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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自由与重生的英语句子合集60条

时间:2020-01-28 03:03

一、书籍简介

《肖申克的救赎》是美国作家斯蒂芬·埃德温·金的中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收录于小说合集《四季奇谭》中,副标题为“春天的希望”。

该作讲述银行家安迪,被当作杀害妻子的凶手送上法庭。妻子的不忠、律师的奸诈、法官的误判、狱警的凶暴、典狱长的贪心与卑鄙,将正处在而立之年的安迪一下子从人生的巅峰推向了世间地狱。而狱中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迫使忍无可忍的安迪终于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越狱而出,重获自由。当翌日典狱长打开安迪的牢门时,发现他已不翼而飞,预感到末日来临的典狱长在检察人员收到安迪投寄的罪证之前,自杀。

监狱作为故事背景带有寓意性,以安迪、典狱长、狱警和囚犯们所构成的这个世界,本身就是错谬、混乱的。安迪是一个无罪的好人,却被关进监狱接受改造。肖申克的几任典狱长没有一个是清白的,但他们却在那里颐指气使,教化训导着无罪的安迪。在这样一个错谬、黑白颠倒的世界,现代派作家笔下的人物通常会自甘堕落或精神崩溃,而斯蒂芬·金塑造的安迪却像一只浴火后重生的火凤凰,健康自信地飞出了炼狱的火坑。这样的结果同样寄托着作者要使荒原上的人们坚守善良人性并“振奋”起来的创作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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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的背景是20世纪30年代,那时,“美国的政治腐败已经迟到了商人面前”,甚至波及到了监狱。故事中,年轻的银行家安迪因为妻子和她的情人被杀而被判无期徒刑,由于监狱的腐败,他在真相即将大白的情况下仍然得不到昭雪,反而在肖申克监狱饱受了各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摧残。然而,安迪并没有被多舛的命运毁掉,他经过20多年水滴石穿般地不懈挖掘,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从500码长的污粪管道中爬出,重获自由,在墨西哥海边过上了自由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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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1947年9月出生于美国缅因州一贫困家庭。在州立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毕业后因工资菲薄而走上写作之路。70年代中期声名渐起,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恐怖小说大师”。

自80年代至90年代以来,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他的小说总是名列榜首,久居不下。他是当今世界上读者最多、声名最大的美国小说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成为好莱坞制片商的抢手货。1979年,在他32岁时,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今天,他的每部作品的版税,均逾千万美金之巨。

斯蒂芬·金的作品,超越于传统的恐怖小说。他不靠具体的意象来获得恐怖效果,而是通过对事件气氛的营造来震慑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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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25篇

第1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500字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主人公安迪排除万难爬出排污管道,脱离监狱重新获得自由,在那一刻,雨水冲刷的不只是身上的污水,也是真正的内心得到重生的喜悦。一颗向往自由的心灵,永不泯灭的希望的升华。

其中还有几个画面都印证了自由的美好,救赎二字我想就是由此得来吧。

其一:安迪敢于出头利用自己所学帮狱警逃税成功,他的要求是为他的伙伴们来几瓶啤酒,喝着冰镇的啤酒享受着屋顶午后的阳光,这个画面简直美极了,让人一瞬间忘却了他们是被判终身监禁的牢犯。

其二:通过自身的优势,混进了图书馆,还是为狱警们做些逃税的事,同时由于他的坚持实现了扩建图书馆,有一段是安迪播放音乐的镜头,狱友们听到音乐脸上的惊喜安迪脸上的安详,仿佛是在自家小院欣赏一般。

其三:安迪他收了一个狱友学生认字,从最简单的字母教起,并最终通过考试,这些都是最好的救赎。

监刑期满,老布和瑞德出狱后的两种人生形成鲜明的对比,老布就像影片中所说的体制化 一开始我是不懂,看着看着就是说被规范化,上个厕所就要报告,不报告他难受甚至不习惯,这样的人生没有了自我,就像机器一样,没有目标漫无目的,最终他选择了不归路来释放自己的灵魂。瑞德被释放一开始也是如此,但是安迪给了他很好的生活目标“希望”安迪在给瑞德的信中写到:“希望是好事,也许是人间至善,美好的事物永远不会消失!”

第2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800字

首先还是要介绍一下这个故事的主要情节,小说的背景是上个世纪30年代,年轻的银行家安迪因为妻子和她的情人被杀而被错判为无期徒刑,在肖申克监狱,饱受了各种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但是,安迪并没有向命运低头,经过20多年的不懈挖掘,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从500码的污水管道中爬了出来,获得了新生。

在看书之前,我看了作者斯蒂芬·金的简介,没想到他是一个恐怖小说作者,我就在想书中营造的氛围,应该会比电影中黑暗很多,不过和看完电影一样,我的心灵依然受到了震撼,肖申克的恐怖之处也许也只有像斯蒂芬·金这样的恐怖小说家才能表现出来,从来没有一间监狱能让我们这样害怕。作者笔下的肖申克就是一个泯灭人性的场所,监狱里的暗无天日让里边的每一个人都制度化了,不管是谁,在他刚进入肖申克的时候,都不会把自己和这座监狱扯上关系,可是,一年,两年,三年……在不知不觉中,它磨去了人的棱角,磨灭了曾经的梦想,让你从恐惧慢慢变成依赖,正如德瑞所说,“起先你也许厌恶它,后来也许会喜欢它,再后来你也许会离不开它,这就叫体制化。”听着有一种心酸,也有一种无奈。

但是我还是能感受到的还这个故事中透出来的生命的光辉。那就是安迪,安迪在监狱中是独特的,他的独特带着一种生机,同时也带着一种无名的光亮,作者给他定义为希望。其中有两件事,更让我完全的感受到了这种生命的希望。一次是安迪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用监狱的广播播放了音乐,对于监狱里的人们来说,音乐就是他们唯一还剩的精神享受,单纯却意义非凡;还有一次是在一个春天的早晨,几个人修完房顶之后,吹着风,沐浴着阳光,喝着啤酒,这种事情是绝对不会在肖申克发生的,但是安迪用他的聪敏做到了。看到这我是多么感动,安迪在用他的行动给他的朋友们带来了一种希望,一种积极向上。可以说这两次行为是一种灵魂的呐喊,虽然孱弱,但是顽强,他是安迪对肖申克,对生命的不屈服。

连安迪的朋友们都不相信自由的存在,他们也许会觉得他伟大,但是不会相信他能够获得他们都不抱希望的自由。然而,安迪最终逃跑了,逃向了他的自由之路。比起自由,三百米的污水管道算什么,风雨之后的天空,是多么美丽。只要希望还在,你就还拥有一切。

第3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000字

《肖申克的救赎》是美国作家斯蒂芬·金的代表作。该作品用第一人称“我”的视角讲述银行家安迪因为被法官误判谋杀妻子和她的情夫而入狱的故事。安迪来到了肖申克监狱后遭遇了一系列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和折磨。然而,安迪并没有被磨难所折服,他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在监狱的墙上挖出了一条暗道。最后在一个普通的晚上,从暗道爬了出来。他从肖申克监狱中逃了出来,重获了自由,并且在墨西哥以一个新的身份开启了崭新的人生。

在这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安迪。安迪的入狱给黑暗的肖申克监狱带来了一丝阳光。安迪是一个具有独特的人性光辉和魅力的人物形象。他沉默寡言,但在那沉默寡言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永不妥协的、永不放弃的心。

刚开始,在监狱里,安迪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面对“三姊妹”的不断侵扰,他即使孤军奋战,被打的满身伤痕,也不放弃自己的原则。后来,他在监狱图书馆工资时,提出了想要扩张图书馆的请求,连典狱长都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但是他十多年来持之以恒的坚持给州议会写信,最后梦想成真,为图书馆争取到了资金,把肖申克监狱的图书馆扩充成新英格兰地区最好的图书馆。安迪用自己的知识教狱卒们逃税,帮典狱长洗钱,从而得到了典狱长的重用,为自己争取到了一些较好的待遇,如自己一间房间,这是安迪能够逃出去的重要的一个因素。安迪利用自己独居一室的待遇在自己的房间里的墙壁上挖洞。一天天,一年年的慢慢挖洞,且没让任何人知道。他用了二十六的时间挖暗道,最后在1975年的一个夜晚逃出了监狱,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

安迪在肖申克中待了二十几年,在这段时间里,他受尽了各种折磨。但是,他并没有太多的怨恨,而是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狱前狱后的巨大的生活落差也并没有使他精神崩溃,焦虑不安,而是极其冷静地面对眼前的一切。他表现出了超于寻常的理性、平静和忍耐。是理想的信念支持着他平静地面对这一切,也正是因为这一份信念的支持,他向“我”购买了一个需要挖六百年才能挖挖出一个洞的小锥子,表面上是用来磨石,但实际上他用小锤子挖出了一条通往自由的道路。

在监狱期间,他意外得知事情的真相,即指知道了杀死他妻子和她的情夫,并嫁祸给他的真正凶手。他努力过,向典狱长申请重审案件,召回找回真正的凶手,还他清白,让他得以清白的堂堂正正的从监狱里出去。但这一切是徒劳的。典狱长不肯见他,不肯理会他所说的言语,典狱长并非是不信,而是出于某种原因而选择忽略安迪的请求,甚至将知道真相的唯一证人从肖申克监狱调到了其他的监狱。在这段期间,我想安迪内心是崩溃的吧,但我想这也是他坚定从按暗道里逃出来的信念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在体制化的监狱中,安迪是一个异类,因为他有理想有毅力,艰苦的环境并没有使他屈服,他就像一些鸟一样,天生就是关不住的,天生就向往自由。

我们要想安迪一样,做一个有理想,有希望,有追求的人。正如同小说中安迪所说的一样:“‘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世间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永远不会消逝的。”

第4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500字

你是否看过这部电影或者这本小说?反正我是看了这部小说,看完内心无比激动,感觉热血沸腾!抽时间还是想把电影再看一遍的。

这本书是写故事的笔者雷德讲述男主安迪在肖生克监狱所发生的一个故事。安迪是最年轻的银行副总裁执事,然而他的老婆出轨了,然后在他醉酒的当晚他的老婆与情人死于他杀,所有的指证都指向安迪,可想而知,他含冤入狱!在最年轻有为的时候,蒙冤入狱,他没有放弃自我。在狱中受到“姊妹”的欺辱,他冒死也奋力反抗、绝不屈服。他又是那样的聪明,他有一副好头脑,他曾经的工作经历帮助他在狱中展示了他的才能。

在一次修葺狱中房顶时,听到狱警们的谈话,狱警哈力对于手中所得意外财要纳税的抱怨,他不顾生命安危直言了他的想法,帮助了狱警无需纳税而完整的得到了那笔财产,也帮所有修葺牢狱的狱友获得了三瓶来自最抠狱警哈力的啤酒的奖励。从此他的名声传开,最终监狱警官让他来帮助这个监狱。他在图书馆服役,帮助狱友们学习,扩建了图书馆,申请更多的图书来慰藉想读书的狱友。

某天在一个新来的狱友那里听到了自己被谋杀的妻子和情夫的事,是狱中另一个人入室偷窃而被他所杀,他耐不住了,他找到监狱长希望能够重新申诉,然而自私的监狱长因为自己的私心而把那个杀人犯调离了肖生克监狱,并把安迪禁闭了二十天。

在这二十天里,他是无比的冷静。这让他更坚定了自己要逃离这个监狱的想法。在这里提一句故事的前面,安迪是个石头迷,在刚入狱不久时,他找到万能的雷德,帮他买了一把槽石器,打磨自己喜欢的石头,后来他买来性感美女的海报想挂在墙上,在敲订海报的过程中,意外的发现监狱的墙壁很松弛,于是这个凿墙逃走的计划开始了,只是监狱长的冷漠与自私让他更坚定了他的目标,长发27年的隐忍,他做到了!最终他不动声色的逃离了肖生克监狱。

有些鸟儿是注定不会被关在牢笼里的,它们的每一片羽毛都闪耀着自由的光辉。安迪就是这样的人。他对雷德说:记住,“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时间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是永远也不会消逝的!诚然没错,安迪就是拥有这个好东西,从不放弃内心所想,不随波逐流而得到救赎的。

监狱中的大多数人,尤其是被判了无期的人,他们活着是没有任何希望的。而希望在监狱是很危险的东西,它会让人发疯。不是没有其他人尝试逃离过,偶有两个逃离成功的也不过是运气好罢了,而安迪不一样,安迪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沉稳秘密的实行着。他是一个善良、温暖、坚定的人,他坚持给州议员写信要求扩建监狱里的图书馆,帮助狱友们获得更多的书本学习等等…他无时无刻都散发着一种力量,他是活着的。在监狱里待久了的人,往往也都习惯了这里甚至不愿意离开。就像很多“姊妹”出去以后,真的就成为了异性恋者,就像上一个图书管理员,离开时竟不知所措…

这世界从来不缺积极向上的人,然而,真正有灵魂的人却是极少的。安迪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依靠着希望与信念,27年里摸爬滚打,最终获得了自由。不仅仅安迪个人获得了自由,也影响了叙述者雷德。在生命能看到终点的时候,雷德也最终走向了人生正轨。

强者自救,圣者渡人。

心若是牢笼,处处为牢笼,自由不在外面,而在于内心。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上帝。如果你自己都放弃了自己,还有谁会救你?每个人都在忙,不是忙着生,就是忙着死。忙着追逐名利的你,忙着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你,有没有经常停下来想一想:你的大脑,是不是已经被体制化了?你的上帝在哪里?

最后,想把书中一句经典的句子送给自己:重要的事往往最难以启齿,因为语言会缩小其重要性;要让素昧平生的人在意你生命的美好事物,原本就不易。

人生归纳为一种简单的选择:不是忙着生,就是忙着死。既然来人间走一遭,你且好好的生着,待到老去,再安静的,少留遗憾的死吧!没有什么值得你畏畏缩缩,你只需要大胆的去开始,尽你所能的去完成好,就够了!

愿你的人生少一些遗憾,多一些充实!

第5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如果你受诬陷而锒铛入狱,你会怎么做?是默默地接受命运,还是奋起抗争,或者是越狱?在一所罪恶的监狱,有一个蒙冤的人,一颗不屈的心,一个智慧的头脑,最终打开了一个通往自由的洞。

事情发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银行家安迪,被陷害杀死自己出轨的妻子与其情夫,判处无期徒刑,走进了这个改变他一生的地方——肖申克监狱。在这里,他收到了无情的对待,但他没有放弃对自由的追求。他凭借自己的智慧与警察、典狱长周旋,经过二十年的挖掘,他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顺着挖出的洞爬出了监狱,重获新生。

“有些鸟注定是不会被关在笼子里的,因为他们的每一片羽毛都闪烁着自由的光辉。”瑞德在看到安迪为越狱而努力时,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安迪为了获得自由,每天都在为那详细而庞大的越狱计划而准备,他为了不被警察骚扰,利用自己丰富的金融知识,为警察们出谋划策,为贪污的典狱长洗钱。他从“什么都搞得到”的瑞德那里买了一个小锤子,瑞德嘲笑他的逃跑计划,认为“挖出去要六百年”,但是安迪不以为然。同时他还为出狱后的生活做了打算,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向外寄信,伪造了一个身份。通过二十年每一天的不懈努力,成功逃脱。这是多么强大的毅力与智慧啊!

《肖申克的救赎》里有这么一句话“坚强的人才能救赎自己,伟大的人才能拯救他人。”在暗无天日的监狱里,安迪不仅在进行自我救赎,他同时也在救赎着别人,比如他的朋友瑞德。瑞德说过“这个监狱里没有犯罪的人,除了我自己。”但是在长期交往中,安迪知道他是一个好人,便在筹划越狱过程中帮助瑞德。在两人的谈话中,安迪认为要追求自由,向往着围墙外的世界,而瑞德却认为这是天方夜谭,借老布的死,诉说了体制化的可怕,他只想在监狱里安静地度过这一生。如果没有安迪的救赎,瑞德也许会步老布的后尘。但是安迪给了他希望,让他看到了自由的可能与美好。最终在安迪越狱后,他凭借着发自肺腑的忏悔打动了审查官,结束了四十年的监狱生活。

在安迪出狱后,留给瑞德一封信,“记住,希望是个好东西,这或许是除了活着以外最好的东西了”。我想,这也许是导演想向我们诉说的,一个人如果没有了希望,那么他会像一个行尸走肉一样度过余生。正如肖申克的高墙一样,没有希望会禁锢我们的`思想。老布之所以被制度化,不是因为他在肖申克待了五十年,而是因为他没有自由的灵魂,不敢去奢求外面的世界,安迪的成功,也正是因为他二十年如一日的满怀对自由的希望。瑞德说过“希望是个危险的东西”,而正是这危险的东西,使得安迪不抛弃不放弃,鞭策着他的灵魂,以惊人的毅力谱写了伟大的篇章。

在影片中,有一句话我十分喜欢,“要么努力活着,要么活着等死”。我们对人生如何,决定了人生对我们如何。如果不想像行尸走肉般虚度一生,那就让希望之光相伴一路砥砺前行。

第6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在我们自己的现实中,我们注定是自己剧中的主角,而电影给我们一个局外人的机会,所以我们经常喜欢以一个局外人角色从影片中寻找自己、审视自己,总喜欢从电影中寻找生活、审视现实。这一次我看最多的是体制下的自由和永不熄灭的希望、压抑下的友谊以及善恶的归宿。

片中瑞德关于监狱高墙的一番话语发人深省:“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的,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监狱就是如此的将一个人彻底改造,狱中计算时间的单位不是日月年,而是以十年为一个计量单位。当看忽然间岁月已逝,生命的旅程只能以时间为刻度的时候,任何人的希望都会消失殆尽。瑞德曾经告诫安迪:“希望是危险的东西,它是精神苦闷的根源。”然而倔强的安迪始终坚信着希望,没有一刻不在构筑着自己的希望,而且祂一直试图用图书和音乐重新点燃狱友们的希望。

肖申克就如现实社会的一个缩影,那里有最广大的“遵纪守法”的市民,有横行街市的恶霸,有滥用职权的当道者,有巧取豪夺的投机者,当然有潜伏伺机而发的智者。肖申克中生存体制又如当今社会体制,“痛改前非”的人一次次被重新投入黑暗之中,当权者干着肮脏的勾当却会在公众面前宣讲“拯救之道”,似乎只有当性格没有棱角,思想失去火花,被“体制化”的人们习惯逆来顺受的时候才可以平安生存。影片中当瑞得“因没有报告而撒不出一滴尿”时,伴我的不是发笑而是颤栗:体制可怕啊!老布在光明来时因无法承受阳光的照耀而选择死亡,那一幕,我看的不是老布悬挂着的身躯,而是个性与思想的死亡。

“制度化”这三个字最大的含义,或许不是真正的体制,而是我们所依赖的生活习惯。平时,我们依靠习惯生活,也在超越着习惯,但最多可以有限度地实现个人的自由,就象安迪一样拯救了自己,却也拯救不了集体。瑞德一直在努力“改过自新”,却又无助习惯性地生活着,最终在最后的每十年一次的假释审查时,留给我们一段经典的台词:

“我没有一天不在后悔,但并非受惩罚才后悔。我回首前尘往事,那个犯下重罪的小笨蛋。我想和他谈谈,我试图讲道理,让祂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是我办不,那个少年早就不见了,只剩下我垂老之躯。”

我想瑞德绝不是对审查者说这番说,而是说给我们芸芸众生。是啊,生在人世间的你我凡人,在不知不觉中,便会在习惯性的生活状态中耗费掉自己的生命。很多时候,我们会说:如果能够回过去,能够纠正那些走错的路、做错的事、说错的话,该有多好!如此,我们会面对那些爱错或没有爱错的人,会用所有的激情和真诚再博一次。可是,世尙没有如果,我们无法回过去。

再次经历了140分钟听觉与视觉的洗礼,没想这次依然被感动的差点热泪盈眶,影片中真挚的情感让我想起来了社会尙流行的“四大铁”,我想铁窗肯定应该也算“同过窗的”吧!

《肖申克的救赎》无疑是一部励志的杰作,该书中的一切似乎都在表明:日常生活埋葬着所有的希望和梦想,以及对幸福、自由、友谊和爱情的感知能力。面对挫折、艰难、失败,是消沉还是奋进,是坚持还是弃守,是偃旗息鼓还是励精图治,《肖申克的救赎》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

第7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银行家安迪因妻子的背叛和醉酒的冲动所行为被指控谋杀了与人偷情的妻子,被法庭判决为无期徒刑,关在肖申克监狱。安迪刚开始默默承受这一切,后来认识了瑞德和其他的一些人,并和他们成为朋友。这其间安迪被博格斯三姐妹欺负,安迪凭借着自己的才能为监狱里的看管和军官们报税,后被典狱长看上,为他洗钱,成为他的附庸。安迪还用自己的执着每星期给州政府写信,终于为肖申克监狱建立起一座图书馆。后来一位年轻的小伙子的到来,告知安迪是被冤枉的,却被典狱长暗杀。安迪终于决定越狱,爬过那个他用锤子凿了20年之久的洞穴,奔向自由。

这部小说最初给我留下的印象是黑暗。在很多人的定义里,这首先是一部嘲讽美国司法制度和狱政制度的小说。因为如果不是司法制度上的错判的话,安迪是不会进入肖申克监狱;而如果不是因为狱政制度上阴暗腐败的话,安迪也不会成为诺顿的洗钱机器也不会有了后面的整个故事。然而在我的定义里,这部小说首先定义上应该是一部有关人性黑暗以及救赎的故事,如果把它定义为司法制度和狱政制度上的讽世之作的话反而局限了这部小说本身的那种更深层的意义而显得肤浅。

在我看来,不论是司法制度上的漏洞或者是狱政制度上的阴暗腐败,其根本依旧还是人性上的阴暗和贪婪。如果说,安迪的错判入狱还仅仅只是因为司法制度上的错判,那么后来安迪得到了一个推翻错误回归到自由社会的机会,可是这个机会却威胁到了典狱长诺顿的安全和洗钱系统的整体流程的话,那么,这个机会被诺顿彻底扼杀就完整地体现了这种人性上的黑暗。

人性是所有一切社会规则的根本。不管多健全的制度最终依旧只能靠人去操作运转,而如果操持着整个制度的人本身依旧带着贪婪的欲望去观摩这一切,他们总能找到可乘之机。

当一个人身陷于冤狱而诉求无门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所面对的是一种怎么样的绝望。黑暗也许并不是最可怕的,而真正可怕的是这种绝望带来的对于人生一眼所看到的没有光亮的前路。我也不知道在瑞德平静的语调里所讲的安迪呆在他狭小的牢房里沉默不语的第一个夜晚里他是如何度过的,他思索的那些又会是什么。他即将开始的是一种永远也没有光亮的生活,他即将在这个黑暗的夜里开始他漫长而没有前路的人生。

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从此将他笼罩。希望和梦想从现在起都将离他而去了。他只是一个不善于表达情感的内敛男人,所以他永远失去了不知道如何向她表达情感的妻子,所以他在妻子出轨之后将她赶出了家门。对他来说,这一切构成了他心安理得地生活在牢狱里的心理基础,他在赎罪,对他来说他并没有杀害妻子可是他的行为间接或者直接地导致了妻子的死亡。沉重的负罪感包裹着他。不再有希望和光明。我看到的是一种沉重的黑暗。

有影子的地点就有光亮。这部小说有黑暗也有救赎。图书管理员布鲁克斯,这是最让我震撼的一个角色。老布的一生,深刻反映了“体制化”下人的一生。在监狱度过了大半辈子,终于被假释,获得了自由,可一旦离开了熟悉的环境、熟悉的人,他感觉不到自己的价值,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他有了身体的自由,但其实他的灵魂早已被监狱扼杀。属于他自我的世界已经被压缩到了最小,最终他只能选择从这个已经完全不属于自己的世界消失。值得一提的是,有着同样感觉和“被制度化”感觉的瑞德却没有走布鲁克斯的老路,因为瑞德知道,还有样东西再等着他,所以他离开了假释后所工作的南波特兰的超市,去齐华坦尼荷寻找安迪,我觉得这就是救赎。

事实上肖申克就存在于我们现实的生活中。现实中的每一个人,都在不知不觉扮演着肖申克中囚徒或者狱方的角色。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将沦为老布那样的命运,逐渐地被体制化,直到严重地依赖体制,终其一生不曾越规逾矩。任何一种组织、制度、社会都可以视为肖申克的缩影。体制对人的侵蚀也一刻没有停止过,社会历史就是在体制化和反抗体制化的循环中不断前进的,然而救赎却完全在于我们自己的选择,正如安迪的选择一样,再强大的体制也永远无法剥夺我们选择救赎的权利,因为,救赎就存在于我们的心中,那是任何强权也无法到达的地方。tobe,ornottobe,选择救赎还是选择绝望,选择英雄还是选择大众,选择上帝还是选择撒旦,这一切都在你我心中。

第8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以黑暗的监狱为背景,突破了以往人们心中监狱的中的罪恶,反而在其中给人以人间温暖的人情与温馨。

银行家安迪,却在十九年汲汲而生的时光所结成的厚茧中,冲破了那本不属于自己的天空,从肉虫横行的饭菜,到19年来从石灰质高墙破茧而出的新生;从借用一刻闲暇满足内心的自由,到匍匐在泥泞破烂的半公里下水道终于在管口鱼跃而出的身影,无不镌刻着19年来的彷徨和内心独白。他冲破了高墙禁地,重获自由与新生;这个世界穿透一切高墙的东西,它就在我们的内心深处,阴暗无法达到,也接触不到,那就是希望。

正如安迪所说:“那是一种内在的东西,他们到达不了,也无法触及的,那是你的。”曾经,他希望能够在自己的一念之间铲除罪孽的妻子和那狼狈为奸的第三者,但他没有。他战胜了自己,放弃了谋杀的念头。他明白,是他过分他专注于工作,忽略了妻子的感受,亲手酿成了这般悲惨的过错。他把那丧心病狂般的期望,换作对妻子倾注更多的爱。这种内在的渴望唤醒了他的良知,真正触及了失去理智的心,让他学会了理解和信任。

然而,却因一种时间上的巧合背负上19年来的重任和永远无法赎清的罪孽,成为肖申克监狱长诺顿洗黑钱的重要工具。所幸的是,在这世界阴暗猖獗的角落,不失一丝光明曙光的召唤。他仍为狱中其他还拥有美好前程,依然肩负着重大使命的青年们一次次向州政府要求拨款重建图书馆,用阑珊篝火照亮了他人,重建了那被阴霾逐渐侵蚀的心灵所搭砌成的一道散发出万丈光芒的心墙。

尽管结局是未知的,或许会不尽人意,但只有那些重获自由即将踏上新征程的人们才能感受到这种即将揭开未来神秘面纱的激动心情。我希望跨越边境,与朋友相见握手。我希望太平洋的海水如同梦中一样的蓝。我希望一切的一切都能振奋每一颗摆渡浪子的心。

第9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优秀励志型的小说。故事情节很简单,充满了好莱坞的传奇色彩:被诬谋杀自己的妻子及其情夫的银行家安迪被判终身监禁来到了肖申克监狱。他的与众不同引起了黑人囚犯瑞德的注意并最终结成了很好的朋友。安迪总是沉默寡言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保有的一切。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开始用自己丰富的金融知识帮助狱卒们“合法”地逃税,甚至帮助典狱长洗钱,以此换得一些对囚犯、对自己稍微宽松的待遇。他甚至不厌其烦地给州政府写信,并在几年后得到了回应---州政府向肖申克捐赠了图书、唱机、甚至史无前例的监狱图书基金—每年500美金。然而安迪终于从一个新来的囚犯那儿得知了自己妻子被杀的真相,当他向典狱长提出申诉的要求时却遭到了粗暴的回绝。因为此时贪婪的典狱长已将安迪当作自己谋取暴利的摇钱树,他甚至不惜杀掉那个知情的囚犯从而将安迪永远地留在肖申克来满足自己对于金钱无止境的贪欲。安迪对于法律公正的幻想破灭之后,终于不动声色地走上了自我救赎的道路—在一个月黑风高、闪电交加的深夜,安迪成功地穿越了自己十九年来挖成的秘密通道,重新获得了自由。

书中有几句话是非常经典的。(1)瑞德:“监狱是怪地方,起先你恨它,然后习惯它,更久后,你不能没有它,这就叫体制化。”(2)安迪:“世上有些地方是石墙关不住的,在人的内心,有他们管不到的东西,完全属于自己。”瑞德:“你指什么?”安迪:“希望。”瑞德:“朋友,我告诉你,有希望才危险。希望能把人弄疯,希望无用,你最好认命。”

这无疑是本具有深刻的小说。高大森严的肖申克监狱是一个含义丰富的象征,仿佛我们在现实中经常遭遇的一种冷酷的权威的代表。当我们对自己还懵懂无知的时候,我们便开始不断地接受这种权威的训练、锻造和暗示,我们不断地被告诫要完全清除干净自己内心的道路,竭力地、由衷地接受它的教化,从而赢得它的奖赏,以期获得我们做人的一切需求:被尊重并实践自己单纯的梦想。但权威却正不可感知地、潜移默化地变成了我们自己的一部分,我们的心脏和呼吸拥有了权威所赋予我们的统一的节奏,而我们自己对此却一无所知。他形象的表达了制度化之下的人是顺从制度失去自我,还是怀有希望找寻自由。

它给人一种无形的力量,它让我知道人的一生中所应该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从而珍惜你现在还拥有它的机会。因为我们人类始终是这样:只有失去了,才真正意识到它的价值,才又拼命地去争取夺回来,然后又不去珍惜。希望、自由、友谊是我们最基本、最起码的感觉和需要,如果自己不珍惜,那么难道还祈求别人去珍惜和维系吗?

同时安迪的形象也刻画得非常出色。他看上去懦弱,但实际却非常坚强。他不怕毒打,坚持自己的意见。他聪明而有学识,善待他人,善待自己,从没忘记自己是个有尊严的人,从没忘记希望和自由。于是呢,在完工前一天,49年春的公差犯人,在早上十点坐成一堆,喝着冰凉的啤酒。鲨堡历来最狠的狱官请客,这王八蛋还装大方呢。阳光洒肩头,仿佛自由人,像在修缮自家屋顶,我们像是造物之主般自在。安迪呢,他窝在阴凉下,脸上挂着奇异微笑,看着我们喝他的酒。你可说,他想拍狱方马屁,或想博取囚犯友谊,但我认为他只想重温自由,即使只一刹那。他敢于冒险却很细心。当瑞德认为用一把小锤要100年才能打洞逃生的时候,他实际只用了19年就做到了。他有信心和勇气。

说实话,我被这本小说彻底的震撼了,灰色高大的围墙隔开了目光,隔开了一切。漫漫无期的岁月,寂寞无望的日子,精神一点点被磨蚀,灵魂逐渐在扭曲,心灵走向麻木,直到自己已经感觉不到麻木。哀大莫过于心死,所谓的“希望”,“信念”已然连同他们的肉体一同被禁锢起来。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得到什么。当一片羽毛缓缓飘荡的时候,生活被幻化成了一首优美的圆舞曲,因为不管拿到的是什么,巧克力永远都是可口的。只有《费加罗的婚礼》响起的那个一刻,所有的犯人被这恍如隔世的声音震撼了——一丝来自俗世的气息带着自由的感觉。哪怕只是刹那的停留,哪怕只如一个飞掠而过的闪光,却似乎唤醒了囚犯心底里一丝尚未完全泯灭的东西。或许这片刻的清醒,刹那的释放,将带来更沉重的压抑,就如揭开伤口上的血痂。

《肖申克的救赎》把生命变成了一种残酷的选择。肖申克的救赎是我们简单的生活中值得一再回味的东西。相信自己,不放弃希望,不放弃努力,耐心地等待生命中属于自己的辉煌,这就是肖申克的救赎。

第10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在看电影版的《肖申克的救赎》之前,我先读了文字版的《肖申克的救赎》,感受颇深!我始终认为,能够触及我内心最深处的东西,才会感动我!毫无疑问,《肖申克的救赎》感动了我。一开始认为安迪肯定监狱悲苦的渡过一生。可是最后,结局虽不是法律范围以内的,却是我们所有读者心中所想的那种结果。我们会跨越法律的界限,为这个真正善良的,真正懂爱的人感到高兴!这部小说中,有三个方面是我感受特别深的!

其一是狱友情。肖申克,当走进这个地方,转身门闸锁上,才明白,这是玩真的,转眼间,一生就毁了,只留下无穷无尽的悔恨,不知道会这里待多久,也许也将忘记在这里度过了多少岁月,恍惚间记得典狱长说过“把信仰寄托给神,把贱命交给我”。但在这里,他们也有自己的朋友,他们也有真挚的友谊!安迪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为犯人朋友们赢得了冰啤酒、图书馆以及尊严、自由。安迪也幸运地没有站错队,他拥有了在肖申克中唯一可以倾诉与分享秘密的朋友,瑞德。在他成功逃出后以及瑞德在入狱四十年之后他们这对在狱中的好友再次拥抱在一起,在狱中的生活了几十年的他们早已经习惯了彼此。相反,那些在生活、身份顶端的典狱长们,他们只有自私、狭隘,只是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利把自己的一切罪行掩盖了而已。生活中,我们人人都需要朋友,需要志同道合的朋友,需要能在灵魂深处交流的朋友。也许,我们越来越发觉,交一个这样的朋友越来越困难,但是如果你拥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一定要珍惜。

其二是感叹我们在无形中被体制化以及体制社会的不公平。“监狱是个怪地方,起先你恨它,然后习惯它,更久后,你不能没有它,这就叫体制化。”也许四面白墙禁锢的是我们的身体自由,然而体制化禁锢的却是我们的灵魂,这是它最可怕的地方。或者你会认为体制化离我们很远,其实只要你细心观察,体制化就存在我们身边,它像一只无形的手,时时刻刻影响着我们。有时,我们会不难听到别人在说:“我不干这个行业,还能干什么呢?”这就是体制化的结果。

一个清清白白,没犯过罪的人却要被冤枉入狱,我想这是任何人都接受不了的。可是谁能帮你证明,你是无辜的。法律不是十全十美的,它始终有自己的缺陷。所以有些人就是这种体制下的牺牲品。呐喊、冤屈能有什么用?谁能真正替你伸张正义?自私的典狱长,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竟设计杀了知道内情的证人,人性在欲望、金钱、权利面前一露无疑。人性的可怕,社会的不公平,只是多让一个人对这个社会更加绝望。《肖申克的救赎》让我再次了解到,社会不可能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必须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的生活。

第三点也是最触动人心的就是安迪追逐自由、永不放弃的精神。在肖申克漫长的监禁中,真正囚禁的并不是被高墙束缚的躯体,而是被肖申克渐渐打磨,锻造的失去了自我的内心,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梦想还有希望。但安迪并没有成为肖申克真正的俘虏,他扔怀着对生活的向往与对自由的渴求。典狱长的贪婪与罪恶让安迪找到了改变自己命运的契机。他用那把藏在圣经里的小石锤挖了那条在任何人看来不可思议的隧道。他挖了19年,精心策划了19年,也在会被别人发现的危机感与恐惧中度过了19年。终于有一天,他鬼魅般地从紧闭的牢房中消失,窗外的阳光撒进不足4平米的小空间,简单而明了,他逃狱了!带着典狱长所有来历不明的钱与那个空名的身份,奔向了他向往已久的自由。他爬过狭窄的隧道,再爬过充满污水的管道,通向了肖申克所束缚的区域外,在污水中洗净了他的罪恶,在彼岸洗净,重生,然后奔向了他的泽华塔尼。

“有些鸟儿天生就关不住,它们的羽毛太鲜明,歌声太甜美,也太狂野了。”一个人怎样看待自己,这就决定了她的命运,或者说,指明了他的归宿。而归宿则要有坚定的信念去支撑。安迪坚定的信念与对自由执着的追求,使他战胜了充斥着冰冷与最邪恶人性的肖申克。当看到安迪从肖申克成功逃离时,我仿佛看到信念刺穿重重黑幕,在黑夜中打一道夺目的霹雳,亮光之下,我孱弱的灵魂在黑暗中现形,并且颤抖,久久无法平息......

第11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人生可以归结为一种简单的选择,不是忙着活,就是忙着死。——《肖申克的救赎》

之前看过这个电影,在电脑上看的,可是电影看下来没怎么看懂,一直盯着字幕看,也没捕抓到演员的表情。现在借着读书社共读书的机会,以读书的方式重温了这部经典,发现自己以前真是牛嚼牡丹呐!

自由是很所有人都向往的东西,特别是待在监狱里的人。从他们进入高高的围墙那刻起,眼里就眺望着围墙外的花花世界。而安迪却和其它人不同,他仿佛披上了一件自由的隐形外衣,并不觉得自己是个囚犯,在狱警和典狱长眼里,他不过是个高傲的杀人犯而已,只有安迪自己知道,他不会像那些老犯人一样,一直待到被社会淘汰才放回社会。

安迪在进入监狱前,就把五百美藏起来逃过了搜查,有了钱就在监狱里的“百事通”手里买到了鹤嘴锄,再用大型海报掩盖掉自己挖地道逃走的秘密。从进入监狱开始就在为离开准备着。而其它人进入那道门以后,虽然不情愿,可最后都适应了那里的生活,直到发现自己不能离开那里。

监狱里的高墙实在是很有趣。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这就是体制化。

大多数时候我们的生活跟囚犯一样,每准点上班,下班后就是回到宿舍钻研自己的小爱好,没有改变自己去适应两点一线的生活,再加上没有双休,天天上班偶尔逛下超市,跟他们放风是一种性质。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这样,反正我是这样的。

我以为努力工作等赚到钱换一个有双休,能朝九晚五工作的时候却发现我已经在这类工作岗位上定了型,再换到其它行业心里却生出一种恐惧。怕离开这行会交不起贷款,吃不起饭,直到睡到大街上。

安迪从1949年开始挖地道,1967年挖通,直到1975年才越狱逃跑。他利用18年的时间挖通这条地道,为什么不直接逃走了,我想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在监狱取得的成功,他通过和典狱长报税,洗黑钱等等已经取得监狱高层的信任,在这里没有人能再欺负他,他还在这里有了自己的图书馆,这里的所有人都尊重他。他开始喜欢上这里的生活。或者他害怕,他害怕自己逃到外面适应不了外面,最后还是要回到肖申克,而再回来,眼前一切拥有的都将化为乌有。他害怕失去。后来典狱长告诉在关禁闭的安迪,不老老实实在这里待着做我的狗奴,你不可能会被翻案,而你建立起来的图书馆和狱警的关照也不会再有。这才是安迪醒悟的时候。

我们的生活亦如是。当我们的工作和事业长期占有生活业余时间,是否有勇气跳出牢笼,去挑战新的人生。听过无数后悔入行的话,却极少见敢于转行的人。所有人都在埋怨命运的不公,却依旧顺从命运的安排,并没有去做任何改变。

安迪.杜德兰:这就是意义所在。你需要它,就好像自己不要忘记。忘记世上还有不是用石头围起来的地方。忘记自己的内心还有你自己的东西,他们碰不到的东西。《肖申克的救赎》书的末尾安迪对瑞德说“希望是个好东西”,对于肖申克的人来说,能走出监狱就是他们的希望,而进入肖申克的人,开始都怀有希望,觉得自己有一天能出去,越到后来越习惯了这个地方,这种希望就没有了。

希望确实是个美好的东西,我们每天都怀揣着希望活着,而现实总是给希望当头一棒,把你拉回办公椅里上班、下班、加班。正因为希望难以实现,更显得它的美好和珍贵。安迪用二十年的时间换来了自己的自由和海滩,你们的希望是什么,准备用多长时间来实现它呢?

记着,希望是件好东西,没准儿是件最好的东西,而且从没有一样好东西会消逝!

第12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监狱的生活没有乐趣可言,也谈不上上什么希望,在绝望中求生似乎更加困难。

《肖申克的救赎》,安迪如何一步步救赎自己和监狱里的人,让自己和监狱里的人重获自由。主人公安迪追求自由的希望和梦想,是最打动我的地方。

我印象最深的是,安迪为了监狱里的同伴喝上一口酒,他坚持刻石头。

他喜欢音乐,不惜违反监狱规定。他喜欢读书,为了建立图书馆,他坚持写信。这些为了梦想而奋斗的过程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内心。安迪不因为在监狱里就自暴自弃,不因为监狱里的胁迫就放弃追求。他用他的智慧改变了监狱里的一切,同时也是很多人得到了心灵的救赎。

庆幸瑞德遇到了安迪,安迪用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改变了瑞德。好友俩一起共享蓝天之美,自由之光,真的很好。

希望是光,希望是指南针,希望是动力,希望是成就梦想的推动力。在黑暗与孤独中堵上生命去挖一条“600年都挖不出”的隧道,我想安迪是伟大,他用他的双手救赎了自己,也救赎了他人。

坚强的人只能救赎自己,伟大的人才能拯救他人。肖申克的救赎告诉我们,没有什么比坚持更重要,你想做什么就去做,任何的困难也会因为你的坚持和努力化为乌有,成就你的是你那从来没有放弃的心。

第13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身为银行家的安迪无疑是聪明的,可是我更欣赏他在黑暗中依旧向往光明的心。他是如此地渴望自由,于是怀揣着希望活下去,无论处境如何,他从来没有绝望过。这样一个人,足够聪明,足够冷静,有足够强大的心灵,如何不能创造奇迹?所以,尽管影片前半段十分压抑,种种绝望来袭,可是,我终于还是等到了属于他的美好结局,那一刻,忍不住泪如雨下。

可是,在王子和公主得到幸福和美满的结局前,注定要经过很多苦难。安迪不是王子,他是对绝望与黑暗拔剑相向的骑士,可是,他所遭遇的磨难,一点也不少。监狱里有太多的黑暗,这里,你可以看见人性的扭曲与残虐。先是“三姐妹”的逼迫与侮辱,他每天身上都带着伤,他是如此倔强,从不曾屈服,更不曾绝望。后来,狱长诺顿发现了他的理财天赋——这个声称用管制和《圣经》治理监狱的衣冠楚楚的伪君子,企图利用安迪为自己洗钱。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岳不群式的人物,可是,岳不群遇上了令狐冲,而诺顿,遇上了安迪。就算安迪一时被囚于黑暗,可是他向往自由的心不会放弃希望,尽管,他暂时身不由己。

第14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世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要你想,只要你做,一切皆有可能。

在《肖申克的救赎》中,男主杜方因被冤枉而被判处终身监禁。入狱后,艰苦的生活并没有让他堕落,他坚信,自己是不属于这里的。于是他默默地忍受那些痛苦,暗地里观察着、思索着。他知道他不可能靠别人的力量离开监狱,于是他便制定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他向瑞德买来锤子、海报,以雕石为借口凿地道;他利用自己的才能帮助典狱长逃税,得到那些特权,他不断地扩大自己的控制范围……最终,在如此严厉的看管下,他逃了出去。

在19年的牢狱生活中,他听到了无数人对他的否定,但他都没有动摇逃跑的想法。我最记得杜方问瑞德的那一段话:“你知道那个一直藏在我心底的闪着光芒的东西是什么吗?是希望。”瑞德却对他说:“在这里,希望是不可能存在的。”杜方只是笑了笑,后来,他用行动告诉了瑞德,一切皆有可能。

曾经有一篇文章说到,人类不可能在1分钟内跑过一公里。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的心里都是默认了这个“事实”。但是突然有一天,有一位运动员做到了!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难道是那些人有天生神力吗?很明显,不是。他们的心里没有想什么可不可以,只有做不做。

无论大事小事,如果你想完成,那么你就去做,相信一切皆有可能。你有一个梦想,那就制定计划,坚持不懈地向着梦想前进,总有一天,你会到达梦想的彼岸。

第15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青春,是一个美妙的词汇,它代表了人生中最为美丽的一段时光;

青春,是一个深刻的词汇,它诠释着人生中最珍贵的东西:自由、希望、友谊。

于闲暇时刻读完这篇著作,虽然已过数日,但它带给我的感动却久久未能平复。

故事的主人公—安迪·多弗瑞,以前是个西装革履、事业有成,前途一片光明的银行家,自从他被冤指控杀了自己的妻子后,就被判无期徒刑而终身监禁在肖申克监狱。实际上并没有杀人犯罪的他从此变得一无所有,他的前途与未来就这样被毁于一旦,看似永远无法翻身。

监狱的生活虽不至于使人无法生存,但也足以使人身心俱乏。狱警凶残地对待囚犯,并用肮脏龌龊的语言辱骂他们,就感觉狱警与囚犯是两种不同的生物—人与狗。狱警们始终见风使舵,压迫欺负那些无力反抗的囚犯。囚犯并非无力反抗,而是他们“体制性”的放弃反抗—在刚刚进入这种肉体和精神被束缚的体制时,他们曾经像一切刚刚进入肖申克监狱时的菜鸟一样,愤世嫉俗,试图反抗,但他们逐渐发现“反抗等于徒劳”时,就从对体制的反抗逐渐变为对体制的严重依赖。

而安迪却不同,安迪利用自己的特长为狱警诺顿洗钱,为囚徒们争取着不多的权益和精神空间,比如当安迪头一次利用理财特长为海利做事时,所要求的只是让海利请难友们喝酒,他自己不喝,微笑着看着瑞德和赫伍他们喝。别人都不懂安迪为什么这样做,但瑞德明白那一刻安迪让他自己和别人都享受到了自由的感觉。

安迪确实向往自由,这种自由,是发自内心的自由,所以他才不顾狱长的恐吓,为监狱所有的人,播放意大利歌曲。那首歌曲就如同自由的阳光散在了每一个“被拘禁”人的心里,飘荡在肖申克监狱的上空。人们为这种声音所陶醉,尽管他们并不知道这首歌的意义。但它代表了每一个向往自由的心—它飞越肖申克监狱,奔向远方。

第16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瑞德不一样,他总说有希望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并且告诫安迪不要怀揣希望。可是我想,瑞德对生活不是没有希望,他只是,不敢有希望。老布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入狱五十年,终于得以假释出狱,似乎看见了生活的希望。可是结果呢?半个世纪过去了,世界变化太大,他一个人孤零零留在世上,亲近的人不在身边,又有什么意思呢?所以,他终于选择了上吊自杀,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看这一段的时候,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没有希望的人生,连自己都不忍心过下去。

可是幸好,瑞德还有安迪。如果没有安迪的存在,我毫不怀疑瑞德会步老布的后尘。

前面说过,安迪是个聪明人,这种聪明在金融领域表现得尤其明显。所以,他为诺顿洗黑钱,以此来保全自己。可是,安迪又不仅仅只是个聪明人。所以,他不会一直与诺顿同流合污。决裂的契机终于来临了,在安迪入狱二十年后。

安迪的学生汤米因为知晓杀害安迪妻子和情人的另有其人,而诺顿绝对不会让安迪离开,所以,他杀了汤米,想把安迪牢牢绑在他这条船上,但显然,安迪不会任由自己沉沦于黑暗。事实上,从入狱开始,他就一直在挖地道,逃离的时刻终于来临了。

那个雨夜,伴着一声声惊雷,安迪在下水道里匍匐,为了这一天的自由,他等了太久,下水道的恶臭又算得了什么?什么都无法阻挡他向往自由的心。

看见安迪终于逃离监狱的那一刻,泪水无声划过我的脸颊,多不容易啊,他终于逃出来了,带着诺顿贪污的证据,一种快意充斥着心间。无疑,复仇的时刻到了。

看到诺顿脸上平静的假面具终于被撕裂,惊慌在他的脸上一览无余,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不得不选择开枪自杀,直至死亡,他都不知道自己败在了哪里。看到这里,我有一种终于推倒了反派大Boss的解气。

可是,这并不是结局。复仇并不是最重要的。他曾经跟瑞德说过,希望出狱之后,生活在海边,有一艘自己的船,偶尔出海钓鱼。他终于做到了。影片结尾,他和瑞德在海边重逢。怀揣着对自由的向往,他终于创造了希望的奇迹,日子还很长,尽管他们已不再年轻,幸福却刚刚来临。

第17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无论什么时候希望是很重要的吧!有了希望一切的苦难都可以忍耐,一切的羞辱都可以承受,只为了有一天能逃出生天。重新过上自由的生活。

若是没了希望,就像是行尸走肉般,也许也像老布鲁克斯那样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怜的老布鲁克斯已经被制度化了,给了他自由却整天活在恐惧当中,还不如让他在肖申克终老。

另一个重要的启示,习惯的力量是可怕的,一点点的消磨我们的一切思想,希望是美丽的,是必须的,像空气一样不可缺少。虽然有那么多希望会落空。

自由永远无价,无论什么理由必须要屈服于一个人,但内心的东西永远无法被控制,只有灵魂才真正是自由的。

有些人像永远关不住的鸟儿,因为它的光辉太过于闪耀。这是影片中的话,而我想说的是有些人像永不言败的斗士,一切苦难都像是滋养莲花的淤泥一般。也谨以此献给格格,祝福你,我们和你站在一起,悲伤着你的悲伤,痛苦着你的痛苦,人生路上谁人都会遇到挫折绝望,但我们依然充满希望!

当然其实最重要的感受是: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安迪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

第18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在被误判为无期徒刑之后,在近乎绝望的监狱之中,利用将近20年的时间里,用一把小石锤挖了一条隧道,走向了自由和光明。整部片的主题是希望和光明,我们从中看到了主人公坚韧不屈的意志和持之以恒的精神,但是除此之外,影片中人物个个特征鲜明,在鲨堡这座剥夺人希望和自由的监狱里,一众人组成了一个小社会,在这里演绎各自不同的人生。从每个人的身上我们都能感悟良多,这也许就是这部影片成为经典的原因。

安迪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他的成功源自多个方面的因素。

“用信念点亮希望的火把”。安迪并没有杀人,但是却被冤枉,判为无期徒刑,等于将自己一生交给了没有生机和希望自由的监狱。但是他并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听天由命,他坚信自己是无辜的,利用狱友的帮助开始了漫长的越狱之旅。在即将与狱友瑞德告别之前,他说“我要的只是一艘小船,一间小木屋,在太平洋边过自由的生活,19年的牢狱生活,我的这点要求并不过分。”从一开始进入监狱直到最后,他对自由的渴望的这种信念丝毫未减,这也是支撑他走到最后的精神动力。在那个风雨交加的雨夜,在肮脏的下水道中经过500码的爬行之后,当他脱掉那件囚衣,仰天大笑的时候,那幕场景是如此地震撼人心,19年的努力,日日夜夜的坚持,终于成就梦想,走向自由!人生有些东西当你拥有的时候你并没有发觉它多么可贵,但是当你失去之后再重新获得之时你才会倍感珍惜。

第19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当一个人在暗无天日的地方生存,试着过一种生命的每时每刻都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体制化生活时,他心中会有多少希望,能保有多少信念?

答案可以是零,也可以是百分百。

当一个无辜者被指控杀人锒铛入狱,并在多年后找到证明自己清白的证人后却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时,他心中有多少希望,还留有几分信念?

答案可以是失望,也可以是不放弃。

当一个年轻的银行家在前程似锦的时候被扣上谋杀的罪名,冷静地陈述自己的时间线却仍被判处无期徒刑时,他心中有多少希望,还能否保持信念?

答案可以是自认倒霉,也可以是自命不凡。

当一个人因从天而降的罪名被判入狱,在狱中干着最累的活,流着最多的汗,却还要被一群蛮横者施以暴力,他心中还留有多少希望,是否还有不灭的信念?

答案可以是就地认输,也可以是不断反抗。

安迪就是以上我谈的后者。他的生命明明是一片光明,却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谋杀罪而过上了牢狱生活。他没有失望,没有自认倒霉,没有就地认输。他从不哭诉自己的被冤枉,被强暴,他微笑着,从容面对这一切。

他拼命地工作,赚钱换来了锤子和海报。锤子用来雕刻石头,海报也许能激励他。他又靠自己有用的知识博得了长官们的庇护,大家说他是为图书馆而工作。他从不惹是生非,和他曾住在一起的室友说他人很好,但他那个房间空气不太好,很冷。

可等到他从监狱逃走的那一天,狱中的头号人物雷德才明白,他买小锤子是为了挖开墙体,买海报是为了遮盖洞口,拼命帮长官洗黑钱是为了独处一室的特殊待遇……雷德说他自控力最强,竟没有任何苗头能看出他要越狱!

不管如何,安迪逃走了,雷德祝福他并在多年假释后获得与他见面的机会。雷德知道,安迪就是那只关不住的鸟儿,他总有一天会挣脱牢笼去追寻自己的生活,因为他有狂野的心,有永远不变的希望和信念。他才不甘就此沉沦!

安迪是一个倒霉的人,但他也是一个充满希望和信念的人。

第20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年轻的银行家安迪被冤枉杀了他的妻子及其情人,被判无期徒刑,从此他开始了在肖恩克监狱漫长的服役。影片就此开始。在肖申克监狱服刑的犯人,大多被判的是无期徒刑。长达几十年的监狱生活,早已磨灭了囚犯们心中对于自由的渴望。他们习惯了每次上厕所前向监守打报告,习惯了每天繁重的劳动,习惯了失去自由与希望。

影片中有一位管理图书的人——老布,他在监狱里一直待到垂暮之年。最后当他终于获得了假释的机会,他却自杀了。针对这件事,安迪的朋友瑞德对肖有一段经典的解释:这些高墙还真是有点意思。一开始你恨它,然后你对它就习惯了。等相当的时间过去后,你还会依赖它。这个就叫做体制化。

体制化,说白了,就是你对周身环境的习惯性。它是一座监狱,囚禁的是你的心。我们很多人都没有犯过法,没有蹲过监狱,而我们真的就是自由的吗?

当初,我们为了高考,恨不得头悬梁、锥刺股。如果在你还小的时候,有人告诉你,将来有一天你会过上每天早上六点起床,晚上十二点才睡,总有做不完的试卷和背不完的重点的生活,你会不会觉得那根本无法忍受?而当这种日子真正降临的时候,你抓狂过、沮丧过、最后你习惯了它,甚至在升入大学后开始怀念它。高考其实就是我们的肖申克监狱。我们放弃了唱歌跳舞,放弃了小说游戏,放弃了我们的自由。我们背着王朝兴衰、算着立体几何,我至今也不知道它们到底有什么意义,但是我们都知道它们是我们的救赎。犯罪的不是我们,是中国死气沉沉的教育制度,但是坐牢的却是我们。

后来我们上了大学,离开了监狱,重获自由。再也没有高墙限制你的自由,再也没有了老师的耳提面命和试题的百般折磨。恭喜你,你出狱了,可是你为什么不开心呢?你一直以为那个为了一道数学题苦思冥想熬夜的是你,那个坐在一堆参考书中分析英语语法的是你,那个课间挤在一堆学生中问问题的是你,但是当那些日子成为过去,当那样的你只存在于记忆中的时候,你迷失了你自己。曾把自己定位于囚徒的你,刑满释放后,你又是谁呢?从一开始,你就是一个囚徒,或者说你不仅仅是一个囚徒,只是长久的习惯让你忘了。

之后,我们毕业了,开始忙于工作恋爱,忙于买车买房。你终于有钱买了单反,但是却没有为了旅行辞掉工作的勇气;你终于可以不用再攒钱给爸爸妈妈买礼物,但是回家的次数却越来越少;你终于可以买得起那些奢侈品牌,但是却在也没有了当初蹑手蹑脚进店时的那份惊奇与欣喜。你习惯了每天早起去上班,习惯了高跟鞋与西装,习惯了还房贷和逛商场,习惯了对着电脑屏幕打哈欠,习惯了忘记曾有过的梦想。你再一次把自己丢进了另一个肖申克,让习惯垒砌成高高的围墙。你日复一日地重复着那些你“应该”做的事,却从来没有问过你的心,它想做什么。

第21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知识和能力是改变命运的强有力手段”。安迪的成功除了坚定的信念之外,其实与他的能力和知识密不可分。

他用他的知识在鲨堡监狱中继续实现他的人生价值。他是一名地质爱好者,当他在无意间发现墙壁的岩石构造时,他的内心开始燃起了希望,他所缺的只是时间的积累。我们试想一下,如果说那监狱的墙壁是钢筋水泥混凝土结构,那么估计100年都没有办法凿开那通往希望的隧道。

他有一个机智的头脑,善于伪装自己,使得他的一切行动都在暗处进行,成功避开狱警的突击检查。他有过硬的理财专业知识,他首先利用狱警海利遗产事件,展现自己的能力,这并不只是简单地为了让狱友有啤酒喝,而是作为一个跳板,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的利用价值,果然,随后,大量的狱警都请求他的帮助,在经济税收方面寻求安迪的帮助,最后,典狱长也通过他进行一系列的洗钱犯罪行为。

可以说安迪是一个极富心机的人,因为他看1到了监狱里的滥施暴行,进监狱第一天就有一个被活活打成残废。为了在监狱里面存活下去,只有让自己发挥价值,先活下去才有希望。典狱长对独囚的安迪说“如果你不帮我,我就不让狱警保护你,把你和一群犯人关在一起”,这说明安迪在鲨堡这座监狱里面成功获得一定的保护。当然,与此同时,他也帮监狱兴建图书馆,帮助狱友学习,考取证书,而这些,都是源于那份患难中的友谊。

“机遇和人际是成功的重要因素”。如果没有瑞德这个人,这个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往监狱里输送东西的人,那么安迪的所有希望也终成泡影。可见安迪是幸运的,他遇到了瑞德,遇到这个生命中的贵人,瑞德无疑是监狱和外界社会联系的一条纽带,通过他,安迪才能获得大量的越狱必须品,安迪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假设他的牢房不是最后一间,而是在中间,相信也没有如此的顺利。

第22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高晓松曾说过:“一生纯良,不舍爱与自由。”小说将爱与自由,两个不同意义的词交织在了一起,因为心中有爱,所以心怀希望,他会去自我救赎。而自由就是爱与希望的实现。

作者笔下的肖申克,是一个充满龌龊和肮脏的世界。这个监狱有着他隔绝人世的独立的生活,但是,这份独立,也恰恰成为了当时美国政治的一个缩影。一个未曾犯罪的安迪被抓进去成为犯人,而那些狱警,监狱长却做着偷税漏税等等一系列的不法行为。善与恶的界限也由此变得模糊模糊。

同样,这还是一个被严重束缚的,会令人失去自我地方。监狱长说过,“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当我们看到,那些出了狱,但却无法适应社会的人们最终自杀在自己家中时,那只被放生,但最终却饿死在监狱角落的鸽子时,我们都会明白,那份自我和独立的意识,是多么的重要。

在决境中不轻易被打倒,在过错中不轻易迷失,自我勉励,自我救赎。心怀梦想,方能召唤希望。

监狱中的人是无罪的,与其说是一种调侃和讽刺,不如说是人类充满期望和善的肯定。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和深远长久的,监狱里的人大多都被变得体制化了。

就如瑞德说的那样:刚进监狱的时候你会仇视它,之后你习惯了它,到最后你会发现你不能没有它,已经离不开它了。

第23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是斯蒂芬·金的中篇小说,收在《不同的季节》里。

第一次看这篇小说前,我看了看斯蒂芬的简介,这个原写恐怖小说的作家让我觉得《肖申克的救赎》肯定是一部蛮黑暗的作品。不过,看过之后,我对它的态度大大改变了。

故事围绕着一个无罪的人——安迪。他是一位缅因州的银行家,被指控谋杀了出轨的妻子和她情人而关进肖申克监狱,在他来之前,雷德——一个因谋杀罪而判无期徒刑的犯人,已经成为监狱中的“权威人物”。当雷德看到法庭上出奇冷静的安迪再三解释自己没有谋杀妻子和她情人,却还是被判为无期徒刑时,他认为安迪肯定要在这变态肖申克监狱里可怜地度过余生了。这世上什么事都有,今天你还是帮别人乐呵呵分析投资股票的名嘴,说不定明天一早起来就要穿着黄囚服无辜入狱了。上帝总是什么借口也不给你。

于是乎,这个看起来书生气十足的安迪在第一个晚上便被狱友赌为要哭的人。但是安迪没有哭。他那一晚的镇定让雷德感到惊讶,更让雷德觉得,这个拥有一双干净小巧双手的男人,内心绝对比表面上坚强百倍。我在看的同时,对安迪向雷德要锤子和海华丝的海报时感到困惑:为什么要一把小小的锤子?安迪真的那么喜欢性感女星吗?他为什么要大张的海报?而且,为什么又要坚持自己独居一室呢?当然,安迪凭着自己的知识和偷偷带来的500块钱慢慢得到了这些。他告诉监狱官怎样合法地免去一大笔税金后为狱友们每人换来三瓶啤酒,尽管他没喝,只是在一旁看着,但雷德猜测安迪应该是想借此来感受之前自由的时光吧。读到这里,我忽然觉得培根讲得挺有道理,所谓“知识就是力量”啊。

安迪就是靠精通财务制度知识和良好的狱友关系慢慢从一个普通的犯人变成模范犯人,甚至掌握了无恶不作的典狱长的把柄,让他被监狱里的人重视起来。另一方面,他得到了一些自由:他成为图书馆的管理员,他不断写信给州议会,使得议会不得不“被迫”发钱给肖申克监狱图书馆,图书馆的书越来越丰富充实,安迪甚至还帮助一些犯人通过了高中学历考试,拿到高中文凭,这不亚于监狱外面的人啊。安迪靠给监狱长洗钱、指导警卫怎样炒股等等,靠自己赢得了一人一个房间的权利。但是,安迪内心绝对不会想着一辈子都呆在这里。雷德说得很对,当你老了、什么都没有用了的时候,肮脏的监狱长自然会抛弃你,不会再保护你,让你受尽折磨。到那时侯,就是回到社会上也比死还要难受,你根本不知道“自由”是什么东西,但实际上它已经活生生摆在你眼前了。

当安迪知道有个犯人以前在另一所监狱服刑时听到过这个案子时,他知道了谁是真凶,他毫不犹豫地去申诉,但当安迪向监狱长提出要求上报这一情况以争取重新审理此案时,却遭到了断然拒绝,还受到了单独禁闭一个月的严重惩罚。那个天天捧着圣经的老狐狸又露出极其凶狠的面目,利用毒辣的手段把安迪最后的假释希望给切断了。

安迪消沉了很久。但身在监狱的他,19年来一直在追求希望、赢得希望,就仅仅因为“HOPE”这四个字母深深印入安迪心中,他没有沉沦,或者说他从来都没有沉沦过,就算是在监狱里,他也没有想过自己没有活下去的机会。每个人都有机会,每个人也会遭遇困境,但是你能在之前打好基础,在陷入困境时抓住机会,在脱离危险时让机会实现,你就会获得了成功。是的,安迪越狱之前在肖申克度过了人生的19年光阴,那原本应是一个银行家创业的辉煌期,然而安迪却在黑暗的肖申克默默为“自由”而奋斗。

越狱?是去抓住希望!是获得自由!既然上帝不让法庭赐予他公正的机会,那就自己去获得自由吧!雷德看到了安迪所做的一切,那不是一个人对他前生的救赎,而是这个人通过自己用生命换来的自由,让上帝不得不赐予他机会,是让命运不得不低下头对他的救赎!我知道,雷德也知道,安迪从来都没有失去自由,他从来都没有丢掉过这颗希望的心,所以他成功了!

他的成功让世人佩服,他的成功让之前一切沾在人生路上的黑点都灰飞烟灭,他让肖申克监狱从此留下了一个洞,而他每夜辛辛苦苦地凿着,终于,凿出了一条路,一条要忍受恶臭尽头是光明的自由路。这个洞再怎么填,也填不满。因为那是一个人的一生,为了追求希望,不顾一切去寻找它,直到找到它。

当雷德出狱时,他感到迷茫,自由了,但是世界变了。他想起安迪,那个外瘦弱而内心强大的自由者。他决定去找他,当他到巴克斯登时,看到了那块火山岩,找到了安迪给他的信。

结尾的最后五句话,每句话都包含着“希望”这两个字,当默默读它们的时候,相信每个人心里的感受都跟获得希望的雷德和安迪一样,眼泪会不知不觉地滴在“希望”两字上。

第24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二十六年后,当安迪杜佛尼在肖申克监狱外千里之遥的墨西哥边境小城齐华坦尼荷享受阳光、欢愉、自由时,他一定不会忘记二十六年前向瑞德借小锤子的那个上午,他也许不会想到兴之所至的偶然会成就他后半生的自由。

同样,当瑞德听到安迪到齐华坦尼荷的邀请时,他也绝对不会想到,数年之后,垂暮之年的自己真的会踏上前往这个异国小镇的旅程。

还有,当读者在卷首独到安迪被判无期,入狱监禁时,也绝对不会想到,二十六年后,安迪会以自己的方式出狱,并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毋庸置疑,《肖申克的救赎》是一本传奇之书,斯蒂芬·金用许多不会想到,构成了读者肖申克监狱的全景旅行式欣赏,也构成了安迪基督山伯爵式的逃亡与救赎,更让每个人都体验了一次自己的肖申克。

初读《肖申克的救赎》,就已经为斯蒂芬金所构筑的那个世界的真实与残酷所震撼,不禁感佩于作者笔力的深厚,在赞叹的同时也过一些思考与体味,但是因为当时年龄太小,没有能够很好地理解自己的思考,也没能系统的将其整理出来。而今,再读此书,加以自己以前的感受,抛却文学性的因素,感到的只是自由与希望的可贵以及人生命的原始张力。

我相信,任何人在蒙受不白之冤时,都会委屈、痛苦,也会抗争。但是,当这种冤屈达到了你无法抗争的时候,你会怎么办?放弃,绝望?抑或是继续?我不敢揣测别人会怎样,但对于我来说,我也许会失望并放弃,继续抗争的机率很小。我很难像安迪一样,一直抗争,二十六年一直抗争,并且在数次绝望的情况下还能继续。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在这个抗争的过程中,还能焕发出个性与理智的光彩,感染并改变着周围的环境和人。我们可以看到,从安迪进入监狱的那一刻起,他就没有停止过抗争,他就没有丧失过希望。他反抗“姐妹”们的骚扰,他挑战典狱长的权威,他改变监狱的环境,他改善狱友的状况,他关心自己的案子,他永远没有丧失过出狱的希望。很难想象,当他听到汤米谈及他的案子的真相时的激动,又是怎样在这种激动中受到诺顿的打击、要挟与报复,并坚持着自己的抗争;很难想象他是如何在几近绝望与窒息的监狱环境中维持着自己的理性与希望,并运用它们周密计划自己的逃亡事宜,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一直不被发现。不得不说,安迪是一件希望、理性和勇毅加在一起的奇异的作品。他真的能教会我们很多:理智、勇敢、希望。因为希望,他没有沉沦于监狱的环境,磨灭掉自己的个性;因为理智,他能没有过于和诺顿理论;因为勇敢,他敢于同那些违背他价值观的行为抗争。这些是我们应该学也必须学的。

在当今浮躁的社会,节奏越来越快,压力越来越大。很多人明显已无法适应,他们早已抛却了对生活的希望,失去了作为人的理智,丢掉了起码的勇敢。因此,我们看到自杀率越来越高,年轻人越来越脆弱,社会的神经绷得越来越紧。其实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想想安迪,想想肖申克。我们大可以像他一样,对生活充满希望,即使周遭的环境如肖申克一般:不公、混乱、绝望。我们也不能因此变得没有目标,变得沉沦现实,变得随着这个社会而失去了我们个性中的亮点。尽管有人可能像诺顿一样:伪君子、真小人,并来欺压们,尽管也许你所面临的困难难以与之抗争,我们可以像安迪一样,静下来,好好想想,我们该怎做,有一个计划与方案,去实施,去执行,去追求。真的,我们,应该像安迪一样:我们,应该好好想想自己的肖申克。

好了,文行至此,话已不多,早该作结,只是突然想到舒婷的一首诗,叫《这也是一切》,其中的最后两句,我觉得可以用来贴切的形容肖申克中的安迪,也可以作为我们的自勉,闲暇无事时可以仔细体味、感受,去体会生命真正的况味——希望,并且为它斗争,请把这一切放在你的肩上。

第25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读完了《肖申克的救赎》,我们看到的都是满满的人性血泪,看完这部小说,我们不禁会想:法律真的保障了人权不受侵犯吗?面对不公正的审判,我们应该如何做?面对黑暗的社会,我们真的应该放弃希望吗?

在这部小说里,安迪无疑是自由的象征。在作品一开始,安迪作为一个银行家,被指控谋杀而含冤入狱。在监狱里,安迪没有像其他犯人一样崩溃、绝望,恰恰相反,他能冷静地在监狱里劳作,艰难地适应生活。在漫长的服刑期间,安迪会雕刻一些小东西以消磨时间,在墙上贴海报等等。安迪精通财务方面的知识,他冒死进言,为典狱长逃税洗黑钱,赢得了一箱冰啤酒,自己不喝,却给狱友喝,看着屋顶上众人片刻的惬意与轻松,瑞德说:“安迪是想在阳光下重温昔日自由的感觉”仅此而已。此外,安迪还寄信兴建图书馆,教人读书写字,为监狱里的人争取为数不多的权利。自由的本能与天性,是无法被轻易剥夺的,这在安迪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但同时,在肖申克的救赎中,我们同样也看到了人性的扭曲。监狱,作为一个人吃人的场所,充斥着罪恶与黑暗、暴力、血腥犯人。新典狱长诺顿道貌岸然,圣经倒背如流,但为谋取利益不择手段,将安迪作为其洗钱的工具;除此之外,狱卒殴打犯人,犯人的变态报复等等。安迪一直在默默忍受,他想救赎的不仅仅是自己,他也在尽一切努力去拯救犯人们的灵魂,希望可以唤醒大家内心对自由的渴望。

直到有一天,年轻犯人汤米的到来打破了安迪平静的生活。汤米和安迪一样,对生活充满希望,并在安迪的帮助下,读书、认字,通过考试,汤米无疑是安迪昏暗监狱生活里的一抹亮色。但是,后来从汤米口中得知,他在另一个监狱里服刑的时候听过安迪的案子,他知道谁是真凶!这让安迪非常震惊,他向典狱长提出重新审理案件的要求,却遭到拒绝,被关了两个月禁闭。为了防止安迪的保释,诺顿谋杀了唯一知情人汤米。曾经以为能洗去污尘,重见光明,在死亡的枪响下,却是安迪这一生中看得最清楚的事!在恶中沉沦,无法救赎,安迪放弃了,剩下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逃走!

我们都清楚法律是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的保障,我们都希望法律可以量裁公正,让犯罪者得到惩戒,良善的人得到保护。但是,如果法律无法公正裁判,无法为我们洗清冤屈,我们守法的意义何在?当法律无法保护我们的人格甚至生命时,法律的价值何在?法外无罪,法外无刑,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是无罪,而陪审团鉴于案情的推想以及安迪的态度硬生生地为其判了无期徒刑。很明显,在有利的法律制度下,由于执法者的不公正使得法律成为了杀人的凶器。此外,我们也可以看到,正是在这样的法律原则下,法律是疏而有漏的,这样,典狱长才能在安迪的帮助下偷税洗钱,互惠互利。在法的漏洞下沉冤,又在法律的漏洞下成功越狱,到这里,我们应该怎么想呢?是庆幸?亦或是悲哀?

小说中有一个令人深思的词语就是“体制化”,正如开篇所提到的,面对不公正的审判,我们应该如何做?我想一个是忍受,一个是反抗。

影片中有两个经典的角色一个是瑞德,一个是老布。瑞德是一个睿智的人,他懂得监狱里的规矩,监狱里没有他得不到的。“希望是一个危险的东西,它会让你发疯的,在这里面没有用,你最好习惯这一点。”瑞德告诫安迪。一个连希望和信仰都没有的人,无疑是一群行尸走肉,即使身处自由,心中仍沉于压迫。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老布的一生,深刻地反映了体制化的一生,在监狱里度过了大半辈子,终于重获自由,但是他的灵魂早已被扼杀,离开了监狱,他感受不到自己的价值与位置,最终只能选择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安迪不同,为了希望与自由,他做出了一次又一次的抗争。在作品中,他在广播室放《费加罗的婚礼》,面对诺顿和海利们在门外发出的警告,他没有退缩,而是微笑地将声音调到最大,安迪才是一个自由的人,一个勇士!

“有些东西,在你的内心,他们不能到达,也不能触摸,那就是我们内心的自由,在这里,有梦想、希望和为人的尊严。”社会的黑暗与污秽可以改变一个人,但是如果坚守自己内心的希望,不懈抗争,成为心目中那个自己,此岸救赎,彼岸重生。

散文简介

散文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sǎn wén。一指文采焕发;二指犹行文;三指文体名。

散文是一种抒发作者真情实感、写作方式灵活的记叙类文学体裁。“散文”一词大概出现在北宋太平兴国(976年12月-984年11月)时期。

《辞海》认为:中国六朝以来,为区别韵文与骈文,把凡不押韵、不重排偶的散体文章(包括经传史书),统称“散文”。后又泛指诗歌以外的所有文学体裁。

随着时代的发展,散文的概念由广义向狭义转变,并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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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读后感第1篇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每一篇都是围绕着“真”字来写的。描绘真实的事件,书写真实的感受,流露真实的情感,即使是写身边的琐事,也投入了最真挚的感情。

就拿本书的第一篇散文《匆匆》来说吧,作者用新颖的写作手法把平日洗手,吃饭,发呆,睡觉等小事写得生动形象,并且在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使人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层次的感悟。

俗话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其实朱自清先生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在文学方面就已经颇有成就了,但他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更加珍惜自己的时间,用有限的时间做更有意义的事,这便是他对人生价值追求的表现。

他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一个人不应该在这个世上白白走一遭,应该发挥出自己的作用,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样伟大的作家如此,作为肩负国家未来使命的我们,又怎能浪费学习知识的大好时光呢?我想,这或许是编者把这篇文章放在第一篇的原因吧。

再比如《背影》,作者也只是写了父亲为他送别这件小事,但却通过细致入微的描述和清丽凝练的语言,突出了父亲别样深沉的爱。全文的词藻并不华丽,文风朴实无华,但依然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真情实感,让作者的父亲的背影永恒地刻画在了读者的心里。

让平凡拥有美丽,这是朱自清先生的写作宗旨。我想,正是因为他的生活平淡简朴,做事务实求真,才在朴素自然的风格中立新意,造新语,令人回味无穷!

散文读后感第2篇

朱自清的许多散文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春》、《荷塘月色》、《温州的踪迹之绿》等等佳作名篇数不胜数。每读到朱自清的文章,都会有一种清新典雅,柔顺细腻之情,让人从久违的城市的混沌的空气里摆脱出来,从而让人有一种乡村感,又仿佛有一种原始的,清新的感觉,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春天是我们十分熟悉的季节,但往往又会给人带来焕然一新惊喜的。在描述春天的文章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此刻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吹面不寒杨柳风。”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境般的完美春光里,必须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此时此刻我真是期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阿!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似的。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雨水呀!俗话说“春雨贵如油”。“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完美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

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之后春天,迎之后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向为此刻的完美生活而奋斗……春天,是期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秀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完美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期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请大家就从此刻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齐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朱自清真不愧是一代文学大家!能够说,没有他,中国的现代散文就不可能这么灿烂。我读了他的文章,汲取了丰富的营养,让我受益匪浅,真是饱餐了一顿美味的文学大餐。

散文读后感第3篇

汪曾祺的书,用文学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儿节的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喷喷的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的醋饭,用稍带甜味的薄薄蛋饼仔细的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的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的无常观充塞胸中。

我觉得汪曾祺的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的,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的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的松软康吉鳗、碎栗子的出现。就像是这样的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的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的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的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的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的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的小人物,他写的食也是路边小摊上的并不怎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事也是一些常见的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的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的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的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的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的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的,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的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融化在嘴里的康吉鳗!

成块的醋饭和栗子的甜味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的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的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的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散文读后感第4篇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记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超多使用了比较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之后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之后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比较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构成了鲜明的比较,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还有些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高兴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我跑进了百草园,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而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老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但是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散文读后感第5篇

这是多美的一本书阿!封面那清雅的水墨花,是那么的唯美,它把我的思绪引了进来,我被她那细腻动人的笔调感染。

她的文章充满温馨。细读进去,她的文章和水墨一样平易朴实:匆匆的过客,小路上的野花、野草、海边小小的贝壳……许多不起眼、会忽略掉,甚至觉得毫无好处,根本不会去看的东西,她都能注意到,并且看出它们内在的完美品质。

我感叹,我感叹于她的细腻和她那淳朴语言,文中没有能够推彻的词语,没有令人惊奇不已的哲理,只是娓娓道出,顺理成章。可却能在人心里荡起层层涟漪。

让我深有感触的是《透明的哀伤》中的《严父》。作者对一个卖牛肉的男子发出感叹,透过男子的面容,猜想出他的家庭。在这样的炎热夏季在外奔波,想必是个父亲,为了自己的孩子这样操劳,又不觉想出他的孩子能理解他的父亲吗

看过许多写文章,发现父爱的文章是那么的深沉。父亲常常为了家这个家,为了这个家的生存,为了这个家的幸福与美满,常常不分日夜的在外奔波,让处理烦琐事情的父亲有了一张严厉的面容。严父,寂寞无言,表面严厉,实际爱在无言处。可年幻无知的孩子们却不能理解,他们喜欢投向母亲柔软和温暖的怀抱,劳苦了一天的父亲回到家,发现自己支撑的家的那份甜美,自己虽不能进去,不能享有,或许这样父亲就很快乐了吧!不被孩子们所理解,也无所谓,只要是做为父亲,爱着他们,这样就足够了吧!

看完这篇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情绪,想流泪,还想立即给父亲一个拥抱,同时也有着疑惑,为什么父亲不去辩解他们行为让孩子们理解他,让他也享有家的这种温馨,我的思绪不觉想到了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虽然不是严父,但他也常常奔波在外,甚至等我睡了才回来,我认为在父亲心中工作比我重要,所以总是对父亲忽冷忽热,有时他说话我也不理,可他什么也不说。

有时我会从父亲的开门声中惊醒,发现他不管回来得再晚也会来到我的房间。夏季,为我关掉电风扇,冬季,为我扯扯被角,当时小,没放在心上,可此刻却明白这小小的动作,却也包含了父亲对我深深的爱,他是爱我的,我是不是也就应对操劳的他多一点理解,多一点体谅,多一点爱呢

父爱如山,深沉。父亲对我们的爱虽然不会惊天动地,但是他对我们的爱却渗透在生活的细节中,只是我们一向没有发现罢了。

散文读后感第6篇

梁衡的文章一开始我并不喜欢,那篇《晋祠》虽然写得真的不错,但是我不喜欢那种冗长的文章,所以,对于这个作者也没太大的印象。再一次看到他的文章就是《跨越百年的秀丽》,依旧是没什么太大感觉。直到他写的三篇散文作节选为课外读物发下来,《觅渡,觅渡,渡何处》、《把栏杆拍遍》、《乱世中的美神》,看了一堂课之后,当时就被他笔下的三个人物所深深折服。这三个人物都带有浓重的杯具色彩,同时又具有不得不使人敬佩的精神和风范,感觉他们在梁衡的笔下都鲜活了起来,一点一点向我们展示自己的人生。

自此,我开始找梁衡的文集,却一向找不到,看到了很剩余秋雨的文集。我也买过余秋雨的一本文集《文化苦旅》,但我不是很喜欢他的文风。总觉得他写的文章不够大气,有点优柔寡断的感觉。而梁衡,看完他的文章就有种很明显的被吸引被点拨,霎时有一片清明的感觉。

最后,我还是找到了一本《梁衡散文中学生读本》。

我先找到了那三篇文章,把《把栏杆拍遍》看完。辛弃疾的一生真的很曲折。

年轻时血气方刚,奔走沙场,却在南归之时被夺去手中的钢刀,只能以羊毫软笔写下一首首悲愤、无奈、自嘲的词。最让我动容的还是那首《永遇乐》。他竟然在嘲笑自己的姓氏!“艰辛做就,悲辛滋味,总是辛酸辛苦。更十分、向人辛辣,椒桂捣残堪吐。世间应有,芳甘浓美,不到吾家门户。”这首词是我第一次看到,却被其中所隐藏的无奈嘲讽所深深震动。他该有怎样的失意才会觉得自己的姓氏是“艰辛”“酸辛”“悲辛”“辛辣”,觉得自己就是不能够拥有完美的事物!

还有一篇《大无大有周恩来》,是总理诞辰百年之时所写。那些冗长的历史在梁衡的笔下一点不显繁复,反而,每一件都令周总理无私的形象更加生动鲜明,深深被这个自己无缘亲眼见到的总理所感动。

诸如此类的写人的文章,每一篇都能感觉作者笔下的人是个鲜活、生动、立体的伟人,并不是一个个已经归为历史、素不相识的不相干的人。每一个都令人敬佩,由衷的敬爱。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写景、记事、抒情、说理的文章,都很值得一读。

看完这本书,有一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

散文读后感第7篇

在我国现代诸多知名作家,像老舍先生这样以平民出身而跻身文坛的是为数不多的,这两天我看了老舍先生成名作:骆驼祥子.1899年2月3日老舍出生在北京(现小洋家胡同)他家是一个满族贫民家庭。原名舒庆春。他生逢末年,清王朝的自身腐朽让清王朝奄奄一息了,母亲的勤俭和坚毅给了老舍他最初的教育老舍出生在大杂院里,也是在那里长大的。对那里的下层人民他们的生活状况、人生态度,他们的喜好的娱乐形式,对老舍产生了最原始的影响。

有了他创作的生活基础和平民化的艺术的倾向。但是,老舍并没有走上创作之路,因为交不起学费,他考上了免费的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小校园长,尽职尽责,就在那里五四运动爆发了!“五四”给了老舍十分大的震撼。他改变了生活道路,辞去工作.1924年赴英国任教,从1925年他写第一部作品老张的哲学,近半个世纪大家授予他“人民艺术家”的称号。

《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1936年在青岛写成。《骆驼祥子》的成功会首先在于它人物的成功。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胡适、刘半农、鲁迅等作家都不同侧面写人力马车,但他们是以一个居高临下的观察和评价,而老舍是从细节的直面观察车夫的生活的。老舍笔下的祥子来自乡下,带着中国农村破败气息来的,也带着这农民的质朴和固执。老舍写的文章大多数是幽默文章,但骆驼祥子却是一个杯具。走下坡路。由这些人物构成了整个社会的大杯具。当我看完之后才明白,祥子所期盼的生活没人能实现。老舍先生的这部著作,让我们看到了解放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穷苦中国人的悲惨状况,也听到了来自他们内心的渴望:幸福、平等。

散文读后感第8篇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有一篇美作,名为《心田上的百合花开》。这篇文章深深的感动了我。一株小小的野百合,演绎出一段美丽而又令人感动的故事。一个小小的“心灵”,为了心中那个美好的愿望,竟是如此的执著和坚韧。它,的确不是一株野草。

偏僻遥远的山谷、高数千尺的断崖,预示了野百合追求美好愿望的道路必然艰难曲折。恶劣的生长环境,并没有消磨它作为花——一棵百合的天性,虽然它刚诞生时长得跟其他野草一模一样。但一个坚定的念头在它的心中悄悄萌生:我要开花,我要以花作证。为此,它“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与自然环境顽强地抗争。

如果说与生长环境的抗争,只是野百合为实现美好心愿迈出的第一步的话,那么,野草的讥讽嘲笑、蜂蝶的鄙夷才是野百合面对的更严酷的考验。野百合是执著的,野百合更是智慧的。面对野草的嘲讽讥笑、蜂蝶的鄙夷劝导,野百合坚定的信念始终没有动摇:“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不事张扬的野百合,用自己的行动默默抗争,独行其道,终成“正果”:“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洁白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颜色。”这花是信念的结晶,是心血的凝聚。野百合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正因为这美丽来之不易,所以当百合谷成为人们的“圣地”之时,每一朵野百合都能谨记第一朵百合的教导:“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文章通篇运用拟人的手法,通过层层衬托,塑造了一个充满灵性,大智大慧的野百合的形象。百合谷其实就是一个充满世事艰辛的大社会的缩影,野百合的遭遇何尝不具有人生奋斗的典型意义:一个人社会价值的实现,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以花来证明”。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台湾文坛,林清玄这个土生土长的作家,以其乡土气息、传统情怀、民族意识以及他独树一帜的禅佛文化,成为台湾最为多产而且作品畅销的作家之一。林清玄多次提到影响他性格和写作风格的母亲。他说,小时候母亲曾告诫他,写东西要“有趣味的你要多写一点,与别人分享;辛酸的少写一点,留着自己晚上回房间里哭就行了。因为人生已经够艰辛了,人家来读你的文章,应该从你的作品里得到安慰,得到启发,得到提升”。而《心田上的百合花开》则巧妙地将趣味与辛酸结合起来,以趣味抒写辛酸,使人从中“得到安慰,得到启发,得到提升”。他认为人的富有即是人心灵中某些高贵物质的展现。野百合的形象,正是林清玄心中的“富人”的形象。林清玄就是企图用文学的语言,表达一些开启时空智慧的概念,表达一个人应该如何舍弃和实践,才能走上智慧的道路这一生活哲理。

在林清玄看来,人生的美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欲望、物质带来的美;第二个层次是文化、艺术、文明带来的美的满足。第三个层次是灵性、精神的美,这是最高境界的美。他信奉“尽心就是完美”,而野百合就是这样一个因“尽心”而近乎“完美”的形象,真正实现了“灵性、精神的美”。

《心田上的百合花开》所展现的正是林清玄追求的做人最高境界: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软心除挂碍。“大其愿,坚其志,细其心,柔其气”的人生准则在野百合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散文读后感第9篇

因为腰受伤的缘故,在家里呆着,翻看老舍的散文。

一些印象——是关于济南的。老舍笔下的济南,跟济南给我的印象,全没有一点相同,以至于我读这些文字的时候觉得很陌生,并不明白所说的就是济南,除非提到那些有名气的比如趵突泉。中古的城市,古老的城楼,窄窄的石路以及绕城的小河,这些握全没有印象,因为时代不同的缘故,济南已经不是原先的济南了。而济南给我的印象又是什么呢?

三年的时光,一时并不明白从何说起,那就从头吧。初到济南并不觉得陌生,因为我的家乡离济南并不远,风土人情都很接近。济南的民风淳朴,你要是问路的话,会十分热情的指点给你,不像北京,假如你去路边的摊位问路,不买东西可能会遇到麻烦,只是可能,并不全然如此,济南就不会这样,你大能够放心。

初到,是7月底,夏季还没有过完,但是有了秋天的痕迹,天很高且很蓝,一点点云都没有,蓝的刺眼,有些黄色的花在阳光下更加灿烂而温暖,这样的描述都是秋天的样貌了。但是在阳光下劳作的话,你就觉得还在夏天呢。对于新员工的实习,也包括在灿烂的阳光下除草之类,我们称之为对知识分子进行社会主义劳动改造,呵呵,这是2000年的事情,可千万不要想成别的时候。好在像我们70年代的人,小的时候谁都做过这些的改造。秋天的时候,去了红叶谷,当然没有香山的红叶这么有名气了,但是红叶谷却很有特色,或者不是很成熟的旅游区,自然就成了特色。地方很大,依山而建,去的时候红叶还没有都红,一个连一个的山上,一片一片的红了,山里有不少路,不像成熟的景点有很固定的路线,人又很多。或者因为是泉城的缘故,山里面有水,积水成湖,湖水澄清透明,也有些鱼儿,并且还搭配有小桥,铁索木板桥,很有意思。往深处走,有很大一块鸟禽区,也有自然的水经过其中。还能够发现树屋,往人烟稀少的地方才能够寻到。济南的三大名景,大明湖,趵突泉以及千佛山,据说秋高气爽的天气,在大明湖中能够看到千佛山的倒影,我却没有看到过,或者楼都太高了吧。大明湖也是秋天的时候去的,因为她名气太大,期望值就太高了

,所以,觉得就是一个湖而已,没有个性之处。千佛山也是,但是我似乎走的路线不对了,并没有看到很大的那个大佛,那天因为不熟悉路线乱走,给绕道了后山,就往上爬,结果后山很陡,爬到一半往下看吓了一跳,也不敢再下去了,留意翼翼的继续向上,最后到了一个人多的地方才发现正是千佛山的山顶了。

非要说出济南的秋天跟别处有什么不同,我是在也说不出。正如请人眼里出西施一个道理,你假若对那个城市有很深的感情,觉得它的哪个季节都是好的。郁达夫的笔下故都的秋,北京的秋天也很好阿。

散文读后感第10篇

龙应台的《目送》是一部对亲情和周边人物的感悟散文。个性喜欢她写的亲情,抒情、真切、含蓄,并为之深深感动。《目送》是全书的首篇,描述的是目送孩子的成长,目送父亲的远去。第二篇《雨儿》写患老年痴呆症的年迈母亲,母女情感真心实意,让人感动,第三篇《十七岁》写的是青春期儿子的“独立”,还有《感情》、《明白》、《胭脂》、《为谁》等等,这些都是写父亲的逝,写母亲的老,写儿子的离,把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铭刻在心,诉诸文字,处处是感同深受的亲情滋味,篇篇有让人沉吟难忘的人生情景。

古人云:四十不惑。人过四十后,经历过许多次的生老病死的场面,再读《目送》这类亲情散文,感悟很多,个性是《目送》中的:“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但是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不见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在生命的路途中,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平静中透露着的哀痛,让人不甘又无奈。永久记得儿子在第一次拿到学习成绩单时的情景,手拿奖状,在人群中急切地寻找我地样貌,那时的我就是他的天;大学四年,每次打电话时,即便是在脚骨折卧床时,他的声音是欢快的语调,第一句话永久都是“妈妈,我很好!”我很感谢儿子的孝顺,但心里也明白,儿子长大了,能自己担待所有的伤痛,对父母的依恋会越来越少,每每想到这,那种酸楚而又心存喜悦的无奈,瞬间会填满我整个胸膛。

读《目送》会我又一次地感受到送父亲走时的那种撕心裂肺的哀痛,也会想到了每次回家看母亲时,母亲那欢愉的目光和不停叨唠的话语。世间大小小起起落落的事,最后还是沉寂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目送》所描述的都是人们所经历的,所以能引起人们的共鸣。读《目送》总有想流泪的感觉,为逝去的或正在远去的亲情,挽留不住的是匆匆的生命脚步,能留下的就是记忆;读《目送》懂得了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读《目送》有些更深的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但是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此刻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散文读后感第11篇

余秋雨先生的散文是一种典型的文化散文,它摆脱了沉湎于自我小天地的小家子气,而表现为一种情怀,更为慷慨豪迈的大散文。散文一字一句都感于心,思于心。其人,其文,始终是心头情感的沉积;其思,其忧,更是我们精神所皈依的图腾。

体此刻一种沉甸甸的历史感和沧桑感,一种浩然而不矫情的雍容与大气,一种俯仰天地古今的内在冲动与感悟,一种涌动着活力与灵性的智慧与思考。落笔如行云流水,舒卷之间灵性激溅,有博雅的文化内涵,笔端饱蘸着深切的民族忧患意识,字里行间充盈着越迈千年的睿智哲思。

中国的历史走了太远了,中华的文化也沉积了太久了,迎面是一个新的千年,一个新的世纪,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也该抖抖身上的尘土,盘点一下自己的包裹了,余秋雨先生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中开始了他的“文化苦旅”。

余秋雨散文《文化苦旅》写道:“没有废墟就无所谓昨日,没有昨日就无所谓这天和明天。废墟是课本,让我们把一门地理读成历史;废墟是过程,人生就是从旧的废墟出发,走向新的废墟。废墟是进化的长链。”“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

在心灵与心灵的撞击中,发出了“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的呼唤。文章中没有细节,没有历史人物,没有山水胜迹,但却充盈着闪光的智慧,蕴涵着深刻的思考。残垣断壁中,那优美的语言,独特的视角,深刻的思想,就像磁石一般强烈的吸引了我。

走进废墟,体会着历史的沧桑,品味着文化的内涵。在敦煌,他怀着无比的热情赞美民族代代相传承的对美与善的艺术的追求与表达;也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应对“道士塔”,揭开民族的伤疤,目光黯淡地心痛于近代内忧外患中民族精神的沦陷和流失。

他驻足桃花、春雨、小桥、流水的“江南小镇”,应对“白发苏州”怆然发问——现代的中国社会中,从那些紧闭的老房子里“就应走出什么样的人”;我们的“文化与传统就应怎样的保留与传承”才能够使“中国的文化在人格方位和地理方位上实现双相自立。”

他告诉我们,江南小镇的重生、历史归属感的重生、民族归属感的重生,需要“一点真正的文化智者”,需要“一点隐潜在河边小巷的安适的书斋”,需要“一点足以使这些小镇产生超越时空的吸引力的艺术灵魂”。

他反省整个民族的文化。他从“一个王朝的背影”中,评论一个民族的兴衰成败、一个文化盛败的因由。在晋商大院里,在“历史的暗角”思索民族软肋与民族精神的缺陷。他关心文人的命运,关心孕育这些文人的母语文化,关心我们的文化的根源,更关心我们文化的发展,并且关心着所有的文化的发展。

他为所有游离在本土文化荒漠中的人们发问:“日暮相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他比所有的人看的更远、更真实、更深邃。

他的面前是一个繁衍、昌盛了数千年的民族的文化的沉淀,那么,就注定了余秋雨先生的这个思索将是整个民族的,整个历史的。这个思索纵横了五千年,必定是漫长而艰辛的。而余秋雨先生就在这样的时代,平静一下自己内心的情绪,整装出发了,纵马思想,游走于整部民族的千古春秋。

在这些思索面前,余秋雨先生也有无奈:为什么我们有这么好的文化却忘记了去继承?为什么我们要让文化在那样的“江南小镇”里渐渐萎缩、褪色?这是余秋雨先生要问的,也是我们年轻一代人就应思考的。

也许我的民族文化就需要来一次这样的思索,这样我们在前进中才能够走的更远,这样我们的根在黄土高原里才能够扎得更深。

我们就应怎样走出心灵的荒漠?正像余秋雨先生说的,文化才是我们的绿洲。母语教育最近搭着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的车提得很响,压抑了这么多年的母语文化最后能够缓一口气了。

毕竟我们是从黄土高原上走下来的,毕竟一百年后,我们还是我们,英国还是英国,美国还是美国,我们的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将会跟随我们这个民族,直到世界的末日。我们的根在黄土高坡上,汲取黄河的水而成长。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民族的期望,是一个民族发展的源泉。只要我们对自己的文化有深刻的感情,我们对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就包含着深情;只要我们对自己的文化持续清醒,我们前进就会一往无前。只要我们的中华礼貌不败,我们的民族就不会失败。

感谢余秋雨先生,您的“文化苦旅”带给我们很多的精神食粮。新的观念和审美取向,在感悟人生的同时,又富于人生更高的智慧。

散文读后感第12篇

喜欢林清玄的散文,喜欢他的文字所特有的淡淡的香,犹如同封面上莲花般的馨香一样。每每走进他的文字,心也会跟着跌宕起伏,然后慢慢静下。暖暖的回味时,内心总会充满宁静与关爱。翻开书的目录,那些题目就深深的吸引了我,如:“暖暖的歌”、“时间道场”、“莲花汤匙”、“友情的茶”……令我不由自主地翻开来津津有味地开读。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持续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将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当读到《天真的心》时,我被文中的一段话打动了:“在被造谣时,我不着急,因为我有自知之明。在被误解时,我不着急,因为我有自觉之道。在被毁谤时,我不着急,因为我有自爱之方。在被打击时,我不着急,因为我有自愉之法。那是因为我深深地相信:生命的一切成长,都需要时间。”我读完后,内心像什么东西撞击了,是震撼是冲击还是理解我个性喜欢最后一句:生命的一切都是需要时间。回顾平时的自己,在学习中我期望自己的成绩能突飞猛进,每次考试都能拿到好成绩,在生活中我也期望能交到更多的知心朋友,爸妈也期望我能快速成长,成为一个懂事的孩子……我们仿佛生活在着急和焦躁中,总期望自己能一步登顶。而文章中作者对人生的理解使我感到:在人生的历程,不能够着急,不急着看每一回的结果,我只要在每一个过程中去尽力做好,慢慢地体会,慢慢地成长。生命的一切成长,都需要时间!

另一篇《不孝的孩子》给我的感受也很多,散文中写到了一位老先生,他在台湾的儿女一开始对他很好,可老先生找到了大陆的儿子后他们就变的十分不孝顺了,因为怕他大陆的儿子来抢老先生的遗产。这则故事中的儿女怎能这样对待自己的父母呢这世间能有多少子女体贴,孝顺父母的心呀父母从小养育我们,培养我们,含辛茹苦把我们抚养成人成才,到最后我们能给予父母什么样的关怀呢物质的蒙蔽是多么令人寒心呀!

读林清玄的文章,初读清新,再读更是心开意解。我这原本青春年少﹑浮躁烦乱之心总会在品读他的文字中旋即安定下来,解开心锁,内心充满宁静与关爱。换句话说,他的文章是启迪星,引领我们观照内心,开启智慧和觉悟。

散文读后感第13篇

我想,我就应不可能成为席慕容这么有才华的人,但是我觉得能够细细品读她的每一个文字,那也仿佛是理解了一次心灵的洗礼。

席慕容她,虽然早已经不是个小孩,但,却有着一颗比孩子还要纯真的心,仿佛她的世界,总比我们的搞笑。她用她的心去看整个世界,生活中时刻留一份真诚,把她在眼睛里所见到的事物,用书香去描绘出来,让我们所有读者与她一齐品味这个其实很可爱的世界。她描述的那些充满至善至美的平凡琐事,总能拔动人们的心弦,让你一同去发现世界中完美的一面。

我最喜欢她的《朋友》,并不是冲着什么华美语言。这位飘悠在纸墨香之间的“朋友”,不必有华丽丽的外表,它却是最真实的,无意的表露了作者,席慕容的纯真与甜美。

——“一开始,因为小娜杀价太低,伤了他的心,所以扭头就走开了,不再搭理我们这三个游客了……”只是一个简单的开头,却已经让我想微微的一笑。如果我不翻封面,我就必须会认为这篇作文,是个有心的孩子写的。虽然简单平凡,但不枯燥,反而让人有种想快一点读完,可又想细细回味的纠结却又快乐的感觉。

让你的思维随着她小夜曲般的涓涓细流,娓娓道来,去回忆、去品味那些岁月里捉摸不透的幸福和生活中的真善美,或者,这正是席慕容,从来没有想去刻意做些什么努力的心愿所在吧。

散文读后感第14篇

余秋雨,1946年生,浙江余姚人,艺术理论家,中国文化史学者,散文作家。

全书分为“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千年一叹”、“霜冷长河”、“行者无疆”这五个部分。

余秋雨老先生好些年以前写过一些史论专着,文笔很有特色,轻新脱俗,洒脱、放达而又潇洒,让人读上去自然而又舒服,不夸张,不悲伤,没有什么好词好句,没什么个性的手法,不像有些文章用比喻,用拟人,用夸张等等,不局限于这些章法,而是用自己独特的风格写出让每个人都叹为观止的文章。

就像老舍写的《草原》。自然而又优雅,不做作,简简单单几行字,就完美地描绘出了所要说的那一幅画面,真实而又完美。

就如“青山绿水,长路一条,走不了多远就有一座。高高的,全由青石条砌成,石匠们手艺高超,雕凿得十分细洁。顶上有浮饰图纹,不施彩粉,通体干净。鸟是不在那里筑窝的,飞累了,在那里停一停,看看远处的茂树,就飞走了。”

这一段,这是一开始的一段,只是简单的叙述而已,却给人无限遐想的空间,想象着远处的山,清澈见底的水,绵延十几里的路,路边是一座又一座牌坊,它们很高,很大,还有好看的图纹。

牌坊上时而会望见几只飞累了的小鸟,在那儿歇息,倒也并不安居,过一会就又飞走了。这一幅简单的图画,在作者笔下用简单的词句描绘出来,却别有一番风味。

这样的文章并不多。

仔细想想,萧红写的文章《我和祖父的园子》便是如此,也是自然,真实,完美。“太阳在园子里是显得个性大。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样样,就怎样样,都是自由的。

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谎花,就开一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它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蝴蝶随意地飞,一会儿从墙头上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儿又从墙头上飞走了一只白蝴蝶。

它们是从谁家来的,又飞到谁家去,太阳也不明白这个。只是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又有这样一本书,让人读着读着,就不由得沉浸在已逝的烂漫的童年生活中。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呼兰河传》,和余秋雨的散文一样美,简单却又不失味道,虽通俗却又十分自然,自然中透着完美与真实。

那种意境,远比夸张的文章要吸引人得多,一个是外表华丽,却找不到内在,另一个则是表面简简单单,普普通通,而只有细读一番,才可能品出其中的自然美。

我本身就十分喜欢散文,诗歌之类的文章,因为它们不仅仅表达字面意思,更是能从字里行间体会到作者想要表达的真实情感。还能够学学名家文笔,多多感受,在自己的文章中注入自己的情感,读上去必须与众不同。

本书值得收藏。

散文读后感第15篇

寒假里,我读了《林清玄散文集》。这本书主要写了林清玄在小时候经历的一些事和林清玄对某些事的看法从而引出的道理。一翻开这本书,逐字逐句地读,字里行间蕴含着一种细腻、柔软的感觉。据我所知,林清玄是一位男作家,男作家的作文就应是充满阳刚之气的,但林清玄不同,他的文章格外婉转,丝毫不逊于女作家。这种阳刚与阴柔结合为一体的写作方法,令我难以忘怀。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并不是他的文笔多么优美,语言多么华丽,而是这本书的前言,也就是写作目的。前言一共分为五个小故事:“还好,掉下来86的不是西瓜”、“酸甜苦辣,各安其位”、“小小的心,大大的世界”和“在挫折中,学习智慧”。这五个小故事都在写各种各样的儿童,遇见了各种各样的事,其中“小小的心,大大的世界”最令我影响深刻。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外国的孩子一出生就有许多的愿望、目标:而中国的孩子十分的保守,没有自己的向往,任由父母指控。

林清玄是这样评价这件事的:认识幸福,比认识世界更重要:关照自己,比国际观紧迫得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只有在小的时候确定志向,朝这个方向去努力,长大了,才会有所收获,有所回报。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几天前的报纸上写的一则新闻:据一份调查显示,从小就确立志向的孩子长大了有75%几率圆了自己的愿望,甚至有10%的几率被提拔,职位更高,受到了重用,但是从小没有确立志向的人,只有5%的几率获得成功。这则新闻同样告诉了我们“每个人只有在小的时候确定志向,朝这个方向去努力,长大了,才会有所收获,有所回报”的道理。

在我们的生活中,确立志向看似很简单,但是总很难做到,其实,只是因为少了一颗坚定不移的心而已。

散文读后感第16篇

林清玄说:“等我站在竹林前面时,整个人被天风海雨似的音乐震摄了,竹林像一片乐海,波涛汹涌,声威远大,那不是人间的音乐,竹林中也没有人家。竹子的本身就是乐器,风是指挥家,竹子和竹叶便是演奏者。”

读了林清玄的随风吹笛,仿佛也身临其境,看到了满眼翠绿的狂风不止的竹林波涛,阴云密布的风雨交加,再加上竹子生机勃勃的摩擦生籁,这一切,真是竹林大自然的宏大交响乐。风雨中的笛声遥远、高扬、广阔、悠长。

真正聆听了一堂林清玄老师上的音乐大课。

自己不懂音乐,更不会任何一种乐曲,十足的音乐门外汉。正因为这样的无知才无畏,不自量力的一向想选取一种乐器来学习。想学会了一种乐器,就能够寄托心灵的期望。

因为竹笛携带的便宜。无论是在高高的山岗上,无论是随风荡漾的湖泊上,竹笛都能够迎风而立,尽兴优雅的演奏。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竹子的品格,而毫不犹疑的选取了竹笛的学习。

竹子是高洁、刚直、谦逊,不亢不卑,潇洒处世,常被看作不同流俗的高雅之士的象征。竹子清幽,默默无闻,不畏困难,不惧压力的强大生命力,更是我的喜爱。

虽然一向立志学习吹竹笛,但由于太忙,也由于不善安排日常计划,吹笛学习计划,多少年来一向被耽搁着。遗憾中的遗憾。人生不如意事常有七八九,逃避现实时就这样安慰着自己。有时,真是痛恨自己的妥协主义。

还是说点阳光的话题吧。

大自然是秀丽的,大自然是时刻变化的,大自然中的竹林宏大交响乐,更是震撼人心的。透过读随风竹笛,更要抛弃上面阿Q想法。用用心的人生态度好好去感悟自然,融入自然,过好生活的每一天,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具有竹子高洁、刚直、谦逊,不亢不卑,潇洒处世的高雅品格。

散文读后感第17篇

读秋雨的书,如同读着一本厚厚的历史,更加有万象的人生世态和丰富的风土人情。

秋雨的心是年轻的,却又是迟暮的。有着儿童的天真,有着老人的睿智,因而有了天真的向往新奇的心,有了发自内心的对历史的感悟。所以他的人生是秀丽的。正如他在散文集的序文中所写的那样他就应是一个“天使般的老人”即使他年老了,也会有一颗年轻的心的。

秋雨对梦想的初衷,对历史的感悟。更是由于他对人类历史的重视。他追寻的心是沧桑的,他对待敦煌礼貌遭受蹂躏的过去不再如别人所云的那样,将罪过归咎于一尽全力保护但却无力回天的王道士。历史的失落是有她既定的命运也有历史的更深层的本质的。历史的源远流长也正是因为它有令人悲痛的过去。

初次接触余秋雨是他的第一本散文集《文化苦旅》,很是被作者深厚的文化底蕴所折服,他的思牵千载,行云流水的记录,对历史、对文化渗透着的领悟力,也是使余秋雨在中国的文化史上留下一席之地!

而后接触到他的另几本着作,如谈史谈鉴的《山居笔记》、阐述立身处世的《霜冷长河》、《行者无疆》,以及比较几大礼貌的《千年一叹》,还有类似回忆类的封笔之作《舍我一生》。读完后,总想写点什么,却一向未敢动笔,只怕自己的看法大为浮浅,甚至落入俗套,而今下定决心来浅谈一下余秋雨散文的写作风格问题,对于我们的写作也有很多的借鉴好处。

余秋雨散文作品中始终贯穿着一条鲜明的主线,那就是对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的追溯,思考和反问,与其他一些文化散文家相似,余的作品更透着几丝灵性与活泼,尽管表达的资料是浓重的。

余利用他渊博的历史知识,丰厚的文化功底,将历史与文化契合,将历史写活、展现,引起我们反思、追问,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的作品已渗透了文人的忧患意识和良知,这点也是最重要的。典雅、灵动如诗般的语言。

余对语言有一种超强的领悟力和驾驭潜力,他的散文追求一种情理交融的雅致语言,并且“语言在抒情中融着历史理性,在历史叙述中也透露着生命哲理”。

他选取恰当的、富有诗意、表现力的语言加以表达,这些语言具有诗的美感,从而把复杂深刻的历史思想和文化说的深入浅出,平易近人,可读性很强。同时他还综合运用对偶、排比、比喻等修辞手法,大段的排比,对偶增强了语言表达的力度,构成了一种语言的气势,使语言不矫揉造作,装腔作势,平淡无味,而富有了张力,富有了文采。

简单叙述至此,最后一余秋雨的一句话来结尾。

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

散文读后感第18篇

作为一个散文家,张晓风的作品算不上最好,但她的作品却又有着与众不同的味道。这是我读后的感觉。

仿佛在每一篇散文里,她都有倾注自己的感情,激动、喜悦、惆怅、悲伤……她在整本书中的主角,让我觉得,不是作者,而是编剧,导演出一幕幕生活的悲喜剧。

“当你吐纳朝霞夕露之际,我在你曾仰视的霓虹中舒昂,我在你曾倚以沉思的树干内缓缓引升……”

没有人能够阻挡生活的涓涓细流,即使它微不足道,小到你用一根小指就可拦住它流动的轨道,但你依旧能够发现,几秒钟后,它就恢复了它原先的方向,原因是,它越过了你的手。

在她的作品中,我最喜爱《许士林的独白》。

还记得那开头第一句:献给那些暌违母颜比十八年更长久的天涯之人。明明是一句讽刺的话,批判了那些让母亲悲哀,等待的不孝之子,却内含泪似的,颤颤地为下文感动。

“在秋后零落断雁的哀鸣里”,一袭红袍的赤子,南屏晚钟、三潭映月、曲院风荷,当他纳头而拜,来将十八年的愧疚无奈化作惊天动地的一叩首!人间永久有秦火烧不尽的诗书,法钵罩不住的柔情,百般挫折过后,踏着千百年来的思念,仍然告诉世人,茫茫的天际,夕阳的红晕,奔涌的泪水,“你”只死心塌地的眷着伞下那一刹那的温情。

一把紫竹为柄的油纸伞下,“你”毅然放下,千年修持是一张没有记忆的空白纸页,万里的风雨雷雹何尝在“你”意中,转成神仙只是“你”厌倦了人间修炼后的梦寐,而伞下人与人的聚首,却成了“你”永恒的回忆,轻吟在断桥上,让“你”驻足回首的不是西湖美景,是一个人,让“你”爱上这个缠绵人世的人……

在雷峰塔夕照的一线酡红间,是你的眷恋还是思念反正不会是悔恨。冷泉一径冷着,人间的辛酸已饱尝……

即使是想象,十分却有八分的真挚,何来的不感人让人不由感叹,辛酸后的痛楚。

散文读后感第19篇

很早就想写点东西的,在囫囵吞枣看完余秋雨老师散文集之后,但因为工作变化的原因,一向没有时间来写,也没有情绪静下来写。一晃一个月过去了。其实,此刻也没有时间、也没有情绪来写,只是总感觉心里有点事,这或许就是自己的一点个性。

定下的事情不做完心里总感觉有点不舒服,尤其是在这次阅读了多篇完美的文章之后,总感觉就应留下点什么,个性是此刻的生活节奏,让自己已经很难在一段时间之内再翻起余老师的文章,只好趁着心里还有点感觉,留下几行贻笑大方的文字。

余老师和季老一样,都是高中时就耳熟能详的大师,但可惜的是,我这个文科出生的人并不喜欢学习语文,唐诗宋词兴致来了还会背上几首,而对于这些文学作品,学起来感觉真是要人命,而且最为关键的是学了不考,考了也考不好,所以,很少认真阅读教材上面的文章,听课也是是是而非。

这次机缘巧合读到了两位大师的散文集之后,让人对散文又有了一点重新的认识,又有了不一样的感觉。自己水平有限,无法写出精湛的体会,只能由着自己的感觉信马由缰。

正如前段时间写过一篇关于读季老散文集有感的文章一样,季老从自己工作生活的点滴入手,润物无声,让人体会到生活的一种自然美,让人感觉有一种返朴归真、悠然自得的娴静,人生就如同一幅淡淡的山水画;余老师的这本散文集,则从宏观着眼,纵横捭阖,以一个文学家独有的眼光来看待历史。

将许多鲜活的历史事件通俗易懂的展此刻读者面前,让人在冥冥当中感受到几分沧桑和震撼,感受到不一样的厚重和深沉。想到那里,又想起许多当前关于余老师的种种消息,正面的、反面的都有,但人人亦云,智者见智,仁者见仁。

此刻感觉起来,读完这本散文集,对于我这样一个十分喜欢历史的人来说,让人对现实中的余老师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至少对历史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虽然这些文章只是余老师文学作品中的沧海一粟,但从读的这本散文集里面每一篇文章都让人从中读到不一样的东西。

让人思维开阔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如同是在欣赏文学作品的同时,从一个新的角度来品味已经尘封的历史,就如《一个王朝的背影》、《苏东坡突围》、《风雨天一阁》、《抱愧山西》、《上海人》等每一篇文章一样,都呈现了一段不一样的历史。

散文读后感第20篇

前一段时间,老师让我们读一本席慕容的散文集。我读了一本她早些时间出版的《成长的痕迹》。老师还真没选错书,这本书确实让我深有感触。

读完席慕容的前几篇散文,我心中不禁油然而生对亲人的思念。她前几篇散文写的是对从前的记忆,都写出了自己对远在他乡的母亲的思念和对已故奶奶的不舍。作者用一些很短小的事透过细致的描述把那份感人的亲情充分、实在地呈现了出来,她那份对亲人无比的真诚打动了我。这不禁让我想到我自己的母亲,在家里她是在怎样地关心着我、无时无刻地牵挂着我呢想到这儿,我心中受到了强烈的震撼,突然振奋起了精神,就像为了我自己的母亲。为了不让她失望,我要幸福快乐地活过每一天!用成绩回报她为我所做的一切。

越往后,对青春对时光的不舍就越多,深奥的哲理体现得也就越多。有一篇名叫《荷花七则》的散文,作者就透过她开画展后发生的一件事表达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她的一位朋友看完她的画,十分羡慕她的生活。可席慕容的微笑不见了!要明白,完成一副画是需要多少心血多少时间去完成的,哪有一个人的成功是与生俱来的呢席慕容当时的感悟真让我的心灵受到一次洗涤,她的用词十分自然、恰当,每一个字都沉重地抨击了我以及每个人心灵中的那些“邪念”。“选取了这样的生活,我并不后悔。我悲伤的只是,为什么很多观众都喜欢把画家当作是一个天生异禀的天才,却不肯相信,在这世间,没有一件事情是简单或潇洒能够换得来的。”每读完这篇文章,那颗浮躁的心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平静。

也有些文章是作者对青春与生命的看法。这些文章的景色描述都相当生动,让我不知不觉进入了一种意境,进入了和作者一样无边无尽的回忆。这种回忆有时真让我感到快乐,但也时刻警示着我们时间的珍贵,我经常在想:如果所有人都来读读她的文章,世界上那些浪费时间的人还会多吗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变得更坚强和明澈了,觉得自己成长了许多!这本书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呀!

散文读后感第21篇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巴金散文集》。

有人说,好的散文清新得像萋萋芳草,绚丽的如同璀璨的霞光,纯真得犹如初生婴儿般的吻,深邃得仿佛韵在骨子里的事。

巴金写的《再见罢,我不幸的乡土哟!》带我进入了巴金他心灵深处的那一片深深的爱国情怀,文中开头两段:说了故土对巴金的养育之恩,故土给了巴金的扶持、给了巴金的衣食、给了巴金的苦乐、给了巴金的亲人、给了巴金的朋友、给了巴金的幸福、给了巴金知识后痛苦的源泉……写的最后一段话:再见罢,我不幸的乡土哟!我恨你,又不得不爱你。这句话巴金把他的内心世界,说的十分透澈。恨他,是因为要离开他,却不能挽留住;不得不爱他,是因为巴金对故土十分的喜爱。矛盾的心理,不得不让巴金走进痛苦的深渊。

另外,巴金写的《我的梦》带我进入他那坚持写文章的理想。巴金他也有放弃的想法:有一个心理在阻挡他前进的理想,在敲击他心中竖立的信念,在关上窗户,迎来“放弃”的客人,把“信念”赶走在门外。但是巴金从不受心中的阻拦,把那个阻挡的心理推开;把竖立的“信念”修的更加坚固;打开窗户,迎来“信念”的客人,把“放弃”赶走在门外。为了写出更好的文章,巴金放弃了常人所拥有的:光明、爱、自由、幸福,把这些美好的东西全都抛弃了。而选择了整天在书堆中,勤奋的写文章,为了写出更好的作品,不断的努力、坚持、奋斗、克服……我认为巴金他坚持写文章的想法是那么伟大!让我不得不十分敬佩巴金。

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许多这样的例子,有不计其数的人也像巴金一样,有着永远不放弃的信念,为了考上好的大学而努力学习,为了找到好的工作而努力奋斗,为了登上高峰而努力坚持,为了心中的梦想去克服困难……

我希望每个人能像巴金一样,有着永不抹灭的信念,去面对生活中困难的事情。

散文读后感第22篇

总之,我深深地受到了传染,也许是被余先生的那种艰深、也许是被中汉文化的博大精力、也许是被现代文明社会中的野蛮现象、也许是被浩瀚先贤们的伶俐才华、也许是被能诠释脸色的平淡无奇的文字、也许是被本身心田真正的感悟、也许。

我会继承看,并且会看更多雷同的、能涟漪我心海的文字。

看到了“文化苦旅”,个中的篇章或许都是余先生游历过一些奇迹后的脸色记录吧。每读一篇,总能等闲地想象他在游历时的巨大脸色和游玩之后追念的沉静和清澈。

在这个猛烈变革的时代,余秋雨做出的尽力是令人赞赏的。在我的影象里,新美文网,余文首先在上海的《收获》杂志连载,尔后被不绝地出书、转载、报导,成为中国各多半会的重要脱销图书,甚至呈此刻险些所有的中文网站和杂志上,与鲁迅和林语堂的作品一道成为现代散文的经典之作。一时间,大有不读余文,羞谈文学之风。果然是这样吗?让我们以他的《文化苦旅》为例,看看汗青和文学在这里是奈何布局在一起的。

第一篇“羽士塔”是一个奠基民族主义基调的重要篇章,它确立了整部书的话语(代价)姿态:王羽士以他蒙昧和贪婪出卖了中汉文化的宝贝“敦煌石窟艺术”珍品。这种道德化的母题和“故事”完全切合公共的“民族主义”走向。不只如此,作者还利用了一些煽情主义话语暗号来强化这种戏剧性的结果,如“伤口”、“滴血”、“下跪”、“哀求”以致“抽泣”,所有这些意象或独白都展示了一种露骨的煽情能力。尽量它从文学能力上看相当鸠拙,但在中国的读者市场却是双重有效的,即点燃了读者的汗青怒火,又使之发生了对作品以致作者的无限钟爱,这样的例子在余文中俯拾皆是。

品读余秋雨的汗青散文,蔚然成了连年来中国小资的时髦民俗,并带出了文坛一阵风潮。汗青操作文学得到“瑰丽外观”,而文学操作汗青得到了“精力深度”。由此带来的文化狂喜,可以从他散文集的刊行量上获得证实。

可是余文在市场化的包装上存在着“媚俗”偏激的问题。它过分矫情。再以“王羽士”一文为例,由于爱“宝”心切,作者竟规划给羽士“下跪”,而为了敦煌经卷的一次赔本的“出口商业”,作者想为此“大哭一场”。这种行文上的肆意煽情,主要源于,他一方面陶醉在老式常识分子的忧患意识之中,一方面则试图向公共或市场寻求最大限度的承认,这两者最终产生了统一。没有任何一种统一比这一种看起来更为离奇。

余秋雨散文作品中始终贯串戴一条光鲜的主线,那就是对中国汗青、中国文化的追溯,思索和反问,与其他一些所谓文化散文家相似,余的作品更透着几丝灵性与生动,尽量表达的内容是浓郁的。余操作他渊博的汗青常识,丰盛的文化功底,将汗青与文化契合,将汗青写活、揭示,引起我们反思、追问,作为一个常识分子,他的作品已渗透了文人的忧患意识和知己,这点也许是最重要的。

典雅、灵动如诗般的语言。余对语言有一种超强的贯通力和驾御本领,他的散文追求一种情理融会的高雅语言,而且“语言在抒情中融着汗青理性,在汗青论述中也透露着生命哲理”。

掀开借来的书,发明印刷很是的粗拙,并且尚有错别字,这印证了同事事先声明的盗版之说,也同时让我萌生了到对余先生的一丝歉意。掀开目次,瞥见了广受赞誉的“文化苦旅”的章节,即刻以为很是亲切。最开始看的是集为“文明的碎片”的访谈录,个中的文字与在央视看到的现场点评很是相似,看着它就像在凝听余先生的教训一般。余先生的答复凡是长短常真诚而实在的,在此之上,又不缺乏超脱,他像长短常的相识中汉文明和世界文明的来龙去脉已往此刻,他凡是是能从差异的人和心态的角度去充实地叙述一件工作一个现象一种脸色的原本脸孔。看着看着,我开始叹息文字所能诠释的范畴了,也许是因为我太相信“许多对象只可领悟不行言传”这句话以至于不习惯于用文字表达思维和脸色了吧!余先生在简捷的字里行间把一些泛泛我认为的确无法表达出来的感悟展示得极尽描述。这又使得我开始提醒本身应该从头审视对文学作品的立场了(因为我之前很少涉足文学作品)。

在我看来,余进入汗青和政治话语规模是一个错误。他观光于一个他完全不能驾御的规模,并陷入了阔大的迷津,而更令人担心的是,余文依托的那些陈旧的话语体制,正在这个大厘革的时代里迟钝地瓦解。我们应该留意到,所有呈此刻这些怀旧书页中的言说都是一种挽歌,哀伤着所有正在随风而逝的政治、道德和文化传统。余文并未让汗青向我们开放并成为我们的,恰恰相反,它显示了一个旧式文人的普通特征:屈从于陈旧的汗青叙述和汗青语法,同时又沉浸在一些细小的话语改革之中,而这样的文本无疑无法成为新散文的偏向。

与诗歌对比,中国散文在其汗青历程中始终饰演了一个可悲的脚色,散文是诗歌与小说的话语残渣,会萃在文学史的边沿,成为每个时代主流话语的底衬。恒久以来,以小日子、小情趣、小思想和小笔触为根基特征的“小散文”,尽量得到了都市市民的热烈掌声,其范围却是不问可知的。对付一个布满着阔大意象的中国文化而言,它只能是一种日用文化缀品。这就为所谓“大散文”降生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来由:散文需要长“大”,需要更为“大气”的构架和运作。

初次打仗余秋雨是他的第一本散文集《文化苦旅》,读完,深深被作者深厚的文化秘闻折服,他思接千载,天马行空的遐想,对汗青、对文化渗透着的贯通力,也使余秋雨在中国的文化史上留下一席之地,尔后打仗到他的另几本着作,谈史谈鉴的《山居条记》、叙述立品处世的《霜冷长河》、《行者无疆》,以及比拟几大文明的《千年一叹》,尚有雷同回想类的封笔之作《舍我一生》。读完后,总想写点什么,而一直未敢动笔,只怕本身的观点太菲薄,甚至落入俗套。在上节课谈到写作气势气魄问题,于是照旧想起了余秋雨,也参考了诸多对余秋雨写作气势气魄的评论,也略加本身的一点浅见。浅谈一下余秋雨散文的写作气势气魄问题,对付我们的写作也有许多的警惕意义。

他选择得当的、富有诗意、表示力的语言加以表达,这些语言具有诗的美感,从而把巨大深刻的汗青思想和文化说的深入浅出,平易近人,可读性很强。

散文读后感第23篇

《匆匆》是篇关于要珍惜时间的散文,真实题如其文。《匆匆》这篇文章的寓意和“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含义是一样的。

《匆匆》诞生于朱自清的笔下,朱自清,原名自华,字佩弦,现代著名诗人、散文家、学者、民主战士,他的散文成就很高,写景抒情,意境清新优雅,语言质朴有风采。他的散文是中国现代散文的典范。《背影》、《荷塘月色》、《桨声灯影历来秦淮河》邓散文名篇,均以诗意盎然著称于世。有诗集《雪朝》(与人合著),诗文集《踪迹》,散文集《背影》、《欧洲杂记》、《你我》等。

《匆匆》主要是描写了日子一去不复返的特点,以及作者对八千多日子来去匆匆和稍纵即逝的叹息。全文紧紧围绕着“匆匆”儿子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最后作者感悟而发愤,并流露出对时间流逝的无奈何惋惜。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描写大自然的荣枯是时间流逝的痕迹。最后一句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逝去而无法挽留的无奈何对已逝的日子的深深留念。“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作者把自己八千多日子的流逝作了高度的概括,日子就是“吹散了”、“蒸融了”般消纵即逝。体现了作者用全身心去感受时光去感受时光的流逝。“我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裸的回去罢了,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是全文的点睛之笔,隐含的,是作者不敢虚掷光阴、力求上进的精神。

时间真是匆匆一去不复返啊!我们转眼间就将要毕业了,就将要离开我们的母校,就将步入初中的生活,然而自己好像没有学过什么,知识坐在教室里听课,脑袋并没有什么反应。小学即将毕业,在之前学过的东西,如雾般,摸不着,如幕布后的人,看不着。可我还是像以前一样,慢慢地吃饭,慢慢地步伐,慢慢地笔速,一切都是慢慢地,只想用慢慢来充实内心的空虚,让自己不再为什么考试的但系。

就是因为即将来临的考试,让我想到以前,在那时我一定要努力学习,免了我现在的麻烦,课室,时间不会倒流。但读了《匆匆》后,我已经懂得了时间的珍贵,要充分利用时间才能和时间并肩而行的道理。

散文读后感第24篇

幸福。谈起这两个字也许有太多的迷惑于此,什么是幸福?它好似漂浮着,无影无踪,而在毕淑敏的眼里却有七种不同色彩绚丽的颜色。它们分别通过毕淑敏的笔下诠释着不同的幸福。

生涯?一个叫人生出沧桑和迷茫的词语。我们明白什么是生存却从未知什么是生涯,就让我们随毕淑敏一起来感受《拍卖你的生涯》吧!

毕淑敏的朋友去参加一场别致的讲座,外籍老师发给每人一张纸,上面印着数十行字:1。豪宅,2。巨富,15。直言不讳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真诚。大家先是愣愣看着随之而来的则是交头接耳的笑声。也许大多数人想这个拍卖是可笑的一个游戏,但事实上当我们做这个游戏时,才能更接近了真我。接着老师象征性地发给每人一千元钱,代表你一生的时间与精力。开始拍卖,小岛,三五个知心朋友,豪宅,巨富一一被拍出高价之人买走,作者的朋友拍卖走了图书馆,留下了名垂青史,和家人共度周末,直言不讳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真诚。在长久的拍卖中所有人拍卖的是一些实物,在得到后产生惊讶的发现和意料之外的收获。现在的现代人对史的概念早已模糊不清,脆弱至极,我们已经无法去选择留下些什么给予子孙后代何来青史留名之说?勇敢与真诚对于我们而言已不在坚定,我们表面的不屑是因为骨子里的不敢,我们没有承诺勇敢的勇气与面对真诚的真诚。

读到这儿我终于发现毕淑敏的散文多数是发生在某些故事后而发出的感叹与哲理!却又不那么严肃与苛责。也许会留下那三件物品并非我们之错,所有人所需与所求之物不同,有人想得到小岛,有人想要巨富。有人说这个是爱慕虚荣之表现,二者又有何之错?如果你生活陷于困境之中你不会选择巨富吗?当你渴望阅读时你不想要一座图书馆吗?我想回答一定是:想。然而对于不是十分实际的事物我们难免会疏生了它们。但无论你选择些什么,生涯,就是人生的追求和事业的发展。他可以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性格则是命运,而生涯从属于你的价值观。

这场游戏结束了也许我们要以一个孩子的角度,重新剖析自己的价值观和生存质量,在节奏纷繁的社会中,我们必要这种省查自我的机会,让我们返璞归真,我想当我们作重大决定之时,势必将经过心中的规划而定的,所以如果改变我们的命运,请首先为自己计算好的框架,改变心的轨迹,用一个良好的态度与实际的想法去做出改变,改变与掌握你的生涯。

散文读后感第25篇

品着篇篇美文,自己仿佛沉腻在一股朦胧的清风之中。席慕容,一位痴者,或是一个勇者,作为一个作家的她用一颗画家的心去贴近这个世界。她的散文,遍布生命中每个细微。脆弱、悲哀、美丽,在她眼中世界便为如此。因为这个世界太过美丽,而因那令人几乎窒息的美感到哀伤。她喜爱生命,喜爱每一缕生命在世界飞舞、挣扎的身影,喜爱这世界带给她的《生命的滋味》。

生命、流光、记忆,这些永恒的话题,便是生命给予我们的礼物。但在流光逝去之时,它总会带走一两块零落的记忆。当回神之后,两手空空地环顾四周的我们又剩下些什么呢?所以在命运来临之时,学着去凝神品味,不去后悔。用平静的心情去品尝这繁华的世界,感受生命的美好,这,或如文章中所说一般:我们要学着不后悔,就好像在摔了一个茶杯之后又百般设法要粘起来的那种后悔,我不要。是啊!我们年少时拥有的那一颗心最终会随着世俗人们的后悔祈祷而越发远去。因为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遍又一遍重复着过错,而最终被埋入漫无边际的后悔之中,令人悲哀。那么学着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学着不去后悔、学着不要重复自己的错误。

所以,放慢脚步,让自己的心去触碰自然中那细柔之景。草叶间的风声,海洋起伏的呼吸,那夜里一地的月光。回答大自然中所有美丽生命的呼唤,感受生命中的闲静、怡人。做一个无求无欲的隐者,学会去真正爱自己,甚至这个世界。同时,也从此刻好好享受,从容地品尝生命的滋味。

在丝丝缕缕的时光之中,存在于绽放与凋零之间的我们,应用热切的姿态、不悔的心境去续写生命的岁月。

散文读后感第26篇

前一段时间,老师让我们读一本席慕容的散文集。然后我读了一本她早些时间出版的《成长的痕迹》,深有感触。

读完席慕容的前几篇散文,我心中不禁油然而生对亲人的思念。她前几篇散文写的是对从前的记忆,都写出了自己对远在他乡的母亲的思念和对已故奶奶的不舍。作者用一些很短小的事通过细致的描写把那份感人的亲情充分、实在地呈现了出来,她那份对亲人无比的真诚打动了我。这不禁让我想到我自己的母亲,在家里她是在怎样地关心着我、无时无刻地牵挂着我呢?想到这儿,我心中受到了强烈的震撼,突然振奋起了精神,就像为了我自己的母亲。为了不让她失望,我要幸福快乐地活过每一天!用成绩回报她为我所做的一切。

越往后,对青春对时光的不舍就越多,深奥的哲理体现得也就越多。有一篇名叫《荷花七则》的散文,作者就通过她开画展后发生的一件事表达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她的一位朋友看完她的画,十分羡慕她的生活。可席慕容的微笑消失了!要知道,完成一副画是需要多少心血多少时间去完成的,哪有一个人的成功是与生俱来的呢?席慕容当时的感悟真让我的心灵受到一次洗涤,她的用词十分自然、恰当,每一个字都沉重地抨击了我以及每个人心灵中的那些“邪念”。“选择了这样的生活,我并不后悔。我悲伤的只是,为什么很多观众都喜欢把画家当作是一个天生异禀的天才,却不肯相信,在这世间,没有一件事情是轻松或潇洒可以换得来的。”每读完这篇文章,那颗浮躁的心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平静。

也有这些文章是作者对青春与生命的看法。这些文章的景色描写都相当生动,让我不知不觉进入了一种意境,进入了和作者一样无边无尽的回忆。这种回忆有时真让我感到快乐,但也时刻警示着我们时间的珍贵,我经常在想:如果所有人都来读读她的文章,世界上那些浪费时间的人还会多吗?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变得更坚强和明澈了,觉得自己成长了许多!这本书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呀!

散文读后感第27篇

书似一盏明灯,照亮人生前进的道路;书又似一座小桥,连通了心与灵的两岸;书更似一叶帆,推进着一艘优扬的小船不断前进。

读书,人生变得更加精彩。

宜乎大众的作家的作品,情感细腻,语句朗朗上口,生活是美好的,他俗不乏默,情不失活动力,这就是脱颖而出的文法。

读过不少老舍的散文,甚是喜欢。风景的《又是一年芳草绿》、《大明湖之春》让人们感到祖国的美丽,让人进入胜地,麻木的《耍猴》让人气愤,人们太愚昧无知了,讽刺的《鬼与狐》让人发笑,但笑完之后,又要沉思起来。在这些故事中,可能是因为他的笔力触及深刻,字里行间,透露出对生活的热爱,对人性险恶的可悲,对美好事物的向往缘故吧,散文中有隐匿着某种独特的神秘,不断渗进入心,让人读后觉得其中有血有泪,有哭有闹,爱恨两境界。

《书》,学习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虽然爱学,但却不喜欢古文。读书时,像老舍小时读法不同,他读书不按先后,书中爱看看,不爱就不看了,跳过几页,这是一种十分不好的学习方法,随着时代的变化,这种方法便渐渐不用了,我们越来越爱读书了。

趵突泉是美的,老舍眼里它也是美的,但有些悲,让人感到悲。不知为何他的文章多是悲,少欢。使人不解,但又让人知前时的事,让人心欢。趵突泉,水突突冒。水,淡淡,红墙白瓦倒映水中,好像地上有的,水里也会有。一片落叶,水动了,一圈圈水波,随着目光泉在突出,但老舍笔下,只喜欢它流出的小溪。但随着走,发现了,我也明白了,人类对自然的破坏,趵突泉就是范例,再清的水,再绿的树,只要,人们打起小地摊,那美,就不复存在了。地上有了杂物,无言可说,能干什么?虽乱,但久立四望,天下第一泉,又不得不赞叹天然的美。《趵突泉的欣赏》让我感到了祖国的美丽,感到当时社会的可恶,甚至把我带入那些陈年旧事的意境之中,不知不觉中,触到了一颗湿润的心。兴许,老舍当时,也为祖国而叹息,想让祖国走向光明吧!不然,他为何为国而悲呢?

人世间当年有众坏人打扮入党,让他写出《鬼与狐》。

随页飞,大明湖也乃济南一绝,美丽动人,山上佛寺,湖光映高山、白云。济南主要是水,大明湖和趵突泉都是美丽的,是济南一绝,都是美的。但是,老舍能看出真正的美丑,丑是丑,美是美,从不胡说。从美中看丑,丑中看美,但一定都是爱国的。无论是什么,大明湖很美,但它发现了水泥沙石,田地让美失去原色,美不在美了。唉!叹气,人们心中的大明湖,在哪儿呢?大明湖之春,不在了,不在了!

老舍笔下的散文,太凄太凄,心中不仅有悲了,无可奈何,谁?老舍说心悲叹息。

散文读后感第28篇

令我崇敬的作家有许多许多,但最令我敬佩不已的大作家就要数老舍了。老舍出生于满族的一个城市的贫穷家庭。他不愧为杰出的语言大师,被誉为人民艺术家。

《老舍散文集》里的作品善于描写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感情,深受大家的喜爱。我觉得老舍的作品有特殊的魅力,它生动的语言,充分地体现了北京的地方色彩,也充分地传达了北京劳动人民的悲愤和辛酸,向往与希望。

读了老舍散文集,我受益匪浅。老舍幽默的风采深深吸引着我。他的作品所描写的内容都是那么的真实,那么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但他的幽默里我读出了伤心和眼泪,黑暗的旧社会里又让人看到了阶级友爱的温暖和光明。读了老舍的作品,我感觉自己对作文有了浓厚的兴趣。作文要留心观察,细心品味,而不是凭空胡思乱造。

读了《老舍散文集》之后,我越发的敬佩老舍先生。他在那样艰苦环境中,能写出这么多优美的文章,不得不令人赞赏。而我生活在党的阳光下,无忧无虑,应该好好学习,认真读书,学好本领将来为祖国的更加强大而做出贡献。

散文读后感第29篇

朱自清的散文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只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同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同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之后

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散文读后感第30篇

提起丰子恺,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他的漫画,其后才是他的文章。他描摹了生活中的许多场景,用日常写字的毛笔画下来,发表出去,得了人们送赠的漫画二字。于他本人而言,画画也好,写文字也好,原不过是些自然而然的单纯之事,漫画也好,散文也罢,都只是表达自己的内心感怀。

丰子恺的散文我也看过一些,这本散文集以带点笑容,山水间的生活,不惑之礼和我的苦学经验为总摄分了四辑,选录了丰子恺先生的30篇散文。在这散文之中还穿插了丰子恺先生的漫画,笔调粗疏放达,但细品都别有一番风致和意趣。

丰子恺的散文总带着一点天真的意味,同时又夹杂些困惑与不解。而他的困惑和不解正是因了他的天真。比如在《大账簿》一文里,丰子恺设想着每一枚铜板的历程,一瓣花一粒米一颗沙的由来,他关注着落水的不倒翁,丢弃的树枝,写坏的字纸,他想知道这些东西会有个怎么样的将来,这些想法本该是天真儿童才会有的痴念,却在他一个成年人的心中反复出现。在《两个?》这一文里,丰子恺先生又对时间和空间的尽头有了无尽的追想,他总能保有如此强烈的好奇心,总能看到想到这世界里为大众忽略的东西,观察它们,猜想它们,也书写它们。在这些散文里,丰子恺先生文字中保留的天真可见一斑,这也正是艺术家们灵感的来源,永葆赤子之心,永葆精神的青春。

丰子恺先生的文字虽有着天真单纯的一面,但他却并非不知人间疾苦之人,恰好相反,在他的文字里,常有一种担荷人间苦难的执着。在他的散文《新年怀旧》中,吸引人的固然有那些存于他的回忆中的新年乐事,但在结尾里,他那种对于如今因为战乱和灾害导致的经济凋敝生活困苦的感叹更为引人感怀。昔日的快乐与今朝暗淡的新年两相对比,让人怎么能不去思考这已经存在的社会问题呢?在《车厢社会》里对那些霸占位置的人讽刺劝喻,在《云霓》里对望天求雨的人们的怜惜无奈,他的文字从来都不曾离开生活。虽说丰子恺的散文常有那种想要担荷人间疾苦的感觉,但在他的笔下,总不致人完全的灰心,生活便有苦难也总包含着希望。

这希望就是儿童和年轻人。对于儿童丰子恺曾反复的描摹过他的几个儿女,瞻瞻新郎官,软软新娘子,宝姊姊做媒人。他写过这些曾见的场景,也画下过这些让他感动欣喜的时刻。在丰子恺的心中,儿童的天地才是无尽大,而他们的创造力也是无尽大。不知是否因了他的这种想法,他的笔调里才能始终保有一丝纯真之意。对青年,丰子恺先生则是寄予厚望,提出了许多鼓励和劝勉。在《惜春》里,他希望人们尤其是年轻人能够爱惜时间,在《我的苦学经验里》,他介绍了自己的学习经历,对年轻人卧在眠床,坐在花树下的学习态度提出了委婉的批评和建议。丰子恺先生除了是画家,散文家,他还是个教育家,因此他很关注青年人的学习和发展,在他的漫画和散文中,总能看到他对青年人的勉励和以一个过来人的指导。

丰子恺在抗战期间还写过有关逃亡之路,抗战艰辛以及战争终于胜利的一系列文字,那些文章读来也都是非常动人的。在艰苦的抗战岁月里,丰子恺先生总也能苦中作乐,便是在他的文字里写着那苦难的日子,里面也总有让人怀念感动的细节在。可惜的是本书限于篇幅没能选录,顺境的日子总是好过,然而在逆境里才最能见一个人的性格和品质。

活着本来单纯,生活永不简单。

散文读后感第31篇

因为竹久梦二,我知道了酷爱他作品的丰子恺,想当年,丰子恺买到《春之卷》,对他的作品爱不忍释,为了收集到《春》《夏》《秋》《冬》四本画集,他花了许多时日,最后让朋友从东京转送到上海,这其中辗转曲折,这股锲而不舍的劲头,让我记忆犹新,甚至当初看他写的《阿咪》时,与猫的点滴过往,也让我很深刻,作为中国文学大师,他热爱生活,热爱绘画,对我而言,他就是一个真性情的化身。

记得在《艺术的逃难》中,家人曾反对他画图,但是他说,“‘文革’中我承认我的画都是毒草,然而世间有一种人视毒草为香花,什袭珍藏。对此种人,我还是乐意给他们珍藏。”他或许在众人眼中是异类,但如今在我们眼中,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朱光潜曾说丰子恺的性情向来深挚,待人无论尊卑大小,一律蔼然可亲,也偶露侠义风味。记得他看到一群学生在校园看抗日宣传画展板前能咯咯发笑,能镇定自若的说妇人头颅被炸,他是失望的,他内心痛斥着国人的麻木,他希冀人有“同情之心”甚至是“童真之心”,当一个人的疾呼找不到共鸣,他会渴望寻找放逐心灵。

丰子恺也许在国人眼中,是很光鲜的,他的名号很多,比如现代散文家、画家、文学家、艺术教育家和翻译家。作为一个文艺大师,他的成就可圈可点,但是在我眼中,因他有多舛、无奈的一面,同时他也有独立的一面。

这本新版丰子恺散文,收录了四章内容,从《带点笑容》到《山水间的生活》从《不惑之礼》到《我的苦学经验》,这里有不少经典旧作,如《儿女》《给我的孩子们》等。这本书里不仅有他的作品30篇,还有不少他的插画,编辑的用心之处,随处可见。

当然,这本书里的散文,笔调散漫,却自带一种天然之气,在《带点笑容》中,他曾说,我并不主张照相时应该板脸孔,也不一定嫌恶装笑脸的照相。但觉照相者强迫镜头前的人“带点笑容”,是可笑的,可耻,又可悲的。

丰子恺常常会在自己的文中,透着自己的主观思想,他既有叙事,也有抒情,比如《惜春》中,他写道,我也曾经立意要不费时间,躲在床角里不动。然而璧上时辰钟“的格的格”地告诉我,时间管自在那里耗费。于是我想,做了人真像“骑虎之势”,无法退缩或停留,只有努力地惜时光,积极地向前奋斗,知道时间的大限的到来。

丰子恺是很感性的人,他的文笔很细腻,也许初看,会觉得他很随意,但是细看,就会发现他条理清晰,对自己所感,都会徐徐道来。

他是一个用心过生活的人,在他眼中,猫是家人,他的孩子是他的伙伴,一年四季,都是他的灵感来源,但是他也有甘苦悲欣之时,他说,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状态便是对于“死”的体感。

面对花开花落,人世无常,他对事物已不像初见世面的青年少女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况且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盛衰,生灭……

作者的文章,鞭辟入里,字字深得我心,也许很多事情,在我们看来是很细微,但是细微之处见真章,他的感性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文字是一个人的心声,我看见童真的丰子恺,他是单纯世界里,难得的单纯人。

散文读后感第32篇

毕淑敏,是我最喜欢的女作家,《毕淑敏散文集》读后感。她的散文是澄清的,健康的,充满活力的。她的素材全部取于平常人的生活,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修饰,但却总能触及人的心弦。让人有所感悟。让疲惫、烦躁的心总能得到找到一处最宁静最温馨的港湾。总会在心灵最阴霾时刻寻到风雨过后的阳光。她教给我们爱,同时教给我们理性,面对残酷的世界阴暗面与不可理喻的社会的黑暗角,我们应当怎么样的调整自我的心里,正确的看待,走向光明与灿烂。累了、倦了、厌了,不要和自己过不去,找到合理的途径,给心灵放个假。我们都是可以的,都是有价值的,都是未来的。毕淑敏教给我勇敢,赋予我理性。

最喜欢《素面朝天》。毕老师用“素面朝天”的文字拌着“素面朝天”的感情,搅和成一碗对着天空的白皮面。吃下去,就是“素面朝天”里朴实真诚、醇正柔和的美丽。“我相信不化妆的微笑更纯洁而美好,我相信不化妆的目光更坦率而真诚,我相信不化妆的女人更有勇气直面人生。”是的,她用一支里面装着黑墨水的塑料杆子,告诉我们自然的女人淳朴馨香,还带着春天小雨的细腻和夏天阳光的温暖;她用一些能够复制的语言,像一个朋友从容温和地聊天,教给我们自然的美丽,甚至把自然种进我们的心田。这篇文章代表着她本人真实的品质与文风。

毕老师的散文不仅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甚至带上一些不易察觉的威严。在《婚姻鞋》中,她通篇只打了一个比喻,但就只这一个,不仅生动地诠释了婚姻,郑重地提醒了读者,还严肃而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一些现代婚姻中存在的问题。不合适的婚姻就如同不合脚的鞋。而现在恰恰很流行一些又华丽又锋利的鞋。女孩们宁愿忍痛被割伤,暗暗抽搐嘴角,偷偷掩面而泣,也不愿放弃金光闪烁、鲜花掌声中袅袅起舞的辉煌。但我相信,这些“宁愿坐在奔驰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后面笑”的现代女孩们,如果读了《婚姻鞋》,一定会低头思考,再抬头,用纯洁的眼光去寻找真正的爱情。因为文中隽永的笔调,深刻的立意,引人反思,发人深省,坚定有力地揭开那些纸醉金迷的外壳,露出里面折磨人痛苦的深根。她像一个果决深沉的领路人,将我们带到一大片野花盛开的田野,并告诫我们远离那些制造假花的塑料工厂。

如同夏日海边温和湿润、沁人心脾的风,毕老师的散文是亲切动人的。平淡如水的文字和芬芳若兰的意味有种让人难以抗拒的亲和力,把读者的心拉过来。《孩子,我为什么打你》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她用最简单的笔调议论了一个最简单的事实:母亲打孩子。但她说出了这个“打”里埋藏的一个女人细腻温柔的爱,一个母亲辛酸而幸福的无奈,一个妈妈真实自然的一片苦心。我自然不是一个母亲,但我从此理解了母亲从前的训斥与巴掌,看见了她成雪的发丝,明白了什么是爱,什么是关怀,什么是属于所有父母的那片热切的期待。

“浓淡由他冰雪中”是用来形容老梅的。我并不觉得毕老师的散文完全像老梅,但她的散文绝对拥有那种浓淡由他的超然气质与浑厚内涵。她的散文就像整个自然,无形无声包含一切,每一个转折就好像自然的每一次呼吸,吐纳着天然的清新之气,净化着读者的思想和心灵。

浓淡由他是作文、做人的一种美妙境界。

散文读后感第33篇

好的书让人受益匪浅,有可能终生受益。读散文集,更是能让你的情操在相应的时间里得到陶冶。在众多的散文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毕淑敏了。她的作品,一扫20世纪80年代末文坛琐碎平庸的文风,被人称赞为是“对当代小说的一种拯救”。

毕淑敏,国家一级作家,从事医学工作20余年,拯救过无数垂危的生命,帮助过无数来访者走出生命的低谷,被誉为“文学界的白衣天使”。

故事的起伏,精湛的文笔,让我不得不读了一遍又一遍,感受了一次又一次,其中有一个片段让我感悟至深:

“为什么不读书”?夏导问。“没钱”“为什么没钱”?“因为钱在我妈妈那儿”。“你妈妈在哪儿”?“我不知道,我妈妈跟着人跑了,她不要我了,她把家里所有的钱都卷跑了。就剩下我和爸爸,爸爸说他一个人也要供我读书,他就上山挖药材,他在最陡的崖上看到了一兜贝母,人家都看到那兜贝母了,可是谁也不敢去采,只有我爸爸上去了,他就再也没回来。”这篇《源头朗》在描写火石到大城市生活、求学的同时,亦表现了苦难人物心中理想和现实压迫的种种矛盾。

著名作家贺绍俊曾经说过“毕淑敏与其说是一位作家,不如说是一位心理学家,她的每一部作品都是针对我们的心理疾患而开的心灵处方,这源于她的善良和对人的心里隐秘的洞悉。”

读毕淑敏的书,能体会到一种特别的爱,让我沉思许久……

散文读后感第34篇

当陈老师第一次提到“张晓风”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便觉得很耳熟。的确,她是台湾著名作家,在六年级时也学过一篇她的文章,至今还让我印象深刻。

张晓风老师的散文蕴含了许多人生真理。她的散文叙述自然,冲淡宁静,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但读她的散文也不会使人觉得枯燥无味。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讲一个或是几个故事,都是那么的生动有趣,显示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沉思。那篇《我不知道怎么样回答》正是这样。小男孩不愿意洗手,并且用自己新发现的句子不断和妈妈辩解。小男孩,他在成长,他在强烈的想要建树他自己的秩序和价值,我不由得对小男孩产生一种敬意。虽然最后妈妈没有回答小男孩的问题,也没有使小男孩喜欢洗手,但是妈妈和小男孩都依然爱着对方,这是永不磨灭的。

读了这么多张晓风老师的散文,最令我喜欢的还是《一碟辣酱》和《我交给你们一个孩子》。一碟辣酱说的是张晓风在香港教书时,校长请教师来赴宴。当时,桌上摆了一碟厨师亲手调制的辣酱。因为没有一个人去品尝辣酱,所以张晓风出于一点善意,取用了一些。而正是这一点善意的举动,使她换来了更大的善意。在离开时,校长送了张晓风一瓶辣酱,张晓风很感动,也真正的爱上了这瓶辣酱。读了这篇散文,我感触极深,其中文中的一句话也让我领悟到了人生的真理:“生命的厚礼,原来只赏赐给那些肯于一尝的人。”是啊,有时候,可能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只是出于一点善意,便可能回收一些令我意想不到的更大的礼物。所以,多去品尝并夸赞他人的作品,何乐而不为呢?

在《我交给你们一个孩子》的三篇小文章里,我尤其喜欢《寻人启事》。母亲见证了自己孩子的成长。在小男孩的时候,他总是依偎在母亲身旁,被妈妈牵着自己的小手。可是,转瞬即逝,小男孩已经长成大男孩了,他必须有所忍受,有所承载,他那双被母亲握着的小手也有如飞鸟在翩飞中消失了。童年,悄悄地溜走了,小男孩长大了,母亲也老了。可是,当孩子长大后,他会像母亲照顾小时候的自己一样照顾着母亲吗?我想,会的。

张晓风的散文就是这样耐人寻味,只有一遍接着一遍读,才能领悟到更深的道理。慢慢合上这本书,回想着一篇片优美的文章,一个个生动的故事……

散文读后感第35篇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的书籍是《毕淑敏散文集》。

好的书能让人受益匪浅,有可能终生受益。读散文集,更是能让我们的情操得到陶冶。

在众多的散文家中,我很崇拜毕淑敏,特别爱读她的散文。有人这样评价她:在热闹而浮躁的文坛,毕淑敏似乎自立门户,不能把她归属于任何一个派别;她不以学问见长,也不以前卫的语言标榜;她不是江南的清山秀水,也不是草原上的黑骏马,她似乎是从五千年的文化传统中走来,但又不全是传统文化的回归。她把日常生活中极为平常的事物作为审美客体,把人人都经历的事情写得妙趣横生。这种朴实无华的文风,很有一点“平淡而山高水远”的境界。

毕淑敏的许多散文写得不但有趣,更是发人深思,让人觉得很有意义。她总能把一些大道理写得简单明了,适合我这种智商理解能力均不高的人阅读。毕淑敏的文字,写来神闲气定,字里行间流露的是她的冷静与善良,让人感觉她是一位有着大智慧的女子。

毕淑敏不仅是作家,还是医生,心理咨询师。她的作品涉及人类的身体到精神的各个层面。在散文中,毕淑敏探讨女性存在,探讨亲情,也探讨生与死这样凝重的话题。我尤其赞同她的死亡回归家庭的观点,如果明知道自己快去世了,却要不断地在医院折腾,费钱费力,所有人跟着受罪,何苦呢?我希望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能够获得心灵的自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家人给予充分的关爱,在安详平静中死去。并且我也希望家人不要太过悲伤,只要他们继续快乐幸福地生活就是我的幸福了。在谈到教育时,毕淑敏也有很多独到的见解。她认为要充分考虑孩子的自尊心,不能孩子已经很痛苦还要唠叨不已,以为这样效果好,其实这样会让孩子在无穷的心理折磨中丧失了尊严。我们作父母的,由于繁忙忽视了对孩子心灵的保护,伤害了孩子也不知道。她主张表扬也要慎用,凡是隶属天份的那一部分及与生俱来的`特质,都大可不必过多地表扬或者是批评。我们的批评教育和赏识教育也该有个度。

毕淑敏的散文是澄清的、健康的、充满活力的。她的素材全部取于平常人的生活,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修饰,但却总能触及人的心弦,让人有所感悟,让疲惫、烦躁的心总能找到一处最宁静温馨的港湾,总会在心灵最阴霾时刻寻到风雨过后的阳光。她教给我们爱,同时教给我们理性,面对残酷的世界阴暗面,我们应当怎么样的调整自我的心理,正确的看待,走向光明与灿烂。累了、倦了、厌了,不要和自己过不去,找到合理的途径,给心灵放个假。毕淑敏的文字最大的特点便是自然,自然得如同一潭湖水,清澈平静,淡泊悠远,倒映着岸上的花鸟山川,滋润着万物,把自己渗透进空气,让缓缓地、融合着水的清香的微风吹满世界,从而让我们在这个浮躁社会中奔波的心能够沉静下来。

正如她在《淑女书女》一文中写到的,好书是“家乡的一方绿色水土”。读这本《毕淑敏散文集》,能让我们感受到一种心灵和情感的慰藉。

下面我将自己比较喜欢的毕淑敏散文中的文字摘录下来与大家共享:

1、幸福很矜持。遭逢她的时候,她不会夸张地提前和我们打招呼。离开的时候,也不会为自己说明和申辩。幸福是个哑巴。

2、在理想主义普遍遭受嘲笑的年代,一个人仍然坚持理想主义者,必定不是因为幼稚,而是因为精神上的成熟与自觉。

3、世上最可怕的就是人们与道德产生了距离,而让缺德成为一种习惯。

4、人生总是有灾难。其实大多数人早已练就了对灾难的从容,我们只是还没有学会灾难间隙的快活。我们太多注重了自己警觉苦难,我们太忽视提醒幸福。请从此注意幸福!幸福也需要提醒吗?

5、幸福不喜欢喧嚣浮华,常常在暗淡中降临。贫困中相濡以沫的一块糕饼,患难中心心相印的一个眼神,父亲一次粗糙的抚摸,女友一个温馨的字条……这都是千金难买的幸福啊。像一粒粒缀在旧绸子上的红宝石,在凄凉中愈发熠熠夺目。

6、幸福并不与财富、地位、声望、婚姻同步,这只是你心灵的感觉。常常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

7一个人可以受过教育,但他依然是没有教养的。就像一个人可以不停地吃东西,但他的肠胃不吸收,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是骨瘦如柴。

8、柔和是一种品质与风格。它不是丧失原则,而是一种更高的境界的坚守,一种不曾剑拔弩张,依旧扼守尊严。柔和是内在的原则和外在的弹性充满和谐的统一,柔和是虚怀若谷的谦逊啊。

9、赶快为你的父母尽一份孝心。也许是一处豪宅,也许是一片砖瓦。也许是大洋彼岸的一只鸿雁,也许是近在咫尺的一个口信。也许是一顶纯黑的博士帽,也许是作业簿上的一个红五分。也许是一桌山珍海味,也许是一只野果一朵小花。也许是花团锦簇的盛世华衣,也许是一双洁净的旧鞋。也许是数以万计的金钱,也许只是含着体温的一枚硬币……但在“孝”的天平上,它们等值。

只是,天下的儿女们,一定要抓紧啊!趁你父母健在的光阴。

散文读后感第36篇

毕淑敏不仅是一位著名的作家,她同样是一位慈祥而又可爱的母亲。

在《混入北图》这篇文章中,毕淑敏的母爱与她对儿子的教导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那时,北京图书馆是最大的图书馆,哪里有各种各样不同种类的图书,但那里却有规定:只对成年人开放。不知是不是遗传了毕淑敏,她的儿子从酷爱看书,对文学充满了好奇心与求知欲。当他长到十几岁已经是个小伙子的时候,毕淑敏在他苦苦的要求下,不得不带儿子“混入”北图,满足孩子向博览全书的愿望。

本文主要讲述了毕淑敏到儿子进入北图的过程和看书的过程。其中详写的是进入的过程。在过程中,运用了心理描写和生动的动作描写,表现了母子二人害怕被识破的心情,但儿子也急切想去看书的复杂心情。在好不容易进去后,儿子恨不得把全馆的书都看一遍,所以,他直到闭馆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所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在毕淑敏的这篇文章中,充分的体现了儿子对读书的渴望,甚至把博览全书为理想。的确,在我们少年时代的时光是很宝贵的,我们在学习上,不因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而是多多去闯闯,在丰富的经历和阅历下,就能够让你体会到世界是包罗万象的。在青春时,何不去拓展自己的领域,为梦想努力,像毕淑敏的儿子一样,有志气:“长大一定要光明正大的从正门走进北图,因为那是贵宾的通道!”

散文读后感第37篇

毕淑敏,是我最喜欢的女作家。她的散文是澄清的,健康的,充满活力的。她的素材全部取于平常人的生活,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修饰,但却总能触及人的心弦。让人有所感悟。让疲惫、烦躁的心总能得到找到一处最宁静最温馨的港湾。总会在心灵最阴霾时刻寻到风雨过后的阳光。她教给我们爱,同时教给我们理性,面对残酷的世界阴暗面,我们应当怎么样的调整自我的心里,正确的看待,走向光明与灿烂。累了、倦了、厌了,不要和自己过不去,找到合理的途径,给心灵放个假。毕淑敏教给我勇敢,赋予我理性。

拿起这本书,一本书名为《我的人生笔记》的散文集,我便即将开始了解作家毕淑敏的内心世界了。

本以为一个作家,就是整天坐在家里,奋笔疾书,一天到晚与文字打交道的人,但毕淑敏与我想象中的作家完全相反。她有着丰富多彩的人生经验,她年轻时曾在藏北高原当了十一年的兵,把青春留在冰川雪岭之间,她曾背负武器,红十字箱,干粮跋涉在藏北无人区,她曾在寒冰之上,铺张雨布席地而眠,她有着不平凡的人生。

但她同样有家庭、儿子、友爱,小时候也害怕见老师。脱下作家的美丽光环,她与万千女性一样是一个母亲,一个孝顺的女儿,贤良的妻子。在《下午去开家长会》中,毕淑敏将母亲去开家长会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她在去开家长会的路上,心中感到紧张,虽然老师有夸过儿子,但更多是说他的不足之处,毕淑敏写道:那种时刻,真令人尴尬和难堪。我的自尊心强烈地蜷缩起来,我的头在老师和其它家长的注视中沉重地垂下……

虽然老师不再述说她儿子的失误,但她却会不停追问,生怕漏掉一点。这是天下母亲菜有的复杂心情,明明害怕听到,却又想听到,也希望孩子像一只光滑的苹果。她有一颗平凡的心。

毕淑敏的文字之间流露着一种真情,不管是她写当军医,还是关于婚姻和家庭的独白,每一章节,每一篇,读完之后都能感应到她所想表达的,文中从没有直接表达情感的陈述,好像拧一个魔方,跟着思路走,最后拼出一个完整的面。毕淑敏的文章没有张晓风那么优美,饱含细腻的情,更多的是简洁和清晰。

毕淑敏的散文不同于张晓风。她只是给我们讲述一个小巧的故事,平凡普通,像一湖波澜不惊的水。

她的特点是能够巧妙地在文章中融入一些东西,所以她的文章带着情感。这种情感,是在你无聊时可以端起它一边喝一杯热腾腾的咖啡一边翻页,是在你心烦意乱时让你静下心来仔细品味。是在你悲伤难过时看看,找到自己的安慰。

你若能细细体会,必能发现那隐藏于故事中的一份细腻、一份温柔、一份执着,对人生的追求及一份不变的心。

在《孩子,我为什么打你》中,孩子忽然反驳作者说出的“从未打过人”:“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也许我们曾受到过家长的批评责怪甚至打骂。但是我们知道吗,每一次孩子的挨打,只会在母亲心中留下痛而深刻的烙印。她把对孩子的温柔、严厉、疼爱、生气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篇好的文章,是优秀作家心灵性格的一面镜子,字里行间映衬出真实的自己,是他们用心最纯洁的琼浆谱写的。毕淑敏有着不平凡的人生平凡的心,也许是因为这两点,铸造出她独特的写作风格以及崇高的人生观。我们也可以学着像她一样,以一个医生的角度、一个母亲的角度、甚至一个路人的角度,去体会,观察这个精彩的世界。

散文读后感第38篇

在寒假中我读了《毕淑敏散文集》,其中有一篇散文《我很重要》,对我感触极大。

对于今天这个宽广无穷的世界来说,一个人实在是太渺小,太脆弱了。而读了毕淑敏老师的《我很重要》之后,我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我对于我妈妈和我爸爸来说,他们有了一个儿子;我对于我们家来说,我增添了许多的欢乐;对朋友来说,他们有了一个知己;对以后的社会来说,也许我们能够推动新时代的潮流,创造出更惊人的伟业……可见,我们的意义是多么重要啊!

“天生我材必有用”,的确,不管我们以后从事什么,我们对于整个世界都有价值,我们不应该自卑,总说:我不重要。要自信地说:我很重要!我们对于亲人,朋友,乃至整个社会都是不可替代的,我们都是唯一的。

我们每个人都非常重要,不论我们身处何处,不论我们的地位多么卑微,不论我们的事业多么坎坷,不论我们的身份多么渺小,但这不等于我们不重要!

我们往往以对社会的贡献来作为自己是否重要的标准,但我不这么认为,只要别人因我们的存在而感到幸福,我们就是无比幸福,无比重要的。

散文读后感第39篇

窗外,依旧车水马龙,窗内,我轻轻将这本《毕淑敏散文集》合上,小心翼翼地放回书架。

毕淑敏,一个多么柔和雅致的名字,连带她笔下的文章,也如她的名字、本人一样,睿智不失柔雅,多思不失理性。没有太过华丽的点缀,只有将对人生、生活的感悟融进文中,打开人们的心灵窗户,于是,在她的笔下,我看见了一位深思的智者。

她的文章,如同春日里和煦的春风,杂着人生百味,真、善、美,便隐在了这字里行间中,描绘成灿烂的人生百观,她曾说:“优等的心,不必华丽,但必须坚固。”她的话,十分朴素,但它所发出的美丽却是如此的安详,柔婉,如果一定要给她这本散文集做出评价的话,请允许让我将它比作一盏上好的人参乌龙茶吧,它清香扑鼻,令人受益无穷,在我的眼中,大多女性作家的文风无非是多愁善感、风花雪月,我不斥责也不认可,而毕淑敏女士的文章,诠释了世间最美好的爱,我敬佩她所对幸福的感悟:幸福不是金钱,是人世间那些微不足道的所给予你的。

阅遍全书,我最喜欢的便是《让我们倾听》,毕淑敏女士捕捉到了生活中一个十分弱小,甚至并没有很多人注意的美德,便是“倾听”,她以她娟秀的文笔娓娓道来——倾听,在他人语速不满时,你有没有认真的倾听呢?她从一个实验——认真与不认真倾听带给他人的感受从而感叹道:要在相当短暂的时间内,让别人听懂了你的话,让你听懂了别人的话,并且在两颗头脑之间产生碰撞,这就变成了心灵的碰撞,令我深深明白;在你的朋友遭受挫折时,请一定要认真的理解、倾听你的朋友。

外面忽的下起雨来,打断了我的思酌,不由自主把视线转至那本一直在静默的《毕淑敏散文集》上,我不禁冲着它莞尔一笑:是啊,让我们一起,去感悟毕淑敏所提倡的“人性的爱抚”吧,让我们怀着感恩之心,去关爱身边的那些人!

散文读后感第40篇

毕淑敏是我最喜欢的散文作家之一。她的素材都来自于生活中十分平凡的事,但又能从中提炼出重要的、让我们一生受用道理。而且毕淑敏的文字很细腻、幽默、抒情、感人、情节起伏,并用一些看得见的东西来比喻看不见的东西,读来很有趣,怎么读都不会腻。她以一个女性作家独有的心,表达了她对人生的感悟,并阐述了她的人生观、女性观。

比如她的散文《爱怕什么?》就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表面上这篇文章一条一条地讲了“爱怕什么”,其实告诉我们的是如何行动才能真正地获得爱,用怎样的方式付出爱才能让别人感受到你的爱。这让我懂了爱是需要表达的,就像她说的:“爱是那样的需要表达,就像耗竭太快的电器,每日都得充电。重复而新鲜地描述爱意吧,它是一种勇敢和智慧的艺术。”

文中有一位母亲因不善于表达爱,一个“心头正充盈着温情”的动作,被儿子理解为“我又做错什么事情了,妈妈在发愁”;被别人理解为“要自杀”。

这样我联想起了自己在生活中的行为。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我就是十分胆小,有些事连我最最亲近的人——父母都不敢说,“我爱你”就更不用说了。一次数学考砸,一向没不及格过的我不敢拿回家给家长签字,就干出了模仿家长笔迹的蠢事。后来还是被发现,他们批评了我,但不是因为我考砸了而是因为我欺骗了他们。这就是缺乏表达、不敢交流的后果。如果当时我诚实地告诉他们分数,或许他们还能安慰我、给我找出不足、鼓励我下次继续努力。像文中说的:爱怕假冒伪劣。

“这种细腻的文笔,这样精致的刻画,这么用心的观察,所见与所得的完美转化,真的是动人心魄,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么平凡的文字,这么常见的词组,竟包含了这么震撼的力量!”

散文读后感第41篇

我不禁被这深厚的书香味吸引了。没错,这就是《张晓风散文精选》。这本书以一篇篇有意义的散文的形式使人懂得一个个人生哲理,并令人从她细腻的文章中备受感动、启发以及深思,还从她不华丽而朴实真诚的话语中感受到生命的可贵。

在这本书中让我最记忆犹新的还要属《人生的什么和什么》了。这篇文章是以第二人称的形式为大家叙述的,写了一个人正在开车,收音机转到一个不知什么台的台上,正播着安静讨好的小提琴。在她马上要进入隧道时,广播里说人生最重要的事只有两件。

话还没说完,声音就断了,她很想知道答案,可过完了四十秒,车出隧道时,这已经讲完了。她想去追问那一段来,可以觉得并没有必要,自己都四十岁了,还不知道“人生的什么和什么”吗?这篇文章最后并没有告诉读者们答案,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十分耐人寻味,觉得仅在我的思考能力范围内,人生里最重要的两件事是坎坷和经历了无数次坎坷后的成功。

在每个人哇哇落地时,就注定了坎坷的来临。坎坷虽然十分令人畏惧,它可能使你失去信心,可能使你自甘堕落,可能使你悲痛欲绝……但是,你千万不能就这样倒下,倒在成功的面前。你一定不甘心走入失败的大门,所以,你务必要勇敢地去战胜它,因为坎坷是避免不了的,可如果它把你打倒,你也不能气馁,应更加勇敢地去打倒它。

坎坷必定会成为我们走目人生之路的“绊脚石”,但我们不能退缩,只能前进,走向成功。然而一个美好的人生大概就是克服坎坷与困难并走向成功大门的过程吧,所以我是这么认为的。

在我细细的品味中,我不禁再次被这书香吸引。

散文读后感第42篇

自从阅读《张晓风散文》之后,我对散文有了另一番见解。

以前读散文感觉都是比较肤浅的小故事,只有看见有意思感兴趣的才会仔细品味一番,所以不常读散文。而张晓风的散文却显得截然不同。

读张晓风的散文会让我身不由己,有一种幸福而无以言表的感觉。她的散文语言深奥,却优美如画,细细赏读会有身临其境之感。生动的内容,朴实的语言,深刻的道理,不需要华丽的辞藻,不需要灿烂的背景,依然扣人心弦般地带我们走进故事中,让我刻骨铭心,久久难忘。

我最喜欢张晓风散文《春俎》里的《山月》这篇文章。这是一篇描写并赞美山月的文章,虽然短小,但是精炼,所谓“浓缩才是精华”。认真品味、细细品读后就能够了解其揭示的深层含义,她用很简单的词句把山月的美藏在一字一句之中,一直围绕着“山月”二字,把山月那种寂寞、伟大、平凡、无情、孤傲的美描写得淋漓尽致,仿佛自己是山月一般冷漠却又很伟大。

在我们眼里,看似平凡,看似渺小的事物,在她的笔下却能栩栩如生,让我们学会放低眼界,观察事物,学会用放大镜看待事物,学会用笔写出精彩文章。

张晓风的每篇散文我都很喜欢,读后的感觉就是意犹未尽。我学会了很多写作方法和技巧,我还从中收集了很多好的句子和词语,相信会让我的文章更生动有趣。

用心读张晓风的书,会让人了解到这世上不同人与不同物不同方面的心态,以及天地人合的真谛!其实写作并不难,难的是要我笔写我心!张晓风就是这样!

散文读后感第43篇

飒爽的秋风徐徐吹来,金黄的落叶翩翩起舞,在这如诗如画的秋天,我读了一本同样如诗如画的书,那就是《张晓风散文》。

张晓风的语言清新隽永,善于从小事中写出深刻的哲理,《瑕》就是这样一篇发人深思,引人联想的好文章。文中她回忆自己曾买来一串很便宜但有瑕疵的项链,手中这串项链引发作者的思绪,转而用精炼的文字准确而详尽地道出了对“瑕”的理解。

生活中,能把自身的瑕疵像这串项链般坦然相呈的人不多,人们往往是不遗余力地精心掩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而如果我们正视自己的这些瑕疵并坦然接受,这些瑕疵也就不算什么瑕疵了。因为只有认识到缺点才可能加以改正,你越是去掩盖,它就越明显。一个人之所以可爱,正是因为他能看到自己的缺点而不遮不掩。完美是难以冀求的,但在“完美”和“可爱”之间,人们更喜欢后者。

完美到极致就丧失了个性,变得千篇一律,而所谓的“瑕疵”却可以体现出你的特性。谁能没有一点小瑕疵呢?正是这些小瑕疵装点了我们的生活。朋友之间如果不知道对方小小的缺点并以此打趣,友谊也许会黯淡许多。

豹的皮毛上有大大小小的斑点,谁说它的毛皮不漂亮?溪水浸着泥沙、石块,谁说它的水质不纯净?昙花开放转瞬即逝,谁说它的姿态不美丽?太阳表面有黑子,谁说它的光芒不耀眼?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都有瑕疵,既然完美是难以冀求的,那么,就让我们直面瑕疵,直面人生吧!

散文读后感第44篇

冰心,相信大家一定不会陌生,在我们的学习中常有出现,我第一次接触冰心奶奶的作品是:《繁星春水》,看习惯了白话文的我,突然来看诗集,觉得有些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老,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的“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以看出冰心奶奶的童年是一个拥有梦的美好时期。“冰心小弟弟呵!我灵魂中三颗光明喜乐的星,温柔的无可言说,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体现了冰心与他的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她充满童真的渴望与幸福。后来她出洋留学,一去就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抒发自己的思念之情,迫切希望能够早一点回家,背井离乡离开了母亲,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一直都是支持着冰心,支持着她写作,支持着她学习,的原动力。

使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首小诗:“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虽然这首小诗只有短短三十几个字,但我却深深地领悟到了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冰心的短诗,给我了千万的感慨,她的诗没有丝毫的虚伪,都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看完这本书后,久久不能平静,无法用语言来表达那时的心情了。最后,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体会到书中的乐趣,书中自有黄金屋!

散文读后感第45篇

汪曾祺何许人也?似有耳闻。语文老师推荐的。理由?文风质朴,文笔清淡,值得好作空话、大话的“我”品味。

借来汪曾祺的散文集,略翻了翻。文章的确富有生活气息,只是,味道似乎不浓。

我只道把汪的文章搁置了下来。只是那夜,心情焦躁,疲乏不堪,我信手拿来汪的散文集,随意翻至了《西山客话》。读着读着,眉头不再紧锁,嘴里也不再抱怨了。完全被朴实文字里所描绘的迷人景致吸引住了——“山前有一片杏树,约有干株。一千棵杏树,都开了花,那可是很壮观了。远望一片浅红的海,如云蒸霞蔚,使人目眩神移。”“弄楼一侧有一棵玉兰。八大处只此一棵,据说是明代所植,高与楼齐,开花时瓣如玉片,蕊似黄鹅,一树光明。”

原来质朴如是的文字可以描绘出如此绚烂的画面,原来用我们的双眼可以发现如此光彩的美景。

看!汪老这样写——“西山多隐士,绝世遗名,只求执守真我。在八大处山庄怡居或小憩,做一个闲人,晨起拾级登山,暮看夕鸟投林,春花秋月,兴衰荣辱,存乎一心,然则‘清冷之状与目谋,营营之声与身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淡泊宁静,心止如泓,非但抛却都市繁嚣陆离,更能忘象见性,俨然小隐于野。”

这就是汪老的人生哲学——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我恍然大悟,沉静的心也似那寂静的夜一般清澈悠远。

自那以后,我开始乐于读汪老的散文。与老人家一起品味生活,品味心情。

汪老定是个吃客,我暗想,坏笑。你看他那不滞于形的文字竟能让人垂涎欲滴。且看《豆腐》一文中——“香椿拌豆腐是拌豆腐里的上上品。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以南豆腐为佳),下香油数滴。一箸入口,三春不忘。”

家常菜,家常文章,家常情调。

汪老用无华的文字回忆着一位位故人,却又那么形象而生动地呈现出富有个性的人物。看他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中有这么一段——“赵树理同志担任《说说唱唱》的副主编,不是挂一个名,他每期都亲自看稿,改稿。常常到了快该发稿的日期,还没有合用的稿子,他就把经过初、二审的稿子抱到屋里去,一篇一篇地看,差一点的,就丢在一边,弄得满室狼藉。忽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即交编辑部发出。他把这种编辑方法叫做‘绝处逢生法’。”

人物形象,贵在形似又神似。就在这样的文字中,我除了喜欢赵树理先生,也就更喜欢汪曾祺先生了。

汪老的散文大多如此风格,以平淡致远见长。

我想,汪老散文中的味道,浓起来了。

有人会说,家常文章,不值玩味。但我想,汪老的散文值得我们学习的恰是以下两点:其一,文字不求矫揉造作,文风平易近人,一扫靡艳之风。其二,无论作文,还是做人,都要常葆乐观从容之心态,能懂得以包容之心话“家常人生”。

这,就是我眼中的汪曾祺与他的“家常文章”啊。

散文读后感第46篇

记得初二时,语文课本中就有收录汪曾祺先生的散文《端午的鸭蛋》。大概是初中时正长身体,胃口奇佳,上午第三节的语文课上读到文中“炒红苋菜、油爆虾、咸鸭蛋”、“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肚腹大噪,口水暗流,文中别的情节都不太记清楚了,唯有鸭蛋的描写和《社戏》中的烤蚕豆情节,十年过去还能留下印象。后来又零零星星看过先生的其他散文,不是巧合,也大多明里暗里与吃有关。先生的嗜吃也是出名了的,金庸先生就曾说过,“大陆满口噙香中国味的作家,当推汪曾祺和邓友梅”。这样的文章尤其合我口味,先生的散文零零散散都已看过多遍,每次翻出再看,都会在美食美味美生活的描写中再一次心满意足,得到又不一样的感悟。

《故乡的食物》中写了炒米,写了咸鸭蛋,写了锅巴,写了咸菜茨菇汤,写了蒌蒿荠菜等等等等平常食物,小时候初看,只觉十分亲切(炒米可是奶奶经常买的,常吃),十分好看(文章平实朴素,好懂),十分好饿(毕竟从小谗到大)。后来异地他乡,拿起再看,才领悟,先生不仅是在写食物,更是在写故乡,写幼时的回忆,难的不是写出吃食的香味口感,而是回忆中吃时的感情。先生写“因为久违,我对茨菇有了感情”,最后还忍不住在文尾叹息,“我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这份感情我现在也可以体会,家乡的排骨莲藕汤,家乡的糯米珍珠肉丸,小时候吃腻的美食,因为久违,长大后想起总是很想再好好吃一回,吃的是怀念,也是心情。工作后和同事朋友闲聊时家乡,也是总会聊到家乡的美食,不论是北方的“巨大的火锅鸡!”还是南方的“伸手就能摘到的新鲜芒果沾辣椒盐”,他们眉飞色舞着家乡食物的色香味,但我明白,他们描述的不仅仅是食物,也在在描述回忆中,曾经生活的味道。

《五味》一文,酸甜苦辣臭,作者以一个爱吃的知识分子的视角,带着我由纸上体验了一把大江南北之食,冀北江南之味。不仅道出了酸甜苦辣臭的个中滋味,而且为我们展开了一幕幕活生生的生活画卷。在叙述吃辣时,作者追忆了西南联大的峥嵘岁月:“我的吃辣是在昆明练出来的,曾跟几个贵州同学在一起用青辣椒在火上烧烧,蘸盐水下酒。”年轻时适逢战乱,生活艰苦,先生依然保持了一颗乐观的心态,异地他乡,依然能吃出来一份快意满足。我觉得先生必定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热爱美食,热爱那一口酸甜苦辣,热爱生活百味难说尽,而于我自身,也一直热爱着珍惜着现在的生活。项目部的日子看似单调,用心经营也能多姿多彩。煲一锅好汤,香气缕缕正下班,呼朋唤友尝一尝;煮一锅小面,分上一碗拌上辣椒酱,也在加完班后的深夜吃的贼香;冬日打一围火锅是再好不过,年轻人就是该热热闹闹说说笑笑充满希望。至于第一次摘下野生木瓜分而食之,第一次吊来野生鱿鱼分而食之,第一次合买榴莲分而食之,第一次发现海带与绿豆汤可同煮食之,他乡生活也是别有一番新鲜滋味,乐趣无穷。

汪老说过:“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是什么时候都需要的。”深以为然,生活需要美,需要美食,归根结底是需要一份饱含热情饱含希望去生活的心。有了这份心,才会无论异国他乡,无论乡朋几个,都能将日子过的有滋有味,适意快活。

散文读后感第47篇

这几天在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先生在文章里谈了很多,讲到了他的父母亲,讲到了故乡的风物习俗。先生的文字很清新,隽美而不失情韵,弥漫着文人的志趣。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他对往事深厚的情感和惊人的记忆力。

在回顾从前的家时,他这样写道:“从科甲巷口到竺家巷口,计有这么几家店铺:一家豆腐店,一家南货店,一家烧饼店,一家棉席店,一家药店,一家烟店,一家糕店,一家剃头店,一家布店。”

尽管时隔多年,但旧时家门口的店铺,先生却依旧能够如数家珍。我忍不住回想儿时门前的店铺,除了杂货铺记的真切,其他的印象都显得渺茫了,仿佛蒙上了一层薄雾。那家杂货铺是我幼时常去的,帮妈妈买瓶酱油、买袋盐,杂货铺的老板娘是个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性格幽默,总拿我开玩笑,所以我印象格外深刻。因此我也格外佩服汪曾祺先生的好记性,家里的后花园,堂屋里的老爷柜,甚至儿时的小花灯,他全都历历在目。他写他的父亲,动情地回忆汪老先生的才趣,刻印章、扎风筝、拉胡琴……老先生的一举一动仿佛就在读者面前,汪曾祺先生与父亲的深厚情感也透进了读者的心里。文章就像一幅细细密密的工笔画,向人们绘声绘色、不急不缓地讲述着高邮的风土人情。

前段时间,我斗胆参加了一次全国性的散文创作比赛,也装模作样地写了一篇回忆性质的散文,感触不谓不深。

我高中的作文水平不太灵光,私心里总认为这议论文可算是天下第一难写了。可磕磕碰碰之后我明白,散文才是真正见功力的东西,我那些故作深沉的感叹大概真是邯郸学步了。无病呻吟的牢骚、华丽辞藻的堆砌绝对称不上“散文”,可以打动读者的好文章也绝对脱不开“真情”二字。优秀的散文皆是以情动人,正所谓“情动于中,而行于言”,失了“真情”,笔者自然也难以成言,勉强拼凑只会让人觉得生硬、做作。

记得当时我洋洋洒洒写了三千余字的“散文”,心中颇为自得。可如今回头看看,发自肺腑的文字不过其中二三成,连我自个儿都觉得生硬、做作了些,又何谈打动别人。孔子曰:“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君子痛恨那种不肯实说自己想要那样,却又一定要找理由来为之辩解的人。

而我应该是君子所痛恨者的对立面:明明自己并不想要那样,却又一定得做出一副悲天悯人、满腹牢骚的模样,写出了那篇三千余字的“散文”。我明明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也不会握着斑驳的老照片追忆似水年华,却为了一次散文创作比赛而追忆得死去活来,拼凑出一篇四不像的“散文”。

我不太赞同“字如其人”的观点,字体的书写可以经过后天的训练,字写得俊秀人也一定俊美的说法其实做不得数。但“文如其人”的观念倒是有点意思。

除非刻意为之,在我看来,人们文章的风格,尤其是散文,与各人的性格多有关联。一篇真情实意的散文是很能看出笔者的心境的。天性温和的人写出来的东西多数是平和的;一腔热血者的文章则不太会显得消沉;幽默乐观的人也不太会写出无尽悲伤、沉痛的文字。

北宋大文豪苏轼在《文说》中谈到散文写作时说:“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如是而已矣。”话里也蕴含着顺其自然,顺势而为的创作观念。我想汪曾祺先生能把故乡的一草一木记得如此真切,是因为那是亲身经历过的一草一木,也是他心中万分珍视的一草一木。

散文读后感第48篇

朱自清大家因该都了解他,他是的作家和学者,他写了许多有名的文章,都是以叙事的抒情为主。我读过他的《背影》,《荷塘月色》和《桨声中的秦淮河》。这些散文都有同样的特点,素朴,慎密,语言洗简,文笔清丽,读完以后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在《朱自清散文精选》中,有他三十五多篇散文,这本书中第一篇散文就写了他最有名的一片的散文,《匆匆》。这篇散文写出朱自清应对“逃走如飞”的匆匆时光而产生的无奈,怅惘,比切还有对未来的追求和探索。

我最喜欢边读《匆匆》边思考它所表达的意思。在《匆匆》里一句话是这样的“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表面上是疑问句,但实际上却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逝去而无法挽留的无奈和已逝去的的深深遗憾这句话一向印在我的脑子里反复回味,总觉得有无穷无尽的含义包含在这句话中。

当我读到最后一段时,我又在细细的回味,原句是“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和前面的那句起到了呼应作用文末和文首的提问在文字上看是一样,但是在表达的感情上却不一样了,文首的提问是强调一种无奈和怅惘,而这句的提问是一份激情,是一声呐喊,我们要区分这两句,在读这两句话时语调是不一样的。

时间,它本身是看不见的,又摸不着的,但是在朱自清的笔下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将事件的形象描述出来,为我们捕捉了时光逝去的踪迹。他把时光比作针尖上的水滴,青烟等,表现出时光的无声无息。

在文章倒数第二段,作者又运用了拟人的手法,把无形的时光不做他朝夕相伴的朋友,这样能够表现时光的一往无前转瞬即逝的态势,还能够极其传神的表现出作者应对匆匆流逝的时光欲留不能,欲追不及的惋惜和怅然。

读完朱自清的散文,我突然明白时间是宝贵的,不要虚度光阴,必须要珍惜时间,尽力做好买一件事。

散文读后感第49篇

一次读书活动,让我有机会接触朱自清的散文。我对朱自清的初次了解是通过《背影》这篇文章开始的,之后又在高一学习了《荷塘月色》这篇文章。霎时间被他特有的优美文字所吸引,便在这个假期决定深入的了解一下这位“诗人”的世界。

朱自清的每篇散文中都不时地通过对一些细致景物的描写来体现他优雅的行文风格。不同于俞平伯的缜密,也别与冰心的飘逸,异于周作人的隽永,也不似鲁迅先生的深刻犀利。他在每篇文章中都在体现着,浪漫的气息。他将不明不暗的梅雨潭写出了醉人的绿,他将万物复苏的春描摹成一个初醒却睡眼惺忪的孩子,没有过于华丽的辞藻,却又不失细腻,这就是朱自清的文字。

“薄薄的青雾泛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月下的荷塘在朱自清的笔下是朦胧的,作者的内心也是如此。大革命失败后,作者既反感国民党的“反革命”,又对共产党的“革命”产生怀疑,处于白色恐怖时期的作者经历了好友闻一多、李公朴的身死,又对自己的命途与国家的未来感到迷茫。“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飘过处,送来缕缕幽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对荷塘的描写都是云里雾里的,看不真切的所以这是作者的内心缩影,是如此的迷茫与无奈。

五四运动落潮后,朱自清又意识到当时的青年们崇尚过去、忧虑将来,将本来应该做的都荒废了。为了使这些象征着“新生命”的青年觉醒,作者写下了《匆匆》这篇文章。他像是反复责问自己,又像是在责问别人“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是有人偷了吗?”他不甘心八千多个日子在自己的手中溜去,便又问道:“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是怎么匆匆的呢?”他感叹时间的流逝,也是对心灵不平的一种诉说。这也是五四运动低潮后青年们的普遍情绪。因此,他要让青年们知道,生活中的各种过程都有每一刹那的意义与价值!每一刹那的时间里,都有它相当的位置。

朱自清的浪漫中是夹杂着对现实的宣泄,这对我们的写作也有一定的启示。作品是抒发真情实感的媒介,并不是无病呻吟。带有真情的文字,即使没有华丽的辞藻也可以意味深长。

在《别了,司徒雷登》一文中写到:“闻一多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宁可倒下去,不愿屈服。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救济粮。”在美帝的挑衅下,他忍不住了,用行动向那些压迫中华民族的侵略着说“不”,挺起了中华的脊梁。

我喜欢他的散文,更敬仰他的为人。一个浸润着春雨的诗人,一个留给我深思的背影……他既是多愁善感的诗人,也是满腔热血的民族斗士。

散文读后感第50篇

朱自清,我们已经对他不陌生了。他是一位伟大的散文家,他以他独特的美文风格,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瑰丽的色彩。在初一时,我们就学过他的《春》,初二又学了他的《背影》,可以说从那时起我就开始走近朱自清了。

《春》向我们描绘了一幅风景如画,生机勃勃的画面,使人不得不赞叹他的优美的文字和细腻的内心。他那刻画得栩栩如生的画面,让我感到十分惬意,于是我忽然发现观察事物其实就这么简单。从《春》中,我看到了新的开始,看到了无限美好的未来。

再品《背影》,我读到了除了感动还是感动。是啊,在这个世界上,那个为我们遮风挡雨的人,那个拉着我们害怕的小手过马路的人,那个在我们累了主动背我们的人,永远都是我们最亲爱的人。他是家庭的顶梁柱,是护航的军官。可是他们是人,不是神。七尺男儿也有脆弱的时候,我们这些作儿女的可曾想过为他做点事?哪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从《背影》中,我看到了我父亲为我操劳的样子,看到了一个父亲的伟大。

朱自清的《正义》,是我感触很深的一篇文章。读完后,我也不禁想问:人间的正义到底再哪儿?朱自清说,正义在人们心中。可是现实生活往往不是这样。有些人口口声声地把“正义”二字挂在嘴边,呼吁人们要做正义的事,要做正义的人。可是暗地里却在做着罪恶的勾当,就像有些官员受贿,他们今天收这个的钱,明天收那个的礼,在自己的职位上疯狂地敛财。这种人面兽心的做法是遭人唾弃的。也许,少部分人心中仍存有正义,可是那也许将会被现实吞噬。从《正义》中,我看到了现实社会人心的真假难辨,看到了虚伪。

朱自清笔下的无论是梅雨潭的绿色,还是清华园的月光,或是秦淮河的夜景,都被他生动、形象地展示出来。欲达夫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可是他的散文仍能够贮满那一种诗意。”可我却觉得,朱自清是诗与散文的完美结合。

在品位经典时,我读到了一个伟大而又细腻的朱自清。

一、写作要点

要弄懂原作

"读”是感的基础,“感”是由“读”而生。只有认真的读书,弄懂难点疑点,理清文章的思路,透彻的掌握文章的内容和要点,深刻地领会原文精神所在,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个人的实际,才能真有所“感”。

要认真思考

读后感的主体是“感”。要写实感,还要在读懂原作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分析和评价是有所“感”的酝酿、集中和演化的过程,有了这个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使“感”紧扣原作的主要思想和主要观点,避免脱离原作,东拉西扯,离开中心太远。 所以,写读后感就必须要边读边思考,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实际展开联想,从书中的人和事联系到自己和自己所见的人和事,那些与书中相近、相似,那些与书中相反、相对,自己赞成书中的什么,反对些什么,从而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并把它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总之,想的深入,才能写的深刻感人。

要抓住重点

读完一篇(部)作品,会有很多感想和体会,但不能把他们都写出来。读后感是写感受最深的一点,不是书评,不能全面地介绍和评价作品。因此,要认真地选择对现实生活有一定意义的、有针对性的感想,就可以避免泛泛而谈,文章散乱,漫无中心和不与事例挂钩等弊病。怎样才能抓住重点呢?我们读完一部作品或一篇文章后,自然会受到感动,产生许多感想,但这许多感想是零碎的,有些是模糊的,一闪而失。要写读后感,就要善于抓住这些零碎、甚至是模糊的感想,反复想,反复作比较,找出两个比较突出的对现实有针对性的,再集中凝神的想下去,在深思的基础上加以整理。也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写出真实、深刻、用于解决人们在学习上、思想上和实践上存在问题的有价值的感想来。

要写出真情实感

就是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自己是怎样受到感动和怎样想的,就怎样写。把自己的想法写的越具体、越真实,文章就会情真意切,生动活泼,使人受到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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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先要重视感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

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

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初中作文课中,除了写"读后感"外,老师还会要求同学们在看完一部电影,电视片或参完某一展览后写"观后感",观后感的写法与读后感是一样的,只需在第一部分简述所观的内容,然后引出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写景、物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写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

(5)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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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一本好书有感49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

篇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放暑假的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一生必读经典――《天使在人间》,书里主要讲的不是真的有一个天使在人间,而是讲有一些乐于助人称他们为“天使”。

我最记得有一篇是令我最感动的那题目是《助人为快乐之本》,里面讲今天我帮助了一个很可怜的小朋友,他被一块香焦皮给摔倒了,但路过的人不但没有帮助他,而且还取笑他,使他哭的更加伤心。文章中的我看见了,马上走上去扶起他,并且劝他不要伤心了,我送你回家吧!

其实在我们生活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我也亲身体验过,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小孩子饿得没饭吃,而我又没有给他一些钱,又没有给他饭吃。又有一次我家门口来了一个乞讨的人,他说他很饿想讨点饭吃。但我不但不给他,而且“啪”的一声关了门,没有理睬他。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常都说: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了自己。以后我一定要向文章中的作者好好学习乐于助人的好习惯。相信我吧,我一定会做到!我相信你们也会做到的。

篇2:读一本好书有感

应为我没有好的习惯,所以妈妈给我买了《好习惯》这本书。这本书像爪子一样,紧紧地抓住我了。

这本书为我们介绍了58个好习惯,每一个好习惯都有详细的讲解。里面不仅有好习惯,还有名人故事、笑话和漫画。

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还是心要宽这个好习惯,书上说宰相肚里能撑船,读到这里想想我自己,我的肚子里连条鱼都装不下。

记得上次,我离家出走拿回。那次,因为我中午自习老影响其他同学学习,所以老师让我回家吃饭了。我一回家,妈妈就凶巴巴地说:“叫你调皮,连老师都不要你了……”家人都开始批评我,我一肚子怨气,泪水不住的往外流。可妈妈还在一旁喋喋不休地说。我吃饭时也没放过,又痛骂了我一顿,并狠狠地说:“走,去学校找老师去。”我非常生气,气冲冲地从后门走了……·今天读到那个好习惯,一想那天真不应该,我应该像宰相肚一样心宽,改了我的脾气,把坏习惯改了。俗话说: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人生。由此可见,习惯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我的这些行为,养成了坏习惯,让我变了。我要行动起来,养成好习惯,做一个心宽的人。

这本书不禁让我懂得怎样做人,还给我带来了快乐。我真是越来越喜欢看这本书了。

篇3: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金波先生写的《我的一个小本本》,这篇文章使我印象深刻、感触颇多。

文章讲了金波先生小时候翻看了父亲的一个笔记本,发现上面写着父亲中学时的诗歌、散文。他深受启发,决定也将自己的作品纪录在笔记本上。刚开始他只抄书中的好词句,后来读了契诃夫的手记,便开始将自己的见闻想像写入笔记本。后来金波先生长大了,那些好词句大派用场,帮他写下许多好文章。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起自己周围的一些同学。他们平时写作文,总感觉脑袋空空如也、一片空白,选个题目就得花十分钟,构思还常常十分混乱,有时甚至会前言不搭后语。不知你有没有呢?如果有,你一定想问问应该怎么办吧?其实,无非就是要学会留心观察身边事物。以前的我,看到天空中十分美丽的晚霞,便过去了;即使去到花园,看到百花齐放,也仅仅是看,没一点想法,因而那时的我作文成绩也不理想。通过我的事例,相信大家已经明白了:正是由于这样对生活的不细心才致使许多同学写不好作文。

因此,我也为自己找了个“小本本”,也当一个留心观察生活的人。希望每个同学都能学习金波先生,这样一定会大有收获!

篇4: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中,有一对父子,他们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成语故事》、《海底世界》。

有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这对父子来到新华书店去买书,老板非常热情的给他们介绍了一本好书,他们兴奋极了。走在回家的路上,儿子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的第一页,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爸爸也情不自禁的伸过头去,和儿子一起看起来,就这样,他们俩边走边看的回到了家。

到了家,他们口渴了,爸爸赶快烧了一壶水,又跑过来看起来。过了一会儿,水烧开了,冒出了烟,爸爸没有发觉,这时,水漫了出来,并且发出了警报声,爸爸顿时吓了一大跳,赶紧跑到客厅把水给拔了。爸爸想泡茶喝,便一手拿着茶叶,一手抓了一把,头又伸到儿子手上的那本上,并不时的大笑起来。但他却仍然不知道茶叶还在他手中呢。

晚上,该洗澡睡觉了,可爸爸却不想离开儿子手中的那本书,便请求儿子,让儿子和他一起到浴室里去看,儿子答应了,他俩走进浴室,把门一关,爸爸衣服、鞋都没脱就躺进浴池里。儿子呢?他呀趴在地上,又开始做他的书虫了。他们身上的衣服全打湿了都不知道,却仍然沉浸在这本好书中。

夜深人静了,这对书呆子父子还在津津有味的看这本好书呢!

篇5: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对父子俩为了看书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让我们来听听这个有趣的故事吧!

儿子和爸爸去买一本好书,这本书让父子俩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儿子和爸爸在一个商场里买书,他们到处找都没找到一本很好的书,忽然,儿子发现有一个店子里写着“好书”两个字,他和爸爸马上去看一看,爸爸说:“这本书真的很好吗?”店里的商人说:“当然,这次搞热卖,只剩四本了!”爸爸说:“拿给我看看!”爸爸拿起书马上津津有煨的看起来爸爸觉得这本书真得很好,就把这本书买了。

儿子在路上都等不急了,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看了起来,他们一边走一边看,又一边笑,爸爸为了看书,把烟都放在背后面,书把爸爸和儿子迷住了,爸爸的烟快烧到衣服了都不知道,儿子没看路,差点撞到大树上了都不知道,他们就这样回家了。

爸爸回到家里口很渴,就想泡茶喝,正好儿子在那儿看书,爸爸又看起来,看完了一篇就哈哈大笑,不知不觉地把一包茶叶到进了茶壶里,再一喝苦死了。

他们吃了晚饭,爸爸拿起书又想洗个澡,爸爸看地太入迷了,他连衣服都没脱就开始洗澡了,儿子也被书迷住了,也没在意这一点,过了很长时间他们才醒过来,知道自己没脱衣服就洗澡了。

一本好书让父子俩忘记了周围的一切,看来真是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啊!

篇6: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高玉宝》。

它主要讲述了高玉宝小时候很想读书,但付不起学费,好不容易走进学堂,地主又来逼租,高玉宝只好去给地主放猪,地主还撕了他的课本。幸运的是,在共产党的帮助下,他刻苦学习,并且写了一本书——《高玉宝》。

看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上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偏不去,因为我正被精彩的电视所吸引。妈妈连哄带骂,我才极不情愿的去了。到了书店,我随手拿起一本书,实际上,我的心早已飞到了家里的电视前了,一会要飞到了书店的装饰上了。根本没看到心里去。回家的路上,妈妈问我:“今天学到了什么知识?”我慌忙回答:“我……学到了……”妈妈一看,狠狠地把我批评了一顿。

是呀,我们现在生活条件这么优越,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而高玉宝在旧社会连读书的权利都没有,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篇文章好像一面镜子,他照出了我的缺点,也使我真正改掉了不爱学习的这个坏毛病。是高玉宝让我知道了要努力学习,刻苦学习!

篇7:读一本好书有感

当我们在明朗的教室里舒舒服服的读书时,当我们在用多媒体生动形象地上课时,请读<<我的第一本书》吧!它将会让你深有感触,受益终生的。

《我的第一本书》是我国着名作家史成汉写的,它主要记叙“我”的第一本书不同寻常的经历,记录了在元贞因家里穷而没钱买书时,“我”为了元贞吧一本书撕成两半,而最后却考第一名的这一段友谊故事,还歌颂了深沉的父子之情。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深感惭愧。我想:史成汉可以在那艰苦的环境下也能开开心心地读书。那时,他们没有教科书。没有学具只能苦中找乐,特别是在上课时他带着两只狗,这是一个多么温馨,多么快乐的画面呀!让我忍不住握起手中的笨笔来赞美它,而现在的我们仅仅只是因为夏天太热或冬天寒冷,就连声抱怨读书累,读书难。对于我们来说,读书是十分辛苦的,没有快乐可言。记得有一次,早上起来,温度急速下降,而那时的我就一直抱怨过不停。还有一种不想去上学的冲动,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惭愧不已。

课文让我感动最深的不仅仅只是他们苦中找乐的志趣,还有乔元贞因家穷没钱供他读书,后来竟一辈子挎着篮子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叫卖纸烟、花生、火柴等小东西。读到这一点,我心狠狠的被触动了。元贞,多么乖巧的孩子呀!他仅仅只靠史成汉送给的半本书却考了第一名,而我们呢?现在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我们不用交学费就能高高兴兴的到学校读书,但我们努力了吗?想起自己,以前的努力根本不算什么,比起元贞,我就好似温室里培育的花朵,经不起风雨的侵蚀,困难的考验。而元贞则像雨露下一颗蒸蒸日上,奋发图强的向日葵,即使得不到阳关的照耀,但它努力去争取,尽自己的最大能力了,不是吗?

现在想想,以前一些大山里的孩子何尝不是这样呢?孩子们渴望读书,但因家里贫无以致书以得。对于这些可爱的孩子来说,读书边是一种向往,一种追求。一份心底的呼唤!

努力吧!现代幸福的“花朵们”,我们应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现在拥有这样优越的学习条件而感到骄傲,我们应竭尽所能,为我们,甚至为报效我们的祖国而努力吧!我想:这也许正是《我的第一本书》里元贞的那份呼唤,那份梦想,那份向往吧!

篇8:读一本好书有感

有这样一本书,它富含着道理,隐藏着睿智,它的道理也许不一定会被现在的人们所接受,但他在我们看来,也是一本凝结着古人智慧的作品。它是儒家学派的经典着作之一,它是一本语录体散文集,它记载着一位古人的思想,它体现了那位古人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

曾有这么一个人,他开创儒家学派,他编纂《春秋》,他修订“五经”,他创办私学,他打破贵族教育,他有着当时人们所不及的思想,他有着现在人们也不及的睿智,他在现代,已经国际知名的人物,他有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名字。

他叫孔子,它叫《论语》。

孔子,他被美国诗人、哲学家爱默生称为“全世界各民族的光荣”。《论语》,它被北宋政治家赵普称作“半部《论语》治天下”。

孔子有着正直的品行,他也有着对未来美好的希望,所以他说:“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一个人要正直,只有正直才能光明磊落。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正直的人也可以光明磊落的生活在社会之中,这不禁让人对这句话产生了怀疑。可是,不正直的人大部分心中有愧,在经历过事事顺风后,也会翻跟头,不管曾经是多么呼风唤雨,这一个跟头会让他栽在所有人的面前,一蹶不振。

比较好的一个例子便是97年国家税务局局长李真——

他原先只是一位教师,但他觉得枯燥无味,很快便厌倦了。后在家人的帮助下,于1982年3月调入张家口市某研究所,后又成为张家口市计委的一名干部。由于人际关系的紧张,李真无法在计委工作下去,1988年,李真调入了张家口市油漆厂。为了在仕途上能够尽快腾飞,李真通过关系伪造了干部档案:本来自己是个预备党员,却摇身一变成了正式党员;行政职级本来是个科员,但干部履历表职务一栏里却变成了正科级。由于使用不正当的手段,他很快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人民政府的双料后备干部。

随着职务的升迁,伴之而来的是不择手段的攫取,从李真就任省委办公厅秘书到被任命为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的7年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大肆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万余元;伙同他人侵吞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人民币、中兴电子有限公司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计折合人民币2967万多元,李真从中分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0万余元。

这样使用不正当手段的方法固然收获的速度异常快,但同样,让他贪污被发现时,等待他的,就已经是冰冷的枪口了。难道他在贪污的过程中没有一点点心慌吗?这样的来的,使用时都不会觉得可耻吗?他自己应该很早便料想到了自己的结局,只是被钱财迷惑,失去了人性本善的那颗心。做的不是光明磊落的事情,肯定不能坦然的接受所给予自己的收获。

孔子还认为,只有仁德的人才能无私地对待别人,才能得到人们的称颂。于是他又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他很重视修养的全面发展,所以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他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也以身作则地用他的事例告诉我们该如何做,要如何做。

于是,美国诗人、哲学家爱默生说:“孔子是全世界各民族的光荣”。北宋政治家赵普说:“半部《论语》治天下”。

篇9: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就像我们的精神食粮,就像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知识锦囊,就像与我们形影不离的挚友一样,是那么重要,有那么默默。

这周星期五,我们班会课正在评选“读书之星”呢!殊不知,这评选另我们班的焦躁气氛立即安静了下来。这次评选,好似一场委婉的竞赛,参赛的选手没有推让,更没有争执,可能是因为他们更希望把好书推荐给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吧!这场竞赛,观众们聚精会神地看着。虽不似刀光剑影般惊心动魄,也不似流苏飞溅般引人注目,更没有落英飘洒般令人心醉。是同学对书的渴望,酝酿出了这么一个好氛围。

只见演讲的同学个个满口余香,教室也是余音绕梁,我们似乎回到了以前的私塾,外面的麦田、丘陵是那么恬静,那么纯朴。回头一看,原来朱老师正在拍照哪!这些照片,或许会在不久的将来,作为我们美好的回忆吧!这个照相机,总是让美好的事物定格,也让精神定格。

我觉得,这次班会课,不仅仅是介绍了好书,更让同学们对书的认识又加深了几分。要知道,“读书破万卷,小臂如有神”呀!梅花,刚柔并济,不也是我们对它的理解吗?一本好书,就像我们身边的一位良师益友,那些细心的劝导,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吗!在你无助时,在你彷徨时,在你失落时,在你感怀时,一本书,说不定就可以揭开你心头的结呢!

书,还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而这大门,连接着无知与博学。知识,不仅让人类文明了起来,更让人类有了互相沟通的桥梁。想象远古的时候,我们的人类还在饥一餐,饱一餐的时候,还在吃生食的时候,不只是谁,保留了火种,从此人类的生活水平有了提高。后来,又不只是谁,搭建起了第一座草房子,让我们的祖先不用再为生命担心,也不用再风餐露宿了。商周时期,亭台楼阁屹立起来,玉器的加工也到了如火如荼的地步。这些,不都源于知识吗?现在的人,已经离不开知识了,文明的社会让我们安居乐业。

大自然中每一片树叶之间的呢喃,每一只昆虫之间的寒暄都在给我们启示。这次班会课,让我们更喜欢书了。

书,可以用来欣赏,用来学习,用来钻研。书,就是人类从大自然中聆听来的知识,还有许多许多值得我们去探寻的地方……

篇10:读一本好书有感

近期,我拜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有未读其书先闻其人的感觉。

我深深地被主人公那超人的坚强毅力和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所打动。海伦·凯勒一生88个春秋,却有87年是在无光、无声、无语中度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克服了常人不能想象的困难,考取了哈佛大学雷德吉利夫学院,凭着坚忍不拔的毅力和艰苦卓绝的奋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马克·吐温说过:“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是海伦·凯勒。”

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一生中的短暂一瞬。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凯勒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三天光明,对于那些碌碌无为的人,无非是在灯红酒绿的舞厅中度过,或是漫无目的地游玩着,他们追求的是纸醉金迷的生活。而目前青少年学生中也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条件。但他们不是去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而是吃不得半点苦,把学习当成一大苦差事,整天东游西逛,无心向学。对于学习,他们总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顾,不是以积极的态度去勤奋学习,努力拼搏,而是哀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责怨上天没有赋予他们聪颖的天资、超人的智慧,让他们能一举成名天下知。现在的社会是高科技发展的社会,是人才济济的社会,没有知识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的。海伦·凯勒双目失明,她还能用自己残疾的身躯写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样闻名于世的书。而我们拥有健康的身体,明亮的眼睛,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奋斗,不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不去创造自己的美好人生呢?

海伦·凯勒说过:“身体上的不自由终究是一种缺憾。我不敢说从没有怨天尤人或沮丧的时候,但我更明白这样根本于是无补。因此我总是极力控制自己,使自己的脑子不要去钻牛角尖。”是啊,为什么有许多人不能像海伦·凯勒这样乐观对待,只是自暴自弃呢?!

对于海伦·凯勒,想想自己,四肢健全的人很难体验到残疾人的痛苦。只有聋人最珍惜听觉,只有盲人最向往光明,世界上有许多东西往往失去了才觉得珍惜。海伦·凯勒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热爱生活,用“心”去体味生活。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那样,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在顺境里珍惜大好时光,面对逆境勇往直前。

读完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让我们增长知识,还能使我们看透人生,理解人生,感悟人生,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

篇11: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喜欢读书,我喜欢读好书,我喜欢读《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好书。

悲剧收场

我原以为世界上的每一本书都是以喜剧收场,结局是我笑到最后(我以前看过的书都是以喜剧收场)。现在才发觉我只是只井底之蛙,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才知道世界上也有以悲剧收场的,结局是我哭到最后。我很遗憾,遗憾一个受尽磨难,受尽煎熬的纯洁女人最终结局居然是逃脱不了无情的绞刑台的魔掌,与心爱的人阴阳相隔。但凭我的个人理解,对于苔丝而言,她已经受够了人世间的恩怨情仇,是是非非,她已经累,想休息了。有时候对于一个人来讲,死也是一种解脱,一种幸福。我之所以喜欢读这本书,是因为每次看完后都有一种淡淡的同情,一种深深的伤感。

人面兽心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提到亚雷,谁都会有揍他的冲动。即使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知道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的一切,也会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亚雷看上了苔丝的美貌,就假惺惺的叫苔丝帮他们家养鸡。谁知道这个禽兽不如的恶魔居然在三个月后奸污了苔丝,夺走了在那个时代对于女人来说比命还要重要的贞操。幸好他的最终命运是去地狱一游,不然谁会知道到会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无辜的“苔丝,我为人类成员中有亚雷这个人面兽心,衣冠禽兽的家伙感到可耻。这本书也告诉我:“宽容是一种美德。”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看完后都有一种淡淡的宽容,一种深深的痛恨。

悲剧从何而来

苔丝虽然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是家里一贫如洗,她处于低贱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压迫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悲剧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苔丝悲剧的第二个原因,也是其悲剧的直接原因,即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传统伦理道德对苔丝精神上的摧残,是苔丝悲剧的第三个原因。如果说以亚雷为代表的恶势力及其强大的后盾——国家机器、法律对苔丝的迫害是一种无形的更可怕的精神残害。

我为书伤感,我为好书伤感,我更为《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好书伤感。我希望有一天,世界上没有资本主义社会,没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压迫和凌辱,没有第二个第三个苔丝。

篇12:读一本好书有感

书就是我们释放灵魂的一种方式,书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伴侣。一本好书,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知识,让我们在书的时间里尽情地去遨游,享受书给我们带来的享受。

例如《爱的教育,《要学会爱人》……让读者感到人们的生活都离不开一个简单而又深邃的字——爱!没有了爱,就没有现在的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只有人们向雷锋一样,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就会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贪婪自私的人,总会有悔彻的一天,他将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读一本好书,就会帮我们打开心中的一把枷锁,让伤心雨悲哀释放出去吧!一本好书,我们就会失去未来,因为书是每个领导者。读一本好书,就如同船上的帆,向着未来前进,给道路铺上了一条条幸福的大道。

读一本好书,就会让你懂得如何珍惜时间,如何孝顺夫妇,如何珍惜来之不易的脆弱的生命。书在人们身边是缺一不可的。

读一本好书,就是你的未来!!!

篇13:读一本好书有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一点也没有错,书是人类进步的门路,是智慧的结晶,是知识的泉水。

虽然书是一些简单而平凡的字,但在我的心目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讲话,读一本好书就是进入知识的海洋,读一本好书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有一次,我在看一本名字叫《神奇太阳花女孩》的书。这本书让我哭过、感动过、愤怒过。这本书有些句子,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你们让我愈合,你们让我灿烂,你们让我得到世界上最好的友情,你们让我在黑暗中开出明亮的花。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应该好好珍惜友情,懂得与他人和睦相处。

有一次,妈妈在午睡,我觉得非常无聊、郁闷,于是我悄悄拿了一本课外书来看。我被书中的故事迷住了,津津有味、如饥渴饿地看起来。这本书讲主角要升初中了,非常不想离开朋友们。她还和楼上的新结识的朋友玩纸上。正当我看得如痴如醉时,突然觉得有一个黑影遮挡住了我的视线。我从后一看,原来是母老虎--老妈来了。我才知道我看得太入迷,不知道时间。母老虎大声如雷霆地吼道:“我不是叫你不要能看课外书的,下个星期就要数学测验还不去复习。”我说:“课外书能使我们长知识、博学多才。书能使愚蠢的人变得聪明的人。”母老虎牛气冲天,一气之下把书给撕了。我顿时惊呆了。仿佛老妈撕得不是书,而是我的心。老妈不知道书在我的心目中有多重要。那是,我的心都碎了,就像被一支剑插进我的心里!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是人类的结晶。一本好书就是一艘船,在知识的海洋中航行。多读书吧!书能使你受有不尽。读书吧!书能使你懂得明白人生的哲理。快读书吧!书能使你从愚蠢变得聪明。书是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领导着、教导着我们。

篇14: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本好书,一生的伙伴。今天我和大家聊聊我喜欢的一本书《夏洛的网》,是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一部关于动物之间友情的童话故事,书中的故事激起了我心中无尽的爱和温情,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有一天,动物群中传出来一个不好的消息:威尔伯长大以后将要被做成熏肉火腿,夏洛不希望自己失去这么好的伙伴,于是鼓起勇气对威尔伯说“我救你”。夏洛一步步地帮助威尔伯,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们视为奇迹的文字,并让小猪在集市比赛中赢得了特别奖,进而不被杀掉。夏洛仅仅是一只蜘蛛,但它却用自己的力量救了它的朋友,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了威尔伯。夏洛死去以后,威尔伯保护了它未出世的孩子,也让我很感动,感受到了夏洛和威尔伯之间友谊的纯真和伟大。

这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它能让孩子们充满遐想,想象是自己是否有一天也会像威尔伯一样遇到夏洛这样的好伙伴。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伙伴,离不开友谊,纯真的友谊是美好的,友谊需要用真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呵护。不论是多情的诗句、漂亮的文章,还是闲暇的欢乐,都不能代替无比亲密的友谊。

《夏洛的网》,我要把这本充满着爱和友谊的书推荐给更多的同学们,让更多的人能拥有这本好书,我也希望我和我的同学们及身边的朋友拥有一份纯真的友谊。

篇15:读一本好书有感

假期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好书——《童年》。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一样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明白,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我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之后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齐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十分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之后,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期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我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向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齐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应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用心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就应满足自我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齐努力吧!

篇16:读一本好书有感

星期六,我读了一本书,叫事,里面有很多的有关成语的故事,有:《八仙过海》《半途而废》《才高八斗》《对牛弹琴》还有《守株待兔》等等,有好多。我选了一个好听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半途而废》我说一说这个故事吧!

东汉时,有一位叫乐羊子的人,他外出求学一年就回家了。它告诉妻子说:“出门时间长了想家。”

妻子听罢,拿起剪刀走到织布机前说:“这布是一寸寸地积累,才有一丈乃至一匹。如果我将它割断,就会前功尽弃。”妻子又说:“读书不可半途而废。”

乐羊子听了妻子的话,很受启发,于是他又去继续学习,一连七年没有回过家。

乐羊子听从妻子的话做事有始有终,最后最后取得了成就。小朋友们做事必须坚持到最后,不能够中途停止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只要努力,就必须能做好!

篇17: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必须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我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能够透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此刻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明白怎样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明白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篇18: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里面讲胡佛是一位着名的试飞员,一天,他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回到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在三百米高度时,两个引擎熄火了,但胡佛凭着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未发生人员伤亡。而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我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而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犯了错误,我自我来承担后果,这原本是会让我很生气的事情。可这时我能原谅别人那将是一种最崇高的品质。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感到很惭愧,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个性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明白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必须做一个宽容的人。

篇19:读一本好书有感

假期中,我读了一本使我受益终生的好书——《海伦-凯勒》。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真实、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了震憾和许多教育。

这本书描述了一位美国的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呀!然而,小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忙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学会了用手指“读书”。并经过自我的艰苦学习,掌握了五种文字。二十四岁的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女子学院。此后,她将自我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了为盲人、聋人谋求利益的事业中,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的赞扬与嘉奖。

一个耳聋人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多么令人震惊的事呀!海伦-凯勒,她是一位多么勇敢而又坚强的女人呀!应对残酷的人生,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低头,反而以惊人的毅力,坦然地应对并潇洒地走在自我那坎坷的人生道路上,并为人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广博、令人尊敬的人。海伦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她给予了人们极大的鼓舞使那些虚度光阴的人万分惭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败,并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了奋斗的目标和精神,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来帮忙自我去实现。

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海伦-凯勒就是我的榜样,她将时刻提醒我遇到困难时不能望而却步,就应迎难而上,不仅仅如此,我还要将海伦-凯勒的事迹告诉我身边每一位同学,让他们也将海伦-凯勒作为自我的榜样,时刻鞭策自我,不断奋发进取!用自我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的谆谆教导,用自我的实际行动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海伦-凯勒》是我受益非浅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好书!

篇20:读一本好书有感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

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

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没事,读一本好书。

篇2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终日沉浸在书海中,享受着书籍给我带来的快乐。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品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

这本书说的是小学毕业生项心仪,虽然通过了毕业考,但也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他又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虽然我不是毕业生,但却能体会到暑假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我的暑假也是多姿多彩的呢!我每天都按时按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此外妈妈还帮我安排了许多课外小练习,因此我的暑假生活是十分充实的,而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哥哥、姐姐家作客,我们在一起互相玩耍,别提有多开心了,我会珍惜自己的每一个假期,争取成为时间的主人。

她有巧克力味的暑假,我也有丰富多彩的暑假!

篇22:读一本好书有感

最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是曹文轩写的,十分感人,讲了桑桑的小学六年。

这本书讲了桑桑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他的爸爸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书里有许多动人的故事,这本书还讲述了许多人,如:秃鹤,纸月,白雀……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人物秃鹤,秃鹤秃鹤,他是一个光头,没有一根头发,因此他有一些孤独和气愤,每个同学看见他,都想摸他的头,后来,他要求凡摸他的头,必须用东西换,他的爸爸也很着急,想尽各种民间办法让儿子长出头发,可是都没有成功。于是,秃鹤的爸爸给他买了个帽子,大家都不习惯,一次,全班同学把他的帽子弄到了国旗杆顶上,他伤心的哭了,后来,他用自己的努力证明了别人对他的赞叹。

我感觉秃鹤真的十分了不起,虽然他是秃子,经常受到别人的嘲笑,不过他就此没有灰心,而是努力的表现自己,打压曾经对他嘲笑的人,真的很厉害。假如在我们的班级里,也有一个像秃鹤一样的光头,我们可不能嘲笑他的,他是秃子,本来内心就有阴影就有一些自卑,如果再嘲笑他,那他就更加自卑了,我们因该关心他,帮助他,缓解他的自卑和阴影。所以我觉得秃鹤内心很强大,遭到别人的耻辱,也不气馁。

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我更喜欢曹文轩的纯美小说。

篇23: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

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篇24:读一本好书有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篇25:读一本好书有感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写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但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篇26: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对于我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绝佳拍档之成长不烦恼》,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出版社是明天出版社,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马一左和马一右。书中讲的就是他们和家人、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他们两个吵架了、运动会前他们和父母之间的商量、晚饭后他们的爸爸妈妈争吵谁洗碗、马一右有了微博后到处去找“粉丝”、他们的妈妈要参加考试……

在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帮老奶奶发传单的事情。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发传单的老奶奶,他们看见老奶奶的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传单,于是上前问道:“老奶奶,您要发多少张传单啊?”“500张,”老奶奶说,“我还得发完才能回家去呢。”老奶奶的话让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吃一惊,他们觉得老奶奶好像买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小女孩要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老奶奶要发完传单才能回家。于是,马一右从老奶奶的手里抢过了一半的传单,老奶奶愣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马一右说:“让我帮你发一些传单吧!”说着,他就跑了。马一左也抢过一点传单,一起帮忙派了起来。不到20分钟,传单就全派光了。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放学后,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后面跟着一串“小尾巴”,这条尾巴是班上的大部分同学排成一列而组成的。到了昨天发传单地方,马一左和马一右发现老奶奶又在发,于是就想过去帮忙。谁知,那些同学竟然都跑了过去帮忙。老奶奶愣了在那里,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时,传单已经被发完了;马一左和马一右眼睛直瞪着那些同学,那些同学抢了“属于他们”的好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把她推荐给大家。书中讲的故事,都是我们身边常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却没有用心去体会它的乐趣。其实,在我们成长的路上,除了上学、做作业,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陪着我们,只要你细心观察,慢慢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它无穷的乐趣。

篇27:读一本好书有感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太短促了,也正是因为他的短促方才显得他弥足珍贵。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人来说,“青春”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

《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他通过描写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学生运动的长篇小说,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必由之路。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读着《青春之歌》,或许我们没有抗战时期那些英雄儿女动人事迹的切身体会,但是透过主人公林道静的成长和进步,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在这场历史大风暴中,与我们相同的年纪,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青春”。主人公林道静出身于大地主家庭,但她不甘心当封建地主的小姐,不甘心当官僚特务的玩物,在她不断为个人的命运挣扎时,却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她自杀未遂,教书被逐,寻找职业四处碰壁……面对重重的挫折打击,林道静并没有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她知道这条路艰辛异常,可她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放弃自己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现在当真是一笔无价的财宝了。

试想现在的我们,“青春”到底被我们浪费了多少?就在我们的身边多少正直年少有为、大展宏图的青年却是那么“不堪一击”。面对一两次的打击,有人选择买醉,有人选择沉沦,更有甚者竟然选择死亡,你们难道就真的这么脆弱吗?你们如何对得起那随风而逝的“青春”?买醉的人酒醒后,依然迷途不返;沉沦的人乘坐的时候,却发现青春不在空伤感;而那些轻生者,或许你们不会再有后悔的感觉,但你们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伤心和失望……不要把自己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我们伟大的祖国,迎来她60岁的生日了。翻开五千年的历史,我发现祖国的生命,记载了多少沧桑,却表现得如此顽强,那是一种标识,更是一种力量,一种精神,一种向往!回首往昔,在我们遭受外国人的欺凌时,祖国一次又一次地从危险困境中走出来,因为祖国心中有我们,有人民!祖国用伟岸身躯来保护我们,我们也要回报于祖国:永远爱你,保卫你。

篇28:读一本好书有感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后来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起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后来,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希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起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面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起努力吧!

上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不公平的对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篇29:读一本好书有感

童年,那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童年,那里的风景最美!

冬阳下的骆驼队,听见缓缓的驼铃声,城南的故事久浮在我心头......

——题记

闻着墨香,翻开《城南旧事》,品味着英丰富多彩的童年。每天英子身边发生的事情都不一样,古老的小巷,咿咿呀呀的唱腔,虽有些平淡,但在英子的笔下一切都显得那么有趣,那么斑斓多彩!

惠安馆的秀贞、遍体鞭痕的妞儿、朝夕相处的'奶妈宋妈......这些出现在小英子童年生活中的人,都给小银房子带来了很多幸福和快乐!老北京的城南、咿咿呀呀的唱腔、依稀模糊的片段,英子把这些宝贝,都分享给了上千名读者。朴实的文笔,伴着老北京的故事,让我们意犹未尽,体会到了小英子童年生活的酸甜苦辣、丰富有趣。

和小英子的童年相比,我的童年也是丰富多彩。有很多爱好:唱歌、跳舞、弹钢琴、阅读......都是我最好的伙伴!还有陪伴,教导我做事的杨老师、我的知己曦姐......都成了我童年生活中不可忘却的一部分。英子的勇敢、善良,值得我学习!英子的写作手法,朴实,却格外吸引我!真诚流露出的感情,才是最打动人的吧!

童年的记忆是美好的,童年是有趣的,童年是一去不复返。人生中最靓丽的风景线,就是童年生活!《城南旧事》中英子的童年,梦一般的感觉!

篇30: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期间,我认真阅读了林海音创作的小说——《城南旧事》。

作者通过回忆童年时代在北京城南生活亲身经历,用非常普通的语言描写了当时人世间的真,善,美,丑。酸甜苦辣,读后让我深受教育。

让我最喜欢的是小说的主人公——英子。她那善良,聪明,勇敢的性格和乐于助人的美德深深的感动了我。她冲破了家庭的重重阻力。勇敢的与“疯”女人——秀贞接触,两人还成了好朋友。当她了解到秀贞和妞儿的身世及不幸遭遇后,幼小的心灵产生了同情之心,千方百计帮助她们实现了母子相聚,它还把把自己的生日礼物——手表送给了妞儿,把妈妈的金手镯送给秀贞做盘缠。去找思康。一个六岁小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不值得我们对照英子,找出自己的差距吗?

作者对人物,景色以及老北京的风土人情,描写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如秀贞对思康叔和小柱子纯真的爱描写的亲切感人。对骆驼的神态,细嚼慢咽的特点,可以直立的棉裤筒,毛茸茸的小油鸡,树上的虫子,草丛里的皮球等。都写的真实生动,的确让人有亲临其境之感。一幅幅场景描绘了英子眼中的老北京,也让我们看到了,老北京的画面,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作者还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贫困老百姓生活的艰辛,教育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把自己锻炼成像英子那样对社会有用的人。

《城南旧事》确实是一本教育人的好书。我真有爱不释手的感觉。

篇3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三本书,其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喜欢它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简单、易读懂。

书中讲的就是林海音小的时候居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段往事。这本书的这要内容是,六岁的小姑娘林海音住在北京城南的胡同儿里,她在这胡同儿里认识了“疯”女人“秀贞”,在得知她的孩子“小桂子”被人扔在了城根下,生死未卜后,她决定要帮秀贞找孩子。正巧,小伙伴“妞儿”要找父母,脖子下也有一块儿胎记,妞儿就跟秀贞去找父亲了,可是,母子俩却惨死在火车下。后来,英子搬到了“新莲子胡同儿”认识了一位为了供弟弟上学,而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可后来,年轻人被警察捉走了。再后来,宋妈的丈夫来了,他告诉宋妈,儿子在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被丈夫卖给了别人,英子非常难过。最后,英子的父亲因得了肺癌死了,宋妈被她的丈夫接走了。英子带着许许多多的疑惑离开了童年……

这本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亲切。像一缕缕阳光,柔和又温暖,又像一丝丝水流,连绵不断。景物,人物,事物,都透过英子的童眼,变的那么天真而又可爱。悲欢离合,都深深的嵌在了英子的记忆里,而这些,也深深的打动了我!这本书中并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和修饰的词语,但是,它却反映出了人物的思想,描述除了人物的动作和语言,让我们进入到了她的童年,让我们进入到了北京城南的那个美丽的地方……

篇32:读一本好书有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浮现。

这部作品由六个篇章组成:《冬阳童年骆驼队》《惠安馆》《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全文由英子这个人物的成长作为串联,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了英子童年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自己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我最爱的一篇文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里面那骆驼吃草的样子就像现实一样摆在眼前,骆驼温暖的鼻息仿佛就迎面扑在英子的脸颊上,是那样的细致动人。

卖煤人一袋一袋地从骆驼身上卸煤,没有轮到的骆驼便在一边歇着。英子为骆驼想着:这么漫长的旅程也够累了,多吃一些草,多在地上卧一会儿。等交易完了又该上路了。于是,天真的英子望着骆驼啃嚼的样子也开始学起来。想象着草的味道英子也跟骆驼么一样,唾沫沾在薄薄的唇边。“慢慢地走,慢慢的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做一切的事情都必须遵守这个原则,要想做好,就要耐得住急躁的性子。就是应为骆驼这种不慌不忙的性格,它才能耐得住长途的寂寞。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花儿落了,英子也长大了。伴着这淡淡的离别哀愁。

篇33:读一本好书有感

这些天,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字是《城南旧事》。这本书是被称作台湾祖母届的人物林海音所写,讲述了林海音童年在城南时的悲欢离合。

这本书的内容是:林海音五岁时跟随父母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一住就是二十几年,这里也就成了她的第二故乡。林海音在这条胡同里,认识了许多朋友:小桂子,小栓子,妮儿等,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其间英子也经历了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作疯子的姑娘秀真,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去看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特别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蔚蓝的天空中升起来的。她的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有一次,她为了让别人一家团聚,竟然把妈妈的的手镯拿去给他们做盘缠,这几乎是一个成年人都不可能做的事情。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篇34:读一本好书有感

《老人与海》是一部历时一个世纪的巨作,它告诉了我们人生哲学中的诸多道理,同时就我看来,其中也不乏蕴涵着一些程序方面的重大道理。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极为简单的故事,这是一篇让看过它的人都感动其中、感悟其中的故事: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后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也许,书中的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最终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带着鱼骨上岸,可是他始终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向鲨鱼妥协,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在茫茫黑夜的巨浪中,弱小的人类与强大的自然在奋勇抗争,如同面对命运莫测的人生,可以消灭的是肉体,不可以征服的是意志和精神。清晨归来,老人并非一无所有,战胜自然,战胜自我而获得的生命自由就是他胜利的象征。

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当我们读到在大海中苦苦鏖战的老人和拼死也要活口的鱼类的时候,我们愿意相信这就是活着之所以应该活着的价值,证明自身存在的价值,对于年轻人以及中年人来说更应该多从这个角度来理会本书的内涵,奋斗可能没有结果,可能一切都会是一场空空的“骨架”,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奋斗的过程是何其令人赞赏?正像某书评作家解读《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样,读者最喜欢的还是西行中的孙行者,而不是已经修成正果的斗战胜佛。

人生就如一片汪洋,很宽,也很危险。它可以把你推向一个高度,也会瞬间让你失去自己所有的幸福。我们为了保留这一丝幸福,会努力地向浪尖奔去,用我们的满腔热血化解有时愤怒的海洋。要知道,一个好渔人,是拥有桑提亚哥的意志和精神的。

我想:人生即是海洋,时而波涛汹涌,时而风平浪静。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这些都是过程带给我们的快乐和痛苦。

篇35:读一本好书有感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老人与海》文中曾这样说到。人可能失败,但重要的是如何面对失败。失败后,要重新站起来,继续拼搏,为胜利而战。即使最终无法成功,但仍应该做一个毫不畏惧失败的英雄,至少我们可以说:“我们来到过,我们看到过,我们尝试过。”

《老人与海》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捕鱼老人在八十四天之中没有捕到任何鱼,决定独自到远海去捕鱼。一条大马林鱼上钩了,可老人在短时间内无法征服它。但老人下了决心,奋力与大鱼斗争,直到它被绑在船边。在血腥味的吸引下,鲨鱼们一次又一次地向大马林鱼的尸体发起攻击,以至于老人的“战利品”最终只剩下一架骨骼。老人又重返家园,再一次梦见了狮子。

拼搏,老人朝着希望努力拼搏。

在宽广的海面上,痛苦一次又一次的来临,困难一次又一次的成为绊脚石。可老人退缩了吗?没有。他想过放弃吗?也许有,但在勇气与坚强信念的支持下,他还是坚持了下来。在困难面前,老人并没有屈服。老人是一个英雄,是一个战无不胜的巨人!

毅力,老人有着坚强的毅力。

他忍着剧痛,却依然在与大马林鱼作斗争,依然在完成自己的使命。毅力就是成功的保障,成功的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也许困难重重,也许艰难险阻。但也不能阻挡一个有毅力的人的脚步。“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有了毅力,就有了勇气;有了勇气,就有了克服困难的决心;有了决心,再大的困难也不成问题!

老人在神志不清时,毅力使他坚持了下来。与大马林鱼进行生死搏斗,与鲨鱼拼命抢夺,若没有坚强的毅力和坚定的决心怎能做得到呢?在拨开重重困难迷雾之时就会见到新的光辉,“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在经历磨难之后,才会变得更加坚毅,更加勇敢,才会看到新的希望。回首望去,才发现自己走过的路是多么坎坷,自己所做的事是多么不容易。并且会为自己感到骄傲,毫不后悔。看到自己留下的脚印,内心又是多么惊喜。老人看到大马林鱼的骨骼时也会有同感吧!

坚持,老人始终坚持,从未放弃。

“我奉陪你到死”这是老人对大马林鱼说的话。他下了决心,也会为这个决心负责。痛苦一次又一次来袭,老人感到自己快要不行了,可他仍然坚持,履行自己的诺言,甚至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老人可能在心中提醒自己: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当老人用尽最后一丝力量把大鱼束缚时,他长长出了一口气,是立刻感到身心疲惫呢?还是精神焕发,丢掉了所有痛苦,高兴得几乎跳跃呢?老人的感觉可能介于两者之间,因为他是一个有理想、有目标又有涵养的老人。

坦然,老人坦然面对困难。

鲨鱼到来时,他毫无畏惧,而是使自己的内心平静下来。决心、坚毅使他的头脑十分清醒。十分清楚自己要做什么,要面对什么,要克服什么。他选择了勇敢面对。真的,勇敢面对,没有什么可怕的。

拒绝,老人拒绝孤独与黑暗。

在茫茫大海中,老人不止一次的提到那个男孩,不止一次的说过:“要是那个男孩在该多好。“但事实上,克服困难的只有他一个人,面对黑暗与孤独的也只有他一个人。而男孩只能默默的祝福他。所以,他甚至把自己的敌人——那条大马林鱼当作朋友;一只鸟儿落在船上都会引起他的注意。老人总会给自己找点乐子,使自己不再孤独。

那么,老人究竟有没有成功呢?他成功了!因为他已经克服重重困难,坚持了下来。他战胜了自己。虽然大马林鱼只剩下一架骨骼,但骨骼就是一种精神,是不屈不挠、有着顽强毅力的精神!

一个朴实的老渔夫,所说的,所想的却都是真正的人生哲理,为什么呢?因为他曾经经历过。作者海明威又何尝不是这样?海明威遭受了病痛和精神抑郁的折磨,但他仍然坚强,从不屈服。于是他塑造了一个坚毅老人的形象,实际上是暗喻他自己。

不管有多少困难,什么困难,只要有决心、毅力,并且付出努力,问题总会迎刃而解。勇敢面对,胜利就在前方!努力拼搏,就会成为最后的赢家!

篇36: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个人经历了磨难和坎坷之后他就会变得更加强大。

强者只会更强,正如海明威在20世纪所著的《老人与海》海明威笔下的主人公桑地亚哥这位背负命运的老人,在海上遇困难并存的经过,最终在海上失去的结局。

“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就是为了理想而奋斗”而《老人与海》里就有这么一部分,桑地亚哥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第85天出海,经过三天两夜的搏斗,捕获了一条五百多磅的大马林鱼,但最终大马林鱼被吃掉了,桑地亚哥还是活着回来了。桑地亚哥活着回来了,而他所捕获的大马林鱼却被吃了,可想而知,他到底经历了什么!而然,就像我现在有的同学,在生活和学习上和思想上受到一点挫折活着就是因学校的办学条件差,或找老师或整天沉浸在那一点小小的挫折当中去,那毫无疑问他就是一个最失败的人德当中的一个,他一味地选择逃避,想找一个避风的港湾,而然,这就是现实问题,如果选择了逃避,就永远也解决不了这个小小的问题。所以他只能用嘎巴你的面对现实。

“可是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说“你尽可吧他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这是桑地亚哥说过令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句话让我明白了生活如同大海,有风平浪静,也会有海浪,更会有海啸!我不能奢求生活一帆风顺,但是,巅峰浪也不能成为我们生活中追求理想的一个障碍物。毕竟,现实生活中有太多活生生的案例,当今的亚洲首富马云亦如此,他曾三次迎战高考,前两次都因数学成绩太低以失败告终,当面对这种小挫折在它看来毫不放在眼里,再次迎战高考以超常发挥的水平,数学分数超过平常所有考试的分数,在平常人看来那点分数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马云来说是一次巨大的转折,就因为他有这样的能去面对挫折,并战胜的挫折的精神,单凭这些就足以让他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记得一句话:“当死神露出尖牙对我们微笑时,我们能做的就是报以一笑!”正如桑地亚哥老人面对勇猛的恶鱼他毫不畏惧,给恶鱼报之以一笑。是的,当我们在生活中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时,也应该要像桑地亚哥老人一样毫不畏惧,要胜得坦荡,把挫折当成垫脚石一样勇敢踏过去,给挫折报以一笑!

“老头儿现在头脑是清醒的,正常的,他有坚强的决心,但是并不抱多大的希望。”是的,至少这种危急的时候桑地亚哥老人的头脑是清醒的、正常的,他有坚强的决心跟恶鱼战斗。“长不高”的足球场上的巨人—梅西,他从小与其他的孩子比起来个头比较小,后被诊断出发育荷尔蒙缺乏,而这会阻碍他的生长,之后开始治疗,他每天会给自己打一针生长激素,他没有抱怨,就这样适应了这种生活,就在2007年时,一直做替补席的他一脚提出了今天的成就。他的成功,除了天赋以外,更多的是靠个人的努力和敢于直面艰难的精神,人的一生会遭遇许许多多的艰难险阻、逆境困难,只有像桑地亚哥老人一样勇敢面对挫折才是你唯一的选择。

如果人生少了挫折这道风景线,人生就会黯然失色,而《老人与海》的主人公桑地亚哥,一位经历沧桑的老人面对以此次来袭的凶猛恶鱼,从开始没有了鱼叉、到用折断了的刀子、再到用双手,他完全没有怯场。我们在一次次考试的面前就应该像桑地亚哥老人面对一次次来袭的恶鱼一样,以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考试。

读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我们要以“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态度去面对生活。

篇37:读一本好书有感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题记

空空荡荡的沙滩上,一位孤独的老人拖着疲惫年迈的的身躯和一具庞大的马林鱼的骨头在沙滩上艰难的走向他的窝棚为了这条马林鱼,老人与鲨鱼搏斗了五次,结果,这条钓了八十五天才钓到的大马林鱼,还是被吃光了只剩下这具白森森的鱼骨头这位老人就是美国小说家厄内斯特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桑提亚哥渔夫,一个硬汉。

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奋斗,勇敢拼搏在鲨鱼的第一次袭击时,老人损失了磅肉和一柄鱼叉;第二次袭击,大鱼的四分之一被吃掉了;直到第三次袭击后,桑提亚哥所有杀伤力的武器都没有了,但老人并没有放弃,仍然想尽一切办法保护他的大马林鱼。第四次,鱼的身子已经面目全非了。“人不能总在失败当中活着”,他说“一个人是可以被毁灭的,但决不能被打败!”不管怎样困难,他总是充满信心,满怀希望的。

最后鲨鱼群袭来了,老人拼尽全力击打鲨鱼,但也无法避免鱼肉被鲨鱼全部吃掉的结果在和鲨鱼得战争中,桑提亚哥老人彻底失败了,把大鱼带回窝棚的希望彻底破灭了,他得战利品仅仅是一副白森森的鱼骨他精疲力竭“老人着时有种窒息的感觉,觉得嘴里有股怪怪的铜腥气,却带着甜滋滋的味道,他一时害怕起来好在这味儿不浓“老人这时可以说是身心俱疲了,这种感觉是人在用尽力气后产生的眩晕感觉但还有生命在,还有意志在,他还是乐观的他真正体现了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使我想起了海明威,一个极具进取精神的硬汉子,一个时代的强者海明威生活的时代,整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里呈现一片混乱的景象:经济危机,市场萧条,战争频繁。这个充满着战争,暴力,凶杀,邪恶,堕落,恐惧,绝望和死亡的世界,对海明威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和打击,并在他的肉体和心灵上留下了不可治愈的可怕的创伤,从而把他推向了痛苦,迷惘,绝望和死亡的边缘。但是,他并没有被打垮,他像一头“受了伤的狮子”,用笔同那个荒诞的世界做了无数次战争。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海洋,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闪闪发光的字――超越极限!”这就是海明威,那个始终坚持“冰山原则”写作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海明威,那个要超过莎士比亚,干掉屠格涅夫,把莫泊桑,汤斯达打在地上的有远大理想的海明威,那个时代的强者!而今天,在新时代里,充满着和平,自由,快乐。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没有战争,没有暴力,没有恐惧,一切都欣欣向荣,仿佛天堂一般这个时代给予我们太多太多的美好,太多太多的幸福,就像温室中幸福的花儿,虽然也是有阴雨天气,也时有电闪雷鸣,但是与海明威那个时代相比,就太不值得一提了。可温室中的花儿一旦被放置在室外,就可能有凋零的危险。

就像现在的我们。我们中间不乏有一些禁不住困难挫折的人。跳楼,割腕,他们以为这是解脱,其实不是的。想想看,一个没有暴风骤雨的人生有什么意思?面对这些挫折,挑战它们,又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人是不能被打败的,只要我们有信念。不要向它们屈服,要像桑提亚哥老鱼夫一样,大鲨鱼固然是最后的胜利者,但高于鲨鱼胜利的是桑提亚哥的精神!正如海明威所说的:“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勇敢拼搏,不向挫折低头,面对困难,厄运,要勇于去克服它,去打败它,做新时代的强者。要时刻记得,我们可以被毁灭,但决不能被征服!

篇38:读一本好书有感

以前我总是认为,狼是一种血腥、残暴而又冷酷的动物,对它有一种深深的厌恶感。我读完《狼王梦》后,对狼有了新的诠释。紫岚,是一匹漂亮的母狼,更是一位因奉献而美丽的母亲。她为了培养儿女,不惜放弃自己的幸福;她为了让孩子们拥有强健的体魄,代替狼爸训练他们捕猎、给予他们最好的食物;为了使她的狼儿们成为“狼王”,她创造一切机会让他们成长,甚至献出了自己的一条腿……

可惜命运多厄,紫岚在培养黑仔的时候,光顾着提高它的捕猎技巧而忽视了天空中的危险,导致优秀的黑仔惨遭金雕毒手。紫岚容不及多想,便马上开始栽培蓝魂儿。黑仔得宠时期,蓝魂儿积压了大量委屈。在愤怒、嫉妒和欲望的驱使以及母亲的教唆下,他的野心不断膨胀。很快,他就成了幼狼之中的“领头狼”。蓝魂儿忘乎所以、狂妄自大,没有集体观念。自负的蓝魂儿经常贸然行动,终于死在猎人的捕兽夹下。无奈,紫岚只好培养奴性十足的双毛,可他狼的尊严早已荡然无存,已经退化成了一条连狗都不如的动物。骨子里浸满了卑贱低下,最后因为懦弱死在了群狼口中。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前仆后继的死去,紫岚绝望了。就在这时,杀害儿子的凶手——“金雕”出现了。仇恨再度燃起了生命之火,她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与仇人同归于尽。用自己的死扫除障碍,填平了狼孙们通向狼王宝座的道路。

紫岚的梦,是一个美好的梦,她用一生来谱写梦想的乐章。从满怀希冀到失望,从失望到彻底绝望,如此艰辛只捞得一个死亡的结局。怎不叫人心寒?怎不叫人哀伤?紫岚死前留下的两滴泪,是望子成龙又恨铁不成钢的泪;是包含绝望而又无限憧憬的泪;是刚毅果敢而又欣慰满足的泪。这泪水,是母爱的凝结啊!

合上书,我明白了几个道理:一、每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会成为精英,而孩子和母亲的努力也会互相印证。二、不要只注重一点的培养,应该全身心发展,才能成为一个人才。三、你努力了,不代表你会成功。而你成功了,则你一定是努力了。四、你的父母永远爱你,因为你是他们的重生!

篇39: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老师的《狼王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母狼紫岚,她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未完成的狼王梦,而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她总共产下了公仔黑仔、蓝魂儿、双毛和母仔媚媚。紫岚培养的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在这其中死去,她只能将希望寄予母仔媚媚今后生下的孩子身上……

雌性动物其实也和人类母亲一样,具有丰富的感情。一次,紫岚回到原本属于自己的巢穴,可媚媚却以为紫岚是来抢回巢穴和把自己将要出生的狼崽给吃掉。就将紫岚赶走了。紫岚在远处听到媚媚的嗥叫,猜到媚媚此时正在分娩,可就在这时,天空中飞来了那只吃掉黑仔的金雕,紫岚为了不让媚媚和狼孙有危险,就以身犯险,让金雕抓住自己回到雕巢,最终和金雕同归于尽,一起摔落乱石滩。

读了这本书,我也想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一天晚饭过后,我和妈妈、姐姐一起去散步,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到达了路的尽头。就在准备返回时,姐姐的脚不小心崴伤了,妈妈满脸心疼地对她说:"你的脚扭伤了,已经走不了了,我打电话让爸爸开车来接我们吧!"可姐姐却一把抓住妈妈的手:"既然已经说了是来散步的,就算脚受伤了,也不能半途而废,我没事的,我能坚持走到家!"是啊,马克思曾经说过,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就这样姐姐拖着受伤的脚一路走回了家。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动物在怀孕,分娩,哺育和教育的过程中,跟人一样,也有伟大的母爱。并且紫岚从未放弃过梦想,不管有多困难,遭遇多少挫折,一直勇往直前。"紫岚",我也会像你一样坚持不懈的!

篇40: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我的印象中,狼是专吃小动物的,是一种很凶残的动物。但是当我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也有伟大的母爱。

这个故事讲得是,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次失败,四只公狼相继死去,自己也进入了老年,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宇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平时她会教我做很多事儿,但是我犯了错误,她会很严厉的批评我、训我,如果屡教不改时,她甚至会打我,我特别伤心难过,可是我知道,无论她用哪种方式,她都是最爱我的,像紫岚一样爱着自己的孩子。

母爱如海包容、伟大,祝愿天下所有的母亲都健康、快乐、平安。

篇41:读一本好书有感

书是伟大的,知识是无穷的。它使我们了解了许多小动物,知道了许多有关动物的知识。今天让我介绍一下狼。它是一种哺乳动物,它的人的字典里是“恶”的代名词,它们与其他小动物为食物。全世界的狼都在寒冷的冬季集合成群,一起度过整个冬天。

《狼王梦》这个故事就发生在大草原上。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怀孕了,临近分娩,但也要四处寻觅食物。在一次和猎狗的较量中生下了5只小狼崽,4雄1雌,却不幸被大雨淹死了一只雄性狼崽。紫岚精心培育她剩下的四只狼崽,想让自己的孩子能当上狼王。不料,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大狼崽被金雕叼走了;二狼崽掉进了猎人的陷阱,被猎人抓走了;三狼崽在争夺王位的斗争中被狼群咬死了;最后,只剩下一只临近分娩的小母狼。紫岚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顺利分娩,与金雕同归于尽,为自己的孩子铲除了敌害。

狼虽然是凶残的食肉动物,却也有强烈的母爱。母狼自然希望自己的孩子既健康又强壮。狼还有强大的野心,每头狼都希望自己将来能当上显赫的狼王。我们不能怪罪狼的凶残,因为狼只是为了生存。大家都说狼吃羊,狼咬人……可是人也吃羊,难道人类就不残忍了吗?

篇42:读一本好书有感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一部动物小说,它是沈石溪作品中的精品。

母狼紫岚正临分娩之时,饥饿的她跑去鹿场偷鹿,被大白狗追杀,于对战时产下了五只狼崽。紫岚把狼崽们叼回洞里,发现已经死掉了一只,她不得以将那只狼崽吃下,才有奶给其他狼崽喝。这四只狼崽,老大因为像死去的黑桑,取名为黑仔,然后是蓝魂儿、双毛,最小的是一只母狼,叫媚媚。

紫岚有一个梦想,希望能把狼崽培养成狼王。她溺爱黑仔,什么都让着他,在两岁的时候,黑仔出去抓松鼠,被金雕抓走了。于是,紫岚又重点培养起蓝魂儿。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不幸踩入捕猎夹,紫岚为了不让猎人抓走蓝魂儿,狠心咬死了他。双毛天生胆小,紫岚运用激将法,成功激起双毛的勇气。他挑战王位,跟狼王对战,狼王用眼神唤起潜藏在他心里的恐惧,最后狼王咬死了双毛。

紫岚的梦想一次次落空,她只好把希望寄托于狼孙身上。没想到媚媚竟跟一只地位低下的公狼恋爱了。紫岚与媚媚吵了一架仍没效果,她也只能默许。为了不再重复悲剧,为了即将出生的狼孙,紫岚决定跟金雕拼命。她使出“装死”骗过金雕,最终同归于尽。

这个故事里的狼,不是东郭先生里的恶狼,而是一种聪明的动物。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狼世界的故事太精彩了!让人耳目一新。狼表现出了母爱、狡猾、勇敢和不屈,很有灵性。这个故事也太凄惨了,我想,它们的嚎声,肯定在述说着心里的悲伤。我真希望作者能加个好结局上去。

篇43:读一本好书有感

王一农暑假我和父亲一起到学校旁边的小商店买书,在书架上摆着很多本书,《狼王梦》就是其中的一本。我喜欢看电视中播放的动物世界,看到过介绍狼,这本书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公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父亲对我说,在生活和学习中的我应该向紫岚一样去按着自己的目标去努力,要勇于克服困难,坚忍不拔。这样我就一定会成功。听了父亲的话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篇44:读一本好书有感

成功,这是一个多么令紫岚向往的字眼,可是成功的秘诀到底是什么呢?勤能补拙?奋发向上?你读了《狼王梦》后,就会明白成功的秘诀是—学会竞争!

《狼王梦》里主要讲了狼母紫岚非常用心地教导三只狼儿,希望其中的一只将来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已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梦想毕竟是梦想,由于种种原因,残酷的现实夺去了三只狼儿的生命。虽然紫岚的梦想破灭了,但是它努力过,追求过,拼搏过,它的这种竞争意识深深打动了我。

在狼的世界里,排列在最末端的狼会被猎杀或吃掉。而在大自然中,更是遵循弱肉强食的道理。所以紫岚更对自己的狼儿进行残酷训练。书中有一件事令我印象深刻,紫岚怂恿女儿媚媚戏弄和凌辱儿子双毛。媚媚鬼点子多,戏弄的别出心裁且花样翻新。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又不能让青蛙逃脱。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个上午,狼毛都差一点儿给初夏的炙热的太阳光烤焦了…

为什么?为什么紫岚会那么狠心?那可是自己的心头肉啊!后来,我才知道,它想刺激双毛,让它把狼性爆发出来,去争夺王位。

原来,妈妈给我制定每天做10道题,而且要在10分钟内完成,是因为我做得不够快,不够对。是想让我变得更优秀。

读了《狼王梦》,我深深认识到:平时,老师和爸爸妈妈对我严厉的要求,其实是想让我适应社会,学习竞争,长大了变成一个优秀的人。

篇45:读一本好书有感

初秋的阳光洒在白纸黑字上,被文字渲染得无比生动。那带着咸腥味的海风、汹涌澎湃的浪潮、澄澈的海水里五彩斑斓的鱼虾和藻类……一点一点,像羊皮卷轴一般在脑海里铺展开来,生动得可感可触,如临其境。

海明威的文字平静、深沉、默然,如同一位岁月沧桑的老人一样充满着睿智哲思。语气平淡却又饱含热情地娓娓道来,向我们叙述着一个简单却又深邃的故事。

细致如油画笔的笔触深浅错落地描绘出主人公的形象——瘦削却又硬朗,苍老而又阳光。健康的皮肤上带着皱纹。“那双眼睛乐观而又永不言败,色彩跟大海一样。”画龙须点睛,正是这双眼睛,就像心灵的窗户一样,一下就反映出了这位老人的个性与灵魂。

老人自信、勇敢、乐观、执着,在海上,他与矫健的大鱼、凶猛的鲨鱼勇敢地搏斗,尽管最后得到的不过是一副鱼骨,他的心灵却显得极有生动的色彩与尊严的光辉。

“每一天都是个崭新的日子。”他的内心始终充满着阳光和希望,这种心灵的热忱让他的双眸、甚至是整个人都年轻而有朝气。“走运固然不错,不过我宁可保持精确。那样机会来临时,你已经做好了准备。”所谓尽人事以待天命。这句话另一方面也可以当作是命运是我们自己所选择而走下去的。这并不违背。我想命运可以安排我们,但我们是更能左右命运的,我们有能力去抗争。这里不同的只是这两种看法后者是主动,前者则有些被动。虽是殊途同归,心态却有些许微妙的差别,从原则上来讲并无对错,而我却更倾向于主动的抗争,也许毕竟我们是年轻,应该有激昂的心,有主动的意识与冲动的权力——冲动指的是勇气与拼搏的精神。

我喜欢他那句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是个打渔的老者,他一生在风浪里奔波,他的心却还像个孩子——那些风浪把他的灵魂打磨得更加坚强不屈,熠熠生辉,足以去以十倍百倍的热情再与风浪对峙,他便越活越年轻了。这也告诉我们,人生而是为光明希望而奋斗的,若是以消极的心态活下去就已经没有意义,就算在灭顶的灾难面前也不能退缩,哪怕毁灭也是一种光荣。用这一句句掷地有声的誓言宣告他的永不言败——风浪可以摧残他的身体,但至少他的心灵不可战胜。他这种坚强让人肃然起敬,他本身也是如此笃信着的。

正是因为他这种笃信,他才把大鱼当成真正的对手,在鱼死前为它做祈祷,从心底称它“了不起”,他决心要战胜它,这是不可更改的、伟大荣耀的决定。这条鱼镇静、强壮、信心十足、无所畏惧。他们之间不单纯是渔人和猎物的关系,而是一种光荣的交手,战场是海,为了光辉的尊严与生存的道路而战。因此,尊重这条鱼,就像我尊敬他一样。

他的心真诚而热忱,光明而不屈。他赞美大鱼,而不屑于水母和鲨鱼。鲨鱼是凶暴邪恶的东西,跟着血腥的味道暗中偷袭,不惧怕它们,最后用勇气和智慧战胜了它们。而水母,那是虚假的动物,又阴毒,看不起它们,他喜欢看海龟吃掉它们,彻底消灭它们。而他同情并喜爱着海龟——他自己也像海龟那样,即使是被宰杀剁成了几块,几小时后心脏仍跳动——他不屈的心脏和手脚都顽强地为生之价值而奋斗不息。

我记得那个反复在睡梦中出现的幻象——薄暮中,沙滩上的狮子像小猫一样嬉戏,温馨美好。那狮子毫不凶残,它们温顺而又勇敢。我想这就是的世界——一切光明与坚强不屈的精神永恒,一切虚伪与黑暗丑恶的污流不再。

海风好像吹在我耳畔,近在咫尺。这虚构的人物因为海明威的妙笔而仿若真真实实存在过,存在在我心中。他的世界也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而他为了这一切而拼搏。他的勇者形象烙进了我的脑海,深深地,在绚烂光辉的日暮下成为一座镀金的塑像。

篇46:读一本好书有感

时光流转,光阴似箭。在漫漫人生路上,《鲁滨逊漂流记》就如一位最真挚的朋友,陪伴在我的左右,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在小学三年级。那时的我,纯粹是被紧张动人的故事情节吸引而读。鲁滨逊是一个勇于追求,不畏艰险,为实现自己的航海梦而努力奋斗的一个人物形象。即使在航海过程中遇到了巨大的困难,他不屈不挠,面对现实,用自己的智慧,以顽强的意志与大自然斗争,并开辟出自己的新天地。

我非常喜欢大自然,喜欢科学知识,骨子里似乎天生有一种热爱冒险的性格。这一点和鲁滨逊多少有几分相似。每每漫步在大自然中,我喜欢自然界的那份狂野,喜欢自然界的那份静谧。因此,我更加变得喜欢探险,梦想走遍世界各地,成为一名探险家。

卢梭曾经说过:《鲁滨逊漂流记》是每个青少年成长时必读之书。渐渐地,我有了仿效犹太人坚持看一本书100遍的想法。随着阅读次数的增加,我发现鲁滨逊的精神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改变着我。以前的我,做事莽撞,容易冲动。现在,我渐渐意识到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考虑事情要尽量周到,并就像鲁滨逊一样,学会了克制与忍耐。遇到困难也不再害怕和退缩,有了勇于尝试,不轻言放弃的人生信念,鲁滨逊像一位老朋友一样,默默地教会我许多处世哲理。

在追随鲁滨逊的脚步中,我也在不断成长着。当别的同学还在父母每天全程接送上下学时,我已学会了自己如何安全的上下学;当别的同学还在等着父母做菜做饭时,我已熟悉各大菜场,学会购买菜品,学会了厨房中基本的生活本领......虽然没有鲁滨逊当年的艰辛,但鲁滨逊自力更生,独立生活的精神时刻影响着我。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会带着我的理想,不断努力前行。只有意志坚强,勇于战胜困难的人,才能最后成功。这不就是我最喜欢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这个老朋友对我的鼓励吗?

篇47: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年暑假,我爱上了读书,我最爱看的书是《小狐狸发明记》,这是一系列的动画故事书。一共有13本,我每天都翻看书本,不时乐得呵呵笑,遨游知识的海洋,这样的暑假真写意。

《小狐狸发明记》主要讲述森林边的胡萝卜小镇上,生活着一只古灵精怪的小狐狸,他酷爱发明,乐于助人,非常自信,但常常惹出乱子。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群古灵精怪的兔子,他们身怀绝技,神通广大,却又调皮捣蛋,总是麻烦不断。这是一套好玩又好看的动画故事书。

在这套系列书里面,我最爱看的一个故事是《长老的秘密》里面讲述了小镇将要举行歌唱比赛,长老要求所有人都要积极参加,乐于练习,不能随意偷懒。虽然“叮咚”他嗓子很大,但是大家认为他声音很难听,所以他告诉长老,要求退出歌唱比赛,长老说:“谁也不能退出比赛,你要回家加强练习!”。叮咚在茂密的森林里面练歌,没有想到长老也在那里散步,当叮咚咿咿呀呀地开始练歌,长老听到后吓了一跳,以为有妖怪,长老从丛林房子的楼梯上绊倒了。叮咚看见长老跌倒了,立刻过去扶起长老,长老见到叮咚说:“我真的从来没有听过如此难听的歌声。”叮咚心里想:“我的歌声真的有那么难听?”叮咚就是说:“求您了,只要不要我参加歌唱比赛,您让我做什么都愿意。”于是长老给叮咚一个机会,要他这几天去监督其他兔子是否有练习唱歌。叮咚想法设法用毛线连接两个纸杯,发明了聊天机,及时地告诉长老大家在家练习唱歌的情况。但是却遭遇其他人的不满,说他是告密者,叮咚知道了非常惭愧,于是他向大家道歉,得到了大家的原谅,后来,叮咚对长老说:“我也要积极参加歌唱比赛。”

这本书有生动的故事、爆笑的情节、幽默的对白,让我在笑声中领略科学发明的奥秘和创造成功的快乐。

它更告诉我:对于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如果自己的能力不足,就要勤奋练习,不能偷懒,更不要出卖自己的朋友,做为一名一年级生,我在这个故事中学会了很多。通过暑假读书活动,我更爱读书了,我要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小学生。

篇48: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了很多书,却好奇这本“如何阅读一本书”。很惭愧,当要写下这本书的读书心得时,我却只读了这本书的目录。从小到大读了很多书,学生时代,有为学业读的书;再后来,有为兴趣而翻的书;再到婚后有了孩子,就有了为陪伴孩子一起学习而阅读的书。纸质书,电子书,时代在变,阅读的方式也在变,但不变的是每过一段时间需要自己静心下读书的习惯。这种沉浸既是一种放松,也是一种学习。

然而,每当工作和生活状态,在“读书”这件事儿上,还是有不少问题,于是先要自我检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读任务,也无不反映了不少年轻人的学习状态:

一是忙。工作占据了一个人的白天大多数时间,而回家的家务繁琐又占据了早晚的时间,读书便成了挤时间完成的艰巨“使命”。

二是浮。越是信息接收多、事务处理多,便越会影响自己的心境,心一浮,便静不下心、沉不下心来读书。

分析到了问题和原因,便想结合这样一次读书活动和对自我学习能力提升的任务,去克服困难,坚持一些好习惯,最终实现一些原本因为不能实现的目标,因为“读书”,是永不褪色的经典“学习”之悟。

“如何阅读一本书”,既是一本工具书,更是一本成长读本。它从阅读的层次、分析阅读、阅读不同读物的方法及阅读的最终目标,层层深入、教育引导,最终实现生命和心智的成长。本书的的标题和目录让我重新认识了“读书”,及对读书的态度。

在接下来的时间内,将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是提升主动意识。每天抽出30分钟时间静心读书,将《如何阅读一本书》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次通篇阅读。也要翻阅8月书单推荐书籍,完成读书任务。

二是学会知识转化。读书,便是学习的过程,不论专业论点还是案例呈现,都源自生活各方面。学会把有用的知识点转化成实际操作,改变一些陋习,改变一些以往不足的观念和意识,以不一样的视野和思考力去看待和处理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问题。

三是树立榜样力量。家长的言行直接影响孩子的举动。读书既是自我学习,也是给孩子树立良好学习习惯的好方法,让我读书,带动家人特别是孩子的读书和学习习惯,在家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读书,很难,也不难。先从意识和习惯开始。

篇49: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给了我许多启示,教我如何做人。

自从我看了这本书后,便迷上了它,日日夜夜地抱着它看,爱不释手。

主人公海伦.凯勒作为一集聋盲于一身的残疾人,她并没有为此感到悲哀。她不但没有抱怨命运对她的不公平,还以乐观的心态,顽强的意志与命运抗争。更可贵的是,她的精神激励着芸芸众生。

从海伦.凯勒那朴实的话语中,我们看到了她对光明的渴望。虽然只是幻想遥不可及,可是其中的深刻含义值得我们深思。作为一个盲人,海伦.凯勒对光明的渴望不是停留在表面。在这宝贵的三天里,她没有提出要去看绮丽的自然风光,神秘的名迹。她只是想感受一下正常人的生活,并通过这个机会来感恩,感恩给予她力量与希望的人们。

每次看着海伦.凯勒的话,让我时时会想到这件事情,让我真正懂得了感恩的含义:记得有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我上完了英语课,准备自己走回家。可是我怎么翻找,也找不到我的雨伞,我急得满头大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百般无奈,只好自认倒霉。这时,旁边有一位叫Lulu的同学从书包里抽出一把伞:“给你。”我一看,生起气来:“你怎么拿了我的伞?真是!”还不等那位同学回答,我就跑出了学校,头也不回地走了。到了家里,妈妈没有像往常那样给我吃水果,而是让我坐在沙发上,看老师给我发的留言:“Mary,我希望你能感激别人,如果不是Lulu帮你拿了伞,那你现在肯定还在学校里。”虽然话很短,但却让我感到很羞愧。我想到海伦.凯勒的在书里说的:“我要从‘灵魂之窗’看到那些鼓励我活下去的善良、温厚与心怀的人们”,深深地低下了头。第二天一早,我去Lulu家道了歉。没想到,Lulu并不在意,她还说:“只要你明白就好。”我高兴极了,心中的石头终于放了下去。

读完这本书,海伦.凯勒这个名字一直在我的脑海中回荡,是她让我懂得了感恩的意义!我要像海伦.凯勒一样,做一个懂得感恩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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