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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说出恶心的话锦集76句

时间:2019-10-03 13:01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1

我们这里的冬天天总是阴沉沉,灰蒙蒙的,太阳好象怕冷似的,从东边向西边一滑就过去了,月亮六七点就接班了。天很冷,下雪时,寒风呼啸,鹅毛般的雪花从天而降,地上一会儿就白了,大地银装素裹。

几天前,医生说我得了阑尾炎,而且还必须动手术,至少得一个月才能去学,当我听到这个消息,伤心的掉下了眼泪,妈妈爸爸都在安慰我,说:这只是个小手术,不会很痛,不要紧张。

今天我们乘车来到了医院,下午就要动手术,但我心里好害怕,我怕疼,爸爸妈妈还有护士一起来安慰我,我顿时变的坚强了,很快我被推进了手术室,我好紧张,医生叫我放松,但是我控制不了,他们就说我像个小女孩,胆子这么小,我心里想着:我不是女孩,我要证明给他们看,不知不觉的,我竟然放松了,他们给我打了麻醉针,什么时候在我身上动的刀,我都不知道,我这才明白,他们原来用的是激将法,历经40分钟,手术完成了,我被抬了回去,医生不让我吃东西,连水都不让喝,我因为这还哭了一场,爸妈看着我这样,也很伤心,说我病好了,想吃什么就给我买什么,我看着爸妈,止住了眼泪,不知该说什么好。

我动手术的消息很快被老家的亲人知道了,各路豪杰纷纷前来看我——姑姑,姑父,爷爷奶奶,大姨,姨夫都从老家赶来,给我拿来好多的食品,但很可惜我吃不了,老师也打来电话,询问我的情况,还说等考完了试,就带着全班一起来看我,我非常的感动,身边的每一天都是有问候我的人,我觉得非常的幸福。

爸爸妈妈的安慰,使我这个冬天很温暖;医生护士的呵护,使我这个冬天很温暖;亲戚们和老师同学们的关心,使我这个冬天很温暖;总之这个冬天我很温暖!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2

友情是一道光,射入我的心田,温暖着我的心;友情是酷暑里的浓荫,帮我遮住炎炎的烈日;友情是冬天里的炭火,帮我驱走刺骨的严寒。

我有一个乐于助人的朋友,只要同学们有了困难,他总是第一时间来帮忙,人送代号“及时雨”,他的名字叫:明明。

那是一个寒风呼啸的早晨,北风呼呼的吹着,好像要把一切吞噬似的,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去上学。

寒风凛冽,天气阴暗,刺骨的寒风,打透了我的身体,我依然继续前行,我感觉我就像红军一样,在大战北风。哎呀!北风太厉害了,我身上已经长满了鸡皮疙瘩。我不由得竖起衣领,以为它可以战胜北风将军,谁知,这领子还真不争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败下阵来。那北风从领口、袖口、裤脚,以特殊的方式给我来了个沐浴,那滋味可真不好受,我打了一个又一个的寒颤,我放慢了脚步,心想:如果有一条又宽又厚的毛巾该多好呀!

不知为何,天公也不作美,下起了六瓣无根的小雪花,那雪花白如哈达,像一个美丽的舞者,在空中翩翩起舞。我认为他们没有那么善良,倏的,小雪花钻进我的脖颈,凉死啦!我大声叫起来!

突然,一个像战士一样高大的“物体”出现在我的视线里,那“物体”回头的刹那,我认出了他,他就是明明。我三步并作两步赶上去。他可是所谓的“全副武装”,就算是即将杀敌的战士也不会穿的那么全呀!我刚走到他身边,他就二话不说,将那厚厚的围巾给了我。然后说:“看你冻得,围巾你戴着,我不冷。”明明的话像一股暖流,流进了我的心田。我的眼圈湿润了。热泪流了下来,我伸开双臂,和明明紧紧的拥抱在一起。我们并肩走在风雨中,心想:“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那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兄弟齐心,其力断金”。我们都会心的笑了。

风依然刮着,雪依旧下着,我再也不冷了,不仅仅我有一条温暖厚实的围巾,更因为我们兄弟般的友谊。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3

即使路上没有花朵,我也可以欣赏荒芜。

——题记

冬,一如既往地属于寒冷与孤寂,似包裹地球的大气层,吞噬着大地的一切,包括生命。

万籁寂静,拥有一种悲欢交织的心情,内心酝酿着甘与苦,虚与实,在不断地辨证,与回忆。是大约在冬季的年岁,是一次次获得如新生般的感悟的痕迹。冬的力量不仅在于寒冷,更在于一次次地凝固身上的一切世俗杂念,只保持一颗清醒的心。

冬季的校园,是一个宁静的世界。枯叶从树上悄然的随风飘落,辗转,沉睡在冰冷的地面上。一层,又覆盖一层,堆砌出了生命的厚度。不时有风调皮地掀起落叶,翻滚向前。一群互相追逐的孩子。

打破这一宁静的是悦耳的下课铃声。随之是凌乱的脚步。有些人是快步向前,为了节省花费在三点一线间的时间;有些人是成群结队地浩荡走过,欢笑声不断,一时快乐无比。以致于,欢笑声淹没了脚步踏碎叶子发出的“吱吱”声——这生命优美而华丽的乐章。

殊不知叶子用坠落证明换季,然谁能深知这坠落酝酿了多久?生命历程的艰苦并非这坠落与抽芽瞬间所能展现,更何况这周而复始的发芽与落叶?

置身于凋零的大树之下,仰望着被枯枝分割成无数碎片的天空。风起,落叶以大雪纷飞的姿态,席卷眼前。沐浴于这八度空间,是生与死在相切,灵魂的交换。淡定安宁。

在生活的刀刃上,没有畏惧的人最终能够获得真正的安宁与淡定。如同勤劳和坚忍的牛,身上有艰辛的鞭痕,拖着一柄恩善的铁犁,一步步苦行。一生默默吞咽了诸多或喜或悲的往事,个中暗自体味世间百态。亦如硕满的稻谷,它的成熟竟是让镰刀拦腰而过,从光秃秃而绿油油到金灿灿,再变回光秃秃,如此轮回。它是以自己的倒下,扶起人类的站起!它的使命并非在于其生长,饰扮自然,而在于以死亡滋养生命的新生。

这岁月的宁静安好,叫人无限清晰地看到生之优美。总是要涉过这么多的泥泞浑浊的路,才能尝到藏在命途最深处的甜蜜。就像是冬天里的落叶植物与休眠动物,经历了严冬才能有新春的生机。

时光在树上写史,上古的颜色才读毕,忽然又看到了当代。旧与新,往昔与现在,它们在时光行程中相互辨认,以美为最后依归。生命之美莫过于此。

忘不了,那个严冬,又一个生命的间期……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4

曰春夏、曰秋冬,此四时,运不穷。春去秋来,年复一年,我在四季流转中成长—在春天,我喜欢在微微的春风里和同学一起在篮球场上嘶杀,虽然汗流夹背,但一下子就被柔柔的春风给吹干了;在夏天时,我喜欢去河边戏水,享受清凉一夏的喜悦,抓鱼、游泳……乐当那水畔边的野人;在秋天,我喜欢在山林间欣赏美丽的枫红、享受秋高气爽的喜悦;而冷冷的冬天里,我特别喜欢……

冷冷的冬天里,我钟爱那泡汤的乐趣,印象中最深刻的一次,就是在寒流来袭时去关岭泡汤。在冷冷的冬天里,我宽衣解带,身上只剩一条泳裤,然后就像下水饺一样“扑通!”跳进了温暖的泉池中,刚进去的剎那,热气窜流,我从脚底一路到头顶都开始冒汗,在热气蒸腾中仍不减我的兴致,我和妹妹玩起了泼水大战。泡完汤后,再来上一只鼎鼎有名的筒仔鸡,啊!这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飨宴。

冷冷的冬天里,我也喜欢喝妈妈亲手烹煮的姜母鸭,妈妈常说:“在寒冷的冬天里,喝上一碗热呼呼的姜母鸭,立即可解除手脚冰冷的问题。”妈妈煮的姜母鸭,汤未上桌,鼻子就先尝到了他的美味!等到上菜时,你早已被香味熏的食指大动啦!喝下第一口我喝到了中药包淡中有浓郁的香气,然后我再夹起一块肉大口的咬下去,肉在我的嘴里弹开来,美味的汤汁流了满口,一口汤、一口肉,我想山珍海味,满汉全席都略逊它一筹了啊!过了不多久就会见到锅底朝天、杯盘狼藉的模样,这姜母鸭的滋味,是冬天里最美味的大餐。

冷冷的冬天里,畅意的运动真是一件痛快事,除了打篮球以外,打乒乓球也是冬天里的一大乐事,夏天时打桌球一下子就大汗淋漓,容易心浮气躁欠缺判断力,但是在冬天里打乒乓球只会感到热血沸腾,忘了冬天的寒冷!在球桌上羽球影捉对厮杀,非要拼个你死我活才肯罢休!这真是冬天里最畅快的事情!

在冷冷冬天里,我窝在被窝中享受棉被带来的温暖,幻想自己在关岭泡汤,落叶掉在我身上,掉在水面上的悠闲;幻想自己喝着妈妈的姜母鸭料理;幻想着我又在和球友在乒乓球桌上一较高下,我的心就更暖了,我想只要有一颗温暖的心,即使在冷冷的冬天里,做什么事都会充满活力和喜悦。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5

又是一年冬天,寒风刺骨,被风吹着,宛如刀刮似的疼,大雪纷飞,一切都是雪白的颜色。

我趴在窗户上,嘴里时不时的吐出一股白烟,紧盯门口看了好一会,又失望的垂下头。姥姥看到我失落的样子,走过来摸摸我的头,说:“他们会回来的。”我听似坚定的重复道:“嗯,他们会回来的。”可被刘海遮住的眼里,却充满迷茫。爸妈真的会来吗?当初说好来看我的承诺已经不算数了吗?是不要我了吧。一瞬间,身体好似坠入了寒冷的冰窟,血液都被冻结,心变得冰凉。我咬着发白的唇,硬生生把将要涌出的眼泪逼了回去。姥姥心疼的看着我,叹了口气,出去了。

窗外,仍然是雪白一片。好像那年冬天,爸妈工作忙碌,把我送到姥姥家,一住就是五年。五年里,我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趴在窗户上紧盯着那个拐角,希望下一秒就会看到他们的身影。春暖花开;枝繁叶茂;黄叶飘零;北风呼啸,我等了多少个四季轮回。渐渐地,等待成了一种习惯,心却已不在像刚开始的充满期待。

我看了眼窗外的雪,起身准备做饭。忽然,姥姥从门口跑进来说:“你爸妈来了!”“别骗我了姥姥,今天又不是节假日,他们怎么可能抽出时间来。”我平静的语气没有半点波澜,说完,又自嘲的笑了笑。

突然,一双手臂从背后紧紧抱住我,“我们回来了。”温柔的嗓音从背后响起,我不敢转过身去,害怕美好在我转身的一瞬间就消失不见。我试探的问:“妈妈?”“嗯。”她轻声回应道。我眼里闪着泪光,当初想要诉说的千言万语,这一刻却只从嘴里挤出一句:“我很想你们。”妈妈抱着我说:“对不起,忽略了你,以后我们永远在一起好吗?妈妈一直都很爱你,宝贝,生日快乐!”生日,他们还记得。那一刻,眼泪再也忍不住了,滴答滴答的从眼眶里掉落出来。我无声的笑了,真好,我不是被抛弃的孩子,我一直都被爱着,刹那间,冰冷的心恢复火热,我趴在爸妈耳边轻声道:“我也爱你们”。

我靠在妈妈怀里看着窗外的雪,不知何时已经化了,心想:这一年冬天,真的好温暖,好温暖。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6

从小我就不喜欢冬天。我是个特别怕冷的一个人!就算穿上厚厚的棉袄,也抵挡不住那冬天那寒冷的气息。

记得下雪的时候,身边的小伙伴们都会兴高采烈出去打雪球堆雪人,仿佛感觉不到冷。当手被雪已经冻得通红,便会跑到大人对头火堆里你坐着烤火。很多人都喜欢冬天,那时候的我一直都想不通,冬天有什么好的,为什么那么多的作家,诗人都赞美冬天、赞美雪的圣洁、赞美一切有关冬天的事物。

等到自己再大一些的时候,看的事物多了,发现冬天留给我的很多那些甜蜜温馨的回忆。好像没有我想的那么糟糕。你瞧!那些学生放学了,父母在学校门口打着伞,焦急寻找自己的孩子……我的母亲以前好像也是这样的。

还记得那是一个的冬天,大街小巷都铺满了厚厚的毛毯,窗外下着鹅毛般的小雪。犯懒的我在床上一直不肯起来,窝在被窝里。而母亲很早就床然后把我叫起来,弄好早餐。因为母亲说外面的早餐不丰富、也不卫生。没钱看我实在起不来,便拿出了杀手锏,把我从床上直接拉起来 ,衣服丢给我让我穿上……没办法只好照做!洗漱好之后,喝着稀饭看着面包准备上学。而母亲将一条粉色围巾绕在我的脖子上,牵着我的手,出了家门。

冬天少不了出去玩,母亲总是会不停的啰嗦,叮嘱我早点回家,别玩的太晚了。外面地滑,小心点走路……每次出去的时候,母亲总弄得像生死离别一样,一直目光周我离开,直到消失。等我回来时,母亲总会掐好时间弄一桌人的饭菜,吃完之后,收拾好的她“双手冻得通红”每次我要去帮忙的时候,她都说他 ,没事你去休息吧~!

啊!突然觉得冬天的这点寒冷的又算得了什么!我的心早已被暖热了……上学期间我老抱怨上天对我们真不公平为什么读书要起这么早,可是我好像忘记了您起的比我还早,怕我都营养跟不上去,一大早就开始忙活。一个人洗这冷水碗,节约煤气,可每次我要什么的时候,你却从不吝啬……还记得那条围巾,是我前天晚上起来上厕所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你一个人在房间里默默的吃着围巾,从没有一句怨言!

现在的我知道了,冬天谁都怕冷。只是您善于忍受痛苦,让我察觉不到你的弱点…。谢谢你妈妈,给了我冬天的,温暖。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7

冬天来了,在我的期盼下,迈着缓慢而优雅的步子,来到了我们的身边。

还记得以前有人说过:“都城十日雪,庭户皓已盈。”我想,或许有人喜欢鸟语花香的春天、烈日炎炎的夏天、果实累累的秋天,然而在我心中的那一个冬天也是别有风味。

哇,天空中下雨了,出门时我撑起了伞,忽然我发现这不是雨,而是一粒粒雪粒。它们一粒粒的落着,像千万条春蚕吃着桑叶。渐渐雪变得大了起来,雪花飞舞起来,好像仙女撒的无瑕碎玉纷纷扬扬,又像百花圣母撒下的洁白的小花,散发出阵阵香味,忽上忽下,又像是冬姑娘用她那双灵巧的手精心剪出来的窗花送给人间,走在雪上软绵绵的,似乎走在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

每当我看到那美丽的雪景,心里不禁想起了那一幕:

我走在雪地里,脚完全被淹没在了雪里。当我走到学校时,鞋子和袜子已经全部湿透了,当我到了班上我已经冷得发抖了。这时班里已经早读了,我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瑟缩成一团,发抖……

这时徐老师走了过来,微笑着对我说“跟我来一下!”,我心里一惊,难道作业有问题?还是……?我怀着不安的心情走进了办公室。这时只见徐老师往一个盆里倒着腾腾热水,回过头说“你看看,鞋怎么湿成这样!冷吧?坐下,啊!”我顿时明白了?老师是要给我泡脚!虽然鞋依然是湿的,脚也仍然是冰的,但我一点也不觉得冷,老师那关切的话语和热情的表情让我忘却了冷,不知所措的站着、坐下。她把我的鞋子与袜子轻轻的脱掉,只见老师的手上长满了老茧,又在这冬天变得红红的,还有许多皮似乎将要裂开似的。这时她将我的脚放入脚盆里,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刚刚很冷吧?这样泡一泡会暖和许多的,等会把鞋子和袜子放在这里烘一烘,先穿我女儿的袜子和鞋子吧。”这一刻,热水的温暖从脚底涌到了我的心里……

冬天的温暖,有许多许多。或许冬天却是十分寒冷的,但是却因为有着那些温暖,我们将不再感觉到寒冷,反而觉得前所未有的温暖。因为那些温暖将在我们的心中长存,每每想起,都会令我们温暖。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8

冬天匆匆接了秋天的班,它笑着走向了人间。冬天散发的寒气十分寒冷,人们只要在外面呆一会儿马上就会“面红耳赤”。

家乡的冬天,冷的不得了。每次出门前,父母总将我捂得严严实实。可呵气在冲过重重的“包围”之后。还是可以看的出来。整个的冬天,几乎天天刮着西北风,待在屋里一听,跟狼嚎似的,令人心惊胆颤。这冬天,可真应了那句话:滴水成冰,呵气成霜。

这一天早上,我吃过早饭背着书包上学去,就在我家的楼下,我看见了一位清洁工阿姨。她头戴一顶帽子,穿着一件橙黄色的工作服站在寒风中,他们一般不穿棉衣,因为不便于工作,所以他们只穿着“清洁工”字样子的工作服。手上套着一双似乎很薄的手套,拿着一把铁锹。只见她先把垃圾箱倒在地上,再打开车后的大箱子,用铁锹铲起垃圾往车箱里放。“呼——呼——”,外面,风在怒吼,大树摇晃着身子。可清洁工阿姨似乎感觉不到冷似的,忙得不亦乐乎。看到这里,我忙对阿姨说:“姨姨,您穿的这么单薄,您不冷吗?”阿姨笑呵呵的回答“我现在还热呢!小朋友,你看看我额头上还在冒着汗呢!”我抬头一看,还真是的呢。我还在担心地说“阿姨,您应该在戴厚一点的手套干活。”“不能呀!戴厚手套不方便拿锹干活啦!”这时候我看看我自己,不禁不好意思起来。不久后,清洁工阿姨走了,我这时才感到一阵凉意,急忙往学校赶去。回想刚才的情景,我不禁想,清洁工每天都在人们进入梦乡时工作,他们在人们的眼中,普通得不能

再普通了,可事实上,生活并不能缺少他们,他们每天都清理垃圾箱,他们每天都打扫街道,让我们有一个干净的生活环境?我不禁产生了一丝敬意,清洁工,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名字,他们不管是在酷暑,还是在严冬,都不停地工作着,他们总是默不作声地无私奉献,为人们创造出一个干净的世界。世界也因有他们而美丽。

想到这儿,我感到一股暖流涌上了心头。在这寒冷的冬天里我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9

我很庆幸自己当初遇到了金鳌文学社,遇到了黄忠老师。

文学社有自己的编辑部,而我们这些社员上交的大部分文章都会先被编辑部的学姐学长们修改和评定。刚开始,我按照老师的节奏一星期上交一篇文章,但文末每每都会有长长的评论然后被退回。那时候总觉得编辑部的人真是冷血,都被“pass(通过)”掉了还要说上这么多话。直到后来自己也成了编辑部一员的时候才明白这一字一句都是他们用心写下的,起码他们认真阅读过自己的文章,并提出了诚恳又宝贵的意见。

一星期一篇的文章总在茫茫大海中不被拾起。我记得老师说,每个班的联络人一般都是先被看好的人,而我不是联络人。于是,我就以数量来战胜别人。于是,每天的写作成了我的日常生活之一。

后来学弟学妹跟我说,黄老师说你当初一次性上交了6篇文章。其实,我只记得高一那会儿我有空就会写点,但并不记得每个星期上交了多少篇,只是觉得如果不上交好像亏欠老师什么东西一样。也许就是我的数量多了,黄老师才开始注意到我,注意到这个只会抒点情的姑娘。

渐渐地,老师开始在上课的时候表扬我,我也如愿在《五河简报》上看到了自己的文章,但人的欲望总是无限的,我也开始不满足于现状,开始盼着发表。

高一寒假前夕,老师让我们写一个关于冬天的文章,说是一个杂志的约稿。嗨,约稿?这个词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太远了。当然,这是寒假作业,我会用心去写,我喜欢看着作文稿纸被填满的`样子,这是一种难以言表的幸福感。

一回到家,我就在想,冬天?怎么样才能写得与众不同一点呢?翻翻作文书,里面都是那些关于雪的描述。可是我们南方又是不常下雪的,我的心里很是纠结。

“下雪啦!快起来看雪!”有一天早晨,我被爸爸的叫喊声惊醒了。可是等我收拾好东西出门去看的时候雪已经停了。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唉,又没看到雪。这时,我又想到了老师布置的关于冬天的作文,我想可以今天这场雪为切入点进行构思。我写道:“我不知该怎样来形容它,南方的冬,似有似无……”我把自己对于雪的最真实的感悟写了出来。接着,就有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这篇小散文。然后,我就发给了老师。

我是个有点自卑的人,总觉得自己不如别人,所以也不抱多少期望。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10

又是一个严寒的冬天,可我的心却是暧的,拉开柜子,那件布满补丁的外套又重新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回忆的热潮又涌上来……

那天,北风呼呼地吹着,一片片雪花飘落在大地。我对着冻的发红的手直哈气,然后抬起头,对爷爷说:“爷爷,我好冷!”爷爷慈祥地说:“别担心,爷爷帮你搓搓手,把外套给你。”说完,把那件有着许多补丁的外套给了我穿。

空地上,一个个过往的行人都穿着暧和的大棉袄,戴着手套,在雪地里堆起了雪人,脸上绽放着笑脸。此时我也投去了羡慕的眼神。一直以来,父母在外打工,是爷爷把我拉扯大的,我的点点滴滴都只有爷爷的身影,从没感受过父母的温暖。这时爷爷察觉到了我的落寞,抚摸着我的头笑着说:“没关系,爷爷也可以和你一起来堆雪人。”我笑了笑,牵着爷爷的手,往家的方向走去。

到家以后,我和爷爷洗漱过后,互相道了晚安,便入睡了。第二天,雪下得异常的大,整个天都被笼罩了,大地被铺上了一床床厚厚的棉被。我正想去找爷爷,可得来的消息确是爷爷因为寒冷病倒了,最后去了幸福天国,只把那件布满补丁的外套留给了我。可能那时的我还小,以为爷爷去了一个好地方,直到很久很久,爷爷再也没有回来过……

如今的我又走在漫天飞雪的街道上,看到一位老爷爷和一位小女孩手拉手走在街上,一起嬉戏打闹,多么温馨的画面,让我忍不住驻足停留。当小女孩冷了,那位爷爷赶紧脱下身上的外套披在她的身上;当小女孩手冻红了,那位爷爷赶紧帮她搓揉取暖;当小女孩想爸妈了,那位爷爷就抚摸着她的头,安慰着她。见状我也动情地仰着头,感受着爷爷带给我的温暖,曾几何时,这也是我和爷爷的画面。这时,一阵寒风扑面而来,我竟不觉得冷,因为我知道,爷爷的外套会保护我,会帮我抵挡严寒。

天国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不知爷爷您在哪过得好吗?您现在是不是在天上唱着那首我最爱歌?您是不是也像我挂念您那样时时刻刻地挂念着我?我现在过得很好,感谢您给了我一个个温暖的冬天,因此,我一生都感到温暖,只因那留有余温的补丁外套。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11

不知怎的,忽然间想到20xx年的那个冬天,太阳洒下一缕光辉,真的很暖,很暖……

一回到家,上眼皮和下眼皮直打架,喉咙也痒痒的,不停地咳嗽,感到心烦意乱,仿佛全身的血液一下子都驻进我的心里一样,煎熬得忍受不了。紧接着,听见妈妈关切的声音从厨房传出,“感冒了吗?早点休息!”我轻轻地嗯了一声,便上床睡觉了。

那个冬天的夜晚,寒意席卷而来,叫我无处可逃。蜷曲在厚厚的被窝里,我仍然感受不到一丝温暖,如果不是身体不停地打着寒颤,我都怀疑是不是冻得没知觉了,要不是白天贪玩,穿的也少,这不,到了深夜,病魔又把我从梦境中揪起,顿时头脑发涨,浑身上下都热烫烫的,却仍然不出一点汗。妈妈急切问着,用她那粗糙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可能是太虚弱了,我一句话也没说,妈妈立即跑到客厅拿出温度计,塞到我的腋下。

“三十九度五,这怎么办!”妈妈吓了一跳,立刻为我套上一层层的棉衣,带着我到达医院,询问医生,医生说太晚了不给打针了。她那一瞬间,很着急,来回搓着手,耷拉着脑袋,恨不得把我的病一下子给清除掉似的,不过一会妈妈神情缓定下来,眼睛里闪射出坚强的目光,想到妈妈为了我们的方方面面,已经有了几缕白发,在夜灯映照下,显得十分耀眼。大雪也悄然而至,我们摸着黑路回家,我注视着妈妈,看到妈妈担心的表情,我心里也有些难过。一路上,静悄悄的,我们却都能感受着彼此。

回到家,我呆呆地坐在床上,双手抱着蜷曲的双腿,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终于忍不住流了出来,脑子也烧得晕晕乎乎的,眉毛凝成了疙瘩,额头冒出虚汗,妈妈边抹去我脸颊上的泪珠,边说“孩子,要坚强!”当时我不理解,没再回话。在不经意间,眼睛就渐渐闭上了,只看见她拉开厨房的灯,听见一阵阵忙乱的脚步,“起来了,喝点热水。”我听的不是很清晰。

妈妈托起我的背,我咽了几口唾液,便大口大口地喝着水。尽管身体不舒服,顿时却像有一股清泉或是一缕阳光,滋润着我的身心。我冲妈妈笑着,她也笑着,脸上的酒窝迷一样地绽开。

这个夜晚,妈妈没有停歇过,一直守候在我的身边。

清晨,天空中的第一缕阳光洒在我的身上,我融化在这灿烂的阳光里。阳光温暖,冬天温暖,母亲的爱更加温暖。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12

那个冬天,北风呼呼地刮着,树这个“光杆司令”的秃枝,被风刮得痛苦地呻吟着。而就在这个冷酷的冬天,却让我感受到了烈火般的温暖。

也就是在那一天,我和妈妈正裹得严严实实的要出去。刚一迈出门,就感到一股寒流朝我扑过来,我紧张地躲到妈妈的身后。我们走在大路上,只见一个个人都匆匆忙忙地走着,而在一个墙角边,围着一大堆人,我赶忙拉着妈妈过去了。我们听见周围的人说,她们母女俩在这里呆了已经整整两天了,孩子一直在发高烧,家里也很贫困,好不容易来到城里,没想到孩子却病倒了。周围聚了很多人,有的说:“这肯定是个骗子,怎么可能会这么巧,来到城里就病倒了?”还有一些人说:“太可怜啦,我们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帮帮他们。”那个妇女,脸色苍白,头发凌乱不堪,她怀中的孩子,身上只有几件单薄的衣服,小脸冻得通红通红,头发上有一层薄冰。

那妇女朝着周围站着的人们乞求着:“各位好心人,行行好吧!救救我的孩子吧!孩子现在正发着高烧,可是我现在身无分文,再不治,这孩子恐怕……”她说不下去啦,两行滚烫的泪珠涌了出来,苍老的脸上留下了“永远”的泪痕。霎时,我的眼睛模糊了,转身拽了拽妈妈的衣角,妈妈顿时明白了,给了我20元钱,对我轻声说:“孩子,去吧。”我攥着这20元钱,心中十分犹豫,想着:怎么办啊?这钱我可以买一个漂亮的发卡,但也可以挽救一条珍贵的生命啊!我拿着这钱,鼓起信心走了过去,心中的天使把魔鬼打败啦。我把钱塞在了她的口袋里,她用感激的目光望着我。周围的人,也都纷纷地掏出钱给了她,大家一起凑齐了300元钱,让她赶紧去给孩子看病。她望着我们大家抽噎着说:“谢谢大家……你们不仅救了我孩子的命,还救了我的命……你们就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啊!”说着,她抚摸着孩子的头发,用温柔的眼光望着孩子说了声:“孩子!你有救了!”顿时,我的眼睛又模糊了!

这时她跌跌撞撞地站了起来,拿着大家凑得300元钱,一瘸一拐地着医院走去。看着她远去的辛酸的背影,我的眼睛再一次模糊了!

那个冷酷的冬天像火燃烧着我,又像暖暖的咖啡温暖着我的心;又像是烈日当头照,让身心都舒服……那这个冬天、那个冬天里的温暖让我永生难忘!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13

一个冬天的早晨,下着雪,寒风在大街小巷中吹着,像刀片一样刮着大地,刺骨的冷。路上行人稀少,偶有人经过也是行色匆匆。

屋里生了暖炉,我和妹妹正在吃早饭。“姐姐,吃完饭我们去阁楼上看雪,好吗?”八岁的她这几天总是找各种理由往阁楼上跑。家里只有外婆、我和妹妹在家,爸爸妈妈都去城里打工了,算算时间他们该要回家过年了。我想妹妹应该是想去阁楼上远望下村口有没有爸妈的身影,她想他们了,我也想。“好的,我们一起看雪。”我满口答应。外婆大概也看出了我们的心思,没有阻止我们,只是说了声,“爬楼梯当心点,别磕着”,“好!”我俩齐声应着,小心地爬上了阁楼。

在楼上窗口张望了许久,也没有看到爸爸妈妈的影子,只有越下越大的雪花。正想下楼,妹妹突然看到不远处一个老奶奶滑倒了。“呀!不好,我们快下去帮帮老奶奶。”我俩顾不上楼梯的老旧,飞快地跑下楼冲出门。

跑到街上,我俩一人一边赶紧将老奶奶扶起来,这时才发现奶奶手里还拎着一大捆塑料薄膜。“老奶奶,大雪天你出来有什么急事吗?”我连忙问道,“小姑娘谢谢你们,今天一早起来风大雪大,我怕菜地里的暖棚被吹坏,青菜要冻死了,我是赶去补暖棚的。谁知心一急,不小心摔了。”老奶奶一边说,一边揉了揉自己的腿,“还好还好,老骨头没摔断。”她急着赶路马上又想走,我和妹妹不放心,忙说陪她一起去。我们不给老奶奶拒绝的机会,扶着她就走,好在老奶奶的菜地就在不远的路边,我们走到一看,果然地里的塑料棚有好几处被风吹开了口子,露出了里面娇嫩的小青菜在风雪中颤抖。

我们赶快拿出新薄膜,一个拉一个扯,帮老奶奶一起把坏口子盖上补好。在风雪中我们的脸冻红了、手冻肿了,可心里暖暖的,感到了帮助别人的快乐!

一周后,又是一个飘着雪刮着风的早晨,我和妹妹正准备去村口迎接爸爸妈妈的到来。一推开门,咦?门口放着一篮子刚割的新鲜青菜,这个时节有青菜吃可不容易,是谁拿来的呢?我和妹妹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上周的老奶奶,顿时一股暖流涌上我们的心头,雪花仍如鹅毛般飞舞着,而我们不再觉得冷了,而是感觉格外的温暖。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14

又是一年冬来时,冬天的空气温湿而又略带凉意,冬天的天气寒冷又蕴藏温馨。我不喜欢屋外的阴雨绵绵,满目萧条,却喜欢三五好友聊天喝酒,欢声笑语,我也不喜欢外面的寒风刺骨,皑皑白雪,却喜欢屋里灯火通明,暖意融融。在冬天这个特别的季节,记录的不仅是飕飕的风,凉凉的雨,白白的雪,其实可能深刻的更多的是温暖,是温情,是感动。

03年的冬天便是个温情的冬天,那年学期结束,根据学校的安排,我们组织了对学生的家访,这对于我们刚为人师不久的新手来说,无疑是个惊喜的消息,但同时又充满着挑战。出发那天,天气阴沉,但年轻的心带着满腔的热情已经起程,因为是山区,交通不便,加上我们地形又不熟,一路上我们边走边问,边问边记,经过几个小时的来回反复,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学生的家:低矮的房屋,坑哇的地面,幽暗的光线,却又环抱在青山壑谷之中。

接待我们的是学生和他的奶奶,从他们眼里我们看到了一丝拘谨,但我们也看到了惊喜和热情,当滚烫的茶水溶入心田,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我们用我们真诚的话语,打开着老人的话匣子,我们谈着他可爱的孙子,醇厚的民风,我们也倾听着老人那久违的家常,渐渐的,老人笑了,我们也笑了,突然一阵电话铃把我们打断,奶奶回来欣喜的告诉我们学生在外打工的父母晚点就要回来,叮嘱我们一定要留下来。盛情难却,而且也还没达到家访的预期效果,我们便留了下来。等到学生父母回来的时候,天色已晚,当时有些后悔,是叔叔阿姨用他们的淳朴和热情感动着我们,他们把我们带到他们刚做不久的新房,没有刻意的装修,一切都是新鲜的味道,叔叔,告诉我们知道我们来,他很高兴,一定要跟我们握握手,聊聊天,那晚,我们和他们聊了很久,我们聊着学生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我们也聊着生活的不易和艰辛,我们聊着当今形势,我们也聊着美好未来,我们不是一家人,但我们就是一家人。但阿姨把滚烫的洗脚水送到我们面前时,我们除了不敢,就是感动,晚上睡在床上,心潮滂湃,一夜无眠……

生活的幸福,就是在体味许多不经意的小感动,当一切但是那么的自然,一切都是那么的情由心发,我们是否应贮足,珍藏。爱,温暖整个冬天。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15

冬爷爷踏着沉稳的步伐渐渐向我们逼来。近几天,寒风肆虐,雪花纷飞,万物都在沉睡中而这时常有一丝温暖绽开在我们心头。

热腾腾的早饭

每天早晨,起床是我一天中最困难的一件大事,每天早晨都要提前把闹钟定到比时间早十几分钟,这样等我醒来之后还可以在被窝跟里面暖暖的空气做好长时间的离别。

待做完思想斗争要起床之后,马上开始洗脸梳头,从这屋窜到那屋。因为早晨很黑,我几乎都要把家里的灯全部打开,等一切收拾好之后这时妈妈或爸爸总会在桌上给我摆上热乎乎的早餐,因为太烫,所以我不得不慢慢的,一小口一小口的咽下去,等我吃完早饭全身都会变得暖烘烘的。然后,这时骑自行车去上学就一点都不会觉得冷了。啊,我的心好暖啊。

暖呼呼的双手

因为我本身体质偏寒。所以每年到冬天总会是冻手冻脚的,手本来就胖嘟嘟的结果一冻就更丑了。

记得有一次,中午放学之后,跟闺蜜去买中午饭,因为太冷了我强烈要求先去灌点热水抱着暖和。她看到我我的手问我是怎么回事,我说每年都这样,冻的。她连忙把我的手放在热腾腾的水杯上然后用她的手把我的手包围住对我说,再冷也不怕,有我,以后我来给你暖。我对她笑了笑,没说什么。当时,我的心好暖啊!

热腾腾的水杯

因为我胃不太好,所以总是会时不时的出现有肚子疼的症状。并且一痛就是好长时间。

那次,我们像往常一样上着课,我忽然就觉得肚子好不舒服,就像是排山倒海一样的感觉。本来上课笔挺的后背慢慢的弯下去最后直接趴在了桌子上。因为上着课所以没人注意到我。等下课之后同学们都看我无精打采的样子就过来问我怎么了,得知我肚子痛之后有一个同学就拿着我的水杯去办公室给接来了一杯特别烫的热水,并告诉我说让我多喝点热水,放在肚子上暖和暖和。我点了点头。就这样,肚子里暖暖的我慢慢地好了起来。后来,想起那杯暖暖的水,我的心好暖啊!

在寒冷的冬天,有家人,朋友的陪伴和带给我的温暖和爱使寒冷的冬天每天都是阳光,充满温暖,不再寒冷。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16

也许是因为进入小寒的缘故吧,今天晚上感觉特别冷。

我的双手一点都不愿意从棉衣的口袋里掏出来,可手依然还是凉凉的,手都握成拳头了,淘气的暖空气还是从手指的夹缝中溜走。“这个鬼天气!”在抱怨的同时,我不得已还要“锻炼”双手,“我要做作业啊!”

“哈——”我打了长长一个哈欠,搓了搓因为做作业而冻得发僵的手,动了动身子,努力感觉衣服的温暖,可身体还是不自觉地哆嗦了两下。“哎,这么冷的天是诚心为难我们学生啊!”正说着,从门缝里漏进了一丝风,使我的鸡皮疙瘩如同接到了命令一般蔓延全身,硬生生地将一个懒腰给逼了回去……总算完成了作业,心里大喜,可一想到冷冷的被窝,“哎——”

我眯着朦胧的双眼,来到房间,爷爷已经睡了,我三下五去二脱了外套,一骨碌钻进了被窝。被窝暖和和的,一下子让我的全身每一个细胞都温暖起来,“太给力了!”听着窗外树木被风刮得摇摇摆摆的声音,我突然体会到了这个网络词语的意思。“ByeBye,我要睡觉了。”我尽力伸展开自己的四肢,拥抱这温暖的被窝。可一只手却一下子又摸到了“寒冷”,我头脑顿时被激醒了,爷爷身上的被子怎么这么冷啊?他不是早就睡了吗?我心生疑惑,突然,一个答案进入了我的脑子,我心头一震:爷爷在我来之前,一直在帮我把被窝捂热,好让我睡得舒服,我上床后爷爷再去另一边“享受”冰冷的被窝。

是今天这一天吗?不是,昨天,前天,很久,我似乎每次上床都享受的都是这暖暖的被窝,而我却从来都没有觉得奇怪过,早已习以为常了。感谢爷爷,也感谢今天,让我“醒”了,这暖暖的被窝是爷爷对我无声的疼爱,是爷爷从不计较回报的付出。“不行,我应该是爷爷的取暖器才对!”我从爷爷身上翻了过去,将爷爷往暖被窝这儿推。我没有说话,爷爷也没有说话,可是我知道,此时此刻,我的心,爷爷的心,都是温暖的!

其实,生活中不知道出现过多少个亲人为我们创造的“温暖的被窝”,而我们,只知道享受。殊不知,这温暖的背后,是爱,是无声的付出,只有我们珍惜这种温暖,同时将这些温暖带给我们的亲人,爱才变得更美满。寒冷的冬天里,有爱就永远会有温暖!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17

凛冽的寒风呼啸而过,扫落了几片顽强抓住枝头的枯叶。大街上空荡荡的越发显得凄凉,唯有一个佝偻的身影穿梭在各个角落之间。

纤弱瘦小的身影在我眼前缓缓移动,近了,再近了……一个老奶奶手拿一个破旧的麻袋映入我的眼帘,她,穿着单薄,浑身瑟缩着,行动迟缓,但那双眼睛却锐利地搜寻着,她在各个角落不停地翻找着废纸和塑料瓶子。

这时,一位身材高大的男子走过来,头也不回地随手扔下一个巨大的袋子,老奶奶连忙上前,看着袋子不由得一愣,眼里透露出不知是迷茫还是惊讶,随后不明其意地摇了摇头,叹了口气,随手从袋子里掏出一件棉袄给自己披上,虽然有些陈旧,但比起身上那几件单薄的衣服来明显要暖和得多。

我刚想上前去,却又停下了脚步。就在我再次迈开腿的那一刻,一位姑娘却已捷足先登了。那姑娘柔声地问:“老奶奶,大冷的冬天您在外面干什么呀!也不多穿几件衣服,这么陈旧的棉衣怎么保暖啊!”边说着边抱来自己的羽绒服给老奶奶穿上。老奶奶连连摆手:“使不得,使不得!姑娘,这衣服很贵的吧,我没有钱,身上还这么脏,会弄脏衣服的。”那姑娘却丝毫没有停顿,只将那衣服往老奶奶身上披:“没事儿,这衣服呀给我有点儿小,本来就打算送人的,正愁没人送,这么新的扔了怪可惜的!这不,您穿上正好!”

听到这暖心的话,老奶奶的神情缓和了许多,眼眶却微微泛着湿润:“哎呀,我该怎么报答你呀!”,姑娘听后,笑了笑,说:“报答?好呀!那……您就抱抱我吧!”老奶奶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了,顺着瘦弱蜡黄的脸颊滚落下来,一把将姑娘揽入怀中,不停地念叨着“乖孩子,谢谢!”

我的视线也不由得模糊了,迅速转身跑开,一路狂奔,任凭风在耳边呼啸,刚才那一幕不时地在我我眼前闪现。

返回时,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赶忙将热气腾腾的面包轻轻塞到老奶奶的手中,“老奶奶,趁热吃了吧!”她先是一愣,然后不住地点头:“好孩子,你们都是好孩子……”,我的心里先是一阵酸楚,随后,一股暖流从心底涌起,迅速流遍全身。

寒风还在不停地呼啸着,可是煦暖的太阳已将光芒洒向大地,洒在我们和老奶奶身上,温暖着我们每个人。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18

"冬天是寒冷的,也是快乐的,温暖的。

此时此刻,冬天下起了鹅毛大雪。咦!冬天的太阳去哪儿了?哦!原来是去家里睡大觉了。就在这时我心里想:“太阳难道也怕冷吗?”我带着这个疑问来到了学校。

到了学校我看了看表,发现还早呢!于是我就和同学们聊起了这个问题,同学们七嘴八舌的聊了起来,有的说太阳被云遮住了,有的说太阳去玩了,还有的说太阳躲起来了,和我们玩躲猫猫呢!

中午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街上人来人往,都在往一个墙角跑。于是我也跟着跑了过去。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个很可怜的小狗狗。大家都给它食物和水,于是我也把书包里的食物和水给的小狗吃。

这个小狗看起来很小,它穿着一件破烂的衣服,身上还带着狗牌,狗牌上面写着名字叫一一朵朵。还写着主人的电话号码,好像是走丢了。等人几乎走了,我看着这只小狗狗很可怜,于是我就想把它带回家。

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个长着乌黑的头发,水汪汪的眼睛,高高的鼻子的少年走了过来。刚走到小狗身旁时,小狗看起来很高兴很激动的样子,他还给小狗狗送来了吃的和喝的,这个少年怎么这么眼熟?哦!原来是爱心王子一一陆天。听说他以前救过了许多小动物。

我看着天色已经很晚,就跟他说,这次我来帮这只小狗吧。于是我就带着小狗走了,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想,他会不会生气呢?

当回到家时,爸爸妈妈很愿意让这只小狗住在家里。过了几天,我发现小狗很伤心,难道是想主人了吗?

我连忙拿起了手机,按狗牌上的号码接通了主人的电话。我把家里的地址告诉了小狗的主人,过了一会儿小狗的主人就来啦。小狗看见主人来了高兴得蹦了起来,主人也高兴得抱起小狗,狗的主人看到小狗在我们这里过得很好,于是连忙对我们说,谢谢你们救了我的小狗,而且还把他家的住址给了我们,让我有空时来看小狗。当狗主人带着小狗狗走时,我有点舍不得了。等我有时间了一定会去看望小狗狗的。

虽然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一年了,但是我心里一直没有忘记那只可爱的小狗狗。我希望所有人都像我和陆天一样爱护小动物。这就是我对全世界人民的希望。"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19

哈尔滨的冬季,虽说满目雪花,一片银白,但那来自家乡的温度,让哈尔滨的冬天滚烫了起来。

刚踏上这片属于我的土地,确实把我冻得够呛,母亲拉起我的手,把我引到爷爷奶奶的家住下。进屋的瞬间,刺骨寒风被驯服了似的柔软下来,拂过我身旁,吹进厨房又绕出来,夹着炖豆腐的香。

是奶奶,她听见门铃的响声,把我们迎进家里。关上大门的一瞬,仍裹着棉袄的我,就感受到房内老暖气片运作带出的热浪。我在那之前真没想过这祖国最北端会这样暖和,又或者,是家的温度,驱散了身心的高寒。

“菜就快炖好了啊!”奶奶皱纹遍布的面上洋溢起喜悦,“我去叫老头吃饭。”话音中抹不去的儿化音,透出些来自乡土的回忆,我帮着看锅子的父亲支桌子、布菜,母亲也摆着碗筷与我们交谈着。豆腐上桌,掀起锅盖,水汽顿时蒸腾着涌出憋闷的空间,把暖香往外推,熟悉的菜汤味厚重地挤满房间。于是,闻着这样诱人的菜香,爷爷捧着书从房里出来。

“这层楼做的饭,就咱家最香。”爷爷落了座,看见冻豆腐炖白菜在小锅里翻滚,舀一勺汤,沉醉的试试咸淡,长辈动了筷子,我们也就“呼啦”一声,把筷子伸向锅中。我抢着最受欢迎的豆腐,一口下去——

“嘶——”滚烫,但,鲜美,是有暖度的味道。奶奶笑着说我傻,爷爷板不住脸,也在笑。

酒也上了桌,满室辛辣馥郁的香。外界的冰天雪地,无碍室内欢聚一堂。水汽中,热闹的氛围随其氤氲而跟着上扬。热气扬在窗上,凝华,形成了一朵触手可及的、美丽的冰窗花。

碗筷杯勺碰撞出了一曲生活气息浓厚的乐章,祖孙三代,跨越半个中国终聚一堂,“这就是东北的冬天啊,”我想,“一幅热闹动人的,温暖的模样。”

想象中的冰雪世界依旧存在,但记忆中又多了在暖气大开的屋中,与一家人共尝炖菜的场面,这样属于家乡的温度时刻包裹住我的心,逐渐在我心中被捂得滚烫。是三代人割不断的情为它点上明火,是对故土的执着为它加热。这份情感是只有故乡与亲人才能给予的啊!那伴随着我让我温暖的家乡的冬啊!

昨日,爷爷打来电话说,这周他和奶奶将一起来我居住的城市。

冬天又来到,炉火边的人们,多温暖。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20

那是在一个冬天,一个无比寒冷的冬天。路面上都结了冰,是城市里最强的一次寒流。但是,那些小事,却是那么温暖、那么令人感动……

冬季的一天早晨,我背着书包去上学。外面的天气十分寒冷,寒风呼啸着,同时带来了刺骨的寒意。坐上公交车,车子正要发动的时候,突然跑来了一位老奶奶,她扒住车门:“等一下……呼,呼……开开门!”老奶奶气喘吁吁的,她刚刚一定是跑过来的吧。淡蓝色的哈气,不断的从她的嘴里冒出。窗外正下着鹅毛大雪,兰奶奶的头发是白色的,我不知道,那是纯洁的白雪、还是满头的银发。司机开了门,但我看到,他的脸上满是不耐烦的样子。老奶奶扶着扶手,慢慢的上了车。我正打算起身让座,因为大哥哥已经把奶奶扶到座位上坐好了。老奶奶笑着,连声道谢。车发动了,老奶奶猛地一晃,脸上马上浮现出痛苦的表情,时不时用手捂住嘴,随着车晃来晃去。老奶奶好像在刻意忍着什么。

车行驶了很长一段路,老奶奶终于忍不住了。“哗啦”,老奶奶吐了,公交车的地板上立刻摊满了了稀饭带着血丝。老奶奶身旁的人,但是厌恶的神情走开了,甚至有的人骂了起来,所有人都捏起来鼻子,他们都受不了这刺鼻的胃酸味儿。老奶奶的脸色显得很难看,站在一旁的大哥哥(就是刚刚让座的那位),没有急着躲开,他从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抹布,仔细地擦着地板,直到把地上的那摊恶心的呕吐物全都擦干净了。就蹲下来,关切地询问着老奶奶,老奶奶拉住大哥哥的手,感动地说不出话来,大哥哥却摆摆手,说:“大娘,这只是举手之劳。您千万别这么客气!”车停了,老奶奶一瘸一拐的准备下车,大哥哥快步走过去,搀住老奶奶的手,把老奶奶送下车门,又回到车上。车上的人都脸红了,也包括我。刚才,老奶奶呕吐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像大哥哥一样,不顾刺鼻的味道、不顾脏,拿起抹布,认真的擦干净地板。我们连一句温暖的话语都不会给予老奶奶,真感到无地自容!

车停了,我下了车,忍不住回望一眼,那个品德高尚的大哥哥,只留给我一个背影。他很平凡,但是他所做的事情,是多么高尚,高尚到让我感觉整个冬天都温暖起来。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21

今年的冬天特别的冷,淅沥沥地小雨刚落到地上就结成了厚厚的冰。路边的树枝被一层厚厚的冰包裹着,无精打采。

这是我第六天在村口接妈妈了。妈妈打电话说要回来过年,一接到电话,我和弟弟高兴的跳了起来。妈妈出去打工三年都没有回来过年了,我和弟弟每天都来村口接妈妈,盼望妈妈早点回来。这几天,回家的公路都封了,尽管妈妈没有音讯,但我和弟弟从来没有放弃。明天就是除夕,妈妈还没有回来,我和弟弟失望极了,奶奶让我们准备过年的东西,我也没有心思。下午,我和弟弟又冒着寒风来到村口接妈妈,正当我们俩望眼欲穿时,远处出现了妈妈那熟悉的身影。我和弟弟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一头扎进妈妈的怀里。

妈妈笑容满面地看着我们,高兴地说:“走吧!”路上,妈妈背着沉重的行李,两只手搂着我和弟弟,笑着问道:“放假好几天了吧,考试考得好不好?”一听到妈妈问我的成绩,我的心猛的一沉,“不怎么样,很差。”我慢条斯里地回答道。妈妈听了,立刻眉头紧锁。

“考得不好,是不是没有用心?我不是在电话里告诉你,少玩点,把学习搞好,你怎么不听话呢?”好大的声音!惊得我抬起头来。这时,我看见的那张熟悉的脸,却是那么陌生。我挣脱妈妈的手,退后两步,十分委屈地叫了起来:“都怪你,都怪你!要是你不出去打工,我就会学习好的!”不争气的眼泪从我的脸颊流下来。

“哦”原来是这样!妈妈带着歉意说,“别哭了,是妈妈不对!以后妈妈不出去打工了。”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巾,要替我搽眼泪。我生气地推开妈妈的手,这时,我忽然感到妈妈的手冰凉冰凉的。“妈妈,您的手怎么这么凉啊?”“不要紧!不要紧!从省城走这么远,这鬼天气……”我恍然大悟——原来妈妈是冒着风雪从几十公里外走回来的。

我怀着深深的内疚,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塞住了似的,好久说不出一句话,只是紧紧地握着妈妈的手,想把自己的温暖传递给妈妈。一阵风吹来,我打了一个冷战。妈妈觉察到了,赶忙脱下上衣,披在我身上……

雨淅沥沥地下着,天还是那么的冷,但有了妈妈,这个冬天是我最温暖的冬天。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22

一阵冷风刮过,我抱着双手、打着寒颤走在街上。

“请可怜可怜吧!给点东西我吃,好吗?”一个微弱的声音在我旁边响起,吓了我一跳。定神一看,哦,原来是一个乞丐。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妈妈以前告诉我,看到乞丐就走远点,他们饿得厉害,会扑向你的。况且有前车之鉴,以前我也走过这条路,而且亲眼目睹过一个乞丐因为饿得厉害,像只饿狼一样扑向一个手里拿着食物小孩。虽然现在我手里没有食物,但还是有点怕。

“这个给你!”一个娇滴滴的声音说。“谢谢……谢谢……你真好人!好心有好报啊!”是那个乞丐的声音。我好奇地转过头,看见一个大概7、8岁的小女孩把她手上的面包递给了刚才那个乞丐。我想我当时的表情是有点惊讶又觉得好笑,惊讶的是,一个那么小的女孩竟然不怕那浑身脏兮兮、头发乱糟糟、不知是好是坏的乞丐。看那乞丐的眼神,我总觉得他不怀好意,也许我真的很讨厌乞丐吧。好笑的呢,是眼前这画面,难道不觉得,一个穿着花裙子、扎着羊角辫、天真活泼的小女孩,对着一个好像刚刚从泥潭里爬上来的乞丐微笑是一幅很古怪的画吗?

可是,出乎意料的还在后面呢!女孩竟然用她那嫩白的小手拍拍乞丐的头,说:“慢慢吃,很好吃的,你肯定饿坏了。”我瞪着眼说不出话。一位妇女拉起女孩说:“很脏的,你干嘛碰他!快走!”“不嘛,妈妈,我还没说完呢。他很惨的,又没东西吃,又要挨冻。既然我们不愁吃,给点他又有什么所谓呢?爸爸说过,现在这个社会,我们应该多帮助人,给别人温暖。”我的心震了一下,这难道是一个7、8岁的女孩说的话妈?显然,她的妈妈听了也有点愕然,大概她没料到她的女儿会说出这些话。

是啊,一个7、8岁的小女孩,她懂得帮助别人,她有勇气面对一个乞丐,这是多么难得啊!换了别人,大多数都不会去帮这样一个破破烂烂的乞丐,我就更不会。但女孩不止帮了他,而且也让那个乞丐体会到了温暖,特别是在这么冷的天。

帮助别人需要特别的东西吗?我认为不需要,只要你有勇气,有一颗热的心,这些事是多么的简单。

我突然觉得我很渺小!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23

刚毕业那阵子,在七宝山下的煤矿工作,跟领导相处关系不是很溶洽,心情十分沮丧,常有怀才不遇之感,整天跟矿上的年青人酗洒打牌,磋跎岁月。

有一天,我很晚才下班,机关食堂关门了,便跑到工区食堂去打饭,食堂的橱窗下面坐着一个穿蓝色夹克衫的人,她坐在那里看书,头部几乎埋在桌子的底下,可以看到她美丽的头发,修长的细眉,那双纯洁的双眼。

来一份饭。

她合上书扉,抬起她的头来,那张嘴巴,动人心弦,我看上一眼,是一本《泰戈尔诗文集》我不由得对她产生了好感。后来,便知道她叫英子。

又有一天,她对我说:我想参加自学考试,我的基础差,你能当我的老师吗?

我给她泼了一盆冷水:

读书有什么用,不如找单位好一点的男朋友嫁掉算了。

有一次,我骑自行车回家,便把衣服夹在自行车的后座,被当地老百姓捡到了,里面有我的借书证和获奖证书,她听到别人在议论,便打电话给我。

你的衣服掉了,被人捡到了,需要二十块钱赎。

不要算了。我匆匆地挂掉电话。

她花了二十块钱把我的衣服赎了回来,并对我说:

衣服不重要,名誉证书不能丢失,不管人生遇到多大的挫折和困难,都不要沉沦。

我拿二十块钱给她,她拒绝接受。

你做我的老师吧。

从那以后,我改变了对她的态度,幽暗的小屋里开始充满欢笑的阳光。窗台上栽着水仙花,是那样清新,自然,她常常来谈论人生。她不来时,我有点怅然若失。

后来,她调到机关食堂,我们住在一条巷子里,斜对门。我们经常在一起学习。

有一次,上级来矿里检查,我去陪酒,喝得酪酊大醉,便能在床上呕吐起来,把屋里都弄脏了,她帮我把地扫干净。

她给我泡了一杯味精水:以后,你不要喝酒了。

我们分别的那天晚上,是冬天的寒冷的夜晚,我走进她的小屋,这是我第一次来,也是最后一次。她坐在那里打毛衣,一边烧着开水。

我说:我今天下午听别人说,你明天就要走了。

她很伤感地说:明天,我就要离开这里,以后,你要多保重自己。

水开了,她泡了两杯茶水。她从茶叶里选了几根茶叶梗,对我说:你帮我穿耳孔我小心翼翼地帮她穿上茶叶梗,心里十分难过,明天一早,她就要调走了,成为别人的新娘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24

2011年农历十一月已进入冬季,我们学校举办了一个广播操比赛,比赛结束后,累得我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收拾好书包就早早回到了家里,懒洋洋的躺在沙发上,等妈妈回来。

妈妈回来后看到我躺在沙发上,问我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我说没事,只不过是今天体操比赛太累罢了,妈妈这才放心的去做饭了,吃完饭后,妈妈对我说:“你去洗个热水澡吧,放松一下!”“天呐!这么冷的天让我洗澡”,我吃惊极了。

我慢吞吞的来到了卫生间里,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妈妈为我准备了满满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热澡水,摸了一下,不冷不热,正好洗澡用,旁边的椅子上放着我的换洗衣服及拖鞋,看着这一切,我的心里暖暖的,妈妈太细心了,做的太周到了,这也不知是妈妈第几次为我准备了,躺在暖和的洗澡水里,就像受宠的婴儿躺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舒服极了,浑身的酸痛顿时烟消云散,洗完澡以后,我浑身轻松多了,一点也不累了,刚才一脸的惊讶变成了内心的感动。

当我来到时床上准备休息时却发现床变高了,而且变软了,正看得发呆时,妈妈走过来,告诉我是她又给我加了一条棉被,“噢,原来是这样啊!说也也对,这两天天气突然降温,早上上学的时候感到特别冷,要穿棉衣,戴手套,帽子才可以,寒风刺骨,路上行人也少了,风刮得树枝吱吱响,行人把头缩到了衣服里。”但没想到妈妈这么快就给我加上了棉被,我高兴的爬到了床上,刚一进被窝,就感觉到被窝里暖暖的,再一伸脚,我触到了一个软软的,热乎乎的东西,一看原来是个热水袋,不用猜,一定是妈妈为我放进去的。我顿时感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我突然想起这样一句话:“可怜天下父母心。”总结了天下父母无私的爱,一点也不夸张,有这样一位妈妈,我真是幸福啊!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子,我因有这样的一位妈妈而感到高兴。

这么多年,不知多少个冬天,不知多少个寒夜,不知有多少个寒冬,妈妈就像一团火围在我身边,我总是因有您而不觉得寒冷,因您而不觉得寒夜温长,因您我感到温暖,我自豪的说,妈妈,冬天因您而温暖!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25

天寒地冻的日子,似乎格外喜欢温暖的字眼。于是,我手捧一杯热茶,坐在阳台上开始浮想联翩。这样的情景本身,就是一件又美好又温暖的小事。

冬天里,喜欢在周末的早晨睡懒觉。没有闹钟,睡到自然醒,屋子里满满的都是阳光。再闭一会儿眼睛,打开床头的播放器,听听音乐,再翻几页书,伸伸懒腰,直到肚子饿得咕咕叫,这才懒洋洋起床。这样的懒觉,缓解了一周以来所有的疲惫。

冬天里,喜欢吃妈妈做的手擀面。下班回家,一路冻得直发抖,推开家门,厨房里弥漫着油爆葱花的香味。不用猜,妈妈一定又做了手擀面。又细又长的面条,静静地躺在碗中,汤里飘着嫩绿的葱花,堆着大块的牛肉。淋上一勺辣椒油,香香辣辣吃一碗,立刻就暖和起来了。

冬天里,喜欢天空突然飘起雪花。本来,正埋头在一堆公文里,忙得焦头烂额,忽然听到同事一声惊呼:“看,下雪了!”抬头看窗外,果然是下雪了呢。洁白的小雪花,飘飘洒洒而来,落到屋顶上、花草上,如梦如幻。于是下班徒步走回去,到家身上暖了,心里也暖暖的。

冬天里,喜欢过节的氛围。从圣诞节、元旦、情人节到春节,每一个节日都不想错过。一家人团团围在一起,说说笑笑,热热闹闹。最隆重的当然是春节,身为主妇,我忙着打扫房间,忙着准备各种好吃的。当然,以过新年的名义,我还要给自己淘两身新衣服。至于那个谁,过情人节就不用送玫瑰花了,但礼物还是不可少的,因为收到礼物的心情,总是温暖的。

冬天里,各种美味的小吃不可错过。那家麻辣烫很不错,公园对过那家饭店的水煮鱼最正宗。最好还是一起去吃火锅吧,青菜、萝卜、肉片,一起在锅里沸腾,吃得不亦乐乎,聊得也不亦乐乎。还没分手,就又约好了下次吃饭的地点,吃货们的友谊在这样的冬天里格外温暖。

冬天里,喜欢静静地读一本书。不同的书有着不同的故事,感悟着不同的人生风景。当然有时候,我也会从书架上拿下自己出版的书,比如那本《爱情不在这条街》,每一篇文字都亲切如自己的孩子。回想自己从读书到写书的历程,感慨万千之余,心里也感觉暖暖的。

冬天里,让人温暖的事情很多很多。只要我们愿意,细细地用心去品味。这个冬天,其实可以不太冷。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26

冬天是四季里最铁面无私、最无情的季节,总给人以严寒的压迫,但是我的冬天却因妈妈而温暖如春……

一提到冬天,脑海里浮现的不是冰雪,而是一杯热气腾腾的橘皮水,在橘皮水的背后有着一股强大的暖流,遍布我的全身。

小时候,在冬天里,妈妈每天都会为我泡一杯橘皮水,特别是在上学的放学时,回家一推门就一定能闻到一股橘皮淡淡的清香,那是妈妈精心为我泡好的橘皮水。那时任性的我不喜欢喝橘皮水。因为它没有任何甜香,甚至还带有苦涩,每一次都是极不情愿的硬喝下去。

我甚至愚蠢的问过妈妈为什么要让我喝这么难喝的橘皮水?妈妈总是微笑的对我说:“橘皮水可以驱寒,可以给你暖身子啊!”我听后半信半疑,并没在意妈妈的话,随口问妈妈“那您问什么不喝呢?”妈妈欲言又止,只是觉得妈妈的笑很美,让我内心感到的只有母女才能明白的温暖与亲切。

有一天放学回家,和往常一样,迎接我的还是幽香的橘皮味,紧接着是妈妈用毛巾托着橘皮水向我慢慢的走来,一边接下我重重的书包,一边把热热的橘皮水递到我的手里。动作总是一如既往的小心翼翼,比完成一件重要的事还要认真。正在我接过妈妈手中的橘皮水时,心里不禁颤了一下,妈妈的手背红肿了起来,我赶紧问妈妈:“妈,这是怎么弄的啊?疼不疼?”妈妈看都没看红肿的手背,满不在乎的说:“没什么大不了的,怪妈才刚不小心……”听了妈妈的话,我的心里难受了,妈妈是因为给我泡橘皮水才烫伤的。我还总埋怨橘皮水又苦又涩……

从那一天开始,我爱喝橘皮水了,不在埋怨,而是从心里往外感到苦涩的味道早已消失,我觉得它是世界上最甜最甜的饮料,甜到了我的心里。我一口气的喝光,顿时觉得浑身上下热血沸腾。我跑到雪的世界里,站在寒风中,望着漫天飘洒的雪花,我不再像往常那样瑟瑟缩缩的。我终于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她把对我的爱,泡在了橘皮水里了,在寒冷的冬天里让我喝下,把挚热的爱装在我小小的心里。

妈妈是绽放在寒冬里的春天,是挂在寒空上的骄阳,把所有的温暖都投射在我的心上,无论多么严酷的寒风在妈妈温暖的爱面前退缩在角落里。

教师评语:以小见大,将一件生活琐事细细描画,写出了对母亲的感激之情。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27

时值严冬,天上飘起了大雪。我走出学校的大门,背上背着沉重的书包,手里还拎着一个装满复习资料的袋子。一阵寒风吹进领口,我不禁打了个冷颤。望望那早已点亮的街灯和漫天的大雪,我在心中叹了口气:“唉,又这么晚放学,还下了雪,打辆出租车吧。”

我钻进一辆车里,把包和袋子往邻座一扔,就瘫在座位上。车启动了,司机很和蔼,他热情询问我的目的地,又关切的问我“上几年级了”、“学习累不累”之类的话。我在学校忙了一天,只想赶紧回家,对于他的好意,我不愿过多理睬,只是他问一句,我打一句。

晚高峰堵起车来真是烦人。司机也不再作声,打开了“交通广播”,一条条关于拥堵路况的信息向我耳边涌来。堵车更堵心。望着大雪中缓慢挪动的车流,我意识到该给家里打个电话了。

我把手伸进书包,从书的夹缝中摸出了手机,拨通了号码:“喂,妈妈……对,我快到了,我坐出租车回来的……对,你可以做饭了……嗯,好……再见。”我正同妈妈通话,忽然意识到周围安静了许多,交通广播的声音微弱得几乎听不到了。原来是司机师傅把广播的声音调小了。等我挂上电话,广播中主持人的声音再一次清晰了起来,话题依旧继续,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的心头猛然一震,涌起了些许感动。司机师傅这一细微的举动,却带给了我无限的温暖。他当时究竟是怎样想的,会在我通电话时把广播的声音调低?还是,这早已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在这个冷漠的社会上,又有多少人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呢?

这次乘车,我不仅体会到了这位司机师傅服务的热情周到,更感受到了一种来自陌生人的不经意间的温暖。现在,我已不觉得上车时他的问候是多么地多余,相反,这些问候成为了温暖的延续。我不知如何表达内心的感动,只是在下车时微笑着说了一连串的“谢谢”

我背上了书包,它的重量没有减轻,可我却不觉得它有多么沉重。我站在那里,目送着出租车的灯光渐渐远去,大片的雪花落在我的身上,可我却不感到寒冷了。看着出租车的光点汇入城市璀璨的灯光中,我转身离去。

雪下得更紧了,但我心中却是温暖的春天。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28

“噼里、啪啦……”一阵阵鞭炮声唤醒了我,我们又迎来了新的一年。我按捺不住过新年的喜悦,掀开被窝,换上新衣,一下床就从窗户朝外看。一切好美!放眼望去,白茫茫的一片,房屋,草垛,枯枝都穿上了银色的新衣,在阳光的照耀下,还闪闪发亮呢!雪,还在悠然自得地下着,如同仙女下凡一般,又如同天女散花,飘飘洒洒。

我,再也关不住了,心早就飞出去了。匆忙吃完早饭,就往外跑。这时,爷爷拉住我,说:“放鞭炮去”。春节第一天,放鞭炮是最重要的风俗,而且这是爷们才能做的事。对我来说,当然是乐此不疲。爷爷交给我一根杆子,又在杆子的那端挂上了一串小鞭炮,然后拿出打火机,点着了小鞭炮的引子,“啪、啪、啪……”火光四溅,烟雾缭绕,喜庆的氛围,感染了我,也感染了爷爷,还有仍在赖床的爸妈。

这时,老家的小伙伴们来叫我,于是进入下一个流程——“拜年”。我很乐意地加入了“拜年”大军。

到第一家拜年时,我还有些腼腆,被小伙伴们生拉硬拽地拉进房间,连头也不敢抬,生硬结巴地说着:“新年快乐,恭喜发财!”接待我们的是一个伯伯,他爽朗地笑着:“好,好,好!也祝你们小朋友们学习进步,将来考个好大学,做个名牌大学生。”接着就给我们一群小孩每人几块糖和一些小点心。出了伯伯家的院子,我松了一口气,一阵风吹来,才感觉身上竟有些湿了:原来刚才拜年那会儿紧张地出了汗。呵呵,够没出息的吧?

接下来,就是一家家,一户户地挨户拜年,慢慢地,我不紧张了,还积累了一些经验。比如:见着阿姨就讲:祝您越来越漂亮!见到爷爷、奶奶们就讲:祝您长命百岁!见到小朋友们就讲:祝你健康、快乐地成长!这拜年也是蛮有学问的哦。

很快,半天就快过去了,我差不多跑遍了整个村子,收获真不小。小伙伴们一边往回走,一边炫耀着自己口袋里的战果,叽叽喳喳,跑着,跳着,各自回家吃午饭。饭后,我们就出去打雪仗。大概今天是新年头一天,大人们也放松了对我们的管教,由着我们。空旷的广场不时传来阵阵欢笑,伴着那漫天飞舞的雪花,绘制出一幅最美的“游乐图”。

现在,回想起来,那年冬天,雪好大,天好冷,可是多了我们的欢笑声,暖暖的!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29

窗外寒风凛冽,雪花不时从破窗而入。透明的窗户朦胧,大家都在教室里玩那个无聊的数学题。只有我胆小怕事,躲在教室里一个不显眼的地方,盯着窗外的灯光。

“也许他不会回来了!”我不情愿地从窗口回头看。在寒冷的夜晚,学生们似乎更平静了。可能第三天就是这样吧!这种天气,好像连铃声都凉了,却又低声响起。走出教室,我忍不住瑟瑟发抖,身体不停的颤抖。深呼吸,背上书包,跑下校园。

当我到达我必须回家的小路时,我看到一个人蹲在那里抽烟。他似乎在等人。我还是跑的快,走近一看,发现是我爸。他看到我来了,擦了擦烟头,马上就上去了。他很快就把我的外套穿上了黑色塑料袋。“这么冷的天不知道怎么多穿点。”爸爸说,拍打着我头顶的雪。爸爸把伞递给我。“爸爸刚下班回来,听到你妈妈说你穿的衣服很薄,所以我赶紧给你送了衣服。羞于去学校找你的爸爸会在这里等你。如果你妈妈身体不好,让她送你去学校。”爸爸笑了笑,顺手拿起塑料袋,放进口袋里。

爸爸拿着一个沉重的手电筒,一边走一边不时回头看。我跟着父亲,觉得很安全。下雪的冬夜特别宁静。透过微弱的光线,我隐约看到父亲头上的白发。一瞬间,时间仿佛凝固了。原来父亲这几年在外打工的时候加了那么多白发,可父亲还是六年前那个英姿飒爽的父亲。雪还在下,地面已经变白了。爸爸的脚下留下了一系列脚印,但是脚印比以前小了很多。四周一片寂静,仿佛世间万物都在倾听我的心声。他们都沉默了,只有爸爸站在雪地上的吱嘎声在空旷的田野里回荡。今天的路好像短了很多。转眼间,我们已经走完了这条路。在前方灯光的映照下,父亲的影子被画了很久。望着找不到头的影子,父亲的身影又出现了。

回到家,我盯着窗外的大雪,那条路上看到的一切都忍不住重新出现。不经意间,爸爸老了,不经意间,爸爸头上的黑发变成了银色。岁月无情地在父亲的额头上刻下皱纹。经过几十年的奋斗,父亲似乎变了。我不知道,我不知道父亲的身体能对抗岁月多久。但是我只能在窗户上画“爸爸,你辛苦了”。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30

天堂是天使的家,家是每个孩子的天堂。

——题记

今日,且听风吟,笔落指间,回忆绵绵。

同样是寒风凛冽的一天,我蜷缩在被窝里打着游戏,这时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我顿时心生厌恶之感,继续打着游戏,任凭门外那人拍打。因为我知道站在门外那人是奶奶,只有她会在这么早叫我起床读书,只有她会忘带钥匙,无数次的让我赶去开门。她等不急就会回去的,我想。

过了两个多小时,我终于摆脱了对被窝的依赖,穿上厚厚的外套,洗漱完毕就打算去外边买点早餐吃。一开门,就看见奶奶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单薄的行头与我的马甲形成鲜明对比。看到我开门,奶奶挤出个笑容,手忙脚乱的打算起身,却又因为天气寒冷冻僵了身体或是人老珠黄,手脚不利索,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我赶紧上前扶起她。这尊大神我可招惹不起,万一再去爸爸那边告个黑状,那我可就死定了。露出个伪心的笑容,“奶奶您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敲门?”奶奶不回答却哆哆嗦嗦地从胸口的衣服里拿出个布袋,包裹着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这是给你的粥,天气冷,就不要出去吃了。”说完便转身离去。巴不得她快点走的我当然没做出挽留,说了声“拜拜”之后就关紧了大门。呦,这天气可真冷。

打开包裹,是一个保温瓶,,瓶子已失去了热度,那也是,都过了两个小时了。打开了瓶盖却冒出了热气腾腾的白雾,在伴随着扑面而来的香味,我顿时胃口大好,大吃特吃了起来,丝毫不怀疑为什么这粥还是暖的。

第二天一早,爸爸把极不情愿的我从床上拉起,硬是把我送到医院,说是奶奶身体不好,在打点滴,要我去看看她。

因为心中不愿,所以我走得慢腾腾,走到房门口时正好听到爸爸在和她在争吵。“妈,您别起来了,护士让你多休息……”“那怎么行,舟舟还在等着我的热粥呢。”我顿时热泪盈眶,一定是我才使奶奶受了风寒,而奶奶一心只想着我,奶奶完全可以让保温杯暖和自己,却又怕我喝不到热粥,用自己的体温来维持粥的热度。一切都想明白是,我再也忍不住的破门而入,紧紧的给了奶奶一个拥抱,只说了三个字“谢谢您”,我想奶奶奶一定会明白。

家里有你才会春暖花开,奶奶,我们一定能一起走出这个冬天。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31

这个冬天,有寒潮、有降雪、有雾霾,但那伴我成长,带给我无限温暖的广播——它让这个寒冷的冬天变得温馨而美好。

初冬,一次清扫,我从书柜里翻出个已有些年代感的收音机,就是它,让这个冬天变得与众不同。

冬日,一丝丝朦胧的睡意还未完全消退,我便坐上了上学的车,坐在车后座上,我一手抓着早饭,一手轻轻转动旋钮,在“嘶嘶”的响声过后,终于找到了那熟悉的声音——“今天气温回转,可以适当减少衣物,但也有个坏消息,雾霾又会重新回到大家身边,真是痛并快乐着啊。最近雾霾严重,大家外出活动一定要做好防范措施,也要多喝水、预防疾病产生。”富有磁性的女性声音像是初升的太阳,把我的心照了个透亮,在轻快音乐的伴奏下,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广播只能听到声音,而看不到对方的面孔,我与她素昧平生,但我知道她关心着我,也关心着很多人,这,就足够了。她每天一句句贴心的话语中有着温暖。

吃完午饭,我趴在床上,打开收音机,声音再次响起,“只有回归平静,甘于寂寞,不怕枯燥,才能重新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意味深长而又满怀希望的声音像阵阵鼓声,穿过鼓膜,进入大脑,激起千层浪。我抬头,一抹明媚的阳光照进眼中。在那句句深沉的话语中,我畅想着未来,探索着人生,当然,我也听出了温暖。

晚上,放学途中,我将收音机放在书包上,有些沙哑但又可以激励人心的男声响起“生活是困难的、不堪的,但总有一些人尝试着去改变生活,改变人生,让自己的生命更有意义。”我静静听着。它们像股涓涓细流在我心里淌过,带走了一天的疲惫,像是洗净了污垢,让一天的劳累一扫而光,心中又重新燃起努力的斗志与信念。我知道,在这些励志的话中,藏着温暖。

在我灰心丧气时,听到广播中令人斗志昂扬的话语,会不由自主地充满信心;在我伤心难过时,听到广播中温暖柔和的声音,心中的伤口也会慢慢愈合。广播伴我度过冬天,陪我熬过人生的冬天,让我的生命拥有更多温暖与希望。

这个冬天,有寒冷也有温暖。那个老旧的收音机,那个熟悉的频道,那些各有特点的声音给我的冬天带来更多阳光。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32

在北方人眼里,南方的冬天是冷的,像一把冰冷的刀刺进人的肉体里。我宿舍有个北方同学,他说南方怎么会有这股鬼天气,我们不解,问怎么了,他说南方不下雪的天比下雪的北方冷多了,在家里,他只要穿三四件衣服,可到了这里五六件都不够。从他的话里,我们知道南北方的天气相差这么大。

可在南方里的意识里,南方的天也不是很冷,况且今年每天都有暖暖的太阳,照在每一个散步在校园的人身上。好几次,我看到几个躺在干枯草地上的学生说今年的天气真实好,比往年好多了。说这些话时,我能体味到他们心中的喜悦,这喜悦也传染到了我脸上,我露出一丝微笑。我想也真是的,今年的天气温暖的很,像母亲的怀抱,我们躺在里面,尽情地生活好每一天。

学校的生活是好的,没有巨大的压力。走在校园的小道上,能看到一对对情侣,他们是那么的开心,沉浸在他们的幸福中。在路边的石凳和草地上,能看到女孩坐在男孩的腿上,或者女孩躺在男孩宽大的怀抱里,他们说着悄悄话,旁若无人,他们只在两个人的世界里。女孩脸上灿烂的笑容在这个干枯的有点寒冷的冬天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照耀每一个过路人,照耀干枯的草地和落了叶子的树枝。好几次,我看到过路人的中年人看着他们笑了,不知道他们是羡慕他们还是笑自己曾经一瞬间的爱情,他们心里会惋惜过去没有爱情的青春吗?我不知道,真想跑上去问问他们过去的爱情经历。

学校的生活是轻松的,也是紧张的。现在到了期末时期,个个同学都投入到紧张的复习中。早上,你能看到同学背着书包手上提着包子匆匆走在去图书馆的路上。他们脸上的表情是那么的严肃,好象在思考重大的事情,是的,他们在想等一下到了图书馆是否还有位置,如果没有了,其他教室还有吗?还看到几个同学骑着自行车飞快地往各个教室冲去。我还看到一个女孩,一边走一边吃包子,吃完了,说道,我把书放在图书馆占位置,不知道有没人拿走呢。说完,飞快从我身边冲去。这些人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抓紧时间复习老师画好的重点,等到了考场上能自如应付。

这个冬天很温暖作文 篇33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每当我想起这首歌曲,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妈妈对我的安慰与关怀的种种片段。如今,我要感谢我亲爱的妈妈,是她给予了我无限的关心和母爱;在我生病时照顾我,鼓励我,如果有人问我世界上最温暖的事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是父母给我们天下孩子的关爱。

那是一次深冬的时候,临近期末了,正在好好复习的我,突然被病魔一下子击倒了,——我的嘴歪了。那时,妈妈身体本来不太好,我又患了不知道从哪个国家传染过来的“面瘫”,妈妈为了我,每到放学,就拉着我的手飞奔到医院针灸。一连就是几个月,多少个被寒风侵袭的日日夜夜,多少个让妈妈难眠的夜晚,我把不得没有夜晚,这样妈妈就不会睡不好觉了。妈妈因为我,这几天也有了眼袋,我看着真难受,真内疚呀!那天,我又去了医院针灸,我非常难受,因为那几根银针要穿过我的肉体,我极不情愿地躺在床上,等待着医生的到来,过了一会儿,我看到了一位身穿白大褂的阿姨向我走来,她手中握了好多银针——啊!那就是针!真痛啊!“啊”我惨叫了一声,妈妈心里挺难受的,可能是看着我难受,她心里也伤心吧,我终于忍不住了,滚烫的眼泪从我的眼眶里流了出来,我哭哭啼啼地说了一声“疼”!就闭上了眼睛睡着了。过了很久,我迷迷糊糊地醒来,只见妈妈趴在我的身边,慢慢地抚摸着我的手,嘴里说着:“别怕,又过了一天!”顿时,我心里涌进了一股暖流,荡漾在我的心房,妈妈对我真好!现在,我长大了一岁,也更懂事了些。记得原来我常常和妈妈斗嘴,惹妈妈生气,现在,虽然有时我还与妈妈争吵,但是,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妈妈的爱,也体会了教育中那份甜,那时父母们对我们的关爱。

母爱最伟大,她给予我们生命,我们要学会知恩图报。也许会有人问到:“什么是感恩?”感恩要用心去细细体会,哪怕是帮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帮爸爸捶捶背……感恩是什么?从我们身边就找得到。父母的爱是无尽的,他们让我们过上了不愁吃、穿的日子,逗我们开心。不要忘了,在父母心情忧郁的时候,送上一杯茶哟!

一、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公苔丝生于一个贫苦小贩家庭,父母要她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结果她被少爷亚历克诱奸,后来她与牧师的儿子克莱尔恋爱并订婚,在新婚之夜她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却没能得到原谅,两人分居,丈夫去了巴西,几年后,苔丝再次与亚历克相遇,后者纠缠她,这时候她因家境窘迫不得不与仇人同居,不久克莱尔从国外回来,向妻子表示悔恨自己以往的冷酷无情,在这种情况下,苔丝痛苦地觉得是亚历克·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安吉尔便愤怒地将他杀死。最后她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哈代在小说的副标题中称女主人公为“一个纯洁的女人”,公开地向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社会道德挑战。

女主人公苔丝出生于一个贫苦小贩的家庭,他的父亲约翰·德比有一天被人告知是古代贵族德伯的后代,他便得意忘形起来。约翰和他的老婆决定让女儿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以期在经济上得到帮助。

苔丝去了以后被老太婆的儿子亚雷诱奸,她怀孕回家,孩子一生下即夭折。过了几年,苔丝离家来到陶勃赛乳牛场干挤奶的活儿,在这里他与牧师的儿子安吉尔·克莱恋爱并订婚。苔丝对文质彬彬、颇有知识的克莱十分崇拜和热爱,几次想把自己曾被亚雷奸污的事告诉他,但都因种种缘故而没有办到。结婚前数日她曾写了一封长信将往事告知克莱,她把信从房门下边塞进克莱的屋子却塞到了地毯下面。新婚之夜她把自己昔日的这一不幸事件向丈夫坦白,但是克莱没能原谅她。这以后他们两人分居,克莱去巴西发展他的事业,苔丝仍在一些农场打工糊口。命运却让她再次与已经披上牧师黑袍的亚雷·德伯相遇。亚雷对苔丝的情欲顿时击败了他那没有根基的宗教信仰,他纠缠苔丝,不得到她决不罢休。这时候苔丝的父亲病故,为了母亲和弟弟妹妹们的生活,她被迫与亚雷同居。

不久,安吉尔·克莱尔从巴西回国,找到妻子并表示悔恨以往的冷酷无情。苔丝在这种情况下认为,是亚雷· 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克莱,又一次毁掉了她的幸福,她懊恼和愤怒到了极点,带着一种责任感,杀死了亚雷。在与克莱一起度过幸福、满足的最后五天之后,苔丝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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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介绍

苔丝·德伯(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像游丝一样敏感,像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这一切悲剧性遭遇全由于无情命运所精心谋划和设计,安排世事的宇宙主宰通过命运的巨网毫无怜悯地将人伦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善良人笼罩于进退维谷的苦难陷阱。

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长度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首先,造成苔丝悲剧的性格方面的因素是大自然赋予她的纯朴,这本能的纯朴使她不能与人面兽心的亚雷相处,也使她不能向心爱的人隐瞒自己的“污点”,因为她没有沾染多少文明,所以也就缺乏功利的计谋。而且苔丝蔑视宗教,蔑视法律。另一方面,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她在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苔丝以失去自我为前提,对克莱尔极度崇拜,极度忠贞。正是这种思想,这种保守性,加重了苔丝命运的悲剧性。

亚雷·德伯(Alec d'Urberville)

亚雷的父亲是个有钱的商人,而后冠以贵族德伯的姓氏。这个阔少凭借父亲的金钱、权势在乡野称霸,为非作歹。他第一次见到苔丝,荒淫好色的嘴脸就暴露无遗。由于苔丝年幼无知,缺乏经验,而周围的环境又是那样黑暗,没有一个人帮助,没有一个人保护,因此,他趁人之危,设下圈套,蹂躏、玷污了苔丝,毁坏了苔丝少女的贞洁和一生的幸福。尽管后来他在老克莱牧师的帮助下一度改邪归正,自己也做了牧师并打算变卖家产到非洲去传教,然而几十年的恶习并未根除。当他再度碰见苔丝以后,邪念再生,几年的教诲前功尽弃,倒是苔丝看透了这个身着道袍的牧师的灵魂,拒绝了他。可亚雷又百般来纠缠、胁逼苔丝,”但是,苔丝宁可继续留在棱窟槐富农葛露卑的农场里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承受超负荷的重体力劳动,也不愿意屈服于亚雷。然而父亲病死,母亲身体不好,弟妹失学,房子租赁到期,一家人被撵出村子无处安身,就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苔丝的母亲接受了亚雷的主动帮助,而苔丝也被迫作了他的情妇,成为亚雷放纵生活中的最大受害者。在克莱归来之后,苔丝认为是亚雷让他误以为克莱再也不会回到他身边,与亚雷发生激烈的争吵,亚雷最终死在的苔丝手下。

安吉尔·克莱(Angel Clare)

克莱是与亚雷完全不同的人。他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他虽然出身牧师家庭,却不愿意当牧师“为上帝服务”,更愿意从事实业——务农,克莱鄙视阶级偏见和等级观念,厌弃都市繁华生活,自愿到乡间务农。他不怕吃苦,和农工一样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力图掌握各种门类的农业技术,以便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一个大农场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和天真无邪的农家少女朝夕相处,使他更感到乡村生活的纯朴,也更向往着自然,纯朴、清新的生活,为此,他不愿意娶有钱人家的小姐,而要娶农家姑娘为妻。在他眼里,苔丝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纯洁的象征,完美无暇的杰作,“天地间没有什么象苔丝那样纯正,那样甜美,那样贞洁了。”然而,当苔丝诚实地向他坦白了自己过去所受凌辱,那么克莱心目中的偶像就崩塌了。克莱对苔丝不仅没有丝毫同情,甚至“不能优容苔丝”,他视而不见苔丝对他的一片深情厚意,冷酷无情地抛弃了她,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而且永远扑灭了爱情在她心中重新唤起的希望。克莱抛弃苔丝后,远涉异国来到巴西,饱受生活磨难之后,才真正了解人生,才认识到自己所固守的传统道德是何等的迂腐,既坑害了苔丝,也坑害了自己。内心的悔恨,对苔丝的思念,使他又重新去找苔丝,此时苔丝心中痛苦、悔恨、绝望之情达到顶点。丈夫的归来,两人的重逢,使苔丝看到自己再一次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复了仇。经过了五天的逃亡,苔丝和克莱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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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苔丝读书笔记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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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苔丝读后感34篇

篇1:苔丝读后感100字

这是我大三看书最狂热的时候看的一本书,记得当时还写了读后感非常的感慨,至今记忆犹新。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小说描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善良、质朴、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终拿起武器向仇人复仇的故事。

这部作品的人物刻画、气氛的烘托、主题的阐发、富于感染力描写向读者展现了女主人公苔丝短暂一生中恋爱、婚姻的悲剧,令人感同身受。

篇2:苔丝读后感200字

出生在英国的苔丝是一个多么可爱美丽善良的姑娘,但她的命运却被自称爱她的人们慢慢摧毁,甚至最后连命都被毁了。

为什么同是人,男子对女子用强就可以被原谅,而女子被人玷污了却不但不被同情还被人看不起。苔丝就是这么一个悲惨的人,她反抗了可是无效。

为什么适合的人一直犹豫不决,而不当的人却捷足先登。于是一直等待着爱人的苔丝正是因为爱人世俗的男女观念而开始走向命运的灰暗面。

为什么男子可以心里放着一个人而也可以随时在外面搂着其它女人,而女子要是心里有了一个人就至始不逾呢?苔丝,就是因为这样傻爱着不值得的人而面向了这样不值得的结局。

为什么她这么勇敢的追求生活拥抱生活却还被生活所抛弃……

篇3:苔丝读后感300字

看了托马斯·哈代所著的《苔丝》这本书,蛮有感触的!

就我个人的看法,我觉得全书是贯穿苔丝的性格来写的。苔丝性格中最大的特点便是责任感。当然,她的悲剧也是由责任感所引起的。

苔丝是个责任感很强的人。如果她没有责任感、孝心,那么她便不会代着本来应该由父亲送的东西送到市区去,也就不会在半路上由于意外事故而导致她家唯一的马“王子”死掉,这令苔丝家陷入困境。苔丝看到这深感愧疚,认为一切都是由于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的。于是她才会听从父母的建议去投靠那位所谓的亲戚——德伯世家,因此她才会被亚历克所奸污这样一个多么纯洁的女孩就这样失去了她生命中最为珍贵的东西。但是她无法改变这个事实,这是悲剧的开始。她遭受到了一个少女所可能受到的最悲惨最可怕的打击,并且弄得她无法自救,一步步走向最后的毁灭。

篇4:苔丝读后感400字

苔丝是个悲剧。我在想,到底是谁造就了她的悲剧。表哥诱奸了她,甚至都有了一个孩子,但她却决然的离开他并视他为仇人。这份勇气是我佩服的,作为一个贫贱的所谓古老家族的女儿,苔丝这一勇敢与不屈的做法让我感动。

可是我不能原谅她的克莱尔,她的丈夫,那个她真切爱着的丈夫,那个她用生命爱着的丈夫。 新婚之夜,克莱尔向苔丝坦白曾经放荡的行为以求得到苔丝原谅,天真的苔丝也同样将她悲惨的遭遇告诉丈夫以期得到同情。不幸的是克莱尔没有原谅她。我不懂,凭什么他克莱尔就可以放任自己却不能原谅她的妻子,她还是无心之失,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做。在苔丝最困难的时候,他离她而去,可怜苔丝还苦苦等着他,候着他。但是在我心里,他们的悲剧都不值得同情,这是他们自找的,是自己一手酿成的。我倒是同情德伯,那个表哥,只是因为一个错误和对苔丝的痴情,最后惨遭杀害。

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可怜人们还对苔丝和克莱尔的爱感到惋惜,tmd有什么好惋惜的,那个苔丝,为了不值得的男人犯罪,那个男人才是杀人不见血的凶手。什么当初的海誓山盟,这样看来,根本不值得相信。

篇5:苔丝读后感600字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非常非常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么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可以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篇6:苔丝读后感1500字

Everyone should have a chance to be fogiven.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被别人原谅的机会。

——题记

每天走在走过,何尝不向好的方向去向往生活?读完《苔丝》后,内心充满了惋惜和遗憾。苔丝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女孩儿,生活在僻远的山村里,因为在一个教士口中得知自己贫穷的一家竟然是杜伯维尔爵士的后裔,所以被父母逼迫去投靠远出的杜伯维尔家族,可是这家族很不幸只剩下了阿历克·杜伯维尔和他的奶奶,杜伯维尔看见苔丝青春美丽,便努力哄骗,夺去了她的童贞。苔丝在迷茫之下去一个牧场中做挤奶工,在这个农场中她遇到了一个名誉显赫的一位政治家的小儿子,安琪儿·克莱尔。他们一起度过了很快乐的时光,苔丝却因为失去童贞而心里十分忐忑不安,因为他们当时的生活很美好,使苔丝,这个一向现实主义的女子跌入了爱情的漩涡,但他们完婚后的第一天,苔丝小心翼翼地告诉了安琪儿这件事,导致他们分道扬镳。伤心欲绝的苔丝偶然遇到了阿历克又被其所欺骗而生活在了一起,等待安琪儿一切想通之后想要与她复合时却为时已晚,苔丝知道后悲痛欲绝,杀死了阿历克,与安琪儿度过美好的一天后,走进监狱承受法律的制裁……

通读之后,发现幸与不幸在结局都显得不重要,这些人物的悲惨也是如此,因为安琪儿克莱发现苔丝失去童贞后,他对苔丝彻底的失望了,他不再相信苔丝的深情,也不再听苔丝的苦苦哀求。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阿历克对苔丝的施暴。他难道忘记他之前的努力吗,他每时每刻对苔丝的爱都充满着初恋的炽热纯洁与真情,他对她的爱是柏拉图式的、带着田园牧歌的情调,遭到拒绝时的痛苦却总是耐心等待,尽力说服,当苔丝终于同意他时,我觉得那一定是他生命中最高兴的事情了,可是物极必反,他也遇到了毁灭性的痛苦。

他没有原谅苔丝,甚至是在苔丝苦苦哀求时说她是个不懂事的妇女。殊不知,苔丝的心里又有何作想,难道她失去童贞是她自愿的吗?可是如果换位思考,也是说得通的,但是英国封建的思想深入人心,很多事情在呆板的封建气势之前显得十分不近人情。而安琪儿克莱即使有天使般的心灵,却无法冲破那封建的教条,仍然是个习俗和传统的奴隶。个人观点是有些责怪安琪儿克莱的,虽然他们相爱,但是即使只有一次不同固执思想的撞击,总会有裂缝无法合愈。

每个人都有过去,可是过去和未来,我们总是要放眼未来。可能一个人不完美,甚至是过去有过很极端很不好的行为,甚至做一些并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不道德的事情,可是只要有悔改之心,只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也是很好的吗?肉体上的毁灭和精神上的重铸,我觉得还是后者更为重要。如果执意过去,那么我们可能真的对未来丧失希望,甚至产生深深地失落感,认为一个人从此就走上了不归路,可是亲爱的我们,亲爱的你们,这并不是一节可怕的事情,人与人只简单的关系错综复杂但也相当微妙,它是很灵活的,也不应该约束在条条框框中,它本来就是一种人性美的体现。所以我们常常因为执意过去,而忘记珍惜现在,我们也常常因为执意过去,错过身边美好的人与事。

这个貌似浅显的道理用在安琪儿克莱身上也是一样的,也正是因为他的放弃,让苔丝受到了巨大的崩溃。以至于在文末,她所疯狂的举动,无处不显示出她的害怕,害怕安琪儿克莱不要自己,害怕自己做的这些真正让自己成为一个封建的堕落者。

其中,很喜欢文中的这句话,是我所收集的话语中也许是最长的:“着意安排的计划实现起来往往背离原意,因而一意呼唤带来的却未必是意中的人儿。注定要爱的人在该爱的时候大多不能出现。”这句话写出来每个人多舛的命运,坎坷的爱情。最近热播的一部电视剧中说过的一句话记忆犹新“爱情的伟大实则是人类的繁衍。”即使这也许是最客观的看法,可是我希望这是一个有爱有血有肉的社会,虽然会有叛变会有伤痛,可是最终的最终,真正的有缘人还是会走在一起,然后幸福艰辛地生活下去……

苔丝的故事的确很悲惨,但不能因此沉浸到爱情不能圆满的悲伤中哀哀自怜。

毕竟人生之路十有八九的事不尽人意,我们该做的,而是我们最实际的需要去行动起来的,那就是——

做一个纯洁的人,然后原谅你身边的每个走向悬崖却善意的那些人。

篇7:苔丝读后感

不久前看完了这部英国作家哈代的作品,印象深刻,感人至深,并不曲折的情节、唯美的景物描写、生动细腻的人物神态及心理刻画为读者勾勒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一种震撼人心的深情、一片百折不挠的纯洁、一种在艰难困苦中顽强坚持爱情理想的壮美,苔丝,作为爱情的化身,给读者以强烈深远的震撼。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农村,贫苦德伯一家被告知他们是当地古老显赫家族的后裔,贪恋财势的德伯夫妇便安排单纯善良的大女儿苔丝前去冒牌的祖先后裔攀富贵亲戚、找工作。不幸的是,那个本为暴发户发家而后伪装成显赫家族后裔的富贵亲戚家成了苔丝的梦魇,这个“亲戚”家的公子哥亚力克是一个贪淫无耻、虚伪险恶的人,将苔丝引诱后玷污,苔丝因此承受了名誉上的损毁和流产的伤痛,背井离乡去到一个牛奶厂做挤奶工,在这里她邂逅了善良仁爱、睿智渊博的牧师家庭出身的安琪儿,彼此相爱并坠入爱河,苔丝因为自身狭隘观念中的“自惭形秽”而一再远离安琪儿,但是安琪儿的一再坚持使得两人立下婚约,但是,诚实善良的苔丝在婚礼前一晚将自己波折的过去告知了安琪儿,可是安琪儿头脑中对于世俗贞洁理想的执拗导致他开始怀疑苔丝的纯洁和爱情,并开始蔑视并离开她远到巴西去创业。苔丝忍受着被心爱之人抛弃的巨大伤痛和亲朋的异样眼光艰难地生活着,去到一个农场从事着异常艰辛的体力劳动维持生计,忍饥挨饿、受冻挨寒,还要承受着农场主严厉的斥责和刁难,在无数次的泪水与异常苦痛的坚持中,她对安琪儿的爱情更加深沉坚强了,只是,面对一位不可知的爱人,她只有写着一封有一封饱含深情与呼唤的信来慰藉自己。然而,曾经的梦魇亚力克又出现了,在牧师的感召下,他一度缓解了自己的贪淫堕落,并开始四处讲道,然而亚力克虚弱的醒悟和孱弱的宗教信念没法避免他再次陷入黑暗,对苔丝进行再一次引诱和逼迫,利用安琪儿的远走他乡挖苦苔丝一厢情愿的感情,利用苔丝家庭的变故逼迫苔丝屈服于他自己的财势,甚至利用安琪儿教给苔丝的无神论的道德哲学来为自己抛弃宗教信念找借口,阴险的亚力克尽力扑灭苔丝的爱情信念,哄骗苔丝安琪儿不会回来了,在这种种明暗兼具的压力和引诱作用下,苔丝陷入了亚力克的黑暗中,成为亚力克的情妇。当安琪儿幡然悔悟并回国寻找苔丝时,悲痛麻木难当,然而怀有坚定爱情理想的苔丝却给了安琪儿绝决而震撼的回应,她杀死了亚力克并追随安琪儿,他们在一起享受了爱情的至美甜蜜与灿烂,几天后,苔丝被捕被处以绞刑。

这部名著是悲剧,悲剧往往毁灭美来教会人们珍视美,进而创造美、爱护美。苔丝在这一悲剧中正是一种震撼人心的美,她是作者对于真挚爱情、纯洁人格、坚强信念的寄托,她是作者的爱情理想的化身。这个爱情理想带给人的震撼来自于苔丝人格的力量,她为了安琪儿的声誉而几番拒绝求婚,但又感动于安琪儿的热忱;她忍受着爱人离弃的伤痛和迫于生计而必须从事的繁重劳动、艰苦环境却依然顽强地坚持着自己的爱情梦想;她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和对于安琪儿感情的真挚毅然将自己逼上绝路,和现实种种压迫与引诱决裂,杀死了残害她的亚力克;我们从这种种行为中看到了她对于爱情的坚定深沉甚至惊世骇俗的超脱信念。是的,爱情往往是让人捉摸不透难以看到的,爱情的甜言蜜语和山盟海誓在这些切实的行为坚持中显得苍白虚假,苔丝,她的一封封满含深情和泪水的信、她艰辛劳作时流淌的一滴滴咸涩汗水、她留下的一个个徜徉在山间地头间守望爱人寻觅爱人的孤寂身影、她最后为爱情而表现出来的绝决、勇敢与无畏,都是她心灵的诉说,都是她爱情的言语。

苔丝的悲剧来自于三个方面:自身观念的相对狭隘、爱人安琪儿的昏聩的舍弃、亚力克以及社会昏暗世俗的压迫。苔丝从众地将亚力克的罪恶、父母的贪婪恶果强加到自己的身上,自觉地罪过难当,也因此对安琪儿的感情的退缩表现出自责和惭愧,然而这是不必要的。安琪儿虽然观念先进、思想革新,但是在思想深处,他对于人性纯洁、深刻爱情的理解不够透彻,碍于人的过去、人的历史、世俗观念,而忽视了人的现在、人的行为、更深刻的人本价值,这导致了他遗弃苔丝,背叛感情;亚力克的胁迫引诱、乡邻对苔丝的鄙视贬低、农场主的心胸狭窄、安琪儿牧师哥哥的养尊处优狭隘冷漠等都是苔丝悲剧的客观现实因素。

另外,书中多处对于景物和人物神态的描写极具美感,与苔丝的爱情之美、两人的爱情之美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篇8:苔丝读后感

自上班之后,好像很少读书了,总觉得很忙。心里想了一千次去读书,但也找了一千零一个借口不读,比如工作忙,太累了,还要看孩子,哪有心思读书……来到咱们学校,被学校的同事们感染,下定决心坚持读书,做一个满腹诗书的人。

在下决心后的第一周,我刚坐到床边拿起书,眼皮就开始打架。于是心里想着:“算了吧,我真的有点累,还是睡觉吧,休息不好的话,明天给孩子们上课精神该不好了。”就这样,一周过去了,我心里有一点点内疚,与气质女神的梦想渐行渐远。

第二周,春日的天气越发明媚了,内心丰盈美好。该是穿裙子的季节了,要锻炼了,不然怎么保持婀娜的好身材。于是夜跑被提上了日程。每晚8点左右就到楼下小广场跑跑步,或者在家练习40分钟的瑜伽。每次锻炼后心里说不出的轻松,但身体也是难以言表的疲惫。我的书,放在枕边陪我两周,默默无言,也让我的愧疚感与日俱增。

被拖延症坑的太惨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是抱起这本《苔丝》读了下去。

书中讲述一个偏远小村庄的姑娘,还未成年,就被好吃懒做、嗜酒成性的父母送出去找一个所谓的同姓的富贵远亲。然而高贵门第,总有很多人趋之若鹜。苔丝到了之后被所谓的堂哥嘲笑,认亲不成,反被堂哥侮辱失贞,然后愤然离开回到自己的小村庄,才发现已然有孕。在那个贞洁大于天的时代,苔丝不顾家人的劝阻和邻居的白眼,坚持生下这个不被祝福的孩子。不幸的是,孩子生下一个月就夭折了。忍受着内心巨大的悲痛,苔丝离开家乡,带着失贞和生子的秘密。

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牧师的儿子,一个深情却虚伪的男人。两情相悦。很快,他们就商议结婚。纠结了很久,苔丝准备把心中的秘密告诉这个男人,奈何天意弄人,最终男人还是没有看到苔丝婚前的坦白信。“就这样吧,如果他真的爱我,这件事他一定也会接受。”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力排众议,结为夫妻。就在大婚当晚,男人坦白了他荒唐的过去,苔丝听了大喜,以为他有相同的经历,就更容易接受她。但是就如同苔丝母亲后来说的一句话:“再深情商量的男人,终究还是男人啊!”,他无法接受自己完美的妻子身上竟然有这样的污点,所以在新婚的第二天与苔丝告别,二人天涯相隔。

苔丝本以为找到幸福,却在遇上他后更加不幸。父亲过世,无家可归。为了生活,苔丝四处辗转,受尽苦难折辱。期间,她给丈夫写过很多信,不知为何,并没有到他的手里。男人在战场拼杀,伤痕累累的时候忽然原谅了妻子,在她决定放弃和他的爱情,接受她所谓的堂哥的时候。造化弄人,当身受重伤,身体羸弱的丈夫回到家乡,听到妻子的遭遇后决心找回妻子,善待他。而此时苔丝听信丈夫已经去世的消息,嫁给了那个恶魔“堂哥”。

当男人辗转找到妻子的时候,妻子一身华服,脸上再也没有初见时的风华,只有疲惫、沧桑和不甘。苔丝心里还爱着,却再也不想被爱的人侮辱,便拒绝了他。转身回到房间,看到欺骗他的恶魔,内心再也无法安然,她想起丈夫那句“你应该杀了他”,拿起水果刀,结束了地狱般的生活,却也将自己送到了另一间地狱。

以为生活是童话,但生活处处是魔窟。大学初看的时候感叹那个黑恶丑的时代,以为是时代造就的不幸。当然,至今也认为这是导致不幸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随着阅历增加,便渐渐知晓,所谓不幸,一半是时代所致,另一半是自己的性格所致。若不是太听父母的话,没有主见,便不会去认亲戚。去认亲戚时觉察到“堂哥”的暧昧,自知家势身份无力匹敌的时候便该及时抽身,也不会失去那个时代女人赖以生存的一切,更不会在最后的时刻委身恶魔,迷失信仰;在遇到旧爱时,若是足够理智勇敢,便不会一刀结束“堂哥”的生命,也让自己和爱人阴阳两隔。

当然,遇人不淑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事。生活不是童话,更不是小说。我们在遇到每个人、每件事的时候都动动脑子,不被情绪左右,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足够勇敢,足够坚强,才能遇到真正的幸福。

篇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听同学介绍,说《苔丝》这本书不错,便从图书馆里借来看看,不算很厚,只有300多页,但我用了不到两个星期就看完了,因此,今天想写一下我看后的心情。

苔丝,是一个勇敢的、单纯的、坚强的、自尊自爱的女孩子,同时她又是一个傻孩子,但她的傻让人敬畏,让人赞美,让人喜欢她、爱护她、甚至崇拜她、羡慕她,渴求像她一样,可以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拥有至死不渝的真爱!但即使她是那样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孩子,仍免不了命运的捉弄。

悲欢离合,生离死别,误解诽谤,世间的是是非非,世间的酸甜苦辣,世间的人生百态,她都经历过,目睹过。都说善有善报,我不知道苔丝的结局对她来说是否画上了一个美丽的句号,但我却会时常为她感到悲哀,感到不值。原本美丽的人生怎可就这样早早的结束呢?原本灿烂的生活怎可就这样流逝呢?原本幸福的家庭怎可就这样没有了呢?原本单纯的性格怎可就这样变得陌生了呢?但,有时候又会觉得那已经很好了处于那样一个时代,拜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人们心中似乎只有利益没有感情,苔丝可以收获那样坚贞的爱情、纯真的友谊,真的不枉此生。

克莱尔,苔丝真爱的男子,那个没有贵族恶习,摒弃宗教,接近贫民百姓,从事农事的另类贵族,拥有绅士风度,而又博学多才,初次见面就捕获了苔丝那纯洁的心。但,出生于贵族的克莱尔,总免不了他的一些习气,大男子主义,有时头脑简单,办事不经大脑,当他听了苔丝讲诉16岁时的遭遇时,冲动的克莱尔,就那样毅然决然的抛弃了他新婚的妻子,独自一人去了遥远的巴西,寻找他的事业,不在关心那个他曾经深爱的,并一直都深爱着他的苔丝!

面对丈夫的离去,家庭的破败,假贵族的骚扰,苔丝没有选着放弃生命,更没有就此颓废下去,她反而勇敢、果断的担起了家的重担,就没有接受假贵族的救济,也没有屈服于众人的威胁,更没有向丈夫要求过什么,哪怕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向克莱尔一家要过一分钱,她就是那样一个坚强的女子,自己默默承担一切痛,一切苦。

但命运总是喜欢与人们开玩笑,当苔丝感觉自己给克莱尔所写的书信仿佛都石沉大海时,当父亲离开人世留下孤儿寡母时,当自己没有房子可以栖身时,当一家人都需要苔丝一人养活时,这个感觉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的女人,在那个名义上不是但实质上是她丈夫的假贵族的劝说下,决定把克莱尔永远的放在心底,忘记以前的自己,为了家人活下去的时候,远在巴西的克莱尔去突然出现在自己(苔丝)面前,她崩溃了,她的心在滴血,原来她又一次上当了,宛如16岁时失掉贞节一样,被同一个人骗了,可怜的人儿,忍够了,利刀起落,结束那个恶魔的生命,但也因此,使得她走上了逃亡的路上。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快乐的,即使那很短暂。他们又和以前一样了,彼此相偎,述说着彼此的无限的悔恨与无限的喜悦,他们感谢命运,因为这是他们懂得在彼此心目中,自己的位子是那样重要,自己是那样被深爱着。

当太阳在一次升起时,苔丝告别了这一个让她又爱又恨的世界,带着那份他用心守候的爱情!

苔丝一生所经历的,无论苦乐,对她来说都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

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梦想是什么,不就是有一个爱自己的丈夫,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吗?但现在看来,她似乎可以生活的更安逸,更富裕,更轻松,那

便是选择那个假贵族,但她又会失掉自己,失掉精神,如同行尸走肉般,生活在没有爱情的世界里,相比一下,哪个更好呢?

有人说:"宁愿做在宝马车里哭,也不要坐在自行车上笑!"我不想对此妄加评论,但,我只想说一句:没有精神的活着,那和死没什么不同!人生在世,不能白白来这一遭,总要经历一些什么,那样的人生才够精彩!

篇10: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篇11: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 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篇12:苔丝读后感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看的是这个版本。我前半部分看的电子书,后半部分看的这个版本的纸质书,有个别错误,可以接受。

先说翻译。总体上还是流畅的,但是还是有翻译痕迹,但是不较真读一读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个人偏向归化的译法,所以一般有这种翻译痕迹我都会觉得多少有点不舒服,这个具体因人而异吧。

说回小说本身。苔丝这个人物真的太可怜了。美丽,善良,单纯,却经历了如此不公的命运。她好像什么都没做,但是却被命运牵着一步步走向悲剧。

她的悲剧究竟是因为什么造成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因素:

1. 家庭因素;

2. 社会因素;

3.个人因素。

先说家庭因素。如果不是她的父母贪图虚荣,一心想让苔丝嫁给体面的有钱人,一心想让苔丝去认所谓的“亲戚”,苔丝就不会遇到流氓德伯维尔,也不会遭到德伯维尔的诱奸,使自己失贞。

社会因素或许是“罪魁祸首”。这不光是当时的年代,就连现在,也因为所谓的社会道德等因素使女性遭到不公平待遇。明明自己是受害者,为什么最终施害人可以逍遥法外,而受害者本身却要为自己遭受的种种不公平待遇买单?

苔丝因为自己的美丽和单纯而遭受诱奸。她认为这样的自己不配再拥有美好的爱情,于是她在二十岁的年纪决定再不做人妻子,可是她又偏偏遇上了她生命中最不该遇到的那个让她动心的人——克莱尔。他们一相遇便迅速相互爱慕并坠入爱河,这也是苔丝痛苦的开始。在想爱和不能爱之间挣扎,最终感性战胜了理性,却在新婚当晚又因为良心不安而吐露自己过去“不堪”的过去(而实际上是自己被害的过往)。由于道德上的原因,克莱尔无法接受自己眼中原本白璧无瑕的女人竟然有过这样一段经历,而完全不顾自己也曾经因为个人情绪的因素而与一个陌生女生度过48个小时的堕落时光。他认为自己与其他女人的堕落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苔丝的过去却是不可原谅的。而事实上,【克莱尔的过往是他主动发生的,而苔丝却是被动的受害人。】就因为这样,克莱尔离开了苔丝而远赴巴西,一方面看看巴西是否有发展事业的机遇,一方面也为了远离伤心之地,让自己可以好好考虑自己所经历的事情。

克莱尔一离开便似乎了无音讯,偶有几封信也无关痛痒。在等待中苔丝又遭遇了本来“皈依”了宗教,却因为遇到苔丝又暴露本来面目的德贝维尔的纠缠,而在家庭变故和克莱尔久久没有音信的压力之下,苔丝再一次屈从了德贝维尔的“诱惑”,成为他的妻子。

就在事情基本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的时候,克莱尔由于巴西旅伴的劝诫幡然醒悟并回国找寻苔丝,然而一切都为时已晚。极端痛苦之中,苔丝用刀子杀死了睡梦中的德贝维尔,并追上克莱尔投入他的怀抱。经历几天几夜的躲藏之后,苔丝最终被逮捕,并依法被执行死刑。

整件事情中,最具有讽刺意味的事情有二:

①克莱尔与苔丝如此相爱,当彼此得知各自“不堪”的过往时,苔丝几乎是不假思索选择了原谅克莱尔;而克莱尔却陷入了极度痛苦与纠结之中。按理说,克莱尔所犯之事,属于他的主动与享乐,而苔丝却属于被动与受害,应该被原谅的是苔丝才对,然而由于社会道德对于女性的苛刻和对男性的宽容,却使两个人的认知发生了这样可笑的转变——男性可以由着自己的欲望与女性发生苟且之事,且不必未必付出很大的代价;而女性即便是被动与男性发生了关系,即便是受害者,也应该被万夫所指,甚至终身为此付出代价;

②德贝维尔诱奸了苔丝,苔丝为此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内心一直备受煎熬,且终难得社会群体的原谅(世人有什么资格谈原谅);德贝维尔却可以因为受到点化,皈依宗教,然后穿上道服,给人们四处讲道(他又有什么资格讲道!)而被社会群体所原谅和接受。明明前者才是真正思想上精神上纯洁无瑕的人;而后者不过就是一个披着“皈依宗教”外皮的思想龌龊的流氓,而最终被社会群体接受的竟然是后者而非前者。再次可见当时社会道德对女性的苛刻以及男性的宽容。

虽然这种情况到今天已经得到好转,甚至有一些女性可能已经逾越了道德的约束而再无廉耻之感(我认为这是过犹不及,没有把握度),不过还是有一些女性仍受封建思想的困扰,也有一些人仍受着封建糟粕思想的束缚而作茧自缚,痛苦不堪。

再说个人因素。

①苔丝的美丽也许是一切事情的导火索。但是我们要怪她生得美丽吗?这是否太具有讽刺意义?因为生得美丽本应该是一个女人值得骄傲的资本,并且苔丝并没有想要利用自己的美貌去为自己获取虚荣和财富。真正不堪的,应该是心怀不轨的人和难以揣测的人心;

②无意间看到网上有人评价苔丝“人格独立”,但是我的认识恰恰相反——我认为正是教育的缺乏,见识的浅薄和性格中的犹豫与软弱,才使得苔丝一步步得将自己带入难以脱身的泥淖之中。如果在与克莱尔结婚之前,不顾克莱尔的屡次阻拦,不顾自己心中的情愫的阻挠,而选择理智地将自己的过往坦率地告诉克莱尔,并冲破道德的牢笼大声告诉他——如果你认为我是不堪的,那也只能说明你被这道德的外表迷惑了,你也不是一个真正具有独立思想的人,那么,不是我不配获得你的爱,而是你不配获得我的爱。但是,这样要求苔丝也太过苛刻了,然而,如果苔丝真的足够意志坚定,性格足够健全,人格足够独立,是不是结局真的会有所不同呢?

我忽然想起来《红字》里的海斯特,论人格独立,苔丝是不及海斯特的,同样有着非凡的美貌,但是最终的结果,也都是悲剧。也许性格再独立,再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些美丽女人的命运,也只能是以悲剧告终。

哎,其实苔丝和克莱尔之间的爱情本来是可以很美好的,只可惜天意弄人。

除了以上内容之外,作者哈代也为读者展现了一幅幅英国乡村的自然景色画卷,我个人也是很喜欢英国乡村那种自然气息的,但是这也可能造成小说内容的繁冗。不过,其实名著在这方面有很多共通点,就是不厌其烦下重笔墨去描写人物所处的场景,且场景的描写也非常具体而细致。其实这也是很多通俗小说做不到的,大家之所以是大家,他们对生活,对自然,对人生的观察,对事物的敏感程度,多多少少还是超越常人的。

最后分享书里面的一段话吧:

什么样的男人才是一个有道德的男人呢?再问得更确切些,什么样的女人才是有道德的女人呢?一个人品格的美丑,不仅仅在于他取得的成就,也在于他的目的和动机;他的真正的历史,不在于已经做过的事,而于一心要做的事。

篇13:苔丝读后感

去年初秋时节看的《苔丝》,对于一个过目就忘的人,时隔半年再来写读书笔记,纯粹是因为今天难得有了一个空闲的傍晚时分,又恰好《苔丝》放在书桌上。

详细的情节不太能说得清楚了,但是看书时的心情和感受,记得很清楚。《苔丝》是托马斯·哈代在维多利亚时期的作品,也叫《德伯家的苔丝》。在维多利亚时期,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是婚前守住贞洁,婚后忠于丈夫。同时具备纯洁、贞洁、优雅、端庄等体现女性特色的美好品质才能被视作完美的女人。

维多利亚时期对于女性地位的定义与当时社会的性压抑有很大的关系。性如洪水猛兽,让人避而不谈,但又让人难以抗拒。于是这个时期的女性,一旦在婚前踩了性这颗地雷,就等于葬送了一生。但对于男性,却有着让人匪夷所思的宽容,男性在婚前的鬼混被视作理所当然。

在这样一个时代,纯洁的,不谙世事的德伯家的苔丝,被恶少亚历克诱奸。顺应时代的潮流,开始了不被原谅不得善终的人生。在失去贞洁之后,苔丝遇到了真爱克莱尔,一个有教养的年轻人。二人心心相惜,互相爱慕。失去贞洁的苔丝经历了无数番内心的斗争之后,终于决定答应克莱尔的求婚,并打算在婚前向克莱尔坦白一切。

然而一坦白爱情就成了泡沫,克莱尔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而后苔丝开始痛苦的治愈之旅,不幸再次被亚历克纠缠,在痛苦绝望之际,苔丝屈服于亚历克的纠缠。克莱尔终于回来了,苔丝对亚历克的恨集中爆发在一把刀。亚历克死于苔丝的刀下,苔丝在克莱尔的身边被捕。

哈代的作品分为三种:性格与环境的小说;罗曼史与幻想的小说;精于结构的小说。《苔丝》属于第一种。所以在这本书里,环境描写十分精彩,人物心情、性格以及命运走线都能在环境描写里找到线索。可以说很适合做环境描写的教科书。

比如克莱尔在夏日黄昏弹竖琴时,苔丝听到琴声后走向他的一段环境描写:

苔丝不觉来到了园子的边缘,发现这里已经多年没有整治了,如今一片潮湿,长满了杂草。有些梗长花茂的杂草,散发出一股股刺鼻的气味,它们那红色、黄色、紫色的颜色,构成了一幅多彩图,如同人工培植的鲜花一样绚丽。还有一些多汁的野草,用手一碰,就腾起一团团薄雾般的花粉。她就像一只猫似的,悄悄穿过这片繁茂的杂草,裙子上沾上了沫蝉的泡沫,脚底下踩碎了蜗牛壳,两手染上了蓟汁和鼻涕虫的粘液,裸露的胳膊也抹上了黏糊糊的树霉。这东西在苹果树干虽是雪白的,但在她的皮肤上却留下红色的斑点。她就这样走到了离克莱尔很近的地方,并且没有让他发现。

在这段里,颜色是绚丽的,气味却是刺鼻的,感受是潮湿和黏糊糊的。两个年轻人的互相吸引和互相欣赏,如这园里的多彩的杂草一般妙不可言,但这杂草的气味却是刺鼻的,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是苦涩的。而潮湿和黏糊糊似乎是无法摒弃又让人恶心的过去所带来的感受。

在苔丝和克莱尔时常情不自禁地见面时有这样一段描写:

黎明时分和黄昏时分,天都是灰蒙蒙的,但有不同。在朦胧的晨曦中,似乎光亮是活跃的,黑暗是沉寂的;而在朦胧的暮色中,黑暗却是活跃的,并在渐渐加深,光亮反而在昏昏欲睡。

在因某件事而拥有特别的心情时,周遭的一切,日光、蝉鸣、树叶、雨滴、云层、星光等等都将被赋予神的意志,拥有了情绪和思想,帮助你记住当下的刻骨铭心。很久之后,你见到日光不是日光、蝉鸣不是蝉鸣、树叶不是树叶,雨滴、云层、星光都是陌生的、无趣的存在,只因心情是无法粘贴复制,也无法孪生的。

关于苔丝悲惨命运的缘由:到底是她的性格决定了命运还是命运决定了性格呢?说不清。

在苔丝所接受的聊胜于无的家庭教育,并没有教会她如何对付男人们的套路。以至于她在失去贞洁之后,抱怨她的妈妈没有提早告诉她男人不安好心,没有提醒她要提防什么,而她也没有机会像上等人家女儿那样通过看书长见识。

苔丝的妈妈说:“我是想,我要是对你说了他的痴情,说了这片痴情会引起什么后果,那你就会跟他摆架子,失去机会。说到底,这是人的本性,也是上帝的意愿。也罢,我觉得咱们总得往好的方面想。”苔丝的妈妈应该算是苔丝悲惨命运的原因之一。

再讲到克莱尔,他当真是一个新婚之夜发现妻子不完美的可怜男人。在我看来,他抛弃苔丝时恶狠狠的一面,完胜于他的可怜。而亚历克也不是个十足的恶棍。我认为他对苔丝有过真心,一次又一次厚颜无耻地出现在苔丝的面前,恳求得到她。当然,亚历克的占有欲表现得还是蛮明显的。

做一个十足的恶棍,就像把一百道选择题全部猜错一样,非常有难度的。

在女权逐渐崛起的时代,去看《苔丝》这本书,在女权的本质上,以及女权的意义上,或可有不一样的认识。前段时间去翻了一个“两性专家”的微博,这个专家表示智商145,阅读量也十分惊人,出了好几本书,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对不对?但是呢?她有个邪说:吞精可预防先兆子痫。

所以你们懂的,这个专家到底是不是专家。我要说的是她的一套关于两性相处的理论:女人要降低标准甚至改变自己去择偶或者迎合配偶,要找比自己长相低一分的男人,也有一堆什么降Pu,升mv的歪理。嗯…我要表达的是,在男女平等的现在,没必要去为了迎合男人而塑造自己。虽然两性相处中会有包容体谅,但这和刻意迎合,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也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可以搞定一个人的人生,随着生活的快节奏,人们从善变已经进化到瞬息万变阶段。理论是要靠实践积累、推理总结和反复验证之后才能得来,跟不上人类进化的节奏,不适合用来指导成长。当然,我主要不服她是因为,在她的理论里,我这种长相,是一辈子都泡不上吴彦祖的。

篇14:苔丝读后感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平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平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篇15:苔丝读后感

闲居无事,重温了一些经典名著,以后会试着写写书评,谈谈读后的感受。今天先来说说《德伯家的苔丝》。

《苔丝》描绘了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性毁灭,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美丽的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它是哈代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作品。

苔丝出生于黑原谷一个贫苦的小贩家庭,醉鬼父亲懒散无能、虚荣愚昧,母亲浅薄庸俗、不谙世事,六个弟弟妹妹,最大的不过十二岁半,最小的则刚满一周岁。他们的一切:欢乐、健康、必需品、甚至生命都完全取决于两个成年的德伯的判断能力。遗憾的是,两个家长选择的却是一条通往苦难、灾祸、饥饿、屈辱和死亡的人生之路。

自尊的苔丝,为了拯救陷在生活泥淖中的父母,在母亲的安排下,扮了一回可怜的穷亲戚,到猎苑的德伯家做了养鸡女工,踏上了她短促一生的灾难之旅。在那儿,她受到了冒牌本家Alec的玷污,失去了所谓贞节。可她一旦明白自己的处境后就毅然离开,没有按母亲希望的那样屈从社会压力,和有钱的Alec结婚,顺理成章地做一个有钱人家的夫人。

美丽的黑原谷却给不了这个美丽的黑原谷女孩想要的平静和安宁。为了生活,也为了忘记过去,苔丝第二次离开了家,到较远的英仑谷的奶牛场当了一名挤奶工人。上帝并不总是严厉的,在这里,苔丝邂逅了帅气而体贴的拉着竖琴的Angle,开始了她一生中最初也是最后的一次甜蜜恋情,度过了几个月的美好时光。

只可惜最灿烂的花未必会结出最丰硕的果。短暂的欢乐之后,纯朴的苔丝一心想要坦白,以为Angle会和自己原谅Angle的年少轻狂一样原谅自己的过往。可是一意摒俗的Angle,却理性地用他曾经厌弃的社会道德来重估这个无辜的女孩,新婚之夜决裂后远走巴西,沓然而去,留下苔丝这个孤苦无助的女子,饱尝俗世的因果。

命运没有逆转,却用无情的现实把苔丝推进了更加痛苦的深渊。Angle音讯全无,苔丝最终在无望的等待中绝望了。上帝继续和这个可怜的女人开着玩笑,苔丝的母亲病了,天天做着复兴梦的父亲却在醉梦中先去见了祖先,农场主藉此收回了房屋和土地,一大家子人失去了最后的凭依。拒绝了Alec求婚的善良的苔丝为了一家人的生存,只有接受来自视若仇敌的Alec的帮助,做了Alec的情人。

我倒希望故事在这里打住,虽然滥俗,单就苔丝而言,好歹也可算是个归宿。毕竟她还只是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女子,有权享受一些世俗的欢乐。可是托马斯·哈代这位批判现实主义的大师,却用更尖锐的笔触,让Angle从巴西回来,重温昔日鸳梦。在精神上已经死去的苔丝在现实中又活了回来,在极度的愤怒中杀死了Alec,和Angle在逃亡途中被警察抓住,判了绞刑,走上生命的祭坛。

隔了一百多年的距离回视,悲惨的苔丝理应幸福。无论如何,我们不可能要求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强大到足以抗拒世间所有的邪恶,也不可能不像苔丝那样去追求一份“把激情本身当作恋爱的目的”的纯洁爱情,更何况还有意中人Angle的主动痴情!我倒觉得Alec虽然风流,但还是给了苔丝家人许多实质性的帮助,罪不至死。倒是苔丝苦恋着的Angle,除了给过她几个月短暂的爱情,更多的是无望的等待和迫人的痛苦,极少负过身为男人和丈夫的责任,最后还成了苔丝杀人的直接诱因,导致对他迷恋至深的苔丝杀身成仁。

被迫在自称撒旦的Alec和号称天使的Angle中周旋的苔丝,注定追求不到她想要的不含丝毫杂质的爱情。伪善的Alec一直就不是苔丝喜欢的人,可苔丝苦恋的Angle也只是一个失败了的资产阶级的反叛者,始终没有跳出他所反抗的旧的道德藩篱和摆脱他所鄙视的阶级偏见的束缚。苔丝看重的比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爱情,只不过是无望世界里的一抹五彩幻影。在现实的世界里,出身于不受欢迎的家庭里的苔丝要想嫁得好需要成熟的机谋和心智,可是苔丝的爱情梦太过高贵,成不了溺水之人的救命稻草,而只能谱就苔丝灰暗世界中一首凄楚的挽歌。只是苔丝对爱情的坚贞和执着,留给后世人一份永远的感动。

其实,对苔丝这样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来说,“人生便是一场受人欺凌的含辛茹苦的过程,全然没有道理可言。”一生追求真和善的苔丝,无时不遭到伪和恶的打击。短短二十多个春秋的生命,无时不是用欢乐包围着痛苦,用痛苦紧裹着欢乐。美丽灼人的苔丝,只为着一份朴实的爱情,却被虚伪的道德,窒人的习俗扼杀了年轻的生命。或许哈代就是希望通过美的被毁灭,在世人对苔丝的同情和怜悯中,为苔丝们做一方眠床,让她们安睡!

花儿一样的苔丝,莫奈何瑟缩在风前,一任狂风和暴雨吹打,蹉跎完季节的荣华,寂寞地凋零了。唯愿后世的苔丝们,能恒久绽放最纯美的笑靥。

篇16:苔丝读后感

一个纯洁的女孩走向了毁灭。是谁害了她?是阿历克?是克莱尔?是苔丝自己?是这个罪恶的社会?

苔丝,一个纯洁的女孩。纯洁,这个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词,蕴含了太多的东西,而用纯洁来形容苔丝那是最适合不过了。她善良、温柔、坚强、勤劳……在她身上能够感受到太多的真、善、美。她从来不利用自己的美貌,从来不耍任何手段,她只愿静静的生活,依靠自己的力量。可就是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子,命运让她承受了太多的不幸,逼迫她走上了毁灭之道。

苔丝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过着艰苦而快乐的生活。牧师带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打破了苔丝平静的生活。“德伯”原是一个伯爵家族的姓,于是苔丝的人生出现了转折。德伯家四处打听,发现阿历克一家是他们的一个亲戚,就派大女儿苔丝去请求“亲戚”的支援。而其实,阿历克一家,这个暴发户为了声誉而买了一个落魄的伯爵家族的姓——德伯。为了帮助家庭解决生计问题,苔丝去阿历克家做帮工。苔丝的美吸引了她那个所谓的表哥,阿历克时不时地骚扰她,苔丝都以她的矜持、尊严,给予了冷冷地拒绝。可是这个可怜的女孩最终不是那个狡猾男子的对手,他强暴了她。但苔丝是高贵的,是坚强的,她没有屈服于他,几个星期后,苔丝依然了断了这段关系,独自回家。一个女子能如此冷静面对所遭受的一切,她的身上流露出太多的坚强、矜持、理智、高尚……

从此,苔丝过着被人鄙视的生活,在现在这个年代,人们尚且不能接受,而又何况在当时,她得不到公正的待遇。她的私生子不久夭折,而牧师却不肯给孩子施与基督徒的葬礼。苔丝忍受着冷眼旁观,忍受着讥笑与嘲讽,忍受着伤痛,忍受着贫穷……她忍受着一切,却始终没有屈服。阿历克曾对她说,如果你有困难,你只需写封信告诉我,我会尽一切努力帮助你。或许他是真的爱苔丝的。可是苔丝没有,她始终保持着那份高贵的尊严。

孩子夭折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无人认识的奶牛场工作,认识了克莱尔。克莱尔是天使的化身,他有着英俊的外表,善良的心灵,叛逆的精神。两人相爱了,苔丝用生命爱着克莱尔,或许此时的克莱尔也是如此。但是他们的幸福是如此的短暂。在结婚当天,苔丝向克莱尔坦白了曾经的一切。克莱尔,就是这样一位天使,他明知苔丝是受害者,却没有原谅她,他不能接受苔丝的过去,他选择了离开。难道这就是爱情?爱情就是那么的脆弱?

苔丝的心在滴血,但是她依然冷静地思考着问题。当克莱尔犹豫地问她“你能真诚的劝我留下么”时,苔丝的回答是“不能”。纯洁的苔丝,她只要稍稍用一手段,就能劝克莱尔留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没有。世上有几个人能像她这样?可怜的克莱尔却不懂得去珍惜!

克莱尔离开后,苔丝过着更加艰辛地生活,旁人的讥讽,工作的艰辛,心灵的痛苦,还有阿历克的骚扰。她宁可辛苦工作,啃冷面包,而不愿意接受阿历克的帮助,因为她觉得这样的帮助是带有屈辱的,她执著地坚守着一切。阿历克无数次跟她说,你理智些,有时候太多的固执就变成了愚蠢了。苔丝是固执的,但她并不愚蠢,或许很多人认为她傻、她笨,正因为她不像某些人为了物质的利益而丧失精神作为代价。多少次,苔丝感觉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可是,她还是忍受着一切,等待着克莱尔的归来。苔丝写了无数封信请求克莱尔的原谅,可是克莱尔却无情地一封信也没有回。这个天使的化生,这个善良的男子,这个牧师的儿子,就这样绝情,丝毫不管苔丝的死活,他把一切不公正的待遇都给予了苔丝,这就是那个“天使”。

父亲的死,让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也把苔丝逼入了绝境。为了这个家,苔丝作出了牺牲,她嫁给了阿历克。此时的她,可以说是圣洁的,她为了家人而牺牲了自己。从前的那个纯洁的苔丝消失了,她死了,在痛苦的等待中死了,在绝望中死了。

当克莱尔醒悟后,重新回来寻找苔丝,请求苔丝原谅的时候,已是物事人非了!“It’s too late!”苔丝面无表情地不断重复着这句话。是的,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再回首,已物事人非,有些东西一旦错过,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遗憾与悔恨;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不再有。珍惜所拥有的吧,不要怀疑,不要犹豫。或许你会因为你的犹豫而付出巨大的代价。

为什么克莱尔醒悟的如此之晚,当苔丝已彻底地绝望,当一切都不可挽回之时,他才醒来,才回来寻找苔丝,请求她的原谅? “It’s too late!”还有什么话语能够代表苔丝此时的心情呢?太晚了!她已经绝望的死去了!她的灵魂已经安静地沉睡了,克莱尔此时却来将它唤醒,试图重拾曾经的那份感情,他有想过苔丝吗?她还有力量去挣扎吗?

苔丝在克莱尔的爱情与阿历克的复杂感情中挣扎,挣扎,苔丝杀死了阿历克。苔丝穿着带有血迹的衣裳去找克莱尔。此时的克莱尔是爱着苔丝的,他企图帮助苔丝逃走,不顾一切,他接受她的一切。为什么此时他才能放下一切,接受她的一切?太晚了!苔丝最终被抓,死于绞刑。

篇17:苔丝读后感

《苔丝》是一本纯美的名著,整个过程很美很美。《飘》里面的思嘉和《苔丝》里面的苔丝都被作者塑造的很成功。两本名著,人物不同,风格也不同。在我印象中,苔丝是那么美丽,美丽得那么清秀脱俗,美丽得那么温柔朴实。我看过《珍妮姑娘》,但是我总认为幸福应该属于苔丝,属于这个纯纯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苔丝的魅力无法阻挡,要说美丽,美丽的女孩很多很多,有一种美,叫忧郁,来自年轻的心灵,来自幽远的梦境,苔丝是

纯朴归真的象征,她的美丽恰巧融入自然界,是所得天成,她是一种美的造物。我只是喜欢别人写读后感,我自己来写太难太难了,我不喜欢动脑筋,不用动脑筋是因为故事的内容就是美的忧郁,其实我什么都写不出来,故事的内容就是悲伤,悲伤,是环境造就了悲伤,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一致印象,还用动脑筋吗,不用,不用,我想只要我会写字,我就能写上最简单的字符来代表我的读后感。我很可怜苔丝,她只是柔弱的女孩子,为什么要用

“林中小鸟”“怪异舞会”“四轮马车”“什么夫人肖像”“半夜鸡叫”“圣坛”来预示压迫苔丝,苔丝活在了逃不出的黑色阴影之中,比如故事开头苔丝替一个老太太养鸡,一个女孩子要向鸡整天打着口哨,真是莫名其妙,“怪异舞会”苔丝看到了怪异舞会,那些人荒诞,离奇,象游离的鬼魅,也许一般人看见这个舞会就只是个舞会,很正常,而苔丝,她不一样,她的命运是无助而暗无天日,在她身上在她灵魂中都被看不见的阴气所掌控,

“怪异舞会”是苔丝本身阴暗悲伤命运的呈现,她身处其中,阴暗,鬼魅,怪异。那是一个鬼的世界,苔丝并不知道,但是会尾随苔丝的命运而至,苔丝并不知道,那一群无聊晃动的人象受到鬼的咒语,而她身处其中,在鬼的时间交错中,自己变成了鬼的影子。我很佩服作家的洞察力,他对悲剧的刻画如此的准确,好象他对宿命有所研究,对悲剧命运遭遇如此高难度的理解,难道这是作家与身俱来的天才,以他幸运度不幸人之灵魂吗?故事里有纯洁的爱情,唯美的自然风景。

作为一个女人如果能安居乐业,不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那真是幸福,那个坏人,苔丝命中的克星,突然出没,真惊扰了苔丝的精神,他真象一只饿狗,一个幽灵,苔丝命中的撒旦,讨厌他,他就不应该出现,杀了他,杀了他,那才叫幸福!我也逃过婚,我深刻知道被人纠缠的烦恼和痛苦,我也很无助,我也很不幸,那是折磨人精神和灵魂的事。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分开后,苔丝找的工作,时间,环境,地点,场合,被作家描绘的很有故事性,很有那里的风景心境,虽然苔丝很苦很苦,环境很差很差,呈现在读者眼前的依然是一幅幅生活画卷,总是带着美感,比如白色的天,黄色的地,两个姑娘挖萝卜的时候,下起雨的时候,艰苦的劳动中,两个年轻人在天地之间的柔情,回想。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相逢在一起时,老太婆觉得他们是一对携手私奔的恋人,心中不免生起了一种怜爱,在这一段,我感觉挺浪漫的,年轻时的浪漫真好,女孩真漂亮,爱情真纯洁。我这个人很懒,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对《苔丝》的读后感就越少;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就越没有认真严谨激情劲儿;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的生活如烟吐雾般地,我想我变成了妖怪。但是我承认我喜欢过《苔丝》《百年孤独》这是两本浪漫、唯美、忧郁的著作,我永远记得《百年孤独》里的黄蝴蝶,满天飞的黄蝴蝶,很美很美;我永远记得故事开头几页,一个人灵魂在雨中哭泣,那样的悲伤在雨中更显凄惨。这两本书都是我年轻时打小工挣的钱买的,我很庆幸在我二十岁时能看到苔丝这本书,和主人翁一样大;我很庆幸在当时,我学到了一个词“星星的哲理”就是美学,就是哲学了。关于安琪儿为什么娶了苔丝的妹妹?我认为很正常,这是苔丝死前的交代,也是妹妹完全可以取代苔丝,作者还有更深远的用意吗?我想不到,也不去想,苔丝死了,这是事实,她什么都没有了,她失去了一切,她的生命,她的灵魂,她自己死了。我时常在现实中呼吁不公平,什么就公平?什么叫命运?书中的故事完结了,当事人安息了。而活着的我,大呼小叫,硬想把公平不公平咬得粉碎。任悲伤的眼泪纵流驰骋吧!任我的心律失调吧!关于苔丝,我对苔丝的个性有另类的想法。我们的亚克雷,也许大家都不能接受“我们”二字,他是坏人,他是苔丝的克星,可是大家想过没有,他既然要娶苔丝,证明他是爱她的,她,苔丝,除了漂亮,她还有什么,她的生活有选择吗?上天对她不薄,她的第一次不管是给还是被掠夺,总之是落在了一个爱她的有钱人手上,次人品行歪歪的,说话吊儿郎当的,在一个风黑夜黑的夜里强迫了纯结的苔丝,是不可饶恕的。我想,男人就分正派和歪歪的,不管正派还是歪歪的,只要爱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幸运的!亚雷克强迫苔丝,很简单,因为她美,美得极致,一个年轻自私占有欲强歪歪的男人肯定有这种举动,在加上黑夜,歪歪的男人哪有那么多的理智,男人坐怀不乱柳下惠有几个?为什么不能理解呢?很多时候,女人是没有选择的,更何况苔丝是那样娇弱,爱情是纯洁高尚的,生活是残酷的,在苔丝身上,我看到更多的是辗转反侧,流离失所,我们可以夸她高尚,为爱执着,她得到好的名声,但是她付出了全部的生命。我很纳闷,她为什么不能爱亚雷克,作了他的人就应该顺命,更何况,他也能给她幸福,他也能给她生活保证,他也爱她!男人的爱是珍贵的,有钱男人的爱更是价值,在现实中很多漂亮朋友遇到个穷光蛋,得不到情也得不到钱,那才可悲呢,大家可以瞧不起我说的话世俗,俗气,我才不要那些高尚的头撷呢!我个人认为有钱的男人就是魅力的象征,没钱的男人就是穷凶极恶的标志!苔丝,老天给了她美丽,悲剧是她自己造成的!亚雷克是爱她的!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此刻,我很孤独,有一种丧心病狂的崩溃,我很羡慕苔丝,不是羡慕她的死,而是羡慕她的生!

篇18:苔丝读后感

如果说卡门具有野性叛逆的美,简爱具有倔强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无瑕的美。漂亮是上帝赐予的礼物,而纯洁的心灵则是人性本真的表现。

或许被杜伯维尔奸污是苔丝不幸的开始,她那纯洁的心从此被抹上污点,明亮的眸子也开始浑浊。在这之前,纯洁的苔丝和其它少女一样,都有着纯真的少女的梦,她幻想着白马王子来迎接她,她幻想着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可这一切,却被这个肮脏的经历彻底打破了。

悲剧的高潮是安吉尔与她的新婚之夜。这一夜,是她人生不幸的顶点;这一夜,她遭遇了抛弃。或许在这之前,他还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至少还有那微存的对新生活的渴望,但这一次,无疑对她是毁灭性的打击,她的理想世界彻底坍塌了,她的心也随之已死,只残留下一具毫无生气的躯壳。

安吉尔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原来以为,任何男人也会这样想的,我既然放弃取一个有地位,有财富,有教养的妻子的全部打算,我所得到的当然应该是娇艳的面颊和朴素的纯洁。这些话给泰斯的伤害无疑是难以想象的,这份痛,足以让她彻底绝望了。

她爱安吉尔,爱他的一切,不仅仅爱他的容貌,也不仅仅爱他的琴声,她连他所经历的痛苦也是那么钟爱。苔丝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包括他的音容笑貌,也都牢记于心。她喜欢听他唱歌,并且努力地学习他唱过的每一首歌。以至于安吉尔讲过的那些令她似懂非懂的理论,她也都牢记于心,奉若神明。他是她的呼吸,她的整个生命。

当纯洁的苔丝向安吉尔坦白过去的经历时,他犹豫了,他的不坚定令苔丝失望极了,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她那颗再也经受不起打击的心无时无刻的不在痛苦的深渊徘徊,她的身边,一个魔鬼游荡着,她掉入地狱了。

我发问:苔丝为什么不抗争,抗拒那虚伪的道德观,抗拒那个黑暗的社会?等待——期望——徘徊——失望,一次次的心碎再也唤不醒那颗已经凉了的心,她的纯洁早已逝去,无奈最后结局悲惨。

爱是伟大的。它足以支撑起一个脆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它可以让一个人付出自己的生命。但爱也是痛苦的,它甚至可以将一个无辜的人拉向地狱。

如果你深爱着一个人,那你就要包容她的过去,过去是她的一部分,你要与她一起承担,如果不能,那最好永远别走进她的内心,那颗深爱着你的心。

莎士比亚说,令人心疼地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脯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我可怜苔丝,但我不会因为爱情的失败而堕落,因为有一份情感比爱情更宝贵,那就是亲情。

篇1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篇20:苔丝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希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接着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篇21:苔丝读后感

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篇22:苔丝读后感

01 一个美丽纯洁的女人

粉红的封面,上面写着一行小字——一个纯洁女人的真实写照,在仍残留着一丝寒意的春夜,读着《苔丝》这个凄婉动人的悲剧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德伯维尔家的苔丝》(通常称《苔丝》)是英国著名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长篇小说,一百多年以来,女主人公苔丝一直是小说中最动人的女性形象,感动着无数的人。

苔丝是一位美丽、善良、勤劳的农村姑娘,然而却屡屡遭受命运的捉弄。在年幼无知时,被纨绔子弟亚历克骗走了贞操,饱受世人非议,而后又与青年克莱尔相爱,却在新婚之夜因为不是处女,而被克莱尔抛弃,后者也远走巴西。为了让一家人生存下去,她再次沦为亚历克的情妇,饱受虐待的苔丝最后杀死了亚历克,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苔丝是美的化身、爱的象征,作者赋予了她美好的品质: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勤劳俭朴。

她的身上既有女性的温柔,又有男人的坚韧。

她出身贫寒,却有着强烈的责任心,默默为家庭承受着一切。

她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她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

克莱尔,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懦弱又虚伪。正是他的无情抛弃让苔丝堕入深渊,彻底摧毁了她,可以说 ,他根本不配苔丝的爱。

克莱尔认为苔丝不纯洁,于是抛弃了她。苔丝真的不纯洁吗?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独自走出家门自谋生路,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克莱尔的爱是既专一又纯洁,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仍然保持独立性。

她是永远爱克莱尔的,爱着他的一切,克莱尔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所以,人的纯洁永远都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单纯与善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她就是纯洁的。

如果说简爱是一种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的美,一颗晶莹剔透的心是上帝赐予苔丝的礼物。

02 苔丝的悲剧原因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苔丝的故事之所以能打动全世界的读者,就在于它描绘了一个追求美好与纯洁爱情的女性的悲剧人生。她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和时代的悲剧。

哲学家叔本华把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起于邪恶的人物;第二种是起于盲目的命运和偶然的机运;第三种是起于普通的地位对立和相互关系,是一个人所处的社会位置和阶层等特定的、无法变动的客观环境所造成的,不具有偶然性。这三种类型的悲剧都在苔丝身上得到了体现。

首先,恶人造成的悲剧。造成苔丝悲剧的恶人是亚历克,他虚伪而且恶毒,将人间一切丑恶的品质集于一身。他不断地在身体和心灵上摧残着苔丝,将她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其次,偶然的命运造成的悲剧。父亲喝醉起不了身,苔丝替他去赶集,却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面临生活危机;结婚的前一天,她将失身的事写在信中,从门缝塞了进去,却落在了地毯下,致使克莱尔觉得受到了欺骗。后来,苔丝由于生活所迫去见公婆,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又遇到了亚历克。当她为了生存与亚历克同居时,克莱尔又来找她,在无比痛苦中,他杀死了亚历克,最后也毁灭了自己。

再次,社会和时代造成的悲剧。苔丝出身卑微,然后又产下了私生子,这不为基督教所容忍,被当时的社会所抛弃,饱受旁人的白眼。克莱尔虽然爱着苔丝,但是得知苔丝的经历后,又离开了她,也是因为他害怕娶这样一个女人被社会排斥。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压抑人性的落后时代,英国愚昧的思想观念,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这也是叔本华认为的第三种悲剧,最能体现人生的“不幸”,最能阐述人生的本质,是一种“大悲”。这样的悲剧摄人心魄。就像尼采所说:“是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

美丽善良的苔丝,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败给了并不掌握在手上的命运,最后一直被各种力量推倒到悬崖边上,一直到被无情地毁灭。

03 一首写给苔丝的诗

苔丝就是一首诗,有着诗一样的圣洁,有着诗一样的灵动:这首诗里交融着热烈的爱与恨;这首诗里洋溢着一种最自然的朴实。

你为爱而存在,

你因爱而毁灭。

舞会上的红色发带在熠熠闪光,

而你却早已沉入黑暗的命运之海。

你出生的那个地方,绿草如茵,花团锦簇,

然而冬日的英格兰原野上,

只有泥泞的土地,

只有冰冷的霜叶,

只有呼号的狂风,

还有一些鬼怪一般的鸟儿,

无情地撕扯着大地上最后一点绿色,

你的生命如同凄风苦雨,秋叶飘零,

偶尔一天有人路过农舍的庭园,

采下栅栏边一朵娇艳的丁香,

悲伤漫过我的双眼,

耳畔响起悠扬的风笛,

我一定会记起那首古老而又动人的歌谣。

篇23:苔丝读后感

毫无疑问,当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命运。一个单纯美丽的乡村姑娘,遭到了表哥的诱奸,痛苦和伤害成为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折磨着她,成为她怎么也摆脱不掉的原罪。

一开始她与中意的人相遇,在疏落狭长的村庄小道里,天真烂漫的少女趁着暮色起舞,眼里望着那个过路贪玩的少年,在烛火和期待中目送着他远去。

苔丝也没想过,这是她后来的爱人。命运在开玩笑,不知道该怪谁,压倒骆驼的从来都不是最后一根稻草,好吃懒做想入非非的家人,捉襟见肘的境况,古老落败的家族传说,圣母一般高洁美丽的面容,甚至是一匹死去的马,都成为把苔丝推向恶魔之手的罪因。

她被诱奸,生下孩子,孩子死去。这一场灾难太重了,我们想知道她如何面对它,如何接纳生命不友好的馈赠,于是她一走了之,去到一个谁也不知谁也不晓得的农场,在那里她仍是最动人的姑娘,日子静悄悄地滑过,足以让她忘记自己的过往。

故事情节就是这样,不能免俗地再次遇到那个少年,他们相爱,他不可救药地爱她,她怀揣不可告人的秘密爱他。在道德与爱情的双重煎熬下,她告诉了他,他离开了她。在那个动身去巴西的湖边,他想着算了吧,就找一个爱自己的人走吧,于是他向另一个爱他的姑娘伊茨邀约,要带她走,可伊茨说她的爱一点也比不上苔丝的爱,她是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

于是又回到那个问题,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结局,她会死的。可是奇怪的是,我为什么会觉得她会死。难道女性在遭遇了抛弃,伤害,诱惑之后注定了只有这一种结局吗?我想起了很早之前俞飞鸿演的那个电影,巧笑倩兮般释放出的危险信号,即便是她什么也没做,她们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被命运挑选,被命运抛弃。

只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是,她会为了爱情超越道德,坚决地杀死那个诱惑她伤害她的人,她飞快地奔跑,飞快地奔跑,赶上那个再次离她而去的爱人,用颤抖的声音说着我一直在想你,我杀了他。再也不肯放过这一份失而复得的爱情。

执行死刑的那一刻,昏暗阴冷,一切都画上了句号。关于毁灭的一切,关于衰败的纯真,关于绝望的爱情。英国那片古老兴旺的土地里,平地升起一种哀叹,为那群因为爱上同一个人而抱头痛哭的姑娘,为暗自涌动不知所踪的心事,为每一个零落成泥碾作尘的灵魂。

篇24:苔丝读后感

Tess一枚美丽纯洁 善良且勤劳的农家姑娘,向往着自由 纯洁的爱情,对生活充满热情。这样的女子没有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

有些话跟女人说了无非是麻烦,而对男人说了,绝对是灾难。若Tess没有将自己的过去告诉丈夫Angel,抑或在结婚前告诉他,那么,故事的结局是否会有所不同,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若Tess心中装着一个“小九九”,那她就不是Tess了,不配得到“完美先生”Angel全部的爱。

细想来,Angel和Alec在本质上并无区别,虽说一个是粗暴的“暴发户”地主,一个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开明”少爷。但两个人所看上的不过还是Tess那美丽的外表,虽说Angel后来回心转意,但那时已不能拯救水深火热中的Tess了。判断一个人不是以他的语言而是以他的行动。苔丝天真的以为只要自己的灵魂是纯洁的,即使过去有污点,也对自己的尊严无碍。可是,男人却不能容许这些,即使是有学识的Angel,在得知后,就开始用各个阶层处理问题的不同,作为自己抛弃妻子的理由。若Alec是一个不懂礼仪廉耻的混蛋瘪三,那Angel就是一个伪君子。Alec步步逼迫Tess,将她送上绞刑架。而Angel不但要求Tess在肉体上纯洁,还要求她在精神上与自己保持一致,却把自己在婚后的离开作为报答。

Tess的父母在整部作品中完全就是一个恶魔,将自己的女儿一步步的推向深渊,Tess两次无奈的投入Alec的怀抱,全是为了父母,为了妹妹弟弟。Sir John贪图虚荣,为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让自己的女儿前去认亲。而自己的母亲Joan在女儿离家时并没有告诉女儿一些应该知道的事情,而是一味的憧憬着女儿嫁给Alec成为富家太太的场景。第二次,作为母亲的Joan并没有承担起自己照顾家庭的责任,而是把这个责任给了Tess,走投无路的Tess只好同意与Alec同居。可是,Tess 你真的走投无路了吗?你为什么不向Angel的父亲求救呢?你说自己有自己的骄傲,那Angel在你的心目中,还是比不过你的自尊。

这个世界或许可以容忍一个美丽的外表和一个虚伪的灵魂,但是绝对不需要一个纯洁诚实的灵魂,假如这个灵魂还有一个美丽的外表,那只能是被蹂躏的助推器。Tess的悲剧不是个案,而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但是,我们又怎么能用现代文明去衡量历史的悲剧呢?

篇25:苔丝读后感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可怜的苔丝,为爱而生存,因爱而毁灭。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那些所谓的爱,为什么就不能无私和包容呢?

“令人心疼的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膛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莎士比亚。

有人说,苔丝的悲剧是命运和时代的悲剧,而这种命运和时代的悲剧,外化为爱的残缺。没有完整的爱的能力的人,又何止亚雷或安玑呢?人类泱泱而存,又有几人能宽阔至此,把最伟大的爱播散于易碎的那些生命呢?

另外不得不提到的,是哈代的女性主义情结,在他的笔下,苔丝的几个女性工友,玛丽安、伊兹和莱蒂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她们都深爱着完美的男子安玑,也从来对此毫不掩饰,当她们知道唯一有幸得到安玑的只有苔丝一人时,她们不但没有丝毫的嫉妒,反而深深地祝福苔丝。当安玑出走,苔丝被亚雷纠缠,她们化名写信,请求安玑快快回到苔丝身边。哈代完全把她们神圣化了。哈代的这种笔触,让我不禁想到曹雪芹:女儿是水做的,干干净净,男人和时代,用他们的肮脏玷污了这圣洁。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有着纠结的爱情史:与表妹一见钟情,订婚之后却发现表妹是家庭乱伦的产物。也许爱情与伦理的挣扎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他悲天悯人的文豪气质。他借苔丝之口,表达了对幻灭的热烈迎接。

那时,苔丝还是纯真的少女,但忧愁已经早早的降临在她的身上。

有一回,她和弟弟谈起了星星。

你不是说每个星星都是一个世界么,苔丝?

是的。

跟我们的世界一样么?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是的。它们有时像我们苹果树上的果子,

大多数都是好的,却也有几个是坏的。

我们住的这个星星怎么样,好的,还是坏的?

坏的。

真糟糕,天上那么多星星,我们偏偏住在一颗坏星星上么?

是的。

“是啊,对与苔丝,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我们与她一样,恰巧生在这个被损毁的星球上······”

篇26:苔丝读后感

故事是说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苔丝发现自己是败落贵族的后裔,然后被虚荣的父母去找近亲,却因此失身,后来为了避免舆论去一个奶牛场遇到了自己真心爱着的安琪儿,两人结婚后,苔丝向安琪儿述说了自己的经历,但安琪儿却不能接受而抛弃了他。两个人矛盾重重误会深深,一次又一次的误解,挣扎,却依旧抵挡不了他们内心的爱情火花。他们最终相见,可是太迟了,苔丝苔丝由于记恨阿里克,将他杀害。他们两个去逃亡,但依然逃脱不掉追捕人的脚步,最终,苔丝被处以死刑。 从人物角度来说,苔丝是一个善良,情感丰富,坚韧勇敢,自尊心强,并敢于牺牲的美丽女子。即使身在贫穷的乡下依旧抵挡不住自身的魅力。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气质和值得人尊敬学习的精神。她可以为了家人牺牲,更是为了安琪儿的名誉,为了他的心情,忍受自身的情感身体上的折磨,只要他快乐,我就快乐,只要你幸福,我可以为你去牺牲一切的无私和崇高,真的是深深震撼到我了。她坚强不放弃,她可以忍受很多人的目光。只要不要伤害安琪儿,她最爱的人,比她生命还重要的人。在农场主的打压下依旧努力干活勇敢的去面对,真的是很强大。 但他身上依旧有人性的弱点,大概是她太善良了,于是当阿里克去诱惑她,她为了自己的家庭可以放弃自己的情感,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但这个,大概真的是被逼无奈吧,那种绝境,她只能屈服了。 再说安琪儿,自由,有主见,有思想的青年,他在奶牛场爱上了苔丝,他爱他的纯真无暇,爱她的自由爱她身上的品德她的一举一动。而这些更多的是他后来才反应过来的,他最初爱的那个女人的最大的一个原因应该是纯真吧,不然为什么他会接受不了她的历史而被迫离他远去?他是一个被理性道德观世俗所绑架的年轻人,所以他离开了苔丝。但最终真理和感性还是冲破了世俗的阻拦,两个人在一起了。 最后说阿里克,他大概是象征着广大的当时的人,自私,好色,冲动,不尊重不平等。他只顾自己的想法,他只爱苔丝的容颜,她的身段和美貌,对于她的思想和内外他一无所知,并不是他不知道大概是认为,不重要,这无意中就会有男女之间的不平等,没有思想之间的交流和共鸣,只有身体的交缠,而这大概是最最肤浅的爱情,根本不能称之为爱情,只是欲望。 《苔丝》的结局是悲剧,造成悲剧的原因并不是阿里克,而是当时的思想绑架。他们认为无意失了身的少女是罪恶极深的,不能配拥有崇高的爱情。所以安琪儿不能接受,所以苔丝委屈自责无奈痛苦,所以阿里克趁机引诱她,借助她女性的软弱和痛苦。索性爱情力量太过于伟大,超越生死,冲破观念,因为那是精神上的享受与交流,是共鸣是唯一。这也是她悲剧的原因,但确实令人感动和为之扼腕叹息的。

篇27:苔丝读后感

我一直深信,人的纯洁源于心灵,无关于肉体。而苔丝显然败在了这一步,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有时候人的命运完全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只是被命运的力量推着抵达悬崖,坠落,毁灭。

无言的悲剧,真是无言,好像在整个故事里找不到导致苔丝毁灭的真实原因,一系列的偶然摧毁了那个纯洁,勤劳,美丽的女人。从一开始知道了德伯维尔的贵族头衔,然后家里的马意外丧命,接着去攀龙附会,导致失身,到遭受丈夫无情而冷酷的背叛,最后二次失去克莱尔,冲动杀人酿成悲剧。我不经要问为什么这一连串的巧合都发生在苔丝的身上?也许这就叫天意。

在克莱尔的眼中,苔丝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是一位理想的妻子。可是在苔丝诚心坦白渴望求的原谅的时候,却被克莱尔传统的文化观念下认为是不洁的女人,导致了对苔丝的抛弃。苔丝不纯洁吗?当然不是!她善良,勇敢,坚强,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没有选择继续呆在庄园里,拒绝了他的援助的要求,她走出家门自谋生路,在艰苦的阿什农场里她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他的爱是纯洁而专一的,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依旧不动声色,她是一个坚强独立有人格的女人,她的爱也是圣洁的。至于失身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欺骗的。她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女,是无罪的。一个人不能够永远背着过失一辈子,何况还是在自己是受害方的前提下。一时的过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意识到它并及时纠正过来。人的纯洁永远都是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简单和单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只要他不是邪恶黑暗的,都可以视为纯洁。由此可见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那么杀死她的是什么?是维多利亚时代落后愚昧的思想观念,简直又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是一出时代的悲剧,是一个完美的人性在偏见的巨石下被碾得粉碎的悲剧。

如果真要找一个凶手我认为凶手不是亚力克,当然他就是个流氓,是一个小痞子,他直接侵犯了苔丝,为苔丝未来的命运埋下了悲哀的种子。可是克莱尔呢?没有他无情无义的抛弃就不会有苔丝日后悲惨的生活和最终屈膝于亚力克的结局。亚力克虽然可恨,但他对苔丝依然有爱,他的爱偏重于情欲,在苔丝困难的时候伸出了援手。克莱尔的爱过于理想化,过于空灵,导致严格到荒谬的程度。

我想如今的我们要好好吸取苔丝的教训,不要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依旧固守着那些无聊又可怕的偏见,毕竟每一个生命都需要我们用心去爱,在也经不起背叛和悔恨时无法弥补的遗憾。

篇28:苔丝读后感

在这个时候读哈代对我来说十分应景,因为中国当代热点就讲了底层写作,而作为《苔丝》这本书的主角苔丝也正是一个在遭受暴力之后将暴力报复到施加暴力者的底层人物的形象。

当然,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当时一个应景的乡土小说,它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反抗宗教压迫又宣扬女性自由的一部小说。整个故事是发生在新教和天主教交错的时节,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宗教的影响力不断没有减弱,反而密集化了。于是在这个时代的女性便背负着沉重的贞节观(显然这种这贞洁观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并非亚洲特有)。当然这种贞节观很大程度上是带有社会性的。纵使不是宗教统治下的社会,也总会有一种近于禁欲的思想来通知(中国发展到后期的礼教同样受到五四时期作家的批判)。而这种强大的社会性,便促成了所谓的集体无意识的延续和顺承,并散步到个体上。

哈代选安琪儿这个人物显然有他的用意,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牧师家庭的小儿子,他拒绝看似荒谬的客观唯心主义,这正巧与他的两个木讷而世故的哥哥形成对比。然而对于苔丝受辱这件事,他却也是耿耿于怀,显然这种社会的无意识便被加注在这里。简而言之,安琪儿作为当时时代人物,其必然带着同样的对女子保守贞节的要求,他脱离不了时代。

而哈代在这里恰恰就批判了这种男女不平等。在新婚之后安琪儿和苔丝互相吐露出了自己的隐情。安琪儿说自己曾和一个女子有过放荡不羁的24小时,并兴高采烈地祈求苔丝的原谅,然而当苔丝说出自己被艾力克强暴的往事之后,安琪儿竟一下子崩溃了。这种对比很明显。文中苔丝无力地企求安琪儿的原谅,“看在我俩爱情的份上,原谅我吧!我已经原谅了你同样的行为。”,“你得到了我的原谅,希望你也能原谅我!我原谅了你,安琪儿。”

然而对于这样的渴求,曾热恋着苔丝的安琪儿说:“啊苔丝,这种情况太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你过去是一个人,现在却成了另一个人。我的上帝,对这种荒唐可笑的障眼法,怎么谈得上原谅呢!”

其实真正的点落在苔丝在婚前的隐瞒还是她之前已经失去贞节的事实我想读者一定各有各的看法,或许落在前者的是浪漫的乐观主义者,而落在后者的是现实的悲观主义者。在哈代的描写中显然两者都混杂在一起,最后安琪儿一年之后才回到了苔丝的身边,然而对于是他自己对贞节观的看开还是因为苔丝坚持的爱情感动了他,我更倾向于后者。从安琪儿甚至要带苔丝曾经的同伴伊兹去同居这种看法其实便可以看出。从天堂走出来的使者心中隐藏着同样黑暗的人性。

哈代的学识极其渊博,可以从他文中不断熟练地引经据典便可以看出。而圣经恰恰是他常用的经典。而对于艾力克和安琪儿这两个围绕着苔丝的男人,也有评论家根据哈代文中艾力克说的话指出,两人就是撒旦和天使的象征。艾力克也是疯狂地迷恋着苔丝,在面对苔丝的时候他就表明自己是伊甸园那由撒旦画作的毒蛇。然而实际他也是一个苦情者,当然他的暴行令人发指。然而在那个充满雾气的森林之中他爱的女子躺在地上睡着,他趁机而入着实是极为卑鄙的行为。但是他在之后却想要提出赔偿,并在之后重新遇到苔丝后,他更是希望能够“再续前缘”。虽然他在全文开头的行为令人发指,但是在后期追求苔丝的过程中,他完全像是一个坠入爱河的单恋者,默默地看着苔丝,并期望自己能够有保护苔丝的权利。倘若一开始他没有对她施过暴行的话,或许他会是一个合格而优秀的追求者,或许苔丝和他也会在一起最终过上虽然不是很幸福但至少美满的生活。

倘若没有开头错误的选择就永远不会有后面悲惨的结局。苦情的艾力克最终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血渗成一个红红的A字,其实《红字》里这便是代表通奸的罪行,而苔丝也最终在城楼上旗帜升起而结束了这场游戏。

生的人获得了现实,而死的人获得了爱情。其实艾力克和苔丝一模一样,只不过是上帝悲剧的两个端点。

篇29:苔丝读后感

小时候看的童话,最希望的结局是从此以后王子和魔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惜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版本,伊阿宋背叛了美狄亚,忒修斯丢下了阿里阿德涅,所有的王子总要选择弱不禁风的单纯公主来保护,而那些我所心爱的女子们,连同她们所侍奉的异教女神一起,被葬送在烟波浩渺的传说深处。

总觉得苔丝也是这样一个来自旧世的女子。那是在基督教文明传来之前,大地母神还主宰着这片土地,凯尔特的牧歌随处飘荡,亚瑟王桀骜不驯的姐妹们扬帆驶出圣岛的时代。当女神借她的面容在仲夏的迷雾中出现,如王后般威武而庄严的美丽,有沃特豪斯画笔下的夏洛特女子踏上亡灵之舟的悲戚凝肃,是伊索尔德将毒酒奉于特里斯坦唇边的苍白决绝。这种来自地母深沉而广大的自然力量,正是所有征服者与统治者所害怕的,千方百计企图抹杀的。千百年来,这力量在女性身上沉睡着,也只有最敏感的人才能准确地捕捉到,忆起在遥远传说中,男女曾如神祗般共同生活的时代。

哈代也许也是觉察到女性这种冥冥中的力量,才塑造出苔丝这个形象——纯洁、善良、美丽,却又充满力量的女人。她是旧世高贵的遗族——真正高贵的,不是让她沦入命运催弄的父系血统,而是源自凯尔特高原的母系血统。这个女孩拥有她自己都不自知的强大,潜藏在她温顺柔和的外表之下。正是这样源自自然的力量,使她在受到近乎毁灭的打击后,能一次又一次重生。她的心灵始终没有被玷污,被征服,因为她的天性是如此强大。然而这种自然的力却在文明社会中却成了毁灭性的异端,天性的高贵变成无束缚的野蛮,纯洁的少女沦为可怕的魔女。

苔丝的悲剧,说是命运的造弄,其实依然根源于男女的不平等。所以安吉尔可以轻易忽视自己放纵的过去,却无法原谅苔丝的失足。他想要一个全身心服从他的妻子,是一个纯洁完美的理想,却不是真实的人。因为爱情,苔丝错误地以为她可以与爱人平等,同样的错误可以得到同样的谅解。然而习俗的根深蒂固,远远超出单纯的她的估计。

哈代笔下的英国乡村,前基督时代的异教传统依然显示着强大的生命力。开篇少女们在山野中跳的五朔节舞蹈,原本是迎接春之女神的祭典,在古老习俗中,年青的男女在自然中以圣婚的形式结合——被教会正统中却斥为野蛮淫秽的风俗。末尾巨石阵之夜,同样充满神圣悲戚的讽刺——正是在这块德鲁伊的圣地,在她的祖先祭祀太阳的神圣场所中,旧世的末裔苔丝落入追捕者手中,迎接她的死亡。

我深深怀疑,即使逃脱了追捕,那个被她称为丈夫的人,还能安心接受她吗?知晓了她可以造成毁灭的强大天性,男人还能爱上这样纯洁的魔女吗?

一个永恒的话题,女人想要什么样的男人?男人又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是不是因为注定的不平等,才造成这么多不应有的幻想?

当幻想遇上幻想,幻想只有破灭。

篇30:苔丝读后感

再次读《苔丝》,让我深深感叹的是苔丝的悲剧命运,一个美丽淳朴的乡村少女因贫困所迫被有钱人亚雷·德伯诱奸后,在当时社会习俗的重压下导致了她一步步走向毁灭之路。掩书静思,苔丝的命运自始至终都因了一个字“爱”,无论是对父母弟妹的爱,对自己孩子的爱,还是对挚爱安玑·克莱的爱,可以说在她短暂的二十几年的人生中,她“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当苔丝的父亲一个乡下的小贩无意间知道了他们家是英国赫赫有名的武士德伯氏的嫡系后裔,于是让苔丝去投靠有钱的本家,本性纯洁坚强的苔丝宁愿靠自己的劳动去生活也不愿低声下气的去求人,但是当她看到父母期盼的眼神,当她看到身边一群弟妹挣扎在贫困中,特别是家中唯一的靠以生存的老马死于她的手中时,她心底里对父母对弟妹的爱和责任,还有难以言说的愧疚感让她最终还是走上了让她一生毁灭的不幸之路。

被亚雷·德伯诱奸后,苔丝毅然回到了家乡,不久产下了一个婴儿,这“罪恶的产儿”是不可能得到牧师应有的洗礼的,那么就意味着这小小的生命死后将只有下地狱永远上不了天堂,但是作为一个母亲让她觉得“要是自己犯的罪应该下地狱、叫火烧。那么下地狱、叫火烧就完了,没有什么别的说的……但是同样的问题发生到的小婴孩身上,她的看法可就不同了。”于是她毅然决定由自己和她的弟妹们给婴孩洗礼,其内心的虔诚表现在脸目上“使得那副害了她的面孔显得纯洁无暇的美丽,并且带出一些差不多和王后一样的尊严。”孩子是无辜的,在即将到来的死亡面前,她要尽一个母亲的所能给予这个小生命以最后的爱。

苔丝整日生活在乡邻的一片鄙视之中,为了摆脱这种状况,为了让自己自食其力,于是她来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克里克老板的牛奶厂,作了一名挤奶工。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让她逐渐淡忘了过去的阴影,在这里她幸运的遇到了让她挚爱一生的人——安玑·克莱——一个牧师的儿子。就像冥冥中天意的安排一样,安玑就是当初在她们的乡村舞会中没有和她跳舞的那位过客,而现在上帝却意外让他们相逢。他喜欢苔丝,他说“那个挤奶的女工,是多么鲜亮,多么纯洁的一个大自然的女儿哟!”她可以让他回到过去的时光里,那里没有黯淡、没有忧愁,唯有快乐。他爱纯洁的苔丝,因了她而爱简陋的牛奶厂,因了她而觉得生活有了新的希望,他说她“是个充满诗意的人……她的诗就是她的生活。”而且他还在母亲面前保证“她是个无暇可指的基督教徒。”而苔丝更是崇拜安玑,崇拜他“知道很多事,念过那么多书,见过那么多市面,想过那么多道理。”“崇拜他凡是哲人、导师、朋友所应有的学问知识,他没有一样不完备的。”“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甚至对他弹奏的并不高明的乐曲也是如醉如痴的用心聆听着,他在她的眼中,已是个完美的人了,她爱他,甚至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

苔丝就这样一边快乐的爱着,一边内心却深受痛苦折磨,过去的阴影像一个魔怪时时在啃噬着她的心,他是那么完美,那么优秀,她觉得自己不配受到他如此纯洁的爱,所以当安玑像苔丝求婚时,苔丝的心都要碎了,爱他,却不能做他的新娘。可是,她心中另一个声音却对自己说:你那么爱他,你难道要把他让给别人吗?哦,不,我要自己嫁给他!所以我要向他坦白,坦白自己不光彩、耻辱的过去,请求我心爱人的原谅。

相爱的两个人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这对于历经磨难的苔丝来说,不能不是一个美好的开始,可是有时真的是造化弄人,新婚之夜,安玑向苔丝坦白了自己婚前的荒唐事,可是苔丝却高兴的原谅了他,因为这样在她说出自己内心的痛苦时,他一定也会原谅她的,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苔丝说出了过去被害的那段屈辱时,他却说出了:“我原来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你只不过和她有相同的外貌而已。”“我不娶有身份、有财产、通达事务的女人,我把那种野心一概放弃了,那我就不但可以得到一个天然美丽的女人,也一定可以得到一个质朴纯洁的女人了。”多么残忍的话语,这就是那个“有先进思想、善良用意”“有圣徒的灵魂、先知的智慧”的人吗?那么为什么在考验真正到来之时,他首先不能容忍的却是那些世俗习规呢?但是现在请听一位来自乡村的没有多少文化的少女对他所爱的人的一段告白吧:“我只要已经爱上了你,那我就要爱你爱到底儿——不管你变了什么样子,不管你载了多少跟头,我都要一样爱你,因为你还是你啊!”你吩咐我做任何事,“我一定像你一个卑微可怜的奴隶一样,绝对的服从你,就是你叫我倒底不起,舍身送命,我也不违背你。”这样诚挚的爱情表白,即使是心肠再狠的人也要回心转意的啊,可是这位安玑——可怜的苔丝深爱的人,到底还是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接受不了那个伤害苔丝的男人还存在这个世上,最后决绝的遗弃了痛苦万状的苔丝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巴西。

新婚就被丈夫遗弃的苔丝此后就踏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生活的困苦、艰难,被人鄙视、欺侮,爸爸的离世,弟妹们的无家可居,种种种种,很多次她想到死,可是她舍不得她心爱的安玑,她要等到他能原谅她的那一天,能接受她的那一天,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的话,哪怕她不再做他的妻子而是做他的仆人、奴隶,只要能天天看到他,她也满心欢喜,所以她独自承受着一切艰苦,毫无怨言,唯一的祈愿只求心上人能原谅她的过去,快点回到她的身旁。

但是上帝并没有被她炽热的爱所感动,当她一次次用饱蘸的情汁写给安玑的那些信件,却总是石沉大海,毫无音讯,这些她都可以忍受,因为她有对丈夫坚强的爱的信念。可是一件意外的事发生了,由于家中亲人的病故,年迈的老母和年幼的弟妹们的生计已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而这时昔日侮辱她的仇家亚雷·德伯又适时出现了,他热心而又真诚的一次次帮助了她们,让她们绝路逢生,而她也在万般无奈以及丈夫一次次杳无音讯的绝望中轻信了亚雷说他不会再回来了的谎言。为了感激他对家庭的帮助,她最终又沦为了他的情妇。

如果故事最次为止,那么这虽不是很美满的结局,但至少还不至于让更多的人伤心。但是可悲的是,故事中女主人翁日夜思念的丈夫却在这时回来了,带着满身的病痛和大彻大悟后的悔恨回来了,当他再次面对昔日热恋的妻子时,他哑着嗓子说:“苔丝,我撇下了你,那是我的错,你能饶恕我那个错吗?你还能——再跟我和好吗?”可怜的苔丝,谁能理解你此刻的心情呢?你那么一分一秒思念的人,你认为今生再也得不到他原谅的那个人,你因他受了无尽的苦却没有一句怨言,你日夜都在想着他能回到你身边的人,此刻就站在你的咫尺之内,可是你却不能与他相拥而泣,因为,你的身边躺着的是另一个男人,他——不是你的丈夫。你还记得,当初丈夫说过,只要你曾经的那个男人还在世,那么他就不能容忍你的过去!想到这,她终于用冷酷坚忍的口气一遍遍对他说:“太晚了,太晚了!”说完转身而去,不再看他。

可以想象此刻的苔丝内心是多么的痛苦啊,对丈夫的爱转而变成对身边这个人无比强烈的恨!是的,恨他,恨他,一切都是他离间了她们的幸福,都是他破坏了她美好的一生,没有他,他的爱人一定会回到她身边的,没有他,她的生活将会一片光明,没有他,她就不会有如此强烈的恨,恨,恨,恨,如此强烈的恨,只有杀掉他,她的爱人才会永远的原谅她,才可和她和好如初,当初她们的爱是多么的幸福和甜蜜啊。被愤恨激怒的苔丝终于杀掉了她的仇敌。到此,她的心中反而一片宁静安详,是的,她该去找她的日夜思念的丈夫了,她要告诉她,她已经把他杀了,她们之间再没有什么让他难堪的事了。

自始至终,爱一直在主导着主人翁的思想,她善良、淳朴、美丽、充满爱心,即使一个小小的动物的生命她也从没有伤害过,她总是为他人着想,为她爱着的人着想,她的爱是那么的虔诚,那么的诚挚,那么的毫不造作,她敢爱敢恨,对自己所爱的人可以倾其生命去爱。在逃亡的最后几天,她和丈夫冰释前嫌,极尽缠绵,她对丈夫说,让他们来吧,在你的爱中死去,在我已是最大的幸福了。最后当她被抓时,她一点没有害怕,反而非常的安静、泰然,她甚至走在他们的前面对他们说:“我已经准备好了,走吧。”

篇31: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篇32:苔丝读后感

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大部分作品,包括《德伯家的苔丝》,都是以他的故乡,英国南海岸的多尔塞特为背景的。

第一次读《德伯家的苔丝》还是在高中时,记得那是一本刻画女性内情感的动人小说,一位少女的生命被慢慢地、但确确实实地毁了,不是被她的敌人,而是被那些自称爱他的人,我不禁感叹,这是怎样的爱,何以摧毁自己所爱?如今重读《苔丝》,我同样为主人公的命运而不平,但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苔丝这样一个聪明美丽、勤劳善良的少女,最终却作为被害者被送上了绞架。

在这部作品中作家哈代通过设置许多偶然巧合的情节让人感到苔丝的一生好像都由命运作祟,是命运把她一步步推向悲剧的结局。但我认为并不是这样,因为偶然性与必然性紧密相连,偶然性是许多社会必然性与自然必然性的交叉点,是必然性的一种反映。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苔丝,其悲剧命运是社会规律的必然反映。所以造成她悲剧命运的根源就是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

故事中的主人公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她虽然勤劳善良、聪明美丽;但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社会地位低下,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那些自食其力的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农民,都不得不随之破产。苔丝家中的老马被邮车撞死后引起了家中经济生活的改变,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之下,她不得不委身亚雷。可见,苔丝的悲剧命运和她的经济贫困紧密相连。

苔丝的毁灭与伪善的宗教同样是紧密相连的。恰恰是亚雷这个伪善的人物为我们揭露了伪善的宗教。他是依靠商业致富的资产者和暴发户,一个“肉欲的人”。他设下圈套引诱了苔丝,却利用《圣经》的典故把责任推到苔丝身上,后来他还居然变成了一个劝人行善的牧师。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只是反动统治阶级麻醉、欺骗和愚弄劳动人民的一种工具。

苔丝也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作品中安玑就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体现者,他虽然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但他心理深层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他自己也有过放荡行为,并得到苔丝的原谅,但他却不肯原谅原本无辜的苔丝。本阶级的印记仍深深地烙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身份不一样,道德观念也不一样。”他还用传统的贞操观来看待一个女人的纯结与否,对苔丝没有丝毫的同情,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使苔丝又被迫回到亚雷的身边。安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虚伪的资产阶级道德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悲剧的深渊。

苔丝的悲剧也与她的性格有关,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

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当她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她老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她的情形,不敢抬头见人”,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苔丝正是这样用一张自己织成的道德罗网把自己束缚起来。其实,她的自我束缚意识有其深刻的历史基础,是整个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苔丝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个人,必然会形成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她的思想和行动也必然会受到时代和社会意识的制约。

所以苔丝的悲剧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但这些因素都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有着直接的联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反映。苔丝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

篇33:苔丝读后感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去死,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篇34:苔丝读后感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一、内容简介

在这部书中,霍金带领读者遨游外层空间奇异领域,对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做了阐述,使读者初步了解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的奥妙。

《时间简史》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时间起始点——宇宙大爆炸起点。宇宙是不断膨胀着的,它在最初应该收缩为一点,这一时刻被称为宇宙大爆炸时刻。宇宙在这一点的密度无穷大,这一点即为数学上所称的奇点。

2.时间终结——黑洞。恒星由于引力作用会不断收缩,会形成一个“黑洞”。黑洞表面引力很强,时间会在此终止。

3.上帝是如何启动宇宙的?——宇宙的起源和命运。一种是以人择原理来解释的叫做紊乱边界条件的宇宙起源;另一种解释称为“暴涨模型”,它认为宇宙在开始的一瞬间是以加速度膨胀,在远小于1秒的时间里宇宙的半径增大了100万亿亿亿倍。

4.物理学的统一——终极理论。人类在寻求建立一个适用于宇宙中每一事件的、完整的、协调的统一理论,在这理论中不需要选取特定的常数去符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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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斯蒂芬·威廉·霍金(Stephen Hawking,1942年—2018年),英国理论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立人,曾任英国剑桥大学应用数学及理论物理学系教授。

霍金出生于英国牛津,从小就立志从事物理学和天文学的研究。在牛津大学完成物理学学位课程后,他转而到剑桥大学攻读博士,研究宇宙学。在此期间,他患上了严重的肌肉萎缩性疾病,被长期禁锢在轮椅上,但他仍然继续醉心研究,先后提出了黑洞蒸发理论和量子宇宙论,震惊了整个自然科学界,被推崇为继爱因斯坦后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1974年,霍金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最年轻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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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简史读书笔记

自古以来,我们头顶的天空究竟有什么奥秘这一难题一向困扰着人们。关于世界起源有我国的盘古开天辟地之说等,西方世界则认为是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于是乎,在欧美能够看到遍布大街小巷的教堂,大多数人都虔诚地信仰着上帝。但是很可惜呀,哈勃望远镜把地球周围200亿光年范围内的空间都检查了一遍,却丝毫没有上帝的影子。尽管这两种看法很明显都是错误的,但它也反映出人类爱思考的一面,实在想不出来时,就编一个盘古,上帝之类的出来,自圆其说。

霍金在这本书中试图用一种通俗易懂的阐述方式来解释高深的物理知识,以到达让大多数人都能看懂的目的。尽管如此,这本书看起来还是有必须难度的,如果你没有必须的物理基础的话,那就更加难以理解了。其实阻碍我们理解的最大原因还是我们平时生活在宏观低速的环境中,无法理解在宇观或微观下的物质及其运动状态。就如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样,它在物质的运动速度接近光速时才有好处,但我们在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接触到这类状况,所以除非有超强的想象潜力与抽象分析潜力,想要明白其实很难。所以我将从一个业余的角度来看这本书,仅仅是出于爱好与好奇关于宇宙的起源,霍金教授坚持他的宇宙大爆炸观点。即宇宙原先是一个体积无限小的奇点,因而它的密度无限大。它突然就爆发了,四散开来,同时爆炸产生的温度极高,从此宇宙就一向持续膨胀,直到此刻,而爆炸的那一刻就是时间的开始。在膨胀的过程中,有些气体,灰尘渐渐冷却聚集在一齐,构成各种各样的星球,宇宙的样貌渐渐清晰了起来。那里有个麻烦的地方,那就是大爆炸是时间的开始,那么在大爆炸“之前”,那个奇点算什么,没有时间跨度么或许用“之前”有些不适宜,毕竟在开始之前能有什么呢!但是开始又是从哪来的呢,这仿佛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无论你说什么是源头,你都能够怀疑这个源头的来源,结束这种无休止的怀疑的最好方法就是相信一个最早的,没有“在那之前”。所以很多人就相信上帝,霍金呢,相信那个“奇点”,可我呢,我不明白,上帝那么多人信,估计没什么可信度,大爆炸理论也只是猜想,没有被证实。事实证明,没有信仰的确是件很痛苦的事,脑中一片混沌,无法被拯救。

上面那个问题的确很折磨人,霍金教授自己也说的含含糊糊,一笔带过了,我也略过吧。下面讲的是时间与空间、物质的关系。在大一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中,马克思简单的说了下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而时间与空间则是物质运动的表现,时间具有一维性。霍金和一大批物理学家却有不同的观点。首先,物质与空间的关系就很微妙——物质是扭曲的空间。可空间是什么呢难道是真空真空但是意味着什么都没有——虚无。这一点目前科学界仍在作努力,他们试图发现一种构成物质的最基本的东西,基本到不可再分割。可惜在夸克这儿遇到了点障碍,因为夸克已经是一种猜想了,几十年来一向都还未被证实。由于实验器材条件的限制,以及理论上的一些缺陷,对微观粒子的观测一向都有障碍,无法精确测得其运动状态。这样一来,科学家们就只能很郁闷地整天苦思冥想,试图发现一种全新的理论,但在这几十年里,一向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这本书中最引人思考的地方还是它的时空观。在相对论中,绝对空间与绝对时间都不存在。此刻大部分人都已能理解绝对运动的观点,也就是说静止是相对的,没有绝对静止。因为缺乏绝对的静止的标准,我们无法确定在不同时刻发生的事情是否处于同一空间位置上,很多人也许会认为这很简单——同一地点很好确定。但平常人所说的同一地点是指在目前这个星球上的相对地点,把我们置身于宇宙之中,我们的位置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永远没有重叠的两点。因为地球本身正一刻不停地做着运动,这一点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时间也变成相对的,就让人很难懂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间的流逝似乎是一成不变的,按照它自己固有的规律行走,不受我们的影响。正因为如此,我们总是用时间来记录已经发生过的事,把时间当做一个固定的标尺,我们在这样一个统一的标尺下进行交流才不会有困难。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却无情的指出不存在什么绝对时间,时间只但是是物质运动的附属品。我们通常所说的时间似乎没有方向,虚无缥缈,看不见抓不到。在相对论中,时间是一维的,它的方向就是宇宙膨胀的方向,我们的宇宙目前仍然在做膨胀运动。

关于时间的相对性我还是无法理解,霍金紧之后就介绍了黑洞。我本以为我对黑洞是相当了解的,因为我经常能在科普节目中看到关于黑洞的解释。黑洞是恒星老化后坍缩构成的。恒星靠内部氢原子的聚变产生能量,释放光和热,太阳就是这样。在内部原料用完后,就会发生坍缩,即向一点收缩。当这一点十分十分小时,它的密度就会趋向于无穷大,同时它的引力也会变成无限大。由于引力很大,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从它那儿逃逸出来,那里面也包括光。众所周知,人能看到东西,是因为反射那个东西的光进入人眼。此刻那儿不会有光发射出来,所以人类是不可能真正地看到黑洞的,但能够根据可见星体的运动规律来推测。本来我以为这并有什么大不了的,看不见就看不见呗。但霍金教授补充了一句,那里是时间的终点,类似于奇点。

我想在这个年龄的大部分青年都思考过宇宙到底是什么,从何而来,过去的就过去了么,未来又在哪里,命运是否早已决定好了之类的问题。有的时候,我会因想不出来而无限伤感。确实如此,当你发现你根本不明白你所存在的地方到底是什么,你到底为何而存在,心中肯定会有一丝落寞甚至悲哀。过去我会刻意去逃避这些问题,想得太多或许会影响正常的生活。有时候看新闻,也会发现一些人因为这些问题而精神出现问题。我选取看这本书,就是想解决萦绕于心中头的疑惑。但这本书只是说了一些猜想和让人费解的理论。此刻,我能够稍微理解那些相信上帝或其它宗教的人,毕竟,心中没有一个信仰会让人的生活失去方向,在人生的道路上迷路。我只期望有一个能让人信服的说法让我来相信。我是并不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到底谁才是世界的主宰,谁也没办法证明。尽管我能够确信上帝佛祖什么的都是扯淡,我也不会迷信和神有关的活动。因为我在心中已不明白把那些个神啊仙啊骂了多少回,但此刻仍活的好好的,那些个神仙连我这样一个普通的人都治不了么在某种程度上,我把自己归结为一个宿命论者。因为这个世上巧合总是太多,比如我的存在就很奇妙。试想宇宙中有多少分子原子,偏偏就有那么必须数量的原子组成了我。话虽这样讲,但我也不会拿命运当借口,很多失败的人总把原因归结于命运。我想一个普通的人怎样可能清楚地明白自己的命运,不到最后一刻,答案都不会揭晓。暂时失败的人,也不代表就必须不能成功。很多人都会说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他们有没有想过他们有这种态度又是从何而来的,他们的出生难道也掌握在自己手里么你或许能够说人们能够透过后天的努力奋斗改变自己的命运,但你要奋斗的这种态度又是从何而来呢,答不上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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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间简史读后感56篇

《时间简史》是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创作的科普著作,首次出版于1988年。

全书共十二章,讲述了关于宇宙本性的最前沿知识,包括:我们的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膨胀的宇宙、不确定性原理、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等内容,深入浅出地介绍了遥远星系、黑洞、粒子、反物质等知识,并对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命题进行了阐述。

篇1:时间简史读后感400字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名为《时间简史》的著作,它的作者就是人们熟知的全世界最聪明的人——残疾科学家史蒂芬·霍金。

这整本书讲的全是关于宇宙的知识,而且还涉及了时间。它最大的特点在书后,还介绍了几位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伽利略和牛顿这些在宇宙学方面有很大贡献的伟人。整本书告诉我们宇宙的图像、宇宙和时间的关系。其中最吸引人的是黑洞的奥秘。黑洞就是由质量大、密度高而且拥有能让光线都逃不出去的强大引力场。

看完了整本书,我觉得科学是十分重要的。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科学,因为科学能是人类生活更加幸福、美好。没有科学就没有快捷方便的交通,没有科学就没有四季恒温的房间,没有科学就没有有趣好玩的游戏……现在的牌子上写的都是“中国梦,我的梦”,这些“梦”的基础就是科学。

记得书上的总序里有一句话“没有科学的‘教育’,只是培养信仰,而不是教育。没有受过科学教育的人,只能称为受过训练,而非是教育。”我认为一点儿不错。如果受教育是使人得到知识的公交车的话,受科学教育就是使人得到知识的私家车了。

霍金自强不息,勇于探索,敢于大胆推理,他的这种科学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推荐大家看《时间简史》,相信大家会和我有一样的感受。

篇2:时间简史读后感800字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世界之外,未来之变,如此神奇美妙!

——题记

有一个人,他战胜了疾病,创造了奇迹,他证明了残疾并非是成功的障碍,他用他生命践行他的诺言,他为他所热爱的科学事业而奋斗终生。他,就是《时间简史》的作者,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

捧着这本沉甸甸的书,我仔细端详着它的封面,一个大大的钟表首先映入眼帘,这个钟表十分抽象,椭圆形的表盘,中间深深地凹了下去。我想它代表的是浩瀚的宇宙,代表着时间没有尽头。钟表上面是四个金色的大字“时间简史”。我慢慢翻开书本,陶醉在书海中。在我没有读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它是一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巨着,读起来肯定会枯燥乏味,甚至有些吃力,但是我现在不得不改变我的观点了。霍金先生用非常幽默的语言,生动诠释了一些天文学的专业知识,他把膨胀的宇宙比喻成不断进食的孩子,把恒星比喻成吃的盐,一个个生动的例子不仅能让你快速理解宇宙的知识,还能获得一种美的享受,读来生动有趣,让人不禁想赶快通读全书,满足好奇心和求知欲。

霍金有一句名言,我深深地记在心里,“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废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它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我十分佩服他对科学的热诚,他认真思索并巧妙解释了科学理论的本性,即任何物理理论都只不过是一个假设,在这个意义上,理论只是暂时的,而我们永远不能证明它。他还致力于研究量子引力。在他生病期间,他不仅没有得到多余的休息,反而利用仅有的休息时间更加刻苦地研究,废寝忘食,终于得出了量子引力论。

他不仅对量子引力有独到的见解,对宇宙黑洞的研究更是透彻,可以说霍金与黑洞齐名。他首先发现并证实了黑洞有温度有辐射,黑洞在逐渐缩小的过程中温度不断升高,辐射不断增强,直至最后变为一个奇点,然后再逐渐增大,以此循环。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爱上了宇宙,仿佛置身于浩瀚的太空,探索着宇宙未知的秘密。我更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高尔基曾说:“充分热爱科学,因为人类没有什么力量比科学更强大!”的确如此,科学就是力量。21世纪的今天,我们靠什么来增强国力、发展经济、让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答案只有科学。

篇3:时间简史读后感1000字

霍金:当爱因斯坦说到“上帝不掷骰子”的时候,他错了。鉴于黑洞给予我们的暗示,上帝不仅掷筛子,而且往往将骰子掷到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以迷惑我们。——题记

这个寒假,我读了著名科学家史蒂夫霍金的《时间简史》。

读完了全书之后,我脑中一直萦绕着许多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

最后,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的了解到科学上的很多重大的进展都是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们不盲目的追随权威,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有时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才,提出的理论。首先我们应该庆幸自己赶上了这样一个好的时代,有这样好的环境来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培养自己的能力。其次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样的条件来努力学习,在学习方面我们也不应该盲目听从课本上的条条框框,而是应该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我们也应该多多向老师请教,毕竟老师的知识和阅历还更加丰富的。同时在校学习的期间我们也应该逐步的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这也能更真切地给我们有竞争的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能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好书。而我更是被作者霍金先生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这是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篇4:时间简史读后感1500字

读完《时间简史》,我颇有感触。

时间和光不是一种东西,这很容易想象。比如在黑夜里虽然没有光,但仍然有时间。光速和时间怎样联系起来我还不清楚。我不用去定义宇宙和时间的概念。宇宙构成之前是一个无穷小的奇点,而且无限紧密,我在那里说成没有,这不是唯心的没有,空间和时间在大爆炸时同时的从无生有。这就会产生两个问题,那个无穷小的产生一切的奇点是什么和它为什么要爆炸。那个奇点什么也不是,不是人类所认识的物质,能够起个随便的名字,比如上帝。它就是一个无穷小无限紧密的点,仅仅是一个点。它之所以要爆炸是因为它想那样,因为此刻有了一切所以它爆炸了。这是无法证明的,人类的证明方法必然会引入第三方,为了证明第三方的正确又务必引入第四方,这样的证明会无休止的循环下去。(看到之后,才明白这就应算人择原理。)宇宙论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绵延,还一代代不懈地探索着存在和生命的好处。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苦的。从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心说到哥白尼——伽利略的曰心说的演化就花了2000年的时间。令人吃惊的是,尽管人们明白世间的一切都在运动,只是到了本世纪20年代因哈勃发现了红移定律后,宇宙演化的观念才进入人类的意识。人们甚至从来没有想到过宇宙还会演化。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证明,宇宙的物质在引力作用下不可能处于稳定的状态。即使在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中,状况也好不到哪儿去,为了得到一个稳定的宇宙模型,他曾将宇宙常数引进理论中。他们都期望在自己的理论中找到稳定的宇宙模型。可见,宇宙演化的观念并不是产生于这些天才的头脑之中。

霍金的生平是十分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状况下做出的,这真正是空前的。因为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媒介早已有许多关于他如何与全身瘫痪作搏斗的描述。尽管如此,译者之一于1979年第一回见到他时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那是第一次参加剑桥霍金广义相对论小组的讨论班时,门打开后,忽然脑后响起一种十分微弱的电器的声音,回头一看,只见一个骨瘦如柴的人斜躺在电动轮椅上,他自己驱动着电开关。译者尽量持续礼貌而不显出过分吃惊,但是他对首次见到他的人对其残废程度的吃惊早已习惯。他要用很大努力才能举起头来。在失声之前,只能用十分微弱的变形的语言交谈,这种语言只有在陪他工作、生活几个月后才能通晓。他不能写字,看书务必依靠于一种翻书页的机器,读文献时务必让人将每一页摊平在一张大办公桌上,然后他驱动轮椅如蚕吃桑叶般地逐页阅读。人们不得不对人类中居然有以这般坚强意志追求终极真理的灵魂从内心产生深深的敬意。从他对译者私事的帮忙能够体会到,他是一位富有人情味的人。每一天他务必驱动轮椅从他的家——剑桥西路5号,经过美丽的剑河、古老的国王学院驶到银街的应用数学和理论物理系的办公室。该系为了他的轮椅行走便利特地修了一段斜坡。

其实时间作为一个坐标轴早就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了。我们不论干什么事情,总会看看时间。关键在于,时间并非一个孤立的、自在的直线。时间和空间有同一个出发点,也有同一个终点。这就好比我们的地球,在引力场的作用下空间弯曲,并构成一个球面--没有界限的球面。宇宙的无界也就是指我们生活在一个四维的时间--空间里,这是一个四维的球体,球面是无界的。可怜我无法想象一个四维的球究竟是什么样貌的。

按霍金的说法,其实有十维。这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到古代神话:九重天+时间。

另外,佛教说:三十六重天,十八层地狱。似乎与九有关的倍数都有很大的魔力。

霍金自强不息,勇于探索,敢于大胆推理,他的这种科学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推荐大家看《时间简史》,相信大家会和我有一样的感受。

霍金,这样一位终年坐在轮椅上的人,依靠一个电脑发声合成器,以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速度与人“交谈”,但他却同其他科学家一样,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人:执著的探索精神是生命的最大动力。在我心中,除了这本著作所带来的洗涤与震撼外,剩下的只是对这颗伟大心灵的崇拜与敬仰!

篇5:时间简史读后感2000字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暑假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这整本书讲的全是关于宇宙的知识,而且还涉及了时间。它最大的特点在书后,还介绍了几位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伽利略和牛顿这些在宇宙学方面有很大贡献的伟人。整本书告诉我们宇宙的图像、宇宙和时间的关系。其中最吸引人的是黑洞的奥秘。黑洞就是由质量大、密度高而且拥有能让光线都逃不出去的强大引力场。

就我而言,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唯物论者,对于那些神怪之类的说法很是反感,而对于能用科学理论解释奇异事物的书刊杂志便很感兴趣。对于霍金先生写的这本《时间简史》便很是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但是由于自己认知水平有限,不得不一字一句地慢慢理解,可仍然还是有不少地方弄不明白。也难怪就连霍金先生在某一场合也曾说过,能够读懂全书的每一句话的人,就已经够格攻读引力物理博士学位了。虽说只学到了点皮毛,但对自己的知识面还是个很大的扩充并对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了不小的提高,这让我不觉得对霍金先生深厚的学术造诣敬佩不已。

首先,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就比如人人讨厌的蚊子,我想没有一个人会同意上帝创造蚊子这种生物,但是它又的确是我们地球生物圈中的一分子,肯定有它存在的道理,我们不能因为自我的关系而剥夺另一种生物存在的权利。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

怎么说呢,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其次,过去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任何事情我都把它想得很完美。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对那些试图证明世界绝对准则的文章很感兴趣。尤其在学习方面体现得相当明显,对于我而言,每学到一个新的知识的时候,都感到莫名的兴奋,因为他们能用很简单的几个公式来指导我们生产和生活方面的种种问题,感到很是神奇,因此对科学家们很是崇拜。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才发现世界远不是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几个"公式"就能涵盖。概括的来说,简单中孕育着变化,而变化中又体现着规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想方设法地去寻找那"隐藏"的规律。

很幸运的是,某些规律被我们发现了,但更多的还是未知的事物。世界到底有没有绝对准则?还是仅仅是个巧合?所有的问题我们目前尚还不得而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不断的探索才有可能解开这一个一个的谜团。而对于我们来说,它给我们的启发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像是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无法在学习上达到最高峰,因为没有最高峰。你有的只能是不断的去和别人竞争,和自己较劲,唯有此你才能在自己的学习上取得好成绩。同样,工作中也是如此,成功的企业者他们比平常人多的就是一个强烈的竞争意识。在当今激烈的社会环境下,"适者生存",谁都不想被社会所淘汰,谁都想有所作为,那么竞争就在所难免,这也会不断的促使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举两得。

再次,就是读完了全书之后,脑中一直萦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宇宙到底是不是在无限的膨胀还是最后会坍缩,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到底在时间上要不要有个开端?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尽头?到底广义相对论正不正确?人类到底还能在创造出什么样的理论去解决什么样的难题?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到过去或是来到未来?2222年人类的科技又将会达到什么样的地步?人类最远能到达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道光速真的就是速度的极限,以致于黑洞成为人类无法逾越的鸿沟?物质的最小部分又是什么?……

所有的问题接踵而来,让人应接不暇。但是这种种的问号又是那么的有趣,那么的吸引我们的目光,让人浮想联翩。可能这一切一切的问题,你或许现在就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可是谁又能知道,你给出的答案或许就像是从比萨斜塔上落下的那两个不等重的铁球不同时落地的"真理"呢?可能仅仅在当时的情境下被人们所认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有更多的伽利略站出来,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也会有更多的哈勃望远镜向你展示,原来宇宙真的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而是真真切切的正如你眼前所视,此时你可能会有所迷惑,到底什么才是真理?没有人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正如没有人能预测你的未来会怎么,一切都要交给时间。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就能进行太空旅行,或许仍然在浩瀚的宇宙面前无所适从……

篇6:时间简史读后感5000字

几百年前,物理学的大当家是牛顿。牛顿很了不起,建立了经典力学,创立了微积分,绝对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之后爱因斯坦站了出来,用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使自己在历史上扬名立万, 称雄一时。时代发展到今天,又出来了一个霍金,以他的大统一理论为旗帜,在这个可爱的地球上到处招兵买马,壮大力量,势头愈来愈旺,触角越伸越远,很有点一统江湖的味道。

可以说,《时间简史》是霍金问鼎“武林盟主”最大的资本。它图文并茂,用精辟语言叙说了物理学最前沿的成果,有着十足的诱惑力。正因为这样,它能荣登伦敦《星期日时报》畅销书榜达237周之久,也正因为这样,物理界传言,学物理的人不读它,就不是在学物理,由此可见《时间简史》是如何厉害了。

怀着一颗敬仰之心,花了不小的力气,抱着不求甚解的态度,终于拜读了这一本拳头著作。

在这里我得老老实实地承认,我并没有能够学到《简史》中多少纯理论的知识。但我毕竟不是双手空空,毫无所获。虽然我只能是管中窥豹,却也能领略到书中所描述的那般浩瀚奇妙,生发出来自于物理的那般璀璨辉煌的成就的喜悦。书山有路,在这条路上,霍金老前辈引导着我去采撷物理的奇趣,去欣赏宇宙的异彩,去感慨造物主(未必有)的能工巧手,去获取有所收获的喜悦。而我怀着一颗怦然跳动的心,去接受,去思考,去怀疑,去批判,去充实自我。学海无涯并不一定要以苦为舟,能寻得学习之乐,进而享受这种乐趣,以乐助学,这是老前辈用他的生花妙笔,用他的神奇思想明明白白证实了的,并使我切实体会到了的。那是一种全新的感受,一切尽在阅读中,一切又尽在不言中。

在这里,我想说的,我所说的,是《时间简史》给我的启迪:关于理论,关于追求。

小的时候,抬头仰望天空,但见茫茫苍穹,无边无际,浩瀚缥缈,再一想,宇宙是个什么样子? 就有点儿头疼了,胀了,于是自我就渺小了,就自惭了,于是,就有了人生的感慨,只觉得个人真是太过于弱小无助,人生太过于虚晃渺茫,没有生存的价值与意义,于是心中难免几许萧凉与低沉。可是,正因为喜欢“杞人忧天”,想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考虑些没法解决的却又是这个宇宙最基本的问题,想不通了还要想,使得小时的我萌发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发现我自己——的志向。我只知道,人活着,如果连自己究竟为何物,生我养我的宇宙究竟为何都不认识,是很可悲很可怜的。人,应当将毕生精力用于理想的实现, 这样才能拥有真正的人生。这也许是小小的我生发的鸿鹄之志吧!

遗憾的是,一直以来我只是将这种冲动深埋于内心,而并没有付出实质性的努力。到今天,这种面貌才得以真正全面的改变。特别是阅读了《时间简史》之后,才系统地将当前物理学前沿的风华原貌欣赏了一番。这其间,有着不同于以前那种零零碎碎接受知识片断的全新感觉,这其后,给人的是知识系统全方位的提升,思维的质的飞跃。

都说情人的眼里出西施,尽管眼前的并非是一笑倾人倾,再笑倾人国的西施,而相反,倒有点类同于效颦的东施。同一事务看法不尽相同,有时往往是截然相反! 物理界的现状也是这样,大家大师们比比皆是,各执一词,开山创派,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不相让。这有点盲人摸象的味道,可能大家都对了一点,却又不是全对。而每个人又喜欢点坚持己见,于是唧唧喳喳,哄闹一堂。

事物的存在自有它存在的理由。简言之,存在即是理由。就像奇点,虽然它不可测,很奇怪,但它是我们这个宇宙的起源,万事万物的根本来源,是它生发出演变成现在的宇宙,现在的你我,一切的一切。我们不能够真正地认识奇点,因为一切物理定律在此起不到任何作用,于是我们对于奇点只能是束手无策,就算我们再怎么聪明也是无能为力。我们只能将其称为奇点,也就是给它冠个名而已,此外就只能证实它的存在了。然而奇点为何会存在? 难道就只因为要保证我们这些智慧生物的存在? 这是人类目前唯一能说出的不是理由的理由,其间无可奈何的味道之外,不乏有着几分耍无赖的意思。还有,奇点的特性? 形状? 等等,人类的水平已经是无用武之地了,黔驴毕竟有技穷的时候!

我们先确定奇点为某一确定的点,我们知道它的一些特点:密度无限大,质量无限大,能量无限大,而占的体积却无限小,至于其他则一无所知,全然不晓。既然如此,撇开奇点于一旁,请问奇点之外是什么? 是真空? 可是真空中也有场的存在。如果真是这样,宇宙就不是起源于大爆炸! 是无物质和能量存在的“虚空”? 那么这个集宇宙之能量与物质于一身的奇点又来自于哪里? 它不会是“生下来”就是这个样子吧。就假设如此,没有理由说它保持奇点这个态只在一瞬间,就假如它处于这个态有比较长的时间吧,那么它在这一段时间内应该一直都是“安居乐业”,遵规守矩,那它就没有理由毫无征兆地有了一个质的改变,开始大爆炸,去散射物质和能量。我想,能够解释这一点的是,宇宙本就可以随意地伸缩,就比作是一个球体,其半径可大可小,而包围于其外的则是一片虚无。认定的球体(并不真的就是真实的宇宙模型)在虚无的包围中随意行驶它的“主权”,按其自己的意思去演化、发展。上帝的第一推动,也许就是来源于宇宙本身的自我。

一般以为奇点处的宇宙与其他时刻的宇宙是不同的,这是因为奇点的确与众不同的缘故。于是通常所说的宇宙大爆炸,可以认为是奇点处的那个非同一般的宇宙向普通的宇宙质变。既然如此,如上的假设,同是一个球的存在,又为何在其变化的过程中会有状态的突变? 殊知其外的虚无是不能对其有所影响的! 在无外界的影响下自发的突变,这是难以理解的。我们简单的这样想象,一个人,譬如你我,从婴儿开始,走向成年、壮年,步入老年,并最终灰飞烟灭,这是一系列量变的过程。再从下一个轮回的开始,到“凝聚”成受精卵,这一过程就只能是质变的范畴了。虽然这是显而易见的极其普遍的现象,但是我们未必能够将其间的奥秘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同理,宇宙在奇点前后,可以看做是面貌不同但本质相同的。我们大可以这样认为,既知其然,而未必知其所以然。

如上所说,我们已经默认宇宙不是唯一的。以奇点为界,它可以分为很多个不同的宇宙。要说明的是,选择以奇点为分界点,是因为奇点还是能够过渡物质与能量的,只是其前其后的物质与能量已经是“洗心革面”,焕然一新了。比如说,假如你在奇点之前一刻还生龙活虎,经过奇点的洗礼,你就将“脱胎换骨”,你的身体将被撕裂得四分五裂,化为最基本的物质与能量,你的思想更是不能运作。你先前所有的一切基元,还原为宇宙的尘埃,“随风而流”去了。奇点的这个特性,就如一台功率无限的粉碎机,碾碎一切的一切。我们不知道宇宙为何会有如此恐怖的机器,但我们大可不必为之大惊小怪。宇宙的魅力就是它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神奇而难以理解的朦胧画卷。在宇宙这天然大物面前,人类只有谦卑地学习,再多那么一点点,就是探索了。

承上,我们认为宇宙的“自我管理”能力是很强的,这个我们应该放心。就像原子,那么小,而所含的能量又是那么惊人! 而这个浩瀚无穷的宇宙不知包容了多少这样的原子。不止于此,还有多少人类没有认识的能量呀! 宇宙的自我演化,就是在展示它那能“随心所欲”改变的超强实力。于是,我们就可以接受奇点的存在了, 虽然它很特殊,很“变态”,但宇宙还是能够接纳它的,而谁又能否定,奇点还是宇宙之间不可或缺的呢?

至此,我们认为,奇点只不过是两个貌合神离的宇宙的一个转变阶段。宇宙正是按着自己的意愿,依靠其拥有的强大的神秘力量,在周而复始(周期未必相同)地演化着。从前一个奇点出发,敲响时间之钟,宇宙球的半径越来越大,其间伴随着物质与能量的一系列“动作”,就这样,到了某一态之后,宇宙不愿意再变大了(自有它物理上的原因),于是它掉转矛头,开始自我收缩,半径慢慢地变小,最终又汇聚成一个全新的奇点,此时此刻,宇宙之钟没有了能量(被奇点吸干),停止了它的运作。这,即是一个宇宙轮回。

可以肯定的是,每一个宇宙轮回的时间并不相同,经历的足迹也并不相同。因为宇宙并不是真的那么规规矩矩,它不喜欢生搬硬套,而灵动活泼则是它的所好。于是,千奇百态的宇宙相继诞生,此灭彼生,源源不断,无终无尽!

当然我们不可能去证实我的猜想。因为我们被前后两个奇点完完全全地封闭了。我们只能寄居于我们这个宇宙,而不能生存于其他的宇宙! 想想看,毕竟奇点是毫不留情地扼杀一切生灵的。如果下一个宇宙还能产生智慧生物的话,那已非你我的生物只会跟你我一样的迷惑,他们也许想法很多,却又无能为力! 所以我认为人类的前景是不容乐观、黯然无光的,我们没有必要好好去活。短暂的人类岁月,连走出太阳系都难,更别说是与宇宙抗衡到最后了,即使能够,人类最终还是要惨死在奇点的魔手之中。这样的话,人类的自生自灭,转世轮回,又有什么意义? 不过恰恰相反,在这个满目疮痍创伤遍布的地球上,人类还是活得那么有滋有味,悠哉乐哉的,这没什么,只因为人活着还是有点渴望与希冀的,人类的生存还是有它的理由的。这已非此处所说的主题,暂且避开不谈。

基于人类的意志,假定一个宇宙轮回从时间的起点开始,时间之箭缓缓而有节奏地前行,最终结束于时间的末端(这些都以奇点为界)。同时,我们把宇宙登台唱戏的场所称为空间。三维的空间加上一维的时间,四维的时空即是我们现在的一切,宇宙的根本。

到目前为止,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已被广为认同。既然说是相对,那么就应该有一个对比的基准。时间的基准是什么? 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以奇点为准的时间———奇点时间了。以一个奇点为起点,按下按钮,开始计时,而这时间就如人们可以想象的,是那样平稳而均匀! 伴随着奇点时间,万事万物“各司其职,各行其是”,在广袤的空间里施展着自己的“抱负”。

至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宇宙的总时间(即每个奇点时间之和)是无限的。它起源于无穷古老的过去,也将永远地走向未来。它有着沧桑的面容,坚定着信念的执著。它宛如一位和蔼的老人,面露微笑地看着他的一代一代的子民,眼神中却又满是期望:多么希望有人了解自己与这个宇宙!

再来说说空间。每一个宇宙轮回的奇点是不尽相同的,但对于其自身是确定的。不过,即是如此,我们也不能由此确定一个唯一的坐标空间来描述宇宙的。比如坐标的方向就可以任意选取。但对于每一个轮回宇宙,在每一个奇点时间,其间的事物是一清二楚地位于那一点的,虽然对于每一个观察者来说它的方位是不尽相同的。也就是说,每一个时刻,物件有它的绝对位置,只是因为人的观察角度的差异,而感觉到的不同而已。

那么空间是否是无限延伸的? 也就是宇宙的外面——虚无——是否也可由空间来描述? 首先要肯定的是,空间只是人类用来套宇宙的一张网,去描述它、形容它,进而接受它、利用它。于是,推而广之,将空间的范围扩大,穿过宇宙的边缘,进入无边无际的虚无,那是一个崭新的世界:没有物质,没有能量,没有所有的一切。不过,这个虚无的世界却能接受宇宙的“入侵”与“胡作非为”。我们可以这样假设,其实宇宙与虚无本为一体,只是物质与能量被宇宙“吸干”,只剩下一张干瘪瘪的“皮”。而这张皮包容着可爱的宇宙! 于是可以说,宇宙是以无限可伸的虚无为基准坐标的,在没有物质与能量的地方,就是一片汪洋的虚无,而物质与能量汇集的地方,则就是所谓的宇宙了。

还有一个问题颇有意思,即万有引力的本质是什么? 细想一想,本来好端端的,你我身处异端,却彼此“藕断丝连,你拉我扯”。通常认为宇宙的物质会产生自己的场,去 “联系”其他的物质。可是即使如此,还是不能完全地解释引力的产生呀。

要解决这个问题,不妨先做个假设,即假设虚无的坐标空间是很“脆弱”的,具有“不能承受之轻”(虽然如此假设,但其永远不会被压垮)的特点。于是,当一个物质球(就是一团物质,只是简单地设想为一个球形罢了)在某一时刻到了某一坐标时,由于它的冲量的缘故,这个坐标点会在瞬间被物质球压扁,显示出来就是在坐标平面有一处凹了下去(而这个选择的坐标平面是垂直于物质球飞来的方向),而凹下去的程度与物质球来临的能量有关。但是这个坐标点不肯独自承受“伤害”,于是它将“伤害”沿着坐标平面均匀地散发。此时,我们取一直线,其始于这个坐标点,沿着坐标平面的某一方向,由于“伤害”的传播,这条直线就会像波浪线一样向远处传播(就像你用手去抖动一根绳子一样)直到碰上了另外一个物质球,这时,传导的波动与运动的物质球就会发生关系,另外一个物质球在凹陷的波线中就会向波动来临的方向发生细微的弯曲。由于空间遍布着这种波动,微分向积分的转换,细微的弯曲就会积累成宏观的引力效应。这也就初步地解决了引力的来源了。

同一道理,也能解释微观粒子为何具有波动的特点。

根据简单与和谐理论,任何物质走的路线应该是直线。但是并非如此,微观粒子走的却是弯弯曲曲的道路。这其间原因何在? 微观粒子为什么不选择最简洁省事的直线呢?其实它们也是没有办法,它们也是想走直线的,只是由于虚无坐标的“脆弱”,它们的运动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出现了运动的被干扰。于是,在它们运动的时候,某一时间段会有某一方式的波动,而过会儿,它们有可能转化为其他种方式。当粒子的量度增大后,由于统计效应的逐渐显著,它们就会明显地偏于某一方式,比如说正弦曲线,余弦曲线等了。

综上,我们可以说,我们的宇宙有它特别的奇点,有很多的轮回宇宙,有很多绝对的奇点时间,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虚无坐标空间,以及这种空间的“脆弱”性——这即是我对于这这个宇宙的一个浅显的认识。

一幅五彩缤纷的图景,令人流连忘返;一把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让人苦苦追求;一种追求真理的斗志,启人终生奋斗。《孙子兵法》给用兵者的是计谋战略,《九阴真经》给习武者的是盖世神功,《论语》给少男少女们的是指点迷津,《道德经》给一心修行者的是心灵的洗礼,而《时间简史》给人的则是永远不朽的精神财富,永远不钝的进取之剑。

命运的拘束于轮椅,并没有禁锢住一位伟人的伟大思想。这是一种意志的不屈,一种精神的顽强,一种信念的执著。看过了《阿甘正传》,里面主人公几年不停地奔跑,让我感触极深。人的生命只有短短几十载,精彩与掌声不是轻易得来的,其间需要付出多少心血与汗水! 成功的喜悦与理想的实现是多少人终身所求,梦中所见,但单单只青睐那些能为理想付出自己一切的人! 上帝的苹果被牛顿接住,因为他正在沉着思考;相对论的花环罩住爱因斯坦,因为他能矢志不移地坚定自己的信念……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他自己对于不可名状的道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于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切又变得那么不确定了。但这并不妨碍老子集天地之大乘,修成大德大慧,进而创立道教,宣扬道法精神。皮里的春秋,正因为其散发着诱人的神秘感,才能游人不断,访客不绝。宇宙的内衣,是那么让人猜不透摸不着,思维的翅膀可以在其中任意地遨游,灵感的火花可以在其间肆意地迸发。能不能够成功,就看个人的修为了。勤奋不可少,思考也不可少,但那份心灵的执著与睿智更是不可或缺。天与地的范畴,是那么的静谧,但其实是波澜遍布。学得一份老子的心诚与对天地玄黄的感悟,正是拼搏所必须,正是人生的最终所求。

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 无所谓绝对的权威,只有绝对的探索,不屈的人类意志。生活是黑色的,但真理之树常青,追求真理更是可歌可泣。虽然这条路上未必是阳光普照,结果未必是诱人的成就,但拥有那份追求的喜悦与刺激,以及难得的亲身体验与搏击,人生难道还不足够么?

我渴望成功,但并非是痴迷于功名利禄,而是终极真理的发现;但我不等待成功,守株待兔的日子真的是难以迎来再次的幸运。天道酬善也酬勤,我所希望的是,随着时间之箭的前行,能够书写一个简单的人生、完美的人生;我将付出的是,简简单单之我心,一心一意,一步一个脚印,攀登真理的高峰,向理想的神圣殿堂前进!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时间之简史!

篇7:时间简史读后感

小学的时候就听说了,史蒂芬?霍金所著的《时间简史》,虽早想一窥究竟,但终究功力浅薄而没有为难自己。我对于自然科学的喜爱可以追溯到三四岁的时候,至今还记得,夜晚美丽而浩瀚的星空,使我第一次对自然发出了质问与感慨。

如今,历经十年数理化的修炼,功力激增,虽尚无浑厚殷实之沉淀,却已能了解少许,但有力余,便欲牛刀小试,有幸于书店中觅得此珍贵之书,便买诸家中,悉心运气以观。

此书虽销量达1000万册,创科普著作之奇迹,引无数观者摘镜立目,但仍因其内容之艰深,专业知识之涉域甚广,使文人墨客欲其书者尽折腰而视之为“天书”。

霍金在书中系统地阐述了近代科学的发展史以及当代物理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如其中的波粒二相性,宇宙不守恒,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原理,反物质理论,黑洞引力论等等,皆为大学理工科专业内容,常人想以此书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用具,实非明智之举。

全为此书而费尽心思,虽尚不可彻悟其内之深涵,却也略悉端倪,了明大意,知作者之用心。于此,便欲粗评一二,倾我心之领悟,流我思之感慨。

一、对霍金——终为大师也

自幼患异症,身不由己,却意志刚毅,才思敏捷,为此浩瀚之文,足可见其气之深广而奥绝也。此书绝非仅以理科专著自居,更溢人文情怀并与机智修辞。此举,实深刻记于我心,令我无能忘之。

二、对内容——回味中带着思考,思考后更是回味

读书使人明智,此言非虚。《时间简史》一书就是把读者引向宇宙的起点和万物的本源,从而引发我们对个人、对同伴、对事件、对社会、对生命、对世界、对意识等等的思考,进而使我们在自身寻找本质。无意中便提高了思维的深度与广度。此书从宇宙图像说起,系统地介绍了时间、空间、量子、自然力、黑洞、虫洞等内容。我们在与作者一同思索中,堕入了科学的迷幻之网,似乎时而看见一丝亮光,也许那就是未来的可以认识的世界。

篇8:时间简史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时间简史》这本书。读过了《时间简史》这本书,激起了我研究宇宙学的兴趣,因为我小时候以为宇宙只有太阳系,可《时间简史》时这本书却告诉我宇宙不是只有太阳系,而是好大的,所以激起了我研究宇宙学的兴趣。

《时间简史》这本书主要内容是:从古代的天文学说到了现代的天文学,也是从宇宙大爆炸说到宇宙为什么会形成黑洞。

《时间简史》这本书说了许多,其中我喜欢《我们的宇宙图像》那一章。读了那一章我知道了人们早在公元前340年就知道了地球是圆的。我还知道1514年哥白尼提出了一个观念,观念是太阳是静止地位于中心,而地球和其他行星绕着太阳作圆周运动。我读了《时间简史》这本书学了许多天文学的知识。

我看了作者简介:史蒂芬;霍金他出生于伽利略逝世三百周年纪念日。是不是在科学家逝世纪念日当中出生的孩子长大后都会有科学智慧吗?不是的,这是因为他小时候认真读书才会有今天的成就!我也要向他学习,以后做个天文学家。

《时间简史》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努力学习,以后才有成就。

篇9:时间简史读后感

课余时间,我饶有兴趣的简读了一本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可以说的上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出这点之外,此书还详细的阐述了黑洞效应和大爆炸及宇宙奇点问题。

倘若这本书以数学公式、证明过程和科学术语为主,那么我认为它不可能这么畅销全世界。这本书正是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读者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

《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独到的是宇宙物理知识,我还读到了一种敢于同命运抗争,顽强不屈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众所周知,霍金出这本书时已是全身瘫痪,可以活动的仅是3只手指。在这样的条件下他凭着那充满智慧与知识的大脑,毅然对宇宙发出思索,对真理发出挑战。最后他成功了,出版了这傲然屹立于科学文献之林的伟大著作。读完此书我受益匪浅,我学到的东西远远不止那些,而更多的精华还有待于我更深一步的阅读,更深一步的探索。最后我引用牛顿的一句话来结尾:“我不知道世人怎样看待我。我只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海边玩水的小孩,偶尔是到美丽的贝壳,就高兴不已。但面对真理的浩瀚大海,我仍茫然不知”。

篇10: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本学期有幸在学校的安排下,我们教研组内集体讨论说要看此书。

翻着这本书,总有一种似懂非懂,一会儿看懂,一会儿不懂的感觉;同时又感觉到一个个精彩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不忍放下。《简史》从思索宇宙的年轻人演讲到宇宙演化的图像,从牛顿宇宙到相对论,之后讲了弯曲空间、黑洞、大爆炸、虫洞等等理论。一个个理论诞生、发展,一层一层的剖析,然后又被新的理论替代,每一个理论像一个个时代的英雄从弱小到伟大,从成长到衰落。使我们在阅读霍金先生高深思维的同时,也惊叹其优秀的文学逻辑。《简史》的普及版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除了让我们懂得一些基本的知识外,更教会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这些知识让我们觉得深思给人以启示。如人存原理是指我们之所以看到宇宙是这个样子,是因为如果它不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不会在这里去观察它。从人存原理又涉及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霍金先生很精辟的说,许多科学理论也非常符合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其思想是,在任何自我繁殖的有机组织群体中,不同个体的遗传物质和成长存在变异。这些差别意味着,某些个体比其他个体更能得出有关它们周围世界的正确结论并相就地行为。这些个体就更可能戚并繁衍,自然选择赋予我们推理能力,这就要我们去寻找完备的统一理论,不会误导我们去得到错误的结论。因此我们以前所认定的牛顿三大理论也有错误,因为牛顿认为时间都是绝对性的,然后爱因斯坦提出来了相对论,他不断的完善他的相对论,从狭义相对论到广义相对论,但我们并不认为广义相对论一定是统一的完美的理论。除此之外,如以太物质,弯曲空间,等效原理,双子生佯谬,膨胀宇宙,黑洞原理,虫洞理论,四维空间,时间与温度的关联等等都给了我知识与心灵的双重冲击。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

篇11:时间简史读后感

由于暑假里韩老师让我们再看一本数学故事书,所以上个星期天,我就硬拉着爸爸到上海书城给我买书。我想:一直都十分热爱数学,而且又很喜欢看书的爸爸,一定能为我挑出一本适宜我看的书。果然,爸爸马上为我挑出了一本他中意的书——《时间简史》。

这本《时间简史》是由著名的史蒂芬·霍金所写的。当爸爸告诉我,他被尊崇为继爱因斯坦以来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时,我着实被吓了一大跳。我掂了掂手里的书,虽然很轻(只有100多页),但我想,里面包含的知识肯定远远超过了这个分量。

既然书名叫做《时间简史》,那么书中所写的一切自然是和时间有关的了。为了讲明时间,作者从宇宙开始写起,而后说到空间,而后又说到黑洞,而后再说到虫洞,最后才得到了结论。书中的语言都充满了知识性与专业性,让我感到懵懵懂懂的。虽然如此,但我似乎也了解到了时间。如果让我结合书中的话来谈谈时间,那我会说:时间确实可以是一种物质,因为万物皆是物质,如果时间不是物质,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很明显,它对于我们无比重要,我们也无法离开时间。用书中的一句深奥经典的话来概括时间:时间也许是不朽的,至少在我们这些生命短暂的物质看来,那确实是不朽的,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产生一个点,就这样无数个点连接在一起,变成线,变成面,就无限制地编织下去,直到宇宙的结束,如果那宇宙没有结束,也就继续不朽地编织下去,做那宇宙创造者的寿衣。

我觉得这本书不太适合我看,毕竟我还没有学过物理,对书中所说的一切都还不理解,但我知道,这是一本对我们人类来讲相当重要的书。我想:等我长大一点了之后,再读一遍这本书,到时候一定能掌握书中所说的知识。

篇12:时间简史读后感

这次我读的书是《时间简史》。《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宇宙学的着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史蒂芬·威廉·霍金于1942年1月8日生于牛津,那一天刚好是伽利略逝世三百年。可能因为他出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代,所以小时候对模型特别着迷。他十几岁时不但喜欢做模型飞机和轮船,还和学友制作了很多不同种类的战争游戏,反映出他研究和操控事物的渴望。这种渴望驱使他攻读博士学位,并在黑洞和宇宙论的研究上获得重大成就。他是个伟大的科学家。他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ALS),因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疾病已经使他的身体严重变形,头只能朝右边倾斜,肩膀左低右高,双手紧紧并在当中,握着手掌大小的拟声器键盘,两脚则朝内扭曲着,嘴已经几乎歪成S型,只要略带微笑,马上就会现出“呲牙咧嘴”的样子。这已经成为他的标志性形象。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被彻底剥夺了说话的能力,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当时医生预测他最多活两年,但他至今依然顽强的活着。

初读此书,不得不赞叹史蒂芬教授那如丝般缜密的逻辑性,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出他过人的才智,他可以把相对论当作孩子手中的乒乓球来形象地描述相对论中时间与空间是无法分离的这一物理规则。我在阅读中学到了好多以前不知道的,比如宇宙诞生的过程,以及地球的一些知识。

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因为地球,才有人类,才有我们生活的世界。

记得整本书里面,我印象最深的是:再重复一下,由于时间和空间是相关的,一个和逆时旅行紧密相关的问题是你能否进行得比光还快,这一点也许不会使你惊讶。很容易看出,时间旅行意味着超光速旅行,在你旅程的最后阶段做逆时旅行,就能够使你的整个旅行,在你希望的时间内完成,而这样你就能以不受限制的速度行进!但是,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倒过来也是成立的,如果你能以不受限制的速度前进,你也就能够逆时旅行。其中一者成立而另一种不成立是不可能的。

无可挑剔的逻辑在字里行间展露锋芒,无死角的思维在史蒂芬的笔下尽情跃动,让人无法相信这本书竟然是由只有三根手指能活动的残疾人霍金教授写出的呢?

没错,作者虽然几乎全身残疾,但在思想和学的领域上,着实是一名伟人!

通过阅读《时间简史》,普及天体物理的知识,让我对宇宙的神秘产生了浓厚发兴趣,更惊讶于那是多少次的必然与偶然,才有了太阳系,才有了地球,才有了孕育人类生命的场所。这样的夜色下,总是令我的思考走向深远,但是,就如同无法洞穿那无穷的宇宙一样,我无法想象,霍金教授,是运用了怎能样的力量才能完成这“时间”的书写!他的书中的内容令我神往,他的精神更令我敬佩!

篇13:时间简史读后感

用了很长时间读完了史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这本书是霍金的非常著名的宇宙学著作,涉及了人类对宇宙研究的历史以及写作当时宇宙学最新的前沿性问题。它被翻译成了40多种语言,销了1000多万册,被称作是国际出版史的奇观。我想之所以这么火,那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么一部深奥难懂的科学著作,写得却极其通俗有趣,贴切生动,像我这种科盲都能读下去,且能读完。当然,我不能说我完全读得懂,毕竟用于研究宇宙的理论和学说太过“专业性和数学化”。我只能说是读了,大概了解了人类对宇宙本质探索的历史和进程,粗略知道了人类历史上有哪些科学家对“宇宙为什么存在”这个问题作出了哪些巨大贡献,并由衷地升华出了一种对这些引领人类理性精神的伟大科学家的膜拜之情。我想,有了这些,这书我就没白读。读后,我有点儿感想:其一,一部原本形而上的科学著作都可以被写得如此浅显(貌似,但这样的方法可以拥有相当数量的读者群)易懂,接地气,为什么我们很多的文学文艺评论却搞得晦涩拗口,让人感到高深莫测,悬在空中?实际上,有些东西有那么玄吗?其二,我的数理化基础太差,以至影响到我阅读这类书的效果。不错,我喜欢读书,具备一定的阅读能力,我能读懂每个句子,但却不能保证我通晓了全篇语义。这真是很遗憾!在阅读中,我甚至想是否有必要系统地学习一下数理化知识,把小时候学过的捡拾起来,把那个年代没机会学的补充完备起来。我知道这难以实现。其三,小时候养成的阅读习惯阅读方向会影响到人一生的阅读兴趣。小时候没有什么娱乐项目,读书就是最大的乐趣;那个时候书又少,所以抓到带字的就看一看。家里的书,包括哥哥们的语文课本(我的课本已全然是另一副样子),借来的书,得着就翻翻。记得家里当时有一本《辞海》分册,好像是天文地理方面的,已没有了封面,是我最常翻看的一本书。那时候小,爱幻想,对地上的事儿觉得没什么意思,对天上的事儿却觉得很有兴趣。这兴趣就一直延续到了现在,涉及到这方面的书喜欢看,涉及到这方面的影像更喜欢看。可惜,我自然科学方面的基础太差了!再说一遍:这真的很遗憾!

篇14:时间简史读后感

这个春节花了半天时间看《时间简史》,实话说虽然这本书已然经过编撰,评述已经更加通俗易懂,但是从小物理成绩就差的我读起来依然稀里糊涂,贸贸然写下一点读后感表示一下对自己的嘲讽。

看过《时》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整个物理学是人类在总结对宇宙和时间的一个渐进认识的过程,从哥白尼到伽利略,再到马赫,牛顿,以及后来的爱因斯坦再到当代的霍金。都是后人在总结前人的研究和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然后实验验证得出结论的过程。牛顿说他不是个伟人,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就是这个道理。伽利略通过研究哥白尼的地心说而提出日心说和地动说,牛顿在此基础上研究出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再提出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再到现在霍金的时间简史,他们都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加上自己的思考,总结提出了新的理论。可见没有事物的发展是一触而就的,人类社会的进步就是来源于人类对未知事物不断地孜孜以求的思考,辩证和总结。

虽然从小物理很差,但是我一直以来对天文和地理很感兴趣,中考时候地理甚至还拿过满分,只是对理论物理这样的抽象的纯理论基础学科理解起来很困难,肯能是抽象思维能力不足吧。所以看了《时间简史》后对其中所阐述的理论还是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时间简史》在我肤浅的认识看来是向读者描述这样一个世界:整个宇宙是一个服务器,宇宙中的所有物质小到基本粒子,大到小行星,彗星,行星,恒星甚至星系都是跟这个服务器连接的一个节点,他们独自运行又通过服务器相互关联,依靠各种基本物理法则相互作用。服务器的运行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不可存档当然也不可能回档。各个节点之间通过各种光波等来通讯,因为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各种光波在传播路径上受到的各种影响等原因产生网络延迟,导致节点之间的通讯并不同步。节点由于自身运行速度的质量等等原因导致相对于其他节点的运行时间是不确定的,但是每个节点相对于整个服务器的运行时间确是固定的。所以在A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和在D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而在服务器观察A,B,C,D节点状态的结果是确定和一致的。这又让我联想到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也是一个服务器,每个人都是这个服务器的一个节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各自生活的圈子。很多人看似遥不可及,却在这个大的服务器下面相互影响,哪怕是非常细微的。有一个社会学研究的理论认为哪怕完全不可能认识的两个人之间只要通过6个中间人就可以建立联系,这是通过大量统计学研究得出的结论。反过来看这个宇宙,我认为是不是也存在类似的节点能够让宇宙中遥不可及的两个互不关联的节点建立最短的联系路径。这就像一些物理学家正在研究的虫洞理论。

我相信按照目前人类的科技发展速度用不了多少代人就可以让我们人类走出太阳系,甚至走出银河系,在宇宙这个服务器肆意漫游。

篇15:时间简史读后感

坚强,是一个伟大的人所必须具有的品质,若想成就一番伟业,就需要一样东西,那就是不怕困难,不怕失败,永远坚强不屈的精神,而霍金就是拥有这种精神的人。

斯蒂芬·霍金教授写的《时间简史》出版于1988年,回答了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问题。

书中认为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膨胀,直到今天,宇宙仍然在膨胀之中。

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

宇宙继续膨胀,将来也会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

大爆炸之前是怎么回事,不知道。永远也无法知道。这就是大爆炸宇宙的理论基础。

我赞成斯蒂芬·霍金教授所说的前半部分:就是我们的小宇宙发生了大爆炸到空间随时间的增长而不断的膨胀直到今天。但是,对后半部分却有疑问。我想,我们的小宇宙会不断的膨胀下去,而不是一定程度后开始收缩,成为黑洞,进而再产生一次大爆炸。

我解释为:大宇宙中有很多黑洞的存在,他们是产生大爆炸的种子,这些黑洞不断的吸收大宇宙中的物质,不断的膨胀下去,直到达到了大爆炸的临界点就会产生大宇宙中的大爆炸。产生出和我们一样的小宇宙。这些黑洞不断的吸收大宇宙中的物质,有的就是来自于其它的黑洞大爆炸产生的物质,如星系等等。就是说一个个黑洞不断的产生大爆炸,同时由于物质的聚合不断的产生黑洞。在这个过程中物质是交流的,霍金的理论说的是在这个过程中物质是不交流的,这就是霍金的错误所在。

当然这是我的个人意见,是对《时间简史》认真研读后,出于敬重的质疑。我想会有权威的解释来解释我的疑问让这本书的理论更加权威。

21岁时,霍金患上了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医生说他至多只能活两年半。这种打击之大可想而知!但是,面对死亡,他没有低头。他对自己说:“时间只有两年半,不算多,要努力做些有意义的事,让生命留下一点辉煌。”最终,他成功了,成为了伟大的天体物理学家。他的著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风行世界,而今年,我有幸地读到了这一本伟大著作!

书中,霍金解释了宇宙、空间、时间以及黑洞的概念以及一些其它的内容,比如不确定性原理,简单的说就是在测量一个天体的位置与速度时不可能同时准确测量,只能取其一。作者语言生动有趣而不乏深刻,字里行间都体现出了一位伟大物理学家的智慧与幽默。

通过这本书,我了解了许多我不知道的知识。例如什么是红移、蓝移,什么是类星体,以及许多关于爱因斯坦相对论的东西。当然更多的,是我对这位伟大物理学家的敬佩。对一个生活强者的敬佩!

望霍金能继续快乐地生活,而我也会努力,争取成为一名成功的人。

篇16: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茫茫宇宙中,蕴含着神秘的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些藏在宇宙深处的事物,像磁铁般吸引着人们,激励人们的好奇心。在学校开展的科普书阅读活动中,我有幸读到了《时间简史》这部科学巨著,它是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霍金写的。书中介绍了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以及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这些神奇的宇宙奥秘在这本书中有了深入浅出的阐述。读完后,我对神秘的宇宙有了新的认识和发现,甚至让我对世俗改变了看法。

一开始,我对科学不感兴趣,对于我来说,地球、宇宙实在太遥远了。可是看完这本书,我对千里之外的宇宙充满了兴趣,神秘莫测的黑洞,宇宙大爆炸,一个个字眼在我脑海中刻下了深深的印象。这本影响这世界的伟大著作教会了我们如何用正确眼光去看待世界,看待身边许多神奇的事物。在21世纪,学会用科学的眼光去衡量身边的事物是很重要的,不相信歪理邪说,不迷信。所谓的天经地义,只是人们的盲目服从,并不成定果;所谓的天方夜谭,如今已成了事实,并不再是科幻。

我懂得了在如今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中,创新是时代发展潮流,只有不断创新,我们的社会才会进步,国家才会更加繁荣富强,始终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成为“东方不败”。21世纪的青少年,要勇于创新,积极汲取科学文化知识,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开拓自己的眼界,不能只钻在书本中一味的学书本上的知识,多动手,多观察,多实践,是自己的动手能力和思维能力得到创新。长大以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人才,为建设祖国美好的明天做贡献。

鲁巴金曾说过:“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在别人的思想上建立自己的思想,就是读书的最高境界。余秋雨也说过:“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不被已有的思想而束缚,坚持创新,让创新在浩瀚的太空中任意翱翔吧。多读书来充实自己吧,拥有一本好书就是拥有了全部。

篇17:时间简史读后感

所有的物理理论都是临时性的,也才知道,我的固有的观念‘如果所有因素都确定了,那么结果一定是可以计算出来的’原来是一种‘宿命论’。天哪,该怎么办?我本来还坚信人的思维也因为过往环境的确定性而属于定数呢。先姑且不去考虑思想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因为在基于纯物质的理论基础搞清晰前去强迫自己想这个问题,可能无异于思想上的自杀吧。

既然物理理论都是临时性的,都随时做好了被推翻的准备,那么,人为定义的一些概念所支持的理论就更不长久了。我深信不疑的数学,也是否有一天被自己的悖论所推翻呢?

我感觉自己已经处于半混乱状态了。我们这个世界,无论多么精彩或恶心,总有一天所有的这一切都不过会坍塌成黑洞里的一个极小的点而已。想到这里我不自觉的伸出手来,要去感受一下这周围的空气此刻是否还真实的存在着。而这个‘此刻’又意味着什么?也是宇宙永恒的一个组成部分吧。

宇宙啊宇宙,你为何如此的存在呢?他们把宇宙大爆炸那一刻称为奇点,奇点之前就不负责任的不追究了?怎么能这样呢?

人类的目标,仍然是不断去认识和改造自己周围的世界——无论这种认识会带来多么悲观的结果。是否存在有一天,事实终于可怕到再没有人敢于去探索呢?我想一定不会的,要不人类怎么会走到今天——在上帝的关怀下生活不是很温暖的么。

我一想到那些为了科学而放弃生活乐趣的人——他们才真正在推动人类的前进——我就不由得要鄙视自己,同时鄙视了其他象我一样为了生活而奔波的人。

当同学把我的书寄过来的时候,虽然少了好些,可是也发现多了几本原本不属于我的书。很让我感兴趣的是有一本侦探小说,可是翻了翻后意味索然,又无意识的拿起了这本《时间简史》。但是拿起来就放不下了。后来我才意识到,这应该是纯兴趣的选择吧,我仍然热爱科学的。第一次见它的时候好像是大一还是大二吧,不过它的出现并没有转移我们当时打双扣还是电脑游戏的任何注意力。我记得高二的时候看因斯坦传的时候也是抱着浓烈的兴趣在了解那些未知的不能理解的东西的。当然因为高考的原因,这种兴趣很快给中断了。可是为什么进入大学后反而失去了对科学的兴趣呢?这里面当然有个人特性,但是教育体系,尤其是高等教育制度也着实很有问题。

当爱因斯坦在无聊的专利局里花在总结狭义相对论上的时间,被我们的教授们用来考虑做什么了呢?难道当今的科学研究真的就昂贵到那种程度使得连理论物理学家都完全没有施展的空间了?如果有人鄙视我们所有的教授和所谓的专家,我至少不会去谴责这个人。

什么叫做对科学的献身精神?什么是人道?完美的人道只会让社会退步。必然有些人要牺牲自己的幸福,但是他们终将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专注于科学的科学家是受我敬重的,即便如霍金这样身形难堪,这难堪也只会在我的敬重中增加震惊而已。

那么夫子提倡的仁德又居于何位呢?想到这里,又想打击一下人为神话了的先古圣贤。都同样是人,为什么先古的就能做到大圣大贤?再更广泛的打击一下那些人为夸张臆想以至于捏造的行为。不论我的思想触动有多大,神,还是我最讨厌的东西。

那么感情和艺术的地位呢?不得不承认这些东西里边有些是很崇高甚至伟大的,可是它们毕竟都盘旋在思想体系之内。要通过它们去创新到思想本身的起源以及意义,是不太可能了吧?而这些东西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是必需的。可见我们这个世界为了发展,所需的额外的代价是多么的巨大!

所有的理论,都是总结共性的基础上具有预见性。所以不要在乎理论是否从字面上看起来是否肤浅,更应该注意它是否有效——在此刻或者以后更长一点的时间。

正如书中处处注意处理科学与神学的关系一样,这本书给我带来更多的应该不是科学知识,而是哲学理念上的冲击吧。容我整理一下,让我思想重新有序,才能够再次平和的看待这世界。

有必要补充以下摘录:

迄今为止,大部分科学家太忙于发展描述宇宙为何物的理论,以至于没工夫去过问为什么的问题。另一方面,以寻根究底为己任的哲学家跟不上科学理论的进步。在18世纪,哲学家将包括科学家在内的整个人类知识当作他们的领域,并讨论诸如宇宙有无开初的问题。然而,在19至20世纪,科学变得对哲学家,或除了少数专家以外的任何人而言,过于技术性和数学化了。哲学家如此地缩小他们的质疑范围,以至于连维特根斯坦——这位本世纪最著名的哲学家都说道:“哲学余下的任务仅是语言分析。”这是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以来哲学的伟大传统的何等的堕落!

篇18:时间简史读后感

课余时间,我饶有兴趣的简读了一本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可以说的上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出这点之外,此书还详细的阐述了黑洞效应和大爆炸及宇宙奇点问题。倘若这本书以数学公式、证明过程和科学术语为主,那么我认为它不可能这么畅销全世界。这本书正是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读者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读书笔记.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篇19:时间简史读后感

其实初读《时光简史》只是因为它是霍金的著作,只是为了在闲暇之余与朋友之间有一点谈资罢了,不得不说这样的科学著作实在难懂,相比我的张爱玲,三毛,刘墉来说却是枯燥了一些,但它仍深深的吸引了我。将我引向了充满幻想的未来。

说它单调是因为它没有平平仄仄的语调,没有风花雪月的场景,没有催人泪写的辞藻,但他,却拥有极严谨的的探索科学的态度,以一种严谨的口吻向我们叙述着蔚蓝的宇宙,神秘的黑洞。爸爸不止一次的提醒我说我再也看不懂这么深奥的著作,开始我还不以为然,渐渐的我发现我只能读懂其中一点,而绝大部分仍是懵懵懂懂。

斯蒂芬·威廉·霍金,一个极平凡的人,他因为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所以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彻底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但他的智慧弥补了先天的不足,轮椅上的他还是可爱的,值得我敬佩的。30岁,他考查黑洞附近的量子效应,发现黑洞会像黑体一样发出辐射,其辐射的温度和黑洞质量成反比,这样黑洞就会因为辐射而慢慢变小,而温度却越变越高,最后以爆炸而告终。黑洞辐射的发现具有极其基本的意义,它将引力、量子力学和统计力学统一在一起。

霍金的魅力不仅在于他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物理天才,也因为他是一个令人折服的生活强者。他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深深地吸引了每一个知道他的人。患有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的他,几乎全身瘫痪,不能发音。但他仍出版了《时间简史》,成为全球最畅销的科普著作之一。对于这本书我实在做不出自己的评价,因为,可能在之后的几年,我才能读懂这本书,可是我能感受到这字里行间的一份坚持,一份严谨,甚至一份心酸。

其实更多的我将这本书当作科幻小说来看,书里就是一个未知的世界,《时间简史》中,霍金念念不忘的就是大统一理论,这是爱因斯坦未尽的梦想。霍金在本书中坦言,不能用单独的美妙的公式描述和预测宇宙的每一件事情,因为量子理论的测不准原理决定了宇宙是不确定性和确定性统一的。在本书中,霍金通过地图模型来说明宇宙的多样性可能需要一组理论来进行描述。

《时间简史》是为想更多了解霍金教授生命及其学说的读者而编的。该书以睿智真挚的私人访谈形式,叙述了霍金教授的生平历程和研究工作,展现了在巨大的理论架构后面真实的人性。该书本来就不是一部寻常的口述历史,而是对二十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头脑之一的极为感人又迷人的画像和描述。对于非专业读者,本书无疑是他们绞尽脑汁都无法真正理解的,只能当科幻小说看。《霍金讲演录——黑洞、婴儿宇宙及其他》,是由霍金所写文章和演讲稿共13篇结集而成。讨论了虚拟空间、有黑洞引起的婴儿宇宙的诞生以及科学家寻求完全统一理论的努力,并对自由意志、生活价值和人的生存方式及进化原理作出了独到的见解。

读读它吧探索一个未知的世界!

篇20:时间简史读后感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了。暑假里,我细细品读了《匆匆》这篇文章,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匆匆》这篇文章的主题是时间。朱先生从生活的细节出发,描绘了时光匆匆流逝的全过程,每一个字都在敲打着读者的心灵。文中一个“溜” 字形象生动地写出了时光匆匆飞逝,而“头涔涔”和“泪潸潸”则让读者体会到朱自清对时光流逝之快而手足无措,内心充满无奈。真如晏殊所说“无何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想挽留,有挽留不住。又将“轻烟”、“微风”、“薄雾”比作无声无息过去的日子,更生动形象地描绘出光阴给人的那种若隐若现、触摸不到的感觉。时间就是一条无声无息的长河,有时喘急,有时静谧,不可触摸。它像是一个顽皮的孩子,总是在我开心的时候飞快地溜过,也经常在我无聊、郁闷时来回渡步。在我聚精会神的做作业时,它总是从我额头顶上豆大的汗珠旁流过;在我欢快的玩耍时,它总是从我有力的步伐中穿过;在我凝望天空发呆时,它又从我凝然的双眼前掠过……奥运会时,人们欢呼雀跃的为奥运会大幕拉开而高兴。比赛如火进行,人们沉浸在兴奋与自豪中。当人们还没来得及搜索记忆,评选出自己心中最精彩的比赛时,定睛一看,奥运会已经都在时间流逝中结束。人们都说快乐的时光短暂,果真如此。我凝望春天河塘,微风起,绿波漾,白花飘落,星星点点的坠落于池面,年轻的鱼儿怕羞躲了,绿羽翠鸟轻轻掠过池面,水光倒影,我想:这样迷人的春景,时间也会在此停留吧。但是,我想错了,时间是无情、的公正的,它犹如一把刻刀,老人额头上缕缕皱纹,是它伟大的杰作;少女脸上微微的红晕,是它雕刻出来的;还有那真挚可爱的笑容……很快,就要结束六年的小学生活了,一年级刚入学时的我还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一无所知。六年的时光转瞬即逝,庆幸的是我收获满满。“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啊!所以,我要学会珍惜时光。让时间流过的速度掌握在自己手中。相形慢慢长大、成熟的我不会在让时间跑丢啦!

篇21:时间简史读后感

总体上没有改变我读完前两章得出的结论。宇宙学是荒唐的。大爆炸理论,黑洞假说,可能是无稽之谈。探求宇宙的开端和终结是荒谬的。连霍金自己也改变了想法,认为宇宙的开端没有奇点。霍金也说过,所谓黑洞并不存在。我认为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的概念还是有必要存在。抛弃绝对时间是一种度量上的无奈。把时间与空间相绑,是一种量度上的需要。时间无始点无终点,空间无小限无大限,不容怀疑。人类受可见光可感波的局限,只能在一定范围了解宇宙。借助科技手段可以有所突破,但也不是无限度的。地球外宇宙间的生命现象,有可能存在。同时因为空间无小限,所以甚至地球上微观领域也可能存在我们看不见的生命。微观世界也许有类似星系一样的结构。微观领域有智慧生命都是有可能的。无非是可见光可感波不是一个量级而已。我们看不见他们,他们也看不见我们。物理学是近似的理论,超越界限就是谬误。构建所谓统一的理论也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实现。试图探求宇宙起源和更深层次的微观世界,只能是狭隘视角的胡乱推断。认为宇宙有始终,时间也有始终,微观世界有基本粒子,更是人类看不到永恒和无限的偏见。相对论关于光速不变的假定,宇宙学中有关星系距离和速度的测量,我认为有不可靠的成分。太阳光8分钟到地球也许可信,N多光年的说法则可能是谬以千里的。这里的谬以千里是比喻荒唐的说法,真能误差千里可能是相当精确了。我甚至怀疑,所谓椭圆轨道的说法,都是测量误读的产物。实际时间和空间的测量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也正是相对论生存的土壤。人类不能奢望探知借助一定手段可见可感外的宇宙及微观世界。否则就是迷信。需要和可能就是我们有作为的范围。可知论应该在这个范围内成立。这个范围会不断扩大,但一定会有不可知的范围。可知论与不可知论需要在人类需要和可能的范围内统一起来。人类需要警惕的是,在不可知范围迷信和欺骗泛滥,或做无味努力和浪费。有时间我会进一步看《时间简史》。但我必须先告一段落回归正事了。

篇22:时间简史读后感

通过对于宇宙状态、规律的探索,解答很多心中的疑惑。与此同时,也增加新的疑问,比如:宇宙的多样性意味着什么?作为物质的人,看似无序的反应和多样性里面,有没有可以从物理方面找到的解释?人的思维,如何从物理(或者化学)的规律去解释?等等。因为这些疑问,有了看一看纯物理理论方面书的想法,《时间简史》作为这方面比较不错的科普读物,被列入了阅读名单。和认识、经历、思维方面的变化有关,现在看这样一本比较理论的书,发现了很多乐趣,也多了很多不同角度的启发。一方面,明确了很多之前似懂非懂的概念和定义,受益匪浅;另一方面,通过不同的概念,去联系很多实际遇到的事物,找到很多共有的规律,或者至少增加了理解的能力,这个方面的思维变化,对于眼界的提升,难以言表。总结了一些收获,不一定全是《时间简史》里面,也混合一些其他关于宇宙的认识,整体看看,有些是成品,更多应该是半成品:宇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定义是无限可能性的集合体。因此,变化(或者运动),是宇宙的根本特征。所以静止,只是事物的表象或者是与时间结合之后在一个时间点(或者时间段)上的相对产物。宇宙的范围实在过于广阔,微观和宏观的差异无以概括(不同的时空范围,有完全不同的运动规律),那么,真正根本的宇宙定律,它就是不存在的(这个不存在是对于人来说的,也就是对于人的硬件大脑来说,人现有的脑细胞数量无法运算和破解这些问题,作为人,是存在上限的,这个上限,可能离宇宙这个级别,很远)。因此,对于人来说(人的多样性相对于宇宙,应该是渺小和简单的),探索宇宙的根本,应该放在自身上,放在自身探索和认识的态度上:开放的、正向的、敬畏的态度。这也许是人,唯一能做的。对于人类所有的认识,一定在一个前提或者范围内的,超出这个前提或者范围,认识将失效。人,是宇宙多样性的一个体现,可能只是宇宙多样性中的一粒尘埃,所以,在另一个‘眼界’上(物理时空范畴),一定可以找到人与人之间不同的原因,和人的思维和行为的规律。宇宙的力量,除了用‘神’,实在难以用其他语言来表达。不过这个‘神’,也是分级的,如果以星球为界,往宏观(太阳系、银河系、星系团等等)或者微观(细胞、分子、原子、电子、中微子、夸克等等),都是升级的过程。人在一些层面(星球?),已经很接近‘神’了。人、事物和力量,都是客观存在的。只是从人的角度去看(或者说是人的局限)的时候,开放的、正向的、敬畏的态度是关键。有了这样的态度,才能平和面对,面对人、事物和力量,面对未知和不能掌控,面对规律。也许,人的存在价值,就是去接近和感受‘神’的存在吧。

篇23: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力图以普通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爆炸与重生等科普知识,完全改变了人们有关物理学、宇宙和时间本身的观念,向人们展现了当代有关宇宙的最重要的科学思想。

这本书让我联想到很多的事情,世界万物的构成,人类及各种动植物的最初形态-成长-发展-衰亡的过程和轮回;就像草,世界的每个角落都能看到各种小草。它们在冬天会枯萎、发黄甚至死去。但是,每年的春天一到我们又能见到翠绿的草原,正是应验了一句古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试想这不也是一种死亡后的重生吗?

在地球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渺小得如一粒沙子;在整个太阳系中,地球也只但是是千万星球中的一颗;而在宇宙中,太阳系是不是只是渺小的一个,我们人类的位置又是在哪里呢?

回归到地球上的万物,不管是人还是植物,都会有终结而被代替的一天。因为宇宙是不规律的,正因为宇宙的不规律才有此刻的太阳系、此刻的地球以及此刻的人类和此刻的完美生活。浩瀚宇宙,辽阔苍穹,我们何其不只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需要互相交融沟通的尘土。而世界上亦没有十全十美,不管是对待自己的还是他们的错误,我们能做的是只是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不规律的宇宙之中,我们需要互相理解!

说到宇宙的最初让我回想起我以前看过的一部短片视频。短片中讲述我们人类所看、所听、所触、所感的都是不复存在的。乍一听,我们可能会觉得此言论是语出惊人,喧哗取宠,但实则不然。

我们都明白人的所有感官系统都是由大脑所控制的,就像我们看到的、听到的都是由我们的神经系统传播到我们的大脑组织,然后再由我们大脑组织显像出我们看到的以及我们所听到的景象或者声音。试想一下把一个人的大脑组织拿出来,然后把它的听觉系统、视觉系统与我们事先准备好的电脑连接在一齐。电脑中的画面出现的同时是不是也在这个大脑的视觉系统中显现出相同的画面?我们再把事先准备好的音乐在电脑中播放,这时候的大脑听觉系统是不是也会同时听到一样的音乐呢?这一切真的令人匪夷所思。继续观察,我们会发现如果我们把与电脑连接的视觉系统、听觉系统切断,此时此刻大脑中还能显现出画面、听到音乐吗?答案十分清楚,不能。而这些清晰的画面和声音的构成正是借助于微量元素的作用。

宇宙是由微量原子透过迅速的膨胀直到爆炸,再在宇宙中万有引力的作用下,将爆炸后的相同元素的残骸吸引到一齐。成千上万次的爆炸和一次次的万有引力作用才造就了这天的宇宙、星系、地球和人类。

这样,我们不难想象灭亡之后的重生将会更精彩。太阳系如此、地球如此、人类也是如此。但这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也许等到地球、太阳系结束生命的时候,人类已经找到另外一个能够生存的星球。此刻的人类只是整个地球的统治者、占有者和使用者,等到那个时候人类将会成为另一个星球的统治者、甚至整个宇宙的统治者。

霍金给我展现的这一切,或许有人会认为是危言耸听,但是时间会是一个公平的评判者。然而,短时间内,我们能赖以生存的星球就只有地球,我们无法赶超时间和超越空间,能做的就是珍惜爱护我们此刻共同的家园,珍惜拥有的时光和生活,把每一天都当成末日来过。那样即使明天就如电影《2012》中所描述的世界末日的来临,我们也一样能泰然处之。

最后,联想到我们21世纪的大学生,我们就应庆幸我们赶上了一个好时代,有这样一个好的环境中求学,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活跃自己的思维、培养自己的潜力。那么我们又有怎样样的理由在一点点的挫折面前萎靡不振,有怎样的理由在宝贵的时间面前虚度我们的青春?霍金身残志不残,不仅仅与残疾斗争20年,而且把他高超的智慧奉献于科学研究,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完成了高难度的科学研究。我不能不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霍金有身体上的缺陷,可头脑聪明的很!他给科学界的贡献远远超过了一个正常人所付出的。一个人如果身体有了残疾,绝不能让心灵也有残疾。尽管上帝是公平的,但是生活是不公平的,不管你的境遇如何,你只能凭借着依旧热忱的心全力以赴。这些霍金都做到了!而我们就更就应充分利用这么好的条件来努力学习,打破局限,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求知问道。不耻下问,扩展自己的兴趣爱好,提高思想高度。同时逐步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提升我们的竞争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潜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一本好书不仅仅让人获得最新知识,获得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态度以及科学方法的熏陶和培养,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十分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被禁锢在轮椅上长达20年之久的状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奇迹——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霍金不仅仅以他的成就征服了科学界,也以他顽强搏斗的精神征服了世界。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篇24:时间简史读后感

霍金的《时间简史》是那样的富有想象力,读完后。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没留下,想象的东西还是有的。时间,空间,物质,在加上主观活动意识,或许就是对整个自然世界的抽象了!

时空,这个概念在百度百科里面有更为详细的解释,爱因斯坦提出的新词,他将现实世界的空间抽象为三维,在加上时间一维,四维时空。在那里边,关于空间的争论不一。那里边也不乏想象的东西。我们能够感知的空间就是长,宽,高,以及时间也能被感知。时间,是空间中的物质变化有了一个合乎我们逻辑的秩序,规律。笛卡尔的坐标系的提出,这个贡献对人类有着太大的贡献了,高中时,我们的数学老师常感叹,有了坐标,只有你高兴,可以把所有的东西放到坐标中!

那是,一句在平凡不过的话了,可现在才明白那里边的包含的思想!可惜的是,我们从此不再学习数学了!把整个整个世界放到坐标系中,不违背他的意思。但是,为了达到想要达到的目地,就需要在这个目标上对其进行抽象。我也不知道,要干什么的,所以也不知道怎么抽象!姑且,先加个简短的广告吧!央视那个《相信品牌的力量》的广告很有美感。融中国传统水墨艺术与现代气息,漂亮!计算机的学习,是我了解到了它的制作原理!先看头顶的电棒吧!它欺骗了我们的眼睛!

高中时,还是那位数学老师告诉我们的!那时尚小,也就认为就是那样的!如果,用时间与电棒的电流图像表示,它是间断的!离散的!不连续的!但自然的界的所有物质的变化的时间函数是一个连续的线(找不到一个严密而又科学的词来表达此点,任何物质都是有存在周期的,所以要有两个端点,但它不是线段,这个曲线段还比较合适些)。如果,电棒是二维坐标上的小骗子,那么,那个漂亮的广告动画就是在三维坐标上的大骗子了!同样的以一个视觉暂留!换汤不换药!这个广告长了些!如果把我们空间全部的看作平面的话,我们也是平面人,在有关神话的电视剧中看到过这种艺术手法!这个假设实现了所有希望成为演员人的一个梦想!在此,所有的人都是演员!可在那个未知的世界中不知又没观众?

朱光潜老先生的那篇《看戏与演戏》中有这样的一句话,只要有人演戏,就一定有人看戏,有人看戏,就一定有人演戏!这是一种辩证法!所以,未知中好像有观众!但是,我的假设是不成立!前提是我们是不是平面人!当我们看到所有的观点都藐视正确的时候,所有观点的出发点也就是立场或是基础的正确性,需要特别的注意!

篇25:时间简史读后感

这本书,第一推从书第一辑的一证。霍金教授遨游到外层空间奇异的空间的领域,对遥远的星系.黑洞........大统一理论。他揭示了当时日益鏰涨的宇宙时间的到溯引起人们不安的的的的的得,那宇宙成丝维空气的一种"没有边境的宇宙理论取代大爆炸理论和上帝,上帝也许曾经是造万物时主要的推动者,也许因为这许许多多的发现从而渐泛围变,从《时间简史》对我们常应语言表达甚于方程的表达对读者是一本里程碑式的佳书。他出于一个对人类是享有杰出质献者之手,这是一本对知识无限追取之之作,是对时空本质之谜不懈的探讨之作。

霍金的一生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的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霍金的贡献是在他二十年之久被鲁加雷斌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则真正是空前的。

宇宙论是一门既古又年轻的学科,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延续,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不懈的探索则生存的意义。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苦的。

这本书中还介绍了牛顿的科学态度:牛顿对绝对位置或被称为绝对空间的存在感觉该到非常的忧虑,因为这和他的绝对上帝的观念不一致:事实上,及使绝对空间的不存在,被蕴含在他的隐律中,他也拒绝接受因为这个非理性的信仰,他受到很多人的严厉批评,最有名的贝克莱主教,他是一位相信所有物质实时,空间和时间都是虚妄的哲学家。当人们将贝克莱的简介告诉著名的约翰博士的时候,他用脚尖踢到一块大石头并大声的说:我要这样反驳他!

在20年代天文学家开始观察其它星系中的恒星光谱时,他们发现最奇异的现象:他们和我们的银河系一样具有吸收的特征线族,只是所有的这些线都想光谱的红端移动了同样的量宇宙膨胀的是20世纪最大的智慧革命之一。

科学是一路火苗,点燃无数炎黄子孙对它的好奇。

科学是一盏明灯,引领无数炎黄子孙对它的探求。

热爱科学,科学至上。

篇26: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立人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于宇宙学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任何物理论总是临时性的:你永远不可能将它证明出来。不管多少回实验的结果和某一理论相一致,你永远不可能断定下一次结果不会和它矛盾。”是我看《时间简史》中所得出来的结论,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所有的物理理论,你永远不可能说是真理,哪怕是准确推测了千万次,只要下一次出现了不符合的推断,那么这个理论就不成立。正如我在网上所看的马克思的座右铭,思考一切,换而言之也就是怀疑精神。怀疑精神是人类前往的动力,只有这样文明才会进步,不然将会面临的结果只会停滞不前。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个观念。读了这本书后,脑中一直旋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不是一个无限小的一个点?会坍塌,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是无边无际的还是有尽头的的?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来过去?所有问题迎面而来。霍金曾说过:“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完成我对宇宙的认识,这包括宇宙为什么会存在。”包括霍金在04年也宣布过关于黑洞的理论存在的错误。他说:“黑洞并非如他和其他大多数物理学家以前认为的那样。宇宙是神秘的也赋予黑暗,但是在我们内心之中有拥有着这样的宇宙!

篇27:时间简史读后感

有位名人这样说:“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清楚,有人问我,我想给他解释,却茫然不解了。”有一群科学家,就是冲着空间和时间的神秘,不断地奋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霍金,我想他的著名更是因为他是个身残志坚的睿智者。

霍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得了卢伽雷氏症病,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到后来他得了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却用惊世骇俗、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目前最伟大的宇宙学说,解开了许多宇宙之谜。

《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

《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原本我想着这篇读后感应该是一行一个问题,满页纸都是问号,虽然足以证明我读过《时间简史》,但我还是决定简洁为好,挑一个自己喜欢、有自己的见解的内容谈一谈。

有关宇宙的起源,书上说宇宙曾经是一个体积很孝密度很大、很烫的点,爆炸后,温度逐渐降低,直到今天的状态,然而目前宇宙仍然在不断地扩大,书中还说这是一个空间有限但没有边界,就像地球一样的封闭宇宙。书中还讲到科学家们对大爆炸的过程的一个猜测,提到什么中子、质子一些我仅仅听人提到过的科学名词。我勉强能看完,能懂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没法质疑这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但是之中还提到温度在 十亿摄氏度以上,大爆炸后温度又迅速下降了一百万摄氏度左右。我只知道温度是用温度计来测量的,温度计又是利用液体热胀冷缩原理来制作的,其实我只是质疑一下有没有一种液体能够测量十亿以上的温度,霍金等这些睿智的科学家是如何判断的。我非常震惊,霍金竟然能在这种只有猜测,而很少有证明的科学世界里遨游而且不会迷失方向。

猜测是谁都可以有的,对于宇宙的大爆炸,我有一种猜测,但只是猜测。

首先,一个点的爆炸,如果把点放大成一个球,然后让它爆炸,它会炸成碎片,如果没有重力,它会一直往外延伸,这时就会发现,如果碎片包围的地方都是宇宙,随着宇宙的膨胀,宇宙会变得稀疏,那么宇宙诞生的那个点所在的空间——据书上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岂不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暴露无遗?在宇宙的边界,原本非常接近的两个点随着膨胀,会越来越远,如果膨胀永无休止地进行下去,随着宇宙的密度越来越小,宇宙不就会和一片空白融为一体了?

篇28:时间简史读后感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想换一本书来写读后感,不是不喜欢,而是这本书超出我能力范围太多了……你要是问我:“唉,你觉得《时间简史》里哪种理论最有意思?”就好比问一头大猩猩:“唉,你觉得我手机里哪个游戏比较好玩?”回答你的必然只有满脸大写的懵。其实我在看完第一章之后,就已经深有感触了,不是震惊,不是佩服,是疑惑。原因有二:一方面在我在怀疑自己和霍金大大同为人类,为什么他懂那么多,我简直如白痴,到底是不是发育的时候少长了名叫大脑的东西;另一方面在怀疑到底是汉语言文化博大精深、渊远流长,我没有悟得其中真谛,还是我空活了十几年可能学了一门假汉语,才导致明明每一个文字都认识,但连起来却难如外星文。如果写到这里还拿不出来点干货,就会让我虽然已经较明显的凑字数显得更加明显。好吧,在《时间简史》中,头脑超人的霍金大大的文风却走的是低调的亲民路线,他力图以咱们凡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宇宙爆炸和重生等高深理论,一点都没有知识分子的傲娇气质,用的比喻和借代的事物都是身边平凡之物,将高端的物理学降下神坛,飞入寻常百姓家,这点令我大为佩服,但随即发现还是读不懂……但它还是或多或少地改变了我对物理学、宇宙以及时间本身的观念。书中第三章《膨胀的宇宙》,讲的是宇宙从微量的原子迅速膨胀到爆炸,然后万有引力再把同种物质吸引到一起,然后再炸、再吸、再炸……我们今天的宇宙就是被炸了成千上万次形成的(心疼宇宙一秒)。因为宇宙是炸一次大一次的,所以我们亲爱的宇宙在被虐的同时,无限扩张着自己的疆土,到今天现在甚至下一秒都是,突然觉得《赤壁赋》中“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这句形容人类真的好贴切,苏轼他老人家也真是意外地有远见呢!作为一个用尽自己一生一世也要将唯物主义供养的人,我从小到现在却一直痴心妄想着回到过去,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时间旅行。《时间简史》既给我一份打击,又给了一份希望,打击是因为根据爱因斯坦E=m的公式,越接近光速的物体质量会越大,所需推动它的能量就越大,你的速度无限接近光速时,所需要的能量就是无限大。所以你的时光机还没完成预热,发动机就因为燃料不足而熄火了。所以在排除神奇外星老司机开UFO带我飞的可能后,就只剩通过虫洞一条路了,这也是现在阶段唯一可能的情况了。排除虫洞中那大到不可思议的引力的影响,不确定性还有两点:一是虫洞连接的是另一平行宇宙还只是受引力弯曲的同一宇宙,换句话说就是你旅行后看到的将是另一个世界的你或以前的你;二是通过虫洞旅行,那么“这位空间旅行者可以利用相对于地球静止的虫洞,作为从事件A到事件B的捷径,而后通过一个运动的虫洞返回,并且在他出发之前回到地球”(引号内摘自《时间简史插图版》P202图10.5),那么你会在旅行前看到已经回来的你、一分钟后的你、五十九秒后的你、五十八秒后的你、五十七……理论上可能存在无限个你同台竞演,场面乱到飞起。虫洞旅行虽然感觉各种不靠谱,但起码还是给时间旅行一点希望的吧。《时间简史》让我看到了比言情小说更虐的文字,在让我对物理的认识更进一步的同时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无止境。我们现在学习的知识根本不值得骄傲,努力学习吧,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篇29:时间简史读后感

有位名人这样说:“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清楚,有人问我,我想给他解释,却茫然不解了。”有一群科学家,就是冲着空间和时间的神秘,不断地奋斗。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霍金,我想他的著名更是因为他是个身残志坚的睿智者。霍金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得了卢伽雷氏症病,从此被禁锢在轮椅上,到后来他得了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剥夺了他说话的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因此就一蹶不振,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却用惊世骇俗、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目前最伟大的宇宙学说,解开了许多宇宙之谜。《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原本我想着这篇读后感应该是一行一个问题,满页纸都是问号,虽然足以证明我读过《时间简史》,但我还是决定简洁为好,挑一个自己喜欢、有自己的见解的内容谈一谈。有关宇宙的起源,书上说宇宙曾经是一个体积很小、密度很大、很烫的点,爆炸后,温度逐渐降低,直到今天的状态,然而目前宇宙仍然在不断地扩大,书中还说这是一个空间有限但没有边界,就像地球一样的封闭宇宙。书中还讲到科学家们对大爆炸的过程的一个猜测,提到什么中子、质子一些我仅仅听人提到过的科学名词。我勉强能看完,能懂多少又是另一回事了,我没法质疑这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但是之中还提到温度在 十亿摄氏度以上,大爆炸后温度又迅速下降了一百万摄氏度左右。我只知道温度是用温度计来测量的,温度计又是利用液体热胀冷缩原理来制作的,其实我只是质疑一下有没有一种液体能够测量十亿以上的温度,霍金等这些睿智的科学家是如何判断的。我非常震惊,霍金竟然能在这种只有猜测,而很少有证明的科学世界里遨游而且不会迷失方向。猜测是谁都可以有的,对于宇宙的大爆炸,我有一种猜测,但只是猜测。首先,一个点的爆炸,如果把点放大成一个球,然后让它爆炸,它会炸成碎片,如果没有重力,它会一直往外延伸,这时就会发现,如果碎片包围的地方都是宇宙,随着宇宙的膨胀,宇宙会变得稀疏,那么宇宙诞生的那个点所在的空间——据书上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岂不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暴露无遗?在宇宙的边界,原本非常接近的两个点随着膨胀,会越来越远,如果膨胀永无休止地进行下去,随着宇宙的密度越来越小,宇宙不就会和一片空白融为一体了?有人说读《时间简史》艰涩难懂,但我读《时间简史》,仅仅是在读一本科幻小说,根本无法理解,便无所谓难懂与否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以我现在的知识储备,连聆听大师教诲的资格都没有。今后,除了不断学习补充知识,别无他法。我希望若干年后,经过不断地努力,当我捧起《时间简史》原版时,能理解得比现在多吧。

篇30:时间简史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现代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写的著作——《时间简史》。

这本书重点写了我的宇宙、宇宙和 时间、量子物理与相对论、黑一洞、时间箭头与时间膨一胀这五个方面。

听说,当时霍金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全身瘫痪的状态下完成的。我想,霍金已经只有两个手指能动了,但他还是每天坚持阅读。这种坚定的意志力是常人不可有的。在轮椅上的霍金,虽然已经全身瘫痪了,但他的思绪飞出了太阳系,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一洞。

他写出了现代人最喜欢看的《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一洞》,他还发明出了一套科学模组,成为了英国皇家研究院最早的会员。

霍金写的《时间简史》主要介绍了宇宙是怎样由来的到黑一洞的形成。说起黑一洞大家也应该知道,黑一洞是由一颗恒星衰变只后,变成了白矮星,白矮星衰变了之后自然而然就变成了黑一洞。同时黑一洞也是宇宙中密度最大、引力最大的物体,它的大的连光都逃不出它的手掌心。现在我想到了一句名言:成功=99%的努力+1%的天份。就像霍金一样,不断努力,才能成功。

篇31:时间简史读后感

大家都知道魔术是非常神奇的东西,而宇宙则像一个巨大的魔术帽子里面装满了无限可能。

以前贝特郎.罗素曾经作过一次关于地球如何绕着太阳运动,以及太阳又是如何绕着我们称之为星系的巨大的恒星群的中心转动。在演讲结束后,一位老妇人说:“世界其实就是一个无限的乌龟塔。”大部份人决得很可笑但不管怎样只能让时间来判断了。

早在公元前340年,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论天》中,就已经能够对于地球是个圆球而不是一块平板这一论点提出两个很好的论据。第一,他认为月食是由于地球运行到太阳与月亮之间而造成的。因为地球在月亮上的影子总是圆的,这只在地球本身为球形的前提下才成立。但如果地球是平坦的圆盘,除非月食总是发生在太阳正好位于这个圆盘的中心下方的时候才成立。第二,希腊人从旅行中得知,在越往南的地方看星空,北极星在埃及和希腊呈现出来的位置的差别,亚里士多德甚至估计地球大约长度为4000000斯特迪亚。希腊人甚至为地球是球形提一供了第三个论据,否则何以从地平线外驶来的船总是先露出船帆,然后才是船身。

神奇而又难以猜测的宇宙,它的魅力将吸引更多的科学家探索。

篇32: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立人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于宇宙学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任何物理论总是临时性的:你永远不可能将它证明出来。不管多少回实验的结果和某一理论相一致,你永远不可能断定下一次结果不会和它矛盾。是我看《时间简史》中所得出来的结论,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所有的物理理论,你永远不可能说是真理,哪怕是准确推测了千万次,只要下一次出现了不符合的推断,那么这个理论就不成立。

正如我在网上所看的马克思的座右铭,思考一切,换而言之也就是怀疑精神。怀疑精神是人类前往的动力,只有这样文明才会进步,不然将会面临的结果只会停滞不前。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个观念。

读了这本书后,脑中一直旋绕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宇宙到底有没有过大爆炸?宇宙到底是不是一个无限小的一个点?会坍塌,还是最后趋于稳定?宇宙是无边无际的还是有尽头的的?人类能否发明出时光机回来过去?所有问题迎面而来。

霍金曾说过: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完成我对宇宙的认识,这包括宇宙为什么会存在。包括霍金在04年也宣布过关于黑洞的理论存在的错误。他说:黑洞并非如他和其他大多数物理学家以前认为的那样。

宇宙是神秘的也赋予黑暗,但是在我们内心之中有拥有着这样的宇宙!

篇33:时间简史读后感

史蒂芬。霍金,一个熟悉的名字又一次映入我的眼帘。他所撰写的《时间简史》自发售至今已有了不可磨灭的功绩,这不是因为书的封面好看,也不是因为书中插有漫画,而是他能带给我们知识,带给我们宇宙的奥妙,今天,我拿来了这本书,一翻开它,立即吸引了我。

在神奇的宇宙深处,蕴藏着一股浓厚的气息,那就是黑洞的魔力。而早在46亿年前,地球也诞生了。这本书就揭开了宇宙神秘的面纱。

在书的一开始,我们便知道了地球是绕着太阳转,在绕的同时自己也在转,那么说明宇宙是多么有趣。而随后他又写了宇宙从何时开始,从何时结束,时间有没有尽头,黑洞的蒸发性……很多很多,像一门佛经,好像永远念不完。

不过,一篇好文章,还是要看作者的用心良苦。本书作者霍金是一个身体上没有自由的人,但他的心灵永远是自由的,是永远得不到约束的,是早就飞向宇宙深处的。我要向霍金,一个身体残缺,但心灵满足的大师致敬!

这本书充满魔力吸引着我一直读下去,你也去看看吧!

篇34:时间简史读后感

对于高中时期是理科生的我来说,《时间简史》可以说是十分熟悉和陌生的。之所以说熟悉,是因为在我们学习的过程中难免对其内容及理论有所接触。而之所以说是陌生,主要还是因为平常并不会对这本书有太多想去了解的意愿。而这一次的特色团日活动便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去拜读一下这一部作品。

《时间简史》主要阐述了史蒂芬霍金对宇宙中的各种存在的猜想与推测。其中也不乏理论的阐述与说明。与一般的认识中认为其过于专业而比较难懂所不同,因为其对基础理论的阐述十分详细,所以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难懂。

读完《时间简史》说实话,对我们这些一般人来说,学习生活并不会有什么明显的改变。但是我们却也能感受到自己所处的宇宙之伟大与自身的渺小。在更了解世界的同时也能让我们重新考虑一下对自己的定位。

在读完《时间简史》之后,我也对我们所处的世界以及人类未来的可能性重新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幻想。可以说,这本书带给我们的不止是科学的知识,甚至带给了我们对未来的期盼。

篇35:时间简史读后感

宇宙是无限的,所以存在着许多的奥秘。《时间简史》这本书便向我们阐述了宇宙的奥秘。作者在书中探讨了许多深奥并令人生畏的主题。其实,要想读懂这本书,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

读了这本书不仅让我明白了宇宙是怎样的,还让我明白了空间,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在爱因斯坦以前,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绝对的。爱因斯坦所创立的相对论则告诉人们没有绝对的事物,一切都是相对的。他曾用最短且最通俗易懂的话解释过什么是相对论“如果你和你的朋友一起玩,不知不觉,你会发现时间过得很快,可你一个人在那里无聊,发呆,你会觉得时间过得非常慢”。就是这样简短的话勾起了我对科学的兴趣。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脑子里便有许多疑问。宇宙有没有大爆炸?宇宙是否曾经是一个无限小的点?到底广义相对论准不准确?人类最远能达到宇宙的什么地方?黑洞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道光速真的是速度的极限以致黑洞是人们无法逾越的鸿沟?所有的问题都只能打上一个问号。

这本书的作者更是让我敬佩的人,就是被称为“宇宙”的霍金,可是命运对霍金却是那么残酷。1963年,21岁的霍金在剑桥大学读研究生的时候,不幸患上了会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不久就完全瘫痪了,被长期禁锢在轮椅上。1985年,霍金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他在轮椅上坐了40年,全身只有3根手指能正常活动,就这样,他身残志不残,撰写了《时间简史》,让更多的人爱上了科学!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一个人只要肯努力,就没有不成功的事情。一定要相信自己啊,加油。

篇36: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中,有太多的谜团,他们就像一块磁石一样牢牢的吸引着我们,使我们十分密切的关注着这些谜团的研究近况。这个假期,我有幸从朋友家中借到史蒂芬·霍金著的《时间简史》,我正襟危坐,准备细细品味一番,感受霍金文字的魔力。

当我翻开书,发现自己果真“不虚此行”,书中观点独到、措词精准,在“相对论”与“弯由空间”之两章节中,作者以引人入胜的方式,把它们阐释得深入浅出,淋漓尽致,霍金用谐恢的笔调向大众展示了观点,而又不让人感到单调与乏味。

我一向不崇信什么牛鬼蛇神,对科学情有独钟,而《时间简史》就是用那些简学先辈的实验结果,以及人们对这种的看法与态度去编写的,而且作者还不失时机的纳入理论和观测的最新成果,使人兴奋不已。且书中完全没能那些认读者昏昏欲睡的长篇大论,都是用极其精练的短式文章,更是加深了我对它的好感。

被人搅浑的河水,你一时很难看清河底,你越是急躁,就越看不到,只有平静内心,等尘埃、沙石落定,这是河底的游鱼、彩石、蠕虫就一目了然了。这就是我阅读《时间简史》的心得,虽然书经人修改已变得通俗易懂,可有的地方还需要慢慢品味才能体会出用意,才能更加深入,更加透彻的读懂,倘若你这时心急气躁,就会欲速不达,一段时间内很难读懂。

更加精彩的是,书中还有许多插图,帮助我们们读懂它,还附有作者对未来宇宙的大胆推测与猜想。可看完《时间简史》后发现,书中的知识与精髓相当于“听君十席话”。

让我们记住《时间简史》,它对我们终生有莫大帮助,我们将受益匪浅。

篇37:时间简史读后感

曾经听过这么一个故事:一位的科学家曾经作过一次关于天文学方面的讲演。他描述了太阳如何绕着我们称之为星系的巨大的恒星群的中心转动。演讲结束时,一位矮个老妇人站起来说道:“你说的这些都是废话。这个世界实际上是驮在一只大乌龟的背上的一块平板。”这位科学家微笑着答道:“那么这只乌龟是站在什么上面的呢?”“你很聪明,年轻人。”老妇人说,“不过,这是一只驮着一只一直驮下去的乌龟群啊!”。这个故事自然很荒谬,可是确实我们对宇宙了解的太少了。

宇宙是怎么来的?什么时候会消失?它为什么如此神秘?这些问题只能靠探索来解答,在众多的宇宙树的探求者中,有位名为史蒂芬·霍金的人,取得了很多的果实,《时间简史》就是这些果实榨出的汁。

从亚里士多德的地心说到哥白尼的日心说足够说明这个由一切时间和空间的综合——宇宙的神秘性,但宇宙怎样产生的呢?宇宙因为一个奇点在150亿年前的大爆炸膨胀产生的,美国天文学家哈勃提出星系的红移量与星系间的距离成正比的哈勃定律,并推导出星系都在互相远离的宇宙膨胀说,说明了宇宙的膨胀一直进行着。

人类的探索精神是最重要的,众所周知霍金只有3个指头能动,但是他的探索精神帮助他走向宇宙,并且促使他成功的出版了《时间简史》这部世界名著,正如达尔文所说“我之所以能在科学上成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科学的热爱,坚持长期探索。”探索会使你也获得成功;所以,请不要忘记人最重要的东西——探索!

篇38:时间简史读后感

作为一个很久没有接触物理相关知识的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择这本书。所以接下来我要写下来的或许不能说是书评,顶多只是围绕着这本书所生发出来的感谢。其中多夹带私货,若是能看到有值得讨论一番的地方,希望能交流一下。

我读高中的时候是文理分科的,选择了文科的我在高二之后基本与物理绝缘。我自己对此并没有太多的惋惜,毕竟当年的我就已经无法弄清斜坡上的木块到底如何受力,因而也不会想要了解那光线都无法逃离的黑洞。

但是,我热爱看各种各样的故事。这之中便有一些基于物理假说而产生的故事。

我对时空穿越的故事有着天然的好感,特别是将时空穿越作为这个故事必要的推动要素的时候。当然,看多了当下电视剧的操作方法,会觉得穿越或许就是被车撞了或者换个灯泡触电就能触发的事件。而如书上所说的在无法逃逸且不可见的黑洞之中,存在着奇点。这在“广义相对论方程中存在一些解,我们的航天员在这些解中可能看到裸奇点:他也许能避免撞到奇点上去,相反地穿过一个‘虫洞’来到宇宙的另一个区域。”按这种假说,我们知道时空穿越需要制造出空间引力坍塌的条件,使之出现“裸奇点”。这可不是车祸和触电能解决的。

而去时间旅行的可行性在本书仍旧存疑,但文学却不受可行与否的限制。要是要是死死盯着实现条件,那么大部分故事或许都讲不下去了。最简单的方法便是把这个假说理论当成是真理,并营造出一种理论应用于实践的现实。

于是,在《穿越时空的少女》之中,筒井康隆笔下的未来人“肯·索格尔”借助跳越时空的药品,回到了过去。而在这个故事所讲述的时空之中,女主角通过未来人的道具,同样拥有了这种能力。我个人更喜欢细田守在动画中对于细节的描写。

当女主穿越回几个小时之前偷吃自家的布丁的时候,另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便出现了。

假设当人类拥有回到过去的能力之时,那个截点是否存在另一个自己?

即便在这个截点不存在另一个自己,那么从这个截点产生的新的记忆的自己,是否仍旧是未穿越前的自己。

而原本按照时间线流逝的自己又到哪里去了?

这个故事的回应是,新的活动轨迹会覆盖掉原本的活动轨迹,就如游戏存档一般。(还是有盲点的啊,万一女主角跳回自己的孩童时期呢?)

而时间旅行若是真能实现,还有另一个问题需要去回答。如果一个人真的“返回过去”,并且在其外祖母怀他母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外祖母,那么这个跨时间旅行者本人还会不会存在呢?这个问题很明显,如果没有他的外祖母就没有他的母亲,如果没有他的母亲也就没有他,如果没有他,他怎么“返回过去”,并且在其外祖母怀他母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外祖母。

这就是“祖母悖论”(或者说是“祖父悖论”)。

而霍金认为,任何时间旅行都被限制于未来。“如果可能回到以前并改变历史,则不能够回避引起的问题。例如,假定你回到过去并且将你的曾曾祖父在他仍为孩童时杀死。这类佯谬有许多版本,但是它们根本上是等效的:如果一个人可以自由地改变过去,则他就会遇到矛盾。”

但是,在故事之中还有别的解决方案。

一个人可以回到过去杀死自己的外祖母,但这将导致世界进入两个不同的(历史;或者说时间线)轨道,一条中有那个人(原先的轨道),而另一条中没有那个人。

而物理学上有这样的假说,“现在我们知道,任何粒子都会有和它相湮灭的反粒子。也可能存在由反粒子构成的整个反世界和反人。”既然都有反世界的假说了,那么多几个平行时空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在我有限的认知中,我觉得《命运石之门》(动画)对于平行时空这个假说的阐述非常透彻。里面的实验工具当然不能细究,但是作为一个通过选择不同时间线来推进情节发展的故事,对于设定的补充还是非常有意思的。在这个故事中,同样存在着蝴蝶效应的影响,在无数的时间线上,有两个人物总是逃不开死亡的命运,那么是否存在某个时空,这两个人物能逃脱这种结局呢。

但这个故事对于人物的设定是让人物按着既定的剧本进行的,不同的时间线只是不同的故事结局,看起来都是既定的。但后面还是觉得这种设置还是让人挺混乱的。正如薛定谔的猫一样,若是所有的时空都是真实存在的,那么在某个时空死亡的人,在另一个时空能存活,那这个人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所以这是一个观测角度的问题,但或许这正是一种既活着又死去的状态。

但是,或许正是这种无解的故事才是最吸引人的。

提了两部动画作品之后,还是得回到文字文本。有一本书就特别直白,就叫《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这是一个非常迷人的爱情故事。男主角亨利患上了“时间混乱症”,这让他成为一个能够在时间中旅行的人,他有时会出现在过去的某个时刻,甚至跟童年的自己相遇;有时会出现在未来某个瞬间,甚至与成年的自己相伴。他无法控制自己。过度劳累、噪杂的声音、压力、突然的起立等等,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可能导致他的失踪。

这个故事就没有采取覆盖读档的设定了。过去的自己是存在的,流逝的时间仍旧能实现在未来的自己身上。所以男主能与幼小的自己面对面,并且在确切存在的未来之中失踪了。

但我仍旧对时间旅行的方法充满好奇。而除了引发虫洞之外,霍金还向我们展示了另外的假说。“额外的时空维的确是科学幻想的老生常谈;它们提供了克服广义相对论的通常限制的理想方法,即人们不能行进得比光更快或者旅行到过去的限制(见第十章)。其思想是穿过更高的维抄近路。你可用以下方法描绘这一点。想像我们生活的空间只有二维,并且弯曲成像一个锚圈或环的表面。

如果你处在这环的内侧的一边,而要跨过环到另一侧的一点去,你必须沿着环的内边缘上的圆圈走,直到目标点。然而,你如果允许在第三维空问里旅行,你可以直接穿过去。”

这可能吗?

不过,正因为是假说才那么迷人。而由假说而诞生的故事,正因为这样才更有魅力。但物理假说是基于当下的研究现实,因而,文学,或者说故事比物理假说要更自由一点。《三体》出来之后就被视为中国科幻小说的一座高峰,至于是否能被逾越那是以后才能讨论的事。在这个故事之中,我们看到了地球被二向箔压成二维的景象。既然降维打击的想象已经出来了,那么往高维去或许也是可以想象的。

在《正确的KADO》(动画)之中,有来自高维的生物。高维生物自降维度,来到人类存在的低维时空。听起来像梦话,但是却陷入了无法证伪并且无法证实的困境。“当爱因斯坦说到‘上帝不掷骰子’的时候,他错了。鉴于黑洞给予我们的暗示,上帝不仅掷骰子,而且往往将骰子掷到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以迷惑我们。”

我始终相信自然科学的尽头与人文科学相连。正如最近召开的亚太科幻大会上,郭建华先生所说的一样:“我觉得科幻和科研一样,重要的是有好奇心。人类最大的梦想是了解宇宙,很多科幻小说也是关于未知宇宙的。我们见到的物质只占宇宙很小的部分,希望悟空号能打开我们了解宇宙的窗口,为写小说提供灵感。”

篇39: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历史上的众多科学家中,霍金一直是我最崇拜的物理科学家。虽然他的一生是那么的让人同情(20多岁就全身瘫痪)。但是他仍然坚持不懈地先后创立了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为人类以及物理学界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宇宙学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在这部书中,霍金带领读者遨游外层空间奇异领域,对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做了阐述,使读者初步了解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的奥妙。

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关于黑洞的解说我们生活在地球上,地球存在于宇宙,那宇宙又在那里?科学家认为宇宙开始于大爆炸,并由于爆炸的冲击力,宇宙正在膨胀,宇宙光线红移可以证明。之后就有三种情况出现:

一种是星球的引力拉回宇宙,一直拉回到宇宙爆炸之前的状态。

一种是星球的引力无法拉回宇宙,所以宇宙一直膨胀,最后消失。

最后是宇宙大爆炸的力刚好避过被拉回,但宇宙膨胀的力被无限减弱。

而黑洞则是因恒星耗尽能量而坍缩,最后缩到其引力足以影响光、空间和时间,光是最快的,超光速是不允许的。再加上时间都被影响,可见黑洞的力量有多大。又因为空间也被影响,所以黑洞看起来像一个洞,但是不一定是黑的,黑洞有可能发光或发出其它射线,这点可由星系中心是明亮的来证明,因为黑洞的引力,周围的星都被聚集在一起,就形成星系,所以星系中心一般是黑洞。

我们需要了解自己,所以就要不断的学习。科学永远是唯一的真理,每人都应当为社会的发展贡献一点力量。

篇40:时间简史读后感

提起史蒂芬·霍金,大家并不陌生。毕竟小学时,我们的课本中就提到过这位伟大的科学家。自那时起,我对这位不屈不挠的残疾人的敬意便油然而生,他的这本《时间简史》也显得十分的神秘莫测。 读完这本《时间简史》,霍金对时间与空间的苦苦探究与对宇宙、宏观世界的思索与领悟让我折服,他对科学界做出的贡献太巨大了,除了他,还有谁会想到去证明黑洞的面积变化与黑洞辐射;除了他,还有谁会想到去追溯时间的本源?虽然他坐在轮椅上,行动与说话都不方便,但他的思维却能自由的穿梭在广博的宇宙之中,有哪座星体能够感知到,在地球的某个角落里,一位毫不起眼的病人,正在洞察他们的奥秘?没错,“宇宙之王”的称号,他当之无愧! 如若是一个正常人,获得那么多的成就、得到这么大的荣誉或许还不能引人深思,但值得我们好好思考的是,霍金自二十一岁、当他还是一位朝气蓬勃的青年时,便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从此,他便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余生了,《时间简史》固然是这位伟大科学家的著作之一,值得每个人好好阅读与学习,但我们更该学习的,是霍金伟大成就背后隐藏的那份人性:那是一份坚韧不拔的意志。谁能想到一位坐在轮椅上有功能障碍的人,会是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的毕业生、博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谁会想到那张歪曲的脸的背后,隐藏着多么高深莫测的智慧。霍金的这些巨大成就背后又有谁能够想象他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他付出了多少努力,恐怕只有他自己一个人懂,他告诉了我们世界上最浅显易懂、又是世界上最难落实的时间的秘密:付出时间,才是通往成功的唯一途径。 仔细品读霍金,我们感受到的是一位身体极度贫弱却精神高度富有的学者的魅力。这是什么?有人说霍金出生的那天正好是伽利略逝世的周年纪念日,是否是伽利略转世?我想不是,支撑着这位残疾人走向成功的,是他对科学打心底的崇敬与热爱,是他人性中固有的那份对科学执着的精神。 正是这种科学精神给予了霍金无穷的力量,使这位“宇宙之王”与宇宙平起平坐,用最平易的话语描述宇宙的诞生,预知宇宙的爆炸。科学精神敦促他一心追求科学从不为自身名誉所缚,在真理面前,他敢于低头,2004年7月,霍金修正了黑洞悖论观点,信息应该守恒,这样一位残疾人,通过自己的努力,都可探得科学的诸多奥秘,可见科学并不是一块遥不可及的神秘领域我们这批新时代热爱科学的健康年轻人,又怎能认输? 霍金的魅力不仅在于他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物理天才,也因为他是一个令人折服的生活强者。他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深深地吸引了每一个知道他的人,虽然身体的残疾日益严重,他却力图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完成自己所能做的任何事情。他甚至是活泼好动的——这听起来有些好笑,在他已经完全无法移动之后,他仍然坚持用唯一可以活动的手指驱动着轮椅在前往办公室的路上“横冲直撞”。 我们有霍金所梦寐以求的自由,又有什么理由不渴望拥有他的智慧?让我们行动起来,发觉自己的那份科学精神,成为新时代的又一位霍金吧!

篇41:时间简史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科学家史蒂芬霍金的旷世巨作——《时间简史》

史蒂芬霍金是当代享有盛誉的伟人之一,被称为在世的最伟大科学家,当今的爱因斯坦。他在统一二十世纪物理学的两大基础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普朗克的量子论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而这一本《时间简史》就是他的智慧结晶之一。

《时间简史》这本书主要围绕我们从何而来?宇宙为什么会是这样子的?等等几个深奥的宇宙秘密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他讲解黑洞的那部分,也就是书中的第六章。主要说了黑洞是如何形成的,黑洞是怎么被发现的,黑洞的特性,以及它带来的能源——引力波有什么用途。在这些分支中,我最感兴趣的是黑洞是如何形成的,我从书上了解到黑洞的形成过程:先有一个质量为10个太阳以上的恒星在核心中燃烧氢元素,接着当氢元素燃料被耗尽的时候,一个气体的外层开始膨胀,成为超巨星,这是一个质量从10超过30个太阳质量的大质量恒星,最后具有30个太阳质量以上的恒星引力坍缩成一个黑洞(具有10个太阳质量的恒星变成中子星)。其次,我感兴趣的就是黑洞对于光的影响。在没有发现黑洞这个天体前,我们认为光的速度是无限的,只要有缝隙,它都能穿过,可认识了黑洞以后,我们又认识到光的速度是有限的。否则它怎么穿不过黑洞呢?黑洞的引力对光的限制实在是太强大了,它不是慢慢的吸收光线,而是吞噬光线。

《时间简史》这本书还写了许许多多有关宇宙的问题,快去读读看吧!可不要辜负了这位跨过时间与空间来讲学的大师的一番心血啊。

篇42:时间简史读后感

在读罢整书后,心中不知为何,像是充满了一股浓浓的怅然,像一团阴云,阻隔了空气,遮挡了阳光,久久挥之不去。我自问这“阴云”是什么,许久,我明白了,这是一个渺小的人类在浩瀚的宇宙银河和庞大的历史长河面前的巨大落差产生的无穷尽的无力感。曾有一位科学家在几百年前对着人们慷慨的演讲他所研究许久,观察多年的宇宙科学,对人们讲述着宇宙是什么,从何而来,关于他的生命,动态等等。有一位老妇人在他演讲完毕之后站起来,毫不客气的说:“你所说的,你所研究的,一切的一切都是浪费时间,说了一堆废话,”她接着说,“宇宙,就是一只上帝的乌龟驮着的一块巨大的平板啊!”科学家并不生气,他清楚传播新的理念有多么困难,他有礼貌的说:“那么,这位女士,您可以告诉我们,这个乌龟将在什么地方落足呢?”老妇人看了看他,不屑的道:“哼,你自以为很聪明,可是你不知道,支撑宇宙这块平板的,是一只,一只,一只,不断驮下去的乌龟群啊!”看了这则故事,大多数的人们可能都会发出同样的感慨:将宇宙比作一个乌龟塔?!多么的荒谬!多么的无知!可是,好好想一想,我们,对于浩瀚的宇宙,又了解了多少呢?霍金教授用了一半的笔墨写宇宙,一半的笔墨写时间,在写宇宙的半边笔墨中,他又用了不少的时间来描述宇宙形态在人们心目中的发展史:在新的理论出炉时,多半的人开始抨击新理论,当新理论成功后,又开始嘲笑原先理论的愚昧。霍金教授风趣的将这称之为是当时人类的思维风气,那些自认“有学问”的人却不敢提出新的理论和观点,这也是科学发展的可悲和历史发展的必然。宇宙是庞大的。他的体积之大,是让最快速的的光都会无比绝望天文距离。让光来跑目前观测加计算出的宇宙的最大长度,需要39亿亿亿亿亿亿光年。我本想换一种说法告诉你,但是可能是知识有限,我找不到任何别的长度和他对比是可以更容易想象的。宇宙,是千百年来从未改变的科学热点,(以下,是我的思考)但到现在,他还依然是一个最大的迷。现在最具权威的说法,宇宙诞生于一次开天辟地的“创世纪”大爆炸,那时的宇宙的质量和体积都极小,密度极大,而我们生活在爆炸后的宇宙中,那么,有趣的是,在他的形态还是一个小球时,这小球存在在哪里?一个更大的“宇宙”?我们看宇宙的视角,也许正是井底之蛙的蛙的视角,如果宇宙的诞生并非偶然,那么这个宇宙外,可能还有千千万万的宇宙。黑洞,可以称作是恶魔。进去的东西无一可以侥幸逃脱,但我认为黑洞不可能只进不出,如果我们想错了,被吸入黑洞中的东西并不是没有出来,而是没有让我们的发现,那么,黑洞的另一面,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人类,就像是生物中的一个细胞中的细胞质,我们生活在细胞里——也就是星球上,千千万万的细胞组成的这个人——也许就是宇宙。而这个“人”在什么样的“星球”上,在观察着,研究着怎样的“宇宙”,我也不敢再想了,那也不是我该想的了。这就是这本巨作给一个中学生的启发。然而,如果我们的确发现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他应该在一般的原理上让所有人理解。那时,我们所有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及普普通通的人,都可以参加为何我们和宇宙共同存在的问题而讨论。如果我们有幸,对此找到了答案,则将是人类思想和理智的最终极的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篇43:时间简史读后感

出于对科学家的喜爱和崇拜,我阅读了那本著名的《时间简史》,它的作者是大家都应该知道的爱因斯坦的同行——史蒂芬霍金。一、对霍金——一代大师的榜样自患异症,身不由己。却意志刚毅,才思迅捷,为此浩瀚之文,足可见其气之深广。此书绝非仅以理科专著自居,更溢人文情怀并与机智修辞。此举,实深刻记于我心,令我无能忘之。文中多有将深艰科学原理设喻为普通生活场景之实例,其构思之绝妙,设喻之恰分,使人叹绝,不禁复感于霍之迅捷才思。如有几例:霍将自旋为2(即旋转一圈两次重复自身)的粒子比喻为扑克牌中Q,仔细观察不难发现,Q正是旋转一圈后,两次回到自身。又如,霍将时间无序度的箭头成比作打桌球,打一杆后,原先有序的桌球,被分散为无序,而再打一杆使之重新回到有序的状态是极不可能的。由此而揭示出时间作为熵的热力学箭头。如此之例,不胜枚举。作者使一本原先注定对常人繁杂、枯燥、乏味的理论科学知识专著,变得如此丰富,多彩而有趣,实在值得称颂与敬佩。二、对翻译——中国应试教育牺牲品说实在话,这位清华大学毕业的同志,语文水平实在不怎么样,(当然其理科水平当然是冠绝中华的)。翻译的内容至少有好几处是按照英国人的语句而不是中国人的习惯去译。是比直译更为落后的硬译,这把原先并不复杂的内容译得反而看不懂,特别是在长句复句的翻译时,作者的语文功底就更为捉襟见肘了。我并非想在此吹毛求庇,去挑剔译者的辛勤劳动,只是由此看到了应试教育培养的所谓的专业人才的缺陷。这使人都走上了独木桥,视野狭窄而最终寸步难行,有些人仅凭一张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就大摇大摆地进入了清华园,但是真要写论文、写科研报告时,文笔上的粗陋就会使文章晦涩难懂,毫无价值。相比之下,霍金却可以称得上是个全才,不仅智慧卓群,视野开阔,其所作文章同样是想象丰富,用词准确,形象生动,这是我们中国人值得思考的。三、对内容——回味中带着思考,思考后更是回味读书使人明智,此言非虚。《时间简史》一书就是把读者引向宇宙的起点和万物的本源,从而引发我们对个人、对同伴、对事件、对社会、对生命、对世界、对意识等的思考,进而使我们在自身寻找本质。无意中便提高了思维的深度与广度。此书从宇宙图象说起,系统地介绍了时间、空间、量子、自然力、黑洞、虫洞等内容。我们在与作者一同思索中,堕入了科学的迷幻之网,似乎时而看见一丝亮光,也许那就是未来的可以认识的世界。1、时间有初始吗?它又将在何地终结呢?宇宙是无限的还是有限的?爱因斯坦在发现广义相对论以后,曾经竭力寻找一个理论,以使得令人讨厌量子论不再这么随意。我也曾经讨厌那种基于统计学的偶然性,那时候我相信世界是一部完美并且严格的机器,每件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我对那些试图证明世界绝对准则的人和文章怀有很大的兴趣。霍金预言2010年左右人类能够发现绝对真理——数学上的,所以我也想看看他写的这本通俗读物。我喜欢时间这个概念。我认为人存活依靠的是大量的记忆,而这些记忆在时间上看上去是离散的,不连贯的。(显然,时间和空间都是物质——但物质被证明并不是无限可分的!我这个想法真可怕,我害怕会损害一切和空间时间有关的定理。因为那些定理中,时间和空间都是连续的,是理想的数学状态。好在霍金说,物质的不可分是因为我们能提供的能量不够大。)在数学意义上,我们走过的时间显然是无限个点连起的连续直线,但我们却只能存活在某些明确标出的点上。换句话说,那些被我们抛弃的点是时间的渣滓。每个人的坐标点不尽相同,但有些历史事件却显著地成为所有人或一群人存活的凭籍——那被茨威格形容为聚集在避雷针尖的电荷。在霍金的描述下,因果关系明显存在,但是被扩大到光速以内。这种宽容的宿命论带给人无穷的遐想。2、是不是会在某一天,所有的理论都被证明为正确的?时间作为一个活动的直线轴看上去和沉静的空间相异。其相异性在于——任何生物都倚赖时间,不论是一维、二维或者三维空间里的生物。对于宇宙的有限无界的概念,爱因斯坦早就构想过。他用了一个很简单的说法:能量应该守恒。如果宇宙是无限的话,能量会源源不断地流失,于是熵必然减少——这在他看来是不可能的,尽管热力学第二定理是一个非常局部的定理。唯一能够保证能量守恒的概念就是宇宙是有限的,并且是无界的。四方上下谓之宇,古往今来谓之宙,这是先哲对宇宙作出的精准描述。其实时间作为一个坐标轴早就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了。我们不论干什么事情,总会看看时间。关键在于,时间并非一个孤立的、自在的直线。时间和空间有同一个出发点,也有同一个终点。这就好比我们的地球,在引力场的作用下空间弯曲,并形成一个球面——没有界限的球面。宇宙的无界也就是指我们生活在一个四维的时间——空间里,这是一个四维的球体,球面是无界的。可怜我无法想象一个四维的球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按霍金的说法,其实有十维。这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到古代神话:九重天+时间。另外,佛教说:三十六重天,十八层地狱。似乎与九有关的倍数都有很大的魔力。书里比较吸引我的令一个说法是“空间和时间变成动力量。当一个物体运动或一个力作用时,它影响空间和时间的曲率;反过来,空间——时间的结构影响了物体运动和力的作用方式。空间和时间不仅去影响,而且被发生在宇宙中的每一件事所影响。”这段话看起来,似乎说得和全息论是一个道理,但是前面的光锥理论明显和这个理论有矛盾。这使我很困惑。后来我才发现,光锥是从狭义相对论推出的;那段话是从广义相对论推出的。也就是说,从局部理论推出的定理也只适合于局部讨论。这本书提供的不是终极定理,而是对宇宙的一种科学意义上的看法。

篇44: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看不见,摸不着,且人人拥有,只是,有些人习惯于把时间收缩,收缩到一辈子就等于一天;而有些人,却可以将时间无限膨胀,膨胀到令宇宙万物臣服于他的脚下。《时间简史》的作者,斯蒂芬?霍金教授,就是这样一位时间的巨人。他以坚强不屈的意志,在天体物理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不仅告诉了我们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更让我们认识到,时间竟可以这样书写!

书中告诉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因为地球,才有了人类,有了创造新世界的我们!

按照霍金教授的理论,宇宙持续地在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

固然时间将会结束,但对我们而言,那只是科学的某个概念,存在在未来的某个结点,也许那时又会有新的爆炸产生,新的宇宙产生,新新人类产生。周而往复。然而,我们即已幸运地存在于当下的空间内,就应该成为一个对得起“时间”的人,决不能辜负了那50亿年前的爆炸。

对比霍金教授,我们是何等地幸福。21岁时,霍金患上了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医生说他至多只能活两年半。这种打击之大可想而知!但是,面对死亡,他没有低头。他对自己说:“时间只有两年半,不算多,要努力做些有意义的事,让生命留下一点辉煌。”最终,他成功了,成为了伟大的天体物理学家。他超越了时间与空间,与死神散跑。他的著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风行世界。书中,解释了宇宙、空间、时间以及黑洞的概念以及一些其它的内容,比如不确定性原理,简单的说就是在测量一个天体的位置与速度时不可能同时准确测量,只能取其一。作者语言生动有趣而不乏深刻,字里行间都体现出了一位伟大物理学家的智慧与幽默。也许,这就是为何一本科学类的著作能风靡全球的原因所在吧!

通过阅读《时间简史》,普及天体物理的知识,让我对宇宙的神秘产生了浓厚发兴趣,更惊讶于那是多少次的必然与偶然,才有了太阳系,才有了地球,才有了孕育人类生命的场所。月朗星希的夜晚,我便会摆上天文望远镜,通过自己的观测,去感受天体的无限,去感知那遥远的夜空。同时,这样的夜色下,也总是令我的思考走向深远,但是,就如同无法洞穿那无穷的宇宙一样,我无法想象,霍金教授,是运用了怎能样的力量才能完成这“时间”的书写!他的书中的内容令我神往,他的精神更令我敬佩!

我们都只是时空间中,那微小的尘埃,但是,我愿意让这尘埃能在时间的爆炸中,现出耀眼的光芒!

篇45:时间简史读后感

我虽然还没看完《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但给我最深刻的感觉就是难,不是我这级数能看得明白。刚拿到这本书,看到200页都不够,想应该很快可以看完,谁知看了第一章就蒙了。

这书里面提到宇宙论,宇宙论其实是一门即古老又年轻的学科。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绵延,还一代代不懈的探索着存在和生命的意义。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辛的。从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心说到哥白尼——伽利略的日心说的演化就花了2000年的时间。时间是什么?时间和光不是一种东西,这很容易想象。比如在黑夜里,虽然没有光,但仍然有时间。光速和时间怎么联系起来对于我们这种非专业的大学生还不清楚,因为并未做过深入的理解。《时间简史》里试图把宇宙描述成一个有限但无边界的空间,它是完全自足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它就是存在。可是我们这些常人是不容易理解的。它从另一个角度再给我解释宇宙的起因,物理、天文 、宇宙学和勇气的前沿被清晰地呈现在《时间简史》之中。

霍金认为他一生的贡献是,在经典物理的框架里,证明了黑洞和大爆炸奇点的不可避免性,黑洞越变越大;但在量子物理的框架里,他又指出,黑洞因辐射越变越小,大爆炸的奇点不但被量子效应所抹平,而且整个宇宙正是起始于此。

虽然这本书的很多理论我都不会,但从历史学家对宇宙,时间,空间等不断的进行猜测,研究,最后得到结果。并且那结果也不是一定的,它可能随着时间变化,人类的研究而改变。这让明白什么东西都是必然的,但不去寻根问低,我们永远得不到答案。我们也可以从多个角度研究问题,有时不需要太执着。也要对事情带有好问之心。

篇46:时间简史读后感

斯蒂芬霍金教授写的《时间简史》出版于1988年,回答了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何而来?又向哪里去?的问题。

书中认为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膨胀,直到今天,宇宙仍然在膨胀之中。

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

宇宙继续膨胀,将来也会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结束。到底会不会这样,现在还说不定。

大爆炸之前是怎么回事,不知道。永远也无法知道。这就是大爆炸宇宙的理论基础。

我认为;斯蒂芬霍金教授所说的前半部分是对的,后半部分是不对的。就是我们的小宇宙发生了大爆炸到空间随时间的增长而不断的膨胀直到今天,是对的。但是我们的小宇宙不会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开始收缩,直到又收缩到一个点成为黑洞,进而再产生一次我们的小宇宙的大爆炸。我们的小宇宙会不断的膨胀下去!

篇47:时间简史读后感

当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理便有一种亲近感,不知缘何而起.记得小时候读过,但全忘了,现在回味起来,所有的一切是那么的鲜活和贴切,对于那些喜欢追根溯本的人,这本书将和你产生共振,感谢世界不都是中国,感谢文化不都是中国文化.人有自欺欺人的本性,当处于一个未知空间的时候,喜欢寻求臆想的安全感,于是各种神话和传说诞生,然后这些后来的处于未知世界的人,会蜂拥而上,如影随行。人之所以为万物之灵,不是因为自相残杀,结党营私,而是为探索,探索未知的自己,未知的人们,未知的世界以及未知的宇宙。当时间归溯到大爆炸时,大爆炸必然从奇点产生,而在奇点处,所有的物理理论都将失效,那么为什么爆炸会产生如此平坦的宇宙,而在平坦的宇宙中为什么会恰好有太阳系这种环境,太阳系环境中为什么恰好能有我们生存,霍金的给出的解释是弱人存原理和强人存原理,弱人存原理指出,在一个时空无限的宇宙里,只有在一定的区域中,才可能出现智慧生命的存在;而强人存原理则指出,存在着很多不同的宇宙或一个宇宙里面有很多不同的区域,每个不同的宇宙或区域里面都有他自己的结构和自己的一套科学定律,而人类生存的地方只是这种多无序状态中有序的一例,这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样也是一个牵强的解释,也许宇宙是没有能被称为“人类”的人看透的本质的,人们只会离这个“真理”,越来越近,但永远没有抵达的一天,也许正因为是由于本身是人的原因,不会做出对“真理”完整的解释,只是按照人的意识,解构出来的一个又一个版本,而这些版本,或许在极高的“温度”下,同出一源,至于源到底是什么,我们无从知道。随着量子力学的不断发展,人们猛然发现或许在相对论中无法解决的问题,在量子力学中或许有完整的解答。因为相对论本身也预言着在自己在奇点处的失效,就如同经典力学中关于引力引起坍圮的致命弱点。因为由于科学技术的限制,人们或许能从微观中探晓这些本质,但是由于这著名的不确定性原理,量子力学的探索,貌似也遇到了瓶颈,在始终没有一个能够统一的能够包含已知的四种力的大统一理论的前提下,宇宙弦理论并随之诞生了,在我看来这种探索似乎并没有尽头,但从这些大家的作品或言语中,我们大概知道,“真知”或者近了。在同源的情况下分支出来的任何学科,包含生物,化学,物理,甚至心理学,社会学,哲学等所有学科都是同宗的,在对于任何一个学科的归纳,终究会探寻到宇宙学,终究会探寻到这个世界诞生的本质,除非我们是习惯的分析,习惯的从别人丢出的糖果枝上作文章,不断的分析出草莓味的,菠萝味的,或者习惯把一切推给上帝。我们在不断的探索,因为我们想知道,我们真的很想知道。这些在不断探索着的人,你们是纯粹的人,而我们这些生活在天朝夹缝中的一介牛氓布衣,也梦想着能做纯粹的人。像我们这类人,总在思考着自己,思考着生活的价值,而在我们困惑混沌的时候,发现有这样的一群人比我们走得更前,比我们走得更纯粹,你怎能不为之欢欣鼓舞,雀跃心动。我们都在朝宇宙爆炸前的奇点处走着,只是或快或慢而已。

篇48: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人们。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周日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书中告诉我们,现在生活的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1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从此开始,物质开始形成。最初,宇宙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宇宙中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逐渐形成星系,空间继续扩大,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因为地球,才有了人类,有了创造新世界的我们。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史蒂芬·威廉·霍金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这是真正的空前绝后。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媒介早已有许多关于他如何与全身瘫痪作搏斗的描述。所以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他有身体上的缺陷,可头脑聪明的很!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

篇49:时间简史读后感

一本好书,不仅可以教给我们知识,而且更主要的是可以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史蒂芬霍金写的这本《时间简史》正是这样一本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斟酌,才发现了其中的奥秘。

本书的作者霍金是一位身残志坚的伟大科学家,二十多岁时就得了当时罕见的卢伽雷氏病,被禁锢在了轮椅上。到后来他又得了肺炎,冒着生命危险做了穿气管手术,虽没有最坏的可能那么严重,但死神并没有怜悯他,依旧残忍地剥夺了他说话的能力,并且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

但他并没有因此而灰心丧气,而是更加振作了起来,他虽然身体被禁锢在了轮椅上,但他却用自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大胆提出了现在世界上最伟大宇宙学说,解决了许多科学家用一生都未解出来的宇宙之谜。 初读此书,不得不赞叹史蒂芬教授那如丝般缜密的逻辑性,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出他过人的才智,他可以把相对论当作孩子手中的乒乓球来形象地描述相对论中时间与空间是无法分离的这一物理规则。 读完这本书,我不仅明白了许多关于宇宙的奥妙,也明白了许多有关生命的思考;在地球上,我们每一个人就如一粒沙子那样渺小,地球在太阳系中也是万千星球中的一个,而太阳系在宇宙中也只不过是渺小的一个。

这样看来,我们人类在浩瀚的宇宙中又算什么呢? 在地区万物中,不管是人类、动物、还是植物,都有被取而代之的时刻,随着时间的流逝,也终将会退出历史的舞台。宇宙是不完美的,正因为宇宙是不完美的,才注定了我们人类不是十全十美的。在这浩瀚的穹顶之下,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的尘土,所以,无论是面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错误时,都应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 创新是后车轮,发展是前车轮,只有创新才能不断推动发展。

篇50:时间简史读后感

《时间简史》这本书读的人可能不多,但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就一定有这样一种感觉:窥探茫茫宇宙,人生的那些小事又何足让你筋疲力尽,何不到茫茫宇宙中畅游一番。这不就有了苏东坡的“寄浮游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古人尚且如此,我辈何为小处而大伤脑筋。

《时间简史》所阐述的大部分内容都会牵动你的每一根神经,让你为之动容,为之感叹。茫茫宇宙在她诞生之日起就注定有那么多的故事,让你有读不完的精彩,读不完的快乐,更有读不完的追求。回首往日,生活让我辈容颜尽失,俨然失去了生活的无穷空间,在被填充满满的生活中,我还能找到什么呢?对,也许那是对的,当一个空间束缚你时,你需要做的不是逃离这个空间,而是在另一个高度去享受它。达到这个高度需要不是一本书的阅读,而是对一本书的感悟。

《时间简史》是霍金的著作。书中霍金对时间本质、宇宙由来作出了权威性的总结,他的理论和构想已经成为科学领域的里程碑。由于过于深奥,我选择了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版本略探一下霍金的著作。

《时间简史》中,有很多内容仅仅是假说,但这又不同于生活中的那个假说,这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才能大胆提出来的假说。不过我读得依然很吃力,每一章只有小小一页纸,但其中看懂它需要的知识储备绝不止一座山。

《时间简史》一部科学著作折射出不同的人生理论史,没想到此心里不易乐乎!跳出生活来观察生活,多静下来回头看看,不会累坏了,也不会没有方向。会生活的人就会驾驭生活,而不会让生活牵着鼻子走!

篇51:时间简史读后感

我选择阅读的书名是《时间简史》,史蒂芬霍金那本畅销世界的《时间简史》以成为科学着述的里程碑。这不仅归因于作者迷人的表达方式,还归因于他讨论的令人敬畏的主题:空间和时间的本性,上帝在创生中的作用,宇宙的历史和将来。

另外霍金在书中写到,宇宙的诞生源于一次空前绝后的大爆炸,大爆炸大约发生在146亿年前,此后便有了空间与时间,而且空间与时间是共生共灭的。大约在50亿年前,太阳诞生,为地球孕育生命提供了有利的保证。大约46亿年前,地球诞生。此后才出现了人类,才有了一切繁华文明的地方。据天文学家观测,近地恒星正在远离我们的地球。这说明什么?说明宇宙正在不断膨胀扩大,终有一日宇宙或许还会缩小,逐渐变成一个点,时间与空间都将灰飞烟灭,化为乌有。当然这是根据“物极必反”作出的大胆的猜测,或许会有些荒谬,但这是后话, 暂且不谈, 就由时间来检验一切吧!眼下最重要的是把握时机,建设好世界这个大家庭,以抵御一-切可能突发的变故。

其次,我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情是完美的。比如某些规律被我们发现了,但更多的还是未知的事物.世界到底有没有绝对准则还是仅仅是个巧合所有的问题我们目前尚还不得而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不断的探索才有可能解开这一个一个的谜团.而对于我们来说,它给我们的启发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就像是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无法在学习上达到最高峰,因为没有最高峰.你有的只能是不断的去和别人竞争,和自己较劲,唯有此你才能在自己的学习上取得好成绩.同样,工作中也是如此,成功的企业者有着强烈的竞争意识。现在是适者生存,他们为了不淘汰而竞争,这也会使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举两得.

最让我钦佩的莫过于霍金伟大的精神品格。他在弱冠之年就患上了硬化症,导致瘫痪。此后数十年间始终要依赖轮椅生活,甚至只能靠计算机和语言合成器帮忙。记得他曾经说过:“我的手指还能活动, 我的大脑还能思维; 我有终生追求的理想, 有我爱和爱我的亲人和朋友;对了,我还有-颗感恩的心。”这是多么热爱生活而发出的肺腑之言啊!他是物理学家中的巨人,更是千千万万的青年学习的榜样!

篇52:时间简史读后感

步入大二初便计划阅读这本书,不同的年龄段去阅读这本书其实是有不同心境和思维方式的,在以往我会觉得这样的书会非常干涩,让人难以读懂。就如同我在阅读《瓦尔登湖》时,其实是不太明白其中内涵的。

但现在阅读就会感慨原来如此。

《时间简史》这本书读的人可能不多,但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就一定有这样一种感觉:窥探茫茫宇宙,人生的那些小事又何足让你筋疲力尽,何不到茫茫宇宙中畅游一番。这不就有了苏东坡的“寄浮游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既然从古自今即使如此,我们又何必再为此小事而伤神呢?

《时间简史》所阐述的大部分内容都会牵动你的每一根神经,让你为之动容,为之感叹。茫茫宇宙在她诞生之日起就注定有那么多的故事,让你有读不完的精彩,读不完的快乐,更有读不完的追求。回首往日,生活让我辈容颜尽失,俨然失去了生活的无穷空间,在被填充满满的生活中,我还能找到什么呢?对,也许那是对的,当一个空间束缚你时,你需要做的不是逃离这个空间,而是在另一个高度去享受它。达到这个高度需要不是一本书的阅读,而是对一本书的感悟。

《时间简史》一本科学界的划时代著作,为何被冠以人生的礼赞。不有一位名人说的好吗:有一百个人读《红楼梦》,会有一百零一个观点去洞悉这部伟作。一部科学著作除去它身上的科学价值外,还有它那不可或缺的文学光环。科学留给理性的人,而文学留给的是感性的人。而具有的是理性的头脑感性的思维,因而我读《时间简史》就会有不同的思维火花碰撞出来,让我不禁一阵舒心,快感之意不言而语。

忽然间我发现平日里的那些琐事早已把我的生活搞的乱七八糟,让我浑浑噩噩,但终不知为何忙碌,为何心惊胆战。如今换个高度,你会有不同的感受,生活依然忙碌,但你却不会心碎,因为一切已变得那么淡定,那么从容;生活依旧残酷,压得喘不过气来,但你不会放弃,因为你早把一切尽收眼底。原因在于你站得高度不同,把生活的高度比作宇宙空间的长度,这种比喻不禁让人有些难以理解,但细究起来,还是颇有意味的。广度决定高度,高度决定人生的宽度,宽度就是人的施展程度了。由此可以看出眼界之广可以反应出你的思维的广度。放弃思想包袱,做一个轻松的有心人,不要等到自己累坏了,才知道自己在做无用功。

《时间简史》一部科学著作折射出不同的人生理论史,准确的触及了自己人生的感悟,能够更好地明悟自己的道路,很多理论的变更都给了自己处世之道开导,很多困扰都一一化解,看长远点明白自身所想,其实才免了愚弄。

篇53: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在《时间简史》之后,一个个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斯蒂芬·霍金,《时间简史》的作者。他面对困难,没有恐惧,战胜疾病,创造奇迹。他让我们知道缺陷不是成功的障碍,他用他的一生来实现他的诺言,他为热爱着的科奋斗一生。我们可以说,霍金是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

拿着这个沉重的,装满了知识的书,我仔细地看着它。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钟表,椭圆形的表盘,中间凹得很深,无尽的时间应该是它的代表。我原以为这本世界闻名的科普书会枯燥乏味,也许还会有点费力,但现在我不得不改变自己的想法了。

霍金先生把复杂难懂的句子变成幽默的语言,帮助你快速理解宇宙的知识和奥秘。

我深深地记得霍金先生的名言,那就是“人如果没有梦想,无异于死掉”。是的,霍金先生被限制在轮椅上多年,但他的思想仍然活跃。它飞出地球,飞出太阳系,飞出银河系,甚至飞进上百亿光年之外的宇宙深处。

霍金先生以各种各样的原因来避免外界的干扰,经常在自己的房间里独自思考宇宙的命运。他可以为他的梦想和事业做出任何牺牲和放弃,他现在所享有的辉煌成就,不是用汗水和心血换来的吗?

读完这本书,让我开阔了视野,我现在发现我只有一些知识是多么的渺小。它让我爱上了神秘的宇宙,感受到了科学的魅力。科学就是力量,进入21世纪,我们将如何加强国力,发展经济,使中国在东方站稳脚跟?答案是科学。

篇54:时间简史读后感

史蒂芬.霍金说:“我的目标很简单,就是完成我对宇宙的认知,这包括宇宙为什么是它现在的样子,以及宇宙为什么会存在”。霍金对物理学的不懈探究以及对真理的热情执着让他成为自爱因斯坦以来世界最著名的科学思想家和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其著作《时间简史》更可谓一本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经典。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不希望拘泥于学科与专业之限,因而广泛涉猎各学科有关书籍,开卷明理之间做到海纳百川、化为内修。怀揣着最简单也最狂热的求知之梦,我在品读与思考中与《时间简史》结伴,将物理与哲学看似冗杂艰涩实质却本就渗透在我们生命最深邃处的真理与睿智体悟入心,并将一些思考与心得以随笔的形式记录下来诚愿与朋友们分享、交流。

一、时空之境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试图以一种最简单易懂的方式,将不可切实感知的宇宙形态描述为一个有限却无界的空间。它神秘而充满真实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宇宙本身就是代表了存在的意义。书中文字从物理、天文、宇宙学甚至哲学的角度将霍金本人对宇宙、时空乃至生命的理论思考及心里哲思清晰而真诚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从书我了解到,霍金最杰出的贡献无疑是他在经典物理的框架中证明了黑洞和大爆炸奇点的不可避免性,推论出黑洞越变越大,同时又在量子物理的框架中指出,黑洞会因辐射而越来越小。大爆炸的奇点不但被量子效应所抹平,而且整个宇宙正是起始于此,正如本书副题――“从大爆炸到黑洞”,他试图直观的告诉我们究竟什么是“空间”。

然而如同《金刚经》中的三千大千世界,所谓空间仍是一个“无穷而穷”的境界,我们存在于空间之中,生命如恒河之沙、雾中埃尘渺小到微不可窥,这是“无穷”。反观宇宙之浩渺博大,却终究逃不过有限外延与最终重复重生于毁灭的宿命,此乃“有穷”。

而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曾说过,这世间有两样东西让我们越思考越是迷惑,一是我们头顶的星空,一是心中的道德律。我们不难想象:在遥远西方古老城邦的智者们将天上的繁星划分为不同星座并赋予别样内涵的时候;在华夏宗族最古老的贤者们描绘着五行八卦、占卜着天干地支日月星辰的时候;在黑暗而动荡的汹涌岁月中,无数凝聚着当时最先进的智慧文明的呐喊声即便难以验证却被当做异端而残忍的扼杀在咽喉的时候,人类仰望着头顶那片遥不可及的星空,怀揣着怎样的兴奋与无奈,却又付出了怎样的代价与期待。

然而,在这浩淼神秘的无穷星河中,我们究竟在扮演着一个怎样的角色呢?我们人类心怀迷惑,而不断的试图将自己的存在与那未知的星河相互联系在一起,似乎这便足以去证明我们人类终究与这无尽的奥秘存在某种深刻的联系。代代往复轮回,人类生生不息,我们从未止步于对这片未知星河的探索,乃至从历史到文明都烙印下那份疯狂的痴迷与偏执的信仰。

但回到“有穷”于“无穷”的命题,我们却总会那么无可奈何,我们自觉已经解开了这宇宙奥秘的一角却越发感受到那份不可捉摸的无尽未知,我们似乎只能深刻的感受到这样一个事实:生命太过短暂的有穷,面对宇宙永恒无尽的“无穷”,是如此微不足道。这里的“有穷”便也就牵扯到了一个时间的问题。

而对于时间的描述,可以引用书中的原文来具体审视其中的哲学思考与物理本身的内涵。“无序度或熵随着时间增加是一个所谓的时间箭头的例子。时间箭头将过去和未来区别开来,使时间有了方向。至少有三种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即是在这个时间方向上无序度或熵增加;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最后,是宇宙学时间箭头,在这个方向上宇宙在膨胀,而不是在收缩。”

将时间与空间两者结合而言,书中提及的无边界实际上便条件意味着时空在收缩时无序度的继续加成,当宇宙压缩时,时间的方向也会和膨胀,即现在发生的时间同向。但这也只算是艰深的物理学假象,涉及我们生活本身,实际上更多的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心理感受与物理差异之间的奇妙错觉。

时间长久的似乎没有尽头的在我们的历史中存在着、流淌着,生命在时间的河流中飞逝而过抑或虚空久长,让无数生命留下无限多的遗憾以及希望,以“有穷”之生命来探索“无穷”之境界,这也便是生命最神奇的地方,而也唯有当生命与时空相互作用、产生影响,保持着突破这份穷尽的决心,这才能称之为我们所说的存在的那个时空,称之为“世界”。

二、生命无涯

霍金在《时间简史》中指出,宇宙产生于一场物理爆炸。宇宙里物质密度不均匀的地方产生了核聚变,产生了恒星,恒星又坍缩或爆炸,产生了第二代或第三代恒星,被我们称之为“太阳”,进而产生了地球。

之后,在地球那片荒芜的海洋中无数机遇巧合令化学物质反应重组形成新的个体,一种绝无仅有的个体形式――称之为生命的存在。无可计数似无尽头的柔软的躯体衔接在一起,生命的链条在污浊的海洋中用多少代种族的生息尝试着生命的无限可能,螺旋状的生命图腾交替依存,无所谓一切付出和代价,无意识的亿万个微小的存在就本能的向着自己的方向前进度过短暂的岁月,他们似乎什么也留不下,但是每一个微小的牺牲都无垠的时间下总会催生出名曰奇迹的伟岸传奇。

生命演化至今,我们自称万物之灵长,探求时空与生命的真理,而我们又是否真正了解何为生命?在我看来,生命要与时空相连才可称之为“活”。假若我们的生命认定一切存在与努力都终将在身后灰飞烟灭,那无疑始终莫大的悲哀。即便最简单、最鄙陋的生命也是皆大欢喜的。

我们存在于某一个时空,在生活中体验那些勇敢、那些执着、那些坚持,为梦想而挥洒着汗水、为真理而不懈探索、为生活的更好而不断创造属于生命的新的卓越,建立幸福的家庭、延续生命的瑰丽,这世界有太多值得我们去将生命变的无比光辉的理由。尽管世界不尽完美,但我们作为生命的有限个体,学会珍惜生命,并将生命无止尽的延续下去,才不会在时空中迷失属于生命的本真与尊严。

从形而上学的观点看,世界对不同的生命个体来说也是各具意义的。有的生命的世界是从他认识到世界的存在并作为其一部分而产生个体认知开始,一直到他对世界的存在开始否定乃至模糊不清直至彻底遗忘作为终结的。而有些生命,则是从一开始就对世界的存在抱有否定或疑惑的态度,一直以一种暧昧不清的存在混迹于世上直到自己的存在以一种难以察觉的速度逐渐磨灭而亡。更有甚者,其生命的世界开始于人们记得他的出生,终结于人们遗忘他的死亡。但我坚信,我们确实是与众不同的。

在这颗蔚蓝的地球上,我们受到恩泽滋养,代代繁衍生息,成为拥有智慧的特殊的生命。我们在这颗星球上创造出文明,我们穿越平原、翻越高山、征服海洋、翱翔天空,甚至凭借技术的革新与进步突破地心引力探索宇宙的奥秘。但我们却又是如此笨拙,我们曾经愚笨的一再误读那些现在看来浅显易读的真理,但有多少次为那些牺牲与愚昧而沾沾自喜。我们犯下过这世界都难以宽恕的巨大错误,造成自然中从未造成的可怖的悲哀,我们也创造了这颗星球上有史以来最辉煌的文明,成就了自然演进中最瑰丽的奇迹。

但我们仍旧不可否认,对于宇宙来说我们太过于渺小,我们能改变和存在的不过眼前的世界。太阳是距离地球最近的恒星,如果以光的速度向它跑去,仅仅需要八分钟。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太阳光,实际上是八分钟之前的存在,而我们在夜空中看到的那些闪烁繁星的光芒,或许早已陨落于几十亿年之前。这样想,可能是个悲哀的命题。

但是请让我们换个角度去理解这个命题,我们能改造的也许只是眼前的世界,然而我们保护好目前所拥有的,将环境与资源守护于发展中的平衡,延续存在的同时用有限的生命去探索无限的未知,让我们这一代的存在深刻的延续在我们的子孙后代中,这是件多么美妙而神奇的事情。就如同夕阳西下垂垂朽矣,却在这颗蔚蓝星球的另一面冉冉升起,迎来送往间光明永不停息。物质本身即一种存在,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奇迹,让生命继续,让希望不止,让生命之无涯,在时空之境中交汇处“世界”那份“活”的精彩。

三、总结

在《时间简史》中,时间与空间不再是物理公式推导出来的冰冷数据,而是与生命息息相关的我们所存在的证明,它们不可撼动、无比强大,却与我们的存在一同组成了世界的完整,它们亘古自在、无限久远,却也无可奈何的难以掌控自己的破灭与重生。它们就是存在本身。我们不仅思考一个恒久困扰着人们的问题,我们能否就如此简单的去归纳“世界”的概念从而得出这样一组结论:世界是物质的,其组成以宇宙的形态为表象支撑起我们认识的架构?

但事情又似乎并非如此,我们感受到的是超越其因果概念的更为宏大的存在,但却分部在每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个体内心,我们是否可以这么说,世界是包含了一切已知和未知事物之总和,所谓世界即是我们所拥有的自身。而生命也许只是一种存在的形式,即便它的存在充满了不可预知的巧合与难以控制的命运,它充满了平凡与软弱、充满了懵懂与迷惑,但它却如此不懈和坚韧,如此富有尊严的存在着,它不够强大、不够久远甚至可能随时终结。但这正是它的精彩之处,我们用有限的生命创造辉煌,用相互衔接的生命脉络去领悟无限种可能与无限的真理,这才是整个宇宙真正奇迹。

在几十年前,一位著名的科学家曾做过这样一次天文学演讲,在演讲中他描述地球如何围绕太阳公转,而太阳又如何围绕着一个巨大的恒星集团的中心公转,并告诉人们个集团被称作银河系。直到他的讲演结束之际,一位一直沉默的坐在屋尾的矮小老妪缓缓起身说:“你讲的简直是一派胡言,实际上,世界是驮在一只巨大乌龟上的平板!”这位科学家不禁露出了高傲的微笑,并答道:“那么这只乌龟站在什么上面了?”“你很聪明,年轻人,的确很聪明。”老妪缓慢的说:“不过,这是一只驮着一只,一直驮下去的乌龟塔啊!”.也许这世间最伟大的奥秘正是如此,我们不能以任何绝对的眼光去否定,也不能以暧昧的态度去承认现实,唯有永无止尽的探索,唯有生生不息的生命,才能达到真理。

正如史蒂芬.霍金曾说过的一样:“朝向终点的永恒仿佛无止境般漫长”,我们追求时空的雏形与演绎、探究生命的起源与终焉,归根结底无非是在奇迹与寻常中实现着我们作为茫茫宇宙中的个体生灵所特有的存在意义。就让我们在思考中朝向真理而不懈奋进,也许那会是永无止境般的漫长,但我们仍铭记时空无尽、生命不息,即使永恒也并非绝对,坚持内心那份生命与生俱来并无法为外物撼动的期盼并为之传承延续永不言弃,也许所谓答案已经自显其中、了然会心。

篇55:时间简史读后感

浩瀚的宇宙中,有太多的迷团。它们就像磁石一样牢牢地吸引着我们,使我们十分渴望却难以探索这些迷团。就这样出现了一位思想巨人,他就是史蒂芬.霍金。这个假期我幸拜读了他的著作《时间简史》。

当我翻开书时,它果然立刻深深地吸引了我。书中作者在描述“相对论”、“弯曲空间” 这些理论时,措词精确、深入浅出、幽默风趣,丝毫没有给人一种乏味的感觉。

更加精彩的是书中还有很多精美插图可以帮助我们读懂它。并且还附有作者对未来宇宙的大胆猜测和推想。优美的词仿佛又使我们置身于宇宙之中,目睹宇宙大爆炸,恒星的生辰与毁灭······俗话说“听君一席言、胜读十年书”,可我发现在看完《时间简史》后,书中的知识与精髓更是胜读“十年书”。

再谈谈本书的作者斯帝芬.霍金,《轮椅上的巨人》就是说霍金的。他因患“渐冻症”被襟固在一把轮椅上40多年之久,但他身残志坚克服了身体的缺陷而成为了国际之“超星”,他不能写字,甚至不能说话,但他超越了“大爆炸”、“相对论”、“量子学”等论理,迈入了浩大的宇宙中。尽管他那么无助的坐在轮椅上,但他的思想却越过了地球飞向了宇宙。

约翰.弥乐顿讲得没错:头脑是他自己的住处,他在其中制造天堂的地狱。让我们记住《时间简史》,它对我们终身有莫大帮助,我们将受益匪浅。

篇56:时间简史读后感

最近读了《时间简史》,重新更新了一下自己对宇宙的认识。对本书及其作者,我是久闻大名,直到最近才有机会读到本书。书有些难懂,里面有不少专业知识,比如粒子左旋右旋之类的概念,但并不影响普通人理解其主要理念。

人类能够认识宇宙的本质吗?从神话到地心说、日心说,从时间的绝对性到相对性,从宏观宇宙到微观量子,人类对宇宙的认识不断进步,现在已建立一系列的宇宙理论。但读了本书,我反倒对人类认识宇宙本质的可能性产生了怀疑,因为人类的局限性。

从量子的测不准原理等等理论可以看到,不论是从微观量子到宏观宇宙,人类虽然极大的提高了科技水平,但在宇宙面前我们仍然显得那么无力,我们无法观察最微小的粒子,无法观察宇宙宏观结构,我们就像是瞎子摸象一样认识宇宙。目前大多数理论的建立,多依赖于数学计算推导出的理论,甚至只是通过观测结果的一种猜想性的反推,永远无法真正得到验证。

人类通过感官认识世界,感官是人类认识的基础,但对于宇宙我们只能通过抽象的概念来理解。这很像是一维世界不能认识二维世界的面,二维世界不能认识三维世界的立体空间,我们也不能认识更高维世界一样,只能看到的是高维世界在我们世界的投影。我们可以用数学去构建,但只能是认识其投影,就像是柏拉图的洞穴。比如绝对时间和相对时间概念,我只能从概念上教条式的理解,很难从感官上进行深刻认识,我想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也是很难深刻认识和理解的。

如果把科学等同于神话幻想,我们可以看到,在对宇宙的认识上,科学以远远走在了神话的前面,有些概念甚至是神话也不敢想象的。比如宇宙的尺度、黑洞、大爆炸理论等。孙悟空的金箍棒不过一万三千斤,宇宙弦的大小和质量完全不是古人能够想象到的。

但有意思的是,古人对宇宙的理解和现代科学理论对宇宙的理论非常相似。《文子自然》:“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古人很早就把空间和时间联系在一起。现代对宇宙解释:空间、时间、物质和能量,所构成的统一体。两者都是把空间和时间联系在一起。

前一阵子在省图书馆,展馆里介绍的无限多元宇宙,其中宇宙的观念很像是西幻DND设定里的宇宙,位面(维度)、晶壁(子宇宙、母宇宙)。科学理论又和神话幻想相似了。

经典力学、狭义相对论、广义相对论、量子理论......,我们越走越远,巴比伦塔越来越高,但是我们能不能找到最终的真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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