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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巧合的排比句子集合56句

时间:2021-08-05 23:11

排比句解释

排比句就是把三个或以上意义相关或相近、结构相同或相似、语气相同的词组或句子并排在一起组成的句子。有时候两个句子或以上的并列句子也可以称为排比句。

用排比来说理,可收到条理分明的效果;用排比来抒情,节奏和谐,显得感情洋溢、气势更为强烈;用排比来叙事写景,能使层次清楚、描写细腻、形象生动之效。

有关遇见的排比句

(1)相遇,就是上天赐予的缘份;相交,就是命运赠送的机会;相知,就是苍茫人海的奇迹;

(2)相遇,似一场花开。我们沁着花香笑看流水,倾听花落。你如花的笑魇明媚了我的一笺诗行。我倾尽温柔换取一场与你最美的相遇。你遗落在眉眼间的牵念在微凉的清晨落入我写满相思的纸笺里,融化在我温暖如初的眼眸中,拉长了相思的红线。从此,为你封心,画地为牢。

(3)相遇就像在睡乡遇见美丽的梦一般,那一幕一幕长久地印在我的灵魂深处;话语如蜜般甜,那一句一句惊醒在孤独的床榻上沉睡的精灵;面颊宛若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那一抹一抹红晕紧紧地缠绕着我。

(4)相遇就是你我注定的缘份,相知就是你我相互的吸引,相爱就是你我努力的结果,相守就是你我共同的愿望,情人节就是你我热切的期盼.愿我们的爱情永远甜蜜永远年轻!

(5)相遇就是美丽而多姿的,有着四季的安排和万景的伴随,我们追随着过去的梦,等出了相遇的时间,因为自己,所以有了对岸,因为有你,所以有了彼此,我们的相约就是简单的,而心中的相思却就是永恒的

(6)相遇就是缘,相知就是份,相爱就是约定,相守才就是真爱。

(7)相遇就是缘分的开始,相识就是缘分的继续。

(8)相遇就是那么的美,相爱也没有错,但就是遗憾的就是我们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时间相爱,注定我们不能一生一世在一起,于就是我们彼此预定没有任何条件的相爱知道永远。我们之间就像一个美丽的童话故事,被两个不再就是小孩的人演示得感人而魅力,我们就像童话故事中的公主与王子,我们就是幸福的,爱与被爱都就是那么的幸福。

(9)相遇就是错,却不知如何避免;相爱就是错,亦不知如何改正。相信冥冥中的天意,却参不透个中玄机,镇日无心,镇日锁眉,就是劫就是祸终难料。

(10)相遇,就是萍水亲吻到了缘分;相知,就是只言亲吻到了片语;相爱,就是真心亲吻到了真情。6月14日来到,在这个亲吻情人节,你愿意和我牵手一生吗?

(11)相遇就是一种美丽的缘份,就是一份浪漫的邂逅。只因那瞬间的凝眸,所有的季节都为你繁花盛开。走过繁华与落寂。依然不舍的就是与你的那份真情。谁的笑容温暖彼此的心灵,谁的梦如烟花般璀璨,穿越岁月的时光细细找寻,渴望在某个生命的转角,找到一生的挚爱。期许在阳光的流年里,与你相携到老。

(12)相遇就是一种美丽,相识就是一种欢心,而相知就是一种幸福。

(13)相遇就是情,相识就是缘,而自己却用一生的回忆陪伴走过的路,记忆中的缘份从心升起,记忆中的注定蔓延在自己的相思中,可以不去为远方而行动,但就是从来不会失去为远方祈祷,心中有爱意的城墙,彼岸有希望的方向。

(14)相遇,就像纷飞的花瓣,不知何时会有风,不知何时会落地,飘忽的等待着自己冥冥中的归宿。

(15)相遇就是缘,别后无音,梦里念成空,花落又多少。

(16)相遇,就是内心期待的一场劫难吗。因我,只能做你世界里的太阳,绝不做卑微的星星。我就就是这样野气,飞身掠过开满鲜花的草原,于远方传来野兽低吼的的晚风中,找到这葬你的湖泊。那时,风的哭泣便成为埙的呜咽经久不散地大地上徘徊,像一把钝剑刺穿我的身躯。

(17)相遇就是不经意的偶然,相识就是天注定的缘份,相知就是倾心肺的畅谈,相爱就是不可抗拒的魔咒,想你就是我每天必修的功课!

(18)相遇就是缘,茫茫人海因为你我变得不同;想恋就是乐,千年的爱情从此演绎;相伴就是福,携手向前就是咱共同的愿望。祝情人节快乐!

(19)相遇,就是美丽的邂逅;相知,就是美丽的延续;相恋,就是美丽的绽放,人海茫茫缘牵线,愿执手相牵地老天荒。

(20)相遇就是某一点的契合,转身也要记得那灿若夏花

(21)相遇就是因为你我有缘,分开就是因为你我缘分已尽

(22)相遇就就是一个错,一错再错,最后注定擦肩而过

(23)相遇就是几亿人中一次的缘分,而离开只就是两个人的结局

(24)相遇,就是一种美丽,像一座小城向晚,映着夕阳的绚烂。

(25)相遇犹如一场烟花,绚丽过后的天空依然黑暗,只落满地的'忧伤。相遇时的激情也会随风化解,相遇时的怦然心动也会慢慢平息。

(26)相遇就是否因爱结成缘,孟婆已内定今生有缘人员名单!

(27)相遇就是缘起,相识就是缘续,相知就是缘定。 有过岩浆喷射的激情,才能沉静下来品味苦丁茶的生涩。在光阴流走之后,一些想念也悄然失去,像褪色的蓝印花布,渐渐变成一片空白。消失的,就成为了永恒

(28)相遇就是巧合。人与的人的相遇相逢实在太多太多。多的就是擦肩而过,多的就是不关你我。没有谁能在每一次的相逢都情愫萌动,没有谁能够在每一次相遇中都情有独钟。这不会,也不可能。

(29)相遇就是天意,相识就是偶然,相知就是缘分,而爱上你却就是必然!

(30)相遇就是偶然。无数偶然,成就一段爱情!爱,就是一件百转千回的事情,不曾被离弃,不曾受伤害,怎懂得爱人?

(31)相遇就是很奇妙的事,人生旅途中你很可能会突然遇见这么一个人,他扰乱你心湖,打破你平淡的生活,让你的世界从此变得不同。

(32)相遇就是一种缘,相识,相恋更就是一种缘

排比的种类

短语排比

「坐山看虎门,借刀杀人,引火吹风,做干岸儿,推倒油瓶不扶,都就是全挂子的武艺。」--出自曹雪芹的《红楼梦》

「我的书桌上摆满了东西,小小的玩偶,厚厚的字典,长长的铅笔,真的就是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这个秋夜,就是寂静的,就是温和的,就是梦幻的。」

句子排比

「思考就是开向智慧的一扇明窗,思考就是刺向未知迷障的一把利剑,思考就是通向成功的一座伟大桥梁。人们因为思考而成就伟大的文明」

「大地像就是一位巨人,绵延的山丘就是他的起伏的胸肌,茂密的森林就是他的头发和胡须,天空的太阳就是他手上的红气球。」

段落排比

「亲亲我的宝贝,我要越过高山。寻找那已失踪的太阳,寻找那已失踪的月亮。亲亲我的宝贝,我要越过海洋。寻找那已失踪的彩虹,抓住那瞬间失踪的流星。」节录自周华健的《亲亲我的宝贝》

「在沁凉如水的夏夜中,有牛郎织女的故事,才显得星光晶亮;在群山万壑中,有竹篱茅舍,才显得诗意盎然;在晨曦原野中,有拙重的老牛,才显得纯朴可爱。」

一、书籍简介

《长恨歌》是王安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6年。

《长恨歌》写了一个女人长达40年的感情经历。中学生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弄堂女,但她又是不普通的,因为她美丽无比,几乎达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境界。自从被选上“上海小姐”后,命运就发生了转变,她做了某大员的女人。后来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又成了普通弄堂女孩,但是表面的平静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波澜起伏。她与几个男人纠缠在一起,关系复杂,后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与一位年纪与自己女儿相仿的男人发生畸形恋,最终因为金钱被女儿同学的男朋友杀害。小说笔调冷峻幽默,细腻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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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王安忆,1954年出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到沪。1970年赴安徽插队落户,1972年考入徐州地区文工团,1978年调回上海,任《儿童时代》小说编辑,1987年进上海作家协会专业创作至今。自1976年发表第一篇散文,至今出版发表有小说《雨,沙沙沙》、《本次列车终点站》、《流逝》、《小鲍庄》、《叔叔的故事》、《69届初中生》、《长恨歌》等短、中、长篇,约有400万字,以及若干散文、文学理论。其中一度获全国短篇小说奖,二度获全国中篇小说奖。翻译为外国语的有英、法、荷、德、日、捷、韩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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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简介

小说以王琦瑶“锦绣烟尘”式的传奇一生作为主要的表现内容,将时代的沧桑变幻同个人命运乖蹇相联系。

20世纪40年代末期,风雨飘摇中的上海并不知道时代的巨轮即将碾碎繁华旧梦。出身上海弄堂的女中学生王琦瑶非常偶然地被选为“上海小姐”,由此展开了她充满传奇和无限变数的人生。

作为颇有姿色又可人的“上海小姐”,被选中就意味着将被抛进喧嚣驳杂的男人世界。王琦瑶被大官员李主任看中,养为外室。怜香惜玉的李主任给予了她物质上的极大满足,王琦瑶尽享了人间的浮华,但同时她也饱尝了独守空房的寂寞滋味。两人进行的是一场“苦多乐少的恩爱”和“得过且过的恩爱”,彼此对未来都没有长久的打算。

李主任死于空难后,她陷入极大的恐惧之中,不得不逃到乡下避难。风平浪静后,她回到了平安里,按下心头的浮华,开始平淡素朴的生活。与严家师母的交往,不禁重新勾起她隐藏在内心深处昔日的繁华梦影。在严家的牌桌上,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

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但康明逊却担当不起做父亲的责任,王琦瑶只好让看似懵懂的混血儿萨沙代人受过。本打算在萨沙的帮助下做掉孩子,可是在去医院的路上她忽然决定生下这个爱情的纪念。当她大腹便便即将生产之际邂逅程先生,宅心仁厚的程先生担负起了照顾王琦瑶母女生活的重担。但“文革”之初,程先生便自杀了,他很难接受莫须有的罪名。王琦瑶侥幸度过了令人胆颤心悸的十年岁月,“文革”结束后,随着女儿薇薇的长大和出嫁、出国,她开始走入属于自己的怀旧时代。

王琦瑶荣膺“上海小姐”的陈年旧事和过眼繁华又重新被人们提起,女儿薇薇的同学张永红将王琦瑶介绍到各类年轻人的“派推”中去。在这些场合她似乎重新找到了生命的喜悦和自豪,但并不张扬,“她穿着那么得体,态度且优雅,一点不扫人兴的,一点不碍人事情的。她就像一个摆设,一幅壁上的画,装点了客厅。聚会中,对20世纪40年代充满怀旧之心情的“老克腊”被她的仪态和风韵所吸引,并逐渐与王琦瑶熟悉起来。“老克腊”爱上了王琦瑶,王琦瑶恍如隔世感慨万端,仿佛又回到了旧梦前尘,两人陷入了畸恋。王琦瑶提醒自己要处理好二人之间的关系,“走钢丝般的游戏,是有些刺激的。可也不能多,多了就要失足了”。但随着交往的加深,王琦瑶终于向他展开了自己几十年的“锦绣繁华悲剧”,“老克腊”完全被她往昔的魅踪丽影所迷惑。两人的感情热度亦达到了极致。

出乎意料的是王琦瑶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当“老克腊”游历40年代的“太虚幻境”之后,欲重新回归现实,要别她而去。王琦瑶为了挽留住他。不惜以黄金相诱。她的真心告白非但未能留住“老克腊”,反而加速了他逃逸的速度。最后王琦瑶被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所害,魂归离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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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恨歌》读后感30篇

第1篇:《长恨歌》读后感200字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面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爱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爱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只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面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第2篇:《长恨歌》读后感300字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第3篇:《长恨歌》读后感400字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第4篇:《长恨歌》读后感600字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第5篇:《长恨歌》读后感800字

人的一生有长有短,长则几十年上百年,短则几个月几年。无论我们的人生是长还是短,都没有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像《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当她还是一个懵懂少女的时候,她渴望被人关注,羡慕荧幕上的电影演员。然而,世事难料,当她朝这个梦想走去时,乱打误撞的遇到了程先生、蒋丽丽还有后来的李主任,从而改写了自己的人生。

人生总是在这样的渴望和不期而遇中被改写着,我们总是在计划着自己的人生,规划者我们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一颗当教师的种子,在此后的学习中不断的为这个梦想努力着,可是没有谁预料到在他即将成功的时候,从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面对这样的打击,他可能一蹶不振,从此过上了颓废的生活,也有可能奋发图强,当上了教育领导。他的人生可能因此发生大的逆转,他的未来更是变化无常的。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变化,我们的生活才变得多姿多彩,活着才变得有意义。苏秦之所以能成为赵国的相国,是因为他在秦国的外交失败,使其父母、妻子改变对他的看法,对其不理不睬,迫使他在愤怒下熟读姜太公的《阴符》,从而能游说于赵国,使赵国国君采纳他的意见,从而封他为相。如果牛顿没有偶然被落下的苹果砸到头,就不会引发一系列得联想,从而提出万有引力定论。无论是苏秦还是牛顿,面对各种变化,他们在此之前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成就。就像王琦瑶从没想过李主任会一去不返一样。然而,当他真的再也不能回来了,她就只得一个人面对剩下的人生了。

每个人都不得不在变化无常的岁月中面对自己的人生,看见身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

可是,并不是每一种人都适合这种变化无常的生活。当我们老了,只剩下女儿和回忆时,就没有谁期望这种变化再继续下去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经不起这种折腾了。王琦瑶就是在这种折腾中死去的。远离女儿的她,晚年照常与各种人打交道,参加各种聚会,最终在这不断的变化中不安稳的离去。

第6篇:《长恨歌》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第7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但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己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但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现在面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面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不过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爱情应该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爱情为何物的年龄,接受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后来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己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同寻常的关系。

最后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一定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爱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己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第8篇:《长恨歌》读后感

从小家碧玉、婷婷袅袅、顾盼流连到形容枯槁、满是皱纹,这便是王琦瑶一生的浓缩,也是大多数女人一生的浓缩,这浓缩又是如此让人感时伤怀的。

这一生是动荡不平的一生,歌舞升平吴侬软语的民国上海、建国后一切计划中平淡无奇的上海、文革时是非黑白颠倒流言四溢的上海、文革后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上海。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旧时上海女人,又经历这时代的种种变迁,就更添了那沧桑感和历史气息。

王琦瑶的繁华里是带着质朴的,而这质朴中是透着娇媚的,就像这书中的字字句句,诉说着万事万物的两极,而这万事万部无一例外的都在这两极之间流连穿梭,不知停歇。

王琦瑶懂这闹中的静,知这扬中的抑,明这欲中的拒,这在我心中倒是显得可爱的。她的出生和出身也似乎决定了一生,其中有些命定的理,但又不忘了成事谋事都在人的理。几十年的风雨沉浮,也有着几十年的感情纠葛,可纵使再刻骨的爱,在这岁月的风蚀下也终成淡然和稀疏平常。而这其中的爱,是较着劲的;说成是一种博弈,不免伤人,可怎么看,那感情也只是这模样。

王琦瑶其实是势利的,她本是这上海城市的边角料,但那股上进心是非得要让她跻身这上海舞台主流的,这也是天生丽质的姑娘们所抱着的最大憧憬的。

程先生纵使有千万般好,纵使无可挑剔,可单凭一点,就注定了他是王琦瑶用来垫底的。那就是,程先生也是这边角料里的,虽说是这边角料里最为完整的一块,但也是王琦瑶所看不上眼的,自始至终都看不上眼的。王琦瑶宁可要当李主任没名没分的情人,宁可后来为康明逊忍痛生子,也是满心里看不上程先生的,因为她是将自己看作那上流中的一部分的,哪怕是那上流中的边角料也是与程先生不同世界的。

而程先生呢,对王琦瑶的百依百顺与其对蒋丽丽的任意放纵形成这书里最大的感情反差,最是让我心酸,也让人明白再好的人总会有其有恃无恐的时候。你或者会问,“凭什么呢?”可这感情里都是你情我愿,又何必探个究竟寻个明白。有时越想得,越不得;而不去想这得,也是不得的,这就是命里无时,不论强求与否,终是个无。

蒋丽丽本是有机会同程先生有个结果的,只可惜女人凡事太求个真,其实也不只是女人,总之太求个真反倒只能得个空。蒋丽丽是极致的,牺牲是极致,占有是极致,文艺是极致,革命是极致。满是要溢的啊,极致只能是让人内心负荷的。蒋丽丽是不懂王琦瑶那七八分的学问的,蒋丽丽也是不明王琦瑶那隐忍等待的命理的,也就只能吃了极致的苦,患了极致的顽疾,离了这极致的世界。

《长恨歌》是拖了一年的时间才读完的,作者散文似的笔触极其细腻,字句都能在读者心里形成一幅幅栩栩如生画面的。有了电影和电视剧,虽没看,但也知晓现代的影音技术再怎么发达也无法将这活灵活现的笔触不失真的表达。

而回想自己这一年,也是一个不忍,自知是个感时伤怀的人,也就在这样感时伤怀的文笔中不能自持。回忆也是有着生命力的,某个街角、某个桥头也是会有一幅幅画面浮现的,昔日之人之情之景已不复存在,又似乎是永存了,化作永恒,如同一尊望夫石。

这也只是一年的光阴罢了,倘若是几十年后的回望呢。不想不想,罢了罢了,前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第9篇:《长恨歌》读后感

不管是张爱玲,还是苏青,不管是茅盾,还是王安忆,但凡涉及老上海的繁华锦瑟,心里总是会起一个结,是嫉妒,也是羡慕,是不屑,也是无奈,是忿忿,也是遗憾。北天津,南上海的气势磅礴如今不仅被上海远远的抛在了后面,就连北平也远远不如了。虽然表面上总是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渲染地域性的仇视,似乎又可以光明正大的指责政府了,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小肚鸡肠。

同样,上海女人全国闻名,却不是什么好名,势利,市侩,斤斤计较,好像把女人能有的缺点都套了上去。可是,又有王琦瑶这样静静的邻家女孩儿,淡淡的透着温情,虽然不是极艳的美,却带着风韵,让人上瘾。识大体,明事理,清清楚楚,好像把女人做到了极致。可是这样弄堂里的小家碧玉也是有人不喜欢的,觉得这样的人虽然仪表是端庄的,谈吐是高雅的,却精于心计,琐琐屑屑,没有大智慧。而这位清晰地画出分界线,拼命证明自己是真诚的,肝胆相照的“大智慧”却天天烹制心灵鸡汤,放那么多盐也不嫌齁儿。

王琦瑶成长于弄堂,悠闲慵懒,充满着小情调,人生发展顺水推舟,不骄不躁,看似平常,又在平常里透着不平常:天生的敏感中流露出来的是腼腆和沉着。这份含蓄恰恰成为她最有利的武器,男人看重的也恰恰是这份不经意。借着这份不经意,王琦瑶踏入了上层社会,红极一时,可随后便是急转直下,大富大贵后的忍气吞声。也不奇怪,那件武器毕竟是女人的武器,是胭脂水粉小世界的武器,抵挡不住刀光剑影的大世界。

随后的上海看似斗转星移,骨子里还是透着小情小调的慵懒。王琦瑶看似独当一面,实则还是靠着旧时代的荣耀。旧上海时虽不惊人却忘不掉的美带给了她一世繁华,这繁华又给了她在新上海不曾消逝反而会随着时光生长的美。

生为人母的王琦瑶明白漂亮的女生想用自己的美貌换取一个好价钱,却难免眼花缭乱地错过了去,所以劝诫张永红不得,心里也遗憾,也可惜。可她王琦瑶年轻时不也是无视一个中共地下党,被眼前的炫目繁华吸引过了去。所以到头来王琦瑶虽然仗着经验怜悯着张永红,可更多的却是惺惺相惜的闺蜜情。

想来也是,哪个闭月羞花的十分女生不希望自己能过上十二分的生活?可惜大多要么像张永红,自觉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游戏人间,哪知却是过眼烟云,稍纵即逝,最后草草了事;要么像王琦瑶,堕入大户,哪知男人们在外厮杀,屋檐下又怎会不染一滴血?就算熬成了正室,也躲不过大宅门里面的明枪暗箭,消磨心智,冷暖自知。真正幸福的,反而是忘掉了自己的十分美貌,过着七分的日子,慢慢酝酿,在时间里缓缓化成三分,反倒成就了十分的生活。

王琦瑶发迹于这繁华,也亡命于这繁华。在十里洋场的阴柔上海,王琦瑶可进可退,尚且死于非命,现在这个骄淫失道的社会里,王琦瑶张永红们又该何去何从?

自古红颜多薄命,独留青冢向黄昏。

第10篇:《长恨歌》读后感

此恨绵绵无绝期,别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长恨歌一下子就想到了这句。

书名《长恨歌》,简单分析一下。长是说书讲述了王琦瑶的一生,恨是说她从未找到过好的归宿,她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

本书主人公对得起她的名字,美丽,招惹了无数男人。

先说第一个也是此书最爱人物,程先生。程先生对王琦瑶可谓是爱到骨头里了,情一念而起,一往而深。程先生总让我想起金岳霖,而金比他还幸运些,起码得了回应又高寿。他从未放下过王琦瑶,他一直放在心上的。知道王琦瑶做了上海小姐,也是不愿相信,自己却是形销骨立了。不管王琦瑶后来怀孕了,种不是他的,他依然在孩子生下后感到欣喜,好像孩子真是他的一般。知道王永不会回应他决然地说从此不会再踏入平安里一步,虽是爱惨了可还保留着自尊,我欣赏。而这样一个喜爱摄影的人竟在文革中死去,莫大的冤屈那。文中还提过他本业是铁路设计,真真是多面俊公子。

每个人对爱自己的人都是自私的,程先生也不例外。程先生对蒋丽莉一直是残忍的,他在她面前不断地提王,一遍遍揭她的伤疤。但他们之间本是有可能的,他也曾真心对她,也许虽然只是感动,但王对他的影响太大,街上的一个背影都可错认。蒋丽莉终爆发,她明白自己永远替代不了王了,于是她一遍遍在他面前提王的名字,既刺痛自己又伤到对方,“王琦瑶这名字本是要用时间抚平的,哪经得起这翻来反复的提及,倒成了刻骨铭心。”我一直觉得这句写的很好,提醒女子不要在男人面前多次提前女友。

这里岔开去讲一下文中另一个我认为还要悲惨的女子,蒋丽莉。蒋丽莉写的一首小楷,她将王琦瑶视作好姐妹,甚至邀请王住她家,真真把她作姐妹待。可她爱的男人竟爱上了她的好姐妹,这让她痛不欲生。但她一直是不争不抢的,她只是心痛当得知姐妹抛弃了程先生,也为姐妹的未来心疼。她始终未得到幸福,她后来嫁了人也生了三个孩子,可竟连孩子也对待她像陌路一般,而她为加入共产党与家里划清界限,这让自己连个吐苦水的地方都没有了。所以她这么迫切的想加入共产党,如此急切甚至肉麻的表达自己对党的热爱,这是她的精神依托。她最终年纪轻轻的得了恶瘤去了,一声叹息。却也是痛苦的结束。

王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权势通天,是王两倍年纪,也是真正怜惜王的。他如此强势,迫使王不得不接受成了他的金屋藏娇的女人。不能说他们之间有爱情,王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人,她只是接受了命运安排,在我的理解里,李主任是她的依靠。她一直在等待李主任的到来,最后一次相见两人都内心惶惶,因为他们都有预感。而这预感成真了,王等到了李死亡的消息。

后面几个人物我不想写了。直接跳到王的女儿薇薇。

薇薇和王真的不一样,她一点都不像王,她不美,所以她一直嫉妒母亲也许还带着怨恨。她和朋友在一起是陪衬,可她仍然很开心,一点不在乎。她看不惯老式的东西,就像她和母亲永远不和。王也会吃味女儿的年轻,她虽比女儿美,可这青春是比不来的。我看到这些情节突然就能理解在我和麻麻一起照镜子的时候麻麻每次都会发出的感慨,到底是老了啊,皮肤什么的都比不上了。我以前会觉得好笑,不是你的女儿么。可我现在明白,我就是她的对照,她通过在镜子里的我感受到了时间的流逝。薇薇似乎是这文中唯一幸福的人,“也许这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太去计较反而不得。当然一定要说,她也不一定幸福,她为男人向母亲要钱那个情节就像是铺垫,“不能对男人太好”。

王最后的结局真正是意外。就好像一场戏被中途打断。当然作者在前面也写了很多铺垫。老卡腊已与她断绝往来。这里我又要吐槽一下王的悲剧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只是想买这最后的年岁,你竟不同意么”。王这一生到最后竟是无人陪伴的,女儿远走美国,一直不把她当母亲,未体验亲情,虽前后有过6个男人爱她,但没一个能真正娶她,杜拉斯比她幸福多了。她的死因是李主任给的黄金,这似乎又成了个循环。此恨绵绵无绝期。

第11篇:《长恨歌》读后感

前些日子总在说,江南的雨都下到冬天了,没个完,随着严寒一起飞扬跋扈。于是这几日,天气就晴了,虽然没什么温度,但至少会有着天气真好的错觉,心里也因此温暖不已。不知是不是因为感冒,这几日的心情总是波澜,想得太多就容易陷入泥潭,不是不想拔出,而是越陷越深。看着窗外的阳光,情不自禁的想要蹲在某个阳光铺满的街角,然后向过往的人们诉说,不,吆喝,来吧,咱们聊聊,说说过去,谈谈将来,唠唠所有的无关紧要。看吧,就是寂寞了,有些寂寞是可以明说的,而我的,说来可笑,不谈也罢。

追根究底,这种属于江南婉约派小女人的做派是从何而来呢?今天把长恨歌看完了。其实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对它有什么期待。只是听说过,只是因为优惠,凑书单而已。我甚至连个大概的梗概都不晓。但是这本书就像颜色绚烂盛开在角落的不起眼的食人花,对,是会吃人的,吸人的精髓,然后自顾自的打个饱嗝,翘首等待下一位。

我不知王安忆是男是女,却把王琦瑶的味道写的如此传神,令人向往。女人都是哀的,这哀有的是别人给的,有的是自己争取来的,还有的是不知哀的。女人都是柔的,其中江南女人甚之。而上海女人则是柔中透着精明,精打细算惯了,难免会目光敏锐,心思细腻。

为什么总是被动的那个?我不想说王琦瑶的死和略显凄凉的晚年时光。他的一生都是被动的,连美都是被动的。她的心思细腻,十分理性,明白自己的美和长处,与他人相处总会留一条退路,既做到了待人之礼,又有全身而退得一闲情的宛转。可是做人处世哪能这么简单?一定的距离感,会使人心安理得的敬而远之的。更何况,在那个闹世,这样一个美人,怎可以平白的埋没?其时的王琦瑶心中也是有些不甘的,王琦瑶的不甘并没有一种凛人的气势,相反却有一种教周围人都情不自禁的本领。

人长得美不是错,长得太美了就是一种荒凉了。但也因此,心理上总是比别人多个高度。王琦瑶的美也给她带来了荣华富贵,虽然短暂,纵然短暂,仍是她之后平淡生活中安抚人心的一剂良药。她当上三小姐是被动,跟了李主任见不得光也是被动,与康明逊一起是被动,生下薇薇,结识老克腊还是被动。仿佛一张无形的命运之网,由不得她也由不得其他人。

长得美,心里又跟个明镜似的女人,就是所有女人的梦想。可是现实是,往往这种女人得不到好的归宿。没有那种什么不知不晓,糊涂度日,长相一般的女人似乎捡来的好福气。

男人们似乎都喜欢王琦瑶似的女人,但是真过日子了,却又会犹豫,此时众多的无可奈何,形成了一道鸿沟,越不过跨不去。明镜似的王琦瑶自然明白,于是这也给了那些男人心安理得的理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了解其可恨之处,但仍不免叹惋。其实王琦瑶不懂爱情,心高气傲不免会使她远离幸福之路,总是走在爱情的边缘,以为情欲就是爱,以为孤单,相互吸引就是爱。以为自己都懂,其实什么都不懂。

命运之手何其强大,难免会让人觉察自己的无力挣脱,死亡是解脱,看开也是解脱,我不愿再做自怨自艾的苦情女,永远不要!

第12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每一部分都会要那么几段文字专注于写上海的物和景。看似无意的环境描写,恰恰奠定了故事的整个基调,甚至是故事每一个情节的暗示。若我们足够细心,王琦瑶最后甘愿做李主任的情妇也不应该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每一个上海弄堂里的女人都是会这样做的。王琦瑶不仅是她自己,也是那个社会的文化缩影。

王安忆的文字是包含深情的,每一个文字好像都是一段感情的化身,她轻轻地落在我们的心上,让我们慢慢地深陷其中,等睁开眼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我们早就被包围了。《长恨歌》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嗅久了便浑然不觉,身心都浸透了。对啊,刚开始以为的冗长琐碎,到后来竟是深入骨髓了。王安忆的人物刻画是及到位的,王琦瑶的形象则是跃然纸上的。

王琦瑶的生命中有四个及其重要的男人和一个与她不可分离的女人。这几个男人中,最让人心酸流泪的是程先生,接近半生的孤单几乎迷失自己,却还是没能与心上人长相厮守。王琦瑶离开程先生后,程先生荒废了自己的兴趣——照相,而当程先生决定离开王琦瑶以后,程先生又重新开始为人照相。其中有一段文字让我流泪。

“他放完最后一张照片,拉开暗房窗户上厚重的布幔,看见了晨曦中的黄浦江,这是久违了的情景,却是熟人心底的情景,程先生想他已有多少日子没有对它垂目,可它却一直驻守着,等待他的回心转意。”

王安忆用她及其细腻的笔触,极好地表现了一个已然下好决定的男人的形象。程先生经历了半生的离别,一切对他而言好似真的能够放下了。程先生是爱极了王琦瑶的,但他也确实是骄傲的。直到后来他都不青春自己对王琦瑶剩下的究竟是迷恋还是爱恋。

突然再看眼下的风景,时光好像能够倒流到没有认识王琦瑶的那会。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一个极年轻的男子,有着一份极佳的工作,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是很多女子所钦羡的对象,而他偏偏只对王琦瑶上了心。如今,他放下王琦瑶,他本以为自己一无所有了,却不曾想自己的身后并非无人之境。原来那段潇洒不羁的青春还是有目睹者的。

程先生仿佛是下了决心似的要与那段时光作别,以至于后来他选择死亡的时候还是要让这个窗口的风景来见证自己的灭亡。

王琦瑶生命中徘徊着各色各样的男人,而这些与她有瓜葛的男人们最后都是离她而去的,连唯一血肉相连的女儿也是离她而去的。

微微看似是极不像王琦瑶的,事事都与母亲对着干,凡是王琦瑶说好的,她偏认为那是极不好的;王琦瑶说了要往东,她就要往西去。可这个女子正是王琦瑶的翻版,只是她没有自己的母亲来得出色,而正是这份“不如”,才使得微微获得一份比王琦瑶幸福安稳地多的生活和可靠得多的丈夫。王琦瑶其实是嫉妒女儿的,王琦瑶穿过古典的红色旗袍,穿过纯洁的白纱,却不曾拥有一个能与她白首的男子,微微却拥有了。微微的不够美丽让她放心,但王琦瑶在女儿结婚的那天却看到了一个让所有的美丽都甘愿偃旗息鼓的女子,这也正是她那个成为新娘的女儿,而这一切都是王琦瑶终其一生都没能得到的。

王琦瑶的天空是无风无云,无边无沿的,她的生命好像是黄浦江的水,一直在流淌,却流淌不尽。她仿佛甘于平庸,但她却一直记得自己三小姐的辉煌过去,直至死,想起的依旧是片场那个“死去”的女子。

从开始对王安忆文字的排斥,到最后的爱不释手,这是王琦瑶的功劳,更是王安忆的。

第13篇:《长恨歌》读后感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第14篇:《长恨歌》读后感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第15篇:《长恨歌》读后感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的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第16篇:《长恨歌》读后感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第17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第18篇:《长恨歌》读后感

上段时间在图书室里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第19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第20篇:《长恨歌》读后感

深夜读完了长恨歌长恨歌,一个悲伤的名字,开启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繁荣锦绣的上海,繁荣里带着落寞,锦绣里透着晦暗。一个女人的一生,繁荣锦绣落寞晦暗的一生。十七岁的年纪,青春貌美,本就容易飘摇,从“沪上淑媛”到“上海小姐”可谓是烈火烹油锦上添花,被人争相簇拥吹捧着,迷失了方向。人生的出场,她的基调定的太高了,又心高气傲,不肯服输,以自己的家庭和修为只能做了笼里的金丝雀,以她的心性,是终不肯囿于程先生的柴米油盐的,从此也奠定了她一生的人生基调,先是璀璨而夺目,之后就是无尽的空虚和回忆空虚,直到最后的毁灭……

是有人说过,女人不能生的太好,如若生的好又不能加上聪明,她的这个聪明又不是大智慧,只是小聪明,只有那颗玲珑剔透心,而没有可以看到人生路的智慧眼,这个聪明就正好误了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终身跳不出为自己织的牢。所以,女人倒不如糊涂些。最起码糊涂的死总比明明白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覆灭要好的多。这话好像说的更晦暗了啊!

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个晦暗的故事。讲了一个个可怜的人。王琦瑶出场面容娇好众星捧月花团锦簇,可一生都活在那花团锦簇的梦里,虽然年轻时有无限风情,虽然一直是聪明灵透,可终究抵不过岁月无声,更抵不过美人迟暮这个箴言,更可悲的是她不愿意相信着岁月的老去,在自己编织的精彩的梦里苟且偷安着。蒋丽丽和程先生是一样的人,一样的爱而不得又执拗着的可怜人,在人的意识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生为这个得不到,自己给自己负气着。

书里一个个人出场又一个个褪去,不管出场是华丽的、惨淡的、平常的、终究都是可怜的,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苟且偷安着,那些华丽那些绚烂是活给别人看的。其实生活中,你看,不论一个人在人前多么光鲜亮丽,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在某一个的午夜梦回,在对着整个黑夜的时候,都有被各自的伤痛爬满心头,爬满每一寸肌肤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人都是可怜的,也是在苟且偷安着。

第21篇:《长恨歌》读后感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后记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第22篇:《长恨歌》读后感

最近读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一来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写的,读来觉得信服,二来是被其名字和故事梗概所吸引,可谓是慕名而读。小说分为三部分,写的是新旧中国交替时期,一个上海弄堂里一名普通而颇有姿色的女性的命运沉浮史。整个小说读来像是一篇篇散文诗,实在佩服作家的才情,可以把中国的汉字组合成如此优美的词句,那些原以为极难表达的场景和细腻情感,在作者的笔下都极其生动传神,且不说故事情节如何,就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足以让读者爱不释手,我想实在可以作为写作范本。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关键在于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并由此形成多重解读。女性的命运主题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中并不罕见。

古代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她们的命运和心灵世界几乎不被男权社会所尊重和理解,稍微重视一点的有红颜祸水一说,也是臆断而偏执的。这与女性本身重视感情也有关系,这部书的女主人公王琦瑶的悲惨命运就是由与几个男人的感情纠葛而酿成的。一个上海弄堂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孩,因偶然的机缘结识程先生,并由其推荐参选上海小姐,成为“三小姐”,因而得以与有妇之夫的高官李主任相爱,结局可想而知。后来又与一个大家族的少爷发生恋情,并怀孕,只能说这个男人太懦弱,或是王琦瑶太脆弱。

时隔二十几年,女儿已长大成人,王琦瑶也因沧桑而变得更有内涵,也就是“旧”的味道,最后死于自认为是朋友的年轻人手里。王琦瑶的结局场面是不堪的,从浅层的意义上讲,是她爱错了人,从宏观上来看,王琦瑶的命运是众多弄堂里女性命运的写照,她一直都在努力,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在时代中的渺小和悲哀。悲剧的美总让人震撼,往往比喜剧来的更深刻和动人,它在给我们呈现一种或历史变迁或人海沧桑的图画时,留下的更多是思考,因为感动。王安忆本人说希望新一轮的阅读,能归回她的初衷。我想实现初衷与否并不重要,文本一旦传播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灵碰撞中产生出无穷意义的可能性,这是作品得以不断增值的重要原因。

经典是用来重读的,所以我认为好的书都该重读,常读常新,这也是文学的最大魅力所在吧。

第23篇:《长恨歌》读后感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第24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

第25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那么长,明明和那么多人在心里走过了一生一世,这辈子还到不了头。

——题记

王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女人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死逼。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第26篇:《长恨歌》读后感

说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

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

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

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第27篇:《长恨歌》读后感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第28篇:《长恨歌》读后感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第29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如戏,魂牵梦萦。

就像劫后余生,几番阅读,却已入了戏,结尾一句“死于他杀”,让我觉得恍然,原来我已体味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一生。长恨歌,并不荡气回肠,却会令人流恋不绝,这是一个女人四十年的长恨,恨一生爱而不得,一段段“畸形”的恋爱,都是掏心掏肺的付出,却终是独自落寞。

有人说王安忆塑造的女主人公矫情、做作,整个故事只不过是几段荒谬又玛丽苏的爱情故事加大段的景物描写堆砌而已,但我觉得这样评价的人未免有些轻浮,甚至也可以说没看懂吧。王安忆作为一个海派作家,她的文字就是上海的精细,她写的鸽子、弄堂、光与影都是精雕细琢的,她每一个重要情节之前的铺陈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正因了周遭的变化才有故事接下来的发展,时空结合,当她温润雕琢的笔触流淌过,原来已是几年过去了,读她的情节总会让我有恍惚之感,原来蹉跎一瞬,已是岁月沧桑。

我一开始是不喜欢王琦瑶的,这种漂亮又聪明并且自知的人往往带着一种自作聪明的气质,但是这样的女人又是特别的,她不张扬似张永红;却有一份率性,她不矫情似蒋丽莉,却有诗人的气质;她不单纯直接似薇薇,却时有可爱。大概就是她心思太多吧,所以她并不快乐,她这一生看似平平淡淡,却是承载了痛的;她这一生虽有间歇不断的朋友,却总是品味孤独,时间在墙上的日影月移,朋友的曲终人散,都只有自己体味,到头来平安里39号还不是只住一个王琦瑶。当卡麦拉的一声响,她的一生就开始了,这就是人生如戏,当她人生最后回光返照的时候还是片场,所以她的一生自片场起就错了,可上海老弄堂里的女人没有哪一个不是过着将错就错的人生。

王琦瑶的爱情每一段都不得善终。小门小户出来的女子妄想太多,所以才有了她那第一段爱情,与一个富贵军阀相爱了,这就是我前期讨厌王琦瑶的原因,我觉得她对李主任更多的是依赖,也带了点虚荣的,而李主任对于她,则是爱怜,爱怜她也是爱怜当初那个初入社会摸爬滚打的自己,他们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意思。因为李主任的身份关系,王琦瑶是不见天日的,所以在这段爱情里她做的最多的就是等待,她的这段爱情除了等待就只剩下巷弄里的流言。

后来,一个人生活的王琦瑶就有点迷人了,因为独立与成熟,这是比美丽可爱更值得、更耐欣赏的。她靠给人推针维持生计,虽然生活在简陋的平安里,但是她还是能保持生活的精细,也因此结交了严师母、康明逊和萨沙,就有了第二段感情,与康明逊相爱并有了孩子。又是同样的原因——身份关系,作为大家庭独子的康明逊是不能娶她的,但她还是义无反顾,怀了孕,甚至选择牺牲萨沙,牺牲自己的身体,她软弱又勇敢,女人总是矛盾的。

最后一段就是与老克腊了,相差二十多岁的黄昏恋,很多人觉得荒谬,但荒谬之余是苦涩的,就像我们学校有个学长发表的一篇小说《吴蓝花》的结局一样,年老的吴蓝花对着别人的新郎说“娶了我吧”,荒诞又心酸。王琦瑶一直是渴望爱的,老克腊激起了她最后一点的青春激情,可是老克腊和康明逊一样,没有足够的勇气,他们谁都没法给王琦瑶一个承诺,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

程先生,可以算王琦瑶爱情里的炮灰了,他给王琦瑶一生的走向开了个头,却始终没法参与到她的生活,王琦瑶是有点利用他的,当初为了激怒蒋丽莉和他在一起约会吃饭,后来也是因为长日的无聊和他一起约会吃饭,他们做着类似情人的事情却不是情人。我觉得王琦瑶一生所遇到的男人没有一个比程先生更爱他,这就是备胎的痛苦。

王琦瑶最后死于社会的渣滓——长脚之手,叫人唏嘘,饶是风情万种,不过惨淡收场。作者暗示了王琦瑶的死最终不过是个无头案,上海这地方,有太多的无头案了,像这样的独身的女人,更没人会在意,她死了,只不过是上海的巷弄里又多了一个流言而已。

第30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

王琦瑶是个兼具美貌与聪明的女孩。在参见舞会的时候,尽管很少见识这样的场面,但是她并没有露怯,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失礼之处。在被评为“上海小姐”的季后时,她从容镇定,表现出谦逊和自持。她也有一定的眼力,情商也不弱。周丽莉在王琦瑶眼里就是一张白纸。甚至在借住周家时,展现了一定的治家才能。在女性擅长的穿衣打扮上面,王琦瑶具有不俗的品味。总之,王琦瑶确实比一般女孩子优秀,碰巧她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阅读过程中,王琦瑶让我想起一个人,就是张爱玲笔下的顾曼贞。其实王琦瑶比顾曼贞的状况好很多。王琦瑶家境不算贫寒,家里还雇着娘姨,父母对她也是挑不出刺来。顾曼贞家境贫寒,有个做小姐的姐姐,姐姐夫妇对她虎视眈眈。顾曼贞对富少是动了真情,王琦瑶对李主任却不是爱情。在李主任死后的时间里,王琦瑶心坎上放着的,是那一箱金条,而不是具有象征意味的戒指。顾曼贞让人怜惜,有情人难成眷属是一种悲剧。王琦瑶让人可惜,美好的事物落入泥淖之中,是另外一种悲剧。

那种痛到骨髓,悲到心坎不是王琦瑶,她是自己的愿,自己的无可奈何让悲伤慢慢袭来,慢慢袭来的悲却也不是能够转瞬即逝的,是一种哭笑不得的无奈,上海小姐们都在按照自己的欢喜,自己的情不自禁却也是自己的无可奈何走下去,最后转头已是白发的那日,上海小姐却仍是上海小姐。那种女人特有的虚荣心,上海小姐特有孤傲和自卑让她们永远无法走出那道光环和魔障。王琦瑶四十年卑微的固守着自己那份骄傲,那三小姐独有的骄傲,孑然一身的骄傲。爱情对她是奢侈品,但骄傲是她生存的支撑。二十岁的她却与四十岁的男子,四十岁的她却又与二十岁的男子,时间再她身上仿佛也不是时间了。她得到了同情,羡慕,怜悯,她抓不住的是爱情,程先生就像今时今日的小贝,孺子牛般低头拉磨,奈何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上海小姐们,那些王琦瑶们,爱情也随黄鹤去了。

王琦瑶大可以和爱她的程先生结婚,生儿育女,享受尘世的幸福。但是她不甘心,尤其是经历了“上海小姐”的选美活动,并且获得了一定的肯定。一只想要飞翔的凤凰不会眷恋一株小树。

王琦瑶有些小聪明,足以让她在一众女孩中卓尔不群。周围的赞扬未免让她有些自视甚高。是的,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目前的阶级。她应该属于上流社会,只有李主任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在当下,王琦瑶的做法似乎是一种上进心的表现。不安于自己所在的阶级有什么不对吗?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但这两者有本质不同。王琦瑶和李主任在一起是“攀”,她自己毫无根基,她实际上是依附于李主任。就如今天的某女星。她声称不需要嫁入豪门,因为她自己就是豪门。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嫁入豪门”,是靠依附进入上流社会,“自己是豪门”,她就是主人翁而非从属地位。

几乎每个女孩都有过超越阶级的美梦。灰姑娘的故事永远都有市场。王琦瑶在张永红身上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但是,和张永红相比,更加愚拙,更加平庸的薇薇却更幸福。

《长恨歌》中的男人,如李主任,康明逊,萨沙,都有些自私和软弱。但是王安忆用文字给予他们宽容和理解。王琦瑶说她一辈子都靠自己。其实不然,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箱金条给了她真正的安全感。在任何一种关系中,也许平等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美貌的女子,也不要做攀缘的凌霄花,还是做一株木棉吧。

散文简介

散文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sǎn wén。一指文采焕发;二指犹行文;三指文体名。

散文是一种抒发作者真情实感、写作方式灵活的记叙类文学体裁。“散文”一词大概出现在北宋太平兴国(976年12月-984年11月)时期。

《辞海》认为:中国六朝以来,为区别韵文与骈文,把凡不押韵、不重排偶的散体文章(包括经传史书),统称“散文”。后又泛指诗歌以外的所有文学体裁。

随着时代的发展,散文的概念由广义向狭义转变,并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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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读后感第1篇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每一篇都是围绕着“真”字来写的。描绘真实的事件,书写真实的感受,流露真实的情感,即使是写身边的琐事,也投入了最真挚的感情。

就拿本书的第一篇散文《匆匆》来说吧,作者用新颖的写作手法把平日洗手,吃饭,发呆,睡觉等小事写得生动形象,并且在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使人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层次的感悟。

俗话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其实朱自清先生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在文学方面就已经颇有成就了,但他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更加珍惜自己的时间,用有限的时间做更有意义的事,这便是他对人生价值追求的表现。

他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一个人不应该在这个世上白白走一遭,应该发挥出自己的作用,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样伟大的作家如此,作为肩负国家未来使命的我们,又怎能浪费学习知识的大好时光呢?我想,这或许是编者把这篇文章放在第一篇的原因吧。

再比如《背影》,作者也只是写了父亲为他送别这件小事,但却通过细致入微的描述和清丽凝练的语言,突出了父亲别样深沉的爱。全文的词藻并不华丽,文风朴实无华,但依然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真情实感,让作者的父亲的背影永恒地刻画在了读者的心里。

让平凡拥有美丽,这是朱自清先生的写作宗旨。我想,正是因为他的生活平淡简朴,做事务实求真,才在朴素自然的风格中立新意,造新语,令人回味无穷!

散文读后感第2篇

朱自清的许多散文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春》、《荷塘月色》、《温州的踪迹之绿》等等佳作名篇数不胜数。每读到朱自清的文章,都会有一种清新典雅,柔顺细腻之情,让人从久违的城市的混沌的空气里摆脱出来,从而让人有一种乡村感,又仿佛有一种原始的,清新的感觉,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春天是我们十分熟悉的季节,但往往又会给人带来焕然一新惊喜的。在描述春天的文章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此刻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吹面不寒杨柳风。”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境般的完美春光里,必须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此时此刻我真是期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阿!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似的。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雨水呀!俗话说“春雨贵如油”。“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完美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

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之后春天,迎之后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向为此刻的完美生活而奋斗……春天,是期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秀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完美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期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请大家就从此刻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齐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朱自清真不愧是一代文学大家!能够说,没有他,中国的现代散文就不可能这么灿烂。我读了他的文章,汲取了丰富的营养,让我受益匪浅,真是饱餐了一顿美味的文学大餐。

散文读后感第3篇

汪曾祺的书,用文学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儿节的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喷喷的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的醋饭,用稍带甜味的薄薄蛋饼仔细的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的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的无常观充塞胸中。

我觉得汪曾祺的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的,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的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的松软康吉鳗、碎栗子的出现。就像是这样的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的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的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的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的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的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的小人物,他写的食也是路边小摊上的并不怎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事也是一些常见的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的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的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的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的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的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的,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的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融化在嘴里的康吉鳗!

成块的醋饭和栗子的甜味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的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的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的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散文读后感第4篇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记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超多使用了比较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之后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之后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比较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构成了鲜明的比较,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还有些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高兴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我跑进了百草园,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而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老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但是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散文读后感第5篇

这是多美的一本书阿!封面那清雅的水墨花,是那么的唯美,它把我的思绪引了进来,我被她那细腻动人的笔调感染。

她的文章充满温馨。细读进去,她的文章和水墨一样平易朴实:匆匆的过客,小路上的野花、野草、海边小小的贝壳……许多不起眼、会忽略掉,甚至觉得毫无好处,根本不会去看的东西,她都能注意到,并且看出它们内在的完美品质。

我感叹,我感叹于她的细腻和她那淳朴语言,文中没有能够推彻的词语,没有令人惊奇不已的哲理,只是娓娓道出,顺理成章。可却能在人心里荡起层层涟漪。

让我深有感触的是《透明的哀伤》中的《严父》。作者对一个卖牛肉的男子发出感叹,透过男子的面容,猜想出他的家庭。在这样的炎热夏季在外奔波,想必是个父亲,为了自己的孩子这样操劳,又不觉想出他的孩子能理解他的父亲吗

看过许多写文章,发现父爱的文章是那么的深沉。父亲常常为了家这个家,为了这个家的生存,为了这个家的幸福与美满,常常不分日夜的在外奔波,让处理烦琐事情的父亲有了一张严厉的面容。严父,寂寞无言,表面严厉,实际爱在无言处。可年幻无知的孩子们却不能理解,他们喜欢投向母亲柔软和温暖的怀抱,劳苦了一天的父亲回到家,发现自己支撑的家的那份甜美,自己虽不能进去,不能享有,或许这样父亲就很快乐了吧!不被孩子们所理解,也无所谓,只要是做为父亲,爱着他们,这样就足够了吧!

看完这篇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情绪,想流泪,还想立即给父亲一个拥抱,同时也有着疑惑,为什么父亲不去辩解他们行为让孩子们理解他,让他也享有家的这种温馨,我的思绪不觉想到了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虽然不是严父,但他也常常奔波在外,甚至等我睡了才回来,我认为在父亲心中工作比我重要,所以总是对父亲忽冷忽热,有时他说话我也不理,可他什么也不说。

有时我会从父亲的开门声中惊醒,发现他不管回来得再晚也会来到我的房间。夏季,为我关掉电风扇,冬季,为我扯扯被角,当时小,没放在心上,可此刻却明白这小小的动作,却也包含了父亲对我深深的爱,他是爱我的,我是不是也就应对操劳的他多一点理解,多一点体谅,多一点爱呢

父爱如山,深沉。父亲对我们的爱虽然不会惊天动地,但是他对我们的爱却渗透在生活的细节中,只是我们一向没有发现罢了。

散文读后感第6篇

梁衡的文章一开始我并不喜欢,那篇《晋祠》虽然写得真的不错,但是我不喜欢那种冗长的文章,所以,对于这个作者也没太大的印象。再一次看到他的文章就是《跨越百年的秀丽》,依旧是没什么太大感觉。直到他写的三篇散文作节选为课外读物发下来,《觅渡,觅渡,渡何处》、《把栏杆拍遍》、《乱世中的美神》,看了一堂课之后,当时就被他笔下的三个人物所深深折服。这三个人物都带有浓重的杯具色彩,同时又具有不得不使人敬佩的精神和风范,感觉他们在梁衡的笔下都鲜活了起来,一点一点向我们展示自己的人生。

自此,我开始找梁衡的文集,却一向找不到,看到了很剩余秋雨的文集。我也买过余秋雨的一本文集《文化苦旅》,但我不是很喜欢他的文风。总觉得他写的文章不够大气,有点优柔寡断的感觉。而梁衡,看完他的文章就有种很明显的被吸引被点拨,霎时有一片清明的感觉。

最后,我还是找到了一本《梁衡散文中学生读本》。

我先找到了那三篇文章,把《把栏杆拍遍》看完。辛弃疾的一生真的很曲折。

年轻时血气方刚,奔走沙场,却在南归之时被夺去手中的钢刀,只能以羊毫软笔写下一首首悲愤、无奈、自嘲的词。最让我动容的还是那首《永遇乐》。他竟然在嘲笑自己的姓氏!“艰辛做就,悲辛滋味,总是辛酸辛苦。更十分、向人辛辣,椒桂捣残堪吐。世间应有,芳甘浓美,不到吾家门户。”这首词是我第一次看到,却被其中所隐藏的无奈嘲讽所深深震动。他该有怎样的失意才会觉得自己的姓氏是“艰辛”“酸辛”“悲辛”“辛辣”,觉得自己就是不能够拥有完美的事物!

还有一篇《大无大有周恩来》,是总理诞辰百年之时所写。那些冗长的历史在梁衡的笔下一点不显繁复,反而,每一件都令周总理无私的形象更加生动鲜明,深深被这个自己无缘亲眼见到的总理所感动。

诸如此类的写人的文章,每一篇都能感觉作者笔下的人是个鲜活、生动、立体的伟人,并不是一个个已经归为历史、素不相识的不相干的人。每一个都令人敬佩,由衷的敬爱。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写景、记事、抒情、说理的文章,都很值得一读。

看完这本书,有一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

散文读后感第7篇

在我国现代诸多知名作家,像老舍先生这样以平民出身而跻身文坛的是为数不多的,这两天我看了老舍先生成名作:骆驼祥子.1899年2月3日老舍出生在北京(现小洋家胡同)他家是一个满族贫民家庭。原名舒庆春。他生逢末年,清王朝的自身腐朽让清王朝奄奄一息了,母亲的勤俭和坚毅给了老舍他最初的教育老舍出生在大杂院里,也是在那里长大的。对那里的下层人民他们的生活状况、人生态度,他们的喜好的娱乐形式,对老舍产生了最原始的影响。

有了他创作的生活基础和平民化的艺术的倾向。但是,老舍并没有走上创作之路,因为交不起学费,他考上了免费的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小校园长,尽职尽责,就在那里五四运动爆发了!“五四”给了老舍十分大的震撼。他改变了生活道路,辞去工作.1924年赴英国任教,从1925年他写第一部作品老张的哲学,近半个世纪大家授予他“人民艺术家”的称号。

《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1936年在青岛写成。《骆驼祥子》的成功会首先在于它人物的成功。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胡适、刘半农、鲁迅等作家都不同侧面写人力马车,但他们是以一个居高临下的观察和评价,而老舍是从细节的直面观察车夫的生活的。老舍笔下的祥子来自乡下,带着中国农村破败气息来的,也带着这农民的质朴和固执。老舍写的文章大多数是幽默文章,但骆驼祥子却是一个杯具。走下坡路。由这些人物构成了整个社会的大杯具。当我看完之后才明白,祥子所期盼的生活没人能实现。老舍先生的这部著作,让我们看到了解放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穷苦中国人的悲惨状况,也听到了来自他们内心的渴望:幸福、平等。

散文读后感第8篇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有一篇美作,名为《心田上的百合花开》。这篇文章深深的感动了我。一株小小的野百合,演绎出一段美丽而又令人感动的故事。一个小小的“心灵”,为了心中那个美好的愿望,竟是如此的执著和坚韧。它,的确不是一株野草。

偏僻遥远的山谷、高数千尺的断崖,预示了野百合追求美好愿望的道路必然艰难曲折。恶劣的生长环境,并没有消磨它作为花——一棵百合的天性,虽然它刚诞生时长得跟其他野草一模一样。但一个坚定的念头在它的心中悄悄萌生:我要开花,我要以花作证。为此,它“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与自然环境顽强地抗争。

如果说与生长环境的抗争,只是野百合为实现美好心愿迈出的第一步的话,那么,野草的讥讽嘲笑、蜂蝶的鄙夷才是野百合面对的更严酷的考验。野百合是执著的,野百合更是智慧的。面对野草的嘲讽讥笑、蜂蝶的鄙夷劝导,野百合坚定的信念始终没有动摇:“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不事张扬的野百合,用自己的行动默默抗争,独行其道,终成“正果”:“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洁白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颜色。”这花是信念的结晶,是心血的凝聚。野百合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正因为这美丽来之不易,所以当百合谷成为人们的“圣地”之时,每一朵野百合都能谨记第一朵百合的教导:“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文章通篇运用拟人的手法,通过层层衬托,塑造了一个充满灵性,大智大慧的野百合的形象。百合谷其实就是一个充满世事艰辛的大社会的缩影,野百合的遭遇何尝不具有人生奋斗的典型意义:一个人社会价值的实现,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以花来证明”。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台湾文坛,林清玄这个土生土长的作家,以其乡土气息、传统情怀、民族意识以及他独树一帜的禅佛文化,成为台湾最为多产而且作品畅销的作家之一。林清玄多次提到影响他性格和写作风格的母亲。他说,小时候母亲曾告诫他,写东西要“有趣味的你要多写一点,与别人分享;辛酸的少写一点,留着自己晚上回房间里哭就行了。因为人生已经够艰辛了,人家来读你的文章,应该从你的作品里得到安慰,得到启发,得到提升”。而《心田上的百合花开》则巧妙地将趣味与辛酸结合起来,以趣味抒写辛酸,使人从中“得到安慰,得到启发,得到提升”。他认为人的富有即是人心灵中某些高贵物质的展现。野百合的形象,正是林清玄心中的“富人”的形象。林清玄就是企图用文学的语言,表达一些开启时空智慧的概念,表达一个人应该如何舍弃和实践,才能走上智慧的道路这一生活哲理。

在林清玄看来,人生的美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欲望、物质带来的美;第二个层次是文化、艺术、文明带来的美的满足。第三个层次是灵性、精神的美,这是最高境界的美。他信奉“尽心就是完美”,而野百合就是这样一个因“尽心”而近乎“完美”的形象,真正实现了“灵性、精神的美”。

《心田上的百合花开》所展现的正是林清玄追求的做人最高境界: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软心除挂碍。“大其愿,坚其志,细其心,柔其气”的人生准则在野百合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散文读后感第9篇

因为腰受伤的缘故,在家里呆着,翻看老舍的散文。

一些印象——是关于济南的。老舍笔下的济南,跟济南给我的印象,全没有一点相同,以至于我读这些文字的时候觉得很陌生,并不明白所说的就是济南,除非提到那些有名气的比如趵突泉。中古的城市,古老的城楼,窄窄的石路以及绕城的小河,这些握全没有印象,因为时代不同的缘故,济南已经不是原先的济南了。而济南给我的印象又是什么呢?

三年的时光,一时并不明白从何说起,那就从头吧。初到济南并不觉得陌生,因为我的家乡离济南并不远,风土人情都很接近。济南的民风淳朴,你要是问路的话,会十分热情的指点给你,不像北京,假如你去路边的摊位问路,不买东西可能会遇到麻烦,只是可能,并不全然如此,济南就不会这样,你大能够放心。

初到,是7月底,夏季还没有过完,但是有了秋天的痕迹,天很高且很蓝,一点点云都没有,蓝的刺眼,有些黄色的花在阳光下更加灿烂而温暖,这样的描述都是秋天的样貌了。但是在阳光下劳作的话,你就觉得还在夏天呢。对于新员工的实习,也包括在灿烂的阳光下除草之类,我们称之为对知识分子进行社会主义劳动改造,呵呵,这是2000年的事情,可千万不要想成别的时候。好在像我们70年代的人,小的时候谁都做过这些的改造。秋天的时候,去了红叶谷,当然没有香山的红叶这么有名气了,但是红叶谷却很有特色,或者不是很成熟的旅游区,自然就成了特色。地方很大,依山而建,去的时候红叶还没有都红,一个连一个的山上,一片一片的红了,山里有不少路,不像成熟的景点有很固定的路线,人又很多。或者因为是泉城的缘故,山里面有水,积水成湖,湖水澄清透明,也有些鱼儿,并且还搭配有小桥,铁索木板桥,很有意思。往深处走,有很大一块鸟禽区,也有自然的水经过其中。还能够发现树屋,往人烟稀少的地方才能够寻到。济南的三大名景,大明湖,趵突泉以及千佛山,据说秋高气爽的天气,在大明湖中能够看到千佛山的倒影,我却没有看到过,或者楼都太高了吧。大明湖也是秋天的时候去的,因为她名气太大,期望值就太高了

,所以,觉得就是一个湖而已,没有个性之处。千佛山也是,但是我似乎走的路线不对了,并没有看到很大的那个大佛,那天因为不熟悉路线乱走,给绕道了后山,就往上爬,结果后山很陡,爬到一半往下看吓了一跳,也不敢再下去了,留意翼翼的继续向上,最后到了一个人多的地方才发现正是千佛山的山顶了。

非要说出济南的秋天跟别处有什么不同,我是在也说不出。正如请人眼里出西施一个道理,你假若对那个城市有很深的感情,觉得它的哪个季节都是好的。郁达夫的笔下故都的秋,北京的秋天也很好阿。

散文读后感第10篇

龙应台的《目送》是一部对亲情和周边人物的感悟散文。个性喜欢她写的亲情,抒情、真切、含蓄,并为之深深感动。《目送》是全书的首篇,描述的是目送孩子的成长,目送父亲的远去。第二篇《雨儿》写患老年痴呆症的年迈母亲,母女情感真心实意,让人感动,第三篇《十七岁》写的是青春期儿子的“独立”,还有《感情》、《明白》、《胭脂》、《为谁》等等,这些都是写父亲的逝,写母亲的老,写儿子的离,把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铭刻在心,诉诸文字,处处是感同深受的亲情滋味,篇篇有让人沉吟难忘的人生情景。

古人云:四十不惑。人过四十后,经历过许多次的生老病死的场面,再读《目送》这类亲情散文,感悟很多,个性是《目送》中的:“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但是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不见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在生命的路途中,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平静中透露着的哀痛,让人不甘又无奈。永久记得儿子在第一次拿到学习成绩单时的情景,手拿奖状,在人群中急切地寻找我地样貌,那时的我就是他的天;大学四年,每次打电话时,即便是在脚骨折卧床时,他的声音是欢快的语调,第一句话永久都是“妈妈,我很好!”我很感谢儿子的孝顺,但心里也明白,儿子长大了,能自己担待所有的伤痛,对父母的依恋会越来越少,每每想到这,那种酸楚而又心存喜悦的无奈,瞬间会填满我整个胸膛。

读《目送》会我又一次地感受到送父亲走时的那种撕心裂肺的哀痛,也会想到了每次回家看母亲时,母亲那欢愉的目光和不停叨唠的话语。世间大小小起起落落的事,最后还是沉寂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目送》所描述的都是人们所经历的,所以能引起人们的共鸣。读《目送》总有想流泪的感觉,为逝去的或正在远去的亲情,挽留不住的是匆匆的生命脚步,能留下的就是记忆;读《目送》懂得了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读《目送》有些更深的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但是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此刻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散文读后感第11篇

余秋雨先生的散文是一种典型的文化散文,它摆脱了沉湎于自我小天地的小家子气,而表现为一种情怀,更为慷慨豪迈的大散文。散文一字一句都感于心,思于心。其人,其文,始终是心头情感的沉积;其思,其忧,更是我们精神所皈依的图腾。

体此刻一种沉甸甸的历史感和沧桑感,一种浩然而不矫情的雍容与大气,一种俯仰天地古今的内在冲动与感悟,一种涌动着活力与灵性的智慧与思考。落笔如行云流水,舒卷之间灵性激溅,有博雅的文化内涵,笔端饱蘸着深切的民族忧患意识,字里行间充盈着越迈千年的睿智哲思。

中国的历史走了太远了,中华的文化也沉积了太久了,迎面是一个新的千年,一个新的世纪,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也该抖抖身上的尘土,盘点一下自己的包裹了,余秋雨先生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中开始了他的“文化苦旅”。

余秋雨散文《文化苦旅》写道:“没有废墟就无所谓昨日,没有昨日就无所谓这天和明天。废墟是课本,让我们把一门地理读成历史;废墟是过程,人生就是从旧的废墟出发,走向新的废墟。废墟是进化的长链。”“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

在心灵与心灵的撞击中,发出了“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的呼唤。文章中没有细节,没有历史人物,没有山水胜迹,但却充盈着闪光的智慧,蕴涵着深刻的思考。残垣断壁中,那优美的语言,独特的视角,深刻的思想,就像磁石一般强烈的吸引了我。

走进废墟,体会着历史的沧桑,品味着文化的内涵。在敦煌,他怀着无比的热情赞美民族代代相传承的对美与善的艺术的追求与表达;也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应对“道士塔”,揭开民族的伤疤,目光黯淡地心痛于近代内忧外患中民族精神的沦陷和流失。

他驻足桃花、春雨、小桥、流水的“江南小镇”,应对“白发苏州”怆然发问——现代的中国社会中,从那些紧闭的老房子里“就应走出什么样的人”;我们的“文化与传统就应怎样的保留与传承”才能够使“中国的文化在人格方位和地理方位上实现双相自立。”

他告诉我们,江南小镇的重生、历史归属感的重生、民族归属感的重生,需要“一点真正的文化智者”,需要“一点隐潜在河边小巷的安适的书斋”,需要“一点足以使这些小镇产生超越时空的吸引力的艺术灵魂”。

他反省整个民族的文化。他从“一个王朝的背影”中,评论一个民族的兴衰成败、一个文化盛败的因由。在晋商大院里,在“历史的暗角”思索民族软肋与民族精神的缺陷。他关心文人的命运,关心孕育这些文人的母语文化,关心我们的文化的根源,更关心我们文化的发展,并且关心着所有的文化的发展。

他为所有游离在本土文化荒漠中的人们发问:“日暮相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他比所有的人看的更远、更真实、更深邃。

他的面前是一个繁衍、昌盛了数千年的民族的文化的沉淀,那么,就注定了余秋雨先生的这个思索将是整个民族的,整个历史的。这个思索纵横了五千年,必定是漫长而艰辛的。而余秋雨先生就在这样的时代,平静一下自己内心的情绪,整装出发了,纵马思想,游走于整部民族的千古春秋。

在这些思索面前,余秋雨先生也有无奈:为什么我们有这么好的文化却忘记了去继承?为什么我们要让文化在那样的“江南小镇”里渐渐萎缩、褪色?这是余秋雨先生要问的,也是我们年轻一代人就应思考的。

也许我的民族文化就需要来一次这样的思索,这样我们在前进中才能够走的更远,这样我们的根在黄土高原里才能够扎得更深。

我们就应怎样走出心灵的荒漠?正像余秋雨先生说的,文化才是我们的绿洲。母语教育最近搭着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的车提得很响,压抑了这么多年的母语文化最后能够缓一口气了。

毕竟我们是从黄土高原上走下来的,毕竟一百年后,我们还是我们,英国还是英国,美国还是美国,我们的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将会跟随我们这个民族,直到世界的末日。我们的根在黄土高坡上,汲取黄河的水而成长。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民族的期望,是一个民族发展的源泉。只要我们对自己的文化有深刻的感情,我们对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就包含着深情;只要我们对自己的文化持续清醒,我们前进就会一往无前。只要我们的中华礼貌不败,我们的民族就不会失败。

感谢余秋雨先生,您的“文化苦旅”带给我们很多的精神食粮。新的观念和审美取向,在感悟人生的同时,又富于人生更高的智慧。

散文读后感第12篇

喜欢林清玄的散文,喜欢他的文字所特有的淡淡的香,犹如同封面上莲花般的馨香一样。每每走进他的文字,心也会跟着跌宕起伏,然后慢慢静下。暖暖的回味时,内心总会充满宁静与关爱。翻开书的目录,那些题目就深深的吸引了我,如:“暖暖的歌”、“时间道场”、“莲花汤匙”、“友情的茶”……令我不由自主地翻开来津津有味地开读。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持续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将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当读到《天真的心》时,我被文中的一段话打动了:“在被造谣时,我不着急,因为我有自知之明。在被误解时,我不着急,因为我有自觉之道。在被毁谤时,我不着急,因为我有自爱之方。在被打击时,我不着急,因为我有自愉之法。那是因为我深深地相信:生命的一切成长,都需要时间。”我读完后,内心像什么东西撞击了,是震撼是冲击还是理解我个性喜欢最后一句:生命的一切都是需要时间。回顾平时的自己,在学习中我期望自己的成绩能突飞猛进,每次考试都能拿到好成绩,在生活中我也期望能交到更多的知心朋友,爸妈也期望我能快速成长,成为一个懂事的孩子……我们仿佛生活在着急和焦躁中,总期望自己能一步登顶。而文章中作者对人生的理解使我感到:在人生的历程,不能够着急,不急着看每一回的结果,我只要在每一个过程中去尽力做好,慢慢地体会,慢慢地成长。生命的一切成长,都需要时间!

另一篇《不孝的孩子》给我的感受也很多,散文中写到了一位老先生,他在台湾的儿女一开始对他很好,可老先生找到了大陆的儿子后他们就变的十分不孝顺了,因为怕他大陆的儿子来抢老先生的遗产。这则故事中的儿女怎能这样对待自己的父母呢这世间能有多少子女体贴,孝顺父母的心呀父母从小养育我们,培养我们,含辛茹苦把我们抚养成人成才,到最后我们能给予父母什么样的关怀呢物质的蒙蔽是多么令人寒心呀!

读林清玄的文章,初读清新,再读更是心开意解。我这原本青春年少﹑浮躁烦乱之心总会在品读他的文字中旋即安定下来,解开心锁,内心充满宁静与关爱。换句话说,他的文章是启迪星,引领我们观照内心,开启智慧和觉悟。

散文读后感第13篇

我想,我就应不可能成为席慕容这么有才华的人,但是我觉得能够细细品读她的每一个文字,那也仿佛是理解了一次心灵的洗礼。

席慕容她,虽然早已经不是个小孩,但,却有着一颗比孩子还要纯真的心,仿佛她的世界,总比我们的搞笑。她用她的心去看整个世界,生活中时刻留一份真诚,把她在眼睛里所见到的事物,用书香去描绘出来,让我们所有读者与她一齐品味这个其实很可爱的世界。她描述的那些充满至善至美的平凡琐事,总能拔动人们的心弦,让你一同去发现世界中完美的一面。

我最喜欢她的《朋友》,并不是冲着什么华美语言。这位飘悠在纸墨香之间的“朋友”,不必有华丽丽的外表,它却是最真实的,无意的表露了作者,席慕容的纯真与甜美。

——“一开始,因为小娜杀价太低,伤了他的心,所以扭头就走开了,不再搭理我们这三个游客了……”只是一个简单的开头,却已经让我想微微的一笑。如果我不翻封面,我就必须会认为这篇作文,是个有心的孩子写的。虽然简单平凡,但不枯燥,反而让人有种想快一点读完,可又想细细回味的纠结却又快乐的感觉。

让你的思维随着她小夜曲般的涓涓细流,娓娓道来,去回忆、去品味那些岁月里捉摸不透的幸福和生活中的真善美,或者,这正是席慕容,从来没有想去刻意做些什么努力的心愿所在吧。

散文读后感第14篇

余秋雨,1946年生,浙江余姚人,艺术理论家,中国文化史学者,散文作家。

全书分为“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千年一叹”、“霜冷长河”、“行者无疆”这五个部分。

余秋雨老先生好些年以前写过一些史论专着,文笔很有特色,轻新脱俗,洒脱、放达而又潇洒,让人读上去自然而又舒服,不夸张,不悲伤,没有什么好词好句,没什么个性的手法,不像有些文章用比喻,用拟人,用夸张等等,不局限于这些章法,而是用自己独特的风格写出让每个人都叹为观止的文章。

就像老舍写的《草原》。自然而又优雅,不做作,简简单单几行字,就完美地描绘出了所要说的那一幅画面,真实而又完美。

就如“青山绿水,长路一条,走不了多远就有一座。高高的,全由青石条砌成,石匠们手艺高超,雕凿得十分细洁。顶上有浮饰图纹,不施彩粉,通体干净。鸟是不在那里筑窝的,飞累了,在那里停一停,看看远处的茂树,就飞走了。”

这一段,这是一开始的一段,只是简单的叙述而已,却给人无限遐想的空间,想象着远处的山,清澈见底的水,绵延十几里的路,路边是一座又一座牌坊,它们很高,很大,还有好看的图纹。

牌坊上时而会望见几只飞累了的小鸟,在那儿歇息,倒也并不安居,过一会就又飞走了。这一幅简单的图画,在作者笔下用简单的词句描绘出来,却别有一番风味。

这样的文章并不多。

仔细想想,萧红写的文章《我和祖父的园子》便是如此,也是自然,真实,完美。“太阳在园子里是显得个性大。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样样,就怎样样,都是自由的。

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谎花,就开一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它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蝴蝶随意地飞,一会儿从墙头上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儿又从墙头上飞走了一只白蝴蝶。

它们是从谁家来的,又飞到谁家去,太阳也不明白这个。只是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又有这样一本书,让人读着读着,就不由得沉浸在已逝的烂漫的童年生活中。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呼兰河传》,和余秋雨的散文一样美,简单却又不失味道,虽通俗却又十分自然,自然中透着完美与真实。

那种意境,远比夸张的文章要吸引人得多,一个是外表华丽,却找不到内在,另一个则是表面简简单单,普普通通,而只有细读一番,才可能品出其中的自然美。

我本身就十分喜欢散文,诗歌之类的文章,因为它们不仅仅表达字面意思,更是能从字里行间体会到作者想要表达的真实情感。还能够学学名家文笔,多多感受,在自己的文章中注入自己的情感,读上去必须与众不同。

本书值得收藏。

散文读后感第15篇

寒假里,我读了《林清玄散文集》。这本书主要写了林清玄在小时候经历的一些事和林清玄对某些事的看法从而引出的道理。一翻开这本书,逐字逐句地读,字里行间蕴含着一种细腻、柔软的感觉。据我所知,林清玄是一位男作家,男作家的作文就应是充满阳刚之气的,但林清玄不同,他的文章格外婉转,丝毫不逊于女作家。这种阳刚与阴柔结合为一体的写作方法,令我难以忘怀。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并不是他的文笔多么优美,语言多么华丽,而是这本书的前言,也就是写作目的。前言一共分为五个小故事:“还好,掉下来86的不是西瓜”、“酸甜苦辣,各安其位”、“小小的心,大大的世界”和“在挫折中,学习智慧”。这五个小故事都在写各种各样的儿童,遇见了各种各样的事,其中“小小的心,大大的世界”最令我影响深刻。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外国的孩子一出生就有许多的愿望、目标:而中国的孩子十分的保守,没有自己的向往,任由父母指控。

林清玄是这样评价这件事的:认识幸福,比认识世界更重要:关照自己,比国际观紧迫得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只有在小的时候确定志向,朝这个方向去努力,长大了,才会有所收获,有所回报。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几天前的报纸上写的一则新闻:据一份调查显示,从小就确立志向的孩子长大了有75%几率圆了自己的愿望,甚至有10%的几率被提拔,职位更高,受到了重用,但是从小没有确立志向的人,只有5%的几率获得成功。这则新闻同样告诉了我们“每个人只有在小的时候确定志向,朝这个方向去努力,长大了,才会有所收获,有所回报”的道理。

在我们的生活中,确立志向看似很简单,但是总很难做到,其实,只是因为少了一颗坚定不移的心而已。

散文读后感第16篇

林清玄说:“等我站在竹林前面时,整个人被天风海雨似的音乐震摄了,竹林像一片乐海,波涛汹涌,声威远大,那不是人间的音乐,竹林中也没有人家。竹子的本身就是乐器,风是指挥家,竹子和竹叶便是演奏者。”

读了林清玄的随风吹笛,仿佛也身临其境,看到了满眼翠绿的狂风不止的竹林波涛,阴云密布的风雨交加,再加上竹子生机勃勃的摩擦生籁,这一切,真是竹林大自然的宏大交响乐。风雨中的笛声遥远、高扬、广阔、悠长。

真正聆听了一堂林清玄老师上的音乐大课。

自己不懂音乐,更不会任何一种乐曲,十足的音乐门外汉。正因为这样的无知才无畏,不自量力的一向想选取一种乐器来学习。想学会了一种乐器,就能够寄托心灵的期望。

因为竹笛携带的便宜。无论是在高高的山岗上,无论是随风荡漾的湖泊上,竹笛都能够迎风而立,尽兴优雅的演奏。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竹子的品格,而毫不犹疑的选取了竹笛的学习。

竹子是高洁、刚直、谦逊,不亢不卑,潇洒处世,常被看作不同流俗的高雅之士的象征。竹子清幽,默默无闻,不畏困难,不惧压力的强大生命力,更是我的喜爱。

虽然一向立志学习吹竹笛,但由于太忙,也由于不善安排日常计划,吹笛学习计划,多少年来一向被耽搁着。遗憾中的遗憾。人生不如意事常有七八九,逃避现实时就这样安慰着自己。有时,真是痛恨自己的妥协主义。

还是说点阳光的话题吧。

大自然是秀丽的,大自然是时刻变化的,大自然中的竹林宏大交响乐,更是震撼人心的。透过读随风竹笛,更要抛弃上面阿Q想法。用用心的人生态度好好去感悟自然,融入自然,过好生活的每一天,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具有竹子高洁、刚直、谦逊,不亢不卑,潇洒处世的高雅品格。

散文读后感第17篇

读秋雨的书,如同读着一本厚厚的历史,更加有万象的人生世态和丰富的风土人情。

秋雨的心是年轻的,却又是迟暮的。有着儿童的天真,有着老人的睿智,因而有了天真的向往新奇的心,有了发自内心的对历史的感悟。所以他的人生是秀丽的。正如他在散文集的序文中所写的那样他就应是一个“天使般的老人”即使他年老了,也会有一颗年轻的心的。

秋雨对梦想的初衷,对历史的感悟。更是由于他对人类历史的重视。他追寻的心是沧桑的,他对待敦煌礼貌遭受蹂躏的过去不再如别人所云的那样,将罪过归咎于一尽全力保护但却无力回天的王道士。历史的失落是有她既定的命运也有历史的更深层的本质的。历史的源远流长也正是因为它有令人悲痛的过去。

初次接触余秋雨是他的第一本散文集《文化苦旅》,很是被作者深厚的文化底蕴所折服,他的思牵千载,行云流水的记录,对历史、对文化渗透着的领悟力,也是使余秋雨在中国的文化史上留下一席之地!

而后接触到他的另几本着作,如谈史谈鉴的《山居笔记》、阐述立身处世的《霜冷长河》、《行者无疆》,以及比较几大礼貌的《千年一叹》,还有类似回忆类的封笔之作《舍我一生》。读完后,总想写点什么,却一向未敢动笔,只怕自己的看法大为浮浅,甚至落入俗套,而今下定决心来浅谈一下余秋雨散文的写作风格问题,对于我们的写作也有很多的借鉴好处。

余秋雨散文作品中始终贯穿着一条鲜明的主线,那就是对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的追溯,思考和反问,与其他一些文化散文家相似,余的作品更透着几丝灵性与活泼,尽管表达的资料是浓重的。

余利用他渊博的历史知识,丰厚的文化功底,将历史与文化契合,将历史写活、展现,引起我们反思、追问,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的作品已渗透了文人的忧患意识和良知,这点也是最重要的。典雅、灵动如诗般的语言。

余对语言有一种超强的领悟力和驾驭潜力,他的散文追求一种情理交融的雅致语言,并且“语言在抒情中融着历史理性,在历史叙述中也透露着生命哲理”。

他选取恰当的、富有诗意、表现力的语言加以表达,这些语言具有诗的美感,从而把复杂深刻的历史思想和文化说的深入浅出,平易近人,可读性很强。同时他还综合运用对偶、排比、比喻等修辞手法,大段的排比,对偶增强了语言表达的力度,构成了一种语言的气势,使语言不矫揉造作,装腔作势,平淡无味,而富有了张力,富有了文采。

简单叙述至此,最后一余秋雨的一句话来结尾。

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

散文读后感第18篇

作为一个散文家,张晓风的作品算不上最好,但她的作品却又有着与众不同的味道。这是我读后的感觉。

仿佛在每一篇散文里,她都有倾注自己的感情,激动、喜悦、惆怅、悲伤……她在整本书中的主角,让我觉得,不是作者,而是编剧,导演出一幕幕生活的悲喜剧。

“当你吐纳朝霞夕露之际,我在你曾仰视的霓虹中舒昂,我在你曾倚以沉思的树干内缓缓引升……”

没有人能够阻挡生活的涓涓细流,即使它微不足道,小到你用一根小指就可拦住它流动的轨道,但你依旧能够发现,几秒钟后,它就恢复了它原先的方向,原因是,它越过了你的手。

在她的作品中,我最喜爱《许士林的独白》。

还记得那开头第一句:献给那些暌违母颜比十八年更长久的天涯之人。明明是一句讽刺的话,批判了那些让母亲悲哀,等待的不孝之子,却内含泪似的,颤颤地为下文感动。

“在秋后零落断雁的哀鸣里”,一袭红袍的赤子,南屏晚钟、三潭映月、曲院风荷,当他纳头而拜,来将十八年的愧疚无奈化作惊天动地的一叩首!人间永久有秦火烧不尽的诗书,法钵罩不住的柔情,百般挫折过后,踏着千百年来的思念,仍然告诉世人,茫茫的天际,夕阳的红晕,奔涌的泪水,“你”只死心塌地的眷着伞下那一刹那的温情。

一把紫竹为柄的油纸伞下,“你”毅然放下,千年修持是一张没有记忆的空白纸页,万里的风雨雷雹何尝在“你”意中,转成神仙只是“你”厌倦了人间修炼后的梦寐,而伞下人与人的聚首,却成了“你”永恒的回忆,轻吟在断桥上,让“你”驻足回首的不是西湖美景,是一个人,让“你”爱上这个缠绵人世的人……

在雷峰塔夕照的一线酡红间,是你的眷恋还是思念反正不会是悔恨。冷泉一径冷着,人间的辛酸已饱尝……

即使是想象,十分却有八分的真挚,何来的不感人让人不由感叹,辛酸后的痛楚。

散文读后感第19篇

很早就想写点东西的,在囫囵吞枣看完余秋雨老师散文集之后,但因为工作变化的原因,一向没有时间来写,也没有情绪静下来写。一晃一个月过去了。其实,此刻也没有时间、也没有情绪来写,只是总感觉心里有点事,这或许就是自己的一点个性。

定下的事情不做完心里总感觉有点不舒服,尤其是在这次阅读了多篇完美的文章之后,总感觉就应留下点什么,个性是此刻的生活节奏,让自己已经很难在一段时间之内再翻起余老师的文章,只好趁着心里还有点感觉,留下几行贻笑大方的文字。

余老师和季老一样,都是高中时就耳熟能详的大师,但可惜的是,我这个文科出生的人并不喜欢学习语文,唐诗宋词兴致来了还会背上几首,而对于这些文学作品,学起来感觉真是要人命,而且最为关键的是学了不考,考了也考不好,所以,很少认真阅读教材上面的文章,听课也是是是而非。

这次机缘巧合读到了两位大师的散文集之后,让人对散文又有了一点重新的认识,又有了不一样的感觉。自己水平有限,无法写出精湛的体会,只能由着自己的感觉信马由缰。

正如前段时间写过一篇关于读季老散文集有感的文章一样,季老从自己工作生活的点滴入手,润物无声,让人体会到生活的一种自然美,让人感觉有一种返朴归真、悠然自得的娴静,人生就如同一幅淡淡的山水画;余老师的这本散文集,则从宏观着眼,纵横捭阖,以一个文学家独有的眼光来看待历史。

将许多鲜活的历史事件通俗易懂的展此刻读者面前,让人在冥冥当中感受到几分沧桑和震撼,感受到不一样的厚重和深沉。想到那里,又想起许多当前关于余老师的种种消息,正面的、反面的都有,但人人亦云,智者见智,仁者见仁。

此刻感觉起来,读完这本散文集,对于我这样一个十分喜欢历史的人来说,让人对现实中的余老师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至少对历史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虽然这些文章只是余老师文学作品中的沧海一粟,但从读的这本散文集里面每一篇文章都让人从中读到不一样的东西。

让人思维开阔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如同是在欣赏文学作品的同时,从一个新的角度来品味已经尘封的历史,就如《一个王朝的背影》、《苏东坡突围》、《风雨天一阁》、《抱愧山西》、《上海人》等每一篇文章一样,都呈现了一段不一样的历史。

散文读后感第20篇

前一段时间,老师让我们读一本席慕容的散文集。我读了一本她早些时间出版的《成长的痕迹》。老师还真没选错书,这本书确实让我深有感触。

读完席慕容的前几篇散文,我心中不禁油然而生对亲人的思念。她前几篇散文写的是对从前的记忆,都写出了自己对远在他乡的母亲的思念和对已故奶奶的不舍。作者用一些很短小的事透过细致的描述把那份感人的亲情充分、实在地呈现了出来,她那份对亲人无比的真诚打动了我。这不禁让我想到我自己的母亲,在家里她是在怎样地关心着我、无时无刻地牵挂着我呢想到这儿,我心中受到了强烈的震撼,突然振奋起了精神,就像为了我自己的母亲。为了不让她失望,我要幸福快乐地活过每一天!用成绩回报她为我所做的一切。

越往后,对青春对时光的不舍就越多,深奥的哲理体现得也就越多。有一篇名叫《荷花七则》的散文,作者就透过她开画展后发生的一件事表达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她的一位朋友看完她的画,十分羡慕她的生活。可席慕容的微笑不见了!要明白,完成一副画是需要多少心血多少时间去完成的,哪有一个人的成功是与生俱来的呢席慕容当时的感悟真让我的心灵受到一次洗涤,她的用词十分自然、恰当,每一个字都沉重地抨击了我以及每个人心灵中的那些“邪念”。“选取了这样的生活,我并不后悔。我悲伤的只是,为什么很多观众都喜欢把画家当作是一个天生异禀的天才,却不肯相信,在这世间,没有一件事情是简单或潇洒能够换得来的。”每读完这篇文章,那颗浮躁的心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平静。

也有些文章是作者对青春与生命的看法。这些文章的景色描述都相当生动,让我不知不觉进入了一种意境,进入了和作者一样无边无尽的回忆。这种回忆有时真让我感到快乐,但也时刻警示着我们时间的珍贵,我经常在想:如果所有人都来读读她的文章,世界上那些浪费时间的人还会多吗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变得更坚强和明澈了,觉得自己成长了许多!这本书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呀!

散文读后感第21篇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巴金散文集》。

有人说,好的散文清新得像萋萋芳草,绚丽的如同璀璨的霞光,纯真得犹如初生婴儿般的吻,深邃得仿佛韵在骨子里的事。

巴金写的《再见罢,我不幸的乡土哟!》带我进入了巴金他心灵深处的那一片深深的爱国情怀,文中开头两段:说了故土对巴金的养育之恩,故土给了巴金的扶持、给了巴金的衣食、给了巴金的苦乐、给了巴金的亲人、给了巴金的朋友、给了巴金的幸福、给了巴金知识后痛苦的源泉……写的最后一段话:再见罢,我不幸的乡土哟!我恨你,又不得不爱你。这句话巴金把他的内心世界,说的十分透澈。恨他,是因为要离开他,却不能挽留住;不得不爱他,是因为巴金对故土十分的喜爱。矛盾的心理,不得不让巴金走进痛苦的深渊。

另外,巴金写的《我的梦》带我进入他那坚持写文章的理想。巴金他也有放弃的想法:有一个心理在阻挡他前进的理想,在敲击他心中竖立的信念,在关上窗户,迎来“放弃”的客人,把“信念”赶走在门外。但是巴金从不受心中的阻拦,把那个阻挡的心理推开;把竖立的“信念”修的更加坚固;打开窗户,迎来“信念”的客人,把“放弃”赶走在门外。为了写出更好的文章,巴金放弃了常人所拥有的:光明、爱、自由、幸福,把这些美好的东西全都抛弃了。而选择了整天在书堆中,勤奋的写文章,为了写出更好的作品,不断的努力、坚持、奋斗、克服……我认为巴金他坚持写文章的想法是那么伟大!让我不得不十分敬佩巴金。

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许多这样的例子,有不计其数的人也像巴金一样,有着永远不放弃的信念,为了考上好的大学而努力学习,为了找到好的工作而努力奋斗,为了登上高峰而努力坚持,为了心中的梦想去克服困难……

我希望每个人能像巴金一样,有着永不抹灭的信念,去面对生活中困难的事情。

散文读后感第22篇

总之,我深深地受到了传染,也许是被余先生的那种艰深、也许是被中汉文化的博大精力、也许是被现代文明社会中的野蛮现象、也许是被浩瀚先贤们的伶俐才华、也许是被能诠释脸色的平淡无奇的文字、也许是被本身心田真正的感悟、也许。

我会继承看,并且会看更多雷同的、能涟漪我心海的文字。

看到了“文化苦旅”,个中的篇章或许都是余先生游历过一些奇迹后的脸色记录吧。每读一篇,总能等闲地想象他在游历时的巨大脸色和游玩之后追念的沉静和清澈。

在这个猛烈变革的时代,余秋雨做出的尽力是令人赞赏的。在我的影象里,新美文网,余文首先在上海的《收获》杂志连载,尔后被不绝地出书、转载、报导,成为中国各多半会的重要脱销图书,甚至呈此刻险些所有的中文网站和杂志上,与鲁迅和林语堂的作品一道成为现代散文的经典之作。一时间,大有不读余文,羞谈文学之风。果然是这样吗?让我们以他的《文化苦旅》为例,看看汗青和文学在这里是奈何布局在一起的。

第一篇“羽士塔”是一个奠基民族主义基调的重要篇章,它确立了整部书的话语(代价)姿态:王羽士以他蒙昧和贪婪出卖了中汉文化的宝贝“敦煌石窟艺术”珍品。这种道德化的母题和“故事”完全切合公共的“民族主义”走向。不只如此,作者还利用了一些煽情主义话语暗号来强化这种戏剧性的结果,如“伤口”、“滴血”、“下跪”、“哀求”以致“抽泣”,所有这些意象或独白都展示了一种露骨的煽情能力。尽量它从文学能力上看相当鸠拙,但在中国的读者市场却是双重有效的,即点燃了读者的汗青怒火,又使之发生了对作品以致作者的无限钟爱,这样的例子在余文中俯拾皆是。

品读余秋雨的汗青散文,蔚然成了连年来中国小资的时髦民俗,并带出了文坛一阵风潮。汗青操作文学得到“瑰丽外观”,而文学操作汗青得到了“精力深度”。由此带来的文化狂喜,可以从他散文集的刊行量上获得证实。

可是余文在市场化的包装上存在着“媚俗”偏激的问题。它过分矫情。再以“王羽士”一文为例,由于爱“宝”心切,作者竟规划给羽士“下跪”,而为了敦煌经卷的一次赔本的“出口商业”,作者想为此“大哭一场”。这种行文上的肆意煽情,主要源于,他一方面陶醉在老式常识分子的忧患意识之中,一方面则试图向公共或市场寻求最大限度的承认,这两者最终产生了统一。没有任何一种统一比这一种看起来更为离奇。

余秋雨散文作品中始终贯串戴一条光鲜的主线,那就是对中国汗青、中国文化的追溯,思索和反问,与其他一些所谓文化散文家相似,余的作品更透着几丝灵性与生动,尽量表达的内容是浓郁的。余操作他渊博的汗青常识,丰盛的文化功底,将汗青与文化契合,将汗青写活、揭示,引起我们反思、追问,作为一个常识分子,他的作品已渗透了文人的忧患意识和知己,这点也许是最重要的。

典雅、灵动如诗般的语言。余对语言有一种超强的贯通力和驾御本领,他的散文追求一种情理融会的高雅语言,而且“语言在抒情中融着汗青理性,在汗青论述中也透露着生命哲理”。

掀开借来的书,发明印刷很是的粗拙,并且尚有错别字,这印证了同事事先声明的盗版之说,也同时让我萌生了到对余先生的一丝歉意。掀开目次,瞥见了广受赞誉的“文化苦旅”的章节,即刻以为很是亲切。最开始看的是集为“文明的碎片”的访谈录,个中的文字与在央视看到的现场点评很是相似,看着它就像在凝听余先生的教训一般。余先生的答复凡是长短常真诚而实在的,在此之上,又不缺乏超脱,他像长短常的相识中汉文明和世界文明的来龙去脉已往此刻,他凡是是能从差异的人和心态的角度去充实地叙述一件工作一个现象一种脸色的原本脸孔。看着看着,我开始叹息文字所能诠释的范畴了,也许是因为我太相信“许多对象只可领悟不行言传”这句话以至于不习惯于用文字表达思维和脸色了吧!余先生在简捷的字里行间把一些泛泛我认为的确无法表达出来的感悟展示得极尽描述。这又使得我开始提醒本身应该从头审视对文学作品的立场了(因为我之前很少涉足文学作品)。

在我看来,余进入汗青和政治话语规模是一个错误。他观光于一个他完全不能驾御的规模,并陷入了阔大的迷津,而更令人担心的是,余文依托的那些陈旧的话语体制,正在这个大厘革的时代里迟钝地瓦解。我们应该留意到,所有呈此刻这些怀旧书页中的言说都是一种挽歌,哀伤着所有正在随风而逝的政治、道德和文化传统。余文并未让汗青向我们开放并成为我们的,恰恰相反,它显示了一个旧式文人的普通特征:屈从于陈旧的汗青叙述和汗青语法,同时又沉浸在一些细小的话语改革之中,而这样的文本无疑无法成为新散文的偏向。

与诗歌对比,中国散文在其汗青历程中始终饰演了一个可悲的脚色,散文是诗歌与小说的话语残渣,会萃在文学史的边沿,成为每个时代主流话语的底衬。恒久以来,以小日子、小情趣、小思想和小笔触为根基特征的“小散文”,尽量得到了都市市民的热烈掌声,其范围却是不问可知的。对付一个布满着阔大意象的中国文化而言,它只能是一种日用文化缀品。这就为所谓“大散文”降生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来由:散文需要长“大”,需要更为“大气”的构架和运作。

初次打仗余秋雨是他的第一本散文集《文化苦旅》,读完,深深被作者深厚的文化秘闻折服,他思接千载,天马行空的遐想,对汗青、对文化渗透着的贯通力,也使余秋雨在中国的文化史上留下一席之地,尔后打仗到他的另几本着作,谈史谈鉴的《山居条记》、叙述立品处世的《霜冷长河》、《行者无疆》,以及比拟几大文明的《千年一叹》,尚有雷同回想类的封笔之作《舍我一生》。读完后,总想写点什么,而一直未敢动笔,只怕本身的观点太菲薄,甚至落入俗套。在上节课谈到写作气势气魄问题,于是照旧想起了余秋雨,也参考了诸多对余秋雨写作气势气魄的评论,也略加本身的一点浅见。浅谈一下余秋雨散文的写作气势气魄问题,对付我们的写作也有许多的警惕意义。

他选择得当的、富有诗意、表示力的语言加以表达,这些语言具有诗的美感,从而把巨大深刻的汗青思想和文化说的深入浅出,平易近人,可读性很强。

散文读后感第23篇

《匆匆》是篇关于要珍惜时间的散文,真实题如其文。《匆匆》这篇文章的寓意和“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含义是一样的。

《匆匆》诞生于朱自清的笔下,朱自清,原名自华,字佩弦,现代著名诗人、散文家、学者、民主战士,他的散文成就很高,写景抒情,意境清新优雅,语言质朴有风采。他的散文是中国现代散文的典范。《背影》、《荷塘月色》、《桨声灯影历来秦淮河》邓散文名篇,均以诗意盎然著称于世。有诗集《雪朝》(与人合著),诗文集《踪迹》,散文集《背影》、《欧洲杂记》、《你我》等。

《匆匆》主要是描写了日子一去不复返的特点,以及作者对八千多日子来去匆匆和稍纵即逝的叹息。全文紧紧围绕着“匆匆”儿子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最后作者感悟而发愤,并流露出对时间流逝的无奈何惋惜。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描写大自然的荣枯是时间流逝的痕迹。最后一句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逝去而无法挽留的无奈何对已逝的日子的深深留念。“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作者把自己八千多日子的流逝作了高度的概括,日子就是“吹散了”、“蒸融了”般消纵即逝。体现了作者用全身心去感受时光去感受时光的流逝。“我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裸的回去罢了,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是全文的点睛之笔,隐含的,是作者不敢虚掷光阴、力求上进的精神。

时间真是匆匆一去不复返啊!我们转眼间就将要毕业了,就将要离开我们的母校,就将步入初中的生活,然而自己好像没有学过什么,知识坐在教室里听课,脑袋并没有什么反应。小学即将毕业,在之前学过的东西,如雾般,摸不着,如幕布后的人,看不着。可我还是像以前一样,慢慢地吃饭,慢慢地步伐,慢慢地笔速,一切都是慢慢地,只想用慢慢来充实内心的空虚,让自己不再为什么考试的但系。

就是因为即将来临的考试,让我想到以前,在那时我一定要努力学习,免了我现在的麻烦,课室,时间不会倒流。但读了《匆匆》后,我已经懂得了时间的珍贵,要充分利用时间才能和时间并肩而行的道理。

散文读后感第24篇

幸福。谈起这两个字也许有太多的迷惑于此,什么是幸福?它好似漂浮着,无影无踪,而在毕淑敏的眼里却有七种不同色彩绚丽的颜色。它们分别通过毕淑敏的笔下诠释着不同的幸福。

生涯?一个叫人生出沧桑和迷茫的词语。我们明白什么是生存却从未知什么是生涯,就让我们随毕淑敏一起来感受《拍卖你的生涯》吧!

毕淑敏的朋友去参加一场别致的讲座,外籍老师发给每人一张纸,上面印着数十行字:1。豪宅,2。巨富,15。直言不讳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真诚。大家先是愣愣看着随之而来的则是交头接耳的笑声。也许大多数人想这个拍卖是可笑的一个游戏,但事实上当我们做这个游戏时,才能更接近了真我。接着老师象征性地发给每人一千元钱,代表你一生的时间与精力。开始拍卖,小岛,三五个知心朋友,豪宅,巨富一一被拍出高价之人买走,作者的朋友拍卖走了图书馆,留下了名垂青史,和家人共度周末,直言不讳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真诚。在长久的拍卖中所有人拍卖的是一些实物,在得到后产生惊讶的发现和意料之外的收获。现在的现代人对史的概念早已模糊不清,脆弱至极,我们已经无法去选择留下些什么给予子孙后代何来青史留名之说?勇敢与真诚对于我们而言已不在坚定,我们表面的不屑是因为骨子里的不敢,我们没有承诺勇敢的勇气与面对真诚的真诚。

读到这儿我终于发现毕淑敏的散文多数是发生在某些故事后而发出的感叹与哲理!却又不那么严肃与苛责。也许会留下那三件物品并非我们之错,所有人所需与所求之物不同,有人想得到小岛,有人想要巨富。有人说这个是爱慕虚荣之表现,二者又有何之错?如果你生活陷于困境之中你不会选择巨富吗?当你渴望阅读时你不想要一座图书馆吗?我想回答一定是:想。然而对于不是十分实际的事物我们难免会疏生了它们。但无论你选择些什么,生涯,就是人生的追求和事业的发展。他可以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性格则是命运,而生涯从属于你的价值观。

这场游戏结束了也许我们要以一个孩子的角度,重新剖析自己的价值观和生存质量,在节奏纷繁的社会中,我们必要这种省查自我的机会,让我们返璞归真,我想当我们作重大决定之时,势必将经过心中的规划而定的,所以如果改变我们的命运,请首先为自己计算好的框架,改变心的轨迹,用一个良好的态度与实际的想法去做出改变,改变与掌握你的生涯。

散文读后感第25篇

品着篇篇美文,自己仿佛沉腻在一股朦胧的清风之中。席慕容,一位痴者,或是一个勇者,作为一个作家的她用一颗画家的心去贴近这个世界。她的散文,遍布生命中每个细微。脆弱、悲哀、美丽,在她眼中世界便为如此。因为这个世界太过美丽,而因那令人几乎窒息的美感到哀伤。她喜爱生命,喜爱每一缕生命在世界飞舞、挣扎的身影,喜爱这世界带给她的《生命的滋味》。

生命、流光、记忆,这些永恒的话题,便是生命给予我们的礼物。但在流光逝去之时,它总会带走一两块零落的记忆。当回神之后,两手空空地环顾四周的我们又剩下些什么呢?所以在命运来临之时,学着去凝神品味,不去后悔。用平静的心情去品尝这繁华的世界,感受生命的美好,这,或如文章中所说一般:我们要学着不后悔,就好像在摔了一个茶杯之后又百般设法要粘起来的那种后悔,我不要。是啊!我们年少时拥有的那一颗心最终会随着世俗人们的后悔祈祷而越发远去。因为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遍又一遍重复着过错,而最终被埋入漫无边际的后悔之中,令人悲哀。那么学着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学着不去后悔、学着不要重复自己的错误。

所以,放慢脚步,让自己的心去触碰自然中那细柔之景。草叶间的风声,海洋起伏的呼吸,那夜里一地的月光。回答大自然中所有美丽生命的呼唤,感受生命中的闲静、怡人。做一个无求无欲的隐者,学会去真正爱自己,甚至这个世界。同时,也从此刻好好享受,从容地品尝生命的滋味。

在丝丝缕缕的时光之中,存在于绽放与凋零之间的我们,应用热切的姿态、不悔的心境去续写生命的岁月。

散文读后感第26篇

前一段时间,老师让我们读一本席慕容的散文集。然后我读了一本她早些时间出版的《成长的痕迹》,深有感触。

读完席慕容的前几篇散文,我心中不禁油然而生对亲人的思念。她前几篇散文写的是对从前的记忆,都写出了自己对远在他乡的母亲的思念和对已故奶奶的不舍。作者用一些很短小的事通过细致的描写把那份感人的亲情充分、实在地呈现了出来,她那份对亲人无比的真诚打动了我。这不禁让我想到我自己的母亲,在家里她是在怎样地关心着我、无时无刻地牵挂着我呢?想到这儿,我心中受到了强烈的震撼,突然振奋起了精神,就像为了我自己的母亲。为了不让她失望,我要幸福快乐地活过每一天!用成绩回报她为我所做的一切。

越往后,对青春对时光的不舍就越多,深奥的哲理体现得也就越多。有一篇名叫《荷花七则》的散文,作者就通过她开画展后发生的一件事表达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她的一位朋友看完她的画,十分羡慕她的生活。可席慕容的微笑消失了!要知道,完成一副画是需要多少心血多少时间去完成的,哪有一个人的成功是与生俱来的呢?席慕容当时的感悟真让我的心灵受到一次洗涤,她的用词十分自然、恰当,每一个字都沉重地抨击了我以及每个人心灵中的那些“邪念”。“选择了这样的生活,我并不后悔。我悲伤的只是,为什么很多观众都喜欢把画家当作是一个天生异禀的天才,却不肯相信,在这世间,没有一件事情是轻松或潇洒可以换得来的。”每读完这篇文章,那颗浮躁的心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平静。

也有这些文章是作者对青春与生命的看法。这些文章的景色描写都相当生动,让我不知不觉进入了一种意境,进入了和作者一样无边无尽的回忆。这种回忆有时真让我感到快乐,但也时刻警示着我们时间的珍贵,我经常在想:如果所有人都来读读她的文章,世界上那些浪费时间的人还会多吗?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变得更坚强和明澈了,觉得自己成长了许多!这本书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呀!

散文读后感第27篇

书似一盏明灯,照亮人生前进的道路;书又似一座小桥,连通了心与灵的两岸;书更似一叶帆,推进着一艘优扬的小船不断前进。

读书,人生变得更加精彩。

宜乎大众的作家的作品,情感细腻,语句朗朗上口,生活是美好的,他俗不乏默,情不失活动力,这就是脱颖而出的文法。

读过不少老舍的散文,甚是喜欢。风景的《又是一年芳草绿》、《大明湖之春》让人们感到祖国的美丽,让人进入胜地,麻木的《耍猴》让人气愤,人们太愚昧无知了,讽刺的《鬼与狐》让人发笑,但笑完之后,又要沉思起来。在这些故事中,可能是因为他的笔力触及深刻,字里行间,透露出对生活的热爱,对人性险恶的可悲,对美好事物的向往缘故吧,散文中有隐匿着某种独特的神秘,不断渗进入心,让人读后觉得其中有血有泪,有哭有闹,爱恨两境界。

《书》,学习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虽然爱学,但却不喜欢古文。读书时,像老舍小时读法不同,他读书不按先后,书中爱看看,不爱就不看了,跳过几页,这是一种十分不好的学习方法,随着时代的变化,这种方法便渐渐不用了,我们越来越爱读书了。

趵突泉是美的,老舍眼里它也是美的,但有些悲,让人感到悲。不知为何他的文章多是悲,少欢。使人不解,但又让人知前时的事,让人心欢。趵突泉,水突突冒。水,淡淡,红墙白瓦倒映水中,好像地上有的,水里也会有。一片落叶,水动了,一圈圈水波,随着目光泉在突出,但老舍笔下,只喜欢它流出的小溪。但随着走,发现了,我也明白了,人类对自然的破坏,趵突泉就是范例,再清的水,再绿的树,只要,人们打起小地摊,那美,就不复存在了。地上有了杂物,无言可说,能干什么?虽乱,但久立四望,天下第一泉,又不得不赞叹天然的美。《趵突泉的欣赏》让我感到了祖国的美丽,感到当时社会的可恶,甚至把我带入那些陈年旧事的意境之中,不知不觉中,触到了一颗湿润的心。兴许,老舍当时,也为祖国而叹息,想让祖国走向光明吧!不然,他为何为国而悲呢?

人世间当年有众坏人打扮入党,让他写出《鬼与狐》。

随页飞,大明湖也乃济南一绝,美丽动人,山上佛寺,湖光映高山、白云。济南主要是水,大明湖和趵突泉都是美丽的,是济南一绝,都是美的。但是,老舍能看出真正的美丑,丑是丑,美是美,从不胡说。从美中看丑,丑中看美,但一定都是爱国的。无论是什么,大明湖很美,但它发现了水泥沙石,田地让美失去原色,美不在美了。唉!叹气,人们心中的大明湖,在哪儿呢?大明湖之春,不在了,不在了!

老舍笔下的散文,太凄太凄,心中不仅有悲了,无可奈何,谁?老舍说心悲叹息。

散文读后感第28篇

令我崇敬的作家有许多许多,但最令我敬佩不已的大作家就要数老舍了。老舍出生于满族的一个城市的贫穷家庭。他不愧为杰出的语言大师,被誉为人民艺术家。

《老舍散文集》里的作品善于描写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感情,深受大家的喜爱。我觉得老舍的作品有特殊的魅力,它生动的语言,充分地体现了北京的地方色彩,也充分地传达了北京劳动人民的悲愤和辛酸,向往与希望。

读了老舍散文集,我受益匪浅。老舍幽默的风采深深吸引着我。他的作品所描写的内容都是那么的真实,那么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但他的幽默里我读出了伤心和眼泪,黑暗的旧社会里又让人看到了阶级友爱的温暖和光明。读了老舍的作品,我感觉自己对作文有了浓厚的兴趣。作文要留心观察,细心品味,而不是凭空胡思乱造。

读了《老舍散文集》之后,我越发的敬佩老舍先生。他在那样艰苦环境中,能写出这么多优美的文章,不得不令人赞赏。而我生活在党的阳光下,无忧无虑,应该好好学习,认真读书,学好本领将来为祖国的更加强大而做出贡献。

散文读后感第29篇

朱自清的散文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只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同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同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之后

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散文读后感第30篇

提起丰子恺,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他的漫画,其后才是他的文章。他描摹了生活中的许多场景,用日常写字的毛笔画下来,发表出去,得了人们送赠的漫画二字。于他本人而言,画画也好,写文字也好,原不过是些自然而然的单纯之事,漫画也好,散文也罢,都只是表达自己的内心感怀。

丰子恺的散文我也看过一些,这本散文集以带点笑容,山水间的生活,不惑之礼和我的苦学经验为总摄分了四辑,选录了丰子恺先生的30篇散文。在这散文之中还穿插了丰子恺先生的漫画,笔调粗疏放达,但细品都别有一番风致和意趣。

丰子恺的散文总带着一点天真的意味,同时又夹杂些困惑与不解。而他的困惑和不解正是因了他的天真。比如在《大账簿》一文里,丰子恺设想着每一枚铜板的历程,一瓣花一粒米一颗沙的由来,他关注着落水的不倒翁,丢弃的树枝,写坏的字纸,他想知道这些东西会有个怎么样的将来,这些想法本该是天真儿童才会有的痴念,却在他一个成年人的心中反复出现。在《两个?》这一文里,丰子恺先生又对时间和空间的尽头有了无尽的追想,他总能保有如此强烈的好奇心,总能看到想到这世界里为大众忽略的东西,观察它们,猜想它们,也书写它们。在这些散文里,丰子恺先生文字中保留的天真可见一斑,这也正是艺术家们灵感的来源,永葆赤子之心,永葆精神的青春。

丰子恺先生的文字虽有着天真单纯的一面,但他却并非不知人间疾苦之人,恰好相反,在他的文字里,常有一种担荷人间苦难的执着。在他的散文《新年怀旧》中,吸引人的固然有那些存于他的回忆中的新年乐事,但在结尾里,他那种对于如今因为战乱和灾害导致的经济凋敝生活困苦的感叹更为引人感怀。昔日的快乐与今朝暗淡的新年两相对比,让人怎么能不去思考这已经存在的社会问题呢?在《车厢社会》里对那些霸占位置的人讽刺劝喻,在《云霓》里对望天求雨的人们的怜惜无奈,他的文字从来都不曾离开生活。虽说丰子恺的散文常有那种想要担荷人间疾苦的感觉,但在他的笔下,总不致人完全的灰心,生活便有苦难也总包含着希望。

这希望就是儿童和年轻人。对于儿童丰子恺曾反复的描摹过他的几个儿女,瞻瞻新郎官,软软新娘子,宝姊姊做媒人。他写过这些曾见的场景,也画下过这些让他感动欣喜的时刻。在丰子恺的心中,儿童的天地才是无尽大,而他们的创造力也是无尽大。不知是否因了他的这种想法,他的笔调里才能始终保有一丝纯真之意。对青年,丰子恺先生则是寄予厚望,提出了许多鼓励和劝勉。在《惜春》里,他希望人们尤其是年轻人能够爱惜时间,在《我的苦学经验里》,他介绍了自己的学习经历,对年轻人卧在眠床,坐在花树下的学习态度提出了委婉的批评和建议。丰子恺先生除了是画家,散文家,他还是个教育家,因此他很关注青年人的学习和发展,在他的漫画和散文中,总能看到他对青年人的勉励和以一个过来人的指导。

丰子恺在抗战期间还写过有关逃亡之路,抗战艰辛以及战争终于胜利的一系列文字,那些文章读来也都是非常动人的。在艰苦的抗战岁月里,丰子恺先生总也能苦中作乐,便是在他的文字里写着那苦难的日子,里面也总有让人怀念感动的细节在。可惜的是本书限于篇幅没能选录,顺境的日子总是好过,然而在逆境里才最能见一个人的性格和品质。

活着本来单纯,生活永不简单。

散文读后感第31篇

因为竹久梦二,我知道了酷爱他作品的丰子恺,想当年,丰子恺买到《春之卷》,对他的作品爱不忍释,为了收集到《春》《夏》《秋》《冬》四本画集,他花了许多时日,最后让朋友从东京转送到上海,这其中辗转曲折,这股锲而不舍的劲头,让我记忆犹新,甚至当初看他写的《阿咪》时,与猫的点滴过往,也让我很深刻,作为中国文学大师,他热爱生活,热爱绘画,对我而言,他就是一个真性情的化身。

记得在《艺术的逃难》中,家人曾反对他画图,但是他说,“‘文革’中我承认我的画都是毒草,然而世间有一种人视毒草为香花,什袭珍藏。对此种人,我还是乐意给他们珍藏。”他或许在众人眼中是异类,但如今在我们眼中,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朱光潜曾说丰子恺的性情向来深挚,待人无论尊卑大小,一律蔼然可亲,也偶露侠义风味。记得他看到一群学生在校园看抗日宣传画展板前能咯咯发笑,能镇定自若的说妇人头颅被炸,他是失望的,他内心痛斥着国人的麻木,他希冀人有“同情之心”甚至是“童真之心”,当一个人的疾呼找不到共鸣,他会渴望寻找放逐心灵。

丰子恺也许在国人眼中,是很光鲜的,他的名号很多,比如现代散文家、画家、文学家、艺术教育家和翻译家。作为一个文艺大师,他的成就可圈可点,但是在我眼中,因他有多舛、无奈的一面,同时他也有独立的一面。

这本新版丰子恺散文,收录了四章内容,从《带点笑容》到《山水间的生活》从《不惑之礼》到《我的苦学经验》,这里有不少经典旧作,如《儿女》《给我的孩子们》等。这本书里不仅有他的作品30篇,还有不少他的插画,编辑的用心之处,随处可见。

当然,这本书里的散文,笔调散漫,却自带一种天然之气,在《带点笑容》中,他曾说,我并不主张照相时应该板脸孔,也不一定嫌恶装笑脸的照相。但觉照相者强迫镜头前的人“带点笑容”,是可笑的,可耻,又可悲的。

丰子恺常常会在自己的文中,透着自己的主观思想,他既有叙事,也有抒情,比如《惜春》中,他写道,我也曾经立意要不费时间,躲在床角里不动。然而璧上时辰钟“的格的格”地告诉我,时间管自在那里耗费。于是我想,做了人真像“骑虎之势”,无法退缩或停留,只有努力地惜时光,积极地向前奋斗,知道时间的大限的到来。

丰子恺是很感性的人,他的文笔很细腻,也许初看,会觉得他很随意,但是细看,就会发现他条理清晰,对自己所感,都会徐徐道来。

他是一个用心过生活的人,在他眼中,猫是家人,他的孩子是他的伙伴,一年四季,都是他的灵感来源,但是他也有甘苦悲欣之时,他说,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状态便是对于“死”的体感。

面对花开花落,人世无常,他对事物已不像初见世面的青年少女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况且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盛衰,生灭……

作者的文章,鞭辟入里,字字深得我心,也许很多事情,在我们看来是很细微,但是细微之处见真章,他的感性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文字是一个人的心声,我看见童真的丰子恺,他是单纯世界里,难得的单纯人。

散文读后感第32篇

毕淑敏,是我最喜欢的女作家,《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她的散文是澄清的,健康的,充满活力的。她的素材全部取于平常人的生活,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修饰,但却总能触及人的心弦。让人有所感悟。让疲惫、烦躁的心总能得到找到一处最宁静最温馨的港湾。总会在心灵最阴霾时刻寻到风雨过后的阳光。她教给我们爱,同时教给我们理性,面对残酷的世界阴暗面与不可理喻的社会的黑暗角,我们应当怎么样的调整自我的心里,正确的看待,走向光明与灿烂。累了、倦了、厌了,不要和自己过不去,找到合理的途径,给心灵放个假。我们都是可以的,都是有价值的,都是未来的。毕淑敏教给我勇敢,赋予我理性。

最喜欢《素面朝天》。毕老师用“素面朝天”的文字拌着“素面朝天”的感情,搅和成一碗对着天空的白皮面。吃下去,就是“素面朝天”里朴实真诚、醇正柔和的美丽。“我相信不化妆的微笑更纯洁而美好,我相信不化妆的目光更坦率而真诚,我相信不化妆的女人更有勇气直面人生。”是的,她用一支里面装着黑墨水的塑料杆子,告诉我们自然的女人淳朴馨香,还带着春天小雨的细腻和夏天阳光的温暖;她用一些能够复制的语言,像一个朋友从容温和地聊天,教给我们自然的美丽,甚至把自然种进我们的心田。这篇文章代表着她本人真实的品质与文风。

毕老师的散文不仅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甚至带上一些不易察觉的威严。在《婚姻鞋》中,她通篇只打了一个比喻,但就只这一个,不仅生动地诠释了婚姻,郑重地提醒了读者,还严肃而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一些现代婚姻中存在的问题。不合适的婚姻就如同不合脚的鞋。而现在恰恰很流行一些又华丽又锋利的鞋。女孩们宁愿忍痛被割伤,暗暗抽搐嘴角,偷偷掩面而泣,也不愿放弃金光闪烁、鲜花掌声中袅袅起舞的辉煌。但我相信,这些“宁愿坐在奔驰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后面笑”的现代女孩们,如果读了《婚姻鞋》,一定会低头思考,再抬头,用纯洁的眼光去寻找真正的爱情。因为文中隽永的笔调,深刻的立意,引人反思,发人深省,坚定有力地揭开那些纸醉金迷的外壳,露出里面折磨人痛苦的深根。她像一个果决深沉的领路人,将我们带到一大片野花盛开的田野,并告诫我们远离那些制造假花的塑料工厂。

如同夏日海边温和湿润、沁人心脾的风,毕老师的散文是亲切动人的。平淡如水的文字和芬芳若兰的意味有种让人难以抗拒的亲和力,把读者的心拉过来。《孩子,我为什么打你》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她用最简单的笔调议论了一个最简单的事实:母亲打孩子。但她说出了这个“打”里埋藏的一个女人细腻温柔的爱,一个母亲辛酸而幸福的无奈,一个妈妈真实自然的一片苦心。我自然不是一个母亲,但我从此理解了母亲从前的训斥与巴掌,看见了她成雪的发丝,明白了什么是爱,什么是关怀,什么是属于所有父母的那片热切的期待。

“浓淡由他冰雪中”是用来形容老梅的。我并不觉得毕老师的散文完全像老梅,但她的散文绝对拥有那种浓淡由他的超然气质与浑厚内涵。她的散文就像整个自然,无形无声包含一切,每一个转折就好像自然的每一次呼吸,吐纳着天然的清新之气,净化着读者的思想和心灵。

浓淡由他是作文、做人的一种美妙境界。

散文读后感第33篇

好的书让人受益匪浅,有可能终生受益。读散文集,更是能让你的情操在相应的时间里得到陶冶。在众多的散文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毕淑敏了。她的作品,一扫20世纪80年代末文坛琐碎平庸的文风,被人称赞为是“对当代小说的一种拯救”。

毕淑敏,国家一级作家,从事医学工作20余年,拯救过无数垂危的生命,帮助过无数来访者走出生命的低谷,被誉为“文学界的白衣天使”。

故事的起伏,精湛的文笔,让我不得不读了一遍又一遍,感受了一次又一次,其中有一个片段让我感悟至深:

“为什么不读书”?夏导问。“没钱”“为什么没钱”?“因为钱在我妈妈那儿”。“你妈妈在哪儿”?“我不知道,我妈妈跟着人跑了,她不要我了,她把家里所有的钱都卷跑了。就剩下我和爸爸,爸爸说他一个人也要供我读书,他就上山挖药材,他在最陡的崖上看到了一兜贝母,人家都看到那兜贝母了,可是谁也不敢去采,只有我爸爸上去了,他就再也没回来。”这篇《源头朗》在描写火石到大城市生活、求学的同时,亦表现了苦难人物心中理想和现实压迫的种种矛盾。

著名作家贺绍俊曾经说过“毕淑敏与其说是一位作家,不如说是一位心理学家,她的每一部作品都是针对我们的心理疾患而开的心灵处方,这源于她的善良和对人的心里隐秘的洞悉。”

读毕淑敏的书,能体会到一种特别的爱,让我沉思许久……

散文读后感第34篇

当陈老师第一次提到“张晓风”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便觉得很耳熟。的确,她是台湾著名作家,在六年级时也学过一篇她的文章,至今还让我印象深刻。

张晓风老师的散文蕴含了许多人生真理。她的散文叙述自然,冲淡宁静,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但读她的散文也不会使人觉得枯燥无味。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讲一个或是几个故事,都是那么的生动有趣,显示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沉思。那篇《我不知道怎么样回答》正是这样。小男孩不愿意洗手,并且用自己新发现的句子不断和妈妈辩解。小男孩,他在成长,他在强烈的想要建树他自己的秩序和价值,我不由得对小男孩产生一种敬意。虽然最后妈妈没有回答小男孩的问题,也没有使小男孩喜欢洗手,但是妈妈和小男孩都依然爱着对方,这是永不磨灭的。

读了这么多张晓风老师的散文,最令我喜欢的还是《一碟辣酱》和《我交给你们一个孩子》。一碟辣酱说的是张晓风在香港教书时,校长请教师来赴宴。当时,桌上摆了一碟厨师亲手调制的辣酱。因为没有一个人去品尝辣酱,所以张晓风出于一点善意,取用了一些。而正是这一点善意的举动,使她换来了更大的善意。在离开时,校长送了张晓风一瓶辣酱,张晓风很感动,也真正的爱上了这瓶辣酱。读了这篇散文,我感触极深,其中文中的一句话也让我领悟到了人生的真理:“生命的厚礼,原来只赏赐给那些肯于一尝的人。”是啊,有时候,可能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只是出于一点善意,便可能回收一些令我意想不到的更大的礼物。所以,多去品尝并夸赞他人的作品,何乐而不为呢?

在《我交给你们一个孩子》的三篇小文章里,我尤其喜欢《寻人启事》。母亲见证了自己孩子的成长。在小男孩的时候,他总是依偎在母亲身旁,被妈妈牵着自己的小手。可是,转瞬即逝,小男孩已经长成大男孩了,他必须有所忍受,有所承载,他那双被母亲握着的小手也有如飞鸟在翩飞中消失了。童年,悄悄地溜走了,小男孩长大了,母亲也老了。可是,当孩子长大后,他会像母亲照顾小时候的自己一样照顾着母亲吗?我想,会的。

张晓风的散文就是这样耐人寻味,只有一遍接着一遍读,才能领悟到更深的道理。慢慢合上这本书,回想着一篇片优美的文章,一个个生动的故事……

散文读后感第35篇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的书籍是《毕淑敏散文集》。

好的书能让人受益匪浅,有可能终生受益。读散文集,更是能让我们的情操得到陶冶。

在众多的散文家中,我很崇拜毕淑敏,特别爱读她的散文。有人这样评价她:在热闹而浮躁的文坛,毕淑敏似乎自立门户,不能把她归属于任何一个派别;她不以学问见长,也不以前卫的语言标榜;她不是江南的清山秀水,也不是草原上的黑骏马,她似乎是从五千年的文化传统中走来,但又不全是传统文化的回归。她把日常生活中极为平常的事物作为审美客体,把人人都经历的事情写得妙趣横生。这种朴实无华的文风,很有一点“平淡而山高水远”的境界。

毕淑敏的许多散文写得不但有趣,更是发人深思,让人觉得很有意义。她总能把一些大道理写得简单明了,适合我这种智商理解能力均不高的人阅读。毕淑敏的文字,写来神闲气定,字里行间流露的是她的冷静与善良,让人感觉她是一位有着大智慧的女子。

毕淑敏不仅是作家,还是医生,心理咨询师。她的作品涉及人类的身体到精神的各个层面。在散文中,毕淑敏探讨女性存在,探讨亲情,也探讨生与死这样凝重的话题。我尤其赞同她的死亡回归家庭的观点,如果明知道自己快去世了,却要不断地在医院折腾,费钱费力,所有人跟着受罪,何苦呢?我希望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能够获得心灵的自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家人给予充分的关爱,在安详平静中死去。并且我也希望家人不要太过悲伤,只要他们继续快乐幸福地生活就是我的幸福了。在谈到教育时,毕淑敏也有很多独到的见解。她认为要充分考虑孩子的自尊心,不能孩子已经很痛苦还要唠叨不已,以为这样效果好,其实这样会让孩子在无穷的心理折磨中丧失了尊严。我们作父母的,由于繁忙忽视了对孩子心灵的保护,伤害了孩子也不知道。她主张表扬也要慎用,凡是隶属天份的那一部分及与生俱来的`特质,都大可不必过多地表扬或者是批评。我们的批评教育和赏识教育也该有个度。

毕淑敏的散文是澄清的、健康的、充满活力的。她的素材全部取于平常人的生活,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修饰,但却总能触及人的心弦,让人有所感悟,让疲惫、烦躁的心总能找到一处最宁静温馨的港湾,总会在心灵最阴霾时刻寻到风雨过后的阳光。她教给我们爱,同时教给我们理性,面对残酷的世界阴暗面,我们应当怎么样的调整自我的心理,正确的看待,走向光明与灿烂。累了、倦了、厌了,不要和自己过不去,找到合理的途径,给心灵放个假。毕淑敏的文字最大的特点便是自然,自然得如同一潭湖水,清澈平静,淡泊悠远,倒映着岸上的花鸟山川,滋润着万物,把自己渗透进空气,让缓缓地、融合着水的清香的微风吹满世界,从而让我们在这个浮躁社会中奔波的心能够沉静下来。

正如她在《淑女书女》一文中写到的,好书是“家乡的一方绿色水土”。读这本《毕淑敏散文集》,能让我们感受到一种心灵和情感的慰藉。

下面我将自己比较喜欢的毕淑敏散文中的文字摘录下来与大家共享:

1、幸福很矜持。遭逢她的时候,她不会夸张地提前和我们打招呼。离开的时候,也不会为自己说明和申辩。幸福是个哑巴。

2、在理想主义普遍遭受嘲笑的年代,一个人仍然坚持理想主义者,必定不是因为幼稚,而是因为精神上的成熟与自觉。

3、世上最可怕的就是人们与道德产生了距离,而让缺德成为一种习惯。

4、人生总是有灾难。其实大多数人早已练就了对灾难的从容,我们只是还没有学会灾难间隙的快活。我们太多注重了自己警觉苦难,我们太忽视提醒幸福。请从此注意幸福!幸福也需要提醒吗?

5、幸福不喜欢喧嚣浮华,常常在暗淡中降临。贫困中相濡以沫的一块糕饼,患难中心心相印的一个眼神,父亲一次粗糙的抚摸,女友一个温馨的字条……这都是千金难买的幸福啊。像一粒粒缀在旧绸子上的红宝石,在凄凉中愈发熠熠夺目。

6、幸福并不与财富、地位、声望、婚姻同步,这只是你心灵的感觉。常常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

7一个人可以受过教育,但他依然是没有教养的。就像一个人可以不停地吃东西,但他的肠胃不吸收,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是骨瘦如柴。

8、柔和是一种品质与风格。它不是丧失原则,而是一种更高的境界的坚守,一种不曾剑拔弩张,依旧扼守尊严。柔和是内在的原则和外在的弹性充满和谐的统一,柔和是虚怀若谷的谦逊啊。

9、赶快为你的父母尽一份孝心。也许是一处豪宅,也许是一片砖瓦。也许是大洋彼岸的一只鸿雁,也许是近在咫尺的一个口信。也许是一顶纯黑的博士帽,也许是作业簿上的一个红五分。也许是一桌山珍海味,也许是一只野果一朵小花。也许是花团锦簇的盛世华衣,也许是一双洁净的旧鞋。也许是数以万计的金钱,也许只是含着体温的一枚硬币……但在“孝”的天平上,它们等值。

只是,天下的儿女们,一定要抓紧啊!趁你父母健在的光阴。

散文读后感第36篇

毕淑敏不仅是一位著名的作家,她同样是一位慈祥而又可爱的母亲。

在《混入北图》这篇文章中,毕淑敏的母爱与她对儿子的教导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那时,北京图书馆是最大的图书馆,哪里有各种各样不同种类的图书,但那里却有规定:只对成年人开放。不知是不是遗传了毕淑敏,她的儿子从酷爱看书,对文学充满了好奇心与求知欲。当他长到十几岁已经是个小伙子的时候,毕淑敏在他苦苦的要求下,不得不带儿子“混入”北图,满足孩子向博览全书的愿望。

本文主要讲述了毕淑敏到儿子进入北图的过程和看书的过程。其中详写的是进入的过程。在过程中,运用了心理描写和生动的动作描写,表现了母子二人害怕被识破的心情,但儿子也急切想去看书的复杂心情。在好不容易进去后,儿子恨不得把全馆的书都看一遍,所以,他直到闭馆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所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在毕淑敏的这篇文章中,充分的体现了儿子对读书的渴望,甚至把博览全书为理想。的确,在我们少年时代的时光是很宝贵的,我们在学习上,不因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而是多多去闯闯,在丰富的经历和阅历下,就能够让你体会到世界是包罗万象的。在青春时,何不去拓展自己的领域,为梦想努力,像毕淑敏的儿子一样,有志气:“长大一定要光明正大的从正门走进北图,因为那是贵宾的通道!”

散文读后感第37篇

毕淑敏,是我最喜欢的女作家。她的散文是澄清的,健康的,充满活力的。她的素材全部取于平常人的生活,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修饰,但却总能触及人的心弦。让人有所感悟。让疲惫、烦躁的心总能得到找到一处最宁静最温馨的港湾。总会在心灵最阴霾时刻寻到风雨过后的阳光。她教给我们爱,同时教给我们理性,面对残酷的世界阴暗面,我们应当怎么样的调整自我的心里,正确的看待,走向光明与灿烂。累了、倦了、厌了,不要和自己过不去,找到合理的途径,给心灵放个假。毕淑敏教给我勇敢,赋予我理性。

拿起这本书,一本书名为《我的人生笔记》的散文集,我便即将开始了解作家毕淑敏的内心世界了。

本以为一个作家,就是整天坐在家里,奋笔疾书,一天到晚与文字打交道的人,但毕淑敏与我想象中的作家完全相反。她有着丰富多彩的人生经验,她年轻时曾在藏北高原当了十一年的兵,把青春留在冰川雪岭之间,她曾背负武器,红十字箱,干粮跋涉在藏北无人区,她曾在寒冰之上,铺张雨布席地而眠,她有着不平凡的人生。

但她同样有家庭、儿子、友爱,小时候也害怕见老师。脱下作家的美丽光环,她与万千女性一样是一个母亲,一个孝顺的女儿,贤良的妻子。在《下午去开家长会》中,毕淑敏将母亲去开家长会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她在去开家长会的路上,心中感到紧张,虽然老师有夸过儿子,但更多是说他的不足之处,毕淑敏写道:那种时刻,真令人尴尬和难堪。我的自尊心强烈地蜷缩起来,我的头在老师和其它家长的注视中沉重地垂下……

虽然老师不再述说她儿子的失误,但她却会不停追问,生怕漏掉一点。这是天下母亲菜有的复杂心情,明明害怕听到,却又想听到,也希望孩子像一只光滑的苹果。她有一颗平凡的心。

毕淑敏的文字之间流露着一种真情,不管是她写当军医,还是关于婚姻和家庭的独白,每一章节,每一篇,读完之后都能感应到她所想表达的,文中从没有直接表达情感的陈述,好像拧一个魔方,跟着思路走,最后拼出一个完整的面。毕淑敏的文章没有张晓风那么优美,饱含细腻的情,更多的是简洁和清晰。

毕淑敏的散文不同于张晓风。她只是给我们讲述一个小巧的故事,平凡普通,像一湖波澜不惊的水。

她的特点是能够巧妙地在文章中融入一些东西,所以她的文章带着情感。这种情感,是在你无聊时可以端起它一边喝一杯热腾腾的咖啡一边翻页,是在你心烦意乱时让你静下心来仔细品味。是在你悲伤难过时看看,找到自己的安慰。

你若能细细体会,必能发现那隐藏于故事中的一份细腻、一份温柔、一份执着,对人生的追求及一份不变的心。

在《孩子,我为什么打你》中,孩子忽然反驳作者说出的“从未打过人”:“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也许我们曾受到过家长的批评责怪甚至打骂。但是我们知道吗,每一次孩子的挨打,只会在母亲心中留下痛而深刻的烙印。她把对孩子的温柔、严厉、疼爱、生气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篇好的文章,是优秀作家心灵性格的一面镜子,字里行间映衬出真实的自己,是他们用心最纯洁的琼浆谱写的。毕淑敏有着不平凡的人生平凡的心,也许是因为这两点,铸造出她独特的写作风格以及崇高的人生观。我们也可以学着像她一样,以一个医生的角度、一个母亲的角度、甚至一个路人的角度,去体会,观察这个精彩的世界。

散文读后感第38篇

在寒假中我读了《毕淑敏散文集》,其中有一篇散文《我很重要》,对我感触极大。

对于今天这个宽广无穷的世界来说,一个人实在是太渺小,太脆弱了。而读了毕淑敏老师的《我很重要》之后,我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我对于我妈妈和我爸爸来说,他们有了一个儿子;我对于我们家来说,我增添了许多的欢乐;对朋友来说,他们有了一个知己;对以后的社会来说,也许我们能够推动新时代的潮流,创造出更惊人的伟业……可见,我们的意义是多么重要啊!

“天生我材必有用”,的确,不管我们以后从事什么,我们对于整个世界都有价值,我们不应该自卑,总说:我不重要。要自信地说:我很重要!我们对于亲人,朋友,乃至整个社会都是不可替代的,我们都是唯一的。

我们每个人都非常重要,不论我们身处何处,不论我们的地位多么卑微,不论我们的事业多么坎坷,不论我们的身份多么渺小,但这不等于我们不重要!

我们往往以对社会的贡献来作为自己是否重要的标准,但我不这么认为,只要别人因我们的存在而感到幸福,我们就是无比幸福,无比重要的。

散文读后感第39篇

窗外,依旧车水马龙,窗内,我轻轻将这本《毕淑敏散文集》合上,小心翼翼地放回书架。

毕淑敏,一个多么柔和雅致的名字,连带她笔下的文章,也如她的名字、本人一样,睿智不失柔雅,多思不失理性。没有太过华丽的点缀,只有将对人生、生活的感悟融进文中,打开人们的心灵窗户,于是,在她的笔下,我看见了一位深思的智者。

她的文章,如同春日里和煦的春风,杂着人生百味,真、善、美,便隐在了这字里行间中,描绘成灿烂的人生百观,她曾说:“优等的心,不必华丽,但必须坚固。”她的话,十分朴素,但它所发出的美丽却是如此的安详,柔婉,如果一定要给她这本散文集做出评价的话,请允许让我将它比作一盏上好的人参乌龙茶吧,它清香扑鼻,令人受益无穷,在我的眼中,大多女性作家的文风无非是多愁善感、风花雪月,我不斥责也不认可,而毕淑敏女士的文章,诠释了世间最美好的爱,我敬佩她所对幸福的感悟:幸福不是金钱,是人世间那些微不足道的所给予你的。

阅遍全书,我最喜欢的便是《让我们倾听》,毕淑敏女士捕捉到了生活中一个十分弱小,甚至并没有很多人注意的美德,便是“倾听”,她以她娟秀的文笔娓娓道来——倾听,在他人语速不满时,你有没有认真的倾听呢?她从一个实验——认真与不认真倾听带给他人的感受从而感叹道:要在相当短暂的时间内,让别人听懂了你的话,让你听懂了别人的话,并且在两颗头脑之间产生碰撞,这就变成了心灵的碰撞,令我深深明白;在你的朋友遭受挫折时,请一定要认真的理解、倾听你的朋友。

外面忽的下起雨来,打断了我的思酌,不由自主把视线转至那本一直在静默的《毕淑敏散文集》上,我不禁冲着它莞尔一笑:是啊,让我们一起,去感悟毕淑敏所提倡的“人性的爱抚”吧,让我们怀着感恩之心,去关爱身边的那些人!

散文读后感第40篇

毕淑敏是我最喜欢的散文作家之一。她的素材都来自于生活中十分平凡的事,但又能从中提炼出重要的、让我们一生受用道理。而且毕淑敏的文字很细腻、幽默、抒情、感人、情节起伏,并用一些看得见的东西来比喻看不见的东西,读来很有趣,怎么读都不会腻。她以一个女性作家独有的心,表达了她对人生的感悟,并阐述了她的人生观、女性观。

比如她的散文《爱怕什么?》就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表面上这篇文章一条一条地讲了“爱怕什么”,其实告诉我们的是如何行动才能真正地获得爱,用怎样的方式付出爱才能让别人感受到你的爱。这让我懂了爱是需要表达的,就像她说的:“爱是那样的需要表达,就像耗竭太快的电器,每日都得充电。重复而新鲜地描述爱意吧,它是一种勇敢和智慧的艺术。”

文中有一位母亲因不善于表达爱,一个“心头正充盈着温情”的动作,被儿子理解为“我又做错什么事情了,妈妈在发愁”;被别人理解为“要自杀”。

这样我联想起了自己在生活中的行为。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我就是十分胆小,有些事连我最最亲近的人——父母都不敢说,“我爱你”就更不用说了。一次数学考砸,一向没不及格过的我不敢拿回家给家长签字,就干出了模仿家长笔迹的蠢事。后来还是被发现,他们批评了我,但不是因为我考砸了而是因为我欺骗了他们。这就是缺乏表达、不敢交流的后果。如果当时我诚实地告诉他们分数,或许他们还能安慰我、给我找出不足、鼓励我下次继续努力。像文中说的:爱怕假冒伪劣。

“这种细腻的文笔,这样精致的刻画,这么用心的观察,所见与所得的完美转化,真的是动人心魄,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么平凡的文字,这么常见的词组,竟包含了这么震撼的力量!”

散文读后感第41篇

我不禁被这深厚的书香味吸引了。没错,这就是《张晓风散文精选》。这本书以一篇篇有意义的散文的形式使人懂得一个个人生哲理,并令人从她细腻的文章中备受感动、启发以及深思,还从她不华丽而朴实真诚的话语中感受到生命的可贵。

在这本书中让我最记忆犹新的还要属《人生的什么和什么》了。这篇文章是以第二人称的形式为大家叙述的,写了一个人正在开车,收音机转到一个不知什么台的台上,正播着安静讨好的小提琴。在她马上要进入隧道时,广播里说人生最重要的事只有两件。

话还没说完,声音就断了,她很想知道答案,可过完了四十秒,车出隧道时,这已经讲完了。她想去追问那一段来,可以觉得并没有必要,自己都四十岁了,还不知道“人生的什么和什么”吗?这篇文章最后并没有告诉读者们答案,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十分耐人寻味,觉得仅在我的思考能力范围内,人生里最重要的两件事是坎坷和经历了无数次坎坷后的成功。

在每个人哇哇落地时,就注定了坎坷的来临。坎坷虽然十分令人畏惧,它可能使你失去信心,可能使你自甘堕落,可能使你悲痛欲绝……但是,你千万不能就这样倒下,倒在成功的面前。你一定不甘心走入失败的大门,所以,你务必要勇敢地去战胜它,因为坎坷是避免不了的,可如果它把你打倒,你也不能气馁,应更加勇敢地去打倒它。

坎坷必定会成为我们走目人生之路的“绊脚石”,但我们不能退缩,只能前进,走向成功。然而一个美好的人生大概就是克服坎坷与困难并走向成功大门的过程吧,所以我是这么认为的。

在我细细的品味中,我不禁再次被这书香吸引。

散文读后感第42篇

自从阅读《张晓风散文》之后,我对散文有了另一番见解。

以前读散文感觉都是比较肤浅的小故事,只有看见有意思感兴趣的才会仔细品味一番,所以不常读散文。而张晓风的散文却显得截然不同。

读张晓风的散文会让我身不由己,有一种幸福而无以言表的感觉。她的散文语言深奥,却优美如画,细细赏读会有身临其境之感。生动的内容,朴实的语言,深刻的道理,不需要华丽的辞藻,不需要灿烂的背景,依然扣人心弦般地带我们走进故事中,让我刻骨铭心,久久难忘。

我最喜欢张晓风散文《春俎》里的《山月》这篇文章。这是一篇描写并赞美山月的文章,虽然短小,但是精炼,所谓“浓缩才是精华”。认真品味、细细品读后就能够了解其揭示的深层含义,她用很简单的词句把山月的美藏在一字一句之中,一直围绕着“山月”二字,把山月那种寂寞、伟大、平凡、无情、孤傲的美描写得淋漓尽致,仿佛自己是山月一般冷漠却又很伟大。

在我们眼里,看似平凡,看似渺小的事物,在她的笔下却能栩栩如生,让我们学会放低眼界,观察事物,学会用放大镜看待事物,学会用笔写出精彩文章。

张晓风的每篇散文我都很喜欢,读后的感觉就是意犹未尽。我学会了很多写作方法和技巧,我还从中收集了很多好的句子和词语,相信会让我的文章更生动有趣。

用心读张晓风的书,会让人了解到这世上不同人与不同物不同方面的心态,以及天地人合的真谛!其实写作并不难,难的是要我笔写我心!张晓风就是这样!

散文读后感第43篇

飒爽的秋风徐徐吹来,金黄的落叶翩翩起舞,在这如诗如画的秋天,我读了一本同样如诗如画的书,那就是《张晓风散文》。

张晓风的语言清新隽永,善于从小事中写出深刻的哲理,《瑕》就是这样一篇发人深思,引人联想的好文章。文中她回忆自己曾买来一串很便宜但有瑕疵的项链,手中这串项链引发作者的思绪,转而用精炼的文字准确而详尽地道出了对“瑕”的理解。

生活中,能把自身的瑕疵像这串项链般坦然相呈的人不多,人们往往是不遗余力地精心掩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而如果我们正视自己的这些瑕疵并坦然接受,这些瑕疵也就不算什么瑕疵了。因为只有认识到缺点才可能加以改正,你越是去掩盖,它就越明显。一个人之所以可爱,正是因为他能看到自己的缺点而不遮不掩。完美是难以冀求的,但在“完美”和“可爱”之间,人们更喜欢后者。

完美到极致就丧失了个性,变得千篇一律,而所谓的“瑕疵”却可以体现出你的特性。谁能没有一点小瑕疵呢?正是这些小瑕疵装点了我们的生活。朋友之间如果不知道对方小小的缺点并以此打趣,友谊也许会黯淡许多。

豹的皮毛上有大大小小的斑点,谁说它的毛皮不漂亮?溪水浸着泥沙、石块,谁说它的水质不纯净?昙花开放转瞬即逝,谁说它的姿态不美丽?太阳表面有黑子,谁说它的光芒不耀眼?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都有瑕疵,既然完美是难以冀求的,那么,就让我们直面瑕疵,直面人生吧!

散文读后感第44篇

冰心,相信大家一定不会陌生,在我们的学习中常有出现,我第一次接触冰心奶奶的作品是:《繁星春水》,看习惯了白话文的我,突然来看诗集,觉得有些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老,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的“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以看出冰心奶奶的童年是一个拥有梦的美好时期。“冰心小弟弟呵!我灵魂中三颗光明喜乐的星,温柔的无可言说,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体现了冰心与他的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她充满童真的渴望与幸福。后来她出洋留学,一去就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抒发自己的思念之情,迫切希望能够早一点回家,背井离乡离开了母亲,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一直都是支持着冰心,支持着她写作,支持着她学习,的原动力。

使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首小诗:“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虽然这首小诗只有短短三十几个字,但我却深深地领悟到了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冰心的短诗,给我了千万的感慨,她的诗没有丝毫的虚伪,都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看完这本书后,久久不能平静,无法用语言来表达那时的心情了。最后,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体会到书中的乐趣,书中自有黄金屋!

散文读后感第45篇

汪曾祺何许人也?似有耳闻。语文老师推荐的。理由?文风质朴,文笔清淡,值得好作空话、大话的“我”品味。

借来汪曾祺的散文集,略翻了翻。文章的确富有生活气息,只是,味道似乎不浓。

我只道把汪的文章搁置了下来。只是那夜,心情焦躁,疲乏不堪,我信手拿来汪的散文集,随意翻至了《西山客话》。读着读着,眉头不再紧锁,嘴里也不再抱怨了。完全被朴实文字里所描绘的迷人景致吸引住了——“山前有一片杏树,约有干株。一千棵杏树,都开了花,那可是很壮观了。远望一片浅红的海,如云蒸霞蔚,使人目眩神移。”“弄楼一侧有一棵玉兰。八大处只此一棵,据说是明代所植,高与楼齐,开花时瓣如玉片,蕊似黄鹅,一树光明。”

原来质朴如是的文字可以描绘出如此绚烂的画面,原来用我们的双眼可以发现如此光彩的美景。

看!汪老这样写——“西山多隐士,绝世遗名,只求执守真我。在八大处山庄怡居或小憩,做一个闲人,晨起拾级登山,暮看夕鸟投林,春花秋月,兴衰荣辱,存乎一心,然则‘清冷之状与目谋,营营之声与身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淡泊宁静,心止如泓,非但抛却都市繁嚣陆离,更能忘象见性,俨然小隐于野。”

这就是汪老的人生哲学——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我恍然大悟,沉静的心也似那寂静的夜一般清澈悠远。

自那以后,我开始乐于读汪老的散文。与老人家一起品味生活,品味心情。

汪老定是个吃客,我暗想,坏笑。你看他那不滞于形的文字竟能让人垂涎欲滴。且看《豆腐》一文中——“香椿拌豆腐是拌豆腐里的上上品。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以南豆腐为佳),下香油数滴。一箸入口,三春不忘。”

家常菜,家常文章,家常情调。

汪老用无华的文字回忆着一位位故人,却又那么形象而生动地呈现出富有个性的人物。看他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中有这么一段——“赵树理同志担任《说说唱唱》的副主编,不是挂一个名,他每期都亲自看稿,改稿。常常到了快该发稿的日期,还没有合用的稿子,他就把经过初、二审的稿子抱到屋里去,一篇一篇地看,差一点的,就丢在一边,弄得满室狼藉。忽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即交编辑部发出。他把这种编辑方法叫做‘绝处逢生法’。”

人物形象,贵在形似又神似。就在这样的文字中,我除了喜欢赵树理先生,也就更喜欢汪曾祺先生了。

汪老的散文大多如此风格,以平淡致远见长。

我想,汪老散文中的味道,浓起来了。

有人会说,家常文章,不值玩味。但我想,汪老的散文值得我们学习的恰是以下两点:其一,文字不求矫揉造作,文风平易近人,一扫靡艳之风。其二,无论作文,还是做人,都要常葆乐观从容之心态,能懂得以包容之心话“家常人生”。

这,就是我眼中的汪曾祺与他的“家常文章”啊。

散文读后感第46篇

记得初二时,语文课本中就有收录汪曾祺先生的散文《端午的鸭蛋》。大概是初中时正长身体,胃口奇佳,上午第三节的语文课上读到文中“炒红苋菜、油爆虾、咸鸭蛋”、“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肚腹大噪,口水暗流,文中别的情节都不太记清楚了,唯有鸭蛋的描写和《社戏》中的烤蚕豆情节,十年过去还能留下印象。后来又零零星星看过先生的其他散文,不是巧合,也大多明里暗里与吃有关。先生的嗜吃也是出名了的,金庸先生就曾说过,“大陆满口噙香中国味的作家,当推汪曾祺和邓友梅”。这样的文章尤其合我口味,先生的散文零零散散都已看过多遍,每次翻出再看,都会在美食美味美生活的描写中再一次心满意足,得到又不一样的感悟。

《故乡的食物》中写了炒米,写了咸鸭蛋,写了锅巴,写了咸菜茨菇汤,写了蒌蒿荠菜等等等等平常食物,小时候初看,只觉十分亲切(炒米可是奶奶经常买的,常吃),十分好看(文章平实朴素,好懂),十分好饿(毕竟从小谗到大)。后来异地他乡,拿起再看,才领悟,先生不仅是在写食物,更是在写故乡,写幼时的回忆,难的不是写出吃食的香味口感,而是回忆中吃时的感情。先生写“因为久违,我对茨菇有了感情”,最后还忍不住在文尾叹息,“我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这份感情我现在也可以体会,家乡的排骨莲藕汤,家乡的糯米珍珠肉丸,小时候吃腻的美食,因为久违,长大后想起总是很想再好好吃一回,吃的是怀念,也是心情。工作后和同事朋友闲聊时家乡,也是总会聊到家乡的美食,不论是北方的“巨大的火锅鸡!”还是南方的“伸手就能摘到的新鲜芒果沾辣椒盐”,他们眉飞色舞着家乡食物的色香味,但我明白,他们描述的不仅仅是食物,也在在描述回忆中,曾经生活的味道。

《五味》一文,酸甜苦辣臭,作者以一个爱吃的知识分子的视角,带着我由纸上体验了一把大江南北之食,冀北江南之味。不仅道出了酸甜苦辣臭的个中滋味,而且为我们展开了一幕幕活生生的生活画卷。在叙述吃辣时,作者追忆了西南联大的峥嵘岁月:“我的吃辣是在昆明练出来的,曾跟几个贵州同学在一起用青辣椒在火上烧烧,蘸盐水下酒。”年轻时适逢战乱,生活艰苦,先生依然保持了一颗乐观的心态,异地他乡,依然能吃出来一份快意满足。我觉得先生必定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热爱美食,热爱那一口酸甜苦辣,热爱生活百味难说尽,而于我自身,也一直热爱着珍惜着现在的生活。项目部的日子看似单调,用心经营也能多姿多彩。煲一锅好汤,香气缕缕正下班,呼朋唤友尝一尝;煮一锅小面,分上一碗拌上辣椒酱,也在加完班后的深夜吃的贼香;冬日打一围火锅是再好不过,年轻人就是该热热闹闹说说笑笑充满希望。至于第一次摘下野生木瓜分而食之,第一次吊来野生鱿鱼分而食之,第一次合买榴莲分而食之,第一次发现海带与绿豆汤可同煮食之,他乡生活也是别有一番新鲜滋味,乐趣无穷。

汪老说过:“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是什么时候都需要的。”深以为然,生活需要美,需要美食,归根结底是需要一份饱含热情饱含希望去生活的心。有了这份心,才会无论异国他乡,无论乡朋几个,都能将日子过的有滋有味,适意快活。

散文读后感第47篇

这几天在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先生在文章里谈了很多,讲到了他的父母亲,讲到了故乡的风物习俗。先生的文字很清新,隽美而不失情韵,弥漫着文人的志趣。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他对往事深厚的情感和惊人的记忆力。

在回顾从前的家时,他这样写道:“从科甲巷口到竺家巷口,计有这么几家店铺:一家豆腐店,一家南货店,一家烧饼店,一家棉席店,一家药店,一家烟店,一家糕店,一家剃头店,一家布店。”

尽管时隔多年,但旧时家门口的店铺,先生却依旧能够如数家珍。我忍不住回想儿时门前的店铺,除了杂货铺记的真切,其他的印象都显得渺茫了,仿佛蒙上了一层薄雾。那家杂货铺是我幼时常去的,帮妈妈买瓶酱油、买袋盐,杂货铺的老板娘是个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性格幽默,总拿我开玩笑,所以我印象格外深刻。因此我也格外佩服汪曾祺先生的好记性,家里的后花园,堂屋里的老爷柜,甚至儿时的小花灯,他全都历历在目。他写他的父亲,动情地回忆汪老先生的才趣,刻印章、扎风筝、拉胡琴……老先生的一举一动仿佛就在读者面前,汪曾祺先生与父亲的深厚情感也透进了读者的心里。文章就像一幅细细密密的工笔画,向人们绘声绘色、不急不缓地讲述着高邮的风土人情。

前段时间,我斗胆参加了一次全国性的散文创作比赛,也装模作样地写了一篇回忆性质的散文,感触不谓不深。

我高中的作文水平不太灵光,私心里总认为这议论文可算是天下第一难写了。可磕磕碰碰之后我明白,散文才是真正见功力的东西,我那些故作深沉的感叹大概真是邯郸学步了。无病呻吟的牢骚、华丽辞藻的堆砌绝对称不上“散文”,可以打动读者的好文章也绝对脱不开“真情”二字。优秀的散文皆是以情动人,正所谓“情动于中,而行于言”,失了“真情”,笔者自然也难以成言,勉强拼凑只会让人觉得生硬、做作。

记得当时我洋洋洒洒写了三千余字的“散文”,心中颇为自得。可如今回头看看,发自肺腑的文字不过其中二三成,连我自个儿都觉得生硬、做作了些,又何谈打动别人。孔子曰:“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君子痛恨那种不肯实说自己想要那样,却又一定要找理由来为之辩解的人。

而我应该是君子所痛恨者的对立面:明明自己并不想要那样,却又一定得做出一副悲天悯人、满腹牢骚的模样,写出了那篇三千余字的“散文”。我明明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也不会握着斑驳的老照片追忆似水年华,却为了一次散文创作比赛而追忆得死去活来,拼凑出一篇四不像的“散文”。

我不太赞同“字如其人”的观点,字体的书写可以经过后天的训练,字写得俊秀人也一定俊美的说法其实做不得数。但“文如其人”的观念倒是有点意思。

除非刻意为之,在我看来,人们文章的风格,尤其是散文,与各人的性格多有关联。一篇真情实意的散文是很能看出笔者的心境的。天性温和的人写出来的东西多数是平和的;一腔热血者的文章则不太会显得消沉;幽默乐观的人也不太会写出无尽悲伤、沉痛的文字。

北宋大文豪苏轼在《文说》中谈到散文写作时说:“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如是而已矣。”话里也蕴含着顺其自然,顺势而为的创作观念。我想汪曾祺先生能把故乡的一草一木记得如此真切,是因为那是亲身经历过的一草一木,也是他心中万分珍视的一草一木。

散文读后感第48篇

朱自清大家因该都了解他,他是的作家和学者,他写了许多有名的文章,都是以叙事的抒情为主。我读过他的《背影》,《荷塘月色》和《桨声中的秦淮河》。这些散文都有同样的特点,素朴,慎密,语言洗简,文笔清丽,读完以后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在《朱自清散文精选》中,有他三十五多篇散文,这本书中第一篇散文就写了他最有名的一片的散文,《匆匆》。这篇散文写出朱自清应对“逃走如飞”的匆匆时光而产生的无奈,怅惘,比切还有对未来的追求和探索。

我最喜欢边读《匆匆》边思考它所表达的意思。在《匆匆》里一句话是这样的“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表面上是疑问句,但实际上却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逝去而无法挽留的无奈和已逝去的的深深遗憾这句话一向印在我的脑子里反复回味,总觉得有无穷无尽的含义包含在这句话中。

当我读到最后一段时,我又在细细的回味,原句是“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和前面的那句起到了呼应作用文末和文首的提问在文字上看是一样,但是在表达的感情上却不一样了,文首的提问是强调一种无奈和怅惘,而这句的提问是一份激情,是一声呐喊,我们要区分这两句,在读这两句话时语调是不一样的。

时间,它本身是看不见的,又摸不着的,但是在朱自清的笔下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将事件的形象描述出来,为我们捕捉了时光逝去的踪迹。他把时光比作针尖上的水滴,青烟等,表现出时光的无声无息。

在文章倒数第二段,作者又运用了拟人的手法,把无形的时光不做他朝夕相伴的朋友,这样能够表现时光的一往无前转瞬即逝的态势,还能够极其传神的表现出作者应对匆匆流逝的时光欲留不能,欲追不及的惋惜和怅然。

读完朱自清的散文,我突然明白时间是宝贵的,不要虚度光阴,必须要珍惜时间,尽力做好买一件事。

散文读后感第49篇

一次读书活动,让我有机会接触朱自清的散文。我对朱自清的初次了解是通过《背影》这篇文章开始的,之后又在高一学习了《荷塘月色》这篇文章。霎时间被他特有的优美文字所吸引,便在这个假期决定深入的了解一下这位“诗人”的世界。

朱自清的每篇散文中都不时地通过对一些细致景物的描写来体现他优雅的行文风格。不同于俞平伯的缜密,也别与冰心的飘逸,异于周作人的隽永,也不似鲁迅先生的深刻犀利。他在每篇文章中都在体现着,浪漫的气息。他将不明不暗的梅雨潭写出了醉人的绿,他将万物复苏的春描摹成一个初醒却睡眼惺忪的孩子,没有过于华丽的辞藻,却又不失细腻,这就是朱自清的文字。

“薄薄的青雾泛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月下的荷塘在朱自清的笔下是朦胧的,作者的内心也是如此。大革命失败后,作者既反感国民党的“反革命”,又对共产党的“革命”产生怀疑,处于白色恐怖时期的作者经历了好友闻一多、李公朴的身死,又对自己的命途与国家的未来感到迷茫。“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飘过处,送来缕缕幽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对荷塘的描写都是云里雾里的,看不真切的所以这是作者的内心缩影,是如此的迷茫与无奈。

五四运动落潮后,朱自清又意识到当时的青年们崇尚过去、忧虑将来,将本来应该做的都荒废了。为了使这些象征着“新生命”的青年觉醒,作者写下了《匆匆》这篇文章。他像是反复责问自己,又像是在责问别人“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是有人偷了吗?”他不甘心八千多个日子在自己的手中溜去,便又问道:“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是怎么匆匆的呢?”他感叹时间的流逝,也是对心灵不平的一种诉说。这也是五四运动低潮后青年们的普遍情绪。因此,他要让青年们知道,生活中的各种过程都有每一刹那的意义与价值!每一刹那的时间里,都有它相当的位置。

朱自清的浪漫中是夹杂着对现实的宣泄,这对我们的写作也有一定的启示。作品是抒发真情实感的媒介,并不是无病呻吟。带有真情的文字,即使没有华丽的辞藻也可以意味深长。

在《别了,司徒雷登》一文中写到:“闻一多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宁可倒下去,不愿屈服。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救济粮。”在美帝的挑衅下,他忍不住了,用行动向那些压迫中华民族的侵略着说“不”,挺起了中华的脊梁。

我喜欢他的散文,更敬仰他的为人。一个浸润着春雨的诗人,一个留给我深思的背影……他既是多愁善感的诗人,也是满腔热血的民族斗士。

散文读后感第50篇

朱自清,我们已经对他不陌生了。他是一位伟大的散文家,他以他独特的美文风格,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瑰丽的色彩。在初一时,我们就学过他的《春》,初二又学了他的《背影》,可以说从那时起我就开始走近朱自清了。

《春》向我们描绘了一幅风景如画,生机勃勃的画面,使人不得不赞叹他的优美的文字和细腻的内心。他那刻画得栩栩如生的画面,让我感到十分惬意,于是我忽然发现观察事物其实就这么简单。从《春》中,我看到了新的开始,看到了无限美好的未来。

再品《背影》,我读到了除了感动还是感动。是啊,在这个世界上,那个为我们遮风挡雨的人,那个拉着我们害怕的小手过马路的人,那个在我们累了主动背我们的人,永远都是我们最亲爱的人。他是家庭的顶梁柱,是护航的军官。可是他们是人,不是神。七尺男儿也有脆弱的时候,我们这些作儿女的可曾想过为他做点事?哪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从《背影》中,我看到了我父亲为我操劳的样子,看到了一个父亲的伟大。

朱自清的《正义》,是我感触很深的一篇文章。读完后,我也不禁想问:人间的正义到底再哪儿?朱自清说,正义在人们心中。可是现实生活往往不是这样。有些人口口声声地把“正义”二字挂在嘴边,呼吁人们要做正义的事,要做正义的人。可是暗地里却在做着罪恶的勾当,就像有些官员受贿,他们今天收这个的钱,明天收那个的礼,在自己的职位上疯狂地敛财。这种人面兽心的做法是遭人唾弃的。也许,少部分人心中仍存有正义,可是那也许将会被现实吞噬。从《正义》中,我看到了现实社会人心的真假难辨,看到了虚伪。

朱自清笔下的无论是梅雨潭的绿色,还是清华园的月光,或是秦淮河的夜景,都被他生动、形象地展示出来。欲达夫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可是他的散文仍能够贮满那一种诗意。”可我却觉得,朱自清是诗与散文的完美结合。

在品位经典时,我读到了一个伟大而又细腻的朱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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