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召开这次清收盘活不良资产专题会议,目的是回顾总结前八个月信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教训,通过总结经验,理清思路,进一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的根本好转。下面,我根据办事处研究的意见,就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前八个月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工作的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全市农村信用社借助票据发行置换不良贷款政策出台的有利时机,努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面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特别是x月份办事处成立后,迅速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上,通过创新清收手段、加大考核力度等措施,促进了不良贷款大幅度下降。截止xx月底,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xx万元,较上月下降xx万元,较年初下降了xx万元。剔除票据置换xx万元的因素,xx——xx月份绝对额下降xx万元,完成省联社全年计划的xx%。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证明,只要我们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形成合力,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由后进变先进,走在全省农村信用社前列是完全可能的。回顾前八个月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取得的成绩,办事处认为重点得益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全员目标统一,思想认识到位。
由于国家出台了票据置换不良贷款的优惠政策,为早日达到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条件,各联社目标统一,认识到位,清收盘活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办事处成立后,为摸清不良贷款底子,找准症结,对症下药,逐个联社召开了现场调度会,按照成因对不良贷款分类梳理,一社一策制定出清收盘活的具体措施。各联社也加强了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取得了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并给予诸多的优惠政策。为掌握贷款责任人的思想动态,办事处组织部分贷款责任人进行了谈话,从集体与个人利益出发分析了利害关系,增强了责任清收的压力和动力,进而在全市农村信用社形成人人想清收、人人抓清收、人人干清收的浓厚氛围。
(二)清收重点突出,责任追究明确。
今年以来,全市农村信用社选准主攻方向,突出清收重点,确定了清收不良贷款的两个突破口:一是内部责任人贷款清收,二是xx万元以上的大额不良贷款清收。对内部责任贷款,推行了三级责任追究制度,即办事处负责追究联社副主任级以上干部的责任贷款,各区县联社负责追究辖区内信用社副主任级以上干部的责任贷款,基层信用社主任负责追究本单位职工责任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定期“问责制”,超限期仍未清收的责任贷款,办事处直接追究到底。对xx万元以上的大额不良贷款,逐笔建立台帐,实行重点跟踪监控,办事处每旬调度一次清收进度。由于在清收工作中突出了重点,抓住了关键,有效带动了整个清收盘活工作的开展。
(三)创新清收手段,形成联动机制。
在不良贷款清收方式上,各联社在充分运用好行政、法律、经济等传统清收手段的同时,不拘一格创新清收方法,找出路,增活力,用“新观念、新思路、新办法”破解发展难题,形成内外联动的配套清收机制。为发挥领导干部典型带动作用,办事处推出了联社级干部包清收制度。在包清收过程中,各联社班子成员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深入包清企业调查走访,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资产管理部的专职清收人员也从中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为创新清收办法,我们选择了xx信用社、xx信用社为试点单位,将部分“双呆”贷款本息整体“打包”,面向内部职工公开招标清收,期间共拍卖贷款本息xx万元。另外,xx信用社开展的“村村清”工程,xx信用社开展的“人人清收一张借据”活动,xx信用社“偿债承包田”清收村集体不良贷款的做法,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四)加大考核力度,落实清收指标。
各联社都能够从完善考核机制、挖掘清收潜力入手,将清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考核办法,清收情况与干部业绩、工资报酬挂钩考核,奖励提成与专职清收人员同工同酬。对责任贷款,实行了限期清收制度,在限期内末收回的予以下岗清收,只发放300元生活费,其他收入用于赔偿责任贷款,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清收积极性。
可以说,在前八个月清收盘活工作中,全市农村信用社广大干部职工思想统一,行动一致,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取得了余额、占比“双下降”的好成绩,在清收方法上实现了观念创新、办法创新、措施创新。对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今后要更好地坚持和运用。
三、 突出工作重点,防范与清收并重,全面提高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质量。
当前的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工作,我想用两句话来概括:机遇难得,形势逼人。所谓机遇难得,就是银监部门已经把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工作列为长期的监管重点,并为我们提供了诸多优惠政策,帮助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所谓形势逼人,就是在信贷管理工作中还存有很多薄弱环节,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很多,潜在的风险隐患较为严重。通过今年的几次信贷检查,暴露出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一是各联社清收盘活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联社不良贷款前清后增现象得不到有效解决;二是个别联社、信用社的领导同志,不能够把上级的精神变成实际行动,号召多、实干少,工作蜻蜓点水,缺乏实效,缺乏创新;三是有关责任落实及奖惩办法兑现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彻底,习惯做表面文章,工作被动应付;四是“垒大户”现象仍然存在,贷款时忽视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考查,致使大额贷款的风险没有完全“见底”,不良贷款仍呈增加的势头,潜在风险很大;五是部分信用社对贷款管理认识肤浅、管理形式粗放,认为贷款管理就是看贷款手续齐不齐、要素全不全,忽视了贷款条件和贷款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放松了贷款管理的监控和制约,“重贷轻管”的问题普遍存在;六是贷款形态占用不实,资产质量反映失真,等等。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机遇更无从谈起。
按照专项票据的兑付条件,不良贷款占比必须连续四个季度比20xx年末下降50%。对今年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办事处实行“目标任务不调整,考核办法不改变”的政策,下决心完成省联社下达的“双降”任务。 因此,要切实把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工作作为农村信用社工作的首要任务,~年不良贷款下降目标属指令性计划,各联社必须完成。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牢牢抓住这一中心工作,实施重点突破,带动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首要的.任务需要有首要的措施,为扎实有效地做好清收盘活工作,我强调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强化忧患意识,在成绩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农村信用社仍处在“过坎爬坡”阶段,从经营上看,最大的“坎”就是资产质量,这道“坎”过不去,就不能实现持续发展,经营状况就不会实现根本性好转。我说的强化忧患意识,具体有四条,一是要忧社会稳定。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不能活化,风险就不会真正得到化解,就会始终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二是要忧农民增收。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需要信贷资金支持,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支持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收入是信用社责无旁贷的任务,大量的信贷资金被不良贷款占压,已经影响到了对农民的信贷投放;三是要忧经营效益。信用社资产结构单一,经营收入主要靠贷款利息,贷款利息收入占到了总收入的80%以上,信贷资金能不能用得好、管得好,对经济效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不良贷款不但不能产生效益,还要支付相应的存款利息,已经成为影响经营效益的主要瓶颈;四是要忧自身发展。信用社发展靠的是信誉,随着金融企业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社会公众一旦获悉信用社的资产质量状况,信誉就会受到极大的影响,也就会失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工作,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全市xx名员工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目前个别联社反映,不良贷款已经能收尽收,现在不能收回的,只有核销一条路了。这种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必须坚决纠正和克服。只有解决了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实现思想再发动,措施再落实,上下形成共识,管好用好新增贷款,才能有扎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抓住工作重点,落实清收盘活措施,坚决抑制大额不良贷款上升的势头。要保证清收盘活工作再上新台阶,就必须实行重点突破。刚才我提到了我市清非工作的两个突破口,一是内部责任人贷款清收,二是50万元以上的大额不良贷款清收。从我市目前情况看,以下三个方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清收盘活工作的着力点。
1、努力做好大额贷款的清收工作。
近年来,我们一直强调要严格控制大额贷款的发放,但落实的并不好。为解决信贷风险集中的问题,省联社提出了单户大额贷款压缩30%的目标。现在看,要实现这个目标,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最重要的是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过去我们一直强调,超比例大额贷款风险很高,但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现在全省已经出现因超比例发放贷款,法院判决担保人免责的案例,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各联社要对大额贷款进行一次再检查、再清理,逐户、逐笔摸清情况,落实责任。可以说,绝大多数大额贷款是信用社主要负责同志决策的,要控制大额贷款,首先要让决策贷款的人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制定压缩计划,落实压缩措施。要逐户、逐笔制定清收保全的方案和措施,对跨社区贷款、超权限贷款要明确责任人,年内必须收回;对贷款手续不完善、借款主体违规的,要抓紧时间采取补救措施,保全资产,尽快压回。要按照银监分局的要求,建立大额贷款分级监测、定期通报制度,对大额贷款增加的联社,要严肃处理责任人员。要严格执行大额贷款备案制度,严禁超权限决策贷款,严格化整为零变相发放大额贷款。大额贷款备案,不是由上级承担决策责任,如果贷款出现风险,仍然要追究贷款联社、信用社的责任。为确保大额贷款压回目标的完成,今后不得再发生新的大额贷款,这里,我再强调以下几点:对已超过规定比例的借款人,不得再发放新贷款;对有不良贷款记录的,不得发放贷款;对有呆滞、呆账贷款或欠息的,不得发放新贷款;对在其他金融机构有不良贷款的,不得发放贷款。上述规定,各联社、信用社要严格执行。
2、狠抓责任贷款的清收工作。
责任贷款占到全市不良贷款相当大的比例,而且这些不良贷款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清收难度大。在到各联社召开现场调度会时,我就提出了以责任贷款为突破口、带动整个清收盘活工作的思路。从现在的情况看,虽然时间较短,但个别联社落实的不力,效果不是很好,有的联社甚至仍没有摸出责任贷款的底子,没有列出责任人员的名单,没有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更谈不上制定清收方案和措施。对此,各联社要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的基础上,加大责任贷款的清收力度。对已落实责任人的责任贷款,继续实行责任人下岗清收制度,除发放基本生活费外,其余工资用于归还责任贷款本息,直到收回为止;难以落实责任的,一律视主持工作主任的责任。同时,要彻底解决“新官不理旧帐”的问题,按照贷款管理权限,今后不管人员调整与否,各联社、信用社“一把手”就是这个单位不良贷款清收的第一责任人。
3、狠抓抵债资产处置工作。
目前,全市抵债资产已达xxx万元,比上月增加xxx万元,而且还有继续增加的趋势。做好抵债资产的处置和变现工作,对提高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今后,各联社要加强与工商、房产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对因经营管理不善,濒临关停、倒闭的企业及村委贷款,对其有效资产及土地、荒山等协商办理以资抵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变现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接收过程中,要切实做好抵债物品的评估,确保物有所值。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要尽量采取“拉直”的办法,在接收的同时就要联系买方市场,尽量在不过户的情况下进行变现,达到加快变现速度、减少费用支出的目的。抵债资产处置要按照“变现一块、出租一块、搁置一块”的原则处理,不良贷款清收要以货币清收为主,抵债资产要以变现为主。对能够变现的,要采取公开拍卖、转让等方式,尽快变现;对暂时无法变现的,可采取租赁的办法,提高低债资产的收益,防止抵债资产的“二次贬值”;对升值潜力较大的土地,可暂时搁转置,待机出售。
第三,坚持防范与清收并重,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坚决兑现奖励政策。
一是要全面建立贷款五级分类认定机制。贷款五级分 类是许多发达国家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总结出的一种比较科学的贷款分类方法,是当前世界上贷款分类的主流方法。目前,我国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均已实行贷款五级分类方法。贷款五级分类是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其目的就在于促进农村信用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的理念,揭示农村信用社贷款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动态地反映贷款风险形态,及时发现贷款存在的问题,更准确的识别贷款的内在风险,从而对贷款风险做出及时有效的预警、防范和化解。目前,部分信用社在贷款风险的评估和贷款形态的认定上,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有的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有多种占用形态,甚至在有呆账贷款的情况下,还有正常贷款。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后,这种状况必须立即改变。要真正把贷款审查委员会办成贷款五级分类的评估和咨询机构,坚持主要负责人对贷款发放有一票否决权、没有一票通过权的制度,解决贷款发放“一人说了算”的问题。要根据贷款五级分类要求,对借款人建立完整的信贷档案,收集、整理并更新最基本的信贷资料,全面、动态、准确地了解与贷款有关的全部定性和定量信息,并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从而解决在目前信贷管理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前防范、预警信贷风险。对新发生的不良贷款,信贷部门要向专项资产管理部门移交,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标准逐笔核实、认定,明确责任人员后,方可调整贷款形态,杜绝随意高速贷款形态的现象。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要按照既明确责任,又保护贷款发放积极性的要求,建立和落实贷款质量责任制,重点是落实大额贷款的质量责任。这里,我再次重申,对新发放的贷款,要逐笔落实责任人;对转贷的贷款,要视同新发放贷款进行管理,该备案的备案,并明确责任人,责任人员不明确的,一律不得转贷;对转贷次数和期限已达到或超过《贷款通则》规定的,一律不得转贷;对不能落实责任人的新发放贷款和转贷贷款,一律由联社、信用社主要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对信用社主任或联社负责同志干预发放的贷款,造成责任不落实的,谁干预的,谁就是责任人。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超过规定比例的贷款本息损失,要责令责任人员进行赔偿,并离岗、下岗清收,限期收回;对违规发放的贷款,责任人员要承担终身清收责任。
三是要完善清收盘活激励机制。各联社要建立不良贷款清收盘活考核制度,层层下达任务,实行目标管理,促进工作的开展。对专职清收人员,要确定一个基本年薪,保证他们的生活,要核定清收任务,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清收盘活的业绩,确定个人收入;不能完成任务的,要相应减少基本年薪。对在清收盘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敢于重奖;对采取招标、委托等方式收回的不良贷款、变现的抵债资产,要按照协议兑现奖励,支付相关费用;对依靠社会力量收回的不良贷款,也应按规定支付有关费用或奖励。会后,各联社要尽快完善有关奖励办法,明确奖励政策,调动全员和社会清收盘活的积极性。奖励办法要经联社理事会批准,做到政策公开,工作透明,防止“暗箱”操作。
四是要建立工作业绩评价机制。今后,办事处将把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工作作为联社、信用社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主要指标,明确任期内不良贷款占比下降幅度,将任务完成情况与其收入挂钩,完不成下降目标的,由银监分局约见谈话,实行诫免;办事处也建立“问责制”,增强联社、信用社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感,凡是任期内不良贷款上升的,建议理事会一律罢免或解聘。各联社要明确一名副主任专职负责清收工作,不再承担其它分工。对清收盘活工作的业绩考核、评价,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不能只看数字,更重要的是要看实实在在收回、变现的不良贷款和抵债资产。
同志们,经过前八个月的努力,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下一步面临的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要从支持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支持农民增产增收的大局出发,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各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清收盘活不良资产,促进农村信用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一是建立主责任人制度,严格责任界定。
主责任人制,即第一责任人制,是适应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展需要,在实行审贷分离、明确岗位职责和部门职责的基础上,针对有权决策人在决策各环节中的作用及行为而承担责任的管理制度。主责任人制的建立,是对信贷决策各环节有权决策人管理责任的进一步明确,有利于规范信贷决策行为,有利于克服多年来信贷业务逐级报批而由一人承担责任或名为集体承担责任而实际无人承担责任的弊端,是信贷管理制度的又一个创新。通过建立主责任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确保责任人严格认真履行职责,共同为信贷业务的稳健发燕尾服负责,共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负责,共同为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负责,建立有效的信贷风险监管机制。
二是强化制度制约,严格责任追究。
冷静分析多年来信贷管理不规范和“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除信贷管理制度本身不完善的原因外,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原因,那就是有章不循,违章不究或追究不严,使信贷人员存有侥幸心理和依赖思想,养成了一边纠改一边违章或只查违章不认真纠正的不良习惯,信贷业务处于一种放任发展的态势,可以说已经给我们带来了沉痛的教训。为了确保信贷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尽快改变信贷人员的惰性思维,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调查、审查、审批各决策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规范主责任人的行为。
三是授权范围内的贷款追究体系。
贷款本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必须全额收回,到期未能及时回笼应查明原因,依据实际情况确认各自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收回的贷款可进行延期,如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良贷款则要进行追究,出现一笔到期未收回贷款,信贷员承担80%的赔偿责任,信用社主管信贷的副主任负10%的赔偿责任,信用社主任负10%的赔偿责任(可从每月工资中扣发,或让信贷员交一定的保证金)。出现两笔到期未收回贷款除承担以上赔偿外,信贷员要停职清收,停职期间内只发生活费,三个月内如收不回,进行下岗清收。出现三笔以上到期未收回贷款,除进行经济赔偿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信用社正、副主任要给予记过处分。
四是超授权范围内的贷款追究体系。
信用社在进行审批超授权范围内的贷款,要经过的岗位有信贷员岗、审查岗、审批岗,如出现贷款未收回(除去不可抗力因素),信贷员负70%收回责任,审查岗负10%收回责任(审查主责任人负5%责任,其余负5%责任),审批岗负20%收回责任(审批主责任人员负10%责任,其余负10%责任),如出现一笔贷款未收回,根据以上责任划分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至贷款收回;如出现两笔贷款未收回,信贷员要停职清收,停职期间内只发生活费,三个月内如收不回,进行下岗清收;出现三笔以上到期未收回贷款,除进行经济赔偿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信用社正、副主任要给予记过处分,联社有关人员也要得到处分。
五是建立清收激励机制。
我县联社制定了《关于对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了不良贷款的清收激励机制,明确了清收不良贷款的计酬办法,具体如下:
对收回1978年以前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x计发;对收回1979年—1985年以前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0%计发;对收回1986年—1996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1997年—2002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2003—2005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呆帐贷款、已置换的不良贷款、抵债资产处置后剩余部分的贷款按收回本息的x计发。上述奖励由信用社按月统计上报收回信息单,经县联社稽核部门审查,直接发给清收人。在清收过程中因贷户当时资金不到位,暂无法收回,但能于贷户签发催收通书并制定还款计划的每户奖励信贷员1元。
六是探索建立“黑名单”制裁制度。
“黑名单”制裁制度的建立,对于改善农村信用社的信用环境,增强贷款客户的信用意识,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对有不能按期还贷款、不及时结息、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等不良行为的客户要全部用“黑名单”制度进行制裁。建议和专业银行及邮政储蓄强化沟通,建立网络互通、信息共享的信用平台,对有不良记录的客户不但要上农村信用社的“黑名单”,而且还要上到所有金融机构的“黑名单”。同样,对于一些在其他金融机构有不良记录的,我们农村信用社也对其以“黑名单”制度进行制裁,形成对不讲信用、恶意逃废债务的借款人“金融封杀”的强大态势,由此逐步改善金融系统的“信用环境”。
今年以来,英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尽快盘活信用社不良贷款存量,提高信用社资产质量,化解信用社信贷风险,集中精力,出击重拳,主攻难点,大力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收到明显实效。截止日前,共收回不良贷款本金3606万元,占计划的180%。其工作主要突出在八个字上。
一、定目标,突出在“准”字上。
该联社面对人难找、钱难收、时间长、扯皮多的不良贷款现实,不叫难、不畏难、不怕难,冷静认真地分析现状和有利形势及因素,找准突破口,自加清收压力,定准目标任务。元月初就按全社不良贷款总额的分布实际,确定全年清收计划为2000万元,并与各清收单位及时签订责任状,落实了清收目标任务。
二、定责任,突出在“早”字上。
该联社在明确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并落实了清收责任制。按各社清收任务的责任大小,实行主任负总责,信贷组长担负清收任务,清收人员各负其责的清收责任制,社与组、组与人签订清收责任状,做到计划到组、任务到人,一组一合同、一人一责任,人人担起了清收责任,有力地激发了清收人员的信心和决心,激起早上清收战场,大力清收不良贷款的热潮。
三、攻大户,突出在“耐”字上。
他们通过对所有贷款按金额大小、清收难易、时间长短等进行分门别类后,在清收上主攻大户、集中攻坚,切实做好耐心细致的清收工作,做到主攻大户不松劲,攻坚克难不动摇,收到良好效果。如:金铺建筑公司结欠信用社贷款本金167.17万元,多年未结利息,其公司并入县三联建筑公司,给放款信用社收回贷款带来极大困难。
对此,联社同信用社一起,数次找镇政府领导和原借款公司的借款人,克服多重阻挠和困难,终达成还款共识,形成还款意见,以12套商品房和办公楼、招待所、地皮以及外欠款等来源已偿还本息100万元。又如:三门河新铺街村村办茧站欠贷款6.21万元,早已站垮人数。为收回此贷款,联社与所在地信用社一道久久恋战,日日驱驶摩托60余里,坚持到该村,还多次住在所在地信用社,找村“两委”干部清收所欠贷款,使该村由硬抵——赖债——认还——重新落实债务,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唇枪舌战,终于达成了重新落实债务的效果,该村并承诺在今、明两年还清。
四、抓销户,突出在“清”字上。
针对全县信用社不良贷款近万户,单笔金额最小的7.8元的现实,他们决心从销户入手,抓“清”字突破。经过近8个月的共同努力,从单户7.8元至1000元,从年限由1982年至2000年之间,共收清1400户,“黄黑”借据销2236张,收回本金609万元。如:收回彭家畈石某1982年12月购买房屋借款结欠55.8元,已转入内销的'“呆帐”科目,在销户清收工作中共收回本息111.6元。又如:满溪坪凉亭村徐某1996年前欠贷款5笔,计3291.10元(该人是断臂残废寡汉,属扯皮赖债户),信用社清收人员9次上门,以鸭蛋等实物和现金共收回本金415.70元,收息60元,这在当地起到了影响一方的作用。
五、抓保全,突出在“破”字上。
通过清查和核对,共有:南河异型石材厂、自来水厂、企业办,温泉二建、三建等38家企业和147个农户的借据手续不具备法律时效,联社组织相关信用社立即采取补救保全相结合,破户收本收息等措施,对每个企业补订还款计划、协议,下催收通知,完善抵押担保,破户收本收息和对每个欠款农户除下催收通知外,破户收本收息共185户,保全贷款金额548万元,使这些企业、农户所欠贷款全部具备了法律时效。
六、起诉收,突出在“胜”字上。
他们本着“起诉一笔,胜诉一笔,执行一笔,到位一笔”的原则,今年新起诉9件,起诉金额21.2万元。除近期起诉的3件待判外,其余6件信用社全部胜诉。6件胜诉案中,2件正在进入自动履行期,另4件已结清所欠本金6.16万元及其利息,资金已全部到位。另外通过司法拘留8人次,结清历年起诉案件16件,收回本金41.2万元及其利息,收到起诉一人、震慑一方的有力收贷作用。
七、讲方法,突出在“活”字上。
他们充分发挥“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一人一个方法、一户一个措施”等各自的收贷能力和优势,大力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如:城关信用社收回王某欠的2.3万元贷款。清收人员经过认真分析,认为此人的个性倔强,只能顺摸,不能倒摸,于是,信用社主任多方寻找王的熟人,亲自与其多次上王的门做细致说服工作和鼓动工作,使该人不得不动情、通理,乐意地还清了贷款。此后,王在修路的工地上,看到信用社主任一行4名收贷人员,决意要请他们吃中饭,可他们都以收贷急着要找人为由,谢绝了此番好意。
八、结考核,突出在“严”字上。
他们彻底打破大锅饭,全面推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万元含量工资分配制度。
一是将保底吃饭工资240元,按出勤天数次月初计发,每少出勤1天扣发10元。
二是将岗位工资及各种津补贴等工资,全额按收本收息万元含量当月末结帐兑现。
三是将效益工资留作年终,全额与个人收息任务挂钩,一次性结帐兑现。同时,对清收人员的清收工作常年坚持10天一结帐、一通报,一月一考核、一兑现,十分有效地调动和激发了全员清收盘活工作积极性,促进清非工作效果平衡发展,确保月月超额完成清收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