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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剧大少爷说的话收集50条

时间:2017-08-05 14:02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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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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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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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打工心得体会1

寒假的一周,我去大连打工,经历了很多事,让我明白了许多。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我很小的时候脾气就不好,但在打工的这一周,真的让我体会到性格决定人生,也是经历了那件事,我决定改变自己,从性格做起。

那天我去市场帮舅妈卖草莓,但真的不是我自愿。因为我本来脾气就不好,顾客有时略带挑剔的眼神、讲价的语气,都有可能引发与我之间的矛盾,但舅妈说,卖菜遇到这样那样的事多着呢!如果你以后作为一名护士,不小心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达到患者预期,可能患者或家属态度就更恶劣,遇见有修养的跟你讲道理,遇见没有修养的甚至可能会大打出手。舅妈劝我以后做事要认真,不能只顾着自己,觉得学习、做事是为了别人,其实人所做的一切都关系到人的未来,不能因为自己的脾气而耽误了自己的未来。

经过一番思考后,我决定自己以后要好好学,一步一个脚印,并且一步步都扎稳了。除此之外,要想作为一名合格的护士,自身道德品质也非常重要。要好好对待每一位患者,把患者当成自己的亲人,帮助他们度过病痛的折磨,让他们开心的离开医院,高高兴兴的回家。

打工心得体会2

我只是一个很平凡的本科生,学校也可以吧,这个我以前从来都不在乎的。因为我觉得学习要讲兴趣,不是清华北大什么都好,而且我是典型的南方人,普通话极差,经常不会说,别人经常以为我是一个很迟钝的人,其实不是。

我来说说我的打工感受,自从今年的x月份,我就踏上了打工的生涯了,我xx的时候遇到一个很大的挫折,所以一直很消沉,很迷茫,那时候都觉得自己要崩溃了,根本没什么心思找工作,看见工作都想躲,我对自己非常没有信心,觉得自己什么都不好。因为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很挫败的人,其实之前也到银行实习过,做过国际结算,名字很好听,但是工作实在是太枯燥了,我负责银行的汇进汇去业务,每天就是要审核顾客填的单是否正确,然后核对,如果不确定,就要打电话问顾客,要不就是熟悉银行系统,电脑的东西都是固定的,每天就是输数字,核对,输数字,核对。我都快崩溃了。汇进的话就要每天填写单据交给xx,因为是国有银行,所以效率非常低下,而且每个人负责的东西又单一,工作环境女人多,部门里面勾心斗角,我突然觉得,外面的人看可是很光鲜啊,每天都穿白衬衫什么的,在写字楼进进出出。但是其实学不了什么东西,而且如果我要在这里做的话,第一,本科生肯定要做两年的柜台 第二,在国有银行不认识人你就别想升职了。反正我对国有银行就是没有好感,无论银行股现在那么鼓励买,我都是有一种心生厌恶之感,我不明白这么低效率的工作是怎么来的。而且如果不是总行的话,就算做国际结算,其实xx那些都是没有什么权利的,所以对于一些分行就算了。最重要的是,我不适应这里勾心斗角的环境,我承认我是一个很单纯的人,只想认真工作,但往往这样,就是东西越多,升职越慢。

打工心得体会3

古人云: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短暂又难忘的打工生涯就像白驹过隙般,飞速而逝,而这其间的感受也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应俱全,在每日紧张劳累的工作环境中不觉间已经走过了一月的实习期,回首这一月的实习期,内心充满着激动,也让我有着无限的感慨就业环境的不容乐观,竞争形式的日趋激烈,面对忧虑和压力,于是就有了像我一样的在校大学生选择了社会实践工作。打工实践虽然很短,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却可以体会一下工作的辛苦,锻炼一下意志品质,同时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这些经验是一个大学生所拥有的无形资产,或许不会收获太多的金钱和知识,但却真真体会到了赚钱的辛苦。

大学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需要参加社会实践。因为很多的大学生都清醒得知道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不是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才。大学生要在社会实践中培养独立思考、独立工作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通过参加一些实践性活动巩固所学的理论,增长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作为一名大学生,只要是自己所能承受的,就应该把握所有的机会,正确衡量自己,充分发挥所长,以便进入社会后可以尽快走上轨道。

这次的打工历练是一个开始,也是一个起点,我相信这个起点将会促使我逐步走向社会,慢慢走向成熟。作为一名在校学生,能在大一期间参加社会实习,也算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可贵的是,我在实习中成长的更加成熟,无论是思想还是心理上。由于我们一贯生活在校园中,时刻有老师、家长和同学关爱,生活可以说用无忧无虑来形容,很少接触社会,也很少吃苦。在这次饭店实习中,困难时刻严峻的考验着我们。通过这次实习,我少许了解了一些饭店的组织架构和经营业务,接触了形形色色的客人,同时还结识了很多很好的同事和朋友,他们让我更深刻地了解了社会,他们拓宽了我的视野,也教会了我如何去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而作为一名还未走出校园的学生,我深知自己要学的东西有很多很多,对即将踏入的工作岗位又有着太多的陌生和神秘,在这种矛盾心理的促使下,我满怀着信心和期待去迎接它。初来饭店我就被它嘈杂的环境、闷热的空气、忙碌的人群吓的愣住了,为能有机会在这个地方实习而感到痛苦。来到饭店安排岗位,我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太多的优势,或者说根本没有优势。学校学的知识一点也用不上,一切都需要重新开始摸索,不需技能,只是简单的体力劳动,每天上班第一件事是去打几壶热水,然后带上棉手套给半袋子的土豆打皮,一是为了防止削到手,二是尽管是夏天,土豆还是很凉,带上手套防冻。然后第三件事就是站在菜板旁切菜,虽然我的切墩水平有限,但由于餐厅对凉菜的切墩水平要求不高,所以基本不需技巧,会切就成,我就这样黄瓜辣椒猪肝凉皮的切到大概十二点,身上的衣服也早是湿了干,干了湿。过了那段时间会有一个半小时的吃饭时间,大多数的同事吃完饭都会趴在桌子上睡一觉,下午的工作就是准备明天需要的材料,刷碗打扫卫生。七点上班,六点半准时下班。

第一天上班,走在回家的路上,头脑都是一片空白,茫然的看着世界,连累的感觉都没有。想对生活做出一点结论,却不知道该思考些什么,我只看到车来车往,霓虹灯挂在树上闪闪烁烁很美,看到很多人虽匆忙但嘴角却挂着笑容,很难忘记那个场景,我当时是很难过的,原因很复杂,除了觉得自己渺小还是觉得渺小。我不知道当初为什么会选择这么劳累的体力劳动,有很多适合女孩的工作像促销,导购等,虽然和所学的专业没什么联系,却相对轻松很多。但我却选择了一天三十的强体力付出,我现在想来是一种体验,一种释放。当我的体力受到极大的挑战的时候,脑子里闪过的竟然是上自习的情景,觉得学校真的是无形的象牙塔,起码是温暖的港湾,因为与我当时比起来,我觉得生活在校园里学习实在是一件在简单不过的事,我在生活线上挣扎,为了一天三十的口粮,渺小的不知道世界还有大学一说,与当时比起来,梦想破碎的不堪一击,像玻璃一样脆弱。而那强体力劳动在一点点的腐蚀着大脑,让所谓的思想渐行渐远。

在这里大家相处的都很不错,虽然都很辛苦,但还是有说有笑,我以前从未从事过这么辛苦的工作,每天都觉得自己很没力气,在每天早上给大家大个招呼,微笑的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之后,基本一天的时间就都在听别人说话,我实在觉得体力太重要,连笑笑都是需要节省的。但我喜欢这种苦中作乐的环境,开几个小玩笑,乐乐呵呵的一天,在那里时间过的很快,有时候抬头一看表就快下班了,老板很和蔼,每天在前台记记账,去超市送送菜就是一天,我走的一天还多给了我十块,以资奖励。其他员工也很好,饭店不大,一个厨师,一个面案,一个打杂工人。但却是很忙,因为附近几家超市的凉菜都是从这里进的,正真到这吃饭的顾客只是饭店盈利的一小部分,主要是外送。其中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竟然比我还小一岁,可看起来足以做我的姐姐,这让我着实吃了一惊,惊叹社会催人容颜,青涩也只有在学校才值得一提。而一问起来更是吃了一惊,十五岁就出来打工,这是一个什么概念!我初中还没有毕业。而人家已经参加工作了,这些年又经历了多少呢?而另一位单亲妈妈的经历让我当时就哭了,强烈觉得社会不公正!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父亲,一个母亲自己拉扯孩子,一年到头没有一件新衣,连申请低保的权利都没有,因为她们都是所谓的黑户,没有正式的工作,就连一些稍微轻松点的工作都不能从事。只能每天十一个小时的体力付出。甚至她这么多年为了省钱,几乎很少在家里洗衣服,都是带到单位用洗洁精洗衣服。而十一二岁的女儿身体瘦弱,却是异常的能吃苦,连我都自叹不如。我不知道这对母女是怎么熬过来的,我作为一名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也不知道怎么来帮助她们,仅仅是落下无用的泪。我不知道这个社会有这么苦的人需要帮助却得不到帮助,一直艰难的挣扎在生活线上,忍受着体力和精神的双层打击,还这么顽强的生活着,很容易的想到了自己,除了感到自己所谓的痛苦比起来实在算不了什么,还生出来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自己真的有责任尽力让这个世界我们的同胞少一些痛苦,活着实在太不容易。这对母女的经历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她的生命像一棵芦苇,任风雨的吹打,左右摇摆也狠狠抓住大地的根。我想在未来的日子里,它也会鞭策着我前进,为了我的社会理想奋斗。后来我被安排到了前台,工作异常轻松,和之前的杂工工作可谓天壤之别,连体力都付出的很少,但人际交往上更须能力,可谓是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还得会说,说错了别人会毫不留情的讽刺,而得罪了顾客则问题更大。三百六十行,行行不容易。

我在拿到工资的最后一天,亲切的与我的同事说再见。却在回头的一瞬间忍不住还是哭了,回家的路上,不顾别人诧异的眼光,歇斯底里。短短的一个月,仿佛经历了世间的人情冷暖,社会的百态,我不愿说我成熟了,更愿意说自己老了,这一个月经历像一片锋利的刀毫无保留的在我的脸上划过了很多痛的痕,觉得成长了这么多年,都不如这一个月更有意义。当我望着窗外的繁华时,在它美丽的背后总有太多的心酸做支撑,在它奢靡的背后总有太多的付出只能用眼泪来演绎。我在一个月的工作之后想感激这个世界所有的人,什么都非轻而易举的就可以得到的,也不是我所拥有的都是应该得到的,它们多数来自别人的.无私。有一个一直思考的问题想的比较清晰了,为什么活着?答案起码有一部分是:责任。对社会的责任,它并不遥远,也非唱高调,这个世界需要我们尽力去付出,去构建,尽量的减少它的黑暗与痛苦,让更多的人沐浴在轻松的空气中。对家庭的责任,我们不是在为自己活着,我们的父母正渐渐的老去,有什么比在父母的有生之年尽孝道更重要?为给我们的父母我们的想给他们的生活奋斗吧。最现实的,对自己的责任,对生活对未来,成年了,奋斗开始了。

打工心得体会4

今天,我来到了爸爸这边,爸爸.妈妈很开心,但是过了几天之后,他们的脸舅像风云突变一样的快。他叫我去上班,他们说:“你也这么大了,可以去上班了,让你知道我们一天挣钱有多累,多辛苦。”我开始还很伤心的说:“哎,好不容易放一个暑假,却还要来上班啊!”之后,我仔细一想:反正也是玩,不如去试一试咯!

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我7点多就起床了,我不想第一天就迟到,还让他们找理由来挨骂。妈妈见到我这么早就起来了,她欣慰的说:“你还是想好好试一试啊!”刚开始上班时我还很开心,认为很好玩,但是当我上了几天之后,我发觉情况不妙了。因为天气热的原因,所以在中午时分,我发觉我好像已经有中暑现象了,我舅侧过身去对妈妈说:“我遭不住了,我投降了”我马上跑过去喝了很多冷水,过了一会儿,我的身体恢复正常了。我对爸爸说:“现在我知道打工有多累了,我以后会节约用钱了,谢谢你们给了我这个锻炼的机会,让我学会自力更生,谢谢你们!”

从这次锻炼的事情中,我学会了这样用钱,你们呢?像我一样吗?

打工心得体会5

打工真的是累啊!但是能让我懂得更多道理,我在一家小吃店打了三天工,感悟还是很多,生意人就是生意人,连一个包子、馒头落在地上都要捡起来擦干净再放回蒸笼,生意人真的是奸啊!

我原本打算在成都的美好家园打暑假工,可是事与愿违,他们不招暑假工了,我只好在家耍了几天,伯伯给我找了一家小吃店让我去做一下,我第二天就去上班了,才去肯定是搞不懂,可是我郁闷的是那家店的老板的妈把我说了一顿,我当时很气愤,但是一想到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于是还是继续做事。

我做到第三天的时候我就不想做了,我回家给伯伯说老以后第二天就没有再去了。

通过我这三天的打工,我知道了父母挣钱的艰辛,而我们在学校是铺张浪费,一点也不知道节约,所以我在此向所有学生提出倡议: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不要铺张浪费。

打工心得体会6

20xx年的寒假比以往来得稍早了一些,但20xx年的寒假是我最难忘的。那是第一次没有父母约束的寒假.是充满着艰辛的寒假。是拥有着酸甜苦涩的寒假。 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爸妈鼓励我去打假期工,于是我开始了这个假期的社会实践。 由于爸爸妈妈仍不太放心我一个人出去工作,就帮我在亲戚家里找了一份还比较轻松的工作,也和亲戚说好了,就拿我当员工一样对待,让我真正感受一下步入社会参加工作的不容易。 第一次要参加工作的我真的很兴奋也很紧张,虽然是到亲戚那工作,但我的心里还是很不安,不过最终还是鼓起勇气接受了这份工作。

我的工作其实没什么时间规定,老板是一家开米厂,我一般只要坐在办公室里称那些稻谷的重量,然后在他们下完稻谷之后,退一下皮。操作是蛮简单的,但我刚接手时真的很手忙脚乱,因为忙的时候真的很忙,有时候一天或一次性有好多车稻谷来卖,一车一车,我就会忙不过来,还会出差错。有时不记得写卖稻谷人的名字,有时又忘记了写稻谷的品种,年月日有时也忘了,真觉得那时自己灰头土脸的。这份工作没有什么时间观念,闲的时候很闲,忙的时候又会到好晚。刚参加工作的我刚开始真的受不了,忙的时候好累,出了差错还会挨骂,也不能和老板顶嘴,要不就要被吵鱿鱼了。卖谷的人有时也很烦,他们有时不懂电子称,就不大相信我们,就和我们吵,没办法我只得和他们一遍遍的解释。还有人怀疑我们地电子称上搞鬼,说我们稻谷少了称,没办法我又不能发脾气,也不能和他们吵,为了米厂里的生意,只能和他们心平气和的讲解电子称是很标准,是电脑样的东西不会有问题的。还有时为了一些生意上稻谷价格的事,他们也会和我们吵,有时也会扯进我,受了气也只能自己吞,不过老板有时也安慰我,说做生意就是这样,什么人都有,不要和他们太较真,你习惯了就会好的,听完这些我心里就会宽慰很多当然也在其中学到了不少的知识。

办公室里有一台电脑,因为经常在家玩电脑,对电脑比较熟习,打字也还好,老板就经常拿一些文件让我打和修改。老板总是要反覆地修改,我就要经常帮她修改,那时真的觉得好烦,不过不管觉得多烦也要忍着,不能发脾气,毕竟自己是在给别人打工。更难受的是,闲的时候也不能离开办公室,什么也不能做,只能呆呆地坐在那里等。比起自己在家里“大少爷”的待遇和脾气真的想过要放弃,不过还是撑过来了。自己竟然想接触这个社会,想融入这个社会,这小小的辛苦是一定要的。

20天的假期打工实践过得很快,自己慢慢地开始习惯了这种生活和这项工作,犯的错误也越来越少了,老板也夸奖我适应性很强,工作能力也错,以后要是假期还想实践就到我这来。那时离开时还真有点舍不得呢。20天的辛苦也是有回报的,拿到我的工资时,真的很欣慰,但是并不是因为有钱可以领,也不是终于结束了打工的苦日子,而是自己的付出有了结果和回报,自己的实践也有了收获,回想一下自己真的觉得很值,自己在这个月里学的东西是用多少钱也买不到的。在工作结束后,我做了如下的总结:

1、 要善于沟通:碰到那些做生意比较坏的人和那些比较固执的人,真的要学会和他们沟通,不能和他们吵,要心平气和的和他们解释他们所不明白的问题,每当看到他们最后都想通的时候,我心里真的很有成就;当然和老板也要好好的沟通,不能总是把一些工作上的事憋在心里,有时自己在工作上有什么问题要经常和老板沟通沟通,并及时的解决,这样工作才会有动力,才不会想不干了。

2、 要有耐心和热情:在工作的时候要经常微笑,这样会让那些生意人感觉很舒心,大家一起做生意也就很开心;他们有些人是第一次来卖稻谷,对我们厂的基本流程都不是很明白,这时,你就要热心的告诉他们卖稻谷的基本流程,这样我们也可以省很多功夫和时间,米厂也可以运行就可以更好。

3、 要勤劳:有时候一些细微的东西可以让老板更赏识你,也比较容易受提拔,比如我很空闲的时候就打扫打扫办公室,整理整理文件,帮帮老板的忙。老板就夸奖过我勤劳,有付出就真的有回报的。

当然有总结就说明同时我也意识到了自己很多的缺点和不足,例如不够主动做事,有时候老板说了才知道做,老板不说就没有这个意识去做;社会经验比较缺乏,经常会做一些错事,得罪那些生意人,有时也会得罪老板;刚开始也不大会和人交流,所以那时总是觉得自己很受委屈等等,虽然这些都是我的比较辛酸的历史,不过这些也都是我宝贵的经验,它们都将成为我以后参加工作和社会实践的教训,我要力争在我以后暑期实践以及今后就业的时候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短期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在这其中,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都将会让我终生受用。回到家时爸爸妈妈也说我真的变了好多,变得懂事多了,脾气也变好多了。学校让我们去社会实践真的很有作用,会让我们从中收益匪浅。社会实践让我知道了,挣钱真的很不容易,也明白工作的辛苦,以后也不会再浪费钱了。

社会实践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社会和大学一样也是一个学习和受教育的地方,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一、书籍简介

《家》,中国作家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为《春》、《秋》。最早于1931年在《时报》开始连载,原篇名为《激流》。开明书局于1933年5月出版首本《家》单行本。

该小说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初期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腐朽,控诉了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家》被认为是巴金的代表作之一入选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第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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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巴金(1904—2005),原名李尧棠,字芾甘,四川成都人。现代文学家、翻译家、出版家,“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最有影响的作家之一,中国现代文坛的巨匠。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影响波及成都,巴金阅读《新青年》等杂志,受到新思潮的熏陶。1923年,巴金离开家乡到上海、南京等地求学,1925年毕业于东南大学附中。1927年远赴在法国创作了处女作《灭亡》,发表时使用笔名“巴金”。1928年底回到上海,主要从事创作和翻译。1929—1937年,创作了“爱情三部曲”(《雾》《雨》《电》)、“激流三部曲”(《家》《春》《秋》)等中长篇小说,有力地奠定了巴金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抗战爆发后,巴金积极投身于抗战文化工作。创作转向对现实的理性审视和批判,显示出日益走向成熟的坚实姿态。主要作品有《寒夜》《憩园》《第四病室》等中长篇小说。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任《收获》杂志主编。“文革”结束后曾担任全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主席等职务。从1978年开始写作《随想录》,对“文革”进行反思。2005年10月在上海去世,享年10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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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读书笔记

《家》的三位主人公:觉新、觉民、觉慧,是当时社会上各种人的代表。封建制度下的傀儡,礼教的牺牲品和具有批判与反抗意识的新青年。最终故事的结局暗示了我们,唯有看清封建礼教的腐朽与罪恶,唯有以上进的思想抵御旧文化的激流,才能避免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才能拥有光明、美好的未来。

其实整本书中,最令我心痛的角色不是含冤而死的钱梅芬,也不是为了所爱的人付出一切的瑞钰,而是那个在约束的痛苦中长大的高觉新。

我是无拘无束自由着长大的。但在高老太爷,或者说在整个社会冷血残酷的欺压下,觉新的成长犹如一棵被压迫者的树苗,黑暗的环境最终让他凋零了所有叶子。虽然文章没有明确提及三子的未来,我想结果也是不言而喻的。委曲求全,一味顺从的觉新注定要痛苦的死去。

有时我想,为什么不干脆让觉新变得麻木腐朽呢?沉浸在这样社会里的他不会被悔恨所侵扰,这或许还会是一种解脱。然而,只有在激流中挣扎,体会到水呛进喉管的痛苦,人才会有求生的欲望,才会想起要自救。不论什么时候,沉溺其中,永远都无法迎来明天。

追求——这是我从《家》中读到的东西。无论如何,现代社会已经很难再能找到封建的影子,但像封建一样的激流无处不在。生活是为了不断追求不断挑战,生活的激流依旧动荡,不会因为人们的犹豫而有所停滞。

保持一颗追求的心,征服激流,征服生活,更重要的是征服我们自己,不屈服,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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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读后感50篇

第1篇:《家》读后感600字

刚刚读完巴金的代表作之一《家》,感受很强烈,就想写些什么来表达此刻的情感。

《家》这部作品,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力量”与“激情”!固然在阅读的过程中,也有其他的感受,例如鸣凤与梅的死,令人悲痛与惋惜,瑞钰的死与觉新跪在门前的绝望的痛哭,仿佛也哭进我的心里,不禁眼睛湿润。固然这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们牺牲了,但是我也在作品中读出了希望,那就是觉慧、觉民、琴和黄存仁一类的新青年。我尤其喜爱觉慧这个人物,正如觉新最后所说,也正如巴金在序中所讲,“这个家需要一个叛徒,封建礼教需要一个叛徒。”觉慧这个性情古怪的、幼稚的却激进的独立的青年,用他的坚持与信仰反叛着一切。我印象很深的一句话是觉慧知道梅死后,对觉新说的一句话,“苦恼还没有完结!还会有更可怕的事情。”心爱的纯洁少女的死,亲人的死,都警告着觉慧,无论如何也要走出这个家!

这是一部充满激情与信仰的小说,正如巴金所讲,青春是美丽的,它是鼓舞人的源泉。面对书中的人物,虽然在纸上是虚幻,却是社会中存在的真实的人,他(她)们的生与死,爱与恨,悲哀与欢乐,种种情感,我在巴金所写的文字中也感受到一丝一缕。觉慧兄弟的青春与力量,激情与斗争,也可以在文字中感受的到。当我读到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想最要紧的,我是一个人,同你一样的人…或者至少我要努力做一个人…我不能相信大多数所说的。…一些的事情都应该有我自己去想,有我自己努力去解决!这类话,仿佛自己也充满了力量与信心。是的,我们也应该成为独立的人,成为坚强与乐观的人,做自己人生的主人!正如巴金先生所说,生活并不是悲剧,它是一场“搏斗”。生活的激流在动荡:爱,恨,欢乐,痛苦在动荡,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他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

第2篇:《家》读后感700字

这次寒假,由于时间不足,匆忙看完巴金的名著《家》,不敢说完全看懂摸清。只能稍微说一说自己的感受。

这是一个成都地区的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代表传统封建的势力。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觉新的弟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巴金以成熟的文笔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揭露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揭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另外,他还描写了新思想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封建势力虽然强大,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发展相悖,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即使觉民、觉慧不站起来反抗,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人站起来。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另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一个如此庞大的的家庭衰落,,虽然有点可惜,但封建专制始终是不可取的。

在这些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下,也不乏细节的描写。用了很多不同的修辞,景物仿佛就是为了主角的思想而生。比如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以及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在历史的洪流中,这本书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是我们新文化运动的见证。

第3篇:《家》读后感800字

巴金笔下的《家》描述了一个五四时期封建的大公馆里。在这个大家庭里,有个三兄弟,姓高,名叫觉新,觉民,觉慧。高老太爷是这个家庭的权威。三兄弟都有着创新的的精神。

大哥觉新是一个忍受者,他虽然有着新思想。他是这个大家庭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被剥夺了学业与爱情。待父亲去世之后,家里的重担子都落到了他的身上。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忍受着家庭里任何命运的不公,忍受着自己心爱的梅表姐默默的守寡而不能陪伴在她的身边,忍受着爷爷的任性妄为……他只是一个忍受者,仅仅只是一个忍受者。

和觉新比起来,觉民就比较开放多了。他和弟弟觉新一起接受西方文化知识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不久后,觉民爱上了张太太家的女儿,琴。琴是高家亲戚里面最美丽、最活泼的姑娘,她也是一个有着理想、有着抱负的勇敢的新青年。觉民白天忙着功课,晚上按时去琴那里教书。

觉慧是这三兄弟中最具批判与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也是当时社会进步青年的典型代表。他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平等地对待各个阶层的人。

最后觉新终于领悟到了是旧的制度、礼教和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他的幸福和他的前途。他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他又不能够抵抗这一切,他只有绝望,只有痛苦,他就此醒悟了,同二弟觉民一起,助三弟觉慧终于逃离了这个家,使他们被束缚着的家,到上海去一面求学一面从事进步的革命工作。

我认为觉新,觉民和觉慧就是现在社会中三个不同的人群。觉新就相当于社会中刚刚毕业求职的大学生们,他们不停地去聘职,而他们只能听公司老板的命令。对于这些,他们只能默默地承受,他们不敢对老板倾诉,也不敢反抗,他们就像觉新,在这个大公馆里面,不敢说话,不敢反抗。觉民觉民就像现实中的中年人,非常稳重,成熟。而三弟觉慧就像冲动的青年,不顾后患地去追求。这样虽好,但是不顾后患未免表现得太冲动了。

《家》是巴金的著作,是《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封建社会中旧制度的无情,它给我的印象很深。

巴金说:“我不要单给我们的家庭写一部特殊的历史,我所要写的应该是一般的封建大家庭的历史,这里面的主人公应该是我们在那些家庭里常常见到的,我要写这种家庭怎样必然地走上崩溃的路,走到它自己亲手掘成的墓穴。我要写包含在那里面的倾轧、斗争和悲剧。我要写一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怎样在那里面受苦、挣扎、而终于不免灭亡……我写《家》的动机也就在这里。”

第4篇:《家》读后感900字

从小,父母的亲切呵护,悉心照料,让我们得以茁壮成长;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更是爱护有加,体贴到位,从不让我们受一丁点儿的委屈,事事都为儿女和孙子孙女着想。家人的爱护让我们懂得:家是每一个人舒适的摇篮,温馨的港湾。

然而,巴金的《家》却彻底颠覆了我对家庭的认识。这个姓高的大家庭充斥着封建思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但都是长辈按自己的意愿和与亲戚的关系来安排儿女孙儿的婚配对象,不论他们喜不喜欢对方,都必须顺从安排,毫无商量的余地。

觉新与钱梅芬,觉民与琴,觉慧与鸣凤,这三兄弟都有彼此真心爱的人,却因为祖父的决绝而拆散,只有觉民在觉慧的鼓励下取得了一定的胜利,觉新与梅表姐相见而不能相认,觉慧与鸣凤生死两隔,都是一大悲剧。可见,旧时的封建思想有多么可怕和令人憎恶。

人生病本应该好好医治,在祖父病了之后,陈姨太非要以鬼神压病,觉慧看祖父被吓得半死,气不过于是与众人据理力争,却没有挽回什么,祖父在临死前才退步,答应觉民不再纠缠与他人的婚事。

只恨封建的强大和觉新的懦弱,为了不与祖父的亡灵相冲突,在生产前几天不得不搬出城外,孤单寂寞,最后竟死去。这时候他才明白,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数,整个迷信压着他,夺去了他的青春,夺去了他的前途,夺去了他最爱的两个女人。作文他在挣扎,但他无力,懦弱,无法抵抗这一切。于是他绝望了,双腿一软,跪下,无力地哭泣。

觉慧自从鸣凤投湖自杀之后就没有停止过反抗封建,高氏家族不断的在没落,却阻挡不了觉民觉慧对光明和真理的追求,最后,觉慧终于脱离了这个他憎恶的充斥着封建思想的家庭,在大哥的支持下到上海求学。他望着向前不停流去的绿水,轻声道“再见”,不知是该快乐还是悲伤。封建势力虽然充斥着这个家庭,但不意味着没有人在为光明和真理奋斗着,觉慧就是最有代表性的一个人;这个家庭当然也有爱,人人之间都有真挚的爱,只恨封建势力过于强大,再真挚的爱也招架不了,悲剧还是在不断发生。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然同情书中的不幸的人们,但也不免要谴责他们的软弱,如果多几个觉慧这样的人,说不定悲剧就会少一些了。生活在如此封建落后的家庭里怎么能像在现代一样,享受到专属于家的温馨呢?

这本书,这些令人心痛的故事深刻地向我们展现了封建思想的罪恶,好好的一个的家庭沦落到人人不合,四分五散的地步警醒着我们,封建是不能长久的,它只会造成一次次的悲剧,毁掉一个个本应该和谐幸福的家庭,最终毁掉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甚至是世界。

家本就应该是温馨和谐的,我们一定要珍惜现有的幸福,互相理解和帮助,与人为善,追求光明和真理,尽力让书中的故事不再发生,让家永远和谐幸福。

第5篇:《家》读后感1000字

读巴金的文字,你总能感受到一股暗涌的激情和深切的共鸣。《家》正如巴金自己所说的,是“一股由爱与恨,欢乐与受苦所组织成的生活之激流”的动荡。在这里,我不仅读到了随着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垂死的封建统治力量如何疯狂地吞噬着年轻的生命,也读到了深为革命潮流所吸引的青年一代开始了觉醒、挣扎与斗争的悲壮历程。

《家》中所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当时中国还很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在高老太爷的统治下,这个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在潜滋暗长,逐步激化。于是,三个悲剧的爱情故事就在这“两个永远沉默的狮子蹲在门口。门开着,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是一个黑洞,这里面有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的高公馆里发生,而后凄惨地落幕。觉慧与鸣凤、觉新和梅表姐以及瑞钰,都成为那个巨大黑洞下的牺牲品。封建势力蛀虫般的对高家的腐蚀以及以觉慧、觉民为代表的对高家统治原则的公然反抗,如同两把各自向着相反方向撕裂的钳子,把高家温情脉脉的情感纱幕撕得粉碎。

在《家》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不是觉慧和鸣凤,反而是觉新。对于这个病态的灵魂,我给予了最多的同情和无奈。觉新原先是一个相貌清秀、聪慧好学的青年,思想进步、心地善良、正直、忠厚,应该说是很有前途的。但是实际上他却因为父亲的一句话,因为择偶时一次荒唐透顶的拈阄而把前途断送了。他的聪明才智被用来做三亲六故的婚娶、丧嫁、陪客、庆典的主持或帮手,必须依长辈的意志躬行他所反对的那一切。他的软弱动摇的性格完全是封建专制主义以及封建家族制度所造成的。他“长房长孙”的地位决定了他要来维护这个制度,这个他深恶痛绝的家庭机制。现实和理想的冲突,造就了他人格的分裂,这是怎样一种巨大的悲哀!冯乐山、高老太爷、还有克明、克安、克定等长辈就像高高的金字塔重重压在他的头上。他和瑞钰在不幸中相濡以沫的爱情是《家》中极为动人的篇章。读来使人深为叹息。

至于觉慧,他的形象是活生生的,富有真实感的。他身上的那些长处和短处都是那个时代的先进青年所特有的。他爱国,追求科学与民主,因而他不信神,反对专制主义。他平时不乘轿子,并能爱上婢女鸣凤,归根结蒂还是出于民主精神的指导。但是,他并不是已经彻底树立了无产阶级世界观,彻底背叛地主阶级的英雄,他的思想里仍然有少数剥削阶级的东西。比如,他对鸣凤的爱情就远不及鸣凤对他的爱那么坚定和忠贞。

有句话说得好:国是千万家,家是最小国。正是千千万万这种腐朽的封建家庭的消亡,才有我们今天美好的生活和未来。子曰:“君子不器”。人并不是被控制的工具或机器,而是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鲜明的思想特征。人应该充分发挥自己潜在的才能,才能不受束缚,获得全面的发展。

第6篇:《家》读后感

家像什么?如果把人生比做一次飞翔,那么家是一只小小的风筝。家是宽广的天空,家也是永远的线,如果把生命比做一次旅行,那么家是沿途最美的风景,家是旅行最后的终点。

阅读了巴金的著名作品《家》一书,给予了我更多关于封建家庭的看法,《家》主要讲的是在上世纪20年代的一个封建大家庭里高家逐渐腐败的故事。巴金透过对高家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诉了人与人交往中黑暗的内心和阿谀奉承,通过兄弟之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深层的分析,让人眼看一亮,感情交错纵横回味无穷。

《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黑暗的影子。而《家》的那些主人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的腐败,贪婪的官员。还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挑战权威的刚烈丫头鸣凤。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思想影响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生动形象的描写。巴金用那朴实无华却热情有力的笔风描写出了一个被封建社会压迫下任焕发光彩的革命青年的觉醒和斗争。

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又不敢而顶撞长辈,从小受到了教育。家族的种种,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同当时社会腐蚀下的大多数人一样,选择了逆来顺受去接受而不是反抗,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钰,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了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读完整篇小说,可以看出,作者对觉新这个人物所描写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熏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钰的是“整个社会腐朽的礼教,整个社会的封建传统,整个社会的迷信,”但他无力挣扎抵抗,只能伤心的痛哭,忍受着内心精神上的痛苦。他是封建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背负上整个家庭的负担去应付各种的勾心斗角,渐渐变得不在稚嫩,不在激情,他已经不在是当初那个天真的怀抱着梦想着青年学生。他采取不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意愿,而是他在复杂的家庭斗争中所做出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着种种无奈中张开的。觉新的悲剧不只是自己的错,更多还是社会下的腐败高家带给他的苦难。这是新社会的交替不可避免的悲剧,也是觉新对封建社会懦弱下表现最终结果。觉新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而是这样腐朽的社会下从多悲剧。人物的缩影。他的矛盾,他的不幸,都必将成为那个的一个人物片段。由自己的懦弱而带来的一切的不幸,由时代带来的一切悲剧,造就人物的不幸。

觉慧是巴金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评价:“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就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来了。”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却被指婚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河自尽,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经历了多种的磨难,他有了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依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追求自己向往的生活。

总之,《家》这部作品是从思想作品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投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受苦,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给予了无线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支持。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的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家像一桌菜肴,一桌美味的菜肴,它包含着亲人们的喜怒哀乐。

第7篇:《家》读后感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悲剧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爱情,但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爱情别成了一个悲剧。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爱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爱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后来没得了肺病,却因为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后来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所以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后来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第8篇:《家》读后感

我喜欢看那些写大家族的书,从日常琐事里浮现出的一张张个性鲜明的脸庞,随着时间的推移经历着兴衰荣辱。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共性,而共性下或暗藏或浮于表面的个性,常将人深深的吸引。纵观整个世界史,不是没有声名赫赫的大家族,却无法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什么印象,因为他们虽为一家人,却特立独行得可以,每个人都能独立展开一段故事,家族就像“福布斯名人排行榜”一样,不过是个功过簿、记事本,在介绍某某家族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记录“XX君曾是XX国王的首席枢密大臣,XX君的母亲是XX伯爵的妻子之类”,难怪选修英国皇室史的学生会说他们的老师终其一生只在研究一堆的威廉和一堆的玛格丽特结婚生了一堆的伊丽莎白。这虽是笑话,不过也小小说明了为什么国外的家族不太能引起我探究的兴趣。

新中国成立以前的旧式家族其实是很有其独特的韵味的,中国人向来有尊老敬老的传统,也有极强的血缘观念,家庭是家族成员的凝结点,也是他们心灵的唯一后援,没有家族的旧时中国人,就像被驱除出地盘的狼群一样,下场是很凄凉的。所以有的女子一辈子只在两个家庭中活动,一个是娘家,一个是夫家;男子的处境稍好一些,他们活动的范围比较广泛,不过大多也基于家庭的基础,他们接触结交的对象不会超越所在的阶级和其家族凭借阶级背景可以扩展到的社交圈。上层社会里,与其说是一群群具有相同地位的人的交往,不如说是一个个有相似家庭背景的家族的交往。古老的家族,是打开中国人性格迷题的一把钥匙。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想说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这套书陆陆续续看了半年才看完,其间虽然时不时冒出一些想法,总有写点什么的欲望,但始终觉得欠缺一些,现在想想,是少了对高氏家族最终命运的认知,虽然在字里行间可以找得出预示的迹象,却不是一锤定音的凄惶。当一幕戏曲曲折折走向尾声,总少不了一声教人心惊胆战的锣响,或是一刻灯火通明的落幕,我想我等待的就是那一声锣响和一个余音袅袅的落幕。这一套书的终了,落幕了大家族中众人的命运,也落幕了中国最后的封建式家族,一个时代至此结束,尽管它曾经辉煌过,但在某些人的心中,它只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这便是我们对整个中国历史的心态,痛恨旧的体制,又无法彻底割断彼此的联系,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因为有了他们,我们才有了反抗的理由,大的反抗是对抗整个陈腐的社会制度,小的反抗是对抗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命运,封建式家族就在这样内外的冲击下一点点土崩瓦解,支离破碎,祖宗们费尽心机保持了几千年的封建家长制在短短几十年里荡然无存,让你不得不惊异外来文化先进思想的异常旺盛生命力,也生出些许的担忧,我们的青年未经过洗练便直接从封建社会要走向共产主义,可能吗?即使可能,能保持多久?一切来得太快太迅速,根本不给人喘息的机会,所以我一边看着觉民们热血沸腾得办报社、搞社团、和自己的家庭做鱼死网破的斗争;一边心里悄悄认同觉新的说法:现在还不是时候,就是牺牲也轮不到你的牺牲。太热血太理想便容易轻言生死,被吃人的礼教逼死固然悲惨,毫无价值的牺牲更教人心痛。看着梅、瑞玉、惠这些温婉贤淑的女子毫无反抗得顺从长辈愚昧的安排一步步走向死亡,我觉得哀伤,却哀而不痛,我心里当她们是已死的人一样了,因为从她们顺着父母长辈的第一句话做起时就注定了悲惨的结局,我不是个冷漠的人,我只是认为有些人的性格决定了自己的命运,也许便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吧。

可若是觉民社团的成员们,黄存仁、张惠如、张还如他们就这样牺牲了,我是会感到深切的悲痛的,他们的觉悟经历了多少先天的后天的磨练,他们饱读诗书,他们出洋留学,他们带着一腔热血只为开创崭新的局面,随便牺牲哪一个都是莫大的损失,黑屋子里浑然无知的人就在睡梦中死去吧,至少给清醒的人一个重见阳光的机会。我们的青年热爱自己的国家,所以不顾及抛弃荣辱生命,只是那是多么的可惜……幸而巴金先生始终是仁慈的,他留给我们一个希望,他让这些可爱的青年继续奋斗着而不为他们标注一种命运,也许在他的心里,他们仍有无限的可能,纵然前方黑暗混沌见不到光明。

觉民们的命运掌握在了自己手里,高氏家族的其余人却无一例外得被命运控制住了,作揖主义的大哥觉新必将在无所作为中死去,尖酸刻薄的太太姨太们挥金如土之后只会堕落,更不需想象官宦老爷们和他们骄气的公子们的下场了,家财散尽,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我可以预见他们的行乞生涯。人是多么渺小的生物啊,既不拥有长久的生命,也很难在有限的生命里尽早得觉醒,许多人的一生就这样毫无意义的度过,在临死前都不曾了解生命的意义。曾经他们的家族挣来辉煌和荣耀,如果妥为利用,是可以让他们“好风凭借力,直上青云”的;然而在那样特殊时代背景下的家,苟延残喘着,被时间和岁月磨去棱角,更被子孙们一层层消耗,再不具有令人心醉的魅力,或者因为这样,支离破碎才在所难免。

我们总想保留一些东西,却在不经意间失去了更多。遥想当年意图打破一切旧物的“愤青”们,不知他们活到今天是否还会那样执着;如果觉民们尚在人世,“家”对他们会不会有不同的意义。。。往事以已,只是徒留一份感慨罢了。

第9篇:《家》读后感

读完巴金《家》这本书,我有许多感悟。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十分喜爱它。相信大家都知道并且都读过这本书,故事的内容就不需要介绍了。

看完这本书后,特别是了解了巴金的生平后,我真的觉得书中的觉慧与巴金本身十分相似。

残酷的现实确也教育了青年巴金:母亲死后四个月,二姐就患“女儿痨”死了。她性情温和,从小熟读《烈女传》,她学到了许多封建“妇道”,知道作为女人,要顺从一切,忍受一切。那本书里,有个寡妇因为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把自己的手砍掉;有个王妃,官里起火,她甘愿烧死,也不出来,因为怕失体面。二姐熟读这本书后,显得与她年龄不大相符的沉默与忧郁。祖父生日的三天后,她的生命就结束了。

大哥的处境十分困难,巴金是非常了解的。大哥本来与一个从小在李家走动的巴金表姐很好,但是这门亲事后来没有成功,他用在祖宗神位前拈纸团的办法,选中了另一个姓张的姑娘。大哥心事成虚话,虽满肚委曲,但也没有反抗,也从不曾想到反抗。后来祖父死了,恰好这时大嫂怀孕,临盆在即,这就成为叔婶们打击他们的可趁之机,他们一方面在祖父灵堂前提出分遗产,一方面又认为祖父去世不久,长房在服孝期间,在家生孩子,将与祖父在天之灵相冲,因而竟然要求大哥送妻子到城外一个偏僻的乡村去生产,说离开家里越远越好。

大哥在大家庭中与长辈因循、敷衍、妥协、服从惯了,并不能接受巴金兄弟要让大嫂留下来在家生产的建议。他最后还是拿着衣被陪着自己的夫人上轿,到城外把孩子生了下来。虽然,大嫂并不像《家》里的瑞珏那样难产而死,但当孩子弥月以后,大嫂抱着孩子回家,巴金看着叔婶们脸上所显露胜利者虚伪表情,愈益增加了他对这个大家庭的憎厌。

巴金是觉慧吗?高家的悲剧源于李公馆经历的悲剧;鸣凤、瑞珏、梅表姐这些悲剧人物的诞生,是巴金从李家悲剧生活的经历中提炼出来的,这是因为巴金所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他感受的是一代人的悲剧。正是巴金在封建大家庭中经受了大量的心灵折磨以后,最后才演化成了小说《家》中觉慧的决心和眼泪。他比觉慧看到的更广,也更深。

可以说巴金的《家》是他对自己的家族生活的记叙和讽刺。

第10篇:《家》读后感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第11篇:《家》读后感

一向以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巴金写作《家》是不满30岁,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不是很大,大概是类似的题材看到的比较多,谈谈几点看法:这本书虽然如中国新文学史(关于巴金节录)所写的:若干章节读来仍感到难以下咽,叙述的部分。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而失去口语的活气和韵味;发表《家》时,巴金还对文学蒙昧无知:我写小说从来没有思考过创作方法、表现手法和技巧等等问题;文学是什么?我不知道,而且我始终就不曾想知道……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这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书里的人物,埋在不同类型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的浇灌、照射下生长。而有着一层温室护罩的我们,却是脆弱的,有时甚至丧失了可怕的斗志。

第12篇:《家》读后感

在没有读过巴金的作品之前,我无法想象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自从我读了他的作品《家》之后,对巴金我有了全新的认识。

《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在某种程度上,我认为《家》是现代版本的《红楼梦》,因为两都都是记录封建阶级没落史的杰作。

《家》描写了高家三代人,即高老太爷一辈、克字辈和觉字辈。这三代人和鸣凤等一批下人大多性格鲜明,面目清晰。这三代人的活动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醉生梦死,坐吃山空,腐烂透顶的,他们为了继续腐化享乐的生活就拼命维护封建宗法制度,这些封建阶级的孝子贤孙象蛀虫一样蛀空了这个阶级的机体,再也不能有什么别的作为了。第二类人接受些资本主义的影响,头脑略为清醒,看到了家庭的危机。但他们仍受封建思想的束缚,只希望有些改良,使家适应新的环境,苟延残喘下去。第三类是受“五四”运动影响的觉慧觉民一类人,他们强烈要求个性解放,要求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有较彻底的反封建思想。觉慧敢于与女仆鸣凤恋爱,最后离家出走,觉民也违背家庭意旨,实行抗婚。此外,《家》中还写了众多受污辱受损害者,主要是些女性。家族内部的有瑞玉、梅表姐等,女仆中有鸣凤,婉儿等,她们被封建阶级吞噬了。一桩桩血淋淋的吃人惨剧揭露了封建制度的野蛮凶残,是《家》最有批判力量也最动人的部分。一些优秀分子抛弃了黑暗的家,走掉了。于是剩下克明、觉新当然无力回天。倒了一个高家也就是倒了封建统治的一根支柱。《家》把高家的没落放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前来表现,大大加强了它的现实主义的深刻性,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表现,高家的败落不仅因为道德的沦丧,而更重要的是时代之使然。

《家》写了觉非战争性的出走,而至于他走到哪里,那不一定是一部小说所要回答的。不过巴金的一系列青年题材的小说,大概已经回答了觉慧走上社会以后的情况。巴金出生于一个封建官僚地主大家庭,他从小就爱和下人在一起,这让他有可能从受欺压者的眼光来看自己的家。一旦接受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便可能比较坚决地背叛家庭,开始追求新的光明之路。巴金的作品多是对不合理社会现实的控诉、讨伐,于是便有了这篇引发我诸多感想的《家》。《家》这篇文章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巨著,我想我真是爱上它。

第13篇:《家》读后感

最近正在看一篇长篇小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虽然暂时只看完《家》这篇,发现巴金老爷爷对其中的人物刻画可谓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让我铭记于心。深刻的感受到巴金老爷爷不愧为伟大的作家。

现在正在读第二本,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穿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第14篇:《家》读后感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最受欢迎的一部。《家》是描写“五四运动”之后,成都地区一个封建大家庭从繁荣走向奔溃的故事。故事情节集中发生在1920年冬天至1921年秋天这段时间里,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罪恶,撕开了封建大家庭里被温情、亲情所掩盖的勾心斗角与自私,暴露了“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荒淫无耻。同时,也描写了一批青年在新思潮的召唤下艰难的走向新的时代。《家》的主要人物有觉新、觉明、觉慧、琴、鸣凤,巴金笔下的这群年轻人拥有不同的性格特点,因而也有了不一样的人生轨道。高老太爷是这个大家庭的权威,在虚无的世界里主宰着一大群人的命运。觉新向旧势力屈服,成为了他曾经所憎恶的人;觉明和琴在新思潮的召唤下勇敢但艰难的远离家乡,失去了父母和亲人的支持,包括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支持。

巴金言:在写《家》中的那群年轻人时,他仿佛和他们一起在魔爪下,和他们一起享受生命的欢愉,也陪着他们哀哭。《家》是巴金自我掘开思想坟墓里他曾经目睹的、耳闻的真实的存在。

巴金向那“垂死的制度”喊出他的控诉的时候,也深深的震撼着许多读者,那一群在阴影下生活的少年在心理上、身体上都备受折磨。从这一部小说看出,坚定的信念和新的思潮对一代人的改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第15篇:《家》读后感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幸福的象征,温暖的标志。它给那些失落和悲观的人带来希望和光明。但是,在巴金先生的笔下,家失去了原有的温馨,被封建礼教束缚着,下面就让我们走进这本书的世界。

《家》描写的是高公馆的这个封建家庭,小说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还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小说中塑造了觉慧、觉民、觉新这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在为自己的理想奋斗:觉新处于长房长孙的位置,有着较强传统观念的人,为了维护家庭,他凡事采取“不抵抗主义”,他处处表现出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性格特征。他希望这个大家庭能和平共处,每一个人都生活好,因此他一方面遵从祖父意愿,一方面又帮助觉民逃婚、觉慧离家;觉慧、觉民、琴三个受到新思想的影响的青年投身革命,用自己的笔去教化他人,传播新思想。

在那个社会黑暗的年代,有许多人遭到封建礼教迫害,觉新就是受它毒害的典型例子。他虽有一腔冲破旧礼教的热血,但却失败既而沉沦了。因为他受的毒害实在太深,在强大的势力下他无可选择,只能屈服。就因为他服从,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梦想,割舍了自己的爱情,最后又碍于压力致妻子惨死,这一切都表现出他的懦弱。

相比觉新,我更欣赏觉慧,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大胆地与旧礼教抗争,勇敢追求自己的理想,接受新思想的洗礼。他勇于发表自己的看法,抨击旧社会,用自己的文章去影响更多的人。

在这种社会中,人们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希望,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觉新就是代表之一。但在这样的环境下,还是有拥有新思想的人们,他们带领人们走出了这个可怕的囚笼,一步步开导人们,就像主人公觉慧一样,挣脱了牢笼,舍弃了自己从小长大的家,远赴他乡去寻找自己所追求的光明,他这份敢于追求新思想、敢于探索、敢爱敢恨的热情与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生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进行了极度讽刺,对那些在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的人们给予了无限同情,对那些争取自由生活、新思想的人进行了大力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即使是在最阴暗的时候,也会有人去争取自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时代的潮流。虽然在流经的途中,总会遇到艰难险阻,但,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和改变它的流向,因为这种水流具有排山倒海之势,可以轻易击倒沿途的阻碍,朝着那唯一的海洋流去。

第16篇:《家》读后感

青春是美丽的东西!——题记

风刮得很紧,飘着雪花。路上走着一对年纪差不多的兄弟俩——是有着一样的身材,穿着一样的衣服,但弟弟觉慧的眼睛比觉新的眼睛更明亮。然而这两个看似差不多的兄弟俩却有着不同的思想,最终是两个不同的命运。

哥哥觉新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任何事情都一味的服从,从来没有抵抗过。虽然有的事情心里是不满的却从来都不说“不”。父亲帮他做亲、后来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让瑞钰在家里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去城外生产。最终,他虽然不愿意却还是服从了没有说“不”。结果,封建制度吞噬瑞钰的生命。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他的青春就在一味服从中结束了。

弟弟觉慧,却有着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塑造了觉慧大胆、叛逆者的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反帝反封建的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反抗。最后义无反顾地走出了家庭。

觉慧的青春是叛逆的、是反对封建等级观念的、敢于挑战封建等级观念的、是有滋有味的、也是无悔的。在当时他是一个进步青年,他反抗这个命运,他的思想、他的工作都是从这一点出发的。

然而得着这个不公平的命运的,你并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做了这个命运的牺牲者的,同时还有无数的人——我们所认识的和那一些我们不认识的。这样受摧残的尽是那些可爱的、有为的,年轻的生命。我爱惜他们,为了他们,我也应当反抗这个不公平的命运。

在这本书中单说愤怒和留恋是不够的。我还要提说的是信念。自然是先有了认识才有了信念。旧家庭是渐渐地沉落在灭亡的命运里了。我看见它一天一天地往崩溃的路上走,这是必然的趋势——这便是我的信念。

这些在文中的人物的青春有的是无悔的,我想觉新对于他的青春是后悔的吧?青春是属于我们这个年龄的也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它不属于任何人甚至我们的至亲。我们的青春因该有我们自己决定,而不是让一个人在前面引导,它让你干什么就干什么,前提是你喜欢不喜欢、想不想,若不喜欢、不想去做就不要去做不然最终也会后悔的,甚至也成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

我会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不会让我后悔,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第17篇:《家》读后感

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源泉。----题记

“家”,一个温馨、亲切的地方,一个一回忆起来就心头一门暖流的地方。在家里,我们可以尽情享受亲情的温暖,可以随意释放生活的烦恼。家,是一个港湾,一个充满爱的避风港,累了,困了,伤心了,委屈了,都可以躲进来,避过风吹雨打,等待云升日出,期许云淡风轻。

可是,在那个时代,在巴金的笔下,“家”,不再温暖,不再是避风港,而是一个牢笼,是一只无形的手。在这个“家”里,没有快乐,有的只是吵闹;没有温暖,有的只是离散;更没有民主,有的只是无谓的权威。高家是一个豪门,但在这个钱多,人也多的地方,没有原本应该存在的知足常乐,这里的一切都被封建礼教这只黑暗的大手所统治着。于是,在这里,上演了一出出摄人心魄、令人悲痛的惨剧,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让一对对情侣们不得不劳燕分飞,主人们之间的交易,葬送了一个个旖旎如花的生命······看着那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在痛苦挣扎的时候,我的心也不由得揪紧了,那可是充溢着青春活力的一代啊!

青春,想起觉新的青春。小说中觉新一直是一个被封建大家庭和新思想所困扰的人。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想的教育和洗礼,但又因为他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在专制和压迫下,摒弃了他宝贵的青春,无奈中选择了“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把年轻有为的自己活生生地断送了。

青春,想起觉明的青春。彷徨、犹豫的觉明,也曾在封建礼教与现代新思想的边缘徘徊着,一边是有着千年历史的封建旧土地,另一边是“五四”新思想的新土地。但是觉明在弟弟觉慧的影响下,在新思想的不断冲击下,毅然选择了与旧势力奋斗。他为了自己的爱情,为了琴,大胆的反抗了高老爷的意志,,拒绝了冯家的亲事,带着琴离家出走。也正是因为他的斗争,为自己、为琴博得了幸福,也让琴摆脱了像瑞钰、梅表姐一样的命运,成了高家最最幸福、最最美丽的女子。

青春,想起觉慧的青春。觉慧是一个新青年的典型,他热情、大胆、叛逆,追求着新思想。在奢靡的高家,觉慧敢于向各种封建礼教做斗争。在家里,他支持并且帮助了觉明逃婚,又大胆地向婢女鸣凤表达自己的爱情;在社会上,他积极地参加新青年所组织的各种活动……是觉慧,给他的哥哥们带来了精神的食粮;是觉慧,给这个高家大院带来了清新的空气。他发誓,他要做一个具有明主主义和人道主义思想的反抗者,于是,他也选择了离家出走。

青春,想起我自己的青春。对于高家三兄弟而言,我们是幸福的,是幸运的,因为我们把握着自己的美丽青春。那我们该怎样去把握它呢?无疑的,读书学习是青春亘古不变的主题,怎样做人是青春永恒的必修课。我们需要接受青春赋予我们的知识文化,也需要聆听青春给予我们的教诲。可以说,人生是一个大舞台,我们自己既是导演,又是演员,是这个舞台上永远的主角,但,如何让我们的人生大舞台掌声迭起、星光闪耀?我想,这只有用我们的旖旎青春来打造,若这个大舞台星光黯淡、寂寞无言,那我们的青春也将不再美丽,不在充满活力。

雨果曾将说过:“青春是一年的青春,青春是生命的春天。”从我们呱呱坠地到我们升入天堂,漫漫几十年的人生路,青春,这个花样年华,无疑是最最美好、最最宝贵的,在这里,充满着对憧憬的追寻,洋溢着活力的交响曲。

看来青春真的是一个美好而富有诗意的字眼!

可是,郭敬明却说:“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仔细想想,这也对,在青春的岁月里,我们难免在选择长大和活力的时候,同时选择了惶恐与不安了,我们那颗敏感且脆弱的心虽然存储着美好的幻想,承载着我们乃至父母所有的希望和寄托。但在不易发现的一隅仍隐藏着一些细微有莫名的感伤,淡淡的抑郁和无穷的烦恼。有时,我们会把这份感伤埋藏的很深很深,但有时,我们亦会任意的发泄。但总而言之,不论是欢笑,亦或是泪水,使他们共同的构造了人生最绚丽的风景。

“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巴金先生在《家》的后记中这样写道。是啊,青春是美好的,她洋溢着希望与憧憬,她充满着活力与精彩,她弥漫着追寻与探索……“青春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宝贵之时期也。青年之于社会,犹新鲜活泼细胞之在身。”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用她来悉心点缀我们的人生。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悔恨终生。

“家”,缓缓落幕了,而青春,永不帷幕。

第18篇:《家》读后感

里面尽是残酷的刑具,杀人的器物。那是保守者的天堂,进步者的地狱。在那里,只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毫无家的温馨。在那里,只要你服从,绝对的服从,容不得争辩。家,家,家是什么?家是一个权力的试验场,家是一个争斗的火药库。

高家大院,这个千年的僵尸集中营。高老太爷无疑是那高高在上的“盖世太保”,他的那些保守的儿子,也许就是那残忍好斗的“纳粹分子”。而他的那些渴望自由与光明的孙子们就成了受苦受难的犹太人了。他们在经受了五四的洗礼后,俨然成了进步的细胞。可他们那些自以为是正统的卫道家长们,却把他们当成了腐蚀身体的坏细胞,想把他们用中国那数千年的包含着杂七杂八的枯草的中药治好,甚至不惜从身体中剔除出去,最后来一句大公无私。然而进步与保守是不可妥协的,犹如正义与邪恶一般。而正义终会战胜邪恶,进步终会打倒保守。他们唱着自由的歌,迈着豪迈的步伐,昂首挺胸,迎接那冉冉升起的光明。

高家大院,这个中国近现代历史的缩影。折射出中国社会的苦难,一个民族的屈辱。也深深地印证着一个真理:当社会陷入苦难之中,青年才是真真的救世主。

高家大院,走近一步会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仿佛是地狱修罗的道场。高老太爷,这个千年的僵尸,不死不生,不生不死,两只眼就是做梦也挥之不去的阴影,注视着自己年轻时所挣下的那一切,谁敢破坏,他可要用那千年的朽木吓死他,打已经不是他的所长了。他用他的余威使他的孙儿们颤抖不已,就是他死了,进入了坟墓,这种余威仍不可抹杀。但这种余威总有消失的时候,况胆大的人对它早已司空见惯,吓吓可以,但绝不至于死人。因而,光明是压不住的,黑暗总有消失的一天。这不,光明驱逐了黑暗,在我们的头颅上照耀。

读《家》,给人一种窒息的感觉,仿佛被什么东西压得喘不过气来。有人说,这是进步与保守力量斗争的激烈所致;有人说,这是黑暗的腐朽所发出的恶气。众说云云。至于什么理由,我也无从说起。只能说,《家》里的那种感觉,是生活在今天的我们所无法体会的,亦无发给出一个让所有人都信服的理由。我只能说,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因为今天的我们真的很幸运。

今天,我们的自由,是我们的前辈用生命去争取的;我们的尊严,是我们的前辈用鲜血换来的。原来,今天这和平的环境,竟是我们的祖先用鲜血绘制的一件艺术品。现在我可以说,高家大院那令人发呕的味道不正是我们的前辈为了他们心中的梦想所留下的血与肉嘛。至于他们的梦想是什么?那就是“自由万岁”。

第19篇:《家》读后感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第20篇:《家》读后感

在巴金的《家》这本书中,有一篇《舞龙灯》写得生动有趣,实则耐人寻味。

公馆里,一些人表演舞龙,锣鼓喧天,十分热闹,龙灯在舞动,一旁还有爆竹,更添了声势。不知什么时候,年轻的高忠点燃鞭炮,挑在竹竿上烧那条龙。一会儿,赵升、李贵又点了花炮烧玩龙的人。玩龙的人完全躲不掉,让他们烧,受不了了,便各自拿一截纸龙逃掉,可旁人得寸进尺,跟着放花炮,直至花炮没有了才罢手,耍龙人才得以排好队伍出公馆继续表演了。

这是一个只有3页的小故事,写了一个舞龙放炮、锣鼓喧天、热闹非凡的场面,奇怪的是作者还插入一些其他细节与不同。巴金还写出,人们还用花炮烧那些舞龙人而达到悦己的目的。一个人应该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吗?一个人怎么能如此自私,为了自己的情绪,自己的欢乐,而去侵占别人的利益呢。尽管他们已领过一点点赏钱,得到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但即使如此,那些贵人就有利用他们寻欢作乐,在穷苦人头顶上理直气壮坐着的理由吗?完全没有想到旧社会,那些自以为清高的上流人士骑在穷苦人民头上,只想着自己,不及其余,只注意到自己,忘了脚下,只觉得自我多么伟大,这种人是可怕的。

本文中还提到一个道理:别人有难,需要帮助,不要旁观,不要幸灾乐祸,一定要生出援手,尽力帮助。我人在思考,本文是否有更深的含义呢?

第21篇:《家》读后感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的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一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

一家之主的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长房长孙觉新,为人厚道,去很软弱,原与梅表姐相爱,后屈从于老太爷之命而与李瑞钰结婚,觉新的胞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从而和冯公馆的冯乐山成了死对头。觉慧爱上了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取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他和鸣凤的爱情。即使鸣凤知道,婢女是不能和少爷相爱的,即使鸣凤知道,他们的爱是没有结果的,但她依然深深的爱着觉慧。她一直明白,做下人的便要好好侍奉主子,自己一辈子的命运也是掌握在主子手里的。下人的惯有思想操控着她,使她并不抱有反抗的念头。不,也许是在她的潜意识里还没有“反抗”这个定义,但当她和觉慧相爱时,这种情绪就产生了。“我只求你不要送我出去。我愿意一辈子在公馆里头服侍你,做你的丫头,时时刻刻在你的身边”。鸣凤对觉慧如此深不可测的爱,给了她难以估计的勇气和力量。于是就在那一天,鸣凤带着觉慧轻轻的一吻和“再过两天”的承诺,在湖中寻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这就是鸣凤反抗的爆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没有屈服,却把生命献给了真挚的爱情。她是为了追求幸福,自由等不可转让的权利而死,她是为了反抗封建家长制而死!

有句话说得“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第22篇:《家》读后感

家是什么?家是李白《静夜思》中“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里的那轮明月;家是马致远《秋思》中的“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里的九曲回肠;家是张继《枫桥夜泊》中“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里的那夜半钟声。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也是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只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

再看看今天,家家户户和和睦睦,极少存在家庭的明争暗斗,都是民主制度,家和万事兴,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和家人合伙商量解决。

“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后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那样创新,没有民主。但现在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很多可以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文明在进步,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向《家》里面的“觉民”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顺从。

《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离,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天我们的家,家里面我们成为了中心,父母长辈为我们而日夜忙碌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更有的孩子连家务活都不懂得做,不懂得为父母分忧,甚至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有给最好的条件”。事事要父母征求和尊重我们的意见,宠爱并且溺爱我们,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便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应该回报他们。看了《家》以后,我们为之反思,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今天,是否应感觉到庆幸,感到快乐,感到幸福,并不断努力,用自己最完美的成就来回报父母长辈们为我们的付出呢?

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要幸福,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没有饥饿……。尽管生活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是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状态好了很多,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第23篇:《家》读后感

小说主要以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故事展开,他们生活在四世同堂,充满复杂关系的大家族公馆里。那里没有青春,没有幸福,没有温暖,也没有人情味,有的只要压迫、拘束与折磨,让人看尽了悲欢离合,各种的嘲笑,还有表面的虚伪、邪恶,背后的黑暗、腐朽,那是中国旧社会常见的封建大家族的缩影。

可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出现了叛逆者,觉慧三兄弟都有反抗意识,只是觉新由于身为长子的责任和各种原因,最终放弃了,而与觉民相比,觉慧显得更激进,反抗得更强烈。

或许因为觉民与觉新替他担当很多责任,觉慧无所顾忌地追求新思想,是进步的新青年,个性明朗、敢爱敢恨,从来都不愿做任人摆布的傀儡,和哥哥有共同的理想与事业,他常常贪婪地阅读《新青年》等新刊物,即使被祖父关在家里,也要通过诗报等了解时事,他参加反军阀请愿,也参与罢课、游行,还积极参与《黎明周报》的工作,写一些反封建的文章,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着新时代的到来,无时无刻不走在通往希望与光明的道路上,且从未放弃过新思想,从未放弃过理想与追求。

他觉得人人平等,不应有等级之分,所以他从不乘坐轿车,并平等对待每一个下人,可是公馆里却是充满了不公,女人的地位总是低人一等,而奴婢又像物品一样被人给来给去,那里的人永远做着不避要的牺牲品,以致鸣凤投湖自尽,梅芬郁郁寡欢致死,瑞珏痛苦着分娩而死,这些疼痛都更加坚定了觉慧反封建的决心,也让他更清楚地看到旧制度的缺陷与不足。

同时,觉慧也有不自信的一面,练习话剧时也曾感到紧张和不安,“我不晓得什么缘故,我一上讲台就慌了。好像有好多人在看着我。”他有时也会矛盾,会犹豫,他喜欢鸣凤,可她是丫头,婢女与少爷之间永远隔着一条难以跨越的鸿沟,他觉得爱情与理想不能两全,甚至会遗憾和抱怨她没有像琴那样的出身。他曾给过他鼓励、希望和勇气,他的爱也在黑暗中给过她光明,因而她爱得无怨无悔又不求回报。可他最终还是放弃了她,她的爱终究比他的更坚贞。

“一个希望鼓舞着在僻静的街上走的很吃力的行人—那就是温暖、明亮的家。”可是觉慧却始终觉得家是一个狭小的笼,所以他不愿像大哥觉新那样惟命是从,持“作揖主义”“不抵抗主义”,面对拥有绝对权威又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他从未害怕,他敢反抗高老太爷的命令,他支持和帮助觉民退婚……他做了那样多,最后他做了别人没做过的决定,他早已对这个家感到痛恨,无奈而又厌倦了。他看到每个人都是那样的痛苦,那样多的眼泪,周围的悲剧是那样多,而“这个悲剧的受害者又往往成为另一个悲剧的制造者的帮凶”。他再也没办法忍受了,他已经忍了十八年了,他现在就要离开这个死气沉沉、布满乌云的家,去到上海、北京去,哪里有他的理想,他相信新的思想总会代替旧的,就像皑皑白雪,“上面留着重重叠叠的新旧脚印,常常是一步踏在一布上面,新的掩盖了旧的。”

所以,他独自一人毅然离开了他生活了十八年的家,怀着不知是快乐还是悲伤的心情到未知的城市和未知的人群中去。

第24篇:《家》读后感

《家》这本书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一部,巴金中国四川成都人,百岁老人,现代小说家,散文家。

《家》长篇小说,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这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候停止过,生命是用来征服的。“对于生活的信仰,生活还不会结束,我也不知道在前方还有什么东西等着我。”巴金说。

《家》的主角是围绕高觉惠写的,写述了在绅士家庭下的故事,这个家庭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充满了仇恨和战争。觉惠是三少爷,二少爷高觉民和大少爷高觉新。《家》是一部想哭,有悲愤,有喜悦的书,明白了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

《家》不仅围绕了三个少爷,还写了梅、琴、瑞钰和鸣凤。梅初见时穿着“一件玄青缎子的背心”,她是这个家庭的远方亲戚;瑞钰是大少爷的太太;鸣凤是一位丫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牺牲的女人叫出一声:“冤枉”。

这个家庭里有许多人和事都是腐败的,许多人的思想还是保守的,正如女子不应和男子同班读书;女子不应剪短发;女子应照意结婚……许多不公平的事都在《激流三部曲》中展现。而觉惠正是一位充满正义感的少年,在这个悲欢离合,不稳定的家庭中你忍无可忍,直到一个你深爱和爱你的少女死后,你才毅然决然地打算,离开这个家庭!

《家》中的这个家庭,随处都可以找到,也许吧,现在可能不怎么找到,但在那时,可能是一抓一大把!那时的封建是难以想象的,你的兄弟依然在那个你憎恨的家庭里生活,有的绝望、有的乐观,他们都在为生活生存下去,而你,离开这个家庭,会怎么样?

《家》这部充满生机、封建的书,让许多人都深有感触,我也如此。

第25篇:《家》读后感

说起书的味道,它不仅仅拘泥于油墨的清香,也不仅仅局限于淡淡的纸香,书之味是生活之味,是书中的酸甜苦辣,是书外的雨露阳光,生活少不了书,书亦是生活。

我与《家》相遇是一个傍晚,夕阳的余晖洒在楼前一排杨树上,竟也闪着零星的光芒,秋风微拂,吹到正坐在书柜旁的我的身上,我亦如往常一样,挑选着书读。“《海底两万里》、《名人传》……”我随意地看着,指尖停在一本泛黄的书上。“《家》,会是写什么的呢?”随手翻开它那泛黄焦枯的书页,一种尘香拂面而来,夹杂着书柜里淡淡的木香,竟也让我觉得有一种洗去铅华之感。“啊!”我情不自禁地又仔细闻了闻,或许这就是《家》的味道。

翻开书页,开头就是描写:“风刮得很紧,雪像扯破了的棉絮一样在空中飞舞”“已是傍晚,路旁的灯火还没燃起”。我脑海中浮现出觉慧觉民兄弟两人的背影,他们亲切和谐的谈话,华美的大宅子,青年们的笑容……与其说是在读字,不如说我在读画,作者的文笔着实细腻,那一物一事的出现与发展,仿佛都在脑海中浮现,甚至于我能嗅到大宅古院里浮动的尘香。

每天晚上,或三五十页,或一二百页,我总是伴着明月读书。《家》的语言很美,很轻,很细,就如同月光洒在地上一样铺在我的心上。当觉慧参加报社,共同游行时,我听到了他们的呐喊,也感受到了拂面的细雨;当琴在灯下读信时,我能听见窗外的蛙鸣,也能触到纸的温度。每每抬起头来,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化了,头上的灯似乎泛黄,窗外的月似乎更清净了,我久久无法从书中回到现实。《家》的文字,一点也不浓,就如清风流水,月光白云,淡淡地,但一直都在心中回荡。书融入了生活,书中的生活亦是我的生活。

《家》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是悲剧,亦是一种客观的评述,为了时代的发展,总有些事要发生改变,而改变又难免带来痛苦。巴老说:“我和所有其余的人一样,生活在这世界上,是为着来征服生活的。我也曾参加在这博斗里面,我有我的痛,我的爱,我的欢乐,我的悲伤,但我并没有失去信仰,对生活的信仰。”

有时候,望着窗外的月亮,我时常会想,觉慧那一代人的生活是多么矛盾。《家》中所描绘的场景历历在目,那文字也氤氲在心里。一想到《家》,就仿佛闻到那清雅的木香,就想起读书的日日夜夜,就想起书中人们的悲欢离合。这便是生活,这便是书。

第26篇:《家》读后感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不仅是巴金文学道路上树起的第一块丰碑,也堪称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现实主义杰作之一。同时,《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继《红楼梦》之后又一部描写封建大家族溃败的杰作。

《家》与《红楼梦》不单是内容主旨相契合,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取材源于作者本人的生活,有自传的性质。《家》中许多感人至深的情节,大都来自于作者的亲身经历,字字句句浸透了作者青年时期鲜明的爱与恨。高觉慧像是巴金先生的影子,高觉新则是其因破产而自杀的大哥的映照。

作品中一个个丰满鲜活的人物形象,其原型多是巴金所熟悉的人,故而栩栩如生。巴金曾说过:“要是没有我最初十九年的生活,我写不出这样的作品。书中那些人物却都是我所爱过的和我所恨过的。许多场面都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由此可见,作者丰富深厚的人生阅历,细致入微地观察生活,是一部好的文学作品的重要先决条件。

除此之外,匠心独运的艺术手法对人物的塑造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某个特定时代中的角色往往有着一些相似之处,这是由社会背景所决定的。例如《家》中的青年们大都有见月伤怀、感花流泪的“时代忧郁症”,但他们的性情又因身份、阅历、教育的不同而有着多样的色彩。

在对比中刻画人物性格,是《家》塑造人物形象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作品通过不同性格的反比,相近性格的类比,以及同一人物在不同境况中的自比,突出人物性格的主要特征和复杂性,以及人物性格之间的对立和差别。比如,写三兄弟都不相信“血光之灾”的鬼话,但觉新“担不起那不孝的罪名”,只好含泪依从;觉民要觉新去讲道理,对长辈还有所期待;觉慧态度坚决,主张不能屈服,“应该反抗”。于是三人的性格鲜明地展现在读者眼前。

同时,三兄弟对待爱情与婚姻的态度也有着巨大的差异。觉新爱的是能够了解他、安慰他的钱家表妹,却因长孙的身份无法自主婚姻,像傀儡一样,被支配着同意了李家的亲事,酿成一个爱情的悲剧。觉民与琴之间是新青年志同道合的爱情,他坚决抵抗高老太爷为他安排的冯家的亲事,誓要与心爱的琴在一起,也如愿以偿地有情人终成眷属。觉慧爱上的是丫头鸣凤,主子与仆人间的爱情较之于其他更加难以有完满结局。鸣凤被许给了冯家做小,她本性的刚烈让她在反抗无果后毅然决然地带着对觉慧的爱自尽了。可觉慧,一名新青年,却因鸣凤被许给冯家而选择放弃她,放弃爱情。可见觉慧的“新”,还是没有改到骨子里的。三人身上的纠缠与矛盾,由此被淋漓尽致地摆在了读者面前。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第27篇:《家》读后感

为了号召学校开展的“书香中华”的活动,我品读了巴金的《家》。所谓一入好书深似海,看完它后,我感慨颇深。

《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高家长房的觉民觉慧这两位“新青年”为了自己所追求的而去反抗斗争。觉民为了和琴的爱情敢于反对高老太爷与冯乐山私自订下的亲事,为此还离家逃婚,打响了高家反抗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教的第一枪。苍天不负有心人,在他的斗争和决不妥协下,获得了高老太爷在临死前的理解。同样与觉民是受过思想熏陶的觉慧是高家最具批判与斗争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他支持并帮助觉民抗婚,反对并怒斥带有极重的封建迷信色彩的“捉鬼”闹剧,反抗对人的不平等。最终的觉民和觉慧都有了不错了结局。然而缺少了斗争了反抗精神与意识的觉新大哥,失去了曾经深爱过的梅和给自己生了孩子的瑞珏。而巴金之所以写出这些对比,不也是为了告诉我们只有斗争才能胜利吗。

读完《家》后我陷入了沉思:斗争精神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精神品质,可以追溯到大禹与自然进行斗争,陈胜为了自由而与秦朝斗争等。而不同的时代,斗争精神有着不同的体现和意义:在原始社会,斗争是人与自然为了生存了斗争;在封建时代,斗争即为进步人士奋起反抗封建制度和腐朽的习俗,追求平等,就好比《家》中的觉民觉新两兄弟一样;而在当代,斗争即需要我们同破坏社会和谐的人或事去斗争。

好的传统文化精神不仅要铭记于心还得去发扬和践行。身为高中生的我们,践行斗争精神可以从小事做起,就好比:制止身边人在旅游时破坏文物,对受到不公平对待的同学伸出援助之手,生病时与病魔斗争,不放弃生的希望……。就来说说我亲身体验过的事情吧。记得那是小学的时候,我们班的某位女同学因为身材太过粗壮而被男同学嘲笑,刚开始因为害怕帮助了她自己会被报复,所以没敢向那位女同学伸出援手。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听了一节人性开导课,使我决定要去帮助那个女生。在一次那个女生被欺负的时候我走过去安慰那个女生并对那些男生说了道理。虽然不是那么的有效,但是我对男生那种不公平看待他人的行为作出了我应有的斗争,给予了同学援助。

在自己践行了斗争精神的同时,也不要忘了给同样斗争过的人点赞和支持,让斗争过的人得到一丝欣慰。

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美好的精神文化如同瑰丽的花园,永远长存。身为炎黄子孙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精神,不仅仅只是发扬斗争精神。不同的人做事风格各有异,但我们必须保持一致的是有一颗爱国和尊重中华传统文化的心。

最后我将布鲁斯的一句话送给大家: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第28篇:《家》读后感

重新拾起巴金的《家》,翻开重温,一个个人物的形象重回了我的脑海中。顺从的觉新,谦逊的觉民,激进的觉慧……他们在封建主义的黑暗中挣扎、反抗,在黑暗中寻找着那份渺小的希望……

《家》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写出了封建大家庭高家公馆从一开始的繁华直至最后的没落。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莫过于这部作品的主人公——觉慧。他是整部作品中最具有批判和反抗意识的典型新青年。他痛恨着自己大哥觉新顺从而导致自己与所爱之人分离的做法,与一帮跟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开报社办报纸宣传新思想,与自己的爷爷——高老太爷对着干,并且爱着与自己的身份天差地别的鸣凤。当最终理想破灭时,无法忍受而离开了这个家。

觉慧是一个典型的“人道主义者”。他平等地看待每一个人,更爱上了与自己不同阶层的婢女——鸣凤。但在封建社会下,他们两人的爱情最后也无疾而终。当他们二人表述了各自的心意之后,高老太爷却要将鸣凤送给冯乐山做妾,鸣凤却始终心系觉慧,不愿做他人之妾。可当她来到觉慧的房中,觉慧却因赶稿为而让鸣凤改日再说。最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鸣凤只能选择跳湖自尽来阻止自己嫁作他人之妾。自此觉慧一直活在对鸣凤的自责中。最后两人的爱情还是破灭了,虽然是意料之中,但却也让人感到无比惋惜。

鸣凤的死没有让觉慧从此堕落,相反的,让他更加痛恨这个封建的社会。他羡慕自己二哥觉民与琴表姐的爱情。而当得知觉民被高老太爷要求娶冯乐山的外甥女时,他亦帮助觉民离家出走来反对这个拆散觉民和琴的决定。最终也终于在觉慧的帮助下,觉民和琴的爱情得以延续。而此时看到这里,作为旁观者的我却又无比的心疼觉慧,当自己的哥哥与所爱之人得意相守,自己却已与爱人天各一方,此时的觉慧心中是否如同被蚂蚁啃食,心疼无比呢?答案显而易见。

觉民是个温和谦逊的人,若是没有觉慧的鼓动和帮助,他或许也会顺从高老太爷的意思娶了别人,那么他和琴可能也无法再延续他们的爱情。觉慧鼓动了自己的.二哥,救了自己的二哥,却没办法说服自己一昧顺从的大哥保住自己所爱之人和所娶之人。

在经历了自己所爱之人离自己而去的遭遇之后,当看到觉新的青梅竹马钱梅芬知道自己的爱情破灭之后郁郁而终,他开始劝说自己的大哥起来反抗,可是觉新依旧是那个懦弱的觉新。

高老太爷死后,以陈姨太为首的封建长辈借口在家生孩子有“血光之灾”,会冲犯高老太爷的亡灵,强迫觉新的妻子瑞珏到城外去分娩。觉新明知是鬼话,却不敢保护妻子,觉慧亦痛骂了觉新,劝阻大哥将自己的妻子送出城外,可是觉新依旧没有任何表示,无奈瑞钰搬到城外一个阴暗潮湿的院子待产。最终瑞珏难产,嘴里叫着“明轩……救我……”悲惨地死去。相信这时的觉慧也同现在的我一般,痛惜——痛恨着觉新的不争,怜惜着瑞钰的生命。对于觉新,我也只能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在经历了爱人鸣凤、表姐梅和大嫂瑞钰的死去之后,觉慧终于忍无可忍,离开了这个令人窒息的高公馆。而此时没了高老太爷的高家,也终于成为了一具空壳,逐渐没落。

觉慧是一个大胆而幼稚的叛徒,并没有回避旧家庭和少爷的地位带给他的负担,而是令人信服地展现了他逐步摆脱这些负担,走向新生活的过程,从而塑造出一个深受青年人喜爱的勇敢背叛旧家庭和追求新生活的新青年的典型。他是“五四”时代封建家庭、封建制度的叛逆者和新生活的勇敢追求者。他始终是封建社会里的反抗者们的榜样和鼓舞的力量。

第29篇:《家》读后感

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第30篇:《家》读后感

“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家》是巴金先生代表作“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控诉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一步步让我们目睹在封建专制制度的迫害下那些可爱的年轻生命横遭摧残,从鸣凤、婉儿到梅、瑞珏……她们的命运令人扼腕、叹息、无奈。她们做错了什么?落得个这样的下场!她们什么也没做错,错就错在这个腐朽、病态、封建的社会!表面上端着长辈架子却在外面养小老婆、赌博道貌岸然的克安、克定;公馆里看似个个都是孝子却在高老太爷病重时依旧到“金陵高寓”打牌与女人调笑;在因高老太爷病情加重陈姨太提出“捉鬼”的荒唐治病法后,克明,这个日本留学生、省城有名的大律师并不相信“捉鬼”办法的儿子,为了在外面博得个“孝顺”的名声,不曾为自己的父亲高老太爷的安宁着想,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捉鬼”;而在高老太爷死后葬礼上“哭”竟成了一种工作——“这时候哭已经成了一种艺术,而且还有了应酬客人的功用。”何其讽刺!所幸还有一些年轻人“睁开了眼睛”以觉慧为代表的新青年,他们敢于抗争、敢于为自己争取幸福。觉民和琴在坚定的斗争下把幸福给自己争了过来。他们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有朝气有理想的“新青年”。

但是今天我想谈谈觉新,这个被觉慧称为懦夫的大哥。觉新自小聪慧、懂事、听话家人庆幸有这样一个“宁馨儿”。是这一房的长子,又是这个大家族的长孙,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身份捆绑住了他的命运。他始终处在一个纠结、矛盾的境地当中,新与旧之间,梅与瑞珏之间。觉新悲剧的开始在于一个晚上父亲找他谈话,说高老太爷给他看定了一门亲事要他结婚。他的梦想他的幸福在这一刻破灭,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想继续上大学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还有一个能够了解他两情相悦的表妹——梅,他对于未来无限憧憬,然而这一切在此刻化为泡影。他不会反抗也没有反抗的思想,他自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什么“五行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是,在这个封建礼教束缚下的大家族高老太爷就是权威,就是不容忤逆。觉新能怎么办呢他只能关上门倒在床上用铺盖蒙着头哭,他不反抗也想不到反抗。婚后他慢慢麻木自己以寻求一个安定的状态,可不过半年光景父亲去世了,这表示觉新身上的担子又重了作为大哥他要接过父亲的责任维持这个家这是他活着的目标。两年后五四运动发生了这些新思想唤醒了觉新被麻木的青春和梦想,点燃了他们兄弟三人的热情。他开始陷入一种矛盾当中他接受、信服新思想,可是在生活中却还是顺应着旧制度,不反抗、不作为。觉民、觉慧不能理解他这种一边看着新思想的书报一边继续过着旧生活的生活方式称他为“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可是他们又怎么会体会到作为长子作为他们大哥的压力所在呢?他肩上有父亲的担子,要与整个旧制度作抗争,要推翻现存的看似安定的生活谈何容易?他没有勇气去掀起一场腥风血雨,他只想维护好这个家庭的安定最好什么巨动都不要有。他为了这个家庭一直在自我牺牲,自他自愿从父亲的肩头上接过担子起就把扶助弟弟妹妹的事情放在首位。他不想要幸福吗?他当然想,可是他的处境让他可望而不可即,只能看着新思想过着旧生活,他用他的“作揖主义”小心翼翼地与大家庭的现实调和。

他以为这样便可安定可是一味不抵抗、不作为换来的是梅和瑞珏的死去,他眼睁睁地看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在他的“不抵抗”下活生生的被封建礼教压迫致死。第一次不抵抗结婚间接导致梅的死亡,第二次不抵抗所谓“血光之灾”的荒唐迷信直接导致瑞珏的死亡。他终于明白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肩上,夺去了他的青春、梦想、前途和最爱的两个女人。可是他依然无力抵抗不过最终他帮助了觉慧离开,他也在心中呐喊:“你们看罢。家里头并不完全是像我这样服从的人!”

他不懦弱吗?懦弱!始终无法鼓起勇气说:“不!”一味顺承。他懦弱吗?那么在战火侵袭的那天晚上是谁把众人安排去花园里头避难而自己独自在公馆内面对未知的恐怖?他不懦弱!说到底高觉新只是这个病态的、封建专制制度社会下的受害者罢了!

愈发感到如今生活的美好,这样的美好是多少前人奋力抵抗了多少个春秋的结果啊!

第31篇:《家》读后感

昨晚一夜终于把家的最后几章看完,很有想法,觉慧走了,在封建制度下,我佩服觉慧,他是迈向他的美好的未来,他自由了!

在这个封建礼教的家庭中,各人物我大致留下了这些印象:

觉慧:一个有着新时代思想以及敢于挑战权威心态的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他从不坐轿子,因为他信奉人道主义,他不分尊卑,因为他和仆人鸣凤恋爱,他参加游行,他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办报,正是这样的青年才为封建和现代之间架起了一座过渡的桥,敢想,敢干!

觉民:有着和觉慧一样的思想,却终日想着他的琴,他深爱着琴,甚至为了琴在觉慧的帮助下逃婚,幸好老太爷病重。

觉新:三兄弟的老大,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就是这两个主义,害了两个风尘女子,梅和瑞珏,因为父亲高克文死了,所以他要照顾整个家庭,他的这个公馆,好似一个小贾府,关系很复杂,所以觉新就像林黛玉进贾府那样,步步留心,听从长辈的一切吩咐,他因为听从长辈的要求,娶了瑞珏,害了梅,他因为听从了陈姨太的要求,把怀孕的妻子送到了又冷又潮湿的产房,结果连妻子最后一面也没见到。其实他心里也不好受,总是默默哭泣,尽自己最大努力承担一切,到最后,他终于醒悟了,帮助弟弟觉慧走向了光明!

琴:一个有着先进思想的女孩,却为母亲而牵绊,她热爱她的母亲,怕母亲被别人说闲话,所以连短发也不敢剪,她的家庭很不幸,只有她和她母亲相依为命。她和觉新相恋,是信任支持着这份荆棘丛中的爱。

徐倩茹:剪短发,有一个词概括,洒脱

鸣凤:命很苦,自幼沦为人奴,在高公馆伺候了七八年,最后还是被无情地抛弃,她因为秉持着觉慧的那份爱,所以几度抱有希望,但最后才明白,没希望了,她跳进河中,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老太爷:害人不浅,整个一封建老混蛋,为了面子,他害了多少人,整日做着四世同堂的美梦,年纪这么大了,还娶了个姨太,自己不够,还把鸣凤送给冯乐山这个王八蛋做姨太……陈姨太:年纪应该不大,却乐此不疲地伺候老太爷,做他的姨太,还整日胭脂水粉,把脸涂得红扑扑的,走过就飘过一股不自然的香气,还扭着腰,恶心死了,老太爷死的前后,她想透了脑筋,终于想出了请巫师驱鬼和把瑞珏移到过城门又过桥的鬼地方的办法,他大概整日跟着老太爷,思想也腐朽了。

剑云:印象不深,他很自卑,喜欢琴却不敢说

瑞珏:很贤惠的一个女人,身为人妻,她体贴丈夫,却不知丈夫心中已有别人,知道后,她也坦然面对,身为人母,她疼爱海儿,最终却只落得个死……

黄妈:一个和蔼的女仆,深受觉民觉慧两兄弟喜爱

整个故事应该是以觉慧为主线,诉说了一代人在封建制度下受到的压迫,他们有的崛起,有的却永远地倒下。

第32篇:《家》读后感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家》这部小说是巴金为他的哥哥写的,并且以他哥哥及他的事为原形,巴金的哥哥就是觉新的原形,懦弱和无奈,但他哥哥三十几岁就服毒死了。巴金的哥哥也曾爱过一个少女但父亲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去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他爱他的妻子,但终因别人的鬼话不得不把待产的孕妇送到城外荒凉的地方,忍受着这一切不义的行为。他知道他已走到深渊边,但就是不愿意去走另一条新的路,只顾着向深渊走去,这和觉新是一模一样的。而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

虽然他哥哥是这样的不愿意死,因为他写了三次遗书,又撕了三次,但终于写了第四次,字里行间控诉着“我不想死”,但终究还是走进了深渊。与觉新一样,觉新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最后在压迫下痛苦的死去。

而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觉慧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进行的斗争。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此外《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其实,巴金写觉新、觉民、觉慧是想体现三种不同的性格,他写梅琴、瑞玉、鸣风,也是想体现那个年代,不同的女人、不同的思想,但都是同样的约束和封建。鸣风倒没什么原形,只是灵感来自于巴金家后来一个叫翠环的丫头,寄饭在他们家,当有一个远房亲戚要取她去做小老婆,被她严词拒绝,后来她快乐的嫁给一个农夫,虽然很贫穷,但只有无价的快乐和幸福。鸣风是从这迸发出的灵感从而塑造了这人物,由于封建礼节约束,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而最后出嫁的婉儿,也是这场悲剧是一个替代品。

可以说这整本书说的都是一个家庭悲剧,一个被封建礼教约束的悲剧。

第33篇:《家》读后感

“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杯具”——这是巴金在读完了小说《复活》之后的一声感慨,而我觉得这恰是觉新生命的写照。

整部小说以“五四”户外为背景,描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有昌盛至破亡的过程。这个家庭拥有着华美的外衣,貌似是豪门大家世代书香,其实在这层光鲜的外表下,以高老太爷为首的那些所谓的“卫道”“护法”者早就受了封建思想荼毒至深,他们不追随时代的发展趋势,固守旧制,压制一切反抗,竭力维护诸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死亡,不亡不孝”这一类的旧话。有这样一个封建的大家庭,这对于期望新生活却身为长孙不得不挑起家庭重担的觉新来说无疑是道枷锁,将他的身体心灵牢牢禁锢着,在矛盾,挣扎,痛苦,懊悔中艰难过活。

书中这样写道:“‘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对他的确有很大用处,就是这样的‘主义’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我并不觉得矛盾”,因此,他坦然地以便读者新思想的《新青年》,一边继续地过旧式的生活。

觉新自我也曾说过:“我的生命就这样完结了。我不反抗,正因我不愿意反抗,我自我做一个牺牲者……我跟你们一样都做过美妙的梦。但是都被人打破了,我的期望没有一个实现过,我的愉悦早就被人剥夺了,我并不怪别人,我是自愿地把担子从爹的肩膀上接过来的……”

连他都认为自我是一个牺牲者了,又何来反抗一说》因此,在祖父母亲的安排下,他放下了青梅竹马的梅表姐,娶了另一个少女瑞钰;因此,他放下自我喜爱的化学,开始了上班生涯;因此,在他的妻难产而死时却不能见她最后一面……他只能忍受,忍受,再忍受,可到头来他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却是失去了两个他爱的女生。

他心里不是不痛,只是从来都没有在人前流过泪。他是令人惋惜的,正因他的身份——长房长子,让它失掉了反抗的资格,只能忍受精神上的折磨。

对觉新,觉慧多次批评他的懦弱,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正因觉慧能了解哥哥作为一个被牺牲者的无奈情绪,觉慧能毫不犹豫地选取逃离这个家庭,但觉新能够么?

属于那个时代阴霾下的青年,都拥着一颗劈开黑暗见日明的心。他们在反抗和斗争中,有的是一段段不为人知的辛酸往事。只正因心中仍有梦,因此他就能忍住痛,只正因他的心中仍小小地希冀着愉悦,因此,他能坚强地活下去,而不轻易轻贱性命。

觉新觉新,你最终还是,觉醒了吧。

第34篇:《家》读后感

当我看到巴金老先生的《家》的题目时,我便想起了我的家,想到了那个让我温暖幸福的家,于是很愉快的读起这本佳作。读过之后才发觉,《家》这部小说是巴金老先生为朋友而写的,我被它动人的情节深深感染了。

《家》这本书让我感到无奈的是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却因为迷信而分隔两地。书中的觉新代表那些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他不知道怎样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已经长大成人,却由着父母来为自己的婚姻大事做主。他爱的是他的梅表妹,但却要遵循父母的主张与另一个女人结婚,觉新的心里虽然很不乐意,但却只是唯命是从,与自己心爱的人分开了,娶了那个父母指定的女人。而觉慧却是一个与觉新不同的人,他有自己的思想,不屈于封建的束缚,他积极参加学生会,参加游行,敢于反抗,敢于表现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即使他的爷爷不允许他外出,他也没有中断在学生会的工作,而是在家读书看报,了解当天的时事新闻,用另一种方式来反抗封建社会的统治,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

觉新、觉民、觉慧这三个兄弟中要数觉慧的思想最为先进。他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最终,他用离家出走来表明了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这个社会是一直进步的,它不会因为什么而停止前进的脚步,我们要像觉民、觉慧那样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永往直前。

第35篇:《家》读后感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主要讲述了一个旧社会封建礼教的大家庭中所发生的故事,展露出旧社会大家庭所犯下的种种可笑又可恨的恶行。"家"是指高家,是当地的首富,全家上上下下共有几十人(仆佣除外),都靠老太爷打下的江山吃饭,而在老太爷的"统治下,高家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但却没有发现这个曾经辉煌的名门望族在逐渐衰败,当老太爷刚一离世,这个家族便全都乱了套。整日吵闹声不断,各种状况不断,都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会相信,曾经外表那么辉煌的金陵高家,内部竟是如此腐朽,不堪一击。生活在公馆里的每个人现在都感到陌生,感到恐惧,他们想反抗,但他们不敢,也不能,他们凭借自己薄弱的力量是无法将旧社会的牢笼给挣脱的。所以,现在,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唯唯诺诺地将每件事,每一天应付过去。但事实是残酷的,如果这些向往自由,向往光明的人们不去反抗,那么那些腐朽的旧势力就会将他们吞噬,他们也只能眼睁睁的看见一个个年轻的,青春的生命葬送在这条通往光明的黑暗道路上......

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我相信小说的素材一定是来源于生活,我相信作者是希望用《家》来激励奋斗中的人们的,激励他们能够勇敢地站出来。

第36篇:《家》读后感

《家》这部书是以中国封建礼教下的大家庭为背景,阐述了在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如何被摧残。

巴金是以自己的大家庭为背景完成这部小说的。在高家这个大家庭中,主要人物有高老爷子,他是整个家庭封建礼教的主人,也是整部小说悲剧的创造者。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孙,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进步青年,无奈却因要继承家庭,顺承父辈的意思,而断送了大好前程,成为封建主义的奴隶,并在进步思想与封建思想中间夹缝求生。高觉慧是高觉新的同胞弟弟,他同样是爱国的进步青年,他厌恶自己的家庭,并且支持自己的二哥觉民逃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他也干预追求自己的幸福,大胆的同丫头鳴凤谈恋爱。或许这样的事发生在现代是很正常的,但在那个时代的婚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便可看出高觉慧的确是一个用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进步青年。

当然,高觉慧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但在封建社会下,更多的是悲惨的例子。比如高觉新,他的婚事原本可以很顺利,不想高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牌桌上发生矛盾,于是梅的母亲一气之下就退了这门亲事。而高老爷子居然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觉新的婚事。而觉新的人生悲剧并没有就此停止。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梅,觉新便在梅雨现任妻子瑞钰之间非常矛盾,结果梅却因为觉新而含恨而终,而瑞钰却因难产而死,他纵有万般无奈的怒火却不敢发泄,这一切都因为封建礼教与他自己的不反抗主义而造成的。

觉慧并不像他大哥那样软弱,他决定挑战象征封建主义的爷爷,支持并帮助二哥觉新逃婚,并在他的撮合下,他的二哥觉民终于反抗成功并能够与表姐琴在一起。他自己加入新青年的社团,与社团成员一起出版《新青年》这本杂志来指责所谓的政府军队对学生与百姓们的伤害。尽管他们到处受到政府的打击与排挤,还几次被警告必须要停止出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与恶势力的斗争。继续想办法出版《新青年》,但命运似乎也与觉慧开了一个玩笑,他的恋人鳴凤要嫁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为妾,而鳴凤因为觉慧而不愿嫁给别人为妾。无奈之下选择投河自杀。觉慧因为鳴凤的死,大受打击,一气之下决定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封建家族。所幸的是在他的大哥和二哥的帮助之下,他离开这个家,走向一个新的天地,上海。

巴金以自己的形象创造这个人物觉慧,我非常喜欢他,有自己的思想,敢于创造机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才象我们现代人一样,有蓬勃的生命力。

第37篇:《家》读后感

“觉新在这一房里是长子,在这个大家庭里又是长房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在他出世的时候,他的命运便决定了。”

巴金的《家》中,有着许多可爱而又鲜活的生命,他们却无一不受到来自黑暗封建思想的打击,但他们中一些人却进行了激烈的反抗,像觉民、觉琴和觉慧,他们最终站了起来,到达了光明的彼岸;而另外一些可怜的生命终究只能带着悲恨死去,如同鸣凤、梅、瑞珏一样,饱受折磨而未尝在最后得到解脱。而不在其中,位于中间,生活在夹缝中的觉新,则是最为煎熬,又是最为可恨的“大哥”了,因为他顺应了黑暗,而又不得不始终在黑暗泥潭的封建家庭和光明的进步社会间挣扎,为一生遗憾和悔恨。

“他的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慧,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钟爱,在私塾得到先生的赞美”小时候的觉新便已天资聪颖慧,上了中学“又名列第一”、“是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他的脑子里充满了美丽的幻想“。

可父亲在母亲死后的安排摧毁了他的幻梦,他被迫早早成家,而且未能做出反抗,而这便为他今后一次又一次的妥协埋下了伏笔,可想而知,为了封建礼教的家庭和谐,他竟放弃了自己最喜爱的表妹,在其他一些情感的选择上,他还有什么不能向黑暗的封建势力低头呢?

到了父亲临终前,他的嘱托迫使觉新又“卖掉了自己的前程”,这是封建礼教对他降下的又一道枷锁,从此以后,他的利益都属于他的“家”,封建的专制也剥夺了他的自由,短短一个月,他仿佛已然失去了自己的半生和未来,但父亲的临终便最终使得黑暗降临在了觉新身上,让他彻底消逝在了黑暗中,他的妻子瑞珏、深爱着他的表妹也随他一同坠入黑暗深渊。

“又过了一些时候,他的第一个婴儿出世了,这是一个男孩”、“把他的抱负拿来在儿子的身上实现。”觉新如此想到,可他的父母呢?他们不也一样,对觉新发出过“充满感激、希望与爱的语言”吗?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觉新的命运不属于自己,而他的孩子海臣的命运,如果不是因为这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教的分崩离析,也必然无法掌控在自己手中。邪恶的封建制度就是这样,通过剥夺一个人的命运,进而剥夺一群人的命运,一代人的命运,几代人的命运得以苟延残喘的。这样封建制度的延伸就像滚雪球,雪球越滚越大,碾压一切,势不可挡。但幸运的是,新一代革命奋斗的光明足以与之抗衡,因为新青年为了未来,决心付出一切以打破觉新那般悲惨命运的轮回,让自己的命运得以由自己来掌控!

即使到了今天,我们也应当始终不忘理想,为属于自己的未来而奋斗!

第38篇:《家》读后感

阅读《家》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这本书能让我如此的震撼去,以至于我三天就已经将它阅读完毕。《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春》《秋》是另外两部,但是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决心将这个悲情的故事读下去。

《家》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外的过程。它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这本书中的这个“家”有些上上下下有三十几个人,书中的人物更多。在这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中,书中重点以觉新、觉民、觉慧为中心,展开了这个故事。

觉慧是整本书中有着被新思潮影响最深的思想、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的人。他在整个故事中一直走在前端。他痛恨自己所遭遇的,但却找不到出路去拯救这个现状。所有在书中的很多时候虽然头脑清醒,但行为上却无法逃出这个封建的大牢笼。觉民在这本书中虽然与觉慧一样有着这样的思想,但他有着自己与表姐琴的爱情,这让他有时候不理解觉慧过激的想要解脱的思想。我最可怜的并且无法解脱的人就是觉新。他不同于觉民和觉慧,作为长子他深知自己需要代替父亲接管这个家庭,他的痛苦与纠结并不能表现出来,他的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让自己的兄弟厌恶自己,造成他被迫娶妻,妻子惨死等悲剧。巴金在这本书中在觉慧身上倾注了他所有的心血,以娴熟的艺术手段,让觉慧这个人首先冲出了这个封建的牢笼。

在这个家庭中的四个悲剧直观地暗示了高家馆的悲剧。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的冯乐山让鸣凤死去,梅小姐在与自己所爱之人失之交臂后成为寡妇,最后得了肺病失去。后来高老太爷的死,使封建礼教的人们更加疯狂,最后让觉新的妻子含恨离开人世。这些让封建思想说害死的人们地位从一家之主到婢女,说明封建制度所危害的是所有的人,并不是只有低贱的人。在这个家中,只有到了最后一刻,连以往懦弱不反抗的觉新终于开始帮助觉慧的时候才能让人看到一点的希望,觉慧登上了那艘船去向远方,也许会带来什么转机呢?巴金在《家》的结尾中还是让人们无限遐想。

有时候我们真的需要向生活发起挑战,因为一味的懦弱不反抗会使自己死在不如意的生活里,我们还年轻,要向觉慧一样勇于去探索,勇于反抗,就算身边的障碍重重,但如果坚定不移地努力,也许一切都会有转机。

第39篇:《家》读后感

提到家这个字,现在的我们心中大多应该想到的是温暖、和睦而美好。或许平日里或多或少的纠纷不可避免,但纠纷过后,依旧温暖而和睦。然而回眸历史,在那黑暗的封建社会,在旧礼教观念的毒害下,家却并非是这样温暖和睦。

《家》所描写的就是一个受封建礼教所束缚的封建专制家庭,在这个家庭,高老太爷化身为封建制度,统治着这个腐朽的家。而他统治的手段,也正是封建统治的主要手段----专制。

在这样的统治下,家人的自由受到了约束,权力收到了限制,家又怎能温暖、温馨?在这样的统治下,高老太爷人们肆无忌惮的理由。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要打出“这是高老太爷的意思”的口头禅,便可通行无阻。这深刻的反映反映了封建专制制度的黑暗腐朽,让我深刻的领会了封建制度的可怕。

有黑暗就有光明,即使是一点微弱的光明。书中描绘了觉新、觉民、觉慧这三个形象,在他们的身上,都多多少少存在着一些先进的五四思想,然而因为地位和性格的不同,五四的先进思想在他们身上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觉新受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清醒的意识到了自己的悲剧命运,明白是就家庭和旧礼教夺取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单但由于他本人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被灌输了大量的封建思想,以致他养成了委曲求全、逆来顺受的性格,因而五四新思潮的洗礼反而让他更加痛苦。

通过觉新这个形象,我感悟到了行动要与思想共同进化,否则一旦两者矛盾形成,所要遭受的,将是原来双倍的痛苦。相比觉新,觉觉慧则将自己受到的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更加付诸实践,他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封建叛逆者的形象。热情、叛逆、只求自由的五四精神在他身上彰显的淋漓尽致。

而现如今,本来先进的五四精神却被有些青年发扬的有些过火,他们对任何事物哪怕是不良事物都充满着热忱:叛逆也不是对待腐朽的事,而是对待家长和老师:过分槌球自由。他们的行为陷入误区,发人深思。《家》通过一系列美好的生命的毁灭,控诉了封建家庭的腐朽的黑暗,描写了先进的青年一代的觉醒和反抗,为新时代的青年点亮了前行的明灯。

太阳普照大地,总有黑暗的角落:社会再文明,总有迂腐的潜伏。倘若处在阴暗迂腐的现实之中,那么时代的新青年就应该继承和发展那永不退色的五四精神,用他的光芒驱散现实的黑暗。

第40篇:《家》读后感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短暂的生命不应该逆来顺受,要伸出勇敢的双手把它剪贴得有意义。《家》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赛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

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空”,“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年轻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觉慧,觉民和琴是书中年轻一代的代表,他们敢爱敢恨,勇于反扩,试图冲破封建的囚牢,但现实并像想得那么顺利,在他们努力帜起“自由平等”旗帜的同时,不少人已因封建制度所陷害,但他们的牺牲更是激起了这群少年们的决心,他们不会因长辈的走阻挠与斥骂而退缩,他们勇敢地支起帆,在暴风雨的淋漓下远走,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并努力坚持着去实现。

觉慧,觉民等人因有信念支撑着,所以他们一直向前跌跌撞撞地闯去,但是他们的大哥学,觉新早已被封建制度折磨得深思筋疲力尽,成为旧时代的受害者,停在原地。觉新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又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自觉不自觉地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让他的一生陷入极度的矛盾痛苦中,在不满时也只能在无人时用泪水来一遍又一遍地洗刷愤慨。

他说不能那么做,他说没人理解,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他,他能做的,只有强装着笑完成一件又一件不想干的事,一切都是他在维系着,他没办法像自己的弟妹一样再去追求改变些什么,这样的他总是让人又怜又恨。觉慧,觉民,琴等青年他们在一起,互相帮助,互相激励,随落无望的深渊时,他们安慰,他们帮助,他们伸出双手,友谊让信念更加坚定,有了友谊,他们已经是幸福的了。而觉新在曾经最无助的时候,没有安慰,没有鼓励,更没有帮助,有的只是长辈无法妥协的坚定的命令,他的奋力争扎只是无法逆转的命运后绝望的毒药,他被逼迫地喝下了这致命和毒药,从此变得顺从,变得懦弱。不再抱任何希望的觉新面对弟妹们的新思想和大胆行为,只有更多的无耐和悲痛,他们的责备总是一再地刺痛他,曾经反抗失败的他觉得有点落寞。

勇敢不会是永远,信念不会是永远,但永远的充满温暖的关心,友谊会让一切破碎恢复成原样。大家手牵手一起克服重重障碍,一切会因过程而变得更美好,或许那时结果怎样也无所谓了,不会害怕失败,因为友谊让前方总是充满阳光。

第41篇:《家》读后感

通过阅读《家》这本小说,我的到了许多感悟。我觉得这本小说非常的不错,我了解了封建时期的家庭状况,明白了许多事理,所以我比较喜欢这本书。

家,在每个人看来都是十分温馨的,每个人的想法也会有所不同,对“家”的定义也有一定的差别。家,是冬日里暖心的阳光,给我们心灵带来温暖;家,是远去的人们良好的避风港湾,给劳累的人们带来安慰;家,是浩大无垠的海上的灯塔,给归来的人们指引方向!但巴金的“家”给我带来了别样的感受!

巴金的“家”鲜明的展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特色,生刻形象的描写了当时封建主义社会下,大官僚治本家的形象。高老太爷对我而言最为可恨,因为受封建主义文化的影响,他就是一个封建道德的化身。他在家庭中,对儿子粗暴打骂,并且还囚禁了觉慧。我对此感受颇深。觉慧是一个真正的敢于同封建专制势力做斗争的勇汉。他的勇敢果断令人佩服,他藐视长辈的权威,打破封建等级观念,为了反抗封建势力,他毅然离家出走,冲出大家庭,大声呼喊。这是一位真正的爱国为国人士。觉新与觉慧虽然同样对封建主义不满,但是他的无抵抗主义向封建势力妥协,令人十分可惜,当时社会上却有许多像觉新一般懦弱的青年,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发展。至于鸣凤,觉明等人的反抗和不辛遭遇,正完美的诠释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矛盾和黑暗!

在我阅读《家》之前,我本以为这部作品将会把我带入家温暖的怀抱,让我体会到家的温暖和快乐。但是,眼见为实,巴金的《家》体现展现出了封建爪牙下的黑暗,家庭内部的矛盾重重,旧文化,旧道德和封建迷信深深的镶入人民的心中,人们被迫害得十分悲惨!

放眼今日,家在如今的时代是一个人们向往的地方。家如此的舒适,如此的温馨,时代在进步,文化在进步,“家”的含义和内涵也在进步,越来越丰富。

《家》也许并不是巴金最好最优秀的作品,但绝对是最有人缘的一个作品,也是我感受比较深刻的,比较喜爱的作品!

第42篇:《家》读后感

封建,迷信,毒害,反抗,逃避,黑暗,这几个词在《家》的字里行间不断地穿梭着,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制度的腐朽,糜烂。四世,少年们的爱爱情悲剧,家族之间的纷争与利益,一个封建家庭的兴衰,让我不禁想起了《红楼梦》种种的历史悲剧,仿佛清末的腐朽在《家》中重现。

高觉新与梅,高觉民与琴,高觉慧与鸣凤的悲惨经历我认为是这个故事的三条线索。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封建的束缚。新其实是个积极上进的人,也想跟民与慧一起接受新思想,但高老太爷却剥夺了他学业与爱情,他奉父亲之命娶了瑞珏,包括鸣凤最后没能与慧成亲,被高老太爷要她做冯老头子的姨太太等。封建束缚仿佛是一把牢牢地枷锁在当时小孩一生下来就被戴上了链铐,不但束缚了他们的行动也束缚了他们的成长。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封建的迷信。在高老太爷办梅死后的丧事时,陈姨太以避血光之灾为由把即将临盆的瑞珏赶到郊外生产导致瑞珏难产而死。说着是封建迷信不如说这是封建中辈分象征着权力,陈姨太就为了一时不满而要毒害人命,我在管中窥见了封建时期的人性泯灭。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封建毒害。梅和新相爱,后被迫嫁姓赵的人家,可惜一年后守寡,她回到城中和觉新之间的感情却始终不能泯灭。最后含冤死去。封建的漩涡中没有自由,命运总是被长辈控制,到长辈死后,自己也沦落为封建顽固的代表,这也让这个黑暗的制度没有光明。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反抗。民与琴的爱情和爷爷坚决斗争,离家逃婚,做了高家从来没有人敢做的事,可惜最终失败;琴看倩如把长辫剪了,她也想这么做,但遭到母亲的反对;琴想上男女同校;觉民弟兄的几个同学创刊了《黎明周报》批评和攻击不合理的旧制度和旧思想等都说明了青年学生是时代的领袖。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逃避。最典型的代表是慧,因为他的自私,他没有把他心爱的人留住。他这时才发现自己也是一个胆小,懦弱的人,他对生活已厌倦了,他有了远离这个家庭的想法。并在哥哥的帮助下逃脱。

封建的黑暗自然不用多说,无论是从巴金还是鲁迅的文章中都有,想想自己因为青春期一点点矛盾而与父母意见不合,再想想与封建家庭中那种看不见的壁垒相比,我们是万幸的。

第43篇:《家》读后感

一阵寒风过后,我抬手关上窗户。望着刚和上的书,摸着冰冷的刺金书名,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就如刚洗完冷水的手放在火炉上取暖,犹如将刚煮熟的鸡蛋放在冷水中冷却。心中有如一股劲在不断的上升、上升……

看着窗外川流不息的车流,一左一右的车流,就像书中的两位主人公,觉新和觉慧两兄弟,虽在同一道路出发,却是朝着不同的方向行驶,宛如一对平行线,在思想上注定没有交集。觉新的“不反抗主义”和“作揖主义”使我愤懑不已;而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敢于追求自我,使我略感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带来的传统旧思想的束缚,葬送了觉新这个有为青年。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在封建家庭孝道日益的感染下,在全家不懈的思想的带动下,他放弃了,他不敢反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他的婚姻时,他默许了;当家里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时,他也默许了……当他意识到家庭内腐败的封建思想,正想去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梅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之后,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反而使他在腐败的封建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的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在觉新的镜面世界中,觉慧这条他的平行线,一个封建礼教的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桎梏了他18年的可怖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死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虽然他没有与鸣凤终成眷属,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得充满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我觉得他们两人就像当今社会的缩影,一种是妥协,而另一种是不言放弃,敢于拼搏,追寻真实的自我和理想。

第44篇:《家》读后感

黑色的雪夜……黑漆漆的门伫立在寒风中。像瘦口一样大开着,吞噬着无尽的黑暗……

你可曾想到旁边公馆里梅的心思?可曾想到她与觉新那段凄凄楚楚的感情?“日日思君不见君”的心情,何等悲凉?两人相见,却不能嘘寒问暖,而是含泪转身,扭头离去,不容得叙叙旧情,就因惧怕周围公子太太的诽谤。由于苦苦相思,知道自己永不能与觉新在一起,梅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即使有钰,旧情依旧牵引在她心头。哭干了泪,却又要慢慢的吞咽旧礼教的恶果,“此情无计可消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身体终于吃不消,亭亭的梅闭上了美丽的眼睛。撕心裂肺的哭声终究没有唤醒她,钱太太的悔恨没能将时光倒转。一个无辜的牺牲,没几天便被人用欢声替代了罢。还曾有谁记起呢?

你可曾记得鸣凤惨淡的哭声?可曾记得她最后一次来找觉慧时的样子——“极力忍住泪”、“声音异常凄惨”?可曾记得她抱着周氏的腿哭的昏天黑地?也许,鸣凤只是一个女佣,但她有尊严,有人格!她宁死也要维护自己的清白,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但又有谁会听她的话呢?曾经觉慧与她的那段往事真真切切成了往事,一个女卑怎么可以和公子少爷相提并论呢?这样一个刚烈的女子,却换不来旧社会统治者的半点同情,冷若冰霜的心,少爷少奶奶们除了觉慧还有谁会考虑到鸣凤呢?正如作者所说的——要为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是掉了青春的青年!这样一个纯洁的女子,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女,就这样以一个宁可投湖自杀也不屈服的背影,给读者留下了深深的怀想。

还有觉慧。接受了“新思潮”的影响下的觉慧,显得独树一帜,他同情底层的工作者(如鸣凤),他向往自由平等,而不是像觉新一样对一切都懦怯顺从,他总是有很多的主意,他看到了旧社会的黑暗本质,唯有他,敢于反抗封建统治,在那样一个旧社会里,他觉醒了,“叛逆”了,是新青年中的一个,没有做一个时代的落伍者,而是做了一名开拓者。爽朗的性格,让他不会像大哥那样矜持,充满矛盾,又不会像梅一样多愁善感。他向往自由,敢于创新,大胆争取个性解放。他似乎什么都不怕,不懦弱,不胆怯,不肯服从,有自己的思想。我敬佩他,佩服他的骨气。这样的青年在当时真的是不可多得!陈腐的文化和嘈杂的社会没有玷污他的双眼,他有自己的打算,有对社会的新认识!

从《家》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当时旧社会的腐败与黑暗,男女交往的不平等,和所谓封建伦理“孝“道的熏染,这一切都加强了悲剧的氛围。

这一部传奇的着作,给予了我震撼,和对社会的感慨,还有对现在这难能可贵的和谐世风有了更深的了解。

第45篇:《家》读后感

“人的身体可以被囚禁,人的心却不可以。”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在辛亥革命后的时期,那个时代人思想受封建社会的影响都是腐朽,但也存在着新青年。

觉慧的家族是封建旧家族,他家公馆有着悠久的历史不知经过几次更换门匾。里面究竟有着怎样的秘密,依旧不会为外人所知道。在觉慧印象里的家有着黑漆大门,好似关住了他;当门开着时,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像一个黑洞,这里面有着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

家是一个温馨的词,但在他眼里是“狭的笼”好似被密密麻麻的线缠住,无法挣逃开来。他常常想反抗束缚他的某个东西,可又不知反抗什么。在白天欢乐统治着公馆,在黑夜悲泣统治着公馆。

无论白天或是黑夜世界都有两个不同的面目,为着两种不同的人而存在。在封建社会中,中国青年们受到陈腐的封建道德影响,没有自我,而觉慧和他的家族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

他是矛盾的。他想挣脱旧思想却又被束缚在其中,他自己也很迷茫自己在挣脱什么东西,因为大家都是“无抵抗主义”。“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这是他的写照,也是唤醒自己和其他人的一场勇敢的斗争,在书里他做了先行者。

他想反抗这一切,他想要反抗这一切,他要反抗这一切。不止为了封建的旧制度的思想,更是为了自我,和无数受着折磨的其他人。

他是勇敢的,他反抗了,他离开了家,他挣脱开掉束缚着他的东西,一种新的感情渐渐抓住了他,他不知道究竟是快乐还是悲伤。但是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离开家了。他离开了旧的家庭,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没有一点留念。封建制度对人的迫害和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是罪恶的。而觉慧的反抗也是代表大多数人觉醒。

“宁做沥血歌唱的鸟,不做沉默无声的鱼”,开始反抗命运的不公,寻求自我的反抗之路。

那怕前方有多少荆棘,我想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弱的光芒;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第46篇:《家》读后感

“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生活好似一个巨大的工厂,我仿佛看见一个个生龙活虎的娃娃,被传送带送进封建的机器中。这机器束缚他们的手脚,蚕食他们的思想,最终生产出一具具冰冷麻木的行尸走肉,步履蹒跚地爬向自己的坟墓。

但这一切改变了。五四运动像一股奔腾的激流,冲击着囚禁万千百姓的黑暗囚笼,冲击着这吃人的社会,冲击着封建毒瘤深埋的根基。旧制度如同腐朽的木乃伊突然接触清新的空气与明媚的阳光,必然分崩离析。《家》正是在这样的激流中诞生的小说。小说以成都首富高家为背景,描写了高家三代人的生活,进而反映出中国社会新思想与旧思想的斗争。

《家》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个个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些人物大致按照辈分分为三类:高老太爷一代,“克“字辈一代,“觉””、“淑”字辈一代。高老太爷和陈姨太是典型的封建家长的代表,他们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的意志与命令不容违背。这些人年轻时受长辈的指使,封建礼仪尊卑已深入他们的思想,所以当他们成为长辈后便认为指使年轻人是理所当然。“克”字辈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们接受过资本主义思想,懂得如何持家,但也受封建长幼尊卑思想影响,贪图享乐,欺下瞒上。这类人是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妥协的产物,他们维持着这半封建社会的运行(这样看来,觉新更像这一代人)。最年轻的是觉民、觉慧这一代人,“家里没有人关心我的前途,关心我的命运”,但他们用一颗反抗的、自主的心去争取到自己的理想与爱情。他们在家庭中是最底层,在思想上却是最高层。当鸣凤含泪投湖时,当觉民严词拒绝冯家的婚事时,当觉慧毅然东向上海时,年轻人的自主与反抗精神无不体现得淋漓尽致。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家人为高老太爷“捉鬼”时,觉慧断然阻止巫师进入自己的房间。“他站在门口,好像把守住一道关口似的。”觉慧当然不相信这种迷信的办法,还怒斥长辈们的无能与胡闹,骂得克明和觉新自知理亏,哑口无言。觉慧用清醒的头脑,揭穿了长辈们为赢得“孝顺”的名声而闹出的丑剧,同时捍卫了自己的尊严。作为比较,懦弱的觉新只能把拳头砸在那扇隔开他和瑞珏的门板上。

《家》的故事主要是从觉慧的视角出发的,而我也常常与觉慧感同身受。他看到这个用封建礼教维系起来的家庭是怎样的虚伪,看到暧昧的人际关系如何在危险面前灰飞烟灭。他无法理解人们思考的方式,无法理解长辈的所作所为有何意义。而我也常常联想到我的生活。封建制度的确早已被消灭,但许多落后的思想和成见仍然残存在现代人脑中。依靠人际关系攀附拉拢之风依然盛行,当官便威风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人与人间的感情用“份子钱”来衡量,这些成见不但影响了社会风气,而且不利于我们年轻人形成健康的人生价值观念。所以,年轻人必须要有自己的主见,必须明白自己真正追求什么,必须找到自己人生价值所在,而不是被社会的成见牵着鼻子走。这样,才能让我们短暂的一生变得充实。

《家》已经出版80余年了,尽管社会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书中一个个热血青年对自由民主的孜孜追求,将永远是我们年轻人的宝贵财富。

第47篇:《家》读后感

家是什么?家是李白《静夜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中那轮明月;家是马致远《秋思》“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那九曲回肠;家是《黄鹤楼》中“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的缕缕秋思;家是李白《春夜洛城闻笛》中“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那撩人的夜曲;是张继《枫桥夜泊》中“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的夜半钟声。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亲切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就只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过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在巴金的《家》中,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另一类则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就拿觉新来说,他就是那些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唯命是从,最终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莫过于觉慧,他积极参加学生会参加游行,敢于表现对现实生活的严重不满,敢于做出反抗,即使他爷爷不允许他外出,他也并没有放弃学生会的工作,而是在家读书看报,了解当天的新闻,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反抗封建社会的统治,以此来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再看看现在,家家户户和和睦睦,极少存在家庭的明争暗斗,都是民主制度,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家人一起商量解决,小孩子也有发言权,并不是一味的不分对错唯命是从,和封建社会的那一种“我是长辈,我说了算”的封建专制家长,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勾心斗角,损人利己,口是心非的那些男男女女截然不同。

《家》向我们充分展现了封建社会的家庭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家》中那封建社会中不像我们这样开放,他们不敢创新,没有民主。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类文明在不断的进步着,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像《家》中的觉民觉慧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以为的盲目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会苦了自己,我们要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

《家》描写高氏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天我们的家,长辈为我们日益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大部分父母事事征求我们的尊重和意见,宠爱并溺爱我们,在如此幸福的环境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回报他们,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更幸福,我们的生活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尽管现在的生活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好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第48篇:《家》读后感

“风刮得很紧,雪片像扯破了的棉絮一样在空中飞舞……”文章的开头就以环境描写开篇,“他的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有深意的结尾。读完《家》,我的内心十分沉重又复杂。

封建社会的种种恶意悲惨残酷与知识分子的无知、迷茫表现在种种方面。

对于大哥觉新的婚姻大事,父亲竟用草率简单的抓阄决定,从骨子里透露出冷漠、无情、毫无人性的感情色彩,如此愚昧、无知。我也“亲眼目睹”了一个有理想、有文化的知识青年被封建社会的纽带束缚,一步步被拉向深渊,没有半点挣扎,我的内心很压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想抓住他的衣领问他为何不反抗。在描写方面,作者也“动了手脚”,只用第三人称淡漠的形式“他想,他……”给环境笼上一层悲凉的社会面纱,与本文开头大不相同,开头以两兄弟互相对话而呈现,给开头充满活力,有积极向上的情感。现在看来,或许作者只是想欲扬先抑、以乐衬哀罢了。

在“梅表姐”一节时,“一切都是无可挽回的了。不管时代如何改变,我的境遇是不会改变的。”也充分体现了当时的知识分子的无知思想。时代、环境的影响虽大,但它们都是人造的,人可以通过斗争来改变环境,但也需要时间,我悲哀他们生活在这个战火硝烟弥漫、水生火热、黑暗封建的社会里,若到如今,知书达理、文化渊博的人(不分男女)总有让自己展示的舞台,而不是从前的“女子无才便是德”,但也愤怒他们的无用哀悼,妥协,退让,我的情感十分复杂,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最最让我欣慰的就是三少爷觉慧,透过纸书,我仿佛看到一个勇敢,敢于反抗的年轻知识分子,他比大少爷、二少爷更来得果断,比如最后的离家出走,对“捉鬼”的反抗,但,他也有朦胧迷茫的地方。或许怀着少女对爱情的向往,我很期待鸣凤与觉慧在一起,而不料鸣凤抗冯爷婚不成投湖自尽,在我眼里的鸣凤,是一个对爱情忠贞不渝、聪慧的女子,在死前她还心心念念想着觉慧,而觉慧——在这个时段却不断地放下、重拾、放下、重拾爱情,不够成熟,表现彷徨、纠结。最后他们没有走在一起,吞噬他们爱情的不是湖,而是黑暗封建的社会深渊。

我为当时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们感到惋惜,也庆幸现在的我生活在如此开放幸福的时代,在黑暗中寻找光明,我是我的观音。这大概是我所学到的吧。

第49篇:《家》读后感

“我想有个家……”音律在跳动着,歌词道出了人们的心声,可到底什么才能称作“家”?

“家,应该是蜘蛛网的中心,连结着千丝万缕的情,不管你走得多远,你的喜怒哀乐只要有一丝丝的脉动就会震动着蛛网的中心”这句话,把家比作蛛网的中心,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家是我们遇到挫折后的避风港,家是安抚我们心灵伤口的创可贴,家是承载着我们喜怒哀乐的小船,当我们在黑暗中迷惘的时候,家是那一盏照亮我们前方的路的指明灯;当我们在寒冷中孤独的时候,家是那一张温暖我们的心的棉被;当我们在迷途中无助时,家是那一张指引我们回归正道的地图。家的作用是无法被取代的。

家同时也意味着爱与责任。萨克斯曲《回家》不知打动了多少游子的心,它的产生正是由于作者夜深回家时,发现母亲还坐在沙发上等他归来,真情涌动于是写成了这经典之作。一个人无论你长多大,长多老了,在母亲的眼里你还是她的小孩。母亲家中等小孩的场景,每个人都经历过,感觉不一样,有的温馨,有的激动,有的心酸。俗话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这些爱也只有在“家”的存在前提下才会呈现出来。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厚重如山的父爱;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细腻如水的母爱;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触动人心的真爱。再如老舍在《我的母亲》里,就有心酸的叙述:“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都是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的一切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左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一定要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的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如同冰一样冷,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

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着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剩下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晓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跟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请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愣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累遮住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这一段文字,诠释了母亲对儿女该尽的责任和儿女对母亲应尽的义务,劝诫我们不要等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才想起在家中孤独地等待着我们回去看望、回去陪伴的老父亲、老母亲。不要等到我们后悔的时候,才发现能补救的机会早已逝去。不要让这种欲哭无泪的心痛,一直痛楚心扉。如果没有了父母对子女的责任,那么,家也就么有了其存在的意义。如果没有了子女对父母的义务,那么,家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

总之,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根本不是一个具体的地方所在,只是某时某刻在某地方有了安心的感觉,就算是到家。我们可以做和应该做的,只是使这种“心安”这种“心神合一”这种“神魂合一”的感觉尽可能地常在,那么不论一个人身居何地,都不算离家很远,或者干脆说就是身在家中了。

第50篇:《家》读后感

最近正在重读《家》这部经典著作。初一的时候只读过一半,这几天正好借着电视剧《家》的热播重读经典。

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包括《家》、《春》、《秋》三部,内容是通过一个大家庭的没落和分化来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以很大的激情对封建势力进行揭露,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并与这种家庭决裂。

《家》这部分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巴金老先生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掩盖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高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表姐的抑郁致死,瑞玨的悲惨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

觉新、觉民、觉慧兄弟三人的不同命运也是作品的一条主线,是始终贯串在《激流》三部曲里的人。

觉新,作者对他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玨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原著中作者对他是有一些批判的,大多是通过觉慧,批判他的怯弱、“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读者只有在把他当作一个牺牲者的心情下才可能产生一点惋惜;这种情绪却往往又为人物自己的行动所否定了。

觉民的性格是沉着的,也是比较定型的;作者给他安排了一个比较顺利的遭遇,使他胜利地得到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他也有改变和发展,但都是顺着一条路向前的,他自信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五四”的浪潮掀起了青年一代的热情和理想,也回深了他们对于旧的制度和生活的憎恨。

《家》中的重要人物觉慧,便是这种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的民主主义力量的代表。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他的信念很单纯,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的确是“幼稚”的,对周围的一切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甚至感到“这旧家庭里面的一切简直是一个复杂的结”,他这直率的热烈的心是无法把它解开的。但因为“五四”时代对旧的一切表示怀疑和否定的精神,他知道这个家庭是“无可挽救的了”。他并不想对“家”寄托什么希望,而热心于交结新朋友、讨论社会问题、编辑刊物,创办阅报社等等社会活动,“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即使在他与鸣凤热恋的时期,他在外面也“确实忘了鸣凤”,只有回到那和沙漠一样寂寞的家里时,才“不能不因思念她而苦恼”。最后,觉慧无所顾忌地离开家而远走了。作者通过觉慧写出了革命潮流在青年中的激荡,写出了包含在旧家庭内部的新力量的成长,也通过觉慧来对觉新的“作揖主义”和别人的懦弱性格作了批判。

作品中四位女主人公不同的命运中又有着某种相同——瑞玨,旧社会的一个女人,可以说死在封建的礼教下,也可以说是死在她对爱情的追求下。我宁愿认为她是死在对爱情追求下,也不愿认为她是死在封建的礼教下。因为最起码他追求到了她的爱情,那是有价值的死;但在那个封建思想弥漫的社会下,如果说她死于封建礼教,那并不希奇,封建礼教下死的女人还不够多么?鸣凤就是一个例子,所以说她死于封建礼教会让我觉得她的没有任何的价值。所以我更愿意说瑞玨是被爱情葬送……

巴金在回忆自己写下这些文字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我熟悉我所描写的人物和生活,因为我在那样的家庭里度过了我最初的十九年的岁月,那些人都是我当时朝夕相见的,也是我所爱过和我所恨过的。然而我并不是写我自己家庭的历史,我写了一般的官僚地主家庭的历史。我写梅,写瑞玨,写鸣凤,我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愤。我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的牺牲的年轻女人叫出了一声:冤枉!我真不忍挖开我的回忆的坟墓,那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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