算盘,一种拥有两千六百年历史的中国传统工具,以其珠算口诀便于记忆,运算简便在中国被普遍使用,并且陆续流传到了日本、朝鲜、美国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一、 活动主题:
精打细算
二、 活动背景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深处在电子计算机时代的我们,似乎已被计算器、电脑所包围。传统的算盘变得相当陌生,然而纵观中国各行各业,都有一批打算盘的高手,使用算盘。珠算,除了运算方便还有锻炼思维能力的作用,因为打算盘需要脑、眼、手的密切配合,是一种锻炼脑的好方法。纵观国际形势,全球汉语的升温,国内外”国学”的兴起,所以传统的文化工具不应该被先进取代完毕而应将其精华传承。
三、 活动目的
相对一般运算来看,熟练的珠算不逊于计算器,尤其在加减法方面.作为会计人员应掌握它.通过此次活动,要让同学们对它有所了解.亲自感受它的魅力!
四、活动时间:待定
五、活动地点:旧图书馆、小礼堂
六、活动主办单位:经济管理系学生会
七、活动对象:全院学生
八、比赛要求 1.自带算盘和笔
2.一律不准带计算器或使用手机运算工具,也不准笔算 3.记得带学生证; 4.比赛的指法不限;
5.书写清晰,字迹无法辨认的也当错算,运算时不得发出读数和口诀的声音;
6.在场观众应保持安静,不得干扰参赛者或帮助参赛者。 九、活动流程 1、前期准备工作
(1) 3月底通过放置宣传板,出通知等形式让大家了解这件事,并开始稍作准备,比如比赛题目的类型等
(2) 4月1日以班为单位,通知班级上学习委员,并由各班学委组织人员统计本班报名人数
(3) 4月11日、4月18日综合楼进行初赛选拔(4) 4月24日小礼堂开始珠算比赛决赛 2、比赛内容
比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3、 比赛期间准备
(1) 会场布置:横幅、背景设置,40张桌椅安排(2) 道具:彩带,2部电脑
篇四:珠算大赛
邵阳学院会计协会珠算比赛
主办单位:会计协会
时间:2011年4月16日
地点:三栋301 策 划 书
比赛概况
一、活动目的
1、增加对会计专业知识的了解
2、让同学们更多的注重实际操作,强化动手能力
3、加强会员交流,提升对会计的学习兴趣
二、活动背景
珠算是以算盘为工具进行计算的应用技术,它是我国劳动人民在生产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主要科学文化遗产之一。算盘的特点是构造简单,使用方便和计算迅速。尤其是加、减法计算,当达到一定的熟练程度时,比使用其他计算工具更迅速。当今,小型电子计算器已趋普及,但古老的算盘仍有它独特的功能,这一点也为一些科学发达国家所重视。所以,学生在上学其间仍有学习的必要。
三、活动形式
珠算比赛,统一考试
四、活动对象
会计协会会员
五、活动时间
9:00——10:00
六、活动地点
三栋 301
比赛流程
第一阶段:由协会干部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出试题,力求试题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保证不泄题。
第二阶段:正式比赛
一、比赛内容
加、减、乘、除算
二、形势与要求
〔1〕赛题采用普通一级试纸。
〔2〕比赛限时30分钟。
〔3〕参赛人员自带算盘和笔。
三、比赛规则
1、各位选手对号入座,比赛一开始迟到、缺席选手视为弃权。
2、遵守赛场秩序。
3、选手不得冒名顶替,如有发现取消比赛成绩。报名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的需要说明原因。
4、比赛开始前不得提前计算,比赛过程中不报时提醒,比赛结束前10秒提醒,比赛结束叫‘停’后不得拖后书写答案,准时交卷。
5、选手写答案要用圆珠笔或水笔,不得用铅笔和红笔。
四、评分标准
1、加减算每题十分,乘除算每题五分。比赛限时30分钟,可以提前交卷,选手按照试题顺序答题,答对的加分,出现错误的不计成绩,选手书写过于潦草无法辨认的视为错误答案。小数未按规定取舍,该入不入,该舍不舍的,小数点漏标或标错位置的分节号漏标或标错位置的视为错误答案不计分数。
2、选手成绩首先由分数核定,从高到低筛选,其次选手所用时间的长短也计入成绩。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二十元;二等奖两名,奖金十五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十元;优胜奖十名,笔记本一个。
六、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应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遵守比赛规则,比出风格,赛出水平。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2、严格遵守会计协会规定,自觉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并认真参赛。
3、要尊重评委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
七、经费预算
试卷打印 20元
矿泉水 22.5元
奖金 150元
共计 192.5元
会计协会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篇五:珠算比赛方案
劳动竞赛珠算比赛实施方案
一、 目的意义
通过比赛,让员工认识珠算技能的重要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员工珠算技能,为提高运算速度和正确率打下基础。 二、 比赛内容:
珠算加减法、珠算乘除法 三、 参赛人员
财务审计部全体员工。 四、 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下午2:30分。 比赛地点:蔬菜市场结算中心。 五、 比赛规则及要求:
1、 采取自愿报名的方法;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 2、 选手须提前10分钟入场。
3、 操作比赛时不得交头接耳、互相讨论,需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
4、 比赛时间为10分钟,限时不限量。 5、 做对一题得10分,做错不扣分。
六、 比赛评委:财务总监张玉良;工会主席徐光辉;
财务部长王雅赛.
七、 比赛奖励
奖项设定: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财务审计部 2011年11月9日
珠算比赛题(一)
参考答案
做对一题得10分,总分150分
篇六:珠算比赛方案
珠算比赛方案
一、比赛目的:为了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我校举行珠算小能手比赛比赛时美味同学要自带算盘和笔。
二、比赛规则 : 1、各位同学必须按时到场,比赛一开始迟到、缺席选手视为弃权。
2、遵守赛场秩序。
3、选手不得冒名顶替,如有发现取消比赛成绩。报名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的.为最后一名。
4、比赛开始前不得提前计算,比赛过程中不报时提醒,比赛结束前2秒提醒,比赛结束叫‘停’后不得拖后书写答案,准时交卷。
三、 评分标准 :
1、加减算共20道题每题5分,比赛限时30分钟,可以提前交卷,选手按照试题顺序答题,答对的加分,出现错误的不计成绩,选手书写过于潦草无法辨认的视为错误答案。
2、选手成绩首先由分数核定,从高到低筛选,其次选手所用时间的长短也计入成绩
篇七:楚雄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珠算大赛活动策划书
楚雄师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珠算大赛策划书
一、活动目的:
1、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继承中国宝贵财富——“第五大发明”。
2、提高我系学生珠算专业技能。
3、体现我系办学特色,重视学生实践及实际动手操作能力。
4、丰富我系学生课余生活,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学习氛围。
5、让我们的学生得到锻炼,在比赛中促使学生奋学上进。
二、活动时间:2010年9月23日。
三、活动地点:楚雄师院西六教学楼502教室。
四、活动对象:楚雄师院全体在校生。
五、具体活动安排:
1、 活动前5天由我系学生会宣传部在新老校区张贴海报,并设点
让学生报名。(我系会计类专业学生皆参与)。
2、 23日在西六502教室举行初赛,由我系珠算教师***出题并发
放试卷,主持人在赛前宣读相关比赛细则。我系学生会学习部辅助监考。***老师统一批卷,系上派出公正小组监阅。
3、 24日举行决赛,从初赛中选出成绩优秀者20名比赛,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
4、 颁奖。我系在周一举行升旗仪式时颁发本系获奖者的奖状、奖品或奖金。
5、 由本活动负责人将其他系院获奖者的奖状奖品亲自送到其所
在系上或班级。
六、活动的相关规定:
1、在比赛中,选手一律不得舞弊,带任何与计算有关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违反者取消比赛资格并给予批评。
2、评奖按比赛者的分数进行,无系别歧视。
3、由本活动负责人征求***老师意见,制定公平、公正的比赛细则。
6、 由比赛者自带算盘。决赛一律按国家珠算考试形式进行。
七、本活动金费预算
1、比赛用的国家标准珠算考级试卷,预计参赛学生120名,每场用260份(分上半场和下半场)。决赛用50份。每份0.5元。共计160元。
2、监考老师及监考人员饮水费50元。
3、奖状20本每本10元,奖品或奖金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共计1640元。
本活动共计金费:160+50+1640=1850(元)
楚雄师范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xx年9月7日
第一章莽莽苗疆,离京城有数千里远。这儿野林蓊郁,山绿水青,大地浩瀚无爆蕴涵着原始活力,与京城的华丽精致截然不同。莽林边缘,有个地方,名为虎门口。从数十年前,陆续有中原人士来此开垦,聚市为镇,聚镇为城,跟苗人交易、相处、通婚,久而久之,虎门口已成了苗疆最大的商城。虎门口占地辽阔,整座城以石板筑成,在苍郁莽林中,如同一座堡垒,城内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一队人马,远从京城而来,风尘仆仆的来到虎门口。这儿虽然地处苗疆,但不少中原商人,均不远千里,来此采买商品,脑筋动得快的汉人,便在这里盖了客栈,往来的商旅,大多在此落脚。为首的男人骑着一匹高壮的栗马,身穿暗青色衣裳,看得出是上好的材质。“五姑娘,到了”走到马车前,恭敬的说道。沈默。车厢内一片寂静,无人回应。男人皱眉,再度出声。“五姑娘。”还是沈默。随行的仆人走到车窗外,低低喊了几声,仍是听不见回音。“呃,石总管,我想,大概连日舟车劳顿,五姑娘太累了!所以这会儿睡着了。”人们声说邋.看着车厢上的软帘!却没胆子去掀。男人挑眉,扯起嘴角,而后伸出双手,托住车厢的两角。接着,他气运双臂,庞大的车厢,彷佛毫无重量般,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啊!石冈,发生什么事?”车厢内传来惊叫,软帘中钻出一颗小脑袋,钱贝贝满脸睡眼惺忪,与周公的棋局,硬是被打断。石冈搁下车厢,一脸从容。“没事。”“但是,刚刚车子晃个不停呢!”她又困又迷惑,低头看看车厢,再看看面无表情的石冈。怪了,刚刚真的晃得好厉害!“五姑娘大概是作了噩梦。”“是吗?”钱贝贝困惑的说道。“车内肯定睡得不舒服,不如等到入了客栈,您再好好休息。”石冈提议。“喔,到了吗?”她坐在车厢口,慵懒的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稍微梳拢如云秀发后,才轻盈的跃下地。“是的,已经到了虎门口。”他恭敬的说道,走在前方,替钱贝贝开路,一双内敛的眸子,不忘留意四下状况。掌柜眼尖,从那几匹千里名驹、精致华美的马车,立刻猜出这些人肯定来头不小。他火速上前,还吩咐伙计,将马匹跟马车都安顿妥当。“客倌,是住店吗?”他热络的说道,视线一转到钱贝贝身上,灵活的舌头瞬间打了结。不只是他,就连客栈里的人们,瞧见门口那花容月貌的美人儿时,也像被勾了魂似的,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吵杂的客栈,陷入一阵寂静。苗疆偏僻,不常有汉族的年轻女子走动,而钱贝贝的美貌,更是走到哪儿,都会引起骚动。她窈窕娇小.穿箸一件及地的鹅黄色斗篷,领口的白狐圈,圈箸那张精致的小脸蛋。因为先前的小睡,秀发微乱,添了一丝娇佣。水汪汪的眼儿、红润的唇,那五官不但美丽,还有着三分甜美、七分慧黠,让人只瞧上一眼,三魂七魄就全飞了。石冈还没回答,身后就传来清脆的叫唤,下了指示。“先用餐吧,我饿了。”她说道,伸出白嫩的双手,遮在红润的唇上,懒懒的打了个呵欠。对自个儿容貌引起的震撼,她早已习宫也不顾众人的注视,迳自挑了张乾净的桌子坐下。石冈没有作声,在钱贝贝后头站定,像尊门神似的杵着。掌柜不敢怠慢,连忙吩咐上菜。没一会见功夫,好酒好菜已摆了满满一桌。“石冈。”她唤道。“在。”“坐下。”她还替他拿了双筷子,搁在桌上。“五姑娘,尊卑有分。”石冈淡淡的说道。他当了钱府数年管家,一向条理分明。她翻了翻白眼,又拿了两个杯子,分别摆好。“这不是家里,没那么多规矩。再说,我可不要一个人用膳,怪闷的。”“不行。”钱贝贝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的补上一句。“这是命令。”软的不行,她只能来硬的。石冈的下颚微微一抽,这回,他不再吭声,总算在她面前坐下。他有足够的经验!知道钱家的女人有多固执,一旦下了决定,就难以更改。“瞧,这不是很好吗?两个人一块儿吃饭,比我一个人坐着吃,你站着看好多了。”她弯起红唇,露出个颠倒众生的笑容,满意的举起竹筷,品尝着不同於京城的苗疆菜肴。那双水汪汪的眼儿也没闲着,她睁大了眼瞧回去,没有半点羞怯。反倒是那些男人,无法迎视如此清澈的眸子,心跳加速,立刻就转开视线。偏偏,有一双眼睛,跟其他人不同。那道目光格外凌厉,满蕴着冷静疏离,默默打量着,却有着无比强大的存在感,令她觉得如坐针毡。钱贝贝转过头去,看见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一身猎户打扮,独自坐在角落,桌前只摆着简单的酒菜.一把老旧的猎刀,搁在桌上。在桌脚下,有着数张兽皮,以及两、三条肉乾。这男人无疑是最矫健的猎户,光看他脚边的收获,就能知道,他的狩猎技术有多高明。他的表情冷硬严酷,黑眸里的光芒却格外锐利,充满野性的活力。那双黝暗的黑眸,非但看不出任何情绪,甚至深幽得难以看穿——啊,就是他在瞧她吗?贝贝的注视,没让他转开视线。他放肆的打量着,幽暗的眸子略略一眯。“五姑娘,请别四处张望。”石冈的声音响起。小脑袋转了回来,粉脸还有些微红。“为什么?”她漫不经心的问,还惦记着那双黑眸、那个男人——“为了你的安全。”贝贝蹙起弯弯的眉,总算收回视犀瞪着石冈的脸直瞧。“我知道你抛下新婚娇妻,千里迢迢,陪我从京城到了这儿找药材,心里肯定不好受,但也不用老是绷着脸啊!”“属下没有。”他静静的否认。“还说没有,对着你这张脸,连饭菜都变得不好吃了。”“五姑娘可以别看。”石冈简单说道,低头用餐。是啊,她也想不看啊!粉脸上挤出笑容,心里却咕哝个不停,抱怨大姊,派了这个闷葫芦来。唉!她早就该知道了,大姊扔下来的差事,肯定不轻松。贝贝在钱家排行第五,从小精通药理,专於耆黄之术,大姊让她经营药材生意,在京城的东市大街上,开了间“乾坤堂”。“乾坤堂”,卖的是壮阳药。这类药,不论古今中外,都令人趋之若骛。握有独门秘方宅几年内必成钜富。大姊就是看出这一点,才辟了这间“乾坤堂”。如花似玉的闺女,经营这种生意,的确有些匪夷所思,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自然也能使活人闭嘴。当白花花的银子,如流水般往“乾坤堂”滚来,那些闲言闲语,没多久全成了羡慕的叹息。只是,几个月前,东市的另一条街上,开了间“安平堂”。京城内传言,这间新药坊的秘方,效果惊人。而后,病人们弃她而去,银子也就像长了脚,全跑进了那家药坊老板的口袋里。大姊为了这件事,把她唤进珍珠阁。简单的假代一番后,将地扔出家门,说是苗人善用奇药,她得走一趟苗疆,找出能致富的药方,否则不许回京城。呜呜,怎么办?大姊可是说到做到,要是找不着好药方,难道就一辈子困在这儿?别的不说,石冈才刚新婚,她总不能连累他,让新娘子在京城里守活寡吧!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对这位脸色难看、却仍尽忠职守的总管,浮现了那么一丁点歉意。“来来来,开心些,我让你喝喝我的药酒。”她撩开鹅黄色的斗篷,拿起腰间一个精致的皮质小酒囊,拔开酒塞,室内立刻弥漫着浓浓酒香,就连好几桌外的酒客,都情不自禁的深吸一口气。“属下不喝酒。”“这可是我的独门药酒呢!”她瞪大眼睛。这这么不识货?!在京城里,她钱贝贝的药酒,旁人就算花上万两银子,都未必能沾上一口。如今,她不但免费奉送,还亲自斟酒,而他竟板着脸说不要?刚刚浮现的歉意,立刻消失得一乾二净!“属下不喝酒。”“不喝就不喝。”她喃喃说道,有些扫兴,伸手把那杯药酒端回来,倒进占自个儿的小嘴里,免得糟蹋了。红嫩的小嘴衔着杯缘,清澈的眼儿,却忍不住又往角落飘了过去。那个男人还坐在那儿,视线没有移开。他还在看着她,神态傲然.眼神肆无忌惮——她搁下酒杯,粉脸蓦然嫣红。怪了,药酒是她平日就喝惯的,怎么这会儿,竟会觉得心口又热又烫?!这回,石冈注意到了。“五姑娘?”他唤道,看出她神态有异。贝贝的脸儿更红,视线盯着桌面,像是突然对茶杯起了莫大的兴趣。“唔,没有,呃,我、我只是在看他们的穿着,又是刺绣,又是蓝染的,好特别呢!”她胡乱编了个谎言搪塞。掌柜正好走过来,以为她真的感兴趣,连忙热心的解释。“姑娘,他们不是汉人,是苗人。”“在这虎门口里,汉苗两族能杂居?”石冈问道。“是的。”掌柜点头。“相安无事吗?”掌柜再度点头。“当然。”石冈挑眉,有些诧异。“这倒难得。两族相处,通常都是争端不断,先前不是听说,西北方面,汉人屯垦区,出了屠杀血案吗?”“这里不同。”贝贝眨着双眸,倒是真的被勾起了兴趣。“怎么个不同?”“因为我们这儿有蛊王。”掌柜一脸骄傲。“蛊王?”“他是苗族的领袖,是他订下规矩后,汉苗才能安然共处。就连这座虎门口,都是他监督建造的。”啊,这么说起来,在此地统驭汉苗两族的,就是那个被称做蛊王的男人?那么,这位蛊王,该是对苗疆的一切,都了若指掌的吧?要是有了他的帮助,这趟苗疆之行,说不定能尽快结束。她一面思索着,一面转头,再度往角落看去。桌边空无一人,空留着酒杯与小菜,高大的猎户,已失去踪影。只是,少了那肆无忌惮的注视,她没有较为自在,反倒心中一紧,有些怅然,几乎就想冲出客栈,追探那人的行踪——贝贝咬咬唇,强迫自个儿不再去想那高大的男人。她举起小手,托着下颚,清澈的眼儿看向掌柜,问起正事。“你说的那位蛊王,也在这城里?”她问道。“不,蛊王的住处,离这儿有好几天的路程,要不是有他的首肯,寻常汉人别说到不了,根本找都找不着。”关於这点,她早就耳传过,苗疆地域辽阔,汉人接触的部分,只是苗疆的边缘。绝大多数的苗人,是躲在山林之中,甚少跟汉人来往。只是她没有想到,拥有苗疆最大权势的男人,竟也藏身在深山里。贝贝若有所思的点头,从腰间拿出一锭金子,赏给掌柜。掌柜捧过金子,笑得合不拢嘴,解说得更是卖力。“蛊王不只掌管汉苗两族,那些苗人还说,他百毒不侵,就连山中的走兽,都得听他号令。此外,他的手中,还有着圣药。”看在赏金的分卜,他连自个儿的祖谱都肯背出来。一听见那个“药”字,贝贝的双眼瞬间亮了起来,连忙往前倾身。“仔细说说,那圣药是用於何处?”掌柜猛点头,不敢有所保留。“一出人们说,那圣药是天下毒物的克星,沾过圣药的人.从此不怕任何毒物。”“真有道么神奇?”贝贝挑眉。掌柜点头如捣蒜,差点没扭了颈子。“姑娘,您出去问问,在苗疆,可没人会质疑蛊王的能耐。”“那么,这座城里,谁用过他手中的圣药?”她问道,想从病人处下手,探探那圣药到底有多神奇。只是,这回掌柜的脑袋改了方向,开始左右摇摆。“这倒没有。”贝贝瞪大眼睛。“既然没人用过,又怎能知道他的药管用?”“那势王家传的秘药,从不传给外人的。再说,见都见不着他了,要怎么跟他讨圣药?”掌柜说道,满脸敬意。不难看出,在他心目中,蛊王的地位有多崇高。她挥挥手,要掌柜退下,低头想了.会儿,心里立刻有了主意,那张小脸看着石冈,满是兴奋的开口。“我想——”石冈搁下筷子,回答得极快、极从容。“不行!”“我是说——”“不行!”“我——”“不行就是不行。”“找都还没说话呢!”“五姑娘肯定是想入山去,亲自去见蛊王,问问那圣药是否真有那么神奇。”“对!”她眼儿发亮,像两颗星星。“那么,属下也回答了。”石冈极为缓慢、肯定的重复。“不行!”可恶!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摆在桌上,威胁的盯着他。“你难忘了,我这趟来,就是为了找药方的。”“属下的职责,是保护五姑娘的安全。”他不肯让步。“你不想见老婆了?”石冈的下颚抽动了一下。她露出微笑,乘胜追击。“你想想,只要我能顺利找到蛊王,拿到好药方,咱们就能立刻回京城去。”她笑得十分甜美。餐桌上一阵沈寂。半晌后,石冈抬起头来,表情恢复平静。“请五姑娘尽早休息,明日起,我们还要在城内寻找药方。”他特别强调了“城内”两字。该死,这个,脑袋怎么硬得像石头!?贝贝火冒三丈,几乎想用银子将他砸出去。只是,山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她没有傻到跟他硬碰硬。她压下怒气,没跟他争论,反倒慢慢拿起筷子,端起木碗,用最优雅的姿态用餐,接着转身上楼休憩。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有了决定。贝贝决定开溜!第二章月黑风脯她迷路了。贝贝在客栈里留了信,分别给石冈跟大姊,说明她要自个儿去找药方,而石冈则可以卸下职务,滚回京城去陪妻子。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她算计好了一切,却没料到,入夜之后,山林里伸手不见五指,就连乌鸦,只怕也会飞去撞树。才闯入山林没半个时辰,她就摸不清方向了。掌柜肯定是糊涂了,这儿“路”?触目所及,只有恶鬼般张牙舞爪的高人树木,以及几尺高的野草,连像样点的小径都没有。“可恶,那个掌柜明明说了,那些苗人,都是走这条路去见蛊王的。”她嘴上抱怨着,伸出小绣鞋,尝试性的踏踏前方的杂草。“难道给人们都会轻功,只在树上飞来飞去,所以山林里才不需辟路吗?”她摸黑前进,嘴上嘀咕个不停,却不敢大意。夜色更浓,月光露脸。崎岖的道路、冰冷的露水,严重消耗她的体力,她额占自汗,四肢却逐渐觉得冰冷。“呼,不、不行了我走不动了——”她爬到一处小空地上,翻身仰躺,对着夜空喘气。夜阑人静,山林里只有累极的喘息声,贝贝的小手摸索到腰间,拿起随身的小酒囊,凑到嘴边灌了几口。美酒里浸泡了无数良药,藉着酒气,在她体内循环,即刻提供温暖。她深吸一口气,调匀气息,考虑是该继续前进,还是就近找个地方休息。只是,这会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她该上哪里休息?难道找个山洞,跟洞里安眠的黑熊老兄挤一晚吗?只怕没等到天亮,黑熊已经把她吞了!呜呜,她好想念京城,好想念暖暖的被窝——“嘶——”某种声音,轻轻响起,贝贝全身冻结。那是动物的呼吸声,很低很低,却杀气腾腾,令人寒毛直竖。她竖起耳朵,躺在原地动也不动,全身冷汗直流,很期待是自个儿听错了。一双野兽的眼睛,在草丛里发着绿光,静静看着她。贝贝在咽口水,眨着双眼!不敢转移视线。呃,不会吧?那不会是——一声长长的嗥叫,惊破岑寂。狼!它伏低身子,还露出尖锐的撩牙,一看也知道,它正期待啃了她当消夜。“该死!”贝贝低喊道,小手往靴子一摸,抽出随身的匕首,双膝一屈,灵巧的跳离原地。野狼发出低咆,绕着她打转,考虑着该何时扑过来。她持着匕首,跟它僵持不下,冷汗不断的冒出额头。老天,这匹狼好庞大,她手里的匕首,纵然十分锋利,杀伤力恐怕也比不上它的獠牙。贝贝咬着下唇,不敢放松戒备,黑眸转啊转,想找个路子,看看能否开溜逃命。她练过武,身子比寻常女子强健,逃命的速度,自然也快上一些。只是,她不太确定,自个儿能否跑嬴这匹狼。一人一狼,绕着空地打转,僵持不下。片刻之后,野狼的前爪在地上一按,身子向前倾,蓄势待发,就准备扑上前来倏地,的咆哮声震动旷野。那声音太过,分不出是从哪里发出的,整座山林,都被那声巨响撼动,无数野兽飞鸟,惊跳奔赚掀起一阵骚动。那匹野狼也为之一惊,瞬间收回双爪与獠牙,不敢动作,却仍不肯离开,依依不舍的看着贝贝这块嫩内。又是一声巨咆,靠得更近,气势也更为震撼,贝贝本能的捣住耳朵,只觉得整个人摇摇晃晃,像是要被那声咆哮轰得飞出去。那是什么?是更可怕的野兽吗?竟然只凭吼叫,就能让人心惊胆战。原本不怀好意的恶狼,再也不敢久留,脖子一缩,夹着尾巴溜了。“喂、喂,别扔下我!”贝贝嚷道,迈开双腿,摸黑追上去口那声咆哮太过吓人,她宁可跟那匹狼相处,也不愿意独自留在原处。但是跑没两步,前方的草丛,瞬间被强大的力量压倒,庞大的人影,无声无息的窜出,挡住她的去路。是人?!“呃,是石冈吗?”她小声的问道。没反应。“请问,你是哪位?”她又问。还是没反应。黑暗之中,那人的双眸比野狼更明亮。“唔,不说吗?不说就算了,那,嗯,呃,那我走了。”她瞪着那黑影,红嫩的小嘴胡乱说着,心里却有些发毛。这荒山野岭,怎么会有人呢?再说,这诡异得很,步履无声,武功底子极为深厚,好得吓人,比野狼还要敏捷。先前那声吼叫,十之八九,就是他喊出的。呃,他是人吧?该不会是山魍那类的玩意儿——她走进草丛里,绕了个大圈圈,想要避开他,双眼还不忘往下瞄,想看看他有没有双脚。还好还好.他有脚呢!倏地,眼前一黑,那人身形一闪,又挡住她的去处。那人长发技散,双肩宽阔,高大得不可思议。他低垂着头,深幽的黑眸,打量着身下气呼呼的少女。“对不起,我要过去。”她蹙起眉头,转了个方向,迈开小绣鞋前进,心里有些不高兴了。走没两步,男人小山似高壮的身躯,又在面前冒了出来,她惊险的收住脚步,差点没撞上去。“让开!”她仰起头,月光下出现一张愤怒的小脸,龇牙咧嘴的喊叫,双眸亮晶晶的。他不动如山,挑起浓眉,黑眸中闪过诧异。“喂,你听见没有?”她愤怒的娇叱着,双手插腰,怒瞪着他。“我警告你,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你要是识相,就闪远一些,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放过你!”她虚张声势,搬出钱府的名号,期待能吓倒对方。可惜,这人不买帐,还是杵在前头,动也不动。含想她家里钱财万贯,天下闻名,任何人听见,都是快快跪下磕头,生怕得罪了,哪里还会不知死活的挡在她前头?!这没反应,莫非是见识不足,还是出娘胎时,忘了带双耳朵?用说的没效果,她决定亮刀子。“本姑娘要你让路,你是没听见吗?”她握起匕首就往前挥,想要吓退对方。那人反而逼上前来,行动有如鬼魅,没发出半点声息。他单手一劈,就敲中她的手腕,挥舞到他面前的匕首,瞬间被打掉。“啊!”好痛!火辣辣的疼痛,从手腕处往上窜,她疼得全身无力,整个人一软,只能跪倒在地上。该死!她的武功不弱,要撂倒一个大男人,可是轻而易举的.哪里知道,这个只凭一招半式,就摆平了她,这可大大伤了她的自尊啊!“喂,你——”他又出手了!黑暗中眸光一闪,那人抬起手,伸出一指,轻点她的肩膀。强大的内劲猛然传来,贝贝发出惨叫,整个人被震开,像个破娃娃般摔进草丛里,连匕首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你这个王八蛋,竟敢——”沈重的力量压上手腕,她呼吸一窒,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能眯起双眼,努力想看清这的长相。那个人不知何时,已经走到她身爆背着月光,双脚踩住她的手腕,居高临下的俯视,一双黑眸在夜里绽放奇异的光亮。她认得那双眼睛。她用尽自制,很努力的转开视犀在心中喝令自个儿,绝不可以再盯着他的裸胸流口水。“呃,咳、呃,那个,这位蛮子大哥,你知道蛊王吗?”她仰起小脑袋,看着那张严酷的俊脸。黑眸一闪,薄唇却仍紧抿着。“我想去见蛊王,但是这会儿迷路了,你认得路吗?”她充满希望的问道。他没吭声。“你要是认得的话,就替我带路,如何?我不会亏待你的。”贝贝从怀里摸出两锭亮晃晃的金子,送到他面前。“替我带路,这两锭金子就是你的了。”没反应。黑眸从她期待的小脸,挪到金子上头。“你不认得金子吗?”贝贝问道,头一次遇上有金银在前,还没半点反应的人。啊,难道苗疆生活刻苦,这男人连金子都没见过?同情心油然而生,她主动上前,拉开他腰间的猎袋!将金子扔了进去。“来,这金子你留下,很有用处的。记得收好,别让人瞧见了,会被抢。”她自顾自的说道,还替他把猎袋绑好,免得里头的金子滚出来。软馥的身子接近时,高大的身躯有片刻僵硬,随即恢复正常。“你怎么不说话?”她抬起小脑袋,这会儿才发现,他从头到尾沈默着,就这么看着她,连一声都没吭。不祥的预感,在她心头冒出芽苗。呃,不会吧,她不会这么倒楣,遇上一个不懂汉语的苗人吧?“喂!”贝贝又喊了一声。黑眸望着她,毫无波澜。“你懂汉语吗?”他一言不发。“你、懂、汉、语、吗?”她不死心,声量愈来愈脯惊飞里不知名的鸟儿。他还是没反应,反倒是高声说话的她,猛地住了口。“该死,他不懂汉语,我喊得再大声都没用啊!”她喃喃说道,偏着小脑袋,在原地转圈圈,努力思索着,可有法子能跟他沟通。嗯,用说的不行,那么,改用比划的如何?她正在考虑,该用何种肢体语言,让身旁的大个儿理解,他已经转过身,自顾自的往黑暗中走去,完全不理会她。四周黑漆漆的,好不容易有个人作伴,她哪里能放过?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她往前奔去,软软的小手,在宽阔的背上摸啊摸,总算摸到他的手臂,嫩如春葱的指,立刻滑入他的大掌里。“喂,别扔下我啊!”她小声的说这,靠在他身后,坚决不肯被扔下。男人停下脚步,神色古怪,黑眸从两人交握的手,挪移到她的小脸上。她尴尬的露出笑容,握得更紧,怕他甩开。“呃!这儿好黑,你的手,嗯——借我握一下”她愈说愈小声,明知他听不懂,却仍努力解释。在京城里,她不但是富贵人家出身,还是个未出嫁的姑娘,可不会随便握男人的手。但是眼前情况特殊,不握着他的手,说不定就会被扔下,她也只能抛开女子的矜持,先赖定他要紧。再说,他的手好大、好温暖呢!温暖乾燥的感觉,让她舒服的吁了一口气,完全没注意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火苗。“好了,这样握着就好了。”她推推他的手,仰头露出无辜的笑容,示意他可以前进。“你去哪儿,我就跟着你去哪儿。”无论去哪里都好,只要别把她扔在原地就行了。男人瞪着她的小脑袋看了一会儿,才又迈开步伐往前走去。他没有拨开她的手。两人很快的走出山林,野草之中,出现了一条崎岖的小径。又走了一会儿,黑暗的树林间,透出一线温暖火光。“啊,山洞!”贝贝喊了出来,几乎要喜极而泣。太好了,今晚有地方可以睡觉,起码不用窝在树林里喂蚊子了!陡峭的山壁下,有着一个山洞。洞内铺着几块兽皮,生了一堆火,灿烂的火光,让洞内看来温暖无比。男人松开两人交握的手,走入洞内,拿起木柴扔进火堆。贝贝注意到,兽皮上还放着一柄猎刀,那是先前在客栈时,搁在他手边的。她在火边蹲下,伸出双手烘烤着。“这山洞是你发现的吗?”她问道,自动自发的窝坐在兽皮上。这个山洞很简陋,不像是住所,倒像是临时的休憩处。他没说话,只是瞄了她一眼,把更多木柴丢进火里。火焰跳跃,把他黝暗的双眸映照得更加闪亮。“对喔,我差点忘了,你不懂汉语。”她伸手敲敲自个儿的脑袋!扮了个鬼脸,觉得有些糗。虽然他不懂汉语,但是不知为什么,她就是很想跟他说话,就算说些无关紧要的事也好。唉啊,他会不会以为,汉族女子都像她这么聒噪?她低头反省了半晌,小脑袋又抬起来,伸出食指,指着自个儿的鼻尖,做起自我介绍。“就算你不懂汉语,但总得记住我的名字。”她像教导小孩子般,缓慢的翕动红唇,口齿清晰的教导着。“来,跟着我念:贝——贝——”他瞧都没瞧她一眼。太过分了!她从小娇生惯养,一呼百诺,可不曾被人忽略过,哪里咽得下这口气。拒绝服输的固执性子,在此刻抬了头!娇小的身子,再接再厉的爬回他面前。嫩如春葱的食指,先戳戮他宽阔的裸胸,夺取注意力。“喂,看看我啊!”她挥挥手,接着攀住他强壮的颈子.硬是往下拉。黑眸中闪过诧异,没有想到,这娇小的汉族女子,竟如此胆大妄为。“贝贝!”她还在教着,一字一字的说道。嫩嫩的唇,跟严酷的俊脸靠得好近,甜甜暖暖的呼吸,吹拂过他的颈项,让黑眸的光芒转为深浓——贝贝一脸期待,挂在他脖子上,美丽的双眸眨啊眨。怪了,她念得不够清楚吗?怎么他还是像蚌壳一样,紧闭着唇?要不是先前听过他咆哮,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个哑巴。“你还是不会念吗?”她溜了下来!没有发觉,刚好落在他怀里。的小手,握起宽厚的大掌,搁在自个儿的小脸旁,碎碎念着。“我的名字是贝贝,是爹爹照着排行取的名字,在我家里头,几位姊姊的名字是金银珠宝……”他抽回手,迳自离开,选了张最大的兽皮躺下,那双锐利的黑眸,也闭了起来,完全不理她。唔,看来,这个男人对她的名字没兴趣。贝贝抓着身下的兽皮,伸长粉颈,小声的发问。“喂,你要睡了吗?”没回答。她自讨没趣的摸摸鼻子,脱下披风充当棉被,把自个儿包得像只蓑衣虫似的,只露出一颗小脑袋,接着躺回兽皮上,选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过了一会儿,她又抬起头来,包着棉被,悄悄蠕动过来,凑近他的耳边。“喂,这儿不会有熊吧?”她左看看右看看,有点担心呢!这一次,健硕的男人翻过身去,面对山壁。得不到反应,贝贝嘟着红唇,嘟囔的窝回兽皮上。隔着火堆,她瞪大双眸,瞧着那宽阔的背部,不断想起他严酷深刻的五官,以及他的双眼。那双黑眸里,虽然看不见情绪,却也纯粹得不含邪恶,拥有这双眸子的人,不会是坏人吧?更何况,他还有着一双好温暖的大丰工——她直觉的知道,自己可以信任他。躺没多久,瞌睡虫还没出现,洞外却传来狼嗥,那声音愈来愈近,在洞口徘徊着。她忍了一会儿,终於按捺不住,抱起披风,又摸到他的身边。“你听见没有,外头有狼呢!”她小声的说道,伸手戳戳他的背,提出建议。“呃,那个,有些冷,所以——唔,我们靠在一起睡好不好?”她硬着头皮说道,因为害怕,所以愈靠愈近。孤男寡女共处一洞,实在有些儿不合适,更别提什挤在一块兽皮上了,要是被京城里那些人知道,肯定又要说闲话。但是她心里怕怕,再也管不了那么多。再说,要不是他吼走了野狼,她早已经被吞了,哪里还能顾虑什么清白问题。男人陡然坐起身来,俊脸阴鸷,黑眸一瞬也不瞬的瞪着她,看来好吓人。就算语言不通,但殊看那表情,任谁也知道,他在嫌她聒噪。“呃,没事,呃——我不吵你了,晚安。”她匆促的说道,抱起披风往后滚,还拉起领口的毛圈儿盖住脸,不敢面对那锐利的黑眸。比起野狼,他瞪人的眼神,反倒更可怕!她闭上眼睛,努力装睡,过了半晌才敢睁开一只眼睛,偷偷觑着,确定身旁的男人已重新躺下休憩。贝贝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悄悄打了个呵欠,瞌睡虫总算来报到了。整夜的奔赚让她又困又倦,只是她又有些担心,他会趁着她入睡,扔下她先离开。他会扔下她吗?会吗?披风里悄悄探出一只小手,从这块兽皮,溜到另一块兽皮上,拉起他腰间蓝布的一角,跟披风系带打了个结,将两人绑在一块儿。好在那块蓝布很宽,披风的系带也够长,她的举动,并没有惊醒他。好了,这样就行了!她满足的露出笑容,慢慢闭上双眼,陷入黑甜的梦乡。第三章天才刚亮,山林内鸟声啁啾。贝贝拱起,在兽皮上伸了个懒腰。唔,兽皮好舒服呢,她还想再睡一些时候。她抱着披风,盖住小脑袋,懒懒的翻了个身——愤怒的咆哮声响起!“怎么了?!”她吓得跳起来,瞌睡虫一扫而空。右方三超那个苗疆男人隔着一堆馀烬,满脸狰狞的瞪着她。啊?!这怎么了,是她梦里乱伸腿儿,不小心踹着他了吗?不然他为啥一脸愤怒,活像想冲过来,给她一顿好打?“你吼什么?狼来了吗?还是——”视线往下一瞄,红嫩的小嘴停住了。哇他的裤子、他的裤子,呃——睡得太舒服,她完全忘记,几个时辰前,为了防止他开溜,曾把两人绑在一块儿,她一个翻身,把布料往这边拉,原本围在他腰上的蓝布,连带被扯开,让他那高壮身躯的“某部分”,毫无遮掩的见了天日。贝贝惊喘一声,迅速转开视犀脸儿羞红、心儿狂跳。男人瞪着她,扯断系带,面无表情的把裤子穿上。“对不起,我没留意到,所以——”她吞吞吐吐的道歉,通红的小脸朝着洞口,不敢看他。只是,先前那匆匆的一眼,已经让她瞧见,他黝黑的肤色、结实的小腹、精瘦的腰!还有那——轰!嫩嫩的小脸,变得更加火红,像颗熟透的红苹果。她捧着小脑袋,猛烈,嘴里默念着药谱,努力想遗忘脑子里的画面。真是的,她可是黄花闺女呢!虽然主持药坊,卖的是壮阳药,对男人的生理结构,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但是眼前的苗疆蛮子,偏偏比她先前所见过的男人,更精壮、更剽悍、更具野性——男人恼怒的瞪了她一眼,拿起猎刀,起身离开。“别走啊,等等我。”贝贝连忙绑好披风,胡乱的梳理长发,套起罗袜跟小绣鞋,才造了上去。昨晚的迷途,已经让她知晓,这片苗疆野林,不是她这个汉族女子可以乱闯的。要是不想被野兽叼赚就必须仰赖这个男人带路。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走。清晨的山林,阳光普照,晨雾渐渐散去。他领着她走的路,可比起她昨晚瞎摸的小径好走。四周苍翠,远方有流水声,而路径的两旁,尽是各类药草。难怪大姊说!苗人善用药,他们所处的山林,处处皆是奇花异草。或许她不需要找到蛊王,只要在虎门口设个商行,辟出一条商道,把这些药材低价买回京城,一月定就能赚进大笔银两,将功折罪。贝贝忙碌的左看看、右看看,那双眸子也没闲着,贪婪的看过每一丛药草,脑子里已经拨起算盘。走没一会儿,她陡然发出低呼,先扯住蓝布,确定他逃不掉后,娇小的身子才蹲下来。“你等等,让我瞧瞧这个。”她双眼发亮,翻起叶片,专心嗅了嗅。男人皱起眉头,森冷的黑眸,瞪着那只小手。她没有松手,仍旧低着头,研究着那丛药草。“喂,你知道吗?这是弥猴桃的幼株.这种挑果,在京城里的价格可惊人了,等一会儿你也帮我找一找,说不定——”男人甩开腰上的小手,冷然往前走去,临走前还不忘扯回蓝布,以免旧事重演。贝贝没有防备,被拉着往前扑倒,咚的一声,小脸碰地,摔了个满口软泥。“哇,你、呸!呸!”她忙着呸开满嘴泥土,才能够骂人。“你做什么啊?要走怎么也不先知会一声?”她拍拍小脸,狼狈的爬了起来,气呼呼的瞪着他。他看了她?眼,浓眉不动,彷佛她的怒吼,只是猫儿的呜呜。“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回来啊,别走啊!”贝贝嚷着,在后头猛追,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太可恶了,这蛮子连礼貌都不懂的吗?!他脚步奇快,没一会儿已经走出几丈开外,她骂归骂,心里还是不敢大意,迅速追了上去。高大的身躯,翻过一个丘陵,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外,莫名的焦虑,瞬间涌上心头。贝贝深吸一口气,施展轻功,急着要追上去。她娇小的身躯,灵巧如燕,拔地跃起,也跟着翻过丘陵——只是,她没料到,这会杵在那儿!贝贝低喊一声,才刚刚从泥地上抬起来的小脸,又撞上他宽阔的背,小鼻子撞得好疼好疼。新仇加旧恨,她痛得泪花乱转,开始怀疑他存心欺负人。“你又怎么——”呃,搁在她眼前,这亮晃晃的东西是什么?她稍微后退一点点,接着清澈的眼儿,瞬间瞪到最大。哇!他腰上的猎刀,何时出了皮鞘了?!所有的咒骂,全被吞回肚子里,贝贝一声也不敢吭,冷汗哗啦啦的流下。她把他惹火了吗?这嫌她麻烦,懒得领路,打算在这儿宰了她?山林之间,一男一女,僵持不动。他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她。她则是冷汗直流,双眼盯着那把猎刀,动也不敢动一下,脑子里不断浮现,在客栈里头,躺在他脚边的成堆兽皮——倏地,男人眸中精光四迸,猎刀一扬。两人同时有了动作!贝贝抱头鼠窜,转身就跑,一心只想着要逃命。真是糟糕透了,难道她钱贝贝命中注定,要死在这男人手上吗?呜呜,不要啊,她要是没替“乾坤堂”找到赚钱的路子,大姊会骂她的!比起穷追不舍的猎刀,大姊恼怒的模样,反倒更加可怕。猎刀飞至,发出尖锐的声音,空气被划开,她颈后的寒毛,一根根起立肃敬。“啊,别杀我!我——”求饶的话还没喊完,她的膝弯被撞了一下,双脚一软。咚的一声!贝贝五体投地的跌在地上,再度跟泥地玩起亲亲。猎刀呼啸而过,掠过她的头顶,力道极强,往前疾射。她趴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全身瑟瑟发抖,嘴里还念着大姊的名字,期待能保住小命——咦,没事?半晌之后,她先睁开左眼,确定自个儿没有挂彩,才又慢慢的睁开右眼。映入眼帘的,是前方两尺处,一只被猎刀砍中的倒楣兔子。锋利的刀刃,不偏不倚的把它钉在地上,送它上了西天。原来,他要砍的是免子,不是她的脑袋。贝贝被弄脏的小脸,微微发红,觉得自己窝囊极了,竟然一看见他亮刀,就逃命求饶。但这也不能怪她啊,谁要他没事生得这么森冷严酷,那双锐利的眸子,简直比刀剑还可怕。她要不是还有几分胆量,肯定早被他吓晕了。男人粮慢走过来!抓起兔子,淡淡的扫了她一眼。那张俊脸上,仍酷得像石像,但黝暗的双眸,却渗入些许笑意。贝贝趴在地上,咬着红唇,又窘又鞋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她确定了。这蛮子在笑她!小径的尽头,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涧。男人捡拾乾柴,以猎刀划过皮革,擦出火花。没一会儿,乾柴燃起烈火,他把兔子剥皮洗净,抹上某种揉碎的植物,就搁在火上烤着。肥嫩嫩的兔肉,在火上烤得香香酥酥的,香气四溢,油脂滋滋作响——贝贝坐在一旁,双眼动也不动,盯着免肉,肚子里馋虫狂叫,只差没有流口水。唔,看来很好吃呢!她摸摸小腹,这时才想到,自个儿还没吃早餐。披风的内衬里,是还藏着几块乾粮,但是跟眼前的烤免肉比起来,硬邦邦的乾粮,瞬间失去吸引力。照理说,他们同行,是应该有福同享、有肉同吃。但是这只兔子虽然肥美,却还不够两个人吃!况且猎到免子的又不是她,这要是想独吞,她也只能含着眼泪看他吃。贝贝开始有些后悔,不该甩掉石冈的。要是他也在这儿,她起码还可以指挥他去找吃的。“喂,蛮子老兄,你知道吗?我在京城里是卖药的。”她自顾自的说道,想遗忘饥饿感。男人转动木棒,上头的免内转动,她的眼珠子也跟着打转。“卖壮阳药,”她补充一句。转动免肉的手,有瞬间停顿。“你知道的吧.就是——”她偏头想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小脸浮现,视线不小心瞄到他腰部以下,顿时觉得口乾舌燥——虽然隔着一块蓝布,但是布下的轮廓,依旧清晰可辨。她一面偷瞄着,一面回想起,早上时瞥见的那抹“春光”,她虽然是黄花闺女,却能分辨得出,跟其他男人相较,他是多么“天赋异禀”。哇,这男人要是肯跟她回京城,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她肯定赚翻了!挥开脑子里的赚钱主意,她靠到他身旁,红唇没停歇。“我真不懂,男人为何那么在乎那档子事。来光顾的大多是男人,偶尔也会有女人,而且,地位愈高的人,来找我时就愈是谨慎神秘。”这是她心中长久的疑问呢!平时搁在心里,谁也不敢说!难受得很。现在好了,有了个不懂汉语的听众,她乐得一吐为快。身旁的男人没反应,继续烤免子。贝贝拿了根乾柴,放进火里头,偏着小脑袋。“我曾在三姊的书房里,偷偷瞧过春宫书,那是绣本,绘满了图样,但是——”美丽的小脸蛋转了转,确定四下无人,才又继续往下说。“我想,那不会舒服到哪里去吧?身子那样拧来扭去的,一个不小心,说不定会伤到筋骨。”她皱着小脸,面说着上面还伸出手,拥抱着虚拟的情人,学着春宫书上的姿势,娇小的身子扭拧着,认真的忠实呈现。“嗯,我记得是这样的,然后,双腿还要——”啪的一声,黝黑的大手,把烤免肉的木棒握断了!他的动作奇快,兔子还没掉入火堆,另一支木棒陡然伸来,又将烤肉撑得四平八稳的,没沾到半点煤灰。贝贝放下双手,清澈的眸子眯了起来,心中闪过些许怀疑。要不是那张黝黑的俊脸上,没有半丝表情,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听得懂,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异常的反应。他真的不懂汉语,对吧?贝贝在心里嘀咕着,却没有勇气发问,有些后悔,刚刚怎么说了那么多话,把心里最私密的事,一股脑儿全说了。那些可全是未出嫁的姑娘,绝对不可以说的荒唐话啊!唉啊,要是他真的听得懂,她肯定会羞愧万分,纵身跳下山崖自尽。正在懊悔的时候,兔肉烤好了。男人伸出猎刀,割下一只肥嫩的免腿,而后递到她面前。“给我的?”她指着自个儿的鼻尖,不敢置信。他点头。贝贝欢呼一声,抢过免肉,也顾不得烫,立刻就往嘴里塞。“呼,晤——好烫——呼呼——”她含糊不清的嚷着,舌头发疼,却还舍不得松口,仍旧咬着免腿儿不放。一截竹筒,出现在眼前,竹筒内有着冰凉的山涧水。她想也不想,夺过竹筒,连忙把水灌进嘴里,冰镇被烫伤的丁香小舌。才刚吞完,另一只也切好,送到她面前等着。她优雅乖巧的点头,说了声谢谢,然后就大开杀戒,卯起来努力的吃。在咀嚼的空档,贝贝还忙着对他大加称赞。“蛮子老兄,你厨艺不错呢,我看你就别当猎户了,不如跟我回京城去。”嫩嫩的小手往前伸,想去拍他的肩膀,但是伸到一半,她赫然发现,自个儿手上油腻腻的,要是拍下去,肯定在他肩头留下一个油印子。“啊,你等等,我去洗手。”她匆忙说道,娇小的身子蹦起来,咚咚咚的往山涧处走去。苗疆这儿是“山下桃花山上雪”,就算到了春夏时分,山顶仍有冰雪,山涧里奔流的全是融化的雪水。山涧冷冽,冷得冻人。涟漪之上,浮现一张清丽的小睑。她跪在岸爆拿出手绢,慢条斯理的浸湿,而后绞乾,再对着水面,仔细擦拭粉脸。擦拭得太过专心,她没有发觉,火堆边的男人,双眸不曾离开过她的动作。深幽的黑眸,在手绢滑过红唇时,眸光变得比火光更加闪亮。手绢在粉脸上绕了一趟,再度回到水里,白色的丝绸,在水中飘啊飘。“好冷喔!”贝贝小声抱怨着,再度绞乾手绢,头一次用冷水梳洗,实在不能适应。涟漪荡荡,不知何时,冒出众多诡异的影子。有人!清澈的眸子,缓慢的往上挪移,随着映入眼帘的人数增加,她的双眼愈瞪愈大,小嘴也跟着微微张开。数十个成年男人,隔着浅浅的山涧,围蓝布、配猎刀。每一个人,都横眉竖眼,冷冷的瞪着她。噢喔,看来这儿的人不太好客!“请问,各位有事吗?”她挤出笑容,礼貌的问道,小绣鞋已经准备就绪,打算开溜。没人反应,数十个大男人,仍旧摆出严肃的臭脸。她维持的笑容,悄悄往后退。谁知道她才后退一步,那些男人就举步涉水,没两二下,已经涉过山涧,不怀好意的逼近。眼看逃走不成,贝贝索性豁出去了。她深吸一口气,原处站定,小手插上柳腰,娇声喝叱,把先前向蛮子老兄喊过的威胁,原封不动的搬出来。“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各位要是识相,就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善罢干休的!”才刚喊出口,眼前这些人男人,杀气顿消,转瞬脸色大变,像被推倒的骨牌,扑通扑通的,一个个乖乖跪倒,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啊,没想到钱家的名号,在这荒山野岭也管用呢这些人诚惶诚恐的跪了一地,连头都不敢抬起来,贝贝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呃,别跪别跪,不用这么多礼啦,你们借个路上让我——”她顿了一下!陡然想起自个儿还有同伴。“啊,不是.是借个路,让我跟蛮子老兄过去。”她转过头去,想去找人,小脸却冷不防撞进宽阔的裸胸。蛮子老兄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她身后,默默伫立。贝贝揉揉撞疼的鼻尖,忍不住抱怨。”你这个坏习惯要改改啊,别静悄悄的走到我后头,迟早会把我吓出病来的。“呜呜,她的鼻子好疼啊!黑眸淡淡的扫了她一眼,波澜不兴。他的视犀看向地上,那一群跪地不动的人们。她可不愿错过邀功的机会,连忙牵着他的手,展开机会教育。“看吧,我就说了,钱家声名满天下,你跟我去京城,绝对不会吃亏的!”到头来,她还是想把他拐回京城,去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地上的男人们,悄悄抬起头来,既惶恐又困惑的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呃——钱姑娘,在下是瓦沙,是此山的苗主。”中年男人站起身来,鼓起勇气开口。看他的穿着仪态,显然是这群人的领袖,但是面对贝贝时,他的态度恭敬而胆怯,视线始终维持在她肩膀以下,不敢看她背后,仿佛她身后站着凶神恶煞。“啊,你就势王?”贝贝诧异的问。她原本以为,能统驭汉苗两族的,该是更剽悍威严的男人——最起码,蛊王不该是个一听见钱家名号,就吓得自动下跪的男人吧?“不不不。”瓦沙的双手乱摇,连忙否认,脑袋垂得更低。“苗有百族,我只是一族之长,而蛊王则是统领百族。”“喔。”她点点头,小脸突然一亮,咚咚咚的跑过来。“啊,你懂汉语?”她这会儿才发现,瓦沙始终用汉语跟她交谈。“势王教导的。”瓦沙说道。“那他教得还不够彻底,像我身后这位蛮子老兄,就不会汉语,沟通起来好困难呢!”她晃脑的抱怨着。所有的人,同时倒抽一口气,脑袋垂得更低,恨不得把脸埋过泥土里。瓦沙擦擦额上的冷汗,连忙换了个话题。“不知道钱姑娘,到苗疆来,是为了什么事?”“我来找蛊王。”贝贝据实以告,等着这些突然变得友善的人们,主动提供蛊王的下落。没有人敢说话,他们缩在地上,甚至不敢抬头,只差没开始挖洞。“连你们也不知道蛊王人在哪里吗?”她猜测道,有些失望,小脸垮了下来,看来好让人心疼。瓦沙於心不忍,小心翼翼的提出主意。“呃,我想,钱姑娘可以问问您身后的——”锐利如刀的黑眸,蓦地扫来。瓦沙立刻住了口,砰的一声,又跪回地上。贝贝一头雾水,转头看看身后,却只瞧见面无表情的蛮子老兄。“问谁?”她傻傻的问。瓦沙全身发抖,慢慢抬起头,瞄了贝贝身后一眼,确定性命无虞后,才敢继续开口。“呃,没、没有。我是说,蛊王就住在苍茫山上。”他伸手指着不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头。“那座就是苍茫山,沿着这条山径走去,约两个时辰就能到达。”“太好了!”贝贝双手一拍,拉着蛮子老兄的手就往前走。众人松了一口气,目送两人离去,撑着的双腿,慢慢站起来。没想到,贝贝又走了回来。“瓦沙。”她唤道。扑通扑通,所有人又矮了半截。啊,怪了!苗人们喜欢跪着说话?“等我见过蛊王,办妥事情,回虎门口的路上,再慎重跟你道谢。”她感激的说道,还附赠一个绝美的微笑。“不用了、不用了,”瓦沙拚命,冷汗直流,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呜呜,姑娘,您就高抬贵脚,快点离开吧,要不然大夥儿都要吓死了啊!贝贝困惑的皱眉,在众人的恭送下,拉着蛮子老兄的手臂,再度出发口为了体恤他可能没走过这条路,她还自告奋勇的带路,照着瓦沙的指示,往苍茫山走去。山径宽阔,两旁巨木参天,到了苍茫山脚下,道路却一分为二。“唔,该走哪一笨”她搔搔小脑袋,瞪着那两条山路,满脸困惑。唉,这个蛊王还真古怪,没事住得这么偏僻做啥?害她必须跋山涉水,才能来到苍茫山。现在好了,眼前又有了岔路,要是选错,不知道又会绕多少远路。正在烦恼时,身后传来答案。“左边。”“喔,谢谢。”贝贝顺口回答,往前走了两步。接着,她陡然全身冻结。不对啊,她身后除了那个蛮子之后,明明就没有其他人。贝贝缓慢的回头,清澈的眸子,瞪得像小碟子般大。他站在那儿,双手交叠,好整以暇的看着她。日光之下,黝黑的身躯,更显得矫健精壮。“刚刚是你在说话?”她很缓慢、很缓慢的问道。这次,始终紧抿的薄唇,总算启了缝。“是的。”他说道,字正腔圆。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呃,你会说话?”“是的。”“你懂汉语?”她再追问。“是的。”先前对他所说的每一字、每一句,如潮水般,全涌进贝贝的小脑袋里,她四肢僵硬,小脸发烫,周身发凉,怀疑人类是不是有可能死於极度羞窘。噢!老大,她竟然跟他说了那些诂!她没有脸面对这个男人,谁来告诉她,最近的悬崖在哪里?“那么,你又为什么知道,我该走左笨”她虚弱的问。“因为我住在这里。”不、会、吧!她闭上眼睛,仰头向着天空,沈默半晌后才开口。“呃,请问尊姓大名?”他微微一笑。“干戈。”“你不会刚好就是他们口中的蛊王吧?”这是最糟糕的猜测了!“我是。”他承认。贝贝娇小的身躯,窜过一阵。“你不是猎户?”“不是。”“那你为什么拎着兽皮去虎门口?”“兽皮是分送给家境清贫的苗人的。”原来,她从头到尾都误会了!“对不起,请等一下。”她保持冷静,礼貌的说道,提起丝裙,慢慢的走进,走到一棵大树的后方。接着,她双手握紧拳头,仰起小脸,放声尖叫。直到她将所有的羞愧情绪宣泄完毕后,她才慢条斯理的踱回来,以最优雅的姿态,对着干戈敛裙为礼。“京城钱府第五女钱贝贝!见过蛊王。”第四章入了苍茫山地界,贝贝始终低着头,眉头紧蹙着,偶尔抬起头,愤怒的瞪着前方的干戈,恨不得能扑上前,狠狠的咬下他一块肉。原来,他懂汉语。原来,他就势王。原来,让瓦沙等人跪倒的,并不是钱家的声名,而是站在她背后的他。他骗了她!这个该死的蛮子,从头到尾都在戏弄她。她愈想愈气,洁白的齿,咬着红唇,小拳头也握得紧紧的。含看在圣药的分上,她必须忍气吞声。要不然,就凭干戈欺骗她的恶行,早该捡根最粗的木棍,从背后赏他一顿好打了!唔,不行,这可行不通,他那么厉害,甚至连野狼都怕他呢!她肯定打不过的——一男一女,慢慢走上苍茫山。山径的尽头,出现一扇的铜门。铜门的后方,抒大的建筑物,看来居住着不少人。贝贝探出小脑袋,先看看紧闭的铜门,再看看他。“为啥杵在这儿,喊人来开门不就得了?”走了好久的山路,她又累又渴,好想坐下来休息。更重要的,是她昨晚在山洞里睡了一夜.还没能洗澡呢!早晨虽然经过山涧,但是碍於干戈就跟在后头,她一个姑娘家,总不能豪放的脱个精光,跳进山涧里洗澡。如今倒是好办了!他身为蛊王,弄盆热水给她这个客人洗澡,该是轻而易举的吧?干戈不理会她,跨出步伐,迳自走到铜门前。接着,他仰起头,发出惊天动地的啸声。整座苍茫山都为之震撼,山林间飞鸟惊飞,野兽逃窜,站在一旁的贝贝,则是双脚发软,拚命用食指捣着双耳。可恶!他非得吼得这么大声吗?就不能有礼貌一些,走上前去就好?啸声稍歇,无数的男人发山喜悦的欢呼,从苍茫山的四面八方涌现。女人们则是推开铜门,冲出来迎接蛊王。贝贝红唇微张,被眼前的阵仗吓住了。她压根儿想不到,这个该死的臭蛮子,竟然这么有人望,只是吼一声,就有上百个人赶来,跪在地上迎接。“蛊王,您回来了。”“山里有事吗?”干戈问。“一切平安。”一个蓝衣妇人答道。“很好,起来吧!”他淡淡的说道,走入铜门,所有人跟在他背后!既敬畏又欢欣。贝贝连忙一个箭步冲上去,伸出双手,拉住他腰上的蓝布,就怕被扔在铜门外。干戈停下脚步,低头看着她,锐利的黑眸里,看不出情绪,却十分吓人。四周一片沈寂,所有人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这女娃儿是哪来的?难道势王捡回山里来的吗?不对啊,蛊王冷酷无情,哪里会乱捡东西?一个中年男人走上前来,恭敬的拱手。“姑娘,请你放手。”他小声的说道,偷偷去拉贝贝的衣袖。从来没有人胆敢触摸蛊王呢,这姑娘怎么如此大胆,扯着蛊王的腰布不放?“不行。”她,小手握得更紧。锐利的黑眸眯起。糟了糟了,蛊土要发怒了!众人倒抽一口气,有的还闭上眼睛,不敢去看那汉族少女,会有什么凄惨下场。只是,等了一会儿,可怕的吼叫声却没有响起,四周还是马声啁啾。咦,没事?只见台阶之上,娇小的贝贝,双手仍不放开,小绣鞋踮脯精致的粉脸凑到干戈面前。“我是你的客人,对吧!”她逼着他承认。他不回答。贝贝眯起眼睛,露出最甜美的笑容。“蛊王,是不是啊?”她慢吞吞的说道,小手的劲道缓缓加强。不承认是吧!再不承认,她就扯了这块布,让他跟一堆子民们“坦诚相见”!嘿嘿,到时候看他这个蛊王的脸,要往哪里搁!黑眸眯得更紧,隐隐射出怒火,俊脸上青筋抽动。她可不怕,小脸抬得高高的,跟他大眼瞪小眼,不肯退缩。含干戈既然欺骗她,让她丢尽了脸,付出重大“牺牲”后,总得要有点回馈嘛!她说什么都要捧着圣药回去,不然岂不亏大了?两人僵持不下,气氛凝重,所有人都为贝贝捏了一把冷汗,怀疑蛊王会不会发怒,举脚把她踹下台阶。只有她毫不紧张,兀自露出笑容。嘿嘿,她可是很有“把握”的啊,他要是敢碰她一下,这块腰布可就会——半晌之后,干戈陡然沈声重喝。“棘格!”“蛊王。”先前答话的蓝衣妇人,连忙上前来。“带她去汉族房,一个时辰之后.再到厅内来。”他冷冷的下达命令,转身要离开。她还不放手,得寸进尺的追问着。“这是说,你承认我是你的客人了?”这很重要呢!有了他的权势保护,她将可以在苍茫山上畅行无阻。他注视着她,缓缓点头。“谢了!”她这才松手,庆幸自个儿总算捞到一个护身符。干戈的薄唇,勾起一个难以察觉的弧度。他的眼神,不像个被迫妥协的男人,反倒像是又在思索着什么。黑眸在粉脸上停留,片刻之后,他转身继续走上石阶。连那高大的背影,都给人无限的压迫感。后头的她!精致的小脸漾满笑意,连眼儿都弯成两眉新月,总算出了一口气,报了一骗之仇。嘿嘿,她小赢一局!苍茫山上的建筑群,是一个苗族部落,以巨本与石板建成。部落内生气盎然,男人狩猎,女人绣染,小孩则在四处奔跑玩耍。几个女人,簇拥着贝贝一座院落。这儿十分雅致,左右两间厢房,与主房之间,辟出一个小院落,栽种应景的花草,显得清静典雅。“这儿的建筑,倒跟虎门口很相似,就连屋内摆设,都跟汉族人家雷同。”贝贝走入主房,水汪汪的眼儿,在屋内绕了一圈。主屋内有花厅与内室,家具以桧木雕成,使用多年,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令人一踏进这儿,就觉得舒服。“姑娘,这儿是汉族房,可是苍茫山上唯一的汉式院落。”棘格解释道,在屋内转了几圈,察看还有哪儿没安排妥当。两名少女,身穿蓝染绣花衣,撩开一层白绢帘幕,里头冒出暖暖的水蒸气。“钱姑娘,蛊王命人准备好温水,请入内沐浴。”啊,干戈看出她想洗澡?那难道会读心术不成?贝贝有些诧异,但终究抵不过心巾的。她匆匆解开披风,交给棘格,走入白绢帘幕。眼前的景象,让她忍不住欢呼出声。帘幕后方,是一个原石辟成的浅浅浴池,还引入了温泉水与山涧水,调和成最舒服的水温。“哇,这挺奢华的嘛!”她低声说道,褪下衣裳,迫不及待的走入浴池。水温暖暖,她仰头靠在浴池爆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棘格撩起白绢,将衣裳一件件拾起摺好,又无声无息的退下!交给丫鬟去清洗。这个汉族少女,可势王带回来的客人,等於是苗疆的贵客,她们不敢怠慢,伺候得格外仔细。贝贝拿起丝络,懒洋洋的擦拭肌肤。“苍茫山上,曾有汉人居住过?”她问道。白绢后方传来回答。“蛊王的母亲,就是汉人。她去世之后,汉族房就空了下来。”沐浴的动作,稍微停顿。“这儿是他母亲的住处?”“二十年前,蛊王的父亲,担忧汉妃住不宫才会下令,在苍茫山上修筑这座汉族房。”棘格详细说道。一个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特别辟建一楝属於她故乡的建筑。他一定是很爱她的吧?“啊,所以他会汉语?”“是的。”棘格回答,忍不住赞颂起主人的功绩。“十多年前,百苗纷乱,各族争斗不休,死伤无数,势王统一了百苗。”“虎门口的汉人,也是他摆平的?”“蛊王率领苗人,跟汉人协谈沟通,订下规矩。”贝贝沈进水中,咕噜噜的冒出不少泡泡。看来,这挺厉害的!因为母亲是汉人,干戈拥有汉苗两族的血统,才会致力於维持两族和平,苗人才能与汉人相安无事。苗人敬佩他的权势,汉人崇敬他的智慧,他在苗疆的影响力,全是他一手打下的。要不是在京城里,被大姊训练得天不怕、地不怕,恐怕碰上那双黝暗的眸子,她的双腿也要软了。“钱姑娘,请起身更衣,衣裳已经备妥了。”棘格恭敬的说道。“知道了。”贝贝起身,娇嫩的肌肤,被温水泡得,更显得动人。就连屋内的丫鬟们都惊艳不己,看傻了眼。她们取来整套的苗族衣裳,仔细的为她梳发,等到长发梳乾,再用绣带绑上。“这是你们自个儿染绣的?”贝贝好奇的问,瞧着这些衣裳,爱不释手。“是的。”棘格回答。“绣得好美呢!”她赞叹道。苗疆的多色腊染,典雅而华丽,还绣着精美的挑花绣。腰下则是一件蓝布长裤,再系上绣花飘带裙。她不排斥苗族服饰,反倒觉得新奇。入境就该随俗,更何况这些衣服真的好美,没有女人会拒绝,让自个儿更加美丽的机会。屋内忙成一团,一个少女从外头跑了进来,不断喘气。“动作快些,蛊王说了,半个时辰内,要在厅内接儿钱姑娘。”贝贝眯起眸子,有些不愉快。“我是客人,不必听他的命令吧!”她慢条斯理的说道,把绣花飘带裙扔下。“告诉他,我累了,要先睡一会儿,等睡饱了再见面。”二姊常说!睡眠是最重要的。整屋子的丫鳜瞬间脸色发白,只差没有放声大哭。“姑娘,在苗疆,是无人敢违逆蛊王的。”棘格几乎要跪地求她了。贝贝挑眉。“为什么?因为他很凶吗?”这点她可见识过了!含再凶她也不怕!只是,虽然那双黑眸很吓人,但是在严酷的外表下,这个男人还是有可取之处至少,他还会烤兔腿肉给她吃。不知为什么,想起这件事情,她心头就会暖暖软软的,像是某种束西,正在融化——她摸摸心口,弯弯的眉皱了起来,努力回想,何时曾有过这样的感觉。好像打从在客栈里,见到干戈起,她的胸口,就不时会涌现这种。门外,又一个少女奔了进来,手上还捧着丝垫。丝垫上,搁着一只银镯。“这势王嘱咐,请钱姑娘戴上的。”丫鬟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把丝垫捧到贝贝面前。“确定吗?”棘格一脸古怪的问,有些迟疑。少女用力点头。“势王亲自递给我的,他说了,请钱姑娘戴上。”屋内几个丫鬟们互看一眼,十分讶异,却又不敢开口。汉族房空下许久,虽然每日都有仆人打扫,但从不许闲人,更别提是让人居住了。蛊王破例,首度带回个汉族女子,还让她住进汉族房,整座苍茫山,已经是议论纷纷了。而如今,蛊王竟还派人,送来这只别具意义的镯子,命令钱贝贝戴上——各种猜测,不断在众人脑海涌现,却没人敢开口。贝贝没察觉大夥儿的脸色怪异!一瞧见这银镯,就喜欢极了。“这是礼物吗?”她问。“唔,算是吧!”棘格小声的说道。“钱姑娘,您愿意戴上吗?”贝贝看着银镯,想了一想,很难下决定。虽然她讨厌干戈的霸道,但是,她却很中意这只银镯。再说,这银镯看来十分贵重,很值钱呢,放着好东西不拿,实在有违钱家家训。“这只镯子,我戴得上吗?”她喃喃的说道,拿着银镯端详。棘格打蛇随棍上,连忙点头。“可以、可以,戴得上的。”她拉起贝贝纤细的手腕,把银镯套上去,再撬开锁头,按下一个精巧的开关。啪的一声,银镯扣紧,刚好环住她的手腕。丫鬟们站在一旁,瞧见银镯戴上去了,有志一同的福身,对待贝贝的态度,比先前更加恭敬。她眯起眼睛,先瞧瞧丫鬟们,再抬起手,瞧瞧手腕上精致的银镯。这只银镯,铐得牢牢的,像是一个小小的枷锁。呃,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礼物,对吧?那么,为什么她心里会突然觉得,自个儿像是误上了贼船呢?入夜之后,贝贝才姗姗来迟。高坐在厅内的那个男人,令她震慑,几乎无法呼吸。干戈高坐在厅内,巨人的石椅上,铺着兽皮。四周明亮的烛火,让他的双眸深邃闪亮,更加威严,像尊高大的异教神只,令人敬畏臣服。棘格及众多少女,站在门前行礼,不敢入内,轻手轻脚的将木门关上,不打扰两人。深幽的眸子,在她身上转了一圈,俊脸上没有表情,只有浓冽的眸光,证实他万分满意於她的苗族装扮。“你来迟了。”干戈说这,口吻不悦,视线却没有挪开。在苗疆之中,从没人敢忤逆他。男人尊敬他、女人畏惧他,而这个汉族小女人,才一到这儿,就公然违抗命令,给他下马威?!贝贝耸肩,可没被吓着。“只是迟了一会儿。”要不是棘格苦苦哀求,她还打算先跳上床,好好睡上一觉,再来见他。干戈的黑眸眯起,却仍不动声色。“往后再迟了,伺候你的那群丫鳜就必须受罚。”她瞪着他!克制着上前踹他一脚的冲动。“你这个野蛮人,竟敢威胁我!”“这一路上,你不是总称我为蛮子?”他反问,不为所动。提到路上的事,就像在她面前投下一朵烟花似的,她猛地蹦起,气得脸儿发红。“你这个骗子,居然还有胆子跟我提路上的事!”“骗子?”干戈挑眉,对她的指控很感兴趣。“从没人这么咒骂过我。”事实上,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声量对他说话。“那是因为,碍於你的臭脸,他们才不敢说实话。”贝贝嗤了一声,咚咚咚的冲上前,双手插腰,像头小猫咪般对他咆哮。“是吗?”他淡淡的问道。“别装傻,先前的帐,我都还没跟你算呢!”她伸出纤纤玉指,指着那张俊脸开骂,心里恼怒极了。“你这个,明明就懂汉语的。”这个王八蛋,竟然还装糊涂?!想起自个儿先前出的糗,她又气又鞋无法决定是该先去跳崖自杀,还是先杀了他灭口。“我没说不懂。”这一次,他的薄唇,真的弯成了微笑的弧度。“可是!你、你骗了我,让我、让我——”那些羞人的事、羞人的话,她可没法子再说出口!他挑眉,等着她开口。噢,可恶!贝贝跺脚,既尴尬又愤怒,压根儿无法说出光前的糗事,只能挫败的转身,想夺门而出,不再跟可恶的干戈共处一室。只是,跑没两步,小绣鞋陡然停住,在门前煞车。不行不行!生意重要,她不能被怒气冲昏头了!就算他再恶劣,她还是必须保持理智,完成大姊交代的任务,才能回去交差。连续深吸几口气后,贝贝握紧小拳头,再度走回干戈面前。“好,山林里的事,咱们就一笔勾消,我来找你,是为了——”“我知道。”“啊,你知道?”“在客栈里,我听见了。”他简单的说道。“那好,我就不用绕圈子说客套话了。”贝贝挤出最美丽的笑容,甜甜的望着他。“我想借圣药。”她开门见山的说道。“不行。”他甚至没有考虑!甜美的笑容,稍微僵了一下。“那,你抱出来让我瞧瞧。”凭她的经验,只要看到药品,应该就能猜出成分了。到时候就算他不借,她回京城后,照着调制一份就是了!“不行。”笑容快挂不住了。“那你告诉我,圣药摆哪儿,我自己去瞧。”“不行。”笑容绝迹,小脸上的表情,转为狰狞。“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难商量啊!”她咆哮着,小脸往前凑,掌心刺痒着,好挥拳打掉他脸上淡漠的表情。“我只是借个药,又不是什么大事。再说,我借药,也是为了救人。”当然,救人之外,也能替“乾坤堂”赚进大笔银子,这可是皆大欢喜的事啊——干戈的表情没有变,静静瞅着她。“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为什么?”“不为什么。”冷淡的态度,转为强硬,看着她的黑眸,闪过严厉的光芒。贝贝咬着唇,被那气势压得没胆子顶嘴,心里却嘀咕着不停。含骗人!她才不信呢!这肯定是推托之词,圣药不许外人碰,八成是因为他很小气吧?小脑袋愈垂愈低,红嫩的小嘴,偷偷的在做着无声的咒骂,粉脸上的表情丰富极了。她的模样,全被干戈尽收眼底。“镯子戴上了吗?”他陡然问道。她没好气的开口。“戴了——啊!”冷不防手上一紧,手腕已经落入他的大掌里。男人的手,又热又大,跟她的白嫩纤细形成强烈对比。源源不绝的热力,从他的肌肤涌了过来,烘得她的粉脸儿也红了。“唉啊,你放手啦!”贝贝低喊着,却甩不开钢铁般的箝制。他这么握着她,她根本无法动弹,更别说是挣脱了。干戈反倒加强劲道,将她拉到面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那张小脸。“在苗疆的一日,镯子就不许取下。”他徐徐说道,的呼吸,吹拂过她的粉脸与手腕。讨厌,他的口气怎么那么强硬!“为什么?”就算心里发慌,她嘴上还是不肯认输。幽暗的黑眸,浮现神秘的光彩。“这么一来,他们才会知道,你是我的人。”咳!他的人?!“喂喂喂,我是说要当你的客人,没说要当你的人啊!”这可差多了啊!“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勾起薄唇,微微一笑,眸光深浓。那是当什么?一句话在舌尖滚啊滚,但她硬是咬住舌头,没问出口。心里有预感,他的答案,绝对会吓坏她的,她还是别多嘴,暂时装傻的好。“钱贝贝。”干戈唤道。
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蛊王有何吩咐?”她瞪着他,嘲讽的问道。他看着她,半晌后才宣布。“我要你留下。”第五章情况真是太糟糕了!她想借圣药,干戈不许。她想看圣药,干戈不许。就连她想离开,干戈也不许。“为们么?”被拒绝数次后,贝贝发火了。贝贝可不是这么容易被打发的,她发挥死缠烂打的精神,跟在他身爆碎碎叨念着,不断重复自个儿的要求。今天,是她第五次提出要求。干戈照例面无表情,没理会她,低头察看蓝靛草,高大的身躯在广场上走动巡查,身后则跟着一堆等待他下指示的管事。“今年土布的织量有多少?”“回蛊王,共有一千六百多匹。”“分出两百匹,绣上挑花绣。剩馀的一千四百匹,以蓝靛浸染,完成之后,再分出七百匹,浸入红水,染为红布。”管事点头,匆忙记下。他领着众人,愈走愈远,压根儿没再理会贝贝。她哪里忍得下这口气?粉脸上怒气冲冲,娇小的身子,气得瑟瑟发抖口可恶,敢不理她?!她在原地站定,深深吸一口气,气灌丹田,接着放声大喊。“干戈!”此声一出,他总算停下脚步,深邃的黑眸扫了过来。不只是他,整个广场全停下动作,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有人还不忘掏掏耳朵,怀疑自个儿听错了。呃,打从苍茫山大寨以来,可从没人敢当着蛊王的面,喊他的名讳;这个汉族少女是胆大包天,还是活得不耐烦了?“太好了,你总算回头了。”贝贝冲上前去,扯住他的衣袍,庆幸自己用对了方法,总算赢得他的注意力。“有事吗?”干戈问道,口吻冷淡。“啊,你这么快就忘了?我刚刚说了啊,我要回虎门口去。”既然拿不到圣药,她何必留下?干戈是说过,要她留下。但是她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她有什么理由必须耗在这儿。她是个外族人,处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人们对她虽然亲切有礼,但是目光全都怪异得很,像在暗暗商量着她不知道的大事。黑眸扫过期待的小脸,浓眉稍稍一蹙。“不行。”他维持原判,对她急着想回家,显得有些恼怒。贝贝不高兴了。“为什么?”她追问,小手没放开。“路上会有瘴气。”干戈淡淡的说道。“然后呢?”瘴气跟她回家的事有什么关系?“瘴气有毒。”贝贝深吸一口气,克制尖叫的冲动。“蛊王大人,求求你,一次把话说完好吗?”旁边的管事看不过去,怕蛊王发起火来,把这美丽的姑娘扔进狼堆里,连忙上前打圆场。“钱姑娘,蛊王这是为您着想啊,瘴气对人体有害,吸入了心肺后,半刻内不救,就药石罔医。”管事恭敬的说道,脸上堆满笑。“我在来的路上,怎么没碰上?”贝贝狐疑的问。“呃,可能是因为有蛊王带路,所以——”她脑中灵光乍现,突然想到个好方法。“那简单,只要他再带我回去,那不就行了?”“不行。”前方不远处,传来冷冷的回答。又是不行?!贝贝快失去耐性了!她硬是挤开管事,凑到干戈身边去,娇小的身子,只差没贴进他宽阔的胸怀。“为什么?”她质问。“我没空。”“那你派别人送我回去啊!”“这个月份,苍茫山上的所有人,都必须筹备苗年,送派公粮,没人有那闲工夫。”干戈伸出手,拎起怀里的小女人,搁到旁边去,免得她挡住去路。贝贝歪着小脑袋,努力想着,自个儿该怎么办。想啊想的,她的思绪,还是绕回那坛圣药上头,那可是她这趟的重要目标,就算机会渺茫,她也不能轻易放弃!“唔,那我们打个商量好不好?你别那么固执,既然我要留下,那么至少也让我帮些忙,例如去存药房里,帮你瞧瞧,缺了哪些药,需要补齐的。”她笑得格外甜美,无辜的对他眨动双眸。早就打听出来,他那坛宝贝圣药,是搁在存药房里头的,那么,只要让她逮着机会,能够溜进去,那就——嘿嘿——干戈转过头来,冷冽的黑眸,像利箭似的,把她钉在当场。“你不许接近那里。”他一字一句的说道,语气冰寒。她打了个冷颤,小脑袋不争气的垂了下来。“唔,我只是——”黝黑的大手,倏地伸来,扣住她的下颚,强迫她抬起头来。干戈严酷的俊脸,靠在她前方好近好近的地方,近到她可以看见,他眼里正跳跃着怒火。“不要违抗我的命令。”他警告着,锐利的目光在小脸上绕了一圈。“呃,我——”她鼓起勇气,还想说话。干戈眯起眸子。像变戏法似的,咻的一声,她的勇气立刻消失不见,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被他捏在手里,可怜兮兮的着,再也没胆子提要进存药房的事。半晌之后,他总算松开手,不再瞪着她,转身再去处理事情。全广场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暗地里拍拍胸口,庆幸蛊王没有当场发怒,把这个小女人给宰了。贝贝却没那么识时务,警报一解除,她立刻把恐惧抛到脑后,凝聚勇气后,再接再厉的凑上前来。“喂,那你倒是说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卓”碍於“恶势力”,她可能真的跟那坛神秘的圣药无缘了。他停下脚步,低头看入她清澈的眸子。“等我想让你离开的时候,你才能离开。”贝贝皱眉。“你要是永远不想让我离开呢?”干戈黑眸一闪,神色似笑非笑。“那就留下。”他转身离开后,贝贝像被巨雷劈中似的,杵在原地动也不动,眼里含着泪水,只差没有放声大哭。留下?永远的留下?呜呜,她不要啊!不许借是吧?好,没关系,山不转路转,她还是有法子。贝贝决定用偷的!打从先前,干戈在厅内,对她说的那些话,让她心儿慌慌,却又没胆子问清楚。而白昼在广场上,他又当着所有人的面,暗示要永远将她留在这儿。想起他说这句话时,眼中闪过的光芒,贝贝忍不住心跳加速。更让她不解的,是当他宣布完毕,广场上的人,全不约而同的发出欢呼,还对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冲过来拥抱她。然后,男人们开始动手,把银饰全塞进她怀里;女人们也没闲着,把漂亮的绣花飘带裙解下来,争先恐后的送给她。她几乎要被礼物淹没了,银饰与飘花带,不断被送进她怀里,多到她抱不动,必须由伺候她的丫鬟们代劳,捧回汉族房里搁着。他们为什么送她礼物?这代表什么意思呢?贝贝不敢再去想,心里却火速打定主意,决定快点偷药,之后潜逃出境,免得后患无穷。皓月当空,苍茫山上寂静无声。所有人都睡着后,她偷偷溜出来,蹑手蹑足的穿过广场。她先在干戈居住的主屋前探头看了看,确定里头黑漆漆的,没有半点灯火。太好了,看来那已经睡了!“乖乖睡啊,最好一觉到天亮,可千万别醒过来。”她用最小的声音说道,祈祷干戈能够好梦连床。祈祷完毕,她悄悄退开,以乌龟爬行的速度,摸索到一楝小小的建筑物前,一路上还不断回头,怕干戈会陡然醒过来,冲出那扇门来逮她。这儿的人们,对她伺候得格外体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溶了,她有疑问,他们肯定是有问必答。只是,当她提到存药房,众人就像吃了哑巴药似的,只会不断,效法蚌壳,把嘴巴闲得紧紧的,问不出半句话来。贝贝花了好大的功夫!才从丫鬟的嘴里,套出端默知道存药房是在哪儿。据说,这儿是干戈的禁地,除了他之外,没有半个人敢靠近。丫鬟们还告诉她,凡是未经允许,私自存药房的人,都会遭受可怕的责罚。问题是,嘿嘿,没有人知道她溜进来,有谁能罚她呢?贝贝盘算着,只要偷到圣药,就翻出随身的所有银两,雇个向导,带她回虎门口。就算是干戈在这儿再有权势,但是有钱可使鬼推磨,看在银子的分上,总有人愿意带路吧?娇小的身子,在存药房前站了半晌,凝聚勇气,接着才伸出的小手,慢慢推开木门。门上没有锁,只是用石头挡着,经她一推,无声无息的打开。据说,在干戈的领导下,苗人能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宵小盗贼,在这儿算是完全绝迹了。也拜此处治安良好所赐,存药房没有上锁,她才能顺利的溜进来。月光从窗口流泻入内,存药房内一片银光。空气里有药草的气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熟悉的气味,让她紧张的情绪,稍微平静了些。她在京城里的房间!也是堆满了草药,她对这种气味再熟悉不过了。眼前有无数大大小小的药瓮,她暗暗咋舌,伸出小手,摸过一个又一个的药瓮,还不时凑到瓮上,抽抽小鼻子,想藉气味分辨内容物。真是糟糕啊,她竟然忘了问,圣药到底是装在哪个坛子里了,这儿满坑满谷,不是药瓮子就是药坛子,要是一个个找,恐怕花上半个月都找不完。不过话说回来,以干戈那种冷酷的态度,她就算真的开口问了,他只怕不会告诉她,反倒会把她拎到眼前,用最冰冷的眼神瞪着她,直到她恨不得吞下舌头。月光明亮,贝贝冷静思绪,开始了找药的重要工作。她先打开几个药瓮,把小手探进去,拿出一些药草,判断里头的是什么东西,摸索着干戈放药的顺序。邻近门口的那十来瓮,摆的都是丁香大枣、川贝天麻等等寻常药物。搁在木架子上的,则是人参、阿胶一类,较为贵重的药品。顺着木架子再往内赚里头的药品,就全是她没见过、没闻过的东西了。“真是的,那干么在这里摆了这么多药?”她一边找着,一边还不忘抱怨,小脸上已经沾满灰尘,看来狼狈极了。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十分的黑暗,她盲目的摸啊摸,隐约听见,屋内响起某种声音。那声音很低很低,却也很诡异,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胆怯的停下脚步,先在心里,从一默念到十,才鼓起勇气,转过头去察看。“什么人?!”她低喝一声,为自个儿壮胆。无人回答!四周看不见半个人影,声音却不断的传来。呃,看来是没有人喽?那么,是什么“东西”在那儿发出声音的?贝贝连连深呼吸,克制着逃走的冲动,硬着头皮往前走去。在存药房的最里头,有着一个古老的药坛子。她先是呆了一下,接着眉开眼笑,像遇见久别重逢的亲人似的,立刻冲上前去,用力抱住那个药坛子。“嘿嘿,可被我找到了!”贝贝低嚷着,要咬住拳头,才没有发出欢呼。会藏得这么隐密,可见干戈非常重视它。她直觉的知道,这坛子里装的,就是传说中的圣药。这坛子黑漆漆的,上头雕着古老的花纹,还沈重得很,也不知道是装了什么神秘药草。她用尽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把坛子抱了下来。抱住坛子的时候,那声音又出现了。这一次,声音靠得很近,近到就像是从她怀里的药坛中发出的。“啊!”恐惧瞬间战胜理智,她低叫一声,想也不想的松开手——哐啷!坛子碎裂的声音,在深夜里格外刺耳。“唉啊,糟糕!”她瞪着满地溅开的黑色药汁,整个人都呆住了。呜呜,要是让三姊知道,她手脚这么不俐落,连偷个东西,部会把东西给跌了,非罚她扎上半个月的马步不可。随着那声碎裂声响起,整座苍茫山都起了骚动,每个人都被惊醒。“怎么回事?”有人嚷道。“有声音,像是有东西被砸了。”干戈的声音响起,冷静泰然,不含半点睡意。“去存药房看看。”他淡淡的说道。苗人们齐声大喝,领了蛊王的命令,成群结队的拿着火把、举着木棍,往存药房群聚过来。贝贝立刻察觉,情况对自个儿不利。她掏出手绢,弯下腰去,想吸些药汁当样品,接着就溜之大吉。指尖才刚碰到药汁,漆黑的液体突然像活过来了般,化作无数的黑色小涩在月光中扭动。可怕诡异的画面,让她发出尖叫,急着想逃。但是那些黑蛇察觉到人类的温度,嗖嗖的滑行着,纷纷聚集到她脚下,接着就透过小绣鞋,往她体内钻去。“啊,不要啊!”贝贝尖叫着,在原地又蹦又跳,急着满身大汗,根本顾不得此刻的宵小行为,会不会被人发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黑蛇全不见了,满地只剩下药坛子的碎片。她脸色惨白,立刻脱下绣鞋察看。白嫩嫩的脚心在月光下,也看不见任何伤口,甚至不觉得疼痛。她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所有的道,像是被某种力量封住,使不上力气。不好了、不好了!大大的不好了!就算她再不懂苗疆的药物,她也能知道,这坛药实在太过诡异了。而如今,这些药一滴不剩的全钻进她身子里,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贝贝强迫自己镇静,屏气凝神,打算运功,凝气冲开道。谁知,才一运功,血液如黄河决堤般四处奔窜,纳疼痛益发强烈,令贝贝心中一阵慌乱,哪里还能凝聚真气,只得赶紧抱元守一,想要压制住纳椎心刺骨的疼痛。痛!好痛!砰的一声,木门被踹开了,无数的火把将存药房照得明亮无比。所有的苗人,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呆滞的看着在地上打滚的贝贝。“啊,是钱姑娘。”有人喊出来了,没想到半夜里的小偷,竟是苍茫山最重视的娇客。“痛——”她喘息着,视线蒙胧,全身不断。棘格奔上前来,扶起不已的贝贝。“钱姑娘,您没事吧?”“痛——”她无法说话,只能吐出这个字。疼痛愈来愈剧烈,像是要把她的身体撕裂,到最后就连呼吸都是艰难的。她发出低呜,像受伤的小动物般,蜷成一个小球儿。完蛋了!她是不是要死在这儿?一双强健的臂膀,将她抱了起来,搁在怀中。热热的体温,跟耳边强而有力的心跳,虽然没办法缓和疼痛,却也让她稍微安心了些。贝贝抬起头,看见干戈面无表情的俊脸。“救我——救我——”她低喊着,抱着他不放,眼泪沾湿了他宽阔的胸膛。严酷的俊脸,有瞬间的扭曲。接着,她眼前一黑,昏过去了。第六章贝贝眼儿还没睁开,红唇倒先逸出。老天爷啊,好痛!先前万箭穿心似的疼痛不见了,但是她的四肢又酸又疼,活像是被大石头压了一夜。她睁开双眸,发出要死不活的,像个小老头,一边,一边慢吞吞的爬起来。在卧房外的棘格一听见有动静,连忙冲了进来,急着要她躺回。“钱姑娘,您别动啊!”棘格嚷着,拿了个枕头,搁在贝贝身后,让她能够半躺着。贝贝不情愿的躺下,看见棘格忙得像个陀螺,又转出卧房,去端了碗汤药。“您昨晚折腾了一整夜,肯定累坏了。来!先把这碗药喝了。”棘格说着上面把汤药往贝贝的唇边送。苦苦的药汁才一入口,美丽的小脸就猛然一皱,揪得像颗包子。她只喝了半碗,就宣告投降,急着把药碗推开。棘格端了一碟梅糖来,让她祛除嘴里的苦味,嘴里也没闲着。“钱姑娘,您昨晚怎么不好好睡着,三更半夜的,一个人摸去存药房做什么?”“唔,我——”一小脑袋往下垂,不敢面对现实。棘格没发觉,自顾自的说着。“昨晚啊,你那模样可把我们吓坏了,蛊王抱着你回来时,脸色也难看得吓人呢!”那是他生来就是一张臭脸吧!贝贝在心里偷偷嘀咕,却没胆子说出来。她不但寄人篱下,竟还忘恩负义的跑去偷药,落得人赃俱获。最糟糕丢脸的情况,偏偏全给她遇上了,干戈还肯收留她,没把她一脚踹下山,就算是她祖上积德了!不过,照棘格的态度看来,干戈不知是对苍茫山的人们说了些什么,他们仍旧将她奉为上宾,没将她当成偷儿。“蛊王在这儿陪了您一整晚,不许旁人碰你,亲自压着你的手脚,就怕你伤到自个儿。”棘格眯着眼,对着贝贝微笑。她是旁观宅当局者还迷迷糊糊的事,她可是早早就看穿了。的贝贝眯起眼睛。啊,找到凶手了!肯定是干戈压住她,她的四肢才会那么酸痛!可恶啊!他壮得像棵大树,竟敢压在她身上,难道就不怕压碎她?脑子里闪过干戈压着她,的身躯,悬宕在她的身上。他的手掌,扣住她的手腕;他的身子,密密实实的压着她——一股,陡然袭上粉颊,贝贝陡然双睑羞红。呃,会不会那碗药有问题啊?为什么她突然觉得身子有些发热?“钱姑娘,您好些了吗?蛊王吩咐了,姑娘您一醒来,就请过去厅里。”棘格说道,取来她的披风,在一旁等着。“他要见我?”她小心翼翼的问。“是的,说是有要事,必须跟您谈谈。”贝贝抓抓小脑袋,很想逃赚却又悲哀的知道,目个儿根本无处可逃。干戈要跟她谈什么呢?他会把她扔进牢里吗?唔,不对,他若是要惩罚她,就不会把她抱回汉族房,更遑论是还费神的守护了她一整夜。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她穿上披风,慢吞吞的朝主屋走去。低沈的声音,由门内断续传出。贝贝走到屋子前头,双手攀着门框,悄悄探出一颗小脑袋,观察内部状况。门内的讨论声停止,接着,低沈的声音再度响起。“进来。”干戈唤道,老早就瞧见她在门前鬼鬼祟祟。贝贝咬着唇,知道躲不过了,只得叹了一口气,走入厅内。“钱姑娘,您身子还好吗?”一个管事拔得头筹,箭步冲上来,恭敬的询问。“我没事了。”话才刚说完,又有人围过来,忙着问候关心。“身子还疼吗?”“昨晚可把大夥儿吓坏了。”“是啊是啊,您受苦了呢!”这边谈得正热烈,冰冷的声音却陡然响起,立刻冻结了众人的满腔关怀。“出去。”没人敢再吭一声,全都脚底抹油,争先恐后的冲出大门,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剩下被疲劳轰炸过的贝贝,还愣愣的杵在原地。她也是很想跟着逃走的啦,但是她直觉的知道,她要是胆敢朝门的方向挪动一小步,干戈肯定会立刻冲过来。连连深呼吸几次后,她抬起小脸,勇敢迎视他那张严酷的俊脸。“棘格说,你有事找我。”干戈先是冷冷的瞅了她半晌,之后才面无表情的开口。“我警告过你,不许接近存药房。”“呃——”“我也说过,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唔,我现在知道了。”小脑袋垂到胸口,用最小的声量回答。呜呜,别骂嘛,她心里也很后悔啊!想起昨夜诡异的情形,贝贝打了个冷颤,只觉得脚心发痒,像是那些黑涩又在那儿窜来窜去。清澈的眸子转啊转,无意间瞧见,干戈的手腕上,有一圈青黑泛紫的伤痕,看起来像是被某种动物咬的。看那伤口,又肿又紫的,肯定疼极了。怪了,他的身手矫健,任何猛兽都不是他的对手,哪有什么动物,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够咬得到他?她盯着那个咬痕瞧,脑子里却突然想起,棘格先前说过,昨日夜里,在她痛极的时候,干戈亲自压着她,就怕她伤到自己。啊,难道,那个咬痕是——贝贝心中一乱,那的暖流,又悄悄的在胸口泛滥成灾。意识到干戈扫来的视犀她连忙清清喉咙,偷偷喝令自个儿不能失态。“呃,对了,那个坛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她故意转移话题,还踩紧小绣鞋,就怕又有怪东西要溜进去。“蛊。”“嗄?”“那里头装的是七日蛊。”啊!贝贝的小脸,瞬间转为雪白。该死!大姊肯定是忘了提醒她,苗人除了善用药,也善用蛊。“你是说,钻到我身子里头的,势毒?”她乾着嗓子问道,连声音都开始,身子更是抖个不停。从小熟读医书,她当然知道何谓蛊毒。书上记载,苗疆地区多蛊,在每年五月五日的炙阳之日,取百种毒虫!放到不见光的坛中,让毒虫自相残杀,最后留下来的,就势。她脑子里思绪乱转,不断浮现,书上记载的,那些中蛊的人,总是得了好可怕的怪病,最后以最离奇古怪的方式惨死——哇,她不要啊!“为什么苗人们还说那是圣药?”她快哭了。“以讹传讹,自然会有误传。”干戈平淡的口吻,就像在讨论天气。“那些人明明就说了,那坛药能够令人百毒不侵。”她忿忿不平的质问,又气又慌,心里简直没了主意。“人都死了,当然百毒不侵。”呜呜,完蛋了,她要被自个儿的好奇心害死了!“但是我现在没事啊!”贝贝急忙的说道,从椅子上跳起来,在原地跳啊跳,证明自个儿很健康,顺便也试试看,能否把体内的毒虫给跳出来。“现在是没事,但是七日之后——”干戈只把话说了一半。贝贝的心也被吊到半空中。“七日后会怎么样?你倒是说啊!”“这种蛊,初时会疼上一个时辰,隔六个时辰后再度发作。以此类推,疼痛时间增长,到了第七日,中蛊者将会活活痛死。”他徐缓的说道,照着她的要求,把情况说得格外仔细。传说中,这种死宅魂魄俱销,甚至不能转世。人们对这坛蛊充满恐惧,对干戈更是又敬又怕,暗地里称他为销魂蛊王,就怕惹上他,不但要活活痛死,就连魂儿都没了。放眼整个苗疆,就只有贝贝不知死活,还敢往存药房里闯。难怪存药房不需上锁,任何稍微有脑袋的人,都知道该远远的避开那儿,哪里还会闯进去乱翻?贝贝快昏倒了!焦急之中,她脑中陡然灵光乍现,闪过一个法子。“对了,这蛊是你的,你就一定知道解蛊的方法。”她抬起头,急切的问道,紧握住最后一线希望。“你这蛊毒.不好解。”干戈冷冷的回答,黑眸深幽。“我才不管好不好解,花多少钱都可以,你马上替我解!”她喊道,从口袋中翻出银子,用力砸他。他不屑一顾,闪过迎面飞来的银两,端起茶碗,好整以暇的喝着苦涩藤茶。“钠是用我的血养的,只有我能解,解的方式也不同於一般。”贝贝冲上前上,双手揪住他的衣袍,用力摇晃这个可恶的男人。要不是一条小命还握在他手上,她真的好想用力踹他几脚。“什么方法都好,快动手啊!”她咆哮着。他看着她,半晌之后才宣布。“你必须跟我。”嗄?!“合——?”她瞪大眼睛,小手僵住,忘了要掐他脖子。干戈点头。“呃,你的意思是,呃,可以请你解释得清楚一些吗?”会不会是这两个字,在这些蛮子的语言里,是指别的意思?她满脸期待的看着他,期望那张薄唇里,会吐出别的意思。“跟我睡。”他的话,打破她的期待。“呃……只是睡吗?”她还不死心。干戈看着她,微微勾起嘴角。“都做。”都、都做?!为了解除蛊毒,她必须跟干戈——呃——娇嫩的粉脸,因为这惊世骇俗的提议,迅速转为嫣红,但是一想起那椎心刺骨的疼痛,她没有迟疑,立刻就下了决定。“好,我认了,那你来吧!咱们速战速决!”她脱下披风,娇小的身子往他坐着的兽皮上一跳,像个祭品似的四肢张开,全豁出去了。好吧!就当是被狗咬了。反正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嫁人,把清白给了这蛮子,说不定还能省去一些麻烦。等干戈蛊毒解了后,她就要马上开溜,即刻回京城去,这辈子再也不见这冷酷的半裸男人,彻底把这丢脸事儿给忘了!她闭起眼睛,准备“从容就义”,干戈却只是睨着她,动都不动一下。“不只是今晚。”他又开口了。啊?“那要多久?”她抬起小脸,眯起眼睛。黑眸直视着她,平静内敛。“七日一回,为期三年。”“三年!”她从兽皮上跳起来,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行不行。”说什么都不行!要是那么频繁的跟他——呃,那她岂不是成了他的……情人?那两个字,让她粉脸嫣红,羞得心儿直跳。他没有强求,只是耸肩,起身往外走去,淡淡的丢下一句话。“你可以慢慢考虑。”考虑?这有什么好考虑的?她清白的身子,为了解蛊毒,白白让他占便宜-已经驶荒唐的了。更糟糕的是,为了免去疼痛,他们每七日就必须——噢,不行不行!她宁可痛死,也不会答应这种事情。两个时辰后,时间一到,蛊毒再度发作。“啊!”尖叫声传遍苍茫山,令所有人都为之僵硬。那声音愈来愈痛苦,还伴随着束西被摔碎的声音。接着,不到半晌,就看见贝贝从汉族房里冲出来,跌跌撞撞的穿过广场,踹开蛊王主屋的大门。“干戈!”她尖叫着,已经疼得冷汗直流。高大的身躯!缓缓站了起来,黑眸瞟向她。“随便你要花几年都好,快点,帮我——帮我。”贝贝扑进他怀里,主动去剥他的衣裳。蛊毒太过厉害,她痛得难以忍受,先前豪气干云的决心,老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痛,她好痛啊!他怎么还不救她?贝贝圈住他的颈项,凑上红唇,笨拙的吻着他的脸、他的颈项、他的胸膛——“你决定了?”低沈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她胡乱点头,小手没闲着,不断在他身上乱摸,只求他快些大发慈悲,替她解除疼痛。深幽的黑眸中,闪过一抹光亮。干戈抱起她,住房间走去,他的脚步很快,抱着她的动作,沈稳中却有着内蕴的温柔。房内陈设简单,角落有一张人石床,上头铺着厚厚的兽皮。朦胧之间,贝贝神智恍惚,只觉自个儿被放上床,而干戈的唇、的手,开始在她身上周游。她还好痛,但是他带来的奇妙感觉,一点一滴的驱逐那些痛楚。她咬着唇,额上浮现点点汗珠,小脑袋在兽皮上左摇右晃。几日之后,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从苗疆百族陆续运抵苍茫山。蛊王大婚,这可是苗疆的天大喜事,百苗的族长们,跋山涉水的前来祝贺,好奇的想看看,冷酷的蛊王,娶的究竟是哪个女子。这昭告天下的场面,可让贝贝脸色难看极了。讨厌啊,明明是件丢脸的事儿,为什么会弄得人尽皆知?这么一来,这些人全部都会知道!她是因为蠢得中了蛊毒,才会爬上他的床,恳求他要了她。其实贝贝也不是没想过,要跟干戈私下协议,言明不许对外声张。但是那天她穿过广场,闯进他屋子里,苍茫山上所有的人,全都可以当证人。据说,那日她还没踏出干戈的房门,蛊王大婚的消息,就已经传遍附近几个部族了。她看着络绎不绝的贺客,心里就是不痛快,忍不住凑到干戈身边发问。“为什么他们就这么肯定,我一定会嫁给你?”她跑到大厅来质问他,视线却落在宽阔的胸膛上,没有瞧他的眼睛。虽然两人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但是她还是不习惯面对他。尤其是在白昼里,一瞧见他,她就会回想起夜里的亲昵时——想着想着,的脸蛋.又变成了红苹果。干戈看着她,面无表情。“除非你想死,否则你就会嫁我。”含这回答太可恶了!“但是,我只是说跟你——呃,让你替我止痛,又没答应要嫁你——”她一面说着,粉脸泛红,愈垂愈低。“我愿意娶你就行了。”他简单的说道,没冉理会她。贝贝问了一肚子的气,唧着红唇回自个儿屋里去。回屋的路上,不断有人上前,对着她恭贺道喜,或是送上珍贵的礼物。等回到汉族房里,情况更是失控,各族运来的礼物,早已经堆到了庭院里,她连要找个地方站都很困难。贝贝艰难的挤开礼物,往卧房摸索前进。才一回到卧室,她双眼忍不住亮了起来。摆着华美精致的苗族嫁裳,那件绣花飘带裙,绣工精致非凡,简直是巧夺天工。除此之外,嫁裳之上,还有着一顶银冠,以及众多白银首饰。她坐在床沿,抱着银冠,心儿又开始乱了。事情闹得这么大,她看来是躲不过了。只是,她真的要嫁给干戈吗?被绑在他身边三年是一回事,成为他的妻子,又是另一回事啊!她真的留在这儿,跟他做一辈子的夫妻?再说,她成婚的消息要是传回京城,肯定会引起轩然。呃,不对,大姊要是知道,她嫁给了蛊王,肯定高兴极了,说不定还会抱着算盘,开始计算能靠着这层关系!替钱家捞到多少好处。想到这儿,贝贝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她困扰极了,觉得不情愿,却又想不出任何理由拒绝。棘格捧着满手的礼物.从外头走进来,满脸都堆满了笑容。“汉妃,您瞧见这些衣裳跟银饰了,还满意吗?”她兴高采烈的说着,还端起银冠,喜孜孜的替贝贝戴上。啊,蛊王挑的新娘,可是美极了呢!多少族长上了苍茫山,瞧见当今的汉妃,全傻了眼,暗地里全发誓,要去虎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再碰上一个汉族美女。只是,众人喜悦的心情,似乎没传染给新娘。“这些嫁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绣制的?”贝贝的手,滑过嫁裳上的挑花绣,暗暗思忖,这么精致的绣工,绝对是花了不少时间。“唔,族里的姑娘一块儿动手,花了半个月左右。”棘格回答。半个月?那就是打从她上了苍茫山,众人就开始暗地筹备婚礼了?弯弯的柳眉,不悦的蹙了起来。“你们就确定,我一定会嫁他?”怪了,她自个儿的婚姻大事,怎么旁人都比她先知道?棘格神秘的一笑,先到门口探头看了看,确定蛊王还在大厅,暂时无法脱身后,才咚咚咚的又跑回来,凑到贝贝面前,小声的说道:“打从蛊王送来那只银镯,我们就心里有数了。”贝贝挑眉。“那只银镯啊,势王的父亲,从波斯巧匠那儿重金买来,送给蛊王母亲的,是成对的男女双镯。一只收在蛊王房里,另一只,如今就在你手上。”棘格说着,又拿起银饰,忙碌的为新娘打扮。贝贝坐在床沿,呆呆的任由棘格摆布。她的小手,摸索到银镯上,紧紧握住不放。他让她住进母亲的故居,又拿母亲的银镯给她,还嘱咐她一定要戴上,所有人都知道了他的意图,就只有她傻傻的,还被蒙在鼓里——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在说这句话时,就已经藏了弦外之音。不知为什么,得知这项秘密后,她的心有些慌乱、有些气愤、有些不甘愿,却也还掺杂着些许润润甜甜的温暖。广场上锣鼓喧天,宾客们吵吵闹闹,干戈从外面大步踏进内室。她抬起头,看见他时,心头一动。那种从见到他起,就徘徊不去的暖流,再度席卷胸口。原来,他是老早就打定主意要娶她。不知为什么,这件事情让她好高兴、好高兴——干戈望着她,黑眸闪烁。“过来。”他霸道的说道,声音一如以往般冷淡。这一次,她没错过他眼里的火焰。“去哪里?”贝贝弯着唇,对他浅笑,先前的懊恼,这会儿全都一扫而空了。干戈眉头一拧。“过来。”他没有回答,反倒重申命令。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对他霸道的性子举双手投降。“好嘛好嘛,别催了。”贝贝嘴上抱怨着!却还试乖伸出小手,搁进他宽大的掌心。当干戈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去时,她的红唇上,悄悄弯出一朵笑。唔,或许,嫁给他,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呢!第七章庆典结束,宾客离去,苍茫山上恢复平静。男人们入山狩猎,而女人们开缸染布,照著干戈的指示,将土布染成蓝布,或是再加工,制成深玄色的红布。一日,午後燠热,她热得难受,想要沐浴,却又不愿意泡进温泉里,索性走出寨门,到後山去寻找可以沐浴的山泉。苗山多泉水,她没花费多少功夫,就在後山发现一汪碧绿的山泉。“哇,太好了。”贝贝喃喃自语,左右看了看,确定四下无人後,才敢褪下香汗淋漓的衣衫。她先用脚尖沾沾山泉,然後再深吸一口气,扑通一声,跳进山泉里头。天气很热,但山泉冰冷,她冷得牙齿打颤,潜入水中,卖力的游动,让身体尽快适应水温。游了一会儿,她疲倦的闭上双眼,在水面上飘啊飘,只觉得好舒服。永远的住在这儿,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呢!虽然没有京城的奢华,却有著无限的惬意,更重要的是,这儿还有干戈——正在想著他,却有某种东西,滑过她的脚底。“啊!”不会吧!这座池子里也有蛊吗?贝贝尖叫一声,连忙踢蹬腿儿,却失去了平衡,咕噜噜的往山泉里沈。山泉好深,她踩不到底,加上一时呛了水,难受极了。“唔,咕噜——唔——咳咳——”她挣扎著,想要爬上岸,却伸长了手,还驶不到岸。突然之间,高大健硕的身躯,由水中窜出,强健的臂膀搂紧她的腰,将她拉入的胸膛。是干戈!“咳!咳咳!你——”她呛咳著,窝在他肩头喘息。还没调匀气息,干戈的唇已经覆盖上来,封住她的红唇,灵活的舌,霸道的窜入她口中,享用柔嫩的唇舌。贝贝的惊呼,过没多久,全化为他口中的软软低吟。片刻之後,当热吻结束,她已经软绵绵的瘫在他怀中,完全无法动弹。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不是在忙吗?”她小声的问。统治百苗,并不是件简单的差事,身为蛊王,他拥有难以比拟的权势,相对的也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处理苗人的诸多事务。“结束了。”干戈简单的回答,搂著她上岸。她抬起头来,这才发现他也是裸的,衣衫早就被扔在岸上晒太阳。呃,她可是来洗澡的啊,不过这会儿,瞧他的眼神,似乎是打算做其他的事“你为什麽吻我?七日又还没到呢!”贝贝红著脸,想转开视犀目光却又离不开他黝黑健硕的身子。“这里有瘴气。”他神色自若的宣布。瘴气?她蹙起眉头,转动小脑袋,左看看、右看看。“我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闻久了,你就会昏倒。”“啊,真的吗?”她有些慌乱,伸手捣住口鼻,双眸眨啊眨的。她不会这麽倒楣吧,才中了蛊毒,又碰上瘴气。呜呜,这下怎麽办?她会不会又要犯疼了?干戈低下头,潮湿的发落到她粉颊上,有些刺刺痒痒。“跟我在一起,就不会有事。”他轻声说道,目光。贝贝眨著眼睛,愣愣望著他,察觉到他愈靠愈近,的薄唇,又回到她唇上,轻轻啃咬,带来奇妙的感觉。唔,这就是他的“办法”吗?她羞怯的伸出手臂,悄悄圈住他的颈项,迎向这个吻,专心的回应著。干戈的身体炙热,像是要将她融化。的他,更显得黝黑精壮,结实修长的体魄,有著无比强大的力量。宽厚的大掌覆盖住软嫩的,她著,在他的霸道与温柔下轻吟——许久之後,贝贝才由迷醉的欢愉中,慢慢回到凡间。干戈拥著她,下颚靠在她的脑袋上,而她蜷在他怀里,汗湿的上,披著他的衣裳。她的指尖,滑到他的手腕上,细细摸索著。那儿还有她先前蛊毒发作时,啃咬留下来的伤。好奇怪啊,她明明就气愤他的霸道,但是为什麽,一跟那双黑眸对上眼儿,她就无法拒绝他?每当干戈看著她,或是拥抱她的时候,她的心口就会热烫的,觉得好舒服、好安心。一种感觉,是不是就叫幸福?静谧的一刻,被孩童的嬉闹声打断。几个小孩,脱得精光,像小青蛙似的,一个个往山泉里跳去,嘻笑泼水,溅出好多水花,玩得不亦乐乎。贝贝低呼一声,披著衣衫,匆忙凑到水边。她独自把衣服扯赚也不管干戈是否会“春光外泄”。“喂,别下去啊!”她焦急的喊道,还猛挥手。没人理她,孩子们甚至掬水泼她,然後哈哈大笑。“快上来!”贝贝呼喊著,急得直跳脚。小孩子游到岸爆抬起湿淋淋的脑袋,咧开嘴笑。“为什麽要我们上去?水好冰好舒服呢!”“水里有瘴气,闻久了会昏倒的!”她急著喊道,困惑的回头看著干戈。他不动声色,半坐在草地上,健硕的身躯,在阳光下闪烁著光泽,比野兽更美丽。贝贝脸儿一红,连忙转开视线。真是的,刚刚她在水里,他就大惊小怪,急著把她捞上来“解毒”,怎麽这会儿孩子们在池里玩水,他反倒无动於衷?小孩们笑得更大声。“哈哈,瘴气是下了雨的午後才会出现的,现在哪有啊!”“汉妃好笨呢!”“哈哈,好笨。”嘻笑声此起彼落,贝贝眯起眸子,过头来。干戈倚靠著大石,神色自若,黑眸直视若她.俊脸上找不到半点愧疚。“你骗我!”她红著脸指控,伸出粉拳去槌他,恨不得把他推进水里,让他喝水喝个饱。可恶!这会儿怎麽办?都被他吃了,总不能要他吐出来吧?“我不想等七日才要你,你是我的妻子,我随时都能——”贝贝脸颊,连忙冲上前,用小手捣住他的嘴,就怕他说出更惊世骇俗的话来。黑眸在她通红的脸上绕了一圈,紧抿的薄唇,稍微软化了些。他拿开贝贝的小手,额头抵著她,呼吸吹拂过潮湿的长发,带来冷热假替的酥麻,令她不已。“况且,刚刚你不也没反对?”干戈靠在她耳爆很缓慢、很缓慢的说道。贝贝无法反驳,羞得想挖个地洞钻进去。太恶劣了,他不但骗了她,还她,在山泉旁就跟她——呜呜,她从小读的诗书礼教呢?她的羞怯呢?怎麽一碰上蛮横的他,那些矜持,就全都变成废物了?“回去了。”干戈站起身,迳自宣布,对她伸出手。正在烦恼的贝贝,虽然心里困扰极了,却还是伸出小手,搁进他的掌心。这样的举止,已经非常自然,不论走到哪儿,他总霸道的要握住她的手。山路崎岖,走没两步,她绊著藤蔓,整个人往前摔。“啊!”贝贝低叫,以为又要跟泥地玩亲亲。还没摔到地上,干戈已经出手,矫健的将她揽入怀里。“没事吧?”他问。她深吸一口气,对著那双黑眸点头。“没、没事。”“小心点!”他粗声说道,口吻不耐,眼神里却有关怀。“喔。”她小声的回答,红唇忍不住往上弯。虽然他很霸道!,虽然他很恶劣;虽然他偶尔会骗得她团团转。但是她还是好喜欢,他在冷酷的外表下,偶尔流露的温柔。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已开始习惯那双吓人的黑眸。贝贝主动握住干戈的手,小脑袋靠在他肩上,像只被喂得饱饱的小猫,粉颊轻轻他的胸膛,无言的道谢。他没说话,低头看了她半晌,表情有瞬间的软化,随即又恢复冷然。一男一女,穿过崎岖的山路,离开了山泉。跳月节过後不久,苍茫山上来了不速之客。广场上又吵又闹,贝贝在汉族房里,就可以听到喧闹的声音。“外头怎麽了?”她好奇的问道。发去外头看了一眼,匆匆回来报告。“禀汉妃,是有个汉人闯进来,被族人们逮住了!正交由蛊王发落。”她露出羞怯的笑容,小声的补上一句。“那个汉人,生得好俊俏呢!”话还没说完,丫鬟们已经扔下工作,全凑到门爆想瞧瞧那俊俏的汉人。原来,除了她之外,还会有汉人能人得了苍茫山。这个人是找了苗人带路,还是自个儿摸索进来的?“干戈会怎麽处置擅闯的汉人?”贝贝也凑到门口!踮高脚尖,却还是看不到广场上的动静,只看到一颗颗阻碍视线的脑袋。丫鬟们还没回答,广场上倒先传来干戈的声音。“扔出去。”命令一出,不速之客立刻响起惊慌的叫声。“什麽?扔出去?不、不行啊!我是来找人的!”那人喊道,冷汗直流,抵死不肯被扔出大门。咦,那声音很耳熟呢!贝贝皱起眉头,歪著小脑袋.怀疑是自个儿听错了。不可能啊,这儿是苗疆,可不是京城,那不可能跑到这儿来,说不定只是个声音相似的人——正在思索著,对方又开始大喊。“贝贝!钱贝贝,你在哪儿啊!快点出来啊!”啊,她认出来了!“旭日!”贝贝推开众多丫鳜冲到广场上,满脸惊喜的指著年轻男子大叫。原本在求饶的俊美男人,一看见贝贝,又惊又喜,也张著嘴大叫。“啊,终於找到你了!”在众人的注视下,两人拔腿奔向对方,如同久违的牛郎与织女,热情的拥抱。贝贝更像八爪章鱼似的,双手双脚全都圈上去,兴高采烈的又抱又亲。“你怎麽来了?”她挂在男人身上,亲昵的摇晃他。男人高兴的笑著,看来更加俊美。“笨问题,当然是来找你,不然我为啥搁著京城的暖暖被窝不睡,跑来这苗疆野地?”他伸出手,捏捏她的鼻尖。贝贝高兴极了,搂著他的颈子,还想说话,却发现自个儿的领口陡然一紧,整个身子被往後拎去。咦,她怎麽腾空了?贝贝诧异的回头,刚好看见干戈铁青的俊脸。“把这男人扔进狼堆里。”他阴冷的说道,全身辐射出强烈的怒气。“什麽?呃,不行不行!千万不行!”贝贝连忙反对。干戈的脸色更难看了。“你还想替他求情?”他咆哮,声音震动整座苍茫山。所有的苗人,扑通扑通的跪下,趴在地上瑟瑟著,虽然担忧汉妃的处境,却也没人敢而对蛊王的愤怒。被拎在半空中的贝贝却无处可逃,只能屏住呼吸,紧张的看著他。“是、是啊!”她既害怕又困惑,却还是硬著头皮点头。干戈深吸一口气,锐利的目光扫到旭日身上,恨不得拿出猎刀,把这个男人碎尸万段。这个汉族男人是谁?会是她的情人吗?某种陌生的情绪,在干戈胸口中,令他愤怒得双眼发红,冷静的理智彻底碎裂。她竟敢在他向前,拥抱另一个男人!眼看惰况愈来愈僵,旭日鼓起勇气,前进一步。“笨,你看不出来吗?”他低声骂著贝贝,没想到她竟然这麽迟钝。“什麽?”她一头雾水。旭日还想骂人,但是那个“笨”字还没出口,冷冽寒酷的视犀就狠狠瞪了过来。他立刻把骂人的话全吞回肚子里,脸色一变,火速摆出最和善的笑容。“蛊王,您先别发火,在下是京城钱府长子旭日,是汉妃的弟弟。”他解释著,暗暗猜测,这个高大的蛮子会发这麽大的火,肯定是在吃醋。看来,他这个迷糊的五姊,在这段日子里,倒是捞到个不错的丈夫呢!黑眸眯了起来,从旭日的俊脸,挪移到贝贝的俏脸,充满怀疑。“弟弟?”他问。两人用力点头,差点扭伤了脖子,就怕干戈不信。苗人们偷偷抬头,仔细一瞧,这才发现,这俊美的男人,生得跟汉妃的确有几分相似。两人的五官神似,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更是一模一样。半晌之後,干戈突然放手,松开箝制,转身往内厅走去。她毫无防备,咚的一声,摔在地上,粉臀儿被摔得好疼。“哇,你就不能先提醒我一声再放手吗?”她抱怨著,揉著发疼的粉臀。管事意会过来,连忙上前,恭敬的行礼。“汉妃,蛊王的意思,是请您跟旭日公子都入内厅。我会即刻命人备茶,为旭日公子洗尘。”汉妃的亲人,他们可不敢怠慢。姊弟两人本来就感情深厚,加上许久没见,彼此都有一箩筐的话要说,从广场走入内厅的路上!两张嘴叽哩呱啦,都没停过。“是要你找药材吗?怎麽自个儿开溜了?石冈急得都快上吊自杀了。”旭日问道,帅气的撩起衣袍,跨过门槛。“你也知道石冈那硬性子,他左一个不准,右一个不行的,我什麽事也办不了,索性就自己上路了。”贝贝耸肩,踏入内厅,找了张椅子坐下。屁股还没沾著椅子,後头的干戈就开口了。“过来。”“我坐这儿就——”“过来。”冰冷的口吻,不容反驳。她叹了一口气,只能凑到他身边去坐,心里悄悄抱怨他的蛮横。旭日看在眼里,暗暗微笑。屁股才一坐定,贝贝就急著开口。“你是怎麽找到这儿的?是石冈告诉你们的吗?”“他送信回京城请示,大姊却按兵不动,说你虽然迷糊,但是仍有些小聪明,肯定能够平安无事。”旭日详细的说道。贝贝乾笑几声,觉得头皮发麻。“大姊的神机妙算,可从没出错过。”旭日说道,瞄向一旁的干戈。“只是她倒也没料到,你立见成了蛊王的妻子。”“呃,这个,说来话长,等有机会再说。”她含糊的说道。老天!她可不想让旭日知道,自个儿是丢了多大的脸,才阴错阳差的成为苗人的汉妃!那些过程,她仅仅是回想,就羞愤得想躲进被子里大叫。旭日微笑,拿出扇子,敲击掌心。“没关系,那就回京城,对著家里人,再一并说了吧!”“回京?”她眨眨眼睛。“嗯,京城里头出了些事情。”贝贝喔了一声,眸子滴溜溜的往干戈脸上转,发现他的脸色再度转为铁青。唉,想也知道,他不会点头放人的!“可是我中蛊了,没办法回京城。”她双手一摊,万分无奈。“中什麽蛊?”“你别问了。”她支支吾吾,粉脸发红。旭日晃脑的想了一会儿,虽然怕干戈翻脸,却不得不开口。“只是,你非得回去不可!”他顿了一下,神色凝重。‘乾坤堂’出事了,一个病患突然暴毙,仵作看了,说是你用药失当所造成。”贝贝跳了起来,气得哇哇大叫。“我?我用药失当?这绝不可能!”这是污辱她的医术啊!她用的药都是温补之类,先调养病患身子,再强身健体,进而收到壮阳之效,哪里可能会吃死人?先前,还有病患嫌她药下得太轻,无法立竿见影,所以转投向“安平堂”求医呢!“官府可不这麽想。大姊要我赶在官差前,先带你回家里,大夥儿也好从长计议。”“那现在怎麽办?我又离不开。”贝贝皱眉。旭日晃脑,思索著几位姊姊可能的反应。“四姊会说,以和为贵;三姊会说,量力而为。”“她还会罚你扎马步。”她补上一句。他没理会。“二姊嘛,得等到她醒来,才能问出她的意见。至於大姊,啊,对了,她有给我个锦囊。”“打开看看。”贝贝提议。旭日打开,锦囊里有张短笺,上头是大姊娟秀的字迹。事情没办成,就别回来,两个人沈默。“打开第二个看看。”内容一样。“打开第三个看看。”里头是一条白绫。“什麽意思?”旭日呆愣,摸不清大姊的意思。贝贝倒抽一口凉气,躲到干戈背後。“嗯,呃,你、你是知道大姊的性格的。”她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旭日脸色一白。“呃,好歹我是她亲弟弟,她不会这麽狠——”他看见贝贝猛,背脊不禁发凉。“好吧!就算我没办法带你回去,必须拿著这条白绫上吊,但你就没想过,大姊会亲自来逮你?”旭日一脸悲苦,拿著白绫在脖子上绕啊绕。这一次,轮到贝贝脸色惨白。姊弟二人都在烦恼的时候,干戈开了金口。“我陪你。”“啊,你要跟我回去?”她转过头来,不敢置信的看著他。“没错。”“呃,啊,嗯——那个——其实,你不需要陪著我,我只是回去处理一些事,很快就回来了。”她双手乱挥,光是想像他走入京城,会造成多大的骚动,就觉得头皮发麻。“你离不开我。”干戈淡淡的说。“啊?”她脸儿一红。“你别胡说,我哪里会离不开——”“七日一回。”他提醒。轰!贝贝的脸儿著火了。可恶,他怎麽——怎麽可以提——“七日——什么七日一回?”旭日很感兴趣,凑过来发问。“没你的事!”贝贝恼羞成怒,红著粉脸,咚咚咚的跑过来,抡起拳头扁自个儿的弟弟。“唉啊,别打别打。”旭日无端被敲了几下,捣著痛处,龇牙咧嘴的喊疼。唔,七日一回?什麽七日一回?他脑子乱转,虽然好奇,却碍於贝贝的拳头威胁,不敢再发问,怕等会儿会被扁出内伤来。“随时可以出发。”干戈说道,阻止姊弟相残。“真的吗?”贝贝双眼闪亮,神态兴奋。“那让我换件衣裳,收拾些东西,咱们马上出发。”虽然回京里,是有麻烦事必须处理,但是离家这麽久,她自然是好想念好想念家人。就连大姊,在这会儿回想起来,都令她觉得思念极了!“太好了,我要回家了!”返家的兴奋!充斥在胸口,她小嘴上喊著,双手拎著绣花飘带裙,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的往外跑去。没人发现,当她欢呼时,干戈的黑眸中,闪过一抹阴鸷。第八章繁华京城,冠盖云集。无数的落花,拂过高高的蓝色琉璃同落入钱府。偌大的庭院内,花木扶疏,错落着华丽的庭台楼阁。珍珠阁的窗台前,站着一名绝色女子。吵杂的喧闹,夹杂着惊喜的笑声,从钱府大门,一路响了进来。几个丫鬟急忙穿过回廊,奔来珍珠阁,在阁前幅身行礼,欢喜的报告。"启禀大姑娘,旭日公子带着五姑娘回府了。"钱金金弯唇一笑。"让他们到珍珠阁来。"她吩咐道,转身踏入屋内。久候在窗台旁的丫鳜立刻为她解下软绡披风,端上的香茗。金金端过瓷杯,轻啜热茶,瓷杯还没见底,珍珠间外就响起喧哗声,热闹极了。阁门一开,娇小的身子立刻飞奔进来。"大姊!"贝贝娇声喊道,冲上软椅,抱住金金,像只小猫般撒娇,从苗疆带回来的精致礼物,全被扔到地上去了。金金微笑,拍拍小妹的粉颊。"你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当了苗人的汉妃,从此之后就不回京城了。"她轻声道,捏捏贝贝的鼻尖。"大姊,我哪里会不回来呢!"贝贝小声说道,偷偷做了个鬼脸。金金浅笑,清澈闪亮的眸子,看向一旁高大沉默的男人。"我让你去找药方,你却找了个丈夫回来。"啊,惨了惨了,大姊要怪罪了!贝贝连忙,从衣袋里,抽出一束文件,上头写得密密麻麻的,全是苗疆药材的批发货价。"呃,我虽然没找到药方,但是也找到货源。大姊,这是苗疆的药材谱,只要照这张谱进货,'乾坤堂'每年能节省十几万两银子呢!"她陪着笑脸,献宝似的,把药材谱送到大姊面前,证明自个儿可没偷懒。金金眸子一亮,低头审视。天下人都知道,在京城钱府里,运筹帷幄的,是长女钱金金。自从她十八岁及笄,展露惊人的商业长才后,就接掌了父亲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货源稳定吗?"她问。"苗人说了,任何好货,都先留给'乾坤堂'。"贝贝说道,看了干戈一眼。买药材的事情,一由他出面,就全盘搞定。苗人不敢违逆蛊王,对她这个汉妃,更是有求必应。金金沉吟半晌,才又开口。"商道呢?""全打理妥当了,十里一站,能够日夜兼程,把药材送来京城。"旭日插嘴,紧张的看着大姊。金金挑眉,仔细看过药材谱,才慢条斯理的卷起来,交给丫鬟。"这件事,你们办得不错。"姊弟二人,松了一口气,差点没瘫软在地上。呼,还好这桩生意能让大姊满意!他们一路上提心吊胆,就怕大姊怪罪,说他们办事不力。到时候啊,只怕家里的椅子都还没坐暖,就要再度被扔出大门去赚钱。心上的大石头落了地,贝贝舒展柳眉,觑见站在一旁,始终沉默不语的干戈。她跳下软椅,咚咚咚的走到干戈面前,牵着他的大手,走回软椅坐好。"大姊,我替你介绍,他就是——""我知道。"金金微笑,还命人端上最好的春茶。"啊?"贝贝一头雾水。大姊知道?知道什么啊?她都还没说呢!"他是干戈,苗疆的蛊王,你的丈夫,咱们钱府的新姑爷。"金金轻声说道,说得钜细靡遗,没半点遗漏。贝贝眨着双眸,讶异得说不出话来。"她派人来调查过。"干戈开口,黑眸微眯。即使远在苗疆,也不时会有汉人,赞叹的谈论起京城钱府的长女。他老早就知道,他的小妻子,有个绝顶聪明的大姊。"啊?有吗?"干戈点头。"我们成婚后,有汉人陆续入了苗疆,打探关于我的一切。"苗人们来禀报,说是这些形迹诡异的汉人,都是来自于汉妃的娘家。金金浅笑,搁下瓷杯。"我这个宝贝妹子,没媒没聘的,就让你给娶走了,我当然必须格外留意些。"她弯着唇,若有所思的看着干戈,淡淡的补上一句。"钱府的女儿,可不是普通人想娶就能娶的。"黑眸一眯,没有动怒,明白金金的弦外之意。旭日在旁边小声的嘀咕。"不用说,她肯定是拨过算盘,知道结下这门亲事,是稳赚不赔的。"金金笑而不答,反倒靠到贝贝耳爆轻声问道:"他对你好吗?"贝贝咬着唇,没有回答,粉脸却变得红润润的,格外动人。这下子,即使她不说话,答案也昭然若揭了。干戈的黑眸,眸光转浓。他旁若无人的起身!大步走过来,拦腰抱起贝贝,霸占了她的软椅。"啊,那是我的位子啦!"她抗议。"你坐我腿上。"他口吻平淡,眼神却十分炙热。坚实的双手,圈紧细细的纤腰,不让她离开。连屋内的丫鬟们,都偷偷笑着,知道这个新姑爷,可是疼极了五姑娘呢!众人的眼神,让她羞得想挖个洞跳进去,但天不从人愿,干戈把她抱得紧紧的,她连脚尖都碰不着织毯。贝贝羞得连发根都红了,连忙扯出别的事情,转移大伙儿的注意力。"对了,大姊,旭日提到,前些日子,京城里头有人暴毙,那是怎么一回事?"她把话题绕口正事上头。金金点头,收敛笑容。她纤手一扬,所有丫鬟自动福身退下,室内转眼清场完毕,只剩下钱家自个儿的亲人。"死者是西市延康坊的潘大爷,官府那方面,我暂时压下来,但要厘清案情,只怕还要费一番功夫。"贝贝蹙着眉头,一面听一面点头。"他在'乾坤堂'里看了一阵子,病因是气虚血寒、肾水不足。""你用了什么药?"干戈问。"以鹿角、龟板、枸杞及人参口味药剂,熬成四珍胶。"她皱着眉头。"这些都是温补之药,不会伤身的。"他点头,拧眉沉思。贝贝虽然迷糊,但是精通药理,用药毫不含糊,苍茫山上的妇女孩童,如果有任何病毒,都已全交由她治疗。旭日走了过来,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竹筒。"这是在死者身旁发现的证物,你们瞧瞧。""证物该待在衙门吧?"贝贝瞪着他。他耸肩,不以为然。"大姊有办法嘛!"干戈打开竹筒,将竹筒内的东西倒在桌上,浓眉愈拧愈紧。她也凑过去瞧,才一看清楚!嘴里就哇哇叫了起来。"啊,这是斑鸷啊!"这种东西,药性极强,致人于死。一般药行的用法,是将斑鸷与糯米同炒,取了糯米入药,丢弃斑鸷不用。干戈审视着桌上的斑鸷,黑眸闪烁,若有所思。贝贝把下巴搁在桌面上,瞪着那些黑乎乎的斑鸷。一想到这些东西,曾害死一条人命,她就心里直发毛。"我记得,这种东西,能治疗皮肤方面的病症。"她小声说道。"也能用于壮阳。""这个我知道。斑鸷在壮阳上的确有奇效,但也有奇毒,所以我不用。"她是很努力在赚钱,但可从不做害人的勾当。"你不用,他们用了。""谁?"贝贝眨着眼睛问。黑眸一眯,射出锐利的光芒。半晌之后,他才徐徐开口。"四川唐门。"东市长街上,离"安平堂"几丈远的墙角,两男一女正在拉拉扯扯。"喂,这样不行啦!"贝贝小声的怀着。干戈没有理会,跨步便走。眼看用说的没用,她连忙往前一蹦,用尽全身力量!拉住他一条胳臂,妄想阻止他前进。该死,这怎么这么不可理喻?!"不行啦,'安平堂'虽然真的来自四川,但也不能证实,他们跟命案有关。"即使用上全身体重,仍难敌干戈的力气,她像个行李,被拖着前进,小绣鞋在地上滑出一道长长的痕迹。街上来往的人们,瞪大眼睛,好奇的观望。干戈抬眼,冷冷瞟来一眼。就仗着那比江洋大盗远吓人的气势,众人立刻脖子一缩,像被针刺着似的,迅速挪开视犀溜之大吉,不敢久留。十丈之内,除了夫妻二人,只剩正在考虑,是否要逃走的旭日。"旭日,还杵在那里做什么?快来帮忙啊!"贝贝还在嚷着。旭日站在原地,为难的搔搔脑袋。"呃,但是,姊夫说的也有道理啊,京城之内,除了'安平堂'外,没有第二间药坊的药来自四川,他们的确最有嫌疑。"班鸷的产量稀少,前几年曾听说,四川有人大量里培养,而要将活斑鸷制成可用的药物!又需要专门的技术。放眼四川,就只有惯于用毒的唐门有此能耐。更巧合的是,这间"安平堂"的主人,就是来自四川。"不行,咱们必须等官府查办!"贝贝喊道,又被拖了好几尺。"太慢了。""呃,啊,但是,你这么闯进去,反倒是打草惊蛇。"她极力劝阻。干戈露出狼一般狰狞的笑容,令人。"我会搜出证据来的。"贝贝忍住尖叫的冲动,深吸一口气。"你别急,我们换个方法去探探吧!啊,对了,我想到了,我们可以找个人!假装房事不力,亟欲求医,必须买些强力的壮阳药——"他的表情愈来愈难看。呃,事关男性"尊严",他肯定是不愿意了!况且,瞧他这么高大精壮,哪个人会相信,他有——呃——呃——"那方面"的问题——贝贝粉脸一红,连忙甩甩头,抛开脑中的胡思乱想。她转过头,脑筋动到弟弟身上。"旭日,你去。""我?"他的眼睛快掉出来了眼看旭日还杵在原地,贝贝双手插腰,俏脸一凝。"你去不去啊?""我——""姊姊说的话,你敢不听?""呃,我——"旭日我了半天,还我不出个下文来。要他上"安平堂"求壮阳药?这要是传出去,他这个京城第一贵公子的脸要往哪里搁啊?别的不说,只怕城里的姑娘,会哭湿好几条手绢呢!呜呜!他怎么这么命苦?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唯独他家例外。他这个钱家唯一的香火,总是被五个姊姊欺压得难以翻身。正在怨叹自个儿歹命,眼角却瞄见上个高大的身影,早已迳自朝"安平堂"走去。"五姊——""别罗唆,你去是不去?"贝贝龇牙咧嘴的嚷道。"我想,没那侗必要了。""为什么?"旭日缩缩脖子,伸手指向"安平堂"大门。"因为,呃,姊夫已经闯进去了。""您不能进去!"说话的人,被干戈一掌挥开,哀嚎的飞出大门!跌到街上。"这位客倌,你——啊!"更多的人围上来,更多的人,陆续往外飞去,咚咚咚的,在街上躺成了一片。高大的干戈,如入无人之境,一手挥开一个,没三两下功夫,原本热闹非凡的"安平堂"人数锐减。客人们见苗头不对,立刻抱头鼠窜,逃得不儿踪影。在店里招呼的伙计们,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全被扔出门,就只剩下柜台后方的掌柜,脸色惨白,瞪着这个暴戾危险的男人,不断。干戈伸出手,揪起掌柜,脸色阴沉。"交出来。""交——交——交什么?"掌柜的抖得连话都说不好。"鸷斑。"掌柜的脸色一变,却仍在装糊涂。"呃,这位爷,您说什么,我不懂——"黑眸眯起,迸射出不耐的怒火,干戈出手,挥出一道凌厉的掌风。砰!一声巨响,震得人耳朵发疼。整楝屋子剧烈摇晃,一整面的药柜,转眼就被轰掉,连屋梁都摇摇欲坠。掌柜的傻了,抖得更厉害。"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干戈的口吻仍旧冰冷。贝贝上气不接下气的跑进来,才一进"安平堂",就见一个大药瓮,笔直的飞来,轰向她的脑袋。"啊!"她大叫一声,连忙低头,惊险的闪开。药瓮哗啦一声,摔在地板上,瓦片跟里头的黑枣散了一地!满地滚啊滚。她拍拍胸口,安抚受惊的心脏,环顾乱七八糟的大厅。"老天,我才迟了一会儿,你就把这儿破坏成这样了!""啧,姊夫的手脚真快。"旭日在一旁感叹,一进大门,立刻挑了个安全位置躲好!就怕惨遭池鱼之殃。吵闹的声音,惊动了"安平堂"的老板唐舜。他皱着眉头,从存药房里走了出来,嘴上还在骂着。"做什么?这样吵吵闹闹的——"深邃的黑眸,冰冷的扫了过去。两个人才刚打了个照面,唐舜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他先是全身僵硬,张着嘴直喘气,眼睛瞪得比金鱼还凸。干戈挑眉。"原来是你。"他扔下吓昏的掌柜,像发现新猎物的野兽,跨步走来。啊,这两个人认识?贝贝跟旭日愣在一旁,屏气凝神,满头问号。唐舜突然提气一喊,扯住桌上的布匹,往他们甩来。数十支针灸用的银针,笔直朝两人射来,银光交织成一片银网,躲都躲不过。庞大的身影,恍如鬼魅!瞬间就赶到面前!挡住尖锐的银针。她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就被干戈揽入怀中。的男性气息,包里了贝贝全身,她毫发无伤,胸口却狠狠一疼。"干戈!"她惊慌的喊着,俏脸惨白。他用身体为她挡了银针!"我没事。"干戈淡淡的说道,目光扫过她焦虑的小脸,冷酷的眼神,稍稍变得柔和。角落传来。"我有事。"旭日龇牙咧嘴的抱怨。他问躲不及,又没人搭救,手臂上挨了十几根银针,疼得好想哭。贝贝没理会,小手扯着于戈的衣裳。"快把衣裳脱下,让我瞧瞧!"他耸肩,刷的拉下衣衫,露出结实黝黑的上身。"转过去。"她又下了命令。他依言转身,宽阔的背上,赫然钉满了银针,看来怵目惊心。她倒抽一口气,小手抢着红唇,全身。"针上没毒。"干戈简单的说道,接着绷紧肌肉,发出一声巨喝。霸道绝伦的内力,凝为强大力道,全数的银针立刻被震飞。就听到嗖嗖的声响,银针转眼挪了位,全钉到墙壁上去了。贝贝眼中泪花乱转,虽然松了一口气,心头仍难受极了,被莫名的情绪揪得紧紧的。"你痛不痛?"她先伸出小手!试探的摸啊摸,接着靠上前去,小心翼翼的吹气,想为他上疼。他。"骗人!"怎么可能不痛?他都流血了呢!干戈回头,瞅了她半晌,眼神复杂。"你没受伤就好。"他粗声说道.转身往内走去。贝贝整个人呆住了,傻傻的看着那高大的背影,红唇微张,连泪珠滚下粉颊,也不晓得要去擦。那简单的几个字,让她胸口好热好烫,某种甜甜暖暖的涵义,虽然他从来没有说出口,但是从他的眼神、他的举动,她就能感受得好清晰。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好想抱住他,抱得紧紧的,永远都不放开——高大的背影,在药坊间转了个弯,踏进内室的存药房。她急忙跟上去,不想跟他分开太久。存药房内,百药杂陈,用的都是寻常的药材。墙上有着无数药柜,房中央还摆着一张红木大桌。干戈站在药材中,拧皱浓眉,仔细检阅。黝暗的眸子,落到红木大桌上。桌上空无一物,却飘着神秘的药味。他挑眉,黑眸一眯。"啊,唐舜怎么逃了?"贝贝凑过来发问,转着小脑袋,在屋子里看啊看,却看不见那的影子。那个卑劣的男人,大概是趁着干戈分神救她的时候,找机会开溜的吧!只是,这种反应也太明显了吧?他们只是找上门,唐舜立刻逃赚摆明了是心里有鬼!干戈勾唇,露出冷笑。"他认得我。"唐门善用毒,但是汉人用毒,终究比不上苗人。唐舜是用毒之人,对干戈的大名,自然是如雷贯耳。这会儿碰上祖师爷了,他这个小货色能不逃吗?没吓得尿裤子就不错了!"但是,那也不能证明,他跟命案有关。他拔腿开溜,说不定只是代表,全天下人都知道你很凶——"她小声说道,不断强调!证据很重要。干戈扫了她一眼,走到红木大桌前,举起右手。"啊!"这一次,她眼明手怏,立刻跳到他背后,把耳朵捣起来。轰!又是一声巨响,坚固的红木大桌,在他的掌力下,化为无数木屑。木屑之中,赫然出现了十来个黑色绸袋。小绣鞋才刚踏出去,她整个人就被干戈拎起来,腿儿腾空。直到被拎过了散落的尖锐木屑,他才松手。"别踏着了。"他面无表情的说道口她心头一暖,红唇弯起,露出甜甜的笑,小脑袋点得好用力。他的霸道,总隐藏着对她的关心。这个严酷又沉默的男人,其实很不懂得表达感情呢!干戈拿起一个黑绸袋,运劲一摸,绸袋碎开,一块毒性极强的蟾酥,赫然出现在他掌心。这种东西,通常用于麻醉,对壮阳有奇效,但是用量稍稍不对,就会致命。噢喔,看来证据确凿了!"你怎么知道桌里还有东西?"她蹲在地上,把黑绸袋一个个打开,才发现里头全是有剧毒的壮阳药品。"这是唐门的习惯。"他简单的说道,将一鸷整袋的斑递到她面前。她哇了一声,抢过来看。"把这个交给官府,就可以还你清白。"干戈说道,伸出手臂,又将她拎了起来,迳自往外走。"呃,我们要去哪里?""回家。"事情结束,他不愿久留。贝贝点点头,也很想开溜。经过大厅时,她抬起小手,把斑鸷扔给旭日。"把证物交给官府,再让他们派人来调查清楚。"她吩咐道。"但是,我手上的银针——"旭日一缩脑袋!委屈的接过斑鸷。"自个儿拿镊子夹出来。"她还在交代着,人已经被干戈拎出门外.两人愈走愈远,将旭日远远的抛下。他独自站在破烂的"安平堂"里,抱着发疼的手臂、拿着斑鸷,只觉得自己好可怜。呜呜,他的手很痛啊,怎么没人来关心他?呜呜第九章还没有破案,干戈的耐性已经用尽。在餐桌上,他搁下筷子,对满桌山珍海味视若无睹。「我要带她回去。」他简单的宣布。原本热闹的餐桌,转眼陷入寂静。贝贝坐在他旁爆双手捧着碗,正在喝着火腿春笋汤,小嘴里还嚼着嫩脆的笋子。「回哪里?」她傻傻的问,没察觉到气氛不对。「苗疆。」简单两个字,让可口的笋子,瞬间变得毫无滋味。她搁下汤碗,连忙抗议。「不行不行,我们才刚到了呢!」才刚见到几位姊姊们,连爹娘的面都没见到,他就这幺不体贴,立刻要拉着她回苗疆?黑眸一瞇,迸射不悦。钱府几位千金,也围在餐桌旁,室内美人群聚,蓬荜生辉。她们低着头,聪明的闭嘴不语,眼睛全看向大姊。金金接过手绢,擦拭双手,出来打圆场。「贝贝虽然洗脱嫌疑,但是案子到底还没破,官府方面,只怕不愿意让她离开京城。」她说得合情合理。几个姊妹猛点头,闪亮的眼儿望向干戈。他冷着脸,毫不考虑。「这些小事,你可以处理。」金金挑眉。「你倒是很看得起我。」眼看大姊被戴了高帽子,马上就临阵倒戈,贝贝主动上场,蹙着柳眉,像个小可怜似的,扯着他的衣袖摇啊摇,期待能捞到一点怜悯。「别那幺快赚好不好?京城里有很多好玩的事儿,是苗疆比不上的,我们留下,我带你到处去晃晃——」话还没说完,那两道剑眉,早已拧在一块儿。糟糕,看来哀兵政策无效!「我们明日启程。」他径自说道,端起酒杯,眉头没有松开,神色更凝重了些。贝贝深呼吸,被干戈的固执霸道一激,火气也冒上来了。她怒气腾腾,双手一拍桌子,猛的跳上椅子,小脸刚好对上他的视线。「干戈,你给本姑娘听清楚了,我、不、住」她喊道,重申立场。他下颚,气得头顶冒烟。「住」干戈吼道。「不要!」她不甘示弱,吼了回去。冷酷黑眸对上倔强明眸,两人大眼瞪小眼,僵持下下。「你必须跟我回去。」「为什幺?」「因为你是我的妻子。」「既然是妻子,不是你买的牲口,哪里能随你牵东牵西的?我当然有权决定要待在哪里!」干戈深吸一口气,重击桌面,满桌的好酒好菜,叮叮当当的乱响。屋内仆人、丫鬟们没胆子收拾,抱着脑袋,迅速逃离现场。「跟我回家去。」他瞪着她,黑眸闪亮,双拳紧握.强硬的命令,一字一句从牙缝中挤出来。骸她才不怕呢!贝贝伸出手,捧住那张俊脸,鼻子凑到他眼前。「这儿就是我家啊!」话才刚说出口,她双手下的身子,陡然一僵。那双黑眸深处,闪过一抹。干戈的脸色转为铁青。「是吗?热闹的京城才是你的家,偏远的苗疆,自然是比不上了。」他瞇着双眼,轻声说道,声音比腊月的寒风还要冷。她背脊一凉,惊觉自个儿说错话了。天啊,他误会了,她不是那个意思!京城是她的家,但并不代表,她就否认有他的苗疆,就不是她的归宿。所谓的家,该有能分享欢笑与温暖的家人;所谓的家,该有个让她在乎的人——他也是她在乎的人啊!「干戈,我——」贝贝急着想解释,舌头却打了结,脑子里乱成一团,当着众姊妹的面,她更是拉不下脸道歉。还想不出该说什幺,干戈已经起身,目光如冰。「你不赚我走。」「要走可以,解了我的蛊毒啊!」她虚张声势的喊道,有恃无恐,知道他绝不会放着她的生死不管。她体内的蛊毒,此刻反倒成了护身符。干戈回过头,冷冷的瞪着她,蓦地抽出腰间猎刀,拉开衣裳.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我解!」银白的刀尖,往胸膛刺去,在心口划出一道血痕,鲜血顺着刀刃,滴在酒杯里。「把这杯血喝了!你体内的七日蛊就能消解。」他冷淡的说道,高大的身躯踏出大厅,甩袖离去。室内岑寂,没人吭声,视线全落到贝贝身上。她瞪着那杯血,全身僵硬,直到胸口发疼,才发现自个儿打从他离开,就忘了该要呼吸。干戈走了,他真的不管她了——热热的液体涌上眼眶,杯子里红色的血,看在眼中愈来愈模糊。「贝贝,你不去追他吗?」最温柔的四姊开口,绝美的眸子看向门外,一脸担忧。「追什幺呢?他要走就让他赚我反倒落得轻松。」她故作坚强,声音却在。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想要从容的退出大厅,脚步却晃个不停。直到走回房间,关上房门后!她深吸一口气,扑向床铺。「哇!」凄惨的哭声,传遍钱府每个角落。贝贝整个人埋在棉被里,哭得声嘶力浆眼泪沾湿了锦缎被子。她边哭边晃着脑袋,心里难受得像是被开了个大洞。呜呜,他走了!呜呜!他不要她了!呜呜!那个霸道的笨蛋蛮子!就不会把事情问清楚吗?她很在乎他、很爱他啊!解了七日蛊又怎幺样?他下在她心中的情蛊,她要找谁去解?哭得正伤心,棉被突然被人给掀了,一张哭花的小脸,顿时没地方藏。四个姊姊全凑在床爆将她团团围住。「别哭了,快出来。」金金伸出手,硬是要把小妹拉下床铺。「不要!」她哭叫。「你再不出来,可就真的追不上干戈了。」「我才不去追他!」贝贝咬着的唇,不断,就算心痛得要命,还是倔强极了。金金皱起眉头,在床边坐下。「你是当真想离开干戈?」她想要点头,眼泪却泄漏了心事,哗啦啦的住下掉。如果是真心想离开他,她哪里会哭成这样呢?「是他不要我的。」想到这儿,眼泪掉得更凶了。「傻瓜,你仔细想想,干戈若是不要你,又何必因为你不回苗疆,发那幺大的火?」贝贝抬起小脑袋,哗啦啦的流泉,因为金金的话,稍微停止流泻。这幺说来,干戈是在乎她的喽?她好想告诉他,自个儿不是不跟他回苗疆,但是爹娘远在四川,还没见过这个新女婿呢!她想等到爹娘回府,再郑重的告诉爹娘,日己嫁了个沉默严酷、却对她很好的男人——希望的火苗,悄悄在心中复燃,心口的疼痛,一点一滴减轻。金金拿了件披风,替小妹穿上,嘴上还在说着。「再说,钱家可从不做亏本生意,怎能赔了姑娘又折兵?干戈这个姑爷,无论如何,钱家是丢不起的,你自己想清楚!是要自个儿追上去,还是被五花大绑的送去?」贝贝被推着下床,虽然想去追干戈,心里却觉得有些委屈。「大姊,到底是钱重要,还是我的面子重要?」金、银、珠、宝一字排开!露出微笑,齐声回答。「当、然、是、钱!」月黑风脯小小的身子在郊道上奔跑着。贝贝喘息着,汗水浸湿衣裳,却怎幺也追不上干戈。漆黑的郊道上,没有半个人影。她手中的灯笼,在半个时辰前就熄了。她咬着牙,在夜里摸黑走了好久,却还是看不见他的人影。怪了,大姊不是说了,干戈离开没多久,她要是动作快一些,肯定能追上的吗?为川幺她追了那幺久,却连他的背影都没瞧见?呜呜,那个可恶的蛮子,没事走那幺快做啥?她的腿也没他长,追起来好辛苦呢!她蹲在地上,又冷又累,先前哭得酸疼的眼儿,又有些湿润了。要是追不上干戈,那该怎幺办呢?一想到从此都无法见到他,她的心更痛了些。他离开之后,她才赫然发现,自个儿已经离不开他。一个人影,悄悄靠近,阴影遮盖了月光。「干戈!」她立刻跳了起来,惊喜的大喊。啊,他回头来找她了吗?!面目狰狞的唐舜,居高临下的睨着她。「钱姑娘,找人吗?」贝贝倒抽一口气,连忙躲开数超跟唐舜隔得远远的。「你怎幺会在这里?」她咬着唇,心里浮现不祥的预感。「在下等在这儿,是为了等钱姑娘。」唐舜笑着说道,眉宇之间,有浓浓的杀气。啊,等她?!「唐爷找我有事?」贝贝眨着眼睛,悄悄挪动小绣鞋,只是唐舜一瞧见她后退,也欺身上前,阴魂不散的缠着不放。唐舜笑得更阴毒。「你这女人倒是厉害,生意上斗不过我,不知用了什幺法子,竟能雇了蛊王来撑腰,把我的药坊拆了。」「安平堂」被拆后,官府急着缉捕他,让他再也待不下去。但是,要他就这幺离开,白白放过钱贝贝,他又太不甘心!唐舜猜想,蛊王虽然不好惹,但终究只是受雇于钱家,若想报仇,自然也要等到难缠角色先离开。他在钱府外埋伏,耐心的等到蛊王离开,才敢现身。「唔!唐爷是来道别的?」她胡乱问着,冷汗直流,急着想找方法脱身。只是,这会儿天色昏暗,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她上哪儿去讨救兵?「是啊,临别之前,特地送了个小礼物来给钱姑娘。」唐舜拿出一个小瓶子,逼近贝贝,双眼闪烁。「呃,不需要这幺多礼了。」她瞪着那个瓶子,心里确定,那绝对不是啥好东西。「这可是我特别调制的『蚀骨露』,一旦沾上后,你那漂亮的肌肤,转眼就会侵蚀成白骨。」唐舜兴奋的说道,打开瓶子,一阵浓香立刻弥漫四周,让人闻了难以呼吸。贝贝连连后退,双脚都软了。她听过「蚀骨露」,这东西名堂古怪,能销融尸骨,寻常人绝对不敢使用。但她万万没想到,唐舜这幺歹毒,竟拿这东西来对付她。该死,要是碰上瓶子里的液体,她肯定转眼就被融化得一干二净,哪里还能去找干戈?唐舜愈走愈近,毫高举起瓶子。「呃,你别冲动——你——啊,干戈!」最危急的时候,她本能的喊出他的名字。来不及了!液体泼来,全数溅到她肌肤上,让她全身发寒。「啊——」贝贝在浓香中发出惨叫,双手抱着身子,狼狈的跌在地上。呜呜,她完蛋了、她死定了,她要融化了——咦?不会痛?绵长的惨叫声,以疑惑的单音作结。贝贝镇定下来,抬起小脑袋,瞪着自个儿的身子,困惑而不解。月光之下,湿润的肌肤一片莹亮,既没有腐烂,更没有见骨,她甚至不觉得疼痛!她抬起头来,呆楞的看着唐舜。他比她更震惊,还不死心的抖动瓶子,将剩余的「蚀骨露」往她身上泼。凉凉的液体,溅到她身上,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却把她染得香喷喷的。「不可能,你怎幺会没事?」唐舜气急败坏,双眼圆瞪,想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蚀骨露是他亲出口调配,是天下至毒之药,为什幺却对钱贝贝无效?幽暗的角落里,陡然传来低沉的声音。「她身上有七日蛊,其它的毒伤不了她。」干戈踏山几步,高大的身躯、严酷的俊脸在月光之下。他一身黑衣,不知已在一旁看了多久。贝贝跳起来,连忙咚咚咚的跑过去,扯住他的手臂,抱得紧紧的,就怕他又溜得不见人影。唐舜脸色惨白,无法明白。「但是——但是——她为什幺没死?」中了七日蛊的人,会活活痛死,哪里还能像这个女人,活跳跳的到处乱跑?干戈低头,看着靠在手臂上的粉脸。「因为,她是我的妻子。」唐舜脸色惨白,恍然大悟。钱贝贝不是干戈的雇主,而是他的妻子!七日蛊是天下至毒,但是再可怕的蛊,也还是要受蛊王纵。干戈抑制了毒性,令妻子靠着七日蛊,能够百毒不侵,却又不为毒蛊所害。干戈勾唇冷笑,缓缓从袖中掏中一枚银饰。「你该知道,伤害我的妻子,是要付出代价的。」他运指一弹,银饰咻的一声,往前飞出。唐舜倒抽一口气,银饰已经在他腿边迸开,里头淌出黑色的液体。黑色的液体如同小涩寻找热源,唐舜转身飞奔,但它们的速度更怏,立刻追了上去。在唐舜的惨叫声中,黑蛇全窜入他的脚底。「啊!」唐舜逐渐远去的凄厉呼号,在幽静的深夜听来,更显得可怕。干戈将粉脸压在怀中,不让她瞧见。「不要看。」宽厚的大掌,压着她的小脑袋!熟悉的味道、暖烫的温度,源源不绝的传来。纵使看不见,凄厉的惨叫声,仍旧不断传来。她攀住他,直到惨叫声远去后,小脑袋才慢慢抬起来,粉脸上余悸犹存。「啊,那是——」「七日蛊。」她拍拍胸口。「你还留有这可怕的玩意儿?」干戈点头。「我事先留下的。」喔——等等,事先?贝贝皱起弯弯的眉,反复咀嚼这两个字。她沉静思绪,将来龙去脉,在脑子里仔仔细细的想过一遍。「你『事先』就知道,圣药会被我打破?」她问。干戈点头。她瞇起眼睛,戳戳他的胸膛。「你早就知道我会去偷圣药?」「你忍不住的。」他淡淡的说道,早就看出她急切的性格。好啊,她总算明白了!打从把她带回苍茫山,他心里就有了盘算。让她去愉圣药、让她中蛊、让她不得不成为他的妻子,这一切全是有预谋的。而她拗不过自个儿的好奇心,看不出他心怀鬼胎,一见他放了饵,就乖乖的跳上去咬。清澈的眸子瞇了起来。「好啊,原来,你从头到尾都在算计我。」她恍然大悟。知道了他的诡计,她并不生气,反倒偷偷的有些开心。以他冷漠的性子,会愿意大费周章的设计她,把她拐上手,不是更证明了,他很在乎她吗?干戈沉默半晌,然后点头。「我要你。」她的脸红了红,就算真的气他骗人,这会儿火气也消了大半。「从什幺时候开始想要我的?」「客栈里。」哇,打从那个时候,他就对她——贝贝心儿暖暖,却还嘴硬。「你拐了我、骗了我,就不怕我不想要你?」「我会让你想要我。」他肯定的说道。含这个,对自个儿的男性魅力,可是半点都不怀疑啊!不过,矫健骁勇如他,真正想要一个女人时,有哪个人能够拒绝?「霸道!」她戳着他的胸膛,却对他的狂妄束手无策。干戈握住她的指,额头抵着她,黑眸黝亮。「你为什幺跟来?」他慎重的问。贝贝看着他,脸儿嫣红,半晌后才鼓起勇气开口。「我不想离开你。」黑眸一亮,原先的阴鸷,因为她的坦承而褪去,喜悦取代了森冷。「你不是想留在京城吗?」他问。她用力。「我想跟着你.无论是京城或是苗疆,我都不想离开你。」干戈看着她,久久不语。他就这幺看着她,笔直的看进她的眼里,像是透视了她的魂魄,要将她的心意看仔细。半晌之后,他猛的出手,将她抱到怀中,双臂将她圈得,凶猛的黑眸,紧盯着不放。「先前,是我用计谋拐了你,如今,是你心甘情愿?」他质问道,表情严肃。她点点头,再也不怀疑了。的唇,凑在他的薄唇,主动印上一吻,宣誓对他一生的爱恋。干戈仰头,发出一声欢悦的呼啸,声动旷野。「跟我回苗疆去!」「不,先回钱府。」他的脸沉了下来。贝贝微笑,抚上黝黑的脸庞。「先回钱府,见过我爹娘,我要告诉他们,我嫁给了苗疆的蛊王,从此之后,有人会代替他们,疼我、宠我一辈子。然后,我就跟你回苗疆。」她终于明白,有干戈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干戈抚着她的脸,在红嫩的唇上印下结实短促的一吻。接着,他抱起贝贝,足尖一点,身形快如流星,赶回京城钱府。一。
(一)人物事略
竹林七贤为了避开曹魏政治斗争的锋芒,他离开了京城,到山阳隐居了下来。当时,他和阮籍、山涛、向秀、刘伶、阮咸、王戎交往过密,几个人常常游玩于竹林,世称“竹林七贤”。
博才
广陵散绝
(二)名家点评
(晋)颜延之:中散不偶世,本白餐霞人。形解验默仙,吐论知凝神。立俗迕流议,寻山洽隐沦,鸾翮有时
(唐)白居易:吕安兄不道,都市杀
(宋)李清照:两汉本绍继,新室如赘疣。所以
(三)素材运用
话题1:自我认识和别人的期待
材料加工:“哐当、哐当……”听见那清脆的打铁声了吗?清风拂面,强健的肌肉散发出生命的气息,熊熊的烈火陶冶着高尚的情操。
或许这就是生命的真谛,不管他人如何期望,自己认为是对的就不懈追求,追求自由、追求崇高、追求生命的尊严、追求英雄本色,抛开他人的期望,抛开他人的劝阻,向着自己的认识迈进。(2004年高考重庆满分
话题2:心灵的选择
材料加工:历来最为矛盾的便是文人,他们似乎生来就进行着心灵上的选择,在进与退之间,在生与死之间。
魏晋出英雄——历史学家如是说。
我不知道在别人心目中
若干年后,我们会说:这是最令人回肠荡气的选择!(2002年高考山东优秀作文《心在刃上选择》节选)
话题3:假如记忆可以移植
材料加工:沙漠上的狂风刮过古堡的废墟,书本中妄自描述着空中花园的美丽,人们希冀希冀着听到消逝已久古乐的音律,时光带走了古文字的意义。历史的车轮缓缓轧了过去,轧碎了多少文明古迹。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我相信古老的文明也能在今天重现。
昔代“竹林七贤”之一的
话题4:包容
材料加工:
有人说,这是
话题5:家庭教育
材料加工:凡人们的言论、思想、行为,倘若自己以为不错的,就愿意自己的朋友都这样做。但
一告后辈要立志,志之必坚。二告后辈要“见义而作”,赈灾济贫。三告后辈要慎言。四告后辈要少欲,要宽容谦恭,要有涵养。五告后辈不要打探他人隐私。他说:“凡人自有公私,慎勿强知人私。”六告后辈不要受人之馈。他说:“匹帛之馈,车服之赠,肖深绝之”,因为“常人皆薄义而重利”,别人主动向你破财献礼,则必有所求,必图回报,这是“君子之所大恶也”。
我们就此看来,实在觉得很稀奇:
所以,后来被山涛推荐而做官的
有一次晋惠帝兵败被困,文武百官纷纷逃散,惟有
话题6:自虐
材料加工:自虐,实际上是精神的流亡,是精神苦闷的象征。魏晋士大夫的一个倾向是服药、喝酒、身上多虱,这与其说是隐逸、潇洒,倒不如说是这些部含有自虐的成分。他们追求精神自由,追求高古的人格,不愿与当时的社会达成妥协:在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中,生命的能量只能向内转,通过自虐式的感官刺激来获得暂时的宣泄和解脱。
话题7:坚持自我
材料加工:其实
自己认为最好的朋友,就因为这样就结束了来往,也可以看到
话题8:路
材料加工:
人说你毁坏礼教,不事孝道。“冤哉!”一千七百年前那没有发出的呼喊,就让我替你喊出吧!或许,这有悖于你不屈的性格,但那是在路人皆知司马心的时代,这是称那个“冤”字己完全被世人理解的时代。我知道你表面上毁坏礼教,实则是激愤于挂羊头卖狗肉者之流(如司马懿)的胡作非为,激愤之极而转为不言礼教不信礼教,甚至于反礼教!其实啊!司马懿何尝是孝子?可司马氏就是以不孝为名杀了你。悲哉!“阴阳易位,时不当兮”,屈子几百年前的这一悲吟,不幸却又应验在了你的身上。(《哭
话题9:交友
材料加工:冤哉!
你“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便发”在你的眼中,这世界应如你杯中之清酒,无尘渣毫粒,无腐臭之气,而是清冽如流玉之晶莹,甜香赛芝兰之悠长。可遗憾的是,翻遍一卷《中国古代史》,你的名字却印在了最昏晦的那一页:满眼是野蛮的屠戮,满耳是大众的悲鸣。其时,有明哲保身者,更有持“忍饥寒我后当作三公”陋志者。你“常谓之知言”的山涛,此时便弃你而去,留你一人痛饮苦酒:“美酒今以之驱愁,良友兮不可不慎求。人之相知兮,贵识天性,曲者不以为桷兮,诚不欲以枉其天才。”面对山涛的诱荐,你嬉笑怒骂,接舆狂歌。一纸《与山巨源绝交书》阻断了后路,更逞了淋漓之快意,成就了后人敬仰之声名。(《哭
(四)成品展示 正义的选择(02年高考全国卷)
一片竹林,一把古琴,一个遥远的年代。夕阳西下,那个坐在地上,对着夕阳弹琴的影子,赫然印人我的心扉。他的琴声低沉而又高亢,快乐而又悲凉,流露出无限的孤寂。他,一个孤高绝伦的隐士,一个丝毫未被遗忘的才子,在这夕阳下深深地体味人生……
他内心的焦灼与热烈在这恬淡的竹林中丝毫没有消散,反而在这时起时落的琴声中得到完整的体现。他静静地聆听着自己的琴声,感到无比的欣慰。
那是一曲几成绝响的妙曲:一个年轻的侠客,为报杀父之仇,一剑刺死了仇人——那个不可一世的国王,自己也毁容自刎。听吧,高亢代表着刺客矢志不渝的决心,雄浑流露出毅然赴敌的沉勇,激荡显示了拼死战斗的壮烈,委婉透露出一丝的悲凉与赞叹。这就是
夕阳的余辉,把他的心照得如同明镜:欲隐而不能隐,欲退又不能退的境遇,使他的内心充满了矛盾。他本可以选择退而自全,但文人的良知告诉他不能违背正义。他蔑视权贵,带着一丝嘲讽的口吻问钟会:“何所闻而来?何所闻而去?”为了这种正义,他可以抛去一切:名与利,甚至于生命和友谊。那篇《与山巨源绝交书》不是最好的证明吗?尽管人生短暂,他不知何时能看到司马氏的没落,然而,他还是义不容辞地卷入了朋友吕安的风波。他本来想什么事都不问,只打他的铁,种他的菜,可是却有人用卑鄙的手法来从他身边夺走帮他种菜的人,他再也不能沉默了,于是他选择了正义,站在了被告一边,自己也成了被告。
刑场上,他最后一次弹响了《广陵散》,无数的人被他的琴声所感动。而你可知道向秀的思念?夕阳西下,他的小车经过你旧时的小屋,一切如旧,竹子依旧翠绿,夕阳依旧把它的余辉洒满整个庭院,只有那个对着夕阳弹琴的影子,却为何不见?那首感人至深的绝响为何不闻?向秀的孤寂,更向何人说?只有那晚来的凉风夹带着辽远的笛声,吹过残败的墙垣,呜呜作响,似乎在回答他的心语。
今年6月,高温一直笼罩在洛阳盆地。麦收过后,偃师市首阳山镇石桥村南面的一块地里种上了玉米。
这里曾经是刑场,曾经是魏都洛阳的东市,1700多年前,
只有骄阳下的玉米苗,由于无风显得很安静;只有
一
现在的洛阳人,在向外地人介绍洛阳的时候,他们面带笑容,会说这个城市曾是十三朝古都,很乐意说起她的过去。然而,我知道,
那个时代的寒冷,使人们不敢轻易说话,因为刚刚说出的话,很可能会被冻在半路,成为告密者随时捕捉的把柄。
而就在那个时代,你出现了,你来到了洛阳。
你什么也没带,一身傲骨,是你唯一的行囊。
你来到都城,不是为了做官,而是弄来一把大锤,叮叮当当地打起铁来。可当时你已经名满天下了,有着高贵的节操,写就一流的文章,而且身材伟岸、相貌俊美,人们说你是“龙章凤姿,天质自然”。你的好朋友山涛这样形容你:“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巍峨若玉山之将崩。”叔夜,是你的字;“独立”,是你的人格。
那真是洛阳一景:你打铁时,为你打下手的,是“竹林七贤”之一的向秀,他安静地坐在一旁为你拉着风箱。炉中的火尽情地燃烧着,你赤裸着上身,肌肉一块儿一块儿地紧绷着,怕是比当今的影星施瓦辛格还酷。你就那样站着,站在一片惊讶的赞叹声里。
到了景元一年(公元261年),曹魏政权又一次遭到重创,妄图篡权的司马昭,竟然杀了曹
你与山涛,是多年的好朋友。他知道你不愿为司马氏装点门面,只好说自己身体不好,想退居二线。他知道,只有你才有资格来接替他的官职——吏部侍郎。
这是个很大的官职,要是别人,早就趴下给山涛磕头作揖了。但你一听,觉得山涛此举多余。你说:“我不愿做官,你非要推荐,这不是强人所难吗?”你愤怒了,觉得受了侮辱,挥笔写下了《与山巨源绝交书》,宣布与山涛断交,不再做朋友,同时也拒绝接受这个官职。
你在绝交书中说:如果我做官,就等于手拿屠刀,会沾上膻腥的血迹,实在龌龊得很。你的话,山涛尚能理解,但却深深地刺痛了司马昭。
你还说“非汤武而薄周孔”,本来这是你蔑视封建礼教的宣言,并无特指。但司马昭心虚,因为他擅立皇帝,并以周公摄政自居,还想通过“汤武革命”改朝换代,所以他认为你的话隐含攻击,从此对你恨之入骨。
且说你之为人,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若发现谁是小人,就会马上与之决裂,绝不含糊。你的决裂方式,就是大大方方地写一封绝交书,把态度摊在桌面上,从来不搞小动作。但正是这种光明正大的举动,使你屡遭别人暗算,结果断送了性命。
二
这件事的起因,与你完全不相干,但你还是被牵扯进来了。那是景元三年(公元263年),你的朋友吕安突然遇到了闹心事:他的哥哥吕巽,人面兽心,见弟媳貌美,生了邪念,把弟媳灌醉后奸污了。吕安之妻羞愧难当,自缢身亡。吕安回到家里,从仆人那里得知真相,虽恨其兄混账,但碍于手足情面,只好隐忍不发,只将此事哭诉于你。
谁知吕巽做贼心虚,怕这个把柄捏在你们手里对他不利,于是恶人先告状,向司马昭诬告吕安,说吕安对母亲不孝。
司马昭一贯标榜“以孝治天下”,而吕巽又是他跟前的红人,于是他下令将吕安抓起来。吕安不服,揭发了吕巽的丑行,并说有人可以出来作证。
事情到了这一步,你还可以脱身,不出面就行了。但为维护正义,你答应吕安随时可以站出来作证。但司马昭不听吕安的辩解,将其判刑并流放。你好气愤,认清吕巽是十足的小人!于是,你又写下了《与吕巽绝交书》,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这无疑给了朋友吕安巨大的支持。
可是,你写给吕安的书信,屡被截获。司马昭居心叵测,从中寻找你对社会的不满言辞,加以整理,胡乱定了个罪名,就下令把你逮捕了。与此同时,吕安也罪加一等,由流放改为囚禁了。
你被下了大狱,本来已够倒霉的了,可钟会却又跑来落井下石。他劝司马昭尽快把你判处死刑,理由是你乃是一条卧龙,不能让你腾飞。于是司马昭决定杀你——唉,钟会这个人,他为啥非要置你于死地呢?
三
钟会在你的生命历程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不过这个角色,真是又卑鄙又猥琐又狠毒。
公正地说,钟会也很有才学,还领过兵,打过仗。这小子是魏太傅、著名书法家钟
已经当了大官的钟会,平时倒是很尊重你,并很想与你交朋友。头一回,他去拜访你,你正在打铁,看到他威武的车队过来了,你没有停下手里的活儿。钟会在一旁等待多时,神情十分尴尬。他要走了,你才说:“听到啥来的?看到啥走的?”钟会很狼狈,但也很强硬地说:“听到了所听到的而来!见到了所见到的而走!”
这一次,他在街头百姓和自己的部下面前丢了面子,从此开始恨你。但谁叫你的名气大、水平高呢?别人出了书,都想让你指点指点,写个序、跋什么的。后来,钟会写了一本书,也想让你欣赏欣赏,评价一下,但他知道你太直率了,要是当着他的面说起文章的毛病来,自己岂不难堪?他既胆怯,又想炫耀,就将他写的书抛进你家院内,赶紧离开了。
钟会的这种阴暗心理,你当然不知道。但他却窝了一肚子火,心胸狭隘的他,更加恨你了。如今见你出事了,他就想借刀杀人,趁机向司马昭建议,要把你干掉。
余秋雨曾说:苏东坡太出众了,他周围的人就显得平庸了;苏东坡太明亮了,他周围的.人就显得暗淡了。其实苏东坡是步了你的后尘,被无端的陷害和算计包围了,始终没办法突围。鲁迅很喜欢你,曾经多次校注你的文集。许寿裳说:“鲁迅对于汉魏文章,素所爱诵,尤其称许孔融和
但话又说回来,你也并非硬得像顽石,你的身上,有种不露声色的浪漫,铿锵有力。
四
这种感觉,是在听《广陵散》时捕捉到的,这首曲子令你的风姿展露无遗。此前,我知道天下有这么一曲《广陵散》,因你临刑前的弹奏而成绝响,打算此生只听一遍,成为“绝听”。
在一位朋友那里,我平生第一次听到了《广陵散》。由于心绪不宁,听来觉得很平淡。朋友说:难道你没听到曲子里蕴含的力量和激情吗?我实话实说:没有。
于是对《广陵散》有点失望,对
接着,曲子的节奏又舒缓了,静下来了,直至净化为一湖碧水,净化为一种心态。
其实,我知道《广陵散》并非你所作,此曲取材于聂政刺韩王的故事:聂政的父亲以打铁为生,为韩王铸剑,因误了工期,被韩王杀了。聂政决心为父报仇。他得知韩王喜好音乐,就苦练琴艺,十年终成。聂政事先把匕首藏入琴腹,韩王听他弹琴时,他突然抽出匕首,刺杀了韩王,自己也被杀死了。
壮士赴死,义无反顾,豪侠之气,蕴含在《广陵散》的每个音符里。也许此曲很符合你的性格,所以曲子虽非你谱写,但你弹奏起来却是得心应手。你经历坎坷,早年丧父,家境贫困,但励志勤学。文学、玄学、音乐无所不通。你娶了曹操的曾孙女长乐亭主为妻,也曾任中散大夫,于是后人就称你为“
“
刑场上萧瑟冰冷,尽管是秋天,那冰冷还是从屠刀下隐隐散开。三千太学生也散开了,他们勇敢地迎着刀枪,大声呼喊:
人们的心被揪得紧紧的,而你的神情却很从容。你几乎是幽默地说:既然离行刑还有一段时间,何不利用一下?哥哥,取我的琴来!
悠扬的琴声,在刑场上缓缓响起,真正的千古绝响诞生了。你一下一下地拨动琴弦,完全是用灵魂搏击灵魂,用尊严拨动尊严。死亡,便被这沉静凄婉的琴音击碎,散落于无尽的深渊,变成了人们惊愕的钦佩和凝视。
这种受压迫者反抗暴君的斗争精神,经过你的升华,铿锵有声,成为永不散去的《广陵散》了。但也有人会向暴君屈服,你的朋友王戎就是如此。
二.阮籍:你看你看阮籍的眼
曹魏和西晋,都在洛阳建都。魏晋时期,涌现出了历史上有名的“竹林七贤”,他们是阮籍、刘伶、
“竹林七贤”名扬天下,却基本上隐而不仕,常常作出一些违背封建礼教的事。譬如
这是个在今天看来非常另类的群体,他们个个经历奇特,人人耐人寻味。首篇先说阮籍,他的个性非常鲜明——
阮籍的故事,很出奇。譬如他不经常用嘴说话,而是用眼睛“说话”。他“说话”的时候,对待讨厌的人,用白眼;对待喜欢的人,用青眼。你说怪不怪?
又譬如他到东平做官,离开洛阳的时候,只骑了一头小毛驴,两手空空,连一张工作方案的草稿都没有,但到那里没几天,他就大刀阔斧地搞改革,很快出了政绩。他搞的改革,拿现在的话说就是“拆墙办公”,他做得可真绝!
阮籍的“现场办公”与“拆墙办公”
话说当年曹操的身边,有一个深受信用的书记官,名叫阮王禹。这阮王禹是著名的“建安七子”之一,他的儿子就是阮籍。
曹操去世的时候,阮籍正好10岁。当时正值乱世,到处可见鲜血和头颅,阮籍就有了避世的思想,对当官不感兴趣。但他不断成长,不断进步,从学问到人品都非常出众,这就引起了官场的注意,朝廷非让他当官不可。
阮籍当官,完全是抱着一种游戏的心态,他的举动让人深感意外和新鲜。
第一个把他往政坛上引的人,是曹爽。阮籍推辞道:我身体不好,还是隐居乡间为好。一年后,曹爽倒台,他重用的几个文人跟着倒霉,而阮籍没受到牵连,逃过一劫。
司马昭斗败曹爽后,把持朝政,他想与名士阮籍联姻,让阮籍的女儿做儿媳,就托媒人来敲阮籍的门。但每次来,媒人都看到阮籍喝得酩酊大醉,一直醉了60天,联姻的事儿也就搁浅了。
一次,阮籍无意中说:我曾去过山东的东平,那里的风土人情很好!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司马昭就让阮籍去东平做官。阮籍想:反正东平那地方好玩,去就去,骑着驴就去了。到了东平之后,他发现官
他立即“现场办公”,下令把墙壁都拆掉。框架结构的房屋,有“墙倒屋不塌”的特点,这样一拆,房屋之间一下子就通透了,敞亮得很,既便于大家沟通,又便于相互监督,官员们不得不认真工作,效率也提高了。
这是了不起的改革,采用这种高度透明的办公方式,哪个官员想接受别人的贿赂,已经不太可能了。
最令人叫绝的是,阮籍办完这件事后,觉得好玩的已经玩过了,不屑于邀功请赏,总结
潇洒,真潇洒!唐代大诗人李白提起阮籍当官的举动,钦佩至极,写了一首诗:“阮籍为太守,乘驴上东平。判竹十余日,一朝化清风。”李白是何等潇洒之人,竟还佩服阮籍的潇洒,可见阮籍是真潇洒了。
有了前面的政绩,朝廷又要阮籍做官,允许他在一定范围内任选一职。阮籍歪头一想,说:我就担任北军的步兵校尉吧。
行!就让你当个步兵校尉。于是,阮籍就有了“阮步兵”的称谓了。大家都以为他还会像上次那样有所作为,再创辉煌,谁料,阮籍来到这个地方后,终日饮酒,不理政事。
原来,他是冲着酒来的!他打听到这个兵营里有一个厨师特别会酿酒,库里还保存着300
除了喝酒,阮籍一件公务也没管过。历史上,像他这样因酒而做官的人,实在太少了,实在太出奇了。
阮籍对封建礼教不屑一顾
阮籍醉酒后,爱躺在一个美女脚边呼呼大睡,他的这种举动,曾引起许多人的非议。
按当时的礼教,男女之间防范很严,叔嫂之间不可以说话;男子对于邻里女子,也不能直视。
于是,所谓的君子都标榜自己不近女色。而阮籍我行我素,从来不把这些规矩当回事。一次,嫂子回娘家,阮籍大大方方地和她说话,与她告别,完全不理会叔嫂之间不能对话的规矩。
阮籍家隔壁有一酒坊,酒坊里有个小媳妇,长得漂亮,阮籍就经常过去喝酒,喝醉了,就在人家的脚边睡着了,根本不避嫌,小媳妇的丈夫也不起疑心。
这样看来,阮籍完全是性情中人,干什么都自自然然的,不做作。他听说有个女孩出身于军人家庭,极有才华,又非常美丽,可是没出嫁就死了。阮籍与这家人根本不认识,更没见过这个女孩,但他听到这个消息后,急急忙忙赶去吊
他哀悼完了,倾诉完了,觉得心里畅快了,就旁若无人地走了。他的眼泪,不是为了亲情,不是为了爱情,只是为了悼念一个美好的生命。这看起来似乎很荒唐,但崇高与纯洁,也就深藏其中了。一个男人能这样哭,确实是心底无私了。
魏晋时期最讲究“孝”,统治阶级常常利用“孝顺不孝顺”为标准,给人定罪甚至杀人。尽孝的方式非常繁琐,父母死后,做儿子的要三年服丧,三年素食,三年寡欲。更有甚者,还得在父母的墓旁搭个茅棚,守墓三年。
这种礼教对“孝子”是一种折磨和摧残。阮籍对此很反感。他母亲去世时,他正在下围棋。噩耗传来,对手不下了,阮籍却铁青着脸不肯歇手,非要决个输赢。下完棋,他才从别人手中夺过酒杯,饮酒两斗,然后放声大哭,口吐鲜血。
他,在大悲大痛之前,做了一个停顿,这个停顿就是继续下棋。这个停顿,等于把封建孝道,冷冷地搁在那儿了!他是故意这样做的。但他的内心是很孝顺的,以至于在母亲下葬后,他因悲伤过度而急剧消瘦了。
阮籍的青眼和白眼
上面已经说过,阮籍不经常说话,却常常用眼睛当道具,用“白眼”、“青眼”看人。经他这么一折腾,也就慢慢地有了“青睐”、“垂青”这样的词汇。
细究一下,这里的青色,是指黑色。因为瞳仁是黑的,正眼瞧人的时候,瞳仁在眼睛中间,看起来黑得多,就叫青眼;斜眼看人的时候,眼白多,就是白眼了。我们现在常说的“遭人白眼”,就是这个意思。其实,阮籍这样做,是表明他对人对事的态度,是显示一种立场罢了。
你会说:表明态度,直接说出自己的观点不就得了!看官有所不知,阮籍生活的时代,祸从口出的案例很多,不少人因此被判了死刑,所以阮籍也就懒得说话了,只拿眼睛来表达感情,有时竟像鲁迅说的那样:连眼珠子都不转过去。
他的母亲下葬前,有不少名士前来吊
我们从中可以看出,阮籍完全不守礼法,完全不委屈自己的心态。他讨厌的人,即使是来向自己表示友好的,也给白眼,不搭理人家。但若是自己喜欢的人,就给青眼,很欢迎。
他活得是真实的!
由此看来,阮籍冲破“孝”的条条框框,来践行真正的“孝”,只是想以自己的生活方式,表达一种爱憎,他只想活得真实、自在。
他的青眼与白眼,他对封建礼教的叛逆,除了表现在行动上之外,还蕴含在他的诗文里。他在《咏怀诗八十二首》中,无情地揭露了封建统治者的残暴与社会的黑暗,流露了自己的愤
但是,阮籍毕竟生活在令人窒息的社会:宫廷内部刀光剑影,权力之争异常惨烈;门阀士族相互争斗,名士们一批又一批被送上刑场。何晏、
这是何等残酷的现实!难怪何晏会说“常畏大网罗,忧祸一旦并”;难怪
这些知识分子,一方面有“忧生之嗟”,一方面又找不到出路。于是,阮籍就一个人驾着一辆木车往前走,往前走,他要寻找出路。
但是,他一次次地失望了,崎岖不平的道路,把木车颠簸得像跳现代舞一样,但那节奏,却是最封建的音符,一声声使阮籍绝望。于是他大哭,无路可走的时候,他哭!这是史书上说的;有路可走的时候,他还哭!这是我现在推测的——因为从阮籍驾着木车上路之时,他就已经知道,条条道路,都是死路!逼得一个名士束手无策,只有痛哭。魏晋,魏晋,你可伤心?
阮籍找不到出路,就大哭;刘伶找不到出路,就喝酒!看,他提着一壶酒,身后跟着一个人,拿着铁
三.刘伶:酒海里的一条船
“一醉三年”夸好酒
坐在一辆鹿拉的车上,提着一壶美酒,车后跟着一个肩扛铁
炎炎烈日下,构想着鹿车载美酒的画面,我们试图沿着当年刘伶出洛阳南行的土路,去寻找鹿车留下的历史痕迹。在一棵大树下,一位纳凉的老人让我找到一丝寻古探幽的感觉。让我们惊喜的是,他说起刘伶竟然头头是道,刘伶“一醉三年”的故事,尽管有点“关公战秦琼”的味道,听来却非常有趣。
传说有一天刘伶出洛阳城往南,来到杜康开的酒店门前,只见门上写着这样一副
刘伶一看当然不服气,心想:店主人也太孤陋寡闻了,他不先打听一下我刘伶的酒量,竟敢夸此海口。我刘伶喝遍大江南北,也没醉过半天。既然你口气这么大,我就把你所有的酒都喝干。
刘伶憋着气进了酒店,杜康便端出酒来。刘伶喝了一杯还要喝,杜康就劝他不要再喝,可他不依。直到三杯酒下肚,刘伶才叹道:“头杯酒甜如蜜,二杯酒比蜜甜,三杯酒一下肚,只觉得天也转,地也旋,只觉得桌椅板凳、盆盆罐罐把家搬。”他果真喝醉了,出店门后一路摇摇晃晃往家走去。
刘伶一到家就醉倒在地,以为自己要死了,但还是难舍美酒,就对老婆交代:“我要是死了,把我埋在酒池里,填上酒糟,把酒盅、酒壶给我放在棺材里。”说完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老婆只好按照他说的安葬了他。三年之后,杜康来找刘伶,对刘伶的老婆说:“刘伶三年前喝了我的酒,还没有给酒钱呢!”刘伶的老婆听了十分恼火,说:“刘伶三年前不知喝了谁家的酒,回家就死了,原来是喝了你家的酒!你还来要酒钱,我还找你要人呢!”杜康忙说:“他不是死了,是醉了,走走走,你快领我到埋他的地方。”
他们来到埋葬刘伶的地方,挖开坟墓,打开棺材一看,只见刘伶穿戴整齐,面色红润,如生前一样。杜康上前拍拍他的肩膀,叫道:“刘伶醒来,刘伶醒来!”刘伶果然打了个哈欠,睁开了眼,嘴里还说道:“好酒!好酒!”
真实形象与鹿车境界
传说中的刘伶是个潇洒公子,但真实的刘伶形象如何呢?市大河文化研究院副院长郑贞富说,史书中记载的刘伶形象欠佳,他“身长六尺,容貌甚陋”。有一次与人发生冲突,人家举拳就要揍他,他忙说:“我这一身鸡肋,怎能经受住老兄的拳头?”那人笑笑走了。
刘伶坐鹿车不是为了升仙,是为了过得比仙人还潇洒;带着铁
据说在佛家眼里,羊拉车、鹿拉车和牛拉车代表大、中、小三种境界。在小境界里的人最多,因为牛车太普遍了。大境界则非一般人所能享受,只有晋武帝才能享受这种“专利”。
晋武帝灭东吴一统中国后,就把他气吞山河的气概转到了后宫。他听说南朝女子格外娇艳,就下一道令征选了五千吴国美女。晋武帝一看个个如花似玉,不由得龙心大悦,分派美女至各宫居住。加上此前他选入后宫的佳丽,后宫里的红粉佳人超过一万人。美女太多了,令他眼花
既然晋武帝迷上了羊车,皇家的“专利”不能随便侵犯,刘伶就只好退而求其次了。也有人说,鹿车实际指的是仅能容一只鹿的小车。其实车是什么样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酒,酒是本文主人公的灵魂,是他名垂千古的资本。
美酒和“人体艺术”
如果说刘伶是一条船,那么他的人生就像在酒海中航行。他一辈子什么也不干,就是喝酒。别人写文章呕心沥血,他的传世之作《酒德颂》,则完全是酒精泡出来的。
《酒德颂》大意是说:有所谓大人先生者,他将宇宙看成是自己的家,把天当帐幕,把地当席子,以太阳为门,以月亮为窗,一万年不过是转瞬而已。他随着自己的意愿到任何他想去的地方,行也好,止也好,只有饮酒是他的乐趣。贵公子、
《酒德颂》写得气贯长虹,字里行间弥漫着张扬的自我意识,似乎偌大的宇宙也装不下他!
如果以现代医学的观点来看,刘伶是个十足的酒精依赖者,是病态的。但在他生活的时代,没有人这样认为,相反他却因为大喝特喝而喝出一世英名。在现代人看来,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
刘伶年轻时也做过几天建威参军之类的芝麻官,还被请去咨询治国安邦的大计,结果满脑子“无为而治”的刘伶说,这世界本来没什么要紧的事情,都是好事者管来管去把这个世界管坏了。当权者听了这话岂能不恼火,马上就把他打发回家了。
其实刘伶才不稀罕那顶破官帽子,他一心想着如何做个酒仙,好与乱七八糟的政治斗争离得远远的,好把烦心的世事忘得一干二净。他平时不爱与人交往,总是沉默寡言,遇到阮籍、
在竹林之中喝,回到家还要喝。刘伶喝到兴头上还把衣服脱了,光着身子在屋里晃来晃去,按西方人的说法,那是“人体艺术”。有一次,有人来到他家,看到了刘伶的“人体艺术”,但他没有艺术细胞,只有满脑子的“风化”,就笑话刘伶不雅。刘伶却有自己的“宇宙观”:“我把天地当成了房子,把房子当成了裤子,你今天怎么跑到我的裤裆里来啦?”说罢刘伶就笑了,继续伴着美酒进行“人体艺术”表演。
和老婆的“家庭战争”
刘伶这样的“大酒鬼”,本不该娶老婆,他的人生伴侣不是女人而是酒。但他除了与酒为伴外,还娶了个老婆,老婆肯定要与酒“争宠”了。
站在历史的高度,刘伶喝酒是“革命工作”,是为了化解心中的块垒,是名列“竹林七贤”的必要条件。对刘伶的老婆而言,一切要从家庭利益出发,要从普通女人的生活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所以她认为酒是幸福生活的大敌,是刘伶身体健康的克星,劝刘伶戒酒合情合理,他没有拒绝的理由。刘伶这样一个大仙,皇帝的话都满不在乎,老婆的话当然也不会认真对待。可想而知,刘夫人一定是劝了一次又一次,哭了一场又一场,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有一天,刘夫人终于忍受不了了。当时刘伶大醉一场,醒来后觉得口渴,就让老婆给他拿酒解渴。积蓄多年的怒火一下子爆发出来,这个可怜的女人愤怒地拿起
刘伶的老婆大喜过望,没想到他这次终于变乖了。于是,她兴冲冲地把酒肉买了回来,供在桌案上,然后点上了香烛,做好一切准备。只见刘伶来到案前,双膝跪下,
看来这个刘伶真是不可救药了,他的老婆恼羞成怒,想出一个绝招来教训他。老婆假意支持他喝酒,并特意酿了一大缸酒。酒酿好之后,刘伶的老婆请他伏缸就饮,说一定让他喝个够。得到老婆的理解,刘伶深受感动,就趴在缸边痛饮起来。谁知正在品味美酒时,他老婆用力把他推到酒缸中,然后把缸口盖住,上边再压上木头,她心想:这下子让他喝个够,从此就别再喝了。
三天后,刘伶的老婆一听缸中毫无动静,以为刘伶死在里面了,急忙把盖子掀掉,一看缸中的酒已被喝光,而刘伶酩酊大醉,卧在酒糟之上。过了好一会儿,刘伶酒醒了,抬起头来对老婆说:“你说过要请我喝个够,而今怎么让我在此闲坐着?”
这些故事虽没有多少历史依据,但却真实地体现了刘伶天马行空的性格,也充分反映了魏晋时期文人的境遇和心态。统治阶级的血腥镇压,使一代名士不得不借酒浇愁,以酒避祸。
四.王戎:卧在算盘上的“隐士”
智慧是个宝,早慧更是稀世之宝。
王戎是历史上有名的“神童”,出人意料的是,这个“神童”长大后却变成了典型的吝啬鬼,变成了“算盘精”。他的算盘在官场上拨得噼里啪啦响,在算计别人的时候,也被别人算计。但算来算去,王戎居然没从算盘上跌落下来,他成了官场上的“不倒翁”,成了一个卧在算盘上的“隐士”……
两眼如电的“神童”
在“竹林七贤”中,王戎年龄最小。他生于魏明帝青龙二年(公元234年),比山涛小近30岁,比阮籍小20多岁,比
阮籍与王浑相处得不错,但彼此没有多少共同语言,阮籍每次去找王浑,总是说不上几句话就走了。自从见到王戎后,阮籍就打开了话匣子,两人谈得非常投机。阮籍感慨地对王浑说:“和你聊天不如和你儿子聊天有趣。”如此聊来聊去,王戎就加入到“竹林七贤”这个小团体之中了。
在洛阳大河文化研究院副院长郑贞富看来,如果说王戎有趣,倒不如说他有智,而且他的智慧在很小的时候就显露出来,还被人称为“神童”。
王戎7岁时,有一天,他和一群小朋友在大路边玩耍。一群人玩了一会儿后,都感到非常口渴,这时大家才发现路边有一棵枝繁叶茂的李子树,树上的李子个大皮红,看着就让人流口水。小伙伴们争着上树摘李子,王戎却一动不动。别人问他为何不摘,他说:“这么大的李子,在大路边却没有人摘,明摆着这些李子很苦嘛!”大家一尝,果然不出王戎所料。
王戎不仅聪明过人,而且还是个小帅哥。更令人惊奇的是,他的一双眼睛竟然可以直视耀眼的太阳,难怪一个名叫裴楷的人见到王戎后说:“这小子两眼闪闪发亮,好像有电!”
两眼如电的王戎,小时候还很有胆量。在他六七岁时,魏明帝曹把去掉爪牙的老虎放在广场上,让众人观看。王戎也去看稀奇。忽然,笼中的老虎猛地大吼一声,震得大地似乎也抖动起来,围观的人吓得四散而逃,王戎却一动不动,神态自若,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魏明帝曹在阁楼上看到这一幕后,也为这个小娃娃的胆量所折服。
也许正是这种与生俱来的非凡胆量,使王戎在讨伐吴国的战争中表现突出,他遣兵布阵、攻城略地,后因其功绩卓著被封为安丰侯,在他的人生留下了光彩的一页。
生不逢时的吝啬鬼
出人意料的是,这个“神童”长大后却变成了一个典型的吝啬鬼。《世说新语》点评魏晋时期的吝啬鬼的文章共9篇,王戎就占4篇,真让人对这个昔日“神童”的变化大跌眼镜。
王戎的女儿出嫁后,可能因婚事操办得阔绰了点儿,女婿手头比较紧张,就向老丈人借了几万枚铜钱,结果每次女儿回娘家,王戎总是阴沉着脸。女儿当然知道父亲是怎么想的,就和丈夫想方设法赶紧把钱还了。这样,王戎再见女儿时才又“阴雨转晴”。
还有一次,王戎的侄儿要结婚,当叔叔的当然得“出点血”,表示表示。王戎咬咬牙狠狠心,给侄儿送了一件不值钱的单衣当贺礼。过了一段时间,王戎越想越心疼,就伸手向侄儿“讨债”,直到把那件单衣要回来了,王戎才舒了一口气。
王戎有一个独生子,名叫王万,小小年纪就胖得出奇。有人好心地对王戎说,你这个宝贝儿子得的是肥胖症,要赶快给他看病,不然后果不堪设想。王戎听说要花钱,就如同割肉一般难受。不过,他自己倒是想出了一个绝招,不再让儿子吃好东西了,只让儿子吃糠,结果儿子越吃越胖,19岁时便一命呜呼,从此再也不用浪费王戎家的粮食了。对儿子如此,王戎对自己也不大方,从来不舍得多花一分钱,不舍得多吃一粒米。由于他长期营养不良,结果面容憔悴、未老先衰,早早就拄上了拐杖。
钱不是省出来的,是挣出来的,这个道理王戎也懂,所以他想方设法地挣钱。在当时,经商是被人瞧不起的事,甚至还对商人有专门规定:商人必须戴头巾,头巾上要写明自己的姓名和所卖商品的名称;商人还要一只脚穿白鞋,一只脚穿黑鞋。爱钱如命的王戎要钱不要脸面。他家种有一棵李子树,品种很好,吃起来非常甜,他就让家人拿到市上去卖钱。令人拍案称奇的是,王戎为了不让别人得到他家的优良品种,出售前总是将李子的核通通钻破?这就是有名的“王戎钻李”典故的来历。
王戎官至尚书令,拥有大量田产,富甲一方。但是,王戎仍不满足,每天晚上还和老婆一起用自制的牙筹(一种计算工具)在灯下算来算去,挖空心思地盘算着如何才能挣到更多的钱。看着钱财一天天多起来,王戎的老婆越算越高兴,忍不住对心爱的老公叫起“卿”来。“卿”是长辈对晚辈的亲昵称呼,就像现在父亲称儿子“小子”一样,王戎觉得老婆这样叫有失自己的身份,当然很不高兴。有一次,老婆又“卿”长“卿”短地叫起来,王戎就一本正经地说:“女人称自己的丈夫为‘卿’,不合乎礼节,是对我不尊重,以后不要这样叫了!”王戎话音刚落,老婆马上就数落开了:“我亲卿爱卿,所以才称卿为卿。我不对卿称卿,谁该对卿称卿!”王戎无可奈何,从此就听任妻子叫“卿”了。这件事流传开以后,人们就把“卿卿我我”当成了男女恩爱的象征。
现在看来,王戎实在生不逢时,能看出道旁树上的李子苦,说明他眼光独到,善于思考;钻李而卖,说明他有产权意识;灯下算账,说明他不辞劳苦,这些都是经商之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如果王戎生活在现代社会,那他可能就不会被认为是吝啬鬼,而是一个在资本市场上叱咤风云的理财高手了。
曾是不爱财的“俗物”
王戎何时变得吝啬起来,至今无从考证,但他曾经很“慷慨”。王戎的父亲王浑是个大官,死在凉州后,他的老战友、老部下非常难过,纷纷解囊相助,捐赠的钱财达数百万。但当时王戎却一分钱也不要。这件事使他声名鹊起,人人都知道王戎不爱钱财。
不知道当时王戎是不是在作秀,但由此可以看出王戎的“志向”。魏晋时期,名声关天,没有好的名声,想在仕途上取得大的发展绝非易事。王戎为何要加入“竹林七贤”,和一帮大他一二十岁的老同志混在一起,恐怕不单单是为了讨碗酒喝吧?他看重的是他和谁一起喝酒,因为阮籍、
阮籍、
从这两句对白可以看出,王戎在“竹林七贤”中有点“另类”,其实这也不值得大惊小怪。王戎祖籍山东,王氏一族在当地是有名望的大家族,王戎的祖父在曹魏时期就被封为贞陵亭侯。王戎的族辈中出了王衍、王澄、王导、王敦等人物,人称“八王”,掌控着西晋、东晋的政坛。“八王”与同为山西名族的裴氏“八裴”并称,两家还结上了亲家,王戎的女儿就嫁到了裴家。生活在这样一个官宦世家的王戎,当然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而不是一直混迹于竹林中喝得烂醉如泥。
小时候,王戎和裴楷一起拜访钟会,和钟会打了个照面就走了。有人就问钟会:这两个小娃娃怎么样?钟会说:“裴楷清通,王戎简要,20年后,这两个贤人应该成为吏部尚书。”这话不会不传到王戎的耳朵里,恐怕从小他就立下了要当吏部尚书的志愿。结果也真如钟会所说,他和裴楷一起成为西晋政坛上的重量级人物。
宦海沉浮的“不倒翁”
父亲死后,王戎承袭了父亲的爵位,并当上了相国
推荐王戎做官的人,就是那个把“竹林七贤”之一的
王戎确实是个智者,有着非凡的观察力和判断力,不仅知道如何积累财富,更知道如何在险象环生的宦海中永不沉没。
王戎的族弟王敦曾经名噪一时,但王戎却看出了他的致命弱点,所以每当王敦拜访王戎时,王戎总是推托自己有病而不见他,实际上是想和王敦划清界限。后来,王敦果然叛乱,王戎因此没受牵连。孙秀为琅邪郡吏时,王戎劝弟弟王衍不要得罪孙秀,后来孙秀得志,杀了一大批官吏,王戎、王衍则安然无恙。
王戎官运亨通,位高爵显,本来应该在国家危难之时挺身而出,但他却只是明哲保身、委曲求全。元康九年(公元299年),一心想要专权的皇后贾南风陷害太子,贵为太傅的王戎却始终保持沉默。第二年,赵王司马伦等杀了贾南风,数十名高级官员受牵连被诛杀,王戎也受到牵连,但由于他明哲保身,所以只是被迫辞职,没有生命之忧。“八王之乱”中,王戎因为出错了主意,险遭杀头之祸,他连忙跑到厕所解手,又佯装五石散药力发作,故意掉到茅坑里,弄得浑身腥臭,才保全了性命。
王戎踏入政坛前,也许有远大的抱负,如果在政治清明的时代,可能会有一番作为。但是,在随时都会招来杀身之祸的魏晋政坛上,“智者”王戎只能自保性命而已,所以就有了他的种种让世人鄙视的立身之道。而“竹林七贤”中的另一个人物山涛,却比他活得从容,可谓悠然自得,左右逢源——请看下篇《山涛:一盆晃晃悠悠的温水》。
五.山涛:一盆晃晃悠悠的温水
好朋友前面已经提到:山涛推荐好朋友
就因为这篇绝交书,从此人们对山涛“另眼看待”。他走在洛阳的大街上,人们迎面热情地与他打招呼,可是扭脸就说他不够哥们儿。其实这有点不公正,洛阳市大河文化研究院副院长郑贞富说:这是一个误会。
郑贞富说,早就有人提出《与山巨源绝交书》可能是嬉戏之作,是“竹林七贤”哥们儿之间开的一个玩笑,竟然被后人很认真地当成了佳作。结果,人们褒扬
还有一种说法:
那么,历史迷雾背后的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
“竹林七贤”中,
魏明帝曹临终托孤,把齐王曹芳托付给曹爽和司马懿。曹芳即位后,曹爽和司马懿一直暗中较劲。曹爽结党营私,专擅朝政,挤对司马氏的权力空间。司马懿则以退为进,称疾归养,暗中积蓄力量,伺机反扑。
司马懿的夫人是山涛的表姑,因为这种亲戚关系,当时任河南从事的山涛经常去司马懿家。当他发现司马懿并非真生病,就看出了政治局势暗藏的玄机。一天夜里,他和同僚石鉴同宿一室。半夜里,山涛忽然被惊醒,他越想越怕,就推醒了石鉴,对他说:“现在是何等形势,你居然还睡得这样香甜!你知道太傅司马懿为何呆在家里吗?”石鉴却满不在乎,依旧安睡。山涛连声叹息,连夜起身,找地方隐居去了。
其实阮籍、
在曹爽与司马懿的权力斗争中,曹爽最初占上风。但司马懿是何等人物?他表面上不与曹爽争权,闭门装病,实则在耐心等待时机。后来,司马懿果然抓住机会,把曹爽杀了,自己独揽大权。司马懿死后,他的儿子司马师、司马昭野心勃勃,很快废了曹芳,立曹
司马师死后,司马昭继续专权,并把那个最先放言“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曹
后来司马氏终于篡夺了曹魏政权,在司马昭决定太子之位时,山涛一句“废长立少,违礼不祥”,奠定了司马炎牢固的统治基础。司马炎坐上皇帝的宝座后,对山涛感恩戴德,自然要加以重用。山涛当然也挺身而出,全心全意给晋武帝司马炎“捧场”,他也顺理成章地官运亨通了。
娶了曹氏家族的长亭公主为妻的
从这一点上说,两个人的选择都没有错。但是,这种选择只涉及了两个好朋友的“工作问题”,所以
好丈夫
说到“托孤”,人们往往会想到刘备对诸葛亮的“白帝城托孤”,那种感情是何等厚重,
且看
山涛和
过了几天,
彼此都认为对方值得自己学习,难能可贵!“竹林七贤”中,山涛年龄最长,他的妻子韩氏却让他向两位朋友学习,可见韩氏也是个“贤内助”。最初山涛家里很穷,到40多岁他才戴上官帽,但他对自己很有信心,他对妻子说:“你要暂且忍受这种饥寒交迫的生活,我将来会当大官,就怕你等不到那一天。”韩氏对丈夫也很有信心,而不像朱买臣的妻子那样,受不了一时之苦,坚持要“离婚”,结果落个“覆水难收”,悔恨不已。山涛也很讲夫妻情义,后来官做大了,仍不弃“糟糠之妻”。
山涛自信会当大官,说明他有判断力。晋武帝司马炎一统天下后,就有点忘乎所以了,甚至要“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山涛却对时局有清醒的认识,他劝说晋武帝不得轻视军备,并大谈军备的重要性,大家认为山涛此论“乃天下
好官
山涛是有很多方面都值得称道的人。在家里他是好丈夫,在“竹林七贤”中他是好兄长,在一片混乱的西晋政坛上,他是难得的好官。
山涛40岁才踏入仕途,官运来得够迟了,但当他闻到政治斗争的血腥之后,就想隐居不仕。司马氏夺取政权后,他应召入仕,曾辅佐司马师、司马昭、司马炎,成为司马氏集团的得力助手。司马炎称帝后,任命山涛为大鸿
山涛性情不急不
山涛步入官场后,一向有长者风范,不与同僚相争。司马昭手下有3名得力干将:钟会、裴秀、山涛。裴秀与钟会争权夺利,互不相让。而山涛总是站在公平的立场上,平心静气地从中调停,让两人能够和平相处。虽然钟会和裴秀彼此互不相让,但对山涛不仅不怨恨,还非常佩服。除此之外,在当时混乱的党派之争中,他不仅不拉帮结派,还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化解矛盾,对稳定政局起了很大作用。
山涛做官,有廉洁之风。当时有个县令,任职期间大肆搜刮民财,因为担心别人告发,就向许多居于要职的官员行贿,试图“花钱买平安”。
当然,这份厚礼也送到了山涛的府第,他送的是百斤丝绸。山涛不露声色地收下之后,命人把丝绸包好,贴上封条,吩咐谁也不准动用。后来那个县令案发了,不少官员被牵连。问到山涛时,他从从容容地把封存的丝绸取出来,只见上面积满了尘土,封条上记载着哪年哪月、何人所送,一切写得清清楚楚。
“竹林七贤”是个隐士小团体,后人常常以山涛入仕做官而对这个小团体有非议。实际上,把山涛放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看一看,在他30多年的官场生涯中,他对社会的贡献,远比醉卧竹林要大得多。他为西晋王朝选拔了大量人才,对自己约束很严,不受贿赂,这在当时污浊的政治背景下,犹如清风一缕,对后人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说完山涛,再看阮咸。这阮咸,是阮籍的侄子,也是竹林七贤之一,故事虽少,却是一位乐坛高手。
六.阮咸:一把带着哭音的琵琶
琵琶是一种乐器。这种乐器还有一个名字,叫做“阮咸”。晋以后的一些朝代,干脆将琵琶称为“阮”。
其实,“阮咸”是一个人的名字,他是阮籍的侄子,也是“竹林七贤”之一。他有两个特点,一是行为上的旷达不羁,二是音乐上的细致入微。由于他对琵琶的制作和演奏都很在行,所以琵琶就以他的名字命名了,这在历史上并不多见。
可他这么一个情调高雅的人,竟也有“不光彩”的经历:与一头猪同在一个盆子里饮酒!那么,他作为当时很有名望的文人和音乐家,为什么与猪同饮呢?他的处境和心境,又是怎样的呢?
一
阮咸,晋初名士也。他和他的叔父阮籍一样,都是旷达不羁的名士,人称他俩为“小阮”、“大阮”。阮咸讨厌官场的污浊之气,蔑视封建礼教,宁可一人喝酒弹琴,消愁解闷,也不愿与庸人来往,大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的超脱与旷达。
当时的洛阳,虽经受多次战争的破坏,但还是比较繁华的,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阮咸的老家在陈留,即现在的开封附近,但他刚刚懂事就很向往洛阳。
他的父亲名叫阮熙,是阮籍的哥哥,曾做过太守,但是不知为何,阮咸家非常贫穷。少年阮咸相貌堂堂、谈吐不凡,但平时连一件像样的衣服也没有。这使他有了自卑心理,总是一个人呆在家里,不愿与人交往。
晋初的社会风气非常不好,门第观念很重,谁若是贵族出身,就会受到尊重;若是家庭贫困,又没有贵族血统,大家就瞧不起他。阮咸就常遭别人歧视。
当时有一种民俗,是从汉代流传下来的,就是在农历七月七这天,各家各户都要把衣物拿出来晒一晒。按说,七月的阳光很好,把衣服、被褥什么的拿出来晒一晒,让紫外线把那些霉了的、潮了的衣物消消毒,是很有好处的,但当时人们晒衣物的目的,却是为了炫耀。
炫耀什么呢?大户人家,用绫罗绸缎缝制的衣服很多,拿出来晾晒,就像是举行时装展览,红白绿蓝,随风飘舞,煞是好看。可是,那些贫苦人家,只好把旧衣服熨了又熨,把那些破了的和有补丁的地方都掩盖起来,才勉勉强强地挂出来,心里是非常沮丧的。
话说阮姓是个大家族,好几百号人住在一个区域。住在北边的人都很富有,称为“北阮”,住在南边的人都很贫穷,称为“南阮”,阮籍、阮咸等就住在南边。
这南北的一穷一富,形成对峙,有了矛盾,也就有故事了。
这一年的农历七月七,家家户户又要晒衣物了。一大早,“北阮”的人都高高兴兴地把好衣服挂了出来,并互相打着招呼,炫耀着。阮咸在这边看到了,觉得那些人很浅薄,令人厌恶。他回到屋里,拿出一条粗布短裤,用一根长长的竹竿,高高地挑起来晒到外面。
那短裤皱皱巴巴的,样子很不雅,迎风放肆地招摇着。这是他在示威。“北阮”的人看了,心里不是滋味,觉得自己的好衣服面对着一条破短裤,摆阔有啥意义呢?就不再张扬了。有人过来问阮咸:“你怎么挂了一条短裤出来晒呢?”他回答:“既然这个节日到了,我也未能免俗,表示一下意思吧。”
成语“未能免俗”的故事,就这样流传下来了。
二
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对魏晋人饮酒、炼丹、服药等现象进行了剖析,说这些名士赤脚、袒腹、裸体,让自己的身体最大限度地接触大自然,真是各有特点。在“竹林七贤”中,最懂音乐的是阮咸、
阮咸喝酒,常常进入一种忘我状态,兴致来了,有酒就喝,一不管酒的质量如何,二不管是谁的酒,三不管身处何种境地。一次,他与族人聚饮,大家嫌用小杯子喝不过瘾,改用一个大盆子代替,正喝得酣畅淋漓时,忽然跑进来一群猪。
那时的酒,类似今天的米酒,有种酸酸甜甜的味道,怕是猪也爱喝。只见一群猪拱着鼻子与大家争饮,众人连忙轰赶这群猪。一群大猪被赶走了,这些人却惊呆了:好家伙,只见留下的一头小猪,正和阮咸头挨着头,一块儿扎在盆子里喝酒呢!阮咸喝得醉醺醺,小猪喝得美滋滋,竟不分彼此了!
众人都笑了,赶紧对阮咸说:快把猪赶跑!它正与你痛饮呢!阮咸却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那意思是说:天地造化万物,原无贵贱之分,为啥就不能让猪喝点酒呢?来来来!共饮,共饮!他热情地邀请小猪,又痛痛快快地喝起来。
阮咸的这种做法,不但无视封建礼教,也超越了人性的弱点。1700多年前的西晋初期,封建礼教每天都在“吃人”,他这样做,绝不是犯傻或者精神上出了问题,他这是在故意蔑视、反抗封建礼教。
阮咸的勇敢精神还体现在对爱情的追求上。他不像那些封建士大夫,心里想着女人,嘴上却贬低女人,见了女人就躲开。阮咸曾经喜欢一个婢女,这婢女是鲜卑族人,很漂亮。阮咸的母亲去世后,这位婢女要远走他乡了,但阮咸只顾读书,竟浑然不知。当他听说这位姑娘拿着行李走了,赶忙向别人借了一头驴,骑上就追。
这时候他还穿着孝服,人们见他拼命追赶那姑娘,觉得有点过分,就问他:你追一个婢女干啥?他竟回答:“人种不可失!”直听得人目瞪口呆,却不知他说的是啥意思。
三
阮咸还是当时最有名的作家之一,但他的文学作品却没有流传下来,我们也无法通过文字窥见他的文采。但是,人们在他的墓穴中发现了他的“影子”。
这个“影子”,是一把琵琶,殉葬品,铜制的。这把琵琶伴随他长眠地下,经历了从西晋到唐朝400多年的岁月。这把琵琶出土的时候,正是唐玄宗开元年间,天下歌舞升平,所以对乐器是非常重视的,唐玄宗让弘文馆学士元行冲对琵琶进行鉴定。元行冲鉴定后指出:此物正是阮咸的遗物。
经过400多年的锈蚀,琵琶已经满身铜锈,不堪使用了,宫廷乐匠只好照着样子仿制了一把,所用材料不再是铜,而是上等的木料。琵琶仿制出来后,经过实验,人们发现其音调激越清雅,就称其为“月琴”。
唐德宗统治时期,著名学者杜估指出:既然“月琴”是依据阮咸的琵琶仿制的,大小、形状以及音色都与原来的琵琶差不多,为啥不将月琴命名为“阮咸”呢?从此,我国的琵琶有了“阮咸”这个别名,以纪念这位有着鲜明个性的音乐家。
现在想想,那把埋在墓穴里的琵琶,不知隐藏着多少风流故事。我们虽然无法目睹阮咸怀抱琵琶的风姿,也无缘聆听他的演奏,但可以肯定他那颗心绝不会与琵琶同朽!阮咸本人也像他的琵琶一样,有着金属般的质地,掷地有声!
阮咸的音乐天分很高,很小的时候就通音律。少年时代,他听音乐时的表现便与众不同,可以做到“神解”。所谓“神解”,就是乐声只要钻到了他的耳朵里,是高,是低,是清,是浊,他都能分清楚,而且丝毫不差。这样说,可能有人不相信,说他会恁神?其实,古人的本领,是万万不可低估的。
三国时期吴国的俊朗人物周瑜,就有这种本事,别人演奏时,他在一旁饮酒聊天,但只要有一个音符错了,就别想瞒过他的耳朵。“曲有误,周郎顾”,当时流传的俗语,说的就是这事儿。
这样一来,阮咸就要得罪人了!他得罪的,竟是执掌全国乐礼的最高长官荀
阮咸当时的官职是“散骑侍郎”。你看,当时的官衔里不知为啥有那么多“散”字,
荀
看来,阮咸遭受的不仅是政治上的压制,在乐坛上,他的才能也不能得到正常发挥,他常为此感到愤
阮咸,是一把带着哭音的琵琶!历史委屈了他!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茫茫人海,谁是他的知音呢?
七.向秀:你为什么那么内秀
一
话说向秀、
由于他们两个都是名士,
那时候,由于刚刚经过战乱,骏马都被征用做了军马,十有八九死在了战场上,民间使用的“交通工具”以驴最多,所以人们与驴的“感情”较深。很多人想喊两嗓子的时候,就学驴叫,连皇帝也不例外。如魏文帝曹丕到了郊外,就让随行的大臣们学驴叫,“独唱”之后还要“合唱”,直到遍地能闻驴叫声。
于是,向秀就在
可是,做大官的钟会这时候来了,他表情严肃,仪仗威武,想让
原来,钟会曾任将军率兵打仗,结果失败了,死了好多兵士——“将军击鼓出征,嗡嗡嗡(驴叫声);战败鸣金收兵,当当当(锤声)。兵士枉死沙场,当当当;将军黯然神伤,嗡嗡嗡……”
这是个笑话,是后人编排着恶心钟会这个小人的,聊供一笑罢了。但也说明,
二
可是,当时整个社会却是灰暗的,没有欢乐可言。
那时洛阳城里有好多槐树。槐树叶子小,秋风一起就落了,灰灰黄黄地落了一地。街道两侧全是灰色的房子,穿着灰色衣服的老百姓,在街头慢慢走着,使整座城市显得了无生气。
所以,向秀的心情是不可能愉快的。他很少说话,就是写起来文章来,也是吞吞吐吐的。鲁迅先生在《为了忘却的纪念》一文中说:“年轻时读《思旧赋》,很怪他为什么只有寥寥的几行,刚开头却又煞了尾。”
鲁迅怪罪的这个“他”,就是向秀。这篇《思旧赋》,是向秀在
向秀是河内怀县人,也就是今天的焦作市武陟县人。他出生于公元227年,于公元272年去世,活了45岁(向秀生卒年份有争议),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洛阳和修武度过的。向秀在思想上推崇老庄,行为也极似庄周,少年时就想为《庄子》做注释。
当时,为《庄子》做注释的已有十几个人,出版的书也有十几种了,但向秀读了以后都不满意。他认为,这些注释远远没有把庄子的思想阐释出来,只是在语言和章句上做了一些皮毛工作。他决心弘扬庄子学说,重新进行注释。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好朋友、大学者
向秀很执著,没有听
当时,他的两个儿子年龄尚小,看见郭象来拜读遗稿,他们就把遗稿给了郭象。郭象发现向秀还有《秋水》、《至乐》两篇没有注完,他灵机一动,就把全部书稿重新整理一遍,略加了一些自己的观点,然后以自己的名义“出版”了,郭象从此声名鹊起。1000多年来,后人一谈到《庄子》的注释,就将郭象奉为大家,而忽略了向秀的功劳。这大概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之一了。
相对于“竹林七贤”的其他六位而言,向秀的名气不够响亮,《世说新语》里有关他的故事也不多。其实,向秀十四五岁的时候,文章已经写得很好了。“竹林七贤”的老大哥山涛,听说向秀早慧,就专程拜见向秀。两人一见面,山涛就发现这位少年果然超凡脱俗,就如同“已出尘埃而窥绝冥”一样,两人遂成忘年之交。经过山涛的引荐,向秀又认识了
在《思旧赋》中,向秀有意提到
三
当时,被押赴刑场的有两个人。
前面一辆囚车上,站着身材修长的
因为是处决名士,老百姓都来看热闹,刑场就设在洛阳东市,也叫马市。人们从建春门出来向东,走一段路到了东石桥,再往桥南,就看见断头台了。向秀的心,随着那一刀砍下去,就已经碎了、裂了、麻木了。
杀了
不久,朝廷果然请他出来做官了,尽管他不愿当官,但也不敢拒绝,他只好从隐居状态中走出来,又一次来到洛阳。
其间,向秀的人格经历了痛苦的分裂。人格分裂,是当时的文人普遍面临的问题。鲁迅先生也曾提到这个问题,他在《为了忘却的纪念》中,还提到向秀的《思旧赋》,用以隐喻自己身处险境和不屈的心志。向秀屈服强权后,先后担任了“散骑侍郎”、“黄门侍郎”、“散骑常侍”等职,完全是可以谅解的。
可是,向秀“在朝不任职,容迹而已”。这一点很像东汉末年的徐庶——徐庶之母为曹操所拘,不得已他进入曹营,但他不发一言,不献一策,以沉默来对抗强权。向秀也是这样。
向秀是主张无为而治的,所以他做官之后不做事,消极无为,但他的内心很痛苦。陈寅恪先生说向秀“在
于是,在热闹背后,他陷入深深的孤独。这种孤独,有时得靠圈内人士从情感上来化解。山涛、阮咸、向秀、王戎,入晋后都做过官,大家在政治舞台上互相扶持,体现出深厚的友谊。如山涛就曾举荐过
尾声:在性格上,七个人尽管都很放纵,但性格还是略有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