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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剧中人物说的话集合76句

时间:2018-12-08 06:06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

这本书是我搜法律相关找到的,我先入为主的当做悬疑小说来看,但是看着看着,关于教育、成长、人性、偏见、勇气等等立意一一浮现,故事的精彩程度超出我的预期。

看完之后再去看开篇题记——“我想,律师也曾是孩子。”再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我好像理解了作者用孩子视角叙事的用意,大概是让读者跟随孩子的视角回到我们最初看待事情的模样。

“这个案件根本就不该当庭审理。这个案子就像黑和白一样简单分明。”本来在孩子眼里都是非明了的事情,到了大人的世界却因为偏见让事情变得复杂。你可以讲逻辑,但是人性哪有逻辑可言?

谁是知更鸟呢?是那些不被公平对待却依然相信善良的人吧,是阿迪克斯,是怪人拉德利……每个人都有盲点,不要轻易地用偏见“杀死”他们。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

我很早就看过了这本书,也正因为很早,所以并没有看明白,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关于黑人斗争的书,背景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白人鄙视黑人,乍一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几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电影以后,我才明白了书中的很多细节,以及这个故事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故事发生的很顺理成章,把白人的过错或者说子虚乌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这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事了,但是律师阿迪克斯却为此愤愤不平,这个举动在当时绝对是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汤姆也在狱中枪毙,我不知道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个真善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报复,我不禁质疑写作的目的,但细细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马丁路德金一样带给了他们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许他的结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种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绽放,正是如此,书最想告诉人们的应该是要有颗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较劲的勇气吧。

“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认,家人始终是家人。拒绝承认这点,会让你看起来很傻。”长大之后,我们都变得很多羁绊和无法与父母直面表达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误会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个孩子,可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爱隐忍,有些爱好胜,而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4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5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1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所以这基本上可以说是本适合小孩的读物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6

01、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7

从斯库特记事起,就没见过邻居阿瑟·拉德利,因为他从不出门。大人们说他年少的时候和镇上的其他少年一起混迹街头,后来以扰乱治安被起诉至未成年人法庭,法官决定把这些孩子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但是拉德利先生却执意要带他回家,好好看管。自此,阿瑟再没出过门。镇上关于阿瑟不出门还有一个版本,阿瑟在客厅剪报纸,他父亲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把剪刀刺进他父亲的大腿,他父亲不想他被送进监狱或者精神疗养院,才决定把他关在家里。

不管是何原因,6岁的斯库特和10岁的杰姆从未见过他,他只存在于传说里。他是晦暗房子里住着的幽灵,在夜里月亮落下去的时候偷看别人的窗户;如果院子里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是他向上面吹了气。任何镇上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黑人不会在夜里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他们家的胡桃落在地上也没人敢碰,说是吃了会死人。斯库特和杰姆如果必须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的时候,也是飞跑过去的。

害怕阻挡不了孩子的好奇心,他们想一睹怪人的真容。所以他们去拍怪人家的门,试图给怪人送信,半夜去扒怪人家的窗户,企图引诱怪人出来。这些招数都用了,还是没有见到怪人。但是却有几件怪事发生,他们在拉德利家的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他们扒窗户逃跑时杰姆遗落的裤子也被叠好放在篱笆旁;人们匆忙救火的寒夜,快冻僵的斯库特肩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毛毯。对于斯库特和杰姆来说,虽然能感受到怪人的善意,但是他们仍然疑惑怪人的意图。

万圣节晚会结束的时候,斯库特和杰姆在一片漆黑里回家,遇到无赖尤厄尔袭击他们。有人救下了他们,并把断了一条手臂晕过去的杰姆抱回家。那是一个瘦弱苍白的普通人,灯光和别人的注视都让他局促不安,斯库特终于见到他,他就是怪人。传说中的恶魔却做了天使应该做的事情。

阿瑟·拉德利之所以奇怪,被人们喊做幽灵,并不是他做了什么坏事,只是他所习惯的不出门,不与人交往的生活方式和镇上的其他人不一样而已。我们总是不容易理解和我们不太一样的人。阿蒂克斯说除非你钻到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不会了解这个人。我们没看过他看的风景,没经历过他内心的挣扎,怎么理解他选择的路?可即使不理解,还是能够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大的教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9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0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1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2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3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4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5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6

《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以为是一本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呢,随着进度的深入,才发现原来是一本反映人性美丑和成长教育的小说,小说以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通过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记录了美国南部小镇的点滴生活,在那里,那句亘古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正在上演——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上,人就被分成了四类:一类是阿迪克斯一样谦逊正直的人,一类是尤厄尔一样的品质败坏的人,一类是黑汤姆一样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黑人,还有一类就是占据大多数的叽叽喳喳喋喋不休的普通人,每一类人都有自己的显著特色,他们共同构建成了这个精彩纷呈的小世界。

本书通过几个小孩子的视角来向人们介绍了黑人小伙汤姆热心帮助白人姑娘却被诬陷最后死于监狱乱枪之下的案件,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对孩子心灵的影响,幸亏孩子有个正直善良博学的律师父亲,通过朋友式的教育引导,为他们建立了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知更鸟是一种漂亮优雅的益鸟,它对人类有益无害,当我看到黑汤姆死于乱枪之下后才猛然醒悟,我们可怜的黑汤姆不就是一只知更鸟吗,他是那样的谦逊有礼,那样的乐善好施,甚至是一名虔诚的基督信徒,可是很遗憾,就因为他是黑人,在这个可恶的世界中,他就得受到歧视和最不公平的待遇,最终死于非命。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样子,纷繁复杂,让人充满疑虑,正因为此,我们每个人才更应该积极向上、正直善良、谦逊有礼,为这个乌漆嘛黑的世界涂上一抹靓丽的色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7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教育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9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0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1

这本书中讲了几组家庭,每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师,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会像别的家庭一样只会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给他的孩子讲一个故事,让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错误。但在离阿迪克斯几条街的地方住着一户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却是个怪人,因为他的儿子从来不出家门,与世隔绝,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家,害怕怪人会把他们“吃掉”。

在这两个家庭中,我更赞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这样可以让孩子了解到他们所犯的错误,自己明白并改正错误。同时也能让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开心地在社会中生活,让他们变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优点:把孩子关在家里可以让他们远离危险,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这样却让他们越来越远离社会,从而使他们对这个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们要对孩子有一定的保护,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样把孩子关在家里,什么都不让孩子接触,要像阿迪克斯一样,让孩子们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坏以及后果。同时要对孩子有一定的鼓励,使他们变成一个愿意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2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 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3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4

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这或许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原因之一,以6岁的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复杂传统。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她始终相信作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时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观的体会到作为人的黑暗与邪恶。也许作者是希望,从一代代的孩子开始,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直,坚持自我,勇于表达,成长为一个像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之后,对社会的种种不公提出质疑和反对,一点一点的改善这个顽固的社会。

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说: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丑恶。不光是美国,不光是以前,但是我们无法驱散所有的丑恶,更多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纯良。有句话说: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变。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许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传身教,无愧于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5

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6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7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8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9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0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遗憾的是,从哈珀写下《杀死一只知更鸟》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打败粗暴教育与种族歧视这两个敌人。人们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鸟”被杀害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1

本书是早已备好的在读书目,但是每次开个头就有了不能继续下去的理由。曾要求儿子监督读完此书,但在我的斥责下监督终无效。

要读此书的原因早已忘记,但读此书的想法一直在。本月取出好多书,纠结先读哪本?结果哪本也没读,最近外出才背上此书,读着读着觉得真不错!记得以前读《借阴寿》刚开始情节特别引人入胜,越往后越无趣,为了圆满才坚持读完,追完有种不值当的感觉,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全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娓娓道来,斯库特两岁时母亲去世,家里有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和一个做饭的黑人卡波妮,周边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邻居。她和哥哥的活动范围是她家以北第二户杜博斯太太家和以南第三家怪人拉德利家庭院。

哥哥不许妹妹有女孩子的特点,两个孩童经常扮演故事里的角色,后来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有了迪尔,提议去引出隐居15年的怪人拉德利。他们对坏人拉德利充满了畏惧,传言拉德利在黑夜才会外出,附近所有的坏事都与他有关,他家的胡桃掉落在校园里也不能吃,吃了会死人。他们三个冒险给去摸拉德利的房子,给拉德利写信想用竹竿送上他家的窗户。有一次傍晚去他家院里探险时杰姆裤子被挂住了,偷偷回去取时发现裤子不仅缝好,而且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栅栏处。感觉怪人不怪,很有爱心!传言怪人由于和一些不良少年接触,导致要被送去工读学校时,其父将其领回,从此足不出户。他也关注外面的世界,为这两个孩子在树洞里放糖果小雕像等,发生火灾时悄悄地为站在屋外小女孩披上毛毯,他也像一只不求回报的知更鸟一样存在着。

孩子们的爸爸不打猎,不打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有时间就读书看报,所以斯库特一上学就能读书,老师不允许她读书,她找各种借口不想到学校去,阿迪克斯都巧妙的予以解决,例如和她建立约定,可以阅读,但不告诉老师。阿迪克斯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了解并理解孩子,遇事首先给孩子发言权,了解原委才做评判,与孩子的叔叔和姑妈形成对比。当孩子问及邻居怪人拉德利家的事的时候,父亲让孩子们管好自己的事,相信拉德利家也会管好自家的事。当父亲为黑人汤姆申辩时,提前告诉孩子们可能遇到别人的嘲讽,一定要记得父亲做的是该做的事,别人不了解也不懂,希望自己的孩子们冷静的面对。可是当杜博斯太太出言嘲讽爸爸时,杰姆还是忍不了砸了她家的花,为此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杜博斯太太念书一个月又一个礼拜,这个爸爸关爱孩子,让孩子随个性发展,但从不溺爱纵容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们的榜样,在爸爸的熏陶下十三岁的杰姆就先生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小绅士。爸爸很平凡,但他是镇里的神枪手,他很普通,但他敢站出来为黑人申辩,他和他的孩子们都是知更鸟。

黑人汤姆同情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她干活,却遭她和父亲诋毁诬陷而锒铛入狱,在法庭上人人有目共睹汤姆无罪,八九岁孩童都能看得出来他应该无罪释放,可是由于他是“黑鬼”所以还是有罪的,阿迪克斯竭尽全力想要帮助他,他等不急,逃跑时被17枪打死。“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肤色、天资、出身和环境各不相同。汤姆是一只黑色知更鸟,却被杀死了。

尤厄尔家在法庭上虽然胜诉,但是大家都看到了他家的真面目,于是他开始了各种报复行动,威胁汤姆的妻子,夜闯法官家,最后竟然对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下毒手,关键时刻怪人拉德利救了两个孩子,警长证明尤厄尔自己害人时摔到在自己的刀刃上,为此保住了另一只知更鸟。

本书从孩子的视角出发描写周边的故事,让人感受言传身教的重要性,全书出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故事里有好多的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2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3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4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一):看不懂科洛弗?那是制片人想搞大新闻!

这部片子要说导演、编剧都不太重要

最重要的其实是制片人:J·J·艾布拉姆斯

三部《科洛弗》系列电影,导演编剧演员一直都有更换,只有制片人JJ是没有更换的,所以说连“科洛弗”宇宙的想法应该是由他提出来的

美剧《迷失》、《危机边缘》、《疑犯追踪》以及电影《星际迷航:暗黑无界》、《星战8》都是他的作品,他比较擅长于科幻、悬疑类型的内容

本作的设定之一,平行宇宙的两个地球相互渗透、相互碰撞,其实就是美剧《危机边缘》里的核心设定,可以算是炒冷饭....(了解危机边缘的设定,也能解决不少电影里的问题)

JJ有个特点,他的脑洞特别大,擅长挖坑,但是填坑的质量层次不齐

而《科洛弗悖论》应该说就是填坑不成功的(好像就没想填坑吧.....)

下面我整理了我对剧情的几点理解

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1. 俄罗斯人体内的虫子和装置是怎么回事?

虫子是空间站里的人养的,在电影06:46左右出演员名单的时候有亮相

比较关键的信息是在电影34:05,在粒子加速器对撞发生事故之后,有交代虫子不见了

但此处字幕组翻译有错,翻译成了“女人(woman)不见了”

但其实是“虫子(worm)不见了”

因为worm读音和woman有点类似,所以字幕组搞混了

而虫子和装置的奇怪位移,其实是粒子对撞带来的结果

2.维修员的手,为什么会被吸走?而出现的那一只手是谁在控制?他为什么会知道装置在俄罗斯人肚子里呢?

两个空间碰撞,会有一些空间脆弱点,在这些点上会出现奇怪的物理现象

(包括彗星来的那一夜,也与这一理论类似)

而维修员刚好在空间脆弱点上进行维修

但为什么他要吸走维修员的手呢?

因为平行宇宙的维修员(下面简称维修员B)

维修员B,因为粒子加速器的原因,进入了四维空间并被困在里面

就在维修员在修东西时,出现了空间脆弱点,被困在四维空间的维修员B,马上就伸出手来想回到正常的三维空间来

但根据质量守恒原则,空间之间必须保持质量平衡,所以维修员的手被吸走了..

而凭空出现的手,是维修员B的

维修员B身处在四维空间,他看三维空间时,是一览无余没有秘密的,就像是我们看一只地上爬的蚂蚁(三维看二维),因此他控制手打开门放出了德国人,并且写字告诉三维空间的主角们装置在俄国人的肚子里

(以上的科幻设定,都在《危机边缘》里有类似地出现)

另外,我也有两点疑问

1. 俄罗斯人为什么突然变了?

俄罗斯人的眼睛出现状况后,对着镜子有一段戏,好像在与人对话,然后就像被控制了一样去造枪杀人,这是什么原因?

难道是平行宇宙的人,进入了四维空间控制他?那就有点太厉害了吧....

2.怪兽从何而来?

可能JJ并没有想解释吧....

最后,再聊几点个人认为电影不足的地方

A.前因后果交代不清晰

这其实在第一部《科洛弗档案》也有体现,但在第一部里隐去前因后果是体现真实感的一种方式,而且还给出了其他网站、视频来解释交代,但这一部电影里并没有《科洛弗档案》的“新闻报道”

B.情感铺垫不足

黑人船长的牺牲,女主对家人的爱,都是一笔带过的,动机显得很薄弱

C.地球上的故事感觉比较多余

多次切换到地球视角,剧情和主线故事也多少关联,而且也没多大意思,最主要的功能就是下面这图...

总的来说,就是野心太大,但是能力不足

影片里给的交代太少,很多内容都在电影之外

不过这也有可能是JJ的故意为之,让观众自己去脑补研究,让他们从中找到乐趣

(但个人觉得这并不是一个好的方式!)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二):影评

故弄玄虚,不断挖坑,一切靠观众联想,

弄个平行空间,就是科幻了,弄点机械怪兽就是科幻了

两个空间互相叠加影响,就巧合到 虫子进了皮肤,陀螺仪到了肚子,胳膊刚好吸走到另一个空间,另一个空间的自己的还刚好知道这边需要陀螺仪,还知道在肚子里,那就意味着,这边的陀螺仪和虫子叠加那边掉到那边俄罗斯人的肚子里了,他们刚找到呗,但是他们那边的太空站不是掉海里了吗,那就是还叠加了另一个平行空间, 不止一个平行空间了呗,然后莫名其妙的进水,莫名其妙的磁场变化,而且还刚好巧合到把一个人整死, 这个叠加空间还有盖亚意识是吗,香蕉皮理论,想回到过去改变世界的,想去平行空间改变世界的,就会被路上的香蕉皮摔死,和死神来了一样,本来该死的没死,就被空间排斥,搞死了,总之,很扯, 感觉像看中国鬼片的套路,全都是没有鬼的,前面不管多么无法解释,难以置信的,到最后结局不是精神分裂,就是原来是故事啊,或者是,哦, 原来是梦啊,这个电影就是 省去了最后, 原来是梦啊, 精神分裂啊, , 这个说明, 懒得给你解释, 你自己去想吧,想通了就是,哇塞,看吧,我的伏笔多深,我的情节多棒,还不来看第四部,想不通就是,哇塞,这个你都看不懂,那你没看过1~2 部吧,看过还想不通,没事,快来看第四部吧,

我想你的父亲的母亲个腿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三):我无法用任何类型来定义它

《科洛弗悖论》(又名:上帝粒子)看完了。我没有看过这个系列前面两部,它独立成片,并无关系。 一直关注着,是因为章子怡参演了。 在这部电影当中,章子怡并非主角,但的确是主要角色,甚至在剧情的推动上来说,是关键角色。 在这里就不剧透了。 说几个跟剧情没太大关系的信息点吧。

第一,总共7个宇航员,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分别来自不同的国家,象征意味很浓烈。 第二,章子怡饰演的中国宇航员,谭,在这个项目中,是直接负责这个加速器项目的工程师(总算看到一个正面积极、不打酱油的中国人角色了)谭这个角色,在片中代表睿智、冷静、勇气、担当等种种元素,未免剧透,不一一说明了,总而言之,这个角色是一次正面的中国人形象,反而,其中俄罗斯人又被黑了一把。 第三,章子怡全程使用普通话对白,而所有外籍演员在片中都能理解她的普通话,也能用普通话做回应,在一部英语片中,实属难见,毕竟,主要角色都来自各个不同的国家,唯一使用本国语言与其他角色自然交流的角色只有谭,这个意义难得。 第四,片子应该根本没有往中国来上映的打算(也许会来上映也未可知)比起其他好莱坞电影中为了开拓中国市场而刻意放一个几分钟的中国人角色这种做法,《科洛弗悖论》从一开始用的就是多国宇航员为了拯救世界一起进行一项太空任务,谭这个角色在里面并不突兀,而且,戏份有份量。这个份量指的不是多,是这个角色之于整部电影的贡献。你们去看就知道了,这次不是美国人带着全世界人民拯救地球了。 第五,很喜欢女主角,那位英国女演员。 第六,这不是一部以角色为中心的电影,有一丁点惊悚元素,但并不是作为惊悚部分出现,没有任何画面和配乐的渲染,连我这种看《京城八十一号》都会吓得全程三分之二闭眼的都完全可以接受。不要抱着任何标签去看这部电影。毕竟,一开始我以为它是灾难片,看到二十分钟我以为它是悬疑片,再看到一个小时我以为它是科幻片,再看到最后他妈的竟然变成了一个怪兽片。 第七,类型并没有约束它,它讲了一个非常完整的故事,而在这个完整的故事之外,有很多可以去延伸的东西。 第八,我是非常推荐这部电影的。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四):喜欢这个系列

非常喜欢这个系列。从第一视角拍摄的怪兽灾难题材:科洛弗档案—纽约毁灭;到密室逃脱题材:科洛弗道;再到量子事件致穿越平行宇宙的科洛弗悖论。三部片子各有特点,最后一部又把全系情节窜联起来,脑洞开得很大!当然,回过头说第三部,脑洞的确够大,但科学性较差,我对量子力学有一点点了解,诸如大型强子对撞机实验导致量子纠缠态坍缩,创造平行宇宙的理论的确存在,事实上宇宙中的量子纠缠态坍缩可能随时都在上演,平行宇宙随时都在产生,无数个随机事件导致的结果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发生,但第一,你绝不可能进入另一个平行世界,第二,平行宇宙发生于量子事件以后,量子事件以前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因此不可能出现女主进入另一平行世界后发现子女没死的情况,因为过去无法改变。有人可能会问,不是说存在无数个平行宇宙吗?我只能说这不是该片的前提假设,该片只存在两个平行宇宙,且产生于一次量子纠缠态坍缩,如果允许存在无数平行宇宙(即平行宇宙不仅仅产生于这一次实验的量子事件),坦白说,女主很可能进入没有人类存在的宇宙,那样的概率大得多,怎么可能会恰巧遇上一个近似度如此之高的宇宙?再说说片中出现的迷之事件,如无中生有的怪兽、墙里的美女、有意识的手,体内的虫等等,逻辑性就更差了。其实量子的微观世界的确存在任何随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比如在宇宙的任何角落突然出现一只茶壶,这让人很难想象,但量子力学的确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只不过受到海森堡测不准原理的约束,这只茶壶存在的时间非常短,根本无法计量,因此你绝不能感知到,这种随机出现的事物可以是任何东西,不论是你可以认知或根本无法认知的。有人会问,茶壶不是人类的制造物吗?其实茶壶只是一堆微观粒子的组合,因为庞大的随机事件基数,碰巧出现的这种微观粒子的组合方式而已,只是这种组合正好符合你的认知。以此情况,说回本片,那些无厘头的随机事件就显得苍白牵强了,因为即使发生了这些随机事件,也不可能让人感知到。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五):章子怡的《科洛弗悖论》真的好悖论

这个系列叫“科洛弗”宇宙系列,该系列已经拍了三部,但大聪觉得这是最没关联的电影宇宙系列。

此话怎讲——

那得先回到10年前的`第一部《科洛弗档案》,影片一开始并不是类似“根据真实故事改编”这种老套的文字,而是出现“机密文件”等字眼,接下来整部电影都是手持dc记录视角,搞得跟真的一样。

影片讲述着一群不明真相的群演,开着party,喝着小酒调着情,一不小心就被奇怪的巨型怪兽入侵了。

整部电影观众和里面倒霉的民众一样,不明真相,躲哪算哪。在街上都能邂逅到自由女神的头,因为被怪物打下来了。

就算好不容易到了军用直升机,还是让怪物给打飞机了。

也正因为这台dv机,记录了怪物袭击这座城市的前前后后,所以才有了珍贵的《科洛弗档案》。

至此,“科洛弗”这IP,凭借一部小成本伪纪录科幻片,得以立足。当然,这部《科洛弗档案》即使你看了十遍一百遍,你还是不能解密影片中的谜团。

比如巨型怪物打哪来,要往哪去?

这dv摄像师的拍摄水平咋就这么好?影片所处的年代到底是何年等?

这些谜题,《科洛弗档案》一律不解释,以其说吊观众胃口,不如说编剧还没想好。

这不,到了2016年的《科洛弗道10号》,影片故事变本加厉,不解释上一部《科洛弗档案》的谜团也就算了,影片还继续埋坑,地雷重重。

《科洛弗道10号》以一个全新角色开场,一名年轻女子和男友吵架,二半夜奔驰在公路上遭遇车祸,醒来就发现自己被囚禁在一个密封的地下室里。

地下室的蜀黍还告知她,世界已经变成世界末日了,外面的空气不适合人类居住,我这里才是最安全的,是我救了你的命,快报答我吧。

换作是你,你特么信么?!

于是女主角三番五次想要逃出这个地下室,最终她还是成功逃出了变态蜀黍的地下室,逃出去之后,影片剧情才和《科洛弗档案》沾了一点边。

我们也终于看到了外星生物,虽然和《科洛弗档案》的怪物很不一样,但起码还是能感觉同属一个宇宙了。

女主逃出地下室后,面对外星怪物,机智girl瞬间升级为智勇girl,凭个人实力(主角光环)打败了怪物。

如果单说《科洛弗道10号》的故事,在气氛营造和创新程度上,是ok的,但放在“科洛弗”宇宙上,是黑人问号脸的。

比如地下室的怪蜀黍,他提到他是前海军服役过的,还在海底探勘队待过,回来就提前修建了这个地下室,但影片也不打算解释他发现了什么?

另外片尾的怪物,和上一部的怪物造型十分不一样,这两种怪物之间的联系又是什么?

这些谜团,《科洛弗道10号》依然藏着掖着,让人看完直跺脚。

终于,我们聊到了最近上映的《科洛弗悖论》,“科洛弗”IP的第三部电影(希望大家还没关掉文章,重点都在后面)。

这一次《科洛弗悖论》带观众上了外太空,影片也终于解释了前两部的一些谜团...吧。

在影片的背景设定中,人口已经达到了80亿,能源危机应声而来,人类存亡危在旦夕。

此时在外太空有一个特牛*的粒子对撞机——谢帕特,只要对撞成功,能源问题就能解决,so easy,哪里不行撞哪里。

当然,两年的对撞都以失败告终,该科研团队集结了当时各国精英代表,其中包括咱们中国的——章娘娘。

而且章娘娘全程用普通话对白,俨然普通话在当时已经成为第二国际语言,看到这里时心里自豪感油然而生,不转不是中国人!

遗憾的是大聪只能听懂章娘娘的普通话,别国说的普通话,除了“xx”一句都听不懂。

但他们跃过了沟通障碍,通过团队的努力,终于在一次实验中对撞成功,但乐呵不过三秒,对撞机就显示过载,机舱被震得天翻地覆,机组人员也人仰马翻。

恢复平静之后,让他们懵圈的是地球母亲不见了,不见了,见了,了...

他们此时首要目的不是实验无限能源了,而是回到地球母亲身边。但他们发现供应对撞能量的陀螺也不翼而飞。

之后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出现在机器电路板内。

而且这个女人,除了章娘娘谁都认识。

俄罗斯代表眼睛长斜了,开始自言自语,还3d打印了一把枪,要杀死德国代表。

但他最后自己从嘴里爆蛆而死,还好蛆不是破胸而出,不然《异形》要说你们抄袭了呢。

之后怪事还在继续,爱尔兰代表修理船舱的时候,手毫无违和感的融入了钢板中,解救出来的时候一只手臂没了,而且他自己没有任何疼痛,仿佛他天生只有一只手臂一样。

爱尔兰代表的另一个手臂,拥有自主意识,告诉他们陀螺的下落,让他们重新燃起回到地球母亲身边的希望。

他们也渐渐开始明白,这是因为他们开启了谢帕特的结果,导致了时空产生悖论,让平行宇宙彼此交错,从而导致了各种奇怪的事情发生。

那么问题来了,《科洛弗悖论》如何关联起前两部呢?

《科洛弗悖论》开始不久,其实有一处新闻采访也提到,一名学者担忧粒子对撞机会让多维时空错乱,从而导致一些怪物入侵地球。

一句不起眼的采访画面,似乎解释了正是因为他们的粒子对撞实验,打开了一个时空门,让怪物入侵了地球。

而地球里借着女主老公的视角看到的爆炸,应该就是《科洛弗档案》的首次大爆炸。

在《科洛弗档案》的结尾,dv无意间拍到的不明物体坠落,似乎就是《科洛弗悖论》里飞船坠落的残骸。

所以同理得证,《科洛弗档案》的世界,是神秘女人米娜的地球,不是章娘娘的地球。

很多人说那个被拍到的坠落物体,应该是《科洛弗悖论》的救生舱,但如果是这样,影片结尾那只突破天际的怪物的河东狮吼,应该地球人都听到看到了吧,为何《科洛弗档案》的人还有闲情在摩天轮拍dv呢。

或许这就是《科洛弗悖论》悖论的原因吧,不过以其说剧情和前两部有很多逻辑上的悖论,不如说“科洛弗”宇宙懒得解释了。

这不得不提到“科洛弗”三部曲的同一制片人:J.J.艾布拉姆斯,他除了在电影中喜欢用他的JJ光,最重要的他是挖坑老字号,而且这些坑从来都是只挖不填,好气哦!

让人看了脑子不断响起《小龙人》的主题曲:“我有许多小秘密,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不小心暴露了年龄)。

所以大聪也只能自己开脑洞,来粗糙的理一理“科洛弗”宇宙,这是个人观点,如果有说错,请记住用“悖论”来合理解释大聪的推理。

首先是地球人口剧增,能源匮乏,因此开发了谢帕特,之后对撞实验导致了时空膜撕裂,平行宇宙彼此交集,导致错乱。

但为何两个平行宇宙的人和事会有不一样?这就要介入科学的“混沌理论”和“蝴蝶效应”来解释了。

简单来说,就是虽然两个平行宇宙时空发生的走向大体一致,但是稍微一个动作,就能导致故事的发展完全改变。

比如影片中一个世界的工程师是章娘娘,另一个则是米娜。

于是,章娘娘的世界对撞后,把两个平行世界也对撞了,顺便把怪物世界的时空门也打开了,而且怪物闯进的是2个平行世界的地球。

而飞船本身则是被这次对撞导致错乱最严重的载体,于是他们的集体照本来是有章娘娘,被换成了米娜。

操作记录数据中,也被替换成另一个世界的德国间谍的数据,害得另一个世界里乖巧的德国代表好冤枉。

按照这个角度去理解,俄国代表斜眼珠子,和自己对话,有可能是2个俄国代表的意识进入了同一个身体,从而导致误解了德国代表是间谍。

爱尔兰代表的另一只手,显然也是另一个平时世界的爱尔兰人操作的,而且在对撞时候进入过更高纬度的时空,知道了陀螺在哪。

另外为何俄罗斯代表的体内为何有蛆,为何有陀螺,应该是对撞时候造成的物体移位,不小心全移到俄罗斯代表那(心疼他1秒钟...)。

而第二部《科洛弗道10号》的怪蜀黍,在飞船残骸坠海的时候,正好他还在海上作业,所以他先知道了太空粒子对撞失败,也同时发现了残骸有很多很蹊跷的事情。

这时候的他肯定能预料到之后会有一场大规模的世界大战,不管躲避战争也好躲避怪物也罢,他马上回家建起了地下室,于是就有了《科洛弗道10号》的故事。

同理得证,《科洛弗档案》和《科洛弗道10号》的故事背景,都是米娜所在的地球,而《科洛弗悖论》则发生在这两部之前的另一个平行世界,这些船员也是另一个平行宇宙的人物。

当然了,就算你把三部反复看,依然还是有很多不符合逻辑的bug,这也是《科洛弗悖论》被吐槽的原因,不解释也就算了,还耍科幻老梗搞起了平行宇宙。

《科洛弗悖论》只用了平行宇宙的虚头,而并没有真正想要为观众理清前因后果,前两部的谜团不好好解释,到了第三部依然专注挖坑,因此大家普遍给差评不是没有原因的。

听说“科洛弗”第四部的剧本都已经出炉了,时间背景追溯到二战时期,人们发现了超自然现象。

大聪想说,那还不如和现在大热的《环太平洋》捆绑一下:因为地球出现了不明怪物,于是人类开始研发机器战士,对抗怪物。

完美~关注《大聪看电影》公众号,不追求跑量,只研磨精品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六):挂着《科洛佛档案(苜蓿地)》之名,拍出来这么个玩意儿,好失望……

害我期待了这么久,明明说是科幻片,结果玄幻情节实在太多了,也根本没做任何解释,而且这帮船员完全能够接受这些设定,完全不在意发生的这些玄幻现象,完全没有去调查是什么原因……

章子怡怕是得罪了化妆师,一脸的雀斑!演技也是相当捉鸡,基本上全程尬演,就这片子都足够让任何一个上过《演员的诞生》的人都能黑她十年了;而且她说中文极其违和,大家都是不同国籍的人,大家都说英文,就章子怡一个人强行说中文,而且全程棒读、毫无感情,但居然还能和其他人无障碍交流;还有几次让其他角色秀了下中文,我都听哭了,连秦皇岛地面接收站都说得一口西洋汉语,真是蜜汁设定……估计是网飞刻意为了讨好中国观众的设置,但达到了完全相反的效果啊,更关键的是,网飞在中国都没上线啊喂!!你讨好中国观众对你们的收视流量也没有半天提高效果啊!!

看到章子怡挂掉我终于松了口气了——他们终于能好好说话了……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七):不惊悚,则不科学。

世界上有很多尺子,有人用利益的尺子衡量道德,也有人用善良的尺子衡量战火。在电影界,该用哪种尺子衡量《科洛弗悖论》这部科幻片呢?

注意,我说《科洛弗悖论》是一部科幻片,因为大家都认为这是一部科幻片。反过来为什么不可以说它是一部含有科幻成分的惊悚片呢?一根根电缆交错着横穿人体,眼珠自旋,口吐蠕虫,断臂有自我意识,极尽惊悚之感。

那么,是一部科幻片?或是一部惊悚片?都不是。我觉得它更是一部披着科幻外壳的家庭剧情片:女主角伊娃为了拯救人类与爱人分离,与同伴经历一系列“同伴不死难道主角死吗”的险境,凭借坚定的意志与希望化险为夷,最终完成任务回到地球。

人们不太喜欢某些老套的东西,流行音乐,小鲜肉,八卦新闻,iPhone手机,等等。这部影片讨来骂声一片也不难理解,老套的东西不见得一无是处,只是太多,太多了,只要能赚得盆满钵溢,管他剧情老不老套,小孩子看了会不会有暴力倾向,只要能赚得个盆满钵溢。导演是聪明人,不已人性为基础,怎能叫座然而,死磕“人性”这个话题只是被原始基因控制的抱残守缺。对于影视作品,我窃以为只有纪录片才能唤起人们对历史和未来(战争与和平)的理性思考。

真希望哪一天电影院里上映的全是纪录片。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八):麻烦不要再吊我们胃口了

今早起来发现科洛弗档案第三部续集《科洛弗悖论》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在超级碗放出了第一个预告,还同时宣布该片将在Netflix同日首播。从《科洛弗道10号》挖下的天坑到今天为止,无数人对JJ艾布拉姆斯创造的"科洛弗宇宙"充满了好奇,从初代横扫曼哈顿的巨型怪兽,到续作毁灭人类的机械与生物混合的神秘外星种族,科洛弗宇宙的世界观越发庞大和令人好奇。然而最不爽的一点,也是JJ本人在拍摄《迷失》时就犯下的错误,那就是不停的扩展世界观,却从来没有尝试去填坑。第一作的怪物究竟哪来?是如同当时片尾那样从天而降,还是如同续作以及衍生漫画所言,早就被虎视眈眈的外星人埋在海床,为他们后来的入侵铺路?贯穿三部曲的神秘日本饮料Slusho是什么来头?其中来自海底"让人沉迷"的物质,究竟和初篇那只怪物有多大的联系?第二部里曾在海军服役的变态Howard(约翰古德曼的演技太棒)在追踪苏联卫星时究竟发现了什么,让他如此执着地修建地下掩体,而他和Slusho饮料的母公司"Tagruato"又是什么联系,使得他成为病毒营销里公司网站的"月度最佳员工"?其实,观看科洛弗系列的魅力并不是电影本身,而是挖掘种种之前两部电影埋下的伏笔去构建一个充满着怪物,外星生命和阴谋论的世界观的过程更加有趣。

然而,正如我所说,坑挖了就得去填,用后续的故事去完善自己世界观的设定,才是科洛弗宇宙现在最急切需要去做的。《科洛弗悖论》早在一年前就以《上帝粒子》的代号泄露了出来,讲述宇宙中粒子对撞机实验发生事故和平行宇宙的故事。如此宏大的设定自然让我对本片极其期待,怪物是否来自于平行宇宙?外星人是否借着对撞机事故来到了地球?满怀信心的我点开了电影,却未曾想到,本来一个如此好的补全世界观的机会,却被这样糟蹋了。或许是我只看了一遍,还未找到片中隐藏的伏笔,亦或是粒子加速器和怪兽苏醒,外星人入侵之间的关系。但全篇我没有发现曼哈顿的怪物和空间站事故有任何明显的因果关联,就仅仅是空间站出事了,然后纽约开始遭殃了,这都是什么鬼!而片中最大的卖点,也就是平行空间重叠,更是完全没有任何升华剧情,营造气氛的作用,在片中除了描写一些时空重叠对人体造成的影响外,对这个题材的利用也就戛然而止,完全没有《彗星来临那一夜》的那种时空身份错位所营造的戏剧张力和剧情深度。至于剧情,整部片子我都不需要剧透,就跟《地心引力》以及众多的太空逃生片一个道理:空间站出事,大家逃生,中途不断以牺牲为代价化解各种问题,再夹杂点儿女情长,人物冲突,最后来个人反水一波营造危机感,然后被主角化解,逃出生天。完全没有一丝新意的剧情,更是因为没有对科洛弗宇宙的世界观有明显的推进和补全,让这部电影看下来真的特别失望。

当然,痛定思痛,回顾以前的作品不难发现JJ现在拓展科洛弗系列的思(套)路:找到一个和科洛弗世界观有间接联系的剧本甚至是正在制作的电影,而且JJ找的剧本必然是那些想法很好,但没有突出特点(第二部的密室逃脱,第三部的太空逃生),在同类型片里无法出类拔萃(如果去掉两部续作里关于科洛弗宇宙的内容,你自己就知道剧情会有多平庸),JJ找到这些二流剧本,插入科洛弗宇宙的东西,然后就以续作的名义堂而皇之的扔给我们来收货一流的票房和口碑,如同在讨来的剩饭里加黑鱼子酱,然后就变成一道高贵菜品一样,JJ作为一个商人我佩服他的头脑,但作为一个影迷,尤其是关注一个经过10年了的系列(第一部2008年上映)但到今天都还没有得到答案,麻烦不要再吊我们胃口了,是时候该坐下来好好的讲讲怪物,外星人的故事了,JJ现在这吃相,真的恶心。

当然,现在这个趋势已经是成型了,在我看电影的时候就得知第四部续作已经在后期制作了,讲述诺曼底登陆期间盟军遭遇的神秘现象,还有可能讲到Slusho母公司Tagruato的发家史。虽然一看就是又找到哪个二战剧本然后强行塞内容的套路,但请下次不说讲好故事,麻烦讲一个和这个世界观有关系的故事,作为一个喜欢深挖Cult电影背后有趣世界观的影迷,我是真的快熬不住了,那么好的底子,不要砸了招牌,期待后续有没有病毒营销继续补充世界观)

(对科洛弗宇宙设定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搜Cloverpedia,或者10 Cloverfield lane的病毒营销全过程,相当精彩的互动,对剧情补充也很重要)

最后说一下全片的担当,她的演技嘛。。。反正看到便当脸的时候,我笑了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九):杀吧,杀吧,杀了你就开心了!

去年出现了多部外太空封闭环境的科幻片,大导演雷德利·斯科特的《异形:契约》、杰克·吉伦哈尔和瑞恩·雷诺兹主演的《异星觉醒》、星爵和大表姐主演的《太空旅行》; 而说到《科洛弗悖论》之前有一部恐怖片叫《科洛弗档案》,本片是它的前传。 本片的豆瓣评分已经在今天新鲜出炉:5.8分可以归论到烂片里了。

那么问题来了为了章子怡我们到底要不要看这部片子呢? 我的建议是:如果你喜欢科幻片又对cult情节有很大的接受度也想寻求点小刺激,最重要的一点是看过去年的那部《异星觉醒》而且不对结尾反感的话,那么这部渣片你当看无妨。

本片的故事百分之九十发生在外太空,导演贴心的只给主角艾娃开了一条家庭的副线,想看汪峰的朋友们就别想了。 于是我们跟随主角的家庭线知道了一群人要上太空,也因为片头的大段介绍知道了地球疾患能源危机。而只有这群人上到天上的空间站开启一台叫施伯德的粒子对撞机,它产生的光束能够为地球提供免费且大量的能源。 这个任务听起来就不是那么好完成的,上到太空里的宇航员来自各个国家有美国有俄罗斯有中国有德国等等,罕见的没有日本人。他们上到太空的六百多天里多次开启了施博德但是没有一次成功的,眼见空间站的能源还能支持他们最后五次开启。而此时地球上也麻烦不断,石油消耗的差多了,各国都有小规模的战争,俄罗斯还要地面入侵美国。而专家更是对施博德运转之后或将引发的科洛弗悖论有着大胆的推测,这就像是大刘小说里描述的差不多,高能粒子对撞实验会引发空间维度的塌缩和重叠,甚至有可出现其他纬度的恶魔在地球上。 就是在这样吉利的预言下在空间站的这帮人的倒数第五次开启施博德的实验成功了!可惜下一秒就因为机器的过载停止了运转。这一停不要紧,正触发了科洛弗悖论。 第一个反常事件是宇航员们发现他们的地球不见了。 接着在飞船墙壁的夹层里面他们发现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叫詹森,她是来自另一个纬度的宇航员。她和谭(章子怡饰演)一样是施博德的运行算法工程师。 接着又一个宇航员手臂被墙壁吞噬,而后手臂出现在另一个舱室的地板上。 这种情况同样发生在地球上,地球被开路不明的巨大生物袭击变得满目疮痍。 而关键在于这一行人找不到地球的所在。废了好大的劲这些人才搞明白他们实际上处于另一个纬度的地球的侧面。而这个纬度的地球正面临一场新的世界大战。 是的,他们要回去,这样,他们只能修好施博德让它再次启动。 过程中谭因为去修复冷却系统而被困在排水池里,排水池增压压迫船舱之后炸开,水一接触太空之后将谭整个冻在了里面。 章子怡杀青了。 而实际上有一个更严峻的问题摆在他们面前,那就是两个空间维度是在共用一台施博德,因为詹森所在纬度的空间站整体坠毁了。 也就是说如果他们回去詹森的同伙就回不来了,于是詹森果断反水了她想杀了剩下的三个宇航员。 结果当然是主角把她干掉了。 然后仅剩两人,他俩启动了施博德,回到了原先的纬度,地球果然还在那里,太开心了。 但是因为燃料耗尽飞行员们不能在空间站呆了,于是地面上的人就让他们回来了,这时候主角的丈夫手里拿着电话大声喊着:不要让他们回来!不要让他们回来,地球显然已经不只是能源问题了。 最后我们也不知道逃生仓落地了没有。 不得不说这结局和《异星觉醒》如出一辙。

《科洛弗悖论》观后感(十):挺好的片子,可以一看

第一二部没看,完全不影响对这部的理解。 不剧透,推荐看。

第一,剧情上来看,无硬伤,除了女主有点煽情,其他ok,亮点偶尔。

第二,逻辑没有问题,整部片子一气呵成,理解不难。

第三,对于章子怡的角色,我意外的喜欢。当然,也是因为章子怡,对这部片子才尤为上心。而她也确实让我惊喜,从不失望。还是那句话,这是个难得的有智商,冷静,果断的一个好角色。除却发挥空间的局限,角色戏份的安排,存在感很强,并且是个重要的承上启下的角色。而且普通话什么的,很萌的。一个人讲中文,其他也跟着说中文,以前都未曾出现过,难道不挺有意思的么?

第四,不要先入为主。一开始我以为是科幻片,后来以为惊悚片,紧接着以为悬疑片,最后tm竟然是怪兽片╮(╯_╰)╭

第五,白人女二?大约是吧,外国的名字对我来说太难了!她确实是这部片子的一个亮点。我挺喜欢的!

第六嘛,要看的童鞋们注意下袖上的旗帜。亮点自寻吧。七个国家23333333

最后的最后,小可爱们可以大胆地看。不是烂片,是部挺有意思,合情合理的片子!(′?_?`)

如果蜗牛有爱情经典台词

许诩,我不知道还要多少时间,才能让你觉得水到渠成。刑警的职业,注定我们要把生命中大部分的时间,给其他人,而不是最亲密的彼此。那么在有限的生命里,我一天也不想浪费。对我来说,跟你白头偕老,才是真正的水到渠成。

合适的那个人,不是谁一辈子,都能遇到合适的那个人。不管你是天之骄子,还是平凡草根。真的要多一点运气,才能有幸佳偶天成。

她喜欢这个男人。虽然看起来桀骜又毒舌,实际上性感又爷们儿。

某天,例行谈完工作,季白话锋一转:“追了你这么久,有什么想法?”

你问我有多喜欢你?

他是灼灼珠玉在侧,即使在爱情里懵懂如我,也不舍得错过。

近水楼台先得月,我的楼台,我的月。

我不介意等你,只要最后等到的是你,就好。

许诩静默片刻,答:“以前我希望,爱情跟工作一样,也能在我的控制中。但喜欢上之后,我才发现,我并不想驾驭他。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他知道我在想什么,我也知道他想要什么。我可以全心全意对他好,这才是最重要的。”

“嫁给我,许诩。我会爱护你一生一世。”

非常感谢你的好感,你的条件很好,但是我实在不喜欢你这个类型。条件可以改善,喜好难以控制。抱歉。

手把手教你射击、整个警队的人叫你嫂子……你以为我在干什么?”

千山万水,世事轮回,我只为你而来。

你用沧海桑田定情,我当然喜欢,喜欢的不得了。

拓展阅读

《如果蜗牛有爱情》是如何教你洞察人心的?

作者:大将军郭 |

1、用动物刻画人物,这算心理学吗?

且不说办案过程中的惊人表现,单就她第一次出场跟重案组其他成员的互动,就可以看出,许诩的心理学应用的出神入化。她一个人悄无声息坐在角落画画,赵队长想看她的画,发现许栩用不同的动物代表了队里的每个人,有猴子、河马、狐狸、山羊等等。这种人物刻画用的妙极,不仅是因为人物的外貌特征,而是每一种不同的动物都代表着一种内在性格。

心理学里经常会用动物来表征某类型的人,比如西方传统心理学把人大概分成五种性格类型,老虎型的人善于支配和管理,孔雀型的人外向爱表现,考拉型具有耐心、性格平实,猫头鹰型保守,喜欢精准、关注数据,而变色龙型也叫做整合型,适应性强又善于沟通。

所以这部剧里,用人物画像来表现许栩的洞察力和领悟力是非常恰当的。

2、许栩是怎么推理出谁掀翻的船?

赵队长对许诩的能力仍旧持有怀疑态度,他想再考考许栩,便指着墙上的照片问,船是谁掀翻的?是梁警官还是李警官呢?

这个问题确实刁钻,毕竟是静态的照片,许诩对大家也不是非常了解,到底怎么判断?许诩毫不犹豫的回答都不是,是赵队长。当场所有人都震惊了,赵队更是没想到她答的这么准。虽然直到现在,剧里也没揭晓到底是怎么判断的,所以我大胆的猜测一下:答案并不是照片里可以找到的,而是在赵队长的问话里,许诩是根据赵队长的动机进行了分析。

赵队长是带着怀疑甚至是有点想灭灭许诩风头的态度提问的,所以他的目的更倾向于为难许诩,让她回答错误。赵队长没有用开放式的问题,而是用了一个二选一的封闭式提问,这里面就有矛盾点:如果他想要帮许诩或者透露给她一点线索那么二选一自然是提升了回答正确率,但他的动机恰恰相反,他是在用两个选项都错误的提问把许栩拉到他的思维陷阱里,以为这样一来许栩无论怎样都会答错。但千万不要低估一个擅长心理分析的人有多么不按常理出牌,动机分析往往是最站得住脚的立足点,“他有什么目的?”、“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两个问题背后更容易隐藏真相。所以答案并不是在选项里,许诩巧妙地逃脱了提问陷阱,给出了正确答案。

3、犯罪心理学能否用作办案依据?

剧里表现的神乎其神的推理让很多人大呼“厉害”,美剧犯罪心理当中更是把犯罪心理学的推测奉为圭臬,但也有弹幕说,“要是这么能耐,什么案破不了呢?”

事实上,犯罪心理学绝不是胡扯,但也绝对没有达到可以完全用推理出的结论指导办案的程度。正向剧里许栩所说,心理学发现的是可能性。基于以往大量研究样本和真实案例的总结,犯罪心理学会用一个常模来概括出某个结论,这个结论不是百分之百准确,但却体现了最大的可能性,就像正态分布图里除了两侧尾巴的部分,绝大多数人的表现都在可预测的范围内,那么利用犯罪心理学的推论就更有可能获得办案的方向。

但它的确不能作为唯一的证据指向,办案依然要以事实和数据说话,这才是最有价值的依据。但如果在缺乏线索的情况下,参考犯罪心理学的人物画像或者是动机分析,往往比无头苍蝇乱撞似的调查要更据说服力。

4、心理学家从哪些方面搜集线索?

剧里季白问过许诩,你的直觉依据在哪?在他看来,许诩的一切猜测都是靠直觉,听起来犯罪心理学好似灵媒,全靠直觉。实际上,犯罪心理学家不是靠天分的,而是靠学习一套系统科学的方法来搜集线索,它基于观察。

从剧里你会发现,许诩办案首先靠一双眼,她观察到了很多人不会留意的细节,这不是偶然天成,而是靠训练累积起来的专业能力。虽然每个人都会观察,但是观察什么?怎么观察?怎么整合观察到的内容?这非一朝一夕练成。

我举几个例子说明。

许诩跟着同事们去失踪人员张士雍家里,想从张士雍老婆叶俏那里获得线索。经过一番询问,大家都没有得出有价值的信息,但是许诩一口咬定失踪的张士雍已经被绑架了。她的证据包括:首先,观察到五金店里的装潢建材非常昂贵,且跟其他店装修都有不小的差异,所以判断出这家店在叶氏集团里的地位不一般,张士雍作为叶氏集团的姑爷一般情况下可能没有权限调用店里的商品,除非在极端情况下不得不这么做,这个极端情况很可能是遭人胁迫。

这种观察的出发点就在于“反常”二字,并不是事无巨细都要留意,而是发现逻辑矛盾和冲突,矛盾和冲突里最有可能蕴藏着重要线索。

其次,她看到叶俏家的照片只有单人照片,但墙上有一个钉子原本应该是挂照片用的,按常理推算,在没有孩子的夫妻家庭里,墙上挂的都是结婚照,但他们家却没有一张结婚照片出现,这里面一定有戏,并且加之许俏对张士雍消失的冷淡态度来看,她可能跟张士雍出现了婚姻危机。

这些观察的出发点是基于“关系”二字,梳理人物关系的脉络对推理分析非常有帮助,既可以排除或确定亲近关系的人是否有嫌疑,同时也能从关系的特殊性推断出是否有其他可能性。后来,绑匪杨宇的犯罪动机也是从他的家族跟叶氏集团的纠葛以及他和叶子的关系角度来阐述的。每个人都不是完全独立的社会人,所以想了解一个人,从他的社会关系和他在各种关系的表现中发现有用信息,案情才能真正展开。

这两种观察方法,加上之前提到的动机分析不仅仅可以应用在破案中,生活中同样适用,对“识人”有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尝试。

5、搞心理的人都是冷冰冰的面瘫吗?

看到网友吐槽许诩面瘫,总是面无表情、若有所思,还提到其他几部剧里的心理医生角色,也都是这样冷静、沉着,那么是不是搞心理的都是这样的啊?

为了凸显人物擅长推理分析的特点,配上这样的性格和表情是合适的,并且也很贴近生活。分享一下我个人的体会,我真的觉得我也是这样的……时常面瘫,表情单一,是因为大脑里常常会不由自主的加工一些看到的零碎信息,大脑在飞速运转,难免表情是紧绷的、不放松的,但话说回来,这绝不意味着搞心理的人都是冷冰冰的,他们非常擅长在重要时刻把握人物心理,有温情有体贴。

张士雍失踪后,重案组集体杀到其妻子叶俏家,他们等到了绑匪来电,叶俏非常慌张不知道该怎么做,是许诩满脸坚定地告诉她一步步怎么做,虽然有点严肃,但她期间说了一句非常重要的话,“你做的很好。”

不要小看这句话的力量,她给了叶俏安慰,也能帮她镇定的面对接下来跟绑匪继续沟通,在那种严肃情况下,大家都在关注沟通进展,这无可厚非,但许诩多年的心理专业浸染让她自然而然地给叶俏灌能,抚慰了她的情绪,这一点非常人性化,也是搞心理学的人突出的特点,懂得润物细无声的照顾到他人。

还有许诩跟她的同事姚檬聊天,觉察到姚檬喜欢季白,但又缺乏自信,所以她看破不说破的鼓励姚檬:“你很漂亮,就算在电影学院毕业,也是漂亮的。”这句话让姚檬很开心,也给了她信心,更让她能强化自己的女性特质,所以许诩在生活中也是个非常剔透的人,有分寸懂进退,这种细腻不仅是性格使然。

所以,搞心理的人并非神经质似的精灵古怪,也绝非表面的严肃紧张,他们虽然面瘫,依然温柔。

其实,许诩偶尔也有俏皮的一面,比如她为了留在队里只能苦练体能,她那么娇小还要举铁,真是让人忍俊不禁,这让我想起自己,当初考研前考虑过公安大学的犯罪心理学专业,但招生名额特别有限,我体能不行,虽然长得高大,但未必比娇小的许诩有多少优势,更要命的是我还有400度近视,报考无望,就只能看美剧《犯罪心理》过过瘾啦。

没想到多年后的现在,还有国产剧能糅杂心理学元素,并且扎扎实实地刻画人物,剧中的推理能体现专业性,犯罪心理学也符合科学,真是能学到不少东西,又十分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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