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话语 > 潮州府美食的话语摘录50条

潮州府美食的话语摘录50条

时间:2019-03-19 14:02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经常看到

冬至的习俗作文1

一转眼冬至又到了,而关于冬至的习俗有人说吃饺子,有人说吃汤圆,但是我们老家的习俗更特别,那就是吃包子,虽然已经很渐渐失传了,但是我们家依然还保留着这个习俗。

去年冬至,奶奶一大早就发好面,准备好羊肉胡萝卜馅。一听说包包子,我急忙洗了手,跑到案板边,拿过奶奶压好的面皮,开始学包包子。奶奶边包边教我:“左手心放面皮,右手舀馅放在面皮上。用右手大拇指和食指捏住一边皮,中指沿着边儿往回拉,边拉边捏,最后捏到一起拧个小辫就行”。我一听,难,得有点技术。奶奶说:“不怕,一学就会。”她握住我的右手,分开手指,在面皮上练习“边拉边捏”,看着面皮的圆边在我手下一点点收拢,也很好玩。奶奶教我做了两个,第三个我坚持要自己来,开头我小心慢慢捏,不算顺利,快要捏好了,我心里高兴,想一下捏住,可是馅都捏到了边上,拉回的面捏不住倒粘在手指上。我有点发急,使劲一捏,不想倒把皮捏破了,馅也漏了。奶奶一看说:“不要急,最困难的时候就是快成功的时候。你这是面边上粘了菜汁就捏不住;手湿了就粘面了。”我长吸一口气,擦干手,重新拿过一面皮,按部就班操作,终于成功了。那包子歪着小辫坐在箅子上,我左看右看,多像淘气的小娃娃!我大喊:“耶,我捏了个胖娃娃!”大家都笑了。吃饭了,奶奶端上热气腾腾的包子,我心里美滋滋的,这包子也有我一份功劳啊!

不知道冬至的这个习俗还可以流传到什么时候,但是我喜欢这样传统的节日,喜欢这样传统的习俗。

冬至的习俗作文2

今天是冬至,妈妈一大早就忙活开了,又是和面,又是调肉馅儿。妈妈昨天就说过冬至必须吃饺子。可是为什么要吃饺子呢?我起床后趁妈妈不注意,悄悄来到书房打开电脑,我要找找答案。我在百度里点搜索“冬至的来历”,一下子搜出来好多关于冬至的信息。一一读过后我才知道,原来冬至吃饺子是为了纪念“医圣”张仲景啊。传说是这样的:张仲景是南阳稂东人,他著《伤寒杂病论》,集医家之大成,被历代医者奉为经典。张仲景有

冬至吃饺子,是不忘“医圣”张仲景“祛寒娇耳汤”之恩。至今南阳仍有“冬至不端饺子碗,冻掉耳朵没人管”的民谣。我故意问妈妈“妈妈,你知不知道今天吃饺子是为了纪念谁?”妈妈摇摇头。“告诉你吧,是为了纪念治病救人的‘医圣’张仲景。这都不知道!”我得意地说。妈妈也有不知道的时候,我暗自高兴地想。从网上我还学会了一首关于冬至的《九九歌》: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五九六九沿河看柳;七九河开八九雁来;九九加一九,耕牛遍地走。

小朋友,你知道为什么冬至要吃饺子了吗?

冬至的习俗作文3

冬至,是中国农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气,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传统节日。

冬至俗称“冬节”、“长至节”、“亚岁”等。早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春秋时代,中国就已经用土圭观测太阳,测定出了冬至,它是二十四节气中最早制订出的一个。时间在每年的阳历12月21日至23日之间。这一天是北半球全年中白天最短、夜晚最长的一天;中国北方大部分地区在这一天还有吃饺子、南方吃汤圆的习俗。正所谓:冬至到,吃水饺。

过去,南宁人甚至把冬至提到了比年还重要的地步,在民间至今还流传着“冬大过年”之说。每到冬至,各家各户就要做汤圆、包肉粽,还要准备“三牲”拜祭祖先,举家欢饮。而在乡下,除了家家户户要做汤圆、包粽子外,在冬至那天所有外出的人都要到村里祭祖宗祠,然后合家吃一顿丰盛的晚餐,以庆团圆。

据传,南宁之所以有“冬至大过年”的说法,是古人认为到了冬至,虽然还处在寒冷的季节,但离春天已经不远了。冬至那天,各家杀鸡宰鸭,准备酒肉、果品、汤圆,而在外的亲人也赶着回来过节,表示年终有所归宿。同时冬至对于农民而言,就意味着要对来年的生产、生活进行系统的安排和筹划,从这个角度上分析,确实是“冬至大过年”了。在民间还有“冬干年湿”一说,即如果在冬至那天天气晴好,在过年的时候则会遇上下雨天,十分应验。其中奥妙,也许是因为古人千年之总结,是

过冬节时,南宁人的餐桌上除了鸡鸭猪羊等佳肴外,还有一道特别的菜——鱼生。这是因为民间有“冬至鱼生夏至狗”的讲法,也许是因为冬至时令气候较凉,切好的鱼生不易变质,入口时清凉爽滑美味。当然,南宁鱼生口感最好的要算横县的,横县鱼生还成功申报了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冬至的习俗作文4

冬至节缘于上古的“腊祭”,究其实是缘于古人的原始信仰。古人因对许多自然现象无法解释,于是就把它们归于上天神灵的操控,认为春风夏雨、秋霜冬雪、星斗河汉、日蚀月亏、大旱洪荒、海啸地震等自然现象,全都是上天神灵所为。因此,古人特别重视以祭祀活动来娱神祭天,祈求上苍与神灵的保佑。从宗教的角度看,冬至祭祀其实就是古人娱神祭天的一个盛大的宗教节日。

冬至节的祭祀,重要的内容就是祭天祭神。冬至之日,历代王朝都要行“贺冬”之仪,举行隆重盛大的祭天祭神大典。祭祀活动场面宏大,一般都是在郊外举行,因此又被称为“郊祭”。

至明、清时期,祭祀活动在古代祭祀的基础上,更加神圣化,更加隆重。为此,明永乐十八年(一四二○)在北京南郊建造了天坛。天坛规模宏大,中央为祈年殿、皇穹宇和圜丘,东北为牺牲所,西南为斋宫。此后,冬至祭天大典都在天坛举行。祭天活动十分隆重,冬至前一天,皇帝移驾斋宫,进行沐浴,次日在圜丘举行祭天大礼,所用牛、羊、猪、鹿都是在牺牲所专门饲养的。祭天时,必须穿祭服,升火悬灯,乐奏钟鼓,唱迎神曲,请神牌,行大礼,祈求天神保佑国泰民安。

冬至祭天祭神演进到唐宋时代,在民间逐渐演为祭祖的活动,叫“祭冬”或“拜冬”,并成为祭祖的节日,久之则演为传统民俗。冬至祭祖的形式分两种:一种是室外祭奠,另一种是室内祭奠。

室外祭奠,在祖先墓地举行。俗传冬至动土百无禁忌,而其它的日子则不宜随便“动土”因此,人们多选择在冬至这天给祖坟添土或竖碑,传说是给祖先整修居所。添土竖碑后,再在墓前摆符盘,点烛、燃香、烧纸、放鞭炮,向祖先鞠躬行礼致敬,以缅怀祖先功德。

室内祭奠,则在家祠举行。冬至日头天晚上开始,事先在宗祠设香案,摆供品,供三牲(猪、鸡、羊或鱼)。到晚上十一点钟左右,由族长或德高望重的长辈主祭,领合族男丁,敬香,上灯,敲磬,鸣炮,按辈分长幼依次拜祭,行三献礼,读祭祖文,祈求全族福寿康宁。

无论是室外祭还是室内祭,祭祖过程中都有聚餐的风习。北方人作兴冬至这天吃饺子、馄饨,南方人作兴喝红豆粥、吃汤圆。

冬至祭祖,不仅在民间,汉传佛教界也承习了这个传统。明代佛教著作《三藏法数》上说:“冬至,则一阳初生,履长之始。是日持斋修道,即能致福也”。冬至这一天,佛教寺院多举行祭祖法会,僧众也要前往祖师塔墓、祖堂祭供历代祖师大德。有些寺院为方便信众,还要特设功德堂等,为信众提供放置祖先牌位的处所,以供超荐。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这是华夏民族承传了数千年的传统。千百年来,冬至祭祖的民风民俗,无论在北方还是南方,至今仍广泛流传。浙江杭州等地民间至今仍盛行冬至扫墓。广东潮州则作兴冬至上坟“挂冬纸”。

冬至的习俗作文5

古代对冬至十分重视。有“冬至大似年”的说法,古人认为冬至阳气生而君道长,是乱而复治之机。从汉代以来都举行庆贺仪式,到了宋代,达到顶峰。冬至前一天叫做小至或小冬,冬至叫做长至或大冬。冬至后一天叫作至后。节日三天,百官朝贺,君不听政,民间三日歇市。北方地区又称冬至为亚岁、小年,同春节差不多,只是没有拜年这一条。据说孟子死于冬至日,乡人非常悲痛。于是,废除庆贺冬至的仪式。

至于冬至祭祖之俗,早在东汉崔寔《四民月令》中已有记载。说民间要向玄冥和祖祢供荐黍羊之物。冬至祭祖的记载,至宋代多起来。《东京梦华录》讲京师最重冬至节,至此日更易新衣,备办饮食,享祀先祖。《武林旧事》说以馄饨享先。

明清时代冬至祭祖盛行。嘉靖《江阴县志》记载:“节朝悬祖考遗像于中堂,设拜奠,其仪并依元旦。”在宗族制度兴盛的南方地区,祭祖往往在祠堂进行,嘉靖江西《南康县志》:“冬至祀先于祠,醮墓如清明。”福建省流行冬至祭祀始祖的风俗,如万历《建阳县志》说:“是日大族行祭始祖之礼。”福建祀祖用专门制作的粉米圆子。清人冬至祀祖一般是祀于家,祭于墓,聚族而居的南方。往往像清明和中元一样,在家庙祭祀祖先。

冬至作为节候甚或岁首,具有继往开来的意义,祭祖所表达的正在于此。

在我们小时候,冬至是个和过年(除夕)、清明节、七月半一起并重的节日,并有谚语如下:“早清明,晚大冬,七月半的亡人等不到中。”就是说烧纸钱祭祖,清明节那天时辰要早点,冬至这天要时辰要晚点,而农历七月十五更是不能等到中午。每到这几个节日,家家户户都要烧四大碗祭祖,当中鱼和豆腐不可少,鱼即“余”,希望过上富足有余的日子,豆腐意即“都富”。祭祖的四大碗菜也有讲究,首先不能有荤气的东西,比如葱,蒜,韭菜。其次,鱼最好是鲫鱼,不能是鲢鱼,因为鲢鱼无籽(子)。四大碗一般至少有鱼,肉,豆腐,第四种有时是蛋皮,过年则是肉圆子。

祭祖的场合在家里堂屋,要焚香祷告,氛围很是庄重,所以各种细节总是丝毫不敢马虎。祭祖的饭要倒扣,每碗插的筷子数量一至三双不等。小时候,我好奇地问家人为什么这样?家人只是说给死去的家族长辈吃的饭就该这样,至于每碗饭上的筷子数量不等,更是解释不清,是上代人传下来的规矩。祭完祖先的饭菜要在灶上回过热气后才能吃。

祭祖的八仙桌的面板的纹路要东西走向(平常使用时候则是南北走向)。南面烧纸、拜祭。烧纸钱时,大人要求我们不能说话,不要乱跑,说这时亡人只在吃饭,不能打搅他们。还有一些小的细节,比如这一天不能打坏饭碗等。当然,更重要的一点,祭祖必须由男子进行(我想,这也许就是农村重男轻女的原因之一吧),所以没有男孩的家庭,必须得招赘女婿,行驶儿子祭祖的义务。

我们家祭祖,父亲健在时,由父亲主办,父亲去世后就由哥哥们操办,上饭、插筷子、点蜡烛(小时候没有蜡烛,就点煤油罩子灯)、依次磕头、烧纸钱、回锅饭,一家人再吃饭。回来,我在城里安了家,清明节、过年前肯定要回家上坟、敬亡人,过大冬就没有回去过,生活在楼上也没有敬过亡人。这样一个场景:焚香烧纸的烟火缭绕中,一个孩童平神静气,满脸肃穆,对着桌子三叩其首,这对于孩子是有教育意义的,教育后人不能忘根。

我们住进了城里,我及将来孩子可能会不知道房子哪里是正南正北,也不会有大大的八仙桌。即使一切从简,想办法焚香祭祖,我的祖先又怎会知道,在某个钢铁森林的小盒子里,有他们的子孙在此祭拜?因此,我就一直没有给他们遥寄过纸钱,只会在清明节、年前,带着妻女把纸钱送到坟堆上烧。对我的孩子来说,我更不知道他们以后连我们这些精简了的动作还做不做?也不知道是否能将这些祖祖辈辈都有的烙印继续在她身上刻就下去?如果是,这是否是种迷信,或者是种自私?如果不是,这又是否会让她从此失去了根?

冬至的习俗作文6

相传南阳医圣张仲景曾在长沙为官,他告老还乡那时适是大雪纷飞的冬天,寒风刺骨。他看见南阳白河两岸的乡亲衣不遮体,有不少人的耳朵被冻烂了,心里非常难过,就叫其弟子在南阳关东搭起医棚,用羊肉、辣椒和一些驱寒药材放置锅里煮熟,捞出来剁碎,用面皮包成像耳朵的样子,再放下锅里煮熟,做成一种叫“驱寒矫耳汤”的药物施舍给百姓吃。

服食后,乡亲们的耳朵都治好了。后来,每逢冬至人们便模仿做着吃,是故形成“捏冻耳朵”此种习俗。当时的“捏冻耳朵”也就是我们现在俗称的饺子啦!

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你说我能不照办吗?为了不冻耳朵,我也要下厨房包饺子喽!

至于剁肉、拌馅儿等麻烦的工序就只好麻烦老妈来帮忙了。只见妈妈快刀斩乱麻,不一会就把一大块羊肉剁成了富有粘性的肉馅儿了,我用手摸了摸,嘿!光溜溜的,捏起一点儿,还真有一种藕断丝连的感觉呢!接着还要进行第二道工序——拌馅儿。

妈妈把刚刚剁好的肉馅儿倒进一个盆子里,依次放入了盐、酱油、白糖(白糖提鲜的),十三香等调料,拿根筷子朝一个方向绞,不大一会儿,刚刚还是粉白色的肉馅儿已经是完全大变样了,而是呈茶褐色的样子,黏糊糊的,也没有刚才那么好看了,不过你若低头仔细地闻一闻,一阵诱人的`香味便扑鼻而来。

马上要进行第三道工序了,也是最重要的一道工序——包饺子。我和妈妈分了工,我来擀面皮,妈妈则负责包饺子。大厨出场了,我捋捋袖子,穿上围裙,还真有一副大厨的味道呢!

我拿过一个小面团,在案板上使劲儿压了压,压出了一个不规则图形,再拿擀面杖在面皮上滚动,有好几次都粘到了擀面杖上,妈妈告诉我说:“这是因为你放的面粉太少了,所以导致黏在一起。”只见妈妈很快的在面皮上撒了一点面粉,带我再次去擀的时候,果然不是很粘了,就这样,我擀的第一个面皮就这样横空出世了,虽然它并不完美,缺胳膊少腿的,但这毕竟是第一次嘛,有情可原。

擀了几个面皮后,妈妈嫌我速度太慢,于是我又改行啦!摇身一变,变成了包饺子的主。我拿过一个面皮,小心翼翼地从盆子里挑了一点肉馅儿放进面皮的中央,接着是合口,不幸的是,我放馅过多,所以饺子先生的大肚皮上便多了几个小补丁,严重破相。

费时费力半个钟头,总算是包好了饺子,就差下锅啦!水烧开后,我小心翼翼的把水饺倒进锅,只见饺子一个个如快活的小天鹅似的在锅里快活的游泳,不大一会儿,锅里泛起了白沫,饺子出锅喽!迫不及待的我不等火熄灭就迫不及待地捞了一大碗,再沾点准备好的调料,咬下一口,满口生津,真是色香味俱全啊!不然怎么说还是自己做的好吃呢?这毕竟是自己的劳动成果啊!

冬至的习俗作文7

“吃了这碗汤圆,你又长一岁了。”冬至的时候,奶奶总是摸摸我的头慈祥地说。而我,总是似懂非懂的端着热腾腾香喷喷的汤圆含糊地应着:“真香,奶奶你也吃啊……”吃完汤圆,我就钻到爷爷的怀里,缠着他说说关于冬至的来历。爷爷总是用满是胡茬的下巴蹭蹭我的小脑袋,再娓娓道来。“冬至呀,是一年中白天最短、黑夜最长的一天,它意味着天会更冷,白天也变长了,当然了,春节也就更近了。今天我们不光要吃汤圆,还有一项重要的事——祭拜爷爷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们,感谢他们的养育和庇护之恩……”

冬至祭祖在我们老家可算得上件大事。一大早我和弟弟就围着奶奶,看她把糯米用水泡上三四个小时,磨成雪白的糯米浆,然后用布袋装着压到石磨下,慢慢把水排干,生米粿团就做好了。米粿团分成两块,一块做各种造型的米粿,另一块就是用来做汤圆。接下来就是我和弟弟最喜欢的环节了——搓汤圆!全家人搬来小凳,围座在竹簸箕边,一边聊天一边搓汤圆。我和弟弟把米粿搓成各种奇形怪状引来大家哈哈大笑,一大家子在一起其乐融融的样子好不温馨!

到祭拜的时辰了,爷爷搂着我和弟弟来到大厅,奶奶早已在大厅供桌上摆好了包括汤圆和米粿的好几样祭品。我和爷爷一起跪在先祖的遗像前,隐隐约约听着爷爷絮絮叨叨说着家里的事:孩子们都很孝顺,雯馨今年六岁了,很懂事也很调皮,家里一切都好……

祭祖仪式在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结束了,我们一家人围坐在一起缅怀我们的先祖。爷爷说,他的爸爸妈妈一辈子吃苦耐劳,正直又善良,去世的时候亲朋好友、村里的人都来送,都在说祖父母是好人。“先祖一直教育我们持家要勤劳、做人要诚实、待人要和善,多念别人的好等等”,爷爷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先祖说的.这些,我们做的不够好,接下来就看你们了,可一定要把我们的好家风一代代传承下去呀!”说到这里,我仿佛看到爷爷一闪而过伤感又自豪的神情。

这一切只能留在记忆里了,因为三年前爷爷永远离开我们了。又是一年冬至时,我们依旧在一起搓汤圆。祭拜结束的时候,我们依然围坐在一起说说话,只是心情有点沉重,漫天飞舞的烧纸灰中,爷爷音容笑貌仍在我们脑海浮现,爷爷的话语依旧萦绕在我们每个人耳边。一代代先人留下的家训,就像我们的根和魂,每个家人都暗暗下决心要把我们的家风继承发扬下去。爸爸妈妈总对我说要学会感恩,时刻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做好应该做的事情。每当我在学习上想偷懒、耍小聪明时,我的脑海里便回想起爷爷的话,继续坚持努力!

俗话说“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家是由无数个我们这样的小家组成的,我想,如果每个家庭都把好家风家训发扬光大,那么我们中华大家庭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冬至的习俗作文8

今天冬至,又使我想起小时候过冬至,五十年末,山村没有电灯,一到夜晚村子一片漆黑,不见行人;只是偶尔听到村中的狗猫叫声。我们家也早早关门,全家围绕在炉火旁,吃着母亲包的香喷喷素水饺,听听老爹讲讲水浒三国故事,一家平平安安其乐融融,这可能就是一直想抱紧的幸福!

记得小时候和母亲有过这样一次对话,现在想起来,当时的她,可爱而美丽。她说:

“吃了冬至饭,姑娘媳妇有点烦。

我跑过去问:

“妈,为什么呀?”

妈妈接过话茬说:

“过去的大姑娘小媳妇,有点害怕过冬至。因为要长一岁。这一天是一年夜晚当中最长的一个,大姑娘小媳妇可以在被窝里多呆一会儿。过完这一夜,一夜比一夜短,每天要多做一线的针线活。做活做到眼睛看不到东西为止。如果要赶活的话,还要点油灯。婆婆害怕浪费油。”

想到母亲,又怀念起她那一手冬至里的绝味。

糯香弹牙的玉林米粽

玉林人过冬至,几乎家家必包米粽,一些当地人干脆叫冬至为“米粽节”。玉林米粽以精盐、南乳、豉油、五香粉等为调料,再选以猪肉、海味、绿豆、荷包豆、粟子、花生等作馅,熬熟后香味四溢,是玉林市民最喜欢吃的一种食品之一。冬至吃米粽还有“糯米补气”的说法,寄寓了劳动人民补益力气,以待来年的朴素愿望。

冬至的习俗作文9

极也。”《通纬·孝经援神契》载:“大雪后十五日,斗指子,为冬至,十五日中。阴极而阳始至,日南至,渐长至也。”据《辞海》载:“天文学上规定冬至为北半球冬季开始。”冬至,不仅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同时也是潮汕地区民间一个大节日,有“小过年”之俗称。

潮汕各市县冬至之习俗基本相同,都有祭祖先、吃甜丸、上坟扫墓等习俗。

祭拜祖先:潮汕民间,在这一天备足猪肉、鸡、鱼等三牲和果品,上祠堂祭拜祖先,然后家人围桌共餐,一般都在中午前祭拜完毕,午餐家人团聚。但沿海地区如饶平之海山一带,则在清晨便祭祖,赶在渔民出海捕鱼之前,意为请神明和祖先保佑渔民出海捕鱼平安。

吃甜丸:此习俗几乎普及整个潮汕地区,但这个习俗还包含着一个有趣的陋俗:人们在这一天把甜丸祭拜祖先之后,拿出一些贴在自家的门顶、屋梁、米缸等处。为什么要这样做呢?相传有两个原因:一是甜丸既甜又圆,是表示好意义,它预示明年又获丰收,家人又能团聚。这一天家人如能不慎碰上它,更是好兆头,这有如少数民族的“泼水节”一样。如果这一天碰巧有外人上门拜访,让外人碰上它,这些外人也会交上好运。所以,这一天人们不希望有外人上门拜访。一是专放给老鼠吃的。相传五谷的种子,是老鼠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咬来给农民种的,农民为报答老鼠的功劳,约定每年收割时,应留一小部分不收割,以便老鼠吃。后来,因为有一个贪心的人,把田里的五谷全收割了,老鼠一气之下便向观音娘娘投诉,观音娘娘听后也觉得可怜,便赐给它一副坚硬的牙齿,叫它以后搬进人家屋内居住,以便寻食,自此,老鼠便到处为害了。成为如今“四害之一”。然而,这个“到处贴甜丸”的陋俗毕竟行不久,它不仅不卫生,而且有损美观和十分浪费,也就自然消亡了。而这个“吃甜九”的习俗则一直流传至今。

上坟扫墓:这是冬至另一项活动。按潮汕习俗,每年上坟扫墓一般在清明和冬至,谓之“过春纸”和“过冬纸”。一般情况,人死后前三年都应行“过春纸”俗例,三年后才可以行“过冬纸”。但人们大多喜欢行“过冬纸”,原因是清明时节,经常下雨,道路难走;冬至时则气候好,便于上山野餐。

潮汕还有“吃了冬节圆多一岁”的俗谚。据王琳乾先生的《汕头旧俗谈》载:“人们对此有二种解释:一说冬至是小过年,过了小年也就应多加一岁了;一说此俗谚是出自犯人。古时每年秋天,都是杀人的季节,凡犯死罪的犯人一般都在秋季被处决,如果到冬至尚未处决,则循例可延至明年再处决,所以说‘又多一岁”’。

潮汕习俗,是潮汕文化的一个内容。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和社会实践中,对于好的习俗便继承下来,对于不好的陋俗就丢弃了。冬至这个“上坟扫墓”是纪念先人艰苦创业和“吃甜丸”是预示来年又获丰收的习俗,自然就沿袭下来。

冬至的习俗作文10

冬至(阳历十二月二十一日或二十二日),为进九之始。古人认为到了冬至白昼一天比一天长,阳气上升,是个吉日。因此值得庆贺。明、清两代皇帝均有祭天大典,谓之“冬至郊天”。宫内有百官向皇帝呈递贺表的仪式,而且还要互相投刺祝贺,就像元旦一样。但民间并不以冬至为节,不过有些应时应景的活动。

清代,有的旗人为了消灾祈福。于冬至日五更时分,邀请本家嫡亲姑表及挚友齐聚庭院席地而坐,用矮桌供上“天地码儿”或牌位,杀猪祭天。顺便祭“祖宗杆子”(系两、三丈高的旗杆,顶端为葫芦形,稍下为“刁斗”,斗下悬旗,代表祖先)。祭罢,亲朋围坐吃“白肉”,这种白肉谓之“神余”。

南方人在在北京客居旅游的,亦有设筵祭祀祖先的。同时也邀请同僚或挚友在一起聚餐、餐饮。燕俗则不重冬祭。老北京人向无此举。

冬至之日,京师各大道观有盛大法会。道士唪经,上表,庆贺元始天尊诞辰。道教认为,元始天尊象征混沌未分,道气未显的第一大世纪。故民间有吃锟饨的习俗。《燕京岁时记》云:“夫馄饨之形有如鸡卵,颇似天地浑沌之象,故于冬至日食之。”实际上“湿饨”与“混沌”谐音,故民间将吃馄饨引伸为,打破混沌,开辟天地。后世不再解释其原义,只流传所谓“冬至馄饨夏至面”的谚语,把它单纯看做是节令饮食而已。

入九以后,有些文人、士大夫者流,搞所谓消寒活动,择一“九”日,相约九人饮酒(“酒”与“九”谐音),席上用九碟九碗,成桌者用“花九件”席,以取九九消寒之意。

民间还流行填九九消寒图以供消遣。九九消寒图通常是一幅双钩描红书法,上有繁体的“庭前垂柳珍重待春风”九字,每字九划,共八十一划,从冬至开始每天按照笔划顺序填充一个笔划,每过一九填充好一个字,直到九九之后春回大地,一幅九九消寒图才算大功告成。填充每天的笔划所用颜色根据当天的天气决定,晴则为红;阴则为蓝;雨则为绿;风则为黄;落雪填白。此外,还有采用图画版的九九消寒图,又称作“雅图”,是在白纸上绘制九枝寒梅,每枝九朵,一枝对应一九,一朵对应一天,每天根据天气实况用特定的颜色填充一朵梅花。元朝杨允孚在《滦京杂咏》中记载:“试数窗间九九图,余寒消尽暖回初。梅花点徧无余白,看到今朝是杏株。”

最雅致的九九消寒图是作九体

冬至的习俗作文11

水饺,对现代人来说,是最普通不过的美食,想吃又懒得做,就去超市里买现成的,各种馅的应有尽有;偶尔有功夫,有兴致,自己动手和面、调馅,忙活个把小时,味美的水饺也就到口了。即使天天吃饺子,也不是什么稀罕事,然而,面对今天的饺子,我总感觉没有小时候冬至母亲包的水饺香美,我还是时常怀念小时候冬至母亲包的水饺!

上个世纪的七十年代初期,物质生活相对匮乏,从八月十五到冬至,伙食的品种单调乏味,整天吃得是少油无盐、近似水煮的萝卜、白菜,在不年不节、不来客人的时候,是很难吃上一顿水饺的,所以对于好几个月没有吃过饺子的我来说,冬至那碗热腾腾的饺子便是一种莫大的诱惑。冬至,是我国农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气,也是一个传统节日,乐府诗集有诗:“冬节食南稻,春日复北翔。”今天的人们似乎并不太把这个节日当回事儿,尤其是年轻人。然而,在古代冬至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节日,古人对冬至的说法是:阴极之至,阳气始生,日南至,日短之至,日影长之至,也就是说,从冬至起,白昼逐日加长,黑夜一天天缩短。昼阳夜阴,天阳地阴,故曰“冬至”。过了冬至,各地气候都将进入最寒冷的时节。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进九”,我国民间有“冷在三九,热在三伏”的说法。因此,人们常把冬至作为寒冷时节到来的标志。甚至有“冬至大似年”的说法。

我们老家有过冬至节的习俗。俗话说:“冬至饺子夏至面”。说得是过冬至,要吃水饺;过夏至,要吃凉面。我的母亲是勤劳的。从我记事起,记忆里无不都是母亲忙碌的身影。父亲在外地工作,家里里里外外一摊子事就落在了妈妈肩上。可即使母亲再累再忙,家里再拮据,冬至这天母亲也要把全家人聚在一起,让家人吃上一顿热乎乎、香喷喷的水饺。

离冬至还有好几天,我就天天盼着吃饺子。冬至这天放学回家的时候,还没进门,听到家里传出剁馅的声音,心里就充满了快乐。没有肉,母亲就包白菜豆腐馅、韭菜鸡蛋馅、萝卜粉条馅,不论什么馅,经母亲的巧手调制,香味便四溢开来,引得我直咽口水,一个劲地缠着母亲问,什么时候能吃?母亲说,等你奶奶来了就吃。母亲包的水饺也与众不同,看起来像混沌,但比混沌大,皮薄肚大,母亲说叫“猫耳朵”。每次在奶奶和父亲到家前,母亲已经把“猫耳朵”煮进大锅里,当他们洗净手坐在桌前时,热气腾腾的水饺就上桌了。照例是奶奶碗里的水饺最多,照例是父亲母亲碗里的最少。有一次心急的小弟看见水饺眼馋,抓起一个就往嘴里送,烫的来不及品尝,就咕噜一声咽了下去。哥哥打趣问他:“饺子什么馅啊?”小弟憨憨地回答:“我还没尝到什么馅就咽下去了”。围坐在一起的全家人哄堂大笑,笑声和着水饺袅袅的热气在屋里飘散开来,母亲笑的流出了眼泪。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母亲已经过世了,我们兄妹六人也都人到中年,各自建立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儿女,可母亲冬至那碗热腾腾的水饺依旧留在我们的记忆中。每逢过冬至节,我们也会和母亲一样,再忙也赶回家,一家人围坐着,有说有笑地包一顿水饺,传承这个古老的习俗,让儿女感受到那股浓浓的亲情。母亲冬至那碗热腾腾的饺子对儿女来说,是世上无与伦比的美味,因为它包进了母亲浓浓的爱和殷殷的情。

冬至的习俗作文12

“叮叮当当”,厨房里传来的声音打断了我与周公的约会。我揉揉惺忪的睡眼朝厨房喊:“奶奶,一大早忙什么呢?”

“今天冬至,我们在准备过冬至节,你快起床帮忙……”

我连忙起床,走进厨房,看到全家人正各司其职。妈妈正在做冬至团,爷爷忙着杀鸡、煮肉,奶奶在摆放祭祖用品。我也加入忙碌的队伍,和奶奶一起往桌上摆放祭祖供品。供品可丰富了,鸡鸭鱼肉,糕饼水果,酒水茶饭,样样齐全。看着奶奶一丝不苟摆放供品的样子,我想起了每年冬至奶奶都说的老古话:“冬至大如年。”果然奶奶又开说了:“冬至大如年,这些个供品得仔细摆放才是。”经奶奶再三检查没有遗漏后,爷爷点上香烛,祭祖仪式开始了。全家人怀着虔诚的心从大到小依次祭拜祖先。

祭祖仪式结束后,奶奶开始准备丰盛的晚餐,她一边准备,一边又说起了她的老古话:“有的吃冬至夜,没的吃冻一夜。”我问奶奶这啥意思?奶奶乐呵呵地说:“今天晚上我们要吃一顿丰盛的团圆饭。”不一会儿,奶奶就把晚饭准备好了。果然丰盛,满满一桌子菜,特别是那热气腾腾的老母鸡,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奶奶给我盛了满满一碗鸡汤,又夹了一个大鸡腿说:“冬至要吃鸡。”我连忙接一句:“冬至吃鸡,大吉大利!”奶奶连声说:“对对对!冬至吃个鸡,来年好身体。”全家人哈哈大笑,奶奶的这些老古话真有意思。

我一边吃一边问妈妈:“冬至怎么来的?”妈妈说:“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代,我国就已经用土圭观测太阳,测定了冬至。古人讲,阴极之至,阳气始生,日至南,日短之至,日影长之至,故曰冬至。古人认为冬至是二十四节气的起点……”妈妈知道的真多,但我更喜欢奶奶那些老古话。

我家的冬至就在奶奶的那些老古话里,在隆重的祭祖仪式里,在丰盛的团圆饭里。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写过

中秋节的作文1500字 篇1

20xx年的9月26号,中秋的前一天。我买了去往奎屯的火车票,但目的地不是奎屯,而是乌苏的一个小镇。火车换出租,出租换大巴,终于在天黑之前到达了甘河子镇。中秋时节,这里已经很冷了,或许别的地方还是短袖衬衫,而这里已经是棉衣棉裤了。来接我的人都穿着厚厚的大棉袄但是还冷得弯着腰。他们三个人,一个毕业于某师范院校,一个毕业于某技术学校,一个辍学于初中。

他们在乌苏市的小镇甘河子靠给别人捡棉花挣钱,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我因为中秋国庆放假无事可做,才想到去找他们体验一把生活,尝一下打工的滋味。

在来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吃苦的准备,但实际上等待我的苦远远超出了我的准备范围。

他们住的房子是新疆特有的土平房,下雨时不用出去就可以知道外面雨的大小。我一直是在外面租房子上学,房子不咋的,但据说床是房东三十年前结婚时用的双人床。在他们的房子里,把木板放在地上铺上一床薄薄的褥子就算是床了。

26号下了点雨,地里不能进人,我们才有机会在一起过这个异乡的令我很难忘的中秋节。以前过中秋节总是在家里,雅趣袭来之时还不乏有望月作诗之举,或者给亲爱的同学们打电话发短信,给志同道合的未曾见过面的网友空间留言。然而此时,我们没有月亮观看,没有网络留言。没有机会团圆。我们的中秋节过得还是很好的,把塑料泡沫当作椅子,把大碗鸡当作大盘鸡,把小聚当作团圆,把异乡当作家乡。鸡肉是在市场上买回来的早就杀好的,伴着辣椒,伴着土豆,热腾腾的香气瞬间弥漫在整个小小的屋内,我们吃了一顿香喷喷的晚饭。在开吃之前我拍了照,我很少是在吃饭前拍照片的,这次我不假思索的拍了好几张。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让别人看到我的照片,因为我怕有人担心我。

饭吃完,便无事可做。坐在床上聊着琐碎的事情,风从门中不讲情面的吹进来,穿最多的衣服仍会有一丝的冷意。他们把钱装在一种特制的钱包里,那是一种有着很长松紧布的钱包,可以套在腰上,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血汗钱被偷走。每晚上他们都会数几次当天挣的钱,然后安心地套在腰上。上厕所的人要早点去,因为厕所在大街上十分钟路程处。我去过几次,那要比学校厕所脏几百倍,据说全镇所有外来打工的人都用这最原始的厕所。

差不多下十点钟的时候,我们开始睡觉。睡木板床痕接地气,甚至有点接湿气。夜里寒风入户,单薄的被子抵挡不寒风的问候,会被冻醒好几回,然而他们翻着身子,鼾声呼呼的响,睡得很香的样子。凌晨五点,他们就开始叮叮咣咣地做早饭。我有万个不愿,然而只被他们给了十分钟的起床时间。

27号,也就是中秋节的早上,我半睡半醒的吃完了早饭。把自己裹的像个粽子一样严实,可仍觉冷。甘河子的早晨真的很冷。

一会的功夫,小镇上就聚满了拾棉工。都在等着棉花老板来,和老板谈好价钱就可以坐着四轮车去棉花地里了,要是无人问津就得一直等着。我穿着乔丹运动鞋,但我还是需要靠到处走动来增加脚的温度。而他/她们都穿着自己做的布鞋。他们厚厚的的有点破旧的棉衣在凛冽的寒风中有些孤单无助,身后不知背了多少年还不舍得扔的包里装的是自己准备的水和一些吃的东西。天还是七分黑,我们聚在一起都等待着老板,要是开来一辆四轮车,一大群人会冲上前去挣着和老板讲价钱,不幸的是当讲好价钱准备上车时,河南人已经坐在了车厢里。因为棉花的价格不是太好,所以选择权在棉花老板的手里,再加上拾棉工特别多,就必须低三下四地主动问老板,需要多少人,我们速度特别快。有时候为了一毛钱,都会讲价还价好久,但最终还是会向老板妥协,你不去还有很多人抢着要去。

费了很大的力气找到今天要的工作,被塞进四轮车的后车厢里,摇摇晃晃的车厢有种要从车上掉下去的错觉,但它还是坚持到了棉花地里。刺骨的寒风无情地划着车厢内的一张张粗糙的脸,抓着车的手被冻的和车厢一样冰,可还是不敢松开手。车内人很多,但是都不说话,他们一定是在想着自己的心事:家里还好吗,孩子有没多穿衣服,干完今年把债还上明年再也不来这个鬼地方受罪。然而,年年有这样的人不远千里万里来新疆。

我虽不认识他们,但我知道他们有共同的名字,父亲,母亲,儿子,女儿。

中秋节的作文1500字 篇2

关于中秋节。现在很多人都只知道吃吃月饼,赏赏月,关于我们国家的中秋节的真真的来历,始于什么年代,节日的起源,节日的意义,中秋节发展。都没怎么关注。

现在,让我来重新认识一下中秋节。中秋节又称月夕、秋节、仲秋节、八月节、八月会、追月节、玩月节、拜月节、女儿节或团圆节,是流行于中国众多民族与东亚诸国中的传统文化节日,时在农历八月十五;因其恰值三秋之半,故名,也有些地方将中秋节定在八月十六。它始于唐朝初年,盛行于宋朝,至明清时,已与元旦齐名,成为中国的主要节日之一。受汉族文化的影响,中秋节也是东南亚和东北亚一些国家尤其是生活在当地的华人华侨的传统节日。自20xx年起中秋节被列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xx年5月20日,该节日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秋节也是中国三大灯节之一,过节要玩灯。但中秋没有像元宵节那样的大型灯会,玩灯主要只是在家庭、儿童之间进行的。起源:中秋节起源有较多说法,中秋一词,最早见于《周礼》,《礼记·月令》上说:“仲秋之月养衰老,行糜中粥饮食。”说它起源于古代帝王的祭祀活动。《礼记》上记载:“天子春朝日,秋夕月”,夕月就是祭月亮,说明早在春秋时代,帝王就已开始祭月、拜月了。后来贵族官吏和文人学士也相继仿效,逐步传到民间。二是中秋节的起源和农业生产有关。秋天是收获的季节。“秋”字的解释是:“庄稼成熟曰秋”。八月中秋,农作物和各种果品陆续成熟,农民为了庆祝丰收,表达喜悦的心情,就以“中秋”这天作为节日。“中秋”就是秋天中间的意思,农历的八月是秋季中间的一个月,十五日又是这个月中间的一天,所以中秋节可能是古人“秋报”遗传下来的习俗。也有历史学家研究指出,中秋节起源应为隋末唐军于大业十三年八月十五日,唐军裴寂以圆月作为构思,成功发明月饼,并广发军中作为军饷,成功解决因大量吸收反隋义军而衍生之军粮问题。发展:中秋节赏月的风俗,最初是古代宫廷文人兴起,然后扩散到民间的。早在魏晋乐府《子夜四十歌》中,就有一首《秋有月》描写道:“仰头望明月,寄情千里光。”在唐代,中秋赏月、玩月颇为盛行,许多诗人的名篇中都有咏月的诗句,中秋节开始成为固定的节日,《唐书·太宗记》记载就有“八月十五中秋节”。传说唐玄宗梦游月宫,得到了霓裳羽衣曲,民间才开始盛行过中秋节的习俗。北宋,正式定八月十五为中秋节,并出现“小饼如嚼月,中有酥和饴”的节令食品。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说:“中秋夜,贵家结饰台榭,民间争占酒楼玩月”;而且“弦重鼎沸,近内延居民,深夜逢闻笙芋之声,宛如云外。间里儿童,连宵婚戏;夜市骈阗,至于通晓。”吴自牧《梦梁录》说:“此际金凤荐爽,玉露生凉,丹桂香飘,银蟾光满。王孙公子,富家巨室,莫不登危楼,临轩玩月,或开广榭,玳筵罗列,琴瑟铿锵,酌酒高歌,以卜竟夕之欢。至如铺席之家,亦登小小月台,安排家宴,团围子女,以酬佳节。虽陋巷贫篓之人,解农市酒,勉强迎欢,不肯虚度。此夜天街卖买,直至五鼓,玩月游人,婆婆于市,至烧不绝。”更有意思的是,《新编醉翁谈录》记述拜月之俗:“倾城人家子女不以贫富能自行至十二三,皆以成人之眼眼饰之,登楼或中庭焚香拜月,各有所朝;男则愿早步蟾宫,高攀仙桂。……女则愿貌似嫦娥,圆如皓月。”在明清两朝的赏月活动中,各家都要设“月光位”,在月出方向“向月供而拜”。各家都要设“月光位”,在月出方向“向月供而拜”。陆启泓的《北京岁华记》载:“中秋夜,人家各置月宫符象,符上免如人立;陈瓜果于庭,饼面绘月宫蟾免;男女肃拜烧香,旦而焚之。”在以前“中秋月饼,以前门致美斋者为京都第一,他处不足食也。呈供月月饼到处皆有。大者尺余,上绘月宫蜡兔之形。”“每届中秋,府第朱门皆以月饼果品相馈赠。至十五月圆时,陈瓜果于庭以供月,并祀以毛豆、鸡冠花。是时也,皓魄当空,彩云初散,传杯洗盏,儿女喧哗,真所谓佳节也。唯供月时男子多不叩拜。”同时这五百多年中还推出“烧斗香”、“走月亮”、“放天灯”、“树中秋”、“点塔灯”、“舞火龙”、“曳石”、“卖兔儿爷”等节庆活动;其中的赏月,吃月饼、团圆饭等习俗,一直流传到今天。节日别称:中秋节有许多别称:因节期在八月十五,所以称“八月节”、“八月半”;因中秋节的主要活动都是围绕“月”进行的,所以又俗称“月节”“月夕”;中秋节月亮圆满,象征团圆,因而又叫“团圆节”。在唐朝,中秋节还被称为“端正月”。

中秋节的习俗是美好的,它象征着祥和、安宁,让我们与家人团团圆圆,欢欢乐乐。最后祝福大家,让我们和家人过个愉快的中秋吧!

中秋节的作文1500字 篇3

今年的中秋节甚为异常,饭后等了多时也不见月儿的影子。以往的中秋之夜我都会对月忏悔,以此来清除内心的愧疚。等不到月亮的出现,彷徨中我只好去了网吧。幸得一位名叫“秋水”的网友,遂问:今晚的月色如何?秋水说,不知道,你问这干嘛?我说,我有一位叫明月的同学。我曾做过一件对不起他的事,所以每到中秋之夜我都会对月思过,以弥补曾经的过失。秋水呵呵一笑,说,想来这个故事一定很动听,你能讲给我听吗?我说,当然可以——

明月是我昔年的同窗。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弹吉它,狂疯地弹着,就像草原上的一匹野马在欢呼鸣叫。遗憾的是明月并没有自己的吉它,他所弹的吉它是同窗小黑的。小黑虽有吉它可他弹来弹去却总弹不出调来,所以,为时已久他的吉它自然成了明月的囊中之物。

那年中秋,月色溶溶。我们边喝着酒,边欣赏着窗外柔媚的月色。酒是纯美的老白干,菜是独具风味的名家不炒。那晚是明月请客,因为中秋节是他的生日,对他而言可谓双喜临门。在坐的除了男生外更多的则是女孩,她们一来是为了庆祝生日,二来是想听听明月弹的吉它。明月喝了一杯醇美的干啤,带着七分的醉意,挥指拔弦,开始演奏了······

说到这里,秋水已迫不急待地问,他唱的是什么歌?好听吗?我微微一笑道,不好意思,我对音乐没有研究,因此不知道那首歌的名字,只知道他唱的时候很投入,他所做的每一个动作及表情都很到位,至使那帮女孩子听的都入了迷。那后来呢?秋水继续追问。

后来,明月有了自己的吉它,是小黑把自已的做为生日礼物送给他的。哦,看来这小黑真够哥们儿,我若是遇到他一定要交上这个朋友。秋水说。我说,你说的没错,我和小黑相比简直自惭形愧。秋水笑了,说,那你说说你到底哪点比不上他?

自中秋过后,我也迷恋上了吉它,不过那只是一种表象,因为会弹吉它的人有许多女孩子喜欢,仅凭这一点我也甘心去学。我当然不会去买吉它了,我也没那个钱,为此我就拜了明月为师,当明月不玩的时候那把吉它就会落在我的手中。秋水听完哈哈大笑起来,说,没想到你这人不但有上进心,而且还很精明,能够遇到你真是三生有幸呀!

半月后,明月因家有急事而请了长假,临别时他将自己心爱的吉它托给了我照看。这正合我的心意,我就像有了自己的东西一样,毫无顾忌,闲暇时便拿着它满宿舍乱蹿,以此来炫耀自己。

时下已至深冬,北风卷地,花木凋零。这风一乱就是三天,而且来势越来越猛,天气也随着阴风的侵袭而骤然降温,那些抵抗力差的人多半染上了风寒,我也没能躲过此劫。我躺在床上,望着紧靠在窗边的吉它,想起了明月来,不知他现在过的如何?是否已经踏上了返校的旅途。如果没有,那他会不会也和我一样染上了风寒呢?我正在凝神沉思,突听一阵冷风从窗外扑来,那把吉它便随风而倒,只听哐当一声,摔了个骨断筋折。。。。。。

秋水叹了口气,秋水说,这就是你的不是了,即然人家将他心爱的东西交给你,你就该认真保管,怎能将它靠在窗边呢?我无言以对。秋水忽而又笑了,说,其实这也不能怪你,你后来是不是买了一把新的吉它还了他?我说,没有。没有?为什么?因为我没有钱,在我的心里也曾发过重誓——一定要买一把崭新的吉它还他。而我却做不到,当我能够办到了时候,已时过境迁,为时已晚矣!

秋水接了视频。视频里的她留着短发,带着眼镜,白皙的面颊,眉清目秀,一尘不染,看样子只有十五六岁。她的脸上挂着丝丝的笑意,笑容里带着七分的嘲讽,三分的轻视,秋水说,你这人还真有良心,到如今还没有忘了这件事,若是我早把它抛到脑后了。其实做人应该开心,快乐,忘却以前的烦脑,一切重新开始,你懂吗?傻瓜!

她小小年龄竟然说出如此不逊的话来,我顿感脑火,一怒之下就下了线,出了网吧。恰在这时远处响起了炮竹之声,紧接着五颜六色的烟花腾空而起,将那深蓝色的天空妆扮的绚丽多彩。回眸环顾,处处是灯红酒绿,欢歌载舞。我独自一人缓缓地走在大街上,边走边想:也许秋水的话说的有理,没错,开心,快乐,忘掉烦脑,重新开始,这些诚然是现代人对生活的追求。而我却做不到,因为我曾经犯过弥天大错,我曾经有愧于心,如果我将有愧于天地的事都忘却了,那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还有可能重蹈覆辙,所以我忘不了过去,忘不了明月,忘不了那个中秋之夜。

我就这样静静地走着,蓦然回首,已是皓月当空。

中秋节的作文1500字 篇4

八月十五中秋节,有许多有趣的活动,如:拜月娘、荡秋千、游“月娘”、燃烟堆、烧瓦塔、观神。

荡秋千,预先在空旷的草地上搭起高达两层楼的单双座秋千和“十”字秋千。棚顶四周拉起一道道绳子,挂满五颜六色的绸花彩带。

当银盘样的月亮(俗称“月娘”)升上中天,穿着节日盛装的少男少女便纷纷聚集到秋千前。按这里的风俗,女的不能荡秋千只能观看。能大显身手的,就是小伙子们了。他们争着荡秋千,比赛谁荡得高,转得快。

在围观者的欢声笑语中,单座和双座秋千向月娘抛出一道道彩虹,“十”字秋千腾空飞旋箍着一个个花环。荡得最高转得最快的便是少女心目中的英雄好汉,从而获得她们的爱情。等到来年元宵,有的已双双上街观灯,成了恩爱的小夫妻了。

天真无邪的童男童女们,自从讶讶学语,就缠着奶奶讲月娘的故事。月娘成了孩子们金色的梦。于是到了中秋节,大人们就用竹子劈成材蔑,扎成了脚盆大小的骨架子,用毛边纸糊成一轮满月。中秋夜,孩子们就在“月娘"肚子里点上蜡烛,扛在肩上,手舞足蹈悠游在朦朦胧胧的深巷中。老远看去俨然是月娘落下凡间。金色的梦变成童男童女们捉得住摸得着的现实,这就是有趣的游“月娘”。

这天晚饭后,妇女们沐浴更新衣,忙着在能望见月娘的天井、门楼、厅前摆起桌子,扎上绣满祥禽瑞兽富贵花卉的床裙,把洗干净的水果、云片糕、月饼摆上去;男人在一旁用红纸剪成各式各样吉祥物,一一贴在糕饼、水果上面。一切停妥之后,就点上红蜡烛,焚上高香,开始恭候月娘升上中天。

入秋之后,成熟的柚子、青皮梨、红梨、菠萝、香蕉、林檎、龙眼、杨桃、红柿、牛心柿等竞相上市,琳琅满目的水果自然就成了中秋拜月的佳品。因此中秋节又被人们称为“水果节”、“斋节”。

月饼主要有二种:一种拌猪油称作朥饼;一种拌花生油称作清油饼。朥饼以潮州市郊意溪镇烤制的为上乘。意溪镇又以“范合盛”号的朥饼为

最著名。范合盛号的绿豆沙,据说要盛于陶制大水缸埋于地下,“退火”至隔年方取上作馅。意溪朥饼皮薄而脆,馅滑腻清凉;包装也很有特色,用陶钵盛 装,上面用印有金字商号的大红纸封口,显得格外古朴,人人喜欢把意溪朥饼当作拜月的佳品。一到中秋前夕,除了商店,大街小巷到处摆摊设点卖朥饼,街上的行人,无论篮里盛的、袋里装的差不多都有朥饼。从前穷人省吃检用也要买上几块,实在买不起的会感到羞愧难当,拜月娘时泪流满面,再三请求月娘恕罪。供品除了水果、糕饼,还必须供蒸熟的芋头。

除了拜月娘,有的农村还要烧瓦塔、燃烟堆。早晨,孩子们起床之后,到处拾瓦片、砖头,然后抬着、挑着、抱着送到长辈指定的晒谷场上集中,由富有

中秋之夜用意溪朥饼、芋头拜月娘,烧瓦塔,燃烟堆,都是这里古老的传统活动。据说它有一番不凡的来历,这要追溯到元代。那时,潮州人把元兵称作元番或胡人。传说元兵攻进潮州城之后,为了巩固其统治,实行联户制三家一保,每三家人供养一个元兵,只准养胖不准养瘦。还规定三家人晚上不得关门,任由元兵随意上哪家睡觉。更不能容忍的是谁家娶媳妇,新娘头天晚上只准与元兵同房睡觉。百姓受尽欺凌忍无可忍,就在八月十五那天,家家户户拜月娘的供桌上都多了一盘朥饼和一个蒸熟的芋头。原来这是起义者事先安排好的,朥饼底下垫着一小块四四方方的白纸,乍看似乎是防止油渍出来,其实上面写了个“杀”字,暗中传递消息,约定拜完月娘请元兵吃朥饼时,一见“杀”字,男女老少一齐端起烛台、香炉、棍棒、菜刀痛杀元兵。结果—夜之间,十恶不赦的元兵全被斩尽杀绝。农村因为村落分散,为了便于统一行动,只好以烧瓦塔、燃烟堆为号。芋头取“芋”字与潮州话的“胡”字谐音,拜芋头是鼓舞百姓树立砍下胡人头颅打败元兵的信心。

直到现在,人们在中秋节还耍拜朥饼、芋头;有些农村,各家各户也还有自愿抱出稻草、劈柴堆在一起,燃烟堆和烧瓦塔的习俗。

中秋节的作文1500字 篇5

时至中秋,菊黄桂香。在这样一个携着岁月沉淀过的感悟,带着令人滋生浪漫色彩的日子里,兴高采烈,以各种节目形式来欢度这个传统节日。人们把祈愿捏成一个圆圆的月亮,将思念酿成一杯香甜的桂花酒,惬意地品尝着一种向往和想象。在如水的清辉中,聆听那月下感动季节的一弦旷世乐章。

穿过岁月的烟尘,那一轮洗尽铅华的冷月,背负着中华民族悠远的历史和厚重的文化,踏着唐诗宋词的风采,伴随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从远古走来,将一个民族把宇宙天象的完美作为自我的节日,追求人与宇宙的和谐,把完满、和美作为一种境界,也把它作为一种团圆团聚,凝聚亲情的契机传承下来,浓凝千古。

静夜凭栏,皓月当空,银蟾光满,任由一缕思绪在秋风明月中翩飞起舞,仿佛带着梦幻的翅膀,悠悠然步入一片缱绻的宁谧,去领略那太白邀月对饮,子瞻把酒问月的意境,细细品味着苏东坡“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的意蕴内涵,自古月圆月缺千百度,却阅尽了苍桑无数。这月,以它惯有的沉静,向人世间倾泻着充满诗意的光辉。掬一捧月华入怀,是否感受到它的凝重,是否感受到它的通透,是否感受到它似一个超然飘逸的隐者,给了人们无限的寄托呢?这融融的月夜,翦翦的秋风,令世间多少的相思念想、多少的离情别意、多少的惆怅迷惘、多少的美丽情操,都被融入到这无边的月色之中。

每逢中秋佳节,赏月,无疑成了人对月的心灵解读。这片月色弥漫着九州,弥漫了千年。此刻,月光撒落一地的温情,千里清光依旧,万目心思同源。这中秋的月夜是如此的娇媚亮丽,举头望月,己融入这月色之中,顿觉远离了凡尘,滤去了世俗的喧嚣与浮华。让我们举杯向月,与吴刚对饮,与嫦娥共舞,去享受着这种幸福的和谐!且放下秋思,放下寂寞,怀着释然的心境,静守着中秋月夜的明朗,感悟着人生的美丽,珍惜着亲情的温暖,去尽享生活中的一切完美。摘抄美文

俗话说:“每逢佳节倍思亲”!我明白蕴涵在其中的那种情愫的份量!我曾常常抚摸着苍茫的夜色,在彷徨中裹挟一种莫名惆怅,也曾常常眺望着遥远的远方,在深夜的思念中泪眼模糊。而那思念的是什么,思念些什么?是人是物?是情感是人生?我也说不清!

在我已往的生命里,与明月相约相伴了多少时日,我没有想过,至少是没有细想过。今年的中秋,我忽然发现,随着时光推移和时空的改变,我的思绪越来越变得有些游移飘忽起来,它在田边地头飘荡,在大山小溪飘荡,在天南地北飘荡,在风中云间飘荡,在太空银河飘荡……脑子里有时满得爆炸开来,有时却是空空荡荡。没有清晰的主题,没有明确的对象。

唐代诗人张若虚在其《春江花月夜》中吟道:“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不知江月照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人之代谢无穷,月之圆缺有序,这都是人类无能为力无法违背得了的事情。但看到那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在月圆月缺的变幻中瞬间消失堙没,又怎样能不勾起世人的喟叹!怎样能不教人眷恋呢!“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正是道出了人们心底的祈盼。因此,每当明月当空的时候,心就会翻起一股微澜……我在想,皓月当空,良辰美景,今夜,会有多少双眼睛在争相仰望着这同一轮明月?而这一轮明月,又会否注意到在这一双双眼中透出的祈求?在这同一轮明月下,汇聚着千千万万个不一样的脸庞,人何以和?混合着形形色色异样的心态,情何以牵?女生签名

在这同一轮明月下,会不会有人和我的意念相同,心有灵犀?会不会有人和我志趣相象,意合情投?

中华五千年的灿烂都是这天的月亮照过的,我们看着这个以前照过古人的月亮,看着我们中华民族以前的辉煌,我们沾沾自喜,引以为民族的骄傲……

我喜欢中秋的意境。那既是收获的积蓄,又是收获的开端。说她是积蓄,是由于夏收才过不多时候。说她是开端,是因为秋天迈着她硕果累累的脚步迎面而来,融着人内心即将收获的欣喜。

我喜欢中秋的意境。圆圆的月光之下,圆圆的月饼,苹果熟了,鸭梨、葡萄等水果也都上了市。月光下,人们品尝着节日的美食,谈论收获的话题。一边赏月,一边思念身处异乡的亲人。

我喜欢中秋的意境。因为从餐座上我看到了祖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水平变迁,百姓日子的红火,改革开放三十年,小康生活不再是蓝图上的规划和设想,而是逐渐成为千家万户实实在在的生活写真。

我喜欢中秋的意境。她每年都能给我带来新的感受,新的体验,新的收获。我愿意在这种意境中感受亲人的关爱,品味生活的哲理,

中秋节的作文1500字 篇6

今天,迎来了令我们难忘的中秋节。

这个中秋节,天气不太好,白天一直都在下雨。不过还好,到了晚上雨就晴了。但是月亮时隐时现,不够明亮。

吃饱饭后,天空中还是很大雾,根本看不到月亮。可我看见楼下、楼上的邻居依然按照往常的习俗出来拜月,有的在平台上摆了满满两大桌的月饼和水果、有的在自家的阳台上点两根大蜡烛……各有各的特点,他们都是按照自己家乡的风俗习惯来进行拜月。

我见到他们都在拜月光,也学着他们那样来拜。我先找来两支生日蛋糕用的蜡烛,立在阳台边;然后拿来两个橘子、两个栗子、两颗葡萄、两片柚子和一个月饼放在蜡烛的两边;再把蜡烛点上就成了。我坐在阳台边,望着那布满云雾的天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我一直望着那广阔的天空,渐渐地,我朦朦胧胧的望见了月亮的身影,心想:月亮姑娘终于登上天空这个广阔的舞台来露一露脸了。月亮外面裹着一层薄薄的云雾,就像一位害羞的姑娘用面纱遮住了自己雪白的脸。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虽然这个中秋节的月亮没有去年那么皎洁明亮,但是我却有模有样的拜了月光,过了一个特别的中秋节。

九月,凉风习习的季节;九月,秋风送爽的季节。九月,同时也送来了美丽的中秋节。可是,今年的中秋节有些调皮哟!

“20xx年九月十九日”我一边翻着日历一边念着。期待已久的中秋终于来临了。耳边吹过的秋风在为我庆祝。似乎庆祝地早了些。“但……谢谢啊!”我在心里说。甜滋滋的笑容掩藏不住,两颗兔牙亮在嘴上,甜蜜蜜的笑着,比蛋黄月饼还甜!妈妈看我这傻乎乎的样子笑得合不拢嘴,笑着对我说:“小傻瓜,还要等到夜晚九点才能赏月、烧烤呢!”我拍拍胸脯说:“没问题,我是个很有耐心的好孩子,一定会老老实实地等到夜晚明月升起时的!”“那就好!”妈妈满意地走开了。其实,妈妈是怕我这个小馋嘴偷吃了放在冰箱的鸡翅。我望着冰箱,直流口水。一个个不安分躺着的'鸡翅似乎在诱惑我:“过来呀,我可好吃呢!”一只鸡翅说。“来呀,过来尝一口。闻闻,我多香!”……我揉了揉双眼,一看,它们并没有动啊。再看看——“快过来啊,我可香甜了!”心里一想:会不会是自己心理作怪?“恩,一定是!”一个坚定的声音告诉自己。我躲过了鸡翅的香甜诱惑计划。当然也同让能抵过其他食物的诱惑啦!于是,自己得意洋洋的笑了起来……

“咚、咚、咚…·”挂在墙上的老钟敲了12下。我用着期待的目光望着它,反应有点迟钝地说:“到九点啦,九点啦!”兴奋地手舞足蹈的我大叫着:“妈妈妈妈,九点啦,赏月啦,烧烤啦!”东找找、西找找。一个人影都没有……“喂,你还在下面干嘛?”一个声音从上面传下来。我连忙赶到三楼。终于,看到了他们。望着天空,我陷入了一脸的呆滞,一阵冷风掠过——没有月亮。“妈妈,妈妈!中秋怎么会没有月亮!”我惊呼。“不可能!只是未到时间而已罢了,再等等、再等等啊。”“哎,好吧,虽然这次的中秋没有月亮。但是,没有月亮的中秋并不就是不代表不是中秋节啊。”我开始自我安慰起来。与大家一起摆好烧烤的餐具后开始烤起了烧烤。我怒气冲冲的拿起一把鸡翅说:“哼,还不是吃掉你们了!”得意洋洋的烤起鸡翅来……

“没有月亮的中秋真是奇特啊!”爸爸在一旁感慨。“也是,这似乎是我见过第一次没有月亮的中秋节,呵呵。”哥哥也说。“什么嘛,好不容易等到今年盼望已久的中秋节,以为可以一睹“圆盘”的魅力。”我在一旁抱怨。“别生气啦,没有月亮赠兴,也有晚风送爽啊!”妈妈连忙安慰生气的我。她还说给我讲讲中秋的各种传说。从妈妈的口中我得知中秋并不只是人们熟悉的“嫦娥奔月”还有不怎么流传于世的“吴刚折桂”、“朱元璋与月饼起义”和“玄宗漫游月宫”等等……我最喜欢的还是“吴刚折桂”这个传说。相传月亮上的广寒宫前的桂树生长繁茂,有五百多丈高,下边有一个人常在砍伐它,但是每次砍下去之后,被砍的地方又立即合拢了。几千年来,就这样随砍随合,这棵桂树永远也不能被砍光。据说这个砍树的人名叫吴刚,是汉朝西河人,曾跟随仙人修道,到了天界,但是他犯了错误,仙人就把他贬谪到月宫,日日做这种徒劳无功的苦差使,以示惩处。李白也曾在诗中写下“欲斫月中桂,持为寒者薪”。入了迷的我早就把烤鸡翅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一阵阵刺鼻的焦味把我从梦中拉了回来。我连忙把鸡翅放到盘子上。再看看可怜的鸡翅们——一个个漆黑的身段让我不禁笑了起来。大家看到我这狼狈样也个个都开怀大笑。只是心疼了我的肚子,要咽下这黑漆漆的“鸡翅”了。一个个烤焦了的鸡翅也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么难以下咽,反而烤焦以后多了一番风味。让我胃口大开。不久,一盘烤焦了的鸡翅就被我一扫而光了。我挺着胀鼓鼓的肚子回到房间睡觉去了。心里还想着那个好吃的烤焦鸡翅。而且,也忘不了这个没有月亮的中秋节……

这个中秋节,真特别!

中秋节的作文1500字 篇7

在福建浦城,女子过中秋要穿行南浦桥,以求长寿。在建宁,中秋夜以挂灯为向月宫求子的吉兆。上杭县人过中秋,儿女多在拜月时请月姑。龙岩人吃月饼时,家长会在中央挖出直径二、三寸的圆饼供长辈食用,意思是秘密事不能让晚辈知道。这个习俗是源于月饼中藏有反元杀敌讯息的传说。金门中秋拜月前要先拜天公。

广东潮汕各地有中秋拜月的习俗,主要是妇女和小孩,有男不圆月,女不祭灶的俗谚。晚上,皓月初升,妇女们便在院子里、阳台上设案当空祷拜。银烛高燃,香烟缭绕,桌上还摆满佳果和饼食作为祭礼。当地还有中秋吃芋头的习惯,潮汕有俗谚:河溪对嘴,芋仔食到。八月间,正是芋的收成时节,农民都习惯以芋头来祭拜祖先。这固然与农事有关,但民间还有一则流传广泛的传说:1279年,蒙古贵族灭了南宋,建立元朝,对汉人进行了残酷的统治。马发据守潮州抗元,城破后,百姓惨遭屠杀。为了不忘胡人统治之苦,后人就取芋头与胡头谐音,且形似人头,以此来祭奠祖先,历代相传,至今犹存。

中秋夜烧塔在一些地方也很盛行。塔高13公尺不等,多用碎瓦片砌成,大的塔还要用砖块砌成,约占塔高的1/4,然后再用瓦片叠砌而成,顶端留一个塔口,供投放燃料用。中秋晚上便点火燃烧,燃料有木、竹、谷壳等,火旺时泼松香粉,引焰助威,极为壮观。民间还有赛烧塔规例,谁把瓦塔烧得全座红透则胜,不及的或在燃烧过程倒塌的则负,胜的由主持人发给彩旗、奖金或奖品。据传烧塔也是元朝末年,汉族人民反抗残暴统治者,于中秋起义时举火为号的由来。

江南一带的民间在中秋节人习俗也是多种多样。南京人中秋爱吃月饼外,必吃金陵名菜桂花鸭。桂花鸭于桂子飘香之时应市,肥而不腻,味美可口。酒后必食一小糖芋头,浇以桂浆,美不待言。桂浆,取名自屈原《楚辞少司命》援北方闭兮酌桂浆。桂浆,一名糖桂花,中秋前后采摘,用糖及酸梅腌制而成。江南妇女手巧,把诗中的咏物,变为桌上佳肴。南京人合家赏月称庆团圆,团坐聚饮叫圆月,出游街市称走月。

明初南京有望月楼、玩月桥,清代狮子山下筑朝月楼,皆供人赏月,而以游玩月桥者为最。人们在明月高悬时,结伴同登望月楼、游玩月桥,以共睹玉兔为乐。玩月桥在夫子庙秦淮河南,桥旁为名妓马湘兰宅第,这夜,士子聚集桥头笙箫弹唱,追忆牛渚玩月,对月赋诗,故称此桥为玩月桥。明亡后,渐渐衰落,后人有诗去:风流南曲已烟销,剩得西风长板桥,却忆玉人桥上坐,月明相对教吹箫。长板桥,即原先的玩月桥。近年来,南京夫子庙已重新修葺,恢复明清年间的一些亭阁,疏浚河道,待到中秋佳节时,就可结伴同来领略此地的玩月佳趣了。

江苏省无锡县中秋夜要烧斗香。香斗四周糊有纱绢,绘有月宫中的景色。也有香斗以线香编成,上面插有纸扎的魁星及彩色旌旗。上海人中秋宴以桂花蜜酒佐食。

江西省吉安县在中秋节的傍晚,每个村都用稻草烧瓦罐。待瓦罐烧红后,再放醋进去。这时就会有香味飘满全村。新城县过中秋时,自八月十一夜起就悬挂通草灯,直至八月十七日止。

安徽省婺源中秋节,儿童以砖瓦堆一中空宝塔。塔上挂以帐幔匾额等装饰品,又置一桌于塔前,陈设各种敬塔神的器具。夜间则内外都点上灯烛。绩溪中秋儿童打中秋炮。中秋炮是以稻草扎成发辫状,浸湿后再拿起来向石上打击,使发出巨响并有游火龙的风俗。火龙是以称草扎成的龙,身上插有香柱。游火龙时有锣鼓队同行,游遍各村后再送至河中。

四川省人过中秋除了吃月饼外,还要打粑、杀鸭子、吃麻饼、蜜饼等。有的地方也点桔灯,悬于门口,以示庆祝。也有儿童在柚子上插满香,沿街舞动,叫做舞流星香球。嘉定县中秋节祭土地神、扮演杂剧、声乐、文物,称为看会。

在北方,山东省庆云县农家在八月十五祭土谷神,称为青苗社。诸城、临沂和即墨等地除了祭月外,也得上坟祭祖。冠县、莱阳、广饶及邮城等地的地主也在中秋节宴请佃户。即墨中秋节吃一种应节食品叫麦箭。山西省潞安则在中秋节宴请女婿。大同县则把月饼称为团圆饼,在中秋夜有守夜之俗。

河北省万全县称中秋为小元旦,月光纸上绘有太阴星君及关帝夜阅春秋像。河间县人认为中秋雨为苦雨,若中秋节下雨,当地人则认为青菜必定味道不佳。

陕西省西乡县中秋夜男子泛舟登崖,女子安排佳宴。不论贫富,必食西瓜。中秋有吹鼓手沿门吹鼓,讨赏钱。洛川县中秋节家长率学生带礼物为先生拜节,午饭多于校内聚餐。

一些地方还形成了很多特殊的中秋习俗。除了赏月、祭月、吃月饼外,还有香港的舞火龙、安徽的堆宝塔、广州的树中秋、晋江的烧塔仔、苏州石湖看串月、傣族的拜月、苗族的跳月、xx的偷月亮菜、xx的托球舞等。

中秋节的作文1500字 篇8

在福建浦城,女子过中秋要穿行南浦桥,以求长寿。在建宁,中秋夜以挂灯为向月宫求子的吉兆。上杭县人过中秋,儿女多在拜月时请月姑。龙岩人吃月饼时,家长会在中央挖出直径二、三寸的圆饼供长辈食用,意思是秘密事不能让晚辈知道。这个习俗是源于月饼中藏有反元杀敌讯息的传说。金门中秋拜月前要先拜天公。

广东潮汕各地有中秋拜月的习俗,主要是妇女和小孩,有“男不圆月,女不祭灶”的俗谚。晚上,皓月初升,妇女们便在院子里、阳台上设案当空祷拜。银烛高燃,香烟缭绕,桌上还摆满佳果和饼食作为祭礼。当地还有中秋吃芋头的习惯,潮汕有俗谚:“河溪对嘴,芋仔食到”。八月间,正是芋的收成时节,农民都习惯以芋头来祭拜祖先。这固然与农事有关,但民间还有一则流传广泛的传说:1279年,蒙古贵族灭了南宋,建立元朝,对汉人进行了残酷的统治。马发据守潮州抗元,城破后,百姓惨遭屠杀。为了不忘胡人统治之苦,后人就取芋头与“胡头”谐音,且形似人头,以此来祭奠祖先,历代相传,至今犹存。

中秋夜烧塔在一些地方也很盛行。塔高1—3公尺不等,多用碎瓦片砌成,大的塔还要用砖块砌成,约占塔高的1/4,然后再用瓦片叠砌而成,顶端留一个塔口,供投放燃料用。中秋晚上便点火燃烧,燃料有木、竹、谷壳等,火旺时泼松香粉,引焰助威,极为壮观。民间还有赛烧塔规例,谁把瓦塔烧得全座红透则胜,不及的或在燃烧过程倒塌的则负,胜的由主持人发给彩旗、奖金或奖品。据传烧塔也是元朝末年,汉族人民反抗残暴统治者,于中秋起义时举火为号的由来。

江南一带的民间在中秋节人习俗也是多种多样。南京人中秋爱吃月饼外,必吃金陵名菜桂花鸭。“桂花鸭”于桂子飘香之时应市,肥而不腻,味美可口。酒后必食一小糖芋头,浇以桂浆,美不待言。“桂浆”,取名自屈原《楚辞·少司命》“援北方闭兮酌桂浆”。桂浆,一名糖桂花,中秋前后采摘,用糖及酸梅腌制而成。江南妇女手巧,把诗中的咏物,变为桌上佳肴。南京人合家赏月称“庆团圆”,团坐聚饮叫“圆月”,出游街市称“走月”。

明初南京有望月楼、玩月桥,清代狮子山下筑朝月楼,皆供人赏月,而以游玩月桥者为最。人们在明月高悬时,结伴同登望月楼、游玩月桥,以共睹玉兔为乐。“玩月桥”在夫子庙秦淮河南,桥旁为名妓马湘兰宅第,这夜,士子聚集桥头笙箫弹唱,追忆牛渚玩月,对月赋诗,故称此桥为玩月桥。明亡后,渐渐衰落,后人有诗去:“风流南曲已烟销,剩得西风长板桥,却忆玉人桥上坐,月明相对教吹箫”。长板桥,即原先的玩月桥。近年来,南京夫子庙已重新修葺,恢复明清年间的一些亭阁,疏浚河道,待到中秋佳节时,就可结伴同来领略此地的玩月佳趣了。

江苏省无锡县中秋夜要烧斗香。香斗四周糊有纱绢,绘有月宫中的景色。也有香斗以线香编成,上面插有纸扎的魁星及彩色旌旗。上海人中秋宴以桂花蜜酒佐食。

江西省吉安县在中秋节的傍晚,每个村都用稻草烧瓦罐。待瓦罐烧红后,再放醋进去。这时就会有香味飘满全村。新城县过中秋时,自八月十一夜起就悬挂通草灯,直至八月十七日止。

安徽省婺源中秋节,儿童以砖瓦堆一中空宝塔。塔上挂以帐幔匾额等装饰品,又置一桌于塔前,陈设各种敬“塔神”的器具。夜间则内外都点上灯烛。绩溪中秋儿童打中秋炮。中秋炮是以稻草扎成发辫状,浸湿后再拿起来向石上打击,使发出巨响并有游火龙的风俗。火龙是以称草扎成的龙,身上插有香柱。游火龙时有锣鼓队同行,游遍各村后再送至河中。

四川省人过中秋除了吃月饼外,还要打粑、杀鸭子、吃麻饼、蜜饼等。有的地方也点桔灯,悬于门口,以示庆祝。也有儿童在柚子上插满香,沿街舞动,叫做“舞流星香球”。嘉定县中秋节祭土地神、扮演杂剧、声乐、文物,称为“看会”。

在北方,山东省庆云县农家在八月十五祭土谷神,称为“青苗社”。诸城、临沂和即墨等地除了祭月外,也得上坟祭祖。冠县、莱阳、广饶及邮城等地的地主也在中秋节宴请佃户。即墨中秋节吃一种应节食品叫“麦箭”。山西省潞安则在中秋节宴请女婿。大同县则把月饼称为团圆饼,在中秋夜有守夜之俗。

河北省万全县称中秋为“小元旦”,月光纸上绘有太阴星君及关帝夜阅春秋像。河间县人认为中秋雨为苦雨,若中秋节下雨,当地人则认为青菜必定味道不佳。

陕西省西乡县中秋夜男子泛舟登崖,女子安排佳宴。不论贫富,必食西瓜。中秋有吹鼓手沿门吹鼓,讨赏钱。洛川县中秋节家长率学生带礼物为先生拜节,午饭多于校内聚餐。

一些地方还形成了很多特殊的中秋习俗。除了赏月、祭月、吃月饼外,还有香港的舞火龙、安徽的堆宝塔、广州的树中秋、晋江的烧塔仔、苏州石湖看串月、傣族的拜月、苗族的跳月等。

中秋节的作文1500字 篇9

那时每到中秋,不管生活如何拮据,父亲都会去集市买三五斤手工制作的月饼。青红丝,五仁,枣泥,形状各异,手工制作虽然粗糙,却散发着诱人的香气。童年时,我是喜欢吃月饼的,每次都是姐妹里分到最多的那个。每年的中秋,我都会依偎在二姐的怀里,扬起小小的头,伸出瘦弱的小手指着天上的月亮,缠着二姐给我讲中秋的故事。其实,二姐也是懵懂的,家中条件有限,读书很少,她只告诉我,中秋节是阖家团圆的日子,是久别的亲人相聚的日子。每到十五的晚上,嫦娥都会出现在月亮里,细心地梳妆,眺望,期盼和心上人团圆。这个时候,我都会不停地追问二姐,既然是团圆的日子,那母亲去了哪里?她今晚可以回家吗?我也想和其他小伙伴一样,躺在母亲温暖的怀抱里,吃着月饼,撒娇,该有多幸福?每每提及,二姐总是神情晦暗,借口岔开我的话题,眼里却闪烁着泪花。她还会带着我躲在豆角架下,藏在草垛后面,或者坐在院子外的场院里,静静地望着夜空,轻轻地哼着歌,哄着让我在月色下沉沉睡去。

还记得嫂子嫁过来的时候,那年我才八岁。和嫂子在一起过的第一个中秋,虽时隔多少个年头,可记忆犹新。中秋的夜晚,嫂子会按照她们满族的风俗,或者是她母亲遗留的传统,烙上一盘黄澄澄的油饼,小心翼翼地端上饭桌,她说那是预示了人间的团圆,让嫦娥少了哀怨。

记得,父亲去世后,姐姐们出嫁的出嫁,打工的远走他乡,还不会照顾自己的我,一直对嫂子心存感激。头发乱了,嫂子帮我梳马尾巴,编好看的麻花辫儿,给我洗衣服,对于姑嫂之间的情意,我就像她的孩子,她更像是我的又一个母亲。

每到中秋,月亮圆的夜晚,喜欢看书的哥哥依靠在窗前,打开他的《三侠五义》看得津津有味。不识字的嫂子还会酸溜溜地嘲笑哥哥,装老学究,穷书生,哥哥总会憨厚地笑笑,似乎很享受嫂子的讽刺。如今,当心智逐步沉淀,细细回想,缘份真的很奇妙,人与人之间的缘份真的是天注定,不然怎么会有嫦娥和后弈凄美的爱情故事,喜欢读书的哥哥和目不识丁的嫂子这样的姻缘呢?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故乡的风景逐渐变化。出去打工的人多了,房子好了,生活富裕了,村口的水井,换成了自来水,孩子们搬进了新学校,可村子空了,人越来越少了,好多人走出去,不曾再回来,守在家里,等待团圆的只有老人和孩子,故乡中秋少了欢声笑语,更多的是守望和凄凉。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这是无数漂泊在外的游子共同的心声。犹记得,十七岁的我,背起空空的行囊,踏上了漂泊之旅,早已和故乡的中秋无缘,那些嘴里说着有空回家,聚会团圆的话语,早已在一次次失约的结局里成了空头支票。我的乡愁,注定是无法用语言来弥补,无法用眼泪来述说的。离别故园,四十载春秋寒暑,故乡的一草一木,中秋明月的皎洁高悬,那个坐在草垛上手里拿着月饼数星星的孩子,跟月亮要母亲的稚嫩的我,早已在时光的流逝中,满面沧桑,客在异乡。

其实,我能感觉到,每一个游子都有自己的乡愁,都会用特有的方式怀念故乡。那淳朴的乡音,乡情,还有故乡的昔日和今朝,在心里悄无声息地生根发芽,并深深怀念。客居异乡的游子,不论漂泊多远,走的再久都不会遗忘故园的模样,而那种渴望团圆的念想总会在一个又一个流逝的日子里无限疯涨……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灵魂的原乡,都有数不尽的乡愁吧。故土难离,漂泊在外的日子,每到佳节便会心生离愁,数不清的思念,遥寄明月捎去相思。就像今夜的南国中秋夜,月色清澈,一缕月光悄悄爬上了窗台,小区里红灯高高挂起,犹如跳动着思念的火焰,在夜里燃烧着我无尽的乡愁。深深知晓,这个中秋团圆依旧是个完美的奢望,那些老去的日子里,回忆还在脑海里回放。月光下,对面的客家人早已摆好了桌子,各式的供品,一家人团团围坐,赏月,不时传来一阵阵笑声,在高高的楼宇间回荡。

独自站在阳台,透过这薄凉的夜色,遥望深邃的夜空,仿佛看到故乡的田埂上,父亲汗水浸透了衣服,挥舞的镰刀收获着希望;二姐的怀抱依旧温暖如昨,却遥不可及;嫂子的额头多了皱纹,手里拿着梳子面带笑容;窗台边,手捧书本的哥哥鬓角早已添了斑驳的白发,老了的光阴里,我却被隔在了天涯,眼里闪动着亮晶晶的泪花。

中秋来了,物是人非,我已经老去,那故园的秋天里,银色的月光下,明月一定圆了又缺,阙了又圆,而相聚的日子还有多远,却只能交给时间……

一、读后感的定义与写法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

二、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

三、高中读后感48篇

篇1:高中读后感

最爱在炎热烦躁的夏天的午后,坐在茶桌上,随着柔和的调子,在那种特殊的宁静中独自品茗。慢慢将茶倒入杯中,看着茶叶慢慢的翻卷,缓缓的伸展,再轻轻端起茶杯,贴近嘴边,缓缓把茶水灌进口中,闭上眼睛,这时候先让茶水在口腔里停留,让味蕾充分感受茶的味道,几秒钟后徐徐咽下。你会觉得,外界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你所能感觉到的就只是润润的茶味以及挥之不去的茶香,其实读书也是一样的。

喜欢在清晨或者午后,带上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骑着单车,在公园的座椅上读书,将书放在腿上,慢慢翻开,闻着着淡淡的墨香,感受着书页翻动时与指尖摩擦,品读着书里的内容。此时便觉得少了一分浮躁,少了一分庸俗,多了一分儒雅,感到心灵充实丰盈,思想豁然开朗。读书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增知,获趣,致雅。看书让你仿佛置身书中,体味人生百态,咀嚼百变人生。

读书与品茗的魅力在于你深入了解的越多,就越欲罢不能。刚开始品茗时,茶水微浊,品时舌尖所感觉的只是淡淡的苦涩,第一口品到的并不是茶水的真味,当冲上第二杯时,茶叶开始变得舒展,茶汁变得有点浓厚了,此时再喝一口,满腹茶香,茶水变得不是那么苦涩。再冲上一杯,茶叶完全舒展,可以清晰地看清楚茶叶的脉络,茶水碧绿而清澈,此时慢慢饮啜,妙不可言啊,读书也是如此,刚开始读时,兴味索然,不得其解,感觉很苦,再读,感觉有点看明白了如同喝第二杯茶时,对书中所讲的内容大致已经明了,最后的时候再反复研读,你就会发现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又加深了,明白了很多以前你读这本书时所不能理解的内容,做同一样事情,却能产生这么多不同的理解,真是妙哉。

读书与品茗一般,都是一种艺术。

品茗,一种基于意境与想象的,一种讲究过程和心情的艺术,“高灯喜雨坐僧楼,共话茶杯意更幽。”饮茶是很讲究环境氛围的,也讲究水质,更讲究的是茶之香气、形状,甚至茶之来源产地,蕴含的历史典故也都是值得一品之事。因此,“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也。”,更多的时候,品茗者品的不是杯中的茶,而是这茶外的事情。和尚喝茶是讲究禅,道士喝茶是讲究道,学者喝茶是讲究文化,商人喝茶是一种应酬,不同的品位道出人生的不同追求。有人喝茶言苦,有人品茶说香。品茗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反观读书,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每一本书,都有它独特的魅力,独特的见解,会让你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烦恼苦闷时,捧着一本好书会让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无所适从时,读书会让你宁静下来,拨开前方道路的迷雾;当你心情愉悦时,读书会让你发现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读书是一种美丽的享受,每本书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一段人生就折射一个世界,读书何其不也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于是乎你便会发现读书与品茗往往是相伴的,在古代,于书室之内,点燃一柱香,煎起一壶茶,远处的是翠绿的青峰,指间流淌着的是翰墨的馨香,口唇尽是茗茶的甘甜。读书之味如品茗,乐在其中,正所谓“古书在侧,佳茗作伴”,茶可以使人守时、心静、戒躁。读书伴茶正得其妙,书中情、茶中味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爱茶,因为它是淡然的,不似酒般浓烈,有着清新淡雅的本质。爱读书,因为它是高雅的,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两者本质上都是相通的。

一本书你要反复地读才能慢慢咂摸出其中的苦辣酸甜,才能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一杯茶你并不是为了解渴,而是慢慢的饮啜,才能品到它的味,它的香。

读书如品茗。百读方得其精,百品才得其味。

篇2:高中读后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不知为何,古人好像并不重视读书,这与现代人的想法是完全相反的。在古代,特别是战火纷飞的年代,军人才是世界的主宰,谁的家伙硬,谁才会有话语权,甚至君临天下的帝王也不得不乖乖服从大元帅的命令,否则,难逃下台的厄运。可怜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煜,发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愁绪,最后被人毒死,带着满腔的悲愤与世长辞。后人会记得那些失败者吗?不会!只会记得那些用鲜血做铺垫的丰功伟绩,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被踩在脚下的人早已被忘记,顶多留下几篇悲伤的诗歌给后人感慨罢了。这就是战争的年代,想要生存,那就要踏着敌人的尸体往上爬,没有情感,只有杀戮!只有利益!

现代人似乎的确是更文明了,读书好像成为了成功的必经之路。父母们整天往子女的耳朵里灌输他们所谓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读书读好了,以后才会有出息,就可以找一份好工作,讨一个好媳妇。若是当个官,就可以拥有权力,金钱,亲戚朋友也能跟着沾点儿光,那真是积了八辈子福了!”真是可笑,读书就是为了这些吗?读书难道不是应该为了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吗?读书难道不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吗?转念微微一思索,父母们的这些看法还不是因为这吃人的社会么?在这现代化的都市中,有钱有权才有话语权,为了这个,许多人劳其一生地学习,连未成年人都被逼得走上了这条路,这与蛮荒社会有什么区别呢?甚至还不如!蛮荒社会充斥着残忍,血腥。而当今社会却是人吃人的社会,阴谋,道德沦丧这些随处可见,孔孟之道早都被现代人抛到了九霄云外。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怜那些穷苦人民,被压迫竟不懂得反抗,只会说一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屁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们的道德却在一天天地沦丧?!为什么没有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为什么敢怒不敢言?

有时候,披露事实的人总是被唾骂的,呵呵,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篇3:高中读后感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培根用这句名言道出了读书的快乐与哲理。因为读书,全民族的修养才得以提高。

说起提高素质,不得不提《范仲淹断齑划粥》《司马光警枕励志》,这两则故事道尽了人间读书开启心灵之窗,演绎了读书提高素质的楷模。范仲淹从小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省吃俭用。终于,他的勤奋好学感动了寺院长老,长老送他到南都学舍学习。范仲淹依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习惯,不接受富家子弟的馈赠,以磨砺自己的意志。经过刻苦攻读,他终于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司马光警枕励志》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他们都在向后人传递了读书提高全民族素质,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如果是死读书,失去了人性该有的道德观,那是多么可悲的现实啊!杭州图书馆对所有人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让全民共读书、共分享读书的快乐,却偏偏有读者向馆长投诉。“允许乞丐和拾荒者是对其他读者不尊重”。这些投诉的读者是多么没有人性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读书是毫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都不懂,却挂着羊头,卖狗肉地在图书馆里鄙视他人。

让我们齐齐参与:好读书,做高尚人吧!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吧!

篇4:高中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简·爱》

轻嗅着书香,轻扫着文字,在哪个落叶纷飞的下午,我看到了傲视风霜的野菊,也一样看到了你——简·爱挺直的身躯。你自尊,你自强,你善于思索,你敢于追求······当你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注视着我时,我胆怯了,我震惊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19世纪,如果是我,一个平庸又卑微的女孩,我会低头,会认命,会叹息,会随波逐流。可我代表的是那个世纪的女性哪!而你,夏洛蒂·勃朗特的觉醒,希冀和缩影,注定是不平凡的,也注定是轰动全世界的!

在舅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蔑视和毒打下,你不屈服!在8年孤儿院的围墙里,你不沉沦,渴望自由!在海伦和谭波尔小姐的熏陶下,你正直,懂得感恩!在发现自己所爱的人——罗切斯特早有妻子时,你断绝念想,毅然离开!在罗切斯特为救疯了的纵火的妻子残疾无助时,那时的你已富有,却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你的一切品质都是我所缺失的。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数学难题,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想到了放弃。可毋庸置疑,要是你,肯定会不服输,抗争到底的!还有一次,在学旱冰时,我摔了几跤,便认为自己没有学旱冰的潜力。偿若是你,肯定会咬紧牙关不放弃吧!

你高尚纯洁,独立平等,不仅值得当时的女性学习,更是当今人们学习的典范!

在阳光下,在鲜花里,我分明看见你灰色的衣裙越来越远,慢慢地绽放成了秋菊、冬梅、夏荷、绽放成了沙漠里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多么希望有更多的你——简·爱涌出来,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美丽还是平庸那个,都能自尊、自强,都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独立、坚强的生活!

篇7:高中读后感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篇8:高中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篇9:高中读后感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篇10:高中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篇11:高中读后感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佛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最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篇12:高中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高中。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年大革命的爆发。

篇13:高中读后感

在之前与古代文学打交道的过程以及从小受到的教育中中,我们更多接触的是唐诗宋词这一类的文学作品。唐诗大多是格律诗,语言整齐而精炼,字字珠玑,具有极大的音韵美。而宋词虽然少了一些形式上的约束,也讲究炼字,短短几十字,以简练的文字来表达深远的意蕴。()而本学期所学的元杂剧却与之截然不同,是融合歌舞的表演艺术,我们现今读到的元杂剧语言通俗易懂,情感明晰,是更直白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的一种文学作品。

在粗粗了解元杂剧的体制后,我阅读了关汉卿所著的窦娥冤,它是传统的杂剧,沿用了四折加楔子的方式来叙述,楔子讲述窦端云如何来到蔡婆婆家,第一折作为开端写流氓张驴儿胁迫窦娥婆媳嫁给他父子为妻,第二折写窦娥因孝顺之心被太守严刑逼供,蒙受不白之冤,这是情节的发展,第三折是本剧的*,写窦娥受刑,血染三尺白绫,六月-飞雪,第四折是全剧的结尾,窦娥之父为其洗冤,制裁恶人。

其中,第三折窦娥临死前,爆发出的怒火成为了传唱至今的经典。她说: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一段气势汹汹的唱词对天地的指责大胆而惊人,唱出了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一反之前窦娥善良温顺的摸样,给予鲜明的对比效果,更突出了窦娥对于封建统治的控诉,是反抗意识的觉醒。窦娥指天发出三个誓愿,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这些看似不可能的誓愿一一实现,以种种不可思议的迹象向全世界证明了她多么无辜。

最终,窦娥的冤屈被平-反,但以鬼魂的形态去倾诉而非人,这本身对封建社会不公平制度的一种讽刺,在官僚制度的层层阻碍下,不以鬼魂之身是不无法接触当权者的。以鬼魂诉冤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发生的。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窦天章不曾一举及第,不曾官拜参知政事,终其一生只是个庸碌无为的落魄书生,也许对窦娥的冤案就会投诉无门,反遭*,窦娥永远蒙受冤屈。平-反冤屈最终还是基于掌权者的意愿,而非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作为封建社会底层人民共同的无奈。

窦娥冤被称为我国古典悲剧的典范性作品,由窦娥悲苦的命运揭开了黑暗社会的面貌。窦娥的悲剧绝不仅仅只是她一人的悲苦命运造成的,更是整个封建社会加诸在她身上的。年仅七岁便被穷苦潦倒的书生父亲卖给蔡婆婆,年纪轻轻守寡与婆婆相依为命,窦娥恪守妇道,谨遵封建社会的*道德和三从四德,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女性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受到最多*,成为代社会底层善良、孝顺而走向反抗的妇女的典型,充分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毒害以及作家对现实的反思,这样一部作品,兼有极强的抒情性和深刻的涵义,值得我们去品味欣赏。

篇14:高中读后感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名为《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动物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与残酷生活做斗争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顽强生存,最终为自己在复杂多变的丛林中争得一席之地,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关于生存的故事。

回想起小时候看的沈石溪写的系列动物小说,大点时看的姜戎的《狼图腾》……我发现很多动物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表现动物的勇敢无畏,尤其是在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时那种原始的野性更是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环境的力量的不可预估的。

而在这篇小说中的巴克是其吧本来的生活就很优渥,每天的日常就是陪主人玩或是一个人在太阳底下发呆,它只知道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取悦人类。但是当他被偷卖给别人做运货工具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从前温饱问题从不是它该担心的,而现在它却不得不担心下一秒自己是否会被同伴咬死或累倒在冰天雪地里再也爬不起来,它会学着像其他狗一样用爪子刨出一个雪洞以防止自己被冻死,为了当首领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和对手战斗,它还会努力干好工作赢得主人信任,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生活逼着他实现了许多不可能,活着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人面对陌生的新环境时是否能很快适应,当这个新环境中存在之前从未有过的挑战是否能一一克服?

许多连人都做不到的事一条狗却做到了,在长期生活的磨砺中巴克逐渐变得坚毅果敢,它赢得了主人的信任,同伴的敬重,周围的人一提到它总会眼前一亮,没有谁不觊觎这个宝贝,而这一切靠的是巴克自己的努力,但当巴克再也不用担心活下去的问题时,它又有了新的追求,这种追求是真正为它自己的,在它的梦中常常能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声,这呼唤似乎在指引着它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境地,这是巴克一直渴望的,最后主人的死让他没了牵挂,他追随着那熟悉的呼唤和一群狼走入了密林之中。

达尔文早在几百年前就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伟大的观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拥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安然无恙地活下去,否则就会被时代淘汰,巴克面对环境的突变能很快调整自己,融入到新的生活之中,为自己赢得了活下去的尊严,我也看过许多富人一夕之间变得一贫如洗,曾经的骄傲与自信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自怨自艾,在痛苦与埋怨中度过余生,能重新振作起来发奋努力的少之又少,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无法克服逆境的人归根究底是不懂如何适应环境,认为环境是能被人为改变的就像曾经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那样可笑,直到今天在地震洪水等灾害面前人们依旧无能为力。

人只能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巴克如果后来没有阴差阳错从优越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也许它一辈子都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祖辈们传下来的野性,它也不可能在一次次的挑战中逐渐激发出自己骨子里最原始的东西,它也许会一辈子认定自己作为一只宠物的身份,一辈子躺在小主任人的怀里思考明天要干些什么,野外的生存是残酷的,在那里没有任何人的庇佑,一切都得靠自己,为了生存只能去学着适应丛林法则,在小说中巴克为了争得狗群首领的位置一步步施计让对手失去大家的信任,而自己却在主人面前拼命表现,像极了当今社会许多欺下媚上的小人,但读者却不会认为巴克虚伪,反而会赞扬它的机智,大家都知道它的行为只是为了生存,身处那样的环境下只有动用所有智慧才能为自己争取到一线生机,相反很少有人曾经在生死缘挣扎过,社会生活中更多的人绞尽脑汁只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为的是一种物欲上的追求而不是为了生存本身而奋斗,同样是具有目的性的行为,高下也能立见了。

温室里开出的花朵虽然娇艳却经受不住一点风吹雨打,而大自然中野蛮生长的花在狂风暴雨沐浴下却更加芬芳,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如此,人亦如此,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百般折磨是不可能获得成长的,许多父母自己经历过贫穷,不愿让下一代再重蹈覆辙,于是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地拼命赚钱就是现如今许多中国父母的真实写照,比尔盖茨称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慈善机构,只给孩子留下一小笔基本的生活费,而国外的许多所谓富人区中大量中国富二代们整天醉生梦死,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群,每一个人追求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好的生活,美好的前途是大家都追求的,然而明显的是那些相信生活中存在困难并勇于挑战的人生活得要比那些安于现状,不追求进取的人更有滋味,哲人说逆境本身也是一种财富,只有深切明白这一点的人在面对各种变迁时才能宠辱不惊,淡定自如,即使有一天什么都没有了也能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笑看世事变化。

在小说的最后巴克,终于跟着那声熟悉的呼唤走入了密林深处,被唤醒了原始野性的巴克是不可能适应与人一起的生活了,它不可能再淡然地与一群狗正常相处了,它只要出现在狗群中那与众不同的王者气息就会喷洒而出,就像强者只有遇上强者才能更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经历残酷命运洗礼后的巴克能很好地适应丛林生活,从它为了生存而努力与命运做抗争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属于平凡,它也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生活在继续,但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它。

篇15:高中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撼,我不太相信一个双腿残疾又换有诸多疾病的一个人能写出这样通彻的文章。去医院病房里我们常看到人们在病床上呻吟,说话语气也是那种垂死的叹息,感叹命运何其不公强加在自己身上。

但他是不同的,他是极少数对活着充满希望。二十一岁的他本该是意气风发,创造更多美好未来可能的时候,灾难却突然降临-双腿瘫痪。他也曾和常人一样想要一死了之,让一切苦难都结束但他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这个伟大的女性。她用她的生命阐释了对孩子的爱,要好好活着、“我俩在一起要好好活”。母亲因受苦而早日离开。也许是冥冥天意,也许是幡然醒悟,才能让我们在今天读到他的散文、学到他的精神。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用来形容父母对子女那种无私奉献最后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结果。“在静谧的地坛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有过我车辙印的地方,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她总是不放心,总要在后面远远地跟着,还生怕被我发现。“去吧!出去看看也好”当时的我竟没听出那是她对自己的宽慰。母亲给了他极大的空间也一直怕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对于“跑”“跳”“踩”她比我还敏感。十年后,我、妹妹和父亲不约而同地来到母亲墓前。十年之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母亲,可这并没有阻止我们对母亲的思念越发浓重。我想这里面也有一丝丝忏悔吧!如果当时史铁生回头看到母亲焦急的样子,肯把她叫住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也许母亲就不会心力交瘁,整夜地大口大口地咳血,还不允许妹妹告诉我。母亲过早地离开,这也许是史铁生先生唯一的遗憾了,“一个没有母亲的人,无论他的年龄有多大就像草没有了根一样”。

也许是有某种联系,在静谧的地坛中他总能思考出许多问题,对存在的虚无的理论像:生死、鬼神、爱情。分别从不同立场解剖阐明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他的思想比一般人奇特。他妙笔生花写出的散文好像是赋有灵魂一样吸引着我们产生共鸣。他看待问题就像他所说的并非“大彻大悟”,他所写的文章在生活中都是最为平凡的,用朴素的语言刻画出其中的纹理。他所写《信仰就是自己精神上的描述》打破了原有格局体香了他质朴无华的灵魂。

史铁生先生的文章给人带来启迪,里面的答案可以纠正我们误入歧途。任意从里面乱翻一页,读上一小段总会在心中心起一丝波澜。

篇16:高中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我读的最认真的一部小说。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感悟了平凡和苦难,生活的意义。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是孙少平对苦难认识,对生活的理解,对精神世界的深刻追求。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我们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无数次的头破血流,换来了一次次的成长。成长的越多,心也就变得越麻木不仁,忘却了最初的理想,忘记了最初的誓言,忘掉了最初懂得的乐趣。走在如今的路上,回首望去,再也没有回头路。连那些偷着乐的时光也不能重温,只有默默怀念。

每个人的成长都必定经历过流血,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就如孩童学习骑车,无数次的跌倒,无数次的痛哭之后才学会骑行。他们经历过的痛苦有人看到,但他们的乐却深藏心中,不愿与人分享。正因为苦痛太多,乐来之不易,所以才值得分外珍惜,藏在心里偷着乐。

成长意味着蜕变,意味着经历。正因为经历了太多,所以才对风雨司空见惯,见怪不怪。正因为冲过了太多的荆棘,所以才对苦痛麻木不仁。对痛苦麻木是好事,但作为痛苦的反面——乐,却也被麻木的心给渐渐忽视了。最初我们读书,很新奇,别人看我们读书,看到的只有我们嘴角浅露的微笑,却看不到我们是因书而乐还是因读书而乐。最初我们读书开阔眼界,好奇的眼光透过薄薄的几张泛黄的纸眺望整个世界,心因未知激动欣喜,而现在我们的心比天高,走出了最初的几张纸,几具玩具,一间小 屋……所以现在的我们即使读再多的书,也只会在心里暗道:哦,知道了。再也没有最初的那种悸动。曾经我们以为是书变了,其实现在看来变的是我们的心。只因我们长大了…

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骄傲!

无论世界多么拥挤,都要让自己的心自由的跳动,不改初衷,不忘本心,抓住当前,放眼未来。让我们在骄傲中成长,在成长中偷着乐。

篇17:高中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富裕与贫穷,世事的变更,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到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它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命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黄土高原上的世界,这里生存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坚强的意志,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揽工汉”,他经历的都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哲学,佩服他对人生的历史,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对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的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他并没用因受到苦难而甘于平凡,而是以乐观的心态面对苦难,把其当作生活的历练。他相信,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也许这种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但我们更多的只是怨天尤人。对于劳动的认识,说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的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的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对于那些整日碌碌无为的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的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心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带给我们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性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有位了不起的哲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他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严重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与那些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我们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在灯枯油尽之时,我们还在迷惘……

篇18:高中读后感

用温暖的笔触,描绘平凡世界中的不平凡。

-----题记

平凡的世界》由路遥执笔,展现了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社会的动荡,那个年代,当所有文学观念风靡时,路遥独树一帜。不仅给了所有读者心头一击,也让社会中所有人有了奋斗下去的信念。

贫苦的年代,荒凉的黄土高原。一代代儿女在这里靠着自己的劳动争着活下去。其实,贫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已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见证了孙玉厚一家由最初被人指指点点唾弃,到最后风光的自己不好意思。之所以发生这么大的转变,是孙少安和孙少平长年辛苦的劳动;是他们在被人嘲讽时仍不放弃的信念;是他们在遇到挫折时不自卑的思想;是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其实,生活是变化的。都觉得生活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只是你以自己的眼光来看待生活,渴求生活能满足自己。若用生活来看待自己,才发现自己才最需要做出改变。在这个喧嚣的时代,在那个豪迈而粗犷的世界,每个人都应该为生活做出一点改变。尽管有多么不尽如意,只要有追求,能够通过自己双手去劳动,改变自己,就会改变自己的世界。

孙少安的世界

孙少安,这个从小就围着家里转,身上有重担的年轻人。母亲和姐姐会因为有少安而心里踏实,妹妹与弟弟会对少安崇拜。只是少安却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完全为了这个家而努力。在双水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着自己的家族而勤奋耕耘。只是我对孙少平拒绝润叶的好意仍是不解。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可以不顾别人的眼光,勇敢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已实属难得,况且还是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子。少安在那刻是喜悦的,没有人会不喜欢润叶这样的女子,从正面来看,是因为孙少安强烈的责任感,不想拖累润叶,让润叶跟着自己受苦;从反面看,我觉得就是因为孙少安的懦弱,他不敢接受润叶的心意,不敢承担起对润叶的责任。为什么他与秀莲成婚,日子就可以过得红火,就不能和润叶成婚也让日子红火起来么?他只是看到了现状,却没有将目光放长远些,为未来打算。

孙少平的平凡

少平和少安截然相反,是不服于现实和上天强加给自己命运的青年。他会为了自己的理想只身离开家,去异乡奋斗。褪去稚嫩,渐渐成熟,认清人和事,看清这个社会。他的人生有自尊自信,有挫折无奈,更有坚持和奋斗。他身上的那种不屈于现实,誓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族命运的气息,深深感染了我。他是当时中国年代奋斗青年人的完美化身。对于逆境中的嘲讽不在意,对于前途的未知而不畏惧,平凡的他活出了自己的不平凡。而少平对自己的爱情更是不同。因书结缘田晓霞,并与田晓霞相恋。这对恋人最不可能却又最让人羡慕,遗憾的是两人竟天各一方。而因为他们互相了解对方,所以可以互相理解对方。有这样一个人从自己的世界路过,天各一方又有何妨?

平凡的像颗星,却又是闪着点点微光的星。

篇19:高中读后感

《八十天环游世界》主要讲述了福克先生的牌友是一家银行的老总,丢了一笔钱,但是,福克先生这时想环游地球一周,福克先生并和朋友打了一个赌,要是他80天没有环绕地球一周的话,他就将他存在银行里的两千英镑全部给他的牌友,就这样,他的朋友很愉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当他和他的仆人万事通一起去码头准备出游时,警察局怀疑大名鼎鼎的福克先生是偷银行的贼,所以,叫了一名大侦探去监视福克先生。在路上,福克先生二人遇到了很多困难,像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在火车上展开枪战等等……。他们历经了种种困难。那个大侦探想尽种种办法阻止福克先生,可是,每一次都没有成功,最后,福克先生终于成功了,整整80天,他完成了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环绕地中学生的成长离不开球一周。

我与文章中的福克先生相比,我真是太惭愧了。几年前(我们每年都有军训),我参加军训。教官说:“军训前,最重要的是站军姿。”说完,教官立刻要我们站立三十分钟。我心想:三十分钟,现在骄阳似火,怎么站下去。果然,站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一滴滴汗水往下流。我看了一下教官,趁教官不在意的时候,我用衣服擦了才擦汗水,接着我又若无其事地站着。不一会儿,又有几滴汗水流下来。我这一次没有看教官,所以被教官发现了。教官批评了我。这时,我想到了福克先生凭着自己的毅力与智慧克服所有困难,我只是站立而已。经过教官的批评,我吸取了教训。最后,我凭着自己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福克的80天环游世界,对我来说是痴人说梦,但他却成功了,因为他不怕困难,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大家可能在生活中看到这样的人,他面前有一座很高的山,山上有很多金子,都是他想要的,而前面没有路,只有悬崖峭壁而他,放弃了,他不知道,在他的面前有一条绳子,一条坚定的绳子,一条信念的绳子,他只要努力去看一看,试一试,他就能顺着这条绳子爬上去,而这条绳子就是不怕困难,我要试一试。的确,人生漫漫长路,怎会没有荆棘,但只要勇敢执着了,挺过了。回头望望,荆棘也就成了绿豆芝麻。乐观者利用它,可以刺破自己的怯懦,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壮。相反,悲观的人,就只能俯首称臣的份了。这些难事,战胜了,幸福也随之降临到你的身边,让你真切的品味到不幸只是晴空中飘动的云朵,永远不会遮住你心底的阳光。

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种坚强的精神,学会遇到事情不要怕要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人,才能在当今这个浮躁的世界里立足,享有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篇20:高中读后感

在暑假里,机缘巧合之下,我第二次细细品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的名著——《八十天环游地球》,依旧为小说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栩栩如生的人物而叫好,依旧被主人公福格先生的冒险精神和自信而感动,但是,这次深入我心深处的却是福格先生的仆人万事达,他睿智、勇敢,遇事冷静,善于思考,让他们的环球旅行中多次化险为夷,而且这些非凡的品质也令好运向他微笑,使他最终赢得快乐人生。

万事达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在印度的一次智救行动。那一次,他们旅行到了印度的一片荒蛮之地上,万事达和主人福格先生碰巧遇上了当地土王寡妇殉夫的仪式。看到寡妇艾达的悲惨境地,福格先生决定抽出自己比金子还要宝贵的时间去营救这位可怜的女子,可是当时的形势非常不利,土王的卫兵太多了,仅凭他们几个人的绵薄之力,是不可能成功营救的。于是万事达便和他的同伴商量一番,决定天黑后再采取行动。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时间一分一秒的慢慢流逝,终于变得一片漆黑。万事达一行便悄无声息地向卫兵住的寺院走去,靠近后才发现寺院周围均有卫兵把守,无奈只好又悄悄退了回来。

怎么办?怎样才能成功营救?万事达坐在一棵树枝上,反复思考着。经过一番苦苦思索,他终于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此时天也亮了,卫兵们开始准备处决那位寡妇。当他们点燃了柴堆,想将昏睡中的艾达和死掉的老土王一起烧掉。突然,躲在旁边的福格他们发现,那群人发生了骚动,他们惊讶的看到,老土王“复活”了!惊讶和恐惧让在场的所有人呆住了。老土王如幽灵般的站立起来,双手抱起艾达,快步走向树林。走到福格的身边时,“老土王”却用急促的声音说道,“快走!”原来,他竟是路路通假扮的!路路通利用印度人迷信鬼神的心理,巧妙地将那女子救了出来。

在这次营救的过程中,万事达表现的足智多谋,临危不乱,最终化险为夷,铸就了他的成功之旅,也让他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向他学习,改变以前鲁莽、草率,做事不经大脑思考的不良习惯。

我便在生活中不断寻找着这样的机会,想和我心目中的偶像万事达那样,遇事冷静、沉着、善于动脑。后来还真有这样的机会让我得到了锻炼。

那是学校举办的心连心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有这样一个游戏:十三个人围成一个圈,手拉着手,在起始点的两个人手臂上分别放一大一小两个呼啦圈,然后按照相反的方向传递,哪个组最快传完,哪个组获胜。主持人刚说开始,有的组便手忙脚乱地进行传递,大小呼啦圈均是头脚并进,结果却不好往外钻,真是“欲速则不达”了。

看到这情形,我和几个同学根据大小呼啦圈不同的特点,便商量出了既快又好的方法,那就是大圈先钻脚,小圈先钻头,前后同学衔接要紧凑、配合要默契。后来我们小组按照这个方法,每个成员行动快速、敏捷,组员们一个个齐心协力,鱼贯而出,最终赢得了冠军,我们高兴的欢呼雀跃。

在这一次的实践活动中,我切身体会到了先思后行的快乐,这个习惯就是书中的万事达帮我养成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让我认识到,遇事要多动脑筋,目标明确,然后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坚持不懈,就没有不可能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好运就一定会向你微笑!

朋友,相信你也会爱上这本书的。

篇21:高中读后感

读书,可以让我们和作者一起去感受那些永远无法涉及的人与事,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经历,让我们得到历练。《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斐利亚·福格先生,他在那空前绝后的赌局当中,雷厉风行而果敢,他自信地说:“不管发生什么,八十天都包含当中,即刻动身。”当面对困难时,他用一贯的自信与坚持加以克服,坚决地营救陷入危难之际的艾娥达夫人,并毫不犹豫给予无私的帮助:“我还余下十二个小时,能用来救她。”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他办事说话有条不紊,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因为他拥有自信、毅力。

我以前很胆小,有挑战性的游玩项目不敢尝试。后来妈妈带我去游乐园体验“黑洞隧道”。当我顷刻间滑进黑洞,并以最陡角度和最快速度顺势而下,好像在垂直跌落,又似在倒置翻转,那种强烈的失重感、紧张感使我大声的尖叫着“啊——啊——啊”。耳边是“呼呼”的洞穴来风,迎着呼啸的风,我只听到妈妈对我大声喊“要自信”!那声音在黑洞里伴着风回荡着,听着妈妈的鼓励,我努力稳定自己的呼吸,强迫自己镇静。一个又一个90度角风驰电掣般的急转,左摇右荡似乎将我要抛进黑洞,心脏仿佛要跳出我的嗓子眼。我告诉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抓住把手,充满自信地迎接这样的挑战。当速度终于慢下来,我感受着光亮,意识到自己安全着陆时,我感谢这份自信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兴奋与快乐。现在我能接受各种有挑战性的运动,这些运动带给我协调力,以及准确、迅速的反应能力,这不仅增强了我的体质,更让我精力充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还要告诉你,我曾花了117天的时间,靠我的坚持,用我的观察记录了一颗向日葵花籽播种、生长、开花、结果的过程,认真写了31篇观察日记:第1天一颗黑黑的种子埋进舒适的土壤;几天后它扒开土壤伸出小脑袋窥探着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然后它开出了带粉红边的小葵花;第117天的时候,一颗黑亮的小葵花籽“欢快”地跳了下来……其中有一篇还登在富阳日报上。就是靠着这份坚持,我在获得了荣誉的同时,更丰富了自己的头脑、增长了自己的学识。

生活中自信和坚持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和坚持你可以去超越自我,不会打退堂鼓,所有的事情都有信心成功。福格时刻经历着充满变数的重重困难,不断与大自然和对手斗智斗勇。在面对铁路断修、脱缰野马般的暴风雨时,他淡定、冷静,自信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坏了他的事。甚至在险些失去生命的时候,他还是凭借着这自信、坚持,最终嬴得了胜利。怎么样,不妨你也来试试,当你拥有自信、坚持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超能力吧!

篇22:高中读后感

中考后没有作业的假期,百无聊赖之际,我与你相逢。历经沧桑,饱受风霜的路遥,用文学和岁月的钥匙替我打开了你的大门,让我步入了你--《平凡的世界》。

我第一次遇见了你的子民--孙少平,他是一位初中生。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这家伙怎么穿的这么破啊,身上也脏兮兮的,太不讲卫生了!后来接触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在学校吃饭时,我发现少平总是吃劣等菜。通过深入阅读,我才发现他是一个品学兼优、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即使生活困难,但他在班里的成绩名列前茅。少平一家四世同堂,他尊老爱幼,时刻为亲人着想。我目睹了他的成长:如何在困难年代过五关斩六将杀入高中;如何经历早恋风波;如何确立远大志向,并为梦想拼搏奋斗;如何欣喜地得到爱情却又痛不欲生地失去它……总之,多么好的一个少年啊!

少平的大哥孙少安,自小机敏干练,身强力壮,有责任心,在家里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他长大后自主创业,建立砖厂,经历了一次次挫折,但他就是不屈服于命运!上苍眷顾,赐给他一个美丽温柔又体贴的爱人--贺秀莲,他们夫妻同心,胸怀大志,不屈不挠,白手起家,将企业做的很成功。

我又熟识了善良懂事、博学多闻的孙兰香;不畏艰辛、恪尽职守的兰花;大大方方、助人为乐却惨遭洪难的田晓霞;为爱情所纠结却又乐观开朗的田润叶;心系祖国、热爱民众、大爱无疆的田福军;大义灭亲、识大局、顾大体的呼正文;关心孩子、通情达理的孙玉厚……

然而,一切并没有那么完美,书中还有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的二流子王满银;溜奸耍滑、鸡鸣狗盗的金富;坑蒙拐骗、蛊惑人心的刘玉升;风骚猥琐、心狠手辣的王彩娥;绵里藏针、世俗爱财的胡永州……这些令人嗤之以鼻的乌合之众,时常气得我咬牙切齿。

从中,我看到了真善美,人性之善,童年的欢愉,青春的绚丽,壮年的怅然,老年的感慨;又体会到了团队的协作精神,拼搏奋斗的激情,情窦初开的青涩;亦感到一种种如那“在世芳莲,于尘不染”般可贵的品质。还认识到种种与社会道德相悖的恶劣品行…… 你,给予我的这些,感召着我,激励着我,鞭策着我。我铭记于心,永生难忘!

合上书本,闭目深思,脑海中充满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心中回荡的是对漫漫人生路的感慨。平凡的世界,让我领悟到了不平凡的精神。在我迷茫如孙少安的砖厂倒闭时,我会像他一样,用血汗作灯,照亮前程;在我无所适从如李向前双腿瘫痪时,我会像他一样,露出大白牙嘿嘿一笑,找些事情做,使自己的生活更充实;在我遇到急需帮助之人如田晓霞在洪难中遇见无助的小女孩时,我会像她一样,奋不顾身,慷慨的伸出援助之手;在我被贬低如孙少平被认为是一辈子农民工时,我会像他一样,昂起头说:“我有志向,我有梦想,我的人生将会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中描述了各自不平凡的人生,就像夜空中的小星星在闪烁着各自的光芒。我在反思:我,平凡吗?是的,我很平凡。我安于平凡的人生吗?不,我不甘心。周恩来总理教导说:“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我会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用汗水换来光明的前程,用心血换来精彩的,不平凡的人生!

篇23:高中读后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市教研室、新华书店推荐的《送给青少年的羊皮卷》,一书,收获了许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多了一份快乐!

假如今天是我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我们要如何利用这最后、最宝贵的一天呢?也许就是开始学着微笑!

首先,我们要把一天的时间珍藏好,不让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漏,不为昨日的不幸叹息,过去的已够不幸,不要再赔上今日的运道。 时光会倒流吗?我们能比昨天年轻吗?一句出口的恶言,一切造成的伤痛,能收回吗?

不能!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我们应该不再去想它,而是微笑面对世界。这便是《羊皮卷》给我的答案!

曾经有这样一个谜语:“它在家中产生,不能买,不能求,不能借,不能偷,因为在人们得到它以前,它是对谁都无用的东西。”

这是书中出现的一个谜语,说实话,不看书的下文,我应该不只是猜不出答案,而是找不出答案!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微笑”!

微笑就是我们疲倦时的躺椅,失意时的阳光,迷茫时的启明灯……

曾经读过这么一个故事:

第二次时间大战期间,在德国法西斯的集中营里纳粹分子甚至用恐惧杀死囚犯。他们把犯人关进一个漆黑漆黑的小屋子里,把他们的手臂从墙上的一个小孔里拉出来。

像古代处死犯人那样,把人绑在一个架子上,告诉犯人要放干他的血,然后用刀背在犯人的手腕静脉处来回划动几下。这时,旁边用水往下滴的声音,使犯人以为的确是自己的血正在不断的往下滴,就这样滴、滴、滴,最后犯人衰竭而死。实际上,他的手腕好好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要了他的命。

世界上的一切困苦灾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忧虑、恐惧、焦灼,是一切类似的这种烦恼,是人对自己的放弃!纳粹纵然残忍,但是更是犯人自己杀了自己,那便是恐惧与烦恼杀死了他。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放弃吗?你如果可以坦然面对死亡,在行刑前送给自己一个微笑,结局是不是要重写呢?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不幸一个微笑!

你应该记住:创造快乐的是你自己,而不是别的人或外界的事物。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不能很好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常常沮丧,常常不满,使得烦恼的情绪不只影响了他人的心情,还影响到了自己的身心。

学习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经常让不快乐的情绪充满了心田,被原本快乐的学习生活搞得苦不堪言,我们总会因为自己就不开难题,被不过单词而发愁,而不是尝试着用微笑去迎接学习的乐趣与满足感;我们既做不到欣赏所学到的知识,也不能欣赏学习本身,而是把原来丰富的生活先入为主的枯燥化了,那我们花季的年龄里,怎能再见到微笑?

我们中国人常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心中种下一个微笑,你便会收获一份快乐,但是如果你种下一个荒谬,那你便会生出烦恼来。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烦恼一个微笑!

一个人微笑,是快乐;两个人微笑,便就是幸福。亲爱的你,如果你喜欢他人,并且你也希望他们会喜欢你,好哒,偷偷地告诉你一个秘诀啊:其实快乐就在脸上,幸福就在当下。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昂起头,给自己一个微笑,同时也送出一个微笑,用笑声点缀今天,用快乐来装饰世界!

篇24:高中读后感

《边城》一书是沈从文先生极著名的一本小说,他自己曾说, 他创作《边城》的目的,不是为了描绘一幅与现实隔绝的世外桃源图,而是要表现一种人生形式。并在这个人生形式里, 注入了自己在三十多年的人生旅途中所体验到的人生哀乐。

故事讲述了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靠摆渡为生的祖孙二人,外公年逾七十,仍很健壮,孙女翠翠十五岁,情窦初开。他们热情助人,纯朴善良。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从此种下情苗。傩送的哥哥天保喜欢上美丽清纯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而地方上的王团总也看上了傩送,情愿以碾坊作陪嫁把女儿嫁给傩送。傩送不要碾坊,想娶翠翠为妻,宁愿作个摆渡人。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文章写出了祖孙之间的亲情,人与人之间的同情,翠翠与滩送之间纯纯的爱情等等。在一幅风光秀丽的边城风景画中,用淡淡的笔墨添了无数浓厚纯朴的角色。它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煽情,给我的感觉,字里行间透着些质朴,透着些凄美。

作者塑造了一个既单纯天真,又聪明伶俐 ,从来不懂人情世故的乡村女孩的形象。

她与滩送二人之间,没有任何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只是乡村年轻人之间纯朴的感情,可在社会背影的笼罩下,笔下他们之间的感情,变得不堪一击。

后来,也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爷爷的死使翠翠成为完全孤独的一个人,这样彻底,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碧溪的渡船上只剩了一个清寂的身影.......我们与她相比是幸福的,至少我们还活在父母的关爱之下,还有那么多那么多在乎着我们的人。

作者赋予了每个角色感情,并将他们之间用一条真情的线紧紧地连着。1933-1934年正处于抗日战争时期,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恐惧着,提防着,而这时作者仍能描绘出这样一幅景,刻画出这样一些人,展现了作者意境中的“世外桃源”,描写这样一个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的世界,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其实我们都很明白在追求人生生命自主的过程中,总有一些难以跨越的障碍,现实主义逼着作者又将人物命运朝著悲剧结局上推。最后,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收尾。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让人既期待,又感无奈。

《边城》以它质朴无华的风格,在喧嚣的现代社会中,摇曳着,美丽着,如同一枝野菊花,勾起我们内心悠远的向往。

篇25:高中读后感

“静静山溪,溪如弓背。悠悠远山,路似弓弦。高高白塔,沉默无言。小小渡船,随波向前……”。湘西的边境,名为“茶峒”的边城,正诉说着人们的联系与纠葛。

这就是《边城》,沈先生的代表作。它通过描写乡土人物的生活,展现了湘西的淳朴民风,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心目中至美的追求。文章文风憨厚纯粹,却带有自然的魅力,让人仿佛置身于桃花源中。

《边城》可谓是“集众美于一身”。首先是它的环境风俗之美。作者笔下的世界蕴含着鲜活的灵性,寥寥数笔,稍作修饰,一座边城,一个小镇就直挺挺地站起来了。这是一个湘西的小山城,城边有溪,溪边有塔,还有一户人家。过溪越山,便到了城边。

环境怎么美?“茶峒城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一面,城墙俨然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城边山峦相依,流水环绕,城墙爬在其中。景色宜人,空气纯净,为何不美?白河“深潭中为白日所映照,水中游鱼来去,皆如浮在空气里;山中多细竹,常年作深翠颜色,迫人眼目。”水清鱼浮,竹子纤细青葱,分外惹眼,为何不美?“春天时凡桃花处必有人家;位置永远那么妥贴,与四周环境及其调和。”繁花深处有人家,房屋合适地散布,令人愉悦,为何不美?

至于风俗,则更应为之心醉。渡船人尽职尽责,不幕钱财,可见其热情大方;涨水时大伙争相救人捞物,可见其敏捷勇猛;大人小孩,男男女女,妇人水手,各司其职,互不欺骗,可见其淳朴负责。掌水码头的顺顺更是慷慨洒脱,欢喜交友,正直和平,明事明理。这些都显示出边城里浓浓的人情味和暖人的爱心。这风俗使这里的人有了自由而不放纵的舒服劲儿。

如今,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一些人物欲横流,追利忘义,为了一己私利,以次充好,甚至做出假药、假奶粉等坑害百姓。生活的改变反而成了磨灭人心的武器。马克吐温说过:“人若能摒弃虚伪则会获得极大的心灵平静。”如果大家保持本心,诚实厚道,坚守原则,怀着善良乐观的心去生活,去工作,和谐的社会风气才能形成,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其次,这故事情节是凄美的。白塔边住着爷爷、女孩翠翠和黄狗。顺顺家两兄弟先后爱上了与他们身份悬殊的翠翠。两人以歌决斗,二老的歌带给翠翠一个美妙的梦,为了赢得她的爱情,二老甚至愿意放弃做王团总的女婿。大老放弃追求后在一次意外中失去生命。顺顺和二老开始误会爷爷和翠翠,二老远走他乡。爷爷担心着亲事,在一场大雨后死去。白塔倒了又被重新修好,可翠翠爱着的二老却迟迟没有出现。

哀伤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伤感和思考:怎样去追求幸福?主动?还是被动?如果翠翠能及时向二老倾诉衷肠,或二老能坚守自已的爱情,结局就可能有所改变。主人公的性格都温婉美好,但缺少了一种坚决。积极向上,敢作敢当,选定目标,不懈追求,这才是年轻人应有的气质,也会为成就内心的事业争取机会。

……

作者对自然美好生活的向往显露在字里行间。读了书就应有所收获。无论作者的追求是否实现,我们都应保留纯净的心灵和坚强的意志,给世界增添一方净土,一份美丽。

篇26:高中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夏洛特。勃朗特写的《简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毫无地位的卑微名叫为简。爱的女生。她不屈于世俗的的压力,独立自足,积极进取并取得了幸福。

简爱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只有一个舅妈--里德太太和一些不知都得远房亲戚。他的舅舅在他不懂事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要妻子要善待简爱。可是里德太太却对简爱又打又骂,在这个家里就连仆人都可以轻易的使唤简爱。但简爱并不灰心丧气,他认真的读书,学习。有一天他终于忍受不了里德太太和他翻脸了。里德太太把简爱送到一个简易的慈善学校去上学,并在校长那里撒了谎,让校长对简爱的印象大打折扣。很快,简爱就到了罗伍德学校,他很认真学习。有一天校长讲话时,看到了简爱,他想起来了里德太太的谎言并告诉所有人,简爱被所有的老师给漠视了。简爱并不服输,他仍认真学习,并澄清了所有的谎言。几年以后,经过了他的努力,他成为也一名教师......

合上书,我便流涌出许多感想。和简爱比,我比他强,却又不如她。我现在的生活里:学校很好,卫生窗明桌亮,有老师教我们丰富的知识,教室里冬有暖气,夏有电扇。回到家了有父母的关爱、朋友的相互帮助,饭菜也是应有尽有,富有营养,比起简爱太强了。但是我却没有简爱坚强,有忍耐力,做一件事稍微做不好,就在意别人的眼光,无心做事,最后事态变得越来越糟。而且做事总是不够坚持,做到一半总是嫌麻烦而半途而废。我学习态度也不如简爱,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下,还挑三拣四,讲条件,做作业总是不够主动。

今后,我要学习简爱,积极进取,独立自主。学习态度端正,做事坚持不懈,努力学习。

篇27:高中读后感

鲜花感恩雨露的滋润,苍鹰感恩蓝天的壮阔,大地感恩春光的温暖,我感恩书籍的馈赠。《感恩朋友》更是芬芳了我生命的行程,让我深深懂得了朋友是我一生的财富。

《感恩朋友》一书共选取了60篇大大小小的精美文章,篇篇文章如颗颗珍珠,镶嵌在人生这本大书上,熠熠生辉;个个故事如盏盏明灯,照亮了我的心灵,读来,是含泪的微笑,是误会消除的欣慰,是心酸,是同情,是悲伤,但更多的还是感恩,它让我认识到不管是陌生的朋友,还是熟悉的朋友,真诚相对,那么收获的必将是幸福的人生。

当我读到《杰克的圣诞柚子》中“它不是一只形状规则的普通柚子,而是一只非常特殊的柚子——用桔皮碎片拼接在一起的柚子皮里,包着九片大小不一的柚子瓣儿。”感动漫上心头,为小杰克拥有的友谊。是的,“那是孤儿院的其他九个孩子从他们自己珍贵的几瓣柚子中每人捐出了一瓣,组成的一只完整的、送给杰克做圣诞礼物的柚子!那一刻,杰克泪如雨下。” 我的泪也不自觉地流下来了。“那是他收到的最美丽也是最美味的一只圣诞柚子!” 艰苦岁月的分享,传递的是关怀与安慰。相信在杰克以后的岁月中,不管生活如何艰难,“那只圣诞柚子”会带给他前进的勇气和动力。

想想自己该是多么的幸福,没有杰克的艰难处境,却享有杰克拥有的友情。

记得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面对一个个红叉的数学试卷,我有些崩溃了。且不说这段时间上课听讲我多么多么的用心,更不用说妈妈陪我度过的一个又一个夜晚,只做过的数学试卷就厚厚一摞了。自习后,我没与舍友同行,没有思绪,想来大概走到了操场上,自己在雨中一圈圈地行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的宿舍,只记得隐约有人跟着,朦胧中有人拿了我的湿衣服,有人给我到了热水烫了脚,迷迷糊糊就睡过去了。早晨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贴在我上铺的床下的。在我枕头边上,放着五张彩色的信笺,我一张张的看着,她们的话语如冬日暖阳照耀着我,冰冷的心得到了温暖,感激的泪水化作了学习的动力,最后的检测,我的数学试卷上写着红红的A,这是她们给我的多么贵重的礼物啊。

毕淑敏曾经说过:“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 在漫长的一生中,朋友陪伴着我们度过每一个开心、痛苦的时刻,是我们生活经历的见证者。他是我们生活中最忠实的听众,是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一面镜子。他的每一句祝福、每一句鼓励、每一声问候、每一句批评,都温暖着我们,都使我们更加完美。

懂得感恩的心灵,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美的心灵;懂得感恩的生命,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值得敬重的生命。心怀感恩的人,所触到的,是人世的暖;所感知到的,是人世的美。感恩朋友,善待朋友,因为它是给我们自己架设的一座通往未来的桥梁!

篇28:高中读后感

羊脂球一直在哭,有时候在歌曲的两个节拍之间,黑暗里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悲啼。

匆匆将《羊脂球》翻了一遍,也许并未领略到其中的精髓何在,但仍感慨万千。小说通篇鲜见华丽优美的语段,却无时无刻不在勾勒一位身如残花却有着巨人般光辉形象的妓女:那淡淡的,忧伤的宿命。

有时,灰暗的季节似乎跨越了几个世纪,漫长无涯,坚信黎明会来,只是一个遥远而又不可及的未知数罢了。也就是在这个巨大屏障的笼盖下,在普法战争时,透过浓厚的漫天的战火的硝烟,故事就这样开场了。

羊脂球,小小妓女。我想,她的职业也许被其他人所唾弃不已。但在我的眼中,她却是一朵常开不败的水中花,有着如花似月的美貌,也有着别人千金难买的善良。

几匹破马,一辆马车,乘载着葡萄酒批发商人鸟先生夫妇、贝尔伯爵和羊脂球等人在鹅毛般大雪中如病蜗牛似的爬行,逃命,速度可想而知。由于大家对天气以及路程之间的错误估算,最后,大家居然沦落到了没饭吃的可怜地步,谁相信呢?可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人们有丝毫怀疑。羊脂球不计前嫌慷慨的将自己的食物与他们共同分享,贵族们便没有理由的将她的美食一扫而光,并且居然对羊脂球有了“好感“。

今天是晴日,可谁又会去想明天能否看得到太阳呢。

最终,羊脂球虽曾断然拒绝,却还是不堪恶人的虎视眈眈与精心设计,最终将自己的身躯“奉献”给了德国军官,获得了离境的“呜咽”。

他们,那些将自己看的无比崇高至上的小人们,也许正感谢上帝给了他无穷尽的“智慧”,骗了羊脂球吧。还是那几匹马,只不过比以前更加疲惫;还有那可怜的羊脂球,只不过比以前更悲伤;还有那些卑鄙之人,比以前越发的得意张狂,尽显自己高贵丑恶的嘴脸去谩骂羊脂球,下流,无耻,下流。

没能忍住,是你,羊脂球的死穴。我想,前有悬崖,后有追兵的惨状下,还有没有路可走?假如是我,我定将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跳,拿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毕竟这不是最烂的逃生方式。你着有忠贞爱国的锦丝,却来织就一生的悲惨命运,你有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天籁之音,却来浅唱自己的宿命。

也许冥冥之中,是神在操控这一切,是天意?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这一切,有没有流泪?有没有怪自己曾几何时的冲动?有没有?

《羊脂球》有力的鞭挞了那些怯懦自私、没有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阶层人物,他们连妓女都不如,不如。

命运由天定?宿命由己唱?不,人,人定胜天…,办法就是:“坚定信念,永不屈服。”我读懂了这八个字在我心中的分量。

篇29:高中读后感

一个人,天地间,于茫茫无垠中摸索前行;一个人,山水间,于海枯石烂中抛却悲喜。天地静寂,山水悄然,他一人上下求索。

历史是一条浑水河,蜿蜒久了才似乎透亮。也许罗马盛衰无常,可美第奇家族的符号依旧光亮;也许威尼斯的水道学会了自嘲,可佛罗伦萨的雕像犹然完好;也许庞贝古城的灵魂已经散去,可阿勒河河水仍然滚滚不息。我们从中看到了历史的欢笑与昂扬、冷清与孤寂,听到了历史的尖叫与悲啼、细语与欢歌。历史疯疯颠颠,充满嘲讽,既变也不变,只有它的离去,才能带给我们清晰的“模糊”和“模糊”的清晰。除了辛酸悲喜,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在“模糊”的历史中追寻清晰,在清晰的历史中求索真理。漫漫征途上,我们不仅要学会求索过去,也要懂得求索现在、静待未来。

监狱和一战前局势紧张的德国,两者本应拼接出阴森与恐怖。但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学生监狱却十分不同。当初因顽皮被关押的学生,完全不像惩罚的施加者想象的那样悲伤、痛苦。相反,他们在这里挥洒热血与青春,任张狂的涂鸦紧紧黏在墙上。倘若开头太过严肃,也不妨喜剧收尾。曾经的瑞士人因贫穷而受雇打仗。两方交战,与自己厮杀的,可能就是邻家腼腆的男孩。他们是忠诚的,受雇于人就要坚持到最后一刻。欧洲大地被无数瑞士人的鲜血染红。历史心软了,终于让瑞士永远保持了中立、告别了战争。曾经受过的伤,也许就是不久后的宝藏。历史总是半边苦涩,半边蜜糖。神秘的手拨弄着世界,冷酷之中仍有温情。

我们应宽容地、诙谐地,用柔软的心去看待历史。经历过风雨跌宕的老人,往往是很平和的。历史也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哀叹。它是广袤无垠疆土上的一条大河,我们把握不了它的方向,却能触摸到它流淌的痕迹。要明白世界上没有强者,也没有弱者,无论是刽子手,还是白天使,都是我们所造就的。好与坏只是我们拟定的评判标准,但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同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谨记每一个人,平静对待、平等对待。该走的已走,就别揪住不放。我们的怨恨与谢意,的确需要有一人一物去当容器,如希特勒、华盛顿,但真正该指责或赞扬的是我们自己。

历史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我们也应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过去的爱恨情仇知道就好,何必沉溺其中;面前的盛衰变化,模糊就好,何必忧患重重。“不在乎明日,不在乎观者,不在乎评论,一切只给自己看。”既然看不透过去与未来,就不如把握好现在。

历史是无垠,无疆却有路,但却只有一条路。我们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态,来面对这部悲喜剧,也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情,来演好这部悲喜剧。漫漫无垠中,我们只有把握现在、静待未来,在历史的长河中求索。

篇30:高中读后感

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

——列夫·托尔斯泰

小时候学钢琴,喜欢贝多芬总是胜过莫扎特的。后者谱的曲子高贵典雅,然而像我这种凡夫俗子总是难以体会真谛。而贝多芬的作品却像面对着奔腾不息的大河,还没来得及抵抗便被那汹涌的情感卷了进去。那时我还并不晓得这位西方乐圣的生平苦难,却已经为他前无古人的才华所倾倒。

所以当我第一次翻阅《名人传》,看到“路易维希·凡·贝多芬”这个名字出现时,便深深地沦陷了。

英雄是孤独而痛苦的。贝多芬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他人生的命运大起大落,他饱受疾病困扰,尝尽世间凉薄,却从未低头。罗曼·罗兰精彩的描写和傅雷大师绝妙的翻译使这位西方乐圣不屈的形象再度鲜活,跃然纸上。

写贝多芬的这一部分始终是压抑的,不论他如何抗争,最大的敌人——命运还是主宰着一切。读完之后合上书,只觉得黑暗,黑暗,无尽的黑暗。

而终究有光芒,刺破罗网,挣脱束缚,砸开枷锁。而终究有英雄,来自地狱,目光坚定,高举火把。

贝多芬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矛盾的一个人。

他承认命运的黑暗,却成为荒夜里一束夺人心魄的光芒。

其实说到黑暗,米开朗基罗所处的环境远甚于贝多芬。只是相比贝多芬英勇冲动,米开朗基罗显得更为温和,也更为迷惘。

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正如《双城记》所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一方面,中世纪恐怖压抑的威压正盘旋在欧洲人民的头上;而另一方面,闪耀着人性光芒的飓风正在亚平宁半岛成型。米开朗基罗便诞生于此,他的一生注定不凡。

然而最初的他却是孤独而迷惘的,纠缠于各方势力的泥潭之中无法自拔,这与他人文主义的理想相差太远。他痛苦,他不堪。这位罗马天才陷入了精神与信仰的双重危机。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求索。

这注定是一场痛苦而危险的旅程,他却成功了。米开朗基罗在斗争中获得了胜利,西斯廷教堂祭坛上的那六年,上帝不知与他辩论了几百回,坚硬的大理石墙壁不知被他如炬般的目光贯穿了几千次。终于,他找到了,他发现了,他醒悟了——

《末日审判》!

这是米开朗基罗向世俗,交出的一份完美答卷,他完成了求索与斗争的旅途。他胜得骄傲,那画上面的衣服,只不过是历史余毒的遮羞布。而那灵魂,却已经完成了最伟大的人性之救赎。

把列夫·托尔斯泰归入到“作家”这个职业简直是对他的大不敬。他是个英雄。他必须要承受英雄所要承受的,无边的孤独。

贝多芬的孤独源自命运,米开朗基罗的孤独源自信仰,托尔斯泰的孤独则源自他的心灵。对于托尔斯泰,他的经历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思想和矛盾。罗曼·罗兰精确地把握到了这一点,笔墨不多,却将托尔斯泰的挣扎写进了骨子里。

托尔斯泰自己如同那个时期的俄国一样,是矛盾的——他有着平凡的外表和朴实的心灵,却生活在自己所痛恨的贵族之家;他所要抵触的是自己享受着的,所要反对的正是他自己成为的人。这使他与同时期的高尔基永远的划开了一条界线:高尔基无所畏惧,如同海燕一般;而托尔斯泰却始终在挣扎,在犹豫,在痛苦。

所以,托尔斯泰想到了博爱,想到了宽恕。

而在人生的最后,他也完成了自己心灵的宽恕。这个一直处在煎熬的,不屈呐喊的灵魂终于得到了永远的安宁。在秋天的车站里,托尔斯泰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孤独而生,宽恕而死,如悲凉之雾,遍披华林。

我是个英雄主义者,我相信螳臂当车,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所以我敬佩这三位英雄,也敬佩人类数千年文明之间无数舍生取义的志士仁人。

托尔斯泰说过:“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这句话可以看做是对《名人传》最好的解读。

贝多芬与命运对抗,米开朗基罗与信仰博弈,托尔斯泰与心灵斗争。他们的人生始终是充满苦痛的历练,是一场沉重的负担。因此这部《名人传》的基调也是深沉的,黑暗的。

然而生命最美好的地方就是黑暗,因为只要有黑暗,必然就会有希望。

这种希望来自灵魂,也会拯救灵魂。

因此,这三位英雄的人生在我们看来是恐怖的,是苦痛的。然而对他们自己而言,却是一次畅快淋漓的宣泄,一场血脉贲张的战斗,一首波澜壮阔的史诗。他们在不断的抗争中实现了自我,也为人类文明画下了浓墨重彩的、闪耀着光芒的一笔。

所以,去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事情吧。在你坚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人生。

虽然苦痛,却是救赎。

篇31:高中读后感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则从一本小小的《飘》之中看到了美国内战的各种纷争,也参透了一点道理。

战争乃生命之摧残,也像一种催化剂,逼人,锤炼人,改造人!国家可以在战争中兴亡,种族也可以在战争中存灭,小小的人更是如变色龙一般,千变万化。

作者玛格丽特将自己化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思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造了一个美国的奇迹。小说的情节似生活中的情节一样,给人以感慨,其味如茶一般,值得细细品味。

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感受,小小范围让我身临其境。思嘉,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却深受奴隶制的影响,面对黑人,给以百般歧视。从她小小一人足可以看见美国南方奴隶制的危害。思嘉从小就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和平中,在幸福中,她所爱之人却里有所爱,知道一切成为眼前的现实,她一生中对她很重要的两个男人:艾希里和瑞德(此处缺少谓语,应补加谓语)。艾希里是在和平中,瑞德则在战争中。思嘉爱艾希里,瑞德爱思嘉,何等纠结。但是面对战争,小小的思嘉却也变得坚强,不管什么时候她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面对战争,在脑中只有残酷,恐惧充满了每个人的心中。思嘉何尝不是,面对身边无望的一切,她该做些什么。但南方战败的时候,他们几乎快绝望了,谁都有可能死去,但是思嘉拿出自己被逼出来的勇气,去承担这本该承受的一切。

北方佬的残酷夺走了南方的一切,在这时思嘉受尽饿冷的考验,她身无分文,慢慢地,在时间的流逝中,她受尽了没钱的苦日子(应加“的煎熬”),于是她变得残忍,成了一个守财奴,利用欺骗周围爱她的人去获取所谓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同时又是那么的厌恶,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刺伤了瑞德的心,因为思嘉糊涂她不知谁是爱她的人,直到真正失去了,才后悔。在分散的最后她又一次表现了她的可怜,却只换来了瑞德的一句话:“我是曾经爱着你,但你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已经使我的爱消磨殆尽。”瑞德走了,思嘉哭了!

《Gone withthe wind》玛格丽特的一生,用时间去换取她的经历,快乐,悲伤,遗憾。

在困境中,不要只为自己的生存,而不择手段的去达成目的。在最艰难的时刻,不要冷冰冰地伤害周围爱你的人,否则受伤的会是你自己。同样(“同样”应改为“同时”)学会用宽容,理解看、接触周围的一切,这样会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怨言的世界。现在在和平的世界,面对战争我们始终坚持保卫和平!在书中的战争中警戒自己!

美国内战也是一场种族之间的恶战,面对歧视,他们勇敢地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力,同样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换句话说歧视别人,就是在歧视自己。现在的我们看到那铁的历史“贩卖黑奴”也许会流露出一些同情。在当今社会,何尝不是受种族制度的影响,歧视也很严重。“地位”“势力”这些词历历在目,但这是自然法则,不可改变!在其中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把自己变为强者!可从《飘》中看出,在林肯的制度下翻了身的黑人,又是一种情况。恰恰符合了《非诚勿扰》中葛优说的一句话:“穷人翻了身,就会变本加厉的使唤人!”当时的黑人也一样,翻了身,变(加上“得”)残酷无比。这便可以让我们看清现实!

简单的说,从这本书中我学到的:追求自己所爱的,不放弃。面对该面对的,勇敢活着。保护自己周围的人,真诚相待!

篇32:高中读后感

南国的烟雨,铸就了她无与伦比的诗情,面对生活的坦然、平静、如一朵白莲清绝遗世。她-——就是林徽因,是爱、是暖、是希望、她是人间的四月天,她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

林徽因生于杭州,一座被誉为天堂的千年古城,有无数文人为西湖题词,沉醉与杭州独有的清韵,独有的诗情。

她与徐志摩相恋,或许是她人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刻,伦敦,康桥,泛舟康桥,他们彼此都沉浸在诗意的美好,多年后,徐志摩写下了《再别康桥》,语句中透出对往昔的追忆,一去不返的时光,历经多年,早已是物是人非。

这本书以诗一般的语言,描绘了林徽因的生平,或许每个人对林徽因,总有不可言传的倾慕,她作为那个时代独有的才女,在诗坛上显现出柔情似水,而她亦是建筑学家,为国家做出了众多贡献。文学是调配凡尘烟火的工具,而并非她的生活,她有着属于自己的追求,她曾经到各地游历,对古建筑的华美、威仪,有着独特的喜爱,以此为终身的事业,默默为之付出。

她的一生让三个人为她动情,一个是徐志摩他,她的心中一直有这个充满诗意、文采斐然的人,他们之间存在都不愿面对的现实。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康桥之恋,则是他们的内心尘封已久的珍宝,有时甚至依靠回忆曾经,来典当岁月。而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虽在文采上不及徐志摩,却在建筑方面与林徽因有共同的理想,志同道合,他将林徽因呵护一生。另一人则是学界泰斗金岳霖,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每当林徽因、梁思成搬到哪里,他便搬到哪里,悉心陪伴,他与林徽因、梁思成终生为友。当林徽因过世后,有一年,他将朋友召集起来,默默的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众人望着这位终身未娶的老者,默默流泪、叹息。

如果仅读她的诗,便以为她所拥有的只有轻灵与典雅,充满诗情、与明月为伴、雨与花茶为邻,在清风诗书中度过一生,但她有着渴望凡尘烟火的内心,想与世俗为伴,渴望红尘中的幸福,她愿为一生所热爱的事业献身,在徐志摩死后,她没有了挂念,一心为事业,但当夜阑人静,明月入户,又有谁知他的内心所想。

当那种风起云涌的年代到来,它携一身病骨各地观察古建筑,她本应享受安稳,却爱上漂泊,爱上旅程中的风暴,爱上旅途中得失消亡。

她亦有那份坚持,为了事业,她他带病参与国徽的设计,参与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拯救了传统景泰蓝工艺,从众多的学术专家中脱颖而出,她是战火纷飞年代最清纯动人的白莲,内心却有坚强信念,她本身好像就是一个谜,神秘而深刻,她以最优雅动人的姿态行走在红尘陌上,让世人仰望,却又不敢轻易追随,她永远是明净如水,好像不属于尘世的烟火,却又生于尘世,在人间四月,在清风小径中徘徊,在燕语呢喃中度过花开花落,而无论岁月如何流转,它都有不会老去的美丽容颜。

不知她的一生是否有过孤独,当徐志摩乘飞机赶去听她的讲座时飞机失事,徐志摩走了,她曾经深深爱过、信赖过的人,许下山盟海誓的人,却首先背弃了誓言,与心中的康桥永远别离。当她静静休养时,是否时常怀念起那个儒雅的诗人,虽离去却让人追忆。林徽因从不会让自己一蹶不振,她是将自己的苦痛埋藏在心里,她他曾爱过三个人,却又将每一份处理得恰到好处。当初,虽不得已离开徐志摩,也是她心中认为的最好的选择,一意孤行的结果,她不敢也不想去设想。只在心里为他留出位置,仅此而已。

纵观她的一生,都以一种清绝的姿态傲立于世,将苦痛埋藏于心中,不轻易透出,所见到的只是她他所写的清新的诗词。每次见到都感觉仿佛是一朵一尘不染的白莲,经岁月的洗礼,洗净铅华,清绝明净,生于烟雨迷离的千年古城,在细细的光阴中走过青石小巷,在西湖旁静听燕语呢喃。不过每个人都无法体会她的内心所想,她要的不是诗酒年华的朦胧,应该是她所坚持用生命付出的事业,在建筑学上的造诣,她完美地用她斐然才情书写她的人生。

这本书用清新秀丽的文字,描绘了一代才女林徽因的生平,语言平静华美,用虚幻而实在的意境,写出了林徽因那份无与伦比的诗情,让每一人都为她陶醉,为她的坚持、执着所折服,而她却始终如一,不改如初时的美好,用她独有的诗情,去品味凡尘烟火,抒写清新的人间四月天。

细雨打湿咯花,走过一个又一个人间四月,那份独有的诗情在流年的光阴中不断传响,在月圆月缺中度过万水千山。

篇33:高中读后感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在历史的长河中的有着属于自己的岁月篇章。仿佛一切的一切都在不停地朝着现在走来。纵观中国历史,无论哪朝哪代,也无论是强盛还是衰败都依然阻挡不了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我们中国人也正是在这脉脉相传中才成就了今天繁荣的中国文化。

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寻觅中华》,使我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与见解更加深入了一些。从黃帝到商朝,从汉朝到唐朝,再从宋朝到青朝以至现在,余秋雨,带我们遨游在中国的文化史上,被一个个故事所吸引,也曾为墨子感到佩服,也曾为屈原感到叹惜,曾为司马迁叹服……但我现在想写一下对于其中一篇的内心想法——《乱麻背后的蕴藏》。

宋代留给我们的印象大多是常年处于战乱之中,同时与好几个国家并存,国不安家不宁,但宋朝的文化是值的我们去品读去鉴赏去了解的。

也正是在那样混乱割据的年代。宋代的文明却蓬勃发展,逆风飞翔。

我首先了解到的是宋代的社会经济生活。相比唐朝而言,宋代的都城没有过多的限制,但全国市镇总量已接近两千。当时的商品流通量如果折合成现在的价格,差不多六十亿至七十亿美元。在宋优,还出现了许多科技著作。

宋代文化的蓬勃发展,与文官政治有关,宋代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 使大家都有平等的资格。在全国广办公私教育,使全国的文化资源获得更多的开发,焕发出文化的活力。本来朝廷是利用文化来统治国家,但实际上文化也利用了朝廷。

在宋朝也涌现了众多知识分子,例如苏东坡、朱靠、陆游等。这些知识分子同时也担任着执政者,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这些文官的加入,使得宋朝焕发出一种新的活力。文官政治是考文人来执政,所以他的本性还是君子政治。宋代哲学思想也是比较先进的,许多名家都涌现出来。朱熹,企图为中华文明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永恒体系,把理论与现实,相结合,把向自己的学说传播下去。从这一方面来讲,宋朝也是一个中国古典哲学灿烂的年代。

在朱熹去世后,也有两个重要的人相继去世,一位是陆游,另一位是辛弃疾。读了他们的诗,不禁让我们想起宋朝的军事危难。在他们的诗作中经常出现有关国家危难的诗句。也正是在那风雨飘摇的年代,才造就了这两位爱国诗人。

说起爱国诗人,就不得不说一说文天祥。时间是那么的快,南宋也灭亡了,一个在文化上蓬勃发展的国家即将陨落,化为茫茫宇宙中的一颗流星。但还有一个人,把宋代文化的余热用自身的人格力量展现的淋漓尽致。被元朝俘虏后,他宁死不屈,尽管元朝给他无比优越的条件和权力,但是在他眼中,那又算得了什么。宋代的文化已经渗透到他的信仰之中,所以才出现他这样舍身取义,大义凛然的伟大爱国者。最后,他给世人流下一句话——“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

宋朝最终虽然灭亡了,但是他的文明却得以传承。

文化总是在不断的发展着,乱世也不例外,而且它发展的却格为繁盛。也因在乱世,人们才急需一种精神寄托,心灵信仰。文化给人们慰藉,支撑人们在未知中前行。乱世中,一批批文人正已他们的人格魅力,展现这个时代的文化底蕴。如果你问我一个朝代留给后代的是什么?我会答,文化是他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文化不是盛世的点缀,而应该是黑夜的蜡烛。如果世人暂时不需要这蜡烛,那么,我们就让他先在自己的心底点亮。

篇34:高中读后感

近几周,我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在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跟随大师的脚步从我们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开始慢慢行进。猜测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探索商朝的神秘,感受汉朝的伟大。终于,我走进了我们引以为傲的唐朝。

大唐,如一座高峰,屹立在历史深处,也矗立在人们的心中。是什么力量缔造了巍巍大唐,创建了如此一个伟大的文化盛世呢?

北魏鲜卑族开凿的云冈石窟、龙门石窟,使中西文化精华相互化育,为大唐气象注入浑朴的旷野之力。说到北魏,总是想到孝文帝拓跋宏,他四岁即位,在位二十八年,只有九年时间独立施政,却在这九年中使中国改头换面。他主张“汉化”,这是一条血迹斑斑的改革之路。这条路,本来也许要走几百几千年,可是他,却把它压缩到了几十年。这次改革,不仅是汉文化对“胡文华”的濡养,更是“胡文华”对汉文化的输注。正是这种双向的交融,才让中华文化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命力,打通了一条通向大唐之路。

唐朝时一个“诗的时代”,唐诗是唐代的灵魂。

唐诗标志着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高峰,是中国古代诗发展的全盛时期。其成就卓越,在封建政治、经济进一步发展变革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思想比较开放、艺术文化普遍高涨的推动下,诗人们继承和发扬《诗经》和《楚辞》以来的优良传统,广泛总结前人的创作经验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结果。唐诗的作者广泛,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上至老人,下至几岁的小孩,还有外国作者。唐诗的题材非常广泛。有的是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阶级状况和阶级矛盾,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有的歌颂正义战争,抒发爱国思想;有的描绘祖国山河的秀丽多娇;还有抒写个人抱负和遭遇,诉说朋友交情,人生悲欢等。

而在唐代的诗人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李白。

李白,字太白,晚年自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天才横溢,被誉为谪仙人。其诗想象丰富,构思奇特,气势雄浑瑰丽,风格豪迈潇洒,是盛唐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

李白是一个随性洒脱的人,他高度自负,傲岸不羁,而又热情豪放,天真烂漫。他的诗受到唐玄宗的青睐,却又因此受到小人的排挤。天宝三年的夏天,李白到了东都洛阳,在这里,他遇到了杜甫,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诗人见面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年,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彼此产生了深刻影响。

唐朝是一个自信的时代。

唐朝时期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透出一种自信的气度。这种自信从他的军事、外交、文化、国家治理、疆域版图等各个方面均有体现。这种自信是以国家的真正实力为后盾,内百姓安居,外四夷臣服。太宗被尊为天可汗,这也是后世历朝历代所羡慕和追求的一个圣境。

唐代地域不小,历时不短,“仅仅长安城就已经很大,比古代世界最骄傲的城市—那个曾经辉耀着雄伟的石柱和角斗场的古罗马城,还大了差不多六倍”。这是余秋雨对唐长安城的评价,而它不止面积大而且商业繁荣,走在长安街头,外国人多的是,还允许留学生参加考试,考取官员,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智慧啊!这也是源于唐朝的自信吧,他有自信心使外国惊叹于自己的时代,不担心外来的文明会把自己淹没,甚至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淹没。他很明白,自己离不开别的文明,如果离开了,他就会索然无味了。所以,余秋雨说,“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

今天的中国正在融入世界,我们就需要盛唐的胸襟。

唐朝是我们历史过程中的精华。

篇35:高中读后感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 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广大贫困人民的代表,他们贫困、卑微但绝不卑贱;他们身处黑暗年代却又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生存的风尘可以埋没他的身躯,但绝对不会埋没他金子般的心。也许,有时候他有些尖酸、刻薄,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老实、本分却又有些狡黠,即使面对一乐的无情表现也无法遮挡他人性的光辉,谁又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生活的重担带给他的压力呢?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这三个孩子中命运最曲折,最复杂的,也是作者着力刻画的重点。最疼爱自己的父亲不是亲爹,从小在邻居的斜眼中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是扭曲的,但他没有。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后面的情节更令人叹惋,得了肝炎,命悬一线。当我看到许三观沿途一路为之卖血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乐健康快乐长大的原因,那就是许三观的爱呀!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都说青春期的少年心思敏感,谁又能理解一乐那一颗滴血的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找上门来的一乐,他的绝情令人愤怒!但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谁又能理解何小勇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小说。

篇36:高中读后感

矮墩墩的身材,胖乎乎的脸,嘴上总是挂着无比天真稚气的笑,一副乐呵呵,胸无城府的样子,这便是哈谢克笔下的《好兵帅克》中帅克的形象,亦是我眼中的“傻”兵帅克。

第一次注意到哈谢克的这本书,是因余秋雨在《行者无疆》中的一句话,“卡夫卡用认真的变形来感受荒谬,哈谢克却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曾拜读过卡夫卡笔下那令人向往又终生无法到达的城堡;那小职员变身甲虫明知无罪却逃避不掉的可怜,推销员变为大虫子的无奈与压抑。卡夫卡的变形已荒谬的令人惊叹。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的帅克又是怎样的呢?这样的帅克能否化解卡夫卡式的阴郁呢?我不仅对哈维克的《好兵帅克》有了无比的期待。

初享《好兵帅克》仅用了一天的时间,掩卷回忆帅克的形象,只一个字“傻”。傻的滑稽可笑,傻的别样可爱。一个普通的喜欢喝啤酒的士兵,被送去为一个他所不屑的皇帝充当炮灰,对战争及结果却毫无兴趣。萨拉热窝事件后人人明哲保身,不对政治军事多评论一字,帅克却傻傻的在小酒馆高谈阔论,天真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后却被捕入狱。在监狱,面对狱警无厘头的提问,依然傻傻的极其认真的作答,最终被送往精神病医院;在那里,帅克满怀深情的向医生、护士打招呼,镇定自若的神态,头头是道的搭话,在被赶出精神病院后还对精神病院依依不舍。上了前线接二连三闹出乱子又光荣的败北。帅克的一切不懂得粉饰现实的行为在“大人物”眼里就是“白痴”的行为。我想,这便是帅克在当时的捷克能化开卡夫卡式阴郁的原因吧——他傻得天真。

但再读《好兵帅克》时,我发现自己错了。帅克是经法医鉴定的傻瓜,但他显然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他表现出的孩童式的的天真,貌似恭顺,然而对权威毫无敬意;他以令人哭笑不得的方式作弄长官,很谦卑地把到手的每件事情都搞砸,以心无芥蒂的行事风格把战争变为酒馆之间的闹剧;他看穿权利背后的虚伪,洞晓战争的荒诞和战争机器的虚弱。演示了一个小人物在逆境中求生存、用傻气和幽默对抗权利和体制的荒诞。帅克一直在念叨:疯人院里的美好生活已一去不复返了。这些世人眼里的傻瓜言论,无疑在嬉笑间颠覆了官方的疯狂与理智、自由与监禁的界定。反映的是当时的捷克背景下作者哈谢克的一种心声。一战前后,捷克一直都处在一个非理性的时代,人们尽管是被迫参加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但许多人认为自己是崇高的伟大的,人们的生活很长时间都被笼罩在战争的情绪下。帅克有意无意的傻气和幽默,那种顺应时代潮流却又能保全自己的处事方法,看似荒谬的行为让人们看到了小人物生存的机智和灵活。我想,这种佯傻才是哈谢克写《好兵帅克》的真正意义所在吧——他傻的聪明。

反复的被抛入荒诞的境遇中,又奇妙的因错误的时间和言论走出困境的帅克;外表憨厚滑稽、屈从附和,内心却学识丰富、坚持准则的帅克,是哈谢克笔下复杂的矛盾体。“傻”兵不傻,这是一种“没有力量的力量”,这样的帅克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个成语“大智若愚”。正像世界级小说大师米兰昆德拉所说:哈谢克让我们看到的来自身外历史的“终极荒谬”,它不仅属于捷克的布拉格,它应属于全世界。的确,《好兵帅克》是我读的第一本捷克作家的书,相信这仅仅是我走进世界文学的一个开始!

篇37:高中读后感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何其有幸,我曾拜读了梁衡散文选集,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读韩愈》。 ——题记

江流激湍,浪翻乳花,碧水自将青山绕;山峦叠翠,怒松插云,青山脚下碧水环。自岭南以南,焕烂流光,皆集于潮州。潮州之水,美不过韩江;潮州之山,雄不及韩山;而潮州之墨迹,妙笔皆生韩公祠。在梁衡笔下,我有幸来到了这山清水秀的地方。然而,韩愈一介书生,怎会使这山水易姓为韩呢?

众所周知,韩愈乃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章佳句至今被人们争相传诵。在文坛上,他是大唐的一块丰碑,但这尚不足以易姓河山。

在书中,我来到了唐宪宗时期,原本井井有条的市集却乱做一团,众人纷纷向法门寺赶去。然如此兴师动众的,却不是什么利国利民的大事,而是唐宪宗迎佛指舍利入皇城。一时间,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却无一人敢指出帝王的不是。此时,巷尾处一驾不甚华丽的车轿中,一位白发长须的老者,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

天子殿前,一位手持玉笏的大臣,颤颤巍巍地从群臣中走了出来——正是前日巷尾那位老者,他思忖良久,终于开口:“陛下,臣曾奏表上书,望陛下取消法门之典。陛下乃九五至尊,却要迎佛骨这朽秽之物入我大唐,置百姓社稷颜面于何地?若佛祖有灵,以为不敬,欲施行罚,便加之于臣身,臣万死不辞!”一翻言辞情真意切,感人甚深,却引得龙颜大怒,皇帝不顾众臣劝阻,把他贬至潮州。

这位老者便是韩愈。

朝为朝廷重臣,夕为左迁罪人,恐怕任何人都难以承受这种巨大落差。然而,韩愈却挺了过来。苏轼乌台诗案之悲释于对人生的超然,柳宗元被贬之苦释于对山水的眷恋,而韩愈的心灰意冷却释于他对百姓疾苦的操劳。当时的潮州因离京甚远,不似王土,更如蛮夷。韩愈见此心中大恸,忖道:我心中虽悲苦,但怎么比得上百姓的贫苦?于是,他重拾软毫,以文诛恶,驱鳄鱼,兴学堂,除奴制,修水利。八个月过后,潮州面貌焕然一新,潮州进士也由原来的三名升到了一百三十名之多。

此时,我不禁好奇:自古贬官只需要在被贬之处熬过一段时间即可,韩愈却为何如此卖力?也许,这都是缘于他的文人风骨,面对皇帝怒火依然不改儒家不屈不挠的风骨,身处困境难关依然不忘朝臣救世利民的风骨,遭受舆论指责依然不动圣者恪守本心的风骨。

韩愈曾倡导古文运动,废掉了华而不实的骈文,越过南北朝,越过魏晋,直承秦汉,将文章的“载道”作用发挥出来,立文、立业,后世苏东坡赞道:“文起八大之衰,道济天下之溺。”

常言道:“武死战,文死谏。”据史记载,韩愈出身贫寒,功名考取十分不易,但却数触龙鳞。我依稀看到,大唐汉白玉石雕琢的殿前台阶前,云雾缭绕中,一人托着他虽已衰朽却依然不折的风骨,心系天下百姓,志存黎明苍生,将一身刚正与不阿,献给了大唐盛世。历史等了千年,终于等到了他。

梁衡在文中说:“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潮州的韩公祠,韩山、韩水,并不是用来纪念韩愈的坎坷历程的,纪念的是他的以民为本,文以载道。

我想,这也是梁衡为何要“读”韩愈了。韩愈之于历史,之于后代文人,之于我们,都像是一本书,一本生动的书,一本严谨的书,一本经典的书,一本动人的书。他的行为,他的文章,无一不展示了他那高贵的文人风骨,他集儒家精华之大成,又加以自身改进,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即使他逝去,他的风骨依然如丰碑一般,在世间长留。

回望韩公祠中的凭吊之作,无一不是感韩公之大义风骨而作。此人,此景,此绩,怎能不教人心生感慨!于是,我心中也逐渐泛起一行诗句:

不畏君威斥荒诞,潮州河山尽姓韩。

上任八月兴四利,文人风骨留世间。

篇38:高中读后感

每一本书都有它唯美的旋律,每个人对这种旋律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想,伴随着这种旋律在书中翩翩起舞。

《意林》它不像名著那样大本的让人看起来枯燥乏味,不像神话那样幻意让人神魂颠倒、思想却脱离了现实。它是通往成功的道路,教育我们成功的背后必定是被汗水浸透的,它讲的是人生的哲理,指导我人生走正确的道路,它讲的是崇高的品德,好让我们心里有个好的模范,能够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俗话说‘‘万古长青,只有一真耳。’’在《意林》上完全能够感受到这种情感,读到令人震撼的画面,在脑海定格。那些感动人心的话语,有时使人潸然泪下。

你能随着它穿越时空隧道,去参观中世纪的秀丽,去领悦古代人做事的道德论则,去叹服新异的科技,这些它是玩转的多么巧妙。

它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与无奈、写了希望的曙光。

它写了许多人生经历、让我们参模、让我们学会理性看待事物。

它写了永不放弃者必将成功、得过且过者继续堕落。

里面有句话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它说我们这刚刚起航的

小船载得起父母那沉甸甸的爱吗?

我不得而知………

时光荏再,一转眼我已初中毕业了。也读了许多年的书了,问自己,有过热真学习吗?学到了什么吗?如果有没学懂的,有反思吗?我天天在意的,是发型吗,重要吗?这些在这本书上都找到了答案。

一页翻去,又是一个崭新的旅途,一路亮丽的风景让我们尽情赏阅。

篇39:高中读后感

翻开泛黄的纸页,浓浓墨香中,是家里流露出的真挚父爱。读罢全书,傅雷对孩子的谆谆教诲和他真诚直率的人格魅力,无不令人钦佩和感动。

《傅雷家书》就是这样一部苦心孤诣的教子篇,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严肃、一丝不苟的对待一切,做一个德才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作为父亲,傅雷教子极严,可他又具有令人感动的真诚和朴实。在送走将去波兰的傅聪后,离别之悲不由的唤起傅雷对往事的回忆。在家书中,他深刻的反省自己,后悔自己当初不近人情的教育“我良心上的责备简直消释不了,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父亲能够对儿子真诚的道歉,一切的爱,都在父亲的忏悔中彰显出来。

傅雷教子,始终保持着以德为先,做人为本的原则“做人第一,其次才是艺术。”很少有人教育艺术学生如此多的道德,傅雷在育人方面可谓呕心沥血。他告诉傅聪,永远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只有心灵无比纯洁才会将艺术表现的动人,这与傅雷的直率和坦诚是分不开的。父亲从小給予的爱国主义教育也没有白费,即使远在波兰,傅聪仍然热爱着祖国,坚持父亲給预的信条,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

当然,对于傅聪的努力换来的成绩,傅雷也是由衷的为他骄傲和自豪,在高兴之余也为傅聪的坚强,不为胜利冲昏头脑而安慰。“多少过分的谀辞与夸奖,都没有使你丧失自知之明,众人的掌声,名流的赞美,都没有减少你对艺术的谦卑!”傅雷就是儿子的良师益友,辛勤教育又不忘衷心赞美,衷心赞美不忘谆谆告诫,深沉无言的父爱,皆凝聚其中。

一封封家书,将相隔万里的两人的心连在了一起,一边是孩子勤奋的练习,另一边的父亲却殷切地注视着他的每一次心脏的律动,设身处地的预想他在前行道路上会遇到的各种情景,并替他做出预案,为他寄去各种书籍作为养料,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傅雷高深的艺术造诣,也看到了一颗崇高的父亲的心。傅聪也从书信中吸收了丰富的精神养料,好像父母仍然在他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家书给予傅聪成长的力量,让他去战胜各种困难和魔障,找准自己人生的方向。

傅雷就是这样将自己的爱与期望诉诸笔端,寄给远在异乡的儿子,从不间断。在一封封家书中,我读出了傅雷的真意:“我还不甘落后,还想事事、处处追上你们,了解你们,同时也想竭力把我们的经验和理智献给你们,做你们一支忠实的手杖。如果有一天你们感到这根手杖是个累赘的时候,我会销声匿迹,决不来绊你们的脚。”肺腑之言,舐犊之情,不经意间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掀开扉页那张照片,傅雷专注的给孩子写信的情景更平添一份感动,那份执着真挚的爱在心中挥之不去。

《 傅雷家书》读完了,而天下父母爱子之心是永远不变的。所以,珍惜与父母相处的每一分钟,用心感受父母的爱吧,这也是做为子女的最好报答。

篇40:高中读后感

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到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过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这是傅雷在给他儿子傅聪的信里说的一句话,当时读到这,还有些看不懂,就顺手做了下标记。当我看完全书是,再回到这里,我觉得这段话写得特别好,他要儿子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想,这是任何一个父亲想对自己孩子的期望!

记得看到这个书名时,觉得这无非是一个叫傅雷的父亲写信给他的儿子,信里说些家常话,然后唠叨几句话。但当我开始阅读时,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他同儿子一起探究音乐,将自己所经历的东西全部用信的方式传到孩子的心中。他设身处地地去预想孩子在道路上可能会遇见的困难以及各种各样的情景,然后为他铺好路,向他说明该如何去对待这一切。让孩子在真正遇见这些时,能够冷静、沉稳、游刃有余地去解决它们。

这是什么?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书;这也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苦心教导。傅雷是一位严格、严肃的父亲,而我的父亲也是如此。他不苟言笑,对我的教育更是严格。所以我一直认为他根本不爱我,但是这个暑假通过一件事,通过这本书,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些东西。

暑假开始,爸爸妈妈因为一些事情要回老家,而我因为补课只能待在杭州不能和他们一起走。那时,我正在看这本书,当时我还在想,我老爸会不会也这样做?但这个想法马上被我否决了。现在这个社会,打个电话不就好了,写什么信,再说,像老爸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这样做,早把我忘了吧!这是我第一次和爸爸妈妈分开,一个人好孤单,好无聊,很不习惯。当天晚上,我洗好澡趴在床上看《傅雷家书》,突然手机响了一下,那是信息铃声。我拿来一看,惊讶地发现是爸爸发来的。他在短信里询问了我的补课情况、作业情况、生活情况,然后还嘱咐了我一些生活细节,并且和我分享了他们在老家发生的事情。看完短信我好感动,然后立刻回了过去。但是却没有再次收到,我刚打算放下手机,手机来电了,是老妈打来的,我还确定了一下是不是老爸本人发的短信,老妈说,老爸一直很担心我,说我一个女生……

然后,每天晚上,老爸都会发短信来,老妈也会在短信后打电话来。而我也一直坚持着看这本书,边体会书中的爱,也体会着爸妈对我的爱。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切切的感受到了父爱、母爱。当然我也回忆着和老爸的点点滴滴。我发现并不是老爸不爱我,而是我从来没意识到。爸爸的爱被我的潜意识里的严格遮住了,所以我只看见了表面,从未认真地去体会这其中所蕴含的浓浓爱意。

记得三年级刚开始学英语时,这门课我一点也不懂。当时连26个英文字母都不能完整背出,更别说默写了。所以第一次默写我之对了10几个。回到家,老爸非常生气,让我抄十遍,然后让我背,他在旁边看着我,然后再到他那背,我背了一边又一遍,默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到第五遍时,完整、无错误地全部默出,用了两个多小时。从那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老爸根本不在乎我,只在乎学习,看重学习。而现在想来,那晚后的第二天又进行了一次默写,我全部默出,还被老师再全班表扬。从那次后,我的英语成绩也慢慢提升,也有了现在的成绩。而这一切不是因为那晚么?因为老爸对我的严格,让我有了让别人羡慕的成绩。难道不是因为爸爸么?

我想,以后我会学着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同学对我的爱、老师对我的爱;我想,以后我不仅只会看表面,更会体会其中所蕴含的深层意义;我想,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会给予我很大的帮助;我想,我会继续努力的!

篇41:高中读后感

“快写作业了,课外书可以等下再看的。”

“写完了作业就复习预习一下课本,都初三了,还让人不省心。”

“先来吃饭,吃完了再说。”

“……”外面阳光正好,微风不噪,可是妈妈又在唠叨,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在我耳边一直不停的嗡嗡地说,我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用一直不断的提醒我做这做那的。

而我伟大慈爱的母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唠嗑,她始终认为我是个小孩,什么都做不好。

我曾经尝试过去辩驳,但是只要我在那一尘不变的说话声中穿插了一句话,那么那种惹人厌烦的嗡嗡声就会变得更多。所以我果断的选择了噤声不讲话。

一般这样的独角戏会持续5分钟左右,然后我就有了大量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比如现在,我翻开了《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中作为父亲的傅雷用书信的方式告诉了傅聪自己对他的拳拳父爱,他深沉的父爱,如涓涓的细流一般滋润着每个看书孩子的内心。

为什么傅雷就能做得这么好?他懂傅聪的感受,他会循序渐进地表达出自己对傅聪的感想,让人看着心里舒畅。我羡慕傅聪,因为他拥有一个了解自己的父亲,那是多大的福分。傅雷讲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不像我的妈妈反复强调的只有那么几句。

心里又不免抱怨一番。但是当我看到傅雷在信中写道关于傅聪妈妈对傅聪的关心中,我好像看到了妈妈的影子。可能母亲永远做不到像父亲那般理智,她们会做的就只有不断殷切地提醒自己的孩子,她们不会说出什么特有哲理的话,但她们说的话平凡而又伟大。

岁月的河流缓缓地流淌,人们都喜欢坐在渡轮的前头,想去预料些未来的事情。我以前也是这其中的一员,然而现在我好像被《傅雷家书》,亦或者是被那几句短暂却深刻的话牵引着,我走向了船尾,细细品味着曾经发生过的那件小事。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喷嚏打个不停,脚像灌了铅一样,动都动不了。我的脑袋里好像就是一滩浆糊一样,好不容易回了家,看到床后立马倒下。

一阵铃声传来,但我丝毫不觉得悦耳,因为这意味着我需要再一次从温暖的床上爬起接电话。是妈妈的电话,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我说还没。

接着又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果不其然,她再一次唠嗑起来。

我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感冒罢了,然而她却不信。她说要给我送饭过来,我说犯不着,自己买点吃就行了。拗不过她,只好随她了。

接着睡觉。梦里好像梦到了妈妈送了碗面过来,她摸摸我的额头说什么温度还挺高的。然后就是她把我带到了医院,医生说要挂盐水。这一次是被惊醒的,但我却在桌子上看到了那碗面,和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面已经给你带来了,吃好早点睡,等我回来再带你去医院好好看看。”原本对于她给我带面我觉得并不大可能,因为她不会将自己宝贵的上班时间腾出来。

我吃着那碗面,一碗再普通不过的面,清清淡淡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别。我一口一口地吃着,感觉鼻子酸酸的,挺想哭。那是我生平头次将一碗面吃得这么干净。

一碗面中包含了多少的母爱。

妈妈回来以后,带我去了医院,是高烧,39.5度。配了一点药以后,回家了。幸好没有挂盐水。回家的路上,直到到家她一直在唠叨,但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厌烦的感觉,相反是满满的幸福感觉。最平淡的情,最真诚的意。

天下妈妈都唠叨,我的妈妈,傅聪的妈妈,但这些唠叨都是世界上最甜蜜的唠叨。我合上了书,走到正在打扫卫生的母亲身边,我将那句以前难以启齿的话说出了口:“妈妈,对不起。”

希望还不晚。我终于明白了你的良苦用心,曾经的偏激,胡闹和一意孤行暂且先都统统抛后,真的对不起。

篇42:高中读后感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我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无处不在。美,就在身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昆虫记》,走进大自然。

篇43:高中读后感

渐远﹒不必追

龙应台说,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亲人只有一次缘分,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而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而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要学会放手。

选择﹒不回头

龙应台说,选择,就像过了河的“卒”,或动或静,都不能回头。

人生如戏,却又有别于戏。冯小刚说,人生远比艺术来的深刻。我想,也许是源于生活的真实和不可重来。他没有预演的机会,不管你如何怯场,都得演到曲终人散,因为选择了便不能回头。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暴风雨,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渐老﹒ 别吝啬

龙应台说,“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

当父母日渐老去,不能自己穿上衣服,请你有耐性一点。还记得,还记得他们曾花费多长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哪一天,当父母一再重复唠叨,说着同样的事情,请不要打断他们,听他们说,在你小时候,也许他们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相同的故事,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有一天,你终会发现,即使父母有许多过错,却总想给你最好的;有一天,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你的头发也会在阳光下闪烁银光。当那天到来时,我们会不会想念他们呢?所以请不要吝啬你的爱,像他们待你一样待他们可好?哪一天,当他们的腿不听使唤的时候,请扶一把,像当初他们扶着你踏出人生的第一步。

相信﹒不相信

龙应台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二十岁之前相信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其实啊,相信与不相信又有什么呢?人生要学会边走边忘。拿得起是能力,放得下是智慧。舍看起来是给人的,实际是给自己。人生路上,应试着边走边看,边走边忘。

最后,有些相信变成了不相信,有些不相信的倒也信起来。也许这些改变来自于挫折,毕竟,人生路上不尽是歌舞升平。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母爱亲情的伟大。已成长的你,想没想过,生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了……

《目送》不仅写小一辈的故事,也写老一辈的故事。龙应台说,我掠开了雨湿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额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代又一代人,从最初的彼此依偎取暖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的愁怨与无奈要经历的太多太多。孩子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会在自己选择的那条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一路披荆斩棘,独自抵抗风雨。而老一辈人能做的,只是站在路的起点,目送孩子的背影。因为那是他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多泥泞多坎坷,也没有人能够替他到达终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44:高中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代表作,在她短暂的一生中,能创造出如此精彩的小说,实在是令人敬佩 。这部小说以“我”——洛克乌德先生在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经历为主线,其中夹杂了女管家丁恩对往事的大量回忆,是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小说从“我”来到呼啸山庄想要把画眉山庄租下来,但却受到了呼啸山庄人的冷漠、粗鲁的对待说起,“我”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就询问了“我”的女管家丁恩太太。她将往事和盘托出。这些内容也在书中占了相当多的篇幅。呼啸山庄的主人原是老欧肖,有儿子亨德莱.欧肖与女儿凯瑟琳。一天老欧肖捡回来一个弃婴,就是现在呼啸山庄的主人希斯克厉夫,他的产业还有画眉山庄。可在刚开始,两兄妹对他并不好,尤其是亨德莱,对他更是百般虐待。而凯瑟琳对希斯克厉夫则逐渐产生了好感。凯瑟琳逐渐爱上了画眉田庄的小少爷埃德加,可是凯瑟琳又不舍得希斯克厉夫,可她觉得希斯克厉夫太过粗鄙。希斯克厉夫知道后之后,就默默地离开了。亨德莱继承了呼啸山庄以后,对希斯克厉夫的态度也并没有好转。最后凯瑟琳与埃德加结了婚。

过了半年,希斯克厉夫回来了。他是为复仇而来,他打破了本该有的宁静。他想要疯狂的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他利用亨德莱的堕落,用赌钱的方式赢得了呼啸山庄。又利用画眉田庄的伊莎蓓拉对他的感情,继承了画眉田庄的一部分。又在埃德加与凯瑟琳双双去世之后,吞并了画眉山庄。希斯克厉夫的心很冷漠、很黑暗。他不仅对那些伤害过他的人残忍,还利用他的体弱多病的儿子与凯瑟琳女儿凯茜的感情,从而达到占有画眉山庄的目的。后来他的儿子林敦死了,可是希斯克厉夫并没有悲伤,他只是将儿子当作了一种使他达到目的的工具。他是多么的严酷、多么的冷漠无情啊!这也反映了他在童年时受到的毒害极深。慢慢地,亨德莱的儿子哈里顿与凯茜相爱了。而希斯克厉夫此时也许是累了,也可能是忏悔了。他无时无刻不想念凯瑟琳。他开始绝食并将自己锁在房间内。过了几天,仆人才发现他死在了床上,面容热切而激动。我相信,在他临死的一瞬,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他死后被埋葬在凯瑟琳的墓碑旁。凯瑟琳墓碑的另一旁是她的丈夫——埃德加·林敦。这三个人就在一片宁静的绿地下长眠。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由于爱被无情的摧残,变得冷酷无情、心狠手辣。他的报复给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两户人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在年轻的一代哈里顿·欧肖与凯瑟琳·林敦之间,又建立了真挚的爱情,冷酷麻木的人性得到了复苏。恨永远消灭不了爱,爱比恨更有力量!

书中让我感到最震撼的是希斯克厉夫。他作为弃婴被带到呼啸山庄,可是却受到了万般折磨。可是他在一开始也只是百般顺从,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但一颗仇恨的种子已经悄然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他离开呼啸山庄之后历经磨难,再回来时已是很成熟。他在两个家庭之间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完全破坏了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宁静,达到了复仇的目的。可这样他是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快乐的。我觉得希斯克厉夫既可怜又可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由于童年时的阴暗,爱情的挫败,家庭的不公早已使他的心变得冷酷无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并没有选择宽容,选择忘记,而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这也告诉我们,一定要拥有一颗豁达的内心,待人接物要友善。

篇45:高中读后感

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篇46:高中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熟悉的旋律在耳畔回响时,《城南旧事》的故事浮现在眼前,那纯真的童心和那淡淡的美丽哀愁,浸润着人的心灵。读《城南旧事》,几多感慨浮现心头……

读《城南旧事》,总是被它所展示的老北京风情所深深的吸引,静谧的四合院充满了悠闲的时光,胡同中悠扬的叫卖声总是让人魂牵梦萦,西交民巷大街的驴打滚儿让人回味无穷,天桥的喧嚣热闹让人流连忘返,还有保姆口中低徊婉转的童谣不知唤醒了谁的梦……老北京的一切,缤纷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如一股温馨的风扑面而来,唤醒了多少人的回忆,又勾起了几多人的乡愁。这是作家林海音儿时的北京南城,也是属于那个时代独有的老北京风情。《城南旧事》中最打动人的还是老北京人与人之间的温存、和善,还有那不疾不徐的日子。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抓住了那个时代的感觉,抓住了读者的心。

读《城南旧事》,更为它里面的人物深深的打动。这本书里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秀贞的执着与不幸,妞儿的纯真与坎坷命运,兰姨娘的不屈抗争和对幸福的大胆追求,处处透露着人生的力量,催人在感慨唏嘘的同时不断奋进。

在《城南旧事》里,英子那颗金子般纯真的童心散发着最迷人的光彩。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镜重圆,英子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在目送母女俩离去的那一天,寻人期间一直忍病不语的英子终于病倒了……是一颗童年的善心促使英子抱着病痛寻找秀贞的女儿;英子的善良最终使得秀贞母女俩奇迹般似的破镜重圆。英子的善良创造出了这样的奇迹。虽然故事的结局让人唏嘘不已,但是那颗善良的心熠熠生辉。搬家后遇到为了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偷东西的“偷儿”,善良的英子与其交为朋友,并和他约下了“一起看海去”的美丽约定,目睹“偷儿”被警察局抓走,英子非常难过,在英子的世界,没有绝对的坏人,她始终用一颗平等纯真的心去看待周围的所有人,用自己的爱去关爱他人,而这一切,正是当今社会所最为缺失的东西。愿她善良的心在温暖那个时代的同事,能够给今天的人们带来光亮。

在《城南旧事》里,冬阳里的骆驼队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最终消失在灿烂的夕阳里。而秀贞和妞儿最终没能摆脱命运的车轮,“偷儿”也只能无奈的被警察带走,兰姨娘最终也跟着德先叔远走他乡,爸爸的花儿落了,他的爱也一并带走了。所有的人和事都最终被改变,浸润在英子的童年里哀愁慢慢润开,最终化作一缕坚强深埋心底。

我们何其有幸,生活在这样幸福的时代,比英子少了那么多的别离与无奈。我们何其有幸,能够拜读到《城南旧事》,冬阳里的骆驼铃声将永远回响在我们的生命里,浸润我们的一生。

篇47:高中读后感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至躲到你的怀里。”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依恋。母亲,在我们心中是唯一的避难所。“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母亲一生为我们操劳,不思汲取母亲的恩情,我们无以回报!大千世界最平凡的是母亲,最伟大的确实母爱。母亲毫无保留的奉献了自己的一生。而我们呢?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感恩母亲,回报母爱!

母爱,平凡的伟大的爱。如果要说与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咏颂了,一切萌芽新生事物的珍爱: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弱草啊,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

儿童是最纯真的,因而也是最伟大的;草儿是弱小的,却装点了焕荣的世界。纯真的童心,新生的事物,不正表现出人世间的真善美吗?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不正是在黑暗中渴望光明的人们所追求的吗?

看到这儿我不禁回忆起小时候的所作所为,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确实,我们小时侯做的事是稚嫩不堪,然而每一个事情却没有谎言的背后,没有勾心斗角,更没有一丝恶意。童言最无忌,童心最美丽。

在小草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描写自然之美的同时,也表现出她不同于他人的审美观:“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足以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

不施浓墨重彩,没有人为的装饰与渲染,只用清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真正的人生,有意义的人生莫非如此!崇尚自然美观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短短的诗经当中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之所以宝贵是因为生命有意义,是“爱的哲学”!如果人们都能以诚相见,以爱相溶,社会的丑恶就会消解,人生就会变得美好!

但是,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的理想是否真正实现。这种思想上的矛盾常使我们烦闷:

“智慧的女儿!向前迎住罢,烦闷来了要败坏你永久的工程。”

这是对生活的理解,他是黑暗社会现实和新与旧的斗争中,“深谷里的小花”所发出的叹为。但是,叹为归叹为,他仍能勇敢的“向前迎住”与“不懈的情绪”表现自己的真。

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表现出真正的一面,收拢起自己的虚伪,其实世界很美丽。

用平凡的眼睛看世界,其实世界就是一幅画,一副轻描淡写的画!

篇48:高中读后感

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

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

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

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

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