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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电影中说的善良的话语合集76句

时间:2018-06-16 16:04

电影《芳华》剧中的很多

芳华台词最后一句话:

“我不禁想到,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给每个人带来的改变。倒是刘峰和小萍显得更为知足,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原谅我不愿让你们看到我们老去的样子,就让荧幕,留住我们芬芳的年华吧。 ”

往事沧桑,刹那芳华,无论是青葱岁月里未经世事的嬉笑怒骂,负气出走,还是血浆肆溅生死一命的战场,瞬间既是永恒。打开《芳华》的真贵回忆时,有张扬的春光,有不安的躁动,有年华的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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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好的作品,有人物,有故事,而不是故意去粉饰太多的情绪,芳华本身在诉说着别人的一生,看完更多的是伤感而不是泪目,不像看了一部用力过猛的催泪瓦斯电影,这种悲剧,是高级的。

就像鲁迅曾经这样解释过悲剧: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芳华里,最有价值的,是这群主角,在文工团的那些往事。每个悲剧,都有一段美好的开始。

说芳华只有青春,是不对的,芳华不光包裹着青春,而且拥有更多青春以外的诗篇,来让青春的烟花绽放得更持久,更璀璨。

而每个人芳华的颜色,都是不一样的。影片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正是我们父母那代人的缩影和宿命。

整部影片,冯导演将一代人对青春的祭念,对时代的感悟用华丽优美的镜头向大家传递出来,一种浓浓的复古情调呼之欲出。为了更好的突出怀念,祭念这种主题感,影片中设置了摄影师吴干事这个角色,作为文工团里的摄影师,记录了文工团的点滴美丽,也记录了文工团之后的残酷人生,用照片,为后人留下了血染芳华的印证。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那个混账的年龄,你的心里身体里都是爱,爱浑身满心乱窜,给谁都不重要。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

悲哀,是文人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得常态心情。

人得有点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行。

你能救赎别人,何时才能让自己解脱。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将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黑色,最丰富,最复杂,最宽容的颜色,它容纳了最冷和最暖色谱,由此把一切色彩推向极致。

1、有什么丢人?谁往脏处想谁丢人!

2、话你怎么听都行,听懂什么是什么。

3、从不需要想起,也从来不会忘记。

4、明天,抱她的人就要走了,再也没有这个人,在所有人拒绝抱她时,向她伸出两个轻柔的手掌。

5、一旦蠢话出来了,蠢事就不远了。

6、你不爱他,是你的权利,他爱你,是他的权利。但你没权利出卖他。

7、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

8、孤单、疲惫和寒冷能使五分钟变成一辈子。

9、那时他知道自己日子不多了,吃几口饭浑身都汗透……有天夜里他睡不着,我问他要不要叫他女儿来,他说还不到时候,再等等……他生病就跟做错事似的,最好谁都别想起他,谁也别看见他……

10、我再一次想,这是个好人。无条件、非功利的好。一个其貌不扬的身躯里怎么容纳得了这么多的好?

11、那时恋爱是件漫长的事,似乎滋味太好了,一下子吞咽首先要腻死,其次是舍不得,必须慢慢咂摸,慢慢地品。

12、他太好了,好得缺乏人性。在我眼里,人总得有点儿人性,有点儿人的臭德行。

13、显然,他认为自己帮了那么大的忙,林丁丁理所当然要接受他的爱。

14、为何总是对好人苛刻,对坏人宽容?

15、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

16、黑色,最丰富,最复杂,最宽容的颜色,它容纳了最冷和最暖色谱,由此把一切色彩推向极致。

17、一个人的情话说得再动听,如果不愿意陪着你走过这场漫漫的人生路,那他只是过客,而不是归人。我们这一生,不就是找一个人白头偕老吗?

18、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

19、记忆本身也是活的,有它自己的生命和成长,故事存在那里面,跟着一块儿活,一块儿成长,于是就都不是原来的模样了。可是谁又能保证事情原来的模样就是它的真相?

20、偶像千好万好,跟他接吻恐怕接不了的,会恶心了偶像,更恶心了她自己。

21、那一个混账的年龄,你的心里身体里都是爱,爱浑身满心乱窜,给谁都不重要。

22、在当今社会,也许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幸福感会远远高于做一个善良过剩的刘峰。

23、还有,女人谁不虚荣呢?多一些追求者,多一些珠宝,都好,都是打扮。

24、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25、太饱和的感情把小曼心里长久的沉默酿成诗,暗示了她几十年难以启齿的表白。这几十年的经历,让我们明白了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相守才是最温暖的承诺。

26、不被善待的人更能察觉出人的善意,在困境里纠葛的感情更为长久。

27、我背叛你时,真觉着满腔正义!

28、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

29、曾听过那么一句话,为何受罪的总是好人。坏人吃香的喝辣的爽死,好人吃糠咽菜穷死;坏人得到人民币,好人得到大奖状。其实,做好人不是错,错就错在周围人的过度要求。

30、很多时候,好的爱情需要共同成长,而不是成为对方的累赘,让对方感到难堪。

31、悲哀,是文人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得常态心情。

32、你被孤立了太久,被看成异类太久,什么似是而非的感情感觉都可以拿来,变成你所需要的“那一种”关爱和同情。

33、正是刘峰善意的触碰,支撑起何小萍走过了最为困顿的青春岁月,她开始将自己的感情与憧憬寄托在刘峰身上,这一份感情延续到岁月时过境迁的那头。

34、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35、那时候做王八蛋,觉得比正经人还正经。

36、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行。

37、那是三十多年前了。我们的老红楼还是有梦的,多数的.梦都美,也都大胆。

38、现在要我说什么是好人,我会说,不出卖人的人,是好人。

39、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40、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两个人每天睡在一起,却根本搞不懂对方在想什么。

41、我们那时多年轻啊,谁的身体里没有一条青春的虫在拱动?谁不被那虫拱得心底作痒?一旦我们身体里那条青春虫子拱得紧了,男女间哪怕以眼神触碰一下都是好的。

42、他看穿了虚名,也渐渐变得成熟了,不被它们所负累,明白了那些东西无法用来兑换真情和幸福。

43、然而,刘峰却压抑着那份感情,并一直在为自己的默默付出而感动。

44、那时,郝淑雯和“二流子”彻底分开了,她得到了两套房子,租一套住一套。

45、那时假如一个男兵给一个女兵弄东西吃,无论是他买的还是他做的,都会被看成当下所说的示爱。

46、所以,一生这么漫长,找一个合得来的人过,比什么都重要。

47、一个人距离完美人格——“超我”越近,就距离“自我”和“本我”越远,同时可以认为,这个完美人格越是完美,所具有的藏污纳垢的人性就越少。

48、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怜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欲望,正是人性魅力所在。

49、我想问你们要一点点人的感情,一点点真情,都是不行的;对我的真情呢,哪怕给予一点点承认,一点点尊重,都不行,你们就要叫“救命”!就要口诛笔伐,置于死地而后快。

50、大幸福创造不出来,小幸福天天发生,有什么不好呢?

电影芳华观后感1

只是听说《芳华》电影下架了,才找来小说的。也刚刚知道,《芳华》和《陆犯焉识》的作者是同一人——严歌苓。读她的文字,伴着一种隐隐的疼痛,如读萧红,伴随的是无边无际的寒冷。

《芳华》讲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群文工团的少男少女青春的故事,以及以后人生的故事,有快乐也有烦恼,有幼稚有成熟,有光明磊落也有阴险狡猾……或许,谁的人生都如此,人生百味都会尝遍。

作者是以潇穗子的口吻,重点讲述了刘峰和四个女文艺兵的故事,作者慢慢道来,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但是有令人震撼的心理活动描写,入木三分地对人性的剖析,读之,会浮想联翩。读这部小说,让我想到张爱玲写的《小团圆》,字字句句真真实实地刻画了辛酸往事,对自己,毫不“怜惜”。同样,在《芳华》中,作者对几个年轻人也是毫不留情的,对社会的一些怪状,人性的诸多弱点都是一针见血地刻画。

故事的主角是刘峰,又名雷又锋,这个名也昭示着刘峰和雷锋的相似之处——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因此,在部队他获得了各种各样的荣誉,这些荣誉,都是他的“雷锋精神”换来的,并不是本职工作干得多么好。作者也调侃了,要想获得嘉奖,不用本职工作干得如何出色,而是在本职工作外干一些有“奉献”意义的小事,会更讨巧。刘峰就是这样一个人,团里上上下下的事都是他的忙碌,不管谁有了困难,他都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因此,当时团里的人都用高标准来要求看待刘峰,只因他是“圣人”。

刘峰爱上了林丁丁,一个会唱歌的女孩子,但是林丁丁不爱他。刘峰和丁丁独处的时候,受不了“诱惑”,摸了丁丁的后背,结果,丁丁大喊“救命”。顿时,刘峰头上所有美好的光环消失了,一个英雄,一个楷模怎么能随便“猥亵”女孩子呢?刘峰有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被下放,开始了他“惨淡”的人生。

刘峰其实不是个名义上的“雷锋”,而的的确确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好人,这是潇穗子多年后才明白的。

当时有个强主任专门占女兵的便宜,大家给他取了个外号“q奸副主任”,这话被传到了强主任的耳朵里,然后就开始追查,这个缺德名到底是谁取的。查到刘峰这里,刘峰宁可自己挨骂,宁可自己得罪上司,也不供出战友。做这样的好事,是不会得到嘉奖的,刘峰也做了。

文工团里,大家都歧视何小曼,男文艺兵都拒绝跟她合作,刘峰自告奋勇地跟何小曼合作。也就从那时起,何小曼爱上了刘峰。刘峰不爱何小曼,他只是想给当时孤苦无依的小曼最纯真的帮助,仅此而已。但是,刘峰好比一道阳光,照亮了何小曼灰暗的时光,所以,她爱上了刘峰。

在战场上,刘峰受伤,被一个护送给养的司机发现了,他发现刘峰危在旦夕,想以最快的速度送去救护站,但是,刘峰指路的时候却指向了接受给养的部队驻扎处,文中写不知刘峰是不是有意,但是,读者都知道,刘峰是故意的,他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那场战争在作者笔下只是轻描淡写地写了一写,但是管中窥豹,战争极其惨烈,刘峰他们的部队仅在一夜之间尸横遍野,除了刘峰幸免。

何小曼作为医务兵也上了战场,她背着一个受伤的战士徒步走了很远,成了英雄,到处演讲作报告,她却因此而患上了精神病。就是今天,我们身边也会出现这样的英雄,只因时间地点和事件都对了。她的新婚丈夫,也在这次战争中牺牲了。小说中,几乎没有提听到丈夫去世的噩耗之后,何小曼的反映,看来,何小曼根本不爱这个丈夫。形成反差的是,小说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小曼在死人堆里找刘峰的情景。

刘峰,不只是个“好人”,还是个忠于爱情的人。他爱林丁丁,但是,林丁丁一心找一个高干的子弟。丁丁最后如愿以偿,嫁入“官家”,但是备受歧视,最后分道扬镳。看来,人生仅仅有目标还不够,还要为了实现目标而不断努力,哪怕目标实现之后,还要不断提升自己。

刘峰被告发后,命运发生改变,但是,刘峰依然爱着林丁丁,没有因丁丁的告发而怀恨在心。

转业之后,刘峰找了个农村女人,结婚生子后离婚。生活窘迫,刘峰在海南做小生意,找了个风尘女子同居,那风尘女子跟着他走了几年正道,后来又重回风尘。他和风尘女子在一起,不是因为爱,或许也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能帮帮这个风尘女子走上正道。但是,现实的残酷,有时不是个人的渺小的力量能对抗的。

刘峰患了癌症,为了不给任何人增加麻烦,他守口如瓶。在他去世前的几天,潇穗子去看他,他还说自己的病没事,好多了,他只是不想让穗子为他担心。

最后的时光,他和何小曼在一起,他们之间不是恋人关系,因为刘峰认为自己的心不在小曼身上,不能对不起小曼。刘峰的心,自始至终没有变过,他爱丁丁。小曼呢?爱了刘峰一辈子,却没有得到刘峰的爱,但是她却得到了刘峰最无微不至的照顾,刘峰能想到的,能帮的,都在临死前帮小曼做好了,安排了。小曼大概也是幸福的,爱不是得到,爱是陪伴,她陪伴刘峰走完最后的时光。在《陆犯焉识》中,爱也是陪伴。我想,这大概也是作者所理解的爱吧。

这是我最喜欢的爱情结局。刘峰坚守爱情,小曼用爱陪伴,他们都是值得敬佩的。

最后说说潇穗子和郝淑雯吧,潇穗子和一个男文艺兵写情书,手都没拉过,这也不是真正的爱吧,是在那个压抑个性的时代,自我“解放”,或者说是“抗议”吧。但是,郝淑雯横刀夺爱不说,还怂恿男文艺兵将情书交上去,揭发潇穗子,结果潇穗子被批判。哎,多么荒诞的时代啊。郝淑雯最后跟一个比她小的“二流子”结婚,改革开放后,她的丈夫抓住机遇,家财万贯,但是,最后还是各走各的道。三观不同,还是难将就一辈子。

故事读完,我的心里依然隐隐作痛。或许,为刘峰,为小曼,也或许是为另外一些会唱歌会跳舞,充满了青春气息的文艺兵。命运多舛,且富有戏剧性。读小说,似乎就是读人生的过程。

小说中,那段当文艺兵的日子,真的`是活色生香啊,有笑有泪,有动听的歌声,有曼妙的舞蹈,有嬉笑怒骂,有梦想和现实的激烈冲突,有真诚的友谊也有不堪的猜忌,不管经历多少年,都会永远焕发着清丽的芳香和明媚的华彩——青春岁月永芳华。

电影芳华观后感2

她依然是我十多年来最喜爱的一位作家,偶然从她的第一本《陆犯焉识》开始,紧接着从《天浴》、《扶桑》到《小姨多鹤》、《妈阁是座城》,从《霜降》、到《老师好美》、《谁家有女初长成》···一发不可收拾。严歌苓的文字有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她塑造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需要听外面的评价,读着读着你就能感受到她太会写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第一次好奇去看她的照片,隔着屏幕的第一眼,脑海里跳出来的两个字:优雅。严歌苓从头到尾有一种淡淡的朴实和真诚,那种浸染在文字里,沾染了一身书卷气的平静、宁和掩盖了她本身所经历的的岁月沧桑,可是这种朴实和真诚里又有着一种严歌苓式的犀利。相由心生,大概这也是读她故事给人感觉的热烈与冷静,繁华和苍凉,时而通畅流利,时而曲折揪心般复杂的所在。听严歌苓讲座,她说话的语调总是不急不缓,温和平静,甚至于还有些拖着小女生气息的尾音,这和她的作品又像,又不像。

后来我才知道,严歌苓新作《芳华》的英文名就叫做:You touched me.

那个一贯喜欢塑造边缘化的女性人物的严歌苓在《芳华》里却一反常态,着力刻画了那个年代部队文工团里主人公“老好人”刘峰的形象,刘峰对林丁丁的后背触摸导致“好人”刘峰结束了他的英雄时代,而刘峰对小曼的托举触摸则给了小曼最需要的尊重和信心。他们都因为那一记触摸,走向了完全不同的生命轨迹。

面对那人格几乎近乎于完美的老好人刘峰后来众叛亲离,她说,“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小说的最后,刘峰罹患癌症,小曼在他病床前照顾了三年,直至去世,这是小曼对刘峰当年touch的回报吗?我想,那远远不止是回报,更多的是在人生际遇不经意的偏离和嘲讽中似冷似热的依恋。

这么多年来依然对严歌苓毫无抵抗力,还是因为她的每一本书读完都能叫人倒吸一口凉气,心塞很久。这种心塞不会给人带来痛苦和不快,而是真正的从作品里迸发的力量让人进入对人物,对时代,对现在的人性的种种思考。

人果然还是自私的动物,面对刘峰“老好人”的完美,人们一边享受着他的善意,又见不得他的出类拔萃,总想从他身上寻出一些蛛丝马迹,好佐证这一类人也有如同他们自己一样的狭隘,卑劣和阴暗的一面。好人往往都是这样,无论在那个时代都是可有可无的,善良总是最廉价,我们从小受着那些“向雷锋学习”的教育,做好事要不留名···可是,一旦被贴上“好人”的标签,那些肆无忌惮地猜疑和背叛随之都来了。而面对这些,你,只能是一个好人,否则你之前的种种,都会是“作秀”,此时那些人就终于可以扬起他们的嘴角,嘲讽道:“看啊,这就是那个好人···”

命运无常,人性多变。书中最后的结局在人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好人没有好报,这个“活雷锋”并没有被时代所包容,落水之后还引来一顿痛打,何小曼又何尝不是呢?所以,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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