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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一个人办事不地道的话精练50句

时间:2020-12-25 08:08

《厚黑学》读后感 篇1

李宗吾发明的厚黑学揭示了人性本来面貌之一面,所以不胫而走,风靡全球。

我用发明,而不用创造,主要是基于他本人的思想:牛顿发明万有引力,这种引力,不是牛顿带来的,自开天辟地以来,地心就有吸力,经过百千万亿年都无人知道,直至牛顿出世,才把他发现出来。厚黑这门学问从古至今人人都能做,无奈行之而不着,习之而不察,直到李宗吾出世,才把他发现出来。牛顿可称为万有引力发明家,李宗吾当然可称厚黑学发明家。

我说人性本来面貌之一面,而不说人性的本来面貌,是因为世界任何事物都有阴阳两面,中国的太极图最能说明问题,厚黑这一面人人都有,善良清白一面人人也有,就像他引用的告子言论:“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也就是说一个人究竟成为什么样的人,主要靠后天的教育引导。如果将性恶的一面从涌出来,他便性恶;将性善一面引导出来,他便性善。

李宗吾,前清人。一八七九年元月十三日生于四川自贡市,一九四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卒于城都,终年六十五岁。早年加入同盟会,毕业于四川高等学堂,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历任四川省富顺县立中学校及四川省立绵阳中学校长、四川省教育厅督学、四川省府政闻编审委员、四川省官产清理处长、四川省府秘书、四川省大学教授、四川省参议会参议员、四川省府委员、顾问等职。

李宗吾原名世全,入学后改名世楷,字宗儒,意在宗法儒教,尊奉孔子,但在学习中发现孔孟之道不够完善,25岁思想大变,他认为与其宗法孔孟之道,不如宗法自己,因此改李宗儒为李宗吾,宗是祖宗的宗,意即根源,吾即我。表示要以自我为根源,形成独立的思想体系。这一点他做到了,可谓名符其实。

林语堂称李宗吾是圣人,未免帽子过大,因为圣人说教都是一本正经的,如老子、孔子的学说就没有嬉笑怒骂的言词,而李宗吾说教,嬉笑怒骂无所不用其极,少了圣人的和蔼,多了文人的尖刻。以他的学说和为人,贤人的称谓当之无愧。我们看庄子,不也是嬉笑怒骂无所不用其极吗,庄子是贤人,已是铁板钉钉,所以李宗吾可称为贤人。

圣贤的标准,所有书上都说得含糊,只有《幽梦影》中对圣贤的标准说得比较明确:一、“贫而无谄,富而无骄,古人之所贤也。”二、“无善无恶是仙佛、有善无恶是圣人,善多恶少是贤者,善少恶多是庸人,有恶无善是小人。”

根据这些标准来看,李宗吾贫而无谄是肯定的,要说没有一点恶恐怕也不现实,有段话说得好:“如果把摄像头始终对准一个人,摄录下他的所有言行,然后再按照好坏的标准进行剪辑,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好人或坏人。”而李宗吾至少是善多恶少的贤者,而且学说独树一帜,为人正直,为官清廉,其职位油水丰厚,离任时却清贫潦倒,死于穷困。在民国那个动乱时代能出这样的官员如果没有高尚的人品支撑是不可能的。所以将其定位贤人是没有问题的。

以此看来李宗吾这个人很奇,为人正直,为官清廉,甚至有人称其为老迂,迂即迂腐,然而他的一生基本上从事的就是厚黑学的研究、宣传。他的作品视角奇特,观点新颖,文笔犀利,抨击辛辣,自成一家,许多见解令人叹为观止,使人不能不佩服其对传统文化的切肤感受与妙悟能力。看了他的学说,没有理由相信这样的文章会出自这样一个人的手中。像这样的事例在中国历史上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林语堂对《厚黑学》的评价时有这么一段话:“《厚黑学》有益于世道人心,岂浅鲜哉!读过中外古今书籍,而没有读过《厚黑学》者,实人生之憾事也!”此话不虚。

我早就听说《厚黑学》这本书,当时听了书名就觉得不过是教人使坏罢了,一直不想正眼看它。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在我面前颇有好评地提到此书,于是随手翻翻,不料这一翻就再也放不下去,直到细细读完仍然意犹未尽,因此不得不说上两句。

《厚黑学》读后感 篇2

最近读了李宗吾先生的《厚黑学》让我有了一些想法。虽然很早以前就听说过厚黑学,但是最近才把它读完,实在是有点不好意思,这里跟大家说说我的一些感慨吧。何为“厚”呢,就是说脸皮要厚得像城墙一样,何为“黑”呢,就是心要黑得像煤炭一样,只有领悟这种精髓,并且可以熟练的运用,才能够有一番作为。说到这,书中例举了黑白与厚薄是如何影响了一代枭雄曹操,一代霸王项羽,一代君主刘邦等人的成败的。通过这些三国的历史,把厚黑贯穿历史,极具说服力。除此之外,作者还把牛顿力学应用到了心里学上,这不得不说是一个突破。

厚黑学分为三个方面。首先是“厚如城墙,黑如煤炭”,起初的脸皮好像一张白纸,由分而寸,由尺而丈,最后就变得厚如城墙了。最初心的颜色由白而黑,最后变得炭黑,到了这个地步只能算作是初步功夫,因为城墙虽厚,但是辅以大炮还是可以攻的破的,煤炭虽黑,但是颜色令人讨厌,人们不愿意接近,所以只能算作是初步功夫,表面现象。

第二方面是“厚而硬,黑而亮”,深处厚学的人,任你如何攻打,他也一点不动,刘备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连曹操拿他都没有办法。深处黑学的人,越是黑,买主就越多,就能招揽天下,但是就是做到这一点,还是能让人看出他脸厚心黑,未能达到喜怒不露于色的境界。

第三方面是“厚而无形,黑而无色”。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早把厚黑之学烂熟于心中,善于察言观色,可以有效的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而且不留声色,心中厚黑,又看不出来厚黑,至厚至黑,天上后世,这是一种至上的境界。

厚黑学已经有百年的历史了,它的理论一直延续到现在仍然不觉得过时,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是一个充满竞争的世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要抱怨,不要感觉不公平,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与其抱怨与感慨不公,倒不如学学李先生的《厚黑学》,学会一样做人处事的方法与思想,寻找一些成功的办法。

《厚黑学》读后感 篇3

这一本书,写得应该是不错的。但是,我从来不推荐别人去读。

我没有读完,也读不完这本书。因为之前,我读过了其他几本书:阿德勒的《超越自卑》、卡耐基的《人性*的弱点全集》、以卡耐基思想为基础的《错误与人生》。

这几本书,给了我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令我在十五六岁时,已经想明白这样的道理:

当你以光明的眼光去看待世界,这一世界的不完美、不完善,其实算不了什么,正因为这些不完美,才需要我们去努力;当你以黑暗的眼光去看待世界时,这一世界就是丑恶而无聊的,人生是灰暗而寂寞的。人的一生,乐观与悲观总是相对应的。我不会给销售人员推荐这一本书,但我会推荐刘墉的《我不是教你诈》这一套书。人,不应该太幼稚,但,也没必要像李宗吾的书中所言,凡事都要学习曹操。

中国人已经落后得太多年了,再去读民—国时期的书,并以之为自己人生的行事标准,恐怕:我们会落后得更远,然后,落后就要挨打——人生也是如此,能力强的人,大多是乐观而愿意行动的人;而不是消极而悲观的人,不是不愿意行动的人!

人生数十载,时不我待。

浪费时间去琢磨人性,不如花点时间去做实事——厚黑,该结束了!

《厚黑学》读后感 篇4

如书所述,曹操之所以能成功,要归功于他的厚黑得当。他的特长,全在心子之黑:杀吕伯奢,杀孔融,又有着“宁可为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心理,从而称为了一世之雄。刘备的失败,在于他的厚之所达而黑之不及。他一生善哭,凭借其脸皮之厚获得了众将跟随,因此有人说过: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但是做事不果,无法达到“黑”之境界,因而无法获得江山。再说到孔明,黑之至极,谋略超人,却厚之未达,若其在刘备死后能弃其“愚忠”,也许曹氏也无法赢得天下。

想到当今,腾讯公司是国内最大网络通讯公司,追其原因,正是因为领导者的厚黑之选。刚开始,公司仅有QQ一种程序,名气不大,只是依照MSN的设计来创造的一种交流工具,并未引起其他公司的关注。但是公司深知宣传必要,将“厚”作用于宣传之中,随处可见公司的广告。时间一久,开始小有名气,拥有了部分的用户。而领导者并未放松对其公司规模的扩大,开始涉及多方面的工具,视频播放器、音乐播放器等逐渐加入了QQ的菜单。公司的名声逐渐壮大起来。

再后来,QQ成为了一种国人上网的必备工具,越来越多的用户选择了QQ。公司领导者注意到了网络影响力之大,开始了更多的软件开发。于是,一系列腾讯旗下的游戏诞生了。QQ飞车、QQ炫舞、CF等等,其公司凭借厚黑之术,不怕别家游戏公司的谴责,毅然开发游戏产业,为此也没少吃官司。但是正因其“厚”之有情、“黑”之有理,虽然在游戏形式上与别的游戏相仿,但是将其内部设施全部改变,让人想要举报却又没有充足的理由。就这样,一系列的游戏慢慢进入了腾讯公司。

而至此,腾讯的“黑”还不是所有,当公司把握了数千万用户之后,开始了又一“黑”之决策。QQ会员、各种钻类服务开始出现,由于用户习惯了QQ的使用,便对消费项目也“服从”了。很多人为了展现出自身的优越,选择开通各类消费服务,对自己QQ进行独一无二的装扮,使QQ从单一化逐渐走向了丰富多彩。而腾讯这一“黑”,直接增加了其财政收入。从而使腾讯公司达到如今的盛大之势,一步一步的走向强者领域。

腾讯公司的发展,必要归功于其领导者的“厚黑”得当,让这一曾不起眼的公司成为了如今万人瞩目的商业巨头。正是如此,如果人们能够妥善的运用“厚黑”之术,必会有所作为,如果一味的去“厚黑”而违背了客观规律,也一定不会有好结果。“厚黑”的把握程度,或许正是成败的关键。

《厚黑学》读后感 篇5

无意间看到了李宗吾的《厚黑学》,感觉不错,故写一写心得体会与大家共赏。

今天看了一点厚结人缘的处事经。韩非子曰:巧诈不入拙诚。确实如此,待人接物必要真诚。以前听过一句话叫撒一个谎要用一百个谎来圆,或许还圆不好,容易露馅。为什么要搞得自己如此狼狈呢?真诚对人,尽管有时候会被人认为是愚笨的,可笑的,可是因为行的端坐的正,因此就无所畏惧。久而久之,也就可以广交良友了。做人不可失去威信,交友不可失去信任。

但是人跟人是不一样的,在交友的时候一定要分清楚哪些是你值得去上刀山下油锅的铁哥们,而哪些是你可以一起吃喝玩乐的玩友。我老公说过一句话,我觉得非常经典:老公说朋友分两种,一种是关系,而一种是真正的朋友。前者是相互利用的关系,而后者是不计回报的关系。确实如此,如果你把所有的人都当成朋友,或许有人可以领情,也可以对你毫无保留的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挺身而出帮助你,而有的就不行了,那些只能在你飞黄腾达的时候跟你同享乐,而当你落马后,他就逃之夭夭,对你不理不睬了。这样的人在这个社会上有很多,但是由于咱们刚毕业,肯定分不清楚,所以在交友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切勿把自己的所有都暴露出来,让别人看的一清二楚,有时候也应当有自己的秘密,打算,这不是说让你去算计别人,而是提醒你切勿在一开始就把自己的心剥开,因为当你的心剥开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小心翼翼的对待它,当你碰到不把它当回事的人的时候,关上自己的心也会有伤口在那里。

虽然我们都说交友不分富贵等级,不分年龄性别,但是有些时候,由于两个人的身份地位以及富裕程度不同,也会影响关系。以为现在的社会并不像古代时候,这是一个物质的世界,物欲横流,钱在这个世界上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东西,虽然说有钱不是万能的,可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建立在非物质基础上的朋友虽然并不能全部成为真正的哥们,但是我认为也比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要来的牢靠一些。当然,如果是真正的朋友,在你贫困的时候千万不要感到在朋友面前自卑,因为真正的朋友是不会在乎这些东西的,他在乎的只是你的心意而已。而在你富裕的时候也不要瞧不起自己那些贫困的朋友,在帮助他们的时候也要注意方式方法,虽然都说真正的朋友能够理解你所做的一切,可是人都是有自尊心的,是朋友就多为他们想想,考虑他们的感受,不要过多在金钱上面徘徊。因为当富人与穷人在一起的时候,除非是那种真的什么都不在乎的人,一般穷的那个人都会有点神经过敏,即使你做的一些事是无意识的,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麻烦随之而来。朋友之间不能有同情心,只能有真心!因为当你觉得朋友可怜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放在一个高于朋友的位置上了,即使你是好心,也会让朋友觉得不舒服。所以收起你的同情心,用真心来对待朋友。

不知不觉啰里啰嗦的写了这么多,以上都是李老师我个人的一点看法,嘿嘿,或许有些不成熟,但仍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厚黑学》读后感 篇6

此书原无意中获得,某天心情不好,漫无目的的行走在海南街道上,偶见一书店,便往看看,本想购《易经》,《心理学》之书。

无奈,生活所迫,抽不出太多的时间来观看,便弃之,取得一本《厚黑学》也埋没了长时间在阅读。

方后,便知与小说中作者所描绘的“厚黑”二字太过偏激。

厚黑学乃一本千古不传的秘诀,耗时数十载,经李吾宗反复研究,方能问世于今。

厚黑三步曲。一,厚如城墙,黑如煤炭。二,厚而硬,黑而亮。三,厚而无行,黑而无色。

原则上很简单,运用起来却很神妙,小用小效,大用大效。

然则,很多人略得小成,就运用起来,失败得体无完肤。

此书是被李厚黑驾于佛学,庄子之下,排名第三。四书五经排与后,其结论古今皆用。

种种能通,无外乎世间人心叵测。佛学是出世法,不参含其中。厚黑学是世间法,过于直接的吐呐出人心本质。

《厚黑学》读后感 篇7

在工作的一段时间又遇到了个别很高傲的鬼子,这种人很势力,会这会还对高于他的人笑着但转身给你的就是一地灰色,人你不知所措。以前我总想自己什莫地方不对了,现在想想有多滑稽,要完全转变。

分情况而定。要厚的无边,黑的无色。

自己做好坚定的自己,对于这些鬼子,把他们放到垃圾堆里去,然后盖上垃圾盖。剩下的是自己的开心。但决不要有一天鬼子需要你了,给你惨烂的一笑,你要受宠若惊,太懦弱!要有厚有黑,对鬼子永远不要真厚,但如果有足够的技能就面厚实黑,后发制人。我现在明显做不到,那就先管好自己,提高自己的生活技能和修养。但决不对鬼子妥协!

做好自己,你是最棒的自己!

记住:别敏感,很多时候没人有时间在意你,你干吗傻傻的管别人。另外大多数人很友善很好,至少很地道。做自己,开心!要去爱关心你的人,好好对待别人!

《厚黑学》读后感 篇8

世间学说,每每误人,唯有李宗吾铁论《厚黑学》不会误人。知己而又知彼,既知病情,又知药方,西洋镜一经拆穿,则牛渚燃犀,百怪毕现。受厚黑之牺牲者必少,实行厚黑者,无便宜可占,大诈大奸,亦无施其技矣!于是乎人与人之间,只得“赤诚相见”。英雄豪杰,攘夺争霸,机诈巧骗,天下攘攘,亦可休矣!

民国间,有个李宗吾,四川富顺自流井地方人,看穿世态,明察现实,先后发布《厚黑学》、《厚黑经》、《厚黑传习录》,著书立说,其言最为诙诡,其意最为深沉。千古大奸大诈之徒,为鬼为蜮者,在李宗吾笔下烛破其隐。

李宗吾先生说:“三国英雄,首推曹操,他的特长,全在心子黑。他杀吕伯奢、杀孔融、杀杨修、杀董承伏完,又杀皇后皇子,悍然不顾,并且明目张胆地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心子之黑,真是达到极点了。有了这样的本事,当然称为一世之雄了。

其次要算刘备,他的特长,全在于脸皮厚:他依曹操、依吕布、依刘表、依孙权、依袁绍,东窜西走,寄人篱下,恬不知耻,而且生平善哭,作《三国演义》的人,更把他写得惟妙惟肖,遇到不能解决的事情,对人痛哭一场,立即转败为功,所以俗语有云:”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这也是一个大有本事的英雄。他和曹操,可称双绝:当他们煮酒论英雄时,一个心子最黑,一个脸皮最厚,一堂对晤,你无奈我何,我无奈你何。环顾袁本初诸人,卑鄙不足道,所以曹操说:”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此外还有一个孙权,他和刘备同盟,并且是郎舅之亲,忽然夺取荆州,把关羽给杀了,心子之黑,仿佛曹操。无奈黑不到底,跟着向蜀求和,其黑的程度,就要比曹操稍逊一些。他与曹操比肩称雄,抗不相下,忽然在曹操驾下称臣,脸皮之厚,仿佛刘备,无奈厚不到底,跟着与魏绝交,其厚的程度也比刘备稍逊一些。他虽然黑不如曹,厚不如备,却也是二者兼顾,也不能不算是一个英雄。他们三个人,把各人的本事施展开来,你不能征服我,我不能征服你,那时候的天下,就不能不分而为三了。”

本书共有七部,分别为第一部《厚黑学》,第二部《厚黑丛话》,第三部《厚黑别论》,第四部《厚黑学原理》(心理与力学),第五部《社会问题之商榷》,第六部《中国学术之趋势》,以及最后一部第七部《宗吾自述》。但在这本书中,我们应该重点关注的不是“黑”而更是“厚”。我们所学习的“厚”,厚在学习。

第一种学习中的厚,厚在不耻下问。在高中的如此繁多的课程和科目里,孰能毫无疑惑?答案肯定是必然的。但我相信更多的人选择的是觉耻不问,而不是不耻下问,而问题的繁重积累,似一座耸入云霄的青山,此时再拉下所谓的“脸皮,而进行的愚公移山则显得毫无气力。所以《厚黑学》中的“厚”就显得极为重要。因此,要学会厚得不耻下问,才能更好的提高成绩。

第二种学习中的厚,厚在不怕落后。在高中激烈的学习环境竞争中,难免一时屈居人后,或是成绩没他人优秀时,不厚之人便会感到脸红心跳,严重者甚至没有继续拼搏的勇气,直接破罐子破摔,自甘落后,如是这样,则无法挽回。此时《厚黑学》中的“厚”便起到决定性作用,“厚”着脸皮,接受失败,激流勇进,才能从激流中脱身而出,重定方向,创造辉煌。

由此可见,在学习中,应用《厚黑学》也是极为重要。我们要在今后的学习中,“厚”下去,决心成为学界中的“厚”人!

《厚黑学》读后感 篇9

有句俗语说的好:百忍成钢。忍,一个刃,一个心,从造字结构上来看,非常形象。一把刀放在心上,怎能不忍?

其实遭遇的许多事情忍一忍就过去了,有些人非要争个鱼死网破,打个头破血流,何必呢?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我认为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事情并不是太多,因为这样的事情决定在你,你觉得它忍不了,它就忍不了,你如果觉得它是鸡毛蒜皮,那它就一阵风就吹走了。所以有很多时候,在处理一些事情时自己的心态非常重要。人要慢慢培养自己的内在修养,不要动不动就发飙,就忍不了。我老妈经常教育我吃亏人常在,能忍者自安。一些当时觉得忍受不了的事情,等你冲动的解决了之后,就会后悔,冲动是魔鬼。所以遇事后先想再做,想说的话也要先在脑袋里过一下再说。这样的话纷争就会少一点,自己也就会开心许多。

有的人老是觉得别人对她不好,不公平,老觉得别人背后说他坏话,因此自己就控制不了情绪,经常生气,而且对别人也是横眉冷对的,这样关系处的相当恶劣。人要为自己的快乐而活着,何必为别人的失礼而生气呢?人为自己而活,不要被别人的一些话语以及一些做法而左右。做自己!多忍耐,我觉得能忍之人必是高素质的人才,或许有人觉得忍是懦弱的表现,但是我觉得忍是处事的一种态度,一种可以将大事化了,小事化无的方法。淡薄以明志,宁静以致远。老祖宗的一些话是经过千锤百炼的,是经得起推敲的,好好加以利用,肯定能够对自己有所帮助。

以前的我很容易冲动,我从来不考虑什么,什么忍不忍的,我才不在乎。说话有时候也不经过大脑,所以会在不经意间得罪一些人,自己却不知道。不知道是不是年龄渐长的缘故,现在我考虑事情已经比以前成熟多了,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有人说经历的事情多了,人就不单纯了,就变复杂了,心就变坏了,怎么会呢?我觉得我经历的事情多了,成熟了,总觉得自己比以前那个小丫头有气质多了。单纯是很好,可是永久的单纯,不想长大,我觉得就是单蠢了。因为毕竟你要长大,拒绝长大的人生是不可能的。人总要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所以不要觉得以自己多么多么的单纯而感到高兴,因为或许不久你就会因此而付出代价。试着去接受这个世界教给你的一些东西,慢慢来,慢慢理解,慢慢长大。当然在经历一些事情的时候不要去学一些坏的东西,多学一些提升自己人格魅力的东西,这样的成长才更有意义。

当然并不是说我工作了,我就变了,我只是成熟了,请大家相信我,我还是像以前那样爱玩爱笑,活泼可爱!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就尽管开口,我会尽全力帮助大家的。咱的本性还是善良纯洁滴!永远不会变!

《厚黑学》读后感 篇10

厚黑学是民国时期厚黑教主李宗吾所著,当然要说明一点的是,“厚黑教主”这个称号是李宗吾自封的,非官方承认。李宗吾这个人呐不简单,牛人一个,被誉为“影响20世纪中国的20位奇才怪杰”之一,由此可见厚黑学在中国思想界的地位了。著名学者林语堂曾经对李宗吾的《厚黑学》有着这样的评价:“世间学问,每每误人,唯有李宗吾铁论《厚黑学》不会误人。“我现在在大学校园里听到过某些学生谈起厚黑学,发觉他们对厚黑学评价并不高,认为看《厚黑学》的人虽然算不上心术不正,但至少不能算好人。我在书摊买《厚黑学》这本书时,书摊老板也说这是一本教人学坏的书,理由显而易见:厚黑厚黑,脸厚心黑嘛!其实,我们大可不必这样认为,因为,读厚黑学的人,说明他们还要学习厚黑学,还不是真正厚黑高手。厚黑高手对厚黑早已经烂熟于心,是根本就连任何有关厚黑的文章都不需要读了的。打个比方,你现在还有兴趣看小学课本吗?没兴趣了吧?都会了嘛!那些还如饥似渴地读厚黑文章的人,其实往往是还根本不懂厚黑,这就像吃肥肉的人往往是因为过去很少吃肉一样,说起来,读厚黑反倒是他们本性淳朴的标志,我们有怎么可以去鄙视他们呢?

厚黑学是李宗吾先生根据历史人物的成败得失总结出来的一种学说。据李宗吾自己的说法,他自读书识字以来,就想做英雄豪杰,看遍了四书五经、诸子百家和二十四史,都没有寻到方法。当时他以为是古代那些英雄豪杰成功的秘诀太深奥,自己太笨领悟不了,像这样废寝忘食苦苦思索了很长时间,有一天,突然想起三国时的几个人物,恍然大悟:“得之矣,得之矣,古之为英雄豪杰者,不过面厚心黑而已。

他举了几个例子:三国英雄,首推曹操。他的特长,全在于心黑;杀吕伯奢,杀孔融,杀杨修,杀董承等,全然不顾,而且还明目张胆地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一次,曹操讨伐袁术,粮食短缺,管粮食的官员叫王垕,就向曹操报告说:“我们现在兵多粮少,支持不了几天了,怎么办?”曹操给他指示说:“用小斛分粮,解一时之急。”王垕又问:“士兵如果不高兴怎么办?”曹操说:“我自有办法。”王垕照着办了,结果士兵十分愤怒,都说曹操欺骗了他们。曹操就秘密地将王垕叫进帐内,对他说:“我想向你借一样东西,来安抚士兵,希望你不要舍不得。”王垕就问:“丞相想借什么呀?”曹操就说:“借你的脑袋示众。”王垕急了,说:“我没罪。”曹操语重心长地对他说:“我也晓得你没罪,但是不杀你,士兵就会哗变。你死之后,你的老婆孩子我养着,你就安心地去吧!”就将王垕砍了头,脑袋挂在竿子上面,对士兵说:“王垕故意使用小斛分粮,军粮,按军法将他斩了。”于是士兵的怨气才平息下来。曹操有这样的本事,难道不能在当世称雄吗?其次要算刘备。他的特长,全在于脸皮厚。依曹操,依吕布,依袁绍,依刘表,寄人篱下,东窜西走。刘备这个家伙是很善于哭的,鲁肃来讨还荆州时,刘备不想给,怎么办呢?管他呢,哭!搞得鲁肃很不好意思,无功而返。徐庶本来是刘备的军师,也算是个牛人,被曹操用计骗去,与刘备分别时,刘备估计重施,哭得稀里哗啦,说些什么“以后在曹操那里过的不好就回我这里来,我刘备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等等类似的话,徐庶也很感动啊,就推荐了卧龙先生诸葛亮,一个牛人走了,换来另一个更牛的,刘备赚大发了。所以有句俗话说:“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他和曹操,是两个极品,煮酒论英雄时,一个脸最厚,一个心最黑,谁也奈何不了谁。孙权的话,就是另一种情况了。他和刘备原本是同盟,他妹妹都嫁给了刘备,关系够好了吧!突然夺荆州、杀关羽,心黑如曹操。无奈黑不到底,刘备死后不久就和蜀国讲和,其心黑程度稍逊于曹操。他和曹操比肩称雄,却在曹操驾下称臣,脸皮之厚如刘备,无奈又厚不到底,紧接着与魏国断交,厚的程度不如刘备。虽然如此,他却是两者兼备。可以这样说,曹操是极品黑,刘备是极品厚,孙权是半黑半厚,两个专家,一个复合型人才,三个人旗鼓相当,谁也奈何不了谁,天下于是一分为三。等到三人都死了之后,司马懿父子趁时崛起,他能欺负别人寡妇孤儿,心黑程度和曹操差不多了,能够受巾帼之辱,脸皮之厚比刘备还厉害,极品黑加极品厚,天下他不得谁得?

三国里面还有一个人物不得不提——刘禅。听到这个名字大家可能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懦弱、昏庸、没用的皇帝形象。蜀国亡了以后,他被封为安乐公,住在洛阳。有一天司马昭请刘禅吃饭,故意让人在他面前演奏蜀国的歌舞,原来那些蜀国的老臣看到这都十分悲伤,但刘禅却欢喜嬉笑,无动于衷。司马昭看见这种情形就对贾充说:“人的无情,竟到了这种地步,即使诸葛亮再世,也不能辅佐他长久安全无事,何况是姜维呢?”又过了几天,司马昭问刘禅:“你还思念蜀国吗?刘禅怎么说?”此间乐,不思蜀也(这里很不错,我不思念蜀国了)。”蜀国跟着刘禅投降过来的大臣里有个叫郤正的,知道了这件事就对刘禅说:“如果晋王再问起时,你应该哭泣着说:‘先人的坟墓都葬在蜀地,于是心向着西面而悲伤,没有一天不思念呀!’”于是刘禅照着做了,并且闭上眼睛,装作一副要哭的样子。司马昭就奇怪了,问:“为什么你刚才所说的话,这么像郤正的语气呀?”刘禅一副惊讶的表情:“诚如尊命”(就是你说的这样啊)。左右皆笑。司马昭对他的戒心小了很多。司马昭故意叫人在刘禅面前表演蜀国的歌舞,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试探,一旦刘禅表现出亡国的悲伤以及对故国的思念,很有可能就有杀身之祸。刘禅估计是明白这一点的,所以一不做二不休,装傻避祸,他的脸皮之厚,也算厚出了水平,大概是遗传了刘备的基因吧?后世南唐后主李煜就与刘禅截然不同,亡国之后,被封为“违命侯”,还不安分,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思念故国,一天到晚写些词唱啊唱的,什么“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什么“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等等等等,写了一大堆,搞得宋太宗很不爽,想造反呐?灭了你!一杯毒酒让李煜归了西。李煜的悲惨命运就在于不能隐忍,说白了,就是脸不够厚。

《厚黑学》读后感 篇11

我读厚黑学已经有三个月了,自得之,每日必研习之。我读它的目的并非为了行使厚黑,而在于解我心中多年之困惑,研究人际关系之演化。

《心理学与力学》当属厚黑学的核心单行本,它的主要贡献在于提出了臆说:“心理按照力学规律而变化”。我认为其中五

下头对其中一些单

先师的《我对圣人之怀疑》只是对二力的简单运用,周秦诸子借“古之圣贤”之威势为其学说的推广做向心力。这种方法到此刻仍在使用,教科书中借爱因斯坦、牛顿等人之威势,劝勉他人是其一,当一个人出名后,其传记也跟着出现,人物传记是其二;广告借用某明星进行商业推广是其三,等等。诸如此类,可是是时代不一样,事物不一样,推广时所使用的借力方式也不一样了。

先师的《厚黑学》提出厚、黑。我认为厚与离心力相合,黑与向心力相合。先师经常劝勉“我们不要厚黑二字用反了:该厚的时候黑,该黑的时候厚”用离心力和向心力来解释就完全通了即“该做离心力的时候就做离心力,该做向心力的时候就要做向心力;而不要该做离心力的时候做向心力,该做向心力的时候做离心力”。

先师的《办事二妙法》可是是离心力与向心力更深层次的运用。锯箭法与补锅法最终目的都是在表面上做向心力,可是二者不一样在于,锯箭法的表面上是做向心力而暗地里是做离心力,补锅法是暗地里先做离心力然后表面上做更强的向心力。

先师的《厚黑学的应用》提出“厚黑为里,仁义为表”与“锯箭法、补锅法”有异曲同工之妙。我在那里提出一个名词:群众心理。我认为“群众心理和个人心理有着十分大的差距”。这样“厚黑为里,仁义为表”就能够解释为“以自我的离心力和向心力作为办事准则,在对外宣传时,依照群众的离心力和向心力向向心力方向宣传”。

我以为,世间最容易走的路线是人与人相安无事的四大路线:不相交的线,合力线,圆,椭圆;世间最难做的力是离心力与向心力。如何用巧力做离心力?如何用巧力做向心力?那里面学问大着呢。

《厚黑学》读后感 篇12

《厚黑学》是清末民国初期的李宗吾大师所创作的一门学说。李宗吾在《厚黑学》自序中说:“厚黑学,是我满清末年发明的。”

其实厚黑学就是揭开了当时社会里的那种现象,穷困落后的中国人,在人性的一面显示出来的丑陋一面!厚黑学中的精粹是:“厚如城墙,黑如煤炭;厚而硬,黑而亮;厚而无形,黑而无色。”

《厚黑学》读后感 篇13

《厚黑学》是清末民国初期的李宗吾大师所创作的一门学说。李宗吾在《厚黑学》自序中说:“厚黑学,是我满清末年发明的。”

其实厚黑学就是揭开了当时社会里的那种现象,穷困落后的中国人,在人性的一面显示出来的丑陋一面!厚黑学中的精粹是:“厚如城墙,黑如煤炭;厚而硬,黑而亮;厚而无形,黑而无色。”

看了《厚黑学》,结合目前网络上的形形色色人等,归结起来无非就是厚黑。厚如芙蓉、凤姐、兽兽之流;黑如污吏、煤矿主、奶粉商之流。不知他们是否看过厚黑学,但我敢肯定的是,他们是深得厚黑之正果。正应了李宗吾先生的“读者倘能本我指示的途径,自去搜寻,自然左右逢源,头头是道”。他们是这么做了,应该也捞了不少好处了。

不过我想他们还只是学得第一步功夫“厚如城墙,黑如煤炭”,离“厚而无形,黑而无色”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希望这些同学“再接再励”,将厚黑“发扬光大”。

《厚黑学》读后感 篇14

“用厚黑以图谋一己之私利,是极卑劣的行为;用厚黑以图谋众人公利,是至高无上之道德”。也就是说厚黑就是一种手段,用这种手段去获得公共利益,而不是自身的利益,这就是一种高尚了。既然如此,我们又何必在乎是什么手段呢,最关键的是人的心。

总觉得自己是空想主义者,无论是什么事,总是在人本身上面找原因,而不是认为是这个事情本身的原因。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就认为是人心的原因,我是承认事情本身这个因素的,但是人心事最最主要的原因。

读厚黑学,愈是坚定了这种信念。

刚接触到厚黑学时,有点吓到,这么厚,我肯定是看不下去的。但是呢,看着看着就觉得有点味道出来了,不仅仅是批判。在我写这篇读书报告时,说实话我还没看完这本书,我也不是完全懂的他的意思的。因为有好多的文言文,我高中时文言文学的不好,就只能是不求甚解了,勉勉强强的懂得大概的意思。

厚黑学教主李宗吾,(1879一1943),原名,李世楷,字宗儒。他自幼受旧式教育,遍检诸子百家,读破二十四史,寻求历史的真谛。他最后认为,从历史和现实看,如果不是彻底的厚颜与黑心,就不可能在政治上获得成功。“古之为英雄豪杰者,不过面厚心黑而已”,他自称是发明了“厚黑史观”的“厚黑教主”,以为“用厚黑史官去读二十四史,则成败兴衰,了如指掌;用厚黑史观去考察社会,则如牛诸燃犀,百怪毕现。”我觉得,其观点这未免太武断,社会在发展,也许有一定规律,但是整个历史用厚黑史观来研究,这点我就不敢苟同了。

厚黑原理(心理与力学)中,指出人的心,分知、情、意三者。意是知与情合并而成,其元素只有知、情二者。磁电同性相推,异性相引,有似吾人之情,其能够判别同性异性,更是显然有知,足见磁电这个东西,具有知、情,与人之心理相同,这个观点着实有些震撼到我,我从没有想到过人的心理可以从物理学的角度来解释,这的确给我长了见识,且不说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对于其中一些细节我倒是有些许疑惑。

书中指出,性灵由磁电转变而来,通常所说的心,是由于一种力,挤过五官出去,把外面的事物牵引进来,集合造成的。例如有一物在我面前,我注目视之,即是一种力从目透出去,与那个物连接。我将目一闭,能够回忆那物的形状,即是此力把那物拖进来栓住了,由于这种方式,把耳闻目睹,与夫身所经历的事项,一一拖进来,集合为一团,就成为一个心了。造这么说,那外面耳闻目睹的东西越来越多,那心岂不是要越来越大了。

如果说我们对一个人的印象更加深刻,难道是因为对其的力大一点的,那为什么这个力会大一点呢?身边形形色色的人经过,力将他们吸引进来,我们并不能记住这么多的人,很多人看了一眼就忘了,这又是怎么回事?是力消失了吗?力又为何会消失呢?同性相吸,异性相斥,那为何我们生命中的一些同性我们印象更加深刻呢?假如当初对一个人的现象不是很深刻,后来慢慢的深刻了,这难道是力的叠加吗?

好多好多疑问,也正说明这个厚黑原理当中存在着漏洞。

为什么有人会提倡厚黑学,为什么有人会接受厚黑学?是现实中不合理的事太多了。然而是厚黑造成整个社会的风气差吗?不,是人自己。

厚黑本身不是罪,是一种手段,关键还是人的心,人的心是善还是恶,是为公众利益还是私人利益呢。

现今厚黑热,本来被文明的中华民族所不耻的厚黑学竟然如此热,当代大学生恶补厚黑学。

现如今高校毕业生恶补“厚黑学”,将其列为“另类教材”,显然是将“皮厚、心黑”视为是人生“成功”的不二法门了。涉世未深、有“天之骄子”之称的大学生对“厚黑学”如此顶礼膜拜,显然并非“无师自通”。“厚黑”是厚黑者的通行证,正是这种现实的潜移默化,才使他们痛下决心要完成从“学生样”到“社会人”的蜕变。

前段日子,曾有人提出过“让大学生反腐”的高论。说什么大学生有一种青年人的锐气和勇气、大学生没有官场背景更容易铁面无私,因此可以“让大学生做反腐败的急先锋”云云。但是却忽略了这个事实:对于大学生来说,“人间大学”活生生的教育,才是最刻骨铭心的,才是最关键的。曾被焦裕禄的事迹感动得流泪、发誓要像焦裕禄那样带领百姓致富的李真,步入官场后很快将当初的雄心壮志抛于脑后,学会了欺骗、撒谎、虚与委蛇等“厚黑学”技巧,最终滑向腐败深渊。

也许很多人认为这是厚黑的原因,不,厚黑本身不是罪,只是一种手段。如果人能够坚持自己的心,那他只会为公众谋福利。最后变成社会败类的最根本原因还是他不能坚持自己的心。

也许有人会说,官场的黑暗,厚黑的本质,让人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心,这是一种无奈,更是一种妥协。

若到达真正的大同社会,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心,又怎么会出现近墨者黑呢,因为每一个人都是纯洁无暇的,即使他学会了厚黑。

《厚黑学》读后感 篇15

很久以前就听到许多人评论厚黑学中很多观点,一直没有拜读,前段时间,不经意在网上看到,就阅读为此稍有感悟。

自古出书者,不计其数,能称精华的,屈指可数。然李宗吾出书于民国,却能在中国文化中有辉煌一笔,必有过人之处,后简单阅读,发现他之所以敢自称厚黑教主,的确文采与思维超越常人,外加旧时读书人内在的一种狂傲,民国时期中西文化碰撞,造就了如此一位文坛奇葩,以圣贤自居,评论天下。

作者将厚黑学以三国英雄、楚汉名将为主论叙脸厚心黑之心得,以三步工夫为总结,强调黑与厚的不同概念:第一步是厚如城墙,黑如煤炭。起初的脸皮,好象一张纸,由分而寸,由尺而丈,就厚如城墙了。最初心的颜色,作乳白状,由乳色而炭色、而青蓝色,再进而就黑如煤炭了。到了这个境界,只能算初步功夫;因为城墙虽厚,轰以大炮,还是有攻破的可能;煤炭虽黑,但颜色讨厌,众人都不愿挨近它。所以只算是初步的功夫。第二步是厚而硬,黑而亮。深于厚学的人,任你如何攻打,他一点不动,刘备就是这类人,连曹操都拿他没办法。深于黑学的人,如退光漆招牌,越是黑,买主越多,曹操就是这类人,他是著名的黑心子,然而中原名流,倾心归服,真可谓心子漆黑,招牌透亮,能够到第二步,固然同第一步有天渊之别,但还露了迹象,有形有色,所以曹操的本事,我们一眼就看出来了。第三步是厚而无形,黑而无色。至厚至黑,天上后世,皆以为不厚不黑,这个境界,很不容易达到,只好在古之大圣大贤中去寻求。六祖慧能以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获得禅宗衣钵,而此诗中字字指向无字,厚黑学第三种境界以无形无色为总结,也指向无字,所以个人认为,参悟佛法与理解厚黑学,先从无字入手。道德经中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就指出,天地与圣人之心永远相同,天地滋养万物,不求回报,万物践踏、侮骂天地,天地也没有报复众生,圣人也是如此,用无我无私之心对待百姓。如果以道德经此观点来看厚黑学,那么第三种境界中的厚而无形,黑而无色从基本立足点就出现差别,大智之人,不是厚而不厚,黑而不黑,而是已经超越常人对厚与不厚,黑与不黑的理解,到达与天地同在的深层价值观念,当然要做到‘无形无色’,才算止境。

我觉得厚黑学无可厚非,还有道学、佛学都无可厚非。厚黑学是从人性自私和利益的角度出发,道学、佛学是从人性无私、忘我牺牲的角度出发,这两方面就好象是白天和黑夜一样,都是我们这些红尘中的凡人所离不开的。单讲善,我们就很难理解那些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单讲恶,我们更难以接受,因为我们的生命本身就是来自于爱,来自于善良。所以说,我觉得应该把厚黑学和道学、佛学结合起来,就事论事,没有一定的规则,灵活处世、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变通,才是上上之策。

厚黑学就好比多了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害人也可以救人,既可以创造也可以破坏,既可以攻击也可以抵御,既可以脱离危机也可以制造麻烦,好坏全在使用厚黑者!李宗吾先生曰:用厚黑以图谋一己之私利,是极卑劣之行为;用厚黑以图谋众人公利,是至高无上之道德。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价值观,可以把其作为人生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在这个不仅要智商,情商要高的年代,人脉也不容小觑。厚黑学的绝大理论恰恰教会读者怎样应对那复杂的人际关系,从而积累人脉。解读厚黑学,需要一定的悟性,不同的读者不同的领悟版本,也有不同的独到见解。

《厚黑学》读后感 篇16

很久以前就听到许多人评论厚黑学中很多观点,因为性格与环境差距,不经常看书,所以一直没有拜读,前段时间,不经意在书店看到,就翻阅几页,为此稍有感悟,写出感言。

自古出书者,不计其数,能称精华的,屈指可数。然李宗吾出书于民-国,却能在中国文化中有辉煌一笔,必有过人之处,后简单翻阅,发现他之所以敢自称厚黑教主,的确文采与思维超越常人,外加旧时读书人内在的一种狂傲,民-国时期中西文化碰撞,造就了如此一位文坛奇葩,以圣贤自居,评论天下。

厚黑学以三国英雄、楚汉名将为主论叙脸厚之心得,以三步工夫为总结,强调黑与厚的不同概念。

李宗吴对人性的理解,以恶为先,所以论人,先看到恶的一面,然后放弃人性善的一面,讲自古英雄都是用仁义道德的外表,来体现“人之初,性本恶”的个人观点。所谓成功之人必有成功之处,历来英雄,先不论出身,其成功的前提,主要来源个人魄力,周围人因个人人格,舍命相护,助成就大业,如只知道厚黑之术,何来民心所向?如果人们每天只知道修习厚黑,增长世智辩聪,勾心斗角,抛弃生命本来,人格分-裂之人,只会越来越多。乱世之中,单凭仁义道德,的确不易生存,然只懂厚黑,也许生存不成问题,但内心恶越来越重,没有善念洗涤内心,不足以成其霸业。秦始皇用秦朝几代努力的基础,以个人才能统一六国,暴-政之下,数年后,天下大乱。

厚黑学用三步概括厚黑三种境界之人,其一,厚如城墙,黑如煤炭;其二,厚而硬,黑而亮;其三,厚而无形,黑而无色。从书中所看,李宗吾仅仅看到第二种境界,对第三种境界,只靠普通善恶无法诠释,所以避而不谈。

六祖慧能以“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获得禅宗衣钵,而此诗中字字指向“无”字,厚黑学第三种境界以“无形无色”为总结,也指向“无”字,所以个人认为,参悟佛法与理解厚黑学,先从“无”字入手。道德经中“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就指出,天地与圣人之心永远相同,天地滋养万物,不求回报,万物践踏、侮骂天地,天地也没有报复众生,圣人也是如此,用无我无私之心对待百姓。如果以道德经此观点来看厚黑学,那么第三种境界中的“厚而无形,黑而无色”从基本立足点就出现差别,大智之人,不是厚而不厚,黑而不黑,而是已经超越常人对厚与不厚,黑与不黑的理解,到达与天地同在的深层价值观念,只是作者还没领悟其中境界。如果用这种无我无私之心反观过来,书中所论王明阳的“致良知”与“厚黑学”,一善一恶,都属一家之言,分开人性,强行对立。

厚黑学之所以能立足与世,经久不衰,根本就在“厚黑”两字。一般人往往只在意眼前利益,如果用第一种境界“厚如城墙,黑如煤炭”的方法,能立马见到效益,但不能长远。比一般人聪明一点的人,要的是长远利益,不在意当前,就用“厚而硬,黑而亮”之法,可以到达最终目的,且久远。如企业生存,不讲诚信,短期可得益,然不能长久,最多可得温饱,讲诚信者,有时宁愿亏钱,打造品牌,谋求长远利益。

总体来讲,李宗吾对人性的理解与概括能力,打破两千多年的中国传统文化思维,矛头直指“人之初,性本善”的文化模式,大胆揭露人性的黑暗面,以不同观点解读人性,其学说所造成的社会冲击,足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评为精华。

《厚黑学》读后感 篇17

第一次接触《厚黑学》是在高二的时候,当时班上一个才女问道:“你觉得李宗吾的治学方法怎样?”我淡然答道没听过这个人,她惊讶道:“向你这样的人居然没读过《厚黑学》!”我突然意识到好像反了什么错误,可后来想到我一个信佛之人,从不打妄语,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一直是我的作风,又有什么。于是从图书馆抢来《厚黑学》做了我老婆让她日夜陪伴。对于此人的奇思怪想甚为惊讶,于是发出了了“巴蜀多才情”的感叹,也使我想到了兰菊孙、刘师亮、魏明伦等人。进入大学,也就是上学期,由于忧伤而孤独,于是再次捧起《厚黑学》一观,方知厚黑学有五个专刊:厚黑学、心理与力学、社会问题之商榷、考试制之商榷、中国学术之趋势。而以前自己所接触的只是前两个部分,对教主了解真是很浅薄,于是这些日子再次将教主心得捧于怀中。深感这个民国人士目光之开阔、深邃和幽默。

对李宗吾最好的评价莫过于黑主在世,是天地间一大讽刺,他不仅讽刺世人,更是讽刺自己,不过当他讽刺世人时,更是恶毒的讽刺世人。身于民国的他,对社会制度的构建有着自己的建树,但他却还是推崇孙中山先生的,推崇中却有无奈的玩世不恭,这在《社会问题之商榷》中显而易见。在他的乌托邦世界里,他认为国家不过一个大股份公司,每个人都是一个股东,所以每个人都可以领到一份生存之必须,然后多出来的都应该归公,有点像太平天国。与此,他觉得建造一个社会,就如同建造房子一样,我们不能因为现在的实力就一开始将就着过,而要一开始就按照最美好房子建造,能造多少就造多少,不然当实力够得时候,我们又要把以前的将就拆掉,这样会浪费材料不说,也会伤害我们现在蓄积的实力,更不要说建造社会形成的民众惰性思维……细想也是,当今社会形成的腐败、舆论自由等问题不正是这样形成的吗?这看来是很合理,却是一种偷梁换柱,因为世上没有一开始就尽善尽美的东西,但我们做事切不能一开始就将就着过,后患无穷……在这样一个他自己都认为不能实现的社会里,我们看到了太多共产主义的影子,可是他却是明确提出这种共产的——这也许是厚黑学不能流行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他认为中西制度也许公司似的更合理……当然这里是指中国古代的制度。但是他所设计的社会制度之全面,构造之精确可见他思想之全面……但也不知他在写时是否哭过几回。理想主义者不能实现就是悲哉,就是讽刺。厚黑主社会的不能实现就是对世人的讽刺。

厚黑学现今普被诟病,因为社会传言着它是教人又厚又黑、处事圆滑的学说,他也被认为是性恶论者,甚至我读这书的时候,有人居然劝我不要读,弄得我大笑不已。孰不知,教主的厚黑是要求建立在社会公共利益之上的,是只针对公共利益之外的人的,所以他要国人都学习厚黑以对日寇侵略,国人都厚黑以驱欺我华夏者。他的心理与力学的中心是自己,是利己主义者,是性恶论的代表,可他的利己是要求我们努力创造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以利于自己,是要追求社会将来利益的最优化以利于自己,这种思想和中国现今的集体主义除了说的难听点,究竟有什么区别我是找不到的。辨证来看我们期望别人无私是因为符合自己的利益,越无私的人越符合群体利益越被群体推崇。这就是道德,老生常谈啊。而且黑主的离力与引力的平衡结果往往要求我们追逐长远利益,长远利益又有多少是和集体利益相违背的呢,不得而知……

大凡是伟大的中国思想家或者学者对中国传统文化都是相当推崇的,甚至酷爱到了偏激的地步,像辜鸿铭等人,可以用一切去维护中国传统文化。

我是爱这样的人的。李宗吾也是这样的人。他将世界文化分成三个时期:第一个是以中国老子为首的独秀时期,他认为其他学说都是都是对老子思想的细化,甚至他的学说也是其中一个分支,所以他不满统治者为了自己的统治把孔子称为圣人,所以他称自己是圣人,也要去吃自己不稀罕的冷猪肉;第二个时期是以程明道为首所做的把中印文化的融合,这就是传统的理学时期,他否定了朱熹的地位,其中有一篇关于我家乡什邡在中国文化中的论述,甚让人振奋;第三个时期是自侵华以来中印西文化的融合,他认为,这个融合像第二个融合一样能也只能由中国学者能完成,因为世界只有中国文化如此漫长深厚,也只有中国学者才能全然了解,所以只有我们来完成。文化的打通,是在保存文化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寻求普遍性,让人们相互理解,这样可以减少他那个时期的那种世界大战,又给认为文化就是用来修身的我上了一课。他对中国史地科文的了解却没有让他形成写东西拼命引用他人的习惯,如同今天的高考,你背的古诗越多,分就越高,他在《考试制之商榷》中提到的考试看似一个变相的科举,可是我们从这个反讽中看到的是一种培养人之独立之人格与思想的教育方式,这不是我们现在所正需要的吗?大学的根本任务就在于此!李宗吾思想完全独立于以前之人、后者也没有继承,我感叹四川的水土,叹服中国的文化!即使他在引用,你也会发现,他是在血淋淋的讽刺。他以独立之思想像我们展示了什么叫学习。当然说他偏激,也绝对没冤枉他,他拥有自己的思想,并以自己的思想去吸收自己想要的东西,其他置之不理,思想甚为顽固。他写东西,早就设立了主题,然后按此去脑中收索资料,甚至又更多的资料能证明他的观点是错误的,他也置之不理,也许他选的那个资料就是一个特例。甚至有时他会率性的造一个事例来证明,其率真、可爱、幽默如此……

厚黑学中有很多的四川方言,甚至关系到文章主旨,这是他对四川的热爱!有很多的比喻,让人把不信服的东西变得信服,当然这其中不乏诡辩。但是他能熟稔的运用,张显了他不尽的才华。我们要向李宗吾学习独立之人格、独特之思想、坚强之理想,用自己的思想去思考、去奋斗……那天看见一留学生拿着越南语版的《厚黑学》,我笑了……

《厚黑学》读后感 篇18

这些天我读完了《厚黑学》这本书。也许人们认为这是一本奸诈的得书籍。书名就知道这本书是教人们如何变得不厚道,做奸诈这人。其实不然,他只不过是教人们如何达到目的,成就自己得梦想。即便其中有一些违背中国传统的思想的东西,但那也是对人性得揭示,是现实中实实在在的东西。

希望各位能有志者有时间看一下这本书,会受益匪浅得。

初读厚黑学感觉很吃惊,作者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将中国所有得历史用两个字就概括出来了。“厚黑”它贯穿了中国整个历史,历代王朝都是因之生因之忘。作者有一个了不起的地方就是把中国所有的历史用三国时期的历史、刘邦时期的历史作为一个代表,作了一个深刻的讲解。作者还有另一个了不起的地方还能将牛顿力学应用到心理学上这不得不说是一个突破。

作者得厚黑学分为三步第一步是“厚如城墙,黑如煤炭”。起初的脸皮,好象一张纸,由分而寸,由尺而丈,就厚如城墙了。最初心的颜色,作乳白状,由乳色而炭色、而青蓝色,再进而就黑如煤炭了。到了这个境界,只能算初步功夫;因为城墙虽厚,轰以大炮,还是有攻破的可能;煤炭虽黑,但颜色讨厌,众人都不愿挨近它。所以只算是初步的功夫。

第二步是“厚而硬,黑而亮”。深于厚学的人,任你如何攻打,他一点不动,刘备就是这类人,连曹操都拿他没办法。深于黑学的人,如退光漆招牌,越是黑,买主越多,曹操就是这类人,他是著名的黑心子,然而中原名流,倾心归服,真可谓“心子漆黑,招牌透亮”,能够到第二步,固然同第一步有天渊之别,但还露了迹象,有形有色,所以曹操的本事,我们一眼就看出来了。

第三步是“厚而无形,黑而无色”。至厚至黑,天上后世,皆以为不厚不黑,这个境界,很不容易达到,只好在古之大圣大贤中去寻求。有人问:“这种学问,哪有这样精深?”我说:“儒家的中庸,要讲到‘无声无臭’方能终止;学佛的人,要讲到‘菩提无树,明镜非台’,才算正果;何况厚黑学是千古不传之秘,当然要做到‘无形无色’,才算止境”。

总之,由三代以至于今,王候将相,豪杰圣贤,不可胜数,苟其事之有成,无一不出于此;书册俱在,事实难诬,读者倘能本我指示的途径,自去搜寻,自然左右逢源,头头是道。

《厚黑学》读后感 篇19

《厚黑学》主张"黑";但绝不是强调在世间行使恶;只是为了每一个人以合适的方式在一生中赢得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幸福。为人处世非有"厚"的功夫不可。古今之成大事者,必须脸厚黑心,并倡导人性本恶,善是后天诱导的结果。但我想说的是,你们看到的是表面,书中提及的"脸要厚"就是要人有忍耐力,强调一个"忍"字;而"心要黑"就是要人有果断力,强调一个"断"字。

《厚黑学》内容涉及到文学、哲学、政治、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等诸多领域。书中的内容宏博,见解深邃,启迪心智。

我一开始还读得有趣,可渐渐发现这门学问的沉重之处。李宗吾先生盛赞厚黑,大肆宣扬厚黑,无非是讽刺社会现实生活中那些真正实践厚黑学的厚颜无耻,黑心肝之徒。同时,他开创厚黑学的含意我也隐约明了:世间厚黑者太多,良善之人往往受其欺压;若将厚黑者的厚黑的秘密或伎俩公诸于众,厚黑者便无计可施,无法生存。

此时我又想起包龙图在教他侄子为官之道时说过:"对付奸官,自身必须比他们更奸。"我想此法用于对付厚黑者也不失为一种良方。毕竟明枪易档,暗箭难防,你只有比对方更后更黑,对方才无法动你分毫。由此又可观出,李宗吾先生所宣讲的厚黑学说,不仅可用于防守,也可用于反击。当然,反击的对象仅限于厚黑者,不然就失去原本学习厚黑学的意义,使更多良善之人受害。

《厚黑学》读后感 篇2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他能丰富人的视野,也能陶冶你的情操。

每当读一本书的时候,都会被他的情节所吸引,在恍惚间置身其中。梦幻着自己就是这个主人公。去思索哈姆蕾特的“是生存还是毁灭”这个道理,去体会鲁迅“这个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形成了路”这个人生感言。

很多时候,一本书能给人带来无穷的影响。比如说,一本《阿Q正传》让我体会到社会底层人物生活的辛酸和苦辣,让我了解到旧社会的

《厚黑学》这本书,我认为是我从小到大在所读的书籍当中让我触动最深的一本书。它让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的复杂,也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和处事的道。

在如今这个现实的社会,有很多有才华,有技术的人。他们却没有一份高额薪水的工作,而且还整天为了温饱而奔波。不是他们不够好,而是他们不懂得如何去处事,如何与

有些人天生认真,对家人,对朋友。反正做什么都很认真,很负责。但是他们却忽略了别人的感受。往往因为他正确的批评和指责,就因为说话过重,导致他的同事怀恨在心,处处与他作对。或是和

有一句公认的话。“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当得罪了一个人,而偏巧这个人心胸狭隘,把这件事记在了心上,等待着机会打击报复你。在同事之间说你的坏话,在

在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他的“厚”的可爱,“黑”的技巧。

平时生活中,我的人际关系很好。不是因为我是多么的有魅力,还是我的脾气有多好。而是我在与别人交谈的过程中学会换位思考,要注意别人在听到这句话时的感受,不能在不经意间伤害了对方。

拿个很多人都有过的例子。比如说你和你朋友在一件事情上有了点争议,在激动之余说话过重了些。在此之后,你朋友是什么反应,我相信你肯定察觉到了。

所以说,说话也是有技巧的。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有时候什么话该说,什么不该说,都要考虑清楚后再行动吧。

但是说话需要那么复杂吗?并不是这样的。

交流需要互相尊重。

我认为,尊重别人才是最重要的。不管与什么人交谈,在有了尊重对方的基础上,我相信别人也会尊重你,之后你们之间的沟通也会变的很轻松,很愉快。

交谈也是需要才华的。

平时,一个人说话会代表他自身的素养。而一个人的素养很多都是从书籍中汲取过来。有很多人说话往往词不达意,不能完全让人理解自己的意思,从而会让别人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误会。所以说,一个人大脑里的词汇量也会影响这个人说话的水准。

我认为《厚黑学》这本书是很值得我们去体悟的。在平时生活中与朋友交谈皮厚点又没什么关系,还能增进之间的感情呢。在职场中皮厚点,会让你和

所以说,交际是一门的学问。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会对自己产生不可忽略的影响。那么,就让我们去学好这门学问吧!

《厚黑学》读后感 篇21

“提高在于阅读,成长在于阅读”在暑期的生活里我阅览了一本书《厚黑学》,从此中感悟到了一些道理并叙其感言。

自古出书者,不计其数,能称精华者,屈指可数。李宗吾虽然出书于民国,却能在中国文化中有辉煌的一笔,想必必须有过人之处。之后经过简单的翻阅,发现他之所以敢自称“厚黑教主”。的确其的文采与思维超越常人,还有读书人内在的一种狂傲,民国时期中西文化碰撞,造就了如此一位文坛奇葩,以圣贤自居,评论天下的能者。

《厚黑学》以三国英雄、楚汉名将为主论叙脸厚心嘿之心得,以三步工夫为总结,强调黑与厚的不一样概念。《厚黑学》中用了三步概括厚、黑三种境界的人:一、厚如城墙,黑如煤炭;二、厚而硬,黑而亮;三、厚而无形,黑而无色。从书中所看,李宗吾仅仅看到了第二种境界,其对人性的理解,以恶为先,所以评论世人。先看到恶的一面,然后放弃人性善良的一面,讲自古英雄都是用仁义道德的外表,来体现“人之初,性本恶”的个人观点。而对于第三种境界,只靠普通善恶是无法诠释的,所以他避而不谈。

为人处世非有“厚”的功夫不可。如果为人内向须腆,不能忍受各种在处世交往中的屈辱,太过于顾及自我的虚荣心,就不能够与朋友和敌人相处,更不可能抓住机会展示自我,即使本身有出众的才智,也会淹没在芸芸众生里面,这是十分可惜的。我们主张“黑”,绝不是强调在世间行使恶,只是为了每个人以一种适合自我的方式在人生中赢得真正属于自我的那一份幸福。“黑”也绝不能以不择手段,放弃道德为代价,而换取自我的名利。那里我们所说的“黑”,不是简单的诡计多端、阴险狡诈,它更包容了睿智、谋略与高瞻远瞩的深刻内涵。谁想要充分的展示自我的个人价值,那么,就要拥有比别人更多的智慧与韬略,这是现代人想要成功所需要的。

在现实的.社会中,在世事纷繁、人心不古,为人处世举步艰难的时候,我们怎样才能在越来越复杂的社会中站稳脚跟、呼风唤雨、左右逢源、一帆风顺地使自我的人生更为完美呢?

俗话说:“君子立身处事贫贱不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然而,能真正做到的人却越来越少了,可是,只要我们本着仁爱处世、以宽待人的原则,我相信我们的人生定会放耀出灿烂的光芒。

《厚黑学》读后感 篇22

《厚黑学》是李宗吾先生于民国时期创作的一门学说。厚黑学是新时代的产物,体现了一种新时代的哲学,是指导人们在这个时代为人处事的哲学。厚黑学理论乍看之下与人们传统印象中的道德理论有些冲突,凸显了中华民族黑暗自私的一面,然而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中华民族为人处事之道。

在书中,李宗吾先生宣扬脸厚心黑,这样才能成为”英雄豪杰“。李宗吾先生认为,厚黑学分三步功夫,第一步是”厚如城墙,黑如煤炭“。城墙虽厚,可用炮火攻破;煤炭虽黑,但颜色可憎,众人不愿接近它。第二步是”厚而硬,黑而亮“。同第一步功夫有天壤之别,但毕竟有形有色,别人经过细心观察便可看出蛛丝马迹。第三步是”厚而无形,黑而无色“,进入”无声无嗅,无形无色“之境界。臻于此境,就能够攻无不克、战无不胜、锐不可挡、所向披靡。纵观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那些所谓的英雄人物无不是靠厚脸皮和黑心肠走到最终的。刘备靠着他的厚脸皮哭回了荆州,哭来了诸葛亮,哭出了一个三分天下;刘邦靠着他的黑心肠,算计了项羽,算计了功臣,赢得了天下。

当然,我们那里所说的厚黑,并不是要过分追求其中的反面意义,而是要在厚黑中学习值得我们利用和借鉴的东西,有很多观点是能够运用到我此刻的教学工作中去的。

例如此刻学生都期望得到教师和家长的认可,那就别吝惜赞美之辞,攻心为上。简简单单的赞美,就能取得不可估计的效果。在教学中在适当的时候对学生说一句:"你做的很棒,教师很高兴”、或者是“今日表现的真好,教师必须跟你妈妈好好夸奖你”,又或者是“这次做的真好,教师多给你一朵小红花”等。让学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你对他的认可,这样学生的自信心也会增强,变得更加认真努力。而赞赏学生的提高,往往使学生超水平发挥。如果一个学生一向处于被动的学习,他永远不会有太大的飞跃,只挑学生毛病,看不到学生的点滴提高,会让学生泄气,很快心生不满,养成不良的学习习惯。

除了攻心,作为教师还应当学会“厚脸皮”。为什么要去学习“厚脸皮呢?”在如今这样一个信息化、数字化的时代,社会对教师的要求异常高。家长的评价、成绩的好坏,越来越多的外在因素开始将舆论的矛头指向教师,也直接影响师生间的信赖程度,教师们在家长和学生的双重压力下艰难前行。这时候就需要学会“厚脸皮”了,“厚脸皮”能够屏蔽掉许多外在的不利影响。不用过分理会子虚乌有的评论,不用在意那些毫无意义的眼光,也不用在乎别有用心之人的恶语相加。专心于自我的本职工作,教书育人,问心无愧。

《厚黑学》读后感 篇23

厚黑学是新时代的哲学,是新时代的产物,是指导人们在这个时代的为人处世的哲学。因为有些资料与传统的伦理道德有点冲突,其实也不算冲突,而是旧的东西有新解。厚黑学从某个角度反映了中华民族黑暗自私的一面,然而也反映了

所谓厚黑就是“厚脸皮,黑心肠”。综观历史长河,所谓的英雄无不是厚脸皮,黑心肠,可是对于我们普通人,并不是什么大人物,只要能够黑脸皮就能在社会中如鱼得水啦,黑心肠就不必了。如果大家都是黑心肠,那么整个世界就是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了,那些单纯的人就没法活了。所以我们要活好,首要任务是炼成一个厚脸皮的人。

这个世界,仅有脸皮厚才会做成功一件事情。厚脸皮的人有三个最主要的特征,一个是说谎话不眨眼,一个是说谎话被人当场戳穿从不会脸红,还有一个是旁若无人。如何练就厚脸皮呢

做厚脸皮的最重要的就是消灭自尊。放下你的自尊,就不会在人前自重,不自重就能做到说谎不脸红,争取利益也旁若无人。

真的厚脸,敢于直面新鲜的唾沫。要时刻提醒自我,我是一个厚脸皮,我会怕这些无知的嘲讽我是厚脸我怕谁当自尊就会在嘲讽中无形地被消灭殆尽,厚脸皮就会不显山不露水地现出峥嵘,旁若无人的气势就会疾风暴雨般地到来。朋友在一家酒业工作,他就是一个典型的厚脸皮,他是做业务的,就是推销酒,一向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你不在乎自我的尊严,别人才会给你面子,尊严是自我放低姿态争取的。”,所以他脸皮超厚,可是他业绩也最好。做销售的首要本领就是脸皮要厚。

等到厚脸皮练就那一天,你将会是一个在社会上很吃得开的人,并且不会在意别人的看法,你会活的更加潇洒,让自我的价值得到完全的展现,到最终,你可能就是一个被社会认可的人,是别人的偶像。

《厚黑学》读后感 篇24

厚黑学的发源起始于李宗吾先生,而其影响则因《厚黑学》而来。他在厚黑学一书中,宣扬脸皮要厚如城墙,心要黑如煤炭,方能成为“英雄豪杰”。他用楚汉相争三足鼎立为引表达出了世态炎凉人心险恶。

厚黑学问世至今,影响甚广,林语堂言《厚黑学》知已而又知彼,既知病情,又知药方。西洋镜一经拆穿,则牛渚燃犀,百怪毕现。不得不承认《厚黑学》的确是一本以奸诈狡猾为主题的书籍,这本书像是一柄双刃剑,借鉴可以,但有一些东西毕竟还是与现在的社会脱轨的,不少事与中国传统的思想背道而驰,也是对丑恶人性的一揭露。李宗吾在厚黑开篇之时就写到‘古之为英雄豪杰者,不过面厚*黑而已’反而又在自己的序言中写道“认真厚黑起来,是要终归失败的”。借鉴可以,毋宁深信。

曹操作为中国历史上争议最大的几个代表性人物,宗儒君笔下曹操的刻画则大多保留了曹操在封建社会的真实面孔,例如,写到曹操此人全仗*黑,他杀吕伯奢、华佗、孔融、皇后、皇子,而且告诉所有人:‘宁我负人,毋人负我’,能在杀了这么多人后说出这样的话,足见此人*黑至极。

见其非黑而深厚如韩信,功高盖主的韩信最终惨死妇人之手,从李先生的观点来看,虽然他脸皮够厚,总归心不够黑,心不黑,导致了最终的失败。人人都知道韩信能忍胯下之辱,厚重之道他已领悟,唯独这个‘黑’尚未吃透深意,这也是他所以败北刘邦的缘由。他为齐王时,果能听蒯通的话当然贵不可言,他偏偏系念著刘邦解衣推食的恩惠,冒冒昧昧地说:“衣人之衣者,怀人之忧;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后来长乐钟室,身首异处,祸连九族。他当年讥笑项羽妇人之仁,匹夫之勇,因为项羽不够*黑脸皮太薄,他做到了皮厚,奈何心不黑,也一样落了一个身首异处。

《厚黑学》读后感 篇25

人跟人是不一样的,在交友的时候必须要分清楚哪些是你值得去上刀山下油锅的铁哥们,而哪些是你能够一齐吃喝玩乐的玩友。我老公说过一句话,我觉得十分经典:老公说朋友分两种,一种是关系,而一种是真正的朋友。前者是相互利用的关系,而后者是不计回报的关系。确实如此,如果你把所有的人都当成朋友,或许有人能够领情,也能够对你毫无保留的在任何时候都能够挺身而出帮忙你,而有的就不行了,那些只能在你飞黄腾达的时候跟你同享乐,而当你落马后,他就逃之夭夭,对你不理不睬了。这样的人在这个社会上有很多,可是由于咱们刚毕业,肯定分不清楚,所以在交友的时候必须要慎重,切勿把自我的所有都暴露出来,让别人看的一清二楚,有时候也应当有自我的秘密,打算,这不是说让你去算计别人,而是提醒你切勿在一开始就把自我的心剥开,因为当你的心剥开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细心翼翼的对待它,当你碰到不把它当回事的人的时候,关上自我的心也会有伤口在那里。

虽然我们都说交友不分富贵等级,不分年龄性别,可是有些时候,由于两个人的身份地位以及富裕程度不一样,也会影响关系。以为此刻的社会并不像古代时候,这是一个物质的世界,物欲横流,钱在这个世界上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东西,虽然说有钱不是万能的,可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建立在非物质基础上的朋友虽然并不能全部成为真正的哥们,可是我认为也比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要来的牢靠一些。当然,如果是真正的朋友,在你贫困的时候千万不要感到在朋友面前自卑,因为真正的朋友是不会在乎这些东西的,他在乎的只是你的心意而已。而在你富裕的时候也不要瞧不起自我那些贫困的朋友,在帮忙他们的时候也要注意方式方法,虽然都说真正的朋友能够理解你所做的一切,可是人都是有自尊心的,是朋友就多为他们想想,研究他们的感受,不要过多在金钱上头徘徊。因为当富人与穷人在一齐的时候,除非是那种真的什么都不在乎的人,一般穷的那个人都会有点神经过敏,即使你做的一些事是无意识的,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麻烦随之而来。朋友之间不能有同情心,只能有真心!因为当你觉得朋友可怜的时候,就已经把自我放在一个高于朋友的位置上了,即使你是好心,也会让朋友觉得不舒服。所以收起你的同情心,用真心来对待朋友。

不知不觉啰里啰嗦的写了这么多,以上都是李教师我个人的一点看法,嘿嘿,或许有些不成熟,但仍期望对大家有必须的帮忙。

些天我读完了《厚黑学》这本书。也许人们认为这是一本奸诈的得书籍。书名就明白这本书是教人们如何变得不厚道,做奸诈这人。其实不然,他只可是是教人们如何到达目的,成就自我得梦想。即便其中有一些违背中国传统的思想的东西,但那也是对人性得揭示,是现实中实实在在的东西。

期望各位能有志者有时间看一下这本书,会受益匪浅得。

《厚黑学》读后感 篇26

李宗吾的《厚黑学》,断断续续看了许久,由于是在网上下的版本,排版不良,许多资料重复拖沓。今日看到百分之八十的进度,觉得大概资料已经看得差不多了。再之后也无非是些举例,辩证,验证其学说正确,于是到此为止。

《厚黑学》,其实我是早已听说过的,在公婆家也有看到实体书,原先还借过来打算一读的,厚厚的一大本,之后被什么事给耽搁,就给忘了。如今算是读完了,却是与想象中相差甚远。本来以为是一本教人如何工于心计的书,如今看来,竟是自我眼界窄了思维局促了。这本书的立意与格局,要比我想象中的高上许多。

说立意,作者是苦苦钻研历史得来的感悟,或者可说“顿悟”,胸中淤塞一夕间释放澄明,畅快无比,又是个直抒胸臆的直性子,当然不吐不快,甚至能够说,他是唯恐自我说晚了被别人先说出的。当然,不可忽略作者的本质,他是一个文人,尽管曾在官场混迹,占得油水丰厚的职位,离任时却是贫困潦倒。身为“厚黑教主”,却未曾所以得了利益上的好处,乍看是怪事一桩,细细思量之下,实则是再自然可是的了。宗吾本人,从其字里行间能够看出,是很以自我的思想才学为傲的。而人入“文眼”一旦日深,骨子里便忍不住沾上几分铮铮清气,甩也甩不脱的了。在他心中,早已浑然一套入世法则,或谓今日之价值观。知书明理,便无法做许多伤天害理违背本心之事。用他自我的话说,是“力学原理”。一个人如果自我跟自我拧劲儿,力不往一处使,是要精神分裂的。宗吾是一个再健全可是的人,以其睿智勤奋,发明了“厚黑学”,但他的本质,却是不黑不厚,彻头彻尾一文人,于是可惜,止尽于此。不能更进一步身体力行将其发扬光大。话说回来,如果他骨子里便有几分厚黑的成分,怕是也不会将自我悟到的厚黑法则公之于世了,自我私藏,用在求官发财之上,为自我觅得实在好处,这才是正经聪明人的做法罢!这就好比一人身具点金天赋,其本人却并不爱财,于是便点出许多金子分给那天下人,令许多穷苦人从此不必再为求生计而向富人折腰,于是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人格平等。宗吾所作,便是如此。

再说格局。文章格局,取决于作者的学识与胸怀。学识渊博,则笔下行云流水。胸怀广博,则文章气势开阔。宗吾之作文,是很有一丝痞气在里面的。洋洋洒洒不拘一格。十分活泼。读宗吾的文字,时常令我想起王小波。李宗吾卒于1943年,王小波生于1952年,若是人死后真有魂灵的话,我很愿意相信李宗吾下一世投胎成为王小波。这两个人一般的标新立异蔑视陈规,主张思想之独立人格之解放,都善用讽刺,幽默感上乘。李宗吾写出《怕老婆经》,王小波与妻子李银河情意甚笃。这两个人,都有将文字点石成金的魔力。趣味的人,写出趣味的字。读来便觉趣味。学识使文章资料充实,胸怀使文章属意高远,而趣味,使人能读得进他们的文字,且读得开心。那么文章布局哪怕杂乱些许,又有何妨?作者意到笔到,我们眼到心到便好。

宗吾信笔由缰地写下去,我便兴味盎然地看下去。及至合书,已忘了一半文字。再过几天,忘了大半。《倚天屠龙记》里张三丰教无忌太极剑法,是忘得愈多愈好。读书虽是潜移默化陶冶情操的一件事,但一书读罢脑袋空空,终究令人羞愧。于是特在此将脑中存留的断章残篇稍作整理,将本书主要观点大致归为以下:

1.厚黑厚黑,面厚心黑。所谓面厚,要忍得常人不能忍受之屈辱,卖得精神病也不能比及的痴傻疯癫。心黑,是要罔天理灭人性,该下手的,便是老弱妇孺至亲好友也要下得。得此道者,或成英雄,或为枭雄,绝不至默默无名。

2.人世之道,逃不脱力学原理。发力与人相合,便会得人相助。与人相背,便莫要怪人挡你道路。弱者独木凄惶,但合力成笼,可困猛兽。

3.无论何时,莫要忘记坚持思想之独立。众人推崇的,要格外当心。众人踩踏的,要认真追究其缘由,慎下确定。

知易行难。李宗吾身为“厚黑教主”,为人尚不厚不黑。由此可知,人最难的,是与自我背道而驰。而最应当的,还是追寻自我的本心。老实人用厚黑术,画虎不成反类犬,遭人耻笑。内向人学左右逢源八面玲珑,必定心力交瘁。不是所有明白的,都要做到。老实人懂得了厚黑术,不必须要用,可拿它当提情商堪世故的教材,防心术不正之人。内向人想与人合力,需得先做内观,将自身的种种力绞成一股,再去寻找志同道合之人为师为友。唯独第三条,适用于天下所有人。而自我,更是亟待提升。无论何时,莫要忘记坚持思想之独立。哪怕所以而显得格格不入形单影只,也好过随波逐流人云亦云。选择做这样的人,便要去培养相对应的勇气。勇于漠视蜚短流长妄意揣测,勇于应对孤独寂寞风刀霜剑。做该做的事,走自我的路。

《猎人笔记》的

《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特写。本书作者屠格涅夫非常注意人物的描写。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描写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众多人物形象。真实的表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揭开了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空虚、无耻等等。其次作者也揭示了农民的悲惨命运,也从一些角度表现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以及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

作者在揭开社会现象时并不是直接描写,而是显得含蓄、简约的留下无限的遐想空间,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感觉了俄国社会的本质。

本事故事与故事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通过展现各阶层人民的生活,来表现俄国社会本质。

本书主要写作手法是描写,而描写中又以人物的语言、动作和外貌描写为主。本书所描写人物众多,详略得当,主要对地主和农奴两个阶层的人进行描写,通过对比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引发读者的无限愤慨和对下层人民的深切同情。

“不公平”这是我读完这本的时候对俄国社会的第一印象。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到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吞声吐气,连声诺诺……

相比而言,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人人平等,幸福自由,国家和平安定,人民团结一心,没有了土地主的压迫,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才是。

《猎人笔记》的读书笔记2

看完《猎人笔记》这本书,仿佛穿越回十九世纪的沙皇时代。让人感到了那时社会的黑暗与血腥。黑暗血腥之中诞生出了那个时代了畸形儿“农奴”。

“农奴”是一种卑贱的人,不,在那时根本不能算人!只能算农奴主——地主财富的一部分。离开了主人的农奴,犹如钞票一般谁都可以捡——谁都可以杀。根本没有自主权利!一辈子只能如寄生虫一般碌碌无为。

让我记忆犹深的是苏乔克,这位小农奴。

他与主人一起去打猎,他个人很矮,一起渡河时,他陷入泥中。可在这生死存亡之际他并没有去拉前面的主人,让他的主人来救他,最后他被后面的人救了上来。这是怎样的一颗心啊!自己的生命在他心中竟比不过拉拉主人的衣服!农奴这种身份已经深入了他的骨、他的心!在他身上铬下了一个不可抹去的印痕!

还有斯捷古诺夫家的仆人。任凭斯捷左诺夫对他们大打出手,他们却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哪怕,只是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们不敢反抗,甚至不敢乞求主人的怜悯,这是什么样的心啊!

还有佩诺奇金家的卡列姆,只是因为没有烫红酒使遭受了一番毒打。而他知道自己要受处罚(就为了这点事)可他依旧听着主人的训斥,对他来说主人就是高高在上的神,无论怎样处罚自己都是对的。

农奴们的心,已经被哪个社会摧残成什么模样了啊!那种思想犹如一个个毒瘤附着在了农奴们心上,如附骨之蛆,挥之不去!屠格涅夫仿佛站在我面前,对我轻轻地说:“看到了吧这就是我要表达的!”

《猎人笔记》的读书笔记3

什么叫做伏击,就是捕食者事先设好陷阱,等待猎物,侍机袭击。

其实,《猎人笔记》里提到的打猎,最多用的就是伏击。但是我不懂。在一个章节里,有一句话说,今天猎到了好多的猎物,其实,后来我才理解,这里的猎物并不是只动物,而是指收获到的事情和更丑陋的东西。

这本小说写的十分含蓄,并不是很直接的指出那些地主和贵族的丑恶一面,这种意思,是用一个猎人作为自己的身份,用第一人称来写整篇文章的,他将自己在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写了下来,里面有大地主、小地主以及伯爵。这里有着各种不同身份和经历的人,他们有的贪得无厌、有的受人爱戴,还有的辛酸一世。

但是,最想说的,还是那些很悲惨的忠诚、爱情,以及各种东西。

就像是那两个人,明明是在一起很相爱,但是最后却还是要分别。还是为了自由。只因为一种天性吉普赛人天生喜欢流浪,他们总是会对一个地方产生厌倦,不得不四海为家、到处流浪。当最后一声枪响的之后,却不是射向心爱的人,而是飞向了天空。最后换的却是对方的一句,我会记得你。生活的支柱完全倒塌,而自己最后的信念——马,却被另一个人换掉,最后落得个人死马亡的下场。

其实,蜘蛛网是不会早就结好的,它是慢慢的,一圈一段,先从最开始,然后从一边连接上一边,蜘蛛是靠蛛网的震动捕捉猎物的,蛛网是到最后才绕出一个中心点,到了一个很大的圈套开始的时候,震动的时候,便是越缠越紧的时候。

而那些以前的地主,村长就是这样,他会好心好意的帮佃户付上所有的欠债,让他一步一步的步入自己的陷阱,然后再一口咬住最致命的咽喉,将其生生的咬住,缠紧,直至窒息。他让佃户的儿子去替人当兵,然后将所有的农民当做奴隶来奴役,每年交很高的税,就是他自己的债,让农民去偿还。然后再狠狠的敲诈,压的农民喘不过起来。

地主,从来都是榨干农民的每一滴鲜血,然后让其为自己累死累活,他们举办着大型的聚会,过的比贵族还要奢华。

相反,那些高等农民,也就是小地主反而受人欢迎,并且与其握个手,都感觉无比的荣幸。

这部小说是针对当时的农奴制度,鄙意的毫无恶意。所有的矛头含蓄又锋利的刺向了农奴制度下的地主阶级。人都是一样,爹生的,娘养的,农奴怎么了,农奴也是人,他们凭什么要为贵族干活,死活一辈子都不可能拥有自由和属于自己的东西。如果真的都是人,为什么还要分什么三六九等,可笑。

这部小说烧成了烈火,大有燎原之势。这本书是用来燃烧的,它被称为是“一本燃烧火种”的书,它以俄国中部地区的优美景色作为背景,描写了地主和农民的生活,揭露出了地主那些表面仁慈实际心狠手辣,激发了当时人们的心声,引起了强烈的回应。

屠格涅夫自己在文的最后说,也许你已经产生厌倦,但是请,不记得原话了,就是关于风景什么的。其实这都是意有所指。是要告诉我们要留心生活,并且注重观察,其实这些看上去美好的东西,也有自己的丑恶,你终有一天会产生厌倦,但是终究会明白。

《猎人笔记》的读书笔记4

“早起便是一片晴朗的天空;早霞没有像火般地燃烧,而是泛着柔媚的红晕。太阳不像酷 热的干旱时候那样火烧火燎,也不像暴风雨前那样暗淡发紫,而是显得明亮璀璨——在那狭长的云彩下冉冉上升,放射出鲜丽的光芒,随之又淹没在淡紫色的云雾 中。那舒展的云彩上方的细边闪出蛇似的亮光,宛如刚出炉的银子”一看这段,大家都知道这是屠格列夫的《猎人笔记》中描写别任草地的那一段对景色的.描写,描写得细致迷人,让人沉醉在其中。

《猎人笔记》是由一篇篇不同的没有任何联系的随笔组成的,大多都是描写在十九世纪的时候,农隶制笼罩着整个俄国社会,这其中不乏有许许多多的诚实、真诚而又可怜的奴隶们,还有一些蛮横无理、残暴自私的奴隶主。从这一些些作者细致地对大自然美貌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出他对森林的热爱,大自然的热爱,对美好的自由生活的无限向往。

屠格列夫在这本书有相当一部分的篇幅是在描写景色,俄罗斯广阔的土地中大自然的美丽是我们无法用文字形容的,而作者却把它描写的细致入微,令人拍案叫绝。作者对任何一个细小的事物都不放过,甚至于一声鸟鸣,一阵树叶的“哗哗”声,都能引起作者的主意。这更是表现出了这个猎人对大自然的赞美,对生命的热爱,对任何一个无论多小的生灵的尊重。

这本书写的时候正处于十九世纪中叶,俄国当时还处于奴隶制,《猎人笔记》在俄国四处“转悠”的时候也曾经不知一次地写到了奴隶主以及许许多多的奴隶,作者屠格列夫对奴隶主的蛮横以及无赖是愤怒,是鄙视、是深恶痛绝的;而对于那些可怜的努力们,作者则是报以极大的同情,对他们不公的命运更是可以从个个细节中看出作者对他们的无比同情。这更是说明了他对弱小的怜惜,对这个世界上一切的事物的关爱。

再结合到我们身边。我们不可能当一个猎人,周游祖国,风餐露宿,倾听鸟语。我们只能在现实的生活中做一个学习上的猎人,事业上的猎人,要有着这位猎人的那种大无畏的进取精神,以及对任何事物都抱有关爱的心理,这样才会捕获到生活中的好的“猎物”。

《猎人笔记》的读书笔记5

暑假里,我读了《猎人笔记》。

这部书的作者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书中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都是主人公在打猎途中遇到的事情。作者在描写人物与景物的时候,用了许多修辞手法,生动具体形象。比如在《霍尔和卡里内奇》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有一回,我打猎来到兹德拉县,在野外碰上一位卡卢加省的小地主,和他结识了。这个人名叫波鲁徳金,是个打猎迷,也算是个好人。不错,他是有一些缺点,比方说他向省里许多富家女郎求过婚,遭到拒绝吃闭门羹后,一面伤心地向朋友和熟人倾诉自己的悲哀,一面把自己园子里的酸桃和别的生果子当作礼物送给女郎的双亲;他的汤里放的萝卜,必须切成菱形或者梯形的;他说话口吃,把自己的狗叫“天文学家”,他把“可是”说成“可系”……可是除了这些不多的、无关紧要的缺点以外,正如以上所说,他是个好人。这段描写抓住人物的特点,刻画出一个活灵活现的小地主形象。

作者描写景物也十分详细,比如这一段对黄昏的描写:“但是,黄昏已经临近,晚霞满天,像大火一样炙烤着半个天空。太阳就要落下去了,周围的空气像水晶一般显得特别清澈。远处笼罩着一片柔和的雾气,显得十分温暖。”这里几个比喻句的运用,让人感觉贴切生动。

作者描写人物景物之所以这么好,是因为在写之前认真仔细地观察了,能够在生活中处处留心观察有趣的人或者物。

正如前人所说,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留心观察

《猎人笔记》的读书笔记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关键是要读好书。我最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做《猎人笔记》,我觉得屠格涅夫这本《猎人笔记》对我帮助很大。《猎人笔记》是屠格涅夫第一部现实主义作品,这部以描写俄罗斯人民诗意鲜明的短篇特写集进入了俄罗斯古典文学宝库,并在国外拥有众多的读者。我在读《猎人笔记》这本书的时候,仿佛与作者屠格涅夫融为了一体,一起度过一种全新的田猎生活。

“不公平”这是我读完这本的时候对俄国社会的第一印象。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到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吞声吐气,连声诺诺……

此书中俄罗斯人民的性格特点的差异和对国家的热爱让我大吃一惊,书中有两个农奴给我的印象很深——霍尔和卡里内奇。虽然他们两人对人生的观念是截然不同的:一个贴近社会,比较实际;一个热爱大自然,比较烂漫,但是他们两却都是国家的栋梁之才。

屠格涅夫在书中有这么一段:“彼得大帝本质上是俄罗斯人,恰恰在他的大胆改革中说明他是地道的俄罗斯人。俄罗斯人坚信自己的力量和毅力,俄罗斯人不惜牺牲自己:他很少留恋过去,勇敢的瞻望未来。凡是好的——他就喜欢,凡是合理的——他都接受,至于是哪里来的——他并不在意。”

合上书本,默默的品味这深刻的一段,不免深有感触、深有收获。仔细联想现在:多少人因为缺乏自信而失去成功的机会;多少人会为了祖国的尊严或自己坚信的信念遭到侮辱时而不惜牺牲自己挺身而出?有多少人只会留恋过去,总会在别人的面前炫耀“自己的历史”,尽管他们明白自己的前途一片茫然,却无法挺身面对未来;有多少人会因为私人的仇恨或所谓的妒嫉而把别人正确的做法或观点想方设法地进行抨击……

我觉得我们中国人也要向俄罗斯人学习:少留恋过去,勇敢的瞻望未来!

《猎人笔记》的读书笔记7

猎人笔记,是俄国屠格涅夫写的,是通过作者的每一次打猎的所见所闻的描写,通过写猎人笔记让读者感受到当时俄国社会的种种现实,我们可以了解的残暴,狠毒,吝啬。和农民的悲惨命运。

作者在打猎的路途上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一个叫包鲁特京的地主,因为他也酷爱打猎所以他们很快成为了朋友。那里的人个子高大精神爽朗,住着宽敞的房子,最主要的是那里有大片的树林,树林有松鸡,鹌鹑等等小动物,是一个打猎的好去处。

这篇小说里,作者在打猎的途中,唯一一个让作者产生,神秘感和敬畏与一身的人是一个,叫孤独的狼的人,这个人是一个护林人。他为自己的主人看护着一片松树林,一天我在打猎,遇到了倒霉的天气,是孤独的狼让我有了一个避雨之处,我们正在了天,孤独的狼突然象收到了信号一样,拿起枪火药冲了出去,我紧跟其后,慢慢的发现一个人在偷砍树,他已经要大死那个人了。的知事情的原委,孤独的狼破例的把那个人放走了。

我从书中的知《猎人笔记》的创作年代,俄国正处于解放运动初期。农民门都在浓黑的悲凉的压迫下屠格涅夫,写《猎人笔记》既记述了自己打猎的所见所闻,又写出了对那些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命运多舛的人们寄予了无尽的怜悯和同情。

《猎人笔记》由二十多个独立成篇的故事组成,每一个故事都在讲述那个喜欢打猎的“我”在四处打猎的过程中在俄罗斯所看到的一切。大家可以去看看一些俄国作家创作的名著,如《上尉的女儿》,《铁木尔传》,《悲惨世界》等你会发现许多相同之处。

《猎人笔记》的读书笔记8

《猎人笔记》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它的作者是俄国杰出作家——伊·谢·屠格涅夫,《猎人笔记》也是他的成名作。

《猎人笔记》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我”——一个贵族后代,在各个地方打猎时所碰到的不同的事情,第一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他讲述了“我”与好朋友波卢特金,一个小地主所发生的有趣的事情。波卢特金经常城里富裕人家的闺女求婚,但是全部遭到拒绝,还把自家的酸桃子和坏水果给追求对象的高堂吃,非常可笑。“我”在波卢特金的介绍下,还认识了霍里和卡利内奇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朋友,霍里子孙满堂,有着好几个儿媳和儿子,天天快快乐乐,出手大方,穿着牛皮鞋,而卡利内奇呢,却是一个只会每天陪着主人波卢特金打猎,穿着草鞋的人,而且因为惧内,连一个儿女都没有,但是他们却都很尊敬自己的主人——波卢特金。

这本书前几个故事虽然讲的是美好的回忆,每当我读到:“明朗的天空上稍稍飘动着高高的稀疏的云朵,白中带点黄,宛如晚来的春雪,有时又像卸下的白帆,平平的,长长的。”时候,我都会想放声朗读,抒发对作者写景奇特的深深的喜爱。但是,读到后面,只要我仔细的读的时候,我发现了,这本书其实表达的是作者对农奴制强烈的不满,对侮辱地主的绝对倾向,作者在各个地方都侧面的表达出了地主残暴、狠毒、贪婪以及虚伪、愚蠢、空虚、无耻等等的性格,可惜后来导致被当时的沙皇政府中的教育大臣发觉,后来把作者在故里监管一年。屠格涅夫的勇敢表达出自己的不满这一性格,让我深深的钦佩与赞赏。

《猎人笔记》的读书笔记9

《猎人笔记》是目前所读过的屠格涅夫作品中我最为喜欢的一部。一则因为其每一篇的篇幅都很短小,读起来感觉很轻松。二则是因为这部作品中不仅有极其美丽的风景描写,刻画人物也相当成功。寥寥几笔,或勾勒出自然景物的神韵,或描慕出一个人物的灵魂。让人不由得不喜欢。

《猎人笔记》是屠格涅夫的成名作,也是他的第一部现实主义作品。《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短篇特写集。当此书的第一篇特写《霍里和卡利内奇》刚发表时,别林斯基便立即给予了作者极大的鼓励。别林斯基亲自写信给作家称赞他“找到了一种适合于自己的创作形式。”在这样的鼓舞下,屠格涅夫才思泉涌,佳作迭出。直至一八五二年,作者将先后刊出的二十一篇特写汇编在一起,外加一篇未曾发表的新作《两地主》,以《猎人笔记》为书名,出版了单行本。至一八八零年,作者又加进了后来创作的三篇:《切尔托普哈诺夫的末路》、《车轱辘响》、《枯萎了的女人》,共计二十五篇。《猎人笔记》通过一个猎人的足迹和眼光,揭露了俄罗斯中部农村贵族地主压迫和剥削农民的罪行,描绘了广大农奴备受折磨和摧残的真实图景。因此,这部作品被称为是对地方阶级的“连续射击”。屠格涅夫也因此而闻名全国。以致于在街头或车站,当人们知道他就是《猎人笔记》的作者时,都要脱帽向他致敬。也正因为如此,屠格涅夫很快就遭受到了沙皇政府的迫害,被遣返故里监管一年。

《猎人笔记》的中心思想内容便是反对农奴制。这种思想倾向不仅表现在对地主阶级的揭露和批判上,更重要的是表现在对农民的才能和精神世界的赞美上。在揭露和批判地主阶级方面,俄国“自然派”文学奠基人、杰出作家果戈里已经作出了出色的贡献,他在《死魂灵》中已成功地刻画了从玛尼洛夫到泼留希金等系列的地主形象。屠格涅夫继承并发展了果戈里的现实主义文学传统,在《猎人笔记》中不仅描写了一系列新旧地主的形象,还前所未有地描写了一些富有才干,创造力和优良品质的农民形象。

佩诺奇金是书中刻画得最出色的地主形象。此人受过“良好”教育,颇有“文明”风度。他家里干净整洁却无人愿意登门,原因是他家里弥漫着可怕的气氛。他表面上客客气气,实际上奴仆们稍有不周,便会受到严厉惩罚。其他的地主有的蛮横地抢占他人的土地,如“猎人的祖父”;有的精神空虚,变着法折磨农民和家仆,如科莫夫;还有的专门设立“办事处”,通过一批爪牙管理农民,如女地主洛斯尼亚科娃。农民们在这些乖僻的地主管治下,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

除了这些地主形象外,作家笔下出现的一系列富于才干的农民形象,使人们似乎看到了农奴制下的俄罗斯的希望。《霍里和卡利内奇》中和霍里和卡利内奇,一个勤劳自信,一个热情浪漫。《美丽的梅恰河畔的卡西扬》中的卡西扬纯真善良,头脑聪明,善于思考。《歌手》中的雅可夫具有非凡的艺术天赋。这些优良的品质出现在农民身上,既是作家一次大胆的尝试,也体现了作家追求“真实”的创作态度。

最后,《猎人笔记》中的风景描写也是极其出色的。屠格涅夫极擅长于描写自然风景。日月星辰、天空白云、晨光暮霭、雨露风霜等等自然现象以及大自然中的湖光山色、树林原野、香花野草、禽兽虫鱼,在他的笔下无不显得诗趣盎然,情味无穷。风景描写在书中具有多方面的作用:有时是标示故事发生时环境气氛和时间地点,有时烘托或反衬人物的内心世界,有时对情节的发展或结局起着象征作用。比如《幽会》中那位纯真少女阿库丽娜在树林中等待情郎前来幽会时,那树林中的景色也显得很欢快,“到处洒满阳光,透过那些欢腾嬉闹的树叶,看见浅蓝色的天空,它仿佛在闪闪发亮……”等到那个薄情郎冷淡地抛下她离去时,林中的景色亦随之大变,那阳光“似乎也变淡了,变冷了”一切都标志着“冬天的凄凉可怕的景象似乎已在悄然逼近了”。这很显然是少女伤心失望的心情的投影。情与景的交融,让景物也具有了生命力,成了作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猎人笔记》的读书笔记10

《猎人笔记》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的代表作,上星期的某天我班上的邓可晴兴致勃勃地把它带到学校来,倒是让我先睹为快了。这是一本以散文的形式写成的小说,通过写“我”到各个地方去打猎时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情景,反映了俄国当时的社会生活。

这本书深深吸引我的原因首先是作者对大自然风光的精彩描写。我的童年生活里也有田野、森林,小河和溪流,可是,我从来没有用心去感受它的美妙之处,然而本书中作者那生动、形象的描述激起了我对大自然的热爱,也勾起了我对童年时代暑假生活的美好回忆。每每读到诸如“我坐在一片白桦林里,秋天的天气有点怪,一会儿阳光普照,一会儿又下起了小雨,天空中时而飘满白云,一忽儿又都散得干干净净,蓝蓝的天空显得纯洁、平静而温柔……”这样的句段时,都会有一种想放声朗读的欲望,的确可以陶冶性情。

其次,本书二十五个故事中出现的人物有善良的农民,有受欺凌的农奴,落魄的小地主和冷酷无情的贵族地主,每一个故事的结尾都留有余地供读者想象和思考,有着意犹未尽的滋味。

书中的“我”是贵族出身,因为所受教育不同而与其他贵族地主的言行举止大相径庭,他以一个受人尊敬的猎人的姿态记录了农奴们平凡的生活故事,但字里行间体现了作者对农民和农奴深切的同情之心,对贵族地主的高傲和自私还大胆地给予了讽刺和鞭挞,这一点难能可贵,令人敬佩!

我欣赏书中的“我”,因为他热爱生活,因为他风度偏偏,因为他腹有诗书,因为他爱恨分明,更因为他“出淤泥而不染”!

一、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公苔丝生于一个贫苦小贩家庭,父母要她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结果她被少爷亚历克诱奸,后来她与牧师的儿子克莱尔恋爱并订婚,在新婚之夜她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却没能得到原谅,两人分居,丈夫去了巴西,几年后,苔丝再次与亚历克相遇,后者纠缠她,这时候她因家境窘迫不得不与仇人同居,不久克莱尔从国外回来,向妻子表示悔恨自己以往的冷酷无情,在这种情况下,苔丝痛苦地觉得是亚历克·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安吉尔便愤怒地将他杀死。最后她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哈代在小说的副标题中称女主人公为“一个纯洁的女人”,公开地向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社会道德挑战。

女主人公苔丝出生于一个贫苦小贩的家庭,他的父亲约翰·德比有一天被人告知是古代贵族德伯的后代,他便得意忘形起来。约翰和他的老婆决定让女儿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以期在经济上得到帮助。

苔丝去了以后被老太婆的儿子亚雷诱奸,她怀孕回家,孩子一生下即夭折。过了几年,苔丝离家来到陶勃赛乳牛场干挤奶的活儿,在这里他与牧师的儿子安吉尔·克莱恋爱并订婚。苔丝对文质彬彬、颇有知识的克莱十分崇拜和热爱,几次想把自己曾被亚雷奸污的事告诉他,但都因种种缘故而没有办到。结婚前数日她曾写了一封长信将往事告知克莱,她把信从房门下边塞进克莱的屋子却塞到了地毯下面。新婚之夜她把自己昔日的这一不幸事件向丈夫坦白,但是克莱没能原谅她。这以后他们两人分居,克莱去巴西发展他的事业,苔丝仍在一些农场打工糊口。命运却让她再次与已经披上牧师黑袍的亚雷·德伯相遇。亚雷对苔丝的情欲顿时击败了他那没有根基的宗教信仰,他纠缠苔丝,不得到她决不罢休。这时候苔丝的父亲病故,为了母亲和弟弟妹妹们的生活,她被迫与亚雷同居。

不久,安吉尔·克莱尔从巴西回国,找到妻子并表示悔恨以往的冷酷无情。苔丝在这种情况下认为,是亚雷· 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克莱,又一次毁掉了她的幸福,她懊恼和愤怒到了极点,带着一种责任感,杀死了亚雷。在与克莱一起度过幸福、满足的最后五天之后,苔丝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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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介绍

苔丝·德伯(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像游丝一样敏感,像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这一切悲剧性遭遇全由于无情命运所精心谋划和设计,安排世事的宇宙主宰通过命运的巨网毫无怜悯地将人伦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善良人笼罩于进退维谷的苦难陷阱。

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长度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首先,造成苔丝悲剧的性格方面的因素是大自然赋予她的纯朴,这本能的纯朴使她不能与人面兽心的亚雷相处,也使她不能向心爱的人隐瞒自己的“污点”,因为她没有沾染多少文明,所以也就缺乏功利的计谋。而且苔丝蔑视宗教,蔑视法律。另一方面,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她在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苔丝以失去自我为前提,对克莱尔极度崇拜,极度忠贞。正是这种思想,这种保守性,加重了苔丝命运的悲剧性。

亚雷·德伯(Alec d'Urberville)

亚雷的父亲是个有钱的商人,而后冠以贵族德伯的姓氏。这个阔少凭借父亲的金钱、权势在乡野称霸,为非作歹。他第一次见到苔丝,荒淫好色的嘴脸就暴露无遗。由于苔丝年幼无知,缺乏经验,而周围的环境又是那样黑暗,没有一个人帮助,没有一个人保护,因此,他趁人之危,设下圈套,蹂躏、玷污了苔丝,毁坏了苔丝少女的贞洁和一生的幸福。尽管后来他在老克莱牧师的帮助下一度改邪归正,自己也做了牧师并打算变卖家产到非洲去传教,然而几十年的恶习并未根除。当他再度碰见苔丝以后,邪念再生,几年的教诲前功尽弃,倒是苔丝看透了这个身着道袍的牧师的灵魂,拒绝了他。可亚雷又百般来纠缠、胁逼苔丝,”但是,苔丝宁可继续留在棱窟槐富农葛露卑的农场里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承受超负荷的重体力劳动,也不愿意屈服于亚雷。然而父亲病死,母亲身体不好,弟妹失学,房子租赁到期,一家人被撵出村子无处安身,就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苔丝的母亲接受了亚雷的主动帮助,而苔丝也被迫作了他的情妇,成为亚雷放纵生活中的最大受害者。在克莱归来之后,苔丝认为是亚雷让他误以为克莱再也不会回到他身边,与亚雷发生激烈的争吵,亚雷最终死在的苔丝手下。

安吉尔·克莱(Angel Clare)

克莱是与亚雷完全不同的人。他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他虽然出身牧师家庭,却不愿意当牧师“为上帝服务”,更愿意从事实业——务农,克莱鄙视阶级偏见和等级观念,厌弃都市繁华生活,自愿到乡间务农。他不怕吃苦,和农工一样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力图掌握各种门类的农业技术,以便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一个大农场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和天真无邪的农家少女朝夕相处,使他更感到乡村生活的纯朴,也更向往着自然,纯朴、清新的生活,为此,他不愿意娶有钱人家的小姐,而要娶农家姑娘为妻。在他眼里,苔丝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纯洁的象征,完美无暇的杰作,“天地间没有什么象苔丝那样纯正,那样甜美,那样贞洁了。”然而,当苔丝诚实地向他坦白了自己过去所受凌辱,那么克莱心目中的偶像就崩塌了。克莱对苔丝不仅没有丝毫同情,甚至“不能优容苔丝”,他视而不见苔丝对他的一片深情厚意,冷酷无情地抛弃了她,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而且永远扑灭了爱情在她心中重新唤起的希望。克莱抛弃苔丝后,远涉异国来到巴西,饱受生活磨难之后,才真正了解人生,才认识到自己所固守的传统道德是何等的迂腐,既坑害了苔丝,也坑害了自己。内心的悔恨,对苔丝的思念,使他又重新去找苔丝,此时苔丝心中痛苦、悔恨、绝望之情达到顶点。丈夫的归来,两人的重逢,使苔丝看到自己再一次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复了仇。经过了五天的逃亡,苔丝和克莱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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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苔丝读书笔记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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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苔丝读后感34篇

篇1:苔丝读后感100字

这是我大三看书最狂热的时候看的一本书,记得当时还写了读后感非常的感慨,至今记忆犹新。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小说描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善良、质朴、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终拿起武器向仇人复仇的故事。

这部作品的人物刻画、气氛的烘托、主题的阐发、富于感染力描写向读者展现了女主人公苔丝短暂一生中恋爱、婚姻的悲剧,令人感同身受。

篇2:苔丝读后感200字

出生在英国的苔丝是一个多么可爱美丽善良的姑娘,但她的命运却被自称爱她的人们慢慢摧毁,甚至最后连命都被毁了。

为什么同是人,男子对女子用强就可以被原谅,而女子被人玷污了却不但不被同情还被人看不起。苔丝就是这么一个悲惨的人,她反抗了可是无效。

为什么适合的人一直犹豫不决,而不当的人却捷足先登。于是一直等待着爱人的苔丝正是因为爱人世俗的男女观念而开始走向命运的灰暗面。

为什么男子可以心里放着一个人而也可以随时在外面搂着其它女人,而女子要是心里有了一个人就至始不逾呢?苔丝,就是因为这样傻爱着不值得的人而面向了这样不值得的结局。

为什么她这么勇敢的追求生活拥抱生活却还被生活所抛弃……

篇3:苔丝读后感300字

看了托马斯·哈代所著的《苔丝》这本书,蛮有感触的!

就我个人的看法,我觉得全书是贯穿苔丝的性格来写的。苔丝性格中最大的特点便是责任感。当然,她的悲剧也是由责任感所引起的。

苔丝是个责任感很强的人。如果她没有责任感、孝心,那么她便不会代着本来应该由父亲送的东西送到市区去,也就不会在半路上由于意外事故而导致她家唯一的马“王子”死掉,这令苔丝家陷入困境。苔丝看到这深感愧疚,认为一切都是由于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的。于是她才会听从父母的建议去投靠那位所谓的亲戚——德伯世家,因此她才会被亚历克所奸污这样一个多么纯洁的女孩就这样失去了她生命中最为珍贵的东西。但是她无法改变这个事实,这是悲剧的开始。她遭受到了一个少女所可能受到的最悲惨最可怕的打击,并且弄得她无法自救,一步步走向最后的毁灭。

篇4:苔丝读后感400字

苔丝是个悲剧。我在想,到底是谁造就了她的悲剧。表哥诱奸了她,甚至都有了一个孩子,但她却决然的离开他并视他为仇人。这份勇气是我佩服的,作为一个贫贱的所谓古老家族的女儿,苔丝这一勇敢与不屈的做法让我感动。

可是我不能原谅她的克莱尔,她的丈夫,那个她真切爱着的丈夫,那个她用生命爱着的丈夫。 新婚之夜,克莱尔向苔丝坦白曾经放荡的行为以求得到苔丝原谅,天真的苔丝也同样将她悲惨的遭遇告诉丈夫以期得到同情。不幸的是克莱尔没有原谅她。我不懂,凭什么他克莱尔就可以放任自己却不能原谅她的妻子,她还是无心之失,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做。在苔丝最困难的时候,他离她而去,可怜苔丝还苦苦等着他,候着他。但是在我心里,他们的悲剧都不值得同情,这是他们自找的,是自己一手酿成的。我倒是同情德伯,那个表哥,只是因为一个错误和对苔丝的痴情,最后惨遭杀害。

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可怜人们还对苔丝和克莱尔的爱感到惋惜,tmd有什么好惋惜的,那个苔丝,为了不值得的男人犯罪,那个男人才是杀人不见血的凶手。什么当初的海誓山盟,这样看来,根本不值得相信。

篇5:苔丝读后感600字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非常非常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么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可以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篇6:苔丝读后感1500字

Everyone should have a chance to be fogiven.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被别人原谅的机会。

——题记

每天走在走过,何尝不向好的方向去向往生活?读完《苔丝》后,内心充满了惋惜和遗憾。苔丝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女孩儿,生活在僻远的山村里,因为在一个教士口中得知自己贫穷的一家竟然是杜伯维尔爵士的后裔,所以被父母逼迫去投靠远出的杜伯维尔家族,可是这家族很不幸只剩下了阿历克·杜伯维尔和他的奶奶,杜伯维尔看见苔丝青春美丽,便努力哄骗,夺去了她的童贞。苔丝在迷茫之下去一个牧场中做挤奶工,在这个农场中她遇到了一个名誉显赫的一位政治家的小儿子,安琪儿·克莱尔。他们一起度过了很快乐的时光,苔丝却因为失去童贞而心里十分忐忑不安,因为他们当时的生活很美好,使苔丝,这个一向现实主义的女子跌入了爱情的漩涡,但他们完婚后的第一天,苔丝小心翼翼地告诉了安琪儿这件事,导致他们分道扬镳。伤心欲绝的苔丝偶然遇到了阿历克又被其所欺骗而生活在了一起,等待安琪儿一切想通之后想要与她复合时却为时已晚,苔丝知道后悲痛欲绝,杀死了阿历克,与安琪儿度过美好的一天后,走进监狱承受法律的制裁……

通读之后,发现幸与不幸在结局都显得不重要,这些人物的悲惨也是如此,因为安琪儿克莱发现苔丝失去童贞后,他对苔丝彻底的失望了,他不再相信苔丝的深情,也不再听苔丝的苦苦哀求。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阿历克对苔丝的施暴。他难道忘记他之前的努力吗,他每时每刻对苔丝的爱都充满着初恋的炽热纯洁与真情,他对她的爱是柏拉图式的、带着田园牧歌的情调,遭到拒绝时的痛苦却总是耐心等待,尽力说服,当苔丝终于同意他时,我觉得那一定是他生命中最高兴的事情了,可是物极必反,他也遇到了毁灭性的痛苦。

他没有原谅苔丝,甚至是在苔丝苦苦哀求时说她是个不懂事的妇女。殊不知,苔丝的心里又有何作想,难道她失去童贞是她自愿的吗?可是如果换位思考,也是说得通的,但是英国封建的思想深入人心,很多事情在呆板的封建气势之前显得十分不近人情。而安琪儿克莱即使有天使般的心灵,却无法冲破那封建的教条,仍然是个习俗和传统的奴隶。个人观点是有些责怪安琪儿克莱的,虽然他们相爱,但是即使只有一次不同固执思想的撞击,总会有裂缝无法合愈。

每个人都有过去,可是过去和未来,我们总是要放眼未来。可能一个人不完美,甚至是过去有过很极端很不好的行为,甚至做一些并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不道德的事情,可是只要有悔改之心,只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也是很好的吗?肉体上的毁灭和精神上的重铸,我觉得还是后者更为重要。如果执意过去,那么我们可能真的对未来丧失希望,甚至产生深深地失落感,认为一个人从此就走上了不归路,可是亲爱的我们,亲爱的你们,这并不是一节可怕的事情,人与人只简单的关系错综复杂但也相当微妙,它是很灵活的,也不应该约束在条条框框中,它本来就是一种人性美的体现。所以我们常常因为执意过去,而忘记珍惜现在,我们也常常因为执意过去,错过身边美好的人与事。

这个貌似浅显的道理用在安琪儿克莱身上也是一样的,也正是因为他的放弃,让苔丝受到了巨大的崩溃。以至于在文末,她所疯狂的举动,无处不显示出她的害怕,害怕安琪儿克莱不要自己,害怕自己做的这些真正让自己成为一个封建的堕落者。

其中,很喜欢文中的这句话,是我所收集的话语中也许是最长的:“着意安排的计划实现起来往往背离原意,因而一意呼唤带来的却未必是意中的人儿。注定要爱的人在该爱的时候大多不能出现。”这句话写出来每个人多舛的命运,坎坷的爱情。最近热播的一部电视剧中说过的一句话记忆犹新“爱情的伟大实则是人类的繁衍。”即使这也许是最客观的看法,可是我希望这是一个有爱有血有肉的社会,虽然会有叛变会有伤痛,可是最终的最终,真正的有缘人还是会走在一起,然后幸福艰辛地生活下去……

苔丝的故事的确很悲惨,但不能因此沉浸到爱情不能圆满的悲伤中哀哀自怜。

毕竟人生之路十有八九的事不尽人意,我们该做的,而是我们最实际的需要去行动起来的,那就是——

做一个纯洁的人,然后原谅你身边的每个走向悬崖却善意的那些人。

篇7:苔丝读后感

不久前看完了这部英国作家哈代的作品,印象深刻,感人至深,并不曲折的情节、唯美的景物描写、生动细腻的人物神态及心理刻画为读者勾勒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一种震撼人心的深情、一片百折不挠的纯洁、一种在艰难困苦中顽强坚持爱情理想的壮美,苔丝,作为爱情的化身,给读者以强烈深远的震撼。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农村,贫苦德伯一家被告知他们是当地古老显赫家族的后裔,贪恋财势的德伯夫妇便安排单纯善良的大女儿苔丝前去冒牌的祖先后裔攀富贵亲戚、找工作。不幸的是,那个本为暴发户发家而后伪装成显赫家族后裔的富贵亲戚家成了苔丝的梦魇,这个“亲戚”家的公子哥亚力克是一个贪淫无耻、虚伪险恶的人,将苔丝引诱后玷污,苔丝因此承受了名誉上的损毁和流产的伤痛,背井离乡去到一个牛奶厂做挤奶工,在这里她邂逅了善良仁爱、睿智渊博的牧师家庭出身的安琪儿,彼此相爱并坠入爱河,苔丝因为自身狭隘观念中的“自惭形秽”而一再远离安琪儿,但是安琪儿的一再坚持使得两人立下婚约,但是,诚实善良的苔丝在婚礼前一晚将自己波折的过去告知了安琪儿,可是安琪儿头脑中对于世俗贞洁理想的执拗导致他开始怀疑苔丝的纯洁和爱情,并开始蔑视并离开她远到巴西去创业。苔丝忍受着被心爱之人抛弃的巨大伤痛和亲朋的异样眼光艰难地生活着,去到一个农场从事着异常艰辛的体力劳动维持生计,忍饥挨饿、受冻挨寒,还要承受着农场主严厉的斥责和刁难,在无数次的泪水与异常苦痛的坚持中,她对安琪儿的爱情更加深沉坚强了,只是,面对一位不可知的爱人,她只有写着一封有一封饱含深情与呼唤的信来慰藉自己。然而,曾经的梦魇亚力克又出现了,在牧师的感召下,他一度缓解了自己的贪淫堕落,并开始四处讲道,然而亚力克虚弱的醒悟和孱弱的宗教信念没法避免他再次陷入黑暗,对苔丝进行再一次引诱和逼迫,利用安琪儿的远走他乡挖苦苔丝一厢情愿的感情,利用苔丝家庭的变故逼迫苔丝屈服于他自己的财势,甚至利用安琪儿教给苔丝的无神论的道德哲学来为自己抛弃宗教信念找借口,阴险的亚力克尽力扑灭苔丝的爱情信念,哄骗苔丝安琪儿不会回来了,在这种种明暗兼具的压力和引诱作用下,苔丝陷入了亚力克的黑暗中,成为亚力克的情妇。当安琪儿幡然悔悟并回国寻找苔丝时,悲痛麻木难当,然而怀有坚定爱情理想的苔丝却给了安琪儿绝决而震撼的回应,她杀死了亚力克并追随安琪儿,他们在一起享受了爱情的至美甜蜜与灿烂,几天后,苔丝被捕被处以绞刑。

这部名著是悲剧,悲剧往往毁灭美来教会人们珍视美,进而创造美、爱护美。苔丝在这一悲剧中正是一种震撼人心的美,她是作者对于真挚爱情、纯洁人格、坚强信念的寄托,她是作者的爱情理想的化身。这个爱情理想带给人的震撼来自于苔丝人格的力量,她为了安琪儿的声誉而几番拒绝求婚,但又感动于安琪儿的热忱;她忍受着爱人离弃的伤痛和迫于生计而必须从事的繁重劳动、艰苦环境却依然顽强地坚持着自己的爱情梦想;她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和对于安琪儿感情的真挚毅然将自己逼上绝路,和现实种种压迫与引诱决裂,杀死了残害她的亚力克;我们从这种种行为中看到了她对于爱情的坚定深沉甚至惊世骇俗的超脱信念。是的,爱情往往是让人捉摸不透难以看到的,爱情的甜言蜜语和山盟海誓在这些切实的行为坚持中显得苍白虚假,苔丝,她的一封封满含深情和泪水的信、她艰辛劳作时流淌的一滴滴咸涩汗水、她留下的一个个徜徉在山间地头间守望爱人寻觅爱人的孤寂身影、她最后为爱情而表现出来的绝决、勇敢与无畏,都是她心灵的诉说,都是她爱情的言语。

苔丝的悲剧来自于三个方面:自身观念的相对狭隘、爱人安琪儿的昏聩的舍弃、亚力克以及社会昏暗世俗的压迫。苔丝从众地将亚力克的罪恶、父母的贪婪恶果强加到自己的身上,自觉地罪过难当,也因此对安琪儿的感情的退缩表现出自责和惭愧,然而这是不必要的。安琪儿虽然观念先进、思想革新,但是在思想深处,他对于人性纯洁、深刻爱情的理解不够透彻,碍于人的过去、人的历史、世俗观念,而忽视了人的现在、人的行为、更深刻的人本价值,这导致了他遗弃苔丝,背叛感情;亚力克的胁迫引诱、乡邻对苔丝的鄙视贬低、农场主的心胸狭窄、安琪儿牧师哥哥的养尊处优狭隘冷漠等都是苔丝悲剧的客观现实因素。

另外,书中多处对于景物和人物神态的描写极具美感,与苔丝的爱情之美、两人的爱情之美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篇8:苔丝读后感

自上班之后,好像很少读书了,总觉得很忙。心里想了一千次去读书,但也找了一千零一个借口不读,比如工作忙,太累了,还要看孩子,哪有心思读书……来到咱们学校,被学校的同事们感染,下定决心坚持读书,做一个满腹诗书的人。

在下决心后的第一周,我刚坐到床边拿起书,眼皮就开始打架。于是心里想着:“算了吧,我真的有点累,还是睡觉吧,休息不好的话,明天给孩子们上课精神该不好了。”就这样,一周过去了,我心里有一点点内疚,与气质女神的梦想渐行渐远。

第二周,春日的天气越发明媚了,内心丰盈美好。该是穿裙子的季节了,要锻炼了,不然怎么保持婀娜的好身材。于是夜跑被提上了日程。每晚8点左右就到楼下小广场跑跑步,或者在家练习40分钟的瑜伽。每次锻炼后心里说不出的轻松,但身体也是难以言表的疲惫。我的书,放在枕边陪我两周,默默无言,也让我的愧疚感与日俱增。

被拖延症坑的太惨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是抱起这本《苔丝》读了下去。

书中讲述一个偏远小村庄的姑娘,还未成年,就被好吃懒做、嗜酒成性的父母送出去找一个所谓的同姓的富贵远亲。然而高贵门第,总有很多人趋之若鹜。苔丝到了之后被所谓的堂哥嘲笑,认亲不成,反被堂哥侮辱失贞,然后愤然离开回到自己的小村庄,才发现已然有孕。在那个贞洁大于天的时代,苔丝不顾家人的劝阻和邻居的白眼,坚持生下这个不被祝福的孩子。不幸的是,孩子生下一个月就夭折了。忍受着内心巨大的悲痛,苔丝离开家乡,带着失贞和生子的秘密。

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牧师的儿子,一个深情却虚伪的男人。两情相悦。很快,他们就商议结婚。纠结了很久,苔丝准备把心中的秘密告诉这个男人,奈何天意弄人,最终男人还是没有看到苔丝婚前的坦白信。“就这样吧,如果他真的爱我,这件事他一定也会接受。”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力排众议,结为夫妻。就在大婚当晚,男人坦白了他荒唐的过去,苔丝听了大喜,以为他有相同的经历,就更容易接受她。但是就如同苔丝母亲后来说的一句话:“再深情商量的男人,终究还是男人啊!”,他无法接受自己完美的妻子身上竟然有这样的污点,所以在新婚的第二天与苔丝告别,二人天涯相隔。

苔丝本以为找到幸福,却在遇上他后更加不幸。父亲过世,无家可归。为了生活,苔丝四处辗转,受尽苦难折辱。期间,她给丈夫写过很多信,不知为何,并没有到他的手里。男人在战场拼杀,伤痕累累的时候忽然原谅了妻子,在她决定放弃和他的爱情,接受她所谓的堂哥的时候。造化弄人,当身受重伤,身体羸弱的丈夫回到家乡,听到妻子的遭遇后决心找回妻子,善待他。而此时苔丝听信丈夫已经去世的消息,嫁给了那个恶魔“堂哥”。

当男人辗转找到妻子的时候,妻子一身华服,脸上再也没有初见时的风华,只有疲惫、沧桑和不甘。苔丝心里还爱着,却再也不想被爱的人侮辱,便拒绝了他。转身回到房间,看到欺骗他的恶魔,内心再也无法安然,她想起丈夫那句“你应该杀了他”,拿起水果刀,结束了地狱般的生活,却也将自己送到了另一间地狱。

以为生活是童话,但生活处处是魔窟。大学初看的时候感叹那个黑恶丑的时代,以为是时代造就的不幸。当然,至今也认为这是导致不幸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随着阅历增加,便渐渐知晓,所谓不幸,一半是时代所致,另一半是自己的性格所致。若不是太听父母的话,没有主见,便不会去认亲戚。去认亲戚时觉察到“堂哥”的暧昧,自知家势身份无力匹敌的时候便该及时抽身,也不会失去那个时代女人赖以生存的一切,更不会在最后的时刻委身恶魔,迷失信仰;在遇到旧爱时,若是足够理智勇敢,便不会一刀结束“堂哥”的生命,也让自己和爱人阴阳两隔。

当然,遇人不淑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事。生活不是童话,更不是小说。我们在遇到每个人、每件事的时候都动动脑子,不被情绪左右,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足够勇敢,足够坚强,才能遇到真正的幸福。

篇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听同学介绍,说《苔丝》这本书不错,便从图书馆里借来看看,不算很厚,只有300多页,但我用了不到两个星期就看完了,因此,今天想写一下我看后的心情。

苔丝,是一个勇敢的、单纯的、坚强的、自尊自爱的女孩子,同时她又是一个傻孩子,但她的傻让人敬畏,让人赞美,让人喜欢她、爱护她、甚至崇拜她、羡慕她,渴求像她一样,可以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拥有至死不渝的真爱!但即使她是那样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孩子,仍免不了命运的捉弄。

悲欢离合,生离死别,误解诽谤,世间的是是非非,世间的酸甜苦辣,世间的人生百态,她都经历过,目睹过。都说善有善报,我不知道苔丝的结局对她来说是否画上了一个美丽的句号,但我却会时常为她感到悲哀,感到不值。原本美丽的人生怎可就这样早早的结束呢?原本灿烂的生活怎可就这样流逝呢?原本幸福的家庭怎可就这样没有了呢?原本单纯的性格怎可就这样变得陌生了呢?但,有时候又会觉得那已经很好了处于那样一个时代,拜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人们心中似乎只有利益没有感情,苔丝可以收获那样坚贞的爱情、纯真的友谊,真的不枉此生。

克莱尔,苔丝真爱的男子,那个没有贵族恶习,摒弃宗教,接近贫民百姓,从事农事的另类贵族,拥有绅士风度,而又博学多才,初次见面就捕获了苔丝那纯洁的心。但,出生于贵族的克莱尔,总免不了他的一些习气,大男子主义,有时头脑简单,办事不经大脑,当他听了苔丝讲诉16岁时的遭遇时,冲动的克莱尔,就那样毅然决然的抛弃了他新婚的妻子,独自一人去了遥远的巴西,寻找他的事业,不在关心那个他曾经深爱的,并一直都深爱着他的苔丝!

面对丈夫的离去,家庭的破败,假贵族的骚扰,苔丝没有选着放弃生命,更没有就此颓废下去,她反而勇敢、果断的担起了家的重担,就没有接受假贵族的救济,也没有屈服于众人的威胁,更没有向丈夫要求过什么,哪怕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向克莱尔一家要过一分钱,她就是那样一个坚强的女子,自己默默承担一切痛,一切苦。

但命运总是喜欢与人们开玩笑,当苔丝感觉自己给克莱尔所写的书信仿佛都石沉大海时,当父亲离开人世留下孤儿寡母时,当自己没有房子可以栖身时,当一家人都需要苔丝一人养活时,这个感觉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的女人,在那个名义上不是但实质上是她丈夫的假贵族的劝说下,决定把克莱尔永远的放在心底,忘记以前的自己,为了家人活下去的时候,远在巴西的克莱尔去突然出现在自己(苔丝)面前,她崩溃了,她的心在滴血,原来她又一次上当了,宛如16岁时失掉贞节一样,被同一个人骗了,可怜的人儿,忍够了,利刀起落,结束那个恶魔的生命,但也因此,使得她走上了逃亡的路上。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快乐的,即使那很短暂。他们又和以前一样了,彼此相偎,述说着彼此的无限的悔恨与无限的喜悦,他们感谢命运,因为这是他们懂得在彼此心目中,自己的位子是那样重要,自己是那样被深爱着。

当太阳在一次升起时,苔丝告别了这一个让她又爱又恨的世界,带着那份他用心守候的爱情!

苔丝一生所经历的,无论苦乐,对她来说都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

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梦想是什么,不就是有一个爱自己的丈夫,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吗?但现在看来,她似乎可以生活的更安逸,更富裕,更轻松,那

便是选择那个假贵族,但她又会失掉自己,失掉精神,如同行尸走肉般,生活在没有爱情的世界里,相比一下,哪个更好呢?

有人说:"宁愿做在宝马车里哭,也不要坐在自行车上笑!"我不想对此妄加评论,但,我只想说一句:没有精神的活着,那和死没什么不同!人生在世,不能白白来这一遭,总要经历一些什么,那样的人生才够精彩!

篇10: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篇11: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 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篇12:苔丝读后感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看的是这个版本。我前半部分看的电子书,后半部分看的这个版本的纸质书,有个别错误,可以接受。

先说翻译。总体上还是流畅的,但是还是有翻译痕迹,但是不较真读一读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个人偏向归化的译法,所以一般有这种翻译痕迹我都会觉得多少有点不舒服,这个具体因人而异吧。

说回小说本身。苔丝这个人物真的太可怜了。美丽,善良,单纯,却经历了如此不公的命运。她好像什么都没做,但是却被命运牵着一步步走向悲剧。

她的悲剧究竟是因为什么造成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因素:

1. 家庭因素;

2. 社会因素;

3.个人因素。

先说家庭因素。如果不是她的父母贪图虚荣,一心想让苔丝嫁给体面的有钱人,一心想让苔丝去认所谓的“亲戚”,苔丝就不会遇到流氓德伯维尔,也不会遭到德伯维尔的诱奸,使自己失贞。

社会因素或许是“罪魁祸首”。这不光是当时的年代,就连现在,也因为所谓的社会道德等因素使女性遭到不公平待遇。明明自己是受害者,为什么最终施害人可以逍遥法外,而受害者本身却要为自己遭受的种种不公平待遇买单?

苔丝因为自己的美丽和单纯而遭受诱奸。她认为这样的自己不配再拥有美好的爱情,于是她在二十岁的年纪决定再不做人妻子,可是她又偏偏遇上了她生命中最不该遇到的那个让她动心的人——克莱尔。他们一相遇便迅速相互爱慕并坠入爱河,这也是苔丝痛苦的开始。在想爱和不能爱之间挣扎,最终感性战胜了理性,却在新婚当晚又因为良心不安而吐露自己过去“不堪”的过去(而实际上是自己被害的过往)。由于道德上的原因,克莱尔无法接受自己眼中原本白璧无瑕的女人竟然有过这样一段经历,而完全不顾自己也曾经因为个人情绪的因素而与一个陌生女生度过48个小时的堕落时光。他认为自己与其他女人的堕落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苔丝的过去却是不可原谅的。而事实上,【克莱尔的过往是他主动发生的,而苔丝却是被动的受害人。】就因为这样,克莱尔离开了苔丝而远赴巴西,一方面看看巴西是否有发展事业的机遇,一方面也为了远离伤心之地,让自己可以好好考虑自己所经历的事情。

克莱尔一离开便似乎了无音讯,偶有几封信也无关痛痒。在等待中苔丝又遭遇了本来“皈依”了宗教,却因为遇到苔丝又暴露本来面目的德贝维尔的纠缠,而在家庭变故和克莱尔久久没有音信的压力之下,苔丝再一次屈从了德贝维尔的“诱惑”,成为他的妻子。

就在事情基本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的时候,克莱尔由于巴西旅伴的劝诫幡然醒悟并回国找寻苔丝,然而一切都为时已晚。极端痛苦之中,苔丝用刀子杀死了睡梦中的德贝维尔,并追上克莱尔投入他的怀抱。经历几天几夜的躲藏之后,苔丝最终被逮捕,并依法被执行死刑。

整件事情中,最具有讽刺意味的事情有二:

①克莱尔与苔丝如此相爱,当彼此得知各自“不堪”的过往时,苔丝几乎是不假思索选择了原谅克莱尔;而克莱尔却陷入了极度痛苦与纠结之中。按理说,克莱尔所犯之事,属于他的主动与享乐,而苔丝却属于被动与受害,应该被原谅的是苔丝才对,然而由于社会道德对于女性的苛刻和对男性的宽容,却使两个人的认知发生了这样可笑的转变——男性可以由着自己的欲望与女性发生苟且之事,且不必未必付出很大的代价;而女性即便是被动与男性发生了关系,即便是受害者,也应该被万夫所指,甚至终身为此付出代价;

②德贝维尔诱奸了苔丝,苔丝为此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内心一直备受煎熬,且终难得社会群体的原谅(世人有什么资格谈原谅);德贝维尔却可以因为受到点化,皈依宗教,然后穿上道服,给人们四处讲道(他又有什么资格讲道!)而被社会群体所原谅和接受。明明前者才是真正思想上精神上纯洁无瑕的人;而后者不过就是一个披着“皈依宗教”外皮的思想龌龊的流氓,而最终被社会群体接受的竟然是后者而非前者。再次可见当时社会道德对女性的苛刻以及男性的宽容。

虽然这种情况到今天已经得到好转,甚至有一些女性可能已经逾越了道德的约束而再无廉耻之感(我认为这是过犹不及,没有把握度),不过还是有一些女性仍受封建思想的困扰,也有一些人仍受着封建糟粕思想的束缚而作茧自缚,痛苦不堪。

再说个人因素。

①苔丝的美丽也许是一切事情的导火索。但是我们要怪她生得美丽吗?这是否太具有讽刺意义?因为生得美丽本应该是一个女人值得骄傲的资本,并且苔丝并没有想要利用自己的美貌去为自己获取虚荣和财富。真正不堪的,应该是心怀不轨的人和难以揣测的人心;

②无意间看到网上有人评价苔丝“人格独立”,但是我的认识恰恰相反——我认为正是教育的缺乏,见识的浅薄和性格中的犹豫与软弱,才使得苔丝一步步得将自己带入难以脱身的泥淖之中。如果在与克莱尔结婚之前,不顾克莱尔的屡次阻拦,不顾自己心中的情愫的阻挠,而选择理智地将自己的过往坦率地告诉克莱尔,并冲破道德的牢笼大声告诉他——如果你认为我是不堪的,那也只能说明你被这道德的外表迷惑了,你也不是一个真正具有独立思想的人,那么,不是我不配获得你的爱,而是你不配获得我的爱。但是,这样要求苔丝也太过苛刻了,然而,如果苔丝真的足够意志坚定,性格足够健全,人格足够独立,是不是结局真的会有所不同呢?

我忽然想起来《红字》里的海斯特,论人格独立,苔丝是不及海斯特的,同样有着非凡的美貌,但是最终的结果,也都是悲剧。也许性格再独立,再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些美丽女人的命运,也只能是以悲剧告终。

哎,其实苔丝和克莱尔之间的爱情本来是可以很美好的,只可惜天意弄人。

除了以上内容之外,作者哈代也为读者展现了一幅幅英国乡村的自然景色画卷,我个人也是很喜欢英国乡村那种自然气息的,但是这也可能造成小说内容的繁冗。不过,其实名著在这方面有很多共通点,就是不厌其烦下重笔墨去描写人物所处的场景,且场景的描写也非常具体而细致。其实这也是很多通俗小说做不到的,大家之所以是大家,他们对生活,对自然,对人生的观察,对事物的敏感程度,多多少少还是超越常人的。

最后分享书里面的一段话吧:

什么样的男人才是一个有道德的男人呢?再问得更确切些,什么样的女人才是有道德的女人呢?一个人品格的美丑,不仅仅在于他取得的成就,也在于他的目的和动机;他的真正的历史,不在于已经做过的事,而于一心要做的事。

篇13:苔丝读后感

去年初秋时节看的《苔丝》,对于一个过目就忘的人,时隔半年再来写读书笔记,纯粹是因为今天难得有了一个空闲的傍晚时分,又恰好《苔丝》放在书桌上。

详细的情节不太能说得清楚了,但是看书时的心情和感受,记得很清楚。《苔丝》是托马斯·哈代在维多利亚时期的作品,也叫《德伯家的苔丝》。在维多利亚时期,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是婚前守住贞洁,婚后忠于丈夫。同时具备纯洁、贞洁、优雅、端庄等体现女性特色的美好品质才能被视作完美的女人。

维多利亚时期对于女性地位的定义与当时社会的性压抑有很大的关系。性如洪水猛兽,让人避而不谈,但又让人难以抗拒。于是这个时期的女性,一旦在婚前踩了性这颗地雷,就等于葬送了一生。但对于男性,却有着让人匪夷所思的宽容,男性在婚前的鬼混被视作理所当然。

在这样一个时代,纯洁的,不谙世事的德伯家的苔丝,被恶少亚历克诱奸。顺应时代的潮流,开始了不被原谅不得善终的人生。在失去贞洁之后,苔丝遇到了真爱克莱尔,一个有教养的年轻人。二人心心相惜,互相爱慕。失去贞洁的苔丝经历了无数番内心的斗争之后,终于决定答应克莱尔的求婚,并打算在婚前向克莱尔坦白一切。

然而一坦白爱情就成了泡沫,克莱尔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而后苔丝开始痛苦的治愈之旅,不幸再次被亚历克纠缠,在痛苦绝望之际,苔丝屈服于亚历克的纠缠。克莱尔终于回来了,苔丝对亚历克的恨集中爆发在一把刀。亚历克死于苔丝的刀下,苔丝在克莱尔的身边被捕。

哈代的作品分为三种:性格与环境的小说;罗曼史与幻想的小说;精于结构的小说。《苔丝》属于第一种。所以在这本书里,环境描写十分精彩,人物心情、性格以及命运走线都能在环境描写里找到线索。可以说很适合做环境描写的教科书。

比如克莱尔在夏日黄昏弹竖琴时,苔丝听到琴声后走向他的一段环境描写:

苔丝不觉来到了园子的边缘,发现这里已经多年没有整治了,如今一片潮湿,长满了杂草。有些梗长花茂的杂草,散发出一股股刺鼻的气味,它们那红色、黄色、紫色的颜色,构成了一幅多彩图,如同人工培植的鲜花一样绚丽。还有一些多汁的野草,用手一碰,就腾起一团团薄雾般的花粉。她就像一只猫似的,悄悄穿过这片繁茂的杂草,裙子上沾上了沫蝉的泡沫,脚底下踩碎了蜗牛壳,两手染上了蓟汁和鼻涕虫的粘液,裸露的胳膊也抹上了黏糊糊的树霉。这东西在苹果树干虽是雪白的,但在她的皮肤上却留下红色的斑点。她就这样走到了离克莱尔很近的地方,并且没有让他发现。

在这段里,颜色是绚丽的,气味却是刺鼻的,感受是潮湿和黏糊糊的。两个年轻人的互相吸引和互相欣赏,如这园里的多彩的杂草一般妙不可言,但这杂草的气味却是刺鼻的,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是苦涩的。而潮湿和黏糊糊似乎是无法摒弃又让人恶心的过去所带来的感受。

在苔丝和克莱尔时常情不自禁地见面时有这样一段描写:

黎明时分和黄昏时分,天都是灰蒙蒙的,但有不同。在朦胧的晨曦中,似乎光亮是活跃的,黑暗是沉寂的;而在朦胧的暮色中,黑暗却是活跃的,并在渐渐加深,光亮反而在昏昏欲睡。

在因某件事而拥有特别的心情时,周遭的一切,日光、蝉鸣、树叶、雨滴、云层、星光等等都将被赋予神的意志,拥有了情绪和思想,帮助你记住当下的刻骨铭心。很久之后,你见到日光不是日光、蝉鸣不是蝉鸣、树叶不是树叶,雨滴、云层、星光都是陌生的、无趣的存在,只因心情是无法粘贴复制,也无法孪生的。

关于苔丝悲惨命运的缘由:到底是她的性格决定了命运还是命运决定了性格呢?说不清。

在苔丝所接受的聊胜于无的家庭教育,并没有教会她如何对付男人们的套路。以至于她在失去贞洁之后,抱怨她的妈妈没有提早告诉她男人不安好心,没有提醒她要提防什么,而她也没有机会像上等人家女儿那样通过看书长见识。

苔丝的妈妈说:“我是想,我要是对你说了他的痴情,说了这片痴情会引起什么后果,那你就会跟他摆架子,失去机会。说到底,这是人的本性,也是上帝的意愿。也罢,我觉得咱们总得往好的方面想。”苔丝的妈妈应该算是苔丝悲惨命运的原因之一。

再讲到克莱尔,他当真是一个新婚之夜发现妻子不完美的可怜男人。在我看来,他抛弃苔丝时恶狠狠的一面,完胜于他的可怜。而亚历克也不是个十足的恶棍。我认为他对苔丝有过真心,一次又一次厚颜无耻地出现在苔丝的面前,恳求得到她。当然,亚历克的占有欲表现得还是蛮明显的。

做一个十足的恶棍,就像把一百道选择题全部猜错一样,非常有难度的。

在女权逐渐崛起的时代,去看《苔丝》这本书,在女权的本质上,以及女权的意义上,或可有不一样的认识。前段时间去翻了一个“两性专家”的微博,这个专家表示智商145,阅读量也十分惊人,出了好几本书,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对不对?但是呢?她有个邪说:吞精可预防先兆子痫。

所以你们懂的,这个专家到底是不是专家。我要说的是她的一套关于两性相处的理论:女人要降低标准甚至改变自己去择偶或者迎合配偶,要找比自己长相低一分的男人,也有一堆什么降Pu,升mv的歪理。嗯…我要表达的是,在男女平等的现在,没必要去为了迎合男人而塑造自己。虽然两性相处中会有包容体谅,但这和刻意迎合,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也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可以搞定一个人的人生,随着生活的快节奏,人们从善变已经进化到瞬息万变阶段。理论是要靠实践积累、推理总结和反复验证之后才能得来,跟不上人类进化的节奏,不适合用来指导成长。当然,我主要不服她是因为,在她的理论里,我这种长相,是一辈子都泡不上吴彦祖的。

篇14:苔丝读后感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平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平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篇15:苔丝读后感

闲居无事,重温了一些经典名著,以后会试着写写书评,谈谈读后的感受。今天先来说说《德伯家的苔丝》。

《苔丝》描绘了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性毁灭,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美丽的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它是哈代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作品。

苔丝出生于黑原谷一个贫苦的小贩家庭,醉鬼父亲懒散无能、虚荣愚昧,母亲浅薄庸俗、不谙世事,六个弟弟妹妹,最大的不过十二岁半,最小的则刚满一周岁。他们的一切:欢乐、健康、必需品、甚至生命都完全取决于两个成年的德伯的判断能力。遗憾的是,两个家长选择的却是一条通往苦难、灾祸、饥饿、屈辱和死亡的人生之路。

自尊的苔丝,为了拯救陷在生活泥淖中的父母,在母亲的安排下,扮了一回可怜的穷亲戚,到猎苑的德伯家做了养鸡女工,踏上了她短促一生的灾难之旅。在那儿,她受到了冒牌本家Alec的玷污,失去了所谓贞节。可她一旦明白自己的处境后就毅然离开,没有按母亲希望的那样屈从社会压力,和有钱的Alec结婚,顺理成章地做一个有钱人家的夫人。

美丽的黑原谷却给不了这个美丽的黑原谷女孩想要的平静和安宁。为了生活,也为了忘记过去,苔丝第二次离开了家,到较远的英仑谷的奶牛场当了一名挤奶工人。上帝并不总是严厉的,在这里,苔丝邂逅了帅气而体贴的拉着竖琴的Angle,开始了她一生中最初也是最后的一次甜蜜恋情,度过了几个月的美好时光。

只可惜最灿烂的花未必会结出最丰硕的果。短暂的欢乐之后,纯朴的苔丝一心想要坦白,以为Angle会和自己原谅Angle的年少轻狂一样原谅自己的过往。可是一意摒俗的Angle,却理性地用他曾经厌弃的社会道德来重估这个无辜的女孩,新婚之夜决裂后远走巴西,沓然而去,留下苔丝这个孤苦无助的女子,饱尝俗世的因果。

命运没有逆转,却用无情的现实把苔丝推进了更加痛苦的深渊。Angle音讯全无,苔丝最终在无望的等待中绝望了。上帝继续和这个可怜的女人开着玩笑,苔丝的母亲病了,天天做着复兴梦的父亲却在醉梦中先去见了祖先,农场主藉此收回了房屋和土地,一大家子人失去了最后的凭依。拒绝了Alec求婚的善良的苔丝为了一家人的生存,只有接受来自视若仇敌的Alec的帮助,做了Alec的情人。

我倒希望故事在这里打住,虽然滥俗,单就苔丝而言,好歹也可算是个归宿。毕竟她还只是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女子,有权享受一些世俗的欢乐。可是托马斯·哈代这位批判现实主义的大师,却用更尖锐的笔触,让Angle从巴西回来,重温昔日鸳梦。在精神上已经死去的苔丝在现实中又活了回来,在极度的愤怒中杀死了Alec,和Angle在逃亡途中被警察抓住,判了绞刑,走上生命的祭坛。

隔了一百多年的距离回视,悲惨的苔丝理应幸福。无论如何,我们不可能要求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强大到足以抗拒世间所有的邪恶,也不可能不像苔丝那样去追求一份“把激情本身当作恋爱的目的”的纯洁爱情,更何况还有意中人Angle的主动痴情!我倒觉得Alec虽然风流,但还是给了苔丝家人许多实质性的帮助,罪不至死。倒是苔丝苦恋着的Angle,除了给过她几个月短暂的爱情,更多的是无望的等待和迫人的痛苦,极少负过身为男人和丈夫的责任,最后还成了苔丝杀人的直接诱因,导致对他迷恋至深的苔丝杀身成仁。

被迫在自称撒旦的Alec和号称天使的Angle中周旋的苔丝,注定追求不到她想要的不含丝毫杂质的爱情。伪善的Alec一直就不是苔丝喜欢的人,可苔丝苦恋的Angle也只是一个失败了的资产阶级的反叛者,始终没有跳出他所反抗的旧的道德藩篱和摆脱他所鄙视的阶级偏见的束缚。苔丝看重的比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爱情,只不过是无望世界里的一抹五彩幻影。在现实的世界里,出身于不受欢迎的家庭里的苔丝要想嫁得好需要成熟的机谋和心智,可是苔丝的爱情梦太过高贵,成不了溺水之人的救命稻草,而只能谱就苔丝灰暗世界中一首凄楚的挽歌。只是苔丝对爱情的坚贞和执着,留给后世人一份永远的感动。

其实,对苔丝这样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来说,“人生便是一场受人欺凌的含辛茹苦的过程,全然没有道理可言。”一生追求真和善的苔丝,无时不遭到伪和恶的打击。短短二十多个春秋的生命,无时不是用欢乐包围着痛苦,用痛苦紧裹着欢乐。美丽灼人的苔丝,只为着一份朴实的爱情,却被虚伪的道德,窒人的习俗扼杀了年轻的生命。或许哈代就是希望通过美的被毁灭,在世人对苔丝的同情和怜悯中,为苔丝们做一方眠床,让她们安睡!

花儿一样的苔丝,莫奈何瑟缩在风前,一任狂风和暴雨吹打,蹉跎完季节的荣华,寂寞地凋零了。唯愿后世的苔丝们,能恒久绽放最纯美的笑靥。

篇16:苔丝读后感

一个纯洁的女孩走向了毁灭。是谁害了她?是阿历克?是克莱尔?是苔丝自己?是这个罪恶的社会?

苔丝,一个纯洁的女孩。纯洁,这个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词,蕴含了太多的东西,而用纯洁来形容苔丝那是最适合不过了。她善良、温柔、坚强、勤劳……在她身上能够感受到太多的真、善、美。她从来不利用自己的美貌,从来不耍任何手段,她只愿静静的生活,依靠自己的力量。可就是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子,命运让她承受了太多的不幸,逼迫她走上了毁灭之道。

苔丝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过着艰苦而快乐的生活。牧师带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打破了苔丝平静的生活。“德伯”原是一个伯爵家族的姓,于是苔丝的人生出现了转折。德伯家四处打听,发现阿历克一家是他们的一个亲戚,就派大女儿苔丝去请求“亲戚”的支援。而其实,阿历克一家,这个暴发户为了声誉而买了一个落魄的伯爵家族的姓——德伯。为了帮助家庭解决生计问题,苔丝去阿历克家做帮工。苔丝的美吸引了她那个所谓的表哥,阿历克时不时地骚扰她,苔丝都以她的矜持、尊严,给予了冷冷地拒绝。可是这个可怜的女孩最终不是那个狡猾男子的对手,他强暴了她。但苔丝是高贵的,是坚强的,她没有屈服于他,几个星期后,苔丝依然了断了这段关系,独自回家。一个女子能如此冷静面对所遭受的一切,她的身上流露出太多的坚强、矜持、理智、高尚……

从此,苔丝过着被人鄙视的生活,在现在这个年代,人们尚且不能接受,而又何况在当时,她得不到公正的待遇。她的私生子不久夭折,而牧师却不肯给孩子施与基督徒的葬礼。苔丝忍受着冷眼旁观,忍受着讥笑与嘲讽,忍受着伤痛,忍受着贫穷……她忍受着一切,却始终没有屈服。阿历克曾对她说,如果你有困难,你只需写封信告诉我,我会尽一切努力帮助你。或许他是真的爱苔丝的。可是苔丝没有,她始终保持着那份高贵的尊严。

孩子夭折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无人认识的奶牛场工作,认识了克莱尔。克莱尔是天使的化身,他有着英俊的外表,善良的心灵,叛逆的精神。两人相爱了,苔丝用生命爱着克莱尔,或许此时的克莱尔也是如此。但是他们的幸福是如此的短暂。在结婚当天,苔丝向克莱尔坦白了曾经的一切。克莱尔,就是这样一位天使,他明知苔丝是受害者,却没有原谅她,他不能接受苔丝的过去,他选择了离开。难道这就是爱情?爱情就是那么的脆弱?

苔丝的心在滴血,但是她依然冷静地思考着问题。当克莱尔犹豫地问她“你能真诚的劝我留下么”时,苔丝的回答是“不能”。纯洁的苔丝,她只要稍稍用一手段,就能劝克莱尔留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没有。世上有几个人能像她这样?可怜的克莱尔却不懂得去珍惜!

克莱尔离开后,苔丝过着更加艰辛地生活,旁人的讥讽,工作的艰辛,心灵的痛苦,还有阿历克的骚扰。她宁可辛苦工作,啃冷面包,而不愿意接受阿历克的帮助,因为她觉得这样的帮助是带有屈辱的,她执著地坚守着一切。阿历克无数次跟她说,你理智些,有时候太多的固执就变成了愚蠢了。苔丝是固执的,但她并不愚蠢,或许很多人认为她傻、她笨,正因为她不像某些人为了物质的利益而丧失精神作为代价。多少次,苔丝感觉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可是,她还是忍受着一切,等待着克莱尔的归来。苔丝写了无数封信请求克莱尔的原谅,可是克莱尔却无情地一封信也没有回。这个天使的化生,这个善良的男子,这个牧师的儿子,就这样绝情,丝毫不管苔丝的死活,他把一切不公正的待遇都给予了苔丝,这就是那个“天使”。

父亲的死,让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也把苔丝逼入了绝境。为了这个家,苔丝作出了牺牲,她嫁给了阿历克。此时的她,可以说是圣洁的,她为了家人而牺牲了自己。从前的那个纯洁的苔丝消失了,她死了,在痛苦的等待中死了,在绝望中死了。

当克莱尔醒悟后,重新回来寻找苔丝,请求苔丝原谅的时候,已是物事人非了!“It’s too late!”苔丝面无表情地不断重复着这句话。是的,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再回首,已物事人非,有些东西一旦错过,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遗憾与悔恨;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不再有。珍惜所拥有的吧,不要怀疑,不要犹豫。或许你会因为你的犹豫而付出巨大的代价。

为什么克莱尔醒悟的如此之晚,当苔丝已彻底地绝望,当一切都不可挽回之时,他才醒来,才回来寻找苔丝,请求她的原谅? “It’s too late!”还有什么话语能够代表苔丝此时的心情呢?太晚了!她已经绝望的死去了!她的灵魂已经安静地沉睡了,克莱尔此时却来将它唤醒,试图重拾曾经的那份感情,他有想过苔丝吗?她还有力量去挣扎吗?

苔丝在克莱尔的爱情与阿历克的复杂感情中挣扎,挣扎,苔丝杀死了阿历克。苔丝穿着带有血迹的衣裳去找克莱尔。此时的克莱尔是爱着苔丝的,他企图帮助苔丝逃走,不顾一切,他接受她的一切。为什么此时他才能放下一切,接受她的一切?太晚了!苔丝最终被抓,死于绞刑。

篇17:苔丝读后感

《苔丝》是一本纯美的名著,整个过程很美很美。《飘》里面的思嘉和《苔丝》里面的苔丝都被作者塑造的很成功。两本名著,人物不同,风格也不同。在我印象中,苔丝是那么美丽,美丽得那么清秀脱俗,美丽得那么温柔朴实。我看过《珍妮姑娘》,但是我总认为幸福应该属于苔丝,属于这个纯纯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苔丝的魅力无法阻挡,要说美丽,美丽的女孩很多很多,有一种美,叫忧郁,来自年轻的心灵,来自幽远的梦境,苔丝是

纯朴归真的象征,她的美丽恰巧融入自然界,是所得天成,她是一种美的造物。我只是喜欢别人写读后感,我自己来写太难太难了,我不喜欢动脑筋,不用动脑筋是因为故事的内容就是美的忧郁,其实我什么都写不出来,故事的内容就是悲伤,悲伤,是环境造就了悲伤,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一致印象,还用动脑筋吗,不用,不用,我想只要我会写字,我就能写上最简单的字符来代表我的读后感。我很可怜苔丝,她只是柔弱的女孩子,为什么要用

“林中小鸟”“怪异舞会”“四轮马车”“什么夫人肖像”“半夜鸡叫”“圣坛”来预示压迫苔丝,苔丝活在了逃不出的黑色阴影之中,比如故事开头苔丝替一个老太太养鸡,一个女孩子要向鸡整天打着口哨,真是莫名其妙,“怪异舞会”苔丝看到了怪异舞会,那些人荒诞,离奇,象游离的鬼魅,也许一般人看见这个舞会就只是个舞会,很正常,而苔丝,她不一样,她的命运是无助而暗无天日,在她身上在她灵魂中都被看不见的阴气所掌控,

“怪异舞会”是苔丝本身阴暗悲伤命运的呈现,她身处其中,阴暗,鬼魅,怪异。那是一个鬼的世界,苔丝并不知道,但是会尾随苔丝的命运而至,苔丝并不知道,那一群无聊晃动的人象受到鬼的咒语,而她身处其中,在鬼的时间交错中,自己变成了鬼的影子。我很佩服作家的洞察力,他对悲剧的刻画如此的准确,好象他对宿命有所研究,对悲剧命运遭遇如此高难度的理解,难道这是作家与身俱来的天才,以他幸运度不幸人之灵魂吗?故事里有纯洁的爱情,唯美的自然风景。

作为一个女人如果能安居乐业,不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那真是幸福,那个坏人,苔丝命中的克星,突然出没,真惊扰了苔丝的精神,他真象一只饿狗,一个幽灵,苔丝命中的撒旦,讨厌他,他就不应该出现,杀了他,杀了他,那才叫幸福!我也逃过婚,我深刻知道被人纠缠的烦恼和痛苦,我也很无助,我也很不幸,那是折磨人精神和灵魂的事。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分开后,苔丝找的工作,时间,环境,地点,场合,被作家描绘的很有故事性,很有那里的风景心境,虽然苔丝很苦很苦,环境很差很差,呈现在读者眼前的依然是一幅幅生活画卷,总是带着美感,比如白色的天,黄色的地,两个姑娘挖萝卜的时候,下起雨的时候,艰苦的劳动中,两个年轻人在天地之间的柔情,回想。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相逢在一起时,老太婆觉得他们是一对携手私奔的恋人,心中不免生起了一种怜爱,在这一段,我感觉挺浪漫的,年轻时的浪漫真好,女孩真漂亮,爱情真纯洁。我这个人很懒,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对《苔丝》的读后感就越少;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就越没有认真严谨激情劲儿;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的生活如烟吐雾般地,我想我变成了妖怪。但是我承认我喜欢过《苔丝》《百年孤独》这是两本浪漫、唯美、忧郁的著作,我永远记得《百年孤独》里的黄蝴蝶,满天飞的黄蝴蝶,很美很美;我永远记得故事开头几页,一个人灵魂在雨中哭泣,那样的悲伤在雨中更显凄惨。这两本书都是我年轻时打小工挣的钱买的,我很庆幸在我二十岁时能看到苔丝这本书,和主人翁一样大;我很庆幸在当时,我学到了一个词“星星的哲理”就是美学,就是哲学了。关于安琪儿为什么娶了苔丝的妹妹?我认为很正常,这是苔丝死前的交代,也是妹妹完全可以取代苔丝,作者还有更深远的用意吗?我想不到,也不去想,苔丝死了,这是事实,她什么都没有了,她失去了一切,她的生命,她的灵魂,她自己死了。我时常在现实中呼吁不公平,什么就公平?什么叫命运?书中的故事完结了,当事人安息了。而活着的我,大呼小叫,硬想把公平不公平咬得粉碎。任悲伤的眼泪纵流驰骋吧!任我的心律失调吧!关于苔丝,我对苔丝的个性有另类的想法。我们的亚克雷,也许大家都不能接受“我们”二字,他是坏人,他是苔丝的克星,可是大家想过没有,他既然要娶苔丝,证明他是爱她的,她,苔丝,除了漂亮,她还有什么,她的生活有选择吗?上天对她不薄,她的第一次不管是给还是被掠夺,总之是落在了一个爱她的有钱人手上,次人品行歪歪的,说话吊儿郎当的,在一个风黑夜黑的夜里强迫了纯结的苔丝,是不可饶恕的。我想,男人就分正派和歪歪的,不管正派还是歪歪的,只要爱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幸运的!亚雷克强迫苔丝,很简单,因为她美,美得极致,一个年轻自私占有欲强歪歪的男人肯定有这种举动,在加上黑夜,歪歪的男人哪有那么多的理智,男人坐怀不乱柳下惠有几个?为什么不能理解呢?很多时候,女人是没有选择的,更何况苔丝是那样娇弱,爱情是纯洁高尚的,生活是残酷的,在苔丝身上,我看到更多的是辗转反侧,流离失所,我们可以夸她高尚,为爱执着,她得到好的名声,但是她付出了全部的生命。我很纳闷,她为什么不能爱亚雷克,作了他的人就应该顺命,更何况,他也能给她幸福,他也能给她生活保证,他也爱她!男人的爱是珍贵的,有钱男人的爱更是价值,在现实中很多漂亮朋友遇到个穷光蛋,得不到情也得不到钱,那才可悲呢,大家可以瞧不起我说的话世俗,俗气,我才不要那些高尚的头撷呢!我个人认为有钱的男人就是魅力的象征,没钱的男人就是穷凶极恶的标志!苔丝,老天给了她美丽,悲剧是她自己造成的!亚雷克是爱她的!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此刻,我很孤独,有一种丧心病狂的崩溃,我很羡慕苔丝,不是羡慕她的死,而是羡慕她的生!

篇18:苔丝读后感

如果说卡门具有野性叛逆的美,简爱具有倔强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无瑕的美。漂亮是上帝赐予的礼物,而纯洁的心灵则是人性本真的表现。

或许被杜伯维尔奸污是苔丝不幸的开始,她那纯洁的心从此被抹上污点,明亮的眸子也开始浑浊。在这之前,纯洁的苔丝和其它少女一样,都有着纯真的少女的梦,她幻想着白马王子来迎接她,她幻想着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可这一切,却被这个肮脏的经历彻底打破了。

悲剧的高潮是安吉尔与她的新婚之夜。这一夜,是她人生不幸的顶点;这一夜,她遭遇了抛弃。或许在这之前,他还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至少还有那微存的对新生活的渴望,但这一次,无疑对她是毁灭性的打击,她的理想世界彻底坍塌了,她的心也随之已死,只残留下一具毫无生气的躯壳。

安吉尔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原来以为,任何男人也会这样想的,我既然放弃取一个有地位,有财富,有教养的妻子的全部打算,我所得到的当然应该是娇艳的面颊和朴素的纯洁。这些话给泰斯的伤害无疑是难以想象的,这份痛,足以让她彻底绝望了。

她爱安吉尔,爱他的一切,不仅仅爱他的容貌,也不仅仅爱他的琴声,她连他所经历的痛苦也是那么钟爱。苔丝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包括他的音容笑貌,也都牢记于心。她喜欢听他唱歌,并且努力地学习他唱过的每一首歌。以至于安吉尔讲过的那些令她似懂非懂的理论,她也都牢记于心,奉若神明。他是她的呼吸,她的整个生命。

当纯洁的苔丝向安吉尔坦白过去的经历时,他犹豫了,他的不坚定令苔丝失望极了,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她那颗再也经受不起打击的心无时无刻的不在痛苦的深渊徘徊,她的身边,一个魔鬼游荡着,她掉入地狱了。

我发问:苔丝为什么不抗争,抗拒那虚伪的道德观,抗拒那个黑暗的社会?等待——期望——徘徊——失望,一次次的心碎再也唤不醒那颗已经凉了的心,她的纯洁早已逝去,无奈最后结局悲惨。

爱是伟大的。它足以支撑起一个脆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它可以让一个人付出自己的生命。但爱也是痛苦的,它甚至可以将一个无辜的人拉向地狱。

如果你深爱着一个人,那你就要包容她的过去,过去是她的一部分,你要与她一起承担,如果不能,那最好永远别走进她的内心,那颗深爱着你的心。

莎士比亚说,令人心疼地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脯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我可怜苔丝,但我不会因为爱情的失败而堕落,因为有一份情感比爱情更宝贵,那就是亲情。

篇1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篇20:苔丝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希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接着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篇21:苔丝读后感

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篇22:苔丝读后感

01 一个美丽纯洁的女人

粉红的封面,上面写着一行小字——一个纯洁女人的真实写照,在仍残留着一丝寒意的春夜,读着《苔丝》这个凄婉动人的悲剧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德伯维尔家的苔丝》(通常称《苔丝》)是英国著名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长篇小说,一百多年以来,女主人公苔丝一直是小说中最动人的女性形象,感动着无数的人。

苔丝是一位美丽、善良、勤劳的农村姑娘,然而却屡屡遭受命运的捉弄。在年幼无知时,被纨绔子弟亚历克骗走了贞操,饱受世人非议,而后又与青年克莱尔相爱,却在新婚之夜因为不是处女,而被克莱尔抛弃,后者也远走巴西。为了让一家人生存下去,她再次沦为亚历克的情妇,饱受虐待的苔丝最后杀死了亚历克,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苔丝是美的化身、爱的象征,作者赋予了她美好的品质: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勤劳俭朴。

她的身上既有女性的温柔,又有男人的坚韧。

她出身贫寒,却有着强烈的责任心,默默为家庭承受着一切。

她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她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

克莱尔,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懦弱又虚伪。正是他的无情抛弃让苔丝堕入深渊,彻底摧毁了她,可以说 ,他根本不配苔丝的爱。

克莱尔认为苔丝不纯洁,于是抛弃了她。苔丝真的不纯洁吗?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独自走出家门自谋生路,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克莱尔的爱是既专一又纯洁,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仍然保持独立性。

她是永远爱克莱尔的,爱着他的一切,克莱尔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所以,人的纯洁永远都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单纯与善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她就是纯洁的。

如果说简爱是一种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的美,一颗晶莹剔透的心是上帝赐予苔丝的礼物。

02 苔丝的悲剧原因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苔丝的故事之所以能打动全世界的读者,就在于它描绘了一个追求美好与纯洁爱情的女性的悲剧人生。她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和时代的悲剧。

哲学家叔本华把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起于邪恶的人物;第二种是起于盲目的命运和偶然的机运;第三种是起于普通的地位对立和相互关系,是一个人所处的社会位置和阶层等特定的、无法变动的客观环境所造成的,不具有偶然性。这三种类型的悲剧都在苔丝身上得到了体现。

首先,恶人造成的悲剧。造成苔丝悲剧的恶人是亚历克,他虚伪而且恶毒,将人间一切丑恶的品质集于一身。他不断地在身体和心灵上摧残着苔丝,将她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其次,偶然的命运造成的悲剧。父亲喝醉起不了身,苔丝替他去赶集,却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面临生活危机;结婚的前一天,她将失身的事写在信中,从门缝塞了进去,却落在了地毯下,致使克莱尔觉得受到了欺骗。后来,苔丝由于生活所迫去见公婆,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又遇到了亚历克。当她为了生存与亚历克同居时,克莱尔又来找她,在无比痛苦中,他杀死了亚历克,最后也毁灭了自己。

再次,社会和时代造成的悲剧。苔丝出身卑微,然后又产下了私生子,这不为基督教所容忍,被当时的社会所抛弃,饱受旁人的白眼。克莱尔虽然爱着苔丝,但是得知苔丝的经历后,又离开了她,也是因为他害怕娶这样一个女人被社会排斥。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压抑人性的落后时代,英国愚昧的思想观念,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这也是叔本华认为的第三种悲剧,最能体现人生的“不幸”,最能阐述人生的本质,是一种“大悲”。这样的悲剧摄人心魄。就像尼采所说:“是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

美丽善良的苔丝,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败给了并不掌握在手上的命运,最后一直被各种力量推倒到悬崖边上,一直到被无情地毁灭。

03 一首写给苔丝的诗

苔丝就是一首诗,有着诗一样的圣洁,有着诗一样的灵动:这首诗里交融着热烈的爱与恨;这首诗里洋溢着一种最自然的朴实。

你为爱而存在,

你因爱而毁灭。

舞会上的红色发带在熠熠闪光,

而你却早已沉入黑暗的命运之海。

你出生的那个地方,绿草如茵,花团锦簇,

然而冬日的英格兰原野上,

只有泥泞的土地,

只有冰冷的霜叶,

只有呼号的狂风,

还有一些鬼怪一般的鸟儿,

无情地撕扯着大地上最后一点绿色,

你的生命如同凄风苦雨,秋叶飘零,

偶尔一天有人路过农舍的庭园,

采下栅栏边一朵娇艳的丁香,

悲伤漫过我的双眼,

耳畔响起悠扬的风笛,

我一定会记起那首古老而又动人的歌谣。

篇23:苔丝读后感

毫无疑问,当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命运。一个单纯美丽的乡村姑娘,遭到了表哥的诱奸,痛苦和伤害成为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折磨着她,成为她怎么也摆脱不掉的原罪。

一开始她与中意的人相遇,在疏落狭长的村庄小道里,天真烂漫的少女趁着暮色起舞,眼里望着那个过路贪玩的少年,在烛火和期待中目送着他远去。

苔丝也没想过,这是她后来的爱人。命运在开玩笑,不知道该怪谁,压倒骆驼的从来都不是最后一根稻草,好吃懒做想入非非的家人,捉襟见肘的境况,古老落败的家族传说,圣母一般高洁美丽的面容,甚至是一匹死去的马,都成为把苔丝推向恶魔之手的罪因。

她被诱奸,生下孩子,孩子死去。这一场灾难太重了,我们想知道她如何面对它,如何接纳生命不友好的馈赠,于是她一走了之,去到一个谁也不知谁也不晓得的农场,在那里她仍是最动人的姑娘,日子静悄悄地滑过,足以让她忘记自己的过往。

故事情节就是这样,不能免俗地再次遇到那个少年,他们相爱,他不可救药地爱她,她怀揣不可告人的秘密爱他。在道德与爱情的双重煎熬下,她告诉了他,他离开了她。在那个动身去巴西的湖边,他想着算了吧,就找一个爱自己的人走吧,于是他向另一个爱他的姑娘伊茨邀约,要带她走,可伊茨说她的爱一点也比不上苔丝的爱,她是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

于是又回到那个问题,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结局,她会死的。可是奇怪的是,我为什么会觉得她会死。难道女性在遭遇了抛弃,伤害,诱惑之后注定了只有这一种结局吗?我想起了很早之前俞飞鸿演的那个电影,巧笑倩兮般释放出的危险信号,即便是她什么也没做,她们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被命运挑选,被命运抛弃。

只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是,她会为了爱情超越道德,坚决地杀死那个诱惑她伤害她的人,她飞快地奔跑,飞快地奔跑,赶上那个再次离她而去的爱人,用颤抖的声音说着我一直在想你,我杀了他。再也不肯放过这一份失而复得的爱情。

执行死刑的那一刻,昏暗阴冷,一切都画上了句号。关于毁灭的一切,关于衰败的纯真,关于绝望的爱情。英国那片古老兴旺的土地里,平地升起一种哀叹,为那群因为爱上同一个人而抱头痛哭的姑娘,为暗自涌动不知所踪的心事,为每一个零落成泥碾作尘的灵魂。

篇24:苔丝读后感

Tess一枚美丽纯洁 善良且勤劳的农家姑娘,向往着自由 纯洁的爱情,对生活充满热情。这样的女子没有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

有些话跟女人说了无非是麻烦,而对男人说了,绝对是灾难。若Tess没有将自己的过去告诉丈夫Angel,抑或在结婚前告诉他,那么,故事的结局是否会有所不同,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若Tess心中装着一个“小九九”,那她就不是Tess了,不配得到“完美先生”Angel全部的爱。

细想来,Angel和Alec在本质上并无区别,虽说一个是粗暴的“暴发户”地主,一个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开明”少爷。但两个人所看上的不过还是Tess那美丽的外表,虽说Angel后来回心转意,但那时已不能拯救水深火热中的Tess了。判断一个人不是以他的语言而是以他的行动。苔丝天真的以为只要自己的灵魂是纯洁的,即使过去有污点,也对自己的尊严无碍。可是,男人却不能容许这些,即使是有学识的Angel,在得知后,就开始用各个阶层处理问题的不同,作为自己抛弃妻子的理由。若Alec是一个不懂礼仪廉耻的混蛋瘪三,那Angel就是一个伪君子。Alec步步逼迫Tess,将她送上绞刑架。而Angel不但要求Tess在肉体上纯洁,还要求她在精神上与自己保持一致,却把自己在婚后的离开作为报答。

Tess的父母在整部作品中完全就是一个恶魔,将自己的女儿一步步的推向深渊,Tess两次无奈的投入Alec的怀抱,全是为了父母,为了妹妹弟弟。Sir John贪图虚荣,为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让自己的女儿前去认亲。而自己的母亲Joan在女儿离家时并没有告诉女儿一些应该知道的事情,而是一味的憧憬着女儿嫁给Alec成为富家太太的场景。第二次,作为母亲的Joan并没有承担起自己照顾家庭的责任,而是把这个责任给了Tess,走投无路的Tess只好同意与Alec同居。可是,Tess 你真的走投无路了吗?你为什么不向Angel的父亲求救呢?你说自己有自己的骄傲,那Angel在你的心目中,还是比不过你的自尊。

这个世界或许可以容忍一个美丽的外表和一个虚伪的灵魂,但是绝对不需要一个纯洁诚实的灵魂,假如这个灵魂还有一个美丽的外表,那只能是被蹂躏的助推器。Tess的悲剧不是个案,而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但是,我们又怎么能用现代文明去衡量历史的悲剧呢?

篇25:苔丝读后感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可怜的苔丝,为爱而生存,因爱而毁灭。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那些所谓的爱,为什么就不能无私和包容呢?

“令人心疼的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膛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莎士比亚。

有人说,苔丝的悲剧是命运和时代的悲剧,而这种命运和时代的悲剧,外化为爱的残缺。没有完整的爱的能力的人,又何止亚雷或安玑呢?人类泱泱而存,又有几人能宽阔至此,把最伟大的爱播散于易碎的那些生命呢?

另外不得不提到的,是哈代的女性主义情结,在他的笔下,苔丝的几个女性工友,玛丽安、伊兹和莱蒂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她们都深爱着完美的男子安玑,也从来对此毫不掩饰,当她们知道唯一有幸得到安玑的只有苔丝一人时,她们不但没有丝毫的嫉妒,反而深深地祝福苔丝。当安玑出走,苔丝被亚雷纠缠,她们化名写信,请求安玑快快回到苔丝身边。哈代完全把她们神圣化了。哈代的这种笔触,让我不禁想到曹雪芹:女儿是水做的,干干净净,男人和时代,用他们的肮脏玷污了这圣洁。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有着纠结的爱情史:与表妹一见钟情,订婚之后却发现表妹是家庭乱伦的产物。也许爱情与伦理的挣扎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他悲天悯人的文豪气质。他借苔丝之口,表达了对幻灭的热烈迎接。

那时,苔丝还是纯真的少女,但忧愁已经早早的降临在她的身上。

有一回,她和弟弟谈起了星星。

你不是说每个星星都是一个世界么,苔丝?

是的。

跟我们的世界一样么?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是的。它们有时像我们苹果树上的果子,

大多数都是好的,却也有几个是坏的。

我们住的这个星星怎么样,好的,还是坏的?

坏的。

真糟糕,天上那么多星星,我们偏偏住在一颗坏星星上么?

是的。

“是啊,对与苔丝,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我们与她一样,恰巧生在这个被损毁的星球上······”

篇26:苔丝读后感

故事是说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苔丝发现自己是败落贵族的后裔,然后被虚荣的父母去找近亲,却因此失身,后来为了避免舆论去一个奶牛场遇到了自己真心爱着的安琪儿,两人结婚后,苔丝向安琪儿述说了自己的经历,但安琪儿却不能接受而抛弃了他。两个人矛盾重重误会深深,一次又一次的误解,挣扎,却依旧抵挡不了他们内心的爱情火花。他们最终相见,可是太迟了,苔丝苔丝由于记恨阿里克,将他杀害。他们两个去逃亡,但依然逃脱不掉追捕人的脚步,最终,苔丝被处以死刑。 从人物角度来说,苔丝是一个善良,情感丰富,坚韧勇敢,自尊心强,并敢于牺牲的美丽女子。即使身在贫穷的乡下依旧抵挡不住自身的魅力。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气质和值得人尊敬学习的精神。她可以为了家人牺牲,更是为了安琪儿的名誉,为了他的心情,忍受自身的情感身体上的折磨,只要他快乐,我就快乐,只要你幸福,我可以为你去牺牲一切的无私和崇高,真的是深深震撼到我了。她坚强不放弃,她可以忍受很多人的目光。只要不要伤害安琪儿,她最爱的人,比她生命还重要的人。在农场主的打压下依旧努力干活勇敢的去面对,真的是很强大。 但他身上依旧有人性的弱点,大概是她太善良了,于是当阿里克去诱惑她,她为了自己的家庭可以放弃自己的情感,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但这个,大概真的是被逼无奈吧,那种绝境,她只能屈服了。 再说安琪儿,自由,有主见,有思想的青年,他在奶牛场爱上了苔丝,他爱他的纯真无暇,爱她的自由爱她身上的品德她的一举一动。而这些更多的是他后来才反应过来的,他最初爱的那个女人的最大的一个原因应该是纯真吧,不然为什么他会接受不了她的历史而被迫离他远去?他是一个被理性道德观世俗所绑架的年轻人,所以他离开了苔丝。但最终真理和感性还是冲破了世俗的阻拦,两个人在一起了。 最后说阿里克,他大概是象征着广大的当时的人,自私,好色,冲动,不尊重不平等。他只顾自己的想法,他只爱苔丝的容颜,她的身段和美貌,对于她的思想和内外他一无所知,并不是他不知道大概是认为,不重要,这无意中就会有男女之间的不平等,没有思想之间的交流和共鸣,只有身体的交缠,而这大概是最最肤浅的爱情,根本不能称之为爱情,只是欲望。 《苔丝》的结局是悲剧,造成悲剧的原因并不是阿里克,而是当时的思想绑架。他们认为无意失了身的少女是罪恶极深的,不能配拥有崇高的爱情。所以安琪儿不能接受,所以苔丝委屈自责无奈痛苦,所以阿里克趁机引诱她,借助她女性的软弱和痛苦。索性爱情力量太过于伟大,超越生死,冲破观念,因为那是精神上的享受与交流,是共鸣是唯一。这也是她悲剧的原因,但确实令人感动和为之扼腕叹息的。

篇27:苔丝读后感

我一直深信,人的纯洁源于心灵,无关于肉体。而苔丝显然败在了这一步,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有时候人的命运完全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只是被命运的力量推着抵达悬崖,坠落,毁灭。

无言的悲剧,真是无言,好像在整个故事里找不到导致苔丝毁灭的真实原因,一系列的偶然摧毁了那个纯洁,勤劳,美丽的女人。从一开始知道了德伯维尔的贵族头衔,然后家里的马意外丧命,接着去攀龙附会,导致失身,到遭受丈夫无情而冷酷的背叛,最后二次失去克莱尔,冲动杀人酿成悲剧。我不经要问为什么这一连串的巧合都发生在苔丝的身上?也许这就叫天意。

在克莱尔的眼中,苔丝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是一位理想的妻子。可是在苔丝诚心坦白渴望求的原谅的时候,却被克莱尔传统的文化观念下认为是不洁的女人,导致了对苔丝的抛弃。苔丝不纯洁吗?当然不是!她善良,勇敢,坚强,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没有选择继续呆在庄园里,拒绝了他的援助的要求,她走出家门自谋生路,在艰苦的阿什农场里她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他的爱是纯洁而专一的,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依旧不动声色,她是一个坚强独立有人格的女人,她的爱也是圣洁的。至于失身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欺骗的。她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女,是无罪的。一个人不能够永远背着过失一辈子,何况还是在自己是受害方的前提下。一时的过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意识到它并及时纠正过来。人的纯洁永远都是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简单和单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只要他不是邪恶黑暗的,都可以视为纯洁。由此可见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那么杀死她的是什么?是维多利亚时代落后愚昧的思想观念,简直又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是一出时代的悲剧,是一个完美的人性在偏见的巨石下被碾得粉碎的悲剧。

如果真要找一个凶手我认为凶手不是亚力克,当然他就是个流氓,是一个小痞子,他直接侵犯了苔丝,为苔丝未来的命运埋下了悲哀的种子。可是克莱尔呢?没有他无情无义的抛弃就不会有苔丝日后悲惨的生活和最终屈膝于亚力克的结局。亚力克虽然可恨,但他对苔丝依然有爱,他的爱偏重于情欲,在苔丝困难的时候伸出了援手。克莱尔的爱过于理想化,过于空灵,导致严格到荒谬的程度。

我想如今的我们要好好吸取苔丝的教训,不要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依旧固守着那些无聊又可怕的偏见,毕竟每一个生命都需要我们用心去爱,在也经不起背叛和悔恨时无法弥补的遗憾。

篇28:苔丝读后感

在这个时候读哈代对我来说十分应景,因为中国当代热点就讲了底层写作,而作为《苔丝》这本书的主角苔丝也正是一个在遭受暴力之后将暴力报复到施加暴力者的底层人物的形象。

当然,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当时一个应景的乡土小说,它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反抗宗教压迫又宣扬女性自由的一部小说。整个故事是发生在新教和天主教交错的时节,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宗教的影响力不断没有减弱,反而密集化了。于是在这个时代的女性便背负着沉重的贞节观(显然这种这贞洁观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并非亚洲特有)。当然这种贞节观很大程度上是带有社会性的。纵使不是宗教统治下的社会,也总会有一种近于禁欲的思想来通知(中国发展到后期的礼教同样受到五四时期作家的批判)。而这种强大的社会性,便促成了所谓的集体无意识的延续和顺承,并散步到个体上。

哈代选安琪儿这个人物显然有他的用意,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牧师家庭的小儿子,他拒绝看似荒谬的客观唯心主义,这正巧与他的两个木讷而世故的哥哥形成对比。然而对于苔丝受辱这件事,他却也是耿耿于怀,显然这种社会的无意识便被加注在这里。简而言之,安琪儿作为当时时代人物,其必然带着同样的对女子保守贞节的要求,他脱离不了时代。

而哈代在这里恰恰就批判了这种男女不平等。在新婚之后安琪儿和苔丝互相吐露出了自己的隐情。安琪儿说自己曾和一个女子有过放荡不羁的24小时,并兴高采烈地祈求苔丝的原谅,然而当苔丝说出自己被艾力克强暴的往事之后,安琪儿竟一下子崩溃了。这种对比很明显。文中苔丝无力地企求安琪儿的原谅,“看在我俩爱情的份上,原谅我吧!我已经原谅了你同样的行为。”,“你得到了我的原谅,希望你也能原谅我!我原谅了你,安琪儿。”

然而对于这样的渴求,曾热恋着苔丝的安琪儿说:“啊苔丝,这种情况太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你过去是一个人,现在却成了另一个人。我的上帝,对这种荒唐可笑的障眼法,怎么谈得上原谅呢!”

其实真正的点落在苔丝在婚前的隐瞒还是她之前已经失去贞节的事实我想读者一定各有各的看法,或许落在前者的是浪漫的乐观主义者,而落在后者的是现实的悲观主义者。在哈代的描写中显然两者都混杂在一起,最后安琪儿一年之后才回到了苔丝的身边,然而对于是他自己对贞节观的看开还是因为苔丝坚持的爱情感动了他,我更倾向于后者。从安琪儿甚至要带苔丝曾经的同伴伊兹去同居这种看法其实便可以看出。从天堂走出来的使者心中隐藏着同样黑暗的人性。

哈代的学识极其渊博,可以从他文中不断熟练地引经据典便可以看出。而圣经恰恰是他常用的经典。而对于艾力克和安琪儿这两个围绕着苔丝的男人,也有评论家根据哈代文中艾力克说的话指出,两人就是撒旦和天使的象征。艾力克也是疯狂地迷恋着苔丝,在面对苔丝的时候他就表明自己是伊甸园那由撒旦画作的毒蛇。然而实际他也是一个苦情者,当然他的暴行令人发指。然而在那个充满雾气的森林之中他爱的女子躺在地上睡着,他趁机而入着实是极为卑鄙的行为。但是他在之后却想要提出赔偿,并在之后重新遇到苔丝后,他更是希望能够“再续前缘”。虽然他在全文开头的行为令人发指,但是在后期追求苔丝的过程中,他完全像是一个坠入爱河的单恋者,默默地看着苔丝,并期望自己能够有保护苔丝的权利。倘若一开始他没有对她施过暴行的话,或许他会是一个合格而优秀的追求者,或许苔丝和他也会在一起最终过上虽然不是很幸福但至少美满的生活。

倘若没有开头错误的选择就永远不会有后面悲惨的结局。苦情的艾力克最终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血渗成一个红红的A字,其实《红字》里这便是代表通奸的罪行,而苔丝也最终在城楼上旗帜升起而结束了这场游戏。

生的人获得了现实,而死的人获得了爱情。其实艾力克和苔丝一模一样,只不过是上帝悲剧的两个端点。

篇29:苔丝读后感

小时候看的童话,最希望的结局是从此以后王子和魔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惜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版本,伊阿宋背叛了美狄亚,忒修斯丢下了阿里阿德涅,所有的王子总要选择弱不禁风的单纯公主来保护,而那些我所心爱的女子们,连同她们所侍奉的异教女神一起,被葬送在烟波浩渺的传说深处。

总觉得苔丝也是这样一个来自旧世的女子。那是在基督教文明传来之前,大地母神还主宰着这片土地,凯尔特的牧歌随处飘荡,亚瑟王桀骜不驯的姐妹们扬帆驶出圣岛的时代。当女神借她的面容在仲夏的迷雾中出现,如王后般威武而庄严的美丽,有沃特豪斯画笔下的夏洛特女子踏上亡灵之舟的悲戚凝肃,是伊索尔德将毒酒奉于特里斯坦唇边的苍白决绝。这种来自地母深沉而广大的自然力量,正是所有征服者与统治者所害怕的,千方百计企图抹杀的。千百年来,这力量在女性身上沉睡着,也只有最敏感的人才能准确地捕捉到,忆起在遥远传说中,男女曾如神祗般共同生活的时代。

哈代也许也是觉察到女性这种冥冥中的力量,才塑造出苔丝这个形象——纯洁、善良、美丽,却又充满力量的女人。她是旧世高贵的遗族——真正高贵的,不是让她沦入命运催弄的父系血统,而是源自凯尔特高原的母系血统。这个女孩拥有她自己都不自知的强大,潜藏在她温顺柔和的外表之下。正是这样源自自然的力量,使她在受到近乎毁灭的打击后,能一次又一次重生。她的心灵始终没有被玷污,被征服,因为她的天性是如此强大。然而这种自然的力却在文明社会中却成了毁灭性的异端,天性的高贵变成无束缚的野蛮,纯洁的少女沦为可怕的魔女。

苔丝的悲剧,说是命运的造弄,其实依然根源于男女的不平等。所以安吉尔可以轻易忽视自己放纵的过去,却无法原谅苔丝的失足。他想要一个全身心服从他的妻子,是一个纯洁完美的理想,却不是真实的人。因为爱情,苔丝错误地以为她可以与爱人平等,同样的错误可以得到同样的谅解。然而习俗的根深蒂固,远远超出单纯的她的估计。

哈代笔下的英国乡村,前基督时代的异教传统依然显示着强大的生命力。开篇少女们在山野中跳的五朔节舞蹈,原本是迎接春之女神的祭典,在古老习俗中,年青的男女在自然中以圣婚的形式结合——被教会正统中却斥为野蛮淫秽的风俗。末尾巨石阵之夜,同样充满神圣悲戚的讽刺——正是在这块德鲁伊的圣地,在她的祖先祭祀太阳的神圣场所中,旧世的末裔苔丝落入追捕者手中,迎接她的死亡。

我深深怀疑,即使逃脱了追捕,那个被她称为丈夫的人,还能安心接受她吗?知晓了她可以造成毁灭的强大天性,男人还能爱上这样纯洁的魔女吗?

一个永恒的话题,女人想要什么样的男人?男人又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是不是因为注定的不平等,才造成这么多不应有的幻想?

当幻想遇上幻想,幻想只有破灭。

篇30:苔丝读后感

再次读《苔丝》,让我深深感叹的是苔丝的悲剧命运,一个美丽淳朴的乡村少女因贫困所迫被有钱人亚雷·德伯诱奸后,在当时社会习俗的重压下导致了她一步步走向毁灭之路。掩书静思,苔丝的命运自始至终都因了一个字“爱”,无论是对父母弟妹的爱,对自己孩子的爱,还是对挚爱安玑·克莱的爱,可以说在她短暂的二十几年的人生中,她“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当苔丝的父亲一个乡下的小贩无意间知道了他们家是英国赫赫有名的武士德伯氏的嫡系后裔,于是让苔丝去投靠有钱的本家,本性纯洁坚强的苔丝宁愿靠自己的劳动去生活也不愿低声下气的去求人,但是当她看到父母期盼的眼神,当她看到身边一群弟妹挣扎在贫困中,特别是家中唯一的靠以生存的老马死于她的手中时,她心底里对父母对弟妹的爱和责任,还有难以言说的愧疚感让她最终还是走上了让她一生毁灭的不幸之路。

被亚雷·德伯诱奸后,苔丝毅然回到了家乡,不久产下了一个婴儿,这“罪恶的产儿”是不可能得到牧师应有的洗礼的,那么就意味着这小小的生命死后将只有下地狱永远上不了天堂,但是作为一个母亲让她觉得“要是自己犯的罪应该下地狱、叫火烧。那么下地狱、叫火烧就完了,没有什么别的说的……但是同样的问题发生到的小婴孩身上,她的看法可就不同了。”于是她毅然决定由自己和她的弟妹们给婴孩洗礼,其内心的虔诚表现在脸目上“使得那副害了她的面孔显得纯洁无暇的美丽,并且带出一些差不多和王后一样的尊严。”孩子是无辜的,在即将到来的死亡面前,她要尽一个母亲的所能给予这个小生命以最后的爱。

苔丝整日生活在乡邻的一片鄙视之中,为了摆脱这种状况,为了让自己自食其力,于是她来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克里克老板的牛奶厂,作了一名挤奶工。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让她逐渐淡忘了过去的阴影,在这里她幸运的遇到了让她挚爱一生的人——安玑·克莱——一个牧师的儿子。就像冥冥中天意的安排一样,安玑就是当初在她们的乡村舞会中没有和她跳舞的那位过客,而现在上帝却意外让他们相逢。他喜欢苔丝,他说“那个挤奶的女工,是多么鲜亮,多么纯洁的一个大自然的女儿哟!”她可以让他回到过去的时光里,那里没有黯淡、没有忧愁,唯有快乐。他爱纯洁的苔丝,因了她而爱简陋的牛奶厂,因了她而觉得生活有了新的希望,他说她“是个充满诗意的人……她的诗就是她的生活。”而且他还在母亲面前保证“她是个无暇可指的基督教徒。”而苔丝更是崇拜安玑,崇拜他“知道很多事,念过那么多书,见过那么多市面,想过那么多道理。”“崇拜他凡是哲人、导师、朋友所应有的学问知识,他没有一样不完备的。”“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甚至对他弹奏的并不高明的乐曲也是如醉如痴的用心聆听着,他在她的眼中,已是个完美的人了,她爱他,甚至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

苔丝就这样一边快乐的爱着,一边内心却深受痛苦折磨,过去的阴影像一个魔怪时时在啃噬着她的心,他是那么完美,那么优秀,她觉得自己不配受到他如此纯洁的爱,所以当安玑像苔丝求婚时,苔丝的心都要碎了,爱他,却不能做他的新娘。可是,她心中另一个声音却对自己说:你那么爱他,你难道要把他让给别人吗?哦,不,我要自己嫁给他!所以我要向他坦白,坦白自己不光彩、耻辱的过去,请求我心爱人的原谅。

相爱的两个人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这对于历经磨难的苔丝来说,不能不是一个美好的开始,可是有时真的是造化弄人,新婚之夜,安玑向苔丝坦白了自己婚前的荒唐事,可是苔丝却高兴的原谅了他,因为这样在她说出自己内心的痛苦时,他一定也会原谅她的,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苔丝说出了过去被害的那段屈辱时,他却说出了:“我原来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你只不过和她有相同的外貌而已。”“我不娶有身份、有财产、通达事务的女人,我把那种野心一概放弃了,那我就不但可以得到一个天然美丽的女人,也一定可以得到一个质朴纯洁的女人了。”多么残忍的话语,这就是那个“有先进思想、善良用意”“有圣徒的灵魂、先知的智慧”的人吗?那么为什么在考验真正到来之时,他首先不能容忍的却是那些世俗习规呢?但是现在请听一位来自乡村的没有多少文化的少女对他所爱的人的一段告白吧:“我只要已经爱上了你,那我就要爱你爱到底儿——不管你变了什么样子,不管你载了多少跟头,我都要一样爱你,因为你还是你啊!”你吩咐我做任何事,“我一定像你一个卑微可怜的奴隶一样,绝对的服从你,就是你叫我倒底不起,舍身送命,我也不违背你。”这样诚挚的爱情表白,即使是心肠再狠的人也要回心转意的啊,可是这位安玑——可怜的苔丝深爱的人,到底还是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接受不了那个伤害苔丝的男人还存在这个世上,最后决绝的遗弃了痛苦万状的苔丝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巴西。

新婚就被丈夫遗弃的苔丝此后就踏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生活的困苦、艰难,被人鄙视、欺侮,爸爸的离世,弟妹们的无家可居,种种种种,很多次她想到死,可是她舍不得她心爱的安玑,她要等到他能原谅她的那一天,能接受她的那一天,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的话,哪怕她不再做他的妻子而是做他的仆人、奴隶,只要能天天看到他,她也满心欢喜,所以她独自承受着一切艰苦,毫无怨言,唯一的祈愿只求心上人能原谅她的过去,快点回到她的身旁。

但是上帝并没有被她炽热的爱所感动,当她一次次用饱蘸的情汁写给安玑的那些信件,却总是石沉大海,毫无音讯,这些她都可以忍受,因为她有对丈夫坚强的爱的信念。可是一件意外的事发生了,由于家中亲人的病故,年迈的老母和年幼的弟妹们的生计已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而这时昔日侮辱她的仇家亚雷·德伯又适时出现了,他热心而又真诚的一次次帮助了她们,让她们绝路逢生,而她也在万般无奈以及丈夫一次次杳无音讯的绝望中轻信了亚雷说他不会再回来了的谎言。为了感激他对家庭的帮助,她最终又沦为了他的情妇。

如果故事最次为止,那么这虽不是很美满的结局,但至少还不至于让更多的人伤心。但是可悲的是,故事中女主人翁日夜思念的丈夫却在这时回来了,带着满身的病痛和大彻大悟后的悔恨回来了,当他再次面对昔日热恋的妻子时,他哑着嗓子说:“苔丝,我撇下了你,那是我的错,你能饶恕我那个错吗?你还能——再跟我和好吗?”可怜的苔丝,谁能理解你此刻的心情呢?你那么一分一秒思念的人,你认为今生再也得不到他原谅的那个人,你因他受了无尽的苦却没有一句怨言,你日夜都在想着他能回到你身边的人,此刻就站在你的咫尺之内,可是你却不能与他相拥而泣,因为,你的身边躺着的是另一个男人,他——不是你的丈夫。你还记得,当初丈夫说过,只要你曾经的那个男人还在世,那么他就不能容忍你的过去!想到这,她终于用冷酷坚忍的口气一遍遍对他说:“太晚了,太晚了!”说完转身而去,不再看他。

可以想象此刻的苔丝内心是多么的痛苦啊,对丈夫的爱转而变成对身边这个人无比强烈的恨!是的,恨他,恨他,一切都是他离间了她们的幸福,都是他破坏了她美好的一生,没有他,他的爱人一定会回到她身边的,没有他,她的生活将会一片光明,没有他,她就不会有如此强烈的恨,恨,恨,恨,如此强烈的恨,只有杀掉他,她的爱人才会永远的原谅她,才可和她和好如初,当初她们的爱是多么的幸福和甜蜜啊。被愤恨激怒的苔丝终于杀掉了她的仇敌。到此,她的心中反而一片宁静安详,是的,她该去找她的日夜思念的丈夫了,她要告诉她,她已经把他杀了,她们之间再没有什么让他难堪的事了。

自始至终,爱一直在主导着主人翁的思想,她善良、淳朴、美丽、充满爱心,即使一个小小的动物的生命她也从没有伤害过,她总是为他人着想,为她爱着的人着想,她的爱是那么的虔诚,那么的诚挚,那么的毫不造作,她敢爱敢恨,对自己所爱的人可以倾其生命去爱。在逃亡的最后几天,她和丈夫冰释前嫌,极尽缠绵,她对丈夫说,让他们来吧,在你的爱中死去,在我已是最大的幸福了。最后当她被抓时,她一点没有害怕,反而非常的安静、泰然,她甚至走在他们的前面对他们说:“我已经准备好了,走吧。”

篇31: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篇32:苔丝读后感

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大部分作品,包括《德伯家的苔丝》,都是以他的故乡,英国南海岸的多尔塞特为背景的。

第一次读《德伯家的苔丝》还是在高中时,记得那是一本刻画女性内情感的动人小说,一位少女的生命被慢慢地、但确确实实地毁了,不是被她的敌人,而是被那些自称爱他的人,我不禁感叹,这是怎样的爱,何以摧毁自己所爱?如今重读《苔丝》,我同样为主人公的命运而不平,但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苔丝这样一个聪明美丽、勤劳善良的少女,最终却作为被害者被送上了绞架。

在这部作品中作家哈代通过设置许多偶然巧合的情节让人感到苔丝的一生好像都由命运作祟,是命运把她一步步推向悲剧的结局。但我认为并不是这样,因为偶然性与必然性紧密相连,偶然性是许多社会必然性与自然必然性的交叉点,是必然性的一种反映。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苔丝,其悲剧命运是社会规律的必然反映。所以造成她悲剧命运的根源就是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

故事中的主人公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她虽然勤劳善良、聪明美丽;但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社会地位低下,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那些自食其力的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农民,都不得不随之破产。苔丝家中的老马被邮车撞死后引起了家中经济生活的改变,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之下,她不得不委身亚雷。可见,苔丝的悲剧命运和她的经济贫困紧密相连。

苔丝的毁灭与伪善的宗教同样是紧密相连的。恰恰是亚雷这个伪善的人物为我们揭露了伪善的宗教。他是依靠商业致富的资产者和暴发户,一个“肉欲的人”。他设下圈套引诱了苔丝,却利用《圣经》的典故把责任推到苔丝身上,后来他还居然变成了一个劝人行善的牧师。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只是反动统治阶级麻醉、欺骗和愚弄劳动人民的一种工具。

苔丝也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作品中安玑就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体现者,他虽然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但他心理深层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他自己也有过放荡行为,并得到苔丝的原谅,但他却不肯原谅原本无辜的苔丝。本阶级的印记仍深深地烙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身份不一样,道德观念也不一样。”他还用传统的贞操观来看待一个女人的纯结与否,对苔丝没有丝毫的同情,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使苔丝又被迫回到亚雷的身边。安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虚伪的资产阶级道德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悲剧的深渊。

苔丝的悲剧也与她的性格有关,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

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当她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她老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她的情形,不敢抬头见人”,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苔丝正是这样用一张自己织成的道德罗网把自己束缚起来。其实,她的自我束缚意识有其深刻的历史基础,是整个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苔丝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个人,必然会形成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她的思想和行动也必然会受到时代和社会意识的制约。

所以苔丝的悲剧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但这些因素都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有着直接的联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反映。苔丝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

篇33:苔丝读后感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去死,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篇34:苔丝读后感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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