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
一直以来,我觉得比起微博,微信更为可怕得多。
在现在这个见面说了没几句,就会热络地说“你有微信吗”的世界,交换微信都成了一个基本礼节。有时候哪怕你不想,但是对方只要有了手机号,加你的微信易如反掌,那么你是接受还是不接受呢?
我妈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她不喜欢别人在微信朋友圈里面老是转发链接,有一次她很抓狂地指着一个人的朋友圈对我说:“这个人的人生中就没有一点自己想说的话吗?”
我想了一会儿,对我妈说:“也许不是别人没话要说,只是觉得不合适说。”
以前刚开始用人人和微博的时候,一有不开心就会发上来。上课太困要发,作业太多要发,半夜复习还要问一句有人在吗?不久前翻看了一下所有的微博,才发现自己原来发了好多现在看起来都很蠢的话,转发了无数矫情的言论。以前觉得非说出来不可的事情,现在觉得也就那样。
再也看不到有人会发状态抱怨说和男友吵架,质疑对方是不是真的爱自己;也不会有人说一些生活里遇到的尴尬事,或是轻易地表达自己的愤怒。目之所及,毕业以后,朋友圈的味道就变了。留学的小伙伴们做起了代购,进了银行的小伙伴开始每天发哪个产品的利率高,去他们银行存钱怎么划算,贷款怎么便宜。进了外企的每天都是“满满正能量——Fighting”或是“品牌新闻”,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例如做回归身心、做养颜护肤的,那就是每天都在刷屏的节奏了,宣传自家的产品有多好,让人起死回生、返老还童,也不知道他们自己会不会相信。
除了工作以外,就是“今天去哪里吃饭了好幸福”、“今天去哪里度假了好开心”,最差的也是“今天要做一个有收获的人”,到处都是一片虚假繁荣,大家开始只po开心的事情,那么不开心的事情呢?
人长大了之后,朋友圈就再也不是只有朋友了,长大了,就算再难过,也不会共享情绪了。
那些一往无前的“我有话要说”,通通变成了“今天我很好”,倒像是那夕阳下的奔跑,是我逝去的青春。
以前那个会抱着我哭的唐再也不见了。会飞奔到我寝室和我挤一张床的唐消失了。她没有了情绪化。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些怀念那时候的她。许是我也并不愿意承认,在毕业之后我们不再那么亲密无间,由于工作的原因我们很少见面,大多就是在朋友圈里互相留个言。
唐,这是成熟了吧。
第一章莽莽苗疆,离京城有数千里远。这儿野林蓊郁,山绿水青,大地浩瀚无爆蕴涵着原始活力,与京城的华丽精致截然不同。莽林边缘,有个地方,名为虎门口。从数十年前,陆续有中原人士来此开垦,聚市为镇,聚镇为城,跟苗人交易、相处、通婚,久而久之,虎门口已成了苗疆最大的商城。虎门口占地辽阔,整座城以石板筑成,在苍郁莽林中,如同一座堡垒,城内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一队人马,远从京城而来,风尘仆仆的来到虎门口。这儿虽然地处苗疆,但不少中原商人,均不远千里,来此采买商品,脑筋动得快的汉人,便在这里盖了客栈,往来的商旅,大多在此落脚。为首的男人骑着一匹高壮的栗马,身穿暗青色衣裳,看得出是上好的材质。“五姑娘,到了”走到马车前,恭敬的说道。沈默。车厢内一片寂静,无人回应。男人皱眉,再度出声。“五姑娘。”还是沈默。随行的仆人走到车窗外,低低喊了几声,仍是听不见回音。“呃,石总管,我想,大概连日舟车劳顿,五姑娘太累了!所以这会儿睡着了。”人们声说邋.看着车厢上的软帘!却没胆子去掀。男人挑眉,扯起嘴角,而后伸出双手,托住车厢的两角。接着,他气运双臂,庞大的车厢,彷佛毫无重量般,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啊!石冈,发生什么事?”车厢内传来惊叫,软帘中钻出一颗小脑袋,钱贝贝满脸睡眼惺忪,与周公的棋局,硬是被打断。石冈搁下车厢,一脸从容。“没事。”“但是,刚刚车子晃个不停呢!”她又困又迷惑,低头看看车厢,再看看面无表情的石冈。怪了,刚刚真的晃得好厉害!“五姑娘大概是作了噩梦。”“是吗?”钱贝贝困惑的说道。“车内肯定睡得不舒服,不如等到入了客栈,您再好好休息。”石冈提议。“喔,到了吗?”她坐在车厢口,慵懒的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稍微梳拢如云秀发后,才轻盈的跃下地。“是的,已经到了虎门口。”他恭敬的说道,走在前方,替钱贝贝开路,一双内敛的眸子,不忘留意四下状况。掌柜眼尖,从那几匹千里名驹、精致华美的马车,立刻猜出这些人肯定来头不小。他火速上前,还吩咐伙计,将马匹跟马车都安顿妥当。“客倌,是住店吗?”他热络的说道,视线一转到钱贝贝身上,灵活的舌头瞬间打了结。不只是他,就连客栈里的人们,瞧见门口那花容月貌的美人儿时,也像被勾了魂似的,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吵杂的客栈,陷入一阵寂静。苗疆偏僻,不常有汉族的年轻女子走动,而钱贝贝的美貌,更是走到哪儿,都会引起骚动。她窈窕娇小.穿箸一件及地的鹅黄色斗篷,领口的白狐圈,圈箸那张精致的小脸蛋。因为先前的小睡,秀发微乱,添了一丝娇佣。水汪汪的眼儿、红润的唇,那五官不但美丽,还有着三分甜美、七分慧黠,让人只瞧上一眼,三魂七魄就全飞了。石冈还没回答,身后就传来清脆的叫唤,下了指示。“先用餐吧,我饿了。”她说道,伸出白嫩的双手,遮在红润的唇上,懒懒的打了个呵欠。对自个儿容貌引起的震撼,她早已习宫也不顾众人的注视,迳自挑了张乾净的桌子坐下。石冈没有作声,在钱贝贝后头站定,像尊门神似的杵着。掌柜不敢怠慢,连忙吩咐上菜。没一会见功夫,好酒好菜已摆了满满一桌。“石冈。”她唤道。“在。”“坐下。”她还替他拿了双筷子,搁在桌上。“五姑娘,尊卑有分。”石冈淡淡的说道。他当了钱府数年管家,一向条理分明。她翻了翻白眼,又拿了两个杯子,分别摆好。“这不是家里,没那么多规矩。再说,我可不要一个人用膳,怪闷的。”“不行。”钱贝贝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的补上一句。“这是命令。”软的不行,她只能来硬的。石冈的下颚微微一抽,这回,他不再吭声,总算在她面前坐下。他有足够的经验!知道钱家的女人有多固执,一旦下了决定,就难以更改。“瞧,这不是很好吗?两个人一块儿吃饭,比我一个人坐着吃,你站着看好多了。”她弯起红唇,露出个颠倒众生的笑容,满意的举起竹筷,品尝着不同於京城的苗疆菜肴。那双水汪汪的眼儿也没闲着,她睁大了眼瞧回去,没有半点羞怯。反倒是那些男人,无法迎视如此清澈的眸子,心跳加速,立刻就转开视线。偏偏,有一双眼睛,跟其他人不同。那道目光格外凌厉,满蕴着冷静疏离,默默打量着,却有着无比强大的存在感,令她觉得如坐针毡。钱贝贝转过头去,看见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一身猎户打扮,独自坐在角落,桌前只摆着简单的酒菜.一把老旧的猎刀,搁在桌上。在桌脚下,有着数张兽皮,以及两、三条肉乾。这男人无疑是最矫健的猎户,光看他脚边的收获,就能知道,他的狩猎技术有多高明。他的表情冷硬严酷,黑眸里的光芒却格外锐利,充满野性的活力。那双黝暗的黑眸,非但看不出任何情绪,甚至深幽得难以看穿——啊,就是他在瞧她吗?贝贝的注视,没让他转开视线。他放肆的打量着,幽暗的眸子略略一眯。“五姑娘,请别四处张望。”石冈的声音响起。小脑袋转了回来,粉脸还有些微红。“为什么?”她漫不经心的问,还惦记着那双黑眸、那个男人——“为了你的安全。”贝贝蹙起弯弯的眉,总算收回视犀瞪着石冈的脸直瞧。“我知道你抛下新婚娇妻,千里迢迢,陪我从京城到了这儿找药材,心里肯定不好受,但也不用老是绷着脸啊!”“属下没有。”他静静的否认。“还说没有,对着你这张脸,连饭菜都变得不好吃了。”“五姑娘可以别看。”石冈简单说道,低头用餐。是啊,她也想不看啊!粉脸上挤出笑容,心里却咕哝个不停,抱怨大姊,派了这个闷葫芦来。唉!她早就该知道了,大姊扔下来的差事,肯定不轻松。贝贝在钱家排行第五,从小精通药理,专於耆黄之术,大姊让她经营药材生意,在京城的东市大街上,开了间“乾坤堂”。“乾坤堂”,卖的是壮阳药。这类药,不论古今中外,都令人趋之若骛。握有独门秘方宅几年内必成钜富。大姊就是看出这一点,才辟了这间“乾坤堂”。如花似玉的闺女,经营这种生意,的确有些匪夷所思,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自然也能使活人闭嘴。当白花花的银子,如流水般往“乾坤堂”滚来,那些闲言闲语,没多久全成了羡慕的叹息。只是,几个月前,东市的另一条街上,开了间“安平堂”。京城内传言,这间新药坊的秘方,效果惊人。而后,病人们弃她而去,银子也就像长了脚,全跑进了那家药坊老板的口袋里。大姊为了这件事,把她唤进珍珠阁。简单的假代一番后,将地扔出家门,说是苗人善用奇药,她得走一趟苗疆,找出能致富的药方,否则不许回京城。呜呜,怎么办?大姊可是说到做到,要是找不着好药方,难道就一辈子困在这儿?别的不说,石冈才刚新婚,她总不能连累他,让新娘子在京城里守活寡吧!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对这位脸色难看、却仍尽忠职守的总管,浮现了那么一丁点歉意。“来来来,开心些,我让你喝喝我的药酒。”她撩开鹅黄色的斗篷,拿起腰间一个精致的皮质小酒囊,拔开酒塞,室内立刻弥漫着浓浓酒香,就连好几桌外的酒客,都情不自禁的深吸一口气。“属下不喝酒。”“这可是我的独门药酒呢!”她瞪大眼睛。这这么不识货?!在京城里,她钱贝贝的药酒,旁人就算花上万两银子,都未必能沾上一口。如今,她不但免费奉送,还亲自斟酒,而他竟板着脸说不要?刚刚浮现的歉意,立刻消失得一乾二净!“属下不喝酒。”“不喝就不喝。”她喃喃说道,有些扫兴,伸手把那杯药酒端回来,倒进占自个儿的小嘴里,免得糟蹋了。红嫩的小嘴衔着杯缘,清澈的眼儿,却忍不住又往角落飘了过去。那个男人还坐在那儿,视线没有移开。他还在看着她,神态傲然.眼神肆无忌惮——她搁下酒杯,粉脸蓦然嫣红。怪了,药酒是她平日就喝惯的,怎么这会儿,竟会觉得心口又热又烫?!这回,石冈注意到了。“五姑娘?”他唤道,看出她神态有异。贝贝的脸儿更红,视线盯着桌面,像是突然对茶杯起了莫大的兴趣。“唔,没有,呃,我、我只是在看他们的穿着,又是刺绣,又是蓝染的,好特别呢!”她胡乱编了个谎言搪塞。掌柜正好走过来,以为她真的感兴趣,连忙热心的解释。“姑娘,他们不是汉人,是苗人。”“在这虎门口里,汉苗两族能杂居?”石冈问道。“是的。”掌柜点头。“相安无事吗?”掌柜再度点头。“当然。”石冈挑眉,有些诧异。“这倒难得。两族相处,通常都是争端不断,先前不是听说,西北方面,汉人屯垦区,出了屠杀血案吗?”“这里不同。”贝贝眨着双眸,倒是真的被勾起了兴趣。“怎么个不同?”“因为我们这儿有蛊王。”掌柜一脸骄傲。“蛊王?”“他是苗族的领袖,是他订下规矩后,汉苗才能安然共处。就连这座虎门口,都是他监督建造的。”啊,这么说起来,在此地统驭汉苗两族的,就是那个被称做蛊王的男人?那么,这位蛊王,该是对苗疆的一切,都了若指掌的吧?要是有了他的帮助,这趟苗疆之行,说不定能尽快结束。她一面思索着,一面转头,再度往角落看去。桌边空无一人,空留着酒杯与小菜,高大的猎户,已失去踪影。只是,少了那肆无忌惮的注视,她没有较为自在,反倒心中一紧,有些怅然,几乎就想冲出客栈,追探那人的行踪——贝贝咬咬唇,强迫自个儿不再去想那高大的男人。她举起小手,托着下颚,清澈的眼儿看向掌柜,问起正事。“你说的那位蛊王,也在这城里?”她问道。“不,蛊王的住处,离这儿有好几天的路程,要不是有他的首肯,寻常汉人别说到不了,根本找都找不着。”关於这点,她早就耳传过,苗疆地域辽阔,汉人接触的部分,只是苗疆的边缘。绝大多数的苗人,是躲在山林之中,甚少跟汉人来往。只是她没有想到,拥有苗疆最大权势的男人,竟也藏身在深山里。贝贝若有所思的点头,从腰间拿出一锭金子,赏给掌柜。掌柜捧过金子,笑得合不拢嘴,解说得更是卖力。“蛊王不只掌管汉苗两族,那些苗人还说,他百毒不侵,就连山中的走兽,都得听他号令。此外,他的手中,还有着圣药。”看在赏金的分卜,他连自个儿的祖谱都肯背出来。一听见那个“药”字,贝贝的双眼瞬间亮了起来,连忙往前倾身。“仔细说说,那圣药是用於何处?”掌柜猛点头,不敢有所保留。“一出人们说,那圣药是天下毒物的克星,沾过圣药的人.从此不怕任何毒物。”“真有道么神奇?”贝贝挑眉。掌柜点头如捣蒜,差点没扭了颈子。“姑娘,您出去问问,在苗疆,可没人会质疑蛊王的能耐。”“那么,这座城里,谁用过他手中的圣药?”她问道,想从病人处下手,探探那圣药到底有多神奇。只是,这回掌柜的脑袋改了方向,开始左右摇摆。“这倒没有。”贝贝瞪大眼睛。“既然没人用过,又怎能知道他的药管用?”“那势王家传的秘药,从不传给外人的。再说,见都见不着他了,要怎么跟他讨圣药?”掌柜说道,满脸敬意。不难看出,在他心目中,蛊王的地位有多崇高。她挥挥手,要掌柜退下,低头想了.会儿,心里立刻有了主意,那张小脸看着石冈,满是兴奋的开口。“我想——”石冈搁下筷子,回答得极快、极从容。“不行!”“我是说——”“不行!”“我——”“不行就是不行。”“找都还没说话呢!”“五姑娘肯定是想入山去,亲自去见蛊王,问问那圣药是否真有那么神奇。”“对!”她眼儿发亮,像两颗星星。“那么,属下也回答了。”石冈极为缓慢、肯定的重复。“不行!”可恶!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摆在桌上,威胁的盯着他。“你难忘了,我这趟来,就是为了找药方的。”“属下的职责,是保护五姑娘的安全。”他不肯让步。“你不想见老婆了?”石冈的下颚抽动了一下。她露出微笑,乘胜追击。“你想想,只要我能顺利找到蛊王,拿到好药方,咱们就能立刻回京城去。”她笑得十分甜美。餐桌上一阵沈寂。半晌后,石冈抬起头来,表情恢复平静。“请五姑娘尽早休息,明日起,我们还要在城内寻找药方。”他特别强调了“城内”两字。该死,这个,脑袋怎么硬得像石头!?贝贝火冒三丈,几乎想用银子将他砸出去。只是,山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她没有傻到跟他硬碰硬。她压下怒气,没跟他争论,反倒慢慢拿起筷子,端起木碗,用最优雅的姿态用餐,接着转身上楼休憩。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有了决定。贝贝决定开溜!第二章月黑风脯她迷路了。贝贝在客栈里留了信,分别给石冈跟大姊,说明她要自个儿去找药方,而石冈则可以卸下职务,滚回京城去陪妻子。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她算计好了一切,却没料到,入夜之后,山林里伸手不见五指,就连乌鸦,只怕也会飞去撞树。才闯入山林没半个时辰,她就摸不清方向了。掌柜肯定是糊涂了,这儿“路”?触目所及,只有恶鬼般张牙舞爪的高人树木,以及几尺高的野草,连像样点的小径都没有。“可恶,那个掌柜明明说了,那些苗人,都是走这条路去见蛊王的。”她嘴上抱怨着,伸出小绣鞋,尝试性的踏踏前方的杂草。“难道给人们都会轻功,只在树上飞来飞去,所以山林里才不需辟路吗?”她摸黑前进,嘴上嘀咕个不停,却不敢大意。夜色更浓,月光露脸。崎岖的道路、冰冷的露水,严重消耗她的体力,她额占自汗,四肢却逐渐觉得冰冷。“呼,不、不行了我走不动了——”她爬到一处小空地上,翻身仰躺,对着夜空喘气。夜阑人静,山林里只有累极的喘息声,贝贝的小手摸索到腰间,拿起随身的小酒囊,凑到嘴边灌了几口。美酒里浸泡了无数良药,藉着酒气,在她体内循环,即刻提供温暖。她深吸一口气,调匀气息,考虑是该继续前进,还是就近找个地方休息。只是,这会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她该上哪里休息?难道找个山洞,跟洞里安眠的黑熊老兄挤一晚吗?只怕没等到天亮,黑熊已经把她吞了!呜呜,她好想念京城,好想念暖暖的被窝——“嘶——”某种声音,轻轻响起,贝贝全身冻结。那是动物的呼吸声,很低很低,却杀气腾腾,令人寒毛直竖。她竖起耳朵,躺在原地动也不动,全身冷汗直流,很期待是自个儿听错了。一双野兽的眼睛,在草丛里发着绿光,静静看着她。贝贝在咽口水,眨着双眼!不敢转移视线。呃,不会吧?那不会是——一声长长的嗥叫,惊破岑寂。狼!它伏低身子,还露出尖锐的撩牙,一看也知道,它正期待啃了她当消夜。“该死!”贝贝低喊道,小手往靴子一摸,抽出随身的匕首,双膝一屈,灵巧的跳离原地。野狼发出低咆,绕着她打转,考虑着该何时扑过来。她持着匕首,跟它僵持不下,冷汗不断的冒出额头。老天,这匹狼好庞大,她手里的匕首,纵然十分锋利,杀伤力恐怕也比不上它的獠牙。贝贝咬着下唇,不敢放松戒备,黑眸转啊转,想找个路子,看看能否开溜逃命。她练过武,身子比寻常女子强健,逃命的速度,自然也快上一些。只是,她不太确定,自个儿能否跑嬴这匹狼。一人一狼,绕着空地打转,僵持不下。片刻之后,野狼的前爪在地上一按,身子向前倾,蓄势待发,就准备扑上前来倏地,的咆哮声震动旷野。那声音太过,分不出是从哪里发出的,整座山林,都被那声巨响撼动,无数野兽飞鸟,惊跳奔赚掀起一阵骚动。那匹野狼也为之一惊,瞬间收回双爪与獠牙,不敢动作,却仍不肯离开,依依不舍的看着贝贝这块嫩内。又是一声巨咆,靠得更近,气势也更为震撼,贝贝本能的捣住耳朵,只觉得整个人摇摇晃晃,像是要被那声咆哮轰得飞出去。那是什么?是更可怕的野兽吗?竟然只凭吼叫,就能让人心惊胆战。原本不怀好意的恶狼,再也不敢久留,脖子一缩,夹着尾巴溜了。“喂、喂,别扔下我!”贝贝嚷道,迈开双腿,摸黑追上去口那声咆哮太过吓人,她宁可跟那匹狼相处,也不愿意独自留在原处。但是跑没两步,前方的草丛,瞬间被强大的力量压倒,庞大的人影,无声无息的窜出,挡住她的去路。是人?!“呃,是石冈吗?”她小声的问道。没反应。“请问,你是哪位?”她又问。还是没反应。黑暗之中,那人的双眸比野狼更明亮。“唔,不说吗?不说就算了,那,嗯,呃,那我走了。”她瞪着那黑影,红嫩的小嘴胡乱说着,心里却有些发毛。这荒山野岭,怎么会有人呢?再说,这诡异得很,步履无声,武功底子极为深厚,好得吓人,比野狼还要敏捷。先前那声吼叫,十之八九,就是他喊出的。呃,他是人吧?该不会是山魍那类的玩意儿——她走进草丛里,绕了个大圈圈,想要避开他,双眼还不忘往下瞄,想看看他有没有双脚。还好还好.他有脚呢!倏地,眼前一黑,那人身形一闪,又挡住她的去处。那人长发技散,双肩宽阔,高大得不可思议。他低垂着头,深幽的黑眸,打量着身下气呼呼的少女。“对不起,我要过去。”她蹙起眉头,转了个方向,迈开小绣鞋前进,心里有些不高兴了。走没两步,男人小山似高壮的身躯,又在面前冒了出来,她惊险的收住脚步,差点没撞上去。“让开!”她仰起头,月光下出现一张愤怒的小脸,龇牙咧嘴的喊叫,双眸亮晶晶的。他不动如山,挑起浓眉,黑眸中闪过诧异。“喂,你听见没有?”她愤怒的娇叱着,双手插腰,怒瞪着他。“我警告你,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你要是识相,就闪远一些,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放过你!”她虚张声势,搬出钱府的名号,期待能吓倒对方。可惜,这人不买帐,还是杵在前头,动也不动。含想她家里钱财万贯,天下闻名,任何人听见,都是快快跪下磕头,生怕得罪了,哪里还会不知死活的挡在她前头?!这没反应,莫非是见识不足,还是出娘胎时,忘了带双耳朵?用说的没效果,她决定亮刀子。“本姑娘要你让路,你是没听见吗?”她握起匕首就往前挥,想要吓退对方。那人反而逼上前来,行动有如鬼魅,没发出半点声息。他单手一劈,就敲中她的手腕,挥舞到他面前的匕首,瞬间被打掉。“啊!”好痛!火辣辣的疼痛,从手腕处往上窜,她疼得全身无力,整个人一软,只能跪倒在地上。该死!她的武功不弱,要撂倒一个大男人,可是轻而易举的.哪里知道,这个只凭一招半式,就摆平了她,这可大大伤了她的自尊啊!“喂,你——”他又出手了!黑暗中眸光一闪,那人抬起手,伸出一指,轻点她的肩膀。强大的内劲猛然传来,贝贝发出惨叫,整个人被震开,像个破娃娃般摔进草丛里,连匕首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你这个王八蛋,竟敢——”沈重的力量压上手腕,她呼吸一窒,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能眯起双眼,努力想看清这的长相。那个人不知何时,已经走到她身爆背着月光,双脚踩住她的手腕,居高临下的俯视,一双黑眸在夜里绽放奇异的光亮。她认得那双眼睛。她用尽自制,很努力的转开视犀在心中喝令自个儿,绝不可以再盯着他的裸胸流口水。“呃,咳、呃,那个,这位蛮子大哥,你知道蛊王吗?”她仰起小脑袋,看着那张严酷的俊脸。黑眸一闪,薄唇却仍紧抿着。“我想去见蛊王,但是这会儿迷路了,你认得路吗?”她充满希望的问道。他没吭声。“你要是认得的话,就替我带路,如何?我不会亏待你的。”贝贝从怀里摸出两锭亮晃晃的金子,送到他面前。“替我带路,这两锭金子就是你的了。”没反应。黑眸从她期待的小脸,挪到金子上头。“你不认得金子吗?”贝贝问道,头一次遇上有金银在前,还没半点反应的人。啊,难道苗疆生活刻苦,这男人连金子都没见过?同情心油然而生,她主动上前,拉开他腰间的猎袋!将金子扔了进去。“来,这金子你留下,很有用处的。记得收好,别让人瞧见了,会被抢。”她自顾自的说道,还替他把猎袋绑好,免得里头的金子滚出来。软馥的身子接近时,高大的身躯有片刻僵硬,随即恢复正常。“你怎么不说话?”她抬起小脑袋,这会儿才发现,他从头到尾沈默着,就这么看着她,连一声都没吭。不祥的预感,在她心头冒出芽苗。呃,不会吧,她不会这么倒楣,遇上一个不懂汉语的苗人吧?“喂!”贝贝又喊了一声。黑眸望着她,毫无波澜。“你懂汉语吗?”他一言不发。“你、懂、汉、语、吗?”她不死心,声量愈来愈脯惊飞里不知名的鸟儿。他还是没反应,反倒是高声说话的她,猛地住了口。“该死,他不懂汉语,我喊得再大声都没用啊!”她喃喃说道,偏着小脑袋,在原地转圈圈,努力思索着,可有法子能跟他沟通。嗯,用说的不行,那么,改用比划的如何?她正在考虑,该用何种肢体语言,让身旁的大个儿理解,他已经转过身,自顾自的往黑暗中走去,完全不理会她。四周黑漆漆的,好不容易有个人作伴,她哪里能放过?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她往前奔去,软软的小手,在宽阔的背上摸啊摸,总算摸到他的手臂,嫩如春葱的指,立刻滑入他的大掌里。“喂,别扔下我啊!”她小声的说这,靠在他身后,坚决不肯被扔下。男人停下脚步,神色古怪,黑眸从两人交握的手,挪移到她的小脸上。她尴尬的露出笑容,握得更紧,怕他甩开。“呃!这儿好黑,你的手,嗯——借我握一下”她愈说愈小声,明知他听不懂,却仍努力解释。在京城里,她不但是富贵人家出身,还是个未出嫁的姑娘,可不会随便握男人的手。但是眼前情况特殊,不握着他的手,说不定就会被扔下,她也只能抛开女子的矜持,先赖定他要紧。再说,他的手好大、好温暖呢!温暖乾燥的感觉,让她舒服的吁了一口气,完全没注意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火苗。“好了,这样握着就好了。”她推推他的手,仰头露出无辜的笑容,示意他可以前进。“你去哪儿,我就跟着你去哪儿。”无论去哪里都好,只要别把她扔在原地就行了。男人瞪着她的小脑袋看了一会儿,才又迈开步伐往前走去。他没有拨开她的手。两人很快的走出山林,野草之中,出现了一条崎岖的小径。又走了一会儿,黑暗的树林间,透出一线温暖火光。“啊,山洞!”贝贝喊了出来,几乎要喜极而泣。太好了,今晚有地方可以睡觉,起码不用窝在树林里喂蚊子了!陡峭的山壁下,有着一个山洞。洞内铺着几块兽皮,生了一堆火,灿烂的火光,让洞内看来温暖无比。男人松开两人交握的手,走入洞内,拿起木柴扔进火堆。贝贝注意到,兽皮上还放着一柄猎刀,那是先前在客栈时,搁在他手边的。她在火边蹲下,伸出双手烘烤着。“这山洞是你发现的吗?”她问道,自动自发的窝坐在兽皮上。这个山洞很简陋,不像是住所,倒像是临时的休憩处。他没说话,只是瞄了她一眼,把更多木柴丢进火里。火焰跳跃,把他黝暗的双眸映照得更加闪亮。“对喔,我差点忘了,你不懂汉语。”她伸手敲敲自个儿的脑袋!扮了个鬼脸,觉得有些糗。虽然他不懂汉语,但是不知为什么,她就是很想跟他说话,就算说些无关紧要的事也好。唉啊,他会不会以为,汉族女子都像她这么聒噪?她低头反省了半晌,小脑袋又抬起来,伸出食指,指着自个儿的鼻尖,做起自我介绍。“就算你不懂汉语,但总得记住我的名字。”她像教导小孩子般,缓慢的翕动红唇,口齿清晰的教导着。“来,跟着我念:贝——贝——”他瞧都没瞧她一眼。太过分了!她从小娇生惯养,一呼百诺,可不曾被人忽略过,哪里咽得下这口气。拒绝服输的固执性子,在此刻抬了头!娇小的身子,再接再厉的爬回他面前。嫩如春葱的食指,先戳戮他宽阔的裸胸,夺取注意力。“喂,看看我啊!”她挥挥手,接着攀住他强壮的颈子.硬是往下拉。黑眸中闪过诧异,没有想到,这娇小的汉族女子,竟如此胆大妄为。“贝贝!”她还在教着,一字一字的说道。嫩嫩的唇,跟严酷的俊脸靠得好近,甜甜暖暖的呼吸,吹拂过他的颈项,让黑眸的光芒转为深浓——贝贝一脸期待,挂在他脖子上,美丽的双眸眨啊眨。怪了,她念得不够清楚吗?怎么他还是像蚌壳一样,紧闭着唇?要不是先前听过他咆哮,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个哑巴。“你还是不会念吗?”她溜了下来!没有发觉,刚好落在他怀里。的小手,握起宽厚的大掌,搁在自个儿的小脸旁,碎碎念着。“我的名字是贝贝,是爹爹照着排行取的名字,在我家里头,几位姊姊的名字是金银珠宝……”他抽回手,迳自离开,选了张最大的兽皮躺下,那双锐利的黑眸,也闭了起来,完全不理她。唔,看来,这个男人对她的名字没兴趣。贝贝抓着身下的兽皮,伸长粉颈,小声的发问。“喂,你要睡了吗?”没回答。她自讨没趣的摸摸鼻子,脱下披风充当棉被,把自个儿包得像只蓑衣虫似的,只露出一颗小脑袋,接着躺回兽皮上,选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过了一会儿,她又抬起头来,包着棉被,悄悄蠕动过来,凑近他的耳边。“喂,这儿不会有熊吧?”她左看看右看看,有点担心呢!这一次,健硕的男人翻过身去,面对山壁。得不到反应,贝贝嘟着红唇,嘟囔的窝回兽皮上。隔着火堆,她瞪大双眸,瞧着那宽阔的背部,不断想起他严酷深刻的五官,以及他的双眼。那双黑眸里,虽然看不见情绪,却也纯粹得不含邪恶,拥有这双眸子的人,不会是坏人吧?更何况,他还有着一双好温暖的大丰工——她直觉的知道,自己可以信任他。躺没多久,瞌睡虫还没出现,洞外却传来狼嗥,那声音愈来愈近,在洞口徘徊着。她忍了一会儿,终於按捺不住,抱起披风,又摸到他的身边。“你听见没有,外头有狼呢!”她小声的说道,伸手戳戳他的背,提出建议。“呃,那个,有些冷,所以——唔,我们靠在一起睡好不好?”她硬着头皮说道,因为害怕,所以愈靠愈近。孤男寡女共处一洞,实在有些儿不合适,更别提什挤在一块兽皮上了,要是被京城里那些人知道,肯定又要说闲话。但是她心里怕怕,再也管不了那么多。再说,要不是他吼走了野狼,她早已经被吞了,哪里还能顾虑什么清白问题。男人陡然坐起身来,俊脸阴鸷,黑眸一瞬也不瞬的瞪着她,看来好吓人。就算语言不通,但殊看那表情,任谁也知道,他在嫌她聒噪。“呃,没事,呃——我不吵你了,晚安。”她匆促的说道,抱起披风往后滚,还拉起领口的毛圈儿盖住脸,不敢面对那锐利的黑眸。比起野狼,他瞪人的眼神,反倒更可怕!她闭上眼睛,努力装睡,过了半晌才敢睁开一只眼睛,偷偷觑着,确定身旁的男人已重新躺下休憩。贝贝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悄悄打了个呵欠,瞌睡虫总算来报到了。整夜的奔赚让她又困又倦,只是她又有些担心,他会趁着她入睡,扔下她先离开。他会扔下她吗?会吗?披风里悄悄探出一只小手,从这块兽皮,溜到另一块兽皮上,拉起他腰间蓝布的一角,跟披风系带打了个结,将两人绑在一块儿。好在那块蓝布很宽,披风的系带也够长,她的举动,并没有惊醒他。好了,这样就行了!她满足的露出笑容,慢慢闭上双眼,陷入黑甜的梦乡。第三章天才刚亮,山林内鸟声啁啾。贝贝拱起,在兽皮上伸了个懒腰。唔,兽皮好舒服呢,她还想再睡一些时候。她抱着披风,盖住小脑袋,懒懒的翻了个身——愤怒的咆哮声响起!“怎么了?!”她吓得跳起来,瞌睡虫一扫而空。右方三超那个苗疆男人隔着一堆馀烬,满脸狰狞的瞪着她。啊?!这怎么了,是她梦里乱伸腿儿,不小心踹着他了吗?不然他为啥一脸愤怒,活像想冲过来,给她一顿好打?“你吼什么?狼来了吗?还是——”视线往下一瞄,红嫩的小嘴停住了。哇他的裤子、他的裤子,呃——睡得太舒服,她完全忘记,几个时辰前,为了防止他开溜,曾把两人绑在一块儿,她一个翻身,把布料往这边拉,原本围在他腰上的蓝布,连带被扯开,让他那高壮身躯的“某部分”,毫无遮掩的见了天日。贝贝惊喘一声,迅速转开视犀脸儿羞红、心儿狂跳。男人瞪着她,扯断系带,面无表情的把裤子穿上。“对不起,我没留意到,所以——”她吞吞吐吐的道歉,通红的小脸朝着洞口,不敢看他。只是,先前那匆匆的一眼,已经让她瞧见,他黝黑的肤色、结实的小腹、精瘦的腰!还有那——轰!嫩嫩的小脸,变得更加火红,像颗熟透的红苹果。她捧着小脑袋,猛烈,嘴里默念着药谱,努力想遗忘脑子里的画面。真是的,她可是黄花闺女呢!虽然主持药坊,卖的是壮阳药,对男人的生理结构,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但是眼前的苗疆蛮子,偏偏比她先前所见过的男人,更精壮、更剽悍、更具野性——男人恼怒的瞪了她一眼,拿起猎刀,起身离开。“别走啊,等等我。”贝贝连忙绑好披风,胡乱的梳理长发,套起罗袜跟小绣鞋,才造了上去。昨晚的迷途,已经让她知晓,这片苗疆野林,不是她这个汉族女子可以乱闯的。要是不想被野兽叼赚就必须仰赖这个男人带路。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走。清晨的山林,阳光普照,晨雾渐渐散去。他领着她走的路,可比起她昨晚瞎摸的小径好走。四周苍翠,远方有流水声,而路径的两旁,尽是各类药草。难怪大姊说!苗人善用药,他们所处的山林,处处皆是奇花异草。或许她不需要找到蛊王,只要在虎门口设个商行,辟出一条商道,把这些药材低价买回京城,一月定就能赚进大笔银两,将功折罪。贝贝忙碌的左看看、右看看,那双眸子也没闲着,贪婪的看过每一丛药草,脑子里已经拨起算盘。走没一会儿,她陡然发出低呼,先扯住蓝布,确定他逃不掉后,娇小的身子才蹲下来。“你等等,让我瞧瞧这个。”她双眼发亮,翻起叶片,专心嗅了嗅。男人皱起眉头,森冷的黑眸,瞪着那只小手。她没有松手,仍旧低着头,研究着那丛药草。“喂,你知道吗?这是弥猴桃的幼株.这种挑果,在京城里的价格可惊人了,等一会儿你也帮我找一找,说不定——”男人甩开腰上的小手,冷然往前走去,临走前还不忘扯回蓝布,以免旧事重演。贝贝没有防备,被拉着往前扑倒,咚的一声,小脸碰地,摔了个满口软泥。“哇,你、呸!呸!”她忙着呸开满嘴泥土,才能够骂人。“你做什么啊?要走怎么也不先知会一声?”她拍拍小脸,狼狈的爬了起来,气呼呼的瞪着他。他看了她?眼,浓眉不动,彷佛她的怒吼,只是猫儿的呜呜。“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回来啊,别走啊!”贝贝嚷着,在后头猛追,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太可恶了,这蛮子连礼貌都不懂的吗?!他脚步奇快,没一会儿已经走出几丈开外,她骂归骂,心里还是不敢大意,迅速追了上去。高大的身躯,翻过一个丘陵,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外,莫名的焦虑,瞬间涌上心头。贝贝深吸一口气,施展轻功,急着要追上去。她娇小的身躯,灵巧如燕,拔地跃起,也跟着翻过丘陵——只是,她没料到,这会杵在那儿!贝贝低喊一声,才刚刚从泥地上抬起来的小脸,又撞上他宽阔的背,小鼻子撞得好疼好疼。新仇加旧恨,她痛得泪花乱转,开始怀疑他存心欺负人。“你又怎么——”呃,搁在她眼前,这亮晃晃的东西是什么?她稍微后退一点点,接着清澈的眼儿,瞬间瞪到最大。哇!他腰上的猎刀,何时出了皮鞘了?!所有的咒骂,全被吞回肚子里,贝贝一声也不敢吭,冷汗哗啦啦的流下。她把他惹火了吗?这嫌她麻烦,懒得领路,打算在这儿宰了她?山林之间,一男一女,僵持不动。他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她。她则是冷汗直流,双眼盯着那把猎刀,动也不敢动一下,脑子里不断浮现,在客栈里头,躺在他脚边的成堆兽皮——倏地,男人眸中精光四迸,猎刀一扬。两人同时有了动作!贝贝抱头鼠窜,转身就跑,一心只想着要逃命。真是糟糕透了,难道她钱贝贝命中注定,要死在这男人手上吗?呜呜,不要啊,她要是没替“乾坤堂”找到赚钱的路子,大姊会骂她的!比起穷追不舍的猎刀,大姊恼怒的模样,反倒更加可怕。猎刀飞至,发出尖锐的声音,空气被划开,她颈后的寒毛,一根根起立肃敬。“啊,别杀我!我——”求饶的话还没喊完,她的膝弯被撞了一下,双脚一软。咚的一声!贝贝五体投地的跌在地上,再度跟泥地玩起亲亲。猎刀呼啸而过,掠过她的头顶,力道极强,往前疾射。她趴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全身瑟瑟发抖,嘴里还念着大姊的名字,期待能保住小命——咦,没事?半晌之后,她先睁开左眼,确定自个儿没有挂彩,才又慢慢的睁开右眼。映入眼帘的,是前方两尺处,一只被猎刀砍中的倒楣兔子。锋利的刀刃,不偏不倚的把它钉在地上,送它上了西天。原来,他要砍的是免子,不是她的脑袋。贝贝被弄脏的小脸,微微发红,觉得自己窝囊极了,竟然一看见他亮刀,就逃命求饶。但这也不能怪她啊,谁要他没事生得这么森冷严酷,那双锐利的眸子,简直比刀剑还可怕。她要不是还有几分胆量,肯定早被他吓晕了。男人粮慢走过来!抓起兔子,淡淡的扫了她一眼。那张俊脸上,仍酷得像石像,但黝暗的双眸,却渗入些许笑意。贝贝趴在地上,咬着红唇,又窘又鞋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她确定了。这蛮子在笑她!小径的尽头,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涧。男人捡拾乾柴,以猎刀划过皮革,擦出火花。没一会儿,乾柴燃起烈火,他把兔子剥皮洗净,抹上某种揉碎的植物,就搁在火上烤着。肥嫩嫩的兔肉,在火上烤得香香酥酥的,香气四溢,油脂滋滋作响——贝贝坐在一旁,双眼动也不动,盯着免肉,肚子里馋虫狂叫,只差没有流口水。唔,看来很好吃呢!她摸摸小腹,这时才想到,自个儿还没吃早餐。披风的内衬里,是还藏着几块乾粮,但是跟眼前的烤免肉比起来,硬邦邦的乾粮,瞬间失去吸引力。照理说,他们同行,是应该有福同享、有肉同吃。但是这只兔子虽然肥美,却还不够两个人吃!况且猎到免子的又不是她,这要是想独吞,她也只能含着眼泪看他吃。贝贝开始有些后悔,不该甩掉石冈的。要是他也在这儿,她起码还可以指挥他去找吃的。“喂,蛮子老兄,你知道吗?我在京城里是卖药的。”她自顾自的说道,想遗忘饥饿感。男人转动木棒,上头的免内转动,她的眼珠子也跟着打转。“卖壮阳药,”她补充一句。转动免肉的手,有瞬间停顿。“你知道的吧.就是——”她偏头想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小脸浮现,视线不小心瞄到他腰部以下,顿时觉得口乾舌燥——虽然隔着一块蓝布,但是布下的轮廓,依旧清晰可辨。她一面偷瞄着,一面回想起,早上时瞥见的那抹“春光”,她虽然是黄花闺女,却能分辨得出,跟其他男人相较,他是多么“天赋异禀”。哇,这男人要是肯跟她回京城,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她肯定赚翻了!挥开脑子里的赚钱主意,她靠到他身旁,红唇没停歇。“我真不懂,男人为何那么在乎那档子事。来光顾的大多是男人,偶尔也会有女人,而且,地位愈高的人,来找我时就愈是谨慎神秘。”这是她心中长久的疑问呢!平时搁在心里,谁也不敢说!难受得很。现在好了,有了个不懂汉语的听众,她乐得一吐为快。身旁的男人没反应,继续烤免子。贝贝拿了根乾柴,放进火里头,偏着小脑袋。“我曾在三姊的书房里,偷偷瞧过春宫书,那是绣本,绘满了图样,但是——”美丽的小脸蛋转了转,确定四下无人,才又继续往下说。“我想,那不会舒服到哪里去吧?身子那样拧来扭去的,一个不小心,说不定会伤到筋骨。”她皱着小脸,面说着上面还伸出手,拥抱着虚拟的情人,学着春宫书上的姿势,娇小的身子扭拧着,认真的忠实呈现。“嗯,我记得是这样的,然后,双腿还要——”啪的一声,黝黑的大手,把烤免肉的木棒握断了!他的动作奇快,兔子还没掉入火堆,另一支木棒陡然伸来,又将烤肉撑得四平八稳的,没沾到半点煤灰。贝贝放下双手,清澈的眸子眯了起来,心中闪过些许怀疑。要不是那张黝黑的俊脸上,没有半丝表情,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听得懂,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异常的反应。他真的不懂汉语,对吧?贝贝在心里嘀咕着,却没有勇气发问,有些后悔,刚刚怎么说了那么多话,把心里最私密的事,一股脑儿全说了。那些可全是未出嫁的姑娘,绝对不可以说的荒唐话啊!唉啊,要是他真的听得懂,她肯定会羞愧万分,纵身跳下山崖自尽。正在懊悔的时候,兔肉烤好了。男人伸出猎刀,割下一只肥嫩的免腿,而后递到她面前。“给我的?”她指着自个儿的鼻尖,不敢置信。他点头。贝贝欢呼一声,抢过免肉,也顾不得烫,立刻就往嘴里塞。“呼,晤——好烫——呼呼——”她含糊不清的嚷着,舌头发疼,却还舍不得松口,仍旧咬着免腿儿不放。一截竹筒,出现在眼前,竹筒内有着冰凉的山涧水。她想也不想,夺过竹筒,连忙把水灌进嘴里,冰镇被烫伤的丁香小舌。才刚吞完,另一只也切好,送到她面前等着。她优雅乖巧的点头,说了声谢谢,然后就大开杀戒,卯起来努力的吃。在咀嚼的空档,贝贝还忙着对他大加称赞。“蛮子老兄,你厨艺不错呢,我看你就别当猎户了,不如跟我回京城去。”嫩嫩的小手往前伸,想去拍他的肩膀,但是伸到一半,她赫然发现,自个儿手上油腻腻的,要是拍下去,肯定在他肩头留下一个油印子。“啊,你等等,我去洗手。”她匆忙说道,娇小的身子蹦起来,咚咚咚的往山涧处走去。苗疆这儿是“山下桃花山上雪”,就算到了春夏时分,山顶仍有冰雪,山涧里奔流的全是融化的雪水。山涧冷冽,冷得冻人。涟漪之上,浮现一张清丽的小睑。她跪在岸爆拿出手绢,慢条斯理的浸湿,而后绞乾,再对着水面,仔细擦拭粉脸。擦拭得太过专心,她没有发觉,火堆边的男人,双眸不曾离开过她的动作。深幽的黑眸,在手绢滑过红唇时,眸光变得比火光更加闪亮。手绢在粉脸上绕了一趟,再度回到水里,白色的丝绸,在水中飘啊飘。“好冷喔!”贝贝小声抱怨着,再度绞乾手绢,头一次用冷水梳洗,实在不能适应。涟漪荡荡,不知何时,冒出众多诡异的影子。有人!清澈的眸子,缓慢的往上挪移,随着映入眼帘的人数增加,她的双眼愈瞪愈大,小嘴也跟着微微张开。数十个成年男人,隔着浅浅的山涧,围蓝布、配猎刀。每一个人,都横眉竖眼,冷冷的瞪着她。噢喔,看来这儿的人不太好客!“请问,各位有事吗?”她挤出笑容,礼貌的问道,小绣鞋已经准备就绪,打算开溜。没人反应,数十个大男人,仍旧摆出严肃的臭脸。她维持的笑容,悄悄往后退。谁知道她才后退一步,那些男人就举步涉水,没两二下,已经涉过山涧,不怀好意的逼近。眼看逃走不成,贝贝索性豁出去了。她深吸一口气,原处站定,小手插上柳腰,娇声喝叱,把先前向蛮子老兄喊过的威胁,原封不动的搬出来。“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各位要是识相,就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善罢干休的!”才刚喊出口,眼前这些人男人,杀气顿消,转瞬脸色大变,像被推倒的骨牌,扑通扑通的,一个个乖乖跪倒,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啊,没想到钱家的名号,在这荒山野岭也管用呢这些人诚惶诚恐的跪了一地,连头都不敢抬起来,贝贝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呃,别跪别跪,不用这么多礼啦,你们借个路上让我——”她顿了一下!陡然想起自个儿还有同伴。“啊,不是.是借个路,让我跟蛮子老兄过去。”她转过头去,想去找人,小脸却冷不防撞进宽阔的裸胸。蛮子老兄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她身后,默默伫立。贝贝揉揉撞疼的鼻尖,忍不住抱怨。”你这个坏习惯要改改啊,别静悄悄的走到我后头,迟早会把我吓出病来的。“呜呜,她的鼻子好疼啊!黑眸淡淡的扫了她一眼,波澜不兴。他的视犀看向地上,那一群跪地不动的人们。她可不愿错过邀功的机会,连忙牵着他的手,展开机会教育。“看吧,我就说了,钱家声名满天下,你跟我去京城,绝对不会吃亏的!”到头来,她还是想把他拐回京城,去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地上的男人们,悄悄抬起头来,既惶恐又困惑的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呃——钱姑娘,在下是瓦沙,是此山的苗主。”中年男人站起身来,鼓起勇气开口。看他的穿着仪态,显然是这群人的领袖,但是面对贝贝时,他的态度恭敬而胆怯,视线始终维持在她肩膀以下,不敢看她背后,仿佛她身后站着凶神恶煞。“啊,你就势王?”贝贝诧异的问。她原本以为,能统驭汉苗两族的,该是更剽悍威严的男人——最起码,蛊王不该是个一听见钱家名号,就吓得自动下跪的男人吧?“不不不。”瓦沙的双手乱摇,连忙否认,脑袋垂得更低。“苗有百族,我只是一族之长,而蛊王则是统领百族。”“喔。”她点点头,小脸突然一亮,咚咚咚的跑过来。“啊,你懂汉语?”她这会儿才发现,瓦沙始终用汉语跟她交谈。“势王教导的。”瓦沙说道。“那他教得还不够彻底,像我身后这位蛮子老兄,就不会汉语,沟通起来好困难呢!”她晃脑的抱怨着。所有的人,同时倒抽一口气,脑袋垂得更低,恨不得把脸埋过泥土里。瓦沙擦擦额上的冷汗,连忙换了个话题。“不知道钱姑娘,到苗疆来,是为了什么事?”“我来找蛊王。”贝贝据实以告,等着这些突然变得友善的人们,主动提供蛊王的下落。没有人敢说话,他们缩在地上,甚至不敢抬头,只差没开始挖洞。“连你们也不知道蛊王人在哪里吗?”她猜测道,有些失望,小脸垮了下来,看来好让人心疼。瓦沙於心不忍,小心翼翼的提出主意。“呃,我想,钱姑娘可以问问您身后的——”锐利如刀的黑眸,蓦地扫来。瓦沙立刻住了口,砰的一声,又跪回地上。贝贝一头雾水,转头看看身后,却只瞧见面无表情的蛮子老兄。“问谁?”她傻傻的问。瓦沙全身发抖,慢慢抬起头,瞄了贝贝身后一眼,确定性命无虞后,才敢继续开口。“呃,没、没有。我是说,蛊王就住在苍茫山上。”他伸手指着不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头。“那座就是苍茫山,沿着这条山径走去,约两个时辰就能到达。”“太好了!”贝贝双手一拍,拉着蛮子老兄的手就往前走。众人松了一口气,目送两人离去,撑着的双腿,慢慢站起来。没想到,贝贝又走了回来。“瓦沙。”她唤道。扑通扑通,所有人又矮了半截。啊,怪了!苗人们喜欢跪着说话?“等我见过蛊王,办妥事情,回虎门口的路上,再慎重跟你道谢。”她感激的说道,还附赠一个绝美的微笑。“不用了、不用了,”瓦沙拚命,冷汗直流,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呜呜,姑娘,您就高抬贵脚,快点离开吧,要不然大夥儿都要吓死了啊!贝贝困惑的皱眉,在众人的恭送下,拉着蛮子老兄的手臂,再度出发口为了体恤他可能没走过这条路,她还自告奋勇的带路,照着瓦沙的指示,往苍茫山走去。山径宽阔,两旁巨木参天,到了苍茫山脚下,道路却一分为二。“唔,该走哪一笨”她搔搔小脑袋,瞪着那两条山路,满脸困惑。唉,这个蛊王还真古怪,没事住得这么偏僻做啥?害她必须跋山涉水,才能来到苍茫山。现在好了,眼前又有了岔路,要是选错,不知道又会绕多少远路。正在烦恼时,身后传来答案。“左边。”“喔,谢谢。”贝贝顺口回答,往前走了两步。接着,她陡然全身冻结。不对啊,她身后除了那个蛮子之后,明明就没有其他人。贝贝缓慢的回头,清澈的眸子,瞪得像小碟子般大。他站在那儿,双手交叠,好整以暇的看着她。日光之下,黝黑的身躯,更显得矫健精壮。“刚刚是你在说话?”她很缓慢、很缓慢的问道。这次,始终紧抿的薄唇,总算启了缝。“是的。”他说道,字正腔圆。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呃,你会说话?”“是的。”“你懂汉语?”她再追问。“是的。”先前对他所说的每一字、每一句,如潮水般,全涌进贝贝的小脑袋里,她四肢僵硬,小脸发烫,周身发凉,怀疑人类是不是有可能死於极度羞窘。噢!老大,她竟然跟他说了那些诂!她没有脸面对这个男人,谁来告诉她,最近的悬崖在哪里?“那么,你又为什么知道,我该走左笨”她虚弱的问。“因为我住在这里。”不、会、吧!她闭上眼睛,仰头向着天空,沈默半晌后才开口。“呃,请问尊姓大名?”他微微一笑。“干戈。”“你不会刚好就是他们口中的蛊王吧?”这是最糟糕的猜测了!“我是。”他承认。贝贝娇小的身躯,窜过一阵。“你不是猎户?”“不是。”“那你为什么拎着兽皮去虎门口?”“兽皮是分送给家境清贫的苗人的。”原来,她从头到尾都误会了!“对不起,请等一下。”她保持冷静,礼貌的说道,提起丝裙,慢慢的走进,走到一棵大树的后方。接着,她双手握紧拳头,仰起小脸,放声尖叫。直到她将所有的羞愧情绪宣泄完毕后,她才慢条斯理的踱回来,以最优雅的姿态,对着干戈敛裙为礼。“京城钱府第五女钱贝贝!见过蛊王。”第四章入了苍茫山地界,贝贝始终低着头,眉头紧蹙着,偶尔抬起头,愤怒的瞪着前方的干戈,恨不得能扑上前,狠狠的咬下他一块肉。原来,他懂汉语。原来,他就势王。原来,让瓦沙等人跪倒的,并不是钱家的声名,而是站在她背后的他。他骗了她!这个该死的蛮子,从头到尾都在戏弄她。她愈想愈气,洁白的齿,咬着红唇,小拳头也握得紧紧的。含看在圣药的分上,她必须忍气吞声。要不然,就凭干戈欺骗她的恶行,早该捡根最粗的木棍,从背后赏他一顿好打了!唔,不行,这可行不通,他那么厉害,甚至连野狼都怕他呢!她肯定打不过的——一男一女,慢慢走上苍茫山。山径的尽头,出现一扇的铜门。铜门的后方,抒大的建筑物,看来居住着不少人。贝贝探出小脑袋,先看看紧闭的铜门,再看看他。“为啥杵在这儿,喊人来开门不就得了?”走了好久的山路,她又累又渴,好想坐下来休息。更重要的,是她昨晚在山洞里睡了一夜.还没能洗澡呢!早晨虽然经过山涧,但是碍於干戈就跟在后头,她一个姑娘家,总不能豪放的脱个精光,跳进山涧里洗澡。如今倒是好办了!他身为蛊王,弄盆热水给她这个客人洗澡,该是轻而易举的吧?干戈不理会她,跨出步伐,迳自走到铜门前。接着,他仰起头,发出惊天动地的啸声。整座苍茫山都为之震撼,山林间飞鸟惊飞,野兽逃窜,站在一旁的贝贝,则是双脚发软,拚命用食指捣着双耳。可恶!他非得吼得这么大声吗?就不能有礼貌一些,走上前去就好?啸声稍歇,无数的男人发山喜悦的欢呼,从苍茫山的四面八方涌现。女人们则是推开铜门,冲出来迎接蛊王。贝贝红唇微张,被眼前的阵仗吓住了。她压根儿想不到,这个该死的臭蛮子,竟然这么有人望,只是吼一声,就有上百个人赶来,跪在地上迎接。“蛊王,您回来了。”“山里有事吗?”干戈问。“一切平安。”一个蓝衣妇人答道。“很好,起来吧!”他淡淡的说道,走入铜门,所有人跟在他背后!既敬畏又欢欣。贝贝连忙一个箭步冲上去,伸出双手,拉住他腰上的蓝布,就怕被扔在铜门外。干戈停下脚步,低头看着她,锐利的黑眸里,看不出情绪,却十分吓人。四周一片沈寂,所有人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这女娃儿是哪来的?难道势王捡回山里来的吗?不对啊,蛊王冷酷无情,哪里会乱捡东西?一个中年男人走上前来,恭敬的拱手。“姑娘,请你放手。”他小声的说道,偷偷去拉贝贝的衣袖。从来没有人胆敢触摸蛊王呢,这姑娘怎么如此大胆,扯着蛊王的腰布不放?“不行。”她,小手握得更紧。锐利的黑眸眯起。糟了糟了,蛊土要发怒了!众人倒抽一口气,有的还闭上眼睛,不敢去看那汉族少女,会有什么凄惨下场。只是,等了一会儿,可怕的吼叫声却没有响起,四周还是马声啁啾。咦,没事?只见台阶之上,娇小的贝贝,双手仍不放开,小绣鞋踮脯精致的粉脸凑到干戈面前。“我是你的客人,对吧!”她逼着他承认。他不回答。贝贝眯起眼睛,露出最甜美的笑容。“蛊王,是不是啊?”她慢吞吞的说道,小手的劲道缓缓加强。不承认是吧!再不承认,她就扯了这块布,让他跟一堆子民们“坦诚相见”!嘿嘿,到时候看他这个蛊王的脸,要往哪里搁!黑眸眯得更紧,隐隐射出怒火,俊脸上青筋抽动。她可不怕,小脸抬得高高的,跟他大眼瞪小眼,不肯退缩。含干戈既然欺骗她,让她丢尽了脸,付出重大“牺牲”后,总得要有点回馈嘛!她说什么都要捧着圣药回去,不然岂不亏大了?两人僵持不下,气氛凝重,所有人都为贝贝捏了一把冷汗,怀疑蛊王会不会发怒,举脚把她踹下台阶。只有她毫不紧张,兀自露出笑容。嘿嘿,她可是很有“把握”的啊,他要是敢碰她一下,这块腰布可就会——半晌之后,干戈陡然沈声重喝。“棘格!”“蛊王。”先前答话的蓝衣妇人,连忙上前来。“带她去汉族房,一个时辰之后.再到厅内来。”他冷冷的下达命令,转身要离开。她还不放手,得寸进尺的追问着。“这是说,你承认我是你的客人了?”这很重要呢!有了他的权势保护,她将可以在苍茫山上畅行无阻。他注视着她,缓缓点头。“谢了!”她这才松手,庆幸自个儿总算捞到一个护身符。干戈的薄唇,勾起一个难以察觉的弧度。他的眼神,不像个被迫妥协的男人,反倒像是又在思索着什么。黑眸在粉脸上停留,片刻之后,他转身继续走上石阶。连那高大的背影,都给人无限的压迫感。后头的她!精致的小脸漾满笑意,连眼儿都弯成两眉新月,总算出了一口气,报了一骗之仇。嘿嘿,她小赢一局!苍茫山上的建筑群,是一个苗族部落,以巨本与石板建成。部落内生气盎然,男人狩猎,女人绣染,小孩则在四处奔跑玩耍。几个女人,簇拥着贝贝一座院落。这儿十分雅致,左右两间厢房,与主房之间,辟出一个小院落,栽种应景的花草,显得清静典雅。“这儿的建筑,倒跟虎门口很相似,就连屋内摆设,都跟汉族人家雷同。”贝贝走入主房,水汪汪的眼儿,在屋内绕了一圈。主屋内有花厅与内室,家具以桧木雕成,使用多年,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令人一踏进这儿,就觉得舒服。“姑娘,这儿是汉族房,可是苍茫山上唯一的汉式院落。”棘格解释道,在屋内转了几圈,察看还有哪儿没安排妥当。两名少女,身穿蓝染绣花衣,撩开一层白绢帘幕,里头冒出暖暖的水蒸气。“钱姑娘,蛊王命人准备好温水,请入内沐浴。”啊,干戈看出她想洗澡?那难道会读心术不成?贝贝有些诧异,但终究抵不过心巾的。她匆匆解开披风,交给棘格,走入白绢帘幕。眼前的景象,让她忍不住欢呼出声。帘幕后方,是一个原石辟成的浅浅浴池,还引入了温泉水与山涧水,调和成最舒服的水温。“哇,这挺奢华的嘛!”她低声说道,褪下衣裳,迫不及待的走入浴池。水温暖暖,她仰头靠在浴池爆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棘格撩起白绢,将衣裳一件件拾起摺好,又无声无息的退下!交给丫鬟去清洗。这个汉族少女,可势王带回来的客人,等於是苗疆的贵客,她们不敢怠慢,伺候得格外仔细。贝贝拿起丝络,懒洋洋的擦拭肌肤。“苍茫山上,曾有汉人居住过?”她问道。白绢后方传来回答。“蛊王的母亲,就是汉人。她去世之后,汉族房就空了下来。”沐浴的动作,稍微停顿。“这儿是他母亲的住处?”“二十年前,蛊王的父亲,担忧汉妃住不宫才会下令,在苍茫山上修筑这座汉族房。”棘格详细说道。一个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特别辟建一楝属於她故乡的建筑。他一定是很爱她的吧?“啊,所以他会汉语?”“是的。”棘格回答,忍不住赞颂起主人的功绩。“十多年前,百苗纷乱,各族争斗不休,死伤无数,势王统一了百苗。”“虎门口的汉人,也是他摆平的?”“蛊王率领苗人,跟汉人协谈沟通,订下规矩。”贝贝沈进水中,咕噜噜的冒出不少泡泡。看来,这挺厉害的!因为母亲是汉人,干戈拥有汉苗两族的血统,才会致力於维持两族和平,苗人才能与汉人相安无事。苗人敬佩他的权势,汉人崇敬他的智慧,他在苗疆的影响力,全是他一手打下的。要不是在京城里,被大姊训练得天不怕、地不怕,恐怕碰上那双黝暗的眸子,她的双腿也要软了。“钱姑娘,请起身更衣,衣裳已经备妥了。”棘格恭敬的说道。“知道了。”贝贝起身,娇嫩的肌肤,被温水泡得,更显得动人。就连屋内的丫鬟们都惊艳不己,看傻了眼。她们取来整套的苗族衣裳,仔细的为她梳发,等到长发梳乾,再用绣带绑上。“这是你们自个儿染绣的?”贝贝好奇的问,瞧着这些衣裳,爱不释手。“是的。”棘格回答。“绣得好美呢!”她赞叹道。苗疆的多色腊染,典雅而华丽,还绣着精美的挑花绣。腰下则是一件蓝布长裤,再系上绣花飘带裙。她不排斥苗族服饰,反倒觉得新奇。入境就该随俗,更何况这些衣服真的好美,没有女人会拒绝,让自个儿更加美丽的机会。屋内忙成一团,一个少女从外头跑了进来,不断喘气。“动作快些,蛊王说了,半个时辰内,要在厅内接儿钱姑娘。”贝贝眯起眸子,有些不愉快。“我是客人,不必听他的命令吧!”她慢条斯理的说道,把绣花飘带裙扔下。“告诉他,我累了,要先睡一会儿,等睡饱了再见面。”二姊常说!睡眠是最重要的。整屋子的丫鳜瞬间脸色发白,只差没有放声大哭。“姑娘,在苗疆,是无人敢违逆蛊王的。”棘格几乎要跪地求她了。贝贝挑眉。“为什么?因为他很凶吗?”这点她可见识过了!含再凶她也不怕!只是,虽然那双黑眸很吓人,但是在严酷的外表下,这个男人还是有可取之处至少,他还会烤兔腿肉给她吃。不知为什么,想起这件事情,她心头就会暖暖软软的,像是某种束西,正在融化——她摸摸心口,弯弯的眉皱了起来,努力回想,何时曾有过这样的感觉。好像打从在客栈里,见到干戈起,她的胸口,就不时会涌现这种。门外,又一个少女奔了进来,手上还捧着丝垫。丝垫上,搁着一只银镯。“这势王嘱咐,请钱姑娘戴上的。”丫鬟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把丝垫捧到贝贝面前。“确定吗?”棘格一脸古怪的问,有些迟疑。少女用力点头。“势王亲自递给我的,他说了,请钱姑娘戴上。”屋内几个丫鬟们互看一眼,十分讶异,却又不敢开口。汉族房空下许久,虽然每日都有仆人打扫,但从不许闲人,更别提是让人居住了。蛊王破例,首度带回个汉族女子,还让她住进汉族房,整座苍茫山,已经是议论纷纷了。而如今,蛊王竟还派人,送来这只别具意义的镯子,命令钱贝贝戴上——各种猜测,不断在众人脑海涌现,却没人敢开口。贝贝没察觉大夥儿的脸色怪异!一瞧见这银镯,就喜欢极了。“这是礼物吗?”她问。“唔,算是吧!”棘格小声的说道。“钱姑娘,您愿意戴上吗?”贝贝看着银镯,想了一想,很难下决定。虽然她讨厌干戈的霸道,但是,她却很中意这只银镯。再说,这银镯看来十分贵重,很值钱呢,放着好东西不拿,实在有违钱家家训。“这只镯子,我戴得上吗?”她喃喃的说道,拿着银镯端详。棘格打蛇随棍上,连忙点头。“可以、可以,戴得上的。”她拉起贝贝纤细的手腕,把银镯套上去,再撬开锁头,按下一个精巧的开关。啪的一声,银镯扣紧,刚好环住她的手腕。丫鬟们站在一旁,瞧见银镯戴上去了,有志一同的福身,对待贝贝的态度,比先前更加恭敬。她眯起眼睛,先瞧瞧丫鬟们,再抬起手,瞧瞧手腕上精致的银镯。这只银镯,铐得牢牢的,像是一个小小的枷锁。呃,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礼物,对吧?那么,为什么她心里会突然觉得,自个儿像是误上了贼船呢?入夜之后,贝贝才姗姗来迟。高坐在厅内的那个男人,令她震慑,几乎无法呼吸。干戈高坐在厅内,巨人的石椅上,铺着兽皮。四周明亮的烛火,让他的双眸深邃闪亮,更加威严,像尊高大的异教神只,令人敬畏臣服。棘格及众多少女,站在门前行礼,不敢入内,轻手轻脚的将木门关上,不打扰两人。深幽的眸子,在她身上转了一圈,俊脸上没有表情,只有浓冽的眸光,证实他万分满意於她的苗族装扮。“你来迟了。”干戈说这,口吻不悦,视线却没有挪开。在苗疆之中,从没人敢忤逆他。男人尊敬他、女人畏惧他,而这个汉族小女人,才一到这儿,就公然违抗命令,给他下马威?!贝贝耸肩,可没被吓着。“只是迟了一会儿。”要不是棘格苦苦哀求,她还打算先跳上床,好好睡上一觉,再来见他。干戈的黑眸眯起,却仍不动声色。“往后再迟了,伺候你的那群丫鳜就必须受罚。”她瞪着他!克制着上前踹他一脚的冲动。“你这个野蛮人,竟敢威胁我!”“这一路上,你不是总称我为蛮子?”他反问,不为所动。提到路上的事,就像在她面前投下一朵烟花似的,她猛地蹦起,气得脸儿发红。“你这个骗子,居然还有胆子跟我提路上的事!”“骗子?”干戈挑眉,对她的指控很感兴趣。“从没人这么咒骂过我。”事实上,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声量对他说话。“那是因为,碍於你的臭脸,他们才不敢说实话。”贝贝嗤了一声,咚咚咚的冲上前,双手插腰,像头小猫咪般对他咆哮。“是吗?”他淡淡的问道。“别装傻,先前的帐,我都还没跟你算呢!”她伸出纤纤玉指,指着那张俊脸开骂,心里恼怒极了。“你这个,明明就懂汉语的。”这个王八蛋,竟然还装糊涂?!想起自个儿先前出的糗,她又气又鞋无法决定是该先去跳崖自杀,还是先杀了他灭口。“我没说不懂。”这一次,他的薄唇,真的弯成了微笑的弧度。“可是!你、你骗了我,让我、让我——”那些羞人的事、羞人的话,她可没法子再说出口!他挑眉,等着她开口。噢,可恶!贝贝跺脚,既尴尬又愤怒,压根儿无法说出光前的糗事,只能挫败的转身,想夺门而出,不再跟可恶的干戈共处一室。只是,跑没两步,小绣鞋陡然停住,在门前煞车。不行不行!生意重要,她不能被怒气冲昏头了!就算他再恶劣,她还是必须保持理智,完成大姊交代的任务,才能回去交差。连续深吸几口气后,贝贝握紧小拳头,再度走回干戈面前。“好,山林里的事,咱们就一笔勾消,我来找你,是为了——”“我知道。”“啊,你知道?”“在客栈里,我听见了。”他简单的说道。“那好,我就不用绕圈子说客套话了。”贝贝挤出最美丽的笑容,甜甜的望着他。“我想借圣药。”她开门见山的说道。“不行。”他甚至没有考虑!甜美的笑容,稍微僵了一下。“那,你抱出来让我瞧瞧。”凭她的经验,只要看到药品,应该就能猜出成分了。到时候就算他不借,她回京城后,照着调制一份就是了!“不行。”笑容快挂不住了。“那你告诉我,圣药摆哪儿,我自己去瞧。”“不行。”笑容绝迹,小脸上的表情,转为狰狞。“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难商量啊!”她咆哮着,小脸往前凑,掌心刺痒着,好挥拳打掉他脸上淡漠的表情。“我只是借个药,又不是什么大事。再说,我借药,也是为了救人。”当然,救人之外,也能替“乾坤堂”赚进大笔银子,这可是皆大欢喜的事啊——干戈的表情没有变,静静瞅着她。“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为什么?”“不为什么。”冷淡的态度,转为强硬,看着她的黑眸,闪过严厉的光芒。贝贝咬着唇,被那气势压得没胆子顶嘴,心里却嘀咕着不停。含骗人!她才不信呢!这肯定是推托之词,圣药不许外人碰,八成是因为他很小气吧?小脑袋愈垂愈低,红嫩的小嘴,偷偷的在做着无声的咒骂,粉脸上的表情丰富极了。她的模样,全被干戈尽收眼底。“镯子戴上了吗?”他陡然问道。她没好气的开口。“戴了——啊!”冷不防手上一紧,手腕已经落入他的大掌里。男人的手,又热又大,跟她的白嫩纤细形成强烈对比。源源不绝的热力,从他的肌肤涌了过来,烘得她的粉脸儿也红了。“唉啊,你放手啦!”贝贝低喊着,却甩不开钢铁般的箝制。他这么握着她,她根本无法动弹,更别说是挣脱了。干戈反倒加强劲道,将她拉到面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那张小脸。“在苗疆的一日,镯子就不许取下。”他徐徐说道,的呼吸,吹拂过她的粉脸与手腕。讨厌,他的口气怎么那么强硬!“为什么?”就算心里发慌,她嘴上还是不肯认输。幽暗的黑眸,浮现神秘的光彩。“这么一来,他们才会知道,你是我的人。”咳!他的人?!“喂喂喂,我是说要当你的客人,没说要当你的人啊!”这可差多了啊!“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勾起薄唇,微微一笑,眸光深浓。那是当什么?一句话在舌尖滚啊滚,但她硬是咬住舌头,没问出口。心里有预感,他的答案,绝对会吓坏她的,她还是别多嘴,暂时装傻的好。“钱贝贝。”干戈唤道。
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蛊王有何吩咐?”她瞪着他,嘲讽的问道。他看着她,半晌后才宣布。“我要你留下。”第五章情况真是太糟糕了!她想借圣药,干戈不许。她想看圣药,干戈不许。就连她想离开,干戈也不许。“为们么?”被拒绝数次后,贝贝发火了。贝贝可不是这么容易被打发的,她发挥死缠烂打的精神,跟在他身爆碎碎叨念着,不断重复自个儿的要求。今天,是她第五次提出要求。干戈照例面无表情,没理会她,低头察看蓝靛草,高大的身躯在广场上走动巡查,身后则跟着一堆等待他下指示的管事。“今年土布的织量有多少?”“回蛊王,共有一千六百多匹。”“分出两百匹,绣上挑花绣。剩馀的一千四百匹,以蓝靛浸染,完成之后,再分出七百匹,浸入红水,染为红布。”管事点头,匆忙记下。他领着众人,愈走愈远,压根儿没再理会贝贝。她哪里忍得下这口气?粉脸上怒气冲冲,娇小的身子,气得瑟瑟发抖口可恶,敢不理她?!她在原地站定,深深吸一口气,气灌丹田,接着放声大喊。“干戈!”此声一出,他总算停下脚步,深邃的黑眸扫了过来。不只是他,整个广场全停下动作,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有人还不忘掏掏耳朵,怀疑自个儿听错了。呃,打从苍茫山大寨以来,可从没人敢当着蛊王的面,喊他的名讳;这个汉族少女是胆大包天,还是活得不耐烦了?“太好了,你总算回头了。”贝贝冲上前去,扯住他的衣袍,庆幸自己用对了方法,总算赢得他的注意力。“有事吗?”干戈问道,口吻冷淡。“啊,你这么快就忘了?我刚刚说了啊,我要回虎门口去。”既然拿不到圣药,她何必留下?干戈是说过,要她留下。但是她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她有什么理由必须耗在这儿。她是个外族人,处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人们对她虽然亲切有礼,但是目光全都怪异得很,像在暗暗商量着她不知道的大事。黑眸扫过期待的小脸,浓眉稍稍一蹙。“不行。”他维持原判,对她急着想回家,显得有些恼怒。贝贝不高兴了。“为什么?”她追问,小手没放开。“路上会有瘴气。”干戈淡淡的说道。“然后呢?”瘴气跟她回家的事有什么关系?“瘴气有毒。”贝贝深吸一口气,克制尖叫的冲动。“蛊王大人,求求你,一次把话说完好吗?”旁边的管事看不过去,怕蛊王发起火来,把这美丽的姑娘扔进狼堆里,连忙上前打圆场。“钱姑娘,蛊王这是为您着想啊,瘴气对人体有害,吸入了心肺后,半刻内不救,就药石罔医。”管事恭敬的说道,脸上堆满笑。“我在来的路上,怎么没碰上?”贝贝狐疑的问。“呃,可能是因为有蛊王带路,所以——”她脑中灵光乍现,突然想到个好方法。“那简单,只要他再带我回去,那不就行了?”“不行。”前方不远处,传来冷冷的回答。又是不行?!贝贝快失去耐性了!她硬是挤开管事,凑到干戈身边去,娇小的身子,只差没贴进他宽阔的胸怀。“为什么?”她质问。“我没空。”“那你派别人送我回去啊!”“这个月份,苍茫山上的所有人,都必须筹备苗年,送派公粮,没人有那闲工夫。”干戈伸出手,拎起怀里的小女人,搁到旁边去,免得她挡住去路。贝贝歪着小脑袋,努力想着,自个儿该怎么办。想啊想的,她的思绪,还是绕回那坛圣药上头,那可是她这趟的重要目标,就算机会渺茫,她也不能轻易放弃!“唔,那我们打个商量好不好?你别那么固执,既然我要留下,那么至少也让我帮些忙,例如去存药房里,帮你瞧瞧,缺了哪些药,需要补齐的。”她笑得格外甜美,无辜的对他眨动双眸。早就打听出来,他那坛宝贝圣药,是搁在存药房里头的,那么,只要让她逮着机会,能够溜进去,那就——嘿嘿——干戈转过头来,冷冽的黑眸,像利箭似的,把她钉在当场。“你不许接近那里。”他一字一句的说道,语气冰寒。她打了个冷颤,小脑袋不争气的垂了下来。“唔,我只是——”黝黑的大手,倏地伸来,扣住她的下颚,强迫她抬起头来。干戈严酷的俊脸,靠在她前方好近好近的地方,近到她可以看见,他眼里正跳跃着怒火。“不要违抗我的命令。”他警告着,锐利的目光在小脸上绕了一圈。“呃,我——”她鼓起勇气,还想说话。干戈眯起眸子。像变戏法似的,咻的一声,她的勇气立刻消失不见,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被他捏在手里,可怜兮兮的着,再也没胆子提要进存药房的事。半晌之后,他总算松开手,不再瞪着她,转身再去处理事情。全广场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暗地里拍拍胸口,庆幸蛊王没有当场发怒,把这个小女人给宰了。贝贝却没那么识时务,警报一解除,她立刻把恐惧抛到脑后,凝聚勇气后,再接再厉的凑上前来。“喂,那你倒是说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卓”碍於“恶势力”,她可能真的跟那坛神秘的圣药无缘了。他停下脚步,低头看入她清澈的眸子。“等我想让你离开的时候,你才能离开。”贝贝皱眉。“你要是永远不想让我离开呢?”干戈黑眸一闪,神色似笑非笑。“那就留下。”他转身离开后,贝贝像被巨雷劈中似的,杵在原地动也不动,眼里含着泪水,只差没有放声大哭。留下?永远的留下?呜呜,她不要啊!不许借是吧?好,没关系,山不转路转,她还是有法子。贝贝决定用偷的!打从先前,干戈在厅内,对她说的那些话,让她心儿慌慌,却又没胆子问清楚。而白昼在广场上,他又当着所有人的面,暗示要永远将她留在这儿。想起他说这句话时,眼中闪过的光芒,贝贝忍不住心跳加速。更让她不解的,是当他宣布完毕,广场上的人,全不约而同的发出欢呼,还对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冲过来拥抱她。然后,男人们开始动手,把银饰全塞进她怀里;女人们也没闲着,把漂亮的绣花飘带裙解下来,争先恐后的送给她。她几乎要被礼物淹没了,银饰与飘花带,不断被送进她怀里,多到她抱不动,必须由伺候她的丫鬟们代劳,捧回汉族房里搁着。他们为什么送她礼物?这代表什么意思呢?贝贝不敢再去想,心里却火速打定主意,决定快点偷药,之后潜逃出境,免得后患无穷。皓月当空,苍茫山上寂静无声。所有人都睡着后,她偷偷溜出来,蹑手蹑足的穿过广场。她先在干戈居住的主屋前探头看了看,确定里头黑漆漆的,没有半点灯火。太好了,看来那已经睡了!“乖乖睡啊,最好一觉到天亮,可千万别醒过来。”她用最小的声音说道,祈祷干戈能够好梦连床。祈祷完毕,她悄悄退开,以乌龟爬行的速度,摸索到一楝小小的建筑物前,一路上还不断回头,怕干戈会陡然醒过来,冲出那扇门来逮她。这儿的人们,对她伺候得格外体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溶了,她有疑问,他们肯定是有问必答。只是,当她提到存药房,众人就像吃了哑巴药似的,只会不断,效法蚌壳,把嘴巴闲得紧紧的,问不出半句话来。贝贝花了好大的功夫!才从丫鬟的嘴里,套出端默知道存药房是在哪儿。据说,这儿是干戈的禁地,除了他之外,没有半个人敢靠近。丫鬟们还告诉她,凡是未经允许,私自存药房的人,都会遭受可怕的责罚。问题是,嘿嘿,没有人知道她溜进来,有谁能罚她呢?贝贝盘算着,只要偷到圣药,就翻出随身的所有银两,雇个向导,带她回虎门口。就算是干戈在这儿再有权势,但是有钱可使鬼推磨,看在银子的分上,总有人愿意带路吧?娇小的身子,在存药房前站了半晌,凝聚勇气,接着才伸出的小手,慢慢推开木门。门上没有锁,只是用石头挡着,经她一推,无声无息的打开。据说,在干戈的领导下,苗人能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宵小盗贼,在这儿算是完全绝迹了。也拜此处治安良好所赐,存药房没有上锁,她才能顺利的溜进来。月光从窗口流泻入内,存药房内一片银光。空气里有药草的气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熟悉的气味,让她紧张的情绪,稍微平静了些。她在京城里的房间!也是堆满了草药,她对这种气味再熟悉不过了。眼前有无数大大小小的药瓮,她暗暗咋舌,伸出小手,摸过一个又一个的药瓮,还不时凑到瓮上,抽抽小鼻子,想藉气味分辨内容物。真是糟糕啊,她竟然忘了问,圣药到底是装在哪个坛子里了,这儿满坑满谷,不是药瓮子就是药坛子,要是一个个找,恐怕花上半个月都找不完。不过话说回来,以干戈那种冷酷的态度,她就算真的开口问了,他只怕不会告诉她,反倒会把她拎到眼前,用最冰冷的眼神瞪着她,直到她恨不得吞下舌头。月光明亮,贝贝冷静思绪,开始了找药的重要工作。她先打开几个药瓮,把小手探进去,拿出一些药草,判断里头的是什么东西,摸索着干戈放药的顺序。邻近门口的那十来瓮,摆的都是丁香大枣、川贝天麻等等寻常药物。搁在木架子上的,则是人参、阿胶一类,较为贵重的药品。顺着木架子再往内赚里头的药品,就全是她没见过、没闻过的东西了。“真是的,那干么在这里摆了这么多药?”她一边找着,一边还不忘抱怨,小脸上已经沾满灰尘,看来狼狈极了。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十分的黑暗,她盲目的摸啊摸,隐约听见,屋内响起某种声音。那声音很低很低,却也很诡异,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胆怯的停下脚步,先在心里,从一默念到十,才鼓起勇气,转过头去察看。“什么人?!”她低喝一声,为自个儿壮胆。无人回答!四周看不见半个人影,声音却不断的传来。呃,看来是没有人喽?那么,是什么“东西”在那儿发出声音的?贝贝连连深呼吸,克制着逃走的冲动,硬着头皮往前走去。在存药房的最里头,有着一个古老的药坛子。她先是呆了一下,接着眉开眼笑,像遇见久别重逢的亲人似的,立刻冲上前去,用力抱住那个药坛子。“嘿嘿,可被我找到了!”贝贝低嚷着,要咬住拳头,才没有发出欢呼。会藏得这么隐密,可见干戈非常重视它。她直觉的知道,这坛子里装的,就是传说中的圣药。这坛子黑漆漆的,上头雕着古老的花纹,还沈重得很,也不知道是装了什么神秘药草。她用尽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把坛子抱了下来。抱住坛子的时候,那声音又出现了。这一次,声音靠得很近,近到就像是从她怀里的药坛中发出的。“啊!”恐惧瞬间战胜理智,她低叫一声,想也不想的松开手——哐啷!坛子碎裂的声音,在深夜里格外刺耳。“唉啊,糟糕!”她瞪着满地溅开的黑色药汁,整个人都呆住了。呜呜,要是让三姊知道,她手脚这么不俐落,连偷个东西,部会把东西给跌了,非罚她扎上半个月的马步不可。随着那声碎裂声响起,整座苍茫山都起了骚动,每个人都被惊醒。“怎么回事?”有人嚷道。“有声音,像是有东西被砸了。”干戈的声音响起,冷静泰然,不含半点睡意。“去存药房看看。”他淡淡的说道。苗人们齐声大喝,领了蛊王的命令,成群结队的拿着火把、举着木棍,往存药房群聚过来。贝贝立刻察觉,情况对自个儿不利。她掏出手绢,弯下腰去,想吸些药汁当样品,接着就溜之大吉。指尖才刚碰到药汁,漆黑的液体突然像活过来了般,化作无数的黑色小涩在月光中扭动。可怕诡异的画面,让她发出尖叫,急着想逃。但是那些黑蛇察觉到人类的温度,嗖嗖的滑行着,纷纷聚集到她脚下,接着就透过小绣鞋,往她体内钻去。“啊,不要啊!”贝贝尖叫着,在原地又蹦又跳,急着满身大汗,根本顾不得此刻的宵小行为,会不会被人发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黑蛇全不见了,满地只剩下药坛子的碎片。她脸色惨白,立刻脱下绣鞋察看。白嫩嫩的脚心在月光下,也看不见任何伤口,甚至不觉得疼痛。她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所有的道,像是被某种力量封住,使不上力气。不好了、不好了!大大的不好了!就算她再不懂苗疆的药物,她也能知道,这坛药实在太过诡异了。而如今,这些药一滴不剩的全钻进她身子里,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贝贝强迫自己镇静,屏气凝神,打算运功,凝气冲开道。谁知,才一运功,血液如黄河决堤般四处奔窜,纳疼痛益发强烈,令贝贝心中一阵慌乱,哪里还能凝聚真气,只得赶紧抱元守一,想要压制住纳椎心刺骨的疼痛。痛!好痛!砰的一声,木门被踹开了,无数的火把将存药房照得明亮无比。所有的苗人,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呆滞的看着在地上打滚的贝贝。“啊,是钱姑娘。”有人喊出来了,没想到半夜里的小偷,竟是苍茫山最重视的娇客。“痛——”她喘息着,视线蒙胧,全身不断。棘格奔上前来,扶起不已的贝贝。“钱姑娘,您没事吧?”“痛——”她无法说话,只能吐出这个字。疼痛愈来愈剧烈,像是要把她的身体撕裂,到最后就连呼吸都是艰难的。她发出低呜,像受伤的小动物般,蜷成一个小球儿。完蛋了!她是不是要死在这儿?一双强健的臂膀,将她抱了起来,搁在怀中。热热的体温,跟耳边强而有力的心跳,虽然没办法缓和疼痛,却也让她稍微安心了些。贝贝抬起头,看见干戈面无表情的俊脸。“救我——救我——”她低喊着,抱着他不放,眼泪沾湿了他宽阔的胸膛。严酷的俊脸,有瞬间的扭曲。接着,她眼前一黑,昏过去了。第六章贝贝眼儿还没睁开,红唇倒先逸出。老天爷啊,好痛!先前万箭穿心似的疼痛不见了,但是她的四肢又酸又疼,活像是被大石头压了一夜。她睁开双眸,发出要死不活的,像个小老头,一边,一边慢吞吞的爬起来。在卧房外的棘格一听见有动静,连忙冲了进来,急着要她躺回。“钱姑娘,您别动啊!”棘格嚷着,拿了个枕头,搁在贝贝身后,让她能够半躺着。贝贝不情愿的躺下,看见棘格忙得像个陀螺,又转出卧房,去端了碗汤药。“您昨晚折腾了一整夜,肯定累坏了。来!先把这碗药喝了。”棘格说着上面把汤药往贝贝的唇边送。苦苦的药汁才一入口,美丽的小脸就猛然一皱,揪得像颗包子。她只喝了半碗,就宣告投降,急着把药碗推开。棘格端了一碟梅糖来,让她祛除嘴里的苦味,嘴里也没闲着。“钱姑娘,您昨晚怎么不好好睡着,三更半夜的,一个人摸去存药房做什么?”“唔,我——”一小脑袋往下垂,不敢面对现实。棘格没发觉,自顾自的说着。“昨晚啊,你那模样可把我们吓坏了,蛊王抱着你回来时,脸色也难看得吓人呢!”那是他生来就是一张臭脸吧!贝贝在心里偷偷嘀咕,却没胆子说出来。她不但寄人篱下,竟还忘恩负义的跑去偷药,落得人赃俱获。最糟糕丢脸的情况,偏偏全给她遇上了,干戈还肯收留她,没把她一脚踹下山,就算是她祖上积德了!不过,照棘格的态度看来,干戈不知是对苍茫山的人们说了些什么,他们仍旧将她奉为上宾,没将她当成偷儿。“蛊王在这儿陪了您一整晚,不许旁人碰你,亲自压着你的手脚,就怕你伤到自个儿。”棘格眯着眼,对着贝贝微笑。她是旁观宅当局者还迷迷糊糊的事,她可是早早就看穿了。的贝贝眯起眼睛。啊,找到凶手了!肯定是干戈压住她,她的四肢才会那么酸痛!可恶啊!他壮得像棵大树,竟敢压在她身上,难道就不怕压碎她?脑子里闪过干戈压着她,的身躯,悬宕在她的身上。他的手掌,扣住她的手腕;他的身子,密密实实的压着她——一股,陡然袭上粉颊,贝贝陡然双睑羞红。呃,会不会那碗药有问题啊?为什么她突然觉得身子有些发热?“钱姑娘,您好些了吗?蛊王吩咐了,姑娘您一醒来,就请过去厅里。”棘格说道,取来她的披风,在一旁等着。“他要见我?”她小心翼翼的问。“是的,说是有要事,必须跟您谈谈。”贝贝抓抓小脑袋,很想逃赚却又悲哀的知道,目个儿根本无处可逃。干戈要跟她谈什么呢?他会把她扔进牢里吗?唔,不对,他若是要惩罚她,就不会把她抱回汉族房,更遑论是还费神的守护了她一整夜。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她穿上披风,慢吞吞的朝主屋走去。低沈的声音,由门内断续传出。贝贝走到屋子前头,双手攀着门框,悄悄探出一颗小脑袋,观察内部状况。门内的讨论声停止,接着,低沈的声音再度响起。“进来。”干戈唤道,老早就瞧见她在门前鬼鬼祟祟。贝贝咬着唇,知道躲不过了,只得叹了一口气,走入厅内。“钱姑娘,您身子还好吗?”一个管事拔得头筹,箭步冲上来,恭敬的询问。“我没事了。”话才刚说完,又有人围过来,忙着问候关心。“身子还疼吗?”“昨晚可把大夥儿吓坏了。”“是啊是啊,您受苦了呢!”这边谈得正热烈,冰冷的声音却陡然响起,立刻冻结了众人的满腔关怀。“出去。”没人敢再吭一声,全都脚底抹油,争先恐后的冲出大门,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剩下被疲劳轰炸过的贝贝,还愣愣的杵在原地。她也是很想跟着逃走的啦,但是她直觉的知道,她要是胆敢朝门的方向挪动一小步,干戈肯定会立刻冲过来。连连深呼吸几次后,她抬起小脸,勇敢迎视他那张严酷的俊脸。“棘格说,你有事找我。”干戈先是冷冷的瞅了她半晌,之后才面无表情的开口。“我警告过你,不许接近存药房。”“呃——”“我也说过,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唔,我现在知道了。”小脑袋垂到胸口,用最小的声量回答。呜呜,别骂嘛,她心里也很后悔啊!想起昨夜诡异的情形,贝贝打了个冷颤,只觉得脚心发痒,像是那些黑涩又在那儿窜来窜去。清澈的眸子转啊转,无意间瞧见,干戈的手腕上,有一圈青黑泛紫的伤痕,看起来像是被某种动物咬的。看那伤口,又肿又紫的,肯定疼极了。怪了,他的身手矫健,任何猛兽都不是他的对手,哪有什么动物,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够咬得到他?她盯着那个咬痕瞧,脑子里却突然想起,棘格先前说过,昨日夜里,在她痛极的时候,干戈亲自压着她,就怕她伤到自己。啊,难道,那个咬痕是——贝贝心中一乱,那的暖流,又悄悄的在胸口泛滥成灾。意识到干戈扫来的视犀她连忙清清喉咙,偷偷喝令自个儿不能失态。“呃,对了,那个坛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她故意转移话题,还踩紧小绣鞋,就怕又有怪东西要溜进去。“蛊。”“嗄?”“那里头装的是七日蛊。”啊!贝贝的小脸,瞬间转为雪白。该死!大姊肯定是忘了提醒她,苗人除了善用药,也善用蛊。“你是说,钻到我身子里头的,势毒?”她乾着嗓子问道,连声音都开始,身子更是抖个不停。从小熟读医书,她当然知道何谓蛊毒。书上记载,苗疆地区多蛊,在每年五月五日的炙阳之日,取百种毒虫!放到不见光的坛中,让毒虫自相残杀,最后留下来的,就势。她脑子里思绪乱转,不断浮现,书上记载的,那些中蛊的人,总是得了好可怕的怪病,最后以最离奇古怪的方式惨死——哇,她不要啊!“为什么苗人们还说那是圣药?”她快哭了。“以讹传讹,自然会有误传。”干戈平淡的口吻,就像在讨论天气。“那些人明明就说了,那坛药能够令人百毒不侵。”她忿忿不平的质问,又气又慌,心里简直没了主意。“人都死了,当然百毒不侵。”呜呜,完蛋了,她要被自个儿的好奇心害死了!“但是我现在没事啊!”贝贝急忙的说道,从椅子上跳起来,在原地跳啊跳,证明自个儿很健康,顺便也试试看,能否把体内的毒虫给跳出来。“现在是没事,但是七日之后——”干戈只把话说了一半。贝贝的心也被吊到半空中。“七日后会怎么样?你倒是说啊!”“这种蛊,初时会疼上一个时辰,隔六个时辰后再度发作。以此类推,疼痛时间增长,到了第七日,中蛊者将会活活痛死。”他徐缓的说道,照着她的要求,把情况说得格外仔细。传说中,这种死宅魂魄俱销,甚至不能转世。人们对这坛蛊充满恐惧,对干戈更是又敬又怕,暗地里称他为销魂蛊王,就怕惹上他,不但要活活痛死,就连魂儿都没了。放眼整个苗疆,就只有贝贝不知死活,还敢往存药房里闯。难怪存药房不需上锁,任何稍微有脑袋的人,都知道该远远的避开那儿,哪里还会闯进去乱翻?贝贝快昏倒了!焦急之中,她脑中陡然灵光乍现,闪过一个法子。“对了,这蛊是你的,你就一定知道解蛊的方法。”她抬起头,急切的问道,紧握住最后一线希望。“你这蛊毒.不好解。”干戈冷冷的回答,黑眸深幽。“我才不管好不好解,花多少钱都可以,你马上替我解!”她喊道,从口袋中翻出银子,用力砸他。他不屑一顾,闪过迎面飞来的银两,端起茶碗,好整以暇的喝着苦涩藤茶。“钠是用我的血养的,只有我能解,解的方式也不同於一般。”贝贝冲上前上,双手揪住他的衣袍,用力摇晃这个可恶的男人。要不是一条小命还握在他手上,她真的好想用力踹他几脚。“什么方法都好,快动手啊!”她咆哮着。他看着她,半晌之后才宣布。“你必须跟我。”嗄?!“合——?”她瞪大眼睛,小手僵住,忘了要掐他脖子。干戈点头。“呃,你的意思是,呃,可以请你解释得清楚一些吗?”会不会是这两个字,在这些蛮子的语言里,是指别的意思?她满脸期待的看着他,期望那张薄唇里,会吐出别的意思。“跟我睡。”他的话,打破她的期待。“呃……只是睡吗?”她还不死心。干戈看着她,微微勾起嘴角。“都做。”都、都做?!为了解除蛊毒,她必须跟干戈——呃——娇嫩的粉脸,因为这惊世骇俗的提议,迅速转为嫣红,但是一想起那椎心刺骨的疼痛,她没有迟疑,立刻就下了决定。“好,我认了,那你来吧!咱们速战速决!”她脱下披风,娇小的身子往他坐着的兽皮上一跳,像个祭品似的四肢张开,全豁出去了。好吧!就当是被狗咬了。反正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嫁人,把清白给了这蛮子,说不定还能省去一些麻烦。等干戈蛊毒解了后,她就要马上开溜,即刻回京城去,这辈子再也不见这冷酷的半裸男人,彻底把这丢脸事儿给忘了!她闭起眼睛,准备“从容就义”,干戈却只是睨着她,动都不动一下。“不只是今晚。”他又开口了。啊?“那要多久?”她抬起小脸,眯起眼睛。黑眸直视着她,平静内敛。“七日一回,为期三年。”“三年!”她从兽皮上跳起来,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行不行。”说什么都不行!要是那么频繁的跟他——呃,那她岂不是成了他的……情人?那两个字,让她粉脸嫣红,羞得心儿直跳。他没有强求,只是耸肩,起身往外走去,淡淡的丢下一句话。“你可以慢慢考虑。”考虑?这有什么好考虑的?她清白的身子,为了解蛊毒,白白让他占便宜-已经驶荒唐的了。更糟糕的是,为了免去疼痛,他们每七日就必须——噢,不行不行!她宁可痛死,也不会答应这种事情。两个时辰后,时间一到,蛊毒再度发作。“啊!”尖叫声传遍苍茫山,令所有人都为之僵硬。那声音愈来愈痛苦,还伴随着束西被摔碎的声音。接着,不到半晌,就看见贝贝从汉族房里冲出来,跌跌撞撞的穿过广场,踹开蛊王主屋的大门。“干戈!”她尖叫着,已经疼得冷汗直流。高大的身躯!缓缓站了起来,黑眸瞟向她。“随便你要花几年都好,快点,帮我——帮我。”贝贝扑进他怀里,主动去剥他的衣裳。蛊毒太过厉害,她痛得难以忍受,先前豪气干云的决心,老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痛,她好痛啊!他怎么还不救她?贝贝圈住他的颈项,凑上红唇,笨拙的吻着他的脸、他的颈项、他的胸膛——“你决定了?”低沈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她胡乱点头,小手没闲着,不断在他身上乱摸,只求他快些大发慈悲,替她解除疼痛。深幽的黑眸中,闪过一抹光亮。干戈抱起她,住房间走去,他的脚步很快,抱着她的动作,沈稳中却有着内蕴的温柔。房内陈设简单,角落有一张人石床,上头铺着厚厚的兽皮。朦胧之间,贝贝神智恍惚,只觉自个儿被放上床,而干戈的唇、的手,开始在她身上周游。她还好痛,但是他带来的奇妙感觉,一点一滴的驱逐那些痛楚。她咬着唇,额上浮现点点汗珠,小脑袋在兽皮上左摇右晃。几日之后,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从苗疆百族陆续运抵苍茫山。蛊王大婚,这可是苗疆的天大喜事,百苗的族长们,跋山涉水的前来祝贺,好奇的想看看,冷酷的蛊王,娶的究竟是哪个女子。这昭告天下的场面,可让贝贝脸色难看极了。讨厌啊,明明是件丢脸的事儿,为什么会弄得人尽皆知?这么一来,这些人全部都会知道!她是因为蠢得中了蛊毒,才会爬上他的床,恳求他要了她。其实贝贝也不是没想过,要跟干戈私下协议,言明不许对外声张。但是那天她穿过广场,闯进他屋子里,苍茫山上所有的人,全都可以当证人。据说,那日她还没踏出干戈的房门,蛊王大婚的消息,就已经传遍附近几个部族了。她看着络绎不绝的贺客,心里就是不痛快,忍不住凑到干戈身边发问。“为什么他们就这么肯定,我一定会嫁给你?”她跑到大厅来质问他,视线却落在宽阔的胸膛上,没有瞧他的眼睛。虽然两人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但是她还是不习惯面对他。尤其是在白昼里,一瞧见他,她就会回想起夜里的亲昵时——想着想着,的脸蛋.又变成了红苹果。干戈看着她,面无表情。“除非你想死,否则你就会嫁我。”含这回答太可恶了!“但是,我只是说跟你——呃,让你替我止痛,又没答应要嫁你——”她一面说着,粉脸泛红,愈垂愈低。“我愿意娶你就行了。”他简单的说道,没冉理会她。贝贝问了一肚子的气,唧着红唇回自个儿屋里去。回屋的路上,不断有人上前,对着她恭贺道喜,或是送上珍贵的礼物。等回到汉族房里,情况更是失控,各族运来的礼物,早已经堆到了庭院里,她连要找个地方站都很困难。贝贝艰难的挤开礼物,往卧房摸索前进。才一回到卧室,她双眼忍不住亮了起来。摆着华美精致的苗族嫁裳,那件绣花飘带裙,绣工精致非凡,简直是巧夺天工。除此之外,嫁裳之上,还有着一顶银冠,以及众多白银首饰。她坐在床沿,抱着银冠,心儿又开始乱了。事情闹得这么大,她看来是躲不过了。只是,她真的要嫁给干戈吗?被绑在他身边三年是一回事,成为他的妻子,又是另一回事啊!她真的留在这儿,跟他做一辈子的夫妻?再说,她成婚的消息要是传回京城,肯定会引起轩然。呃,不对,大姊要是知道,她嫁给了蛊王,肯定高兴极了,说不定还会抱着算盘,开始计算能靠着这层关系!替钱家捞到多少好处。想到这儿,贝贝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她困扰极了,觉得不情愿,却又想不出任何理由拒绝。棘格捧着满手的礼物.从外头走进来,满脸都堆满了笑容。“汉妃,您瞧见这些衣裳跟银饰了,还满意吗?”她兴高采烈的说着,还端起银冠,喜孜孜的替贝贝戴上。啊,蛊王挑的新娘,可是美极了呢!多少族长上了苍茫山,瞧见当今的汉妃,全傻了眼,暗地里全发誓,要去虎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再碰上一个汉族美女。只是,众人喜悦的心情,似乎没传染给新娘。“这些嫁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绣制的?”贝贝的手,滑过嫁裳上的挑花绣,暗暗思忖,这么精致的绣工,绝对是花了不少时间。“唔,族里的姑娘一块儿动手,花了半个月左右。”棘格回答。半个月?那就是打从她上了苍茫山,众人就开始暗地筹备婚礼了?弯弯的柳眉,不悦的蹙了起来。“你们就确定,我一定会嫁他?”怪了,她自个儿的婚姻大事,怎么旁人都比她先知道?棘格神秘的一笑,先到门口探头看了看,确定蛊王还在大厅,暂时无法脱身后,才咚咚咚的又跑回来,凑到贝贝面前,小声的说道:“打从蛊王送来那只银镯,我们就心里有数了。”贝贝挑眉。“那只银镯啊,势王的父亲,从波斯巧匠那儿重金买来,送给蛊王母亲的,是成对的男女双镯。一只收在蛊王房里,另一只,如今就在你手上。”棘格说着,又拿起银饰,忙碌的为新娘打扮。贝贝坐在床沿,呆呆的任由棘格摆布。她的小手,摸索到银镯上,紧紧握住不放。他让她住进母亲的故居,又拿母亲的银镯给她,还嘱咐她一定要戴上,所有人都知道了他的意图,就只有她傻傻的,还被蒙在鼓里——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在说这句话时,就已经藏了弦外之音。不知为什么,得知这项秘密后,她的心有些慌乱、有些气愤、有些不甘愿,却也还掺杂着些许润润甜甜的温暖。广场上锣鼓喧天,宾客们吵吵闹闹,干戈从外面大步踏进内室。她抬起头,看见他时,心头一动。那种从见到他起,就徘徊不去的暖流,再度席卷胸口。原来,他是老早就打定主意要娶她。不知为什么,这件事情让她好高兴、好高兴——干戈望着她,黑眸闪烁。“过来。”他霸道的说道,声音一如以往般冷淡。这一次,她没错过他眼里的火焰。“去哪里?”贝贝弯着唇,对他浅笑,先前的懊恼,这会儿全都一扫而空了。干戈眉头一拧。“过来。”他没有回答,反倒重申命令。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对他霸道的性子举双手投降。“好嘛好嘛,别催了。”贝贝嘴上抱怨着!却还试乖伸出小手,搁进他宽大的掌心。当干戈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去时,她的红唇上,悄悄弯出一朵笑。唔,或许,嫁给他,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呢!第七章庆典结束,宾客离去,苍茫山上恢复平静。男人们入山狩猎,而女人们开缸染布,照著干戈的指示,将土布染成蓝布,或是再加工,制成深玄色的红布。一日,午後燠热,她热得难受,想要沐浴,却又不愿意泡进温泉里,索性走出寨门,到後山去寻找可以沐浴的山泉。苗山多泉水,她没花费多少功夫,就在後山发现一汪碧绿的山泉。“哇,太好了。”贝贝喃喃自语,左右看了看,确定四下无人後,才敢褪下香汗淋漓的衣衫。她先用脚尖沾沾山泉,然後再深吸一口气,扑通一声,跳进山泉里头。天气很热,但山泉冰冷,她冷得牙齿打颤,潜入水中,卖力的游动,让身体尽快适应水温。游了一会儿,她疲倦的闭上双眼,在水面上飘啊飘,只觉得好舒服。永远的住在这儿,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呢!虽然没有京城的奢华,却有著无限的惬意,更重要的是,这儿还有干戈——正在想著他,却有某种东西,滑过她的脚底。“啊!”不会吧!这座池子里也有蛊吗?贝贝尖叫一声,连忙踢蹬腿儿,却失去了平衡,咕噜噜的往山泉里沈。山泉好深,她踩不到底,加上一时呛了水,难受极了。“唔,咕噜——唔——咳咳——”她挣扎著,想要爬上岸,却伸长了手,还驶不到岸。突然之间,高大健硕的身躯,由水中窜出,强健的臂膀搂紧她的腰,将她拉入的胸膛。是干戈!“咳!咳咳!你——”她呛咳著,窝在他肩头喘息。还没调匀气息,干戈的唇已经覆盖上来,封住她的红唇,灵活的舌,霸道的窜入她口中,享用柔嫩的唇舌。贝贝的惊呼,过没多久,全化为他口中的软软低吟。片刻之後,当热吻结束,她已经软绵绵的瘫在他怀中,完全无法动弹。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不是在忙吗?”她小声的问。统治百苗,并不是件简单的差事,身为蛊王,他拥有难以比拟的权势,相对的也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处理苗人的诸多事务。“结束了。”干戈简单的回答,搂著她上岸。她抬起头来,这才发现他也是裸的,衣衫早就被扔在岸上晒太阳。呃,她可是来洗澡的啊,不过这会儿,瞧他的眼神,似乎是打算做其他的事“你为什麽吻我?七日又还没到呢!”贝贝红著脸,想转开视犀目光却又离不开他黝黑健硕的身子。“这里有瘴气。”他神色自若的宣布。瘴气?她蹙起眉头,转动小脑袋,左看看、右看看。“我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闻久了,你就会昏倒。”“啊,真的吗?”她有些慌乱,伸手捣住口鼻,双眸眨啊眨的。她不会这麽倒楣吧,才中了蛊毒,又碰上瘴气。呜呜,这下怎麽办?她会不会又要犯疼了?干戈低下头,潮湿的发落到她粉颊上,有些刺刺痒痒。“跟我在一起,就不会有事。”他轻声说道,目光。贝贝眨著眼睛,愣愣望著他,察觉到他愈靠愈近,的薄唇,又回到她唇上,轻轻啃咬,带来奇妙的感觉。唔,这就是他的“办法”吗?她羞怯的伸出手臂,悄悄圈住他的颈项,迎向这个吻,专心的回应著。干戈的身体炙热,像是要将她融化。的他,更显得黝黑精壮,结实修长的体魄,有著无比强大的力量。宽厚的大掌覆盖住软嫩的,她著,在他的霸道与温柔下轻吟——许久之後,贝贝才由迷醉的欢愉中,慢慢回到凡间。干戈拥著她,下颚靠在她的脑袋上,而她蜷在他怀里,汗湿的上,披著他的衣裳。她的指尖,滑到他的手腕上,细细摸索著。那儿还有她先前蛊毒发作时,啃咬留下来的伤。好奇怪啊,她明明就气愤他的霸道,但是为什麽,一跟那双黑眸对上眼儿,她就无法拒绝他?每当干戈看著她,或是拥抱她的时候,她的心口就会热烫的,觉得好舒服、好安心。一种感觉,是不是就叫幸福?静谧的一刻,被孩童的嬉闹声打断。几个小孩,脱得精光,像小青蛙似的,一个个往山泉里跳去,嘻笑泼水,溅出好多水花,玩得不亦乐乎。贝贝低呼一声,披著衣衫,匆忙凑到水边。她独自把衣服扯赚也不管干戈是否会“春光外泄”。“喂,别下去啊!”她焦急的喊道,还猛挥手。没人理她,孩子们甚至掬水泼她,然後哈哈大笑。“快上来!”贝贝呼喊著,急得直跳脚。小孩子游到岸爆抬起湿淋淋的脑袋,咧开嘴笑。“为什麽要我们上去?水好冰好舒服呢!”“水里有瘴气,闻久了会昏倒的!”她急著喊道,困惑的回头看著干戈。他不动声色,半坐在草地上,健硕的身躯,在阳光下闪烁著光泽,比野兽更美丽。贝贝脸儿一红,连忙转开视线。真是的,刚刚她在水里,他就大惊小怪,急著把她捞上来“解毒”,怎麽这会儿孩子们在池里玩水,他反倒无动於衷?小孩们笑得更大声。“哈哈,瘴气是下了雨的午後才会出现的,现在哪有啊!”“汉妃好笨呢!”“哈哈,好笨。”嘻笑声此起彼落,贝贝眯起眸子,过头来。干戈倚靠著大石,神色自若,黑眸直视若她.俊脸上找不到半点愧疚。“你骗我!”她红著脸指控,伸出粉拳去槌他,恨不得把他推进水里,让他喝水喝个饱。可恶!这会儿怎麽办?都被他吃了,总不能要他吐出来吧?“我不想等七日才要你,你是我的妻子,我随时都能——”贝贝脸颊,连忙冲上前,用小手捣住他的嘴,就怕他说出更惊世骇俗的话来。黑眸在她通红的脸上绕了一圈,紧抿的薄唇,稍微软化了些。他拿开贝贝的小手,额头抵著她,呼吸吹拂过潮湿的长发,带来冷热假替的酥麻,令她不已。“况且,刚刚你不也没反对?”干戈靠在她耳爆很缓慢、很缓慢的说道。贝贝无法反驳,羞得想挖个地洞钻进去。太恶劣了,他不但骗了她,还她,在山泉旁就跟她——呜呜,她从小读的诗书礼教呢?她的羞怯呢?怎麽一碰上蛮横的他,那些矜持,就全都变成废物了?“回去了。”干戈站起身,迳自宣布,对她伸出手。正在烦恼的贝贝,虽然心里困扰极了,却还是伸出小手,搁进他的掌心。这样的举止,已经非常自然,不论走到哪儿,他总霸道的要握住她的手。山路崎岖,走没两步,她绊著藤蔓,整个人往前摔。“啊!”贝贝低叫,以为又要跟泥地玩亲亲。还没摔到地上,干戈已经出手,矫健的将她揽入怀里。“没事吧?”他问。她深吸一口气,对著那双黑眸点头。“没、没事。”“小心点!”他粗声说道,口吻不耐,眼神里却有关怀。“喔。”她小声的回答,红唇忍不住往上弯。虽然他很霸道!,虽然他很恶劣;虽然他偶尔会骗得她团团转。但是她还是好喜欢,他在冷酷的外表下,偶尔流露的温柔。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已开始习惯那双吓人的黑眸。贝贝主动握住干戈的手,小脑袋靠在他肩上,像只被喂得饱饱的小猫,粉颊轻轻他的胸膛,无言的道谢。他没说话,低头看了她半晌,表情有瞬间的软化,随即又恢复冷然。一男一女,穿过崎岖的山路,离开了山泉。跳月节过後不久,苍茫山上来了不速之客。广场上又吵又闹,贝贝在汉族房里,就可以听到喧闹的声音。“外头怎麽了?”她好奇的问道。发去外头看了一眼,匆匆回来报告。“禀汉妃,是有个汉人闯进来,被族人们逮住了!正交由蛊王发落。”她露出羞怯的笑容,小声的补上一句。“那个汉人,生得好俊俏呢!”话还没说完,丫鬟们已经扔下工作,全凑到门爆想瞧瞧那俊俏的汉人。原来,除了她之外,还会有汉人能人得了苍茫山。这个人是找了苗人带路,还是自个儿摸索进来的?“干戈会怎麽处置擅闯的汉人?”贝贝也凑到门口!踮高脚尖,却还是看不到广场上的动静,只看到一颗颗阻碍视线的脑袋。丫鬟们还没回答,广场上倒先传来干戈的声音。“扔出去。”命令一出,不速之客立刻响起惊慌的叫声。“什麽?扔出去?不、不行啊!我是来找人的!”那人喊道,冷汗直流,抵死不肯被扔出大门。咦,那声音很耳熟呢!贝贝皱起眉头,歪著小脑袋.怀疑是自个儿听错了。不可能啊,这儿是苗疆,可不是京城,那不可能跑到这儿来,说不定只是个声音相似的人——正在思索著,对方又开始大喊。“贝贝!钱贝贝,你在哪儿啊!快点出来啊!”啊,她认出来了!“旭日!”贝贝推开众多丫鳜冲到广场上,满脸惊喜的指著年轻男子大叫。原本在求饶的俊美男人,一看见贝贝,又惊又喜,也张著嘴大叫。“啊,终於找到你了!”在众人的注视下,两人拔腿奔向对方,如同久违的牛郎与织女,热情的拥抱。贝贝更像八爪章鱼似的,双手双脚全都圈上去,兴高采烈的又抱又亲。“你怎麽来了?”她挂在男人身上,亲昵的摇晃他。男人高兴的笑著,看来更加俊美。“笨问题,当然是来找你,不然我为啥搁著京城的暖暖被窝不睡,跑来这苗疆野地?”他伸出手,捏捏她的鼻尖。贝贝高兴极了,搂著他的颈子,还想说话,却发现自个儿的领口陡然一紧,整个身子被往後拎去。咦,她怎麽腾空了?贝贝诧异的回头,刚好看见干戈铁青的俊脸。“把这男人扔进狼堆里。”他阴冷的说道,全身辐射出强烈的怒气。“什麽?呃,不行不行!千万不行!”贝贝连忙反对。干戈的脸色更难看了。“你还想替他求情?”他咆哮,声音震动整座苍茫山。所有的苗人,扑通扑通的跪下,趴在地上瑟瑟著,虽然担忧汉妃的处境,却也没人敢而对蛊王的愤怒。被拎在半空中的贝贝却无处可逃,只能屏住呼吸,紧张的看著他。“是、是啊!”她既害怕又困惑,却还是硬著头皮点头。干戈深吸一口气,锐利的目光扫到旭日身上,恨不得拿出猎刀,把这个男人碎尸万段。这个汉族男人是谁?会是她的情人吗?某种陌生的情绪,在干戈胸口中,令他愤怒得双眼发红,冷静的理智彻底碎裂。她竟敢在他向前,拥抱另一个男人!眼看惰况愈来愈僵,旭日鼓起勇气,前进一步。“笨,你看不出来吗?”他低声骂著贝贝,没想到她竟然这麽迟钝。“什麽?”她一头雾水。旭日还想骂人,但是那个“笨”字还没出口,冷冽寒酷的视犀就狠狠瞪了过来。他立刻把骂人的话全吞回肚子里,脸色一变,火速摆出最和善的笑容。“蛊王,您先别发火,在下是京城钱府长子旭日,是汉妃的弟弟。”他解释著,暗暗猜测,这个高大的蛮子会发这麽大的火,肯定是在吃醋。看来,他这个迷糊的五姊,在这段日子里,倒是捞到个不错的丈夫呢!黑眸眯了起来,从旭日的俊脸,挪移到贝贝的俏脸,充满怀疑。“弟弟?”他问。两人用力点头,差点扭伤了脖子,就怕干戈不信。苗人们偷偷抬头,仔细一瞧,这才发现,这俊美的男人,生得跟汉妃的确有几分相似。两人的五官神似,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更是一模一样。半晌之後,干戈突然放手,松开箝制,转身往内厅走去。她毫无防备,咚的一声,摔在地上,粉臀儿被摔得好疼。“哇,你就不能先提醒我一声再放手吗?”她抱怨著,揉著发疼的粉臀。管事意会过来,连忙上前,恭敬的行礼。“汉妃,蛊王的意思,是请您跟旭日公子都入内厅。我会即刻命人备茶,为旭日公子洗尘。”汉妃的亲人,他们可不敢怠慢。姊弟两人本来就感情深厚,加上许久没见,彼此都有一箩筐的话要说,从广场走入内厅的路上!两张嘴叽哩呱啦,都没停过。“是要你找药材吗?怎麽自个儿开溜了?石冈急得都快上吊自杀了。”旭日问道,帅气的撩起衣袍,跨过门槛。“你也知道石冈那硬性子,他左一个不准,右一个不行的,我什麽事也办不了,索性就自己上路了。”贝贝耸肩,踏入内厅,找了张椅子坐下。屁股还没沾著椅子,後头的干戈就开口了。“过来。”“我坐这儿就——”“过来。”冰冷的口吻,不容反驳。她叹了一口气,只能凑到他身边去坐,心里悄悄抱怨他的蛮横。旭日看在眼里,暗暗微笑。屁股才一坐定,贝贝就急著开口。“你是怎麽找到这儿的?是石冈告诉你们的吗?”“他送信回京城请示,大姊却按兵不动,说你虽然迷糊,但是仍有些小聪明,肯定能够平安无事。”旭日详细的说道。贝贝乾笑几声,觉得头皮发麻。“大姊的神机妙算,可从没出错过。”旭日说道,瞄向一旁的干戈。“只是她倒也没料到,你立见成了蛊王的妻子。”“呃,这个,说来话长,等有机会再说。”她含糊的说道。老天!她可不想让旭日知道,自个儿是丢了多大的脸,才阴错阳差的成为苗人的汉妃!那些过程,她仅仅是回想,就羞愤得想躲进被子里大叫。旭日微笑,拿出扇子,敲击掌心。“没关系,那就回京城,对著家里人,再一并说了吧!”“回京?”她眨眨眼睛。“嗯,京城里头出了些事情。”贝贝喔了一声,眸子滴溜溜的往干戈脸上转,发现他的脸色再度转为铁青。唉,想也知道,他不会点头放人的!“可是我中蛊了,没办法回京城。”她双手一摊,万分无奈。“中什麽蛊?”“你别问了。”她支支吾吾,粉脸发红。旭日晃脑的想了一会儿,虽然怕干戈翻脸,却不得不开口。“只是,你非得回去不可!”他顿了一下,神色凝重。‘乾坤堂’出事了,一个病患突然暴毙,仵作看了,说是你用药失当所造成。”贝贝跳了起来,气得哇哇大叫。“我?我用药失当?这绝不可能!”这是污辱她的医术啊!她用的药都是温补之类,先调养病患身子,再强身健体,进而收到壮阳之效,哪里可能会吃死人?先前,还有病患嫌她药下得太轻,无法立竿见影,所以转投向“安平堂”求医呢!“官府可不这麽想。大姊要我赶在官差前,先带你回家里,大夥儿也好从长计议。”“那现在怎麽办?我又离不开。”贝贝皱眉。旭日晃脑,思索著几位姊姊可能的反应。“四姊会说,以和为贵;三姊会说,量力而为。”“她还会罚你扎马步。”她补上一句。他没理会。“二姊嘛,得等到她醒来,才能问出她的意见。至於大姊,啊,对了,她有给我个锦囊。”“打开看看。”贝贝提议。旭日打开,锦囊里有张短笺,上头是大姊娟秀的字迹。事情没办成,就别回来,两个人沈默。“打开第二个看看。”内容一样。“打开第三个看看。”里头是一条白绫。“什麽意思?”旭日呆愣,摸不清大姊的意思。贝贝倒抽一口凉气,躲到干戈背後。“嗯,呃,你、你是知道大姊的性格的。”她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旭日脸色一白。“呃,好歹我是她亲弟弟,她不会这麽狠——”他看见贝贝猛,背脊不禁发凉。“好吧!就算我没办法带你回去,必须拿著这条白绫上吊,但你就没想过,大姊会亲自来逮你?”旭日一脸悲苦,拿著白绫在脖子上绕啊绕。这一次,轮到贝贝脸色惨白。姊弟二人都在烦恼的时候,干戈开了金口。“我陪你。”“啊,你要跟我回去?”她转过头来,不敢置信的看著他。“没错。”“呃,啊,嗯——那个——其实,你不需要陪著我,我只是回去处理一些事,很快就回来了。”她双手乱挥,光是想像他走入京城,会造成多大的骚动,就觉得头皮发麻。“你离不开我。”干戈淡淡的说。“啊?”她脸儿一红。“你别胡说,我哪里会离不开——”“七日一回。”他提醒。轰!贝贝的脸儿著火了。可恶,他怎麽——怎麽可以提——“七日——什么七日一回?”旭日很感兴趣,凑过来发问。“没你的事!”贝贝恼羞成怒,红著粉脸,咚咚咚的跑过来,抡起拳头扁自个儿的弟弟。“唉啊,别打别打。”旭日无端被敲了几下,捣著痛处,龇牙咧嘴的喊疼。唔,七日一回?什麽七日一回?他脑子乱转,虽然好奇,却碍於贝贝的拳头威胁,不敢再发问,怕等会儿会被扁出内伤来。“随时可以出发。”干戈说道,阻止姊弟相残。“真的吗?”贝贝双眼闪亮,神态兴奋。“那让我换件衣裳,收拾些东西,咱们马上出发。”虽然回京里,是有麻烦事必须处理,但是离家这麽久,她自然是好想念好想念家人。就连大姊,在这会儿回想起来,都令她觉得思念极了!“太好了,我要回家了!”返家的兴奋!充斥在胸口,她小嘴上喊著,双手拎著绣花飘带裙,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的往外跑去。没人发现,当她欢呼时,干戈的黑眸中,闪过一抹阴鸷。第八章繁华京城,冠盖云集。无数的落花,拂过高高的蓝色琉璃同落入钱府。偌大的庭院内,花木扶疏,错落着华丽的庭台楼阁。珍珠阁的窗台前,站着一名绝色女子。吵杂的喧闹,夹杂着惊喜的笑声,从钱府大门,一路响了进来。几个丫鬟急忙穿过回廊,奔来珍珠阁,在阁前幅身行礼,欢喜的报告。"启禀大姑娘,旭日公子带着五姑娘回府了。"钱金金弯唇一笑。"让他们到珍珠阁来。"她吩咐道,转身踏入屋内。久候在窗台旁的丫鳜立刻为她解下软绡披风,端上的香茗。金金端过瓷杯,轻啜热茶,瓷杯还没见底,珍珠间外就响起喧哗声,热闹极了。阁门一开,娇小的身子立刻飞奔进来。"大姊!"贝贝娇声喊道,冲上软椅,抱住金金,像只小猫般撒娇,从苗疆带回来的精致礼物,全被扔到地上去了。金金微笑,拍拍小妹的粉颊。"你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当了苗人的汉妃,从此之后就不回京城了。"她轻声道,捏捏贝贝的鼻尖。"大姊,我哪里会不回来呢!"贝贝小声说道,偷偷做了个鬼脸。金金浅笑,清澈闪亮的眸子,看向一旁高大沉默的男人。"我让你去找药方,你却找了个丈夫回来。"啊,惨了惨了,大姊要怪罪了!贝贝连忙,从衣袋里,抽出一束文件,上头写得密密麻麻的,全是苗疆药材的批发货价。"呃,我虽然没找到药方,但是也找到货源。大姊,这是苗疆的药材谱,只要照这张谱进货,'乾坤堂'每年能节省十几万两银子呢!"她陪着笑脸,献宝似的,把药材谱送到大姊面前,证明自个儿可没偷懒。金金眸子一亮,低头审视。天下人都知道,在京城钱府里,运筹帷幄的,是长女钱金金。自从她十八岁及笄,展露惊人的商业长才后,就接掌了父亲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货源稳定吗?"她问。"苗人说了,任何好货,都先留给'乾坤堂'。"贝贝说道,看了干戈一眼。买药材的事情,一由他出面,就全盘搞定。苗人不敢违逆蛊王,对她这个汉妃,更是有求必应。金金沉吟半晌,才又开口。"商道呢?""全打理妥当了,十里一站,能够日夜兼程,把药材送来京城。"旭日插嘴,紧张的看着大姊。金金挑眉,仔细看过药材谱,才慢条斯理的卷起来,交给丫鬟。"这件事,你们办得不错。"姊弟二人,松了一口气,差点没瘫软在地上。呼,还好这桩生意能让大姊满意!他们一路上提心吊胆,就怕大姊怪罪,说他们办事不力。到时候啊,只怕家里的椅子都还没坐暖,就要再度被扔出大门去赚钱。心上的大石头落了地,贝贝舒展柳眉,觑见站在一旁,始终沉默不语的干戈。她跳下软椅,咚咚咚的走到干戈面前,牵着他的大手,走回软椅坐好。"大姊,我替你介绍,他就是——""我知道。"金金微笑,还命人端上最好的春茶。"啊?"贝贝一头雾水。大姊知道?知道什么啊?她都还没说呢!"他是干戈,苗疆的蛊王,你的丈夫,咱们钱府的新姑爷。"金金轻声说道,说得钜细靡遗,没半点遗漏。贝贝眨着双眸,讶异得说不出话来。"她派人来调查过。"干戈开口,黑眸微眯。即使远在苗疆,也不时会有汉人,赞叹的谈论起京城钱府的长女。他老早就知道,他的小妻子,有个绝顶聪明的大姊。"啊?有吗?"干戈点头。"我们成婚后,有汉人陆续入了苗疆,打探关于我的一切。"苗人们来禀报,说是这些形迹诡异的汉人,都是来自于汉妃的娘家。金金浅笑,搁下瓷杯。"我这个宝贝妹子,没媒没聘的,就让你给娶走了,我当然必须格外留意些。"她弯着唇,若有所思的看着干戈,淡淡的补上一句。"钱府的女儿,可不是普通人想娶就能娶的。"黑眸一眯,没有动怒,明白金金的弦外之意。旭日在旁边小声的嘀咕。"不用说,她肯定是拨过算盘,知道结下这门亲事,是稳赚不赔的。"金金笑而不答,反倒靠到贝贝耳爆轻声问道:"他对你好吗?"贝贝咬着唇,没有回答,粉脸却变得红润润的,格外动人。这下子,即使她不说话,答案也昭然若揭了。干戈的黑眸,眸光转浓。他旁若无人的起身!大步走过来,拦腰抱起贝贝,霸占了她的软椅。"啊,那是我的位子啦!"她抗议。"你坐我腿上。"他口吻平淡,眼神却十分炙热。坚实的双手,圈紧细细的纤腰,不让她离开。连屋内的丫鬟们,都偷偷笑着,知道这个新姑爷,可是疼极了五姑娘呢!众人的眼神,让她羞得想挖个洞跳进去,但天不从人愿,干戈把她抱得紧紧的,她连脚尖都碰不着织毯。贝贝羞得连发根都红了,连忙扯出别的事情,转移大伙儿的注意力。"对了,大姊,旭日提到,前些日子,京城里头有人暴毙,那是怎么一回事?"她把话题绕口正事上头。金金点头,收敛笑容。她纤手一扬,所有丫鬟自动福身退下,室内转眼清场完毕,只剩下钱家自个儿的亲人。"死者是西市延康坊的潘大爷,官府那方面,我暂时压下来,但要厘清案情,只怕还要费一番功夫。"贝贝蹙着眉头,一面听一面点头。"他在'乾坤堂'里看了一阵子,病因是气虚血寒、肾水不足。""你用了什么药?"干戈问。"以鹿角、龟板、枸杞及人参口味药剂,熬成四珍胶。"她皱着眉头。"这些都是温补之药,不会伤身的。"他点头,拧眉沉思。贝贝虽然迷糊,但是精通药理,用药毫不含糊,苍茫山上的妇女孩童,如果有任何病毒,都已全交由她治疗。旭日走了过来,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竹筒。"这是在死者身旁发现的证物,你们瞧瞧。""证物该待在衙门吧?"贝贝瞪着他。他耸肩,不以为然。"大姊有办法嘛!"干戈打开竹筒,将竹筒内的东西倒在桌上,浓眉愈拧愈紧。她也凑过去瞧,才一看清楚!嘴里就哇哇叫了起来。"啊,这是斑鸷啊!"这种东西,药性极强,致人于死。一般药行的用法,是将斑鸷与糯米同炒,取了糯米入药,丢弃斑鸷不用。干戈审视着桌上的斑鸷,黑眸闪烁,若有所思。贝贝把下巴搁在桌面上,瞪着那些黑乎乎的斑鸷。一想到这些东西,曾害死一条人命,她就心里直发毛。"我记得,这种东西,能治疗皮肤方面的病症。"她小声说道。"也能用于壮阳。""这个我知道。斑鸷在壮阳上的确有奇效,但也有奇毒,所以我不用。"她是很努力在赚钱,但可从不做害人的勾当。"你不用,他们用了。""谁?"贝贝眨着眼睛问。黑眸一眯,射出锐利的光芒。半晌之后,他才徐徐开口。"四川唐门。"东市长街上,离"安平堂"几丈远的墙角,两男一女正在拉拉扯扯。"喂,这样不行啦!"贝贝小声的怀着。干戈没有理会,跨步便走。眼看用说的没用,她连忙往前一蹦,用尽全身力量!拉住他一条胳臂,妄想阻止他前进。该死,这怎么这么不可理喻?!"不行啦,'安平堂'虽然真的来自四川,但也不能证实,他们跟命案有关。"即使用上全身体重,仍难敌干戈的力气,她像个行李,被拖着前进,小绣鞋在地上滑出一道长长的痕迹。街上来往的人们,瞪大眼睛,好奇的观望。干戈抬眼,冷冷瞟来一眼。就仗着那比江洋大盗远吓人的气势,众人立刻脖子一缩,像被针刺着似的,迅速挪开视犀溜之大吉,不敢久留。十丈之内,除了夫妻二人,只剩正在考虑,是否要逃走的旭日。"旭日,还杵在那里做什么?快来帮忙啊!"贝贝还在嚷着。旭日站在原地,为难的搔搔脑袋。"呃,但是,姊夫说的也有道理啊,京城之内,除了'安平堂'外,没有第二间药坊的药来自四川,他们的确最有嫌疑。"班鸷的产量稀少,前几年曾听说,四川有人大量里培养,而要将活斑鸷制成可用的药物!又需要专门的技术。放眼四川,就只有惯于用毒的唐门有此能耐。更巧合的是,这间"安平堂"的主人,就是来自四川。"不行,咱们必须等官府查办!"贝贝喊道,又被拖了好几尺。"太慢了。""呃,啊,但是,你这么闯进去,反倒是打草惊蛇。"她极力劝阻。干戈露出狼一般狰狞的笑容,令人。"我会搜出证据来的。"贝贝忍住尖叫的冲动,深吸一口气。"你别急,我们换个方法去探探吧!啊,对了,我想到了,我们可以找个人!假装房事不力,亟欲求医,必须买些强力的壮阳药——"他的表情愈来愈难看。呃,事关男性"尊严",他肯定是不愿意了!况且,瞧他这么高大精壮,哪个人会相信,他有——呃——呃——"那方面"的问题——贝贝粉脸一红,连忙甩甩头,抛开脑中的胡思乱想。她转过头,脑筋动到弟弟身上。"旭日,你去。""我?"他的眼睛快掉出来了眼看旭日还杵在原地,贝贝双手插腰,俏脸一凝。"你去不去啊?""我——""姊姊说的话,你敢不听?""呃,我——"旭日我了半天,还我不出个下文来。要他上"安平堂"求壮阳药?这要是传出去,他这个京城第一贵公子的脸要往哪里搁啊?别的不说,只怕城里的姑娘,会哭湿好几条手绢呢!呜呜!他怎么这么命苦?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唯独他家例外。他这个钱家唯一的香火,总是被五个姊姊欺压得难以翻身。正在怨叹自个儿歹命,眼角却瞄见上个高大的身影,早已迳自朝"安平堂"走去。"五姊——""别罗唆,你去是不去?"贝贝龇牙咧嘴的嚷道。"我想,没那侗必要了。""为什么?"旭日缩缩脖子,伸手指向"安平堂"大门。"因为,呃,姊夫已经闯进去了。""您不能进去!"说话的人,被干戈一掌挥开,哀嚎的飞出大门!跌到街上。"这位客倌,你——啊!"更多的人围上来,更多的人,陆续往外飞去,咚咚咚的,在街上躺成了一片。高大的干戈,如入无人之境,一手挥开一个,没三两下功夫,原本热闹非凡的"安平堂"人数锐减。客人们见苗头不对,立刻抱头鼠窜,逃得不儿踪影。在店里招呼的伙计们,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全被扔出门,就只剩下柜台后方的掌柜,脸色惨白,瞪着这个暴戾危险的男人,不断。干戈伸出手,揪起掌柜,脸色阴沉。"交出来。""交——交——交什么?"掌柜的抖得连话都说不好。"鸷斑。"掌柜的脸色一变,却仍在装糊涂。"呃,这位爷,您说什么,我不懂——"黑眸眯起,迸射出不耐的怒火,干戈出手,挥出一道凌厉的掌风。砰!一声巨响,震得人耳朵发疼。整楝屋子剧烈摇晃,一整面的药柜,转眼就被轰掉,连屋梁都摇摇欲坠。掌柜的傻了,抖得更厉害。"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干戈的口吻仍旧冰冷。贝贝上气不接下气的跑进来,才一进"安平堂",就见一个大药瓮,笔直的飞来,轰向她的脑袋。"啊!"她大叫一声,连忙低头,惊险的闪开。药瓮哗啦一声,摔在地板上,瓦片跟里头的黑枣散了一地!满地滚啊滚。她拍拍胸口,安抚受惊的心脏,环顾乱七八糟的大厅。"老天,我才迟了一会儿,你就把这儿破坏成这样了!""啧,姊夫的手脚真快。"旭日在一旁感叹,一进大门,立刻挑了个安全位置躲好!就怕惨遭池鱼之殃。吵闹的声音,惊动了"安平堂"的老板唐舜。他皱着眉头,从存药房里走了出来,嘴上还在骂着。"做什么?这样吵吵闹闹的——"深邃的黑眸,冰冷的扫了过去。两个人才刚打了个照面,唐舜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他先是全身僵硬,张着嘴直喘气,眼睛瞪得比金鱼还凸。干戈挑眉。"原来是你。"他扔下吓昏的掌柜,像发现新猎物的野兽,跨步走来。啊,这两个人认识?贝贝跟旭日愣在一旁,屏气凝神,满头问号。唐舜突然提气一喊,扯住桌上的布匹,往他们甩来。数十支针灸用的银针,笔直朝两人射来,银光交织成一片银网,躲都躲不过。庞大的身影,恍如鬼魅!瞬间就赶到面前!挡住尖锐的银针。她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就被干戈揽入怀中。的男性气息,包里了贝贝全身,她毫发无伤,胸口却狠狠一疼。"干戈!"她惊慌的喊着,俏脸惨白。他用身体为她挡了银针!"我没事。"干戈淡淡的说道,目光扫过她焦虑的小脸,冷酷的眼神,稍稍变得柔和。角落传来。"我有事。"旭日龇牙咧嘴的抱怨。他问躲不及,又没人搭救,手臂上挨了十几根银针,疼得好想哭。贝贝没理会,小手扯着于戈的衣裳。"快把衣裳脱下,让我瞧瞧!"他耸肩,刷的拉下衣衫,露出结实黝黑的上身。"转过去。"她又下了命令。他依言转身,宽阔的背上,赫然钉满了银针,看来怵目惊心。她倒抽一口气,小手抢着红唇,全身。"针上没毒。"干戈简单的说道,接着绷紧肌肉,发出一声巨喝。霸道绝伦的内力,凝为强大力道,全数的银针立刻被震飞。就听到嗖嗖的声响,银针转眼挪了位,全钉到墙壁上去了。贝贝眼中泪花乱转,虽然松了一口气,心头仍难受极了,被莫名的情绪揪得紧紧的。"你痛不痛?"她先伸出小手!试探的摸啊摸,接着靠上前去,小心翼翼的吹气,想为他上疼。他。"骗人!"怎么可能不痛?他都流血了呢!干戈回头,瞅了她半晌,眼神复杂。"你没受伤就好。"他粗声说道.转身往内走去。贝贝整个人呆住了,傻傻的看着那高大的背影,红唇微张,连泪珠滚下粉颊,也不晓得要去擦。那简单的几个字,让她胸口好热好烫,某种甜甜暖暖的涵义,虽然他从来没有说出口,但是从他的眼神、他的举动,她就能感受得好清晰。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好想抱住他,抱得紧紧的,永远都不放开——高大的背影,在药坊间转了个弯,踏进内室的存药房。她急忙跟上去,不想跟他分开太久。存药房内,百药杂陈,用的都是寻常的药材。墙上有着无数药柜,房中央还摆着一张红木大桌。干戈站在药材中,拧皱浓眉,仔细检阅。黝暗的眸子,落到红木大桌上。桌上空无一物,却飘着神秘的药味。他挑眉,黑眸一眯。"啊,唐舜怎么逃了?"贝贝凑过来发问,转着小脑袋,在屋子里看啊看,却看不见那的影子。那个卑劣的男人,大概是趁着干戈分神救她的时候,找机会开溜的吧!只是,这种反应也太明显了吧?他们只是找上门,唐舜立刻逃赚摆明了是心里有鬼!干戈勾唇,露出冷笑。"他认得我。"唐门善用毒,但是汉人用毒,终究比不上苗人。唐舜是用毒之人,对干戈的大名,自然是如雷贯耳。这会儿碰上祖师爷了,他这个小货色能不逃吗?没吓得尿裤子就不错了!"但是,那也不能证明,他跟命案有关。他拔腿开溜,说不定只是代表,全天下人都知道你很凶——"她小声说道,不断强调!证据很重要。干戈扫了她一眼,走到红木大桌前,举起右手。"啊!"这一次,她眼明手怏,立刻跳到他背后,把耳朵捣起来。轰!又是一声巨响,坚固的红木大桌,在他的掌力下,化为无数木屑。木屑之中,赫然出现了十来个黑色绸袋。小绣鞋才刚踏出去,她整个人就被干戈拎起来,腿儿腾空。直到被拎过了散落的尖锐木屑,他才松手。"别踏着了。"他面无表情的说道口她心头一暖,红唇弯起,露出甜甜的笑,小脑袋点得好用力。他的霸道,总隐藏着对她的关心。这个严酷又沉默的男人,其实很不懂得表达感情呢!干戈拿起一个黑绸袋,运劲一摸,绸袋碎开,一块毒性极强的蟾酥,赫然出现在他掌心。这种东西,通常用于麻醉,对壮阳有奇效,但是用量稍稍不对,就会致命。噢喔,看来证据确凿了!"你怎么知道桌里还有东西?"她蹲在地上,把黑绸袋一个个打开,才发现里头全是有剧毒的壮阳药品。"这是唐门的习惯。"他简单的说道,将一鸷整袋的斑递到她面前。她哇了一声,抢过来看。"把这个交给官府,就可以还你清白。"干戈说道,伸出手臂,又将她拎了起来,迳自往外走。"呃,我们要去哪里?""回家。"事情结束,他不愿久留。贝贝点点头,也很想开溜。经过大厅时,她抬起小手,把斑鸷扔给旭日。"把证物交给官府,再让他们派人来调查清楚。"她吩咐道。"但是,我手上的银针——"旭日一缩脑袋!委屈的接过斑鸷。"自个儿拿镊子夹出来。"她还在交代着,人已经被干戈拎出门外.两人愈走愈远,将旭日远远的抛下。他独自站在破烂的"安平堂"里,抱着发疼的手臂、拿着斑鸷,只觉得自己好可怜。呜呜,他的手很痛啊,怎么没人来关心他?呜呜第九章还没有破案,干戈的耐性已经用尽。在餐桌上,他搁下筷子,对满桌山珍海味视若无睹。「我要带她回去。」他简单的宣布。原本热闹的餐桌,转眼陷入寂静。贝贝坐在他旁爆双手捧着碗,正在喝着火腿春笋汤,小嘴里还嚼着嫩脆的笋子。「回哪里?」她傻傻的问,没察觉到气氛不对。「苗疆。」简单两个字,让可口的笋子,瞬间变得毫无滋味。她搁下汤碗,连忙抗议。「不行不行,我们才刚到了呢!」才刚见到几位姊姊们,连爹娘的面都没见到,他就这幺不体贴,立刻要拉着她回苗疆?黑眸一瞇,迸射不悦。钱府几位千金,也围在餐桌旁,室内美人群聚,蓬荜生辉。她们低着头,聪明的闭嘴不语,眼睛全看向大姊。金金接过手绢,擦拭双手,出来打圆场。「贝贝虽然洗脱嫌疑,但是案子到底还没破,官府方面,只怕不愿意让她离开京城。」她说得合情合理。几个姊妹猛点头,闪亮的眼儿望向干戈。他冷着脸,毫不考虑。「这些小事,你可以处理。」金金挑眉。「你倒是很看得起我。」眼看大姊被戴了高帽子,马上就临阵倒戈,贝贝主动上场,蹙着柳眉,像个小可怜似的,扯着他的衣袖摇啊摇,期待能捞到一点怜悯。「别那幺快赚好不好?京城里有很多好玩的事儿,是苗疆比不上的,我们留下,我带你到处去晃晃——」话还没说完,那两道剑眉,早已拧在一块儿。糟糕,看来哀兵政策无效!「我们明日启程。」他径自说道,端起酒杯,眉头没有松开,神色更凝重了些。贝贝深呼吸,被干戈的固执霸道一激,火气也冒上来了。她怒气腾腾,双手一拍桌子,猛的跳上椅子,小脸刚好对上他的视线。「干戈,你给本姑娘听清楚了,我、不、住」她喊道,重申立场。他下颚,气得头顶冒烟。「住」干戈吼道。「不要!」她不甘示弱,吼了回去。冷酷黑眸对上倔强明眸,两人大眼瞪小眼,僵持下下。「你必须跟我回去。」「为什幺?」「因为你是我的妻子。」「既然是妻子,不是你买的牲口,哪里能随你牵东牵西的?我当然有权决定要待在哪里!」干戈深吸一口气,重击桌面,满桌的好酒好菜,叮叮当当的乱响。屋内仆人、丫鬟们没胆子收拾,抱着脑袋,迅速逃离现场。「跟我回家去。」他瞪着她,黑眸闪亮,双拳紧握.强硬的命令,一字一句从牙缝中挤出来。骸她才不怕呢!贝贝伸出手,捧住那张俊脸,鼻子凑到他眼前。「这儿就是我家啊!」话才刚说出口,她双手下的身子,陡然一僵。那双黑眸深处,闪过一抹。干戈的脸色转为铁青。「是吗?热闹的京城才是你的家,偏远的苗疆,自然是比不上了。」他瞇着双眼,轻声说道,声音比腊月的寒风还要冷。她背脊一凉,惊觉自个儿说错话了。天啊,他误会了,她不是那个意思!京城是她的家,但并不代表,她就否认有他的苗疆,就不是她的归宿。所谓的家,该有能分享欢笑与温暖的家人;所谓的家,该有个让她在乎的人——他也是她在乎的人啊!「干戈,我——」贝贝急着想解释,舌头却打了结,脑子里乱成一团,当着众姊妹的面,她更是拉不下脸道歉。还想不出该说什幺,干戈已经起身,目光如冰。「你不赚我走。」「要走可以,解了我的蛊毒啊!」她虚张声势的喊道,有恃无恐,知道他绝不会放着她的生死不管。她体内的蛊毒,此刻反倒成了护身符。干戈回过头,冷冷的瞪着她,蓦地抽出腰间猎刀,拉开衣裳.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我解!」银白的刀尖,往胸膛刺去,在心口划出一道血痕,鲜血顺着刀刃,滴在酒杯里。「把这杯血喝了!你体内的七日蛊就能消解。」他冷淡的说道,高大的身躯踏出大厅,甩袖离去。室内岑寂,没人吭声,视线全落到贝贝身上。她瞪着那杯血,全身僵硬,直到胸口发疼,才发现自个儿打从他离开,就忘了该要呼吸。干戈走了,他真的不管她了——热热的液体涌上眼眶,杯子里红色的血,看在眼中愈来愈模糊。「贝贝,你不去追他吗?」最温柔的四姊开口,绝美的眸子看向门外,一脸担忧。「追什幺呢?他要走就让他赚我反倒落得轻松。」她故作坚强,声音却在。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想要从容的退出大厅,脚步却晃个不停。直到走回房间,关上房门后!她深吸一口气,扑向床铺。「哇!」凄惨的哭声,传遍钱府每个角落。贝贝整个人埋在棉被里,哭得声嘶力浆眼泪沾湿了锦缎被子。她边哭边晃着脑袋,心里难受得像是被开了个大洞。呜呜,他走了!呜呜!他不要她了!呜呜!那个霸道的笨蛋蛮子!就不会把事情问清楚吗?她很在乎他、很爱他啊!解了七日蛊又怎幺样?他下在她心中的情蛊,她要找谁去解?哭得正伤心,棉被突然被人给掀了,一张哭花的小脸,顿时没地方藏。四个姊姊全凑在床爆将她团团围住。「别哭了,快出来。」金金伸出手,硬是要把小妹拉下床铺。「不要!」她哭叫。「你再不出来,可就真的追不上干戈了。」「我才不去追他!」贝贝咬着的唇,不断,就算心痛得要命,还是倔强极了。金金皱起眉头,在床边坐下。「你是当真想离开干戈?」她想要点头,眼泪却泄漏了心事,哗啦啦的住下掉。如果是真心想离开他,她哪里会哭成这样呢?「是他不要我的。」想到这儿,眼泪掉得更凶了。「傻瓜,你仔细想想,干戈若是不要你,又何必因为你不回苗疆,发那幺大的火?」贝贝抬起小脑袋,哗啦啦的流泉,因为金金的话,稍微停止流泻。这幺说来,干戈是在乎她的喽?她好想告诉他,自个儿不是不跟他回苗疆,但是爹娘远在四川,还没见过这个新女婿呢!她想等到爹娘回府,再郑重的告诉爹娘,日己嫁了个沉默严酷、却对她很好的男人——希望的火苗,悄悄在心中复燃,心口的疼痛,一点一滴减轻。金金拿了件披风,替小妹穿上,嘴上还在说着。「再说,钱家可从不做亏本生意,怎能赔了姑娘又折兵?干戈这个姑爷,无论如何,钱家是丢不起的,你自己想清楚!是要自个儿追上去,还是被五花大绑的送去?」贝贝被推着下床,虽然想去追干戈,心里却觉得有些委屈。「大姊,到底是钱重要,还是我的面子重要?」金、银、珠、宝一字排开!露出微笑,齐声回答。「当、然、是、钱!」月黑风脯小小的身子在郊道上奔跑着。贝贝喘息着,汗水浸湿衣裳,却怎幺也追不上干戈。漆黑的郊道上,没有半个人影。她手中的灯笼,在半个时辰前就熄了。她咬着牙,在夜里摸黑走了好久,却还是看不见他的人影。怪了,大姊不是说了,干戈离开没多久,她要是动作快一些,肯定能追上的吗?为川幺她追了那幺久,却连他的背影都没瞧见?呜呜,那个可恶的蛮子,没事走那幺快做啥?她的腿也没他长,追起来好辛苦呢!她蹲在地上,又冷又累,先前哭得酸疼的眼儿,又有些湿润了。要是追不上干戈,那该怎幺办呢?一想到从此都无法见到他,她的心更痛了些。他离开之后,她才赫然发现,自个儿已经离不开他。一个人影,悄悄靠近,阴影遮盖了月光。「干戈!」她立刻跳了起来,惊喜的大喊。啊,他回头来找她了吗?!面目狰狞的唐舜,居高临下的睨着她。「钱姑娘,找人吗?」贝贝倒抽一口气,连忙躲开数超跟唐舜隔得远远的。「你怎幺会在这里?」她咬着唇,心里浮现不祥的预感。「在下等在这儿,是为了等钱姑娘。」唐舜笑着说道,眉宇之间,有浓浓的杀气。啊,等她?!「唐爷找我有事?」贝贝眨着眼睛,悄悄挪动小绣鞋,只是唐舜一瞧见她后退,也欺身上前,阴魂不散的缠着不放。唐舜笑得更阴毒。「你这女人倒是厉害,生意上斗不过我,不知用了什幺法子,竟能雇了蛊王来撑腰,把我的药坊拆了。」「安平堂」被拆后,官府急着缉捕他,让他再也待不下去。但是,要他就这幺离开,白白放过钱贝贝,他又太不甘心!唐舜猜想,蛊王虽然不好惹,但终究只是受雇于钱家,若想报仇,自然也要等到难缠角色先离开。他在钱府外埋伏,耐心的等到蛊王离开,才敢现身。「唔!唐爷是来道别的?」她胡乱问着,冷汗直流,急着想找方法脱身。只是,这会儿天色昏暗,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她上哪儿去讨救兵?「是啊,临别之前,特地送了个小礼物来给钱姑娘。」唐舜拿出一个小瓶子,逼近贝贝,双眼闪烁。「呃,不需要这幺多礼了。」她瞪着那个瓶子,心里确定,那绝对不是啥好东西。「这可是我特别调制的『蚀骨露』,一旦沾上后,你那漂亮的肌肤,转眼就会侵蚀成白骨。」唐舜兴奋的说道,打开瓶子,一阵浓香立刻弥漫四周,让人闻了难以呼吸。贝贝连连后退,双脚都软了。她听过「蚀骨露」,这东西名堂古怪,能销融尸骨,寻常人绝对不敢使用。但她万万没想到,唐舜这幺歹毒,竟拿这东西来对付她。该死,要是碰上瓶子里的液体,她肯定转眼就被融化得一干二净,哪里还能去找干戈?唐舜愈走愈近,毫高举起瓶子。「呃,你别冲动——你——啊,干戈!」最危急的时候,她本能的喊出他的名字。来不及了!液体泼来,全数溅到她肌肤上,让她全身发寒。「啊——」贝贝在浓香中发出惨叫,双手抱着身子,狼狈的跌在地上。呜呜,她完蛋了、她死定了,她要融化了——咦?不会痛?绵长的惨叫声,以疑惑的单音作结。贝贝镇定下来,抬起小脑袋,瞪着自个儿的身子,困惑而不解。月光之下,湿润的肌肤一片莹亮,既没有腐烂,更没有见骨,她甚至不觉得疼痛!她抬起头来,呆楞的看着唐舜。他比她更震惊,还不死心的抖动瓶子,将剩余的「蚀骨露」往她身上泼。凉凉的液体,溅到她身上,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却把她染得香喷喷的。「不可能,你怎幺会没事?」唐舜气急败坏,双眼圆瞪,想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蚀骨露是他亲出口调配,是天下至毒之药,为什幺却对钱贝贝无效?幽暗的角落里,陡然传来低沉的声音。「她身上有七日蛊,其它的毒伤不了她。」干戈踏山几步,高大的身躯、严酷的俊脸在月光之下。他一身黑衣,不知已在一旁看了多久。贝贝跳起来,连忙咚咚咚的跑过去,扯住他的手臂,抱得紧紧的,就怕他又溜得不见人影。唐舜脸色惨白,无法明白。「但是——但是——她为什幺没死?」中了七日蛊的人,会活活痛死,哪里还能像这个女人,活跳跳的到处乱跑?干戈低头,看着靠在手臂上的粉脸。「因为,她是我的妻子。」唐舜脸色惨白,恍然大悟。钱贝贝不是干戈的雇主,而是他的妻子!七日蛊是天下至毒,但是再可怕的蛊,也还是要受蛊王纵。干戈抑制了毒性,令妻子靠着七日蛊,能够百毒不侵,却又不为毒蛊所害。干戈勾唇冷笑,缓缓从袖中掏中一枚银饰。「你该知道,伤害我的妻子,是要付出代价的。」他运指一弹,银饰咻的一声,往前飞出。唐舜倒抽一口气,银饰已经在他腿边迸开,里头淌出黑色的液体。黑色的液体如同小涩寻找热源,唐舜转身飞奔,但它们的速度更怏,立刻追了上去。在唐舜的惨叫声中,黑蛇全窜入他的脚底。「啊!」唐舜逐渐远去的凄厉呼号,在幽静的深夜听来,更显得可怕。干戈将粉脸压在怀中,不让她瞧见。「不要看。」宽厚的大掌,压着她的小脑袋!熟悉的味道、暖烫的温度,源源不绝的传来。纵使看不见,凄厉的惨叫声,仍旧不断传来。她攀住他,直到惨叫声远去后,小脑袋才慢慢抬起来,粉脸上余悸犹存。「啊,那是——」「七日蛊。」她拍拍胸口。「你还留有这可怕的玩意儿?」干戈点头。「我事先留下的。」喔——等等,事先?贝贝皱起弯弯的眉,反复咀嚼这两个字。她沉静思绪,将来龙去脉,在脑子里仔仔细细的想过一遍。「你『事先』就知道,圣药会被我打破?」她问。干戈点头。她瞇起眼睛,戳戳他的胸膛。「你早就知道我会去偷圣药?」「你忍不住的。」他淡淡的说道,早就看出她急切的性格。好啊,她总算明白了!打从把她带回苍茫山,他心里就有了盘算。让她去愉圣药、让她中蛊、让她不得不成为他的妻子,这一切全是有预谋的。而她拗不过自个儿的好奇心,看不出他心怀鬼胎,一见他放了饵,就乖乖的跳上去咬。清澈的眸子瞇了起来。「好啊,原来,你从头到尾都在算计我。」她恍然大悟。知道了他的诡计,她并不生气,反倒偷偷的有些开心。以他冷漠的性子,会愿意大费周章的设计她,把她拐上手,不是更证明了,他很在乎她吗?干戈沉默半晌,然后点头。「我要你。」她的脸红了红,就算真的气他骗人,这会儿火气也消了大半。「从什幺时候开始想要我的?」「客栈里。」哇,打从那个时候,他就对她——贝贝心儿暖暖,却还嘴硬。「你拐了我、骗了我,就不怕我不想要你?」「我会让你想要我。」他肯定的说道。含这个,对自个儿的男性魅力,可是半点都不怀疑啊!不过,矫健骁勇如他,真正想要一个女人时,有哪个人能够拒绝?「霸道!」她戳着他的胸膛,却对他的狂妄束手无策。干戈握住她的指,额头抵着她,黑眸黝亮。「你为什幺跟来?」他慎重的问。贝贝看着他,脸儿嫣红,半晌后才鼓起勇气开口。「我不想离开你。」黑眸一亮,原先的阴鸷,因为她的坦承而褪去,喜悦取代了森冷。「你不是想留在京城吗?」他问。她用力。「我想跟着你.无论是京城或是苗疆,我都不想离开你。」干戈看着她,久久不语。他就这幺看着她,笔直的看进她的眼里,像是透视了她的魂魄,要将她的心意看仔细。半晌之后,他猛的出手,将她抱到怀中,双臂将她圈得,凶猛的黑眸,紧盯着不放。「先前,是我用计谋拐了你,如今,是你心甘情愿?」他质问道,表情严肃。她点点头,再也不怀疑了。的唇,凑在他的薄唇,主动印上一吻,宣誓对他一生的爱恋。干戈仰头,发出一声欢悦的呼啸,声动旷野。「跟我回苗疆去!」「不,先回钱府。」他的脸沉了下来。贝贝微笑,抚上黝黑的脸庞。「先回钱府,见过我爹娘,我要告诉他们,我嫁给了苗疆的蛊王,从此之后,有人会代替他们,疼我、宠我一辈子。然后,我就跟你回苗疆。」她终于明白,有干戈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干戈抚着她的脸,在红嫩的唇上印下结实短促的一吻。接着,他抱起贝贝,足尖一点,身形快如流星,赶回京城钱府。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1
成长是什么?
“成长就像是羽化成蝶的过程;像是放在床头的那一摞摞的武侠小说。英雄美人,侠客伴侣,一部一部惊心动魄,荡气回肠;也像是摘抄在本上的一首首小诗。或欢快或哀怨,开心时高声吟唱,低落时黯然泪流。”
“一次次的野外拉练。跌到了再爬起,没有埋怨,没有气馁,没有停留。”
“一步一步的攀登,回望来时路,会心一笑;转过头,面对前方,无言而努力的继续攀登。”
“一次次的蜕皮。蜕皮是痛苦,是流血,有风险,有失败;但也是对未来的憧憬和期待,变得成熟与美丽。”
这些叫做成长。
高尔基说过:“青春是一个普通的名称,它是幸福美好的,但它也充满着艰苦的磨炼。”没错,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不会事事一帆风顺,难免会遇到各种坎坷,但是风雨过后的彩虹是美丽的,要知道,美丽的东西的背后总是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心酸与痛苦。
冰心著名诗集中也曾提到过:成功之花,人们往往惊羡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满了牺牲的血雨。它是一个成长的过程,花儿成长的背后总有倾诉不完的伤痛与苦。
成长是一个过程。而在走向成长的道路上,会跌倒,会受伤,会成功,会开心,会失败,会难过。但是我们深深地知道,在成长的道路上,总会遇到一些风云,总是会有一些不如人意。伤心痛苦曾陪伴过我们,开心快乐曾与我们牵手。
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努力的奋斗着,为新的一天打拼着,回过头来却发现有许多的岔路等待我的选择,有许多让我们不知所措的选择题。面对困难的挑战,面对迷茫的选择,我们有进一步的成长,也许,我们会迎来狂风暴雨,也许,我们迎来的就是雨后彩虹。成长路上,有悲有喜。
我们在时间的流逝中成长,就像沙漏从不停息,我们不能在此停息,就算将要面对的是路上的遍布荆棘。我们坚持,努力,勇敢的前进。
成长的过程中,成长就是一种考验,我们在考验中感悟进步;成长是一种历练,我们在历练中坚强;成长一种感叹,我们在感叹中珍惜。
青春是成长,成长必定经过青春。每个孩子都会在成长的过程中,绽放出属于自己的晶莹。
成长的过程就是如此。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2
如淅淅沥沥的春雨,如浓荫里沙沙而过的夏风,如轻轻随风飘舞的秋叶,如悄然飘落的冬雪。成长的时光在《时光集》上翻过了一页又一页……
沐着雨,迎着风,走过了十一年的沟沟壑壑,在我人生的旅途中留下了许多歪歪扭扭的脚印。两个月前,我离开了养育我六年的母校。现在的我,刚刚踏入初中的校门,同时也在属于我的《时光集》上又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在我的书桌上,摆着两张照片,那是我小学一年级时的留影和毕业时的照片。乍一看,现在的我,的确变了许多。记得六年前,我还是个天真烂漫的稚童,背着书包,走进了小学的校门。而在六年后的今天,我已经是一名品学兼优的活力少年,踏入了另一扇校门——初中。
从前,那个不懂事的我,只会一昧地像爸爸妈妈索取自己喜欢的东西。五岁时,家里的什么芭比娃娃、玩具积木、智能拼图呀早已堆积如山。可是,对于我来说,是完全不够的,总会嫌少。而且,喜新厌旧的习惯早已成了家常便饭,所以还有许多七八成新的玩具被我打入“冷宫”了。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经过一家玩具店,橱窗里的一个“小公主”吸引了我的眼球——它身着一套洁白的晚礼服,穿着一双水晶高跟鞋,身上还佩戴着蓝宝石项链和紫水晶耳环,发间一顶小皇冠把它衬托得可爱高贵。天哪,这哪里是玩具嘛?分明就是童话里的公主呀!太漂亮了,我非嚷着要下车去看。走进玩具店,我的魂像被吸走了一般,哪还肯出来,吵着要买。妈妈本想给我买一套故事书,我可不管,这个娃娃要定了。妈妈经不住我这么一闹,只得给我买了,我这才心满意足。
而现在的我呢?虽仍有许多不足,却也懂事了许多。上个月,姑姑带我和表妹去了一趟福利院,那里的孩子们让我看到的我们这些孩子身上没有的东西。他们在福利院里,没有我们这般优越的生活,却也可爱懂事。当我们从车上下来,时,他们有礼貌地帮我们开车门,对我们的到来表示欢迎。我们走进去后,他们争前恐后地帮我们提东西,请我们坐下,又给我们倒水,真的是非常懂事。他们虽然是孤儿,有的甚至可能还身有残疾,却依然乖巧、懂事、有礼貌,在没有父母呵护的情况下,他们仍然坚强地活着。而我们呢?从小被视为心肝宝贝,当作掌上明珠,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在这样的生活中,我们应当更加努力,不辜负了长辈们的一片期望。
如今,我明白了许多——领悟了道理,学会了感恩,发现了美好……这是我成长历程中的一次醒悟,这样的我,才会真正长大。
十二岁的天空下,回望成长的点点滴滴,犹如朵朵浪花翻滚着,激励着我向着美好的未来,前进。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3
记忆是个透明的漏沙瓶,瓶中的沙子是我们既珍贵又细琐的往事。
小时候,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总会摇着父亲的手,让他带我去玩。说是去玩,其实自己一步路也不想走,缠着父亲的手臂:“爸爸,背背我。”成长的味道是父亲背着我的那感觉,我嘴角扬起甜甜的笑。
我年龄大一点的时候,爸爸常外出打工,我就常和母亲在一起,当然,总少不了撒娇和欢笑。遇到不会做的作业,母亲总会戴着那副半旧的眼镜,和我头碰头,耐心的给我讲解。成长的味道是母亲和我头碰头给我讲题后,我豁然开朗的愉悦心情。
上了初中,面对陌生的同学,陌生的老师,心里总免不了胆怯。不敢和同学说话,羞報,恐惧。老师和蔼的牵着我的手走进教室,同学们的善良和热情给我以温暖和力量,我很快和同学们打成一片。成长的味道是同学们脸上洋溢着的欢笑友善。
再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和父亲的关系渐渐变得疏远,沟通也渐渐变得少了。总想着自已已经够大了,不再需要父亲的“罗嗦”。想张开翅膀去遨游属于自己的天地。我偏执,我任性,我叛逆,我骄纵,我以我行我素的所谓“个性”伤害了身边的人。我不在和朋友谈心,不再和同学沟通。我以尖酸刻薄的语言刺碎友谊这个水晶盒。朋友的疏远,老师的失望,父母的无奈,这些都是我耍“酷”的代价。
可是,并没有人因此而放弃那个迷失在路途的我。
夏日的午后,慵懒的猫安静的卧在窗台上睡觉。火辣的太阳烘烤着大地上的一切。我昏昏沉沉地走在大街上,头重脚轻,终于,我昏了过去。当我再醒来时,映入眼帘的是父母那急切的神情:“孩子,你终于醒了,把我吓死了!”最让我难受的是那一向坚强的母亲居然哭的伤心不已,父亲紧紧的握着我的手。接着,又看到老师和同学们关切的神情。那一刻,我把头埋在被子中嚎啕大哭。成长的味道就是我迷失在荆棘丛中被那一双永不放弃的手紧紧抓住的味道。
人,总要成长,不论是身体上的还是精神上。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退缩,会哭泣,也会勇敢,会拼搏。我们的成长总会有亲情友情等种种温情相伴,成长的味道有多种,但对我来说永远没有缺乏的是爱的味道。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4
夜色在世界弥漫,星星摇着银铃浅唱,柔洁细碎的月光斜透过格子窗照在弟弟甜睡的脸上。
墨蓝的天空很苍茫很浩渺,灰砖、梧桐,还有墙角斑驳花影微风中摇曳,心中升起一丝惆怅,嘴角却习惯性地挂起傻傻的笑。
今夜我十叁。
其实我不想长大,不为什么,就一个塬因——成人的世界没有百合花。十四岁不算成人,还小,非常小,但每长大一岁就离成人的世界跨进了一步。一瓣百合凋落。
于是,我爬上了屋顶,在离上帝最近的地方拼命寻找十叁岁的尾巴,幻想第二天起来还是七月二十五日,永远都是。可我找不到,我找不到我吹散的蒲公英,找不到那七彩的泡泡,找不到我纯真的梦想,也找不我所寻找的岁月尾巴。
无奈,徒劳地在屋瓦上颓然坐下,呆呆地徜徉着安静的天空。微凉的风无声无息地划过我的鼻尖,同样,抓不住。
记忆在夜空中挥着透明的翅膀,星星点点的亮粉掉落,想起很多事:沙沙(死去的狗狗)、海边洁白的小贝壳、白色雏菊天真的笑脸、午后暖暖的池塘、透蓝天空下自己亲手做的四不像风筝……好多好多事,以后只能在记忆中珍藏。
月凝眸望我,我凝眸望月,银河从头顶上无声无息悄然流过,不经意间一瞥,瞧见了幼时种下的梧桐。
那棵梧桐现在已经长得很魁梧高大了,在淡乳的月色下泛着油亮墨绿的光。夏时的午后手执竹扇在树下轻摇,听着树上慵懒的蝉鸣,嘴角一定会挂起掩不住的笑意。
我怔怔地看着梧桐,想起它尚未长大的时候,那么嫩,那么绿,那么惹人爱怜,可一遇到大风大雨就不行了,嫩嫩的叶子一下子被吹走了,在风雨中无助地摇摆,仿佛瞬间就会被连根拔地,幸好,还有个小棚子护着它。渐渐地,梧桐长大了,又一次风雨中,棚子被吹走了,没有任何东西保护它,但它已不再畏惧了,长大了的它,那么地顽强,不管多大的风,多大的雨都傲然接受,狂风暴雨中依稀看到它坚毅的线条。
屋瓦上被震撼了的我终于释怀,看着那颗沉默的梧桐感激地笑了,十指紧握默默祈祷长大后的我也能够想梧桐那般自立刚强。
院子里,妈妈看到我在屋顶上,大声叫:“你在上面干什么呢,还不快下来!”于是,我下来了。伴随着我的十叁岁。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5
有一种美丽,那是孤单的守候回忆,这份残缺的美丽并不缺乏味道,经历的每一段路,擦肩而过的每个人都经历着,笑着,哭着……快乐着也心痛着,爱过至少拥有过便不辜负岁月给以的缘分,为相遇而喝彩。
喜欢呼吸在你的身旁,依靠在你的胸膛,醉倒在你的世界里,守候你说过的字字句句,为你弹奏每一篇震彻心腹的乐章,那些记忆的碎片抚琴弄墨,挥霍岁月的印迹,让今世多了情的韵味,把残缺用愫弥补,只是慌乱中一个纷乱的吻成了人间天堂,演绎风花月夜的故事。
尘缘易老,覆水难收,初逢是缘,守候难圆。那是多熟悉的号码,删了电话薄却删不掉记忆,道不出一声离别却也不再相见,黏在一起的时候,你总是跟我说过去的种种而如今万劫不复,我会不会成为你的回忆?如今也偶尔在湖边一个人仰望星空,微风吹过脸颊,扶起我的长发,是那脚步声惊动了梦,不再去守望寻找,避过可能相见的每一次过往,把曾经也淡忘,放弃原来是如此悦然的词汇,释放是词典附上的诠释。
断断轮回,露水在夜空下晶莹,那是紫微星流落的泪,天空泛白也显憔悴,把酒言欢交互举杯,迷情的夜迎接新日,那海上日出宣言这一世的过往,过去的情且意长,往事随风,待夕阳老去,依旧坐在湖边,这人生旅途也一滴一滴沉淀,这是缘分的味道,来时来,去时去,终须有,莫强求……
深秋看不到凋零,海南也到处都泛着茂盛,反衬此刻的心境,仿佛有些许讽刺,每个人做每件事都有每个人的理由,那是我们不约而同的默契,无论如今这淡去的一切是否依存,此时这枯叶的蝶只是沧海一声长啸,说了笑了忘了过了都是敷衍。今生无缘,是非对错虚情假意……种种都蒙昧了分辨力,思念就这样随风飘摇,几许恍惚几多愁,才发现曾经的一幕幕成了今生的露水姻缘。
酒醉的夜让心也沉沦,闯出的步迈出奔放的血液,此刻也酩酊大醉,金樽尘颜,滔滔流淌泛滥,冲淡过往,挥霍你的面容,尘缘终将过去。就任凭那时间灌溉那份爱,凋谢在你的阳光里,离别总多情,那些伤害彼此的过往就让它死在青春里,忘却曾经的点点滴滴,让过往云烟祭奠尘缘往事……
尘缘易老,情切意长,你在何方?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6
不经意间,路过父母的房间,听到母亲的长叹:“唉,儿子今年就要中考了,可这孩子还是不懂事,这都怪我,没管到他。"父亲说:“这怎么怪你呢,孩子总是要长大,要独立,你总不能守护他一辈子。”听到他们的对话,我的心头一震,一股炽热的血液涌动在我的心间,滚烫的泪水放纵地流淌。
我母亲是一个小学托管的老师,自从开办了这个托管,母亲全部的精力全放在那些小学生身上,对我的关注明显地少了。有时碰到难题,想寻求她的帮助时,她总是说:“先把会的做完,我现在没时间,等回家时再教你。”经过几次,对母亲的不满日渐加深,有问题再也不问她了,而是上网查答案。渐渐地,我迷上了上网。
一天晚上,我照例先从托管回家,当我路过网吧时,看看时间还早,想反正我妈没这么早回家,先玩会儿吧!于是,我走进网吧,贪婪地玩起了“穿越火线”。当我正在兴头上时,一个低年级的学生叫我:“外面有人找你。”我随着他出去了,一走出网吧门口,几个学生模样的少年围了上来,其中一个人拍着我的肩膀说:“有钱吗?借点给哥们!”我一惊,知道遇上母亲常说的网吧不良少年了,怎么办?他们要是打我、杀我,也没人救我呀!我害怕了,战战兢兢地掏出仅有的五元钱,他们见了,用不相信的口气说:“就这点钱,打发叫花子啊,搜!”一声令下,旁边几个在我身上摸,我哭了,叫到:“我真的没有钱了。”没想到,我这一叫,正好被回家的妈妈听到了,她不顾一切地冲上来,拉开那些少年,护在我的前面,大声地斥责那些人。那些人一看,吓得全跑了。
路上,他们我心有余悸地对母亲说:“妈,刚才你不怕吗?我看到他们带了刀。”“怕,怎么不怕,但我想,不管怎样,我不能让你受伤。”听了妈妈的话,一股悔恨的泪水托眶而出。妈妈叹了口气说:“我早跟你说了网吧很危险,叫你不要去,你怎么不听?”我偷偷地看了一眼妈妈,她那痛苦的表情让我悔恨交加。
伟大的母爱包容一切,她像一艘载满了无限力量和殷切希望的船,在我需要的时候,她会无私地奉献。“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妈妈,我会用我的行动,向您证明您的儿子已经长大。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7
成长,一个俗不可耐的话题,很小的时候,我们都期盼长大,期盼着有一天能自己主宰一切,期盼着有一天能像大人们一样,自由的呼吸空气,没有理由的高兴或悲哀,期盼着有一天能骄傲的说:“我十八岁了。”但长大后,却有了莫名的感伤和忧郁,想回归小时候的单纯天真,想回归小时候的快乐无边,想回归小时候的长久友谊。猛然发现,回不去了,被定格在现在回不去了,被时光推着一步步向前走,连回首的机会都没有。身边只有明争暗斗,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不知道是哪位大师说过:“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小时候的幻想一个个变成泡沫,而长大的自己却没有办法改变这一切。没有人可以回到孩提,回到那充满幸福的粉红时代。
在我的成长中,有许多人留下过承诺。但他们也因为一场又一场的变故,都离开我去了天涯海角。最疼爱我的大姨,因为一次疾病,去了天的那一边,可我们的约定呢?我以后的生日,怎么可能还有她的祝福?;相聚了十年的洁,那曾经是我最信任的知己。我们在一起时,彼此都是对方最好的保护伞。可就在那天,所有的美好都化为泡影,留给我的只有无尽的悲伤与痛苦……记得有一首歌唱过:“深深太平洋底深深伤心。”那时的我就是那种状况,每一天看着她的照片,想着我和她的往事,看见她喜爱的东西就会想起她的笑容。她走了,永远的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她走了,带走了我所有的梦幻;她走了,我的安全感已经没有了。病魔啊,我恨你,恨你一次又一次夺走我最亲爱的人的生命,带给我的只有血色的想念。
曾经读过郭敬明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我就是那灰色天空下的一员。我不懂什么叫幸福,不懂什么叫快乐,我所拥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悲哀,忧郁,感伤。也许,我曾经拥有亲情,拥有友情,拥有安全感,但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什么友情,什么承诺,什么天长地久,什么永远在一起,都是假的!都带着伪善的面具!我不敢去揭穿,我受不了真相的残酷。这世界,没有真心,没有真情,有的只是数不清的虚伪和假象。
我在这灰色的世界里受了伤,好痛。灰色的漩涡不停地旋转,渐渐逼近,仿佛要将小小的我吞没。我躲闪,我逃避,可到处都是这灰色的漩涡……
一路走来,我爱过恨过丢失过……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8
清脆的啼哭声打破夜的宁静,自此,我插足你的人生,你参与我的成长,在成长的路上,因为有你,我不寂寞。
伴随着时代的步伐,轻踏着悠悠的岁月,不知不觉,我们已相伴十四年,回首往事,你的叮咛化作点点星光,点缀我成长的夜空;一颗一颗的明星,亦是你深情的爱。
幼儿园,你总是为我剪去长出的指甲,一边细心地修剪,一边不厌其烦的叮嘱我要好好与小朋友相处,你低着头,微微扬起的嘴角洋溢着幸福,望着你专注的样子,顿时生出一份幸福,一道道爱的波澜轻叩心底的樵石,你的叮咛烙印在心底,时间不会使他风化。
小学时,忘不了,一吐轻气,烟雾缭绕的冬季,在纯白的雪地里,留下了深深浅浅的四排脚印,两排属于我,另两排则是你的,你说,下雪天地滑,你不放心,你让我牵着你的手,暖意从手心传递,直达心田。于是,雪天接我放学变成了你雷打不动的惯例,一种温暖的情愫弥漫心头,无言的感动轻轻浸湿我的眼睛,雪白的世界在泪水中一塌糊涂,你的爱伴着我跌跌撞撞的走过,有你陪伴的年华,并不寂寞!
如梦如烟的往事,洋溢着芬芳,在成长的天空上,时不时飘过你的关心,那般柔软,让我‘‘沉醉不知归路’’。
时光悠悠已十四个年头,但在你眼中,我仍然是那依偎在你怀里的小孩,永远长不大。那天,夜透出微微的寒意,我因一次小小的测试,输给了在各方面都远不如自己的同桌,躲在房里肆意宣泄泪水,或许,我的啜泣声惊醒了睡梦中的你,门外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你轻抚着我的头,柔声的安慰:‘‘命运有时是会和你开玩笑的,但结果是不会变的,你要相信,挫折是一剂良药,它只能让你更加坚强。’’你的爱让我知道,经历过挫折的人才能走的更远。
我在成长的沙滩上,浪退时,捡起一枚枚爱的贝壳,轻轻放入袋囊,倾听你爱的乐曲,感受你柔情至深的爱。回首,你的足迹伴着我,未来,我依旧有你相伴。
成长因为有你,我不寂寞;
成长因为有你,我真幸福;
成长因为有你,我好快乐!
评语:这篇记叙文开头用优美的语言点题,结尾用一组排比句首尾呼应,结构完整。构思独特,思路清晰,作者截取不同典型的画面来表现中心。语言清新流畅,文采斐然,文章无论是内容上还是在结构上都堪称佳作。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9
我们每一个人其实都有不愿被碰触的地方,因为心里的那一道鸿沟,自以为无法逾越,但我们真的努力去一试时,会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简单,只是你从未尝试。
体育在我心中是最难的东西,或许我的体育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差,只是我从未努力过只会惧怕。三年级时运动会的最后一名也增加了我的自卑感。
运动会期间往往是我最惧怕的时间。一向在班中活跃的我也在运动会报名时沉寂下来,把自己隐藏着深怕别人想起我,我不相信自己能行。
“石玉敬爱400米!”体委的一句话像是把我送进了地狱。怎么怕什么来什么。我暗语道。我的目光黯淡下来,顿时我的脸面和自尊就此丧失。我不甘心!可我从未尝试,也不知我是否会成功。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否定自己的希望。
可身体潜意识的行动却出卖了自己,我多么希望不为自己丢脸,也不丢班级的尊严,我暗自下了决心:从今天起练习跑步,开始锻炼,为运动会做准备。
晚上,我整装待发,可那一步却迟迟踏不下来,因为我怕这终究会一无所成,转念一想:可努力了不便是好的吗,我会成功的!我为自己加油鼓劲。
也许这一路是那么艰辛,在晚上锻炼时,我想过无数次放弃,每次我都累得欢声酸痛,气喘吁吁。可每当我有这个想法时,我会想起我的尊严和信念,便不再放弃。就当离终点只差那么一点那么一步!我咬牙坚持,不管离我的目标有多么遥远,但从不放弃。执念,开始成为我的信条。
一夜又一夜,或许有时,我会累得瘫坐在街边的长椅上,甚至不想继续跑,否定自己,可下一秒我便已在路上,迈出我坚实的一步。有时我会因脱水而感到眩晕停下我的脚步,可我的内心却告诉我自己要坚持下去,用行动来证实我的努力,于是继续大踏步前进。
随着运动会的日子不断邻近,我越来越相信当我踏进赛场时,我也许不会多么优异,可我已经努力,已经成长。
成长中总会碰到荆棘,会刺破你的柔软,让你总会有些挫败以及受伤,但永远不要哭泣,要踏着你认定成功的方向踏步前进,不要管顾那些曾让你挫伤的地方。总有一天,这些美丽的伤口会慢慢愈合,这时的你会变得更加强大,若这时你再回眸一看,会发现这一幕都是那么艰难但绝不会那么痛苦。成长只会给予你教训,但也会微笑地看着你爬起,莫过如此。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10
今天,我们(我,李达岩等队员)代表校队去和丰泽区二附小的队员们踢比赛。听队员们说,这可是一支强劲的队伍,听着他们的言语,不禁直冒冷汗,真有这么厉害吗?
来到了场地,这时,不觉身后“杀气腾腾”,我扭过头一看。只见他们身穿红色“战服”,脚上穿橙色的球袜,一个个都神采奕奕,看上去都身强力壮。最令人惊讶的是,那个队的队长竟然一“颠球”,就是十几下!
时间一眨眼便过去了,比赛开始了,主力们上了球场。我在场下观看比赛,一开始,那队长就带球开始往我们的门前冲,球在他脚下和宠物一样,他怎么想,它就这么做,没有任何迟钝。我们的队员看起来,一个个脚都开始发抖,汗水不停地从头上冒出,滴在了足球场上。只见他来到达言面前,一个假扣,一下子李达言便被骗上钩了,马上向他“扣”的那边冲去。这时,他不慌不忙地向李达言另一边一拨,成功过了达言。过了后,他用尽全身力气向前冲,一脚爆射,球从他的脚上飞向球门内。足球在空中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直奔向门去,我们的守门员手不停的发抖,还没来得及做出扑救。“球进了”!大家被这一脚惊住了,对手开心地上下跳跃。我无言以对,失望的低下了头……
到了上半场快结束时,只见对方一个球员失误,把球落在了身后。就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受伤的何以涛咬紧牙关,坚持冲向球,看着他腿上的血,从伤口留下,大家不禁在心中为他点了一个大大的赞。他抢到了球,便用尽力气带球冲向守门员,他见守门员在左,就往右摆腿抽射,球直直的飞向右侧门柱内的球门,“呼”的一声,球进了,连对方守门员都惊呆了,如一根木头一般立在门前,眼睁睁目送球越过了球门线
虽然我们扳回一球,但对手实力明显高于我们。结果可想而知,必败无疑。这场比赛,时时刻刻提醒着我们,“失败不重要,重要的是败在别人的哪里!”今后,我们必须努力训练,“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失败一次不要紧,但是不能总是这么错。正所谓,“失败乃成功之母”,加油吧,队员们!只要我们努力不懈,成功在向我们招手呢!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11
在幽深的峡谷里,有很小一片阳光,一丛兰花看见了,努力生长,散发清香。
在可怕的风雨中,金光淡淡地透过云层,雏鹰看见了,跳下悬崖,展翅翱翔。
在茂密的竹林中,一株新笋好像看见了一束透过竹林的光,汲取营养,日盈千丈。
它们在成长,独自在逆境中成长,却不迷茫,因为它们有属于自己的阳光。
曾有一段时间,几次考试失利,一个人躲在黑暗里,不愿诉说自己的苦闷,还好一缕阳光照进心扉,让我变得坚强,懂得如何独自向阳成长。
那时,一个人走在街上转啊转,拐进一条小巷,这也是好友曾让我来的打卡圣地,已是深夜,周围一片寂静,又是谁家树下的纺织娘在歌唱,空气中弥漫着清甜的香气,入眼,是一片金黄。
是什么在动?是风!风吹着桂花,扑入心中,那可真香,香得浓郁,又香得空灵。这棵桂花树独自生长在深深的巷子里,人们匆忙,多少次路过都会忽略,可它不在意,就它一棵树,不急不缓地生长,张扬地开着桂花,它孤独吗?谁也不知道,人们只能看见月光下伸出的枝枝蔓蔓,只闻见无法控制的香。
这桂花可真美,高于世俗,不问俗世的美,这凉凉的美有毒,让人深吸一口气,却忘记吐出去一般窒息。
它说:原来是你。我答:缘来是我。
它真像我的一位老友啊,独自在这皎洁的月光下生长,却那样灿烂,我忍不住轻抚它斑驳的树干,突然想起好友曾发给我的几句诗,很简单,却真真地击中了心事,这几句诗,是一种没有设计的蓦然相逢,前世今生的亲切感觉。
这是席慕容的话:“这世上,有些路,有些事,必须要一个人去走,一个人去闯的,这才叫成长。”想到这几句诗时,心门骤然打开,我忽然懂了,总要一个人成长,朝着心中的那一片阳光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坚强。终于,我不再是黑暗中彷徨的女孩,我脱下身上厚厚的盔甲,以柔软的一面待人,拥抱整个世界,向阳而生,手捧桂花香。
那桂花树与好友所追求的:独自向阳生长,正是我需要的,从此,少年已成长路上不迷茫,因为,心中有光,向阳成长。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12
菲,贝利说过:“星星就是爱的化身。”
在繁星闪烁的夜晚,外婆悠悠地告诉我,一颗星星的陨落,世上就少了一条生命……于是,在年幼的日子里,便常常仰着头,祈求那些星星不要陨落。
若干年后,外婆去世了。那时我才知道星星的陨落只是正常现象。但那有什么用呢?外婆那慈祥的话语,只能回荡在无尽的思念中。外婆说启明星是清晨最亮的星。象征着希望,和引领方向的标志,外婆也和它一样引领着我。
于是,我迷茫,这一明一灭,一生一死,就是人生的所有吗?
岁月弹指,在悠然若失中。在这里,我脱尽了幼稚与天真,一切都在变化。但唯一不变的,就是对那星星的迷茫。
世间的任何事都可以改变。唯有亲人的牵挂恒古未变。犹如天上星星的注视,无论你怎么走?也走不出那头顶的闪烁。
从小到大,外婆总是那么疼我。外婆的家,就是一个的园子,不大却有充实感。前面是屋子,后面是种果蔬的地方,每当秋季收获的时候我们总会去摘瓜果,打枣子。每次都忙到夕阳西下时才回去。
银白的月光洒在地上,到处都有蟋蟀的叫声。一颗亮晶晶的流星,像河里溅出的花似,拖着长尾巴似的蓝色磷光。点点繁星,好像颗颗明珠。镶嵌在天幕下,闪闪地发着光。
我仰起头,看着那一方遥远的天空。那一方属于我的注视与牵挂。散漫的心便发出源源的动力。
成长带给我美丽的真知。但生命的风雨,把岁月拧成了一道道弯。生命的日月把沧海叠成了一座座山。虽然星星依旧是那么明亮。而亲人的心早已疲惫。
看着那星星的陨落,总能听到身旁人们的欢笑声。而我总是站在一旁,想着外婆的那颗星星,忆起了头顶那颗星星的牵挂。泪如雨下。
岁月无情,那么多的星星划过!那该带走多少人的生命啊!
我无言,亲人那衰老的心,仿佛外婆澄明的面容映在启明星上,依旧是那亲切的星星般的笑容。
“时间的流逝,许多往事已经淡化了。可在历史的长河中,有一颗星星永远闪亮,那便是亲情。时间可以让人丢失一切,可是亲情是割舍不去的。即使有一天,亲人离去,但他们的爱却永远留在子女灵魂的最深处。”我希望每当我在仰望天空的时候。星星能够捎去我心底最真挚的话语给在天上一直微笑的外婆。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13
大概是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我母亲被调到外地工作,我父亲成天忙于上班,很少有时间管我,于是我开始接触那些“个人英雄主义”的东西,与其他人一样,开始崇拜那些“英雄”。
这种崇拜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我心神不宁,整天萎靡不振,满脑子都是那些奇怪的英雄,不仅影响了学业,还影响了身体。
发现这一情况后,我母亲决定带我去见她的一个朋友,范老师。
范老师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慈祥、和蔼、善良。她是一个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我心中得意着,终于不用听那些陈腐的说教了。
听了我的情况后,她将我引进一间房间。这一举动让我刚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难道要找我单独谈话?
谁知她的第一句话就让我感觉古怪:“你知道天平吗?”
这个奇怪的问题使我大吃一惊,我原以为,她的第一句话应该是:“为什么你崇拜那些英雄”之类的问题,然后开始长
可这……和天平有什么关系?
“我知……知道。”我含含糊糊地回答。
“当天平的两边物体质量相同时,天平便会平衡。我用一个50g的砝码表示现在的你。”说着,她用镊子夹起一个500g的砝码放在天平的左端,“这些,则是你所崇拜的英雄。”她将几个100g的砝码放在天平的右端,左边的砝码立刻被弹得老高。
“你幻想着能和他们一样,固然是好的。但是只想着不做,就不行了。现在的你,太弱小了,即使他们真额出现了,你也只能望着他们的背影叹气。你应该怎么做?答案只有一个,给自己加重。”
我被震撼了,如梦初醒。
我不再崇拜那些英雄,转而寻求自身的价值。在小学的生活中,我发愤学习,年年都被评为学习标兵;我关心集体,受到了大家的赞赏;我阅读各种书籍,积累了大量的课外知识……当我再次看到那些英雄时,我会在心中默念当你们出现时,我绝对不会只是仰望你们的背影叹气。
茫茫人生,如同茫野。我们时常会想到荒野中的暴风雨,以及暴风雨中的那一道道迷乱的身影。我知道,在那次暴风雨的洗礼中,我翻越了一座横跨在我九岁时的大山,我知道,我成长了。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14
人生,总会有不期而遇的温暖,和生生不息的行为。——安东尼
提起温暖,人们是大多是感叹一番却不以为意,认为这离我们很遥远,可温暖就是生活琐事,我们往往觉察不到,忽视了亲人对我们的真心。
天阴沉沉的,闷的让人喘不过气来。我拖着沉重的步伐在街上走着,手里捏着一张卷子,鲜红夺目的数字刺着我的眼,它像是一张判决书,决定了我的心情与命运。也许回家后,妈妈心情本就不好,看来更是火上浇油,也许妈妈还没下班呢,回来之后又是什么样的结果。不管如何,似乎没有好果子吃,我反复想了无数次回家的情景,无法想象妈妈大发雷霆的样子。
推开家门的那一瞬间,我偷偷的试探的叫了声妈!没人回答,我总算松了一口气,看样子她还没下班。我将卷子平铺在茶几上,回到书房开始写作业。没一会听见门开的声音,来了一阵沉重的脚步声离我越来越近了,仿佛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即将到来。出乎意料的是妈妈并没批评我。妈妈拿着我的卷子和我一起分析错题,我有些惊异,妈妈为什么没对我发脾气。心不在焉的在想,妈妈说,你是不是在想为什么妈妈没批评了,我说嗯,妈妈说本来没考好,心里就不好受,妈怎么会说你呢,分数固然重要,学习态度更重要,我连点头。此时此刻我感到一股暖流流遍全身,妈妈给予我的温暖就让他那圣火。
我就像听天书一样呆呆地坐着,却心不在焉。“哗哗”,开始下雨了,门口的树被打弯了腰,垂头丧气的。妈妈似乎发现了我的不对劲,说:“我知道总在你身后谈学习你很烦,但我也有工作,也很累,我也想和你多谈谈,多交流,以后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出出主意啊!”但没说什么。心里却舒坦了很多。
“还有这周听说下雨天多,等会记得带把雨伞。”说完,妈妈似乎有些失望的走出了房间。我注意到妈妈的发梢有些湿了,我有些自责,一直以来,我都理所当然地接受妈妈的关心,觉得这是妈妈应该做的,我却从未关心过她。我急着向妈妈面前走,小声的说了句:“妈妈,”您也别忘带伞,妈妈愣住了,笑着点了点头。
太阳又出来了,妈妈的心就像阳光一样温暖!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15
“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响亮,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鲜艳的五星红旗徐徐升起在鸟巢体育馆中,那时,我由衷的为祖国骄傲,为祖国自豪。而就在2009年,我们伟大的祖国将走过她六十年的光辉历程,虽然我没有见证过第一面中国国旗的升起,但我知道,五星红旗陪伴着我成长。它与祖国一起见证了六十年。
当我加入了少年先锋队,第一次戴上红领巾时,当时的兴奋不知从何而来,只是听妈妈说过,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是祖国的颜色,是革命的颜色。
一次美术课上,我画了一幅五星红旗,虽然只有红,黄两种明亮的颜色,但我似乎看到了幅员辽阔的祖国——东海碧波上升起的太阳,群星闪烁的帕米尔高原,山舞银蛇,原驰蜡象的北国,春意盎然,草长莺飞的南疆……那幅画,贴在了我家雪白的墙上,为那堵墙填上了一抹明亮的色彩,每每注视着它,总感觉那抹红闪耀着生命的光泽。
贺州是我的家乡,在我的家乡,有林海环绕的姑婆山,曲径通幽的黄姚古镇,静谧清新的十八水,还有冬暖夏凉的紫云洞……我爱我的家乡,爱的,不仅仅是家乡的山山水水,人文情怀,还有我对这些挥之不去的快乐记忆,而这些记忆,延伸了我与祖国血缘般的亲情。
我庆幸自己有一个幸福的家,因为我的父母不仅在生活中给予我许多启迪,教会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还督促我的学习。在学习中,老师像一位引路人,带着我们去攀登科学的高峰。父母的养育之恩,老师的培育之心,都是一首悠扬的歌,萦绕在我人生道路上,让我记住师恩,难忘亲情。
金秋十月,我们又将迎来祖国六十年华诞,这时,我已经摘下了红领巾,成为了一名共青团员。当我又一次仰望那五星红旗时,我又一次被震撼了——我们的祖国,虽饱经沧桑忧患,但仍像国旗上的五颗星一样,是我们中华儿女,炎黄子孙漫漫长夜里的启明星。
少年强则中国强,作为新世纪的希望,我们要以聪慧的大脑,广博的知识,睿智的心灵和火一般的热情,从小家到大家,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明天为祖国辉煌的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16
游泳是鱼儿的天性,飞翔是鸟儿的天性,而善良与帮助则是我们的天性。
——题记
小时候,我们经常用着那稚嫩的声音问着为什么,来满足我们那总是满足不了的好奇心。那时,我们喜欢拉着父母的手,看着丰富多彩的社会,与身边的行人擦肩而过。成长时,我们努力学习,因为我们知道,只要有一丝的放松,别人就会超过你。在学习中,我们常因解决一个别人所不能完成的难题,而感到有成就感。而这时,那双晶亮的眼眸总是那么漂亮,澄澈,好似一块没有杂质的黑水晶。但是随着我们渐渐长大,对社会的接触,我们的眼眸开始变得复杂,开始学会如何在社会中生存。外公曾语重心长地与我交谈:”孩子,会背,<<三字经>>吗?” ”会,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我应道。“可是,你知道什么意思吗?”
外公接着问。我胸有成竹地答道:“当然知道,就是在我准备继续说下去时,外公突然打断我说:“孩子,你知道吗?你们每个人刚降临这世上时,就如同一张白纸一般纯洁无暇,在成长过程中,逐渐染上了污点,每个人的一生因道路选择的不同,而所经历的事情也不同。所以,污点的大小也不同。”听了外公的话,我是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我喜欢故事,当我第一次听完《农夫与蛇》的故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这条蛇没有良心,农夫好心救他,他却毒死农夫。但随着渐渐地长大,我又开始反问自己:“不咬人的蛇是蛇吗?”因为我们害怕,所以我们伤害他,使他开始拿起武器保护自己,我们何尝不是呢?因为被一些人欺骗,所以我们害怕,害怕自己受伤,害怕别人对自己不利,。
因此,我们开始隐藏自己的内心,让善良的天性埋葬在我们的内心深处。但也有人能够经受社会的考验,能够保持善良、真诚的心。即使别人对我们不利,那又能怎么样,我们不能够因为别人的欺骗而关上善良的那扇窗。每个人心中有一颗天性的种子,有的人选择使它深埋心底,但有的人选择用关心去灌溉。虽然破土生长时对心无疑是一种折磨,若肉中之刺,你痛苦、你无奈,然而,这颗种子却会在不经意间开出不败之花,熏香整条记忆的长路。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17
我记得小时候在老药沟住的时候,不远处有座山,叫七峰山。谁知道名字是怎么得来的!那上面漫山遍野都是酸溜儿,春天时都发青,到了秋天时都发黄发红,像一粒粒金豆子一样,上面还长满了刺刺儿。后来才知道这叫“沙棘”。爸爸说七峰山上有一座白塔,塔下的寺庙里有一个和尚。关于和尚没听的什么故事,倒知道他身边有一只猫,那猫可厉害了。有一次被人捉住,打了一宿,第二天一放口袋,“噌”的就没影了。秋天到了,爸爸工作回来,去拿着镰刀和我一块上山砍那数不尽的酸溜儿,甜甜的,酸酸的。我还带着我的“木枪”,想着万一碰上那只猫如何保护我和爸爸。落日的余晖洒在山坡上,照着漫山遍野的酸溜儿。那是我儿时最大的快乐。
后来,由于爸爸工作调动的原因,我们搬到了张家坟,在那里我上了小学。在那里,我最盼望的是秋游。每年的八月十五左右,我们学校会组织一次秋游。我跟爸爸打了招呼,妈妈给我塞上许多好吃的,我们就出发了。老师组织我们唱歌,我们便唱《让我们荡起双桨》,一路欢声笑语。在郊外,有的同学去树林子里捉迷藏,有的则坐在一起讲故事,或者躺在草地上看白云蓝天,而我则欣喜于和其他的伙伴挖甜草苗。其实甜草苗就是甘草。有一次我和他们一块挖,但是我找到了一棵大的,他们就不和我搭伙了。我气得哭了。回家后告诉爸爸,爸爸出去给我挖了一棵非常大的,我就破涕为笑了。有了甜草苗,我们会一起去看大雁,大雁向南飞,我们会想:为什么呢?得出来的结论非常好:因为他们有家,他们也要回家。老师和我们一起照相。秋日里,阳光明媚,和我们嬉皮笑脸的样子。那时候,是我最开心的日子。
后来,我从大同搬回到了河北,一直到现在。五六年级时和村里的小伙伴们一起去游泳,还会从家里带上渔网出来到河里捞一会儿。有时候收获了就在岸边烧火,用罐头瓶子煮或者直接烤。在这里我也收获到了快乐。秋天到了,我们还会去偷红薯,在地里焖着吃。
如今长大了,这是我自己的结论。因为我能回忆好多,也能想念很多。我想我的心灵也逐渐成熟起来。我想起了故乡的酸溜儿,也想起在张家坟时郊游的大雁,还有回老家时在火车窗外看到的怀仁平原,以及那暮色中清冷的余晖。
在这一幅幅的自然景色中我成长起来。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18
王者之兵,胜而不骄,败而不馁。
——题记
余幼时即嗜围棋。
时公元二零一一年,余正从于业余九段者,为师之得意门生。是日申时矣,余正与一童子练习棋局,然师执一封信书,忽登门拜访,曰:“此乃战书也。旦日酉时,一业余六段之童生欲与汝于棋馆一拼高下,一局论胜负。知否?”余大喜。
翌日,余全副武装,乃于午时至棋馆,与吾师论棋之策。
吾师曰:“汝既为业余四段,而彼童之业余六段者,必以汝之轻,而令汝执黑先行。主动之权于汝,勿错失良机。望汝为吾之得意门生,于一局胜于六段之童也。”
酉时,余与六段之童就于各位,切磋始矣。然开局之稀松平淡,未料之也。余渐烦躁,欲以急攻之势,速了结此役。忽现灵光,忍将一班黑军突入白军腹地。黑旗至胜,而白军辙乱棋靡自顾不睱。
余心喜,觉业余六段未胜于业余四段,喜则以大获全胜,忧则以平分秋色,然童之于业余六段,不甘示弱,转而使“遮天蔽日”之妙招,令白军于战火之中悄无声息,偷渡而过,底角膏腴之地故尽归白军所有。
余心顿失平和,转而悲凉沧桑。是以弱点之暴露,设吾白军于进退两难之境也。
然王者之兵,理当胜而不骄,目光之明,欲识破敌军之阴谋也。余是绕避白之陷阱,而童忽怔,后立马发难,于吾之所料不可及也。是故白军切入黑军之命脉,冒进、快刀,于落木之萧萧,余冷汗涔涔,或节节败退,或委而去之,只得弃地而逃之。
然王者之兵,理当败而不馁,背水一战,欲保卫城池之周全也。余故接招,迎战白军主力。童大惊失色,慌忙应对,而于事无补。少顷,棋局之战场,苍茫国土已翻天覆地,各处强弱有变,州郡易主,城邦换权。临近收官,余见白大势已去,乃主动出击,猛攻之下夺得白军半壁江山也。黑军落地生根,而白势已泯然全无。
见险胜,余长舒也,而童之淡然,前与吾师交谈。于棋局之战场中,余深知每日,诚宜胜而不骄,败而不馁,而更需为人处也之慎。余以为善之策,诚宜为生活各方而为之,以步于成功之路也。
夫慌乱之中镇定,鏖战之中之坚持,生活中之计策,既可助于博奕,亦可促人成长。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19
成长是一笔交易,我们都是用朴素的童真,未经世事的洁白,用懵懂,用无知,去换取长大的勇气。
——题记
时光流转,日夜更迭,漫步在校园林荫道中,静静的走,一片落叶,划着忧伤的弧线,如蝶般的飘落着秋的寂寥。
我却笑着来到了这里。
深秋,辗转着我的脚步,与你,共赴一场金秋之约。
小学的校园因没人显得极为宁静,金色的阳光洒在树叶上,投影再花下,韵出点点光圈。
时隔几年,我又来到了这里,与旧时的小学同学相见,当然——也会遇见你。远处老树上的蝉鸣透出些许轻笑声。
——是你?
是你。你没有变,但你的眼睛却更加明亮,如天上的星辰。
我跑过去,你也看见了我,也跑过来,拥住我。或许都是热爱自然热爱文字的女生吧,你的身上仍然散发着来自泥土的芬芳。
你说我变了。我笑,不语。
我变了,青春是一场实验课,我用年少的无知用各种各样的小巧去换取了长大的勇气。我拉着你的手,漫步在操场上。
许是夏日还留在这里,些许蝴蝶翩然飞向天空,在斑驳的光影里,我看见你的笑容。
我告诉了你我周围发生的事,告诉你老师同学对我的爱,告诉你我又读了什么书,告诉你我现在的快乐。
你说我长大了,不再是以前的我了,不会因为点点小事就发脾气,不会因为失败就颓唐不前,你说成长,是不是改变了我?
是,成长,是那么的细微,细微得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在庭前,在花下,在树林,在湖畔,通过了树林的幽密,绕过了栀子花的芬芳,穿过了长江的雄伟,带着我,合着快乐的节拍,点点滴滴,去向未来。
你说,你是我,我是你。
是的,你是我,你是从前的我,你是懵懂的我,你是纯真的我。我在成长。
掠过天边的彩虹,体悟生活的智慧,穿过时间与空间的距离,飞越过战火与硝烟,看到了自己的成熟进步。原来,不知不觉间,我已长大成人。
你笑着,随着秋日的风离去,我想你挥着手,笑着。
青春是一场华丽而凄美的梦,以孤独为底蕴,却又带给你一些更加珍贵的东西。
已是黄昏了。我向校门口走去,轻踮脚,试图接近岁月划过的弧线,在满是金黄的黄昏里剪一抹流光,笑着,整理好心情向下一场青春盛宴出发……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20
责任即为成长。
20xx年初始,虚长一岁的我郁闷地躺在床上,企图回避即将年满十五这个事实。人为什么要长大啊?心想。大人的世界那么浑浊复杂,当个小孩不好吗?
下楼后才发现天空已经飘起了小雨,灰蒙蒙的雨雾寒冷刺骨。我扯了扯帽子,径直走入雨中。这条路我走过上万遍,闭眼感受着落在额上凉凉的雨丝,记忆中的地图徐徐展开。向右拐一个弯再向前走七步,会有一座小拱桥,桥的那一端生着一棵小树……小树?我猛地睁开了眼,一株碗口粗的树挺拔地立在我眼前,逆着雨水抬头,树的最上端静静地结着几颗尚未成熟的木瓜。印象中的一棵小树苗,居然这么快就长大了。
也是一日寒雨,撑着小伞的我无意中瞥见了这株还没我高的小树苗。嫩绿色的枝干还不足两指宽,叶子如披风一样宽大又稀疏,在雨里摇曳飘零。看它瘦弱的身躯似乎下一秒就要被风雨折断,我将小伞偏了偏罩在它上方。那日的雨丝也如今日一般微凉。
“长大以后就不用怕大雨啦。”我说道,扶正了它倾斜的枝干。
现在它的确是长大了,望着这有两个我高的木瓜树,我无奈地拍了拍它,再也不用担心被风雨侵袭了吧。但人长大也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吗?那未免有些,太无聊了。
乌云将天空压向大地,不知那一声北风先吹起了号角,天暗了下来。雨点加大了力度,我伸手试了试,躲避着雨点的袭击,却猛地被绊了一下,及时撑住了那株木瓜树才免于摔倒。竟是一株小木瓜,挨了我一踢后摇摇晃晃的,显得楚楚可怜。“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啊。”我挠了挠头,“可我没带伞,怎么帮你呢?”
这么想着,我才发现不对。这株小树虽然被我踢了一下,但并没有多少雨丝打在它身上,一阵摇晃后就恢复了平静。怎么会?我抬头,雨越来越猛烈,灰蒙蒙的天空看上去正好压在头顶上,让人喘不过气。可这灰暗的天地之间闯入了一片不合时宜的鲜妍——那株木瓜树!雨落在它伸展开的叶子上,再也袭击不到下方的人和树。模糊的视线中眼前的树和记忆里的小树苗重合,它以沉默而坚定的枝干告诉我成长的意义。
这世界中有很多困难和灾难,有些可以避免,有些毫无来由。成长不只是为了对抗灾难,也是为了保护那些更需帮助的人,努力去改正这个不懂得规则的世界。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21
还记得星期二的那次采访,我高高兴兴地接受了被采访者的任务,连蹦带跳地回来给爸爸妈妈报喜,可迎接我的不是笑脸,却是一盆冷水:“不准去,可别忘了你的身份是学生,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我满脸迷茫,妈妈不给我说话的机会,接着说:“梁晨,你是个学生,去接受采访干什么?就跟炫耀自己似的。”我低下头,说:“可这并不是炫耀自己呀!”
没想到爸爸又拿事例来训我说:“你看人家王晨曦(我的妹妹),老师让她当大队长都不干,什么都一再推辞,每天认真的学习。哪像你呀,这也参加那也参加,把时间都浪费了,人家考语文98、数学99,而你怎么考不了那么高呀!还想去炫耀自己不是?”我泪如奔流,川流不息,你们却视而不见,其实我根本没有炫耀自己的意思,我认为接受采访其实也是锻炼自己的口才,我也知道你们是为我好,马上要小升初了,学习紧张,你们想让我考出优异的成绩,将来能去名校上中学。可是丰满的羽翼是需要各种事情来磨练的,也并不是完全靠学习来填充的,这也是我们成长中的必修课呀!
我若向妹妹那样什么事儿也不干,每天埋头苦学,也不磨练自己,用知识给自己的羽翼填充,做一个书呆子,而不是全面发展的人,那是跟不上时代的,如果我那样做了,那我长大了就要扛着一对并不丰满的羽翼飞在自己人生的天空上,弄不好就掉下来,你们愿意看到我到处碰壁每天受挫吗?
爸爸您不是经常给我讲海鸥和麻雀的故事吗,希望我像海鸥一样穿越大海吗?可是,海鸥的翅膀是要经历过各种磨练才能飞越无际的海面上的。
爸爸妈妈,我想对你们说:“不要被优异的成绩而迷倒,要让我也能够接受更多的磨练!”爸爸妈妈,如果你们想让我优秀,那就给我搭建一个能够锻炼自己,能够展示自己的舞台,让我接受各种磨练,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才!我不想做温室里的花朵,我愿意接受风雨的磨练,我要当一只名副其实的“海鸥”!
我要快乐的成长,幸福的成长,而不是只学习,不锻炼,我认为,那个不是成长,希望爸爸妈妈以后也能够让我快乐的成长,正确的认识成长与成绩哪个更重要!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22
我——一个小小的女孩子,一个爱做梦、爱幻想的女孩子,自小便梦想着、渴望着自己能有一把漂亮的小雨伞。
有一把雨伞多好。在我们这个多雨的地方,撑一把漂亮的雨伞,漫步于雨丝之中,自个儿就像大人似的,多好!所以,当我还是一个小小女孩子的时候,每当雨天,每当看到穿梭于雨中各种各样的雨伞时,渴望一把雨伞的愿望就强烈起来。可是我却只敢在梦里向妈妈要求……家里没有让我买雨伞的钱。我知道,爸爸妈妈为了供我读书,生活已经够艰难。于是,我便只能在自己的心里、梦里渴望着我心爱的雨伞。
有一把雨伞多好。上学了,每当哗哗的大雨降下,同学们撑着伞悠悠然地回家,而我只得披着妈妈为我做的雨披跑回家时,我总羡慕地想:有把雨伞多好呀!而每当我像“落汤鸡”似的回到家,一边在享受妈妈用毛巾为我擦拭雨水的温暖时,心中却仍会想,要是有雨伞就不会被淋成这样了吧。终于,我忍不住了:“妈,我想买把雨伞。我真的好想。”然而得来的却只是更温柔的抚摸和沉默。
有一把雨伞多好。绵绵的细雨斜织时,望着站在校外接我的爸爸,我总是天真地想:爸爸该不会是为我送伞来了吧?那我们父女俩就不用挨淋了!“还是用雨衣吧,爸爸又没为你买一把雨伞,再将就一回吧……”风雨中,爸爸总会紧紧地握住我的小手。在无伞的雨的天空下,感受着厚重的父亲的大手,我的内心虽然渴望雨伞,可是,我却同时读懂了一种无雨伞时才会到来的爱。
有一把雨伞多好。我至今渴望着。爸爸边是安慰边是鼓励地说:“家里买不起,你自己想办法买吧。”于是,在学海中苦苦拼搏,我终于用自己的文章,用自己的汗水换来了第一笔稿费。我兴冲冲地走向商店,抚摸着手中一把把漂亮的雨伞,还有书架上那一本本散发着油墨香气的书,我却突然有了矛盾。终于,我继续忍受着对雨伞的渴望,坚定地买了我想要的书。
有一把雨伞多好。在渴望雨伞的日子里,我——一个小小的女孩逐渐长大了;在渴望雨伞的日子里,我却呜呼哀哉了别人难以品读到的浓浓的关爱;在渴望雨伞的日子里,我意想不到地学会了选择……
我,在渴望中成长至今天,还将在梦想中成长至未来。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23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转眼间,我是大人了。要想许多事情,单纯的我面临接踵而来的事情,有些招架不住了。我失去了往日的快乐,不知何去何从,不知心归何处。
忆童年,我整天像鱼儿一样活泼可爱,无忧无虑。难忘第一次上幼儿园,拉着妈妈的手不肯放。难忘第一次得到老师的表扬,我高兴的连睡觉都在笑。更难忘第一次考满分,我把卷子举得高高,笑着,唱着往家跑。最难忘在爸妈怀里撒娇,嚷着叫爸妈抱抱。
童年,是美好的,是快乐的,励志,是幸福的。
转眼间,小学毕业了,升入初中,功课增多,再也没有玩得时间,整天泡在题海里,整天为了成绩而忙碌,争强好胜的我那时又是低龄生,稍微一放松,就会落后。三年里,不知熬了多少夜,不知起了多少早,才顺利考入重点高中。回想起来,有些后怕。高中生活苦不堪言,压力很大,虽刻苦认真,但成绩也不理想。值得庆幸的是,我爱好广泛,思想活跃,各方面都还不错。 重点大学是没有希望,最后就读师范院校,几年后,站在讲台上,成了孩子王,开始了工作。
少年,是奋斗,是拼搏,是压抑的
第一次站在讲台上,看着那些天真可爱的孩子,我有些不知所措。当学生告状时,我不知怎样处理。当学生不学时,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当我要教给他们认字时,更不知怎样教会孩子。心中好烦。那一年里,由于工作上的压力,我变得沉默了。家人都说我像大人了。一年又一年,现在,我在教学上也熟练了许多,慢慢地有了一些方法。也从中得到了许多乐趣。我喜欢上这份工作。
老师是清贫的,两袖清风,一只粉笔。默默耕耘,付出了总会有收获。每当看到学生进步时,心中好甜好甜。每当学生成绩不好时,觉得自己好失败,心中好酸好酸。每当一堂课上不好时,心中挺难受的。慢慢地,我变得像孩子一样单纯,好像与社会不同步,像个小傻瓜。
工作,是辛苦的,是劳累的,有苦也有甜。
一年又一年过得好快,转眼间,我成了大姑娘,许多事情也随之而来,我成了爸妈的心事,我好强,任性。总有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念头。无论时光怎么变迁,我心不改。
我相信:上天是公平的,只要努力去追,总会有一片灿烂的天空。风雨过后是彩虹。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24
悄悄的,时间领着我成长。学会勇敢,学会坚强,学会独立,学会给予,学会舍得。
我曾是个小气鬼,只知道索要而不懂得给予。一昧地自私并且不懂得感恩。小学时有个死党和我关系非常好,就是不大聪明,也不爱学习。他最喜欢的事便是拉上我下午在校外“打卡”。所谓“打卡”,不过是类似于赌博一样的游戏。一块钱六张的卡片,卡片呈圆形,塑料质地,正反两面都印上花花绿绿的动漫图像。打卡的规则很简单,在地上用一张卡打翻另一张卡,翻了就可以据为己有。
小学时“打卡”风靡一时,我和死党自然陶醉其中,那天,和往常一样,伴随着下课铃声,我和死党飞也似的冲向了小卖部前的“战场”。“战场”上早已人头攒动,硝烟四起了。书包随意一甩,我和死党分别扎入。
只记得那天我运气不错,用一张“赛小息”横扫千军,杀得对手片卡不留,一会就赚了几十张。正当我欣赏胜利和残留的阳光时,死党满脸落寞地走了过来。“借我点卡呗!”“输了啊!”我笑他。同时拈了拈我刚赢的卡。“嗯。”他应道。我从我那大把战利品中选出了几张并不中意的卡交给了他。他数了数:“刚好。”他长吁了口气,赶忙跑回原来的战场,将我给他的卡全数给了别人。我这才意识到死党被骗了,因为打卡所赢的卡只局限于场上摆的,是不能赌除场上以外的卡。死党人不机灵,不在意,可我心中不悦。
死党又过来,向我再借几张卡继续玩。我倏地一下炸毛了:“没有卡就别打了,有完没完?”吼完我就后悔了,死党是受害者,而几张无关紧要的卡对我来说更是不值一提。我只不过是在为不必要的损失抱不平,为自己的利益而发脾气。
死党愣住了,好久才反应过来,背上书包,低着头走了。而我则尽力装作不在乎,仍然“认真”地在打卡。
那天下午,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心中无比失落,才发现自己享受的并不是打卡和胜利,而是下午打完卡后,在路上和最好的朋友分享彼此的收获、海阔天空畅谈。
不懂得失去的人,也一定不会得到。这是成长教给我的道理。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25
在很多人面前,我表现得天不怕,地不怕,其实,我怕的东西满多的,比如说老鼠、老虎,我都怕。但现在,我最怕一样。
那一天上午第三节课是音乐课,坐在我旁边的陈鹏估计是闲着没事做了,突然问我:“你的眼镜怎么有那么厚啊?和啤酒瓶底差不多了,几百多度了吧?借我戴戴,要是我晕倒了,你可要记着扶我哦。”一刹那,我皱紧了眉头,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其实我心里犹如刀绞一般。眼镜眼镜,陈鹏你没事做的是不是啊,我好想把你大切八块啊!!我在心里骂着,但没和陈鹏说半个字。他等于是自讨没趣,便也转过头和别人说话去了。
“哇……!!!!!原来你眼镜度数那么高啊,借我看看!!天下奇闻啊~~~”正当我还在嘀嘀咕咕的时候,讨厌的陈鹏又凑了上来,我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盯着陈鹏,背上凉嗖嗖的,我有一个感觉,有人和他说了。突然,我发现我的一个朋友梁莉蓉也在看着我,嘴角勾起一丝很难觉察到的笑意,我心里顿时明白了八九分。“梁莉蓉,亏我这么相信你才告诉你,可你却……你难道不知道,这是我最大的伤口吗?!我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朋友,你忍心往我的伤口上撒盐吗?啊?……好啊,做的好,很好,非常好!”当时一股无名火油然而生,我气得只有这句话在喉咙口徘徊却怎么也说不出。我好想,我好想歇斯底里地大叫……
下课了,我大步走向教室门口,梁莉蓉追了上来,看她一脸讨好的表情,我就知道她要做什么了,我冷冷地推开了她,继续向前走。“戴眼镜有什么了不起的啊……”她被我推了一把,估计也生气了,朝我叫道,呵,翻脸比翻书还快。
梁莉蓉,我下定决心了,和你绝交。这次我可是来真的。从此以后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两不相干。以后触及到我冰冷的眼神和漠不关心的表情,也怪不得我狠了。但是,这绝不是我小肚鸡肠,你伤了我这么多次,我也该试着保护自己了,我可不想被你“玩”一辈子。也许你们一直把我当耍弄的玩偶,当傻瓜。但是,我不是傻瓜,就算是傻瓜,也总会有聪明的那一天,也许是被你们玩聪明的。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26
秋天,悄无声息地走近,预示着生命的成长刚刚开始。
晚自习刚下,回到家,放下书包,脱下沉重的包袱,直接性地仰头倒入沙发,手脚呈八字状,一动不动地看着桌上的被风吹至地,我有些无奈。真得好累,明显地感觉到比八年级多了份无形的压力。此时此刻,我只想放松会儿。
月色皎洁,洒下一缕,透过窗户,在地面形成一圈圈模糊的光晕。我闭上眼安然地享受四周寂静:时不时有几声鸟鸣误闯进这片,却又在几秒内悄然退去。间,我闻到一股似有似无的香味,和着一股清风,流入心中,将我烦躁的心顿时抚平了……
我寻着这一股神秘的花香步入阳台,缓缓睁开眼,我惊呆了,呈现在眼前的是一盆菊花,准确的说是一盆前不久仍枯枝败叶的菊花。那是我和妈妈在一家花店的角落里发现的,那盆菊花蜷缩在不见一丝阳光的拐角,土壤断断续续的破痕和花瓣的萎蔫无言地诉说着它的失宠。破败的我,央求了妈妈将它带回来养。
初三的繁忙,我已无暇照顾这盆毫无生机的菊花。可现在的我完全讶然,眼前的菊花不仅不见前日一番景象,相反长得蓬勃茂盛,葳蕤盎然,往日的颓废已经烟消云散,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昂扬向上的生命力。瞧,那丝丝菊瓣自然下垂,熠熠生辉;看,那中间青白色花蕊清晰可见,娇羞迷人。此时此刻,菊花宛如一位身披金纱的仙女在翩翩起舞。饱满的枝叶倔强地向上翘首着,绽放着……月色将倾斜在花上,叶上,更添几许妩媚。
看着如今的菊花,我的心灵完完全全地被震撼,菊花的顽强与坚令我折服,如若不是亲眼所见,我怕是难以将现在生机盎然的菊花与之前萎靡不振的菊花联想在一起。在如此顽强的菊花面前,我感到自己的渺小与虚弱,再的花朵,也竭尽全力出最绚烂的花朵。而我,面对成长必不可免的压力,又有什么理由呢?
只有经历破茧成蝶的痛才能完全的,翩翩起舞的蝶才有最完美的形象。菊如此,蝶亦如此。
所有的疲惫仿佛随着菊花香飘散开来,我踏步书桌,继续我的初三生活,继续我的人生成长。
成长,才刚刚开始。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27
成长,像一片奔腾不息的大海,在我的旅程中掀起了一朵朵浪花;成长,像一颗枝繁叶茂的大树,在年轮里记载着我留下的足迹……
炽热的阳光烤着大地。操场上,小草越发挺直了脊背;跑道旁的那几颗参天大树,枝叶越发油亮起来了;花丛中,辛勤的小蜜蜂在忙忙碌碌地采着花蜜。
我站在跑道上,感觉到脚底下的跑道都是滚烫的。我摆好了预跑姿势,紧张的情绪也了,我甚至能清晰地听到心脏跳动的声音,那样的剧烈,那样的快速……
发令员一声枪响,我似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跑了一段之后,我发现自己跑着队伍的最前面。第一圈跑完后,我仍然于同学,此时,我也没有感觉特别吃力,心中不免洋洋起来,心想:这根本没什么,看来跑完全程也没有多度。
但很快的,事实就证明了我刚才的想法错得有多离谱:第二圈过去了,我的鼻子上渐渐沁出了汗,我的体力在快速地流逝。眼看着,越来越多的同学超过了,而我与前面的同学距离也越来越远。我不由地地把心一横,心想:咬咬牙,就能挺过去了……
此时此刻,时间也似乎停下了前行的步伐,我只觉得胸口压了一块巨石,脚像灌了铅,四肢越发无力,脑海中只传达着一个信息:不行了,我迈不开步子了。然而,在拐角处,我看到老师熟悉的身影。看到我,老师忙上前来,关切的询问我说:“还能吗?不舒服的话,就别跑了。没关系,不要有心理压力。”我的'心中顿时暖洋洋的,我越发坚定了要跑下去的。于是,我努力挤出一丝笑容,朝着摆摆手表示没问题。接着,我便摒去了一切,重新跟上了队伍……
进入最后冲刺的时刻,脑海中又浮现出了那句“顽强的毅力可以克服任何障碍”,我的内心沉静下来,调整好呼吸节奏,我又感觉充满了力量!
在与决心的支撑下,我冲过了终点线,并且比以往的成绩好了不止一点点,果然“顽强的毅力可以克服任何障碍”,心中满是对自己下来的喜悦与自豪!这一次的经历,让我亲身体验了“成长”二字,也让我真正学会了“成长”!
啊!我的成长,如如诗,如此多彩!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28
“妈妈,这是什么?”当我在妈妈抽屉的大皮夹子里看到一叠花花绿绿的长方形票券时,我好奇地问道。
妈妈神秘地说:“你猜?”
我看着手中的票,上面印着“伍拾克”、“伍佰克”、“壹市斤”、“叁市斤”和“江苏省地方粮票”、“全国通用粮票”等字样,“粮票?”我疑惑地回答。
“对喽!”妈妈笑了,“粮票!还有油票和布票呢,现在早就用不上这些喽,这在以前可是非常重要的购粮凭证呢!”
“购粮凭证?买米的吗?超市、网上到处都有米卖呀!随时都能买到。”
“以前没有超市,也没有网络,买东西都是去菜场、杂货铺、百货商店。新中国刚成立的时候,物资极度缺乏,粮食自然无法敞开供应,国家就实行了计划供应粮食来满足全国人民的温饱。所以粮食都要凭粮票才能买。除了粮票以外,大件、贵重商品都要票,买自行车要自行车票,买手表要手表票。”
“以前这么苦啊,连买米都要计划。那现在粮票早就没用了,你还留着干嘛呀?”
“收藏。”妈妈狡黠地笑了,接着话锋一转:“你看看你现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喜欢吃什么买什么,想吃什么有什么。过去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喽!”
是呀,我反复回想着妈妈说过的话。过去去哪儿都得靠双脚走,自行车都是奢侈品,现在不是自己开车,就是在“滴滴”、“美团”上网约出租车;过去外公外婆那一辈儿的都穿补丁落补丁的衣服,现在哪个孩子不是穿新衣新鞋,甚至有的都来不及穿就放小了;过去想要跟同学朋友联系,要么就得上对方家里找他,要么就得写信联系,现在连手机短信息都没人发了,一个手机电话、一个微信,立刻实时联系上,就算异国他乡也可以通过手机视频随时见面;过去想要去外地,绿皮火车咣里咣当颠簸十几甚至几十个小时,现在高铁动车几小时实现距离的飞跃……
中国这70年,变化实在太大了,早已由穷困潦倒成为发展强国。而祖国的昌盛社会的进步更加需要人才的崛起,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在飘扬的五星红旗下健康成长。周恩来总理曾经说过: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今天,我要为“中华之强盛而读书”!在新中国国旗下成长的新时代少年要让全世界知道:中国——我的祖国,是世界第一强国!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29
什么是成长?什么才算成长呢?所谓成长,也不需要什么大彻大悟,也许一次考试,一次比赛,甚至一次旅行,都可能让你成长。
去年,“第二届‘中孚杯’全国国际象棋棋协大师赛”,我以一分之差没有晋级,在今年,我一定要全力以赴,晋级棋协大师。
随着裁判的一声令下,棋手们都沉浸在棋格中无法自拔,双方寻找对方的漏洞,寻找突破口,这样智勇双全的对抗,是我向往的比赛氛围。不光要寻找对方的疏漏,同时也要保证自己万无一失。
比赛过了60分钟,许多棋手陆续离开赛场,但还有许多高手的对局,战况异常激烈。赛前我了解到对手曾经获得过许多全国冠军,我感觉到了压力和威胁。我的教练告诉过我:“这世界上哪有什么常胜将军,谁又会百战百胜而立于不败之地呢?自信点,有什么可怕的?你尽管冲,因为你的背后有一直支持你的教练、爸爸、妈妈、老师、同学……无论成败与否,我们都是你最坚强的后盾!加油!教练在这等着你胜利归来!”想起了教练的话,我信心大增,调整好心态,让自己恢复平静。正当我想到一步“好棋”时,可以吃掉对方的棋子,我毫不犹豫地走下了这步棋,自信地按下棋钟,仿佛已经胜券在握。可我万万没想到这是对手下的圈套,他向我发起反击。最后,我输了,输得彻彻底底。
赛后经过反省,我明白了,虽然这一次没有成功,也没有晋级,也辜负了教练对我的期望,但却让我明白了人生一些道理。遇到任何事情,不能慌,不能气馁,不贪心,心不乱,三思而后行。无论对手多么强大,都要沉着冷静地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棋如人生,棋和人生一样,只要顾全大局,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哪怕微乎其微,也都有可能成为你失败的原因。自信是好事,但过度自信是大忌。做任何事情都要想好后果。
后来,在山东的全国赛中,我以不错的成绩成功晋级棋协大师,实现了我的梦想。
每次比赛都会让我成长。在成长的道路上,有坎坷,有崎岖,有涟漪。这都会成为我们人生道路上的绊脚石,只有将错误转换成动力,在错误中寻找契机,在错误中学习,在错误中成长,我们才可能长大,才可能成长,才可能成功!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30
成长,让一切都变得知猝不及防,我站在成长的门槛前,一边是儿童的幼稚,一边是少年的成熟与压力,有些迷茫而不知所措。我知道,当自己走过了童年的芳草地时,迎接我的是许多人笔下的雨季――中考与成长。
童年时期,常常望着独自骑着自行车,穿梭在马路间,来去匆匆的在哥哥大姐姐,心生羡慕,想象着自己的未来。不久,我背上了第一个属于自己的小书包,整天做着自以为很深奥的1+1,开心地度过了我最初的学习阶段。上了小学后,我依旧以边玩边学的态度学习,在漫长的小学生涯里,虽然边玩边学,但成绩名列前茅是老师同学家长眼中的别人家的孩子。然而我不可能什么苦楚都没有,第一次忘记作业时忐忑的心情,第一次受到批评时的沮丧,第一次与同学争斗后的伤心,第一次撒谎后挨到了妈妈的一巴掌
成长中,当我们以纯真的自我融入异己的社会时,成长的烦恼与压力就会变得无处不在。而我们的生命,便在对烦恼的不断承受、克服和化解中,一天天地蜕变、成长、定型。
初中如家人所愿我不负众望考上了本地的重点中学。入学后,第一次感受到了力不从心。曾经悠哉游哉轻松学习,也能拿第一的我;曾经带着别人家的孩子的光环的我;曾经同学羡慕老师喜爱的我,渐渐消失在众多明星之中。刚开始我仍然以小学的方式学习,因为还未感受到同学们的厉害,第一次大考我的成绩只有英语很差,因为小学我们学校不重视英语也就没怎么教,所以我觉得这是应该的,以至于我觉得自己学习态度并没有什么问题,而且同学们看起来都没有很努力。第二次,第三次成绩一次不如一次。周末夜深了,我透过窗外发现无数盏灯明晃晃地照着,突然意识到还有许多人挑灯夜战背后努力学习,我必须转变学习态度了。通过努力上学期我的英语终于有了成效,我还得继续努力直至中考。
见成蝴蝶的振翅高飞,看过蝴蝶的翩翩起舞,但我们却不能够忘记蝴蝶美艳的由来。没有艰辛的磨难,痛苦的挣扎和等待,怎么有脱壳振翅时的惊艳?
成长是痛,是美,也是幸福。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31
时间是一把戳穿虚伪的刀,它验证了谎言的残酷,揭穿了现实,淡化了承诺。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谁没有故事,谁的人生不会有挫折,谁的背后没有伤痕,从小,我与“温室花朵”有百般相似,当然也不会像小草那般坚韧,但是因为成长,我逐渐成为了“荒野中的蒲公英。”但是蒲公英,看似自在,却身不由己。但是我不再是从前那个幼稚无比的“笑话。”而现在,我学会了成长,我明白了泪水不能随意掉落,轻意让别人残踏,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会有来日方长,只有人走茶凉。
孩提时光,总是令人多么怀念。那时我拥有着亲人无比的爱护和关爱,我有的是快乐!没有似毫的烦恼,因为呵护,我的心灵是多么的单纯,不懂世间“丑陋”人心。我的世界不愿意和别人分享,也许是因为自私,也许是因为生怕别人夺走,但谁又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呢?我学不来的只有慷慨和无私,因为年幼无知,因为难以理解,因为懵懂……
年少,我早已被诗书所占。虽然我做不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也无法成为“知识渊博”的人。但是我也为此作出了许多牺牲,也只有书的境界的彼方,才会让我放下一切,静下心来。谁说少年不识愁?现在,我不也很愁吗?小时候枕头上都是口水,长大后枕头上都是泪水;小时候微笑是一种心情,长大后微笑是一种表情。正如伤心的时候,父母不可能会帮你解忧,就连知心朋友有时也无能为力,所以在白天的时候不能肆无忌惮地放声大哭,却总是在深夜里抱枕哭泣,留下了一枕的凄凉,可是因为成长,让我明白了“无论你昨晚经历了什么样的泣不成声,早上醒来这个城市依旧车水马龙。”有时,我也想一笑而过,忘掉所有的心酸和不快乐。但是谁可以告诉我该怎么做,才不会被生活所伤。
从年少无知到身不由己,难道成长只有这些吗?当然不是,成长是一个值得人用时间琢磨的东西,尤其是它的过程。它的苦,它的乐,哪一个不是值得人去体验,去感受的呢?
虽然每个人的成长都截然不同,有的一生都值得回忆,有的乐在其中,有的却不堪回想,“成长”这两个字足以让我们慢慢领悟了!所以,何不为乐?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32
在百度里搜过成长的定义,其中有一条答复我是比较满意的,说真正的长大就是成熟,不会因为别人的一两句话而担惊受怕; 是具有内涵和修养。 拥有着是乐观 、自信、理性,有自己独立的想法和主见,能理性的分析自己的不足,碰到困难能冷静思考不被情绪影响。我想说的是,这些关于成长的定义都很对的,可是往往又是那么的不足。
我曾在刘文的书里看到关于长大的这么一段话,想分享给你们:长大就是你开始懂得关心柴米油盐,关心哪一家面包铺的长棍面包比较好吃,哪里可以买到圣诞节要用的圣诞树和小彩灯,哪一家的出租车司机肯在阴雨的冬天凌晨五点来接你去机场,哪一种花茶可以在繁忙的工作之后给你一顿好眠。那么究竟什么是长大?刘文把自己所谓的成长融入到她的现实中去了,而我们是否有着关于属于自己成长的定义?
不可否认的是,一千个人有一千种关于成长的说法,我也不例外,不过我认为成长不过就是学会懂事,学会爱人。
时间过得很快,在不知不觉的时光里,我也从一个大大咧咧,傻里傻气的女孩渐渐蜕变成谈吐斯文,聪明智慧的女生了。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学会在父母回家前做好晚饭,空闲时候自觉去收拾客厅卫生,天冷会提醒父母注意身体;学会耐心听从父母的嘱托,聆听父母的故事,悄悄地把手机调成震动;学会去关心身边的单身老人,闲时去陪他们下棋聊天;学会去理智去对待每一件事,不论大小,不再轻易去发小女孩脾气等等……其实我也知道自己做的事很普通,也并不足够,不过知道长大本身就是意味着一份责任,是关于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所以我会在如花的年纪里慢慢成长,不着急地慢慢绽放,去认真对待生活上的点滴小事,用清澈的眼睛去观察需要帮助的人,感谢爱我的人一直在身边,不离不弃。
所以我说,成长是意味着自己要开始变得诚实,不扭捏,不做白日梦,不去期望那种睁开眼就能梦想成真的愿望。那么,请大家不要害怕,因为在你成长的同时还有一个我,不如就从现在开始脚踏实地,用一个又一个脚印换来成功的掌声。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33
我们是一群朝气蓬勃的青少年。这段美好的时光,我们充满活力,充满力量,充满信心,我们有远大的理想和报负,我们会努力用我们无限的激情向自己的理想进发。
在和睦的校园中,清晨的阳光已洒满每一个角落,新的一天开始了,我们会带着阳光给予我们的温暖快乐地成长。温暖的阳光就围绕在我们的身边:带着美丽的笑容走到操场上,快速整齐地站好队伍,听老师一声清脆的哨声响起,站好队伍,迈着我们活泼的步伐开始了每天早晨强身健体的跑步。在一声又一声的哨声中,我们仿佛在向自己的目标奋进,又在最后一声长哨中,我们气喘吁吁地停下,解散后的我们就像向自己食物奔去的小鹿奔向食堂觅食,在路上我们会遇到同样来吃早点的老师们,我们都会面带微笑地向老师问一声“老师好”,老师们也会面带微笑地回我们一声“好!”,这是围绕在我们身边的阳光——礼貌。
我们撑着鼓鼓的肚子充满精神地去上课,课上我们听得专心致志,老师讲得精妙绝伦。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在美好的清晨中,老师伴随我们获取更多的知识,滋润我们的心灵。我们又再次奔向食堂,在人头攒动中,我们会不小心撞到别的同学,或是不小心踩到别人的脚,这时,我们会记住自己的身份,不会互相吵闹,而是一句简单的“对不起”,“没关系”,一笑而过。这是我们共同拥有的阳光——宽容待人。
在我们的校园中,会有一部分人,他们没有良好的习惯,他们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他们会随地乱丢垃圾,不爱护学校公物。但是也有许多学生,他们有美好的心灵,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他们会主动地捡起地上随意飘动,但没人愿意去捡的垃圾,把它放进垃圾桶,看到破坏公物的学生会进行阻止。相信,在未来一天又一天的相处中,那些心怀美好的人会把那些不文明的学生影响成为一个懂文明、讲礼貌的人。我们美丽的校园需要大家一起来建设。这是我们应该共同努力成就的阳光——文明。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在母校发展自己,在阳光下成长,在阳光的沐浴下,成就未来美好的自己。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34
有人说,成长就是从牙牙学语的小可爱长成翩翩少年;有人说,成长就是把哭声调成静音;也有人说,成长就是去实践被人们时常挂在嘴边的哲理……总而言之,“成长”就是被文人墨客写成“大众”的话题。
对于我来说,我无法将成长概括或具象化,我只知道,它是我正经历和感受的。就像《圣经》中雅各的天梯一样,上一步绝不能升到天堂。而成长的过程,也是要一步一步爬着梯子的。而每爬上一格都带着一个14岁女孩儿敏感又自卑的心。即使表面波澜不兴,也可能内心暗涛汹涌。
在文具店,我一排一排地慢慢挑着笔,都这么难看,去另一排货架看看吧。正当我起身时,店主尖酸而略带鄙夷的声音在耳边炸开,“你到底买不买呀?!”我旋即烧红了脸颊,低着头,装着看笔的样子,企图用角度遮挡我通红的面孔和无意间流露的自卑。
旁观者“轻”,“轻”松的“轻”。是的,在别人看来,这似乎什么也不算,所以,在此之前,我没有跟任何人说起,我只知道“感同身受”这四个字的难得,因为敏感自卑的心情确实不好理解。
走出商店的路上,我一言不发,就像被击中要害后原形露出,又急忙去掩饰,结果,愈掩饰愈有破绽。最终,将那颗脆弱的自尊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我为什么要脸红呢?真没出息,我又不是买不起,我应该不卑不亢,迎着他的视线说“我是在慢慢挑”或霸气地说“不买,你这笔太丑了”,然后昂首挺胸地走出去。失败后的人确实会把自己幻想得英勇神武,事实上,我只是在店主话音刚毕时,就胡乱买了8支笔,然后,灰溜溜地逃走了,维护脆弱的自尊。
我掐着自己的指尖说:“没关系,没关系,好好学习,让自己远离市井。以后的路还长,这不算什么。”独木舟的故事给我的启示就是如此,人生中悲惨的事情太多了,你所经历的不算什么。只是滋养生命的养分,练就日渐强大的内心。
此刻,当我提笔写起我的故事时,早就没了那番滋味,当时被我狠掐的是哪根手指,现在也已经分不清了。
生活中,曾经那些让你以为没有什么比这更惨的,让你失声痛哭的硌人的沙子,都在岁月和肉体的磨砺下变得璀璨,而肉体所承受的那份感受,叫成长。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35
我非常喜欢读书,从中我学到了许多道理、人生观念,还有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如果拿到一本书,就会爱不释手地看起来,很想知道主人公的结局是怎样。从童话到作文系列,从历史到经典名著,它们伴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成为了我的忠实伙伴。
有一次,我在图书馆偶然发现了一本《夏落的网》,我觉得挺好,于是买了下来。回到家,我便饶有兴致地看起来。
我仿佛身临其境,亲眼看到了这件动人的事,听到了两位主人公的谈话,感受到它们之间真挚的友谊:小猪威尔伯一生下来就是一只弱小的落脚猪,它逃不过被杀的命运。在这命运降临在它身上时,一只叫夏洛的蜘蛛救了威尔伯一命。夏洛在蜘蛛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的字样。一个蜘蛛网出现了征兆这件事一下子在全县传开了,大家纷纷来看这只猪。主人朱克曼看这猪这么招人喜爱,就决定不杀它。威尔伯逃过了被杀的命运,还跟夏洛成为了好朋友。威尔伯在成功的成为全县第一名猪后的一天,它感觉夏洛变得格外安静。原来夏洛老了。几天后,它死了,它为一只猪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但它觉得很值,因为它在威尔伯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了它帮助,在它最失望的时候给予了它关怀。
我读完这本书,泪流不止。同时,它让我懂得了深刻的道理:诚挚的友谊可以填补内心的空缺,使人有自信,让人感到自己并不绝望,并不一无所有。这一瞬间,我仿佛觉得自己长大了许多,恍若亲身经历过这样类似的事,脑海里呈现出一段不清晰,关于友谊的事情……
我认为这本书不仅要我们学会创造真诚友谊,还要我们学会拥有一颗仁慈的爱心。
主人公夏落能够不顾一切地帮助一只素不相识的落脚猪,完全出自于它的爱心,连蜘蛛都有爱心,那我们又何尝不去拥有呢。(600)在生活中,如果每个人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帮助有困难的人,那我们的世界就会因此而变得更美好,更和谐、幸福。
我感觉到这本书是友谊与爱的赞歌,是一本能引导我们方向的好书。所以多读书,读好书,让生活变得精彩,让我们在书香中成长吧!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36
跃动的音符,翩翩的构成韵律;
似水的年华,缓缓的蔓过心底;
漫步在音乐国度,微笑的遗落了昨日的悲伤。
――题记
如果骄傲没被现实大海冷冷拍下,又怎会懂得要多努力才走的到远方……
范玮琪《最初的梦想》
梦想总是披袭着一身华丽的外衣,安静地蹲伏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等待着天使的靠近。现实与梦想的落差如一股飓风,不断的阻挠着天使与梦想的趋近,使天使无法和着梦想的翅膀,飞到不远的天堂,天使一次又一次的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游离着,但是飓风也会有疲惫的时候,只要天使坚忍的不放弃每一次即刻碰触的机会,她总会与梦想零距离接触,而我愿意成为这位守护梦想的天使,深信着:“最初的梦想绝对会到达,最想要去的地方,怎能够在半路就返航。”
我一个人长大,你也这样吧,面对这世界,偶尔会害怕,谁陪我的寂寞,谁听我的诉说,谁能给我回答……
在挫折面前,我懂得了微笑的拭去泪水,坚忍的积蓄力量。在失衡的天平面前,我学会了不动声色的最低端,不奢求用砝码增添力量,或是拨动游码。在现实之中,我能够接受一切与唯美相冲突的格局,四季更替,我开始变得处变不惊。原来走过16个春秋的自己长大了,长大着的自己好想大声告诉爱我和我爱的人:无论身置何种境地,都要以顽强者的姿态存活在这个世界上,迎风而立,将盈满眼眶的泪水风干,双手合十,微笑地祈祷着――快乐是自己最初始的样子,幸福将会是自己现在和未来的模样。
耳畔边余音袅袅:“我一个人长大,我们都一样吧,努力让这世界感到惊讶……”
音乐之殿,梦想在这里滋生,成长在这边抽芽,我的生命因为梦想而延续了永恒的华丽,我的思维在成长中迸出火花,在音乐流转间,我来到一扇大门前,轻轻地开启,阳光映射满一屋子“未知的精彩”,它们静静地翘首遥望着我,等待着我敲响它们沉睡的心扉。
后记:这是初三时,所写的一次作业,我希望通过它可以真实的折射我这一年来的心路历程,我不敢说它是一篇佳作,但因为它的存在我会铭记住初三生涯所给予我的艰涩与隐忍,以及隐忍之后的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37
我最近正在读一本叫《励志哲学宝典》的书,这本书中讲了许多的有关励志、哲学以及很多名人的故事,教会了我们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在我们生活中,总会有些精辟而发人深省的哲理美文,令我们纷繁的人世间多了些清醒与理智,令我们在生活中更加动力无限,这些美文无疑会让我们在生活之路上受益匪浅。最让我感动的故事就是《带翅膀的鸡蛋》。1452年达?芬奇出生在一座破旧的贫民窟里,1472年达?芬奇长大了,他还过着幸福的生活,他的爸爸是一位很有名的公证人,妈妈是一位农家少女,但一切随着一件事的发生而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的父亲喜欢上了一个富家小姐,父亲就把所有财产给了她,只留下达?芬奇和他的母亲在街上乞讨。三年后的一天,达?芬奇的母亲病了,永远的离开了他。他曾经画过许多的画,也曾经坐在街头出售他的画,可有很多人都看不起他的画。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富人经过他的画摊,富人说他的画是在给整个城市丢脸,有损市容,还放了一把火把他的画全都烧了。从那时起他万念俱灰,甚至想到死,他还想过去找他的父亲,但犹豫过后他却自己给予了否定,他不希望让生父嘲笑自己,更不愿意生活在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家。从此,他凭着自己的努力去生活、去画画,为了画画甚至会忘记吃饭。经过几年的练习之后达?芬奇成为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第一位著名的画家,也是整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是一位思想深遂、学识渊博、多才多艺的艺术大师、科学巨匠、文艺理论家、大哲学家、诗人、音乐家、工程师和发明家,他几乎每个领域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达?芬奇的生活及所有经历让我们明白,一个人生活在一个富有的家庭中,不一定一生都优裕,父母给予的只能是一部分,只有通过自己不断地努力,不断地锻炼,才会不断的成长,慢慢领悟到其中的道理,那样所得到的才是自己的真实本领。
现在我们小学生生活在阳光下,生活美好、幸福,我们更应该懂得体会生活中的艰苦,当自己没有任何成就时,只要你努力就会创造自己意想不到的成就,一步一个脚印的做事,一步一个脚印的做人,就能完成自己的梦想,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38
书是打开知识殿堂的钥匙。每本书之经典都是我们的老师,指引我们前行的道路。它让我知道什么是做人的准则,该怎样去理解父母,它也让我成长,变得懂事,变得宽容……经典使我变得坚强。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它给了我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保尔曾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保尔的一生有战争,有苦难,有疾病,但他从为因这些而退缩,战争,苦难,疾病都没有使他放弃,反而使他的生活更加充实。因为他坚信:在人生的成长过程中,是漫长的,是要经历苦难,挫折的;人的一生也有许多不测,也有许多欢笑,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一样东西而活。生活使我感受到了保尔的精神。在成绩不好的时候,虽然心情会很不好,但只要翻开了这本书,看到保尔,那个坚强不屈的认,就会让我坚强起来,勇于去和困难挑战。经典使我释放天真。
《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汤姆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寄养在姨妈家里,在姨妈眼里,他是个捣蛋鬼,而自己却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汤姆和同龄的伙伴们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他们作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环境。汤姆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少年,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天真。他们无忧无虑的生活着,然而现在的我们有太多的顾虑,因为我们已经是个半的大人了,不能像他们那样玩耍,调皮,捣蛋……我们收敛了我们自己的本色,有了隐私,有了谎言,有了掩饰,有了情绪。假使有一天我能够尽情放肆,玩耍,看电视,玩游戏,释放我们的天真,使我们更加开心快乐。天真,是每个孩子都有的特性,而我们却把它埋藏在我们的内心深处,这是不对,所以我们要释放天真,是我们更加活泼、可爱。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热爱读书,特别是经典名著,它们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加轻松、愉悦,帮助我们排忧解难,教导我们做人的道理……
诵读经典,让我们感悟成长!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39
大人们都说:“成长中的每一次挫折,都是成长中的一个珍宝。”经过那个夜晚,我才深深的感受到它的含义……
那一天深夜,一缕皎洁的月光调皮地溜进了窗户,撒满了一地。我坐在书桌前,任凭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在那张分数少得可怜的试卷上。为什么?为什么我那么认真地上课与学习,却只考了一个这么不争气的成绩呢?想到这儿,眼前便浮现出深夜我在学习时,妈妈给我端上一杯热腾腾牛奶的场景。为什么我那么努力,爸爸妈妈为我付出了这么多,我却只考了一个这么不争气的成绩?难道我真的不是学习的这块料吗?
夜更深了,银白色的月光铺满了我的桌子,将我的泪珠照的晶莹剔透。我擦了擦哭红的眼睛,准备起身去拿本课外书来看。我刚站起身,却发现地上的面包渣在动。我好奇地凑上去一看,原来是几只小蚂蚁在搬掉在地上的面包渣。我心里不由地产生了一个想使坏的念头。我从桌上拿出几只铅笔,先将一只拦在几只小蚂蚁的前面。它们好像感觉到了前方的障碍物,便转身向另外一个方向爬去。我赶紧又抽出另外几只笔,将它们团团地围在这个圈子中间。那几只小可怜虫不停地在圈子里乱爬,想寻找出口。这下它们可真的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了。
正当我看得“幸灾乐祸”的时候,它们好像找到了“突围”出去的办法。只见它们慢慢靠近其中的一只笔,它们几只蚂蚁先将另外一只托到笔上面,然后爬到笔上面的那只蚂蚁把所有的面包渣都搬到了笔的另一边,然后再将其余的几只都拉了上去。接着它们便一个接着一个地从笔上跳了下去,抬着面包渣走远了……
看到这儿,我不禁对这几只蚂蚁十分的敬佩。一只笔,在我们的眼里很普通,但在一只小蚂蚁的眼里,简直就是一个庞然大物。但几只蚂蚁遇到了这个庞然大物,却毫不退缩,而是它们几个团结起来,去战胜了这个困难。而我不也是一样吗?不能因为遇到挫折而放弃,要去战胜它。想到这儿,我又重新了振奋起来,怀着一颗进取的心,投入到学习中……
每当想到这儿,我都会感谢那个不眠之夜。正是那个夜晚,让我的成绩如芝麻开花———节节高。这才考上了我理想中的学校。不光是这些,也正是那个夜晚,让我感受到了人生中最珍贵、在可贵的宝物——挫折。
成长的作文800字 篇40
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你我便相遇。这不是一次简单的相见,我们命运便由此而紧紧相连。
——题记
蓝色的海洋里有鱼在游动,洁白的云朵中有鸟儿在飞翔,鲜美的花丛中有蝴蝶在舞动,在我多变的世界里,你是我唯一的神话。
你疼爱我。疼爱到似乎任何陌生的东西都不许靠近我;疼爱到不顾惜自己的身体,却连夜把生病的我送进医院;疼爱到舍不得花钱给自己买双新皮鞋,而大方的给我买新衣服;疼爱到……这一切你还继续着,虽然有时你很累,但每每看到我绽放的笑容,你是那样的幸福!
你关心我。关心到不让我离开你身边一步;关心到把我们家最有营养的食品留给我享用;关心到每天按时收听天气预报,好在明天及时地给我添减衣服;关心到……这一切你还继续着,你希望让世界上所有的女儿都来嫉妒我。你是这场比赛的胜者,因为有你我感受到我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女儿!
你对我千般万般的好,我都铭记于心。我长大了,我想回报您的恩情,可是我能为你做得太少太少。晚上,我想为您锤锤发酸的肩膀,我想和你说说我心里的秘密,您却总是笑着把我推入学习的空间。我清楚的知道:您已经老了,您开始不理解我的所需。而我正一天一天更深刻的理解了你。是我让白发占据了您的黑发;是我让皱纹爬上了您的额头;是我让岁月掠夺了您的力量;是我催着您一天天变老!
妈妈,您给予我的太多太多了!您的爱如春雨,点点滴滴入我心 ;您的爱是绿阴,片片树叶庇护我;您的爱如朝阳,丝丝光芒温暖我。我无时无刻不沐浴在母爱中,我如鱼得水般的自由成长。人会老,但你爱我的心却永远也不会老,您对我的爱永远不会减少。
窗外春光明媚,柳树绽放着新绿,迎春花欢快地召唤着,就连小草也高兴地炫耀自己的力量。妈妈!让我也牵起您的手,牵起这双从未放开过我的手,一起出去看看这万物回报大地,感恩阳光普照的景象吧!
妈妈!您看到天空中的云彩了么?您听到花开的声音了么?妈妈!那束云彩是我成长的印记,那朵花是我永远懂你的心呀!妈妈!感谢您一直牵着我的手,让我这样骄傲而幸福的快乐成长。我也会握紧您的手,把幸福的感觉传递给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