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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长肉疙瘩捏的话会疼集锦100句

时间:2018-03-06 15:03

第一章莽莽苗疆,离京城有数千里远。这儿野林蓊郁,山绿水青,大地浩瀚无爆蕴涵着原始活力,与京城的华丽精致截然不同。莽林边缘,有个地方,名为虎门口。从数十年前,陆续有中原人士来此开垦,聚市为镇,聚镇为城,跟苗人交易、相处、通婚,久而久之,虎门口已成了苗疆最大的商城。虎门口占地辽阔,整座城以石板筑成,在苍郁莽林中,如同一座堡垒,城内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一队人马,远从京城而来,风尘仆仆的来到虎门口。这儿虽然地处苗疆,但不少中原商人,均不远千里,来此采买商品,脑筋动得快的汉人,便在这里盖了客栈,往来的商旅,大多在此落脚。为首的男人骑着一匹高壮的栗马,身穿暗青色衣裳,看得出是上好的材质。“五姑娘,到了”走到马车前,恭敬的说道。沈默。车厢内一片寂静,无人回应。男人皱眉,再度出声。“五姑娘。”还是沈默。随行的仆人走到车窗外,低低喊了几声,仍是听不见回音。“呃,石总管,我想,大概连日舟车劳顿,五姑娘太累了!所以这会儿睡着了。”人们声说邋.看着车厢上的软帘!却没胆子去掀。男人挑眉,扯起嘴角,而后伸出双手,托住车厢的两角。接着,他气运双臂,庞大的车厢,彷佛毫无重量般,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啊!石冈,发生什么事?”车厢内传来惊叫,软帘中钻出一颗小脑袋,钱贝贝满脸睡眼惺忪,与周公的棋局,硬是被打断。石冈搁下车厢,一脸从容。“没事。”“但是,刚刚车子晃个不停呢!”她又困又迷惑,低头看看车厢,再看看面无表情的石冈。怪了,刚刚真的晃得好厉害!“五姑娘大概是作了噩梦。”“是吗?”钱贝贝困惑的说道。“车内肯定睡得不舒服,不如等到入了客栈,您再好好休息。”石冈提议。“喔,到了吗?”她坐在车厢口,慵懒的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稍微梳拢如云秀发后,才轻盈的跃下地。“是的,已经到了虎门口。”他恭敬的说道,走在前方,替钱贝贝开路,一双内敛的眸子,不忘留意四下状况。掌柜眼尖,从那几匹千里名驹、精致华美的马车,立刻猜出这些人肯定来头不小。他火速上前,还吩咐伙计,将马匹跟马车都安顿妥当。“客倌,是住店吗?”他热络的说道,视线一转到钱贝贝身上,灵活的舌头瞬间打了结。不只是他,就连客栈里的人们,瞧见门口那花容月貌的美人儿时,也像被勾了魂似的,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吵杂的客栈,陷入一阵寂静。苗疆偏僻,不常有汉族的年轻女子走动,而钱贝贝的美貌,更是走到哪儿,都会引起骚动。她窈窕娇小.穿箸一件及地的鹅黄色斗篷,领口的白狐圈,圈箸那张精致的小脸蛋。因为先前的小睡,秀发微乱,添了一丝娇佣。水汪汪的眼儿、红润的唇,那五官不但美丽,还有着三分甜美、七分慧黠,让人只瞧上一眼,三魂七魄就全飞了。石冈还没回答,身后就传来清脆的叫唤,下了指示。“先用餐吧,我饿了。”她说道,伸出白嫩的双手,遮在红润的唇上,懒懒的打了个呵欠。对自个儿容貌引起的震撼,她早已习宫也不顾众人的注视,迳自挑了张乾净的桌子坐下。石冈没有作声,在钱贝贝后头站定,像尊门神似的杵着。掌柜不敢怠慢,连忙吩咐上菜。没一会见功夫,好酒好菜已摆了满满一桌。“石冈。”她唤道。“在。”“坐下。”她还替他拿了双筷子,搁在桌上。“五姑娘,尊卑有分。”石冈淡淡的说道。他当了钱府数年管家,一向条理分明。她翻了翻白眼,又拿了两个杯子,分别摆好。“这不是家里,没那么多规矩。再说,我可不要一个人用膳,怪闷的。”“不行。”钱贝贝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的补上一句。“这是命令。”软的不行,她只能来硬的。石冈的下颚微微一抽,这回,他不再吭声,总算在她面前坐下。他有足够的经验!知道钱家的女人有多固执,一旦下了决定,就难以更改。“瞧,这不是很好吗?两个人一块儿吃饭,比我一个人坐着吃,你站着看好多了。”她弯起红唇,露出个颠倒众生的笑容,满意的举起竹筷,品尝着不同於京城的苗疆菜肴。那双水汪汪的眼儿也没闲着,她睁大了眼瞧回去,没有半点羞怯。反倒是那些男人,无法迎视如此清澈的眸子,心跳加速,立刻就转开视线。偏偏,有一双眼睛,跟其他人不同。那道目光格外凌厉,满蕴着冷静疏离,默默打量着,却有着无比强大的存在感,令她觉得如坐针毡。钱贝贝转过头去,看见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一身猎户打扮,独自坐在角落,桌前只摆着简单的酒菜.一把老旧的猎刀,搁在桌上。在桌脚下,有着数张兽皮,以及两、三条肉乾。这男人无疑是最矫健的猎户,光看他脚边的收获,就能知道,他的狩猎技术有多高明。他的表情冷硬严酷,黑眸里的光芒却格外锐利,充满野性的活力。那双黝暗的黑眸,非但看不出任何情绪,甚至深幽得难以看穿——啊,就是他在瞧她吗?贝贝的注视,没让他转开视线。他放肆的打量着,幽暗的眸子略略一眯。“五姑娘,请别四处张望。”石冈的声音响起。小脑袋转了回来,粉脸还有些微红。“为什么?”她漫不经心的问,还惦记着那双黑眸、那个男人——“为了你的安全。”贝贝蹙起弯弯的眉,总算收回视犀瞪着石冈的脸直瞧。“我知道你抛下新婚娇妻,千里迢迢,陪我从京城到了这儿找药材,心里肯定不好受,但也不用老是绷着脸啊!”“属下没有。”他静静的否认。“还说没有,对着你这张脸,连饭菜都变得不好吃了。”“五姑娘可以别看。”石冈简单说道,低头用餐。是啊,她也想不看啊!粉脸上挤出笑容,心里却咕哝个不停,抱怨大姊,派了这个闷葫芦来。唉!她早就该知道了,大姊扔下来的差事,肯定不轻松。贝贝在钱家排行第五,从小精通药理,专於耆黄之术,大姊让她经营药材生意,在京城的东市大街上,开了间“乾坤堂”。“乾坤堂”,卖的是壮阳药。这类药,不论古今中外,都令人趋之若骛。握有独门秘方宅几年内必成钜富。大姊就是看出这一点,才辟了这间“乾坤堂”。如花似玉的闺女,经营这种生意,的确有些匪夷所思,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自然也能使活人闭嘴。当白花花的银子,如流水般往“乾坤堂”滚来,那些闲言闲语,没多久全成了羡慕的叹息。只是,几个月前,东市的另一条街上,开了间“安平堂”。京城内传言,这间新药坊的秘方,效果惊人。而后,病人们弃她而去,银子也就像长了脚,全跑进了那家药坊老板的口袋里。大姊为了这件事,把她唤进珍珠阁。简单的假代一番后,将地扔出家门,说是苗人善用奇药,她得走一趟苗疆,找出能致富的药方,否则不许回京城。呜呜,怎么办?大姊可是说到做到,要是找不着好药方,难道就一辈子困在这儿?别的不说,石冈才刚新婚,她总不能连累他,让新娘子在京城里守活寡吧!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对这位脸色难看、却仍尽忠职守的总管,浮现了那么一丁点歉意。“来来来,开心些,我让你喝喝我的药酒。”她撩开鹅黄色的斗篷,拿起腰间一个精致的皮质小酒囊,拔开酒塞,室内立刻弥漫着浓浓酒香,就连好几桌外的酒客,都情不自禁的深吸一口气。“属下不喝酒。”“这可是我的独门药酒呢!”她瞪大眼睛。这这么不识货?!在京城里,她钱贝贝的药酒,旁人就算花上万两银子,都未必能沾上一口。如今,她不但免费奉送,还亲自斟酒,而他竟板着脸说不要?刚刚浮现的歉意,立刻消失得一乾二净!“属下不喝酒。”“不喝就不喝。”她喃喃说道,有些扫兴,伸手把那杯药酒端回来,倒进占自个儿的小嘴里,免得糟蹋了。红嫩的小嘴衔着杯缘,清澈的眼儿,却忍不住又往角落飘了过去。那个男人还坐在那儿,视线没有移开。他还在看着她,神态傲然.眼神肆无忌惮——她搁下酒杯,粉脸蓦然嫣红。怪了,药酒是她平日就喝惯的,怎么这会儿,竟会觉得心口又热又烫?!这回,石冈注意到了。“五姑娘?”他唤道,看出她神态有异。贝贝的脸儿更红,视线盯着桌面,像是突然对茶杯起了莫大的兴趣。“唔,没有,呃,我、我只是在看他们的穿着,又是刺绣,又是蓝染的,好特别呢!”她胡乱编了个谎言搪塞。掌柜正好走过来,以为她真的感兴趣,连忙热心的解释。“姑娘,他们不是汉人,是苗人。”“在这虎门口里,汉苗两族能杂居?”石冈问道。“是的。”掌柜点头。“相安无事吗?”掌柜再度点头。“当然。”石冈挑眉,有些诧异。“这倒难得。两族相处,通常都是争端不断,先前不是听说,西北方面,汉人屯垦区,出了屠杀血案吗?”“这里不同。”贝贝眨着双眸,倒是真的被勾起了兴趣。“怎么个不同?”“因为我们这儿有蛊王。”掌柜一脸骄傲。“蛊王?”“他是苗族的领袖,是他订下规矩后,汉苗才能安然共处。就连这座虎门口,都是他监督建造的。”啊,这么说起来,在此地统驭汉苗两族的,就是那个被称做蛊王的男人?那么,这位蛊王,该是对苗疆的一切,都了若指掌的吧?要是有了他的帮助,这趟苗疆之行,说不定能尽快结束。她一面思索着,一面转头,再度往角落看去。桌边空无一人,空留着酒杯与小菜,高大的猎户,已失去踪影。只是,少了那肆无忌惮的注视,她没有较为自在,反倒心中一紧,有些怅然,几乎就想冲出客栈,追探那人的行踪——贝贝咬咬唇,强迫自个儿不再去想那高大的男人。她举起小手,托着下颚,清澈的眼儿看向掌柜,问起正事。“你说的那位蛊王,也在这城里?”她问道。“不,蛊王的住处,离这儿有好几天的路程,要不是有他的首肯,寻常汉人别说到不了,根本找都找不着。”关於这点,她早就耳传过,苗疆地域辽阔,汉人接触的部分,只是苗疆的边缘。绝大多数的苗人,是躲在山林之中,甚少跟汉人来往。只是她没有想到,拥有苗疆最大权势的男人,竟也藏身在深山里。贝贝若有所思的点头,从腰间拿出一锭金子,赏给掌柜。掌柜捧过金子,笑得合不拢嘴,解说得更是卖力。“蛊王不只掌管汉苗两族,那些苗人还说,他百毒不侵,就连山中的走兽,都得听他号令。此外,他的手中,还有着圣药。”看在赏金的分卜,他连自个儿的祖谱都肯背出来。一听见那个“药”字,贝贝的双眼瞬间亮了起来,连忙往前倾身。“仔细说说,那圣药是用於何处?”掌柜猛点头,不敢有所保留。“一出人们说,那圣药是天下毒物的克星,沾过圣药的人.从此不怕任何毒物。”“真有道么神奇?”贝贝挑眉。掌柜点头如捣蒜,差点没扭了颈子。“姑娘,您出去问问,在苗疆,可没人会质疑蛊王的能耐。”“那么,这座城里,谁用过他手中的圣药?”她问道,想从病人处下手,探探那圣药到底有多神奇。只是,这回掌柜的脑袋改了方向,开始左右摇摆。“这倒没有。”贝贝瞪大眼睛。“既然没人用过,又怎能知道他的药管用?”“那势王家传的秘药,从不传给外人的。再说,见都见不着他了,要怎么跟他讨圣药?”掌柜说道,满脸敬意。不难看出,在他心目中,蛊王的地位有多崇高。她挥挥手,要掌柜退下,低头想了.会儿,心里立刻有了主意,那张小脸看着石冈,满是兴奋的开口。“我想——”石冈搁下筷子,回答得极快、极从容。“不行!”“我是说——”“不行!”“我——”“不行就是不行。”“找都还没说话呢!”“五姑娘肯定是想入山去,亲自去见蛊王,问问那圣药是否真有那么神奇。”“对!”她眼儿发亮,像两颗星星。“那么,属下也回答了。”石冈极为缓慢、肯定的重复。“不行!”可恶!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摆在桌上,威胁的盯着他。“你难忘了,我这趟来,就是为了找药方的。”“属下的职责,是保护五姑娘的安全。”他不肯让步。“你不想见老婆了?”石冈的下颚抽动了一下。她露出微笑,乘胜追击。“你想想,只要我能顺利找到蛊王,拿到好药方,咱们就能立刻回京城去。”她笑得十分甜美。餐桌上一阵沈寂。半晌后,石冈抬起头来,表情恢复平静。“请五姑娘尽早休息,明日起,我们还要在城内寻找药方。”他特别强调了“城内”两字。该死,这个,脑袋怎么硬得像石头!?贝贝火冒三丈,几乎想用银子将他砸出去。只是,山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她没有傻到跟他硬碰硬。她压下怒气,没跟他争论,反倒慢慢拿起筷子,端起木碗,用最优雅的姿态用餐,接着转身上楼休憩。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有了决定。贝贝决定开溜!第二章月黑风脯她迷路了。贝贝在客栈里留了信,分别给石冈跟大姊,说明她要自个儿去找药方,而石冈则可以卸下职务,滚回京城去陪妻子。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她算计好了一切,却没料到,入夜之后,山林里伸手不见五指,就连乌鸦,只怕也会飞去撞树。才闯入山林没半个时辰,她就摸不清方向了。掌柜肯定是糊涂了,这儿“路”?触目所及,只有恶鬼般张牙舞爪的高人树木,以及几尺高的野草,连像样点的小径都没有。“可恶,那个掌柜明明说了,那些苗人,都是走这条路去见蛊王的。”她嘴上抱怨着,伸出小绣鞋,尝试性的踏踏前方的杂草。“难道给人们都会轻功,只在树上飞来飞去,所以山林里才不需辟路吗?”她摸黑前进,嘴上嘀咕个不停,却不敢大意。夜色更浓,月光露脸。崎岖的道路、冰冷的露水,严重消耗她的体力,她额占自汗,四肢却逐渐觉得冰冷。“呼,不、不行了我走不动了——”她爬到一处小空地上,翻身仰躺,对着夜空喘气。夜阑人静,山林里只有累极的喘息声,贝贝的小手摸索到腰间,拿起随身的小酒囊,凑到嘴边灌了几口。美酒里浸泡了无数良药,藉着酒气,在她体内循环,即刻提供温暖。她深吸一口气,调匀气息,考虑是该继续前进,还是就近找个地方休息。只是,这会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她该上哪里休息?难道找个山洞,跟洞里安眠的黑熊老兄挤一晚吗?只怕没等到天亮,黑熊已经把她吞了!呜呜,她好想念京城,好想念暖暖的被窝——“嘶——”某种声音,轻轻响起,贝贝全身冻结。那是动物的呼吸声,很低很低,却杀气腾腾,令人寒毛直竖。她竖起耳朵,躺在原地动也不动,全身冷汗直流,很期待是自个儿听错了。一双野兽的眼睛,在草丛里发着绿光,静静看着她。贝贝在咽口水,眨着双眼!不敢转移视线。呃,不会吧?那不会是——一声长长的嗥叫,惊破岑寂。狼!它伏低身子,还露出尖锐的撩牙,一看也知道,它正期待啃了她当消夜。“该死!”贝贝低喊道,小手往靴子一摸,抽出随身的匕首,双膝一屈,灵巧的跳离原地。野狼发出低咆,绕着她打转,考虑着该何时扑过来。她持着匕首,跟它僵持不下,冷汗不断的冒出额头。老天,这匹狼好庞大,她手里的匕首,纵然十分锋利,杀伤力恐怕也比不上它的獠牙。贝贝咬着下唇,不敢放松戒备,黑眸转啊转,想找个路子,看看能否开溜逃命。她练过武,身子比寻常女子强健,逃命的速度,自然也快上一些。只是,她不太确定,自个儿能否跑嬴这匹狼。一人一狼,绕着空地打转,僵持不下。片刻之后,野狼的前爪在地上一按,身子向前倾,蓄势待发,就准备扑上前来倏地,的咆哮声震动旷野。那声音太过,分不出是从哪里发出的,整座山林,都被那声巨响撼动,无数野兽飞鸟,惊跳奔赚掀起一阵骚动。那匹野狼也为之一惊,瞬间收回双爪与獠牙,不敢动作,却仍不肯离开,依依不舍的看着贝贝这块嫩内。又是一声巨咆,靠得更近,气势也更为震撼,贝贝本能的捣住耳朵,只觉得整个人摇摇晃晃,像是要被那声咆哮轰得飞出去。那是什么?是更可怕的野兽吗?竟然只凭吼叫,就能让人心惊胆战。原本不怀好意的恶狼,再也不敢久留,脖子一缩,夹着尾巴溜了。“喂、喂,别扔下我!”贝贝嚷道,迈开双腿,摸黑追上去口那声咆哮太过吓人,她宁可跟那匹狼相处,也不愿意独自留在原处。但是跑没两步,前方的草丛,瞬间被强大的力量压倒,庞大的人影,无声无息的窜出,挡住她的去路。是人?!“呃,是石冈吗?”她小声的问道。没反应。“请问,你是哪位?”她又问。还是没反应。黑暗之中,那人的双眸比野狼更明亮。“唔,不说吗?不说就算了,那,嗯,呃,那我走了。”她瞪着那黑影,红嫩的小嘴胡乱说着,心里却有些发毛。这荒山野岭,怎么会有人呢?再说,这诡异得很,步履无声,武功底子极为深厚,好得吓人,比野狼还要敏捷。先前那声吼叫,十之八九,就是他喊出的。呃,他是人吧?该不会是山魍那类的玩意儿——她走进草丛里,绕了个大圈圈,想要避开他,双眼还不忘往下瞄,想看看他有没有双脚。还好还好.他有脚呢!倏地,眼前一黑,那人身形一闪,又挡住她的去处。那人长发技散,双肩宽阔,高大得不可思议。他低垂着头,深幽的黑眸,打量着身下气呼呼的少女。“对不起,我要过去。”她蹙起眉头,转了个方向,迈开小绣鞋前进,心里有些不高兴了。走没两步,男人小山似高壮的身躯,又在面前冒了出来,她惊险的收住脚步,差点没撞上去。“让开!”她仰起头,月光下出现一张愤怒的小脸,龇牙咧嘴的喊叫,双眸亮晶晶的。他不动如山,挑起浓眉,黑眸中闪过诧异。“喂,你听见没有?”她愤怒的娇叱着,双手插腰,怒瞪着他。“我警告你,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你要是识相,就闪远一些,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放过你!”她虚张声势,搬出钱府的名号,期待能吓倒对方。可惜,这人不买帐,还是杵在前头,动也不动。含想她家里钱财万贯,天下闻名,任何人听见,都是快快跪下磕头,生怕得罪了,哪里还会不知死活的挡在她前头?!这没反应,莫非是见识不足,还是出娘胎时,忘了带双耳朵?用说的没效果,她决定亮刀子。“本姑娘要你让路,你是没听见吗?”她握起匕首就往前挥,想要吓退对方。那人反而逼上前来,行动有如鬼魅,没发出半点声息。他单手一劈,就敲中她的手腕,挥舞到他面前的匕首,瞬间被打掉。“啊!”好痛!火辣辣的疼痛,从手腕处往上窜,她疼得全身无力,整个人一软,只能跪倒在地上。该死!她的武功不弱,要撂倒一个大男人,可是轻而易举的.哪里知道,这个只凭一招半式,就摆平了她,这可大大伤了她的自尊啊!“喂,你——”他又出手了!黑暗中眸光一闪,那人抬起手,伸出一指,轻点她的肩膀。强大的内劲猛然传来,贝贝发出惨叫,整个人被震开,像个破娃娃般摔进草丛里,连匕首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你这个王八蛋,竟敢——”沈重的力量压上手腕,她呼吸一窒,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能眯起双眼,努力想看清这的长相。那个人不知何时,已经走到她身爆背着月光,双脚踩住她的手腕,居高临下的俯视,一双黑眸在夜里绽放奇异的光亮。她认得那双眼睛。她用尽自制,很努力的转开视犀在心中喝令自个儿,绝不可以再盯着他的裸胸流口水。“呃,咳、呃,那个,这位蛮子大哥,你知道蛊王吗?”她仰起小脑袋,看着那张严酷的俊脸。黑眸一闪,薄唇却仍紧抿着。“我想去见蛊王,但是这会儿迷路了,你认得路吗?”她充满希望的问道。他没吭声。“你要是认得的话,就替我带路,如何?我不会亏待你的。”贝贝从怀里摸出两锭亮晃晃的金子,送到他面前。“替我带路,这两锭金子就是你的了。”没反应。黑眸从她期待的小脸,挪到金子上头。“你不认得金子吗?”贝贝问道,头一次遇上有金银在前,还没半点反应的人。啊,难道苗疆生活刻苦,这男人连金子都没见过?同情心油然而生,她主动上前,拉开他腰间的猎袋!将金子扔了进去。“来,这金子你留下,很有用处的。记得收好,别让人瞧见了,会被抢。”她自顾自的说道,还替他把猎袋绑好,免得里头的金子滚出来。软馥的身子接近时,高大的身躯有片刻僵硬,随即恢复正常。“你怎么不说话?”她抬起小脑袋,这会儿才发现,他从头到尾沈默着,就这么看着她,连一声都没吭。不祥的预感,在她心头冒出芽苗。呃,不会吧,她不会这么倒楣,遇上一个不懂汉语的苗人吧?“喂!”贝贝又喊了一声。黑眸望着她,毫无波澜。“你懂汉语吗?”他一言不发。“你、懂、汉、语、吗?”她不死心,声量愈来愈脯惊飞里不知名的鸟儿。他还是没反应,反倒是高声说话的她,猛地住了口。“该死,他不懂汉语,我喊得再大声都没用啊!”她喃喃说道,偏着小脑袋,在原地转圈圈,努力思索着,可有法子能跟他沟通。嗯,用说的不行,那么,改用比划的如何?她正在考虑,该用何种肢体语言,让身旁的大个儿理解,他已经转过身,自顾自的往黑暗中走去,完全不理会她。四周黑漆漆的,好不容易有个人作伴,她哪里能放过?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她往前奔去,软软的小手,在宽阔的背上摸啊摸,总算摸到他的手臂,嫩如春葱的指,立刻滑入他的大掌里。“喂,别扔下我啊!”她小声的说这,靠在他身后,坚决不肯被扔下。男人停下脚步,神色古怪,黑眸从两人交握的手,挪移到她的小脸上。她尴尬的露出笑容,握得更紧,怕他甩开。“呃!这儿好黑,你的手,嗯——借我握一下”她愈说愈小声,明知他听不懂,却仍努力解释。在京城里,她不但是富贵人家出身,还是个未出嫁的姑娘,可不会随便握男人的手。但是眼前情况特殊,不握着他的手,说不定就会被扔下,她也只能抛开女子的矜持,先赖定他要紧。再说,他的手好大、好温暖呢!温暖乾燥的感觉,让她舒服的吁了一口气,完全没注意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火苗。“好了,这样握着就好了。”她推推他的手,仰头露出无辜的笑容,示意他可以前进。“你去哪儿,我就跟着你去哪儿。”无论去哪里都好,只要别把她扔在原地就行了。男人瞪着她的小脑袋看了一会儿,才又迈开步伐往前走去。他没有拨开她的手。两人很快的走出山林,野草之中,出现了一条崎岖的小径。又走了一会儿,黑暗的树林间,透出一线温暖火光。“啊,山洞!”贝贝喊了出来,几乎要喜极而泣。太好了,今晚有地方可以睡觉,起码不用窝在树林里喂蚊子了!陡峭的山壁下,有着一个山洞。洞内铺着几块兽皮,生了一堆火,灿烂的火光,让洞内看来温暖无比。男人松开两人交握的手,走入洞内,拿起木柴扔进火堆。贝贝注意到,兽皮上还放着一柄猎刀,那是先前在客栈时,搁在他手边的。她在火边蹲下,伸出双手烘烤着。“这山洞是你发现的吗?”她问道,自动自发的窝坐在兽皮上。这个山洞很简陋,不像是住所,倒像是临时的休憩处。他没说话,只是瞄了她一眼,把更多木柴丢进火里。火焰跳跃,把他黝暗的双眸映照得更加闪亮。“对喔,我差点忘了,你不懂汉语。”她伸手敲敲自个儿的脑袋!扮了个鬼脸,觉得有些糗。虽然他不懂汉语,但是不知为什么,她就是很想跟他说话,就算说些无关紧要的事也好。唉啊,他会不会以为,汉族女子都像她这么聒噪?她低头反省了半晌,小脑袋又抬起来,伸出食指,指着自个儿的鼻尖,做起自我介绍。“就算你不懂汉语,但总得记住我的名字。”她像教导小孩子般,缓慢的翕动红唇,口齿清晰的教导着。“来,跟着我念:贝——贝——”他瞧都没瞧她一眼。太过分了!她从小娇生惯养,一呼百诺,可不曾被人忽略过,哪里咽得下这口气。拒绝服输的固执性子,在此刻抬了头!娇小的身子,再接再厉的爬回他面前。嫩如春葱的食指,先戳戮他宽阔的裸胸,夺取注意力。“喂,看看我啊!”她挥挥手,接着攀住他强壮的颈子.硬是往下拉。黑眸中闪过诧异,没有想到,这娇小的汉族女子,竟如此胆大妄为。“贝贝!”她还在教着,一字一字的说道。嫩嫩的唇,跟严酷的俊脸靠得好近,甜甜暖暖的呼吸,吹拂过他的颈项,让黑眸的光芒转为深浓——贝贝一脸期待,挂在他脖子上,美丽的双眸眨啊眨。怪了,她念得不够清楚吗?怎么他还是像蚌壳一样,紧闭着唇?要不是先前听过他咆哮,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个哑巴。“你还是不会念吗?”她溜了下来!没有发觉,刚好落在他怀里。的小手,握起宽厚的大掌,搁在自个儿的小脸旁,碎碎念着。“我的名字是贝贝,是爹爹照着排行取的名字,在我家里头,几位姊姊的名字是金银珠宝……”他抽回手,迳自离开,选了张最大的兽皮躺下,那双锐利的黑眸,也闭了起来,完全不理她。唔,看来,这个男人对她的名字没兴趣。贝贝抓着身下的兽皮,伸长粉颈,小声的发问。“喂,你要睡了吗?”没回答。她自讨没趣的摸摸鼻子,脱下披风充当棉被,把自个儿包得像只蓑衣虫似的,只露出一颗小脑袋,接着躺回兽皮上,选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过了一会儿,她又抬起头来,包着棉被,悄悄蠕动过来,凑近他的耳边。“喂,这儿不会有熊吧?”她左看看右看看,有点担心呢!这一次,健硕的男人翻过身去,面对山壁。得不到反应,贝贝嘟着红唇,嘟囔的窝回兽皮上。隔着火堆,她瞪大双眸,瞧着那宽阔的背部,不断想起他严酷深刻的五官,以及他的双眼。那双黑眸里,虽然看不见情绪,却也纯粹得不含邪恶,拥有这双眸子的人,不会是坏人吧?更何况,他还有着一双好温暖的大丰工——她直觉的知道,自己可以信任他。躺没多久,瞌睡虫还没出现,洞外却传来狼嗥,那声音愈来愈近,在洞口徘徊着。她忍了一会儿,终於按捺不住,抱起披风,又摸到他的身边。“你听见没有,外头有狼呢!”她小声的说道,伸手戳戳他的背,提出建议。“呃,那个,有些冷,所以——唔,我们靠在一起睡好不好?”她硬着头皮说道,因为害怕,所以愈靠愈近。孤男寡女共处一洞,实在有些儿不合适,更别提什挤在一块兽皮上了,要是被京城里那些人知道,肯定又要说闲话。但是她心里怕怕,再也管不了那么多。再说,要不是他吼走了野狼,她早已经被吞了,哪里还能顾虑什么清白问题。男人陡然坐起身来,俊脸阴鸷,黑眸一瞬也不瞬的瞪着她,看来好吓人。就算语言不通,但殊看那表情,任谁也知道,他在嫌她聒噪。“呃,没事,呃——我不吵你了,晚安。”她匆促的说道,抱起披风往后滚,还拉起领口的毛圈儿盖住脸,不敢面对那锐利的黑眸。比起野狼,他瞪人的眼神,反倒更可怕!她闭上眼睛,努力装睡,过了半晌才敢睁开一只眼睛,偷偷觑着,确定身旁的男人已重新躺下休憩。贝贝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悄悄打了个呵欠,瞌睡虫总算来报到了。整夜的奔赚让她又困又倦,只是她又有些担心,他会趁着她入睡,扔下她先离开。他会扔下她吗?会吗?披风里悄悄探出一只小手,从这块兽皮,溜到另一块兽皮上,拉起他腰间蓝布的一角,跟披风系带打了个结,将两人绑在一块儿。好在那块蓝布很宽,披风的系带也够长,她的举动,并没有惊醒他。好了,这样就行了!她满足的露出笑容,慢慢闭上双眼,陷入黑甜的梦乡。第三章天才刚亮,山林内鸟声啁啾。贝贝拱起,在兽皮上伸了个懒腰。唔,兽皮好舒服呢,她还想再睡一些时候。她抱着披风,盖住小脑袋,懒懒的翻了个身——愤怒的咆哮声响起!“怎么了?!”她吓得跳起来,瞌睡虫一扫而空。右方三超那个苗疆男人隔着一堆馀烬,满脸狰狞的瞪着她。啊?!这怎么了,是她梦里乱伸腿儿,不小心踹着他了吗?不然他为啥一脸愤怒,活像想冲过来,给她一顿好打?“你吼什么?狼来了吗?还是——”视线往下一瞄,红嫩的小嘴停住了。哇他的裤子、他的裤子,呃——睡得太舒服,她完全忘记,几个时辰前,为了防止他开溜,曾把两人绑在一块儿,她一个翻身,把布料往这边拉,原本围在他腰上的蓝布,连带被扯开,让他那高壮身躯的“某部分”,毫无遮掩的见了天日。贝贝惊喘一声,迅速转开视犀脸儿羞红、心儿狂跳。男人瞪着她,扯断系带,面无表情的把裤子穿上。“对不起,我没留意到,所以——”她吞吞吐吐的道歉,通红的小脸朝着洞口,不敢看他。只是,先前那匆匆的一眼,已经让她瞧见,他黝黑的肤色、结实的小腹、精瘦的腰!还有那——轰!嫩嫩的小脸,变得更加火红,像颗熟透的红苹果。她捧着小脑袋,猛烈,嘴里默念着药谱,努力想遗忘脑子里的画面。真是的,她可是黄花闺女呢!虽然主持药坊,卖的是壮阳药,对男人的生理结构,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但是眼前的苗疆蛮子,偏偏比她先前所见过的男人,更精壮、更剽悍、更具野性——男人恼怒的瞪了她一眼,拿起猎刀,起身离开。“别走啊,等等我。”贝贝连忙绑好披风,胡乱的梳理长发,套起罗袜跟小绣鞋,才造了上去。昨晚的迷途,已经让她知晓,这片苗疆野林,不是她这个汉族女子可以乱闯的。要是不想被野兽叼赚就必须仰赖这个男人带路。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走。清晨的山林,阳光普照,晨雾渐渐散去。他领着她走的路,可比起她昨晚瞎摸的小径好走。四周苍翠,远方有流水声,而路径的两旁,尽是各类药草。难怪大姊说!苗人善用药,他们所处的山林,处处皆是奇花异草。或许她不需要找到蛊王,只要在虎门口设个商行,辟出一条商道,把这些药材低价买回京城,一月定就能赚进大笔银两,将功折罪。贝贝忙碌的左看看、右看看,那双眸子也没闲着,贪婪的看过每一丛药草,脑子里已经拨起算盘。走没一会儿,她陡然发出低呼,先扯住蓝布,确定他逃不掉后,娇小的身子才蹲下来。“你等等,让我瞧瞧这个。”她双眼发亮,翻起叶片,专心嗅了嗅。男人皱起眉头,森冷的黑眸,瞪着那只小手。她没有松手,仍旧低着头,研究着那丛药草。“喂,你知道吗?这是弥猴桃的幼株.这种挑果,在京城里的价格可惊人了,等一会儿你也帮我找一找,说不定——”男人甩开腰上的小手,冷然往前走去,临走前还不忘扯回蓝布,以免旧事重演。贝贝没有防备,被拉着往前扑倒,咚的一声,小脸碰地,摔了个满口软泥。“哇,你、呸!呸!”她忙着呸开满嘴泥土,才能够骂人。“你做什么啊?要走怎么也不先知会一声?”她拍拍小脸,狼狈的爬了起来,气呼呼的瞪着他。他看了她?眼,浓眉不动,彷佛她的怒吼,只是猫儿的呜呜。“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回来啊,别走啊!”贝贝嚷着,在后头猛追,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太可恶了,这蛮子连礼貌都不懂的吗?!他脚步奇快,没一会儿已经走出几丈开外,她骂归骂,心里还是不敢大意,迅速追了上去。高大的身躯,翻过一个丘陵,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外,莫名的焦虑,瞬间涌上心头。贝贝深吸一口气,施展轻功,急着要追上去。她娇小的身躯,灵巧如燕,拔地跃起,也跟着翻过丘陵——只是,她没料到,这会杵在那儿!贝贝低喊一声,才刚刚从泥地上抬起来的小脸,又撞上他宽阔的背,小鼻子撞得好疼好疼。新仇加旧恨,她痛得泪花乱转,开始怀疑他存心欺负人。“你又怎么——”呃,搁在她眼前,这亮晃晃的东西是什么?她稍微后退一点点,接着清澈的眼儿,瞬间瞪到最大。哇!他腰上的猎刀,何时出了皮鞘了?!所有的咒骂,全被吞回肚子里,贝贝一声也不敢吭,冷汗哗啦啦的流下。她把他惹火了吗?这嫌她麻烦,懒得领路,打算在这儿宰了她?山林之间,一男一女,僵持不动。他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她。她则是冷汗直流,双眼盯着那把猎刀,动也不敢动一下,脑子里不断浮现,在客栈里头,躺在他脚边的成堆兽皮——倏地,男人眸中精光四迸,猎刀一扬。两人同时有了动作!贝贝抱头鼠窜,转身就跑,一心只想着要逃命。真是糟糕透了,难道她钱贝贝命中注定,要死在这男人手上吗?呜呜,不要啊,她要是没替“乾坤堂”找到赚钱的路子,大姊会骂她的!比起穷追不舍的猎刀,大姊恼怒的模样,反倒更加可怕。猎刀飞至,发出尖锐的声音,空气被划开,她颈后的寒毛,一根根起立肃敬。“啊,别杀我!我——”求饶的话还没喊完,她的膝弯被撞了一下,双脚一软。咚的一声!贝贝五体投地的跌在地上,再度跟泥地玩起亲亲。猎刀呼啸而过,掠过她的头顶,力道极强,往前疾射。她趴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全身瑟瑟发抖,嘴里还念着大姊的名字,期待能保住小命——咦,没事?半晌之后,她先睁开左眼,确定自个儿没有挂彩,才又慢慢的睁开右眼。映入眼帘的,是前方两尺处,一只被猎刀砍中的倒楣兔子。锋利的刀刃,不偏不倚的把它钉在地上,送它上了西天。原来,他要砍的是免子,不是她的脑袋。贝贝被弄脏的小脸,微微发红,觉得自己窝囊极了,竟然一看见他亮刀,就逃命求饶。但这也不能怪她啊,谁要他没事生得这么森冷严酷,那双锐利的眸子,简直比刀剑还可怕。她要不是还有几分胆量,肯定早被他吓晕了。男人粮慢走过来!抓起兔子,淡淡的扫了她一眼。那张俊脸上,仍酷得像石像,但黝暗的双眸,却渗入些许笑意。贝贝趴在地上,咬着红唇,又窘又鞋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她确定了。这蛮子在笑她!小径的尽头,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涧。男人捡拾乾柴,以猎刀划过皮革,擦出火花。没一会儿,乾柴燃起烈火,他把兔子剥皮洗净,抹上某种揉碎的植物,就搁在火上烤着。肥嫩嫩的兔肉,在火上烤得香香酥酥的,香气四溢,油脂滋滋作响——贝贝坐在一旁,双眼动也不动,盯着免肉,肚子里馋虫狂叫,只差没有流口水。唔,看来很好吃呢!她摸摸小腹,这时才想到,自个儿还没吃早餐。披风的内衬里,是还藏着几块乾粮,但是跟眼前的烤免肉比起来,硬邦邦的乾粮,瞬间失去吸引力。照理说,他们同行,是应该有福同享、有肉同吃。但是这只兔子虽然肥美,却还不够两个人吃!况且猎到免子的又不是她,这要是想独吞,她也只能含着眼泪看他吃。贝贝开始有些后悔,不该甩掉石冈的。要是他也在这儿,她起码还可以指挥他去找吃的。“喂,蛮子老兄,你知道吗?我在京城里是卖药的。”她自顾自的说道,想遗忘饥饿感。男人转动木棒,上头的免内转动,她的眼珠子也跟着打转。“卖壮阳药,”她补充一句。转动免肉的手,有瞬间停顿。“你知道的吧.就是——”她偏头想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小脸浮现,视线不小心瞄到他腰部以下,顿时觉得口乾舌燥——虽然隔着一块蓝布,但是布下的轮廓,依旧清晰可辨。她一面偷瞄着,一面回想起,早上时瞥见的那抹“春光”,她虽然是黄花闺女,却能分辨得出,跟其他男人相较,他是多么“天赋异禀”。哇,这男人要是肯跟她回京城,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她肯定赚翻了!挥开脑子里的赚钱主意,她靠到他身旁,红唇没停歇。“我真不懂,男人为何那么在乎那档子事。来光顾的大多是男人,偶尔也会有女人,而且,地位愈高的人,来找我时就愈是谨慎神秘。”这是她心中长久的疑问呢!平时搁在心里,谁也不敢说!难受得很。现在好了,有了个不懂汉语的听众,她乐得一吐为快。身旁的男人没反应,继续烤免子。贝贝拿了根乾柴,放进火里头,偏着小脑袋。“我曾在三姊的书房里,偷偷瞧过春宫书,那是绣本,绘满了图样,但是——”美丽的小脸蛋转了转,确定四下无人,才又继续往下说。“我想,那不会舒服到哪里去吧?身子那样拧来扭去的,一个不小心,说不定会伤到筋骨。”她皱着小脸,面说着上面还伸出手,拥抱着虚拟的情人,学着春宫书上的姿势,娇小的身子扭拧着,认真的忠实呈现。“嗯,我记得是这样的,然后,双腿还要——”啪的一声,黝黑的大手,把烤免肉的木棒握断了!他的动作奇快,兔子还没掉入火堆,另一支木棒陡然伸来,又将烤肉撑得四平八稳的,没沾到半点煤灰。贝贝放下双手,清澈的眸子眯了起来,心中闪过些许怀疑。要不是那张黝黑的俊脸上,没有半丝表情,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听得懂,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异常的反应。他真的不懂汉语,对吧?贝贝在心里嘀咕着,却没有勇气发问,有些后悔,刚刚怎么说了那么多话,把心里最私密的事,一股脑儿全说了。那些可全是未出嫁的姑娘,绝对不可以说的荒唐话啊!唉啊,要是他真的听得懂,她肯定会羞愧万分,纵身跳下山崖自尽。正在懊悔的时候,兔肉烤好了。男人伸出猎刀,割下一只肥嫩的免腿,而后递到她面前。“给我的?”她指着自个儿的鼻尖,不敢置信。他点头。贝贝欢呼一声,抢过免肉,也顾不得烫,立刻就往嘴里塞。“呼,晤——好烫——呼呼——”她含糊不清的嚷着,舌头发疼,却还舍不得松口,仍旧咬着免腿儿不放。一截竹筒,出现在眼前,竹筒内有着冰凉的山涧水。她想也不想,夺过竹筒,连忙把水灌进嘴里,冰镇被烫伤的丁香小舌。才刚吞完,另一只也切好,送到她面前等着。她优雅乖巧的点头,说了声谢谢,然后就大开杀戒,卯起来努力的吃。在咀嚼的空档,贝贝还忙着对他大加称赞。“蛮子老兄,你厨艺不错呢,我看你就别当猎户了,不如跟我回京城去。”嫩嫩的小手往前伸,想去拍他的肩膀,但是伸到一半,她赫然发现,自个儿手上油腻腻的,要是拍下去,肯定在他肩头留下一个油印子。“啊,你等等,我去洗手。”她匆忙说道,娇小的身子蹦起来,咚咚咚的往山涧处走去。苗疆这儿是“山下桃花山上雪”,就算到了春夏时分,山顶仍有冰雪,山涧里奔流的全是融化的雪水。山涧冷冽,冷得冻人。涟漪之上,浮现一张清丽的小睑。她跪在岸爆拿出手绢,慢条斯理的浸湿,而后绞乾,再对着水面,仔细擦拭粉脸。擦拭得太过专心,她没有发觉,火堆边的男人,双眸不曾离开过她的动作。深幽的黑眸,在手绢滑过红唇时,眸光变得比火光更加闪亮。手绢在粉脸上绕了一趟,再度回到水里,白色的丝绸,在水中飘啊飘。“好冷喔!”贝贝小声抱怨着,再度绞乾手绢,头一次用冷水梳洗,实在不能适应。涟漪荡荡,不知何时,冒出众多诡异的影子。有人!清澈的眸子,缓慢的往上挪移,随着映入眼帘的人数增加,她的双眼愈瞪愈大,小嘴也跟着微微张开。数十个成年男人,隔着浅浅的山涧,围蓝布、配猎刀。每一个人,都横眉竖眼,冷冷的瞪着她。噢喔,看来这儿的人不太好客!“请问,各位有事吗?”她挤出笑容,礼貌的问道,小绣鞋已经准备就绪,打算开溜。没人反应,数十个大男人,仍旧摆出严肃的臭脸。她维持的笑容,悄悄往后退。谁知道她才后退一步,那些男人就举步涉水,没两二下,已经涉过山涧,不怀好意的逼近。眼看逃走不成,贝贝索性豁出去了。她深吸一口气,原处站定,小手插上柳腰,娇声喝叱,把先前向蛮子老兄喊过的威胁,原封不动的搬出来。“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各位要是识相,就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善罢干休的!”才刚喊出口,眼前这些人男人,杀气顿消,转瞬脸色大变,像被推倒的骨牌,扑通扑通的,一个个乖乖跪倒,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啊,没想到钱家的名号,在这荒山野岭也管用呢这些人诚惶诚恐的跪了一地,连头都不敢抬起来,贝贝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呃,别跪别跪,不用这么多礼啦,你们借个路上让我——”她顿了一下!陡然想起自个儿还有同伴。“啊,不是.是借个路,让我跟蛮子老兄过去。”她转过头去,想去找人,小脸却冷不防撞进宽阔的裸胸。蛮子老兄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她身后,默默伫立。贝贝揉揉撞疼的鼻尖,忍不住抱怨。”你这个坏习惯要改改啊,别静悄悄的走到我后头,迟早会把我吓出病来的。“呜呜,她的鼻子好疼啊!黑眸淡淡的扫了她一眼,波澜不兴。他的视犀看向地上,那一群跪地不动的人们。她可不愿错过邀功的机会,连忙牵着他的手,展开机会教育。“看吧,我就说了,钱家声名满天下,你跟我去京城,绝对不会吃亏的!”到头来,她还是想把他拐回京城,去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地上的男人们,悄悄抬起头来,既惶恐又困惑的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呃——钱姑娘,在下是瓦沙,是此山的苗主。”中年男人站起身来,鼓起勇气开口。看他的穿着仪态,显然是这群人的领袖,但是面对贝贝时,他的态度恭敬而胆怯,视线始终维持在她肩膀以下,不敢看她背后,仿佛她身后站着凶神恶煞。“啊,你就势王?”贝贝诧异的问。她原本以为,能统驭汉苗两族的,该是更剽悍威严的男人——最起码,蛊王不该是个一听见钱家名号,就吓得自动下跪的男人吧?“不不不。”瓦沙的双手乱摇,连忙否认,脑袋垂得更低。“苗有百族,我只是一族之长,而蛊王则是统领百族。”“喔。”她点点头,小脸突然一亮,咚咚咚的跑过来。“啊,你懂汉语?”她这会儿才发现,瓦沙始终用汉语跟她交谈。“势王教导的。”瓦沙说道。“那他教得还不够彻底,像我身后这位蛮子老兄,就不会汉语,沟通起来好困难呢!”她晃脑的抱怨着。所有的人,同时倒抽一口气,脑袋垂得更低,恨不得把脸埋过泥土里。瓦沙擦擦额上的冷汗,连忙换了个话题。“不知道钱姑娘,到苗疆来,是为了什么事?”“我来找蛊王。”贝贝据实以告,等着这些突然变得友善的人们,主动提供蛊王的下落。没有人敢说话,他们缩在地上,甚至不敢抬头,只差没开始挖洞。“连你们也不知道蛊王人在哪里吗?”她猜测道,有些失望,小脸垮了下来,看来好让人心疼。瓦沙於心不忍,小心翼翼的提出主意。“呃,我想,钱姑娘可以问问您身后的——”锐利如刀的黑眸,蓦地扫来。瓦沙立刻住了口,砰的一声,又跪回地上。贝贝一头雾水,转头看看身后,却只瞧见面无表情的蛮子老兄。“问谁?”她傻傻的问。瓦沙全身发抖,慢慢抬起头,瞄了贝贝身后一眼,确定性命无虞后,才敢继续开口。“呃,没、没有。我是说,蛊王就住在苍茫山上。”他伸手指着不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头。“那座就是苍茫山,沿着这条山径走去,约两个时辰就能到达。”“太好了!”贝贝双手一拍,拉着蛮子老兄的手就往前走。众人松了一口气,目送两人离去,撑着的双腿,慢慢站起来。没想到,贝贝又走了回来。“瓦沙。”她唤道。扑通扑通,所有人又矮了半截。啊,怪了!苗人们喜欢跪着说话?“等我见过蛊王,办妥事情,回虎门口的路上,再慎重跟你道谢。”她感激的说道,还附赠一个绝美的微笑。“不用了、不用了,”瓦沙拚命,冷汗直流,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呜呜,姑娘,您就高抬贵脚,快点离开吧,要不然大夥儿都要吓死了啊!贝贝困惑的皱眉,在众人的恭送下,拉着蛮子老兄的手臂,再度出发口为了体恤他可能没走过这条路,她还自告奋勇的带路,照着瓦沙的指示,往苍茫山走去。山径宽阔,两旁巨木参天,到了苍茫山脚下,道路却一分为二。“唔,该走哪一笨”她搔搔小脑袋,瞪着那两条山路,满脸困惑。唉,这个蛊王还真古怪,没事住得这么偏僻做啥?害她必须跋山涉水,才能来到苍茫山。现在好了,眼前又有了岔路,要是选错,不知道又会绕多少远路。正在烦恼时,身后传来答案。“左边。”“喔,谢谢。”贝贝顺口回答,往前走了两步。接着,她陡然全身冻结。不对啊,她身后除了那个蛮子之后,明明就没有其他人。贝贝缓慢的回头,清澈的眸子,瞪得像小碟子般大。他站在那儿,双手交叠,好整以暇的看着她。日光之下,黝黑的身躯,更显得矫健精壮。“刚刚是你在说话?”她很缓慢、很缓慢的问道。这次,始终紧抿的薄唇,总算启了缝。“是的。”他说道,字正腔圆。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呃,你会说话?”“是的。”“你懂汉语?”她再追问。“是的。”先前对他所说的每一字、每一句,如潮水般,全涌进贝贝的小脑袋里,她四肢僵硬,小脸发烫,周身发凉,怀疑人类是不是有可能死於极度羞窘。噢!老大,她竟然跟他说了那些诂!她没有脸面对这个男人,谁来告诉她,最近的悬崖在哪里?“那么,你又为什么知道,我该走左笨”她虚弱的问。“因为我住在这里。”不、会、吧!她闭上眼睛,仰头向着天空,沈默半晌后才开口。“呃,请问尊姓大名?”他微微一笑。“干戈。”“你不会刚好就是他们口中的蛊王吧?”这是最糟糕的猜测了!“我是。”他承认。贝贝娇小的身躯,窜过一阵。“你不是猎户?”“不是。”“那你为什么拎着兽皮去虎门口?”“兽皮是分送给家境清贫的苗人的。”原来,她从头到尾都误会了!“对不起,请等一下。”她保持冷静,礼貌的说道,提起丝裙,慢慢的走进,走到一棵大树的后方。接着,她双手握紧拳头,仰起小脸,放声尖叫。直到她将所有的羞愧情绪宣泄完毕后,她才慢条斯理的踱回来,以最优雅的姿态,对着干戈敛裙为礼。“京城钱府第五女钱贝贝!见过蛊王。”第四章入了苍茫山地界,贝贝始终低着头,眉头紧蹙着,偶尔抬起头,愤怒的瞪着前方的干戈,恨不得能扑上前,狠狠的咬下他一块肉。原来,他懂汉语。原来,他就势王。原来,让瓦沙等人跪倒的,并不是钱家的声名,而是站在她背后的他。他骗了她!这个该死的蛮子,从头到尾都在戏弄她。她愈想愈气,洁白的齿,咬着红唇,小拳头也握得紧紧的。含看在圣药的分上,她必须忍气吞声。要不然,就凭干戈欺骗她的恶行,早该捡根最粗的木棍,从背后赏他一顿好打了!唔,不行,这可行不通,他那么厉害,甚至连野狼都怕他呢!她肯定打不过的——一男一女,慢慢走上苍茫山。山径的尽头,出现一扇的铜门。铜门的后方,抒大的建筑物,看来居住着不少人。贝贝探出小脑袋,先看看紧闭的铜门,再看看他。“为啥杵在这儿,喊人来开门不就得了?”走了好久的山路,她又累又渴,好想坐下来休息。更重要的,是她昨晚在山洞里睡了一夜.还没能洗澡呢!早晨虽然经过山涧,但是碍於干戈就跟在后头,她一个姑娘家,总不能豪放的脱个精光,跳进山涧里洗澡。如今倒是好办了!他身为蛊王,弄盆热水给她这个客人洗澡,该是轻而易举的吧?干戈不理会她,跨出步伐,迳自走到铜门前。接着,他仰起头,发出惊天动地的啸声。整座苍茫山都为之震撼,山林间飞鸟惊飞,野兽逃窜,站在一旁的贝贝,则是双脚发软,拚命用食指捣着双耳。可恶!他非得吼得这么大声吗?就不能有礼貌一些,走上前去就好?啸声稍歇,无数的男人发山喜悦的欢呼,从苍茫山的四面八方涌现。女人们则是推开铜门,冲出来迎接蛊王。贝贝红唇微张,被眼前的阵仗吓住了。她压根儿想不到,这个该死的臭蛮子,竟然这么有人望,只是吼一声,就有上百个人赶来,跪在地上迎接。“蛊王,您回来了。”“山里有事吗?”干戈问。“一切平安。”一个蓝衣妇人答道。“很好,起来吧!”他淡淡的说道,走入铜门,所有人跟在他背后!既敬畏又欢欣。贝贝连忙一个箭步冲上去,伸出双手,拉住他腰上的蓝布,就怕被扔在铜门外。干戈停下脚步,低头看着她,锐利的黑眸里,看不出情绪,却十分吓人。四周一片沈寂,所有人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这女娃儿是哪来的?难道势王捡回山里来的吗?不对啊,蛊王冷酷无情,哪里会乱捡东西?一个中年男人走上前来,恭敬的拱手。“姑娘,请你放手。”他小声的说道,偷偷去拉贝贝的衣袖。从来没有人胆敢触摸蛊王呢,这姑娘怎么如此大胆,扯着蛊王的腰布不放?“不行。”她,小手握得更紧。锐利的黑眸眯起。糟了糟了,蛊土要发怒了!众人倒抽一口气,有的还闭上眼睛,不敢去看那汉族少女,会有什么凄惨下场。只是,等了一会儿,可怕的吼叫声却没有响起,四周还是马声啁啾。咦,没事?只见台阶之上,娇小的贝贝,双手仍不放开,小绣鞋踮脯精致的粉脸凑到干戈面前。“我是你的客人,对吧!”她逼着他承认。他不回答。贝贝眯起眼睛,露出最甜美的笑容。“蛊王,是不是啊?”她慢吞吞的说道,小手的劲道缓缓加强。不承认是吧!再不承认,她就扯了这块布,让他跟一堆子民们“坦诚相见”!嘿嘿,到时候看他这个蛊王的脸,要往哪里搁!黑眸眯得更紧,隐隐射出怒火,俊脸上青筋抽动。她可不怕,小脸抬得高高的,跟他大眼瞪小眼,不肯退缩。含干戈既然欺骗她,让她丢尽了脸,付出重大“牺牲”后,总得要有点回馈嘛!她说什么都要捧着圣药回去,不然岂不亏大了?两人僵持不下,气氛凝重,所有人都为贝贝捏了一把冷汗,怀疑蛊王会不会发怒,举脚把她踹下台阶。只有她毫不紧张,兀自露出笑容。嘿嘿,她可是很有“把握”的啊,他要是敢碰她一下,这块腰布可就会——半晌之后,干戈陡然沈声重喝。“棘格!”“蛊王。”先前答话的蓝衣妇人,连忙上前来。“带她去汉族房,一个时辰之后.再到厅内来。”他冷冷的下达命令,转身要离开。她还不放手,得寸进尺的追问着。“这是说,你承认我是你的客人了?”这很重要呢!有了他的权势保护,她将可以在苍茫山上畅行无阻。他注视着她,缓缓点头。“谢了!”她这才松手,庆幸自个儿总算捞到一个护身符。干戈的薄唇,勾起一个难以察觉的弧度。他的眼神,不像个被迫妥协的男人,反倒像是又在思索着什么。黑眸在粉脸上停留,片刻之后,他转身继续走上石阶。连那高大的背影,都给人无限的压迫感。后头的她!精致的小脸漾满笑意,连眼儿都弯成两眉新月,总算出了一口气,报了一骗之仇。嘿嘿,她小赢一局!苍茫山上的建筑群,是一个苗族部落,以巨本与石板建成。部落内生气盎然,男人狩猎,女人绣染,小孩则在四处奔跑玩耍。几个女人,簇拥着贝贝一座院落。这儿十分雅致,左右两间厢房,与主房之间,辟出一个小院落,栽种应景的花草,显得清静典雅。“这儿的建筑,倒跟虎门口很相似,就连屋内摆设,都跟汉族人家雷同。”贝贝走入主房,水汪汪的眼儿,在屋内绕了一圈。主屋内有花厅与内室,家具以桧木雕成,使用多年,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令人一踏进这儿,就觉得舒服。“姑娘,这儿是汉族房,可是苍茫山上唯一的汉式院落。”棘格解释道,在屋内转了几圈,察看还有哪儿没安排妥当。两名少女,身穿蓝染绣花衣,撩开一层白绢帘幕,里头冒出暖暖的水蒸气。“钱姑娘,蛊王命人准备好温水,请入内沐浴。”啊,干戈看出她想洗澡?那难道会读心术不成?贝贝有些诧异,但终究抵不过心巾的。她匆匆解开披风,交给棘格,走入白绢帘幕。眼前的景象,让她忍不住欢呼出声。帘幕后方,是一个原石辟成的浅浅浴池,还引入了温泉水与山涧水,调和成最舒服的水温。“哇,这挺奢华的嘛!”她低声说道,褪下衣裳,迫不及待的走入浴池。水温暖暖,她仰头靠在浴池爆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棘格撩起白绢,将衣裳一件件拾起摺好,又无声无息的退下!交给丫鬟去清洗。这个汉族少女,可势王带回来的客人,等於是苗疆的贵客,她们不敢怠慢,伺候得格外仔细。贝贝拿起丝络,懒洋洋的擦拭肌肤。“苍茫山上,曾有汉人居住过?”她问道。白绢后方传来回答。“蛊王的母亲,就是汉人。她去世之后,汉族房就空了下来。”沐浴的动作,稍微停顿。“这儿是他母亲的住处?”“二十年前,蛊王的父亲,担忧汉妃住不宫才会下令,在苍茫山上修筑这座汉族房。”棘格详细说道。一个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特别辟建一楝属於她故乡的建筑。他一定是很爱她的吧?“啊,所以他会汉语?”“是的。”棘格回答,忍不住赞颂起主人的功绩。“十多年前,百苗纷乱,各族争斗不休,死伤无数,势王统一了百苗。”“虎门口的汉人,也是他摆平的?”“蛊王率领苗人,跟汉人协谈沟通,订下规矩。”贝贝沈进水中,咕噜噜的冒出不少泡泡。看来,这挺厉害的!因为母亲是汉人,干戈拥有汉苗两族的血统,才会致力於维持两族和平,苗人才能与汉人相安无事。苗人敬佩他的权势,汉人崇敬他的智慧,他在苗疆的影响力,全是他一手打下的。要不是在京城里,被大姊训练得天不怕、地不怕,恐怕碰上那双黝暗的眸子,她的双腿也要软了。“钱姑娘,请起身更衣,衣裳已经备妥了。”棘格恭敬的说道。“知道了。”贝贝起身,娇嫩的肌肤,被温水泡得,更显得动人。就连屋内的丫鬟们都惊艳不己,看傻了眼。她们取来整套的苗族衣裳,仔细的为她梳发,等到长发梳乾,再用绣带绑上。“这是你们自个儿染绣的?”贝贝好奇的问,瞧着这些衣裳,爱不释手。“是的。”棘格回答。“绣得好美呢!”她赞叹道。苗疆的多色腊染,典雅而华丽,还绣着精美的挑花绣。腰下则是一件蓝布长裤,再系上绣花飘带裙。她不排斥苗族服饰,反倒觉得新奇。入境就该随俗,更何况这些衣服真的好美,没有女人会拒绝,让自个儿更加美丽的机会。屋内忙成一团,一个少女从外头跑了进来,不断喘气。“动作快些,蛊王说了,半个时辰内,要在厅内接儿钱姑娘。”贝贝眯起眸子,有些不愉快。“我是客人,不必听他的命令吧!”她慢条斯理的说道,把绣花飘带裙扔下。“告诉他,我累了,要先睡一会儿,等睡饱了再见面。”二姊常说!睡眠是最重要的。整屋子的丫鳜瞬间脸色发白,只差没有放声大哭。“姑娘,在苗疆,是无人敢违逆蛊王的。”棘格几乎要跪地求她了。贝贝挑眉。“为什么?因为他很凶吗?”这点她可见识过了!含再凶她也不怕!只是,虽然那双黑眸很吓人,但是在严酷的外表下,这个男人还是有可取之处至少,他还会烤兔腿肉给她吃。不知为什么,想起这件事情,她心头就会暖暖软软的,像是某种束西,正在融化——她摸摸心口,弯弯的眉皱了起来,努力回想,何时曾有过这样的感觉。好像打从在客栈里,见到干戈起,她的胸口,就不时会涌现这种。门外,又一个少女奔了进来,手上还捧着丝垫。丝垫上,搁着一只银镯。“这势王嘱咐,请钱姑娘戴上的。”丫鬟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把丝垫捧到贝贝面前。“确定吗?”棘格一脸古怪的问,有些迟疑。少女用力点头。“势王亲自递给我的,他说了,请钱姑娘戴上。”屋内几个丫鬟们互看一眼,十分讶异,却又不敢开口。汉族房空下许久,虽然每日都有仆人打扫,但从不许闲人,更别提是让人居住了。蛊王破例,首度带回个汉族女子,还让她住进汉族房,整座苍茫山,已经是议论纷纷了。而如今,蛊王竟还派人,送来这只别具意义的镯子,命令钱贝贝戴上——各种猜测,不断在众人脑海涌现,却没人敢开口。贝贝没察觉大夥儿的脸色怪异!一瞧见这银镯,就喜欢极了。“这是礼物吗?”她问。“唔,算是吧!”棘格小声的说道。“钱姑娘,您愿意戴上吗?”贝贝看着银镯,想了一想,很难下决定。虽然她讨厌干戈的霸道,但是,她却很中意这只银镯。再说,这银镯看来十分贵重,很值钱呢,放着好东西不拿,实在有违钱家家训。“这只镯子,我戴得上吗?”她喃喃的说道,拿着银镯端详。棘格打蛇随棍上,连忙点头。“可以、可以,戴得上的。”她拉起贝贝纤细的手腕,把银镯套上去,再撬开锁头,按下一个精巧的开关。啪的一声,银镯扣紧,刚好环住她的手腕。丫鬟们站在一旁,瞧见银镯戴上去了,有志一同的福身,对待贝贝的态度,比先前更加恭敬。她眯起眼睛,先瞧瞧丫鬟们,再抬起手,瞧瞧手腕上精致的银镯。这只银镯,铐得牢牢的,像是一个小小的枷锁。呃,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礼物,对吧?那么,为什么她心里会突然觉得,自个儿像是误上了贼船呢?入夜之后,贝贝才姗姗来迟。高坐在厅内的那个男人,令她震慑,几乎无法呼吸。干戈高坐在厅内,巨人的石椅上,铺着兽皮。四周明亮的烛火,让他的双眸深邃闪亮,更加威严,像尊高大的异教神只,令人敬畏臣服。棘格及众多少女,站在门前行礼,不敢入内,轻手轻脚的将木门关上,不打扰两人。深幽的眸子,在她身上转了一圈,俊脸上没有表情,只有浓冽的眸光,证实他万分满意於她的苗族装扮。“你来迟了。”干戈说这,口吻不悦,视线却没有挪开。在苗疆之中,从没人敢忤逆他。男人尊敬他、女人畏惧他,而这个汉族小女人,才一到这儿,就公然违抗命令,给他下马威?!贝贝耸肩,可没被吓着。“只是迟了一会儿。”要不是棘格苦苦哀求,她还打算先跳上床,好好睡上一觉,再来见他。干戈的黑眸眯起,却仍不动声色。“往后再迟了,伺候你的那群丫鳜就必须受罚。”她瞪着他!克制着上前踹他一脚的冲动。“你这个野蛮人,竟敢威胁我!”“这一路上,你不是总称我为蛮子?”他反问,不为所动。提到路上的事,就像在她面前投下一朵烟花似的,她猛地蹦起,气得脸儿发红。“你这个骗子,居然还有胆子跟我提路上的事!”“骗子?”干戈挑眉,对她的指控很感兴趣。“从没人这么咒骂过我。”事实上,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声量对他说话。“那是因为,碍於你的臭脸,他们才不敢说实话。”贝贝嗤了一声,咚咚咚的冲上前,双手插腰,像头小猫咪般对他咆哮。“是吗?”他淡淡的问道。“别装傻,先前的帐,我都还没跟你算呢!”她伸出纤纤玉指,指着那张俊脸开骂,心里恼怒极了。“你这个,明明就懂汉语的。”这个王八蛋,竟然还装糊涂?!想起自个儿先前出的糗,她又气又鞋无法决定是该先去跳崖自杀,还是先杀了他灭口。“我没说不懂。”这一次,他的薄唇,真的弯成了微笑的弧度。“可是!你、你骗了我,让我、让我——”那些羞人的事、羞人的话,她可没法子再说出口!他挑眉,等着她开口。噢,可恶!贝贝跺脚,既尴尬又愤怒,压根儿无法说出光前的糗事,只能挫败的转身,想夺门而出,不再跟可恶的干戈共处一室。只是,跑没两步,小绣鞋陡然停住,在门前煞车。不行不行!生意重要,她不能被怒气冲昏头了!就算他再恶劣,她还是必须保持理智,完成大姊交代的任务,才能回去交差。连续深吸几口气后,贝贝握紧小拳头,再度走回干戈面前。“好,山林里的事,咱们就一笔勾消,我来找你,是为了——”“我知道。”“啊,你知道?”“在客栈里,我听见了。”他简单的说道。“那好,我就不用绕圈子说客套话了。”贝贝挤出最美丽的笑容,甜甜的望着他。“我想借圣药。”她开门见山的说道。“不行。”他甚至没有考虑!甜美的笑容,稍微僵了一下。“那,你抱出来让我瞧瞧。”凭她的经验,只要看到药品,应该就能猜出成分了。到时候就算他不借,她回京城后,照着调制一份就是了!“不行。”笑容快挂不住了。“那你告诉我,圣药摆哪儿,我自己去瞧。”“不行。”笑容绝迹,小脸上的表情,转为狰狞。“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难商量啊!”她咆哮着,小脸往前凑,掌心刺痒着,好挥拳打掉他脸上淡漠的表情。“我只是借个药,又不是什么大事。再说,我借药,也是为了救人。”当然,救人之外,也能替“乾坤堂”赚进大笔银子,这可是皆大欢喜的事啊——干戈的表情没有变,静静瞅着她。“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为什么?”“不为什么。”冷淡的态度,转为强硬,看着她的黑眸,闪过严厉的光芒。贝贝咬着唇,被那气势压得没胆子顶嘴,心里却嘀咕着不停。含骗人!她才不信呢!这肯定是推托之词,圣药不许外人碰,八成是因为他很小气吧?小脑袋愈垂愈低,红嫩的小嘴,偷偷的在做着无声的咒骂,粉脸上的表情丰富极了。她的模样,全被干戈尽收眼底。“镯子戴上了吗?”他陡然问道。她没好气的开口。“戴了——啊!”冷不防手上一紧,手腕已经落入他的大掌里。男人的手,又热又大,跟她的白嫩纤细形成强烈对比。源源不绝的热力,从他的肌肤涌了过来,烘得她的粉脸儿也红了。“唉啊,你放手啦!”贝贝低喊着,却甩不开钢铁般的箝制。他这么握着她,她根本无法动弹,更别说是挣脱了。干戈反倒加强劲道,将她拉到面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那张小脸。“在苗疆的一日,镯子就不许取下。”他徐徐说道,的呼吸,吹拂过她的粉脸与手腕。讨厌,他的口气怎么那么强硬!“为什么?”就算心里发慌,她嘴上还是不肯认输。幽暗的黑眸,浮现神秘的光彩。“这么一来,他们才会知道,你是我的人。”咳!他的人?!“喂喂喂,我是说要当你的客人,没说要当你的人啊!”这可差多了啊!“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勾起薄唇,微微一笑,眸光深浓。那是当什么?一句话在舌尖滚啊滚,但她硬是咬住舌头,没问出口。心里有预感,他的答案,绝对会吓坏她的,她还是别多嘴,暂时装傻的好。

“钱贝贝。”干戈唤道。

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蛊王有何吩咐?”她瞪着他,嘲讽的问道。他看着她,半晌后才宣布。“我要你留下。”第五章情况真是太糟糕了!她想借圣药,干戈不许。她想看圣药,干戈不许。就连她想离开,干戈也不许。“为们么?”被拒绝数次后,贝贝发火了。贝贝可不是这么容易被打发的,她发挥死缠烂打的精神,跟在他身爆碎碎叨念着,不断重复自个儿的要求。今天,是她第五次提出要求。干戈照例面无表情,没理会她,低头察看蓝靛草,高大的身躯在广场上走动巡查,身后则跟着一堆等待他下指示的管事。“今年土布的织量有多少?”“回蛊王,共有一千六百多匹。”“分出两百匹,绣上挑花绣。剩馀的一千四百匹,以蓝靛浸染,完成之后,再分出七百匹,浸入红水,染为红布。”管事点头,匆忙记下。他领着众人,愈走愈远,压根儿没再理会贝贝。她哪里忍得下这口气?粉脸上怒气冲冲,娇小的身子,气得瑟瑟发抖口可恶,敢不理她?!她在原地站定,深深吸一口气,气灌丹田,接着放声大喊。“干戈!”此声一出,他总算停下脚步,深邃的黑眸扫了过来。不只是他,整个广场全停下动作,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有人还不忘掏掏耳朵,怀疑自个儿听错了。呃,打从苍茫山大寨以来,可从没人敢当着蛊王的面,喊他的名讳;这个汉族少女是胆大包天,还是活得不耐烦了?“太好了,你总算回头了。”贝贝冲上前去,扯住他的衣袍,庆幸自己用对了方法,总算赢得他的注意力。“有事吗?”干戈问道,口吻冷淡。“啊,你这么快就忘了?我刚刚说了啊,我要回虎门口去。”既然拿不到圣药,她何必留下?干戈是说过,要她留下。但是她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她有什么理由必须耗在这儿。她是个外族人,处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人们对她虽然亲切有礼,但是目光全都怪异得很,像在暗暗商量着她不知道的大事。黑眸扫过期待的小脸,浓眉稍稍一蹙。“不行。”他维持原判,对她急着想回家,显得有些恼怒。贝贝不高兴了。“为什么?”她追问,小手没放开。“路上会有瘴气。”干戈淡淡的说道。“然后呢?”瘴气跟她回家的事有什么关系?“瘴气有毒。”贝贝深吸一口气,克制尖叫的冲动。“蛊王大人,求求你,一次把话说完好吗?”旁边的管事看不过去,怕蛊王发起火来,把这美丽的姑娘扔进狼堆里,连忙上前打圆场。“钱姑娘,蛊王这是为您着想啊,瘴气对人体有害,吸入了心肺后,半刻内不救,就药石罔医。”管事恭敬的说道,脸上堆满笑。“我在来的路上,怎么没碰上?”贝贝狐疑的问。“呃,可能是因为有蛊王带路,所以——”她脑中灵光乍现,突然想到个好方法。“那简单,只要他再带我回去,那不就行了?”“不行。”前方不远处,传来冷冷的回答。又是不行?!贝贝快失去耐性了!她硬是挤开管事,凑到干戈身边去,娇小的身子,只差没贴进他宽阔的胸怀。“为什么?”她质问。“我没空。”“那你派别人送我回去啊!”“这个月份,苍茫山上的所有人,都必须筹备苗年,送派公粮,没人有那闲工夫。”干戈伸出手,拎起怀里的小女人,搁到旁边去,免得她挡住去路。贝贝歪着小脑袋,努力想着,自个儿该怎么办。想啊想的,她的思绪,还是绕回那坛圣药上头,那可是她这趟的重要目标,就算机会渺茫,她也不能轻易放弃!“唔,那我们打个商量好不好?你别那么固执,既然我要留下,那么至少也让我帮些忙,例如去存药房里,帮你瞧瞧,缺了哪些药,需要补齐的。”她笑得格外甜美,无辜的对他眨动双眸。早就打听出来,他那坛宝贝圣药,是搁在存药房里头的,那么,只要让她逮着机会,能够溜进去,那就——嘿嘿——干戈转过头来,冷冽的黑眸,像利箭似的,把她钉在当场。“你不许接近那里。”他一字一句的说道,语气冰寒。她打了个冷颤,小脑袋不争气的垂了下来。“唔,我只是——”黝黑的大手,倏地伸来,扣住她的下颚,强迫她抬起头来。干戈严酷的俊脸,靠在她前方好近好近的地方,近到她可以看见,他眼里正跳跃着怒火。“不要违抗我的命令。”他警告着,锐利的目光在小脸上绕了一圈。“呃,我——”她鼓起勇气,还想说话。干戈眯起眸子。像变戏法似的,咻的一声,她的勇气立刻消失不见,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被他捏在手里,可怜兮兮的着,再也没胆子提要进存药房的事。半晌之后,他总算松开手,不再瞪着她,转身再去处理事情。全广场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暗地里拍拍胸口,庆幸蛊王没有当场发怒,把这个小女人给宰了。贝贝却没那么识时务,警报一解除,她立刻把恐惧抛到脑后,凝聚勇气后,再接再厉的凑上前来。“喂,那你倒是说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卓”碍於“恶势力”,她可能真的跟那坛神秘的圣药无缘了。他停下脚步,低头看入她清澈的眸子。“等我想让你离开的时候,你才能离开。”贝贝皱眉。“你要是永远不想让我离开呢?”干戈黑眸一闪,神色似笑非笑。“那就留下。”他转身离开后,贝贝像被巨雷劈中似的,杵在原地动也不动,眼里含着泪水,只差没有放声大哭。留下?永远的留下?呜呜,她不要啊!不许借是吧?好,没关系,山不转路转,她还是有法子。贝贝决定用偷的!打从先前,干戈在厅内,对她说的那些话,让她心儿慌慌,却又没胆子问清楚。而白昼在广场上,他又当着所有人的面,暗示要永远将她留在这儿。想起他说这句话时,眼中闪过的光芒,贝贝忍不住心跳加速。更让她不解的,是当他宣布完毕,广场上的人,全不约而同的发出欢呼,还对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冲过来拥抱她。然后,男人们开始动手,把银饰全塞进她怀里;女人们也没闲着,把漂亮的绣花飘带裙解下来,争先恐后的送给她。她几乎要被礼物淹没了,银饰与飘花带,不断被送进她怀里,多到她抱不动,必须由伺候她的丫鬟们代劳,捧回汉族房里搁着。他们为什么送她礼物?这代表什么意思呢?贝贝不敢再去想,心里却火速打定主意,决定快点偷药,之后潜逃出境,免得后患无穷。皓月当空,苍茫山上寂静无声。所有人都睡着后,她偷偷溜出来,蹑手蹑足的穿过广场。她先在干戈居住的主屋前探头看了看,确定里头黑漆漆的,没有半点灯火。太好了,看来那已经睡了!“乖乖睡啊,最好一觉到天亮,可千万别醒过来。”她用最小的声音说道,祈祷干戈能够好梦连床。祈祷完毕,她悄悄退开,以乌龟爬行的速度,摸索到一楝小小的建筑物前,一路上还不断回头,怕干戈会陡然醒过来,冲出那扇门来逮她。这儿的人们,对她伺候得格外体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溶了,她有疑问,他们肯定是有问必答。只是,当她提到存药房,众人就像吃了哑巴药似的,只会不断,效法蚌壳,把嘴巴闲得紧紧的,问不出半句话来。贝贝花了好大的功夫!才从丫鬟的嘴里,套出端默知道存药房是在哪儿。据说,这儿是干戈的禁地,除了他之外,没有半个人敢靠近。丫鬟们还告诉她,凡是未经允许,私自存药房的人,都会遭受可怕的责罚。问题是,嘿嘿,没有人知道她溜进来,有谁能罚她呢?贝贝盘算着,只要偷到圣药,就翻出随身的所有银两,雇个向导,带她回虎门口。就算是干戈在这儿再有权势,但是有钱可使鬼推磨,看在银子的分上,总有人愿意带路吧?娇小的身子,在存药房前站了半晌,凝聚勇气,接着才伸出的小手,慢慢推开木门。门上没有锁,只是用石头挡着,经她一推,无声无息的打开。据说,在干戈的领导下,苗人能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宵小盗贼,在这儿算是完全绝迹了。也拜此处治安良好所赐,存药房没有上锁,她才能顺利的溜进来。月光从窗口流泻入内,存药房内一片银光。空气里有药草的气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熟悉的气味,让她紧张的情绪,稍微平静了些。她在京城里的房间!也是堆满了草药,她对这种气味再熟悉不过了。眼前有无数大大小小的药瓮,她暗暗咋舌,伸出小手,摸过一个又一个的药瓮,还不时凑到瓮上,抽抽小鼻子,想藉气味分辨内容物。真是糟糕啊,她竟然忘了问,圣药到底是装在哪个坛子里了,这儿满坑满谷,不是药瓮子就是药坛子,要是一个个找,恐怕花上半个月都找不完。不过话说回来,以干戈那种冷酷的态度,她就算真的开口问了,他只怕不会告诉她,反倒会把她拎到眼前,用最冰冷的眼神瞪着她,直到她恨不得吞下舌头。月光明亮,贝贝冷静思绪,开始了找药的重要工作。她先打开几个药瓮,把小手探进去,拿出一些药草,判断里头的是什么东西,摸索着干戈放药的顺序。邻近门口的那十来瓮,摆的都是丁香大枣、川贝天麻等等寻常药物。搁在木架子上的,则是人参、阿胶一类,较为贵重的药品。顺着木架子再往内赚里头的药品,就全是她没见过、没闻过的东西了。“真是的,那干么在这里摆了这么多药?”她一边找着,一边还不忘抱怨,小脸上已经沾满灰尘,看来狼狈极了。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十分的黑暗,她盲目的摸啊摸,隐约听见,屋内响起某种声音。那声音很低很低,却也很诡异,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胆怯的停下脚步,先在心里,从一默念到十,才鼓起勇气,转过头去察看。“什么人?!”她低喝一声,为自个儿壮胆。无人回答!四周看不见半个人影,声音却不断的传来。呃,看来是没有人喽?那么,是什么“东西”在那儿发出声音的?贝贝连连深呼吸,克制着逃走的冲动,硬着头皮往前走去。在存药房的最里头,有着一个古老的药坛子。她先是呆了一下,接着眉开眼笑,像遇见久别重逢的亲人似的,立刻冲上前去,用力抱住那个药坛子。“嘿嘿,可被我找到了!”贝贝低嚷着,要咬住拳头,才没有发出欢呼。会藏得这么隐密,可见干戈非常重视它。她直觉的知道,这坛子里装的,就是传说中的圣药。这坛子黑漆漆的,上头雕着古老的花纹,还沈重得很,也不知道是装了什么神秘药草。她用尽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把坛子抱了下来。抱住坛子的时候,那声音又出现了。这一次,声音靠得很近,近到就像是从她怀里的药坛中发出的。“啊!”恐惧瞬间战胜理智,她低叫一声,想也不想的松开手——哐啷!坛子碎裂的声音,在深夜里格外刺耳。“唉啊,糟糕!”她瞪着满地溅开的黑色药汁,整个人都呆住了。呜呜,要是让三姊知道,她手脚这么不俐落,连偷个东西,部会把东西给跌了,非罚她扎上半个月的马步不可。随着那声碎裂声响起,整座苍茫山都起了骚动,每个人都被惊醒。“怎么回事?”有人嚷道。“有声音,像是有东西被砸了。”干戈的声音响起,冷静泰然,不含半点睡意。“去存药房看看。”他淡淡的说道。苗人们齐声大喝,领了蛊王的命令,成群结队的拿着火把、举着木棍,往存药房群聚过来。贝贝立刻察觉,情况对自个儿不利。她掏出手绢,弯下腰去,想吸些药汁当样品,接着就溜之大吉。指尖才刚碰到药汁,漆黑的液体突然像活过来了般,化作无数的黑色小涩在月光中扭动。可怕诡异的画面,让她发出尖叫,急着想逃。但是那些黑蛇察觉到人类的温度,嗖嗖的滑行着,纷纷聚集到她脚下,接着就透过小绣鞋,往她体内钻去。“啊,不要啊!”贝贝尖叫着,在原地又蹦又跳,急着满身大汗,根本顾不得此刻的宵小行为,会不会被人发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黑蛇全不见了,满地只剩下药坛子的碎片。她脸色惨白,立刻脱下绣鞋察看。白嫩嫩的脚心在月光下,也看不见任何伤口,甚至不觉得疼痛。她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所有的道,像是被某种力量封住,使不上力气。不好了、不好了!大大的不好了!就算她再不懂苗疆的药物,她也能知道,这坛药实在太过诡异了。而如今,这些药一滴不剩的全钻进她身子里,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贝贝强迫自己镇静,屏气凝神,打算运功,凝气冲开道。谁知,才一运功,血液如黄河决堤般四处奔窜,纳疼痛益发强烈,令贝贝心中一阵慌乱,哪里还能凝聚真气,只得赶紧抱元守一,想要压制住纳椎心刺骨的疼痛。痛!好痛!砰的一声,木门被踹开了,无数的火把将存药房照得明亮无比。所有的苗人,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呆滞的看着在地上打滚的贝贝。“啊,是钱姑娘。”有人喊出来了,没想到半夜里的小偷,竟是苍茫山最重视的娇客。“痛——”她喘息着,视线蒙胧,全身不断。棘格奔上前来,扶起不已的贝贝。“钱姑娘,您没事吧?”“痛——”她无法说话,只能吐出这个字。疼痛愈来愈剧烈,像是要把她的身体撕裂,到最后就连呼吸都是艰难的。她发出低呜,像受伤的小动物般,蜷成一个小球儿。完蛋了!她是不是要死在这儿?一双强健的臂膀,将她抱了起来,搁在怀中。热热的体温,跟耳边强而有力的心跳,虽然没办法缓和疼痛,却也让她稍微安心了些。贝贝抬起头,看见干戈面无表情的俊脸。“救我——救我——”她低喊着,抱着他不放,眼泪沾湿了他宽阔的胸膛。严酷的俊脸,有瞬间的扭曲。接着,她眼前一黑,昏过去了。第六章贝贝眼儿还没睁开,红唇倒先逸出。老天爷啊,好痛!先前万箭穿心似的疼痛不见了,但是她的四肢又酸又疼,活像是被大石头压了一夜。她睁开双眸,发出要死不活的,像个小老头,一边,一边慢吞吞的爬起来。在卧房外的棘格一听见有动静,连忙冲了进来,急着要她躺回。“钱姑娘,您别动啊!”棘格嚷着,拿了个枕头,搁在贝贝身后,让她能够半躺着。贝贝不情愿的躺下,看见棘格忙得像个陀螺,又转出卧房,去端了碗汤药。“您昨晚折腾了一整夜,肯定累坏了。来!先把这碗药喝了。”棘格说着上面把汤药往贝贝的唇边送。苦苦的药汁才一入口,美丽的小脸就猛然一皱,揪得像颗包子。她只喝了半碗,就宣告投降,急着把药碗推开。棘格端了一碟梅糖来,让她祛除嘴里的苦味,嘴里也没闲着。“钱姑娘,您昨晚怎么不好好睡着,三更半夜的,一个人摸去存药房做什么?”“唔,我——”一小脑袋往下垂,不敢面对现实。棘格没发觉,自顾自的说着。“昨晚啊,你那模样可把我们吓坏了,蛊王抱着你回来时,脸色也难看得吓人呢!”那是他生来就是一张臭脸吧!贝贝在心里偷偷嘀咕,却没胆子说出来。她不但寄人篱下,竟还忘恩负义的跑去偷药,落得人赃俱获。最糟糕丢脸的情况,偏偏全给她遇上了,干戈还肯收留她,没把她一脚踹下山,就算是她祖上积德了!不过,照棘格的态度看来,干戈不知是对苍茫山的人们说了些什么,他们仍旧将她奉为上宾,没将她当成偷儿。“蛊王在这儿陪了您一整晚,不许旁人碰你,亲自压着你的手脚,就怕你伤到自个儿。”棘格眯着眼,对着贝贝微笑。她是旁观宅当局者还迷迷糊糊的事,她可是早早就看穿了。的贝贝眯起眼睛。啊,找到凶手了!肯定是干戈压住她,她的四肢才会那么酸痛!可恶啊!他壮得像棵大树,竟敢压在她身上,难道就不怕压碎她?脑子里闪过干戈压着她,的身躯,悬宕在她的身上。他的手掌,扣住她的手腕;他的身子,密密实实的压着她——一股,陡然袭上粉颊,贝贝陡然双睑羞红。呃,会不会那碗药有问题啊?为什么她突然觉得身子有些发热?“钱姑娘,您好些了吗?蛊王吩咐了,姑娘您一醒来,就请过去厅里。”棘格说道,取来她的披风,在一旁等着。“他要见我?”她小心翼翼的问。“是的,说是有要事,必须跟您谈谈。”贝贝抓抓小脑袋,很想逃赚却又悲哀的知道,目个儿根本无处可逃。干戈要跟她谈什么呢?他会把她扔进牢里吗?唔,不对,他若是要惩罚她,就不会把她抱回汉族房,更遑论是还费神的守护了她一整夜。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她穿上披风,慢吞吞的朝主屋走去。低沈的声音,由门内断续传出。贝贝走到屋子前头,双手攀着门框,悄悄探出一颗小脑袋,观察内部状况。门内的讨论声停止,接着,低沈的声音再度响起。“进来。”干戈唤道,老早就瞧见她在门前鬼鬼祟祟。贝贝咬着唇,知道躲不过了,只得叹了一口气,走入厅内。“钱姑娘,您身子还好吗?”一个管事拔得头筹,箭步冲上来,恭敬的询问。“我没事了。”话才刚说完,又有人围过来,忙着问候关心。“身子还疼吗?”“昨晚可把大夥儿吓坏了。”“是啊是啊,您受苦了呢!”这边谈得正热烈,冰冷的声音却陡然响起,立刻冻结了众人的满腔关怀。“出去。”没人敢再吭一声,全都脚底抹油,争先恐后的冲出大门,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剩下被疲劳轰炸过的贝贝,还愣愣的杵在原地。她也是很想跟着逃走的啦,但是她直觉的知道,她要是胆敢朝门的方向挪动一小步,干戈肯定会立刻冲过来。连连深呼吸几次后,她抬起小脸,勇敢迎视他那张严酷的俊脸。“棘格说,你有事找我。”干戈先是冷冷的瞅了她半晌,之后才面无表情的开口。“我警告过你,不许接近存药房。”“呃——”“我也说过,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唔,我现在知道了。”小脑袋垂到胸口,用最小的声量回答。呜呜,别骂嘛,她心里也很后悔啊!想起昨夜诡异的情形,贝贝打了个冷颤,只觉得脚心发痒,像是那些黑涩又在那儿窜来窜去。清澈的眸子转啊转,无意间瞧见,干戈的手腕上,有一圈青黑泛紫的伤痕,看起来像是被某种动物咬的。看那伤口,又肿又紫的,肯定疼极了。怪了,他的身手矫健,任何猛兽都不是他的对手,哪有什么动物,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够咬得到他?她盯着那个咬痕瞧,脑子里却突然想起,棘格先前说过,昨日夜里,在她痛极的时候,干戈亲自压着她,就怕她伤到自己。啊,难道,那个咬痕是——贝贝心中一乱,那的暖流,又悄悄的在胸口泛滥成灾。意识到干戈扫来的视犀她连忙清清喉咙,偷偷喝令自个儿不能失态。“呃,对了,那个坛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她故意转移话题,还踩紧小绣鞋,就怕又有怪东西要溜进去。“蛊。”“嗄?”“那里头装的是七日蛊。”啊!贝贝的小脸,瞬间转为雪白。该死!大姊肯定是忘了提醒她,苗人除了善用药,也善用蛊。“你是说,钻到我身子里头的,势毒?”她乾着嗓子问道,连声音都开始,身子更是抖个不停。从小熟读医书,她当然知道何谓蛊毒。书上记载,苗疆地区多蛊,在每年五月五日的炙阳之日,取百种毒虫!放到不见光的坛中,让毒虫自相残杀,最后留下来的,就势。她脑子里思绪乱转,不断浮现,书上记载的,那些中蛊的人,总是得了好可怕的怪病,最后以最离奇古怪的方式惨死——哇,她不要啊!“为什么苗人们还说那是圣药?”她快哭了。“以讹传讹,自然会有误传。”干戈平淡的口吻,就像在讨论天气。“那些人明明就说了,那坛药能够令人百毒不侵。”她忿忿不平的质问,又气又慌,心里简直没了主意。“人都死了,当然百毒不侵。”呜呜,完蛋了,她要被自个儿的好奇心害死了!“但是我现在没事啊!”贝贝急忙的说道,从椅子上跳起来,在原地跳啊跳,证明自个儿很健康,顺便也试试看,能否把体内的毒虫给跳出来。“现在是没事,但是七日之后——”干戈只把话说了一半。贝贝的心也被吊到半空中。“七日后会怎么样?你倒是说啊!”“这种蛊,初时会疼上一个时辰,隔六个时辰后再度发作。以此类推,疼痛时间增长,到了第七日,中蛊者将会活活痛死。”他徐缓的说道,照着她的要求,把情况说得格外仔细。传说中,这种死宅魂魄俱销,甚至不能转世。人们对这坛蛊充满恐惧,对干戈更是又敬又怕,暗地里称他为销魂蛊王,就怕惹上他,不但要活活痛死,就连魂儿都没了。放眼整个苗疆,就只有贝贝不知死活,还敢往存药房里闯。难怪存药房不需上锁,任何稍微有脑袋的人,都知道该远远的避开那儿,哪里还会闯进去乱翻?贝贝快昏倒了!焦急之中,她脑中陡然灵光乍现,闪过一个法子。“对了,这蛊是你的,你就一定知道解蛊的方法。”她抬起头,急切的问道,紧握住最后一线希望。“你这蛊毒.不好解。”干戈冷冷的回答,黑眸深幽。“我才不管好不好解,花多少钱都可以,你马上替我解!”她喊道,从口袋中翻出银子,用力砸他。他不屑一顾,闪过迎面飞来的银两,端起茶碗,好整以暇的喝着苦涩藤茶。“钠是用我的血养的,只有我能解,解的方式也不同於一般。”贝贝冲上前上,双手揪住他的衣袍,用力摇晃这个可恶的男人。要不是一条小命还握在他手上,她真的好想用力踹他几脚。“什么方法都好,快动手啊!”她咆哮着。他看着她,半晌之后才宣布。“你必须跟我。”嗄?!“合——?”她瞪大眼睛,小手僵住,忘了要掐他脖子。干戈点头。“呃,你的意思是,呃,可以请你解释得清楚一些吗?”会不会是这两个字,在这些蛮子的语言里,是指别的意思?她满脸期待的看着他,期望那张薄唇里,会吐出别的意思。“跟我睡。”他的话,打破她的期待。“呃……只是睡吗?”她还不死心。干戈看着她,微微勾起嘴角。“都做。”都、都做?!为了解除蛊毒,她必须跟干戈——呃——娇嫩的粉脸,因为这惊世骇俗的提议,迅速转为嫣红,但是一想起那椎心刺骨的疼痛,她没有迟疑,立刻就下了决定。“好,我认了,那你来吧!咱们速战速决!”她脱下披风,娇小的身子往他坐着的兽皮上一跳,像个祭品似的四肢张开,全豁出去了。好吧!就当是被狗咬了。反正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嫁人,把清白给了这蛮子,说不定还能省去一些麻烦。等干戈蛊毒解了后,她就要马上开溜,即刻回京城去,这辈子再也不见这冷酷的半裸男人,彻底把这丢脸事儿给忘了!她闭起眼睛,准备“从容就义”,干戈却只是睨着她,动都不动一下。“不只是今晚。”他又开口了。啊?“那要多久?”她抬起小脸,眯起眼睛。黑眸直视着她,平静内敛。“七日一回,为期三年。”“三年!”她从兽皮上跳起来,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行不行。”说什么都不行!要是那么频繁的跟他——呃,那她岂不是成了他的……情人?那两个字,让她粉脸嫣红,羞得心儿直跳。他没有强求,只是耸肩,起身往外走去,淡淡的丢下一句话。“你可以慢慢考虑。”考虑?这有什么好考虑的?她清白的身子,为了解蛊毒,白白让他占便宜-已经驶荒唐的了。更糟糕的是,为了免去疼痛,他们每七日就必须——噢,不行不行!她宁可痛死,也不会答应这种事情。两个时辰后,时间一到,蛊毒再度发作。“啊!”尖叫声传遍苍茫山,令所有人都为之僵硬。那声音愈来愈痛苦,还伴随着束西被摔碎的声音。接着,不到半晌,就看见贝贝从汉族房里冲出来,跌跌撞撞的穿过广场,踹开蛊王主屋的大门。“干戈!”她尖叫着,已经疼得冷汗直流。高大的身躯!缓缓站了起来,黑眸瞟向她。“随便你要花几年都好,快点,帮我——帮我。”贝贝扑进他怀里,主动去剥他的衣裳。蛊毒太过厉害,她痛得难以忍受,先前豪气干云的决心,老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痛,她好痛啊!他怎么还不救她?贝贝圈住他的颈项,凑上红唇,笨拙的吻着他的脸、他的颈项、他的胸膛——“你决定了?”低沈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她胡乱点头,小手没闲着,不断在他身上乱摸,只求他快些大发慈悲,替她解除疼痛。深幽的黑眸中,闪过一抹光亮。干戈抱起她,住房间走去,他的脚步很快,抱着她的动作,沈稳中却有着内蕴的温柔。房内陈设简单,角落有一张人石床,上头铺着厚厚的兽皮。朦胧之间,贝贝神智恍惚,只觉自个儿被放上床,而干戈的唇、的手,开始在她身上周游。她还好痛,但是他带来的奇妙感觉,一点一滴的驱逐那些痛楚。她咬着唇,额上浮现点点汗珠,小脑袋在兽皮上左摇右晃。几日之后,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从苗疆百族陆续运抵苍茫山。蛊王大婚,这可是苗疆的天大喜事,百苗的族长们,跋山涉水的前来祝贺,好奇的想看看,冷酷的蛊王,娶的究竟是哪个女子。这昭告天下的场面,可让贝贝脸色难看极了。讨厌啊,明明是件丢脸的事儿,为什么会弄得人尽皆知?这么一来,这些人全部都会知道!她是因为蠢得中了蛊毒,才会爬上他的床,恳求他要了她。其实贝贝也不是没想过,要跟干戈私下协议,言明不许对外声张。但是那天她穿过广场,闯进他屋子里,苍茫山上所有的人,全都可以当证人。据说,那日她还没踏出干戈的房门,蛊王大婚的消息,就已经传遍附近几个部族了。她看着络绎不绝的贺客,心里就是不痛快,忍不住凑到干戈身边发问。“为什么他们就这么肯定,我一定会嫁给你?”她跑到大厅来质问他,视线却落在宽阔的胸膛上,没有瞧他的眼睛。虽然两人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但是她还是不习惯面对他。尤其是在白昼里,一瞧见他,她就会回想起夜里的亲昵时——想着想着,的脸蛋.又变成了红苹果。干戈看着她,面无表情。“除非你想死,否则你就会嫁我。”含这回答太可恶了!“但是,我只是说跟你——呃,让你替我止痛,又没答应要嫁你——”她一面说着,粉脸泛红,愈垂愈低。“我愿意娶你就行了。”他简单的说道,没冉理会她。贝贝问了一肚子的气,唧着红唇回自个儿屋里去。回屋的路上,不断有人上前,对着她恭贺道喜,或是送上珍贵的礼物。等回到汉族房里,情况更是失控,各族运来的礼物,早已经堆到了庭院里,她连要找个地方站都很困难。贝贝艰难的挤开礼物,往卧房摸索前进。才一回到卧室,她双眼忍不住亮了起来。摆着华美精致的苗族嫁裳,那件绣花飘带裙,绣工精致非凡,简直是巧夺天工。除此之外,嫁裳之上,还有着一顶银冠,以及众多白银首饰。她坐在床沿,抱着银冠,心儿又开始乱了。事情闹得这么大,她看来是躲不过了。只是,她真的要嫁给干戈吗?被绑在他身边三年是一回事,成为他的妻子,又是另一回事啊!她真的留在这儿,跟他做一辈子的夫妻?再说,她成婚的消息要是传回京城,肯定会引起轩然。呃,不对,大姊要是知道,她嫁给了蛊王,肯定高兴极了,说不定还会抱着算盘,开始计算能靠着这层关系!替钱家捞到多少好处。想到这儿,贝贝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她困扰极了,觉得不情愿,却又想不出任何理由拒绝。棘格捧着满手的礼物.从外头走进来,满脸都堆满了笑容。“汉妃,您瞧见这些衣裳跟银饰了,还满意吗?”她兴高采烈的说着,还端起银冠,喜孜孜的替贝贝戴上。啊,蛊王挑的新娘,可是美极了呢!多少族长上了苍茫山,瞧见当今的汉妃,全傻了眼,暗地里全发誓,要去虎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再碰上一个汉族美女。只是,众人喜悦的心情,似乎没传染给新娘。“这些嫁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绣制的?”贝贝的手,滑过嫁裳上的挑花绣,暗暗思忖,这么精致的绣工,绝对是花了不少时间。“唔,族里的姑娘一块儿动手,花了半个月左右。”棘格回答。半个月?那就是打从她上了苍茫山,众人就开始暗地筹备婚礼了?弯弯的柳眉,不悦的蹙了起来。“你们就确定,我一定会嫁他?”怪了,她自个儿的婚姻大事,怎么旁人都比她先知道?棘格神秘的一笑,先到门口探头看了看,确定蛊王还在大厅,暂时无法脱身后,才咚咚咚的又跑回来,凑到贝贝面前,小声的说道:“打从蛊王送来那只银镯,我们就心里有数了。”贝贝挑眉。“那只银镯啊,势王的父亲,从波斯巧匠那儿重金买来,送给蛊王母亲的,是成对的男女双镯。一只收在蛊王房里,另一只,如今就在你手上。”棘格说着,又拿起银饰,忙碌的为新娘打扮。贝贝坐在床沿,呆呆的任由棘格摆布。她的小手,摸索到银镯上,紧紧握住不放。他让她住进母亲的故居,又拿母亲的银镯给她,还嘱咐她一定要戴上,所有人都知道了他的意图,就只有她傻傻的,还被蒙在鼓里——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在说这句话时,就已经藏了弦外之音。不知为什么,得知这项秘密后,她的心有些慌乱、有些气愤、有些不甘愿,却也还掺杂着些许润润甜甜的温暖。广场上锣鼓喧天,宾客们吵吵闹闹,干戈从外面大步踏进内室。她抬起头,看见他时,心头一动。那种从见到他起,就徘徊不去的暖流,再度席卷胸口。原来,他是老早就打定主意要娶她。不知为什么,这件事情让她好高兴、好高兴——干戈望着她,黑眸闪烁。“过来。”他霸道的说道,声音一如以往般冷淡。这一次,她没错过他眼里的火焰。“去哪里?”贝贝弯着唇,对他浅笑,先前的懊恼,这会儿全都一扫而空了。干戈眉头一拧。“过来。”他没有回答,反倒重申命令。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对他霸道的性子举双手投降。“好嘛好嘛,别催了。”贝贝嘴上抱怨着!却还试乖伸出小手,搁进他宽大的掌心。当干戈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去时,她的红唇上,悄悄弯出一朵笑。唔,或许,嫁给他,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呢!第七章庆典结束,宾客离去,苍茫山上恢复平静。男人们入山狩猎,而女人们开缸染布,照著干戈的指示,将土布染成蓝布,或是再加工,制成深玄色的红布。一日,午後燠热,她热得难受,想要沐浴,却又不愿意泡进温泉里,索性走出寨门,到後山去寻找可以沐浴的山泉。苗山多泉水,她没花费多少功夫,就在後山发现一汪碧绿的山泉。“哇,太好了。”贝贝喃喃自语,左右看了看,确定四下无人後,才敢褪下香汗淋漓的衣衫。她先用脚尖沾沾山泉,然後再深吸一口气,扑通一声,跳进山泉里头。天气很热,但山泉冰冷,她冷得牙齿打颤,潜入水中,卖力的游动,让身体尽快适应水温。游了一会儿,她疲倦的闭上双眼,在水面上飘啊飘,只觉得好舒服。永远的住在这儿,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呢!虽然没有京城的奢华,却有著无限的惬意,更重要的是,这儿还有干戈——正在想著他,却有某种东西,滑过她的脚底。“啊!”不会吧!这座池子里也有蛊吗?贝贝尖叫一声,连忙踢蹬腿儿,却失去了平衡,咕噜噜的往山泉里沈。山泉好深,她踩不到底,加上一时呛了水,难受极了。“唔,咕噜——唔——咳咳——”她挣扎著,想要爬上岸,却伸长了手,还驶不到岸。突然之间,高大健硕的身躯,由水中窜出,强健的臂膀搂紧她的腰,将她拉入的胸膛。是干戈!“咳!咳咳!你——”她呛咳著,窝在他肩头喘息。还没调匀气息,干戈的唇已经覆盖上来,封住她的红唇,灵活的舌,霸道的窜入她口中,享用柔嫩的唇舌。贝贝的惊呼,过没多久,全化为他口中的软软低吟。片刻之後,当热吻结束,她已经软绵绵的瘫在他怀中,完全无法动弹。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不是在忙吗?”她小声的问。统治百苗,并不是件简单的差事,身为蛊王,他拥有难以比拟的权势,相对的也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处理苗人的诸多事务。“结束了。”干戈简单的回答,搂著她上岸。她抬起头来,这才发现他也是裸的,衣衫早就被扔在岸上晒太阳。呃,她可是来洗澡的啊,不过这会儿,瞧他的眼神,似乎是打算做其他的事“你为什麽吻我?七日又还没到呢!”贝贝红著脸,想转开视犀目光却又离不开他黝黑健硕的身子。“这里有瘴气。”他神色自若的宣布。瘴气?她蹙起眉头,转动小脑袋,左看看、右看看。“我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闻久了,你就会昏倒。”“啊,真的吗?”她有些慌乱,伸手捣住口鼻,双眸眨啊眨的。她不会这麽倒楣吧,才中了蛊毒,又碰上瘴气。呜呜,这下怎麽办?她会不会又要犯疼了?干戈低下头,潮湿的发落到她粉颊上,有些刺刺痒痒。“跟我在一起,就不会有事。”他轻声说道,目光。贝贝眨著眼睛,愣愣望著他,察觉到他愈靠愈近,的薄唇,又回到她唇上,轻轻啃咬,带来奇妙的感觉。唔,这就是他的“办法”吗?她羞怯的伸出手臂,悄悄圈住他的颈项,迎向这个吻,专心的回应著。干戈的身体炙热,像是要将她融化。的他,更显得黝黑精壮,结实修长的体魄,有著无比强大的力量。宽厚的大掌覆盖住软嫩的,她著,在他的霸道与温柔下轻吟——许久之後,贝贝才由迷醉的欢愉中,慢慢回到凡间。干戈拥著她,下颚靠在她的脑袋上,而她蜷在他怀里,汗湿的上,披著他的衣裳。她的指尖,滑到他的手腕上,细细摸索著。那儿还有她先前蛊毒发作时,啃咬留下来的伤。好奇怪啊,她明明就气愤他的霸道,但是为什麽,一跟那双黑眸对上眼儿,她就无法拒绝他?每当干戈看著她,或是拥抱她的时候,她的心口就会热烫的,觉得好舒服、好安心。一种感觉,是不是就叫幸福?静谧的一刻,被孩童的嬉闹声打断。几个小孩,脱得精光,像小青蛙似的,一个个往山泉里跳去,嘻笑泼水,溅出好多水花,玩得不亦乐乎。贝贝低呼一声,披著衣衫,匆忙凑到水边。她独自把衣服扯赚也不管干戈是否会“春光外泄”。“喂,别下去啊!”她焦急的喊道,还猛挥手。没人理她,孩子们甚至掬水泼她,然後哈哈大笑。“快上来!”贝贝呼喊著,急得直跳脚。小孩子游到岸爆抬起湿淋淋的脑袋,咧开嘴笑。“为什麽要我们上去?水好冰好舒服呢!”“水里有瘴气,闻久了会昏倒的!”她急著喊道,困惑的回头看著干戈。他不动声色,半坐在草地上,健硕的身躯,在阳光下闪烁著光泽,比野兽更美丽。贝贝脸儿一红,连忙转开视线。真是的,刚刚她在水里,他就大惊小怪,急著把她捞上来“解毒”,怎麽这会儿孩子们在池里玩水,他反倒无动於衷?小孩们笑得更大声。“哈哈,瘴气是下了雨的午後才会出现的,现在哪有啊!”“汉妃好笨呢!”“哈哈,好笨。”嘻笑声此起彼落,贝贝眯起眸子,过头来。干戈倚靠著大石,神色自若,黑眸直视若她.俊脸上找不到半点愧疚。“你骗我!”她红著脸指控,伸出粉拳去槌他,恨不得把他推进水里,让他喝水喝个饱。可恶!这会儿怎麽办?都被他吃了,总不能要他吐出来吧?“我不想等七日才要你,你是我的妻子,我随时都能——”贝贝脸颊,连忙冲上前,用小手捣住他的嘴,就怕他说出更惊世骇俗的话来。黑眸在她通红的脸上绕了一圈,紧抿的薄唇,稍微软化了些。他拿开贝贝的小手,额头抵著她,呼吸吹拂过潮湿的长发,带来冷热假替的酥麻,令她不已。“况且,刚刚你不也没反对?”干戈靠在她耳爆很缓慢、很缓慢的说道。贝贝无法反驳,羞得想挖个地洞钻进去。太恶劣了,他不但骗了她,还她,在山泉旁就跟她——呜呜,她从小读的诗书礼教呢?她的羞怯呢?怎麽一碰上蛮横的他,那些矜持,就全都变成废物了?“回去了。”干戈站起身,迳自宣布,对她伸出手。正在烦恼的贝贝,虽然心里困扰极了,却还是伸出小手,搁进他的掌心。这样的举止,已经非常自然,不论走到哪儿,他总霸道的要握住她的手。山路崎岖,走没两步,她绊著藤蔓,整个人往前摔。“啊!”贝贝低叫,以为又要跟泥地玩亲亲。还没摔到地上,干戈已经出手,矫健的将她揽入怀里。“没事吧?”他问。她深吸一口气,对著那双黑眸点头。“没、没事。”“小心点!”他粗声说道,口吻不耐,眼神里却有关怀。“喔。”她小声的回答,红唇忍不住往上弯。虽然他很霸道!,虽然他很恶劣;虽然他偶尔会骗得她团团转。但是她还是好喜欢,他在冷酷的外表下,偶尔流露的温柔。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已开始习惯那双吓人的黑眸。贝贝主动握住干戈的手,小脑袋靠在他肩上,像只被喂得饱饱的小猫,粉颊轻轻他的胸膛,无言的道谢。他没说话,低头看了她半晌,表情有瞬间的软化,随即又恢复冷然。一男一女,穿过崎岖的山路,离开了山泉。跳月节过後不久,苍茫山上来了不速之客。广场上又吵又闹,贝贝在汉族房里,就可以听到喧闹的声音。“外头怎麽了?”她好奇的问道。发去外头看了一眼,匆匆回来报告。“禀汉妃,是有个汉人闯进来,被族人们逮住了!正交由蛊王发落。”她露出羞怯的笑容,小声的补上一句。“那个汉人,生得好俊俏呢!”话还没说完,丫鬟们已经扔下工作,全凑到门爆想瞧瞧那俊俏的汉人。原来,除了她之外,还会有汉人能人得了苍茫山。这个人是找了苗人带路,还是自个儿摸索进来的?“干戈会怎麽处置擅闯的汉人?”贝贝也凑到门口!踮高脚尖,却还是看不到广场上的动静,只看到一颗颗阻碍视线的脑袋。丫鬟们还没回答,广场上倒先传来干戈的声音。“扔出去。”命令一出,不速之客立刻响起惊慌的叫声。“什麽?扔出去?不、不行啊!我是来找人的!”那人喊道,冷汗直流,抵死不肯被扔出大门。咦,那声音很耳熟呢!贝贝皱起眉头,歪著小脑袋.怀疑是自个儿听错了。不可能啊,这儿是苗疆,可不是京城,那不可能跑到这儿来,说不定只是个声音相似的人——正在思索著,对方又开始大喊。“贝贝!钱贝贝,你在哪儿啊!快点出来啊!”啊,她认出来了!“旭日!”贝贝推开众多丫鳜冲到广场上,满脸惊喜的指著年轻男子大叫。原本在求饶的俊美男人,一看见贝贝,又惊又喜,也张著嘴大叫。“啊,终於找到你了!”在众人的注视下,两人拔腿奔向对方,如同久违的牛郎与织女,热情的拥抱。贝贝更像八爪章鱼似的,双手双脚全都圈上去,兴高采烈的又抱又亲。“你怎麽来了?”她挂在男人身上,亲昵的摇晃他。男人高兴的笑著,看来更加俊美。“笨问题,当然是来找你,不然我为啥搁著京城的暖暖被窝不睡,跑来这苗疆野地?”他伸出手,捏捏她的鼻尖。贝贝高兴极了,搂著他的颈子,还想说话,却发现自个儿的领口陡然一紧,整个身子被往後拎去。咦,她怎麽腾空了?贝贝诧异的回头,刚好看见干戈铁青的俊脸。“把这男人扔进狼堆里。”他阴冷的说道,全身辐射出强烈的怒气。“什麽?呃,不行不行!千万不行!”贝贝连忙反对。干戈的脸色更难看了。“你还想替他求情?”他咆哮,声音震动整座苍茫山。所有的苗人,扑通扑通的跪下,趴在地上瑟瑟著,虽然担忧汉妃的处境,却也没人敢而对蛊王的愤怒。被拎在半空中的贝贝却无处可逃,只能屏住呼吸,紧张的看著他。“是、是啊!”她既害怕又困惑,却还是硬著头皮点头。干戈深吸一口气,锐利的目光扫到旭日身上,恨不得拿出猎刀,把这个男人碎尸万段。这个汉族男人是谁?会是她的情人吗?某种陌生的情绪,在干戈胸口中,令他愤怒得双眼发红,冷静的理智彻底碎裂。她竟敢在他向前,拥抱另一个男人!眼看惰况愈来愈僵,旭日鼓起勇气,前进一步。“笨,你看不出来吗?”他低声骂著贝贝,没想到她竟然这麽迟钝。“什麽?”她一头雾水。旭日还想骂人,但是那个“笨”字还没出口,冷冽寒酷的视犀就狠狠瞪了过来。他立刻把骂人的话全吞回肚子里,脸色一变,火速摆出最和善的笑容。“蛊王,您先别发火,在下是京城钱府长子旭日,是汉妃的弟弟。”他解释著,暗暗猜测,这个高大的蛮子会发这麽大的火,肯定是在吃醋。看来,他这个迷糊的五姊,在这段日子里,倒是捞到个不错的丈夫呢!黑眸眯了起来,从旭日的俊脸,挪移到贝贝的俏脸,充满怀疑。“弟弟?”他问。两人用力点头,差点扭伤了脖子,就怕干戈不信。苗人们偷偷抬头,仔细一瞧,这才发现,这俊美的男人,生得跟汉妃的确有几分相似。两人的五官神似,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更是一模一样。半晌之後,干戈突然放手,松开箝制,转身往内厅走去。她毫无防备,咚的一声,摔在地上,粉臀儿被摔得好疼。“哇,你就不能先提醒我一声再放手吗?”她抱怨著,揉著发疼的粉臀。管事意会过来,连忙上前,恭敬的行礼。“汉妃,蛊王的意思,是请您跟旭日公子都入内厅。我会即刻命人备茶,为旭日公子洗尘。”汉妃的亲人,他们可不敢怠慢。姊弟两人本来就感情深厚,加上许久没见,彼此都有一箩筐的话要说,从广场走入内厅的路上!两张嘴叽哩呱啦,都没停过。“是要你找药材吗?怎麽自个儿开溜了?石冈急得都快上吊自杀了。”旭日问道,帅气的撩起衣袍,跨过门槛。“你也知道石冈那硬性子,他左一个不准,右一个不行的,我什麽事也办不了,索性就自己上路了。”贝贝耸肩,踏入内厅,找了张椅子坐下。屁股还没沾著椅子,後头的干戈就开口了。“过来。”“我坐这儿就——”“过来。”冰冷的口吻,不容反驳。她叹了一口气,只能凑到他身边去坐,心里悄悄抱怨他的蛮横。旭日看在眼里,暗暗微笑。屁股才一坐定,贝贝就急著开口。“你是怎麽找到这儿的?是石冈告诉你们的吗?”“他送信回京城请示,大姊却按兵不动,说你虽然迷糊,但是仍有些小聪明,肯定能够平安无事。”旭日详细的说道。贝贝乾笑几声,觉得头皮发麻。“大姊的神机妙算,可从没出错过。”旭日说道,瞄向一旁的干戈。“只是她倒也没料到,你立见成了蛊王的妻子。”“呃,这个,说来话长,等有机会再说。”她含糊的说道。老天!她可不想让旭日知道,自个儿是丢了多大的脸,才阴错阳差的成为苗人的汉妃!那些过程,她仅仅是回想,就羞愤得想躲进被子里大叫。旭日微笑,拿出扇子,敲击掌心。“没关系,那就回京城,对著家里人,再一并说了吧!”“回京?”她眨眨眼睛。“嗯,京城里头出了些事情。”贝贝喔了一声,眸子滴溜溜的往干戈脸上转,发现他的脸色再度转为铁青。唉,想也知道,他不会点头放人的!“可是我中蛊了,没办法回京城。”她双手一摊,万分无奈。“中什麽蛊?”“你别问了。”她支支吾吾,粉脸发红。旭日晃脑的想了一会儿,虽然怕干戈翻脸,却不得不开口。“只是,你非得回去不可!”他顿了一下,神色凝重。‘乾坤堂’出事了,一个病患突然暴毙,仵作看了,说是你用药失当所造成。”贝贝跳了起来,气得哇哇大叫。“我?我用药失当?这绝不可能!”这是污辱她的医术啊!她用的药都是温补之类,先调养病患身子,再强身健体,进而收到壮阳之效,哪里可能会吃死人?先前,还有病患嫌她药下得太轻,无法立竿见影,所以转投向“安平堂”求医呢!“官府可不这麽想。大姊要我赶在官差前,先带你回家里,大夥儿也好从长计议。”“那现在怎麽办?我又离不开。”贝贝皱眉。旭日晃脑,思索著几位姊姊可能的反应。“四姊会说,以和为贵;三姊会说,量力而为。”“她还会罚你扎马步。”她补上一句。他没理会。“二姊嘛,得等到她醒来,才能问出她的意见。至於大姊,啊,对了,她有给我个锦囊。”“打开看看。”贝贝提议。旭日打开,锦囊里有张短笺,上头是大姊娟秀的字迹。事情没办成,就别回来,两个人沈默。“打开第二个看看。”内容一样。“打开第三个看看。”里头是一条白绫。“什麽意思?”旭日呆愣,摸不清大姊的意思。贝贝倒抽一口凉气,躲到干戈背後。“嗯,呃,你、你是知道大姊的性格的。”她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旭日脸色一白。“呃,好歹我是她亲弟弟,她不会这麽狠——”他看见贝贝猛,背脊不禁发凉。“好吧!就算我没办法带你回去,必须拿著这条白绫上吊,但你就没想过,大姊会亲自来逮你?”旭日一脸悲苦,拿著白绫在脖子上绕啊绕。这一次,轮到贝贝脸色惨白。姊弟二人都在烦恼的时候,干戈开了金口。“我陪你。”“啊,你要跟我回去?”她转过头来,不敢置信的看著他。“没错。”“呃,啊,嗯——那个——其实,你不需要陪著我,我只是回去处理一些事,很快就回来了。”她双手乱挥,光是想像他走入京城,会造成多大的骚动,就觉得头皮发麻。“你离不开我。”干戈淡淡的说。“啊?”她脸儿一红。“你别胡说,我哪里会离不开——”“七日一回。”他提醒。轰!贝贝的脸儿著火了。可恶,他怎麽——怎麽可以提——“七日——什么七日一回?”旭日很感兴趣,凑过来发问。“没你的事!”贝贝恼羞成怒,红著粉脸,咚咚咚的跑过来,抡起拳头扁自个儿的弟弟。“唉啊,别打别打。”旭日无端被敲了几下,捣著痛处,龇牙咧嘴的喊疼。唔,七日一回?什麽七日一回?他脑子乱转,虽然好奇,却碍於贝贝的拳头威胁,不敢再发问,怕等会儿会被扁出内伤来。“随时可以出发。”干戈说道,阻止姊弟相残。“真的吗?”贝贝双眼闪亮,神态兴奋。“那让我换件衣裳,收拾些东西,咱们马上出发。”虽然回京里,是有麻烦事必须处理,但是离家这麽久,她自然是好想念好想念家人。就连大姊,在这会儿回想起来,都令她觉得思念极了!“太好了,我要回家了!”返家的兴奋!充斥在胸口,她小嘴上喊著,双手拎著绣花飘带裙,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的往外跑去。没人发现,当她欢呼时,干戈的黑眸中,闪过一抹阴鸷。第八章繁华京城,冠盖云集。无数的落花,拂过高高的蓝色琉璃同落入钱府。偌大的庭院内,花木扶疏,错落着华丽的庭台楼阁。珍珠阁的窗台前,站着一名绝色女子。吵杂的喧闹,夹杂着惊喜的笑声,从钱府大门,一路响了进来。几个丫鬟急忙穿过回廊,奔来珍珠阁,在阁前幅身行礼,欢喜的报告。"启禀大姑娘,旭日公子带着五姑娘回府了。"钱金金弯唇一笑。"让他们到珍珠阁来。"她吩咐道,转身踏入屋内。久候在窗台旁的丫鳜立刻为她解下软绡披风,端上的香茗。金金端过瓷杯,轻啜热茶,瓷杯还没见底,珍珠间外就响起喧哗声,热闹极了。阁门一开,娇小的身子立刻飞奔进来。"大姊!"贝贝娇声喊道,冲上软椅,抱住金金,像只小猫般撒娇,从苗疆带回来的精致礼物,全被扔到地上去了。金金微笑,拍拍小妹的粉颊。"你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当了苗人的汉妃,从此之后就不回京城了。"她轻声道,捏捏贝贝的鼻尖。"大姊,我哪里会不回来呢!"贝贝小声说道,偷偷做了个鬼脸。金金浅笑,清澈闪亮的眸子,看向一旁高大沉默的男人。"我让你去找药方,你却找了个丈夫回来。"啊,惨了惨了,大姊要怪罪了!贝贝连忙,从衣袋里,抽出一束文件,上头写得密密麻麻的,全是苗疆药材的批发货价。"呃,我虽然没找到药方,但是也找到货源。大姊,这是苗疆的药材谱,只要照这张谱进货,'乾坤堂'每年能节省十几万两银子呢!"她陪着笑脸,献宝似的,把药材谱送到大姊面前,证明自个儿可没偷懒。金金眸子一亮,低头审视。天下人都知道,在京城钱府里,运筹帷幄的,是长女钱金金。自从她十八岁及笄,展露惊人的商业长才后,就接掌了父亲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货源稳定吗?"她问。"苗人说了,任何好货,都先留给'乾坤堂'。"贝贝说道,看了干戈一眼。买药材的事情,一由他出面,就全盘搞定。苗人不敢违逆蛊王,对她这个汉妃,更是有求必应。金金沉吟半晌,才又开口。"商道呢?""全打理妥当了,十里一站,能够日夜兼程,把药材送来京城。"旭日插嘴,紧张的看着大姊。金金挑眉,仔细看过药材谱,才慢条斯理的卷起来,交给丫鬟。"这件事,你们办得不错。"姊弟二人,松了一口气,差点没瘫软在地上。呼,还好这桩生意能让大姊满意!他们一路上提心吊胆,就怕大姊怪罪,说他们办事不力。到时候啊,只怕家里的椅子都还没坐暖,就要再度被扔出大门去赚钱。心上的大石头落了地,贝贝舒展柳眉,觑见站在一旁,始终沉默不语的干戈。她跳下软椅,咚咚咚的走到干戈面前,牵着他的大手,走回软椅坐好。"大姊,我替你介绍,他就是——""我知道。"金金微笑,还命人端上最好的春茶。"啊?"贝贝一头雾水。大姊知道?知道什么啊?她都还没说呢!"他是干戈,苗疆的蛊王,你的丈夫,咱们钱府的新姑爷。"金金轻声说道,说得钜细靡遗,没半点遗漏。贝贝眨着双眸,讶异得说不出话来。"她派人来调查过。"干戈开口,黑眸微眯。即使远在苗疆,也不时会有汉人,赞叹的谈论起京城钱府的长女。他老早就知道,他的小妻子,有个绝顶聪明的大姊。"啊?有吗?"干戈点头。"我们成婚后,有汉人陆续入了苗疆,打探关于我的一切。"苗人们来禀报,说是这些形迹诡异的汉人,都是来自于汉妃的娘家。金金浅笑,搁下瓷杯。"我这个宝贝妹子,没媒没聘的,就让你给娶走了,我当然必须格外留意些。"她弯着唇,若有所思的看着干戈,淡淡的补上一句。"钱府的女儿,可不是普通人想娶就能娶的。"黑眸一眯,没有动怒,明白金金的弦外之意。旭日在旁边小声的嘀咕。"不用说,她肯定是拨过算盘,知道结下这门亲事,是稳赚不赔的。"金金笑而不答,反倒靠到贝贝耳爆轻声问道:"他对你好吗?"贝贝咬着唇,没有回答,粉脸却变得红润润的,格外动人。这下子,即使她不说话,答案也昭然若揭了。干戈的黑眸,眸光转浓。他旁若无人的起身!大步走过来,拦腰抱起贝贝,霸占了她的软椅。"啊,那是我的位子啦!"她抗议。"你坐我腿上。"他口吻平淡,眼神却十分炙热。坚实的双手,圈紧细细的纤腰,不让她离开。连屋内的丫鬟们,都偷偷笑着,知道这个新姑爷,可是疼极了五姑娘呢!众人的眼神,让她羞得想挖个洞跳进去,但天不从人愿,干戈把她抱得紧紧的,她连脚尖都碰不着织毯。贝贝羞得连发根都红了,连忙扯出别的事情,转移大伙儿的注意力。"对了,大姊,旭日提到,前些日子,京城里头有人暴毙,那是怎么一回事?"她把话题绕口正事上头。金金点头,收敛笑容。她纤手一扬,所有丫鬟自动福身退下,室内转眼清场完毕,只剩下钱家自个儿的亲人。"死者是西市延康坊的潘大爷,官府那方面,我暂时压下来,但要厘清案情,只怕还要费一番功夫。"贝贝蹙着眉头,一面听一面点头。"他在'乾坤堂'里看了一阵子,病因是气虚血寒、肾水不足。""你用了什么药?"干戈问。"以鹿角、龟板、枸杞及人参口味药剂,熬成四珍胶。"她皱着眉头。"这些都是温补之药,不会伤身的。"他点头,拧眉沉思。贝贝虽然迷糊,但是精通药理,用药毫不含糊,苍茫山上的妇女孩童,如果有任何病毒,都已全交由她治疗。旭日走了过来,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竹筒。"这是在死者身旁发现的证物,你们瞧瞧。""证物该待在衙门吧?"贝贝瞪着他。他耸肩,不以为然。"大姊有办法嘛!"干戈打开竹筒,将竹筒内的东西倒在桌上,浓眉愈拧愈紧。她也凑过去瞧,才一看清楚!嘴里就哇哇叫了起来。"啊,这是斑鸷啊!"这种东西,药性极强,致人于死。一般药行的用法,是将斑鸷与糯米同炒,取了糯米入药,丢弃斑鸷不用。干戈审视着桌上的斑鸷,黑眸闪烁,若有所思。贝贝把下巴搁在桌面上,瞪着那些黑乎乎的斑鸷。一想到这些东西,曾害死一条人命,她就心里直发毛。"我记得,这种东西,能治疗皮肤方面的病症。"她小声说道。"也能用于壮阳。""这个我知道。斑鸷在壮阳上的确有奇效,但也有奇毒,所以我不用。"她是很努力在赚钱,但可从不做害人的勾当。"你不用,他们用了。""谁?"贝贝眨着眼睛问。黑眸一眯,射出锐利的光芒。半晌之后,他才徐徐开口。"四川唐门。"东市长街上,离"安平堂"几丈远的墙角,两男一女正在拉拉扯扯。"喂,这样不行啦!"贝贝小声的怀着。干戈没有理会,跨步便走。眼看用说的没用,她连忙往前一蹦,用尽全身力量!拉住他一条胳臂,妄想阻止他前进。该死,这怎么这么不可理喻?!"不行啦,'安平堂'虽然真的来自四川,但也不能证实,他们跟命案有关。"即使用上全身体重,仍难敌干戈的力气,她像个行李,被拖着前进,小绣鞋在地上滑出一道长长的痕迹。街上来往的人们,瞪大眼睛,好奇的观望。干戈抬眼,冷冷瞟来一眼。就仗着那比江洋大盗远吓人的气势,众人立刻脖子一缩,像被针刺着似的,迅速挪开视犀溜之大吉,不敢久留。十丈之内,除了夫妻二人,只剩正在考虑,是否要逃走的旭日。"旭日,还杵在那里做什么?快来帮忙啊!"贝贝还在嚷着。旭日站在原地,为难的搔搔脑袋。"呃,但是,姊夫说的也有道理啊,京城之内,除了'安平堂'外,没有第二间药坊的药来自四川,他们的确最有嫌疑。"班鸷的产量稀少,前几年曾听说,四川有人大量里培养,而要将活斑鸷制成可用的药物!又需要专门的技术。放眼四川,就只有惯于用毒的唐门有此能耐。更巧合的是,这间"安平堂"的主人,就是来自四川。"不行,咱们必须等官府查办!"贝贝喊道,又被拖了好几尺。"太慢了。""呃,啊,但是,你这么闯进去,反倒是打草惊蛇。"她极力劝阻。干戈露出狼一般狰狞的笑容,令人。"我会搜出证据来的。"贝贝忍住尖叫的冲动,深吸一口气。"你别急,我们换个方法去探探吧!啊,对了,我想到了,我们可以找个人!假装房事不力,亟欲求医,必须买些强力的壮阳药——"他的表情愈来愈难看。呃,事关男性"尊严",他肯定是不愿意了!况且,瞧他这么高大精壮,哪个人会相信,他有——呃——呃——"那方面"的问题——贝贝粉脸一红,连忙甩甩头,抛开脑中的胡思乱想。她转过头,脑筋动到弟弟身上。"旭日,你去。""我?"他的眼睛快掉出来了眼看旭日还杵在原地,贝贝双手插腰,俏脸一凝。"你去不去啊?""我——""姊姊说的话,你敢不听?""呃,我——"旭日我了半天,还我不出个下文来。要他上"安平堂"求壮阳药?这要是传出去,他这个京城第一贵公子的脸要往哪里搁啊?别的不说,只怕城里的姑娘,会哭湿好几条手绢呢!呜呜!他怎么这么命苦?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唯独他家例外。他这个钱家唯一的香火,总是被五个姊姊欺压得难以翻身。正在怨叹自个儿歹命,眼角却瞄见上个高大的身影,早已迳自朝"安平堂"走去。"五姊——""别罗唆,你去是不去?"贝贝龇牙咧嘴的嚷道。"我想,没那侗必要了。""为什么?"旭日缩缩脖子,伸手指向"安平堂"大门。"因为,呃,姊夫已经闯进去了。""您不能进去!"说话的人,被干戈一掌挥开,哀嚎的飞出大门!跌到街上。"这位客倌,你——啊!"更多的人围上来,更多的人,陆续往外飞去,咚咚咚的,在街上躺成了一片。高大的干戈,如入无人之境,一手挥开一个,没三两下功夫,原本热闹非凡的"安平堂"人数锐减。客人们见苗头不对,立刻抱头鼠窜,逃得不儿踪影。在店里招呼的伙计们,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全被扔出门,就只剩下柜台后方的掌柜,脸色惨白,瞪着这个暴戾危险的男人,不断。干戈伸出手,揪起掌柜,脸色阴沉。"交出来。""交——交——交什么?"掌柜的抖得连话都说不好。"鸷斑。"掌柜的脸色一变,却仍在装糊涂。"呃,这位爷,您说什么,我不懂——"黑眸眯起,迸射出不耐的怒火,干戈出手,挥出一道凌厉的掌风。砰!一声巨响,震得人耳朵发疼。整楝屋子剧烈摇晃,一整面的药柜,转眼就被轰掉,连屋梁都摇摇欲坠。掌柜的傻了,抖得更厉害。"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干戈的口吻仍旧冰冷。贝贝上气不接下气的跑进来,才一进"安平堂",就见一个大药瓮,笔直的飞来,轰向她的脑袋。"啊!"她大叫一声,连忙低头,惊险的闪开。药瓮哗啦一声,摔在地板上,瓦片跟里头的黑枣散了一地!满地滚啊滚。她拍拍胸口,安抚受惊的心脏,环顾乱七八糟的大厅。"老天,我才迟了一会儿,你就把这儿破坏成这样了!""啧,姊夫的手脚真快。"旭日在一旁感叹,一进大门,立刻挑了个安全位置躲好!就怕惨遭池鱼之殃。吵闹的声音,惊动了"安平堂"的老板唐舜。他皱着眉头,从存药房里走了出来,嘴上还在骂着。"做什么?这样吵吵闹闹的——"深邃的黑眸,冰冷的扫了过去。两个人才刚打了个照面,唐舜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他先是全身僵硬,张着嘴直喘气,眼睛瞪得比金鱼还凸。干戈挑眉。"原来是你。"他扔下吓昏的掌柜,像发现新猎物的野兽,跨步走来。啊,这两个人认识?贝贝跟旭日愣在一旁,屏气凝神,满头问号。唐舜突然提气一喊,扯住桌上的布匹,往他们甩来。数十支针灸用的银针,笔直朝两人射来,银光交织成一片银网,躲都躲不过。庞大的身影,恍如鬼魅!瞬间就赶到面前!挡住尖锐的银针。她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就被干戈揽入怀中。的男性气息,包里了贝贝全身,她毫发无伤,胸口却狠狠一疼。"干戈!"她惊慌的喊着,俏脸惨白。他用身体为她挡了银针!"我没事。"干戈淡淡的说道,目光扫过她焦虑的小脸,冷酷的眼神,稍稍变得柔和。角落传来。"我有事。"旭日龇牙咧嘴的抱怨。他问躲不及,又没人搭救,手臂上挨了十几根银针,疼得好想哭。贝贝没理会,小手扯着于戈的衣裳。"快把衣裳脱下,让我瞧瞧!"他耸肩,刷的拉下衣衫,露出结实黝黑的上身。"转过去。"她又下了命令。他依言转身,宽阔的背上,赫然钉满了银针,看来怵目惊心。她倒抽一口气,小手抢着红唇,全身。"针上没毒。"干戈简单的说道,接着绷紧肌肉,发出一声巨喝。霸道绝伦的内力,凝为强大力道,全数的银针立刻被震飞。就听到嗖嗖的声响,银针转眼挪了位,全钉到墙壁上去了。贝贝眼中泪花乱转,虽然松了一口气,心头仍难受极了,被莫名的情绪揪得紧紧的。"你痛不痛?"她先伸出小手!试探的摸啊摸,接着靠上前去,小心翼翼的吹气,想为他上疼。他。"骗人!"怎么可能不痛?他都流血了呢!干戈回头,瞅了她半晌,眼神复杂。"你没受伤就好。"他粗声说道.转身往内走去。贝贝整个人呆住了,傻傻的看着那高大的背影,红唇微张,连泪珠滚下粉颊,也不晓得要去擦。那简单的几个字,让她胸口好热好烫,某种甜甜暖暖的涵义,虽然他从来没有说出口,但是从他的眼神、他的举动,她就能感受得好清晰。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好想抱住他,抱得紧紧的,永远都不放开——高大的背影,在药坊间转了个弯,踏进内室的存药房。她急忙跟上去,不想跟他分开太久。存药房内,百药杂陈,用的都是寻常的药材。墙上有着无数药柜,房中央还摆着一张红木大桌。干戈站在药材中,拧皱浓眉,仔细检阅。黝暗的眸子,落到红木大桌上。桌上空无一物,却飘着神秘的药味。他挑眉,黑眸一眯。"啊,唐舜怎么逃了?"贝贝凑过来发问,转着小脑袋,在屋子里看啊看,却看不见那的影子。那个卑劣的男人,大概是趁着干戈分神救她的时候,找机会开溜的吧!只是,这种反应也太明显了吧?他们只是找上门,唐舜立刻逃赚摆明了是心里有鬼!干戈勾唇,露出冷笑。"他认得我。"唐门善用毒,但是汉人用毒,终究比不上苗人。唐舜是用毒之人,对干戈的大名,自然是如雷贯耳。这会儿碰上祖师爷了,他这个小货色能不逃吗?没吓得尿裤子就不错了!"但是,那也不能证明,他跟命案有关。他拔腿开溜,说不定只是代表,全天下人都知道你很凶——"她小声说道,不断强调!证据很重要。干戈扫了她一眼,走到红木大桌前,举起右手。"啊!"这一次,她眼明手怏,立刻跳到他背后,把耳朵捣起来。轰!又是一声巨响,坚固的红木大桌,在他的掌力下,化为无数木屑。木屑之中,赫然出现了十来个黑色绸袋。小绣鞋才刚踏出去,她整个人就被干戈拎起来,腿儿腾空。直到被拎过了散落的尖锐木屑,他才松手。"别踏着了。"他面无表情的说道口她心头一暖,红唇弯起,露出甜甜的笑,小脑袋点得好用力。他的霸道,总隐藏着对她的关心。这个严酷又沉默的男人,其实很不懂得表达感情呢!干戈拿起一个黑绸袋,运劲一摸,绸袋碎开,一块毒性极强的蟾酥,赫然出现在他掌心。这种东西,通常用于麻醉,对壮阳有奇效,但是用量稍稍不对,就会致命。噢喔,看来证据确凿了!"你怎么知道桌里还有东西?"她蹲在地上,把黑绸袋一个个打开,才发现里头全是有剧毒的壮阳药品。"这是唐门的习惯。"他简单的说道,将一鸷整袋的斑递到她面前。她哇了一声,抢过来看。"把这个交给官府,就可以还你清白。"干戈说道,伸出手臂,又将她拎了起来,迳自往外走。"呃,我们要去哪里?""回家。"事情结束,他不愿久留。贝贝点点头,也很想开溜。经过大厅时,她抬起小手,把斑鸷扔给旭日。"把证物交给官府,再让他们派人来调查清楚。"她吩咐道。"但是,我手上的银针——"旭日一缩脑袋!委屈的接过斑鸷。"自个儿拿镊子夹出来。"她还在交代着,人已经被干戈拎出门外.两人愈走愈远,将旭日远远的抛下。他独自站在破烂的"安平堂"里,抱着发疼的手臂、拿着斑鸷,只觉得自己好可怜。呜呜,他的手很痛啊,怎么没人来关心他?呜呜第九章还没有破案,干戈的耐性已经用尽。在餐桌上,他搁下筷子,对满桌山珍海味视若无睹。「我要带她回去。」他简单的宣布。原本热闹的餐桌,转眼陷入寂静。贝贝坐在他旁爆双手捧着碗,正在喝着火腿春笋汤,小嘴里还嚼着嫩脆的笋子。「回哪里?」她傻傻的问,没察觉到气氛不对。「苗疆。」简单两个字,让可口的笋子,瞬间变得毫无滋味。她搁下汤碗,连忙抗议。「不行不行,我们才刚到了呢!」才刚见到几位姊姊们,连爹娘的面都没见到,他就这幺不体贴,立刻要拉着她回苗疆?黑眸一瞇,迸射不悦。钱府几位千金,也围在餐桌旁,室内美人群聚,蓬荜生辉。她们低着头,聪明的闭嘴不语,眼睛全看向大姊。金金接过手绢,擦拭双手,出来打圆场。「贝贝虽然洗脱嫌疑,但是案子到底还没破,官府方面,只怕不愿意让她离开京城。」她说得合情合理。几个姊妹猛点头,闪亮的眼儿望向干戈。他冷着脸,毫不考虑。「这些小事,你可以处理。」金金挑眉。「你倒是很看得起我。」眼看大姊被戴了高帽子,马上就临阵倒戈,贝贝主动上场,蹙着柳眉,像个小可怜似的,扯着他的衣袖摇啊摇,期待能捞到一点怜悯。「别那幺快赚好不好?京城里有很多好玩的事儿,是苗疆比不上的,我们留下,我带你到处去晃晃——」话还没说完,那两道剑眉,早已拧在一块儿。糟糕,看来哀兵政策无效!「我们明日启程。」他径自说道,端起酒杯,眉头没有松开,神色更凝重了些。贝贝深呼吸,被干戈的固执霸道一激,火气也冒上来了。她怒气腾腾,双手一拍桌子,猛的跳上椅子,小脸刚好对上他的视线。「干戈,你给本姑娘听清楚了,我、不、住」她喊道,重申立场。他下颚,气得头顶冒烟。「住」干戈吼道。「不要!」她不甘示弱,吼了回去。冷酷黑眸对上倔强明眸,两人大眼瞪小眼,僵持下下。「你必须跟我回去。」「为什幺?」「因为你是我的妻子。」「既然是妻子,不是你买的牲口,哪里能随你牵东牵西的?我当然有权决定要待在哪里!」干戈深吸一口气,重击桌面,满桌的好酒好菜,叮叮当当的乱响。屋内仆人、丫鬟们没胆子收拾,抱着脑袋,迅速逃离现场。「跟我回家去。」他瞪着她,黑眸闪亮,双拳紧握.强硬的命令,一字一句从牙缝中挤出来。骸她才不怕呢!贝贝伸出手,捧住那张俊脸,鼻子凑到他眼前。「这儿就是我家啊!」话才刚说出口,她双手下的身子,陡然一僵。那双黑眸深处,闪过一抹。干戈的脸色转为铁青。「是吗?热闹的京城才是你的家,偏远的苗疆,自然是比不上了。」他瞇着双眼,轻声说道,声音比腊月的寒风还要冷。她背脊一凉,惊觉自个儿说错话了。天啊,他误会了,她不是那个意思!京城是她的家,但并不代表,她就否认有他的苗疆,就不是她的归宿。所谓的家,该有能分享欢笑与温暖的家人;所谓的家,该有个让她在乎的人——他也是她在乎的人啊!「干戈,我——」贝贝急着想解释,舌头却打了结,脑子里乱成一团,当着众姊妹的面,她更是拉不下脸道歉。还想不出该说什幺,干戈已经起身,目光如冰。「你不赚我走。」「要走可以,解了我的蛊毒啊!」她虚张声势的喊道,有恃无恐,知道他绝不会放着她的生死不管。她体内的蛊毒,此刻反倒成了护身符。干戈回过头,冷冷的瞪着她,蓦地抽出腰间猎刀,拉开衣裳.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我解!」银白的刀尖,往胸膛刺去,在心口划出一道血痕,鲜血顺着刀刃,滴在酒杯里。「把这杯血喝了!你体内的七日蛊就能消解。」他冷淡的说道,高大的身躯踏出大厅,甩袖离去。室内岑寂,没人吭声,视线全落到贝贝身上。她瞪着那杯血,全身僵硬,直到胸口发疼,才发现自个儿打从他离开,就忘了该要呼吸。干戈走了,他真的不管她了——热热的液体涌上眼眶,杯子里红色的血,看在眼中愈来愈模糊。「贝贝,你不去追他吗?」最温柔的四姊开口,绝美的眸子看向门外,一脸担忧。「追什幺呢?他要走就让他赚我反倒落得轻松。」她故作坚强,声音却在。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想要从容的退出大厅,脚步却晃个不停。直到走回房间,关上房门后!她深吸一口气,扑向床铺。「哇!」凄惨的哭声,传遍钱府每个角落。贝贝整个人埋在棉被里,哭得声嘶力浆眼泪沾湿了锦缎被子。她边哭边晃着脑袋,心里难受得像是被开了个大洞。呜呜,他走了!呜呜!他不要她了!呜呜!那个霸道的笨蛋蛮子!就不会把事情问清楚吗?她很在乎他、很爱他啊!解了七日蛊又怎幺样?他下在她心中的情蛊,她要找谁去解?哭得正伤心,棉被突然被人给掀了,一张哭花的小脸,顿时没地方藏。四个姊姊全凑在床爆将她团团围住。「别哭了,快出来。」金金伸出手,硬是要把小妹拉下床铺。「不要!」她哭叫。「你再不出来,可就真的追不上干戈了。」「我才不去追他!」贝贝咬着的唇,不断,就算心痛得要命,还是倔强极了。金金皱起眉头,在床边坐下。「你是当真想离开干戈?」她想要点头,眼泪却泄漏了心事,哗啦啦的住下掉。如果是真心想离开他,她哪里会哭成这样呢?「是他不要我的。」想到这儿,眼泪掉得更凶了。「傻瓜,你仔细想想,干戈若是不要你,又何必因为你不回苗疆,发那幺大的火?」贝贝抬起小脑袋,哗啦啦的流泉,因为金金的话,稍微停止流泻。这幺说来,干戈是在乎她的喽?她好想告诉他,自个儿不是不跟他回苗疆,但是爹娘远在四川,还没见过这个新女婿呢!她想等到爹娘回府,再郑重的告诉爹娘,日己嫁了个沉默严酷、却对她很好的男人——希望的火苗,悄悄在心中复燃,心口的疼痛,一点一滴减轻。金金拿了件披风,替小妹穿上,嘴上还在说着。「再说,钱家可从不做亏本生意,怎能赔了姑娘又折兵?干戈这个姑爷,无论如何,钱家是丢不起的,你自己想清楚!是要自个儿追上去,还是被五花大绑的送去?」贝贝被推着下床,虽然想去追干戈,心里却觉得有些委屈。「大姊,到底是钱重要,还是我的面子重要?」金、银、珠、宝一字排开!露出微笑,齐声回答。「当、然、是、钱!」月黑风脯小小的身子在郊道上奔跑着。贝贝喘息着,汗水浸湿衣裳,却怎幺也追不上干戈。漆黑的郊道上,没有半个人影。她手中的灯笼,在半个时辰前就熄了。她咬着牙,在夜里摸黑走了好久,却还是看不见他的人影。怪了,大姊不是说了,干戈离开没多久,她要是动作快一些,肯定能追上的吗?为川幺她追了那幺久,却连他的背影都没瞧见?呜呜,那个可恶的蛮子,没事走那幺快做啥?她的腿也没他长,追起来好辛苦呢!她蹲在地上,又冷又累,先前哭得酸疼的眼儿,又有些湿润了。要是追不上干戈,那该怎幺办呢?一想到从此都无法见到他,她的心更痛了些。他离开之后,她才赫然发现,自个儿已经离不开他。一个人影,悄悄靠近,阴影遮盖了月光。「干戈!」她立刻跳了起来,惊喜的大喊。啊,他回头来找她了吗?!面目狰狞的唐舜,居高临下的睨着她。「钱姑娘,找人吗?」贝贝倒抽一口气,连忙躲开数超跟唐舜隔得远远的。「你怎幺会在这里?」她咬着唇,心里浮现不祥的预感。「在下等在这儿,是为了等钱姑娘。」唐舜笑着说道,眉宇之间,有浓浓的杀气。啊,等她?!「唐爷找我有事?」贝贝眨着眼睛,悄悄挪动小绣鞋,只是唐舜一瞧见她后退,也欺身上前,阴魂不散的缠着不放。唐舜笑得更阴毒。「你这女人倒是厉害,生意上斗不过我,不知用了什幺法子,竟能雇了蛊王来撑腰,把我的药坊拆了。」「安平堂」被拆后,官府急着缉捕他,让他再也待不下去。但是,要他就这幺离开,白白放过钱贝贝,他又太不甘心!唐舜猜想,蛊王虽然不好惹,但终究只是受雇于钱家,若想报仇,自然也要等到难缠角色先离开。他在钱府外埋伏,耐心的等到蛊王离开,才敢现身。「唔!唐爷是来道别的?」她胡乱问着,冷汗直流,急着想找方法脱身。只是,这会儿天色昏暗,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她上哪儿去讨救兵?「是啊,临别之前,特地送了个小礼物来给钱姑娘。」唐舜拿出一个小瓶子,逼近贝贝,双眼闪烁。「呃,不需要这幺多礼了。」她瞪着那个瓶子,心里确定,那绝对不是啥好东西。「这可是我特别调制的『蚀骨露』,一旦沾上后,你那漂亮的肌肤,转眼就会侵蚀成白骨。」唐舜兴奋的说道,打开瓶子,一阵浓香立刻弥漫四周,让人闻了难以呼吸。贝贝连连后退,双脚都软了。她听过「蚀骨露」,这东西名堂古怪,能销融尸骨,寻常人绝对不敢使用。但她万万没想到,唐舜这幺歹毒,竟拿这东西来对付她。该死,要是碰上瓶子里的液体,她肯定转眼就被融化得一干二净,哪里还能去找干戈?唐舜愈走愈近,毫高举起瓶子。「呃,你别冲动——你——啊,干戈!」最危急的时候,她本能的喊出他的名字。来不及了!液体泼来,全数溅到她肌肤上,让她全身发寒。「啊——」贝贝在浓香中发出惨叫,双手抱着身子,狼狈的跌在地上。呜呜,她完蛋了、她死定了,她要融化了——咦?不会痛?绵长的惨叫声,以疑惑的单音作结。贝贝镇定下来,抬起小脑袋,瞪着自个儿的身子,困惑而不解。月光之下,湿润的肌肤一片莹亮,既没有腐烂,更没有见骨,她甚至不觉得疼痛!她抬起头来,呆楞的看着唐舜。他比她更震惊,还不死心的抖动瓶子,将剩余的「蚀骨露」往她身上泼。凉凉的液体,溅到她身上,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却把她染得香喷喷的。「不可能,你怎幺会没事?」唐舜气急败坏,双眼圆瞪,想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蚀骨露是他亲出口调配,是天下至毒之药,为什幺却对钱贝贝无效?幽暗的角落里,陡然传来低沉的声音。「她身上有七日蛊,其它的毒伤不了她。」干戈踏山几步,高大的身躯、严酷的俊脸在月光之下。他一身黑衣,不知已在一旁看了多久。贝贝跳起来,连忙咚咚咚的跑过去,扯住他的手臂,抱得紧紧的,就怕他又溜得不见人影。唐舜脸色惨白,无法明白。「但是——但是——她为什幺没死?」中了七日蛊的人,会活活痛死,哪里还能像这个女人,活跳跳的到处乱跑?干戈低头,看着靠在手臂上的粉脸。「因为,她是我的妻子。」唐舜脸色惨白,恍然大悟。钱贝贝不是干戈的雇主,而是他的妻子!七日蛊是天下至毒,但是再可怕的蛊,也还是要受蛊王纵。干戈抑制了毒性,令妻子靠着七日蛊,能够百毒不侵,却又不为毒蛊所害。干戈勾唇冷笑,缓缓从袖中掏中一枚银饰。「你该知道,伤害我的妻子,是要付出代价的。」他运指一弹,银饰咻的一声,往前飞出。唐舜倒抽一口气,银饰已经在他腿边迸开,里头淌出黑色的液体。黑色的液体如同小涩寻找热源,唐舜转身飞奔,但它们的速度更怏,立刻追了上去。在唐舜的惨叫声中,黑蛇全窜入他的脚底。「啊!」唐舜逐渐远去的凄厉呼号,在幽静的深夜听来,更显得可怕。干戈将粉脸压在怀中,不让她瞧见。「不要看。」宽厚的大掌,压着她的小脑袋!熟悉的味道、暖烫的温度,源源不绝的传来。纵使看不见,凄厉的惨叫声,仍旧不断传来。她攀住他,直到惨叫声远去后,小脑袋才慢慢抬起来,粉脸上余悸犹存。「啊,那是——」「七日蛊。」她拍拍胸口。「你还留有这可怕的玩意儿?」干戈点头。「我事先留下的。」喔——等等,事先?贝贝皱起弯弯的眉,反复咀嚼这两个字。她沉静思绪,将来龙去脉,在脑子里仔仔细细的想过一遍。「你『事先』就知道,圣药会被我打破?」她问。干戈点头。她瞇起眼睛,戳戳他的胸膛。「你早就知道我会去偷圣药?」「你忍不住的。」他淡淡的说道,早就看出她急切的性格。好啊,她总算明白了!打从把她带回苍茫山,他心里就有了盘算。让她去愉圣药、让她中蛊、让她不得不成为他的妻子,这一切全是有预谋的。而她拗不过自个儿的好奇心,看不出他心怀鬼胎,一见他放了饵,就乖乖的跳上去咬。清澈的眸子瞇了起来。「好啊,原来,你从头到尾都在算计我。」她恍然大悟。知道了他的诡计,她并不生气,反倒偷偷的有些开心。以他冷漠的性子,会愿意大费周章的设计她,把她拐上手,不是更证明了,他很在乎她吗?干戈沉默半晌,然后点头。「我要你。」她的脸红了红,就算真的气他骗人,这会儿火气也消了大半。「从什幺时候开始想要我的?」「客栈里。」哇,打从那个时候,他就对她——贝贝心儿暖暖,却还嘴硬。「你拐了我、骗了我,就不怕我不想要你?」「我会让你想要我。」他肯定的说道。含这个,对自个儿的男性魅力,可是半点都不怀疑啊!不过,矫健骁勇如他,真正想要一个女人时,有哪个人能够拒绝?「霸道!」她戳着他的胸膛,却对他的狂妄束手无策。干戈握住她的指,额头抵着她,黑眸黝亮。「你为什幺跟来?」他慎重的问。贝贝看着他,脸儿嫣红,半晌后才鼓起勇气开口。「我不想离开你。」黑眸一亮,原先的阴鸷,因为她的坦承而褪去,喜悦取代了森冷。「你不是想留在京城吗?」他问。她用力。「我想跟着你.无论是京城或是苗疆,我都不想离开你。」干戈看着她,久久不语。他就这幺看着她,笔直的看进她的眼里,像是透视了她的魂魄,要将她的心意看仔细。半晌之后,他猛的出手,将她抱到怀中,双臂将她圈得,凶猛的黑眸,紧盯着不放。「先前,是我用计谋拐了你,如今,是你心甘情愿?」他质问道,表情严肃。她点点头,再也不怀疑了。的唇,凑在他的薄唇,主动印上一吻,宣誓对他一生的爱恋。干戈仰头,发出一声欢悦的呼啸,声动旷野。「跟我回苗疆去!」「不,先回钱府。」他的脸沉了下来。贝贝微笑,抚上黝黑的脸庞。「先回钱府,见过我爹娘,我要告诉他们,我嫁给了苗疆的蛊王,从此之后,有人会代替他们,疼我、宠我一辈子。然后,我就跟你回苗疆。」她终于明白,有干戈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干戈抚着她的脸,在红嫩的唇上印下结实短促的一吻。接着,他抱起贝贝,足尖一点,身形快如流星,赶回京城钱府。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1

所有的动物我都喜欢,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小白兔和小狗。

和小白兔接触还是几年前的事情了,春节大街上有小白兔在卖,它那红红的眼睛白白的毛,短短的尾巴长耳朵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再三要求下妈妈买下了。回家后我好好的观赏了一下。它全身长着长长的白色绒毛。一摸,感觉又光滑又柔软。它有着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特别漂亮,尖尖的鼻子下露出两只白色的大门牙。两只长长的耳朵可以听见远处的动静。别看平时看不到它的腿,可跑起来特别有力。

每天喂养它成了我的任务,可是好景不长,笑白兔开始拉肚子,没多长时间,小白兔就离开了我们,我伤心极了,所以,现在即使喜欢,我也不买,远远的看着。

小狗是我喜欢的另一种动物,并不是所有的狗我都喜欢,我只喜欢我家的“旺旺”。旺旺有一身金黄色的长毛,头上两只毛茸茸的小耳朵又短又圆,灰色的大眼睛晶亮晶亮。因为它腿很短,所以跑动起来的傻样儿非常惹人喜欢。

旺旺一出生就来到了我家,今年已经6岁了,现在它是我们家的一份子,也是我好朋友中的一员。旺旺很通人性,每次听到我叫它的名字,它就欢蹦乱跳地朝我奔来,那股亲热劲儿就别提了。旺旺是我家的“保卫长”,每当有陌生人靠近时就发出汪汪的吼叫声,像是在“报信”。

每天下午,我完成了作业,就训练旺旺起立、坐下、翻滚。此刻,旺旺的欢叫声和我的笑声交汇在一起,回荡在我的小天地里。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2

小动物有很多种,可我最喜欢的是敏捷、机灵又可爱的小鸽子。去年春天,我家养过两只小鸽子,是我阿姨从她家给我捉来的两只幼鸽。

它们一只长的又肥又大,一身灰褐色的羽毛油亮亮的,可能它是男的吧,我心想;另一只却显得有点瘦小,一身灰色的羽毛,而在尾巴上部却长了一圈白色的羽毛,像是裙子的花边别致极了。它们圆圆的脑袋,尖尖的嘴巴,红红的眼睛,又细又软的小爪子好玩极了。

我和妈妈用破衣架在阳台上给它们围了个“家”,让他俩住了进去。刚开始喂它们小麦,不吃,喂馒头,不吃,不知是不合它们的胃口,还是初来乍到有些认生。后来妈妈就给它们用水拌玉米糁,这下它们可高兴了,咕咕咕……争先恐后的抢着去吃,“这两个鬼精灵”我暗暗的“骂”着它们。从此我每天放学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阳台上先“慰问慰问”这两个小东西。每当我看它们时,它俩的小脑袋就上下左右不停地动,我对着它俩一吹“呼吁”,它俩就讨好似的和我应“咕咕”,好像在说“主人,给点好吃的呗”。看那可爱的小样,我忍不住总想摸摸它们。

有一天晚上突然来了一场暴风雨,第二天我早早的从被窝里爬起来,看看我那两只可爱的小东西被吓着没。“啊!妈妈快来看,小鸽子怎么剩一只了?”爸爸妈妈被我的叫声吓坏了,急忙跑到阳台上,一看原来昨晚的风把小鸽子的家门给刮倾斜了。再后来剩下的那只可能是太伤心太孤独了,也干脆离家出走了,我为它们的不辞而别曾伤心的流了眼泪。

“现如今又正值春天,我那两只可爱的小鸽子也一周岁了,你们生活的好吗?”每当我看到阳台上的空阁子,都会唤起我对它们的深深思念之情。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3

我最喜爱的小动物是小乌龟。那是因为我们家里以前养过一只小乌龟,记得那只小乌龟是在冬天的时候买回来的。

那天,我和妈妈去逛街,看见有人在卖小乌龟,那些小乌龟被装在一个个漂亮的小瓶子里面,可爱极了!妈妈知道我喜欢,所以就给我买了一只,这只小乌龟比一元的硬币大一些。我拿着里面装着小乌龟的小瓶子,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

回到家后,我和妈妈把它放进一个鱼缸里,每天喂小乌龟吃虾和肉,可是它却看也不看。小乌龟不吃虾和肉,还很顽皮哦!每天,小乌龟一睡好它的懒觉,就在鱼缸里发出铛、铛、铛的声音,过去一看,原来是小乌龟在往上爬,幸好这只小乌龟太小了爬不上去。从这以后,鱼缸总是臭臭的,妈妈一闻到臭味,就洗鱼缸和小乌龟,每次洗小乌龟的时候,妈妈一定要找我和她一起逗一下小乌龟,我先把它的小脚丫痒一下,没想到它居然用爪子抓了一下我的手指,幸好没有受伤,哎!谁让它那么小呢。我气得真想打它一顿。

后来,我和妈妈没有再看到小乌龟睁过眼睛,我和妈妈想:小乌龟应该是在冬眠了吧!果然,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了,小乌龟也苏醒了。从那开始,小乌龟开始吃虾和肉了,只要妈妈一说:“小龟,来,阿!来,小龟,阿!”小乌龟也会张开嘴巴叫:“阿”,真可爱!到了夏天,妈妈怕小乌龟热死,就把它放在房间里吹空调,没想到,小乌龟因为室内空气太闷,一时没有新鲜空气,被闷死了。那天我哇哇大哭,用了十几张餐纸巾才哭好。

我想:这只小乌龟可真好呀!要是它还能再回来,那该多好呀!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4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蹦蹦跳跳,全身长满了洁白的毛的小白兔。小白兔长着一对白里透红的长耳朵,像玉米叶子一样。一对眼睛像两块红宝石,眼睛下面长了一个又小又短的鼻子,鼻子下面还有一张小巧玲珑的三瓣嘴。

去年,爸爸给我买了一只小白兔,我可高兴啦!每天放学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我的小白兔。我从菜园里摘了菜叶、胡萝卜喂给它吃,它吃的时候嘴巴动的特别快,发出“嚓嚓嚓嚓”的声音。它习惯地两只小爪子搭在盆子里,乱七八糟地抓来抓去,于是它的小爪子经常都是脏兮兮的,就像个调皮的小孩子,把手脚弄得黑乎乎的。我很想跟它洗个澡,可是它不会游泳,会被淹死的。小白兔好像也知道自己很脏,它会抬起自己的两个前爪,伸到嘴边不停地擦脸,就像是在给自己洗脸。可是它不知道自己的脚脏兮兮的,反而把自己的小脸擦得越来越脏、越来越黑了,真搞笑!

突然有一天,小白兔不见了,我很着急,把家里都找遍了,却还是没有发现它的影子,最后,我坐在客厅里伤心地哭了起来,正在我哭得稀里哗啦的时候,小白兔从沙发底下钻了出来,用水汪汪的眼睛盯着我,我破涕为笑,把它抱起来,然后喂它最喜欢吃的胡萝卜。

我的小白兔真可爱,我希望它能永远陪伴我!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5

要说我最喜欢的小动物,那就是朵朵了。朵朵是一只小狗,这是我爸爸给它取的名字。

朵朵全身长着黄色的毛,两只眼睛边各有一圈黑色,我想这一定是它没睡好的缘故。它的耳朵经常垂下来,好像不高兴的样子;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像两颗黑葡萄,在暗处就像两颗夜明珠,一个湿漉漉的小鼻子,不停地嗅啊嗅,它的嘴巴里有两个尖尖的小牙齿,一只尾巴高高地翘起,不停地摇啊摇。四条腿跑起来非常快。

它吃饭的速度可快呢!有一次,我举起一块骨头,它伸长了舌头,昂起头望着,我把骨头朝空中一抛,它突然凌空跃起,准确无误地叼起骨头就跑开了。

它睡觉时很安静,耳朵朝下耷拉着,不过只要听到一点儿动静,它的耳朵立刻竖起来,睁开眼睛,站得笔直,敞开喉咙吼两声,直到没有动静才慢悠悠地回到窝里。

任何东西都能成为它的玩具。有一段时间,它对家里的纸产生了兴趣,家里经常到处都是碎纸片,像满地的雪花。而我们斥责它时,它又低下头,嘴里呜咽着,好像很委屈的样子。让人又爱又恨。

朵朵是不是很可爱呢?真希望它能永远陪在我身边。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6

我家养了许多小动物。有小鸡、小猪、小狗和小鸭子。我最喜欢的是小鸭子。

小鸭子是我和外婆去集市的时候买回来的。当时外婆说:“你要不要买鸭子?”我说:“好!”我挑了一只又肥又漂亮的鸭子,把它带回了家。从此,这只小鸭子一直陪伴着我。

小鸭子有黄黄的羽毛,眼睛像绿豆般大小,嘴巴扁扁的,短短的小脚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

每一次我放学回到家时,我总会叫一声“小鸭鸭!”小鸭鸭就会飞快地向我跑过来。我蹲下身,用双手捧住它。它看见我也十分开心,“嘎嘎嘎”地叫着,仿佛在说:“小主人,你终于回来了,可以陪我玩了。”

每当我和小鸭子去散步的时候,它总是非常兴奋,一摇一摆地冲出外婆家的院子门,来到了邻居老王家的便利店。眼睛盯着便利店里的零食,我笑它:“你又不能吃,还那么喜欢来这看着。”小鸭子听懂了我说的话,“嘎嘎”地冲我叫了几声,就神气十足地走出了便利店。看着它这么可爱的样子,我和王叔叔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真喜欢我的小鸭子,你们是不是也觉得它很可爱呢?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7

你有小动物吗?你喜欢小动物吗?你有喜欢的小动物吗?有人喜欢小猫咪、有人喜欢小乌龟、有人喜欢小兔子、有人喜欢小金鱼。你们知道我喜欢什么吗?我喜欢小狗。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小狗吗?因为小狗善良、朴实、很听话。我叔叔就有一条狗,它是男的,它叫库里,它今年四岁了,其实你看起来很大,但它也才四岁。库里长着灰色的毛,它的毛像我们的卷发一样。它喜欢布娃娃,只要你把布娃娃丢到一个地方,他就会马上跑过去捡到你这里来。

暑假的有一次星期六,叔叔就带着库里来了我们店里。我和弟弟都很喜欢库里,库里也很喜欢我们,但库里最喜欢的是我。我和弟弟都很喜欢摸库里的毛,摸的停不下来。爷爷说库里的毛很丑,但我并不这么认为。库里还很喜欢跳起来抱着我的腿。库里还能听懂我们在说什么,我们说去散步,但又在半路停下来了,库里就汪汪叫,叫个不停,好像在说:不是说去散步吗?怎么又停下来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物——小狗库里,你们喜欢他吗?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8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鹦鹉。现在,我家就养着一对鹦鹉,我十分喜爱它们。

小鹦鹉们一黄一绿,它们之中,有一只是虎皮鹦鹉,因为它的背部羽毛就像老虎的斑纹一样,这只是母的;另一只长着嫩黄色的羽毛,这只是公的。它们都有长长的尾羽,又尖又黄的小嘴上,还长着一个小钩子。它们肚子部分的羽毛,明显比背部的羽毛的颜色要淡一些。它们还长着尖尖的小爪。

我最喜欢那只虎皮鹦鹉,因为它的羽毛十分美丽。不过,那只全黄的鹦鹉的外表也不逊色哦,嫩黄嫩黄的,显得十分清纯可爱。

鹦鹉们有时很安静,安静的时候歪头歪脑的,好像在思考问题;有时很活泼,肆无忌惮的在笼子里上蹿下跳。特别是在有麻雀来偷吃小米时,它们叫的最大声,目的就是想把我引过来。

每当我听见鹦鹉们叫破嗓子的声音时,我便会知道它们在叫什么:“小主人,快来呀,有麻雀来偷吃粮食啦!”一听到这声音,我就会去阳台赶走那些麻雀,并用“伪装术”盖好粮食包,这样一来,那些“贼”就会无可奈何。麻雀飞走之后,鹦鹉们就在笼子里欢呼:“耶,赶跑麻雀喽!”

我的小鹦鹉真可爱,我爱我家的小鹦鹉!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9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种我最喜欢的动物。关于它有一个谜语:“叫猫不是猫,叫熊不是熊。”大家猜到了吗?没错,它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国宝——熊猫。

熊猫憨态可掬,它有着圆滚滚的脑袋,它的两只半圆形的耳朵好像两个雷达,最有趣的是它的眼睛闪闪发亮,真像两颗闪亮的宝石啊!它的眼睛外圈有着独特的黑色,这就是它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有人说它是熬夜才有的黑眼圈,也有人说它是被打了,这是它留下的印印迹,还有人说它只是戴了一个墨镜。你们觉得呢?

你们知道熊猫的肚子为什么这么大吗?是因为熊猫和我们不一样,它会用9个小时来吃饭,而且它吃的不是一般的竹子,这些竹子都是从国外运回来得呢。它还要抽出9个小时来睡觉,你们知道吗,它睡觉不用盖被子,因为它身上的皮毛就是天然的被子。它有时候会被游客拍照或说话的声音吵醒,而它只是懒洋洋地翻一个身,继续睡觉。熊猫玩的时间很少,一天就玩6个小时,它很喜欢爬树,速度很快,别看它很胖,它也有猫的基因呢。

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熊猫吗?因为它不仅代表着吉祥,还是国家间友谊的纽带。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戴墨镜的“帅哥”。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10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蜗牛。两对可爱的触角长在头上有趣极了。

它吃东西的时候先要咬一个小小的黑洞,然后再慢慢地咬下去。照这样的方法猴年马月才能吃完啊!虽然它的牙齿很小,但却足足有20000多颗小牙,它还是牙齿数量最多的吉尼斯世界纪录的保持者。

蜗牛爬的也很慢。足足要30多分钟才能爬完短短的10厘米,这可真够慢的。难怪大人们常常用“蜗牛速度”来形容他人行为缓慢。它爬的地方会有粘液。这粘粘的东西还可以做化妆品,听着着实把我恶心到了,因为有那粘巴巴的东西抓到,它就是粘手上了,蜗牛的触角碰到东西就会翘起来,然后在慢慢伸长。因为触角上有眼睛,但只有一点点大,如果不留意根本看不到。

它会说话吗?它的妈妈在哪儿呀?它的壳一生出来就有的吗?它的粘液又是怎么来的呢?这些问题在我脑海里久久不能散去。

这就我家养的小可爱的小蜗牛。干什么事都是慢悠悠的。我妈老比喻我做作业的动作,哈哈哈,看来今后我可要加快速度了。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11

又黑又亮的眼睛,又弯又黄的小嘴,五彩缤纷的羽毛,又尖又长的尾巴……!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鹦鹉。

鹦鹉的颜色非常鲜艳。背上和头上披了翠绿色的斗篷,腹部穿了一件浅黄色的衬衫,一双赤褐色的小爪子像牙齿一样紧紧的“咬”住了杆子。

鹦鹉吃食的样子很有趣。在它饥饿的时候,像一个无礼的小孩一样狼吞虎咽的吃饭,嘴边沾满了米粒。而在它不想吃东西的时候,却像一个挑食的小公主,看看这个不想吃,看看那个也不想吃……

我的小鹦鹉胆子特别小。有的时候我生气了,只要蹬蹬蹬的向它跑来,它就会被我吓的半死,而我看见它那被受了惊吓的样子就会哈哈大笑。这时,小鹦鹉就面对着墙壁,背向着我,好像生气了似的,但我只要喂它一些食,它就会高兴地向我点头。

你想知道它是怎么来我家的吗?有一天中午,我在家里闲着没事儿干,就在厨房里看看有什么小零食可以吃,找着、找着,就发现窗外有一只快要冻僵了的小鹦鹉,我看着它那可怜样儿,就忍不住想打开窗户救它,可是我和妈妈都打不开窗户,在我垂头丧气要走开的时候,那窗户尽然自己弹了起来,我高兴地跑向那一扇窗户,说:“小鹦鹉回来啦!小鹦鹉回来啦!”就这样小鹦鹉来到我家了!

我喜欢它漂亮的羽毛和吃饭的样子,我想找机会放了它,因为我知道,谁都想翱翔于湛蓝的天空!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12

我喜欢的小动物有很多,我最欢的小动物就是姥姥家的小狗了,我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欢欢”。

欢欢身上的毛是白色的,就象天上的雪花,圆溜溜的眼睛总是向上看着,好像对所有的东西都充满了好奇,眼珠就像钻石一样,在黑暗里总是闪闪发光,鼻子圆圆的,可是很小,也黑黑的,总是嗅来嗅去,寻寻觅觅。欢欢跑起来,总是摇头摆尾的,象个威武的将军。

每次我到姥姥家,欢欢总是“汪汪”地叫着跑出来,围着我转,有时还把爪子伸到我手上,好象在跟我握手。我和姐姐总是拿着一跟绳子来逗它追着玩。欢欢一会儿跑到东,一会儿跑到西,跑得满头大汗,有时还跳起来朝着我们“汪汪”大叫,玩得可开心了。

我们在吃饭时,欢欢总是蹲在我旁边,眼睛看着我的一举一动,一副巴结的样子,好象在等待的有好东西从天而降。

欢欢每次吃完饭就开始睡觉,欢欢睡觉的时候更可爱,两只爪子放在头下面,耳朵垂了下去。只要有动静,它的耳朵马上又伸直了,时刻保持的警惕,东张西望。我们有时故意吹它的耳朵,它就又和我们一起玩。

每当我要离开姥姥家去上学的时候,欢欢总是围着我转,还不停的叫,不时用嘴拉拉我的裤角,好象不舍得我走。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狗欢欢,我喜欢她的顽皮可爱。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13

你知道什么样的小动物才能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吗?------对了!就是鱼!!

你瞧!我家养的两条小金鱼多可爱!一条叫“金贝贝”,因为它的.身体是金黄色的,有一双像黑芝麻一样的小眼睛,它的尾巴很美丽,红中带白,像一片美丽的枫叶;另一条小金鱼是黑色的,我给它取名为“黑侠客”,一双透亮灵活的小眼睛,咕噜噜地转动着,还有一条鲜红的尾巴,一摇一摆,真像一位威风的“侠客”。它们的肚子扁扁的,两侧长着尖尖的鳍,真惹人喜爱。

小金鱼吃食物时很小心,总是先用鼻子闻一闻,然后再张嘴吃。小金鱼每天只吃一、二粒饲料,不能喂多,也不能喂少。

它们开心时,会互相追逐打闹,一会窜上,一会儿窜下,在水草中玩捉迷藏,就象孩子一样玩耍。小金鱼睡觉时,总是静静的,纹丝不动。

我想让小金鱼生活得更快乐一些,就去河边捡了一些漂亮的石子放在鱼缸里面。金宝贝可高兴了,不时沉入水底,在石子间钻来钻去,有时还趴在石子上,摇摆着尾巴,好像在说:“谢谢你了,小主人!”

我家的鱼宝宝可喜欢我了,记得有一次,我把脸贴在鱼缸上,小金鱼看见了,慢悠悠地游过来,也把圆嘟嘟的脸贴着鱼缸,好像在跟我亲热呢!

我家的鱼宝宝是不是很可爱?你们喜欢它们吗?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14

如果你问我,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白兔。家里人看见我这么喜欢小白兔,也给我买了一只小白兔,我给它取名叫“爱爱”。

爱爱长得十分可爱,它全身长着洁白的茸毛,两只耳朵总是竖着,眼睛又大又红,像两颗宝石,尾巴短短的,像绒球一样。

爱爱十分调皮。“呀,你怎么又把床单弄脏了,那是我刚洗好的呀!”你听,妈妈又在大声嚎叫了,爱爱总是喜欢把妈妈洗好的床单弄脏,还喜欢在上面跳来跳去,像在玩蹦蹦床一样,开心极了。而妈妈呢?却总是被爱爱“欺负”,只能重新把床单洗一遍,我真害怕有一天,调皮的爱爱会被妈妈赶出家门。

爱爱特别喜欢贪吃。每次妈妈刚把青菜端过来的时候,它都直接跳过去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吃完了,用它那红通通的眼睛瞪着我,好像在说:“主人,我还要吃,还要吃,再给我一点,好吗?”看它那可怜兮兮的样子,我只好又拿来青菜给它,看他有一次美滋滋地吃起来。

虽然爱爱有时候有点惹人讨厌,但是我还是十分喜欢它。后来,爸爸妈妈害怕爱爱打扰我学习,就把爱爱送到了老家。我和爱爱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但是我们心里依然念着对方。

如果我现在能再见到爱爱,我一定会对它说:“谢谢你,爱爱,谢谢你陪伴了我的童年,让我的童年更加丰富多彩。”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15

眼镜猴是一种既活泼又可爱的小动物,格外讨人喜欢。它长着一对又短又尖的耳朵,只要一听见虫子飞来飞去的声音就灵巧地转动。

眼镜猴喜欢在树上活蹦乱跳,有时也会爬下大树到地面玩耍,不过它们只会晚上出现。他们害怕强烈的阳光,白天常常躲在树洞里睡大觉。只有当太阳落下大山,它们才会出现。只要探险家轻轻碰一下树枝,它们就会躲进树洞或者连蹦带跳地跳到另一棵树上去安顿下来。

眼镜猴常吃的食物是飞蛾、萤火虫、螳螂、鸟蛋……眼镜猴吃东西非常有趣,吃东西时要直着身子,先用眼睛环视四周,躲在大树后面吃,把尾巴伸出去,摇来摇去,像一条小花蛇,这样那些肉食者就不敢靠近它,就可以安心吃东西了,食物吃光了,它就会去高大的树上找鸟巢,找到鸟巢就用它灵活的爪子把鸟蛋抓出来,放进嘴里,一路上一直把鸟蛋放在嘴里,直到到家才把鸟蛋放下来当作零食吃了起来,看它的样子一定吃得很香啊!

秋天,天气渐渐冷了起来,眼镜猴不得不贮藏食物准备过冬,它把找来的食物一个个塞进树洞里,并用脑子记清楚它们的位置。冬天,它有时用自己锋利的爪子扒开厚厚地积雪,找藏在积雪下面的食物,有时在树上散步,也有时在树洞里过着有食物又有温暖的日子。

眼镜猴真是可爱、活泼、灵活的动物啊!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16

“汪汪汪”你们已经知道是什么动物了吧?对,没错,是狗。它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我家就有那么一条小狗。

小狗身上的毛有黑有黄,是一条秋田狗,于是我叫他小黑。小黑的鼻子十分灵敏,100米以内都能闻到气味。一条长长的尾巴,见到主人就甩个不停,还伸出长舌头,不停地舔着主人。

小黑吃东西时不会直接吃,它会先闻一下,再用爪子碰一下,感觉到没有危险了,才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小黑喜欢吃骨头和火腿肠,一次,我从厨房拿出一根火腿肠,正想给小黑吃,可小花早已闻到火腿肠的味道。,一直在外面汪汪汪的叫。于是我将火腿肠切开,放在小黑面前,小黑很快的就吃了起来。吃的津津有味,火腿肠渐渐地,渐渐地由长变短,由长变短……不一会儿就连渣都不剩了。小黑马上抖一抖脸,将脸上的东西躲到地上,我用那黑油油的眼睛盯着我,好像感觉缺少点儿什么,直到我拎着一个大骨头放在小黑面前,它才心满意足的吃起来,吃完骨头,小黑舔了舔舌头,就去睡觉了。

小黑十分淘气,每天都要出去玩,于是我每天都会带它出去玩,一路上小黑总是一会儿玩到远远的,一会又舔我的袖子,好像要和我在一起赛跑,有时还跟别人家的小狗一起摔跤呢。

小黑真可爱,朋友们,你们也有自己喜欢的动物吧,来介绍一下吧。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17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小动物,你要问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什么?我会答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猫。我喜欢小猫的原因是它的天真可爱。在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猫。

小猫它一身洁白如雪的毛,中间夹着几块墨色的细毛,黑白相间美丽极了!炯炯有神的眼睛想两颗宝石一样,闪闪发光,在嘴边有几根又长又细的胡须,银亮亮的,显得特别威武。还有它的鼻子又小又黑,嗅觉可灵敏了,大老远能闻到鱼腥味。一对三角形的小耳朵,一有细微的声响,耳朵就立刻灵活地左右转动。还有一条黑白相间的尾巴,躺在地面上悠然自得地摇着。

小猫可调皮了,我每次写作业时,它都会进入我的房间,爬到我的桌子上给我捣乱。桌子上有瓶墨水,它用嫩红的舌头伸进瓶中,舌头立刻变成了蓝黑色,我看着它那蓝黑色的舌头,忍不住立刻大笑起来,心想:哈哈,活该,这下看你怎么给我捣乱!

小猫挺贪睡,喜欢晒太阳,冬天的时候它经常趴在走廊的阳台上,把头放在四肢里面,卷缩着身体睡大觉。夏天更好,有太阳的地方多,它睡觉的地方也多了。有时候睡够了就起来伸个懒腰,溜达一圈后再睡。

小猫很贪吃,一次,我和妈妈买了一头鱼,准备做红烧鱼。一回到家,小猫咪好像闻到了气味,在我脚边蹭来蹭去,不时还“喵喵”的叫着,我看它可怜巴巴的样子,就挑了一些小的鱼扔给它。小猫飞快抓起鱼,往嘴里塞,吃得津津有味。

我太喜欢这只小猫了,有小猫陪伴真好!我爱我家的小猫!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18

我外祖母家养了一只大猫,暑假里大母猫生了几五小猫。两只黄色,两只黑色,另一只是黑白混合的颜色,每只小猫都好可爱。

他们有胖有瘦,身长有长有短,圆圆的眼睛,鼻子长长的,扁而较宽的嘴巴两侧长了几根八字胡须。

肚子饿的时候。眼巴巴的望着猫妈妈,那眼神好似说话,喵——喵——声音清脆而弱小,好像在说我肚子饿了。

妈妈听到叫声,连忙躺下。几只小猫一拥而上,争抢着要吃奶。虽然猫妈妈有八个奶头,但五只小猫是不可能同时一起吃到奶。有两只黄小猫和一只小花猫,能吃到奶,因为他们身体健壮,可两只弱小的小黑猫吃不到奶,急得用爪子挠脸,生气了,在旁边挤来挤去,喵喵直叫着,声音比平常急促多了,好像在发脾气。嘴里喊着“猫哥哥,猫姐姐你们比我强壮,怎么不让我先吃,让我先吃,让我先吃!一点关爱之心都没有。”这样持续了几分钟,猫妈妈用爪子在自己的脸上抚摸,好像在说“你们别吵,大家都有吃,轮着来。”可它们依旧如此,不把猫妈妈的话当回事。猫妈妈只好站着,让小猫们都能吃到,有时候猫妈妈被小猫们折腾得站都站不稳,尽管如此,猫妈妈也不气恼,时不时用一个爪子,轻轻的拨开小猫。小猫们吃得不亦乐乎,高兴地蹿来蹿去,真像几个淘气的小孩,在妈妈的怀抱里无忧无虑,快乐地过着自己的幸福童年。

看着一只,只淘气可爱的小猫,我真想抱抱他们,因为他们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19

世界上的物品种类很多,动物也不例外,有猫、狗、兔、鸟……不过,我最喜爱的还是我那贪吃又会安慰人的小狗。

它有着一身雪白的毛衣,还有那灵敏的耳朵,可以听见远处的声音。它的尾巴有时卷,有时伸。它的四肢很细,像一根树枝。眼睛水灵灵的,像一个刚结出来的大葡萄。

别看长得可爱,平时可贪吃了。有一天,我写完作业,拿着一块面包吃了起来,小狗好像看中了我的面包,伸着舌头,摇着尾巴,对着我,似乎在说:“主人,你也太小气了,再分一半嘛!”我没有理它,继续吃起来,还一边吃,一边说:“嗯,真好吃,草莓味儿的。”它越想吃,我越不想给它。看着它可怜巴巴的样子,便把剩下的半块面包分给它。小狗叼着面包,走到一边去,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吃完后,跑到我眼前,好像在说:“主人,面包就是香。但我还没吃够呢!还有吗?”

说起小狗,我家的小狗可会安慰我呢!有一天,考卷发下来了,鲜红的“78”摆在我的眼前,回家后,我非常伤心,小狗看见了,脸上露出了同情我的眼神,便用脚蹭我,好像在说:“主人,不要灰心,下次考好就可以了。”我的心里便有了一丝温暖。它还做了几个动作来逗我笑呢!

看,这就是我那只既贪吃又会安慰人的小狗。我喜欢它,我们永远都是朋友,我还会把我的趣事和它一起分享呢!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20

我家楼下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名叫小白。小白有一身洁白如雪的“衣服”,摸上去特别柔软,大概它的名字就是由此而来吧。

小白有两只水灵灵的大眼睛,像两颗透明的玻璃球,使它能在夜间看得很清楚。一个又小又黑的鼻子镶嵌在俊秀面庞上,别看它小,它的灵敏度可是无人能及。一张樱桃似的嘴巴位于鼻子面,嘴巴虽小,吃起饭来却狼吞虎咽。有一次,它的主人给它满满一碗饭,它立刻张开“血盆大口”,不一会儿,一碗食物就很快“消失”了。小白的尾巴毛绒绒的,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神气极了。

天一放晴,小白就立刻蹿出狗窝,与它的好朋友玩起了“捉迷藏”。它们俩在小区的花园里你追我赶,好不热闹!你看,一身雪白的它在碧绿的草地上来回翻滚,四脚朝天,露出雪白的肚皮,向左扑腾两下,失败了,向右扑腾两下,还是没站起来,真替它捏了把汗。

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在阳光明媚的午后,看小白晒太阳的样子。瞧,它一会儿伸伸前腿,一会儿伸伸后腿,像是在做广播操呢,时不时地还会用腿挠挠自己的身子,看上去非常满足。累了的时候将整个身子左右抖动起来,趴在地上继续享受着“阳光浴”。

不论是阳光下的小白,还是奔跑中的小白,它都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我喜欢这只活泼、可爱的小白。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21

它是我最疼爱的“妹妹”,它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生活中的伴侣,它陪度过最美好的时光,它就是我心爱的小猫——小雪球。

小雪球不仅像雪一样白,还毛茸茸的。我一见到它,就会轻轻抚摸一下它的毛。小雪球有一双“绿宝石”一样的眼睛,一对三角形的耳朵,一条长长的尾巴,简直是猫咪界的“女神”。

小雪球经常用它那长长的尾巴来给我挠痒,逗得我不禁大笑。它玩累了,就会打个哈欠,然后趴在我的怀里呼呼大睡。在我写作业或者画画时,调皮的它总会跳到我的纸上“捣乱”。我一生气,它就用那可怜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说:“我只是想和你玩,饶了我吧。”真是令人又爱又恨啊!它有些胆小,一见到陌生人,它就会藏在我的身后,喵呜——喵呜——地叫唤,这时,我就会温柔地摸一摸它,而它,就会在我的脚边蹭来蹭去。

小雪球刚满月的时候就非常可爱,腿脚还站不稳,却已经学会了淘气。一根羽毛,一个线团,都是它的好玩具。一玩起来,它不知道要摔多少个跟头。它追着线团,摔跤了也不哭,站起来接着追,一直追到花园里来了,花园里的花草树木就遭殃了。小雪球把线团“赶”到花坛里,开得正旺的花,被它这么一糟蹋,可都受伤了。见我来了,它马上收起了它的顽皮,耷拉着耳朵,一脸尴尬地站在我的跟前,用它那求饶的眼神看着我,我爱惜地抱起了它,我绝不会责怪它,它是那样天真可爱!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小雪球,你们喜欢它吗?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22

我家除了爸爸、妈妈和我,还有一位特殊的家庭成员。你猜它是谁?

它的毛白白的,短短的,摸起来非常软。眼睛又黑又圆,像两颗黑宝石。小黑鼻子头整天湿湿的,我真想帮它擦干净。牙齿虽然参差不齐,但是每颗都非常尖。他细细的尾巴总是向上翘着,有时还会成为他的玩具。哈哈,相信你一定猜对了,它就是一条可爱的小狗,也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它简直就是我的守护神。每次我背上书包去上学,它会和我同时出门,送我到车站。一路上,它时而跑到我前面撒欢儿,时而退到我后面嗅来嗅去。我上车后,它就自己乖乖地跑回了家。当我放学回家的时候,第一个迎接我的也是它。它摇着尾巴扑上来,抱住我的双腿,把我的脚和腿舔了一遍又一遍。

前几天。它突然什么也不吃,连水也不喝。我真担心它的身体吃不消,所以就跑到药店去买药。每次我给他喂药都要花好大的劲,我先把药放进它嘴里,然后再按住它的嘴,过了一会儿才放开,没想到它还能把药吐出来。我耐着性子,把药又放到了它嘴里,又按比刚才长两倍的时间才敢放手,它终于咽了下去。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连续给它喂了三四天的药,它终于肯吃东西了。

这位特殊的家庭成员既给我带来了快乐,也给我带来了忧伤,我会珍惜和它在一起的时光。它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23

有的人喜欢仓鼠,有的人喜欢呆萌的小老虎,还有的人喜欢龙猫,但我喜欢的是可爱的小猫。

我家就有一只折耳猫,它的性格非常古怪。说它安静吧,有时候还真的很听话,成天只会在太阳底下舒服地睡大觉,每天都无忧无虑的。可是当它想要出去玩的时候,它会先去打探打探,用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看,顿时,我就心软了,让它出去玩了。可谁知道,它一出去就是一整天!可真是贪玩呀!

睡觉的时候,它会把身子变成一个小圆球,把长长的尾巴卷到身上,亮晶晶的大眼睛眯成小月牙,十分好玩。它吃饭的时候,还会先闻一闻,再尝一口,如果好吃的话,就会大口大口地吃起来,看它吃得津津有味,我都有点想吃了呢。如果它不开心的话,看都不会看你一眼;相反,开心的时候,它会在你的眼皮底下叫,或者跳上你的小书桌,画几朵小梅花。

它怕很多东西,不过它也是很勇敢的,蛇它都敢动。

它最可爱的时候就是刚满月时。那时它走路都走不稳,就已经会淘气了。一根鸡毛或毛球它就可以玩一天,玩的时候总会摔跤,不过它会站起来继续玩,长大后胆子大起来了,会在家里跑来跑去,把东西摔在地上。不过我一点都不生气,谁让它这么可爱,我喜欢还来不及,怎么会生气呢!

这就是我家的小猫,简直太讨人喜欢了!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24

我喜欢的小动物很多,如小仓鼠、小白兔、小猫、小狗、松鼠……但是我最最喜欢的就是小狗,而且是那种长不大的宠物小狗。

我姐姐家养了一只博美的小狗。它有一个圆圆的脸颊,圆鼓鼓的大眼睛,你要是不细心看几分钟的话,你是看不到它的眼白的;眼睛的下面是一只非常灵敏的鼻子。你可不能小看这狗鼻。要是你的东西不见了的话,它就可以帮你找回来!最后就是那又小又大的嘴巴和尾巴。为什么要说又小又大呢?就是说它嘴巴闭着的时候小小的,张开时就变得超乎我想像。它的尾巴和身子都是雪白的,无聊的时候就会摇着毛茸茸的尾巴给自己解闷。

小狗的吃相可跟它的外表完全不一样哦!

我们的小狗是吃骨头和喝自来水的。但宠物狗就是专吃狗粮的了。

我姐姐的小狗可贪吃了。每当到吃中饭和晚饭时,它就会乖乖地坐在地板上,摇着白花花的尾巴好像在说:“主人,你们吃中饭(或晚饭)了,我是不是也可以吃饭了呀?”

姐姐家的小狗不仅贪吃而且还贪玩。小狗一出门就会在园子里乱跑,像只雪球滚来滚去,姐姐也追不上它。如果它呆在家里无聊的话就在家里乱咬东西,可真是一只坏狗狗啊!

它玩累了,就会在房间里睡大觉,任凭谁怎么叫它,它也不会醒来。你说是不是一个大懒虫?

你看狗狗是不是很可爱?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25

“会游泳,爱嘎嘎叫”的动物知道是什么吗?是鸭子。

一天,爷爷抱着两只小鸭子回来,我高兴地跑过去,害怕地摸了下小鸭子,两只小鸭子长得都很像,豆子般大小发亮的眼睛,粉色的嘴巴扁扁的,上面还有两个圆圆的鼻孔,圆滚滚的身上穿着一件“黄色绒毛衣”,摸起来很柔软,下面是一双橘黄色的小脚蹼。我给它们取了名字,公的叫“绅士”,母的叫“美人”。

它们吃饭的时候可有趣了,先低头吃,再仰起头来,嘴巴一张一合地把鱼吞下去,“绅士”从不跟“美人”抢鱼,总是先等“美人”吃饱再用餐,好像真的绅士一样。

爷爷总爱带小鸭子去公园的池塘游泳。两只小鸭子摇摇摆摆地走向池塘,“扑通”地跳进去,它们欢快地叫着,摆动着脚。这时,就有许多路人拿着面包丢给小鸭子,它们游过去张开嘴接住,直到肚子胀得像个球才不吃了,游回岸上时也很吃力,让我忍不住笑。

冬天公园里的池塘结冰了,“绅士”试探地把脚放到冰上,结果一滑就摔了,在冰面上滑了过去,“绅士”惊慌地叫着,停在了湖中央。“美人”发着愣,我一步一步小心地走向“绅士”时,美人突然“嘎”的一声,把我吓得摔了一跤,也滑了起来。

小鸭子慢慢长大了,已经成年了。一天“美人”下了四枚蛋,它整天都坐在卵上,都顾不上吃喝。“绅士”就把食物送到它面前。过了几个月,蛋孵出来了,四只小鸭子都出来了。看着它们一家在池塘玩耍的情景,我也很开心。

我爱小鸭子,它们让我感到快乐,让我生活更丰富。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26

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是什么动物吗?我来告诉你们吧!我最喜欢的是我家的小花猫——焕焕。

知道我为什么给它取名为“焕焕”吗?因为我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它圆圆的头上竖着两只灵活的小耳朵,不要看它的耳朵那么小,其实它的小耳朵灵敏着呢!它还有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非常有神。身上有几道黑色和白色的花纹。四只脚掌下面有点疙瘩,走起路来静悄悄的,一点儿声音也没有。尾巴毛茸茸的,又细又长,有时在我面前左右摆动,好像有什么话想对我说。总之,我觉得它很有活力。我认为它名字叫焕焕再合适不过了。

焕焕不仅可爱,而且还是为民除害的英雄。有一次我在写作文,它趴在我身边,突然厨房里“刷”地响了一声,它立刻警惕起来。然后缓缓走向厨房,发现一只老鼠从一个墙角鬼鬼祟祟地钻出来。只见焕焕尾巴一竖,后腿一蹬,前脚一扑,向箭似的一下子就捉住了老鼠。随即,焕焕调皮地转了一下眼珠。只见它把爪子松了下来,老鼠转身想溜,跑了不远,焕焕立马把它捉回来,老鼠颤抖着不敢动。然后焕焕又把老鼠放下,放下后又捉回来,这样放了又捉,捉了又放,老鼠被折腾得筋疲力尽了,再也跑不动。这时焕焕张开嘴,享受着这顿来之不易的午餐。

我目睹了这场猫鼠大战,更喜欢我家的花猫了!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27

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什么吗?猜不到吧!我告诉你们吧!是非常可爱的小狗。

我的小狗叫阿宝,小名是小宝,他的毛发是黑白相间的,今年九岁,水汪汪的小眼睛,长的惹人喜欢,也很可爱。

经过训练的警犬还可以帮助我们捉住坏人,狗的嗅觉十分灵敏,能嗅出不同的气味,每天晚上,我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着阿宝,有一次,晚上我去公园散步,带上了阿宝,走着走着,阿宝忽然跑出去了,我赶紧追了上去,发现阿宝正津津有味的吃着草地中间的火腿,我看了看,不由称赞道说:“不愧是我的小狗,一闻到东西就吃起来,厉害,厉害,真厉害,这真是一只嗅觉很强的小狗。”

我的小狗十分热情好客。每次家里有客人来,它总是一刻不停的在客人面前跑来跑去,客人们都会说:“我的小狗像一个调皮的小男孩。”并且阿宝还会“汪汪”的和客人们打招呼。

我每次伤心生气时,阿宝都会在旁边汪汪的叫,好像对我说:“别哭了,再哭你的脸就变成了猫脸,还会逗我玩,让我的心情马上就变好了。他真是我最好的朋友。

每次我去哪里,阿宝都会和我形影不离,不管去游乐场,还是去买东西,总是跟着我,我去哪里,阿宝就去哪里。我喜欢我的小狗阿宝。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狗,很听话,也很可爱。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28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猫,猫的耳朵是坚起来的,可以听到离很远的声音,它的眼睛就像灯泡,可以在夜间看见,它的嘴巴里的牙齿,就像一把把利剑,可以一口把老鼠给咬死,它的身体长长的,毛软软的,摸起来,就像一个小圆球,它的爪子尖尖的,尾巴长长的。

我们都说猫的性格很古怪,说它老实吧,的确,它无忧无虑,整天睡大觉。可它决定要出去玩玩,它一出去,就要走一天一夜,任谁怎么呼唤它都没用,在小猫高兴地时候,有时会用身子蹭着你,有时会把肚子蹭开叫你给它抓痒,有时在你写作业的时候,它会跳到桌子上,在稿纸上给你印几朵小梅花。如果它要是不高兴,你给它说多少好话,它都一声一吭。它还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它是那么喜欢抓老鼠,它一看见老鼠就要想抓,那怕在那洞外等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它什么都怕,很想把自己藏起来,可它又是那么勇猛,不要说遇见老鼠,就算遇见蛇也敢斗一斗。小猫满月的时候更可爱,可它已经学会淘气了,一个细团,一根鸡毛是它最好的玩具,它一玩起来不知要翻多少个跟头,有时头撞到了桌子上,椅子上,撞疼了也不哭,它逐渐避开了新的游戏场所。它到院子里,那些花草就遭殃了,它在花盆里滚来滚去,抱着花枝荡秋千,最后,花枝折落,你见了肯定不会打它,它是那么天真可爱。

这就是我家的猫了。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29

我有一只很厉害小狗,他叫“小白”,他长得非常可爱。

他的身子雪白雪白的,小小的脑袋上有两只黑黑的眼珠在灯光里闪闪发光。他的鼻子小小的、黑黑的。他那像三角形的耳朵,听力可是很好的哟!他小小的嘴巴里有一条长长的红红的舌头。四肢粗粗的小短腿,尾巴如同一朵盛开的小花向上翘着。我抱起小白摸摸它的身子,它胖乎乎的,滑溜溜的,可爱及了。

小白吃东西真有趣。吃饭时,小白总是先叫两声“汪汪”,我想它在说:“我要吃,我要吃,我饿死了”。他吃东西的时候非常小心,总是先用舌头舔一下,然后抬起头,感觉不是很烫。才接着低下头吃起来。它吃的很快,好像有人跟它抢的似的。吃饱了,就走来走去,走了一会,就找个温暖的地方休息了。

小白睡觉很有意思。天气暖和时,小白很很很爱趴在地上睡,前脚向前伸着,后脚向后伸,或是四脚朝着同一个方向舒服地躺着。天气寒冷时,小白怕冷了,它把头紧紧的埋在腿间,蜷着身子呼呼大睡。它开心时,还会四脚朝天睡,肚子随着呼吸一鼓一鼓的。

我的小白还是一只喜欢玩耍,喜欢跟人娄玩的小狗。我和它玩抓人的游戏。小白抓,我跑。它的跑得可快了,我在前面飞快地跑着,回头一看,咦!它就在我后面了,差一点就抓到我了。我赶紧加快了速度,又开始跑起来了。跑了一会,实在跑不动了,它抓住我了,咬住我的裤脚,好像在说:“我抓住你了,你跑不掉了”。

这就是我家的最厉害的小白。既可爱又机灵!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30

有人喜欢活泼可爱的小狗,有人喜欢叽叽喳喳的的小鸟,还有人喜欢悠然自得的小乌龟,而我最喜欢的就是聪明伶俐的小金鱼。

在我书桌左上方的角落里,有一个四只巴掌大的玻璃鱼缸,里面住着两条聪明伶俐的小金鱼。在它们布满金黄色鳞片的身体,有一个尖刀似的脑袋,上面有一对圆鼓鼓、黑油油的大眼睛,这双眼睛时刻都瞪得滚圆,似乎在防备着敌人的入侵。在眼睛的后面是它的鱼鳃,这对一张一合的鳃是鱼儿用来呼吸的器官。下面的鱼鳍呼扇呼扇的,像是在水中划动的船桨一般。在它整个身体的最后方,长着一条分叉的尾巴,就像一把锋利的剪刀随着身体摆动来控制方向。

我每隔三天给它们喂一次食,每当我走到鱼缸前拿起鱼食的时候,它们就会把头伸出水面、张开嘴巴,好像在对我说:“主人,你怎么才来呀,我都快饿晕了。”然后,它们便开始争先恐后地抢着散落在水里的鱼食,每抢到一口它们都吃得津津有味。它们也经常为了争抢美味的食物而发起战争。记得有一次,那条深黄色的“大眼”一个急扑抢走了最后一口食物,浅黄色的“小眼”哪里肯就此放过?便追着“大眼”跑了好久也不肯停下。最后,它终于咬住了“大眼”的尾巴,它们便开始了一场激烈的鱼食争夺战。不过很多时候它们还是非常和谐、友善的。每当我写作业时,它们就会默默地游过来看着我,似乎在给我加油、鼓励。

聪明伶俐的小金鱼是我童年最好的伙伴,我很喜欢它们,它们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31

在我家的房檐下,有一排排蜘蛛网,一只只小蜘蛛在上面零散地趴着。观察它们是我生活中的一大乐趣。

蜘蛛看起来圆滚滚的,像一个个小球儿,全身黑白相间的毛,就像一只小形斑马。它有一双碧绿碧绿的小眼睛,但在蜘蛛身上看起来很大很大,像两颗绿宝石。嘴巴尖尖的,一张开嘴巴,就露出一根根小针,好似一把小锯子。嘴巴下面就是一个圆圆的小肚子,仿佛是一个刚装满东西的小麻袋。最有代表力的莫过于它的腿,按比例来看,它的腿比身子还长,真是名副其实的“大长腿”呀,它的腿有八条,完全不像大螃蟹一样笨拙,而是来去方便,行动自如。

除了它的身子很特别,捕捉猎物的方法也很奇特。

一天,我想用一只蚊子去喂它们,可不论我在上面放多少蚊子,它也不领我的“情”,就是不上来,便失望地想回去。就在这时,一只蝴蝶撞了上去,网被挣扎的蝴蝶抖来抖去。这时一只只蜘蛛从四面八方突击而来,用丝一圈又一圈地把猎物绕成一团,带回去了。我又放了一只活蝈蝈上去,蜘蛛又回来了。这是为什么呢?我回家翻起《昆虫记》,原来,蜘蛛的脚上有一根连在网上的感应丝,网上一有活的猎物,网也就会带着感应丝一起抖动,蜘蛛自然就会上来了。我又用手去抖了一下网,果然,蜘蛛一扑而空,似乎很不情愿地回去了。

观察蜘蛛不仅能让我了解蜘蛛,也能让我开开眼界,真是一举两得呀!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32

世界上动物许许多多,若要说我喜爱的,便是它了。它是一只小灰兔,叔叔在我生日的时候将它送于我。小灰兔有着一身细腻的灰毛,长长的耳朵,水灵灵的眼睛和一条细小的尾巴,我叫它小伊。在我们不熟悉之前,它处处躲着我,但后来,我们成为了一对亲密无间的朋友,但这之前,发生了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趣事。

那天,我大一早起来,想看看小伊在干什么,谁知,笼子里连个兔影都没有,我心急如焚,找遍了家里都没有找到小伊。我心里咒骂着:“那该死的小兔崽子,让我捉到,看我怎么整你!”正当我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时,小伊从厨房暴掠而出,我去厨房一看,妈妈买的青菜、萝卜给它一扫而光了。我气急败坏,以百米冲刺地速度奋起直追,可那小伊身后像装了火箭似的,跑的飞快。我一边跑,一边想:“该死的,我捉到你绝不善罢甘休”。小伊终于被我追到了死角,这时,它竟然跳起了一米的高度翻过了围墙,我恼羞成怒,也是翻过围墙追到邻居的院子,小伊跑到哪,我就追到哪。邻居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人和一只兔子像赛跑似的,也眼睁睁的看见了小伊打碎了几只杯子,打翻了几张椅子。看到这样子的情况,邻居突然缓过神来,到我家投诉,我也恢复了神智,望着邻居家的屋子发呆。回到家,被妈妈臭骂了一顿,我望着小伊,无可奈何。这件事情,很快就被时间流逝而被人遗忘了,我也与小伊成了一对好朋友。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33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荷兰鼠。

它有一身黑白相间的毛。眼睛象珍珠一样的小,前爪又小毛又多,后腿力大无穷。我给它喂吃的时候,它先用鼻子闻一闻,然后再吃东西,吃饱了还要跑一跑。它不喜欢有阳光的地方。我给它洗过澡,先用一个盆节一小些水,然后把它放进去,它很怕水,使劲地跑,却跑不出去,我一看马上把它拿进笼子里,可有意思了。我好喜欢可爱的荷兰鼠啊!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猫,它干什么都与众不同,甚至连它的外形都十分有特点。

可以说这只3个月大的小猫全身上下只有两种颜色——黑色和白色。

它既没有邻居家的猫那样可怕,也没有楼上的猫那样乖巧,真是辜负了它主人给它取的“小乖”这个名字。它十分可爱,可爱更表现在了它的淘气上面。它进食时时而狼吞虎咽,时而细嚼慢咽,有时还把小面包滚着玩。

怎么样,这只小猫很有特点吧!

姥姥家养了一只小狗,叫豆包。豆包是个女孩,是一只非常温顺的松狮狗,现在有十个月大,豆包长的白白的、胖胖的、耳朵尖尖的,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炯炯有神,毛茸茸的尾巴摆来摆去,嘴里还不停地哼哼,像是在和人问好。它一见到我,很远就一边跑一边摇尾巴,跑到跟前以后,又是舔我的脚,又是把身子立起来用两只前爪抱住我的腿,看起来很热情。我和豆包玩的很开心。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34

世界上有许多小动物,比如:猫、狗、鸟、鱼……,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打鸣的大公鸡。

大公鸡长了一身花花绿绿的羽毛,像小姑娘穿的花裙子。它有一对大大的翅膀,像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大大的鸡冠火红火红的,一双珍珠般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一张嘴巴尖尖的、小小的,像铅笔头一样;一对有力的爪子能把地刨出了一个坑,像猪八戒天天扛在身上的九尺钉耙那样锋利。

有一天,我去姐姐家看一下她们养的公鸡。刚到鸡舍,只见一只大公鸡正在使劲地用爪子刨地面。不一会,地面就被它刨出一个坑来。它时不时还在土坑里吃什么东西。这一幕把我惊得目瞪口呆,我好奇极了,跑过去把鸡赶走,可是土坑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些沙子和小石子。我想:难道公鸡吃沙子和小石子?可是,等我跑出鸡舍时,那只大公鸡又跑了回来,继续用力刨坑,空气里像发生沙尘暴一样,全是灰尘和泥土。我还没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这只公鸡突然停止了刨土,叼起了一条小虫子高高兴兴地跑了一圈,又见好多公鸡都追着它跑。于是,大公鸡见势不妙,才把虫子吞进了肚子。其他鸡见虫子没有了,便一哄而散自己去找虫子吃。这时,我才明白,公鸡刨坑是为了找虫子吃呢!公鸡得到了虫子还要炫耀一下呢!

啊!大公鸡,你真美丽、真有趣!我爱你,大公鸡!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35

什么?你连我最喜欢的小动物都不知道?我最喜欢的当然是百鸟之王——孔雀了。

不过,我在动物园里看到的这只孔雀,可不是一只平常的孔雀。它通体雪白,平常习惯倒垂着尾巴在空地上悠闲地走来走去,就像是一位高雅的贵夫人,穿着一件纯洁的拖尾长裙在庭院上散步,让人惊艳;又像是一位穿着白色纱裙的公主,可能是为什么舞会而准备的吧!可是,一旦另一只雌孔雀出现在它的视野之内的话,那可不得了,原本收着的尾巴“刷”的一声张开,呈现出巨大的扇子形状。此刻,你肯定会被它的尾巴惊艳到,那尾羽根根明显,上面还点缀着一个个白色的小圆圈,尾羽的末梢就像有一只只即将展翅的和平鸽似的,轻盈而美丽。偶尔开屏的时候,还能看见它尾羽颤动,闪烁发光,并发出“嘎嘎”的响声呢!“这不会是画里走出来的吧!”我不由自主地赞叹道,“要是我也能养一只这样的孔雀,那该有多好呀!”

我喜欢孔雀,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外表美,更是因为一则与孔雀有关的寓言故事。那则故事里,孔雀是丑陋的,而乌鸦是美丽的。但是在一次救火过程中,孔雀奋不顾身地救火,导致自己的羽毛被烧焦了。而有美丽羽毛的乌鸦,则自己逃跑了。这一行为被精灵看到了,它让乌鸦成了那只最丑的鸟,而孔雀呢,则成了百鸟之王。好人有好报,这句话果真没错。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孔雀。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36

说到我最喜欢的一种小动物,非“狗”莫属。你看,那懒洋洋蜷在沙发上睡大觉的小东西,就是我家的小白。

小白长着一身雪白的毛,远看犹如一团大雪球,摸起来十分柔软。它的尾巴总是卷着,上面有一块棕色的斑,小白最喜欢摇着尾巴走来走去。它的耳朵也是棕色的,经常耷拉着,但这丝毫不影响它的听力。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骨碌碌转着。

小白不是猫,但它却是一位捉鼠

小白不仅捉鼠厉害,还喜欢玩老鼠。有一个傍晚,我看见小白嘴里咬着一只老鼠。奇怪的是,老鼠好像还没有死去。小白走到沙发前停下,把老鼠放到地上。老鼠以为逃脱了“虎口”,爬起来想逃。不料,小白快速地伸出爪子将它按住,拖到自己跟前,再次将它咬住,咬一会儿,居然又放到地上……如果不是妈妈看见,一砖头下去,不知道它还会玩多久。

小白很乖,从不跟我们添乱。它从来都是在屋子外面大便。想睡觉时,就自己去把垫子拖到指定的地方。虽然它偶尔也调皮,但我们都舍不得责打它。

这就是我家的小白,它陪伴着我,是我的好朋友。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37

我喜欢的小动物有很多,但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我家的那只泰迪狗,因为它非常可爱,所以我给它取名为“萌萌”,你们想不想认识它呢?下面,我就来介绍介绍它吧!

萌萌有一身棕色的卷毛,它趴在地上休息时,就像一个棕色的小皮球;萌萌有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就像两颗黑宝石,小小的耳朵藏在卷卷的毛里,湿湿的小鼻子十分惹人喜爱。

萌萌很喜欢在阳光下玩耍,只见它一会儿逗着飞来飞去的蝴蝶,一会儿闻闻草地上的野花,一会儿又惊起几只小昆虫。萌萌还很喜欢站在阳光下,它站在那儿,看着自己的影子发呆,看着看着就觉得没趣了。它正准备跑去其它地方玩时,影子也跟着它跑,萌萌东跑跑,西跑跑,试图摆脱影子,可是,萌萌发现影子也紧跟着跑,可爱的萌萌就用爪子使劲地抓影子,好像在说:“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呀,你真烦!”直到天渐渐暗下来,没有影子了,萌萌才依依不舍地回家。

萌萌还会看家呢!有一次,我把萌萌带到乡里去玩,其它人都有事去了,就我和哥哥在家。过了一会儿,萌萌“汪汪”大叫起来,起先我没在意,后来,我发现萌萌还在不停地叫,就和哥哥出去看看是什么情况,原来是舅舅回来了,萌萌还以为舅舅是陌生人,所以便不停的狂吠。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小动物——泰迪狗“萌萌”,它让我的生活充满乐趣。我最喜欢你,可爱的萌萌!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38

有些人喜欢可爱的小猫。有些人喜欢会说话的鹦鹉。其他人喜欢纯白兔……我最喜欢的是忠诚的小狗。

我家里有一只金色的小狗。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小流氓”。为什么叫“小流氓”?因为它特别具有破坏性。这个“小坏蛋”全身长满了金色的头发,圆圆的眼睛像水晶一样。你看,他还在不停地转!那条小尾巴总是摆动着,非常讨人喜欢。

有一次,“小坏蛋”无精打采地躺在他的饭碗前。我一看到他饿了,就对他说:“你想吃点什么吗?”它似乎明白了,绝望地点点头。但是房子里没有狗粮,所以我必须先出去买。我没想到这个“小坏蛋”会抱住我的腿说:“我饿了,我饿了,主人,请快给我点吃的,否则我不会放手的。”看到我没有注意,它放开了我的腿,把我的鞋压死了。它似乎在对我说,“交食物,交鞋子。”我真的别无选择,只能把它放回窝里,跑出去买狗食。

我买下它后,看到它一动不动地躺着,好像在说:“主人,你的速度太慢了,我在梦里吃过了。”看到它可怜的样子,我立刻把美味的狗食和美味的清水打包放在它面前。当他看到这个,他急切地跳起来,狼吞虎咽,吃了几口狗食,舔干净的水。他看起来很可爱!吃饱后,它摇摇头摆尾,回到它的窝睡觉。这家伙太懒了,以至于吃完后就睡觉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一个可爱的“小坏蛋”。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39

在生活中,有许多人见人爱的小动物,它们给我们带来了欢乐,带来了温暖。我家也有一只可爱的小动物,它就是一只小仓鼠,名叫胖丸。

胖丸是一只布丁仓鼠,它全身呈淡黄色,后背上有一条深黄色的毛,它的小眼睛像两个黑豆一样,真可爱。

胖丸的名字非常有趣。刚买回来时我叫它小丸子,因为它睡觉时团成一球,像丸子一样。后来小丸子越来越能吃,然后它成功的把自己越吃越肥,我看见它这肥样,就把它的名字改成了胖丸。

胖丸的最大的爱好就是吃了,我只要一摸它的食盆,它就会向我要粮食。有一次,我在它的盆里装满了小鱼干,胖丸一下子就跑过来,蹲在食盆里,先是细嚼慢咽,然后它可能觉得不过瘾,就狼吞虎咽的吃起来,把吃的鱼干全放进它的“仓库”里。我怕它放不进去了,就把食盆拿起来,没想到胖丸没有离开,而是还在食盆里吃着小鱼干,它突然用它那可爱的小眼睛看了我一下,让我将它放下。它真是太萌了。

胖丸最大爱好就是运动了,它一到晚上就不停地在它的跑球上跑,一下都不停。有一天晚上我摸了一下食盒,往里放了点粮食,胖丸从跑球上下来,吃了一点又跑了起来。

我的小仓鼠快乐地生活在我家,它每天都会给我带来一些快乐。我非常喜欢和它在一起生活。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40

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狗”了,无论是哈巴狗、狐狸狗、贵宾狗、拉不拉多犬我都非常喜欢,也不管是大狗、小狗、胖狗、瘦狗,我都爱。每次看到有人车上载着狗,或是手上牵着狗,我忍不住想去摸摸它们,好像它们就是我的朋友一样。

我们家虽然没有养狗,但是我可是有很多和狗接触的经验呢!最常陪我游戏的狗叫做“Liki”,“Liki”是一只米格鲁,它是我们学校对面餐厅养的狗,由于我和妈妈常去那儿用餐,因此就跟“Liki”熟了起来。“Liki”的身上有黑色、白色、咖啡色的短毛相间,大大的耳朵、长长的尾巴,模样非常讨人喜欢。他很聪明,也很会撒娇,会跟人握手,也会听我的指示,嗅觉更是一级棒。它最爱玩球了,只要每次我说:“球球!”他就会用兴奋的眼神看着我。餐厅的老板娘看我这么喜欢“Liki”,还曾经让我帮“Liki”洗澡呢!

另外一只常陪我游戏的狗叫做“咪噜”,“咪噜”是我婶婶娘家养的狗,每次婶婶回娘家的时候,我都会去当她的“小跟班”,其实我是要去跟狗玩的啦!“咪噜”是一只玛尔济斯,它小小的尾巴轻卷在腰上,黑黑的眼睛和鼻子,和它那全身披着白白的丝状毛,真令人喜爱。

我真的好想要拥有一只自己的狗,但妈妈说,她照顾我和妹妹已经够辛苦了,才不想再养一只狗,除非我把自己分内的事情都做好才考虑看看。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也带给大家许多欢乐,希望我养狗的梦想有一天能实现。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41

我喜欢的动物一大堆,可是我精挑细选之后,终于选出我最喜欢的动物了,就让我介绍一下吧!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因为它就像我的兄弟一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它非常的窝心,只要我有吃不下的饭,它就会帮我解决,而且还吃得津津有味呢,让我不由自主的心花怒放!它长得不胖不瘦,刚刚好,而且又非常乖巧听话,善解人意,不会乱跑乱叫。妈妈说:“如果你再不听话,就要被狗追过啰!”这句话让我们燃起了热血,让我更加的听话,更加的努力!毕竟我是人啊!岂能输一条狗?

有一次,我在乡下玩,在田里有一只凶猛的狗想要咬我,我拔腿狂奔,一直跑,一直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就在我快要被追到的那一瞬间,我们家的狗突然冲过来保护我,它们打得天昏地暗、不分上下。最后还是我家的狗胜利了,那条恶犬只好夹着尾巴落跑了。回到家后,我给我家的忠犬啃它最爱的骨头,喝一些牛奶,好好犒赏它护主之功。让它充分的休息,保养一下身体,希望它早日康复,回复元气,就像以前一样雄壮威武!

这就是我非常喜欢这种动物的原因,因为它手脚发达,身体灵活,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非常窝心,总是带给我数不完的欢乐。我和我的狗兄弟,我们真的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真的好感谢它的挺身相救,否则,受伤的可能就是我了。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42

我养过许多小动物,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我家鱼缸里的那几条孔雀鱼。

四个月前,科学老师让我们带一些鱼在课堂上观察,做实验。于是,爸爸就给我买了两条孔雀鱼,当时我非常兴奋,因为我从来没养过怎么漂亮的鱼:公鱼的身体是灰褐色的,尾巴是由白色到黄色再到橙色的渐变色。在尾巴的中间有一两个黑色的小点;母鱼的身体几乎是透明的,只是在它肚子和尾巴相接处是淡黄色的。母鱼的尾巴是由白色到柠檬黄色的渐变色。看到它们那鲜艳的尾巴,我不禁会想:这尾巴真漂亮,真像一个个孔雀的羽毛,“孔雀鱼”这个名字肯定是这种鱼的尾巴像孔雀的羽毛来的。

有一天,在给小鱼喂食时发现,那只大肚子的鱼的肚子变小了,水里有很多灰。刚要换水时,发现灰竟然会在水里游泳!仔细一看,原来是刚出生的小鱼。我赶紧叫爸爸妈妈来看,然后把大鱼挑到另一个鱼缸里,免得大鱼把小鱼吃了。

又过了一个月,小鱼长成了,却只剩下五条,四公一母,而且母鱼肚子大大的,好像怀孕了;大鱼呢,一条死了,另一条也跳出鱼缸死了。我那时对天发誓:一定要让那条母鱼顺利生下鱼宝宝。

直到现在,只剩下四条鱼了,而且那只母鱼肚子仍然大,依然没生小鱼,我一定信守我的承诺,让它们继续平安地活下去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43

说到我最喜欢的小动物,那当然是可爱,听话又忠诚的小狗,他有着毛绒绒的毛,像水晶一样的眼睛,小小的爪子,鼻子是黑色的,又短又小的狗尾巴,实在太可爱了。

暑假,妈妈从乡下带回来了一只小黑狗,他的毛有两种颜色一白一黑,他的脚是白色的,像穿着一双小白鞋,尾巴也带一点白,剩下的他的身体。耳朵。脸都是黑色的,因为他身上大部分都是黑色,所以我把他的名字取为小黑。

这只小狗可挑食了,米饭不吃青菜不吃就吃香喷喷的肉或香喷喷的炒米粉。小黑最喜欢去草丛里面打滚儿,有一次我带他去县政府玩,小黑就是不走有砖块的路,就是喜欢躲在草丛里,有时走着走着打几个滚,小黑有时还会躺在草丛里休息可爱极啦!还有一点,小黑又懒又可爱,小黑明明会走楼梯,而每次到了单元楼下,小黑就不上楼梯,所以每次上楼梯我们都要把它抱回家里,但是她下楼梯就特别开心,比我还跑的快,真的好懒呐!小黑在家的时候一直跟着我,不管我走到哪,他都还要跟着,但只要我妈妈一出现,他立马就去跟着妈妈了,不管我怎么叫都叫不回来。

小黑也特别乖巧,我在家里拿了一个乒乓球给小黑,我扔球,他捡球,小黑跑的特别快,但是每次捡完球,小黑就扑在我身上,用他的狗爪子在我白衣服上印下了几个黑不溜秋狗爪印。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他可爱,调皮又乖巧,真像一个,还没满月的小孩子呀!所以你们喜欢哪个小动物?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44

有一天,我的朋友叫他爸爸买了一只狗,他就把那只小狗带了下来,我觉得他非常可爱。

白色的毛,短短的爪子,鼻子黑黑的,还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真是太可爱了。

这只小狗也挺聪明的,比如说,这只小狗做了坏事,我朋友要打他的时候,这只小狗立马就跑了。还有一次,我和我朋友出来玩,他也带了小狗,我们刚路过烧烤店,小狗就汪汪的叫,我们想应该他饿了,可是我们又没带钱,我们一直在想办法把小狗弄回家,可是小狗就在烧烤店外一动不动,我们想到了一个办法,我们跟小狗说:"小狗,你先跟我们回家,回到家拿到钱再给你买。"可是小狗还是一动不动,我朋友就只好回家拿一块钱,买了一根香肠给小狗吃,小狗吃完才等我们回家。

但是小狗也很挑食,一开始我们不知道他要吃什么,我们先端了一碗米饭给小狗吃,但是小狗不甘示弱,就坐在地板上,我们有夹了几块肉。小狗猪开心的吃上了,但是小狗就吃肉一点米饭都不吃。

他吃饱之后,我们看他身上有脏兮兮的地方,我们就想:"我们帮它洗澡吧。"我们先放好水,然后把它放到水上,让他开心的玩,我朋友还把他的玩具放进水里,小狗玩的特别开心。

他洗完澡后,就去睡觉了,他睡觉的时候,我在和我朋友聊天,我们在安排,明天该怎么照顾小狗?

小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可爱、调皮又乖巧,真像一个还没满月的小孩子。你们还喜欢什么小动物呢?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45

猫有很多个品种:加菲猫、美国短毛猫、布偶我最喜欢的还要数英国短毛猫。这种猫的毛颜色各异,有蓝灰色、灰白色、金色等,猫毛特别绵密厚实。它们的性格温柔憨厚,两只大眼睛圆圆的像灯泡,嘴巴小巧,成人字形;小爪子是黑色的,如同黑色的梅花。

短毛猫喜欢舔自己的爪子,然后像人那样清洗小脸,那可真是一丝不苟。它跑起来的速度如同一阵风,想追上它可不那么容易。既然是猫,那肯定是十分喜欢顽皮的。一根线,一个球都会成为它的玩具。它不停地追着球跑,然后抱住球,在地上打滚,嘴里发出呼、呼的声音,好像因为制服不了球而在发脾气。

它们虽然调皮打闹,但乖起来的时候,也是十分讨人喜欢。当你给它们一些事物,它就像跟屁虫一样,一直跟着你,寸步不离。看到你坐下来,还会轻轻蹭你的腿,或者用爪子抱着你的不放,如同一个婴儿要到母亲的怀抱里。在我写作业时,它就安静地坐在桌上,用它的尾巴来回蹭我的手,发现我不理它,它就捣蛋起来,在我的作业纸上印上几朵小梅花,然后快速跑开,估计是知道自己做了坏事,逃之夭夭啦。

当你长时间地呼唤它,它会扬起小脑袋,瞪着圆嘟嘟的大眼睛,萌萌地看着你,在你身边绕圈圈。如果有客人进屋,它立刻保持警惕,变得小心翼翼的,生怕别人会伤害它,或者把它带走。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英国短毛猫,虽然它是姐姐从朋友家带回来玩几天的,我和它还是成为了好朋友。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学作文46

我喜欢的小动物有很多,例如小狗、小猫、鹦鹉、乌龟、仓鼠等等。但是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小猫。

在我家中,你会发现一只橙中带白的“小圆球”,那便是我的宠物猫“橙子”。

“橙子”是一只可爱的小猫,它有着四只毛绒绒的小爪子,一双深绿色的眼睛就像是一汪绿色的深潭,特别迷人,一只白里透红的小鼻子总喜欢到处嗅来嗅去。

“橙子”平时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睡大觉,每当吃饱喝足,它就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前爪,然后迈着那优雅的猫步走向阳台,来到一片幸福树的阴凉下,伸开它那面条般的身子,不一会儿就开始了它的美梦,或许在梦中会梦到埃及猫神殿或者宇宙猫星球。

在日常生活中“橙子”最爱吃鱼,记得有一次,妈妈买了两条鱼回家,“橙子”大老远便闻见了鱼的味道,就在妈妈在在厨房中做饭时,它便化身成了“猫小偷”轻轻地来到了放鱼的大水盆旁,想抓一条鱼吃,只见它轻轻一跃便跳到了水盆的边缘,然而,由于没有掌握好平衡,“橙子”一不小心掉到了盆里,变成了一只“落汤猫”好笑极了。看到它狼狈的样子,我哈哈大笑。

和“橙子”在一起的时候我非常开心,希望它能永远和我在一起,陪伴在我的身边。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1

我是一个可爱的男孩。今年九岁,在游府西街小学上学,暑假过后我就上三年级了。

我叫肖金宇,千万别喊我“小金鱼”哦!爸爸妈妈给我取的这个名字含义是:是金子总会发光,希望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成为宇宙里的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永远都会发光的金子!

我有一头乌黑的头发,浓淡适中的眉毛下有双明亮的大眼睛,我有一对招风耳,鼻梁不算特别高但是放在我的脸上刚刚好。我的身高1.38不算太高,我的体重34公斤,换算一下68斤哦。但是当你看到我的时候,不会认为我胖,因为我常常锻炼身体,壮如小牛。

当我每次开怀大笑的时候,圆圆的小脸左边有一个大酒窝。

生活中我也是个幽默的男生,记得有一次上游泳课,老师教我们跳水,发现前几个同学跳的动作不对,开始纠正讲解跳水规范,说:“双脚要微微张大一点点,双手要举过头顶。”轮到我的时候,我把双腿张得大大的,两手高过头顶,半蹲着,像极了一只生气的大猩猩,“砰”一声跳了下去,顿时水花四溅,惹得同学们哄堂大笑。我也喝了点游泳池的水,当然没有喝光,留了点给其他同学。

因为我能给大家带来快乐,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与我交朋友。这就是我,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希望你们喜欢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2

我的眼睛虽然小,但很有神,像天空中的明星在闪烁。一张小巧的嘴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开心时,笑一笑,生气时,噘噘嘴,嘴巴上能挂起一个小油瓶。说出来的话有时让人忍俊不禁,有时又让人哭笑不得。

我的爱好是下围棋。当我看到电视上李世石对战阿尔法狗,结果以4比1惨败时,我便下定决心:长大以后要战胜阿尔法狗,为国人争光,所以我学起了围棋。自从我上了围棋兴趣班后,每一次围棋课我都听得非常认真。回来后,我还在电脑上跟别人下棋。记得有一次,妈妈出去买菜,临走前提醒我:“不要忘记把衣服放在洗衣机里洗。”我漫不经心地说:“哦,知道了!”后来,我在电脑上下棋,一盘接着一盘,早把妈妈的嘱咐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平时我还乐于助人。有一天,学校里有一个同学摔跤了,我立刻把他背在身上,急忙送往医务室。校医查看他的伤势后说没有大碍,气喘吁吁的我顾不得擦去汗水,感觉比那位同学还高兴。

这就是我,你想不想和我交朋友,一起下围棋啊?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3

世界上没有两片一样的树叶,也没有两块一样的石头,当然,世界上也没有两个一样的人,所以我也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人,今天我要来描绘一下我独一无二的自画像。

我头上的杂毛非常多,每天早上梳好头整整齐齐地出门,可是到放学时,头发就乱糟糟的,妈妈总是说:“涵露啊,你看别人每天放学头发都不会乱,就你,每天乱糟糟的,你到底去干什么了?”而我总是说:“不知道啊!”我很怀疑,特别怀疑,是不是我上学的时候,这些头发就变成真正的人了,然后它们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从我马尾辫的皮筋里,努力地跳出来玩,等我要放学了它们又装晕,害得我总有杂毛在风中挥舞……

我的嘴巴里有一颗牙,迟迟都不肯长出来,已经一年多了。我真担心它爱上了做一个婴儿,在妈妈的怀里,就是不肯冒出来。不知道我给它唱唱摇篮曲或者经常喝喝甜甜的果汁,它是不是就会快点长出来呢?

我的眼睛下面有卧蚕,像老奶奶一样。卧蚕是一张床,而眼睛是个人,它好像一生一世都躺在床上,就像一个得了癌症的小娃娃躺在床上,依赖床的程度就像鱼需要水一样,永远分不开。不过,现在卧蚕越来越时髦了,好多人都专门去医院里做出卧蚕来呢!我还是挺幸运的,天生拥有一对卧蚕哦!

这就是我的自画像,这就是世界上一个独一无二的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4

我是一位活泼开朗的小女孩。有一对弯弯的眉毛,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配上一张圆圆的小脸,留着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一张爱说话的小嘴巴。

我是一位粗心大意的学生。记得这次数学考试,老师把卷子发下来,我工工整整地把答案写上,又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自己觉得没有错误,就把卷子交上去。第二天上数学课时,当我看着老师拿着数学试卷走进教室,我的心情十分忐忑,紧张的看着老师发试卷,等我拿到试卷时,发现错了几道题。回到家里,我认真地进行了错题订正和反思。我下定决心以后要改掉粗心大意的毛病,不能再错题了。

我还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学生。记得有一次,王老师叫我去她的办公室里找一下东西,我找到了并把它交给王老师,王老师微笑地表扬了我,我感到十分高兴。这就是“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道理吧!

我不仅是一位粗心大意,乐于助人的学生,还是一位大家非常喜欢的班干部。每次轮到我管纪律的时候,我会微笑着对同学们说:“请你们遵守纪律,不要随便讲话哦!”因此大家都在我管纪律的时候非常安静。

这就是我,一个普通而又负责的女孩子。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5

我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小女孩,今年9岁了,我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黄逸。

我的头发乌黑乌黑的,经常扎着一个马尾辫。我的眉毛弯弯的,像两个月牙,眉毛下方有一双小眼睛,里面还藏着两颗“黑葡萄”。在我小小的鼻子下面有一张樱桃小嘴,说话声音甜甜的。我的身材很苗条,平时喜欢穿蓝色、粉色、绿色的连衣裙。我的性格比较温柔,一般不发火。但是,如果有谁无理取闹,把我给惹火了,我也会愤怒,让对方知道我的厉害。我喜爱拉小提琴,有些时候拉得太专心了,竟然能在优美的琴声中陶醉!记得有一次中午,我在房间拉小提琴,妈妈在厨房做饭,那个时候都已经靠近十二点钟了,可是爸爸还没有回来,妈妈大声叫我打电话给爸爸,我可能拉琴太专注了,当时一点也没听见。后来,妈妈又催了我好几次,我还是没听见,于是妈妈立马冲进房间,把我面前的琴谱拿掉,这时我才反应过来。其实,我的兴趣很广泛,除了喜爱来小提琴,还对下象棋、下跳棋、画画、游泳等感兴趣。

听了我的介绍,你现在已经对我有所了解了吧,今后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6

我是一个阳光活泼的女生,我的性格开朗,从来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就和朋友绝交。在家人眼里,我是一个阳光的女生,疯丫头,然而在同学的眼里,我有点假小子,一点女生味也没有,假小子,便成为我的“美称”。

有一次,我和住在附近的男孩子们,在一个大院子里玩闹,不是的打架,吵嘴。玩着玩着,不知怎么的,一个比我们个头大的大哥哥强走了一个小弟弟的棒棒糖,还欺负他,其他的男孩吓的四出逃跑,只有我在草坪上,我很生气,想替男孩出口气,便走过去,对那个男孩说:“喂,小子,你什么意思,你仗着自己比我们高就来欺负小孩啊!快对他说对不起”,那个男孩听了,脸都气红了说:“小丫头片子,快滚,少多管闲事!”我一听更来气了,说:“喂,你怎么这样啊?,还不快说对不起,你真以为自己很厉害吗?有种单挑啊!”“好,我们就比打游戏吧!如果你赢了,我就认输,你输了,就得给我跪下!”“好!”我们来到了电子游戏,打了几个回合,当然是我赢,就这样,我成了男孩们的偶像!那时,我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这就是我,一个阳光活泼外向,大大咧咧,假小子般的我!你们原意和我做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7

我叫李言,今年十一岁,我优点不多,缺点却一大堆,单单一个“慢”就让我吃尽了苦头。

镜头一:要说赖床,那我可比《喜羊羊与灰太儿狼》里的懒羊羊强上一百倍!“李言,快起床,要迟到了,都叫了半个小多小时了,还磨磨蹭蹭的!”妈妈以140分贝的声音怒吼道。“哎呀,再睡一会儿!”我不耐烦的说。“不行,快起来!起来,还要吃早饭,梳头,穿衣服。”听到老妈的必杀技“唠叨神功”又在耳边响起,我这才懒洋洋的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然后慢吞吞的穿好衣服。

镜头二:“李言,都一点三十分了,还不快去上学,你想被老师罚呀!”“老妈,我还差几句话,写完就上学!”“行尸走肉”般的我匆匆忙忙的给作文添了笔,收拾好书包夺门而去,奔向学校。

镜头三:放学了,回到家,我马上把书包放下,冲到电脑,打算大玩一场,可是妈妈又来“唠叨”了:“李言,快去洗澡,洗完澡吃饭,吃完饭做作业。”吃饭时,“李言,你在那数饭粒吗?一餐晚餐至少吃了半个小时。”“别人可以先吃呀!能节约不少时间呢,可你偏要我先洗澡再吃。”我不服气的顶嘴道。“我的小祖宗,拜托了,你若想节约时间,我只求你快点儿吃。”

这就是我,一个慢吞吞的我,不过我有了这个缺点也很烦,我多么喜欢改掉这个毛病呀!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8

我叫周文康,一个有淡黄的长裙,蓬松的头发……等等我在想什么?我是个男生。我呀,11岁,我胖胖的,别看我胖,我也有特长,我的腿特长……

我偶尔爱发点小脾气,有一次我吃饭的时候,不小心把水洒桌子上了,我的小脾气控制不住“洪荒之力"钻了出来,我对桌子一顿批评,明知道桌子不能和我说话,可我就是忍不住想拿桌子撒气儿。妈妈看不过去了,为桌子鸣不平:“看你把桌子数落的,回头桌子一生气罢了工,你想洒水都没地方洒喽!”妈妈的话一下把我逗笑了。嗨,我的小脾气也确实该改改了!

我也特别爱吃糖,像兔子爱吃菜,熊猫爱吃竹子一样,这可能就是我胖的原因吧。糖像长在我身上一样,和我形影不离。有一次我的糖找不着了,我找遍家里的每一个角落,冰箱上面,沙发底下,就是没看到糖踪迹,可把我急坏了。还有一次我拿上压岁钱,想买个麦克风好在家里一展歌喉,可是这时我看到了个″宝贝",没错,这就是麦芽糖机,这对于爱吃糖的我来说是多大的惊喜呀!于是我二话没说就把买麦克风的钱买了麦芽糖机。回家之后我开始做糖,做出了草莓味儿、西瓜味儿,各种各样的糖,五彩缤纷,形态各异,让人看起来有一股想吃掉他的冲动。

这就是我一个有点儿脾气,爱吃糖的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9

我叫谢晓寒,小名叫晓燕子,这是我家里人对我的呢称,同学们叫我:“晓寒寒”,我在桔园小学上学,在同年龄中,我算较高的啦!我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一张爱吃糖果的小嘴巴。我不经常笑,也不经常哭,就是因为我上排有一颗牙掉了,所以不喜欢张开嘴巴显露我那个“大大的牙洞”!

我性格比较胆小害羞。有一次,我哥哥生日的时候,家里来了很多客人,妈妈要我过去问候长辈,我躲在自己的房间里,迟迟不敢出房门,我把房门悄悄的拉开一条缝,偷偷的向外张望着,硬是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表现自己。还有,我们学校的罗校长经常来我家做客,我也不敢大声说话,连正眼都不敢瞧罗校长,看见罗校长的影子,我就撒腿跑进房间里看书了。

我喜欢画画、写作和英语,特别是画画,让我尝到了成功的喜悦。去年的暑假,妈妈带我去看画展,一进大门,我就被那些栩栩如生的画迷住了。那时,我就萌生了学习绘画的念头。刚学画画时,我觉得单调,枯燥,有时不停地去擦掉那些没画好的线条,手累的很酸很酸。后来,在绘画老师的精心指点下,我找到了“感觉”,沉下心来,全身贯注地投入到每一堂画画的练习中,正因为当初的坚持不懈,我才获得了一个个证书和参赛的资格。现在,我在学习之余,最开心的事就是画画,它让我在勤学苦练中,享受到成功的快乐。

你现在了解了我吗?与我做好朋友吧!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10

我叫刘昕怡,是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我有一双又大又圆象黑葡萄一样的眼睛,一个樱桃小嘴,高高的鼻梁象一座小山峰,乌黑的头发十分笔直,就像一道瀑布。我皮肤有点黑,但五官精致,所以大家都叫我“黑牡丹”。

我个子不高,还很瘦。很多人都说我是“竹竿”。但我并不因此难过,反而有点庆幸,因为可以不用受减肥之苦了!

我对很多新鲜的事物和知识都很有兴趣,有时会让人觉得我胆量很大,其实只是太好奇了!一次到小区门前广场上玩耍,突然发现大家都不敢走近广场旁边的一家药店。我十分疑惑,仔细一看,发现原来药店门前趴着一只褐色的“青蛙”!这只“青蛙”个头很大,背上还有许多疙疙瘩瘩的东西,样子十分吓人!我好奇地走上前盯着它看了老半天,突然醒悟:“它是只癞蛤蟆”!我大声宣布着,结果尽然把这个怪家伙给吓跑了,一窜一窜地几下就不见踪影了。

实际上我的胆子很小。我最怕的生物就是蟑螂。一天夜里,我居然看到床上有一只蟑螂,想都没想就尖叫了起来,并立马从床上弹起来像炮弹一样飞出了卧室,连鞋都没有穿!我尖叫着一路跑到客厅,叫着外婆。直到外婆打死了蟑螂好半天以后,我才敢畏畏缩缩地走进卧室,上下左右地检查了半天,才敢上床睡觉。吓死我了!

这就是我,一个胆大又胆小的女孩!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11

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有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一张樱桃似的嘴巴和一张圆圆的小脸蛋,猜猜她是谁?他就是我---朱嘉莹,我有许多优点,也有许多爱好,现在让我来说一说吧。

我很善良。记得有一天放学回家,我看见有一只翠绿的蚂蚱被一张垂下来的广告纸反面的胶粘住了,它奋力挣扎,但无济于事,因为那胶太粘了。蚂蚱头上的两根触角不停的动来动去,看上去它很恐惧。

不行!我得救救它,不然它必死无疑。于是我跑上楼喊妈妈帮忙,我牵着妈妈的手来到蚂蚱旁指给妈妈看,“哦,真可怜!”妈妈说着一手轻轻的捏着蚂蚱的身子,另一只手用指甲小心地刮开胶,好把粘住的脚慢慢地从胶里清理出来。可是有条腿好不容易刚从胶里拔出来,马上又被粘上了,我看着紧张极了,生怕弄痛了它,又怕扯掉它的腿,在旁边不停的说:“妈妈小心点!妈妈小心点!别弄伤它了。”妈妈说:“我会小心的,因为我们都是有爱心的人。”妈妈小心翼翼地花了好一会功夫,才把蚂蚱的腿用指甲一只一只从胶里剔了出来,蚂蚱救出来后,我把它轻轻放在手掌心里,想让它压压惊,好好休息一会儿。可是它后腿一蹬,前足一扑就跳着飞走了,看到它又恢复了自由,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我的爱好也很多,我喜欢跳舞,考到七级了,老师经常表扬我呢,我还喜欢弹古筝,弹得很流畅,经常能得到奖励。

这就是我,一个善良又爱跳舞、爱弹古筝的我,我喜欢我自己!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12

瞧,对面走来一个高高的小男孩,他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上带着一副眼镜,薄薄的嘴唇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十分喜欢下象棋和打乒乓球。

每到周末,他都会找爸爸下几盘象棋。他们摆好棋就开始“调兵遣将”了。有一回,他以一招“海底捞月”赢了爸爸,正当他沉浸在喜悦之中时,忽然,爸爸喊了一声“等一下,我还没有输呢!”说完就撤回了车反将了他一军。他一瞧,赶快招架,连将自己的炮调回阵地都顾不得了。爸爸捏了一把汗说:“好险呐,我差点就输了。”于是,他们就继续对战起来。过了一会儿,呀用了一招“WC马”,不料老爸毫不畏惧,用炮堵住了马的去路。他又用车赶去支援,但是老爸趁他不备,用了一招“闷宫炮”,将他彻底将死了,他只能乖乖认输。可虽然输了,他依然很开心。

他喜欢打篮球,更爱看书。他常常一看起书来就忘记了时间,连吃饭也置之脑后。

有一回,妈妈为他买了《爱的教育》一书。他一回到家,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他刚翻开书本就被书中的小主人公安利柯深深地吸引了。他不知疲倦的读着,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已经是晚上七点了他还坐在书桌前读书。这时,妈妈喊道:“儿子,你看书已经看了一下午了,快来吃晚饭吧!”他这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书桌。吃完了晚饭,他又一头扎进书的海洋里,一直看到晚上九点才去洗漱、睡觉。

他是谁?他就是我——黄小明,一个活泼开朗、兴趣广泛,又有几分执著的小男孩。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13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女孩,今年九岁了。

我的个子不高,有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白里透红的脸上,长着一对弯弯的柳叶眉,眉毛下面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大眼睛下面有一个小小的鼻子,别看它小,但却十分灵敏,什么味道都逃不过它,妈妈总说我有一个“小狗鼻子”。我还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一笑起来就会露出两颗大门牙,这样的我是不是很可爱呢?

我性情温和,但偶尔也会耍些小脾气。只要有人惹怒了我,我绝不会轻饶他们,一定要他们尝尝我的厉害才罢休。

我的兴趣爱好很广泛,有看书、画画、跳舞、唱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书了。我的书柜里密密麻麻地摆满了许多书,像《中华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西游记》……我都看过。有时候看书还会忘了吃饭,中午忘了睡觉,晚上一直看到10点多。记得有一次,我在房间看书,妈妈煮好饭菜喊我吃饭,由于书本里的内容,实在是太生动有趣了,以至于不管妈妈在外面喊得有多大声,我都一动不动地坐在书桌前,直到妈妈来到我的身旁,我才反应过来。虽然少了很多玩的时间,但我却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所以我的心里就像是吃了蜜一样甜!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小姑娘。怎么样,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14

我们班上有这样一个女孩,大家来听听我的描述猜猜她是谁吧!

她披着一头漆黑的长发,一转身,头发就甩了过来;红彤彤的脸蛋上镶嵌着一双明亮的眼睛,总是含着笑意望着你;一张会说话的嘴巴总是停不下来。她个子不高,却身姿挺拔,看上去很有活力。

她有很多兴趣爱好,比如弹钢琴、唱歌、读书......但她最喜欢跳舞。这还得从有一次看电视说起,当时,她看到了一位阿姨穿着漂亮的衣裳在台上跳着优美的舞蹈,动作时而柔美、时而有力,不禁眼睛都瞪圆了,一股羡慕之情油然升起:哪一天我也能上台穿着漂亮的衣服,跳着优美的动作,得到观众的掌声呢?

就这样,她央求妈妈给她报舞蹈班。妈妈爽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她兴冲冲地来到了舞蹈班,老师教大家练基本功,让大家去墙边压腿。她却迟迟不敢压下去,老师帮她把身体尽量往下压,顿时,一股撕心裂肺的疼痛传来,她忍不住大哭起来,用手拍着地面,大声喊道:“我不学了,不学了!”老师帮她擦干眼泪,耐心地教导她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哪个舞蹈家是分分钟练成的,只有经历无数的汗水和泪水,才能有所成就。”听了老师的话,她立马练了起来。最后,她果然越跳越好,参加了学校的舞蹈队,参加了大大小小的比赛,获得了无数的荣誉和掌声......

听了介绍,你应该指导她是谁了吧?没错,她就是我——小舞蹈家陈灿雯。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15

大家好!我叫肖旭东,今年11周岁了,是一个阳光向上、充满活力的男孩。

我中等个,体形偏胖,留着一个小平头的发型,这样看上去既精神又清爽。我的眼睛炯炯有神,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光看眼睛就能知道我是一个爱动脑筋的阳光男孩。

小时候有一位叔叔给我起了个外号“小英雄”。因为在大人们的眼中我是个勇敢的男孩。学轮滑和自行车的时候不要大人扶,不知摔了多少跤,磨破了多少次膝盖我都没有哭,每次跌倒都激励着我继续加油!最终我都学会了。

但是我的勇敢也不是“名副其实”的。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攀岩,总共十五米高的攀岩墙,我只攀到五、六米,往下一看,离地面那么高,我心惊胆颤两腿发软,真害怕自己会摔下来,任凭妈妈和教练怎么鼓励都不肯往上爬了,最终放弃。这次经历使我懂得了光有强壮的身体可不行,还要有坚强的意志力。

我爱好广泛,游泳、玩魔方、下围棋、骑自行车、踢足球?只要一有空,我就会约上几个同学踢个尽兴。有时在体育课上,我们也足球比赛,在绿茵场上尽情奔跑,好像什么烦恼都没有了,不仅缓解了学习压力,还使我们能更好的投入到学习中去。

不得不说说我最喜爱的围棋,围棋让我能集中注意力,所谓“一子下错,满盘皆输。”下围棋让我养成了爱动脑、勤思考的好习惯,还使我懂得了“胜不骄,败不馁”的道理。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这就是我,一个有优点有缺点的少年,我会不断学习,汲取教训,一点一点地成长起来。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16

我的“自画像”我有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头发短短的。只要我一梳头发,同学们都会说我可爱!我的脾气虽然有一点倔强,但也十分乖巧!有时的我会很娇气,有时的我乐于助人,有时的我活泼开朗,有时的我快乐高兴。活泼的我爱和同学玩耍;娇气的我爱跟老师撒娇;

乐于助人的我愿帮同学解决难题;快乐高兴的我爱哈哈大笑!这样的一个我最喜欢交朋友了!一天,我要坐校车回家。车上来了一个小女孩,她找不到座位。正好,我跟书包一共占了两个座位。于是,我顺手把书包放到了我的背后,向她招手。她看见了,高兴地走过来说:“谢谢你,谢谢你!”我问她:“你到第几站下车?”她支支吾吾地说:“在……第五站。”“哦,那要点时间哦!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我兴奋地说。她爽快地回答:“好呀!”我们开心地玩起了游戏,唱起了歌。

就这样我们一直玩到她下车的那一刻。“再见,再见!”一声清脆的告别的声从我耳边划过。我静静地看着她那远去的背影,很久,很久……这就是爱交朋友的我,这就是那个可爱的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17

我是一个阳光健康的小男孩,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脸蛋圆圆的,暑假里又胖出来了许多,显得肥嘟嘟的,妈妈说我快像只小猪了。我的眉毛很浓密,弯弯的像月牙,眼睛大大的像铜铃。我的眼睫毛特别长,别人都说我像女孩子呢!鼻子长得小小的,并不是太高挺,为此,妈妈还经常嘲笑我是个塌鼻子呢!我嘴唇厚厚的,从小就是个小翘嘴,可外婆说:“这有什么不好的,我就喜欢外甥的翘嘴巴。”我是个乐天派,整天笑呵呵的,露出白白的牙齿,这是我平时认真刷牙的成果,美中不足的是,牙齿比较稀疏,吃肉总是塞牙缝。

我喜欢围棋、看书、画画。其中我最喜欢的要算画画了。很小的时候,我刚会拿笔时,一有空就爱在纸上涂鸦,妈妈总是鼓励我说:“画得不错,很像!”我受到妈妈的赞扬更加燃烧起了心中画画的热情。后来妈妈给我报了画画培训班,不管严寒酷暑,都风雨无阻地送我去学画。我的画画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学校“生命教育”主题绘画比赛中荣获了金奖,作品还被精心装裱,挂在墙上展出了呢!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聪明的小男孩。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18

在学校老师常说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在家里,妈妈常说我是一个调皮的女孩,哈!哈!你觉得说到我是不是很有趣呢!是不是想了解我呢?

就让我来介绍自己吧!我已经11岁了,眼睛小小的,头发黑黑的,脸上白白净净的,头上扎着高高的马尾辫,上面还带着蝴蝶结,刘海齐齐的正好遮住眉毛,我的爱好是读书,我读过的书有许多比如《小巴掌童话》《马小跳》《谁偷走了金猫》,我在读《谁偷走了金猫》的时候,仿佛都入了迷成了里面的猫,一样真有趣呀!

我还有一个爱好就是画画了,在画画课的时候,我非常的开心。我时而画个宝箱,时而画一个城堡,过一会儿我的画完成了,我给妈妈看她说:“画的很美丽我的女儿是不是一个大画家呀!”听了妈妈的'话,我更加有信心了,也更爱画画了。

我有一个缺点,让我悄悄告诉你吧,就是小气在家里的时候我对弟弟,很小气比如我有了一个玩具,弟弟就跟我要玩具,等我玩够了在给他玩。

我是不是很有趣呢!你可以和我做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19

我今年十岁,体重二十几公斤,身高1。3米,在我们班是最矮的。你看我瘦瘦的,长着一头披肩的长发,柳叶眉下长着一双不是很大的丹凤眼,高高的鼻子,鼻子下面仗着一张红彤彤的樱桃小嘴,薄薄的嘴唇里长着雪白的牙齿。我的脸庞百丽透红,加上瓜子脸还算漂亮吧。我喜欢穿桃粉色的衣服,因为女生都喜欢穿粉色的衣服。

我的爱好是画儿童画,每个星期天我都会尽快完成作业,然后抽出一点时间,来画一张儿童画。因为通过画画可以在画中表现出自己的喜怒哀乐。

我的画换在第二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中,荣获画类二等奖,在二零一八年“传承中华文明,艺术点亮梦想”第四届艺术节绘画类比赛评比中,获得特等奖。每次学校的“六一”儿童节表演我都参加,我表演过《金色的童年》和《春天的芭蕾》等作品。我还喜欢读书,每个星期六我完成作业,星期日空暇时间里都会读一本书。

这就是我,一个热爱学习,热爱运动,喜欢跳舞,画画和阅读的小女孩。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20

嗨!大家好,我叫吴雨霏,我是一个活泼的小女孩。我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嘴巴有点大,还有一个高挺的鼻子。想认识我吗?

我今年11岁了,妈妈说我非常地调皮,就像男孩子一样,因为我经常乱跑,所以闯了很多祸。我的兴趣爱好有很多,比如:跳绳,画画,做手工……

因为我的性格很外向,所以我有很多朋友。我和好朋友们经常在一起玩耍,我们会在一起聊天、探险、看书,或者讨论许多奇怪的问题。我们喜欢一起去探险,会去小区的地下室,如果有一个人尖叫那我们就会全部尖叫,接着快速地跑出来。然后又好奇的下去玩,心里还后悔为什么要跑出来。那画面可傻了,哈哈……

除此之外,我还是个“问题宝宝”!我会问爸爸许多生活中的问题,或者课本中的问题,又或者是各种图书上的问题……爸爸总是耐心地帮我解释。

为什么说我是马大哈呢?因为我总是把写完的作业落家里了,还被老师批评呢!还有一次考试时,有一道题我竟然漏做了!反正怎么粗心怎么来,你们可别学我!

怎么样?这样的我,你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21

我把这篇文章作为“我的自画像”。

我有一对双眼皮,不怎么明显的小眼睛,还有一对弯弯的眉毛和一对听觉十分灵敏的耳朵,加上一个鼻子和一个嘴巴,这样构成了我的一张圆圆的小脸。我的眼睛不大不小,我的眉毛不浓不淡,我的耳朵也不大不小,我的鼻子更是不大不小、中规中矩,我的嘴巴,薄薄的,不厚,透着一股倔强。以上就是我的“自画像”。接下来我开始讲述本人的性格了。

我的性格变化多端,时而冷若寒霜,时而温暖热情,时而与朋友玩耍互动,时而安安静静的躲在一旁,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或者独自玩耍的一方天地。

我有很多朋友,比如李宇辰、陈政睿等人。奇妙的地方在于我们一旦发生争执,只要过了一会儿就会云淡风轻,和好如初。

这里便有一个显著的例子分享一下,就是我与陈政睿之间的事情:某一天下午,我与陈政睿玩纸上游戏,玩着玩着就吵开了,起了争执,坚持己见,不肯让步。不过所幸后来没过多久,我们又像没事人一样继续玩了。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22

叫林歆若,今年9岁了。是个阳光快乐的小女孩。我有一头黑得发亮的中发和长长的平刘海,配上那浓眉大眼和迷人的酒窝,让人觉得我很有亲和力。

我的身材非常苗条,141厘米,却只有52斤。全身上下没有一点肉,瘦的很。爷爷都说刮台风的时候,我不能出门,容易被吹走。我算是个小吃货了,但是吃很多也不长肉,我也很苦恼。

我的爱好是画画、剪纸、折纸等。平时没事时,我都会画画我喜欢的动漫人物,折点我喜欢的小玩意。除了画画、剪纸、折纸,我最近又喜欢上跳绳运动、写软笔书法……还有表演。我觉得我浑身上下都是戏。我有个梦想,长大后我要成为一名演员。哈哈,小小的我有大大的梦想。

对了,我还擅长跑步、游泳、写毛笔字、写作等。我的性格在以前还是挺内向的,不过现在的我已经变了,是个活泼勇敢独立的阳光女孩了。我很独立,因为疫情影响,我要在家上网课完成学业。即使爸爸妈妈不在家,我也能自己起床烧早餐,自己认真上网课,自己独立完成作业。

我就介绍到这,你们喜欢我这个阳光女孩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23

我长着一头秀丽的短发,黑黑的,在阳光下闪耀着美丽的光泽。眉毛弯弯的,淡淡的,就像两个小月亮,非常可爱。眉毛的下面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似两颗发着亮光的黑珍珠,上面戴着一副厚厚的大眼镜。我还有一个玲珑的小鼻子,一个会唱歌的樱桃小嘴。圆圆的脸蛋,笑的时候眼睛眯成一条细细的线,可爱极了。

我很喜欢唱歌,在洗衣服时,运动时都会唱,我还被学校的合唱团选中了,我们放声歌唱,就像一群百灵鸟一样。我也很喜欢画画,常常在美术课上得到老师的表扬,被称为“画画小天才”。

在校园里,我是同学们最友好的伙伴。在老师的眼里,我是“能干的小助手”。如果我不小心做错了事情,就会立刻道歉,譬如我撞倒了某位同学或是某一位老师,就会说声“对不起”。如果我看见一位同学被其他人欺负了,就会站出来保护他们。

我性格开朗,很爱笑,非常活泼,但同学们却认为我很安静。下课的时候我经常和同学们在走廊上玩耍,很疯狂。你们看,这就是我,一个性格开朗的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24

大家好!

我叫刘可悦,我有一个小塌鼻,水汪汪的大眼睛,还留着短短的学生头,但我和别人最不一样的是我有一对长长的睫毛,像戴了假睫毛似的,如果别人不仔细看,还以为我化了妆呢!

我的爱好非常多,画画,唱歌,跳舞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口语,我参加过许多比赛,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拿金奖的那一次,我穿着一身学生装在台下静静地坐着,嘴里不停地念着上台要讲的台词,紧张地不得了,心跳快得像一只奔跑的小白兔。终于到我上台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加油!你一定行的!”于是,我鼓起勇气走向舞台中心,当我开口说第一句话时,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一下子就不紧张了。终于,我拿到了梦寐以求的金奖,我兴奋的不得了,不敢相信我真的拿了金奖。

你们别看我平时安安静静很爱哭的样子,其实我非常开朗呢!这次,因为疫情的原因,大家都待在家里,很多人都觉得烦躁起来,我想我们应该乐观的去面对它。我每天都会督促家人出门要戴口罩,我也会坚持锻炼和学习,不给社会和祖国添乱。

这就是我的“自画像”,你们喜欢吗?希望你们能从中看到我的开朗和善良,更加了解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25

我有着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睛,它会闪闪发光;在黑眼睛的下面,有着一只小巧玲珑的小鼻子,十分可爱,在我的鼻梁上,有着一副又宽又大的黑眼镜,重重的眼镜都快把我的高鼻梁给压扁了。你们知道我是谁了吗?对了,我就是——金意涵。

我有着“永不放弃”的精神。我平时特别爱看书,沙发上,床上,都有我沉迷看书的身影。我总喜欢拿到一本书马上看完。但因为这一点,给我添了不少麻烦。比如说,吃饭时,如果我在看书,便会继续“永不放弃”地看。妈妈叫我多少回,我都听不到,仿佛我的身体被一个静音罩罩住了一样。有时,只会回妈妈一声“知道了”,“等一下”。但是直到妈妈说:“饭都凉了,”我才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来,去吃我的饭菜。

我除了爱看书,还是学校里的运动小达人呢!每次我参加跑步比赛,都能为班级争光!别小瞧我那又细又瘦长的两条腿,它们可有大本领呢!枪声响起来了,我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冲了出去,手不停地前后摆动着,那神腿也像装了加速马达似的,不停地在跑道上飞速地奔跑着,把对手远远甩在了后面。从此,我又多了一个外号—“飞毛腿”。

这就是我,一个能动能静、多才多艺的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26

我的名字叫李诗涵,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在班级里很受欢迎。

我有一头乌黑的长发,扎着马尾辫,十分清爽。我的脸像一枚椭圆形的鸭蛋,很光滑。我那又大又圆的眼睛,炯炯有神。我的鼻梁高高的,显得我的脸很立体。最特别的应该是我嘴唇上的唇珠了,这是我小时候喝奶喝出来的,它像一颗珍珠一样嵌在我的嘴上,十分可爱。我笑起来时会有一个小酒窝呢!

别看我斯斯文文的,其实我是个特别好动的女孩。我很喜欢运动,篮球,羽毛球,游泳,跑步都不在话下。我最喜欢打羽毛球了,恨不得每天都打。在疫情期间,我很想打羽毛球,于是我就和妈妈戴着口罩一起去广场上打。虽然戴着口罩很闷,但是我还是很开心。打羽毛球给我带来了快乐,当我打球的时候,我就像那只羽毛球一样,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得在天空中飞翔。

我还喜欢唱歌,没事的时候我会哼上一小段,洗澡的时候我就会放声歌唱,在车上我也会听一些喜欢的歌。我觉得唱歌可以让我放松下来,还可以把那些烦恼全忘掉。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解压方式。

当然我也有一些缺点,就是太粗心。粗心会使我考不了高分,所以我要把这个毛病改掉。

这就是我,一个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多才多艺的女孩。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27

我是一个有特别多想法和特点的人。

我长得挺高的,有一双不大也不小的眼睛,有着短短的头发,笑起来的时候就会露出人人称赞的小酒窝!我还有这高高的、长长的大鼻子!像一个“迷你的台灯”有对像迷宫似的小耳朵,最最不明显的就是我脸上右腮上“红圈圈”和“痣”了。

我活泼开朗,乐于助人,家里我能帮的事情就帮,不能帮忙的事情就提一些建议,因为有一次我想帮爸爸拿一个花瓶结果摔碎了,自从这事发生之后,我每次要帮忙的时候都会问一声。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外面我看见乞丐就会让爸爸妈妈给写钱,他们不给我就不走!我真像是专门帮忙别人的人。我还觉得以后要是有机会就要当警察。

我善长下象棋,在班级里我就因为厉害所以同学们都不愿意和我下棋!我曾经参加过象棋比赛,还获奖了,之所以能获奖是因为我喜欢下象棋,在学的过程中也很认真。我还善长骑车,只要给我一辆自行车,我就能骑的非常快,我们小区里的小朋友骑得快的也不能跟我比!我骑车的速度都能与风同行了!

我是不是有特别多的优点?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28

我叫陈萧衡,我是一个性格开朗,活泼好动的男孩,中等的个头,稍微有点瘦。我的肤色是小麦色和古铜色之间,这是爸爸给我的最大的遗传。我有着两条浓黑的眉毛,一双小小的眼睛,笑起来就会眯成一条缝,还戴着一副眼镜,鼻子不算太矮还过得去,瓜子脸型,我的嘴巴能说会道,真是一位帅气的男孩。

我的爱好是运动、锻炼和看书,我最大的爱好是滑溜冰,妈妈一说出去运动一下,我就以最快的速度穿上轮滑鞋,启动我的小马达,向广场出发了,到了目的地,我就开始了轮滑技能,滑出各种不同的姿势,单脚直滑,还有在地上摆上各种障碍物S滑过,滑些花式,让人过过眼,还向轮滑爱好者请战比赛速度,也是我最开心的事。

我爱看书,我看的书,有军事类,探险类、科普类、名家巨作、历史传奇等等,只要一上手,就像是进入了冬眠的样子,一动不动,一句话也不说沉浸在书的知识里面,有人叫我也不知道,不看完不罢休。

这就是我,一个调皮淘气的我,一个热爱看书与运动的我。而我的这幅“自画像”,就已经呈现在这里了。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29

大家好,我叫伍晗语,今年十岁了。我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经常扎着马尾辫,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我的脸圆圆的,细长的眉毛下是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就像两颗圆圆的黑葡萄。

我看起来可爱又机灵,其实是个小马虎,做事经常粗心大意。别的不说,就说上一次期中考试吧!考数学时,我怕时间不够,所以写得很快。答完题后,我认真检查了一遍,就信心十足地交卷子了。过了几天,当老师把卷子发下来时,我惊呆了,我竟然把一道计算题的除号写成了乘号,结果被扣了两分。唉,我都快被自己的马虎气哭了!

然而,马虎这个缺点可太难改了。一天下午,我的好朋友约我去看电影,我手里拿着钱,正要下楼时,妈妈叫我把一袋垃圾顺便带下去扔了。我便一手提着垃圾袋,一手拿着钱。走到垃圾桶边,我随手扔了一个东西。走出大门时,我突然闻到一股臭臭的味道,这才发现手里提着一袋垃圾。啊,难道我刚才扔的是……我急忙跑到垃圾桶边,费了好大劲才找到垃圾下面的钱,还把手弄得又脏又臭。周围的人看到后以为我是捡破烂的,我羞得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这就是我,一个马虎的女孩。唉,我什么时候才能改掉粗心的毛病呢?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30

hello!大家好!我叫郑安琦,小名天安门,下面让我来具体的介绍一下我自己吧!

活泼、青春的我长着一对明亮的眼睛,鼻子不高也不矮,嘴巴不大也不小。长得一般高,但手长脚长,以我这种身材,有人说我以后可以当模特。

每当我回到家,“我回来了!”。即使在三楼的叔叔也能知道我的“驾临”。妈妈老说我长得瘦,我毫不在意的对妈妈说:“妈妈,你也知道我是学校舞蹈队的队员,长胖了,就跳不了舞了。”你看,我这张口,使全家人都拿我没办法。也有人说,靠我的嘴巴,也可能当律师。

说到跳舞嘛,我可有一两手。现在,我是学校舞蹈队和鲜花队的队员。告诉你吧,我曾经参加过沙溪镇庆“六一”的比赛,获得了一等奖。我们学校的百年校庆,我也有参加演出。

还有沙溪镇的创强晚会,我们也被光荣的挑选上了。

我的特长嘛,可要数跳橡皮筋了。在班上,跳橡皮筋我可是最厉害了 ,随便跳跳,就能赢许多的同学了。

我的成绩挺好的,四个学期,来我都在前六名内。一年级上学期:第六名,下学期:第三名,二年级上学期:第六名,下学期:第二名。

总而言之,我要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一个德、智、体、美、艺全面发展的新人。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31

本人今年11岁,名叫姚睿。有着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散发出光芒,高挺的鼻子,一双能说会道的嘴巴,一个聪慧的头脑,还是大队部的主持人呢!

某年某月某日,本人正在优哉乐哉的写作业。不知是那个,在那里胡言乱语。我望了望,原来是班级上臭名昭着的姚浪。还不停的说着我与班上女生的坏话。我火冒三丈,顿时有想打他一顿的冲动。可是又想到,老师说过不要去招惹姚浪。我便忍气吞声。

姚浪见没有人阻止,便更加大胆起来。到了每个人的位桌上。到了我这里最为严重。他先是自己叫了一声“老婆!”,然后就自言自语的说着“唉!”我心中想到:这不是间接说我是他的老婆吗?我气不过,便立马追着他跑。其实他并不傻,立马就跑了。不知为何,他摔了个跤,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立马跑了上去,对着他就是一阵拳打脚踢。打完后,我便走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或许是有些鲁莽了。我希望我以后能够改正。

我就是我不一样的我!我很鲁莽,我脾气暴躁。但请放心,我并不会随意打别人,我的原则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让一分;人还犯我,我还一针;人再犯我,百倍奉还。

如果你能接受我的缺点就和我作朋友吧!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32

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大大的眼睛以及小巧玲珑的鼻子和嘴巴,再加上一副浅浅度数的眼镜,凑成了一个阳光自信、又不缺乏书香气质的我。

而我的爱好便是读书了。

书籍是人类的良师益友。我深受这句话的耳濡目染,不仅在书本上我们可以经常看到这句话,就算在课堂上亦或是在家里,这句话也如空气一般形影不离。的确是这样,从小我就坚信,没什么是比读书更加可以充实自己的业余生活和实现自己的梦想的了。

从童话故事道小说读本,以及古今中外的儿童名著,我都将它们读的津津有味、爱不释手,每天晚上睡前捧着一本书籍研读也成了我每天的必修课,书籍不仅仅成了我的伙伴,也成了我的精神粮食。

我的兴趣爱好十分广泛,书法、象棋、乒乓球、电子琴都有涉猎。

旅游对我来说也同样是一个开拓眼界增长知识的好渠道。雄伟的_、如花的桂林山水、风光宜人的青岛,都留下了我曾来过这里的痕迹。

这就是我——一个自信阳光的女孩,一个酷爱读书的女孩,一个兴趣爱好极为广泛的女孩!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33

我有一大脑袋,妈妈总是叫我“大头儿子”。我的头发很柔软,乌黑发亮。我长得一口好牙,吃起饭来嘣儿香。我还有一个超灵敏的鼻子。不管奶奶做什么菜,只要我一回家,就能知道今天吃什么。

我是个急性子,妈妈刚在网上定的玩具,我就不停地摧促希望快点拿到。做起作业来,心急火燎的,为此也常常出错。我也很善良,我总是不忍心去伤害那些弱小的生命。我喜欢抓昆虫,喜欢观察它们,喜欢和它们一起玩耍,但是最后总会把它们放回自然。有一次当妈妈告诉我四川地震灾区的孩子们缺少冬季的衣服和食物的时候,我发动我的小伙伴们把自己穿不下的棉衣裤都整理打包,还把自己储蓄罐里的钱也一起寄给了灾区。我希望帮助他们,一点点也好!

我喜欢游泳,特别善长自游泳和潜泳。游泳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一滩熔岩掉进了冰块里那样的爽快。一到夏天,我就会拉上妈妈来游泳池,今天去,明天去。怎么都不觉得厌。下了水,能多游一会就多游一会儿,总也不舍得上岸。

这就是我,一个善良,还有点调皮的小男孩。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34

我叫灵灵,今年10岁了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姑娘。

我有一双不大不小,充满探索的眼睛,时不时迸发出智慧的光芒。一只小巧、秀气的鼻子安静的在眼睛下趴着。别看它小,作用可大了。婆婆烧什么好菜,我都能一下子闻出来,他们都说我长了一只“狗鼻子”。再下面就是嘴了,对于我这样的吃货来说,它的作用了,它能让我品尝到各种各样的美食,满足了我馋猫的特性。而且,我还能用它吹出美妙的陶笛曲。我的其中一个“门卫”不怎么合格,那是因为它的“前任”下岗后,它怎么都不肯出来,妈妈带着我去医院动了一个小手术——在上面划了一刀,让它尽快长出来。结果顽皮的它虽然长了出来,却不怎么齐,真是个麻烦的家伙。我的脸上有好多痣,我觉得很可爱,妈妈戏称我“痣多星”。我还有头微微发黄的头发,空闲的时候,妈妈会帮我扎出稳中有降种美丽的辫子。我的个头一直不太高,从一年级开始就一直稳居第一排,现在三年级了,地位一直没在动摇,这让我很遗憾,我现在尽量做到不挑食,多锻炼,争取明年超越我后面的同学,让我也尝尝坐第二排的感觉。

嘻嘻,说了这么多,你们了解我了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35

在一个美丽的花园里,一个小女孩正抱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她长着一张圆圆的小脸,脸上镶着一对弯弯的柳叶眉,眉毛下面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一个高鼻梁下面是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你们知道她是谁了吗?嘻嘻,她就是我——一个活泼文静的小书虫。

我的优点是爱看书。我的家里,书架上满满地摆着一大堆的文学书,童话书和绘本,都可以创建一个迷你图书馆了。爱看书有时也是坏事。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妈妈叫我赶快写作业。我说“妈妈,我已经做完了。”于是妈妈半信半疑地翻开书本帮我签名。结果,我被她骂了一顿。原来,我太想看书了,结果把作业做得一塌糊涂。她对我说,快点重做!我只好不情愿地做了。唉,我这个毛病可得改改了!

除了爱看书,我还喜爱音乐。家里摆着一架大钢琴和一个圆号。如果你恰好在我做完作业时来到我家,那你一定能够听见我家传出的音乐声。每年,在学校期末的家长会上,总能听到我圆润的号声……

这就是我,一个爱书如命的小女孩!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36

短短的黑黑的头发,一张棱角分明的嘴巴,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眨个不停,这就是我,可爱又调皮。

妈妈说,我的脸是一张“阴晴表”,喜怒衰乐,一览无余。当我遇见高兴的事,比如:老师表扬了,爸爸给我买好玩具了等等,脸颊一定春风拂面,笑容分外灿烂;如果脸上阴云密布,那一定是被批评或者是跟同学闹矛盾了。

奶奶说,我的嘴巴是一张“狮子嘴”。麻辣条、薯片、可乐来者一概不拒,通吃。正常的饭菜却是推三阻四。

爷爷说,我的手是一个“闲事多”。写作业时,摸摸这儿,动动那儿,还不停的问东问西,就是不认真写作业。

爸爸说,我是一个“热心肠”。当有人需要帮助时,我会热情的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只要我能做到的,竭尽全力,从不推辞。有一次,我正着急去上补习班,有一个小朋友迷路了,找不见妈妈,急得哇哇大哭,虽然我时间紧急,但我还是带着他,费了好大的劲儿,帮他找到了妈妈。

这就是那个多重角色的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 篇37

我叫张哲涵,今年10岁,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小学生。我的眼睛大大的,像两颗黑葡萄,还有着长长的睫毛、红红的嘴唇、白白的皮肤、大大的门牙,我很爱笑,一咧嘴就露出两颗小虎牙,这也是我最大的特征了。

我的性格既爱静又爱动。我喜欢编程,爸爸妈妈给我报了编程班,每周我都迫不及待地去上课。每当打开编程程序我就停不下来,能够安静地坐上一两个小时,只听见键盘和鼠标的声音,直到编出我想要的程序为止。编程让我很快乐,而且特别有成就感。去年我通过了编程二级考试,还获得了编程比赛全国三等奖。拿到证书的时候,我又开心又激动。

别看我编程的时候那么安静,动起来也很利索呢。我喜欢运动,如游泳、打篮球、打羽毛球、跳绳等等。每天放学我都和小伙伴一起跳绳、打羽毛球,小区里经常可以看到我们欢快跳跃和挥动球拍的身影。到了周末,我还经常和爸爸去游泳,在泳池里,我好像变成了一条鱼,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运动让我有一个很好的身体,所以我很少感冒。

编程和运动给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快乐,既活跃了思维又锻炼了身体,所以我会把编程和运动持续下去。这就是我,有时安静有时活泼。你们想跟我做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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