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的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书的作用。关于读书,是个老套又深刻的话题。从古至今,有那么多的文人墨客谈论过书,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有一点是大家都认可的:书是人类必不可少的人生伴侣。
我从小就比较喜欢看书,幼儿园中班的时候,老爸就教我背的《沁园春?雪》。那时虽然不懂是什么意思,但觉得很好听便记下来了,现在随着不断学习终于明白了这首词的含义。说到读书,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呢!
那时幼儿园举行讲故事比赛,看谁讲的故事多,记得有一位小朋友一口气讲了十几个,可我却吞吞吐吐只讲了一两个,虽然年龄小,但也懂得荣誉这两个字。于是,回家后,我霸道的对爸爸妈妈说:“人家小朋友会讲那么多故事,肯定是他爸爸妈妈天天给他讲。我都不会讲故事,你们以后也得给我讲故事。”爸爸听了,笑着说:“人家小朋友会讲故事,那是人家自己看书学到的,你又不看书,怎会讲呢?”从那以后,我便下定决心要读书。
由于认识的字不多,小时候看的都是带拼音和图片的童话故事书。虽然是童话,但我却乐此不疲,直到现在闲暇时都会拿出来一遍遍的读。不同的年龄不同的感受,第一次看《海的女儿》时我为小公主化为泡沫而流泪。当我一天天的长大,我再次读它时,又为小公主有希望而祝福。现在的我,再拿起它读时,又为了小公主因爱献身而感动。我始终相信《女生
升入初中后,我深深的喜欢上了杨红樱阿姨的书,例如:笑猫系列,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等。不过,使我感触最大,受益最深的还是《女生日记》。冉冬阳快乐、丰富的小学生活让我羡慕不已,她干净纯洁的内心也让我喜欢上了这个开朗、温柔、幸福的女孩。书中还写了女孩子在青春期的一些建议,与父母相处的方法等等。我相信等我长大后,再拿起这本书时,会想起冉冬阳、吴缅、莫欣儿、刘杨惠子这些丰富了我初中生活的人物,会想起那时快乐的我。
现在我马上就要初中毕业了,虽说学习任务很重很紧张,但依然喜欢在闲时看看书,看一些名著小说。里面一个个形象的人物,让我记忆深刻,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让我有了一些对生活不一样的感触。鲁滨孙神奇的历险经历忘我心动不已,但也让我明白:做事要三思而后行,否则,带来的后果将是我们无法预料的。
说了这么多,总而言之,爱读书将是你我受益终生的好习惯。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是快乐的,是深刻的,是难忘的,是有益的。让书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让书陪伴我们一起走过那些匆匆的日子。文/韩书童
我和书的故事_1000字
书是伴随我们终身的朋友,它是我们精神的食粮,给予我们知识、智慧和力量。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我与书的好故事永远不会划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它就像一杯甘甜浓烈的酒,酒里注入了我对书的喜爱之情。
早在上幼儿园时,就从我捧起那本书的一刻起,我就与书成了好朋友,结下了不解之缘。
4岁那年,我在表姐家看见了一本书——《安徒生童话》。一看见这本书,就被它七彩的封面给吸引了。打开书,一字一句地认真阅读起来。当我读到“龟兔赛跑”这个故事时,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心想:若不是这只兔子骄傲自大,又怎会被一只慢吞吞的乌龟给打败了呢?接下来,我又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有趣的故事——“海的女儿”、“皇帝的新装、”“卖火柴的小女孩”等等。也认识了许多人物——有善良的美人鱼、自作聪明的皇帝、可怜的小女孩等等。它们陪我度过了一个欢乐而充实的下午,把我带进了美丽梦幻的童话世界。也就是这本《安徒生童话》,和我一同遨游了书的海洋。
上了小学后,随着识字越来越多,阅读的书籍也更加丰富。二年级时,我迷恋上了《淘气包马小跳》这一套书。在这套书中,我认识了四个淘气包——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他们在学校里很是让老师头疼,大祸不闯,小祸不断。但是,他们也很善良,总是乐于助人。还有马小跳的“同桌冤家”路曼曼,她可是标准的好学生,也是秦老师的得力小助手,却是四个“淘气包”避之不及的“天敌”。还有漂亮女孩夏林果,疯丫头杜真子,笨女孩安琪儿,小大人丁文涛......读完这套书后,这一个个可爱的人物,深深的印在的我的记忆中。
直到现在,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了。喜欢的零食、明星、歌曲不断地翻新,可唯一不变的就是对书的喜爱。从童话故事到校园小说到儿童文学再到经典名着。我现在最喜欢的书籍便是外国经典名着——《简·爱》。这本书中的每一句、每一段、每一章,都让我流连忘返、记忆深刻。也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对书又有了新的认识和见解。
我国学者章学诚也曾说过:“读书如饭,善吃饭者长精神,不善吃者生疾病。”这句话也应征了蜀汉大将关羽在《戒子书》中说的,要“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肩负着建设伟大祖国的重任。所以,从小就要好好读书,掌握知识。
书陪伴我走过了11个岁月,它像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我与书的故事_1000字作文2
说起我和书的故事,可是别有一番趣味,因为我在“听书”、“吃书”、“撕书”的经历中,变成了一个“小书痴”。
我从小就很喜欢听书。妈妈讲,她说她从胎教书上看到怀孕时读书可以开发宝宝的智力,于是喜欢看书的她,从怀上我4个月起,就经常读书给我听了,开始没什么感觉,可过了一段时间就发现,每次她读书给我的听的时候,我都不停地动,似乎也听的很起劲。我出生后一满月,妈妈有时间就一如既往地给我读书,这时的我总是嘴里“哦、哦”个不停,手也不停地比划着,好象可以听懂似得。再后来,我大一些时,每晚都要和爸爸或妈妈亲子共读,听着他们的读书声入睡。
我吃书的样子很好笑。爸爸平时很喜欢看书,每次他照看我的时候,都边哄我边看书。有一次,他把我放在院子里的摇椅内,自己在旁边看一本刚买的新书。到该给我冲奶粉吃的时,便把书放在摇椅旁的椅子上,进屋去冲奶粉。等他回来时,发现我正双手拿着他的新书津津有味地吃着,虽然他急忙从我手里抢过书去,可我已经吃掉了好几页,不仅嘴里都是纸,而且还在呵呵地笑,他只好无可奈何地把我嘴里的纸弄出来。
过去撕过的书都是惨不忍睹。慢慢的我会自己看图画书了,会自己看拼音书了,我的书也就不知不觉多了起来,爸爸妈妈还专门给我了腾出了书柜的一格,给我放书。可我看过之后的书,却总是惨不忍睹,这些书不是没有了书皮,就是缺了书角,有的甚至连书边也不知踪影了。因为,我平时看书的时很不爱惜书本,总是边看边撕,搞的书本面目全非,虽然爸爸妈妈提醒我许多次,但我总是不在意。直到我看了一篇童话故事《小人书你别哭》,我才知道,自己做错了,于是懂得了怎样爱惜书。
现在我成了一个“小书痴”。也许是妈妈胎教的结果,也许是受爸爸的遗传,我现在特别爱看书,每个星期爸爸或妈妈带我到新华书店读书是雷打不动的事情,临走时还要买上一些书。我书柜里的书渐渐地多了起来,从当初的画册、到拼音读物、再到现在的少儿读物,从国外的经典名著,到国内的古典名著,再到现在的.流行经典,都成了我的朋友。读书也成了我乐此不疲的事情,只要有时间或功夫,我都要拿起书来翻翻,既便是有时吃饭,我也是经常端着饭碗,边看边吃,尽管爸妈多次强调:“一心无二用,吃完再看”,但有时我仍是这样,因为他们有时也边吃边看书。现在我看书真正发展成了欧阳公说的读书于“马上”、“枕上”、“厕上”的地步了,外出坐在车上要看书,睡觉前要看书,上厕所要看书,于是我有了“小书痴”的名号。
在我与书的一个个故事中,我慢慢地在成长,也正是通过读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增长了许多见识,我爱书,因为书是人类成长进步的阶梯,我要沿着这个阶梯努力向上,健康成长。
我与书_1000字作文3
我与书的故事也不能算少的了。
我真正与书的“邂逅”应该是在七岁左右吧。,那时我去妈妈公司旁的书店看书,发现门口堆着很多本整个系列的《哈利·波特》,因为老师曾经对我们说过这本书,说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并建议我们三年级的时候去读它。爸爸看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一堆书看,应该是想了一下这本书还是不错的,又考虑到马上就到我生日了嘛,便十分豪爽的拍了我一下肩,说:“这套书就当是送你的生日礼物了,走吧,去收银台。”要知道,那套书足足有七大厚本,而且一本比一本厚,还要知道,我那时才上二年级!我自然是老大不愿意,即使是买完了爸爸找我说话,我也是嘟着嘴耍脾气不理他,爸爸见他“热脸贴上了冷屁股”也黑了脸:“好好看哈,看完了把故事给我讲述一遍。”然后便加快速度向车一路小跑。那时已到初秋,可天气还是很炎热,让人汗流
我同时也发现,读书能让我领略人世的真谛,让我变得喜欢自己思考,让我变得多愁善感,更让人毫无置疑的,我变得更成熟了,同时也变得更幼稚了,也许很奇怪,但我觉得这么评价我自己,是在合适不过了。我陷入了书的沼泽,与现实不一样的是,我不愿再起来,是的,我愿意陷入这个世界,因为我发现,每本书里都有故事,每个故事了都有一颗真挚的心,每逢我们读书时,我们都在聆听作者的心声,我们可以从每个细微的地方感受作者的性格,每个人都有自己的
我今年满十一,人生的道路还很长,我相信,如果我一直在读书的道路上行走,迎接我的不会是一片黑暗,而是光明的彼岸。
无意间在贴吧首页看到关于“读书”的话题,席间楼主发送了整整六章的精彩书单,不得不说今晨的礼物太过令我惊喜,单看封面与简介就足以勾起自己的好奇心与求知欲,想着想着就写下这些文字,只怕是这一生,书都将成为轻易扣动自己心弦的家伙吧。
不假思索的说,我爱书。或是换一个说法,我对那些能洋洋洒洒用笔墨纸砚抒发感情的作家有着莫名的敬仰与艳羡,我又何尝不想这样书写呢?不过是在看到他们的心路历程与人生感慨后开始自愧不如,惭愧自己的笔法不足,刚好成正比的是对他们文字的欣赏。每每怀着一颗尊敬的心去阅读,总会比闲暇时光的打发时间收获更多,为什么呢?我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这样读来,便能将作家隐藏在文字底端的心事揣摩个明白。
看,它还真是神奇。我的知识还太过浅薄,我不知道世界上究竟有多少种语言,不知道这些语言拼凑在一起集合成书的大工程世上有没有前辈想过,我是真的喜爱那些个短小精悍的字符,我同样坚信每一个民族都有它至高无上的信仰与尊崇,我愿将这份永恒的、亘久绵长的目光保存下来,再与世界上每一种奇特的语言相结合,大抵,那会是一幅怎样的良辰美景呢?
你去过普罗旺斯的花海吗?你见过荷兰花斑奶牛与蓝天白云吗?你去到过成吉思汗拴马杆吗?这世界太大,来不及我们一一观赏,上帝就要草草为人间祭奠了。人们心有不甘,于是怀揣着梦想的记录人上路了,他们各奔东西,向着各自梦的地方游走,一路走走停停,写写画画,当到达终点时再填上一篇结束语,就变成了现在手中的旅游画册或是小资文字。
——至少我是这样想的,如果有一天我真有足够的力量去写一本关于书的书,那么它的过程一定会是这样的。
若是烦了累了,定是要读上一本书的,书中会有无数个小人儿跟你对话,它们启发你、开导你、教育你,它们不严肃,它们嘻嘻哈哈感染你的幸福因子。有学者为它们起名叫“自我启发类书籍”;你幻想穿越,你想去过去的时光里探个究竟,你痴心想要将历史云烟中的遗憾磨平,你走进一个名为“历史教科书”的大世界,自由徜徉;你想逃离自己本身,脱离灵魂的束缚,去畅快的观摩一次他人的'生命,去酣畅淋漓抒发对生命的看法,总会有这么一本“小说”,陪伴你走过另一个生命的春秋冬夏……
那些个有书陪伴的日子,着实是我的好时光。
我常羡慕古人的袖臂一挥,长恨离去,更对他们的勇气、执着与坚持充满了敬仰,这些还远远不止,在书的缤纷海洋里,你能学到的远比这生命来的珍贵,你会看到的远比这人间来的缭乱,我会发觉自己也是这小小天地的英雄,以一颗不屈、善良的心看待万物,不做坏事当个好人,每个人都会是挥军万里的英雄。
——指尖缭乱,那些个与书相伴的日子,那段和书有关的时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