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1
今天小姨从酒泉来了,姥姥说:“你小姨从小就特别爱吃馄饨,今天我们就包馄饨吃吧。”
我们的馄饨是羊肉芹菜馅。等妈妈把馅拌好,我自告奋勇地说:“妈妈,让我和你们一起包,我也长大了。”小姨摸着我的脸蛋说:“好啊,点点长大了。”妈妈刚想让我看她怎么包,我赶快把一叠厚的馄饨皮儿拿在左手心里,右手用筷子头挑一点儿馅,往皮儿里一裹,左右一卷,但就是包不成形。妈妈笑了笑说:“看我的。”她伸手抓过一张面皮,用筷子抹点馅,刮在面皮上,然后纤纤细指灵巧地合在一起,用力一攥,往桌子边上一扔,便出现了一个圆鼓鼓的像猫耳朵一样的小馄饨,翘着两个尖尖的翅儿,让我羡慕极了。小姨说:“点点,你还是去擀面皮吧。”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一小节白面就粗手粗脚地擀起来。
不知怎么的,馄饨皮一会儿像鹅蛋一样扁圆,一会儿像小鸡一样两头翘,一会儿像癞蛤蟆身上的疙瘩,凹凹凸凸就是擀不圆。
“姐姐可真笨,不会包馄饨,也不会擀面皮。”妹妹在旁边笑着说。为了不让自己输给这个比我小四岁的妹妹,我认真地看妈妈怎样包馄饨,我不断努力终于学会了包馄饨,擀面皮,从而也使我尝到了劳动的甜头。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2
星期五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我还在想着老师说的话:“星期天就是母亲节了,大家回家后,每人都要给妈妈做一件事儿……”我做什么呢?正当我苦思冥想时,已经回到了家。
转眼就到第二天了,可是我还是不知道该为妈妈做什么事,并且老师还说过洗碗、捶背什么的都是一年级小朋友干的,我们都五年级,马上六年级了,就要做一些其他事,比如:套被套……对了!我可以帮妈妈套被套呀!我有刚才的沮丧变成了一脸的兴奋。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机会。妈妈刚准备要把被子往被套里套,我急忙制止妈妈,说:“妈妈,今天是母亲节,作为母亲节的礼物,我来帮你套被套吧!”妈妈微笑地说:“好呀,不过,你行吗?”我开心地说:“当然行了,不就是套个被套嘛。”“那你来吧!”妈妈微笑着说。
我照着妈妈平时套被套的样子,把被套拉链先拉开,再用力把被子硬塞进去。妈妈看着急忙拉住我,说:“这样不对,你这样硬往里塞会成团的!你得慢慢的一角一角的往里推,这样才能平坦。”我按妈妈的方法装了很长时间,终于装进去了。但妈妈却说:“很好,你只要再套五个就行了。”“啊!”我叫了出来,套一个都这么累,还要套五个!我硬着头皮套了起来。不过,我也很开心,因为我即完成了老师交代的作业,也懂得了一个道理:不能太骄傲,要虚心才能把事情做好。
一下就收获了这么多,所以我想,这应该是我过的最快乐的一次母亲节了!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3
劳动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并不陌生,其实我们每天都在做着各种各样的劳动,我想你们劳动后一定收获很多,我也同你们一样,但是,就在一次普通的劳动中,却让我感触很深,受益匪浅。
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天空中火红的太阳炙烤着大地,人们都躲在凉爽的地方避暑。我回到了家中正想吃雪糕的时候,忽然看见冰箱下面有很多瓜子儿皮,我有迅速看了一下整个客厅,发现地下的苹果、瓜子儿皮遍地都是,我心想“正好我想体验一下劳动的滋味”,于是,我就关注冰箱门,拿起扫把和簸箕埋头苦干了起来我先拿着扫把弯下腰准备把冰箱底下的垃圾都扫出来,可是扫把太粗了,我探不进去。
于是,我就冥思苦想“怎样才能把垃圾都掏出来呢?”我想了几分钟,忽然灵机一动,自言自语说:“有了”。我赶紧找了一根细点的棍子,网冰箱底下掏来掏去,果然不出我所料,一会儿就都掏了出来,我有利用同样的方法把沙发底下的垃圾都掏了出来,然后我开始左扫右扫,把垃圾都扫在了一起。这事,我已经汗流浃背了,但我就干就说:“绝不能放弃”,我就拿起簸箕,把垃圾都扫了进来,倒在了外面的垃圾桶里。我刚回家,妈妈也回来了,看见我把客厅里的垃圾都扫了出去,夸奖了我一番,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通过这次劳动,我收获很多:这次劳动让我学会了怎样解决困难,我还明白了快乐就在语劳动中!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4
那天,我睁着一双朦胧的睡眼,跟着爸爸妈妈还有大爸大妈来到了玉米地旁边。妈妈对我说:“今天,有一个艰巨的任务——掰包米!”话音刚落,我便立马来了精神,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吃惊的表情中流露出一丝兴奋,我想:掰包米这种事我从来都没干过,一定比抓蚂蚱然后烤它的大腿吃更有意思吧。我十分顽皮地说:“遵命妈妈长官。请您给我半个时,我绝对搞定半片地!”爸爸说:“你连怎掰都不知道,就那么有信心?”,“哼,不就是掰个包米吗?有啥难的!”说罢,便开始了我的行动。我三下五除二便折下了一个玉米,我像对待敌人一样,使劲将它的皮扯了下来,然后重重地摔到地上。这顶多也就用了十五秒,照这样计算,别说半片地,就是一片地也绰绰有余。
我兴奋地举着那个剥好的玉米叫道:“看,这是我剥的,怎么样,技术还不错吧!”正当我沾沾自喜时,妈妈却说:“你掰得不对,应该把玉米穗掰下来,将它的”外套“留在玉米杆上。”我转过身去,对着那些玉米轻蔑地说:“我就不信,你这小玉米有多难对付。”说完,我便又埋头苦干起来了。
也许是玉米生气了,当我把它掰下来时,却带下来了两片外套。于是,我便看大妈是怎么掰的,希望能学点儿技术。
只见大妈先把“外套“从玉米的身上一层一层地脱掉,然后一只手抓住玉米棒,再用力一掰,玉米便听话的掉了下来,我也学着做了几次,慢慢也撑握了窍门。
一个早上过去了,虽然我才掰了七穗包米,可双手却已是生疼生疼的了。可是,再看看大爸他们那双粗糙的、长年与农活打交道的手,似乎忘怯了什么是疼了。
回家后,我吃着那一穗穗黄澄澄玉米,似乎比平日里吃到的肯德基快餐更加香甜,因为,这里不但有农民伯伯的汗水,更有着我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功劳。
通过这一早上的劳动,使我懂得了:学习和种地一模一样,只要先播种下目标,再加以不断的辛勤耕耘,便会有丰厚的收获。更懂得了劳动中能体会到无比的快乐!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5
今天是星期天,早上起来,我把被子一叠,走到书包旁,看看还有什么作业没有做,我显然已经忘了昨天晚上已经把作业写完了。可我还是有一个收获:整理房间。我便忙开了。
我先看见我的书架有点乱,我就把书全都拿下来,按照大小顺序排列整齐。
接着,我又来到爸爸屋,因为他正在做饭,我就悄悄地把被子一叠,把脏衣服放进一个盆里,把废纸收起来,把杂物摆好,再把地一扫、一拖,爸爸屋就完成了。
我又回到我房间里,把玩具整好,又把抽屉里的东西拿出来整好再放回去。我又把我卧室一扫、一拖,我屋也就完成了。
然后,我又来到厕所,把厕所里毛巾、牙刷都摆整齐,再把厕所一拖,厕所也就搞定了。
最后,我来到客厅,把客厅的窗户一擦,桌子一擦,把桌子上的东西摆好,把电视柜也一擦,最后,我又把沙发上的杂物摆好。
因为今天是我的生日,所以爸爸做了我最喜欢的土豆和豆腐菜,菜里还要放蒜,爸爸一个人忙不过来,我就帮爸爸拔蒜。当他做完饭看到我的成果时,虽然没说话,但我知道他心里是暖的,因为他笑了。
通过这次劳动,我收获了许多劳动技巧,如扫地的技巧;一些地方扫不到的用扫把尖去扫。我还体会到家长的辛苦,以后也不会把屋子弄的太乱了。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6
在我们的生活中,每天都有许许多多的收获。它让我们的人生更加丰富多彩,让我们的成长充满欢乐,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在我看来,辛勤的劳动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快乐,更多的是收获的喜悦。
记得去年的五月一日,我去了乡下的奶奶家,我和姐姐一起去田野里挖野菜。田野里的野菜样子可真多,我赶紧蹲下身子,拿起铲子,挖着看似荠菜的野菜,不一会儿我已经就汗流浃背了,可我依然奋力的挖着。当我的小筐装满野菜时,我兴奋地去找姐姐。姐姐才挖了一小点,我得意扬扬地说:“哈,老姐,你才挖了这一点啊!不如我厉害,认输吧!”姐姐看了看我挖的“荠菜”,捧腹大笑,我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姐姐说:“我看还是你认输吧!这一筐野草,吃下去中毒了可不得了!”我生气地说:“不许笑我,先告诉我挖什么样子的!”姐姐慢条斯理地说:“荠菜紧贴地面,叶面没有毛茸茸的感觉,而且是一簇一簇生长的。说着还挖了几棵。
我拿着姐姐挖的,弓着腰寻找“目标”。看到一棵,用手摸一摸,是不是紧贴地面;用眼看一看,是不是没有细毛,在和姐姐挖的对一对,从叶子看到根,仔仔细细对一遍。确定之后,我弯着腰,撅着屁股,腿半弯,用力一叉,铲子叉进了土里。然后一压铲柄,野菜就像坐了跷跷板似的,带着土不偏不倚地砸中了我的脑门。姐姐见了,拍手叫好:“绝!太绝了!”我看着她幸灾乐祸的样子,气得鼻子都歪了,说:“我绝给你看!”我握着铲子,平平地叉进土里,轻轻一提,野菜就被揪着耳朵出来了。我越挖越起劲,越挖越熟练,不一会儿就挖了一筐真正的荠菜,我心里美滋滋的。
晚上,奶奶把我们挖来的荠菜做成了饺子。我细细地品尝着荠菜饺子,感觉真的很美味。爸爸笑着对我说:“这荠菜饺子真好吃,你仔细品尝吧,一定会有收获的味道。”是呀,挖野菜虽然很辛苦,但劳动的收获却是许许多多,它让我体会到了收获的辛苦与快乐。
每一次劳动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我们就是在这一次次收获中得到锻炼,得到快乐,感受着收获的喜悦。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7
今天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帮厨活动,通过自己的亲身体会,头一次知道食堂这些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是多么的辛苦。
我和四个同学分到了一组,我们的第一项任务是洗碗。来到洗碗间,啊!至少有几百个碗要洗。没办法,干吧!为了洗去油污,洗碗全部用的是热水,洗了一会后,手上都冒热气了,而且泡得白白的!真不知道食堂的师傅们怎么坚持的。终于最后一个碗完了,往下一捞,居然还有勺子,我晕……
好不容易完成了第一项任务,紧接着第二项任务又来了,这次是剥桔子。这项任务应该还算轻松,就是将裹在桔子外面的包装袋剥下来。可没有想象的简单。蹲在地上刚剥了几个,我的腰就开始疼了,只能咬着牙拼呐!剥了满满两大筐子后,还不能结束,还要洗一遍,累得我们叫苦连天,可师傅们仍然干劲十足,好像一点也不知道累似的。
我们干的活还算好,那边擦桌子的同学就“惨”了,桌子上面的残渣剩饭发出难闻的气味,有的同学看到都吐了。师傅们却司空见惯,这可能是他们久经考验的结果。
参加完这次劳动,我也产生了一些感想:同学们,我们已经逐渐长大了,不能再像大少爷、大小姐一样,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从半天的帮厨我体会到了爸爸妈妈这么多年来艰辛的付出,我们也要力所能及地去做一些事情,让父母、老师和所有关心爱护我们的人放。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8
付出一分劳动,就会有一分收获,只要你付出了,就一定会有回报。没错,星期五下午,学校进行了大扫除,让我们动手来美化这个校园。
老师给我们分配好工作以后,我们就开始行动了。同学们擦的擦,扫的扫,拖的拖,干的可起劲了,一点都不马虎。
看,一位同学把抹布拿到水池旁,用水的抹布浸湿,再把水拧干,走到瓷砖边擦了起来,左擦擦,右擦擦,对污垢毫不留情,让污垢和瓷砖永别了。
不仅这位同学用心,其他同学也很用功,瞧,那位拖地的同学,也是那么卖力,他先把拖把洗干净,然后拧干水,把拖把放在教室的地面上,然后拖了起来,把地上的灰尘、赃物都拖掉。就算汗流的再多,同学们也不怕,因为他们的汗换来了整洁的校园。
差不多两节课,同学们打扫完了,我们一看,“啊!”我们几乎惊呆了,整个教室焕然一新,每一扇窗户像一面镜子,能照出人影来,地面也光滑发亮,每一面瓷砖光洁如玉,桌椅排得那么整齐。
今天的大扫除,让我真正体会到了老舍爷爷说的“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的道理。劳动后的欢笑是来自心底里的一种快乐!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9
看着那干净整洁的家,我回忆起那天。
周末的早上,我揉着眼睛从那柔软的床上蹦下来吃早饭。只见妈妈正满头大汗地整理屋子,我莫明其妙地问妈妈:“老妈,这么早干什么活?”妈妈笑眯眯地对我说:“我看屋子这么乱,觉得很难受,就想整理得美观些。”我立即兴奋起来说:“妈妈,我也来整理!”妈妈高兴地说:“好呀,你去把所有的卧室整理一下吧!”我蹦蹦跳跳地跑去阳台,拉下抹布,又蹦蹦跳跳地先跑进爸爸妈妈的卧室,擦起了窗户和电脑桌。紧接着,我再次跑去阳台洗干净了抹布,拿起了拖把冲了一下水,用手拧干,到卧室拖起地板来。我累得气喘吁吁,汗水从脸上流了下来。想要放弃,又想到整理好就可以住在一个干净的家了。那股力气又回来了。我拖完了爸妈的卧室又去我的房间拖了起来。拖完地,我拿起抹布把我的书桌擦得干干净净。啊!鲜血从我手心里流了出来,我的手被钢笔刺到了。不过我没有停下来,继续与妈妈一起整理房间。没过多久,我们家被整理得干干净净、舒舒服服的。不过,我却真的累得手脚都动不了了。
瘫倒在沙发上,看着我那温馨、整洁的家,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我这次收获了劳动成果。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10
人有许多收获,但是今天我想说的是劳动的收获。
今天中午,我把作业写完,妈妈就对我说:“女儿,我们今天一起把家收拾一下吧,刚好进行体力劳动。”,我想都没有想,就说:“好呀,刚好我也想休息一下呢!”。于是,妈妈拖地、洗衣服,我忙着找来一块抹布,开始劳动起来。我拿着我的抹布,把我的书桌、窗户台、镜子、茶几等都擦了一遍。后来,我还擦了我的小黑板,擦完后可好了,像一块镜子一样。妈妈看了后,直夸我做得的好,我心里高兴得的也美滋滋的。一会儿,妈妈也把地拖完了。我们一起看着被打扫干干净净的家,真是舒服极了!
今天,我真的很快乐,因为我知道劳动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也能有收获呀!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11
转眼间,时间过的真快,数一年如一日。又到了秋高气爽的秋季,到处开满的鲜艳芬芳的花儿也都谢了,只有那些金菊还在毅然开放;还有那些鸟儿也哼着小曲——小鸟也回归到了属于自己的家,唯独那金黄的玉米在那高高的站立着。
今天我带着热情满怀的心情来到金色的田野里,只见玉米歪着大穗子,粒儿突破包壳的束缚,向人们炫耀。有的玉米的叶子是暗绿、枯黄和铁红色相夹杂,棒子正熟,缨缨子成了黑红色。还有的玉米全挂缨子,淡黄的、紫红的、粉白的,远远望去就像一排排挺立着的梭膘。那鼓鼓的玉米来得那么的生机勃勃。不是我在吹牛,这些玉米大约有黄瓜的两三倍长,这生机勃勃的玉米,怎能会忘记那些农民伯伯的辛勤和汗水呢?
想到这一点儿我眼前仿佛出现当时劳动人民种植玉米的情景,他们使用了五步曲:一春天来了,人民们用犁耙把田里的泥土翻松,为种植玉米准备舒服的家;二然后在田地上播洒种子,弯着腰把种子点进;三播洒完种子就开始往田里浇水,忙完一天,晚上一回到家都累的腰酸背痛,连腰杆都挺不直了;四渐渐地玉米不断的开始长大,绿油油的一大片,农民伯伯又要辛苦地为玉苗除草、喷药、施肥……
五到了秋收的季节,也是玉米成熟的季节,农民伯伯起早贪黑,收割玉米。把玉米在杆上摘完后还得用手板,把一颗颗像珍珠似的玉米粒板掉,农民伯伯的双手都被磨出了水泡。你想一想一棵棵玉米,包含了农民伯伯多少辛劳和汗水呀!当然也包括天灾。比如赶上虫灾,农民害怕把自己辛苦种的粮食被其它昆虫咬掉,农民伯伯自然不是吃素的,拿起手中高科技配制的杀虫剂往上一喷,什么问题都给解决了,他们利用科学种植法,一定产量大增。是呀!在农业上农民伯伯都能用聪明的智慧来战胜困难,哪我们在学习中,难道连努力和勤奋这四个字都做不到吗?
通过他们的种植五步曲,我也对自己研究了我学习的五步曲:一“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利用早上最好的朗诵背诵的时间,将英语单词和重点句子一一搞定,语文要求背诵的课文当然要背熟;二为了提高阅读能力,在家建立了图书角,同学们纷纷来我家,比着看书,写出自己的读后感和心得。三为了上课能更好的掌握新的知识,就利用晚上先把第二天学的课程预习一遍,做到更好的充分准备。四提高写作能力,坚持在校讯通博客里一星期最少要录入一至两篇的博文,多与博友们走访交流;五多做一些题,检验自己的劳动成果。通过我的五步曲,只要坚持,我相信,自己一定也能像农民伯伯一样取得丰硕的成果。
我要不断告诫自己:“做任何一件事都要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才能换来成功。而不能像拔苗助长那些人一样,平时不劳而获,到收庄稼时,却想一拔而出,最后那些禾苗一个个被萎了。
所以,只有经过风雨的人,才会换来彩虹,才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12
同学们一定都知道,只有劳动才有收获,如功夫不负有心人。
每天都看见一些同学在买吃的,而我却没有钱。于是我便开始有点想赚钱了。
早上,我的脑子里忽然冒出了一个想法,想靠自己的劳动赚点钱。咦!噢我可以给妈妈擦鞋子来赚钱呀!嗯!好就这么办了。
于是,我来到鞋柜旁,看见妈妈刚穿的鞋子,我连忙拿起来对着妈妈说:“妈妈,我帮你擦鞋,你得给钱。”妈妈笑着说:“怎么擦,多少钱一双?”我忙说一只一块,两块钱一双。妈妈犹豫了一下说:“太贵了不行。”我见妈妈不乐意了,我忙说打折了,五毛一只,一双一块,可以了吧!果然不出所料妈妈爽快的答应了。我先拿擦鞋布擦一擦鞋的表面,然后擦擦鞋的周围,就连鞋底也用鞋油擦了,最后我把鞋擦得就像刚买的新鞋一样亮。刷着刷着刷完了,刷完后觉得还不过瘾,便找鞋刷了。可这次我向妈妈要钱就没那么爽快了,而却说我每天帮你刷鞋都没向你要过钱呀!我急忙说:“大不了我以后免费帮你刷几次嘛!这次就算了好不好嘛!”妈妈听了我的花言巧语之后还是给了。耶!不到一小时我挣了五块钱了。
我拿着五块钱,心里美滋滋,因为这是我劳动的成果哦!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13
假期是快乐的,是有趣的,是多姿多彩的,也是俱有“酸甜苦辣”的。在我的暑假里,就有这样一件事。
每年夏天,都是玉米大丰收的时候。今年,我随母亲到外婆家帮忙掰玉米。到了玉米地外,我看见它们一动不动的伫立着;走进它们,你会发现,每个玉米杆上只有一个玉米棒,它们像一群捉迷藏的小孩子,躲在玉米叶里,不时的探出头来,好像窥探着美丽的小乡村。清晨,空气清新,我闹着掰玉米,外婆只好依着我,穿上长衣长裤长袜子,并叫我穿上这一身,我才不穿呢,这么热的天气,穿上这一身,我一定中暑。外婆说:“地里有虫,会咬人”我只好穿上长衣长裤。我背上背篓,外婆带我来到玉米地里,教我怎样掰。哇!玉米娃娃的衣服可真多,一层又一层,剥完玉米皮,一个金灿灿的玉米娃娃才就露出了脸,玉米粒金黄金黄的,像一颗颗小珍珠,在轻轻一掰,玉米就挣脱掉了它的衣服,被丢进背篓里,我心里挺高兴的。看看外婆,她已经掰完了三个玉米了,看来,我要加油了。便又开始掰第二个,第三个……掰完第一排,掰第二排。这第二排可没可没第一排这么好掰了。
我问外婆这是什么原因,外婆说:“今年的玉米种有的不同,所以刚才那一排要比这一排好掰。”没掰几个,我的手便很疼了,很想放弃,但看看外婆,她的背篓里已经有很多玉米了,但却任然继续掰着,我便又重拾信心。努力的掰着一个又一个玉米,火辣辣的太阳从山后升了起来,我满头大汗,手背被虫子咬得通红,手心也被累红了。一直到中午,我才和外婆背着满背篓的玉米回家,可玉米很重,我只能背五六个,所以只有分批背,背起我的小背篓,来回四五次。回到家时,我手痛,肩痛,还很热,立刻洗把脸,跑到电风扇面前去和电风扇打交道了。外婆呢,则到厨房去做菜了。
妈妈告诉我,她小时候,每天走几十里路上学回家,一回到家,就放下书包,和姐姐们去割兔儿草,一直到黄昏才回家,回到家,就帮外婆去烧火做饭。一到夏天,也是帮着外婆掰玉米,虫子咬得痛,也没办法,再热再累也得干,那时候还没有电风扇吹。不一会儿,热腾腾的玉米煮好了,我吃着自己掰的玉米,心里美滋滋的,尽管很累,很辛苦,但也很快乐。
我原以为干农活很简单,但干起来觉得并不容易,这次来外婆家帮外婆掰玉米,体会很深,我亲身体验了一次劳动,才真正感受到了"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诗句的含义.每粒粮食都来之不易。这使我想到了我自己,我经常都浪费粮食,不爱惜粮食,我真是惭愧,现在才知道粮食的来之不易,今后,我要珍惜每粒粮食,珍惜一切劳动果食,不能浪费,不能破坏,对公共财物也要珍爱,这就是我这次劳动的收获。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14
自从上次我们五个哥儿们在假日农庄把“幸福”种子播下之后,我这个“老大”便再也没有到小菜地去看那些可能已经长成美味佳肴的菜苗了。难得今天有一个好天气,我们和雨粲两家人一起驾车赶往清源山红领巾假日农庄收菜。
来到门口,只见大门紧闭,门内还有一把锁,起初大家都还以为门被锁了打不开,进不去,所以都很失望。这时,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故事:说是从前有一位国王,他缺少一位聪明能干的大臣,于是便把身边所有的大臣都请来,让他们来打开一扇巨大的、看上去很可怕的大门。许多人都退缩了,这时有一个年轻的人站在门前,用手轻轻一推,门就开了。想到这儿,我便来到门前,用手一推,门竟然打开了。我和雨粲弟弟便冲进“城”内,那一刹那间,我惊呆了。只见田间一大片青葱翠绿,碧绿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点点光亮。曾经地里的小沟清晰可见,如今却被菜叶遮挡得几乎无影无踪。这一切变化得太突然了,我惊讶地向前颠了几步,却踏入了一个大陷阱——臭水沟。这水沟又脏又臭,里面还飘满青苔,我连忙把脚抬出水面后甩一甩,还一边说“真恶心”。在“灌木丛”中,我找到了属于我们的第29号地。“哇,收获好大呀!这回不用买菜了!”我和弟弟使劲地大叫大嚷,直到老爸把我们俩叫停,我们才开始劳动。
可是,我们刚要触到青菜的手却又收了回来,毕竟是新手嘛,总是要有人教才好。正当我们束手无策时,一位农民伯伯从农舍里走出来,我们高兴得差点跳起来。在伯伯的指点下,我和弟弟开始拔菜。我们先把大香菜连根拔起,然后把根掰下来;接着,我们又学掰莴菜叶,就是沿着外围把大叶子掰下来,你可要注意千万别把根拔起来哦;拔萝卜时,只要握住萝卜,用力使劲摇动,把土摇松了,这样拔出萝卜就轻而易举了。在收获时,有个农民阿姨向妈妈推销自己饲养的土鸡,妈妈表示先看再说。于是,我们两个“跟屁虫”也随妈妈一起去看了。来到鸡棚里,公鸡、母鸡、白鸡、黑鸡到处都是,真是“鸡气冲天”。我们选中了一只黑鸡和一只白鸡,阿姨还帮忙宰杀了鸡并装袋让我们带回。
我真佩服那些农民,他们可以一边照看田地、一边饲养家禽,这样收入就高了,农民的日子也好过了。
今天,我们载着一大车的“战利品”回家,看着这一大堆的货物,我琢磨出了一个道理:只要肯劳动,就会有收获;只要有努力,就会有成功;劳动是这样,学习也同样是这样的。我可要向农民们学习哦!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15
每次和爸爸妈妈去逛商场,经过电话手表的柜台前,我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因为这里有一只多功能电话手表让我心心念念很久了,但它价格昂贵,我担心妈妈不会给我买。
直到有一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小心试探妈妈说:妈妈,您能给我买一只电话手表吗?妈妈想了想回答说:那我们来做个约定吧,你可以通过自己做家务赚钱的方式,去买你想要的东西。我爽快地答应了,一想到自己能赚钱了,别提有多激动。
说干就干,这天晚上吃完饭,我就连忙系上围裙,迫不及待地开始收拾碗筷,妈妈负责洗碗,我负责擦桌子和灶台。首先,我拿着用洗洁精水浸过的抹布把油腻腻的桌子擦了一遍,接着开始擦灶台,但由于我个子矮够不着灶台,于是就赶紧搬来了一条小板凳站了上去。我按照妈妈教我的步骤从上往下依次擦了油烟机、瓷砖和灶台。灶台是最难擦的,这里积满了厚厚的油渍,我得先把那重重的锅子拿起来放到一边,然后使出吃奶的力气,不停地来回擦拭灶台,这才将油渍擦干净。最后我又用洗干净的抹布将桌子和灶台重新擦了一遍,以便清除残留的洗洁精水。
看着被我擦得锃锃亮的灶台,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这时,妈妈表扬了我,并且按照约定给了我两元钱,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连忙把钱塞进了储蓄罐里,因为我离自己的目标又近了一步,同时我也深深地体会到爸爸妈妈赚钱的不容易,只有付出辛勤的劳动才会有所收获。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16
从小到大我都是泡在糖罐子里的“软骨头”从来都不知道什么是劳动,劳动能给我带来什么收获?直到经过了汗水的洗礼,我终于知道了劳动带给我的收获是什么!
俗话说“劳动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一个人要想感受到成功的快乐,就得从劳动的开端出发。初出茅庐的我,只能先选择了扫地。我得意的笑了:“不就是扫地嘛,有什么难的?扫把兄,你得好好干哦”。我先从屋角开始扫,拿着细长的扫把笨拙的挥舞着,时不时从沙发底下扫出一支笔,又从柜子底下扫出几个小玩具。哈,这也不是特别难嘛,我眉飞色舞的想着,但又突然垂头丧气地想:“扫地也没多大成果嘛,不就是扫干净了而已。”这时妈妈走了过来,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语重心长的说道:“劳动,劳动,扫地也叫劳动,你劳动了是不可能不会没有结果的,只是你劳动的面太小,看不出来罢了。”果然在妈妈一番话的激励下,我打扫完了客厅、厨房、厕所,仿佛真的看到了劳动所给我带来的光。
当然光有时候明亮,有时昏暗,我到底还是一个“软骨头”免不了有偷懒的时候。
星期六表弟来我们家玩,家里被玩的一团糟。第二天,我和妈妈决定打扫卫生。她负责扫地,我负责拖地。妈妈先把卧室扫了一下,又去别的房间里扫了。我先把拖把用水湿了一下,再把水拧出来,放在地上。然后,我便开始拖地了。我左拖拖,右拖拖;前拖拖,后拖拖,玩的不亦乐乎,而对地却置之不理。妈妈看到我这样瞎胡闹,就说了我一句:“你是怎么拖地的?”这一句话把我从喜悦之中拉了出来,我不再瞎闹了,也开始百分之二百地投入了打扫中。我手拿“拖把剑”,一路杀菌无数,浩浩荡荡地攻下了卧室。妈妈那边也不错,打进了客厅。我继续征战着,在厨房一路过三关,斩六将,杀敌如麻,势不可挡,在我的猛攻猛打下,收复了阳台。我带着胜利的喜悦去找妈妈,哪知妈妈比我更强,连厨房都打下来了。我和她比,还差得远呢!于是,我抢在妈妈之前把其他房间都打扫完毕,以抢战功。
经过这一次学习劳动以及大扫除,劳动已经给予了我许多东西:汗水、劳累、快乐、欣慰、幸福,让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劳动,其实也能让我感受到快乐,让我感受到大人的不容易,与她们的辛苦,更多的还是收获喜悦与成就感!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17
我在睡梦中听见了“太阳光,金亮亮,雄鸡唱三唱……小喜鹊造新房,小蜜蜂采蜜忙。”这样几句清脆的歌声,知道该起床了,我就立刻从床上爬起来。我一边穿衣服一边想:今天妈妈手机的闹铃为什么会是劳动歌曲呢?难道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我转眼看了一眼日历,才知道几天是五一劳动节。
我来到洗手间,看到脏脏的洗手盆,心想:今天是五一劳动节,是劳动者的节日,是不是应该把洗手盆清洗一下呢?我立刻拿来了抹布,用劲地擦着洗手盆,过了一会儿,我看见的不再是一个脏脏的手盆了,而是一个洁白如玉的洗手盆。
我又看到了上方的镜子,已经满是水印了,我想都没想,就用湿抹布擦起了镜子。可是镜子干了我才发现不能再用湿抹布擦了,应该用干抹布才行,我又用干抹布擦了一回。望着闪闪发光的镜子,我高兴地笑了,镜子清晰地照出了我的笑容。
我回头一看,原来爸爸、妈妈也在劳动啊!妈妈正在擦玻璃,擦得可干净了,像新的一样。爸爸正在擦门,他把门擦得直闪光。
结束了一天的劳动,我又情不自禁地唱起来:“太阳光,金亮亮,雄鸡唱三唱……幸福的生活哪里来?要靠劳动来创造!”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18
大年初一的清晨,还在睡梦里的我就被哥哥粗鲁地叫醒,一切准备就绪后,我们俩领着弟妹雄纠纠气昂昂地来到大街上,只见街上已经聚集了很多人了,各色彩旗迎风飞舞,在这寒风阵阵的天气里,不免带来了一番生机勃勃。我也要去选一面自己称心如意的旗子,这时,我看见哥哥正向我的“意中旗”走去,啊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我急忙快步走上前,在一瞬间,我把那旗子像旁边轻轻一挥,哥哥抓了个空,只好干瞪眼,而我呢?早已经排在队伍里了!
说起这个拿旗,是我们溪边村过年的风俗,每到大年初一,这里所有的小孩都到指定地点拿旗,拿着旗把溪边村绕一圈后,在把旗拿回俱乐部了,在这时,就会得到面值一元的糖票。
出发了,老人们站在两旁,敲锣打鼓,跟着队伍一起走。队伍里,有的人三五成群,聊得热火朝天,有的一言不发,低着头自己走,有的家长在身边嘘寒问暖,小心翼翼。这里的路大多是泥路或者大块鹅软石铺成的,很不好走。我们沿着七拐八弯的小路走,不时有人磕到了,摔倒了,可是还是没有放弃,我们每经过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就烧香,放鞭炮,弄得热热闹闹,一派欢乐喜庆的气氛。走在路上,望着家乡的人家,田野,马路,大山……我们深刻感受到了家乡的山水意境,安宁和谐。
走在蓝溪桥上,看着底下水流湍急,一片美好的晨曦映在水面,看着一块块石头潜在水底,看着两岸的袅袅炊烟,听着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听着一路的欢声笑语,这真是一派美丽和谐的景象!
来到俱乐部,从负责人手里接过一张糖票,心里真是无比激动,这是我们走酸了腿换来的,这是我们摔了跤换来的,虽然这一元对不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孩子根本不值一提,但是它是我们的劳动换来的!
在家乡我最快乐的事,就是这大年初一的拿旗活动,不仅因为它的有趣,更因为它的寓意——只有劳动才有收获。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19
十一长假期间,爸爸妈妈带我回东北爷爷家。回去时正赶秋收,我也体验了一把收玉米的经历。
秋风习习,一个个玉米像刚换完衣服的帅哥,从碧绿的衣服换成金黄的衣服,露出的玉米头好像在说:“小主人,快来把我们摘走吧!”
在爸爸妈妈的带领下,我和几个农村朋友在爷爷家的院子里开始扒玉米了!爸爸和妈妈负责把玉米杆割倒,我和李昊阳是把从玉米杆上掰下来的玉米上面的皮剥下来。我在剥皮的时候,底下的根把皮牢牢的抓住,好像一根“定海神针”。李昊阳说:“你可以把它转下来呀!”我半信半疑的说:“好的,我试一试就知道了。”我借鉴了他的方法,果不其然,皮被很容易的剥了下来。我之前还很难剥,现在轻松多了!剩下的两个人负责把玉米杆上的玉米掰下来。
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我们剥的玉米堆成了小山,再看看双手却变得很粗糙,有很多被玉米杆划破的伤口。但我收获了生活食粮,还更让我受益的是精神食粮,不觉一首古诗涌进我的脑海:“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也知道了农民伯伯的不容易,我要做一个节约粮食、爱惜粮食的人。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20
哇!这个苹果可真好吃!
前些年的暑假,我和爸爸、妈妈回到老家————陕西,那儿可是一个“水果的出生地”啊!
这次,我去老家不光是去看望婆婆,还有一个“新鲜活儿”————种苹果。
看过婆婆后,我就迫不急待的拿起铁铲,水桶,小树苗飞快地跑去果林。我首先把土地挖了一个大坑,把小树苗栽了进去,再把土填好。“嗯?怎么回事?”我奇怪的自问道。原来是我把小树苗给种歪了,它歪歪的在那儿站着,样子可真逗人。于是,我又重新把树苗种好,这下可把我累得满头大汗。看了看天上的太阳,它真像一个大火球!“小树苗,你快长大!我好吃大苹果。 ”我在小树苗前许了这个愿。我又来到井边,舀了一大瓢水, 高兴地往桶里一倒,只见水“哗”的一声,猛溅了我一脸。于是,我只好轻轻的倒,这样,水就溅不出来了。眼看装了满满一桶水,可我却提不动。只好认命,把桶里的水减少了一些,这次虽然挑动了,可桶左右乱晃,水溅个不停。水桶时而碰到我的脚,痛得我直叫。
终于到了果林,我累得直喘粗气。但我为了小树苗,不管那么多,先给它解解渴。看着小树苗大口大口地喝水,我开心地笑了。
过了一年,我又来到婆婆家,看见我的小树苗已经成了苹果树,红红的苹果挂满枝。,我忍不住直流口水,赶忙摘了一个放进嘴里。
哇!这个苹果真好吃!苹果很甜,我的心也很甜,因为我劳动了,收获了。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21
劳动是收获的前提,劳动永远是人类生活的基础,是创造人类生活和文化幸福的基础。劳动是生命的法则,也是它最美的果实。红糖甜,白糖甜,不如劳动果实甜。桃花要趁东风开,幸福要靠劳动来。
劳动创造了人类,劳动创造了幸福,劳动创造了一切。同样,这一切的一切的根源也是劳动。劳动是辛苦的,但对有些人来说又是快乐的,我觉得劳动对我而言又是在劳动的过程中快乐着并辛苦着。看,那些人们都在劳动着,流着汗水,笑容挂在嘴边。今天,就让我给我温馨的房间增点光,添点彩吧!“先扫地”,一个念头蹦了出来。我千辛万苦的找到扫把,连找个扫把都这么难,唉,那以后哪?走进房间,左看看,右看看,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开始扫起。果真扫了一会,眼前的景物越来越模糊,四肢越来越无力,不扫了。我把扫把扔到一边,躺在床上。突然,眼前出现了两个非常熟悉的身影,哎呀!那不正是爸爸妈妈嘛!他们的每一天都非常的忙碌,却还是每天坚持打扫卫生,而我却……唉!又一次的拿起扫把,仔细地扫了起来,上扫扫、下扫扫、左扫扫、右扫扫。咳咳,呸!尘土飘得哪儿都是。突然,我想起老师说的话:“扫地之前先泼水,这样尘土就不会乱飘了。”我只好先退出“战场”待“战火”熄灭后再进去。
停了一会,我拿了一盆水泼在地上,开始扫了起来。不到两分钟,脸上豆大的汗水像虫子一样流了下来,我几次都不想扫下去了,可是又被我的意志给挡了回来。五分钟后,我把全部的地方都打扫干净。
我打开窗户,一阵风吹来,翻开了我的书本。一缕阳光射进来,正照到新翻开的那一页上面。我望着清澈的天空,我的心里很舒畅,因为我感受到了劳动的快乐与辛苦,又体会到了爸爸妈妈的艰辛,认识到了只是对我们的重要性。劳动是社会中每个人不可避免的义务,我们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都是由劳动、由人的聪明的手创造出来的。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22
放假了,我在心里想:暑假除了要完成学习任务外,还有要玩得痛快,还要有收获。于是,我订了一个暑假计划,其中有一条就是做家务活,每天必须做一件家务事。
放假这几天,我早上一起床就开始整理床铺、叠被子,奶奶直夸我懂事了。我心里还真高兴。我有时倒垃圾、有时拖地、有时帮奶奶买东西。有一天,我在拖地的时候,爸爸看见了,他高兴的说:“小新,你都会做家务事了,如果你每天帮助奶奶做一件家务事,我就奖给你五元钱。”听说奖五元钱我可高兴了,连忙说:“好啊,你说话要算话哦!”可是我一想,做家务是应该的,怎么能要钱呢?我就又对爸爸说:“我不要你的钱。”这时,爸爸妈妈齐声说:“怎么啦,你不当小皇帝啦?告诉你做家务是应该的,但是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也是可以的。”我想了想还是同意了,我决定用劳动换来的钱去购买学习用品,他们都欣慰的笑了。
以前我总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没有体会做家务的辛苦,现在我的奶奶老了,我要为她多分担家务事。而且我也知道了只有亲身体验,才能感受到劳动的快乐和收获的喜悦。
我要继续坚持每天做一件家务事,从小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23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早早地起了床,因为今天我们要假日小队活动,我们的“目的地”是美丽的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我们“心连心”小队在早晨8点左右集合,到齐以后大家简单地商议了一下,安排好拼车人员,就分别上了四辆车子,驱车前往“目的地”。和我们一车的是苏启玄和他妈妈,所以我们是带路的头车。一路上,我们一边欣赏着窗外美丽的风景,一边随时关注后面的车是否跟上。随着苏启玄妈妈的指引,我们四辆车子平安抵达了美丽的之江校区。
停好车,我们先跟导游——苏启玄妈妈去参观已有百年历史的美丽校园:上红房、下红房、图书馆……一座座充满历史文化沧桑感的优美建筑让我们震憾,每一座房子都有着自己的故事。随着苏启玄妈妈的讲述,让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认识了很多曾与这座美丽校园结缘的名人。当然,我们也没有忘记今天的任务,一路上采摘或捡拾一些美丽的树叶。
参观完校园,我们来到了苏启玄妈妈帮我们安排好的地方,开始了我们今天的工作。首先,我们进行了分组。第一组,是爸爸妈妈组,他们帮我们先完成制作叶脉书签的第一步:用药水煮树叶。第二组,就是我们小朋友们了。我们自由组合,一起制作树叶贴画。
等我们制作好各自的树叶贴画,爸爸妈妈组也完成了煮树叶任务。于是,换我们上场开始按照妈妈教的方法,小心仔细地用牙刷一点点地刷掉叶肉。这是一项精细活,必须非常的小心,用力也要非常轻柔,否则很容易将叶脉刷断。我们刷了好久,还没刷好一片叶子,于是就有几个同学不耐烦了,他们扔下牙刷跑出去玩了。只有我、郑丹颖、张嘉乐还一直在坚持不停地刷着,终于,张嘉乐第一个完成了,很快,我和郑丹颖也完成了。看着我刷好的叶脉,虽然有些地方被我刷断了,可还是很漂亮,真是很有成就感。经过妈妈帮忙加工,他们更加漂亮了。
这些书签我百看不厌,虽然它们没有商店里的书签那么精美,但这是我们辛苦劳动的果实,我觉得我的书签是世上最美的!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24
因此我认为,任何人的劳动成果都应受到称赞,任何人的劳动都应受到尊重。劳动不仅伟大,而且神圣。从某种意义上说,劳动创造了人类,创造了历史,创造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几千年来,中国人民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丰富的智慧,辛勤劳作,艰苦奋斗,创造发明,改造自然,对全人类、对整个世界作出了无比巨大的贡献。有耕耘就有收获,有劳动就有成果。这种成果是劳动的结晶。任何一种劳动,都能创造财富,对人类都有贡献,所以,任何一种劳动都应受到尊重,劳动果实应该倍加珍惜。
劳动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做工是劳动,务农是劳动,教书育人是劳动,保护美化环境也是劳动。
比如,当太阳还未升起,人们还在梦乡的时候,那些被称为"大地美容师"的清洁工人,早已忙碌起来,他们投入到清扫街道、铲除垃圾的劳动中了。当人们呼吸着新鲜空气走在清洁的马路上,心情无比舒畅时,而他们已悄然隐去。人们应该意识到,是这些"美容师"付出了辛勤的劳动,美化了我们的环境和生活。还有那些建筑工人,冒着严寒酷暑,将一砖一石盖成大楼;油漆工人,满身油污,使墙壁增彩生辉。那些雄伟的巨厦楼舍,那整洁的内外墙壁,是多么壮观美丽。还有那些雕刻家在公园、路旁经一刀一石穿凿修饰的栩栩如生的塑像,无不给人以美的享受。所有这一切不都是这些劳动者辛勤劳动的成果吗?这些用心血、汗水换来的成果,受到尊重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有些人却不是这样。他们随地吐痰,乱倒乱堆垃圾杂物,在墙上乱写乱画,在塑像上乱涂乱抹。这种不尊重别人劳动的行为是不文明和缺乏公共道德的表现。推而广之,不爱护公共财物,不爱惜粮食,不关紧水龙头,上课不专心听讲,随便说话……都是不尊重别人劳动的表现。作文
让我们不断提高觉悟,加强修养,养成良好习惯,爱惜别人的点滴劳动成果,尊重别人的劳动吧!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25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我和爸爸妈妈、叔叔阿姨他们去一个鸟语花香的云乡旅游风景区游玩。在回家的路上,我从窗户往外看,发现公路两旁那些干枯的田野里,有比较靠近公路的几块地绿油油,还有一些“小红点”点缀着。因为这块田像是“春风满面”似的,所以显得格外突出。我问妈妈这是什么,妈妈说这是摘草莓的地方。
我对妈妈说:“我们去摘草莓吧!”妈妈扭过头来对我说:“好呀!”
我们进了草莓棚,草莓红彤彤的,像个害羞的小姑娘,躲在草莓的叶子下面了。我迫不及待地就想摘一颗来尝,一开始我都摘外形好看的,放在嘴里一吃,啊好酸呀!旁边有一位阿姨在说,只有又大又红又尖的草莓才好吃呢!
我把一颗草莓小心翼翼地扶起,放在手里感觉沉甸甸的,它真是又大又红又尖的,我想:这一颗草莓一定会很甜的。我把它摘下来放到嘴里一咬,一股香甜的味道流入我的心窝。这颗草莓真是太甜了,比在大街上买来的还要甜一百倍,因为这颗草莓是我亲手摘来的。我就按照这个方法去摘。我刚要摘时,有人在叫这里有一颗更大的草莓。我一转头去看,有个人正对着我拍照,原来是我的弟弟在作怪。大家就这样在嘻嘻哈哈中摘了满满两筐草莓。
回家后,我们尝了尝草莓,我觉得格外的甜……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26
今天晚上,我做完家庭作业,妈妈就下班回来了,妈妈做晚饭,我就在一旁一边陪妈妈说话,一边想着怎么才能帮妈妈做点事情,可是我怎么也找不到帮忙的地方,这时爸爸也回来了,看到我在一旁焦急的心情,就悄悄地对我说:“待会儿咱们开展个比赛吧,谁吃饭最慢,吃到最后,就刷碗。”我向爸爸做了个鬼脸,爸爸懂了我的意思,就是不告诉妈妈。可是吃饭的时候,我却把这件事情忘了,仍旧慢吞吞的吃饭,坏爸爸也不提醒我,吃完饭我爸爸突然提出谁吃到最后谁刷碗,坏了,我急了,可却不敢耍赖呀,只好乖乖的收拾碗筷。可怎么刷呢?我一边回忆着妈妈以前刷碗的过程,一边实践,可是我倒的洗洁精太多了,泡沫满池。我却开心的一边刷一边唱:“我嘻唰唰,嘻唰唰,哦,哦,”啪!妈妈赶紧跑过来说:“什么声音?”。我的脸一下子红了。碗摔破了呀。妈妈心疼的生气了,可爸爸却耐心的对我说。慢慢就学会了。
我哭笑不得,心里暗暗的想:“我虽然把碗摔破了,同时也学会了做家务”。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27
劳动不仅仅是指在田地里辛勤地耕种;劳动不仅仅是指在家里做做家务;劳动不仅仅是指在外面打工挣钱。劳动不仅有体力劳动,还有脑力劳动。每一天在校园里勤奋读书、开动脑筋,也是一种劳动。
“劳动是一切知识的源泉。”知识是通过勤奋学习、努力奋斗所得,而勤奋学习、努力奋斗也是一种劳动。只不过这是脑力的劳动罢了,但它收获的果实,对我们来说同样重要。它让我们收获的,是知识,是智慧。
课堂上,是我们打开思维的最佳时机,也是我们思维最活跃的时期。我们尽情地展现自己的才能,为大家分享自己独到的见解,认真专注地倾听老师的讲解。课堂上短短的几十分钟,我们的思维得到了翱翔。这也是劳动,通过这个劳动,我们收获的,是沉甸甸的知识。
课间里,到处都是我们奋笔疾书的身影,我们拿出一本又一本的书,打开一本又一本的资料。不停地查阅,不停地思考,去发现新知识,巩固旧知识。这也是劳动,通过这个劳动,我们收获的,是满满的财富。
在课后,我们仍在努力地奋斗,直到夜晚。每家每户相继进入甘甜的睡梦中,一盏盏灯相继熄灭。而我们,还亮着一盏灯。提着笔,继续奋笔疾书、埋头苦干,困倦依然不能阻挡我们学习的动力。这也是劳动,通过这个劳动,我们收获的,是珍贵的宝藏。
正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在校园里种下了属于我们自己的知识种子。通过自己不断地劳动,不断地学习,去浇灌我们的种子。让种子生根发芽,直到它开花结果,让我们收获丰硕的知识。
校园,也是我们劳动的一番天地。在这里,我们种下了自己的种子,在这里,我们奋笔疾书、埋头苦干,辛勤劳动只为收获我们那成功的果实。我们付出了多少,就收获了多少,“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就是这个道理吧。我们日以继日地劳动,换来的是最沉重、最宝贵的知识与智慧。
这样一来,并不是只有靠体力的劳动,才会收获。我们作为学生,脑力劳动同样重要,只要我们肯付出,只要我们去劳动。我们所收获的,定是满满的知识。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28
今天是五一国际劳动节 ,学校放假。我决定利用这一天卖报纸 ,通过努力赚钱。
于是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我妈 ,她同意了 ,给了我30块钱。我把童车推到邻居阿姨的报摊 ,批发了一些报纸。把他们放进车里后 ,我来到70路公交车站 ,大喊 :"卖报纸!卖报纸!每股50美分 ,快来买。"过了很久,我的`脸被太阳烤焦了,心想:怎么没人来买报纸?正当我要打退堂鼓的时候 ,一个大叔终于来给我买报纸了。我激动得赶紧双手把报纸递给他,大声说:谢谢叔叔给我买报纸!渐渐地,很多人来买我的报纸。这时候我汗流浃背,但看到客户收报并及时了解当天消息的表情,心里甜甜的,好像吃了蜂蜜一样。
几个小时后 ,报纸终于卖完了。我数了数钱。我花了30元买了一份报纸。现在是38元5角。我算了一下 ,赚了8块5毛。我兴奋的跳了起来 ,然后给路边的一个乞丐奶奶捐了五毛钱 ,拿了38块回家。
我高兴地跑回家 ,一进门就迫不及待地喊:"妈妈 ,妈妈。我赚了八块钱!我赚了八块钱!"忙碌的妈妈听到我的声音 ,跑过来 ,把我抱在怀里 ,一边擦汗一边笑着对我说 :“你干得好 !你用你的努力为人民服务,我的女儿已经长大了!”我听了妈妈的话,开心地笑了。
虽然今天卖报纸有点辛苦 ,但能体会到劳动的荣耀还是幸福的。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29
每个人都收获了一些东西。比如快乐;比如勇气;比如在一次得了一百分时的喜悦心情。而我,在一次劳动后的成果中收获了快乐。
一天,我在外面玩游戏,忽然。妈妈给我打电话,我当时玩得太开心了,没有听到,但十秒后,电话自动接了,我这才听到,我梳理了一下自己的喉咙,说:妈妈,什么事情呀?原来是妈妈让我回家收拾房间?我依依不舍地回家了,回到家,我很不情愿地走到房间,慢吞吞地收拾起来。
我才刚收拾,就不想收拾了,心想:这么多,怎样才能收拾完呢?如果要收拾完,那就是要猴年马月了。正当我低声叹气时,传来了一个声音,加油,我一定行的,我不能被困难打倒,我要加油!听了这句话,我顿时感觉有一股力量在推送我前进,这时,我的手情不自禁地动了起来,我开始全神贯注,认认真真地打扫,勤快得简直张一只小蜜蜂。我扫了一个小时,终于打扫完了。
夕阳已经照到阳台上,秋风吹进来,暖暖的,我收获了劳动的成果,同时我也收获了快乐。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30
做任何一件事,只要付出了努力,就一定会有所收获,虽然有时候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但一定会有所收获,哪怕只是一点小小的快乐。
有一天晚上,我和妈妈坐汽车去姥姥家,第二天早上起来,窗外有一层薄薄的雾,一切都显得那么灰暗。刚睁开眼就看到了这一切,和我在市里的家里看到的早晨还真有些不一样。过了一会儿,妈妈进来说,今天有一个艰巨的任务——掰玉米。有气无力的我马上打起了精神,我想这应该比抓住一只蚂蚱,然后烤着它的大腿吃更有意思吧。
我三两下穿好了衣服,然后跑到院子里,看到有一对玉米棒子,就随手拿了一个,接着我开始掰了,可是那些玉米粒儿就想和我闹着玩儿一样,就是不下来,我就使劲的一颗一颗的往下扒,结果与米粒儿粉身碎骨了,我的手也火辣辣的疼。这下我慌了,我就跑去看姥姥是怎么掰的,只见她左手拿着玉米棒子,右手轻轻一用力,几十颗玉米粒儿就乖乖儿的下来了,看来是我没掌握技巧。我也照着姥姥的方法去做,刚开始怎么也掰不下来,练了好长时间才败下来。经过了大半天的努力,我们终于掰完了那一堆玉米棒子。
不掰不知道,一掰真奇妙。望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别提心里有多高兴了。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31
俗话说:“劳动最光荣”。那么,劳动的快乐又是什么呢?你们想知道吗?那就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这天下午,一阵欢快的叫声,打破了宁静的教室,是什么事让我们如此的快乐呢?那就是——大扫除。午休铃一响,副班长一个箭步冲上讲台,拍了拍桌子,板着脸严肃地说:“今天老师不在,但是大扫除的事还是必须得漂漂亮亮地完成,不可以辜负老师的期望!”我们听了,立刻坐得如一支笔一样直,其实欣喜若狂,等着副班长的安排。
副班长看了我们一本正经、严阵以待的样子,开始调兵遣将。“你们扫地,你们提水,你们拖地,你们擦桌子……好,劳动时不能嘻笑打闹,必须严肃对待,开始行动!”话音刚落,同学们便如火如荼地忙活了起来:有的拿着笤帚一丝不苟地扫地;有的拿着黑板擦擦着黑板;有的哼着轻快的歌、擦着桌子;还有的胀红了脸、提着满满的水……“唰唰”的扫地声和同学的欢声笑语汇成了一支动听的交响乐,洋溢在整个教室里。看着大伙儿满头大汗的样子,我心里美滋滋的:“一起劳动的感觉真不赖!”不知不觉,整个教室亮堂堂的,副班长还有模有样地检查“卫生漏洞”呢!一有发现,同学们就得手忙脚乱地立刻整改。太有意思啦!
我们一起劳动,在劳动的过程中收获快乐,再忙再累也值得,你说是不是?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32
勤劳是一种美德。有了勤劳才会有了收获,还会增加一份快乐。
我们家的阳台上种了许多植物。有一回,妈妈教我怎样种葡萄,我仔细地听着妈妈的每一句话,她说一句,我就按照他的每一句话一步一步得来种。
首先准备一些葡萄籽儿和几根木棍,然后把一些稍微上面一点的泥土用双手往两边抛,把葡萄籽儿放进去,又把那些抛开的土盖上,最后把几根木棍插进土里。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葡萄架。
我每天早晨都要给它浇一次水。清晨,傍晚,夜晚,深夜,凌晨他可以呼到新鲜空气,白天它可以在阳台上享受到阳光的温暖照射。
我观察了他的生长过程,他先长出了一些小小的葡萄苗,然后葡萄苗慢慢长高,缠在木棍上,就这样,经过葡萄苗上就会结出许多葡萄。
看到我种的葡萄籽变成了那么多的葡萄,我心里甜滋滋的,非常的开心,还觉得挺神奇的呢!之后,我还摘了一串葡萄把它洗得干干净净的,和家人一起吃着酸甜的葡萄。
从那以后,我更加喜欢上了种植物和食物,通过这次经历,使我收获到了劳动的喜悦。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33
今年秋天,妈妈买回来了一盆绿萝花。
绿萝是那么碧绿,是那么可爱,仿佛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接下的日子里,我每天都会给它浇水、施肥,还会带它去晒晒太阳。我把它抱到窗台上,给它讲故事。这时,我突然发现,它那可爱的叶子真像是许多可爱的小耳朵,在聚精会神地听故事呢!
我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绿萝。总觉得自己像一位称职的保姆,细心地照顾着可爱的绿萝宝宝,希望它快点长大。
这天,我惊喜的发现绿萝宝宝长了几厘米。过了两天,又长了几厘米。绿萝宝宝总算没有辜负我对它的期望,几个月后,终于长大了!叶子都垂到地面了。
绿萝的生命力也非常顽强。记得有一次,我把绿萝宝宝抱到窗外晒太阳,可是却忘了将它抱回来。到了晚上狂风暴雨。第二天早上我起来一看,绿萝已经奄奄一息了,我伤心的哭了起来。可是没过几天,它居然又生机勃勃地站了起来!我激动得手舞足蹈。
一阵微风吹过,绿萝的枝叶舞动着,好似一位姑娘正在梳理自己飘逸的长发,美丽极了!
在这个收获的季节中,我也收获了劳动的喜悦!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34
我们各种人,各行业,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比如:秋天到了,农民伯伯会有果实累累的收获。今天,我来说说我的收获。
今天中午,我和老妈吃完饭,就拎着兔子笼去白河公园散步。
到了公园,我先找一块草地,让兔子从笼子里出去散散步。我看中了一块草地,草坪上长着小片的苜蓿草,我迫不及待地想采一根,老妈过来了,并且认真地对我说:采苜蓿草要抓住底下的部位,要不采的太短,兔子还没吃就掉了我按照老妈的方法去做,果然摘出了好长的一根。接着,我给自己加大难度,我又摘出了一把,么每根都好长,我又摘了第二把、第三把儿
然后我们换了一片草地,这里的草要比刚才的那片草地的草更多。我又把兔子放了出来,两只兔子正在欢快地吃,努力地吃,快速地吃,直到吃饱为止。
两只小兔子吃饱了,休息了一会儿,就开始不自由主的蹦。小白兔一会儿跑到这儿,一会儿跑到那儿。而小灰兔呢?它只是悠闲地走,让它跑它不跑,让它睡它不睡,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
溜兔子这件事看似简单,实际上这件小事非常的难。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35
冬天,又是一个银装素裹的时节。我到井楼和二伯一起去收菠菜。油井旁的田地里,绿油油的麦苗在风中跳着欢快而轻盈的舞蹈,就像海上的波浪此起彼伏;我们的菜地里那一颗颗肥硕的菠菜摇动着身躯,仿佛在向我们挥手,让我们知道它在那里。这让我不由得想起我和二伯夏天播种的情景……
又要去井楼看望二伯啦!不知道这次会有什么惊喜呢?记得上次去,二伯把小水塘里的水抽干让我去抓鱼,上上次去二伯带我去溜花生,这次呢?不行,前两次去都光顾着玩了,这次去一定得帮二伯干点什么。我的脑子飞快的转动着。半个多小时的车乘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一下车,就见到二伯从一家商店里走出来,双手神秘的背在身后,我问他手里拿着什么,他把双手向前一举:“当当当当,菠菜种子,你也帮我一起去种菠菜吧!”哈!英雄所见略同,我正想帮他干点什么呢!我一口气答应下来。
我随着二伯来到了他开辟的小菜园,别看那小菜园只有两张床并在一起那么大,我们家的餐桌上却总也少不了一盘来自它的青菜。
二伯先拿来铲子,把土地铲成一条一条的,我问二伯为什么这样,二伯告诉我那叫垄,它让每棵菠菜之间形成间隔,让菠菜长的更开,每一棵都能吸收到阳光的照耀,长得更大。我恍然大悟,回屋拿了个小铁铲,学着二伯的样子也拢起地来。
半小时后,二伯已经漂漂亮亮把地拢了一大半,他又看了看我拢的,不禁哈哈大笑,我拢的地,间隔小,并且弯弯曲曲,像一条条细细的小蛇。二伯只得进屋拿了个锄头,把我拢的地又犁了犁,然后再自己再拢一遍。
地拢好了,该撒种了,二伯拿着刚买来的菠菜种子,用三个手指抓了点儿,均匀地撒在拢好的菜地,每个垄抓了三次,我不放心的问:“就这么点种子,太少了吧!”二伯笑着让我看袋子上的说明:每袋能种两分地。哇!这小小一袋种子够二伯那块地用上两三次呢!
二伯撒完种,又把垄上的土拔了一点到坑尘洼处,然后在坑洼处踩了踩,洒了点定根水。我也学他的样子在垄上拨了点土下去,踩了几脚,好象没那么容易,我踩得有点重了,把松松的土壤踩出了好几个脚印子,刚刚帮了倒忙后,我感到很惭愧:一定要把之后的事情干得漂漂亮亮的。我便在坑洼上压路机般的碾来碾去,二伯过来看时,我已经把土碾得像石头一样硬梆梆的了。
过了几个月,二伯兴奋的打来电话:“我那儿的菠菜熟了!你踩得那行长得最肥!快来收吧。”哇!真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呀!有了当初的劳动,才会有今天收获的惊喜。
我再次踏上了去井楼的巴车……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36
抗战英雄说:“走过了长征,挺过了抗战,历经南征北战,才知新中国成立的艰难。”我说:“劳动过,体验过,才知收获如此不易!”
“你看看你,都胖成什么样了,整天不动,跟我下田地去劳动去!”妈妈的话,使我警醒。不敢违抗妈妈的我只好关掉电视,磨磨蹭蹭的从床上下来,慢慢悠悠的收拾,极不情愿地拿起劳动工具跟着妈妈来到了田地里。
一眼望去,干瘪的玉米秆站立在田地上,偶有微风吹过,叶子呼啦啦的响,玉米杆也时不时晃动两下。看着大片大片的玉米,我心想不知道啥时候才能弄完。
终于要投入到割玉米的劳动中啦。我站在地头看着父母拿着镰刀,手起杆落,心里满满的都是艳羡。可是,当我向一棵玉米杆砍去时,要么它一动不动,依然坚挺的站在那里;要么它晃来晃去,仿佛是在嘲笑我。于是我拿起镰刀,一下,两下……终于玉米杆倒,可是父母却不满意。妈妈走过来,让我弯着腰,左手抓着玉米杆结棒棒的地方,右手用力挥起镰刀,朝玉米根部砍去,果然手起杆落,速度快了不少。可是不一会儿我就是汗流浃背,而且也累得总想蹲下去。他们看我不行,就让我去剥玉米,我点点头,投入到下一份差事中。
这也不是个好差事,剥玉米时,玉米叶在我脸上划来划去。母亲这时向我走来,她对我说:“你知道为什么我让你来干活吗?”我答:“不就是因为嫌我太懒!”母亲笑了笑,不说话。
夕阳下的余晖布满了天际,如同色彩缤纷的画卷。这时妈妈语重心长的说:夕阳西下是太阳工作一天要休息了,你劳动一下午有什么收获呢?我面对妈妈的问题,不知该怎么回答,我只是站起来,环顾四周。
晚上我冥思回忆了今天一天的活动,眼前浮现的,是父母劳动时的艰辛:汗水从他们的脸颊上流下,一滴一滴浸透了他们的衣衫,我感到一阵阵心酸。到了饭点,我看到那碗白米饭,不禁想到“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啊,原来劳动的收获是真的不容易。
收获和付出是成正比的,只有劳动过,亲身经历过,才知收获是如此的不易。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37
上个星期六,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外婆家探望外公和外婆。
一进院子,外婆就立刻带我们去了菜园。她激动地说:“嘉嘉你看!我们几个月前种的玉米熟了!”我心里一阵狂喜。看着一株株高大的玉米,正吐着银色的丝呢!玉米叶绿绿的,好像一块块碧玉,里面还有金黄色的玉米粒,十分好看。随后我摘了几个玉米进了屋子,把叶片拔去,一个个金色的玉米便躺在我的手中,还不停地打着滚儿。外婆把几个玉米烧熟,让我们吃。我们拿着金灿灿的大玉米,脸上露出了笑容。
“啊呜”一口,我把玉米粒吞进了肚子,仔细尝尝,我感觉有一股甜甜的味道;再咬一口,我觉得不止是嘴上,连我的心里都是甜蜜蜜的。这大概就是幸福的味道吧!
这天晚上,外婆烧了七只玉米,虽然一点饭也没有烧,我们只吃着玉米,大家照样很开心。因为这些玉米都是我们自己种的,无数次浇水、施肥,才培育成这些玉米,才让这些玉米变得更加香甜。
我觉得劳动后的收获就是幸福!
劳动的收获作文 篇38
秋天,又是一个收获的季节,我来到了家村老家.田里,那金灿灿麦子此起彼浮,就像大海上的波浪,一波三折.火红的荞麦在微风中跳着欢快而轻盈的舞蹈.那一个个硕大的玉米正站在玉米杆上极目远望,等待着农民伯伯的收割呢.
那天,我睁着一双朦胧的睡眼,跟着爸爸妈妈还有大爸大妈来到了玉米地旁边.妈妈对我说:“今天,有一个艰巨的任务——掰包米!”话音刚落,”话音刚落,我便立马来了精神,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吃惊的表情中流露出一丝兴奋,我想:掰包米这种事我从来都没干过,一定比抓蚂蚱然后烤它的大腿吃更有意思吧,小学生作文:我收获了劳动的快乐。我十分顽皮地说:“遵命妈妈长官。请您给我半个时,我绝对搞定半片地!”爸爸说:“你连怎掰都不知道,就那么有信心?”,“哼,不就是掰个包米吗?有啥难的!”说罢,便开始了我的行动。我三下五除二便折下了一个玉米,我像对待敌人一样,使劲将它的皮扯了下来,然后重重地摔到地上。这顶多也就用了十五秒,照这样计算,别说半片地,就是一片地也绰绰有余。
我兴奋地举着那个剥好的玉米叫道:“看,这是我剥的,怎么样,技术还不错吧!”正当我沾沾自喜时,妈妈却说:“你掰得不对,应该把玉米穗掰下来,将它的”外套“留在玉米杆上。”我转过身去,对着那些玉米轻蔑地说:“我就不信,你这小玉米有多难对付。”说完,我便又埋头苦干起来了。
也许是玉米生气了,当我把它掰下来时,却带下来了两片外套。于是,我便看大妈是怎么掰的,希望能学点儿技术。
只见大妈先把“外套“从玉米的身上一层一层地脱掉,然后一只手抓住玉米棒,再用力一掰,玉米便听话的掉了下来,我也学着做了几次,慢慢也撑握了窍门。一个早上过去了,虽然我才掰了七穗包米,可双手却已是生疼生疼的了。可是,再看看大爸他们那双粗糙的、长年与农活打交道的手,似乎忘怯了什么是疼了。回家后,我吃着那一穗穗黄澄澄玉米,似乎比平日里吃到的肯德基快餐更加香甜,因为,这里不但有农民伯伯的汗水,更有着我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功劳。
通过这一早上的劳动,使我懂得了:学习和种地一模一样,只要先播种下目标,再加以不断的辛勤耕耘,便会有丰厚的收获。更懂得了劳动中能体会到无比的快乐!
第一章莽莽苗疆,离京城有数千里远。这儿野林蓊郁,山绿水青,大地浩瀚无爆蕴涵着原始活力,与京城的华丽精致截然不同。莽林边缘,有个地方,名为虎门口。从数十年前,陆续有中原人士来此开垦,聚市为镇,聚镇为城,跟苗人交易、相处、通婚,久而久之,虎门口已成了苗疆最大的商城。虎门口占地辽阔,整座城以石板筑成,在苍郁莽林中,如同一座堡垒,城内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一队人马,远从京城而来,风尘仆仆的来到虎门口。这儿虽然地处苗疆,但不少中原商人,均不远千里,来此采买商品,脑筋动得快的汉人,便在这里盖了客栈,往来的商旅,大多在此落脚。为首的男人骑着一匹高壮的栗马,身穿暗青色衣裳,看得出是上好的材质。“五姑娘,到了”走到马车前,恭敬的说道。沈默。车厢内一片寂静,无人回应。男人皱眉,再度出声。“五姑娘。”还是沈默。随行的仆人走到车窗外,低低喊了几声,仍是听不见回音。“呃,石总管,我想,大概连日舟车劳顿,五姑娘太累了!所以这会儿睡着了。”人们声说邋.看着车厢上的软帘!却没胆子去掀。男人挑眉,扯起嘴角,而后伸出双手,托住车厢的两角。接着,他气运双臂,庞大的车厢,彷佛毫无重量般,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啊!石冈,发生什么事?”车厢内传来惊叫,软帘中钻出一颗小脑袋,钱贝贝满脸睡眼惺忪,与周公的棋局,硬是被打断。石冈搁下车厢,一脸从容。“没事。”“但是,刚刚车子晃个不停呢!”她又困又迷惑,低头看看车厢,再看看面无表情的石冈。怪了,刚刚真的晃得好厉害!“五姑娘大概是作了噩梦。”“是吗?”钱贝贝困惑的说道。“车内肯定睡得不舒服,不如等到入了客栈,您再好好休息。”石冈提议。“喔,到了吗?”她坐在车厢口,慵懒的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稍微梳拢如云秀发后,才轻盈的跃下地。“是的,已经到了虎门口。”他恭敬的说道,走在前方,替钱贝贝开路,一双内敛的眸子,不忘留意四下状况。掌柜眼尖,从那几匹千里名驹、精致华美的马车,立刻猜出这些人肯定来头不小。他火速上前,还吩咐伙计,将马匹跟马车都安顿妥当。“客倌,是住店吗?”他热络的说道,视线一转到钱贝贝身上,灵活的舌头瞬间打了结。不只是他,就连客栈里的人们,瞧见门口那花容月貌的美人儿时,也像被勾了魂似的,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吵杂的客栈,陷入一阵寂静。苗疆偏僻,不常有汉族的年轻女子走动,而钱贝贝的美貌,更是走到哪儿,都会引起骚动。她窈窕娇小.穿箸一件及地的鹅黄色斗篷,领口的白狐圈,圈箸那张精致的小脸蛋。因为先前的小睡,秀发微乱,添了一丝娇佣。水汪汪的眼儿、红润的唇,那五官不但美丽,还有着三分甜美、七分慧黠,让人只瞧上一眼,三魂七魄就全飞了。石冈还没回答,身后就传来清脆的叫唤,下了指示。“先用餐吧,我饿了。”她说道,伸出白嫩的双手,遮在红润的唇上,懒懒的打了个呵欠。对自个儿容貌引起的震撼,她早已习宫也不顾众人的注视,迳自挑了张乾净的桌子坐下。石冈没有作声,在钱贝贝后头站定,像尊门神似的杵着。掌柜不敢怠慢,连忙吩咐上菜。没一会见功夫,好酒好菜已摆了满满一桌。“石冈。”她唤道。“在。”“坐下。”她还替他拿了双筷子,搁在桌上。“五姑娘,尊卑有分。”石冈淡淡的说道。他当了钱府数年管家,一向条理分明。她翻了翻白眼,又拿了两个杯子,分别摆好。“这不是家里,没那么多规矩。再说,我可不要一个人用膳,怪闷的。”“不行。”钱贝贝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的补上一句。“这是命令。”软的不行,她只能来硬的。石冈的下颚微微一抽,这回,他不再吭声,总算在她面前坐下。他有足够的经验!知道钱家的女人有多固执,一旦下了决定,就难以更改。“瞧,这不是很好吗?两个人一块儿吃饭,比我一个人坐着吃,你站着看好多了。”她弯起红唇,露出个颠倒众生的笑容,满意的举起竹筷,品尝着不同於京城的苗疆菜肴。那双水汪汪的眼儿也没闲着,她睁大了眼瞧回去,没有半点羞怯。反倒是那些男人,无法迎视如此清澈的眸子,心跳加速,立刻就转开视线。偏偏,有一双眼睛,跟其他人不同。那道目光格外凌厉,满蕴着冷静疏离,默默打量着,却有着无比强大的存在感,令她觉得如坐针毡。钱贝贝转过头去,看见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一身猎户打扮,独自坐在角落,桌前只摆着简单的酒菜.一把老旧的猎刀,搁在桌上。在桌脚下,有着数张兽皮,以及两、三条肉乾。这男人无疑是最矫健的猎户,光看他脚边的收获,就能知道,他的狩猎技术有多高明。他的表情冷硬严酷,黑眸里的光芒却格外锐利,充满野性的活力。那双黝暗的黑眸,非但看不出任何情绪,甚至深幽得难以看穿——啊,就是他在瞧她吗?贝贝的注视,没让他转开视线。他放肆的打量着,幽暗的眸子略略一眯。“五姑娘,请别四处张望。”石冈的声音响起。小脑袋转了回来,粉脸还有些微红。“为什么?”她漫不经心的问,还惦记着那双黑眸、那个男人——“为了你的安全。”贝贝蹙起弯弯的眉,总算收回视犀瞪着石冈的脸直瞧。“我知道你抛下新婚娇妻,千里迢迢,陪我从京城到了这儿找药材,心里肯定不好受,但也不用老是绷着脸啊!”“属下没有。”他静静的否认。“还说没有,对着你这张脸,连饭菜都变得不好吃了。”“五姑娘可以别看。”石冈简单说道,低头用餐。是啊,她也想不看啊!粉脸上挤出笑容,心里却咕哝个不停,抱怨大姊,派了这个闷葫芦来。唉!她早就该知道了,大姊扔下来的差事,肯定不轻松。贝贝在钱家排行第五,从小精通药理,专於耆黄之术,大姊让她经营药材生意,在京城的东市大街上,开了间“乾坤堂”。“乾坤堂”,卖的是壮阳药。这类药,不论古今中外,都令人趋之若骛。握有独门秘方宅几年内必成钜富。大姊就是看出这一点,才辟了这间“乾坤堂”。如花似玉的闺女,经营这种生意,的确有些匪夷所思,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自然也能使活人闭嘴。当白花花的银子,如流水般往“乾坤堂”滚来,那些闲言闲语,没多久全成了羡慕的叹息。只是,几个月前,东市的另一条街上,开了间“安平堂”。京城内传言,这间新药坊的秘方,效果惊人。而后,病人们弃她而去,银子也就像长了脚,全跑进了那家药坊老板的口袋里。大姊为了这件事,把她唤进珍珠阁。简单的假代一番后,将地扔出家门,说是苗人善用奇药,她得走一趟苗疆,找出能致富的药方,否则不许回京城。呜呜,怎么办?大姊可是说到做到,要是找不着好药方,难道就一辈子困在这儿?别的不说,石冈才刚新婚,她总不能连累他,让新娘子在京城里守活寡吧!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对这位脸色难看、却仍尽忠职守的总管,浮现了那么一丁点歉意。“来来来,开心些,我让你喝喝我的药酒。”她撩开鹅黄色的斗篷,拿起腰间一个精致的皮质小酒囊,拔开酒塞,室内立刻弥漫着浓浓酒香,就连好几桌外的酒客,都情不自禁的深吸一口气。“属下不喝酒。”“这可是我的独门药酒呢!”她瞪大眼睛。这这么不识货?!在京城里,她钱贝贝的药酒,旁人就算花上万两银子,都未必能沾上一口。如今,她不但免费奉送,还亲自斟酒,而他竟板着脸说不要?刚刚浮现的歉意,立刻消失得一乾二净!“属下不喝酒。”“不喝就不喝。”她喃喃说道,有些扫兴,伸手把那杯药酒端回来,倒进占自个儿的小嘴里,免得糟蹋了。红嫩的小嘴衔着杯缘,清澈的眼儿,却忍不住又往角落飘了过去。那个男人还坐在那儿,视线没有移开。他还在看着她,神态傲然.眼神肆无忌惮——她搁下酒杯,粉脸蓦然嫣红。怪了,药酒是她平日就喝惯的,怎么这会儿,竟会觉得心口又热又烫?!这回,石冈注意到了。“五姑娘?”他唤道,看出她神态有异。贝贝的脸儿更红,视线盯着桌面,像是突然对茶杯起了莫大的兴趣。“唔,没有,呃,我、我只是在看他们的穿着,又是刺绣,又是蓝染的,好特别呢!”她胡乱编了个谎言搪塞。掌柜正好走过来,以为她真的感兴趣,连忙热心的解释。“姑娘,他们不是汉人,是苗人。”“在这虎门口里,汉苗两族能杂居?”石冈问道。“是的。”掌柜点头。“相安无事吗?”掌柜再度点头。“当然。”石冈挑眉,有些诧异。“这倒难得。两族相处,通常都是争端不断,先前不是听说,西北方面,汉人屯垦区,出了屠杀血案吗?”“这里不同。”贝贝眨着双眸,倒是真的被勾起了兴趣。“怎么个不同?”“因为我们这儿有蛊王。”掌柜一脸骄傲。“蛊王?”“他是苗族的领袖,是他订下规矩后,汉苗才能安然共处。就连这座虎门口,都是他监督建造的。”啊,这么说起来,在此地统驭汉苗两族的,就是那个被称做蛊王的男人?那么,这位蛊王,该是对苗疆的一切,都了若指掌的吧?要是有了他的帮助,这趟苗疆之行,说不定能尽快结束。她一面思索着,一面转头,再度往角落看去。桌边空无一人,空留着酒杯与小菜,高大的猎户,已失去踪影。只是,少了那肆无忌惮的注视,她没有较为自在,反倒心中一紧,有些怅然,几乎就想冲出客栈,追探那人的行踪——贝贝咬咬唇,强迫自个儿不再去想那高大的男人。她举起小手,托着下颚,清澈的眼儿看向掌柜,问起正事。“你说的那位蛊王,也在这城里?”她问道。“不,蛊王的住处,离这儿有好几天的路程,要不是有他的首肯,寻常汉人别说到不了,根本找都找不着。”关於这点,她早就耳传过,苗疆地域辽阔,汉人接触的部分,只是苗疆的边缘。绝大多数的苗人,是躲在山林之中,甚少跟汉人来往。只是她没有想到,拥有苗疆最大权势的男人,竟也藏身在深山里。贝贝若有所思的点头,从腰间拿出一锭金子,赏给掌柜。掌柜捧过金子,笑得合不拢嘴,解说得更是卖力。“蛊王不只掌管汉苗两族,那些苗人还说,他百毒不侵,就连山中的走兽,都得听他号令。此外,他的手中,还有着圣药。”看在赏金的分卜,他连自个儿的祖谱都肯背出来。一听见那个“药”字,贝贝的双眼瞬间亮了起来,连忙往前倾身。“仔细说说,那圣药是用於何处?”掌柜猛点头,不敢有所保留。“一出人们说,那圣药是天下毒物的克星,沾过圣药的人.从此不怕任何毒物。”“真有道么神奇?”贝贝挑眉。掌柜点头如捣蒜,差点没扭了颈子。“姑娘,您出去问问,在苗疆,可没人会质疑蛊王的能耐。”“那么,这座城里,谁用过他手中的圣药?”她问道,想从病人处下手,探探那圣药到底有多神奇。只是,这回掌柜的脑袋改了方向,开始左右摇摆。“这倒没有。”贝贝瞪大眼睛。“既然没人用过,又怎能知道他的药管用?”“那势王家传的秘药,从不传给外人的。再说,见都见不着他了,要怎么跟他讨圣药?”掌柜说道,满脸敬意。不难看出,在他心目中,蛊王的地位有多崇高。她挥挥手,要掌柜退下,低头想了.会儿,心里立刻有了主意,那张小脸看着石冈,满是兴奋的开口。“我想——”石冈搁下筷子,回答得极快、极从容。“不行!”“我是说——”“不行!”“我——”“不行就是不行。”“找都还没说话呢!”“五姑娘肯定是想入山去,亲自去见蛊王,问问那圣药是否真有那么神奇。”“对!”她眼儿发亮,像两颗星星。“那么,属下也回答了。”石冈极为缓慢、肯定的重复。“不行!”可恶!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摆在桌上,威胁的盯着他。“你难忘了,我这趟来,就是为了找药方的。”“属下的职责,是保护五姑娘的安全。”他不肯让步。“你不想见老婆了?”石冈的下颚抽动了一下。她露出微笑,乘胜追击。“你想想,只要我能顺利找到蛊王,拿到好药方,咱们就能立刻回京城去。”她笑得十分甜美。餐桌上一阵沈寂。半晌后,石冈抬起头来,表情恢复平静。“请五姑娘尽早休息,明日起,我们还要在城内寻找药方。”他特别强调了“城内”两字。该死,这个,脑袋怎么硬得像石头!?贝贝火冒三丈,几乎想用银子将他砸出去。只是,山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她没有傻到跟他硬碰硬。她压下怒气,没跟他争论,反倒慢慢拿起筷子,端起木碗,用最优雅的姿态用餐,接着转身上楼休憩。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有了决定。贝贝决定开溜!第二章月黑风脯她迷路了。贝贝在客栈里留了信,分别给石冈跟大姊,说明她要自个儿去找药方,而石冈则可以卸下职务,滚回京城去陪妻子。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她算计好了一切,却没料到,入夜之后,山林里伸手不见五指,就连乌鸦,只怕也会飞去撞树。才闯入山林没半个时辰,她就摸不清方向了。掌柜肯定是糊涂了,这儿“路”?触目所及,只有恶鬼般张牙舞爪的高人树木,以及几尺高的野草,连像样点的小径都没有。“可恶,那个掌柜明明说了,那些苗人,都是走这条路去见蛊王的。”她嘴上抱怨着,伸出小绣鞋,尝试性的踏踏前方的杂草。“难道给人们都会轻功,只在树上飞来飞去,所以山林里才不需辟路吗?”她摸黑前进,嘴上嘀咕个不停,却不敢大意。夜色更浓,月光露脸。崎岖的道路、冰冷的露水,严重消耗她的体力,她额占自汗,四肢却逐渐觉得冰冷。“呼,不、不行了我走不动了——”她爬到一处小空地上,翻身仰躺,对着夜空喘气。夜阑人静,山林里只有累极的喘息声,贝贝的小手摸索到腰间,拿起随身的小酒囊,凑到嘴边灌了几口。美酒里浸泡了无数良药,藉着酒气,在她体内循环,即刻提供温暖。她深吸一口气,调匀气息,考虑是该继续前进,还是就近找个地方休息。只是,这会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她该上哪里休息?难道找个山洞,跟洞里安眠的黑熊老兄挤一晚吗?只怕没等到天亮,黑熊已经把她吞了!呜呜,她好想念京城,好想念暖暖的被窝——“嘶——”某种声音,轻轻响起,贝贝全身冻结。那是动物的呼吸声,很低很低,却杀气腾腾,令人寒毛直竖。她竖起耳朵,躺在原地动也不动,全身冷汗直流,很期待是自个儿听错了。一双野兽的眼睛,在草丛里发着绿光,静静看着她。贝贝在咽口水,眨着双眼!不敢转移视线。呃,不会吧?那不会是——一声长长的嗥叫,惊破岑寂。狼!它伏低身子,还露出尖锐的撩牙,一看也知道,它正期待啃了她当消夜。“该死!”贝贝低喊道,小手往靴子一摸,抽出随身的匕首,双膝一屈,灵巧的跳离原地。野狼发出低咆,绕着她打转,考虑着该何时扑过来。她持着匕首,跟它僵持不下,冷汗不断的冒出额头。老天,这匹狼好庞大,她手里的匕首,纵然十分锋利,杀伤力恐怕也比不上它的獠牙。贝贝咬着下唇,不敢放松戒备,黑眸转啊转,想找个路子,看看能否开溜逃命。她练过武,身子比寻常女子强健,逃命的速度,自然也快上一些。只是,她不太确定,自个儿能否跑嬴这匹狼。一人一狼,绕着空地打转,僵持不下。片刻之后,野狼的前爪在地上一按,身子向前倾,蓄势待发,就准备扑上前来倏地,的咆哮声震动旷野。那声音太过,分不出是从哪里发出的,整座山林,都被那声巨响撼动,无数野兽飞鸟,惊跳奔赚掀起一阵骚动。那匹野狼也为之一惊,瞬间收回双爪与獠牙,不敢动作,却仍不肯离开,依依不舍的看着贝贝这块嫩内。又是一声巨咆,靠得更近,气势也更为震撼,贝贝本能的捣住耳朵,只觉得整个人摇摇晃晃,像是要被那声咆哮轰得飞出去。那是什么?是更可怕的野兽吗?竟然只凭吼叫,就能让人心惊胆战。原本不怀好意的恶狼,再也不敢久留,脖子一缩,夹着尾巴溜了。“喂、喂,别扔下我!”贝贝嚷道,迈开双腿,摸黑追上去口那声咆哮太过吓人,她宁可跟那匹狼相处,也不愿意独自留在原处。但是跑没两步,前方的草丛,瞬间被强大的力量压倒,庞大的人影,无声无息的窜出,挡住她的去路。是人?!“呃,是石冈吗?”她小声的问道。没反应。“请问,你是哪位?”她又问。还是没反应。黑暗之中,那人的双眸比野狼更明亮。“唔,不说吗?不说就算了,那,嗯,呃,那我走了。”她瞪着那黑影,红嫩的小嘴胡乱说着,心里却有些发毛。这荒山野岭,怎么会有人呢?再说,这诡异得很,步履无声,武功底子极为深厚,好得吓人,比野狼还要敏捷。先前那声吼叫,十之八九,就是他喊出的。呃,他是人吧?该不会是山魍那类的玩意儿——她走进草丛里,绕了个大圈圈,想要避开他,双眼还不忘往下瞄,想看看他有没有双脚。还好还好.他有脚呢!倏地,眼前一黑,那人身形一闪,又挡住她的去处。那人长发技散,双肩宽阔,高大得不可思议。他低垂着头,深幽的黑眸,打量着身下气呼呼的少女。“对不起,我要过去。”她蹙起眉头,转了个方向,迈开小绣鞋前进,心里有些不高兴了。走没两步,男人小山似高壮的身躯,又在面前冒了出来,她惊险的收住脚步,差点没撞上去。“让开!”她仰起头,月光下出现一张愤怒的小脸,龇牙咧嘴的喊叫,双眸亮晶晶的。他不动如山,挑起浓眉,黑眸中闪过诧异。“喂,你听见没有?”她愤怒的娇叱着,双手插腰,怒瞪着他。“我警告你,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你要是识相,就闪远一些,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放过你!”她虚张声势,搬出钱府的名号,期待能吓倒对方。可惜,这人不买帐,还是杵在前头,动也不动。含想她家里钱财万贯,天下闻名,任何人听见,都是快快跪下磕头,生怕得罪了,哪里还会不知死活的挡在她前头?!这没反应,莫非是见识不足,还是出娘胎时,忘了带双耳朵?用说的没效果,她决定亮刀子。“本姑娘要你让路,你是没听见吗?”她握起匕首就往前挥,想要吓退对方。那人反而逼上前来,行动有如鬼魅,没发出半点声息。他单手一劈,就敲中她的手腕,挥舞到他面前的匕首,瞬间被打掉。“啊!”好痛!火辣辣的疼痛,从手腕处往上窜,她疼得全身无力,整个人一软,只能跪倒在地上。该死!她的武功不弱,要撂倒一个大男人,可是轻而易举的.哪里知道,这个只凭一招半式,就摆平了她,这可大大伤了她的自尊啊!“喂,你——”他又出手了!黑暗中眸光一闪,那人抬起手,伸出一指,轻点她的肩膀。强大的内劲猛然传来,贝贝发出惨叫,整个人被震开,像个破娃娃般摔进草丛里,连匕首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你这个王八蛋,竟敢——”沈重的力量压上手腕,她呼吸一窒,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能眯起双眼,努力想看清这的长相。那个人不知何时,已经走到她身爆背着月光,双脚踩住她的手腕,居高临下的俯视,一双黑眸在夜里绽放奇异的光亮。她认得那双眼睛。她用尽自制,很努力的转开视犀在心中喝令自个儿,绝不可以再盯着他的裸胸流口水。“呃,咳、呃,那个,这位蛮子大哥,你知道蛊王吗?”她仰起小脑袋,看着那张严酷的俊脸。黑眸一闪,薄唇却仍紧抿着。“我想去见蛊王,但是这会儿迷路了,你认得路吗?”她充满希望的问道。他没吭声。“你要是认得的话,就替我带路,如何?我不会亏待你的。”贝贝从怀里摸出两锭亮晃晃的金子,送到他面前。“替我带路,这两锭金子就是你的了。”没反应。黑眸从她期待的小脸,挪到金子上头。“你不认得金子吗?”贝贝问道,头一次遇上有金银在前,还没半点反应的人。啊,难道苗疆生活刻苦,这男人连金子都没见过?同情心油然而生,她主动上前,拉开他腰间的猎袋!将金子扔了进去。“来,这金子你留下,很有用处的。记得收好,别让人瞧见了,会被抢。”她自顾自的说道,还替他把猎袋绑好,免得里头的金子滚出来。软馥的身子接近时,高大的身躯有片刻僵硬,随即恢复正常。“你怎么不说话?”她抬起小脑袋,这会儿才发现,他从头到尾沈默着,就这么看着她,连一声都没吭。不祥的预感,在她心头冒出芽苗。呃,不会吧,她不会这么倒楣,遇上一个不懂汉语的苗人吧?“喂!”贝贝又喊了一声。黑眸望着她,毫无波澜。“你懂汉语吗?”他一言不发。“你、懂、汉、语、吗?”她不死心,声量愈来愈脯惊飞里不知名的鸟儿。他还是没反应,反倒是高声说话的她,猛地住了口。“该死,他不懂汉语,我喊得再大声都没用啊!”她喃喃说道,偏着小脑袋,在原地转圈圈,努力思索着,可有法子能跟他沟通。嗯,用说的不行,那么,改用比划的如何?她正在考虑,该用何种肢体语言,让身旁的大个儿理解,他已经转过身,自顾自的往黑暗中走去,完全不理会她。四周黑漆漆的,好不容易有个人作伴,她哪里能放过?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她往前奔去,软软的小手,在宽阔的背上摸啊摸,总算摸到他的手臂,嫩如春葱的指,立刻滑入他的大掌里。“喂,别扔下我啊!”她小声的说这,靠在他身后,坚决不肯被扔下。男人停下脚步,神色古怪,黑眸从两人交握的手,挪移到她的小脸上。她尴尬的露出笑容,握得更紧,怕他甩开。“呃!这儿好黑,你的手,嗯——借我握一下”她愈说愈小声,明知他听不懂,却仍努力解释。在京城里,她不但是富贵人家出身,还是个未出嫁的姑娘,可不会随便握男人的手。但是眼前情况特殊,不握着他的手,说不定就会被扔下,她也只能抛开女子的矜持,先赖定他要紧。再说,他的手好大、好温暖呢!温暖乾燥的感觉,让她舒服的吁了一口气,完全没注意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火苗。“好了,这样握着就好了。”她推推他的手,仰头露出无辜的笑容,示意他可以前进。“你去哪儿,我就跟着你去哪儿。”无论去哪里都好,只要别把她扔在原地就行了。男人瞪着她的小脑袋看了一会儿,才又迈开步伐往前走去。他没有拨开她的手。两人很快的走出山林,野草之中,出现了一条崎岖的小径。又走了一会儿,黑暗的树林间,透出一线温暖火光。“啊,山洞!”贝贝喊了出来,几乎要喜极而泣。太好了,今晚有地方可以睡觉,起码不用窝在树林里喂蚊子了!陡峭的山壁下,有着一个山洞。洞内铺着几块兽皮,生了一堆火,灿烂的火光,让洞内看来温暖无比。男人松开两人交握的手,走入洞内,拿起木柴扔进火堆。贝贝注意到,兽皮上还放着一柄猎刀,那是先前在客栈时,搁在他手边的。她在火边蹲下,伸出双手烘烤着。“这山洞是你发现的吗?”她问道,自动自发的窝坐在兽皮上。这个山洞很简陋,不像是住所,倒像是临时的休憩处。他没说话,只是瞄了她一眼,把更多木柴丢进火里。火焰跳跃,把他黝暗的双眸映照得更加闪亮。“对喔,我差点忘了,你不懂汉语。”她伸手敲敲自个儿的脑袋!扮了个鬼脸,觉得有些糗。虽然他不懂汉语,但是不知为什么,她就是很想跟他说话,就算说些无关紧要的事也好。唉啊,他会不会以为,汉族女子都像她这么聒噪?她低头反省了半晌,小脑袋又抬起来,伸出食指,指着自个儿的鼻尖,做起自我介绍。“就算你不懂汉语,但总得记住我的名字。”她像教导小孩子般,缓慢的翕动红唇,口齿清晰的教导着。“来,跟着我念:贝——贝——”他瞧都没瞧她一眼。太过分了!她从小娇生惯养,一呼百诺,可不曾被人忽略过,哪里咽得下这口气。拒绝服输的固执性子,在此刻抬了头!娇小的身子,再接再厉的爬回他面前。嫩如春葱的食指,先戳戮他宽阔的裸胸,夺取注意力。“喂,看看我啊!”她挥挥手,接着攀住他强壮的颈子.硬是往下拉。黑眸中闪过诧异,没有想到,这娇小的汉族女子,竟如此胆大妄为。“贝贝!”她还在教着,一字一字的说道。嫩嫩的唇,跟严酷的俊脸靠得好近,甜甜暖暖的呼吸,吹拂过他的颈项,让黑眸的光芒转为深浓——贝贝一脸期待,挂在他脖子上,美丽的双眸眨啊眨。怪了,她念得不够清楚吗?怎么他还是像蚌壳一样,紧闭着唇?要不是先前听过他咆哮,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个哑巴。“你还是不会念吗?”她溜了下来!没有发觉,刚好落在他怀里。的小手,握起宽厚的大掌,搁在自个儿的小脸旁,碎碎念着。“我的名字是贝贝,是爹爹照着排行取的名字,在我家里头,几位姊姊的名字是金银珠宝……”他抽回手,迳自离开,选了张最大的兽皮躺下,那双锐利的黑眸,也闭了起来,完全不理她。唔,看来,这个男人对她的名字没兴趣。贝贝抓着身下的兽皮,伸长粉颈,小声的发问。“喂,你要睡了吗?”没回答。她自讨没趣的摸摸鼻子,脱下披风充当棉被,把自个儿包得像只蓑衣虫似的,只露出一颗小脑袋,接着躺回兽皮上,选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过了一会儿,她又抬起头来,包着棉被,悄悄蠕动过来,凑近他的耳边。“喂,这儿不会有熊吧?”她左看看右看看,有点担心呢!这一次,健硕的男人翻过身去,面对山壁。得不到反应,贝贝嘟着红唇,嘟囔的窝回兽皮上。隔着火堆,她瞪大双眸,瞧着那宽阔的背部,不断想起他严酷深刻的五官,以及他的双眼。那双黑眸里,虽然看不见情绪,却也纯粹得不含邪恶,拥有这双眸子的人,不会是坏人吧?更何况,他还有着一双好温暖的大丰工——她直觉的知道,自己可以信任他。躺没多久,瞌睡虫还没出现,洞外却传来狼嗥,那声音愈来愈近,在洞口徘徊着。她忍了一会儿,终於按捺不住,抱起披风,又摸到他的身边。“你听见没有,外头有狼呢!”她小声的说道,伸手戳戳他的背,提出建议。“呃,那个,有些冷,所以——唔,我们靠在一起睡好不好?”她硬着头皮说道,因为害怕,所以愈靠愈近。孤男寡女共处一洞,实在有些儿不合适,更别提什挤在一块兽皮上了,要是被京城里那些人知道,肯定又要说闲话。但是她心里怕怕,再也管不了那么多。再说,要不是他吼走了野狼,她早已经被吞了,哪里还能顾虑什么清白问题。男人陡然坐起身来,俊脸阴鸷,黑眸一瞬也不瞬的瞪着她,看来好吓人。就算语言不通,但殊看那表情,任谁也知道,他在嫌她聒噪。“呃,没事,呃——我不吵你了,晚安。”她匆促的说道,抱起披风往后滚,还拉起领口的毛圈儿盖住脸,不敢面对那锐利的黑眸。比起野狼,他瞪人的眼神,反倒更可怕!她闭上眼睛,努力装睡,过了半晌才敢睁开一只眼睛,偷偷觑着,确定身旁的男人已重新躺下休憩。贝贝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悄悄打了个呵欠,瞌睡虫总算来报到了。整夜的奔赚让她又困又倦,只是她又有些担心,他会趁着她入睡,扔下她先离开。他会扔下她吗?会吗?披风里悄悄探出一只小手,从这块兽皮,溜到另一块兽皮上,拉起他腰间蓝布的一角,跟披风系带打了个结,将两人绑在一块儿。好在那块蓝布很宽,披风的系带也够长,她的举动,并没有惊醒他。好了,这样就行了!她满足的露出笑容,慢慢闭上双眼,陷入黑甜的梦乡。第三章天才刚亮,山林内鸟声啁啾。贝贝拱起,在兽皮上伸了个懒腰。唔,兽皮好舒服呢,她还想再睡一些时候。她抱着披风,盖住小脑袋,懒懒的翻了个身——愤怒的咆哮声响起!“怎么了?!”她吓得跳起来,瞌睡虫一扫而空。右方三超那个苗疆男人隔着一堆馀烬,满脸狰狞的瞪着她。啊?!这怎么了,是她梦里乱伸腿儿,不小心踹着他了吗?不然他为啥一脸愤怒,活像想冲过来,给她一顿好打?“你吼什么?狼来了吗?还是——”视线往下一瞄,红嫩的小嘴停住了。哇他的裤子、他的裤子,呃——睡得太舒服,她完全忘记,几个时辰前,为了防止他开溜,曾把两人绑在一块儿,她一个翻身,把布料往这边拉,原本围在他腰上的蓝布,连带被扯开,让他那高壮身躯的“某部分”,毫无遮掩的见了天日。贝贝惊喘一声,迅速转开视犀脸儿羞红、心儿狂跳。男人瞪着她,扯断系带,面无表情的把裤子穿上。“对不起,我没留意到,所以——”她吞吞吐吐的道歉,通红的小脸朝着洞口,不敢看他。只是,先前那匆匆的一眼,已经让她瞧见,他黝黑的肤色、结实的小腹、精瘦的腰!还有那——轰!嫩嫩的小脸,变得更加火红,像颗熟透的红苹果。她捧着小脑袋,猛烈,嘴里默念着药谱,努力想遗忘脑子里的画面。真是的,她可是黄花闺女呢!虽然主持药坊,卖的是壮阳药,对男人的生理结构,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但是眼前的苗疆蛮子,偏偏比她先前所见过的男人,更精壮、更剽悍、更具野性——男人恼怒的瞪了她一眼,拿起猎刀,起身离开。“别走啊,等等我。”贝贝连忙绑好披风,胡乱的梳理长发,套起罗袜跟小绣鞋,才造了上去。昨晚的迷途,已经让她知晓,这片苗疆野林,不是她这个汉族女子可以乱闯的。要是不想被野兽叼赚就必须仰赖这个男人带路。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走。清晨的山林,阳光普照,晨雾渐渐散去。他领着她走的路,可比起她昨晚瞎摸的小径好走。四周苍翠,远方有流水声,而路径的两旁,尽是各类药草。难怪大姊说!苗人善用药,他们所处的山林,处处皆是奇花异草。或许她不需要找到蛊王,只要在虎门口设个商行,辟出一条商道,把这些药材低价买回京城,一月定就能赚进大笔银两,将功折罪。贝贝忙碌的左看看、右看看,那双眸子也没闲着,贪婪的看过每一丛药草,脑子里已经拨起算盘。走没一会儿,她陡然发出低呼,先扯住蓝布,确定他逃不掉后,娇小的身子才蹲下来。“你等等,让我瞧瞧这个。”她双眼发亮,翻起叶片,专心嗅了嗅。男人皱起眉头,森冷的黑眸,瞪着那只小手。她没有松手,仍旧低着头,研究着那丛药草。“喂,你知道吗?这是弥猴桃的幼株.这种挑果,在京城里的价格可惊人了,等一会儿你也帮我找一找,说不定——”男人甩开腰上的小手,冷然往前走去,临走前还不忘扯回蓝布,以免旧事重演。贝贝没有防备,被拉着往前扑倒,咚的一声,小脸碰地,摔了个满口软泥。“哇,你、呸!呸!”她忙着呸开满嘴泥土,才能够骂人。“你做什么啊?要走怎么也不先知会一声?”她拍拍小脸,狼狈的爬了起来,气呼呼的瞪着他。他看了她?眼,浓眉不动,彷佛她的怒吼,只是猫儿的呜呜。“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回来啊,别走啊!”贝贝嚷着,在后头猛追,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太可恶了,这蛮子连礼貌都不懂的吗?!他脚步奇快,没一会儿已经走出几丈开外,她骂归骂,心里还是不敢大意,迅速追了上去。高大的身躯,翻过一个丘陵,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外,莫名的焦虑,瞬间涌上心头。贝贝深吸一口气,施展轻功,急着要追上去。她娇小的身躯,灵巧如燕,拔地跃起,也跟着翻过丘陵——只是,她没料到,这会杵在那儿!贝贝低喊一声,才刚刚从泥地上抬起来的小脸,又撞上他宽阔的背,小鼻子撞得好疼好疼。新仇加旧恨,她痛得泪花乱转,开始怀疑他存心欺负人。“你又怎么——”呃,搁在她眼前,这亮晃晃的东西是什么?她稍微后退一点点,接着清澈的眼儿,瞬间瞪到最大。哇!他腰上的猎刀,何时出了皮鞘了?!所有的咒骂,全被吞回肚子里,贝贝一声也不敢吭,冷汗哗啦啦的流下。她把他惹火了吗?这嫌她麻烦,懒得领路,打算在这儿宰了她?山林之间,一男一女,僵持不动。他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她。她则是冷汗直流,双眼盯着那把猎刀,动也不敢动一下,脑子里不断浮现,在客栈里头,躺在他脚边的成堆兽皮——倏地,男人眸中精光四迸,猎刀一扬。两人同时有了动作!贝贝抱头鼠窜,转身就跑,一心只想着要逃命。真是糟糕透了,难道她钱贝贝命中注定,要死在这男人手上吗?呜呜,不要啊,她要是没替“乾坤堂”找到赚钱的路子,大姊会骂她的!比起穷追不舍的猎刀,大姊恼怒的模样,反倒更加可怕。猎刀飞至,发出尖锐的声音,空气被划开,她颈后的寒毛,一根根起立肃敬。“啊,别杀我!我——”求饶的话还没喊完,她的膝弯被撞了一下,双脚一软。咚的一声!贝贝五体投地的跌在地上,再度跟泥地玩起亲亲。猎刀呼啸而过,掠过她的头顶,力道极强,往前疾射。她趴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全身瑟瑟发抖,嘴里还念着大姊的名字,期待能保住小命——咦,没事?半晌之后,她先睁开左眼,确定自个儿没有挂彩,才又慢慢的睁开右眼。映入眼帘的,是前方两尺处,一只被猎刀砍中的倒楣兔子。锋利的刀刃,不偏不倚的把它钉在地上,送它上了西天。原来,他要砍的是免子,不是她的脑袋。贝贝被弄脏的小脸,微微发红,觉得自己窝囊极了,竟然一看见他亮刀,就逃命求饶。但这也不能怪她啊,谁要他没事生得这么森冷严酷,那双锐利的眸子,简直比刀剑还可怕。她要不是还有几分胆量,肯定早被他吓晕了。男人粮慢走过来!抓起兔子,淡淡的扫了她一眼。那张俊脸上,仍酷得像石像,但黝暗的双眸,却渗入些许笑意。贝贝趴在地上,咬着红唇,又窘又鞋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她确定了。这蛮子在笑她!小径的尽头,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涧。男人捡拾乾柴,以猎刀划过皮革,擦出火花。没一会儿,乾柴燃起烈火,他把兔子剥皮洗净,抹上某种揉碎的植物,就搁在火上烤着。肥嫩嫩的兔肉,在火上烤得香香酥酥的,香气四溢,油脂滋滋作响——贝贝坐在一旁,双眼动也不动,盯着免肉,肚子里馋虫狂叫,只差没有流口水。唔,看来很好吃呢!她摸摸小腹,这时才想到,自个儿还没吃早餐。披风的内衬里,是还藏着几块乾粮,但是跟眼前的烤免肉比起来,硬邦邦的乾粮,瞬间失去吸引力。照理说,他们同行,是应该有福同享、有肉同吃。但是这只兔子虽然肥美,却还不够两个人吃!况且猎到免子的又不是她,这要是想独吞,她也只能含着眼泪看他吃。贝贝开始有些后悔,不该甩掉石冈的。要是他也在这儿,她起码还可以指挥他去找吃的。“喂,蛮子老兄,你知道吗?我在京城里是卖药的。”她自顾自的说道,想遗忘饥饿感。男人转动木棒,上头的免内转动,她的眼珠子也跟着打转。“卖壮阳药,”她补充一句。转动免肉的手,有瞬间停顿。“你知道的吧.就是——”她偏头想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小脸浮现,视线不小心瞄到他腰部以下,顿时觉得口乾舌燥——虽然隔着一块蓝布,但是布下的轮廓,依旧清晰可辨。她一面偷瞄着,一面回想起,早上时瞥见的那抹“春光”,她虽然是黄花闺女,却能分辨得出,跟其他男人相较,他是多么“天赋异禀”。哇,这男人要是肯跟她回京城,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她肯定赚翻了!挥开脑子里的赚钱主意,她靠到他身旁,红唇没停歇。“我真不懂,男人为何那么在乎那档子事。来光顾的大多是男人,偶尔也会有女人,而且,地位愈高的人,来找我时就愈是谨慎神秘。”这是她心中长久的疑问呢!平时搁在心里,谁也不敢说!难受得很。现在好了,有了个不懂汉语的听众,她乐得一吐为快。身旁的男人没反应,继续烤免子。贝贝拿了根乾柴,放进火里头,偏着小脑袋。“我曾在三姊的书房里,偷偷瞧过春宫书,那是绣本,绘满了图样,但是——”美丽的小脸蛋转了转,确定四下无人,才又继续往下说。“我想,那不会舒服到哪里去吧?身子那样拧来扭去的,一个不小心,说不定会伤到筋骨。”她皱着小脸,面说着上面还伸出手,拥抱着虚拟的情人,学着春宫书上的姿势,娇小的身子扭拧着,认真的忠实呈现。“嗯,我记得是这样的,然后,双腿还要——”啪的一声,黝黑的大手,把烤免肉的木棒握断了!他的动作奇快,兔子还没掉入火堆,另一支木棒陡然伸来,又将烤肉撑得四平八稳的,没沾到半点煤灰。贝贝放下双手,清澈的眸子眯了起来,心中闪过些许怀疑。要不是那张黝黑的俊脸上,没有半丝表情,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听得懂,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异常的反应。他真的不懂汉语,对吧?贝贝在心里嘀咕着,却没有勇气发问,有些后悔,刚刚怎么说了那么多话,把心里最私密的事,一股脑儿全说了。那些可全是未出嫁的姑娘,绝对不可以说的荒唐话啊!唉啊,要是他真的听得懂,她肯定会羞愧万分,纵身跳下山崖自尽。正在懊悔的时候,兔肉烤好了。男人伸出猎刀,割下一只肥嫩的免腿,而后递到她面前。“给我的?”她指着自个儿的鼻尖,不敢置信。他点头。贝贝欢呼一声,抢过免肉,也顾不得烫,立刻就往嘴里塞。“呼,晤——好烫——呼呼——”她含糊不清的嚷着,舌头发疼,却还舍不得松口,仍旧咬着免腿儿不放。一截竹筒,出现在眼前,竹筒内有着冰凉的山涧水。她想也不想,夺过竹筒,连忙把水灌进嘴里,冰镇被烫伤的丁香小舌。才刚吞完,另一只也切好,送到她面前等着。她优雅乖巧的点头,说了声谢谢,然后就大开杀戒,卯起来努力的吃。在咀嚼的空档,贝贝还忙着对他大加称赞。“蛮子老兄,你厨艺不错呢,我看你就别当猎户了,不如跟我回京城去。”嫩嫩的小手往前伸,想去拍他的肩膀,但是伸到一半,她赫然发现,自个儿手上油腻腻的,要是拍下去,肯定在他肩头留下一个油印子。“啊,你等等,我去洗手。”她匆忙说道,娇小的身子蹦起来,咚咚咚的往山涧处走去。苗疆这儿是“山下桃花山上雪”,就算到了春夏时分,山顶仍有冰雪,山涧里奔流的全是融化的雪水。山涧冷冽,冷得冻人。涟漪之上,浮现一张清丽的小睑。她跪在岸爆拿出手绢,慢条斯理的浸湿,而后绞乾,再对着水面,仔细擦拭粉脸。擦拭得太过专心,她没有发觉,火堆边的男人,双眸不曾离开过她的动作。深幽的黑眸,在手绢滑过红唇时,眸光变得比火光更加闪亮。手绢在粉脸上绕了一趟,再度回到水里,白色的丝绸,在水中飘啊飘。“好冷喔!”贝贝小声抱怨着,再度绞乾手绢,头一次用冷水梳洗,实在不能适应。涟漪荡荡,不知何时,冒出众多诡异的影子。有人!清澈的眸子,缓慢的往上挪移,随着映入眼帘的人数增加,她的双眼愈瞪愈大,小嘴也跟着微微张开。数十个成年男人,隔着浅浅的山涧,围蓝布、配猎刀。每一个人,都横眉竖眼,冷冷的瞪着她。噢喔,看来这儿的人不太好客!“请问,各位有事吗?”她挤出笑容,礼貌的问道,小绣鞋已经准备就绪,打算开溜。没人反应,数十个大男人,仍旧摆出严肃的臭脸。她维持的笑容,悄悄往后退。谁知道她才后退一步,那些男人就举步涉水,没两二下,已经涉过山涧,不怀好意的逼近。眼看逃走不成,贝贝索性豁出去了。她深吸一口气,原处站定,小手插上柳腰,娇声喝叱,把先前向蛮子老兄喊过的威胁,原封不动的搬出来。“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各位要是识相,就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善罢干休的!”才刚喊出口,眼前这些人男人,杀气顿消,转瞬脸色大变,像被推倒的骨牌,扑通扑通的,一个个乖乖跪倒,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啊,没想到钱家的名号,在这荒山野岭也管用呢这些人诚惶诚恐的跪了一地,连头都不敢抬起来,贝贝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呃,别跪别跪,不用这么多礼啦,你们借个路上让我——”她顿了一下!陡然想起自个儿还有同伴。“啊,不是.是借个路,让我跟蛮子老兄过去。”她转过头去,想去找人,小脸却冷不防撞进宽阔的裸胸。蛮子老兄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她身后,默默伫立。贝贝揉揉撞疼的鼻尖,忍不住抱怨。”你这个坏习惯要改改啊,别静悄悄的走到我后头,迟早会把我吓出病来的。“呜呜,她的鼻子好疼啊!黑眸淡淡的扫了她一眼,波澜不兴。他的视犀看向地上,那一群跪地不动的人们。她可不愿错过邀功的机会,连忙牵着他的手,展开机会教育。“看吧,我就说了,钱家声名满天下,你跟我去京城,绝对不会吃亏的!”到头来,她还是想把他拐回京城,去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地上的男人们,悄悄抬起头来,既惶恐又困惑的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呃——钱姑娘,在下是瓦沙,是此山的苗主。”中年男人站起身来,鼓起勇气开口。看他的穿着仪态,显然是这群人的领袖,但是面对贝贝时,他的态度恭敬而胆怯,视线始终维持在她肩膀以下,不敢看她背后,仿佛她身后站着凶神恶煞。“啊,你就势王?”贝贝诧异的问。她原本以为,能统驭汉苗两族的,该是更剽悍威严的男人——最起码,蛊王不该是个一听见钱家名号,就吓得自动下跪的男人吧?“不不不。”瓦沙的双手乱摇,连忙否认,脑袋垂得更低。“苗有百族,我只是一族之长,而蛊王则是统领百族。”“喔。”她点点头,小脸突然一亮,咚咚咚的跑过来。“啊,你懂汉语?”她这会儿才发现,瓦沙始终用汉语跟她交谈。“势王教导的。”瓦沙说道。“那他教得还不够彻底,像我身后这位蛮子老兄,就不会汉语,沟通起来好困难呢!”她晃脑的抱怨着。所有的人,同时倒抽一口气,脑袋垂得更低,恨不得把脸埋过泥土里。瓦沙擦擦额上的冷汗,连忙换了个话题。“不知道钱姑娘,到苗疆来,是为了什么事?”“我来找蛊王。”贝贝据实以告,等着这些突然变得友善的人们,主动提供蛊王的下落。没有人敢说话,他们缩在地上,甚至不敢抬头,只差没开始挖洞。“连你们也不知道蛊王人在哪里吗?”她猜测道,有些失望,小脸垮了下来,看来好让人心疼。瓦沙於心不忍,小心翼翼的提出主意。“呃,我想,钱姑娘可以问问您身后的——”锐利如刀的黑眸,蓦地扫来。瓦沙立刻住了口,砰的一声,又跪回地上。贝贝一头雾水,转头看看身后,却只瞧见面无表情的蛮子老兄。“问谁?”她傻傻的问。瓦沙全身发抖,慢慢抬起头,瞄了贝贝身后一眼,确定性命无虞后,才敢继续开口。“呃,没、没有。我是说,蛊王就住在苍茫山上。”他伸手指着不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头。“那座就是苍茫山,沿着这条山径走去,约两个时辰就能到达。”“太好了!”贝贝双手一拍,拉着蛮子老兄的手就往前走。众人松了一口气,目送两人离去,撑着的双腿,慢慢站起来。没想到,贝贝又走了回来。“瓦沙。”她唤道。扑通扑通,所有人又矮了半截。啊,怪了!苗人们喜欢跪着说话?“等我见过蛊王,办妥事情,回虎门口的路上,再慎重跟你道谢。”她感激的说道,还附赠一个绝美的微笑。“不用了、不用了,”瓦沙拚命,冷汗直流,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呜呜,姑娘,您就高抬贵脚,快点离开吧,要不然大夥儿都要吓死了啊!贝贝困惑的皱眉,在众人的恭送下,拉着蛮子老兄的手臂,再度出发口为了体恤他可能没走过这条路,她还自告奋勇的带路,照着瓦沙的指示,往苍茫山走去。山径宽阔,两旁巨木参天,到了苍茫山脚下,道路却一分为二。“唔,该走哪一笨”她搔搔小脑袋,瞪着那两条山路,满脸困惑。唉,这个蛊王还真古怪,没事住得这么偏僻做啥?害她必须跋山涉水,才能来到苍茫山。现在好了,眼前又有了岔路,要是选错,不知道又会绕多少远路。正在烦恼时,身后传来答案。“左边。”“喔,谢谢。”贝贝顺口回答,往前走了两步。接着,她陡然全身冻结。不对啊,她身后除了那个蛮子之后,明明就没有其他人。贝贝缓慢的回头,清澈的眸子,瞪得像小碟子般大。他站在那儿,双手交叠,好整以暇的看着她。日光之下,黝黑的身躯,更显得矫健精壮。“刚刚是你在说话?”她很缓慢、很缓慢的问道。这次,始终紧抿的薄唇,总算启了缝。“是的。”他说道,字正腔圆。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呃,你会说话?”“是的。”“你懂汉语?”她再追问。“是的。”先前对他所说的每一字、每一句,如潮水般,全涌进贝贝的小脑袋里,她四肢僵硬,小脸发烫,周身发凉,怀疑人类是不是有可能死於极度羞窘。噢!老大,她竟然跟他说了那些诂!她没有脸面对这个男人,谁来告诉她,最近的悬崖在哪里?“那么,你又为什么知道,我该走左笨”她虚弱的问。“因为我住在这里。”不、会、吧!她闭上眼睛,仰头向着天空,沈默半晌后才开口。“呃,请问尊姓大名?”他微微一笑。“干戈。”“你不会刚好就是他们口中的蛊王吧?”这是最糟糕的猜测了!“我是。”他承认。贝贝娇小的身躯,窜过一阵。“你不是猎户?”“不是。”“那你为什么拎着兽皮去虎门口?”“兽皮是分送给家境清贫的苗人的。”原来,她从头到尾都误会了!“对不起,请等一下。”她保持冷静,礼貌的说道,提起丝裙,慢慢的走进,走到一棵大树的后方。接着,她双手握紧拳头,仰起小脸,放声尖叫。直到她将所有的羞愧情绪宣泄完毕后,她才慢条斯理的踱回来,以最优雅的姿态,对着干戈敛裙为礼。“京城钱府第五女钱贝贝!见过蛊王。”第四章入了苍茫山地界,贝贝始终低着头,眉头紧蹙着,偶尔抬起头,愤怒的瞪着前方的干戈,恨不得能扑上前,狠狠的咬下他一块肉。原来,他懂汉语。原来,他就势王。原来,让瓦沙等人跪倒的,并不是钱家的声名,而是站在她背后的他。他骗了她!这个该死的蛮子,从头到尾都在戏弄她。她愈想愈气,洁白的齿,咬着红唇,小拳头也握得紧紧的。含看在圣药的分上,她必须忍气吞声。要不然,就凭干戈欺骗她的恶行,早该捡根最粗的木棍,从背后赏他一顿好打了!唔,不行,这可行不通,他那么厉害,甚至连野狼都怕他呢!她肯定打不过的——一男一女,慢慢走上苍茫山。山径的尽头,出现一扇的铜门。铜门的后方,抒大的建筑物,看来居住着不少人。贝贝探出小脑袋,先看看紧闭的铜门,再看看他。“为啥杵在这儿,喊人来开门不就得了?”走了好久的山路,她又累又渴,好想坐下来休息。更重要的,是她昨晚在山洞里睡了一夜.还没能洗澡呢!早晨虽然经过山涧,但是碍於干戈就跟在后头,她一个姑娘家,总不能豪放的脱个精光,跳进山涧里洗澡。如今倒是好办了!他身为蛊王,弄盆热水给她这个客人洗澡,该是轻而易举的吧?干戈不理会她,跨出步伐,迳自走到铜门前。接着,他仰起头,发出惊天动地的啸声。整座苍茫山都为之震撼,山林间飞鸟惊飞,野兽逃窜,站在一旁的贝贝,则是双脚发软,拚命用食指捣着双耳。可恶!他非得吼得这么大声吗?就不能有礼貌一些,走上前去就好?啸声稍歇,无数的男人发山喜悦的欢呼,从苍茫山的四面八方涌现。女人们则是推开铜门,冲出来迎接蛊王。贝贝红唇微张,被眼前的阵仗吓住了。她压根儿想不到,这个该死的臭蛮子,竟然这么有人望,只是吼一声,就有上百个人赶来,跪在地上迎接。“蛊王,您回来了。”“山里有事吗?”干戈问。“一切平安。”一个蓝衣妇人答道。“很好,起来吧!”他淡淡的说道,走入铜门,所有人跟在他背后!既敬畏又欢欣。贝贝连忙一个箭步冲上去,伸出双手,拉住他腰上的蓝布,就怕被扔在铜门外。干戈停下脚步,低头看着她,锐利的黑眸里,看不出情绪,却十分吓人。四周一片沈寂,所有人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这女娃儿是哪来的?难道势王捡回山里来的吗?不对啊,蛊王冷酷无情,哪里会乱捡东西?一个中年男人走上前来,恭敬的拱手。“姑娘,请你放手。”他小声的说道,偷偷去拉贝贝的衣袖。从来没有人胆敢触摸蛊王呢,这姑娘怎么如此大胆,扯着蛊王的腰布不放?“不行。”她,小手握得更紧。锐利的黑眸眯起。糟了糟了,蛊土要发怒了!众人倒抽一口气,有的还闭上眼睛,不敢去看那汉族少女,会有什么凄惨下场。只是,等了一会儿,可怕的吼叫声却没有响起,四周还是马声啁啾。咦,没事?只见台阶之上,娇小的贝贝,双手仍不放开,小绣鞋踮脯精致的粉脸凑到干戈面前。“我是你的客人,对吧!”她逼着他承认。他不回答。贝贝眯起眼睛,露出最甜美的笑容。“蛊王,是不是啊?”她慢吞吞的说道,小手的劲道缓缓加强。不承认是吧!再不承认,她就扯了这块布,让他跟一堆子民们“坦诚相见”!嘿嘿,到时候看他这个蛊王的脸,要往哪里搁!黑眸眯得更紧,隐隐射出怒火,俊脸上青筋抽动。她可不怕,小脸抬得高高的,跟他大眼瞪小眼,不肯退缩。含干戈既然欺骗她,让她丢尽了脸,付出重大“牺牲”后,总得要有点回馈嘛!她说什么都要捧着圣药回去,不然岂不亏大了?两人僵持不下,气氛凝重,所有人都为贝贝捏了一把冷汗,怀疑蛊王会不会发怒,举脚把她踹下台阶。只有她毫不紧张,兀自露出笑容。嘿嘿,她可是很有“把握”的啊,他要是敢碰她一下,这块腰布可就会——半晌之后,干戈陡然沈声重喝。“棘格!”“蛊王。”先前答话的蓝衣妇人,连忙上前来。“带她去汉族房,一个时辰之后.再到厅内来。”他冷冷的下达命令,转身要离开。她还不放手,得寸进尺的追问着。“这是说,你承认我是你的客人了?”这很重要呢!有了他的权势保护,她将可以在苍茫山上畅行无阻。他注视着她,缓缓点头。“谢了!”她这才松手,庆幸自个儿总算捞到一个护身符。干戈的薄唇,勾起一个难以察觉的弧度。他的眼神,不像个被迫妥协的男人,反倒像是又在思索着什么。黑眸在粉脸上停留,片刻之后,他转身继续走上石阶。连那高大的背影,都给人无限的压迫感。后头的她!精致的小脸漾满笑意,连眼儿都弯成两眉新月,总算出了一口气,报了一骗之仇。嘿嘿,她小赢一局!苍茫山上的建筑群,是一个苗族部落,以巨本与石板建成。部落内生气盎然,男人狩猎,女人绣染,小孩则在四处奔跑玩耍。几个女人,簇拥着贝贝一座院落。这儿十分雅致,左右两间厢房,与主房之间,辟出一个小院落,栽种应景的花草,显得清静典雅。“这儿的建筑,倒跟虎门口很相似,就连屋内摆设,都跟汉族人家雷同。”贝贝走入主房,水汪汪的眼儿,在屋内绕了一圈。主屋内有花厅与内室,家具以桧木雕成,使用多年,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令人一踏进这儿,就觉得舒服。“姑娘,这儿是汉族房,可是苍茫山上唯一的汉式院落。”棘格解释道,在屋内转了几圈,察看还有哪儿没安排妥当。两名少女,身穿蓝染绣花衣,撩开一层白绢帘幕,里头冒出暖暖的水蒸气。“钱姑娘,蛊王命人准备好温水,请入内沐浴。”啊,干戈看出她想洗澡?那难道会读心术不成?贝贝有些诧异,但终究抵不过心巾的。她匆匆解开披风,交给棘格,走入白绢帘幕。眼前的景象,让她忍不住欢呼出声。帘幕后方,是一个原石辟成的浅浅浴池,还引入了温泉水与山涧水,调和成最舒服的水温。“哇,这挺奢华的嘛!”她低声说道,褪下衣裳,迫不及待的走入浴池。水温暖暖,她仰头靠在浴池爆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棘格撩起白绢,将衣裳一件件拾起摺好,又无声无息的退下!交给丫鬟去清洗。这个汉族少女,可势王带回来的客人,等於是苗疆的贵客,她们不敢怠慢,伺候得格外仔细。贝贝拿起丝络,懒洋洋的擦拭肌肤。“苍茫山上,曾有汉人居住过?”她问道。白绢后方传来回答。“蛊王的母亲,就是汉人。她去世之后,汉族房就空了下来。”沐浴的动作,稍微停顿。“这儿是他母亲的住处?”“二十年前,蛊王的父亲,担忧汉妃住不宫才会下令,在苍茫山上修筑这座汉族房。”棘格详细说道。一个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特别辟建一楝属於她故乡的建筑。他一定是很爱她的吧?“啊,所以他会汉语?”“是的。”棘格回答,忍不住赞颂起主人的功绩。“十多年前,百苗纷乱,各族争斗不休,死伤无数,势王统一了百苗。”“虎门口的汉人,也是他摆平的?”“蛊王率领苗人,跟汉人协谈沟通,订下规矩。”贝贝沈进水中,咕噜噜的冒出不少泡泡。看来,这挺厉害的!因为母亲是汉人,干戈拥有汉苗两族的血统,才会致力於维持两族和平,苗人才能与汉人相安无事。苗人敬佩他的权势,汉人崇敬他的智慧,他在苗疆的影响力,全是他一手打下的。要不是在京城里,被大姊训练得天不怕、地不怕,恐怕碰上那双黝暗的眸子,她的双腿也要软了。“钱姑娘,请起身更衣,衣裳已经备妥了。”棘格恭敬的说道。“知道了。”贝贝起身,娇嫩的肌肤,被温水泡得,更显得动人。就连屋内的丫鬟们都惊艳不己,看傻了眼。她们取来整套的苗族衣裳,仔细的为她梳发,等到长发梳乾,再用绣带绑上。“这是你们自个儿染绣的?”贝贝好奇的问,瞧着这些衣裳,爱不释手。“是的。”棘格回答。“绣得好美呢!”她赞叹道。苗疆的多色腊染,典雅而华丽,还绣着精美的挑花绣。腰下则是一件蓝布长裤,再系上绣花飘带裙。她不排斥苗族服饰,反倒觉得新奇。入境就该随俗,更何况这些衣服真的好美,没有女人会拒绝,让自个儿更加美丽的机会。屋内忙成一团,一个少女从外头跑了进来,不断喘气。“动作快些,蛊王说了,半个时辰内,要在厅内接儿钱姑娘。”贝贝眯起眸子,有些不愉快。“我是客人,不必听他的命令吧!”她慢条斯理的说道,把绣花飘带裙扔下。“告诉他,我累了,要先睡一会儿,等睡饱了再见面。”二姊常说!睡眠是最重要的。整屋子的丫鳜瞬间脸色发白,只差没有放声大哭。“姑娘,在苗疆,是无人敢违逆蛊王的。”棘格几乎要跪地求她了。贝贝挑眉。“为什么?因为他很凶吗?”这点她可见识过了!含再凶她也不怕!只是,虽然那双黑眸很吓人,但是在严酷的外表下,这个男人还是有可取之处至少,他还会烤兔腿肉给她吃。不知为什么,想起这件事情,她心头就会暖暖软软的,像是某种束西,正在融化——她摸摸心口,弯弯的眉皱了起来,努力回想,何时曾有过这样的感觉。好像打从在客栈里,见到干戈起,她的胸口,就不时会涌现这种。门外,又一个少女奔了进来,手上还捧着丝垫。丝垫上,搁着一只银镯。“这势王嘱咐,请钱姑娘戴上的。”丫鬟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把丝垫捧到贝贝面前。“确定吗?”棘格一脸古怪的问,有些迟疑。少女用力点头。“势王亲自递给我的,他说了,请钱姑娘戴上。”屋内几个丫鬟们互看一眼,十分讶异,却又不敢开口。汉族房空下许久,虽然每日都有仆人打扫,但从不许闲人,更别提是让人居住了。蛊王破例,首度带回个汉族女子,还让她住进汉族房,整座苍茫山,已经是议论纷纷了。而如今,蛊王竟还派人,送来这只别具意义的镯子,命令钱贝贝戴上——各种猜测,不断在众人脑海涌现,却没人敢开口。贝贝没察觉大夥儿的脸色怪异!一瞧见这银镯,就喜欢极了。“这是礼物吗?”她问。“唔,算是吧!”棘格小声的说道。“钱姑娘,您愿意戴上吗?”贝贝看着银镯,想了一想,很难下决定。虽然她讨厌干戈的霸道,但是,她却很中意这只银镯。再说,这银镯看来十分贵重,很值钱呢,放着好东西不拿,实在有违钱家家训。“这只镯子,我戴得上吗?”她喃喃的说道,拿着银镯端详。棘格打蛇随棍上,连忙点头。“可以、可以,戴得上的。”她拉起贝贝纤细的手腕,把银镯套上去,再撬开锁头,按下一个精巧的开关。啪的一声,银镯扣紧,刚好环住她的手腕。丫鬟们站在一旁,瞧见银镯戴上去了,有志一同的福身,对待贝贝的态度,比先前更加恭敬。她眯起眼睛,先瞧瞧丫鬟们,再抬起手,瞧瞧手腕上精致的银镯。这只银镯,铐得牢牢的,像是一个小小的枷锁。呃,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礼物,对吧?那么,为什么她心里会突然觉得,自个儿像是误上了贼船呢?入夜之后,贝贝才姗姗来迟。高坐在厅内的那个男人,令她震慑,几乎无法呼吸。干戈高坐在厅内,巨人的石椅上,铺着兽皮。四周明亮的烛火,让他的双眸深邃闪亮,更加威严,像尊高大的异教神只,令人敬畏臣服。棘格及众多少女,站在门前行礼,不敢入内,轻手轻脚的将木门关上,不打扰两人。深幽的眸子,在她身上转了一圈,俊脸上没有表情,只有浓冽的眸光,证实他万分满意於她的苗族装扮。“你来迟了。”干戈说这,口吻不悦,视线却没有挪开。在苗疆之中,从没人敢忤逆他。男人尊敬他、女人畏惧他,而这个汉族小女人,才一到这儿,就公然违抗命令,给他下马威?!贝贝耸肩,可没被吓着。“只是迟了一会儿。”要不是棘格苦苦哀求,她还打算先跳上床,好好睡上一觉,再来见他。干戈的黑眸眯起,却仍不动声色。“往后再迟了,伺候你的那群丫鳜就必须受罚。”她瞪着他!克制着上前踹他一脚的冲动。“你这个野蛮人,竟敢威胁我!”“这一路上,你不是总称我为蛮子?”他反问,不为所动。提到路上的事,就像在她面前投下一朵烟花似的,她猛地蹦起,气得脸儿发红。“你这个骗子,居然还有胆子跟我提路上的事!”“骗子?”干戈挑眉,对她的指控很感兴趣。“从没人这么咒骂过我。”事实上,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声量对他说话。“那是因为,碍於你的臭脸,他们才不敢说实话。”贝贝嗤了一声,咚咚咚的冲上前,双手插腰,像头小猫咪般对他咆哮。“是吗?”他淡淡的问道。“别装傻,先前的帐,我都还没跟你算呢!”她伸出纤纤玉指,指着那张俊脸开骂,心里恼怒极了。“你这个,明明就懂汉语的。”这个王八蛋,竟然还装糊涂?!想起自个儿先前出的糗,她又气又鞋无法决定是该先去跳崖自杀,还是先杀了他灭口。“我没说不懂。”这一次,他的薄唇,真的弯成了微笑的弧度。“可是!你、你骗了我,让我、让我——”那些羞人的事、羞人的话,她可没法子再说出口!他挑眉,等着她开口。噢,可恶!贝贝跺脚,既尴尬又愤怒,压根儿无法说出光前的糗事,只能挫败的转身,想夺门而出,不再跟可恶的干戈共处一室。只是,跑没两步,小绣鞋陡然停住,在门前煞车。不行不行!生意重要,她不能被怒气冲昏头了!就算他再恶劣,她还是必须保持理智,完成大姊交代的任务,才能回去交差。连续深吸几口气后,贝贝握紧小拳头,再度走回干戈面前。“好,山林里的事,咱们就一笔勾消,我来找你,是为了——”“我知道。”“啊,你知道?”“在客栈里,我听见了。”他简单的说道。“那好,我就不用绕圈子说客套话了。”贝贝挤出最美丽的笑容,甜甜的望着他。“我想借圣药。”她开门见山的说道。“不行。”他甚至没有考虑!甜美的笑容,稍微僵了一下。“那,你抱出来让我瞧瞧。”凭她的经验,只要看到药品,应该就能猜出成分了。到时候就算他不借,她回京城后,照着调制一份就是了!“不行。”笑容快挂不住了。“那你告诉我,圣药摆哪儿,我自己去瞧。”“不行。”笑容绝迹,小脸上的表情,转为狰狞。“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难商量啊!”她咆哮着,小脸往前凑,掌心刺痒着,好挥拳打掉他脸上淡漠的表情。“我只是借个药,又不是什么大事。再说,我借药,也是为了救人。”当然,救人之外,也能替“乾坤堂”赚进大笔银子,这可是皆大欢喜的事啊——干戈的表情没有变,静静瞅着她。“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为什么?”“不为什么。”冷淡的态度,转为强硬,看着她的黑眸,闪过严厉的光芒。贝贝咬着唇,被那气势压得没胆子顶嘴,心里却嘀咕着不停。含骗人!她才不信呢!这肯定是推托之词,圣药不许外人碰,八成是因为他很小气吧?小脑袋愈垂愈低,红嫩的小嘴,偷偷的在做着无声的咒骂,粉脸上的表情丰富极了。她的模样,全被干戈尽收眼底。“镯子戴上了吗?”他陡然问道。她没好气的开口。“戴了——啊!”冷不防手上一紧,手腕已经落入他的大掌里。男人的手,又热又大,跟她的白嫩纤细形成强烈对比。源源不绝的热力,从他的肌肤涌了过来,烘得她的粉脸儿也红了。“唉啊,你放手啦!”贝贝低喊着,却甩不开钢铁般的箝制。他这么握着她,她根本无法动弹,更别说是挣脱了。干戈反倒加强劲道,将她拉到面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那张小脸。“在苗疆的一日,镯子就不许取下。”他徐徐说道,的呼吸,吹拂过她的粉脸与手腕。讨厌,他的口气怎么那么强硬!“为什么?”就算心里发慌,她嘴上还是不肯认输。幽暗的黑眸,浮现神秘的光彩。“这么一来,他们才会知道,你是我的人。”咳!他的人?!“喂喂喂,我是说要当你的客人,没说要当你的人啊!”这可差多了啊!“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勾起薄唇,微微一笑,眸光深浓。那是当什么?一句话在舌尖滚啊滚,但她硬是咬住舌头,没问出口。心里有预感,他的答案,绝对会吓坏她的,她还是别多嘴,暂时装傻的好。“钱贝贝。”干戈唤道。
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蛊王有何吩咐?”她瞪着他,嘲讽的问道。他看着她,半晌后才宣布。“我要你留下。”第五章情况真是太糟糕了!她想借圣药,干戈不许。她想看圣药,干戈不许。就连她想离开,干戈也不许。“为们么?”被拒绝数次后,贝贝发火了。贝贝可不是这么容易被打发的,她发挥死缠烂打的精神,跟在他身爆碎碎叨念着,不断重复自个儿的要求。今天,是她第五次提出要求。干戈照例面无表情,没理会她,低头察看蓝靛草,高大的身躯在广场上走动巡查,身后则跟着一堆等待他下指示的管事。“今年土布的织量有多少?”“回蛊王,共有一千六百多匹。”“分出两百匹,绣上挑花绣。剩馀的一千四百匹,以蓝靛浸染,完成之后,再分出七百匹,浸入红水,染为红布。”管事点头,匆忙记下。他领着众人,愈走愈远,压根儿没再理会贝贝。她哪里忍得下这口气?粉脸上怒气冲冲,娇小的身子,气得瑟瑟发抖口可恶,敢不理她?!她在原地站定,深深吸一口气,气灌丹田,接着放声大喊。“干戈!”此声一出,他总算停下脚步,深邃的黑眸扫了过来。不只是他,整个广场全停下动作,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有人还不忘掏掏耳朵,怀疑自个儿听错了。呃,打从苍茫山大寨以来,可从没人敢当着蛊王的面,喊他的名讳;这个汉族少女是胆大包天,还是活得不耐烦了?“太好了,你总算回头了。”贝贝冲上前去,扯住他的衣袍,庆幸自己用对了方法,总算赢得他的注意力。“有事吗?”干戈问道,口吻冷淡。“啊,你这么快就忘了?我刚刚说了啊,我要回虎门口去。”既然拿不到圣药,她何必留下?干戈是说过,要她留下。但是她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她有什么理由必须耗在这儿。她是个外族人,处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人们对她虽然亲切有礼,但是目光全都怪异得很,像在暗暗商量着她不知道的大事。黑眸扫过期待的小脸,浓眉稍稍一蹙。“不行。”他维持原判,对她急着想回家,显得有些恼怒。贝贝不高兴了。“为什么?”她追问,小手没放开。“路上会有瘴气。”干戈淡淡的说道。“然后呢?”瘴气跟她回家的事有什么关系?“瘴气有毒。”贝贝深吸一口气,克制尖叫的冲动。“蛊王大人,求求你,一次把话说完好吗?”旁边的管事看不过去,怕蛊王发起火来,把这美丽的姑娘扔进狼堆里,连忙上前打圆场。“钱姑娘,蛊王这是为您着想啊,瘴气对人体有害,吸入了心肺后,半刻内不救,就药石罔医。”管事恭敬的说道,脸上堆满笑。“我在来的路上,怎么没碰上?”贝贝狐疑的问。“呃,可能是因为有蛊王带路,所以——”她脑中灵光乍现,突然想到个好方法。“那简单,只要他再带我回去,那不就行了?”“不行。”前方不远处,传来冷冷的回答。又是不行?!贝贝快失去耐性了!她硬是挤开管事,凑到干戈身边去,娇小的身子,只差没贴进他宽阔的胸怀。“为什么?”她质问。“我没空。”“那你派别人送我回去啊!”“这个月份,苍茫山上的所有人,都必须筹备苗年,送派公粮,没人有那闲工夫。”干戈伸出手,拎起怀里的小女人,搁到旁边去,免得她挡住去路。贝贝歪着小脑袋,努力想着,自个儿该怎么办。想啊想的,她的思绪,还是绕回那坛圣药上头,那可是她这趟的重要目标,就算机会渺茫,她也不能轻易放弃!“唔,那我们打个商量好不好?你别那么固执,既然我要留下,那么至少也让我帮些忙,例如去存药房里,帮你瞧瞧,缺了哪些药,需要补齐的。”她笑得格外甜美,无辜的对他眨动双眸。早就打听出来,他那坛宝贝圣药,是搁在存药房里头的,那么,只要让她逮着机会,能够溜进去,那就——嘿嘿——干戈转过头来,冷冽的黑眸,像利箭似的,把她钉在当场。“你不许接近那里。”他一字一句的说道,语气冰寒。她打了个冷颤,小脑袋不争气的垂了下来。“唔,我只是——”黝黑的大手,倏地伸来,扣住她的下颚,强迫她抬起头来。干戈严酷的俊脸,靠在她前方好近好近的地方,近到她可以看见,他眼里正跳跃着怒火。“不要违抗我的命令。”他警告着,锐利的目光在小脸上绕了一圈。“呃,我——”她鼓起勇气,还想说话。干戈眯起眸子。像变戏法似的,咻的一声,她的勇气立刻消失不见,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被他捏在手里,可怜兮兮的着,再也没胆子提要进存药房的事。半晌之后,他总算松开手,不再瞪着她,转身再去处理事情。全广场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暗地里拍拍胸口,庆幸蛊王没有当场发怒,把这个小女人给宰了。贝贝却没那么识时务,警报一解除,她立刻把恐惧抛到脑后,凝聚勇气后,再接再厉的凑上前来。“喂,那你倒是说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卓”碍於“恶势力”,她可能真的跟那坛神秘的圣药无缘了。他停下脚步,低头看入她清澈的眸子。“等我想让你离开的时候,你才能离开。”贝贝皱眉。“你要是永远不想让我离开呢?”干戈黑眸一闪,神色似笑非笑。“那就留下。”他转身离开后,贝贝像被巨雷劈中似的,杵在原地动也不动,眼里含着泪水,只差没有放声大哭。留下?永远的留下?呜呜,她不要啊!不许借是吧?好,没关系,山不转路转,她还是有法子。贝贝决定用偷的!打从先前,干戈在厅内,对她说的那些话,让她心儿慌慌,却又没胆子问清楚。而白昼在广场上,他又当着所有人的面,暗示要永远将她留在这儿。想起他说这句话时,眼中闪过的光芒,贝贝忍不住心跳加速。更让她不解的,是当他宣布完毕,广场上的人,全不约而同的发出欢呼,还对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冲过来拥抱她。然后,男人们开始动手,把银饰全塞进她怀里;女人们也没闲着,把漂亮的绣花飘带裙解下来,争先恐后的送给她。她几乎要被礼物淹没了,银饰与飘花带,不断被送进她怀里,多到她抱不动,必须由伺候她的丫鬟们代劳,捧回汉族房里搁着。他们为什么送她礼物?这代表什么意思呢?贝贝不敢再去想,心里却火速打定主意,决定快点偷药,之后潜逃出境,免得后患无穷。皓月当空,苍茫山上寂静无声。所有人都睡着后,她偷偷溜出来,蹑手蹑足的穿过广场。她先在干戈居住的主屋前探头看了看,确定里头黑漆漆的,没有半点灯火。太好了,看来那已经睡了!“乖乖睡啊,最好一觉到天亮,可千万别醒过来。”她用最小的声音说道,祈祷干戈能够好梦连床。祈祷完毕,她悄悄退开,以乌龟爬行的速度,摸索到一楝小小的建筑物前,一路上还不断回头,怕干戈会陡然醒过来,冲出那扇门来逮她。这儿的人们,对她伺候得格外体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溶了,她有疑问,他们肯定是有问必答。只是,当她提到存药房,众人就像吃了哑巴药似的,只会不断,效法蚌壳,把嘴巴闲得紧紧的,问不出半句话来。贝贝花了好大的功夫!才从丫鬟的嘴里,套出端默知道存药房是在哪儿。据说,这儿是干戈的禁地,除了他之外,没有半个人敢靠近。丫鬟们还告诉她,凡是未经允许,私自存药房的人,都会遭受可怕的责罚。问题是,嘿嘿,没有人知道她溜进来,有谁能罚她呢?贝贝盘算着,只要偷到圣药,就翻出随身的所有银两,雇个向导,带她回虎门口。就算是干戈在这儿再有权势,但是有钱可使鬼推磨,看在银子的分上,总有人愿意带路吧?娇小的身子,在存药房前站了半晌,凝聚勇气,接着才伸出的小手,慢慢推开木门。门上没有锁,只是用石头挡着,经她一推,无声无息的打开。据说,在干戈的领导下,苗人能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宵小盗贼,在这儿算是完全绝迹了。也拜此处治安良好所赐,存药房没有上锁,她才能顺利的溜进来。月光从窗口流泻入内,存药房内一片银光。空气里有药草的气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熟悉的气味,让她紧张的情绪,稍微平静了些。她在京城里的房间!也是堆满了草药,她对这种气味再熟悉不过了。眼前有无数大大小小的药瓮,她暗暗咋舌,伸出小手,摸过一个又一个的药瓮,还不时凑到瓮上,抽抽小鼻子,想藉气味分辨内容物。真是糟糕啊,她竟然忘了问,圣药到底是装在哪个坛子里了,这儿满坑满谷,不是药瓮子就是药坛子,要是一个个找,恐怕花上半个月都找不完。不过话说回来,以干戈那种冷酷的态度,她就算真的开口问了,他只怕不会告诉她,反倒会把她拎到眼前,用最冰冷的眼神瞪着她,直到她恨不得吞下舌头。月光明亮,贝贝冷静思绪,开始了找药的重要工作。她先打开几个药瓮,把小手探进去,拿出一些药草,判断里头的是什么东西,摸索着干戈放药的顺序。邻近门口的那十来瓮,摆的都是丁香大枣、川贝天麻等等寻常药物。搁在木架子上的,则是人参、阿胶一类,较为贵重的药品。顺着木架子再往内赚里头的药品,就全是她没见过、没闻过的东西了。“真是的,那干么在这里摆了这么多药?”她一边找着,一边还不忘抱怨,小脸上已经沾满灰尘,看来狼狈极了。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十分的黑暗,她盲目的摸啊摸,隐约听见,屋内响起某种声音。那声音很低很低,却也很诡异,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胆怯的停下脚步,先在心里,从一默念到十,才鼓起勇气,转过头去察看。“什么人?!”她低喝一声,为自个儿壮胆。无人回答!四周看不见半个人影,声音却不断的传来。呃,看来是没有人喽?那么,是什么“东西”在那儿发出声音的?贝贝连连深呼吸,克制着逃走的冲动,硬着头皮往前走去。在存药房的最里头,有着一个古老的药坛子。她先是呆了一下,接着眉开眼笑,像遇见久别重逢的亲人似的,立刻冲上前去,用力抱住那个药坛子。“嘿嘿,可被我找到了!”贝贝低嚷着,要咬住拳头,才没有发出欢呼。会藏得这么隐密,可见干戈非常重视它。她直觉的知道,这坛子里装的,就是传说中的圣药。这坛子黑漆漆的,上头雕着古老的花纹,还沈重得很,也不知道是装了什么神秘药草。她用尽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把坛子抱了下来。抱住坛子的时候,那声音又出现了。这一次,声音靠得很近,近到就像是从她怀里的药坛中发出的。“啊!”恐惧瞬间战胜理智,她低叫一声,想也不想的松开手——哐啷!坛子碎裂的声音,在深夜里格外刺耳。“唉啊,糟糕!”她瞪着满地溅开的黑色药汁,整个人都呆住了。呜呜,要是让三姊知道,她手脚这么不俐落,连偷个东西,部会把东西给跌了,非罚她扎上半个月的马步不可。随着那声碎裂声响起,整座苍茫山都起了骚动,每个人都被惊醒。“怎么回事?”有人嚷道。“有声音,像是有东西被砸了。”干戈的声音响起,冷静泰然,不含半点睡意。“去存药房看看。”他淡淡的说道。苗人们齐声大喝,领了蛊王的命令,成群结队的拿着火把、举着木棍,往存药房群聚过来。贝贝立刻察觉,情况对自个儿不利。她掏出手绢,弯下腰去,想吸些药汁当样品,接着就溜之大吉。指尖才刚碰到药汁,漆黑的液体突然像活过来了般,化作无数的黑色小涩在月光中扭动。可怕诡异的画面,让她发出尖叫,急着想逃。但是那些黑蛇察觉到人类的温度,嗖嗖的滑行着,纷纷聚集到她脚下,接着就透过小绣鞋,往她体内钻去。“啊,不要啊!”贝贝尖叫着,在原地又蹦又跳,急着满身大汗,根本顾不得此刻的宵小行为,会不会被人发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黑蛇全不见了,满地只剩下药坛子的碎片。她脸色惨白,立刻脱下绣鞋察看。白嫩嫩的脚心在月光下,也看不见任何伤口,甚至不觉得疼痛。她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所有的道,像是被某种力量封住,使不上力气。不好了、不好了!大大的不好了!就算她再不懂苗疆的药物,她也能知道,这坛药实在太过诡异了。而如今,这些药一滴不剩的全钻进她身子里,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贝贝强迫自己镇静,屏气凝神,打算运功,凝气冲开道。谁知,才一运功,血液如黄河决堤般四处奔窜,纳疼痛益发强烈,令贝贝心中一阵慌乱,哪里还能凝聚真气,只得赶紧抱元守一,想要压制住纳椎心刺骨的疼痛。痛!好痛!砰的一声,木门被踹开了,无数的火把将存药房照得明亮无比。所有的苗人,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呆滞的看着在地上打滚的贝贝。“啊,是钱姑娘。”有人喊出来了,没想到半夜里的小偷,竟是苍茫山最重视的娇客。“痛——”她喘息着,视线蒙胧,全身不断。棘格奔上前来,扶起不已的贝贝。“钱姑娘,您没事吧?”“痛——”她无法说话,只能吐出这个字。疼痛愈来愈剧烈,像是要把她的身体撕裂,到最后就连呼吸都是艰难的。她发出低呜,像受伤的小动物般,蜷成一个小球儿。完蛋了!她是不是要死在这儿?一双强健的臂膀,将她抱了起来,搁在怀中。热热的体温,跟耳边强而有力的心跳,虽然没办法缓和疼痛,却也让她稍微安心了些。贝贝抬起头,看见干戈面无表情的俊脸。“救我——救我——”她低喊着,抱着他不放,眼泪沾湿了他宽阔的胸膛。严酷的俊脸,有瞬间的扭曲。接着,她眼前一黑,昏过去了。第六章贝贝眼儿还没睁开,红唇倒先逸出。老天爷啊,好痛!先前万箭穿心似的疼痛不见了,但是她的四肢又酸又疼,活像是被大石头压了一夜。她睁开双眸,发出要死不活的,像个小老头,一边,一边慢吞吞的爬起来。在卧房外的棘格一听见有动静,连忙冲了进来,急着要她躺回。“钱姑娘,您别动啊!”棘格嚷着,拿了个枕头,搁在贝贝身后,让她能够半躺着。贝贝不情愿的躺下,看见棘格忙得像个陀螺,又转出卧房,去端了碗汤药。“您昨晚折腾了一整夜,肯定累坏了。来!先把这碗药喝了。”棘格说着上面把汤药往贝贝的唇边送。苦苦的药汁才一入口,美丽的小脸就猛然一皱,揪得像颗包子。她只喝了半碗,就宣告投降,急着把药碗推开。棘格端了一碟梅糖来,让她祛除嘴里的苦味,嘴里也没闲着。“钱姑娘,您昨晚怎么不好好睡着,三更半夜的,一个人摸去存药房做什么?”“唔,我——”一小脑袋往下垂,不敢面对现实。棘格没发觉,自顾自的说着。“昨晚啊,你那模样可把我们吓坏了,蛊王抱着你回来时,脸色也难看得吓人呢!”那是他生来就是一张臭脸吧!贝贝在心里偷偷嘀咕,却没胆子说出来。她不但寄人篱下,竟还忘恩负义的跑去偷药,落得人赃俱获。最糟糕丢脸的情况,偏偏全给她遇上了,干戈还肯收留她,没把她一脚踹下山,就算是她祖上积德了!不过,照棘格的态度看来,干戈不知是对苍茫山的人们说了些什么,他们仍旧将她奉为上宾,没将她当成偷儿。“蛊王在这儿陪了您一整晚,不许旁人碰你,亲自压着你的手脚,就怕你伤到自个儿。”棘格眯着眼,对着贝贝微笑。她是旁观宅当局者还迷迷糊糊的事,她可是早早就看穿了。的贝贝眯起眼睛。啊,找到凶手了!肯定是干戈压住她,她的四肢才会那么酸痛!可恶啊!他壮得像棵大树,竟敢压在她身上,难道就不怕压碎她?脑子里闪过干戈压着她,的身躯,悬宕在她的身上。他的手掌,扣住她的手腕;他的身子,密密实实的压着她——一股,陡然袭上粉颊,贝贝陡然双睑羞红。呃,会不会那碗药有问题啊?为什么她突然觉得身子有些发热?“钱姑娘,您好些了吗?蛊王吩咐了,姑娘您一醒来,就请过去厅里。”棘格说道,取来她的披风,在一旁等着。“他要见我?”她小心翼翼的问。“是的,说是有要事,必须跟您谈谈。”贝贝抓抓小脑袋,很想逃赚却又悲哀的知道,目个儿根本无处可逃。干戈要跟她谈什么呢?他会把她扔进牢里吗?唔,不对,他若是要惩罚她,就不会把她抱回汉族房,更遑论是还费神的守护了她一整夜。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她穿上披风,慢吞吞的朝主屋走去。低沈的声音,由门内断续传出。贝贝走到屋子前头,双手攀着门框,悄悄探出一颗小脑袋,观察内部状况。门内的讨论声停止,接着,低沈的声音再度响起。“进来。”干戈唤道,老早就瞧见她在门前鬼鬼祟祟。贝贝咬着唇,知道躲不过了,只得叹了一口气,走入厅内。“钱姑娘,您身子还好吗?”一个管事拔得头筹,箭步冲上来,恭敬的询问。“我没事了。”话才刚说完,又有人围过来,忙着问候关心。“身子还疼吗?”“昨晚可把大夥儿吓坏了。”“是啊是啊,您受苦了呢!”这边谈得正热烈,冰冷的声音却陡然响起,立刻冻结了众人的满腔关怀。“出去。”没人敢再吭一声,全都脚底抹油,争先恐后的冲出大门,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剩下被疲劳轰炸过的贝贝,还愣愣的杵在原地。她也是很想跟着逃走的啦,但是她直觉的知道,她要是胆敢朝门的方向挪动一小步,干戈肯定会立刻冲过来。连连深呼吸几次后,她抬起小脸,勇敢迎视他那张严酷的俊脸。“棘格说,你有事找我。”干戈先是冷冷的瞅了她半晌,之后才面无表情的开口。“我警告过你,不许接近存药房。”“呃——”“我也说过,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唔,我现在知道了。”小脑袋垂到胸口,用最小的声量回答。呜呜,别骂嘛,她心里也很后悔啊!想起昨夜诡异的情形,贝贝打了个冷颤,只觉得脚心发痒,像是那些黑涩又在那儿窜来窜去。清澈的眸子转啊转,无意间瞧见,干戈的手腕上,有一圈青黑泛紫的伤痕,看起来像是被某种动物咬的。看那伤口,又肿又紫的,肯定疼极了。怪了,他的身手矫健,任何猛兽都不是他的对手,哪有什么动物,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够咬得到他?她盯着那个咬痕瞧,脑子里却突然想起,棘格先前说过,昨日夜里,在她痛极的时候,干戈亲自压着她,就怕她伤到自己。啊,难道,那个咬痕是——贝贝心中一乱,那的暖流,又悄悄的在胸口泛滥成灾。意识到干戈扫来的视犀她连忙清清喉咙,偷偷喝令自个儿不能失态。“呃,对了,那个坛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她故意转移话题,还踩紧小绣鞋,就怕又有怪东西要溜进去。“蛊。”“嗄?”“那里头装的是七日蛊。”啊!贝贝的小脸,瞬间转为雪白。该死!大姊肯定是忘了提醒她,苗人除了善用药,也善用蛊。“你是说,钻到我身子里头的,势毒?”她乾着嗓子问道,连声音都开始,身子更是抖个不停。从小熟读医书,她当然知道何谓蛊毒。书上记载,苗疆地区多蛊,在每年五月五日的炙阳之日,取百种毒虫!放到不见光的坛中,让毒虫自相残杀,最后留下来的,就势。她脑子里思绪乱转,不断浮现,书上记载的,那些中蛊的人,总是得了好可怕的怪病,最后以最离奇古怪的方式惨死——哇,她不要啊!“为什么苗人们还说那是圣药?”她快哭了。“以讹传讹,自然会有误传。”干戈平淡的口吻,就像在讨论天气。“那些人明明就说了,那坛药能够令人百毒不侵。”她忿忿不平的质问,又气又慌,心里简直没了主意。“人都死了,当然百毒不侵。”呜呜,完蛋了,她要被自个儿的好奇心害死了!“但是我现在没事啊!”贝贝急忙的说道,从椅子上跳起来,在原地跳啊跳,证明自个儿很健康,顺便也试试看,能否把体内的毒虫给跳出来。“现在是没事,但是七日之后——”干戈只把话说了一半。贝贝的心也被吊到半空中。“七日后会怎么样?你倒是说啊!”“这种蛊,初时会疼上一个时辰,隔六个时辰后再度发作。以此类推,疼痛时间增长,到了第七日,中蛊者将会活活痛死。”他徐缓的说道,照着她的要求,把情况说得格外仔细。传说中,这种死宅魂魄俱销,甚至不能转世。人们对这坛蛊充满恐惧,对干戈更是又敬又怕,暗地里称他为销魂蛊王,就怕惹上他,不但要活活痛死,就连魂儿都没了。放眼整个苗疆,就只有贝贝不知死活,还敢往存药房里闯。难怪存药房不需上锁,任何稍微有脑袋的人,都知道该远远的避开那儿,哪里还会闯进去乱翻?贝贝快昏倒了!焦急之中,她脑中陡然灵光乍现,闪过一个法子。“对了,这蛊是你的,你就一定知道解蛊的方法。”她抬起头,急切的问道,紧握住最后一线希望。“你这蛊毒.不好解。”干戈冷冷的回答,黑眸深幽。“我才不管好不好解,花多少钱都可以,你马上替我解!”她喊道,从口袋中翻出银子,用力砸他。他不屑一顾,闪过迎面飞来的银两,端起茶碗,好整以暇的喝着苦涩藤茶。“钠是用我的血养的,只有我能解,解的方式也不同於一般。”贝贝冲上前上,双手揪住他的衣袍,用力摇晃这个可恶的男人。要不是一条小命还握在他手上,她真的好想用力踹他几脚。“什么方法都好,快动手啊!”她咆哮着。他看着她,半晌之后才宣布。“你必须跟我。”嗄?!“合——?”她瞪大眼睛,小手僵住,忘了要掐他脖子。干戈点头。“呃,你的意思是,呃,可以请你解释得清楚一些吗?”会不会是这两个字,在这些蛮子的语言里,是指别的意思?她满脸期待的看着他,期望那张薄唇里,会吐出别的意思。“跟我睡。”他的话,打破她的期待。“呃……只是睡吗?”她还不死心。干戈看着她,微微勾起嘴角。“都做。”都、都做?!为了解除蛊毒,她必须跟干戈——呃——娇嫩的粉脸,因为这惊世骇俗的提议,迅速转为嫣红,但是一想起那椎心刺骨的疼痛,她没有迟疑,立刻就下了决定。“好,我认了,那你来吧!咱们速战速决!”她脱下披风,娇小的身子往他坐着的兽皮上一跳,像个祭品似的四肢张开,全豁出去了。好吧!就当是被狗咬了。反正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嫁人,把清白给了这蛮子,说不定还能省去一些麻烦。等干戈蛊毒解了后,她就要马上开溜,即刻回京城去,这辈子再也不见这冷酷的半裸男人,彻底把这丢脸事儿给忘了!她闭起眼睛,准备“从容就义”,干戈却只是睨着她,动都不动一下。“不只是今晚。”他又开口了。啊?“那要多久?”她抬起小脸,眯起眼睛。黑眸直视着她,平静内敛。“七日一回,为期三年。”“三年!”她从兽皮上跳起来,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行不行。”说什么都不行!要是那么频繁的跟他——呃,那她岂不是成了他的……情人?那两个字,让她粉脸嫣红,羞得心儿直跳。他没有强求,只是耸肩,起身往外走去,淡淡的丢下一句话。“你可以慢慢考虑。”考虑?这有什么好考虑的?她清白的身子,为了解蛊毒,白白让他占便宜-已经驶荒唐的了。更糟糕的是,为了免去疼痛,他们每七日就必须——噢,不行不行!她宁可痛死,也不会答应这种事情。两个时辰后,时间一到,蛊毒再度发作。“啊!”尖叫声传遍苍茫山,令所有人都为之僵硬。那声音愈来愈痛苦,还伴随着束西被摔碎的声音。接着,不到半晌,就看见贝贝从汉族房里冲出来,跌跌撞撞的穿过广场,踹开蛊王主屋的大门。“干戈!”她尖叫着,已经疼得冷汗直流。高大的身躯!缓缓站了起来,黑眸瞟向她。“随便你要花几年都好,快点,帮我——帮我。”贝贝扑进他怀里,主动去剥他的衣裳。蛊毒太过厉害,她痛得难以忍受,先前豪气干云的决心,老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痛,她好痛啊!他怎么还不救她?贝贝圈住他的颈项,凑上红唇,笨拙的吻着他的脸、他的颈项、他的胸膛——“你决定了?”低沈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她胡乱点头,小手没闲着,不断在他身上乱摸,只求他快些大发慈悲,替她解除疼痛。深幽的黑眸中,闪过一抹光亮。干戈抱起她,住房间走去,他的脚步很快,抱着她的动作,沈稳中却有着内蕴的温柔。房内陈设简单,角落有一张人石床,上头铺着厚厚的兽皮。朦胧之间,贝贝神智恍惚,只觉自个儿被放上床,而干戈的唇、的手,开始在她身上周游。她还好痛,但是他带来的奇妙感觉,一点一滴的驱逐那些痛楚。她咬着唇,额上浮现点点汗珠,小脑袋在兽皮上左摇右晃。几日之后,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从苗疆百族陆续运抵苍茫山。蛊王大婚,这可是苗疆的天大喜事,百苗的族长们,跋山涉水的前来祝贺,好奇的想看看,冷酷的蛊王,娶的究竟是哪个女子。这昭告天下的场面,可让贝贝脸色难看极了。讨厌啊,明明是件丢脸的事儿,为什么会弄得人尽皆知?这么一来,这些人全部都会知道!她是因为蠢得中了蛊毒,才会爬上他的床,恳求他要了她。其实贝贝也不是没想过,要跟干戈私下协议,言明不许对外声张。但是那天她穿过广场,闯进他屋子里,苍茫山上所有的人,全都可以当证人。据说,那日她还没踏出干戈的房门,蛊王大婚的消息,就已经传遍附近几个部族了。她看着络绎不绝的贺客,心里就是不痛快,忍不住凑到干戈身边发问。“为什么他们就这么肯定,我一定会嫁给你?”她跑到大厅来质问他,视线却落在宽阔的胸膛上,没有瞧他的眼睛。虽然两人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但是她还是不习惯面对他。尤其是在白昼里,一瞧见他,她就会回想起夜里的亲昵时——想着想着,的脸蛋.又变成了红苹果。干戈看着她,面无表情。“除非你想死,否则你就会嫁我。”含这回答太可恶了!“但是,我只是说跟你——呃,让你替我止痛,又没答应要嫁你——”她一面说着,粉脸泛红,愈垂愈低。“我愿意娶你就行了。”他简单的说道,没冉理会她。贝贝问了一肚子的气,唧着红唇回自个儿屋里去。回屋的路上,不断有人上前,对着她恭贺道喜,或是送上珍贵的礼物。等回到汉族房里,情况更是失控,各族运来的礼物,早已经堆到了庭院里,她连要找个地方站都很困难。贝贝艰难的挤开礼物,往卧房摸索前进。才一回到卧室,她双眼忍不住亮了起来。摆着华美精致的苗族嫁裳,那件绣花飘带裙,绣工精致非凡,简直是巧夺天工。除此之外,嫁裳之上,还有着一顶银冠,以及众多白银首饰。她坐在床沿,抱着银冠,心儿又开始乱了。事情闹得这么大,她看来是躲不过了。只是,她真的要嫁给干戈吗?被绑在他身边三年是一回事,成为他的妻子,又是另一回事啊!她真的留在这儿,跟他做一辈子的夫妻?再说,她成婚的消息要是传回京城,肯定会引起轩然。呃,不对,大姊要是知道,她嫁给了蛊王,肯定高兴极了,说不定还会抱着算盘,开始计算能靠着这层关系!替钱家捞到多少好处。想到这儿,贝贝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她困扰极了,觉得不情愿,却又想不出任何理由拒绝。棘格捧着满手的礼物.从外头走进来,满脸都堆满了笑容。“汉妃,您瞧见这些衣裳跟银饰了,还满意吗?”她兴高采烈的说着,还端起银冠,喜孜孜的替贝贝戴上。啊,蛊王挑的新娘,可是美极了呢!多少族长上了苍茫山,瞧见当今的汉妃,全傻了眼,暗地里全发誓,要去虎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再碰上一个汉族美女。只是,众人喜悦的心情,似乎没传染给新娘。“这些嫁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绣制的?”贝贝的手,滑过嫁裳上的挑花绣,暗暗思忖,这么精致的绣工,绝对是花了不少时间。“唔,族里的姑娘一块儿动手,花了半个月左右。”棘格回答。半个月?那就是打从她上了苍茫山,众人就开始暗地筹备婚礼了?弯弯的柳眉,不悦的蹙了起来。“你们就确定,我一定会嫁他?”怪了,她自个儿的婚姻大事,怎么旁人都比她先知道?棘格神秘的一笑,先到门口探头看了看,确定蛊王还在大厅,暂时无法脱身后,才咚咚咚的又跑回来,凑到贝贝面前,小声的说道:“打从蛊王送来那只银镯,我们就心里有数了。”贝贝挑眉。“那只银镯啊,势王的父亲,从波斯巧匠那儿重金买来,送给蛊王母亲的,是成对的男女双镯。一只收在蛊王房里,另一只,如今就在你手上。”棘格说着,又拿起银饰,忙碌的为新娘打扮。贝贝坐在床沿,呆呆的任由棘格摆布。她的小手,摸索到银镯上,紧紧握住不放。他让她住进母亲的故居,又拿母亲的银镯给她,还嘱咐她一定要戴上,所有人都知道了他的意图,就只有她傻傻的,还被蒙在鼓里——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在说这句话时,就已经藏了弦外之音。不知为什么,得知这项秘密后,她的心有些慌乱、有些气愤、有些不甘愿,却也还掺杂着些许润润甜甜的温暖。广场上锣鼓喧天,宾客们吵吵闹闹,干戈从外面大步踏进内室。她抬起头,看见他时,心头一动。那种从见到他起,就徘徊不去的暖流,再度席卷胸口。原来,他是老早就打定主意要娶她。不知为什么,这件事情让她好高兴、好高兴——干戈望着她,黑眸闪烁。“过来。”他霸道的说道,声音一如以往般冷淡。这一次,她没错过他眼里的火焰。“去哪里?”贝贝弯着唇,对他浅笑,先前的懊恼,这会儿全都一扫而空了。干戈眉头一拧。“过来。”他没有回答,反倒重申命令。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对他霸道的性子举双手投降。“好嘛好嘛,别催了。”贝贝嘴上抱怨着!却还试乖伸出小手,搁进他宽大的掌心。当干戈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去时,她的红唇上,悄悄弯出一朵笑。唔,或许,嫁给他,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呢!第七章庆典结束,宾客离去,苍茫山上恢复平静。男人们入山狩猎,而女人们开缸染布,照著干戈的指示,将土布染成蓝布,或是再加工,制成深玄色的红布。一日,午後燠热,她热得难受,想要沐浴,却又不愿意泡进温泉里,索性走出寨门,到後山去寻找可以沐浴的山泉。苗山多泉水,她没花费多少功夫,就在後山发现一汪碧绿的山泉。“哇,太好了。”贝贝喃喃自语,左右看了看,确定四下无人後,才敢褪下香汗淋漓的衣衫。她先用脚尖沾沾山泉,然後再深吸一口气,扑通一声,跳进山泉里头。天气很热,但山泉冰冷,她冷得牙齿打颤,潜入水中,卖力的游动,让身体尽快适应水温。游了一会儿,她疲倦的闭上双眼,在水面上飘啊飘,只觉得好舒服。永远的住在这儿,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呢!虽然没有京城的奢华,却有著无限的惬意,更重要的是,这儿还有干戈——正在想著他,却有某种东西,滑过她的脚底。“啊!”不会吧!这座池子里也有蛊吗?贝贝尖叫一声,连忙踢蹬腿儿,却失去了平衡,咕噜噜的往山泉里沈。山泉好深,她踩不到底,加上一时呛了水,难受极了。“唔,咕噜——唔——咳咳——”她挣扎著,想要爬上岸,却伸长了手,还驶不到岸。突然之间,高大健硕的身躯,由水中窜出,强健的臂膀搂紧她的腰,将她拉入的胸膛。是干戈!“咳!咳咳!你——”她呛咳著,窝在他肩头喘息。还没调匀气息,干戈的唇已经覆盖上来,封住她的红唇,灵活的舌,霸道的窜入她口中,享用柔嫩的唇舌。贝贝的惊呼,过没多久,全化为他口中的软软低吟。片刻之後,当热吻结束,她已经软绵绵的瘫在他怀中,完全无法动弹。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不是在忙吗?”她小声的问。统治百苗,并不是件简单的差事,身为蛊王,他拥有难以比拟的权势,相对的也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处理苗人的诸多事务。“结束了。”干戈简单的回答,搂著她上岸。她抬起头来,这才发现他也是裸的,衣衫早就被扔在岸上晒太阳。呃,她可是来洗澡的啊,不过这会儿,瞧他的眼神,似乎是打算做其他的事“你为什麽吻我?七日又还没到呢!”贝贝红著脸,想转开视犀目光却又离不开他黝黑健硕的身子。“这里有瘴气。”他神色自若的宣布。瘴气?她蹙起眉头,转动小脑袋,左看看、右看看。“我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闻久了,你就会昏倒。”“啊,真的吗?”她有些慌乱,伸手捣住口鼻,双眸眨啊眨的。她不会这麽倒楣吧,才中了蛊毒,又碰上瘴气。呜呜,这下怎麽办?她会不会又要犯疼了?干戈低下头,潮湿的发落到她粉颊上,有些刺刺痒痒。“跟我在一起,就不会有事。”他轻声说道,目光。贝贝眨著眼睛,愣愣望著他,察觉到他愈靠愈近,的薄唇,又回到她唇上,轻轻啃咬,带来奇妙的感觉。唔,这就是他的“办法”吗?她羞怯的伸出手臂,悄悄圈住他的颈项,迎向这个吻,专心的回应著。干戈的身体炙热,像是要将她融化。的他,更显得黝黑精壮,结实修长的体魄,有著无比强大的力量。宽厚的大掌覆盖住软嫩的,她著,在他的霸道与温柔下轻吟——许久之後,贝贝才由迷醉的欢愉中,慢慢回到凡间。干戈拥著她,下颚靠在她的脑袋上,而她蜷在他怀里,汗湿的上,披著他的衣裳。她的指尖,滑到他的手腕上,细细摸索著。那儿还有她先前蛊毒发作时,啃咬留下来的伤。好奇怪啊,她明明就气愤他的霸道,但是为什麽,一跟那双黑眸对上眼儿,她就无法拒绝他?每当干戈看著她,或是拥抱她的时候,她的心口就会热烫的,觉得好舒服、好安心。一种感觉,是不是就叫幸福?静谧的一刻,被孩童的嬉闹声打断。几个小孩,脱得精光,像小青蛙似的,一个个往山泉里跳去,嘻笑泼水,溅出好多水花,玩得不亦乐乎。贝贝低呼一声,披著衣衫,匆忙凑到水边。她独自把衣服扯赚也不管干戈是否会“春光外泄”。“喂,别下去啊!”她焦急的喊道,还猛挥手。没人理她,孩子们甚至掬水泼她,然後哈哈大笑。“快上来!”贝贝呼喊著,急得直跳脚。小孩子游到岸爆抬起湿淋淋的脑袋,咧开嘴笑。“为什麽要我们上去?水好冰好舒服呢!”“水里有瘴气,闻久了会昏倒的!”她急著喊道,困惑的回头看著干戈。他不动声色,半坐在草地上,健硕的身躯,在阳光下闪烁著光泽,比野兽更美丽。贝贝脸儿一红,连忙转开视线。真是的,刚刚她在水里,他就大惊小怪,急著把她捞上来“解毒”,怎麽这会儿孩子们在池里玩水,他反倒无动於衷?小孩们笑得更大声。“哈哈,瘴气是下了雨的午後才会出现的,现在哪有啊!”“汉妃好笨呢!”“哈哈,好笨。”嘻笑声此起彼落,贝贝眯起眸子,过头来。干戈倚靠著大石,神色自若,黑眸直视若她.俊脸上找不到半点愧疚。“你骗我!”她红著脸指控,伸出粉拳去槌他,恨不得把他推进水里,让他喝水喝个饱。可恶!这会儿怎麽办?都被他吃了,总不能要他吐出来吧?“我不想等七日才要你,你是我的妻子,我随时都能——”贝贝脸颊,连忙冲上前,用小手捣住他的嘴,就怕他说出更惊世骇俗的话来。黑眸在她通红的脸上绕了一圈,紧抿的薄唇,稍微软化了些。他拿开贝贝的小手,额头抵著她,呼吸吹拂过潮湿的长发,带来冷热假替的酥麻,令她不已。“况且,刚刚你不也没反对?”干戈靠在她耳爆很缓慢、很缓慢的说道。贝贝无法反驳,羞得想挖个地洞钻进去。太恶劣了,他不但骗了她,还她,在山泉旁就跟她——呜呜,她从小读的诗书礼教呢?她的羞怯呢?怎麽一碰上蛮横的他,那些矜持,就全都变成废物了?“回去了。”干戈站起身,迳自宣布,对她伸出手。正在烦恼的贝贝,虽然心里困扰极了,却还是伸出小手,搁进他的掌心。这样的举止,已经非常自然,不论走到哪儿,他总霸道的要握住她的手。山路崎岖,走没两步,她绊著藤蔓,整个人往前摔。“啊!”贝贝低叫,以为又要跟泥地玩亲亲。还没摔到地上,干戈已经出手,矫健的将她揽入怀里。“没事吧?”他问。她深吸一口气,对著那双黑眸点头。“没、没事。”“小心点!”他粗声说道,口吻不耐,眼神里却有关怀。“喔。”她小声的回答,红唇忍不住往上弯。虽然他很霸道!,虽然他很恶劣;虽然他偶尔会骗得她团团转。但是她还是好喜欢,他在冷酷的外表下,偶尔流露的温柔。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已开始习惯那双吓人的黑眸。贝贝主动握住干戈的手,小脑袋靠在他肩上,像只被喂得饱饱的小猫,粉颊轻轻他的胸膛,无言的道谢。他没说话,低头看了她半晌,表情有瞬间的软化,随即又恢复冷然。一男一女,穿过崎岖的山路,离开了山泉。跳月节过後不久,苍茫山上来了不速之客。广场上又吵又闹,贝贝在汉族房里,就可以听到喧闹的声音。“外头怎麽了?”她好奇的问道。发去外头看了一眼,匆匆回来报告。“禀汉妃,是有个汉人闯进来,被族人们逮住了!正交由蛊王发落。”她露出羞怯的笑容,小声的补上一句。“那个汉人,生得好俊俏呢!”话还没说完,丫鬟们已经扔下工作,全凑到门爆想瞧瞧那俊俏的汉人。原来,除了她之外,还会有汉人能人得了苍茫山。这个人是找了苗人带路,还是自个儿摸索进来的?“干戈会怎麽处置擅闯的汉人?”贝贝也凑到门口!踮高脚尖,却还是看不到广场上的动静,只看到一颗颗阻碍视线的脑袋。丫鬟们还没回答,广场上倒先传来干戈的声音。“扔出去。”命令一出,不速之客立刻响起惊慌的叫声。“什麽?扔出去?不、不行啊!我是来找人的!”那人喊道,冷汗直流,抵死不肯被扔出大门。咦,那声音很耳熟呢!贝贝皱起眉头,歪著小脑袋.怀疑是自个儿听错了。不可能啊,这儿是苗疆,可不是京城,那不可能跑到这儿来,说不定只是个声音相似的人——正在思索著,对方又开始大喊。“贝贝!钱贝贝,你在哪儿啊!快点出来啊!”啊,她认出来了!“旭日!”贝贝推开众多丫鳜冲到广场上,满脸惊喜的指著年轻男子大叫。原本在求饶的俊美男人,一看见贝贝,又惊又喜,也张著嘴大叫。“啊,终於找到你了!”在众人的注视下,两人拔腿奔向对方,如同久违的牛郎与织女,热情的拥抱。贝贝更像八爪章鱼似的,双手双脚全都圈上去,兴高采烈的又抱又亲。“你怎麽来了?”她挂在男人身上,亲昵的摇晃他。男人高兴的笑著,看来更加俊美。“笨问题,当然是来找你,不然我为啥搁著京城的暖暖被窝不睡,跑来这苗疆野地?”他伸出手,捏捏她的鼻尖。贝贝高兴极了,搂著他的颈子,还想说话,却发现自个儿的领口陡然一紧,整个身子被往後拎去。咦,她怎麽腾空了?贝贝诧异的回头,刚好看见干戈铁青的俊脸。“把这男人扔进狼堆里。”他阴冷的说道,全身辐射出强烈的怒气。“什麽?呃,不行不行!千万不行!”贝贝连忙反对。干戈的脸色更难看了。“你还想替他求情?”他咆哮,声音震动整座苍茫山。所有的苗人,扑通扑通的跪下,趴在地上瑟瑟著,虽然担忧汉妃的处境,却也没人敢而对蛊王的愤怒。被拎在半空中的贝贝却无处可逃,只能屏住呼吸,紧张的看著他。“是、是啊!”她既害怕又困惑,却还是硬著头皮点头。干戈深吸一口气,锐利的目光扫到旭日身上,恨不得拿出猎刀,把这个男人碎尸万段。这个汉族男人是谁?会是她的情人吗?某种陌生的情绪,在干戈胸口中,令他愤怒得双眼发红,冷静的理智彻底碎裂。她竟敢在他向前,拥抱另一个男人!眼看惰况愈来愈僵,旭日鼓起勇气,前进一步。“笨,你看不出来吗?”他低声骂著贝贝,没想到她竟然这麽迟钝。“什麽?”她一头雾水。旭日还想骂人,但是那个“笨”字还没出口,冷冽寒酷的视犀就狠狠瞪了过来。他立刻把骂人的话全吞回肚子里,脸色一变,火速摆出最和善的笑容。“蛊王,您先别发火,在下是京城钱府长子旭日,是汉妃的弟弟。”他解释著,暗暗猜测,这个高大的蛮子会发这麽大的火,肯定是在吃醋。看来,他这个迷糊的五姊,在这段日子里,倒是捞到个不错的丈夫呢!黑眸眯了起来,从旭日的俊脸,挪移到贝贝的俏脸,充满怀疑。“弟弟?”他问。两人用力点头,差点扭伤了脖子,就怕干戈不信。苗人们偷偷抬头,仔细一瞧,这才发现,这俊美的男人,生得跟汉妃的确有几分相似。两人的五官神似,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更是一模一样。半晌之後,干戈突然放手,松开箝制,转身往内厅走去。她毫无防备,咚的一声,摔在地上,粉臀儿被摔得好疼。“哇,你就不能先提醒我一声再放手吗?”她抱怨著,揉著发疼的粉臀。管事意会过来,连忙上前,恭敬的行礼。“汉妃,蛊王的意思,是请您跟旭日公子都入内厅。我会即刻命人备茶,为旭日公子洗尘。”汉妃的亲人,他们可不敢怠慢。姊弟两人本来就感情深厚,加上许久没见,彼此都有一箩筐的话要说,从广场走入内厅的路上!两张嘴叽哩呱啦,都没停过。“是要你找药材吗?怎麽自个儿开溜了?石冈急得都快上吊自杀了。”旭日问道,帅气的撩起衣袍,跨过门槛。“你也知道石冈那硬性子,他左一个不准,右一个不行的,我什麽事也办不了,索性就自己上路了。”贝贝耸肩,踏入内厅,找了张椅子坐下。屁股还没沾著椅子,後头的干戈就开口了。“过来。”“我坐这儿就——”“过来。”冰冷的口吻,不容反驳。她叹了一口气,只能凑到他身边去坐,心里悄悄抱怨他的蛮横。旭日看在眼里,暗暗微笑。屁股才一坐定,贝贝就急著开口。“你是怎麽找到这儿的?是石冈告诉你们的吗?”“他送信回京城请示,大姊却按兵不动,说你虽然迷糊,但是仍有些小聪明,肯定能够平安无事。”旭日详细的说道。贝贝乾笑几声,觉得头皮发麻。“大姊的神机妙算,可从没出错过。”旭日说道,瞄向一旁的干戈。“只是她倒也没料到,你立见成了蛊王的妻子。”“呃,这个,说来话长,等有机会再说。”她含糊的说道。老天!她可不想让旭日知道,自个儿是丢了多大的脸,才阴错阳差的成为苗人的汉妃!那些过程,她仅仅是回想,就羞愤得想躲进被子里大叫。旭日微笑,拿出扇子,敲击掌心。“没关系,那就回京城,对著家里人,再一并说了吧!”“回京?”她眨眨眼睛。“嗯,京城里头出了些事情。”贝贝喔了一声,眸子滴溜溜的往干戈脸上转,发现他的脸色再度转为铁青。唉,想也知道,他不会点头放人的!“可是我中蛊了,没办法回京城。”她双手一摊,万分无奈。“中什麽蛊?”“你别问了。”她支支吾吾,粉脸发红。旭日晃脑的想了一会儿,虽然怕干戈翻脸,却不得不开口。“只是,你非得回去不可!”他顿了一下,神色凝重。‘乾坤堂’出事了,一个病患突然暴毙,仵作看了,说是你用药失当所造成。”贝贝跳了起来,气得哇哇大叫。“我?我用药失当?这绝不可能!”这是污辱她的医术啊!她用的药都是温补之类,先调养病患身子,再强身健体,进而收到壮阳之效,哪里可能会吃死人?先前,还有病患嫌她药下得太轻,无法立竿见影,所以转投向“安平堂”求医呢!“官府可不这麽想。大姊要我赶在官差前,先带你回家里,大夥儿也好从长计议。”“那现在怎麽办?我又离不开。”贝贝皱眉。旭日晃脑,思索著几位姊姊可能的反应。“四姊会说,以和为贵;三姊会说,量力而为。”“她还会罚你扎马步。”她补上一句。他没理会。“二姊嘛,得等到她醒来,才能问出她的意见。至於大姊,啊,对了,她有给我个锦囊。”“打开看看。”贝贝提议。旭日打开,锦囊里有张短笺,上头是大姊娟秀的字迹。事情没办成,就别回来,两个人沈默。“打开第二个看看。”内容一样。“打开第三个看看。”里头是一条白绫。“什麽意思?”旭日呆愣,摸不清大姊的意思。贝贝倒抽一口凉气,躲到干戈背後。“嗯,呃,你、你是知道大姊的性格的。”她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旭日脸色一白。“呃,好歹我是她亲弟弟,她不会这麽狠——”他看见贝贝猛,背脊不禁发凉。“好吧!就算我没办法带你回去,必须拿著这条白绫上吊,但你就没想过,大姊会亲自来逮你?”旭日一脸悲苦,拿著白绫在脖子上绕啊绕。这一次,轮到贝贝脸色惨白。姊弟二人都在烦恼的时候,干戈开了金口。“我陪你。”“啊,你要跟我回去?”她转过头来,不敢置信的看著他。“没错。”“呃,啊,嗯——那个——其实,你不需要陪著我,我只是回去处理一些事,很快就回来了。”她双手乱挥,光是想像他走入京城,会造成多大的骚动,就觉得头皮发麻。“你离不开我。”干戈淡淡的说。“啊?”她脸儿一红。“你别胡说,我哪里会离不开——”“七日一回。”他提醒。轰!贝贝的脸儿著火了。可恶,他怎麽——怎麽可以提——“七日——什么七日一回?”旭日很感兴趣,凑过来发问。“没你的事!”贝贝恼羞成怒,红著粉脸,咚咚咚的跑过来,抡起拳头扁自个儿的弟弟。“唉啊,别打别打。”旭日无端被敲了几下,捣著痛处,龇牙咧嘴的喊疼。唔,七日一回?什麽七日一回?他脑子乱转,虽然好奇,却碍於贝贝的拳头威胁,不敢再发问,怕等会儿会被扁出内伤来。“随时可以出发。”干戈说道,阻止姊弟相残。“真的吗?”贝贝双眼闪亮,神态兴奋。“那让我换件衣裳,收拾些东西,咱们马上出发。”虽然回京里,是有麻烦事必须处理,但是离家这麽久,她自然是好想念好想念家人。就连大姊,在这会儿回想起来,都令她觉得思念极了!“太好了,我要回家了!”返家的兴奋!充斥在胸口,她小嘴上喊著,双手拎著绣花飘带裙,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的往外跑去。没人发现,当她欢呼时,干戈的黑眸中,闪过一抹阴鸷。第八章繁华京城,冠盖云集。无数的落花,拂过高高的蓝色琉璃同落入钱府。偌大的庭院内,花木扶疏,错落着华丽的庭台楼阁。珍珠阁的窗台前,站着一名绝色女子。吵杂的喧闹,夹杂着惊喜的笑声,从钱府大门,一路响了进来。几个丫鬟急忙穿过回廊,奔来珍珠阁,在阁前幅身行礼,欢喜的报告。"启禀大姑娘,旭日公子带着五姑娘回府了。"钱金金弯唇一笑。"让他们到珍珠阁来。"她吩咐道,转身踏入屋内。久候在窗台旁的丫鳜立刻为她解下软绡披风,端上的香茗。金金端过瓷杯,轻啜热茶,瓷杯还没见底,珍珠间外就响起喧哗声,热闹极了。阁门一开,娇小的身子立刻飞奔进来。"大姊!"贝贝娇声喊道,冲上软椅,抱住金金,像只小猫般撒娇,从苗疆带回来的精致礼物,全被扔到地上去了。金金微笑,拍拍小妹的粉颊。"你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当了苗人的汉妃,从此之后就不回京城了。"她轻声道,捏捏贝贝的鼻尖。"大姊,我哪里会不回来呢!"贝贝小声说道,偷偷做了个鬼脸。金金浅笑,清澈闪亮的眸子,看向一旁高大沉默的男人。"我让你去找药方,你却找了个丈夫回来。"啊,惨了惨了,大姊要怪罪了!贝贝连忙,从衣袋里,抽出一束文件,上头写得密密麻麻的,全是苗疆药材的批发货价。"呃,我虽然没找到药方,但是也找到货源。大姊,这是苗疆的药材谱,只要照这张谱进货,'乾坤堂'每年能节省十几万两银子呢!"她陪着笑脸,献宝似的,把药材谱送到大姊面前,证明自个儿可没偷懒。金金眸子一亮,低头审视。天下人都知道,在京城钱府里,运筹帷幄的,是长女钱金金。自从她十八岁及笄,展露惊人的商业长才后,就接掌了父亲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货源稳定吗?"她问。"苗人说了,任何好货,都先留给'乾坤堂'。"贝贝说道,看了干戈一眼。买药材的事情,一由他出面,就全盘搞定。苗人不敢违逆蛊王,对她这个汉妃,更是有求必应。金金沉吟半晌,才又开口。"商道呢?""全打理妥当了,十里一站,能够日夜兼程,把药材送来京城。"旭日插嘴,紧张的看着大姊。金金挑眉,仔细看过药材谱,才慢条斯理的卷起来,交给丫鬟。"这件事,你们办得不错。"姊弟二人,松了一口气,差点没瘫软在地上。呼,还好这桩生意能让大姊满意!他们一路上提心吊胆,就怕大姊怪罪,说他们办事不力。到时候啊,只怕家里的椅子都还没坐暖,就要再度被扔出大门去赚钱。心上的大石头落了地,贝贝舒展柳眉,觑见站在一旁,始终沉默不语的干戈。她跳下软椅,咚咚咚的走到干戈面前,牵着他的大手,走回软椅坐好。"大姊,我替你介绍,他就是——""我知道。"金金微笑,还命人端上最好的春茶。"啊?"贝贝一头雾水。大姊知道?知道什么啊?她都还没说呢!"他是干戈,苗疆的蛊王,你的丈夫,咱们钱府的新姑爷。"金金轻声说道,说得钜细靡遗,没半点遗漏。贝贝眨着双眸,讶异得说不出话来。"她派人来调查过。"干戈开口,黑眸微眯。即使远在苗疆,也不时会有汉人,赞叹的谈论起京城钱府的长女。他老早就知道,他的小妻子,有个绝顶聪明的大姊。"啊?有吗?"干戈点头。"我们成婚后,有汉人陆续入了苗疆,打探关于我的一切。"苗人们来禀报,说是这些形迹诡异的汉人,都是来自于汉妃的娘家。金金浅笑,搁下瓷杯。"我这个宝贝妹子,没媒没聘的,就让你给娶走了,我当然必须格外留意些。"她弯着唇,若有所思的看着干戈,淡淡的补上一句。"钱府的女儿,可不是普通人想娶就能娶的。"黑眸一眯,没有动怒,明白金金的弦外之意。旭日在旁边小声的嘀咕。"不用说,她肯定是拨过算盘,知道结下这门亲事,是稳赚不赔的。"金金笑而不答,反倒靠到贝贝耳爆轻声问道:"他对你好吗?"贝贝咬着唇,没有回答,粉脸却变得红润润的,格外动人。这下子,即使她不说话,答案也昭然若揭了。干戈的黑眸,眸光转浓。他旁若无人的起身!大步走过来,拦腰抱起贝贝,霸占了她的软椅。"啊,那是我的位子啦!"她抗议。"你坐我腿上。"他口吻平淡,眼神却十分炙热。坚实的双手,圈紧细细的纤腰,不让她离开。连屋内的丫鬟们,都偷偷笑着,知道这个新姑爷,可是疼极了五姑娘呢!众人的眼神,让她羞得想挖个洞跳进去,但天不从人愿,干戈把她抱得紧紧的,她连脚尖都碰不着织毯。贝贝羞得连发根都红了,连忙扯出别的事情,转移大伙儿的注意力。"对了,大姊,旭日提到,前些日子,京城里头有人暴毙,那是怎么一回事?"她把话题绕口正事上头。金金点头,收敛笑容。她纤手一扬,所有丫鬟自动福身退下,室内转眼清场完毕,只剩下钱家自个儿的亲人。"死者是西市延康坊的潘大爷,官府那方面,我暂时压下来,但要厘清案情,只怕还要费一番功夫。"贝贝蹙着眉头,一面听一面点头。"他在'乾坤堂'里看了一阵子,病因是气虚血寒、肾水不足。""你用了什么药?"干戈问。"以鹿角、龟板、枸杞及人参口味药剂,熬成四珍胶。"她皱着眉头。"这些都是温补之药,不会伤身的。"他点头,拧眉沉思。贝贝虽然迷糊,但是精通药理,用药毫不含糊,苍茫山上的妇女孩童,如果有任何病毒,都已全交由她治疗。旭日走了过来,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竹筒。"这是在死者身旁发现的证物,你们瞧瞧。""证物该待在衙门吧?"贝贝瞪着他。他耸肩,不以为然。"大姊有办法嘛!"干戈打开竹筒,将竹筒内的东西倒在桌上,浓眉愈拧愈紧。她也凑过去瞧,才一看清楚!嘴里就哇哇叫了起来。"啊,这是斑鸷啊!"这种东西,药性极强,致人于死。一般药行的用法,是将斑鸷与糯米同炒,取了糯米入药,丢弃斑鸷不用。干戈审视着桌上的斑鸷,黑眸闪烁,若有所思。贝贝把下巴搁在桌面上,瞪着那些黑乎乎的斑鸷。一想到这些东西,曾害死一条人命,她就心里直发毛。"我记得,这种东西,能治疗皮肤方面的病症。"她小声说道。"也能用于壮阳。""这个我知道。斑鸷在壮阳上的确有奇效,但也有奇毒,所以我不用。"她是很努力在赚钱,但可从不做害人的勾当。"你不用,他们用了。""谁?"贝贝眨着眼睛问。黑眸一眯,射出锐利的光芒。半晌之后,他才徐徐开口。"四川唐门。"东市长街上,离"安平堂"几丈远的墙角,两男一女正在拉拉扯扯。"喂,这样不行啦!"贝贝小声的怀着。干戈没有理会,跨步便走。眼看用说的没用,她连忙往前一蹦,用尽全身力量!拉住他一条胳臂,妄想阻止他前进。该死,这怎么这么不可理喻?!"不行啦,'安平堂'虽然真的来自四川,但也不能证实,他们跟命案有关。"即使用上全身体重,仍难敌干戈的力气,她像个行李,被拖着前进,小绣鞋在地上滑出一道长长的痕迹。街上来往的人们,瞪大眼睛,好奇的观望。干戈抬眼,冷冷瞟来一眼。就仗着那比江洋大盗远吓人的气势,众人立刻脖子一缩,像被针刺着似的,迅速挪开视犀溜之大吉,不敢久留。十丈之内,除了夫妻二人,只剩正在考虑,是否要逃走的旭日。"旭日,还杵在那里做什么?快来帮忙啊!"贝贝还在嚷着。旭日站在原地,为难的搔搔脑袋。"呃,但是,姊夫说的也有道理啊,京城之内,除了'安平堂'外,没有第二间药坊的药来自四川,他们的确最有嫌疑。"班鸷的产量稀少,前几年曾听说,四川有人大量里培养,而要将活斑鸷制成可用的药物!又需要专门的技术。放眼四川,就只有惯于用毒的唐门有此能耐。更巧合的是,这间"安平堂"的主人,就是来自四川。"不行,咱们必须等官府查办!"贝贝喊道,又被拖了好几尺。"太慢了。""呃,啊,但是,你这么闯进去,反倒是打草惊蛇。"她极力劝阻。干戈露出狼一般狰狞的笑容,令人。"我会搜出证据来的。"贝贝忍住尖叫的冲动,深吸一口气。"你别急,我们换个方法去探探吧!啊,对了,我想到了,我们可以找个人!假装房事不力,亟欲求医,必须买些强力的壮阳药——"他的表情愈来愈难看。呃,事关男性"尊严",他肯定是不愿意了!况且,瞧他这么高大精壮,哪个人会相信,他有——呃——呃——"那方面"的问题——贝贝粉脸一红,连忙甩甩头,抛开脑中的胡思乱想。她转过头,脑筋动到弟弟身上。"旭日,你去。""我?"他的眼睛快掉出来了眼看旭日还杵在原地,贝贝双手插腰,俏脸一凝。"你去不去啊?""我——""姊姊说的话,你敢不听?""呃,我——"旭日我了半天,还我不出个下文来。要他上"安平堂"求壮阳药?这要是传出去,他这个京城第一贵公子的脸要往哪里搁啊?别的不说,只怕城里的姑娘,会哭湿好几条手绢呢!呜呜!他怎么这么命苦?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唯独他家例外。他这个钱家唯一的香火,总是被五个姊姊欺压得难以翻身。正在怨叹自个儿歹命,眼角却瞄见上个高大的身影,早已迳自朝"安平堂"走去。"五姊——""别罗唆,你去是不去?"贝贝龇牙咧嘴的嚷道。"我想,没那侗必要了。""为什么?"旭日缩缩脖子,伸手指向"安平堂"大门。"因为,呃,姊夫已经闯进去了。""您不能进去!"说话的人,被干戈一掌挥开,哀嚎的飞出大门!跌到街上。"这位客倌,你——啊!"更多的人围上来,更多的人,陆续往外飞去,咚咚咚的,在街上躺成了一片。高大的干戈,如入无人之境,一手挥开一个,没三两下功夫,原本热闹非凡的"安平堂"人数锐减。客人们见苗头不对,立刻抱头鼠窜,逃得不儿踪影。在店里招呼的伙计们,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全被扔出门,就只剩下柜台后方的掌柜,脸色惨白,瞪着这个暴戾危险的男人,不断。干戈伸出手,揪起掌柜,脸色阴沉。"交出来。""交——交——交什么?"掌柜的抖得连话都说不好。"鸷斑。"掌柜的脸色一变,却仍在装糊涂。"呃,这位爷,您说什么,我不懂——"黑眸眯起,迸射出不耐的怒火,干戈出手,挥出一道凌厉的掌风。砰!一声巨响,震得人耳朵发疼。整楝屋子剧烈摇晃,一整面的药柜,转眼就被轰掉,连屋梁都摇摇欲坠。掌柜的傻了,抖得更厉害。"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干戈的口吻仍旧冰冷。贝贝上气不接下气的跑进来,才一进"安平堂",就见一个大药瓮,笔直的飞来,轰向她的脑袋。"啊!"她大叫一声,连忙低头,惊险的闪开。药瓮哗啦一声,摔在地板上,瓦片跟里头的黑枣散了一地!满地滚啊滚。她拍拍胸口,安抚受惊的心脏,环顾乱七八糟的大厅。"老天,我才迟了一会儿,你就把这儿破坏成这样了!""啧,姊夫的手脚真快。"旭日在一旁感叹,一进大门,立刻挑了个安全位置躲好!就怕惨遭池鱼之殃。吵闹的声音,惊动了"安平堂"的老板唐舜。他皱着眉头,从存药房里走了出来,嘴上还在骂着。"做什么?这样吵吵闹闹的——"深邃的黑眸,冰冷的扫了过去。两个人才刚打了个照面,唐舜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他先是全身僵硬,张着嘴直喘气,眼睛瞪得比金鱼还凸。干戈挑眉。"原来是你。"他扔下吓昏的掌柜,像发现新猎物的野兽,跨步走来。啊,这两个人认识?贝贝跟旭日愣在一旁,屏气凝神,满头问号。唐舜突然提气一喊,扯住桌上的布匹,往他们甩来。数十支针灸用的银针,笔直朝两人射来,银光交织成一片银网,躲都躲不过。庞大的身影,恍如鬼魅!瞬间就赶到面前!挡住尖锐的银针。她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就被干戈揽入怀中。的男性气息,包里了贝贝全身,她毫发无伤,胸口却狠狠一疼。"干戈!"她惊慌的喊着,俏脸惨白。他用身体为她挡了银针!"我没事。"干戈淡淡的说道,目光扫过她焦虑的小脸,冷酷的眼神,稍稍变得柔和。角落传来。"我有事。"旭日龇牙咧嘴的抱怨。他问躲不及,又没人搭救,手臂上挨了十几根银针,疼得好想哭。贝贝没理会,小手扯着于戈的衣裳。"快把衣裳脱下,让我瞧瞧!"他耸肩,刷的拉下衣衫,露出结实黝黑的上身。"转过去。"她又下了命令。他依言转身,宽阔的背上,赫然钉满了银针,看来怵目惊心。她倒抽一口气,小手抢着红唇,全身。"针上没毒。"干戈简单的说道,接着绷紧肌肉,发出一声巨喝。霸道绝伦的内力,凝为强大力道,全数的银针立刻被震飞。就听到嗖嗖的声响,银针转眼挪了位,全钉到墙壁上去了。贝贝眼中泪花乱转,虽然松了一口气,心头仍难受极了,被莫名的情绪揪得紧紧的。"你痛不痛?"她先伸出小手!试探的摸啊摸,接着靠上前去,小心翼翼的吹气,想为他上疼。他。"骗人!"怎么可能不痛?他都流血了呢!干戈回头,瞅了她半晌,眼神复杂。"你没受伤就好。"他粗声说道.转身往内走去。贝贝整个人呆住了,傻傻的看着那高大的背影,红唇微张,连泪珠滚下粉颊,也不晓得要去擦。那简单的几个字,让她胸口好热好烫,某种甜甜暖暖的涵义,虽然他从来没有说出口,但是从他的眼神、他的举动,她就能感受得好清晰。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好想抱住他,抱得紧紧的,永远都不放开——高大的背影,在药坊间转了个弯,踏进内室的存药房。她急忙跟上去,不想跟他分开太久。存药房内,百药杂陈,用的都是寻常的药材。墙上有着无数药柜,房中央还摆着一张红木大桌。干戈站在药材中,拧皱浓眉,仔细检阅。黝暗的眸子,落到红木大桌上。桌上空无一物,却飘着神秘的药味。他挑眉,黑眸一眯。"啊,唐舜怎么逃了?"贝贝凑过来发问,转着小脑袋,在屋子里看啊看,却看不见那的影子。那个卑劣的男人,大概是趁着干戈分神救她的时候,找机会开溜的吧!只是,这种反应也太明显了吧?他们只是找上门,唐舜立刻逃赚摆明了是心里有鬼!干戈勾唇,露出冷笑。"他认得我。"唐门善用毒,但是汉人用毒,终究比不上苗人。唐舜是用毒之人,对干戈的大名,自然是如雷贯耳。这会儿碰上祖师爷了,他这个小货色能不逃吗?没吓得尿裤子就不错了!"但是,那也不能证明,他跟命案有关。他拔腿开溜,说不定只是代表,全天下人都知道你很凶——"她小声说道,不断强调!证据很重要。干戈扫了她一眼,走到红木大桌前,举起右手。"啊!"这一次,她眼明手怏,立刻跳到他背后,把耳朵捣起来。轰!又是一声巨响,坚固的红木大桌,在他的掌力下,化为无数木屑。木屑之中,赫然出现了十来个黑色绸袋。小绣鞋才刚踏出去,她整个人就被干戈拎起来,腿儿腾空。直到被拎过了散落的尖锐木屑,他才松手。"别踏着了。"他面无表情的说道口她心头一暖,红唇弯起,露出甜甜的笑,小脑袋点得好用力。他的霸道,总隐藏着对她的关心。这个严酷又沉默的男人,其实很不懂得表达感情呢!干戈拿起一个黑绸袋,运劲一摸,绸袋碎开,一块毒性极强的蟾酥,赫然出现在他掌心。这种东西,通常用于麻醉,对壮阳有奇效,但是用量稍稍不对,就会致命。噢喔,看来证据确凿了!"你怎么知道桌里还有东西?"她蹲在地上,把黑绸袋一个个打开,才发现里头全是有剧毒的壮阳药品。"这是唐门的习惯。"他简单的说道,将一鸷整袋的斑递到她面前。她哇了一声,抢过来看。"把这个交给官府,就可以还你清白。"干戈说道,伸出手臂,又将她拎了起来,迳自往外走。"呃,我们要去哪里?""回家。"事情结束,他不愿久留。贝贝点点头,也很想开溜。经过大厅时,她抬起小手,把斑鸷扔给旭日。"把证物交给官府,再让他们派人来调查清楚。"她吩咐道。"但是,我手上的银针——"旭日一缩脑袋!委屈的接过斑鸷。"自个儿拿镊子夹出来。"她还在交代着,人已经被干戈拎出门外.两人愈走愈远,将旭日远远的抛下。他独自站在破烂的"安平堂"里,抱着发疼的手臂、拿着斑鸷,只觉得自己好可怜。呜呜,他的手很痛啊,怎么没人来关心他?呜呜第九章还没有破案,干戈的耐性已经用尽。在餐桌上,他搁下筷子,对满桌山珍海味视若无睹。「我要带她回去。」他简单的宣布。原本热闹的餐桌,转眼陷入寂静。贝贝坐在他旁爆双手捧着碗,正在喝着火腿春笋汤,小嘴里还嚼着嫩脆的笋子。「回哪里?」她傻傻的问,没察觉到气氛不对。「苗疆。」简单两个字,让可口的笋子,瞬间变得毫无滋味。她搁下汤碗,连忙抗议。「不行不行,我们才刚到了呢!」才刚见到几位姊姊们,连爹娘的面都没见到,他就这幺不体贴,立刻要拉着她回苗疆?黑眸一瞇,迸射不悦。钱府几位千金,也围在餐桌旁,室内美人群聚,蓬荜生辉。她们低着头,聪明的闭嘴不语,眼睛全看向大姊。金金接过手绢,擦拭双手,出来打圆场。「贝贝虽然洗脱嫌疑,但是案子到底还没破,官府方面,只怕不愿意让她离开京城。」她说得合情合理。几个姊妹猛点头,闪亮的眼儿望向干戈。他冷着脸,毫不考虑。「这些小事,你可以处理。」金金挑眉。「你倒是很看得起我。」眼看大姊被戴了高帽子,马上就临阵倒戈,贝贝主动上场,蹙着柳眉,像个小可怜似的,扯着他的衣袖摇啊摇,期待能捞到一点怜悯。「别那幺快赚好不好?京城里有很多好玩的事儿,是苗疆比不上的,我们留下,我带你到处去晃晃——」话还没说完,那两道剑眉,早已拧在一块儿。糟糕,看来哀兵政策无效!「我们明日启程。」他径自说道,端起酒杯,眉头没有松开,神色更凝重了些。贝贝深呼吸,被干戈的固执霸道一激,火气也冒上来了。她怒气腾腾,双手一拍桌子,猛的跳上椅子,小脸刚好对上他的视线。「干戈,你给本姑娘听清楚了,我、不、住」她喊道,重申立场。他下颚,气得头顶冒烟。「住」干戈吼道。「不要!」她不甘示弱,吼了回去。冷酷黑眸对上倔强明眸,两人大眼瞪小眼,僵持下下。「你必须跟我回去。」「为什幺?」「因为你是我的妻子。」「既然是妻子,不是你买的牲口,哪里能随你牵东牵西的?我当然有权决定要待在哪里!」干戈深吸一口气,重击桌面,满桌的好酒好菜,叮叮当当的乱响。屋内仆人、丫鬟们没胆子收拾,抱着脑袋,迅速逃离现场。「跟我回家去。」他瞪着她,黑眸闪亮,双拳紧握.强硬的命令,一字一句从牙缝中挤出来。骸她才不怕呢!贝贝伸出手,捧住那张俊脸,鼻子凑到他眼前。「这儿就是我家啊!」话才刚说出口,她双手下的身子,陡然一僵。那双黑眸深处,闪过一抹。干戈的脸色转为铁青。「是吗?热闹的京城才是你的家,偏远的苗疆,自然是比不上了。」他瞇着双眼,轻声说道,声音比腊月的寒风还要冷。她背脊一凉,惊觉自个儿说错话了。天啊,他误会了,她不是那个意思!京城是她的家,但并不代表,她就否认有他的苗疆,就不是她的归宿。所谓的家,该有能分享欢笑与温暖的家人;所谓的家,该有个让她在乎的人——他也是她在乎的人啊!「干戈,我——」贝贝急着想解释,舌头却打了结,脑子里乱成一团,当着众姊妹的面,她更是拉不下脸道歉。还想不出该说什幺,干戈已经起身,目光如冰。「你不赚我走。」「要走可以,解了我的蛊毒啊!」她虚张声势的喊道,有恃无恐,知道他绝不会放着她的生死不管。她体内的蛊毒,此刻反倒成了护身符。干戈回过头,冷冷的瞪着她,蓦地抽出腰间猎刀,拉开衣裳.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我解!」银白的刀尖,往胸膛刺去,在心口划出一道血痕,鲜血顺着刀刃,滴在酒杯里。「把这杯血喝了!你体内的七日蛊就能消解。」他冷淡的说道,高大的身躯踏出大厅,甩袖离去。室内岑寂,没人吭声,视线全落到贝贝身上。她瞪着那杯血,全身僵硬,直到胸口发疼,才发现自个儿打从他离开,就忘了该要呼吸。干戈走了,他真的不管她了——热热的液体涌上眼眶,杯子里红色的血,看在眼中愈来愈模糊。「贝贝,你不去追他吗?」最温柔的四姊开口,绝美的眸子看向门外,一脸担忧。「追什幺呢?他要走就让他赚我反倒落得轻松。」她故作坚强,声音却在。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想要从容的退出大厅,脚步却晃个不停。直到走回房间,关上房门后!她深吸一口气,扑向床铺。「哇!」凄惨的哭声,传遍钱府每个角落。贝贝整个人埋在棉被里,哭得声嘶力浆眼泪沾湿了锦缎被子。她边哭边晃着脑袋,心里难受得像是被开了个大洞。呜呜,他走了!呜呜!他不要她了!呜呜!那个霸道的笨蛋蛮子!就不会把事情问清楚吗?她很在乎他、很爱他啊!解了七日蛊又怎幺样?他下在她心中的情蛊,她要找谁去解?哭得正伤心,棉被突然被人给掀了,一张哭花的小脸,顿时没地方藏。四个姊姊全凑在床爆将她团团围住。「别哭了,快出来。」金金伸出手,硬是要把小妹拉下床铺。「不要!」她哭叫。「你再不出来,可就真的追不上干戈了。」「我才不去追他!」贝贝咬着的唇,不断,就算心痛得要命,还是倔强极了。金金皱起眉头,在床边坐下。「你是当真想离开干戈?」她想要点头,眼泪却泄漏了心事,哗啦啦的住下掉。如果是真心想离开他,她哪里会哭成这样呢?「是他不要我的。」想到这儿,眼泪掉得更凶了。「傻瓜,你仔细想想,干戈若是不要你,又何必因为你不回苗疆,发那幺大的火?」贝贝抬起小脑袋,哗啦啦的流泉,因为金金的话,稍微停止流泻。这幺说来,干戈是在乎她的喽?她好想告诉他,自个儿不是不跟他回苗疆,但是爹娘远在四川,还没见过这个新女婿呢!她想等到爹娘回府,再郑重的告诉爹娘,日己嫁了个沉默严酷、却对她很好的男人——希望的火苗,悄悄在心中复燃,心口的疼痛,一点一滴减轻。金金拿了件披风,替小妹穿上,嘴上还在说着。「再说,钱家可从不做亏本生意,怎能赔了姑娘又折兵?干戈这个姑爷,无论如何,钱家是丢不起的,你自己想清楚!是要自个儿追上去,还是被五花大绑的送去?」贝贝被推着下床,虽然想去追干戈,心里却觉得有些委屈。「大姊,到底是钱重要,还是我的面子重要?」金、银、珠、宝一字排开!露出微笑,齐声回答。「当、然、是、钱!」月黑风脯小小的身子在郊道上奔跑着。贝贝喘息着,汗水浸湿衣裳,却怎幺也追不上干戈。漆黑的郊道上,没有半个人影。她手中的灯笼,在半个时辰前就熄了。她咬着牙,在夜里摸黑走了好久,却还是看不见他的人影。怪了,大姊不是说了,干戈离开没多久,她要是动作快一些,肯定能追上的吗?为川幺她追了那幺久,却连他的背影都没瞧见?呜呜,那个可恶的蛮子,没事走那幺快做啥?她的腿也没他长,追起来好辛苦呢!她蹲在地上,又冷又累,先前哭得酸疼的眼儿,又有些湿润了。要是追不上干戈,那该怎幺办呢?一想到从此都无法见到他,她的心更痛了些。他离开之后,她才赫然发现,自个儿已经离不开他。一个人影,悄悄靠近,阴影遮盖了月光。「干戈!」她立刻跳了起来,惊喜的大喊。啊,他回头来找她了吗?!面目狰狞的唐舜,居高临下的睨着她。「钱姑娘,找人吗?」贝贝倒抽一口气,连忙躲开数超跟唐舜隔得远远的。「你怎幺会在这里?」她咬着唇,心里浮现不祥的预感。「在下等在这儿,是为了等钱姑娘。」唐舜笑着说道,眉宇之间,有浓浓的杀气。啊,等她?!「唐爷找我有事?」贝贝眨着眼睛,悄悄挪动小绣鞋,只是唐舜一瞧见她后退,也欺身上前,阴魂不散的缠着不放。唐舜笑得更阴毒。「你这女人倒是厉害,生意上斗不过我,不知用了什幺法子,竟能雇了蛊王来撑腰,把我的药坊拆了。」「安平堂」被拆后,官府急着缉捕他,让他再也待不下去。但是,要他就这幺离开,白白放过钱贝贝,他又太不甘心!唐舜猜想,蛊王虽然不好惹,但终究只是受雇于钱家,若想报仇,自然也要等到难缠角色先离开。他在钱府外埋伏,耐心的等到蛊王离开,才敢现身。「唔!唐爷是来道别的?」她胡乱问着,冷汗直流,急着想找方法脱身。只是,这会儿天色昏暗,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她上哪儿去讨救兵?「是啊,临别之前,特地送了个小礼物来给钱姑娘。」唐舜拿出一个小瓶子,逼近贝贝,双眼闪烁。「呃,不需要这幺多礼了。」她瞪着那个瓶子,心里确定,那绝对不是啥好东西。「这可是我特别调制的『蚀骨露』,一旦沾上后,你那漂亮的肌肤,转眼就会侵蚀成白骨。」唐舜兴奋的说道,打开瓶子,一阵浓香立刻弥漫四周,让人闻了难以呼吸。贝贝连连后退,双脚都软了。她听过「蚀骨露」,这东西名堂古怪,能销融尸骨,寻常人绝对不敢使用。但她万万没想到,唐舜这幺歹毒,竟拿这东西来对付她。该死,要是碰上瓶子里的液体,她肯定转眼就被融化得一干二净,哪里还能去找干戈?唐舜愈走愈近,毫高举起瓶子。「呃,你别冲动——你——啊,干戈!」最危急的时候,她本能的喊出他的名字。来不及了!液体泼来,全数溅到她肌肤上,让她全身发寒。「啊——」贝贝在浓香中发出惨叫,双手抱着身子,狼狈的跌在地上。呜呜,她完蛋了、她死定了,她要融化了——咦?不会痛?绵长的惨叫声,以疑惑的单音作结。贝贝镇定下来,抬起小脑袋,瞪着自个儿的身子,困惑而不解。月光之下,湿润的肌肤一片莹亮,既没有腐烂,更没有见骨,她甚至不觉得疼痛!她抬起头来,呆楞的看着唐舜。他比她更震惊,还不死心的抖动瓶子,将剩余的「蚀骨露」往她身上泼。凉凉的液体,溅到她身上,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却把她染得香喷喷的。「不可能,你怎幺会没事?」唐舜气急败坏,双眼圆瞪,想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蚀骨露是他亲出口调配,是天下至毒之药,为什幺却对钱贝贝无效?幽暗的角落里,陡然传来低沉的声音。「她身上有七日蛊,其它的毒伤不了她。」干戈踏山几步,高大的身躯、严酷的俊脸在月光之下。他一身黑衣,不知已在一旁看了多久。贝贝跳起来,连忙咚咚咚的跑过去,扯住他的手臂,抱得紧紧的,就怕他又溜得不见人影。唐舜脸色惨白,无法明白。「但是——但是——她为什幺没死?」中了七日蛊的人,会活活痛死,哪里还能像这个女人,活跳跳的到处乱跑?干戈低头,看着靠在手臂上的粉脸。「因为,她是我的妻子。」唐舜脸色惨白,恍然大悟。钱贝贝不是干戈的雇主,而是他的妻子!七日蛊是天下至毒,但是再可怕的蛊,也还是要受蛊王纵。干戈抑制了毒性,令妻子靠着七日蛊,能够百毒不侵,却又不为毒蛊所害。干戈勾唇冷笑,缓缓从袖中掏中一枚银饰。「你该知道,伤害我的妻子,是要付出代价的。」他运指一弹,银饰咻的一声,往前飞出。唐舜倒抽一口气,银饰已经在他腿边迸开,里头淌出黑色的液体。黑色的液体如同小涩寻找热源,唐舜转身飞奔,但它们的速度更怏,立刻追了上去。在唐舜的惨叫声中,黑蛇全窜入他的脚底。「啊!」唐舜逐渐远去的凄厉呼号,在幽静的深夜听来,更显得可怕。干戈将粉脸压在怀中,不让她瞧见。「不要看。」宽厚的大掌,压着她的小脑袋!熟悉的味道、暖烫的温度,源源不绝的传来。纵使看不见,凄厉的惨叫声,仍旧不断传来。她攀住他,直到惨叫声远去后,小脑袋才慢慢抬起来,粉脸上余悸犹存。「啊,那是——」「七日蛊。」她拍拍胸口。「你还留有这可怕的玩意儿?」干戈点头。「我事先留下的。」喔——等等,事先?贝贝皱起弯弯的眉,反复咀嚼这两个字。她沉静思绪,将来龙去脉,在脑子里仔仔细细的想过一遍。「你『事先』就知道,圣药会被我打破?」她问。干戈点头。她瞇起眼睛,戳戳他的胸膛。「你早就知道我会去偷圣药?」「你忍不住的。」他淡淡的说道,早就看出她急切的性格。好啊,她总算明白了!打从把她带回苍茫山,他心里就有了盘算。让她去愉圣药、让她中蛊、让她不得不成为他的妻子,这一切全是有预谋的。而她拗不过自个儿的好奇心,看不出他心怀鬼胎,一见他放了饵,就乖乖的跳上去咬。清澈的眸子瞇了起来。「好啊,原来,你从头到尾都在算计我。」她恍然大悟。知道了他的诡计,她并不生气,反倒偷偷的有些开心。以他冷漠的性子,会愿意大费周章的设计她,把她拐上手,不是更证明了,他很在乎她吗?干戈沉默半晌,然后点头。「我要你。」她的脸红了红,就算真的气他骗人,这会儿火气也消了大半。「从什幺时候开始想要我的?」「客栈里。」哇,打从那个时候,他就对她——贝贝心儿暖暖,却还嘴硬。「你拐了我、骗了我,就不怕我不想要你?」「我会让你想要我。」他肯定的说道。含这个,对自个儿的男性魅力,可是半点都不怀疑啊!不过,矫健骁勇如他,真正想要一个女人时,有哪个人能够拒绝?「霸道!」她戳着他的胸膛,却对他的狂妄束手无策。干戈握住她的指,额头抵着她,黑眸黝亮。「你为什幺跟来?」他慎重的问。贝贝看着他,脸儿嫣红,半晌后才鼓起勇气开口。「我不想离开你。」黑眸一亮,原先的阴鸷,因为她的坦承而褪去,喜悦取代了森冷。「你不是想留在京城吗?」他问。她用力。「我想跟着你.无论是京城或是苗疆,我都不想离开你。」干戈看着她,久久不语。他就这幺看着她,笔直的看进她的眼里,像是透视了她的魂魄,要将她的心意看仔细。半晌之后,他猛的出手,将她抱到怀中,双臂将她圈得,凶猛的黑眸,紧盯着不放。「先前,是我用计谋拐了你,如今,是你心甘情愿?」他质问道,表情严肃。她点点头,再也不怀疑了。的唇,凑在他的薄唇,主动印上一吻,宣誓对他一生的爱恋。干戈仰头,发出一声欢悦的呼啸,声动旷野。「跟我回苗疆去!」「不,先回钱府。」他的脸沉了下来。贝贝微笑,抚上黝黑的脸庞。「先回钱府,见过我爹娘,我要告诉他们,我嫁给了苗疆的蛊王,从此之后,有人会代替他们,疼我、宠我一辈子。然后,我就跟你回苗疆。」她终于明白,有干戈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干戈抚着她的脸,在红嫩的唇上印下结实短促的一吻。接着,他抱起贝贝,足尖一点,身形快如流星,赶回京城钱府。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1
它只是一片平凡的树叶,是大自然季节变化的产物,春去秋来,它走完了自己的一生。从春天发出嫩芽迎来生命的第一刻,到深秋逐渐化红直至飘落,它从未故意展示自己的高雅与美丽,仅仅藏匿在万千红叶中,甘愿做拍照的背景。
它从来没有不喜欢自己,也不曾因为自己的渺小和低微而感到自卑。恰恰相反,它热爱着自己所扮演的角色——
一片枫叶。它自豪而不露声色地展现自己,从不为没有人关注自己而失落。它在内心的舞台上尽情表演,尽管没有观众,没有掌声,没有叫好。它珍惜着每一个机会——初生时散发清香,微风吹拂便随风起舞,即使是掉落,也要打着旋儿飘荡。
走在铺满落叶的林间小道,倾听踩在树叶上的清脆响声,随手拾起一片,手指在树叶上轻轻抚摸,细数上面的纹路。这样的一片树叶在世间有千千万万,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可每每望着它们,我的心头总会涌起一阵难以言状的激动,像是在凝视值得我学习的英雄。
是啊,就是这样一片树叶。它的一生与很多人都没有关系,独自生长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自生自灭,甚至无人知晓它们曾经来过,可它们就是这样存在着,自愿做点缀大自然的渺小一部分。我敬佩它们,因为我并没有这样的心境——一生都与世俗无关,名利和声望与自己毫无干系,也没有那为追求名利而不断膨胀的欲望。
在这个世界上,许多人都为了名与利不惜扭曲心性,试问,谁能像一片树叶那样纯洁质朴呢?这个世界不可能人人都有名、人人都是明星——倘若每个人都耀眼夺目,那当明星还有什么意义?总要有一些人放弃当那一朵人人赞叹与喜爱的红花,而去充当绿叶,衬托花儿的美丽。我想树叶就是那样一群纯洁质朴的人吧,所以我敬佩这些普普通通的树叶,被它们深深感动着。
树叶,平凡的一生,不简单的一生。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2
阳光又一次洒满了大地,我背起书包蹦蹦跳跳地往学校走去。今天是9月10日,是一年一度的教师节。我早就想好了,今天要把自己亲手栽种的菊花献给曹老师。不过不是面对面送给她,而是悄悄地送,让老师猜不着。
校园里静悄悄的,我拿着菊花蹑手蹑脚地来到曹老师的办公室窗前。我向里瞅了瞅,还好,办公室里没有人,我心里暗地高兴。只见曹老师的办公桌上摆放着一本打开的《语文练习册》,中间夹着一支没套盖儿的红钢笔,旁边摆着一瓶半开的红岩牌墨水,一扎厚厚的语文练习册,还有一本翻到“9月10日,中国教师节”的日历。我还想在张老师上班前,把菊花放到张老师的办公桌上的,真没想到张老师这么早就到了。这会儿,一定是去查找资料去了。想到这里,我的脑海中浮现了:在白天,张老师在明亮的教室里孜孜不倦地为我们讲课;在夜晚,她又在灯光下不知疲倦地为我们批改作业的画面
我想起了那一次“走进柳州”主题班会,那是我们班代表学校参加城中区比赛的主题班会。张老师一接到任务,就马上组织我们收集资料、排练。每一个休息日曹老师都放弃休息,组织我们排练,经常到晚上7点多才回家。经过1个多月我们师生的共同努力,终于在比赛中获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哎呀!是脚步声,一定是曹老师回来了,我忙把身体向前倾斜,面带微笑的用右手把菊花插进她的笔筒里,然后一溜烟似的跑向教室。到了教室,我想到曹老师看到菊花时高兴的情景,甜甜地笑了。
曹老师,您似春蚕,似蜡烛,把自己的每根丝,每一份热,毫不保留地献给了人民,献给了我们。让我把这束我自己亲手栽种的菊花献给您,老师,您辛苦了。祝您节日快乐,桃李满天下。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3
我赞美坚贞的松柏,我赞美勇斗西风的篱菊,我赞美莲花的傲视污泥,可我更赞美梅花的傲雪怒放。
在百花凋谢之时,唯有梅花生机勃勃。迎着漫天飞舞的雪花,傲然挺立在凛冽的寒风中。数九隆冬,地冻天寒,那傲雪而放的梅花,开得那么鲜丽。股股清香,沁人心脾。
那花白里透红,花瓣润滑透明,像琥铂或碧玉雕成,有点冰清玉洁的雅致。有的艳如朝霞,有的白似瑞雪,还有的绿如碧玉。梅花开或有早有迟,在同一颗梅树上,可以看到花开的各种形态。有的含羞待放,粉红的花苞鲜嫩可爱;有的刚刚绽放,就有几只小蜜蜂钻了进去,贪婪的吮吸着花粉;有的盛开许久,粉红柔嫩的花瓣若人喜爱;先前热热闹闹开过的梅花,如今花瓣以凋谢。风吹花落,你不用担心花瓣会摔破,梅花不是娇贵的花,愈是寒冷,愈是风气雪压,它开得愈精神,愈秀气。古人有句话说的好:“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吹拂它的不是轻柔的春风,而是凛冽的寒风;滋润它的不是清凉甘甜的雨水,而是寒气逼人的冰雪;照耀它的不是灿烂的阳光,而是严寒里的一缕残阳。只有具有挑战的生活,才是美好的生活。它是寒意中傲人的芳香,面对如絮飘舞的白雪,她笑得更灿烂了。它从不与百花争夺明媚的春天,也从不炫耀自己的美丽,它有着一副傲骨,也从不骄傲自大。每当寒冬的清晨,一股别具神韵、清逸幽雅的清香就从窗外飘来。
它不仅是清雅俊逸的风度使古今诗人画家赞美它,更以它的冰肌玉骨,凌寒留香被喻为民族的精华为世人所重。梅花以它的高洁、坚强、谦虚的品格,给人立志奋发的激励。难道,这不正是我们的建筑工人么?他们无论严寒酷暑,无论刮风下雨,无论天寒地冻,他们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认真的工作着。
我要学习梅花,我要做一个像梅花一样的人。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4
在日常生活中,有非常多的花比如说:“荷花、牡丹、玫瑰等等。”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花还是:荷花,这时为什么呢?因为它那清新飘逸的香气和那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格,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一个夏天的傍晚,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荷塘边散步,并一起欣赏池塘里的荷花。忽然我被一朵嫩粉色的荷花给吸引过去了,他那圆圆的绿绿的莲蓬还没有成熟,里面藏着非常多的莲子,就像成熟的向日葵里藏着许许多多的小瓜子一样,它的花瓣一共有18瓣,颜色由浅变深非常的可爱。当一大片粉白色的荷花一起绽放的时候,景象十分壮观。当夏夜的微风轻轻吹过,满池的荷花随着微风翩翩起舞,把一阵阵的幽香送到我们的身边,啊!真香啊我不由得发出一阵感叹。我听大人们说,荷花不仅可以观赏而且还可以入药和食用。如果你要食用它的话,一定要把它的各个部分分开食用,因为如果不分开的话就会把一些材料大材小用了,而且说不定还有可能产生副作用。还有荷叶可以做稀饭,莲子可以做粥而且对身体有非常好的滋补作用。说完这么多,还是来说一说荷花的观赏价值吧!把它放在室内的鱼缸里,不仅可以净化空气而且还可以美化生活环境。在荷塘里,青蛙总是把荷叶当成自己的家,每当下雨的时候他们就会躲在荷叶地下呱呱的唱歌。最为可贵的是,每当干旱的时候其它的花朵因为没有水分的滋养都枯萎了,唯有荷花靠莲藕储存的营养和糖分度过最艰难的干旱时期,依然美丽绽放。秋天来了,荷花枯萎了它把一生的美丽和自己的果实都留给了人们,静静地等待来年在发芽。
这次欣赏荷花,让我体会出了荷花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格和大公无私的精神,所以我决定向荷花学习,做一个大公无私对社会有用的人。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5
我热爱大自然,我热爱大自然中的一草一木。于是,我珍藏了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精巧别致的叶子:银杏叶、柳树叶、枫叶……但是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银杏叶。
正巧,在我家的西边矗立着一棵高大挺拔、独一无二的银杏树。这棵罕见的银杏树,给我们的小区增添了无限的生气。这是一棵巨大的、古老的银杏树。为了量一量它的粗细,我们几个小朋友手拉手去围它,都没围过来。银杏树的树皮是灰褐色的,上面有许多小疙瘩,用手摸上去非常糙,也很硬,像老人裂开的皮肤。银杏树的树枝是从中间长出来的,无数的树枝像巨人的手臂向四面八方伸展着。
阳春三月,百花争艳,银绿嫩黄。如丝的细雨落在叶子上,发出“沙沙沙”的声音,就像一首美妙的交响曲回荡在小区上空。这时,我总爱站在树底下,静静聆听这美妙动听的《春之曲》。
一转眼,酷暑难挡的夏杏树也毫不逊色,它悄悄地披上了一层绿纱。它那美丽的叶子,就像一柄柄梅花形的小彩扇,翠季来临了。银杏树简直成了一把撑开的绿绒大伞。茂密的树叶遮天蔽日,树下阴凉爽快。我和同伴们常常在树下看书、做游戏。尤其是早晨,我一觉醒来就可听到树上叽叽喳喳的鸟叫声,时而婉转歌唱,时而追逐嬉闹,给我们小区增添了无穷的快乐。
秋,一个果实累累的名字季节。银杏树那纵横交错的树枝上结满了一个个又圆又大的银杏果,一根根树枝都被压弯了腰。听妈妈说:银杏果和银杏叶都是名贵的药材,可以治疗许多病。
严冬,经霜的银杏叶渐渐枯黄,一片片黄叶,在北风中簌簌飘落,给地面铺上了一层“金毯”。每当一阵大雪下过之后,它银装素裹,那矫健的身躯在冰天雪地的映衬下,更显得英俊、潇洒、威武。
银杏树啊银杏树,我爱你,爱你的生机勃勃,更爱你那无私奉献的精神。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6
过生日的时候,有朋友给我送了一束百合花。硕大的花朵清清净净,又洁白的像洗过的纱,但我却难以亲近它,因为它散发出的那股浓烈的馥香不仅使我头晕,简直就要使我反胃。我很怀疑,这种在花店售卖的百合,很可能被精明的商家喷洒了某种增香剂,它刺鼻的香味或许会有害于人的健康。
这不禁使我深受怀念起曾见过的一片野百合,一片怒开在陡崖峻岭的野百合。
那是一次登山旅行,山称不上高险,但对久居城市又少锻炼的游客们来说,却似乎已超出了体能的极限,未及半山腰,就有不少游客喘着粗气打起了退堂鼓。我咬着牙,紧跟着爸爸向山顶艰难地攀登着。就在快接近山顶的时候,突然闻到了一股沁脾的花香,什么花香这么好闻,好像从没闻到过,我顿时有了精神,疲劳似乎一扫而空。巡香望去,在那陡峭嶙峋的山崖间,星星散散地开着一片百合花,明净、淡雅,像脱俗的仙子在山间巡游。热情、俏皮,又像是快乐的孩童正在嬉戏。能和苍松一起挺拔,能和岩石一样傲立。这么柔弱的花儿,它是怎么做到的呢?……
总认为花儿只有长在温室才能俏丽娇艳,只有经过园丁的修剪才能多姿多彩。现在终于知道或许阳光才是最大的温室,风雨才是最好的园丁,那些在大自然中经风抗雨,顽强地长大的花儿,才会开出生命中最美的花朵。因而它们都带着一种强大的生命力,能凝固人的目光,震撼人的心灵。
“我什么时候也能像这些百合一样盛开呢?”我不禁问爸爸,爸爸没有回答,只是期许地看了我一眼。低头想了想,我似乎明白了其中的一些含义。
要想盛开,先要看你能不能经历住风雨。要想盛开,还要看你有没有执着的信念。当你心里一直开着一朵百合,你就一定有盛开的一天。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7
昙花一现,且只开在夜间。
昙花是所有花中生命最短暂的,短暂得仿佛只有一瞬,就好像划过天际的流星,那一瞬灿烂无比,一旦凋零就不留一丝曾经存活的痕迹。昙花是沉默着的隐者,它从不羡慕众花的姹紫嫣红;它淡薄人世间的一切名利,甚至从不在喧闹的白天踏入人群一步;它躲在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在人们疲惫入眠的夜间,却独自走了出来,用自己最为珍贵的生命为夜间添加了一抹淡淡的清香,就用这它来抚慰着人们的心灵。昙花有着出尘的洁白及清丽,然却无法将这份出尘的秀美留驻于人间。是人间太繁杂么?昙花无言,却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告知了世人一个颇深的道理:再美丽的花也会凋谢、再绚丽的人生也会谢灭、再貌似强大的生命最终也会完结!昙花这花中隐者、圣者就这般的默默无语着,用自己生命的代价,为我们这些在风尘中忙碌的人,诠释了美好、奉献、高尚的全部意义,诠释了生命整个过程的意义!
人们常用昙花一现来形容稀有的事物和显赫一时的人物出现不久就消逝,殊不知人如昙花。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短暂的,一生只有一次,不会再来。这好比昙花在在夜深人静时开放,默默地燃烧着生命,直到化为灰烬。但是,有多少人能参透昙花的良苦用心?人们一点也没发觉,依旧庸庸碌碌、无所事事地度日。人生难免遇到挫折和坎坷,但我们不能因为一点困难而退缩。因为我们的一生太短暂了,花一般的青春年华就在转瞬间悄悄逝去,令人措手不及却又恍然地发现,试问:一生中有多少事可以重来?我要用我的短暂一生去改变生活,谱写生活,去开拓我的一片蔚蓝天空,创造属于我的辉煌成就。
我们生命的虽然像昙花一样短暂,但我们却不要先昙花一样沉默。我要用我花一般的梦编织我的美好青春,编织我的志向和理想,编织我璀璨的未来。
昙花的生命太短暂、太短暂了,但它却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唱出了一曲生命之歌。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8
仙人掌一说起仙人家族,就真有趣极了。譬如,一柱擎天,是仙人家族的男子汉——仙人条;也有远看像满身长刺的刺猬的仙人球;但我却喜欢平凡的仙人掌,它使我一见钟情。
仙人掌,它不能和艳丽的我国的国花——牡丹比美,也没有婀娜多姿的柳树的美,更没有醉人的玫瑰花的美,而仙人掌的平凡品质却使我一见钟情。
仙人掌从小就不怕娇生惯养,是沙漠中的好汉。它不怕渴,不怕累,不怕太阳,也不怕大风。只要在某个地方撒下仙人掌的种子,它就会落地生根,茁壮成长。
可能你不知道,原来仙人掌也是一个“医生”呢!有一次,我在街上蹦蹦跳跳地玩着,一不小心,摔倒了,脚上擦伤了,奶奶知道后,连忙在我种的盆栽中轻轻折一块仙人掌的茎,把它拔出刺,刮干净后,给我敷伤。过了几天,我的伤都痊愈了,这功劳真多亏仙人掌了。
不过,一提起仙人掌,你一定忘不了它尖利的刺。它的刺有的是呈三角形,浅绿色的,也有的像小针一般,褐色的,它们三五成群的,一簇一簇的。但如果一不小心给它的刺刺伤了,也是很疼的呢!
有一次,我给仙人掌浇水,看见仙人掌有点脏,便给它刮一刮。谁知,仙人掌忘恩负义,把我弄伤了,我对着它大发雷霆:“怎么了,你这个丑东西,坏东西,没用的家伙!只是为了避免敌人的伤害,就长出这害人的刺来伤害我!”说罢,一手把仙人掌丢到角落里。没过几天,不知从哪里找来的香味,芳香扑鼻。原来,仙人掌竟开出花来,这真想不到!黄的、红的,多可爱呀!
仙人掌,它其貌不扬,却暗暗给人芳香。正如爸爸说的,看东西别光看表面,要看它有没有内在美。仙人掌就是外表不好看,心地却是善良的,大方的,实用的东西。仙人掌,我爱你的精神,爱你的品质,更爱你的风格!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9
在碧蓝的天空中,一道道黑影飞速划过,自由飞翔,穿过峡谷,掠过小溪,发出一声嘶嚎叫什么,但是他那健壮的肌肉,华美的身姿,享受各种生物突然羡慕的眼光。那便是鹰。
你们在大多数人眼中,无疑是速度、自由与力量的象征。但是人们所不知道的是作为天空霸主的鹰也有面对生存与死亡的一天。
在鹰得七十年的寿命中,总共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四十年的风雨,一个是重生之后的荣耀。而这两个阶段过渡中是充满艰辛的。
在四十年的这个时候,鹰金光闪闪的喙无法十分稳稳地叼住猎物,鹰也无法很好地进食。爪子也变得十分的钝,无法很好的、快速的抓住猎物,并将猎物带离。翅膀上的羽毛越来越多,变得十分厚重,无法自由飞翔。
他在这个时候必须作出选择,要么重生,要么等待死亡。
鹰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重生,他拖着厚厚的翅膀,飞上一个悬崖的山涧上,到了山洞里,应该要重生了。
他走到一块岩石前面,然后用嘴上的喙不断的去击打岩石,这种剧痛传遍全身,但是那剧痛也无法阻挡他前进的脚步。喙开始一点点开裂,破碎,最后就只会掉到地上。怀着对未来的憧憬,鹰应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一天,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长出了嘴外。是新喙,鹰立刻开始争分夺秒,开始拔自己的指甲。鹰每啄一下身体就颤抖一下。伴随着指甲的脱落,朵朵梅花在空中绽放,鲜血渗进了岩石,染红了土地。
指甲拔光了,鹰开始拔自己的羽毛。抱着坚定的决心,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鹰拔下了自己的羽毛,一根,两根……哪一根都伴随着身体剧烈的颤抖。
之后鹰厚重的大衣被脱光了。躯体不断传来钻心的疼痛。鹰疼得身体缩成了一团。但是鹰对此毫不后悔,它只有喜悦。
四个月后,新的羽毛长出来,在天空中傲然腾飞的黑影中多了一员。
在之后的路上,我们也不能自暴自弃。只有不断为自己生存而战,为自己的尊严而战,才能拥有被人仰望的荣耀!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10
阳光明媚的一天,无聊的空气充斥在我的周围,让我差一点喘不过来气。我抱着一丝希望,用鼠标点开了一个博客,上面写到“一朵花的色彩,是看得见的、外在的东西;一朵花的香,是看不见的、内在的东西。”这猛然让我想起了我的那朵花……
我总是让她打扮的漂亮些,即使她已经风烛年衰,但至少,她应该梳梳她的头发,那犹如一场雪的头发。但她似乎却厌恶这些,她甚至还说我打扮的像一个女孩子。也许就是这样,我觉得她离我越来越远……
花色净白。她似乎最近不太愿意理我,因为我总是在上学前在镜前照来照去,头发每天都要洗一次,而且梳得光光的,脸上也时不时地抹一抹女孩子常用的护肤霜。在她的眼中,我是一个善于打扮的孩子,没有一点男子汉的阳刚之气,而她从来不把我劝她打扮一下自己的话放在心上,总是坚持她以往的我行我素风格,即使在她外出念经的时候,也只是穿一套唐服,甚至有时候头发还有些零乱,即使如此,时间一长,我却渐渐地发现她似乎有一种特殊的感觉在吸引着我……
花香沁人。“这真是暖和的一天,今天太阳特别好”“啊?……响,是呀!”她轻轻拿起我的手,说:“你应该知道百合花,那是我最喜欢的花,它虽然纯净无色,不引人瞩目,但它的花香却异常的沁人,做人亦是如此,一个人不能只注重自己的外表,更要注重自己的品质。”我沉默一会,之后,我抬起头看着她,我这才觉得,她就是一朵花,不引人注目,但却让人嗅到她的芬芳。
花儿凋谢,就这样,她走了,是那样的悄然无息,我总觉得心中的花儿落了……
“一朵花的香,是看不见的、内在的东西。植物学家说,自然是最讲究平衡的,谁在外在的东西上太执迷、太投入、太做作,谁就必然在内在的东西上太疏忽、太草率、太苍白。”也许,这就是说的我的姥姥吧!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11
即使微小,也要尽力;即使短暂,也要绽放。
——前言
我相信,在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个信念,因为人需要信念的支持。如果没有了信念,就相当于没有了前进的动力和方向,只可能如一只无头苍蝇般四处乱撞,又或者像个懦夫一般不再向前,半途而废。
往往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可以仅凭脑海中一闪而过的念头执着向前,甚至舍己为人。当然也有一些人,就算他的心中早已计划好了一切,规划好了所有,可仍然不敢迈出第一步,不敢像前者一般勇敢而执着地去追求。
杭州的“最美司机”吴斌就是前者的代表。那天,当他驾驶的大巴车行驶至锡宜高速阳山路段时,一块从天而降的大铁片突然击中了车子的挡风玻璃。他没有慌乱,而是忍着手臂与腹部传来的剧烈疼痛,握紧方向盘,稳稳地将车停好,十分冷静地对乘客们说:“请大家赶紧下车,注意安全。”乘客们有秩序地排队下车了,并无一人受伤,而他却因伤势过重去世了。危险来临时,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那些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这种
而懦弱的后者,这世间太多太多,我只想说:你们为什么不去学一学昙花?他们酝酿了那么久,却只为夜晚粲然一现,就算只有一瞬间的美丽与一刹那的芬芳,可它们依然不会放弃,依然坚持用全部的精力来准备,将自己最美,最耀眼一面展现出来。而你们呢?明明自己心中有了一个想去努力的目标,却仍然迟迟不敢用行动去证明,你们的行动永远只停留在想象中。
勇敢去尝试吧,人们!像昙花一样绽放自己的美丽吧!
尝试了,不留遗憾!
失败了,那又如何?
起码,你曾经盛放。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12
当春天的第一滴雨水,落在它那像雨伞一样的绿叶上;当夏天的第一只蝉,落在它那像柱子一样的树干上;当秋天的第一片秋叶,向它挥手告别时;当冬天的第一片雪花,拥抱着它的孤独时——我确确实实地感受到了它的美。
在我小区,有无数棵高大挺拔的法桐树,它们春天时嫩绿娇弱,夏天时碧绿肥硕,秋天时五彩缤纷,冬天时凋零衰败,
它们有着粗糙的树干、细长的枝干和碧绿可爱的叶子。虽然它不像竹子那样生长在恶劣的环境,但它亦有顽强的本性。有时连续几周没下雨,而它却没有一片枯叶。当秋天所有的树叶一片一片的落下来,走上去,没有踩在幼苗上的心虚,也没有走在树枝上的凹凸不平。而是一种令人心情愉悦的感觉。
有一次,我正在树下休息。忽然,一滴树脂滴到了我的头上,结果洗了好几遍才洗掉。从此,我开始厌恶那些树。就算是上学也远远地绕开它们。在我眼里,它们仿佛是一个个凶恶可恨的魔鬼,又像是一个个手持大刀的刺客准备冲来……
但是两周后,我对它们的印象发生了改变。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下午,我正往家赶。天上忽然狂风暴雨,电闪雷鸣,雨水像是一把把宝剑捅进我的身体,使我冷得瑟缩发抖,但是附近却没有一个可以避雨的地方,我敏锐地发现,法桐树下面居然是干燥的,没有雨水,于是我克服以往的“阴影”,迫不得已才走过去避雨,雨势渐渐小一些之后,我就飞快地跑了回去。但必须承认,经过此事,我并不那么厌恶它了。
冬天,我越来越喜欢它了。因为其它花都凋谢,小草们也只剩下一个枯黄的根。只有它,虽然不复以往的美丽与繁盛,但它那坚强的树干,依然是如此魄力。
我常常想,我们的父母,也许就像这些法桐树,我们只看到他们约束我们的由自,却没有看到他们为我们遮挡风雨,为我们撒下一片阴凉。我们也要学习法桐树的精神,不畏生活的阻挠与艰苦,勇往直前,化解所有的困难,迎来一片属于自己的繁茂天地。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13
以前,我一看见蜜蜂都是躲得远远的,因为我怕它刺到我,听妈妈说,它有毒,我就更不敢靠近它了,只敢远远的望着它。其实,蜜蜂长得挺可爱的,它有黄黄的身体,上面有着黑褐色的条纹,四个透明的翅膀,六条细短细短的腿,浑身毛茸茸的。
学勤快不容易,学懒惰可简单,每次一放假,哪个人不是一下子就放松了,早上不用很早起来,晚上也很晚睡觉,生活一下子就没了规律,人也变得烦躁起来。这时候,我的妈妈的声音总会在我的耳边着“要做一直勤劳的小蜜蜂。”
我从小生活在乡下,很早就认识了蜜蜂,但我依旧惧怕它们。每到油菜花开的时候,妈妈总是带我去养蜂的姑姑家讨点蜂蜜回来,我一开始对蜜蜂充满了好奇心,而就是我那好奇心害了我,我记得那次我去观察蜜蜂,蜜蜂突然飞过来蛰了我一下。但我还是充满着好奇心去观察它们,虽说去观察,但我对蜜蜂早就充满了警戒心。经过我一天天的观察与一天天的寻找资料,在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逐渐感悟到了蜜蜂精神。
根据资料来说,一只工蜂一天要外出采蜜40多次,每次采400朵花,但采的花蜜只够酿0.5克蜂蜜,工蜂的寿命只有五个星期左右。它出生的第一天就注定了它忙碌的一生。蜜蜂的童年时期只有十天左右,这时它的头部王浆腺便不断的分泌蜂王浆,喂养蜂王幼虫。担当起保姆的责任。另外,还要接受外出蜂蜜采集回来的花蜜,进行酿造,然后储存在巢房里加以封盖。20多天后,蜜蜂便进入老年期,由内勤转为外勤,担负起一生中最繁忙的采集花蜜,花粉,蜂胶等任务。
蜜蜂除了勤劳外,还有巨大的自我牺牲精神,当蜂群受到外敌入侵时,它们就会奋起迎敌,群起而攻之,当它准备用它唯一的武器——螯针刺入敌人体内时,它的腹部器官会连同螯针一起,断留在敌人体内而英勇献身。
也许当今社会上的人并不能像蜜蜂那样坦然面对生死,困难和挫折。但是,社会上需要的是那些经得起考验和磨练的人,是那些不轻言放弃的人。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14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题记
从古至今,有许多像周敦颐那样的人,清高自傲,不受他人影响;但也有许多贪图荣华富贵的人,容易被表象所迷惑,最终庸庸碌碌过完一辈子。
我曾经也经历过这样的事,让我至今难忘!
我是一个极爱面子的人,我不想别人嘲笑我,说我无能,如果这样的话,我就会在脑海中浮现出这样的想法:是不是我的方法不正确呢?是不是要改变一下呢?很多人就是因为这样又重新选了一条别人推荐的绝路。所以我并没有被迷惑,我所在的班级不正是这样吗?各科老师都说我们这个班班风不正,常常把老师气得欲哭无泪。我也如此,我都觉得羞愧。那一天,我回到家,眼里含着未流下的眼泪向爸爸诉说,但爸爸回复的却是一句句的叹息。我害怕,我迟早有一天被这样的不正之气所迷惑;我怕我会陷进去,永远找不到出口;我怕我的成绩会下降,让所有人失望。我害怕的东西太多,带给我的恐惧太多。于是我便问爸爸:“我该怎么办?”爸爸对我说:“自己规划的路,就自己去做,不要在意别人说什么,只要是没有办法解决的事就努力去适应,做一株莲花有什么不好?
我想了想,我的前途为什么掌握在别人手里,走自己的路又有什么不好。在通往未来的路上难免有坎坷与迷惑艰辛,只要不受别人的影响,什么样的挫折都不算什么。
从古人来看,厌弃那些贪图富贵的人,却不被影响的是莲花;从现在来看,不受那些所谓的坏人的迷惑,是莲花。莲花清高,孤傲,这不正是我们要学习的吗?就以现在的我们来说,多少优秀的学生由于环境的问题而被影响,让这些人遗憾一生。如果我们要成为一个有所作为的人,现在通往未来的道路上只会有坎坷和烦恼,但是我们只要努力去克服这些困难,就会有无数的美好在胜利的巅峰等着你。
我的我未来我的路,我的未来我做主,让我们一起做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吧!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15
我喜欢天,不是冥冥之中必有天注定的天,而是头顶上这片天空。
天空笼罩着世界的每一寸土地,每一片角落。天空如此广袤,如此苍茫,如此威武沉雄,如此神秘莫测。抬直头,只见睛前一片空茫,人类的私欲无限,却因目光短浅而无法到达天空之极。平日里,人类在大自然面前表现和战无不胜,自高自大,这时,在天空面前显得那么渺小,微不足道。天空将人类的矜持和狂妄冲击得荡然无存,人们只有在天空面前显得温训驯,心灵才能得到净化。
看,它掌中亘古的日月,理解它不以明日为荣,不以圆月为耀的胸怀。
看,它怀中的白云,白云的飘浮不定,衬托了天空的坚贞;白云的虚幻缥缈,衬托了天空的永恒;白云的雪白无暇,衬托出天空胸怀的坦荡。
当大地开始干涸,它的眼眶莹莹,似乎感到了生命的疾苦,易感动的眼泪,终于禁不住滴落下来。
有时,天空也会发脾气。枝折花倾,窗破瓦掀,水溢河堤。天空以它的威猛,肆虐,严惩众生的贪得无厌,并以它的冷峻残苛晓谕世人的越轨行径。
常吧世态的人情冷淡,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恨世间虚虚伪外表和客套的交往。当今社会已被金钱与私欲笼罩,人类的心灵已被丑陋的风气所腐蚀,然而天空的博大与脱俗不会因世界罪恶所沾染,反而变得更加空明,坦荡。它让邪恶的人感到惶惶不安,让善良的人感到有所寄托。
常去看天,看天空的伟岸身躯,看天空的宽广。也看它怀中的乌云,看它面前的黑烟,懂得它不以乌云为袍,不以黑烟为巾,总会等到烟消云散后,心中才豁然开朗,面前的不快就如那云烟般消逝。
正为为天空有如此的胸怀,生命才变得如此多彩。与它擦肩而过的流星相交,与它年年如是的小鸟相知,才会感到并不寂寞。生活也亦如此,做人也亦如此,不虚夸,不张扬,辉煌与平淡相调,才是真。
我喜欢天,喜欢天的执著,天的坦荡,天的永恒,只求一生做天空一样的人物,天空一样事业。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16
我喜欢,潇湘馆门前的“凤尾森森,龙吟细细”;我喜欢,“湘妃竹”上的泪迹斑斑;我喜欢,“莫嫌孤叶淡,终久不凋零”的恒久;我喜欢“任你东西南北风”的坚定。
我喜欢竹子。
我喜欢竹,不仅因为它的翠绿。春日融融,二月风剪出“个个”绿生凉,三月雨润出竿竿青摇影。这样温柔的呵护,培育的不是较弱,这样细腻的滋养,换来的不是如昙花般的一现,是坚毅的,持久的,旺盛的生命力。和菊花一样,不畏严寒;如青松般,傲霜挺立。
它和菊花又不一样,它不是以开花来展现魅力,没有五颜六色,层层花瓣,有的只是千篇一律的直直的一竿,有的只是逼人眼球的绿,它的开花意味着死亡的降临。它直直的攀爬,过一段时间小结一次,默默无闻又谦逊朴素。
它和青松也不相同,它不是长在松软的泥土里,不是以针叶缩小受寒的面积,是“立根原在破岩中”的顽强和坚定,是寒风劲吹中的飒飒作响。它不一定能挺过暴风雨,但当绿叶纷纷吹落后,它会挺直腰杆倒下去。
我喜欢竹,是因为它的淡泊,它的恬静。林黛玉说:“我心里想着在潇湘馆好,爱那从竹子隐者一道曲栏,觉得比别处更清幽。”这句道出了我的心声。有竹子的地方,总能使我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凉爽的清幽气息,总能使我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幻境,总能勾起我林中闲读的强烈愿望,我多想享有那份恬然的心情。许多人歌颂竹子,是歌颂它顽强的生命力,极少有人想到它柔美的一面。当你将心中的杂念全然抛诸脑后,轻轻踮起脚走进一片竹林时,你会发现竹子散发出来的清幽气息绝非其它花之可比拟。微风吹动竹子的响声与脚踩在落叶上的声音唱和着,是自然最动听的天籁之音。
可是在充满现代气息的城市里,或许有许多人房前屋后种着各色鲜艳夺目甚至名贵的花草,却很少见有人间门前立着一丛翠竹。所以,或许我能在竹林中悠闲读书漫步的愿望不太容易实现。
我爱竹子,爱竹的高尚与淡泊。我爱竹子,爱它带给我的宁静与深远的心境。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17
当月亮升起,泻下一地的水银,那轻柔如雾的梦幻氤氲着,勾起点点思绪。
幼时回乡小住,最喜欢的便是月下人们聚在一起享受闲暇。当月光如薄纱开始笼罩大地,白日辛勤劳作的人们纷纷来到空阔的稻场上,一起聊着家长里短,聊着地里的庄稼,聊着村里不大不小的事物,直到月光收束了柔和,变得愈发清冷,人们才会渐渐散去,在朦胧的月光中留下一个个朴实的背景。
记忆中的月光总是如此沾着泥土的气息,裹着农人朴实的芬芬。也许他们与诗人的高雅相去甚远,但在那一片月光的映照下,那茶余饭后的闲聊竟也化成了诗中最优美的篇章。
渐渐长大后,我离乡村渐行渐远,但那一片月光始终倾泻在我的脑海中,牵动着我的思念。于是我透过窗寻找它,却只能见到月亮洒下的一小片恩泽,我穿过高楼寻找它,却只能见到又一座高楼挡住无尽的视线,我站在城市中仰望它,那清冷的徘徊却最终被闪烁的霓虹湮没,终不可见》。
月光破碎了,那笼罩大地的轻纱被分割、裁剪,洒向大地成为一地碎片。如今,我也只能从窗上投射下的点点光斑触摸月光的痕迹,那清凉如水的美好在城市中无处安身。
但不会有多少人感到这份失落,月光的柔婉毕竟只合才子词人的诗情。那轻冷的光不如灯红酒绿热烈,那月下的细语不如车水马龙繁华,空中的白玉盘毕竟不是玉石,满足不了人们对利益的渴求。也不会有多少人赏月了,股市中的红绿指数,荧幕上的人生百态更比千年不变的月光更吸引人。
然而我们固执地追寻着那片月光,聆听记忆中的细语。晚上,我乘车回家,突然看见车窗边躺着一条几近透明的轻纱。我情不自禁地弯下腰去,手指却只触到冰凉的地面,原来那所谓的轻纱不过是月光投下的一缕倩影。这一幕场景像极了鲍尔吉·原野所写的《月光手帕》,他眼中的那片月光,虽然碎碎,却仍触动着我们内心依旧美好的一部分。
那一泓月辉在城市中破碎,那一地碎片却依旧渴盼着纯净美好的灵魂。站在夜幕下,我期待着更多的月光降临在我身上……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18
仙人掌,嘿,这真是一种生命力顽强、奇特的植物!仙人掌,是一种生命力十分顽强的奇特的热带植物。盆栽的仙人掌,它百折不挠的性格十分让人吃惊,有水、无水、天热、天冷它都不在乎。它翠绿的身体长着一块块长满硬刺的掌状茎,它么没不断向上生长,像叠罗汉似的。一片“绿色的手掌”里又长出一片“绿色的小手长”,使人产生不少遐思。它生长在什么地方都以这个姿势矫健地挺立着。在炎热久旱的夏天里,其它盆栽都已经垂下了头,而仙人掌像勇士一样抬着头,眺望那蓝蓝的天空;在寒风刺骨的冬天里,别的盆栽早已被主人捧回室内,但是仙人掌坏顶着风霜,不惧周围的环境。它从来不讲究,它一扎下根,就好像在说:“这地方真好,就在那里生长吧!”仙人长浑身是硬刺,什么野兽见到它都立刻止步。害虫想啮食它,身子总被扎得千疮百孔。一快绿色的仙人掌折断到地面,大家都以为它枯死了,不,如果你这样任为就错了,它用身体的养份生出根,又培养出一棵青春焕发的小仙人掌,这是真正的“落地生根”。它的顽强生命力谁可比得上呢?这看起来很平凡的植物,谁料得到,它会长出美丽的小花,就像武士头盔上的彩缨。仙人掌是热带植物,它形状像手掌,故名仙人掌。它不畏酷暑,就是气温高达摄氏40度,它几天不喝水也能
坚强地活下去。就这样它日日、月月、年年经受着烈日的考验,快活地生长着。人也要有这种不屈不挠的景神,不论顺境还是逆境,都要以坚强的.意志生活着、工作着。仙人掌也是一味好药,人们有病,它能够帮忙,比如患了腮腺炎,只要用石头把它捣成酱,再用来敷在腮边,很快就能够痊愈。仙人掌没有使人一见就生羡慕之心的花朵,也没有多姿多彩的身躯。它浑身长满了针,使人一见觉得一股凉意涌来。它那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多么令人钦佩。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19
古语说,流水不腐。水一旦不能流动,就会成为死水。水色渐渐变得浑浊,水面上泛起了白沫或是漂浮着杂物,水失去了生命的活力与光泽。
化学里学到,水是液态,没有固定的形态。它或为井,或为湾,或为湖,或为溪,或为河,或为海。水适应着不同的环境而成为不同的形态。
海固然可以吞吐日月,湖亦可把天空与白云揽入怀中,而一滴水同样可以反射太阳的光辉。
生活就是我们的生存环境,让我们像水一样吧,去适应生活。即使我们是一滴水,也用不着妄自菲薄。我们同样能反映出生活的五彩缤纷。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先也。这是老子的一句话,此语道出了水的柔弱秀美与坚韧顽强。
每次到海边玩耍,看着手中的圆滑光洁的鹅卵石,看着被冲刷成姿态万千的礁石,我总有种莫名的感叹:这就是水啊。
水与石哪一个更坚硬?柔与刚哪一个更永恒?
女人是水做的。如水一样柔弱秀美,如水一样坚韧顽强。
当苦难让男人长吁短叹,当不幸让男人仰天长号,当命运让男人卑躬屈膝,女人用自己柔弱的手,拉起自己的男人,扯上自己的孩子,一步一步艰难的向前走着。
有时我想,女人便如那被禁锢的水。当堤岸牢不可破时,你看到的是波平如镜,水光涟滟,天光云影;可一旦堤岸塌毁,水无尽的潜力瞬间被释放出来,一泻千里。
水是无色无味的。而我们喝的水却是有味的:泉水是甜的,海水是咸的,除非是蒸馏水。为什么水会有味道呢?答案很简单。水中含有“杂质”。
看来某些杂质并非不好,这正像山泉,因其富含多种人体所需的矿物质元素而备受人们青睐。
有杂质并不可怕,最要紧的是它是有益的,并且能化有形为无形,将自己融入水中。
这便如同生活。至纯至美的生活是不存在的。即使是有,那肯定也是乏味而单调的,就好像“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是一样的。含有“杂质”的生活是有味道的;虽然有时会咸了些,而不是你所期望的甜,但只要稍加沉淀,滤去盐分,生活依然是那样鲜美。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20
我很熟悉树,更爱树,爱它那英雄般的身姿,爱它那坚韧不拔的性格,更爱它那一身令人赏心悦目的绿色。可我却不曾看到过这个痛苦的树根。
我未想到那美丽的大树在地下却经受着长年累月的痛苦折磨。树根,它像一只大手,紧紧地,紧紧地,抓住了大地的身体,那么坚定,从不放松。它在地下——阴暗潮湿的地方,得不到阳光的温暖。可是它默默地忍受着这一切,把手伸向更深更暗的土层中去。诗人和画家们用无数优美的词句和线条赞美大树的秀丽和挺拔,可是谁也不会去注意地下那丑陋的树根。尽管如此,树根从不埋怨,含辛如苦地养育着大树,经过一次又一次地磨难,树根变得更刚强了,大树终于迎着灿烂的阳光成长起来了!而它却不会钻出地面,向人们诉说自己的功劳。
它自己不会开花,但它却能用它那(支撑着)树杆上的枝叶开出最美丽的花;它不会结果,但它那树杆上的花结出的果实却是味道鲜美……它没有婆娑的姿态,也没有露出地表让人看看它美不美。人们只是看那树杆高到丈许、参天耸立、百折不挠。然而它们却不知道(我们应该知道)是谁让它这么粗壮、高大。这一切,全都是树根用生命付出换来的啊!
如果没有树根,就算有树杆,那还不是风一吹就倒了么?
当你看到那一排排的参天大树的时候,难道你就不想想是谁让它这么高大?难到你竟一点也不联想到脚下的路是谁用一块砖一块砖镶到路上的?难到你又不联想到是谁默默无闻地早起去扫大街、才能让我们看到街上很干净(才换来我们清洁的环境)?难到你又不更远一点想到,是谁默默无闻,无私地为祖国出力,才让祖国更加繁荣、富强……是他们,是他们用辛勤的劳动使中国走向新世界。让那些看不起平凡的、顽固倒退的人去赞美树杆上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东西吧,我要高声赞美树根!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21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
——青花瓷。
伴着委婉的中国风曲调,你渐渐地走出尘封的历史,重新展现沉淀了千年的美丽。
指尖轻轻划过桌上的青花瓷,那釉色却如丝如雨般流进我的心中。素白玉胚素面无华,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侧锋勾勒的玄青色牡丹如回眸一顾的盈盈笑靥,含蓄美丽如含苞未放的花蕾。人间四月笼烟雨,江南清明多惆怅。袅袅烟,蒙蒙雨,朦胧而婉约的美,千里江风,丝丝醉人面,这美随着江风飘去,去到了那我去不了的地方。细雨飘霏清风摇。是谁在窑烧边经千年的等待?
幽幽魂归,翻转这青花瓷,背面竟是一幅古典传统的仕女图。天然瑰丽,楚楚动人,在微风中婀娜摇曳。忽视的瓶底原有临摹的古隶书,如天马行空透着神俊和飘逸。青色的刻花掩映着青色的天空,骤雨潇潇。曾一度沉迷于你淡雅的色泽,纯白色的底使勾勒的青花更显明亮,而湛蓝的青花又让单纯的底色不显孤单。没有色彩斑斓的喧闹,只是安静的青花使人宁静致远;没有棱角分明的庄重,只是清新自如的飘逸使人思绪飞扬。
青花,在岁月中,走过唐宋的诗风词韵,在风尘里,携来元明的底蕴高雅,随着一曲悠扬的古调,在瓶底上落笔的,款款深情中,带着天青色的烟雨,打湿记忆的年轮,用青花的颜色,诱发七彩的情愫,沿着江南的风情,伴着如诗的月色,在素色的胚胎上刻一段缠绵的心事。在犹如泼墨的山水里,在侬情的前世今生里,在如梦如烟的风景中,听青花吟唱,那江南时庭院记忆的浅淡。而你的绝代风姿,早已把我的目光深深地锁定,让我随着你典雅的韵味,不由自主地浸在这传世的青花瓷中,看你自顾自美丽。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月色被打捞起,晕开了结局,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你眼带笑意……”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22
蚂蚁,往往被人看作是很平常的动物,再普通不过了,你可别看它小,里面的知识可丰富了,下面,就让我好好介绍一番吧!
有则新闻说:“蚂蚁是世界上力气最大的动物。”为什么呢?这只用小拇指轻轻一按就能够压死的蚂蚁怎么会是世界上力气最大的动物呢?那是因为它可以用小小的后背背起一个比自身重量重六倍的物体,这是那些力大如牛的狮子、河马比不上的。即使比蚂蚁重一百倍的东西对人们来说也不过是小菜一碟,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却得花九牛二虎之力呀!可见,蚂蚁小小的身躯蕴藏着多大的力量啊!
随遇而安,辽阔而又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的家园。它们结合成了强大的家族,工蚁长年累月地辛苦工作着,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衷力竭地死去,这些黑色的小生灵竟能结成一个庞大的国家统治,我不禁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
蚂蚁捕食也很有趣。有一次,我在一块空地上看见一只小蚂蚁,它身边有一只死去的蜻蜓,死去的蜻蜓,这对蚂蚁来说无疑是一顿丰盛的美餐。可是,由于蜻蜓太庞大,小蚂蚁怎么拉不动它,急在一旁团团转,不一会儿,它独自回去了,我以为它放弃了,谁知,只有一会儿工夫,它就请来了一大群蚂蚁。哦,原来是去找“援兵”啊,那群蚂蚁把蜻蜓抬起来,成群结队地走了。我想和它们玩玩,就拿石头拦住它们的去路,没想到它们却爬上石头照样走,于是我又拿石头向蜻蜓跑去,蚂蚁们赶紧跑开,但过了一会儿,就又抬起蜻蜓走了。
蚂蚁为什么有这么强的认路本领呢?原来,蚂蚁体内具有一种独特的分泌物――示踪激素,当“侦察员”发现食物后,在回来的路上撒下这种分泌物,使其他蚂蚁能找到,这样,即使路线中断,它们也能凭着气味找到原来的路线。
蚂蚁虽小,却有着很大的智慧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我爱蚂蚁。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23
雪莲花,开在冰雪漫舞的天山上,凝苞等候着千年的孕育。风霜的侵蚀,大雪的漫灌,最终幻化出一种不羁的倔强,一种不可言喻的美丽----春暖花开的一刻,让阳光洒进雪莲花的世界。然而,每一多雪莲花都代表了一个人,一种命运。
当我们渐渐地对这个世界充满记忆,也就意味着自己的慢慢长大,小小的世界里开始装入大大的沉重,构造简单的大脑也开始渗入复杂的生活定理,翻开时间的另一面,你会发现,我们的肩膀上扛有一种责任。责任,无时不刻地锻造着我们的灵魂,鞭笞着我们不断的成长。
张一山是个让老师头痛不已,家长束手无策,同学们嘲笑取乐的叛逆少年,可就在他那份青春的狂少不羁中,却流露出了一份简易的单纯与执着。为了找到心中的偶像。抛开一切去不断的追求。当他抱着女警察与梦想擦身而过时,他脸上的那份坚毅,似乎暗示着他对社会,对他人的一种责任。虽然他失去了与成龙见面的机会,可他却收获了成长,懂得了付出和承担。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雪花一样的纯洁,雪莲一般的美丽。只是,站在人生的楼梯口,阳光照不到你落脚的地方,只需要你努力的去向上攀登,去寻找光明的天台,靠近温暖,学会一点点的长大与坚强。就算旅途中我们需要穿过荆棘丛生的花坛,越过危机四伏的原始森林,就算我们会伤痕累累,我们也不能退却不前。因为生命不会让我们驻足悲叹,时间也会如流水一般匆匆逝去,可谁又知道,这一次又一次艰难险阻的考验将会是对你责任心的一种揉合。
现实中的我们拥有太多太多的烦恼与负荷,可你是否曾经有过翘首回望生命中那群可爱的人呢。曾几何时,他们给你爱的力量,心的真挚,将所有的温暖汇入你的心田,教你长大,引你做人。为什么不试着去感恩身边每一个爱你的人呢,勇敢的为真爱担起一份责任,让生命中的那朵雪莲花芬芳四舞,绽放光芒。
学着长大,学会坚强,试着担当一份责任。这样,阳光就会吮着风洒进雪莲花的世界。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24
无论是“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竹,还是“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的梅。水陆草木,可爱者甚蕃。当我凝视那一片胡杨时,心中荡漾出层层感动。
初见胡杨,是在那年的西北之旅。驱车在苍茫大漠,名满天下的仙人掌迟迟没有出现。撞入眼帘的反倒是一些低矮欹斜之木,我下车端详一番,只见树皮颜色灰暗,仿佛没有了生命迹象,光秃秃的树枝颤颤巍巍地伸至空中。枝头却鲜有绿叶,手抚其上,树皮沟壑纵横,犹如迟暮老人满是皱纹的脸。搜索过后,我才知这是西北独有的树种胡杨。旅行前我就没听说胡杨如同茅盾先生笔下的白杨般高大伟岸,力争上游,如此看来胡杨远没有那么可爱。
绕过外层的胡杨,我发现了更多倾倒之物嶙峋如风化怪石,令我惊异的是,这些都是死去的胡杨。只见胡杨枝干一端深埋于黄沙之中。另一端又破土而出。枝条仍竭力伸向天空,不肯就此湮灭。仿佛远古巨龙的残骸,依稀可见他翱翔蓝天的身姿。俯身察看,发现胡杨的根盘虬卧龙,深植于这贫瘠的沙土,始终挺立于渺远大漠。我不禁为之动容,在苍茫大漠中与一片胡杨不期而遇,体会它们的艰辛,感受它们的坚韧,它们用身驱搏击着风沙,根系深植,不屈挺立,建成一道抗风防线,它们用自身的坚挺表达着对这片生命禁区的藐视。
我想起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西北大漠,科研工作者克服艰险,潜心研究,终于研制出原子弹和氢弹,为我国国防筑成牢固长城的事。我们面对学习中的困难和压力。又为何不化前行的阻力为成长的滋养,深深扎根傲然挺立,做内心强大的人呢?
凝视着那一片胡杨,我思绪良多。温婉湿润的江南只适合杨柳,只有风沙呼啸的沙漠才是胡杨的主场。
“参天何须膏腴地,黄沙碎石亦青山。”胡杨,你是树中英豪,生命的骄子。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25
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题记
我忘不了那个晚上的梅。
那是个泼水成冰的寒冬,我们走在路上,看异域的雪悠悠然落在枝头上。“听说前面有梅花,我们去碰碰运气”。妈妈提议说。应该只剩枝干了吧?在这寒风凛冽的异域,还有什么植物敢于迎寒而生呢?我望着树干上厚厚的冰晶,心里暗暗地说。
接近目的地,我隐约看到前方模糊的一点点红,这是幻觉吗?我再走近了一些,此时我才真正的体会到“凌寒独自开”的意境。即使是在这泼水成冰的零下几度,它还是坚强地挺立着,开出淡红的骨朵儿,虽然它只有指甲盖的大小,花蕊还只是淡淡的红色,但它照样开得肆意,开得张扬,它全身覆盖着一层冰晶,像一个极致的水晶。枝干随意地张开,有含苞欲放的花蕾,也有绽放的花骨朵,透出一点红,由深到浅,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在被墨渲染的夜幕中,在被月光拉长的影子里,格外孤傲。萧萧的寒风无情地打在它身上,它以最高傲而又坚强的姿态去迎接风雪的洗礼。漆黑的夜,轻柔剔透的雪花,淡红的梅迎着风雪傲然挺立,这一切仿佛是一幅国画,但又带着无法言语表达的美,即使在画家的画布上,也无法淋漓尽致地展现出这种美。此时此刻只能意会而不能言传。
我被这种画面震感了,我看着那傲然面对风雪的梅,想到了自己,常为一些挫折就有些消极,关于人生的困惑一萦绕于心头。我为何不能像梅一样,傲然面对人生中的风风雨雨呢?人生本不应该像梅一样吗?
爸爸拍了拍我肩膀,说:“你看,这梅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梅正是有这样的品质,它才能成为萧条冬日中的一点红,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阿尔弗雷德·豪斯曼观赏樱花,看见“树披盛妆繁花满枝、看樱花似雪满枝头”,来定未来五十年的信念,我也仿效阿尔弗雷德·豪斯曼赏花,我就“看梅花似为迎风雪”来定未来的信念——迎难直上,傲然面对人生中风雨的洗礼。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26
雏菊默默无闻,没有芬芳的气息,没有漂亮的光彩,但她绽放在深秋,而且是最圣洁、最热情的颜色——金黄,没有什么比金黄更吸引人的了,因为金黄色代表了一个字:“真”。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只为留下个真笑容,风冷、光少、水缺、土贫,那有什么关系?!一生只为了这一天。我不服气,斜阳的光辉中,也应有我的一份,而且是最辉煌的那一份。我回首从前,从农村到城市,从幼稚到成熟,没有大风大浪却也挫折不断,数十年苦苦追求一字真理——“真”,现如今,眼前的迷茫象浓雾一样,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就在不远处有一丝光芒,仿佛就在眼前,伸手去抓却抓到了空。“空”的感觉,有谁能说清呢?最真实的空,空的让人感到心悸。我和菊花并肩而坐,我的魂也似乎和菊花的魂溶为一体,菊就是我,我就是菊。
太阳终于沉入西山,雏菊在轻轻摇动,好像整理了一下被风吹的凌乱的头发,可是谁的手能整理一下我心乱如麻的思绪呢?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有欢乐有泪水,有七情六欲有悲欢离合。我时时想到,世间还有千万个我,跟我一样正慢慢品尝着人生的酸甜苦辣咸;我时时想到,世上只有一个唯一的我,我要活出一个真正的自己,凌驾于一切的自己。我出生在一个夏末,长大成熟用了二十四年,我也刚刚过了一个生日,我将要如菊花般绽放,就在深秋,正是我大显身手的时侯,二十四年的锐气将在天最萧条的情况下全部爆发,我已经不在乎成败得失,只有放手一搏,才对得起我自己,才对得起菊花,无愧于一个菊花魂的信念!
二十四,一个循环的周天。我写下了一个关于自己的格言:一个长跑冲刺到终点后,你将发现这是另一个长跑的起点。我已经用事实证明了这句话,我无法停下脚步,一生中,有菊花相伴。
菊花,是有灵魂的;我,也有。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27
抬头仰望天空,美丽的云在空中飘动,会使我的心情像云一样轻松。天空中的云,千姿百态,变化万千;如果你一不留神,它就会变成另一朵云,让你找不到它,它在慢慢移动,有时会像一条龙,有时会像张着大嘴的鳄鱼,有时会像一辆你从未见过的豪华的汽车……看!
离我最近的那朵云,它好象是一位美丽的天使,她正在看我,仿佛是在邀请我去做客;再看,遥远的天边的云,更是形状不同,每一个都有着不同寻常的特点,天边的云颜色很浅,就像是所有的云都汇集到了那里,铺成一片。
有一朵云,很像一座白色的宫殿,在宫殿的四周,有许多小岛围绕着,它仿佛向我铺开一张地毯,好象想让我走过去的样子。晚上的火烧云,甚是美丽,它和白天的云彩不同。但人们都期望它出现在傍晚。
因为民间有一句谚语“早烧阴,晚烧晴。”它的意思是早晨的时候有火烧云就意味着这一天是阴天,如果在晚上出现火烧云就意味着明天是晴天,所以人们很期望它出现在傍晚。
我曾经仔细观察过火烧云的形态,它是橘红色的,这深深的颜色几乎渲染了半边天,非常美丽。再仔细看它,它的颜色由浅黄色变成了橘红色,和天空的颜色合为一体,就像是美术里的水彩画一样美丽。当天漆黑的时候,天空完全变成了黑色,看不到一朵云彩,只能看到无数个小星星在眨着眼睛。明亮的月亮挂在天空,为行人照明了前进的道路。
云,美丽的云,洁白的云,姿态万千,从天的这边飘到天的那边。不久以前,有一位学者告诉我:“如果有人抬头全神贯注的看着天空,那这个人一定很寂寞,只有他抬头看天空中的云,那么他所有的烦恼都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坚信这句话,每当我寂寞的时候,我都会抬头向天空望一下,真的如学者所说,我的所有烦恼都消失了。抬头仰望天空,云在动,会使我的心情随着云一起飘动……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28
我爱花,而且最爱菊花。爱她的姿容,爱她的性格。每年,我都要精心培育许多株菊花,等待着秋风。花蕾逐渐长大了,丰满了,开了。多么好看,婆娑的姿态,幽微的香气,我一有空儿,就绕着那些花看,心里高兴得不得了。然而,毕竟只是这十几株,二十几朵花,真是解不了眼馋,于是我就到公园去赏菊。
这里要比我那小院子热闹多了。还没有走进花馆,远远就闻到了花香。这花馆可够大,然而,这时却显小了。群花簇拥,茎叶扶疏,挤得走道都变窄了。我慢步走着,仔细地观赏每一株花,花有红的,黄的、白的、紫的。听说菊花还有墨色和绿色的,那是珍品,可惜我没有见到。但是,就眼前这些花,也够我饱览一番的了。瞧!那朵黄菊花,团团的,黄得耀眼,那叫“橙黄牡丹”;那是几朵红色的,衬着绿叶,叫“锦城花影”。还有一种,红里带黄,日光一照,闪着金光,细细的花瓣向外折出,弯弯地伸出老远,只有一部分掩着花心,像一位含羞掩袖的少女。那叫做“白玉连珠”的,所有瓣尖都卷成一粒粒小珠,垂垂向下,真是炯娜多姿、俏丽迷人。
我情趣正浓,又走进另一间屋子。这里几扇窗户敞着,吹进凉爽的秋风。育花人刚喷过水,每朵花每片叶子上都落着水珠,显得格外精神。我被好几朵白色的大菊花吸引了,这几朵是一个品种,园丁给他们起了好听的名字,叫“春江月色”。所有的花瓣都很宽大,紧紧地拥着,卷抱着花心,丰满、雪白,没有一点污瑕,蘸着几滴水珠,雅致、娴静,吐露芬芳,显出菊花特有的高洁。
我观赏着这几朵白菊花,不禁想到晋代的陶渊明,他酷爱菊花,可能也就是因为菊花象征了他的性格吧。他爱菊,爱她纯洁不染的风格,他才写下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优美诗句。是啊,菊花开于群芳凋谢之时,给人送来芳香,供人观赏,这是多么高尚的风格,无怪大诗人屈原以“朝饮木壮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来表现他志向的高洁。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29
在这个世界上,奇花异草,无奇不有。但是,我却喜欢那毫不起眼、像刺猥一样穿着厚厚的刺衣服的仙人掌。即使它没有茉莉那浓郁醉人的芳香;没有玫瑰那千娇百媚的外表;也没有大树那威武不凡的身躯……但是,我却发现,仙人掌的样子虽然是平平凡凡。但是,在它那默默无闻的性格中,它对人们的贡献却是不平凡。
仙人掌原产于巴西阿根廷,属于多肉类植物。我们平常多见的仙人掌有一种是像绣球一样,圆圆的;另一种则是扁扁的,像鞋底一样。而它们都是四季常春的。仙人掌为了适应干旱沙漠的生活条件,植物体就形成多汁肉质。但因为沙漠是很热的,下雨的机会是很渺茫的。于是,仙人掌也就会靠着自己的特性自动贮藏水份。仙人掌的叶之所以会形成像枪林似的针状,是因为第一:以防水份大量蒸发;第二:为了自我保护。
我赞美仙人掌,因为它不像在温室里的花儿—弱不禁风的。无论是在久旱逢雨的沙漠,还是在四季如春的平原。它仍然是毅然屹立在大地上,对身边的恶劣环境没有一点挑剔,没有一丝埋怨。不仅如此,仙人掌的生命力就如那顽强不屈的战士一样,极其顽固的。你看,只要在土里插上一小节仙人掌,它都能自由生长;哪怕是丢下它的一小段根,仙人掌都会顽强努力地随着时间而生长。不用浇水,不用施肥,它都能越长越好。仙人掌不但有顽强的生命力,还有极其高的药用价值。以前,妈妈告诉我说,如果你被什么烫伤了,只要用小刀子把仙人掌切开,取出里面的果肉,涂在伤口上就会慢慢好。有需要的话还可以食用。可现在,随着科学研究的发展,仙人掌的药理作用更加明确,它能够降血糖、降血脂、降血压、抗氧化、抗炎、抗肿瘤、增加免疫力及治疗胃溃疡……仙人掌为人们默默无闻地付出了这么多,但却不求任何回报。
我喜欢仙人掌,尤其是它的品格。
托物言志的作文700字 篇30
满山绿色,可其中,多少是树,多少是野花野草?
站在山脚下,我望见远处一座座山峦连绵起伏,绿色的长裙包裹着它们,还夹杂着点点碎花,鸟儿的叫声在山峦上空回荡着,空气是那么清新,这儿,真美;我走在山间的小路上,玲珑的小蘑菇错落有致,野花野草迎着风向我点头,野草莓小巧的样子随处可见,我向对面的一座座山峰望去,又低头看了看脚边的野花小草。我闭上眼睛,闻到了一阵花香,听到了鸟儿的秘密,我发觉,这儿,更美。
想想看,如果满山只是棵棵绿树,那树与树之间的空隙由谁来填补呢?
和每个集体一样,如果只有星星点点的优秀学生,而他们只顾自己,没有对身边学习上遇到困难和需要补课的同学进行辅导与帮助,那么就像山上的树一样,如果只有树木在林子里高大挺拔,这座山就缺少了什么;如果能让这花花草草绽放属于它们的美丽,再加上挺拔仁立的树木,这座山看起来才能生机勃勃。不要求每个学生的学习都要多么出色,但至少在学习中,每个同学都能热心帮助他人,好学好问,才能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才能在其他班面前树立榜样。
《古今贤文》里曾记载过:“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冬末初春,如果只有
零零稀稀的花朵在这时节中悠然绽放,人们不会察觉到春天来了;而当所有的花朵都相继绽开,争奇斗艳,才能彰显春天之美。
有了闹钟的催促,我们上学才不会迟到,有了花草树木的保护,才防止了泥石流、风沙、水灾的入侵;有了员工的努力工作,才能创造成功的企业;有了国民的团结一致,才能使国家繁荣昌盛。
有了花花草草,才成就了山;
有了互帮互助,才成就了集体;
有了全民的爱心,才有了今天的红十字会、基金会……
不要只看到树,它的脚下,还有花,还有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