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装修告知书篇一:
各位亲爱的邻居:
我是本栋***室的住户,预计将于XXXX年XX月XX日正式展开装修,历时约XX个月。
在此期间可能会给您带来一些干扰和不便,特别是在装修的前XX天左右,震动和噪音都会比较大,希望得到您和您家人的谅解。
在装修期间,我会严格约束装修公司,按XX点至XX点的作息时间进行施工,其他时间段不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以尽量减少对邻居们的影响。
对于在装修过程中对您产生的干扰和可能增添的麻烦,我深表歉意。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希望能和您继续保持融洽的邻里关系。
装修过程中您有任何问题和意见,请随时和我取得。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祝: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装修告知书篇二:
亲爱的'邻居:
您好!我们~单元~室即日起将开始装修,历时约3个月,在这期间可能会因噪音、振动和粉尘给您带去一些干扰,敬请您和您的家人体谅。
为了尽可能减少对各位的打扰,我们会和装修公司商量好,尽量安排在早上8点至中午12点、下午2点至6点之间施工;如果需要不间断施工,会在休息的时间段停止产生噪音和振动的工程。
感谢您的理解!
XXX
2017年XX月XX日
关于装修通告1
着xxx年春节的临近,xx州花园一期xx的部分业主也陆续完成了新居的装修工程,正在申请验收。我司在接到业主申请后,马上安排了工作人员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装修相关规定的,即安排了返还装修保证金手续,目前已有多户业主退还了装修保证金。
为让广大业主清楚装修完工验收及退还装修保证金的相关流程,我司再次就该事宜说明如下:
1、装修完成后,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装修完工查验;
2、若查验不合格,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3、查验合格,装修单位撤场离开,需要再过一个月的观察期,观察这期间是否会对其他单元造成影响;
4、一个月观察期无息后,复验合格,业主将装修保证金收据、出入证押金收据及出入证正副本、业主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用于银行转账)等退费资料交齐到物业服务中心;
5、物业服务中心将装修保证金退还到业主提交的银行账户。
以上,为装修完工验收及退还装修保证金的相关流程,请全体业主知悉。祝各位业主早日入住xx州美好家园!
特此通告!
xx物业客户服务电话:xxxxxxxxxx
物业24小时消防安全紧急联系电话:xxxxxxx
xx市xx物业有限公司xx州分公司
xxx年01月19日
关于装修通告2
根据国家公布,10月1日~10月7日为国庆节假期。考虑届时返回屋邨休息、度假的住户较多,为营造和谐欢乐的节日气氛,让广大业主/住户尽享休闲假日,兹定于xxx年10月1日~10月7日七天假期内,暂停屋邨所有装修工程,将有效期内之装修许可证期限顺延七天。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体谅和包涵。
谨此通告,请各位住户互相知会及多予关注。如有疑问,请向管理处查询,电话:xxxxxxxx。顺祝各位假期快乐!
xx市番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屋邨管理处
xxx年9月26日
关于装修通告3
尊敬的车主:
感谢各位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厚爱!为提供更好的服务环境,我店于近期进行装修升级改造。
装修完毕后将以全新的面貌,全新的服务,全新的环境,恭候您的光临!
装修期间,正常营业。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规定是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事务或某专门问题制定的,带有约束性措施的规章制度文书。下面是装修规定公告怎么写,欢迎参考阅读!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使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XX ]第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程序
物业公司将严格执行建设部[ XX ]第 100 号令,对无(资质证书)的装修企业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私自装修。
⑴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
③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法人委托书等有关复印证件。
④装饰装修方案。
包括:
◆施工图纸(平、立面图)。
◆地面设计资料。
◆厨房、卫生间、洗衣房给排水系统设计图。
◆电器施工图。
⑤装修期限。
⑥增加楼面荷载,应向原设计单位提出并得到批准。
⑦详细填写装修申请表。
⑵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⑶交纳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各项费用如下:
①装修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 XX 元/户(平层)、3000 元/户(跃层)。
②装修公司缴纳装修监管费: 2 元/平方米。
③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 5 元/证。
④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 5 元/证。
⑤住户交垃圾清运费2元/m。
⑷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留底)。
②壹寸证件照每人壹张。
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向业主办理房子交验手续。
⑹装修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房管员、保安员及工程人员随时可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以确保按照装修规定或装修申报进行。
⑺退还装修保证金。
装修过程中无违章行为发生,向物业公司交还核发的装修许可证及临时出入证,装修施工审核符合要求的,水电等改动部分无异常问题,经业主签字认可后,六个月或供暖试压运行后可退还装修保证金。
⑻装饰装修的保修
装修完毕,装修企业应向业主出具质量保证书。主要保修内容是:住宅室内保修期最低为两年,卫生间、厨房防渗漏保修为五年。
二、装饰、装修规范:
㈠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得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和物业保障中心工程部审定后批准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雨阳棚、晾衣架、太阳能、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如需安装其他电子防盗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有花园的业主不得改变围墙栏杆和花园用途。
3、不准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和地辐式供暖管网,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地辐式分水器,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维修。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天然气属专业公司管理,为防止天然气泄漏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天然气管道、阀表,如需改动必须报天然气公司书面同意。
7、严禁改动地暖分水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8、根据室内地面荷载,不得用砖、大理石等超重材料进行装修。
㈡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22: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20: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㈢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放行条)。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得进入客运电梯。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送材料的车辆,应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卸运水泥、砂石,必须铺垫彩条布等,不得直接倒在路上。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的地点,由服务管理中心统一运出小区。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的统一要求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安装。墙体打空调孔,经申请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施工,费用业主承担。
10、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对楼下造成损失。
11、装修施工现场建议安装简易马桶,并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做饭。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备手提灭火器。如动用明火必须向管理公司申请。
㈣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物业的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每天追交5元的违约金。
5、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
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直至取消企业在物管区域内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违章者自负。
6、装饰、装修完毕,施工企业和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50元/证。
7、装修完毕,从装修企业保证金中视情况扣除150-200元,用于维修装修期间造成的公共部位的损坏。
三、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公司(业主)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物业公司或装修人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修复,费用由装修人承担。
3、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者,均应独立承担责任损失和接受处理。
四、违章装修处罚办法
⑴业主、装修企业未申报或虽申报而未经同意进行装修以及委托无资质的企业进行装修的,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⑵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 1、者处扣罚装修企业1000元违约金,并恢复原状;违反2、3、4、7、8中任何一条者扣罚装修企业50—300元违约金。并责令改正、赔偿、恢复。
⑶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5条者,造成不利维修、抢修等后果,由业主承担责任。
⑷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6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⑸违反施工规则第1、11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⑹违反施工规则第2、9条者,扣罚违约金50-100元。
⑺违反施工规则第4、6条者,扣罚违约金50-200元。
⑻违反施工规则第5、7条者,扣罚违约金100-200元。
⑼违反施工规则第8条者,扣罚违约金100-300元。
⑽违反监理、验收第2条者,给予停水、停电处理。
⑾违反监理、验收第3条者,被视为丢弃物给予清理。
⑿使用有毒、可燃及刺激性气雾材料,向公共走道排放,经指正不更改者,扣罚违约金100-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