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阅读题要弄清题干中作者的话和命题者的话。题目中出现作者的语句,一般是学生要理解和分析的对象,而命题者的话一般起到引导学生明确解答重点或者提供限制条件的作用。
《那个春天,很暖》原文
章月珍
女儿一岁时,婆婆得了精神疾病,生活基本上能够自理,自己每天做菜做饭洗衣服,只是一到傍晚,就会出现幻觉,常常会无缘无故地把家里的东西扔掉。记得有一次女儿感冒,她竟把感冒药全部扔到了池塘里,还振振有词地说那些是毒药。说着说着,婆婆害怕地哭了。女儿一边咳嗽一边也哭个不停。我看着两个泪人,也忍不住哭了。
那个冬天,很冷……
女儿五岁那年,有一天她( )对我说:“妈妈,我可不可以换掉我奶奶呀?我要让惜愉的奶奶做我的奶奶!”我说为什么呀?她说:“我的奶奶一点都不好!从来没有疼爱过我!但是惜愉的奶奶对惜愉可好了!每天来幼儿园接惜愉回家,回到家还给他做好多好吃的,冬天她灌好热水袋给惜愉焐手,夏天她拿着扇子不停地给惜愉赶蚊子。"我把女儿搂在怀里:“这世上每一个做奶奶的都会疼爱自己的孙女。奶奶没有好好疼爱你照顾你,那是因为她病了。从你出生的那天起,她注定是你一辈子的奶奶,这个是谁也无法替代的”。女儿( )低下了头。
女儿七岁时,上小学一年级。有一天,她回家狠狠地把书包扔在桌上,( )说:“我有这么个奶奶真是倒霉死了!害得我天天被同学们嘲笑,抬不起头来!”我问怎么了,她说:“奶奶每天去菜市场买菜,每天经过我们学校。你说她可笑不可笑,冬天扇扇子,夏天戴个绒线帽,同学们都说她是疯婆子!”我气得把女儿的书包扔在地上,恶狠狠地说:“别人可以看不起你奶奶,可以嘲笑她,歧视她,但是你不可以!因为你是她最亲的人,你的身上流着她的血!你要想同学们尊重你奶奶,首先要做到自己尊重你奶奶!不管奶奶变成什么样子,她永远是你要去敬重的人”!女儿第一次看到我情绪如此激动,不停地说:“妈妈,我错了。”
女儿九岁那年,有一天我送她去学校。远远地看见在学校门口有三个男孩正将香蕉皮扔向婆婆,我刚想制止,却见女儿用力挣脱我的手,飞一般地跑过去,用小小的身体护着奶奶,大声喊着:“不许你们欺负我奶奶!”。三个男孩愣住了,呆立在那里。我走过去,轻声对他们说:“我不跟你们讲大道理。每个人都会有老的一天,每个人也都会有生病的时候,想想看是不是?”三个男孩愣了一会儿,默默地走到我女儿面前说:”我们再也不欺负你奶奶了。”
女儿十一岁那年,院子里开满了鲜花。祖孙俩手持一根木棍,木棍的一头系着一根漂亮的红丝线,红丝线在风中轻盈地飘着。女儿说她在和奶奶钓蝴蝶。我问,没有钩怎么能钓得着蝴蝶呢?女儿说她和奶奶不是在钓蝴蝶的身子,而是在钓蝴蝶的快乐!看着祖孙俩灿烂的笑容,我笑了。
那个春天,很暖……
(选自《2015 年中国精短美文精选》,有改动)
《那个春天,很暖》阅读题
5.“女儿”对“奶奶”的态度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请依据原文,在表格空缺处填入恰当的内容。(4 分)
五岁时
七岁时
觉得奶奶可笑,看不起奶奶
九岁时
十一岁时
与奶奶一起做游戏,关爱奶奶
6.在文中括号内依次填入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 )。(3 分)
A、怯怯地 愤愤地 失望地 B、失望地 愤愤地 怯怯地
C、愤愤地 怯怯地 失望地 D、怯怯地 失望地 愤愤地
7.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6 分)
①那个冬天,很冷……
②女儿说,她和奶奶不是在钓蝴蝶的身子,而是在钓蝴蝶的快乐!
8.文中的“我”既是儿媳,又是母亲,分别具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9.“女儿”的经历给你带来哪些关于“成长”的思考?请结合原文,写出两点启示。(4分)
《那个春天,很暖》阅读答案
5.【解析】根据题干中的例子,答案中需要有两点,一是对奶奶的看法,二是对奶奶的感情
【答案示例】五岁时--觉得奶奶不疼爱自己,想要换掉奶奶; 九岁时--不许别人欺负奶奶,尊重,保护奶奶。
6.【解析】本题突破点在最后一个空,从前面女儿的“狠狠地摔书包”这点可以看出女儿此时很生气,所以应该是“愤愤地”,排除法选择D项。
【答案】D 项
7.【解析】含义理解题首先要关注句子中有没有双重含义,有双重含义需要解释,另外注意句子表现了什么样的情感。第一句就包含有表层和深层两层含义,需要解释出来,第二句侧重于情感的理解。
【答案示例】①指冬天的寒冷;这里的冬天又指人生的`冬天,写出“我”看见婆婆因为得了精神病所做的一些事情感到伤心和无奈,是心理上的寒冷。
②和奶奶一起钓蝴蝶,经过成长,懂得了关爱和理解奶奶,让奶奶体会到家人的温暖是最快乐的事情。自己也感受到付出爱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8.【解析】本题需要从两个思路入手,“儿媳”和“母亲”需要分点答题,回答“儿媳”时,需要紧扣“我”为婆婆做的一系列事情,回答“母亲”时,需要紧扣教育女儿这方面
【答案示例】作为儿媳--1.心地善良,关爱关心婆婆,从“我”为了婆婆的事情教育女儿可以看出。2.理解,孝顺婆婆,宽容识大体,从理解婆婆做的一系列“不正常行为”却依然关爱婆婆可以看出。
作为母亲--1.爱女儿,从心疼女儿的行为可以看出。2.教子有方,循循善诱,从教育女儿尊重婆婆可以看出。3.爱家庭,从缓和女儿和婆婆的关系中可以看出。
9.【解析】本题需要紧扣题干中“成长经历”这几个关键词,答题时需要结合文章中“女儿”的经历,千万不能脱离文章空谈,先结合文章内容,再结合到自身实际答题才更完整。
【答案示例】启示:第一,“女儿”小时候不能理解和尊重生病的老人,而是仅仅看到了虚荣的一面,经过妈妈的教育长大后终于懂得了尊重老人,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像讨厌,到尊重,保护奶奶这样的成长过程。第二,我们都要珍惜像“母亲”这样一直宽容教导我们的人,多听听他们的意见,接收别人指出的不足,才能更好更快的成长。第三,“女儿”的成长经历让我明白,人总是不断长大,不断成熟,每个人都会有老去的那天,我们应该尊重老人。第四,母亲爱的教育是我们成长路上最重要的财富。第五,有时候,爱和包容是成长最好的良药。
《金锁记》是作家张爱玲创作的中篇小说,发表于1944年上海《天地》上,后收入小说集《传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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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曹七巧家里本是开麻油店的,由于姜家二少爷是个残废,无法与做官人家结亲,便娶了七巧做正房。丈夫的残疾使曹七巧无法享受女性对爱情的渴求,并造成了她常年的性苦闷。于是她把姜季泽作为爱慕对象,但是传统封建礼教迫使姜季泽拒绝了曹七巧。现实的无情和对金钱的渴望,激起了曹七巧对钱财的无限占有欲,使她一步步陷入自己打造的黄金锁,也一步步走向心灵的扭曲。
曹七巧由于心理的重度扭曲,在分家之后转变为一个恶母和恶婆婆,做尽了极恶之事。
女儿长安是她手中的第一个牺牲品。七巧让长安裹小脚,沦为亲戚朋友的笑柄。当长安在学堂呼吸道新鲜空气时,却又在七巧的无理取闹后放弃上学。当长安好不容易和童世舫有了爱情,七巧却从中作梗,变着法让长安吸上大烟,败坏女儿名声。把长安推向无底的深渊。
长白也在曹七巧的诱惑下吸食大烟。母子俩讨论儿媳的秘密,使儿媳被逼绝望,悲惨地死去。而后扶正的娟姑娘,不到一年吞鸦片自杀了。曹七巧自身的不幸使她不能容忍别人的幸福,甚至是自己儿女的幸福。极度的内心扭曲使她做出各种的恶事,毁掉了儿女、儿媳和童世舫的幸福,也造成了更多人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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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书笔记
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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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后感1
张爱玲的书,我读得并不多。但对她文字的迷恋就像是与生俱来一般,即使不读完全,也能在字里行间那呼吸的间隙,听见自己的心轻轻地停了一拍,而就因为这样几不可察的停顿,在第一句,或者第一千句,你便知道,这文字,是刻了骨,入了心的。
有人说过,读张爱玲的小说,一遍读不得,心太躁读不得,感情不温不火读不得,没有过去读不得……
就像这部《金锁记》,一遍读下来,还是云里雾里,甚至有些厌烦里面那些关于琐碎的描写。于是,潜心再读,跟着张爱玲,回到旧上海,在那隔了三十年才流泻下来的月光下,听那个没完也完不了的戴着金枷锁的女人的故事。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打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云朵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故事是早已知道的,但仍会看得心痛,尤其已不是初读。这好处就是可以不再急切。就像在月上柳梢头时漫步于来过几次的河畔,不可太熟,否则就会对很多美好的事物熟视无睹,失去了赏玩的那份心情;但也不可全然无知,否则匆匆前行中,总会因为对前面事物的好奇而错过了途中许多自然的小精致,也许就没有了因为偶然发现一朵彼岸花而产生的小惊喜,因为月光泛在微微荡漾的涟漪上而涌起的小感动。这坏处也不是全然没有的,因为那缓慢的心思,那文章带来的,情感的起伏也就像那荡开的水波,因着慢,因着缓,却反而荡得更远,动得更深,
因而那本来骤然而起的痛,也便不再有手起刀落那一针见血的刺激,却似一把不锋利的匕首,一点点地割着,时不时还得停下来欣赏一下自己的痛苦和抽泣,一如凌迟的折磨。
曹七巧,一个让人又怜又恨的女子。一个被沉重的、封建的、传统的枷锁捆绑、压抑而经受内心种种折磨而变得近乎变态的女人,传统的中国女人,一个时代的牺牲品。
她原本是麻油铺店老板的女儿,一个情窦初开、心花怒放、出阁在即的女子。长兄为父,长嫂为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彩礼为先。这是时代的悲哀——把即将走向败落的所谓的书香门第的姜公馆看待如进宫当妃般的高贵与荣幸。七巧虽不是大家闺秀,但也小家碧玉,下嫁于一位有痨病的姜家二少爷是绰绰有余。
偏偏在姜家人眼里,她只是一个姨太太,因为她名不正言不顺,因为她出身低贱,她被人瞧不起。她的丈夫是个不中用的人,他们的婚姻没有任何幸福可言,他们只是名义上的夫和妻,在他那里她找不到一丝美满的爱情生活的影子,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子来说,这样的摧残是毁灭性的。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身边所有人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她此生唯一一次关乎温存的记忆,是当初季泽半开玩笑的小动作。她跌跌撞撞地跑上阁楼,只为了最后看他一眼:“七巧扶着头站着倏地掉转身来上楼去,提着裙子,性急慌忙,跌跌跄跄,不住的撞到那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大块的淡色的灰……”。她要在楼上的窗户里再看他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这一段不伦之恋给了她无尽的痛苦。“多少回了,为了要按捺她自己,她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就这样,她的爱一点点萌芽,但对季泽的半信半疑,使她有点迷茫,因而又被永远陈封。无法分辨真假的唯一温存,让她强悍外表下的脆弱的内心更加抵触外界一切事物,她变得审慎与机智,变得不可理喻和令人厌恶,而她疯子般的作为,为的是发泄心中的苦,只是到了后来,成了习惯,成了生活,疯,就似一个自知要死的人,拼死地将所能毁灭的一切拉下来与她陪葬。
她叫嚣着埋怨着自己命运的不公,她怎么会甘心呢?她没有爱,所以她也要剥夺别人爱的权利;她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于是她决心毁灭那唯一可控制的一点东西,比如儿媳的,女儿的,那可能有的微薄的不可预知的幸福。她用她那双销毁于他人的双手,又无情地摧毁了自己孩子的一生。她疯狂地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自己是哥嫂图谋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长白的二房吞生片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烟而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
但她不可能快乐,“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狠她”,“她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
七巧的悲哀,或者在于她的对自己的命运并不是全然地茫然和麻木。如果可以全然地茫然和麻木,只是默默忍受,便也罢了。但像七巧那样似有所感,欲有所诉,却又终无所表达,或者说找不到一个恰当的方式表达,这才是最大的不幸。
就这样吧,暂且。
就像张爱玲说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三十年前的月光下,上演着现在的故事……
金锁记读后感2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同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己更远离快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快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己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己一样。
七巧,快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知道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知道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可以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子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己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直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金锁记读后感3
在那个封建的时代,一切都显得如此荒缪。一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在姜家衰败后,姜家分了家。七巧带走儿子女儿另租了一栋屋子住下。长白的正房芝寿身体本不好,"芝寿直挺挺躺在床上,搁在肋骨的两只手蜷曲着像宰了的鸡的脚爪。帐子吊起了一半。外面传进来说绢姑娘生了个小少爷。丫头丢下热气腾腾的药罐子跑出去凑热闹。……然而芝寿不再抗议了。"在那个封建时代,生儿子就奠定了一个女子在夫家的地位。这也反映了一个重男轻女现象严重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那个封建家庭,芝寿自认为已没有资本去抗议了。她的心也死了。绢儿为长白生了儿子,就证明了她的婚姻就也只剩下一张白纸。
那个时代,充斥着是一片死寂。人们在封建制度、封建的礼教压抑下,如同被关进了监狱。被他人支配着自己的行为乃至意志。
而在整部作品中,塑造得最丰满的人物莫过于七巧。七巧的哥哥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也为了省掉一笔嫁奁,将亲妹妹曹七巧送进了姜家瘫痪少爷的新房里。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少女,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姜家三少爷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而嫁到姜家。然而在姜家,七巧受到压抑,不仅在情欲上,而且在精神上。她,一个麻油店的小姐,从市井来到一个充满繁文缛节的大家庭中。首先在行动上,七巧就失去了自由,她的行动受到了身边的人及封建礼教的监视限制。在市井的种种行为放在姜家,七巧则被身边的人指指点点,甚至连丫环都在心底认为,二奶奶比自己都低等。
在姜家,折磨七巧的不仅是与地主大家庭的格格不入,而是情感的空虚与情欲的压抑。七巧因为爱嫁入姜家,却只能天天面对服侍着一个残废的丈夫。她对丈夫没有感情,通过作品中描绘的种种现象,七巧甚至对丈夫嫉恶如仇。她恨自己的青春时光就注定伺候这样一个丈夫。她爱季泽,却只能在同一个屋檐下天天望着他而不能向他表露自己的情感。只能从季泽的玩笑话语中来获取情感上的慰藉。作品正是通过故事研究了一个健康的生命在正常的情欲得不到满足后的形态。这个情欲得不到满足的少妇为了黄金,熬了半辈子,后分得了一大笔遗产。这黄金是以爱欲的禁锢换得的。
为黄金而锁住爱欲,结果却锁住了自己,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折磨了她一家。七巧畸形的爱欲最终导致了她的儿女长安、长白的苍白生命与畸形情感。
七巧的女儿长安,有过幸福,有过一段能让她从堕落生活中苏醒的恋情,让她能明白自己是一个女人,也有被爱的权利。但这段即将步入殿堂的恋情却因为七巧的作梗而夭折。女儿嫁给一位优秀的留洋生,本是一件幸事,况且长安也已三十,在那时已是黄花大闺女。能遇到童世舫,作为母亲本应欢喜。而七巧却不乐意。其实分析来,也不奇怪,七巧可能对女儿有种妒忌心理。七巧在年轻时代因为家里穷,为了钱财嫁到了姜家。她人生最美的时光中得不到向往的爱情,而女儿却可以在优越的环境中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她不需要考虑经济上的困难,这些都是七巧年轻时代所不曾拥有的。所以七巧嫉妒,她在心理上想让女儿也去体会自己的苦。最终,她终于做到了。这时的七巧在心理上已经是畸形了。她在心理上获得的快乐是要以女儿幸福的失去为代价。
七巧为儿子取了两房妻子。一个是正房芝寿,一个是姨太太绢儿。然而在长白与芝寿的新婚夜晚,七巧却让儿子为自己烧烟,而让芝寿独守空房。这也就直接导致了长白与芝寿婚姻的不和。芝寿死后,绢儿扶了正,但不上一年,绢儿吞了生呀片自杀了。长白不敢在娶了,只在妓院走走。长白在婚姻上的侩子手也是他的母亲七巧。七巧畸形的婚姻也导致了她对儿子婚姻的心理不平衡。最终断送了儿子的幸福。
七巧在整个作品中就是一个悲剧的形象。作品结尾更是将七巧的悲哀描绘得非常凄凉"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她自己也不能相信她年轻的时候有过滚圆的胳膊。就连出了嫁之后几年,镯子里也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试,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七巧的一生在渴求爱情。然而现实的真实让她的爱情变得虚假了。对爱情也逐渐死心了。转而投向对钱财的追逐与守护,乃至用自己儿女的爱情作为她爱情悲剧的陪葬品。
《金锁记》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了无生气的封建时代与七巧这个悲剧的人物。是时代导致了她的悲剧,同时也是她自己扼杀了自己的幸福。
金锁记读后感4
在社会大变革时期,曹七巧作为那个时代的负荷者,深陷在本我与自我冲突的旋涡里,一步步地走近黄金的枷锁,最终被套牢,进而变态,并用黄金的枷角劈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更进一步的加剧了其人生的悲剧色彩。
傅雷称《金锁记》是现代文坛最美的收获,曹七巧更是近代文学人物长廊中刺眼的形象。张爱铃曾说“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都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
金宏达在《平视张爱铃》中指出:“曹七巧的原型是李鸿章的第三代中的李国熊的安徽乡下妻子—三妈妈(张爱铃这样称呼她)”,把经过经过艺术加工的“三妈妈”—曹七巧的人生分成三个阶段来阐述其由天使变成恶魔的悲剧历程,即做姑娘时期、嫁入姜家至分家时期、分家以后,揭示本来单纯善良的曹七巧如何发展到被黄金的枷锁锁住,最后用枷角劈人的悲剧的过程。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不知道曹七巧的心里有没有后悔的念头,可她只能说我已经回不去了,劈死的,劈的只剩半条命的也回不去了。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金锁记读后感5
故事中的主角七巧,因丈夫是残疾,夫家不得已选了她做媳妇,却又认为她的家世背景低下,不屑与其往来,对她冷朝热讽,为了保护自己,七巧变得越来越尖酸刻薄,说话和刀子一样锋利,成天对人嫌东嫌西,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七巧是个爱惹事端,蛮横无理的女人,但是,在我眼中,七巧却是最令人感到可怜的人。
她不能决定生在哪个家,她也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一残疾的人,父母也完全不考虑她的想法,就将她嫁给一个他不认识陌生人,她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下典型的受害人,对于别人的冷朝热讽,她只能默默的吞下,她一生都在追求金钱与利益,那看似能让她摆脱命运枷锁的唯一解药,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伪装,伪装她柔弱易碎的心,当锁越来越紧,伪装越来越深,她用力挣扎,却不小心砸到旁边的人,她只把伪装合理化,越陷越深,变得越来越让人嫌弃。
然而,七巧也可以不用变成这样的七巧,若是她能够坚强一些,抛开他人歧视的眼光,做好自己应有的本分,或许,那个被儿女恨毒了的七巧、被婆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娘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大家弃嫌的七巧就不会出现了。
时代的更迭,观念的改变,我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不需受身分地位的拘束,不需因金钱利益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如果我是七巧,我不会任命的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不会因旁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我不会为自己的家世背景感到惭愧,但是,若真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也会尽本分照顾好丈夫、儿女,分家后,尽心尽力抚养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在当了婆婆之后,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媳妇,而不是成天埋怨,活在过去的阴影,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能够改变事实的。
七巧因身分地位而受人瞧不起,是那个时代的社会观念,虽然结局是不好的,但是,作者如此贴切的反映当时社会的面貌以及价值观念,对于人性的观察之细微,更让我们看见人性丑陋的一面,并且用他们的价值观提醒着我们,我们是否也矇蔽了自己的双眼,犯了同样的错误,是否也用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来断定一个人,是否为别人的眼光让自己感到难过,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金锁记读后感6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金锁记读后感7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金锁记读后感8
张爱玲,她的本名叫张瑛,她是一代充满传奇色彩的才女,她的性格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却给人一种苍凉之感,但却充满了人性的主题。她这一生创作了许多作品,例如《半生缘》《赤地之恋》《小团圆》等等。但在众多的作品中我却对《金锁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张爱玲的家世显赫,她的祖父是清末名臣,她的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而《金锁记》这部作品就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背景的。小说描写了一个在封建大家族中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对于这个女人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她的变态思想让我觉得可怕,但在读到最后的时候,我却对这个封建社会的女人产生了一丝怜惜。小说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那个时候的她十分纯真,有很多的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嫁到了姜公馆,是因为姜家出了很多钱,她的丈夫却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以及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度日如年的生活下她却对姜公馆的另外一位少爷,也就是她的小叔子姜季泽产生了情愫,但姜季泽只是和她开开玩笑而已。所以到了后来分到家产成为寡妇的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己带上了一套沉重的枷锁。后来她却为了钱,甚至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由于自己爱情的失败,她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最初读到这的时候,我觉得这样的七巧让我生厌。
张爱玲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的面纱。作者笔下的七巧三十年来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锁也给许多人造成了心理和生理的痛苦。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所以此时此刻的我对七巧也表示同情。像七巧这样的女人在当时社会中是具有普遍性的,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在封建社会,女人没有任何权利,她们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也注定了七巧的命运最终会是一个悲剧。曹七巧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欺凌。此时的七巧已经彻底的被当时的社会所害。我想作为一个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夫妻之爱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甚至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的,她也因此而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姜季泽却是她心中的最爱,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姜季泽也有自己的底线,他不可以也不能对自己的嫂嫂动情,我想这不仅是在封建社会不能,就是在当今社会也是不可以的。后来,七巧的丈夫去世后,分到家产的季泽终于来找七巧,但现在的七巧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对自己不是真情,所以把姜季泽撵走了。可以看出作者笔下的主人公不仅仅是想拥有爱情,最重要的是她想拥有真爱,但因为七巧过多的猜疑,她放弃了这种得到真爱的机会。在此后,她也抛弃了许多,而所获得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她在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以至于后来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了自己的亲身儿子长白、女儿长安的爱情。七巧的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
这个封建社会的女人因为与丈夫的结合使她获得了家产,也因为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季泽而备受爱情的煎熬。她的儿子长白也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在七巧的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但这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我觉得她的一生是可悲的。我为这个在封建社会有很多不可以的女人感到痛心。所以我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己愿意戴的,是封建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我觉得这部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留下一种苍凉的感觉。张爱玲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的心理,以及毒辣话语的述说,但却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但它也存在不足的地方,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主人公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透彻,没有一个很深刻的过度,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我想,这也许就是现代小说的特点吧。
金锁记读后感9
我觉得读某个人的文字,常常像一场恋爱,最初颇觉惊艳,一读再读,便生出些许别扭。这正如和恋人日日厮守,总归会碰触到对方一些顽固的个性。然而唯有天才方能张扬出令我们不得不退避三舍的个性来。西川讲到李白说:“这就是你,不断误解着生活,而别人比你误解得更深。”这话用来形容张爱玲,亦是再合适不过。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正为当画家还是音乐家犹豫不决,最后看了一张贫困潦倒的画家的影片,她哭了,于是选择了后者。她的父母离异时她仔细分析过,父亲虽然有钱,却未必是归她的,为了不耽误学业这才跟了母亲。她在香港沦陷的时候当过临时看护,有病人得了蚀烂症,整天哀嚎,她却能视而不见,后来那人死了,她还和同学欢呼庆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和张爱玲谈文艺,总要令胡兰成惊叹,更令我们惊叹。胡兰成曾对张爱玲赞到:“这书里的句子像是街上的行人,只与你打招呼,我倒真像是乡下人来上海,端得只有看的份了!”受过西方教育的张爱玲,其天才是诗意盎然的,无拘无束的,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二近代中国在政治上遭受列强侵略的同时,传统文化也面临西方思想的冲击。旧有的伦理观念不断瓦解,而新的价值观却还来不及形成,这样精神上便出现了一片茫然虚无的地带,令人无所适从。一种价值观念的瓦解对个人而言既意味着解放和自由,同时又预示着人必须面对虚无和幻灭。人不能再将选择的责任交给某种伦理或思想。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说过,尽管大多数人向往自由,但是过度的自由却是常人无法忍受的。若说存在主义认为人在面对虚无的时候还可以靠自身来做出选择,那么,对于连“自我”都失去的人来说,自由就意味着失去安全感、相与感,意味着虚无和死亡。这种焦虑感导致“个人希望与自己不相干的某人或某事结合起来,以便获得他所缺乏的力量”,这种放弃独立自由的倾向就是逃避自由。
通常逃避虚无感的心理最明显的表现是企图服从和支配他人,也就是被虐待狂和虐待狂。虐待狂通过主宰他人,对人施加痛苦来感觉自己的重要性;被虐待狂则企图完全放弃自己来与更强大的对象结合为一体。弗洛姆认为每个人大都存有虐待与被虐待的个性,如果一个人的性格全部为这方面所控制则必走极端。《金锁记》中曹七巧和长安这对母女正是如此。
五四运动之后,中国的地主阶级经历了最后的挣扎,终于走向没落,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兴起。傅雷分析说曹七巧的悲剧有两个原因,第一是门户的错配,第二是老太太让她做了正室,令这个低贱女子有了被金钱刺激的环境和残害别人的能力。“巧姐儿”是开麻油店的商人,她出身贫寒,是镏铢必较的性格,总希望抓住些实实在在的东西;而她嫁入的姜家则是没落中的地主家族,凡事可有可无,醉生梦死。她和婆家的矛盾也就是这两个处于新旧交替之间的阶层矛盾斗争的体现。但斗争的结果既不是旧的把新的扼杀,也不是新的将旧的征服,而是一片令人压抑的荒凉。
金锁记读后感10
前几日读安意如的《看张~爱玲话语》,对那一篇《她和她的金锁记》感触颇深。那一段,她写她和她的外公。。。
眼神在文字中愈见迷离,连接那些情感的脉络,不觉自己也深入其中。如今远离家乡,我亦想起了那些陪伴在姥爷身边的日子。
岁月流转,不知要翻阅多少章节,才回到那一温情的页码。泛黄的灯盏悬挂在屋顶,古老的窗扉,变幻着一年四季的景象。我还记得院外的那一排杨树,夏季红绿相映的菜园。今年夏天又回那里,景物依然在,情感却再也找不回曾经的深意,和那一份寄存在年少的天真。
我读到那一处,她写,"这条马路上会出现一个清瘦慈和的老人和一个走路趔趄的小女孩身影。。。"想起曾经生活在姥姥家,每逢是集的日子,姥爷总会带上我。尤其是寒冬腊月,近年的时候,家家忙着准备年货,飘香的年味,和姥爷那张慈祥,温和的脸又一次显现在眼前。
姥爷喜欢听评书,至今还记得每天的傍晚时分要开收音机,收听评书。也是在那时,我知道了田连元,单田芳,并至今都不曾忘记!偶尔闲暇时会听听广播,那声响自然地会带动耳部的神经,回到那时,去感受一下曾经陪伴在姥爷身边听评书的场景。也于此,不免在多愁善感的自己心中,生出一些怀念的滋味,久久不曾远离。。。
姥爷是个向善,向佛之人,他听佛经,喜看道学,对诸多雅致,古典的东西颇为尊崇。我不知道,和他同辈的人,是不是同他一样。不知为何,总想许是他那个年代的人,是不是灌输孔子的思想很多,处处有着严谨的作风和不可逾越的教化。如今与他在一起,更多的是喜欢随他听有关佛经的静音乐,听他说那些古老的规矩讲究和伦理道德。听之入神,自然有一种超脱俗世的轻松,忘记了现实的那些心忧,也不觉感生一种清净和致远。
近于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勤快人,又是急性子。眼中的活,身边的事,等不得,也慢不下来。所以,这一家的院子总是最干净的,每年地里的活,也是最先干完的。
写到这,蓦然想起那个小村庄的冬季。好几年都未曾去感受,不知道如今又有了怎样的变化,想是一定不似从前,却也依旧是怀念的原生点。
读着那篇文章,不由心生诸多的感慨,她和她的外公漫步在一座南方的小城里,我与我的姥爷也曾停留在一个北方的村庄。他让他读诗词经典,他教我背三字经,弟子规。
这一日,文字如水一样流淌,记忆的堤岸被冲破,即便在这个寒冷的冬日,也不会断流。。。
身至于它地,太多不可逃避的现实,却于那些有他的地点,有他疼爱的往事中,找到心灵的归属。。。
我无法想象他所受过的苦,他的累。辗转于世七十载。
那一年,他花甲,我十岁;这一年,他古稀,我二十!我亦知不可用我的十年,去度量他的十载。我这一杯加了可可的水,怎能与他的茶相提并论?
心有千千结,文蕴深深情!
想起那篇《金锁记》,读它那背翻译出的情深和感悟,只是,这时的我,不似安意如被金锁牢牢地套住了,而是有一把钥匙打开了那其中未曾表达的情感,让我祝他七十岁的生日,快乐!
金锁记读后感11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从一栋民国初年典型式样的洋楼里传出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当然,也绝少人想到一个拥有“张爱玲”恶俗名字的女婴日后会巧妙地将文字写出花来,随即在中国文坛上以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态,华丽转身,留与后人无尽的论说、回味。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怅”。
曹七巧无论多么泼辣、粗野,但她毕竟是个女人,是一个有着正常人性的女人。虽然曹七巧嫁了个残废的丈夫,但是年青身躯中对感情的欲望并没有因之而变得残缺,越是压抑得厉害,越是要喷发出来。她等待着爆发的时机,让情欲证明她的健康、她的诱人的女性魅力。
她结婚五年了,有一对弱小的儿女,可是从未享受过婚姻的幸福。她的情欲受到压制,以前有过的美好憧憬,编织过的爱的美梦,希望过的找一个自己心爱也爱自己的男人……这些都随着她嫁到姜家而失去了美丽的光环,变成了遥远的记忆。这些都无疑给七巧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于是她经常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同时也透露出她对爱情的渴盼。某天姜季泽的出现给她带来了一线希望的转机,她爱那个“有鲜红的腮颊”、“水汪汪的眼睛”、生得“天圆地方”的结实小伙子,同时她也渴望得到三少爷的爱,有事没事就主动接近季泽。她先是“身不由己”地走近季泽,接着“斜瞅”着他,不冷不热地说着话,渐渐地“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来……将手贴在他的腿上……”她几乎是主动地将自己交到了季泽手上,等待他的占有。季泽与七巧叔嫂间的调情,真实反映了七巧内心的痛苦和对爱情的渴望。可悲的是平日拈花惹草的三少爷虽然荒唐,却对嫂子严守礼教,“看着她,心里动了一动。可是那不行,玩尽管玩,他早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一时的兴致过去了,躲也躲不掉,踢也踢不开,成天在面前,是个累赘。……他可是年纪轻轻的,凭什么要冒这个险?”风流成性的季泽不肯招惹她,不理会她的诱惑。和她的调情只不过是季泽无数游戏中的一种而已,而一旦触及到游戏的“规则”,他便怕了,他怕她的真情、深情,他不想“冒这个险”。而七巧也只能自怨自艾“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我有什么地方不好……”。在这种长期的死一般的生活中,在长期的煎熬中,七巧的人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摧残,她逐渐失去了正常女人的心理,最终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变态。
人活着,必须有各种欲望的支撑,当所有的欲望都遭到了破产,只剩下黄金的枷锁时,七巧就成了一出彻底的悲剧。这种彻底的悲剧终于让七巧成了一个彻底疯狂的人。当岁月无情地从她可以直推到腋下的手镯里徐徐地溜走了时她的生命已是一个徒具形式的空壳。她的性格被扭曲了,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这个人物承载了张爱玲心中一切由幻灭所铸就的痛苦和疯狂,这昭示着她的激情不停地渴望着、幻想着,而理性则不断将其扼杀。这是多么凄惨的人生,于是,《金锁记》带着这种残酷复杂的痕迹修饰着历史,成为了一个荒凉的传奇。
金锁记读后感12
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一生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己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唯一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爱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终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己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己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努力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间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能力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努力去学习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金锁记读后感13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14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15
说那曹七巧,一出场就是个悲剧身份,竟被个丫鬟看低了去。话说那个时候的阶级划分太过明显,连丫头片子都看人服侍,也让人愤懑。心想着长白与长安的一生被个老妈子白白的给耽搁了,委实觉得憋屈。及可悲的几个人物,张爱玲对人物心理的拿捏甚为到位,应该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文人,她的文字处处可以看到红楼的身影,似处处有珠玑。
曹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于我们,谁身上没有背着各种各样的枷呢?说好听点那叫梦想,实现梦想的那叫扶摇直上,一辈子徒于空背着个梦过日子的,那梦渐渐的就成了枷,锁的人太紧,逼得人太急,终是害人又害己。
曾经被人问起,你的愿望是什么?我天真的回答道:很简单的,我只想要个幸福的家庭。提问者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不简单啊,你的愿望其实是所有人愿望的最终归宿啊。不知从何时起,我就背着这个枷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总盼着能觅到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人,我对幸福的定义并不高,开心才是硬道理,可是觅到了,却踽踽不敢再往前迈出一步,大抵是因为怕,怕,怕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它,到显得我的梦真的就过于简单了吧。这个枷它锁不住我,我却也不愿将它放下,有梦想才会有希望,希望都没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金锁记读后感16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金锁记读后感17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烟土,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烟土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烟土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烟土?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18
说到《金锁记》,其实我已经读过好几遍了,然而每一次的重读,都会让我有种像老牛反刍似的感觉能嚼出特别的滋味儿来,我想,这便是张爱玲作品风格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
出身贵族之家的大家闺秀张爱玲,看遍了三十年代大上海灯红酒绿的繁华与颓靡,带着一种悲凉腔调抒写:“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金锁记》里,一开头作者便以一轮月亮这个意象来大力渲染了整个篇幅的一种气氛,凄凉!
这篇小说里,一开始发生磁性作用吸引了我的便是这开篇与结尾对那轮月亮的描绘。人事早已灰飞烟灭,月亮却是依旧的。“我们也许没赶得上看见三十年前的上海的月亮”,作者把月亮写的有时间上差异,有历史,并且随之展开在年轻人与老年人想象中与回忆里不同的两幅月亮模样的画面,各自带有不一样的特点,月亮因了人们的情感的不同便也有了不一样的形象与象征。而结尾则以月亮的沉落来代替故事的尾声,余韵未了,三十年前的故事依旧没完——完不了。
作品中对曹七巧这位主人公名字的来由,作者对其是有特别涵义的,“是七月里生的,就叫七巧”,又古人有云:“妇女对月穿针,谓之乞巧”。七月里有七夕节,牛郎和织女要相会,当然缺少不了月亮。而七巧,这个与月亮有关的有着美好象征意义名字的人,却在故事的一开始便注定了她的一生将是一出悲剧。——这一点开始没想到,是参考的,但是确实觉得分析的非常深入,这不能不说是作者的独具匠心。
作品中,作者对于主人公曹七巧的刻画真可谓是入木三分,惟妙惟肖。从语言上,举止上,神态上;从一位被聘了来做正头媳妇的少奶奶,到成为母亲,婆婆,老太太的过程中;各处都依着其个性特点进行个性化的描写,精心雕琢,在读者眼前展现出了栩栩如生的一位尖酸刻薄、守财如命、独断专行、心胸狭窄又自以为是的旧时代妇女形象,她是旧时代的牺牲品,一开始在旧思想旧道德旧礼教中挣扎,但是,最终被其淹没之后,自己也戴上了一把沉重的枷锁,“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生动地刻画了封建礼教对人的无情的摧残,正常人的意志被磨灭,扭曲,人生的方向被强行的拉进封建的牢笼里,最后是自我摧残,也摧残着他人——社会就是这样互相摧残着。
在对曹七巧的描写刻画中,我觉得最形象的莫过于是对她的语言描写了,那尖酸刻薄的话,一句句直啄到人的心尖上,叫人欲反驳却只感到胸腔里都换不过气来。听她的骂,简直是比坐在针尖上还难受,比如她对哥嫂说起自己丈夫时:“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看上去还没有我那三岁的孩子高哪!”在对女儿长安婚事的态度上,七巧当面怒骂道:“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火烧眉毛,等不及的要过门!嫁妆也不要了——你情愿,人家倒许不情愿呢?你就拿准了他是图你人?你好不自量,你有哪一点叫人看得上眼?趁早别自骗自了!姓童的还不是看上了姜家的门第!别瞧你们家轰轰烈烈,公侯将相的,其实全不是那回事!早就是外强中干,这两年连空架子也撑不起了。……”等等,无不显露出七巧的那种露骨和尖酸,更让我感到对在七巧干涉阻挠怒骂中失去自我,失去幸福的女儿长安的同情,“她觉得她这牺牲是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无尽的悲凉流露其中!
还有一方面便是作者所用的描写与比喻,深刻新颖而独到,像“酸梅汤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的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都是些鬼,多年前的鬼,多年后的没投胎的鬼……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对七巧说话声音的刻画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芝寿直挺挺躺在床上,搁在肋骨上的两只手蜷曲着像死去的鸡的脚爪”,在写七巧给世舫的印象时是: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缎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峙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布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还有便是其对不同场景中月亮的描绘,对旧时代里各种封建贵族家里的种种奢华装饰、用品的描写,都充满着作者自己独特的色彩。我想,也只有张爱玲写得出这种有着自成一家风格的东西。
三十年代过去了,然而三十年代后的纷繁故事,还在上演,不变的依旧是那轮月亮,升起,降落。
金锁记读后感19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曹七巧,一个麻油店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患“骨痨”残疾的世家大户姜家的二少爷,自身粗俗不堪,不得人缘,哥嫂又不争气,这一切使她时刻处于紧张和焦虑之中。文章围绕着她对于“黄金”和“情欲”的追求,就如她对女儿长安说的:“你自己要晓得担心,谁不想你的钱?”她将自己锁在那黄金做的枷锁中,也许这便是张爱玲“金锁记”书名的由来吧。
如果不是为省下那笔嫁妆,当她高高挽着大镶大滚得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时,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以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因为家里贪财,她嫁给了身患“骨痨”的瘫痪少爷,正常的生理情欲的不到满足并为其所折磨。她试图勾引姜家三少爷,忍不住地哭诉着“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 顺着椅子溜下去,蹲在地上,脸枕着袖子,听不见她哭,只看见发髻上插的风凉针,针头上的一粒钻石的光,闪闪掣动着。”“她的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她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倒胃地呕吐。”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她的眼直勾勾的向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鲜艳而凄怆。
终于,她戴了丈夫的孝,又戴了婆婆的孝,等到了分家的那一天,那是她一切幻想的集中点。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却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但之后却没有什么改变,她仍然戴着那副黄金的枷锁,她不允许女儿长安跟她表哥玩在一起,郑重地告诫她:“表哥岁不是外人,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得,谁不想你的钱?”当她先前唯一存着些感情的三少爷上门并对她调情时,“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她甚至觉得“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可她一转念“他想她的么——她卖掉她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随后,精明的七巧用计谋试探着姜季泽,在她自以为得戳穿后,将他赶出门外,季泽走了,那打翻的酸梅汁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得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静的一刹那。落魄的七巧站在窗前,“淌着眼泪”目送着向外走的`情人,将她渴望爱情却又怕失去黄金的心情描写的淋漓尽致。
最特别值得一提的小说最前面月亮意向的运用和描写“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凄凉”,就是这个词,贯穿全文的基调,也是诠释书中感情的最好形容词。
金锁记读后感20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这是金锁记的开头,故事发生在有着每个人都道不完的传奇的上海。
在人物的塑造上,张爱玲把七巧的特点描述得淋淋尽致。我对于七巧的印象首先来自于她的仆人小双对三少奶的仆人凤箫的聊天内容。凤箫问小双“你也是她陪嫁过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连仆人也对她不尊重,可想而知她的为人是怎样的差了。张爱玲借仆人的口,说出了七巧在姜家的低下地位,也为故事的开展垫下了厚重的背景。
在我看来,七巧是一个心理极度扭曲的一个悲惨的妇女。故事写到七巧勾引姜季泽,但是姜季泽却不和她乱来。七巧那样做是因为她看到三奶奶兰仙和姜季泽的甜蜜生活而心生妒忌,进而上升为变态的痛恨。她自己一直抱怨没能得到幸福的生活,她也不能忍受别人得到幸福。到后来分家后,姜季泽竟利用她对他的曾经的爱意想骗她卖掉她的田地。可悲啊。她对她的女儿的婚姻的态度上也是如此。长安和世舫已经订婚了,她还骂长安说“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试想作为女儿,听到自己的母亲这样侮辱自己,你会不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她亲生的。然后悲剧又发生到她的儿子跟儿媳身上。七巧故意整夜叫长白帮她弄烟,好让她的儿媳生气。儿媳对她的痛恨反而让她觉得很有成就感。故事写到这里,七巧的形象基本清晰了,封建主义社会里一个贪婪的魔妇,极度的拜金主义者。从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角度来讲,情欲的压抑是曹七巧个体心理变异的动因,丈夫早逝,家人的冷漠,对她变态的性格有着很大影响。
故事中写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的拜金主义毁了她自己,也毁了她的儿女。从侧面反映了当时拜金主义之风是如此的猖狂。然而,现在的社会,拜金主义之风丝毫没减。或者我们说是现实主义。女孩子结婚要有车有房,也就是有钱。这可以说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停滞呢?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现实主义的出现凸显了社会激烈竞争的日趋明显。要是对方能使你衣食无忧,谁还愿意去拼个焦头烂额的啊?我想很少有人愿意。是残酷的现实让我们现实。
金锁记读后感21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和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
她自将堕落,却把命运的恐怖梦魇又带给了她的女儿;她本是一个善良而又胆怯的女人,可在宏大的宗理构架中储存着恶,见习着恶,只等时间一到便向着更年轻一代的女孩泼洒。她的女儿便是悲剧的延续。面对心爱的世舫,长安是渴望幸福的,可她却无力把握幸福,亦没有勇气去承受这份幸福;她向母亲屈服了,向这个丑陋的社会屈服了,只是将自己的爱情与青春,又托付给了曹七巧式的命运。在她的臆想中,也许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美丽苍凉的手势”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空虚的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
人的心灵就像是一面镜子,扭曲的心灵只会映照出一个扭曲的世界。
七巧的心灵就是一面被混乱的社会扭曲的镜子,映照出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是旧社会最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亦是自己的工具。“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人性的旅程中,总有一份“恶”在心底悄然发芽,命运不公的浇灌,人性便渐渐滋养成一种邪恶。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可是总有人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没有了。像七巧。可怜得人没人可怜。而张爱玲,正是用这样细腻精致的笔调,揣摩珍藏了一颗在苦难中扭曲的灵魂,妩媚狰狞了人性一种别样动人却可怖的悲凉,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金锁记读后感22
对于张爱玲老师,我是久闻大名的,但一直没有读过她的东西。读《金锁记》也是因为疯狂的爱上了电视剧《金锁记》。
起初读觉得有点空洞,应该是受了电视剧的影响。而且,语言上有点《红楼梦》的味道,显的与当时的背景格格不入。好在大致的情节还是和电视剧一样的。
细读下来才发现,张爱玲老师的文笔是真的好。开场就用两个丫头的偷偷对话,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不费笔墨,不重浓彩,更懒得絮烦。而七巧的一出场就把她的性格和家庭的矛盾,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大方向来说,《金锁记》的电视剧和书,所表现的中心不同。虽然都是通过一个封建家庭的兴衰写了一个爱情故事,除了七巧的人物性格没变,其它的人物都变了。
电视剧中,我看到的,是封建社会对爱情的摧残,是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抹杀,是对封建社会的抨击。而书中的《金锁记》,我看到的,是人性最本来的面目,他们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人性最原始的一面。那么,之所以要把它改成电视剧那样,也就可以理解了。
一个龌龊的姜季泽让我觉得七巧可怜、可悲、可叹;而一个痴情的姜季泽让我觉得可惜、可感、可痛。书中的《金锁记》,找不到一个正面角色,所有的人,都以反面的表现为主。连主人公七巧也是从弱点出发去描写的。给全书增加了悲剧色彩。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书版有更高的艺术价值,有推陈出新的另类味道。从感情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电视剧版有更高的论说性,反映了大方向的社会问题。各中滋味,就只有自己细细品味了。
人毕竟是感情动物,我个人比较偏爱电视剧版,不是说书版不好。只是我觉得,人性的优点比人性的弱点更值得宣扬。
正如易中天老师所说:“人文学科的东西,它没有一个终极真理,也没有什么标准答案。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看法,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方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读法,结论不重要。”
同样都是很好的爱情故事,都样都是很不幸的结局,给我带来的震撼却截然不同。也许,这正是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原来文学艺术也可以这样的。”要看你怎么去塑造。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那句话:“冷静的缔结人生,客观写实的描写着灰色卑琐世界。”
我所能学到的,是张爱玲老师想表现的东西,和她的写作手法。
金锁记读后感23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 凤箫 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 九老太爷 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 季泽 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 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 去了。 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金锁记读后感24
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金锁记读后感25
“年轻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妹妹在深夜里看天上悬着的那一轮月亮时,我都会想张爱玲该是有点近视的,但她又不戴眼镜,我也一样,每每想起都觉得弥足珍贵。那样一个如苍凉手势的传奇女子又是怎样诉说几十年前那一轮月亮下的悲剧的?
我是不喜欢曹七巧的,最开始的时候。因着她,读完金锁记的时候,我觉得如此疯狂,这个世界。是她把她身边的人——她儿子、女儿都带入悲凉的境地,我是不谅解她的,那样的拖累人。再读一遍,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她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底下的女子,因着喜爱三爷季泽,她在姜家做了一个残疾人的妻子30年。最初,她是当垆卖酒的女子,和一般的酒家女一样有着如花的心事,却在财欲与情欲的迫害下,性格扭曲,行为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我最终谅解了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苦,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她失去了爱情,亲情。她只是没有在受到封建家桎梏——那把金锁时和其他人一样沉沦而已,她有何错。
只是我依旧不能喜爱她,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谨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她终究把她的家变成了炼狱,里面的受尽折磨,外面的人看着逃之夭夭。又报复了谁?徒留下读者的无奈罢了。
这样的故事曾发生过,并且曾一直发生。“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完不了。”的确封建制度的压迫,只要封建思想还存在就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七巧存在,上演一个又一个的金锁记。那应该是张爱玲写作所想传达的。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生在世上,从来是充满磨难的。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如斯嘉丽经历的家破人亡。但人活在这世上,不应是沉沦在苦难中,与苦难一起成为苦难,而是向着一点希冀的光亮,勇敢而坚定地前行。曹七巧没有错,不能说我一定做得比她好,但我觉得放下才是解脱,永远存着希望,生活才会在阳光底下熠熠发光。
金锁记读后感26
小说的开篇,是一段短小而意味深长的序,三十年前的月亮,在年轻人眼中是模糊而陈旧的,但在老年人眼中是带著凄凉的欢愉的。或许月亮本身并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对於年华逝去的人们来说,三十年前的月亮就代表了三十年前他们那青葱的时光——无论如何是要强过如今的。
主人翁曹七巧并没有急著出场,而是在下人和妯娌们的口中渐渐地显出了轮廓。七巧的夫家姜家是个在战乱中中落的名门望族,革命之后避兵到了上海,依旧行的是传统的封建家法。在下人的口中,她是个家里开麻油店的下等人家的姑娘,嫁了一个身有残疾的丈夫,谈吐粗俗没有忌讳,还因著自家舅爷手脚不乾净落了话柄被人后诟病。可见在姜家,连下人们都瞧不起她。
就在两个年轻丫头聊得正兴起时,赵嬷嬷厉声制止了她们,并唉了一声道:“你们懂得什麼!”此举颇有弦外之音,似乎年纪已高的赵嬷嬷比起年幼的丫头们,更加理解和同情七巧的不幸,甚至有为七巧辩解开脱之意。
天亮之后,妯娌们开始出场,在她们的口中,七巧成了更加不堪的一个人——年纪轻轻的妇道人家,却抽起了鸦片。
至此为止的段落描写,都让我有种深深地熟悉之感,实在是像极了《红楼梦》。张爱玲的笔法,充满了古典小说的味道,以旁人的言语行动烘托主人公的形象的描写,更是与《红楼梦》中宝玉的出场有著七分的相似。
而在此之中,还含著许许多多隐晦的讽刺。首先是七巧的名字的由来,乃是因她出生七月而来,而七夕正是牛郎织女相会的佳期,顶著如此美好的名字,七巧却嫁了一个残废的丈夫,不光如此,她更是被家中上下不待见,连刚刚陪嫁过来的凤箫也说:“怪道呢!我虽是初来,也瞧料了两三分。”本应是好姐妹的妯娌,也不体恤她的苦处,反而说:“年纪轻轻的妇道人家,有什麼了不得的心事,要抽这个解闷儿?”
作为文中重要意象的月亮,至此也出现了两回,一为序,二为时间的转换。在之后的文章中,月亮更是作为转场过度以及人物境况的隐射出现过多回。张爱玲如此热衷地描写月亮,并且描写得丝丝入扣细致入微,或许与她早年的经历有关——18岁时张由於与继母不睦而被父亲关入小黑屋受尽折磨,在小黑屋里,她常常透过窗户眺望月亮。所以在张爱玲的眼里,月亮是一样并不美好的象征,因此将月亮大量地运用於小说之中,似乎也传达了小说悲剧的结局。
千呼万唤始出来,在大量的铺陈之后,小说的主人公曹七巧终於出现在了读者面前——“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看著也是一副清丽佳人的模样,谁知一张口便是刻薄话,讲起荤段子也口没遮拦,本想和几位妯娌套套近乎,却也不受人待见,就连刚过门的兰仙,都一早对这位二奶奶没几分好感。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裏的人都瞧不起她,但她还是费心张罗著家裏的事,为二小姐蒋云泽操心婚事,可二小姐不但不领情反而恨透了她。
可是七巧并不是这屋子裏唯一不受人待见的人,姜家三少爷姜季泽是个十足的败家子,他自己曾说:“这一家子从大哥大嫂起,齐了心管教我,无非是怕我花了公账上的钱罢了。”可见他和七巧一样都是不得人心的人。
姜季泽出场时,作者颇费了些笔墨在他外形的描写上——“生得天圆地方,鲜红的腮颊,往下坠著一点,青湿眉毛,水汪汪的黑眼睛里永远透著三分不耐烦”。嫣然是个英俊的小夥子,可是那“三分不耐烦”却也透露出了他的玩世不恭和叛逆。
按理说,姜季泽本是七巧的小叔,但二人见面时的言谈举止,却颇像情人,七巧“掀著帘子出来了,一眼看见了季泽,身不由主的就走了过来”,然后“把兰仙揣著捏著,捶著打著,恨不得把她挤走了才好”。而季泽呢,则当著媳妇儿的面与嫂子斗嘴调情,还说出了“三字并没有留过我,怎见得留不住?”这种大胆的话。接下来两人更是在行动上坐实了暧昧关系,先是七巧“将手贴在他腿上”,接著季泽又“俯下腰,伸手去捏她的脚”。在传统的封建社会,中,脚对於女人来说是十分隐私的身体部分,从不轻易示人,何况给人捏上一捏,可见二人的关系实在非比寻常。
但是纵使两人是这般的关系,季泽也并没有为七巧悲惨的人生带来一抹亮色。当七巧疾声控诉自己那没有生气烂肉一般的丈夫时,季泽的反映非但不是去怜惜她、安慰她,而是轻浮地捏了她的脚。当七巧的真心换来的却是对方这样的轻佻的玩笑一般的反映时,她的内心就如同发髻上插的风凉针一般,在风中凉得冰冷彻骨。
亲人不亲,情人不情,七巧就像是“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而钉住她的,就是那黄金的枷锁。对於蝴蝶,张爱玲曾经说过:“我的朋友炎樱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她自己。’”而七巧非但是个鬼魂,还是个被钉住了的鬼魂。
在七巧的夫家人出场完毕之后,她的娘家人便上了场。在此处作者又使用了大量的铺陈来引起读者的悬念,先是由小双“鬼鬼祟祟”、“嗫嗫嚅嚅”仿佛不敢告人一般地和七巧汇报了舅爷的来讯,接著玳珍和小双的谈话又显露出姜家人对曹家人的轻视,就连老太太,明知道亲家登门拜访了,却装作不知道。可见不光是七巧,整个曹家,都被人瞧不起。
然而曹大年夫妇作为七巧的兄嫂,是否为七巧带来了心灵上的慰藉呢?初见时,似乎是有的,嫂子为她带来了一笼字菜,兄妹二人更是泪目以对。但不多时,三人的一开口谈话,整个气氛就变了味道,兄嫂自北方来到上海来,本是不易,见了妹妹本想说几句体己话,可是七巧似乎认定了哥哥嫂嫂就是看中了她背后的钱,对哥哥冷嘲热讽弄得好不尴尬。饶是如此,兄嫂临走时七巧还是拿出了顶贵重的礼,看来在七巧心中,还是将亲情看得十分珍重的。
只是七巧的这份珍重,却并不能抵消兄嫂心中对她的不满,她嫂子刚出姜家的门,便道:“如今疯疯傻傻,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得人心的地方。”至此作者第一次藉著人物的口中说出七巧“已疯”这件事。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七巧心灵开始逐渐地扭曲,她成为了一朵妖冶诡谲满身是刺的恶之花,她要把接近她的人全部污染然后摧毁,在自己最亲近的儿女身上复刻自己的悲剧,如同不灭的月光一样,故事在下一代的身上又重新延续,完不了。
张爱玲在最后写道“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金锁记》之所以有着极高的评价,不仅在于其拉开了两性关系温柔朦胧的面纱,以锋利的角度直面残酷阴冷的人性,更在于它深刻的社会性。七巧的悲剧不只是她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悲剧,她的悲剧是这个病态的扭曲的社会造就的,七巧是这个黑暗社会的代言人,她的丑恶其实就是这个社会的丑恶。
金锁记读后感27
不是悲剧,却会让读者自内心里产生恐惧之情。
初见“七巧”这个名字时,以为会是一个美丽自强的女子,受命运的愚弄而生活不幸,就像张爱玲其他小说中的美丽女子一样。民国时期大概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命运是如何捉弄其中或是之外的人群的。我喜欢“七巧”这个名字,所以我不会去评价她的好坏。她不是一个可悲的女子,她比其他许多女子有更多的机会去选择不一样的生活,她也从没有因为怯懦而去顺从她的娘家或是婆家或是其他人。总之,命运施加在她身上的一切都是她自己选择的结果,所以,她不可悲。所以,她不亏欠任何人,除了她自己。
于是选择以一种病态的方式去宣泄由于自己的怯懦而加之于身的忧伤的不满。我想,所有这一切都不应该归结为一个时代或是一个群体的共性,而只是个人选择的不同,这也是人性复杂的地方,每个人都是一个故事,许多不为人知的精彩画面都不过是一个平常普通的场景,只是因为一个人的存在才显得与众不同,而我们永远无法真正进入那个人的世界。就像七巧,她在我心中依旧是一个有着美丽名字的神秘女子。
金锁记读后感28
张爱玲描写男权制度社会里女人的恶,女人的力量,这本已是她艺术创造中非常大胆的成分,可是她还有奇特的一种方式,那就是描写男权制的社会里男人的软弱。在传统的宗法父权社会中男性所占有的主体权威,在张爱玲的文本中却干脆地被作家的文学书写所暗中破坏、讽嘲与颠覆。张爱玲正是在感悟和思考女性命运与生存境遇之后,以清醒的女性意识观照这一特定条件下的父权变奏。在《金锁记》里“父亲”是缺席的,女性家长是作为说话主体出现的,男性家长的缺席和去势父亲的书写,可以看成一种反串历史、文化现象的女性书写模式,女性角色被作为安置在主角位置而非从属位置,这是个女人的世界。曹七巧的丈夫姜家二少爷是个骨痨,如同行尸走肉;她的小叔三少爷是一个风流败家子,靠祖上遗留的家业苟延残喘。七巧则代替父亲职责把儿子长白调教得懦弱无能。在这些去势父亲群体中,不难发现他们因失去权势而流露出来的阉割焦虑,他们不但被叙事主体推向绝望的处境之中,并被叙述者剥夺了他们作为象征男性宗法父权的主体身份。张爱玲在作品中不动声色地消灭了这些男性的暴力与霸权,颠覆了男权社会中根深蒂固的观念,张扬了女性的力量。
在男权中心意识的受述者(读者)看来,七巧依然摆脱不了“恶妇”、“**”的指责,如四十年代上海文坛对张爱玲作出最有分量评论的傅雷先生,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一文中,将七巧定位于“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偏偏要教渣滓当续命汤,不但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她媳妇的婆婆,把旁人的命运交在她手里”,“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然而,对男性中心意识有着清醒的反省与认识的男性受述者却依然听出了女性立场鲜明的叙述声音,并对傅雷的男权倾向做出了批评指正:“傅雷对七巧的评价充满性别与阶级歧视的话语霸暴力,他称七巧为‘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将七巧的行为视为‘轻狂’,暴露了傅雷所执的道德标尺——不允许女性表达对情欲,尤其是对‘性’的要求。”傅雷的男权中心意识在文本充满理解与同情的叙述声音的干扰下,亦对七巧流露出有限度的同情,“就在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身上,爱情也不会减少圣洁”,“她战败了,她是弱者。但因为是弱者,她就没有被同情的资格了么?弱者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我们便有理由恨她么!作者不这么想。”而对于具有现代女性意识的女性受述者,却从七巧的“疯狂”里感知到七巧做为一个健康自然的女人对生存、对情欲要求满足的天然合理性,读出了几千年宗法父权的罪恶与腐朽。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金锁记读后感29
喜欢张爱玲吗?或者,有没有注意到她的一篇小说,《金锁记》。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在西区那排整整齐齐的架子里找到它。封面是个凌厉的女人,看着很吸引人。可惜本子早已翻的破旧,厚厚地卷起边。我向来不喜欢卷边的本子,于是准备把它借去拿大本子压平整了,认真开始看。
第一遍细细看,涌上一股憎恶、鄙夷、恶心。觉得她是我所知道的所有人中最见不得别人好的人,她深深懂得如何从精神上去摧毁一个人,周围的人要是有任何的不幸,我甚至会觉得七巧要是在场定会高兴地笑出声来。疯狂的忘我的聚敛财产,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阻挠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无耻狠毒至极地摧残儿媳致死,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鸦片自杀,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大烟,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
她疯了,说疯言疯语,做疯事疯人,最可怕的,是有着一个疯人的审慎与机智。
这种恶毒、自私的性格让我想起《半生缘》中的曼璐,一样的深宅大院,一样的将自己的痛苦压在自己最亲近的人上。然而后者害的是她妹妹,前者却让周围所有人恨毒了自己,也让自己在万种不幸中孤独死去。
同样是人,作为妻子得不到相应的爱情而扭曲也就够了,最不能忍的,是她作为母亲对孩子们的戕害。一位经受苦难的母亲总希望能将最好的一切给孩子们,不论自己有多难,总希望儿女幸福,不再受到任何的不幸和伤害。但七巧,刷新了我的观点,从受虐、到自虐、再到虐别人,她总将把自己的痛苦建立在原本应该爱他们的人痛苦上,让大家都在这痛苦中沉沦,自私而恶毒。
她,简直是个变态。
可是,我却反反复复地看了她病态的人生很多遍,每回,都有不一样的感触。
最近一次的阅读,已然没有之前那股深深的怨气,不想说什么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怜之处,只能是理解,理解七巧在扭曲的社会中产生的扭曲的人生。
三十年前的月亮,在七巧的心里该是极美的,正如她滚圆雪白的手臂,年轻又有活力。
那时候的她还没有进姜公馆,还只是一个麻油店的女儿,十八九岁,高高挽起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衬袖,一副青春、麻利、泼辣的样子;
那时候,对她倾心的人很多,有喊她“曹大姑娘”的猪肉店伙计,哥哥的结拜兄弟,还有一位裁缝的儿子;
那时候,她一定不会想到,最终陪她的是那一块没有生命力的死肉,可以被撸到腋下的冰冷的翠玉镯子,以及渗透着各种尖利狠毒的回忆。
岁月太沉,命运太难,作为那时代的女人,想必有着许许多多的不愿意。她是甘心嫁给不中用的人么?没有兄嫂的贪财,也许最后的她是身着布衣安详地死在儿孙围绕的安乐椅上;她是向来都不信男人的吗?若不是姜季泽处处设计,以情为饵,对爱情,她也是有自己的幻想的吧;她是一直都尖酸刻薄么?啊!要是把你放在势力的大户人家,孤儿寡母,没几分刻薄泼辣怎么为孩子们挣得一份前程?
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年轻的女人,不幸的无爱的婚姻带给她太多的不幸,慢慢地,一点一点,在这罪恶的土壤中滋生出了人性的恶之花——但凡是七巧缺的,别人就不能有。所以,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她甚至不惮以最阴险的恶意揣测别人,平扁尖利的喉咙割着人像磨钝了的剃刀片,来去来去,又来去,直至血肉模糊让没死的也送上半条命来......而这个过程中,她,是最痛苦的一个。
我们总将眼泪和同情送给弱者,将所有能想到的坏话送给施暴者,但不是每件事都能用好坏对错来直截了当的做出评判。是非对错,总要在相对的大环境里才能更客观的做出评价,可能在我们眼中的疯言疯语,于当事者眼里,却是句句在理的大实话。曹七巧的一生,她用了自认为最正确的方式,别人或视为卑劣,或视为可笑,但终是七巧个人的岁月痕迹。我们对此的种种评价都是苍白无力的。
当然,这些终究是张爱玲清冷的、最刺骨文字塑造的,她只是把真相剥出来,不加修饰血淋淋地扔给人们看,这样的悲剧可能还有,只是换了个形式,换了张皮,正如文中的这一句:
“三十年后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金锁记读后感30
昨晚临睡前随便翻看了一下这本书,或许是太过匆忙,并不曾去细细推敲张氏的语句,也没有特意去把所有人物关系仔细梳理一番,只当是读了一个小故事。说实话,现在头脑里也只是留了一个梗概而已:七巧原是麻油铺老板的女儿,年轻时虽不人见人爱,但也被几个人喜欢着。后来嫁给有钱人家患有先天软骨病的二少爷做少奶奶,豪门的生活并不容易,丈夫残疾无人撑腰让她不得不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维持自己在家庭里的地位,她怨恨于自己的丈夫是残疾想要委身于三少爷却被拒绝,她将自己的不满、委屈,甚至情欲转化为尖酸、刻薄。后来她残疾的丈夫终于死了,她与一儿一女相依为命,或许之前的悲剧只是她一个人,可是从此时开始,她开始创造新的悲剧,而这悲剧的主人公就是她亲生儿子、女儿。她把儿媳逼死、破坏女儿的婚事,她是这样可恨的一个人!
可是,我们真的能怪她吗,她原本就是一个可怜的人呀,分家后的她再也无法通过对别人尖酸刻薄来获得自己心理上的平衡,所以她只能够将目光转向她的儿子女儿,作为一位母亲,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过的好,可是作为一个可怜的女人,她不愿自己的儿媳会比当初的自己更幸福;作为一个母亲,她希望女儿能嫁出去,可是,她又害怕外人图谋她的财产。人性或许本来就是这样的,当你是不幸的时候,你便希望别人也是不幸的;当你千辛万苦得来某一样东西时,你觉得人人都在觊觎它,所以你不会再相信任何人。七巧固然可恨,可是或许那只是最原始的人性在她身上的复苏。
金锁记读后感31
我从高中就开始说自己疯狂地喜欢张爱玲,一直喜欢到大学毕业,也只是看过《倾城之恋》,甚至都没看完。不过有声小说我倒是都听完了。
记得曾经面试央视的某个外包节目,HR问我最爱谁,我说张爱玲,他问我读过几部张爱玲的小说?我就把有声小说听过的全说了出来,他问我最喜欢那部的时候,我说是《倾城之恋》。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大概就是当时没看其他小说的文字版吧~有声小说毕竟不深刻。
正式开始阅读张爱玲的小说,是从毕业之后工作开始的。北漂的工作之路太漫长,地铁上打磨时光的最好方式就是阅读电子书。那个时候我开始选择读《人性的弱点》,以此来缓解刚工作的我的心里不平衡。
之后,我开始看《金锁记》和《传奇》。
加上《倾城之恋》,我最爱的是《金锁记》。
大概对于我来说,《倾城之恋》太过完美,《传奇》却又太过破碎。《金锁记》正好处在平衡点,那么深刻地揭露人生的悲剧,却又用着及其调侃的故事情节。我所了解到的张爱玲,除了胡兰成、赖雅、她的母亲和她的姑姑,似乎其他的,都成了盲区。
张爱玲被文学化了。至少,在我所接触到的所有资料中,她简直就是文学的化身。但是我总是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感觉她是一个渴望文艺与虚荣的普通女生。只是有一些自闭。
《金锁记》的原型我忘记了,大概又是她幼时读过的某些故事吧~啊啊啊,跑题啦~~~
其实我不喜欢曹七巧这个人,她总是会让我想起祥林嫂。我却又那么深刻地喜欢这个故事。
我以为自己是出生在20世纪末端的90后,小时候梦想着自己是改变世界的新力量。但是工作之后,忽然发现一切并不是这样。我的母亲,我的领导,我的一切一切,都有无形的绑架。
是的,生活中,原来这么多曹七巧。她们幸福也好,不幸福也好。她们都迫切渴望着自己身边的人不要重蹈覆辙,但是她们的行为,却导致悲哀继续延续在了别人的身上。
我们都是这样喜欢攥紧手中的东西,却发觉手中是那样细腻的沙粒。
我同情那个年代,就如同情现在。
自由是相对的,比起那个年代,我们的确自由太多。只是这份自由之后,我们又牺牲了什么?或许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
妈妈那天说我拜金。
或许我也不是真的拜金,只是真正进入了曹七巧的世界。我开始讲她的想法告诉我妈。而我,其实并不是。
我看重爱情,哪怕让我散尽自己的钱财,我也愿意换一个真爱回来。
只是现实告诉我,真爱那么难寻。
曹七巧,到底是谁给了你金锁?到底是谁绑架了你的思想?
而我们,90后,不知不觉间,又戴着怎样的金锁行走?几十年后,会不会有人翻出《金锁记》,然后笑着说,瞧瞧21世纪,原来是这样子……
金锁记读后感32
看完话剧版的金锁记,发现了一条微博:你好,命运的棋子。你好,绝望的尘埃。
这句话形容曹七巧,甚是贴切。
从这出悲剧里,有人看到了门不当户不对,有人看到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有人看到了偷偷摸摸的不伦恋,有人看到了为原生家庭所累而影响了婚姻幸福的广大子女。
不管看到了什么,曹七巧代表的是某一类女性的命运,无论时代如何更迭变迁,在人情社会里,这样的女性总是存在的。多少人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白天谋杀自己的幸福,晚上放纵自己的情欲呢?这也是这出话剧的布景简单的我原因,许鞍华导演并不想重现旧上海的家庭氛围布局,只是用两扇木栅栏随着情节变换而不断改变方位,栅栏代表牢笼,代表枷锁,代表横亘在七巧和命运中的一堵隐形的墙,每个时代,都有曹七巧这样的悲剧人物,换到现在,就是出身不好却不脚踏实地,硬要靠着婚姻跻身上流家庭,要么委曲求全,一辈子都戴着镣铐和面具舞蹈,要么离婚走人,看透之后做个明明白白的自由身。曹七巧是麻油铺家的女儿,哥哥贪财,为百两聘礼把她嫁进了官宦家庭的残疾富二代当老婆,由于出身不好,背后遭人歧视,她未低眉顺眼,只用嚣张跋扈来掩饰自卑自贬的内心。为了得到爱,得到性,她和风流败家,善于玩弄女人的小叔子好上。最后她变得乖戾,扭曲,变态......她是旧时代的女性,不像现在的婚姻不幸的女性,可以转移注意力,从工作中找到成就感,可以旅行,可以学习,可以发展爱好,可以拥有其他的除了婚姻能给她的东西,她是命运的一颗棋子,但勇于翻盘洗牌,选择反抗,陷入了疯狂的报复中,但时代和社会只会把她推向更深的悬崖。她的咄咄逼人,嚣张乖戾把整个家族搞得鸡犬不宁,众叛亲离,她逼迫女儿和自己抽大烟,拆散女儿的幸福。干涉儿子的婚姻生活,把媳妇儿折磨死......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甭想得到,拉着下一代的命运作陪葬。等到周围的人一个个消灭干净了,最后消灭自己。
傅雷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中提出“明知挣扎无益,便不挣扎了,执着也是徒然,便舍弃了。这是道地的东方精神:明哲与解脱,可同时是卑怯、懦弱、懒惰、虚无。“,傅雷借此来批评某些过于沉溺”寂寂的死气“的小说,从而突出《金锁记》里表现地有位突出的那种因为挣扎而产生的绝望的张力。曹七巧未能逃脱所谓的“徒劳”的命运,这样的结局和张爱玲其他小说的主人公没有本质的不同。唯一的最大的区别在于曹七巧卑微的出生和市井底层的生活反而使她的身上带有一种强烈的原始欲望,傅雷更明确了这欲望指的就是“情欲”,那种有些风骚又有些泼辣的对爱与性的渴望。
150分钟的演出,女主角是香港的“话剧女王”,以大胆细腻的演绎风格著称,床戏是真演,激吻是真吻,全程绷着神经,台词功底令人惊叹,阴阳怪气的强调拿捏精准,甚至还能好几次变嗓。恰到好处配乐,大提琴一阵一阵挠着心肺,嘤嘤的女子的哭泣刺痛双耳,上半场是妩媚的、寂寞的、痛苦的但还心怀期待的姜家二奶奶,下半场就是裹着小脚的、乖戾的、堕落的、摇晃的、变态的扭曲的母亲。下半场的悲剧是以她女儿长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展开,编剧王安忆对情节进行了删减,重点突出《金锁记》里的女性戏份,更有利于凸显人物命运。
月亮升起来了,干涸的、枯竭的、破碎的、千疮百孔的曹七巧不再喋喋不休,她没有力气了,点了火,颤巍地拿起烟斗,吸着鸦片烟,堕入榻中。悔恨吗?心满意足吗?不得而知。
这个版本的《金锁记》可以说是十分合格了,它呈现出在物质重压下仍能顽强挣扎的人物的强大力量,虽然这力量在小说中是以病态压抑破坏摧毁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但也印证了人存在本身不可回避的悲剧性。
金锁记读后感33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名篇,可能也是张爱玲笔下最凄厉的一个故事。 一个名叫曹七巧的女人,浮浮的三十年时光,囚在黄金的枷锁里,跌跌撞撞上演了一幕幕悲喜剧。 小小麻油店家的女儿嫁入富甲大族的姜家,面对的却是一个瘫痪在床的骨痨丈夫,她所触及到的只是一个华丽外表下的阴暗角落,这个叫曹七巧的姑娘命运从此被改写。她在姜家过得是“面上的日子”,老太太、哥嫂、姊妹和下人们面上对她和睦,背地里哪个不是戳着脊梁骨讥讽调笑。就连贴身的女侍小双也口不饶人,说曹七巧是麻油店的活招牌,站惯了柜台,见多识广。而”见多识广“颇识人心的曹七巧又怎会察觉不到姜家对她从里到外至上而下的”敌意“?她从一开始进姜家的门大概就成了泄气的皮球,相差悬殊的门第让她心虚疑虑,气就比姜家人短了一截,可是被捆绑在残废丈夫身上的这种牺牲又让她达到一种奇妙的心理平衡,畸形的婚姻让她无异于失去了正常女人爱与欲的权利,空缺的位置总需要东西来填补——金钱,终归是要回到这最庸俗又最迷人的角色上来。
曹七巧的出身让她不可避免的带着市井气,但在空壳似的婚姻和冰凉带刺的姜家的双重碾压里,她渐渐朝着一个不可控的方向驶去,娘家嫂子来探亲,背地里说,“我们这位姑奶奶怎么换了个人?没出嫁的时候不过要强些,嘴头子上琐碎些,就连后来我们去瞧她,虽是比前暴躁些,也还有个分寸,不似如今疯疯傻傻,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儿得人心的地方。”她刻薄多嘴,毫无教养可言,在矜贵的姜家姊妹像个可笑的小丑,众人不多言又皆了熟于心。
故事开头有个斥责小丫头们嚼舌根子的赵嬷嬷,还记得有段叙写“赵嬷嬷翻了了身,吱吱格格牵动了全身的骨节,她唉了一声道:’你们懂得什么!‘”其后又是“天是森冷的蟹壳青,天底下黑粜什么了不得的心事,要抽这个解闷儿?”初读对这里不在意,再读却感觉赵嬷嬷是全书最有人情味的,起码对曹七巧而言。赵嬷嬷的斥责慨叹一部分是出于对主人家的尊重,但很大一部分也是同为女人又是更懂人情世故的长辈的怜悯,这一点点怜悯是书里人性的亮色。 熬过许多年,终于等到丈夫和老太太的死,三房瓜分了丰硕的家产。曹七巧在分财产上撒泼卖乖也终是无疾而终。
她带着一双儿女长白、长安在外面租下一幢屋子,这么一刻,该是她一生中最心满意得的时候,多年折耗的青春终于有了回报,一幢房子和大笔财产以及自此安定闲适的生活。 但沉寂的生活因为三爷姜季泽的一次来访而转变了轨道。这个姜季泽年轻时好玩挥霍了大笔家产以至于分家时所得寥寥,在外面养姨太太不干一件正事。轻佻风流的三爷竟然向七巧表露长久以来掩埋的爱意,这对于一个心几近干涸的女人犹如暴雨前的电闪雷鸣!“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然而这场”雨“并没有落下来,精明的曹七巧时时刻刻提防着,生怕有谁抢走她的财产,就连这一秒她都不曾忘。她愤怒地驱赶走他,可是还要上楼去看那个远去的被风穿过的褂子,还要淌着泪······ 其实,我也不相信姜季泽的情意,他曾经有过的也只是一点新鲜感和思之不可得的遗憾,何况他当初还有过一番要敬而远之的内心独白。可以想见这一事件对曹七巧的人生有多大的影响——她自此深深认定男人的虚伪狡诈,也成了断送一双儿女的姻缘的心理伏笔。儿子新婚,她却像高音喇叭一样宣讲儿子儿媳的闺中私事,妒妇般命令儿子来为她烧鸦片,种种酿成儿媳早逝的悲剧。如果说这是她对于自己不幸婚姻的报复和发泄,那对长安亲事的干涉阻挠是就是财欲和姜季泽事件双重发酵。
长安是另一个七巧,面容渐渐长成了她母亲的样子,就连命运的轨迹也渐渐印合着。长安思慕的童世舫被这个病态的家吓得离开了,她与其道别,“长安觉得她是隔了相当的距离看这太阳里的庭院,从高楼上望下来,明晰,亲切,然而没有能力干涉,天井,树,曳着萧条的影子的两个人,没有话——不多的一点回忆,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她的最初也是最后的爱。”有没有觉得惊人的相似?不正是曹七巧望姜季泽离开的重演。人失去爱和对爱绝望,就变成了残缺的瓷器。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曹七巧的残缺不仅割伤了她自己,还伤害着她周围的人。对曹七巧,我的情绪是复杂的,她是个立体的多层面的角色,让人怜让人恨,让人理解也让人怨愤。她的虚弱和强横交织,她畸形变态的人生又满目疮痍,膨胀的物欲填补着空洞的精神世界,她失去太多也扭曲太多。
曹七巧是悲剧的核心——她是靶子也是箭,三十年前的月亮尚好时,她便被众人瞄准着,这里面,有她娘家人,有姜家的老太太,还有那姜季泽和一众小姐丫头们,每个人似乎都高高在上,都把她当作理所当然的靶子,她是金钱买来的姨太太,是随时可以摆弄的小丑。可知箭中带毒,毒入靶身,最后也会化成更毒更厉的一把箭,疯癫地射向四面八方。毒性在累积,伤害在扩散,残酷的游戏却还在不知疲倦地上演。她滚圆的胳膊最终变成消瘦的能让翠玉镯子推到腋下的臂膀,被榨干的血肉和扭曲的人性正是曹七巧悲情的人生写照。我不能将一切罪责都推给她身边的人,但不能不说这些看客们的确起到了加速曹七巧疯魔的作用。
《故乡》里的杨二嫂年轻时是娇俏动人的豆腐西施,而终变成了鲁迅眼里一个”细脚伶仃的圆规“——一个爱占便宜的刻薄的农村女人。曹七巧当年若是嫁给一个普通男人,可能也是这番光景。她们同是旧时代里的女人,尖锐得让人生疼,在命运的挤兑下,撕下女性温情的面纱,赤裸裸地直面这个荒唐又荒凉的时代。 金锁,金锁,锁着一个女人的是金银珠玉。被锁着的是爱欲与情欲。这把锁直至死亡也没有卸下,曹七巧在墓碑下永远孤寂,被贴上某个标签沦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我不知道她的女儿姜长安又会有怎样的人生,最后写道,三十年前的月亮沉下去,可是三十年前的故事却完不了。 读到这里,你才真的懂张爱玲有多残忍。
金锁记读后感34
更年轻些的时候,我是不大愿意读张爱玲女士的小说的,太过悲凉,所以囫囵读过几次《半生缘》与《红玫瑰与白玫瑰》之后,再没读过其它。但我心中是极敬重她的,论文字驾驭能力,现代作家几乎无人能出其右,还有她深刻入微的人性洞悉力,往往看得我一阵愤懑一阵寒凉。 隔了几年,心境不同了,我看的是人性中潜伏的种种丑恶如何在她笔下无处遁形,便是《金锁记》了。 《金锁记》写得颇有几分《红楼梦》的味道,开篇是已衰败式微的书香世家,一派虚掩的浮华作态与藏不住的颓唐之象。可我还是会错了意,毕竟不是"红楼一梦",写的不是梦中琳琅满目的奇女子。
"金锁记",写的只是现实中俗不可耐的刻薄女子。两者之间,好比从仙境跌落俗世。而金锁,那可不是什么携刻良缘的金锁,而是纯金打造的沉重的枷锁,上面沾染着的都是斑驳的血迹。 这是我头一回看讲述尖酸刻薄女子一生的传记,看到开头,我本应该逃走的,却好奇了,于是跌进曹七巧这暗沉无日的人生—— 命运待她不宽厚,麻油铺子的女儿,被卖去姜家嫁给身患重疾的二儿子做二奶奶,这辈子也就到头了。她苦她怨,她诅咒毁了她的娘家,姜家,她生恶,造孽。她若性子软弱,逆来顺受,也就没有这故事了,她若再厉害些,有学识有胆略,不要把终生景愿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也不失为另一种活路。可她不是,于是这些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自己挣脱不得,也用枷角劈死了几个旁的人,没死的,也送去了半条命。
看客茫然,恨她恶毒。可笑的是,到她临死前,她想要的也不过是寻常人家的生活,有儿女承欢,有个男人待她尚有几分真心而已。 在曹七巧嫁入姜家没几年的时候,她爱上了她的小叔子,姜季泽,一个并不好的男人,可是她是急需要爱一个人,在她看来,任何一个男人都好过她那患软骨病终日卧床不起的丈夫。她对着那活死人般的一个人,别说爱了,守着他就仿佛自己也成了死人。
后来,那不好的男人图着她的钱,拿仿佛情深意重的话哄她,她差点信了,却还是戳穿了他,所以也是彻底失去了他。曹七巧爱着姜季泽的时候还曾是一个女人,而自那一日起,她就只是萎谢了。一年滑作一日的,她就成了那"疯人"七巧了。 在她还年轻的时候,她还未完全泯灭人性,哥哥嫂嫂来探望她时,她尽管嘴上说着怨恨恶毒的话,把哥哥嫂嫂赶走的时候却忍不住呜咽,存着留恋之意。在丈夫老太太过世之后的分家之际,九老太爷去查考儿子长白的书,她说"他爸爸奶奶接连着出了事,他若还有心念书,也不是人养的!",心里怨恨着这两位,却也念着一点人之常情。更别说后来装疯撒泼争夺家产,尽为一双儿女筹划,还送长安去女中念书,也是为母之心。
但一个人在黑暗里待久了,心境早已变了万番,良知最后也消失殆尽了。 文中最妖异的一段,就是她对儿子生出的一抹病态的畸恋,"这些年来她的生命里只有这一个男人,可是,因为他是她的儿子,他这一个人还抵不了半个。"那一晚的月亮都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像只妖精施展着媚术竭力引诱着长白,哄他说出新媳妇种种不是,第二日她再把这些话添油加醋抖落出去,她媳妇儿也就臊得只欲寻死而不得了。她再给长白一个丫鬟做小,又变着法儿哄长白吃烟,他上了瘾也就不往外跑了,只在家守着七巧与新姨太太。不过这媳妇儿与姨太太最后也还是如她所愿被逼死了。
她儿子的一切都翻不出她的手掌心。 旧社会的女子命运总是更悲些,同为子女,女儿长安就比儿子长白惨得多。 七巧亲手断送了长安本可以不同的命运,长安的一生从挣扎到不复挣扎反反复复来来去去终于成了七巧的影子。她从有自我到失去自我再到被爱情唤醒的自我到最后放弃自我,漠然接受一切沦为一个永远的影子。 我私心里觉得她是个更可怜些的女子,她性子比较软弱乖觉,没有强烈的反抗精神,比起她母亲,更像是旧社会普遍活在水深火热中逆来顺受的女子。
她曾经是有过自我的,中间生生地被扭转成了"活脱脱的又一个七巧",而在我以为她将永远顶着她母亲的嘴脸直至死去的时候,她遇见了她那"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不多的一点回忆——她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童世舫。也不是言情话本里多么懂爱的男人,不过是一个爱意在远洋已灭,归国寻求中式安慰的失意人,可长安却隐去了她身上所有沿袭自母亲的性情习惯,一心一意小心翼翼做她自己,含蓄地内敛地,与之前判若两人。
张爱玲女士这段写得极美,也极悲。书中唯一寥寥描写过太阳的情节安在了长安与未婚夫去约会的时候,太阳里摇着的梧桐叶像金的铃铛,太阳里的庭院明晰,亲切......还有星光,"隔着半透明的蓝绸伞,千万粒雨珠闪着光,像一天的星。一天的星到处跟着他们,在水珠银烂的车窗上,汽车驶过了红灯,绿灯,窗子外营营飞着一窠红的星,又是一窠绿的星。"不过是雨天里朦胧一点的寻常景色,竟也像一天的星,明明是纯情的描写,底下却透着一股子哀伤。 有些人注定永远活在黑暗中,长安知道自己就是这种人,所以她有过两次在我看来很决绝也很美的放手,她曾为了不让母亲去学校大闹主动放弃了求学,现在也为了不让她珍惜的爱情被母亲刻意抹黑而取消了婚约。
她觉得她这牺牲为"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我猜想,那只手一定伸在空中,想要徒劳地挽留什么,想抓却住不住,该放却舍不得放。长安心底一定有一片是极干净的,她宁愿得不到也不要那点干净的执着被玷污。 然而,长安究竟还是被七巧毁了,她的放手在七巧看来还不够,只是解除了婚约,她还能与她爱的男人朋友相处,怎么能够,疯子七巧三言两语在那男人面前揭穿了她女儿不堪泥泞的过往,一切便彻底结束了。
长安这辈子也不会再嫁了。 故事的最后,七巧终于死了,长安也终身活在黑暗里了,可是张爱玲说——故事还没有完,也完不了。 书中张爱玲反复用到的一个意象就是月亮,指代旧中国女子的处境。大约,那个时候的寻常女子操劳了一日待到月上树梢才得闲理理自己的思绪,更别提小姐夫人们终日闲暇却困在深宅大院中望的最多的也只是窗外那抹白月光了。圆满的残缺的,森冷的狰狞的,月亮即是心境,没有一处是让人快活的描写。她们的命运也就如此了。
长安是书中唯一正面描写的看到太阳的女子了——唯一得到过一点稀薄的爱的女子。这大概也是她母亲不能容忍她的缘故吧,所以究竟落不得好结局。 "三十年前的月亮已不同于三十年后的月亮。"可是半个多世纪后的中国大地上,依旧有多少戴着金紫青黄枷锁的女子,终身望着月,却不曾得到过一星半点温暖她的日光。
金锁记读后感35
"金锁”的“金”是明亮的金光灿灿的、“锁”则是阴暗的内心的象征;“金锁”的意象为“黄金的枷锁”。
曹七巧出身低微不受人待见,但她不肯吃亏,以言语、行动挑战保守的上层阶级——大家族中的其他比她出身好的大奶奶和三奶奶,也是对自己嫁于近乎残废的丈夫的抱怨;这一切都是为了金钱,虽然她被禁锢在封建、没有生气的遗老遗少家中,但等丈夫和婆婆死后能分得家产,这时会想到金色的锁,但是金锁的负面效应则是七巧没有美满的感情生活;七巧戴着黄金的枷锁,看得到却啃不到,等到她分到家产时,她的金锁仍然在她的脖子上、紧紧地卡住她,七巧的金锁并不会因为可以触摸、可以得到金锁,而她自己把它解开,反而被金锁卡得更紧,使她的灵魂、心灵完全地扭曲,甚至连最基础的亲子之情也完全地被牺牲。
三十年来七巧戴着黄金的枷锁,不仅锁住了她的身体,使她的心灵也变成了一个疯子,同时又祸延至下一代,使他们变成心灵的残废;“锁”,不仅仅是黄金的锁,而且是会锁住他们心灵的锁。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开头就出现了月亮、月色,是对于时间、感情、永恒不变的东西的向往,但是七巧的生活并不幸福,而是像这月色带着凄凉的感觉。
"她接不上气来,歇了半晌,窗格子里,月亮从云里出来了。墨灰的天,几点疏星,模糊的缺月,像石印的图画,下面白云蒸腾,树顶上透出街灯淡淡的圆光。"
长安得知七巧第二天要去学校兴师问罪,知道自己没脸再在学校待着了,于是看到的月亮都是残缺的,就像她的母亲七巧没有给她健全的身心,使她心灵残废了。
“隔着玻璃窗望出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一点,一点,月亮缓缓的从云里出来了,黑云底下透出一线炯炯的光,是面具底下的眼睛。天是无底洞的深青色。”
长白陪着七巧抽大烟,并闲聊着媳妇的事,使媳妇成为了一个笑柄;七巧就像是黑云底下透出的炯炯月光,将儿子牢牢罩住,将儿子作为私有财产留在自己身边。
“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漆黑的天上一个白太阳。......窗外还是那使人汗毛凛凛的反常的明月——漆黑的天上一个灼灼的小而白的太阳。......月光里,她的脚没有一点血色——青,绿,紫,冷去的尸身的颜色。她想死,她想死。她怕这月亮光,又不敢开灯。"
七巧就像是阴森的月光,让媳妇芝寿害怕,担心在家里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
结尾也出现了月亮,和开头相呼应;被金锁锁了三十年的七巧虽然如月亮沉下去一般已经死了,但被她已弄得心灵残废的儿女还要生活下去,所以故事还没完。
金锁记读后感36
《金锁记》,实在不负傅雷的盛赞,当真是“文坛上最美丽的收获之一”。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刻画了卑劣扭曲的人性。七巧嫁给姜家残废少爷,情欲被压迫,因出身被姜家人欺辱。三十年的折磨扭曲了她的性格,使她的行为越发乖戾霸道,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作者是张爱玲,一个玲珑剔透,极具才华的女子。我很少看她的书,因为忍受不了作品的悲凉。她的心是冷的,笔是冷的,笔下的文字透着残酷的理性。
她曾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也许正因为她看得太透,所以即便在描写最善变的人心,最丑陋的人性,最扭曲的欲望,她的笔触仍是冷的,美的,无悲无喜。她以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冷静地揭露华美完满下的黑暗。这也许是她的悲悯吧,不是如观音般普度众生的慈悲,而是一种包容,一份理解。
《金锁记》也同样看得人心里发凉,而这与作品中有关月亮这一苍凉意象的描写是分不开的。文人骚客笔下,朦朦胧胧的月色像一袭飘逸轻纱,牵起人一腔的柔情似水。对故乡亲友的思念,对恋人的眷恋,对美人的赞叹思慕就在月色中发酵……
张爱玲则不同,她的笔下,月亮从来都美得苍凉,冷得瘆人。在《金锁记》中她写月亮写到了一种极致。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期看到的月亮都是不一样的,她不仅用月亮反映时间的流逝也表现人物的性格或心理变化,同时渲染气氛。主人公七巧就像是一轮月亮,少女时明亮动人光芒四射;刚嫁进姜家时处处被排斥侮辱,光芒开始黯淡下来,但到底还是带着温情的;到最后她一点点被染黑,被扭曲,变得阴冷瘆人。芝寿眼中“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漆黑的天上一个白太阳。”,月亮圆满,她的心中却是惊惧绝望的,强烈的对比反映了一种悲剧性。再写“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似是在预示着姜家这一封建贵族的没落腐朽又似是暗示七巧这一轮月亮命运的悲剧,渲染了凄凉气氛。
《金锁记》中同样让人惊艳的是服饰及色彩描写。在她笔下,服饰和色彩仿佛都有生命,有其隐喻性。她曾说,衣服是一种语言,表达人生的一种袖珍戏剧。所以《金锁记》中就连服饰都能撑起一场戏,能够告诉你人物的性格,暗示你人物内心怎样变化,环境气氛如何。实在让人惊叹!
曹七巧刚出场时“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袖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子”,显得与众不同。强烈且突兀的色彩搭配生动又引人注目,一个热烈且尖刻泼辣的曹七巧形象跃然纸上。分家产时,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揉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白与黑的搭配,香云纱衫的飘逸,胭脂似的脸色,曹七巧内心的快乐根本无法掩饰。“玄色花绣鞋与白丝袜停留在日色昏黄的楼梯上。停了一会,又上去了。一级一级,走进没有光的所在”这是长安听到七巧在恋人面前挑拨生事时候的绝望悲哀。
除了描绘服饰,张爱玲在《金锁记》中也极喜欢用繁复鲜明的色彩来刻画人物及环境。明明是没落腐朽的封建贵族,她却偏偏用着艳丽的色彩来描绘。但也许正是因为色彩鲜艳缤纷到了极致,反越让我觉得处处充满了诡异、冰冷和苍凉,毕竟盛极必衰啊。
从结构来看,《金锁记》极是巧妙。文章可分为两段。上段详细写七巧在姜家一天受尽欺辱压迫的生活,中间以“镜子里反映着的翠竹帘子和一副金绿山水屏条依旧在风中来回荡漾着,望久了,便有一种晕船的感觉。再定睛看时,翠竹帘子已经褪了色,金绿山水换了一张她丈夫的遗像,镜子里的人也老了十年”这几句过渡跳跃到十年后。可以想象七巧是怎样“十年如一日”地过着被姜家排斥厌恶,情欲物欲被压迫的日子啊!正是因为这样巧妙的处理,所以文章下段中七巧分家后的转变才显得合情合理。
从文学作品的主题出发,四十年代的文学大多以同仇敌忾,抗日救亡为主流。然而就像张爱玲的伯乐柯灵说的那样,“偌大的文坛,哪个阶段都放不下一个张爱玲”。相对于新文学的启蒙话语与革命话语,张爱玲更喜欢写住在里弄,石库门中的新旧市民,即所谓小市民的话语。
读《金锁记》,我也确是没读出什么红色爱国革命精神来,最多也只是新旧时代交替下的混乱对小市民的精神冲击罢了。比如七巧执意要为长安裹脚,惹人笑话;比如七巧约见童世舫时的混乱搭配:身上穿着旧式“青灰团龙宫织缎袍”,双手捧着现代产物“大红热水袋”;再说童世舫其人,接受了西方教育,却对未来充满了迷茫不安。感情受伤后,就想要找旧式温顺女子。他夹在新旧时代之间摇摆不定,左右为难。
除此之外,我认为《金锁记》的主题更多地表现了人性之恶和女性命运的悲剧性。七巧是可悲的。她小家小户出身,许配个普通人家,也许夫妻俩凑合着也能和顺地过完这一生。可偏偏她被迫“飞上枝头”,嫁给大家族残废的少爷。即便是这样,姜家仍认为是她高攀了。她的正常情欲被压迫,封建礼教叫嚣着女子只是男人的附庸,逼她妥协,退让,服从……没有背景,孤身一人在姜家的七巧知道,顺从只能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她开始所谓的“反击”,尖刻泼辣的话语下是她挣扎求生的卑微,是她厚厚的保护壳。金钱能带给她安全感,能满足她的物欲,是她付出青春,受尽三十年折磨才换来的。也因此,一旦抓住了她便再不能放手。是社会在逼迫她,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过多地责怪她呢?
那个时代的女子都很可悲。出身大家族的女子,从小就被要求三从四德,被当成“商品”,成年后“被估价”“卖“到婆家,接受所谓门当户对的家族联姻。就像兰仙,得不到季泽的宠爱要忍,面对季泽的风流也要忍,她何尝不是个悲剧呢?
新时代的我们是幸运的,能够接受教育,有更多选择的机会。也许是被压迫得太久,我们迫不及待地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想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这样我们也许就能够理解七巧,理解她对金钱偏执的掌控欲,因为她实在太害怕失去,害怕一切回到原点。
不得不说,《金锁记》在现代社会仍具有社会意义。曹七巧被金锁锁了一生,毁了自己,毁了亲生骨肉,现代社会中又有多少人被锁了呢?“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言论一度甚嚣尘上,不知快节奏高压力下的城市又会出现多少个“曹七巧”?
金锁记读后感37
张爱玲所有的作品中,《金锁记》是描写人性扭曲、人格变态最出色的作品。张爱玲出色地展示了曹七巧从一个健康单纯的姑娘变成一个丧失人性、为金钱所困的变态的疯子的过程。
曹七巧原是麻油商的女儿,有几分姿色,风流泼辣,敢在街上与卖肉的朝禄调情。虽是个平民阶层的女子,生活清苦,但也有自己的幸福。命运之神却把她推给了姜家,嫁给一个富家小姐不肯要的活死人一样的残废公子。七巧不但失去了爱情,而且在门第森严的大家庭中受到歧视,连丫头也鄙视她。按照一般人的想法,曹七巧可能会当一个身份低贱的姨太太。如果是这样的身份,她也不至于有太多的非分之想,她的正常欲望也不会压抑得这样厉害,或者她忍受不了寂寞可以一走了之。可是张爱玲不这样安排曹七巧的命运,她抬高了曹七巧的身份地位,让她做了堂堂正正的姜家二少奶奶,让她有了一双弱小的儿女,这使七巧压抑已久的对幸福人生的渴望重新抬头,在这种正常欲望长期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她的黄金欲开始变相膨胀,终至人性彻底迷失。
如果说地位的提高使曹七巧的黄金欲被激发出来的话,那么小叔子姜季泽的出现使她干涸、麻木的心灵开始复苏,燃起了她内心深处熄灭已久的熊熊之火。可是这种爱情是注定不会被人们接受的,姜季泽对她若即若离,严于叔嫂之防,玩起了捉迷藏式的爱情游戏。七巧亦不肯亲自毁掉自己苦苦煎熬得到的一切,两人在各自的堡垒中相互对峙着,谁也不肯先越出雷池半步。经过十年漫长的痛苦历程,婆婆和丈夫都死了,七巧的苦难终于熬到了头,她分到了家产,搬出姜府自立门户。
“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可是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可是悲剧并没有就此结束,七巧也没有如她所愿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在曹七巧爱情逐渐麻木、热情日渐消退时,当年冷淡七巧的季泽上门来向她倾诉爱情了,七巧心中的喜悦和甜蜜自无法言喻。张爱玲极其敏锐、细腻地刻画了这一微妙的心理活动。“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是这种喜悦也仅仅维持了短短的一刹那。当季泽向她提出借钱的要求时,她立刻转而愤怒了。此时七巧心中直觉的念头就是:“他想她的钱——她卖掉一生换来的几个钱。”她的爱情梦瞬间化为灰烬,她认为什么都是假的,包括爱情,只有钱才是真的。在七巧的现实中,什么都是抓不住的,只有钱可以让她实实在在地抓在手里,为她所有。如果说对爱情的渴望是七巧正常人性的表现,那么泯灭了那点爱,她便彻底套上了黄金的枷锁,变成了地道的疯子。更为不幸的是,她还是人母、是婆婆,她的疯狂不仅使自己走向了毁灭,并且还将身边的亲人拉来做陪葬。“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在她的生命中,儿子是她唯一不设防的人,可是她要时时刻刻将他牢牢抓在手中。当儿子娶上媳妇过上了一段幸福生活时,她立刻心理失衡了。新媳妇平凡的外表、软弱的个性,甚至她正常的夫妻生活都成了七巧攻击她的把柄,她用最恶毒的言语一寸一寸地摧毁她的自尊,在七巧长期精神虐待中媳妇被凌迟了。与此同时,她还哄骗儿子、女儿吸上了鸦片,她又用类似的手段破坏了女儿纯真的恋爱,摧毁了她的未来,使她年过三十还待字闺中。正是“黄金”这把无情的枷锁使七巧从一个不幸的被害者慢慢变成了一个自我迫害的疯子。
《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既是一个可恶可恨的害人者,更是一个可怜可悲的被害者。她对金钱有强烈占有欲,为了攫取财富,可以不惜牺牲美好的人性,甚至以黄金这一“金锁”摧残儿女的爱情和幸福,把金钱看得比儿女的婚姻更重要。这个被金钱榨干了青春和蚀空了灵魂的悲剧人物终于在临死之前流出了干涩的眼泪。
张爱玲以她独特的女性视角,将笔触深入到曹七巧这个人物的内心深处,去审视她的灵魂,因此曹七巧这一女性形象对于我们读者具有特殊的认识意义和审美价值。
曲黎敏说,在“活着”之外,还有爱和美。而且正是这爱和美赋予了活着无比绚丽的色彩和神秘的力量!每个人都曾有机会,去选择改写的方向和依据:向黑或向光;顺从外在的标准,抑或寻找内心的方向。
然而,对曹七巧而言,生活的刺已然嵌进了肉里,改写是需要内在的资源的。七巧原来生活的路径不足以给她提供内心成长所需的能量,让她得以建构自己的价值意义系统;她也无法看到当下生活的意义,不知道每一个“现在”,其实都在参与对“以后”的建构。无法得到滋养的灵魂,更易被暗黑蓄养,没有内心空间的人,很容易被环境裹挟而不自知。所以,她不会爱,因为她不懂爱。
所幸,我们是处在新时代的女子,可以读书,旅行,以各种喜欢的方式滋养内心,在精神的世界修篱种菊,可以与情趣相投的好友共同成长学习。所以无论我们面对何种境遇,总会在因缘际会中,做一个内心有光芒的人,照耀自己感染他人。用一颗感知美好的心,丰富对生活的想象力,摆脱无力感的纠缠,走出自己的“规定场景”,用自己的“性格”制造了另外一些场景,向暖而生……
一个真正懂爱的女子,首先会好好爱自己,悦纳自己,并以一颗包容之心对待周遭。当你具备强大的内心,丰盈的精神,你便不会被外界所裹挟。真正的富有不是对物质无休止的占有与攫取,让其成为枷锁,丧失对生命意义的感知,而是以积极的状态,努力过好每一个当下。当你具备精神独立、经济独立的能力,不依附于他人而活着,你的内心必定会富足而安定。
金锁记读后感38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当七巧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金锁记读后感39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40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写过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1
在漫漫的人生旅途中,每天都会发生令你意想不到的事情,有些事情使你心旷神怡,喜出望外;有些事情使你忧心忡忡,闷闷不乐;有些事情使你惊慌失措,提心吊胆;有些事情却使你记忆犹新,历历在目。至今,我的脑海里依旧深深地烙印着一件事。
去年三月,楼上官伯伯家搬来了一个远房亲戚,叫做晓婉,听说与我一般岁数。从小生活在城镇的我,一直被视为爸爸的“掌上明珠”,妈妈的“心头肉”,向来看不起乡下农民,自然对晓婉充满敌意。一件小事却让我改变了对她的印象,至今依旧难以忘却。
开学的第一天,老师向我们介绍了一个转学生。我一看,愕然了,原来是晓婉,她竟然成了我的同班同学,还坐在我旁边。我一看见她,气便不打一处来。
我憋着一肚子火挨到放学。回到家后,我发现爸爸妈妈都回老家了,千叮万嘱叫我到官伯伯家吃饭。我只好唯命示从!
我到了官伯伯家后,便开始吃饭。尽管饭菜十分丰盛,官伯伯也十分热情地款待我,但是我一看到晓婉,就食不知味。
饭后,我打开书包,拿出书本,开始做作业。一路上“过关斩将”非常顺利。眼看就要“完璧归赵”了,却出乎意料地从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道难解的应用题,把我难住。我用手使劲地挠着头,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此时此刻,我真是孤掌难鸣,简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打电话向爸爸妈妈求救?
唉,远水救不了近火啊!向官伯伯询问?又不好意思开口!唉,怎么办啊?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这时,我心急如焚,脑袋里忽然闪出一个念头:抄晓婉的答案!抄?不,不,不,是参考!反正,晓婉也做完作业了,现在正在操场上玩耍,官伯伯也在睡觉,不会有人发现的!我心里像“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我四处张望了一番,确定没人后,才稍有点儿松懈。我蹑手蹑脚地走到晓婉放书包的椅子旁,小心翼翼地拉开书包的拉链,从里面拿出作业本,翻开作业,一边看一边把答案抄到自己的本子上。“璐鸣。”我循声望去,是晓婉。顿时,我的脸涨得通红,半晌说不出话来。晓婉并没有责备我,而是坐在我旁边慢慢地详细地向我讲解这道难题。
啊!“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晓婉,你那广阔的胸襟,不斤斤计较的品质,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2
时光似流水,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十三岁了。但是童年有许多事情,我至今还记忆犹新。最令我难忘的是发生在上小学四年级时的一个下午的事情。
那天天气晴朗,使人心情愉快。
一 天的课程在快乐中结束了,数学王老师到我们班,告诉我们四年级要通过一次课外数学测试选出五名同学,去参加一个非常好的课外数学小班。老师点了几个一直在 上奥数大班的同学去测试,由于我一个班都没参加,再加上我刚进入这所学校时间不长,成绩也不突出,自然没有我的份儿。可是我不想失去这次机会,因为我一直 想成为一个优秀的学生。机会来了,王老师问谁还想自愿报名,我立即把手举了起来。老师用疑问和关心的语气说:“你能行吗?试试吧!加油!”我信心倍增。
一 个半小时的数学测试(有一点难)结束了,然而我还有几道题没做,可是我不想放弃,便请求王老师再让我多做一会儿。她见我很想参加那个小班,就同意了。已是 黄昏时刻,妈妈都来班里接我了,我还没放弃。俗话说得好“行百里者半九十”,我一定要坚持下去,成为最后的胜利者,“笑到最后”。半个小时后,我终于做完 了。
第二天,结果出来了,我如愿以偿获得数学小班仅五个名额中的一个,应验了“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话。不管怎么说,我一定要要感谢王老师,是她给的我这次机会,要不然我的数学一定不好,而且我现在也不会在北大附中这样的好学校里上学。
虽然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三年了,但是王老师那和蔼的笑容经常会映在我眼前,她当时鼓励我的那句话也经常在我耳边响起。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3
每个人都有五彩缤纷的童年,都会经历许多难忘的事:有喜有忧,有笑有泪,难忘的一件事。在我的童年生活里,经历了这样一件事,让我永生难忘。
那件事发生在我念四年级的时候。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把老师布置的作业全都做完了。虽说临近期末
爸爸好像给我上了一堂教育课。我听了爸爸的“课”,恍然大悟,原来李寻欢的飞刀百发百中就是练出来的呀!我只要苦练不是也能成为飞刀手吗?这时,我心里只涌出了一个字儿“练”。于是我便悄悄地拿着我家的水果刀躲到我家的果园中去练“小程飞刀”了。我瞄准了一棵正长得茂盛的小桃树练了起来:一刀、两刀、三刀……一连发了几十刀,居然没中一刀,小桃树身上已经伤痕累累了,渗出了许多小水珠,仿佛流出了伤心的泪水。我丝毫无心顾及这些,心里只想练成飞刀怎么这么难呢?哎!还是不练了!我垂头丧气地准备往回走,这时耳边又响起爸爸说的话:“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是啊,我太急躁了。于是我又拿起小刀去练,“我练、我练、我练……”汗水湿透了我的衣裳,我浑然不知;时间过去了一两个小时,我丝毫不觉;小桃树身上的新伤盖住了旧伤,我更是视而不见。我忘记了一切,只有一个念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啊!中了!中了……我射中了!我射中了……我也可以去拍《小程飞刀》了!”就在我高兴得忘乎所以时,不知什么时候,爷爷已经站在我背后了。爷爷严肃地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做呢?一棵小树也是有生命的。”我满不在乎地说:“我怎么不可以这样做呢?一棵小树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等我练成‘小程飞刀’,能拍电视剧了那多好,牺牲一棵小桃树何足挂齿?”听了我的话,爷爷气急了,打了我一耳光,就阴沉着脸走了。我委屈地哭了,望着奄奄一息的小桃树,又在它身上砍了几刀。
当春天来临,把世间的万物都唤醒时,那棵被我练飞刀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小桃树在爷爷的精心呵护下也开花儿了,而且十分灿烂,把我家的果园装点得更加美丽。每当我看到它身上数不尽的疤痕,我心中十分惭愧。我的心似乎有着永远也不会痊愈的伤痕。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4
在我读三年级时,发生了一件事,一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难已忘怀。
那是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我上完剑桥英语课,已经是下午六点过了。我的肚子咕咕直叫,好饿啊!我背着书包朝校门口走去。边走我边想:今天怎么这么饿,要是天上能掉下几只烤鸡腿或是几元钱来,那该多好啊!正想着,我忽然看见前面有一个亮晃晃的东西,不会是钱吧!我自言自语地说。虽然我不相信会有这么好的事情发生,但是,我还是朝着那亮晃晃的东西跑了过去,仔细一看,果真是一元钱!哈哈,真是心想事成,天助我矣!虽然没有烤鸡腿,有一元钱也很不错了。我迅速地把钱捡了起来,拽在手里,连蹦带跳地走出校门,打算买两串香喷喷的烤肉串,填填我那饿极了的肚子。
在我刚要把钱递出去的一刹那间,仿佛有一个声音在耳边提醒我:你是一名少先队员,应当拾金不昧。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我伸出去的手缩了回来。我犹豫不决,到嘴的羊肉串就不吃了吗 这时,我那该死的肚子又咕咕咕地叫了起来,好象在催我:不要犹豫,快把钱递过去买烤肉串呀!我再次伸出了手,忽然,我感觉好象有无数双眼睛正看着我,我感到脸红了,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来。我是一名少先队员,捡到钱,应该交给老师,而不是拿去买自己想吃的东西。于是,我又跑回学校,把那一元钱交给了大队部的老师。老师微笑着对我点点头,说:好样的。
虽然那天下午我没有吃成美味的烤肉串,但是,我心里却感到美滋滋的,因为我经受了一次考验,这件事情,表现了我是一名真正的少先队员。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5
今天老师依照生活课本的内容,利用第二节下课的时间,要我们练习当“小主人”,这是我第一次自己一个人当小主人,不是和家人一起整理桌面和准备食物,没想到自己一个人做还挺有成就感的。
第二节上课时,我们先练习要怎么准备饮料,老师先要我们喝喝看没有加蜂蜜的红茶,全班觉得应该要加蜂蜜会比较好喝,老师就帮每个人加上蜂蜜,老师又说:“除了泡蜂蜜红茶,也可以做好喝的珍珠奶茶啊!”于是全班又加了先乃和珍珠在蜂蜜红茶里,喝起来更可口了。
下课钟一响,同学们的小客人都陆陆续续的进来了,只有我的小客人不敢进来,我轻轻拉着她的手,可是她还是不肯进去,我就去请老师帮忙,老师也替我出面邀请,可是她一直害羞的面对着墙壁,我看到她的眼睛好像红了,我心想算了,还是不要去勉强她吧!
其实当一个小主人和小客人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为当小主人要整理环境、准备招待客人的东西,当小客人也不容易,态度要大方,也不能太害羞,有时候还要准备小礼物呢,这真是一件难忘的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6
成长的道路中,发生了许许多多的趣事,依稀记的有是那几件难以忘记的事。
那时候,年幼的我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只记得有一天,人们匆匆忙忙吃完晚饭就往街上跑,好像发生了什么可喜的事,我与爷爷奶奶也随着乡亲们一同去,到那一看,呵呵,原来是要唱戏啊。
乡亲们都各自带了板凳,有的没带板凳的,只好住附近小卖部去借,一个个搬着凳子守在台前,就等开始了。唱戏在我们这儿可是一年也就那么几天,老老少少都稀奇得不得了,争先恐后的想抢头坐。
锣鼓一敲,暄闹声安静下来,人们的目光都聚集在台上,台上的人化着很浓厚的妆,黑脸大汉咿呀呀地唱开啦,这是大人们爱看的,我们小孩子喜欢站在草垛堆中,坐在树丫上,看着台上灯火通明,吃着炒蚕豆,磕着瓜子,也是极开心的。
看累啦,就往台后面跑,那些角儿在脸上涂抹着化妆,戴假发,描眉涂腮抹胭脂。忽然,那最近的女子,回头朝我笑了一下,我脸一红,还来不及看清她的脸,就跑回奶奶怀里窝着去啦。前台上,那黑脸大汉早已下去,出现的是一个穿着宝蓝色戏装的青年与一个老婆婆,那人手拿一把剑,与另一背旗之人打了起来,至于那几人唱了什么,却怎么也不记得了。那几个人下去后,一个粉衫女子登台与老婆婆哭诉着什么,眉眼一颦一笑,甩袖的一起一落,神情的一悲一喜,全部都映在台下人们的眼中,大家情不自禁的拍手叫好。那女子好像早已是剧中人,把那原本的形象用自己的唱功描绘得淋漓尽致。一旁的弹唱者也卖力地敲打演奏着,时间在不停流逝着,终于,戏在一阵锣鼓声中闭了幕。
现在离家乡远了,几年不曾回去了,读到鲁迅《社戏》,想起幼时在家乡看到的戏,一时竟无法言语,那些年,那些在儿时发生的事,真的令人难以忘怀。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7
印在我的记忆里。让我不能忘怀一一学滑旱冰。
我四岁的时候,妈妈带我到五一草坪去玩,我看见许多大哥哥、大姐姐在广场上滑旱冰。他们像风一样从我面前滑过,轮子在他们脚下一闪一闪的像闪烁的星星一样。我好羡慕他们呀!心里痒 痒的。回到家,我便软缠硬磨非要妈妈给我买旱??鞋。第二天妈妈就给我买了旱冰鞋。
终于盼来了星期六,那天,天气出奇得好。天空是那样的蓝,阳光是那样的灿烂,小鸟在自由地飞翔。来到五一广场后,我便急急忙忙地穿上旱冰鞋,慌慌张张地迈歩向前走。可是,心急吃不 了热豆腐,我的脚刚一落地,身子一斜就摔了一个大跟斗。妈妈把我扶起来说:“儿子,学滑旱冰要先学会走,可你还没有学会走就想滑那怎么能行呢?”听了妈妈的话我就开始沿着花坛慢慢地学走。 没多长时间我就会小鸭一样一摇一摆地走了。我吸取上次的教训,开始,我让妈妈拉着手滑,滑着滑着突然妈妈说:“我要松手了!”我大叫:“别松!別、别松!”可是妈妈像没听见一样果断地把手 松开。我掌握不住平衡“啪”地一声摔倒在地。妈妈像没事人一样,不扶我不说还催我快站起来。我只好自己爬起来接着滑。就这样经过几次摔倒、爬起,再摔倒倒,再爬起。也不知摔了多少跤,可真 是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学会了滑旱。
通过这次学滑旱冰,我明白了失败乃成功之母,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8
20xx年6月20日,是我难忘的日子。早晨,我早早地来到了学校,换好演出的服装后,和一起演出的同学赶到省人民大会堂。
终于到了,我穿着整洁的服装,海蓝色的上衣,雪白的短裤。走进化妆间,和同学们聊起演出的事情来,整个化妆间里充满了欢歌笑语。
到了中午,紧张地吃完了中饭后,就开始化妆了,我们一个个都被化成了帅气的小伙子,美丽可爱的小姑娘。爸爸妈妈此时如果看到我们,肯定会认不出来了吧。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个个都哈哈大笑起来。
马上就要演出了,我的心紧张得怦怦直跳,吓得一身冷汗。我想:既然我已经选择了演出就要尽心尽力地去演好。我决心已定,但那紧张的心情还是没有消停。
诗诵会开始了,我们演的是第二篇章《中华行》。我带着一颗怦怦直跳的心上台了。我用心地演,怕出一点点的差错,可是我并没有出错,而且得到了观众们“啪啪啪”的,一阵阵雷鸣般热烈的掌声。
终于节目到了尾声,我才松了一口气儿:“终于演完了。”默默地下了舞台,内心却兴奋不已。
回到化妆间后,我坐在椅子上看演出的现场直播,直到演员谢幕时,与领导合影留念,当时我是多么羡慕啊!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9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发生许多的事情,在这些事中,有的事高兴,有的事悲伤……但在这些事中,有的事会随时间的流逝而忘记,但也有些事是一生都无法忘记的。在我的记忆里就有一件最难忘的事。
自从上次和哥哥捉弄了一个老爷爷,又没有赶上去道歉后,心里一直不好受,做什么事情都不开心。后来,姐姐知道了事情的原因后,过来安慰我说:“你就不要再难过了,这件事又不是你的错。”我说:“可是,我也做了啊!”姐姐说:“那是你哥哥想岀来的主意,又不是你的本意。如果你实在不好受的话,你下次再遇到那个老爷爷,你去给他道个歉就行了!”我带着点疑惑和怀疑的说:“这样子可以吗?”姐姐胸有成竹的说:“当然可以,难道你没听过:‘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这句话吗?老人一般都认准这个理,而且他们的心肠都比较软,所以你去道歉一定有用!好了,我陪你岀去走走吧,这些天你心情不好,又没怎么岀去,在家里可遇到老爷爷的哦!”
于是就这样,我和姐姐就这样到了街上,姐姐给我讲了一个又一个的笑话,我笑的眼泪都岀来了。不过世上的事可真是无巧不成书,我和姐姐真的遇到了那个老爷爷,于是姐姐立刻带我去向那个老爷爷道歉,我道过歉后,没想到老爷爷真的原谅我,我们三个人聊的很开心。
最后我和姐姐把老爷爷送回了家。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我们应尊老爱幼。这个道理。
这就是我最难忘的一件事,你最难忘的事是什么呢?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10
今天,我和婷婷花店买几朵康乃馨给妈妈。
到了店里,没看见人。我们朝里面放声大喊:“有人么?”忽然,一个娇小的女孩走出来:“请问,你们要买什么?是不是康乃馨?我也希望……”于是捂住嘴,“希望什么?”婷婷问,“我爸妈离婚了,妈妈已经去了我不知道的地方。今天是母亲节,我好想投进母亲的怀抱,给她一朵红艳艳的康乃馨,好好地亲亲她,像小时候一样……哎!一切都是梦不可能成真。”我们决定帮助小女孩,“你妈妈什么样?”“我会画画,我画给你看。”于是,小女孩拿出画纸,用笔画了起来。画好了,啊!是多么好看呀!我和婷婷赞叹不已。“快帮我把!”
我和婷婷把画贴在一张纸上,并写上:这位女士,您的女儿很想您!想送你康乃馨,想抱你亲你,想……你快回来吧!你的女儿在等你,你快回来见见你的可爱的、娇小的女儿吧!于是贴了张女孩的照片,放心地走了。
不久,我看见:女孩投进一个妇女怀里,哭着喊:“妈妈!妈妈!这是给你的康乃馨!”女孩从兜里掏出一朵红彤彤的康乃馨,妇女亲了亲女孩说:“孩子,我不该丢下你,我不会离开你了!”忽然一个男人跑来:“女儿呀!看到了这张寻人启事,爸爸心痛极了!我也不该放弃你们,对不起!我爱你们!我疼你啊!”说着一家人热泪盈眶。
我忽然想起了母亲,他是多么辛苦!是多么劳累!我跑回去,写了一封信:妈妈,我爱你!我不该调皮,惹你生气。妈妈,我爱你!我不会再调皮捣蛋,会成为你的骄傲的。再将康乃馨放在信上,回到房间去了。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11
每当看见人们骑着自行车在马路上奔驶,在林荫小道上休闲的慢驶,那轮子在旋转中飞舞,车铃在欢快的唱歌时,我总是羡慕得不得了,心想:要是我也能悠闲地骑着自行车那就好了。
机会终于来了,那是在暑假里的一天,天气特别闷热。妈妈送我一辆两轮粉色的儿童自行车,可把我高兴坏了。恨不得马上就能骑上它,在又长又宽的马路上飞快的行驶。这天下午,妈妈带我到院子里教我学骑车。我把自行车小心翼翼地扶了出来,骑上车,脚放在踏板上,手紧紧的握住车把手,心里好紧张,害怕摔了。妈妈在后面扶住车身。刚开始的时候,车子老不听使唤,东歪西倒的,我全身也紧绷绷的,自行车不是撞着墙了,就是碰着树了。这时,妈妈告诉我:“放松些,身子坐直,心静下来,别着急,注意平衡。”我深呼吸了一下,按照妈妈说的做,果然好多了,车子不再东歪西倒了。
过了一会儿,我已经是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但比刚才好多了。不知什么时候妈妈悄悄松开了手,我却混然不知,脚用力一蹬踏板,自行车便摇摇晃晃地往前走,正当我美滋滋、得意洋洋地想着自已学会骑车时,前面有一个拐弯处,我一不留神,突然车头一斜,“啪”的一声,我重重的跌到了,自行车也压在身上,疼得我“哇哇”大哭,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心里想:学自行车怎么这么难啊!便从地上慢慢爬起来,扶起车子准备回家,不学了。这时,妈妈走过来,轻轻拍拍我身上的灰尘,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摔倒一次就放弃了,要记住,失败是成功之母的道理,没有什么事是一开始都会的,要成功必需付出一些努力才行!再试试吧,你一定行!”我听了,郑重地点了点头。继续刻苦地练了起来,我又摔倒了好几次,可一想到妈妈的话,就没有再放弃。终于,我能熟练地骑自行车了。
这件事让我终生难忘,因为它让我明白了:失败是成功之母的道理,不怕困难,坚持到底,就能成功!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12
一想起妈妈那声声训斥,那件事就立刻浮现在我的眼前,至今历历在目。
记得上二年级的一个星期一晚上,妈妈在整理我的书包时,发现我的书包里有一个变形金刚,妈妈问我:“哪来的?”“借的。”我原以为妈妈不会说什么,却没想到她严厉的说:“上学时间怎么能在学校玩玩具?明天还了,以后上学不能带玩具。”我说:“知道了,明天就还掉。”第二天,我看着那个变形金刚,实在是太好玩了,没想到刚借来的玩具就要还。突然一个念头闪过,我决定再玩几天。
一到家,还好,妈妈没回来,我将玩具拿出来,偷偷藏到枕头底下。妈妈下班回来了,问我:“玩具还了没?”“还……了。”我吞吞吐吐的话语终究没能逃过妈妈的“火眼金睛”。她盯着我,顿时我的脸红了,见事情已败露,只得将玩具拿出来,妈妈一看,气的身子有些颤抖,却语重心长地说:“宇宇,无论我们做什么事,都要信守承诺,一个人不能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那他将一事无成,今天小骗,将来就会成大骗。”我惭愧地低下头,两行眼泪流了下来,对妈妈说:“妈妈,请你再相信我一次,明天我一定还了,以后再也不带玩具去学校了。”妈妈说:“你知道错就好,记住以后千万不能撒谎,何况是对关心、爱护你的妈妈爸爸。”听着妈妈的教诲,我心里非常难过。妈妈这样辛辛苦苦地操劳,我不能帮她分担,还要做些让她操心的事,我暗自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诚实做人。
这件事让我明白:我们一定要做个诚实的孩子,不辜负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13
每一年学校都要举办一次为期一周的读书节,在这一周里,所有的学生都会读书、看节目、组织一些活动,但是那一年的读书节是让我永生难忘的。
在过去的时候我都是一个安静的小女生,不会去参加什么节目,只会在台下默默看着别人表演,鼓掌,喝彩,却不知道那一年出了一件转折的事情……
一天上午,我兴高采烈地去上音乐课,全班都在尽情地唱歌,大概是被我的大嗓门所吸引,音乐老师悄悄地走到我面前不由自主地和我一起唱起来。唱完后,老师高兴得像发现了新大陆,摸着我的头温和地说:“你是块唱歌的好料子!”之后几次音乐课,老师都很重视我。
读书节有一个项目——校园好声音,夏老师精心挑选了几个女生代表班级去参赛,但被音乐老师一票否决,音乐老师连连摇头,毫不犹豫地把她们换成了我。我大吃一惊,也感到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平常的确喜欢唱歌,没事吼上几嗓子,但随便唱唱就可以了,要让我上台可真是有些难为情呀!可是,看到音乐老师满怀希望的眼神,我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
之后几天,凭借天生一副好嗓子和音乐天赋,我并没有好好练习。日子一天天过去了,不知不觉中就到了表演的日子。那天,我早早地来到学校大厅,看到我前面的其他选手们的精彩表演,我的心不由地踌躇起来:如果没有表演好,台下那么多观众,我会成为全校的笑柄!想到这里,我不禁毛骨悚然。
不知不觉已经排到六零二班了。我是个心理素质极差的人,还没轮到我,我的心已经“咚咚”直跳,像怀里揣着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牙齿也在不争气地打起架来。这时,我们班的同学都来了,这令我更加紧张。
终于该我了,我颤抖着接过话筒,拖着沉重的步子慢慢地挪上了舞台。配乐响起来了,我开始唱,可是,因为极度紧张而把调起高了,第一句就十分高,在唱到高调的时候,根本提不上去,嗓子都唱哑了,听起来像鸡叫。因为没有唱好,吓得脑子里一片空白,竟忘词了。我一时不知所措,就像木头人一样呆站在那里,全身麻木了。最后我被老师叫了下来。
这对于我这个唱歌爱好者来说简直是晴天里的一个霹雳,把我的自尊劈得无影无踪。走在路上,我总觉得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耻笑我;回到家里饭也不想吃便躺在床上。
第二天,我垂头丧气地去上学,我的铁哥们李羿辉微笑着走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没关系,名人曰:失败乃成功之母,就有呀!”我心想:是呀,没必要那么伤心,多练习就可以了。几天后,我终于从伤心的泥泞中爬了出来。
虽然我不再伤心,但这件事经常在我脑海浮现,也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里,时刻提醒我: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认真对待,都要努力!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14
今年暑假,我过得非常有意义。因为我来到了新加坡,参加了国际钢琴比赛。
到达新加坡的第二天,我们很早就来到比赛场地茨园剧场。比赛开始了,参赛的选手们一个接一个地走上舞台,演奏着一首首优美动听的乐曲。大家都表现得那么出色,我倍感压力。
终于轮到我了,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实在是太紧张了,手心里全是汗。我往舞台中央的钢琴走去,我能感觉到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注视着我。走到钢琴前,我向大家鞠了一躬,然后在琴凳上坐下。这是一台黑色的三角钢琴,琴身在灯光的映照下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我深吸一口气,让心平静下来,想想平时我是那么刻苦地练习,一定没问题的。我不由得给自己打气。加油吧!我一定会发挥出最佳水平。我信心百倍地开始演奏。
我演奏的是中国广东民曲《彩云追月》,舒缓的声音在我的指尖下响起。那琴声如高山流水般流畅,琴声在大厅里回荡,我的心完全融化在这美妙的音乐声中了,舞台上的灯光在闪烁着,好像在为我加油,我不再紧张。伴随着音乐在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种画面:彩云和月亮正在空中追逐嬉戏,月亮一会儿躲到彩云的身后;一会儿又从彩云后面跳了出来,忽上忽下,忽近忽退。云月相逐,真是一幅相映成趣的画面!
我完全陶醉其中,手指在黑白相间的琴键上继续飞舞着,时快时慢,一串串灵动跳跃的音符在大厅滑过,时而轻柔,时而悠扬,时而激昂,那声音久久不愿散去。观众席雅雀无声。所有人都陶醉在音乐的海洋之中。到了高潮部分,我不由得轻轻闭上眼,手指在琴键上跳跃,我的身体也跟着音乐晃动着,左右摇摆。我仿佛与钢琴声融为一体,我就是那彩云,我就是那一弯月儿,是我在空中嬉戏。直到弹完最后一个音,我才长松了一口气,这次演奏堪称完美,我没有错一个音,完全演绎出乐曲表达的意境。当我再次起身鞠躬时,场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比赛结束,我获得了本次大赛最高级别奖项——特等奖。
当我手捧奖杯时,我激动万分。这几个月付出的所有汗水都是值得的。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只要肯下功夫,成功的大门必然为你打开。
这真是一次难忘的钢琴比赛啊!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15
时间就像一块橡皮,擦去了太多岁月的痕迹。而总有一些用圆珠笔写出的蓝字,怎么擦也擦不掉。这些美好的事,让我难以忘怀。
一天清晨,东方泛起了淡淡的鱼肚白,远处还传来几声鸡啼。我醒了,穿着睡衣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睡眼朦胧地走向客厅。
唉,爸妈又不在家。
我先是无奈,进而感到愤怒。爸爸经常出差,差不多每个月有20多天不在家,而妈妈又作为公司的老板娘,加上爸爸不在,又要起早贪黑忙工作,我处在一个孤单的房子里,感到好孤寂。
我漫不经心地洗漱完,准备用早餐时,不由得怔住了:香喷喷的荷包蛋,温热的小锅米线,沁人心脾的牛奶……也许这也是母亲的苦衷吧,每天早上6:00就起床,骑车去公司忙一整天都迟迟不归。我鼻子一酸,眼泪刷刷地流了下来。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张留言条:儿子,妈妈去上班了,吃完早饭去上课,别迟到了哟!这微不足道的留言条浸透着多少母爱呀,我眼眶再次湿润了。为了支撑起这个家,母亲是辛苦的,不仅要辛苦工作,还要处处为我着想。做早饭,盖被子……这些不值一提的小事,却饱含着母亲对我深深的爱。
虽然这件事过去很久了,但它仍像烙印一般深深烙在我的心里。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16
我的记忆如同一片广阔无垠的天空,镶嵌着无数颗璀璨的星星,每颗星星都蕴含着一个难忘的故事,这其中最令我难忘的还是那件事。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和妈妈去了乡下的太太家。车在路上行驶,我难掩心中的激动,因为我马上就可以见到妈妈常常念叨的那位善良的太太了。
到了太太家,只见一扇宽大的银灰色铁门出现在我的眼前,走进去,还有一院漂亮的新房子,有一位阿姨出现在院子里,妈妈连忙走上去问太太的住处。阿姨一脸不高兴地说:“门口。”我和妈妈顺着阿姨指的方向走去,只看见一个特别破旧的小屋,它矮小的门上挂着一个又脏又破的帘子,我和妈妈有点不相信地走了进去,只见房屋里特别黑,地上撒满了麦秆,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炕上,坐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我惊呆了,这难道就是妈妈常念叨的太太吗?当妈妈看到太太生活如此可怜时,她哭了,我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
我站在门外,无意间听到很多令我无法理解的事,太太居然要承受好好儿媳的打骂,甚至因为没有吃的东西而去乞讨……
妈妈去了附近的街上,为太太买了一些吃的和用的东西,因为时间关系,我们又该坐车回家了。
坐在回家的车上,任泪水打湿了我的脸庞,我在想:人人都会老,是她们含辛茹苦抚养我们长大,那就待她们年老时,也让我们做儿女的尽一份应尽的责任,好吗?
时间总会带走很多东西,但我相信,这件事我会终生难忘——孝敬父母,关爱老人,让我时刻铭记!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17
人们常说:“世上只有妈妈好”。可是,我觉得,世上只有奶奶好。
因为我一生下来,爸爸和妈妈都去深圳打工去了,我是跟着奶奶长大的,我的奶奶今年六十二岁,身材中等,是个很能干的老人。每天早晨奶奶都把衣服放在床边,再把我叫醒,给我穿衣服,做饭给我吃……把我照顾的无微不至,在她的精心呵护下,我逐渐长大。
记得有一次在学校下课的时候,我和几个小朋友在赛跑,开始了,我就奋力向前跑去,没想到脚下有块砖,把我绊倒在地上。顿时,我的腿裂开了一道口子,我哭了起来。奶奶闻讯赶来,只见她脸涨的通红,汗水直往下淌。奶奶一把背起我,奶奶好瘦啊,背上的骨头勒的我好疼,也不知道奶奶哪来那么大的力气,平时二十分钟的路程,今天十分钟就到了。到了医院,奶奶把我放在病床上,急切地对医生说:“我孙子的腿摔伤了,您赶快帮忙看一下伤的重不重?”经过医生仔细地检查,医生说:“伤的不重,只需要上点药,但这几天要好好休息,不能走路。”奶奶连忙点头,不停地说:“好,谢谢!”再后来的几天,奶奶都在陪我,只要我稍有动静,她立马问我哪里不舒服,并用她那粗糙的手轻轻抚摸我,又生怕弄疼了我。这几天,我发现奶奶有了黑眼圈,头上的白发似乎也更多了。顿时,我的泪水止不住往下流。
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我腿上的伤也早就好了,可是奶奶带给我的温暖,让我至今都难以忘怀。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18
记得小时候回老家,那时候是夏天,晚上在老家可以看到很多萤火虫,可那时候我不知道那种会发光的叫萤火虫,我还因为这件事被表哥表姐们笑话了。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我们兄妹几个去河边玩,玩得正高兴时,我突然看见空中飞着几只一闪一闪的东西,我吓得尖叫了一声,表姐连忙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说:“这河边是不是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啊,空中有一闪一闪的东西在飞,好吓人。”我一边说一边朝着一闪一闪的地方指着。
顿时,表哥表姐哈哈大笑起来,我莫名其妙,不知道他们笑什么,我还以为是他们中邪了呢,只听表哥说道:“我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傻妹妹啊,居然连萤火虫都不认识,还被萤火虫吓到,真是太好笑了。”
我听见是萤火虫,不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我就放心了,我红着脸说:“我在家从来没见萤火虫,第一次见到,你们就这么笑话我,我不和你们玩了。”
表姐见我生气了,连忙说道:“妹妹,你别生气,我们不笑你了,你在城市没见过萤火虫,我们笑话你是我们的不对,你就不要生气了好吗?”
其实我也不是生气,只是觉得有点丢脸,不过既然表姐都这么说了,我也不计较了。
后来的几天我跟着爸爸妈妈准备回家的时候,表哥和表姐送了我一个瓶子,瓶子里装着好多小虫子,我不解的问:“这是什么啊?”
表哥解释说:“这是萤火虫,白天你看不见它发光,到了晚上你就能看见了,很漂亮的。”
我那时突然觉得心里酸酸的,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回家后的晚上,我看着瓶子里的萤火虫,一闪一闪的,很漂亮,我在心里说,谢谢表哥表姐。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19
我可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子汉,可是一听见“马蜂”这个词,我就吓得头皮发麻,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去年暑假,我到乡下去找我哥玩。一天,我们来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玩。
突然,哥哥像是发现了“宝贝”一般,指着一棵树大叫起来。我循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书上有一个硕大的马蜂窝。我从小到大可只在电视上见过这东西。这下总算亲眼见到,我十分好奇。哥哥也是艺高人胆大,马上找来一根细长的竹竿去捅这个马蜂窝,我原本因为害怕已躲得远远的。然而见捅了几次都不见马蜂的踪影,我放下心来靠近马蜂窝,谁知我刚一靠近,马蜂便倾巢而出,几百只马蜂向我俩飞来犹如一片乌云。我吓得一动不动,还是哥哥反应快,大叫一声“快跑”我这才反应过来,立即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去。我恨不得踩着风火轮快速甩掉后面的“追捕者”。我左拐右拐,企图甩掉它们。
但我偶一回头,发现这些蜜蜂们仍穷追不舍,只见马蜂一会儿变成十字阵,一会儿变成冲锋阵,犹如一只锋利的剑向我袭来,我仿佛已经看见蜂群的一排排刺向我扎过来,不由得心里更加害怕,跑得更快了。我敢说我跑的速度已经能和汽车速度相比,但仍然甩不掉后面的追兵。
蜂群的速度似乎比飞机还快。我听着后面嗡嗡的声音,不断靠近,回头一看,蜂群离我越来越近。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束手无策。我只能拼命往前跑,要是被马蜂追上了后果不堪设想。
可是,屋漏偏逢连阴雨,我突然被一个东西绊住摔倒了。蜂群包围了我,我只能用手乱舞,用手乱踢,但是仍旧没用。我试着张大嘴喊救命,可是这里人迹罕至,一个人也听不到。没一会儿,我身上就被叮了很多包疼得我龇牙咧嘴,我感觉有一只马蜂在我张嘴的时候飞进我肚子里了。我心想,这下我死定了,我肚皮都要被马蜂叮烂了。我大声哭喊,不知如何是好。
哥哥跑得快,他跑回村里喊来了大人。此时我已经鼻青脸肿,浑身痒疼。大人们赶紧把蜜蜂被赶走,看到我狼狈的样子,赶紧把我送到医院。经过几天治疗,我才出院。
虽然这件事过去了很长时间,但现在想起来,我还是心有余悸。不过,这件事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危险、困难时,越急越容易出错,一定要沉着冷静应对,不能慌张。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20
我和我家的多多是好朋友,多多是一只可爱的小鸟,我和多多发生的事可多了,一箩筐也装不完,我今天就挑选一件最好玩最好笑的事情给你讲讲。
多多样子很美丽,头上有一个像鸡冠一样的东西,全身是黑色的,只有翅膀上是白色的,多多的眼睛是像一滴水一样水汪汪的,这就是多多的样子。
这一天,我正在写毛笔字,我才写一行,多多一下飞到了我的书上,把刚才写的毛笔字给抹花了,我气不打一处来,就向它打了过去,手还没落下,我想起我和它是好朋友,这一件事也让多多知道了不能在我的作业本上乱画。
这件事虽然过了很久,但我始终忘不了。后来,我和多多还成了好朋友,只要是不会做的题,我一看多多眼睛就有灵感了,是不是太神奇啦!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21
“你好,我是来自百仕达小学402班的学生。”瞧,我们学校方案教学开始了,我正在做问卷调查呢?那天星期天,我和爸爸一起来到东湖公园,准备完成方案教学中重要的一个环节问卷调查。这次调查问卷是我们5人小组共同提出的问题,问题主要调查人们的阅读时间、阅读习惯、阅读量以及对深圳公共设施的满意度。
来到东湖公园,那里人山人海,原来这里正在举办一年一度的孔子文化节。人多对于做问卷调查是好事,想象应该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快点做完我还有时间去玩呢!
这时我三步并两步跑上台阶,鼓起勇气朝一个在台阶上看手机的人说:“阿姨,你好……”没等我把话说说完,她就立刻把手机放起来接过笔,开始填起了问卷调查。此时我的心理砰砰直跳,心想:如果刚才她拒绝我或者不理我,我该怎么办?我奇怪的想法在阿姨填表时冒出一个又一个。阿姨很快就完成了调查问卷,我成功了,第一份问卷调查成功啦。我默默的想:如果我遇上的每一个人都是这种积极的反应,我就太幸运了!
但是,后来我调查了许多人,他们不是连连摆手就是不搭理我,还有的直接残忍的拒绝,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容易,每次被拒绝我的泪水就不听话的在眼眶里打转,心情也异常的低沉。爸爸总是在一边鼓励我给我打气,还和我一起分析那些人容易成功一些,那些人不会有闲工夫。
后来,天渐渐的黑了,我和爸爸往公园深处走去,我看见一个中年的妇女在树下看手机,我就走上前去问她:“阿姨,你好!我是来自……”又没等我说完,她就连连摆手,这是我羞愧的低下头,哎!没办法,我也不能逼他们做啊!这时我都有一些想放弃了。天越来越黑,我肚子又饿,我想回家了,可是低头看了看手中还没有完成的问卷,我想如果现在不全部完成,我还得明天或者后天抽时间完成,不行我一定要做完调查问卷,今日事今日毕,不然就浪费更多的时间。
这时,我走到一颗有路灯的树下,有一个年轻的姐姐坐在椅子上吃水果,我鼓起勇气走上前去,“姐姐,你好,能帮个忙吗?”,话音刚落,这位姐姐立即接过笔写起来,这真是幸运了!是的,调查问卷的对象选择很重要,首先要看对方确实没什么急事,再有就是大部分有孩子的大人比较有耐心,再就是自己要有礼貌。这招太灵了,接下来就顺利多了,我耐心地邀请了好几位叔叔阿姨他们都乐意的做完了问卷调查。
通过这次调查,我知道了做每一件事都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它需要耐心、毅力和坚持,最重要的是思考、分析再行动,就是三思而后行,谋后而动的意思,这样才能顺利完成任务。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22
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是丰富多彩的,在成长的时光中喜怒哀乐的心情随时都有;每个人的经历都是独一无二的,在童年的记忆中,大事小事都可能让我们记忆深刻。让我们打开童年的宝箱,一起做探索那难忘而回味无穷的事吧!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背着书包,以往的沉重消失不见,现在我的肩上显得格外轻松。仰首望去,湛蓝的天空小鸟在枝头高歌,阳光灿烂地做着背景,似乎在提前通知我好事将近。走进教室,悦耳的铃声在我耳边响起,老师今天要公布考试成绩了。我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拿到最高分,这部分的内容我掌握的格外好。
走进教室,我的脑海中情不自禁的浮现出一幅画面:我昂首挺胸地走上讲台,双手接过老师的递给我的试卷,在老师期许的眼神和同学们的羡慕之下,我自豪地走下讲台。想到这儿,我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
可是现实是残酷的,它像一把无情的尖刀插在我心。当老师报道我的名字,随后报出的分数75分。我如同被泼了一桶冷水,心中的石头狠狠地砸了下来。我竟忘了如何上台领取的试卷,我感到天旋地转,感觉像是被人从山上拽下来,一种特别狼狈的感觉。
放学后我失魂落魄地走在回家路上,脑海中又浮现了我在妈妈面前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话语。现在却是这样的分数,我该怎么办才好?我忽然灵光一闪,心生一计,想出了个馊主意:我拿水彩笔,用红笔想在试卷上鲜红的七十五分改成九十五分。我想我大多数错在应用题,妈妈看了这九十五分肯定会被喜悦冲昏了头脑,不会去看反面,想到这我快速用红笔把七的一横改成了一个圈。
到了家我迫不及待地把试卷拿给妈妈看,妈妈先是一愣,随后笑容在脸上荡漾开。我终于得到了奖赏,我长叹一口气,总算是蒙混过关了。
第二天,妈妈出差了我放学回到家刚要做作业,结果定睛一看,桌上什么时候多了一张纸条,上面清晰地写了字“考试考砸了没关系。但不能欺骗自己!”这一定是妈妈留下来的,我惭愧地低下了头。
晚上妈妈回来了,我忍不住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我考试考差了?”妈妈摸着我的头说:“老师早就和我说了,只是这件事情是你的心结,我不能让你因为这件事情耽误了学习。”听完妈妈的话,心里酸酸的。
这件事情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这份试卷还放在我的学习档案中,它像一位小老师,无时无刻不再提醒着我:没有耕耘又怎么会有收获呢?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23
每当看到大街上,环卫工人辛苦劳动的背影,我都不禁想起乱扔垃圾袋,而后又帮助老奶奶把地扫干净的事。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正值烈阳高照,家里停了电,热得像进了桑拿箱,河边的知了也热地乱叫,于是我就向妈妈提议去超市避避暑,因为没地方能去了,所以妈妈也同意了。
去超市还有一段路,可我已经热得不行了。妈妈给了我5元钱,让我去买雪糕,我抓了两个,刚出来就迫不及待的大口大口嚼了起来,并把垃圾随手扔在了地上,我没在意,突然耳朵里传进了“沙沙,沙沙”扫地的声音,扭过头一看,是一个环卫工人扫地,我还是没在意,等进了超市,我找了本书,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无意中看见了那个环卫工人一边扫地,一边用手摸一把头上的汗水,我认真的打量了她一番。
她大概有七十多岁了,脸上皱巴巴的,没有一点健康的颜色,她身材矮小,衣服裤子都显的很大,脚上穿着不合脚,两只还不一样颜色的拖鞋。这时,她又在下水井旁,抠井上的垃圾,以防下雨时垃圾堵住下水道,她拿过扫把,把水井旁的垃圾扫进垃圾车。她又到垃圾车上拿出夹子,开始夹废纸,她的上衣已经完全湿透了,紧紧的贴在身上,更显出她的瘦小。
我突然发现我扔的垃圾袋格外显眼,正想出去帮她时,我又停住了,心里想:如果我帮她,那遇到熟人不好交待,面子上不好看,如果不帮良心有愧,最后我下定决心还是要帮。
我冲出超市,走到老奶奶的身旁,对奶奶说:“奶奶对不起,垃圾是我扔的,让我来帮你打扫吧”,奶奶憨厚地说:“不用,不用,天多热快回去吧,别热坏了你”。我毅然拿过奶奶手中的扫把,开始扫,在打扫中我
那件事,对我意义不凡,我知道以后不能再乱扔垃圾了,因为环卫工人的苦、累我都知道了。同时,我对我身边的同学、朋友以及陌生的人发出呼吁,不要乱扔垃圾,毕竟,这也是对环卫工人的尊重。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24
“轰隆隆,轰隆隆”,这是什么声音?是打雷!原来,今天又打雷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小时侯的一次打雷……
听,开始打雷了,震耳欲聋的雷声吓得我躲在家中的床上,用被子蒙住头!那时侯已是半夜,闪电从窗户里射进来,我害怕极了。再加上风拍打窗子的声音,使我感觉我仿佛进了“鬼谷”,许多的鬼在向我呻吟着,冤叫着……害得我怕得直打哆嗦!
我不停地在安慰自己:“不要怕,不要怕,听,那是多么美妙的音乐啊!突然,我把被子拿开了,仔细聆听着!嘿,声音真的不一样了耶,变成了美妙的音乐组合!
你们也来听一听,淘气的小雨滴在风,鱼的伴奏下,挥舞着自己手中的风铃!雷敲打着别在自己腰上的小锣鼓!风姑娘拿着话筒“呼呼”地唱起歌来!
我已完全沉醉在这美妙的音乐之中了,那颗悬着的心也慢慢地平静了下来,我倚在窗前,闪电的光芒照射在我的脸上,如同轻纱一般抚摸着我的脸颊!
我静静地聆听着,聆听着,渐渐地进入了梦乡……
这件事,是我最难忘的回忆,它让我知道了自然界的声音并不都是那般可怕,也可能是一个个跳动的音符!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25
那是开展方案学习的第四周,我们小组在罗湖少儿图馆做问卷调查。
组长先给我们每人发了十五张调查问卷,说道:“请大家把各自手里的十五张调查问卷做完后,立刻交给我!”我心想:十五张调查问卷。这么多,今天能调查完吗?我不由得紧张起来。组长又说:“大家分头去调查吧!”于是,我们分了三个组各自行动。
我和黄泓玮来到国书馆的一楼。我看到了一位叔叔正在认真地看书,心想:这个叔叔那么爱看书一定去过很多次图书馆吧!我马上走到叔叔身边说:“叔叔,您好!我是百仕达小学的学生。我们正在做一分调查。您可以帮我填一份表吗?叔叔问:“你们在搞什么活动呀?我说:有关阅读的方案教学!”叔叔刨根问底了:“你们的方案教学是什么活动呀?”我实在回答不上来了,就说:“您有时间吗?”叔叔笑眯眯地接过调查表很快就填完了。我非常高兴,连声说:“谢谢叔叔!谢谢叔叔!我看了看时间,这份表一共用去十五分钟的时间,我想:“我得快点儿了,要不然今天交不了问卷了。”于是,我加快速度来到位一们位阿姨身边用了同样的方式问了一次,我还没说完,阿姨立刻回答:“现在的城市太可恶了,竞然让小孩儿来推广广告!”原来她把我当成了一个推广广告的!太郁闷了。我的信心爱到很大的打击。可是看看手里未完有那么多调查问卷没有填,心里很着急。我暗暗鼓励自己:“你能行的!”我又重新鼓起勇气,继续寻找被调查对象。最后,我终于完成了剩下的十四份问卷。我一看时间已经过了四十分钟了,我立刻把问卷交给了组长。我对组长说:“我终于做完问卷了!”组长回答:“谢谢!”
这次调查活动,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只要有勇气并努力去做就一定会成功的。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26
每个人都有美好的童年,童年就像大海,一件件有趣的事就像一颗颗流光溢彩的珍珠啊!在这些有趣的事里,总会有一件令人难忘的事。
记得是7岁那年的一天,我和爸爸在荡秋千,正当我玩得最高兴的时候,我的小伙伴来找我骑自行车,我便骑上自行车出去玩了,可小伙伴的车实在骑得太快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赶上她。我便对她说:“你能不能慢一点,我追不上你。”小伙伴停下车,看了我的车轮说:“我的车子没有辅助轮,而你的自行车却有。所以你骑得比较慢。”说完后,她便骑上车像火箭一样飞快地骑走了,那天我并没有去追她,而是伤心的回到了家。委屈对爸爸说:“爸爸,能不能把我的辅助轮拆掉,我骑着它实在是太慢了。”爸爸微笑着说:“我可以帮你拆掉,但是拆掉以后,要保持平衡才可以骑,你能做到吗?”我听后毫不犹豫地说:”我一定行!”,心想这么简单,谁做不到。
于是,第二天中午,我高兴地骑着折了辅助轮的自行车,谁知道它并没有以前听话了,骑了不到10分钟,就摔倒了好几次,真是骑一次摔一次,摔得我都鼻青脸肿。我坐在地上哇的一声哭了起来,爸爸闻声赶来急切地问我:“宝贝,怎么呢?”我伤心地说:“自行车不听话了,我怎么也骑不动了。”听完后爸爸自豪地说:“这很简单,来!爸爸教你。”刚开始,爸爸扶着车让我骑,说要保持自行车平衡,不要停。我害怕地说:“爸爸,别放手!”不知什么时候,爸爸的手已经松开了,并不断地鼓励我。当我停下车时,爸爸高兴地说:“宝贝,你真棒,你学会了。”“我听后高兴极了,我终于学会了。那天下午,我和伙伴们进行了比赛,我居然赢了,而且是冠军。
从此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不断努力,坚持不懈,终会有成功的一天!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27
这个星期天阳光明媚,暖暖的阳光从窗户射入,洒在房间一角,感觉温馨无比。
早上,我特意起了个早,和外公一起去菜市场买菜。清晨总是让人感到惬意和放松,一路上,我蹦蹦跳跳边走边和外公聊天,心情好极了。
来到了菜市场,外公急急地去挑选新鲜蔬菜。小贩们的菜摊子旁边都围了好些人,有的在跟小贩讲价,有的在专心地精挑细选,有的在催促着过秤付钱,还有的边观察边比较着哪家的蔬菜更水灵……
这时,菜市场的一个角落突然开始哄闹起来,我蹭过去,钻进人堆,看见一个卖鱼的小贩正被几个人比手画脚的围着谩骂,只见那几个人手中抓着鱼贩的秤,恶狠狠地说:“叫你抢我们生意!一个外来人员还敢在这儿摆摊占市场!滚!”我一头雾水,他们对人家怎么那么凶啊?为什么不能在这儿卖鱼呢?市场不是大家的吗?外公在一旁悄悄告诉我:那些穷凶极恶的人是这市场里的菜霸,他们占地为王,是不准外人来卖东西抢他们生意的,别人的价比他们的低,生意自然就比他们的好,这样他们就卖不出好价钱了,所以他们才会独霸市场驱赶人家!
终于,当围观的人们弄懂了原因,都纷纷指责那几个凶神恶煞的菜霸欺负人,人们越聚越拢,一层层的人越来越多……那几个人眼看要寡不敌众,都讪讪地嘟囔着准备溜走,众人正在气头上,哪容他们逃之夭夭?并且鱼贩的秤还在他们手里呢,又围得更紧了,纷纷喝道:“将秤还给人家!再欺负人,我们就报警了!”有几个还拿出了手机作势欲打……那几个菜霸一脸惊恐,只好灰溜溜地挤出了人群。
这件事给我的印象挺深,世间自有公平在啊!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28
幼年一件件开心快乐、有趣的往事随着时间地推移,在我脑海里已经渐渐模糊了。但有一件事,就像在我的脑海里生了根,怎么也忘不了。
那件事发生在幼儿园。那天,我们在文体中心进行六一汇演,突然下起了暴雨。当时篮球场一片混乱,如同一锅粥。家长们纷纷去找自己的孩子。我没等到妈妈,就跑到了妈妈的电动车旁,看 见妈妈不在,惊慌不已,就站在那儿哭。诺大的篮球场,就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一位阿姨骑着电动车带着中三班的一个孩子过来了,她看见我傻呆呆地站在雨中,就对我说:“你到我家去躲躲雨吧 !”真是雪中送炭哪!我不加思索地迅速上了车,去了阿姨家。阿姨给我换了衣服和裤子,让我和她的宝宝玩。我玩得不亦乐乎,却不知妈妈被雨淋得浑身湿透,奶奶犯了高血压,爸爸急得拨了110,陈敬单妈妈、张正锋妈妈和妈妈一起到处找我。
雨停了,阿姨问我:“你爸妈电话是多少?”我木然摇了摇头。阿姨又问:“你家住哪?”我还是木然摇头。她又问:“你是哪个班的?”我告诉她中一班。阿姨给金老师打了电话,大人们才 知道我在别人家。妈妈到了后,感动地说:“谢谢!”阿姨说:“没什么!只是你们得让孩子记住家长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免得孩子一问三不知。”妈妈就把我带回了家。
现在,每当我想起这件事,心里就敲响了警钟。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29
夜阑人静,冷飕飕的风,吹得门窗“啪拉!啪拉!”的发出声响。此时,厨房传出窸窣窸窣的声音,越来越近......。说起恐怖的经验,就是以天为纸,海为墨也写不完。这些事情总是会令我们毛骨悚然。我也不例外,曾经有那么一次......
五颜六色的灯光,高潮迭起的气氛,我和同学们正一起在老师家开联欢会呢!大家你一言,我一句,高兴的谈天说地,而当我们正聊得不亦乐乎时,倏然之间,老师的汽车发生了令人汗毛直竖的事。“老......老师汽车的喇叭自己响了!”一位同学大声叫着,顿时,原本优静的天堂化为黑暗的炼狱,而大家则慌成一片。汗水滑落了面颊,微微的颤抖着;心跳渐渐加速,不停的跺着脚,我僵硬了,直挺挺的站着,连抬起腿逃跑的力气都没有。这时,音乐辍然终止,但因大家心中的大石头还未落下,所以老师便决定将它带去修车厂检查。
经过一番折腾后,结果出炉了。原来只是电线断了,流出了电源,又恰巧碰到了喇叭的电线,才会造成虚惊一场。而至于为何又在一瞬间停止嘛,则是因为电流光了,便自然安静啰!
有云:“白天不做窥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许许多多的“灵异现象”,大都来自“巧合”。只要平日做人光明磊落,即使遇见妖魔鬼怪,凡坦蕩蕩之君子应皆能安然度过。所以,若他日吾复见诸如此类之“恐怖经验”,必也先查清真相后,才下定论,而非一昧迷信他人的讹言!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30
耶!期待了好久,我终于可以回去乡下看爷爷和奶奶了,回去我的开心农场。不知道爷爷的菜园,现在是种什么菜呢?我最喜欢去爷爷的开心农场帮忙了,真是太开心了。
但是就在出发的前夕,突然我觉得身体不舒服。首先是流鼻涕,再来是喉咙痛、咳嗽,接下来是头昏脑胀的发烧,妈妈看我的情况不对,急忙带我去看医生。医生诊疗完说:“你感冒了,应该多休息,不要到处乱跑,因为现在是肠病毒的高峰期,身体不舒服很容易被传染各种疾病。”就这样因为我生病了,使得我不能回去看爷爷奶奶,真令我伤心。
生病的时候,真是不舒服,全身病厌厌,有气无力的。当我打电话跟奶奶说,不能回去香溪看他们时,我听得出来,奶奶很失望,因为盼了好久的我们终于要回去了,结果却因为我的生病,使得奶奶精心准备的有机蔬菜和鸡鸭都得冷冻起来。还有他们一直在烦恼我的身体是否康复了没?我真是太糟糕了,因为我自己的疏忽,导致自己感冒了,害得爷爷、奶奶、妈妈和爸爸操心烦恼,对不起,我亲爱的家人。
经过这次生病的事件,我终于了解到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平时就要注意身体的健康,妈妈要我添加衣服时就要听从,不要推三阻四,还有晚上睡觉不踢被子,注意保暖。我想我这次生病就是因为着凉,所以做好保暖的工夫,我就不会再感冒了。这样我就不会因为我的生病,使得我的美好假期泡汤,也使得我的爷爷和奶奶为我伤心烦恼。还有要增加身体的抵抗力,抵抗力强壮了,疾病就会远离我,美好的假期也不会再泡汤。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31
今天,我们举行了一次活动-赶集。我们班一共分成了7组,我们是最后一组。我们组分成了2队,我的旁边是张贯祖,他今天看起来很高兴,我的后面是于海鸣,她今天看起来特别激动,就像没赶过集以的,于海鸣的后面是王煜菡,她看起来也很高兴,而张贯祖后面是张蕾铭,和张邵涵,他们像一只免子一样在集上蹦来蹦去。
他们有的买水果,有的买蔬菜,还有的买植牛物,而我买了橘子、西红柿和糖葫芦。令我印象最深的事情是我去买西红柿,我买的是4。5元一斤的,一共花了5。1元,我们就跟卖菜的叔叔讨价还价,我们你一言我一语,叔叔终于答应5元卖给我们,虽然只省了一毛钱,我们却像打了胜仗一样高兴。
还有一件事情给我的印象也非常深那就是跟特警叔叔们合影,那些特警叔叔非常神气,他们就像稻草人保护树种子,不让小鸟吃种子一样保护我们,和他们拍明照是我的荣幸。
一转眼两小时就过去了,我们陆续回到了学校,同学们兴高采烈地讨论着各自买的东西和买东西的趣事,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通过这次赶集,我体验到了买东西的辛苦,也明白了妈妈的不容易,还学会了货比三家,讨价还价,真是受益非浅啊!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32
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泛起无数洁白的浪花。而最令我难以忘怀的还是那一件事。
家长管孩子,人人都说是天经地义的事,而我不这么认为。凭什么大人管孩子,而孩子不能管大人呢?一是大人个头大;二是大人手中有钱;三是我们的长辈。
哼,我不服气了,凭这三条就可以了,不行,我也要过过大人瘾。
一个阳光明媚、鸟语花香、空气清新的一天到临了。我向妈妈提议要“互换角色”妈妈听了后,先是一愣,然后很痛快地答应了我。哈哈,太棒了,我是大人了。
我回到屋里就看起了电视。妈妈走过来,我说:“妈,我是一家之长了,不要管我”。“家长咱家该买菜了,不然今天中午就只能喝西北风了。”我一口答应了,不要以为我很勤奋,因为我去买我认为好吃的东西。
我拿了十元钱,不行,又拿了十元钱。这还差不多。二十元钱足够买菜和“好好儿”的了
我骑上我的“宝马”就去菜市场了。
市场上的人还真不多,我一眼就瞅见买雪糕的了,不行,买完菜再吃。我就推着我的“宝马”向前走。
市场里,有我钟爱的黄瓜、菜椒、卷心菜等,还有那个早就戒了的鸡柳,不是我不爱吃,而是老妈不给买。我先买了一些青菜,出手很大方,该找的零钱没让他们找。来到卖鸡柳的那里,我买了整整一大袋子,哼,谁让老妈不给我买。最后,当然忘不了雪糕啦!
这趟菜市场之旅共花了十九块多一点,还不错,没超。
回到家后,我把菜放到厨房里,让老妈做饭,可妈妈非说我是家长,该我做饭。在我的万般请求之下,老妈替我做。而我呢,则躺在沙发上吃着鸡柳看电视,悠哉乐哉!当家长的感觉真好!
下午,妈妈让我去交水、电费。什么,水电费还要交,倒霉,谁让我选了个月末。走出物业处,心情很不爽,因为又拿了五十八元钱。没关系,老妈有没规定多少钱。不要紧的。
回到家,老妈问我一共花了多少钱。我毫不在乎地说:“七十八元”老妈又说:“你怎么不省点花,这个月末咱家快吃不上饭了。”“怎么了”“我只给你一百元生活费,现在不到一天就快花没了,那以后的儿二、三天花什么?”我听了后,一惊,嘴里的苹果掉到了地上。
哎,当家长太失败了,要是让我当家长,以后大家就没饭吃了,算了,干脆把我的零花钱补到家务费里吧!哎,太失败了,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这件事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记忆,我永远也忘不了!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33
母亲,是世界上最神圣的一个称呼,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我的妈妈今年41岁,是一普普通通的劳动人民,是一位称职的好妈妈。她给了我无穷五尽的爱,她给了我无法取代的温暖。她为我做了很多事,其中最使我难以忘怀的是那次“冒雨医高烧”的事。
那是一个中午,天空万里无云,我像往常一样背着书包去上学。不料放学时,天空突然乌云滚滚,风婆婆调兵遣将,雷公公敲鼓呐喊,不一会儿就下起了豆大的雨点。我没带雨伞,只好冒着倾盆大雨,艰难地跑回了家。由于雨下得太大,我发起了高烧,三十九度呢!妈妈可心疼了,想带我去医药店看病。可是不争气的老天爷还是哗哗地下着大雨,情急之下,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妈妈打着雨伞,抱着我冲进了水流如柱的雨帘。忽然,一阵强风吹来,雨伞被打落在地,妈妈干脆用自己的胸怀,来遮掩我,不让我受到寒风、大雨的侵袭。
这时,我看见妈妈那灌满雨水的鞋子,湿漉漉的衣服,满是汗水的脸,泪水、雨水模糊了我的眼睛。她抱着我艰难地向前走。雨还是瓢泼一样下得很大,路也很滑,妈妈的脖子上也渗出了珠,妈妈是多么的辛苦,可我现在病着又下不了地。忽然,妈妈身体摇晃了几下,险些和我一起摔下来。“小烁,你没事不吧?”我说:“妈妈,我没事,你就让我自己走吧!”“不行,你有病在身。”我受不了,但又不知该干什么,该说什么,我无可奈何的偎依在妈妈的怀里,只觉是一阵阵暖流涌向我的心头。
第二天,我的病稍微好了一些,就去上学了。来到学校,我才记起晚上忘记整理书包了。但当我打开文具盒时,铅笔、橡皮、尺子什么的都静静地躺在里面,一点不漏。原来昨晚妈妈已经帮我理好了书包。
啊!在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母爱的力量更强大呢?我的妈妈虽然一天比一天显得苍老,但妈妈在我心中的形象却一天比一天清晰、高大。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34
时间如流水般逝去,转眼间我已踏入了初中的大门。初中是我的一个新的人生起点,在新校园内,有许多新奇的事让我兴奋,但是,往事也使我回味悠长。
在我小的时候,曾经发生过许许多多的事。有快乐的、有忧愁的、有高兴的、还有悲伤的,总而言之,那些事都是多姿多彩的。但至今,只有一件事使我难以忘怀。
记得好像是我在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因为老师和同学们都觉得我的声音婉转动听,所以就推荐我去参加一个学校举办的演讲比赛,但当时我的胆子特别的小,不敢在老师和同学面前展示自己,我就回答老师说,我要回家考虑一下。回到家中,我问妈妈对这件事的看法,她说我最好参加这次比赛,因为这次比赛可以展示自我,也是锻炼我的一次机会,还可以使我克服恐惧和不自信,也可以让我更加勇敢。在我的犹豫不决下,接受了老师的建议,妈妈也答应了帮我写稿。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慌恐而又漫长的等待中,我终于迎来了那次演讲比赛。我进了学校礼堂,坐在了座位上,后桌的小明招呼我,我们两个人开始小声背稿。下一个就是我了,我不由得更加紧张起来,心里像小鹿一样乱撞,小明安慰我说:“紧张什么?反正你的稿已经背的滚瓜烂熟的了,不要紧张了,害怕什么?”听了小明的话,我的心情好多了。
这时只听主持人说道:“下面有请小鹏同学带来《安全在我心中》的演讲。”随着台下的一阵掌声,我站到了讲台上,我尽量的放松我的声音,同时使我的声音大一点,显得我一点都不紧张。台下的人津津有味的听着我的演讲。
演讲结束了,台下报以热烈的掌声,连小明都很吃惊的看着我。一会儿,所有人的演讲都结束了。“下面宣布本次演讲比赛的成绩,”主持人说,“第三名是……,”此时的我即想听到我的名字,又怕听到我的名字,“第二名是……,”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到来了,“第一名,”台下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主持人,“小鹏!”我们班级沸腾了,所有人都祝贺我,拥抱我……我成功了!
通过这次演讲比赛,不仅使我收获了成功,也使我收获了自信,同时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努力就有收获,人人都能成功!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35
什么事都比不过,捡我的喵喵让我难忘。
周末爸爸妈妈带我去姥姥家去玩,我开心级了。那天阳光灿烂,天空像一张蓝纸,几片薄薄的白云被阳光晒得像化了似的,随风缓缓漂浮着。一阵阵微风吹过,路旁的柳树摆动着自己那又美又长的头发好像在说:“我是不是很美?”我忍不住对窗外的柳树喊道:“你们好美呀!”
很快就到姥姥家了,姥姥看到我跑过来抱着说,哎呀宝贝儿来了,姥姥又拿来好多零食,让我吃。我看不到大宝、二宝,我就问姥姥姥姥他们去哪里了,姥姥告诉我,舅舅带着他们去坨子上玩去了。
我马上喊道,妈妈,我们也去坨子上找他们玩吧!到了那长满绿油油的小草的草地上,开满了五颜六色的小花。不一会我们就找到了大宝和二宝,看到我,他们直奔过来喊道:“姐姐来了”!我们玩儿的非常开心。
就在我们非常开心的时候,我突然听见“喵喵”的叫声,我们向发音的地方走去,突然一只小猫从草丛里爬出来,哇,好可爱的小猫呀,黑白相间,还有一只黄白相间、还有一只纯白的,我把他们一只一只抱起来,轻轻地抚摸着他们。他们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仿佛就像遇见亲人一样,但是他们的身体却一直在颤抖,妈妈告诉我他们饿了,所以才颤抖。我急忙把随身携带的零食递给喵喵,看着喵喵狼吞虎咽的样子,我感觉他们是如此的可怜。
小猫用乞求的眼睛望着我,期盼我能把他带走,小猫那种求生的欲望,令我震惊!我求妈妈把他们带回家呢,妈妈说好多啊!“带哪一只呢?”“都带回家吧!”在回家的路上,我望着那些可爱的小猫,我想是我救了他们的命,我感觉到小猫咪的眼里充满了感谢的目光!我为我自己自豪!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36
这件事情说来惭愧。记得有一天,我正在写作业,听见楼下的欢声笑语,贪玩的我又开始蠢蠢欲动了。于是,我把作业抛在了脑后,刚穿好鞋准备悄悄下去玩,就被妈妈拦住了,我心里一惊,吓出了一身冷汗。
妈妈问我:“作业写完了吗?”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妈妈好,只得低下头支支吾吾地说:“还……还……没有。”
妈妈顿时火冒三丈,眼睛瞪得溜圆,腮帮子都鼓了出来,脸气得红通通的,好似一个快要爆炸的气球。我只听见了一句话:“快回去做作业。”声音虽不大,却很坚定,但我仍未死心,就让我下去玩吧!哪怕只是一小会儿也可以呀!”可我听到的却是一声:“不行。”从这个词中我听到了坚定和不容商量。再多的语言都是多余的,我转身回到了自己的书房,心里难过极了。
几天过后,妈妈对我说:“我不是不让你玩,但是你要记住一点:无论干什么都要专心,否则什么都干不好。”这句话在我的耳边回荡了很久,我陷入了沉思。
这就是留在我脑海里最难忘的一件事!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37
有一天,天快黑了。我和沈武晗正准备去“肯美香辣虾”吃虾子。
走在半路上,沈武晗想买一个五角钱的玩具。于是我跟着她一块儿去了,沈武 晗挑了一个玩具,这个玩具里面有手铐和魔术盒。她选了一盒,也给了我一盒。本来一共应付一元钱。我正要把我的那一盒拿出来。忽然,她紧紧地把我的手按住,并跟卖东西的老爷爷说:“看清楚了,一盒!”“好!”沈武晗拉着我的手拔腿就跑。老爷爷好像发现了什么似的连忙喊:“小妹!小妹!”我们没敢回头再看一眼,跑得更快了。可我心里砰砰直跳,紧张极了。老爷爷失望了……后来我才知道:沈武晗只付了五角钱,可我们却拿走两盒玩具。我们欺骗了老爷爷,我的心里特难受。
回家以后,我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妈妈。妈妈告诉我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于是,我飞快地朝老爷爷跑去……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很久很久,但是它却令我至今难忘。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38
我们在路上见过许多乞丐,他们有的追着你,有的跪在地上拿个小碗乞讨。但是我遇到的一位乞丐爷爷却与众不同。发生在我和他之间的事情令我很难忘。
记得那是一个周末,我和妈妈在公园的椅子上休息。对面走来了一位老爷爷,一看就知道是乞丐爷爷。他身上穿得衣服很破,却很干净。身上背了个大水壶。他笑呵呵地走过来,坐在我身边,他对我说:“小朋友,我们玩脑筋急转弯的.游戏吧!如果你答对了,你不给我钱;如果你回答错了,你可要给我钱。如果你的题目我回来不出来,你也不用给我钱。”“一言为定”,我和老爷爷开始了游戏,由于和他战了几个回合也不分胜负,我有点着急了!我绞尽脑汁想出了一道题,可是老爷爷不慌不忙地回答了出来,而且他总是笑眯眯的。
最后我和老爷爷打成了平手,老爷爷说:“不要你的钱了,你好好玩吧!”但我还是给了他一些钱,并对老爷爷说:“谢谢你,老爷爷!我今天学到了不少东西。”
遇到的这位爷爷虽然是乞丐,但是他却用智慧来挣钱的,他也是值得人尊敬的。这件事情虽然过去了,但是,我忘不了那位爷爷。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39
二月十一日,因为爷爷奶奶回老家去了,爸爸妈妈也要上班,我只好带上作业去了外婆家。
早晨,我和妈妈赶车来到了清白江,舅舅已在妈妈上班的厂门边等我了,我跟舅舅来到了外婆家。见到了哥哥姐姐,心里非常开心,休息了一会儿,我就开始写作业了,窗外传来了嬉戏声和鞭炮声,我的心已飞了出去,哥哥在旁边不时的催逐,看见我还有很多,哥哥就说:“妹妹,我帮你写英语吧!”我犹豫不决,最后答应哥哥。不一会儿,作业就写完了,我们兴高采烈的出去玩了。时间过的真快,不知不觉中,三四天就过去了。
二月十四日晚上,我和爸爸回到了家。一路上耳边响起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还可以看到美丽的烟花。第二天,我在做英语小报,妈妈在检查我这几天的作业,我的心忐忑不安,像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妈妈还是发现了英语不是我抄写的,我在妈妈严厉的目光下吞吞吐吐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后来,妈妈把哥哥抄的那一页撕了,让我重写了一遍,并且还把一至五单元的英语句子也抄了一遍,我心不知有多么懊悔,多么伤心。
通过这件事让我明白了(聪明反被聪明误)耍小聪明最终要吃亏的道理,这件事让我终身难忘。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40
在生活中,我们有过许多难忘的事情,我就有一件。
我当时还在读幼儿园,一天上午,我们到园后,与老师打过招呼便纷纷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当时是秋天,我们看见幼儿园里种着的那三棵枇杷树上的果子早已熟透了,黄澄澄的,真诱人!于是,我们围在一起商量:“你们看!那树上的枇杷都那么黄了,要不我们去摘吧?”“嗯!”大伙都同意了。我们趁着老师没注意,一个接一个地溜出了教室。
大家像早就计划好了似的,分组行动起来。我看到围栏的角落里有把扫帚,就跑过去拿起来,拿着扫帚向一颗颗又大又黄的枇杷用力地敲。可是,一个都没有掉下来。尽管如此,大家还是玩得不亦乐乎。老师听见外面传来了吵闹声,跑出来,看到我们在摘枇杷,就走过来,说:“你们怎么在这里摘枇杷?也不问一下老师!”
我们这才安静下来,老师又好像想到了什么,说:“既然你们想摘的话,我可以帮忙!”听到老师这么说,我们都不由得欢呼起来。只见老师拿起扫帚,在上面绑了个袋子。然后举起扫帚向树上的枇杷“宣战”了,这次我们要反败为胜!
老师用力地挥了挥扫帚,一个个枇杷就乖乖地跳进了袋子里。围观的我们兴奋地跳起来,“摘到了!摘到了!太好了!老师太厉害了!”后来,我们还把一些枇杷分给了别的班级,大家吃着酸酸甜甜的枇杷,都十分开心。
这虽是一件小事,但它印在了我脑海深处,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挺有趣的。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41
昨天是一个充满纪念意义的一天,为什么呢?因为昨天是我第一次,正是受到表扬。正式受到表扬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我第一次通过自己的劳动,受到了爸爸妈妈的表扬鼓励。我觉得非常的高兴。也非常有纪念意义。
昨天是星期天,爸爸妈妈都在加班。我写完作业之后觉得没有事情可做,有点无聊了。一转身就看到,我的脏衣服在卫生间里放着。于是我心血来潮的想把自己的衣服洗了。同时也想证明一下自己可以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为什么说是艰巨的任务呢?因为直到昨天,我还没有自己独立洗过衣服。
说干就干,我拿出水盆,洗衣粉。然后,学着之前妈妈的样子,开始洗衣服。记得从前妈妈对我说,洗衣服的时候要先洗浅颜色的衣服,在洗深颜色的衣服,因为有的深颜色的衣服会掉色。如果不注意的话,会把浅颜色的衣服染上其他的颜色,衣服就不能穿了。于是我先拿出白颜色的短袖T恤开始洗。记得妈妈对我说,衣服的领口袖口,还有口袋的地方都是容易脏的地方,要重点搓一搓。于是我把这几个重要的地方搓了两遍。就这样吧,浅颜色的衣服洗完,然后洗深颜色的衣服。没一会儿的功夫就洗完了第一遍。衣服还要再用清水漂洗一下。记得妈妈曾经说,漂洗的时候不用分次数。衣服没有泡沫了,就可以了。就这样想着妈妈从前对我说过的几个重点,完成了我人生中第一次自己洗衣服的任务。
妈妈回到家里以后,看到阳台上晾晒的衣服,惊讶的看着我,对我说,这是你自己洗的?我骄傲的点了点头,仿佛在对妈妈说,快夸我,快夸我。妈妈惊讶的表情转化成了笑容,对我说,你真棒儿子,你比很多同龄人甚至比你大好几岁的小朋友都棒。听着妈妈的夸奖,我非常的高兴。仔细想想,这还是妈妈第一次正式的夸奖我呢。
通过这件事情,我不仅知道,而且以后自己一定要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42
又是一个下雨天,终于让这个赤日炎炎的夏日有了一丝凉意。被子十分单薄,蚊子在耳边嗡嗡地闹着,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我的思绪飞到了那天。
那天,下着小雨,我独自一个人打着伞无聊地走着。手里的冰激凌吃完了,小木棍顺手就扔了出去。轻飘飘的木棍在空中打了个旋儿,落在了穿着雨衣正在忙碌的环卫老奶奶跟前。她用扫帚使劲地扫,想把我扔出的小木棍扫进垃圾篓里,可路面湿湿的,小木棍像生了根一样,定在了那儿。老奶奶只好慢慢地蹲下,用手去抠。
我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去帮忙呢?老奶奶年岁大了,腿脚不灵便。而我呢,只需要一猫腰,就能捡起来,何况那本来就是我扔的。
我迈出了灌了铅似的双腿,一个稚嫩的童声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婆婆,我和爷爷来接你回去了。”“老婆子,我不是天天给你说,叫你别出来干活儿,有我在,就有你和孙子的嘛。”“老头子啊,多一份工作,就多一份钱。孙女儿有病,需要钱,早点儿医治才好啊!”“可是你的腿脚也不太好啊!”小女孩说道。“乖孙女儿,婆婆老了,不中用了,要不,你的病早就可以看了。”
我的眼眶湿润了。老奶奶心中,劳动的颜色一定是绿色的,因为绿是希望、是力量、是信心。
回到家,我还沉浸在刚才的一幕之中。我想起了自己的爸爸和妈妈,他们为我操碎了心,可我还不停地伤他们的心。真是不该啊。
妈妈眼角长出了鱼尾纹,额头上也刻上了一道道被岁月犁出的深浅不一的痕迹。她个子不高,圆圆的脸蛋上,微微有些泛黄;眼睛很大,却多了血丝,少了光泽。她白天忙着做生意,晚上做家务,还要辅导我的作业。
记得有一次,我的脚烫伤了,痛得我喊爹叫娘。妈妈是一边安慰我,一边找烫伤药膏,然后把我背到医院,忙活了大半夜,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又忙着给我煲汤,说是喝点儿肉汤,好得快。
睡觉的时候,我一盖上被子,脚就疼;不盖被子,又冷。妈妈犹豫了一下,就坐在床头,把我裹得紧紧的,用慈爱的目光望着我,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脚,另一只手轻轻地拍着我的背,嘴里哼着我打娘胎里出来就听惯了的催眠曲。
不大一会儿,我就在温暖中,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早上醒来,我发现妈妈偏着脑袋,依旧抱着我,脸上更黄了,眼里布满了血丝。我悄悄地摸了摸妈妈的脸和手,冰凉。我赶紧摇醒了妈妈,让她躺下眯一会儿。她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伸了个懒腰,说:“不行,我的起来了,给我的乖女儿做饭去。”
望着妈妈匆忙离去的身影,我想,在妈妈心中,劳动的颜色一定是红色的,因为红是火热、是热爱、是炽烈。
在不同人的心中,劳动的颜色一定是不同的。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都有爱的颜色。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43
去年暑假,闲着无聊,于是便到表姐家开的精品店帮忙,里面琳琅满目的物品每天都能吸引很多顾客,有白发苍苍的老奶奶,有朝气蓬勃的青年,其中也不免有一些儿童。
一天下午,我和表姐两个人守着店,有几个大概上3年级的小女孩走了进来,她们蹦蹦跳跳的,东瞧瞧西瞧瞧,十分活泼可爱,忽然,我看见了一个扎着辫子的小女孩独自站在一个木柜旁,盯着里面一个小巧精致的粉色钥匙扣,眼里发着光,似乎要把它穿透,我忽然记起小时候的自己,每次看见有漂亮的东西,就要把脸贴在玻璃上看好久,直到被妈妈撵走,我想那个小女孩一定很喜欢那个钥匙扣吧,但是她接下来的举动却让我吃惊。
女孩刚开始只是看着那个钥匙扣,但是慢慢的就将它拿了起来,先是摸摸自己的口袋,然后又不停的左右瞻望,我好像也明白了,她是要把钥匙扣偷走!
我的眉头渐渐的皱了起来,这时她也看见了我,但是马上就移开了目光,她将身子挪了挪,挪到了我看不见的地方,我把这件事跟表姐讲了一下,表姐只是微微的笑了一下,没有作声,过了一会儿,小女孩的同学都拿着东西出来买单了,而小女孩是等到她们买完单之后才走出去的,我也想出去透透风,所以不久也出去了,可是却看见那几个女孩围成了一团,嘴里不停地说着:“哇,你这个东西好漂亮啊,是在刚刚那个店里买的吗?”我一听感觉有什么不对,于是便往前走去,一看,竟然是刚刚那个女孩,她的手里拿着她中意的钥匙扣!
可是她并没有买单,她们在沉浸在羡慕之中所以还没有看见我,当我正准备过去斥责小女孩时,表姐却走了过来,对我比了个“嘘”的手势,示意让我不要说话,我不明白为什么,但也乖乖闭上了嘴,站在一旁看好戏,小女孩也看见了表姐,一张小小的脸充满了恐惧,双手也迅速收到后面,然而表姐却没有我想象中的去呵斥小女孩,而是轻声走近对她说:“对不起啊小妹妹,店里的条码阅读器出了些故障,刚刚价格算错了,你过来一下吗,这个钥匙扣的价格比刚刚刷的价格高,所以要退款给你,如果你要的话,要再多付几块哦。”说罢,便拉着害怕又疑惑的女孩走进店里。
过了几分钟后女孩从店里出来了,她朝我走来,双脸通红着,对我说了句“对不起”,我看着她的眼睛,水汪汪的,里面充斥着纯洁和童真,叹了口气,想必她也不是恶意的吧,只是太喜欢那个钥匙扣了,于是我蹲下小声的对她说:“下次不可以再这样了哦,如果要的话让妈妈带你来买好吗,快点走吧,你的朋友还在等你呢。”她看着我又转头看向表姐,眼里充满了感激,而那时,我终于明白了表姐的用心,她没有直接在所有女孩子面前揭穿小女孩偷窃的行为,是因为她知道如果让其他女孩子知道小女孩盗窃,就会使小女孩背上“小偷”的名号,而让她的朋友们瞧不起她,从而使得小女孩的童年粘上污点,毕竟小女孩的心不是坏的。
有些看似小的事,常常会改变人的一生,当时我忽然知道有时候对于一个犯错的人,不一定要大声责骂,当众揭穿,或许可以悄悄的告诫,悄悄的解决,让她知道那样做是错的,往往这样才是最有效的方法。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44
记忆深处,最难抹去的是父亲每天起早贪黑的为我操劳,为我做饭、接送我去上学和放学、陪我看电视、督促我学习……母亲经常出差,而照顾我的重任自然而然在了爸爸的身上,所以与爸爸的感情相当好。在小学的时候,我跟父亲是无话不说,而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跟爸爸之间的话题也变得越来越少,渐渐地,从无话不说变成了无话可说,与父亲有了交流的一堵墙,我不过去,他也走不进来。上了初中,作业繁重,离家较远。我开始缩少回家的次数,而父亲开始每周末都来看我,并给我带些吃的喝的,固定不变的每周末给我带吃的回来成了父亲的日常生活之一。
记忆最深的一件事改变了这个局面。记得在初一临近末考,那个夏天非常的炎热,在考试当天,我觉得浑身乏力,但还是坚持到了考场,最后却在考场昏倒了,在学校病房室醒来的时候就看到父亲一脸焦急的模样。“闺女,你醒啦!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头晕吗?饿了吗?我给你在附近买了你最爱喝的粥。”我一脸茫然地看着父亲,很久没听过父亲讲了那么多话。“爸,我这是怎么了”“医生说你贫血,以后要给你好好补补,你醒来就好了”父亲舒了一口气说道。等我出了病房,父亲一边看着我吃饭,一边跟我聊他公司的趣事,没有提及成绩或者考试。我已经很久没有跟父亲聊过那么多话了,自从上了初中后,或许更久。
中午的考试,我父亲不让我去,理由是:都生病了,还考什么试,要好好休息。傍晚时分,父亲回校帮我收拾回家的东西,老师过来看我,跟我说,你的父亲一接到电话就立马赶过来了,到的时候已经满头大汗了,很是紧张你的情况,看样子,他很爱你,你得好好孝顺你的父亲,我很惊诧。因为父亲这两年跟我的关系是越来越淡了,他的话很少,通常都是母亲打电话给我,虽然父亲会还说几句注意身体的话,每周末来看望我,都是说好好吃饭,别省钱,没钱了跟爸说……心中莫名充满愧疚和感动。
父亲受伤完我的东西后,便来接我回家,跟着父亲的步伐,我发现,父亲的鬓角也有了白发,眼角也有了许多皱纹,皮肤比以前更黑了,脑子闪过一个想法——父亲老了。回到家里,用过晚饭后,我随父亲看战争片,我便以历史为题考了我父亲一些题目,父亲便与我谈论起了历史。我渐渐发现父亲很了解历史典故。
自此,我与父亲又是无话不说,我抽空回家都会和父亲交流学习或生活上的事。交流的围墙在于你愿不愿意将它推到。父亲的爱对我而言是内敛的,父爱如山。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45
生命中,总有一些事情令你永远难忘。想到它,你也许黯然神伤,也许嘴角扬笑,也许百味杂陈,也许只是淡然而过;这些事情或美好,或难过,无论如何,是它们组成了你我生命的斑斓色彩,更是见证我们成长的历程。
——题记
那件事,教会我机会是自己给的;那件事,我一生也不会忘记。
20xx年7月22日,这一天我将永远难忘,那一天,我们这些要参加平顶山少儿节目主持人大赛的选手,早早的来到了市教育局的三楼。在这里将要举行的是一场模拟选拔赛,小选手个个有备而来,随同的家长更是全副武装,一手那材料,一手拎着水,嘴里反复叮咛着。
模拟现场比赛在一个很大的会议室里,主席台上坐着电视台的主持人,教育局的资深评委老师,小选手一个个信心十足,胸有成竹,或快板,或朗诵......评委老师一个个的细心现场指导。
看到别人的节目,我对自己的信心就更足了,终于轮到我了,我自信的走上台,我首先向评委老师深深鞠了一躬,很大方的做了一个精彩的自我介绍。看到评委老师眼中的亮光,我知道,我赢得了开门红,我的心也就更淡定了,接下来是我精心准备的是一个主持小节目,刚开始说了两句,就被评委老师透过话筒叫停了。评委老说:“同学,要你准备的是语言类节目,不是主持类节目,你跑题了,下去吧!”短短几句话,犹如晴天霹雳,一下把我震蒙了,只觉得浑身发冷,眼前一片金星,血液从脚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窜到我头顶,只觉得冒出一身的汗。脚好像失去了引力,离开了地面,整个人轻飘飘的,悬空着。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已不记得我是怎样走下舞台的,我只清晰的记得妈妈拉着,紧紧的攥着,生怕一松手我就会消失掉一样。妈妈说:“贝贝,没关系,只是模拟,如果你有自信,不想离开这个舞台,你去给评委老师说,再试一次。”
天哪!要我找评委老师说再试一次,真是比登天还难,说实话我不敢,真的不敢。我本来就是一个不会主动的孩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要我去说,打死我也不可能。
比赛继续进行着,看着小选手发挥得淋漓尽致,我的心就像100°C油在翻滚,我更是如坐针毡,我盯着评委老师,心里的滋味千百种,我真喜欢这个舞台。如果给我一次机会,我相信我会做的更好,只是,我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的眼前一片模糊,台上的选手就像走马灯似地,一波又一波的上下着,我的心起起落落。
还剩以最后一名选手了,我的舞台也将就此结束了,我要从新来一次,一定要,突然不知从哪来的勇气,我大踏步走向评委老师,平生第一次我主动找到评委老师说:“老师,给我一次机会,我要再来一次。”评委老师怔了怔,停了足足有十秒钟,那十秒钟对于我来说不亚于一个世纪漫长,我心咚咚的跳声,犹如鼓点直冲我的耳膜。我直直的盯着评委老师。最终老师点点头说:“好!你准备一下。”
当我第二次走向舞台的时候,我给大家说的是一段绕口令《十八愁》,老师听了说很好!很有新意!会场里顿时响起了一片掌声。
这件事过去6年了,直到今日,此时。回想起来还历历在目,是呀!也许是我太爱这个舞台了,才有勇气去争取,也正是因为这件事让我懂得了。机会是自己给的,只要去争取。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46
那是冬季怎样的一天?那天的事为何让我终身受益?让我懂得要自强不屈,要勇敢面对,要坚强,要执着,要乐观……
冬季,那天的清晨,我起来散步。谁知天气是那么寒冷,北风呼啸而来,急速的擦过地面,它似一条暴龙,仿佛要在一瞬间带走所有的温暖。树枝上的叶,在寒风早已经凋零。那些细短的树枝早己经不起这么大的风而被摧残得东倒西歪,不时有些树枝落到地上,发出“砰砰”的声音,而随风而舞的只有那些灰尘与落叶。
这时的我被寒风冻的手脚麻木,不禁后悔出来散步,在我准备回去时,我看到了个老人,不由得停住了脚步。
那是一位身材消瘦的老人,只见他蓬头垢面,面色黝黑,脸上爬满了皱纹,饱经风霜,他大概已有60岁,头发已经全白了,衣服破破烂烂,这儿开一个口子,哪儿有条布线,用一条绳子绑在腰间,肩上有两个大包袱,大包袱里有许多小口的编织袋。
他是一位靠捡垃圾维持生活的老人。只见他用一根木条把垃圾箱里的垃圾倒出来,在那儿挑挑拣拣。纸屑,塑料瓶,易拉罐这些在我们生活中所谓的“废品”对老人来说可是他换取温饱的“宝贝”。看到老人的手通红通红,还不时有些颤抖。天这么冷,而老人穿的是这么单薄,我的心中涌起一阵波澜。但我又看到,老人并不因这样的生活而伤感。他每捡到一个废品,脸上都会洋溢出发自内心的微笑。那是不屈于命运的微笑。
老人正把垃圾放回垃圾箱内,我想上前去帮助他,但我的内心深处又告诉我,我不该去,老人是一位坚强执着的人。我去帮他只能让他感到自卑。
老人走了,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我的视野中,而我仿佛失去了向前走的意识,呆呆地站在那儿,沉默在老人带给我的人生哲理中。
老人的外表并不美,但他在我心中是美的。和那些整天无所事事,碌碌终生的人比起来老人显得伟大得多。
老人让我知道了美就在身边,懂得了美是什么?美是在逆境中也不屈于命运的精神,是坚强,是执着,是乐观的人生态度。
谢谢您,老人,是您教会我应怎样去走人生之路!
谢谢您,老人,是您让我知道美就在我身边!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47
409窄小的房间里,几个人正坐在床边集体泡脚。突然间灯灭了,房间里一片黑暗。
“啊——没电啦!”韵姐大叫。
“小声点,熄灯了。”畅延压低了声音说。
“要不是因为体育老师,我们也不会在这里泡脚,早睡了。”怡宝有些愤愤。
这就要从体育课说起了,那节课我们进行了200米蛙跳。200米蛙跳真的不得了,我们跳一会儿,停一会儿,趁老师不注意时,还偷跑几步。可是,这并没有用,我们还是会腰酸腿痛。
到了200米终点,平时活跑乱跳的我们,完全站不起来了。勉强站起来,也是东倒西歪,根本站不稳。老师提醒最好用热水泡脚,于是下晚修我们409决定集体行动。
回到宿舍,怡宝当上了接水工,帮我们一个一个接水。她不忘提醒大家:“后面的排好队来。”逗得我们哈哈大笑。韵姐发挥力大的优势,当上了搬水工。一切准备就绪,我们就集体泡上了。
我们配合得很好,所谓“姐妹同心,泡脚开心。”熄灯了,我们不能发出任何声响,否则,引来楼长和宿管,就危险了。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48
每一个人的心目中都是有一件对于自己特别难忘的一件事,对于我的那一件事情而是在小的时候了。
在我长大了之后,爸爸才告诉我一件我小时候的事情,在我小的时候,因为我那时候身体是比较的体弱多病,一直都是在生病,都是爸爸在仔细的照顾着我,从来没有一句的怨言,对于我的记忆,在我那时候,在晚上准备吃饭的时候,爸爸怎么也叫不醒我,这时他的心里有一些的害怕,他摸着我的额头,就好像是那烧红的铁一样,这时爸爸着急坏了,迅速地抱起我,因为那时的家庭条件不是特别的好,那时也是在晚上的时候,晚上没有什么车,只有爸爸抱着我,爸爸抱着我冲出了我们的家中,那时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只是稍微有一点感觉,就是那次感觉我就掉入了火焰山一样,特别的热,心中的难受,爸爸不顾一切的冲向医院,我爸爸最后终于跟医院的医生沟通好了,答案给我开药,治疗,这时,爸爸的心才放了下来。
如果不是我长大之后,爸爸告诉我这件事,我有可能这辈子都不知道,这件事是我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事情,不管到什么时候我都不回去忘记,因为这是爸爸给我的爱,这也是我长大后对小时候最难忘的故事。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49
在我的脑海里常常涌现一件事,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而且很难忘。
在我六岁的时候,我去我二姑妈家。我去的时候看见有一个跑步机,我感觉很好玩,当时就想试试,可是不好意思。直到有一次,我二姑妈让我站在跑步机上,我迫不及待地跑了过去,想试一下,二姑妈一开,我的脚底下就开始转动,我跑了起来。哇!好好玩呀!
中午,所有人都不在家,就我一个人在家,我的好奇心又来了。我自己逞能,自己跑去站在跑步机上,随便按个‖,便按开始,然后一跑,发现我跑的不是那么快,跟不上跑步机的速度,重心不稳,一下子就倒了下去,摔了一跤。我腿上的皮全部跌破了,可是我的腿没有流血,只流了水,我非常奇怪,也没有哭。二姑妈回来了,看到我腿上的皮跌破了,于是把我二姑夫臭骂了一顿。这件事让我知道了不能自大。
这一件事可真难忘呀!
难忘的一件事作文50
人人都有难忘的一件事,自己走夜路、养一只小狗、自己做饭等等,而我最难忘的事情就是第一次偷酒喝。
那是我很小的时候,在阳台上玩着玩具,爷爷正在小口喝酒,他喝了一小口酒在嘴里,慢慢地品尝,不禁赞叹道:“啊!这酒真好喝!好像圣井之泉呀!”这句赞叹悄悄地溜到了正在玩玩具的我的耳朵里,这让我不禁疑惑起来:“嗯?这酒,就真的这么好喝吗?比汽水还好喝?还是比汉堡好吃?”“唉!算了算了,让我尝尝不就知道了吗?”我喃喃自语道。
于是,我开始了偷酒计划。这时,爷爷正巧去厨房拿菜。“真是天助我也”我暗喜道,话音刚落,我便快步走向前,手立刻端起酒杯,喝了进去。然后,我立刻逃离了“作案现场”,因为喝得太快,也没尝到什么滋味,只不过嗓子眼里辣辣的。
我真后悔当时为什么逃得这么快,我仔细想了想,决定再去偷喝一次。我偷偷瞄了一下爷爷那边,这时的爷爷,一脸的疑惑,他有些纳闷地挠着头说:“我的酒呢?难道是我喝了?我怎么不记得了?唉!人老了!”
我哈哈大笑起来。这时,爷爷去上厕所,我快速跑过去,刚想拿起酒杯喝下那些酒,这时,爷爷捉住了我,说:“熊孩子!敢偷我酒喝!”我已经完全听不见了,因为我喝醉了!
这就是我最难忘的一件事,现在想想我年幼时候的这件事,真是太好笑了。透过它,我仿佛看到了那个属于自己的,纯真的童年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