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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生育制度读后感锦集96条

时间:2021-06-07 03:03

生育制度(一)

刚开始翻开书本的时候,我一再疑惑为什么潘光旦先生做的序读起来如此的吃力难以看的明白其中所表达的意义,差点放弃了这本书。不过幸好是老师要求我们要读并写读书报告的,才让我用心坚持的继续读下去,但是越往下读下去越能感受到这本书的智慧所在。对于序我也最终坚持把它看完了,细细回味,竟也体会到序中幽默透露着的智慧。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经典著作,目前我也只是看了一遍,书中的语句是如此的通俗易懂且饱含幽默性。开篇便通过一句通俗易懂的话道明:"当前的世界上,我们到处可以看见男女们相互结合成夫妇,生出孩子来,共同把孩子抚育成人,这一套活动我将称之为生育制度。"相比于教科书式中的生育制度的定义,这样的解读更是简洁明了,更让人愿意花时间去细细品读。此书用最简单不过的语言带出一系列复杂无比的概念,全文围绕生育制度,深入浅出的论述家庭关系中有关生育子女的若干理论问题,而且还讨论了有关种族绵续的一体系活动比如:双系抚育、婚姻确立、夫妇的配合、父母的权力、世代的隔膜、社会继替、亲属扩展等等。费孝通先生在书中对这些问题的剖析以及提出的一些理论观点,对我们今天如何处理家庭婚姻问题、子女教育问题等仍然有很大的教育意义。

以下是我在整本书阅读完后对其线索思路的大概总结及个人的思考。人类社会在群居中开始出现了社会分工与合作,人与人之间的相互配合与互动构成了社会的完整,社会结构的完整是社会需要一个新陈代谢的机构来维持最低限度人口从而保障社会的的稳定,因此人类总是在一个接一个出生、一个接一个死亡的无限循环中,新生命接替逝者的工作,从而达到种族绵续。而种族绵续需要通过两性的生殖得以进行。但是性爱与生殖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因为人类可以通过各种办法避妊,去躲开损己利人的生育。因此生育制度要人为的去保障这些新生命的诞生,要通过父母两性的分工来形成双性抚育,一个完整的抚育团体要在孩子的生理性抚育和社会性抚育中同时起作用,从而保证孩子健康成长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分子,从而继续完成新陈代谢的作用。婚姻是社会力量造成的,结婚并非件私事,它关系到法律、社会、以及宗教的制裁,其用意是在维持结婚的两个人营造长期的夫妇关系,以此来抚育子女的责任。如果一个父亲对孩子不管不问,便会遭到社会的批评及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稳定的家庭结构应该是由父母和子女构建的基本三角。"随着子女的长大成人,经过一个社会性断乳的过程,父母的抚育任务已经完成了,一个没有孩子的家庭,通常情况下是不稳定的,家庭关系也更容易陷入僵局甚至破裂。人类的抚育是双系的,而亲属体系一出家庭那么在社会继替的原则上立刻发生单系偏重的趋势,含父系偏重和母系偏重, 对于父亲偏重与社会性抚育,儿女日后步入社会的成就与父亲的教导是紧密相连的;对于母亲则偏重于生理性抚育,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很形象"打在儿身,痛在娘心",这也表现出母子情感的亲密性。

当子女自己踏入社会结构独立生活,在新陈代谢的原理上表现为进入社会结构的新分子接替了老去一辈的工作,即发生了社会接替的问题。这长期生活的过程中也会有家庭居处的聚散与亲疏在不断的发生着,父母对子女的期望是世代间隔膜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从而也产生亲子间的冲突与契合。如子女时常认为父母对他们的干涉太多,蛮横压迫着他们去做不喜欢的事情;而父母则认为子女不能体恤他们,过于倔强,进而觉得是不孝。两代之间的隔阂就这样越来越难以消除。

从种族延续的保障,到双系抚育的解读,从婚姻关系到家庭结构,费孝通先生通过《生育制度》向我们阐释了他的一整套生育制度理论。这本书缜密的文风、深刻的剖析、精彩的论述,是我对司空见惯的社会生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使我增添了对家庭社会工作这门专业学科的浓厚兴趣。

我对书中的"社会性断乳"这一章的内容感触颇多。其实我觉得,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大学生也正不断接近社会性断乳这一个阶段,正面临着一些由社会性断乳引发的问题,也正急需我们通过自身的努力和社会的额帮助去解决这样一些问题。

"若是承认家庭的暂时性,孩子长大了就脱离原有抚育团体自己去成家立业,则在原有三角形重就得及早防范亲子间持久的联系,这自是违反人性和社会结构的性质,但是在家庭这种特殊的社会团体中却不得不然。在相当时间亲子联系必须被逐渐切断。这过程我们可以称之作社会性断乳。"

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抚育的作用本身是在促成孩子的独立能力,去完成社会新陈代谢的继替过程,达成种族的延续,从而维持社会分工合作的完整性。他通过一系列的对比论证向我们清晰的呈现了家庭的暂时性和家庭的团结,从而产生了第三节的——温存的留恋。"人类的幼年需要依赖成人的保护和供养,家庭就是为了保障孩子得到保护和供养而造下的文化设备。"家庭成为了孩子的避风港,而当孩子长大成人离开父母独立谋生时,便产生温存的留恋。这让我联想到由古至今曾有无数人用诗篇来歌颂这温存留恋的心情,如"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家庭成员在我们小时候对我们的保护方式和教育理念往往对我们的面对社会性断乳这一过程产生重大的影响。就如当代大学生的社会性断乳问题相当突出。由于在社会性断乳的过程中,父母与孩子之间亲密的感情可能成为孩子今后正常生活的障碍,父母的荫庇、过分的溺爱,往往造成孩子生活不能自理,心理不能自立,严重缺乏生活的基本技能。大学生企图脱离家庭独立的踏入某个社会生活领域,却因经验不足、经济不独立而产生危机状况。他们面临学业、就业、爱情、人际关系的烦恼与困惑,容易出现心理冲突和健康问题,因此对面临社会性断乳问题的大学生应及时进行心理疏导与健康教育。

生育制度读后感(二)

对于每一位以社会人类学为业或是仅仅接触社会人类学的人而言,费老于20世纪30年代写就的《生育制度》无疑是一部无法绕开的经典著作。这本书以功能学派为基底、以生育制度为对象、以社会完整为入口,深入浅出、鞭辟入里地分析了生育制度这一在人类文化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社会设置的种种相关事实。历经七十余载的流转变动,《生育制度》的观点主张、分析立场及具体内容依然在不断地引起着学界的探讨与反思热情,足见其地位之高、功力之深及贡献之巨。在本文中,我尝试从说明角度与论述内容两个层面出发,谈谈自己对《生育制度》的一些粗浅认识。

1说明角度:整体论与个体论

费老开篇即指出,他将"男女们互相结合成夫妇,生出孩子来,共同把孩子抚育成人"的这一套活动称为"生育制度",并认为这一安排以"供给新的社会分子"为任务,以"维持社会结构的完整"为功能,是"人类种族绵续的人为保障",其内容可分为生殖、抚育和继替等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其中,"生殖是新生命的造成,抚育是生活的供养",而抚育又可分为生理性抚育及社会性抚育两类,后者是指以两性分工与合作为基础而形成的双系抚育;继替则是指"在抚育作用完成时,上一代的家庭怎样交给下一代的家庭的过程",它以"富于特殊性和个别性"、借世代而予以分别的亲属体系为原则,具有"一出家庭立刻发生单系偏重的趋势"的特点。

我们知道,在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唯实论这一对本体论对立范畴的引导下,社会学形成了个体论与整体论这两类基本的说明角度。笔者认为,《生育制度》实质上便体现了费老偏向社会、兼顾个人的综合整体论与个体论的一种创新性努力。具体而言:

费老在回顾他一生的学术历程时,指出《生育制度》最为清楚地表达了"把社会看成比生物群体高一层次的实体和把社会只看成是人的群体的生活手段"[]的社会唯实观,即认为"社会本身是个实体……实体有自己发展的规律,它可以在载体的新陈代谢中继续存在和发展",这便使得全书将整体论的`说明方式作为了论证主线;但这种"社会是实体,个人是载体"的解释路径在突出社会结构之地位的同时,"难免导致‘见社会不见人’的倾向"——这一点体现为在《生育制度》中,费老延循"为了解决生物界中人的生命有生有死的特点和社会实体自身具有长期绵续、积累和发展的必要所发生的矛盾,而发生社会制度"的研究理路,认为生育制度"并不是用来使个人满足其生物上性的需要,而是因婚姻和家庭等规定的制度来确定夫妻、亲子及亲属的社会角色,使人人得到按部就班地过日子",并进而实现了"完成社会新陈代谢作用的继替"功能。但在王铭铭看来,《生育制度》并不存在重社会而轻个人的论述不足,相反,他在研读《生育制度》的基础上,将"生育制度"界定为"围绕人的生物个体的复制展开的社会制度建构",并认为费老在论述中通过以"一种‘生产社会、同时生产个人’的制度"——家"为中心去说明人的生活和社会结构",从而关注到了"个人、群体和社会之间的辩证关系"。

面对著者与评者的分歧,我们在承认主观差异存在的基础上,也应当对这些不尽一致的表述进行一番梳理,以期能够获得对《生育制度》的更为全面与系统的认识。而要对《生育制度》所持的说明角度有一清晰了解,最为可行的办法便是回到原著去解读文本。笔者发现,费老分析生育制度时,并非没有注意到个体在制度生产与再生产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这一点在书的第一章体现最为明显:费老在分析生育制度的功能时写道,"从个人生活之外去找文化的根源,我们是不愿意接受的。因之,我们还得在个人需要生存的基础上找到种族必须绵续的理由","人间一切制度都是为了满足人类需要而造下的"。正是由于个人生存需要社会完整与种族绵续,才引起了实现社会分子新陈代谢的生育制度。——这里能看到马林诺夫斯基的"强调文化最终应满足个体的需要"的个人主义功能论对费老的影响。虽然费老说他在写作《生育制度》时"进一步脱离了马氏的以生物需要为出发点的功能论,而靠近了布朗对重视社会结构的功能论",但以个人欲求作为制度分析之起点、主张个体生存的需要构成了一类文化迫力而导致生育制度形成的分析路径还是明显带有马氏的影响痕迹。然而我们也应看到,费老在书中并不如马氏那般强调生物需要的极端重要性,而是将关注点放在了生育制度在以整合社会与绵续种族来满足个人作为社会分子的社会性必需方面所具有的功能。

进而言之,在对马氏的个人主义功能论进行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上,费老更为明显地积极汲取了布朗的结构功能主义功能论观点。布朗早期注重对事物功能的研究,认为"一切文化现象都具有特定的功能……研究时只有找到各部分的功能,才可以了解它的意义",后来布朗又转向对社会结构的关注,指出只有明晰了作为"在由制度即社会上已确立的行为规范或模式所规定或支配的关系中,人的不断配置组合"[]而存在的具备整体性、突生性和变动性的社会结构,"才能真正找到构成这一结构各部分所起的功能作用"[]。在布朗看来,社会人类学以"作为整体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反应"[]为研究对象,其"目的是利用社会的知识,建立关于社会现象的有确实根据和重要意义的通则"。——这在《生育制度》中无疑有着更为充分与全面的体现:费老将生育制度界定为"人类种族绵续的人为保障",侧重于甚至过多地强调了生育制度作为一类社会事实所具有的客观性、外在性、强制性与普遍性,重点关注了生育制度对个体的影响乃至决定作用;同时,书中所引材料多侧重于描绘在劳动分工尚不发达的传统社会中,生育制度这一社会安排对个人的生物及情感诉求所生成的对抗性及压制性(如关于内婚制、双系继替等的论述)。总之,费老在《生育制度》一书中更偏向于受涂尔干与布朗影响而形成的视社会为超人实体的整体论角度,但同时也渗透着源自于马林诺夫斯基的个体论面向。

综上所述,可以说,费老的《生育制度》体现了一种综合功能学派两位巨擘——马林诺夫斯基与布朗二者各自研究取向的卓越努力。不论我们说费老是在马林诺夫斯基个人主义功能论的体系中强化了对宏观性的社会制度的关注,还是反过来说费老是在布朗结构功能主义功能论的基础上加入了对个人需要的考量(就文本表述而言,应是后一种解读更符合费老本意),《生育制度》都是在对话前人、调和对立、博采众长的基础上所进行的创新性尝试与综合性努力。在我看来,费老并没有在社会与个人两分的连续谱上走向任一极端,但也没有对社会与个人二者给予同等的重视与强调,而是选择了偏向社会、兼顾个人的一种分析取向。《生育制度》在承认个人的生存需要必须得到有效满足的语境下,看到了社会完整之于社会分子存在的必要性,进而认为生育制度是社会结构之构成元素实现新陈代谢的人为设置,并以社会结构中由父母子组建的基本三角团体——家庭为核心,展开了对婚姻的确立、双系抚育、社会继替、世代参差及亲属扩展等内容的分析,其"用意是在就种族绵续的起点和制度完成的终点之间那一大段社会的与教化的文章,加以推敲分析"[]。只不过在对生育制度内的种种具体内容进行分析时,费老更侧重将之视为一类对个体具有支配性力量的实体,而多少忽略了个体在接受制度制约的同时所内含的主观能动性与策略选择可能性。

对于结构与行动、客观与主观这些对立统一体之间的辩证关系,现代与后现代社会学理论家们在反思传统二元对立固化思维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试图中和二者矛盾的对策,如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或曰"结构二重性"以及布迪厄的"结构主义的建构主义"或曰"建构主义的结构主义"等。而费老的《生育制度》亦可视作对说明角度背后的方法论层面上的社会与个人之关系这一霍布斯难题所做出的一种综合性阐述——王铭铭认为,在费老的论述中,作为"生育制度的基本结构"[],由父母子所组成的家庭同时满足着马林诺夫斯基所关注的个人需要和布朗所重视的社会结构需要[],从而为理解"个人与社会的同构关系"提供了有益启迪。

此外,在我看来,避免误读《生育制度》综合整体论与个体论之努力的一条可供选择的路径便是将费老对生育制度所做的因果分析和功能分析明确区分开来,具体而言: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指出,"当我们试图解释一种社会现象时,必须分别研究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和它所具有的功能"[],即应在区分社会事实的起因与所发挥功能的前提下,做到因果分析和功能分析并重——正如他在《社会分工论》中,将社会分工的正向功能描述为促使社会团结由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转化,而将其起因概括为由同一空间内人口增长所导致的物理密度及道德密度的增加。在费老的论述中,生育制度的起因是个人作为社会分子,需要在分工合作的体系中谋求生存,而包含分工体系的社会生活则需要克服个体死亡所带来的空缺,以使社会成员能够不断且有序地加入与退出社会;而生育制度的功能则在于通过生殖、抚育和继替的一系列安排,来动态地维持社会结构的完整与种族群体的绵续。总而言之,我们在阐述、理解费老《生育制度》的论证逻辑时,要注重反思是否犯有潘光旦先生所说的"名为自果推因,实为自因寻果"而"陷进一切学派的泥淖"[]之弊病,从而尽可能以一种科学、客观、公允的立场来获得对于社会现象的全面认识。

2论述内容:修正与承继

以上是就《生育制度》的说明角度而谈的,下面简要谈谈我对书中论述内容的一点认识。

费老在谈及"婚姻的确立"时指出,"婚姻是社会为孩子们确定父母的手段"[],"孩子的出生才完成了正常的夫妇关系,稳定和充实了他们全面合作的生活"[]。在传统社会中,由于生产力水平不发达、男权制思想作祟、资源分配以先赋性为首要标准等原因,纵向的父子关系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作为"绵续性的事业社群"而存在的家庭生活的主轴,因而代际互动被置于至高地位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个人主义思潮兴起,经济生产等功能渐渐退出家庭舞台,情感需求的满足成为人们组建家庭的首要考量,横向的夫妻关系之重要性因此而得以不断突显——丁克家庭、同性恋合法婚姻的出现即可作为佐证。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纵向的亲子关系被重视,是与其独特的政策语境密切相关的。自上世纪80年代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从过去的"小皇帝"到如今的"啃老族",注重传宗接代的传统生育文化与独生子女的降临相结合,导致了在生活质量显著提升的背景下,每个家庭(特别是城市家庭)中唯一的子女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绝对重心,他们一方面不再面临单系偏重、以多继少等问题,但另一方面其所遭遇的世代间的隔膜、社会性的断乳等挑战却又在日益显现。可以预见的是,随着老龄化速度加快以及"放开二胎"所带来的人口政策逐步完善化,中国的生育制度又会面临新的调整、变动与发展。

置身现代化的浪潮之中,笔者认为在分析费老所论述的生育制度时,我们至少可在如下四个方面做一点修正或是承继:①在关注自上而下、由外而内的社会作用时,不应将个体视为无需或无法理解的"黑箱",而要对自下而上、由内而外的个体力量也予以充分关注,例如关注夫妻关系背后的权力因素、重视家庭生活间的情感成分、考察继替与经济和社会及文化资本的代际传承关系,等等。在此基础上,更要将费老在《生育制度》中所体现出的注重人与社会互动关系的研究旨趣发扬开来,关注个人、群体与社会之间的博弈互构,在生活实践中充分考察布迪厄所谓的"外在性的内在化"与"内在性的外在化"这一一体两面的双重有机过程。②在传统社会中,受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制约,群体及个人更为关注生育制度之于社会绵延的重要性,即传统的生育制度更重视生育制度中的"生",更侧重于以生育制度来满足社会完整对人口数量的需求。而在现代社会中,生活水准大幅提升,群体与个人更加强调生育制度之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即现代的生育制度在保证数量的前提下,更关注生育制度中的"育",更偏向于以生育制度来回应社会进步对人口质量的诉求。③费老在谈及"夫妇的配合"时,强调"夫妇之间需要高度的契洽是为了要经营全面合作的生活"[];在论述"世代间的隔膜"时,又指出"子方对于亲方最初是一种生理的联系,接着是一种共生的联系,最后才发生契洽的联系"[];在阐明"社会性的断乳"时,则认为"承认家庭的暂时性……在相当时间亲子联系必须被逐渐切断"[]。这些论述对于我们在生育制度的架构中,注重夫妻关系的积极调适与亲子关系的适度分离,无疑具有着历久弥新的重要启示意义。④除上述三点外,我们还应对费老贯彻全书的保守色彩做一点反思。以第五章"夫妇的配合"为例,费老指出,童养媳、早婚与中表婚姻作为变相的内婚制,能够"在共同生活的尝试中……减少他们共同成家时调适的困难"[],从而具有了存在的合理性。这样的推崇"客观"的表述,很容易使人联想到韦伯为在特殊性中寻求一般性而提出"价值中立"准则后所揭明的研究困境——追求价值中立,"避开价值判断,有使研究者沦为研究对象的所设骗局和自欺欺人的牺牲品的危险"[]。具体而言:

功能学派主张用肇始于自然科学的比较方法来获得对现象的本质特征及变化规律的通则性认识,认为其研究的方法是科学的、对象是客观的、立场是中立的。但是,正如韦伯的"价值中立"研究主张被质疑为"在实际生活中,它常常自觉不自觉地维护现存秩序","变为与现存社会制度妥协并为之辩护的工具"[]那样,功能学派对客观的"功能"与"结构"的过度执着,也往往使其忽略了生活世界的冲突与变迁面向。这样的一种研究预设便使得抱持功能学派主张的《生育制度》中有不少论述都蒙上了一层"存在即合理"的保守色彩,而这正是需要我们反思和力戒的。例如,在家庭三角结构中,"生活程度很低"[]的夫妻之间那偏重事务合作而导致感情淡漠的事实背后,有没有男权制文化的形塑?而亲子关系中父母"代表社会来征服孩子不合于社会的本性"[]的论述,是否又忽略了除专制型外的放任型与民主型这两类父母教养模式的存在以及反向社会化或曰后喻文化的可能?即使费老在阐明"有人认为功能学派是以‘存在为合理’,这是一种误解"[]时说道,"人类学者并不发生合理不合理的问题,他们是以人生活最大满足的现实标准作为健全和病态的标准"[],也依然难以使人信服。在我看来,我们在反思将价值关联与价值中立截然区分的做法有无可能与必要的基础上,在秉持尊重差异、提倡包容的文化相对主义立场的前提下,探索如何从研究前期的对社会实在的观察和参与中跳脱出来,去采取一个更开阔、更普世、更长远、更有科学担当也更具人文情怀的研究视域,无疑是一类特别值得我们深思并需要在实践中做出回答的重要议题。

在我看来,不论费老在《生育制度》中的论述是否于当代社会出现了与个人体认的悖离,都不能也无法构成否认这部经典所具有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的片面借口,因为费老所提出的"生育制度"在某种程度可视作一个韦伯意义上的"理想类型"。韦伯指出,理想类型实质是"有关联系的抽象概念",它"在内容上包含着乌托邦的特征",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比较和衡量实在的手段"[]。这样来看,即使当代出现了与费老论述不尽一致或依然存在的种种事实,我们也应将其视为对"生育制度"这一理想类型的有益扩充或修订而非证伪乃至否认。作为具有高度概括性与抽象性且可反映因果规律性认识的概念工具,理想类型有助于研究从个别和特殊的层面而上升到一般和普遍的高度——费老提出的生育制度理论对于我们分析与生殖、抚育和继替相关的种种社会文化现象,正具有着这样的功效:他在书中提到"我们须有一套可以应用于任何特殊文化的普遍概念"[],王铭铭亦认为"费氏之所以对生育制度进行考察,为的是寻找不同人文类型背后人的一致性特质"[]。从理想类型这一角度出发来看《生育制度》,有助于我们比较全面深入地去理解费老生育制度理论体系的价值所在,同时也有益于我们锻炼学术敏感、培养学术自觉、提升学术素质。

经典者,不会因岁月的淘洗而失去光泽,相反,它会散发出隽永的魅力而使人总有常读常新之感。作为费老自己最为满意的著作,《生育制度》还有许多有待我们去发掘、去深究的思想财富。相信在学科发展、社会转型的今天,《生育制度》会进一步彰显出其独有的理论活力与实践品格,从而做出更为引人注目的贡献。

《乡土中国》虽然看起来文字比较通俗易懂,但其实有很深的理论作支撑,下面是关于《乡土中国》

初次听到费孝通这个名字是在大一的《文化学概论》课堂上,记得老师说费孝通写的作品有几本是相当出名的,比如《生育制度》《乡土中国》等,是我们社工专业学生都应该好好看读一下的课外书。于是,抱着对费孝通先生无比崇拜的敬意,我借来他写作的《乡土中国》一书,准备仔细阅读一下。

费孝通先生在书的开篇,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平时,一般听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人总是会感觉城里人在藐视嘲笑乡下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经费孝通先生一说,这“土”字用得好啊,我们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说我们“很土”或“土气”都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们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之间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也是不足为奇的。这不,在乡下不是有很多东西城里人也不认识知道吗?呵呵,大家在此扯平了,平等一致。

在“文字下乡”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一开始就说“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但往下,费孝通先生就举例说明这并不是乡下人就“愚”了,只是他们对对城里的新事物感到新奇,所以“在马路上听到背后汽车连续的按喇叭,慌了手脚,东避不是,西躲也不是”;而城里人在乡下也有“愚”的地方,比如有人冒充内行把田里的包谷错叫为“麦子”,也是相当滑稽可笑的。说到这,我认为从中有个礼貌的问题得讲。当乡下人不知道如何躲闪背后连续响喇叭的汽车时,“司机探出半个脑袋大骂‘笨蛋’”,而当城里人来乡下的人中有人冒充内行把田里的包谷错叫为麦子时,费孝通先生的乡下朋友却没有唾他/她一口“笨蛋”,而是微微一笑。从中可以看出,乡下人在礼貌方面比城里人好多了,至少他们懂得在嘲笑或责备城里人时能用含蓄的语言表达出来,不像城里人那样锋芒毕露,容易直接伤人。接下来,费孝通先生就文字的功能和文字下乡的重要性作了详细说明。在此,我还得说上一句,我很赞同费孝通先生“识字不识字并非愚的标准”这种观点。“在课程上这些孩子(指城里孩子)样样比乡下孩子学得快,成绩好。” 费孝通先生这是机会和环境的问题,城里孩子大多数课余时间都是用来学习,一般不能随便穿鞋袜下足;而乡下的孩子则不同,他们放学后可以在田野里随便跑来跑去抓蚱蜢。所以在抓蚱蜢时,城里孩子远远比不上乡下孩子,这也不足为奇了。文字的功能是传情达意,费孝通先生却指出“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这要在适合的环境下文字才能充分行使它传情达意的功能,所以“在利用文字时,我们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心得体会 )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文字下乡相当重要。

在“再

在“差序格局”这一篇章中,我初看到这一题目时,感到很迷惑不解,到底什么是“差序格局”呢?得仔细在下文找找才行。但是,我往下看来好久,都找不到“差序格局”的详细解释。“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呵呵,在这可有话说了,其实不止乡下人私,城里人也私啊,甚至有些可能比乡下人更私。这不,在文人笔里是中国威尼斯是苏州,作者却认为“天下没有比比苏州城里的水道更脏的了。”在接下来是内容中,费孝通先生讨论了私和公家的关系,以及这个社会和西洋社会的不同。费孝通先生认为,西洋社会的社会结构是团体格局,而中国社会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爸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由此,我们的社会可以或说很大也很小了,概念很模糊。而到底什么是“差序格局”费孝通先生只作出或多或少的比喻,没有详细概念。我是一名见识浅薄的学生,在这里也概括不出个什么所以然来,就在此打住算了。

在“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着一篇章中,费孝通先生说到,由于社会结构的差异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点,西洋社会里“个人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我们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而在中国,社会结构是从己向外推构成的,个人对别人的看法要由他和别人关系如何,比如别人贪污时他会大骂那人的行为是怎么怎么的恶劣如何如何的不检举,但当自己的父亲甚至自己去贪污时却认为这是“能干”的表现。孔子所提出的“仁”,意思相当复杂,但有侧重于“克己复礼为仁”。不同的道德观念由于不同的社会结构产生了不同的形式。

在“家族”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先由“家庭”说起,他认为家庭的大小“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接着,他说到了“家族”,啊认为“小家族和大家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数量上、在大小上。”还有,他说到,“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但我们家庭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夫妇成了配轴。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

在“男女有别”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男女有别产生于各自不同的生理结构和心理。“感情定向” 一词是费孝通先生用来指一个人发展感情的方向。“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理解。”他还认为“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男女生理上的分化是为了生育,生育却规定了男女的结合。”因此,乡土社会是男女有别的,也是稳定的社会。

在“礼治秩序”这一篇章中,费孝通先生主要讲了“礼治”和“人治”“法治”的区别,他说“法治”其实也离不开人,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不一定就文明、慈善、也可能很残酷。比如在印度丈夫死后妻子得在葬礼里被别人用火烧死;在缅甸有些地方完成成年礼要杀几个人回来等等。乡土社会安于重迁的特点,决定了传统经验是相当有用的。礼治在乡土社会中具有很大的特点。

在“无讼”这一篇章中,我很迷惑,费孝通先生为什么要以这个题目为名。我读完全篇,倒是老看到费孝通先生在说乡间不同时期的诉讼形式,由乡里诉讼到打官司,无疑是在讲以前的诉讼形式和现在打官司有何不同嘛,怎么可以说“无讼”呢?我真是不解了。以前乡里的诉讼用道德即可解决问题,审判结果都符合乡里规矩,但现在有些人凭借着对法律的了解却在官司法庭上玩起了把戏,确实可悲啊。我希望我国的法律越来越完善。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长老统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讲解了教化在乡土社会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通过教化的手段,年轻一辈懂得尊重年长一辈,同时年长一辈也在向年轻一辈学习,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在此都有了更进一步的解说,正是一代传一代的教化延续,乡土社会得以稳定发展。

在“血缘和地缘”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重点解说了什么是血缘和地,血缘和地缘的关系、表现、功能。他用自己作为例子,说明“血缘性的地缘更是显著”,如果一个人没有直接的地缘关系,不管他走到哪里,并在那住上了多少年,人家都会用“新客”“客边”“外村人”等来称呼他。从文字可以知道,在乡土社会里,血缘和地缘有着无法分割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

在“实名的分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相比较时是静止的',“但是事实上完全静止的社会是不存在的,乡土社会不过比现代社会变动得慢而已。”然后他说到正是社会的变动,或快或慢,在不同的社会变动中,如果社会的变动速度变得快,长老权力也随着缩小。不同国家社会结构的变化,相互之间进行沟通交流就要采用不同的工具、方式和手段。在环境变动的过程中,“文化英雄”随之产生,只有这样才能够引领国家更好的进步,而这些领导们使用的就是“时势权力”。这些能使用“时势权力”的“领导的阶层如果能追的上社会变迁的速率,这社会也可以避免因社会变迁而发生的混乱。”否则,该社会就会混乱不堪。但是社会如果加速的变动,注释式的变动方式就可以引起实名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这就是该篇章所要讲的实名的分离了。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这句话很经典,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 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可以说,作为一本学术性质的著作,这本书是开创了一个非常好的先河。它短小精炼的篇章,朴实无华却相当精当的叙述语言,探讨性的叙述方式与丰富充实的内容与深刻悠远的意义融合在一起。这种方式,是一种开放式的学术著作方式,绝无故作高深,也不会降低水准,就这样使各个水平的读者,都能通过阅读这本书,获得自己独特的感悟与收获。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1

我有幸拜读了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奠基人之一的学术大师——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费孝通大师一生著述浩繁,但他的作品《乡土中国》和《江村经济》是研究中国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必读之书。但是,这本小册子和他所写的《江村经济》等调查报告性质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我在拜读期间不敢说是研究,只能谦逊地说是入门。虽然是入门,但是费孝通大师这十四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

看到费孝通先生书上写的旧著《乡土中国》重刊序言中,说到:“我当时在大学里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我自己觉得有意义的课题。那时年轻,有点初生之犊的闯劲,无所顾忌地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可以看出,费先生是一个重视开发有意义课题的老师,我想这样的课一定很有趣。这跟他强调实地调查的研究方法相符,一样的不那么刻板,这就是《乡土中国》这本书之所以如此贴近生活,生动有趣的重要原因吧。

在其第一篇“乡土本色”中我了解了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城市人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在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因此他还举了他母亲在他初次出国时给了一包灶土用来“治疗”水土不服和思乡之苦的例子。这让我很快地回忆起到大学之前,奶奶在庙里取香炉里的香灰给我,保佑我出门在外一切安全。多么通俗易懂的例子啊,让我很快理解到“土”与中国社会基层的密切联系。难怪中国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就是为什么当年舅舅的遗体非得被运回故里的原因。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因此,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特别熟悉。但是,与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在第二篇“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我非常认同这句话,因为我的母亲就是文盲,从来没上过学,但是她很聪明。没有我的母亲,我的高中文凭的父亲也不可能事业有成的,而且我的母亲在深圳短时间内自学了粤语和普通话,之后还自学认字和写字。

在解释中国的差序格局时,费先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在这个网络里,费先生认为只有“礼”才可以维系每个人的关系,并在文中大量地引用孔子的话语和例子。

费先生认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总之,乡土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稳定的差序格局。

在“男女有别”的一篇中,费先生认为:“同性组合和家庭组合原则上是交错的,因为以生育为功能的家庭总是异性的组合。因之,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了这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和“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深刻地展现了乡土社会的性心理,但是,我认为这在现如今已经改变了许多。只是,男女之间多了些平等,并没有“有别”。

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没有法治的,但是,这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孔子两千多年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这就让我明白了,乡土中国的乡土性质其实是受孔家思想影响的,而且影响深刻。

正因为礼治惯了,所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乡间看到坏的行为却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所以,费先生倡导:“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讲到“无讼”这一篇的时,我看了之后觉得费先生思想很激进,看待现实中的一些诟病眼光很犀利,大胆地揭露社会上的弊端,让我很敬佩。

“每个要在人生逆旅里生活的人就得接受一番教化,使他能在这些众多规律之下,从心所欲而不碰着铁壁。”这就是教化权利的效应,是乡土社会中长老统治下才有的。另外,“在我们客套中互问年龄并不是偶然的,这礼貌正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里相互对待的逃遁是根据长幼之序。长幼之序也点出了教化权力所发生的效力。”有句谚语说的就是长老统治,“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所以,长老统治对乡土中国来说还是很有意义的。

“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和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关于“血缘和地缘”这一篇中,我学到了: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怎样才能成为村子里的人?”大体上说有几个条件,第一是要生根在土里:在村子里有土地。第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最后作者总结:“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最后一篇中说到:“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那么你就会会问到欲望是什么?费先生用孔子的一句话解释——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这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欲望是合乎人类生存的条件的,认为这是自觉的文化事实,不需要计划,这就有别于现代社会了。

乡土中国的情结是扎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底,是一种普遍的民族心理体验。虽然有人从意识形态方面排斥拒绝这种情结,但是应当承认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作用的结果,是一种集体意识存在,并不会因为少数人的意识缺失和丢弃从而不复存在,而是将一直通过民族的血脉传承下去。费孝通先生正是看到了或者说是深刻体验到了这种情结的力量,从而在社会学层面试图进行解析。这大概应当是《乡土中国》里个人情感的显露。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2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政权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平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政权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3

中国,飞速发育中的古老国度,传统与现代在交融,青铜与碳纤在碰撞,道德这个东道主也在与远道而来的制度相互切磋。中国的文化源远流长,不断推陈出新,但骨子里还是有永远不会褪去的东西——乡土。中央电视台有一部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创造了中国电视剧都难以企及的收视狂潮,其中除了美食的诱惑,更多的,是庞大的外出人口对家的味道的怀念,家在舌尖上,家在被褥间,家在笔墨里,正如费孝通老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的前言中写道:“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据费孝通先生所言,中国国家结构的基层便是乡土,构成这个国家的最下一层维系纽带,正是乡土性,乡既不是特指乡下,土也非土头土脑,而是一种情感,一种牵连,是人与土地有着关于生死存亡的不可分割的联系,重土思安,故土难离。中国在传统上是一个漫长历史的农业国家,几千年来,家乡的土地对中国人来说就是饭碗,就是生存,游子在外,飘零无根,终归要站在家的土地上,挥起锄把,才算务了本业。长久下来,土地对人的影响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全面,渐渐地流入到中国人的血液中和骨髓中,成为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文化,于是,中国人开始离不开故乡的泥土,所有中国人的心都被牢牢留置在屋外的土地上,因而,中华民族的性格中加入了深厚的安稳情节,中庸的处世之道,渊远的文明流传,安定的人生追求,中国人于是有了深深的乡土气息。

自然条件与家族观念决定了中国的基本聚落形式——农村,是一个内向的,封闭性的完整聚居环境,其中的每一户人家存在实际或理论上,或多或少的某种关系,这是亲密而纯粹的,邻里之间保持着基于善意的密切关系,这种人际关系的味道是乡土的;而现今更多人迁入城市,特别是超大型城市的高层建筑居住,一个个水泥的方格分割了人与人之间空间上的距离,也分割了心理的联系,按费孝通先生的说法,现在的人更类似于村与村之间的关系,相互隔绝并且相互孤立,带有天然的排斥性,在外孤独,在内又缺乏相互支持,最常见的聚居单位是一家三口,自我中心和人际冷漠也就不难解释了,这种人际关系的味道是钢铁的。乡土社会与之不同,虽然村与村之间相互隔绝独立存在,但在内部有足够的交流和相互支持,村落得以建立,最初的一批创始人必然相互存在高度的信任,这种信任和心理的亲近随着繁衍而延续,人与人之间存在某种天然的相对熟悉,经过数代的延续,就成为一地的故土感情,这造成了人与人、村落与村落的差异,乡土味与钢铁味的差异,也造就了中国人的代代乡愁

时代在发展,社会的每一个方面都在变化,有些变化是进步,而有些变化则很难界定其性质。如费孝通先生提及的,钢铁的城里人看乡土的村落人,会因为其文化认知的相对不足而以为其“愚”,相应的,乡土的村落人眼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钢铁的城里人,因为基本生存能力的相对缺失,也是“愚”的,这是时间推移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乡土与城市的分歧,在起点,整个中国都是乡土的,是真正的乡土中国,而逐渐的,城市中国出现了,并且与乡土中国向不同的方向在发展。在乡土中国,封建礼教的遗存,家族体系的残影,既束缚着这片土地上的人,也是其完整精神结构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男女关系的都不仅仅是生殖与繁衍的需要,更多的是了解,同样的,维持整个人际关系体系的同样是了解,相互了解与共同认识,传统儒家观念和道德伦理是同一片乡土上的人们接受同一种意识的基础。乡土社会是靠最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和思考来配合个人之间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存和熟悉的,使人感觉到是自然的。只有生死于斯的人群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人际关系和共同思维,其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这一切就是乡土观念和乡土情怀,其中最大的离心力,只不过是人的个体差异和必然的性别区分而已。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提及了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即冲突决定存在,生命的过程存在于克服阻碍之上,但乡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或者说传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在中国几千年的处世哲学中,和谐稳定永远是第一位的,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和优先等级远远高于个性的'突破和个人的满足,整个社会体系在遏制破坏秩序和稳定的因素时能够爆发难以想象的强大凝聚力,或许这是一种对进步的阻碍力量,但这也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原因。

中国现在正在全力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这是应该的,科学的,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历史前进的必然,但就传统而言,乡土中国是一个人治的社会,这种人治并不停留在表面的个人集权和羊群效应上,在掌权者头上是舆论,连天子都不敢轻易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舆论的头上是道德,是伦理纲常,费孝通认为这种人治其实是一种礼治,根据礼仪和道德来实现法律的约束力。道德与法律,有时候需要面临取舍,但我认为更好的结果应该是融合,海洋法系的种种无奈已经表明了完全条文的法治是苍白的,而封建社会的最终崩溃也说明完全唯心的礼治是无力的,法律的严谨与公正保证了人格的平等,而道德发展的继承性与渐进性保证了社会进步的稳健。

时至今日,城市化成为中国发展不可阻挡的浪潮,但乡村仍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乡土的情怀则是中国人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柔软部分,既包括对天然熟悉的故土的怀念,也包括对那一种思维逻辑的认同,那一份敏感的不可触碰。这是中国的现实,也是中国的特色,中国要发展,不可能牺牲甚至舍弃关于乡土的这一份,无论是政策,还是感情。未来,无论是探索进一步加快城市化的建设进程,还是发展有着更旺盛生命力的新农村,费孝通先生的这一部《乡土中国》,和它所引发的对乡土的思考,都有着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值得熟读和深思。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4

我们五千年中华文明就是从芬芳的泥土中走来。因此,我们有了故乡情结,我们企盼落叶归根。

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著《乡土

作为一个

有文化的知识分子根据只言片语,苦苦寻找祖上曾经住过的一孔破窑洞或埋葬老祖宗的一捧荒冢;沒文化的老农在老屋拆迁时,死死地抱住院里的一棵老树,老泪纵横,不肯放手。

“能恋本乡一捻土,不爱他乡万两金。”

受乡土情怀的影响,在我们的内心世界也与西方有所不同。西方

故乡和土地永远是我们内心最可靠的依托和最宝贵的财富。

然而,近代随着工业革命的出现,打乱了我们原有的脚步。我们抛弃山青水秀的美丽家园,挥手告别对我们忠诚奉献的土地,一窝蜂似地挤进陌生而又拥挤的城市。钢筋结构,水泥硬化,与泥土一刀两断。一座座高楼,鳞次栉比。高空鸟瞰,和密集型养鸡、养猪场沒什么区别。呼吸着不知从那里冒出的被污染的空气,吃着不知怎样生产出来的不时被媒体报道加了什么“氰",或者什么“氯"的垃圾食品。

我们密集型生活方式和现代化企业加工产生的污染,为病毒和细菌创造了有利的生存环境。

我们的

为了优越,拼命地比拼。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外卖小哥累死在送餐的路上,得到的只是

现实在狂扇农耕文化中“勤劳致富"的嘴巴。

我们嘴里反复念着不忘初心,我们为什么要在路上狂奔疾走?答案在很多时候,是模糊的。许多人怀念过去,厌恶当下,这个问题值得深思。许多刚从高校毕业的低层知识分子,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踟蹰徘徊,迷失了方向。不知未来在何方。人类在所谓的科技领城内恶性竞争,最终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有待商確、验证。

前三十年,一个普通农民,生养四五个孩子,日出而耕,日落而息,孩子读书成家,虽困难,却也过得去。然而经过现代科技化的洗礼后,一家有时候连一个孩也养不起。

人类奋斗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想不只是我们普通民众不清楚,恐怕就是所谓的社会精英也很迷茫。

老子云:“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说白点,就是人间的利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人们的技巧越多,邪恶的事情就会连连发生。

文学就应该取材于社会,指引于大众。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像一棵参天大树。只有大树的根系植根于大地的深处,吸取足够的养分,才能换来树冠的枝盛叶茂。

殷切盼望,费先生"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的创作风格,得以延续,探索、引导中华文明朝着健康持续的方向发展前进。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5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6

最近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

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习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

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7

《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再次细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发现对我们做基层法院工作、审理农民群众案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社会理念和工作方法。虽然该书论著成于上世纪40年代,但是时至今日,还是值得基层法院工作同志一读。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8

社会上对权力的看法分为两派:一派偏重社会冲突,另一派偏重社会合作。

偏重社会冲突的一派认为权力是冲突的延续,只是武力阶段已过,被支配者认输了,但并没有心甘情愿的屈服,于此才有权力的产生,这种权力是压迫性质的,我们称之为“横暴权力”。

偏重社会合作的一派认为权力是社会共同的契约,社会分工对每个人都是有利的,但也正因为分工,每个人都不能独善其身,因为如果别人不尽其分,则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这就需要干涉别人,这是权利,而自己同样也会受到其他人的干涉,这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需要有共同的社会契约约束,在这里我们称之为“同意权力”。

在事实层面上,两种权力是同时存在的,只是侧重不同,社会即存在冲突也存在合作。

权力之所以诱人,主要是其经济利益,如果没有经济利益,横暴权力的意义就会小很多,甚至都很难发生。

在乡村,除了以上两种权力外,还有一种权力,既不是横暴性质,也不是同意性质,它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中,是教化性的权力,我们称之为“教化权力”。

说孩子们必须穿鞋才准上街是一种社会契约有些不妥,因为契的建立首先假定其个人的意志,契约的形成和遵守必须尊重个人的自由意志,民主就是个人意志和社会强制的综合体。但是这种尊重自由意志的契约精神在教化权力中并不会出现,原因是被教化者根本没有选择的机会,他们只需要学习,社会也不会把“意志”加在孩子的人格中,因为教化不需要得到他们的同意。

这种教化可以说是不民主的,但若说是横暴却又不然,横暴发生于社会冲突,但教化没有这种冲突。

教化权力最常出现在亲子关系里,但不局限于亲子关系,凡是文化性的,不是政治性的强制都包含这种权力。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就是强制的,是教化。

有一句话,“在最专制的君主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爱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艰难。”就是最好的注解。

教化权力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基础,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相对静止的社会,儒家思想体系便是建立在这种环境下的产物,它反对横暴权力所维持的秩序,而热衷于教化权力。“父母官”就是这种爸爸式权力的体现。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9

这本书初版是1947年,距今也不过六十余载,轰轰烈烈的城市化进程便将乡土中国已经或正在抛进记忆的河流。河水汤汤,乡土早已疏离。再读,当作纪念。

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所言的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说乡下人土气,这个“土”字,他说用得好,因为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大多数的人是必须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人,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办法。务农子弟即便从老家迁到别处去,也都很忠实地守着直接向土里讨生活的传统。辟如,从中原迁去最适宜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一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

土是农人的命根。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因为不流动,中国乡村人口像是附着在土上,不太有变动。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的,而从农业本身看,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无需群居,聚居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费孝通认为,这些原因大致有几点:

一是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有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

二是因为水利的需要。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是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基于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单位是村落,又因为少流动,村落之间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乡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上也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熟人社会)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乡土社会从熟悉到信任,无需画押签字,它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纺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在社会学的分类里,乡土社会应属于礼俗社会。(礼俗社会:有机的团结;法理社会:机械的团结)

这样的信任也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才能在悠长的岁月中,从容地去熟悉每个人的生活,才会有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然后心安,信任。

此心安处是吾乡。

我常见到从乡村搬到城里的老人,四处开荒种菜。像我的婆婆,每寻到一块地或旁人给了一块,必像得宝一样喜上眉梢地跟我说,然后滋滋有味地计划着种上哪些孩子们喜欢吃的菜。这也是“土”气吧,说她们离土后眷念土地有些矫情,我想,更多的是一种习惯性的劳作,对土地习惯性的依赖。这是现代年轻人不会有的。

中国社会徘徊在人制社会,迟迟不能进入法制社会也能算上“土”气吧。早在战国时期,墨家就提倡依法治国。而乡土社会的熟悉环境下,不需要法律、合同,“这不是见外了么?”那些统统是对付陌生人的。搞得太明白,丁是丁,卯是卯的,伤感情。中国社会的某些特征也由此而来。现代社会打破了原有的格局,是陌生人社会、法理社会,契约精神顺势而来,法制终将是现代和未来人类社会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的。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10

最近读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是一本解读农耕文化下中国社会文化形态的书,处处充盈真知灼见,解释了中国人很多根深蒂固的行为习惯的来源。特别是有过一段社会经历后读这本书,能帮助理解很多社会现象,产生共鸣。

中国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城市人不愿承认(他们认为乡下人土气),可他们不知,城市人也是从土气的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城里人嘲笑乡里人愚笨,事实上,城里人分不清韭菜和麦子跟乡里人不知道给车子让路的道理是一样的,都是缺少见识,并不是智力不及,因为在乡下不需要让车子这种智力。

很多事情都类似,比如现代社会电子产品的使用情况,需要的自然用得顺畅,没有需求的自然一窍不通。

而说到“私”这种性格特征,中国人自古以来都认为“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别人瓦上霜”,特别是一遇到公家的财产和设备,就觉得是免费的,都可以凑上一脚。这也是外国人一直以来对我们的诟病。

关于管理制度,法治在乡土社会中并不见得有优势。我们国家在战国时期就提出了法制治国,可两千年来依然是人治。因为乡土中国生活在稳定的圈子里,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法治是对陌生人的管理制度,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

乡土社会的权力: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这些权力结构只能慢慢改变,法律也是没有办法的。

在书中,也说到了中国式的婚姻,中国人的婚姻中不爱才是天经地义,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关系,男主外女主内,各自管好自己的工作,一切相安无事。至于爱,同性之间才有,人们往往认为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非要寻找两性间的爱,也往往不在妻子身上找,而是到酒肆、勾栏之中找,而且往往成为一段佳话。

这本书尽管写得浅显明白,但是思想深刻,一个观点就能引申出一篇论文来,阅历多一些的时候会有更深的感触。

作为既接受了西方现代文化,又深受中国乡土文化影响的现代青年人来说,一边要应付现代文明,一边没法彻底清除深入骨血的乡土文化,内心难免会感到撕扯。我想,多一点自己的主张,少一点得失之心,总会在这撕扯中找到一条光明的道路的。那么,我们的生活也就变得豁然开朗,越来越顺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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