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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妻最狠的话总汇90条

时间:2019-04-21 22:10

晚来无事信步闲庭,皎月自亘古寒峰升,云开雾散颇显清明,忆昔异乡有一女,名斯嘉丽,生于和平而活于战乱。

斯嘉丽·奥哈拉,佐治亚州克莱顿城人,父为爱尔兰人,母为法国南部罗彼拉德氏族女,兼二人之长于己一身,然仍有本性留存。

此人之行众说纷纭,一说是其自私自利,唯利是图,损人利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叛逆鲁莽,行事冲动,骄傲自负,爱慕虚荣,任性妄为,阴狠狡诈;另一说则为赞其勇敢顽强,不信命不从命,追求自由,不拘于闺阁礼数,精明能干,聪慧过人,善于利用身边的一切有用之物,坚持不懈,有目标有追求。二者之中,自是次者更为众所推崇,然余窃以为,二者兼而有之,方为斯嘉丽之本。

斯嘉丽生于蜜罐,和平年代、富贵人家,养出了看似端庄优雅聪慧美丽,实则娇蛮任性虚荣自负的女子,她肆意挥霍美,招蜂引蝶,惹得众人为之倾倒,甘愿拜倒在斯嘉丽的石榴裙下,恰是风华正茂时,她喜欢上了那个每次骑马经过塔拉都会同她交谈的温润男子,她以为那就是爱,实际回头想想,那并不是爱,斯嘉丽日后回忆起她喜欢艾希礼的原因,才发现只是因为他与众不同,那时,普通男子很容易便会落入她的圈套之中,而艾希礼则不同,始终是一副淡淡的无所谓的模样,这个态度令她十分迷惑,几次三番想把他套进自己的局里,却不想弄巧成拙,自己陷了进去,如同伏地魔的母亲梅洛普,自己很爱他便以为他也很爱自己,实则不然,艾希礼早便知道自己要与表妹媚兰结婚,可还是同斯嘉丽胡闹,纵容她爱上自己,无法自拔,实话说,艾希礼不爱斯嘉丽么?是爱的。但他懦弱无能,明知自己同她不会有结果,却总是让她以为他是要娶自己的,从而越陷越深,这份感情一直在斯嘉丽的心里,直至媚兰死后她才明白,自己爱的是白瑞德而非艾希礼,但为时已晚,白瑞德不想再付出任何,他失望了,这都是后话,总之少女时期,斯嘉丽喜欢利用自己的魅力去达到目的,且对自己十分自信,骨子里没有一点儿母亲的端庄高贵,而是极为普遍的大家小姐皆拥有的任性自负虚荣,不懂得什么是战争,眼里只有漂亮的衣服以及旁人艳羡、嫉妒抑或爱慕的目光。

直到她向艾希礼表白被拒,大为苦恼,赌气嫁给了查尔斯,结果第二周丈夫就病死,自己还怀了身孕,南北战争又已开始,她才了解了战争的残酷无情,在亚特兰大,那个战火纷飞的城市中,她开始了人生的第二段旅途,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可以说是这段经历的最佳概括了,从小锦衣玉食的人,吃不惯黑面包,可条件不允许她矫情,她认了,但她不认寡妇的身份,她想要自由,讨厌被闺阁礼数所束缚,她哭过,怨过,悔过,痛骂过,但无济于事,我想,若我是她,绝不会因为一时冲动嫁给自己不爱的人,我宁可玉碎不能瓦全,应该说,她会为了气艾希礼嫁给查尔斯,我一直信奉的则是既然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得不到就毁掉,也许不会被旁人所赞同,但我坚信这样总比斯嘉丽追求一生无果要好得多。言归正传,在她绝望的时候,白瑞德出现了,他以捐款的名义邀她跳舞,她很激动,却不能表现出自己有多开心,但她大胆地接受了邀请,这在当时已经算是一个很叛逆的行为了,查尔斯新丧,斯嘉丽本不应答应,但她肯定的回答无疑显示出了她的反叛意识,在白瑞德的引导下,她逐渐脱下了丧服及面纱,做回了当初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女,没过多久,母亲病重的消息传到了亚特兰大,斯嘉丽十分着急,却被已经怀孕的媚兰拖住,她心里又气又恼,身为女儿不能回去照料母亲却要在这个地方伺候着跟自己根本没有什么密切关系的媚兰,可碍于身份和面子,她又不得不留下,没来得及见母亲最后一面,为母亲送终。后来,战线后移,是斯嘉丽为媚兰接生,也是她为了两个孩子能够生存下去与奶牛拼死斗争而胜利获得牛奶,更是她在媚兰虚弱而地里缺人干活的时候不许她来帮忙,自己一个人撑起了整个塔拉的生活,每每看到这一处,我都要忿忿不平,为什么一切都是斯嘉丽所做的,媚兰却是最终的受益者?为什么她什么也不做只会依靠他人活着却被当作精神支柱?利用思嘉对艾希礼的感情,一家人靠在她身上吃吃喝喝。自己什么争议的事都不用干,便在一群早就没落的令人觉得可笑的心理贵族中博得了美名。可以说是把南方传统女人利用男人依靠男人的一面发挥到极致。唯一区别是这次她发现丈夫不可依靠,于是改成利用女人而已。

其实仔细考虑这几章,你会发现斯嘉丽其实很正义,如果她想要拥有艾希礼,大可以在媚兰产子极度虚弱之时掐死她,顺理成章地说她难产而死,艾希礼也自然是她的了,可她并没有,而是悉心照料,事事关心,这难道不是一种正义、一种大爱吗?所有人的目光都在媚兰的圣母姿态上,却没有人知道是谁支撑她活了下来,这不是很不公平吗?为什么斯嘉丽要背负这么多的骂名而媚兰是众人心中的白月光朱砂痣?再细细回味方丹老奶奶的话:“威尔克斯一家过日子靠的是媚兰,而不是艾希礼。”你会发现她所要表达的还有另一层含义:媚兰能够做到不付出一丝一毫就让全家人得到认可得到帮助,实话说来很是讽刺,但也确实是真。斯嘉丽亲自动手干活,她的处境与富二代破产、少年丧母中年丧偶晚年丧子无疑是一样的,但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能够重新站起来的人很少很少,从天堂到地狱,一步之遥,而若是想要重回天堂,则是难于上青天,可能你努力了一辈子也无法回到从前,然而斯嘉丽站起来了,靠的.是她的一个原本的富家小姐,摘棉花种地养猪等等等等一系列的事情都是她自己做的,没有人有能力帮她,也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

自此,斯嘉丽开始了她的第三段人生旅程——算盘里的人生。斯嘉丽为了整个塔拉的生活,纳税时不惜以出卖自己为代价向白瑞德借钱,反遭调笑,而后为了钱夺走了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艾希礼觉得是自己无能而感到愧疚,而媚兰却无动于衷,斯嘉丽好歹也是她的嫂子,她对于改嫁之事居然只字不提就很奇怪。后来斯嘉丽支持弗兰克开锯木厂,为了收益更多亲自前去店铺里查看赊账本,又遇到了白瑞德,受到资助买来了马车以及新的锯木厂,生意越做越好、越做越大,绯闻和议论也就愈加多了起来,但她并不在意,只管做自己的事,有目的性地向前走,有计划也有实施,她自己既是执行者又是策划者,同她一直追求艾希礼的执迷不悟相同,她对于事业的追求也是执着痴迷的,没有谁能够阻挡她前进的脚步,包括艾希礼,她将这份工作做得极好,这充分体现出了斯嘉丽的执着努力,精明能干,同只会说空话的媚兰形成了鲜明对比,我为斯嘉丽所受到的不公平看法感到不平,作者无疑是想要把媚兰塑造成圣母的,可是同斯嘉丽一对比,南方女人爱依赖他人生存的属性过多的媚兰从圣母变成了圣母婊。弗兰克死后,斯嘉丽再次改嫁,同白瑞德结婚,生下了一个女儿邦尼,在二人由于邦尼之死冷战的时候,媚兰就在其中搅和来搅和去,不知道是否是想要同斯嘉丽换下丈夫,因为就算是眼力极佳的白瑞德,也将她看作是圣母一般的存在,只得感叹媚兰心机实在深沉。偏偏是这个时候,上天显示出它残酷,或者说公正的一面。如此会算计的媚兰,在生第二个孩子时死了。所谓人算不如天算。 不过这个女人直到死之前都在算计,竟然还’请求’思嘉照顾艾希礼。之前她从来没有批评过自己的丈夫,这次却说他不能干。可见她一直是了解艾希礼的。为什么不批评他呢?因为她不在乎。她知道要靠斯嘉丽生活,所以装聋作哑韬光养晦,为的就是不要让斯嘉丽发现她丈夫的无能懦弱,在斯嘉丽的眼睛上面罩一个滤镜,好继续盲目地为她们一家做牛做马无私奉献一辈子。她还有孩子,她要牵制住斯嘉丽,好把她和艾希礼的孩子养大。 可是她考虑过没有,斯嘉丽是有丈夫的,她这个厚颜无耻的请求会让白瑞德怎么想?果然,得知媚兰委托斯嘉丽照顾艾希礼后,白瑞德说:”得到了前妻的允许,这就很方便了,不是吗?……媚兰小姐死了。你一定有了充足的理由可以提出跟我离婚,而这样做对你来说对名誉也没有多大损害。你已经没有剩下多少宗教信仰,因此教会也不会来管。那么——艾希礼和你的那些梦想,都随着媚兰小姐的祝福而成为现实了。" 这时,思嘉这个行动的巨人和感情的白痴,终于失去了白瑞德。作为读者,我感同身受地了解到那一根根稻草是怎样压垮这段感情的。如他所说:“你以为只要说一声'对不起',多年来的过错和伤害就能补偿,就能从心上抹掉,毒液就能从旧的伤口消除干净。你得到整个世界却丢掉了灵魂时,还很年轻呢,是不是?”

如果说斯嘉丽是太阳,白瑞德也是。彼此辉映,却也灼伤了对方。也正是此时,斯嘉丽才真正明白了自己内心的感情,她真正所爱的是白瑞德而非她一直以来认为自己所爱的艾希礼,但为时已晚,白瑞德已经失望,离开了她,但就算是这样,她也依旧是她,说出了一句只有她才能说出的话:“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忆罢,忽觉昏暗,却见峰顶皎月云遮雾绕,前路茫茫无行处,但见云烟缥缈朦胧,来处不知何处,去处又将为何亦无可知,罢罢罢,愿作斯嘉丽而行,不顾旁人诽议。

峰出皎月,最为难得。

2.台湾,你妈岁生日!喊你回家吃饭!

3.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幸好还有差距,不然,谁还稀罕理想?

4.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嫉妒。

5.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

6.男的出差在外面,突然提前回家,在门口听到男人打呼噜的声音,男的默默走开,发了个短信给老婆:离婚吧!离婚三年后前妻对他说:当年是瑞星的小狮子!

7.不是每句“对不起”,都能换来“没关系”。

8.在街上看美女,目光高一点就是欣赏,目光低一点就是流氓。

9.同样的一瓶饮料,便利店里卖元,五星饭店里卖元,很多的时候,一个人的价值取决于所在的位置。

10.别总拿你那老百姓的身份给我讲述那B社会的故事!你再牛逼百度咋搜索不到你呢?你再强悍你能憋住尿吗?

11.人生最大的悲哀,并不在于你得不到或者失去了什么,而是你根本不知道你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12.上天决定了谁是你的亲戚,幸运的是在选择朋友方面它给你留了余地。

13.人之所以活得累,是因为放不下架子,撕不开面子,解不开情节。

14.当大部分人都在关注你飞得高不高时,只有少部分人关心你飞得累不累,这就是友情。

15.你以为最酸的感觉是吃醋吗?不是,最酸的感觉是没权吃醋。

16.痛苦来临时不要总问:“为什么偏偏是我?”因为快乐降临时你可没有问过这个问题。

17.最惨的工作是什么?就是干他不喜欢的事。比最惨更惨的是什么?还要干一辈子!

18.喜欢一个人,就是在一起很开心;爱一个人,就是即使不开心,也想在一起。

19.人生就像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但总会苦一阵子。

20.朋友就是把你看透了,还能喜欢你的人。

小屯鸣、春、海三兄弟,都是我的远亲。三兄弟中,老大叫李凤鸣,老二叫李凤春,老三叫李凤海。

他们是解放初期,从北镇县的相邻的黑山县康家窝棚搬过来的,康佳窝棚实际上紧挨柳家,在柳家乡双家村以北。他们三兄弟的父亲,在抗日战争时期,被日本人抓了劳工,因不堪欺凌逃跑,被日本人打死了。因为在小赵家屯有几处亲戚,就投奔这里。

三兄弟的母亲是小屯王家出嫁的,与我的祖母是表姐妹。而三兄弟的外祖父,与我的外祖父还是一个陆姓家族。

老大李凤春家。家兄三哥在《小村人物传之李凤春》中写道:“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农村生产队里,如果能当上车老板,那绝对是令人刮目相看的。尤其是赶着一号大车的,可称得上是地位仅次于生产队长的二号人物。在我记事时起,直到生产队解体,李凤春一直是响当当的执鞭一号大车的车老板。一号大车,是生产队唯一的车身最宽最长,并配有最精壮的三匹马的大车。每天早晨出工,只见李凤春端坐在车沿的左前方,眉毛一扬,大喝一声:“驾!”长鞭一甩,马蹄哒哒,铃儿叮当,真是威风凛凛,神彩飞扬。后边依次是二号、三号直至八号大车,越是往后排,越是羸马破车,赶车人的神气劲也就逊色很多。李凤春能执一号大车的马鞭,主要还是他的水平高。在他的摆弄下,三匹马拉着大车,跑得又快又隐。别看他把鞭子抡得高高,鞭梢甩得山响,可是鞭子落在马背上,如同蜻蜓点水,不痛不痒,那三匹马却被他驯得俯首贴耳。一号大车还有个特权,就是跑外“拉脚”的机会多。所谓的“拉脚”,指的是到城里去给供销社进货,吃的喝的用的,装满一大车。中午下饭馆,路上揩点油,在那看见饼干流口水的年代,真真让人羡慕啊。

有一次李凤春赶车去沈阳“拉脚”,头一天赶早儿去的,回来时已是第二天晚上了。我们几个小孩子正在生产队院里捉迷藏,看见大车进院,游戏也不玩了,都跑过去要吃的。李凤春一边嘴里说着,“别急别急,都有份”,一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把饼干,每人一块。孩子们吃完缠着再要,李凤春不干了,扬起鞭子,空中啦地一声炸雷,顿时,孩子们一溜烟似地跑散了。李凤春卸完马,牵马入圈,回来从车板的垫子下面摸出一瓶酒,揣到兜里,象揣个金元宝似地回家去了。

李凤春嗜酒如命,是我们村里公认的头号酒鬼。那个时候,酒是贵重的奢侈品,天天有烟抽,顿顿有酒喝似乎是人们的追求的最大享受了。李凤春是赶一号大车的,所以他有比常人多的渠道,即使不是顿顿有酒,最起码的,能保证天天有酒喝。李凤春喝酒不挑菜,园子里掐几颗葱叶,蘸着大酱,一斤酒就下肚了。大概谁也没测过李凤春到底有多大酒量,天天醉醺醺的样子,却走路不闪腿脚,说话不拌舌头,赶车不出差错,也不知道是真醉还是假醉。李凤春也有没酒喝的时候。一年冬天,上学路上,听李凤春的儿子说,他爸爸夜里遇到鬼了。后来据李凤春本人讲,那天晚上,李凤春赶车“拉脚”回来,已是半夜12点多了,当他从生产队往家走的时候,距老齐家大院大约几十米远近,发现老齐家东房山子墙外的路上,有一个一丈多高的怪物,混身雪白,走路声音就象是踩在碗叉子上,咯吱咯吱的。他吓得后背发凉,不敢再往前走,就抄近路往家跑,也不知翻过多少家墙头,越过多少秫秸帐子,一口气跑到家。从此,有二十多天一病不起。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李凤春看到的是什么东西,是幻觉还是确有其物,只是当时听上了年纪的人讲,老齐家东房山子,解放前有座庙,解放后扒掉了,老年人大多相信李凤春没撒谎。李凤春可能真的没撒谎,不然为什么一病二十多天,病好后也很久不敢夜间赶车了。所以,那段时间李凤春就没酒喝。偶尔去供销社打点散酒,并不解馋。

一个寒冷的早晨,他赶车到北地干活,在地头,有几个社员跟他打赌:老李,没酒喝了吧?你要是光着屁股从这里跑到东甸子再回来,我们就每人给你两块钱买酒喝。李凤春问:当真?大家真的每人凑了两块钱,一共十元,用土圪拉压在地上。十冬腊月,天寒地冻的,李凤春三下五除二脱衣服,一丝不挂地往东甸子跑。巧的是,东甸子的路上,有个女同志正骑自车经过,哪见过这阵势,吓得掉头就往回走。开弓没有回头箭,何况能赌到打酒钱,李凤春不管不顾地跑过去,大约二百米的单程距离眨眼时间就跑一来回。嘴里喷着哈气,哆哆嗦嗦地穿上棉衣,揣着钱,熬到中午收工,直奔供销社而去,终于又过了几天酒瘾。

生产队解体时,领导考虑到李凤春赶了二十多年的大车,没让他参与抓阄,就直接把一号大车和驾辕的马分给了他。个别社员有意见,嘀咕几句也就不再言语。而李凤春却似乎没有什么欣喜之情,此后一直郁郁寡欢,偶尔赶车下地干活,也失去了往日的精神,每天三顿酒,村里人都说他泡在酒缸里了。大概生产队的解体对他也是很大的打击,所以更加嗜酒如命。两年后,李凤春患脑溢血去世,时年五十三岁。

李凤春性格开朗,有风趣,爱逗乐,与人为善,不拘小节,吃苦耐劳,最大的缺点就是喜好杯中物,最后终于把命搭在酒上了。我现在仍清清楚楚记得当年李凤春逗耍我们小字辈顺口溜:我在沈阳赶大车,压死小鸡二百多。警察来抓我,我假装上厕所。厕所没有灯,我掉进大粪坑。我和大粪做斗争,差点没牺牲。”

老二李凤鸣家。我曾经在《童年钟声》中写道:“生产队老榆树前边曾有一口水井,那年淘井,李凤鸣穿全套皮衣(潜水衣)下井,后来他就在旁边磨坊里,搅拌地瓜秧子,被机器绞断了一只胳膊,当天就死了,他的两个儿子还在村里。这是生产队解体前发生的大事。李凤鸣去世后,他媳妇改嫁给了公社兽医站的吴庆富。李凤鸣的大儿子小名大丫头,大名李建国,现在小屯居住。小儿子曾经是我在育红班的同学。

老三李凤海家,四间草房。李凤海的爱人,是我母亲的亲表姐妹,母亲与二姨是一个姥姥。二姨有一米七的身高,走起路、干起活来风风火火的。二姨很能干,也精明,二姨夫李凤海是服气的。所以二姨在家里也强势,是真正当家的。大儿子保昌小时候不怕他爸,有一次吃饭,把空碗递给他爸,说:“李凤海给我盛饭”,这可能是和他妈妈学来的话。二姨因病在六十多岁过逝,二姨夫在前年过逝。

他们有三个孩子,两儿一女,长子小名保昌,大名李朋,二儿子小名保辉,大名李勃,女儿小名小新,大名李新。保辉小我一岁,朴率能干,上学时常是长跑冠军。初中辍学后学了瓦匠,走南闯壮,家业尚可。小女儿小新在本屯结婚,我已经几十年未见,还是她七八多的印象。

我曾经在《阿昌记事》一文中写到:“阿昌是我童年的伙伴,他大我一岁,而他弟阿辉又小我一岁,所以我们的交往,两兄弟各占一半。回想阿昌,最多的印象,是他在一人多高的杂草中,挥舞镰刀狂干,一捆捆青草倒在他的脚下。那时他才十岁,被誉为全屯最能干的小孩。”

“他的.早年象鲁迅故乡中的闺土,聪明能干,在传统的农林牧副渔皆有的小赵家屯,他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好把式。因缘际会,他的青壮年,则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起伏奋斗,无大成,有印记,过了一种介于打工与农民之上的人生。童年时期,关于阿昌的最深印象,村里五麻子在生产队队部睡觉,他是老光棍,那个东西被人用绳子吊在房梁上,差点残废。那天上午,耳闻此趣事的几个半大小子,到队部闹腾。阿昌与村西头刘二发生冲突。阿昌不想先出手,挑衅说:“你敢打我?"连说三通,并把脸蛋凑上去。说到四遍,我们围观者都手庠了,刘二果然狠狠扇了阿昌一耳光。两人扭打,不分胜败,但那一耳光之亏是吃定了。所以我们打架自此引以为戒,永不凑脸上去让人打。”

“但实际上,阿昌一家是我家少有的亲威之一。我的母亲与阿昌的母亲,共有一个姥姥。也就是说,我们的母亲是表姊妹。小时候,两家往来甚频。阿昌学业一般,但干活是把好手,曾经在为学校完成割草任务时,大力帮助我,他的割草效率是我的两倍。特点是灵巧实干迅速。”

据父亲讲,去年二姨夫病时曾被保昌接到山东治疗。我与保昌已近二十年未见了。保辉朴率能干,上学时常是长跑冠军。初中辍学后学了瓦匠,走南闯壮,家业尚可。小女儿小新在本屯结婚,我已经几十年未见,还是她七八多的印象。二姨过世后,两家的走动就变少了。有时回乡,请姨夫来父母家喝酒,几次醉酒,母亲见他年老体衰,怕喝出毛病嘱我们让他喝酒了。”

我和阿昌阿辉共同成长在八十年代,都是被放养的一代人,父母多数时间忙于生计无暇顾及。一大群的孩子自然的成长。阿昌和阿辉是我童年的伙伴,和他们相处的记忆都是美好。而我们的相处也不过就是童年。一起疯跑,扑蝴蝶,抓小虫,摘野果,打野鸟...记忆中还有夏天就着苞米饼子吃大葱的气息,垒河坝捉鱼,捉青蛙,阿昌身手不凡,爬上村里的古柳.....印象中的阿昌是古怪精灵的,有点瘦,说话声音尖尖的,速度很快。随着他中学早恋,与女同学闹得沸沸扬扬,又缀学未能走到一处,但阿昌瓦匠技艺娴熟,属于小屯的能人之一。之后娶了本屯的一位胖姑娘大芝为妻,当时我们感觉他怎么浪子回头了。因为大家认为英俊能干的阿昌一贯"花花",他如洗心革面,与憨厚的大芝白头偕老,也是人生佳话。大芝父亲曾是小屯生产队会计,朴实一生,记忆中最大特点是,吃菜时不能有葱花,否则就犯恶心。但大芝确实是无可挑剔的贤妻良母,并且在屯里女孩中,是少有的丰满,直白说偏胖。终于,阿昌本色依然,在一年高中寒假返乡,听说两人吵翻了天,竟然把百元人民币扔灶炕里烧,日子不想过了。阿昌与大芝离婚,遗一小女。

1985年春天,阿昌到黑龙江北安市后,跟着亲戚干活,后来成了个小包工头。他是那种很招女人的男人,在呼兰河流域的绥化又结婚生子,但又离婚了,又再结婚生子生女。以阿昌单纯的心机,常年在外,没有文化基础也没有机会培养感情。1995年,阿昌到陕西西安,从事省公安厅工程一年。1998年东北经济下行,辗转来到山东龙口,近二十年在蓬莱周边几个市从事房地产工作,参予了几个小区项目。黑龙江前妻带儿子在盘锦居住,现任妻子自龙江相随到龙口,育一儿一女。阿昌在他母亲过逝时回来过,我在外地读书未接信息回家。他难得回乡,曾接他父亲到山东,后二姨夫病重返乡,不久就过逝了。

去年,自四哥和保辉处,得知阿昌电话。联络通话,惊讶于他声音的清朗。虽则微信头像,已不是当年帅气男孩,而成为如阿辉一模一样的中年男人。但是,其几十年脱离小屯,艰苦奋斗百折不挠之历程,殊为可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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