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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在想:假如我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阵风会怎么样呢?
假如我是一阵风,我会吹向春天的花园。春天的花园是美丽的, 也是欢乐。每当我来到花园,总能看见一丛丛漂亮的小花,她们会热情地为我跳动人的舞蹈;小草们也不甘示弱,为我唱起动听的小曲;花园里还有许多可爱的孩 子,他们在这里快乐地玩耍……我不由地停下了脚步,舍不得离开了。
假如我是一阵风,我会奔向山谷的小溪。因为在那里我可以躺在草地上,看小绵羊在草坪上快乐的穿梭,听小溪欢乐地向远方流淌。“叮叮咚,叮叮叮,咚咚咚……”我尽情地呼吸着大自然的气息,感受着溪水的潺潺,这可真是无穷的享受啊!
假如我是一阵风,我会飘向秋天的田野。金灿灿的田野一眼望不到边,像一片金色的海洋。稻子、麦子、橘子、柿子……农民伯伯正忙碌地丰收,小蚂蚁正准备过冬的食粮……我不禁赞叹:“多美的田野啊!”
假如我是一阵风,我还会投入大海的怀抱,轻轻地抚摸她的脸庞。虽然有海鸥、嘲东、海豚与她作伴,可我知道,她是寂寞的。我想在一旁为她歌唱,因为我想用歌声换来她甜美的笑声。
可是,我不可能会变成一阵风!这只是藏在我心底的一个梦,一个美丽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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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把春天的风叫做和风,夏天的风叫做熏风,秋天的风叫做金风,冬天的风叫做朔风。你别看它们都是风,但它们的脾气都是截然不同的哦!
春天,农民伯伯播下了种子,春风吹来,种子们都探出了小脑袋,凝望着这个新世界,,好像在说,真美呀!花儿笑了,草儿绿了,小溪乐了,柳条醉了。到处都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温暖的春风吹醒了大地,吹欢了人们。
夏天,天气闷热,太阳火热热地烤着大地,整个大地都被热气所笼罩着,树上的知了在没完没了地叫着,小花狗也懒洋洋地趴在门口,伸着舌头喘着粗气。人们都在街上买冰棒。更可气的是,此时的风像戏弄我们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偶尔几丝风也都是热浪袭来,把我们吹得更热了,这真是火上浇油啊!怪不得人们把它叫熏风。
秋天,凉风习习,凉爽的秋风给大家带来了一丝丝凉意。树上的叶子像“金雨”似的纷纷扬扬地落下来,大树妈妈都成“秃头”了。田野里,一派丰收的景象,农民伯伯一边割稻麦,一边开心得笑了。辛勤的劳动换回的是丰收的果实。稻子向秋风敬礼,好像在说,谢谢你!高粱羞红了脸,秋风吹来,她的脸更红了。玉米举着红缨笑了。大家都感谢秋风让他们快乐成长。
冬天,刺骨的寒风“呼呼”地吹着,寒风往人们的衣袖里钻,大家直哆嗦。小姑娘,小男孩们都围上了厚厚的围巾,戴上了温暖的手套,低着头走着。有些行人把手插进口袋飞快地奔跑着。虽然寒风是多么的刺骨,但吓不倒我们,因为我们有一颗火热的心。
风啊,风,人们欢迎你,需要你,可有时又讨厌你,怕你。等我长大了要叫你听人们的话,为人类造福。你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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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大家都亲身感受过。我也有过许多感受,不过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去年秋天的那一次大风。
那天早上,天开始是阴沉沉的,突然风刮起来了,越来越大。天上的云都像在比赛一样,拼命地往一个方向冲去。天空渐渐明朗起来,风却没一点小下去的意思。风好像一个调皮的孩子,把地面上的塑料袋当“玩具”,一会儿让它在低空飞行,一会儿又让它飞到半空中,一会儿干脆把它挂在高高的树枝上。
这个调皮的孩子喜欢捉弄人,街上迎风前行的人,他好像故意使坏,把你挡着让你走起来很费力;顺风前行人,它会帮你的忙,推着你走,帮你省下好多力气。
路上的行人,都知道风的脾气,有的就要和风“作对”——逆着风的方向走;有的人挺会做顺水人情,顺着风的意思——顺风而行。风也好像知道“报恩”和“报仇”似的,让那些顺风而行的人昂首挺胸走得满面春风;叫那些逆风而行的人低头弯腰弓背,累得苦不堪言。
看着这么好的大风,我心想:可不能辜负大自然的好意呀!这时不做点什么,岂不白白浪费了这好的风。于是我拿出风筝,和爸爸妈妈一起到梨园广场去放风筝。看着风筝在大风中越飞越高,我的心也飞上了高空,多么惬意呀!
我爱风,因为它使我的风筝飞得更高;我爱风,因为它使我走路更轻松;我爱风,因为它使我更加心旷神怡;我爱风,虽然它也有调皮的时候……
指导老师罗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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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风,那么我就有一张多变的面孔,时而和善,时而暴躁,时而悲伤,时而……
和善的时候,我的心情不用说,自然是喜悦的。我把一朵朵蒲公英娃娃送向远方,对它们微笑;我轻轻地、细细地帮一簇簇鲜花授粉,让它们开放地更加娇艳;我还在炎热夏天来到勤劳的人们身边,温和地为他们消除一天的疲倦。所以,人们把这时的我叫作——微风。
暴躁的时候,我是愤怒的。我举起我强壮的臂膀,让江河卷起浪花,我咆哮着,发泄我心中的不满。有时候,我甚至像龙一样卷起我长得不能再长的身体,我就这样旋转着,迈着热烈的舞步,在人类居住的地方“攻城掠地”,看着人类仓皇而逃的样子,我笑了,但心里却有点不安。这样的我,人们给我也起了一个名字,很是响亮,就是“龙卷风”。
悲伤的我,是羞愧的。在那一次帮助“地震伯伯”破坏了善良人们的家园时,看着破不堪言的废墟,我第一次感到了羞愧,感到了不安。当我在这些地震中想找到能生还的生命时,一抹娇嫩的黄色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定眼一看,是一朵向阳花,它在公路边依旧遥望太阳,我感动了,一股温热的液体从我的眼眶流出,手轻轻地抚摸了一下那朵向阳花,悄悄地走了。能在地震中幸存的生命少之又少,更何况是一朵娇小的花儿呢!
假如我是风,我一定不会再带来破坏,一定不会做灾难的帮凶,我一定会为人做贡献,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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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是多样的有和风、熏风、金风、朔风。它们都是有名的四季风,下面我就说说四季的风。春天风吹过来吹下了农夫的厚衣,吹醒了小动物,吹绿树木让它恢复年青,它还吹醒了小草和小花,给予它们新的生命,它还给了小朋友活力让他们快乐的玩耍。给大地增添了无限的生机。
夏天,人们在勤快的干着活。干得汗流浃背,可这时调皮的夏风娃娃在和人们玩捉迷藏呢?就算夏风娃娃玩累了,要出来为人们吹风,本以为可以给你带来一丝丝的凉爽,可调皮的夏风娃娃吹来的却是暖风。
让你对它又气又急。秋天,它可不像夏娃娃那样贪玩,它可勤快了。它把田里的稻谷吹得金灿灿的;把高粱吹得红彤彤的像着了火似的。它又跑进果园,把梨吹得黄澄澄的,把一个个大苹果吹得熟透了。秋风给人们带来了丰收,给大地带来了丰收。给人们带来了喜悦。冬风娃娃在它们几个当中力气最大的。
你看它让人们多穿衣,吹在身上又冷又像被刀刮。它吹着人们走着非常的不舒服。你快看那!那里有几个小朋友在背对风倒着走,怕脸痛。你看树都被它吹的东倒西歪,连树叶都在满地打滚。风给你带来了欢乐,带来了烦恼,也给你带来了丰收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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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对于我们北方这边,我们这边的风总感觉比内地的风要强,我们这边的大量的.砍伐树木,环境的污染造成的,所以树木都挡不住风,在一个让我特别难忘的冬季,使我深深的记住了风的严厉。
在我上学的时候,那一天放学的时候,爸爸说好的来接我,可不知怎么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到来,在那个时候天气很寒冷,下着雪,刮着风,我首先回到教室里,拿起了我的所有能保暖的装备,浑身上下只有一处没有捂严,那就是我的脸,从出学校门的那一刻,我突然的感觉到自己的脸就好像被刀子挂了一样,就好似走一步,就被挂一下,我都不敢往前走了,内心是特别的难受,走了一会,我感觉我的脸已经不冷了,那应该是已经没有知觉了,我的脸开始慢慢的发热了,冰火两重天的感觉真的太难受了,我的脸通红通红的,每一次把我的脸划开,渗透到我的皮肤里,这次的风真是让我记忆犹新呀。
过了好长的时间,可我还是没有走到我的家中,我好似都坚持不住了,可是一想到家里做好的饭菜,我就顶着那似刀子一样的风在雪中前行,终于走到了,终于走到了,感觉我的脸已经伤痕累累了,我回到家的第一时间就是跑到卫生间,拿着热毛巾开始擦我的脸,终于舒服了,这次的风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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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快速走几步时,你会感觉到它的存在;当你经过正在跑步的人时,你会感觉到它的存在;当你心静下来,你也会感到它的存在。风,这位不请自来的客人,总会无时无刻地追随这你。
阵阵沙沙的竹声,从远方传来。阳光将竹叶照得发亮,忽明忽暗的光照射到了我眼里。风,它轻巧地在叶间跳动,一片,两片,三片……这片竹林有出现在了旁边的湖里。竹也在湖中微微抖动,渐渐的,竹竿也开始抖动了。风,渐渐大了些。
过了一会儿,远方飘来了些乌云。湖里也慢慢暗了下来,暗了,更暗了。竹子摇得更加猛烈了些,若是你站在那儿,不仅仅可以听到竹声,水声,还可以听到风在你身边歌唱,声音忽高忽低,忽大忽小。身体会感到有一种莫名的力量阻拦着你,阻止着你的步伐,想要像挽留客人一样,挽留着你,去听它的演唱会。
顿时,感到头上落了几滴水,一滴,两滴,三滴……下雨了……雨,它们有的轻松地跨过一片有一片竹叶,而有的却落入了泥土,但有的就直接落入了湖里,溅起了一小块的水花,水里荡漾起了一阵阵水晕。打乱了湖中原本的平静。
又过了十几分钟,雨停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泥土的气味,让人慌张的情绪平静下来。而竹叶上扔旧挂着几颗大雨珠,风一吹,又落到了你的头上。天也渐渐亮了起来,亮了,更亮了。太阳从云端探出了头,照着竹叶上的露珠,反射着湖水,照出了七彩的光芒。
风,它时而温和,时而狂野,时而又顽皮。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不留下任何痕迹,也未发出惊人的声音。风,不舍地离开了,到别处去了,我,也不舍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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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来了,它又来了!
比上一次更加肆虐,更加狂暴。
院子里枯黄的柳树似一团乱麻般交织着,像极了婆婆用的毛线团子,团在一起,让人眼花。梧桐的落叶被吹散到各个角落,星星零零、花花绿绿。远处的白杨翻滚着,喧腾着,怎么也停不下来,一浪接着一浪。院子里那两棵不知名的树翻起了他们特有的白底色,在这个灰蒙蒙的环境中显得十分刺眼。空中再次传来了几次呜咽,像乌鸦和老婆婆的破嗓子,伴着枯草沙沙作响。
鼓楼上那口沉稳的大钟,不知何时发出了闷闷的响声,不过很快就被这凄凉的呜咽盖了过去。鸟儿在天空中摇摇欲坠,仿佛醉汉一般。它们是贪杯了吗?恐怕不是吧!可是窗户上的花盆竟然也模仿起了它们,靠在墙角的那一排翠绿的青葱,像一条地毯似的一齐铺在了地上。突然间,“咣当”一声!若不禁风的车棚,被掀起了半边天。仰面朝天狠狠的摔在了地上,不堪入目。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不知所措的转着,哦,那是一只猫。
走在路上,头发疯狂的飞舞起来,像一个刺球儿,行人们都紧紧的捂着嘴,生怕灌进了风沙,路上铺着一层厚厚的土。时不时的飞舞一阵,人人都灰头土脸,急急的走着,好像身后有人追赶似的。
破旧的小巷里废纸和杂物,漫天飞舞,一张纸贴到了墙上,接下来第二张,第三张......满满的贴了一墙。几只流浪狗惊慌失措的跑来跑去。空气中弥漫着尘土的气味,一片荒凉。
片刻间,它又开始了呜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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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我家,你就能看到餐厅墙上挂着大大的十字绣,上面绣了“家和万事兴,万事和为贵”“百善孝为先。” 读这些句子,你一定猜到了我的家风是什么了吧?对了!就是“和”与“孝”。
先来说说“孝”吧,我的太太已经91岁了,腿脚不太好,要拄着拐杖慢慢走,速度跟蜗牛差不多。以前,太太和爷爷一起住在无为。去年,爷爷退休了,要来巢湖带孙子。可爷爷不放心太太,就把太太也接了过来。考虑太太腿不好,妈妈就把我们楼下一楼的房子租了下来给太太住。自从太太接过来了,爷爷忙得像旋转的陀螺,一刻也不停。看着爷爷这么忙,我特别心疼,便承包了些给太太送饭一类的小事。我们家孝敬老人的人可不只爷爷,还有妈妈。她对待长辈像对待自己一样,每个季度都会给长辈们买衣服,还常常问奶奶、爷爷或太太有没有需要买的东西。
再说说“和”。这个年,所有人都在家预防冠状病毒。网上很多人在家里待着都不耐烦了,可我家却不同。你瞧,爷爷和太太边晒太阳边聊天;我和奶奶打乒乓球;妈妈和爸爸打羽毛球;弟弟给我们当小裁判。他一会儿说:“哥哥,你要往后退呀!”一会儿说:“妈妈,你要跳呀!”一会儿又说:“爸爸,你要向前去啊……”我们玩得开心极了!左邻右舍常常听见我家传来的欢声笑语,不只现在,我家每天都是这样和睦。即使遇到难解决的事情,我们一家人都是讨论解决的,从来没有争吵过。
这就是我的家风,我的家风使我全家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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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在自己的小家中也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和作事风格,在我的家中也不例外。
要节约粮食,“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爸爸妈妈总是会以这首诗歌来告诉我:每一粒米都是由农民伯伯历尽辛苦才种出来的,不能浪费粮食。
要节约用水。爸爸妈妈也告诉我,地球上的淡水是十分少的。就像一缸水,但其中能使人体吸收的就只有一勺。只有节约用水,才不会导致水资源的枯竭。
不能乱扔垃圾。只要是垃圾,就不可以随便乱丢,该把它扔进垃圾桶里去。如果每个人都把垃圾随手一丢,那么城市就变成了一个垃圾场。还能给人住吗?家里人都认为:不能随地乱丢垃圾不仅仅是为了保护环境,也保护了我们自己。因此,在我们的家规中,也有不能乱丢垃圾这一条。
要节约用纸。纸是由木头制成的,浪费纸就相当于在砍伐树木。如果树木被砍光了,会造成严重的自然灾害,对人类自身也没有多大益处,节约用纸就相当于保护了森林,保护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
除了这些,在我家的规章制度中还有:节约用电,少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不随地吐痰……这些都是我家中的规章制度和作事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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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风来时,刮在脸上就像刀片一样疼。
春风,是轻柔的,是温和的。春风吹在我们的脸上,如丝如绸。它如妈妈温暖的手,抚摸着孩子们的小脑袋。春风,这个魔法师,它一吹,柳树抽出了新芽;再一吹,岸边有了朵朵桃花;又一吹,小草探出了脑袋。这一吹,孩子的个子蹿高了一截又一截。春风还是位大姐姐,她调皮地揪一揪桃树这个女孩的小辫儿,为她吹落一树桃花;她又拍了拍那个玩耍的男孩的肩,把家里午餐的香味送到他的鼻前。
夏风,是热烈的,是有力的。它如一剂醒神剂,吹醒了大自然的每一个毛孔,每一寸土地,树荫浓密。夏风这个调皮鬼“哗啦哗啦”地吹着树叶,吹着灌木,让他们发出悦耳的歌声,并随着歌声翩翩起舞。
秋风,是恬静的,是温馨的。她如一只百灵鸟,用美丽的歌声,告诉农民丰收的喜讯。秋风如慈爱的奶奶,她抚摸着果树,让果树结满丰硕的果实,再摘下一片片秋叶,让它告诉果农成熟的消息。当果儿摘完的时候,秋风奶奶告诉人们,冬天要来啦!
冬风,是无言的,是无情的。冬风来时,刮在脸上就像刀片一样疼。虽然冬风是一位严厉的爷爷,寒冷刺骨,但它也有慈祥的一面。它给孩子们带来了雪娃娃,带来了欢声笑语。雪过后,他又吹口气,让孩子们回家休息。当屋顶上炊烟升起时,它便露出会心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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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了,凛冽的寒来到了。不知为何,一放假就有了一些莫名的悲伤。她,便是,轻轻来到我的身边,也悄悄的离开这个世界。
天渐渐的暗了,眼前的树叶开始泛黄,我就一定知道,是她,是凛冽的冬来了。可以和我身体接触的空气也寒冷起来,让人在不经意之间变得十分孤独。
是我的错吗?还是因为她的到来呢?
冬使人联想到春天的嫩芽,他们似乎早已探出来头似的,想要早早的来到着他们自认为美丽的世界,但是他们也许不知道其实美丽的世界还蕴藏着不为人知的邪恶。
我们生活的世界是残酷的,冬的到来说我已经又在这个险恶的世界中有一次的生活了一个轮回。生命就如一个轮回一样,春去秋至,夏离冬来,四季循环,让人有一种生命的凋谢和渴望重生的欲望。
生命的凋谢和渴望生命的欲望是每个人都有的,只是一些人藏于心灵深处,另外一些人又有另一种不同于常人的观念和想法,这些会使人变得残忍,变得不寒而栗。
天又一次渐渐的亮了,使我的生命再一次变得有生命,冬还是那样是人颤栗,难道真的是我的观念改变了吗?还是冬会使人产生这样的想法,不,一定是我的原因,否则是不会这样的。
“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着和雨。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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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的中午,天气闷热,我们只好待在家里吹空调。炎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外面的花草都被耷拉下了脑袋,要是路人走过我家房子,我会发现他都有气无力地走着,整个城市也变得闷热。大家都想来一场凉凉的风。可是,仅有的风,还是让花草感到酷热。
忽然,我看见我家旁边的树儿晃动了起来,“哗啦啦”地响了起来。后来,清凉的风迎面吹来,我们就去关空调,我好像看见了一个轻盈的天使,有可能是上天专门派来的天使,在翩翩起舞。人们一下子精神了许多,振奋了起来,走路时的步子比以前更加有力。
风好像也明白了人们的意思,更加卖力的舞动树枝,好像是在给人们扇扇子呢!风好像一个调皮的孩子,扯来一大片黑布,黑压压的,把炙热的太阳遮了起来。凤不时地来到地面。
风,仿佛在玩,树枝被吹起来,把地上的灰尘和树叶也吹起来了,无数的雨点把树和花草都淋成“落汤鸡”。不一会儿,风停了,也许是玩累了,回家了。
云散了,风停了。太阳再次轻吻大地,好像花草树木刚洗过澡,换上了一身鲜艳的衣服,显得勃勃生机。空气也变得清新了。于是,世界又像往常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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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是多变的,它变幻无穷,没有固定的形态。风不但外形不定,连性情也飘忽不定,亦正亦邪。
风是一位艺术家,它很擅长画画。春天,它挥动画笔,为孤寂的树枝上添上几笔绿叶;用嫩绿的颜料拂开白雪,让大地上一片翠绿,让小草重获生机;风还用各色的颜料,在草丛中点上几笔,画出朵朵花苞。到了夏天,风似乎对春这幅画不太满意,又重新调色,将树叶重染一遍,让嫩绿成为墨绿,花朵绽开,蝴蝶纷飞。秋天,风将所有树叶拂落,并染上了一层金色。冬天,风没有了好脾气,带来大雪掩埋了一切,让世界变为素白。
风有时像一个调皮的孩子,不服从大人管教,到处闯祸。风会用自己强有劲的双手摇晃树干,让树叶纷纷在天空中翩翩起舞,如同精灵一般。风还会跑到大街上人多的地方玩闹,一会儿将这个人的帽子吹掉,一会儿吹跑小孩子手中的气球,让小孩子去追赶,一会儿又吹跑了人们晾在窗外的衣服,让它们如同折翼的鸟儿从高空中落下。风却看着手忙脚乱的人们,拍手大笑。
风有时也会收敛一下自己的坏脾气,为人们送上祝福。夏天,当人们苦恼于高温,却又无可奈何时,风会鼓动翅膀为人们送上一丝凉意,缓解炎热;海上,风会鼓足了劲去吹动帆船的帆,使其快速航行;窗外,风不再调皮,用温柔的气流去吹干晾在窗外的衣服,帮助人们早日换上干净的衣服。有时风也会到空旷的地方撒野,狂风大作,但同时却也在尽力帮助人们——风力发电,让夜晚不再黑暗。
风就是如此性情多变,时而平易近人,时而令人厌恶,时而助人为乐,时而毁坏公物。但我就是喜欢这样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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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来无影去无踪,虽然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但是我们却感受的到。
树叶发出“哗哗”声,是风在与树叶做游戏,把它们抛得高高的,扔的远远的。水面突然破碎了,是风在调皮,把一湖子的水吹皱了。蚂蚁弟弟不见了,是风太着急,把蚂蚁弟弟撞飞了。风来无痕,去也无痕,有时温柔,有时急躁。
风没有规律,因为它是大自然妈妈最小最调皮的孩子。一会儿东闹闹,一会儿西闹闹,把小草吹倒,大树吹歪了,树叶吹掉了。
别看风调皮得很,它也会做好事。帮柳树姑娘吹头发,帮小蚂蚁散散热,帮蒲公英找新家等等都是它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风把风车转得飞快,树叶、花瓣吹得遍地都是,做成了一次观赏大会,这更是风的拿手好戏。
当然,风也不是好欺负的,有谁惹它生气,那可不得了。喊上它的好朋友一起大闹,而且连十头牛都拉不回来。风吹垮屋子,吹倒树木,小花小草,昆虫杂物更是吹得零七八落。伴随风的还有雨,它们是一对搭挡。雨直接把一切通通冲走,什么也不留。它们俩在一起谁都不敢轻易招惹,小动物之类的更是退避三舍,恨不得多长几条腿。不过风冷静下来还是像往常一样的。
风来无影去无踪,性格多变,亦正亦邪,脾气不好不坏,你喜欢吗?
高中长恨歌读后感1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高中长恨歌读后感2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高中长恨歌读后感3
《长恨歌》这首诗是作者和朋友一起游览仙游时而作。古今中外,谈到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时,心中难免有些感叹。在这个时候作者官任县令,对自己的理想和未来充满了抱负,正是春风得意时,他的思想“兼济天下”则成为了主导地位,和杜甫诗歌有一脉这承,他认为诗歌应该干预社会,干预政治,主张“文章和为时而着,歌诗和为事而作。”当时作者以前年过中旬,作品中形成了讽刺风格。作品都是以民众民生为题材,融入了一定的政治色彩的讽喻倾向性。长恨歌的主题思想是以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为题材,通过写实与浪漫主义的幻想手法,写出了自己对唐明皇荒淫昏庸的批判以及对他现实遭遇的的同情和忠贞、专一爱情的褒扬。
本文以《长恨歌》为题目的原因是因为唐玄宗重色倾国,他制造了安史之乱,安使之乱给人民带来了无法弥补的苦难,得到了人民的愤恨,但是对爱情的痴情,专一所导致的爱情悲剧,自古以来,英雄和美女有很大关联,何况一个现实的当局者。所以作者写这首诗歌时的思想是双面的,既有对现实的批判、讽喻,又有对唐明皇爱情悲剧的同情。
《长恨歌》前半部分采用了写实手法,讽刺了唐明皇的荒淫误国,开头第一句就说明了这个观点,为下文做了铺垫,在到“杨贵妃”的君王侧,在到“从此君王不早朝,为安史之乱的发生埋下了伏笔,从而可以看出安史之乱的必然性。这里作者对唐明皇给予了极大的批判。在作者在创作这首诗歌的同时,对唐明皇的爱情悲剧充满同情以及他对爱情专一大加褒扬。是谁种下的种子,谁就是承担自己所造成的后果。现实就是给予他的报应,长恨歌的正文在后半部分,作者写唐明皇在赐死杨贵妃之时的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的痛苦。
以爱情悲剧为线索,写出了自己对唐明皇荒淫昏庸的批判以及他对现实遭遇的同情和忠贞、专一爱情的褒扬。
高中长恨歌读后感4
作家王安忆的《长恨歌》只有三部十二个章节,我却看了四个多月。每晚不忍多翻,只徜徉在那三四页间的细枝末节,合上书本时总要给我无尽的空间,萌发许多的遐想。阅读之始,一个女人的序幕就开始拉开,待到读完,一个生命已经在樯橹间灰飞烟灭,秋风萧瑟中再也没有她残存的世界。
王琦瑶,本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女人,但纵观其一生,却从来没有完整过。这世界本是残酷,而王琦瑶年轻时就已经将恶果种下,美丽的容颜,再配上一颗虚荣浮华的心,已经为她日后的生活埋下了伏笔。须不知一切要命运来搭载,人生八字载不住,纵然是心比天高,终究是命比纸薄,想要的得不到,生活的琐碎花絮更是剪不断理还乱。在《长恨歌》里,王琦瑶是有两幅写真的,一幅在开头,一幅在结尾,一个是她生命的预兆,另一个是她沉寂消逝的丧钟,全是真实的她自己,别人想替也替不了的。
正如上海的弄堂,“从制高点看,也是一番颇为壮观的景象,点和线恰如中国画的皴法,然而一点一划又似乎细工笔一样。老式的天窗精致乖巧,木棂窗格也是细雕细做,屋披上的瓦也是细工细排的,连窗台上的月季花也是细心细养的。”王琦瑶就是生长在这样的弄堂,日照水洗,是岁月研磨成的小家碧玉,不管怎样摇身变化,底气仍然是上海弄堂里一般人家的女儿。且看弄堂里的景致也如王琦瑶的:花盆里栽的凤仙花、宝石花和青葱青蒜,屋顶上空着的鸽笼,碎了和乱了的瓦片,那沟壑般的弄底,有的是水泥铺的,有的是石卵拼的。那里的路面是饰着裂纹的,阴沟是溢水的,水上浮着鱼鳞片和老菜叶的,还有灶间的油烟气的。——就是这样的气息,这样的底蕴造就了王琦瑶,当通过程先生、蒋丽莉母女的努力使她的艺术照片登上了《上海生活》杂志的封面,并被评上“沪上淑嫒”,继而参加上海小姐竞选,众望所归地被评上“三小姐”时,她的心已经在浮华中膨胀,虚荣塞满了心中的每一个孔眼。尽管还只是铅华洗尽的三小姐,没有大小姐二小姐的雍容华贵,没有她们那样的应酬场面,也没有她们被人们拿来当偶像的魅力,而她王琦瑶却是最大众化的,也是最直接的,就这样的她,她的心也不属于自己了。自从认识了李主任,她的心再也返朴归真不起来,再也由不得她了,隔三差五的吃请,老凤祥的戒指,雕刻西班牙风格花纹的木盒,爱丽丝的公寓,她的心已在开始往外面滑。当她住进爱丽丝公寓的一刹那,她的身份已经更新——她从一个花季少女沦落成了二奶,这是她心甘情愿的,虽然有物质引诱的因素,却彻头彻尾没有一个人逼她。
也正如讲的上海弄堂里的闺阁:通常是做在偏厢房或是亭子间里,总是背阴的窗,拉着花窗帘。纸上的百合花,被面上的金丝草,全都像用细笔描画过的,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上海弄堂里的闺阁,也是白手起家和拿来主义的,贞女传和好莱坞情话并存,阴丹士林蓝旗袍下是高跟鞋,又古又摩登。“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也念,“当我们年轻的时候”也唱。它也讲男女大防,也讲女性解放。——王琦瑶正是上海旧弄堂人家的女儿,从小拥有的就是这样的闺阁,在这样的闺阁里梳头洗面,在这样的闺阁里略施粉黛,吃的不是鲍鱼燕窝,而只是居家过日子的青菜豆腐千张鱼肉家常菜。这样的闺阁本应是平常心的闺阁,这种环境里出来的王琦瑶也应该是淡雅无痕的王琦瑶。这闺阁养就的心,只要放入这个世界,不受红尘干扰也是无妨的,一旦干扰浸染,就再也洗不干净了。书中说“屋顶上放飞的鸽子,其实放的都是闺阁的心,飞得高高的,看那花窗帘的窗,别时容易见时难的样子,还是高处不胜寒的样子”,这就是王琦瑶的真实感觉。李主任把她安顿在爱丽丝公寓,成了金丝鸟,也成了笼中鸟,她不知道李主任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回来,当李主任在家的时候,她又担心哪天他会抽身而去,这是一个心里没有底的女人,一切由不得她。她把爱丽丝公寓当成了她的全部,而李主任却只当作人生的一点,是可有可无的一点,有需要就回来,没有需要就让她的心凉着,风干了晾干了全不管,公寓和金条就俘虏了王琦瑶的整座心。当李主任飞机失事后,一个新的局势来临了,一个新的黎明来临了,但王琦瑶的梦还没有彻底醒转,还有残留的痕迹和不灭的梦魇。
高中长恨歌读后感5
王安忆是很了解上海的,包括上海的弄堂、上海的流言和上海的闺阁,甚至是上海的鸽子。这个被称为“东方巴黎”城市,每天都暗涛汹涌,即使它表面上如此绚烂繁华。流言在里肆意传播,比病毒的速度更快;女孩子们在这里展览美丽,生命随之沉沉浮浮;鸽子是这个城市的精灵,把这座城市的是是非非尽收眼底。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带着小女儿态的,美丽且聪明。女人家对于自个儿的美,不够清楚倒还好,最怕是周围的人千千万万遍的提醒着你,让你彻底的明白个究竟。一旦知道了吧,人也就不再甘于只憧憬平凡的幸福,周围的环境也注定你不能只是平常地过小日子了。王琦瑶的经历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从决定去片场,隐隐约约地期待着什么的时候开始,她的人生就开始走向了另一个轨道了。纵然试镜并没有让她收获什么,只是让她失望郁闷了,但所有的故事却都是从这里开始的。导演让摄影师朋友程先生帮她拍照片,她也是去了的,还是隐隐地抱着什么希望的吧。而后,因照片的出名,有了“沪上淑媛”称谓,又在程先生的提议下,去参加了上海小姐的比赛。这是她人生中最风光的日子了,也成了她悲剧命运的开始。这悲剧不是偶然,倒像是命中注定的。参加比赛之前,导演是来劝过她的,告诉她这所谓的上海小姐不过是达官贵人的游戏,所谓的“上海小姐”的桂冠也不过是浮云,看上去夺目,但其实是过眼烟云,迷住人的眼,当睁开眼睛却发现什么也没有。这是导演在片场几十年的经历所看到的,对王琦瑶推心置腹的讲了。但王琦瑶当时被虚荣迷住眼了,哪听得进去这些话,只专心致志、小心翼翼地准备上海小姐的角逐。
不让人失望的,王琦瑶获得了第三名,这是程先生、蒋丽莉和王琦瑶尽心尽力的结果,当然,王琦瑶的美是她本身的资本。而后,王琦瑶过了一阵子风光后的冷寂时光,然后便遇到了李主任。像很多的年轻的漂亮女人的选择(或主动或被动的)一样,成了一个有权有势的人情妇。从此,王琦瑶住进了奢华的爱丽丝公寓,开始了年年月月地等待,等待李主任偶尔的到来,同时,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青春韶华一点一滴从墙上划过。我无法想象,也无法理解,一个正值生命中最美好年华的女子,怎么会甘心日日月月囚禁在一所浮华的铁屋子里。我从来没有尝试过,一天又一天的看着墙上的光影变幻来计算时间,从来不会,只是一个人呆在那里,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能做的无休止的等待。有时候发呆,一不小心就过了一个多小时,回过神来的时候,都会觉得辜负了大好的时光。她,年轻美丽,有多少事可以做啊,可是却选择在繁华里守着自己老去。我突然觉出了做美丽女人的悲哀。这让我想到了电影《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美丽的女主人公,因为长得太美,让这美丽带给了她悲惨的一生,让她想和一般女人一样平静生活,平凡的幸福都不能。但王琦瑶和她不同,王琦瑶是自愿的,而她是被逼的。唉!其实,谁又说的清呢?王琦瑶选择另一条路,又能够顺利的走下去吗?
自古就有红颜祸水这一说,可我觉得这红颜害的不只是别人,更是红颜自己。女人,这个自古以来社会地位就比男人低的群体,天生就总被自大的男人当作附属品,当作男人地位和能力的陪衬。在这样一个男女还并不真正平等的社会里,那些太过惹眼的女人并没有太多自我的选择。你或许会说,不是一样有很多美丽
的女人取得了自己的成就,嫁给了自己爱的人吗?可是,她们很多难道不是因为有所作为了,所以才美丽的吗?还有,像居里夫人那样的,在年轻的时候,刻意的忽略、隐藏自己的美丽,让它不成为其实现理想的阻碍,从而专心的从事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所以,女人悲哀到必须掩盖自己的美丽才能不受其牵连,从而有所作为吗?是啊,你看看那些凭借美貌来受人关注的女人们,取得的是什么样的荣耀啊?可那绝不是真正的成功。
王琦瑶除了美丽,还聪明。对于很多事情,她比别人多了考虑和清醒。她太清楚自己的美丽,似乎不愿意太过平淡地过日子,以至于一直把真心爱她的程先生当作垫底的。她似乎又很不清醒,那么大的年纪了,也不着急找个正经人好好地生活,而是整日和一起无所事事的人在一起打牌、吃零嘴、谈天说地来大把大把的消磨时光。年纪大了,她也不肯把当年的风华抛之脑后,依然执着于上海的时尚和风情,跟女儿争相斗艳,和女儿的朋友交流时尚的心得,从中收获自信和满足。在王琦瑶暮年的时候,出现了一个老萨克,容易被旧的东西所吸引,执念于上海过去的事物,于是她被王琦瑶打动了,甚至认为王琦瑶是没有年龄的。因此,王琦瑶在人生已经迈入黄昏的时候,又有了一段短暂的忘年恋。是的,很短暂的。老萨克还是明白现实的,没多久他就想逃了。这时候的王琦瑶,是孤独的,是渴望老萨克能够一直陪伴着她的。她甚至拿出了雕花盒子,想要把剩下的金条全部给老萨克,只是为了让他陪她度过剩下的几年。如果说当年王琦瑶为了毛毛娘舅,把她怀孕的事推给萨沙是因为她爱毛毛娘舅的话,这个时候,把自己唯一的依靠——金条,都拿了出来,以此来留住老萨克,是因为孤独吧!
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的孤独凄清啊!她从来没有结过婚,和李主任虽说也有真情实意,却得不到完整光明的'爱,终究不过是大人物释放压力和增添浪漫生活的点缀。她真心爱过毛毛娘舅,可毛毛娘舅也不会为了她放弃什么,大家也只能够把握暂时的欢娱。老萨克最后也决定不再来找王琦瑶了。然后,王琦瑶在某个不寐的深夜,被来偷金条的长脚活活勒死。无人知道。如何不长恨呢?王琦瑶的一生,她到底拥有过什么啊?一旦走偏了路,得到的就只能是变了样的快乐。平凡生活中的所有简单细小的快乐,就通通看不见,感受不到了。不然,她不是可以选择程先生,过上简单幸福的日子吗?如果给王琦瑶多一次的选择,她会有更好一点的结局吗?
高中长恨歌读后感6
看完电视剧《长恨歌》真是欲罢不能,同事极力推荐我其书更好看,于是我就成了王安忆的《长恨歌》的忠实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高中长恨歌读后感7
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
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
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
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
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
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
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女人长得不好,容貌上不占优势,自然也就不会依靠美貌来换取自己想要的锦衣玉食和歌舞升平的日子,这些女人相比而言更加容易接受平淡的日子,也就容易获得平凡人的幸福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人长得不好是悲剧,女人长得太好,又没有用对地方就是更大的悲剧。作者要表达的恨是什么?是王琦瑶的的不独立?还是男人的没有担当?或者是社会变革对一个女人的毁灭?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
个人感觉王琦瑶被长脚杀死这个结局有些仓促,也不够理想。对王琦瑶来说寂寞、孤苦的活着,靠回忆活着才是最大的悲哀,爱情梦破灭之后,死死守住金条不合情节的自然发展与推进。一些重要的配角最后的下落也没个交待,比如那个对王琦瑶付出一片纯情的乡村少年阿二和萨沙。在前面作者可是花了大气力来写这些配角的,就这样让这两个男人不明不白的失踪总是觉得有些缺憾。
高中长恨歌读后感8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落叶时。西宫南内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吹落的梧桐叶,勾起绵绵长恨。
一个是重色轻国的君王,一个是娇媚恃宠的妃子。云鬓花颜,芙蓉暖帐,曾经铸就了一段刻骨铭心的不伦之恋。自古君王迷色误国,爱江山更爱美人,只可惜李隆基生不逢时,安史之乱,六军不发,君臣出逃,情急之下,只有以杨贵妃的死换得苍生性命。西南路上,悲凉秋景,马嵬坡生死离别,无边落木萧萧下,香销玉陨。
长恨啊!为国之君,身不由己,不忍割爱却又欲救不得,“血泪相和流”是那没完没了的恨。蜀地的寂寞悲伤,还都路上的追怀忆旧,回宫后睹物思人,白日伤情夜难眠,朝思暮想不复返。缠绵悱恻的思念之情,荡气回肠。真切的酸楚愁惨,梦中的“悠悠生死别经年”是那动人心魄的恨。
行宫月色,夜雨铃声,萧条衰败,落叶有情。上天入地,蓬莱仙境,含情凝睇,梨花带雨。拖物寄词,重申前誓,七七相会,比翼连枝,此情此恨,了无绝期。
曾经甜蜜的爱情如流星,闪过瞬间的美丽。吹落的梧桐叶,从高高的枝头掉下。从枝头到树根,从完美到毁灭。也许李隆基本不该为大唐天子。一个贫民百姓与自己心爱的女子白头偕老,又有谁会横加阻拦呢?或者李隆基不是贪图享受的酒色之徒,杨贵妃也不是个好玩的女子,又哪里会有六军不发,马前死呢?既然是一国之君,就要以江山为重,社稷为大,否则到头来只会陪了夫人又折兵。
其实,身为天子也有致命的无奈与遗憾。江山,美人不可兼得,成全了一面总还有另一面让自己心痛啊!
落叶梧桐,此情难了,此恨难消。
高中长恨歌读后感9
“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序幕。”
当我看到《长恨歌》这最后一句话时,已是光明与黑暗交替的间歇——凌晨两点。因为她的小说写的很细,需要耐心地看,所以我熄灯沉入了黑暗后,唯一的需要就是入睡,抑或再做点美梦是最好不过。
生得亲切如邻家女孩、性格内敛从不张扬的16岁中学生王琦瑶自己也想不到在上海小姐竞选中会得第三名,人称三小姐,一时间成了上海淑媛的代表。但从此后王琦瑶如纯洁白纸的人生便洒上了浓彩重墨。先是被政界名人李主任养住进了艾丽丝公寓,她深爱着李主任,但几年后因战乱,李主任飞机失事。解放后王琦瑶一直做护士替人打针靠自己的微薄收入低调地生活着,三十岁时遇到了康明逊,明知不能结合,王琦瑶还是不顾一切地为她生了孩子成了单身母亲,之后又遇到了一如既往地爱她的程先生,程先生对她照顾入微,但始终没有迈出那个槛,六六年,程先生因迫害自杀,王琦瑶的最可靠的底线也失去了。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五岁的王琦瑶风姿犹存,很多怀旧的年轻男子与她很投缘。这时候她竟与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发生了畸形恋。但是这迟来的爱情已经来得太晚了,王琦瑶的时间也不多了。终于有一天,王琦瑶被到她家里偷金条的小偷掐S,草草结束了她悲惨的一生。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作为一代文人,白居易可谓是一个成功者。他的现实主义的笔,写出了多少个凄冷的场面,敲响了一次又一次警钟。他的《长恨歌》,可谓是他一生的代表作。
诗以喜剧开头而转成悲剧,虽然作者的立意是“欲惩尤物”,却成了一首爱情的颂歌。这首叙事诗的最成功处就是抒情,相当复杂的情节只用精炼的几句就交代过去,而着力在情的渲染,细致地写唐明皇与杨贵妃爱情的浓烈和贵妃死后双方的思念之情.
《长恨歌》就是歌“长恨”,“长恨”是诗歌的主题,故事的焦点,也是埋在诗里的一颗牵动人心的种子。而“恨”什么,为什么要“长恨”,诗人不是直接铺叙、抒写出来,而是通过他笔下诗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展示给读者,让人们自己去揣摸,去回味,去感受。《长恨歌》首先给我们艺术美的享受的是诗中那个宛转动人的故事,是诗歌精巧独特的艺术构思。全篇中心是歌“长恨”,但诗人却从“重色”说起,并且予以极力铺写和渲染。“日高起”、“不早朝”、“夜专夜”、“看不足”等等,看来是乐到了极点,象是一幕喜剧,然而,极度的乐,正反衬出后面无穷无尽的恨。唐玄宗的荒淫误国,引出了政治上的悲剧,反过来又导致了他和杨贵妃的爱情悲剧。悲剧的制造者最后成为悲剧的主人公,这是故事的特殊、曲折处,也是诗中男女主人公之所以要“长恨”的原因。许多人说《长恨歌》有讽喻意味,我想,这首诗的讽喻意味就在这里。那么,诗人又是如何表现“长恨”的呢?马嵬坡杨贵妃之死一场,诗人刻画极其细腻,把唐玄宗那种不忍割爱但又欲救不得的内心矛盾和痛苦感情,都具体形象地表现出来了。由于这“血泪相和流”的死别,才会有那没完没了的恨。随后,诗人用许多笔墨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唐玄宗对杨贵妃的思念,但诗歌的故事情节并没有停止在一个感情点上,而是随着人物内心世界的层层展示,感应他的景物的不断变化,把时间和故事向前推移,用人物的思想感情来开拓和推动情节的发展。唐玄宗奔蜀,是在死别之后,内心十分酸楚愁惨;还都路上,旧地重经,又勾起了伤心的回忆;回宫后,白天睹物伤情,夜晚辗转难眠。日思夜想而不得,所以寄希望于梦境,却又是“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诗至此,已经把“长恨”之“恨”写得十分动人心魄,故事到此结束似乎也可以。然而诗人笔锋一折,别开境界,借助想象的彩翼,构思了一个妩媚动人的仙境,把悲剧故事的情节推向高潮,使故事更加回环曲折,有起伏,有波澜。这一转折,既出人意料,又尽在情理之中。由于主观愿望和客观现实不断发生矛盾、碰撞,诗歌把人物千回百转的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也因此而显得更为宛转动人。
《长恨歌》是一首抒情成份很浓的叙事诗,诗人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塑造上,采用了我国传统诗歌擅长的抒写手法,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诗歌抒情上回环往复的特点。诗人时而把人物的思想感情注入景物,用景物的折光来烘托人物的心境;时而抓住人物周围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事物,通过人物对它们的感受来表现内心的感情,层层渲染,恰如其分地表达人物蕴蓄在内心深处的难达之情。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到梦中去找,梦中找不到,又到仙境中去找。如此跌宕回环,层层渲染,使人物感情回旋上升,达到了高潮。诗人正是通过这样的层层渲染,反复抒情,回环往复,让人物的思想感情蕴蓄得更深邃丰富,使诗歌“肌理细腻”,更富有艺术的感染力.作为一首千古绝唱的叙事诗,《长恨歌》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很高的。古往今来,许多人都肯定这首诗的特殊的艺术魅力。《长恨歌》在艺术上以什么感染和诱惑着读者呢?宛转动人,缠绵悱恻,恐怕是它最大的艺术个性,也是它能吸住千百年来的读者,使他们受感染、被诱惑的力量。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