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合之众读后感1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关注,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究社会心理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依本人拙见,还应归功其对于未来强大的预见能力。二十世纪世界的两次大战,不都是群体行为被诱导出、传染、放大后的结果吗?在看我们中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群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论证缺乏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领袖们,杜撰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描述一个伟大的图景,鼓动群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过去的专制换了张面孔……”正是群体最深层的无意识动机的稳定,人类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复过去——看看半个世纪前的中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想还是要边看书边才能蹦出来的。最后勉励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乌合之众读后感2
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是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创作的社会心理学著作,对于学习大众传播学专业的人来说,这是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鼻祖之作,它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最近浅读了这本名著,这本书因为理论和专业术语很多,很难坚持完整读下去,找了中译版本研读了,一点心得体会分享一下。这本书可以说是群体心理学研究的开山之作,书中的某些理论的确跨越了时代的束缚,直到现在也能从社会的一些事件找到与之对应的现象,堪称经典之作!书中的一些理论都是可以印证在社会实践的方方面面。不得不说,勒庞先生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的各个方面深度剖析,极尽看似平淡之词,实则抽丝剥茧,透过现象看事物本质,直指惨淡的人性特点,这个确实在社会心理学领域树立起来一座大众心理研究的里程碑!
这本书里的几个观点现在来看还是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其中:群体作用导致个体智商下降。
俗话说“人多力量大”,那是不是当群体聚合的时候,群体的智力会高于每一个个体,不是的;那是不是就是他们智力的一个平均值?答案是不会的,特定时间和背景下,群体智商的智力会远远低于个体智力水平。
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所说:“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个人观点和是非,用所谓的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
为什么有的犯罪团伙里面的成员最后为了利益不惜内讧自残,那些平日里的手足之情,兄弟之义为什么会不复存在,其实说到底都是为了利益,内有手足之情,他们就是一群典型的乌合之众。
还有一些职场上面的人士,如果没有个人强烈的主见意识和是非观点,一旦自己的观点或者建议与群体意见相碰撞或者抵触,个人就会收回自己的观点或者意见,从而屈服于群体的意见,不管这种意见是错还是对,这时候个人的智商就会降到最低,强势一方的观点就会越来越强势,弱势一方个体就会沉默不语,呈现出螺旋状的下降趋势,这个观点和沉默的螺旋理论有点类似。
德国的学者: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提出一个大众心理学理论:"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这类观点就会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而发觉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有时会有群起而攻之的遭遇),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人是社会性高等生物,是群居性的生物,大多数个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产生的孤立。这个理论在职场和社会生活中有有所体现,特别是个人观点孤立,小群体联合提出自己的强势观点时候,个人不得不屈服于群体,牺牲自己的正确的观点,从而获得占时的妥协和顺从。
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的所作所为就不会在承担个人的责任,这时候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约束的一面。群体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盲从行为在智商下线的时候就会占据制高点,回想那些昔日的“抢购猪肉,抢购食盐”、“抢购板蓝根”事件,无一不是个体在群体行为中的智商下降事件的代表,盲从群体行为,放弃个体的理性思考的典型案例。
但愿我们都不是乌合之众,远离乌合之众的负面影响,不要人云亦云,做一个真实的自己。
乌合之众读后感4
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能够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取”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取”了。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坚信的。也许我这种坚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坚信。正因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能够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正因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持续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必须持续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完美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理解。
根据庞勒的理论,在讨论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响的时候,理性是放在最后一位的。几乎没有人能够在一个群体中以个人智慧为整个群体智慧添光增彩。群体智商必须且永远是低于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智商的,且这种差距随着组成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智商的增高会越拉越大。
而且这种现象不仅仅出此刻历史中,即便是在现代,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庭上,在陪审团中。这种现象也十分普遍,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中的单个成员在理解采访时纷纷表示如果重新让他选取的话,他不会给出这样的结果。
虽然庞勒对于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像的排列并不完全可信,比如他将“种族”排在第一位,同时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我仍然认为他的论述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比如教育、理性这类因素对群体的影响十分之低,群体永远对最简单最直观最感情化的口号做出用心的反映(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对长篇大论式的论述报以消极的态度(懒得去支持或反对)。
基于此观点,庞勒同时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一个社会的高等教育普及度越高,对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好事。甚至可能对社会生产有阻碍作用。作为一名资产阶级的心理学家,在这一点上,庞勒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当时逐渐兴起的共产主义户外找一个邪恶的理论支持。他认为正是正因高等教育的普及,才导致马克思这类“厌恶的人”的出现,然后最后导致一群工人被“煽动”进行罢工最后导致了社会生产的停滞。
抛开阶级,我们能够认为庞勒的着个观点有必须的正确性。在历史上,成为群众并没有门槛,但是成为引导群众的“英雄”或负面作用的“反英雄”是有门槛的。一个英雄或反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个人道德情操、教育水平、家庭环境等许多“个人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关联。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成为“英雄”或“反英雄”的潜质。如果是在一个动荡的战乱年代还好,如果在一个和平的稳步发展的社会下,成为“英雄”的机会很少,那么这类人中就有很多选取去做一个“反英雄”,按照庞勒的话说就是成为“马克思”。
而事实上,在战乱动荡的年代正因客观原因不可能做到普及高等教育。因此普及高等教育这个命题就等于制造反英雄。
在论述这一观点的时候,庞勒还准确的预言了我们此刻的一个社会现象:学历歧视。
架设我们有一个前提,社会中的高等职位永远少于低等职位。而且我们也永远不能想出一种使得扫地工人务必掌握微积分和概率统计才能扫地的方法。
那么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仅仅是精英教育,只有少部分人能够获得高等教育。且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数量刚好等于社会需要这些人才的数量。那么一切安好,社会和谐,没有人会因此而产生什么矛盾。
但是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变成了普及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高等教育。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获得与其知识结构相符的高等职业。而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务必去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同干那些不需要高等知识结构的职位,他们必然心有不甘,这种不甘最终可能导致某种很严重的后果。同时,那些从事高等职业的高等受教育者正因同情,会人为地提高那些低等职位的进入门槛,最后会造成超多的社会浪费,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
另外,由于高等教育的相对普及,高等受教育者会对低等受教育者进行学历歧视。随着社会高等受教育者的比例增高,这个歧视会越来越严重。
这两方面综合起来的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越普及,社会矛盾越大(高等教育者与低等教育者),且会出现越多的不稳定因素(闲置的高等教育组合),且越来越少的实干者(缺少的低等教育者)。
最后,你会发现其实庞勒这个帮忙“资本家”剥夺工人学习权利的理论支持最后会得出一个完全正确的结果。而且,我们此刻的社会还确实就在他的预言下继续前行着……
乌合之众读后感5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乌合之众读后感6
《乌合之众》是一本心理学类读物,读起来有些生涩,通篇都是作者基于某些历史现象或者对民众有较大影响的历史名人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将这些看法总结起来就成了这本书–《乌合之众》。
行文结构先是部分提纲类的提要,随后基于这些提要,作者开始详细解说与阐述,这之间夹杂着部分例子。书中通过三个群体特征来统筹全书: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在作者眼中,群体是一群“乌合之众”,只是因为这个社会是由数量众多的乌合之众所构建的,因此群体才会被需要,才会被重视。群体就像洪流,任何处在洪流中的个人,无论品性,才智如何,只要处在群体中都只能任由洪流裹挟,难以自主。作者只对群体思维与行为进行解剖如同医生通过手术将病人的病变的部分展示出来却没有治疗手段。
书中部分观点个人觉得有所偏颇,这些偏颇符合西方世界看待事物的价值观以及对一些体制或制度的潜在看法。作者作为西方人这个群体的一员,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有所偏颇也能有理解。看完本书,内心想法与情绪都有些复杂。不可否认作者揭示的群体特征在当下的世界确实存在,甚至有时觉得自己就是其中一员。比如网络这个群体,就像是茶余饭后无所事事的闲人,聚在一起八卦。部分媒体为吸引眼球,不调查真相,只是顺势推波助澜,然后网络暴力,诬陷等等层出不穷。更有甚者网络公关都能成为一种职业,只要给钱就能颠倒黑白。网络之外,现实中的事实如何都抵不过网络上大众所认同的事实。
任何社会都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任何现实都应该可以更好。这种正确与更好应该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结果。不能因为追求民主或者自由,然后多元发展。社会的正确发展是客观的,与标榜民主和自由无关,与个人意愿也无关,所以不应该被民主和自由所绑架。每个人所认同的民主与自由的边界不同,这可以求同存异,但对一件事的正确看法可以达成共识,这便是和而不同。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因此每个人在方方面面都有差距,不能等量齐观。也正因为如此,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归宿,各得其所,各安其命。这种安身立命追求的就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大家普遍追求的应该是这样一个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世界。
乌合之众读后感7
首先要赞一下翻译这个书名的译者。书或电影的名字重要吗?太重要了,直接决定读者或观众想不想去看。比如《Ghost》,鬼魂,这是哪部电影呢?《人鬼情未了》。《Leon》又是什么?里昂?no,《这个杀手不太冷》。不得不说优秀的翻译不是照搬原文,而是加入了对内容的理解和价值判断。比起平淡无奇、引不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大众心理学》,《乌合之众》这个译名很好的抓住了作者要表达的中心意思,“个体一旦结群,他的智力水平就会下降,而且是大大下降”“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感情倾向也如此明显,读者看到书名,大致就能猜测出作者要表达的意思。这里不得不佩服下中文的博大精深和译者的底蕴深厚。
就作者的写作风格而言,卷一和卷二我读的比较费力,不得不做笔记,梳理作者的观点。卷一和卷二实例也比较少,遇到做例证的历史事件,往往一笔带过,涉及到的人物呢,又多旁敲侧击而不说其名字,令我无从查找。要想更好的理解和思考作者的观点,最好是对欧洲史有一点了解,对于法国大革命、罗伯斯庇尔、丹东等则要有相当程度的了解才行。而卷三卷四就开始有了大量的引用和实例,加上前面的铺垫,读起来有趣得多。
撇去大家都认为偏颇和有失公允的论断,我借书中的几个观点谈谈自己的感触。
1、群体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
“群体总是游走于无意识的边缘,很容易受暗示的影响,它像那些对理智没有反应的人那样,感情粗暴,缺乏批评精神,只能极其轻信。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不懂得这一点,就难以理解为什么那么离奇的传说和故事会如此容易地诞生和流传。”世界上几大骇人听闻的邪教无不如此,他们编造世界毁灭的谎言,让信众相信只有通过该教的某种仪式才能获得救赎。他们的领袖,并不需要广博的知识和惊人的口才,只需要创造形象,提供幻觉,反复提到形象以影响群体的想象力。在某种程度上,我甚至怀疑他们都曾仔细学习过这本《乌合之众》。
2、断言、重复、传染
“断言简单明了,完全不用说理和证明,这是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体头脑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断言得越干脆,越没有拖拖拉拉的证明和解释,便越有权威。各时代宗教典籍和法典都采用这种简单的断言。负责捍卫某某政治事业的政客,通过广告宣传产品的企业家,他们都懂得断言的价值。”读到这里,我不禁对作者佩服得五体投地,大概各行各业都能从这本著述中找到自己需要的方法。从我们最熟悉的事物来说,提到“脑白金”你想到什么?是不是“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再放慢节奏读“恒源祥”三个字,你会不会下意识的接上“羊羊羊”?有几则广告堪称广告业中恶名昭著的恶俗之作。简单粗暴的广告让观众印象深刻;反而是一些构思精巧、画面优美的广告,惊鸿一瞥,观众看到最后也不知道是在宣传什么商品。当然,这里不可缺少的是重复,作者说,”我相信拿破仑说过,修辞中最有效的,就是重复。来自重复的这种力量,最后会铭刻在人们的无意识深处,产生行动的动机。人们很快就会忘记这种不断重复的论断是谁下的,都对它深信不疑。这就是广告的巨大力量。当我们一百次、一千次地读到X牌的巧克力是最好的巧克力,我们会觉得到处都听到大家说好,最后也就深信不疑了。当我们一千次读到Y牌药粉治好了某某名人的顽疾,哪天我们得了同一种病,我们也会去想着去试试。”
作者还说,“在人群中,观念、感情、激情和信念拥有的传染力跟细菌一样厉害。有不止一个朋友对我说,看了李佳琦的直播带货,就是会忍不住的买买买。到底是李佳琦的话术厉害呢,还是他的激情传染了直播间中的一些人,这些人的买买买又传染了其他手机前面的人呢?我本来对自己的定力有一定的自信,如今看了这本书,也不打算去做一个观察者了,我怕我进入直播间,也会变成“乌合之众”中的一个。关于这个观点,我又不禁想到了21世纪最大的骗局——钻石。垄断了钻石矿产资源和库存资源的欧美跨国公司不厌其烦地向公众灌输钻石恒久远价值高的观念,并成功的让女性相信钻石就是永恒的爱情的象征,并以此令男士们为昂贵的钻石买单。为了打压人造钻石,他们还发明了鉴别天然钻石和人工合成钻石的仪器,制造人造钻石就是垃圾就是伪劣产品的言论。哪怕实际上它们的成分和结构是一样的,就是质地坚硬的碳单质晶体。我还想到了特朗普,当然,关于他的内容应该在第三卷的第四章。但我想说,看来富可敌国的商人和成功上位的政治家,都是抓住了群体的心理特征。
那么其实我们应该运用这本书里的理论做一些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作为一名语文教师,一直困惑如何更正学生的“学语文无用论”,我曾经花一节课的时间,去讲道理、摆事实,试图给他们纠正错误思维,可不奏效。读了《乌合之众》,我开始懂了,我要做的是“断言”和“重复”,这个,还是不给学生看到的好。还是多多鼓励热爱语文的学生,让他们去“传染”全班吧。在当今这个网络时代,其实我们并不比作者笔下的法国群众“高级”很多,倒是因为每个人都拥有话语权,网络更为情绪的宣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导致往往事情只露出冰山一角,便有键盘侠抓住蛛丝马迹滔滔不绝,更有吃瓜群众疯狂点赞转发。待真相大白时,群众才发现推测与事实相去甚远,而下一次仍旧盲目跟风。所以对我个人来说,读完本书的最大收获便是要学会独立思考,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
乌合之众读后感8
《乌合之众》是由法国古斯塔夫—勒庞的经典著作,也是一部影响世界的群体心理学奠基之作。书中讲述了群体的心理所受到哪里因素的影响,群体与个体的差别,群体与领袖的关系等;本书有很多例子讲述了群体心理学的特征,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
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所以在社会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有意识人格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让自己的思想不成为他人的跑马场。要做到保留自我意识最重要的便是对于自我的认可,唯有自信于自己的观点、对于是非的判断,才会做到坚守。
而在群体方面,一个积极的暗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群体根本没有预先策划。他们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励,但是又经常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狂风卷起的树叶,朝着各个方向飞舞,接着又落在地上。”这样的一种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群体的“可塑性”。他们并非都是负能量的集合,某种程度上而言,刚刚形成的群体就像是一张白纸,最后成为怎样的一张画取决于沾有色彩的画笔。一个积极向上的暗示可以使得群体向一个好的方面发展。暗示会在群体中形成一种信念,而信念正是一种文明的基础。群体会为了某一种信念的成功而舍身取义,所以古往今来,在乱世之时会有各种理念的革命去推翻原有依然衰败的制度,去创造新的制度。而在盛世安稳的时代,群体理应是一种稳定剂,是真善美的践行者。唯有群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了,社会才会愈发向上,一个国家名族才会稳定进步吧。
乌合之众读后感9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是一位法国人,他在书中层层分析,逐步推进,明确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被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他也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论证他的观点,而我在读完这本书后,针对他的观点我也存在着不认可,但是回想起自己所在的社会,不也处处存在他所说的“群体化”现象。
就从当前疫情来看,社会自发性的进行捐款,许多明星也参与其中,但总有人会跳出来说:“你一个大明星就捐这么点?这么抠门的!”慢慢地、种种话语接踵而来,形成群体对捐款者人身攻击,从而形成道德绑架,然而这些群众也是从个人观点向舆论中心靠拢,思想慢慢被同化。但平心而论,这些明星捍卫自己的财产有何不对,但公众情绪此时处于高度敏感,他们只会觉得有钱人就应该多出钱,但是无论出多少钱,群体只会认为出的少了,从而引发“众怒”。这群体中每一个人就如一滴水汇入了整个河流,河流依然在,但这滴水却再也找不到了。
在这本书中作者总是用一种绝对性的词语来叙述,虽然他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但我始终觉得还是比较武断。并不是所有的群体都能同化每个人的思想,个人的思想还是占据主导地位,就如一颗沙粒他哪怕汇入了沙漠,可他还是那粒沙,始终都能找到。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们接触到了群众这种行为、心理产生的原因。但是我认为每个人都应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成为“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读后感10
为了每个星期的一篇小文章,我也真的是绞尽脑汁、橙汁、西瓜汁啦,美其名曰记录生活也要加油的去写。本周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乌合之众》。
这本书有一个很奇怪的观点和大家正常思维的观点有点不同,本书认为,一群人的在一群的力量会相对于一个人削弱,一群人在一起智慧会下降,一群人在一群会更加容易传递负能量,并列举出了许多事实证据。让人看了,马上就觉得,好像是有些道理。现在的社会还是比较提倡人多力量大的观点的,而这本书也是从反面的角度去说明,大众的一个心理,打一个比方来说,三人成虎的成语大家都听说过,一个人说和你说,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是不相信的,当有第二个人和你说他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可能会有点迟疑,他怎么和别人说的一样,当第三个人说到大街上有老虎,你就真的在怀疑,大街上是否真的有老虎在,当有一堆人都在谈论这大街上的老虎,你也相信加入到里面了,这就是“群众效应”。而实际上大街上并没有老虎,只是大家凑在一块一群讨论,大家上就出现了一只老虎,相对于来说,群众给了他们自己相信的力量,让他们的智慧被阻挡,变得愚昧无知,实际上大街并没有老虎。这个例子说明,当群体在一块,相对于正能量,他们是更容易产生负能量了,所以本书戏称群众为乌合之众。哪怕是世界上卓越聪慧的人,也难逃“群众的魔爪”。
对比我们相信生活中一样,本来你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思考能力、聪慧,但是当身边出现一些群体,不断在否定你认为的很多事情,不断的去批评许多东西,慢慢的你也会变的和群体一样,愚不可及。出淤泥而不染的个体其实还是比较难的,这是心理学上比较有趣的现象,大家都是群居动物,很容易就会在一起,也会很容易被影响。维持本心,确实艰难,连伟人们也很难走出这样的困境,更何况芸芸众生的普通人呢?
开个玩笑的总结,如果你想要别人认同你的理念或者其他东西,首先你可以找一些托,不断在别人面前说这些里面这些东西怎么怎么的好,自然而然,你就可以达到你的目的。这也是心理学上比较有兴趣的东西。
题外话,可能是自己太久没看书,所以其实这本书也不是很看得下,经常看了后面,忘记了前面,专注力不够,要加强阅读能力才行了。另外最近也不断在做一个梦,梦到自己正在逐渐丧失一些能力,梦里又描述不出来,不过也是,很多能力本来就是用进废退的',不用自己会生疏或者消失了,还是赶紧让自己跳出来这个舒适的圈子,多去为自己努力点。
乌合之众读后感11
在这本不厚的小册子里,作者讲述了很多现象,发表了很多的看法,然而,我从中只看到了三个字:非理性。而且,处在群体中的人,这个群体越庞大,越表现出一种非理性。而这,与欧美的政治制度的前提“群体是理性的”,恰恰相反。
经济学中,很多问题的分析前提是“人是理性的”,然而事实上,人只能做到部分理性。因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我们选择了这个选项,就意味着,其他的选项导致的结果不会为我们所知,无法做出比较。那么,永远只能根据部分信息以及有限的理解力与判断力来做出满意的选择,而不是正确的选择。所以,单个人,是部分理性的。
虽然单个人是部分理性的,但是许多人认为,当人聚集起来时,人们可以互相弥补掉其他人的缺陷,最终达到利益的一致性与选择的理性,正如“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我,并不以为然。
曾经有这么一个实验,研究人员运了一头牛到闹市中,然后让围观的人估计牛的重量,写在纸上,最后对将得到的结果计算,取平均数,发现得到的平均数竟基本符合牛的真实重量。一群人仅仅凭借肉眼观测,就能得出正确的牛的重量,仿佛正好是“群体理性”的一个有利论证。
然而,这个实验的前提是,人们没有进行充分的交流,没有过多的受他人的干扰而写下自己的估计,以及有一定的生活常识能够对牛的重量有一个大致的估计。现实中,很多事情并不具备这两个前提。
曾经看过这么一个视频,一群研究人员进入电梯后,背对门站立,当电梯运行到另一层楼,电梯门开,一个人走了进去,发现他们都是背对着门,在犹豫了一下后,也转为背对门。在电梯上升的过程中,不断有人进入,但也都无一例外的由面对门转为了背对门。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自己碰到这种情况,是否也会和他们一样,背对电梯门。
如果群体中的人能够互相交流,那么,最后出现的情况往往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表明自己的想法。我们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头脑风暴法”不允许任何一个人评论其他人的想法,要的就是避免出现思想的一致性,也就是思想控制。在一群人里面,总有那么一个或几个人表达能力更强,态度更为强硬,在这些人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并坚持自己的立场时,更多的人选择的往往是跟随他们而不是做出反驳,这正和电梯实验相一致:如果电梯中的人并不能互相看到对方,那么即使研究人员的朝向一致,对于后上者而言,也没有影响,正因为后上者看到其他人的表现,即使与自己内心想法不同,也会选择去遵从他们。
为什么大多数人会产生从众心理,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一定是对的,而其他人的想法与做法必定有其道理。因此,就像一群乱哄哄的绵阳需要一只坚定的山羊来带队,群体中一旦出现了一个意志坚定的人,那么,大家往往会跟着那个人前进,以其马首是瞻。
就像舆论,人们总是追逐着一个个热点,可能在今天人们还在讨论这个话题,明天,大家就把这忘得一干二净,讨论下一个话题了。身处网络时代,我想,大家对于“带节奏”并不陌生,各种事件“反转”套路层出不穷,人们就“像一棵海草海草海草海草,随波飘摇”,以至于许多人高呼“什么才是真实的”。
所以说,一个群体的声音,往往并不是这个群体真正的利益所在,而是某一小部分人的想法,由他们主导发出的声音。
再一个,估测牛的体重,是因为估测者对于牛的重量是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的,如果让一群连单位都不怎么清楚的小孩子去估测,我想,要能得出正确的重量,几乎是不可能的。“术业有专攻”,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才能让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最忌的就是“外行指导内行”。试问,让一群演员去规划国家大事,怕是这个国家会被当做一场戏给编排了。
原我们就有着从众心理,亦或是跟随心态,而且是在超出自己本专业、行业的事情上,大多数人所能做的,往往就只能跟随别人。
西方国家所言的“群体理性”,大家群策群力、互相弥补、在各自利益上达到平衡、最终取最优解的想法虽然很好,但终究敌不过现实。
人,终究是非理性的,在单独一人的时候尚且能够按自己的想法行事,一旦进入群体,且这个群体越大,单个人的想法就越微不足道,最终呈现的轨迹可能就会越偏离自己的想法。有人说,一人一票选举制最为公平。选民两千万,那么,你的力量就是两千万分之一,选民两亿,那你的力量就是两亿分之一,这时候一个人的影响力并不取决于你的理论你的想法是否正确,因为,首先,你可能没有绝对的把握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因而不会一直坚持;再者,就算你认为自己绝对正确且始终坚持,别人不知道你是否正确,此时坚持自己的想法与否对于别人是否接受没有必然的影响,最终,宣传自己的思想并让他人接受的,往往靠的是语言的魅力,说得难听一点,叫蛊惑。
任何一个创业成功的人,必然是有着巨大人格魅力的人。这个人格魅力体现在语言,能够描绘出一个美好的愿景,深入人心,打动人心,而且还能够提出一种价值观。高工资,能够让人心甘情愿的干活,而价值观,则能够让人不要工资的死命干活。可以说那些创业成功的人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跟着一起创业的人呢,虽然一起成功了,但不一定得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价值观的提出,是谁?是创始人,是老板。接受价值观的人是谁?是跟着一起创业的人。虽然他们接受了,但这很可能并不是其内心真正想要的,只是被灌输了他人的思想而已。
因此,我们真的不是理性的,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其实是身不由己的,是跟着别人亦步亦趋的。当然,正如身处市场中的我们,只能做满意的选择,而不是做理性的选择。
乌合之众读后感12
乌合之众,顾名思义像乌鸦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是个贬义词。那么,这必是一群"祸害"吧!这是一本写群体心理的书,我想,其中更多体现的是作者对于群体不看好的态度。所以,我本人也是有一些新的感触和不解,现就其中一些观点发表我的粗浅的看法。
我曾一直以为人多力量大。当你聚集在一个群体时,会有更多的人督促你,帮助你,这样你是受益无穷的。况且,人只有身在人群时才能突显自己,我觉得这是毋庸置疑的。脱离人群,你就无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然而,这本书好像又告诉我并不是这样的。
书中讲了群体具有冲动性,易变性,易怒性。也就是说群体具有轻信的倾向,并且具有暗示的影响。这么想也许并不错。例如,若是一个班集体,有一个同学进门后大喊一声:"老师今天似乎心情不好,咱们班这次没考好。"这时全班同学大概都会绷着一根弦,似乎被传染了一种紧张感。然后接下来在班主任课上大家都会认认真真的,生怕成为那个"碰钉子"的人。处于集体中的我们觉得这再正常不过,但这似乎也印证了作者的观点:群体容易引发骚动的特点,使其具有奴隶的冲动性。这件事似乎也引出了群体的盲目性,正如书中所言:"专门传播群体观点和信仰的方式从来都不是论证,而是传染。"所谓"三人成虎",不也就是这个道理。这么说来,更加动摇了我原本对群体重要性的看法。
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中,文中讲到:"个人利益很少会成为群体的行为推动力,但它是孤立个体行为的唯一动机。"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格品行,在他作为个体单独存在时,和处于群体当中时是不同的。一个人可能受集体影响,更大程度的放大了自己的品行。例如一个人可以对于自己的生死存亡无所谓,但却无法接受自己群体的灭亡。在这个群体中,他所要维护的并非是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因为处于群体中而扩大了他的某种品质。同样消极的品质也是这样,个人受集体的影响。我似乎被说服了。
可是换一个角度想,这难道不是因为人的个人意识和集体意识的问题吗?并不是人受群体的改变,而是这种改变取决于人。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会因处于集体而变得更加高尚,有人却会因处于集体而更加粗鄙,说来说去都在于人的本性吧,与群体有多大关系呢?
在讲到群体的推理时,我又有些观点与书中相驳。所谓头脑风暴就是通过一个主题任意联想,发散思维。这自然是处于一个集体,人多力量大,得到的结果更多,更有效了。但是书中却说群体的推理是一种低级的类比,也就是盲目的类比,不探究本质。当然,文中也列举了一些令人信服的例子,但我依然不认为一个集体较个人而言,更为"弱智"。
于是我从另一个角度说服了自己。一个人很聪明,很精明,100个人组成一个群体,每个人都很聪明,很精明,但这个群体是否就会发挥100倍的聪明才智呢?事实并非这样。这便要归结于群体存在的限制性。形成一个群体,要有很多因素,群体会有领导,会有各种等级,会有很多人站在集体的角度推理,而非个人角度,于是便产生了各种问题,出现了群体推理的呆滞。
总之,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把群体比做乌合之众,从某种意义上也显示了作者对于群体的消极观点。当然事物总有两面性,虽然有很多方面我在潜意识里也赞成作者的观点,但也存在很多争议。
乌合之众读后感13
“人多力量大”“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各种古往今来的词句对“群体”的态度无外乎赞颂,很少见到另类的声音,可是仔细想想,为什么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恣意妄为,一旦融入群体中反而觉得不自在的紧,是个人志趣的选择,还是一直被束之高阁的群体同样有其不合理之处呢?
对《乌合之众》早就有所耳闻,仅从其书名,便可以看出作者对于群体的态度。作为社会心理学领域影响力深远的著作,深入阅读后,便对作者关于群体一针见血的定义不禁赞叹。现实的描写,淋漓尽致的批判,结合人们耳熟能详的历史史实,更加论证了作者的观点,其对个人心理的描写,与个体由于群体的影响而产生的可怕的转变,令人感同身受的同时,也打破了长时间以来人们主动形成或是被灌输的固定观念。
没有任何人是单独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或者可以说,人无法脱离其他的事物而存在,每一个个体之间,彼此相互牵连,无外乎时间空间,贫穷富有,身份高低,每一个个体都是构成群体的一部分。或许这也是个体无法摆脱群体带来的消极影响的本质原因。
书中从群体的特征、观念等来说明人们由单独的个体成为群体的一员后是如何模糊了自我意识,丧失了主观思考、逻辑与判断能力,渐渐同化于群体智慧,进而做出无法想象、骇人听闻的举动。群体可以奋起推翻专制的统治阶级,呼唤自由与平等,却也同样可以汇集成乌合之众,失去自我,失去基本的道德判断能力,进行屠杀与清洗。
现如今的社会新闻与主要的舆论阵地,评论下到处都充斥着网络暴力、键盘侠,无论是“围观者因一时新奇便怂恿轻生者跳楼身亡,直播间的观众纷纷留言想要观看主播自杀”,还是“快乐源泉—沙雕网友们的一句抖机灵便让不快的心瞬间轻松起来”这就是所谓的群体可以滋养人们生存,也可以促进大众死亡,这,就是群体舆论的力量。
书中列举了群体的冲动、异变和暴躁,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等。集体暗示会瞬间形成这个群体感情的一致倾向。因此,群体便在毫无目的的状态下听从于所有外界的暗示,缺乏自己的主见与判断、没有批判精神。若是将书中的概念放置于当下,也是贴合现实的紧,甚至是泱泱华夏,这个爱观望的民族,却也是具有乌合之众的气质。
本书作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正值法国大革命时期,其中的某些观点固然有些偏颇,但是作者的思想却并不过时,勒庞说,群体只会干两件事——锦上添花与落井下石。个体的思想与情绪过于弱小,无论其利弊,产生的影响力并不大,并很难转化为外部行为,若是其升华为群体思想,便可以对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乌合之众》可以很好的为我们提供警醒,警惕群体潜移默化的同化。
乌合之众读后感14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在一个群体之中的人就仿佛在山中穿行,想知道山的面目很难。而《乌合之众》正是告诉我们这座山究竟是什么样子,怎么上山,怎么下山,怎么面对下一座山。
没看这本书之前我其实就骨子里厌恶所谓的“流行”和“时尚”。为什么所谓“大众”喜欢的我就要喜欢?“大众”说好的我就要说好?“大众”是什么?我觉得这个“大众”其实和从小到大没征求过我意见就上台代表我发言的那些“学生代表”“员工代表”一样,不过是有权,有钱人的喉舌和工具而已。我不能阻止他们宣传和演讲,但我可以不认同不跟随。
。很多人都听过一个笑话。一个路人看到路上有一个人在看天,就以为天上有什么也停下来抬头看。第二个、第三个,更多人也停下来看,什么也没看到就相互询问。最后才知道第一个人不是在看天,是因为流鼻血才仰着头。
我至今也还记得自己变成乌合之众的一次经历。那是小学五年级的一天下午。一放学就跟着路上的一大群人晕晕乎乎的走到市中心广场,看到很多人往天上扔帽子,我们几个小伙伴也就跟着人群捡地下的帽子一起扔,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想过找人去问问。后来才知道那天这个活动是为了一个道听途说来的消息说某个人去世了。我既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会为了一个人去世那么高兴,也不知道为什么电视台为那个人还健康活着高兴,但是那一年我确实盲目的扔了帽子。
稍微年长一点社会上开始流行练气功,每天楼下练香功的声音都会比闹钟更有效的把我唤醒。“香~~~”别看都是大爷大娘,一群人聚在一起喊出来也是气势十足。听说大家一起练会散发出特别的香味,我没凑近闻过,但是想想他们那么早去练的原因估计也是怕太阳出来容易出汗,怕会分辨不出到底是香还是臭。
我自己在家看过“中功”的“带功”录像带。一个大师坐在台上发功,让台下的摇头就摇头,伸手就伸手,还有人又哭又闹完全失控很是神奇。据说大师也是可以透过录像带发功的,但我看的时候既不想摇头,也不想伸手。
大学里一天和舍友吃了烧烤喝了啤酒,酒酣耳热的往宿舍走。途径四大发明广场看到乌压压一大堆人席地静坐,还是不禁下了一跳。后来才知道那是当时最热门的一种气功,后来居然演变成了另一场大规模群体性活动。还好我早就看过大师的录像带,对这个一点都不感冒,练功就练功,干嘛非要一起练,半夜不睡觉坐在外面静坐吓人好玩吗?
老婆喜欢看演唱会。开始我总觉得花钱买演唱会票还不如买CD,音质好还能反复听。但是作为陪员参与了几次之后发现演唱会有其独特的“气场”,这是自己单独听完全不可能体会到的。这种气场不能简单归结为现场的影响、灯光,甚至亲眼看到明星,更多的还是周边人群的影响力。当你看到四周无数荧光棒在摇晃,你不摇别人会主动问你是不是你不会打开荧光棒开关;当你周围的人都站起来手拉手跟唱,你不唱别人会主动抓住你的手拉你起来,这就是群体的作用。
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会自然会调动所有感官和大脑去对周围环境做出判断,但是这种警觉会随着人群的规模而逐渐降低。过于另类在群体中是不受欢迎的,所以群体中的人也会自然而然的趋同。这都是数万年乃至更久的生物进化结果,所以无论你有没有自己的判断,一旦在那个群体当中无法脱身的时候,你的选择其实不多。
然而我还是不想就这样“同流合污”,所以我选择“进化”成宅男。别跟我讨论现在流行什么,我不想加入你说的那个群体。
乌合之众读后感15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后来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意义。
乌合之众读后感16
是否能避免加入乌合之众的狂欢?
该书是作者勒庞最著名的经典作品,在大众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领域皆享有盛名,历经百年其地位依旧无可撼动。书中作者研究的对象是他所称之为的“异质群体”(由任意个体组成,不管他们的职业与智力),主要阐述了群体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体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它有着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之后,它所有的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当个人有意识的人格和才智消失殆尽时,其无意识特征就会占据主导地位。
情感和观念在暗示和传染作用下趋同发展,并倾向将暗示观念立即付诸行动;在作者勒庞看来,群体具有智力低下、不加推理、缺乏判断、易受暗示、轻信盲从、情感夸张、善于行动、道德或高或低等特点,一个人单是加入群体这个事实,就使他在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级。勒庞这本著作在时间的检验下依然焕发光彩,书中涉及到的问题具有多样性和持久意义,能帮助我们把握时代的脉搏并保持敏锐的目光来审视当下的社会问题。
个人认为该书的精髓在于中篇——群体的观点与信仰,勒庞对于群体在观点与信仰这两个方面的解读非常到位与精准,有些观点在现今社会依旧适用,提供了看待某些问题的独到角度和成因解读;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对教育的分析和批判,否定教育就是背书和服从,丝毫不训练自己的判断力和主动性,这种教育引发更为严重的危险,它让接受教育的人强烈厌恶自己的生活状态,并极力想从中逃离。所以我们不应该成为知识的活体容器,这不会提高智力水平,人生成功的条件是判断、经验、干劲和性格,书本当中是绝对无法提供的。
然而书中还有一些观点使我不敢苟同,作者列举的事实依据过于偶然,得出的结论又过于绝对,可能是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致使一些观点趋向偏激和片面。总体来说,该书在心理学领域的影响还是毋庸置疑的,虽然作者有些观念具有时代的局限性,但是瑕不掩瑜,该书值得反复阅读,需慢慢地把它读透,拒绝成为乌合之众的一员。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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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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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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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一、影视简介
《大国崛起》是由周艳执导的12集历史题材电视纪录片,于2006年11月13日在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首播。
该片记录了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美国九个国家相继崛起的过程,并总结了国家崛起的历史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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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剧集评价
该片的历史事实把握得比较准,在基础上抓住了大国兴衰的主题。该片从中国人的特殊视角探寻了九个大国崛起的经验和教训,为中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借鉴和参考。该片的立意是高远的、叙述是说理的,是一部难得的用影像资料、用电视人的语言说明了中国是世界中的中国,中国人应该具备世界和国际的眼光。该片的教育意义较为丰富,也引发了中国世界史学者们的思考。(中国日本史学会会长汤重南、北京大学历史学系主任牛大勇评)
该片以浓缩的方式阐述了有关国家发展具体的过程当中所发生最重要的事件,是富于教育意义的,也有助于促进观众或者是读者,能够进一步地研究历史。该片有非常宽广的视野,有很纵深的历史感,给观众很多启迪。该片最有价值的地方,就是让国民能够了解外部的情况。该片对于世界史,中国世界史学科的发展,对于中国世界史学科的建设做了一个非常有益的尝试,同时能够使人民更好地认识现实,更清醒地展望未来。(中国前驻德国大使梅兆荣、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王一鸣、中国前驻法国大使蔡方柏、社科院世界历史研究所所长于沛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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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剧情简介
15世纪以来,人类社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原先割裂的世界开始真正意义上地连成了一个整体,彼此隔膜的世界各国开始相互认识和了解,也展开了相互的竞争。在近现代以来的世界舞台上,有九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先后登场,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它们是: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美国。该片解读了15世纪以来9个世界性大国崛起的历史,探究其兴盛背后的原因,分别诠释了各大国500年的兴起史,为中国的现代化发展进一步寻找镜鉴,意在“让历史照亮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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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国崛起》观后感20篇
第1篇:《大国崛起》观后感600字
这个礼拜,看完了《大国崛起》。这部长达12集的纪录片,我觉得是央视近年来最好的影片,拍得很大气宏伟,尤其是它的音乐跟动画制作水平,感觉很像美国大片了。影片中对各国发展分析的也不错,有如一位博大精深的历史老师,让我很好的回顾了一下高中的历史,(哈哈,虽然高中历史学的也还是不错的)更加宽广的开拓了我的视野。
玩过《大航海时代四》的朋友应该对大国崛起的一些国家跟城市都不会陌生吧,这也是我对这部影片非常有兴趣的一个支点。影片中那唯美的画面、宏伟的帆船、感人的音乐,感觉跟游戏如出一辙。这的确是一款让人很长见识的游戏。
不想过多的评论,每个人看完《大国崛起》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感受,网上的评论也都是一大把,比我想的有见地多了。影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两个国家:荷兰跟美国。
也许是因为高中历史课本对荷兰这个国家的描述非常少吧,感觉看荷兰的强国历史是特别新鲜。另外荷兰也是本人特别向往的国家:郁金香,风车,海道,港口,当然还有那别样的文化跟历史。荷兰的发展跟其它国家不同,它没有依靠过多的武力掠夺,而是依靠自由贸易跟制度创新不断使自己的工商业得到发展。小小的荷兰,却诞生了许多第一个出现在世界上的机构。荷兰人口不多,却享有海上马车夫的美誉。荷兰,还成为第一个侵略我们国家的西方大国。这个国家,不可小觑。
美国,正如影片中的标题--新国新梦,很喜欢这种充满梦想,自由开拓的感觉。美国人的历史就是移民的历史,就是各国精英寻梦的历史。还有一点是美国历史上,关键人物在关键时刻总是作出了正确的选择,让这个国家没有走太多的弯路。我想,这也是跟它的政治制度的合理性分不开的。
末了,从大国崛起想到个人崛起,它也有很多借鉴意义的,一个人进行新的尝试、产生新的观念,拥有新的视野,是很容易崛起的。
第2篇:《大国崛起》观后感700字
葡萄牙跟西班牙,考航海了解地球,成为了第一代世界大国。但是,这两个依靠掠夺迅速崛起、却在战争中挥霍财富,而没有发展工商业的帝国很快盛极而衰,世界舞场上第一场大戏落幕。
“小国大业”,“大国崛起”,荷兰这个面积只有两个半北京的地方,如何撑起“大国”二字。荷兰的崛起,是通过进一步将地理大发现的潜力进步一步发掘。
英国通过光荣革命,逐步建立起君主立宪制,完成了现代社会的转型,走向了工业革命。当亚当·勒密以《国富论》指出了自由竞争的市场规律后,英国人开始在本国强大工业能力的支撑下,推行自由贸易,拓展全国市场。
路易十四将法国的启蒙教育得到了普遍传播。拿破仑用武力方式将法国带向了欧洲巅峰。然而武力不能维持这一切。在后来戴高乐带领下,恢复了往日光辉。
德国总理勃兰特在波兰下跪,他是一位好总理。在二战中被杀的二百五十万多犹太人中,没有一位是他杀的,但是他下跪了。什么是大国?敢于负责任的,能给国内人民带来幸福,也给国际社会的跟平与发展带来福祉的国家,才能堪称大国。
盛田昭夫说坚持而成功的索尼,凝聚了日本这个国家的精神!
彼得一世与叶卡捷琳娜都是好学,重视教育的人。使俄国出现了大批像列夫·托尔斯泰一样的知识分子。正是在他们的思考中,逐渐创造了属于自己的文明。
列宁,是一个很成功很成功的人。很敬佩他,他保护了人民,也吸引了哈默、福特等外国投资者。苏联经济逐渐复苏。又在斯大林的五年计划的带动下,使苏联成为了苏联强国。
美国的崛起,在我眼里是一个奇迹,从五月花号上的一百多名的英国人到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各方面的世界第一强国。跟美国的科技发展迅速离不开。
看来,这些国家的崛起都有几个共同点。有对外扩张的历史,都曾经称霸世界,都经历过推翻封建王权或殖民统治的资产阶级革命。都在教育、工业、科技等某一方面有过突出的表现。再看看中国,要如何做才能成为一个大国。我想,中国能不能称霸世界,这不重要。能不能成为工业、科技强国,这不重要。中国,这个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他能这样存活到现在,本就是个奇迹了。我想,中国一定也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推动着。
第3篇:《大国崛起》观后感900字
古代的篝火还在燃烧着,照亮上下五千年历史的天空,三国纷争的刀马继续演绎着大汉的壁画里的故事,明清时的繁华承继着唐宋的诗词里的辉煌,还有那些数不清的星火无一不在显示着他与众不同[注:跟大家不一样的身份——这是一个大国,一个名副其实[注:名声或名义和实际相符。]的大国。
当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郁郁葱葱[注:形容草木苍翠茂盛。也形容气势美好蓬勃。]时,他屹立着;当古埃及春分日的第一缕晨光照到狮身人面像时,他微笑着;当古印度的婆罗湿怒张着妙目站在莲台上时,他安详着。是的,从没有人能质疑他,也从没有人怀疑过他,因为谁也没有料到那一声汽笛会使这个几千年古国堡垒的崩塌,就如同被岁月风化了的雕像,疯狂的被蚕食着。所谓的金身、罗缎在此时几乎成为了一种罪恶,一种任人宰割的理由。紧接着就是烽火、鲜血。然后,不屈的人民开始了漫长的抗争。但是,灾难、战争、贫穷、落后、欺辱如同无法愈合的创伤狠狠的烙印在每一个国人的心底。
可是,当天安门上那火红的旗帜不可阻挡地冉冉升起,迎着十月的金风舒展,一个伟人用他那浓重的湘音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时,中国人沸腾了。他们呐喊着,仿佛要把心底积压的郁气全喷发出来。当一个明媚的春天里,一个老人在南海边画了一个圈后,圈出了中国人一个崭新的时代,圈出了无数机遇和财富,又圈出了多少国人的万丈豪情。而那位老人铜铸的雕以他惯有的慈祥,笑看国人解放思想,迈着大步走向辉煌,参观的人仿佛还能听见他那四川口音: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
其实,自21世纪来,中国已由原来的不习惯关注、评论到坦然接受。因为我们崛起了,强大了,就像一头已经觉醒并开始施展雄心的雄狮。我们不是那个蓝灰的海洋,凭票吃饭的国家了,现在的我们有自己的色彩——多么热情庄重的中国红;我们不是那和处处受排挤没有发言权的国家了,现在的我们可以在国际上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我们也不再是那个孤零零的站在起跑线上一个人的奥运了,现在的我们可以在颁奖台上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时相拥而泣——为有这麽一个强大的祖国而骄傲、哭泣!
长城在烽火里毅然挺立,现在的他以全新的姿态笑迎着四海宾朋。
黄河在炮声中汹涌咆哮,现在的她以母爱的慈祥哺育着两岸众生。
大国正在崛起,大国已然崛起。就让我们举杯高呼,共同祝福这片土地:
美哉,我东方巨龙与天不老!
壮哉,我亚洲雄狮与国无疆!
第4篇:《大国崛起》观后感1100字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而这部记录片恰恰又说明了文明的重要性,正如英国首相丘吉尔的一句话:“我宁愿失去一个印度,也不愿意失去一个莎士比亚!”在思想的控制下,人民才能统一信仰,信仰决定了文明的统一。这样才能使国家通过输出自己的文明,从而决他奇特国家和民族的命运。
葡萄牙位于欧洲伊比利亚半岛的西南部,面积92391平方公里,2003年时人口约1010万。这个国家的面积和资源还不如中国的福建省、在世界地图上还不如一粒葡萄干大,15世纪时不到100万的人口,打破人类传统的亚欧非三块大陆的传统。当初仅仅是为了获取香料(即胡椒粒,用于保存食物),为了这个简单的愿望,葡糖牙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大航海时代,在恩里克王子的率领下开辟了南美洲,而恩里克王子这位伟大的航海家,却从没有一次远洋的经历。
德国在公元1805年在世界上第一个实行了义务教育,距今已有200年的历史。在这个教育普及的国家中仅柏林洪堡大学就有29位科学家加冕过诺贝尔奖。在国民素质整体提高,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国家,使得铁血宰相俾斯麦发动三次王朝战争,在攻陷法国首都巴黎后,德军总参谋长毛奇自豪的说道:“德国的胜利早已在小学生的讲台上决定了!”
苏联为了尽快成为世界强国,把重工业列为国家的首要发展目标,直到今天我们对俄罗斯的航母、潜艇、驱逐舰和先进的导弹都耳闻目染
无论是伊比利亚半岛的葡萄牙和西班牙通过海洋冒险成就的海洋霸权,抑或荷兰凭借一系列现代金融和商业制度创立的商业帝国,还是率先发起工业革命推动自由贸易成就的大不列颠“日不落”帝国,以及法德两国的随后兴起。这些欧洲强国都是通过制度和体制创新、科学和文化的发展、将商业和自由贸易作为大国崛起的基本要件。至于继承欧洲文化谱系的美国在另一块大陆的崛起,日本和俄罗斯的后发制人,除了自觉的赶超意识,也经历了制度转型的阵痛。当然,这9大强国的辉煌中也都沾染了穷兵黩武的战争残酷和侵略他国乃至灭绝异质文化的原罪。但不管如何,自1500年以来的500多年间,这些强国或有兴衰,但他们的一个或多个在21世纪依然占有全球主导地位。即,西方社会主导全球的大趋势并没有逆转。
对中国而言,读懂这9个大国的兴衰起伏,对于中华民族的复兴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9个大国在过去的150年间和中国都发生过直面接触,对中国而言更多是不堪回首的痛苦记忆。但沉浸在历史的伤痛和仇恨中是没有意义的,基于意识形态的偏见嘲弄和怒斥资本主义的罪恶更是无谓的。在全球化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中国要实现民族复兴和大国崛起首当其冲地要融入这个世界。改革开放,制度创新,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理念等等,这些既是中国从既往强国的兴盛中总结的经验,也是从某些强国的灭亡中汲取的教训。
经过以上叙述应当说,21世纪中国将崛起于世界的东方,这已不再是空谈而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而以何种方式来完成这一进程,不仅为海外所瞩目,同样值得中国人深思。
第5篇:《大国崛起》观后感1200字
现在的世界是个充满竞争的世界,不论是国与国之间,还是人与人之间,都存在着激烈,甚至是残酷的竞争。一个人若想在各种比拼中脱颖而出,就要总结、吸取自己和他人的经验和教训;一个国家若想在在如今这强国林立的世界中崛起,也必然要借鉴他国崛起中的经验和教训。《大国崛起》一书介绍了15世纪以来9个世界性大国的崛起历程,反应了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美国等9个大国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
早期的大国,即葡萄牙和西班牙,他们真可谓是勇敢的探险者、拓荒者。他们勇于向未知挺进。当其他欧洲国家的活动范围还仅限于欧洲本身时,葡萄牙、西班牙已开始了对欧洲外的土地的探索与争夺。于是,世界第一次被瓜分、地理大发现等都成了西班牙、葡萄牙的“杰作”,这两个国家也从外部掠夺来了大量财富。而最终,他们衰落了,因为他们的贪心、享乐之心等等。
荷兰、俄罗斯两国人民的坚强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荷兰在独立前的抗争着实令我叹服;俄国人在强敌临近之际的英勇无畏令我对其深表敬佩。但是,荷兰成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活例子,苏联最终也未脱出僵化的模式。
英国、法国、德国都曾拥有强大的军队,同时也有强大的综合实力。若是和平地、与时俱进地发展,他们不仅不会成为明日黄花,而且还会使世界人民少受些磨难。但他们的野心决定了他们失败的命运。
日本是一个善于学习,善于将所学来的东西快速、充分地消化利用的国家,可他们唯独没有学会与人为善,并最终葬送在自己的野心和缺乏远见上。
美国从独立到现在成为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其间运用了各种手段,极力地使自己获得的利益最大化。虽说美国崛起的手段没什么值得赞扬之处,但是其维护主权的坚定、与时俱进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从这9个大国的兴衰史中,我们不难发现,他们在崛起的过程中全部奉行扩张政策,而这扩张政策也为他们当中的大多数的衰败埋下了祸根。不论是从这些国家的经验教训来看,还是从现在的国际形势来看,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决不能重蹈列强们的扩张政策的覆辙。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的,中国是拥有悠久文明史的礼仪之邦,是当今世界维护世界和平的一支重要的力量。中国的崛起要不损害世界人民的利益,同时要为构建和谐世界尽我们的一份力量。在我们和平崛起的过程中,我们应学习那9个大国在扩张中体现出的探索未知的勇气,善于学习和借鉴的品质,也要注意跟上时代的步伐;那些大国曾有过的贪婪、野心以及取得些许胜利后的得意忘形,则是我们要严防出现在自己身上的问题。只有在努力维护和平的前提下的锐意进取、团结、独立、自主并不断创新,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我们才能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取得一个又一个的喜人的成绩。
国家的发展离不开个人的进步,因为国家是由一个个个人组成的。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爱好和平不仅仅是对国家的要求,它们同样也是个人应做到的。我们每个人都应有一颗爱国、进取、和平、创新之心。只有我们每个人不断进行自我提高,我们祖国的实力才能逐渐加强,我国的国际地位才会不断提高。当然,我所谓之人人进取等并非是说每个人都要按同一种方式去做事,而是希望我们人人都怀着强大祖国的理想去为祖国的发展而拼搏,并在此基础上发扬自己的个性。我认为,发扬每个人的个性十分重要,因为人的个性得到较为充分的发扬,是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的重要前提。
《大国崛起》既为我们国家的发展有所启示,也对我们个人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第6篇:《大国崛起》观后感
《大国崛起》从电视画面展现曾经的大国兴衰,虽然没有浩瀚的历史典籍来得深刻,但是,本剧一改往昔对西方强国的传统思维方式,将历史上曾经的辉煌、荣誉、血战前行和繁华散尽形象地展现在观众面前,以一系列赞同、研究、欣赏等全新的目光来看待西方大国的崛起之路,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影射着正在迅速崛起的中国。这是将历史反思从精英的书斋挪移到草根大众思考的有益尝试。本剧绝非大众娱乐的电视剧快餐,而是品读历史的镜鉴和对实际工作环境的思索。
我们所在的单位xx工贸学校现已成为国家级重点院校,省级文明单位,这就意味着一个学校已经自信于自身的尊严、责任,以及自身在供销系统中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和特殊地位。而这样一种巨大的转变正是工贸精神和工贸意识的巨大转变。无论对于我们学校的领导干部而言还是对我们每一个普通教职员工而言都有着切实的体会。我们学校的领导出访,总是吸引着全供销系统的目光,几乎每一个供销部门都以一种迫切的愿望期待着与我校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因为他们知道,现在和将来的新乡工贸,将会对供销系统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而这就是无形中体现着一个学校自身价值最有力的武器。
今日,当工贸的宏图正在一步一步实现的同时,而我们,似乎也在以一种前所未有的信心迎接着正向我们走来的繁荣工贸。
无论是伊比利亚半岛的葡萄牙和西班牙通过海洋冒险成就的海洋霸权,还是率先发起工业革命推动自由贸易成就的大不列颠“日不落”帝国,这些欧洲强国都是通过制度和体制创新、科学和文化的发展、将商业和自由贸易作为大国崛起的基本要件。
这不仅使我想到为什么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是什么重要的因素决定了企业的高速发展和强大?众所周知,这些企业都是各行业的龙头翘楚,一个跨国的巨型企业本身就是一个强大的金融帝国,他们中任何一个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一个国家经济的兴衰……为什么呢?很多人都说,就是因为这些企业具备正确的经营理念,他们的员工具有优秀的素质,出众的品质,学习是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无论是一个学校,还是个人,从平凡到卓越的经历都使人领悟到,一个优秀教职工要善于从工作中洞察和发现新知识,新技能,了解专业知识和技能发展的新动态,并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学习,掌握和吸收新知识,新技能。优秀员工区别于普通员工之处在于他们具有很强的学习致用的能力,他们可以将所学知识,正确运用到工作实践,发挥最大的学习实践,取得显著工作业绩。在财务工作中即要做正确的事,又要正确地做事,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财务人员。
现代教职工只有不断学习,不断超越战胜自己,善于学习,相信自己能行,真正达到卓越的动力之源。学习是我们能力发展和提高的动力,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提高我们对新技术、新工艺的接受和掌握能力,才能与学校共生存、共发展,否则将会被淘汰。
工作上要培养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团结合作的精神,对于学校来讲财务科的工作就是要服务领导,服务教职工,服务学生,是一个服务部门,怎样才能做的更好呢?除加强学习外,提高个人素质,还要有一颗爱岗敬业之心,只有喜爱这个工作才能把它做好。另外还要注重个人形象,注重待人接物的态度,学会一个微笑一声问候,给人以回家般的感觉。在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困难,要相信自己能行,要发挥出自己的潜力,敢于战胜自己。在一个学校里,团队精神是粘会剂,各位只要齐心协力,共同发展,善于理解别人,和别人沟通,才会使学校达到卓越。
第7篇:《大国崛起》观后感
这是一部很有深度的纪录片,记录了500年来几个国家的崛起的历史。
第一个是西班牙,第二个是葡萄牙,这两个国家的名字都已牙齿命名(这是音译)。这两个国家的国土面积不大,都是沿海国家,这两个国家却开启了西方国家重新认识这个地球的大门。哥伦布想到打印度,却到达了紧美洲的古巴和海地,就误认为到达了印度,称那里的人为“印第安人”。麦哲伦率船队完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环球航行,第一次让人类见到了地球的真面目,第一次让人类发现地球是一个球体,并不是天圆地方的。
荷兰:荷兰的国土面积只相当于两个半北京,在三百年前,紧紧只有150万人口,却将自己的经济势力几乎延伸到了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荷兰没有辽阔的国土面积,强大的王权和充足的人力资源。荷兰的成功是一个注重商业的结果,一切都以商业利润为重,其他的一切都好像无关紧要,不能和商业利润相提并论。
英国:有着大本钟的英国,是一个岛国,却成为资本主义经济最发达,综合能力最强大的国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反复和曲折的。这个国家虽然远离大陆,却成就了日不落帝国的宏图伟业,完成了工业革命!是社会进入了蒸汽时代。
法国:法国的文化曾经影响全欧洲,让整个欧洲都以说法语为荣。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法国促进了社会进程。拿破仑扫平了许多封建城邦国家,使思想进入到了现代社会。法国是一个极其注重思想的国家,敬重艺术家、思想家。追求自由的国家。
德国:对于德国,也许对于我们来说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成为两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德国强大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对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视,德国引领了第二次工业革命,使社会从“蒸汽时代”进入了“电气时代”,使德国站在了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
日本:就目前来看,日本是唯一一个亚洲的经济强国,当年的军事大国。在美国打开了日本大门之后的二十年里,日本迅速崛起,打开了邻国朝鲜的大门(这个说法不对)。
向日本、葡萄牙等都比中国小的多,而中国却没有成为这9个强国之一。我希望中国能成为第10个强国,走在时代的前端。
第8篇:《大国崛起》观后感
就要离开学校了,才突然发现,校园网那个好啊,啥都有。于是,打算利用接下来仅有的在校的宝贵的一个多月时间,把该看的,该学的都给整完。
研一的时候,就听说了中央台的系列片〈大国崛起〉很好看,我忙不迭地下载下来。
今天看了西班牙、葡萄牙、荷兰和英国部分,觉得拍得确实不错。主要是很有逻辑感,把他们为什么兴盛,而后为什么又衰退的原因分析得比较透彻。
如果高中的历史老师能把历史的这种内在的逻辑关系讲清楚的话,我想,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读文科。虽然,我是那么那么地爱我的理科班同学。呵呵。
惧怕历史和政治,是因为我的记性实在是差,看那些条条框框的东西就是一点概念都没。倒是对小说情有独钟。我97年接触的池莉,在06年的时候,当我看到她的文集时,还是那么地熟悉。我竟然能和刘老师因为谈池莉而一见如故。我几乎能把她的每篇小说的故事梗概给讲出来。我真要感谢池莉在我高二那年,思想如此动荡的那年,默默伴着我走过了青葱岁月。
如果我是心理学研究生的话,我估计这次我的毕业论文将会做个实证研究,要得出的结论是,每个人记忆的每部分东西是不一样的,比如历史,比如小说。
说着说着话题就扯远了。
〈大国崛起〉的系列里,我比较欣赏荷兰,一个以商业目的为重的感觉。也许跟我的专业有关,我还是喜欢这种惟利是图的国家,比搞政治阴谋来着更加坦荡。呵呵。
此外,还有一个感受就是:国外真是漂亮,这辈子一定要出一次国!!!
晚上,开始练习口语,期望哪天出国不需要翻译,跟老外直接对话。呵呵!
第9篇:《大国崛起》观后感
昨天晚上我终于完整地看完大国崛起。平心而论,自己好像还没有领会很多其中的情节和反应的内容,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自己的历史背景太差,文化底蕴和社会常识基础太差,不过看过前辈们的评论和相关的感想后,我对这部电视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从他们的点拨中慢慢的也明白了一些浅显的道理。
首先从解说片拍摄的角度看,央视导演给我们呈现了一幅幅精彩纷呈的异国风情,人类500年的历史陆续产生9个大国,包括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美国。各国的人文地理兴衰历史都展现得淋漓尽致。将世界近现代历史串联成一幅美丽的画卷,给人饱享眼福的同时,也能学习历史知识,感受世界文化的精髓,领略科技文化伟人的魅力。画面是精美的,背景音乐也是缓和抒情的,解说员的语调语音听着让人舒服尽情,感觉很愉悦,同时,解说词更耐人寻味,里面蕴含的哲理更值得细细品味,或许一片的观看还只值一个大概。一部近现代史是需要花很多功夫仔细琢磨细细品味的,值得学者们一辈子的心血去研究和琢磨。
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可以训练一个人的视力,听音乐可以提高一个人的听力。大国的崛起和衰落谱写了历史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昭示着探索未来道路的教训和铺垫。我们在追寻大国发展的历程,看他们兴衰的原因背景过程结果,期间的点点滴滴各方面的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了大国的崛起,从500年前,西班牙葡萄牙将地球看做一个整体瓜分成两半开始,人类就开始了殖民瓜分掠夺的开始,西班牙从早期航海技术不断发展,探索人类未知世界激发了他们研发新技术,不断探索未来奥秘,开发新资源,扩张领土,一个国家的兴衰有其深厚的历史背景,看完这部片子,我主要有以下几点感慨
第一,文化是一个国家崛起的标志
第二,科学技术史第一生产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
第三,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存在决定意识。英雄是在特定时期产生的对当时的社会产生深刻的影响。
第四,国家的发展史有周期性的,就好比经济的发展由胜而衰
第五,美国历史上的诸位总统,从华盛顿独立宣言,13个英属殖民地宣布独立开始,后由于北方工商业发达,中部农业,南部种植业,林肯南北战争废除奴隶制,结束了美国是一个既提倡自由平等又存在奴隶制的现状……1929经济危机罗世福新镇,解决了自由市场和政府主导的问题。
第10篇:《大国崛起》观后感
《大国崛起》这部记录片知道了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和美国相继出现在人类现代化进程的大舞台上。并日益成为超级强国的历程,从政治、经济、思想、宗教、艺术、军事、外交等多个角度分析大国兴衰的成败得失。大国兴衰更替的故事,留下了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和经验教训,启迪着今天,也影响着未来……现在的世界是个充满竞争的世界,不论是国与国之间,还是人与人之间,都存在着激烈,甚至是残酷的竞争。
征服是从被征服开始的。早期的大国,即葡萄牙和西班牙他们是勇敢的探险者,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们一刻也没有停止同入侵者的抗争,他们在面对这样的国情下并没有气馁,原因在于他们强烈的民族意识,并不是表现在种族绝对单一化、种族主义上,而是在于它给一个民族无形的动力和意念,一种强大的支持力量。葡萄牙由于文化、环境的落后,先后被罗马人、日耳曼人、摩尔人占领。才让他们认识到抗争是必要的,这也就为以后民族独立鉴定了基础。
他们的现在还存在“斗牛”这种精神很值得敬佩。这个国家毕竟只有不足10万平方公里的发展空间,而且,他们最急需的香料也被别的国家垄断了,面对现实的残酷,葡萄牙人并没有放弃崛起的目标。航海发现是首先在葡萄牙作为国家计划的,是一个全国计划,是一个由一个王子主持的计划。伊莎贝尔女王也是一代圣王,她也有她的雄心壮志,最终夺取了格拉纳达,成功的实现了统一。
12和13世纪葡萄牙的特点是,它不是一个封建割据的国家,而是人民的王国,葡萄牙的国王不仅受到贵族、也就是他的臣属的支持,而且得到百姓的拥戴。强大的王权使葡萄牙人有了强烈的民族归属感,但实现国家的强盛却还有很长一段路程。面对“绝望”,他们依然以坚定不移的信念克服着一切,他们积极的态度使葡萄牙成为了当时世界上海上贸易的第一强国,完成了目标。在葡萄牙成功之后,他们奢侈、浪费,就决定了衰落。他们不发展本国的手工业,工农业,还大批购买国外昂贵的物品,甚至把一些商人逐出国境,最后成为了悲剧。在葡萄牙的兴衰中,我们要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明白了应该要有一个积极的态度,要不断地尝试,然后走向成功。
第11篇:《大国崛起》观后感
五百年来,在人类现代化进程的大舞台上,相继出现了九个世界性大国,它们是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和美国。
大国兴衰更替的故事,留下了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和经验教训,启迪着今天,也影响着未来。
葡萄牙开启了航海时;西班牙光复了国土;荷兰创造了现代商品经济制度;英国建立了强有力的君主制度,率先进行了工业革命;法国开辟了一场摧毁绝对君主制的大革命,传播了启蒙思想;德国在法国的王宫里宣告了自己的诞生,引领了第二次工业革命;日本进行了明治维新,迎头赶上,最终实现了现代化;俄国废除了近五个世纪的农奴制,缔造了苏维埃政府;美国爆发了独立战争,制定并实施了宪法,逐渐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强国。
从它们的崛起道路来看,我们不难得出大国崛起的必需因素:国家的统一,工业的发展,制度的明确,积极求索的态度,思想领域的开拓。不管它们的方式是文明,还是野蛮,他们终于站在了历史的潮头,引领了世界的前进。虽然人之于历史只是沧海之一粟,但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却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从迪亚士到伊莎贝尔女王,从哥伦布到达伽马,从梵高到莎士比亚,从瓦特到牛顿,从拿破仑到伏尔泰,从李斯特到俾斯麦,从佩里将军到沙皇,又从列宁到华盛顿,再到爱迪生。他们,总是在历史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站出来推一把,或是档一把,才有了如今的世界。国家的崛起不仅体现在工业文明上,更体现在人文精神上。所以,一提到盛产艺术家的地方我们就会想到荷兰,一提到莎翁的戏剧便会想到英国,一提到浪漫便会想到法国,一提到音乐家就会想起德国……
五百年很长吗?似乎不是。九个大国的崛起仿佛只是一个长长的梦,一个有帆船,有蒸汽机,有电灯,有号角,有鲜血,有勋章的记忆。然而,中国呢?悠悠华夏何时才能崛起?十九世纪,国门洞开,中国开始了近一个世纪的艰难求索。在近代的殷殷血火中,在无数革命先烈的脊梁中,在令人惶恐的动荡中,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
诚然,我国现在的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钓鱼岛,黄岩岛,南海,美国重返亚太……这同时也带给了我们新的挑战。随着十八大的胜利召开,我们也迎来了崭新的2013年。航母style,让我们看到了活力,看到了激情。2013,中国,准备好了!
大国崛起,中国崛起!
第12篇:《大国崛起》观后感
《大国崛起》给人的感觉就很宏大,简单介绍了九个世界性大国的兴衰历程。在这种气势恢宏的讲述和磅礴的配乐中,我觉得个人实在是太渺小了。而且每个国家都有它成功的智慧,可以给人以启迪;每个国家都有它衰落的根源,可以给人以教训。
葡萄牙依靠其勇敢冒险的性格引领着15,16世纪的航海大发现,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殖民第遍布世界的大国,但是丰富的航海知识却使他们拒绝了哥伦布,也拒绝了美洲大陆;
西班牙的伊莎贝尔女王对于哥伦布的赞助使她戴上了世界霸主的桂冠,但是这个国家却因为没有投资发展而是沉醉于奢侈而逐渐衰落;
荷兰因为发明了一刀清理鲱鱼的方法使得自己一跃而出,并且发明了运货量大的商船得到海上马车夫的名号从而逐渐强盛,威廉巴伦支的三文雅之行确立了荷兰商人的信誉从而在世界上稳稳立足,但是荷兰对于世界的贡献在于发明了类似于今天银行的机构,确立了一种新的金融机构;
英国在伊丽莎白一世的带领下逐渐强大,查理一世被杀后的光荣革命,牛顿的科学体系的建立,瓦特的蒸汽机的发明,共同孕育了这个新的世界霸主;
法国作为社会实验最多的国家,在经历了动荡与迷茫之后,在拿破仑和戴高乐等杰出领袖的带领下走上了国家强盛之路;
战乱的德国则是在俾斯麦的铁血政治下才开始走向统一和强大;
日本明治维新是转折点,这种对新知识的强烈的学习愿望使他们摆脱了成为了殖民地的命运;
俄国彼得大帝和叶卡捷琳娜二世对俄罗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之后的十月革命推翻了农奴制建立了社会主义,之后的发展使苏联足以和美国抗衡;
美国的发展可谓是天时地利人和,独立战争和南北战争为美国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两次世界大战则使美国远远甩脱了对手,从而成为唯一一个超级大国。
在读完《看懂世界格局的第一本书》一书后再看这部纪录片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觉得可以联系起来很多东西,但终究差一点东西,我想应该就是欠缺经济学的知识。归根结底,世界发展史就是经济发展史,而经济的发展归结于教育,体制。对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本质差别我不是很懂,有时间可以看看国富论。
第13篇:《大国崛起》观后感
《大国崛起》这部记录片讲述了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美国九个曾经在世界历史舞台上拥有辉煌经历的风云大国的兴衰,为讨论国家发展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历史资源和文明资源,这部片子不光让我知道了很多的历史知识,也告诉我怎样从历史故事中去思考和分析一些有意义的问题。在每个国家崛起的故事中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值得我们思考和学习。
西班牙、葡萄牙这两个小国让欧洲人开始认识世界,他们凭借海样迅速成为了世界强国,开始在世界疯狂的掠夺财富,当时世界金银总产量中有83%被西班牙占有。要有勇于探索未知世界的勇气和好奇心才能使我们拥有更多的财富,当时中国的郑和下西洋要比哥伦布等还要早几十年,而大明王朝仅仅是为了向世界宣扬天威,因而走上了闭关自守的道路。荷兰这个国家好像除了商业利润对政治毫无兴趣,他们注重资本和商业超过一切,他们成立了世界上最早的联合股份公司-东印度公司,垄断了当时全球贸易的一半,凭借一系列现代金融和商业制度的创立,成为17世界的强国。无穷无尽的资本力量可以创造奇迹。英国的崛起说明了国家的兴盛需要科技与文化的支持,法国和德国的崛起和失利则告诉我们一个国家不能仅仅依靠武力成为强国。作为亚洲唯一跻身列强的国家,作为亚洲唯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日本的崛起和其它国家是不同的,它不像西班牙的勇猛冒险,不像英国式的工业革命,而是靠的学习和变革。俄罗斯的改革和日本类似,用欧洲的先进技术实现了自己富国强兵的目的。美国的崛起则告诉我们要寻求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
自古以来中国都是历史上的大国,而在最近的几百年被其它国家所赶超,中国要想重新回到大国强国的位置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回顾五百年来各个世界大国发展的历程,有很多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要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我们接受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明显低于发达国家,是个不争的事实。无论是西方大国的崛起,还是德国、日本在战败后的迅速复原,都得益于教育基础的雄厚。日本不但派出大批留学生到国外学习,天皇也亲自到欧洲发达国家考察。日本最终与欧洲列强一道成为强国。日本的百年维新让自己成为世界经济第三强国,日本的强国经验最值得中国借鉴。而我们在这方面的差距很大,一是教育的普及率低,二是教育的效果不好。国家领导人应该注重对青少年的教育,应该多多建设免费的小学与中学,要让所有的人都接受良好的教育,这样国家才能培养大量的人才,才能实现成为强国的梦想。
第二是提倡创新精神。荷兰通过技术的领先优势发展贸易,从而得到资源及低技术水平的产品。而技术领先的实质就是创新精神。英国的工业革命中的技术改革,美国的汽车产业发展中的创新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现在的中国缺乏的就是创新精神。我们到现在还没有诺贝尔奖得主,我们周围用的有点技术含量的东西,几乎都不是我们的原创发明。只有通过创新,我们才能创造和发明更多更强的技术,才能加快科技进步和发展。
第三体制改革。日本改变国体为天皇掌权的君主立宪制,其强国经验最值得中国借鉴。俄罗斯的改革和日本类似,用欧洲的先进技术实现了自己富国强兵的目的,俄罗斯废除农奴制后,为自己的工业化和对外扩张提供了充足的劳力和兵员。研究中国的历史就会发现,有比较开明体制的朝代往往也是较为富强的朝代。中国必须改革束缚经济发展的落后的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为市场经济的前进铺平道路,
第四提倡民主。法治和民主这个事情可以是完全同步的,他们之间存在着联系,可以看成一件事,也可以看成两件事,我们要平衡法制和民主的关系。法治也是一种文化。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在法治文化的基础之上。和谐社会,就是法治社会;和谐世界,就是法治世界。世界需要法治,建立和谐世界更需要法治。任何国家的崛起和发展,都不能再通过武力扩张和超越国际法的途径去实现。同时一个国家要开始民主化进程必须有一些相应的社会制度条件相配套。
第五我们要完善各种法律制度。比如专利制度,它是英国和美国崛起的一个重要因素,英国于1623年制定的“垄断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法雏形的专利法,到18世纪中叶发明及专利成为工业革命的重要内容。美国则是在宣布独立后不久就建立了专利制度—1787年所制定的合众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版权和专利权。美国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保护发明创造,激发了人们从事发明的动力。中国要想富强必须完善法制。
世界上其它大国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深思的地方,了解西方列强崛起的历史,一方面能使我们警觉,另一方面也让我们看到了差距。《大国崛起》,正是从这两个方面为我们提供了生动的历史资料,它对我们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我们要吸取他们的经验和教训,使得我们的道路走得更顺一点。我们应该思考一些国家为什么发展得好,有的国家为什么崛起后又衰落了。21世纪我们要加快中国成为世界大国的步伐,同时建立永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也是人类共同努力的方向。
第14篇:《大国崛起》观后感
几年前,中央电视台推出了12集电视系列片《大国崛起》(以下简称《崛起》),以探究15世纪后的世界历史与大国兴衰的原因。此纪录片众说纷纭,褒贬不一。反对意见集中在其政治意图和对各大国列强侵略中国的行径只字不提。该剧总编在看待这些议论时说道:“我们的意图只是通过解读15世纪以来世界性大国崛起的历史,探究其兴盛背后的原因,进而让我们思考,中国的和平发展,可以从中借鉴什么样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如何从容地立足于世界去探索自己的和平发展之路。”
的确,我们看待历史,不仅看到自己经受过的屈辱,而且更应该去研究学习他人如何强盛和自己如何不再那么屈辱。历史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空虚,而更重要的是提供一个提升自我的手段,并且是最直接的手段——改正与吸收。
葡萄牙的强盛源于它是欧洲大陆上出现的第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王权使葡萄牙人有了强烈的民族归属感,而资源十分匮乏迫使其花去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开发世界,走向强盛。随后完成统一的西班牙境况相似,而二者的竞争更加速了其共同崛起。荷兰人凭借其经济头脑和对财富的向往打开国门,经营海运,他们关心如何尽可能多地增加财富,并凭借东印度公司展开了全球的贸易。英国通过文艺复兴将其文化的精华提升,成为一个思想高度发达的民族,而第一次工业革命使之彻底翻身崛起,超越其他欧洲国家。法国经历了太多的兴衰交替但最终走向了富强。德国统一后大力发展教育,并两次走上了侵略外国的道路。日本的明治维新使其文明彻底脱离亚洲不如列强行列。俄罗斯靠彼得大帝改革和叶卡捷琳娜二世的德国血统充分吸收欧洲工业革命的精华,而战争波及的延迟也使俄国有充分的时间完成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型,最终成为世界大国,并以此能够在冷战中和经过118年成为世界经济头号强国的美国抗衡。
片中有几处出现了中国的身影,而正是穿插在各国崛起时段中的中国的情形,更发人深省。第一处是在开篇,“公元1500年前后,中国正处在明朝统治之下。郑和的船队七下西洋,但不是为了开拓贸易,而是为了宣扬皇帝的德威。郑和死后,中国人的身影就在海洋上消失了。”当时,世界处于航海时代的顶峰。西班牙,葡萄牙为了争夺世界的霸权而竞争,而引领霸权的正是航海技术和经济实力。中国在宣扬国威,而别国在开创贸易之窗,提高自己的经济实力与综合国力。第二处是在介绍日本时不可避免地提到了中国。“在鸦片战争中受到英国军舰攻击的邻国大清帝国的遭遇,从另一个角度给了日本统治者一个新的信号。几千年来,日本几乎都在向中国学习,连中国都败给了对手,那么这样的对手,应该是非常强大的,这样的对手的出现,对日本来说也是一个冲击。”由此,日本决定打开国门,吸收西方的先进技术,为后来的跻身列强做了铺垫。第三处也就是中日甲午战争,“从1890年以后,日本就变成了通过战争来促发展…日本侵占了朝鲜和中国的台湾,大量的资源和赔款流入日本国内。仅甲午战争后日本从中国掠去的赔款数额,就相当于它当年国家财政收入的4倍多,赔款中的一半以上都用于扩充海陆军军备。”这是中国近邻日本的崛起实录,当时的中国依然没有意识到闭守国门的劣根。
需要借鉴之处还远不止这些。西班牙,葡萄牙让我们看到了对外贸易对国家崛起的支柱作用。荷兰的商人让我们明白商业中诚信的重要性,以及集资的手段。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或许不适用于中国,但是其革命产生的人权与自由的思想却影响了全世界。
日本和苏联都是后来才崛起的国家,和中国的处境及其相似。同样认同自己的民族优越性,然而当苏联吸收欧洲先进工业技术的时候,中国还在享受康乾盛世带来的表面的繁荣。当然,地理因素也不能排除在外。苏联和欧洲毕竟毗邻,思想交流方便,突出体现在彼得大帝时期攻夺地中海、黑海港口和建都圣彼得堡后。然而,彼得对于西方的先进科技几乎是谦卑学习并顶着叛乱亲自到欧洲各国考察学习,这是当时的康熙所不能及的。而被西方工业化影响的程度直接影响了后来国家的命运。日本在看到中国不敌西方列强入侵时也自动打开国门,往来通商,并积极和西方先进国家沟通,派出了大批留学生和使团,其中大量出国人员为自愿,这与随后中国的洋务运动中被迫入洋学的情形形成了鲜明对比。如果说地理的隔阂是中国当时闭塞的原因,那比中国更东的日本的崛起将给予这种借口一些打击。当然,西化过程的代价也是不可估量的,苏联的西化导致了彼得大帝时期普通百姓,射击军军团,乃至彼得儿子的造反;日本的西化也使名相大久保利通遇刺身亡。但是这些都丝毫没有削弱其对先进,强盛等状态的无限渴望。
中国历史上走过弯路,受过屈辱,但是有的时候走些弯路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走过弯路能够使中国在更大的决策上不走弯路,屈辱能够使中国在今后的交锋中不受屈辱。
第15篇:《大国崛起》观后感
对中国而言,在《大国崛起》中的其他大国的兴衰起伏,整个对中华民族的复兴与这些大国都至关重要,他们对中国而言,更多的是不堪回首的痛苦回亿,但沉浸在历史的伤痛和仇恨是没有意义的,中国要实现民族复兴和大国崛起,首当其冲地要融入整个世界。
和其他九个大国不同的是,咱伟大的中国有着五千年深厚历史和包容其他文化的深厚根底,可在《纽约时报》评论从“开封到纽约辉煌如过眼烟云。”这虽然是对美国的警醒,但业给我们以警醒,强国之路,必需保持软硬的综合平衡,哪一个要素都不能偏废。
大国的崛起靠的是科级,国与国之间的较量说到底就是国民素芝的较量,是人才的较量。
1876年,美国为庆祝独立100周年的时候在费城举办国际博览会,当时清政府业派出展出团,在这次博览会上,英国展出最新的蒸汽机车,英国展出大功率电动机、发电机,而中国展出的是银银打制的27套件耳挖勺和小脚绣花鞋,这是文明死亡的原因,无一例外,都不是把他杀而是自杀,他们早已失去创新活力,他们早已被历史淘汰出局,这就是时代差距。
那么,一个居安思危的国家才会有资格谈论还会是第一。
今天的中国,正在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用油广袤土地,众多人口和悠久历史。中国将创造人类历史发展上的重大奇迹,而这以过程也在深刻地改变着中国社会,影响着世界格局。
近代以来的追赶,让世界再次听到中国的声音,一位老人在南海边画出了一个圈,咱改革开放,制度创新,就是这位老人给咱中国作出的贡献,这几十年来的巨变,使我们能够从容自信地立足于世界,探究杂技地强国之路。
正如结束了对日本,韩国访问的美国常务副国务卿斯伯格转往北京与中国长杨洁篪举行的会晤,对于国际社会关系的中方会在朝鲜政策方面做出重大改编的猜测,杨洁篪向媒体回应称,“我们反对朝的政策是一惯的,包括对朝鲜半岛的核心问题,我们的政策也是一贯的,我们将继续坚持不懈地为参观朝鲜半岛无核化朝鲜半岛与中国合作不懈努力。”
现在的生活是幸福的,是祖国赋予我们的,在我心中,祖国是我的脊梁,我们的复兴之路还未结束,作为一位中学生,可想而知,我们的肩上负担的胆子还很重,为了中华民族的梦,为了每个人心中的梦,同学们,大家共勉吧!中国,加油!我们的未来不是梦!
第16篇:《大国崛起》观后感
剧情由葡萄牙,西班牙的海洋时代-荷兰的小国大业-英国的走向现代,工业先声-法国的激情岁月-德国的帝国春秋-日本的百年维新-沙俄的寻道图强-苏联的风云新途-美国的新国新梦,危局新政。
每一个国家都视乎有着相同的历史发展,这不是一个国家的发展,这是世界的发展,各国都通过革命的方式改革自己国家的社会性质,从古板,陈旧的封建制改革成为与资产阶级相适应的资本主义制度,如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美国的联邦共和制;或改革成为与工人阶级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制度,如苏联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些国家最终都登上了现代化进程的道路。《大国崛起》这部大型纪录片中我最感兴趣有两个内容:
一、德国军国主义的形成及其利处和危害。德意志在欧洲各国纷纷建立各民主国家之时,还处于欧洲中部的315各城邦的四分五裂之中,此地还成为欧洲其他各国的战场,民生四起,各城邦之间关税泛滥,“假如你在柏林问‘这是哪里’人们会回答‘这里是普鲁士’假如你在维也纳问‘这是哪里’他们会回答‘这是是奥地利’究竟德意志在哪里?”在多种情况下,德意志需要一个统一的国家,乱世出英雄,铁血宰相俾斯麦出现是德国实现了统一,这是一种至上而下的封建军国色彩浓厚的改革。正因为这种至上而下的封建军国色彩浓厚的改革,使德国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中赶超了英国,成为了世界第二大强国;使教育在全民得到了普及,让德意志民族响彻是世界。但大量的封建残余给世界带来了二次毁灭性的打击。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19世纪初德国以武力拷打世界,但在70年代德国总理勃兰特又带领的德意志民族以思想拷问世界,德意志是一个优秀的民族,是一个实在的民族,他勇于承担自己的过失,特别和日本成为了一个鲜明的对比现在我们,看到的德国,不仅要学习他的科学管理和先进技术更要学习的那一种优秀的德意志民族精神。
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优点和弊端,但我看到危局新政的时候,这是最令我激动和伤心的时候。20世纪2、30年代西奥多·罗斯福执政期间,是美国的经济快速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但人们都无法预知一场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将从美国开始,直到整个资本主义世界,1929年发生了经济危机。经济危机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发生,是有规律性的,都是以一而牵化的,因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以供求关系来调节的,有一只无形的手牵引着人们,可以增强人们对科学技术的发明,提高经济管理模式(唯利是图),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效率的同时,也出现了严重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所以我认为中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探索社会主义道路上的一重大举措。
最后,我认为这九个国家,都不是大国,是强国,大国应该是:精神和物质相结合,不是武力侵略,也不是用思想侵略,而是把自己的优良的物质和精神文明传播给其他国家,使人们真正的进入和谐快乐的世界。
第17篇:《大国崛起》观后感
《大国崛起》引起了中国社会各阶层广泛的关注。我个人也认为这是很具有震撼力的电视片。这是中国中央电视台第一部以世界性大国的强国历史为题材并跨国摄制的大型电视纪录片,解读15世纪以来世界性大国崛起的历史,探究其兴盛背后的原因。
今天的中国,正走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拥有众多人口和悠久历史的中国如何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中国的几代领导人反复强调:我们的发展,要吸收和借鉴全人类的文明成果。那么,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应该以什么样的胸怀和态度来看待曾经在近现代历史上引领世界潮流的国家?中国的和平发展,可以从中借鉴什么样的经验和教训?
思想的解放是先导。这是电视片对我的启迪之一,英国工业革命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新教在英国确立了统治地位,它解放了人们被禁锢的僵化思想。诞生了一批伟大的科学家,瓦特、牛顿是他们的杰出代表。英国可以为出身地微的牛顿举行国葬,皇室成员、亲王亲自为他抬棺。这在其它当时等级森严的欧洲国家是不可想象的,更不用说中国。
当时经济的飞速发展的迫切需要新技术,为什么唯独英国发生了工业革命?正是英国相对而言比较开放、自由的宗教环境,为优秀科学家的诞生提供了宽松的空间。这些标新立异的科学工作者才没有被当成异教徒烧死。如果瓦特研究万能蒸气机的实验被当狂热的宗教界成挑战上帝的举动;如果珈里略的悲剧降落在瓦特身上,英国还有工业革命吗?
一个国家的崛起,往往也是以经济发展为先导的,比如1840年代英国的工业革命,蒸汽机特别是蒸汽火车的出现,美国西进运动和工业化、特别是爱迪生、FORD等发明家和企业家的发达,带动了社会经济,使得崛起具备了基本的物质条件。
但是,有了物质条件,就真的能崛起为真正的大国吗?历史上,从蒙古到西班牙,这些依靠外部掠夺为主的'国家,崛起和衰落同样迅速。不是说,英国没有对外掠夺,而是人家的主力和优势建立在国内。于是,我们看到当英国的海外贸易和资本积累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大约在1830年左右,资产阶级宪政出现了,而后来,随着社会矛盾的发展,在1863年左右,工人阶级开始得到选举权。
也就是说,大国的发展和真正崛起,在全球竞争的现代,不仅是经济发展,也是政治进步——民主化。
这中间的道理很简单: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则下的平等,而要让规则活起来,不成为橡皮图章,就必须让参与竞争的主体制定和维护规则。比如说,英国早期,贵族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不被国王剥夺,就搞了大宪章,用议会高于王权来保护自己,而资产阶级为了保护自己不被贵族剥夺,而要求选举权;后来,出于同样的原因,工人阶级也有同样的要求。
宪政民主的经典演化路径就是这样。
可以说,人们追求更好生活推动了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同时,人们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必然选择参与到政治中去,而以普选为特征的民主就成了必然形式。
第18篇:《大国崛起》观后感
英国,一直都是我最喜欢的国家。不仅仅是因为它的经济发达,很适合旅游,最重要的它有很悠久的历史文化,那种骨子里的贵族气息深深吸引了我。让我对这个神秘的的国家更加向往。
今天,老师组织我们看了《大国崛起》英国这个篇章。看了之后真的对我的感触很大,我对这个国家越来越感兴趣了。身为一个大西洋上小小的岛国,他是有怎么样的勇气对抗当时海上霸国西班牙。真的很佩服伊丽莎白一世的威严。她作为一个弱智纤纤的女流之辈,她为了她的国家为了她的子民终身未嫁。把自己的一身都献给了这个国家。正是因为她的这种一心为民的态度,这个国家,这群人民没有让她失望。英国迅速就在欧洲崛起。以前西葡,荷兰统领海上霸权的时代逐渐没落,随之而来的是一个新兴的海上强国——英国。
一谈起英国我们就可以想到两个称谓,一个是“日不落帝国”一个是“世界工厂”这两个称谓其实可以概括英国最伟大的成就。首先来说第一个。
英国在打败西班牙之后,英国逐渐开始垄断海上贸易。特别是在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的统领下,发展本国经济,进行资本积累成为了振兴英国的头等大事。这个使命即使女王死了,查理一世即位也是没有荒废的。所以在英国发展初期,对殖民地的扩张和侵略从来没有断过,乃至应该过殖民地遍布全球。对于应该过国民来说这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以至于有了“日不落帝国”这样的称号。
世界工厂更是不用说了,工业革命带给全世界的影响都是深远的。这个国家在中国还在封建锁国的时候已经开始开始谱写新的历史篇章,机器开始代替手工,这在当时的清王朝是无法想像的。工业革命的枪声首先在纺织业打响了。珍妮纺纱机的出现,极大的减少劳动生产力。最有历史性意义的自然是瓦特蒸汽机的发明。瓦特这位发明家,必定让全世界的人民铭记在心。就是这位普通的工人让我们开始走向新时代。随后各个国家都开始追随英国展开工业革命,转眼全世界都开始朝工业化转变。不仅仅是这些,在政治上,英国很多的做法也是开创先河的。《大宪章》的颁布给英国乃至整个欧洲带来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宪章了说明,君主的权利不是至高无上的,人民的权利才是至高无上的。这点,在当时的世界绝对是历史性的转变。还有在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死后,查理一世上台,他试图统治人民,想控制一会,控制法院。控制人民。但是事实告诉他,在英国这么个国家是行不通的,他践踏了人民的权利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最终被送上断头台。这个时间震惊了整个欧洲大陆。那些君主专制的国家,以及那些想实行君主专制的国家开始进行思考。
文化上。英国出现了一个伟大的天才——莎士比亚。人们永远无法猜透莎翁的脑袋里装了什么,他能想到人们心里最邪恶,最原始的东西并且将他通过戏剧的形式表达演绎出来。即使他的作品里含有对女王的蔑视,但是女王仍然能坐在舞台对面观看他的戏剧,或许这就是他的戏剧吸引人的地方。英国的古典文化是我们值得考究的。
在英国经济不稳的年代,伊丽莎白一世看到了海洋的潜力,明智的向海上扩充势力,以充盈国库。而面对当时的海上霸主西班牙的声讨时,沉着的打退他们的舰队,并赶走了海上的马车夫——荷兰,从此谱写英国的海上历史。在面对和贵族们的关系时,看清了国家的局势,严格遵守大宪章的条例,和贵族们处在了一个微妙的平衡点上。伊丽莎白去世之后,英国陷入了内战,在那个混乱的年代里,英国人民在不断的摸索着新的,适合自己国家的管理体制,终于在光荣革命之后实行了君主立宪制度,走上了强大的道路。
同时,英国的文化,戏剧也深深的影响着世界,他的古典文化值得我们考究。
总之,《大国崛起》英国篇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震撼,也是我更加了解了这个“日不落帝国”!
第19篇:《大国崛起》观后感
公元1500年前后的地理大发现,拉开了不同国家相互对话和相互竞争的历史大幕,大国崛起的道路有了全球坐标,五百年来,世界上相继出现了九个世界性的大国,大国兴衰更替的故事留下了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和经验教顺,启迪着今天也影响着未来……
看完“大国崛起”这部十二集的纪录片,再纵观大国崛起之路,回望中国的近现代史。的确感慨万千。也想到了这么几个问题:大国崛起之谜底是什么呢?怎样的国家才是大国?中国目前是不是大国GDP是衡量经济状况的最佳标准吗?新世纪的青年应该树立怎样的、应该怎样树立爱国心。
那么以经济繁荣昌盛、人民生活富裕为标志的大国崛起之谜底是什么呢?
思想文化的进步,吹响大国崛起的号角。
英国首相丘吉尔说:“我们情愿失去一个印度,也不能失去莎士比亚。”英国正是有了莎士比亚的文学、牛顿的力学和亚当斯密的经济学等思想文化的进步,才有了大国的崛起。纵观各大国之所以能够崛起,都有其理论观念的更新和思想文化的进步,这是吹响大国崛起的进军号角。
社会革命的兴起,推动大国崛起的步伐。
各大国的崛起都经历了种种阵痛,为了政治民主而进行的国内社会的变革和战争及两次世界大战造就了大国的崛起,这是不争的事实。苏联是在“一战”和国内推翻沙皇的战争后崛起;美国是在国内南北战争和“二战”后崛起。可见社会革命是带动历史前进的火车头,人们要求实现民主政治是大国崛起的推动力,而战争便成为大国崛起的必由之路。
经济体制的创新,开辟大国崛起的途径。
英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美国反托拉斯的政策出台,苏联新经济政策的实施等,都是由上至下的经济体制创新,市场经济不是不要计划,计划经济更不能离开市场机制,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变革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这是开辟大国崛起的重要途径。
科学技术的发展,奠定大国崛起的基础。
500年间,从航海技术开始,全球经历了以蒸汽化、电气化、信息化为代表的三次工业大革命,这些科技的发明创造及推广运用,是大国崛起的重要因素。事实完全可以证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没有科学技术就没有大国的崛起,因此重视科学,重视教育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美国有4000所大学就足以说明教育和科学技术在大国崛起中的显著地位和重要作用。
民族精神的宏扬,掀开大国崛起的篇章。
任何大国的崛起都想谋求世界霸主的地位,都想从本国和本民族的利益出发来调整世界格局,因此民族精神在大国崛起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份量。自强不息和秀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民族精神为大国的崛起谱写了一幕幕新篇章。当然本民族利益和全球利益之间是密切联系的,其距离也是越近越有生命力。正如德国的考问世界是伟大的,而拷打世界则以失败告终。所以民族的也是世界的,离开全球利益的民族利益是没有出路的。
怎样的国家才是大国?大国崛起都有着共同的特点:业先进的科学技术指引并加快经济的发展,以雄厚的经济实力增强军事力量,以强大的军事力量来威慑世界。那么很明显了,只有有着健康并且雄厚的经济实力,强大的军事力量,和显赫的政治地位的国家才是大国。现在很多人都在说GDP说中国的GDP怎么怎么样,的确,中国百分之八甚至高达百分之十的GDP增长率很是让人眼红,但中国的经济并不健康跟不均衡。1840年前,中国的GDP总量是世界总量的三分之一,但结果呢?就连甲午海战前,都是日本的六倍,但甲午一战,是败得那么的耻辱。也许有人会反问,美国日本为什么强大,难道与GDP没关吗?不,有关,但总要的是她们的产业结构,我们看看。美国的GDP构成是什么,航空航天,造船,钢铁,生物科技,现代农业。日本呢,钢铁,电资产品,汽车。再看看中国,纺织,简单的制造业,和清王朝时的茶叶,陶瓷没什么区别。怎样的国家在强大,怎样的国家才能在变化的国际局势中立于不败之地,是看一个国家能否在更短更快的时间内,将经济转化成暴力。通俗而讲,就是你的钱能不能换来更多更先进的武装力量。很明显,只有一个国家有以先进科学技术为支撑的重工业体系才能做到。因为在世界政治舞台上,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关键时刻,只有靠自己。现在中国还在用3000万条裤子去换别人的一架飞机。到了真正的战争时期有谁跟你换,就算能换,那架飞机还是那样的价钱吗?到时候是不是真的要像国歌里唱的那样,用我们的热血铸成新的长城。强大不等于肥大,何况中国的肥大还是用的别人的脂肪呢……
那么,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该怎么做?其实,在我们的思修书上早就写得明明白白了。可能有人会说我怎么总说祖国的这不是那不是,外国这好那好,是不是崇洋媚外啊?不,并不是,居安思危是一个国家和名族的品质。孟子云: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我认为只有始终看到自己的不足和别人的优点,才能有自己奋斗的方向,才有可能后来居上。正如人们上说的,狼来了,你是否准备好了猎枪
第20篇:《大国崛起》观后感
读史使人明智,五百年来大国兴衰更替的故事,留下了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和经验教训,启迪着今天,也影响着未来。人类五百年的历史是漫长而又极其复杂的,这里仅仅从另一个角度,稍作窥探。
葡萄牙、西班牙,都是依靠民族独立的强大国家力量和海洋优势,通过香料贸易和殖民掠夺,而成为世界性的大国;荷兰,是在四百多年前,依靠海洋贸易和商业制度上的创新而夺得世界霸权。它们的大国之路,对中国的参考价值已经不大了。
而以英美法德日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大国发展之路,以及苏俄的强大之路,对正处在综合国力快速上升中的中国,有着巨大的借鉴意义。
首先比较它们的经济制度。
由荷兰首先开创的一些现代商业制度,比如股票交易所、银行,在英国的手里发扬光大。英国通过海战夺取了海上霸权,但真正使其获得世界霸主地位的,却是由首先在英国开始的工业革命带来的生产力飞跃,及其建立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制。而美国,则在二十世纪早期,代替英国,成为了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制定者和完善者。早期由英国开创的自由经济模式,在经历了几个世纪之后,带来了重重矛盾,而美国,受苏联模式的启发,加强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重新确保了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健康发展。法国则大多是借鉴英美的经济体制,没什么特别可言。
苏俄的大国之路,则充满了跌宕起伏。沙皇时期的农庄经济模式,决定了它决不可能在与已经实现工业化了的欧洲大国之间的较量中胜出。但伴随着十月革命而来的苏联,采取了高度集中式的指令性计划经济,而且有马克思主义这个强大的理论支持,使其经过一个五年计划即迈入了工业化大门,工业生产能力巨增。尽管计划经济使苏联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但是,却使其拥有了强大的军事政治力量,造就了苏俄的大国之位。
与上面两种情况有所不同的是德国和日本,它们都采用的是英美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制,但是,却是由国家来推动、引导经济的发展,从而克服了自由主义经济模式的弊端,都搭上了工业化的末班车,成为世界性的大国。
考虑到苏联经济体制的最终垮台,总的来说,在国家指导下的自由发展的经济制度,是相对较好的经济体制。而美国在大萧条期采取的经济恢复措施,包括增加国家支出从而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等,对中国目前面临的经济社会问题,都依然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其次,比较这些大国的政治制度。
尽管这些国家的政治制度在成为大国的过程中,都是向着更公平、民主的方向发展。但是,它们的政治体制依然差别巨大。如最后一集《大道行思》中,被采访者,法国戴高乐基金会主席伊夫·盖纳所言:“一个国家的体制应该适合那个国家和人民的情况。英国人的民主和法国人的民主是不同的,法国人和意大利人的民主也是不同的。”
中国的政治道路,只能从自己的历史中去反思。从汉初的“文景之治”到清朝的“康乾盛世”,所有的盛世都具备一个共同点——国家统一,中央集权,军事强大。一个散乱的国家是不可能强大起来的;而中国源远流长的历史,复杂的地域、民族关系,注定了唯有中央集权,统治阶层具有强大的控制力量,才能够保证国家的统一;更进一步的,才可以有能力去干预经济的运行。这也正是当今的中国,要确保台湾不独立,坚决打击**等分裂势力的原因。
军事力量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自从近几年中国海军的新型核潜艇成功试射8000公里射程的潜射洲际导弹之后,美国的航母舰队已经不敢轻易到台海游荡了。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而强大的军事威慑,特别是核威慑,不仅可以保证我们自己不受侵犯,还让我们具有了在国际政治上发言的话语权。
同样,西方执意推销的多党制,对于中国来说,也看不到任何的好处。专*制固然有其弊病,但是,比较起来,“乱”则是更让国家内耗的情形。而且,一党的内部,也可以形成多种力量制衡,同样可以保证党的健康发展。况且,七千多万党员中,毕竟大部分还是社会的中坚力量。也只有具备这么强大群众基础的共*产*党,才有能力领导中国的大国之路。
最后,比较这些大国的文化。
英国首相丘吉尔有这样一句名言:“我宁愿失去一个印度,也不肯失去一个莎士比亚。”一个国家的文化,是民族之魂,发展进步的保证。无论是英美法德还是苏俄,在它们国力崛起的过程中,都可以看到背后推动这种上升的力量——文化。无论是科技上的发明创造,经济上的探索发展,还是管理上的开拓创新,都包含着思想、文化的底蕴。
中国拥有伟大的文化传统和智慧,中国人具有发展所需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优秀品质。很高兴地看到,仅仅通过三十年的发展(真正全速发展的只是近十五年),依靠技术引进和创新,中国在很多领域已经大大缩短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大量的回国留学生,也带来了西方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知识。而最近几年,中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表现,则更体现了高超的智慧。不仅仅是美国,中国也已经可以轻松驾驭大国之间的微妙关系,懂得了巧妙周旋和借力打力,技术之高超,甚至更胜美国一筹。比如最近中国在伊朗问题上,由局外人到作为重要利益方而参与斡旋,就体现了高明的国际政治策略。
而代表着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儒家文化,也随着众多孔子学院在海内外的建立,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这不仅让更多的人听到了中国的智慧之音,而且反映了中国正统文化的强盛。这是世界公认的,仅有古希腊先哲的思想可与之比拟的超人智慧,它定可在中国崛起的道路上给我们指点迷津。
“以史为镜,可知兴替矣”,这是一千三百多年前,李世民和魏征一段对话中的摘录。先人早已告知我们,要学会从历史中去吸取教训,避免走错路、弯路。带着五千年积淀下来的智慧,经历了改革开放的中国人已经学会了突破各种困扰,只求发展“发展”之本身,抛弃了不必要的意识形态束缚,中国的大国之路必将稳步向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