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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监狱兄弟安慰的话精选90条

时间:2017-11-16 11:11

书籍简介

《麦琪的礼物》欧·亨利创作的短篇小说,讲述了一对穷困的年轻夫妇忍痛割爱互赠圣诞礼物的故事,反映了美国下层人民生活的艰难,赞美了主人公善良的心地和纯真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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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麦琪的礼物》讲述的是一个圣诞节里发生在社会下层的小家庭中的故事。男主人公吉姆是一位薪金仅够维持生活的小职员,女主人公德拉是一位贤惠善良的主妇。他们的生活贫穷,但吉姆和德拉各自拥有一样极珍贵的宝物。吉姆有祖传的一块金表,德拉有一头美丽的瀑布般的秀发。为了能在圣诞节送给对方一件礼物,吉姆卖掉了他的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梳子;德拉卖掉了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白金表链。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换来的礼物却因此变得毫无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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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欧·亨利,原名威廉·雪德尼·波特,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一,共创作近三百篇短篇小说,曾被誉为“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欧·亨利善于描写美国社会中普通人民的生活,他的作品构思新颖,小说的故事情节往往出人意料,语言诙谐,因此,他的作品被誉为“美国生活的幽默百科全书”。代表作还有小说集《白菜与皇帝》、《四百万》、《命运之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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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一)

《麦琪的礼物》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透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礼貌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述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有些人认为钱是万能的,有了钱就拥有了一切,但我一向坚信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即使你有千百万,那也换不来真正的感情。或许金钱让你获得一些感情,但那些都是虚伪的。当你不再拥有万贯金钱时,虚伪的感情便会破裂,最终留给你的是万分痛苦。

《麦琪的礼物》就是因为金钱而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一对夫妻因为想给对方买一件圣诞礼物而舍弃了自己的心爱之物。可惜最后彼此的礼物却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都得到了人世间最宝贵的礼物———彼此的真情。我认为他们是幸福的,虽然他们很穷,生活拮据,但在他们心中,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的真情,只要拥有它,他们感到比有钱的富翁幸福百倍。

换一个角度来看,假如小说中女主人公德拉家财万贯,即使她买了昂贵礼物也看不出真情所在,杰姆也就不会感到那么幸福了。德拉秀丽的头发,杰姆珍贵的金表,两样各自引以为自豪的东西都失去了。他们本来想让对方更加秀丽,却使礼物失去了使用价值,然而他们更加感到幸福。正像作者所说“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我想,在一切理解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也是最幸福的。许多人都会羡慕这对夫妻。

也许,有些人会对此不屑一顾,无法理解他们的做法。假如万贯家财和一份真挚的感情同时放在你面前,你会选哪一样呢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取那份感情,因为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我相信真心的付出终会有真诚的回报,拥有真情才能拥有幸福。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

当我翻开这本书,看完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彻底被作者的文采征服,欧亨利的作品可以让我们达到“含泪微笑”的极致境界,这也是我如此钟爱这本书的一个原因,下面,我要再次打开书,探求那些幽默背后的人生哲理……

相信《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已被大家所熟知,读过这篇文章后,我的心头有些许感动,也有几分悲伤,感动的是两位主人公可以放弃自己最珍爱的东西来换取对方喜爱的物品,德拉卖掉了自己美丽的长发给吉姆买了一条正配他的怀表的表链,而吉姆卖掉了他的怀表给德拉买了一套正配他的长发的梳具,结果可想而知了。我从他们的故事中学会了放弃,有放弃不一定意味着失去,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获得,只要你肯真心让别人快乐,自己肯定也是最快乐的一个,所以,有句话就叫做“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嘛!但悲伤的是我觉得在表现自己同别人的感情时,不一定要用物质来体现,就如同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即使他们不给对方买礼物,他们的感情也会很好,买了礼物,反而就显得有些做作了。

合上这本书,节中的情节依旧在脑海中颠簸,我对生命的理解猛然又出现了一束理性的光辉……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其中包括了同名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以及《小偷的同情心》、《世外桃源的假期》、《为爱而牺牲》、《最后一片藤树叶》等。欧亨利的作品大多比较短小,故事性个性强,加上行文幽默,深受读者喜爱。他与莫泊桑、契科夫同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

《麦琪的礼物》中,一对年轻的夫妻,为了给对方买一份圣诞礼物而费尽心思,最后,妻子卖掉了秀发买了一条金表链,而同时丈夫卖掉了金表,为妻子买了一套梳子。阴差阳错,他们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换来的礼物失去了本身的价值,但他们从中获得的爱是无价的。夫妻间的纯情与对彼此的爱,美国下层人民生活的艰难与辛酸,作者给予的深深的同情和祝福以及那闪烁着善良光辉的礼物令我动容。

基督诞生的时候,有三位贤人,——-我们称之为“麦琪”——-带来了珍贵的礼物。他们是智者,送的礼物当然也是聪明的,而这对夫妻却送给对方暂时用不到的礼物,或许有人觉得那是最没有用的礼物,但我觉得,他们的礼物同那三位贤人的一样,是最聪明的。

《最后一片藤树叶》中,作者对主人公贝尔曼的描述并不多,甚至连最感人的贝尔曼在暴雨中画叶子的镜头都没有,但我仍能感受到贝尔曼老人火一般炽热的心。能够想象,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可怜的老人怎样冒雨爬到离地二十英尺的地方,颤抖着调拌黄色和绿色,在墙上画出栩栩如生的叶子。

琼珊的康复不仅仅仅是因为一片叶子,更是在生与死、抗争与屈服之间做出抉择。只有自己树立信心,作出努力,才能战胜困难。琼珊在一片叶子的鼓舞之下,走出了失望的低谷,迎来了生命的活力,这最后的叶子,着实让我为琼珊的命运而担忧,为苏的友谊而感叹,为贝尔曼老人的博爱而震撼。藤树叶子仍然留在古老的墙面,琼珊绽放了往日的笑容,伟大的画家贝尔曼留在了我的心中!

《警察与赞美诗》是一部悲喜剧,展示了警察对犯罪行为的容忍和对无辜行为的惩罚。这个故事令人感到可笑,主人公比索为了能在监狱熬过严冬而做出“努力”,想方设法让警察逮捕他,但是均未成功。正当他决定放弃原先的生活,重新开始时,却被警察抓了起来,“如愿”进入监狱。作者用简单幽默的笔调描述了比索为了到达自己可笑的目的而作出的可笑尝试,到餐厅骗吃骗喝,砸商店橱窗,扰乱治安,行窃等,更可笑的是,警察先生对这些违法行为显示了宽容,当比索放弃原先的想法时,警察却逮捕了什么都没干的他,这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由此,可笑转成了可哀、可怜、可叹……

幽默分两种,一种是白色幽默,让人笑过之后还想笑,一种是黑色幽默,被称为“含泪的笑”,大笑过后,便是泪水肆意流淌。而欧亨利的小说,就是这种黑色幽默。

欧亨利的小说构思新颖,语言诙谐,极具思想性,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却有丰富、引人入胜的情节,不读到文章的最后一句,你永久也猜不到最后的结局是什么,这种出人意料的点睛之笔博得了读者的喜爱。

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令我受益匪浅。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四)

星期六的时候见到了“自由的猫”,因为我实在是一个不善言语的人,某人又把我一个人撂在那,所以其实还是蛮紧张的。在“自由的猫”家中,看到了满满三柜的书,感觉像到了书店一样。其实一直蛮喜欢看看书,写写东西,但好像随着时间的增加,看的书越来越少(几乎没有了),写的东西也不那么深动有“色彩”了。

我一直希望家里有个书架,慢慢的摆满喜欢的书,在某个下午,太阳斜斜的照进屋子,窝在沙发上看上一下午的书,那样的日子一直令我非常向往。家中还是没有书架,也渐渐的没有时间休闲的看书了。所以当我看到那一书橱一书橱的书时,便很是高兴。

“自由的猫”借给我两本书,其中一本他说非常好看。书名是《麦琪的礼物》,是本短篇小说。星期天在家便先看起了这本书。星期天一直在下雨,不知道什么原因,人一直昏昏沉沉的,所以也没有看几篇。第一篇便是《麦琪的礼物》,故事中的一对夫妻,生活都已经很是拮据了,但是两人为了给对方一份圣诞礼物,却卖掉了原本对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妻子剪掉了心爱的长发,为了给丈夫买一条白金表链,丈夫卖掉了心爱的金表,给妻子买了一套发饰。他们放弃自己对自己珍贵的东西,为了给对方快乐,尽管此时他们给对方的礼物都已经失去的使用的价值,可其实,那是什么礼物早已变得不再重要了。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五)

打开《麦琪的礼物》,一股清新的气味向我袭来。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搞笑的文章。它主要讲述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但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明白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一件像样的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大大小小的商店,她花去21美元,最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能够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自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从这篇文章里,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他们看上去似乎很愚蠢,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但是对方的礼物已经不适合自己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思考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搞笑的结局。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因为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成为朋友。爱的力量是很伟大的。在今年5.12大地震发生的时候,就有全国各地的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帮忙受难的灾民重建家园,使失散的亲人团聚,从这件事中,我感受到了各国人民之间的纯洁友谊感受到了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我相信只要我们心中充满爱,我们的世界会更加完美!我们的未来会更加幸福!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六)

从年龄的角度来评论,我已是一个理性而成熟的少了;但在感情的世界来评判,我至多但是是个幼稚的毛孩。琢磨着《麦琪的礼物》这篇经典小说,似乎也领悟到了一点感情的含义朴实、体贴、甜蜜、伟大。也就像杰姆所说的“不管是剪发、修脸、洗头,我对我的姑娘的感情是绝不会减低一分的。”真正的感情也就是长久,永恒。

当男男女女随口挥洒一句“我爱你。”便真以为已经拨起了感情的琴弦。二十多岁的青年不必须真正领会感情的真谛。双方打扮得花俏无比,女方亲热地为男方整整衣襟,男方也理所当然以一个热烈的拥抱来回报。二人口中尽是甜言蜜语,也不顾路人的惊讶、歧视,就勾肩搭背、亲密无间,这大概也就是所谓的“疯狂的青年男女”,他们所追求的只但是是一时的感情的快感;少年时代的学生发生感情关系也成为普遍,少男与少女在树影的斑驳下默默地散步,在被星光笼罩的幽暗的地面上,留下足迹,或是在海边的沙滩上,坐着双手抱住膝盖,闭起双眼,倾听着海浪的诉语,白沫的飞溅,与涟漪的搏动,这就是他们眼中的浪漫,爱的罗曼史。

但是,你能肯定这种热恋能像德拉与杰姆那样持之以恒那样没有半点虚伪的杂质那样愿意牺牲自己那样平淡却无比崇尚那种爱不会天长地久地持续,而是享尽了感情的甘泉,便像耍小孩一样,把对方无情地抛弃。青年男女的感情不懂得奉献与维持,当厌烦了,感到无趣了,便会撇下一句“我不爱你了“,就一走了之;初中高中恋的学生一旦被另外美貌的女生,俊俏的帅哥所吸引,也就和自己原先的男友女友一刀两断。感情是不会因任何原因而摧毁,而改变的!感情不求亲昵的举动,讨好的话语,而是向往一颗炙热,永久不变的真心,与勇于牺牲自我的精神。感情最忌讳一瞬间的火热与过后的冷淡,感情给予的是无限的幸福!

我承认自己还是个少年,对感情的研究不够深刻,但这也是小孩子对感情的初步看法。我不禁感到惋惜世界上有几对能像德拉与杰姆的圣洁的感情呢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七)

欧亨利在结尾处写到“他们都是圣贤”,文中翻译此处为“圣贤”确有不妥,标题的“麦琪的礼物”即是指的圣贤,有文章译本翻译为“他们都是麦琪”。从这个角度看,作者是赞同他们的行为并高度评价,爱的无价,真诚而毫无保留,结尾段提到“三圣贤”即指“三圣贤朝拜”,通过圣贤的例子,暗指他们的礼物是最真挚,最珍贵,最明智的。

因此,事物的得失和好坏,往往不在于得到的多寡,不在于暂时的得失,收获至真至纯的爱情,却是弥足珍贵的。有太多的东西珍贵到无法用物质形容,有太多的遗憾总是在无意中铸造,当我们还在醉心利益纠纷,还在烦忧于生活琐事,不妨去看看,去想想,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若是最珍贵的东西,我等当用生命去呵护,无论时间,无论地点,无论何种情况。

用心待人,人必用心待你,感情也是如此,珍惜你最珍惜的人。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八)

这些天闲暇收拾屋子,发现书柜里一本压藏许久的笔记本,轻弹灰尘,默默打开,读到了这篇《麦琪的礼物》,想起来,当时正值寒假,妻(当时是女友)要回家(外地),怕她一个人坐车寂寥无趣,送了一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并随书附上了读后感,想起这些,亦感叹时间飞逝,转眼间都已如昨日,却也带着甜蜜。遂简单整理成篇,以怀念当初的点滴。

谈起欧亨利,自然会提到这篇《麦琪的礼物》,初读此文的时候,那时还是作为一篇语文,感动至今。

“麦琪”两字文中已然注释,其意指圣贤,而通读全文,可以发现本书的译作水平明显不如课文时期,但是大体思路,故事梗概却是清晰的。德拉和吉姆的爱情真挚而感人,虽然德拉失去了秀发,换来了无用的表链,而吉姆贱卖了祖传金表只为了无用的梳子,看似上天的戏弄,却带有深深的情谊,没了秀发,梳子也无所使用,没了金表,表链也只能装饰着,毫无用处。以前读到此处时,总在想为何德拉不先与吉姆商量,或者吉姆为何不先与德拉暗示。记得上课那会,同学们交流时,有人说,吉姆的梳子德拉还是可以再用,只是德拉的表链,吉姆再也不能使用了。从经济角度看,他们都得不偿失,只是,这一切哪里只是物质金钱呢?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九)

麦琪是指基督出生时送来礼物的三贤人,是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这篇小说正是说了作者笔下所说的两个像“麦琪”一样聪明的人儿的平凡故事。

德拉为了为自己的丈夫吉姆买一份配得上他的圣诞礼物而每一天积攒着那些零钱,甚至是从店铺的小贩那儿死乞白赖的硬扣下来的,但是即便是这样,却还是只能凑到一块八毛七分,要明白这点钱是绝对不够买上一份像样的礼物的。在这看着一穷二白的家中却有着两样最让这对夫妇引以为豪的东西,一样是吉姆三代祖传的金表,还有就是德拉的头发,透过作者形象的比喻和描述“德拉的头发能够与示巴女王的珠宝相形见拙;吉姆的金表能够让拥有大笔财富的所罗门王妒忌得吹胡子。”能够看出这两样东西对这对夫妇而言是多么宝贵的东西。

当作者开始用细节描述去刻画德拉看到自己秀丽的头发,原本晶莹明亮的眼睛却黯然失色时,我开始有些猜到她下一步会干什么了,果然,她快速地跑入一家经营各种头发用品的店,将自己的头发以二十块的价格卖了出去。并且花了两个多小时把所有店铺都兜底翻过后找到了她心目中那个为她的吉姆专制的礼物——一条白金表链。

德拉忐忑地猜想自己的丈夫看到自己的头发不见了之后的反应一边准备好了一切去门口迎接吉姆回来。就在吉姆看到德拉的一刹那他站住了,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像一条猎狗修道鹌鹑气味似的纹丝不动”。在作者用语言描述写出吉姆难以言明的疑问与德拉不安的解释时,我的心似与德拉同时悬了起来,吉姆真的会因为德拉没有了那一头漂亮的头发而改变了对她的爱。就在这时,笔锋转向吉姆送给德拉的礼物——那是一套德拉向往已久却从未想要占有的与德拉的一头秀发匹配完美的昂贵发梳,但是,佩戴这些装饰的头发却没有了,我开始理解吉姆当时看到德拉的反应为何如此激烈。

而这时德拉兴奋的拿出自己的礼物并让吉姆拿出那块让他们骄傲的金手表时,吉姆却没有照做,说实话我并没有立刻意识到这是为什么,可转而我明白了,因为他用那块金手表换钱为德拉买了那组昂贵的发梳。这让我不禁赞叹欧亨利式结尾的美妙之处。

也许有人会想,他们两个真是笨孩子,极不聪明地为对方牺牲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但是现今谁会想他们一样,为了自己最爱的人而放弃了最宝贵的东西呢,他们之所以聪明,就是因为他们明白,在这个世上,有着比物质上更重要和珍贵的东西,就是无形的爱,他们不正是有智慧的麦琪么!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名篇《麦琪的礼物》,被深深地感动了!

小说中,在圣诞节即将到来之际,有一对年轻而贫穷的夫妇互相为对方挑选礼物。妻子为此而偷偷卖掉了可以使那士巴女王的珠宝都黯然失色的一头秀发,丈夫也偷偷卖掉了能让所罗门国王嫉妒的祖传金表。当他们互赠礼物时,却发现妻子为丈夫买了表链,丈夫为妻子买了一整套梳子——但是现在,这些礼物他们已经不再需要了!

和许多人一样,我为他们的一片苦心落空而深感惋惜。但是,在我连续又通读全文几遍后,我突然发现,其实他们付出的代价是值得的,这对夫妻很幸福!

那套梳子和那个表链,都是他们心里遥不可及的礼物。但是,他们却都为了满足对方的心愿而心甘情愿地舍弃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这是多么高洁的品质、多么神圣的爱呀!

爱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在这个世界上,人人都需要爱,人人也都应该奉献爱。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爱,奉献给家人、朋友、同学、老师……我相信,尽管这对夫妻收到的礼物已经没有用了,但他们之间那令人感动的爱,是温暖的,是无价的。

欧·亨利先生在小说的最后,仍然用了“欧·亨利式结尾”。这样,我们不仅从中体会到了巧妙,汲取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和对生活的理解,更给了我们一个大大的惊喜。这个惊喜就是告诉我们真正的爱不是天天挂在嘴边上,而是以真心对待彼此,要做出实际行动,无论贫穷,无论疾病,无论生老与病死,都用一颗真心去和对方相处,这才是最为重要的呀!

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付出真心就会有真诚的回报,拥有真情才能收获真正的幸福。要知道,幸福与金钱没有直接的关系!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一)

这是美国作家欧·享利的一部短篇小说,写的是一对年轻、贫穷的夫妇在圣诞节时想方设法凑钱买一件好礼物送给对方的故事。

杰姆和德拉一贫如洗,但家中有两件十分珍贵的宝贝,一样是杰姆的三代祖传的金表,一样是德拉瀑布般的秀丽长发。这两样宝贝根本无法估量它们的价值。然而圣诞节到了,他们却根本没钱给他们深爱的对方买一件像样的礼物,结果,为了得到钱,德拉横下心卖掉了自己的头发,买了一条正好配杰姆那块金表的表链。等杰姆回家后,她才得知杰姆为了能买给她一套渴望已久的,配她的头发再好但是的珠宝梳子,已经把他那宝贵的金表卖掉了。

这只是一个很小的故事,但是着实令人感动,能够说,他们两个的做法实在是笨得能够,将几乎是无价之宝的东西卖掉来换一把梳子和一条表链。要明白,那一块金表,一头秀发是他们各自拥有的全部阿!但是他们都“只”为了给爱人一份圣诞礼物,而放弃了自己的所有的财产。望着那相比之下没什么价值,也用不上的梳子和表链,真令人哭笑不得。

然而,当他们得知对方的“愚蠢行为”后,却彼此都没有生气、沮丧、发火。他们难道那么糊涂,他们但是白白丢了那么一大笔财产呀!但是,他们似乎都挺满意,挺满意。

我想,他们必须都觉得自己收到的礼物远远不止一把梳子和一条表链吧!设想一下,如果你挚爱的人能够为了自己而牺牲全部,必须都会感到欣慰的。能够说,他们得到的圣诞礼物,是看到的对方对自己赤诚的心。

我想,在这次圣诞节交换过礼物后,杰姆和德拉的生活必须会改变不少。收到了不但对他们来说十分昂贵、而且这么珍贵的礼物,他们之间的感情必须会更深吧

可见,这次的圣诞礼物给他们两人带来了多大的快乐。用自己的那么一大笔财产换来无价的欢乐,也许,他们的做法并不笨。就像小说结尾说的那样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理解礼物的人当中,像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二)

命运总是这样,你也许预料到了开始,却往往猜不到结局。

闲来无事,打算读本书来消磨时间,不喜欢长篇小说,因为长篇小说读起来很花时间精力,读完一篇长篇小说需要许多天,要花费许多精力。对我来说,短篇的小说是放松情绪最好的选取,于是从书架上拿下了这本由欧亨利写的短篇小说集合而成的作品集《麦琪的礼物》。这本作品的名字并不陌生,欧亨利的大名更是早有听闻。但是很多事情从别人那里听来就失了一份真,少了一份感觉,万万没有自己去体会,去验证来的印象深刻。

于是整个下午,我畅游在欧亨利创造的世界中,一不留意就陷入了那一个个温馨欢乐又带点讽刺哀伤的故事中去,犹如做了一场怅然若失的美梦……

很意外!当我读完每一个故事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真是没想到,原先是这样阿……我觉得意外的结局是整部小说的精髓,我不多说,虽然这些意外都是因为种种巧合,又因为小说的'戏剧化而造成的。也许你会认为哪有那么巧的事阿这是小说才会这样,现实中这种事根本不会发生的。你认为平平淡淡才是生活,但我觉得生活要远比你想的更精彩。生活到处充满了意外,突如其来的灾难,莫名其妙的好运,意想不到的逆转……看完《麦琪的礼物》后,我发现有时我们把事情都看的太简单了,主观的下结论,主观的看世界,主观地待人待物等。往往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片面,我们都以为自己猜到了结局,但可能我们都错了。有时错了是能够弥补,但更多的时候一旦你错了那就无法挽回了。由此可见我们都就应耐心点,谨慎点,三思而后行,永久不要过早的下定论,因为我们不是神,我们只能看到不完整的过去,而扑朔迷离的结局却永久都猜不到。

很感人又很悲伤!我喜欢看喜剧,但我却不明白《麦琪的礼物》算不算喜剧,喜剧的定义是模糊的,每个人对喜剧的定义都不同。大多数故事都充满了爱,人与人的感情,人心中的善良并没有完全被残酷的社会和贫穷所磨灭。有卖掉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对方买礼物的年轻夫妇,有善良的最后还请同病相怜的男主人喝酒的小偷,还有那一片为了使病友重镇信心由身染肺炎的艺术家画上去藤树叶……这一切都向我们证明了这个世界上还有爱。但是那些故事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年轻夫妇的礼物都没派上用场,小偷偶尔善良一次但小偷还是小偷,帮忙病友的艺术家因为冒雨画树叶病情加重去世了……如同生活,有得就有失,看似完美却总有或多或少的遗憾。淡淡的欢欣,淡淡的忧愁,悲与喜的交错,矛盾的情绪,复杂的情感。这就是人生吧,有惊喜也有缺憾,也许我只是一个旁观者,却被这一个个短小精悍的故事所吸引,所左右……

一本很棒的小说,如一杯好茶,细细品完后,回味无穷!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三)

这个假期我读了《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这本书让我切实地体会到了欧·亨利式的小说给人们带来的惊喜,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在意料之外但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尾。往往在你还未反应过来之时故事便戛然而止,留给读者的则是无限的思索。这也是令我十分着迷之处,每次读完都会使我再一次认真回味。

在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篇小说是《麦琪的礼物》。这是一个十分温暖的故事,主人公是一对贫苦的夫妇,妻子有一头秀丽的头发,却没有能与之相配的发梳;丈夫有一块祖传的金表,却没有挂表的金链。于是圣诞节时两人都割爱为对方买了礼物,最终才发现两人的礼物双双没了用场。文章的一开始便写了妻子为了送丈夫礼物而不得不卖掉心爱的长发时心中的纠结,也在细节中体现了妻子对丈夫的爱和夫妇两人生活的贫困。这为下文设足了悬念,如果仅仅是妻子为丈夫卖掉长发,丈夫十分感动的话,也许无法使这个故事有这天的知名度。然而欧·亨利总能带给我们许多惊喜。当丈夫平静地说出“我将表卖了,给你买了梳子。”之时,相信任何人读到都会一怔。而这时候,夫妇二人的故事便就此结束,只有一段作者的简短总结,能够说是将欧亨利式的结尾效果发挥到了极致。如果说文章的一半都在写妻子对丈夫深切的爱,那么丈夫的一句话已经足够表现夫妇间的真挚感情。

萨尔丹以前说过“什么是爱?爱就是无限的宽容,些许之事亦能带来的喜悦。爱就是无意识的善意,自我的彻底忘却。”这篇文章能够说是对这句话的完美诠释。夫妇二人在失去了物质上的宝贝之后,他们都获得了更为珍贵的礼物——爱。想必这也是标题“麦琪的礼物”想要表达的含义。

这个故事也传达了道理爱是需要奉献的。故事中的夫妇彼此深爱,才能为了对方去舍弃。虽然文章中有很多次提到了女主人公在卖长发前的抽泣,但她其实并不是在心疼自己那一头“能与希巴皇后的珠宝相貌美”的秀发,而是她的钱实在太少太少了,她很迷茫,不明白能送给丈夫什么。她的“7角11分”与丈夫心仪的表链的标价简直是一个天空上一个地下。于是她毅然决然地卖掉了头发,对于一个几乎一无所有的女人来说,一头秀丽的秀发已经是他的全部了,卖掉头发对于她是多么大的牺牲与奉献阿!她的丈夫亦是如此。他们为了对方心甘情愿地奉献,这是种没有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真挚纯洁的爱。这样的爱值得我们深思。在平时,我们也就应去奉献自己的爱,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只有这样,才会有一个完美的世界。

欧·亨利的小说正是这样走进了我们的心,他写着身边的平凡人平凡事,却传递着一个又一个不平凡的主题,这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阿!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四)

圣诞前夕,贫穷的夫妻,真挚的感情…

想要给丈夫一个惊喜,却只有一元八毛七的德拉,剪去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漂亮的表链;而吉姆也想让妻子高兴,卖了引以为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却让我觉得温暖。实话说,他们俩的行为真是笨的能够,卖掉自己仅有的宝贝,只是为了送给对方一件满意的圣诞礼物。然而他们都没有觉得生气,反而觉得感动、快乐、满意。他们真的得不偿失了吗他们真的失去了最珍贵的宝贝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们还收获了最真诚的爱!

瓦西夫在《情爱论》中证明过这样的观点爱的最高境界是以对方的幸福为自己的幸福。他和她,在那个圣诞节收到的,比我们一辈子加起来还要多。其实爱是无声无息的,就仿佛,有些旋律从来没有被歌唱,有些火从来没有被点燃过,有些呵护和关心,从来没有惊天动地。但是世界有了声响,有了光,有了爱。

最喜欢小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

想起一句话来,不是每一份爱都许得起“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誓言;不是每一份情都需经受“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的生死离别。“涸泽之鱼,相濡以沫”,这也是幸福。

这就是我们从其结果获得的最真实暗示,也不需要个性,有如我们失去的,只是很平常的东西。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五)

作者欧·亨利是20世纪初期美国著名短篇小说家,一生困顿,而他平时所接触的又多属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不言而知,他的笔调,关于小人物生活的便会浓墨重采,故事情节也是以引人入胜,扣人心弦的路子起笔走调。然而其本人又有崇高的民主主义思想。故然,在一个爱好作品的读者来说,务必先了解作者本人的生活经历年代。从其本人之处有感而发,回味历史经典,瞻望未来世界,在欣赏中去感想,有想法就写随笔。一切都不拘泥,流露出真情实感既可。

生命诚可贵,感情价更高。"感情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句话有些人认为它是正确的,有些人认为它是现实中不存在的。因为当今时代,真正的感情渐渐淡去了,大多数感情都与金钱利益挂钩。利益蒙蔽了许多人的眼睛,使许多人在感情方面丢失了平秤,本来纯洁的感情被各方面的因素制约着。有时,因利益而产生的“感情”也控制着个人的自由。

然而本文《麦琪的礼物》主要讲一对年轻的夫妇生活拮据,为了互送圣诞礼物以表爱心,妻子卖掉引以自豪的一头长发,为丈夫买了一条表链,不料丈夫却卖掉了祖传的金表,买来一套精美的梳子来打扮妻子那已不复存在的美发。两个人的礼物都没有派上用场,而这对贫贱夫妻的恩爱却弥足珍贵。虽然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们却拥有着对生活的热情和对对方的挚爱,在这些温暖的感情面前,贫困变的微不足道,他们用自己秀丽的心灵赠给对方一件无价之宝。而这件无价之宝,却是世间任何聪明或富有的人永久不会也不能给予的礼物。一件平常如旧的小事,却给人出乎意料的结果,意念之外,情理之中。对于他们的遭遇,我只能深表惋惜,同情与理解,至于这天,我是觉得某些衣冠楚楚的人就应蹲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深思。小故事,大道理,故事无所谓真假,现实常与我们擦肩而过,静思作者对周围环境的细致刻画及其家庭状况的详细描述,由感而发。仿佛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很多时候,我都以为自己不自觉中就充当了其人物雏形。

故事处处闪烁着人性的光辉,温暖亲情,至爱忠贞。那对年轻夫妇恰好生存在社会变更,发展帝国主义,资产阶级狂乱的年代。在如此艰难困苦之环境下小夫妻能够相亲相爱,用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去换取对方所心爱的礼物,杯具性的结局让真情浮出水面,建筑光辉的浮雕,患难时刻见真情。纵然金钱万能而在小夫妻面前也是无能的痴呆儿,而在这天物欲横流,纸醉金迷的世界上,20世纪与21世纪,美国与中国有距离,可能大相径庭,但是我断定,感情不会迥然有异,在某些时刻定会如出以后一辙。虽然他们很穷,生活拮据但在他们心中,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的真情,只要拥有它,他们依旧感到比有钱的富翁幸福百倍。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完全以利益为重。道德,亲情,感情被金钱冲散的支离破碎。这种现象确是随处可见,为了利益与金钱同夫妻分道扬镳,兄弟反目,朋友相互猜疑,仿佛只有功利才是第一位的,俨然有一种树倒猢狲散的意味。对于当今社会上的人,以金钱论英雄,用金钱买兄弟的事例,无不让人嗤之以鼻,恨不能写给某些人看。某些人也是情有可原,其实罪不容诛是他们拜倒在金钱的脚下,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荒淫无度,寡廉鲜耻,寄人篱下,仰人鼻息,怂恿他人,作奸犯科,类行尸走肉,纵斩草除根也会难解,社会上的败类,异像,给社会营造一个和谐,给家庭一个温馨的氛围,让人难解其中味呀!有些人认为钱是万能的,有钱就拥有了一切,但我一向坚信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

本文主写小人物的生活,详略得当,针针见血,淋漓尽致的写小人物怎样过生活,相反大人物不着一笔,却是独有辟解,启迪我们自由联想,写文章本不是给读者灌输某种思想,而是让我们在其中神经腾云驾雾,思想翩翩起舞,另有见地,读懂生活,反省社会,去努力推进一个新的社会,适合更多的人居家安户,舒享快乐幸福。在那个年代,美国社会,挂着“民主”的大旗,作为幌子,迎风招展,招摇过世,扛着大枪,开着贼船,横狂世界,专累及自己国家的巨大资本财富,充满各个大人物的腰包,发展工业,资本输出,对于小人物他们是不闻不问,置之一旁。所谓的大人物,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而我呢,以为那但是是得意之徒的丑陋行经,更为重要的是向读者暗示“礼貌社会”的黑暗与滑稽,其不强加于人,然其人自然游思千里,当然了,本文却让我明白写作应有此种功效,放能成文。

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格是西方人所独有的,他们认为圣诞礼物是最可珍贵的。因而期望自己圣诞时获得爱的礼物是最有价值的。殊不知,既然彼此相爱,感情至深,相敬相宾,何必为了一个礼物而失去彼此的最爱,换取无用的东西,徒劳无益,如果现实是为了透过此种手段让彼此明白自己是有多么的珍爱感情,感情无价,奉若神灵,只是委屈了他们,两无用处,这是令人啼笑皆非的结局。风俗仅是人为而定的,用来表达一种情意,在现实中,完全能够变通的,不是吗每当詹姆士-迪林厄姆-扬先生回家来到楼上的房间,黛拉一边喊着吉姆一边紧紧的搂住他,一切又都很完美。每次都是这样,岂不完美,不足以值得珍惜,虽然贫穷,只要每一天平淡而安逸就好。闲愁少有亦是难得,圣诞节的社会也应当依据生活的现实去量身定做。生活拮据,倒不可怕,可怕的是在艰难中依然过着“大人物”的生活,那是绝对不可取的,顾此失彼,焉不祸哉。

另外,我们从中可发现两主人公缺少朋友,为什么呢,可能是作者巧意安排。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得学会处理人际关系,精于交流,建立宽广的人际局面,才能生活的游刃有余,困难时获得帮忙。俗话说的好,朋友多了路好走,为什么呢,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阿!多个朋友总是多份力量。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每个人不管是此刻处于什么样的地位都应当学会交际处世,把握人情世俗,通用人力资源,为自己的成功之路做好准备。

男女主人公对感情的忠贞令人感动,然而,感情只能作为精神支柱,无法度过现实生活。做为穷人,该当怎样,有野心,有志气,安守本分,做自己,过自己的生活穷人不要瞎折腾,更不要寻找那种虚无的浪漫,因为对你来说,填饱肚子是最重要的,追求精神层次的享受务必建立在良好的物资基础上。将赖以生存的钱换取两件无用的礼物,可谓本末倒置。

男主人公太固守残缺了,作为一个贫穷的小职员,在不能满足生活之余,何必妄想上流社会的浪漫与精神生活,就应把金表作为创业资金,未尝不是一种明智之美。女主人公也仁慈温柔过敏,完全能够帮忙激励丈夫创业,摆渡那一头秀发,并不必须要换为圣诞礼物,将它作为生活费或者是丈夫的创业资金,才是穷人就应过的生活,才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枉人生。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六)

从这篇文章里,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但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对方的礼物已经不适合自己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思考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搞笑的结局。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转成完美的人间。在去年印度洋海啸发生的时候,就有全世界各国的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帮忙受难的灾民重建家园,使失散的亲人团聚,从这件事中,我感受到了各国人民之间的纯洁友谊。我相信只要我们心中充满爱,我们的世界会有更加完美的明天!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七)

爱就一个字。

你破碎了自己的心,来为我编织梦想,而我,为了你,愿意放弃我自己拥有的最美。《麦琪的礼物》诉说着人类最完美的感情——爱。爱人眼含晶莹的泪珠,却面带微笑,心中有热流。

大雁选取了南方,去追寻爱的温暖;燕雀选取了回巢,去哺育爱的结晶;蒲公英选取了远方,去寻找爱的空间;我选取梦想,去散播爱的回忆。

爱,是那么的美,美中和着点伤,带着点苦。

一个,选取了爱,另一个,选取了爱。重重叠叠的爱,在他们手心化作了泪。一组晶莹剔透却已无处可戴的发饰,一条简约典雅却已无处可挂的表链。这不是选取,是结果,人生的崎岖艰难,仅凭着那一点点的爱去触碰,因为有爱,即使伤,即使苦却已都化作了泪,晶莹中看到彼此的爱,看到苦涩中的微笑,读完这个故事,除了哭,余下的就是心底空荡荡的沉闷,默默地。双方无奈惊诧的眼神告诉我,他们爱得有多深。

故事里面,那个圣诞有下雪吗?让雪厚厚地盖住这个黑色的世界,白是爱,黒是恨,要么爱,要么恨,不要再徘徊于那一个爱恨交织地不可思议的灰色地带。让一个冰冷的社会演绎着如此温暖缠绵的爱,让一份温暖缠绵的爱挣扎于如此冰冷无情的社会。

这是一个落寞的往事,异乡的往事,他们各自放弃了自己的最爱,选取一份能够衬托对方最美的礼物。去换得了一个戏剧性的无奈结局。你是否相信,那段选取的时间,就像人影一样,被夕阳拉得老长老长,当他们选取以后,那声长长的叹息,必须带去他们心中的不忍与难堪,望着选取的结果,望着那一份礼物,泪水被满足拭去了,即使是那样一个无奈的结局,但他们知足于付出,满足于爱。

放弃,是代表着另一种把握,把握机遇,叙说心中的爱,寒风破窑下,对你的爱至死不渝,愿意以自己的一切作为礼物赠送给你,让你看清那一颗赤诚的心,你是否明白那一颗冰纯的心?

爱,在此时,在故事中,竟也如此明了,恋着的他们,爱得好深,让一个简简单单的爱字,却换得了彼此托付的终生,依存的终生,爱的终生,他们放弃,他们选取,那都是爱的诠释,爱的叙说。都是为了能够让对方最美最好。

爱,让这个冰冷的世界一下子充满了温情。

你是否听过这么一个故事雨滴混着汗水泪水血水,一齐顺着残垣断壁滑落,温情的疼爱,满溢汶川。

你明白痛苦的惨叫与死亡的恐惧,一次次地在那里泛起;你明白落下的泪,比暴雨更加突猛;你明白看着挚爱的亲人,冰冷地躺在面前,无声无息。懂得这是怎样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爱呢?漆黑的夜色与刺骨的疾风中,一遍遍地唤着他的小名;被压弯的脊梁还是努力地拱起,为身下的孩子腾出呼吸的空间;含着满目的衰劳,凭着微微的手电光,来为饥渴恐惧的不幸者带去光明。

疼爱疼爱,为什么是疼痛下的爱,那么辛酸,那么温情。哪怕应对死亡,即使应对恐怖,尽管浸于尖叫。都无所畏惧,无处不在的爱,一场灾难,换得了眼泪和爱,换得了关注关怀。

淅淅沥沥的雨击上窗台,麻雀惊起,寒风刺骨,凉意从心底泛起,看着漆黑沉默的夜空,内心沐浴着爱,眼角流淌爱,嘴角叙说爱,指间触碰爱。爱就一个字,放心里不变,爱永在,所有爱我的人,谢谢。

大雁选取了北归,是为了将爱带去另一个春天;燕雀选取了离开,是为了让爱茁壮独立;蒲公英选取了此处,是为了让爱扎根;我选取了现实,去收集爱意。

当我闭上双眼,第一个看到的是我的最爱。闭上眼,我看不到自己,却能望见你,我的爱。爱满溢心底。回家的路上,陪我坐着的虽然只有装满理想的沉甸甸的包,孤单的我并不孤独。

轻蝶飞,细雨垂,惆怅来路务须回。心中盛满了爱,这点小雨又算得什么!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八)

采撷一朵带露的玫瑰送你,我的指间也有丝丝花香;接纳一条细小的河流,大海的心胸也更加宽广;飘入一缕洁白的云彩,天空也变得妩媚多姿。

给予如理解都是让人快乐的方式。

授人玫瑰手留余香。当德拉脱下帽子让那股褐色的小瀑布泻下来时,她就明白了给予是多么的令人快乐,当詹姆斯摘下金表以换取一副装饰头发的梳子时,他就明白了给出的同时收获的会是幸福。

轻启一扇窗,在不经意的同时就消除了一份陌生;礼貌的道一声好,在小小的细节中就赢得了一份赞赏,而生活就是由这无数个点点滴滴堆砌而成。不要为了给予而给予,出于面子的给出是用金钱铸成的盒子包着罪恶的愿望,那是毁了多少人的礼物阿!那不是给予,那是在破坏,给予是像扬夫妇那样送出真心的名词,虽然最后的两件礼物是那样的残缺不全,但是他们在詹姆斯和德拉的心中是那样的完整秀丽,在你的,我的,我们的心中都是那样的完整秀丽,因为他们中包含了太多的感慨,太多的真情,太多的好处,他就像麦琪送给我们全人类的礼物一样,是那么的贵重,他教会了我们“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以外的善良——给予,分享。地狱的人们为了肉汤你争我夺,可直到肉汤洒光了他们也不明白如何用长柄勺来喝汤,那是因为他们自私自利,所以他们面黄肌瘦,而天堂的人们却因为善良而学会了分享,合作,给予,从而欢歌笑语,这就是天堂地狱的区别阿!

唐太宗因为给予了魏征一个言论的平台而收获了贞观之治;雷锋因为给予了失助的人民一双温暖的大手而收获了“学习雷锋好榜样”的尊敬;大海因为给予了小溪一个广大的空间而成就了其浩淼无垠···德拉与詹姆斯虽然贫穷却幸福,没有引人瞩目的地位,没有藏纳着无穷金币的私人金库,同时也没有沉重的虚伪的大衣,没有葛朗台老头的孤独和欧也妮的无奈,小人物一样有丰富的精神食粮与亲密的距离,残缺的表链与梳子就像增加幸福的魔术师,虽然失去了金表和头发却依旧能变为令人惊叹的东西,而扬夫妇在拥抱的时候就会收到魔术师的礼物···赠与后的余香,虽不富裕甚而贫穷,却能夫妻和睦,那么我想再大的困难也会在他们面前低头吧。

善良的心是施给的前提,善良的迪和德拉是给予的实践者,虽失去了彼此最最珍爱的宝物却得到了更多。

送你两个名词善良,给予。

送你一个短语给予善良。

送你一段话给予善良就像播种着种子,结果的那一天,你也收获,我也收获。

让我们也怀着一颗善良而真诚的心给予吧!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九)

《麦琪的礼物》无疑是部感人的作品,文章里弥漫着温馨的气息。男女主人公之间的情感为无数男女所向往,整篇文章还被改编成主角是米老鼠的电影。

这部著名的作品所表达的情感让人们感动,但名为“麦琪的礼物”实在让我琢磨不透男女主人公互赠礼物,明明是人小两口的礼物,为何要说成是来自东方的圣人所赠的礼物?

“麦琪”,似乎在巴赛罗那,也有“麦琪”的传说。在一个节日里,包括麦琪在内的三位圣人会到这个城市里游行,向孩子们抛洒糖果送去祝福,孩子们把愿望写在纸上,这三位圣人便会实现他们的愿望。这类似于圣诞节里圣诞老人赠送礼物,但孩子们却深信不疑,期盼着这个节日。当他们明白“圣人”是大人们扮演的,那些礼物是大人们送的,愿望是大人们实现的,又是什么感受呢?

“麦琪”这个传说一向流传着,就像流传的“圣诞老人”,孩子们期盼的最了解他们心思的传说“麦琪”,也许是某个大人在哄小孩时说的“谎言”,却成了最美妙的期盼。当期盼再次转成谎言,孩子们又怎样想?想是除了一点惊愕,便是像男女主人公一样的失落和惋惜。

大人们和孩子们又怎样不是男女主人公?由一个传说,大人们和孩子们互赠礼物——孩子们所期盼的物质上的礼物和大人们所怀念的精神上的礼物。但还是有那么一天,当传说转成了谎言,孩子们便不再期盼,大人们也不再怀念,礼物就没有了用处。孩子们但是是想享受童年,大人们但是是想怀念童年。这也许能够命名为“我们身边的《麦琪的礼物》”。

“麦琪”,只但是是一个传说,人们创造的温馨,一种带刺的美妙情感,带棱角的爱心。也许在时间的长河里,“麦琪的礼物”像粼粼的波光,温柔地闪耀。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麦琪的礼物》。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觉得也不是很好看,但是看着看着就慢慢的就被这本书吸引了,让我觉得十分感动。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文章。它主要讲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惜只有一元八角七分钱,她明白之么点钱根本就买不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她一头秀丽的长发剪下来卖了,换了20美元。德拉找遍了个家商店,最后找到了一条朴素的白金项链。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于是卖掉了他的金表,给德拉买了一套漂亮的梳子作为圣诞节的礼物。

从这篇文章中我能够看出他们深爱着对方,为了对方能够卖掉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但是他们为了对方的礼物对方都用上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更本没有为自己想。

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就会来关爱自己。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一)

秀丽的是心灵,他们是最聪明的人。

开篇散落再桌子上寥寥无几的硬币将我的思绪牵引到无限的遐想中。当硬币与桌面碰触的瞬间,迸出的是交换心灵的美妙音符,值得去聆听,去推敲。

他们是两个社会最底层的人物——一对穷苦的年轻夫妇,却酿制了一杯苦中泛甜的美酒。脍炙人口的文字中两件残缺不全的礼物面前他们笑了,可他们笑声中又包含了多少苦涩、辛酸的眼泪阿?

我想讲讲这篇文章给予我的两种感受。先谈谈资料吧。

无带的金表与秀丽的金发,都期望完美对方。兑现的前一刻,没有犹豫没有多想。当交换礼物时,没有失望。金表与金发,贬值为表带与木梳,没有华丽的外表,没有不符于他们的奢华气质。但在他们看来,没有什么比真心更珍贵的了,或许包涵的更多、更多……透着点点温馨。

那两个住在一齐的“笨孩子”极不聪明的为了对方牺牲了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但是,让我们对目前一般聪明的人说最后一句话,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理解礼物的人当中,像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

灰白色的背景与“欧.亨利式结尾”,无疑是最完美的剧幕。

读它就像是在作者铺好错的垫脚石行走一般,最后穷途末路,却又峰回路转,豁然开朗,美式的“柳暗花明又一村”阿!不禁拍案叫绝,一遍遍品读。

稍稍了解一下背景,无疑《麦琪的礼物》敷上一层止痛剂的“痛苦”,微笑下隐藏不住种种悲伤。一方面作者透过这些耐人寻味的小故事对社会进行必须的揭露和讽刺,但有不禁抱有用心的幻想,想象着“天空上的街市”的空虚的完美。他用他的“温和”包裹住辛辣。用“幽默”隐含着无可奈何的悲哀,像一只苦笑的面具,掩饰住了身后的表情。

故事在灰暗的背景前演绎一段温馨的小剧。

一把木梳,缺少了晶莹的发丝缠绕。

两段表带,贵金属仿佛闪闪反映着热诚与期望,却失去了本来的用处。

这时,只有抬头望才明白你想要的是什么,只有清风徐来的时候才明白什么是重要的,只有拨开附在心上的薄雾,才不会看不见期望。

心与心的桥梁是无形的,当你不在乎自己的得失,这时你便得到了人与人之间无私的爱。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二)

一开始,并不明白《麦琪的礼物》讲的是什么。只认为就应是一本带有童话性质的书。这天我仔细的看了一变,才发现这本书中所包含的爱是能够使人感动的流泪的。

有一对夫妻十分贫苦,圣诞节快到了,他们想着如何送对方特殊的礼物。妻子想了半天,突然想起了丈夫有一块祖传的手表。但因为表带断了,一向不能戴。妻子一心想为丈夫买一个好表带。但是钱从哪来呢?她想起了自己的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她卖了长发,用头巾把头裹起来了,买了自己为丈夫选好的表带。圣诞节到了,丈夫很晚才回来,他高兴的对妻子说我要送你一个礼物。什么?妻子问。你看,这个发卡。这是一个很别致的发卡。你哪来的钱阿?我把祖传的金表卖了。什么?妻子摘下了头巾,阿,你的头发呢?妻子拿出了表带,说我把它卖了,买了表带。

也许,人们读到这儿,会认为这个故事并不好看,仅仅是一个喜剧而以。但是有谁想起妻子和丈夫那份挚诚的真爱?也许他们为了对方什么也没有了。是的,妻子没了头发,发卡自然没了用处。丈夫没了金表,表带也没了用武之地。但是,妻子和丈夫之间的爱难道不让人们感受到世界上比金钱完美的东西还有很多吗贫苦的生活也会因为爱而变得完美。因为有了爱,世界更完美了。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三)

许多人都认为,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事物。正如大作家维克多·雨果所说人生是花,而爱就是花的命。这话一点没错,爱像一缕阳光,温暖了我们的心房。个性是麦琪的礼物》这篇小故事,更让我们的心灵得到了爱的滋润。

《麦琪的礼物》很短,几乎是一篇微型小说。故事虽短,但情节曲折起伏,更是充满了爱的气息,让我们在这个接近冷漠的金钱社会,还感受到了属于爱的感动。

德拉和吉姆是一对恩爱夫妻,可他们是社会的底层人物,生活十分艰辛,但是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德拉早就想买一个精致的表链,因为吉姆有一个祖传的金表,带着这个金表出门能让所有人炫目。但是他们太穷了,连一条表链都买不起。吉姆那引人注目的金表也只能锁在家里。德拉早就想给吉姆一个惊喜,但是实在没有钱去买,德拉只好沮丧地在家中哭泣。突然,她想起了自己的一头秀发。德拉的长发是褐色的,长及膝下。如果她把自己的一头美发披散下来,露出窗外晾干,这绝对会使女王的珍珠宝贝黯然失色。德拉太爱吉姆了,她把自己的长发卖了二十美元,给丈夫买了一条白金手链。圣诞节那天,德拉忐忑不安的把表链送给吉姆,谁知吉姆却把金表卖了,给德拉卖了漂亮的发夹。德拉和吉姆的真爱多么令人感动!

读这个温暖的小故事时,我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心也变得而温暖起来。这个世界上,真爱还是存在的。德拉和吉姆那细微的爱,必须感染了许多细腻的人。他们穷苦而平凡,却依然对生活充满了憧憬与期望。让我们在一个明媚的午后,再看一看《麦琪的礼物》,感受这对夫妻的真爱,让感动,永久在心中闪烁。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四)

《麦琪的礼物》是美国著名文学家欧·亨利写的一篇短篇小说,它透过写在圣诞节前一天,一对小夫妻互赠礼物,结果阴差阳错,两人珍贵的礼物都转成了无用的东西,而他们却得到了比任何实物都宝贵的东西——爱,告诉人们尊重他人的爱,学会去爱他人,是人类礼貌的一个重要表现。

正如诸位所知,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他们发明送圣诞礼物这玩艺儿。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如果碰上两样东西完全一样,可能还具有交换的权利。在当今社会中我们被越来越多的物质条件所迷惑,望见好东西就像占为几有,很少送给别人礼物。爸爸妈妈都能清楚的记得自己小孩的生日,但是又能有几个小孩能清楚的记得父母的生日呢?

亲爱的爸爸妈妈,我爱你们,我要好好学习,用优异的学习成绩来回报你们。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五)

读完《麦琪的礼物》我个性感动。这篇文章的两个主人公是德拉和杰姆。这篇文章主要将得失德拉和杰姆为了给对方买礼物,而卖掉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的故事。讴歌了两人纯洁无私的感情。

我认为尊重他人的爱,学会去爱别人,是人类礼貌的重要表现。就像这对小夫妻,之所以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卖掉,是因为他们都个性爱对方。

我想,爱能够分三种亲情、友情和感情。亲情是长辈对自己的关爱;友情是指同虚弱之间或小伙伴之间那种真挚的情谊。至于感情,我想就应是像德拉与杰姆那样的纯洁无私。

《麦琪的礼物》表现了欧.亨利一贯的写作风格,那些出乎意料的结局,荒诞不经的情节,让读者在会心一笑的同时了解了当时社会的各个层面。当你看到文题,是否也感到惊讶?的确,礼物意味着什么?是送礼人的快乐,也是收礼人的幸福;当朋友生日,你亲手制作一份礼物,即是对朋友的祝福;当家人过节,你也准备一些礼物,那是对家人的祝福。不管是什么,那总是一种最深沉的幸福。但是世界上有两个人,他们送出和收到的礼物,却是另一种让人辛酸的幸福。

吉姆和德拉,即使只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却拥有着对生活的热情和对对方的深爱,在这些温暖的感情面前,贫困能够变得微不足道。在圣诞节前夕,两个人还想着要为对方买一件礼物互赠,多么浪漫多么温馨。即使这一份礼物似乎失去了使用的价值,它们却成了世间最珍贵的礼物,转成一份真挚的爱赠给了对方。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而我们的吉姆和德拉,虽然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但是,让我们对现今的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他们用自己秀丽的心灵赠给对方的是一件无价之宝。而这件无价之宝,确实世间任何自认聪明或富有的人永久不会,也不能给予的礼物。圣诞节又快来临了,亲爱的朋友们,你们是否已经想好?

这篇文章又便我想到泰格尔的小小说名作《窗》,描述两位卧床的重病人,住在仅有一门一窗的狭小房间里,只有透过窗口才望见外界,生活死寂沉闷。为了安慰病友,近窗人每一天向病友

编织窗外斑澜多姿的景观,使病友摆脱寂寞,得到了快慰。至此故事似能够作结了。然而病友突生嫉妒,对近窗人竟见死不救,待争到近窗的铺位,见到的却只是光秃秃的一堵墙,作品于文末陡起波澜,出现逆转,使小说有了强烈的艺术魅力。

读完这篇文章后你就会发现这种欧亨利式的结尾是使人物的情感、行为或事情的结果向完全相反方向转折的一种构思方法,是增强文章吸引力的有效手段之一。它一般包含两大部分“蓄势在前”,和“逆转在后”。即先构成一种思维定势,然后突转,突然打破积蓄已久的定势,从而造成一种久蓄而猝发的艺术冲击力。

这种结尾往往会造成心灵的震憾,给人更直接地心灵暗示,爱是相通的,但又是不可理喻的,只要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忙,人世间将开满绚烂的爱之花!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六)

我原先总相信聪明人是不会干傻事的,就像鱼不会跑到岸上来,但有时这却不全是真的。聪明人总会在生活中为自己找到有利的位置,捞到便宜,但仿佛如果他们变得心地善良,事情就向反方向发展了。

德拉是一位家庭主妇,她有着一头乌黑的靓发,丈夫时常会赞赏它,但因为生活拮据,她甚至不能为自己买一把像样的梳子。圣诞节的前天,德拉更加不安,因为他省吃俭用依然不能筹集足够的钱来为自己的丈夫买一份精致的礼物。最后,她竟卖掉了自己的一头秀发。当德拉满心欢喜的想送上她的礼物——白金表链时,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吉姆用他家祖传的金表换了全套梳子。这意味着他们俩的礼物全都派不上用场了。

他们都是聪明人,因为他们明白什么是对方的最爱。但他们又仿佛笨呼呼的,他们费了那么大劲买来的礼物却失去了存在的好处,两个聪明人竟做了最傻的事。

但是,也许这也恰恰是他们最聪明的地方,用心换心,虽然礼物的物质好处已微乎其微,但不可否认,双方已失去自己的幸福为代价给对方带来幸福,两人的感情也因此变得坚如磐石,山盟海誓或许轰轰烈烈,远走高飞或许潇洒浪漫,但任何行为都没有做这种傻事来得直接,来得深刻。这礼物将内心的爱便显得淋漓尽致,仿佛甜言蜜语,没有实际价值,却能打动一个人的心。但这绝非甜言蜜语所能比的,因为它要付出的太多,太多。能够真正换来对方心的方法,这个算是最棒的了。

但我想说的绝不是叫你怎样谈情说爱,这不是我们高中生要做的,老师也不让。但是待人处事方面还是大有裨益的,交朋友要将心比心,只有用真心才能换来真的友情,一个人如果对好朋友都无法真心以对,那么世界上也没什么人他能够信任了。对事也要全心全意,用百分之百的精力投入,也许很难,但做到这样的人,没有不成功的。

还有就是礼物的好处,它并不只是物质上的给予,更是心灵上的馈赠,它带给你的不只是享受,更是温暖。在人生的旅途中,它就像不经意间的一场雨,把你身心的疲惫冲刷的一干二净,让你能够继续快乐的行程。礼物,不必须是什么东西,它能够是一声安慰,一句祝福,在你灰心丧气时拍的一下肩,骄傲自满时及时的告诫。它的目的就是让对方幸福,或大或小,一切全看你投入真心的多少。

所以,不要小看礼物的作用,它更是你表达内心的方法。当然,维护友谊并不只有赠送礼物这一种,最关键的还是要用心维护。友谊就像一只瓶子,只有将爱倒进去,才会有味,有存在的好处。我想欧。亨利要告诉我们的还不止这些,但既然认识到了这一点,那就赶紧去做吧,别让麦琪的礼物只是一句空谈。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七)

最珍贵的礼物,不在于金钱的多少,而在于爱的分量。

一元八角七。德拉反复的数着,没错,还是一元八角七。能够感觉到,德拉是多么的渴望能够多数出一点,可惜她再怎样数,也不会多蹦出一点钱;能够感觉到,德拉是多么的期望在明天——圣诞节,能够为她的吉姆买一件可心的礼物,一件精致、珍奇、贵重的礼物,可惜她再怎样期望,也没有足够的钱去买一份像样的礼物。她显得这样的无助,因为她是这样的贫困......

她家房间的两扇窗子之间有一面壁镜。她站在壁镜前,显得那么矛盾。她一会两眼晶莹透亮的,一会又突然急速地折散头发,那头发是多么的漂亮阿,犹如褐色的瀑布,一会又神经质地赶紧把头发梳好,然后又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一两滴泪跌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谁会明白,此时的她究竟在想什么呢。再读下去,我便明白了真相。她要卖掉她的秀发,天呐,这但是她最珍贵的东西。但是她为了吉姆的礼物,她毫不犹豫的以二十美元卖出自己的秀发,然后疯狂的穿梭于各家店铺,仔细搜寻,每一处都不放过,最后,她发现了她想要的——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镂刻着花纹。这一条链子与吉姆的金表十分搭配。吉姆的金表,是他祖父传给父亲,父亲又传给他的传家宝,一件对他好处非凡且极其珍贵的物品。德拉花了二十一元买下了表链,然后匆匆回家。

七点钟。像往常一样,德拉煮好了咖啡,把煎锅置于热炉上,随时都可作肉排。她此刻只是默默祈祷等着吉姆的出现了。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她明白是吉姆回来了,她猜测着吉姆的表情,显得十分紧张。吉姆才二十二岁,一个青春旺盛的年龄,但是他却显得那么沧桑。最后,他的眼睛与德拉碰面了,他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根本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仅仅是面带这种神情死死地盯着德拉。谁又明白他这表情呢?我迫不及待看下去,哦,原先是这样......

吉姆为了心爱的德拉卖掉了自己珍贵的金表,为她买了全套梳子。那是很久以前德拉在百老汇的一个橱窗里见过并羡慕得要死的东西,那是德拉渴望得到却从不奢望拥有的东西,因为她明白梳子是多么的昂贵。此刻,德拉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梳子,可她的一头秀发已经不见了踪影,此刻的她,活像一个逃学的小男孩。我们明白,她的秀发换成了一条可与吉姆的金表匹配的表链。而吉姆的金表却换成了那套可与德拉的秀发匹配的全套梳子。这一切,显得那么滑稽,但是并不,他们是聪明的,因为爱,因为爱彼此,他们不约而同卖掉了对于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为的是换来送给彼此最珍贵的礼物,这样的做法,是聪明的。就像文章的最后,我们明白,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吉姆与德拉都想给对方最珍贵,于是卖掉了自己的最珍贵,其实,那最珍贵的并不是礼物,而是那颗爱对方的心,是爱。

就因为爱,世界才如此绚烂;就因为爱,我们才更加坚强;就因为爱,我们才勇往直前;就因为爱,我们才无私去给予......

《麦琪的礼物》告诉了我们如何去爱......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八)

没有人愿意理解这样的意外,却是最惊喜的意外,最完美的结局!《麦琪的礼物》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童话般的圣诞前夜。

小说家欧、亨利写的《麦琪的礼物》主要讲圣诞节要到了,对方都要送给对方让对方高兴的礼物,丈夫给妻子的美发配上一套梳子,卖了自己的金表。妻子为了给丈夫的金表配上金链,卖了自己的美发。互赠礼物时,才发现这已是对方所不需要的了,但是他们都已收到了对方的爱!

在小说中,女主人公在圣诞前些日子多次抽噎,她并不是因为生活的拮据,而是因为没钱去买像样的礼物送给对方。

一元八角七分,她的钱全在这了,相比之下,与那条白金表链只是一个零头。为此她哭了,又把自己那能与希巴女皇的珠宝相媲美的头发剪了,卖了。同时她的丈夫吉姆给她一套梳子,把那只能使罗门嫉妒得吹胡子瞪眼的祖传金表卖了。

也许他们的举动在富人眼里是多么的可笑。因为富人是不明白贫穷为何物的。他们能够挥金如土,能够灯红酒绿,像得拉他们为了几个小钱在那里软磨硬泡,对他们来说是天方夜谭,不屑一顾,甚至能够嗤之以鼻,而小说却把金钱这个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用一支笔给我们描绘出一个穷人家庭的辛酸生活。我们在感动的同时,也感到生活的沉重。他们只是想给对方一个圣诞礼物,却也无能为力。到最后还得以牺牲自己最引以为豪的东西为代价。这就是穷人的浪漫,着就是穷人的温馨。为了送给心爱的人礼物,不仅仅要省吃俭用,扣门丢人,还要卖去自己心以为豪的东西。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德拉和吉姆的生活的无奈,但更多的是让我懂得了他们心中的爱意。生活能够让他们物质贫穷,却不能使他们感情贫穷。为了对方,他们能够牺牲一切,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贫穷不是我们不去关心别人的借口。只要我们从心底去关爱别人,那么对方必须会感觉到我们的友爱的。这样别人才会关心我们。正是友爱,人与人才会互相理解,人与人之间才会有温情。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九)

《麦琪的礼物》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美国欧·亨利著作。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还是,《二十年后》和〈多情女的面包〉这两个小故事,十分个性。

第一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巡警在一个路段的正中时,望见一家灭了灯的五金店门口有个男人斜靠门站着嘴里叼着根烟,巡警走了过去并问他在干什么,那个男人说,他在等一位老朋友,十分好的老朋友。之后巡警走了。过了好一会儿,那个男人的老朋友来了,男人叫他——吉姆·韦尔斯,两人选了一家餐馆一块吃饭,但是那个人发现这个人根本不是吉姆·韦尔斯,而是一位警察,警察说“你已被捕十分钟“。原先这个男人就是芝加哥的通缉犯——鲍勃。然后鲍勃自己仔细回想,警察告诉他刚才的那个巡警就是他的好朋友——吉姆·韦尔斯。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几年之后,好人会转成坏人,坏人转成好人,这是一种循环交化。但我们必须要做好人。

第二个故事主人公玛莎·米吉姆小姐有一个小面包店,她今年四十岁,有两千多元的存款,有着一副慈悲心肠。有名顾客天天都来,玛莎小姐渐渐对他有了好感,但这名顾客似乎十分穷潦,每次只用5分钱买2块陈面包,但日子久了,玛莎小姐发现他是一位画家。她更加想入非非,一辆消防车从此而过,画家头掉过去望,玛莎小姐趁机在里面放了两大勺奶油。画家关上门走了,可过了不久她又回来了,嘴里不停地骂道“你真是个蠢货……“好多的脏话,但玛莎小姐根本不明白是什么事,这个画家的同事,他叫布卢姆伯格,是位建筑设计师,因为要画新生化大楼的建筑设计,用陈面包屑将铅笔乱条乱线擦干净可却被里面的奶油一将整张刚完成的图纸转成了废纸。”说完后,玛莎小姐愣住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想想看能不能做,该不该做,帮忙别人的时候必须要看看自己帮的是不是倒忙,会不会越帮越忙呢?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

最近,我读了《麦琪的礼物》。书上讲的是有一对贫困的夫妻,在圣诞节前一天,女主人公德拉卖掉了她那头让人骄傲的金发,为男主人公吉姆买了一条华丽的表链。吉姆买掉了他的传家宝——那只华丽的金表,为德拉买了早已梦寐以求的全套梳子。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吉姆和德拉,他们虽然贫困,但为了对方买心爱的礼物,不惜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虽然他们给对方的礼物都用不上了,但是他们能互相关爱,深深打动着我。

爱是人间最宝贵的语言,他们的故事,让我不由的想到汶川地震时,那一个个感人的关爱场面。当大地震发生时,谭千秋老师正在上课,突然地动山摇,同学们都大叫了起来。有的女同学甚至抱头痛哭,谭老师大叫大家先不要慌张,快点离开教室,跑到操场去!谭老师一声令下,大多数同学都离开教室,等到谭老师回到班级却发现还有三个人没离开,那时余震又开始了,谭老师把他们放进了柜子里,自己却没有躲进柜子里,而是用身体把柜子牢牢抵住。这时,一块天花板正好砸在了谭老师的后脑勺,谭老师当场死去。

谭老师为了学生的安危,而牺牲自己的生命,这不是一个伟大的关爱吗?作为一个平凡人,如果能把爱洒在你需要关心的人身上,你必须会很开心,很快乐。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一)

这篇《麦琪的礼物》写一对年轻的夫妻,丈夫有一只金表却没有相称的表链;妻子有一头美丽的长发,却没有相配的发梳,丈夫卖掉手表为妻子买了许多梳子,而妻子卖掉长发给丈夫买了金表链。两人同时为对方考虑各自干出了动力心魄的“壮举”,使得双方的愿望都落了空。也许他们很傻,但是这种夫妻之间的深情却让人万分感动。读完了这本书,发现欧·亨利的作品大多比较短,故事总是很戏剧性、行文幽默让我很喜欢。

这本书里。最让我喜欢的是《弃恶从善》这个故事。里面讲了一个刑满释放刚出监狱的犯人,因缺钱所以又参加了两次偷窃活动后隐姓埋名跑到了另一个小镇,却又因爱神的捉弄喜欢上了银行老板的女儿,所以留在了这个他不熟悉的小镇。有一天,因为一个特殊的原因是他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于是,他在找到跟踪他的警察之后自首,可警察竟然没有抓他。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是故事里的每个人都有一副好心肠警察因知道事情原委所以没逮捕主人公基米,基米则因为弃恶从善、改邪归正所以成为了小镇上小有名气的富翁,而老板的女儿莉则因为听了基米的解释后相信他,并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我看完这个故事后常常在想,假如我们的社会中也多一些这样的人该多好呀!像我的同桌倪心源,虽然成绩不好,但每次我问他借东西,他总是能答应我。还有葛卜瑞,也有一副好心肠,每次遇到班上同学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举手的。还有姚佳辰、张忻恒等等,在我们班上都是有着一副好心肠。

读了欧·亨利的名作《麦琪的礼物》,我才深深地感受到了欧·亨利小说的吸引力。小说的结尾总是出乎人的意料,往往对整部作品有着画龙点睛的作用这种结尾往往会造成心灵的震憾,给人更直接地心灵暗示,爱是相通的,但又是不可理喻的,只要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人世间将开满绚烂的爱之花!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二)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的一篇短篇小说,这个小说的内容许多人应该并不陌生。其小说的内容就由我为大家讲讲。

圣诞节前夕,一个贫穷家里的家庭主妇正在发愁攒了几个月的钱也买不起任何一件礼物来送给她的丈夫。她们家最引以为豪的东西便是她一头长长的、美丽的就连示巴女王看到也会自叹不如的头发和她丈夫家祖传三代的一块金表,虽然是用一条旧皮带做的表带,但就算是所罗门王看到也会吹鼻子瞪眼。

她来到头发用品店店,“你要我买的头发么?”“我买,先让我看看你的头发,二十块钱。”“赶快把钱给我。”就这样她仅以二十块钱就卖掉了她的头发,可二十块钱远远不值她的头发,但她却连价都没讲过,而她是很穷的,原本应像每一个“斤斤计较”的家庭主妇一样跟人讲价而她没有,因为她不想再耽误一分一秒给她丈夫买礼物的时间。我想她一定认为她的头发与他丈夫的礼物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丈夫回来后,他站在门口,他看着她的头发,所含的神情是她所不能理解的。原来丈夫买的礼物是一套全套的梳子。我想这种表情就是失望与诧异的混合表情。她含着眼泪带着微笑对丈夫说“没关系,我的头发长得很快。”她突然想起来他给丈夫买的礼物,她拿出来,可他一看,他便告诉她,梳子是用手表买的。

麦琪,是指耶稣出生时来送礼物的三贤人。他们都是有智慧的而他们却卖掉了家中最重要的东西,换来了两件已经没用的东西,看起来他们好像很傻,但在我看来他们是最聪明的。们买的都是对方最想要的东西,是表带么?不是。是梳子么?不是。他们互相送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礼物——幸福、温暖和爱。他们用梳子和表带表达了对对方深深的爱,你难道感受不到这份幸福么?在这寒冷的圣诞夜里,当你知道还有一个人在关心你并放弃了自己喜爱的东西来买一份给你的礼物,难道你敢就不到这份温暖么?

他们,不正像那三位麦琪么?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三)

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的作品《麦琪的礼物》写了一对穷困的年轻夫妇德拉和杰姆为互赠圣诞礼物而忍痛卖掉引以自豪的长发和金表,却换来了不再起作用的发梳和表链的故事,反映了美国穷人生活的艰难和辛酸,赞美了主人公纯洁善良的心地和相濡以沫的感情。

这是一个著名的爱的故事,美丽的德拉和善良的杰姆为了对方,而把自己最珍爱的物品卖掉,去换来对方最想要的礼物。虽然他们的美好愿望最后都落空了,但这并不是一个令人遗憾的结局。他们之间体贴入微、相濡以沫的感情,才是彼此间最珍贵的礼物,就如小说命名为“麦琪的礼物”——这是神圣的、充满爱的、寓意深远的礼物。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了人间最美好的是善良心地和奉献精神。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四)

这几天我没有写作业。但我看了一本书《麦琪的礼物》。《麦琪的礼物》讲述了一对夫妻在圣诞节的时候,他们用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去换对方需要的东西。妻子用她的秀发换来丈夫需要的一条白金表链。丈夫用金表换了一套梳子配上妻子的秀发。后来两个人的礼物都没有派上用场。通过这个故事,反映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尽力给对方增添快乐,和美好的回忆。这个故事教育我们对每件事都要乐观,生活在社会底层公民也有美好的回忆和快乐。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五)

只要是经典的,就必定是难忘的。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一篇经典美文,让我过目难忘,回味无穷。

《麦琪的礼物》讲述了麦琪和吉姆相互送圣诞礼物的故事。麦琪和吉姆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贫穷市民。他们夫妇俩各有一件引以自豪的东西,那就是麦琪那褐色的瀑布般的秀发和吉姆祖传的金表。圣诞节来临的时候,为了给对方买一件像样的礼物,麦琪卖掉了她美丽的长发,为吉姆的金表配了一条白金表链;而吉姆卖掉了宝贵的金表,为麦琪买了一套她以前在百老汇的橱窗里看到并羡慕得要死的昂贵的梳子。

虽然麦琪和吉姆的物质生活是贫穷的,但是他们的精神世界是如此富有;虽然他们极不明智地为对方牺牲了他们家最宝贵的东西,但是他们把对彼此的爱表现得如此生动。

麦琪和吉姆的故事只是漫长人生中的一个小小片段,然而作者却把整个故事写得跌宕起伏、引人入胜。总是短短几句话就把主人公的动作、表情、心理活动描写得维妙维肖、生动形象。并且我感到,作者一直是用同情的笔触,来描写麦琪和吉姆贫穷生活中的这个小插曲,仿佛有一双温暖的眼睛,一直在注视着他们,鼓励着他们。这也许就是这篇文章成为经典的奥妙所在吧。

作者说:麦琪和吉姆是“所有馈赠和接受礼物的人中最聪明的人”,是圣贤;而我要说:发现他们是“最聪明的人”的作者,更是圣贤。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六)

贫穷的德拉和吉姆为了即将到来的圣诞节,都费劲心思的想给对方一份最有价值的礼物,结果阴差阳错,收到对方的礼物后,两人才发现珍贵的礼物都变成了无用的东西。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各自最珍贵的物品,可是他们得到的却是比任何实物都换不来的东西——爱。

这样有趣的结局,可能会带给大家遗憾,但更多的我想是感动。感动于他们在贫穷生活中的那份坚守,坚守自己的爱人,坚守自己的爱。我想大概只有他们才能最深刻的理解元稹的“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吧。对于相爱的人,爱情,不一定要什么天荒地老,不一定要什么海誓山盟,平平凡凡的相守到老,从从容容的相濡以沫,便足够了;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把德拉和吉姆的爱扩大为我们人世间的大爱,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有了温情。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所以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要做的不是单向的索取,而是主动地去奉献,奉献自己的爱,奉献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哪怕是一点点,哪怕也会遇到像德拉和吉姆一样的情况,可是那份爱会温暖每一个人,温暖整个世界。我想这是我们应该从《麦琪的礼物》中学到的。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七)

《麦琪的礼物》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为了给丈夫买一条白金表链作为圣诞礼物,妻子卖掉了一头秀发。而丈夫出于同样目的,卖掉了祖传的金表给妻子买了一套发梳。尽管彼此的礼物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从中获得比情感更重要的东西——爱,却是无价的。

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一对并不富有的夫妇,却能在平凡的一天做出这样一件不平凡的事情:为对方着想,完全不顾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对方,所以才会做出这样不平凡的事情。相比之下,我为别人付出的又有多少呢?在生活中,我总是为了一点小纠纷,与别人针锋相对,斤斤计较,最后得不偿失,反而坏了信誉,我何不学学他们,互相关心,又有什么不好呢?我应该认真反思自己。

“爱人者人恒爱之”,只有互相关心、互相关爱,为他人着想,世界才不会这么冷漠、无情了。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八)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麦琪的礼物》,从中的夫妇两人是从爱他人,才懂得了“礼物”的价值。

它通过写在圣诞节的前一天,一对小夫妻互赠礼物,结果阴差阳错,两人珍贵的礼物都变成无用的东西了,而他们却得到了比任何实物都宝贵的东西——爱,告诉人们尊重他人的爱,学会去爱他人,是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表现之一。

男主人公吉姆是小职员,女主人公是贤惠善良的主妇。他们生活贫穷,但是吉姆有祖传的一块金表,德拉有一头瀑布般的头发。为了能在圣诞节给对方一件礼物,吉姆卖掉了金表,买了一套“纯玳王昌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琉子;德拉卖掉了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白金表链。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换来的却是毫无作用。

故事里出现的有些夸张的偶然,让两位生活在困窘中的主人公更加窘迫,而通过这个带着些悲剧情调的故事,更突出了“礼物”的价值;也让我明白了“礼物”的重要性。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九)

欧·亨利虽然已经去世一百多年了,可他的小说却流传至今。今天,我就和妈妈拜读了他最有名的作品之一——《麦琪的礼物》。

小说主要说了德拉和她的丈夫吉姆是一对贫穷的夫妻。他们都拥有一件各自引以为荣的东西——德拉有一头长达膝盖的褐色长发,而吉姆则拥有一块他祖上传下来的传家宝——金表。圣诞节前夜,德拉因为没钱,迫不得已才卖掉了褐色长发,为吉姆买了根配怀表的银链;而吉姆则卖掉了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梳子。虽然,最后他们彼此赠送的礼物已经派不上什么用场,但却得到了世间最美好、最真诚的东西——来自对方最真挚、最无私的爱!

书的最后说:“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他们是最聪明的”。因为他们知道对方所爱,知道对方最想要的是什么;“在一切接受礼品的人当中,他们也是最聪明的”。因为他们知道对方是倾其所有,用真诚的心才换来了这份宝贵的礼物,他们就是麦琪。

对德拉来说,也许她的头发长得很快,不久就可以用上这套精美的梳子了;但对于那根银链,也许吉姆永远都没有机会买回那块金表,永远都用不上了,但他依然无怨无悔。而且,他们还彼此安慰,让我感动极了。

正像课文中所说的那样:“爱有时在竹篱茅舍,有时在高堂华屋,有时也在无家可归的人群中。”平凡的爱也一样感动人心。

爱是下雨天,爸爸把雨衣披在我身上,而他自己却淋成了落汤鸡;爱是胆怯时,老师紧握着我的那双温暖的手;爱是感动时,伙伴给予我的那真诚的拥抱;爱是转身时,妈妈反复的叮咛。爱是沙漠中递上的一碗水,爱是早晨起床时,床头那叠得整整齐齐的干净衣裳……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四十)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感人的文章。它讲述了圣诞节前夕,一对住在公寓里的贫穷夫妇德拉和吉姆的故事,德拉想送一件礼物给自己的丈夫吉姆,送他一个惊喜,但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分,她明白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最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然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为自豪的金表,为德拉买了她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玳瑁梳子作为圣诞礼物。

乍一看,这个故事里,两个人在圣诞前夜都收到了各自无用的礼物,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但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送给对方的礼物已经不再适合对方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思考自己的得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犯了这样一个秀丽的错误,才有了这样一个感人的结局。

第一遍读完这篇文章,我笑这对夫妇的傻,觉得看了一篇冷笑话,是二个愚人在圣诞节前犯下的愚蠢的错误;但是第二次读完这篇文章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因为我懂得了真爱,感受到了无悔的真爱。在这么凄凉、窘迫的生活中,这对天使般的夫妇却有着天使般的爱,宁愿为自己深爱的人付出自己最珍爱的东西。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会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关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会有真正的温情和友爱,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才会变得如此得贴近。

一场大雨后,狭窄的街道上,因为坑坑洼洼而积成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水坑。一辆小汽车与一位骑自行车的老者在同一个水坑处停下了,几乎是“头顶头”的“车祸”。司机把头伸出窗外,不解地问那老者:“老伯,我特地把车开在水坑里,把身旁干的路面留给您,您为什么不走,偏偏要骑在水坑中呢”那位老者却抱着歉意地一笑:“我是想把干的路面留给你,免得你走在水里,溅起污水,弄脏别人的身呢。”好一对差点酿成交通事故好心人,好一对始终为他人着想的好心人!

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正如一首歌中这样唱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转成完美的人间。每个人都愿意把内心深处对家人、对亲友、对社会的关心和爱献出来,这就是博爱。南京人的“博爱”精神,其实正是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关心和呵护!

愿天下感人的错误常犯,感人的爱常在!

一、书籍简介

《长袜子皮皮》是1999年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的故事。本书是瑞典儿童文学作家阿斯特里德·林格伦的童话代表作之一。现已译成45种语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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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像许多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品一样,让林格伦蜚声世界的《长袜子皮皮》写作的缘起是:她给患病的7岁女儿卡琳讲故事。1941年,女作家林格伦七岁的女儿卡琳因肺炎住在医院,她守在床边。女儿每天晚上请妈妈讲故事。有一天她实在不知道讲什么好了,就问女儿:“我讲什么好呢?”女儿顺口回答:“讲长袜子皮皮。”是女儿在这一瞬间想出了这个名字。这个火红头发、力大无穷、好开玩笑、喜欢冒险的小女孩不仅有着穿一只黑袜子、一只棕袜子的奇怪嗜好,而且有一个冗长奇怪的全名: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1944年,林格伦在女儿10岁的时候把皮皮的故事写了出来作为赠给她的生日礼物。1945年林格伦将它稍作修改,参加拉米和舍格伦出版公司举办的儿童书籍比赛,获得一等奖。书一出版就获得巨大成功。关于皮皮的书共有三本,多次再版,成为瑞典有史以来儿童书籍中最畅销的。目前该书已被译成30多种文字,总发行量超过1000万册。

主人公皮皮是个奇怪而有趣的小姑娘。她有一个奇怪的名字: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向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她十分善良,对人热情、体贴入微。她好开玩笑、喜欢冒险,很淘气,常想出许许多多奇妙的鬼主意,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皮皮是非现实世界中的小姑娘,然而她又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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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林格伦——瑞典的民族英雄,94岁高龄的童话外婆。她在1945年步入儿童文坛就标志着世纪儿童——皮皮已经诞生。1958年,林格伦获“安徒生金质奖章”。她的作品被译为86种文字,发行量达到1亿3千万册。把她的书摞起来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把它们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周。她成功地用自己的作品,为全世界的孩子留下了一个又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童年伙伴。“长袜子皮皮这个人物形象在某种程度上把儿童和儿童文学从传统、迷信权威和道德主义中解放出来……皮皮变成了自由人类的象征。”

1907年出生在瑞典斯莫兰省一个农民家里。20年代到斯德哥尔摩求学。毕业后作过一两年秘书工作。她有30多部作品。获得过各种荣誉和奖励。1950年获瑞典图书馆协会颁发的“尼尔斯·毫尔耶松金匾”;1957年获瑞典“高级文学标准作家”国家奖;1958年获“安徒生金质奖章”;1970年获瑞典《快报》“儿童文学和促进文学事业金船奖”;1971年获瑞典文学院“金质大奖章”;此外,她还获得过1959年《纽约先驱论坛报》春季奖和1957年德国青年书籍比赛的特别奖。她在1946—1970年将近四分之一世纪里担任拉米和合格伦出版公司儿童部主编,对创造这个时期的瑞典儿童文学的黄金时代做出了很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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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袜子皮皮》读后感55篇

第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200字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写的是一个诚实的故事。

书中介绍了皮皮虽然九岁没有了爸爸妈妈,没有教养,但她力气大、胆子大、崇尚自由,如:她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打败强壮的大力士,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毫不费力地把鲨鱼抛向远处。更重要的是她还有一大堆数也数不完的金币。她还有两个朋友,是杜米和阿妮卡,还有一匹马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猴子。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无穷。皮皮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她的生活完全自理。她在我的心目中是一个天真可爱、善良的女孩子,她是个力气超人,许多事情都是她自己一个人打理的。我也要向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中生活。

第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300字

读了《长袜子皮皮》这一本书,我觉得皮皮她对自己的生活是自己做主的,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海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运处……皮皮她还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小姑娘,别的小孩有什么东西都不给别人,而皮皮她买了十八斤糖果分给了这里所有的小孩。

还有一次,她和桂米还有阿妮卡来野游,她们遇到了许许多多困难,但是她们一起齐心切力,把那些困难都战胜了。有一次,皮皮和伙伴们一起去了霍屯督岛,在那里她们度过了一次快乐的暑假,在那里打败了一群海盗。

最后,皮皮有离开了霍屯督岛,她们依依不舍得告了别,然后又坐到船上回到了家,她们回来的时候已经过完了圣诞节,但是皮皮又做了一大堆东西,放到了桌上,又去叫了她的朋友度过了已过去的圣诞节。

总的来说,我觉得皮皮是一个勇敢的小姑娘。

第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500字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皮皮的小女孩,从小她爸爸失踪,妈妈去世,她一个人独自生活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是受益无穷。我觉得皮皮是个天真可爱、善良大方、力大无穷、独立自主的小姑娘。尽管她有钱,但她一点儿也不自私,懂得好东西要和大家一起分享。她会带上一些金子,叫上杜米和阿妮卡,一起去街上买东西。买了许多的糖果和玩具,大方地分给一大群的孩子们。皮皮看见一个男孩被一群男孩欺负时,她立马教训了那群男孩子,让他们以后不许再打人。这时候的皮皮我觉得她简直就是一个小女侠。皮皮的爸爸后来找到她,想让她当黑人族的公主。皮皮在刚要启程时,顾及到自己离开后杜米和阿妮卡的感受,就不愿意走了。当她爸爸第二次来接她时,她竟然和爸爸谈条件。要求带着杜米和阿妮卡一起去,这都说明皮皮是一个非常重感情的孩子。

我和皮皮一样是小孩,但她的独立生活能力很强。所有的家务活皮皮都是自己干,一切事情都由自己决定。她出生不久就和爸爸走南闯北。而我呢,什么事都由大人决定,而我有时候做事情还要妈妈做。现在虽然我自己洗澡,自己检查作业,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是有的时候我也会偷点小懒,例如喝水喊爸爸妈倒。我是个胆小的女孩,我独自去公公婆婆家的次数很少,每次都要爸爸妈妈送。我和皮皮比起来真是羞愧不如。我以后一定要改掉这些坏毛病,尽量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再喊爸爸妈妈做这做那的了,否则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小孩子。

第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7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作《长袜子皮皮》。

首先我给你形容一下她的外表吧,她是一名瑞典的小女孩。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皮皮不得不这儿一块蓝布那一块红布拼凑起来。她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着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而皮皮一直穿到现在,别的鞋都不爱穿。

皮皮的邻居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他两个又可爱而且学习又好。小男孩儿的名字叫做杜米,小女孩的名字叫做阿妮卡。事情是这样的,皮皮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就变成好朋友,阿妮卡和杜米经常到皮皮家去写作业。还有的时候,比如说周六、周天,杜米和阿妮卡就会到皮皮家来玩哦。对了!差点忘给你说,就是皮皮做鸡蛋饼的时候,她必须得念一个绕口令。不然的话,她做的烙饼就不香。绕口令是这样的,现在我要在这里烙烙饼,这里的烙饼马上就做成,这里的烙饼烙烙饼。还有她在刷地板的时候,她会把两只鞋子一扔,然后自己的脚上穿着两个刷子,像在滑冰场上溜冰一样的。

对了!我还要告诉你,杜米和阿妮卡唱的歌是“夏日里充满阳光,我们走过森林和牧场,一路疲劳又辛苦,啦啦啦,啦啦啦,我们走到哪里,歌声就在哪里飞扬。”皮皮唱的歌下面是这个样子,“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一路走,一路咯吱咯吱响,我的一只鞋,你里里外外水汪汪,请你们相信,他一路都在咯吱咯吱响,公牛是个大笨蛋,我喝着牛奶米粥倒也香喷喷……”

还有就是皮皮在黑人岛上的时候,他便成了那里的公主,杜米和阿妮卡也去了。就是大人们外出打猎的时候,把小孩子留在岛上,遇到了两个强盗,剩下的时候他们都躲在珊瑚大山洞,玩抓石子,他们的工具就是珍珠,哦,忘了告诉你,他们在那里待上十四天都没问题呢,那里有充足的面包果,椰子,香蕉。自从他们从岛上我回来之后,他们的友情就变得更旺了,好了,这个故事结束了!

这个故事教会了我以后要做个善良的人,这样的话你的朋友才多,你认识到的知识也就多了。

第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800字

最近我们家添了个新成员,她不喝我们家的水,不吃我们家的饭,但是我们全家都围着她团团转。她是我们的最爱,她是我们的快乐源泉,是我们茶余饭后睡觉前的必聊对象,她就是能力超凡的长袜子·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她是我们全家从书店请过来的《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的主人公。我们每天都朗读这本书,分享里面的故事,想象里面的人物,体会着皮皮的感受。

我羡慕皮皮,羡慕她去过那么多的国家,见过很多的世面,看过我们所没有见过的奇特的景象。我也去过一些地方,但是和皮皮比起来,我去的地方真是太少了。我羡慕皮皮,羡慕她拥有很多的宝贝,有奇怪的鸟蛋,有镶着宝石的贝壳,有绿宝石的戒指。我也有很多收藏的宝贝,真的很想和皮皮一起分享。我羡慕皮皮有一批马和一个叫纳尔逊先生的猴子。要知道,我想要一只小仓鼠都是那么的难。我更羡慕皮皮,她没事做的时候,没有人催她做作业,她高兴的时候可以举起一批马,她象妖精一样有钱。

我可怜皮皮,虽然她看起来天天很快乐,也很有钱,力气也很大,可以保护自己。可是,她没有妈妈的爱,没有爸爸的保护,没有人帮她洗衣服做饭,也没有人给她讲睡前故事。最可怜的是,她没有上学。虽然我觉得上学有很多的作业和考试,但是上学可以学到很多的知识,可是皮皮不会算术,也就不会写字,她写给好朋友的邀请函里面全是错别字。要是皮皮能够上学学习的话,她一定会更加厉害。

我喜欢皮皮,她是个精灵古怪但又善良的孩子,她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总是有自己的看法,她用自己的机智,不但控制了两个坏坏的小偷,而且很有爱心的让他们自食其力。我喜欢皮皮,她是个打抱不平有正义感的小孩,但是又很好相处,她是全镇小朋友的伙伴。我喜欢皮皮,她是个思维活跃的小孩,她讲的故事千奇百怪,跌宕起伏,把小伙伴们紧紧地吸引住。

皮皮带给我和我们家的远不止这些,我从这本书里知道了很多道理,知道人要有独立的能力,不能依赖别人,但是人又要相互帮助;人要强大,这样保护自己,但是人也不能以强欺弱;人在学习知识和能力的时候,要有自己的主见,但是人不能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而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我们家的新成员皮皮,成了我们的开心果,我们一家都很喜爱这个奇特的外国小女孩。

第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打开维拉维格古拉的大门,走出一位小姑娘——长袜子皮皮。她力大超人,可以单手举马,可以教训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将鲨鱼抛到远处,她就是长袜子皮皮,一个生活在林格伦笔下《长袜子皮皮》书中的奇特小女孩。

《长袜子皮皮》一书是我童年时代最喜欢的读物。它内容丰富,构造了一个渴望自由、天真、善良的天使皮皮。皮皮没有父母,没上过学,但却十分善良,尤其对邻居杜米和阿妮卡十分关心,照顾得无微不至,所以,他们兄妹俩经常去找皮皮玩。记得在杜米和阿妮卡生病时,皮皮几乎每天都会去照顾他们,并且在他们痊愈时主动要求带他们去南海诸岛旅行,在海上对他们关怀备至。我能像皮皮一样关心同学和朋友吗?不!记得那是一个下午,放学了,我像一支离弦的箭似的冲回家,对妈妈请求道:“妈妈下周一要用紫砂泥,帮我买一些。”“好的”说完,妈妈就走到电脑前帮我网购。几天后,我收到了紫砂泥。打开一看,里面竟有5袋,我十分惊讶,不解地问妈妈:“为什么要买那么多啊?我只用一节课。”“你们班上可能有一些小糊涂忘带了,你可以分一些给他们。”“就不!”我把紫砂泥一把抱住,心不甘情不愿地嘀咕着:“凭什么要给他们呀,谁让他们不带呢。”那一刻的我,竟不如一个没上过学的野小孩皮皮,现在想起来甚是可笑。但,那天,我还是听了妈妈的劝告,带去了全部的紫砂泥,分给了没有带的同学,从他们感激的目光中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为别人着想,其乐融融。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和皮皮一样,关心他人,助人为乐。有一次,同学赵启帆在学校突然扭到了腿,我正好路过,便主动走上前去,扶他去医务室,就像皮皮帮助邻居杜米和阿妮卡一样。

读《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中,从皮皮身上学到了许多,从她拾“破烂”中我了解到“垃圾”只不过是放错位置的能源,从皮皮和别人“打架”中我学会了见义勇为,从皮皮在杜米和阿妮卡得麻疹期间对他们进行呵护中我懂得了助人为乐,皮皮身上还有许多优点值得我学习,上述只不过是其中的沧海一粟。阅读《长袜子皮皮》,体验不一样的人生,学习更多的礼仪,不亦乐乎?

第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九岁的长袜子皮皮来到了我们身边。

她有一个装满金币的大手提包,这一点很重要,八九岁左右的孩子已经觉得有钱是一件很妙的事儿。因为,有钱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比如,可以买到糖果、玩具,当然也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匹马。有钱还可以帮助其他小朋友。大人们有钱要赠送礼物总是有各种附加条件的,这种赠予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让孩子们害怕,甚至让人感到丢脸。而有钱的孩子帮助人就很单纯,给人所需,让人感到快乐。可以自由支配金钱,应该是童年最具诱惑的梦想之一。

皮皮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刚开始的时候是很不错的,因为“在她玩得最开心的时候不会有人叫她去睡觉,在她想吃糖果的时候,不会有人硬要她去吃鱼肝油”。时间久了还是有问题,因为,爸爸妈妈是孩子心上的一块疙瘩,总不能完全抹去,即使说“妈妈是天使,我爸爸是黑人国王”,妈妈坐在天上通过一个小孔看着生活在人间的女儿,“爸爸会造好一只船来接我”也不行。爸爸送的大鞋不合脚也会总穿着,爸爸带着走过的世界成为最深的印象。说起来,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还是怪可怜的,无论他们怎样掩饰失去父母的虚弱。咱们的童话奶奶也触觉到了这一点儿,于是,皮皮的爸爸回来了,真的造了一只船来接皮皮了。这个爸爸与众不同,他真如皮皮所愿,是一个黑人国王。他并不约束自己的孩子,他给她所有的自主与平等。他和皮皮一起打闹比赛。他是一个了解皮皮的大朋友大伙伴。他太符合孩子心中父亲的形象了—————朋友式的英雄人物。

长袜子皮皮虽然是童话外婆林格伦虚构的人物,但我觉得她就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样生活在我的身边。我很喜欢皮皮,我觉得她的童年是快乐的,她每天都开开心心,就算遇到难过的事,都能自己找到快乐。

皮皮的童年是我向往的童年。尽管现在我的学业很繁重,课余时间里还要学奥数。但童年是短暂的,今后,我要多抽出时间玩耍,多结交几个好朋友,要像皮皮一样自信、自强、自立,要拥有一个和皮皮一样快快乐乐,无忧无虑的童年!

第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的书,它是由“童话外婆”之称的瑞典儿童文学大师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女士写的,这本书写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生活的故事。

皮皮是一个有一头红色的乱蓬蓬的头发,袜子一只棕色一只黑色,穿着一双大大的皮鞋,衣服是她自己做的一片红色一片蓝色十分怪异的小姑娘。她今年9岁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住在小镇上,她的妈妈早就去世了,爸爸还是一个海盗,在一次风浪中被风吹到了海里,但他给皮皮留下了一袋金子和一只小猴。因为皮皮有着超凡的自理能力,而且力大无穷,所以她为所欲为的生活着。有些人看出了这事,想让皮皮去“儿童之家”接受教育,可皮皮不愿去还与警察开玩笑戏弄警察。皮皮有两个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在他们的劝说下皮皮终于同意去上学了,可是仅仅上了一天皮皮就不想去了,皮皮不爱上学整天玩耍,还到处惹事生非,有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妮卡一起去看马戏时,皮皮又捣乱她一下跳到马背上骑来踢去,与马戏团的大力士比力气,气的马戏团长都想一口气把皮皮吃掉。虽然皮皮很调皮,但是她一点也不自私,她到商店买了十八公斤糖果分给大家还给大家买玩具,这是镇上的孩子们过得最最心满意足的一天。不久皮皮的爸爸来接她了,爸爸已经成为霍屯督岛上的国王,自然皮皮也就成为那里的公主,皮皮因为不忍心在这个绿色的地球上有她的好伙伴们因为她的离去而伤心和哭泣,就没有跟着爸爸去,留下来的皮皮依旧随心而悦的干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后来皮皮带着她的两个好伙伴一同踏上了霍屯督岛,开始了她们新的生活。

我很喜欢皮皮这个人物,因为别看皮皮富得像个财神,可她一点也不小气,自己有好的东西从来都不自私,和大家一起分享得到的快乐比金钱更重要,她还有一副好心肠乐于助人,这是我们这些孩子应该学习的地方。皮皮的缺点就是不爱上学、没文化、没礼貌、满嘴瞎话、戏弄流浪汉,这些又是我不喜欢她的地方,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要向皮皮学习的是什么,不再出现在自己身上的又是什么。

第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写的是一位不同寻长的小姑娘和她的朋友们在一起玩成长的故事——她的名字叫长袜子皮皮。

她长着一头像胡萝卜一样颜色的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鼻子上布满了一个个可爱的小雀斑。她的衣服是她自己缝的,因为蓝色的布不够,所以她补上了红色的补丁,一块红,一块蓝,真像个古怪的小丑。她的鞋子好像比她的脚大好多……

这本书中给我最深印象的是皮皮和她的朋友们在马戏团发生的经历。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小城里来了一个马戏团,小孩们都想去看马戏,他们缠着大人们,带他们去马戏团观看表演。皮皮的朋友阿妮卡和杜米也不例外,也缠着爸爸妈妈想去观看,好心的爸爸给了他们钱,他们想请皮皮和他们一起去观看马戏,可皮皮的爸爸妈妈去世了,她一个人生活,所以不知道什么是马戏,阿妮卡和杜米就向她解释什么是马戏,但皮皮一直搞不明白,最后阿妮卡和杜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让皮皮明白了什么是马戏。他们买了票,进了马戏团,不一会儿马戏开始了,皮皮跳上了表演者乘坐的马背上,跑到了钢丝上,打败了大力士,马戏班主非常的不喜欢她,想把她赶走,最后怎么样了呢?班主没有成功,皮皮还是没被赶走,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告诉你吧,因为皮皮有一个特殊能力——她力气很大,能举起一匹马。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皮皮是非常有趣的人物,虽然有时候很调皮,总会惹出事来,但是她会反省自己,当她做错事的时候,她会狠狠地打自己或者捏自己的耳朵,让自己记住教训,下次不要再犯。

这本书告诉了我,我们要正确地认识自己,受到表扬的时候不要骄傲,做错事情的时候,要铭记教训,下次不要再犯,这样才能做个让人喜欢的小孩。

第1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特别有趣的书——《长袜子皮皮》。

故事讲的事在维洛古拉住着一位奇特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就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那是她自己缝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蓝布不够,她不得不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她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这个不寻常的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

她勇敢淘气,和警察玩拍人游戏,她喜欢爬树,她还敢和强盗打架。

皮皮有一匹马,和一只猴子“尼克松”是她的好伙伴,和她形影不离。小镇上的小朋友们都很喜欢她,她用她所有的钱给小朋友们买糖果吃,她有两个特别要好的朋友杜米和阿妮卡,陪她一起开派对,一起购物,一起玩耍。

皮皮也是一个特别有趣的女孩,她自己制造出一个词语“斯彭克”,她先到甜品店寻找叫“斯彭克”的食品,接着又去了五金店,在那里找叫“斯彭克”的工具,后来,她又去了医院,她以为她得了一种很重的病叫“斯彭克”。紧接着,她又觉得应该是一种怪物叫“斯彭克”。最后,她和她的朋友发现了一只无名的小甲壳虫,叫它“斯彭克”。他们终于找到了这个叫“斯彭克”的东西,你是不是也觉得皮皮特别有趣呢?我也想着自己创造出一个新词呢!

我喜欢故事中的皮皮,她勇敢,独立,有主见,她对人特别友好。她的观点也特别有趣新颖,我喜欢这本书。

第1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

书中讲了一位名叫“皮皮”小女孩。她有着胡萝卜色的头发,梳着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儿,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相当整齐洁白。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直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脚上的一双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超人,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富得像位财神,壮得像一匹马。她的爸爸有点儿不可思议,是南海一个小岛上的国王。

这本书很有趣,也很令人深思。想一想,一个小女孩能照顾好自己,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呀!而且她一个人住在家里,从不浪费时间,把自己的时间排得满满的,是每一天都富有意义。比如,每天早上做运动,下午喝下午茶之类的,数不胜数。她还有很强的组织能力,所以邻居杜米与阿妮卡很喜欢她,后来成了好朋友。后来皮皮到她爸爸统治的小岛当黑人公主的时候,没有因为她是公主而瞧不起她的臣民们,而是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兄弟姊妹看待。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尽可能得帮他。在岛上大人们外出打猎时,来了强盗,皮皮挺身而出,把他们从岛上赶走了。她当公主是名副其实的,她对人民尽到了应有的责任。所以,邻居的妈妈才信任她。一群阿姨在皮皮他们临走前对她说:“你能放心吗?皮皮总有点那个!”而她却说:“也许她不那么好,但是,她有一副好心肠。”

这就是好朋友妈妈对皮皮的印象!相信你读完此书一定颇有同感!

第1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主人公皮皮长着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在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皮皮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举起来。她有分享的高贵品质,她常常用她那取之不尽的金币买来糖果和玩具分给伙伴们。

皮皮舍身救人的精神最可贵。一次,皮皮很早就起来啦,给纳尔逊先生在床上喝了水果汁、吃了小面包,纳尔逊先生穿着它那件蓝色小睡衣坐在那里。这时候皮皮想:已经有好几天没骑马了,骑骑马过一个快活地礼拜天也不错呀,就在她刚骑上马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大喊:“摩天楼失火啦,快救火呀!”皮皮一听,赶忙过去看,只见顶楼上站着两个在哭的小男孩。这时皮皮大叫道:“我需要一根绳子”大家不明白皮皮要绳子有什么用,可还是给皮皮弄来了绳子。

皮皮跳下马,让纳尔逊先生把绳子挂到树上,然后又从地上捡了一块夹板横在绳子上,让两个孩子挑上夹板,这样使两个孩子得救了。

皮皮的生活是多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呀!她把一切烦恼看成游戏,把一切困难看成是对自己的考验。让我们像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的海洋中遨游!

第1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本书讲述了一个淘气的、无法无天的女孩皮皮,她天生神力,可以毫不费劲地举起一匹马。她的母亲早逝,父亲在海上失事,她独自住在一座果园的小房子里。她在地板上和面做饼干,和警察捉迷藏、骑着马上学、爬树……并且和她的两个小伙伴——杜米和阿妮卡。

其实刚开始,皮皮的形象让我觉得怪怪的,硬梆梆的辫子,头发象胡萝卜一样,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牙齿整齐洁白。后来却发现皮皮有许许多多我应该学习的地方,如她从来不用自己的力气来欺负弱小 ,反而皮皮大方,善良,有一次,她上街买东西,买了整整十八公斤糖,她自己没吃一颗糖,全分给了镇上二十三个孩子。还有一次,她来到玩具城门口,看见许多孩子目不转睛地盯着各自期盼已久的玩具,但他们口袋里没有一分钱,只能把这个心愿埋在心里。皮皮看懂了他们的心思,于是,皮皮问了问所有孩子各自想要的玩具,走进玩具城,为孩子们买下了他们想要的玩具。她自己却没有买一件玩具。就这样,皮皮成了全镇孩子的朋友。

皮皮的善良为她赢得了众多友谊。童话故事中勤劳的灰姑娘,善良的白雪公主,赢得了大家的喜爱,而凶恶的巫婆,可恶的贪官,则被人们厌恶,善良的人让这个世界充满了爱。在这里,我要学习皮皮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短处。

第1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长袜子皮皮,里面的皮皮虽然九岁就没有爸爸妈妈了,但是他很勇敢,很聪明,皮皮连一加一都不会,而且他说话七百十九后面就是七百十十,看到这里,我哈哈大笑,妈妈问我为啥笑,我把看到的都告诉了妈妈,妈妈也笑了起来。皮皮力大无比,能举起很重的东西,他的鼻子像个土豆,有在什么事情都会不一样的,他的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他的衣服相当怪,是他自己缝制的,他本来想做成一件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了,他就在这缝了一块红布,在那儿缝一块红布。

他的袜子更奇怪,一只是黑色的,一只是棕色的,他还有两个好朋友,是杜米和阿妮卡,他有一匹马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小猴子,皮皮还喜欢假装说谎话,最牛的皮皮自己还会做饭呢。

读完了长袜子皮皮,我想,我们应该学习皮皮,去帮助身边应该帮助的人,同别人一起分享快乐,幸福。

第1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皮皮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的关爱,在她九岁时,住在维拉维洛古拉里,她很孤独,因为她从小就独立生活,所以她活到现在很不容易,我喜欢她从小就能自力更生。

有一天,皮皮和她朋友去捡破烂,皮皮突然看到一个男孩被欺负了,因为皮皮力气大,他把那些人打了一顿,那些人在也不敢欺负别人了。我喜欢她见义勇为的精神。

还有一天,皮皮挣了很多钱,两个小偷看到了,一到晚上,他们就进屋去找钱,可没找到,他们就去问皮皮,皮皮如实的说了,他俩就去找钱,皮皮想到不对劲,马上起了床,把小偷打了一顿,问清楚他们为啥抢钱,小偷说了,原来是流浪汉。所以皮皮就给他们每人一碗饭和一枚金币。我喜欢皮皮献爱心的品质。

第1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老师让我们看了长袜子皮皮电影,这个电影里有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女孩,还有两个经常被皮皮耍的警察,还有两个不灰心的小偷。

有一天两个小偷被警察抓住了,他们齐心协力永不放弃的想逃出这个监狱,最后他们终于逃出了监狱,又做了很多的坏事情,比如偷钱,打劫等····后来又被抓进监狱了。

皮皮的爸爸送个了她一大袋金币,一个金币就能换一大堆的糖果还有好几个笛子,她的爸爸还送给她一匹身上有白点的马,它非常听皮皮的话。

那两个警察听说有一个小镇里面有一个力大无比的小女孩名字叫皮皮,于是他们两个去了那个小镇找到了皮皮,想要把她抓起来带到一个儿童之家,可是皮皮不愿意去那个儿童之家,所以就把他们两个耍了一遍又一遍。

通过这部电影我知道不要去做坏事,不要去做一些勉强他人的事情。

第1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瑞典著名的作家林格伦的一部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作品,这本书耐人寻味,充满童心童趣。

书中的故事有的让人开怀大笑,有的让人回味无穷。皮皮是一个可爱、特别、有趣、乐观、善良、充满憧憬的小姑娘。她的袜子从脚一直到大腿,一只是黑的,一只是蓝的,她穿的鞋的大小却是她自己脚的两倍,走起路来“啪嗒啪嗒”的。她,就是一位不同寻常的——长袜子皮皮。她力大无穷,可以把鲨鱼抛到远处,可以举起一匹马,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敢和她相比。她很大方,她买了18公斤糖,分给全城的小朋友。她还很调皮。皮皮是一个孤儿,皮皮的爸爸被海浪卷走,皮皮想,爸爸已经漂流到了一个岛上,成了国王,妈妈在皮皮躺在摇篮里的时候就去世了,皮皮感觉,妈妈一定上了天堂,成了一个天使,皮皮总会把一些事情想得很美好。皮皮总是很乐观,觉得世界上没有一个孩子会像她那样幸福。

皮皮有趣的事可多了......她还不愿意自已长大,这本书中妙趣横生的故事表达了丰富多彩的生活令儿童非常快乐。我们要和皮皮一样,好好享受美好快乐的童年。

第1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推荐一本有趣的书,它的书名是《长袜子皮皮》,作者是瑞典的阿特斯丽德.林格伦。

《长袜子皮皮》这部作品讲述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的故事。皮皮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她富得像一位财神爷,身体强壮得像一匹马。她所做的一切老是违背大人的看法,如:不去上学、满嘴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更不可思议的是:皮皮的爸爸因为一次航海出了意外,被飘到南海的一个小岛上,做了那里的国王;而皮皮的妈妈在皮皮很小的时候就去了天堂。皮皮的生活也许让成年人不喜欢,或者感到惊讶,但却是孩子们的偶像,因为很多孩子不敢做的事情她都敢做,并且感受到了自由自在的快乐。

读完这本有趣的书,皮皮虽然是个女孩子,她的力气大得让我惊!她竟可以把一根结实的木铁棍折断;竟可以把小偷举到高高的柜子上。我也经常想:我也是个结实的孩子,我怎么就不可以呢?要是我是皮皮,我会怎样生活呢?

不过我还是不赞成不去上学,但我首先会和别的小孩子交朋友,然后和他们一起上学玩耍。

第1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是我看过的字数最多的一本书了,虽然刚开始觉得没意思,但慢慢看下去,发现我越来越喜欢“皮皮”这个主人公了。她的头发是胡萝卜色的,她总是穿着一双比她的脚大一倍的鞋子,她最大的特点就是力气超人,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能和她比。

我觉得皮皮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小女孩,她像米小圈一样乐观,又像小豆豆一样可爱,无厘头。虽然没有爸爸妈妈在身边,但她很勇敢、很独立,她才9岁,跟我一样大,她就能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生活,自己做饭,实在太了不起了。再看看我自己,什么都是妈妈帮我准备,而且我还是个男孩子,真的是很惭愧,这点我要向皮皮学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做个真正的男子汉。

皮皮有两个非常好的朋友,一个是杜米,还有一个是阿尼卡,他们一起玩耍,一起野游,一起冒险。当朋友遇到困难时,她马上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朋友,当她要离开维拉维洛古拉的时候,看到朋友们这么伤心,她就不忍心走了,她不想这个世界上有人为她哭泣。她真是个善良的小姑娘。我也要像皮皮一样,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关心帮助我的好朋友。

第2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字叫《长袜子皮皮》的书,它对我的启发很大。书里的皮皮憨厚可爱,虽然她的童年没有爸爸妈妈的呵护,但是她在生活克服重重困难,把自己的生活过得多姿多彩。我特别佩服她的独立、坚强、勇敢。

记得有一次,两个又狡猾又讨厌的小偷溜进了皮皮家,她听到声音顿时眼珠子咕噜一转想出一个好办法,她一边数着金币一边镇定的大喊到:“要么就进来,要么就站在门口,随你的便。”小偷笑了笑说:”就你一个人在家吗?“”不,尼尔松先生也在家。”皮皮回答道。当小偷还不知道尼尔松先生是只猴子的时候便心虚的说:“我们只是想看看你们家的钟。”说着就一溜烟的跑走了。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得出皮皮的机智勇敢。想到我们现在的童年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茁壮成长,有的时候还太任性,不懂事、经常惹爸爸妈妈生气,真是不应该呀!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在以后的日子里要向皮皮看齐,做每一件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不管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都要学会独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完成。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做一个像皮皮一样机智、勇敢、独立的好孩子。

第2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长袜子皮皮》,它的作是瑞典人,名叫阿斯丽德.林格伦。

书中的主人翁名字很长,有25个字,名字的开头叫皮皮露达,所以我就简称她为皮皮。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的坚着。她的鼻子像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

皮皮是个善良、勇敢的人,有一天晚上,两个小偷从维拉·维洛古拉经过,他们看到皮皮有很多金币,便想偷她的金币。到了黑夜,小偷蹑手蹑脚地进入皮皮的房子。可是,他们一进去就被皮皮发现了。结果小偷没偷到钱,反而被皮皮教训了一顿。但是她没有将他们送到警察局,而是和他们跳舞,并让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从此小偷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皮皮还是一个十分能干的人,自理能力极强,也很有主见,所有的家务都由她来打理,所有的事情都由她自己决定。这让我很佩服。但是,皮皮不喜欢上学,这点我们不能学习她。

皮皮不想长大,这点和我有点像。因为现在的我可以无忧无虑的玩耍,但是人不能不长大。

我喜欢读书,书可以使我们得到许多知识。

第2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长袜子皮皮她和别的女孩不同,他的爸爸和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和男孩一样顽皮,力气也特别的大,都能把警察抬起来呢!

以前她和船长爸爸一起航海。有一天,她爸爸照常出海,可突如其来的一场风暴把他卷入了无尽的海洋;而她的妈妈在皮皮生下来不久后就去世了。从此之后皮皮就没有了父亲和母亲,全由水手照料。之后,水手们把她送入维拉,维洛古拉。

在那,她与她的小伙伴拉米、阿妮卡过着快乐的生活。皮皮有时搞笑,有时易怒,有时爱恶作剧。她就是一个顽皮的小女孩。她喜欢爬树、做饭(因爸妈去世的早,所以船上的水手就教了皮皮做饭)和捡东西。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皮皮虽然没有爸爸和妈妈,但是她懂得自力更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知道什么事情危险,什么不危险;还能和大人一样做家务;可以安排好一天的事。我要向他学习去做一些家务,分担爸妈的辛劳。

第2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书中描写了一个个精彩有趣的故事:皮皮去上学、皮皮接待小偷的拜访、皮皮看马戏、皮皮过生日等等,我被它们深深地吸引着。

这本书的主人公皮皮是一个小姑娘,她长着胡萝卜丝一样的头发,两个硬硬的小辫竖在头上,她的脸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虽然有很多的雀斑但皮皮却不会为此而苦恼。

皮皮有两个玩得最要好、最有感情的朋友,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他们是杜米和阿妮卡。

皮皮坚强又乐观。因为她始终相信自己的妈妈是一位天使,爸爸是一位黑人国王。

皮皮有着与众不同的力气。有一次他去看马戏,打败了世界上最强壮的大力士阿道尔夫。

皮皮勇敢又善良。有一次她把鲨鱼扔远救了杜米,可她却为鲨鱼没饭吃而感到难过:她在糖果店里买了18公斤的糖果,分给那些没钱的小孩吃,还给那些孩子买了各自喜欢的玩具。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皮皮是一个天真活泼、勇敢善良的小朋友,她能独立的生活,自己给自己创造快乐的同时,也带给别人快乐。我想,这也许就是这本书的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作的灵魂所在,她希望孩子们永远快乐。与此同时,我觉得我要向皮皮学习,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地去面对,做一个善良正直的好孩子。

第2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读了两遍,里面的故事写得生动又形象,让人看了还想看。

故事的主人公叫皮皮,因为她经常穿着两只不同颜色的长袜子,一双大鞋,所以也叫长袜子皮皮。皮皮从九岁始就孤零零的独自一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她的妈妈很早以前就去世了,爸爸当上了黑人国王,很久也不去看她。她富得像一位财神,壮得像头牛,不去学校上学,满嘴的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我最喜欢其中的第7个故事,皮皮看马戏。里面讲的是天真的皮皮演了马戏,接着又打败了一位强壮的大力士,并拿到了一百克朗的奖金。我看到这一幕,对她十分佩服,才九岁的小姑娘居然能将大力士打败。有一次,皮皮看到一些孩子没有得到老师的奖励,她花钱买了很多糖发给所有的孩子,还给没人发了一枚“金”币。自然皮皮就成了孩子们的偶像。

我喜欢看这本书,因为里面的皮皮天真、可爱、善良。我很崇拜她,她很多地方都比我强。她独立能力很强,她能自己做饭,能骑着马去旅行,能自己照顾自己;她很坚强、很乐观,没有爸爸、妈妈,但是她整天乐呵呵的,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她都不怕,从来都不哭,她还用她的善良和勇敢征服了两个小偷!

第2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长袜子皮皮》。主人公的全名叫“皮皮露达。维多利来。鲁尔加迪娅。埃弗拉伊姆。长袜子”,简称“皮皮”。

皮皮不仅名字又长又奇怪,她的外貌也是不同寻常:她有着胡萝卜颜色的头发,土豆似的鼻子,连衣群这儿一块红布,那儿一块蓝布,穿着两只不同颜色的袜子和一双比她的脚大一倍的鞋子。

而且她的经历也非常奇特,皮皮听她的好朋友——杜米啊妮卡的话去上学,她骑着马匆匆地去学校,结果皮皮算术不会,字不认识,画画不认真,歌也不唱,把老师惹恼了。但是皮皮觉得这个老师很好,所以走的时候把一个小金表放在讲台上请老师收下。

皮皮家里来了两个可恶的小偷,在皮皮数金币的时候走了进去。他们把装着金币的背包拿了下来,但力大无比的皮皮又把背包拿了回来。小偷们又陪皮皮“玩”了一会,皮皮给了小偷他们每人一枚金币,还招待小偷们吃了晚饭,把他们送出了门外。

皮皮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她依然活得很快乐,是个大方,爽朗,奇特,力大无穷,总有一些怪点子的人。皮皮古怪的性格使我对这本书入了迷,看着看着就被故事内容吸引了,收情也随之起伏,不过还是得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是她: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太太又一次给我带来了阅读的快乐!

皮皮是我们的好了伙伴,她的事情谁也猜不到。

第2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对朋友的友情可儿真是深啊!和朋友在一起无忧无绿的可真幸福!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次,皮皮和爸爸一起出去玩去海上玩,可是,突然这个时候海面上有大浪把皮皮和他的爸爸给吹散了。皮皮被弄到了海面上得救了,等皮皮醒了后他就四处寻找爸爸可是根本找不到于是皮皮每天都在想爸爸被弄到了黑人国爸爸成为了黑人国得国王,爸爸就会过来接我到时候我就成为了黑人国的公主了。于是她每天都在想让爸爸早一点过来接她。皮皮家旁边有两个小朋友是兄妹,有一次他们看见了有一个小朋友就去了屁屁家和皮皮做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一次,皮皮的爸爸真的成了黑人国的国王来接皮皮可是皮皮没有走而是留了下来。

皮皮和朋友的友情可真深啊!不论你们是不是好朋友但是你们将来肯定能成好朋友,友情越深,朋友越好,有一次,我在三楼玩,五(2)班的有一个人需要帮助,于是我就帮助了他后来我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了,想做朋友不一定是要付出所有,只需要一时的帮助就可以成为最要好的朋友。

第2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很多课外书,其中最好看的就是《长袜子皮皮》。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个主人公之间的故事,他们分别是皮皮、杜米和阿妮卡。我最喜欢的是皮皮,因为她既勇敢又善良。

皮皮也是一个奇怪有趣的小姑娘,她力大无比。就连一匹马都可以轻易地举起来。她不但能制服凶狠的强盗,而且还用她的智慧对付身强力壮的小偷,她真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女孩。

最好看的就是“皮皮劝告鲨鱼”。皮皮提议去航海,在皮皮的带领下,大家成功地来到了霍屯督岛。杜米想去山上的山洞里采珍珠贝。突然杜米掉进了海里。皮皮却不像其它孩子一样慌得哭起来,而是像箭似的冲向鲨鱼,把鲨鱼扔得远远的。勇敢地救了杜米。

皮皮也很乐观,因为皮皮既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可她却能独立生活,变得更加坚强。

看完了《长袜子皮皮》,我们应该向皮皮学习她的善良、勇敢和乐观。我想:如果可以跟皮皮一起冒险该有多么刺激呀!

第2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大家一定听说过《长袜子皮皮》的故事吧,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孩子没有爸爸,妈妈。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穿着一双又大又长的袜子,一只是黑色的,一只是棕色的,她还穿着一双又大又脏的皮鞋,比他的脚大一半。

有一次,她和她的朋友一起玩。突然,她发现一群男孩追打一个小男孩,她便去阻难拦。这群臭孩子看她是个女孩,便打了上去,谁知皮皮生气了,把他们一个个扔的很远,最后一个男孩还被皮皮扔到了马路边的玩具车里。把车压碎了。

长袜子皮皮告诉了我们,做人做事一定要自信,自强,要勇敢,机智,尤其是女孩子。

虽然,长袜子皮皮只是个传说,但她永远活在我心里。

第2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瑞典的民族英雄——阿斯特丽德的国际爱徒生小说——《长袜子皮皮》。

长袜子皮皮的全名很长,但她更爱叫自己皮皮。她是一个很奇怪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他的鼻子长得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祛斑。鼻子下面长的像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海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

他父亲是一位黑人国王,母亲是一个天使,她自己爱说大话,很富有,他有一大背包金币,她觉得捡破烂很好玩,她见义勇为,他身手矫健,活泼好动,胆大,可以从橡树顶蹦到地上,心地善良,但也可以把强盗吓得落荒而逃。

第3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是在笑声中读完《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的。

书中的小主人公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女孩:胡萝卜颜色的头发,梳着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像土豆似的鼻子上布满了雀斑,她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棕色的,一只黑色的,她的鞋比自己的脚大一倍,光看外表她就不同寻常,这就是长袜子皮皮。皮皮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她不但能自己照顾自己,而且力气大得惊人。在大人的眼里,皮皮可能不是个乖孩子,她很顽皮,不爱上学,还和警察开玩笑并戏弄流浪汉……可是她却有一颗善良的心。皮皮教训了总是欺负弱小的男孩本特;在她过生日时,皮皮给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做了很多好吃的食物;皮皮花了很多钱买了一大堆糖果分给许多孩子吃;她还将咬人的鲨鱼抛到很远的海里去……这一连串的举动让皮皮成了孩子们心目中的偶像,大家是多么喜欢和她在一起呀,有皮皮的地方,就一定会有快乐和永远不停止的游戏。

读了这本书后,我多么希望皮皮能到我们的学校来和我们大家在一起!这样我就能跟你学习怎样照顾自己,以后不再让爸爸、妈妈像呵护温室里的花朵一样对我小心翼翼。我还要和你在一起玩很多很多游戏,那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感觉,是我们每一个孩子内心最向往的呀!我最佩服你的是,遇到困难,你总是乐观、从容地面对。其实每一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勇敢面对,战胜困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收获快乐!

皮皮,你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伙伴们,我们一起加油吧!

第3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一幅作品。长袜子皮皮是一个九岁的小女孩,自幼丧母,她的父亲是一名海盗,但突然在海上失踪了,她一直靠着父亲留下的一袋金币,独自生活在大院子里,过着无父无母的生活。

皮皮失去了母亲,又失去了父亲,如果换成了别的孩子,肯定有问题。在家里,我们都是父母眼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有些十多岁的孩子都比不过一个9岁大的皮皮。我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却一点也不寂寞,因为她认识了邻居家的龙凤胎:杜米和阿妮卡。从此,他们就一起过着有趣的生活。杜米和阿尼卡经常和皮皮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捡破烂,有时还和皮皮一起看马戏。

9岁的皮皮有着不同于同龄孩子的能力。皮皮会自理,饼干、布丁、小面包对她来说早已是小菜一碟。

我欣赏皮皮的善良。有一次,皮皮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去逛小商店,皮皮买了满满小车的糖果和许多玩具,分给那些趴在小商店门口流口水或看着眼直发愣的孩子。

皮皮的勇敢也令我很佩服。有一天晚上,皮皮家进了强盗,皮皮非常勇敢,她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捉住了强盗,并对他进行了深刻的教训。假如换成我,我估计我的魂儿都快没了,或是心都要跑到嗓子眼上了。自己在家时,有一点风吹草动,我都害怕得要命。我还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身上存在许多优点:坚强、勇敢、善良、能自理……希望大家都能够喜欢长袜子皮皮!

第3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非常的有趣,它是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这本书是一个这样的故事:

有一个小姑娘叫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力迫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很有力气,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去世了,她就一直跟他爸爸航海,后来,她的爸爸也被海浪卷走了,她只好回到原来她爸爸买的房子里,这所房子叫:维拉·维洛古拉。皮皮偶然认识了隔壁房子的两个孩子——哥哥杜米、妹妹阿妮卡,并成了好朋友,他们在一起发生了很多好玩的事情,请你慢慢“享用”。

皮皮是个孤儿,这个消息很快传遍整个城市,叔叔阿姨们都认为要让皮皮去儿童之家,还要上学,于是,两位警察来到了维拉·维洛古拉,皮皮说什么也不去儿童之家,还爬上了屋顶,没办法,两位警察也用梯子爬上饿了屋顶,皮皮一跳,稳稳当当的'来到了地面上,把梯子拿走了,好不容易,一番周折,两位警察从屋顶上下来了,皮皮把他们俩举到了门外,两位警察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他们告诉其他人,皮皮不适合去儿童之家。

有一次,杜米和阿妮卡得了麻疹,为了能让他们病好,他们的妈妈同意让他们和皮皮一起去霍屯督岛(皮皮的爸爸没去世,在霍屯督岛当国王),他们和那里的孩子一起吃香蕉、吃椰子、挖贝壳……还在山洞里玩耍,皮皮用网把鲨鱼赶走了,围出了一块安全地区。还把来抢霍屯督岛的珍珠的基姆和伯克这两个大坏蛋赶走了。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故事,皮皮很大方,我要向她学习。

第3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瑞典著名的作家林格伦的一部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受益无穷。

皮皮在我心目中是有着许多优点的孩子。她力大无穷,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敢和她相比,她可以举起一匹马甚至更加重的东西;皮皮勇敢,在杜米和阿妮卡被鲨鱼追赶的时候,奋不顾身的去救她们,狠狠地教训了一顿鲨鱼;皮皮善良,看见弱小者被欺侮时她会挺身而出,解救好人,教训坏蛋,伸张正义;皮皮智慧,在强盗想骗取小朋友们的珍珠时,她识破了强盗的伎俩,并巧妙地惩罚了他们;皮皮能干、独立,一切家务活都由她一个人来打理,一切事情由她自己来决定;皮皮大方,她买了18公斤糖,分给全城的小朋友。

当然她也有顽皮的一面。她不愿意上学,因为她无法理解各种规章制度,她违反纪律却不自知;皮皮满嘴瞎话:她不慎将蛋黄撒到自己头上时就说蛋黄对头发有益,所有的巴西人头发上都涂有蛋黄,所以那儿没有秃子;她为了显示自己见多识广,就说有的中国人耳朵非常大,大到可以当雨披,跑起来就像两个巨大的黄色风帆;她从山崖上跳下学习飞行失败(当然不可能成功),就解释说自己忘记张开双臂了,并且肚子里的烙饼太多……

这就是与众不同的皮皮,或许在大人的眼里她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我喜欢她,皮皮的生活是多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她把一切烦恼看成是游戏,把一切困难当成是对自己的考验。让我们像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的海洋中舞蹈!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也很喜欢皮皮吧?那就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一定会让你收获多多!

第3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又一个暑假了,我读了一本《长袜子皮皮》的书。这本书是瑞典作家林格伦写的。书中的主人公皮皮是一个调皮可爱、勇敢、有趣、爱撒谎、善良的小姑娘。

她的妈妈虽然死了,但是她坚定地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在天空中照顾着她。她爸爸掉入海中,但皮皮认为,她爸爸那强壮的肌肉能让爸爸浮上来,并漂到一个小岛,成为那里的白人国王。而她就是公主,她相信爸爸造好了船一定会来接她的。

皮皮是个调皮可爱的孩子。一次,在看马戏表演的时候,皮皮竟然跳到演员骑马的座位上,演员惊讶地看着皮皮。皮皮不顾杜米和阿尼卡的劝告,竟然跳到舞台中间,举起全世界最强壮的人,赢得了一百个钱币。

皮皮也是个勇敢的孩子。在爸爸统治的岛屿上,杜米要去海里捡珍珠,然而,杜米的行动引起了一条鲨鱼的注意,就在鲨鱼快要咬到杜米的那一刻,说时迟,那时快,皮皮跳入海中,举起那条鲨鱼,扔向了远处。皮皮上了岸,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小伙伴们问她:“你为什么哭呀?难道是因为杜米差点被鲨鱼吃掉的原因吗?”皮皮的回答让人感到吃惊:“我不是为杜米被鲨鱼差点吃掉而哭,是因为那条可怜的小鲨鱼还没吃饱呢!”读到这里,我又感觉皮皮是一个既爱护动物又有趣又善良的孩子。

皮皮又是个爱撒谎的孩子。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尼卡在一起玩耍,一个路过的姑娘问皮皮有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皮皮说了许多那个姑娘爸爸的造型,结果姑娘很高兴,问:“难道你见过我爸爸?”“我没有见过一个这样的人!”皮皮说。最后,皮皮说的那些谎话问那个姑娘是不是真实的,姑娘还没来得及回答,皮皮就扔起拳头,摆出打架的姿势,说:“我知道,你要说,我说的都是谎话。没错,这都是谎话!”姑娘连忙说:“我都相信你!”……最后,他们的“战争”平息了。

看完这本书,我们应该学习皮皮的善良、勇敢,不应该学习皮皮爱撒谎的习惯。

第3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皮皮,她是个孤儿,没有爸爸妈妈,但她很开朗,有着很打的力气!皮皮家边上住着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是皮皮的好朋友。他的两个好朋友非常有教养。皮皮有一匹马和一只猴子!

原来只有皮皮的两个朋友知道皮皮,但大家很快就都知道了这个孤儿在这里,大家建议皮皮去儿童之家——孤儿院,随后就有两个警察来到皮皮家,这时,皮皮的两个朋友也在皮皮家玩,好戏开始了,两个警察说让皮皮去儿童之家,可皮皮不想去,就跑,两个警察在后面追,可皮皮的两个朋友却在旁边看笑话!皮皮爬到屋顶,而两个警察哪能爬得上去,就拿梯子,爬上去以后,梯子就被皮皮放了下来!两个警察说:“我们可以做朋友!快把梯子架上来。”皮皮把梯子架在屋顶上,等两个警察下来以后,他们觉得皮皮不合适去儿童之家,就走了……

皮皮的生活真是太有趣了!

第3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学校我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在书中我读到皮皮是一个穿着稀奇古怪的女孩,她的裙子原本想要缝成蓝色的,但是因为蓝布不够,只好七拼八凑的缝上了红布。她的长袜子左边的袜子是蓝色的,右边的是红色的,脚上穿着一双比她自己脚大一倍的皮鞋。她力大如牛,可以举起一只鲨鱼。她的爸爸在一次航海中失踪了,但是她一直认为她爸爸是黑人国王。她妈妈去世了,她总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到后来,她的爸爸真的漂泊到了一个黑人国,当上了国王。自此期间,她一直一个人生活,一切起居都自己负责。

一个孩子,在一切都茫然未之的时候,谁能自己一个人生活下来?有,她就是皮皮。她一个人度过了两年,她独立,她勇敢。在面对两个盗贼的时候,她临危不惧,她用自己的智慧化矛盾为友谊。她跟盗贼们跳了一晚上的舞。还“大发善心”地给了盗贼每人几个金币。

我们要学习地是她那永远乐观的心理。她并没有因为失去母亲而伤心,食欲不振。她用一颗善良又包容的心去理解朋友邻居。她和整条街的小朋友打成了一片。我们要跟她一样,用心去理解他人。去包容他人。在困境中,我们要有迎难而上的精神,只有相信就会实现。万事皆有可能。

读完了《长袜子皮皮》,我想,我们应该学习皮皮,去帮助身边应该帮助的人,同别人一起分享快乐、幸福。

第3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中我读了“童话外婆”林格伦的《长袜子皮皮》,这里的主人公皮皮是个古灵精怪、善良大方、力大无穷的姑娘,让我印象深刻。

首先她的名字就非常怪,她的全名是这样的: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加尔迪亚。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然后她长的非常怪: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皮皮喜欢的雀斑。她的衣着更奇怪,穿着由一块红布一块蓝布拼成的连衣裙;两条又细又长的腿上,穿一只棕色,另一只黑色的长袜子;脚上的鞋子很大,足足是她脚的一倍……不过,她的自理能力非常强,从小独自一个人能力,把自己的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这让我非常佩服。

皮皮有一大袋子的金币,是个小财神,她很善良、很大方,一点儿也不吝啬。有一天晚上,两个小偷光顾皮皮家,皮皮没有报警,她和他们跳舞,还做饭给他们吃。小偷走时,她还给了他们一人一块金币,并劝他们弃恶从善。还有一次进城买东西时,皮皮用许多金币买了十八公斤糖,然后大把大把地分给了馋得直流口水的小朋友们,从此,皮皮和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皮皮力气很大,她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把大力士压在身下动弹不得。有一次她还救下了被鲨鱼追赶的杜米和阿妮卡两个小伙伴,并狠狠地教训了鲨鱼,真了不起!

这本书故事情节丰富多彩、妙趣横生,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也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学会自理,要乐观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做一个既勇敢又善良的孩子。

第3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书店我挑中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回到家我就和妈妈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这本书是瑞典的林格伦奶奶写的。

书中的皮皮是个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长的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是她自己用红蓝布条缝成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脚上穿着一双比自己的脚大一倍的黑鞋子,她有一个很长的名字,就像它的长袜子一样长。真是个奇怪的,既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和我同龄的9岁小姑娘。

皮皮非常顽皮,经常说谎,她把说谎当成一种乐趣,她说自己的妈妈是天使,爸爸是黑人国王,她还说一个小孩从五月到十月一直不吃不喝都饿不死。但事过之后,她都会承认自己的错。还和两个劝她去儿童之家的警察玩拍人的游戏,使得那两个警察爬上房顶下不来了。

皮皮非常坚强,非常乐观,他的生活都是自己料理。她会在地板上自己擀面,自己做各种各样的饼干,自己努力的挣钱,自己煮美味可口的咖啡,自己做香喷喷的饭菜……,皮皮所做的事情我一件也做不好。

皮皮还是个非常大方,非常天真,非常珍惜友谊的小姑娘。她有两个好朋友,其中一个叫杜米,是个男孩子。另一个是阿妮卡,是个女孩子。皮皮经常做一些好吃的饭菜请两位好朋友一起来家里做客。她们一起爬那棵会长汽水的空橡树,一起玩捡破烂的游戏,一起骑马,一起坐在木柴箱子上讲鬼故事,她们一起去看马戏,皮皮给两位好朋友买了一等票,还不要阿姨找回的零钱。

第3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里面内容丰富多彩。

皮皮是个孤儿,因为她的爸爸在一次航海中被暴风雨卷走了,妈妈也去世了。皮皮她有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洁白洁白的。她的裙子也相当古怪,她的袜子很长,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要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和杜米、阿妮卡成为了好朋友,经常在一起玩游戏等……皮皮的力量也很惊人,能打败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大力士阿道尔夫,轻而易举的把鲨鱼抛到远处,教训那些凶狠的海盗。

皮皮那种热心帮助别人和独立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第4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的第四篇:皮皮上学了。这篇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天,杜米和阿尼卡有一个共同的想法;让皮皮也去上学,于是这天下午,杜米和阿尼卡到皮皮家劝皮皮上学,杜米和阿尼卡说了很久,皮皮才答应去上学。第二天,皮皮、杜米和阿尼卡一起去上学。开始上课了,老师提问的问题皮皮都回答得太天真,他还是没有上成学。

这篇故事中,讲诉了皮皮上学的故事,皮皮把九九表说成了舅舅表,把乘法说成了剩法,老师实在没法教,可她并没有强迫皮皮认真学,而是让他离开了学校。杜米和阿尼卡做的也很好,他们乐于分享。他们把和蔼可亲的老师分享给了皮皮;他们也把暑假分享给了皮皮。

我希望大家也要向他们和老师学习。

第4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的第六篇;皮皮组织了一次野游。这篇故事主要内容是:杜米和阿尼卡放清洁日假了,他们决定和皮皮一起去野游,他们准备好东西就出发了。先是到了一块草地,渐渐地,他们来到了一扇门前,皮皮双腿一跳就过去了,杜米和阿尼卡也跳进了里面,大门后面是一片美丽的草地,他们找到了一块石头,开始吃东西,正在这时,他们发现了尼尔松先生不见了,他们找去找,找遍了所有可找的地方,却还是没找到,最后,他们在回家的路上,找到了尼尔松先生。

读了这篇故事,我要告诉大家,我们放假时,不要一直在家里看电视,玩电脑,我们要像皮皮那样,和同学一起去野游,玩耍。多锻炼身体,要有一个强壮的身体,才能预防疾病。

第4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中我阅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从她身上看到了真、善、美。她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她总是穿着长到膝盖上的袜子,穿着大人的皮鞋,身上的衣服都是自己缝制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布料不够不得不这一块儿缝红布那一块儿缝红布。她长着一头橘黄色的头发,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直竖着,特别可爱。

皮皮有惊人的力气,能举起一个武壮士,甚至一匹马。她遇到小偷不慌不张,也不报警,而是把小偷们当成客人,给他们喝牛奶吃面包,跟他们一起跳舞,临走时还给他们每人一枚金币,用真诚来感化小偷。

皮皮又是个爱美的人,每次当别人为了雀斑烦恼时,她却说:“哈哈,我的雀斑实在是太漂亮了!”她的乐观精神让我特别欣赏,我也要像她那样好好享受美好的童年。

这本书让我学习到了很多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

第4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一个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一样的小姑娘;一个鼻子像土豆,又有一张大嘴和洁白的牙齿的小姑娘;一个连衣裙是一块红、一块蓝的,袜子也是一只棕、一只黑,穿的鞋整整比她的脚大两倍的小姑娘;一个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轻而易举地就把鲨鱼抛到远处的小姑娘。难道不奇怪吗?她就是——皮皮。如果你想了解她,请跟我一起走进这本书去探索吧!

皮皮的爸爸是一个航海旅行家,但在一次航海中不幸失踪,但皮皮坚信爸爸到了一奇怪的黑人王国,当了那里的国王。而皮皮的妈妈则早已离开了人世,但皮皮仍然相信妈妈在天上当了天使,在默默地看着自己。所以她一直觉得自己非常幸福,有一个国王爸爸和天使妈妈。后来她从爸爸的船上得到了一只装满金币的手提箱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猴子回到了维拉·维洛古拉开始了新的生活。搬到这里以后,她认识了两个乖孩子——杜米和阿妮卡,并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后来她的黑人国王爸爸来到皮皮的身边,带她和她的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到非洲小岛进行了一次难忘的旅程……

皮皮还是一个仗义的孩子,曾经帮助杜米和阿妮卡举起一头鲨鱼扔到远处,才使他们脱了险……这本书让我们学会了自理,懂得了友情的宝贵与亲情的珍贵,以及什么才是可以叫做的幸福、愉快、自由的生活……

第4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这一段时间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有个叫皮皮的女孩,她有一头红萝卜色的头发,两根辫子向两边翘起,鼻子像个小土豆,上面满是一点一点的雀斑。鼻子下面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嘴巴,两排牙齿雪白整齐。她的袜子很长,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却是黑的。她蹬着一双比她的脚长一倍的黑皮鞋。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

皮皮是一个孤儿,妈妈在她出生不久就去世了,爸爸也出海没有回来,可是,她从来不相信爸爸妈妈已经去世了。她总是对人说,她的妈妈是一位天使,虽然不在自己身边,但妈妈会在天上时时关注她,爸爸也一定没有事情,爸爸以前是海上的霸主,现在成了某个小岛上黑人的国王,她期待有一天爸爸能够回来带着她去做黑人的公主。

皮皮拒绝别人的同情与帮助,坚持一个人居住。皮皮除了一只爸爸留给她的猴子纳尔逊先生之外还有两个好朋友,分别是汤米和阿妮卡。他带领两个朋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我们要向皮皮学习学会快乐的生活;要学会自己做家务,力所能及的事情自己做,不要总是依赖爸爸妈妈;自己要学会保护自己,面对坏人和危险要冷静,动脑;还要学习皮皮乐于助人的精神,朋友遇到困难或危险地时候,能帮忙的要主动帮忙。

第4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受老师的推荐读了林格伦写得《长袜子皮皮》,林格伦写得长袜子皮皮,自由,幸福,无忧无虑。虽然长袜子皮皮的各种行为让大人们感到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坏孩子,但是杜米和阿尼卡却从心底感到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好孩子。

长袜子皮皮有一双大大的皮鞋,据说那是他爸爸在南非给她买的(难道长袜子皮皮已经知道2010年南非会有世界杯,所以买了一双鞋来踢球)她的连衣裙是由蓝色,红色,黑色很多种颜色组成的。

我非常羡慕长袜子皮皮的房子和她的大手提袋,因为那个大手提袋里装了慢慢一袋子金币,而且,长袜子皮皮的房子,由一个特别的名字,那就是“维拉,维洛古拉”,如果我也由那样一个房子,我想我会整天整夜都睡不着觉。

长袜子皮皮有一个习惯,我认为非常好,那就是他几乎每一天都要捐给是个人每人一个金币,而且有一次,长袜子皮皮在晚上学习苏格兰舞,一直学到半夜十二点,这时,有两个小偷在长袜子皮皮家的外面伺机等候,因为他俩是无恶不做的大坏蛋,虽然他俩现在自身难保,但是一看到长袜子皮皮的大手提包,就立马想到了里面的金币。

当长袜子皮皮睡了以后,这两个大坏蛋进去了,但是他们的动静太大了,所以,就吵醒了长袜子皮皮,但是,长袜子皮皮并没生气,反而给了他们没人30个金币。

从这件事知道,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善良的人,而且她永远在我们的童话世界里,永远的荡来荡去。

第4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童话书,是我有始以来读过的最有趣、最好笑的一部童话书。

主人公皮皮的穿着、打扮和我们普通人来比,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啊!就拿她的连衣裙和长袜子来说吧,连衣裙呢,是皮皮自己缝的,本来想做成蓝色的,可后来蓝布不够,她就得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还有她的长袜子,比一般的袜子要长上好几倍。如果我们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像皮皮这样穿着的人的话,我们都会觉得很有趣、很搞笑。

皮皮不但不和我们一样,而且他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把鲨鱼抛到远处……从这几个例子中,我最佩服皮皮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了,如果大家都像皮皮一样力大超人,那我们的生活中就不会有强盗来欺负我们了,虽然我这样想,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不可能实现,但是我们如果都有正义感的话,那我们不就和皮皮一样力大了吗?

皮皮最让我敬佩的是她的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和他的身体非常强壮。皮皮如果和我来比的话,那我就差得太远了。我在生活中需要爸爸妈妈来帮忙,就连脱衣服也要妈妈帮我脱。我的身体也和皮皮一样,皮皮的身体壮得像一匹马,而我的身体就虚弱得像小宝宝。

自从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一本童话书以后,我就下了一个决心:以后一定要像皮皮一样,生活自理、身体强壮!

第4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因为皮皮喜欢穿着长袜,所以叫做长袜子皮皮。

皮皮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她爸爸是黑人国的国王,妈妈是美丽的天使,没人照顾皮皮。她居住的地方有两个小朋友,一个是可爱的阿妮卡,另一个是勇敢的卡罗,他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皮皮力气很大,他可以举起一匹马,有一天,他们去看马戏时他把站在马背上的小女孩和马都举起来了。老板把他推下台,并告诉她不要上来捣乱,除非我邀请观众上来参加。

下一个节目是全世界力气最大的大力士表演,老板说:“谁上来和大力士P/K,我就给谁五十元。”皮皮想上去可卡罗说皮皮打不过的,可皮皮非去不可,上去时大力士大笑,说:“就你?”皮皮举起大力士,重重的摔了下去,大力士爬起来惭愧的走了。老板只好给他五十元。对了,皮皮家门前有一棵奇怪的大树,想吃什么就结什么,那棵树有个树洞他们经常在树洞里面玩,那是他们的秘密。

长袜子皮皮的故事好玩吗?

第4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觉皮皮是个胆子大,力气也大的孩子,她从小就失去了爸爸和妈妈。

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变的更好,可是一次也做不到。她去过野外的小岛,参加过杜米家的咖啡宴,总是爱说谎话,能教训凶狠的强盗,打败强大的大汉,举起凶猛的鲨鱼。皮皮是个有钱人,她有一大包金币,一年也花不光。

她的爸爸是个黑人国王,有一次他回到家里见到了皮皮想把她带到黑人王国,可是她最后还是不去了。最后她吃了祖先留下的药,永远不会长大了。通过读这本书我要像皮皮学习遇到困难不害怕,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克服它。

第4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期,我正无聊地翻看书,忽然,一本封精致,色彩艳丽的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映入我的眼帘。顿时,我有一连串的问题在我脑海里翻滚:那个名叫皮皮的女孩穿长袜子吗?她与寻常人有什么不同呢?那双长袜子是什么颜色的?又有什么神奇鬼怪的东西呢?……好奇心驱使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书。

我打开书的扉页,我就看到了一张亲切慈祥的老人照片,她的名字叫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哦,原来这位看上去坚毅睿智,和蔼可亲的老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童话外婆”。不过,“童话外婆”我以前从杂志上也略有所闻,她是一位瑞典的着名童话作家,也被誉为民族英雄。她的作品已被翻译成86种文字,如果把她发行的书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圈,把书摞起来,就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因此,瑞典人民称她为民族英雄也是当之无愧的。可惜,2002年1月18日,94岁高龄的林格伦奶奶在睡梦中安然去世了,世界文坛的一颗巨星坠落了。然而,当我看到她的照片,那双充满智慧的眼睛仿佛仍像浩瀚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在熠熠闪烁……

崇敬、激动和迫切的心情热烈地在我心中交织在一起,我便兴致勃勃地读了起来。我整整看了一个下午才把书看完。我觉得书中描写的皮皮挺有意思,她是一个奇特,快乐的小女孩。她头发颜色火红火红,脸上长满了雀斑;鼻子像一颗土豆;身上穿着,脚上穿的鞋子比她的脚大二倍;她的袜子从脚一直到大腿,一只是乌黑的,一只是棕色的,走起路来“啪嗒啪嗒”地发出响声。她的力气比全世界人都要大,她能举起一匹马,还能轻而易举地把凶恶的鲨鱼扔出去。可是,她却不肯上学,她坚信:只要快乐就好!因此,她很快交了二个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她很大方,把自己的幸福和他们一起分享,每天快乐,健康地成长着。她爸爸是霍屯督岛的黑人国王,他们都不相信有这回事儿,可这是真的。你也许会问:“这是童话吗?”那我告诉你:是的,这确实是真的童话,因为没有人会把鲨鱼扔到远处,没有人会凭她的大力气,凭她的温柔与小偷跳舞,还大方地赠送给小偷二枚金币,用她的快乐和勇敢征服了小偷……

我觉得书中的皮皮也很像日本作家黑柳彻子《窗边的小豆豆》书中描写的小豆豆一样,是分享快乐的孩子。所不同的是,《长袜子皮皮》是童话,而《窗边的小豆豆》则是纪实。我相信,只要快乐就好。虽然皮皮没有上过学,也不知道什么叫乘法,“药”这个字读成了“yue”。但是,她很快乐,每天和伙伴们玩,无忧无虑。当然,有时候她也会想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比如斯彭克是什么?为什么下雨就一定不能浇花?我想,你也许一时答不上来吧。对了,就是这么一个奇怪、淘气、可爱的怪女孩,也就是本书中的主人公皮皮。她为我们的阅读增添了不少乐趣。

此刻,我觉得林格伦奶奶有如此高产的作品,如此高寿的年龄,也许和快乐有关吧?读完书,我也忽然觉得自己也快乐起来了。我想,我发表的童话小说也是阳光和快乐的。或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也会成为中国的林格伦。

我慢慢地合上书,我又看到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那充满智慧和开朗的面孔,仿佛轻轻地向我们说:“像皮皮一样快乐生活吧,只要快乐就好。”

第5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童话外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长袜子皮皮》我很喜欢看,因为发现很多有趣的事,也知道皮皮是个非常活泼、可爱的小女生,同时也是个力气很大可以简称超人的人。皮皮在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离开了她,她的爸爸是个船长,皮皮从小就跟着他,但不幸的是一次,她跟着爸爸在海上航行可船遇上了龙卷风,皮皮的爸爸失踪了。但皮皮一直相信,她的妈妈是天上一个美丽的天使正在通过一个小洞看着她,她常向她说:“不用担心我会照料自己的。”相信爸爸飘到了一座岛上当了黑人国王。皮皮用乐观看待不幸,是个坚强的孩子。

皮皮不仅大方而且很善良。有一次,有两个强盗来皮皮家偷东西,皮皮并没有报警,而是请他们吃烧饼、和他们跳舞,最后走时皮皮给他们一人一块金币。她有一大袋子金币,是个永远也花不完钱的小财神。她用钱买了两大袋子糖果,分给路边没钱买糖吃的小孩子,孩子们一拥而上把糖果全部抢光了因此皮皮和他们交上了朋友。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的时候也认识了邻居:杜米和阿妮卡并交上了朋友。皮皮胡萝卜色的头发,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长着一个大嘴巴,牙齿整齐雪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是皮皮自己缝的。皮皮有两只宠物,一只是尼尔松先生是一只小猴子另一只是一匹马。皮皮的全名是: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这些,是皮皮的朋友,亲人,宠物,是她的生活。读完《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仿佛融入到了故事里,和主人公一起自由自在的生活。

第5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门开了,一位奇特的小姑娘走了出来:她头发的颜色跟胡萝卜差不多,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像一个小巧玲珑的土豆,上面长满了雀斑。她不吃糖也不刷牙,可牙齿却相当整洁。她的连衣裙更怪,原本想做一件蓝的,可蓝布不够,只好这缝一块红的,那缝一块绿的。她又粗又长的腿上有一双长袜子,一只蓝一只红,她黑色的鞋刚好比脚大一倍。她力大超人,不仅可以轻而易举地举起一头牛,理直气壮地教训海盗,还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鲨鱼扔到远方……这个不同凡响的人就是长袜子皮皮。

有一次她在晚上看书时,两个小偷来袭了。她没有将他们送到警察局,而是和他们跳舞,并让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从此小偷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还有一次,皮皮组织了一场秋游,大家玩得非常高兴,可回来时却发现船不见了。经过再三询问,皮皮说是害怕船湿所以放上了岸。这趟秋游真是有惊无险。

我也要像皮皮一样做一个乐观向上、活泼可爱的人。

第5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讲的是一个乐观、自信、勇敢、善良的小女孩皮皮的故事。主人公皮皮一个人住在维拉·维洛古拉,她的妈妈在她出生不久就死了,她的爸爸也在一次航海中被风暴卷走了,从此,她和一只小猴子住在一座东倒西歪的院子里,开始了独立的生活。

皮皮为了救她的朋友,用她那双似乎有神力的手,与鲨鱼博斗,救出了她的朋友;她拥有很多金币,为了安慰她的朋友,她用金币买了很多礼物,送给她的朋友;皮皮很善良,她的朋友生病了,她天天去医院为她的朋友表演节目,希望她的朋友能开开心心。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要向皮皮学习,比如:我要学习她的独立,以前,爸爸和妈妈要外出时,我不就愿意让他们走;遇到困难时候,学习她与鲨鱼博斗时的勇敢精神;学习她的乐观,快乐生活每一天!

这本书不仅很精彩,而且很有意义,我要向皮皮学习,做一个勇敢、乐观又善良的小孩!

第5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在一个星期天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

皮皮力气很大很大,他的爸爸是一个黑王国的国王,她的妈妈是一个天上的天使,别人有难时皮皮就帮助他们,让他们开心。

有一次皮皮的爸爸把皮皮、皮皮的猴子杜米和阿妮卡送到一个黑人王国去玩,皮皮和她的朋友玩的开心都无法停止了,最好他们回了家。

皮皮很有爱心,我要向她学习,别人有难我就要帮助他。

朋友,你觉得这本书有意义吗?有意义的话一起看吧。

第5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的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长袜子皮皮力气大得惊人,可以举起一匹马甚至更重的东西。

皮皮很贪玩。有一次,她和杜米阿妮卡一起去看马戏。一个节目表演完后,一匹黑黝黝的马走了出来,马背上站着卡曼希塔小姐卡曼希塔小姐站在马上微笑时,皮皮“嗖”的一声,跳上了马背。卡曼希塔小姐很生气,想把皮皮摔下去,可皮皮紧紧地抱着她的腰,动弹不得。班主立刻派警卫拦住了马。第二个节目开始了,这个节目时爱尔维拉小姐走钢丝。皮皮又像上次那样在钢丝上表演比爱尔维拉小姐更棒的杂技。皮皮的天真,单纯,使我哈哈大笑。

皮皮还是个思维奇怪的人。一次。在霍屯督岛,杜米沿着峭壁向大山洞爬去。杜米一不小心掉进了大海。一条鲨鱼游了过来,皮皮立刻跳下水去,将杜米救上来以后。皮皮号啕大哭,皮皮为谁哭呀?皮皮竟为那条鲨鱼没有早饭吃而哭。这样的想法真是令人大吃一惊。

皮皮的生活是那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皮皮在幸福的,快乐的海洋中舞蹈,尽情地享受乐趣。

第5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只要心热就行,心脏在跳动人就不会感到冷。——长袜子皮皮

当我们为应付生活、工作的种种竞争而忙碌时,渐渐忘却已逝的童稚年代,忘却曾有过的充溢心灵的各种异想天开,还好,我们看到了长袜子皮皮,从中寻找出已经被我们丢弃或淡忘了的童年,将儿时的所思所想一件一件收捡起来。

和皮皮一起率真的活着,我们却分明看到了一双湖蓝色的眼睛和我们一起快活地跳动着。从她的身上到处都能捕捉到我们儿时的梦想。绝妙的是,她把我们的梦想都一一实现了,而且是那么自然,那样的顺理成章。

我们长大了,我们是成人了,不愿意长大的药永远只是一个虚构,但是童心是可以永远保留的。在繁忙的尘世,可不可以给自己一点点时间,躲在安静的一角,让这颗心放肆一下。我们要做的就是翻开《长袜子皮皮》,开心轻松地重温旧梦……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

在脑子里总留着三毛不食人间烟火,与众生不同的印象。于是感觉,三毛大概是孤僻的吧,是不与世隔离的吧,是傲然于世的吧?然而,读完《梦里花落知多少》之后,却发现,自己是大错而特错的,她拥有那么多朋友,莫不是她的性格是随和的吧。

她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朋友啊?西班牙的,岛上的,台北的,美国的,瑞士的,非洲的……她的朋友,可真称得上是五湖四海的了!每一个朋友都像亲人一样,思念着、牵挂着三毛。在三毛回台北的时候,岛上的人不舍,一直叮嘱早些回来;台北的朋友争想打电话相约,每日必有应酬。三毛回岛处理房子,岛上的朋友早早替也打扫了空了三年的房子,替她把车洗净打了腊。三毛去美国学习英文,在那里跟里的每一个人都成了朋友,在她离开的时候,万分不舍,为她办了一场离别派对。处处是朋友,处处是真情,处处是眼泪,却都是一份真正的牵挂,一份的挚爱!

因为三毛是洒脱的,视钱财为身外之物,慷慨送人,所以,必得许多朋友。三毛去处理岛上的房子,将家中许多收藏尽相送给朋友,物尽送于合适之人。至于房子,更是比市场半价还低的价格半卖半送给一见就有好感的一对夫妻。

而更因为三毛是重情重义的人,所以,才得许多真朋友。有一对夫妻朋友,丈夫失业,老婆失明,家境窘迫。三毛,留出了自己的旅途花费之后,将钱悉数留给了他们。替朋友照看小孩子,急人所急,救人所难,正是三毛获得那么多爱的真正原因了。

我惊叹于三毛的出世,不为名利、金钱所困,依照自己的本心去生活。可以把自己锁在屋子里二人不见人,静静地修改一条裙子。可以随心四处飘流,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我又钦佩于三毛的入世,对父母的牵挂,让她放弃了随荷西而去的念头,决然立念跟父母住在一起,做一个孝顺的女儿。虽然最后仍以丝袜绕颈而亡,却也有过与父母朝夕相处的美丽日光。所以,三毛的父亲也理解三毛对生命的认识,同意她的燃烧。

三毛是一个奇女子!她的文章,每个字里都渗透着浓浓的情,浓浓的真,浓浓的奇。真想学一份三毛的洒脱。但也正是这样,三毛于我,是一个向往的梦境!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

书单里第一眼注意到的就是这本书的书名,我是容易被书名吸引了人,带着兴趣我去读了这一本《梦里花落知多少》。

我之前并不知道三毛这位作者,我看书会有习惯,看这本书前会去查作者的故事,再联系到他所写的书,因为写作是一个蛮神奇的东西,自己笔下的东西总是会跟自己有联系,因为写作是自己记录下来的感情,故事,经历。

了解了三毛的生平,知道了这本书是记录她丈夫死去之后的生活,从消极渐渐重新振作的一个过程,我个人还是蛮喜欢三毛,欣赏她的才学,喜欢她作品里的那种淡淡悲情。这本书总是透露着她丈夫死后她的无奈,绝望,崩溃。她与荷西是挚爱的,荷西的死打碎了她所有的想法,她一直纠结于生死之间,关于她最后自杀事情众人也舆论不一。

这本书是一个梦,一个不太美的梦,但又是一个很美的梦,这本书在我看来是三毛追忆她的挚爱,也算是她的精神寄托吧。我是一个消极主义者,我曾经很想抛弃我自己的想法,因为有时候蛮辛苦,一个人失眠到天亮才睡着的感情其他人永远不明白,就像我不可能知道三毛真正的想法也不能说自己读的懂她,毕竟只有自己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但我自认为还是蛮幸运,因为我碰到一个人,是个特别乐观的人,我曾经很害怕,把自己的那些病态想法告诉别人,害怕别人会远离自己,但是无人倾诉很难受,但是他不一样,我曾说我想抛弃消极的想法,他跟我说其实没关系,想法这种东西是一个人本身就会有的东西,消极没关系,因为还有一个乐观的人在身边。

我相信荷西对于三毛就是这样,所以荷西死亡之后三毛才会崩溃,才会悲痛欲绝。曾经有一个懂自己想法的人多好,在荷西走之前,三毛还是一个普普通通幸福的妻子,对生活充满了乐观向上的态度,荷西走后,三毛一个人孤独地活在世上,在我看来她已经把生死看得很透,我去了解过三毛在她的作品中也有提及过关于这一类的问题,其实仔细品读三毛的作品,能很明显的发现文风的改变,一件事情对一个人的影响还是蛮大的,三毛真是算是一个很有胆识的女人,就是那种不戴头盔就敢去骑摩托车浪的类型。虽说后面的三毛慢慢开朗起来,从阴霾走出,变回曾经的那个三毛,但是丈夫的离开还是让她看透了许多东西,她还是选择了终结自己的生命,也许,自杀对于她来说,也是一个很美的决定,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碰到这样的事情,只是每个人做法不同,也许她是想,在天堂依旧与荷西相守。

在那段时间的三毛是她作品的巅峰时期,毕竟看透了太多世间苍凉,希望三毛在天堂能像我想象般幸福。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3

最近心血来潮,从手机上下载了《梦里花落知多少来看》。我知道我很过时了,这么久远的书现在才想起来看。其实以前不是没想过要看,说好看的人很多,我也心痒痒。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拖到了现在。下面说说我对这本书的感想吧!

怎么说呢,从看第一章开始,字里行间透漏给我的就是一个“悲”字。虽然有些话会弄得人捧腹大笑但是还是超脱不出一个“悲”字。

从那个场景开始呢?应该是从顾小北第一次出场吧!不知道为什么,第一眼看到顾小北,就觉得我可怜他,我同情他。很善良的一个人,从前也爱着一个很善良的人,看到他和姚姗姗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觉得:为什么这么好的一个人总是被欺负呢?从前他跟林岚在一起的时候虽然也是被欺负的,但是总是能觉得心里暖暖的。但是姚姗姗只是单纯的欺负他给林岚看的。强扭的瓜不甜也许就是这种感觉,读者看的也窝心。

再说谁呢?林岚吧,说道林岚就要讲到闻靖了。在我的感觉,她们两个就像是任性的小公主一样。出身好,学习好,够哥们够义气。的确是,林岚和闻靖其实都是幸运的,因为在她们的身边有很多爱他们的人。就拿林岚说吧,从前是顾小北,现在是陆叙,接下来又有程少枫,还有一只爱她的爸爸妈妈,还有一直站在她背后的闻靖。她受过伤,但是总是在关爱下愈合了。我想世界上不会有这么幸运的人。闻靖,蛮可悲的人,同样的身世背景却只能站在林岚的后面。为了林岚两肋插刀也在所不惜。宁愿自己受伤也不愿林岚受一丝一毫的伤害,即使自己的男朋友被抢了也没有一句怨言。不过还好她身边有个武长城,一个懂她,知她,爱她的武长城。

整本书就给我一个感觉:很多事本不该发生的,因为有了林岚,所有的是都发生了。当初如果她不跟顾小北分手,就没有后来的姚姗姗。如果白松没喜欢过她,也不会有李茉莉,也不会吸毒,贩毒,毁了自己的一生。如果不是她想着让微微和火柴见面,火柴也许不会进监狱。如果不是因为她,闻靖也许不会趟李茉莉的那趟浑水。如果陆叙不喜欢她,不跟她讲要娶她回家,也许也不会白搭了自己的姓名。林岚的确就是一事儿精,一个惹了很多麻烦却能全身而退的事儿精。

结果怎么样了呢?闻靖变了,从前的活泼开朗不见了。陆叙死了。火柴进监狱了。白松吸毒了。而姚姗姗依然是姚姗姗,她比谁过的都好,都风光。李茉莉还是李茉莉,装的可以的李茉莉。怎么样呢?林岚的热血没有救到她身边的任何一个朋友,反而让仇人一个比一个风光了。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吧,但是小说毕竟是讲故事,而故事永远不会发生在现实里。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事儿精能全身而退,没有一个事儿精身边会有这么多真心爱她的人。因为,现实比小说要残酷不知道多少倍!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4

刚开始看的时候很欣赏作者的文风,虽然再继续往下看也很欣赏作者的文风,但是眼泪开始在眼眶中打转转,不禁想掉下来,这是因为感动的缘故。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让我刻骨铭心。评价这本书只有两个字:悲伤。

我喜欢她的个性,欣赏她的爱情,佩服她的勇气。荷西的死早已带走了她生的勇气,那六年的快乐时光已成她最重要的回忆。回忆已是她想念荷西的重要宝物。他最后一次自伤终于成功了,她非常的高兴,因为她可以重见荷西的笑脸。她扑进了死神的怀抱之中。

三毛在死亡的道路上含着微笑,因为他知道自己又迎来了一个快乐而又幸福的生活,家庭!

人生能有几时回;能有几个是露出微笑走下人生的道路;能有几个只有成功没有失败的。要用微笑去面对生活;要用自己的实力去摆脱困难;要用毅力去克服恐惧的心理。其实人生的短暂让人猝不及防。有些人想活,却因为一些突如其来的灾祸就结束了这条生命。但是有些人却不珍惜。人生到底有多难?至今还是个谜。

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因为书的内容也并不完全连贯,在我的观感里,前面都是三毛讲自己的感情,最开始几篇小文里是对父母的爱,对朋友,对世界的爱。后面大段大段梦境和现实,全是围着荷西转的。三毛的小说,不叫小说,只能说那是对她真实生活的真情纪实。

三毛她何止不单纯,却也一定有自己的经历和磨练。但至少我相信单纯的人在严密的逻辑思维推导下往往会很快的相信,而不是井井有条的拿着自己旗帜鲜明的观点作比对。以后若有机会,要再好好读读三毛生平方面的书,虽然还没开始看她的作品,却多少有点体会到为何那么多人称她为谜一样的女子了。

让我从她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三毛的善良,坚强。三毛本身就很强大,只是拿给大家看的,当然也是真实的,她痴情。有时我们只是看到她我行我素而快乐从容的一面罢了,我们或许可以欣赏一个人的一个侧影,却绝不可能只拿一个平面画卷作为立体雕塑的目标。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5

有这样一个女人,她有着孩子般纯净的笑容,淡淡的酒窝荡漾开来。乌黑的长发散散的披在肩上,她穿着长长的麻布裙子,总是在世界各地留下她的足迹。这个爱着撒哈拉大沙漠,爱着落日,爱着大海的女人,三毛,我深深地爱上了她,爱上了她的书,爱上了她的文字,爱上了她的生活,爱上了她的生命。

第一次读她的书,《梦里花落知多少》。她用最平凡的文字写着最平凡的故事,记录着生活的点点滴滴。却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她的文字,让我的心化成一片温暖的海洋,海鸽轻轻掠过,留下轻轻的涟漪,勾起我心中最柔软的角落。让我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冰冷的手背上。

三毛的丈夫,荷西,一个有着大胡子的西班牙男人,悄悄的去了另一个世界。三毛受伤了,看着她忧伤的文字,让我的心,好痛。六年的幸福生活,像一股轻烟,消逝不见。三毛每日每夜呼唤着荷西,每天都去坟场陪着他,抚摸他的名字:荷西。马利安。葛罗。这本书就是讲的荷西去世后三毛的生活。

三毛是一个浪漫的人。她把自己的家布置的很有情调,就像一个一尘不染的童话世界。三毛是个流浪者,流浪是一个梦幻,美丽,又略带忧伤的词。它是三毛梦想中的人生,与荷西深刻的感情,便是在流浪中日积月累的。这是一对紧紧相拥的浪子,这是一段风尘仆仆的爱情。三毛,总是在海边看落日,静静思念,像一个美丽的天使,有着真诚的心,有着浪漫的爱情,有着完整的人生。

三毛是一个孤独的人。在丈夫走后,含着泪水的眼睛凝望夜空,追寻属于荷西的那颗闪亮的星。墓地里沉默的三毛,陪着黄土下的荷西一起寂寞。靠着墓碑,如同靠着荷西宽大的肩膀,如同往日的年华,安静而美好。那张双人床上留下了三毛一个人,孤独的影子游离在若隐若现的灯光下,一地的碎片散落。让我的心,颤动。

三毛是一个坚强的人。面对朋友总是带着温暖的微笑,总是关心着那些善良的人。在荷西走后,她坚强的挺了过来。不管她曾经感受过多么透彻的疼痛,但是现在,出现我们眼中的三毛,依然会乐观的生活,依然会有甜美的笑声。深深体会到三毛在那种经历过大刀阔斧的伤痛后仍然能够平淡,乐观地面对一切的态度所表现出来的隐忍。”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三毛,爱就是在你爱的人离去后,你仍然能够平淡坚强的活下去。

洒脱的三毛,诗意的三毛,传奇的三毛,善良的三毛,睿智的三毛,自由的三毛,在我心中,永远的生活着。她虽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她已经有了一段美丽的生命。她清新淡雅的文字,让我在有微风轻轻吹来的夏夜,慢慢的读,静静地笑着流泪。

这段美丽的生命,让我永生难忘。三毛,在天堂,还过得好吗?你一定找到了幸福的归宿,一定还在寻找人生的真善美。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6

《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三毛的作品,它让我感动。每次读它,我都忍不住泪流满颊。现在我哭懂了,读懂了三毛想通过这篇文章所表达的感情。

三毛深爱着荷西,通过文章她把爱的快乐、真挚和失去爱后的痛心、悲寂传递给读者。在三毛的文章里,有让读者喜悦的,也有让读者哀伤的,她也许还来不及知晓读者已读懂了她的心、她的痛,却消逝在梦境里。我反复读,每次用心去感受,用爱去品位,才知《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作者心里真实的梦,随着花落人去,不知有多少泪。

三毛和荷西从交往到结婚,到离去,平凡的夫妇,平凡的生活,却有不平凡的感情。生死真是一片茫茫,失去了另一个的日子又是怎样的岁月!是的,就是那个秋天,荷西睡去了,留下了孤独的三毛。荷西的灵魂埋在那黄土下面,那个花夜,三毛只能靠着那个上好新漆的十字架,慢慢地回想,慢慢地在心里落花。在三毛的内心深处,埋着一棵桃树,在春的尽头落花了,因荷西的不幸离去,而惨浅。六年的夫妻竟在一瞬间花落人亡。中国回来后,三毛穿着荷西生前最爱的彩衣再次来到他的墓前,用油漆一遍遍把十字架刷的新亮,用签字笔一次次填过木槽缝上的“荷西。马利安。格罗,安息,你的妻子纪念你”。三毛哭诉着“埋下的是你也是我,走了的是我们,不忍留下你一个人在黑暗里,我将用残生的岁月陪伴你”。读到这里,我已忍不住泪流满面。

文章一开始谈到欢乐愉快的事,是为了给文章做铺垫。中间部分说到荷西去了,最后点题,“还记得当时年龄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在叫,我们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既是现实,又是梦幻。所以《梦里花落知多少》表达的意义,一是对荷西的一种真爱;二是对读者的一种真正的信任;三是希望,真切地希望别人能够懂她,懂得她的那份悲伤,那份痛心和寂寞。文章有六处提到“我爱你”,这句让荷西等了十三年的话,只有三毛和荷西才能够体会、感受的真情。没有了荷西的日子,三毛却是痛不欲生,万箭穿心的痛刺透全身。那个噩梦也日日夜夜伴随着她,纠缠着上来。我想,三毛去了,三毛是靠着那棵桃树宁静地睡去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7

读高中时看了郭敬民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这篇小说,是几个好友强力介绍给我看的!沉闷的读书环境下,每天面对着的都是枯燥的课本,试卷,让人的精神面临崩溃。于是当刚拿起小说时,那趣味的言语就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看完之后,觉得这就是生活,极具戏剧性的生活,极具讽刺意义的生活,让我无可奈何地甘拜下风。

最崇拜小说里陆叙这个人物,他喜欢上林岚而林岚却不喜欢他。他不想伤害闻靖而和闻靖分手。因为他知道自己破坏了两个姐妹之间的友谊,站在林岚家外面挨了林岚一花盆。林岚去上海,他呆呆的站在那里,希望林岚在通道口回次头,却失望的发了短信。但他还是毅然从北京到了上海去陪伴林岚。他跟着林岚身后,看着林岚哭泣醉倒在长椅上,心痛着。因为微微的事,火柴爸爸唐先生差点要了他的命而他却在高兴,他高兴是因为林岚那刻打给电话的是他而不是小北。他是个好男人,很好的男人。

小说里的女主角林岚,是个外表坚强内心柔软的女人。6年前刻意的安排得来小北6年的深爱。6年后一次次的在小北面前坚强的忍着了眼泪,但终究还是当着小北的面哭出来了。当她知道小北和姗姗订婚后,冬天下雪的夜晚,醉倒在她和小北当年刻字的长椅上,放肆的哭泣,也消除不了她心中的疼痛。6年的爱,不是说忘记就会忘记。事后还心里祝福着小北和姚珊珊。对陆叙一直因为心里有着小北而不能接受,亦因为对闻靖的内疚也不能让她接受陆叙。当她意识到陆叙也许是一生最爱她的人时,已经晚了。陆舒死了,因她而死。

整个小说里最没想到的是陆叙死了,如果陆叙只是刻骨铭心地爱着林岚,而林岚还在爱着顾小北的话,我是不会祝福他们走到一起的,因为真正永久的爱情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经营的,有句话“爱情里没有第三者”。我觉得当林岚也渐渐把爱转到陆叙身上的时候,他们应该幸福地走到一起的,可陆叙却死了,而且是陪着林岚出了车祸,最后还被林岚开玩笑的一巴掌拍死了过去,太具有戏剧性了吧,太离谱了吧,也太假了吧。”难道,青春必需愚昧,爱必得忧伤”。生活还要继续,伤痛也要过去,林岚算是找到幸福了吗?我还是希望她幸福,希望闻婧和武长城平平静静地生活,希望火柴改过自新心灵得到洗礼,希望白松能够戒毒不再沉沦,希望他们每个人在付出青春的代价之后,都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属于自己的幸福。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8

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里讲了她失去丈夫荷西之后的生活,从低沉失落、极度的痛苦到慢慢走出来的蜕变,这个时期也算是三毛写作的高峰期,她勇敢的慢慢的去接受这个事实,失去了至爱的人。虽然这部作品看起来很平凡很平淡,似乎没有其他作品那么的华丽,而是用朴实的语言在记录心中最真实的想法以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点点滴滴,正因为这样,所以我深深的被这本书的内容所吸引。它是那么远却好像又那么近,好像我也进入了三毛平淡而不平凡的生活中一样。

本来荷西开始追求三毛,三毛是一点也看不上荷西的,但慢慢的,时间的过去,这个固执的女孩被荷西所打动,他们一起创造属于他们的生活,幸福生活。即使他们也过得很紧凑,但是却很快乐。这或许也是三毛所向往的,也只有荷西可以给到她这样的生活。《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中,很多次三毛都试图用死亡来结束一切,来了结这么痛苦不堪的日子,她一次次与自己的内心作斗争,她的朋友们很关心她,也在努力的帮助她,似乎全世界到处都有她的朋友,到处邀请她去玩,可是基本都被她拒绝,她想要安静,安静得一切像死寂一般,她只想去那个岛,那个她和荷西最美好记忆的地方,那里有他们一起建造的小屋,有荷西对她的疼爱,有日落后他们一起搭房的身影,有她等待荷西做工回来的焦急,有她平淡的生活。

书里她就用了这些平平常常的故事来记录了她那段快乐与痛苦,她不怕死,她愿意去陪荷西,但是在台湾的父母,西班牙的朋友……这些她也割舍不下,她一天天这样孤独的活着,没有荷西的日子,她很伤心,很寂寞,很孤独。他们的爱情故事一下子把我拉入其中,这样的爱似乎与今天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的“爱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的爱是那样的自然,那样珍贵,那样唯一,那样永恒,那样刻骨铭心,那样无与伦比。

没有华丽的言语来记录,来表达,但正因为这样它是那么吸引人,也引起人们的反思。爱情到底是什么?其实简简单单去大胆爱就好,没有那么多甜言蜜语。三毛,不需要沙漠里太多水,只要能够与荷西生存就够了,不需要生活中太多钱,只要能够与荷西生活就够了,简单写写作。

失去荷西这对于三毛来说是个莫大的打击,失去至爱,就像在黑暗的冰窖里前行,没有太多的`氧气,似乎快要窒息,却依然活着,痛着。并且还每天面对那么多读者的来信,许许多多的见面会,许许多多的饭局,这些都快把三毛压得快要断气,在痛苦下依然强颜欢笑,三毛当然做不到,因为她是随性的,她是自由的,她勇敢的,坚强的一次又一次的鼓励自己,让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走出这段阴影,用与荷西的美好回忆,点点滴滴,来鼓励自己,来支撑自己过剩下的日子。

向着阳光的每一天总还是会好点的,或许这就是三毛向我们诠释了什么是爱一个人就要好好的活下去,而不是一直在痛苦中折磨自己,这就是他们爱情的伟大吧,《梦里花落知多少》里,三毛与荷西的爱情也正是现在社会所缺少的美,一些人们只在追求物质上的单一而忽略了精神上的丰满,喜欢一个人是用心去爱她,用再多的物质它还是物质。没有丰厚的嫁妆,朴实的动物头颅也是宝贝,也依然可以表达对一个人的感情,也可以很灵动。

《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三毛想要的安静,里面是三毛笔下勾勒的她认为的世界情感,她是无拘束的自由鸟,我们要想与她一起去回忆那段美好,需要做的就是静静去聆听她,留一份安静给她,不去吵闹的胡乱评论她的作品,她的生活,她的安静。虽然,现在的我还没有深深的了解三毛的内心,但至少她给了我痛的感觉,让我也似乎很向往她的那种生活,那种不顾一切,那种自由。这种疼痛很美好,也教我在成长,在学习。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真实的面对自己的内心,勇敢告诉自己,自己到底想做什么,想要什么。这部作品,简单却让我心一直牵挂,记忆深刻。想与三毛体会自己心中的三毛故事。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9

看似爱情的小说里面既没有写什么天荒地老的爱情,也没有写什么感天动地的亲情,有的仅仅是一种友情,一种天长地久的友情,一种无私奉献的友情,一种被“爱”包围环绕的友情!林岚和闻婧的友谊让我羡慕,嫉妒,更让我感动。

《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故事从主人公之一林岚的口中讲述,在一群北京年轻人间展开。故事讲述的这群年轻人中有出生富贵的高-官子弟,有独闯天下的广告界精英,还有生活在社会暗处的坐台小姐,他们年幼时,因为单纯真诚的情感和无忧无虑的生活而结为好友,可以不在乎背景的悬殊,职业的优劣。而初涉社会后经历的波折、跌荡,如爱情的不再纯粹、好友的背叛和出卖、社会的认人为权……都使这些原本率真、天真的心经受一次又一次的重创。这群曾经热情洋溢、共同欢笑的朋友就这样在走向成熟的过程中经受着各种磨难,更确切地说应该是考验。这甚至改变了他们各自的人生命运。结果善人个个受到了磨难,甚至撒手人寰,恶人却落个称心如意。我再为此愤愤不平的同时,也感到了世事的不定和无奈。最终似乎是在天意的安排下曾经总是簇成堆的朋友们分-裂成为了一个个坚强的、成熟的个体,独自继续着只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那些曾牵动着自己喜、怒、哀、乐的某某某,终究变成了自己生命中的一群过客。

一边读着书,一阵阵心酸不禁肆意地涌向我的心头。故事主人公跌荡的命运令我动了恻隐之心?其实不然。世上总有人会遭遇不幸,有人会顺心如意,但故事只有一段,他们的好与坏也只是一时,是否因祸得富,难言也。最让我感到心痛、惋惜的是这群年轻人的不欢而散。且不谈其中恋人的阴阳相隔,也许很多人还难以体会,光说四位女孩支离破碎的友谊,已足以让人深深地感到这份哀伤了。她们昔日的友情可以说是情同姐妹、亲密无间,她们嬉笑打闹在一起,吵架斗嘴在一起,甚至她们可以为了对方牺牲自己的名誉、贞节,如此情比金坚的感情最终还是经不起生活中的意外考验,最终四人分道扬镳,各自带着对往昔的回忆开始了新的生活。由此让我实在不得不感慨人生无常啊!

翻完最后一页,空气中似乎凝固了一种沉默的元素。也许,文章的开始就已经意味着结束。人生如梦,梦醒如初,初识花落,落也无助……时间,流逝着这太多太多的快乐,“情义”二字,牵动这几位主人翁的归宿,这就是命运?漫漫长路,走来好辛苦,难道说,上帝已在冥冥之中,将这一出出悲剧,定格于与挣扎不堪的无奈之中?朋友曾告诉我,这本书是笑出来的悲哀。所以我决定忍住不让自己伤怀,不原让自己用那一无事处的泪水去安慰那些散落天边的孤魂。可悲的是,当看完那首童谣后,一滴泪终究还是抵不住精神崩溃的噩梦,悄然划落。那滴泪珠就在那个“少”字后面慢慢被风干,最后烙下一个空空的圆环。我想,这就是花落的句号吧!我用一句话来说:“永恒的漂亮都是易碎的,短暂的欢乐都是难忘的!”大概,这就是我看《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感慨吧?!那些青葱岁月里的风,总爱轻轻地从我们脸上拂过,然后有狠心地在我们脸上刻下忧伤,刻下岁月无法抹杀的痕迹。时光的洪流中,风,依然轮回着,而我们,总会停留……用了一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心境会如此复杂,或许对一个诗歌爱好者来说,这,算是一种本能反应吧。我非常喜欢他在书中所渲染出的亦真亦幻般的境界。在读完了完整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后,我的感慨颇深。欲书于此,略抒己见。此书语言初读起来,颇感风趣幽默,使人忍俊不禁。可是在细细品读之后也不难发现,这调侃的背后却深藏着现实的无奈和悲哀。尤其是那看似勉强,实质必然的结局重重地刺痛了我的内心深处。

这本书让我读出了我从未有过的痛,也让我想到了自己的朋友。也许书中的磨难我一辈了都不会遇到,可也许我会遇到其他的不幸。古人语云:世上无不散的筵席。无论谁,有一天总会从我的生命中消失……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0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这是古人所吟唱的。我不明白,在风雨之后,为何还要在乎:到底花已经凋谢了几簇呢?尽管是不是落红,它最终还是会化作春泥更护花。

——题记

我喜爱落花,因为它总是在别人最辉煌的时候,献出自己憔悴的生命。它总是在别人最渴望得到它的时候,消失在人们的视野,让人们急切地想去追回曾经拥有的一切。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人们寻求的那一簇,但我不管是不是,都已经化作了一朵落花。我就是想要那一分灿烂,也已经无法得到了。因为那一切已经成为了历史,我已经无法挽回。

曾记得在我变成落花之前,我是多么引人注目!多少人把我捧在手中,羡慕地望着我,对我说:为什么你是如此的娇嫩,总是偎依在大榕树的怀抱中?你何时能变得坚强?我无语。我只是含情脉脉地望着她,我想对她说:我想变坚强,但是大自然已经造就了我如此的性格。我也无能为力了!我微笑。我闭上了双眼,我想对她说:虽然我并不坚强,但是我会给你带来坚强!我会让你知道,其实在一个软弱的灵魂后面,是有如此高高在上的一面,让人意料不到的一面!

如今,我已成为了一簇落花,人们是否还是经常将我搂在怀中,将我作为儿女对父母的关爱,将我作为情人之间的信使,将我作为朋友之间的问候??我无从知道。因为我的生命已经死去,已经埋在这褐色的土地上了,我已经无法再感受到万物的气息,我只有用自己的灵魂在世间飘荡,让世间的一切都知道我虽然已经是一簇落花,但是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曾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曾经嬉戏在这片蓝天下

幽幽一场梦,猛醒来,发现自己真的已经卧倒在那充满郁郁青草芳香的土地上,低下头――自己真的已经是那簇无人知晓的落花!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1

荷西的离去,让三毛悲痛欲绝。曾经如此在一起的相爱,却变成了一个人的伤痛。两个人经常去的那块墓地,现在却变成了一个人自己去,因为另一个已经在那里等待,在那座坟里,在那方米的地下,永久的沉睡了。

没经历过生离死别的人,对刚刚经历过的人说,我理解你,是不够真实的。除了另一类人,父母。本来,三毛接父母过来一起住,是希望一家四口人开心过着的。但却未曾想到,是来参加荷西的葬礼的。该用什么字眼来形容这些伤痛呢?本来,爱人的离去,一个人悲伤就够了,却要搭上另两个人的苦痛。

荷西爱三毛,同样,三毛也爱荷西。荷西的离去,一度让她如此颓废,整天不吃不喝的把自己关起来。即使是母亲送来亲手熬的汤,也拒绝了。也许,这是常人的态度吧。相爱的人离去了,有那么一段时间,是无法看得开的,纵然有许多美好等着他。但一切,似乎已经风吹云淡的变得那么不重要了。

母亲知道三毛的伤痛,但此刻却不知说什么,她不敢在三毛面前大声说话,不敢提荷西。她能做的,就是默默的为三毛做些事,分担她的痛苦。

三毛存在的希望,是对母亲无法说出的愧疚吧。看着一个老太太,背井离乡(也许这么形容不对),在一个自己不熟悉路,不懂语言的地方,心中,该是什么感受呢?看着那个让自己心痛的背影,曾经的三毛,又何曾不偷偷流过泪呢?

父母不想让三毛更多的伤痛,绝口不提荷西。默默为她做些事。替三毛为荷西买花,然后不俱严热步行到墓地,把花放到他身旁。妈妈在不清楚路的情况下,只身步行到超市买东西,然后重得走不直路…父母只想为三毛做点什么,虽然微弱。

三毛又和曾不爱父母呢?有些事,她未曾让父母知道。她没告诉父母说他们放的花放错了地方,怕他们会自责。也没告诉他们说自己给荷西去上坟,怕他们会争着要去,怕他们太累。

其实,他们都是为了对方,所做的这些。

三毛说:“守望的天使啊!你们万里迢迢的飞去了北非,原来冥冥之中保护了我,你们那双老硬的翅膀什么时候可以休息?”其实,她何曾不知道,父母最大的快乐就是和她在一起,即使是默默陪着她。

“什么时候,我们能面对面地看一眼,不再隐藏彼此,也不只在文章里偷偷地写出来,什么时候我才肯明白白白地将这份真诚在我们有限的生命里向你们交代得清清楚楚呢?”这是三毛想对父母说的话。我们,何曾不是呢?

这个世界上,一直疼爱我们、对我们不离不弃的人,便是我们的父母。那些他们为我们不为人知的付出和爱,像是冬日中的那抹火红,一直温暖了我们。

某一天,我们都会知道父母为我们的付出,或某一次成长,或某一次与他们的争吵。其实,他们需要的不是很多,有时候,只是个简单的电话,朴素的问候,都能让他们感动。而这些,我们,做到了么?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2

曾经和朋友一路唱着《友谊地久天长》走来,总感觉头上永远是蔚蓝的天空,远方永远是迷人的风景。生活像一条奔放的小溪,不舍昼夜地飞溅着,跳跃着。快乐是旅途的主旋律,所以看完了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我诅咒起郭敬明来,那么一段令人嫉妒得眼睛发红的友谊经他的笔锋一转就轻轻地魂飞魄散了。他淡淡地把一场激情飞扬的青春说成一场梦,然后满脸忧伤地唱着梦里花落知多少……

可是当我的心像扬起的尘土终于落定时,莫名的忧伤涌上心头,甚至感觉到脚底下生出的根,扎进了土,身体和手臂无形地伸展成枝叶,一个个鲜活的愿望化成一朵朵鲜艳的花缀满枝头,然后花瓣一片片地飘零,飘成一道道最凄美的风景,来不及惋惜,谁知道时间从身上走过,就会踩落满身的花瓣呢?

郭敬明用最轻松的笔调,描绘着最纯洁的心灵和最灿烂的笑脸,然后笑得越烂漫的人却隐藏着越深沉的落寞。生活把一张张单纯的脸拉进了复杂的社会,榨干了他们烂漫的笑,只留下许多无奈和失望的表情。忍痛提起书中的林岚和闻婧,她们曾经在校园横冲直撞,耀武扬威,单纯得像两个稀里糊涂地降临人间的天使,可是也没有多大的理由,社会就能不允许她们我行我素,剥去了她们孩子气的层层伪装,时间让她们各自沉沦。更不能不说起一个自称是安徒生童话里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她就把自己叫做火柴,她过早地踏入了社会,早已是八面玲珑,圆滑世故。她笑靥如花地穿梭在人群中,却早已是冷眼看透人生,可是最后当她坐在牢狱里时,常常望着天空轻轻飘过的白云默默流泪,面容青春而苍老。还有那个曾经满身阳光的男孩白松,早已经不起社会的欺骗,最后他好不珍惜毁灭自己,失去了浑身的活力,可是再也换不回曾经的欢乐……时间毫无表情地远去,把他们浓于水的友情稀释得像纯净水一样。就像一树鲜花开到奢靡,不知受了什么惊吓,就纷纷飘零了,各有各的去处,一群牵着手微笑着走来的孩子,如花朵般飞舞,郭敬明的笔尖竟是如此的凄凉和残忍。

人生最悲哀的时刻莫过于梦醒落花时。我曾经和朋友相约去辽阔的大草原欣赏草原天空的群星联舞,可是当我们成熟了,便算清了自己与大草原相隔的距离,从此草原上的星星便飘零成梦中的片片花瓣;我们曾经幻想着扑闪翅膀,飞入云霄,加入神班仙列,乘云朵飘飞,可是当我们成熟了,便开始嘲笑当时的幼稚,于是想飞的愿望便化成了飘零在梦中的片片花瓣;我们曾经恨不得歃血为盟,天地为证,做永远的姐妹,可是当我们成熟了便不再相信地老天荒,一切都淡然了,一份份真诚的友谊也化成了梦里飘零的花瓣……

可是有谁知道,那飘零的不是花瓣,而是我们一颗颗单纯的心。

我们不再淋漓尽致地挥洒眼泪,泪水可以倒流回灌胸膛,我们不再把痛苦吐成欢乐,反而把忧伤吞成苦水,人与人之间少了一份真诚和信任,心灵之间筑起了一道篱笆,空洞的目光代替了闪亮的眸子,冷漠的表情覆盖了真诚的微笑。

我们最简单的日子已化作了逝水流年,只待追忆,便已惘然。曾经不需要假装什么,不需要掩饰什么,更不需要虚张什么,就像青苹果泛出苦涩的味道,可是那是生命的原汁原味,当青苹果褪去青色,开始成熟,却耗尽了精力,只是为了讨人欢喜。

单纯的心,总有一天会飘零,到时候的我会含着泪想着郭敬明的绝妙句子——梦里花落知多少吗?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3

昨天看了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本来还很喜欢他的,但是现在非常恨他,因为我哭的枕头都能挤出水来,就像书里陆叙说林岚的创意层出不穷像黄河泛滥似的,我的眼泪也和黄河泛滥似的。

我们,似乎也像书里写的,我们活在梦里。它勾起了我不少回忆。

原来我和董麻,舒文,还有胡胡,那时叫个风光,在学校走南闯北,用暴力解决一切,那时的我们,笑的多欢,笑的多纯真,什么事情都大家一起扛。那时,我们觉得天,永远是蓝的,干净的,所以我们四个都喜欢天蓝色。

胡胡那时被很多男生追,我挺羡慕她的;董麻成绩不是很好,但eq高的不的了,而且是日本来的,我们就一直问她日本那儿好玩吗,还约定以后大家一定去日本看看;舒文多星座很有研究,而且懂也多;我那时和她们在一起,别人都很奇怪,因为我就是一绿叶,衬托她们的红花,我也是一个丑小鸭,现在也是。

原来那么快乐,因为我们活在梦里……如今,梦,早已破碎……以前说着永不分离的人,现在早已散落天涯。

五年级毕业了,猛然间,梦醒了……董麻回日本了,舒文住在嘉定,就到那儿去读书了,我和胡胡虽然在一个学校,可是她在总校,我在分校,因为我们不是一个班的。疏远了,忘记了,就这样,让我们彻底清醒了。突然我发现,这个世界变的陌生了,曾经的我们,曾经的学校,曾经的世界,不知躲到哪里去了……抬头看看天,被白云遮着了,都是白色的了。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少张脸?

董麻这次回来了,变了,一切都变了,我变的成熟了……可是她临走时,我问她,你什么时候再来,她说,不知道。我一听,鼻子酸酸的,眼泪就吧嗒吧嗒流下来了。如果,一转身,就是一世,怎么办?和舒文打电话,她为了忙学习,连打电话的时间都没有,变了,下次见面,我们都变成什么样了?我们,回不到从前了……

别人活在我的故事里,我却没有活在别人的故事里。她们带走了曾经的我,所以我的生活,我的一切,都变了……我们走出了这个梦,又走进了另一个梦,不知道哪一天我们才可以真正的活在现实中……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4

喜欢三毛,从她的《撒哈拉》开始。看着她跟荷西一路走来。前期有多美好,《梦里花落知多少》就有多少痛处。也终于明白什么叫切肤之痛,爱得深沉。

三毛说“回忆到这里,我突然泪如泉涌,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心酸那么痛苦,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甘心”在我眼里的三毛坚毅文艺又洒脱是一个富有弹性的神奇女子简单的生活也能被她过得井井有条文艺的让人向往。

失去荷西的三毛,对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少“我仰望着天上,只是重复着十二句同样的话‘但愿人长久但愿人长久但愿人长久--’”天不遂人愿三毛失去荷西独自一个人看日落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i心情呢,我感到痛苦,整本书下来都是酸涩又舍不得放下不去阅读。“对于眼前的一分一秒,都要更加去热爱它”谢谢您三毛让我有了珍惜眼前人的勇气让我有了心向往之的生活,希望您能跟荷西在天堂一切都好。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5

一定要做一个有趣的人,一定要有一群有趣的朋友。

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三毛失去荷西之后,陆续写下的文章。有痛,深入骨髓的痛,六七年过去仍无法直面的痛。若非为人子女的责任,我们是知道的,三毛必定早已随荷西而去。

爱啊!看着三毛流露在文字中的爱,太刻骨,以致太心痛。多么希望,当她再回西班牙,那与和荷西那么像的男子的相遇可以让三毛重拾爱的甜蜜,但徒劳的,在三毛的心中是放不下的。

有痛,但也仍有很多的欢乐。在美国读书的日子,是否是三毛失去荷西后最欢乐的经历呢?多么让人羡慕,羡慕三毛的那一群同学,冥冥中拥有了三毛这样一位同学。走到哪都自带光芒的三毛啊,实在太叫人喜爱。这样的三毛,真可叫人当做榜样!

刚看完梦里花落知多少,立即开始看雨季不再来。只在看三毛自己写在前面的话,已经感动不已。她会担心那些所谓不成熟的作品会不会给读者带来不好的印象,但她有坦然了,自称那是二毛的时期,并把那些时期当做是成长为三毛的重要的经历。这样的思想真是和我的想法一致,仅因此感动至深。

三毛,三毛!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6

在上一个刚刚过去的假期中我读了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颇有感触,再买的时候听书店的售货人员说这本书很畅销,在读完了之后,我终于明白了,它为什么那么畅销。

这本书并没像其他书写那些天荒地老的爱情,也没有感天感地的伟大亲情,写的仅仅只是一种友情,一种地久天长的友情,一种无私奉献的友情,一种被“爱”包围的友情。林岚和闻婧的友情真的很让人羡慕嫉妒恨啊!但是更多的还是感动。看完了这本书,我一直在问我自己,我是否也会像闻婧那样为了自己的好姐妹付出自己的一切?或者有没有人可以像她那样为了我可以不顾一切?回答是“不”我也不想要这样的结果,可这事实,我羡慕她们,林岚和闻婧‘狠’幸福,我嫉妒他们,因为她们的友情我没有,我也恨,为什么我不是他们中的一个!!

林岚和闻婧还有微微都是属于性格开朗,风风火火,说一不二的。但他们从没想过会发生这么多事情,原本陌生的人都闯进了他们的幸福生活,正因为有那陌生人闯进了,才会发生哪些本不该发生的事情。自从认识姚姗姗和李茉莉,他们的生活可谓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虽然她们两个性格开朗但是在这勾心斗角的社会中他们可怎么生活呀,这么单纯的的两个人在这个社会中可真是不知道他们应该怎么活下去,李茉莉在白松面前装出一副“清纯佳人”的样子……姚姗姗在顾小北和林岚之间挑拨……

反正姚姗姗和李茉莉就是那种惟恐天下不乱的人,唉!无奈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还好有陆叙和武长城在闻婧和林岚,能让他们感到丝丝的温暖。可是为什么结局那么悲哀,好人死了坏人却还活在世上,对陆叙来说太不公平了,反倒便宜了姚姗姗和李茉莉了那两个无恶不作的人了。

世上的人们都好单纯,怎么经得起她们这种人的折腾啊?直到现在,我依旧很感动,林岚和闻婧在面对她们的时候,还是愿意为了对方无私的奉献出一切,实在很另人感动……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7

其实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三毛。知道她的文字,知道她的自杀之谜,但却从未了解过她。

有人说从一个人的文字就可以了解一个人,我想也许真的是这样的。

三毛与荷西原本是凤凰于飞,翙翙其羽,却不曾料到荷西先一步离开,于是三毛只能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在《撒哈拉的故事》里,是一个随遇而安、随性漂泊、带着一点野性和像风一般自由的三毛,是她与荷西在那片她向往着的沙漠的惊心动魄与浪漫。或许记忆里最深的是那句"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这里不仅仅是带着异域情调的撒哈拉,也不仅仅是为了跟着三毛体验大漠独有的地形地貌,更多看到的是三毛与荷西那份经久不衰,于细微之处可见的爱情。这是拥有荷西的三毛。

"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走了的是我们。"看《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时候,带着压抑与心酸,也有种不忍心再读第二遍的感觉。在荷西刚去世的时候悲伤的三毛和看着三毛却无能为力的父母,只能看着任其崩溃,一幕幕的描写都具有冲击力,抓住了内心的那份压抑,很容易让人感同身受。那些对荷西深沉的爱与思念,一切都已显露在文字之中,却不是关于在撒哈拉的嬉笑与幸福,而是天上人间生离死别的无奈与痛苦。

《背影》中的那句"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似乎诉尽了荷西离开后的三毛的心境。

梦里,是惊魂的梦魇,亦是情感的寄托,里面有不安也有不舍;梦外,是物是人非、人走茶凉的感慨,更是一段又一段难忘的过完。梦里,可以假意安慰自己其实他还在,两人依旧双宿双飞;梦外,却要自己亲手收拾那些消逝的记忆,要一张张取下的明信片,就连房子都低价卖出。

梦里花落知多少,也许这就是三毛与荷西的爱情,没有豪华婚礼,没有华丽生活,只有平淡如水,相濡以沫。

回首往事,斯人已去,于是变却故人心。《不死鸟》的三毛说:"我要守住我的家,护住我的丈夫,一个有责任的人是没有死亡的权利的。"

后来的三毛说:"如果选择了自己结束生命的这条路,你们也要想得明白,因为在我,那将是一个更幸福的归宿。"或许是因为三毛已经历过想经历的一切,于是选择了离开,更或许是为了去陪伴在奈何桥边等待的荷西吧。

也许我们如今的努力与成熟都是为了去应对生活中的那些挫折与磨难,即使偶尔煎熬不住,也请想想三毛,做一只暂时的不死鸟,即使折了翼,也努力翱翔,去保护爱着我们的人,待一切经历完满后,再去寻找更幸福的归宿。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8

我读这本书是因为高中宿舍里有人买了一本以及书名让我觉得有些诗意。可内容却是很通俗,一波三折,是一个很悲情的故事(好像郭敬明写的就没有好的结局,满满的都是悲剧)。看完了难受了几天,总是叹气。看完之后,觉得这就是生活,极具戏剧性的生活,极具讽刺意义的生活,让我无可奈何地甘拜下风。

小说描述的是北京几个官僚子弟的青春生活,其中有颓废,有伤感,也有光明。突然想到了一句话,有阴影的地方,同时也是阳光!虽然他们的生活看似颓废糜烂,但是他们有一颗纯真的心,努力奔向美好的明天。

主人公林岚是个官僚子弟,也是一个小作家,有自己的要好的朋友,从小到大的发小,一起玩一起疯,一起哭一起笑,读到这我想到了我的发小,好久不见了,望她安好。林岚曾经还有非常爱着她的男朋友,但却因为小小的误会分开,被姚姗姗抢走,这一切也许是命运吧!其中掺杂着她们的钩心斗角,但林岚始终是善良的,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对待一些事情,可是这样倒是助长了某些人的气焰一样,真心觉得怎么会有那么恶毒的人在呢?

闻婧她们和我们一样尽情的张扬他们的青春,玩命的疯狂,尽情的玩,尽情的挥霍,无忧无虑,率真坦诚,他们不大的脑袋里充满了幻想转满了五彩斑斓的梦,她们大声骂说脏话……肆无忌惮的张扬他们的个性,释放他们的青春活力……可这本书的结局却也不完美,令人叹惋、令人无语、无奈。顾小北因为姚姗姗的欺骗而负丄精神债,顾小北爱林岚,却因为姚姗姗而什么也不能做,真是那句:“相爱不能爱才最寂寞”。林岚也一直活在顾小北的梦里,知道陆叙的死。卖女孩的小火柴可能永远也无法理解林岚和微微,,也不知林岚会不会去解释。微微踏入社会上层,可是他真的快乐吗?白松因为软弱被李茉莉欺骗了感情,骗了钱自己也染上了毒瘾,欲死不能,欲生无望,闻婧和长城也离开了那个让他们爱过伤过的地方,林岚继续着自己的事业,陆叙在天堂祝福着大家。故事至此结束。

最后主人公林岚在深圳找了新的男朋友,也许没有那么多的波澜,但是却很现实,很平静,很简单,其实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人总是在经历一些不平凡的事情才会长大,才会懂得更多的道理,林岚是这样,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呢?我想到了我只身一个人从北京来到杭州,来体验我的大学生活,来磨练,锻炼自己。起初的想法是好的,但来了才发现,自己原来是一只在温室里成长的花朵,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遇到过挫折,迷茫过,懊悔过,但愿它是一个梦。但这一切现在都过去了,我开始变得平静,我开始接受我在杭州的大学生活,我开始学会自己一个人生活,学会独立,学会自律。对于身边很多人来说,这是一个独特的经历,这段经历让我成长了许多,这将是我人生中浓重的一笔。

其实细想想人生如梦,这句话真的很对。我们永远无法预知我们以后的生活会是怎么样子,更不知道是花落,还是花开?但是我们要怀着一颗坚强的心走下去,不管遇上什么困难,不要惧怕,勇敢地面对,希望就会在眼前,事情总会有个结果,无论结果的好坏,坦然的接受吧,好好的生活,永远不要被生活所打败。如果时间可以重来,我想结局肯定不会如此,但它不会,它就是那样绝情,不会因为任何人的挽留而停滞。人生每天都是现场直播。平淡的日子里,生命就是一种认识、一种感悟、一种追寻,无论日子过得愉快还是悲痛,我们对生活都有切身的体会独特的感受。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9

三毛的这本《梦里花落知多少》其实已经买了很久了,买这本书的根由其实是林徽因。因为有一段时间非常喜欢林徽因,了解了许多关于她的生平,而林徽因又属民国才女,于是连带着了解了许多民国时期的才女,包括张爱玲、萧红等等。为了更深入地了解这些民国美丽的女子,我便去学校的图书馆去找她们的作品来看,如林徽因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等。机缘巧合下看见了《亲爱的三毛》这本书,又知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非常出名,所以就在图书馆里借了《亲爱的三毛》这本书去了解三毛这个女作家,读完之后就喜欢上了这个率性洒脱的流浪作家。

《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三毛全集》里的第五本,而《亲爱的三毛》是《三毛全集》的第八本。目前为止,三毛的作品我只读了这两本,但其实作者写这两本书的心境截然不同。不同于《亲爱的三毛》中的平和与成熟,《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开篇文章《背影》便写尽了三毛在荷西意外去世后痛失挚爱的悲伤与挣扎。

《背影》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亲情,主要记叙了荷西意外去世后,三毛的父亲母亲来到异国他乡来帮助三毛处理荷西后事的故事。由于在异国他乡,三毛的父母亲并不会那里的语言,但依然艰难地帮助三毛处理力所能及的事情。三毛看着父亲母亲阳光下渐渐远去的背影,刹那间百感交集……这让我想起来朱自清的同名文章《背影》,类似的故事,表达相同的主题---父母对子女的爱。

家是我们的栖息地,也是我们的避风港,父母亲总是在我们迷茫无助时给予最及时的关怀与帮助。在父母眼里,无论我们到什么年龄,都依然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不管孩子遇到什么不能解决的问题,父母总是在知晓后不遗余力地为孩子解决;孩子缺钱,父母则立刻把自己的存款拿出来;孩子累了,父母便马上递上自己的肩膀……三毛的父母亲便是这样的父母,三毛说要回家,父母便高兴地盼望着三毛回家;三毛说要买房,父母则拿出自己的积蓄帮三毛买房。

除了亲情,这本书体现的更多的是友情。三毛走过了千山万水,自然也会遇到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这些朋友或志趣相投,或真诚善良,或幽默风趣,总有一种特质能够打动人心,使人想要与之交往。

书中比较有趣的一部分是“闹学记”的四篇文章:《你从哪里来》、《如果教室像游乐场》、《春天不是读书天》和《我先走了》。这四篇文章主要写了三毛在上英语课时课堂内外发生的或有趣、或感人的事。在那样的一个国际班级里,有来自各个国家的人,每个人可能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刻苦铭心的过去,但在这样的一个班级里,大家谈文学、谈政治、谈文化,聊衣服、聊食物、聊语言……

书中极少部分提到了爱情这个话题,除了《梦里花落知多少》这篇文章回忆了与荷西的过往,《星石》这篇文章提到了三毛在荷西去世几年后遇到的一段怦然心动的爱情,但心动过后也就没有然后了。就像张爱玲的《倾城之恋》中的《封锁》这篇文章所传达的一样,在一个特别的时间和地点遇到一个怦然心动的人,但心动过后是理智的回归,便只剩下一段简短的回忆了。

人生在世,亲情、友情和爱情总是我们逃不掉而又谈不腻的话题,三毛在《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本书中呈现了属于她的亲情、友情和爱情,传达了属于她的交友和恋爱观念。那么,你的交友和恋爱观念又如何呢?希望三毛的这本书能够给你带来启发,愿我们也能珍惜父母的亲情、珍视朋友的友情、收获自己的爱情!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0

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到底为什么这么畅销?我不清楚,真的,直到我读完这本书,我终于know了.书里既没有写什么天荒地老的爱情,也没有写什么感天动地的亲情,有的仅仅是一种友情,一种天长地久的友情,一种无私奉献的友情,一种被“爱”包围环绕的友情!林岚和闻婧的友谊让我羡慕,嫉妒,更让我感动。看完了这本书,我在心里不停的问自己,我能有她们这么伟大的友谊吗?我可以为了朋友而不顾一切吗?回答是:“不”,其实我也不想要这样的结果,可我必须面对,因为这是事实啊?我羡慕她们,因为林岚和闻婧都很幸福,彼此都有这么好的朋友嫉妒她们,因为我没有得到这么伟大的友情被她们所感动,因为她们可以为了对方而放弃一切!林岚和闻婧都是那种特开朗的疯丫头,不管作什么事都是风风火火,雷厉风行的!从没想过事情会这样发生,原本陌生的人闯进了人生,从此生命中,多出你们,也多出无限可能,这首《一起开始的旅程》送给林岚和闻婧再合适不过了。

自从认识了李茉莉和姚姗姗,她们的生活真的可以说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林岚和闻婧虽然开朗,可她们却单纯的可怜,在这个人人都勾心斗角的社会里,这么单纯的两个人真的不知道要怎么生活!李茉莉在白松面前装出一副“清纯佳人”的样子……姚姗姗在顾小北和林岚之间挑拨……反正姚姗姗和李茉莉就是那种惟恐天下不乱的人,唉!无奈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呢?不明白,上帝怎么让这种人来到人间呢?她们的到来只会给世界增添……世上的人们都好单纯,怎么经得起她们这种人的折腾啊?直到现在,我依旧很感动,林岚和闻婧在面对她们的时候,还是愿意为了对方无私的奉献出一切,实在很另人感动……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1

简单,平常的生活琐事,却充满强烈的艺术魅力。没有华丽的长句,没有刻意的修辞,短促仿佛透着急促的呼吸,简单平实的语言具有强烈的艺术穿透力。不禁地,我爱上了这篇文章。

哲人告诉我们,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一旦人们饱含深情地去体验,饱含深情地去回味,饱含挚情地去书写,就会产生意长情深、文章兼美的文章。本文之所以感人,奥秘就在于此。作者以“花”喻爱人在世时的幸福时光,以“梦”喻失去爱人后的痛苦生活,以“花落”喻那些刻骨铭心的记忆,形象生动,动人心弦。

人生之悲,莫过于生命至微;人生之痛,莫过于痛失亲人。“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读苏轼的《江城子》,谁能不为之神伤?读三毛这篇浸透泪水的散文,谁能不为之动容?作者强抑悲痛,把虽然残破却弥足珍贵的记忆用极其朴实的文字娓娓道来,不见藻饰,不假雕琢,字字动人,句句感人。情感饱满的文字,如幽谷般深遂,若流云样自若。这篇文章就是如此。

至亲之人辞世,确实痛苦,但若身陷其中而不能自拔,至亲人痛心,友人痛惜,是否过分?面对人生的悲欢离合,与其若三毛一样痴迷不解,不如学东坡先生坦言面对。“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月明风清,风拔心弦,人生不过一场漫长旅行,恰如飞蛾般不断追求光与火的热情,愿你将痛彻心扉的疼痛和厌恶世俗的无奈播种在春的泥土里,许下心愿,祈祷来年开春幸福的花季。曾经泪水泼洒在宣纸上的墨黑画幅,如今干渍的痕迹无法抹去,只留下潜藏在心底的痛楚。莫要一味地关注脚下的大地,更要抬头仰望头顶的星空。有时,你也需要一盏明灯,照亮你在黑暗中前行;我会给你一双轻盈的翅膀,帮你在高远的蓝天飞升。

我们的成长历程其实是一部永恒的情感发展史,我们或沉浸悲痛,或追求善美;是因为曾经的回忆印刻心底,是因为我们对善美的向往和执着。梦中的我们是爱走路的孩子,我们在梦中走过了所有书中写到的村庄及城市,甚至花朵开遍但空无一人的庞大草原。走过我们的泱泱四季,走过我们的悲悲戚戚。

文明在山水中孕育,智慧在山水中萌芽,心灵在山水中陶养,文化在山水中传承。何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让我们再次走进美文,去经历那一次次生命的感动。

因为幸福洋溢,所以我们害怕获得悲伤。抬起头,掂脚尖,呼吸空气中弥漫的幸福香气。在这纷乱的寂寞时代,取得享受片刻宁静与美好。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2

近期在网上看了郭敬民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这篇小说,刚看个开头时,特兴奋,还兴冲冲地将它介绍给几位朋友看,不想她们全都一副鄙视我“大惊小怪”的口气,告之我,早已拜读过了。顺便还告之结局很惨。

看小说的过程,是先笑,后哭。这方面我想大多数女孩子都有同感!特别是感性之人。

最开始吸引我的是小说里浓浓的北京腔,语言诙谐,虽然话语不雅,但是生动,有趣,让人忍俊不禁。

但是,我不喜欢小说的结局。

因为作者没有让两个相爱至深的人最终在一起,也没有让坏女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作者是否认为这样更加贴近生活,因为生活本身就是不美好,生活本身就存在太多太多的不公平——好人未必好报,坏人未必受惩!

也许带有遗憾的结局使这部小说更让人难忘吧!现代的小说,不似当年香港岑凯伦写的言情故事,结局大多美好,灰姑娘最后都是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不够深度,是不是?那些更象童话。

带有缺憾的结局才更有内涵,是吗?

喜欢顾小北那样的男人。可是现实生活中象他这样的男人应该是极品,极其难寻!

他对林岚的那份宠爱,那种无条件的迁就,纵容,溺爱,心甘情愿地把她的脾气惯坏,而且是六年,我想如果他们不分手,可能是一辈子。这不是现实中任何一个男人可以做到的。现实中的男人对女人的任性只是一时的忍让。这一时也许是几个月,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二年,但不可能是一辈子。

全文都贯穿着林岚对和顾小北在一起时的种种回忆,其实她是深爱着小北的。

最让我感动的是,林岚在得知小北与她分手后的一连串事情后,伤心欲绝,去学校寻找小北当年刻在长椅后的字——“顾小北永远爱老婆大人林岚”,不曾想这句话的后面还有一句“老婆大人什么时候回家”,可见小北对林岚的爱是如此的深厚!

两个如此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既使在小说里。

另外一点感触,就是人越是长大越是烦恼多!小说中的林岚、闻婧、白松、小北、微微他们曾是多么快乐地在一起喝酒,猜拳,可是经历过那么多事后,都不再是什么事都不懂的孩子了。都长大了,可是长大就是要丢掉了曾经拥有的真挚友情,拥有的纯真爱情,拥有的血性。

原来成长的过程就是被剥夺的过程。剥夺天真,剥夺相信,剥夺听流行歌时的感动,剥夺流泪的脆弱,剥夺软弱,剥夺细腻,剥夺所有最美好的时刻,最珍惜的事物,不留下来一点点痕迹。

于我们这些尘世中的现实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曾经十几岁时,我觉得好幸福,无忧无虑,一切是那么美好。可是二十岁之后,一切都不同了。

成长的过程,就是烦恼积累的过程!

如果可以,我希望永远不要长大!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3

小杨(郭碧婷),我不懂了,你怎么老是那一样的设计理念啊!是不是你不把小故事结局弄的凄惨,不许阅读者难过,你也就不甘啊!

我天寒地冻的蹲在电脑前面看着你的著作,你却要我愁绪怀着,难道说简直我太女性了。2020年暑期读过《夏至未至》,原文中遇上遭受程七七的黑手最后没能完成自身的理想歌星。卑鄙的她又由于怀了傅小司的小孩而占据了小司,女主人公办夏也迫不得已放弃了自身的感情,陆子昂以便小司而身陷牢狱,立夏最后也出嫁了,都不仅仅因为爱或者无可奈何,浅川哪个填满想象又让人清静的地区,也许在沒有她们好多个欢歌笑语了,也许这就是发展,令人期待,有令人彷徨。

近期看过《梦里花落知多少》,看这个关键是由于它的书名吸引住了我,书里林岚。闻婧他们和大家一样畅快的张扬她们的青春年少,玩命的瘋狂,畅快的玩,畅快的挥霍,无拘无束,率真以诚相待,她们并不大的脑壳里充满了想象转满了五彩斑斓的梦,他们高声骂说脏话明目张胆的张扬她们的个性化,释放出来她们的朝气蓬勃可这本书的结局却也有缺憾,令人叹惋、令人无奈、无可奈何。顾小北因为姚姗姗的欺骗而负丄精神债,顾小北爱林岚,却因为姚姗姗而什么也不能做,真是那句:相爱不能重才最孤单。林岚也一直活在顾小北的梦中,了解陆叙的死。卖女生的小火柴将会始终也没法了解林岚和略微,,也不知道林岚是否会去表述。略微踏入社会顶层,但是他确实开心吗?白松由于柔弱被李茉莉蒙骗了情感,骗了钱自身也沾染了毒瘾,欲死不能,欲生无望,闻婧和万里长城也离开哪个让她们爱过伤过的地区,林岚再次着自身的工作,陆叙在天堂祝愿着大伙儿。小故事到此完毕。

假如時间能够重新来过,我觉得结局毫无疑问不容易这般,但它不容易,它便是那般无情,不容易由于所有人的挽回而停滞不前。人生道路每日全是现场直播。平平淡淡的日子里,性命便是一种了解、一种感受、一种寻觅,不管日子过得愉快還是哀痛,大家对日常生活都是有亲身的感受与众不同的体会。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4

这本《梦里花落知多少》也是细续,细细品味的一部作品。不知道是缘于对三毛洒脱不羁的向住,亦或是对她文字间的忧伤与细腻的着迷,总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特别是读到开篇时的《背影》时,不禁潸然泪下,竞有不忍读下去的感觉。

每个作家的作品都有自己很深的烙印,带着个人鲜明的色彩,正如她那自由洒脱的灵魂。在美游学的岁月里她是明媚的,恣意地绽放在春光里,但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挥一挥手在艳阳天里先走了。

《星石》中的亚兰,两个孤独旅者的邂逅,惺惺相惜,渴望爱与被爱的本能迸发。但始终走不开荷西的阴影,选择逃避,故事就样止步,没有续写,遗爱之一。

如果时光不能倒流,就让这一切,随风而去呀。家,自己曾经为之魂牵梦萦的美屋,就这样干脆的处理了。那个夜晚,当我独自去海边散步的时候,看见的是一个升起的新天新地,它们那么纯净,里面充满了的,是终于跟着白发爹娘相聚的天伦。

在《撒哈拉的故事》里,那个明媚女子的笑声随风飘扬在撒哈拉的上空,然你可以感染到她的快乐,对这世间的一切充满了好奇,偷偷看人家洗澡,多么有趣的场景......

而在《梦里花落知多少》,悲伤忧郁的情绪总是感染着我,随着她的喜怒哀乐在游移,她是多么艰难的逼迫自己从那个梦魇里挣扎出来,又没有出来只有她自己明了,遗忘是不可能的了,只看如何安放。

她是洒脱的,热爱自由,说走就走,总是渴望自然的怀抱里畅游,找到属于自己得灵魂归宿。她身上具备了我们所缺乏的所谓对生活激情的向往,因为我们连出逃的勇气都没有,生怕生活的魔咒会把自己固定的小圈圈打破了。

她的喜怒悲伤都是那么深刻的,我不是一个小迷妹,但我欣赏她文字的细腻,更在她的一嗔一笑中感受到了生活给予的不同感悟和烙印。

有人说你这纯属于老生常谈,道理谁都懂,但让我们做到太难。淡然的去生活,努力让自己和身边的人过得更开心,不管我们遭遇了撕心裂肺般的痛苦还是生离死别,也许会有一走了之,什么都不再顾及,但终究是有责任的人,负重前行是大多数人逃不开的命运。既然逃不开,那索性就洒脱开心的活着,心无旁骛地去行走。

岁月不曾放过谁,而我亦不曾放过岁月,我用脸部的细纹和从容淡定的姿态来对你微笑!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5

既然还是人,也就不必再挣扎了,身落红尘,又回来的七情六欲也是当然。繁华与寂寞,生与死,快乐与悲伤,阳光和雨水,一切都是自然,那么便将自己也交给它吧!

寂寞如影,寂寞如随,旧欢如梦,不必化解,已成共生,要割舍它倒是不自在也不必了。每当读到这些看破世俗,洒脱而又淡然的文字时,内心产生共鸣.那我们现在拥有的日子也可以变得生动有趣起来。

读雨禅台北时,看到父亲和孩子一起去踩雨,像逃学的孩子一样调皮.为她购买双截棍,还有白色的,上面最好是红色轮子的溜冰鞋,让她觉得那是生命中最开心的一天。

荷西依旧是这本书的感情主调,但悲伤逆流成河。

人都说有经历的人才可以写出打动人心的作品,而这本书让人读着常感心酸与不忍。我总是在想荷西,总是又在心里自言自语:“感谢上天,今日活着的是我,痛着的也是我,如果叫荷西来忍受这一分又一分钟的长夜,那我是万万不肯的,幸好这些都没有轮到他,要是他像我这样地活一去,那么我拼了命也要跟上帝争了回来换他。”

有时总在想,这份感情可以让天地动容,但却不能阻止生与死的分别。也许是上天忌妒这份感情,竟也让其有了缺撼,更为刻骨。

总觉是一场梦,总是迷失在梦里,而这梦终究要醒来。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6

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到底为什么这么畅销?我不清楚,真的,直到我读完这本书,我终于know了。

书里既没有写什么天荒地老的爱情,也没有写什么感天动地的亲情,有的仅仅是一种友情,一种天长地久的友情,一种无私奉献的友情,一种被“爱”包围环绕的友情!林岚和闻婧的友谊让我羡慕,嫉妒,更让我感动。看完了这本书,我在心里不停的问自己,我能有她们这么伟大的友谊吗?我可以为了朋友而不顾一切吗?回答是:“不”,其实我也不想要这样的结果,可我必须面对,因为这是事实啊?!我羡慕她们,因为林岚和闻婧都很幸福,彼此都有这么好的朋友嫉妒她们,因为我没有得到这么伟大的友情被她们所感动,因为她们可以为了对方而放弃一切!林岚和闻婧都是那种特开朗的疯丫头,不管作什么事都是风风火火,雷厉风行的!从没想过事情会这样发生,原本陌生的人闯进了人生,从此生命中,多出你们,也多出无限可能,这首《一起开始的旅程》送给林岚和闻婧再合适不过了。

自从认识了李茉莉和姚姗姗,她们的生活真的可以说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林岚和闻婧虽然开朗,可她们却单纯的可怜,在这个人人都勾心斗角的社会里,这么单纯的两个人真的不知道要怎么生活!李茉莉在白松面前装出一副“清纯佳人”的样子……

姚姗姗在顾小北和林岚之间挑拨……

反正姚姗姗和李茉莉就是那种惟恐天下不乱的人,唉!无奈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呢?不明白,上帝怎么让这种人来到人间呢?她们的到来只会给世界增添……

世上的人们都好单纯,怎么经得起她们这种人的折腾啊?直到现在,我依旧很感动,林岚和闻婧在面对她们的时候,还是愿意为了对方无私的奉献出一切,实在很另人感动……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7

第一次接触到三毛的作品是在初中的时候,一位转学过来的同学课桌上赫然放着三毛的这本书,对天天在繁忙的学业中忙的头昏脑涨的我来说,仅从这本书的书名就让我瞬间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清楚地记得当时的自己内心有些忐忑的向这位女同学借这本书来看,这位大方的女同学随手将这本书递到我手中时,自己激动地语无伦次的样子。

掀开装帧精美的扉页,第一篇文章就把我带入了和我当时所处的世界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我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人还有这样一种活法,那么洒脱,那么随性,那么浪漫,那么感性。

虽然整本书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忧伤的感觉,在我看来却是作家的真性情的流露,她的爱,她的伤,她的痛,她的快乐与忧愁,都那么真实的呈现在我的面前,她对自己丈夫极度的思念与缅怀更是让我泪水涟涟。

书中有好多精美的语句让我不由自主地记在了脑海里,直到现在依然在我的脑海中不停回荡着,而每篇文章里几乎都荡漾着她对逝去的丈夫的深深依恋与缅怀,细细读来更是让我唏嘘感动的久久不能平静。

埋下的是你也是我,走了的是我们,不忍留下你一个人在黑暗里,我将用残生的岁月陪伴你

记得当时年龄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在叫,我们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锁上我的记忆,锁上我的忧伤,不再想你,怎么可能再想你,快乐是禁地,生死之后,找不到进去的钥匙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每想你一次,天上就掉下一滴水,于是形成了太平洋。

对丈夫痛彻心扉的思念在滴血的文字中缓缓流淌着,读来让人对这个真性情的女子心疼至了极点。

我一直在想三毛的作品之所以长盛不衰,无疑是她真性情的自然流露将世人麻木冷漠的心撕开了一个小口子,让世人的那颗被现实生活折磨的早已毫无知觉的心因着三毛对自己丈夫泣血的思念终于恢复了知觉,终于意识到自己还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感觉的真正的人,而不是一个被金钱奴役的活生生的奴隶!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8

我终于发现自己看人的眼光太过简单,我从来没有去想过面具下面是一张怎样的面容;我总是直接把面具当做面孔来对待,却忘记了笑脸面具下往往都是一张流着泪的脸。

有些人是一直会刻在生命里的,哪怕忘记了他(她)的声音忘记了他(她)的笑容忘记了他(她)的脸,可是每次想起他(她),那种感觉却是永远不会变。

再坚强、再没心没肺的等人都会有泪水,她们的眼泪让我觉得凝重,如同外面乌云密布的阴霾的天空。

我望着窗外,蓝天白云,特别干净。可是这么干净的天空下面怎么会有这么肮脏的事情呢?这让我很忧愁,我突然发现这个世界上永远存在着一些无奈,而这些无奈你永远无法改变。

每个人都会成长,只是看那些能让我们成长的风雨什么时候能到来而已!

我很羡慕那种可以肆无忌惮的打趣却又最懂彼此需要什么的友谊,让我看到的不是一个人的付出而是一群人的相濡以沫。《梦里花落知多少》故事围绕友情之间的曲折故事呈现,在故事中我比较深刻的一句话是“自个儿心疼只有自个懂!”我在想闻婧为保护林岚自己一个人去阻挡遭遇的她,而林岚躲在小巷里听到闻婧的哭喊求救声音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就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危险的时候为保护自己在乎的人甘愿牺牲自己,把自己放在风浪尖端只为给在乎的人争取逃离危险的时间。但是能逃走的那个人会以什么心态去丢弃同伴,若不是以死相逼又能有几个人做到悔恨含泪弃之而去呢?

我懂林岚当时的绝望,就像她说的多希望一刀砍死她都会让她更好过点,自己的好姐妹就在她眼前承受巨大侮辱,自己却只能在小巷里躲着。看到这个情节时我当时就在想如果换做是我,我真的承受不了那种绝望的精神压力,我宁愿护你平安!其实想想也是同样的心态,闻婧何尝不是以这种心态并付出行动了呢。

火柴是她们姐妹中最率真的一位,一个卖女孩的火柴。看到她我有点想起了《白夜行》的女主人公——雪橞,她俩的性格一个天一个地,但我会想到就是觉得她俩在某些地方是完全的符合;生活里从来没有太阳,却不需要太阳!

物是人非的结局,凄美却也让我觉得美好;无法像小时代有个破镜重圆的机会,有些人,终究会变。只是要看到底是什么时机把我们催熟,那些其实突如其来的意外总会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支离破碎或结局美满;时间能带走一切!最终,在时间这条道路上,我们还是散了;且,再也不见。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9

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到底为什么这么畅销?我不清楚,真的,直到我读完这本书,我终于know了.书里既没有写什么天荒地老的爱情,也没有写什么感天动地的亲情,有的仅仅是一种友情,一种天长地久的友情,一种无私奉献的友情,一种被爱包围环绕的友情!林岚和闻婧的友谊让我羡慕,嫉妒,更让我感动。看完了这本书,我在心里不停的问自己,我能有她们这么伟大的友谊吗?我可以为了朋友而不顾一切吗?回答是:不,其实我也不想要这样的结果,可我必须面对,因为这是事实啊?!我羡慕她们,因为林岚和闻婧都很幸福,彼此都有这么好的朋友嫉妒她们,因为我没有得到这么伟大的友情被她们所感动,因为她们可以为了对方而放弃一切!林岚和闻婧都是那种特开朗的疯丫头,不管作什么事都是风风火火,雷厉风行的!从没想过事情会这样发生,原本陌生的人闯进了人生,从此生命中,多出你们,也多出无限可能,这首《一起开始的旅程》送给林岚和闻婧再合适不过了.自从认识了李茉莉和姚姗姗,她们的生活真的可以说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林岚和闻婧虽然开朗,可她们却单纯的可怜,在这个人人都勾心斗角的社会里,这么单纯的两个人真的不知道要怎么生活!李茉莉在白松面前装出一副清纯佳人的样子姚姗姗在顾小北和林岚之间挑拨反正姚姗姗和李茉莉就是那种惟恐天下不乱的人,唉!无奈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呢?不明白,上帝怎么让这种人来到人间呢?她们的到来只会给世界增添世上的人们都好单纯,怎么经得起她们这种人的折腾啊?直到现在,我依旧很感动,林岚和闻婧在面对她们的时候,还是愿意为了对方无私的奉献出一切,实在很另人感动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30

读三毛的文字,是极易被字里行间的情感所感染的。三毛的文字太过悲情,读完这一本书心里竟也惆怅起来。她的文字像是一首悲情的老歌,歌里有熟悉的旋律,有淡淡的忧伤,凄美而寂寞,久久的回荡在人的心里。

很久很久以前,心里就拥有了一个不可对人说的秘密。小心翼翼地掩盖着那一份渴望,像是在黑夜里手心里藏了一颗闪烁的宝珠,紧紧地将双手紧握,生怕在那黑夜里露了一丝亮光。

一颗不自由的心无论身处何方,始终是不自由。我不知道,这一份渴望远方,向往远方的心是因为太过空虚寂寞还是因为不自由。我是非常深知这样的一种渴望的心情。常常觉得很多地方有很多不自由的因素,所以总是渴望逃脱,逃往另一个全新的地方,那里只有陌生的符号,只有属于那夜的黑暗,没有任何的牵挂,没有任何的担忧。什么未来,什么梦想都沉睡在那夜里。

喜欢流浪这个词,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孤独的旅程。积攒下的以为是美好的记忆殊不知到头来竟成了一个又一个不断循环的恶梦。曾被感动过的,后来却成了一种折磨。

以前坐公车的时候,常常想这世上有没有那么一辆公车就这样一直开到世界的尽头,途中不靠站就这样一直永远的开下去。不用下车,不用使劲的挤进那茫茫的人海中,也不用因为那是一个陌生的人的世界而感到忐忑不安。就这样开下去,就这样开下去,直到世界的尽头,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滴泪滴尽。

总告诫自己不可太过消极,要过得开心些,可是快乐却需是由心而发的。一颗忧虑的心是装不下快乐的,是装不下任何的美景的,因为它总是在骚动,它总是渴望远方,它总是以为远方有能够让它安静下来的药方。期待着,竭尽全力的期待,但是一旦逃离了它认为束缚它的地方,却不知它仍是保持着它原来的状态。

那是一颗足够空虚的心,虽是空虚却装不下任何的人任何的美景。美景不在心里不在眼里,只是存在那颗心的记忆里,那里是属于那个生命的全部渴望,是全部的期待。

用所有的不屑去掩饰却还害怕被人看清。以为那是一种高傲却是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自卑。那一股气味气味,弥漫了整个人,将整颗心都充满了,以为那是高高在上的骄傲却是低到尘埃里的卑微。最后却只能用平凡二字将它掩盖。

想来也是极可笑的,说什么只想过着平凡的生活,而现在却就是过着一个又一个平凡的日子。这将那所谓的平凡梦想抽了一个又一个响亮的耳光。虽不会有人在意当初说出的这句话,这一句话却在深深地印在心口里。想来,那也不过是一种最滑稽的借口和掩饰。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31

《梦里花落知多少》,不得不承认是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然而内容上,或许我太挑剔,总之不是很适合我。不管怎样,我还是持欣赏态度的。

当我知道这是郭敬明写的时候(我看之前并没有注意作者,即使注意了也早忘了),我只有一句话:原来如此,这就对了。因为我从中看到了《小时代》的影子,确切的说应该是《小时代》里残留有《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影子才对,总之,似曾相识。

然而,不得不说,相比较于《小时代》,《梦里花落知多少》算不得一部好小说,只能说作者比较有名气罢了,前者才算是达到了巅峰,无论是人物刻画,还是事件的描写等,都达到了一定高度。

通过读这两部小说,我知道了,读小说最好不要身临其境,至少这种小说不能。一个林萧,一个林岚,极力挑战着我的神经,我似乎就站在她们的角度去审视,似乎我也在其中经历着那样的事情,不得不说这是很危险的,因为我同时也要为她们的悲痛而悲痛,我一局外人却要弄得感同身受,这个,真的很危险,她们的生活除了花天酒地,灯红酒绿,就是光怪陆离,荒诞离奇,以我们这种小农思想实在理解不了都市白领们的生活。

说实话,无论是韩寒还是郭敬明,他们并不真切的知道他们小说的读者都是些什么人,否则他们描写刻画爆粗口的时候就会字斟句酌,再三考虑一个词用的是否合适,而不是随便的就一挥而就,不要说那就是风格,如果想极力展现自己的风格就写给自己看,干嘛将这种成分呈现在一群心智未全的初高中生面前,中国的教育,性教育,不需要这么普及,更何况这就是误导,而非引导,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脑残,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现实版小说上演,相比较于分辨能力,他们的学习能力倒是挺强的,所以,有必要斟酌一下。我想,这决不会是任何人的风格。

仰望,他们正值年少,怎能不仰望。这个年纪的他们已多少感觉到了生活的艰辛,毕竟两次重要的考试需要他们去靠自己,即使可以靠关系,但那也不是他们的考虑范围,他们体会到了生存的艰难,但他们同样在期待,毕竟小时的希望已经破灭,他们并不如所想的那样长大了就没有父母管束,没有家庭作业,取而代之的是学校高墙下的住宿生活,成打的卷子,或许他们还在期待着将来——大学或更往后,抑或许早已无力仰望。

或许我们会说,社会是现实的,没事仰望什么,还是干点实际的吧,我们要让他们知道社会的真实面貌,而不是等他们上完了大学后才知道社会的残酷,与课本里的描述大相径庭,以致是那么的水土不服。然而这样就好么,不感觉这有点提前教育的意思,而且还带着强迫意味,硬是让他们挠着那小脑袋瓜去理解大人才该去考虑的事,这不叫残酷么?是否小孩子们不该软弱,非要被逼的坚强?他们拿什么去坚强,就因为将来他们要自己生活?就因为世界没有他们想的美好,现实很残酷?我们,濒临灭绝,只因我们不给他们一个理解安徒生童话的机会。

看完了小说中的那种生活,我理解了一句话:装,也就一个字而已,却蕴含了很多。生活不需太多,只要会装即可,想想的确是,想哭了,装着坚强,累了,装着很精神,烦了,装着很耐心,甚至于穷的可以装富,可以装牛B,可以装傻,最后干脆就直接装B了。就这样,一群人整天在一起装着,每天戴着面具,面具上都是微笑,面具下尽是狰狞,从面具上你很难看出什么,你不知哪张面具下暗藏着对你的忠诚,哪张是要治你于死地,就像三国杀那样,说不定哪次你就错杀忠臣,使奸佞苟活,那样,你的最后期限也将会不远了。

看的到,小说里的每一个人看似神经好像都比较大,有的没的都能吹的天花乱坠的,其实也就是在装罢了,装着自己很牛,装着自己天不怕地不怕,结果呢,到头来自己死命维护的关系不还是说散就散了。他们真的不恨,哪能那么轻易就恨了,只是说心里总会有些隐痛,想起来就会不舒服而已。一群人整天在一起叽叽喳喳,个个看似都跟能耐,结果呢,小巫见大巫,碰上姚珊珊和李茉莉就真的彻底歇菜了,不蹦哒了,所谓的情谊就那么轻而易举的被考验的面目全非。他们,到底在装着些什么呢?

曾不止一个人对我说过,这世界远比你想象的复杂,没错,我不得不承认,因为我还太单纯,有些方面说幼稚都不为过。一初中毕业生就能像江湖老油条一样与我玩弄心机,只不过我险些中招,不得不说,一开始我还对因未能帮他而心存歉疚,现在,我还能说什么呢,我连一初中生都不如。这世界真的是超复杂,所以没事最好别装纯,因为那会显得你很傻,因为你不入流。你绝对可以看起来很笨,但你不能真的很笨,否则就太不像话了。

这些小青年也一样的,整天看似在一起掏心掏肺的,笑的没心没肺的,其实,各自心里都揣着心事,说实话,有些话连父母都没告诉,就凭一句你是我朋友就能全倒给你?那不是我天真就是你天真,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不是因为必须要散,而是我们根本就都没做好重逢的准备,否则有些事就不会做的那么绝。这生活我们看着荒诞吧,这群人看着可笑吧,而我们却是,自己就身在这样的故事中却还嘲笑着别人,如果看懂了,你是绝对再也笑不出来的。

抬头看一下,天还晴空万里么,晚上的星星还多么,相信你再也找不到如小时那般多的星星了,天空也不再那么晴朗,每天看起来都是雾蒙蒙的,尽管并没有什么雾,那是因为心境变了,如果你真是一棵草,那么你就会永远生机勃勃,可你不是,你不过是一花,还是温室里的,所以不要总那么夜郎自大,有机会就好好安定一下吧,其实,草真的比花实惠。

就这么,你的梦离你远去,而你却还毫无察觉,一直在找,却从未想过好好稳定下来,以致最终失去的更多,难道非要到那时感叹——梦里花落知多少!

我还是那句,不要问我怎么这么晚才看这本书,已经过了爱幻想的年龄了,看这种书还有用么,如果这样,我倒还真建议你再仔细看看这本书。我依然认为这本书我看的挺是时候,年龄是我们犯的最大的错!

梦时花开,梦醒花落。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32

《梦里花落知多少》是我看郭敬明的第一部作品,也是我读的第一篇长篇小说。其实这本书我早就如雷贯耳了。周围的朋友同学、兄弟姐妹;早就把这本书形容的就跟救苦救难的圣经一样了,可我一直没有足够的时间来研究文学这玩意儿。

说实话,看完后,我开始佩服郭敬明了,他的文采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而且他的每一句话都会带动你的情绪,把你从高潮推入低谷,从欢喜推入忧愁。字里行间里时刻都影响着你感情的此起彼伏。

书中的林岚和闻婧本是可以呼风唤雨的丫头,她们正值青春年少,如花的年纪,动人的容貌,显赫的家世,这样的条件完全可以谱写属于她们自己的完美人生。可是,就算是这样的两个人,她们经历了失恋,背叛,侮辱,诀别之后,两颗年轻的心被糟蹋得支离破碎,鲜明的血肉夹杂着浑浊的心跳声,黯然离开了她们原本的家。

最让我心痛的是那个叫火柴的风尘女子,她没有任何的依靠,浮萍般地生活在烟花巷尾。她的工作可以用贱字来形容,可是她却领导着一帮姐妹们在城市里打下了属于自己的天下。她没有文化,可是用起成语来却如此巧妙,比起社会上那些研究文学的大学生有过之而不及,多么讽刺。她贱贱地生活,贱贱地欢笑,贱贱地帮助别人,就像她常说的一个词,火树银花。她便是一个火树银花的女子,多么可爱。最终却只能隔着栏杆看着窗外的浮云,自在地飘动…

我无法用一个确切的词语去形容这是一个怎样的故事,搞笑?平淡?凄凉?抑或是悲惨?都不是,这本书里掺杂了太多的情感,太复杂,以至于刚读完我都有点儿接受不了。故事的一开始是搞笑,幽默,一群富家子弟天天过着在别人看来是纸醉金迷,花天酒地的生活,嘴里嚷着“我x”“你丫的”,用文章中的一句话说就是“有血性”地活着,可是故事越往下走越让人笑不出来,用后记里的一句话说就是“欢笑背后隐藏的沉沉的伤感和绝望”。

这本书让我读出了我从未有过的痛,生活把一张张单纯的脸拉进了复杂的社会,榨干了他们烂漫的笑,只留下许多无奈和失望的表情。原以为结束了学习历程便不再有苦难,现在才知道其实离开象牙塔,还有更大的苦难等着我——面对社会庞大激烈的竞争激流,手无缚鸡之力的我必定要受的苦难。

现在的我我是有多天真无暇,而社会,却复杂的不可开交。每个人每天都带着不同精心装扮的面具,面对不同的人就戴上不同的面具。面具下是忧伤的脸,流淌着泪,自己的苦衷……一切都被看似完美地包裹了起来。私心、野心、欲望、阴谋……全被私藏了起来。我们往往被表面所欺骗,被面具所欺骗。

当今社会的不公又岂能你我能说清的?就像书中的女主人公,从刚大学毕业涉世未深,求职时,她靠自己很难找到工作。但只要拜托有钱有势的父亲便可以轻松找到工作。的确,靠钱靠关系有时比靠能力更管用;之后的我也许也会受到恶势力的抨击,体会到这个弱肉强食的大环境的残酷;也许我会为了在社会上立足而不得不学会伪装,保护自己。

身在这样的社会也是身不由己,更何况自己也没有书中人物一样有着显赫的家世背景,要想在社会上有所成就就免不了一番摸打滚爬,其中的艰辛历程可想而知了。现在的我只剩下一年的在校时光,我会格外珍惜这个分外安全的堡垒,(即使我知道这其中也掩藏着多多少少的不为人知,但比起以后所要生存的社会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因为我知道在这里至少我还可以天真浪漫,诙谐无暇。算了,不伤感了,乘着这现在,珍惜眼前的机会,活在当下!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33

再看《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时候,我觉得眼泪都快要流干了,后来心情冷却了以后,又不知道该曾么去表现心里的感触了,但想要想起来的时候,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当时的情节了,只是还记得当初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于是眼泪还是会想要一直流下来,就像几百年前看起来奔腾不息的黄河的一样,但今天不是依旧毁了吗?天崩地裂的毁了。

记得在语文书上看到干枯过的黄河心里的感觉异常的缠绵悱恻,有一种看着时光轰轰烈烈的奔跑,想要把他拦下来,却发现自己某一天也当了一回透明人,被他硬生生地穿过。心痛的无以复加。记得有人在跟我讲自己身上发生的某某时的时候,告诉我说,你不会懂那种感觉的。当时听了就觉得很好笑,小屁孩懂什么叫感觉啊,但后来一想,说不定吧。

直到后来的后来,我发现自己的第一印象真准,至于其他的不要太多想。我还是个小屁孩,什么都不懂,但事情发生了的时候,当时真的什么感觉都没有了,从没有一个时刻脑袋想那时一样的空白,就像是一瞬间被消毒水淋了个劈头盖脸,整个人都什么都不知道了,只剩下一身消毒水的味,就像是精致的素描被凭空擦出了一片空白的感觉,凹凸的让人心痛。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34

小郭(郭敬明),我就不明白了,你怎么老是那样的风格啊!你是不是不把故事结局弄的悲惨,不让读者伤心,你就不甘心啊!

我天寒地冻的蹲在电脑前看你的作品,你却让我愁绪满怀,难道真是我太女人了。今年暑假读了《夏至·未至》,文中遇见遭遇程七七的黑手最终没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歌手。卑鄙的她又因为怀了傅小司的孩子而占有了小司,女主人公立夏也被迫放弃了自己的爱情,陆子昂为了小司而身陷牢狱,立夏最终也嫁人了,也不只是因为爱或是无奈,浅川那个充满幻想又使人安静的地方,或许在没有他们几个欢声笑语了,或许这即是成长,让人憧憬,有令人彷徨。

最近看了《梦里花落知多少》,看这个主要是因为它的书名吸引了我,书中林岚。闻婧她们和我们一样尽情的张扬他们的青春,玩命的疯狂,尽情的玩,尽情的挥霍,无忧无虑,率真坦诚,他们不大的脑袋里充满了幻想转满了五彩斑斓的梦,她们大声骂说脏话……肆无忌惮的张扬他们的个性,释放他们的青春活力……可这本书的结局却也不完美,令人叹惋、令人无语、无奈。顾小北因为姚姗姗的欺骗而负债,顾小北爱林岚,却因为姚姗姗而什么也不能做,真是那句:“相爱不能爱才最寂寞”。林岚也一直活在顾小北的梦里,知道陆叙的死。卖女孩的小火柴可能永远也无法理解林岚和微微,,也不知林岚会不会去解释。微微踏入社会上层,可是他真的快乐吗?白松因为软弱被李茉莉欺骗了感情,骗了钱自己也染上了毒瘾,欲死不能,欲生无望,闻婧和长城也离开了那个让他们爱过伤过的地方,林岚继续着自己的事业,陆叙在天堂祝福着大家。故事至此结束。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我想结局肯定不会如此,但它不会,它就是那样绝情,不会因为任何人的挽留而停滞。人生每天都是现场直播。平淡的日子里,生命就是一种认识、一种感悟、一种追寻,无论日子过得愉快还是悲痛,我们对生活都有切身的体会独特的感受。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35

之前看了《梦里花落知多少》,开始的时候觉得挺好笑的,真没有想到最后的结局会变成那样。看完了以后挺郁闷的,一部分的原因是故事的发展,另一个原因是我会联想到自己的故事。曾经在《爱情和它的妖精们》中看过这样的一句话,大概的意思是: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一个爱情妖精,也就是那个可能要用一生才能忘记的人。虽然我不知道在《梦里花落知多少》里面林岚的妖精到底是顾小北还是陆叙,可我知道在我的生命中的妖精已经出现,也已经离开了。

书中的顾小北和陆叙对林岚真的好得没话说,回头想想,我的那个妖精也没有对我这么好过,这样子想一想,感觉其实自己也没有必要那么对他那么念念不忘了,够阿Q的吧!

整本书都透露着一种无奈,“这个世界上永远存在一些无奈,而这些无奈,你永远没有办法改变”。干净的天空底下到底在发生着什么肮脏的事情?不知道,可是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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