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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红发女子的句子汇编70句

时间:2018-02-06 16:04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

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希腊神话》……但我最喜欢看的是《海的女儿》这本书。

《海的女儿》主要讲的是许许多多、有趣而优美的故事。比如说《睡美人》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一个王子救了一个国家的故事;《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主要是讲的是聪明的小克劳斯为了让这个吝啬鬼大克劳斯的阴谋不能得逞,小克劳斯就用许多办法来对付大克劳斯,最后大克劳斯跳进河里再也没有起来过……

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瑰花精》这一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对恋人当中那个男的被那姑娘那个阴险毒辣的哥哥杀了。姑娘知道了这件事后不幸在梦中死了,她的灵魂飞到了她恋人的灵魂边,他们两人又在一起了。姑娘的哥哥看见妹妹死了,以为妹妹的东西就全归他了。

于是,哥哥就把素馨花搬到他自己的屋子里。但是,他不知道每一个素馨花后都有了一个准备复仇的灵魂。玫瑰花精实在看不惯她哥哥所作的一切,就去告诉了蜂王。蜂王命令蜜蜂去蜇死那个可恶的哥哥。但是,当蜜蜂来到哥哥的屋子里后,才发现哥哥已被素馨花的毒剑杀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一个启发,就是坏人的阴谋不会得逞的,总会被揭穿的,会受到报应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要多做好事,不能干坏事等……

我非常喜欢《海的女儿》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

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叫《拥抱幸福的小熊》。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很感人。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感动总是一遍又一遍的环绕在我的心头。我被善良的林医生,聪明的霍雨欣,执着的妈妈,坚强的小念深深打动了。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很坚强。主人公小念本应该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但是由于家庭的变故,成了一个自闭的小女孩,经常受到伙伴们的嘲笑。陪伴她的只有一个幻想中的茶色小熊。在一场车祸中,小念失去了唯一的朋友——茶色小熊

。但值得庆幸的是,她认识了善良的林医生,认识了朋友霍雨欣。林医生的微笑给了小念温暖和勇气。小念变得坚强起来。但不幸又一次降临在这个家庭上,小念的妈妈得了癌症,于是,小念开始支撑这个家。她白天读书,晚上打工,还要照顾生病的妈妈,经常忙到很晚才睡下。不久,小念的妈妈去世了。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描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默默中,告诉我们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才会变得更坚强。总而言之,读了《拥抱幸福的小熊》之后,我真的受益匪浅。

生活不总会一帆风顺,在通往梦想的道路上总会充满坎坷,但只要我们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所有的坎坷都会随风飘散。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书也分好坏,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个人的爱好不同,喜欢的书也会各不相同。我最喜欢的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下面让我来给大家将一将这本书的内容吧!

《三国演义》主要讲汉末时期在位的灵帝昏庸无能,整天不务朝政,沉湎酒色之中。在那兵荒马乱,军阀割据的年代,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占天时、得三分之一天下;孙权虎据江东、占地利;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占人和。出现了三国鼎立的局面。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出现了许多英雄豪杰,不论是老谋深算的司马懿,还是智多心狭的周瑜,或者是阴险狡诈的曹操都深深的印在我心中。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大智大勇的诸葛亮。

诸葛亮姓诸葛,名亮,字孔明,道好“卧龙”。是三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自从被刘皇叔三顾茅庐请出山后,演出了军事史上许多史无前例的杰作。火烧新野、火烧赤壁,几把大火烧得曹操闻风丧胆。六出祁山,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神出鬼没,令对手寝食不安,只可惜孔明应年早逝。

诸葛亮博学多才,他的《出师表》流芳千古,其中有一句话家喻户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表现了他一心操劳国事的忘我精神。他辅佐刘备,为恢复汉室身经百战、屡建战功。在他经历的战役里“空城计”最能体现他临危不惧,遇事不慌的大将风度。诸葛亮一生力图中原,但未能成功,但实现了他本人的诺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我喜欢诸葛亮的遇事不慌。我更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4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因此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著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 “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后来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己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可以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起提升人生的境界。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5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6

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析阶梯。我看过很多书,有《小红帽》、《长袜子皮皮》、《昆虫记》……但我最喜欢的是《昆虫记》。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法布尔非常喜欢观察昆虫,他把自己观察到的昆虫都真实地记录了下来。法布尔也很仔细,用不同的方式来找昆虫的特点,他写的昆虫记大多有二十几本呢!

有一次,我到图书馆里准备借一本有关蜜蜂的书,忽然,那本《昆虫记》映入了我的眼帘,被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知道这书里面的内容跟蜜蜂有很密切的关系,于是我找了很久的蜜蜂来仔细观察。

我借了《昆虫记》回到了家以后,就把书放到阳台上看。突然,有一只蜜蜂飞过来,书上的和这一模一样,哦!原来这是节腹泥蜂呀!《昆虫记》还说了节腹泥蜂是个厉害的捕捉能手,可以捉住全部的象鼻虫,不管再好、再强、再厉害的象鼻虫都可以被随时捉住的。啊!原来捕捉能手——节腹泥蜂这么厉害啊!有着无敌的能力啊!

第二个艺术专家那就是——砂泥蜂,砂泥蜂的外形十分有趣,起先是一个矮矮胖胖的幼虫,慢慢地就变成了高高瘦瘦的砂泥蜂,大概有一根面条和铅笔这么高,看起来非常苗条。砂泥蜂有很多种类,比如银色的砂泥蜂……

我看完关于砂泥蜂和节腹泥蜂的内容,它们的确都是很厉害的昆虫。法布尔的《昆虫记》,都是他认真、仔细观察的结果,才写出了各式各样个性鲜明的昆虫。以后,我要博览群书,像法布尔一样仔细观察生活中的事物,做一个热爱大自然的有心人!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书吗?那就看看《昆虫记》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7

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书、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看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三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么也没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里已含满了眼泪,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书中刻画了许多人物的形象,尽管它们的命运不同,但它们的悲惨命运却是相同的。作家曹雪芹呕尽心血,用真情的笔调塑造了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众多人物典范。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最优秀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是文学史上罕见的瑰宝,是青少年加强修养的好读物。

一本书之所以流传千古,是因为它包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本书之所以享誉中外,是因为它时时奏响真。善美的旋律。当它们汇聚在一起,就搭成了世界上最神圣的殿堂。畅游其间,我将和全世界一起饱览中国文学巨著!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8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是的,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将你的前程照亮;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叶小舟,带你驶入知识的海洋。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一个叫圣地亚哥的老人独自出海捕鱼,途中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挫折,但他并没有屈服,终于在出海第 85 天钓到了一条比小船还要长的大马林鱼,但在他返航时又遭到鲨鱼、鳄鱼的强大攻击,等到老人最后上岸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一具空空的骨架。整部小说情真意浓,充分体现了人的浩气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特别让我难忘的是老人在海上说的那句话:“马林鱼啊,你能支撑两天两夜,那么我们人类就能支撑三天三夜!”刚劲的话语中充满了老人战胜大鱼的决心和勇气。

这本书带给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每当我遇到困难想灰心、懈气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书中的老人圣地亚哥克服重重困难的情景,如果我被眼前这一点点困难所吓倒,那我不是太懦弱了吗?所以我就咬紧牙关,勇往直前,从不轻言放弃。因此,我获得了不少荣誉,也取得了一些骄人的成绩。

然而,只有我知道,在我不断进取的道路上,是这本书给我无穷的力量,是圣地亚哥老人坚强不屈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信念始终激励着我,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战胜了困难,超越了自我。

要是别人问我最喜欢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是看书喽!”我的生活里可不能少了书,不然就少了许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9

在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最喜欢的一本,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还是属《隋唐演义》了,下面,由我来带大家走进这个军战的世界。

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还是属力大无比的好汉绑排名第一的李元霸了,他的父亲李渊,三个哥哥分别是李元吉、李世民、李建成。这个人可就是一生辉煌但是死得惨啊!先说说这好汉帮上的英雄吧,好汉绑排名第二的宇文成都都被他给杀了,再加上一个好汉绑排名第五的伍天锡,你说他厉不厉害,好汉绑排名第三的裴元庆也就是除宇文成都外唯一一个能和李元霸过三个回合的人。

不过李元霸死的那是一个惨啊 ,他刚刚杀完宇文成都,这时候打雷了,他有风雷证啊,他就朝天大喊一声,怒骂雷公,之后就有把锤子往天上一扔,锤子被雷一劈,下来正准砸到了李元霸的脑门上,李元霸就这么惨死了,哎~

我还喜欢的一员名将啊,就是五猛里面的罗士信了,他可厉害呀!可以说李元霸也未必能打过他,可是为什么他没有进好汉绑呢?我也一直在为这和问题疑问,但是,罗士信也死的很惨,大家撞一个城门,半天没撞开,可是,罗士信已过去,们一下子就被撞开了,没想到里面有埋伏,就惨死了。

还有一员猛将很值得人们佩服,他就是罗成,罗成可是隋唐演义里面的美男子啊!又长得帅,武艺又高强,过五关斩六将,可是最终还是在淤泥河,被万箭穿心,丧失了性命。

我还非常欣赏隋唐演义里面在后半部分出现的一员猛将,他就是尉迟恭,他用一铁鞭多次立下大功,虽说他长得黑不溜秋,还是个打铁的,不过他的武功真的非常的厉害。

好了,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下次如果大家有好书的话,大家一起分享啊!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0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很多,有关文学的、历史的、科学的、动植物的……最近迷上了杨红樱老师的童话系列《笑猫日记》,而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是《笑猫日记》最近新出的一本—从外星球来的孩子。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胖头胖脑的猫,在春天来临时发觉自己一点用也没有。爸爸是一只会很多种笑的猫,妈妈是第一只爬到塔顶的猫,而二丫妹妹会给植物人唱歌,三宝弟弟是只导盲猫会给盲人带路。它们恨不得三头六臂,一天到晚有忙不完的事。而胖头却只会吃喝玩乐,于是自暴自弃,越来越没自信。直到接受了培训,在刻苦学习钢琴的日子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见了一个小男孩,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胖头走近这个小男孩,共同踏上了一段神奇而温暧的成长之旅。

胖头因为它的认真和专注,克服了天生资质不好,学会了弹钢琴,也学会了猫爸爸的绝技“笑”,从而创造了奇迹—将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从孤独自闭的世界里拯救了出来,让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小指挥家,赢得了鲜花和掌声。

这个童话让我知道了:不要自暴自弃,只要认真和执着的人,就一定可以发挥自己的光辉。世界上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人,但更不可能只有缺点而没有优点的人。像胖头虽然资质不行,但它认真且执着专注,在父母与老师的陪伴鼓励下最终学会了弹钢琴和父亲的绝技“笑”,而从心里流淌出来的笑是那么有吸引力的,让一个自闭的孩子渐渐远离了银杏林,远离了墙壁,远离了孤独……从而让一个奇迹创造了另一个奇迹。相信自己,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并为之付出努力和恒心。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1

美国的亨利。梭罗曾经说过:“多少人通过读一本书而使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而我,恰恰是其中一员。没错,读书使我知道了古今中外的人情世故,认识了许多有名的作家。

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书籍中,我最喜爱的就数探险小说了,那精彩刺激的故事情节,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常令我如痴如醉,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特别是晚上看探险小说《査理九世》·《鸡皮疙瘩》,我常常把自己幻想成故事中的人,书中那些极其惊险的描写,让我情不自禁地为书中主人公捏一把汗。掩卷沉思,我却无法入眠,想想书中恐怖的警告和反派邪恶的话语,我就会不自觉地用被子蒙住头部,吓出一身冷汗。尽管妈妈常提醒我那些都是假的,可我还是总为书中人物的命运遭遇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回忆童年的书。比如: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书中小海音的童年趣事让我无比向往,她的聪明、懂事使我望尘莫及。她用质朴无华的句子写出了小孩子眼中的世界和大人的世界的不同,她笔下的故事让我百看不厌。虽然林海音到最后也不知道自己的好朋友妞儿到底上哪儿了,但她为妞儿母女所做的一切一定会给读者留下深刻而难忘的印象。读完这本书,我更加珍惜美好而又容易被遗忘的童年了。

因为我喜欢画画,所以我的房间里自然少不了美术方面的书。一有空,我就会翻开它们来看。看完一遍,我会轻轻合上书,慢慢品味书中的内容,然后根据书中的指导,画出一幅幅自己满意的画。

我看过很多书,书在我的房间里已经占了不小的空间。但是,你可别以为我喜欢的是一些随随便便的图画书哦!它们各有其存在的价值,它们使我的童年充满了无限的乐趣。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2

在一座盛开着大片鲜花的花园里,站着一位提着篮子的红发女孩。上面“绿山墙的安妮”这六个大字映入了我的眼帘,催我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绿山墙农舍的卡思伯特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孩,一个小精灵。这个小精灵像一股清新的风吹进了闭塞的农舍乡村,给这一对老兄妹带来了如春风般的生机。作者的文字生动幽默、清新流畅,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马修和玛丽拉无私地付出和万分疼爱安妮,感人至深。而安妮那纯真善良、热爱生活、乐于向上的形象也使她赢得了友谊和真挚的爱。安妮最拿手的就是梦想,她梦想远大的成功,也梦想着能超越吉尔伯特。但她不像别人,长大了就把梦想丢掉,而是将它变成了对现实的包容和超越。她聪明又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令人十分感动。

安妮渐渐长大,也不再犯那些“可爱”的错误——给手娟上浆;把止痛药当作香草浆加在蛋糕里;痛骂林德太太;因为“胡萝卜”、“红毛鬼”这个外号把班上最帅的男孩的头打在了石板上……

安妮长得并不漂亮——红头发、还有满脸的雀斑,但是安妮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爱幻想,一切平凡的事物在她眼中都是妙趣横生。

我们应该向安妮学习,学习安妮的执著;学习安妮的纯洁;学习安妮拥有一颗纯洁无瑕的心灵。让我们像安妮一样,乐于向上地面对每一次挑战;越过每一个障碍;攻破每一个难关。让我们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3

有性格在那一天补充是对的,找到那本书遇见了你,再细细品读中,读懂你——最了不起的你,最后成为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你是《全职高手》书中人,却能撼动我的心。我常幻想在梦中里与你携手重返巅峰之路,在那光与影的虚拟世界中,举刀、挥剑,斩杀一切怪兽和邪魔。

初次见面,你已经是一名退役的职业选手,这与我之前我所了解完全不同,落魄,一个只会打游戏的人,处处遭到驱逐,寄身于一家网吧的网管,还会有什么本事,会做什么呢?让我再次认识你时,你又磨到这个圈子,成为各大公会的最大“敌人”。你没有退缩,带着往昔的回忆,和一把未完成的自制武器,并自创了各种职业和连招套路,押枪等多种技术性和流派打法之路。你身体已经不像当年那样,因为你说过,“荣耀”你再玩10年,也不会腻。这便是你不放弃的最好答案,一句在普通人看来是随口说出的笑话,在我认为是非常坚定的,因为你是我最喜欢的“人”。

最后一次见到你,你已经回到了本该属于你的荣耀巅峰,可时光却不再倒流,那片落叶也不再重生。你经历了一个轮回:冠军——亚军——退役——回归——再夺冠!成为荣耀职业联赛历史上第1位也是唯一一位三连冠王朝战队缔造者。站在荣耀巅峰的你,便是最了不起的你。

我也一直在想,这游戏要多难忘,才会让你和我变成热血的模样。我多么想,你能从书中跳出,带我一起来个“遮影步”,让我一起学会你的能力“浮空四连刺”、“z字抖动”、“180横扫”……。更承载着那年夏天属于我的回忆。

有幸在那一天,我从书架的那个最不起眼的角落找到那本书,遇见了你,在细细的品读中,读懂你——最了不起的你,成为我精神领域最喜欢的人。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4

两弯似蹙非蹙非粉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暦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端微微。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扶风,心较比千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是曹雪芹对林黛玉的形容,似喜非喜,一身娇愁;七窍玲珑心,奈何一身是病。读完《红楼梦》,这样的林黛玉在我脑海中久久难以抹去。

贾宝玉第一次见到林黛玉时,他看到了黛玉的柔弱美、病态美,眉间隐隐笼着丝丝轻愁,似皱而未皱的感觉,如有轻烟缭绕,可见她心事重重淹没了快乐;宝玉也看到了黛玉目中那隐约的缕缕渴望,那细腻善感的心情。宝玉还看到了清丽而凄美,也许这就是曹雪芹写得那离恨天外的灵辉秀气。

说起黛玉的病,伤感便涌上心头。父母早亡,年幼孤身一人的她寄人篱下,虽有祖母的疼爱,可毕竟不是自己家,她在一个复杂的大家庭里处处小心,却又过于敏感,常常讽刺别人,所以得不到别人的亲近。常年郁结于心,怎能不长病难去呀!

我读《红楼梦》早已习惯她的哭哭啼啼,但我却仍然喜欢她,喜欢她的才华横溢,更因为她会勇敢的面对这一切。虽没有势力去反抗,只能默默忍着,长吁短叹,无事时也有闪烁的泪光,无恙时也有细微的娇喘,但她却从不更改心中的向往。她高洁的心志不为人所知,她的梦想和爱情不被世人所容,她不选择屈服,不选择顺从,甚至用死亡来捍卫她心中美好的向往。

她真的无比勇敢,但也有一丝丝的矫情,敏感,多疑。正如书中对她的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林黛玉这个人有纯真的天性,爱自己之所爱,我行我素,自矜自重,在吃人的封建社会,她具有冲破封建礼教的反抗精神,虽结局悲惨,但实难磨灭她的倔强和美!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5

有很多,有科幻的;有写爱情的;有童话书;同时也有一些名人传;我现在喜欢看的书是0——3岁儿童看的识字书。总之我看的书有很多很多……连我自己都数不过来了。但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一本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

我相信,亚米契斯大家都因该不太熟悉。只要我们提到亚米契斯的时候,我们都会说:“噢。是《爱的教育》的作者。”但你们真的认识他么?下面我简单地介绍他。亚米契斯:1846年10月31日。他的作品有《意大利军旅生活》、《西班牙》、《伦敦游记》、《爱的教育》……他出版了很多书,其中最为畅销的是《爱的教育》。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以为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亚米契斯把主人公 安利柯的生活以及在他身边发生的事,记录了整整九个月的小学四年级生活。把安利柯身边的发生的所有的爱都记录了下来:老师之爱、学生之爱、父母之爱、儿女之爱……把时间的所有爱都聚集在了一起,形成了《爱的教育》。在爱的同时也教育着我们。这本书里洋溢着爱与人文关怀,引导着我们一直保持着一颗进取而善良的心。爱祖国,爱每一个善良勤劳的人,同情他人的不幸与苦难,同时也展示了如何对孩子进行劝戒启发,培养孩子良好的操守、人格,是青少年励志成长、家长、教师进行有效教育的优秀范式。

在此我希望各位家长们,不要打着爱孩子的名号,打孩子。那一个大大的巴掌你能下的去手吗?也不要把孩子和别的孩子做比较,因为每一个人是不同的,正因为这样,世界才多姿多彩。所以要学习一下这本书教育孩子和培养孩子的方法。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6

书籍是人类最好的老师”,我天生就喜欢看书,家里的书不计其数。有引人入胜的卡通童话;有精彩纷呈的小说作文……但我最爱看的莫过于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阿姨创作的小说“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中的《小英雄和芭蕾公主》。这是该系列中最特别的`一本,因为取材于去年5月12日那场震惊世界的汶川大地震。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在公元2008年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左右,在离马小跳生活城市不远的望龙山区发生了8.0级大地震。地动山摇,大地震爆发。一天,马小跳看见报纸上报道一位小学生在地震中不顾自身的安危救同学的感人事迹。马小跳惊奇地发现这个名叫马天宝的同学居然就是他在乡下爷爷奶奶家认识的“小非洲”。马小跳和他的同学们纷纷去医院探望“小非洲”并认识了“芭蕾公主”。她在地震中失去了一条腿,患上了忧郁症。马小跳他们很想帮助他俩。后来得知“小非洲”失去了父母,于是,马小跳把受伤的他接回了家里养伤,还要求秦老师安排他俩同桌,共同学习。“芭蕾公主”也被夏林果接走了。在马小跳他们的真情关心下,“小非洲”养好了伤;“芭蕾公主”也在他们成立的“圆梦行动小组”的热情帮助下慢慢地坚强起来。在儿童节赈灾晚会上,夏林果请来了芭蕾王子“宋亚昆”,让他和芭蕾公主一起演出。坐在轮椅上的芭蕾公主终于笑了,她笑得很开心,因为她还能坐在轮椅上为大家跳舞,她的梦想终于成真了!

读完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中国少年在灾难面前的无畏与乐观。就像故事中夏林果说的“灾难可以摧毁人的身体,不可摧毁的是人的梦想”。小非洲和芭蕾公主的那种坚持不懈和互相关爱与互相帮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7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着《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

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失去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学海拾贝,童年生活多么快乐;书中寻宝,精神世界多么美好同学们,行动起来吧!

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去为冬天增添一些生机,去开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精神旅程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8

同学们,你们有看过《吹牛大王历险记吗》吗?这本书可好看了。你们知道我喜欢这本书中谁?哈哈!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就是这本书的主角——闵浩森男爵!他是一个快乐又聪明的冒险家,也是一个有名的“吹牛”大王。

有一次,吹牛大王打猎的时候遇到一头鹿,刚好子弹没了,他就用樱桃核当子弹,射中了鹿的额头。后来他又来到同一个地方打猎,遇到了上次那头鹿,发现它的额头上竟然长了一棵樱桃树。这次他不仅吃到了美味的鹿肉,还喝到了甜美的樱桃汁。又有一次,吹牛大王带领俄罗斯军队与土耳其人战斗,打完仗,他带着自己的马去喝水,却惊奇地发现马的后半身不见了。找到后半身之后,他让军医用月桂树的嫩芽把马的两半截身子缝在一起,这匹马仍然完好无缺。

吹牛大王还会告诉你,他连人带马陷阱了泥沼泽,但面临着没顶之灾时,他急中生智地揪住自己的辫子使劲往上拉,连人大马给拉出沼泽地;甚至,他会告诉你,他把银斧头扔到月亮上去了,他只得种了株豆苗,爬到月亮上去寻找他的那把银斧头……

吹牛大王的故事是那么新奇和有趣,但你们一定疑惑了,我到底是喜欢吹牛大王什么呢?让我给你细细道来!吹牛大王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他不会抱怨和绝望,他会想尽一切办法去解决问题;在他遭遇灾难时,他总会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的急中生智总能化险为夷。我们就应该学习吹牛大王的这种精神,灵活运用我们生活中学习到的一切知识去解决困难。

☆指导老师点评:小作者用活泼、自然的语言向我们介绍了虽然爱吹牛但勇敢机智的文中主角,事件具体,形象立体。文章最后点明中心思想,深化主题。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19

每个阶段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小时候,我喜欢带拼音的绿野仙踪。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喜欢愚蠢的狼的故事。小时候,我喜欢《鲁滨逊漂流记》。

小时候,我津津有味地读着《绿野仙踪》。我定期阅读这本书,并根据每天的阅读量。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它,我都有新的想法。在故事中,他们在一起,给了茅草人头脑、铁皮人心灵、狮子勇气,多萝西和他的宠物被拖回了他们的家乡,两个邪恶的女巫消失在那个世界。

我年轻的时候,读过一些愚蠢的狼的故事。我经常看着他们笑。我经常担心他们。我经常……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关于一只愚蠢的狼出生的有趣的事情。但是都有聪明的兔子可以帮忙。但是因为愚蠢的狼想见他的父母,他去找他们。这个故事以给我们无限遐想的结尾结束。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现在最喜欢的书之一。他喜欢航行,开始航行,被海盗抓住,逃离海盗的魔爪,继续航行,生活在孤岛上,开始在孤岛上建造别墅,种植食物,并在周五作为合作伙伴帮助船长夺回船只,返回家乡,回到岛上。的顺序。每一个环节都有自己独特的故事,我认为最奇妙的是他是如何生活在一个孤岛上,建造别墅,种植谷物,挖掘洞穴和建造墙壁的。他用生动形象的方式写了这些故事。最激动人心的部分是船长夺回了那艘船。以及海盗从岛屿的磨爪中捕获和逃脱的地方。最激动人心的地方,终于重获船上的欢乐。

我喜欢的书将永远伴随我走过剩下的路。我会尽力振作起来。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0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括宽你的知识面。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冒险小虎队——太空陵墓》这本书主要写了;传说,密林深处有座太空林木,曾有外太空来客长眠与此,仲夏的夜晚,当一个园盘形的飞行物随风漂移着,降落在太空陵墓附近时,目击者们惊呼;UFO是想取回外星人尸骨,还是有别的更重要的任务?

这本书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太空陵墓打开了。目录中有25个小节,这本书包括:神秘的灯光信号、UFO降临、不宁静的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奇异的墓碑》。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太空陵墓,但害怕极了。他看到了墓碑上面的碑文,并用无线电收发机联系其他的小虎队队员,告诉其他两位小队员,找到了太空陵墓的好消息,队友商量后决定马上赶到。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可以去新华书店买一本。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1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橱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书——《中国神话》。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中国神话》,你有多少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呀!你是一本神奇的书,也是一个难解的迷,拥有你,我便拥有了智慧、勤劳,拥有了正气和善良。

感谢你,我形影不离的伙伴!感谢你,我朝夕相处的良师!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2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21世纪的繁荣景象乍现在眼前。作为新一代的小学生应该时时与大千世界进步。

想要和大千世界共同进步,你就要多读书,增强文化知识。可以增加文化知识的书有无数,我推荐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也是我最爱读的书目之一。

《十万个为什么》在我国曾经影响了几代人,是少儿科普读物中的优秀品牌。出版社不断推陈出新,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看到他们新近推出的这套图文版图书,我觉得很高兴。它内容丰富,涉及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方面面。

每一个小单元的“正文”——以简练的文字阐释事物的科学含义;“大开眼界”——扩展了我们的知识视野;“不可思议”——激发我们放飞想象的翅膀;“智慧抢答”——使我们参与并于编者产生互动;“忍俊不禁”——有趣的事物更能激起我们的阅读兴趣。

我经常阅读此书,也曾有那么一段经历:有一次,我在看《十万个为什么》的第一章:水蒸气比火药更可怕吗?我觉得很有意思,便细心地阅读起来,我见正在煮粥的锅盖呯呯地响,正巧看见书上的一句话:“水蒸气的威力比炸药还要厉害20倍。”我立刻就打电话给正在工作的妈妈,她笑着说:“放心,我们家用的是高压锅,不怕的!”

从此,我就热爱看此书,因为它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所以,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3

书、笔盒、资料……这些学习用品都是我每天上学必不可少的,而它们有一个“老大”——书包。我的书包装着这些东西,不管风吹雨打,每天都跟着我一起去上学。

我的书包是去年生日时爷爷送给我的。它是黑色的,上边有几朵云朵图案,红、黄、蓝……还有几颗星星作为点缀。书包下边有四个轮子,轮子可以三百六十度旋转,不用时可以卸下。书包有两层,空间很大,两边还各有一个小口袋。书包外表简单,但它却是一个超级“吃货”。

去年教师节时,我给每位老师买了一个水壶和笔筒,提在手里感觉千斤重。我的教室离校门有几百米,我这个“小人”怎搬得过去呢?当时,我的目光落到了我的书包上,我灵机一动,拿来轮子给它装上,再把礼物装进去。太好了!既省力又安全。我拉着它走向教学楼,因为礼物多,所以书包也变得胖嘟嘟的,可它却若无其事,也没有散架,一副悠闲自在的样子。我把礼物安全送到老师手中,回头用一种感激的目光看着它,它好像在说:“小主人,我很厉害吧?背多少东西也不累哦!”

这个书包是我忠实的“伙伴”。上学时,它装着学习用品跟着我上学。放假时,它装着行李陪着我去旅行。它从不喊累,真是一个“大力士”。看着它,我笑了笑,对这个“大力士”又添了一份喜爱之情。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4

大家一定看过不少书吧!比如精彩绝伦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团结合作共同战胜神秘人的《哈利波特》但是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狼王梦》。

大家不认识他吧,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在云南生活了36年。

为什么我要推荐这本书,首先,沈石溪在云南生活了一段时间,创作了不少著作,深深吸引了我,如果你不去读那实在太可惜了。这本书主要讲了失去公狼黑桑的母狼紫岚坚强的生下了5只小狼崽,可不幸第5只小狼被冻死了,它一心要完成它和黑桑的愿望从它的孩子当中塑造出狼王。当紫岚不幸失去大儿子黑仔,无奈之下重新塑造狼王也就是二儿子蓝魂儿,但在一个最不幸的日子,狼群们去觅食,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不愿让自己的孩子死在猎人的手里,无奈将爱子葬于雪地之下。我们少年通过读这本书,能感悟到生存的艰难,能体验到竞争的无情,更欣赏紫岚逆境之下顽强奋斗坚韧不拔的精神。

我在读这本书时,为紫岚坎坷一生感到惋惜。看到它坚持感到骄傲。连狼都如此坚强为何不去学呢?读这本书时,我不时想起对我严厉的妈妈,也想到了她对我的爱。

点燃未来的梦想,托起明日天的太阳。让我们怀着美好的愿景,不屈不挠,勇往直前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5

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抽出一本书,慢慢地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小熊温尼·著》

《小熊温尼·著》是英国艾伦·亚历山大·米尔恩写的。里面是个“森林大家庭”,每天都会发生有趣的事,真是这些别具一格的小故事,一次次地把我迷住让我在故事中陶醉……

温尼·著和小猪一起去打猎,差一点就抓住一个怪物--那是冬季的一天,小猪在打扫房前的积雪,看见温尼在一圈圈地跑步,起了好奇心。

“喂”小猪问,“你在干么?”

“打猎”温尼说。小猪感到很好奇,跟在温尼后面跑。真是因为这样,又多了一只怪物。

“怎么了?”小猪问。

“真有意思”温尼说,现在看起来己有两只动物了。温尼认为怪物有敌意,希望小猪一起来捕捉,小猪觉得没有事,就答应了。在它们面前,足迹不断在出现……

突然,温尼停了下来指着它前面兴奋的说︰“看”

“怎么了”小猪一小子跳了起来。原来又多了一只怪物。

它们继续追踪,又多了一只怪物。那些足印一下在这互相交叉,一会儿又在那儿被踩的乱七八糟,却不时的有四对爪印出现。

小猪有点害怕了,说它家有件事必须现在完成,抬头一看,原来是克里斯托弗·罗宾,小猪便更放心了,赶快往家赶。

克里斯托弗·罗宾爬下树,想温尼讲述在树上他所看到的情景,温尼坐下来,把自己的手爪放在足印上比一比,一模一样,原来温尼口中的“怪物”就是它和小猪呀!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6

最喜欢的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为读者们展现了四个有血有肉,形象突出的师徒。

孙悟空,爱憎分明,爱打抱不平,生性好动,敢爱敢恨,并且勇于反抗,不畏权贵豪强,有时纪律散漫,不易管教,幸好观音菩萨教了唐僧紧箍咒,不然就唐僧这人,难管啊!

沙僧,任劳任怨,对唐僧师傅唯命是从,经常干事以大师兄孙悟空为主心骨,言听计从,如同为别人做保姆。

猪八戒,好吃懒做,爱吃爱睡,经常因为这样子而误事。叫他化缘,一觉就睡过头,让众人饿肚子。常常因为遇到强劲的妖怪便动念头分行李散伙,因此不少挨骂。

最后,西游团队的终极大Boss唐僧,此人战力满星,大家都说,唐僧不是经常被妖怪捉吗?他要是有这么强的战斗力会被捉吗?不,你们猜错了。他是经常被妖怪捉,其实,要不是他的肉吃了能长生不老,谁愿意捉他呢?每次安全回来就和徒弟们啰啰嗦嗦地讲大道理;被妖怪捉去,都死到临头了还在啰嗦,刀架到脖子了,他说:“施主,请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施主,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施主……”算了,这下子妖怪也是醉了,不停地怀疑人生: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

对呀,你们是不是捉错人了,这应该不是唐僧吧?这应该是一个剃了光头的菜市大婶吧?妖怪只好大呼:“唐僧去哪了?”

这就是我对这个搞笑四人组的印象,不知你们贵见?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7

闲来无事的时候,我总喜欢一个人在房间里看书,最喜欢的是我的那本《四库全书》。

所谓四库,指的是字词库、语库、文库、资料库。

字词库中有包括四部分:语音、汉字、同义词和反义词。语音自然就是字词的拼音,不仅会把字词的拼音完整的展示出来,还会将它们在不同情况下的意思准确的写出来,让我看了收获颇丰。

语库中只有三部分:成语故事、歇后语、名言警句。成语故事是我比较喜欢的,因为我们都爱看故事嘛,同时也能让我记住这些成语的大意,等老师讲成语时,我能知道成语的意思,能更好的听懂老师讲课。看了有些歇后语后能让我开怀大笑,比如,癞蛤蟆跳三跳——还要歇一歇。而名言警句则是作为积累,每天记一个,还能将它写进作文里,给作文增添色彩。

资料库主要是教我们写作文时要认真审题,选择题材,巧妙构思。同时还告诉我们在写作时要运用优美的词语,这就要与之前的字词库联系起来了。还有运用一些修辞手法,也可以给文章添增色彩,使文章看起来不那么平淡。

而我最喜欢的是文库了。主要包括童话、寓言、民间故事、神话故事、现代文阅读。也是整本书里内容最多的部分。里面差不多都讲的故事之类的,有开心的故事,结局悲惨的故事等,这些故事都让我十分感兴趣,同时也能将我读过的故事讲给同学们听,比如嫦娥奔月、女娲补天、牛郎织女等,这些都是我印象深刻的故事,耐人寻味。

因此,看了这本书后,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外和课内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28

我的朋友有很多,但是今天给大家介绍的这位朋友,很特殊,它是谁?哈哈,它是我的一本书。我的书也有很多,但是有一本书它让我念念不忘,它就是曹文轩叔叔的小妹妹曹文芳阿姨写的一本书——《香蒲草》。

什么事斗蛋?你玩没玩过?你在大河里扯过渔网吗?你想不想尝试在学校里放牛?你和伙伴到荷田里踩过藕吗?你怕不怕死?……我敢保证,只要读过这些作品,你就很难不对这个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感兴趣。它的独特,可不是坐井观天的人能想象出来的。书中充满了文情诗思般的灵秀气质,同时又包含着一种天壤苍然的深沉感。灵秀与深沉的合流,成就了作家的审美取向。

作者正如曹文轩叔叔在“序”中所说:“二十多年时间里,我看过她长长短短无数的稿子,我知道,这些捧给我看的初具模型的文字后面还有着更多一遍一遍反复打磨不计其数的半成品。”

文章简介:在苏北的小小村落,人们做着各种各样的梦。在这个村落中小女主角田田带我们领略了许多用文字表述不出来的知识。土坯的房子,闹鬼的土窑,游弋着美丽冤魂的祠堂,永远不会上映新片的露天电影,买糖豆的孤老头……田田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快乐而无忌地长大,在她身边发生的一切生生死死的故事总会归于一种平静,而生命就在这种平静中一代又一代地延续下去。

其实曹文芳阿姨还有几篇作品很不错,例如:《天空的天》、《丫丫的四季》、《栀子花香》、《荷叶水》和《云朵的夏天》都是非常值得一看的作品。

1、只见那人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2、白衣黑发,衣和发都飘飘逸逸,不扎不束,微微飘拂,衬着悬在半空中的身影,直似神明降世。他的肌肤上隐隐有光泽流动,眼睛里闪动着一千种琉璃的光芒

3、高挑秀雅的身材。衣服是冰蓝的上好丝绸,绣着雅致竹叶花纹的雪白*边和他头上的羊脂玉发簪交相辉映。巧妙的烘托出一位艳丽贵公子的非凡身影。那笑容颇有点风流少年的佻达。下巴微微抬起,杏子形状的眼睛中间,星河灿烂的璀璨。他穿着墨色的缎子衣袍,袍内露出银色镂空木槿花的镶边。腰系玉带,手持象牙的折扇。栏外的花园里,芙蓉月下妖娆,浅红色的新蕊,明媚的像要召唤回春天。

4、何平叔美姿仪,面至白。魏明帝疑其傅粉,正夏月,与热汤饼。既啖,大汗出,以朱衣自拭,色转皎然。

5、那个修长的身影背对着我,一动不动的站在荷塘边上。他的袍服雪白,一尘不染。连日光都不好意思留下斑驳的树影。他的头发墨黑,衬托出他发髻下珍珠白色脖颈的诗意光泽。他的背脊挺直,好像在这白杨树一样挺秀的身材中,蕴含着巨大坚韧的力量。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比他更加优雅入画的男子。一种光亮至美的气息从他的面庞感染到了我。他没有笑,但他的清澈的眼睛却在忠诚的微笑着。他的皮肤像昆仑山里洁白的雪莲花,他的眸子是天山之巅神圣的池水。

6、那身穿水墨色衣、头戴一片毡巾的,生得风流韵致,自然是个才子。

7、如黑曜石般澄亮耀眼的黑瞳,闪着凛然的英锐之气,在看似平静的眼波下暗藏着锐利如膺般的眼神,配在一张端正刚强、宛如雕琢般轮廓深邃的英俊脸庞上,更显气势逼人,令人联想起热带草原上扑向猎物的老虎,充满危险性。

8、身高近七尺,偏瘦,穿着一袭绣绿纹的紫长袍,外罩一件亮绸面的乳白色对襟袄背子。袍脚上翻,塞进腰间的白玉腰带中,脚上穿着白鹿皮靴,方便骑。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发冠之中,从玉冠两边垂下淡绿色丝质冠带,在下额系着一个流花结。

9、他穿一身惨绿罗衣,头发以竹簪束起,身上一股不同于兰麝的木头的香味。天边晚云渐收,淡天琉璃。惨绿少年的脸如桃杏,姿态闲雅,尚余孤瘦雪霜姿,少年瞳仁灵动,水晶珠一样的吸引人。

10、他的皮肤很白,就像绝大部分的南宋文人一样;但因为皮肤白,俊美的五官看起来便份外鲜明,尤其是双唇,几乎像涂了胭脂般红润。但他相貌虽然美,却丝毫没有女气;尤其是那双眼睛,看起来既聪明又骄傲。

11、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锻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视而有情.

12、细长的眉毛,高挑的鼻梁,尖细的下颚,加上一双明亮得像钻石般的眼眸,时而闪着睥睨万物的神彩,让他看起来像只趾高气扬的波斯猫,优美的粉红色薄唇有些刻薄的上扬,带了点嚣张的味道,所有的五官在他脸上组合成了完美的长相,一身名牌的高级衣服,包裹着纤细却不失阳刚的身子,那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的傲慢模样,在人群中特别显著。

13、一个浑身散发着淡淡冷漠气息的男孩背光而站。他低着头,碎碎的刘海盖下来,遮住了眉目。在日光灯的照耀下,男孩那层次分明的茶褐色头发顶上居然还映着一圈儿很漂亮的亮光。凛冽桀骜的眼神,细细长长的单凤眼,高挺的鼻梁下是两瓣噙着骄傲的薄唇。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左眉骨上那一排小小的闪着彩色光芒的彩虹黑曜石眉钉,和他的眼神一样闪着犀利的光芒。

14、一拢红衣,玄纹云袖,席地而坐,一男子低垂着眼脸,沉浸在自己营造的世界里,修长而优美的手指若行云流水般舞弄着琴弦,长长的睫毛在那心型脸上,形成了诱惑的弧度,人随音而动,偶尔抬起的头,让人呼吸一紧,好一张翩若惊鸿的脸!只是那双眼中忽闪而逝的某中东西,让人抓不住,却想窥视,不知不觉间人已经被吸引,与音与人,一同沉醉。却被那片耀眼的美丽所震撼。阳光打在琴儿身上,渡上一层金色的光晕,他微仰着头,神色静宁而安详,嘴角弯成微笑的弧度,一只手搭在支起的腿上,动作自然而潇洒,就像美型的王子,那样优雅而充满阳光,吸引着少女的爱慕和所有贵妇的爱恋。

15、用「美男子」来形容他一点也不为过。身高近七尺,偏瘦,穿着一袭绣绿纹的紫长袍,外罩一件亮绸面的乳白色对襟袄背子。袍脚上翻,塞进腰间的白玉腰带中,脚上穿着白鹿皮靴,方便骑马。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发冠之中,从玉冠两边垂下淡绿色丝质冠带,在下额系着一个流花结。

16、只见那人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描写妖孽美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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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女人伤心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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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1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曲红楼蕴含人间悲欢情愁,是多少人留下了惋惜之泪。

曾经,我一直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温柔的女儿乡,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现在重读红楼梦的我知道自己错了。在那如此富裕的红灯绿酒生活下,竟掩盖了世界如此肮脏的一面。小说的内容很多,但令我最动容的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爱情悲剧。

或许吧,林黛玉是有些小肚鸡肠,是有些娇柔做作。但我们仍从她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她的温柔与多才。我也并不否认薛宝钗很完美,她的大方,孝敬是书的亮点。但是,她在完美,也只是封建社会的塑造品,没有自己的思想,如娃娃般只知道一味的服从长辈的命令。相比之下,叛逆的贾宝玉和孤寂冷傲的林黛玉却给我另一番体会。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又那样假惺惺的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的落下,没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最后她悲惨的结局。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与亲人团聚时的喜悦中,只有黛玉在哪独自一人伤心。没人会懂她,自从她踏进贾府的那一刻,她必须小心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行,一不小心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就会惹来人的嘲笑。寄人篱下久了,使她变成了在一些人看来小肚鸡肠的样子。

当贾府一片喜气洋洋时,所有人都在为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事做准备的时候。潇湘竹院却是另一番景象,面色苍白的黛玉等着贾宝玉的到来,没想到等待的却是心上人要成亲的消息。哭,恨已经无济于事了,黛玉带着无奈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有些人认为这本书无非只是写了一个三角恋爱的纠葛,但《红楼梦》也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不知反抗的观念。·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尤二姐的吞金自杀……都证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我们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时薛宝钗不答应嫁给贾宝玉,那故事的结局就不会这样了。所以我们在现代这个社会,要有反抗精神,不要到以后再后悔!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2

一次偶然的邂逅,翻开了《红楼梦》,于是我认识了她——林黛玉。她,让我深深的震撼,宝黛空前绝后的爱恋,流传千古,被世人妄加褒贬。普天之下,又有谁有这资格呢?从那以后,黛玉姐姐的影子就荡漾在我心里,来来回回,隐约中似乎听到她娇弱的喘息,脑海里是她伤感的容颜,带着一分憔悴却万分迷人。她落泪,因为只有放纵的哭过后才会更舒展,笑容才会更加绽放。闭上眼仿佛看见了他那柔情似水的眼神,闪烁着点点泪光,让人沉迷其中,为之动情,不能自拔。

常听人评价黛玉“小性子”甚至“心胸狭窄”,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的深、爱的切,所以不能不介意。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情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接受,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只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有振人肺腑的感觉,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尖锐锋利的刀,深深地插入了读者的心里,让人有至窒息的幻觉,无形之中像是有谁掐住了自己的喉咙,挣脱不了的伤感,只能不情愿地放下书,让自己慢慢地清醒过来。记得她的《葬花词》:“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完后像是被万箭穿心,肝肠寸断般的阵痛。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她和宝玉的爱情在那样的社会是不被容许的。她对宝玉太痴情,她一生无限伤感,然而临终前她笑着喊“宝玉,宝玉……”然后她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但是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该被禁锢的伤感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3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着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4

它并非仅仅只像一般爱情小说一样只抒写爱情,更多的是透过对男女主人公的凄美爱情故事来书写贾府从繁盛到衰败的历程,它是家庭矛盾和社会矛盾相结合,并赋予家庭矛盾以深刻的社会矛盾的内容。

《红楼梦》以甄士隐为线索开头,叙写了宝黛的前世缘,再以贾雨村与冷子兴的对话来引出贾府的近况。这二位在小说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贾雨村带黛玉进入贾府,蒙林如海的推荐得以从贾府那里讨得一官半职,然而他做官的第一件官司就与其的恩人有关,但是他却撇下恩情转而奉承薛氏一族,人心的衰莠,政治的黑暗,世风的浇漓。

另一个展现荣宁二府繁荣的就是林黛玉了,其从角门而入,通过自己的所见所闻展现二府的奢华。林黛玉是曹雪芹的笔下的重要人物,是贾母的孙女,是与宝玉青梅竹马的人,是被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所迫害的人,但同时也是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然而林黛玉也拥有封建传统观念,这与她的叛逆是共存的,如她在第四十二回中能够听取宝钗的建议不再看“邪书”又如在第八十二回中黛玉说:“把我的龙井茶给二爷沏一碗,二爷如今念书了,比不得头里。”“我们女孩儿家虽然不要这个,但小时候跟着你们雨村先生念书曾看过。内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远的,那时候虽不大懂,也觉得好,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

林黛玉出身于世袭侯爵的“清贵之家”。由于生活在思想最先到达的,思想环境比较开放的南方,加之父母钟爱,把她当作男孩来培养教育,使得她的思想比较开放,才华横溢。后由父母早丧,她寄居到每日每时都发生仇恨、倾轧、争夺、欺诈的“本也难站”的贾府内。“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一家子亲骨肉,一个个象乌眼鸡似的,奶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在这样一种险恶的环境下,黛玉得不到一点欢乐幸福。但同时,险恶的环境也培育了她的叛逆性格,她用她那“比刀子还厉害”的言语对贵族家庭中种种黑暗和丑行揭露和嘲讽。也正是因此,她与宝玉之间的爱情注定是场悲剧。

但也正是由于林黛玉出生于世袭侯爵的“清贵之家”,她在根本观点上所表现出来的仍是贵族阶级的一个大小姐。如第六十二回中在探春理家之后,黛玉评论说:“要这样才好。咱们家里也太花费了。我虽不管事,心里每常闲了替算着,出的多,进的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表明她对于与自己休戚相关的贾家家族命运的关心。又如第二十二回中林黛玉冷笑道:“问得我倒好。我也不知为什么缘故。我原是给你们取笑儿的,拿着我比戏子,给众人取笑。”更突出的表现了她的阶级优越感以及对于社会低贱的人们的轻视。

林黛玉的才气是无人可比的,读者应该都对第三十八回中《林潇湘魁夺菊花诗》印象尤为深刻,那是宁荣二府的“繁盛”“巅峰”时期。《咏菊》一首为三首之冠,被评为第一。“毫端蕴秀临霜写,口角噙香对月吟”——人美、花美、景美、情美、诗美,合诸美于两句诗中,构思新颖,造句巧妙,确实是精彩的咏菊诗句。“满纸自怜题素怨”,写出了黛玉平素多愁多病,自怨自艾的情状;“片言谁解诉秋心”,道出了自己一怀情愫不被人理解的苦闷。最后把同菊花关系最深的诗人陶渊明拉出来,歌咏菊花的亮节高风,也把自己高洁的品格暗示出来了。而第二首《问菊》则道出了她清高孤傲,目下无尘的品格。“圃露庭霜”是《葬花辞》中说的“风刀霜剑”,荣府内种种恶浊的现象形成有形无形的刺激,使这个孤弱的少女整天陷于痛苦之中。“鸿归蛩病”映衬出她苦闷仿徨的心情。“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这两句脍炙人口的名句,与其说是有趣的讯问,莫如说是愤懑的控拆。全诗除头联之外,领联、颈联、尾联全为问句,问得巧而且妙,正如湘云说:“真把个菊花问的无言可对。”《菊梦》不妨说成为黛玉结局的暗示。以拟人的手法写菊花的梦境,,实际上是写黛玉自己梦幻般的情思,带有明显的谶语的意味。“和云伴月”,已经有些不祥;“登仙”,则又是“死亡”的代词。“登仙非慕庄生蝶”,是说死去登上仙籍不是我所希望的;“忆旧还寻陶令盟”,等于说重结绎珠仙子和神瑛侍者的“木石前盟”才是自己真正的意愿。颈联、尾联四句透出一般凄凉颓败的气氛。想必大家仍记得黛玉在葬花的时候所吟的《葬花吟》吧,是林黛玉感叹身世遭遇的全部哀音的代表。这首诗并非一味哀伤凄恻,其中仍然有着一种抑塞不平之气。“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就寄有对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愤懑;“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岂不是对长期迫害着她的冷酷无情的现实的控诉?“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杯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则是在幻想自由幸福而不可得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不愿受辱被污、不甘低头屈服的孤傲不阿的性格。这正是林黛玉的“叛逆”,她对于那个封建时代的含蓄的,委婉的控诉。

另外林黛玉还值一提的就是她的眼泪,第一回中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这就为宝黛的爱情奠下了一生的眼泪。如第三回宝玉与黛玉初次见面,有宝玉摔玉一段情节。林姑娘正在这里伤心,自己淌眼抹泪的,说“今儿才来了,就惹出你家哥儿的狂病来。倘或摔坏了那玉,岂不是因我之过。”如第二十七回中的“长歌当哭”的《葬花吟》;第二十九回《痴情女情重愈斟情》“赌气向颈上抓下通灵玉来,咬牙狠命往地下一摔道:‘什么劳什子,我砸了你完事!’……宝玉见没摔碎,便回身找东西来砸。林黛玉见他如此,早已哭起来,说道:‘何苦来,你摔砸那哑巴物件!有砸他的,不如来砸我!’”袭人劝宝玉说,倘若砸坏了,妹妹心里怎么过得去。黛玉“听了这话说到自己心坎儿上来,可见宝玉连袭人不如,越发伤心大哭起来”,刚吃下的香薷饮解暑汤也“哇”的一声吐了出来。又如第三十四回《情中情因情感妹妹》宝玉挨了他父亲贾政狠狠的笞挞,黛玉为之痛惜不已,哭得“两个眼睛肿得桃儿一般”。再如第五十七回《慧紫鹃情辞试忙玉》黛玉一听此言,李妈妈乃是经过的老妪,说不中用了可知必不中用。“哇”的一声将腹中之药一概呛出,抖肠搜肺,炽胃扇肝的痛声大嗽了几阵。一时面红发乱,目肿筋浮,喘的抬不起头来。紫鹃忙上来捶背。黛玉伏枕喘息半晌,推紫鹃道:“你不用捶,你竟拿绳子来勒死我是正经!”从这些都不难看出黛玉对于宝玉的真心,她对于宝玉的爱是把宝玉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真正罕见的爱!是对宝玉不自惜的痛惜,是对他的关爱与不舍,是对他的深深的爱。然而到了最后由于凤姐的安排,黛玉对宝玉的误会,黛玉也是在眼泪中去世,但是或许黛玉临死的眼泪中也拥有对宝玉的不舍与担忧,害怕他在自己死后不珍惜他自己的生命,这是一种爱与恨交织的眼泪,其中也有对于封建的反抗,叛逆。

总而言之,林黛玉的艺术形象深入人心,令人同情。她那纷繁复杂的性格,明显的弱点,和敢于反抗、追求爱情的鲜明个性组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个体。使我们感到,她就我们所熟识的人,是为我们深深喜爱的人。

曹雪芹的《红楼梦》塑造了虚幻而又典型的封建的大家族,“金陵十二钗”,形形色色的人物有待我们去进一步的欣赏及理解。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5

红楼梦此书又博大精深。

首先我认识到这本书不只简单地写些你情我爱。它涉及到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那时候又没有电脑,这个曹雪芹他是怎么把如此巨大丰富的知识积累的?实实地让人震撼他的毅力。而整部书又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还说后人专门有研究红学的,真是不为过啊,不为过。

尤其是小说语言艺术魅力的成功驾权,不愧是公认的语言大师。仅仅三言两语就把个人物刻画的入木三分,例如刘姥姥一进贾府见王熙凤,那“凤姐粉光脂艳,端端正正坐在那里,……”周瑞家的和刘姥姥站了一会子凤姐不问不敢打招呼,足见凤姐平时在贾府的威严和厉害。凤姐见刘姥姥“忙欲起身,犹未起身,满面春风的问好,……”这时的刘姥姥已经在地下拜了几拜,刘姥姥够机灵的,迅速能看准形式找对在家做主的人。最好笑的是,刘姥姥还没有开口求接济,这凤姐先哭半天穷,可见凤姐心计多手腕灵活。一来一去笔墨不多,人物性格尽显突出,让读者感到人物可见可摸。

红楼内涵精深,但作者都是写平淡无奇的生活细节,也是从这种生活中发掘人生的痛苦与欢乐。

万物人为灵长,有情有爱才不枉为人,而爱情更是让人愿生死相随的强烈感受。宝玉生在百花中独爱一枝,那枝已逝何来相恋。“那红尘中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持”究竟是物是人非梦一场,万境归空。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6

也许,看过《红楼梦》的大多数人都不理解黛玉,她也无需别人理解,因为不懂得她的人是不会了解她内心深处的向往的。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

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

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7

《红楼梦》然而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读完它感触颇深。它讽刺了我国古代封建恶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与它最终将会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

《红楼梦》刻画了两百多个人物,他们各具特色。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与母亲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性格特点,但也然而因为这样,他的父亲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宝玉也很惧怕他的父亲。虽然大观园里的人尽然而心灵肮脏,但然而也有真情在,贾宝玉与林黛玉真心相爱,最终却套但然而封建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运。

林黛玉也然而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但然而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薛宝钗在大观园里可算然而最有心机的一个了。她为人处事很能干,蒙住了很多单纯人的眼睛,她人缘极好,却得不到宝玉对她的真爱,她极力讨好没一个人连贾母也不在话下。

王熙凤然而最泼辣的一个了,不仅仅办事干练,而且心直口快,常噎得人说不上话来,她处处不吃亏,人们称她“凤辣子”,却逃但然而早逝的命运。

大观园里的人物我喜欢的要数探春了,他心机不如宝钗,文学功底不如黛玉,但然而她为人爽朗,而且冷眼看一切,或许她有一点孤高自诩,但然而能在混浊的世界里冷眼看一切的又有几个呢?但她的命运同样也然而远嫁,离开家乡,离开父母。

贾母可算然而仁慈的了,她疼爱孙子孙女们,甚至连与自我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孩子也疼爱,但然而她的话何尝不暗藏玄机呢!黛玉刚进荣国府时,贾母让她做上座,她不肯,贾母说了句“你然而客,本应如此。”暗示了她从来没有把黛玉当成然而自家人,虽然表面上和谁都很亲切,但然而她但然而然而假慈悲罢了。

读完《红楼梦》让我见识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让我懂得人们之间并不只有完美的事物,也有肮脏与丑陋的灵魂。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8

以前以为《红楼梦》”大皆但然而谈感情”,也曾为了宝之悲,黛之惨而愕腕叹息。如今再细细品读一遍,忽觉感情但然而然而其中不可或缺的一味香料。

贾府其实就然而当时那个时代的社会缩影,在这个微型社会中,每个都然而一个社会人,并且百色各异。

贾母看似慈善,对刘姥姥施恩有加,实则自吹自擂,但然而然而出”携蝗不嚼”的闹剧,在”上层”人物中最吃得香的秦氏,拍马手段,黛玉视之,指出那些然而”贫嘴贱舌”。极善奉承迎合旁人的王熙凤,在黛玉看来,但然而然而”放诞”,”无礼”。自命清高的”槛外人”妙玉,黛玉也一眼识破了她卸却红妆的虚伪。就连被王夫人认为”识大体”的袭人,蒙得过湘云,却也逃但然而黛玉的眼睛。黛玉一语点破她的本质——”我只拿你当嫂嫂待。”于然而,黛玉被认为”小性,多心,心窄”,没有大家闺秀风范,不能入选”宝二奶奶”,终成了”世外仙姝寂寞林”。

黛玉虽为”主子姑娘”,却又被称为”小鸡肚肠”,但她除了一颗痴心外别无其他。她然而不谙人情,然而恃才傲物,但”芙蓉吹断秋风狠”,不要过份指责她的”多心”,那实则不为她之过,周遭使她不得不多多思考。

众钗中可与黛玉之才相比的非宝钗莫属,她家私雄厚,善于处世,这两点胜过身世可悲而又叛逆的黛玉。她然而大家闺秀的典范。她没有木石前盟,却相信金玉良缘。

初到贾府,便”连下人也都多与宝钗亲近”,赵姨娘也称她厚道。生日会上,她知贾母”喜欢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使”依着意思”去说。蘅芜院她布置得素净简单,给人以恬静的淑女之感,让人觉得节俭。金钏投斗,她帮王夫人解除心中梗结。宴席上众人嘲笑乡下人刘姥姥,独无描述宝钗之笔,然而曹翁忘了这号人物,并不然,只然而她维持了大家闺秀的仪态。一方面她让王熙凤认为”不干已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一方面又让老太太,王夫人觉得”小惠全大体”。对黛玉的讥讽听若惘闻,让人以为她从不记恨,又在扑蝶误听小红与坠儿的谈话时,扯出与黛玉捉迷藏之谎。她处世的高明与黛玉的清高构成鲜明比较。于然而,宝钗被认为”大家闺秀,温顺,识大体”,选上了”宝二奶奶”,终成了”山中高士晶莹雪”。

对于宝钗,我一向无法喜欢,从情感上无法理解她与宝玉的婚姻。她的处世圆滑,她的性格温顺,在我看来皆然而虚伪之举。借由一些小事拉近与黛玉的关系,让黛玉认为与她”情同姐妹”。对待宝玉,更然而好之又好,顺之又顺,全然不一样与黛玉的猜忌。

黛玉死时,只说了半句”宝玉,你好……”,便命丧黄泉。如果要我填满这句,我想必当然而”宝玉,你好狠。”为何狠心抛弃黛玉,另娶宝钗,这令黛玉情何以堪,一个空有痴心的女子,如果连痴心也化为灰烬,又如何撑得下去。殊不知,这只然而王夫人的掉包计,宝玉并非无情,只然而一向认为迎娶的然而黛玉。

再说那宝钗,堂堂公侯女,千金小姐,竟顶别人之名嫁给一个不爱自我的男人。宝玉掀开红盖头之后,发现林妹妹成了宝姐姐大失所望,就那么把宝钗冰在那儿,不再理会,这叫宝钗又情何以堪。原本”任然而无情也动人”,竟落得个独守空闺的下场。思及至此,忽觉宝钗也然而受害者,真正害人的则然而吃人的封建礼教。

这时,我方可看出作者曹雪芹然而想要透过《红楼梦》,揭示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表达他的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不满与愤怒。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9

《红楼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悲剧,也是一部喜剧。说它是喜剧,因为它是古往今来第一部女性的颂歌,以女性为主题的小说。

在曹雪芹的笔下,“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在贾宝玉眼里,他“见了女儿便觉得浑身清爽,见了男儿便觉得浊臭逼人”;在大观园里,有超凡脱俗的林黛玉,有雍容华贵的薛宝钗,有心直口快的史湘云,有处世干练的王熙凤……在过去思想禁锢的年代,如此出色的一部小说,如此不凡的一部小说,怎能说不是一部喜剧?

然而,说它是一部悲剧,也确实如此。而导致这成为悲剧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主人公。黛玉本是书香门第的女子,比别人更出类拔萃。她刚进贾府的时候,贾府上上下下都称赞她,喜欢她。可是她太聪明了,锋芒都露了出来,她不像薛宝钗那样有心计,她嘴巴想说啥就说啥,比刀子还尖利。因此,贾府的人都有意疏远她。即使她很出色,贾母也很喜欢她,但是人们喜欢她完全是因为贾母,贾母至高无上,喜欢黛玉不过是对贾母的溜须拍马罢了。于是,在书中,我们真真切切听到黛玉的悲吟,知道在“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中的大观园,在她眼里却是“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场所;知道在清幽的潇湘馆里,她过的是“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直到“不知风雨几时休,以教泪洒窗纱湿”的凄凉长夜;知道在每次诗词比赛中,才华洋溢的她,每次忧愁的时候,也只能是“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太多太多的悲,太多太多的叹,太多太多的感,太多太多的痛。如此聪明出色的女子,在过去的年代,就这样被埋没、被遗弃、被淡忘,直到今天,黛玉的神情,的动作,的思想还在人们心中。

而在大观园里,唯一真正关心黛玉的,就只有贾宝玉了。贾宝玉,名副其实一块“假”宝玉。在贾府里,他是家长眼中的“混世魔王”。读书,不读;考功名,不考,他还大骂科举八股文是文人“饵名钓禄之阶”,批判考取功名制度。宝钗和袭人劝他,他却说:“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子,竟被世俗功名所污染了!”但吟诗作对,他却比那些所谓的文人雅士高出一筹。他和林黛玉骨子里都含有一种叛逆,但他是男子,不会受到唾弃。林黛玉在过去,仅是女流之辈,就算学富五车又有什么用?那时候,“女子无才便是德”。会纺织针线才是最重要的。黛玉那张嘴已经得罪不少人了,她就算是大观园里数一数二的才女又有什么用呢?可悲可叹啊!

《红楼梦》是历史性的悲剧,通过对封建豪门贾、史、王、薛四家从辉煌到腐败的过程描写,揭露了封建贵族家庭的极端腐朽,展示了它无可挽回的堕落和崩溃,以及必定灭亡的命运。虽然是必定灭亡,虽然是应该灭亡,但是,造就“灭亡”的这个社会,是很令人深思的。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10

与曹公有约,犹怜黛钗情

帘外雨潺潺,与曹公有约,手捧红楼,不免愁绪溢满心头,在“花柳繁华池,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中自是香艳如云,情到深处,犹怜黛钗情。

与曹公有约,我怜黛玉至深情。

对于黛玉,雪芹先生无疑是倾注了深沉的爱和无限的怜悯。黛玉倾城娇绝世,但同时红颜薄命的悲凉命运她亦是无法逃脱。“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美丽人儿面对世态的炎凉,曾道:“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面对现实的冰冷,曾云:“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面对易逝的容颜,曾曰:“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于冷月夜葬花,末了泪尽香消,她为爱而生,也为爱而玉殒。神瑛侍者在三生石畔用甘露浇灌一株绛珠小草,便引发了“还泪”报恩之事,在保守的`封建大家族中她又怎可要得“木石之缘”,她对宝玉用情之深,只为他而落泪,悲痛之余宝玉已为他人之夫,一段矢志不渝的爱情被无情毁灭,她以生相殉,终了之时仍心念此生至爱,“宝玉、宝玉你好……”情未了,言怎尽?纵使沧海桑田、海枯石烂这份情又何以了?“苦绛珠魂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多少性情中人为之落下哀痛之泪,悲其悲、泣其泪、伤其伤……

与曹公有约,我怜宝钗至理情。

对于宝钗,雪芹先生亦是是好生怜惜,生得自是妩媚,又不失才情,在悲的阴霾下她也摆脱不了孤守空闺的悲剧命运。宝钗似雪,她有着雪的高洁之气,在封建礼教的约束下,她始终注重自身的品德修养。家族衰落,自小帮助母亲打理家中事物,她并非是无情,只是这女儿的柔情在这漫长的岁月中被岁月禁锢。或许人们会说宝钗有心机、通世故,但这是出于她的一番好意,不曾有过害人之心,反而体贴他人,尊敬长辈;或许人们会说宝钗冷漠,但在贾府中她毕竟算是个外人,“不干己事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这或许是最好的处事方法;或许人们会说宝钗贪恋名利,但她是想规劝宝玉入仕以振兴贾府这“百年望族”;或许……“山中高士晶莹雪”的美哩淑贤终究没有打动宝玉的心,他选择了逃避,逃避原本属于他的振兴之责,遁入空门,留下了宝钗孤苦一生,宝钗待人至理,他怎知宝钗的良苦用心呢?

黛玉对宝玉之情至深至纯,宝钗对宝玉之情至理至善,黛玉得到的是爱情,宝钗得到的只是姻缘。一个是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一个是金玉良缘,冥冥之中似乎就注定了他们之间的哀怨缠绵,感慨至此我不禁长叹:既生瑜何生亮!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雨停,风依旧肆意的吹。合上红楼,放眼远眺,心随风渐行渐远,与曹公有约,我犹怜黛钗绵绵情……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11

《红楼梦》中的一个人物娇杏,从谐音上来看是侥幸,原著中对她直接的表述,结局是很幸运的,好似完全因为天上掉了个大馅饼,砸中了她,使得她从丑小鸭变成了金凤凰。比起出身比她高贵、姿容比她秀丽、才情比她高超很多的那些贵族小姐们的命运,她实在是太好了,貌似形成了一个非常鲜明的对照。

可是事实果然如此吗?恐怕也不尽然。

《红楼梦》原著中首次出现娇杏的章节叫做《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娇杏本是甄府的一个普通丫环,那时香菱还是甄府的小姐,叫做甄英莲(真应怜)。贾雨村是暂住甄府旁寺庙里欲赶考的书生。一日,贾雨村在甄府见到一个采花的丫环,那丫环要回去的时候,却把眼睛向他这里看了两次,似乎对他有所瞩意,贾雨村便以为这女子有意于他,狂喜不尽,是个巨眼英雄,风尘中的知己。彼时他不过是身无分文的一介书生,前路茫茫,平常又无人看顾,这生得仪容不俗的丫鬟,这样瞩意于他,难免有些想入非非,飘飘然了。这种情结便是《聊斋志异》里众多书生的共同心声。

贾雨村在书中逐渐蜕变为一个饿不死的野、没人伦的下流种子、最是擅长阿谀奉承和颠倒是非的、腹黑心狠的官场人士。可是在未经官场熏染之前,他还是一个标准的读书郎,有着知识分子的抱负和清高,最是难得的是,他刚入官场还不忘先前见到的那个颇有几分姿色又对他非常眷顾的丫环,于是求聘了那丫环,娇杏还特别有福,先做侧室,一年便生一子,又半载,原配夫人病死了,她便扶正成为正室夫人了,她的身份便从小丫鬟跃升为正牌官太太,一下子,生活从底层到达了云端。

娇杏此后的命运书中就没有写起了,可是我们可以根据贾雨村的生活变迁来揣测她的命运,恐怕也不会特别好。这个说法,基于以下的推测:

一是她始终保持正房太太的身份,但是生活谈不上什么幸福。以贾雨村的行径和思想变化,结合当时社会的普遍婚姻状况来看,贾雨村再娶几门小妾,或是到风月场上去厮混,是合情合理的事。根据《金瓶梅》中妻妾之争的情况来看,娇杏出身低微,假如再没有压服众位妾室的水平和能力,那么这个正房也会经常受气的,也逐渐会失去正房的威仪。而如果她能够继续保持正房地位,也将会老大寂寞和独守空房。即使王夫人有那么显赫的地位和一位成为贵妃的女儿,也不过是独守空房。

二是随贾雨村的宦海沉浮而不得善终。贾雨村虽然深得为官之道,又会傍上有权势的人,但是最终还是获罪,被充军发配了。在原著开篇解释〝好了歌〞中的,〝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之句就是说他这样的人的结局的。那么作为他的夫人娇杏,罪犯的家属,或是被卖或是做苦工或是充作官妓。无论哪一种,都是不好的,都是先喜后悲大起大落的人生。也许按照一个丫鬟正常的命运走向,配个心地还好的小厮,正正经经过一种平淡的生活,既不登高,也不会跌重,也许好过她这样的命运。

因此,这样看,娇杏其实并不是书中侥幸获得好结局的女人。万艳同悲、千红一哭已为《红楼梦》中的红颜奠定了命运的主基调。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12

他是她一场好梦,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题记

提到《红楼梦》,人们想到的大多是宝黛二人的爱情悲剧,亦或是为林妹妹的香消玉殒而扼腕叹息。而对于薛宝钗,大多数人对她的印象都是虚伪、善于逢迎,认为她虽然表面上是一个大家闺秀,但内心却很势利,甚至连对宝玉的感情也带着利益的成分。其实我认为未必就真是这样的。首先,宝钗接受过良好的封建正统教育,宽容大度,温婉娴静,是个典型的名门淑女,其次,她博览群书,文采斐然,这从她所作的诗词中就可以看出来。而说她虚伪、善于逢迎,可就真是有点冤枉他了。宝钗早年丧父,只有一个年事已高的母亲和一个不成器的哥哥,家中的大大小小事情都需要她的操持,她从小就要周旋于各色人物中间,所以养成了“见人总带三分笑的性格”,后来,宝钗因为种种原因而进了贾府,在贾府里,宝钗因为自身温和宽容、平易近人的个性而“大得下人之心”,又因为贤惠能干而为贾母所称道:“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这评价可真是极高的。宝钗有了好东西也是与大家一起分享,且从不厚此薄彼。第六十回中,薛宝钗把薛蟠从江南回来送自己的东西,在分送众姐妹时,也送了一些给贾环,贾环的母亲赵姨娘非常感激:“怨不得别人都说宝丫头好,会做人,很大方,平常看起来果真不错。他哥哥能带了几东西来,他挨门送到,也不显谁薄谁厚,连我们这样没时运的,他都想到了。若是那林丫头,他把我们娘儿们正眼也不瞧,那里还肯送我们东西?”赵姨娘尖酸刻薄,对人总是有三分防范心理,宝钗能够得到她的赞扬,更是说明了宝钗是极为为人处世的,这也是天性敏感孤傲的林妹妹所比不上的。

贾府里几乎人人都对宝钗佩服不已,连丫头下人们也喜欢和她说话,可就是这样好人缘的宝钗,却偏偏对那“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鼻如悬胆,静若秋波”的风流佳公子暗生了情愫。作为金陵四大家族中“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的薛家之女,他对贾宝玉的感情也和贾府中的其他女子是不一样的。他深爱着贾宝玉,却不似袭人那般对宝玉百依百顺,也不似黛玉那般对宝玉使小性子,更不似晴雯那般处处与宝玉针锋相对。从始至终,他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爱着宝玉。她劝宝玉打马进京,求取功名,丝毫不是为了自己着想,仅仅是希望自己深爱的男子能够成为一个有作为之人,而不是整天流连于脂粉丛中,虚耗大好时光。可是宝玉却对她的善意不予理睬,认为她势力世俗,反而变得和她有点疏远了。

连后世之人也认为宝钗劝宝玉做官是为了自己日后当宝夫人而做准备,而林黛玉才是真正和宝玉性情相投之人,他们可以在月下共读西厢,可以在花间吟诗作乐,不理会世俗的牵绊,伦理的束缚,是一对真正的神仙眷侣。可如果事情真照这样发展,如果薛宝钗不在宝黛之间横插一脚,结局就真是皆大欢喜吗?我看未必。贾宝玉若是不考取功名,吃穿用度倒是不用愁,但充其量也就是一个有些才华的败家子而已。而林黛玉任性敏感的性子,也是极不适合做贾府未来当家主母的。更何况贾宝玉天性“博爱”,四处留情,这样的两个人,如果以恋人的关系短期相处的话,还可以比较和谐,但如果是要以夫妻的身份长期和平相处,这是断断不可能的。而只有宝钗大度宽容的性格,才可以包容宝玉的风流和孩童习性。

或许真的是造化弄人,她会遇到那个清冷得不似人间女子的林姑娘,宝玉对林妹妹几乎是一见钟情,而后来宝钗进了贾府之后,宝玉有一段时间和宝钗走得极近,好似有些冷落了林妹妹,其实不然,宝玉虽然和宝钗走得近,但他心心念念的仍是林妹妹,而非宝姐姐。纵然后来林妹妹一缕香魂终归离恨天,她和宝玉也结成了世人眼中的金玉良缘,可她却终究没能与宝玉举案齐眉。只能在宝玉出家后发出“到底是意难平”的感慨。一座红楼困住了那么多人,而宝钗是其中陷得最深的那一个,在宝玉与青灯古佛常伴之时,她仍是小心的掩了自己的情绪,尽心尽力的照顾着贾府的老老少少。宝玉就像是她的一场梦,纵然并不美好,纵然会使她眉头深锁,她却仍不愿醒来……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13

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一曲红楼多少梦,情天情海幻情身。

俗话说“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但红楼梦无疑是古典文学小说的一个巅峰。文学家读《红楼梦》,读的是一代名家曹雪琴留下的撼世的不朽传奇,惊叹于他的卓绝的文学才气,赞美这样一个请棋书画、天文地理无不精通的伟大文学家;历史学家读《红楼梦》,读的是封建社会制度的腐朽败坏,痛快于其黑暗的统治注定了其必将败亡的惨烈结局;自由主义者读到红楼梦,读出的是它封建制度、等级制度对人们的压迫和压榨,对生命的不尊重以及贵贱的划分令他们义愤填膺;也有人悲叹于文学的流传必将因为其从盛到衰的历程……

一百个人读红楼梦,就会有一百种理解!从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感受。我不是文学家,思想家又或者历史学家。我只是无数拜读《红楼梦》的平常人之一!我无法从他的文学价值和影响上去精研细琢,我只能倾心于我的感觉,那如漏漏细流一般倾入我心脉的思感,令我久久平难以自拔。

诚然,《红楼梦》里远不止这三个人物,然而最让我有感触的就是他们三人。的确,《红楼梦》绝不仅仅是一部情爱史,但最让我揪心的就是他们三儿的情感纠葛。在他们的爱背后,暗藏着封建婚姻观念的牢靠枷锁,但也十足体现了对封建思想的顽强抗争。他们爱情的结局象征着故事的结尾,凄凄惨惨戚戚,不禁让人心酸感叹。

林黛玉的命运无疑是个悲剧,从她的诞生,到进入贾府,再到与宝玉相爱,她的泪从未断流。虽自有一段风流态度,但却逃不出不足之症的牢笼。黛玉是个聪慧的女子,自小跟从贾雨村学习就凸显其聪颖的一面。而进了贾府,与姐妹们作诗习文,她亦是样样了得。迎春贵妃省亲时,唯宝玉被作诗难住。完工在一旁的黛玉见此景况,急忙又作一首赐予宝玉。史湘云入社后请诸位吃蟹赏菊时,大家纷纷题诗,黛玉先是从容不迫,最后时辰挥就一首,一举夺下“花魁”。

同时,黛玉是个敏感的女子,毕竟是离家后入住贾府,寄人篱下,总感觉要步步留心,时时在意。最终养成了爱计较和忍气吞声的性格。怀疑周瑞家送来的簪花是挑剩下的,对撞见宝玉来看宝钗吃了小醋等等。但无论怎样,黛玉是纯洁的,她也同样想面对自己真实的爱情,但她总是无法摆脱环境的拘束。

她自卑、自尊、自怜。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她“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衔玉而生的贾宝玉聪颖灵秀,他“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他本应是贾家寄予厚望的继承人,然而他却充满着叛逆,虽去过学堂,念着四书五经,然而却一心厌恶官场,讨厌官场的腐朽堕落。但他反倒是对女子有着格外的亲近,从小就被女子包围着,甘愿做那万红中的一绿。他自称女人是水做的身子,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极度欣羡女子的清洁纯净,憎恶自己的家庭,甚至后悔自己是个男儿身。所以,他对身边的丫鬟总是呵护有加,平等对待,这即反应他对封建统治制度的控诉。他总是想摆脱封建枷锁的桎梏,但又无奈自己封建等级的身份。而最能体现宝玉向往自由的地方就是他的爱情,他对自己真正爱情的向往超越了时代背景的限制,不为封建家族利益而成婚,死心塌地地爱上了林黛玉,矢志不渝。他用真心向时代宣战,而令人遗憾的是最终他以失败告终。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14

《红楼梦》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最大的长篇小说之一。它又名《石头记》、《风月宝鉴》等,作者曹雪芹。作品通过四大家族家务事、儿女情的描写,向世人展示了封建礼仪及等级制度,揭示了封建社会人与人之间复杂的不平等关系,这都是当时的社会制度造成的。真是一本值得我们好好品味的好书。

《红楼梦》主要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盛与衰败。故事的男主角是贾宝玉,他是个性格柔中带刚的人,因为他从小生活在富裕的家境,周围生活的全是女人。书中的女主人公是林黛玉——体质多病,天生猜疑,多愁善感的如水一般的女子。另一个与宝玉有着不解之缘的是人见人爱聪明才智的大家闺秀薛宝钗。贾宝玉的家人不怎么喜欢性子直率不善掩饰的黛玉,却对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钟爱有加。然而宝玉却对这个林妹妹有着深厚的情感。可是最后家长却用暗渡陈仓的办法使得贾宝玉和薛宝钗成婚,得知此事的黛玉心灰意冷,悲痛而死。知道真相后的宝玉痛苦万分,在完成家族使命——科举考试之后便出家当了和尚。贾府因家中出了个贵妃而兴旺,最后,也因贵妃的病逝而中落。作者借此讽刺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社会现象。同时也批判了那个时代父母包办婚姻的社会丑恶。

《红楼梦》就是这样用优美的文字阐述了一个深刻的故事,然后留给我们无尽的思考。曹雪芹生动的人物刻画,完美的景物描写,丰富的诗词以及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为这个故事添加这就是我爱读《红楼梦》的理由了斑斓的色彩,是读者徜徉在智慧的海洋中。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15

袭人为什么不死?——红楼梦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袭人本是贾母之婢,本名蕊珠。宝玉知她本姓花,又曾见昔人花气袭人之句,遂回明贾母,把蕊珠更名为袭人。宝玉初试云雨情,是在袭人身上,自此,宝玉视袭人更与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也格外尽职。

宝玉与青灯古佛相伴之后,袭人的去留就成了问题,虽然她与宝玉老早就有肉体上的关系,但名义上还是个丫头。于是,王夫人和薛姨妈决定,叫她配一门正经亲事,再多多的陪送她些东西。袭人的哥哥花自芳托亲戚作媒,将她说与城南蒋家。

袭人听到后,哭得哽咽难言,一心想死。

袭人本想死在贾府,恐弄坏了老太太的好心,心想,还是死在家里。回去见了哥嫂,住了两日,见家里哥哥办事不错,若死在家里,岂不是害了哥哥?还是出嫁了再作打算。岂知过了门,蒋家办事极其认真,全都按着正配的规矩。一进了门,丫头仆妇都称奶奶。袭人此时若要死在这里又恐害了人家,辜负了一番好意。那夜原是哭着,不肯屈就的,那姑爷却极柔情地承顺。到了第二天开箱,这姑爷看见一条红汗布,方知是宝玉的丫头。又故意将宝玉所换的那条松花绿的汗巾拿出来。袭人看了,方知这姓蒋的就是蒋玉函。始信姻缘前定,弄得袭人真无死所了。

与金陵十二钗中正册和副册中的其他女子比起来,花袭人的归宿应是不错了。其不能尽节于宝玉,这恐怕与袭人的性格有关。

一是对主子不忠。袭人服侍贾母时,心中便只有贾母;服侍宝玉时,心中便只有了宝玉。当然,宝玉和贾母是直系血亲,无可厚非。但如果用在别人身上,便如失去主人的犬一样,后主饲之,便为后主看家。失去了宝,便委身于蒋玉函,正是其性格使然。

二是虚伪。袭人出身低微,未曾受过教育,她深得贾母和宝玉的信任,与她巧妙的伪装分不开。她曾对宝玉说:“你真爱念书也罢,假爱也罢,只在老爷跟前,或在别人跟前,你别只管批驳诮谤,只作出个爱读书的样子来,也叫老爷少生些气,在人跟前也好说嘴。”可见袭人骨子里,就有讨好主子的天性。宝玉出家后,袭人各种要死要活的表现,怎能说不是她欺骗别人的表现?和袭人相比,其他红楼女子的死,如金钏、尤三姐、晴雯,哪一个死得犹犹豫豫?她们是真想死,就义无反顾,只有袭人是真不想死,才左右为难。

如此看来,袭人并非贞烈女子,她的所言所行有几分让人厌恶。

读了红楼梦中的花袭人,我方明白,为什么生活中许多好人,活得艰难,活得很累,有时想一死了之。而那些左右缝圆、见风使舵的人却如鱼得水,活得自在。其实这些好人缺少了点弹性和灵活。如果不影响别人,像袭人一样虚伪一点,也未尝不可。

如果从正面看袭人,袭人也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无论我们遇到什么困境,要给自己找一条活下去的理由,活着比什么都好。说话做事,不要自私任性,要考虑别人的感受,必要时,伪装一下,又何尝不可?某种程度上讲,袭人的做人是艺术化了的,既让别人快乐了,又保全了自己,何乐不为?

这么看袭人,我倒觉得袭人有几分可爱了。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16

有人采访任正非,问他每天早上让他起床的动力是什么?他答我饿了,要吃早饭,仅此而已。你当真信他?

他是一个这么有目标、有激情的人,一个工作狂,他的时间这么宝贵,怎么会舍得浪费在床上?他的这个回答,就好比问开花是为了什么?你答开花当然是为了结果一样。大实话,又是大忽悠。难道开花更重要的不是为了绽放美丽,播撒芬芳吗?

最近正重读《红楼梦》。原本给自己列计划一天一回,共一百二十回,想着能在一百二十天里逐字逐句把它读完,那也算是不小的成绩。谁知,一两回读下来,根本刹不住。忍不住一直往后续,每天三四回。

二十年前我初读《红楼梦》,不管内容,只求情节,里面的诗词歌赋,繁琐的吃穿住行细节通通略过。仅仅把它当作宝玉宝钗黛玉三角恋故事来读。所以,除了认识几个主人公,几乎毫无收获。如今再读,态度完全不一样了。不仅书中所有配诗逐字逐句细读,连书下方每一个注解都不放过。碰到我喜欢的名言佳句我还会拿笔记录下来,这是我第一次读书时旁边还准备了一个笔记本。一点也不觉得麻烦,相反,很是享受。

虽然网上有现成的人物关系图可以下载,但我自己根据自己掌握的进度,慢慢完成了一个人物关系思维导图。自己做的,记得更牢,有利于后面阅读。

现在再读此书,感受真的很不一样,收获太多了。要知道自己这些年来了到底有没有成长或者变化,拿起曾经读过的一本书再读,就知道了。同一本书在不同年龄段读起来味道是完全不一样的。因为个人的经历、阅历和人生经验,还有理解能力,思想观念等等都在变化。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文化的一个大百科全书,故事性也很强,确实名不虚传,好看至极。若要问我现在每天早上起床的动力是什么?当然是起来读书,有好书在召唤,我舍不得赖床。心理专家说,幸福要向内求,外在的东西给人带来的幸福感和满足感是短暂的。

想想也有道理,难怪我从来没有因为要看一眼隔夜买的某个奢侈品牌包包而催促自己快点起床过。倒是常常为了某个约会、某本书或某次出门旅行而兴奋不已,不想睡觉。

那么,你每天早上起床的最大理由是什么呢?愿你跟我一样,有所热爱,也有所期待。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17

文字在人间彷徨,寻不到归处的天堂,记录的是不能被遗忘的过往。

——题记

那博大而精深的五千年中华文化,常使我击节而赞,那沉淀了无数个春夏秋冬的文学艺术蕴含着的魅力深深地吸引着我。自此,我心中升腾起一个梦想:有朝一日,我能够走进文学殿堂。

书承载着千年的文化,蕴含着无尽的智慧。我喜欢读书,喜欢去欣赏文字别样的乾坤。

在阳光与荆棘的陪伴下,我渐渐长大,渐渐读懂了李清照的婉约,李白的豪放,朱自清的柔美,鲁迅的犀利,马克吐温的诙谐。渐渐地爱上了聆听这些高贵灵魂的歌吟。常常手捧着书,用一份敬畏的心情品读他们的文字。

古今无数文人墨客用笔端的文字倾吐他们的情感,向我们展示他们的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李清照想要一个安定的环境与爱人长相厮守;李白想要把他满腔的热情和才华尽情展现,谱写出盛唐的最强音;而鲁迅想要在这场

虽然我没有斑斓的翅膀(过硬的文字功底),我依然有破茧而出那一瞬的动人(青春岁月的美好),我依然会用并不曼妙的舞姿(不算华美的文章)歌颂这个美丽的世界。

我只是想进行一次尝试,去扣扣文学殿堂的大门,希望能在文学殿堂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用我手中的笔勾勒出生生命别样的风貌,谱写出青春别样的精彩。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18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名为《红楼梦》的书。

《红楼梦》里有许多相貌美丽,生活却很坎坷的女孩。

下面,我就来说说,我感想很多的苏州女子——林黛玉。

说起林黛玉,我们都不陌生。她的一生都很坎坷。林黛玉幼年因家境贫寒,连饭都吃不起。无奈,只好到金陵去投靠自己的外祖母——贾母。小小年纪就离家,父女相隔两地,无法相见。过了不久,贾府又来了一位美丽的女子——薛宝钗。薛宝钗比林黛玉漂亮,又不似林黛玉般自命清高,深得下人喜爱。

林黛玉对薛宝钗怀有偏见,又兼薛宝钗有母有兄,更是时常落泪。这就像我们苏州女子,经常会自己一人没事落泪。

过了不久,宝玉因常近女色,被自己的二舅舅贾政毒打。自己又不敢公开看他,只好在傍晚无人时偷偷去看他,却获知宝玉极其疼痛,心里就如同刀割了一般。这就是苏州女子的多情,和自己心爱的人情牵一线。

到了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时候,林黛玉更是表现出一种苏州女子的幽默。在刘姥姥听见音乐手舞足蹈时,她戏称"舜王奏乐,百兽齐舞,如今才得一牛耳。"刘姥姥回家时想要一张大观园的图画,贾母应予,让惜春不仅画上院子,还要画上人物。在李宫裁拟定给惜春诗社休假的时候,林黛玉更是把刘姥姥比作母蝗虫,还说,这幅画的题跋是"携蝗大嚼图"。

有一天,薛宝钗来看她,告诉她自己给她配的新药方,还给他了燕窝。到这时候,釵玉的关系,才正式和好。

过去了不少日子。林黛玉的丫环紫鹃知道自己的主人要出嫁了,和主人青梅竹马的宝玉却迟迟没有反映,就试试宝玉,说林黛玉要回苏州。结果宝玉当时就呆了。宝玉的奶妈怎么使劲也醒不了。林黛玉听说后,身不由己,将自己所吃的药全部吐出。这就是苏州女子的痴情。

林黛玉可谓是苏州女子的代表。可惜她的结局不完美,自己心爱的宝玉娶了薛宝钗。最后死于薛宝钗过门的那个时辰。

以后放假我都要多看书,既能增长自己的见识,又能跟大家分享我的读书笔记,何乐而不为呢?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19

黛玉于《红楼梦》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她是一个传奇,她不是大观园里盛开的百花,而是那一杆湘竹,千般容貌,万般才情,都只不过是用来点缀她。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中突出了黛玉的敏感与多疑,在黛玉敲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玉宝钗在说说笑笑,不禁留下了眼泪,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己的离别仇绪,她写的句子多悲伤,总是想到死,老分散,衰败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湘玉与黛玉月下作诗。湘玉做了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却了【冷月葬花魂】。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有融化走向荣华,而且还大胆的控诉了封建贵族价级的元耻和坠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他不但指出这一家族的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价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与死亡。

红楼梦里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我喜欢的人物是林黛玉,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同的特点都描绘了出来,林黛玉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面,突出了林黛玉的多疑与敏感,多疑表现在黛玉在敲怡红院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与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现在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著《红楼梦》,感触很深。

首先,我对书中那封建、腐朽的社会制度无比痛恨。在当,时女子的地位很低,只有男子才能参加科考,女子只能在幼时学习识字,到了一定年龄就得下学。而且,那个年代,人们的思想呆泄,女子只能呆在家中,足不出户。我认为林黛玉的病与人们的这一观念有很大关系。请大家设想一下,人闷在家中不接触新鲜事物,难免会有孤独和寂寞感,这样会导致人们对身边事物的敏感性,最终导致林黛玉因病而亡。而男子得到至高无上的位置,贾宝玉就是一个例子,全府上下只有他一个男孩,而服侍他地女子却多不胜数。

其次便是王熙凤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在我看来,王熙凤虽然尖酸刻薄、蛮横拔踄但她最后的下场让人心寒。

名著红楼梦每回读书笔记 篇20

一袭道袍,飘飘曳曳,宛如天外之人,高洁而不沾染一死凡尘,她就像那年盛开在她庵外的红梅,美丽而孤傲,妙玉的美丽是上天造就的,但她的孤傲却是命运使然的,自幼多病的她在父母双亡之后孤身一人流落至此,本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怎落得如斯之地步!

她就像那一枚明珠却被误投于深海之中,贾府的放荡风气与藏圬纳垢,让她不得不因为保护自己而对别人冷目三分,甚而让别人觉得她“可厌”!无非就是因为她的无权无势与身份低微。

也许如果没有让她遇到玉贾宝,也许她没有爱上他,甚而为他走火入魔,也许她便会拥有一个完整的一生,即使一辈子面对清灯古佛,独自老去,她也不会觉得有一丝一毫的空虚,但她见到了他,这个第一个待她平等之人,第一个值得她为之倾心之人,第一个知她甚深之人,在妙玉心中,他是特别之人。

从受到宝玉称赞时的故作正经到一时真情流露时的面红耳赤,她难道真的是一个心如死灰的道姑吗?不,她也是一个普通的十八岁的少女,仅仅是被封建礼教荼毒了思想,她有勇气爱上世俗所不容之人,却没有勇气去冲破那层束缚。

她清楚的知道,一但自己不循规蹈矩地做尼姑,她便会与宝玉见面机会也没有,凭借了贾府的势力,岂能容忍此等伤风败俗的事情出现!她只能小心地收拾起所有的心绪,戴上副不可侵犯的圣洁面具。但她真的能如此度过余生?

虽然红楼梦中有暗示,妙玉会这里获得幸福,但我觉得高鄂的续书不无道理,在续书中,妙玉被强盗掠走,生死不知,乍看,很悲惨,但我觉得,让她在贾府中受心痛煎熬一辈子是更残忍之事,也许此后的她有了一些转机也未可知。

正如妙玉在给宝玉的帖子中写到:“槛外人妙玉遥祝芳辰”,“槛外人”三个字大有深意,妙玉无疑是聪慧的,她用三个字向宝玉表明心迹,体现她不愿让自己涉足于这纷扰的尘世间,保护自己也保护自己所爱之人。

人人都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是千古悲歌,从来没有人注意到妙玉对贾宝玉苦苦思恋,黛玉无疑是幸福的,她毕竟还有一段美好的憧憬与爱情,但妙玉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不会有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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