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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能听懂动物的话的小说汇总66句

时间:2019-10-28 15:03

一、内容简介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的童话,首次出版于1907年。

在该书中,作者用新颖、灵活的手法,幽默而生动的笔调为孩子们描绘了瑞典一幅幅气象万千的美丽图画,并通过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对瑞典的地理和地貌、动物、植物、文化古迹、内地居民和偏僻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的生活和风俗习惯,进行了真实的记录,融文艺性、知识性、科学性于一体。

尼尔斯不爱学习,一看到书本就会犯困;不爱牧鹅放鸭,会经常捉弄家里饲养的小动物,以至于家禽看到他就会咬他。可是同住一个小村庄里的还有一群小精灵,尼尔斯有一天戏弄了一只小精灵,受到惩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还没等他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他已经骑在家鹅马丁的脖子上,和一群野鹅飞上了天空。马丁决定和野鹅飞往北方,那是他向往已久的拉普兰。途中尼尔斯发挥人的聪明机智和狡猾的狐狸做斗争,不畏艰险和困难智取乌鸦山的盗贼。尼尔斯和野鹅群一起主持正义,扶危济困,在去往拉普兰的路上,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正是这些经历使尼尔斯从一个顽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名具有正义感、真诚、智慧、勇敢、善良的小英雄。尼尔斯最终变成善良懂事的小男孩,他变回原形,回到家生活在父母身边,从此也变成一名热爱学习的好学生。

该作品不仅给读者讲述了一个顽童骑鹅旅行的故事,还告诉读者相关地理概况、风土人情以及历史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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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介绍

尼尔斯

作品中的主人公尼尔斯本是一个十四岁左右的少年,他调皮、贪玩、任性、懒惰,不爱学习,对待动物和人十分凶狠,因为对小精灵不恭敬、出尔反尔,受到了惩罚,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般大小的小人儿。旅行路上的尼尔斯,跟着鹅群看到了许多美丽迷人的瑞典自然风光那些巍巍高山、茫茫大河、黑黑森林、或贫瘠或富饶的土地、或雄伟或壮观的城镇,都让尼尔斯惊奇不已,在这一条前行的路上,他收获了友情和爱。然而,也有孤独、无助、饥饿、寒冷甚至死亡的一次又一次威胁。

阿卡

野鹅群的头鹅,是个一百多岁的老鹅。她对人怀着很深的警惕,所以不愿让尼尔斯呆在野鹅群里。当尼尔斯被马丁带到野鹅群里的时候,她决定第二天早上就撵尼尔斯回家,可是当天晚上狐狸斯密尔偷袭了野鹅群。尼尔斯凭借自己的勇敢和智慧救回了一只野鹅,从而让阿卡对尼尔斯产生了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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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一天,我偶然间在班级中的图书角借到了一本《尼尔斯骑骑鹅旅游行记》。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就觉得很纳闷。一个人怎么可能骑在鹅背上,更别说还去旅行了。所以,我便开始阅读这本书,来解开我的疑问。

这本书说要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尼尔斯被一个小精灵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跟随大雁们一起旅行。在途中由于尼尔斯能在黑夜里看得和白天一样清楚,所以他在旅行过程中还帮了大雁和动物们许多忙。由于他乐于助人,所以动物们都很喜欢他,尼尔斯也从原来一个不爱学习,不爱护小动物的人,变成了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拥有善良品质的人的这样一个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为尼尔斯能有这种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的良好品德感到开心。我也明白了尼尔斯为何能骑着鹅去旅行的原因。在书中还有一个情节讲的是:尼尔斯如果要变回原形,就必须要好好保护雄鹅还有要让尼尔斯的妈妈把它杀掉。尼尔斯不想失去他的好伙伴雄鹅,宁可自己不变回原形,最后由于他的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使他变回了人形。

通过这本书,使我学会了一个人要具有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还要有勤于改正自己缺点的品质,才能成为一个被人喜欢的人。我也知道了,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去危害他人。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那样,成为一个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对任何事情都抱定胜利的决心,成为坚毅、勇敢、善良、勤劳的好孩子。尼尔斯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一定会以他为目标,成为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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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6篇

篇1:骑鹅旅行记读后感300字

寒假,我阅读了一本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世界名著。它很值得我们一读。

这本文学名著将真、善、美、勤劳、勇敢、友情、亲情等美好情操融入了精彩动人的故事中。主人公尼尔斯从一个调皮爱捉弄人的坏孩子,经过了奇异的冒险旅行之后,变成了一个有怜悯心、善良的人。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主人公和动物们相互照顾、相依为命的场景。一天晚上,尼尔斯跟着野鹅群一起露宿在湖中央的冰块上。这时,狐狸斯密莱打起了这群野鹅的主意。虽然野鹅的首领阿卡费尽心思地把睡觉的位置安排在湖中央的一块浮冰上,但斯密莱还是趁虚而入,从一块块浮冰上跳了过去,趁野鹅们还没反应过来,就一口咬住了其中一只野鹅的脖子。尼尔斯看见了,奋不顾身地一把拉住斯密莱的尾巴。斯密莱一惊,放开了野鹅,转而攻击尼尔斯,将他逼到了一棵树顶上。最后,在野鹅群的援救下,尼尔斯才转危为安。

从尼尔斯身上我学到了许多精神,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勇敢的人,舍己救人的人,这样大家才能够收到同学欢迎的人。

篇2: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00字

有一个男孩,叫尼尔斯。他由于戏弄一个小精灵而变成小精灵后,他有了一个本领:能听懂任何一只动物说话。他爬上了围墙,一群大雁把雄鹅莫顿引去跟他们一起旅行,尼尔斯跳下来,抱住雄鹅,说:“你不能飞走!”可为时已晚,雄鹅把他带走了……

这本书里的小主人公从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小男孩,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后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后,骑着大鹅跟一群大雁走南闯北,经历了无数的危险,变成了一个会用爱心帮助别人,不再捉弄小动物,一个即善良,又有责任心的小男孩。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就是这样,我读的废寝忘食,爱不释手,思绪随着尼尔斯在蓝天上飘扬。

我被小男孩的善良感动了,他帮助被关在笼子里的松鼠妈妈,找来了她幼小的孩子。他的行为也感动了捕捉松鼠妈妈的人们,他们决定把松鼠妈妈和她的孩子们都放了。尼尔斯有救了被几个小孩捉走的雄鹅,他利用他的聪明和胆识,帮助雄鹅重新回到雁群。

我被尼尔斯的勇敢感动了,他在阿卡的帮助下找来了小口哨,把数量众多而又十分残暴的灰老鼠赶出了黑老鼠的地盘,帮助黑老鼠保住了最后一块地盘……

俗话说:“一本好书是一本好老师。”《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好书,我为拥有这本书感到骄傲和自豪!我对作者十分敬佩,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写一本好书,让更多的孩子吸取书中的营养。

篇3:骑鹅旅行记读后感500字

《骑鹅旅行记》 描写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被变成了小狐仙后,骑着他的公白鹅周游世界。 一路上,他碰到了许多的危险,可他却总是那样从容面对。当一只凶猛的大狗熊想要杀掉尼尔斯的时候,他机智地利用几根小火柴而最后使他俩成为了知心朋友。当他遇到他的死敌狐狸时,他也想尽各种办法,最终逃过了一次次的夜晚袭击。最终,在度过了这些重重困难后,他平安地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恢复了人形。

读完这本书,我思量了许久。它告诉我们:每当我们碰到困难时,都应该像尼尔斯那样试着去寻找解决困难的办法,而不是逃避困难。

上个星期,田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描写特殊场景的写作任务。一下课,我们就在班级里开起了“小会”。有些有免作业单的同学高举着他们的免作业单,大声说道:“看,我有免作业单,我可以免做这项作业!”而那些没有免作业单的同学,心早就痒痒了。他们那一双双饿狼般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些免作业单,好像恨不得把那些免作业单都占为己有。此时,我的手中也紧紧地攥着我的免作业单,而心房中却有两种声音在“争斗”:一个是想要免作业;而另一个却在告诉我,作文不好,就要多练习写作。突然我的脑海里出现了尼尔斯的身影,我内心的第二个声音也终于占了上风。于是,我平静地走倒了自己的座位旁,坐了下来,把免作业单放回笔袋,拿起了笔,稍加思考后,便认真地写起了作业。虽然我最后比那些免做作业的同学多花了时间,但却比他们多了一次练习写作的机会。

我们 人人在生活中都会碰到各种困难。只要我们敢于面对这些困难,并不错过每一次勇敢面对困难的好时机,这些困难总有一天会迎刃而解的。

篇4:骑鹅旅行记读后感800字

“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作声地向前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轻快,振翅强劲有力。男孩子对飞走的鸟无限留恋,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这就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我也应该和尼尔斯、大雁以及书中的一切动物“告别”了。但是乐意帮助他人的尼尔斯,善良、坚强的大雁,热爱自由的金雕高尔果,热心的渡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赛尔玛·拉格洛夫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历了许多危险。最后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最终成为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

像从前的尼尔斯一样,我也曾常欺负动物。我经常去吓唬猫,害得猫老是一见我就躲在屋里不敢出来;我捉了许多蝴蝶,把它们折腾得筋疲力尽,半死不活,然后毫不在乎地把它们一脚踩死。

哎,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能帮助人们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狗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给人类的好处实在太多!

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动物,那将会是什么样啊!如果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授花粉,那将是多可悲的事情。那样,夏天,我们再也看不到蝴蝶那优美的舞姿和萤火虫的小灯笼,再也听不见青蛙、知了、蟋蟀的歌声了。我们也喝不到牛奶、吃不到蜂蜜了。小溪里再也看不见小鱼、小虾那美丽的身影了……啊,那将是个可怕、冷清、凄寂、毫无生机的世界!所以,我们不该驱赶、残杀它们,应该把它们当作我们的朋友、伙伴,与它们和平相处。给动物一个良好的栖息之地,让它们感受到人类带给它们的那一份温馨,那份关爱,

使地球呈现出一片安详与和谐的景象。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应该这样。欺侮弱小、互相残杀是野蛮的行径,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才能感受到充满爱的世界,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幸福!

篇5: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0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童话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十四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看到了一个只有巴掌大小的小精灵,尼尔斯用捕虫网逮住了它,结果被小精灵变成了和它一样大的小人,而且能通兽语。尼尔斯非常的难过,他怕爸爸、妈妈回来后会大吃一惊,他四处寻找小精灵,想求助它把自己变回去,结果怎么也找不到小精灵。这时尼尔斯看到家里的大雄鹅准备起飞跟随大雁去旅行,他想阻止雄鹅飞走,一下跳到雄鹅的背上抱住了它的脖子,结果被雄鹅带上了天,跟随了大雁去旅行。

在去拉普兰的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危险,尼尔斯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得救了很多小动物。有一次,一只大雁被一只名叫斯密尔的狐狸捉住了,尼尔斯勇敢地抱住了狐狸的尾巴,用随身带的小刀狠狠扎了它的屁股,狐狸痛的丢掉了大雁,大雁趁机飞走了,狐狸想从尾巴上抓住尼尔斯,尼尔斯跳了下来,和狐狸兜起圈子,跑着跑着也趁机爬上了树,狐狸在树下等着尼尔斯想抓住他,等着等着狐狸就睡着了,雄鹅莫顿趁机救走了尼尔斯,大雁的领队阿卡对尼尔斯感激不尽,从此他和大雁们成了很好的朋友。

一路上艰险又快乐的旅行,尼尔斯学会了用爱心帮助别人,不再捉弄小动物。听到了很多传说故事,了解了很多动物生存的方法,了解了很多人文掌故,欣赏了很多大自然美景。到达目的拉普兰后,他白天和大雁们一起嬉戏玩耍,晚上就和大雁们开篝火晚会,他的旅伴雄鹅莫顿也找到了自己的配偶(小灰雁邓芬),它们还生出六只小雁,等他们结束旅行飞回家后,尼尔斯不仅变回原来大小,而且变成了一个既善良又有责任心的小男孩,受到了父母和邻居们的喜爱。

其中我感受最深的情节是:大雁们过的日子是凶多吉少,最惊险的就是这一次:大雁们停在了草地上,领头大雁阿卡除去探路,但路上不幸遇上了狐狸,狐狸飞快地跳了上去,掐断了它的翅膀。这时尼尔斯挺身而出,狐狸要去咬尼尔斯,大雁趁机飞走了。最终勇敢的尼尔斯把可恶的狐狸打跑了。我想:“尼尔斯这种乐于助人的行为太值得现在的我们学习了”。我十分欣赏尼尔斯勇于改正自己的错误的特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有爱心,要帮助周围需要帮助的人,才能成为人们喜爱的孩子;我们要勇敢,在危难时刻,不要退缩,要勇敢的帮助别人;我们要有智慧,遇到问题时,要开动脑筋,想办法,勇敢地解决问题;我们要有责任心,在干某些事情时,一定要认真,坚持尽力的把事情做好;我们要爱惜小动物,不要去伤害它们,要多关心它们,它们也是我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大自然中有很多美景,我们要珍惜它,才能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篇6: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骑鹅旅行记》讲述了顽皮的小孩-尼尔斯与雄鹅以及大雁游历各地,四海为家的故事。

尼尔斯喜欢捉弄小动物,这次他竟然惹怒了小精灵,招上了大的麻烦,被小精灵变成了姆指大的小不点。他为了大阻止家养的大白鹅与大雁一起飞走,无意中被带上了天,开始了他的旅行生活。

在一场颠沛流离地旅行中,尼尔斯吃了不少苦,但也长了不少知识,改正了许多毛病。他为了大雁三番五次与狐狸思密尔斗智斗勇,为了自已许下的诺言四处寻找救命之人,为了保护朋友放弃了恢复原身。在危险的经历中,也浙浙养成了他主动帮助动物朋友的习惯,后来、他终于成了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孩子。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也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且它们中有许多是对人类有益的,但至今仍有一些人为自已的利益去猎杀动物,残忍地对待动物。我想如果有一天,世界上少了动物,我们人类该会多冷清,让我们一起保护动物,保护大自然,让这个世界充满爱!

篇7: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一、二章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名叫尼尔斯。他不喜欢读书,非常调皮顽劣,生性粗野,经常捉弄家里的小动物,所有的人都非常讨厌他。

一天,爸爸逼着他在家里读书。等爸爸、妈妈走后,他看到了一个只有巴掌大小的小精灵。尼尔斯用捕虫网逮住了它,结果被小精灵变成了和它一样大的小人,而且能通兽语。尼尔斯非常难过,他怕爸爸、妈妈回来后会大吃一惊,他四处寻找小精灵,想求助它把自己变回去,结果怎么也找不到小精灵。这时,尼尔斯看到家里的大雄鹅准备起飞跟随大雁去旅行,他想阻止雄鹅(名字叫莫顿)飞走,一下跳到雄鹅的背上抱住了它的脖子,结果被雄鹅带上了天,跟随着大雁去旅行。

大雁的首领名叫阿卡。当阿卡得知尼尔斯是人类时,让雄鹅把他送回家。经过雄鹅莫顿的哀求,雁群决定留下尼尔斯的过程。

从这两个章节里,我看到了一个顽皮少年的形象,更多的是变成小精灵的尼尔斯的无助。是啊,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需要的是团结合作。所以,我们要有团结互助的能力,更要有乐于助人的品质。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一切需要帮助的人。只有这样,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也会有人伸出热情的双手,来帮助我们。让我们的爱心接力棒,永远传下去。

篇8: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这学期在班主任梁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共读了一本叫尼尔斯旅行记的书。故事讲了一个被小精灵施了魔法的淘气,顽皮的小男孩鹅与大雁的旅行过程。

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尼尔斯原本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差生。而且还不喜欢喜欢上学。有一次他在家里捉弄了一个小精灵结果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一路上他经历了无数危险和苦难,可他没有放弃,坚持到底。在旅行中,他渐渐从旅伴身上学到了他们的优点,逐渐改正了淘气、不爱学习的缺点,培养了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从返家乡是,重新恢复了原来的摸样。尼尔斯之所以能够恢复原样,正是因为他的坚定与努力。

路上艰险又快乐的旅行,尼尔斯学会了用爱心帮助别人,不再捉弄小动物。听到了很多传说故事,了解了很多动物生存的方法,了解了很多人文掌故,欣赏了很多大自然美景。到达目的拉普兰后,他白天和大雁们一起嬉戏玩耍,晚上就和大雁们开篝火晚会,他的旅伴雄鹅莫顿也找到了自己的配偶(小灰雁邓芬),它们还生出六只小雁,等他们结束旅行飞回家后,尼尔斯不仅变回原来大小,而且变成了一个既善良又有责任心的小男孩,受到了父母和邻居们的喜爱。

篇9: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尼尔斯,这本书的主人公。一开始,我对他十分反感,因为他老是欺负动物、拽小猫的尾巴、用枪打小鸟啦……但是越到后面我越羡慕他,也越来越喜欢他了。因为他因欺负了小精灵,而被变成了小人儿,却跟着雄鹅莫顿、大雁阿卡,飞过耕地,飞过青山绿水,和大雁一起去冒险,去帮助小动物了。他原来是一个顽皮、喜欢恶作剧的男孩,但自从他变小,和莫顿、阿卡一起开始了一段奇异的冒险之旅以后,他变成了一个勇敢、机智、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他也从动物们的眼中越变越好,最后和它们成了朋友。

一路上他们经历了许多挑战:奸猾的狐狸斯密乐,凶猛的大鸟高尔果,黑压压的黑老鼠群……但是他们还是克服了这些困难,勇往直前,飞向了拉普兰。

我要向尼尔斯,向大雁们学习,学习他们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勇敢地突破它。

篇10: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出自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一部长篇童话,这是一部旅行日志式的作品,拥有经久不衰的魅力。它像一块磁石吸引着我,让我在无限感慨中读完了它。这部作品以生动的文笔,描绘了主人公尼尔斯与动物朋友们结伴旅行的有趣故事。

尼尔斯是一个调皮的笑男孩儿,竟然连小精灵也敢惹,结果惹祸上身——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不点。这时,家养的大白鹅要和大雁一起飞走,尼尔斯阻止不成,却被带上天,开始了旅行生活……一路上,他长了不少见识,改掉了许多坏毛病。曾为了大雁,几次三番和狐狸斗智斗勇;曾为了帮助黑老鼠,一个人诱敌深入……后来,一只渡鸦告诉他只要把大白鹅带回家杀了,就可以变回原形。可是,这时他与大白鹅有了很深的友情,他在父母要杀大白鹅是勇敢的冲了出来,突然,他惊奇的发现,自己变回了原形,这大概就是友情的力量吧!

当我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认为尼尔斯是个坏男孩儿,以为他不但调皮捣蛋、不爱学习、喜欢虐待小动物 ,居然还敢招惹小精灵,惩罚一下是没错的;可是读着读着,我的想法慢慢改变了,因为尼尔斯在变小以后,把坏毛病全都改掉了,而且他为了朋友们,竟然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多次同狡猾的狐狸斯密尔斗智斗勇,这种舍己为人、无私无畏、位朋友两肋插刀的精神让我肃然起敬。我又觉得尼尔斯是一个勇敢、聪明、惹人喜爱的好孩子。

如果有可能,我想和善良、活泼、勇敢、调皮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我要和尼尔斯一起保护森林,让整个森林变成树的海洋,花的世界。我还想和森林里的动物谈谈心、聊聊天,让所有的动物每天都开开心心地在自己绿色的家园里无忧无虑地生活着。

要是让我变成尼尔斯,我就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这本书让我获益匪浅,我也会永远记住他——那个拇指大的小男孩儿。

篇11: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有一天,尼尔斯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小人。这时,一群大雁飞过,家里的雄鹅受到了大雁的呼唤,想跟它们一起飞行,尼尔斯跳上雄鹅背想要留住它,可他反而被带上蓝天,从此开始了他的充满艰辛而又危险的旅行。

在这次旅途中,尼尔斯和大雁们一起飞过了整个国家,经历了水灾、森林大火,拯救了被狐狸叼走的大雁,领略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最重要的是通过这次旅行,尼尔斯改变了自己的坏习惯,变成了一个热心帮助别人的人。最后,尼尔斯回到了故乡,得到了小精灵的谅解,又回复了自己原来的样子,和家人团聚了。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的感受到了尼尔斯勇敢无畏、热心助人的精神,我以后也要做一个这样的人。我想,这就是我读完这本书得到的最大的收获。

篇12: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小男孩尼尔斯历险的故事。

尼尔斯以前不好好读书,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一天,尼尔斯的父母出去了,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飞翔,就展翅跟随大雁一起飞行,尼尔斯爬在鹅背上,被雄鹅带上了天空,从此他跟着雁群周游各地,经历了很多事情。

在旅行中尼尔斯看到自己的祖国多麽美丽,增长了见识,还认识了许多动物朋友,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并从中得到了锻炼。在旅途中尼尔斯和雁群、雄鹅相依为命,学会了团结互助。在发生危险时尼尔斯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救助小动物,得到小动物的信任和尊重。回到家中尼尔斯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勇敢、机智、善良、乐于助人的男孩。读完这本书我常想尼尔斯的经历真有意思,我们也要从中吸取教训,做一个好孩子。

篇13: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 是一部奇幻的童话故事,作者是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拉格洛芙。作者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从小要培养良好的习惯,要勇于面对困难、克服困难,从而获得成功。

这部童话讲述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探险的故事。他不爱读书学习,整天和伙伴们疯玩。一天,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时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来,家里的一只公鹅也想飞到天上去,尼尔斯为了不让公鹅飞走而紧紧抓住它的脖子。不料因为自己的身体太小被鹅带上高空。从此,他开始了历险,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历时八个月才回到了家乡。在路上他看到了许多美丽的景色,了解了祖国的地理风貌,听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传说,冒了不少风险,经受了重重苦难。在游历的过程中他学会了爱和勇气,成了一个善良勤劳的好孩子。

尼尔斯曾经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喜欢捉弄小动物,对它们做一些不友好的举动。但是在经历了冒险奇遇以后尼尔斯懂得了什么是友爱。当父母要把家里的公鹅莫顿杀掉的时候,尼尔斯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阻止了爸爸妈妈。这当中蕴含了多么伟大的爱啊!正是这场不平凡的游历,使得尼尔斯学会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最终,尼尔斯和公鹅莫顿战胜重重困难,突破了各种风险,回到了自己期盼已久的家乡。一路上,他们历经艰险,利用计谋打败了狡猾多端的狐狸,勇敢地与凶恶的大鸟搏斗,帮助喜鹊找到了自己的妈妈。他的那种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这就是《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一部经典的童话故事,它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爱,什么是坚强,跟让我知道了如何克服困难。

篇14: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和孩子一起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非常适合亲子共读,里边有很多有趣的问题,有时我和孩子会看的哈哈大笑,有时会争的面红耳赤,有时会为他们的遭遇捏一把汗,有时会为他们的机智勇敢拍手叫好。

这本书里的小主人公从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小男孩,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后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后,骑着大鹅跟一群大雁走南闯北,经历了无数的危险,变成了一个会用爱心帮助别人,不再捉弄小动物,一个即善良,又有责任心的小男孩。

这本书里的故事深深的感动了我和孩子,读完后,不仅净化了我的心灵,改变了我对很多事情的看法,也使孩子从中学到了在危难时刻,不要退缩,要勇敢帮助别人。要有智慧,遇到问题要开动脑筋。要有爱心,要帮助周围需要帮助的人,才能成为人们喜爱的孩子。

篇15: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寒假的时候,我阅读了苏老师推荐的童话《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尼尔斯由于没有对小狐仙兑现诺言而变成了“小拇指”。之后的尼尔斯便能听懂动物的语言。一群北飞的大雁从天上飞过,家里的一只鹅也想飞去,尼尔斯抱住鹅脖子,但被鹅一起带上天空。群雁的首领对尼尔斯的傲慢很反感,不愿意带着他去飞。但尼尔斯从狐狸口中救出一只大雁后,领头雁决定带着他去飞行。

在空中飞行的日子里,尼尔斯目睹了动物间的恶战;观看了一年一度的鹤舞表演;遇到了许多新奇的事情;还看到了海底城堡;了解了祖国的山山水水;亲身经历了许多危险。与大雁生活多日后,尼尔斯与大雁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也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他决定回家。此时的他已经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了。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明白:我们不能做个懒惰,不爱学习,不听父母教导的孩子,而要做一个勤劳善良,可以让父母自豪的孩子。

篇16: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主人公是一个可爱又调皮的小男孩——尼尔斯,但由于自己一次调皮的举动,无奈变成一个小人儿,经历了种种困难。

读过了这篇文章后,有如释重负的感觉。虽然尼尔斯遇到了很多困难,甚至有时可能失去生命,但最后的结局是值得欣慰的:尼尔斯改掉了自己的好多缺点,并且还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有责任心的好孩子。

但是在现今的社会,孩子们都生活在温暖的襁褓里,根本没有机会去好好地锻炼自己,便养成了自私、任性、没有责任心,不能真正成为一个男子汉,我也很为这种现象担忧,也很期待能有一次磨练自己的机会,是自己能更加的勇敢坚强。俗话说:拥有了好的品质,就有了成功的钥匙。我不怕在过程中会出现多大的困难和险阻,因为有伟大的哲学家说过:愚昧的人会把困难当成绊脚石,聪慧的人会把困难踩在脚下。所以在未来的道路中,我会充满信心的面对未知的磨难,成为令父母骄傲的那颗星,我相信我会成功的。

古人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一个充满智慧的海洋,书能让我学到好多东西,以后我会在书中寻找属于我的那片天空。

篇17: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的书数不胜数,犹如天上的星星一般多。但我最喜爱的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尼尔斯的调皮小男孩,因为调戏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此时,家中养的一只鹅想跟大雁一起出行,尼尔斯紧紧抱住家鹅,没想到却被带到了空中,经历了种种困难与危险后,他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尼尔斯一次又一次帮助大雁们解除危机,也知道了他与动物和谐相处,用他的机智、勇敢与狡猾的狐狸做斗争,他的这种品质是我们学习的目标。

以前我不懂什么是朋友,但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朋友不是在什么时候都奉承你的人,而是在你危急的时候能帮助你、开导你,为你奋不顾身,时时刻刻都关心你的人,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从中还懂得了:要有爱心,要帮助周围需要帮助的人,要勇敢,才能保护别人。要有智慧,我们才能克服困难。我们还要保护小动物,他们也是我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因为他让我懂得了很多。我们要向尼尔斯学习,拥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

篇18: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被书中所讲的故事深深吸引了。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捣蛋,不爱学习的孩子。一天他的爸爸妈妈出去了,而他因为捉弄了一只小精灵,被变成了只有蚂蚁那么大的小不点,这时一群大雁飞过,家里的白鹅莫顿也想和大雁一起飞,尼尔斯为了不让莫顿飞就紧紧搂住了它的脖子,但尼尔斯阻止不了莫顿,他们一起飞上了天空,并开始了一场漫长而又危险的旅行。刚开始大雁还十分照顾莫顿,可当它落队时,领头雁阿卡德态度变得越来越不好。

莫顿虽然很累,但它还在继续飞。降落时,雁群被狐狸斯密尔盯上了,但是最终被尼尔斯打败了,斯密尔逃走了,雁群由此也接纳了他们。之后他们到了很多地方,看到了好多风景,也经历了很多惊险刺激的事。在他们共同的努力下,尼尔斯最后终于回到了家。

经过这次旅行尼尔斯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机智、乐于帮助别人的好孩子。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不但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生活中要尊重他人,帮助他人,帮助别人是最快乐的,我也要做这样的孩子。

篇19: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其中最喜欢的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了。我觉得它写的真有趣呀!

尼尔斯是个顽皮的孩子,整天不是捉弄一下鸡,就是捉弄一下狗,也许不会惹太大的麻烦。可是,当他看到来到家里的小精灵时,竟然也把小精灵关在箱子了。惹怒了小精灵,这下可麻烦了,他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不点!这时,家里养的大白鹅要飞走,想去追大雁,尼尔斯阻止不成,反而被带上了天空。就此,他开始了自己的旅行生活。

一路上颠沛流离,吃了不少苦,可是也长了不少见识,改掉了许多坏毛病。尼尔斯还曾经为了保护大雁,几次三番与坏狐狸战斗;曾为了帮助黑老鼠保护家园,一个人只身诱敌;曾经为了遵守诺言,四处寻找救命之人。最后,他不但回到了自己的家,还成为了一个勇敢坚强的人。

文章中我对一点最为感动:一只渡鸦告诉他,只要杀了大白鹅,就可以恢复人身,变成正常的男孩。但是尼尔斯宁可自己永远不变大,也不愿伤害朋友。他对朋友很忠心,很珍惜友谊,知道感恩。我觉得做人就要做这样的人,只有对别人好,别人才会对你好。

读完这本书,我很喜欢尼尔斯,他是个坚强、勇敢、乐观、阳光,值得相交的朋友。

篇20: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很多好书,但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讲述的是瑞典南部乡村的一个14岁男孩尼尔斯。他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在一次捉弄了小精灵后,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由此,他骑在自家大白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这是一次奇异的旅行,在旅行中经历了种种磨难和危险,并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由于尼尔斯的心地变善良了,当他从返家乡时,重新恢复了原来的模样,而且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富有责任感而又勤劳的男孩子。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凡事只要坚持不懈,就终会有成果的!虽然我没有像尼尔斯那样的经历,但这本书给我的启迪,却可以让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受益非浅。

如果有可能我也想和尼尔斯一起骑鹅去旅行,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看看茂密森林里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清脆悦耳的歌声。我还想跟动物们聊聊天,谈谈心,讲讲笑话,让所有的动物每天都在自己绿色的家园无忧无虑的生活!

篇21: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给孩子们的一部童话故事。它生动地讲述了十四岁的小男孩“尼尔斯”骑鹅旅行的有趣经历。描写了作者祖国的美丽河山,讲述了许多瑞典的民间传说。让我们在阅读中懂得了真诚、勇敢、友爱和爱国,并获得了丰富的地理和历史知识。

书中的主人公是被小精灵变小了的尼尔斯。尼尔斯家的鹅带着尼尔斯竟然飞上了天空和大雁一起旅行。于是尼尔斯便开始了漫长又危险的旅行。从这次的旅行中,尼尔斯不仅看到了祖国的美丽风光,还使他增长了许多知识,结识了许多好朋友,同时也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与危险。一路上,他与小动物们克服了重重困难,来到了拉普兰。后来,他把鹅照顾地很好,就变大了。也从一个顽皮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勤劳、勇敢、懂事、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使我懂得了在生活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要勇敢去面对,想办法去克服困难。还让我明白了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关心、爱护动物。我以后要像尼尔斯那样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篇22: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讲的`是,以前有一个顽劣、调皮的男孩,名叫尼尔斯,居住在瑞典南部的一个村庄。因为得罪了小精灵,被变成了大拇指那么大、能用兽语的小人儿。他跟随着大雄鹅和以阿卡为首的大雁群,周游了瑞典全国,并从他的动物朋友们身上学到了许多珍贵品质。当他重返家园的时候,他不仅恢复了身形,而且成为了一个有责任感、有爱心、富有正义感的好孩子。

在这故事中,我最喜欢那个调皮的尼尔斯,他以前是那么的不听话,爱捉弄小动物,大家都不喜欢他。但是,当他跟着雄鹅历险回来后,他真正成为了大家的朋友。在离波罗(地名),一群小孩子把大雄鹅抓住,大人们说,这只雄鹅肉真嫩,把它吃了吧。尼尔斯一听就着急了,他和大雁阿卡趁人们不注意,冒着很大的风险,偷偷溜进厨房,他看见雄鹅很高兴,大家一起从墙上的洞里钻了出去,大雁和尼尔斯把雄鹅救了出来。尼尔斯这种不顾一切,救朋友的精神很让我感动。当尼尔斯经历了重重困难和危险后,尼尔斯在伙伴们的帮助下,成为了一个勇敢、乐于助人的男孩子。

篇23: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骑鹅旅行记》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米洛夫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儿尼尔斯被变的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桢背上,跟着大雁旅行,到了很多地方,经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养成了帮助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

与从前尼尔斯有些类似,我也时常欺负小动物。我常常吓唬猫,害得猫老是一见我就躲在屋里不敢出来,我捉过许多蜻蜓,把它们折磨得筋疲力尽,半死不活,然后把它们一脚踩死;还有一次,我把小鸡的腿放到蚊香上烧……

哎,我太不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成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都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帮我们捉害虫;牛、马……能帮我们劳动;狗是公安战士侦破疑难案件的好帮手。动物给人类和大自然的好处真是说也说不完。

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是什么样子啊?“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嘀鸟。”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他们传授花粉。夏天,我们再也听不到青蛙、知了、蟋蟀的歌声了。我们吃不到牛奶、蜂蜜了。小溪里再也看不到小鱼、小虾,那美丽的身影了啊!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世界啊!

人对动物是这个样,人与人间也应该是这样。侮辱弱小或互相残杀是野蛮行为,战胜带来的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才能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幸福。

篇24: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一本名叫《骑鹅旅行记》的书。里面讲述了主人公尼尔斯变成了小精灵骑着一只雄鹅的故事。

尼尔斯原来是一个坏小孩,他不爱听课,还常常欺负动物,他的爸爸妈妈为他操碎了心。

有一天,尼尔斯的爸爸妈妈去教堂了,他们让尼尔斯在家里背书,尼尔斯害怕他们回来一页一页地让他背,只好乖乖念书。他有气无力的喃喃低语似乎是绝佳的催眠曲,尼尔斯睡着了。过了一会儿,他被一阵窸窸窣窣的轻响弄醒了。他抬头望见了一面镜子,镜子里有一个小精灵正在妈妈最喜欢的箱子旁。他的顽劣劲又上来了,心想,如果来个恶作剧捉弄一下这个小精灵。一定很好玩。尼尔斯捉住了小精灵,他将网罩不停的抖动,防止他爬出来,可不知怎么,他倒下地昏睡了。当尼尔斯醒来的时候,自己却变成了小精灵。尼尔斯想要去求他家饲养的动物,告诉他小精灵的的去向,可那些被他欺负的动物不仅不告诉他,还笑他活该。这时,一群大雁飞来了,他们呼唤着家鹅跟他们一起去旅行,一只叫莫顿的雄鹅想要和他们一起,便煽动着自己的翅膀,尼尔斯怕他一飞走,爸爸妈妈会伤心,就朝他奔去,使劲抓着家鹅的脖子,跟着家鹅一起飞上了天空。

尼尔斯在旅行中,渐渐变了,他不在欺负动物,也尽力做好事,使大雁们愿意接受他,和他们一起去北方。

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乡,他变回原来的样子,也长大了。大雁们和他告别了,就在他们飞走的时候,尼尔斯心中有一个希望,希望自己能够再一次变成一个小精灵随着大雁们飞过平原和高山,飞过森林和海洋,遨游天下……

尼尔斯使我懂得了动物之间的感情,他们像人一样,有喜怒哀乐,有的聪明,有的狡猾。而我们要善待动物。没准,你也会变成这样的小人儿,那个时候,你会被动物骂成活该,还是会得到他们的帮助呢?

篇25: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暑假到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骑鹅旅行记,我本来不喜欢看这类书,妈妈告诉我这是一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具有文学性、趣味性和知识性的经典作品,我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这是一个奇幻无比的冒险旅行故事:尼尔斯是个调皮捣蛋的小男孩,不爱学习,十分懒散,经常欺负各种小动物。有一天,他因为捉弄小精,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同时还拥有了能听懂动物语言的奇妙能力,很快又被一只大鹅带着飞离地面,于是开始了一场奇妙曲折的冒险旅行,旅途中,尼尔斯发挥人的聪明才智,打败了诡计多端的狐狸密尔,不畏艰险和困难智取乌鸦山的盗贼,还和大雁群一起主持正义,拯救了有情有义的老鹰……在一次次惊心动魄的历险中,尼尔斯克服了种种困难,结交了很多朋友,并从各种动物那里学到了很多优点,逐渐从一个熊孩子成长为一个机智勇敢、善良诚实、乐于助人、有责任感又勤劳的好男孩!

这本书不仅有一个个有趣的童话,还能学习到很多历史故事,动物植物的生活和生长规律,在书中,我看到了瑞典的美丽景色,迷人的风土人情,我的整个心都被吸引着,被每一个故事深深感染着,我想到自己每年出去旅行,都没有好好的去观察去体验,总是怕热怕累,不会用心去发现各种美好的事物,开阔自己的视野,以后,我一定会改变自己,吸取更多的正能量,脱离游戏,不再懒散拖延,做一个阳光有爱,有责任能担当的男子汉!

篇26: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童话书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他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尼尔斯原本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差生。而且还不喜欢上学。有一次他在家里捉弄了一个小精灵结果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一路上他经历了无数危险和苦难,可他没有放弃,坚持到底。在旅行中,他渐渐从旅伴身上学到了他们的优点,逐渐改正了淘气、不爱学习的缺点,培养了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从返家乡时,重新恢复了原来的摸样。尼尔斯之所以能够恢复原样,正是因为他的坚持不懈和努力。

读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尼尔斯的心情,感受到了尼尔斯的积极上进、永不罢休、勇敢和善良精神,马丁的坚持不懈;果果孝敬父母的精神;阿卡的遇事冷静,还要机智地对付斯密尔这种心胸狭窄的人……等,在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笔下,把尼尔斯描绘的栩栩如生,使读者身临其境。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凡事只要坚持不懈,终会有成果的!虽然我没有像尼尔斯那样的经历,但这本书给我很多的启迪,却可以让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受益非浅,让我领悟到了朋友之间的亲情和友谊。

篇27: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原本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差生。而且还不喜欢上学。有一次他在家里捉弄了一个小精灵结果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一路上他经历了无数危险和苦难,可他没有放弃,坚持到底。在旅行中,他渐渐从旅伴身上学到了他们的优点,逐渐改正了淘气、不爱学习的缺点,培养了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从返家乡时,重新恢复了原来的摸样。

尼尔斯之所以能够恢复原样是因为他的坚持不懈。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凡事只要坚持不懈,就终会有成果的!虽然我没有像尼尔斯那样的经历,但这本书给我的启迪,却可以让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受益非浅。

小时侯,我的理想是长大了要当物理学家、科学家,那时候以为只要想就能做到,现在我明白了,要想当科学家,必须掌握丰富的科学知识,这就需要从小就要认真学习,打好基础,长大从事科学研究就需要不怕艰苦,勤奋努力,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所以我想告诉大家,凡事都不可能一步登天,只有扎扎实实走好每一步,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篇28: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这学期,王老师向我们推荐两本书,其中我最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如饥似渴地看完了这本书,原来这本书讲的是:尼尔斯玩皮透顶,特别喜欢虐待小动物,结果被小狐仙变成像大拇指般大小。尼尔斯为了逃避动物们的追逐,爬到了家鹅的身上。没想到家鹅神奇地飞上天,和大雁们一起旅行。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而又危险的骑鹅旅行。

当尼尔斯在紧急关头,表现的是聪明。我们身边聪明的人,长大后未必能成就事业,但我们身边一些在人们口中比较笨的人,也许有一天,能成就是事业。笨的人,更受老天的宠爱,希望你们能做到笨鸟先飞的精神。大家都知道爱因斯坦吧!他小时候被称为“无可救药的笨蛋”曾被学校开除,成人后又被人称为学习的榜样!爱迪生也是一个笨小孩,6岁才开始说话,可最后却成了人人知晓的大发明家!一些干出惊人成绩的人都是一些智力平平的人,很少有聪明绝顶的人。一些人,总认为上天的安排一点也不公平,在临死之前,说自己青少年时不该沉溺享乐,可现在来不及了。

我要告诉大家:意识到自己笨,正是聪明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所以要努力,正是迈向成功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所以要有转心超常的努力,正式取得成功的开始;意识到自己笨,要心平气和给自己足够的时间和耐心,正是成为天才的开始!

篇29: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其中,我最感兴趣的,非《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莫属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尼尔斯因为淘气,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儿。他骑在自家雄鹅的背上,跟随大雁阿卡的雁群来到拉普兰。一路上尼尔斯看到了美丽的风景,听到了有趣的故事,还与坏人斗智斗勇。最终他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助人为乐的好孩子。

“他用小刀扎破了我的脚掌,流了好多血啊,妈呀,疼死我了!”这是可恶的狐狸让水獭去抓大雁时被尼尔斯扎破后的语言,读后感《《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通过这句话变现出来尼尔斯很机智,勇敢。对狐狸斯米尔,大眼们也是恨之入骨。但是,能够采取行动的只有尼尔斯一个。

再回头想想我们,平时算得上聪明,但遇见真正困难时却没几个人能够站出来。尼尔斯这样一个小小的人,身高不足五寸长的人,能用他那很小很小的小刀,扎破水獭的脚。为了保护大雁们,三番五次地和狐狸斯米尔斗智斗勇。我们的机智算不了什么,但我们的勇气也需要锻炼。例如说当一局游戏输了几次后,我们便再也不愿意接着玩下去。在学习中也是如此,面对几道难题,几经思考后,就放弃了还没有弄懂的问题。我们不会多方面地思考问题,当然也没有面对的勇气。

尼尔斯变得小小的,还有那么大的勇气,还那么机智勇敢。我们有什么权利说不呢?我们应该从简单的几道题开始,一步步锻炼我们面对困难的勇气和机智。让我们在克服滚男的过程中,体会成功的乐趣和知识的力量!

篇30: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很好看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不爱学习,很顽皮,还喜欢捉弄小动物。有一天,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那个小精灵很生气,把他变成了和大拇指一样大的小人。小男孩问他家养的家畜怎样变回来,家畜们都不理他。后来,有一群大雁飞过,尼尔斯家里的一只雄鹅也跟着飞上了天空。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地抱住了它。尼尔斯很小,根本阻止不了雄鹅,就被他带上了天空。大雁的领头雁阿卡一开始很不喜欢尼尔斯,因为他是人类。后来尼尔斯帮助了一只大雁,让它死里逃生,阿卡接受了他。它们帮助过黑老鼠、老农妇家的牛,还帮助过阿卡收养的一只老鹰高果儿。

后来尼尔斯打听到了怎样变回去的方法,就想安全的回家,可是,妈妈会把雄鹅杀掉。尼尔斯很伤心,他希望小精灵不让妈妈把雄鹅杀掉。

后来,大雁们把雄鹅和尼尔斯安全送回了家,阿卡告诉尼尔斯第二天它们会在海滩见尼尔斯最后一面。回到家后,尼尔斯的妈妈原本想把雄鹅杀掉,后来被尼尔斯制止了。尼尔斯在家里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准备第二天去见大雁阿卡。第二天,尼尔斯分不清大雁阿卡在哪了,最后还是找到他了…………

这本书很不错,在尼尔斯与雄鹅一起飞行旅行的期间帮助别人,与恶势力作斗争,很受动物的喜爱。当他重返家乡时,已经成为了一个善良勇敢的男孩子

篇31: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今天我翻到一本书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觉得很好奇,心想:人怎么能骑在一只鹅的身上去旅行呢?带着这样的疑问,我读完了整本书。

原来故事的主人公尼尔斯是个有名的“淘气王”,他经常欺负小动物。这一天小精灵来到他家,他竟然还捉弄小精灵。小精灵一生气,就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以此来惩罚他。有一天,一群大雁在他家的上空飞过,他家里养的年轻公鹅莫顿动心了,也跟着大雁们飞了起来。尼尔斯很着急,连忙抓住莫顿的头,想把他拉回来。可是尼尔斯太小了,虽然使足了浑身的力气,还是被莫顿拉到了天上,开始了他奇特的旅行。一路上,他们碰到了许多动物,有狡猾的狐狸,多嘴的喜鹊太太,还有大雕,乌鸦等等。在这次旅行中,尼尔斯遇到了许多困难,但他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并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战胜了困难。最后回到家时,他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淘气王,而是变成了一个懂事听话的好孩子。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凭你一个人绝对防备不了这些敌人,但是我们有很多朋友啊。如果空中出现了雕,麻雀会警告你;如果树上藏着貂,松鼠会告诉你;当狐狸偷偷地跟过来时,野兔会立刻警告你;当有蛇的时候,蟋蟀就会大声叫唤。一个人防备不了,有朋友帮忙的话就好多了。”这段话让我懂得了:遇到困难,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要团结才能成功。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很有想象力,仿佛带我走进了另一个世界。这本书的作者是拉格洛夫。这本书还是世界文学史上唯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想看看这本书了呢?

篇32: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很有趣的游记,书中很多小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尼尔斯的经历告诉我们帮助别人就是在帮助自己。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小男孩,叫尼尔斯,他非常调皮捣蛋,常常捉弄别人。有一天,他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就用网子去捉小精灵,谁知自己却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小人。他走进牧场,发现了一只鹅要和一群大雁去旅行,他就抓住鹅不放,最后自己也被带走了。他们一路上经历了千种磨难,但是他们都把难题解决了。在路途中,尼尔斯改正了自己的缺点,一路上帮助了很多人,终于变回了原形,回到了温暖的家。

读过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们不能像尼尔斯那样捉弄别人,否则我们自己也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我还从尼尔斯身上学到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不管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只要你帮助了他,他也会来帮助你!

读了这本书,还让我想起了我以前遇到的一件事。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碰到了一个年迈的老人,拿着一个碗向我要钱,我看也不看,就毫不留情地走开了,尽管我口袋里有钱。现在想想,我的做法和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比起来,简直没法比。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惭愧。

以后,我一定学习尼尔斯,做一个爱帮助别人的孩子。

篇33: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思绪万千。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精灵,而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家里白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开始了一次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了解了世界的方方面面。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当读到尼尔斯因为朋友,而被坏人抓走但最后死里逃生,赢得了其他人的赞赏时,我不禁思绪万千:尼尔斯以前是一个喜欢恶作剧的孩子,但在灾难面前为了朋友,不惜牺牲自己,正是这个举动使得大家换了一个角度看待他。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好的一面,只是我们都戴上了“有色的眼镜”看人。正如罗丹所说:“生活中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让我们以豁达之心洞悉万物;用美的眼睛去看待每一个人??你会发现世界是那么静谧,美好。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教给了我要爱护小动物;要帮助弱者的优良品德??细细品味,你会发现它是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名著。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好像长大了许多。朦胧中,我又好像懂得了许多.......

篇34: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几天前,我读了一本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这本书教我懂得了许多知识。许多好词好句。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的是瑞典南部乡村一个叫做尼尔斯的14岁的男孩儿。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十分贫穷的农民。但尼尔斯生性粗野,非常顽皮。对读书毫无兴趣,专爱恶作剧,欺负小动物。一个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为捉弄小精灵而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的一只雄鹅莫顿也想展翅跟随大雁一起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便紧紧抱住莫顿的脖子,但是不但没有阻止住莫顿,反而被莫顿一起带走了。从此,他在雄鹅背上和雄鹅一起走南闯北一直飞到了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在这次奇异的漫游中,他看见了自己祖国的旖旎风光,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传说故事,经历了重重困难和危险,并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调皮淘气的缺点,培养了舍己为人,助人为乐的优点,由于尼尔斯的心变得善良了,当他重返家乡的时候,不仅恢复了原型,而且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富有责任心的勤劳的大男孩。

我读了这篇童话以后,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每个动物都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我们不应该去伤害他们,应该爱护、并且珍惜他们。

篇35: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虽然这本书对我这位即将是五年级的学生来说,有点“小儿科”了,但我看了几页后,还是被故事中幽默风趣并且离奇曲折的精彩情节深深吸引了,它很快把我带入了一个神奇美妙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不爱学习,还是个十足的捣蛋鬼,经常做一些恶作剧,因此,他受到了惩罚,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小人。他骑着白鹅莫丁,跟随大雪山上来的“阿卡”大雁带领的雁群一起沿着瑞典国土飞行。一路上经历了无数惊险,演绎了种种传奇。历经艰难险阻后,他终于回到了家,还改掉了以前的缺点,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智慧、可爱的大男孩,还非常的乐于助人。他身上被小精灵施的魔法也自动解除了。

读完这本书,我被作者那丰富的想象力所折服!也为故事中小男孩尼尔斯经历的种种传奇和险阻后,及时的改掉自己的缺点,变成一个善良、勇敢、智慧和可爱的大男孩而感动和鼓掌!是啊,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缺点,成长的过程就是一个犯错和改错的过程,怕的不是有缺点,而是怕永远意识不到自己有缺点,或者明知道自己有缺点,自己还不思悔改,我们要不断的充实自己,改变自己,在成长中要勇于克服艰难险阻,这样我们才能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成长为一个受欢迎的人!这个充满童真童趣的故事不正说明这些吗?

我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

篇36: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米洛夫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儿尼尔斯被变得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桢背上,跟着大雁旅行,到了很多地方,经历了许多事情。渐渐地,他养成了帮忙动物、乐意帮忙他人的好孩子。

与从前的尼尔斯有些相似,我也欺负小动物,常常吓唬猫,害得猫一见我就躲在屋里不敢出来;还吓唬过路边的流浪狗……

哎,我真不该那样做。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成员,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忙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能帮我们捉害虫;牛、马……能帮我们劳动;狗是公安民警侦破疑难案件的好帮手……

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是什么样貌啊?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授花粉;炎炎夏日,我们再也听不到青蛙、知了、蟋蟀的歌声了;小溪里再也看不到小鱼、小虾那美丽的身影了……

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忙,才能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完美幸福。

篇37: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那天,我们一齐学习了如何阅读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塞尔玛拉格洛芙所创作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在北欧,它与《安徒生童话》齐名,并被译成了20多种文字,为世界各地的小读者所喜爱。

回到家,我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这个故事充满了神奇,我几乎是一口气把她读完的:一个叫做尼尔斯的瑞典小男孩,他调皮捣蛋,不爱读书学习,还时常欺侮家里的小动物,所有的鸡鹅猫牛都厌恶他。有一次,他在捉弄一个小狐仙的时候,被小狐仙用法术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这下可糟糕了!更可怕的是接下来尼尔斯一不留意被一只家养的大白鹅带到天空,加入到一群大雁的迁徙旅程,从南至北横飞了整个瑞典。旅途中,这拇指大的小人,能听懂鸟言兽语,有许许多多的历险记:他和大雁打败了狐狸;帮忙大雕逃出牢笼;他跌入熊窝,用一根火柴救了自我就这样,小尼尔斯慢慢长大了,而且他也渐渐改变了自我。

翻阅着童话,徜徉在优美的语言和惊心动魄的情节中,我仿佛能倾听到森林里动物的呼吸声;领略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想象一下,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如何看世界,只是这一点,这篇童话的吸引力就让我读得欲罢不能。但最可贵的是从尼尔斯惊险的迁徙旅程中感受到他的成长:一路上尼尔斯用自我的智慧,克服困难,帮忙了许多动物,尼尔斯自我也从中获得了快乐。它教我们不要欺负弱小,要学会帮忙别人,因为帮忙别人是最快乐的。从故事中我清楚地看到了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是如何变成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帮忙别人的好孩子的。

这是一个实现梦想的故事,我喜欢这本童话。

篇38: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尼尔斯在被小精灵变成一个小人儿时,骑在家里的公鹅莫顿身上,跟随着大雁进行了一场旅行,途中学到了许多做人道理,还听到了许多搞笑的故事,下方,我就给你们详细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尼尔斯是一个不守规矩,而且还个性喜欢欺负小动物的人,他们家的牲畜都很厌恶他,因为他老是搞恶作剧,有一天,一个小精灵鬼鬼祟祟的溜到他们家,不巧被尼尔斯看见,尼尔斯一把抓住小精灵,想逗它玩玩,没想到自我脸上突然一阵剧痛,然后就昏了过去……

醒来后,尼尔斯突然发现,自我变小了,家里的一切在他眼里都成了庞然大物,他悲哀极了,想出去瞧瞧,竟意外听到了动物的语言,原先他也变成了一个小精灵。突然一群大雁飞过,家里的一向天鹅想跟他们一块走,尼尔斯见了,也忘了自我变小了,上去就抱住鹅的脖子,没有料到却被鹅带到了空中,从此,尼尔斯骑着雄鹅,跟着大雁,踏上了迁徙的旅程。路上交了许多朋友,像邓芬、小绿黄鸭、高尔果、这些朋友都以前帮忙过他,还给他讲了数不清的童话故事,他在路上做了许多好事,包括清除森林虫害、拯救小绿黄鸭,阻止人们抽干湖水开垦农田,尼尔斯从一个不学无术的小孩子,到了一个乐于助人、喜欢小动物、关心别人的人,小精灵也许也想让他透过这次旅行,来让他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这本书我觉得主要告诉了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它们也是有语言、有生命的,所以要珍惜生命、乐于助人,这样才能搏得别人的喜爱,才能受到大家的关爱。

篇39: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童话书《骑鹅旅行记》,它说的是从前,在瑞典,有一个名叫尼尔斯的顽皮小男孩,因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家里原先那些被他追逐、戏弄的小鸡、小猫也来欺负他。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天空中飞过,家里有一只雄鹅也想跟随大雁一齐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就紧紧地抱住雄鹅的脖子,结果被雄鹅带上了天空。从此,他跟随着大雁一齐游遍了瑞典的各个地方,听说了许多奇异的故事传说,经历了种种艰辛的磨难……

这个小男孩从顽皮、淘气到诚实、善良、乐于帮忙别人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懂得了帮忙别人是很快乐的。如果,有这样的机会,我也想去旅行,我想看看森林中高大挺拔的大树,听听小鸟动听悦耳的叫声,让小鸟帮我播种,使整个森林都变成树的海洋,花的世界,让各种小动物都能在绿色的家园中快乐成长……我也必须会与小动物们相处的很好,我还会把更多的植物种子带回来,在我们的城市中播下更多的种子,种下各种各样的树木,让我们的汽车尾气不再污染空气,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完美。

篇40: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有黄蓓佳阿姨写的《小船,小船》和《亲亲我的妈妈》,还有辫子姐姐写的《神奇女生祝如愿》……但我最喜欢的就要数瑞典作家拉格洛芙写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啦!

这本书是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精灵,而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精灵。他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跟着一群野鹅出发作长途旅行。透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成为了一个好孩子。

尼尔斯是一个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好孩子,我们就应好好地学习他。他以前经常欺负小动物,经过了这次长途旅行,尼尔斯和小动物们互相帮忙,克服了重重困难。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和它们和睦相处,但是我在公园里却经常看见有小朋友捉蜻蜓用绳子绑住它的脚来玩弄它;看见有小朋友捉蝴蝶装在瓶子里把它闷死;还看见有小朋友捉蜗牛来赛跑……我看了都心疼。如果我能听懂动物的语言明白动物在想些什么,我就会去问问小动物们有什么感受,然后再告诉小伙伴们,让他们不要伤害小动物们。

假如我也能像尼尔斯一样有一次神奇的长途旅行就好了!因为,这样能增长许多见识,还能更加地了解动物。

篇41: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它的故事情节很简单,讲述的就是一个顽皮的小男孩尼尔斯偶然被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以后,跟随迁徙的大雁群,骑鹅周游瑞典各地,最后又变回原形的故事。在这次历验中,尼尔斯不仅仅饱览了壮丽的自然风光,获得了丰富的关于瑞典的历史地理文化知识,更在历尽艰险的旅程中,逐渐改正缺点,由一个成天欺负小动物、爱胡闹的捣蛋鬼成长为一个热爱生灵、勇敢机智的阳光少年。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尼尔斯在骑鹅旅行之前是个不爱护小动物、欺负小动物,很贪玩的小男孩,然后因为他欺负小精灵而被施法变成拇指大小的人,又是因为他的害怕,所以才骑到鹅的身上去旅行的。在骑鹅旅行的过程中,尼尔斯经历了很多事,比如救松鼠、救天鹅、观看鹤之舞表演大会、听老农妇讲一个老婆婆因悲哀过度而死的故事等等,使他懂得了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珍惜动物,不能总欺负它们。同时,在与动物们的接触中,他不会因为自我的矮小而害怕困难,勇敢的斗争,变得十分有智慧。当尼尔斯再次变成正常人回到家后,他开始热爱小动物,保护小动物。

从尼尔斯的故事里我懂得了欺负小动物是很不道德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珍惜动物、爱护动物。无论当我们遇到困难与危险的时候,都不轻意向困难低头,要透过自我的聪明才智勇敢的去应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变得更强大。

篇42: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这个假期你必须读了不少好书吧?我在这个假期阅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瑞典的一个小村庄里,有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十分顽皮,不好好学习,还时常戏弄家里的白鹅。有一次他因为戏弄小妖精,变成了和小妖精一样大小的人,开始了他的骑鹅旅行。在路上他和白鹅遇见了狡猾的狐狸斯密莱,勇敢的尼尔斯用自我的聪慧帮忙野鹅逃跑。旅途中,由于斯密莱的追踪和破坏,险情不断,但尼尔斯也一次次解决了困难,交了不少好朋友,变成了使大家喜欢的孩子。最后,奇迹发生了,尼尔斯变回了人类,从此,他好好学习,做回了一个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是什么东西,让这个调皮捣蛋的小男孩彻底脱胎换骨,变成了一个好孩子呢?我想此刻,我找到了答案,那就是爱,仅仅是爱。

爱,使他不顾一切想尽办法帮忙野鹅逃脱;爱,使他学会乐于助人、广交朋友;爱,使他明白了自我到底就应做什么;爱,让他懂得这样一个道理:你不好好的对待别人,别人也不会好好对待你,只有你好好对待别人,别人才会好好对待你、尊重你。只是这些,只是有爱,就足够让他明白怎样对待朋友、生活,明白就应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读了这本书,不仅仅让我明白了这些,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勇敢的应对。是啊,在狐狸斯密莱面前,尼尔斯只是一个十分弱小的东西,但是,他却毫不畏惧,用自我的聪明才智打败了斯密莱,解救了野鹅。尽管旅途中危险不断,困难不停,但他们不也一一克服了吗?

回想一下,我还记得,军训的时候,有一个项目是滑翔,就是从9米高的亭子上滑到对面。当时,我吓得腿都打哆嗦,可还是硬着头皮跳了下去。在我滑的过程中,我却发现,根本就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可怕,反而十分有意思。感受风在脸上吹过,其实也十分舒服。此刻想想,其实一点也不可怕,只是身处其境,心有一点颤动罢了。当时我害怕,不敢,好像那就是一个困难,但是我勇敢的滑了过去,勇敢的应对,最终我做到了。

尽管在现实中,有很多看似根本就不可能实现的东西,但只要你勇敢、正确的应对,也能实现。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只有看自我是否肯努力。

那么,就让我们从此刻开始,一齐加油努力,去创造更完美的明天!

篇43: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好多课外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要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了。

书上有两个可爱的主人公,一个是被小精灵变成了小精灵的尼尔斯,一个是莫顿,是一只会飞的鹅,莫顿带着尼尔斯跟着大雁飞。没想到家鹅竟神奇地飞上天和大雁们一起旅行。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而又危险的骑鹅旅行。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莱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伯兰。

后来,尼尔斯知道了变回人的方法,那就是只有别的生物愿意变成拇指大就可以了,过了夏季,他们往回飞,飞到家里的时候,一只小鹅愿意变小,尼尔斯就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帮助别人的好孩子。帮助别人是最快乐的,我也要做这样的孩子。如果有可能,我多么想和善良、活泼、勇敢、调皮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我要带好多好多种子,让可爱的小鸟们帮我一起去播撒,让整个森林变成树的海洋,花的世界。我要给小动物们带去猎人报警器,只要猎人一来,森林里就会发出警报,小动物们就赶快躲起来,让猎人什么也抓不到。我还想和森林里的动物谈谈心、聊聊天、讲讲故事、说说笑话,让所有的动物每天都开开心心地在自己绿色的家园里无忧无虑地生活着。

要是让我变成尼尔斯,我也十分愿意,我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

篇44: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当我看完《尼尔斯骑鹅历险记》后,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尼尔斯,因为他有一颗闪闪发亮的爱心。可是原来的尼尔斯可不是这样,他不爱读书,经常干一些调皮的事,最令人恐怖的是他还会虐待小动物,所以小精灵给他施了魔法,让他变成了小人,一次意外他骑上家鹅“莫顿”跟着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他们的旅途十分艰难,但他们依靠智慧、善良、勇气,跨越了一道道难关,尼尔斯和动物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旅行的途中,尼尔斯慢慢地变了,他变得宽容,他变得勇敢,他还变得善良。尼尔斯不但改正了自己的缺点,他还会热心的帮助有困难的小动物,小精灵看他表现不错,又把他恢复成了人,没想到这次旅行改变了性格。

看着尼尔斯他们旅行,我也好羡慕啊,我似乎也变成了一只大雁,与它们一起飞向了遥远的拉普兰。穿过连绵不断的高山,越过宽阔的大海,欣赏湛蓝的天空,眺望幽静的山谷和那迷人的海滩,我陶醉其中,把书紧紧揽在怀里不肯放下……就在这时,雁群突然乱了,努力飞向高空,原来雁群遇到了人类的捕杀,残酷啊!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大量的捕杀动物。有一些动物因此而在地球上灭绝。别的不说,就看看我们身边的一些小朋友吧,他们好捉弄小动物,小鸡、金鱼,往往会惨死在他们手里。上次,我远远看见一个小男孩儿掂着一只小麻雀玩儿来玩儿去,小麻雀已经奄奄一息,我跑上去阻拦,可他已经走远。小麻雀啊,小麻雀,它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下决心一定要善待周围的一切生命。可世上没有永恒的生命,我们有一天也会老去,可爱心要永远的传下去……我想说:“好好善待那些可爱的生灵吧,让世界充满爱,让爱心永远传下去!向尼尔斯一样转变对生活的态度,去爱一切值得爱的美好事物。”

篇45: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一天,我偶然间在班级中的图书角借到了一本《尼尔斯骑骑鹅旅游行记》。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就觉得很纳闷。一个人怎么可能骑在鹅背上,更别说还去旅行了。所以,我便开始阅读这本书,来解开我的疑问。

这本书说要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尼尔斯被一个小精灵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跟随大雁们一起旅行。在途中由于尼尔斯能在黑夜里看得和白天一样清楚,所以他在旅行过程中还帮了大雁和动物们许多忙。由于他乐于助人,所以动物们都很喜欢他,尼尔斯也从原来一个不爱学习,不爱护小动物的人,变成了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拥有善良品质的人的这样一个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为尼尔斯能有这种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的良好品德感到开心。我也明白了尼尔斯为何能骑着鹅去旅行的原因。在书中还有一个情节讲的是:尼尔斯如果要变回原形,就必须要好好保护雄鹅还有要让尼尔斯的妈妈把它杀掉。尼尔斯不想失去他的好伙伴雄鹅,宁可自己不变回原形,最后由于他的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使他变回了人形。

通过这本书,使我学会了一个人要具有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还要有勤于改正自己缺点的品质,才能成为一个被人喜欢的人。我也知道了,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去危害他人。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那样,成为一个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对任何事情都抱定胜利的决心,成为坚毅、勇敢、善良、勤劳的好孩子。尼尔斯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一定会以他为目标,成为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

篇46: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童话书。它讲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孩不好好学习,让他放鹅,他也不好好放,经常捉弄鹅。有一次他还捉弄了小精灵,小精灵将他变成拇指那么大,他为了不让鹅飞走,抱着鹅的脖子,结果鹅将他一起带走了。他历经了漫长的旅行,从一个坏孩子变成一个好孩子,最后终于变回了原样,和家人团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信守诺言,与别人说好的事不能反悔。尼尔斯在家里抓住小精灵,与小精灵说好他要一枚钟表那么大的金币。但是,他愿望实现后准备放了小精灵时,却突然反悔,把小精灵惹怒了,小精灵将他变得拇指般大。做人还要善良,对待动物也要真诚。尼尔斯被变成小人后,被他欺负过的动物们都来找他算账,他只得东躲西藏。读到这,使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约好了星期天去学校玩,但是我有事没去成,我也没有及时通知他,害的他白白等了我一上午。星期一,那个同学生了气,不再和我玩了。书上也经常有教育我们要信守诺言的名言警句和故事,希望我们都能从中受到一些教育和启发。

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遇到坏人,要保持镇定,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要盲目地与坏人搏斗,要智取。尼尔斯被乌鸦绑架后,不慌不忙,一直保持着镇定。乌鸦让他干什么,他都装作心甘情愿地去干。最后他讨得乌鸦强盗的欢心,乌鸦将他放了。在现实生活当中也是如此。老师在课堂上讲,父母也经常强调,还有书上、影碟上、电视节目上、广告上……都有这些教育我们遇事镇定、智取坏人的事例,愿我们都能从中学到一些小尼尔斯的智慧。

在生活中,我们做人也要实事求是,与别人约定的事不能反悔,遇到坏人不能惊慌失措,做一个人人喜爱的好公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我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以前我觉得狼凶残,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以后,却改变了对狼的认识。

书中的主人公紫岚在暴雨中产下了五个狼崽。一只母狼崽,四只公狼崽。不幸的是,一只小公狼在紫岚的粗心下死去了,让紫岚很伤心。她一直有个宏伟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幼崽培养成狼王,而这也正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可在现实中,她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年迈了。到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与一只先前想吃掉自己儿子,现在又想伤害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看到这里,我心中不由升腾起对紫岚的敬佩之情。

紫岚身上的母爱,让我心生敬意!她为了保护孩子,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生命。这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性。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就是希望,都希望我们能成龙成凤。我的父母也是这样,在学习上严厉地对待我,希望我能好好学习,长大成为有用的人。有的时候,我会觉得父母不近人情,会想父母是不是不爱我们了,可实际上他们只是把爱藏得更深了。父母对我们的严厉,是因为他们对我们给予厚望。我们要是受人欺负,妈妈总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紫岚是那么勇敢,那么坚强。明明知道与金雕战斗很危险,还是勇敢地去面对。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像紫岚这样,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要学会去面对,这样才能化险为夷;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灰心,要学会坚强;不要对生活绝望,只有你去冲破它,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动物的世界真是奇妙,它拥有人的情感,人的灵魂。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书。

就说我吧,我特别爱看书,每天睡觉前一定要看一会儿书,不然我就睡不着。说到我最爱、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当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为什么我会喜欢看哈利波特这种书呢?也是出自我的兴趣。我喜欢神奇、科幻,能让人有异想天开的感觉的东西,而哈利波特却完全包含了这些特点,而且内容丰富、情节动人,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本书。

主角哈利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妈带着。虽然他活了下来,但受尽苦难和家人的排挤,是一个倒霉、令人嫌弃的孩子。但幸运之神也眷顾着他,让他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让人的心情起起落落,这也是这本书的迷人的特点之一。哈利进入学校就交了许多朋友,一起学魔法,面对生生死死的选择,对抗强大的敌人,让他不感到孤单。书中有许多现实中没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让人深深入迷,无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这本书,心情一下子高涨,一下子低落,看到许多奇特的东西,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画面。我仿佛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骑着魔法扫把,跟着朋友们一起举行魁地奇比赛;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变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们一起互相帮助,对抗强大的敌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这本书,不!这本神奇的书让我想象力大增,还让我体会了哈利的那种生活。

看完这本书,深吸一口气平缓一下,还在回味那些紧张激动的情节,让我难以忘记。我爱这本书,爱它给我那种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经历各种生死的感觉;爱它那个让我身入其境的感觉;爱它给我的世界观又打开了一道门。那闪电刀疤和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仿佛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见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们又开始冒险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一本书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灵伶鼬》的书了。

其实,这本书是我表姐给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着一只雪白的伶鼬。但书中统统都是字,一张插图都没有,真是古板!我就随便看了一两段,没想到,书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气读下来了。

《雪地精灵伶鼬》这本书讲述了:祖国最北端的泊阳岭,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里,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顽强而艰难地生活着。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护员,她从六岁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阔别八年,莫莉带着对亲情的眷恋回归,却找不到丢失的自我。她的童年与森林息息相关,只是城市里的寂寞模糊的记忆,对森林的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失意之时,一只小小的伶鼬闯入她的生活,带给她不曾拥有的快乐,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小小的伶鼬与莫莉才生活了几天,就逐渐产生了感情。我想,这应该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爱护动物,不管是一只虫,还是一只蚂蚁。我们都要爱护它们,不能伤害它们,它们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只要善待它们,我相信,它们也会善待我们的。

这本书的作者任纹写了自己的创作感言:在城市里,我们都会尽心照顾自己的宠物,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流浪动物。但在森林里,野生动物们不仅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还要时刻提防贪婪的偷猎者。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浓厚的亲情,但它们在人类主宰的世界里居于弱势,它们需要人类的爱护,希望大家对野生动物多一份关注,生命都值得尊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一则童话犹如一幅画卷,让人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使人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令人放飞思绪。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一,主要描述主人公阿辽什卡辛酸而悲惨的童年生活,记录了他在外公外婆的照顾下长大成人的经历。正是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生活的看法和感觉。

三年级时,姐姐给了我一本《童年》,可当时我看惯了漫画书,面对书本中一页页细小的,密密麻麻的汉字方阵,我毫不犹豫地把书给合上,放在书柜上。直到五年级,老师让我们阅读一些中外名著,其中就有《童年》。我才阅读起《童年》来。我一开始读,就停不下来了。这本书好像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使我看完一遍之后还不够多,继续看第二遍,第三遍。

主人公阿辽什卡的遭遇催人泪下,他从小就失去父亲,其他亲人都不关心阿辽什卡,外公常常毒打他,只有外婆关心他,照顾他,爱护他,使阿辽什卡在这个冰冷的世界还能感受到一丝温暖。阿辽什卡的生活,与我们的生活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我从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生活,丝毫不用担心未来,而阿辽什卡连饭也吃不上,还要时时刻刻面对生活困难。

《童年》带我畅游文学海洋,也带我品尝了人间的疾苦。它让我与经典同行,与岁月相伴,领悟了生命的真谛。《童年》当之无愧为文化瑰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书――《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世上书籍无数,真正令人缅怀的,只有寥寥几本。世上名著无数,而令我欣赏的却只有一本,那就是《茶花女》。

这是一部反映上流社会的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名妓——玛格丽特的一生。她虽然身陷于花天酒地之中,可如莲花一般,出污泥而不染。她思想高尚,向往摆脱这阴暗的生活。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觉得这不是一部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小说。其实不然,玛格丽特对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渴望正是人们现在所欠缺的。

玛格丽特是一名出身贫穷的美丽女子。为了生计,她不得已进入这种花天酒地的生活,可她每次只是献艺,从不答应客人额外的要求,因此她在当时的地位要比其他艺妓高得多。再加上她美貌惊人,很多上流社会的伯爵与贵族老爷都重金供养她,使她过上贵妇人般的生活。可她并不快乐,她不喜欢这种充满着金钱和酒的生活。她喜欢自由、愉悦,哪怕是穷苦的劳动生活。她始终抱着这种美好的希望,终于有一天,一位英俊潇洒的青年进入了她的生活。她感到,这就是她等待着的,能够带她离开这种生活的人,她像被囚禁了数百年的公主,期盼着王子披荆斩棘的来到她身边,带走她,去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这终究是不可能的,地位的悬殊,身份的差异,都阻挡了她追求幸福的道路。要赎回自由,必须付出老板买她进来的十倍价格。她带着这个世界的绝望,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就像一支凋零的玫瑰,在社会的腐败下,渐渐逝去。

我突然想起了圣母玛利亚,她曾经厌恶自己如画的容貌,那是多少女子都羡慕的容颜。正是这种美丽,给她带来了不该有的悲伤和痛苦。现在到底有多少人像玛格丽特一样心存希望?冷漠、背叛、欺骗、歧视,让人无法明白世间何为表里。

合上《茶花女》,我也合上了我的思绪,我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我仿佛看到了玛格丽特在天堂的另一头,朝我恬静的笑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每个人都有对自己来说最宝贵的东西。每个人都不一样,对我这个书虫而言最宝贵的自然是书了!

我至今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青铜葵花》。它以青铜一家领养因父亲淹死而孤身一人的葵花为原由,塑造了一篇波澜起伏、感人肺腑的小说。女孩葵花与哑巴男孩青铜拥有一段深厚的兄妹情谊:从送她上学、看马戏、捉萤火虫为灯等都体现出他对她的关怀。而之后的蝗虫灾、水灾、唯一的老牛去世、奶奶去世等天灾人祸又让青铜一家和“女儿”葵花体会到各种人间疾苦……

这是一本蕴含着欢笑与悲伤的故事,尽管它的结局并不美好,但他们之后的生活又该何去何从令人心生遐思。特别令人震惊的是,青铜因过度思念被迫回城的葵花绝食而导致被饿得出现了幻觉,使他出乎意料地喊出声来,从一个哑巴变回普通人。

虽然它是一篇悲剧性的故事,但是每一个人都要懂得去正视痛苦、尊重痛苦、面对痛苦。欢乐与痛苦应当都值得称颂。唯有真正去体味痛苦,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世时的甜蜜。让我们在少年时便养成一种面对痛苦时应有的风度,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强者。

它就是我最喜欢、最记忆犹新的书,因为它给予了我一个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你一生的挚友。书,更是人生的导航。它能给人们带来欢乐,带来悲伤。古时候那么多的名人,正因为他们多读书,所以,书中的智慧让他们更有学问。在群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鲁滨孙漂流记》。

相信大家一定都看过,里面的故事情节震撼人心。下面我就来为大家再来科普一遍。

在一次航海中,鲁滨孙所乘的船触礁了,船上的其他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剩下鲁滨孙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在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的毅力,和大自然展开了斗争。没有房子自己搭,没有食物自己捕,自己做桌椅自己做。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岛上过起了艰苦的荒岛生活,孤身一人都能克服许多让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想想看,如果我们去荒岛上生活,能有几个人坚持下来呢?我想应该是没有的吧,因为我们从小依赖父母,面对各种挫折我们可能会手足无措。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学会挑战,挑战自我,挑战别人,去点燃自己心目中的希望之灯。鲁滨孙救下的食人族的俘虏“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孙最忠诚的伙伴和仆人。鲁滨孙还教会了他很多外国语言,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劳动。终于有一天,一艘英国船来到了荒岛,鲁滨孙帮助船长一齐制服了水手,在感激之下,船长决定和鲁滨孙一齐回国。啊!在这长达二十八年里的日子里,鲁滨孙忍受了孤独,终于有一天,他的梦想成真了!

这本书对我的启示真的太多太多,每一条启示都对我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这也可能是我喜欢这样一本书的原因吧!世界上的书很多很多,但是能让你真正喜欢的,却没有几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红帽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在法国的一个乡村里,有个美丽的小姑娘,她叫小红帽。

有一天,小红帽的奶奶病了,妈妈做了一些蛋糕叫她去看望奶奶。小红帽提着小篮子,带上蛋糕和黄油就去去奶奶家了。突然,半路上跳出了一只大灰狼,它已经饿了几天了,很想吃掉水灵灵的小红帽。大灰狼假装和善地问小红帽要到哪去,小红帽说:“我的奶奶病了,我去看望她。”大灰狼说:“你采一点花去吧,你奶奶一定会很高兴的。”小红帽想:奶奶最喜欢花了,我采一点拿给奶奶,奶奶一定非常高兴的。小红帽就说:”那好,就采一点给奶奶吧。”说完小红帽就采花去了。

大灰狼跑到小红帽的奶奶家,敲了敲门,小红帽的奶奶就问:“谁呀?”大灰狼装成小红帽的声音说:“奶奶,是我小红帽呀。”奶奶说:“是小红帽呀,进来吧。”大灰狼进来后就马上把小红帽的奶奶吃掉了,吃完它还说:这个老太婆。一点都不好吃。”说完大灰狼就穿上她的衣服,躺在床上,假扮小红帽的奶奶,等着小红帽来了。

小红帽采完了花就向奶奶家跑去,到了奶奶家,小红帽进门后疑惑不解地问:“奶奶,你的手上怎么有爪子啊?”大灰狼装腔作势地说:“可能是我上次手被门夹了。”小红帽又问:“奶奶,你的皮肤怎么这么黑啊?”大灰狼说:“可能是上次颜料洒到我身上,所以变黑了。”小红帽再问:“奶奶,你的嘴为什么这么大啊?”大灰狼回答:“那是为了更好的吃掉你啊。”说着大灰狼就跳下床把小红帽吃掉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告诉不能随便相信陌生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喜欢读书,我的课外书也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教会了我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记得在那个宁静的夏夜,我和爸爸一起在田间散步,看着满天的星星,我问爸爸:“爸爸,你说现在天上有几种颜色?”爸爸直截了当地说:“两种呗!一种是星星的颜色,一种是天的颜色。”我听了以后,哈哈大笑:“才不是呢!星星不但有黄色的,还有红色的、银白色的、橙色的……多着呢!”爸爸不解地问道:“你从哪学的?”“才不告诉你呢!”嘻嘻,其实是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学的。

还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动物园玩。那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有胖乎乎的熊猫,美丽的孔雀,威风的老虎,淘气的猴子,还有……我们走到黑猩猩的笼子旁,一只很可爱的猩猩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原来它正在向游人讨要食品。妈妈看着逗人的黑猩猩,说:“它又聪明又可爱!”我这“小博士”又开始解说了:“星星具有两三岁儿童的智力。狒狒和猴子也比较聪明。”过了一会儿,我们果然看到猴子在荡秋千。我又说:“在非洲,狒狒还可以帮人牧羊呢!”看着爸爸妈妈用赞赏的目光看着我时,我又骄傲又得意。这都得归功于《十万个为什么》呀!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知识。书,丰富、娱乐了我的课余生活,我爱看书,也爱惜书。我希望所有的好书都与我为伴,那样,我一定会在书海中领略到更多知识,在其中捕获快乐!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厚厚的、让我受益无穷的书。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和人民有用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其中一篇作文,题目叫《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篇小作文里我知道了主人公是张涛,他的事迹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被送到了全封闭的寄宿学校,由于张涛平常在家与妈妈睡惯了,到了寄宿学校睡不惯没有妈妈陪伴的日子,故事就从这里展开了。第一天张涛在睡觉时翻来翻去,一点儿也睡不着,可听着同学们均匀的呼吸声,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睡到半夜生活老师来了,见到张涛连忙把他叫醒,张涛迷迷糊糊的说:“生活老师怎么了?”“你睡在地上了。”张涛这才睁开朦胧的双眼,一看,自己真的'在地上躺着呼呼大睡,手里还抱着枕头,原来是张涛把枕头当成妈妈了。这个晚上生活老师来看了张涛三次呢!

第二天,赵涛晚上喝水时不小心洒在被子上了,生活老师让他跟上铺的王磊一起睡,在这天晚上,张涛做了一个美梦:自己回家了,恳求妈妈不要再送他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张涛非常高兴,便不停地亲妈妈。

今天早上叠被子的时候王磊用慕名奇妙的眼神看着他,张涛迷惑不解的问:“你怎么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张涛,你昨天是不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回家见到妈妈了,然后你恳求妈妈不再送你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你非常高兴,一个劲的亲妈妈,对么?”“你怎么知道我的梦?”“好你个不害臊的张涛,昨晚你可把我害惨了。你昨晚一个劲的亲我,我越推你你搂得越紧,还一个劲的亲我。”“一听到这我的脸羞得全红了。”

没想到,晚上给同学叫妈,还能引来这么多同学的喜欢。就这样,是我轻轻松松的打破了这个习惯。

我推荐的这本书怎么样怎么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书,在我小时候不经意间迈着轻盈的脚步款款而来,走进了我的心中。每一次读书,读到高兴时,我会随着它手舞足蹈;而读到伤心处,我也会潸然泪下。这些瑰丽的艺术珍品——书,使我如醉如痴,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无边的芦苇丛......这便是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顽皮又善良、坚强的桑桑,倔强而又有着自尊的陆鹤,文静秀气的纸月,自立顽强、不言放弃的杜小康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们。这是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让我刻骨铭心、不断被感动的一本书。

文中让我最为难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可是却经历了重大的变故,家境一落千丈,还欠了许多债,他只能放下心爱的书本,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年少的他承载了太多太多。这,便是生活中对他的一大考验,正是因为这考验,他才学会了成长,才有了桑乔校长的那一句“:日后,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的确,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验,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坚强,因为生活的考验是残酷的,是不能回避的。只有坚强,去坚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巅峰!人只要战胜了自己,即使乘风破浪之后也没有成功,但是却可以一心向着目标,那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才能成为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应试者”。

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让我时时刻地问自己:“今天,你坚强了吗?今天,你努力了吗?今天,你战胜昨日的你了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前阵子爸爸给了我一本书,他说让我好好读,我会受益匪浅,于是没事我就看看,这一看,从此我便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这本书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是以他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从1915年到1930年前后苏俄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无产阶级英雄形象。他当过童工,从小就在社会最底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朱赫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道路。其后他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半无论是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还是疾病的折磨,都没能使他倒下,反而是他更坚强,从不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困难。

他的这些精神都让我佩服,但更让我为之震撼的是他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时从没想过放弃生命,而是用它那顽强的毅志开始了文学创作,最后获得了成功。

我遨游在保尔的精神世界里,不觉受到一种激励。保尔以自己热爱生活、坚韧不拔的人格魅力,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人是要有精神的。

人作为灵魂与肉体的合体,固然离不开物质这一基础。如果一个人连生存的可能都没有,别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物质可以让你的衣食住行得到满足,但不能满足精神上的愉悦。在现在,有些人在穷时拼命地追求金钱,而满足后却又觉得“真没意思”,除了钱什么也没有。但精神对于人的作用却与物质完全不同,他不是让你吃饱穿暖,而是指引人生前进的方向;它能使人们在紧张中不知疲倦,在逆境中有奋起的勇气,在绝望中产生新的希望。

这本书真切的让我感受到今天的好日子来的是多麽不容易,作为年轻的一代我们一定要把握现在,用坚强面对未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安妮日记》。

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时,只是觉得封面好看,封面是一个小女孩儿身穿粉色衣服在那里跳舞,作为一个小女生,这本书立刻引起了我的好感。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发现书中的每一页都是彩色的,每一段话的旁边都有名师点金呢!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犹太人,安妮弗兰克,他出生在德国的法兰克福,他还有一个姐姐,安妮热爱写作和阅读,她还给自己的日记本取了一个名字,叫“吉蒂”。

1942年7月,为了躲避法西斯对犹太人的残酷迫害,安妮一家躲藏到了公司大楼一个很隐蔽的房间里,她们一家在这里生活了25个月,在这见不到阳光的日子里,安妮一家没有自由,连生命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如果是我,那我每天肯定心情很烦躁,但安妮不同,面对苦难,她没有绝望,在日记本里记下了成长中的困惑、期待、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她用勇敢的字迹控诉了法西斯邪恶的战争,描述了战争对人们带来的灾难,可上天就像和安妮有仇,把这位花季少女的生命夺走了。1944年8月4日上午,因遭人举报,密室里的人全部被逮捕,被转送到波兰的一个集中营里,后来安妮和姐姐被解送到德国的一个集中营,由于卫生条件极差,后来爆发了伤寒,安妮和姐姐就在那里离开了人世,安妮曾说过我要活下去,在我死后也继续活着,她的愿望实现了,同她的作品长存不朽。

通过这本书,我被安妮微笑面对逆境的态度深深地打动了,遇到困境时,我们应该也要用坚强的心去面对,去克服,相信我们会走出一个个困境,用强大的心去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编织了一张爱的网,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非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事《5分钟》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在他14岁的时候在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沾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了。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爱尔斯金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0

我读过很多很多的书,有《安徒生童话》,有《伊索寓言》,有《老人与海》……但我最喜欢的却是《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因为我本身就对宇宙方面的知识有很大的兴趣,而这本书讲的全是有关宇宙的知识,这更加让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详细地介绍了黑洞、陨石、八大行星以及彗星和恒星还有大气层和太阳等相关知识。通过阅读,我了解到黑洞是一种特殊的天体,它能将一切东西都吸进去,就连光也没办法逃走。我知道了八大行星分别是地球、金星、木星、火星、土星、水星、天王星、海王星。我还知道了原来完整的彗星由彗核、彗发和彗尾三个部分构成。我也明白了恒星是一种会发光会发热的球体,而我们最熟悉的太阳就是一颗恒星。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书中关于外星人的猜想,正因为外星人充满神秘的色彩,人类还设想出了多种外星人的形象,尽管大家对外星人描述的多种多样,但由于缺少有力的证据,还不能对外星人的形象做出一个准确的描述。由此看来,还是要依靠我们好好学习去进一步探索了。

《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新的知识,也让我学会了从科学的角度去认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它告诉我地球上不仅仅有我们看到平凡事情,也有许许多多依靠现在的科学技术还不能解释的谜团。不过,只要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努力探索和发现,我相信总有一天这些迷团会被我们揭开。而我,也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希望有一天,我能亲自解开宇宙谜团!

一本好书,正似一位挚友,你可以与它进行心灵的对话;正似一名良师,引你步入理想的殿堂。《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恰好就是这样一本书。我怎能不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1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书我最为喜欢——《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文中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钟》,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他在14岁的时候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占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空余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于是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个事例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2

每个人都渴求知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拥有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我的书架上摆着许多有趣的书。有《西游记》、《岳飞传》,还有《水浒传》、《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内容精彩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三国演义》。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这本书的卷首语,也总领了全文。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在一个天下大乱的时代,涌现出了这样一批英雄人物:有阴险狡诈、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艺高强、人称“美髯公”的“义绝”关羽;还有足智多谋、九伐中原的“智绝”诸葛亮——不管是什么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觉的最值得一说的还是关羽了,他被后人称为“武圣”,是忠义的化身,他一生从未失败过,不过他有一些傲气,最后还是被吕蒙白衣渡江所俘虏了,为此我深深地对关羽感到惋惜。历史上有很多关于他的事迹,有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等千古佳话,他的这些事迹被我们时代相传。

我认为最遗憾的就是张飞了,他英勇善战,一生杀敌无数、豪放不羁。但因为对将士们脾气不好,不是惩罚就是打骂,因而让这一代豪杰竞死在两个无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孙权靠天时和地利成就霸业,只有刘备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于一次错误的决定,让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失去了复兴汉室的良机,让晋国成了笑到最后的胜利者。

《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了三国鼎立时期的豪情壮志和黯然离别,也让我明白了和平的必要性。

三国啊,我为之赞叹的三国!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3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4

有一句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比如说你出去野生的时候,你这时看了一本关于在外出的时候遇到危险如何自救?这时你就又多了一条活路。

我就很喜欢一本书本,书的作者是张天翼这本书就是围绕着主人公王宝的南柯一梦展开,虽然就是一个比较低年级的人读的一本书,但是我也觉得张军爷爷写的十分的好,能让我进入到这个书中的画面里去,读到哪就想到哪,这个画面就不由得在我的脑子里呈现出来。

他和宝葫芦的相遇是在一次钓鱼当中,有一天王葆他去钓鱼的时候,十分意外的捞到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可以帮他实现很多的所有的愿望,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要吃的就会有许多好吃的出现在他的面前,里面的其中一个故事,让我替王葆同学捏了一把汗。

这个故事的小标题名字叫考试风波,有一天,王葆来到了教室,第一杰克要数学考试,王宝不知道,第一节课要考试,而且最近的心思也没有放在学习也没有复习,一题也不会,于是王葆盯着面前,那张白白的卷子,一题也没有,难不成宝葫芦坏了?王葆生气了,这时刷刷刷地一阵笔声,三个同学把卷子交了上去,但是这时卷子突然出现在了王堡的秘密,面前上面他的那张卷子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原来是宝葫芦使用了魔法偷了同学苏鸣风的试卷写上了王葆的名字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

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我很喜欢张天翼爷爷写的这本书能让我学到关于童话的知识书这种东西多读只会越来越好,我想起了毛爷爷说的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5

人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从幼儿园到现在书一直是我们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我们随身携带的老师,不知不觉地给我们知识,带领我们成长。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读的书也会越来越多,最近看过的书能打动我,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要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

积极乐观的海伦。主人公海伦是一个盲人,但她并没有因为自身的缺陷而自暴自弃,在老师的鼓励和引导下努力学习开心的生活,正是她的自信、拼搏考上了心意的大学,开启了美好的生活……

勤奋好学的海伦。由于她不能记录老师课堂讲的笔记,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快速轻松的学习,当别的孩子下课玩耍的时候,当别的孩子放学回家的时候,她却在用心地听老师一点一滴的讲给她听,她觉得时间很珍贵,每一分没一秒都要珍惜。所以她取得的优异成绩要比普通孩子付出几倍的努力!

热爱书籍的海伦。不知不觉的学习中海伦越来越爱看书了,尽管这需要莎莉文老师唇读帮助,仿佛只有书能给她源源不断的能量,给她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温柔善良的老师。海伦是不幸的但同时海伦又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她人生的贵人——莎莉文老师。是莎莉文老师及时的给了海伦一双温暖的手,给了她生活和学习上无微不至的照顾,宁愿牺牲自己的时间无怨无悔地帮助海伦。

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励志书,我由衷地敬佩无私奉献的莎莉文老师,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老师至高无上的精神,教会我们学会去爱。盲人海伦锲而不舍、勇于拼搏的画面时常闪现在我眼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作为现在有着优越条件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6

要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从谢谢老师开始。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7

最近,我在图书馆中看到一本书,而且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一直都很想借,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借上。这次,我终于借到这本书了!你们想知道那是一本什么书,可以这样的吸引我吗?哈哈,那就是——《秘密花园》!至于这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主人公是谁,以及主要写了哪些内容,且听我慢慢道来。

《秘密花园》是属于“最畅销的世界名著阅读系列”,应该是小说类型的图书。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玛丽,她是一个出生在印度的英国小女孩,从小父亲不在身边,母亲无心照顾她,一群仆人对她言听计从,这让她养成了“公主脾气”,几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世事难料,玛丽的父母因为霍乱去世了,从她一出生就照顾她的奶妈也去世了,幸免于难的她被送到了英国叔叔家中。这本书中其他的人物分别是叔叔家照顾她的仆人玛莎,玛莎的弟弟迪肯,花园里的花匠季元本以及叔叔的儿子柯林。

这本书主要写了,玛丽无意中从仆人玛莎口中得到一个秘密——婶婶最爱的花园,叔叔因失去心爱的婶婶,把花园封锁了10年,这让玛丽好奇了,于是她开始了探寻之路。一次偶然的机会,玛丽走进了这个花园,并结实了好朋友——迪肯和花匠季元本,还认识柯林,柯林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每天都想着自己就要死了,遇见玛丽之后,他学会了而面对,不再逃避,他们一起分享着花园里的快乐。直到玛丽的叔叔因为想念妻子,走进花园,看见以前病怏怏的儿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健康快乐,充满欢笑的男孩。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它了,那还等是么呢,快去找它吧!记得它的名字叫——《秘密花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8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9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明朝作者施耐庵的那本关于“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

《水浒传》讲述的是梁山108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最后走向灭亡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肮脏的金钱社会。其中有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腹有韬略、眼光深远的及时雨——宋江,有勇有谋的小李广花荣,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钱收买工人来陷害好汉们,更加体现当时“官迫民反”用金钱来买良心的肮脏社会。最后许多好汉不得不上梁山落脚,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与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异,他们个个武艺超群,劫富济贫,让山寨名声大振。好汉们聚义之后“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张招安之后,就走向了灭亡。

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敢欺压百姓,人们安居乐业,但是在那时被官员们逼得无路才有了今天我们口中说的梁山好汉。就拿林冲来说吧,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被高俅欺骗误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帮助下减轻了罪,可是又差点被三个人陷害,林冲一口气杀了那三个人,因为杀了人,官府出三千贯钱捉拿林冲,因此林冲走投无路只好去梁山泊入伙。

这本“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讲了在黑暗社会中,被逼无奈才沦为草寇的这么有气概的好汉们的故事,我很敬佩他们,因此《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法国作家维克托。雨果的《悲惨世界》。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十分丰富、精彩,它讲了一个囚犯冉阿让出狱后的故事:冉阿让因为在狱中没能安分守纪,多次试图越狱,最后只拿到了黄色护照,街上的旅馆都不敢接受他。饥寒交迫的冉阿让在无奈之下投奔了神父。没想到神父帮助了他,冉阿让决定做一个好人,以报答神父的救命之恩。没想到巴黎警察署仍念念不忘冉阿让,决定将冉阿让再次返回大牢,冉阿让只好开始了他的流亡生涯……

在这本书中,冉阿让遇到神父后开始行善,摇身一变,变成了令人尊敬的市长,开始救济贫民,却因巴黎警察署的一位警探而再次踏上流亡生涯。在一次革命战争时,他救了一心深爱自己养女的一位资产阶级贵族,感动了那位一直追踪他的警探,使那位警探开始怀疑自己的世界观。冉阿让因为一时的疏忽而让他跳河自杀。在良心的谴责和失去养女的痛楚下,冉阿让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情节令我感动,当冉阿让救了贵族时,我看到了希望,一种仿佛将他的任务和祖国的未来全部托付的希望;当冉阿让的养女要和贵族结婚时,我感到了放心,一种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依托给自己最信任的人时的放心……

《悲惨世界》也生动形象地还原了法国在封建时代的黑暗:人贩子与杀人者在马路上大摇大摆的晃荡,革命力量在政府军的镇压下死伤无数,但冉阿让并没有被社会的黑暗吓倒,他看见了曙光,他获得了新生!

《悲惨世界》令我难忘,我难忘冉阿让的善良,难忘冉阿让的见义勇为,难忘冉阿让的不灭希望!

我喜欢《悲惨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1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传世佳作,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

这本书讲了一百零八个好汉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的故事。里面的好汉由三十六天罡与七十二地煞组成,他们性格迥异,各有其长:山主宋江能收服人心;军师吴用智谋超群;行者武松敢做敢当;大刀关胜、豹子头林冲武艺高强;小李广花荣百步穿杨;没羽箭张清飞石百步击人;花和尚鲁智深为人爱打抱不平;黑旋风李逵有万夫不当之勇在这些英雄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小李广花荣,他“齿白唇红双眼俊,双眉入鬓常清,细腰宽膀似猿形”,好一副俊俏模样。花荣不仅颜值高,而且武艺超群,“能骑乖烈马,爱放海东青,弓开秋月分明,箭去似寒星。”他的箭术强到能将百步外的小绳子射断,简直神了!他不像武松太铁血,不像李逵太野蛮,不像鲁达太刚烈,也不像杨志太倒霉。花荣是儒将和武将的融合,我很崇拜他。

《水浒传》里还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情节,在我看来,三打祝家庄是梁山诸多战争中打的最精彩的一战:从石迁偷鸡,宋江出征,石秀、杨林探庄,小李广射灯,扈三娘捉王英,林冲擒扈三娘,孙立入庄,花荣战祝彪,孙立使木马计,到大破祝家庄,梁山好汉们英勇机智、团结一心,不怕牺牲的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唯一令人遗憾的是,战争结束后,扈三娘便被许与好色的矮脚虎王英,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虽然《水浒传》的结局让我唏嘘不已,但我仍然对此书爱不释手。《水浒传》让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它是我的哲理启蒙老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对我们影响非常大。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名字叫:《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梦想而奋斗的名人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有两个故事感悟非常深。第一个讲述的是在美国的一位商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事情而担心,但是这位商人不想让员工知道,于是,就把这件事瞒着。终于有一天,员工知道了这件事,就不用心干活了。这一个月销售业绩一直往下滑,经理看不下去了,才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经理请了一位鞋匠给经理擦鞋,员工们个个目瞪口呆,经理边擦边说:“你们干好了自己的工作,就会得到相等的报酬,那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们只会是没有用的人。”说完就拿出2美元给了鞋匠。员工听了这番话,又恢复到原来的态度,认真工作了。通过了这件事我感悟出:我们应当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在乎别人的话语。

这第二篇事情呢,是说一个妇女在晾衣服,她的宝宝在阳台玩着玩着就掉下去了,妈妈看见了疯一般地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只用了零点几秒就接住了宝宝。当一位记者采访她的时候,她就说:“我也不知为什么有这么快的速度,我只想用我最大的努力来接住我的宝宝。”我想,只有母爱才会创造这样伟大的奇迹吧!。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常常给我带来鼓励和勇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应该用最大的努力来完成我们认为的不可能。现在干什么活人们都抱怨不容易,其实只是没有努力而已,只有吃了苦,我们才懂什么是甜。

这些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你们想看这本书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3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从地球到月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本文学小说——《从地球到月球》。作者是法国著名的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出版社是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封面是黑色的,里面有一幅小图,小图里是一片星空,中间有个大大的月球,月球上有一架中型月球车,月球的最后面还有一个地球。这幅画面看起来会给我们带来一种神秘的感觉,你也会想迫不及待地想翻开这本书看看讲什么故事。

《从地球到月球》主要讲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巴尔的摩城大炮俱乐部(这是大炮发明家的俱乐部)主席巴比康提议向月球发射一颗炮弹,建立地球与月球之间的联系。法国冒险家米歇尔·阿尔当获悉这一消息后建议造一颗空心炮弹,他准备乘这颗炮弹到月球去探险。巴比康、米歇尔·阿尔当和尼却尔船长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乘这颗炮弹出发了。但是他们没有到达目的地,炮弹并没有在月球上着陆,却在离月球2800英里的地方绕月运行。

书中的主人公巴比康和两位朋友团结一致、积极探索生活的未解之谜。而且还很勇敢,不怕危险,竟敢乘坐着炮弹飞向太空,也不怕会就此牺牲性命。巴比康更有着丰富的想象力,竟然能想出乘坐一颗炮弹到月亮上去探险。当然,通过众多人的努力,这个看似“不可能”目标终于实现了!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任何“不可能”的事情,只要自己想到了,并且去试着做一做,用去全部的精力去解决它,就一定能成功。

读了这本书后,既让我增长了知识,又让我懂得了做事有目标,干什么事都学会坚持,从一次次的失败中站起来,胜利就在我们的眼前的道理。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希望同学们有机会也看看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4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奥希正是个不幸的人,他事事不如意。种玉米,种子不是被小鸟吃光,就是被蚂蚁搬走;栽木薯,猴子就会跑来拔掉;买山羊喂吧,山羊一下就死了;而养鸡,鸡又下野蛋,他找不着。

奥希亚有个妻子,叫阿丽薇赫,可她也同样事事不如意。所以两人不久就穷得除了身上那件褴褛衣衫外,几乎连饭也吃不上了。

这天夜晚,他们凑合着吃了点东西,便坐在屋外,商量往后怎么办。

“我们总得想办法挣点钱啊,”阿丽薇赫伤心地说,“这件衣服快变成碎片了,要是不买件新的,我哪有脸在村里走啊,只好整天守在这破草棚里。”

奥希亚双手抱着头,闷闷不乐地坐在一段木桩上。“是啊,一定要想办法,”他应道,“我从来没有像今晚这样饿。最后的一点薯片也吃完了,明儿要是朋友们不可怜咱们,那就揭不开锅了。”

他在苦苦思索,妻子在唉声叹气。黑夜里,从村后树林中传来猫头鹰的哀啼。

最后,奥希亚总算有了主意。“我知道该怎么办了,”他突然叫道,似乎又快活起来。“我去找山那边的那家富户,看能不能替他砍几棵棕榈树。

他棕榈树很多,一定会同意的。然后我就收集棕榈树汁。而你,夫人,就拿到集市上去卖。”

“行,我愿意干,”阿丽薇赫说完,闭上眼睛开始幻想该怎样用这笔钱,该买件什么颜色的衣服。

次日,奥希亚起了个大早,去拜访那位富户。那富户看来很通情达理,甚至还借给奥希亚几只瓦罐装树汁,条件是将挣得的钱平均分。

奥希亚兴致勃勃大干起来,要砍倒七棵大棕榈树,这活儿可不容易,对一个饥肠辘辘的人来说,就更困难。但他终于干完了。他在每棵树干上划开一道口子,下面放只瓦罐接树汁。

当晚奥希亚与妻子久久不能入睡,他们合计着卖了棕榈汁,手里有了钱要干些啥。不等到拂晓,奥希亚就打着火把出去了。他要看看罐里到底盛了多少树汁,希望当天能把树汁带回家叫妻子拿到集市上卖掉。

他来到第一棵树前,只见瓦罐已被什么东西踢翻,摔成了碎片,树汁也全洒了。他不禁大失所望,不过,又想到前面还有六棵树,倒也没介意。

哎呀!第二只瓦罐也破了!而且,第三只、第四只……第七只也用不着看了,确确实实,所有的瓦罐都摔成了碎片。

不幸还是降临到他们头上。他急忙往回赶,见到妻子,已是泪流满面了。

“天哪!”他哭喊着,“我命中注定要倒霉,还努 力干什么?不如躺着等死算啦!”

“瞎说,”阿丽薇赫严厉地说,“你不能泄气!我想,这没准是贼偷走汁,再打破瓦罐,装成是野兽踢翻的.。”

“好吧,你也许说得对,”奥希亚说,“我再试试看。” 于是,他向朋友们借了些瓦罐,因为他没钱买。他将瓦罐小心放在每棵树下,好让树汁沿他划开的口子流进罐内。

然而次日早晨,同样的事又发生了,所有瓦罐都被打破。他再次绝望了。

这回他肯定了是贼干的好事,便对妻子说,“今晚我还要搁些罐子在那儿,可我再不傻了,我要守在附近,监视那个贼,逮住了就要他赔钱。”

奥希亚和妻子好歹又向穷朋友们借了些瓦罐。他把它们一一放好,便躲到大树后等着。

过了很久都没有动静,奥希亚又乏又冷。他一声不响,一动不动,甚至连叮到脸上的蚊子也不敢打,生怕惊动了那个贼。大约午夜后两个时辰,他终于看到一个黑影朝最近一棵棕榈树摸过来,接着传来摔瓦罐的声音。他悄悄靠上去一看,惊讶地发现原来那是一只大鹿,它正拿着瓦罐,向自己带来的大罐里倒树汁,倒完,就把瓦罐一扔。

奥希亚一个箭步冲到鹿旁,伸手就抓,可是那动物太敏捷了,它撇下自己的大罐,纵身窜进树林。奥希亚跟上去。他决心穷追不舍。愤怒给了他力量,他一口气就追了好远。

他一直追到太阳出山,也未赶上那只鹿。又追了几个时辰,他们来到一个深谷。那只鹿一脚高一脚低地往峭壁上逃去。奥希亚虽然也几乎精疲力竭,但还是慢慢向上攀登。最后他突然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大群动物之中,为首的是一只威风凛凛的豹子,看来是兽王。

那只鹿拜在兽王脚下,上气不接下气地禀告了一切,这时在场的动物都转过脸来死死盯着奥希亚。奥希亚恳求豹王也让自己讲几句。他从头讲起自己长久以来的厄运,他对追鹿撞进了豹王的领地作了解释,并请豹王原谅他的冒失。

豹王认真听完后说道,“人啊,我们大家都同意这事不是你,而是这只鹿的过失。我曾交给这鹿一笔钱,叫他替我买棕榈汁,可他决定偷你的更合算。这样吧,我们给你一件礼物,就算作这只鹿偷掉你的树汁,摔坏你的瓦罐的赔偿。从现在起,你就获得一种本事,能听懂所有动物的话。到时候,它会给你带来好处的。”

奥希亚一时弄不懂这件礼物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但他还是朝兽王鞠了一躬,毕恭毕敬地道了谢。

“不过你必须记住,”兽王说,“永远也不要对人提起你有这种本事,否则,你会立即死去。”

奥希亚便许诺说绝不把这事透露给任何人。他再次谢过豹王,便返身缓缓下山,朝家走去。

阿丽薇赫见丈夫回来,非常高兴,追着他问这问那。奥希亚只告诉她,打破瓦罐的是一只鹿,他追了半天没逮住。

因这次瓦罐并未全坏,所以奥希亚终于收集到了满满几罐树汁。可怜的人欣喜若狂,赶紧叫妻子拿到集上卖了个好价钱。

打这以后,奥希亚当真时来运转了。他经常能搞到许多棕榈汁去卖。他有钱买羊买鸡了。他还修好了旧屋。他妻子的新衣也多得不知怎么办才好。 不久,他们生了个儿子。

一天早晨,奥希亚正在附近池塘里洗澡,忽听有只母鸡在“咯咯咯”的对小鸡说,“瞧,那个人真傻,泡在水里,该有多不舒服。不过,他显然是个糊涂虫,连自己屋后埋着三罐金子都不知道。我寻食刨出来过,又埋上了,我讨厌这家伙,叫他找不到。”

奥希亚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装作啥也没听见,继续洗澡,后来,当村里其他人都歇晌时,奥希亚冒着酷暑来到后园。他挖了一阵,找出了那三罐金子。这笔钱足够他后半辈子享受不尽了,不过他没法向妻子解释这一切,因而只好将金子藏在屋内地下。

现在,奥希亚与阿丽薇赫成了全村的首富,他们的日子可惬意了。阿丽薇赫心地善良,常接济穷人,有求必应。而奥希亚则想养尊处优,决定纳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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