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扁鹊说病
春秋时期有一位名医,人们都叫他扁鹊。他医术高明,经常出入宫廷为君王治病。有一天,扁鹊巡诊去见蔡桓公。礼毕,他侍立于桓公身旁细心观察其面容,然后说道:“我发现君王的皮肤有病。您应及时治疗,以防病情加重。”桓公不以为然地说:“我一点病也没有,用不着什么治疗。”扁鹊走后,桓公不高兴地说: “医生总爱在没有病的人身上显能,以便把别人健康的身体说成是被医治好的。我不信这一套。”
10天以后,扁鹊第二次去见桓公。他察看了桓公的脸色之后说:“您的病到肌肉里面去了。如果不治疗,病情还会加重。”桓公不信这话。扁鹊走了以后,他对“病情正在加重”的说法深感不快。
又过了10天,扁鹊第三次去见桓公。他看了看桓公,说道:“您的病已经发展到肠胃里面去了。如果不赶紧医治,病情将会恶化。”桓公仍不相信。他对“病情变坏”的说法更加反感。
照旧又隔了10天,扁鹊第四次去见桓公。两人刚一见面,扁鹊扭头就走。这一下倒把桓公搞糊涂了。他心想:“怎么这次扁鹊不说我有病呢?”桓公派人去找扁鹊问原因。扁鹊说:“一开始桓公皮肤患病,用汤药清洗、火热灸敷容易治愈;稍后他的病到了肌肉里面,用针刺术可以攻克;后来桓公的病患至肠胃,服草药汤剂还有疗效。可是目前他的病已入骨髓,人间医术就无能为力了。得这种病的人能否保住性命,生杀大权在阎王爷手中。我若再说自己精通医道,手到病除,必将遭来祸害。”
5天过后,桓公浑身疼痛难忍。他看到情况不妙,主动要求找扁鹊来治病。派去找扁鹊的人回来后说:“扁鹊已逃往秦国去了。”桓公这时后悔莫及。他挣扎着在痛苦中死去。
这个故事告诉人们,对于自身的疾病以及社会上的一切坏事,都不能讳疾忌医,而应防微杜渐,正视问题,及早采取措施,予以妥善的解决。否则,等到病入膏肓,酿成大祸之后,将会无药可救。
拓展阅读:法如深涧
楚庄王准备去攻打越国,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他的谋臣杜子。杜子问:“不知大王出兵越国的理由是什么?”楚庄王说:“越国目前政治腐败,兵力不足,正是攻打的好机会,我不想放过这个机会。”杜子又问:“大王有成功的把握吗?”楚庄王十分自信地说:“当然有把握。越国眼下正不堪一击,我出兵必定是马到成功!”
看着楚庄王那盲目自信的样子,杜子语重心长地说:“大王,您所说的情况并不全对。越国目前情况的确很糟,可是我们楚国的情况也很不妙啊。人的智慧跟人的眼睛一样,一个人可能常常深谋远虑,但往往想不到近忧,这就像人的眼睛常常看得很远却难以看清自己的睫毛一样。大王您很清楚地看到越国的危机,却对楚国的'不足缺乏足够的分析。您仔细想想,楚国的军队其实并不强大,曾被秦国、晋国打败,还丢失了几百里的疆土,这不是兵力不强的表现吗?楚国的政治也未必清明,像庄(足乔)(jue)这样的大强盗,可以在国内横行霸道,肆意违法,而各级官吏却对他毫无办法,这不也是政治腐败的表现吗?依我看,楚国的情况要比越国更加糟糕,大王您看不到这些,却还想着要对越国用兵,这不正像目不见睫那样缺乏自知之明吗?您是否想到别的国家也会像您对越国的考虑一样而对楚国虎视眈眈呢?因此,大王的当务之急应是认真把楚国自己的事办好才对呀!”
杜子的一番话,说得楚庄王如梦初醒,心服口服,他决定不去攻打越国,从此加强对楚国的治理,使楚国真正强大起来。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很容易犯“目不见睫”的错误,看别人的缺点很容易,看自己的不足则很难;考虑问题常常想将来很远的事,却难以把握眼前的情况。这种对待问题的态度和思维方式是不对的,如不进行矫正将是很危险的。
和氏璧
楚国人和氏有一次在楚山中发现一块叫做璞的玉石。他把这块璞玉拿去奉献厉王。厉工不懂璞中含有宝玉,所以把玉匠召来进行鉴定。那匠人看了璞后对厉王说:“这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厉王听了这话勃然大怒,他大声喝道:“好一个胆大包天的贱民,你竟敢以乱石充玉欺骗我!”紧接着他命令刀斧手砍掉了和氏的左脚。和氏忍痛含冤离去。
厉王死了以后,武王继位。和氏带着那块璞进宫去献武王。武王也找了玉匠鉴定那块璞。玉匠仍然说它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和氏因此又惨遭与第一次献璞相同的灾祸,被武王命人砍掉了右脚。
武王死了以后,文王继位。和氏来到楚山脚下,抱着那块璞痛哭起来。一连三天三夜,和氏把泪水哭干了,又从眼里哭出血来。附近的村民和过路的行人见此情景都感到悲怆。这件事很快被文王知道了。他派人到楚山察看情况。那差官见了和氏以后问道:“天下受砍脚之刑的人很多,为什么唯独你长期悲痛不已呢?”和氏回答说:“我并不是因为脚被砍断才这样悲痛,我痛心的是一块宝玉被人说成是普通的石头;一个忠心耿耿的人被说成是骗子。”
文王听了差官的汇报以后,觉得有验证和氏的“璞中有玉”之说的必要,所以令玉匠用凿子把璞的表层敲掉。果然像和氏所说的那样,里面露出了宝玉。文王又命玉匠把玉石雕琢成璧,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和氏璧”,用以昭示和氏的胆识与忠贞。
这一故事的主人翁和氏,是一个有才干、有忠心的人。他在两次献璞都遭受砍脚冤刑以后,仍在楚山下大哭三日以鸣其冤,体现了他为坚持真理把生死置之度外的顽强精神,他的忠诚和执着实在是令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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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
我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小狗,我奶奶家就养了一只小狗。我一有空就去找它玩,每次都玩得满头大汗。
那只小狗一生下来就有一身雪白的绒毛,所以给他起名叫小白。它那三角形的脑袋上长着两个黑糊糊,圆溜溜的大眼睛,眼睛下面长着一个圆形的朝天鼻,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半圆形的大嘴巴,嘴巴两边长着圆滚滚的肋帮,两只往下垂的大耳朵,它的身体是圆形的,表面长着长长的绒毛,下面长着两四条胖乎乎的小腿,背后长着一条花卷形的尾巴。当它长大后,背上的毛变成了淡黄色,像一只小雄狮,人称“大帅哥”。
小白不仅长得漂亮,而且会讨好别人。
小白对奶奶也非常亲切,每次奶奶出门回家,一进门,它都高兴地不知如何是好,不是用舌头舔奶奶的手,就是用脑袋蹭奶奶的腿,如果奶奶不依它,他就在地上打滚,好像不高兴,直到奶奶任它亲个够,它才乖乖地离去。我喜欢的小动物
小白也是一只非常爱玩的小狗。每次主人离去有事,他就玩自己的。主人一有空它就去找主人玩。他最喜欢玩毛毛熊和小丑鱼了。每天都去玩它的玩具,每一次主人把玩具拿出来的时候,它就盯着玩具,如果主人不给它,它就在地上转来转去,装着没看见的样子。主人走开了的时候,它就飞快地追上去,蹭的一声把玩具抢走了。主人有时会说它一句,这小狗,真淘气,那时,它玩得正开心呢!
小白也是一只爱跟小猫玩的小狗。有一次,它看见一只小猫,就飞快地跑过去,想抓住小猫,没想到小猫比它还机灵,一下子爬上大树,小白上不去,就在地上叫了几声,小猫不下来,还在树上发呆呢,小白等不及了,就跟主人走了。我看见了,笑个不停。还有一次,他看见车底下有只小猫,就去追它,小猫跑了,只听见蹭的一声,小白头撞到了车上了。我叹了口气说:“这小狗,真是有勇无谋啊!”可他昏头昏脑地又去追小猫小去了,可就是追不上小猫,小猫也找不到了,小白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地。
小白不仅长得帅气,而且讨人喜欢,成了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小动物,有上串下跳的小松鼠,有可爱的小猫咪,还有类型很多的狗狗,还有……可我最喜欢的还是朋友家那小白兔“屎不多”,咦,很多人听到这儿名字都觉得很怪,这是为什么呢?让我来告诉你吧!
一天,朋友跳跳家来了一只小兔子,说是他的爸爸买给她的,刚买来,她就叫上我和另一个朋友嘉嘉一起去她家看。我蹲下来仔细的看着:这只小白兔全身都是白色的,耳朵中还带着一丝散乱的血丝,眼睛也是红得不得了,它好像还不熟悉这陌生的环境,便跳来跳去好像要出来一样。“呀!你看!”跳跳用手指着边叫起来,我们不由得朝跳跳手指的地方看去,原来这只兔子拉了它来这里的第一次粪便,“不行,它好像还会再拉。”嘉嘉警惕地说,我们等了一会儿,我便说:“没有呀,应该不会再……”我话还没说完,这只兔子就拉了第二次粪便,我们看看对方,大笑起来。“嘿,我们别笑了,带它下去玩玩吧!”跳跳说。小兔子好像听懂了我们说的话,也急切地想下去玩,想讨好我们,便乖乖地坐在那里不动了。我们对它点点头,便带它下去了。我们一打开笼子门,这只兔子就快速的跑了出来,“呀!你看,它又拉了!”
它不停地拉着粪便。不过,一会儿,它便乖乖地坐在那里啃草地了。可是,粪便犹如“天女散花”一般,撒满一地了,后来,它越来越放肆,我们无可奈何,只好把它送进了宠物店,在这段时间里,我们给取了一个外号,不对,应该说是名字,叫“屎多多”,一个月后,屎多多回来了,跳跳很高兴,我们也一样。我们以为屎多多还会继续“我行我素”,可经过我们的一番观察,咦,屎多多拉屎少了,所以我们就把它的名字改了过来,叫“屎不多”。现在,我们已经把它放回了森林,又一次,我们去找它没找到。跳跳很怀念它,当然,我们也一样怀念“屎不多”在的日子。
我喜欢朋友家这只可爱的小白兔,“屎不多”是也!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可爱的小白兔了,它是我六岁生日的时候妈妈给我买回来的。
小白兔长得真可爱。它长了一身洁白的毛,像棉花团似的,摸着它的毛感觉绵绵的、软软的。更可爱的是它的那双顺风耳,风一吹,连草动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那双耳朵有时竖起来,有时贴在背上。一双像红宝石一样的眼睛炯炯有神,好像时刻注意着我的手里有没有拿着好吃的东西!最有意思的是小兔子的那张小嘴巴了,那张三瓣嘴活像个大写英文字母“Y”。
小兔子可胆小了。它从来不让别人抱它,就连碰它都不让碰一下。如果在外面有陌生人动它一下,它就会钻进汽车下面躲起来。记得有一次,我们家来了一位小妹妹,小妹妹很想抱一下小兔子,我同意了。但小兔子就是不同意,一个劲往我怀里钻。我让小妹妹拿了点生菜,然后我对小兔子说:“让这个小妹妹抱抱你吧!”它好像听懂我的话似的,慢慢走到了那个小妹妹跟前,一路上好像在想:如果她对我好我就让她抱,如果她对我不好我就跑到沙发底下。
我的小兔子不但胆子小,而且还喜欢乱吃别人家种的生菜。有一次我把小兔子带下了楼,在楼下我摘了几朵花,在一边玩,玩够了,我又回来找我的小兔子,可是我怎么也找不到。我想:这下完蛋了!我全家人一定会说我的。就在这时我的小兔子又朝我跑了过来,一看就知道它一定是去找吃的了!我问它:“你到哪去吃东西了?”它听懂我说的是什么了,就领着我到了种生菜的土地旁边。我还没反应过来,小兔子就又上去吃掉了两片菜叶。我生气的就对它说:“别吃了,别吃了。这不是咱们家种的菜。”我赶紧把小兔子抱回家了。
现在大家应该比较了解我的小白兔了吧!是的,现在天气暖和了,我给小白兔穿上了一件不热的新衣。为了不让小白兔再吃别人家种的菜,我在小兔子的脖子上拴了一条绳子。我的小白兔虽然很胆小,爱乱吃别人家种的菜叶。但是它也为我的生活添加了许多乐趣。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
我的邻居家里有一只调皮而可爱的小狗,叫盼盼。
盼盼长着一身棕色发白的容貌,它的眼睛大大的,亮亮的,看起来挺精神。它的尾巴又松又软,高高地卷起来,它高兴的时候,尾巴左右摇摆,像一朵绽开的鲜花。它的腿毛绒绒的,一天到晚跑来跑去,好像它对什么事情都很好奇。
经过一天的紧张的学习,我很疲劳。我一放学回家,小狗就迎面扑来,在我的身上舔来舔去,不时地把前爪搭在我的腿上,叫我抱一抱它。看见了它我放松了很多。
我很喜欢吹竖笛,每次我到邻居家吹竖笛时,盼盼就仰起头,随着我的笛声一声声吼叫着,好像在给我做伴奏。
我非常喜欢我邻居家的小狗盼盼,因为它不时地给我带来快乐。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5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我家就有一条可爱的小狗狗名叫:“牛牛”牛牛长着一条长长的尾巴,胖胖的身子,四条细小的腿,圆圆的头,一双尖尖朝上的耳朵,好玩的鼻子,好吃的嘴巴。牛牛的那个嘴巴可是什么都吃都吃得下去,我和牛牛发生过一件有趣的事情你们肯定想知道是什么。一天我吃饭时不小心把一块大猪肉掉在了地上,牛牛见了,向箭一样飞过去,迅速的吃完了。这下它可不放过我了,用它那尖尖的牙齿来咬我的裤脚,天呀!这我可怎么吃饭呀?
没办法只能给它一块鸡肉了,于是我把鸡肉放在了地上,牛牛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等它吃完了,爸爸也已经给它做好了那丰富的晚餐。这就是我家的牛牛你们觉得可爱吗?可爱的话就给我鲜花吧!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6
我七岁的时候,姥姥送给我一只小狗。我可喜欢它了。
因为小狗的眼睛水灵灵的,所以我给它取名为“灵灵”。“灵灵”调皮可爱,经常给我带来许多欢乐。当然,“灵灵”还有许多优点,如果你见到了它,一定会喜欢上它的。“灵灵”虽然是一只狗,也听不懂我说的话。但是,我喜欢它,我常常把它当成一个人。如果我有烦恼或者不开心的事,我都会和它一起解决,如果我有开心的事,也会和它一起分享。古人曾说过一句话,叫:“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虽然他它是一只狗,听不懂我所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可是我不计较,只要能找个东西,诉说我的心事和烦恼,它听不懂也没关系,说出来就好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灵灵”。听了我的介绍,你们喜欢它吗?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7
猫是我最喜爱的一种小动物,我喜爱猫的原因不单只是因为它长得可爱,常逗人欢喜给生活带来乐趣。而且更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是一名出色的捕鼠能手。猫和虎同属一科,它们的长相相同。尽管大小悬殊,但猫却具有着虎的种种优点。强健的四肢使它有极快的奔跑速度。脚上的爪子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而且能沿墙壁上房,爬树跳,追捕老鼠。脚底下的肉垫,使它走起路来悄然无声,能偷偷地接近老鼠,轻而易举地把它抓住。猫还具有一些虎所不能与之相比的优点:猫的眼睛可神了,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也能看清楚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逃不过它的眼睛。它的耳朵非常灵活,能够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只要有声音,哪怕是极小的,它也能及时分辩。猫的胡须很长感觉十分灵敏,能够测量各种洞口的大小。这样一来,老鼠一旦遇见了猫,便注定是难逃了。
猫只有在夜晚才显特别精神,是猫进行捕鼠的时机。白天,它会找个暖和的地方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有时它很贪玩,出去一天一夜也不回家,可是,它听到老鼠的一点响动,又多么尽职,它屏息凝视,一等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我家有了猫之后。晚上再也听不到老鼠偷食的吱吱声。再也不怕老鼠会咬坏或打坏家中的物品。每晚都可以睡上一个安稳的觉。猫有时特好玩,你在桌上静静地看书或作业时,它会悄悄地来到你的脚边钻来钻去,也喵喵地不停叫几下,有时还会爬到书桌的另一面,扑在那里眯着双眼,静静地陪着你阅读书本,你每每会伸出手来,抚它一下,猫很可爱也懂得人性。多可爱的小猫啊!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8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种,比如说温顺可爱的小白兔,憨态可拘的大熊猫,乖巧听话的大花狗……在这么多种动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猫。喜欢猫,是因为它很勤奋、很能干,能够帮助人们捕捉老鼠。猫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开始活动,它的两只眼晴在夜间炯炯有神,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出它的视线;猫的四只爪子都有厚厚的一层肉垫子,不管是走还是跑,一点声音都没有,等到老鼠发现的时候,想逃也来不及;猫的爪子非常地锋利,老鼠一旦被它逮住,是不可能从它的爪子中逃脱的;猫还有长长的胡须,据说是用来判断鼠洞的深浅用的。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家里曾经养了一只猫,由于它全身都是黑毛,一根杂毛都没有,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小黑。我家的这只小猫就被我养得胖胖的,妈妈为此还不止一次地提醒我,说不要让他长得太肥,否则看到老鼠会跑不动的,但其实不然,因为有小黑的那段日子里,我家里一只老鼠都没发现。也由于我经常给它好吃的,小黑一看到我放学回家,就摇着尾巴来接我;而且在冬天的时候,它经常蹲在我的脚边,用它那柔软的皮毛为我取暖。总之,那只调皮可爱的小黑猫给我的童年带来了许多的欢声笑语。可是不幸的是,一天,我家的小黑由于吃了被鼠药毒死的老鼠,也中毒死了,当时我非常伤心,哭着将它埋葬了。再后来,我家再也没有养过猫。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渐渐长大,但我对动物的热情丝毫末减。现在我最喜欢看的电视就是动物世界和人与自然两个节目,我也了解了更多的关于动物的知识。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9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有很多,有小猫,小猫和小鸭,可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数小鸭了。
它的眼睛黑黑的,就像两颗银光闪闪的黑珍珠,它的鼻子扁扁的,上面有两颗像沙粒般的小孔。小鸭子总是身穿奶黄色的衣裳,肚子底下有一双红色的小脚蹼,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就像打过胜仗的将军似的神气!
小鸭子吃饭的时候可好笑了,因为它的脖子长的太长了,每次吃饭的时候都得先低头,夹几粒米饭,再把头伸的老高老高的。有时候,它饱了,它的肚子也会变胖,有时候它连走路也走地摇摇摆摆,像装了一个汤圆,逗得我哈哈大笑!
小鸭子吃饱饭就要去游泳,它天生就是游泳高手,别看它年纪小,它游起来速度可快了,它能在盆子里游十来圈,它总是把头埋在水里,东瞧西看真有趣!
这只鸭子总是给我带来欢乐和开心,我真喜欢这只小鸭子。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0
我最喜爱的小动物是小狗。我老家养了一只名叫“可乐”的小狗,因为它的毛色很像可乐的颜色,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可乐”。
可乐的眼睛很有神。它的眼睛就像是掉在地上的发着光的黑葡萄。
可乐的脚掌很小,它的脚掌就和我的大削笔刀差不多大。可乐的毛色顾名思义当然是深棕色了。
可乐很淘气,它白天呆在我们家,一到晚上就不知道去哪里了。但是当我找到它时,它就会追着我不放,摇着尾巴,深情款款地望着我;有时也会咬着我的裤腿让我陪它玩。
我每次和可乐玩的时候,可乐都会在我前面带着我去找它的好朋友,可乐到了其他狗狗家,它们都会玩树枝的游戏,但是可乐每次都会输,我也没办法帮它赢。
我很喜欢我的小宠物”可乐”,它是我的动物朋友。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1
我家有只非常特殊的好朋友,它就是小狗。
它的耳朵短短的就像两个小汤圆。它的眼睛大大的圆圆,就像一个乌黑透亮的小玻璃球,它的鼻子像一个小绒球,可它的小嘴可不一样,是人字形的,它的小腿特别有力跑起路来可快了!它的尾巴一翘一翘的,可爱极了!
中午的时候,我左手拿着一根香肠右手拿着一杯牛奶,它眼睛一亮,用它那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小主人快给我吧!”我一放下食物它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它的嘴巴细细的嚼,在慢慢的咽到肚里,吃完以后它又快到我跟前好像又在说:“谢谢你小主人今天的午餐美极了!”
我家的小狗可爱吗?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2
我有一个特殊的好朋友,它是一只可爱的小兔子,非常有趣。
它有两只叶子般的耳朵,有一双像晶莹透亮的小眼珠,有一张三瓣嘴,还披着一件雪白的衣裳,屁股上长着一只短短的尾巴像圆圆的小绒球。
有一次,我拿着几片菜叶走过来它连忙路过来,眼巴巴的看着我手上的菜叶,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快给我菜叶吃吧!”于是我把菜给了小兔它津津有味地吃起菜叶来,它用它的三瓣嘴吃着一片片树叶像个贪吃的娃娃。肚子圆鼓鼓像装了一个小汤圆。
有时它吃饱饭会跟我一起赛跑。它用后腿蹬着地,前腿也跟着动起来,一蹦一跳的可快了,最终小兔子赢了。
你们喜不喜欢我的小兔呢!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3
我们身边的动物不计其数,有人喜欢温顺的小羊,有人喜爱可爱的白兔,有人着迷机灵的猴子,也有人被那高贵的孔雀所吸引。而我却喜爱那不被人们所关注、默默无闻为人类做贡献的动物——猫头鹰。
猫头鹰,是一种有趣的动物。顾名思义,它的头长得像猫,而身体却像一只大老鹰,两者相结合,就成了一只与众不同的猫头鹰。我觉得,猫和猫头鹰就像一对亲密的兄弟。为什么这么说呢,你瞧啊。这性格多变的猫成天就是在白天睡大觉,而只在晚上开工,上夜班。因此常常有人把它们看成是懒惰的动物。猫头鹰不正也是这样的吗?猫头鹰一日三餐的主食不就是田鼠们嘛,而猫它也被人们称为是捕鼠能手,不是吗?可是它们两者相比之下你有没有觉得猫头鹰的精神更可贵,更值得人们去赞叹呢!因为它不向人类索取任何报酬和好处。这是多么至高无上的,相比之下我有觉得我们人类又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啊!这是我喜欢猫头鹰的另一个原因。
猫头鹰它有趣、可爱,不光是我赞赏它,它更是农民伯伯们的宠儿。真希望人们能够爱护和珍惜它。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4
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家畜之一,属于哺乳纲,肉食目,犬科。生物学家研究认为,狗最早是由狼、狐和胡狼自然杂交而产生的。经过各民族采用不同方法进行长时间的驯化逐渐形成了现在繁多的品种。据联合国统计,现在全世界约有5亿条狗,我国大约有1亿条。从古至今狗始终是人类的朋友和得力的助手。从边境巡逻、缉毒、侦破案件、救护伤员到为盲人引路、与主人作伴,处处都有它们矫健的身影。
正因如此,狗几乎在世界各国都受到宠爱和保护。各种各样的狗协会遍及世界各地,在西方发达国家还有很多专门为狗设立的服务性机构。以前,为了控制狂犬病对人的威胁,我国曾实行灭狗的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医学的进步,通过接种疫苗已经能很好地控制狂犬病。所以近年来各大城市也逐步改变了过去那种一味灭狗的非人道做法,并针对养狗制定了一系列比较客观、合理的规章制度,使我国的养狗事业正逐步走向科学化、法制化。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5
现在,是我第二次见到它,它是二姑家可爱的泰迪犬,名叫豆豆,一身灰色卷毛,一双大眼睛,它的尾巴短,像被截下来一段似的,可爱极了。后天就是春节了,二姑从北京赶回来和我们一起过节。出国留学的姐姐也回北京和二姑一起回来,也把豆豆带了回来。看见它,它竖起尾巴,警告我。我吓得不敢再看它一眼,匆匆忙忙地回屋去了。坐在床上,我回想起第一次看到豆豆时的情景。
从小,我就怕狗,害怕它叫,咬我,豆豆一来,我就迟疑地往后退,看见我害怕的样子,它又装厉害,“旺旺旺”的叫了起来。它的短尾巴竖了起来,好似在说:“快离开!这是我的地盘儿。”我很害怕,恰在此时,二姑来了,她要带豆豆去溜达,并问我去不去,我不想和它去,所以我说“不去了。”
突然“吱嘎”一声,门开了,妈妈走了进来,笑着问我:“怎么了,闷在屋里不出来?”我害怕地看见妈妈身后跟着一条小灰狗,是豆豆!妈妈说:“我们包饺子呢!你包不包?”“包!”我立刻回答。在包饺子的过程中,我让妈妈给我五片肉片儿,肉片儿放在手里油腻腻的。喂它,因为我看它不咬人,想跟他套套近乎。我让他坐下,它盯着肉片,口水都流下来,听到我让它坐下,它果真坐下了。
我兴高采烈把肉片儿放在手心里,十秒钟他就吃完肉片儿。我抚摸着它的毛,它的毛很柔软,吃饱后它对我连连摇着它那短尾巴。我蹲下来,它使劲的扒我手。看见没有东西后,失望地舔舔我手,跑去玩儿了。以后下午它出去玩儿,都让我陪它玩。我也很高兴,因为又多了一个新的玩伴。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6
我喜欢许多小动物,有忠实的小狗,活泼的小金鱼,机灵的小仓鼠,温顺的小花猫,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忠实的小狗。
我家的小狗叫豆豆。它的一双耳朵经常耷拉着,可是只要它听见一点儿声音就立刻把耷拉的耳朵竖起来,好像一名机警的警察。它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到晚上它的眼睛就会变成绿色,还有它那灵敏的鼻子,只要闻到一点儿香味就会快速地跑过来“汪汪”地叫着讨要食物,当把食物递到它的嘴边时,它就狼吞虎咽地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它有一个大大的嘴巴,天热时为了散热会伸出舌头,好像一个调皮的孩子。
豆豆特别喜欢吃骨头。有一次我给了豆豆一块骨头,我本想看看它吃东西时是什么样子的,可是它叼起骨头就跑了,我尾随着看它跑到一个角落里,东望望西瞧瞧,确定周围没有人之后便开始玩起骨头。他用前爪抱着骨头,又是啃又是咬,不时还用舌头舔一下。玩了大约一个时辰,小狗便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了,吃完后还不忘记用那薄薄的舌头舔舔那凌乱的“毛发”。
豆豆不仅很贪吃而且还很调皮。有一次我回到家,刚把鞋子脱下放入鞋柜中。没过一会儿,我的好朋友牛牛叫我出去玩儿,我连忙满口答应了。刚要去穿鞋可是我在鞋柜里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我的鞋子,我怀疑是爸爸不让我出去玩把我的鞋藏起来了。于是我就向爸爸发起了脾气,爸爸笑着直摆手说不是他干的,情急之下爸爸也帮我找起来,可是我们把家里都找遍了也没有发现鞋子的踪影,这件事惊动了全家人。正当我们绝望时,豆豆慢吞吞地从窝里走了出来,嘴里正叼着我的鞋子,它跑到我身边蹭着我的腿,好像在说:“小主人,对不起。”这让全家人都笑了起来。
我的小狗豆豆虽然很调皮,但是它在我的生活中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非常喜欢它。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7
我家有一只温顺而又淘气的小猫,它是姥姥送给我的。它刚来时,好像对什么都害怕似的,总是躲起来。没过几天,它就慢慢地跟我混熟了:用它的身体蹭我,对我“喵呜喵呜”地撒娇……
它的样子非常可爱。它有两只绿灯泡似的大眼睛,一个“米”字型的大嘴巴。它的牙非常锋利,如果你一不小心被它咬到了,那一定让你疼得直掉泪。它还有一双锋利的爪子,那爪子平时都缩在脚趾头里,只有在它发怒或捉老鼠时,爪子才会伸出来。它的皮毛十分柔软,毛茸茸的,摸起来很舒服,冬天抱着它,就像抱着一个暖手宝一样暖和。
小猫平时喜欢在白天的太阳下或安静的地方睡大觉,当它睡够了时,便会弓起身子伸个懒腰,张开嘴巴,打个哈欠,然后一摇一摆的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好像巡逻的警察似的。到了晚上,白天曾犯困的小猫变得精神十足,眼睛变得特别有神。耳朵警惕的竖着,细心地捕捉每一个细微的声音。如有动静,它周身的毛立马就耸起来,前身隆起,猫着腰,尾巴贴地,后脚蹬在地上,两眼凝神逼视着声响的地方,一旦目标出现,便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目标扑去。
小猫非常淘气,又很贪玩。它对什么都感觉好奇,有时在花枝上荡秋千,有时玩皮球和线团,甚至连一根空中飞舞的鸡毛它也追去,研究半天。有一次,我和弟弟在客厅里玩蹦蹦球,我猛地一扔,蹦蹦球便在墙上弹来弹去,当球慢慢的减缓速度时,小猫瞅准时机猛地一扑,竟把蹦蹦球给咬住了,它慌忙把球抱到阴暗的角落里,自己玩了起来,它一会用爪子拨来拨去,一会用头顶、用脚踢,有时跳起来接球,有时猛的向球扑去,若扑了空,嘴里还不时地“喵喵”地叫喊着,好像在说:“玩球真有趣!”。
我家的那只小猫,真是既可爱又淘气,我爱我家的小猫。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8
如果动物也有美丽之分,这只小白兔早已被评选为选美比赛的冠军了。它的样子啦,叫声啦,步态啦,都是美女当中的典范。
它的耳朵,长长的,像两个面包似的。它的眼睛,红红的,像两个红血球似的。它的毛,雪白雪白的,像一堆白雪,摸起来可舒服啦。它的尾巴,短短的,像一个毛绒绒的小圆球,可爱极了。
它的声音是那么柔弱,可是叫起来又那么动听,真像一个美女音乐家。有人告诉我,兔子可是个胆小鬼,我一开始还不相信,可后来,我要把它放到木箱里面的时候,只要一动它的肚子,它就会小声尖叫,好像在说:“别用你的脏手碰我。”我只好听它的,把箱子横过来,让它自己进去,真像个撒娇的小姑娘,语气大大相似。
它的步态,太可爱了。才半个月大的兔子,刚刚学习走路,走几步就倒了,就像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娃娃一样,摇摇晃晃的,逗人发笑。兔子长大了,它的前腿短,后腿长,平时走路就有点一跳一跳的。走路时前腿先着地,然后用前腿撑住身子,两条后腿迅速地挪到前面了,跑得快的话就像一阵风一样。
老话说得好“兔子急了还咬人”,遇到危险的时候,它可以跳两到三米远,能向上跳一米多高。它跳的时候,后腿用力,和地分开,落地时,前脚先落,然后后面的脚再落地。不过只有它逃跑的时候才这样啊,要是平常,它一定会慢慢地走,像一位文静的小美女,这才是它的风格。
它吃东西的时候,可不是大口大口地吃,而是用它的红红的三瓣嘴咬住青菜,一边咬一边嚼,嘴边的胡子也一翘一翘的,不一会就吃得干干净净的,不时还害羞的露出几颗白白的小牙齿,别提多可爱了。
兔子的性格温顺,外形可爱,我喜欢兔子!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19
我爱罗布,它是我们家的一份子。它是一只黄色,带着白色斑点的小狗,耷拉着耳朵,委屈的眼神,像是被欺负的小孩。罗布长得很结实,但他只有三个月大。它刚来的时候特别喜欢咬那个红色的萝卜玩偶,就给它取名叫萝卜,但后来叫着叫着就成为了罗布。
罗布是外婆家大黄的孩子,是妈妈从外婆家带回来的小花狗,它刚来我们家的时候有点认生,总是畏畏缩缩的。不敢见人,要是去抚摸它,它总是害怕的跑走了。像是我要欺负它是似的,妈妈说别理它,过几天他自然就好了。我们听了妈妈的话,没有够多的亲近罗布了。几天后,罗布果然在妈妈的预示下亲近我们了,有时会在我们出门回家的时候远处看着我们,有时会在我们吃饭时接近我们。慢慢的罗布融入了我们家,成为我们家里的一份子了。
罗布慢慢的开始长大了,刚开始的时候还只有那么一小点,但是几个月过后,都有快到我的膝盖高了。它喜欢送我去上学,我每天去上学都会跟着我,看着我进去学校了才离开。每当我一回家,它就像是一个警卫员,保护着他的地盘。我看着他匍匐在我家的大门前,英勇极了,观察着周围不安全的因素。但是每当我一回到家,它就立马缠了上来,好像几年没见过一样,紧紧跟着我的步伐。我做作业的时候罗布安安静静的看着我学习。
一天我发现,妈妈的钱包不见了,一大早的就开始找了起来,全家差不多被妈妈翻遍了,就是没有找到,后来还是罗布在厕所的厕纸你发现的。妈妈奖励了罗布一根大骨头,感谢罗布找回来钱包。
我爱我们家的罗布,它保护着我们的家,给予我们帮助,还送我上学。我爱你罗布,你是我们家最忠实的一员。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0
爸爸去钓鱼的时候钓回来两只小龙虾,我把它们养在鱼缸里,很快就成了我的“新宠”。
这两只小龙虾一大一小,全身红黑色,有着硬硬的外壳,好似穿了一件盔甲,用手按都按不动。那大脑袋,几乎占了身体的一半,两只小眼睛一突一突的,神气十足。
小龙虾平日里傲慢极了,对谁都是不屑一顾,昂首挺胸,两只大钳子左摇右摆,不停地舞动着,活像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
空闲下来,我总是拿一根筷子逗弄它们,想把它们翻一个天。没想到,它们太狡猾了,早就察觉了我的“阴谋”,竟然牢牢地夹住了那两根筷子,我怎么甩也甩不下来。
小龙虾极其喜欢打架,特别是在抢食的时候,它们时不时会打上一架。稍大一点的这只,总是会用它那终极武器——大钳子,紧紧地先钳住对方的身体,让它不能动弹。可小一点的这只,也不甘示弱,用它那细小的八只小脚进行反击,再用身体不断撞击。最后它们抱成一团,就这样滚来滚去,直到都累了,才慢慢松开对方,又各自安静地吃起自己的食物来。
说它们喜欢起内讧,的确是啊!可是遇到敌人的时候,又是非常的团结。
有一次,我把一只买来的小螃蟹养在里面,哪知道,放进去没多久,两只小龙虾就联起手来,你一拳,我一脚,把这小螃蟹打得断了胳膊断了腿,吓得我赶紧把它拿出来。而它们呢,则是对着我挥舞着大钳子,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在说:“小主人,这可是我们的地盘,你下次再这样,我们可就对你不客气了。”
我可喜欢我的小龙虾了,你们呢?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1
大自然中的动物千奇百怪,狮子,老虎,大象,小狗,小猫,鹦鹉,仓鼠。因为我的老家是在农村的,所以我很喜欢鸡鸭鹅,小狗,小猪这些养的家庭。
就先说一下我老家(大伯家)情景了。我大伯家养着六只鸡,四只鸭,三只鹅,两只猪,三个小猪仔。一只大狗(中华田园犬)最后就是一只学人说话的小鹦鹉,但我一般不和他接触,因为他老学我说话。我很喜欢他们,就先说一下我的小猪吧。猪仔三之中我最喜欢一只,那一头黑黑的。我给他起名字叫做黑旋风。因为它跑起来连我都追不上。另一个叫粉嘟嘟。在一个叫肉嘟嘟。都是我的小可爱。还有一只小鸭。小丫我喜欢黄黄的。羽毛沾了水还不湿,很可爱。我经常在我大伯的房前屋后走过来走过去,常常会见到。三只母鸡,率领三群小鸡。在竹林中觅食。还有三只耸着尾巴的大公鸡,在场地上大踏步地走来走去。
他们的屋后有一条小河,这些鸭就在里面。他们在施桥底下,在绿树阴下,他们游戏水中,不时地把头扎到水下去觅食。即使附近的石头上有妇女在抖衣,它们也从不吃惊。三只鹅,其中一只我给它起名叫做醉白翁,因为他很像信天翁,又很像大公鸡,走起来的步子醉醺醺的,因此我就给他起名字叫醉白翁。还有两只一只是叫优鼻鹅,因为这只的鼻子很好看。还有一只我就给他起名叫做扁鹊鹅(好像是我玩王者荣耀玩多了请大家不要介意),再说一下我的那只中华田园犬吧。他我给他起名叫做小黄,她很漂亮,有一对铜陵大眼,一个肉嘟嘟的小鼻子。一个小嘴巴。
这就是我的大伯家。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2
有句话说:“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自从我家养了小乌龟之后,我真感觉自己多了一个知己知彼的好朋友。
这个好朋友是一只小乌龟,名叫果果。果果长着小小的头,一伸一缩的,可爱极了。四条不粗不细的腿,既能爬又能游,可不简单!背上的壳儿,既像一件漂亮的绿格子衬衫,又像古代将军身上的铠甲,威风极了。
早晨七点多,果果便用前爪将饲养盒敲得“咚咚”响,好像在喊道:“该起床了,小主人!”我一下子便醒了,赶紧钻出被窝,穿好衣服,准备刷牙洗漱。果果总是那样勤劳,那样准时,弄得以前的小宠儿闹钟都罢工了。
中午,一放学,我刚进门,它就伸长了脖子,点点头,仿佛在和我问好。我呢?便会放下书包,和它说说今天在学校中发生的趣事、不高兴的事……每一次,它都会听得入迷,还常常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这让我感到很开心,很欣慰。
果果很奇怪,很喜欢吃水果。每次扔一点下去,它都飞快地爬过来,狼吞虎咽地吃得不亦乐乎。记得当时,是因为地上掉了一块西瓜,脏了,我的母后大人便下令,让妹妹笑笑把西瓜扔进垃圾桶,可幼小的她,根本不知道垃圾桶是什么,便扔进饲养盒中,没成想,果果却飞快地爬过来,津津有味地吃起西瓜来,还时不时点头以表谢意。我呆住了,从小就听老人家说:“乌龟爱吃肉!”可没听说乌龟爱吃水果的呀!于是,我的下巴不由自主地往下掉,嘴巴张得老大老大。从此,每当吃水果时,我们便会和它一起享用。
这就是我家那既可爱又古怪的小乌龟——果果,你们喜欢它吗?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3
我喜欢的一种小动物正是在那次著名的田径比赛中,由于它的坚持和不懈最终获得了第一名,不用说它就是——乌龟。
我不光喜欢乌龟在比赛中奋力拼搏的精神,更喜欢它在生活中的聪明。在我身边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次,我去姑姑家玩,一进门就听到姑姑说:“快来看那!”原来,由于姑姑没有买到合适的鱼缸所以把一大一小两只乌龟放在了一个盛满清水和放了一块石头的盆子里。
小乌龟爬到大乌龟身上从盆子里跑了出来,而大乌龟则利用石头也趴了出来。这时我的心头怦然一震:小小的乌龟竟然对自由充满了无限渴望,于是我们把这两只乌龟送回了嘉陵江。
龟的寿命究竟有多长?目前尚无定论。一般讲能活100年,据有关考证也有300年以上的,甚至有过千年,所以乌龟也叫做长寿龟。乌龟是水陆两栖性动物,和牛羊一样是用肺呼吸,乌龟是卵生的,它通常会在晚上爬上沙滩,找个好位置挖洞,并把蛋放入洞里,埋好。
小乌龟有一身褐色的皮肤,头颈上条条黄色的花纹隐约可见。三角形的大脑袋上,又宽又大的嘴紧闭着。小而有神的灰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世界。浅黄色的眼皮一张一翕,可爱极了。那深褐色的“盔甲”,被几条细细的纹路分割成一块块有规则的六角形,每个六角形的内部,又有一个个整齐地排列着的更小的六角形。就像树的年轮,有几圈,它就有几岁。
我喜欢小乌龟,因为它的有许多耐人寻味的趣事给我带来了欢乐,我从它身上体会到了生活的情趣和生命的活力。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4
猫有各种各样的,我喜欢的小猫是一只全身长着黑白相间的条纹;一双锐利的.爪子,经常紧紧抓住地板,不停地挠来挠去;头上两只小小的耳朵,像花一样合拢张开,很有趣;两只神奇地眼睛像宝石一样还能闪闪发光,里面透露出皎洁的光芒;嘴角边的几根白胡须用处可大啦!它能用自己的胡须量老鼠洞;尾巴呢!像一条又黑又白的绳子,会向上向下来回翘,眨眼间就能跑的不见踪影。
它的眼睛很明亮。黑夜里,眼睛就像小灯笼一样为它照亮自己想走过的路,而且它总是用这双敏锐的眼睛在黑夜里寻找食物。时不时它就会蹲在墙的一个角落,等待老鼠的出来,一眨眼老鼠就会被它捉到,然后,跑开了,只见门还在摇晃着,依稀还能听到老鼠的叫声在房间里来回的回荡,我这颗好奇的心还在颤抖时,那么一瞬间就过去了,老鼠成了猫的饱餐,多么惊奇啊!
猫可是一位了不起的歌唱家,它的嗓子好极了。“喵喵”地叫声,听起来非常优雅,这可是它的妈妈天生赋予它的一副好嗓子啊!如果它去参加动物联欢会也算能得上“冠军”啦!咦!我慢慢地听它的叫声,才发现,它的叫声回音还很大哩!喵——喵——喵……也许它在说:“主人,我饿了,给我点食物吧!”听到它的叫声主人就能明白这叫声里的意思。
工作了一夜的猫,白天喜欢在土炕上呼呼的睡大觉。醒了后,可就很调皮了。不时还会“嗖”的一声跳来跳去,跳到被子上,再跳到沙发上,偶尔,趁你不留意时,还会跳到你的身上坐一坐,用舌头舔着自己的小爪子,你说它是不是很淘气。
它就是我最喜欢的小猫,一只可爱、美丽又淘气的小猫。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5
家有一只小乌龟,它是从我在放学路上买来的。它有粗壮的四肢,鹰嘴似的嘴巴,当它爬行的时候,脖子一仰一仰的,可有趣啦!
刚刚买回来的时候,小乌龟有点怕生,一看到我,它就“害羞”地躲到石头后面。我把小乌龟的家安放在了卫生间中,让它自由自在地生活。
晚上,我准备洗澡时,刚打开水龙头,小乌龟抢先一步,占领了水龙头,只见它伸出四肢,露出短而细的尾巴,扭动着屁股,一会儿向前,一会儿向后,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好像在跳“探戈”,又好像在跳“水上芭蕾”……望着它那尽情享受淋浴的姿态,我忍俊不禁,大声叫道:“妈妈!快来看呀!我们家的小乌龟会‘跳舞’呢!”
妈妈闻声赶来,见状,也情不自禁地笑道:“嗨,小乌龟还真会‘跳舞’呢!”
从此,自从家里有人来做客,我总要把小乌龟“跳舞”的事告诉客人,让大家共同分享小乌龟给我家带来的欢乐!
小乌龟不仅可爱,而且也十分聪明呢!
我十分喜欢小乌龟,不忍心看到它被“囚禁”在玻璃缸里,就把它放出来,放在地板上,它自由活动。可是妈妈怕小乌龟把地板弄脏,每次见到它在地板上爬,就把它放进玻璃缸子里,而我又把它放出来。这样一“进”一“出”,小乌龟知道了妈妈要“关”它,就躲了起来。
我找不到小乌龟,十分着急,翻遍了家里的大大小小的角落也找不到它。我认为小乌龟“离家出走”了。全家人十分沮丧。
到了冬天,我翻出床底下的棉拖鞋穿上。咦?!怎么里面有个硬硬的东西?我脱下鞋子一看,原来小乌龟正在里面冬眠呢!我不忍心破坏它的冬眠“场所”,我只好牺牲我的棉拖鞋了。
我喜欢我那既调皮、聪明的小乌龟,因为它给我们带来了欢乐。它让我难忘。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6
从小到大,我接触到的最多的动物就是小狗。我的家人们都喜欢小狗,所以,这么些年来,我家养的小狗很多。只不过有好几只狗的寿命不长,每当我家里有一只小狗去世了后,我与我的家人都会伤心好一阵子。
如今,我家里还有四条狗,两条大狗,两条小狗。家里有它们看护着,就算我们外出不锁门也都是放心的。
我喜欢我家的小狗,喜欢它们摇头晃脑的样子,也喜欢它们蹦蹦跳跳的活泼可爱的样子。我家的小狗是非常充满着灵性的,它们能够听得懂我们说的一些话,也能够看懂我们对它摆出的手势的含义。
我家那一条白色的大黄狗是最为聪明的,当我准备外出走到门口的时候,大黄狗都会用他的嘴巴将我一双学子叼到我的手边,我家的这条大黄狗很乖巧,很听话,我很喜欢它。正如上文所有说的,我家还有其他三只狗。狗是一种很有灵气的动物,拥有着极其敏锐的嗅觉。我家的这只大黄狗是能够根据我家里人不同的气味来分辨我们的衣物鞋子。所以每次大黄狗用嘴巴给我们叼来鞋子的时候都能够准确无误。
我家里其他三只狗虽然没有这只大黄狗这般的机灵与敏捷,但是同样也相当可爱。他们毛茸茸的毛发,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尾巴也是一摇一摆,任何人在面对这种模样的狗子时,都是会由心的赞叹一下他们的可爱。
我与我的家人都很喜欢这几只狗,我家的亲人们,还有我家的邻居,他们也都喜欢我家的这几只狗。每次一有人来我家,都习惯性的逗一逗它们。
我喜欢的动物就是小狗,因为它们的机灵与敏锐,也因为它们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7
家养了几只小乌龟,我根据它们的特点给它们起的名字分别是:“大丫”、“二黑”、“三胖”、“小可怜”、“小红霸”,我特别喜欢它们。
我先来介绍介绍“大丫”。它是只中华母草龟,是龟群中最大最强壮的一只,每次我喂小乌龟们食物,几乎全被“大丫”一个人抢着吃了。它的头上有黑黄相间的花纹,连眼睛上也有一样的纹路呢!它跟所有的草龟一样,背上有13块盾甲。通过观察背部如刀刻的纹路来看,它的年龄和我一样——已经有九岁了。
“二黑”是只中华公草龟,全身一片漆黑,连眼睛也是黑色的,年龄有五岁了,据说相当于人类的十岁呢!
“三胖”和“小可怜”同样是中华公草龟,都只有两岁。“三胖”虽然很小,但是长得很胖,背甲上还独有好看的金色纹路。“小可怜”自从买来的时候就是个豁嘴,非常可怜,当然这并不影响它每次积极的抢食物。
“小红霸”是一只稀有的鹰嘴公龟,它头大,身体小,尾巴长,嘴巴长得像老鹰的嘴。背甲红彤彤的,看起来威风凛凛,霸气十足!
我喜欢给它们喂食。它们吃的是虾干和颗粒饲料。我先撒虾干,再撒颗粒饲料。这顺序里面还有学问咧!虾干比较大,让“大丫”先吃饱了,再撒小的颗粒饲料,让其他小乌龟吃。这样“大丫”就不会去抢其他小龟的食物了。它们吃食的样子很可爱,先用嘴碰碰,鼻子闻闻,看这个东西是不是能吃,再张开嘴,啊呜一口,把整个食物吞下去。
哦,不能多说了,天气冷了,要降温了,我要去给我的小乌龟做冬眠准备工作了!
我喜欢我的小乌龟,希望和它们一起健康地成长!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8
小时候,我跟着妈妈给蚕铺叶吃,我看见蚕就觉得很奇怪,怎么蚕的眼睛不转动呢?怎么蚕的一身是白色的,而且还一身冰凉呢?于是我带着好奇心,对妈妈说:“妈,我拿30只蚕去养,挣到得钱归我,可以吗?”妈妈笑着答应了。
我高兴极了,便拿东西把蚕放好,然后去桑地里摘来一大把桑叶铺好给蚕吃,我越养,对蚕的兴趣越浓。就这样,一天、二天、三天,直到第四天,我早上起来铺叶时,发现那30只蚕一动不动,用手摸它们,它们也一动也不动,我以为它们死了,心里难过极了,“呜呜”地哭起来。后来,妈妈走过来问我:“怎么了?养蚕你不是喜欢吗?怎么哭的像花猫似的。”我哭着对妈妈说:“蚕已经不动了,死了。”我叫妈妈看,妈妈笑着说:“傻孩子蚕不是死了,而是在睡眠。”我听了更奇怪了,蚕怎么会睡觉呢?妈妈笑着说:“你不也要睡觉吗,它们吃上四五天的叶,可就要睡一二天觉的,你放心,过两天它们就会醒的。”
过了两天,蚕真的醒了。我高兴极了,又兴高采烈地去摘桑叶。我摘叶的时候,看见一只虫在吃叶,忽然灵机一动:虫在桑树上面吃叶,那么蚕也可以呀,那么这样一来不用摘叶,不用铺叶,不是一举两得吗?心想,把这个办法告诉爸妈,他们会很高兴的。于是跑回家,把这个办法告诉妈妈,妈妈又笑我:“傻孩子,下雨天怎么办呢!蚕不就淋死了吗?”听妈一说,仔细反省,觉得自己真的很傻很傻。不久,我的蚕宝宝结茧了,白白的蚕茧令着实我狂喜了好一阵子。
通过这次养蚕,我与蚕结下了不解之缘,也懂得了凡事皆要实践才能明白的道理。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29
“喵—喵—”每当回忆起着悦耳的声音,真叫人感到喜悦。猫,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我喜欢猫是因为有只叫“机灵”的猫使我喜欢上了它的整个家族。
“机灵”这只猫的身子上长着许多又长又软的黄毛,还夹杂着白色斑纹,显得特别好看。看,它那双有着灵敏听觉的耳朵在颤动着,好像在听着什么动静。它那双锐利的眼睛挺特殊:早上或下午是扁圆的;中午是最圆的,但也是最模糊的时候;到了晚上啊,它那眼睛又变成了一条线,锐利得很。它四肢灵活,行动敏捷,每只脚下有五个像钢钩一样的爪子,爪子非常坚硬,锋利,抓起老鼠来可真行。还有一条像小鞭子的尾巴,左右摇摆,好不惹人爱。
猫那双锐利的眼睛,这听觉灵敏的耳朵,再加上敏捷的身子和锋利的爪子,足以使它成为捕鼠高手了。精
“机灵”那迅速的动作,就连小鸟也难逃一劫。一次,“机灵”正在玩耍,看见一只小鸟落在树上,“机灵”的眼睛动着,慢慢走到树下。突然,“机灵”往上一跳,把爪一伸,就把一只小鸟给擒住了。
这机灵小猫啊,你要想关住它,没门!有门都没用。它会用那锐利的爪子轻轻地像手一般地把门给拉开。瞧它多机灵啊!
“机灵”要么整天躺在院子里的草坪上享受阳光睡大觉,无忧无虑;要么在草地上滚来滚去,像小孩般的嬉戏玩耍。
“机灵”还特别会逗人。你要是愁眉苦脸,被它看见了,它就会用身子蹭你的腿,用爪子轻轻地在你腿上抓着,像是在帮你抓痒;你要是还不高兴,它就会丰富多腔地叫唤,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非把你逗笑不可,你要是开心了,它又要到草坪上睡大觉去咯!
“喵—喵—”这声音又在我耳朵里晃荡着。你明白了我为什么会因为这只叫“机灵”的猫使我喜欢上了它们的整个家族的原因了吗?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0
大家知道我最喜欢小动物了。可是,不知道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什么了吧?大家来猜一猜吧。
它有一对三角形的会转动的小耳朵,那双浅黄色的大眼睛会在黑夜里发出浅浅的绿光,可爱的三瓣嘴里乳白色的尖利的牙齿却让人不寒而栗;浑身是带条纹的黄色的软毛,爪子却是全白的,那长长的锋利指甲可以穿过厚厚的毛衣;长长的尾巴左一甩右一甩,一环一环的条纹到像是老虎的斑斓虎皮。大家都猜到了吧?对了,它就是我家的小虎皮猫蜜蜜。
蜜蜜非常可爱,都可爱到不行了。当它在笼子的时候,一旦想出来了,就会“喵呜喵呜”的直叫,这招行不通就乞求:“呜,喵呜——”再不行就装生气:“呜——嗷呜!喵呜!”它就这样一直不停地吵,直到放它出来为止。这个小家伙可真是惹人爱呀!
蜜蜜一旦被放出来后,就马上卧倒在地,原地打滚。它这是在吸引人去摸它呢!揉揉脑袋,摸摸背,再摸摸肚子,看他的舒服样儿!瞧它,一边被摸还一边叫:“喵呜——呼噜呼噜——”把它的肚皮亮出来,让人给它s搔痒,然后满足地走开。它可真是一个小可爱呀!
“蜜蜜,来,玩球球!”“喵呜——”蜜蜜跑了过来。乒乓球在地上弹啊弹,跳到了椅子底下。蜜蜜奔了过去,呀,脑袋撞到桌腿了!摇摇头,跑了。“蜜蜜回笼子了!”我拍拍笼子说。“呜——”蜜蜜一听到“回笼子”,一摇头,一溜烟的跑了。“蜜蜜,你给我过来!”我一边抓它,一边大喊。唉,在外面多呆一分钟也要的小家伙哪,这个小淘气包。
蜜蜜,你永远是我心中的最爱!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1
“乖乖,你好可爱哦!我们回家吧。”一个小女孩正和着一条小白狗玩。放学回家的时候,我正好看到这一幕,这不禁勾起了我的回忆…
在我开始记事的时候,我家就有了一条狗。妈妈说,那是从外婆家抱回来的。那条狗并不是很漂亮,它全身是黄色的,个子也不小,但是身体有点圆润的感觉。我挺喜欢它的,但却从不敢靠近它,因为妈妈怕我会受伤,而且我被猫抓过,心里还是有些阴影。
它很乖,很听话,爸爸经常把它拴在门前,就像一个守护着我们家的勇士。一次,有一个背着大大的麻包袋的陌生人经过我家门,它就不停地吠着,而且还乱动着,想要扑上去,那个陌生人看了它一眼,就加快了脚步,而且有点凌乱。小狗就更加激动了,妈妈大声地训斥它,但是它没有像往常那样停下来,反而更加激烈。
然后我就看到那个陌生人的麻包袋动了一下,我把这个怪事告诉给了妈妈,妈妈觉得很不对劲,正好几个外出干活的伯伯回来了,妈妈就大声地说:“拦下他,他是人贩子!”很快,伯伯们就把那个坏人给擒住了。
在这件事上,狗狗是有着最大的功劳的,大家都很感谢它。但是…
过了一段时间,妈妈做了一些点心,就给奶奶送去一些,狗狗也吵着要跟去,妈妈没办法,只好让它跟着了。但是在中途的时候,恰好遇到了打狗队,他们那些人看到了我的狗狗,就二话不说把它打死了,狗狗都还来不及逃窜,而我却愣愣地还没反应过来。
事后,奶奶跟他们交涉了一番,但是结果怎么样,我却不知道。我很后悔,要是我不让它跟着去,它就不会死了,现在每每想起,既悔恨,又很自责。
狗狗,你还好吗,我好想你啊,要是你能回来,我一定不会再远离你了,我会好好地抱抱你,给你爱的抚摸,陪你玩的,我真的好想好想你。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2
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叫佳佳。它的眼睛又大又黑像两颗明亮的黑宝石,他的毛色纯正金黄。而且佳佳的嗅觉灵敏,听力超人,速度也很惊人。如果大家不相信就听听我说几个小故事吧。
佳佳是个很尽职的“保安”。别看它平时贪玩,爱趴在门口睡觉,但只要有一丝响动,它就会猛一抬头,竖起耳朵,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前方。如果是它认识的客人来了,它会亲热的迎上去,不停的摇摆着尾巴。假如见到陌生人,它就会发财响亮的叫声,想吓唬别人,其实是在为自己壮胆。
佳佳的速度很惊人,有一次我和它赛跑,它很大方的让我先跑了几米,然后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飞一般的冲过来,当我跑到终点时候,佳佳早就趴在地上向我吐舌头了。
还有一次,我家院子里来了一只老鼠,被佳佳看见了,佳佳便毫不犹豫地冲了过去,一下子就把老鼠给逮住了。随着老鼠一阵尖厉的惨叫声和佳佳的低吼声,不一会儿,那只可恶的老鼠便断气了。从此以后,我们家便看不到老鼠了。
佳佳很灵气,它似乎能听懂人的语言,一次,我洗完脚忘记拿拖鞋了,我便把佳佳叫了过来,我一边用手指着对面地上我的那双鞋,一边发出指令:“佳佳,快把那双鞋子拿过来。”不料,佳佳对我摇了摇尾巴后竟很听话地顺着我手指的方向,分两次真的把我的那双鞋给叼到了我的跟前。
每当逢年过节,我们家人都会逗佳佳玩,要它向大家做个“恭喜发财”这时,佳佳便会站起来,把两条前腿搭在一起,并不断摆动着自己的尾巴,睁着两只大眼睛,仿佛在对面前的每个人说:“大家节日好,恭喜发财。”于是,我们便会从佳佳有趣的动作里获得新的快乐,分享它带给我们的“如意”和“吉祥”。
我很喜欢佳佳,因为,它非常聪明、活泼、机警可爱。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3
人们喜欢动物种类繁多,如猫、狗、鸡、鱼什么都多,但我最喜欢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
在我上小学时,我家养过一只狗,它是一条黑、白、棕三色毛混杂的狗。它是我妈的朋友送的,则来我家时,它趴下来还没有我有的拖鞋长,因为牙没有长全,我每天都要买两包纯牛奶给它渴。因为面生,刚来的一周它每天都躺在它
那简陋的窝里——那是一个纸箱子,里头放着一个小枕头。我每次一靠近它的窝,它总是阵阵乱叫,显出害怕的神情。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它的毛渐渐长了,也愿意出来走走了,牙齿也慢慢都长上来了。有一天早上,起床后我发现我的拖鞋只剩下一只了,我在门后面找,床底下摸了摸都没有,就这样我穿着一只拖鞋在地上走,爸爸起来后还问我:“拖鞋怎么就只剩下一只了?”吃完早饭,我准备给小狗倒一点牛奶,当我走到它的窝前,竟发现我的拖鞋被它叼走当磨牙玩具了,我拿走我的拖鞋,发现它变得黏糊糊的了,我生气地用拖鞋在它的身上打了几下以示惩戒。
还有一次,它因为长大了,力气也大了,将它的铁饭碗打翻了,它着急了,想把碗翻回来,可是推来推去,可还翻不过来,它这时急了,将碗一直推,把客厅弄得一团糟,我回来后发现为件事,不想让妈妈知道,害得我把客厅重新收拾了一遍。
现在它被爸爸送回老家,我每次回去它都活蹦乱跳的,直立起后腿,亲爱地边吱吱啍啍地叫,边舔我的脸,好像在说:“小主人,你把我丢在这里,我可想你了,你带我回城吧……”
这就是我养的小狗,你喜欢它吗?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4
我家旁边有一户人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白兔。我打听了好久才知道小白兔的名字叫朵朵。我很喜欢这只可爱的小白兔。
小白兔长得很好看,它的嘴巴小小的,Y字形的,但好像永远合不拢,露出了两排巨大的门牙。它的眼睛红红的,像两颗鲜红鲜红的红宝石,尾巴又短又圆,像一个白色毛绒绒的小球贴在屁股上,蹦蹦跳跳的时候一摇一摆的,可有意思啦!
小白兔爱吃的东西可多了,有胡萝卜、卷心菜、黄瓜、胡萝卜叶子、南瓜和青菜。当你拿着它喜欢吃的东西,它就会跳起来抢走你手中的食物,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吃饱了,它还会对你叫几声,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我吃饱啦!”
有一次,我去邻居家找那只小白兔玩,还拿着一个秘密武器—红胡萝卜。我知道朵朵最爱吃胡萝卜,所以专门用这个逗它玩,这样它就会乖乖听我的话了。一到邻居家,我就立马问:“我能玩一下你家的小朵朵吗?”“可以的。”朋友爽快地答应了。他带我来到朵朵的笼子旁,朵朵正一蹦一跳地吱吱叫呢,好像在说:“小朋友,快放我出去吧,我们一起玩游戏!”我把朵朵放了出来,之后我就和它玩起速度PK赛。我把胡萝卜栓在一根绳子上,我牵着绳子跑,它看见绳子上的胡萝卜,像猫见到老鼠一样,就立马过来追我。我一停它也停,蹲在我脚边竖着两只长耳朵,抬头望着我,好像在说:“赶快把胡萝卜给我吧!”看着它贪吃的样子,我就把胡萝卜给了它。朵朵马上大口大口地狼吞虎咽起来。就这样,我们玩了两个小时。我累得趴在地上,四肢展开,一回头,惊讶地发现,朵朵也学我四肢展开地趴在地上呢!哈哈,它真是一只调皮可爱的小白兔呀!
小白兔真可爱,我真希望它也可以到我们家里住上几天。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5
我喜欢植物,不喜欢动物,但如果真要我说一个喜欢的动物的话,那我会选择喜欢猫咪。因为猫咪灵得不像是动物,更像是比身为高级动物的人类还要高级的物种。
猫咪,或许是唯一一种独居的狩猎动物了。在一个关于猫咪的纪录片中,我得知了这一知识,这一点让我对猫咪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就连狮子和老虎,它们也都是群居动物,一只只在我们面前时常卖萌的猫咪,怎么会是独居的狩猎动物呢?从此之后,我只要看见了猫咪,都会下意识去观察它们,观察它们是不是如科普纪录片里面所说的独居动物,也观察它们到底是不是自己一只猫去猎捕食物。
一次极其偶然的机会,我见到了可以证明猫咪是独居狩猎动物的一幕。那天是我照常和爸爸妈妈吃完饭去遛弯的一天,我们在大院里走着走着,一只猫咪从我们面前窜进了花丛里。我因为好奇,追了上去,趴在花坛外面使劲往里看。我看见那只猫咪正叼着一只老鼠,回到了它自己的“窝”里。我观察到那只猫咪只是单独的一只,身边没有其他的猫咪跟它一起分享它捕猎回来的食物。这一点不足以证明猫咪是独居的狩猎动物,而我离开那只花坛边的猫咪,再在大院里碰见另外一只猫咪时,我确认了这一点。
那只猫咪是一只很好看的橘猫,不过这一点和它是不是独居狩猎动物这一点没有关系,橘猫看见我们,立马窜回了它的窝里,它的窝和那只在花坛里的猫咪离得很近,然后它们似乎没有什么联系,因为这只橘猫此时的爪子底下,正平放着一条大院里居民晒在外面的鱼呢!
我喜欢植物,不喜欢动物,但如果一定要说一个喜欢的动物的话,那我选择猫咪。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6
每年夏天,我都会去青岛旅游,因为“极地海洋世界”里的海豚是我最喜欢的海洋动物之一,它就像我的朋友一样,每年我都会去看它。
伴随着动听的音乐,我又一次走进海豚表演馆。只见五只可爱的海豚跟随着它们的训养师出场了。它们穿着亮灰色的外衣,雪白的衬衫,嘴巴扁扁的、短短的,尾巴像大型的蝴蝶翅膀,两只鳍来回扇动,还不时有节奏地唱着悦耳的“歌声”,好像在欢迎我们的到来。
海豚是人类的朋友,它能跟我们和睦相处。你看它一会儿和训养员转着圈儿的跳舞,一会儿和观众比赛转呼拉圈,转得比我们还好呢!
海豚顶球最有意思,它们在水里游着,忽然跳出水面,用尾巴轻轻碰了一下吊在空中的球,立刻球就晃动起来。
别看海豚身体沉重,但跳起来却很灵巧,它们突然从水面跃起,又很快地落下,观众们赞不绝口。
最后,一只海豚凌空飞起,拉了一下一个红球上的绳子,红球便马上打开了,还垂下一条红布,上面写着“山东青岛极地,快乐就在眼前。”
当我看见训养员温柔地抚摸它们的头时,我也好想摸摸它们啊!是呀,可爱的海豚为了让人们笑一笑,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啊!为了让人们开心,它们刻苦训练,回不了大海,多可怜啊!我好想把它们放回大海,让它们自由、快乐。
看着可爱的海豚,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美丽的画面:海豚不再是逗人开心的工具,而是回到了自己的家园,我站在海边,轻轻地呼喊着海豚,它慢慢地向我靠近,带着我在大海里自由自在地游泳,陪我在海里嬉戏、玩耍……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7
我喜欢小动物,它长满了毛茸茸的黑毛,两只长长的耳朵总是竖着,三个半嘴巴吃起草相当可爱,它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兔子。当我父亲从外面抓到一只兔子时,我特别高兴,因为我一直想养一只兔子。首先让我们住在阳台上。这只小兔子没有勇气。当人们来到阳台时,他躲在角落里,不能出去。每次送食物时,他都要把食物放在阳台的地板上,远远地看着它吃草。我认为这可能是兔子的个性。每天放学后,我都去找一些草带回来给它吃。由于兔子到处大小便,原来干净的阳台上到处都是它的“杰作”,进入阳台时有一股难闻的气味。因此,我妈妈开始反对我养兔子。我不得不把兔子带到奶奶家。那天晚上,我给了他一顿丰盛的晚餐,然后上床睡觉了。
去厕所,吃光所有的鱼。它吃得又干净又快。母亲找到了它,没有打败它。它是如此活泼可爱。米莉有一头白发,没有噪音。她的尾巴很长。她靠尾巴保持平衡。当你写作业时,它还经常在你的笔记本上印上几朵小梅花。
米莉很好地履行了她的职责。每次她发现一只老鼠,她都会把它消灭掉。即使老鼠进了洞,她也会屏住呼吸,盯着洞,等待老鼠出来。有一次,一只老鼠从洞里爬出来,环顾四周,发现没有危险,就爬到桌子上吃花生。这一切都是糜李瑟娥在眼里恨在心里。它决定把这只老鼠作为它的午餐——它还没有吃东西。老鼠吃饱了,准备好拿剩下的花生了。这时危险已经爬上来了——米莉已经躲在老鼠后面很长一段时间了,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后腿弯曲,前腿放在地上。突然,李蜜像离弦的箭一样,以闪电般的速度向老鼠扑去。这只老鼠在发现发生了什么之前就被米莉吃掉了。我喜欢我的小猫,它带给我无尽的快乐。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8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覆盖着白色的毛发,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的,鼻子是黑色的,尾巴是短的,非常可爱。我给了他他喜欢吃的骨头,他会一点一点地咀嚼。吃完骨头后,它会吠叫几次,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每次我去学校,她总是送我一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了它两三次,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它不仅会带我去学校,还会带我去比赛。它跑得很快,有时会离我很远。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是当它看到一个陌生人时,它仍然睁大眼睛盯着这个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当钥匙来的时候,它会大叫。
他真是一只聪明而专注的狗!
当我从学校回家时,我是一只小狗最快乐的时光。只要狗在家,我总能看到它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等我。当它看到我的时候,它会摇着尾巴向我跑来,然后跟着我的前辈们跳来跳去。这么聪明的狗不讨人喜欢吗?
我非常希望让这只小狗变胖,因为它太可爱了。
我邻居家有一只淘气可爱的小狗,名叫潘潘·潘。
潘潘有一张棕色和白色的脸。他的眼睛又大又亮,看起来很有活力。它的尾巴又松又软。它卷得很高。当它快乐的时候,它像一朵盛开的花一样左右摇摆。他的腿毛茸茸的,整天跑来跑去,好像对一切都很好奇。
经过一天的紧张学习,我很累了。我一放学回家,小狗就迎面扑来,舔我。他不时把前爪放在我腿上,让我拥抱他。当我看到它时,我放松了很多。
我非常喜欢吹单簧管。每当我去邻居家吹单簧管时,我的希望就是抬头看,用笛声咆哮,就好像我在陪伴自己一样。我非常喜欢我邻居的狗,因为它不时给我带来快乐。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39
若你问我喜欢的植物是什么,我可以说出一大堆,你一问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什么,我可就得思考一会儿了。
我喜欢的小动物,不是因为喜欢的太多,也不是因为喜欢的太少,而是我对小动物没什么概念。小时候和爸爸妈妈在一个小巷子里面走,被一只狗狗咬破了厚厚的裤子,但没咬到我腿之后,我就已经受到了惊吓,连更小时候奶奶家的大狼狗和我关系好,我都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次被狗狗咬,记忆好像就那么停滞在了被狗狗咬的恐惧里,无法自生,也不就谈不上向外延伸。这之后我对小动物就失去了概念,对我来说,狗也好,猫也好,鸟也好,鱼也好,它们都是一样,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咬我一口。喜欢。近两年长大一些后,我这种对小动物的恐惧好像又好了一些,我会看见可爱的小动物,也试着去碰一碰,让我抱它们,我还是有些害怕,但隔着一定距离去碰一碰它们,感受一下它们的毛发,感受一下它们的温度,我还是可以做到了。特别是妹妹家新养的那只猫,在我看见那只猫竟然比我更怕它开始,我好像不那么害怕它了,我好像是必须得确认小动物它们不会咬我,我才敢试着去亲近一下,不然我总担心它们稍不留神就咬到我的手指。
我喜欢的小动物,兴许可以把猫咪算上?妹妹家新养的那只猫咪叫做芝麻,是别人家要生孩子了,送给她帮着养的。那只猫小时候也被吓过,见人就躲起来,躲到你找都找不到的地方,等你一走,它就又偷偷跑出来活动了。看见它和我很像的这一点,我竟然就对猫咪产生了额外的好感,除了它们的萌,还喜欢上了它们的灵。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0
我养了一只小乌龟,它是妈妈出差时带回来的,我十分喜欢她。
我的小乌龟有着四只又小又可爱的爪子。细细小小的尾巴总喜欢在水里动来动去。它背着一个厚厚的硬壳,显得整个小乌龟就像是从水里滚出来,又沾满水草的绿石头。我的小乌龟还很小,只有婴儿一个拳头大。好玩的是每天早晨我去看小乌龟时,总看见它正趴在石头上做瑜伽,有时伸出两只腿,有时只伸出一只腿,就像个勤快的运动小达人。看来身上的那壳,对于它来说,也不是沉重的负担。
小龟很爱吃肉。每次我去喂食时,只要叫到它的名字小龟,它都会伸出头来,快速地爬向那块肉,跟饿了三年似的。他吃肉时会先用又扁又小的爪子去把肉撕开,再一片一片地去慢慢的享受这美味的大餐。如果人多了,他还把肉叼到暗处去吃,感觉这样才安全。小龟比较喜欢在夜间活动,真是个警惕的小卫兵。
我的小乌龟特别神奇,可以称他神龟,这使我更加的喜欢它了。但有一天早晨,我去看我的小龟时,却发现它的眼睛上长了一层白膜。我急坏了,赶紧告诉了妈妈。妈妈见了说:这是因为换水不勤,导致肉里的油脂糊到了小乌龟的眼睛上。我很想让我神奇的小乌龟好起来,于是买来了治眼睛的药,每天给它涂一点。然而,事与愿违,它并没有好起来,这使它失去了从前的活力,更多的时候就静静地一动不动地呆在那儿。我难过极了。我决定把它放入河里,让它自由。
到了河边,我蹲下身子,放开双手,把小乌龟放入了河里。小乌龟慢慢地向水中爬去,我跟小乌龟挥挥手,依依不舍地告别了。我伤心的回到家并决定再也不养小乌龟了,再也不伤害一条小生命了!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1
兔子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之一了,因为它活泼可爱,乖巧温顺。
一天下午,当太阳的余辉撒满大地的时候,我和几位同学写完作业,正赶着回家,在路上,我们遇见了同班同学,他们手里拿着几只没长毛的东西,十分可爱有点像刚出生的小老鼠,可是又比小老鼠大,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我们怀着好奇的心情走上前去问道:“你们手中拿的是什么东西”。其中一个女生干脆利索地答道:“是免子”。我惊讶地望着那些小东西,半信半疑的猜想到:也许是她们在骗我们,或许长大了就是只浑身长满毛绒绒的毛,十分调皮的免子。
当她们把免子喂饱准备回家时,我们追上前去,请求她们给我们几只免子,她们商量了一下答应了,我高兴极了,心中被激起的高兴劲儿让我说不出话来,不知怎么感谢他们才好。
回到家里,以为可以给爸爸妈妈一个惊喜,没想到,爸爸妈妈却肯定地说这只小免子养不活,叫我把免子扔了。我那么喜欢免子,怎么舍得把免子扔了呢?可是又想小免子没有免妈妈的照顾,还那么孤独,我又从来没有接触过免子,怎么可能将免养活呢?听着小免子颤抖的叫声我对妈妈和爸爸说:“如果把免子扔了,它肯定会冻死的,不论生命是大还是小,把它杀害,它都是感到疼的。”爸爸妈妈听完我的话,决定收养它。可是,没过多长时间,小免子就死了,我承认爸爸妈妈的话是真实的,却不相信小免子是饿死的。因为在急于生存期间,一日三餐都让免子吃得饱饱的,从来没有让免子饿过,免子的死因是另有原因的。
妈妈开玩笑地跟我说:“既然你这么喜欢小兔子,以后自己开一个养殖场,这样你就可以天天和这些可爱的兔子在一起了。”我也期望着那一天的到来。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2
我喜欢的动物是小狗。这不,我家就养了一只小狗。
小狗的耳朵尖尖的,像两把小宝剑。一对眼睛水汪汪的,十分有神。鼻子湿湿的,嗅来嗅去特别灵敏。嘴巴里面长着两颗虎牙,微微上翘,我们管它叫“老虎”。身子是棕色的,它的小腿又细又长,跑起来很快。拖着一条小尾巴摇来摇去。
“老虎”最爱吃骨头了。一次,妈妈给我做了炖排骨,好香啊!我拿起筷子刚要吃,“老虎”就跑了过来,用嘴咬了咬我的裤角,似乎在说:“小主人,能给我一块排骨吗?”我夹起一块排骨放到地上。“老虎”立刻跑过来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老虎”就把一大块排骨消灭得干干净净。它又跑过来用尾巴蹭蹭我的大腿,好像在说:“小主人,能再给我一块排骨吗?”我心想:“这小家伙可真贪吃!”于是,我又给他一块排骨。
“老虎”最爱玩球。一次,我不小心把在窗台上的球碰掉了,球掉到院子里滚出很远,我走出屋门想把球捡回来。这时,“老虎”叼着球跑过来,把球放在我的脚下,抬起头,对着我眨巴着眼睛摇了摇尾巴,好像在说:“小主人,我把球帮你捡回来了,看我厉害吧!”我弯下腰捡起了球又朝远处一扔,“老虎”飞快地追了过去,又把球叼了回来。我扔球,它捡球,来来回回玩得太开心了。
“老虎”长大了,学会了看门。要是来了熟人,它便围着你转圈,小尾巴摇来摇去对你表示友好和欢迎。要是陌生人来了,你得多加小心,它会对你“汪汪”地叫,好像通知家里人,同时双眼紧盯着你并时刻保持着警惕,要是没有主人的招呼,你休想进到院子里。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老虎”,它太可爱了,我非常喜欢它。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3
我喜欢小猫、小狗、小兔等许许多多的小动物,但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乌龟。我之所以喜欢小乌龟,是因为它小小的身体却背着一个大大的壳,小小的脑袋,短短的四肢和细细长长的尾巴,可爱极了!
我家里就饲养着这样一只小乌龟,我给它取名叫“小小”。它住在一个透明的房子里,房子里还盛有少量的水。虽然房子不大,但是它可以在房子里自由活动。它如果受到惊吓的话,就会迅速地把头、四肢和尾巴全部都缩进它的壳里去,此时它就像一个黑色的小馒头一样。我发现它的壳上还长有花纹呢,漂亮极了!就像是有人故意画上去的一样。它底部的壳体是有点向内凹陷的,大部分都是黄色,里面长着一些排列非常整齐的绿色的圆斑,看上去美丽极了!
接下来就说说我和“小小”发生的趣事吧!有一次,我把它拿出来放到地上,翻了个底朝天,想看看它是怎么样翻过了的。刚开始它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它突然把脖子伸得长长的,向地面定去,尾巴也伸了出来,与一侧的前肢和后肢同时用力向另外一个方向一扬,就这样翻了过来。我感觉它翻过来还是比较轻松的。还有一次我把它放到地上,想让它出来活动活动,不一会,它就从我视线里消失了,我趴在地上找了好半天,才从沙发下把它抓了出来。我给它投喂食物的时候,我将饵料投放在水里,饵料就会漂浮在水面上,它发现食物后,它会先缩回脖子沉下水面,轻轻地游了过去,生怕把食物吓跑了。到了饵料的下方,它猛的一伸脖子,伸脖子的同时张开嘴,一口就将食物咬住后,它又会沉下水去,在它认为安全的水里享用美食。
这就是我家可爱的乌龟——“小小”。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4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泰迪。它的眼睛黑黑的、圆溜溜的,闪闪发光像一对黑宝石。耳朵耷拉在脸的两旁,像冬天带的棉耳套。嘴里的牙齿很锋利,所以咬起东西来很轻松。四条腿很有力,跑的很快,像一道闪电。尾巴毛茸茸的,像蒲公英的毛球。我可喜欢它了。因为它身上的毛摸上去软绵绵的,像盖在我身上的毛毯可暖和了。所以我连睡觉都要搂着它睡,就觉得每天都不要跟它分开,分分秒秒要在一起。
一次,我带泰迪狗出去玩顶球。走到楼下空地处,把篮球往它头顶上方轻轻一扔,它轻轻一跳很快就接住了球。然后用头一顶球又弹到了我手上。我再次把球扔到它头顶上,它又接住了,不过这次没有弹到我手上,而是掉在地上,向前滚了过去。球滚的飞快,我的泰迪狗也跑的很快,像闪电一样,不一会儿就把球给顶回来了,又一次准确无误弹到了我的手上。
然后我们又继续玩了起来。不知不觉我和泰迪狗竟然玩到了附近喷泉边,这次我不小心把球投到了水里,我和泰迪狗只能下水找了,看了半天都没有,还是泰迪聪明,用鼻子往四处闻了闻,一下子就找到了球的位置,它高兴得直冲我叫,好像再说:找到了!找到了!可以继续玩了!于是我和泰迪狗一起取出球,又继续玩顶球去了。
有一天,我给它盛饭,它吃的是津津有味。不一会就吃完了。吃完后看着我,好像是让我再给它来一点儿。我拿走它的饭盒,它朝我大叫,好像再说:你拿你的,别拿我的饭碗,叫我怎么吃饭呀?我盛好饭给它拿回去,它见我把饭碗拿回去,它又叫,好像再说:对不起,我误会你了。然后它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哼哼叽叽,好像再说:真是人间美味啊!
可惜,这只可爱的小狗死了!它永远离开了我,我好想它啊!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5
猫,是一种十分温顺的动物,可是我家,却有一位十分高傲的猫小姐。
猫得高傲,更表现在它的叫声,活动和勇气上。
猫的叫声,有时细声细气,有时严肃郑重,还有时有气无力,十分有趣。
说到她高兴,那肯定就是“细声细气”了。它会抬头挺胸地在你身旁的桌子上、床上走来走去,时不时来上几声,“喵——喵——”的叫声。声音温柔甜美,细声细气。有时她还会跳上桌来,在你的画画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装模作样地用爪子在纸上来回“修改”,“画”好后,它还会抬起那小巧的头,用骄傲的目光看着你,好像在说“瞧,我厉害吧!”样子可真让人哭笑不得。
不过,这可都凭它高兴,它若是不高兴啊,叫声立刻会变得严肃郑重,好像在训斥某些人和物呢!假如毛线团散架了,或者颜色不合它想的,它便会大声叫唤,似乎在说人们供养不周,真是架子十足。
它还有气无力地叫。“喵——喵——,喵——喵——”两长一短,一长一短,好像在诉说什么心事似的。有趣极了。
说起它的活动吧,那可就更突现它的高傲了。猫刚满月时,走都走不稳,就已经学会淘气。在房子里乱跑。走几步摔一跤,疼了也不叫。等它走到想到的地方后,它便会像当年秦始皇打一场胜战似的,高傲极了。
最后,让我们说说它的勇气吧。别说是见着老鼠,就算是遇见毛毛虫,小松鼠,它也敢上前斗一斗。有时还会故意撞这些小动物,然后还不依不饶地“指责”他们,好像是别人在撞自己似的,十分傲慢。
我家这位猫小姐就是这么傲慢,就是这么“架子十足”。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6
在这五彩缤纷的世界里,有威风凛凛的老虎,也有淘气可爱的小狗,还有调皮可爱的小兔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我家的小狗聪聪。
它呀,有一身黄色的毛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眼睛下有一个小小的鼻子,尤其是它那总是在外吐着的红润而又圆滑的小舌头,总让人感到非常的热,它有一条俊俏的尾巴,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看它走路,总有一种可爱的感觉,萌生在我的心头。
睡觉魔王
我又在发呆了,好无聊啊,聪聪,快来陪我,我好无聊啊!我大喊着,但是它没有回应我,也没有立马跑到我的身边,我把整个屋子都找了遍,最后,终于在床底找到了它。在经过床的时候,它那轻微的呼噜声引起了我的注意,便趴下来看,看到了它那湿漉漉的鼻子里发出轻微的呼噜声。我看它睡得那么香甜,不想打扰它,但又太无聊了,我碰了碰它,它翻了个身,我又碰了碰它,它却又打起了呼噜。哎,还是自己去玩儿吧!
贪吃魔王
有一次,我回到家,它围绕着我转来转去,我想它是饿了,于是拿了一根火腿肠给了它,它用闪电般的速度吃完了那根火腿肠,它一边舔我的手一边跟我撒娇,用它那可爱的前爪指了指垃圾桶里的火腿肠包装袋,它肯定还想吃。哎,真是一只贪吃狗。
英雄聪聪
有一次,我和爸爸正要出去买菜,走到家门外,刚到马路中央,聪聪不知从哪儿窜出来,咬着爸爸的裤腿把他往回拽。哦,原来是有两辆救护车并排驶来,要不是它,估计我和爸爸就会被撞飞了,你说它是不是英雄狗狗呢?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你们觉得它可不可爱呢?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7
天空一碧如洗,一朵朵洁白的云在天空中随风飘荡,一会儿变成可爱的小兔子,一会儿又变成吃草的小鹿,一只只燕子飞过,叽叽喳喳地好像在说“好事来啦!好事来啦!”
远处,绿色的山连绵起伏,高耸入云,山坡上的牧羊人打了一声唿哨,甩了几竿响鞭,群羊们正低头欢快地吃着青草,有几只调皮的小羊撒着欢的追逐奔跑,时不时会传来几声咩咩的叫声,声音回荡在山坡上……
树林里的树上的有许多的鸟巢,鸟巢里传出幼鸟叽叽喳喳叫声,好像在说:“我饿了,我饿了!妈妈快回来!”没过多久,外出寻找食物的鸟妈妈们衔着食物飞回各自的窝,然后把食物放进小鸟们的嘴里,小鸟们非常开心的吃着;几只小兔子在草丛中穿梭着,似乎在玩捉迷藏的游戏,时不时的身上会勾住几只苍耳,带着它们云远方旅行……
小河清澈见底,如同一条透明的蓝绸子,一群小学群鱼儿在水里嘻戏着;小蝌蚪在在河里游来游去,它们是在找妈妈吗?好想过去告诉它们,它们的妈妈穿着绿衣服,白肚皮,鼓鼓的眼睛,四条腿,在荷叶上跳来跳去捉蚊虫,还会告诉它们,它们的妈妈是庄稼的大英雄,农民伯伯的好帮手,它们长大了也会和它们妈妈一样厉害。
河边长着许多五颜六色的鲜花,知名的,不知名的,一朵朵,一簇簇,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美丽动人;一群小蜜蜂煽动着翅膀,流连于各色的花朵上忙着采蜜,不舍得浪费一点时间;不时会有小鹿到河边喝水,它轻轻地俯下身子,小口小口的喝着甘甜的河水……
这就是小动物们的“家”,一个非常快乐、温暖、和谐的庞大家庭,没有哪个动物不爱这个“家”。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8
我家里养了两只可爱的小仓鼠,一只叫欢欢,一只叫乐乐。欢欢身穿米黄色的毛衣,两只眼睛大大的,像两颗黑宝石。乐乐的毛是黑色的,它的肚子很大,像个充气的皮球。它们整天快乐地玩耍。
每天早上,欢欢和乐乐都会乘着“便车”从二楼滑下来,来到一楼,我把菜叶子放进去,它们就开始吃饭。然后,乐乐就爬到跑步机上,飞快地跑步,好像在说:“每天早上都要锻炼身体哦!”而欢欢呢,它就会对着吸管没完没了地喝水,似乎在说:“多喝水才能长大!”
一天中午,我发现欢欢乐乐不见了,我把家里找了个遍,也没看见任何踪迹。最后,我忽然发现门口有一些栗子壳,呵呵,原来它俩躲在门下啊!我好不容易才把两个“小调皮”抓起来,放进它们的窝里。
欢欢乐乐睡觉的时候可好玩了。睡觉前,它们首先会运些食物到小房子里去,睡觉时,欢欢就会把身子圈成一个球形,手里还拿着食物,边睡边吃。原来,小仓鼠也会“梦游”啊。有时候,明明闭着眼睛,欢欢还把身子立起来,推推旁边的乐乐,似乎在传达“紧急信号”呢!还有时候,欢欢会和乐乐紧紧地抱在一起,相互取暖,有趣极了!
欢欢和乐乐吃东西的样子很奇怪。它们会先用手把食物拿到嘴边,把壳咬下来,然后再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每次我看见了,都会用小刀把食物切开,给欢欢和乐乐吃。
欢欢和乐乐跑得很快。有一次,我把欢欢和乐乐放到一个人烟稀少的广场上,我一发命令,欢欢和乐乐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到我身边,似乎在向我要奖品呢!我一边笑,一边把食物撒到地上,欢欢和乐乐瞬间吃得一干二净,心满意足地回到仓鼠笼里去了。
这就是我家的两只可爱的小仓鼠——欢欢和乐乐,我非常喜欢它们,你见了,也一定会喜欢的。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49
我喜欢的小动物也有很多,比如小鸟、小狗、还有小猫。它们各有各的特色,每一种动物都有着让我们喜欢的一特点
先来说一说我喜欢的小鸟,小鸟的种类有很多,它们自由的在天空中翱翔。小鸟的羽毛有很多不同的色彩,白色、黄色、绿色等等,我常常一抬头就能看到在天空中飞翔的小鸟,它们扑腾着翅膀,从山这边一下就飞去了山那边,我常常听身边的人说,假如我有一双翅膀该有多好。小鸟就有一双翅膀,我喜欢小鸟,小鸟载着我的飞翔梦。
我也喜欢小狗,尤其是我家里养的那一条小狗。它的毛色是灰色的,它最喜欢做的一个动作就是仰着毛茸茸的脑袋,用它那样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我。每到这种时候,我就不由自主的将小狗抱起来,我家的小狗真是可爱。
还记得有一天,我和我的家人一起带着小狗到公园里去散步。结果跑的欢快的小狗一不小心踩进了一个大水坑里,瞬间水将小狗的身体淋了一个透,不一会儿,身上滴着水滴的小狗可怜巴巴的瞧着走在后头的我们。我们全家人瞧着这样子的小狗,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喜欢我家的小狗,它就是精灵古怪的活宝。
我家的小狗也是我生活中的伙伴,常常放学在家的时候,小狗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还喜欢小猫,那是在一个傍晚的时候,我走在路上,身旁突然响起了声响,接着我就瞧见一个橘黄色的小猫咪从我的前方迈着优雅的步子缓缓走过。小猫身上的慵懒仿佛带着一种天然的高贵,它悠哉的模样,是其他动物都学不来的。
我喜欢小动物,自然界中的小动物都有着各自的特色,你呢,你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什么?是否因为它们身上的某一种特质而被它们吸引。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50
在我要开始将我喜欢的小动物时,我要先给大家猜一猜,它是什么小动物。“小白,小白,耳朵长长,小白,小白,尾巴短短。”它是什么动物呢?对,它是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白兔。
它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红红的眼睛像一颗红光闪闪的宝石镶嵌在里面;它披着一身雪白雪白的绒毛,雪白的绒毛像棉花一样软软的;它有四只弹跳力超强的脚,它的那四只脚像有力的弹簧一样敏捷而又迅速;它……听我这一番讲述,小白兔很可爱吧?
小白兔在吃东西的时候非常可爱。它把白菜从上到下细细的看了一遍,好像是在思考着这白菜有没有过期一样。看完后小白兔张开它那又小又可爱的小嘴。
大口大口的吃着白菜,吃白菜的样子好看极了,它吃着东西的时候,腮帮子鼓鼓的,像两颗肉丸子一样要掉下来似的。整个小身子定定的蹲在吃菜的那个地方,小白兔的头东转一下,西转一下的,我想小白兔可能是在找有没有更新鲜的菜吧。所以他才会东转一下,西转一下的。耳朵长长的竖着,可能是在听有没有敌人来抢东西,好做准备……
记得有一个星期的星期六,我带着小白兔去公园玩,唉,这然我记高兴,又难过呀。小白兔一到了公园,就高兴的又蹦又跳,这让我感到很高兴,但小白兔实在是太淘气了他跑到了草长的很茂盛的地方,找也找不到,要不是我细细地看了看什么地方的草在动的话,可能就永远找不到了。但它实在是跑的太快了,像一个高手一样一点儿也不会觉得累,它跑着而我呢,在后面追着,稍有一点不注意的话,小白兔就会跑的无影无踪了……
小白兔真是太太可爱了,我好喜欢小白兔。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51
“汪汪”是跟着爸爸来到我家的。爸爸走在路上,见它一直跟在后面,想到它肯定是一只流浪狗,就好心地收留了它,汪汪就这样来到了我们家,和我成了好朋友。
汪汪身上的毛是棕色的,就像穿了一件漂亮的棕色大衣,可顺滑了。它的耳朵和其它狗不一样,它那两只长长的耳朵是搭下来的,贴在脸颊两旁,就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汪汪的尾巴像是有魔法一般,只要它冲着你摇尾巴,你会忍不住被它可爱的模样所吸引,就会把所有的事情先放一边,先和它玩耍一会,哪怕这时候妈妈在使唤你做什么事,你都会先玩了再去理会妈妈。可它最惹人喜爱的并不是它的耳朵,也不是它冲你摇尾巴,而是它那亮晶晶的眼睛!它那双又黑又圆的大眼睛好像两颗玻璃球,抬头深情望着你的时候,你看一眼它的眼睛,似乎就会读懂它内心的想法,你就会觉得它是全世界最可爱的小狗。
汪汪爱吃的东西可多了,有骨头肉、狗粮、火腿肠……汪汪吃东西的时候,可有个性啦!它总是先在食物的周围闻一下,如果觉得对自己胃口便狼吞虎咽起来,如果觉得不合自己的胃口,便不屑一顾,头也不回的径直走开了。
有一次我带可爱的汪汪去排便,一出门,它就像百米赛跑一样飞快地跑走了,我追都追不上,心想:“这调皮的小子,又去干什么坏事去了?”于是,我加快速度去追它,找了好久,才发现它蹲在一个草丛里。我悄悄地走上前去,想给它一个大惊喜,结果它一看见我又飞快地跑到别的地方了。哈哈,我知道了,原来它跑那么快,见到我又飞快地跑掉,是不想让我看见它上厕所呢,真是个淘气害羞的小家伙!
看着这个小家伙,越看越开心,有了汪汪的陪伴,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我喜欢的动物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52
我喜欢姥姥家的牧羊犬,它的名字很威武叫"沧海"。我很喜欢它,可是,有一天,“沧海”跑出去了再也没有回来,我想一定是被别人偷走了。
至今我都忘不了,“沧海”的皮肤是棕黄色的,它的头跟狼的头有一点相似,它是一只公的牧羊犬,每次回姥姥家它都会趴在我的腿上,还围着我转圈,这代表是:欢迎回来,小主人。
沧海最喜欢吃肉了,每次妈妈买回来的东西,它都会闻一闻是不是危险物品,要是它最喜欢的肉,它就会跟着拿肉的你,还连忙叫几声,好像在说:“我饿了,我饿了,快点给我好吃的“,妈妈把它的饭盒拿到厨房,给它切了一块肉,沧海连忙过去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它汪汪的叫,好像在说:”真好吃,真好吃。“
我们已经把沧海当成我们家庭中的一员了,有一次,我们一起去摘水果,一不小心弟弟把手划破了,我们没有带任何东西,包括创口贴,我赶紧让”沧海“回家把姥爷叫过来,再带上一个创口贴,”沧海“跑得可快了,没过几分钟,姥爷就骑着车过来了,给弟弟贴上了创口贴,弟弟也就不疼了,我是真心佩服它的机智和聪明。
记得还有一次,我去上学”沧海“非要跟着我,路上,我碰见了我同学,同学问我:“你试卷做完了吗?”我说:“做完了呀!”原来,他有几道题不会做,我打开书包一看,我的试卷在家呢!幸好”沧海“还没回去,我让它把放在家里的试卷拿过来,”沧海“赶紧回去帮我拿,过了一会它回来了,嘴里还叼着我的试卷,让我那个同学看了一下,同学除了感谢我更感谢的是我的”沧海“。
我喜欢沧海,也喜欢它的机灵。
史记读后感 篇1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史记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故事,如:为人们尝百草的神农氏(炎帝)、平定天下大乱的轩辕氏(黄帝);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治水英雄大禹。
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射伤齐桓公,但还被齐桓公重用,完成了齐桓公当时的春秋霸业,这体现出了齐桓公的大度,才让诸侯臣服他;廉颇与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故事,蔺相如在渑池相会上维护了赵惠文王的尊严,赵王让他当了大官,他也知道廉颇嫉妒,但为了国家利益忍气吞声,最后竟让廉颇主动负荆请罪。辅佐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的大将军韩信在少年时因别人威胁,忍受了胯下之辱,也受过一位漂母的恩惠,当上大将军后不忘报恩,送了那位漂母许多酒菜,还赏给她一千两黄金
看完《史记》就仿佛看了一步宏伟的历史巨片,深深的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了,也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不愧是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读后感 篇2
在我小时候,妈妈就给我讲了《史记》的故事,从此,我一直期盼着有一天能和《史记》见面,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史记》,我高兴极了,连忙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史记》是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的历史学术,它记述了从黄帝一直到汉武帝时代的历史事件。在《史记》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国最早的皇帝——秦始皇这个人物,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功劳很大。在政治方面,秦始皇废除了分封制,改郡县制,还颁布了新法;在经济方面,秦始皇统一了全国币制度、量衡制度。
还修筑了“东通海边”、“南入吴楚”两条大道,一但有叛乱,可以随时派兵镇压;在军事方面,秦始皇派兵出击匈奴,将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长城连起来,修筑了万里长城,另外,在文化思想上秦始皇也统一了文字。可秦始皇虽然对历史做出了贡献,但他对劳动人民却很残暴。他“焚书坑儒”,将儒生等四百余人坑杀于咸阳,又下令烧掉诸子百家著作,给中国历史造成了巨大损失。读完《史记》,我还了解到其它的历史人物,如屈原、陈胜与吴广起义、楚霸王项羽等等,历史画面如在眼前。这本书让我增长很多知识,现在我知道《史记》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还是一本深奥的文学作品。
《史记》,让我感受到中国历史文化是多么宏伟,同时也使我对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的知识增加自豪感。
史记读后感 篇3
俗话说:“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史书,以史为鉴,可以鉴往知来。在浩如烟海的中华史籍中,《史记》无疑是最璀璨的明珠之一。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写就了史记。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三间多年的历史。
在《史记》中,我最喜欢的片段就是《殷本纪》了,《殷本纪》中的纣,天资聪颖,有口才,行动迅速,接受能力很强,而且气力过人,能徒手与猛兽格斗。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绝臣下的谏劝,他的话语足可以掩饰自己的过错。他凭着才能在大臣面前夸耀,凭着声威到处抬高自己,认为天下所有人都比不上他。他嗜好喝酒,放荡作乐,宠爱女人。他特别宠爱妲己,一切都听从妲己的。他让乐师涓为他制作新的俗乐,北里舞曲,柔弱的歌。他加重赋税,把鹿台前库的钱堆得满满的……就是这样一个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却如此征逐酒色,生活糜烂!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读一读《史记》吧,你会发现更多奇趣奥妙!
史记读后感 篇4
在许多本老师规定的海量阅读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史记》,因为它的里面有一个个能改变人心灵的历史故事。
《史记》中有三大类:本纪、世家、列传。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平原君列传》中的《赵胜惜才》,体现了平原君赵胜的知错能改和珍惜人才的高尚品格。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是汉朝的太史令,我很佩服他,首先是因为他能博览群书,归纳出这么多的历史故事,是很了不起的。其次是因为他能在富有哲理的历史故事后,加上那几句振奋人心的话,真是让人无法挑剔,赞叹不已呀!
在《韩信被杀》的故事之后,太史公写道:假使韩信能够谦恭退让,不夸耀自己的功劳,不自恃自己的才能,那就差不多了。我以前一直以为韩信是一个英雄,原来他也有狂妄的一面,让我重新认识了他。从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才能的人,既然已经显现出了自己的光芒,就不要太骄傲,不然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史记》里有许多这样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人生的道理。这本书振奋了我的精神,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启发了我的人生,还彻彻底底地改变了我的心灵!
史记读后感 篇5
一直在想这是怎样的一位史官:文直,事核。洋溢着油墨的书香让我无法想象那些刻入竹简的坚韧,但那不虚美,不隐恶的文字仍向我展开历史的长卷.那些封沉的记忆在摇曳的光影下若隐若现,跨越无限的时间和空间我看见了英雄项羽的懦弱,瞧见了小人刘邦的伟业,了解了将军的小肚鸡肠,倾听了易水的萧萧哀鸣。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记忆中那些闪耀的光芒,在此处早已褪去了圣洁.这里没有十全十美,只有一位位站在历史浪尖上的伟人。“人”一个多么难得的称呼.向所有的人呈现“君权神授”的可笑。在他的《史记》里,没有皇帝,没有将军,有的只是刘邦,李广。或许刚才的话错了,这《史记》本身就是十全十美,完美的无懈可击。因为它有司马迁的秉笔直书,因为它有司马迁的坚持真理。他做到了“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我看到了那位长信灯旁紧紧抱着孤单用心写下文字的身影。
听说人死后会变成天上的星星。那最亮的一颗会是司马迁的眼睛吗?我抱着《史记》走进两千年后的历史。
史记读后感 篇6
我想大家都听过这样一句话“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河。”李清照的这首诗赞扬了项羽宁死不苟活的精神。但读了《上下五千年》这本书后,我就对项羽有了另一种看法。
项羽是一个大英雄。他是一个武艺高超的人,敢于“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我佩服他的胆略和勇猛。观看秦始皇的出行时,他竟敢说自己可以“取而代之”。千古英雄,谁敢如他出此豪言?从这点看,项羽的确是英雄。
但项羽更是一位失败的英雄。首先我认为他不注意文化学习,只崇尚武力。他甚至认为读书无用,只要会写自己的名字就已经足够了。可他没想到,不学习有些方面就会无知。无论是带兵打仗,还是治理国家,无知不是会成为绊脚石吗?
其次,我觉得他不善于用人。张良、韩信都曾经投奔于他,可他竟不能知人善任,使这两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为刘邦所用,把自己打得一败涂地。项羽还是一位不善总结自己失败原因的英雄。项羽在临死前曾说“天要亡我”,而不从自身找原因。项羽英雄盖世,却是逞匹夫之勇,不能驾驭天下英雄,到死都认识不到自身弱点,只是自欺欺人地把失败的原因归之于天,真是可悲啊!
史记读后感 篇7
看完《史记》,我最深的感受就是“得民心者得天下”。在这些真实的历史故事中,我印象最深的有几个。
一个是暴君商纣王。虽然他口才很好,但他利用这种天赋拒绝了部长的建议。他有强壮的身体,但他用所有这些力量打猎和玩耍。读到这里,心里隐隐刺痛,为商朝感到悲哀。很明显,商纣王有这么好的资本,可以把国家治理好,国力越来越强。最让我吃惊的是,当忠臣毕干说服他的时候,他想出了一个“好”的主意。他对比干说:“我听说圣人的心有七个洞。你是圣人吗?我想看看你心里有多少洞!”说完,他拔出剑,剖开了比干的胸膛,当着众官的面挖出了比干的心脏!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我痛恨商纣王的残暴行为。我可以想象当时人们有多讨厌这个商纣王。周国的领袖周武王与纣王交战时,纣王的人民和奴隶派他们去攻打商纣王。不用说,周武王赢得了人民的心,赢得了胜利。这个故事生动地说明了“得民心者得天下”的道理!
《史记》第42章也讲了类似的道理。郑国国君和妻子姜生了两个儿子,但姜偏爱次子,讨厌长子,因为她很难生长子。长子继位时,姜很不高兴。她想让次子段继位,就逼着他在段登基的时候把景怡封给段,然后让段在景怡暗中练军马。然而,这些长子学生都在眼里,他却保持沉默。段闻知不回应,与母亲进一步商议篡位之计,准备内外呼应。看完这封信,我的心情不自禁地缩了一下,生怕二儿子得逞。结果并不是这样。生于段攻京时,取出最精锐的兵马,段之死,大获全胜。段的放荡使百姓很恨他,于是他终于保住了皇位!
《史记》中有很多类似的历史事件,都让我体会到一个道理:正义总能战胜邪恶,赢得民心者得天下!
史记读后感 篇8
《史记》是中国传记史书的开山之作。全书50多万字,作者是西汉司马迁。他用简洁生动的语言刻画了生动的人物形象,揭示了历史变化的规律。
在这本书里。我有一个最喜欢的角色,那就是林相如。他的机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深刻理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战国时期,彩和居住在赵国,归赵国国王所有。很快,秦王在给赵王的信中说,他要用十五座城市来交换崔姓。这一次,王召可以犯一个错误:改它,怕这个秦国不给城;不改就不怕。如果秦把这件事当作对付赵的把柄,赵肯定不是的对手。于是,赵王召集文武百官商议此事。
在大家无奈的时候,苗贤推荐了他的客人林相如。蔺相如到达秦国后,秦王在张台与他相遇,但秦王得了财的口,得了耳,却完全不记得自己的诺言。林相如看到这一幕,很照顾。他谎称玉有瑕疵,就拿回去假装给秦王看。
谁知道,蔺相如一把将和氏璧拿回来,就说:“大王根本没有诚意交换,所以我要拿回这块玉。你要硬抢,那我的头和玉就先砸在柱子上!”
秦王担心玉,就把地图上的十五个城市指给蔺相如看。蔺相如又说:“我们王召特地斋戒五天,以表对玉的诚意,所以你也要表示对斋戒五天的诚意。”秦王答应后,蔺相如下令把玉偷偷送走
五日后,蔺相如说明禹已归赵,对秦王说:“请派人去请赵王归何世碧。赵王就靠你了。那你就先交城吧!”秦当然不答应,只好走了。
为了表彰蔺相如不辱使命,完璧归赵,赵王封他为上大夫。为此,大将军廉颇很不服气,他想:“老夫在战场上出生入死,才博得此名号。他蔺相如就是个鼠辈,仅凭他那三寸不烂之舌,能赢得了我吗?”这件事传进了蔺相如耳里,不知为何,他听后总是避着廉颇。廉颇得意极了。可后来,他又得知蔺相如不是怕他,而是因为他们不能互相矛盾。秦国对赵国之所以有所顾忌,是因为有他们两个在。他们两个要是互相矛盾,那么秦国就能趁虚而入,赵国也就不保了。廉颇为了向蔺相如请罪,于是就赤着上身,绑着荆条向蔺相如请罪。谁知,蔺相如不但没有怪罪他,反而和他成为了知心朋友。
“完璧归赵”、“负荆请罪”都是关于蔺相的故事,在《史记》中还有很多与他一样大名鼎鼎的历史人物和故事。古人云:“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我喜欢这本《史记》,更喜欢学习书里面的故事。
史记读后感 篇9
中华民族国学博大精深、历史悠久,留给我们的却是何等财富!
儿时记忆,刚学会说话时妈妈就教我学《弟子规》,《三字经》虽不懂什么意思,妈妈说我读的还很认真,我一年年长大,就越来越喜欢读国学,尤其对《史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史记》这本书是由我国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忍辱负重用心血写成的。全面地记述了我国在这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发展历程,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繁荣昌盛的唐朝、残暴凶恶的秦始皇……
司马迁在写史记时,吃了不少的苦头。原来,他为了一位将军求情,得罪了汉武帝,入狱遭到酷刑,但是他为了父亲遗愿,坚强的活了下来,完成了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优美的语言,生动而又形象的把每一个鲜明的个性描述的此起彼伏。在《项羽本记》这一篇文章中,笔下的项羽气宇轩昂,踌躇满志,一心想要干成大事业,但项羽的性格目空一切,自以为是,战略上的失误,虽有大志但无谋,最终走投无路、乌江自刎的下场。项羽为什么会落此下场,在《项羽本记》一文中司马迁生动传神的描写,项羽少年时学书学剑都不成,他却总有自己的道理: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意思是说,读书写字只要能用来记姓名就行了,击剑只能对付一个人,不值得学,要学会对付万人的本领。他的一番话体现出了不懂得循序渐进,逐步积累自己的能力和实践经验,要使自己有足够的能力来对付在作战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情况。见此情形,他的叔父又让他学兵法,最终还是半途而废。
但项羽的雄心大志也是很难得,在钜鹿,面对秦军,是他率领江东的子弟以少胜多,楚军的呐喊响彻云霄,震慑诸侯,和秦军展开生死决战,杀死宋义,大破秦军。那时起,他是楚人的骄傲。
面对危难,把死置之度外,不退缩终将成功,是项羽为人们所立的榜样,项羽的缺点和优点在司马迁的描述下是个非常鲜明的人物。
司马迁把一个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世世代代流传下去,当我读了这本伟大的史学巨著之后,使我更加了解历史,让我深深地体会到要想国家强大,自己强大,就在必须努力学习,有所作为,如果不付出艰辛,就不会有好成绩!
史记读后感 篇10
自人类有意识以来,死亡一直是个历久弥新的话题。因其超体验的实质,造成了人类最原始的恐惧,也成了所有恐惧的终极指向。任何生命都只有一次,所以贪生怕死也自然成了人的本能与本性。值得一提的是,正是在明知必死的前提下,人类怀着对死亡的极度恐惧,强烈地追求永生,并为此做出不懈努力,从古至今都不曾停歇。因为理智知道永生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于是自然就衍生出了不朽的理念。
古人对不朽有三个衡量标准,即“太上立德,其次立言,其次立功。”并很有把握地认为,只要做到了其中之一,就可以名垂青史,流芳百世。但是在变化莫测,无迹可寻的命运轨道上,这样的标准显然不能放之四海皆准,因着突如其来的命运降临,历史不断演绎出了一幕幕生死抉择的画面。是择生还是择死?这一难住了哈姆雷特的选择题也常常就摆在了人们的面前。而这一难题也由于不朽标准的存在,就使得无论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都不能单纯地用勇敢或怯懦来划定。面对生死抉择,人们常常认为死能明志,生却践志。但是成败与否更不能单凭这样的标准来衡量。所以,当这样的选择出现在司马迁面前时,他经过深思熟虑和无数次的自我思想抗争之后艰难的选择了比死还痛苦的生,并且最终提出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的生死观念。这一观念不仅为后人树立起生命的价值尺度,同时也贯穿着整部《史记》的创作过程的始终。
择生还是择死。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能够从鸿篇巨制的《史记》和激切感人的《报任安书》中感受到司马迁在这个选择上的煎熬。择生意味着肉体的痛苦,人格的侮辱,灵魂的漂泊。而此时的择死似乎看起来更加容易些,但一了白了地逃避之后,也就永远丧失了永垂不朽的机会,成为了“轻于鸿毛”的死。此间的孰轻孰重不仅一次又一次的拷问着司马迁饱受重创的心灵,与此同时,也无时无刻地向后人发出深刻的疑问。但最终庆幸的是,司马迁还是选择了艰难地生,中华民族因此才得以增添一部可以引以为自豪的历史文学杰作,中华民族的早期历史也因此有了大致可以确认的轮廓。我们可以认为,经此一役,司马迁已经完全经受住了生与死轮回的考验。因此他的生死观不仅是灵与肉的不断碰撞的结晶,也是维护人格尊严与追求永恒不朽的伟大结晶。
史记读后感 篇11
灯下读《史记》,当读到荆轲刺秦的故事时,不禁抚卷长思,感慨不已。
闭上双眼,静静品味着这个千百年流传久远的故事,心潮澎湃,热血烈烈。窗外,大风呼号,偶然夹杂低沉的雷声。一道闪电划进狭小的书屋,灯下的我,瞑目而坐,恍然间走向那遥远的故事中……
天空布满了厚厚的乌云,如同千吨巨鼎系在毫发之上,危悬在我的心头;瑟瑟秋风,如同封存了千万年的寒冰,令我手足冰凉。
我是荆轲,是此番前去刺秦的侠客,亦是拯救大燕国的勇士!
我虽非燕国的子民,却胸怀着一颗报效燕国之心。如今,秦欲亡我大燕,置大燕于岌岌可危之地,大丈夫,岂能坐视不管!
我愤怒的心如同深埋在火山底滚烫的熔浆,带着大燕子民的满腔热血,带着他们的国仇家恨,带着千万战死沙场的燕兵的英魂冲了出来,冲碎了悬挂在我心头上的千吨巨鼎,融化了令我寒战的万年寒冰!
舞阳手持地图卷,紧跟在我身后。我手捧着将军樊於期头颅的铁函,心情低沉。樊将军,你虽是秦国的叛将,却是大燕的,你为了此番刺秦的行动能够成功,竟不惜拔剑自刎,你用你那沾满了自己鲜血的利剑,宣告世人:你非贪生怕死怕死之辈!你用你的躯壳告诉我: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
身上穿戴着白色衣帽的太子丹等人前来为我送别,那白色的衣帽,在这萧瑟秋景中,格外显眼。我深知,此番无论成败,定是有去无还,他们既是与我送别,亦是与我诀别……
在这烽火连天的岁月里,我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对我而言,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但,我也有着血肉,在这生命最后一程,我又何尝无半点留恋之情?我昂首望了望天空,依旧乌云密布,仿佛同此时我的心情一般,压抑而又惆怅……我感到空气在凝固。
一曲筑音激越而起,方才密布的乌云渐渐被拨散开来,南飞的雁排成“人”字缓缓飞过。我的知音高渐离此时正在河岸旁为我送别。我含着泪,环视着四周为我送别的人,欲言又止。沉默了片刻,我忽然和着渐离的节拍,昂首挺胸,对着秦地的方向,引吭高歌: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唱罢,饱含在眼里多时的泪水夺眶而出,两行热泪顺着脸颊滴在了燕国的这片土地上,前来为我送别的人也纷纷留下了眼泪,渐离更是痛哭失声,甚至连两岸的悲鸟也同我们一样,对着古木,幽幽哀鸣……
渡过冰寒的易水,我同舞阳来到了河对岸。怀着一份留恋,我回首望了望:天是那么的蓝,两只欲南飞的孤雁在燕城上来回盘旋着,久久不肯离去。远山如黛,遍地霜寒。送行的人群依依相随,白衣如雪。筑音转为低咽,悲壮而凄恻。
我同舞阳带着行李,头也不回地径直朝秦地方向策马奔去,为了这破损的大燕山河,我想:我们只有对强秦奋力一击。我的生命即将如昙花一般,在秦庭短暂而又灿烂地绽放……
史记读后感 篇12
《史记》 是中华民族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被人誉为史家之绝唱。此书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读它,我就觉得在和一个活人谈话。司马迁我对他很同情,也很佩服。司马迁是中国的史学之父,他忍辱负重的精神被后人传诵,《史记》和其他史书不同,他把黄帝到汉武帝这几千年间的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而不仅仅是罗列帝王将相。
史记这本书很伟大,作者更伟大。我们“读其书而想见其人”,就一定要读《太史公自序》。《太史公自序》很重要,以为只有读这篇文章,才能了解他的学术背景和创作过程,知道他有家学渊源和名师传授。如果说《太史公自序》是学术史,那么《报任安书》就是他的心灵史。因为里面浸透着生之热恋和死之痛苦,每句话都是发自内心的。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比如说为国着想的蔺相如,南征北战的廉颇,性情暴躁的秦始皇等等。优美的语言使我彷佛进入了那个时代,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位置改变,主人公喜则喜,主人公忧则忧。紧张刺激的情节让我身临其境,我一会儿变成了攻城拔寨的大将,一会儿变成运筹帷幄的军师,一会又变成伶牙俐齿的说客。我陶醉在滚滚的历史长河之中,久久不能自拔
历史是什么?历史是一名老师:“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历史是一种规律:“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历史是一面镜子,是一种经验,更是一种智慧。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要完成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使命,请广大青少年朋友从历史中洞察规律,通晓过去,把握现在,主宰未来。
史记读后感 篇13
司马迁写的《史记》,可谓是妇孺皆知。暑假,我有幸阅读了这本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巨著。
《史记》描写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炎帝和黄帝是中华民族的祖先,所以《史记》就是从黄帝和炎帝开始写的,经过修改的《史记》是以司马迁结束的、
不少成语都出自《史记》。如“酒肉池林”,讲的是纣王与苏妲己的事,纣王听信了苏妲己的妖言,以酒为池、肉为林,整日在池林里饮酒作乐,导致了国家的灭亡。“毛遂自荐”讲的是毛遂向上举荐自己,获得重用,告诉我们要自信,但也不要高估了自己。
在《史记》中,也描写了一位圣人——孔子。孔子一生四处奔波,只为寻找一个没有昏君的国家。他听到别人的讥讽毫不在意。面对美色,他心中依然平静如水;面对死亡,他毫不畏惧。他是圣人,因为他高尚!
最后来说说本书的作者司马迁,当他在人生高潮时受到了当时最残酷的宫刑,司马迁,司马迁犹如跌入万丈深渊,他也一度想过要死,但是他还是重新打起精神,向命运发出挑战!我们要学习司马迁的斗志,并记住他的一句话:“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读了《史记》这本书,真令我受益匪浅!
史记读后感 篇14
寒假到了,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任务——要求我们读完“史记”并写读后感。“我用了三天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写的栩栩如生,内容引人入胜。 ”史记“的作者是汉代的司马迁,它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三千多年的历史,依照本纪,表,书,世家,列传描绘出了一幅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本纪那一部分。它讲述了,五帝,夏朝,商朝,周朝,秦朝,和汉朝有关皇帝的故事。(由于司马迁是生活在汉高祖事情,所以,高祖以后的事情就没有讲述。)让我最敬佩的人是舜和禹。舜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双目失明,也是个糊涂虫,后母把舜当成眼中钉,她的儿子也是个自私自利的人。舜只好一个人搬到历山脚下,即使父亲经常打骂他,母亲想害死他,弟弟欺负他,可他却总是有一片孝顺的心。还暗地拿粮食去救济父母。他同时也是一个品德高尚,富于谦让的人。在他当上黄帝以后,更是时刻关心百姓的疾苦,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
禹在的时候,经常发大水,每年都会淹没很多田地,人们不得不背井离乡。于是他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把水治理好。在他的带领下,人们奋战了很多年终于制服了水患。大禹,也曾经”三次过家门而不入“。而得到了人们的拥戴,成为了黄帝,并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度国家——”夏朝“。
”史记“这本书写的真棒,它既让我们了解了汉朝以前的历史,也让我们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让我了解了我们祖国的悠久的历史文明。我以后要多读一些课外书,这样就能学到更多的知识。
史记读后感 篇15
司马迁出生在黄河岸边的龙门,他父亲司马谈立志要编写一部史书,临死前嘱托司马迁帮他继续完成史书。然而,司马迁因替一位将军辩护而遭受酷刑,他几次想血溅墙头,了此残身,但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最后,一部鸿篇巨著《史记》诞生了。
司马迁在忍辱负重的情况下写完了《史记》,那是多大的痛苦!这是因为他有强烈的责任感,他才能继续坚持下去。没有了责任感,任何事情都无法很好完成。
试想想,如果校长没有责任感,我们的学校会是什么样子?如果老师没有责任感,我们的班级又会是什么样子?所以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即使做一个小小的班干部,也要有责任心,尽职尽责帮助老师分担工作,帮助同学。如果连这一点点责任感都没有,将来怎么可能成为栋梁之材?
为了自己、为了社会,让我们从小做起,从现在就开始培养自己的责任心吧!
最近,我们学习了第11课《司马迁发愤写《史记》。这篇文章讲述司马迁从小就受母亲河和英雄故事的激励,有收父亲影响,喜欢上了历史,后来当他专心写作时,因为他为一位将军辩护,而得罪了汉武帝,入狱受了酷刑,他在监狱里宁愿把个人耻辱抛之脑后,也要把《史记》写完,就这样,他奋笔疾书,忍辱负重了13年,终于完成了这部《史记》,为国家做出了贡献,死得便有价值,死得重于泰山。
像司马迁这样的人数不胜数。
春秋战国时期,吴国带兵打下了楚国,并活捉了楚王勾践。吴王让楚王当马夫,楚王为了不让国家灭亡,受尽了耻辱,忍辱负重了几年,才回到自己的国家。回国后,他每天睡在柴房里,每到饭前都要尝一尝胆的苦味儿,就是为了让自己不忘记在吴国的耻辱,并让自己牢记"落后就要挨打"他每天一边种田,一边练兵。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楚国后来发奇兵灭掉了吴国。
汉朝开国大将韩信,在汉朝未统一之前,有一次,一个小混混看不起他,便在大路上拦住了他,说:"你有本事就拿剑刺我,要么就从我的裤子底下钻过去。"韩信知道:如果杀了他,就要坐牢,如果不杀他,就要忍受极大的侮辱。最后,韩信为了能为国家效力,从小混混裤子下面钻了过去,忍受了"胯下之辱"。
社会上也有些人一受到侮辱就想不开了,,甚至去死,这样的死毫无意义,一点价值也没有,可以说是轻于鸿毛。
读完这篇课文,我终于明白了:一个人在面对别人的侮辱或是嘲笑时,不能消沉泄气,要忍辱负重并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为国家做出贡献,你才死得有价值,才是死得重于泰山!
史记读后感 篇16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史记》的书。这本书笔触细腻,能引人入胜,是一本史学价值和文学价值极高的鸿篇巨制。 《史记》主要向我们介绍了上至皇帝下至汉武帝三千多年的历史,这本书依照本纪、表、书、世家、列传的 体例想我们描绘了一幅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其中最令我深有感触的是《高祖本纪》。高汉祖刘邦为人仁厚爱人,喜欢施与,意志豁达,胸襟开阔,常表现得大度,他几次看相,人家都说他有贵人之相。
后来称帝后,善用良臣,巧用计谋,打败项羽,终于建立了汉王朝。这件历史事件让我知道了无论做什么事,不要一意孤行,要多听别人的意见,才会成功,俗话说得好“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管鲍之交》的故事令我大有感悟。主要讲了管仲年轻时与鲍叔牙有交往,两人曾一起做生意。后来鲍叔牙跟随公子小白,管仲跟随公子纠,小白继位后,鲍叔牙推荐管仲来代替自己,管仲当了相国,鲍叔牙的职位一直在管仲之下。我觉得鲍叔牙是一个真正爱国的人,他本为相国,权利至高无上,可他不贪图名利,觉得管仲有能力便推荐。 《史记》这本书人物立体,情节生动,便于我们深刻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文明,使我们逐步增强爱国意识。
史记读后感 篇17
这个寒假,我读了《史记》这本书。这本书记叙了上自传说中的皇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前122年,共约三千年历史。它形象、生动地展现了古代社会波澜壮阔的生活画面,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热情歌颂了真、善、美,鞭挞了假、恶、丑。
这本书描写了许多人:有宁死也不肯过江东的楚霸王;有孤高傲视,满怀楚地苍生,宁可葬身鱼腹也不愿追随流俗的屈原;有忍辱负重二十年,卧薪尝胆终复国的越王勾践;有在易水岸边挥泪告别,孤身入秦,用生命写就千古悲歌的荆轲……然而,我最敬佩的就是越王勾践。他和吴国打仗,结果败了。他不甘心,奋发图强,立志壮大越国,报仇雪耻。他把床上的席子掀掉,铺上柴草当褥子,每天晚上枕着兵器入眠。他唯恐眼前的安逸消磨了斗志,就在座位旁挂了一个苦胆,不论是坐着、躺着还是吃饭的时候,都不会让苦胆离开自己的视线。每次吃饭前,都会尝一尝苦胆,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会稽的耻辱!”他和平民百姓过一样的日子,举国上下一条心,国家悄然强大起来。后来,越王勾践历经二十多年,终于灭了吴国,洗雪了会稽的耻辱。
《史记》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历史故事,我以后要多看书,增长知识。
史记读后感 篇18
《史记》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元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有些刺客是不仅仗义疏财、劫富济贫,而且对君子赤胆忠心,像有些为了自己的国家去行刺君王,是冒着生命危险的,随时都有可能被处死,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在《史记》里,我认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不从浊流的屈原。
屈原是楚国著名的大诗人,他知识非常渊博,口才也很好,无论是对外交际,还是管理内政,他都能处理得有条不紊,楚怀王很赏识他。可是,屈原的才华受到了上官大夫的嫉妒,只要一有机会他就在楚怀王面前造谣生事,楚怀王听得多了,也就信以为真,渐渐地疏远了屈原。德才兼备又清高孤傲的屈原,怀着悲愤的心情,写下了长诗《离骚》,多年来屈原报国的愿望未能实现,最终跳进汨罗江自尽了。
读了《史记》后我才明白,原来在古代所谓的“品行不正”也大多都仅仅是“行”不正而“品”正,他们一心只为王,他们如果没有那“品”不正的王,一定是英雄,这让我深刻的了解到了一个决策者的重要性。包括屈原等人在内,都是因为堕落的现象,导致有些人只想着个人利益,才会让那些真正为国家着想的忠臣落到悲惨的下场,也许在古代,皇权才是最重要的吧……
史记读后感 篇19
《司马迁发奋写史记》这篇课文相信大家一定都很熟悉。司马迁把毕生的心血都投入到了创作《史记》当中。《史记》这本书,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这3000余年间的历史。为了这部52万字的旷世巨作,司马迁可谓呕心沥血。读完了这本书,我陷入了想象的长河。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巨著,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创作,开创了我国史传文学的先河。鲁迅先生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可见这本书在人们心目中的重要性。”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告诉我们应该正确对待别人的意见与批评。从”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中我们明白人始终有一死,但死的意义不同,与其让自己的死轻于鸿毛,还不如做一番大事,死得重于泰山。”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又给予我们一个启示:智者们虽然有智,不要妄自尊大,高人一等,以治人者自居;愚者们虽然很愚,不必妄自菲薄、卑躬屈膝,以治于人自我安慰;集思广益总比独断独行好,独立思考总比盲从盲信好……
从《愚蠢的秦二世》中,我明白了,一个国家要想长盛不衰,拥有贤明的君王,清廉的为国着想的臣子是必然,文中的秦二世就是一个愚昧无知,昏庸无道的人,正是因为听信小人之言,白白地断送了整个大秦的江山。从《项羽,刘邦的故事》中,我也知道了要想打下江山,光靠武力远远不够,还要能贴近民心。项羽虽拥兵无数,最后却无颜见江东父老,自刎与乌江边。正是因为他只想到用武力来压迫别人,取得一点胜利就骄傲自满。《破釜沉舟》虽提高了士气,但四面楚歌,他也无从解释。刘邦夺天下,深得民心也正是关键。《卧薪尝胆》让我们深知一时繁荣屈辱、失败算不了什么,只有你拥有永不言弃的精神,笑到最后的必定是你!因一时的成功而松懈,只会让人看到他的轻狂……
曾经看过这样一段话”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我说,文学为我们飞翔插上翅膀,为攀上知识的高峰助推,为我们美好的未来点缀!
史记读后感 篇20
今年暑假,我在空闲的时间里看完一本名叫《史记》的书,读了这本书后,令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和道理。
《史记》这一本书,是我国西汉著名文学家、史学家司马迁的一部纪传体史书,它是司马迁历经艰辛和磨难后,在他临终前完成的,它记载了上自神话传说的黄帝,下至汉武帝年间一共三千年的历史。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但是,在《史记》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西楚霸王项羽。虽然,他最后没有成功,但我最惋惜的就是那四面楚歌,最后在乌江自刎的人。曾经有人说过,中国历史上少有敢单身独战敌人的英雄,我觉得他忽略了一个人:项羽。他在遭遇汉军追杀,一人杀敌数百,誓不放弃,难道他不是以一杀十的大英雄吗?在乌江时,一位亭长敬佩他,于是便让他赶紧渡江后卷土重来,可他不肯,最后还是在乌江自刎而死了。连李清照也为他写了“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史记》这本书,我读了之后真是受益匪浅啊!
史记读后感 篇21
《史记》这本书是西汉时期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写得。他在公元前104年开始编写《史记》,终于在55岁左右的时候完成了这部史学巨著。《史记》又名《太史公书》,它记载了从远古时代的黄帝到汉武帝时期约三千余年的历史。我对我国的历史非常感兴趣。我先从黄帝了解的,黄帝是中华民族的始祖,名叫轩辕。他生下来就聪颖异常,二十几岁就见多识广。还根据四季的节气种植农作物,深得民心,实力日益壮大雄厚。此时,炎帝及其部落侵犯其他部落,要称霸天下。最终被黄帝打败了炎帝。从此,炎帝也归顺了黄帝,这个部落的人成为中国人的祖先,他们的后代就成为炎黄子孙。
我们就是炎黄子孙。我们中国的历史悠久,还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故事和人物。我们以后要多读书多积累。我国的历史值得我们多研究。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很多关于中国历史的故事它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呀!
史记读后感 篇22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凝聚了五千年文明的中华民族又重新屹立在东方,傲视群雄。时间埋没了过去的辉煌,但它是不可磨灭的,因为那上古至汉武的五千年文明永恒的定在了那本不朽的史册中——《史记》。
人人都说,初中三年的生活是枯燥无味的,但是伴我度过初中三年的,确是这本书,《史记》。
《史记》是一部不朽的书,也是一本不屈的书。司马迁用毕生精力,走遍大江南北,收集史料,纂写《史记》。他忍受宫刑,却不向困难低头,不向命运低头,他不放弃,不屈服,终成《史记》,这也使得这本名著流传千古。这种精神,使得《史记》也变得伟大了。
是它,让我体会到了上古的大同安定,是它,让我体会到了周商的盛世小康,也是它,让我临身于战国之乱,同时也让我体会到人民对于战争的痛苦与无奈。
沉浸在那沧桑岁月,我深有感触。从此我爱上了它,与它在一起的岁月里,我们来到牧野,同周王讨伐商纣,铲除暴君;来到大齐,目睹桓公称霸诸侯,葵丘会盟;驰骋沙场,同白起大战赵军,长平大捷;秦王宫里,陪蔺相如智斗秦王,完璧归赵;齐鲁大地,伴孔子周游列国,品味哲理。这一切的一切,是《史记》让我畅游这历史,也是《史记》让我懂得了许多哲理:
我明白了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卫国精神;我体会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活跃思想;我同情于商鞅心系天下,尽力变法却车裂而死;我佩服于白起的英勇壮志;我欣赏那齐威王的虚心纳谏;我厌恶那赵高的小人得志;我敬佩刘邦的选贤举能任用贤臣,我也惋惜项羽四面楚歌,乌江自刎。
《史记》让我学到了许多,它教会我不疯狂的.追求功名利禄,它教会我要以礼服人,宽容待人,它教会我心系天下,忧国忧民,它也教会我奉献社会,自强不息。我也学会了不张扬,不骄傲,不小气,不自卑,以史为戒,方为其本。
《史记》是一本经典的好书,它的价值不仅在于它的真实性,更在于它对人思想的影响,对人品德的修养。《史记》一直在向我灌输中华的精髓。有它伴我成长,一生不会孤独。
史记读后感 篇23
弘断帛裂,王者的雄风,如长虹利观贯通尘封的心房,豁然,顿悟。从此,逍遥红尘,寄情山水,如新生一般,再从那青萍之末,罗袜生尘的翩迁而来。
——题记
“虽背《春秋》之义,固不失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鲁迅先生说过。它是我国历史文化长廊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其祥实的材料,独到的见解,优秀的文笔,大放光华于世界之文化之中。它便是——《史记》。
太史公司马迁用他那酐畅淋漓的笔墨,浓墨重彩地展现了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让我们跨越时间的长河,进入那画卷——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争鸣,逝去了多少英雄。站在历史的长河,仿佛看见了项羽在乌江边,四面楚歌,歌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然后携刀向颈一挥,抛去了江山社稷和美人,从容倒下、血流乌江。英雄无悔,项羽的躯体与自己的江山融为一体。乌江进入了王者的灵魂,变得汹涌波涛,浪花一朵接又一朵。
再看那“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屈原。当初,楚襄王听信小人的奸言,将屈原放逐到荒凉之地—
—汉北。去汉北之时,屈原望江而叹,歌《离骚》,文采飞扬,一气呵成,甚是悲亢苍凉,随着呼啸的江风,回荡在江中。楚国亡后,屈原悲愤投江。屈原一生为自己国家着想,死了也要忠烈报国!后人为纪念他,不让他的身体被鱼虾吃掉,便将粽子投入江中。这就是我国端午节吃棕子的来源。让我们永远记住屈原!
想当初,周幽王为了讨爱妃一笑,将爱妃带到烽火台,点燃烽火,吸引了各诸侯列国前来救驾。等到诸侯们倾全国之力、率王国之兵赶到时,却没有看到一个敌军。爱妃见到诸侯们面面相觑的样子,终于扬嘴一笑。周幽王见了,甚是开心。只为一博美人一笑,就将江山社稷、国家大事视同儿戏!怎么不会亡国!到后来,当敌人真的来到,周幽王急忙点燃烽火向诸侯求救时,诸侯见了,以为周幽王又在讨爱妃一笑而已,便不发兵。可怜周幽王,误了命,又误了国!
司马迁曾说过:“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让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去寻觅
史记读后感 篇24
《史记》这本历史巨著,是我们中国人民智慧、历史的结晶,是千年历史的记载。
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繁荣的唐朝、残暴的秦始皇、崇武的汉武帝……我仿佛真的看到了皇宫的奇珍异宝,百姓安居乐业的生活;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硝烟、汉武帝挥兵抗击匈奴的战争场面;有的看着令人心旷神怡、有的看着令人神情紧张、有的看着令人无可奈何……
我觉得唐皇就应收集更多的书籍供天下人阅读,还得让臣子多接触一些关于习武的知识。而秦始皇就就应让人们阅读一些来自统一前其他国家的书籍,不要那么专横,要心胸宽广,能够接纳百家之言。精通习武的汉武帝就应了解一些古今巨著,成为一名能文能武的好皇帝。
再谈谈古代名人吧。例如扁鹊,他使多少人起死回生,巧诊了多少个疑难杂症,挽救了多少在死亡深渊边上挣扎的老百姓。还有张骞出使西域,虽然被匈奴人拘留了十几年之久,但是依然不忘自己出使所肩负的重任,促进汉朝和西域的交流,构成了丝绸之路的雏形。孔子是我国历史上的教育学家,他教育学生不是体罚,而是用礼仪道德规范他们的言论和行为,用文献、典籍丰富他的知识和见闻,他还善于循序渐进的诱导人,不仅仅如此,他还是个十分正直的人,他从不谈论怪异、暴力、悖乱和鬼神之类的事情。
读了《史记》,我不仅仅丰富了见闻,还增加了知识。读书真好!
史记读后感 篇25
在历史文学的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为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使人感到3000年前,诸侯争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共3000多年的历史,司马迁以其“穷无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著名的纪传体通史。而最让我感慨的是,《史记》中有其他史学家想都不敢想,写都不敢写的内容——对开国皇帝刘邦和当朝皇帝汉武帝的揭露及批判。记录当朝皇帝的历史已经是一些史学家不敢恭维的事了,更何况是去揭露他的一些负面的事迹,这很容易就会招杀身之祸。然而《史记》却完完整整的将他们一一收入书中,犀利、深刻地把他们内心的隐秘剖析得十分清楚,让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朝代,绝不带半点阿谀奉承之味。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啊。这也许正是《史记》为何如此珍贵的原因所在。
《史记》对后世史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以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了《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促使你进入他们的世界。司马迁在撰写这部历史巨著时,投入了自己的情感,或豪情万丈,或嫉恶如仇,一个个鲜明的形象浮现在他的笔下。那些沉睡在历史长河中的人,不负苏醒,他们早已不在,而他们的骨气和情怀,透过司马迁的笔,映照着我们的心,历史就是在警示世人,我们要重新找回当年英雄的风光无限,也要注意不能像失败者一样,重蹈他们的覆辙。历史终究是历史,当我们再去翻看当年的史书时,岁月的痕迹布满了泛黄的纸页。英雄英雄已自刎乌江,勇士已乱箭而死,我不禁感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史记读后感 篇26
翻看《史记》,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能够忍辱负重,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虽饱受命运的捉弄,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完成了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因此,我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文中《鱼肠剑》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故事里吴王的手下公子光想篡位,成为皇帝。于是和伍子胥物色到的一位勇士专诸一起商讨计划。终于,等到了这一年,楚平王逝世,楚国对外戒备有所松懈,吴王就发派精兵攻打楚国,这样一来,吴王在吴国的势力就减弱了很多。公子光叫来专诸,让他去刺杀吴王。这天,公子光把吴王请到家里盛情款待。酒席上,吴王身旁有亲兵手持长矛守护,吴王以为自己很安全,就不停地接受着公子光的敬酒。在吴王醉酒时,公子光就假装脚伤复发,先躲进暗室。后来专诸端上一盘鱼,走到吴王面前,抽出藏在鱼腹中的匕首刺向吴王,吴王当场毙命。专诸被一拥而上的守卫杀死了。公子光见行刺成功,最后自立为新的吴王。
专诸早就知道行刺基本上有去无回,但他还是去做了,他一心为着公子光,甚至献出了生命。他十分忠诚,所以我十分喜欢专诸这个人物。
《史记》中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如此栩栩如生,主要是司马迁在文中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发情感。然而读《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所以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著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才能更好的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的看法。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
史记读后感 篇27
历史是现实的写照,人类社会发展每天都在我们眼前不断更迭。有人说历史是最最好的教辅书。是的,我们可以通过历史看见我们的过去,预测我们的未来。这让我们在历史的轮回和变迁过程中,我们能够更加从容,这些都是历史教给我们的。
两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人们从来对《史记》不吝啬赞美之词,它也完全配得上的这样的赞颂。《史记》是文学和历史的两座高峰,几千年后的今天也一直都是学界,探讨学习的典范,足可见其影响力。司马迁在受到极大屈辱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写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经典,他的精神令人惊叹。正如他在《史记》中所提及的那样,成就伟业的人谁不是轻易享受俗人之福的,他不是一个追求功名利绿的人,他只是继承了父亲的遗志。就算是没有受天底下最大的屈辱,我相信他依然能够创作出这篇经典,只不过这样的遭遇让人能够更清楚的认识到这部作品和作者的伟大。换言之,是理想让他有屈辱着活下去的勇气和意志。人固有一死,或轻如鸿毛,或重于泰山。死很简单,但是如何活下来却不易。苟且偷生,享受残生不是司马迁所想的,他是以这样的方式明志,他有比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因为他知道就这样死去,历史上将只会留下茶余饭后的笑谈。
历史上有很多像司马迁这样身处逆境的人物创作出伟大的作品的,盖文王,仲尼,屈原,左丘,孙膑,吕不韦,韩非……他们之所以能流芳百世,不仅仅因为他们的作品,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精神,他们都领悟了人生的真谛。我们当代人不应该学习他们这种常人很难拥有的毅力吗?圣人之所以为圣人的道理大概都清楚了。
史记读后感 篇28
对于我们这种学文学的孩子来说,《史记》无疑是最富有代表性的史家名著。它上起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约公元前3000年)下至汉武帝元年(公元前122年)共三千多年的历史。所谓“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它详实地记录了上古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状况。是与《资治通鉴》齐名的史家名书,与《资治通鉴》联合,链接上了中国的千年历史。
因为《史记》不以地理国家和统一纪年撰写,而是以各家之传记集合形势呈现,故《史记》中不以地理位置和时间发生顺序为线索,而且,它的特点在于对于同一历史事件,它采取了不同的人,不同的视角来阐释不同人的不同观点及见解,运用矛盾的手法让不同地位的人能得出适合自己立场的属于自己的见解。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史记》这本书中,作者司马迁反其道而行之,直接将不同人的见解如身临其境的展现在了所有读者的眼前。
《史记》起初是没有固定书名,或称《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史记》全书130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对后世的影响极为巨大,被称为“实录、信史”。而被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列为前“四史”之首,与《资治通鉴》并称为“史学双璧”的便是这八书,并不是整本的《史记》。也正是因为这八本,司马迁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史圣”,与司马光并称“史界两司马”,与司马相如合称“文章西汉两司马”。
梁启超指定的史记“十大名篇”分别是:
“大江东去楚王留芳”——《项羽本纪》
“礼贤下士威服九州”——《魏公子(即信陵君)列传》
“文武双雄英风伟概”——《廉颇蔺相如列传》
“功成不居不屈权贵”——《鲁仲连邹阳列传》
“旷世奇才悲凉收场”——《淮阴侯列传》
“官场显形栩栩如生”——《魏其武安侯列传》
“戎马一生终难封侯”——《李将军列传》
“汉匈和亲文化交融”——《匈奴列传》
“商道货殖安邦定国”——《货殖列传》
“史公记史千古传颂”——《太史公自序》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莫过于在中学课本中见过的《项羽本纪》节选,及《廉颇蔺相如列传》节选,这是让人能够深思的名篇啊。
在《项羽本纪》中,我们可以看到项羽的鲁莽,后悔,他的无颜见江东父老早在他年少的时候就看出了,不学兵法,只知光凭武力取胜,典型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型。而在最后,他终于看清了自己,可是大势已去,没有后悔药可以吃,他注定遗憾千年。
而《廉颇蔺相如列传》中,廉颇的坦诚,负荆请罪,都让我们学到不少道德方面的知识,做人的道理就在其中。
历史的长河中,总是有些人遗憾千年,也有些人畅快淋漓,有很多都流失在岁月的洗礼中,但是这些纷纷琳琳的事迹,在史学家的笔中,总有一些是留下来的,总有一些是值得留下来的。《史记》中有很多遗憾,不过留下更多的是给后人的反思与考量。
史记读后感 篇29
说到《史记》,我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爱不释手的读了又读。从书中知道了“舜的传奇和大禹治水”、“卧薪尝胆”、“完璧归赵”、“将相和”、“纸上谈兵”等经典故事。
大禹大家都知道吧!他用了三十年的时间把洪水治退了,在治水途中,他三过家门而不入,我们要学习大禹这种坚持不懈、专心致志的精神。他舍小家,顾大家,一心为了人民的安忧,工作了那么长时间,我们可以做到吗?大禹的这种行为验证了只要坚持就会胜利的这句话。我们如果可以坚持一项事业干三十年,我相信,终有一天会成功的!
我从完璧归赵中学到了要用智慧去战胜别人,凡事要勤思考,不能冲动,只要这样才可以完成使命和任务。其中蔺相如就很机智,用和氏璧去威胁对方,对方就拿他没有办法了。
将相和,廉颇不顾国家的安危,自己让蔺相如下不了台。我从这个故事中,知道了做事要三思而后行,要顾全大局,可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国家的安危啊!
读了这些经典故事,我又有了新的见识,不仅要学习他们的经验,还要学习他们的精神,从而使自己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