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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时尚的话题解析总汇70句

时间:2020-07-03 15:03

品味时尚_第1篇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一首《千里之外》唱遍大江南北,把周杰伦这个演艺界的大众宠儿又一次推向了时尚的最高潮。耳边响起这熟悉的旋律,眼前总会闪过一张充满活力的年轻脸庞。但是你知道吗?还有一个与此形象大相径庭却又家喻户晓的人物,也曾演绎过这首流行音乐——著名的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罗京。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每天晚上七点整,那亲切的面容总是准时出现在荧屏上,那熟悉的嗓音总是回响在亿万观众的耳边。他的庄重、大方、不苟言笑的播音风格,牢牢地抓住了无数人们的心。

这个广受人们爱戴的播音员,其实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08年1月20日,综艺节目《欢乐中国行》中,一贯严谨的罗京一展歌喉,大唱《千里之外》。将这首时尚的歌曲演绎得酣畅淋漓。看着他那投入的表情、醉人的微笑,俨然是一个追赶时尚浪潮的“时尚达人”。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那个严肃的播音员吗?惊讶之余,我才想到:原来他也和我们一样,拥有一份感知和追逐时尚的热情。

我们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罗京、一个与往日荧屏上截然不同的罗京、一个同样充满活力的时尚的罗京。

但是,他的工作不允许他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一时间,各种各样的批评潮水般涌来。是啊,他是国家形象的代表,华夏之音的传达者。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允许他做出哪怕一丝的改变。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又变回从前的那个庄重严肃的罗京了。直到08年8月31日,从那天之后,他就彻底从电视上消失了。一道不幸的消息传来:因为身患淋巴癌,罗京不得不离开《新闻联播》的播音室,入院治疗。

10个月后,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播音事业的优秀播音员罗京与世长辞,永远地离开了他所钟爱的播音事业,离开了亿万喜爱他的广大观众。

罗京就像一首巴赫的《十二平均律》,严谨得几近刻板。是真的缺少贝多芬的狂放、肖邦的写意、爵士乐的自由、拉丁音乐的奔放吗?一曲《千里之外》,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

因为工作和公众形象的原因,他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今天,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看着浩如烟海的悼念和祝福,我突然意识到:罗京那般的沉稳、严谨、勇于牺牲和隐忍,其实一点也不逊于周董之流。希望这种精神,可以永远成为激励我们积极向上的新的时尚。

品味时尚_第2篇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品味时尚_第3篇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难以取悦的法国人

在我的想象中,法国是一个时尚国度,许多我可望而不可即的大品牌都来自这里。原以为法国人一定是个赶时髦的群体,可当我来到这里才发现,法国人的穿着十分低调。比我早来的同事告诉我:“法国人一点儿都不时尚,甚至很土、很复古。很多时候他们是在跟时尚对着干。”

上班第一天,我就见识了法国人的不时尚。那天正巧有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来公司,我不会法语,接待时自然用目前最通用的英语跟她对话。没想到她却用英语对我说:“对不起,我不会说英语,请你说法语。”后来她坚持要求请个法语翻译。

我后来才知道,几乎所有法国人都如此——正因为全世界都说英语,所以他们偏偏不,他们讨厌跟风。

三角塔是巴黎市区30多年来唯一准备建的一座高层建筑,本来要建到50层,可是却拖了30年也没建起来。法国人说,他们有凡尔赛宫、巴黎圣母院、蓬皮杜文化艺术中心等,这些建筑都不高,却享誉世界。他们不羡慕其他国家的高建筑,而只要影响力深远的建筑。

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法国人也对时尚不感冒。我的房东卢瓦太太就非常守旧,她的电视机是用了几十年的黑白电视,听歌是用20世纪20年代的老播放机,梳妆台和碗柜几乎有着上百年的历史。卢瓦太太说,世界上新鲜的东西太多了,古老的东西却越来越少。只有暴发户才喜欢跟风,不停追求那些新鲜玩意儿,真正的贵族都有自己的坚守。

逆潮流的“断网族”

法国人聚会时很少捣弄手机,我以为这是他们的礼貌使然,但后来发现并非如此,而是他们拒绝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

一些法国朋友也苦口婆心劝我成为“断网族”,他们的理由是:“聚会时你几乎不跟我们说话,一直低头盯着手里的小屏幕。”“你的心情为什么不跟我们分享,而要第一时间和网友分享?”

于是我也尝试着断网。一开始真的很困难,但等我慢慢适应后,才发现其中的妙处:可以用玩电子产品的时间去做运动,用眼睛细致入微地观察周围的人和环境,用心细细地品味咖啡、美酒和美食。

而且我看到了另一个真实的法国——法国女人表面上看起来很随意,但仔细看就会发现她们脸上有看不出化妆痕迹的妆容,她们的衣服虽不花哨,跟流行色也不搭界,但是,她们喜欢搭配一些精巧的饰物或美丽的丝巾,这些衣服、饰品和丝巾,很多是纯手工制作的。一些人家的家具和各种摆设也是纯手工制作的,这些物品不仅经久耐用,而且有特殊意义,可以世代相传。

很多法国人都有一项特殊的爱好,比如有人是机械达人,有人是帆板达人,还有人能说七八种语言,他们用大量的`时间把自己的爱好发展到极致。我终于明白,法国之所以有这么多奢侈品牌,可能正因为全世界的主流都去拥抱工业和虚拟的网络,而他们反倒去固守那些传统的手工艺。结果,这些最传统的工艺和用最原始的制作方法生产出来的东西又反过来成了时尚界趋之若鹜的奢侈品。

目前,法国还拥有3.3万名手工艺人,200多个传统领域的手工技艺。他们认为这些古旧的东西和“活”的技艺,远比现在流行的东西更有价值。

坚守古典的“另类时髦”

都说法国人浪漫,但以我的观察,他们也在跟浪漫对着干。

比如情人节流行的浪漫是送花和巧克力,可法国人的爱情与这些丝毫不沾边。

同事苏曼达恋爱时,我没见她收过玫瑰花和巧克力,更别提珠宝了。可苏曼达却甜蜜地告诉我,她收到的全是男友手写的信件,每天一封,她说这浪漫极了。

朋友斯维塔是4个孩子的妈妈,她至今仍住在租的房子里,没房子没首饰。但斯维塔却反复跟我谈及她浪漫的爱情:“我真看不懂,电影中那些男主人公向女主人公求婚时,总是用钻戒,也太没创意了。你知道当年结婚时我先生送我的是什么吗?是一条他手工打磨了两年的琥珀项链。这才是无价之宝呢,我要把它世世代代传下去。”我想,同时流传的可能还有她甜蜜的爱情故事。

也许我们该学学法国人,不盲目赶时髦,内心有一种古典的坚守。这样我们才不至于眼花缭乱,也不会因为走得太快,而丢弃了灵魂。

第一篇:

提起时尚,人们往往会把它与眼下正流行的网络歌曲、80年代后作家等一批新兴概念联系起来。而说到经典,人们又多会想起《白毛女》《红楼梦》这些昔日的流行。那么,从时尚到经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们又是否矛盾呢?(用简洁的文字提出问题)

下午茶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当时贵族绅士,名媛淑女都爱在下午三四点钟品一小杯茶,吃几块甜点,下午茶也就成为英国民众普遍的时尚,从伦敦地铁的咖啡馆到曼彻斯特乡间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踪迹。如今,有着百年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为都市白领的一种时尚。昔日的经典依旧时尚。

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一个例子。拍摄于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国电影史上耗资最多的电影。上映后立刻风靡全球,大街上随处可见它的海报,印有男女主人公画像的服饰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那张男女主角站在船头像鸟般飞翔的镜头早已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时尚经过了时间的考验后,照样可成为经典)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时尚与经典是不矛盾的,不仅如此,时尚与经典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时尚走到经典,也许要经过数百年,也许只需短短的几十年。但无论长短,时尚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只有那些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依旧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时尚,才能积淀成经典,绽放闪耀的光芒。

既然这样,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现实中的时尚呢?

某个事物成为时尚,就必然有它的优点。比如网络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众的喜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数乐评人认为它缺乏深刻的内涵以及制作简陋,必定会成为“过往云烟”。因此,我们对待时尚,既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有选择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间流行的宋词与市井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予我们以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

第二篇:

何为“时尚”?其实自己还没认真的查过词典,不理解其后面含义,估计就是一些流行的东西,或者是比较“先进”的吧!

估计归估计,但说起这个词,大家应该不会不清楚它的意义吧!

通常的说他这个人,是个“时尚”的人,则多为物质上的,诸如,衣服、化妆品、所用物品等等,人家说你“时尚”,你口里不说,但心里肯定会偷着乐一番,仿佛证明了你没有落伍,已是个“前卫”人了;还有一种可想而知,当然就是精神上的了,所谓精神时尚,就是干出的总是随大流的行为或风度等等,当然能被称为“时尚”的人得有足够的家底作保证。

然而,不管你穿得如何潇洒,打扮得如何漂亮,用的是如何流行的东西,干的是如何疯狂的事,也要理智的清楚:“不能出格!

”近来读到一则报道,有家影楼以日军服装为卖点招揽生意,居然有一对新人就冲着这来了。新郎说:“就是为了图个新鲜,玩个开心,赶上时尚。”我真想扯掉他的衣服质问他:“难道这就是时尚?!

”也许他是个文盲吧,并不太理解中国的历史,难道能开影楼的老板也是文盲,这我确实有点怀疑,他竟公然的在影楼里挂出日本侵略军官的服装,马刀、马靴来供人摄影,这使我不禁想起去年的一件事,我国一位当红的女明星,竟然穿着印有侵华日军军旗的衣服拍时装照,结果遭到了国人的唾骂。

悲夫,“时尚”!

诸如此类可谓“盲目时尚”,或者说,他们根本不是“时尚”。商家只要益用一切手段来获得利益,不管其意义的好、反;消费者则盲目的追求新鲜,也不管其意义的好反,以为新鲜的就是时尚,其实他们才是叫最不“时尚”的人。

其实“时尚”正如前面所说,你得有个格,不能出格,要有必定的原则,那篇报道反映了如今社会的一个现象,部分人的思想觉悟仍不高,所以你要想做一个真正“时尚”的人不只要钱包鼓鼓,更要提高本身的道德修养,做一些成心义的事,这才是真正的时尚。

第三篇:

那是一个繁华到极致的街口,以转角的轴为中线,有两家店。一家是国际闻名的服装品牌在此城的旗舰店。旗舰店旁边转角过去,有一个小铺坊长年埋藏在黑暗的角落,小小的木质门扉,还没有旁边旗舰店四分之一大的店铺。一位带着镶边眼镜的老人始终坐在离店门最远的那个角落的台子边,专心地给一两件剪裁精致的旗袍刺绣的花瓣上镶边。店铺的侧墙上,挂着一个久年未擦、覆着灰尘的.铜牌。

无人问津这家小刺绣店,尽管她里面蕴藏着无数精美的手工艺品,人们往往目不斜视地走进隔壁的旗舰店,精心挑选,满载而归。全城的人都将穿着这个品牌的衣服作为时尚,男男女女,谁要是有能力进这家店购物就是一种能力。这种攀比,俨然成为市民的一种时尚。

每日清晨旗舰店的清洁工“哗啦——”一声将水全部向那刺绣店的门口冲刷而去,脏兮兮的水流了一地。然后是汽车尖锐的刹车声,旗舰店的总销售经理神情孤傲地冲店门口恭候的助理冷漠地微微致意,自动玻璃门将一切繁华又隔绝在店门里头。工商局不止一次来访并暗示刺绣店的老人,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这里将被能付起更高地租、带动更多客流量的另一家国际品牌旗舰店所取代。

终于有那么一天,规划局请了驰名外省的一位美学专家过来勘察这条商业街的发展前景。美学专家的眉头一直锁着,慢慢踱过一家又一家规模宏大的商铺,又踱过一扇又一扇铮亮的橱窗,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一行人走到转角处的店铺,美学专家的脸色放光了许多。周围的人立马会意,有一西装革履、油头粉面者上前恭维地笑道:“先生果然好眼光,这转角的国际旗舰店就是拉动本城高端客户消费的头号品牌,这里地段繁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大家立马要拥护着专家进店。专家的神色很严肃,只是略略点了点头,迈开脚步不顾旁人失望的目光接着向前走。

走过刺绣店的门口,除了专家,所有人无视这家店继续向前走。但是专家这一核心人物的脚步倏地停下了。他凝视着不大的店门和里面昏暗的摆设,驻足良久,迈进了店门。老人正在专注地给一件精美却无人知晓的旗袍滚边,此时沉稳地慢慢抬起头,露初那张满是皱褶的、带着镶边眼镜的脸。没等大家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下一秒,专家的手和老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专家严肃的神色里竟似闪着一丝泪光。

“老师!”一声深沉的呼喊,惊醒了所有人。原来专家嘴里几年来谈到的那位神龙不见首的恩师,就是这位常年无人知晓的店铺的主人!据专家几番提及往事时说,当年他只是空有禀赋的研究生,是这家店铺那精挑细选的上好苏州丝绸,精湛的滚边技术,细腻的刺绣图案,使他从中悟到了美学的精髓,最终有了当今的成就。这番回来,也是特地来重新寻找当日的恩师。

第二天报纸的头版头条,这幅画面连带小小的刺绣店惊动全城,标题是“人们该如何品味真正的时尚?”

半年之后,这里变为了时尚步行街,周围仍旧是琳琅商铺,只是转角最繁华处被古色古香、窗明几净的一整家刺绣店所占有,赫然是这里的时尚地标。

人们终于将目光投向这家规模宏大的刺绣店,并逐渐发觉它貌不惊人的沉淀着的时尚。太多的人走进了这家店,有钱人在这里购买丝绸手帕、布艺鞋;高端的客户纷纷订单,高层party上掀起旗袍风。大街上拎着刺绣店特有的木制小包成为最新的时尚。

那铜牌仍旧挂在侧墙上,被擦得铮亮。那上面赫然写着“苏州薛家第xx代刺绣真传”,其刺绣工艺作为文化遗产被得到保护。不知道那家不甘心地被迫迁址的旗舰店的经理,可曾明白这店为何代替了她的旗舰店,成为永恒的时尚为人们所品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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