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我国《合同法》第116条的考卷知识分布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二:合同法第121条的理解与适用
合同法第121条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周江洪 发布时间:2013-03-27 16:14:40
【摘要】《合同法》第121条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中未限定第三人原因的具体范围,致使其理解多有争议;学界存在着限制性解释和废除论等观点。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在合同相对性的规范依据和排除第三人原因作为免责事由的意义上予以适用,其第三人范围与限制说主张的第三人范围基本相同,并非不作限制地加以适用。《合同法》第121条的适用,可以通过"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文义解释、第三人原因构成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以及过错责任情形的排除适用等角度予以限缩。在《合同法》第121条与《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衔接上,应努力通过解释论消解两者之间的不一致。
【关键词】《合同法》第121条;第三人原因;违约;解释论
《合同法》第121条(以下简称"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从《合同法》立法之初,该条的理解就存在诸多争议。但从司法实践来看,条文理解的争议并未妨碍法院援引该条文作出了大量的判决。[1]因此,从学说争议及司法实践的需要来看,也有必要对该条文作出分析和评述。据此,本文拟结合立法过程、《合同法》实施以来的司法实践状况以及相关比较法作一分析和探讨。
一、立法过程
《合同法》第121条的出台历经了《经济合同法》第33条、《民法通则》第116条到合同法学者建议稿,再到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和《合同法》最终文本的过程。
《经济合同法》第33条规定:"由于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先由违约方按规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再应由其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负责处理。"该条规定于1993年被修改废除。之所以被废除,是因为此条主要是针对当时政企不分、行政机关干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问题而作的规定。[2]随着统一合同法的出台,《经济合同法》本身也已被废止。但《民法通则》第116条依然保留了相类似的规定。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虽然随着市场经济法治的发展,该条的作用日益降低。但司法实践中仍有不少判决援引该条规定,以排除行政权力对合同的不当干涉。[3]
但是,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情形不限于因上级机关原因违约。因此,在合同法起草阶段,进一步扩张了该第三人的范围。学者建议稿第139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因与自己有法律联系的第三人的过错造成违约的,应当向他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4]该规定虽然扩张了第三人的范围,但试图利用"与自己有法律联系"来限定第三人的范围。
但到了《征求意见稿》阶段,删去了"与自己有法律联系的"限定语。该稿第8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5]按照参与起草的梁
慧星教授的解释,"建议条文企图用'与自己有法律联系'一语,限制'第三人'的范围。这次修改考虑到'与自己有法律联系的'一语,并不能达到限制第三人范围的目的,因此决定删去。"[6]当然,《征求意见稿》规定的违约责任并不以过错为要件,但在第三人原因违约时,却仍然采用了"第三人的过错"的表述。因过错涉及预见义务和结果回避义务的违反问题,较之《合同法》最终条文的"第三人的原因",其范围明显要狭窄许多。但到了《合同法草案》阶段,又出现了较大的变动,"第三人的过错"被修改为"第三人的原因",似乎要与《合同法》所采纳的严格责任原则保持一致。该稿第12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7]当然,与前面几稿一样,草案第125条也规定了第三人积极侵害债权制度[8]。从解释论上言,草案第124条规定的"第三人原因",在文义上包括"第三人积极侵害债权"的情形;但由于草案第125条规定了"第三人积极侵害债权",可以将其视为草案第124条的特别规定,将第三人积极侵害债权排除在草案第124条的"第三人原因"之外。
最终通过的第121条与草案第124条相同,但与草案不同的是,《合同法》未规定第三人积极侵害债权制度。这一删去,既涉及我国法律体系中是否承认"第三人积极侵害债权"法律制度,[9]也涉及第121条中的"第三人原因"是否还包括了"第三人积极侵害债权"情形的解释论问题。
二、学说状况
虽然第121条规定并未说明非违约方只能向合同当事人请求承担违约责任,但就该条体现了合同相对性原则这一点,各家学说几无争议。[10]各家学说都认为,该条规定表明,原则上,合同的效力仅及于合同当事人,在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原因违约时,因该第三人并非合同当事人,非违约方不能要求该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只能追究违约方的责任。[11]梁慧星教授也强调了该条的合同相对性原则,认为立法者是想通过该条防止在审判实践中动辄将第三人拉进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依职权把一些合同以外的当事人拉进案件,最后纠纷双方没有承担责任,判决由别的人承担责任,这种判决违反了合同的相对性,没有合理性。[12]也有学者特别强调了这一点,认为该条的立法用意在于恪守合同相对性原理。[13]
当然,从该条文义来说,因第三人违约时,该条只是规定了一方当事人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责任,并没有说"只能由一方当事人向非违约方承担责任",并非是完全严格的"合同相对性"。因此,该条并未排除非违约方向第三人直接求偿的可能,并不构成第三人积极侵害债权、生产者向消费者承担责任等的制度障碍。
但该条最大的争议在于债务人能否以第三人原因为由主张免责以及第三人原因的范围如何界定。虽然国外立法例中普遍认为,第三人行为也可能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从而也可能构成不可抗力,[14]进而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但从第121条的文义上来看,当事人并不能主张因第三人原因免责。这与传统民法中债务人仅就履行辅助人、代理人等"第三人"原因违约承担责任,与通过"干涉可能性说"和"干涉可能性不要说"来扩张履行辅助人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债务人的他人责任明显不同。[15]不仅如此,与比较法上所说的"委托第三人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因该第三人的违约行为对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责任"也存在着明显不同。[16]从直观上看,第121条无疑加重了债务人的负担。"第三人原因"文义上的无限性,给学界带来了很大的冲击,有不少学者试图对"第三人"的范围作出限制。
首先是梁慧星教授在《合同法》出台后的一些讲座当中,对该条规定的"第三人"概念做了限定,认为此处的第三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一个第三人,而是指与当事人一方有关系的第三人,这个第三人通常是一方当事人的雇员、内部职工、当事人一方的原材料供应商、配件供应人、合作伙伴等。另外也包括上级。[17]
在立法草案阶段,有学者认为,该条对第三人根本未作任何限定,以至对于与自己毫无任何关系的第三人的过错也要由债务人负责,使得债务人对通常事变负责成为普遍适用的规则,债务人的负担未免过于沉重,十分不合理。该作者认为,在解释上,第三人范围包括两类:一是履行辅助人;二是上级机关。该作者同时主张借鉴《荷兰民法典》的规定,将其修改为"为债之履行债务人利用他人服务时,债务人对他们的行为应像自己的行为一样负责"。[18]当然,也有学者对将履行辅助人等纳入该条中的"第三人"提出了质疑。[19]
也有学者认为,与合同当事人没有任何法律联系的民事主体的行为导致债务人违约时,也由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缺乏理论支持,有悖法律公正和效率的理念,因此,应当将该条中的第三人限定在履行辅助人、上级机关以及与债务人有一定法律关系的第三人,如合伙关系、共有关系、代理关系、共同担保等。同时不包括第三人积极侵害债权的情形,认为此时应由责任人直接承担侵权责任。[20]
也有学者另辟蹊径,试图从不可抗力的角度来限定该条中的第三人范围。该学者认为,如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应与债务人有某种联系。同时认为,第三人原因既可能归属于不可抗力,也可能归属于通常事变。对于某些特殊合同主要指债务人具有看管义务的合同,包括保管、承揽、租赁、委任、旅店寄托等情形,应使债务人对于第三人原因造成不履行债务承担违约责任。而对于其他合同应采风险负担规则,准用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规则。[21]
当然,也有学者对该条提出了强烈的批判,主张废除该条。该学者认为"将给付障碍的风险一律分配给债务人,无论在结果上还是理由上都过于极端。既然第121条对'第三人'的范围、导致履行障碍的原因未作任何限定,那么这种原因既可以轻微如履行辅助人的不认真行事,也可以重大到无限接近不可抗力的第三人原因,例如针对债务人的重大人身伤害、针对标的物的犯罪行为,甚至是严重危害履行环境的社会动荡、瘟疫流行、恐怖袭击等"。在此基础上,该学者主张:"按合同构成,当给付因第三人的原因遭遇障碍时,判断债务人是否构成违约,应当通过对合同内容的确定来判断债务人承接了多大程度的给付义务。因此,合同内容的确定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合同法第121条完全无视合意的内容,机械地看待当事人合意的结果,完全不符合合同构成之尽可能尊重当事人对未来风险的分配的思想。在合同构成之下,该条不仅多余,而且有害。"[22]事实上,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也有意见主张该条没有必要。针对《征求意见稿》第87条的规定,有的部门提出,违约责任不是过错责任,也不论是否第三人的责任,只要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建议删去此条。[23]应该说,从合同构成角度来阐释该条是否有必要存在的观点,具有很好的解释力。[24]但第121条是否真的完全无视当事人的合意内容,尚有商榷的余地。而且,既然《合同法》已经规定了该条文,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该条都会成为合同当事人及法院援引的重要条文。因此,笔者认为,当前阶段最为重要的并不在于批判,而在于如何使得该条得到准确的适用,以避免产生不适当的结果。因此,本文的主要思路将限于该条的理解和适用问题,仅在必要时涉及该条是否有必要存在的立法论问题。
除了上述限制论和废除论的视角,也有学者试图在严格责任的背景下来阐释本条的含义。例如,在《合同法》通过以后,韩世远教授并没有试图在解释论上限制该条"第三人"的范围,而是认为在严格责任下,并不局限于履行辅助人,尚包括其他的第三人,即大陆法系传统理论上所说的"通常事变"情形亦由债务人负责,认为《合同法》突破了传统理论上"债务人对于通常事变原则上不负责任"的禁区,是扩张违约责任的一个表现。[25]
上述各家学说,无论是限制论还是废除论,其所立足的前提都在于:依文义解释,第121条"第三人"或"第三人原因"的范围过大,给债务人造成了过重的负担,因此有必要加以限制或废除。这一观察视角值得肯定。同时,在阐释"第三人"的范围时,除了传统的履行辅助人理论,立法过程中"与自己有法律联系"这一表述对于各家学说都产生了非常重要的指引作用。但如同立法过程中所表明的一样,"有一定法律联系"的内涵本身并不明确,并不能很好地达成限定第121条"第三人"范围的目的。从各家学说来看,履行辅助人、原材料供应商、配件供应人、合作伙伴等都会纳入第121条的"第三人"范围。但这些阐释无法合理地解释为什么其他第三人未纳入其中。[26]因此,能否将目光不限于"第三人",实为必要的思维路径转换问题。
就此,上述学说中有一种解释值得关注。其目的虽然也在于限制"第三人"的范围,但并不是就"第三人"论"第三人",而是从债务人所处的合同关系性质角度入手阐释,认为负有看管义务的债务人,应使债务人对于第三人原因造成不履行债务承担违约责任;而其他的,则利用风险负担规则解决。[27]这一阐释角度新颖,具有很强的冲击力。但是,从《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该作者所列举的保管、委任,恰恰是采纳了过错责任的合同类型,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是保管不善、重大过失(《合同法》第374条)或者是过错(《合同法》第406条)。这样一来,一方面,与有些学者所主张的债务人之所以对包括通常事变在内的第三人原因违约承担责任是因为我国合同法所采取的严格责任的体现这一观点相悖;另一方面,在委托合同的特定情形,债权人(委托人)可以通过行使介入权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与第121条强调合同相对性、由债务人(受托人)承担责任的立法思维并不完全一致。更何况,即使在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情形,保管、委托等负有该作者所谓的"看管义务"的合同类型中,债务人可以通过抗辩自己就该第三人原因违约并不存在过错为由免除其责任,第三人原因违约时,债务人并不必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该作者的主张仍有再考之余地。
同样的,在主张废除论的作者当中,也明确表明了这一从债务人所承担义务来解决第三人原因违约问题的思路。该作者主张,"当给付因第三人的原因遭遇障碍时,判断债务人是否构成违约,应当通过对合同内容的确定来判断债务人承接了多大程度的给付义务。"[28]这一义务论的思路无疑值得肯定,也是本文拟借鉴的思路之一。
三、司法实践状况
在司法实践当中,有不少判决书援引了第121条的规定。目前法院通常在以下两种意义上适用第121条的规定。[29]
第一,将第121条作为合同相对性的法律依据,排除债权人向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
如前所述,第121条在文义上只是规定了违约方的义务,并未设定非违约方的义务,也未限制非违约方的权利行使。也就是说,并未规定一方当事人(债权人)只能向违约的对方当
事人(债务人)请求承担违约责任,也未限制债权人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请求承担责任。但学说将其解释为合同的相对性,认为依该条,非违约方只能向违约方请求,不得向第三人直接请求。以北大法宝收录的案例为例,典型的如"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浙金商终字第1236号"(出卖人要求买受人的员工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以员工所从事的职务行为为由驳回该主张)、"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南民一终字第156号"(新的承租人以违约之诉要求房屋不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违约责任)、"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1)海中法民终字第393号"(次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青民二商终字第141号"(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另一合同当事人的合作方主张违约责任)、四海公司诉袁明生等委托合同纠纷因四海公司未行使委托人介入权由袁明生承担违约责任案[30](委托合同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纠纷,法院以第三人并非委托合同的当事人为由驳回委托人对第三人的请求)。虽然在具体表述上有所不同,但这些案件都以第121条的合同相对性为由驳回了当事人要求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二中民终字第22010号"则稍有不同,法院援引第121条的合同相对性来说明房产公司与受托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公司之间的合同,与业主与受托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公司之间是两个分别独立的合同,应各自向各自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这些案件表明,在审判实践中,法院会援引第121条来说明合同的相对性。
第二,将第121条作为债务人就第三人原因违约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排除债务人将第三人原因作为免责事由的抗辩。
更多的案件则是援引第121条排除债务人将第三人原因作为免责事由的抗辩。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二中民终字第08921号"(供货方的送货车辆在电力公司施工工地被当地居民围堵,法院否定了电力公司的第三人原因抗辩;该案中,法院认定电力公司没有尽到协助运输车辆安全离开现场等合同附随义务)、"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穗中法民二终字第983号"(因审批手续导致迟延履行,法院援引第121条否定了迟延履行方的第三人原因抗辩)、"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穗中法民五终字第3350号"(因规划局未出具规划验收合格证导致逾期交房,法院援引第121条认为被告的该项辩解于法无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沪二中民一再提字第1号"(被告以案外人为由辩解其不应承担返还责任,法院援引第121条否定该抗辩理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宁终字第432号"(政府变更规划导致楼间距与双方约定不符,法院认为不能据此免除其违约责任)、"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成民终字第3320号"(开发商以第三人承包商的原因为由主张免除逾期违约责任,法院援引第121条认为其免责理由不成立)、"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穗中法民五终字第1545号"(逾期办证,开发商以合同公司的回迁安置未办妥等第三人原因抗辩,法院驳回)、"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安民一终字第772号"(以土地置换、村民围堵致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法院援引第121条认为出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乌中民一终字第1011号"(因出租人与第三人的纠纷,致使承租车辆被扣无法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向出租人请求承担违约责任,法院援引第121条认为出租人不得以第三人原因为由抗辩)、"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鹰民二初字第17号"(因规划局等单位的限期整改通知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被告抗辩是政府行为所致,法院援引第121条认为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乌中民四终字第123号"(因新闻出版局整改文化市场导致市场歇业,市场经营方以此为由抗辩,法院援引第121条认为市场经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穗中法民二终字第174
篇三:合同法自考真题及答案__
全国2011年10月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 C ) A.事实行为 B.单方民事行为 C.双方民事行为 D.非法律行为 2.下列属于双务合同的有(A) A.买卖 B.免除C.赠与 D.抵销
3.下列不属于可撤销合同类型的有( A ) A.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B.显失公平的合同
C.重大误解的合同D.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4.下列符合继续性合同定义的是(B)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C.赠与合同 D.互易合同
5.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出租人享有解除权”。合同法称此理论为( B ) A.协议解除 B.约定解除C.法定解除 D.双方解除 6.下列既可以构成要约,也可以构成要约邀请的是( D ) A.寄送的价目表 B.拍卖公告 C.招标公告 D.商业广告
7.下列违约责任形式必须由合同约定的是(B) A.实际履行 B.违约金
C.修理、重作、更换 D.损害赔偿
8.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该规定被称为减轻损害规则,它体现的是合同法的(C ) A.合同自由原则 B.合法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
9.下列违约责任形式中要求必须以实际发生损害为前提的是( D ) A.违约金 B.实际履行C.定金 D.损害赔偿 10.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归责原则是( A ) A.严格责任为一般,过错责任为特殊的归责原则 B.过错责任为一般,严格责任为特殊的归责原则 C.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都为一般原则的归责原则 D.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都为特殊原则的归责原则
11.合同法是否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现实需要的一个重要标准就在于其是否在内容上确立了( A ) A.合同自由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合法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
12.既是合同法的重要目标,也是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是( D ) A.合同自由 B.诚实信用C.合法 D.鼓励交易
13.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是( A ) A.债务人 B.第三人
C.债务人和第三人 D.先第三人,后债务人
14.对于清偿费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又无约定时,费用负担主体应是( B )
A.债权人B.债务人C.债权人和债务人 D.第三人 15.下列有关提存的表述正确的是( C ) A.提存仅具有私法关系的因素 B.提存仅具有公法关系的因素
C.提存既具有私法关系的因素,也具有公法关系的因素 D.提存主要是公法关系
16.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风险承担的主体是(A) A.债权人 B.债务人C.提存机关 D.债权人和债务人 17.在多式联运合同中,各实际承运人在运送中迟延或者造成旅客或
货物的损害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B) A.实际承运人 B.多式联运经营人 C.实际承运人和多式联运经营人D.实际承运人为主,多式联运经营人为辅 18.保管合同是(A)
A.实践合同 B.单务合同C.要式合同 D.诺成合同
19.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问题,如果合同法没有专门规定的,可以适用( A )
A.承揽合同 B.买卖合同C.技术合同 D.委托合同 20.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是(A) A.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 B.忠实和尽力 C.负担居间活动费用 D.不恶意竞争
2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 B ) A.转让合同不成立 B.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C.该转让对受让人不发生效力 D.转让合同无效
22.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A ) A.成立 B.可变更可撤销C.无效 D.可解除
23.甲、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对质量约定不明,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时,应执行( A )
A.国家标准 B.买方标准C.卖方标准 D.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 24.在租赁期间,如合同没有约定,租赁物的维修保养义务的承担者是( A )
A.出租人 B.承租人C.所有人 D.出租人和承租人
25.买卖合同的出售人应是出售物的有处分权人,下列选项中无处分权的人是( D )
A.所有权人 B.抵押权人C.经营权人 D.借用人
26.甲公司聘请乙技术咨询公司为其公司的技术顾问,随时向其咨询技术革新遇到的难题,甲乙间的技术合同是( D ) A.技术转让合同 B.技术开发合同 C.技术培训合同 D.技术咨询合同
27.受托人甲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乙授权的范围内与丙签定合同,合同成立后,丙拒绝履行合同,甲应向乙履行(A) A.披露义务 B.通知义务C.保密义务 D.容忍义务
28.某市工商局的检查大队,为了提高新招募队员的执法素质,委托该市某培训公司对这些队员进行培训,双方就培训的具体内容达成了协议,该协议种类属于(B) A.加工承揽合同 B.技术服务合同 C.委托培训合同 D.智力开发合同
29.技术开发合同的成果归属原则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归属于( B )
A.委托方 B.研究方C.委托方和研究方 D.国家 30.不动产买卖合同未办理转移登记的,后果是( D ) A.合同不成立 B.合同不生效
C.标的物不能履行 D.标的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二、多项选择题
31.合同法定解除的一般事由有( ACD)
A.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B.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该条件成就
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主要目的
E.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失效期限,该期限届满时
32.在合同订立阶段,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订约当事人负有如下义务( ABCD )
A.忠实义务 B.保密义务
C.协作义务 D.告知义务E.给付义务
33.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的构成要件有( ABCD ) A.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B.被转移的债有可转移性 C.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合同 D.经债权人同意 E.债务承担合同需公证
34.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有( ACDE ) A.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B.容忍义务
C.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D.物的暇疵担保义务 E.权利暇疵的担保义务
35.下列选项中,属于技术开发合同特征的有( ABCDE ) A.标的物是具有创造性的技术成果 B.双务合同 C.有偿合同D.诺成合同E.当事人需共担风险 三、案例选择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2分,共6分)
A在B服装店购物,因自己粗心将店内一套仿毛西装视作全毛西装买下,并按全毛西装价格支付了价款,B的营业员明知A搞错也不予纠正,事后A发现了这一错误。 36.A与B服装店的买卖合同( A ) A.成立 B.不成立C.不生效 D.无效 37.A的行为属于( B )
A.显失公平 B.重大误解C.履行不能 D.附解除条件 38.A发现自己错误后,可以( A )
A.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 B.向法院请求确实无效 C.请求B承担违约责任 D.单方解除合同 四、简答题
39.简述合同保全中撤销权的消灭。
答:因债务人实施减少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
撤销权消灭的原因:(1)知道和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容不行使撤销权;(2)享有撤销权人知道撤销事由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40.简述承诺生效的条件。
答: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产生法律效力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
一、单项选择题
1.无效合同的无效始于() A.合同成立之日B.人民法院判决之日 C.仲裁机构裁决之日 D.当事人主张之日 2.下列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以欺诈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农民利益的合同 C.以欺诈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全国2011年1月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
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6)合同法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条件。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4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限量生产的X型号的计算机100台,每台单价1万元;甲公司应交付定金30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则应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将30万元定金交付乙公司,并很快与丙公司就同一批货物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每台单价1.2万元。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为此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现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赔偿甲公司支付给丙公司的违约金20万元损失。乙公司则以定金条款无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问: (1)定金条款是否无效?
(2)如果定金条款无效,是否会导致合同全部无效?为什么? (3)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责任?为什么?
(4)丙公司能否直接要求乙公司对自己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1)部分无效,定金合同中超过20%的部分无效。(3分) (2)不会,定金合同是从合同。(3分)
(3)不可以,《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定金与违约金只能选择一项适用。(4分)
(4)不可以,合同责任具有相对性。(5分)
) 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 无权处分合同经权利人追认为有效,其效力产生始于(
B.(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A. 权利人追认时 合同订立时 D.人民法院裁定时 (4)承诺必须标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C. 经权利人和无权处分人协商确定时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 (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41.简述合同漏洞的补充规则。
答:合同漏洞补充规则是当当事人在合同中遗漏了除主体和客体之外的内容时,应如何完善遗漏的规则。 其具体程序是:(1)由当事人自行协商;(2)按法律的规定;
(3)如法律没有规定,则按市场交易习惯。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42.试述鼓励交易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的体现。 答:我国合同法在如下几个方面体现了鼓励交易原则:
(1)合同法除例举了几类特殊的无效合同以外,特别强调无效合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这就极大限制了无效合同的范围。
(2)合同法严格区分了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这样有利于鼓励交易,并减少因撤销合同返还财产所造成的损失和浪费。
(3)合同法严格区分了无效和效力待定的合同。这种规定既有利于促进更多的交易,也有利于维护相对人的利益。 (4)合同法严格区分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5)合同法明确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
A.只能向债务人提出B.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C.既可以向债务人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5.下列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债权人的撤销权兼具请求权和形成权特点 B.债权人的撤销权是附属于债权的实体权利 C.债权人的撤销权不能与债权分离而进行处分 D.债权人的撤销权是约定的权利
6.在债务人下列行为中,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是() A.债务人放弃继承权
B.债务人将其汽车无偿转让给其弟弟
C.债务人拒绝接受赠予D.债务人将其手表丢弃
7.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时,受益人或受让人的诉讼地位是( ) A.被告B.第三人
C.由人民法院确定D.由债权人确定 8.下列合同中能够依法变更的是() A.以胁迫方式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因乘人之危订立而被当事人撤销的合同
C.无权处分而又未获权利人追认的效力未定合同 D.依法生效的合同
9.下列关于债权让与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将火车票出售给同学,必须通知铁路部门
B.乙将丙公司的公司债券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需要经过丙公司同意 C.甲与乙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通知债务人
D.戊将其家装电话使用权与房子一起出售给买家都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10.合同转让是指()
A.合同的标的发生变化 B.合同的主体发生变化 C.合同标的物的品质发生变化D.合同的价款发生变化 11.下列不属于合同内容变更的是() A.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 B.丁公司与戊公司协商变更合同的履行地点 C.己公司与庚公司就合同标的物品质进行了修改 D.辛公司与丑银行协商免除了其贷款利息
12.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行使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多长时间内进行?() A.六个月 B.一年 C.二年D.四年
13.下列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同期银行利息支付
B.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C.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D.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性规定 l4.租赁合同超过多长期限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A.六个月 B.一年C.二年D.五年
15.甲与乙协商同意,甲将其已经租给乙的电脑出售给乙。该电脑的交付为()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C.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16.甲公司的业务经理乙经常出差,甲公司便与丙保险公司签定人身意外事故保险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投保人,乙为被保险人,丙为保险人。合同法理论上称上述合同为() A.为本人利益订立的合同B.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C.三方合同 D.代理合同
17.张某与租赁公司签定小汽车借用合同,合同约定了租金和归还的期限。根据借用合同的特点,合同法理论上称其为() A.双务合同 B.单务合同C.双边条约 D.单边条约
18.A公司欠B公司货款50万元人民币,B公司经与C公司商量,双 方就B公司对A公司享有的债权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B公司并将该转让合同通知了A公司。B公司和C公司的转让合同,称之为() A.主合同 B.从合同 C.主要合同D.次要合同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l999年10月1日生效后,原《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的效力为() A.全部失效 B.全部有效 C.部分失效D.部分有效
20.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某水果,合同对该水果的品质作了具体的规定,如水果甜度、水份、表皮的颜色。乙公司必须按上述约定予以履行,既不能高于约定的标准,也不能低于约定的标准。该行为遵循的原则是()
A.适当履行原则B.协作履行原则 C.经济合理履行原则D.情势变更原则
21.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卡车一辆,约定3个月后交车。1个月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将卡车请求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该转让合同中的履行标的是() A.交付财物B.转移权利 C.提供劳务D.完成工作
22.李某与王某约定,将各自收藏的一幅名画与对方交换,双方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但合同没有约定谁先履行。假定李某在自己未履行前,便要求王某履行,王某可以行使() 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23.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的除外。这被称为()
A.混同B.免除 C.抵销D.提存
2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经过一段时间不行使而消灭。按照法律规定,该段时间为() A.3年 B.4年 C.5年D.6年
25.有关抵销的要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B.互负债务的种类可以相同,也可不同 C.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D.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2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钢材购买合同后,又与丙公司签订了钢材 销售合同。一个月后,钢材涨价,乙方拒绝履行与甲公司的合同,造成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的合同。在这种情形下,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是()
A.乙公司 B.甲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D.行业主管部门 27.标的物提存后,承担自然毁损、灭失风险的主体是() A.债权人B.债务人 C.提存机关D.债权人和债务人
28.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采纳和实施了受托方作出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咨询报告和意见后,委托方在实施中如果出现不良后果,双方合同又没有约定的,其损失的承担方式是() A.双方各承担一半 B.由受托方承担C.由委托方承担 D.受托方返还全部咨询费用于弥补损失,其余由委托方承担 29.我国合同法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公共运输承运人承担的此种义务称为( ) A.承诺义务B.强制义务
C.强制性承诺义务D.诚实信用义务
30.无偿保管合同中,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失的,保管人应予赔偿损失的`情形是() A.寄存人过失B.保管人重大过失 C.第三人过失D.寄存人已声明贵重物品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下列属于无权处分行为特点的有( ) A.行为人实施了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B.行为人没有法律上的处分权而处分了他人的财产 C.因行为人处分财产的行为使行为人与相对人订立了合同 D.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分行为 E.行为人实施的处分行为是善意的
32.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必须包含的要素有() A.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B.当事人之间必须有隶属关系 C.必须相互作出意思表示D.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E.必须形成书面协议
33.2003年张三向李四借款2500元,借据中有“借款一年,明年十月 十五日前还款”字样,落款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后两人就还款期 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2003年10月15日, 因此认定还款期为2004年10月15日。法院在此运用的合同解释规 则有( ) A.目的解释 B.文义解释
C.整体解释 D.习惯解释 E.历史解释
34.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要约失效的有( )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向甲发出拒绝要约的通知
B.甲向乙发出要约又发出函件撤回要约乙收到要约后该函件才到达 C.甲向乙发出要约,说明其有效期一周,乙在一周内未作任何表示 D.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将其中的价格条件作了变动后答复 E.甲向乙发出要约,后又依法撤销了要约
35.当债务人实施有害债权人的行为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所谓有害债权人的行为包括( ) A.放弃到期债权行为B.无偿转让财产行为
C.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行为D.抽逃注册资本金行为 E.挪用公司财产行为
三、案例选择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2分,共6分)
某电力设备公司向某水利建设公司供应发电机组,水利建设公司尚有余款400万元没有按约定时间付清。其理由是,电力设备公司供应的发电机组交付迟延2周,并且发电机组安装后经测试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发电容量,给水利建设公司造成了潜在利益损失,预计5年内损失将达到500万元。双方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于是电力设备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根据问题,选出最正确的答案。
36.电力设备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水利建设公司承担责任的合法理由是()
A.过错责任原则B.不存在免责事由 C.公平责任 D.无过错责任原则
37.如果水利建设公司提起反诉,要求电力设备公司赔偿500万元的潜在利益损失。该损失在法律上是()
A.实际损失B.积极损失 C.可得利益的损失D.附带损失 38.在本案中,双方都存在着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电力设备公司和水利建设公司应() A.各承担50%的责任 B.按各自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
C.电力设备公司和水利建设公司按7∶3比例承担责任 D.电力设备公司和水利建设公司按6∶4比例承担责任 四、简答题
39.简述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条件。 40.简述无名合同的种类及其法律适用。 41.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五、论述题
42.举例说明合同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 ..六、案例分析题
43.甲机械公司委托乙运输公司为其运输一套机械设备到丙商行,为此,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运输合同。由于甲公司与乙平常关系良好,甲公司希望乙公司能顺便代为向丙商行收取5万元货款,并言明代收货款纯属帮忙,不另计报酬,乙公司当场表示同意。而后,乙公司派车将甲公司的设备运至丙商行,丙商行将5万元货款交付乙公司的司机。回程中,乙公司司机将货车停放在一停车场内去吃饭,当司机吃完饭返回时,发现驾驶室门被撬,遗忘在车内的5万元货款不翼而飞,司机随即拨打110向警方报案。事后甲公司向乙公司追讨5万元货款,乙公司拒付,甲公司将乙公司告到法院。 问:
(1)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委托收款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为什么?
(3)若乙公司代收货款时收取了甲公司的报酬,是否可以拒付5万元货款?为什么?
2011年1月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合同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我国立法将合同定义为() A.契约 B.允诺C.协议 D.条约
2.下列选项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 B.赠与合同C.互易合同 D.租赁合同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无效合同类型的是() ...A.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C.重大误解的合同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4.《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 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理论上将其归类于()
A.协议解除 B.约定解除C.法定解除 D.意定解除 5.下列选项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正确表述是()
A.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未来消灭的行为
B.合同有效成立后,由当事人一方为意思表示,使继续性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C.合同有效成立后,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D.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附解除条件,当所附条件成就时,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消灭
6.根据合同法的基本理论,缔约过失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 A.合同自由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 C.合法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
7.根据合同法原理,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定金属于() A.立约定金 B.证约定金C.违约定金 D.解约定金
8.在大陆法国家,被称为债法最高指导原则或“帝王规则”的是( ) A.合同自由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合法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合同法的合法原则内容的是() ...A.遵守法律B.遵守行政法规C.遵守行政规章 D.遵守社会公德 10.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该权利被称为() A.先履行抗辩权B.不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11.先给付义务人按不安抗辩权规定拒绝自己的给付后,后给付义务 人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不提供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
A.中止履行B.变更合同C.解除合同D.拒绝履行
12.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原则上致使合同关系消灭,指的是( ) A.混同 B.免除C.抵销 D.提存
13.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 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我 们称之为()
A.清偿B.清偿抵充C.代为清偿D.抵销
14.下列选项中,能够构成合同部分履行的条款是履行的() A.数量B.质量C.方式D.期限
15.下列选项中,属于违约责任形式,但不可以并用的是() .....A.损害赔偿与定金B.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 C.损害赔偿与修理、重作、更换 D.定金与违约金
16.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构成债务人默示毁约的行为是() A.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B.明确向对方表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全国2010年10月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
C.迟延履行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D.不适当履行 工作是()
A.主要工作B.辅助工作C.所有工作 D.大部分工作
18.我国《合同法》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 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我们将公共运输承运人承担的此种义 务称为()
A.承诺义务 B.强制义务C.强制性承诺义务 D.诚实信用义务 19.合同权利转让时,债权人应通知债务人,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债权人与受让人间的债权转让合同() A.无效B.可撤销
C.效力待定D.有效,但对债务人无拘束力
20.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征得债权人同意,未征得同意的该转让( ) A.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B.对债权受让人不发生效力 C.仅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D.仅对债务承担人不发生效力
21.当事人一方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这被称为 A.债权人转让B.债务人转让C.法定概括转移 D.概括继承 22.买卖合同订立以前,买受人已实际占有标的物的,合同生效时,标的物即被视为已交付,此交付方式称为() A.现实交付B.简易交付C.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2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买受人义务的是() ...A.支付价款B.受领标的C.及时检验D.瑕疵担保 24.合同权利的本质是()
A.支配权 B.绝对权C.请求权 D.人身权 25.合同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的法律后果是() A.合同不成立B.合同无效 C.按交易习惯补充 D.合同效力待定
26.顾客将货币投入自动售货机内,取得售货机吐出的商品,这种买卖合同的形式是()
A.口头形式B.推定形式C.书面形式 D.数据电文形式 27.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 A.招标B.投标C.开标D.决标
28.承租人张三未经出租人李四的同意,擅自将房屋出租给王二,租 赁期内,李四欲将房屋卖给赵五。依据法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是 A.赵五B.张三C.王二D.王二与赵五
29.技术开发合同对技术开发风险的处理原则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又不能按《合同法》第61条确定的,应由() A.委托方承担 B.研究方承担
C.委托方和研究方平均承担 D.委托方和研究方合理承担
30.甲印刷公司为了提升管理水平,计划采用电子化管理,于是委托乙软件公司为其设计一套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了一致。甲乙公司间的合同是() A.技术转让合同B.技术开发合同 C.技术咨询合同D.技术服务合同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合同解除的特征有() A.必须是有效合同B.只能单方解除
C.须有一方实施解除合同的行为 D.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 E.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
32.下列事例中,发生清偿抵充的有() A.债务人借米、面各50斤,债务人偿还50斤米
B.债权人先订购某种书籍100册,后又追加50册,此后债务人只陆续送交50册
C.债务人与债权人发生三次交易,先后欠下债务50万、40万、30万,现在债务人偿还债务60万
D.债务人承诺在3月、4月、5月分别交付100吨钢材给债权人,但没有
按时交付。6月份,债务人一次交付了钢材300吨
E.债务人先后欠债权人人民币70万元,之后陆续归还了50万元 33.合同中的附随义务通常表现为()
A.照顾义务 B.通知义务C.保密义务 D.修理义务 E.更换义务 3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无效技术合同为() A.非法垄断技术 B.妨碍技术进步
C.职务发明中约定专利权归发明者个人所有
D.侵害他人技术成果 E.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收取入门费
35.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行为有() A.转租B.更改租赁物 C.对租赁物作改变本身用途的使用D.维修租赁物 E.在租赁物上设置他物
三、判断说明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3分,共9分)
36.政府机关购买建筑材料修缮办公大楼产生的纠纷不适用合同法。( )
37.债权人既可以对已届清偿期债权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也可以对未届清偿期债权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 )
38.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要约有效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被接受的以外,该承诺为新要约。( ) 四、简答题
39.简述国家干预无效合同的具体体现。 40.简述先契约义务的法理依据和内容。 41.简述合同履行中的代物清偿。 五、论述题
42.试述格式条款解释的原则。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43.2008年8月15日,张三和李四约定,张三将其一幅祖传名画卖与李四,价款10万元,双方定于8月20日同时履行各自的义务。8月16日,因王五出价12万元,张三遂将其祖传名画卖与王五。问: (1)李四能否在8月16日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是什么? (2)如果李四在8月20日前没有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李四能否于8月20日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是什么?
(3)根据上述两种情况,请谈谈你对李四能否解除合同的看法。
2010-10答案:
一单选题。1-5 C B C C A 6-10 B C B C C 11-15 C A B A D16-20 A B C D A
21-25 A B D C A 26-30 B B B D B
多选31、ACDE 32、BCE 33、ABC 34、ABD 35、ABCE 三、判断题
36、错。政府作为民事主体与其他公民、法人之间订立的有关具有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仍应受合同法调整。
37、错。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代位权人只能对已届清偿期债权行使代位权;撤销权人既可以对已届清偿期债权行使撤销权,也可以对未届清偿期债权行使撤销权。
38、错。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四、简答题
39、国家干预无效合同是无效合同特征之一。
其表现为:(1)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审理案件时,如发现合同无效,应主动确认合同无效;(2)有关国家行政机关可以对无效合同予以查处,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40、先契约义务依据的是诚信原则;内容包括:
17.在承揽合同中,未经定作人许可,承揽人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篇四:合同法第十三讲
合同法
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
第一节违约责任概述
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违约责任,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时,依法应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特征
1. 违约责任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
其一,债务是因,责任是果;其二,违约责任是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表现。债务转化为一种强制履行的责任。
2. 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所产生的责任。
这是违约责任区别于其他民事责任的重要特点。如果当事人违反的不是合同义务,而是其他法律规定的作为和不作为义务,则应负其他法律责任。如侵害他人财产和人身的侵权责任,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物权法责任(返还财产)。如果在订约阶段,违反诚信原则所产生的忠实、保密义务,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则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3. 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只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 4. 违约责任具有相对任意性。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或其计算方法。 5. 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
(1)一方违约后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2)当事人承担多种责任形式的情况下,多种责任形式的并用应当与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大致相当,受害人不能因此获利。
6. 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损害赔偿、违约金、强制履行等责任方式,基本都可以财产、货币计算。这也是与违约责任的补偿性相一致的。
二、违约责任VS合同责任
合同责任(合同上的责任)的范围更宽泛,除违约责任外,还包括下列合同上的责任: (一)变更、解除合同所产生的责任 (二)保证责任
(三)非违约方未尽到防止或减损义务所应负的责任。 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立法模式
(一)大陆法系采过错责任(fault liability),但不排除严格责任的适用 (二)英美法系采严格责任(strict liability),但不排除过错责任的适用 (三)严格责任VS过错责任 1. 构成要件不同。
2. 举证责任的内容不同。 3. 免责事由不同。 4. 损害赔偿范围不同。
三、我国合同法的二元归责体系
(一)主要采用了严格责任原则,但仍有部分采过错责任原则。 (二)严格责任
1. 非违约方只需证明违约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大大削减了非违约方的举证责任。 2. 在严格责任下,不履行与违约责任直接联系,有违约行为即有违约责任,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3. 严格责任更符合违约责任的本质。违约责任比一般侵权责任更严格,体现了合同的拘束力。
(三)过错责任 1. 严格责任的弊端
(1)在很多情况下不利于准确认定责任。
如承租人对租赁物毁损灭失的责任,如果不考虑过错,要求过于严苛。所以仅在承租人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 不利于惩罚有过错的行为,实现合同正义。
(3) 完全抛弃过错责任未必是合同法的发展趋势。尽管《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国际公约均采纳严格责任,但未必适合我国的合同关系。原因在于(1)国际贸易纠纷对过错举证困难;(2)国际公约主要适用于商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商人均具有足够的谈判能力和注意能力,其所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而不是对过错的惩罚,即使补偿损失最符合受害人利益。
2.《合同法》分则中下列有名合同的违约责任采过错责任原则: (1) 赠与合同:第189条 (2)租赁合同:第222条 (3)承揽合同:第265条
(4)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对旅客自带物品的毁损责任:第303条第1款 (5) 保管合同:第374条 (6) 仓储合同:第394条 (7) 委托合同:第406条 四、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法定损害赔偿金的构成要件(三要件说) 1. 违约行为 2. 损害后果
3. 前二者的因果关系
(二)采过错责任的法定损害赔偿金的构成要件(四要件说) 1. 违约方的过错 2. 违约行为 3. 损害后果
4. 前二者的因果关系
(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违约金、定金的违约责任形式,其构成要件只有违约行为。
五、免责条件 (一)不可抗力 第117、118条
(二)债权人的过错 第119条
第三节 违约行为的形态
明示毁约
预期违约
默示毁约
不履行
违约行为
履行不能
拒绝履行
迟延给付
迟延履行
迟延受领
瑕疵给付
瑕疵履行
不完全履行
加害给付
部分履行
其他违约行为形态
实际违约
第四节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一、责任竞合概述 1.法律规范竞合
法律规范竞合,是指同一事实符合数个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致使这些法律规范都可适用。
2.民事责任聚合
民事责任聚合,是指受害人就同一事实可请求行为人承担多种民事责任形式。 3.民事责任竞合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同一违法行为虽然符合多种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可成立多种民事责任,但受害人只能择一请求。
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1.归责原则不尽相同。 2.构成要件不尽相同 3.举证内容不尽相同。 4.赔偿范围不尽相同。 5.诉讼时效不尽相同。 6.责任方式不尽相同。 7.免责事由不尽相同。 8.诉讼管辖不同。
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
第122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法解释(一)》第30条 债券人依照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
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第五节 违约责任的形态 第107条
一、(强制)实际履行 (一)实际履行及其特征
《合同法》总体上可以这样说是不鼓励实际履行,而鼓励违约赔偿。 1. 实际履行是一种补救方法,强调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有利于实现非违约方的订约目的
2. 非违约方可以选择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非违约方未主张,法院不得主动援引
3. 实际履行可以与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定金责任并存,不能与合同解除并存
第114条第3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法》区分金钱债务和非金钱债务。 1. 金钱债务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支付货币的债务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 第109条
2. 非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 第110条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 (3)履行费用过高
(4)非违约方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一)采取补救措施专门适用于一方瑕疵给付的违约行为 第111条 (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特殊规定的,适用特别法。如《消法》第45条第1款,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予更换或退货。
(三)采取补救措施与赔偿损失可并存
第112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违约损害赔偿 第113条
(一)约定损害赔偿金
性质、功能与约定违约金类似。 (二)法定损害赔偿金 1. 惩罚性法定损害赔偿金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
的费用的一倍。
(2)《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9条
第8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9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3)《食品安全法》第96条
《食品安全法》第96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2. 补偿性法定损害赔偿金
(1)全部赔偿原则:积极损失(实际损失)+消极损失(可得利益损失) 可得利益
所谓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在履行以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利益。可得利益是一种未来的必须通过合同的实际履行才能实现的利益,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能够合理预见到的利益,一般来说,可得利益主要是指利润的损失。
但是,可得利益必须具有一定的确定性,否则是不能要求赔偿的。只要合同如期履行,就会被当事人所获得。
(2) 损害赔偿的可预见性规则 (3)减轻损害规则 第119条
《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2012)第29-31条
第29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主张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依据合同法第113条、第119条、本解释第30条、第31条等规定进行认定。
第30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31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获有利益,违约方主张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 支付违约金 第114条
《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一)概念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
1. 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我国合同法只规定了约定违约金。
篇七:合同法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
案情: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
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0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0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十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0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问题
1.大蒜运至丙公司时,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2.甲公司与丁、戊公司签定的转卖大蒜的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3.大蒜在运往戊公司途中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为什么?
4.甲公司能否以未收到戊公司的大蒜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支付尾款?为什么?
5.乙公司未收到甲公司的大蒜尾款,可否同时要求甲公司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为什么?
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绿豆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7.丙公司将绿豆转卖给己公司的行为法律效力如何?为什么?
8.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为什么?
1、【答 案】大蒜运至丙公司时,所有权转移给甲公司。即大蒜运至丙公司时,所有权归甲公司所有。
【解 析】根据甲乙公司的约定,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合同的标的是大蒜,属于动产,根据《物权法》第23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即货交承运人之后即视为交付即所有权的转移。因此,此时甲为大蒜的所有人
2、【答 案】甲公司与丁、戊公司签定的转卖大蒜的合同都是有效的。
【解 析】由于乙公司在4月1日的时候即把大蒜和绿豆交给了丙公司,即甲公司在4月1日即取得了大蒜和绿豆的所有权,其在4月5日与丁公司签订的转卖大蒜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甲公司与丁公司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尚未交付,甲公司只是负有向丁公司交付物品义务,但是在交付之前仍然保有大
蒜的所有权。因此,其在4月7日与戊签订的买卖大蒜的合同属于有权处分,故甲、戊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
3、【答 案】大蒜在运往戊公司途中毁损的风险由戊公司承担
【解 析】根据《合同法》第144条的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即自甲、戊4月7日买卖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戊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4、【答 案】不能
【解 析】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甲乙之间,甲丙之间分别存在买卖合同,虽然两个合同的标的物都是同一的,但是乙丙之间没有关联,所以甲公司不能以未收到戊公司的大蒜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支付尾款。
5、【答 案】不能
【解 析】《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由于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存,因此乙公司未收到甲公司的大蒜尾款,不可以同时要求甲公司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
6、【答 案】有效,
【解 析】本题构成无权代理,张某是甲公司的业务员,虽持有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但是只有采购大蒜是有授权委托书的,乙公司和张某签订合同存在过失,不能构成表见代理,而是无权代理,在甲公司追认之前,合同效力待定。但是本题甲公司将50万绿豆款汇给乙公司,实际追认该无权代理,所以合同仍有效。
7、【答 案】该转卖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因甲公司拒绝追认,为无效
【解 析】《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丙公司擅自出卖他人的货物,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因所有人甲公司拒绝追认,而无效。
8、【答 案】无权
【解 析】《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由于己公司并不知情的,并已经约定价格完成交付,虽没有实际交付货款,但是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效力,因此己公司已经取得绿豆的所有权,甲公司无权要求返还。
案情:2005年1月1日,甲与乙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别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洽谈时,乙告诉甲屋顶有漏水现象。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对此未置可否,付清租金后与丙入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
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于是,甲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更换瓦
片大约花了10天时间,装修则用了一个月,乙不知情。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
2005年6月,由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
2006年4月,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原来,2004年12月甲曾向戊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
问题:
1.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理由是什么?如乙欲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应如何行使权利?
2.别墅维修及费用负担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3.甲丁之间存有什么法律关系?其内容和适用规则如何?摔伤工人的医药费用、损失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4.别墅装修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5.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因2005年6月屋顶漏水所受损失?理由是什么?
6.丙可否行使对别墅的承租使用权?理由是什么?
7.丙应如何向戊主张自己的权利?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2.(1)甲有权要求乙在合理期限内维修。乙未履行维修义务,甲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负担。
(2)甲的维修属于无因管理人的行为,由乙承担其支出的必要费用。瓦片质量问题不影响乙对该项义务的承担。
(3)因维修影响了甲的使用,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装修期间不在延长租期的范围。
3.(1)甲丁之间属于无名合同,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并可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例如,费用承担问题适用赠与合同的规则,完成工作问题适用承揽合同规则。
(2)应由丁承担。因为丁为雇主,应对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4.乙可以要求甲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理由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无权。造成第二次漏水是甲自身的原因,乙无过错,因此损失应由甲自行承担。
6.丙有权对乙主张自己基于原租赁合同对该别墅的承租使用权。因为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7.丙有权请求戊返还原物。因为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合法占有人,有权请求侵占人返还原物。
【主要参考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第
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四、(本题23分)
案情: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
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A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丁某的事实。
汪某入住后,全家人出现皮肤瘙痒、流泪、头晕目眩等不适。经检测,发现室内甲醛等化学指标严重超标。但购房合同中未对化学指标作明确约定。
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问题:
1.若B公司延期交付工程半个月,A公司以此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合同总标的额20%即1200万元违约金,你作为B公司的律师,拟提出何种请求以维护B公司的利益?依据是什么?
2.对于陈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
3.对于陈某的赔偿,应当适用何种归责原则?依据是什么?
4.对于乙公司的保证责任,其性质应如何认定?理由是什么?
5.若甲银行行使抵押权,其权利标的是什么?甲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6.丁某在得知房屋卖给汪某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其主张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7.汪某现欲退还房屋,要回房款。你作为汪某的代理人,拟提出何种请求维护汪某的利益?依据是什么?
8.如果A公司不能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B公司可对A公司提出什么请求?参考答案:
1.请求仲裁机构减少违约金。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应当由丙建筑公司承担责任。因刘某系丙公司的雇员,其在执行雇主指令(或执行工作任务)中致人损害由雇主承担责任。由于丙公司系合伙企业,故由张、李、王实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民法通则规定地面施工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
4.乙公司的保证责任性质属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规定对保证责任性质约定不明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甲银行的抵押权标的为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商品房。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甲银行实现抵押权时可以将商品房一并处分,但不能就商品房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不能得到支持,因为汪某已经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不动产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依据。
7.请求解除合同,因为A公司构成严重违约,房屋无法居住,不能实行合同目的。
8.B公司可向A公司主张违约责任或者对建设工程主张优先权。
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01年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乙公司于7月18日在B县的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空调。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2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买下达100台托运中的空调,每台单价1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10000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法律^教育网*原创| 铁路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于7月21日遇上泥石流,30台托运中的空调毁损。丙公司于7月26日收到70台完好无损的空调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这70台空调全部卖与丁公司。同时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空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
请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答: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甲公司预期违约。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解析:《合同法》第94条第二款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这种情形是预期违约。这将导致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实际履行不会给对方带来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则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故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预期违约。《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因此,此时乙公司仍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2.假设甲公司以乙公司解除合同构成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请问那个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答:B县法院有管辖权。当事人已在合同中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为合同履行地法院,而代办托运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B县法院有管辖权。《民诉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是所谓“协议管辖”。合同未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可根据运输方式确定。《民诉法意见》第19条第1款规定:
保密合同(四)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产品”),甲方已经或将向乙方披露资料、信息等保密信息,乙方同意履行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密信息
乙方在受托加工生产合同产品过程中所获知的有关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其母公司、子公司、关系企业及客户间)的一切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产品的价格、供货商、客户、经营策略、管理、财务等相关的信息;
2、甲方向乙方
3、保密信息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属归甲方所有。
4、甲方向乙方披露或
甲方保证:其向乙方
第二条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保密期限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是永久性的,在双方的委托加工解除或终止之后仍应履行,直至甲方明确表明不再需要保密时为止。
2、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至合同产品公开上市销售后满一个月时终止。
第三条保密义务
1、乙方对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乙方在非为甲方加工生产合同产品之目的下,不得擅自使用上述关于产品设计的任何信息,或者将上述关于产品设计的任何信息运用于自产产品上或者受其他第三方委托生产的产品上。
3、乙方一旦发现有保密信息泄露的情况,均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扩大影响。
4、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须,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以下统称“乙方有关人员”),并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5、乙方有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
6、因保密的需要,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合理的保密措施,并要求乙方配合履行。
7、乙方违反甲方临时的提出的保密措施的,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8、项目完成(或双方的合作解除或终止)后,所有相关图纸资料及加工的报废品、样品、半成品、成品都需全部交给甲方,乙方不保留任何与甲方产品有关的资料与实物。
9、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加工现场进行检验,乙方应予配合。但甲方应尽量减少对乙方生产经营的妨碍。
10、甲方向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5)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同时视为严重违反甲乙双方的合作或加工合同(以双方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甲方可视情况解除甲乙双方的合作或加工合同。
第四条生产模具
1、模具使用限制:乙方用于合同产品生产的模具,不得用于为甲方生产合同产品以外的生产。
2、模具回收:双方的合作解除或终止(无论何种原因)后,甲方有权要求收购乙方用于合同产品生产的全部模具。
(1)收购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回收模具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合同(四)2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经或即将披露有关[ ]的资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披露给接受方的资料以下称为披露方的“产权资料”。
有效条款
1. 对披露方披露的产权资料,接受方在此同意:(i) 严守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ii) 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自于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iii) 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披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产权资料,以及 (iv) 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接受方应争取其接受产权资料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2. 未准予任何权利或许可的条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披露后五年以后的任何资料,也不适用于接受方能说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资料:(i) 已经或正在变成(不是通过接受方或其会员,代理,咨询单位或雇员的不正确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变成的)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者 (ii) 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披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拥有或熟知的资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该资料,或者 (iii) 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他的资料,或者 (iv) 未使用披露方的产权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资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来减少泄密且允许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接受方可以应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资料。
3.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披露方。如果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
4. 接受方理解本协议 (i) 并不要求披露任何产权资料或者 (ii) 并不需要披露方进行任何交易或发生任何关系。
5. 接受方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对于提供给接受方或其顾问的产权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个主管,官员,雇员,代理或顾问现在或将来均没有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证,并且现在或将来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接受方应自己负责评估该产权资料。
6.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享受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7. 本协议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辖(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个国家,则为其总部所在地)(“地域”)双方同意将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提交给地域内的非排他性法庭审理。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披露方(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披露方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单位(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合同(四)3
甲方(单位):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及技术秘密,以及竞业限制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均属于甲方所享有。
第二条乙方承诺,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员工)知悉上述秘密信息,也不得在离职后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三条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四条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同意,未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
第五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六条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七条本协议书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第八条本协议书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第九条乙方如违反本协议,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在甲方工作期间年收入的违约金。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因本协议书产生的纠纷,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住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保密合同(四)4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竞业禁止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竞争业务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二、竞争区域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离职____年内不得:
1、设立、从事、参与或经营任何与甲方或关联方具有竞争性的实体企业;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内(无论是否与甲方具有竞争业务)担任任何职务或者拥有利益,上述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雇员、董事、监事、经理、合伙人、管理人员、顾问、投资人或代理人、股东等;
3、引诱、游说或接近,或者企图引诱、游说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其他员工解除其与甲方或该关联方的劳动关系。
4、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四、经济补偿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五、违约责任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合同(四)5
甲 方:
地址: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
任职部门: ;任职职务: 。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保密信息,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及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本协议作为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之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一条 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1.“保密内容”: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2.“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3.“竞争对手”:指除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甲方、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4.“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5.“关联公司”: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与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 保密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及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秘密、技术秘密、交易秘密、管理秘密、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
1. 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销售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人力资源信息,市场营销模式,代理名称及其他信息等。
2.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源代码,核心技术,工作进度、技术方案、产品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3. 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签订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等。
4. 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各类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
5. 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客户数据库,客户商业资料,客户经营及市场资料等。
6.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创造的与以上内容有关的资料,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均属本协议规定保密范围内。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工作中所掌握的技术资料、市场信息、客户资料等属于技术及商业秘密,其所有权为甲方所拥有。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市场开发和客户维护,并将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并向第三者公布。
4、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涉及的有关本部门的工作,除不得与第三方泄露外,在甲方范围内只能与本部门沟通和与直属上级汇报,不得透露给其他部门任何人。
5、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6、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义、渠道、信息等资源进行任何活动。
7、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及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在职期间,不得与甲方竞争对手或与甲方产品及业务类似的公司有业务往来,否则视为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的损失乙方承诺限期赔偿。
第五条 秘密信息的载体
1、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码,数据,产品信息,视频等)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2、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 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或持股时间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或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七条 保密期限及竞业禁止
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2、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或退出,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及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3、乙方承诺,乙方在甲方解除合同关系后两年内,在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乙方、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投资或从事与甲方业务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成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组织。
4、乙方承诺,其未承诺和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八条 竞业禁止补偿
1、如乙方能信守竞业禁止承诺,甲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补偿,双方约定好的股份或期权中已包含该补偿,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补偿。
2、如乙方违背了竞业竞争的承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股权和期权,且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害,如损害无法估计的,赔偿款为乙方离开甲方前1年收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并无偿收回全部股份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2. 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3. 若乙方在职期间违约,视情节赔偿甲方的金额不得低于500万人民币。如造成甲方无法继续正常运营的,甲方有权增加赔偿金额。若乙方将代码、技术、文档资料、客户资料、商业秘密等约定的保密事项交于甲方竞争对手,乙方承诺赔偿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4. 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诉讼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及差旅费等);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手印)之日起生效。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条款的法律含义。双方确认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自己违约行为负责任。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合同(四)6
甲方:
乙方:
根据保护商业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双方签定本协议: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方交付与乙方本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技术资料,工艺、数据,
设计等其他商业秘密,均属应保密内容。
对甲方所交付的资料,乙方在此同意:(ⅰ)不泄露任何技术资料或源自于技术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ⅱ)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品技术资料。
违约责任
乙方有违为约本协议(一)条款中的违约行为,乙方应该赔偿甲方由此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保密期限
本协议签定后五年内。
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个执一份在双方签字认可后。协议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保密合同(四)7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紧急联系人: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
(1)涉及乙方掌握的甲方所有信息,包括甲方的各类产品,客户,销售信息等;
(2)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
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5、乙方同意并承诺,如果这些数据未经甲方许可披露给他人,所造成对甲方的直接损失,经证实,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索赔;
6、乙方承诺,无论任何原因,为甲方提供服务终止后,乙方保证退回甲方保存在乙方处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资料;
7、乙方同意并承诺,恶意泄露其所有保密信息,一经查实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____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甲方要给乙方一定的保密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保密合同(四)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组成员: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_________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6.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7.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第三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违约罚款;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项所列。
3.本条第2项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_________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1套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上述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______%作为损失赔偿额;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合同(四)9
技术保密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5。乙方在双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它企业内任职。
(三)协议期限
1。聘用合同期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
(四)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_________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技术保密合同范本二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江苏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2)或,乙方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合同(四)10
甲方: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进行的所有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1、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三、违约与赔偿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为双方合作项目金额的10倍(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四、有效期: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协议。双方合作项目的终止并不影响和协议的效力。
五、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传真、扫描件有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保密合同(四)11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并生效。
1。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保密合同(四)12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将公司的计算机及有关设备委托给乙方负责进行维修。在进行维修计算机设备时,遵守甲方有关的保密事项。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秘密信息
1、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2、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3、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进行维修时随意使用和观看这些秘密信息。
第三条 保密期限
1、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有效。
2、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保密协议,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泄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为或保密不当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其他
1、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2、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3、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合同(四)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公司及客户财产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1.保密范围:
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
甲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甲方的经营方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
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甲方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甲方客户的资料及财产;
甲方专有产品技术、 新技术(包括设计方案、测试结果和记录、数据资料、计算机程序等)和售后服务技术;
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2.权利和义务:
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术研究,开发条件和业务拓展的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乙方发展的机会;
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 随意或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乙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以及及时防止泄密事故、挽救损失方面成绩显着者、给予奖励。
3.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将处以乙方_________万元罚款;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诉。
4.协议期限:
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补充合同
公司:_________(下称“甲方”)
员工:_________先生/小姐(下称“乙方”)
下列条款与条件经双方一致协商制订,若有不足之处,由双方协商修订并由甲乙双方签署生效。
一、适用范围
甲方已聘用的,可以接触公司技术或销售秘密的员工。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了解涉及到保密范围的工作内容提供方便。
2.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创造和应用条件, 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3.甲方在乙方离职时发放“离职补偿金”以要求乙方做到第四项条款。获取“离职补偿金”条件:当涉及违反甲方纪律而被处分,处罚或被解雇的乙方不在获取“离职补偿金”范围内。
4.“离职补偿金”发放的比例:
1)已工作半年未到一年的,以最后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补偿。
保密合同(四)1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规范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特根据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便于双方遵守。
一、培训条款:合同期内,甲方根据情况安排乙方参加有关培训,培训费用原则上由甲方承担。乙方参加培训后,乙方在甲方续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
二、保密条款: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主要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资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三、竞业禁止(同业禁止)条款
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后三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单位任职,也不得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业务。
为对乙方在劳动关系终止(合同解除)后三年竞业禁止期间就限制就业进行补偿,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1、补偿标准,甲方按乙方在甲方每工作一月,支付 元。
2、补偿金支付方式采取预支付的方式,补偿金随同每月工资,以工资的形式发放(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即工资中包含本条第一项所列的 元的经济补偿金,补偿金不再单独列支。
(四)违约条款
1、如乙方违反补充协议第一条的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全部培训费(含交通、住宿、培训等费用),并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
2、如乙方违反本违约协议第二条的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万元。
3、如乙方违反本违约协议第三条的约定,乙方除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补偿金外,另支付甲方违约金10万元。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自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三年后终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合同(四)15
甲方:_________(拥有方)
乙方:_________(接受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_________业务项目;鉴于甲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乙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甲方合法所有;鉴于甲方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特签订如下协议:
1.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2.秘密来源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义务
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4.例外约定
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乙方从甲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
(4)未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由乙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5.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甲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6.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
7.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3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违约罚款;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项所列。
(3)本条第2项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b.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上述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_________%作为损失赔偿额;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8.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0.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11.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2.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3.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内涵唯美句子1
1、剪一缕时光,在那一段婉约的平湖秋月里,静守流年。
2、寂寞相依,绵绵软软,云,聚散无常,人,聚散分离千古事。
3、每个人都有不可理喻的地方,不要苛求别人,也不必埋怨自己。
4、惊风飘白日,光景西驰流。无论我如何努力,都牵不住时间的手。
5、所谓爱,就是当感觉、热情、浪漫统统拿掉之后,你仍然珍惜对方。
6、时光荏苒,我自清欢,是否有一个地方,可以安置我漂泊的心灵港湾。
7、真正爱一个人,是希望看到他/她快乐;而不是让他/她扮演,你认为的快乐。
8、世界上,唯独骗不了的,是自己的心,它总在你最没提防时,暴露你的欢喜忧愁。
9、是谁常常款款入我梦境?凭栏遥望,春色无垠,无限唏嘘,却已迷离在红尘烟雨里。
10、我越来越相信,这就是所有爱情、友情和亲情的全部要义:谢谢你陪我度过的时光。
11、我曾给过你闭上眼睛捂起耳朵的信任,就算全世界都说你有错,只要你否认,我就相信。
12、红尘里,我只想做一名游客:看高冲入云的青山,俯细水涓涓的河流修其心性,而顿悟其中。
13、爱就是,无论你怎么抵挡,它还是要来的东西。爱就是,无论你怎么诋毁,它还是高尚的东西。
14、我们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人,缘分皆朝生暮死脆弱如露水。唯独与你,像是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
15、即使,在这寒风中,终将磨灭她的影迹。唯是那一缕清香依旧,融于心中,终也成不灭的相守相惜。
16、荒年已陌,天漫尘埃,飞舞的尘沙,把你的容颜掩埋,于是我把思念放到那一座沙城,期你一个轮回!
17、把一段一段的爱情当成人生道路上的指引者,一次失败,也是一次成长。这样来看,失败的爱情或许不再可怕。
18、如此,只将清愁锁在红尘里,放开我生命中被束缚的情调,一瞬间的恍然,呼唤被埋藏在前世的姻缘,是否苏醒。
19、任何你的不足,在你成功的那刻,都会被人说为特色。所以,坚持做你自己,而不是在路上被别人修改的面目全非。
20、孤单的身影在时光轮回里徘徊,你,惊醒了我的梦寐,于是我带着渴望追随着你的足迹,千里,万里,终是不见你的身影。
21、不去抱怨,不浮躁,不害怕孤单,能很好的处理寂寞,沉默却又努力,那时说不定你想要苦苦追寻的梦想,已经握在你手中了。
22、岁月,依一抹浅香于心间,看年华向晚,闻花香送暖。给时光一个浅浅的回眸;给自己一份微笑从容。沉淀,馨香;念起,温暖。
23、站在时间的长轴上,以一个变量堆积的现在的自己,回首望去,真想对过去残缺、自卑的自己说一句:谢谢你,那时没有选择放弃。
24、柔肠一寸,万千愁绪,最初的爱,在悸动的叹息中渐渐明晰,总是会觉得不远处有一双潮湿的眼睛深情的注视着我,似浅似深的被想念着。
25、一个人总有一天会明白,忌妒是无用的。因为不论好坏,人只有自己才能帮助自己,只有耕种自己的田地,才能收获自家的玉米。
26、我们不怕目标定得高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勇气、热情和执著。只要心头时时燃烧着坚定的信念,一往无前地行进下去,就会惊讶地发现:很多所谓的远方其实并不遥远。
27、人们不解释的主要原因是根本不在乎对方的想法,无关重要的人,对无关重要的事有点儿误会,有什么关系。你信也好,不信也好,都于当事人生活毫无影响,何劳解释。
28、感情再深,恩义再浓的朋友,天涯远隔,情义也会慢慢疏淡。不是彼此的心变了,也不是不再把对方当朋友。只是远在天涯,喜怒哀乐不能共享。原来,我们已遥远得只剩下问候。
29、古英才为情而终,不计其数,如今世道,因情而恼,更是家常便饭,众里寻觅,失意之心,如云汇聚,随手一捞,便是一颗千疮百孔之心,更因网络虚伪,为无情添虎翼,使悲伤之感横行。
30、书画琴棋诗酒花,当年件件不离他;而今七事都更变,柴米油盐酱醋茶。载酒买花年少事,浑不似旧心情。当所有的梦想被现实磨洗的一干二净,当平庸的日子被繁琐填充,我再也没有了年轻时浪漫激越的心情。
内涵唯美句子2
1、大肚能容,断却许多烦恼障,笑容可掬,结成无量欢喜缘。
2、忘记失败的疼苦,铭记失败的原因。
3、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常常会走错一步,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因为失败而失去了方向,不敢再迈出下一步。
4、你可以选择这样的三心二意:信心恒心决心;创意乐意。
5、改变自己会痛苦,但不改变自己会吃苦。
6、不努力怎么对得起千疮百孔的自己。
7、沙漠里的脚印很快就消逝了。一支支奋进歌却在跋涉者的心中长久激荡。
8、如果把才华比作剑,那么勤奋就是磨刀石。
9、立志要如山,行道要如水。不如山,不能坚定;不如水,不能曲达。
10、现在站在什么地方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往什么方向移动。
11、平时没有跑发卫千米,占时就难以进行一百米的冲刺。
12、行动未必总能带来幸福,但没有行动一定没有幸福。
13、学会以最简单的方式生活,不要让复杂的思想破坏生活的甜美。
14、躺在被窝里的人,并不感到太阳的温暖。
15、犯错,就诚实地认错。狡辨、诿过只会害了你自己。
16、人生要成沉淀,要有定力,一个人定力不够会浮躁。
17、三更灯火五更鸡,正男儿立志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18、真正的勇敢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迎战不应该害怕的;二是害怕应该害怕的东西。
19、一个最困苦、最卑贱、最为命运所屈辱的人,只要还抱有希望,便无所怨惧。
20、拥有梦想只是一种智力,实现梦想才是一种能力。
21、成功是什么?就是走过了所有通向失败的路,只剩下一条路,那就是成功的路。
22、志坚智达言信行果,失败的尽头是成功努力的终点是辉煌。
23、觉得自己做得到和做不到,其实只在一念之间。
24、我们这个世界,从不会给一个伤心的落伍者颁发奖牌。
25、人生是短暂的,人生是漫长的,实现人生的奋斗目标靠勤奋!让生命去等候,等候下一个漂流。
26、我们的未来不是梦,是心中的希望,明天的太阳,只愿站在路的尽头,回首,留下一个微笑在脸上,一个永恒在心中。
27、经过奋斗,终于拨开了云雾,见到了日出,走上了阳光大道。面对取得的成绩,不要骄傲,再接再励,继续向前行。
28、树苗如果因为怕痛而拒绝修剪,那就永远不会成材。
29、俗话说:不以成败论英雄。无论结局怎样,只要你有为之拼搏、付出,就是英雄。
30、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内涵唯美句子3
1、在你最冷的时候,有人不顾自己寒冷抱着你,这就是幸福。
2、所谓爱情,就是有那么一个人,可以轻易控制你的情绪,前一刻让你哭,下一刻又让你笑。
3、人活着的价值不在别人眼里,而在自己心中。
4、出发之前永远是梦想,上路之后永远是挑战。
5、珍惜拥有,你就感悟到了幸福,发现幸福,你才会更加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6、所谓爱,就是当感觉热情浪漫统统拿掉之后,你仍然珍惜对方。
7、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知道时光的涵意,不是所有的人都懂得珍惜;这世间并没有分离与衰老的命运,只有肯爱与不肯去爱的心。
8、黛泼千山远,透过层层迷雾,你独立于苍茫之间,有一种幽远让我心疼,我知道那是你的身影,在天涯的边缘,你孤独而又决绝。
9、人们不解释的主要原因是根本不在乎对方的想法,无关重要的人,对无关重要的事有点儿误会,有什么关系。你信也好,不信也好,都于当事人生活毫无影响,何劳解释。
10、人生首先要是望远镜,看远;再就是显微镜,看细;接下来是放大镜,看透;其次是太阳镜,看淡;最后是哈哈镜,笑看生活。
11、每个人都会死,但并非每个人都真正活过。每个人都在追求高质量的生活,但并非每个人都活出了自我。
12、年少的时候,我觉得孤单是很酷的一件事。长大以后,我觉得孤单是很凄凉的一件事。现在,我觉得孤单不是一件事。
13、幸福并不需要奢侈和豪华,有时要的越多反而越难幸福。小人物,小欲望,小满足,才是大幸福。
14、世界上,唯独骗不了的,是自己的心,它总在你最没提防时,暴露你的欢喜忧愁。
15、爱就是,无论你怎么抵挡,它还是要来的东西。爱就是,无论你怎么诋毁,它还是高尚的东西。
16、该得到的要付出努力抓到手,不该得到的想也不要去想。
17、生活就像是跟老天对弈,对你而言,你走棋,那叫选择;老天走棋,那叫挑战。
18、相聚是幸福,美丽的相逢是醉人的甜蜜;离别也是幸福,渐行渐远的心痛和思念历练着我们的感情。
19、我一直知道世界上存在着这么一个人,能给我真正的幸福,同时又因为跟我在一起而幸福,而我一定要把他找出来。
20、春去了又回,独不知,今夕那里是天之崖,你可在天涯,半掩诗书,半斟清茶。
21、全是理智的心,恰如一柄全是锋刃的刀,它叫使用它的人手上流血。泰戈尔、生命太短,没留时间给遗憾。若不是终点,请微笑一直向前。
22、爱上一个人,有的时候,只需一刹那,一刹那的心动,一刹那的心跳,一刹那的心疼。
23、人生,有时候就是在不断的选择中慢慢地成长起来的。
24、关于安全感这事,我发现有人能给你一碗那么多,有的人能给你一个游泳池那么大。能给一个太平洋的永远是自己。
25、几度落花,几度飞雪,那一季的记忆几乎成了一生的痴迷,天高云淡,桃花漫天,你一直是我心里的守望。
26、无论你是怎样的性格或是多么怪戾的脾性,这人世,总会有与你处得来的一些人出现,因此,谁都不会是永远孤单的存在。
27、真正爱一个人,是希望看到他/她快乐;而不是让他/她扮演,你认为的快乐。
28、时光总有一天会将你我拆散,可是即便如此,在那个时刻之前,也让我们在一起吧。
内涵唯美句子4
1、不可触及的泪滴,添满了心碎,你抬起头望着远方,眼中充满了无限的期待。
2、雕阑曲处,梦好难留,尘缘未断触景生情,内心的颤栗绽放着湿淋淋的真挚。
3、一个人总有一天会明白,忌妒是无用的,而模仿他人无异于自杀。因为不论好坏,人只有自己才能帮助自己,只有耕种自己的田地,才能收获自家的玉米。
4、所谓爱,就是当感觉、热情、浪漫统统拿掉之后,你仍然珍惜对方。
5、在你最冷的时候,有人不顾自己寒冷抱着你,这就是幸福。
6、选择,其实还得量力而行,不要过分的要求自己追求完美。
7、我们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人,缘分皆朝生暮死脆弱如露水。唯独与你,像是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
8、所谓爱情,就是有那么一个人,可以轻易控制你的情绪,前一刻让你哭,下一刻又让你笑。
9、你的生命就像你的家,因为你的不坚持,却让别人进来布置,但是你不要忘了,在里面住一辈子的还是你自己。
10、人活着的价值不在别人眼里,而在自己心中。
11、我们不怕目标定得高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勇气、热情和执着。只要心头时时燃烧着坚定的信念,一往无前地行进下去,就会惊讶地发现:很多所谓的远方其实并不遥远。
12、我曾给过你闭上眼睛捂起耳朵的信任,就算全世界都说你有错,只要你否认,我就相信。
13、出发之前永远是梦想,上路之后永远是挑战。
14、不管他有没有出现,都要靠自己在时间中稳步成长,变成自己期待的样子,过好自己想要的生活。有没有他的喝彩,你的光芒都绽放。
15、人生只有回不去的过去,没有过不去的当下。上帝只会给你过得去的坎,再不好过的生活,再难过的坎,咬咬牙,也就过去了。
16、我越来越相信,这就是所有爱情、友情和亲情的全部要义:谢谢你陪我度过的时光。
17、珍惜拥有,你就感悟到了幸福,发现幸福,你才会更加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18、孤独,是一个内心整合的过程,能让自己清醒的看世界,也能让自己理性的看自己。
19、所谓爱,就是当感觉热情浪漫统统拿掉之后,你仍然珍惜对方。
20、站在时间的长轴上,以一个变量堆积的现在的自己,回首望去,真想对过去残缺、自卑的自己说一句:谢谢你,那时没有选择放弃。
21、不管全世界所有人怎么说,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无论别人怎么看,我绝不打乱自己的节奏。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
22、把一段一段的爱情当成人生道路上的指引者,一次失败,也是一次成长。这样来看,失败的爱情或许不再可怕。
23、人生,从起点到终点,在旅途中的考验也是一种选择,走与留的选择,爱与恨的选择,这些也很像朋友们所说的一念之差一样。
24、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知道时光的涵意,不是所有的人都懂得珍惜;这世间并没有分离与衰老的命运,只有肯爱与不肯去爱的心。
25、有朋友是幸福,喜怒悲欢有人分享有人诉说;孤独也是幸福,享受静谧的冥想和心灵的净化。
26、任何你的不足,在你成功的那刻,都会被人说为特色。所以,坚持做你自己,而不是在路上被别人修改的面目全非。
27、黛泼千山远,透过层层迷雾,你独立于苍茫之间,有一种幽远让我心疼,我知道那是你的身影,在天涯的边缘,你孤独而又决绝。
28、幸福需要创造,幸福里没有等待,也没有给予。幸福是辛勤与汗水的凝聚,没有付出的艰辛,就不会有收获的甘甜,没有淋漓的汗水,就不会有累累的硕果。
29、要替别人着想,但为自己而活。最好的东西,往往是意料之外,偶然得来的。
30、人们不解释的主要原因是根本不在乎对方的想法,无关重要的人,对无关重要的事有点儿误会,有什么关系。你信也好,不信也好,都于当事人生活毫无影响,何劳解释。
31、誓言不轻信,谎言不枉听。你眼见的不一定为实,你认为真实的也许是误会一场。看人事,要用时间、要用心去看,而不光是眼睛。
32、人生首先要是望远镜,看远;再就是显微镜,看细;接下来是放大镜,看透;其次是太阳镜,看淡;最后是哈哈镜,笑看生活。
33、安静的守候在来时的路上,如烟旧事依然让人在独醉,洗尽铅华,有一种超然物外的感觉。
34、人生最糟的不是失去爱的人,而是因为太爱一个人而失去了自己。
35、每个人都会死,但并非每个人都真正活过。每个人都在追求高质量的生活,但并非每个人都活出了自我。
36、雕阑曲处,月,轻拢一缕薄纱,远处有袅袅的音丝袅绕而起,如在梦幻般的世界里飘飞,轻轻的奏响,独寻觅,韵依依,高山流水。
37、有些话,适合烂在心里,有些痛苦,适合无声无息的忘记。当经历过,你成长了,自己知道就好。很多改变,不需要你自己说,别人会看得到。
38、年少的时候,我觉得孤单是很酷的一件事。长大以后,我觉得孤单是很凄凉的一件事。现在,我觉得孤单不是一件事。
39、多少情真,多少醉,一剪寒梅;细雨翡翠,芳菲菲,魂牵梦回。
40、幸福并不需要奢侈和豪华,有时要的越多反而越难幸福。小人物,小欲望,小满足,才是大幸福。
41、在生活中,每一个选择都肩负着沉重的责任,所以在作出决定的前需要深思熟虑,在反复推敲后才作决定。
42、世界上,唯独骗不了的,是自己的心,它总在你最没提防时,暴露你的欢喜忧愁。
43、太用力的爱情,让人看不清内心。用力过度就是不自信,不信任,怕来不及表达自己的情绪,怕没有时间耐心等待。但其实,细水长流,平静而深刻,才更容易看到内心。
44、总有一些事情,让你在不经意中,就看清了一些人。
45、爱就是,无论你怎么抵挡,它还是要来的东西。爱就是,无论你怎么诋毁,它还是高尚的东西。
46、不去抱怨,不浮躁,不害怕孤单,能很好的处理寂寞,沉默却又努力,那时说不定你想要苦苦追寻的梦想,已经握在你手中了。
47、多情的泪,流不尽夜晚的漫长,难道我要把你放在心底最隐秘的角落收藏起来,任自己守着一方孤寂的天空,与艰难中独立行走,再不想起曾经温暖的片段?
48、该得到的要付出努力抓到手,不该得到的想也不要去想。
49、你知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像喝了一杯很凉的水,然后用很长的时间,把它一点点化成眼泪。
50、如果在乎的没有那么多,想要的没有那么多,生活便会简单得很多。
51、生活就像是跟老天对弈,对你而言,你走棋,那叫选择;老天走棋,那叫挑战。
52、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有人可以至始至终陪着走完,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
53、幸福,是心灵深处微妙的感受。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声祝福,都会让你感到幸福!
54、相聚是幸福,美丽的相逢是醉人的甜蜜;离别也是幸福,渐行渐远的心痛和思念历练着我们的感情。
55、当生活给你设置重重关卡的时候,再撑一下,每次地咬牙闯关过后,你会发现想要的都在手中,想丢的都留在了身后。
56、如果人生必须失败,那就让失败来得早一点,一便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把失败变成成功的资本。
57、我一直知道世界上存在着这么一个人,能给我真正的幸福,同时又因为跟我在一起而幸福,而我一定要把他找出来。
58、你要知道,你拥有的,就是最好的。不是因为一件东西好,你才千方百计去拥有它。而是因为你已拥有了它,才一心一意觉得它最好。
59、很多人一开始为了梦想而忙,后来忙得忘了梦想。
60、孤单的身影在浓浓的夜色里雕刻着一种心情,我相信,此时我们的相思是同步的,我在你的温柔里开始沉沦。
61、春去了又回,独不知,今夕那里是天之崖,你可在天涯,半掩诗书,半斟清茶。
62、别把自己想的太伟大,要知道,在别人的世界里,不管你做的多好,你都只是个配角而已。
63、此刻的忧伤,不是为人生,亦不是为某件事,也不是为某个地方,更不是为某个人,只是心情的一次出走,心灵的一种释怀!
64、全是理智的心,恰如一柄全是锋刃的刀,它叫使用它的人手上流血。泰戈尔、生命太短,没留时间给遗憾。若不是终点,请微笑一直向前。
65、其实,每一个不懂爱旳人,都会遇到一个懂爱的人,然后经历一场撕心裂肺旳爱情,然后分开。后来不懂爱的人慢慢懂了,懂爱旳人,却不敢再爱了。
66、对待爱人最残忍的方式,不是爱恨交织,不是欺骗背叛,而是在极致的疼爱之后,逐渐淡漠的爱。
67、爱上一个人,有的时候,只需一刹那,一刹那的心动,一刹那的心跳,一刹那的心疼。
68、老天给了每个人一条命,一颗心,把命照看好,把心安顿好,人生即是圆满。
69、每个人都有不可理喻的地方,不要苛求别人,也不必埋怨自己。
70、人生,有时候就是在不断的选择中慢慢地成长起来的。
71、无需刻意铭记无法实现的爱情,无论有什么样的记忆,我们再长大一些的时候,时间就会把回忆里的泪水风干。那时候,回忆里,就只剩下温暖片段了。
72、每个人心里,都住着这么一个人,遥远的爱着。这辈子也许都无法在一起,也许都没有说过几句话,也没有一起吃饭看电影,可就是这个遥远的人支撑了青春里最重要,最灿烂的那些日子。以至于让以后的我们想起来,都没有遗憾后悔,只是暖暖的回忆。
73、关于安全感这事,我发现有人能给你一碗那么多,有的人能给你一个游泳池那么大。能给一个太平洋的永远是自己。
74、感情再深,恩义再浓的朋友,天涯远隔,情义也会慢慢疏淡。不是彼此的心变了,也不是不再把对方当朋友。只是远在天涯,喜怒哀乐不能共享。原来,我们已遥远得只剩下问候。
75、生命太短,没留时间给遗憾。若不是终点,请微笑一直向前。
76、不同的人,即使站在同一个地方,透过各自的人生,看到的风景也有所不同。
77、即使在千万人中行走,我也能一眼认出是你。因为别人都是踩着地走路,而你是踩着我的心在走。
78、几度落花,几度飞雪,那一季的记忆几乎成了一生的痴迷,天高云淡,桃花漫天,你一直是我心里的守望。
79、你以为放手可以成全我的幸福,可你不知道,我最大的幸福就是能和你手牵手。
80、无论你是怎样的性格或是多么怪戾的脾性,这人世,总会有与你处得来的一些人出现,因此,谁都不会是永远孤单的存在。
81、时间并不残忍,只是美与真之间若只能二选一的话,总是留下真。
82、真正爱一个人,是希望看到他/她快乐;而不是让他/她扮演,你认为的快乐。
83、仿佛小桥流水潺潺而过,谁的爱情永不易老去,笑看风花雪月,痛思红尘绝恋。
84、时光总有一天会将你我拆散,可是即便如此,在那个时刻之前,也让我们在一起吧。
内涵唯美句子5
1、出发之前永远是梦想,上路之后永远是挑战。
2、很多人一开始为了梦想而忙,后来忙得忘了梦想。
3、总有一些事情,让你在不经意中,就看清了一些人。
4、寒风,淹没了我的哭声。几缕泪痕也成了雨过的痕迹。
5、剪一缕时光,在那一段婉约的平湖秋月里,静守流年。
6、该得到的要付出努力抓到手,不该得到的想也不要去想。
7、在你最冷的时候,有人不顾自己寒冷抱着你,这就是幸福。
8、寂寞相依,绵绵软软,云,聚散无常,人,聚散分离千古事。
9、生命太短,没留时间给遗憾。若不是终点,请微笑一直向前。
10、每个人都有不可理喻的地方,不要苛求别人,也不必埋怨自己。
11、既合情又合理,原来,虚岁,竟如此的真实,如此的让我喜欢。
12、谁也不是谁的谁,谁也不能伤了谁。渴望又如何?伤痛又何妨?
13、惊风飘白日,光景西驰流。无论我如何努力,都牵不住时间的手。
14、人生最糟的不是失去爱的人,而是因为太爱一个人而失去了自己。
15、时间并不残忍,只是美与真之间若只能二选一的话,总是留下真。
16、如果在乎的没有那么多,想要的没有那么多,生活便会简单得很多。
17、所谓爱,就是当感觉、热情、浪漫统统拿掉之后,你仍然珍惜对方。
18、山一程,水一程。一路走来,风雨艰辛。流年乱了浮生,珍惜每一程。
19、时光荏苒,我自清欢,是否有一个地方,可以安置我漂泊的心灵港湾。
20、守着一时悸动。寂寞一世,花开不败!一笑千年,醉红尘,独饮那杯苦酒!
21、老天给了每个人一条命,一颗心,把命照看好,把心安顿好,人生即是圆满。
22、不同的人,即使站在同一个地方,透过各自的人生,看到的风景也有所不同。
23、要替别人着想,但为自己而活。最好的东西,往往是意料之外,偶然得来的。
24、真正爱一个人,是希望看到他/她快乐;而不是让他/她扮演,你认为的快乐。
25、你以为放手可以成全我的幸福,可你不知道,我最大的幸福就是能和你手牵手。
26、生活就像是跟老天对弈,对你而言,你走棋,那叫选择;老天走棋,那叫挑战。
27、世界上,唯独骗不了的,是自己的心,它总在你最没提防时,暴露你的欢喜忧愁。
28、人生有苦有乐,我知道,爱情不能永恒,我知道,太在乎了,会受伤,我也知道。
29、俗世尘染,蓦然,杳如烟云,幽幽的在岁月里演绎自己的歌与梦,一路款款回眸。
30、是谁常常款款入我梦境?凭栏遥望,春色无垠,无限唏嘘,却已迷离在红尘烟雨里。
31、时光总有一天会将你我拆散,可是即便如此,在那个时刻之前,也让我们在一起吧。
32、我越来越相信,这就是所有爱情、友情和亲情的全部要义:谢谢你陪我度过的时光。
33、孤独,是一个内心整合的过程,能让自己清醒的看世界,也能让自己理性的看自己。
34、爱上一个人,有的时候,只需一刹那,一刹那的心动,一刹那的心跳,一刹那的心疼。
35、我曾给过你闭上眼睛捂起耳朵的信任,就算全世界都说你有错,只要你否认,我就相信。
36、别把自己想的太伟大,要知道,在别人的世界里,不管你做的多好,你都只是个配角而已。
37、所谓爱情,就是有那么一个人,可以轻易控制你的情绪,前一刻让你哭,下一刻又让你笑。
38、红尘里,我只想做一名游客:看高冲入云的青山,俯细水涓涓的河流修其心性,而顿悟其中。
39、如果人生必须失败,那就让失败来得早一点,一便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把失败变成成功的资本。
40、爱就是,无论你怎么抵挡,它还是要来的东西。爱就是,无论你怎么诋毁,它还是高尚的东西。
41、对待爱人最残忍的方式,不是爱恨交织,不是欺骗背叛,而是在极致的疼爱之后,逐渐淡漠的爱。
42、我们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人,缘分皆朝生暮死脆弱如露水。唯独与你,像是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
43、即使在千万人中行走,我也能一眼认出是你。因为别人都是踩着地走路,而你是踩着我的心在走。
44、幸福并不需要奢侈和豪华,有时要的越多反而越难幸福。小人物,小欲望,小满足,才是大幸福。
45、即使,在这寒风中,终将磨灭她的影迹。唯是那一缕清香依旧,融于心中,终也成不灭的相守相惜。
46、你知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像喝了一杯很凉的水,然后用很长的时间,把它一点点化成眼泪。
47、若不是菊花来年仍旧再开,你还会不会记得她的容颜?若是我的心还再回来,你会不会记起我们的爱?
48、荒年已陌,天漫尘埃,飞舞的尘沙,把你的容颜掩埋,于是我把思念放到那一座沙城,期你一个轮回!
49、花香醉,醉了心,醉了情,更醉了梦。只一瞬,便从眉间洇出一缕薄雾轻纱,透视着如幻如梦的月色。
50、一路柔橹,一叶白帆,一夕飞沙,一曲离殇。何处归程,长亭连短亭。那万顷的柔情,漾涌于清清笔端。
51、把一段一段的爱情当成人生道路上的指引者,一次失败,也是一次成长。这样来看,失败的爱情或许不再可怕。
52、你的生命就像你的家,因为你的不坚持,却让别人进来布置,但是你不要忘了,在里面住一辈子的还是你自己。
53、伤感的时候,我会选择在文字里一个人静静的沉默,把那些我想到的文字,排成行,以自己最喜欢的方式诉说。
54、如此,只将清愁锁在红尘里,放开我生命中被束缚的情调,一瞬间的恍然,呼唤被埋藏在前世的姻缘,是否苏醒。
55、我一直知道世界上存在着这么一个人,能给我真正的幸福,同时又因为跟我在一起而幸福,而我一定要把他找出来。
56、关于安全感这事,我发现有人能给你一碗那么多,有的人能给你一个游泳池那么大。能给一个太平洋的永远是自己。
57、任何你的不足,在你成功的那刻,都会被人说为特色。所以,坚持做你自己,而不是在路上被别人修改的面目全非。
58、年少的时候,我觉得孤单是很酷的一件事。长大以后,我觉得孤单是很凄凉的一件事。现在,我觉得孤单不是一件事。
59、当生活给你设置重重关卡的时候,再撑一下,每次地咬牙闯关过后,你会发现想要的都在手中,想丢的都留在了身后。
60、红尘九年,人世百年,我终究不能为你把红豆熬成缠绵的伤口,你终究离我而去,漫天飞雪飘荡,羽翼坠落,碎成羽絮。
61、孤单的身影在时光轮回里徘徊,你,惊醒了我的梦寐,于是我带着渴望追随着你的足迹,千里,万里,终是不见你的身影。
62、无论你是怎样的性格或是多么怪戾的脾性,这人世,总会有与你处得来的一些人出现,因此,谁都不会是永远孤单的存在。
63、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知道时光的涵意,不是所有的人都懂得珍惜;这世间并没有分离与衰老的命运,只有肯爱与不肯去爱的心。
64、不去抱怨,不浮躁,不害怕孤单,能很好的处理寂寞,沉默却又努力,那时说不定你想要苦苦追寻的梦想,已经握在你手中了。
65、人生只有回不去的过去,没有过不去的当下。上帝只会给你过得去的坎,再不好过的.生活,再难过的坎,咬咬牙,也就过去了。
66、人生首先要是望远镜,看远;再就是显微镜,看细;接下来是放大镜,看透;其次是太阳镜,看淡;最后是哈哈镜,笑看生活。
67、岁月,依一抹浅香于心间,看年华向晚,闻花香送暖。给时光一个浅浅的回眸;给自己一份微笑从容。沉淀,馨香;念起,温暖。
68、华美深处,羽翼遮蔽了神的目光,无尽的蔚蓝深处。每当我遥望天穹,总会想起你千年前的目光,就如这纯澈的仿若蓝玻璃的天空。
69、誓言不轻信,谎言不枉听。你眼见的不一定为实,你认为真实的也许是误会一场。看人事,要用时间、要用心去看,而不光是眼睛。
70、站在时间的长轴上,以一个变量堆积的现在的自己,回首望去,真想对过去残缺、自卑的自己说一句:谢谢你,那时没有选择放弃。
71、你要知道,你拥有的,就是最好的。不是因为一件东西好,你才千方百计去拥有它。而是因为你已拥有了它,才一心一意觉得它最好。
72、不管他有没有出现,都要靠自己在时间中稳步成长,变成自己期待的样子,过好自己想要的生活。有没有他的喝彩,你的光芒都绽放。
73、柔肠一寸,万千愁绪,最初的爱,在悸动的叹息中渐渐明晰,总是会觉得不远处有一双潮湿的眼睛深情的注视着我,似浅似深的被想念着。
74、有些话,适合烂在心里,有些痛苦,适合无声无息的忘记。当经历过,你成长了,自己知道就好。很多改变,不需要你自己说,别人会看得到。
75、其实,每一个不懂爱旳人,都会遇到一个懂爱的人,然后经历一场撕心裂肺旳爱情,然后分开。后来不懂爱的人慢慢懂了,懂爱旳人,却不敢再爱了。
76、无需刻意铭记无法实现的爱情,无论有什么样的记忆,我们再长大一些的时候,时间就会把回忆里的泪水风干。那时候,回忆里,就只剩下温暖片段了。
77、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有人可以至始至终陪着走完,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
78、一个人总有一天会明白,忌妒是无用的,而模仿他人无异于自杀。因为不论好坏,人只有自己才能帮助自己,只有耕种自己的田地,才能收获自家的玉米。
79、不管全世界所有人怎么说,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无论别人怎么看,我绝不打乱自己的节奏。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
80、我们不怕目标定得高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勇气、热情和执著。只要心头时时燃烧着坚定的信念,一往无前地行进下去,就会惊讶地发现:很多所谓的远方其实并不遥远。
81、太用力的爱情,让人看不清内心。用力过度就是不自信,不信任,怕来不及表达自己的情绪,怕没有时间耐心等待。但其实,细水长流,平静而深刻,才更容易看到内心。
82、人们不解释的主要原因是根本不在乎对方的想法,无关重要的人,对无关重要的事有点儿误会,有什么关系。你信也好,不信也好,都于当事人生活毫无影响,何劳解释。
83、思,心中的田野,不会有秋季的收获,驻足于春之绚烂,繁茂于每一季,氤氲成一片文字,难成章节。鸿雁南飞,声断衡阳之浦。欲寄尺素,关山难越。不奏流水,何惭知己?
84、感情再深,恩义再浓的朋友,天涯远隔,情义也会慢慢疏淡。不是彼此的心变了,也不是不再把对方当朋友。只是远在天涯,喜怒哀乐不能共享。原来,我们已遥远得只剩下问候。
85、面对远方的暗影,却藏起心中的恐惧,不经意地挡住你的视线,温柔地执手,指给你看路边的繁花。生命中很多浪漫都是这样,任身边滔天巨浪,他却默默给你温柔守护,不声不响。
86、古英才为情而终,不计其数,如今世道,因情而恼,更是家常便饭,众里寻觅,失意之心,如云汇聚,随手一捞,便是一颗千疮百孔之心,更因网络虚伪,为无情添虎翼,使悲伤之感横行。
87、看,静美的雨花石吐露着千年的玲珑心事,听,十月的秋雨任性地飞扬着小小的纯真梦想,吻着恬淡的花香,仿佛是朵朵花儿的守望,还有你嘴角上上扬的一抹芬芳,叠成一朵淡淡兰花的忧伤。
88、一梦江南,我的诗笺,挽着我流年的记忆,别在髻上点点菲芳,撑一纸雨伞,捧一首易安小令,点一地浪漫飞花,在秋意正浓中聆听我温婉的心语,幽幽的叹息,小小的柔情,还有我淡淡的心曲。
89、书画琴棋诗酒花,当年件件不离他;而今七事都更变,柴米油盐酱醋茶。载酒买花年少事,浑不似旧心情。当所有的梦想被现实磨洗的一干二净,当平庸的日子被繁琐填充,我再也没有了年轻时浪漫激越的心情。
90、孤单中沉醉一颗淡漠的心,寂寞如烟般慢慢散去,只是喜欢静谧的夜晚,手捧一杯红酒,摇曳我的相思,今夜,是否会来我的梦里?我就是我,一个诗一般,梦一般的小女人,淡漠如烟,散文吧美丽如雪。
91、金履银装,流星飒沓。浊酒几分恶,举杯邀月对初华。玉壶流光,银屏翠袖香闺榻,朱颜丹唇,怎奈片片飞花。娥眉粉黛,蹁跹弹指繁华,浣殆如沙。是谁在入墨丹青中弥漫着莫名的忧伤,又是谁的书行里被铭记着莫名的惆怅。
92、静静的时光,无止息地流淌,忧伤的乐曲,幽幽地倾诉。透过阳光的影子,眼睛追逐落在地上的斑斓。逝去的,热爱的,存在的,跳动的,真实的现在。谁的欢笑,昨天的梦里?谁的眼泪,滴落在枕边?时间浸湿了,漫长的白昼。
93、厚重的记忆,在玫瑰色的清晨,是我不愿打开的往事,打开就是婆娑的雨季。曾经鲜衣怒马的时光,褪色成了烟雨明净的淡泊。一澜秋水,一羽洁白,我依旧在昏暗幽静的小巷里迂回,抬眼望去,平林漠漠烟如织,寒山一带伤心碧。
94、一抹幽魂,徒然,独游于凡尘,上穷碧落下黄泉,独迹独踪。华发颜红,不见生气,耳际徒留喑哑之声,寒光一现于眼底深处;眸间凄然几许,素手纤纤,绕指青丝,断魂忘魂,魂在何处?繁花缤纷,落雨风然,孤魂,在水深处
95、旧楹联,红褪墨残谁来揭。往事凄艳,梦不回前生夙愿。梅开时节,白堤柳帘寻几遍。只见青蜒轻点,锦屏青铜面。繁城烟絮,雨湿西风寒烟幕,一巾华发上溪舟,鸳鸯浦,在水之湄,飘零萍梗江上客。逝水斯年,举杯邀月祭华年。
96、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改变不了柴米油盐的日子,改变不了枯燥的生活,但我可以拥有诗雨花的心情。心清水现月,意定天无云。心态好,活的好,只要我心清意定,就会望月皎洁,观云悠闲;就会看山绝色,看水倾城。
97、每个人心里,都住着这么一个人,遥远的爱着。这辈子也许都无法在一起,也许都没有说过几句话,也没有一起吃饭看电影,可就是这个遥远的人支撑了青春里最重要,最灿烂的那些日子。以至于让以后的我们想起来,都没有遗憾后悔,只是暖暖的回忆。
98、生命中的过客,来来往往。有人在此驻足,观望,之后离去。偶尔路过,只如落鸿一瞥,何枝可依?继续寻找朝南的枝桠。不是不喜欢热闹,之后的落寞,属于自己。不是不留恋真情,失去后的空白,无法填补。曾经的,我会珍惜;拥有的,更需把握。遗忘的,不必拾起;伤害的,无需铭记。
99、如果世界只剩下黑夜,是否我就如彻夜寻找灯光的的飞蛾,在没有你的天空迷惘,又在白天里将所有的思念隐藏。黑夜赐给我一双深邃的眼睛,你藏在我的瞳孔里,我却看不见你的笑靥如那繁城飞花。你的离别,像一次不归的旅程,逃避满眼的不堪,或许你只是为了遗忘,而遗忘只是希望彼此过得更幸福。
内涵唯美句子6
1、看,静美的雨花石吐露着千年的玲珑心事,听,十月的秋雨任性地飞扬着小小的纯真梦想,吻着恬淡的花香,仿佛是朵朵花儿的守望,还有你嘴角上上扬的一抹芬芳,叠成一朵淡淡兰花的忧伤。
2、旧楹联,红褪墨残谁来揭。往事凄艳,梦不回前生夙愿。梅开时节,白堤柳帘寻几遍。只见青蜒轻点,锦屏青铜面。繁城烟絮,雨湿西风寒烟幕,一巾华发上溪舟,鸳鸯浦,在水之湄,飘零萍梗江上客。逝水斯年,举杯邀月祭华年。
3、寂寞相依,绵绵软软,云,聚散无常,人,聚散分离千古事。
4、剪一缕时光,在那一段婉约的平湖秋月里,静守流年。
5、金履银装,流星飒沓。浊酒几分恶,举杯邀月对初华。玉壶流光,银屏翠袖香闺榻,朱颜丹唇,怎奈片片飞花。娥眉粉黛,蹁跹弹指繁华,浣殆如沙。是谁在入墨丹青中弥漫着莫名的忧伤,又是谁的书行里被铭记着莫名的惆怅。
6、惊风飘白日,光景西驰流。无论我如何努力,都牵不住时间的手。
7、静静的时光,无止息地流淌,忧伤的乐曲,幽幽地倾诉。透过阳光的影子,眼睛追逐落在地上的斑斓。逝去的,热爱的,存在的,跳动的,真实的现在。谁的欢笑,昨天的梦里?谁的眼泪,滴落在枕边?时间浸湿了,漫长的白昼。
8、寂寞初潮,凄切哀怨,断人愁肠。
9、既合情又合理,原来,虚岁,竟如此的真实,如此的让我喜欢。
10、孤单的身影在时光轮回里徘徊,你,惊醒了我的梦寐,于是我带着渴望追随着你的足迹,千里,万里,终是不见你的身影。
11、孤单中沉醉一颗淡漠的心,寂寞如烟般慢慢散去,只是喜欢静谧的夜晚,手捧一杯红酒,摇曳我的相思,今夜,是否会来我的梦里?我就是我,一个诗一般,梦一般的小女人,淡漠如烟,散文吧美丽如雪。
12、古英才为情而终,不计其数,如今世道,因情而恼,更是家常便饭,众里寻觅,失意之心,如云汇聚,随手一捞,便是一颗千疮百孔之心,更因网络虚伪,为无情添虎翼,使悲伤之感横行。
13、寒风,淹没了我的哭声。几缕泪痕也成了雨过的痕迹。
14、红尘九年,人世百年,我终究不能为你把红豆熬成缠绵的伤口,你终究离我而去,漫天飞雪飘荡,羽翼坠落,碎成羽絮。
15、红尘里,我只想做一名游客:看高冲入云的青山,俯细水涓涓的河流 修其心性,而顿悟其中。
16、厚重的记忆,在玫瑰色的清晨,是我不愿打开的往事,打开就是婆娑的雨季。曾经鲜衣怒马的时光,褪色成了烟雨明净的淡泊。一澜秋水,一羽洁白,我依旧在昏暗幽静的小巷里迂回,抬眼望去,平林漠漠烟如织,寒山一带伤心碧。
内涵唯美句子7
1、在爱情的海洋里,总会有太多的波浪,我们以为爱的很深很真,其实爱的很浅很淡,一句不好听的话,就会狠狠刺痛对方的心。我们只是爱情舞台上的一个小丑,即使再怎么华丽的落幕,小丑依然是会受伤。
2、有人说,爱到深处是卑微。是的,爱到深处,这份爱一定指的是真爱或者至爱,而卑微,也一定是一颗谦让和包容的心。
3、爱不是自私的,爱不是索取的,爱不是奢求的,爱是奉献,爱是付出、爱是等待。
4、爱其实很简单,用心就好,爱如果不用心了,这样的爱情是黯淡无光的,如同明月反省被乌云遮挡的阴霾。爱只要用心去经营,小心的去呵护,一切烦恼与不顺都会烟消云散,获得真挚的情感。
5、爱情本身就是一种习惯,我们习惯了一个人,可千万不要轻易去换掉你的爱人。因为爱情不是工作,工作丢了,还能找回来。可爱情丢了,再也找不回来了。即便找回来了,那不是原来的爱,爱你的那个人也不是原来的那个人。相比之下,失去一个人与丢掉一份工作孰重孰轻想必人人都知晓。
6、爱情不能因为觉得不是永恒的而放弃了追求,爱情不因甜蜜而变得苦涩,也不会因为苦涩而变得甜蜜,而是彼此用心去捍卫,彼此用情去经营,彼此用爱去滋润,这样的爱情才不会在有生之年枯萎凋零。
7、爱情不是游戏,因为我们玩不起它。爱是真心付出,要忘记真地做不到。不管归处将是哪里,我想都该在心底留有一份纯真的美好。
8、爱情的最初都是盲目的,有时候连我们自己都不清楚是否爱对方,对方究竟哪里吸引了自己。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你喜欢和某人在一起,每天都想见到她,一日不见有如隔三秋的感觉,至少可以证明你是喜欢她的。当然第一印象很重要,一般来说,绝大部分人喜欢以貌取人。
9、爱情面前,不是我们左右爱情而是爱情能左右我们,只有我们去适应爱情,好好珍惜彼此,幸福才能更长久。
10、爱情其实也是个很奇妙的东西,一个最初你不爱的人往往随时间的改变成了你最爱的人。你不知这期间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你对他的看法,但肯定少不了他的付出。一个愿意为爱付出的人,肯定上天是眷顾他的,因为付出定有所回报。
11、爱情是一本需要去感悟的书,我们用眼睛看见的爱情仅仅只是表面,真正的爱情需要用心去聆听,当你懂得了人生也就懂得了爱情。
12、爱情真的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具有无穷的魔力,让人为之着迷。我坚信,爱一个人,就会爱他的所有,不会因为一些世俗的东西而改变。虽然明白,爱一个人并为他付出一切,也许这付出没有收获,许多故事也都是没有结局的,但是,我们依然甘心付出我们的努力。
13、爱是一种梦想,爱是一种追求,爱是一种信仰,因为有梦才会追求,因为追求才成为爱的信仰,如果放弃了梦想,便没有了追去,没有了追求那么爱的信仰也就失去了意义,如果一个失去意义爱情那它还有什么价值吗?
14、爱要明白两个词语的含义一个是舍得一个是取舍舍得是要先懂得如何去付出,如果去给与对方爱,而不是求对方给与我们自身多少爱,那么才会得到真正的爱。
15、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的去爱他。话说着容易,可一旦做时就真的很难。
16、被爱是幸福,时时处处享受无微不至的关怀;爱也是幸福,从此生命有了牵挂,梦境有了归属。
17、多元化的社会给了我们太多相爱的机会,也许一个轻轻地转身,就会遇见自己一生想要爱的人,获得一份沉甸甸的爱情。不要把爱情想得如此简单,更不要把爱情想得很困难,如果真是你的,拿不走;不是你的,即使付出再多也没有用;就算得到了仍然也守不住。
18、恋爱中的我们往往被利益冲昏头脑,为了所谓的幸福,经常会疑虑身边的她(他)能不能带给自己幸福,是不是值得自己一辈子去爱的人。其实,在爱情的世界里没有真正的幸福,也没有所说的真爱,真爱只是传说中的一个童话,那么既然只是童话,我们又何必苦苦强求呢?
内涵唯美句子8
一、思绪凌乱地结成一张网,越网越紧,直达心脏,一阵隐隐作痛之后,方才罢休。
二、我的关心不过是你看来卑微的讨好,凭什么无怨无悔为你把青春当掉?
三、相聚是幸福,美丽的相逢是醉人的甜蜜;离别也是幸福,渐行渐远的心痛和思念历练着我们的感情。
四、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别人的,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
五、女人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嫁对了老公,他纵容着你的习惯,爱着你的一切;女人最幸福的时刻,就是朋友的真心相对,快乐开导,真诚帮助,在你最无助时,伸出温暖的手;女人最幸福的时刻,就是无论长多么大,在父母那里,依然是孩子,陶醉在父母为你准备的一切,安心地享受着他们的唠唠叨叨!
六、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七、如果世界上有一万个人爱你,那里面一定有我,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人爱你,那人一定是我,如果世界上没有人爱你了,那一定是我死了。
八、结婚就是给自由穿件棉衣,活动起来不方便,但会很温暖。
九、如果在乎的没有那么多,想要的没有那么多,生活便会简单得很多。
十、决定放弃你的那一刻我哭了,我的眼泪证明了我是真的很爱你。
十一、曾经以为,爱情是人生的全部;然而有一天我发现,那只是我浪废了最多光阴的一部分。曾经以为,爱上了,就不会寂寞;然而有一天我发现,寂寞还是爱上了我。
十二、痛苦着并成熟着,快乐着并丰满着,人生原本就是由酸酸甜甜组成。用一颗感恩的心去感谢生活赠与我们的一切,用坚强造就你独一无二的人生,面对逆境,潇洒走一回,一切都无所谓,这何尝不是一种领悟?!
十三、人的桃花运,跟生理周期一样,都是一阵一阵的。
十四、幸福不是房子有多大,而是房里的笑声有多甜;幸福不是你能开多豪华的车,而是你开着车能平安到家;幸福不是爱人多漂亮,而是爱人的笑容多灿烂;幸福不是在成功时喝彩多热烈,而是失意时会不会有个声音对你说--朋友别倒下;幸福不是听过多少甜言蜜语,而是在你伤心时能有人对你说;没事有我在 。
十五、有钱,爱情就能长久
十六、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十七、恋人之间,最怕的不是情绪化,而是彻底回归平静。一旦万籁俱寂,也就是情之尽头了。越厮缠,才越厮爱。那些正在折腾着的男男女女们,别嫌烦:生命在于运动,爱情注定折腾!
十八、那时的我还不知道“爱”,只觉得你的傻气很可爱,被老师批得一文不值的字很潇洒,面对不可能完成的事而执着的勇敢。那时的你真的不帅,还是有点挫;那时的我真的不美,还是有点傻。
十九、爱,不仅要懂得宽容更要及时,很多事可能只是在于你心境的转变罢了。如果有个人爱上你,而你也觉得他不错,那并不代表你会选择他。爱情本是个不等式,没有谁可以预见感情天平的哪一端会重些,哪一端又会轻些。但是爱情就是这样,如果你没有勇气去尝试,那就注定只有陪伴自己孤寂的灵魂……
二十、事实,感情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淡,友情经得起平淡,却经不起风雨。
二十一、想念一个人,不一定要听到他的声音。听到了他的声音,也许就会是另一回事。想像中的一切,往往比现实稍微美好一点。思念好像是个很遥远的一回事,有时却偏偏比现实还要亲近一点。
二十二、幸福并不需要奢侈和豪华,有时要的越多反而越难幸福。小人物,小欲望,小满足,才是大幸福。
二十三、人本来就是动物,可是没有谁像她这样肯定地是一只动物。
二十四、无论你是怎样的性格或是多么怪戾的脾性,这人世,总会有与你处得来的一些人出现,因此,谁都不会是永远孤单的存在。
二十五、有时候,让别人在乎你的最好办法,就是不那么在乎他们。
二十六、衡量成功,不仅要看得到了什么,更要看自己为此失去了什么
二十七、承诺时留一点余地,兑现时多一点给予
二十八、曾经相遇,总胜过从未碰头。
二十九、把寂寞刻在酒瓶子上,喝进膀胱里,尿出来,让寂寞洒满一地。
三十、当生活给你设置重重关卡的时候,再撑一下,每次地咬牙闯关过后,你会发现想要的都在手中,想丢的都留在了身后。
三十一、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她的温存,我的迷醉。
三十二、害怕失败才是最大的失败
三十三、我以为拥有爱情可以克服一切,谁知道她有时毫无力量。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一段爱情中不断重演,换一个人,都不会天色常蓝。
三十四、是金子总要发光的,但当满地都是金子的时候,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颗了。
三十五、最宝贵的东西不是你拥有的物质,而是陪伴在你身边的人。不能强迫别人来爱自己,只能努力让自己成为值得爱的人,其余的事情则靠缘分。
三十六、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三十七、挑剔就是扼杀爱情;凡事都不可太挑剔
三十八、生活就像超级女声,撑到最后的都是纯爷们。
三十九、突然发现,原先不少要好的朋友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失去联系。原来,友情和爱情一样,需要经营。
四十、所谓爱情,就是有那么一个人,可以轻易控制你的情绪,前一刻让你哭,下一刻又让你笑。
四十一、生活就像是跟老天对弈,对你而言,你走棋,那叫选择;老天走棋,那叫挑战。
四十二、你以为放手可以成全我的幸福,可你不知道我最大的幸福就是和你手牵手。
四十三、如此,只将清愁锁在红尘里,放开我生命中被束缚的情调,一瞬间的恍然,呼唤被埋藏在前世的姻缘,是否苏醒。
四十四、感谢欣赏本文,更多经典语句请关注:富含哲理的句子 终身受益的话
四十五、爱情是种情绪,幸福是种心态。怎么才能拥有一段幸福的爱情?不苛求(不要过分高标准高要求,不追求浪漫)不考验(不要去考验人性的底线)不原谅(出轨和大错绝对不原谅),让心学会微笑,让爱学会止损,你才会拥有一辈子的幸福。
四十六、有哪份感情不是自己争取会自己找上门来的呢,不要再等到你眼睁睁的看着他去爱了别人之后,才发现嫉妒是一件多么恶心的事。
内涵唯美句子9
1、几度落花,几度飞雪,那一季的记忆几乎成了一生的痴迷,天高云淡,桃花漫天,你一直是我心里的守望。
2、季节的流年里,时光如水而过。春风送暖,染一季芳菲,催一树花开,最美不过人间四月天。鸟语花香的清晨,推开窗子,看桃花灼灼,花瓣纷扬,让心灵浸染春色,那淡淡的清新沉醉了我的一帘幽梦。
3、孤单的身影在浓浓的夜色里雕刻着一种心情,我相信,此时我们的相思是同步的,我在你的温柔里开始沉沦。
4、纷扰的尘世里忧伤如昨,寂寞横扫整个夜空,读着空间温暖的文字,给无边的凄冷平添一丝惆怅,当年毫不犹豫为你斩断翅膀,不再飞翔,谁知今昔何昔?一个人守着暗夜,把寂寥清唱?
5、仿佛小桥流水潺潺而过,谁的爱情永不易老去,笑看风花雪月,痛思红尘绝恋。
6、繁城落华,正君之眸,那一年,点点飞红伴随着清萧的细雨轻落,在你脚跟踏上那一条布满缕缕残蕊的花阶烟陌。我焚香对明月,等待青丝亦成灰,铅华渐磨。等待岁月的激浪浣去满腹的离愁与别恨,关于你,那只是曾经。曾经那惊鸿一瞥的际遇就当是下一世重逢的伏笔。
7、春去了又回,独不知,今夕那里是天之崖,你可在天涯,半掩诗书,半斟清茶。
8、此刻的忧伤,不是为人生,亦不是为某件事,也不是为某个地方,更不是为某个人,只是心情的一次出走,心灵的一种释怀!
9、此时静谧幽咽,徜徉在洒满月影的校园,手拉着手,步伐摇曳,在人群中穿梭而过,月色透着树缝闪烁迷离,温柔的洒向行人的面庞,幸福的看着人们脸上诡秘的微笑
10、带着几分超脱的心情,流连于藏经楼、法堂和大雄宝殿,缭绕的香烟令人有些沉醉;漫步塔林、古道,有诵经的声音不断传来,那声音似乎来自远古,闻之有恍若隔世之感。
11、黛泼千山远,透过层层迷雾,你独立于苍茫之间,有一种幽远让我心疼,我知道那是你的身影,在天涯的边缘,你孤独而又决绝。
12、雕阑曲处,梦好难留,尘缘未断触景生情,内心的颤栗绽放着湿淋淋的真挚。
13、不可触及的泪滴,添满了心碎,你抬起头望着远方,眼中充满了无限的期待,
14、茶,如禅。疲于赶路之时,需要在树下小憩,听一听鸟鸣深树,嗅一嗅暗香浮动。黑夜,点一盏豆大的灯,让微弱的光芒照亮前行的路。疲惫时,给你力量,困倦时,振作精神,拯救你于迷途。
15、雕阑曲处,月,轻拢一缕薄纱,远处有袅袅的音丝袅绕而起,如在梦幻般的世界里飘飞,轻轻的奏响,独寻觅,韵依依,高山流水。
16、多情的泪,流不尽夜晚的漫长,难道我要把你放在心底最隐秘的角落收藏起来,任自己守着一方孤寂的天空,与艰难中独立行走,再不想起曾经温暖的片段?
内涵唯美句子10
1、最后的最后,只想把你遗忘。最后的最后,只想在梦里哭一场。
2、愤怒像狂野的魔兽,侵占了我的心灵,然后又像发疯的野草,在我的心里疯狂滋长,一发而不可收拾。
3、你离开之后,我的世界就失去了中心,瞬间就崩塌了,我以为我可以很快地爬起来,可还是走着走着又会在不经意的瞬间跌倒,一路跌跌撞撞……
4、爱情总是让人难以琢磨,曾经这样深深地相爱过,如今却留下了无尽的疼痛。
5、最痛苦的不是分别,而分别之后,回忆还是根深蒂固。离开不过一个转身的距离,遗忘却要一辈子的时光。不能遗忘,就要学会释怀,我们都要好好的,努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幸福!
6、曾经多少的心伤;曾经多少的过往;曾经搁浅在记忆里那抹最美的回忆,早已被季节遗忘。因为怀旧,所以我伤感。我一直牵着回忆不肯放手。
7、孤寂的夜里有了温情的陪伴;独坐屏前有了快乐的期盼;天长日久有了痴痴的等待,海角天涯有了苦苦的守候,芊芊指尖有了倾诉的对象;深深情意有人为此眷恋……
8、告诉自己:没有人心疼你,要好好地照顾自己。
9、永远有多远,我拉不住愈无助,渐行渐远。
10、一路上,洒满了淡淡的忧愁,淡淡的惆怅。
11、我在为谁而心醉,我在为谁而伤痛。十指在键盘上轻轻划过,多少回忆凝聚指尖,我就用这样的方式记载着对你的思念。
12、我的世界,没有花开,只有凋零,没有开心,自有伤感!为此,音乐虽美,黯然憔悴……
13、听着轻声音乐,我心荡漾在这优美的乐曲当中,忘记了烦恼,更忘记了我,纵使音符的铮铮鸣奏,那也只是弦外的一丝清音罢了!唯独心声,那才最为忧伤!
14、我只想把自己封闭起来,努力去舔舐伤口,我不想提过去的辉煌,只想迈好脚下的每一步。
15、我用颤抖的双手,在三生石上认真的写下,来生,我要与你,站成一道迷人的风景。
16、我是怎样走进了你的世界,或许是个偶然,或许是个错误。
17、我试着飞翔,却摔得遍体鳞伤之时,我已失了全部斗志。
18、如若不曾流泪,如若不曾历经痛彻心扉,那么,我们还不足以体会人生。
19、如果没有遇见,深夜的文字不会忧伤,岑寂的岁月不会孤独,流年的 故事不会有结局,梦里也不会悲伤逆流成河。
20、你,是一片飘零落叶,肆意率性而为;我,是一片落叶飘零,无依无靠,四处漂泊,回归尘土。
21、当初共许的天长地久?时光辗碎两个人的地久天长,终究只剩下一个人的地老天荒。
22、心痛了,梦醒了,曾经的伤只是人生的一次经历。天涯海角,物是人非,曾经的一切都已过去。
23、心碎了以后,才知道什么叫疼;才知道爱你有多累。我试着说服自己要学会忘记,可还是拿自己无能为力。
24、这一路的艰辛,一路的苦楚,一路的汗水,或许无人会懂。
25、曾经的欢乐,在心底深处低吟浅唱。多少悲伤,埋葬了曾经欢乐的容颜。
26、静静的夜里,静静地想你。真的好想你,即使可以数尽满天星斗,也难以说清我思念你的心情,清浅的月华静静地陪伴着我的无眠,不知道远方的你是否有感觉到我对你浓浓的思念?好想斟一杯月光和你共醉,可是,鞭长莫及,鞭长莫及啊……
27、好想逃离这一切,沿着一条小路不停地往前跑,跑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直到累趴下,然后放肆的大哭一场;好想痛痛快快地醉一回,喝他个天昏地暗,然后不省人事地躺下;好想去KTV歇斯底里地吼着那些伤心的歌,直到声嘶力竭……
28、一个人的夜好孤单,好寂寞,寂寞的愁弥漫在我的心间,多少次问自己,我在为谁而痛彻心扉,在每个孤独的夜里,我在也寻觅不到你的身影;在也听不到你亲切的话语。
29、我们期望分别是相聚的前奏,却不知离开了,就是永远不再相见。
30、手帕试不去心灵的伤,睫毛勾不住眼角的泪。
31、孤独的感觉从分手那刻就一直缠绕着我吞噬着我,好像谁能给我一个拥抱,说声;别怕有我呢可是,又会有谁呢?
32、爱的碎片填满我的记忆。眼泪就这样又一次不听话地滑落了脸颊。此刻,谁能温暖我的心扉?谁能带给我意外的惊喜?
33、走过的路,就会留下痕迹,曾经那段美好的过往,伴随着一缕淡淡的忧伤,早已搁浅在我的记忆里。这只是一场爱情的游戏,到最后受伤的还是我自己。我的心已无力承受,我的爱搁浅在离别的路口。
34、时间走得好快,我想和它一起走,走到人生的尽头,只是我动不了,留在原地像脚下生了根。
35、时光一度模糊了容颜,即便刻骨的爱情,亦是在年轮的吱呀中消逝殆尽,只留得一份心情长驻心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