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秋思》原文及翻译赏析1
自怜楚客悲秋思,难写丝桐。目断书鸿。平淡江山落照中。
谁家水调声声怨,黄叶西风。罨画桥东。十二玉楼空更空。
创作背景
词疑作于哲宗元符三年(1100)秋,时作者自苏州北上,途经扬州。
赏析
《罗敷歌》,亦名《采桑子》,得名于汉乐府民歌《陌上桑》。贺铸此题,为一五首组词,从其三上片所写“东南自古繁华地,歌吹扬州,十二青楼,最数秦娘第一流”,知此词写于扬州。
这首词的主调是抒发一种浓重的悲秋感,及由此而引致对人事聚散无常的深深悲慨之情。
首句“自怜楚客悲秋思”,直点悲秋情绪,为全词定一基调。按楚客,指宋玉。宋玉,楚人,其《九辩》曾有“悲哉!秋之为气也”的慨叹。自怜,自我怜悯之意。两字见出了作者远离家国,离群索居的苦闷。正因为远离家国,离群索居,适逢肃杀悲凉之秋,词人郁闷的心境,更增几分惆怅感。“难写丝桐”,承接上句,是说这种因秋所致的悲愁感,是任何美妙的音乐也难以抒发排遣而出。四字言简意赅,渲染得恰到好处,非常委婉曲折地传达出了作者因秋所致的“悲”与“思”。
“目断书鸿,平淡江山落照中”。这两句承前:因秋而悲,离群索居,于是自然勾起对家国的思念。但极目远眺,望眼欲穿,何尝见任何传书的鸿影,唯只有那每日都见平淡无奇的山河掩映在一片落日的斜辉中。平淡两字,用得恰到好处,将作者此刻心情,表露得十分真切。试想,笼罩在一片悲秋思乡之情中的作者,又有何观景心思。既无心观景,自然觉得所见之景平淡无奇。况值黄昏时节,那沉沉欲坠的红日,配合上悲凉萧瑟的秋景,词人首先产生的感受就是一股莫名的凄楚之情。好在词人虽无心赏景,而景色自不会因词人的主观感受而有所改变。这句的好处在于作者有意无意之间非常客观形象地呈现给了读者一幅落日残照下的山河胜景图,给人以色调和谐、浓淡相宜之感。
“谁家水调声声怨,黄叶西风”。按水调,曲牌名。杜牧《扬州诗》:“谁家唱水调,明月满扬州”。水调属商调曲,其声哀怨,相传唐玄宗入蜀,听水调歌而深感“山川满目泪沾衣”。这首词作于扬州,顺手化用杜牧诗句是很自然的。但妙在化用得天衣无缝、融合无间,它借助于黄叶西风的秋景描写,把原诗句所具的听觉感受与眼前的视觉感受融为一体,渲染出了一种凄清萧疏哀怨悲婉的意境,与词首悲秋的气氛相照应。
“罨画桥东,十二玉楼空更空”。罨画,色彩斑杂的彩画,这里指装饰鲜丽的建筑物。玉楼,仙人所居之楼,这里为青楼的美称。十二,状其多也。作者由唐人杜牧留下薄幸名声的扬州地面,联想到杜牧的诗句。更因黄叶西风的感召,涌发出无限悲愁之感,复由自然联想到人世的聚散、男女的欢情,深感任何美妙繁华之景的短暂易逝。昔日欢聚的美好时刻,现在看来,有如虚无缥缈的神仙世界。故往日的欢会,无论当时觉得如何美妙,对照今天的离散来说,真有不堪回首之感。“空更空”三字,寄托着词人无限人世聚散无常的悲慨之情,其怀人而不得的愁情,亦由此得到充分的宣泄。
此词前半重在抒发悲秋之情,后半重在表达人世聚散的感喟。其思想情绪之表达,或直抒而出,或借景生发,用语平淡中显自然,疏雅中见秾丽。其深沉厚重的感情,借助于浑融圆整的意境得到了抒发,颇体现贺词情思缠绵而又精于组织的特色。
《秋思》原文及翻译赏析2
川原澄映,烟月冥濛,去舟如叶。岸足沙平,蒲根水冷留雁唼。别有孤角吟秋,对晓风呜轧。红日三竿,醉头扶起还怯。
离思相萦,渐看看、鬓丝堪镊。舞衫歌扇,何人轻怜细阅。点检从前恩爱,但凤笺盈箧。愁剪灯花,夜来和泪双叠。
翻译
清澈的水流穿过广阔的原野,与天光云影共辉映,烟雾迷蒙中,月色昏暗,远舟像一片片树叶漂在水面。长长的河岸边是平顺的沙洲,留宿于蒲苇丛中的大雁正在寒冷的秋水中觅食吞咽。对着晓风呜呜鸣响,那是江楼上的孤角在吟唱秋意。酒后初醒,体软头晕,太阳已高高升起。
离别的思绪相互缠绕,仔细瞧瞧、两鬓发丝已不堪夹镊。舞衫绸扇,品物依旧,可如今还有人来怜爱细看吗?细数曾经的恩爱时光,只有书箱里装满关于她的书信和诗笺。带着愁容剪下燃尽的灯芯,昨夜泪眼与烛光相互映照。
注释
华胥引:此调为周邦彦始创。陈本注“黄钟”宫,题作“秋思”,《百家词》同。
冥濛:昏暗迷茫。
唼:水鸟或鱼类吞食。别有孤角吟秋,
对晓风呜轧:此句化用杜牧《题齐安城楼》诗中“鸣轧江楼角一声,微阳潋潋落寒汀”的句子。
相萦:相互缠绕。
鬓丝堪镊:鬓发稀白,已不堪夹镊。
镊:镊子,拔除毛发的用具,此作动词“拔除”解。
点检:即检点。
凤笺盈箧:谓书箱里装满昔日的书信和诗笺。
凤笺:信纸的美称,指绘有金凤的纸。箧,小箱子,如书箧,行箧。
灯花:灯芯余烬结成的花形。
和泪双叠:谓含泪看灯花,花形两两相叠。
赏析
此词写歌女秋思,由送别情人到诉离别之苦,词意绵密,守托着一片深心。相思心切,霜染双鬓,表现了歌女的执着爱情。川原望远,秋月迷蒙,道尽了天涯情味。
词的上片抓住一个“秋”字,处处表现秋悲。遥远的爱,凄切之情,逐一尽显纸上。“川原澄映,烟月冥濛,去舟如叶。”一派秋凉景像!广阔的原野,掩映在清澈的江面上;云影秋月迷迷濛濛,洒下凄清的寒光。亲爱的人已登船启航。他就这样走了,越行越远,船儿变得像一小片树叶漂向遥远的地方。这里表面上在写景,实际是写心境,写难舍难分之情。
“岸足沙平,蒲根水冷留雁唼,”长长的河岸边是平顺的沙洲,菖蒲已老,河水浸人,仿佛还留下大雁呷吃东西的声音。再写凄清之景,加强秋凉之感。“别有孤角吟秋,对晓风鸣轧。”孤角,角即画角,古乐器,用竹、木、皮或铜制成,外加彩绘,发音哀厉高亢。《玉台新咏》梁简文帝《和湘东王折杨柳》:“城高短箫发,林空画角悲。”这里是说,又听到孤独的画角奏出哀厉的调子,咏叹这悲凉的秋色。伴着清晨的秋风阵阵,发出呜呜的声音。越写秋凉秋悲,越加深情思。“红日三竿,醉头扶起还怯。”昨夜借酒浇愁,今朝醉意难醒。太阳都已经升得很高了,脑子还昏昏沉沉,连抬起头来都有几分害羞。言愁之深,真像病了一样,连床都起不来了。
下片抓住一个“思”字,处处表现相思。忆旧日恩爱,相思伴着寂寞泪,相思愁得鬓发白。秋思苦,入憔悴。
“离思相萦,渐看看、鬓丝堪镊。”离别后的思念时萦心怀,一天天过去,渐渐地鬓发变白,都已经可以拔下银丝了。真个是忧愁催人老呀。“舞衫歌扇,何人轻怜细阅。”过去舞蹈穿的衣衫,歌唱用的绸扇,品物依旧,可如今哪里还有人来怜爱细看呢?意思是,一个可怜的歌女,只有你曾经真心爱我,同情我,怜惜我。而今你已远去他乡,我就更孤独无依了。“点检从前恩爱,但风笺盈箧。”想起你,我翻开书箱,那里有你用美丽的信笺写来的满满一箱情书呵!它记录着我们往日的恩爱, 抚慰着我这孤寂的心。“愁剪灯花, 夜来和泪双叠。”然而愁思难消,独坐在烛台前,毫无睡意,越想越孤单,越思越凄切,止不住热泪长流;伤心的泪水和蜡烛的泪,双双叠印在一起。人们常把蜡烛熔化称为流泪,孤苦的人和泪观烛,更增伤悲;泪眼与泪烛映照,加深了相思和凄苦的描写,确是妙笔。
全词一气呵成,从晚到早,又从早到晚,内在联系紧密;朝朝暮暮,相思无限,牵心挂肠。词中景随情转,情依景移,哀婉妻切,动人心魄。走笔有如游龙,意味深厚。“川原”、“烟月”、“去舟”、“孤角”;“鬓丝”、“凤笺”、“灯花”、“叠泪”,都连着秋思,堪称绝构。词家深得味外之味, 可说是写别情的动人篇章。
创作背景
据清代词学家黄苏《蓼园词选》记载,周邦彦晚年不愿与蔡京奸党合作,被逐出朝廷,由徽猷阁待制出知顺昌府、处州等地,此词或在顺昌府、处州两地写成。
《秋思》原文及翻译赏析3
秋思寄子由原文
黄落山川知晚秋,小虫催女献功裘。
老松阅世卧云壑,挽著沧江无万牛。
翻译
山川田野上草木枯萎凋零,知道季节已到了晚秋。天气渐凉,促织鸣声四起,催促妇女赶制裘衣。
老松饱尝人间世态,高卧云壑。要想把它拖走,如果没有沧江挽纤的上万头牛是办不到的。
注释
黄落:谓草木枯萎凋零。
小虫:指促织(即蟋蟀)。
催:有催促之意,用拟人手法。
功裘:古代天子赐给卿大夫穿的一种皮袄,其做工略粗于国君所穿的“良裘”。此处泛指冬天的裘衣。
阅世:经历时世。
云壑:云气遮覆的山谷。
沧江:江流,江水。以江水呈苍色,故称。
赏析
此诗虽只短短四句,却蕴含着相当丰富的情感。开头两句,表面上是在描写晚秋自然景物的凋落,而实际上是借此来反衬诗人落魄无依的心境。其言外之意是:又到了晚秋的季节,妇女们都在辛劳不息,自己当年也曾想过要干一番事业而落魄至今,一事无成,再也难以展露才华。一个“知”字,一个“催”字,表达出“光阴徒催人老”之意。这两句运用了拟人和烘托的手法,借景抒情,借描写晚秋自然景物的凋落与蟋蟀催促妇女织布赶制裘衣来表现了诗人这种难遣的郁闷心情。
三四句,诗人的笔锋陡然一转,把自己比作高卧云壑的老松,早已饱尝了人间的炎凉世态,对功名富贵之类都看透了。因此,绝不与时俗同流合污。“挽著沧江无万牛”,说没有一万头牛都拉不动老松,言外之意是:此志甚坚,难以动摇。这两句运用了比喻、夸张的修辞手法,把自己比做高卧云壑的老松,生动形象、 瘦硬蕴藉的语言有力地寄托了诗人拒绝与恶浊的社会现实同流合污的孤傲之情,也表达了作者对友人的慰勉之意。同时,诗人在这里化用了杜甫“云壑布衣鲐背死”和“万牛回首丘山重”两句诗,显得贴切自然。
此诗精雕细刻,瘦劲拗峭,体现了黄庭坚诗作瘦硬的特色。诗人曾说过:“古之能为文章者,真能陶冶万物,虽取古人之陈言,入于翰墨,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此诗正是他对上述主张的实践。全诗除第一句外,句句用典,但并不显得晦涩难懂,亦无斧凿之痕。
前人评黄庭坚诗,有所谓“草蛇灰线”之说,意即章法娴熟,结构细密,似断实连,不露痕迹。此诗正具有这样的特点。诗人感秋抒怀,但不明言,而把情融入景,写得十分含蓄,足见诗人笔力之高。
《秋思》原文及翻译赏析4
洛阳城里见秋风,
欲作家书意万重。
复恐匆匆说不尽,
行人临发又开封。
翻译
洛阳城中又刮起了秋风,那凉丝丝的秋风似乎在催“我”写一封家书,将万重心意与亲人沟通、向亲人诉说。心事仿佛永远说不尽,又怕匆匆写出的信表达不尽自己的情意,捎信人即将要出发,“我”又拆开了合上的信封,看看有没有诉说完自己所有的心事。
注释
(1)意万重:形容思绪万千。
(2)行人:指送信的人。
(3)开封:把封好的信拆开。
(4)秋思:秋日里的思念。
(5)洛阳:我国古都之一,位于河南西部
(6)作:写
(7)见:现
赏析
这是表达思乡情怀的作品。通过叙述写信前后的心情,表达思念之深。
第一句交代“作家书”的原因(“见秋风”),以下三句是描
《秋思》原文及翻译赏析5
双调·夜行船·秋思
【夜行船】百岁光阴如梦蝶,重回首往事堪嗟。今日春来,明朝花谢。急罚盏夜阑灯灭。
【乔木查】想秦宫汉阙,都做了蓑草牛羊野。不恁么渔樵无话说。纵荒坟横断碑,不辨龙蛇。
【庆宣和】投至狐踪与兔穴,多少豪杰。鼎足三分半腰折,魏耶,晋耶?
【落梅风】天教你富,莫太奢。无多时好天良夜。看钱儿硬将心似铁,空辜负锦堂风月。
【风入松】眼前红日又西斜,疾似下坡车。晓来清镜添白雪,上床与鞋履相别。休笑鸠巢计拙,葫芦提一向装呆。
【拨不断】名利竭,是非绝。红尘不向门前惹,绿树偏宜屋角遮,青山正补墙头缺,更那堪竹篱茅舍。
【离亭宴煞】蛩吟罢一觉才宁贴,鸡鸣时万事无休歇。争名利何年是彻?看密匝匝蚁排兵,乱纷纷蜂酿蜜,闹攘攘蝇争血。裴公绿野堂,陶令白莲社。爱秋来时那些:和露摘黄花,带霜烹紫蟹,煮酒烧红叶,想人生有限杯,浑几个重阳节?人问我顽童记者:便北海探吾来,道东篱醉了也。
赏析
秋思本是中国古典诗词的传统题目之一。长期以来,人们由这一题目生出的无数感慨,已使秋思的词义本身便凝聚着思索自然之秋和人生之秋的丰富内涵。而马致远《夜行船·秋思》更是包孕弘深、独具一格。这一套曲将参透名利、离绝是非的处世哲学寄托在叹古讽今、嘲风弄月的牢骚里,浓缩了他在《陈抟高卧》《黄粱梦》等剧目和其他散曲中反复宣泄的内心苦闷,表现了他因半世蹉跎、饱谙世情而形成的纵酒肆志、超然尘外的人生态度。
马致远的《夜行船·秋思》从思想内容上扩大了散曲的表现范围;并充分利用元曲语言俚俗明快、句式节奏自由的特点,从表现艺术上提高了散曲的境界。这一套曲由七支曲子组成,第一支曲以人生当及时行乐的感慨领起全篇。题为秋思,不写秋景,但迟暮之悲、忆旧之情处处关合“秋”字,实是从人生的晚景虚写自然的秋意。反过来,“今日春来,明朝花谢”写韶华过隙之感,则是以自然之春倒映人生之秋,“今日”“明朝”的夸张更加强了光阴流逝的急速感,春花又与“梦蝶”在字面上相照应。“梦蝶”用《庄子·齐物论》的典故,既烘托了百年犹如一梦的迷惘之感,又以词藻的装饰美点缀了春意。人生如梦已成滥调,庄周梦蝶也是熟典,但用惜春之情反写悲秋之思,尚不落俗套。末句“急罚盏夜阑事灭”利用虚词的省略造成意思的含混,又从及时行乐的老话中翻出新意:“急罚盏”三字声短调促,把催人赶快行令罚酒的意思连同急不可待的语气一起传达出来了,而这三字与“夜阑事灭”之间又有一个停顿,便兼有两重含意:一是赶快罚酒直到夜深事息,即“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之意;一是赶快罚酒--却已夜阑事灭,也就是即使急急行乐,犹恐不能及时之意。这支曲缓起急收,以入声为平声。起调平稳,与长嗟短叹的表情相应,愈往后愈急促,在言犹未尽时顿断,这就为以下六支曲子展开古今纵横之谈留下了余地。
第二、三、四支曲子从兴亡之悲谈到贪财之愚,慨叹所谓名标青史、功业不朽、富贵久长的虚幻,以证明及时行乐的实在。
第二支曲否定了帝王无上的权威。秦宫汉阙化为一片衰草,成了放牧牛羊的原野,昔日繁华已成过眼云烟,只落得渔夫樵子几句闲话。如此悲凉的意绪却化为一句刻薄的挖苦:若不这般兴衰更替,渔樵便没有闲话可说了。这出人意表的冷嘲应有无限感触,可又将千古兴亡说得何等无足轻重。至此意犹未足,还要追补一层:纵然是留下几座荒坟,横着几块断碑,也因年代久远而无法辨认那上头模糊的字迹了。古人将刻石立碑看作不朽功名的象征,此处“龙蛇”本指碑刻文字龙走蛇舞的笔势,但这词也常用于比喻古代帝王,所以“不辨龙蛇”语意双关:既然连铭功记史的碑文都已字迹莫辨,那么后人又如何分辨历史上那些龙争蛇斗的风云人物呢?“秦宫汉阙”着眼于帝王生前之贵不能持久,“荒坟““断碑”着重于死后之名不能永存,这就用虚无主义的历史观彻底否定了历代文人所讴歌的青史留名的人生理想。
第三支曲直接用议论和反问对英雄豪杰建功立业的意义提出了怀疑。“投至狐踪与兔穴,多少豪杰”两句,由于押韵和字数的限制,实为倒装:多少英雄豪杰,到头来连荒坟断碑都没有,他们的葬身之地已变成了狐狸野兔出没的场所。这一倒装恰好利用“投至”二字含有“及至”的意思,在语气上与第二支曲承接,情绪和句意也正相连属。鼎足三分指魏、蜀、吴三国之争,也兼指所有群雄纷争的时代,正如秦宫汉阙不限于秦汉,也代表所有强盛统一的王朝,这虽是诗词曲怀古咏史的常套,却也有典型意义,且正好按朝代顺序排列,使两支曲连成一气:鼎足三分的功业半途夭折,到如今魏在哪里,晋又在哪里呢?千秋功罪,后人又当怎样评说?所以这茫然的一问与“不辨龙蛇”之意相生发,抹掉了多少豪杰争夺天下的功过成败和是非。回过头来再看看那些狐踪兔穴,已被历史湮没的英雄们当初逐鹿中原的纷争也就像兔奔狐窜一样没有意义。这一支曲结尾连用两个叠问,使魏、晋和秦、汉首尾呼应,字法灵活多变,章法周密严谨。
第四支曲由叹古转为讽今,内容与上二支曲并列,意思更透过一层:帝王豪杰的`功业尚且化为乌有,更何况看钱奴的万贯家财。可笑这些人心硬似铁,一味地爱钱如命,看不透人生好景不常,为欢几何,空使锦堂风月虚设,根本不懂得赏心乐事。全曲四句,分两层递进,看钱奴的庸俗愚蠢和昼锦堂的良辰美景两相对照,俚俗的白话和清雅的词藻各得其所。元代另一个杂剧家郑廷玉根据神怪小说《搜神记》所作的《看钱奴》,写一个周姓贫民在天帝的恩赐下变成一个为富不仁、极其吝啬刻薄的百万富翁,有助于理解“天教富,莫太奢”的意思。此处讥刺看钱奴的贪吝鄙俗,实际是将汉诗中“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古诗十九首·生年不满百》),“贪财爱惜费,但为后世嗤”(汉乐府《西门行》)的老调翻为新曲。
以上三支曲子已将功名富贵都参破,第五、六两支曲子便转而陈述自己的人生哲学。“眼前红日又西斜”写一日之内光阴的流逝,遥承“百岁光阴”而来,“疾似下坡车”的比喻从羲和驾日车的常用典故脱出,化雅为俗,生动有趣。“晓来清镜添白雪”反用李白“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成青丝暮成雪”的意思,引出“上床与鞋履相别”这句玩笑,好像把俗话说的“今晚脱下鞋和袜,不知明天穿不穿”稍加提炼发挥,便成了至理名言。不过这句貌似参透生死的俏皮话里隐藏着愤世嫉俗的深意,所以紧接着劝人莫笑自己像不会筑巢的斑鸠那样拙笨,这不过是糊里糊涂地装傻而已。自称不善营生之计,其实倒是离绝名利是非的上计,明说一向装呆,又点出浑浑噩噩混世的不得已。下一支曲说:“利名竭,是非绝。”正是上一支曲结尾的言外之意。“红尘不向门前惹,绿树偏宜屋角遮,青山正补墙头缺”三句鼎足对,用鲜明的对比色描写自己隐居尘外的清幽环境,构图别具匠心:绿树青山本来一近一远,层次分明,但一遮屋角,一补墙缺,便像一圈遮挡红尘的屏障,将自己严严实实地封闭在“竹篱茅舍”中,造成了隔绝是非名利的小天地。上一支曲全用散句,既无对仗,又无雷同的句法,这一支曲全为对句,散而有序,整而不板,雅词与俗调相间,典故和俚语并用,活泼和谐,妙趣横生。
最后一支曲煞尾,正面点题:可叹人生在世,只有睡觉时才得安宁,天一亮便有万事干扰不休。至此说到蛩吟才扣住秋景。人间万事归结到一点,无非是争名夺利,所以下面用一组鼎足对,将古往今来世上的一切纷争都比喻为“密匝匝蚁排兵,乱纷纷蜂酿蜜,闹攘攘蝇争血”。“蚁阵蜂衙”“浮生如争穴聚蚁”的说法虽在元曲中常见,这三句却因连用确切精当的叠字排比对仗,把蚁穴、蜂窝、蝇群的形状写得特别麻人。作者的功力还不仅在于能将封建社会中世人的丑态形容到如此恶心的程度,更重要的是能以迥异于世人的高雅情趣与之相对照,表现出细宇宙、小万物、俯视尘世的超然神情。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人的一生不过百岁,就像庄周梦蝶。再回头想想往事实在令人慨叹。昨天春天才来,今天早上春花就谢了。赶紧地行令劝酒,夜还是很快来临,事就要灭了!
想一想那些秦朝的宫殿和汉朝的城阙,现在无影无踪,只是生满了杂草,变成了放牧牛羊的荒野。不是如此的话,渔翁和樵夫倒没有聊天的话题了。那些断碑横七竖八地倒在荒坟堆上,原来上面龙飞凤舞般的文字也面目全非,分辨不清楚了。
最终成了狐狸出没的地方和兔子的洞穴,多少英雄豪杰的坟地都是如此。三国鼎立中途便夭折,最后胜利的是魏呢,还是晋呢?
即便是上天让你富足,你也不要过于奢侈,并没有多少好日子良夜美时。看钱奴心肠硬得像铁,白白地辜负了华美的堂舍和那无边的风月。
眼前的红日,又要快速西沉了,快得像是急速滚落的下坡车。早上对着镜子发现头发又添了许多白色的,晚上一上床说不定就是和鞋袜永别,第二天就不用再穿它了。别嘲笑鸠鸟自己笨不会搭窝,哪里知道它其实稀里糊涂从来是装傻。
不追求名利,也就没有是非缠身了。红尘中的烦心事也不会到自家门前,只要把绿树栽在屋角让它遮阴挡凉;院墙破损了,就让青山补上缺损之处吧,再加上竹子编插的篱墙,茅草铺顶的屋舍。
静静的夜里听到蛐蛐儿的叫声,这时睡觉才觉得踏实宁帖;待到五更鸡鸣时,乱七八糟的事就又纷至沓来,没有时间休息。这人间争名夺利的事,何年是个了结呢!密密麻麻的蚂蚁,又在排兵布阵了,乱纷纷的蜜蜂又在酿蜜了,闹闹嚷嚷的苍蝇又要去争抢污血了。裴度饮酒论诗的绿野堂,陶渊明雅聚的白莲社。我喜欢的是这些,到秋天时,带着露水采摘菊花,带着白霜烹煮紫蟹,用红色的枫叶煮酒。人的一生只有那有限的几杯酒,还能过几个重阳登高节!我告诉孩子们哪,听好记住了:就是好客的孔北海来探望我,我也不见,你们就告诉他说,我马东篱喝醉了!
注释
双调:宫调名,元曲常用宫调之一。夜行船:曲牌名。这是套数,有多个曲牌,下面的“乔木查”“庆宣和”“落梅风”等都是曲牌名。
如梦蝶:一作“一梦蝶”。梦蝶:《庄子·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这句话是说人生就像一场幻梦。
“急罚盏”句:赶快行令罚酒,直到夜深事熄。夜阑,夜深,夜残。
秦宫汉阙:秦代的宫殿和汉代的陵阙。
恁(nèn):如此,这般。
龙蛇:这里指刻在碑上的文字。古人常以龙蛇喻笔势的飞动。唐代李白《草书歌行》:“时时只见龙蛇走,左盘右蹙如惊电。”
投至:及至,等到。
“鼎足”句:言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形势,到中途就夭折了,最后的胜利者到底是魏呢,还是晋呢?
好天良夜:好日子,好光景。
看钱儿:元代郑廷玉在杂剧《看钱奴》中塑造的一个从贫民变成富翁而为富不仁、爱财如命、悭吝刻薄的人物形象。一作“富家儿”。
锦堂风月:富贵人家的美好景色。此句嘲守财奴情趣卑下,无福消受荣华。锦堂,用宋代韩琦在相州故乡筑昼锦堂的故事,泛指富贵人家的宅第。
白雪:喻白发。
鸠巢计拙:指不善于经营生计。《诗经·召南·鹊巢》:“维鹊有巢,维鸠居之。”朱熹注:“鸠性拙不能为巢,或有居鹊之成巢者。”
葫芦提 :糊糊涂涂。
蛩(qióng)吟:蟋蟀叫。蛩,蟋蟀。宁贴:平静,安静。
彻:了结,到头。
裴公:唐代的裴度。他历事德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五朝,以一身系天下安危者二十年,眼见宦官当权,国事日非,便在洛阳修了别墅“绿野堂”,和白居易、刘禹锡在那里饮酒赋诗。
陶令:东晋的陶潜。因为他曾经做过彭泽令,所以被称为陶令。相传他曾经参加晋代的慧远法师在庐山虎溪东林寺组织的白莲社。
北海:东汉的孔融。他曾出任过北海相,所以后世称为孔北海。他尝说:“座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吾无忧矣。”
东篱:指马致远自己。他慕陶潜的隐逸生活,因陶潜《饮酒》诗有“采多数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之句,乃自号为“东篱”。
创作背景
对于人生意义的探索,可说是文人咏怀的一个永恒的主题。从先秦到两宋,凡是进步的文人,即使处在最黑暗的时代和最坎坷的境遇中,无论怎样昏酣遗世,在内心深处总还多少保留着一点立功立德的理想。但是,任何一个时代都不曾像元代那样善恶颠倒、是非不分,把文人打入社会的最底层。因而元代文人对现实大多是彻底绝望的。如张养浩《新水令·辞官》中说:“青史内不标名。”“把功名富贵都参破。”又如孛罗御史《一枝花·辞官》中说:“无是无非快活煞。”仕途顺利的文人尚且作如是之想,压在社会下层的文人也就可想而知了。马致远的《夜行船·秋思》正是将这种看穿一切的普遍情绪提到历史的高度来认识,更集中更凝练地反映了元代愤世嫉俗者的共同心理状态。根据曲意可知,这套曲子当为作者晚年所作。
《秋思》原文及翻译赏析6
《闽中秋思》原文
雨匀紫菊丛丛色,
弄红蕉叶叶声。
北畔是山南畔海,
只堪图画不堪行。
《闽中秋思》翻译
秋雨淅沥地击打着一丛一丛的紫菊,微风摆弄着红蕉的叶子,看那田的北边是青山,而南边却是,这样的图画如何行的过啊!
《闽中秋思》赏析
“雨匀紫菊丛丛色,风弄红蕉叶叶声。”诗的开篇,即写闽中秋景。 诗人以极为细腻的笔触,以雨中紫菊的艳丽色彩和风里红蕉的清脆乐音,新鲜生动地写出了南国特点。前句的一个“匀”字,极准确地勾画出雨的细密,雨的轻柔。在那动人的丛丛紫菊前,雨是那样的温情而善解意,是它,将那大片大片的紫菊之色,浸淫得浓淡均匀,让人赏心悦目;而后句的“弄”字,则以拟人的手法将“风”人格化。闭着眼想想,风吹红蕉,蕉叶声声有韵,这该是怎么的一种情致。这样的一幅声色俱备的图画,是很容易让人陶醉的。
然而,诗人却不肯让你沉醉于其中。接下来的三、四两句,诗人有意地拓开一笔,将笔触延伸到人们的目力的尽处:“北畔是山南畔海”,诗句看似极为平实,却高度地概括出闽中的地势:北边是山,山道弯弯;南边是海,海浪滔滔。风景美妙得可以入画,可以为诗,可以作为旁观者兴奋地指手画脚,可是,真的走马行船却实在不易。于是,便有了结句的“只堪图画不堪行”。这不仅是诗人由衷地慨叹,也是全诗旨意之所在。
诗为诗人客中之作,描摹的也是客地之美景,而透过这些“紫”、“红”的耀眼色彩,透过那些音韵的声响,们不难发现,诗人抒写的,原来是浓浓的思乡情怀,诗人笔下的景色,也都不知觉地印上了深深的乡愁的印记。于是,“菊”也好,“蕉”也好,乃至那“山”,那“海”,都成为诗人一种情感的载体,成为诗人以景抒情的绝佳选择。这就是所谓“虽信美而非吾土兮,曾何足以少留”之意了。
试想,诗人跋涉异乡,旅途艰辛,又恰逢秋日,慨然而萌怀乡之感,则成为一种必然。可诗人在诗中,却有意识地不直接言明,而是将极和谐的风景与不堪行走的矛盾娓娓地道出,从而形成强烈的对比,借此,含蓄地表达出诗人缘于内心深处的隐痛。于是,一种叫作“乡愁”的东西,也就隐逸于其中,弥漫于其中,让我们久久地回味了。
《闽中秋思》作者简介
杜荀鹤(846~904),唐代诗人。字彦之,号九华山人。汉族,池州石埭(今安徽石台)人。大顺进士,以诗名,自成一,尤长于宫词。官至翰学士知制造。大顺二年,第一人擢第,复还旧山。宣州田頵遣至汴通好,朱全忠厚遇之,表授翰林学士、主客员外郎、知制诰。恃势侮易缙绅,众怒,欲杀之而未及。天祐初卒。自序其文为《唐风集》十卷,今编诗三卷。事迹见孙光宪《北梦琐言》、何光远《鉴诫录》、《旧五代史·梁书》本传、《纪事》及《唐才子传》。
《秋思》原文及翻译赏析7
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
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
翻译
洛阳城里刮起了秋风,心中思绪翻涌想写封家书问候平安。
又担心时间匆忙有什么没有写到之处,在送信之人即将出发前再次打开信封检查。
注释
意万重:极言心思之多。
复恐:又恐怕。
行人:指捎信的人。
临发:将出发。
开封:拆开已经封好的家书。
译文二
洛阳城又开始刮秋风了,凉风阵阵吹起了我埋藏在心底的万千思绪,便想写封书信以表对家人思恋。
又担心时间匆忙有什么没有写到之处,在送信之人即将出发前有再次打开信封检查。
赏析二
盛唐绝句,多寓情于景,情景交融,较少叙事成分;到了中唐,叙事成分逐渐增多,日常生活情事往往成为绝句的习见题材,风格也由盛唐的雄浑高华、富于浪漫气息转向写实。张籍这首《秋思》寓情于事,借助日常生活中一个富于包孕的片断——寄家书时的思想活动和行动细节,非常真切细腻地表达了作客他乡的人对家乡亲人的深切怀念。
第一句是写诗人客居洛阳,现在秋天到了。诗人没有大笔浓墨的渲染秋风萧瑟,草木摇落的凄惨景象,读者的阅读中当然不会有那种“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凄凉感受。
第二句紧承“见秋风”,正面写“思”字。晋代张翰“因见秋风起,乃思吴中菰菜、莼羹、鲈鱼脍,曰:‘人生贵得适志,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遂命驾而归”(《晋书·张翰传》)。张籍祖籍吴郡,此时客居洛阳,情况与当年的张翰相仿佛,当他“见秋风”而起乡思的时候,也许曾经联想到张翰的这段故事。但由于种种没有明言的原因,竟不能效张翰的“命驾而归”,只好修一封家书来寄托思家怀乡的感情。这就使本来已经很深切强烈的乡思中又增添了欲归不得的怅惘,思绪变得更加复杂多端了。“欲作家书意万重”,这“欲”字颇可玩味。它所表达的正是诗人铺纸伸笔之际的意念和情态:心里涌起千愁万绪,觉得有说不完、写不尽的话需要倾吐,而一时间竟不知从何处说起,也不知如何表达。本来显得比较抽象的“意万重”,由于有了这“欲作家书”而迟迟不能下笔的生动意态描写,反而变得鲜明可触、易于想象了。
“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这是诗人的写信时的心理活动和动作。诗人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写自己怎么样废寝忘食,挑灯夜战地写家书,就是通过这样一个平凡的动作来说明自己是在写家书。过去的交通很不发达,寄一封信回家就是一次漫长的旅行,写一次家书当然要写长一点了。信写好了,发现还有的话没有说,当然要把信打开来补充一些了。诗人这样写诗是很贴近生活的,但是诗歌不仅要贴近生活,还要贴近自己,贴近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思,这样才会震撼人心。这首诗就做到了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最后两句。诗人虽然担心的自己的家书“说不尽”,但是还是封上信封,直到送信的人要走了,又觉得自己没有写好。其实,诗人也并非没有写完这封信,既然已经把信封上了,就是一封完整的信了,其实就是自己的思乡情节在起作用,总觉得有话没有说完的感觉,总觉得自己的家书就是这样的言不尽意。其实,即使是拆开信封,也不一定就要补充什么。这就是心灵微妙的变化的反映,诗人通过“又开封”这一动作,清晰地表达了出来,这振动和变化的缘由就是思乡的情感。从结构上说,这也不是单纯的平面层次,是由动作,反映出了心灵的微妙感受的变化。和“断肠人在天涯”,“万里悲秋常作客”这样的诗句表达的情思相比,这是一种内心微妙细腻的情思,诗人用最平易语言表达出来了,没有过多的渲染和修饰,也是感人至深的。
全诗一气贯成,明白如话,朴素而又真实地表达游子的心态。在消息传达不便的封建社会,长期客居异地的人常有类似的体验,一经诗人提炼,这件极平常的小事、极普通的题材就具有了代表性的意义。后人每每读到,常有感同身受之叹,所谓人同此心,情同此理。
赏析
这是乡愁诗。通过叙述写信前后的心情,表达乡愁之深。第一句交代“作家书”的原因(“见秋风”),以下三句是描写作书前、作书后的心理活动。作书前是“意万重”,作书后是“复恐说不尽”。“临发开封”这个细节把“复恐说不尽”的心态表现得栩栩如生,意形相融。写的是人人意中常有之事,却非人人所能道出。作客他乡,见秋风而思故里,托便人捎信。临走时怕遗漏了什么,又连忙打开看了几遍。事本子平,而一经入诗,特别是一经张籍这样的高手入诗,便臻妙境。这在诗坛上并不是常有的。 当然以家书为题材的作品,在唐诗中也不乏佳作。像岑参的《逢入京使》:“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写作者戎马倥偬,路遇使者,托传口信以慰家人。杜甫的《春望》:“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写作者身陷安禄山占领下的长安,不知战乱中的家人是否安吉,切盼来书以慰远情。他们都用独特的技巧表达了思家的心情。这首诗与众不同的是寄深沉于浅淡,寓曲折于平缓,乍看起来,寥寥数语,细细吟味,却有无穷意味。
王安石《题张司业》诗说:“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颇能道出这首诗的艺术风格和创作甘苦。诗以秋风起兴,这是自《诗经》以来常用的手法。秋风一起,北雁南飞,他乡羁旅,易触归思。例如刘禹锡的《秋风引》就曾说:“何处秋风至,萧萧送雁群。朝来入庭树,孤客最先闻。”我们再来看看诗人的历史,原来他本籍吴中(今江苏苏州),这又使人想起晋人张翰的故事。据《晋书·张翰传》说:“因见秋风起,乃思吴中菰菜、莼羹、鲈鱼脍,曰:‘人生贵得适志,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遂命驾而归。”张籍与张翰异代同里,且俱宦游北方。张翰因预测到齐王司马冏即将作乱,知机引退,张籍未必有什么政治上的原因,但在见秋风而思故乡这一点上,却极其相似。他虽不能像张翰那样马上“命驾而归”,但却把一腔思乡之情倾泻在纸上。这种感物缘情的创作冲动,虽然用的是传统的手法“起兴”,但其中包括如许丰富的内涵,不能不是此诗的一个特色。
“欲作家书意万重”,其中的“欲”字紧承“见秋风”。原来诗人的心情是平静的,像一泓清水。秋风乍起,吹起他感情上的阵阵涟漪。行文顺畅自如,一气流贯,然而句末“意万重”三字,忽又来一个逆折,犹如书法上的无垂不缩。因此这里诗人的感情并未顺流而下,而是向更深的地方去开掘。这种手法,看似寻常,实极高超。我们细玩诗意:诗人因见秋风而生乡思,于是欲作家书,可是千言万语,又不知从何写起。“意万重”,乃是以虚带实。刘禹锡《视刀环歌》云:“今朝两相视,脉脉万重心。”“万重心”、“万重意”,俱是极言思想感情的复杂。其中究竟有多少心意,每一个有生活经验的读者,都能体会得到。因为是“意万重”,这家书怎么写呢?写了没有?作者没有明言,让读者去想象,这就叫做含蓄不尽,耐人寻味。
尽管“意万重”,无从下笔,但就文意看,家书还是写了,问题在于匆匆着笔,意犹未尽。“匆匆”二字,生动如画,既写了自己一方,也反映出捎信者一方。联系下文来看,那个捎信人是在行期在即时遇到的:也许就要上马、上船,即便不像岑参与入京使“马上相逢”那样急迫,总还是行色匆匆不能久停的。由于捎信人是这样行色匆匆,写信人不得不匆匆落笔。由于匆匆落笔,万重心意一下子很难表达清楚。在这种符合逻辑的描绘之中,诗人的急遽之情,匆忙之色,栩栩然如在目前。“说不尽”三字,也与上文“意万重”紧相呼应,由于“意万重”,所以才“说不尽”。而“意万重”也与“见秋风”引起的乡思相关联。黄叔灿《唐诗笺注》说:“首句羁人摇落之意已概见,正家书所说不尽者。‘行人临发又开封’,妙更形容得出。试思如此下半首如何领起,便知首句之难落笔矣。”说明下半首的起头与全诗的起句,环环紧扣,首尾相应。结句更是造语入妙,写情入微,可称一篇之警策。近人俞陛云评论说:“已作家书,而长言不尽,临发开封,极言其怀乡之切。”又说:“此类之诗,皆至性语也。”(《诗境浅说续编》)所谓“至性语”,就是说写出了最真挚的人类共有的感情,而且达于极致。在结构上,上句说“匆匆说不尽”,下句说“临发又开封”,渲染足了“匆匆”的气氛。
创作背景
张籍原籍吴郡,他在创作这首诗时正客居洛阳城。当时是秋季,秋风勾起了诗人独在异乡的凄寂情怀,引起对家乡、亲人的思念之情,于是创作了这首诗。
《秋思》原文及翻译赏析8
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
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欲发又开封。
译文
孙长江
客居在洛阳城里,眼见得秋风又起;想写一封家书,告慰家人,真的千愁万绪,感慨万端。只恐怕匆匆写来,说不尽心中的思念;行人就要上路了,匆匆拆开信封,再看一看啊,有没有漏掉什么重要的话!
百字赏析文
孙长江
如小溪般清澈,如大海般深沉,这就是乡情、乡思、乡恋与乡愁。写思乡之情,偏选在他乡之秋,秋风思归嘛!于是,诗人只是淡淡一笔,“洛阳城里见秋风”,轻轻撩拨了一下,全诗便被龙笼罩在了也浓也淡的愁绪之中。“偏是有家归不得”,写封家书吧!匆言匆语,怎写得尽心中一个“苦”字!“行人临发又开封”,一个细节——细小的动作,何其微妙,何其传神!古人说:“以一目尽传精神。”张籍的《秋思》一诗,可谓得其神哉!
《秋思》原文及翻译赏析9
碧嶂猿啼夜,新秋雨霁天。
谁人爱明月,露坐洞庭船。
注释
碧嶂:青绿色如屏障的山峰。
霁天:晴朗的天空。
谁人:何人;哪一个。
洞庭:湖名。即洞庭湖。
赏析
秋思:秋日寂寞凄凉的思绪。唐沉佺期《古歌》:“落叶流风向玉台,夜寒秋思洞房开。”宋苏辙《次韵徐正权谢示闵子庙记及惠纸》:“西溪秋思日盈牋,幕府拘愁学久骞。”明高启《谢陈山人赠其故弟长司所画山水》诗:“满空云冻动秋思,飞泉落日何萧骚。”周咏《秋怀并留别湘中诸友》诗之八:“湖海蹉跎感岁华,满腔秋思系蒹葭。”
碧嶂:青绿色如屏障的山峰。唐李白《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诗:“开窗碧嶂满,拂镜沧江流。”宋范成大《致爽阁》诗:“碧嶂横陈似断鼇,画阑相对两雄豪。”元廼贤《送胥有仪南归》诗:“立马望华盖,君家碧嶂东。”
霁天:晴朗的天空。唐宋之问《玩郡斋海榴》诗:“泽国韶气早,开帘延霁天。”唐杜甫《哭韦大夫之晋》诗:“城府深朱夏,江湖渺霁天。”宋秦观《满庭芳》词:“霁天空阔,云淡楚江清。”
谁人:何人;哪一个。《吕氏春秋·贵信》:“凡人主必信。信而又信,谁人不亲?”唐王建《簇蚕辞》:“已闻乡里催织作,去与谁人身上著。”《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二:“晦翁断了此事,自家道:‘此等锄强扶弱的事,不是我,谁人肯做?’”川剧《五台会兄》:“杨延德:谨遵师命。(内马叫)师父!五台山清静的禅院,谁人的马叫?”
洞庭:湖名。即洞庭湖。《韩非子·初见秦》:“秦与荆人战,大破荆,袭郢,取洞庭、五渚、江南。”唐韩愈《岳阳楼别窦司直》诗:“洞庭九州间,厥大谁与让?”清叶廷琯《鸥陂渔话·莪州公诗》:“洞庭春水添新涨,好看双飞返故林。”参见“洞庭湖”。
《秋思》原文及翻译赏析10
渔家傲·秋思
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讲解
每读这首词,都会有不同的感悟。这首词首先给人的感觉是凄清、悲凉、壮阔、深沉,还有些伤感。而就在这悲凉、伤感中,有悲壮的英雄气在回荡着。
“塞下秋来风景异”,劈头一句,作者就把我们带到了一个特殊的环境。时间是秋天,地点在边塞。风景呢?没说好,也没说坏,只说了一个“异”。“异”在哪里呢?且听下文:
“衡阳雁去无留意。”衡阳雁去是雁去衡阳的倒装;古人相传,北雁南飞,到衡阳而止。衡阳城南有回雁峰,样子很像回旋的雁。“秋来”,满目萧条;“风景”越发“异”得难忍,所以雁儿毫不留恋地非飞走不可。这里表面写的是雁,实在写人。即连大雁都不愿在这儿呆下去了,更何况人?但是,边塞军人毕竟不是候鸟,他们却坚守在边塞。
下面三句,写的就是“雁去”后的情景。
“四面边声连角起”,“边声”,指边地的风号、马鸣、羌笛之声。这是写声音的,这声音富有边塞地区的特色。李陵《答苏武书》中的“侧耳远听,胡笳互动,牧马悲鸣,吟啸成群”,可作注释。然而,范仲淹在这里却更有一层深意,那就是“连角起”。角,是古代军队里吹的乐器。“四面边声连角起”,就是军中号角吹动,四面八方的边声便随之而起。在这里,作者是把军中的号角作为主体来写的,它带动着边地的一切声音。这就是说,边地“雁去”了,边地的驻军没去;不但没去,而且用他们的号角,与边地的人民紧紧相连。这声音也许有点单调,甚至有点悲凉,但壮阔,充满力量。
“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是上阕的结句,突出地表现出边塞的安稳和牢固。“千嶂”,是写山势,层峦叠嶂,犹如巨大的屏风。“长烟”,是炊烟和暮霭所形成的一片雾气。在“落日”中,边地的孤城及时地把城门关上了。“城”是孤的,但有“千嶂”环绕,“长烟”笼罩,“落日”照耀,就不显得那么孤独无靠。它是坚固的,结实的,严阵以待的。然而,城的坚固与否,更重要的还在于把守它的驻军。因此,在词的下阕,作者就把边防军人推向画面中心,集中笔墨表现他们的思想感情。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这句是全词的核心,是它的灵魂所在。边塞军人一边饮着浊酒,一边思念着家里的亲人和家乡的一草一木。这不但是合情的,而且是合理的。所谓合情,就是这些军人到了晚间,思家、思乡之情就愈加浓烈。这符合生活的真实,令人信服。所谓合理,就是正因为他们热爱家乡,所以他们才更热爱祖国,他们也就不会像雁那样“无留意”地飞走,而是坚守在岗位上。不只坚守,他们并不满足于坚守,他们还盼望着打仗,出击打胜仗。因为只有这样,国土才能完整,边塞才能巩固,边防军人才能回到自己可爱的家乡。因此,接下来的“燕然未勒归无计”七个字就有着深刻的含义了。
“燕然”,指燕然山,就是今天的杭爱山。“勒”,刻的意思。据《后汉书·窦宪传》记载,公元89年,东汉将军窦宪打垮匈奴进犯,乘胜追击,“登燕然山去塞三千余里,刻石勒功”而还。所以“勒石燕然”就成了胜利的代名词。“燕然未勒归无计”,意思就是抗敌的大功还没有完成,回家的事就不能去计议了。这个“计”字很重要,它是计议、打算的意思,可见边防军人不回家是主动地、自觉的。若是把它理解为计策的“计”,那边防军人的不能回家就成为被动的、无奈的了。这样理解,对边防军人的形象,对全词的意境就都有损害。
“羌管悠悠霜满地”,承上启下,进一层强调边防军人想家思乡的情绪,并由此而写出全体将士忧国的情状和感慨。
“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人为何不能成寐?将军已经白发苍苍为何还在服役?年轻的兵士为国守边为何还要落泪?这里有悲的成分,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忧,是怨,是愤愤不平。他们忧虑国家的安全,抱怨朝廷无人整顿武备,更为当局没有一个正确的方针政策而愤懑,以致边防军人久住“塞下”,将老,却不能退休家园,兵少,却不能与妻子团圆。
从《渔家傲》全词来看,应当说,情调是悲壮的,感情是强烈的,它是一首古代边防军人之歌,以其英雄气概扣动着历代千万读者的心扉。
译文及注释
译文
秋天到了,西北边塞的风光和江南大不同。大雁又飞回了衡阳,一点也没有停留之意。黄昏时分,号角吹起,边塞特有的风声、马啸声、羌笛声和着号角声从四面八方回响起来。连绵起伏的群山里,夕阳西下,青烟升腾,孤零零的一座城城门紧闭。
饮一杯浊酒,不由得想起万里之外的亲人,眼下战事未平,功名未立,还不能早作归计。远方传来羌笛的悠悠之声,天气寒冷,霜雪满地。夜深了,在外征战的人都难以入睡,将军已是头发花白,士兵抹着思乡的泪水。
注释
渔家傲:又名《吴门柳》、《忍辱仙人》、《荆溪咏》、《游仙关》。
塞:边界要塞之地,这里指西北边疆。
衡阳雁去:传说秋天北雁南飞,至湖南衡阳回雁峰而止,不再南飞。
边声:边塞特有的声音,如大风、号角、羌笛、马啸的声音。
千嶂:绵延而峻峭的山峰;崇山峻岭。
燕然未勒:指战事未平,功名未立。
燕然:即燕然山,今名杭爱山,在今蒙古国境内。据《后汉书·窦宪传》记载,东汉窦宪率兵追击匈奴单于,去塞三千余里,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还。
羌管:即羌笛,出自古代西部羌族的一种乐器。
悠悠:形容声音飘忽不定。
寐:睡,不寐就是睡不着。
赏析
范仲淹《渔家傲》一词开篇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一句极力渲染边塞秋季风景的独异,上片写景,描写的自然是塞下的秋景。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从视觉听觉等方面表现了边塞地区的萧条寂寥。
起句“塞下秋来风景异”,“塞下”点明了延州的所在区域。“秋来”,点明了季节。“风景异”,概括地写出了延州秋季和内地大不相同的风光。词人是苏州人,对这个地方的季节变换,远较北人敏感,故用一个“异”字概括,这中间含有惊异之意。“衡阳雁去无留意”,雁是候鸟,每逢秋季,北方的雁即飞向南方避寒。“无留意”是说这里的雁到了秋季即向南展翅奋飞,毫无留恋之意,反映了这个地区到了秋天,寒风萧瑟,满目荒凉。反过来说,这个地区秋天的荒凉景象,尽括在雁“无留意”三字之中,显得笔力遒劲。
下边续写延州傍晚时分的战地景象:“四面边声连角起”,这种声音随着军中的号角声而起,形成了浓厚的悲凉气氛,为下片的抒情蓄势。“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上句写延州周围环境,它处在层层山岭的环抱之中;下句牵挽到对西夏的军事斗争。“长烟落日”,很容易使读者联想起唐代诗人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四字写出了塞外的壮阔风光。而在“长烟落日”之后,紧缀以“孤城闭”三字,气象便不相同。千嶂、孤城、长烟、落日,这是所见;边声、号角声,这是所闻。把所见所闻诸现象连缀起来,展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幅充满肃杀之气的战地风光画面,特别值得玩味的是“孤城闭”三字,它隐隐地透露宋朝不利的军事形势。宋朝从建立之后,就采取重内轻外政策,对内加紧控制,把禁军分驻全国各地,而在边疆上长期放弃警戒,武备松弛。宝元元年(1038年)西夏元昊称帝,宋廷调兵遣将,扬声讨伐,而事起仓卒,将不知兵,兵不知战,以致每战辄败。词人移知延州,到任后,一方面加强军队训练,一方面在延州周围构筑防御工事,始终居于守势,不敢轻易出击,延州局势才暂时稳定下来,就整个形势来说,延州仍处于孤立状态。所以“孤城闭”三字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军事态势,反映出宋朝守军力量是很薄弱的,作为指挥部所在地的城门,太阳一落就关闭起来,表现了形势的严重性。这一句就为下片的抒情作了铺垫。。
下片起句“浊酒一杯家万里”,是词人的自抒怀抱。他身负重任,防守危城,天长日久,难免起乡关之思。这“一杯”与“万里”数字之间形成了悬殊的对比,也就是说, 一杯浊酒,消不了浓重的乡愁,造语雄浑有力。乡愁皆因“燕然未勒归无计”而产生。燕然未勒也是《封燕然山铭》这个典故而来:东汉和帝永元元年,车骑将军窦宪北伐匈奴,大破之,在漠北燕然山刻石记功,由班固执笔,颂汉威德,就是所谓“勒石燕然”。勒字此处是雕刻的意思。
“羌管悠悠霜满地”,写夜景,在时间上是“长烟落日”的延续。“人不寐”,补叙上句,表明自己彻夜未眠,徘徊于庭。“将军白发征夫泪”,由自己而及征夫总收全词。总之下片抒情,将直抒胸臆和借景抒情相结合,抒发的是作者壮志难酬的感慨和忧国的情怀。
这首边塞词既表现将军的英雄气概及征夫的艰苦生活,也暗寓对宋王朝重内轻外政策的不满,爱国激情,浓重乡思,兼而有之,构成了将军与征夫思乡却渴望建功立业的复杂而又矛盾的情绪。这种 情绪主要是通过全词景物的描写,气氛的渲染,婉曲地传达出来。综观全词,意境开阔苍凉,形象生动鲜明,反映出作者耳闻目睹、亲身经历的场景,表达了作者自己和戍边将士们的内心感情,读起来真切感人。
创作背景
宋康定元年(1040年)至庆历三年(1043年)间,范仲淹任陕西经略副使兼延州知州。宋仁宗年间,范仲淹被朝廷派往西北前线,承担起北宋西北边疆防卫重任。这首词作于北宋与西夏战争对峙时期。
点评
范仲淹的《渔家傲》变低沉婉转之调而为慷慨雄放之声,把有关国家、社会的重大问题反映到词里,可谓大手笔。
范仲淹守边时,作《渔家傲》歌数阕,皆以“塞下秋来”为首句,颇述边镇之劳苦,欧阳修尝称为“穷塞主”之词云云。现仅存一首。起句“塞下秋来风景异”,“塞下”点明了延州的所区域。当时延州为西北边地,是防止西夏进攻的军事重镇,故称“塞下”。“秋来”,点明了季节。“风景异”,概括地写出了延州秋季和内地大不相同的风光。作者用一个“异”字概括南北季节变换之不同,这中间含有惊异之意。“衡阳雁去无留意”。雁是候鸟,每逢秋季,北方的雁即飞向南方避寒。古代传说,雁南飞,到衡阳即止,衡山的回雁峰即因此而得名,所以王勃说:“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滕王阁序》)。词里的“衡阳雁去”也从这个传说而来。“无留意”是说这里的雁到了秋季即向南展翅奋飞,毫无留恋之意,反映了这个地区到了秋天,寒风萧瑟,满目荒凉。下边续写延州傍晚时分的战地景象:“四面边声连角起”。起谓“边声”,总指一切带有边地特色的声响。这种声音随着军中的号角声而起,形成了浓厚的悲凉气氛,为下片的抒情蓄势。“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上句写延州周围环境,它处层层山岭的环抱之中;下句牵挽到对西夏的军事斗争。“长烟落日”,颇得王维名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之神韵,写出了塞外的壮阔风光。而“长烟落日”之后,紧缀以“孤城闭”三字,把所见所闻诸现象连缀起来,展现人们眼前的是一幅充满肃杀之气的战地风光画面,隐隐地透露宋朝不利的军事形势。
下片起句“浊酒一杯家万里”,是词人的自抒怀抱。他身负重任,防守危城,天长日久,难免起乡关之思。这“一杯”与“万里”数字之间形成了悬殊的对比,也就是说,一杯浊酒,销不了浓重的乡愁,造语雄浑有力。乡愁皆因“燕然未勒归无计”而产生。燕然,山名,即杭爱山,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汉和帝永元元年(89),窦宪大破北匈奴,穷追北单于,曾登此山,“刻石勒功而还”(《后汉书。和帝纪》)。词意是说,战争没有取得胜利,还乡之计是无从谈起的,然而要取得胜利,更为不易。“羌管悠悠霜满地”,写夜景,时间上是“长烟落日”的延续。羌管,即羌笛,是出自古代西部羌族的一种乐器,发的是凄切之声,深夜里传来了抑扬的羌笛声,大地上铺满了秋霜,耳闻目睹尽皆给人以凄清、悲凉之感。下句:“人不寐”,补叙上句,表明自己彻夜未眠,徘徊于庭。“将军白发征夫泪”,由自己而及征夫,总收全词。爱国激情,浓重乡思,兼而有之,构成了将军与征夫复杂而又矛盾的情绪。这种情绪主要是通过全词景物的描写,气氛的渲染,婉曲地传达出来,情调苍凉而悲壮。
这首边塞词既表现将军的英雄气概及征夫的艰苦生活,也暗寓范仲淹对宋王朝重内轻外政策的不满。
评论
1038年西夏元昊称帝后,连年侵宋。由于积贫积弱,边防空虚,宋军一败于延州,再败于好水川,三败于定川寨。1040年,范仲淹自越州改任陕西经略副使兼知延州(今陕西延安)。延州当西夏出入关要冲,战后城寨焚掠殆尽,戍兵皆无壁垒,散处城中。此词可能即作于知延州时。原有数阕,皆以“塞下秋来”为首句,欧阳修尝称为“穷塞外之词”(宋魏泰《东轩笔录》卷十一)。但流传至今的却只有此词。词的上片着重写景,而景中有情;下片着重抒情,而情中有景。这恰与《苏幕遮》仿佛。但它的题材与风格却是有别于《苏幕遮》的。首句“塞下秋来风景异”,点明地域、时令及作者对边地风物的异样感受。次句“衡阳雁去无留意”以南归大雁的径去不留,反衬出边地的荒凉,这是托物寄兴。接着,“四面边声”三句,用写实的笔法具体展示出塞风光,而着重渲染战时的肃杀气象。“长烟落日”,画面固不失雄阔,但续以“孤城闭”三字气象顿然一变,而暗示敌强我弱的不利形势。过片后“浊酒一杯”二句,写戍边将士借酒浇愁,但一杯浊酒怎能抵御乡关万里之思?久困孤城,他们早已归心似箭,然而边患未平、功业未成,还乡之计又何从谈起?“羌管悠悠”句刻划入夜景色,而融入其中的乡恋益见浓重。“人不寐”二句,直道将军战士之感伤,并点出他们彻夜无眠、鬓发染霜、泪下如霰的正是这种感伤之情。不言而喻,此词表现边地的荒寒和将士的劳苦,流露出师老无功、乡关万里的怅恨心声,其情调与唐人建功异域、追奔逐北的边塞诗迥不相同。但范仲淹到延州后,选将练卒,招抚流亡,增设城堡,联络诸羌,深为西夏畏惮,称“小范老子腹中有数万甲兵”。此词慷慨悲凉,既写出了边地生活的艰辛,同样表现了他抵御外患、报国立功的壮烈情怀和思念家乡的矛盾心情。而更值得重视的则是,范仲淹以其守边的实际经历首创边塞词,一扫花间派柔靡无骨的词风,为苏辛豪放词导夫先路。
赏析二
范仲淹是当时的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官至副宰相。他了解民间疾苦,深知宋王朝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张革除积弊,但因统治集团内部守旧派的反对,没能实现。
他也是著名的文学家。这首《渔家傲》是他的代表作,反映的是他亲身经历的边塞生活。古代把汉族政权和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交界地方叫做“塞”或“塞上”、“塞下”。这首词所说的塞下,指的是北宋和西夏交界的陕北一带。
从词史上说,此词沉雄开阔的意境和苍凉悲壮的气概,对苏轼、辛弃疾等也有影响。
任何一首诗词的审美价值,是由多种艺术功能构成的。这首《渔家傲》并非以军事征战为题材,而是写边塞将士对家乡的怀念,因之不能生硬地用政治的尺度来衡量,而应该用艺术的尺度来衡量。它的艺术功能、艺术力量,在于抒情写景,但即使从政治上要求,此词的意义也并不消极。“燕然未勒归无计”一句,正是这首词最本质的思想亮点。燕然山,即今之杭爱山。后汉时,将军窦宪追击匈奴,曾登上燕然山刻碑(勒石)纪功。词中霜雪满头的老将军,已擦干思乡之泪,在恋家与报国的矛盾中,他是以戍边军务为重。他尽忠职守,不建功勋于边陲,虽有时思乡心切,也是不打算归去的。
词的上阕侧重写景。秋来风景异,雁去无留意,是借雁去衡阳回雁峰的典故,来反映人在塞外的思归之情。思归不是因为厌弃边塞生活,不顾国家安危。而是边防凄厉的号角声以及周遭的狼嗥风啸声,令人心寒。更奈何日落千嶂,长烟锁山,孤城紧闭,此情此景甚是令人怀念故乡的温馨。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一个长期戍边的老将,惦念亲人和家乡也是很自然的。“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此句写得最成功,仅10个字便勾勒出一派壮阔苍茫的边塞黄昏景致。
写景是为了抒情。因此下阕一开头就是“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浊酒,本是乳白色的米酒,这里也暗喻心情重浊。因为思归又不能归以致心情重浊。“归无计”,是说没有两全其美的可能性。正在这矛盾的心绪下,远方羌笛悠悠,搅得征夫们难以入梦,不能不苦思着万里之遥的家乡,而家乡的亲人可能也在盼望白发人。“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这10个字扣人心弦,写出了深沉忧国爱国的复杂感情。
这首《渔家傲》不是令人消沉斗志之词,它真实地表现了戍边将士思念故乡,而更热爱祖国,矢志保卫祖国的真情。范仲淹曾在《岳阳楼记》一文中,倡导“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精神。词中的白发老将军,正是这种崇高精神的生动写照。黄蓼园说它“读之凛凛有生气”,倒是深得其旨趣。
“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只此两句便抵得上那首有名的《敕勒歌》,虽然彼此取材不同。伟大的诗人杜甫曾写过“孤城早闭门”的佳句,但气势的雄浑似不及范词。那是人烟稀少的边塞,光秃的山峰重重叠叠,上空飘浮着一缕缕的青烟,悲壮的号角和着杂乱的边声在四野回荡。太阳还没有收起它金色的余晖,远远望去,山腰里一座孤零零的城池早已把城门关闭。这就像一幅中世纪边塞景象的艺术摄影。
一幅野性十足的边塞图画。“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这样的“边塞情绪”,往往当人物置身特定场景之后,自然流露出来;此时才明白,长烟落日的边塞,对于生命个体而言,并不仅仅是“戍边苦”,还会产生极大的心理满足。
词是范仲淹守边愿望和复杂心态的真实袒露。词中反映了边塞生活的艰苦和词人巩固边防的决心和意愿,同时还表现出外患未除、功业未建、久戍边地、士兵思乡等复杂矛盾的心情。在有着浓郁思乡情绪的将士们的眼中,塞外之景色失去了宽广的气魄、欢愉的气氛,画面上笼罩着一种旷远雄浑、苍凉悲壮的气氛。在边塞熬白黑发,滴尽思乡泪,却又不能抛开国事不顾,将士们的心理是矛盾复杂的。范仲淹虽然守边颇见成效,然而,当时在北宋与西夏的军事力量对比上,北宋处于下风,只能保持守势。范仲淹守边的全部功绩都体现在“能够维持住守势”这样一个局面上,时而还有疲于奔命之感。这对有远大政治志向的范仲淹来说肯定是不能满足的,但又是十分无奈的。所以,体现在词中的格调就不会是昂扬慷慨的。
此前,很少有人用词来写边塞生活。唐代韦应物的《调笑》虽有“边草无穷日暮”之句,但没有展开,且缺少真实的生活基础。所以,这首词实际上是边塞词的首创。
上片描绘边地的荒凉景象。首句指出“塞下”这一地域性的特点,并以“异”字领起全篇,为下片怀乡思归之情埋下了伏线。“衡阳雁去”是“塞下秋来”的客观现实,“无留意”虽然是北雁南飞的具体表现,但更重要的是这三个字来自戍边将士的内心,它衬托出雁去而人却不得去的情感。以下十七字通过“边声”“角起”“千嶂”“孤城”等具有特征性的事物,把边地的荒凉景象描绘得有声有色。首句中的“异”字通过这十七个宇得到了具体的发挥。
下片写戍边战士厌战思归的心情。前两句含有三层意思:“浊酒一杯”扑不灭思乡情切;长期戍边而破敌无功;所以产生“归无计”的慨叹。接下去,“羌管悠悠霜满地”一句,再次用声色加以点染并略加顿挫,此时心情,较黄昏落日之时更加令人难堪。“人不寐”三字绾上结下,其中既有白发“将军”,又有落泪“征夫”。“不寐”又紧密地把上景下情联系在一起。“羌管悠悠”是“不寐”时之所闻;“霜满地”是“不寐”时之所见。
《秋思》原文及翻译赏析11
渔家傲·秋思原文
作者:范仲淹
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渔家傲·秋思译文及注释
译文
秋天到了,西北边塞的风光和江南不同。大雁又飞回衡阳了,一点也没有停留之意。黄昏时,军中号角一吹,周围的边声也随之而起。层峦叠嶂里,暮霭沉沉,山衔落日,孤零零的城门紧闭。
饮一杯浊酒,不由得想起万里之外的家乡,未能像窦宪那样战胜敌人,刻石燕然,不能早作归计。悠扬的羌笛响起来了,天气寒冷,霜雪满地。夜深了,将士们都不能安睡:将军为操持军事,须发都变白了;战士们久戍边塞,也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注释
①渔家傲:又名《吴门柳》、《忍辱仙人》、《荆溪咏》、《游仙关》。
②塞:边界要塞之地,这里指西北边疆。
③衡阳雁去:传说秋天北雁南飞,至湖南衡阳回雁峰而止,不再南飞。
④边声:边塞特有的声音,如大风、号角、羌笛、马啸的声音。
⑤千嶂:绵延而峻峭的山峰;崇山峻岭。
⑥燕然未勒:指战事未平,功名未立。燕然:即燕然山,今名杭爱山,在今蒙古国境内。据《后汉书·窦宪传》记载,东汉窦宪率兵追击匈奴单于,去塞三千余里,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还。
⑦羌管:即羌笛,出自古代西部羌族的一种乐器。
⑧悠悠:形容声音飘忽不定。
⑨寐:睡,不寐就是睡不着。
渔家傲·秋思赏析
宋仁宗朝,西夏是从西北方面侵扰中原的强大敌人。公元1040年,范仲淹任陕西经略副使兼知延州(陕西延安),在边城的防御上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朝廷腐败,败多胜少,只能坚守以稳定大局。本词即作于此时。
上片着重写景。“塞下”二句首先点明地点,时间和边地延州与内地不同的风光,其次具体地描述风光的不同,西北边疆气候寒冷,一到秋天,寒风萧瑟,满目荒凉,大雁此时奋翅南飞,毫无留恋之意。“四面边声”三句写延州傍晚时分的景象,边声伴着军中的号角响起,凄恻悲凉。在群山的环抱中,太阳西沉,长烟苍茫,城门紧闭,“孤城闭”三字隐隐透露出宋王朝不利的军事形势。千嶂、孤城、长烟、落日,这是静;边声、号角则是伴以声响的动。动静结合,展现出一幅充满肃杀之气的战地风光图画,形象地描绘了边塞特异的风景。
下片抒情。“浊酒一杯”二句,先自抒怀抱,作者为前线三军统帅,防守边塞,天长日久,难免起乡关之思。想要借一杯浊酒消解乡愁,路途遥远,家人在何方?更重要的是,战争没有取得胜利,还乡之计就无从谈起。而要取胜又谈何容易,因此更浓更重的乡愁就凝聚在心头,无计可除。“羌管悠悠霜满地”,写夜景,紧承“长烟落日,”到了夜晚,笛声悠扬,秋霜遍地,更引动了征人的乡思。全词结束在“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二句上,此二句从写景转入写情。戍边将士上下一心,同仇敌忾,本可以战胜敌人,无奈朝廷奉行的是不抵抗政策,戍守艰苦,又无归计,人怎么能睡得着呢!旷日持久的守边白了将军的头,使征夫洒下许多思乡的热泪。
把西北边陲的羌管笳鼓声带进词坛,使词进一步向社会化靠拢,旁枝独秀于艳词之外,本篇即为发端者之一。语气沉郁雄浑,风格苍凉悲壮,上下片之间情景相生,浑然一体。上篇“雁去无留意”移情于物,生动地表现了征人久戍边关,更无留意的内心感受。“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在描写边塞风光的词篇中,可称警策。作者爱国主义的英雄气概充满了字里行间,气象开阔,开苏、辛豪放词之先河。
提到范仲淹,人们很容易想到他那篇有名的《岳阳楼记》,而很少记起他的词作;同样,因为文章,人们大多认他作文官,而很少当他为武将。这首词,可以弥补这种认识的不足。
1040年(宋康定元年)至1043年(庆历三年)间,范仲淹任陕西经略副使兼延州知州。据史载,在他镇守西北边疆期间,既号令严明又爱抚士兵,并招徕诸将推心接纳,深为西夏所惮服,称他“腹中有数万甲兵”。这首题为“秋思”的《渔家傲》就是他身处军中的感怀之作。
范仲淹《渔家傲》一词开篇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一句极力渲染边塞秋季风景的独异,上片写景,描写的自然是塞下的秋景。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从视觉听觉等方面表现了边塞地区的萧条寂寥。
起句“塞下秋来风景异”,“塞下”点明了延州的所在区域。它处在层层山岭的环抱之中;下句牵挽到对西夏的军事斗争。“长烟落日”,颇得王维名句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之神韵,写出了 塞外的壮阔风光。而在“长烟落日”之后,紧缀以“孤城闭”三字,把所见所闻诸现象连缀起来,展现在人们眼前的是一幅充满肃杀之气的战地风光画面,隐隐地透露宋朝不利的军事形势。上片一个“异”字,统领全部景物的特点:秋来早往南飞的大雁,风吼马啸夹杂着号角的边声,崇山峻岭里升起的长烟,西沉落日中闭门的孤城……作者用近乎白描的手法,描摹出一幅寥廓荒僻、萧瑟悲凉的边塞鸟瞰图。边塞,虽然经过了历史长河的淘洗,但在古诗人的笔触下,却依然留着相同的印迹。
下片起句“浊酒一杯家万里”,是词人的自抒怀抱。他身负重任,防守危城,天长日久,难免起乡关之思。这“一杯”与“万里”数字之间形成了悬殊的对比,也就是说, 一杯浊酒,消不了浓重的乡愁,造语雄浑有力。乡愁皆因“燕然未勒归无计”而产生。燕然未勒也是《封燕然山铭》这个典故而来:东汉和帝永元元年,车骑将军窦宪北伐匈奴,大破之,在漠北燕然山刻石记功,由班固执笔,颂汉威德,就是所谓“勒石燕然”。勒字此处是雕刻的意思。
“羌管悠悠霜满地”,写夜景,在时间上是“长烟落日”的延续。“人不寐”,补叙上句,表明自己彻夜未眠,徘徊于庭。“将军白发征夫泪”,由自己而及征夫总收全词。总之下片抒情,将直抒胸臆和借景抒情相结合,抒发的是作者壮志难酬的感慨和忧国的情怀。
这首边塞词既表现将军的英雄气概及征夫的艰苦生活,也暗寓对宋王朝重内轻外政策的不满,爱国激情,浓重乡思,兼而有之,构成了将军与征夫思乡却渴望建功立业的复杂而又矛盾的情绪。这种 情绪主要是通过全词景物的描写,气氛的渲染,婉曲地传达出来。综观全词,意境开阔苍凉,形象生动鲜明,反映出作者耳闻目睹、亲身经历的场景,表达了作者自己和戍边将士们的内心感情,读起来真切感人。
1、人就是这样,好一下,坏一下,高兴一阵,痛苦一阵,在自知冷暖中,我们慢慢学会了隐忍,日子就不觉得难过了~早安!
2、爱情再羙,感情在深,最后还是会形同陌路。早安!
3、不要去等谁,所有的不期而遇都正在路上等你。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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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并非所有"我爱你",最终都能"在一起"。有些人,明明是最爱的,却不得不走成陌路。既然有些真爱不得不放手,于是才有一种深沉的喜欢,叫做"不打扰"。爱你,原来真的可以跟你没关系。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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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情,不像天上的白云,逍遥,飘拂,随风游荡;爱,不似水中的浮萍,轻盈,飘逸,随波逐流。生活,有情有爱。情,总是于相处时,悄悄萌发,暗暗生芽,踏入不经意的心田,闪出爱的火花。人生,难的不是缺爱,而是有爱如何处理,世上少有红颜知己,若爱,就要明白,心不能两瓣,情不能两离。想好再去深爱。早安!
9、当你需要帮助的时候,你可以求助于自己的双手,在年老之后,你会发现自己的双手能解决很多难题,一只手用来帮助自己,另一只用来帮助别人。早安!
10、茶对水的思念是苦涩绵长的,在不可预知的日子里她坚受着一个信念;茶入水的岁月是热烈激昂的,在滚烫似火的接触中她呼喊着高亢的号子;茶沉底的光阴则是平凡无奇的,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她品味着人生从容的宁静。(陈乐)早安!
11、经过观察,你和烦恼过往甚密,和郁闷尚有私交。特寄你友情罚单一份,把过期的烦恼统统清理掉,把好心情摆上架,还得贴上幸福的标签。收到后即刻执行!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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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很多年轻人都曾梦想做一番大事业,其实天下并没有什么大事可做,有的只是小事。一件一件小事累积起来就形成了大事。任何大成就或者大灾难都是累积的结果。早安!
16、如果一个人不愿做小事,那么大事也很难做成,老子告诫人们天下难事,必成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如想成功,比别人更优秀,就要多在小事上下工夫,成功靠的是点滴的积累。早安!
17、人生苦短,行走在人生路上,匆匆而又忙忙,跌跌而又撞撞,奔波而又小心,劳累而又费心,一生,留下什么,又得到什么。细想,活着,就该尽力活好,别让自己活得太累。想开、看淡,放松,人不可太精,事不可太勤,不要累人、累己、累心。记住,你好,全家才会安好。早安。
18、远远地欣赏,本身就是一种美丽,不会因为不属于自己而暗淡了对美丽的尊重。远远的欣赏,是快乐和幸福的,但多存在于坦荡的心灵中。早安!
19、谦虚是一种传统美德,它可以让一个人具有特殊的魅力。一个谦虚的人,他的周围总聚集着许多朋友,因为他总是能赢得人们的尊重和爱戴。早安!
20、人生的失败是到处存在的,所以俗话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失败的时候不能气馁,更不能愤怒和烦恼。早安!
21、年轻的时候躺在玫瑰上,年老了就会躺在荆棘上。早安!
22、伪装幸福,或者伪装坚强,也许只是因为好胜。拼命咬着牙的人,往往并不是真的强悍。早安!
23、幸福那么缺货,所以请别肆意挥霍。做事不可迟缓,言谈不可杂乱,思想不可游移,灵魂不可完全倾注于自身,或者过分焦躁不安,生活中不可始终忙碌不止。早安!
24、身安不如心安,屋宽不如心宽。人生路上,走过的昨天,脚下的今天,面前的明天,都只有相对的意义。所有的昨天都取得了成功,不等于今天也会收获成功。所有的昨天都遭遇了失败的,不等于今天也会遭遇失败。早安!
25、记得有人说过一句话,我深深相信:人生像是一杯白开水,放入蜂蜜就是甜的,放入盐就是咸的。其实,人生的痛苦和快乐,都是来源于自己的内心。心是苦的,人生便如苦海无边;心是甜的,人生处处都是曼妙风景。早安!
26、记住,虽然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但也决不能让别人的.幸福建立在你的痛苦上。早安!
27、人生在世,短暂不过百年。有一种懂得叫珍惜,有一种浪漫叫平淡,有一种幸福叫简单。其实幸福就是,坚持了应该坚持的,放弃了应该放弃的,珍惜现在拥有的,不后悔已经决定的。早安!
28、生活,太忙,人生,太累。放一放,手中活,停一停,眼前事,身体,是自己的,工作,是大家的。从容入世,清淡出尘,未尝不是活着的至高境界。人生的初衷一旦偏离方向,被虚荣掩饰,让浮华蒙眼,心境就会变得复杂,最终收获的只能是疲惫、困顿和劳累。早安!
29、一旦有不开心就去跑步,一直坚持跑下去,直到难过都被蒸发掉,只剩下疲惫,然后倒床大睡,等待让明天清晨唤醒一切,依然美好。早安!
30、人生云水一梦,而我们就是那个寻梦的人,在千年的河上漂流,看过流水落花的风景。有一天老无所依,就划着倦舟归来,回到水乡旧宅,喝几盏新茶,看一场老戏。时间,这样过去,甚好。早安!
31、不管你外表如何,不管你家境如何,都要牢牢记住,必须有自己独立的工作和经济来源,避免沦为附属品。女孩,高傲是你的象征,自信是你的资本,微笑是你的标志,你要奋斗的不是在一个男人面前委曲求全,而是好好努力并且等待数年后,那个单膝跪地给你无名指戴上戒指的男人。早安!
32、时间让人成长,岁月使人成熟,奋斗激励成功。经历充实人生,挫折磨练人的意志,困难挑战人的极限,奇迹考验人的毅力,灾祸塑造人的坚强,人生就是不停地跌倒,不停的强大,坚信自己,突破自我。生命不止,奋斗不息。早安!
33、有些事情是急不来的,等到条件成熟时,自然水到渠成。世界上那些了不起的成就,大多是由耐心堆积而成的。耐心,意味着要经得起眼前的诱惑,耐得住当下的寂寞。耐心不是外在的压抑,而是内心的修行。早安,周一!
34、一个真正智慧的人,小事糊涂而大事睿智,为人低调而洞若观火。做人如水,以柔克刚。只有那些以不争为争的人,才能笑到最后,成为真正的赢家。低调者更容易成事,无论自己有多大的能耐,万不可锋芒毕露。学会低调,懂得藏拙,大智若愚,韬光养晦,才可能赢得人生。早安!
35、亲爱的自己,好好对待陪在你身边的那些人,因为亲情、爱情、友情都是一辈子的事。早安!
36、別在无聊的时候来找我,不然显得我是多余的。你很有骨气,很有想法,而且你不甘平庸,可是你懒啊。早安!
37、人若软弱就是自我最大的敌人;人若勇敢就是自我最好的朋友。早安!
38、活的优雅些,也许你的生活并不富裕;也许你的工作不够好;也许你正处在困境中;也许你被情所弃。不论什么原因,请你在出门时,一定要把自己打份得清清爽爽,漂漂亮亮,昂起头,挺起胸,面带微笑,从容自若地面对生活。只要你自己真正撑起来了,别人无论如何是压不垮你的,内心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早安!
39、任何的收获都不是巧合,而是每天的努力与坚持得来的。人生因有梦想,而充满动力。 不怕你每天迈一小步,只怕你停滞不前; 不怕你每天做一点事,只怕你无所事事。早安!
40、感谢前天,总结昨天,把握今天,追求明天,不惧后天。早安!
41、在公司领导层不会培养一个与高层不一条心的有能力的人。早安!
42、我深信不疑咱们的模式会赚钱的,亚马逊是世界上最长的河,是世界上最高的山,阿里巴巴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宝藏。一个好的企业靠输血是活不久的,关键是自我造血。早安!
43、无奈,生活总有不如意,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纵有千般不舍,也不得不放弃。早安!
44、有的人,认真爱过一次以后就不敢再随便爱了,因为怕重蹈覆辙,怕感情的伤害,怕心灵变得更累。所以,我们都失去了深爱的能力。早安!
45、看破是一种能力,不说是一种疼惜。愿你身边的那个人,即便知你所有秉性,也能待你一如往昔。早安!
46、人生最大的运气,不是捡钱,也非中奖,而是有一天遇到某一个人,打破你原有的思维,提高你的境界,可以带你走向更高的平台! 早安!
47、希望我们都能好好努力,脚踏实地的走好每一步。去想去的地方,见想见的人,做喜欢的事情。有星辰大海,有宽广天地,也有自由自己。早安!
48、又下雨了,如果你在眼前,我可能会说,我恨你,如果你不在,我更想说,我想你了。早安!
49、选爱人,要选那个情绪稳定的,波澜不惊的。这样你才不会因为他的大喜或大怒,沮丧或生气而失去自己,把难过长长久久留在心里。早安!
50、愿回忆不再有苦涩,愿记忆不再有伤害。早安!
51、每次和你说一些连我自己都觉得无聊的话题,不过是因为想和你多说几句。早安!
52、时间催促我们长大,为理想加快步伐。早安!
53、遇见你的那天,我就没想过要分开。早安!
一、书籍简介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译者李继宏,上海人民出版社于2003年出版,是美国2005年的排名第三的畅销书。
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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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阿米尔的故事。阿米尔生于1963年喀布尔的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其父亲是一个正直的普什图人,一名法官的儿子和成功的地毯商人。阿米尔家的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则是哈扎拉人。阿米尔和哈桑是好玩伴,哈桑是一个特别忠实,正直,一心只为阿米尔少爷着想的人,两个人经常一起玩耍、游戏。阿米尔是出色的“风筝斗士”,即善于用自己的风筝切断别人的风筝的线;哈桑也是杰出的“风筝追逐者”,因为阿富汗的传统是线被切断而落下的风筝归追到它的人所有。爸爸对两个孩子都很喜爱,但嫌阿米尔过于怯懦。两个孩子和人打架时总是哈桑出头。阿米尔展露出写作的才华,但爸爸并不看重。爸爸的朋友拉辛汗成了阿米尔的忘年知己。1973年穆罕默德·达乌德·汗等发动政变,在阿富汗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国。
社区中一个仰慕纳粹的普什图族孩子阿塞夫和阿米尔、哈桑发生冲突。哈桑用弹弓维护了阿米尔。1975年,在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为了赢得爸爸的好感而勇夺冠军,哈桑则保证去追到第二名的风筝以证明阿米尔的战绩。但在哈桑的归途被阿塞夫等人截住。阿塞夫要哈桑把风筝给他,但哈桑不肯,于是他强暴了哈桑。这一切被阿米尔看到,但由于怯懦阿米尔没有挺身而出。
之后的日子里阿米尔由于无法面对哈桑而希望爸爸把阿里、哈桑解雇,被严词拒绝。于是阿米尔在13岁生日的晚上陷害哈桑,说他偷了自己的生日礼物。哈桑洞悉一切,而承认了偷窃。阿里和哈桑不顾爸爸的反对搬到了哈扎拉族聚居的哈扎拉贾特山区。
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斯坦,1981年爸爸带着阿米尔逃往到巴基斯坦的白沙瓦,把家留给拉辛汗照看。后来阿米尔父子又迁到美国旧金山湾区的费利蒙居住。阿米尔在美国上大学,毕业之后成了作家,还在圣何塞的跳蚤市场认识了同样来自阿富汗的一个将军塔赫里的女儿索拉雅,并和她结婚。爸爸在此期间因肺癌去世。阿米尔和索拉雅搬到了旧金山。他们想有一个孩子,但始终没能如愿。
2001年,罹患绝症的拉辛汗从巴基斯坦给阿米尔打电话,让他去巴基斯坦,因为“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原来拉辛汗在阿米尔父子走后,去哈扎拉贾特找到了哈桑及其妻子,他们一起回到喀布尔管理阿米尔家的大房子,哈桑还有了一个儿子索拉博。然而1996年塔利班占领喀布尔之后,强占了这个房子,还因为种族歧视当街枪毙了哈桑及其妻子。索拉博进了孤儿院。拉辛汗希望阿米尔回去喀布尔救索拉博,但阿米尔不愿意。拉辛汗于是告诉阿米尔,哈桑其实是阿米尔爸爸的私生子。
阿米尔在出租车司机法里德的帮助下回到塔利班控制的喀布尔。在找到了索拉博所在的孤儿院之后,发现索拉博已经被一个塔利班头目带走,而这个头目会出现足球赛上。阿米尔在球赛中约了这个头目,并在之后其住所见到了他。原来这个塔利班头目就是阿塞夫。阿塞夫在被苏联人扶植的共产党政权的监狱中受尽折磨之后加入塔利班,和苏军作战,成了一个头目。索拉博已经成了一个被性侵犯的舞童。阿塞夫告诉阿米尔可以带走索拉博,但必须和他先处理一些陈年烂账。在屏蔽左右之后,阿塞夫戴上不锈钢拳套,轻松毒打毫无搏击经验的阿米尔,但不料索拉博用形影不离的弹弓打瞎了其左眼。阿米尔和索拉博这才趁机逃出。
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因为阿米尔无法证明索拉博是孤儿,而无法取得美国签证,从而收养索拉博。索拉博需要暂时入住孤儿院。出于对孤儿院的惧怕,索拉博割腕自杀,之后被救起。在阿米尔带着索拉博回到美国之后,索拉博因为感情受到伤害不再和任何人交流。在2001年九一一事件之后的一个周末,在一个公园里,索拉博终于因为追风筝对阿米尔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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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胡赛尼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斯坦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
《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追风筝的人》已经由梦工厂改拍成电影。还著有:《灿烂千阳》(AThousandSplendidSuns,2007)、《群山回唱》(AndtheMountainsEchoed,2013)。作品全球销量超过4000万册。
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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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5篇
第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字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第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00字
读完《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之后,有一句话铭记在我的脑海中:为你,千千万万遍。没有万语千言,哈桑用寥寥几个字向我们阐述了最真挚的友谊。
阿富汗,这个曾经在我脑海中只留下荒芜战争场景的国度,却在阅读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有了重新的认识。在书中,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悲伤、有良知亦有邪恶的国度,一个人性化的国度。无可否认,哈桑和阿米尔这段友谊,是千千万万阿富汗人的缩影,是千千万万段友谊的缩影。也许不尽相同,但却有着共同的出发点——为了朋友而义无反顾!
哈桑为阿米尔追到了蓝色的风筝,也因为那一只风筝被欺负、被蹂躏,却依旧毫无怨言。反观之,少年的阿米尔在这段友谊中却担当着一个狠心的角色,忽视哈桑的付出、陷害哈桑甚至害得他不得不选择离开。故事的结局是令人意外的,阿米尔等来的是哈桑逝去的消息,一别成永别,留下的、只是满满的悔恨。阿米尔只能移情,成为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的人。
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却是最扣我心弦的一个。
第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部美丽的小说,即使没有梦工厂镀上的光环,她依旧光鲜夺目。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忠诚与血缘串联着这些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作者以恩典与救赎勾勒生命的圆满循环,然而这也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于幸福,希望是人们永远追逐着的风筝。
作者以敏锐,扣人心弦的笔触娓娓讲述着这样一个故事: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哈桑。不久,由于苏联的入侵,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即使收获了事业和爱情,仍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却发现物是人非,哈桑已故,并发现了父亲当年的一个惊天谎言,昔日主仆本为同根生,漫漫赎罪路上,阿米尔蹒跚而行……
书中有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昔年哈桑对阿米尔说这句话,代表着奉献,二十多年后,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说这句话时,除了赎罪,亦有奉献。全书不仅仅是一部叙述阿富汗文化,历史与现状的政治史诗,也描写了父与子,人与上帝,个人与国家的脆弱关系。追风筝的人所追的风筝是有象征性的,它既可是爱情,亲情,友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讲,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父亲,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
第一次看这本书已经是我初中的时候,转眼已是大一即将转入大二的时候,我又借着读书小组读书分享的机会把这本书重温了一次。
这本书是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的处女作,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善于将别人的风筝割断,他的朋友哈桑则善于去追风筝。阿米尔善与写作,却充满懦弱与欺骗,哈桑诚实善良,勇敢,正直无私。两人成为鲜明对比。
然而坏人本性也是好的,他们只是缺乏一个把他们引向善的指明灯。就拿阿米尔来说,当拉辛汗好说歹说让他“重新做人”,他严词拒绝,当拉辛汗亮出底牌告诉他,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才决定去找哈桑的遗子。
在现在这个充满铜臭味儿的时代,坏人虽然存在,但若追根起源,大多数本性不恶,只是童年或者后成年时期缺乏引导罢了。还记得这个故事吗?一个大盗在被刽子手押向断头台的时候,他请求见他母亲最后一面,要求吮吸最后一次的母乳,他的母亲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这个大盗咬断了他母亲的乳头,一旁的人都很诧异,把他拉开。这个大盗临死前对他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若不是你不阻止我之前无数次的小偷小摸,我也不至于落得如此田地。”
这里的大盗就是阿米尔的翻版。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阿米尔,“复旦投毒事件”,“我的爸爸叫李刚”,“小悦悦事件”等等都是善与恶真实的写照。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又如何引导恶人往从善之路走呢?
我想教育应该是重中之重。谈及教育,老师和教育模式又是一大关键。现如今的应试教育都比较重效率、重结果,不注重质量、过程。因此,大多数的小孩思想发育还不完全,整天都埋入题海,缺乏素质教育。曾经我在某个书城等待开门,碰见几个小学生,年纪虽小,却已满口脏话,说着一些与他们年龄大相径庭的话,令我很是诧异。或许真的是快节奏的生活让他们也快速“成长”了吧。
老师是教育的启蒙者,但是家长却是除了老师能和孩子呆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人。现如今,家长们都忙于赚钱,忽略了孩子们的感受,导致有些孩子性情冷淡,有的又是双重性格,自己却仍无法发现这一问题的导火索。若有那天真出了事故,那才追悔莫及呢。
除了老师和家长以外,社会也应当扮好引路人的角色。政府、企业也都应该大力支持,多加重视人格的培养。放慢我们生活的节奏,细化我们的优点和不足,多多赞美和激励“哈桑”,多多关注“阿米尔”,找出他的问题所在,一一攻破,这样才能建设更好的幸福安康的和谐社会,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创造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第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第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窗外的烟火绚烂,鞭炮声还是很密集。在除夕夜里我心潮澎湃的合上了卡勒德·胡赛尼的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今夜很难睡下了。
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阿富汗,一个饱经战乱困扰的国家,阅读过程中文字所表达的那些温情和悲苦,宽宥与救赎,施恶和抗争,无不让我为之疼彻心扉,那个叫哈桑的仆人之子为了他的小主人阿米尔,到离世也不知道的自己的哥哥:为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是一位侨居国美国加州的阿富汗人,同时他也是一名外科大夫。《追风筝的人》是他第一部半自传体小说。
他经历了政变后的国家改制,苏联入侵阿富汗,和艰辛的巴基斯坦和美国的流亡之路。已经在美国有着幸福家庭和成功事业的阿米尔,2001年夏天的一天,拉辛汗的遥远的电话的召唤,让他去走一遍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阿米尔爸爸生意的合伙人,第一个把他当朋友的成年人,是在文学道路上给予他鼓励最多的人。拉辛汗也洞悉一切真相:关于阿米尔父子种种谎言,背叛和秘密。
故事通过12岁的富人之子阿米尔的眼光,描绘富家少爷与仆人之子喝着同样的乳汁,自小就一起成长,情同手足的友谊,可是阿米尔因为爸爸定义自己为缺了卑劣的性格而变的敏感,猜嫉,1970年的阿富汗时局动荡、宗教信仰的分歧、民族间的摩擦已经初显端倪,历史大背景下的温馨闲适的富足生活渐行渐远。
这些孩子们是感觉不到的:“12岁之前,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的夏日……”
哈桑的心目中阿米尔少爷就是他的一切,甚至他出生后学语的第一个词汇就是:阿米尔。就是这样的哈拉尔文盲指出了他的写作情节破绽。
内心困扰着梦魇的阿米尔,心灵上也承受了巨大的埋怨、羞耻,他选择了一种卑劣的逃避。他心里面以为这就是一个少主人对于奴仆关于正直和忠诚的考验。在劝说自己父亲辞退哈桑父子无果之后,阿米尔选择了更卑鄙的栽赃手段,把自己生日礼物放在哈桑简陋的房间里,哈桑父子的隐忍离去,让阿米尔终结了年少的负罪和遗忘。也从此少年灵魂背负了此生负罪感。
哈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第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什么要买这本书?说实话呢,是因为它的题目吸引了我,初看到时,还以为会是一组优美的散文、一组唯美的诗歌,或者呢,还是一篇充满意境的童话。可是,当我真真正正翻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它骗走了我好多眼泪……
故事是从主人公阿米尔少爷12岁那年开始的,他有一位对他最信任、最忠诚、并且于他同龄的仆人:哈桑。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玩耍,一起去上山那棵树下读书,一起去参加当地独特的风筝比赛……剧情的转折就是从这次的风筝比赛而发生,哈桑为了帮助阿米尔追到那支十分好的蓝风筝,在一条小巷子的角落里被另外一群富家少爷围殴,巷子外出现了一双眼睛,小心翼翼的往巷子里偷看这,这双眼睛是阿米尔的。是的,哈桑最信任、最忠诚的朋友、主人,这个时候胆怯了,阿米尔没有勇气像哈桑保护自己那样冲上前去保护哈桑,泪流满面、哭着跑开了。从此后,阿米尔每每见到哈桑都会想到自己当时的懦弱并且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最后,他竟然是自己亲手赶走了哈桑,阿米尔也许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随着岁月的流逝,阿米尔长大了,他发现哈桑竟然是自己的弟弟,此时我的心情也是七上八下,阿米尔会怎么做?他抛下了自己的妻子独自回到故乡阿富汗,为的就是找到哈桑,那个让他充满了内疚的人,踏上了救赎心灵的路程……
也许故事的作者并没有多少华丽的词藻。可是,他却用最细腻的语言,抵触到了你心里那最柔软的地方。是的,他的文笔似乎可以看透阿米尔的内心,书中的情感超越了友情,超越了亲情,如果你静下心去读,也许你会品尝出更多的味道,不安、无奈、无助、愧疚、悲伤、孤独……本书是作者的处女作,更是文学中的一本佳作,故事如此的残忍却又美丽,也许这本书的结局并不是很完美吧,又或许稍带一点悲伤,读过,你一定会被感动。这种感动不是突然来到的,而是慢慢的,深入去体会的。情绪是通过一点一点地递进,令人感觉自己就是男主人公,随着发生的这么多事情,不能自抑地被震撼,完成了自我救赎。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唯美,在一片火红的夕阳中,一位小男孩奔跑着,一只手里紧握着一支风筝,也许男孩是阿米尔,他拿着的是自己的风筝,又或许是哈桑,拿着的是那支蓝色的风筝。如果把阿米尔形容如那支风筝,那他找回自己的“归宿”了么?
第1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像追风筝的人,我们都在追着一个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梦想着追到梦想中属于我们自己的那只风筝;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为了追到那只风筝而付出了很多,放弃了很多。但,有些人大胆地追着,有些人怯懦地不敢上前追逐,有些人还呆呆地站在原地。
在追风筝的过程中,也许会遇到许许多多你想象不到的困难,会遇到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有时候甚至会让你遍体鳞伤,粉身碎骨。
但,阿米尔没有放弃,我们更不应该放弃。
正像书中说的一句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为了哈桑追着风筝,而我也为着一个人,去追这只承载了多重含义的风筝。
记得以前,有好多人问我:“学习是为了什么?”那时候的我为了敷衍,就非常大众化地说:“为了将来考上好大学,找个好工作。”是的,这是许多人的答案,但,这并不是我的答案。
刚刚来到这边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几乎一天哪里都不能去,就呆在家里,就是因为怕我迷路。还好,我家楼下有个公园,而那里,就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一个夏天的夜晚,在家里太热了,我就跑出来到公园玩一会儿。当我坐在一个石头上时,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走了过来,亲切地向我打着招呼。一开始,我有些害羞,慢慢地,我们渐渐熟悉了。每天,我一写完作业,就跑来公园找她,她总是非常热情地陪我;有时候,我也会有些任性,她也并没有因此而疏远我,更多地是包容我;谁的天空不落雨,伤心难过的时候,她都会陪着我,安慰我。有时也在想,上天对我太好了,在这里遇见了她,她是那么地懂我,理解我。每次,我都把生活中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告诉她。说到伤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难过;说到开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开心。当然,她的生活中也会有一些不顺,可是她并没有跟我说,可能是怕我也跟着她一起伤心难过吧!
就这样,我们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假期结束的那天,她叫我陪她去公园玩一会儿,我答应了。到了公园,看到她还是坐在那个地方,一样的坐姿,一样的梳妆打扮,一切都和从前一样,没有变过。我走上前,在她身边坐下了,就这样静静地坐了一分钟,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她的一句话打破了沉默:“我……要走了。”我十分惊讶,或许我早该想到的。我紧张地问:“为什么?”“其实我来这边只是来旅游的,假期一过,我就要回家了。”悲伤的表情在我脸上再也掩盖不住了,她看到后,笑了一下:“没事没事啊,别这样,我家在绍兴,到时候有空可以来玩啊!我有空也会回来找你的!”听到这话,我欣慰地笑了。
过了几分钟……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
“这么快!”
“嗯嗯!”
“好吧,那再见!”
“嗯嗯,再见!”
她的背影渐渐远去,我的心空了一大块。回家打开QQ,看到了她给我的留言:
冉,谢谢你在这两个月陪我,与你相遇,好幸运。永远不说再见,好吗?滢
“嗯嗯,不说再见!”我心里默念着。
我们约定要努力学习,大学考到同一所学校。为了这个约定,我努力着,直到现在,都没有放弃。
我始终追着我心中的那个风筝,以后我们会怎么样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追过,就不会后悔。
因为我们之间的友谊胜过一切,爱,可以一直连接,到永远!心中的风筝也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第1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这本《追风筝的人》终于看完了。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的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第1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第1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美好,残忍,这两种极端的矛盾词语,在书中的编织下竟缩到一只不起眼的风筝里,缩到一个平凡的仆人里,这本令人回萦难忘,令人震撼无比的书,就是著名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中的主人公是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俩原先感情很好,做什么事情都同甘共苦。可因为一场风筝比赛胜负的矛盾,阿塞夫觉得丢尽了面子,就找仆人出气,因此,哈桑被阿赛夫这个暴力男孩所殴打,阿米尔不敢阻挡,背叛了朝夕暮处的朋友。成年的阿米尔回到阿富汗,竟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谎言——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陷入了一个无法返回的噩梦……
读完这本书,我的新也跟阿米尔一样,被灰蒙蒙的雾霾笼罩着—我不明白,在现实面前,人们总会低下头!阿米尔看着同情手足被狠打,低下了头,成了懦夫;阿赛夫在名利和金钱的诱惑下,低下了头,成了豺狼……但是,在这中间,我们依然看得见一些有节气的人物,比如阿米尔的父亲,他一生都在和熊拼斗,胸怀十分宽广。他不会因为对手是狮、虎而害怕,不会因为利益而叛离国家。最重要的是,他不会抛弃朋友,而会把他当为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处处关心着他。这一点,阿米尔做的就不比他父亲好。
所有的同胞们啊!现实是美好的,也是残忍的。我们不能嫉妒别人的胜利,而要发现自己的失败原因,不能当懦夫、不能当豺狼、更不能当叛国贼!我们应该在现实的面前抬起头,让失败的经验记在心里,让成功的曙光照在身上,这样现实的命运就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
第1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从我们诞生的一刻起,从我们踏上人生旅途的一刻起,我们开始选择。那些无穷的选择将会与你一起走向漫长的人生道路。
就像追风筝的人一样,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漂亮的风筝,它有时是理想,有时是希望,有时也是人格。我们既然选择了它,便要无悔地去追,追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判断负责,否则,它将会成为终生的遗憾、悔过,即便是自责,也无法弥补,只有加倍的去补偿,去赎罪。
在《追风筝的人》种,讲述了一位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当时阿米尔选择了逃跑,在事后令他感到痛苦,他逼走了哈桑……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当时的背叛,再度踏上故乡,希望为好友尽最后一点力,但在同时,他发现一个谎言,儿时恶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做出了重大的选择……
背叛往往是一瞬间的决定,但救赎却是一条漫长的路。两者之间通常会夹杂着一个词:后悔。因为过去的永远都是过去,无论如何也无法挽救,所以后悔就是人心灵上的一种责怪。
当今社会,在追求进步,在追求人上人的同时,我们也会迷茫,迷茫着四周,我们该去做什么?该如何面对不断的选择?该怎样在选择中让自己的心灵无悔?一个左右为难的选择,在一瞬间的决定中已经决定了自我的命运,但在同时,一个小小的转折也将再次改变命运,这是唯一一条能从背叛再次踏上好人的路,也是唯一一个加以补偿的办法。但这种机遇并不多,重要的是对自我选择的无悔。
风筝只有一只,勇敢的追吧,去追回自己的理想!但也不要忘记,面对偶遇的选择,不要愧对人格,让心灵无悔!
第1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方法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在那飘荡的风筝上有着对人命运的掌控。无论因什么,为什么,我们都应牢牢地抓住它,即使错过了花满枝桠的昨日,也不要错过今朝。
第1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短短五个字,一直是我心底最单纯又美好的信仰。
这本小说其巧妙、波澜起伏的情节交错,令我震撼。在这本惊世之作里,出现了两个少年:一个叫阿米尔,一个叫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兄弟,但他们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
1975年的那个冬天,阿富汗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了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去了最忠诚的哈桑。他眼睁睁地看着哈桑受欺负,却没有伸出援手。他为此感到自责和痛苦,哈桑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射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终逼走了哈桑。不久后,阿米尔和父亲由于战乱逃往美国,直到二十五年后……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了一趟阿富汗,他意外得知那个已经死去的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哈桑,竟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阿米尔为了“赎罪”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经历一路的艰辛和危险,他终于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在读完小说的最后一句——“我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这本书让我第一次那么靠近阿富汗,我看到的不是战争和恐怖主义,而是那些执着的追风筝的人。
我讨厌阿米尔的懦弱自私,他看到哈桑受欺负时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背叛;但我又欣赏阿米尔,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成年后的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于是他返回故乡,希望能为自己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他勇敢了一次。
哈桑的风筝是阿米尔,他追;阿米尔的风筝是爸爸,他追;哈桑的儿子的风筝是安定,他追。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追风筝的过程,每当风筝被放起的那一刻,我们就应该告诉自己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1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已经读过三遍了,每一遍都会被深深的感动。我始终在追寻,到底触动我的是什么?那柔软细腻的笔触,那毫无矫揉造作的描写,那关于童年的跳动,那罪恶的定格,那救赎的可贵……
"为你,千千万万遍"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的塔布尔,就像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这里有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和最丑恶的东西,友谊、忠诚、信任,背叛、歧视、自私……
童年,是孩子们的天堂。阿米尔和哈桑,在一个富裕家庭长大的两个亲密无间的主仆,一起爬树、一起搞恶作剧、一起看电影、一起放风筝,一起在树上刻下"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我喜欢所有的这一切的描写,那么亲切、自然、童趣,那微妙的幸福悄悄的在心中蔓延着,蔓延着……
阿米尔和哈桑,"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这些"不能改变的历史",给了阿米尔背叛的勇气和借口,并最终背负着这个罪恶。在那场追风筝的比赛中,那那条小巷之中,在那打开父亲心门钥匙的蓝风筝与对友情的背叛中,我们再也看不到阿米尔眼中的澄清与欢愉。
对阿米尔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但,往事终究会自行爬上来,你会发现,原来它从未离开过你。
一条救赎之路,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1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用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第1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当很多人都在推荐这本书时候我就很好奇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推荐。追风筝的人,代表着什么意思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追风筝的人,我终于明白了追风筝的人是什么意思了。虽然译后记里写到: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但我更愿意简单的认为,追风筝的人指的就是哈桑,那个陪他一起成长一起放风筝,每次为他追到风筝,在他夺冠那次不惜受辱都要保护那个蓝风筝的哈桑,那个被他背叛的哈桑。风筝,是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也是最痛的回忆。
索拉博自杀的那一段,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小的小孩子要承受这么多的痛苦,为什么!仅仅只是因为他是哈扎拉人?所以他的父母就要被当众击杀,所以他就要被凌辱,所以他就要被像个玩偶一样在音乐响起的时候必须跳着那滑稽的舞蹈?最近去了一趟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屠杀让我想起来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以前都说爱国爱国,民族振兴,并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感觉,感觉那离自己很远,但这一次民族强大的信念第一次那么沉重的击打着我的心灵。对民族信念的麻木终有一天会让南京大屠杀重演,或者出现像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我们不管在哪,不管变成一个多么优秀或多么糟糕的人,我们都代表着我们血液里流淌的民族。如果这个民族代表着懦弱,无能,我们每个人都是逃脱不了这种声音。所以所有的华人,无论在哪里,都会为这个民族的强大努力着,因为他们也是这个民族的一部分,他们也许不是中国籍,但也改变不了他们是中国人的事实。
全书都写的很压抑,很沉重,唯独与索拉雅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赞许。美妙的一见终情,结婚前的坦陈与包容,婚后无子也坚守的婚姻,已经完全不是阿富汗人的作风,也自由了,也幸福了。虽然有些人说作者在后面有着浓浓的拜美情绪,但面对自由和平的美国和枪弹尸体的阿富汗,我想,作者并不是在拜美,只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希望阿富汗的天空能再飘着那么多自由的风筝,让他重新回到那个记忆中的故乡。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他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2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追”读完最后两个字,我轻轻将书本合上,眼泪浸润了我的眼眶。这是第一次那么认真的读一本书,不再是戏谑,不再是敷衍了事,而是静静地用心读。
“为你,千千万万遍。”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内心仿佛迷失在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不安的旋晕占满心扉;像落入蜘蛛网的飞虫,无力的挣扎,像踩在玻璃碎片上,穿越脚心的疼痛,像掉入万丈深渊,不安的情绪像芥末,呛入鼻腔,呛入大脑。这是第一次那么靠近一个陌生人--阿富汗。不再是45°的仰望,而是站到了它的左边,离心最近的地方。除去那些动荡,除去那些战乱,我45°仰望天空,咧开嘴角,看,那些曾经飞扬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那些执着的单纯的追风筝的人。
哈森,阿米尔,两个十二岁的少年。最初的最初,他们是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只要长大了,过去那些单纯无比的东西都会变质。时间过去,他们在一点点长大。阿米尔发现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森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
他开始慢慢感觉到失落,偶尔也会发发脾气,却总是被哈森的宽容所化解。有时候想:如果这种欢乐时光能一直持续到永远该多好。可是没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灾难早已笼罩在这个城市上方,随时能将他们的友谊无情摧毁。
一次追风筝的比赛打破了宁静的一切。阿米尔亲眼目睹了哈森被阿塞夫教训。他本可以挺身而出的,就像哈森每一次为他挺身而出一样。可是他没有,仅仅因为他的懦弱。他就这样把哈森落在了那个小巷子里。从此,哈森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个恶魔,他处处躲避哈森,最后还设法赶走了哈森。后来,自己也跟父亲远离阿富汗,去了美国。就这样,带着缠绕了一生的负罪感去了美国。
四分之一的世纪过去,父亲也因疾病死去。他回到了阿富汗,回到了那个曾有自己无比欢乐的童年的地方,那个记录了他与哈森友谊的故土。只因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决定勇敢的迈出救赎的第一步。可是,一个惊人秘密被揭开。阿米尔与哈森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过去的种种,似乎理解了过去父亲的做法,而他,竟然用最卑劣的手段,伤害了哈森。经过深刻的反省后,他决心找回那个遗失了过去的自我,找回遗失已久的善良。他收留了哈森的儿子,虽然最后自己伤痕累累,但他找回了那些遗失已久的东西。
那片饱经苦难的土地上,风筝再一次高高飞起。
第2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第2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与他截然不同的是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这个兔唇的男孩有着令人吃惊的运动天赋,每当阿米尔遭人欺负,总是哈桑为他挺身而出。阿米尔和哈桑虽然情同手足,却有些嫉妒父亲对哈桑的欣赏和疼爱。每年冬天的风筝大赛是阿富汗孩子们最重要的活动,用自己的风筝线把别人的线割断,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风筝,就是赢者。阿米尔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那年的冬天,喀布尔迎来了最大的一次风筝联赛,阿米尔希望能在这次大赛上夺冠,以赢得爸爸的钟爱。当他把最后的对手的一只蓝风筝割落时,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他看到父亲在为他欢呼。追风筝的任务落在哈桑身上,哈桑果然不负所托,成功追到蓝风筝,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截住。哈桑不愿意交出风筝,遭到阿塞夫的。寻找哈桑的阿米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没有勇气上前救助。阿米尔得到了父亲梦寐以求的关爱,但哈桑的存在却让他内疚痛苦。终于,他不堪重负,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与痛楚。也许爱到极至便是相互的伤害吧。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择了远离与隐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随着阿富汗政变,阿米尔随父逃到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父亲的好友拉辛汗的电话,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尔得到了哈桑的独生子被曾经的宿敌绑架的消息。人性的胆怯和本真在阿米尔又一次面对命运考验时做出了他早该在几十年前就做出的选择,面对曾经羞辱过哈桑的敌人,阿米尔用自己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现在难得看到好看的书了,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本中那些善良的人民如哈桑,能一如既往的为朋友付出,是不计前嫌的付出,还有在艰难的困境中,从不失望从不诅丧,坚忍,刻苦耐劳,这么正面的任务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少见了,虽然不适合我们现在的社会形势,但是毕竟是奋进的,正面的能量,能触动自己。从而可以反省自己,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不在有问题有困难的时候发牢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质量。
第2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富汗,那个看似常年战火纷飞妻离子散的地方。在这本书里,却从黑暗化为了彩色——有一段扣人的却又让人心碎的情义。哈桑和我喝过同样的乳汁,就这样成为兄弟一起长大。我本以为宗教的不同不会轻易改变,而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一点也不会轻易改变。可从我发现父亲对我的软弱的不满,对哈桑的喜爱之后,我便再也不想见到他。那一次的斗风筝大赛,我和哈桑赢得了第一,却不知道,这也是最后一次我们两个能一起追着风筝跑。
在那个小巷里,在那个空气中留着哈桑的哭喊声,在那个布满血色的雪地里。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我嘲笑他,玩弄他,背叛他。我讨厌他从不还手,我讨厌他万般顺从,我讨厌他口中的那声少爷。准确的来说我嫉妒他。那时我的头脑中深深地刻下了一份自责和痛苦。我将他赶走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
不久,阿富汗的土地分崩离析。我随父亲逃往美国。眼前没有了带给我罪恶感的场景,可那份背叛的罪恶感又怎么从扎生的脑海中挥之而去?阿米尔回去了,回到了那已惨不忍睹的家乡并救下了哈桑的儿子。但哈桑却为了保护他们曾经的家——珍藏着他们最美好的童年的地方死了。那曾经我和哈桑放风筝的场景变成了索拉博和我。终于我的心结也随着风筝的飞远而解开。
整片文章显得如此轻描淡写。不管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意亦或是心理都被细腻地表现出。没有强烈的斥责,没有强烈的哀怨都却令人心灵震撼。或许是因为作者为了我最后的挽回才如此婉转。开篇一颗跳动的心到后来心的跳动如此微弱,一系列的纠结,终于让这颗心恢复了以往的跳动。没有等级的区分,没有人种的歧视,没有命运的注定。哈桑的风筝是我,他用他的忠诚追随了我一生。我也在最终用我的微笑为他的儿子追起那只风筝。一切都似曾经,画面暗黄,不经让人回想到开头的美好,而时光荏苒,现在,结尾也是那样的美好。
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2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令我震撼——一个关于爱情,亲情,罪孽和救赎的故事。恰似一首美丽而悲伤的诗,轻描淡写中透着一份柔和,令读者从开头到结尾都顺然于心;又好似一曲泛着淡淡忧伤的旋律,不经意间就撩动了我的心弦,读来回味无穷……
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是那么的真实,仿佛就在眼前——是温馨闲适,安详美好,却因种族的分歧支离破碎,令我最初怀着的美好想象泯灭在罪恶的战争之中。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我从中看穿了友谊的脆弱不堪。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关乎了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密不可分的友谊,关乎了亲情,更代表忠诚,代表了爱!从哈桑和阿米尔一出生,命运就已开始轮回,他们注定被自己所不能理解的“标签”分隔开,但这从未让哈桑对阿米尔的友谊和忠诚受到影响,当哈桑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时的那种真挚,那种坚定,超越了他们之间任何的束缚,更感动了阿米尔,可阿米尔却是一个懦弱的`人,他不敢为别人甚至是自己挺身而出,总让哈桑来避免麻烦,甚至说是让哈桑无时无刻不扮演这“替罪羔羊”这个身份,我怜悯哈桑,对阿米尔十分不屑,更令我恼怒的是,他竟然将哈桑与他的父亲逼出了他的家,自己也随着父亲逃亡到了美国……
时光飞逝,阿米尔经历了许多磨难,转眼30多岁的他已是成熟的成年人了,有自己的家庭,可是,当拉辛汗打来的一个意义非凡的电话,阿米尔的人生和自我改变了——“这有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这么说的。拉辛汗希望阿米尔找到哈桑的孩子,但哈桑已经被枪决,孩子需要你照顾。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哈桑与阿米尔师兄弟,阿米尔知道了这个消息,一时已经反应不过来,终于,做完了思想斗争,他踏上了人生一条最意义非凡的路——寻找哈桑的儿子。阿米尔的挺身而出感动了我,是我误解了他,他同样敢为自己挺身而出……
在最后一次追风筝的清晨,他带着哈桑的儿子,勇敢的追向一只蓝色的风筝,并说道:“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最终救赎了自己,结局是那么美好,很开放,令人心旷神怡……
生活中,我想到了自己,却发现,自己甚至不如阿米尔,我也是个懦弱的人,不敢挺身而出,只是等着机会的来临,不敢于救赎自己的错误,在一些争吵过后不敢承担责任,即使自己想和对方和好,却不敢开口,等着对方先道歉,然后再大度的欣然接受,我很少为自己争夺机会,我要学习哈桑,学习阿米尔,为自己挺身而出!
第2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四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不必再担心哈桑的命运,不必再猜测阿米尔到底犯下了怎样的罪行。
尽管读的是译本,但完全可以感受到作者非同一搬的文字功底。惊奇它对于人物的塑造,正直而有丑闻的父亲,向往正义却又摇摆不定的阿米尔,你不可对其中的人物妄加评价,因为随着之后的阅读,他的形象会越来越丰满的站在你面前,他或许就像你身边的某个人。
整个故事情节的构架更是出人意料的精彩。友谊,爱情,战争,背叛,救赎,这一切杂糅于一体,又好像任何一点都是不可或缺的。
至于语言,更不必多说,是我之所爱。最喜欢的就是语言简练的文章,它太符合我的胃口,没有矫揉造作,没有无病呻吟,每一句自有它存在的理由。有些段落和句子,我甚至要一口气读上三四遍,细细品味之后方肯罢休。
闲下来有时也会想象兔唇哈桑是什么样子,阿米尔的妻子是怎样的贤惠美丽,还有哈桑儿子那细眯着的眼睛……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读到这一句时,有一种酸酸的东西一下子涌了上来,为哈桑,也为阿米尔。我不知道原着用阿富汗语这句话是怎么表达的,是不是也有这迷人的韵味。
阿米尔也确实被感动了,可他感动的是一个仆人对主人的忠诚,而我看到的是哈桑对朋友的忠诚。
蓝风筝被追到了,阿米尔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可这一切是哈桑用莫大的耻辱换来的,阿米尔用自己的眼睛目睹了一切,他就看着它发生。这注定阿米尔的后半生将永不停歇的做着一个噩梦------一条滴血的灯芯绒棉裤躺在一堆破砖瓦上,也注定了他将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赎自己曾犯下的罪行。
哈桑到底是死了,死的原因竟是为了维护主人的房子。但他的儿子还在,儿子和他一样能够娴熟的打弹弓,但不同的是他的儿子比他勇敢,当年他只敢拿弹弓吓唬阿塞夫,他儿子竟真的把玻璃球射到了阿塞夫的左眼里,这真让人解气。
当拉辛汗要求阿米尔去救哈桑的儿子时,阿米尔竟拒绝了。我真想给阿米尔一个耳光,想想哈桑怎样对他的,可转念一想,又有谁真的不怕死呢。最后,无法摆脱内心罪恶感的他还是勇敢的去了。
阿米尔微笑着追着人生的风筝,追着他心中的善良,正直,诚实,还有……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义无返顾的去追……
第2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这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曾经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己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知道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阿米尔一直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终于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后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爱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2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想在这个时候来回忆两个男孩的故事。阿米尔放一只有玻璃屑的巨大菱形风筝,哈桑咧着兔唇在后方傻笑着追,天真正直得没有一点瑕疵。一场风筝比赛过后,哈桑为给阿米尔逐回落下的风筝,受到了几个孩子的殴打,而阿米尔却因为胆小而留下了一生的悔恨。阿米尔明白哈桑受到的精神与肉体上的凌辱全然是为了保护自己——阿米尔少爷,而那个躲在墙后的性格懦弱的少爷是注定不会上前帮忙的。阿米尔感受到了良心上的巨大折磨。痛苦万分之下,他用不光彩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一家。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他鼓起勇气,回到故乡,在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面临的却是更大的痛苦与更艰难的抉择。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我想说的这两个男孩是《追风筝的人》一书中的两个主人公——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们就这样活在了我的心中,尽管种族不同、地位悬殊,少年的心是贴在一起一同跳动的。从阿米尔离开阿富汗到美国,他就开始不断地成长。父亲权威的轻易堕落,父亲的不治之症,哈桑的噩耗……一个一个的灾难在阿米尔年轻的心上发生着,磨砺着他向着更坚强的方向努力生长。而在成长路上,他拥有的是接受一切沧桑的巨大勇气。只有拥有这,才会对苦难不再彷徨,不再迷惘,才会对大是大非有所触动,会对任何美好有所发现。这两个男孩,终是在人生的最后岁月,学会了原谅,完成了救赎。
我羡慕他们的友情,可我认为做好自己,即使现在没有玩伴也不必感到孤寂,现在的我多么想拥有一颗明澈的宽容之心。生活中小小的不如意都会引起我心头不快:父辈的多话,被我理解为无聊;他人的个性,被我理解为张狂;微信朋友圈的分享,被我理解为虚荣。我眼中的世界曾被蒙上灰色的纱罩。读完这两个男孩的故事后,我想我缺少的就是这种沧桑,对世界的理解顿时发生了改变:父辈的多话是为了调剂平淡的生活,更是为了融洽亲子关系;他人的个性与朋友圈的分享都是别人自己做出的选择,这些都是谈不上对与错的,与其背地里生出不满,不如坦然接受。在阅读《追风筝的人》一书的同时,我的世界观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年少的我不一定经历过大风大浪,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支持走自己的路。可书中的经历是如此宝贵,值得学习与借鉴。我一路上都在成长,在身体长高长壮的同时,为人处世也应该带上历经沧桑后的谦逊平和,阿米尔的经历让我学会了对眼前人的珍惜与理解。他人是好是坏不由我决定,我应当好好把握这一份沧桑与宽容之心,望向世界的眼神从此便格外明亮。成长路上,这两个男孩影响着我。有你们,真好!
第2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仍然喜爱这本书,我爱它,就像你们爱自己捣蛋调皮、叛逆不羁,但终归还是可爱善良的孩子。——卡勒德.胡赛尼
我很喜欢作者的这句话,我感觉他说出了人性,并且我也认为这句话诠释了本书想要表达的,在这本书中,他笔下的阿富汗看上去很真实,虽然如今这个国度战火不断,但是作者写出了它曾经美好的样子。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反而因为彼此陪伴,比现在的孩子还更加幸福一点。哈桑是个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无可挑剔的孩子,不管是性格还是为人处事,都是个纯净得仿佛天使一般的孩子。作者从阿米尔的第一人称视角出发,向读者刻画了这个集世间所有美好品性于一体的人。不过阿米尔性格中的很多部分都是一个人类身上很正常有的感情,比如阿米尔小时候很自私,又很胆小,没什么男子汉气概,做事最先想到自己……但是他身边有个哈桑,和这个近乎完美的人在一起的时候,阿米尔身上的的缺点就被放得很大,所以当我在看到前面几章的情节的时候会在心里责骂阿米尔,会指责他的软弱和无能,我在想,可能这就是人性,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方式方法,虽然从人性常规上我们会埋怨阿米尔的软弱,但是从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个体,都有自己的选择。
几年后,良心的不安使阿米尔踏上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去追寻他的风筝——勇敢,诚实,正直。他重回战后惨不忍睹的阿富汗,只为寻找他的侄儿——哈桑的儿子。他要给他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更为了解放一颗获罪的心。最终他还是追到了,尽管伤痕累累,但那是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缺失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后,他终于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人们总说,世上没有完美的人。悲观的来看,我觉得连完整的人也不多。谁能说自己没有遗憾过,后悔过。也正因为遗憾和后悔才趋势人们不断地追寻他们人生中所缺失的风筝,只有追到了,我们才能成为更好地自己。
第2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三天时间看完,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跌宕起伏,有种让人不断想读下去的魔力。作者很擅长采用伏笔,故事中的很多情节前后都有联系和暗示,用心读会发现。读的过程很像破案的过程,不由自主跟着作者丝丝入扣的笔触展开一场奇妙的人生之旅。
在看此书之前,我对阿富汗这个国家的印象只停留在“战争”和“恐怖分子”这个层面,对它的历史和政治也没什么兴趣,但看完此书,不禁激起我对战乱国百姓的同情,对哈森一出生就注定悲惨命运的怜悯之心。
要我说,此书的主人公是哈森,他象征着人性中最美最善的那部分,他的忠诚、勇敢、善良、正直是他最宝贵的财富,最贫穷的哈森不正是最富有的人吗?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多少人动容!
第3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因为人生经历的迥异,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不同的追求。不断的追寻是为了不致让人生留下遗憾,是对自我的救赎。
读毕《追风筝的人》,给予我的更多是一种震撼,无关乎社会,更多的是人性的锤炼。一份隐藏的阴霾,无法言喻的心灵体验。追寻的人生财富,其实是我们曾经触手可及的,但是那时意识不到它的珍贵之处。因为心灵除了展现给世人看到的一面,还有自己也无法看清的角落,那里隐藏了人之初的本质。不断上演的人生情节,有的为之蒙上灰层,有的为之洗涤污垢。因为遗憾、确实的美丽,人生才有了纪念的价值。
一路成长的历程,一路追寻的困顿。
每个人都是准风筝的人。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然而追寻之物却发生了质变。我说不清楚这个度是在哪儿,只是有几丝惋惜。
只是希望我们将知道风筝所落之处,花费毕生而求得之物。
第3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时间很贪婪——有时候,它会独自吞噬所有的细节。”对于这句话,我是承认的。自看完这本书至今,时隔几个月,对于书中的一些细节已是模糊,但我却无法消除它留下的某种情绪。或许,不会轻易被时间带走的,才是最最珍贵的。
我一直在琢磨,《追风筝的人》给我留下的究竟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情绪——是惋惜?是感动?亦或是欣喜?无解。我想,心境不同,感受便难相似;视角不同,情绪也会有差。为你,我仿佛有千千万万种情绪。
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为一件事情纠结,这种茫然的情节似乎在善意提醒着我——只要青春依旧,谁都可以迷茫。迷茫貌似成了青春的代名词,我也仿佛顺理成章地拿它当作借口,以至于做了一些当时感觉起来超级神圣、而后并不被人甚至是自己认可的抉择,我惯性似的天真以为自己可以,好像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然的自信,却少了一份“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的勇气,我甚至都不敢付出,这是一种怎样的怯懦!于是,我便找来一大堆理由让自己释怀,以让我觉得即便我得不到那种结果,也是情有可原。
然而,现实终究太过骨感。每当夜深人静,所有我说过敷衍的话便一遍一遍回荡耳边,仿佛在强调我那不可原谅的脆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负罪感被体验到“刻骨铭心”的程度,当然,我无比庆幸我还有感觉,因为,麻木,才是最大的悲哀,不是吗?拉辛汗曾在阿米尔为自己的过错无比懊恼自责时,告诉他:“没有良心、没有美德的人不会痛苦。”我感到来自这世界深深的暖意,原来,过错,是可以被原谅的,尽管我知道这不是终结,那真正的终结是什么呢?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地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好像,这是阿米尔给我的答案。是的,我正以不同的形式经历着阿米尔所经历过的那一些,好像印证了一句话:所有的过错,都是同一个本质以不同的故事演绎着。只是我比他庆幸,我有机会读到他的结局,听到他最深处自我救赎的声音,于是,我便记住了它。在“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之前,争取转化掉那些“罪恶”,我总相信有种东西叫奇迹,可以用来代替好像已成定局的“罪恶”。
除了作为晚辈,借鉴他的箴言之外,作为观众的我对阿米尔也有着别样的情感。我羡慕他,羡慕他有阿桑,有拉辛汗。我羡慕阿桑对他的义无反顾,对他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羡慕拉辛汗对他的始终如一,给他最大的安慰。我又是那么讨厌他,讨厌他的懦弱、自私和无情,讨厌他伤害阿桑…突然,我害怕起阿米尔来,我惊奇地发现我居然能感同身受,无奈与不知所措,我不单单是他的观众,我已经走进了角色,我说我讨厌他,我有什么权利讨厌他?我们是那么相似的一类人,一类软弱到不能眷顾甚至无情伤害爱自己和自己所爱之人的人,不是吗?他负了阿桑,而我,却正在辜负我的那群朋友和家人。还好他觉悟了:“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时候做过一些让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去看它。可是时光不会掉头,自己尽力地弥补,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拯救呢?”至于我,是的,我试着觉悟他的觉悟。上帝他老人家还真偷偷地给我留了一扇窗,在尝试“觉悟”的明了:我还有机会去弥补,即坦然地承担我应尽的责任,这,才是真正的解脱。原来自我救赎最好的状态便是心安地竭尽所能。至于最后的结局,我想借用徐志摩对待爱情的观点来对待: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决定而忘了自己,不求完满,不求惊喜,甚至不求有结果,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有过那么一次义无反顾的任性和真诚。
人生总充斥着惊奇,我常这样说。为自己的事,我已忧愁了许久,难以释怀,却在“回忆”《追风筝的人》时,得到解脱,何等幸运!以前,我认为,读书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可以像一位老者,看着书中的事物肆意发展而泰然自若,若稍加评论,便是极好;此刻,我发觉,原来读书真的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需要像个小孩,跑入书中,走进角色,细细感受这一路的风雨阳光。如果恰逢男主得闲,我还可以一把篡夺女主的身份,陪他把世界观尽,还自己一个别样的世界观。
《追风筝的人》是本美好的书,里面有太多愧宝。例如,我不懂阿富汗人是怎样的一种状态,我能看到的太表面,我的已有经历不支持我理解更深层次的东西,再次细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不是吗?
觉着读后感走近尾声,《追风筝的人》的情节还在萦绕,心血来潮的我突然构建起书中的某个场景,我望向长空那一只只被想象出来的风筝……惊觉:每个人都有一颗善于仰望天空的心。是否你的心中也有一个风筝?如果有,那么,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每当风筝起飞之际,让我们勇敢地追,为人,为己。阿桑的陪伴依旧: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3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这本书的封面是在黄昏的天空中,火红的晚霞下,一个小男孩拿着风筝在风中奔跑,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我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看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说起这个国家,它并不是一个和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和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那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是最亲密的朋友。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他们,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他们在一点点地长大,阿米尔发现了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桑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自私、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却佯装不知。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的复杂。但最终他决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这是哈桑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埋藏一生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死在塔利班的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当我读完这本小说时,我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的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合上书本,我依旧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遍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着风筝的人。对阿米尔来说,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人性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3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两天读完了,很快,虽然是小说,看完就在想,如果阿米尔当时冲了出去,能否制止啊塞夫三人对哈桑的伤害,或者就算不能制止,结局是否会改变。同事他的父亲为什么至死都没有告诉他关于哈桑和自己的秘密,而是由他的好友拉米尔揭开了谜团。
当然也在怀疑,怀疑是因为自己没有经历过。作为小孩子的阿米尔是否被描写的太过功利,自私,似乎表现除了不属于童年小孩该有的那种大人小心眼,即使他出生在富人家庭,可毕竟哈桑是他童年最重要的玩伴。所以,我甚至觉得,在书中阿米尔被告知自己和哈桑是同父兄弟这一个线索是否需要,书中,阿米尔是知道后才看哈桑写给他的信的,最后决定去找他的侄子。
我们来个如果,如果卡勒德·胡赛尼没有安排这样的惊天秘密,而是直接在阿米尔讲完他如何找到哈桑事后给了他哈桑亲手写的信,阿米尔最终会不会回到家乡去寻找这个自己曾经深深伤害过的好朋友的侄子呢?在我看来,虽然没有了亲情的羁绊,却更加深刻了小时候错误对现在内心的折磨,以及友谊的弥足珍贵。当然,这是我的如果。
这里,又突然脑子里冒出了鲁迅笔下那个月光下的润土了。
文章中说“到最后,总是这的世界赢得了胜利”,于是所有都成了世界的孤儿,失败的宠臣,故乡、童年、回忆……美好的事物都被远远的抛弃,留下满地伤痕,也给所有人一刀,这刀痕至死都留在人心中无法抹去。宗教给了信仰着内心的宁静,可是,宗教却也让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深如深渊,就算滴再多的泪水与血也无法在这深渊中荡起回声。
当你说谎,你就偷走了别人知道的权利。极端种族主义者对信众说谎,大人与大人之间说谎,大人对小孩说谎,小孩与小孩之间说谎,小孩对大人说谎。
其实我相信,所有的错都会得到原谅,只要你愿意踏上那“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3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对于专业书籍的过多复习,偶尔想看看别致的其他书籍。随意翻姐姐的书,一本封面像火焰一样的书夺取了我的眼球——《追风筝的人》。
它讲述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这部小说是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战乱之后的美国为背景,小说高潮残忍却夹杂着美丽,令人不忍揭露。
作者胡塞尼在书中这样阐述当时的阿富汗战乱: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那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教师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战乱带给人的不信任、恐惧、阴影,战乱摧毁的那些美丽,书中读的到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和平的美好向往。
末尾作者用“我追”来结束全文、升华全文、诠释全文。作者追的是当年那个蓝色的风筝,还是追寻当年幸福的童年,亦或是在追寻和平的故乡……不尽的遐想。
这部小说共360页,用业余七天时间,将它一气呵成,留恋的片段回头重复,仿佛我看到了那些画面,那么美好、凄惨、富有色彩。所有世间美好都抵不过战争。作者将当时的画面真实地展现给读者,让我们了解世界历史,拓展我们价值观的同时,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我也非常喜欢作者的写作风格,喜欢作者阐述画面的别致方式。作者的这部大气之作,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了解并懂得悲悯阿富汗人们,明白和平的伟大意义。
不断的深思、不断的遐想,和平的正真意义是什么?敏锐、真实的东西才会引起人们的共鸣,而《追风筝的人》就是对和平的反喻解释,走在当下和平主义的社会大道上,我们是幸福的,我们并不需要多么伟大,仅仅需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的这段青春,经营好自己的这番田地,努力工作,关爱他人便足以。
第3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偶然看到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的的作品《追风筝的人》,读后觉得心中十分难过和纠结。故事其实很简单,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事实上他们也的确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的成长,感情十分融洽,但是由于身份的不同,在小小年纪的阿米尔心中并没有意识到哈桑对于自己的重要性。眼睁睁的看着哈桑为了给他追风筝而被几个坏少年强暴却不敢挺身而出解救,过后由于无法面对自己心中犯罪的感觉而设计驱走哈桑,完全背板了两个人无间的感情,在此将人性中自私、恶劣的本质表露无遗。
但是作为一个良心尚存的人,阿米尔一直受着自己良心的苛责和拷问,多少年都无法释怀。在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寻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不遗余力的挽救了哈桑的儿子,并且收养了他,我想他是觉得好过一点了,尽管对于事情并无任何改变!我读后并没有为阿米尔最后的微笑而微笑,反而觉得一样难过。
对待自己最好的人,总是被年少的自己忽视;给予自己最真心的人,总是最不被在乎的!人心是最难捉摸的,但是却也是最恶劣的,千万遍的折磨爱自己的人都不觉的累,只有一朝失去才会觉得措手不及的悔恨!从此我想到了《飘》里面的女主角斯嘉丽,几乎一生都在追逐着阿希礼,直到梅兰尼的死亡才让她看清楚她自己爱的是谁,为此,她又开始了对自己曾经拥有又失去的瑞特的追逐!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珍惜上天给的每一个缘分,善待对自己好的每一个人呢?
阿米尔幸运的有机会再次成为好人,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呢!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个为自己追风筝的人,善待他们,这样一生的幸福都将有人守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