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说明这不是一个切题的书评。和上一个一样。我记得读它的时候很开心surprise。作者说希望你开心,也喜欢你朋友开心。嗯现在的我很平静,可是那时候的我不是这样的,我很激动我很快乐我喜欢感情丰富表情很多的自己,我向朋友分享这本非常有趣的绘本。
我不是一个喜欢思考的人,同样我的记性很差,好像自己不想去记忆,因为非常敏感,受伤会很多,美其名曰事过而心随空,其实也是冠冕堂皇的话,我好像太不把生活当回事儿了,仿佛是在认真做事,随意做人。还好很幸运,走到了这里,还算有个好的基础,有好的`家人朋友,不至于幡然醒悟时为时已晚,好像很多人都是在我这个年纪开始思考的。啊我这样算开始了吗…
这个年纪,接触的信息也竟然都很附和现在的自己,之前我还怀疑过,其他年纪的人会不会很孤单,他们什么都没有…我真是太傻了,每个阶段都有那个他们主动寻求呢世界的陪伴。对,这一切啊,都是你自己的选择。
你的朋友可能是知识渊博的,有理想的,热爱生活的,患得患失的,神经质的,抑郁的,天才的。
我的朋友呢,我朋友都很有爱,都很爱我。我们曾经是损友,目前损已经占了很小一部分,大家都是相互的彩虹屁女孩,嗯…或许是我们越来越爱对方了,也或许是互相明白越来越脆弱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互相伤害了哈哈哈,生活已如此艰难,内心已如此不自信。她们呢,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不配被爱,诶很好笑诶你们都很完美的好吗,我真的很彩虹屁。反正每个人都不完美,你要是觉得自己完美才值得被爱的话,那你就找不到爱你的人了因为对方太有压力惹!
今天还有个朋友说你能回到原来的你吗,还有人问我我们怎么成现在这样了。我说不能,我自己也不知道。its true,悲伤又现实。好像你也可以接受,划掉其实我没有,我只是不让自己去注意痛苦与孤独,我只是在自我麻痹自我安慰哦阿q对的,怎么会有阿q那么傻的,现在反而成了那个自我安慰的傻子。
或者你的朋友是我这种在努力地热爱生活的。哦对,大家应该都是在努力寻找自我的,该怎么与世界相处,该怎么过好这一生。自我是怎样的,或许也是自己的选择,选择了那个你最喜欢的最不需要坚持就会做到的。
这就要保持开放的心态,也要保持勇于尝试的心态,不要在尚未经历时下判断,不要对不了解的事物评头论足,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生活亦如此,你可以哦你就会过一个不一样的一生,愿我们都成为这样的宝藏吧;-)一定要colorful。
最近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叫《神犬探长》。这本书主要讲了:在警察局里,有一只很棒的神犬,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受伤——腿断了,被迫退出警察这个工作。神犬走的时候,警长送了他一个警犬徽章,于是他当上了探长,大家都称他神犬探长。
有一天,神犬探长在河边看到一只青蛙,那只青蛙很聪明,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河里游的,没有他不知道的。青蛙看到神犬探长高兴得说:“我叫青蛙博士,想做你的跟班,行吗?”神犬探长说“可以。”他们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只大象被食蚁兽咬。他们扔了个闪光弹,把食蚁兽炸死了。忽然一粒子弹向神犬探长射来,他的腿受伤了,原来是人类射来的子弹。神犬探长奋力还击,射死了三个人。可是还有一个没有人被射死,他立即向探长发子弹。这时候,大象跑过来把剩下的人撞倒了,然后把探长送去医院。
我很喜欢神犬探长,他为了保护大象差点就牺牲了。所以我们应该保护动物,不能随便伤害动物。
读书笔记读后感2
我是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的。
三毛是孤儿,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以乞讨生,晚上只能睡在街上。如果讨不到东西,那只能整天饿着肚子了。不权这样,他还经常受到别人的欺凌,身上到处都是伤疤。
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却不一样了。就说我把,我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我的家人把我照顾得很好,什么都为我考虑到了,可以说我要什么就有什么。就是这样,有时候我还对妈妈发脾气,弄得大家都不高兴。现在想来,我是多么不应该呀。
看看流浪儿三毛,他的生活是那么的悲惨!他小小年纪就要靠打工维持自己的生活。我现在的生活和三毛的相比,真是一天上,一个地下。冬天到了,妈妈早就为我准备了厚厚的毛衣,而三毛没有衣服穿;晚上,我睡柔软温暖的被窝里,三毛没有地方住;我不权吃的好,还经常换口味,三毛经常没有吃的;我天天做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三毛不能上学……这么一比较,让我想起了很多很多。
我应该珍惜我拥有的一切。
读书笔记读后感3
当合上《悲惨世界》这本书时,心中一种难以言明的感动油然而生,我感觉我的心灵受到了一次洗礼。这本书让我受到了很大的震撼!冉阿让从一个阶下囚变成一个善良,受人爱戴的市长,这是一段多么辛酸的过程然而这部闻名世界的名着却将荒芜惨淡世界中人性种种改变尽收眼底然,我不禁对雨果这位浪漫主义作家心生敬意!
这本书的主角——冉阿让,童年时没有上过学。成年之后,他成为了一个纯朴,热心的园艺工人,帮着他的穷苦姐姐抚养着7个可怜的孩子,过着清贫的生活。一年冬天,冉阿让找不到活儿干了。家里饥寒交迫,一点面包渣儿都没有,于是冉阿让便在一个面包店里偷走了一个面包,后来被人抓住,被判处五年苦役!这是何等凄惨的时刻:社会逐斥并无可挽回的抛弃一个有思想的生灵!冉阿让在监狱里备受凄苦,终于,不堪忍受越狱之苦的他,试过四次逃跑,却因此刑期被加到了19年刑。年复一年这颗心灵逐渐干涸,缓慢的,却是不可避免得,新灵感和,眼睛也干涸。直到出狱,十九年他没有流一滴眼泪。到了出狱的时候,冉阿让耳边听到这样一句奇特的话:“你自由了”但是,一张黄纸通行证,究竟通向什么自由。冉阿让虽然释放了,但却因背负罪名,找不到住处。
冉阿让变得仇视法律,他开始放弃了这个社会。就在冉阿绝望的时候,卞福汝主教伸出了援助之手,当晚他在主教家里留宿,然而当主教熟睡的时候,冉阿让竟然想要杀了他,为的是偷走他家的银器,后来主教宽恕了他,将他放走了。卞卡福主教一点点的感化了冉阿让,使冉安让开始弃恶从善,开始了新的生活
冉阿让生性沉静,但并不忧郁,也许,这是天生富于感情的人的特点。冉阿让在教主的感化下,开始恢复人性,后来还当上了市长,成为了富翁的他仍不忘教主的教诲,他开始热衷于慈善公益,然而即使是乐善好施的他,也因法律的滥判无辜,再度成为了阶下囚。,但他仍然将教主的恩惠牢记于心,他救助了孤女珂赛特逃出了法律的魔爪,他办学校、招无家可归的人做工、资助贫困,使当地经济繁荣。但社会的容不下他,法律也容不下他,他最终在孤寂中走向生命的尽头。
这不得不让我感叹人性的黑暗,社会的虚伪,人们尔虞我诈的阴险,也让我为冉阿让这类平凡而普通的人民,为反抗社会的不公而做出的伟大贡献,他们是可爱的。故事是悲惨的,但是他向我们揭示的种种真实,是这部恢宏庞大又细腻入微的巨着精彩之处,也是让我为之鼓舞的地方
冉阿让曾经是一个心中没有爱的逃亡者,但是他却被教主的博爱一点一滴的感化着,让冉阿让弃恶投善,对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人给予无微不至的爱,也许这就是人性的魅力。但是,这个社会的丑陋与压迫,使冉阿让一再落入法律的魔爪之中,所幸他的心已是圣人的心,像那个主教一样。懂得爱,懂得宽恕!他放走了一直追捕他的侦察员沙威,他原谅一切,他是那样的温和、有大爱。谁能想象他曾经是一个残暴的苦役犯?
整部小说在于怎样揭露这种社会压迫如何把人间变成地狱,也让我深切地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压迫,没有了伪装,大家都像主教那般成为光明的使者,传递无私,善良的精神,让每一个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将会是何等的平等和谐呀!
读书笔记读后感4
小女孩弗恩养了一只落脚猪,取名为威尔伯,她十分喜爱它。但后来威尔伯长大了,父母不同意再养时,它被卖到了霍默·朱克曼舅舅的谷仓里。在谷仓门口,也就是猪栏上的方有一只灰色大蜘蛛叫夏洛。在那里威尔伯和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有一天,一个可怕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天快冷了就意味着意威尔伯快要被杀掉,变成熏肉火腿,威尔伯知道后害怕的`叫道“我不想死,我不想死!”这时娇小的夏洛对它说“我有办法让你不死,但你不许再哭!”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霍默·朱克曼舅舅决定不杀威尔伯,这样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读了这本书,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可贵、纯真而感人至深的友谊,也明白了真正的友谊至死不变。我想,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她虽然是一只又小又卑微的蜘蛛,却能做出如此多令我们人类为之感叹的事,那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上,要做到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凡事多为朋友着想。
读书笔记读后感5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初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然而,那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读书笔记读后感6
今天我读完了梅子涵爷爷写的《对面的笑》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一群小男生的故事。
写了“我”带奶奶看电影,奶奶走的特别的慢,节目都快开始了,他们还没有到,“我”由最初的耐心到了最后的不耐烦,但是最后的那一瞬间才发现奶奶老了,自己应该等一等奶奶……我知道这个孩子从这一刻,真的长大了。
“我”和噗噗曾经在一起玩,但是噗噗犯了罪,被关进了牢房,“我”就天天送面包给他吃,最后他还是饿死了……“我”才知道要珍惜生活;
有一次,“我”忘记带作业本,让别人误认为我没有做作业,“我”就告诉他们我做了,而且一直等道青蛙叫了才睡觉。但是他的小伙伴们说:“我们家的青蛙都是9:00钟就叫了!肯定没有做。”“不对,青蛙12点才叫呢!”“你那是癞蛤蟆吧……”他们就天天这样磨嘴皮,争这个,争那个,互不相让。我懂得了要相信他人,被别人冤枉是什么的委屈啊!
虽然“我们”已经上了初中,但还总像那群长不大的孩子……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大家要友好相处,团结友爱!珍惜现在的一切!比如那个噗噗,最后他才知道了自己的错误,临死前,才要回头……
如果你们想了解了解,就自己到书的家园去看看吧……
读书笔记读后感7
我读了《小飞袋貂回家记》这本书中的小飞袋来到了宝丽加姆峡谷。
在澳大利亚的宝丽加姆峡谷,一只小飞袋貂本来是在城市里和爸爸妈妈住在一户人家的屋顶上,那家男主人抓住了小飞袋貂,塞到起车后的备厢里,拉到城外,它想回家了。一只袋熊看见小飞袋貂了,小飞袋貂把一切经过都告诉了袋熊,袋熊和他到鸭嘴兽的家,叫他聚集其他动物们来帮小飞袋貂找回家的路。下午,小伙伴们沿着山路,越爬越高,爬到了山顶的一道瀑布的源头,再顺着瀑布,到了谷底,再沿着小河往前,就到了能治病的大树前,在走到城边,明天晚点就到了。小飞袋貂看见家了,他和小伙伴们互相拥抱,说再见了。动物们回到峡谷后和其他动物们分享他们经历的事,不一会,小飞袋貂和他的爸爸妈妈以后住在峡谷里。
小飞袋貂用自己和大家的努力,回到了爸爸妈妈的身边和峡谷的朋友一起开心地住在一起。我也要像小飞袋貂和动物们团结一心、齐心协力地做事。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写一篇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1
我很喜欢余光中的散文。读余光中先生的散文总会从文里感觉到一股淡淡的蓝,这种被淡淡的蓝霭氤氲包裹的气息,又总能牵引我深深的走入文中,去感受作者的心里世界,随着他的文路去触摸他的天空、他的雪雨霁月、他的深深思乡情愁…
每篇散文里作者无论走在哪里,身在何方,都有他那颗炽热的思乡情怀总在系恋着祖国,思恋着故乡,无论夜里醒来的床前明月,还是梦里阳关的大道,无不是作者行途中执着的灯盏,引领作者的心回归故里田园,投入到祖国母亲的怀抱。
我觉得余光中的文字贵而不浮,绚丽而不虚幻,温婉而不俗媚,他的文字大气磅礴,不愧称之为文化大家。正如杨克所说:“余光中是中国最好的散文家之一,他的散文浸淫着一种诗意和古典神韵,有一种中国的文化底蕴,比较华美。”
如果借用杨克的话来对余光中先生的散文简评结笔,也正是抒出我对余先生的景仰之情……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2
在拿到余光中先生的散文集《天涯情旅》时,我暗自疑问:这本散文集对于作为幼儿园教师的我有用吗?此书虽为大师作品,似乎对我没什么用处。
按耐住心中的躁动,闲暇时光勉强翻阅此书,不知不觉从第一页翻阅至下一页再至下一页,一会儿已至几十页,似有魔力一般把原就不爱看书的我深深吸引于其中的海阔天空。在余光中先生散文集的亲情篇里,我看到了余光中先生作为四个女儿的父亲是如何疑惧于女儿的未来归宿,以至于产生了《我的四个假想敌》,他在文中说:“我的四个假想敌,不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学医还是学文,迟早会从我疑惧的迷雾里显出原形,一一走上前来,或迂回曲折,嗫嚅其词,或开门见山,大言不惭,总之要把他的情人,也就是我的女儿,对不起,从此领取。”但作为父亲来说,恐怕这也实乃人之常情,并且先生也绝不是一位不开明的父亲,对于未来女婿“省籍无所谓”“学什么都可以,只要精通中文”“相貌也由的女儿注意”。
在《日不落家》中,我感受着一对父母对远在他乡的四个女儿的牵挂与关心,回味着子女的种种,并且借由电视上的气象报告,把他们的关爱带到高纬,向陌生又亲切的城市聚焦。陌生,因为是寒带。亲切,因为是他们的孩子所在。不知不觉中仿佛我又跟着先生一家子来到《萤火山庄》,看到了其乐融融的一家子享受着三代在同一屋顶下团圆的温馨,以及在近乎隐士的林居中的惬意与悠闲,仲夏夜的萤火虫、有时亦可见鹿的“仙踪”,甚是有趣啊。然而夜晚,却总能看到余光中先生在桌灯下往往坐到深夜,楼上的家人都已鼾然,林中也已寂了万籁,用先生的话说就是只剩下手中这支笔陪他醒着,从十九岁的少年一直清醒到现在,便感觉惟寂寞始能长保清醒,惟清醒始能永耐寂寞。
阅读至此,抬头,转了转有点僵硬的脖子,我不得不感慨于余光中先生的妙笔,竟能如此吸引人探究其中的奥秘,仿佛置身于其中,并且敬佩于先生的深厚功力,不时佐之以文言、俚语和适度的西化,加以熔铸,成为合金,但又格外的亲切、自然。同时,我也不得不为自己浅薄的知识所羞愧,文中一些著名人物、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3
和父亲亲密无间是20年前的事情了,记忆中和父亲可以亲密到坐在他腿上的情景依稀只得一次,仿佛是看某部电视剧中听到“白马王子”一词,爬上父亲的腿去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不记得他的回答了,大概是“女孩心中喜欢的男孩”之类的话吧,他是从来都给我以正确而真实的解释的。
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和父亲生气了,一连讴了好几天的气,最终好象还是他来找我说话的。忘记是什么原因了,但现在想来,我原来从小就这么倔强,再想想当时的父亲,该是何等的失落——从来都是听他指挥的女儿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脾气了,而这脾气是从与他对抗开始的。从那以后,再没有抱过他、坐在他腿上,更别说象别的女儿一样大方地亲吻自己的父亲。其实,并非是那一次矛盾结下的恶果,还是与我自身性情有关,或许追究下来还是和他的基因有关,毕竟我也是得他遗传。我和他一样,都是感情越深越深埋,从来也不愿轻易表达的人。于是,这20多年来,我和父亲的感情竟象互相倾心却没有把握的情人的一样,只在心中烧着,一旦见面了,都是平淡之极的面颜相对,不知该怎么亲昵。
所以,我一度以为他是冷血的,因为他极少笑,对孩子对妻子都是如此,我甚至曾经以为他从来不爱母亲。只是后来听见母亲说她与父亲之间的趣事,才知道原来他竟然还有和母亲“打情骂俏”的时候呢,只是这种脸孔待一转身面对我们的时候就又变了。后来,我翻看我成长的照片,惊奇的`发现我竟是从小就不会笑的,从幼儿园到小学的那些照片中,一眼就能从同学中认出自己,因为只有我是一张“法官”的脸,极其不符合当时的年纪。这一点倒是长大了改善起来。于是,我知道了,我和他是一样的,脸上是不会笑的,一切的情感都在心中,都在与自己相处的时空里。
看完余光中先生的这篇文章,觉得他真是写尽了一个为人父的心思,我假象这也是我父亲的所想,其实这就是他的所想吧。他也是一直如此珍视我,不愿我出阁又担心我没有归宿的啊。现在对我来说,嫁与不嫁远没有父亲是否在乎我那么重要了。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4
在我读了作家余光中的散文花鸟后,我立刻对小小的鹦鹉起了由衷的喜爱之情,甚至把自己当做作者,给鹦鹉喂食、打理羽毛。但也为人类的残忍而感到羞愧。
在我读“蓝宝宝菜市上六块买来的,在我所有禽缘里,它是最乖巧最可爱的一只,现在即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舍不得舍弃它的。”的时候,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作者对蓝宝宝的喜爱之情,因为蓝宝宝是最乖巧可爱的。从“现在即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不肯舍弃它”写出了蓝宝宝对我的重要性。小小的鹦鹉也有仇必报,有恩必报的心理。如果你平时对它不好,他只要能出来必定就回去咬你,如果你对他好的话,它不但会用小喙亲吻你的手指,还会把“雀栗”与你一同分享。在我读“人类之间,禁止别人发言或强迫从千口一词,也就威武的了,又何必向禽兽去行人道呢?”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残忍,为了让人语推行而违反了人道。这无所不载无所不容的世界属于人,也属于花、鸟、鱼、虫。我们不能为了私欲而破坏这个世界。
我觉得:我们应该保护好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小生物,不要再猎杀它们了,他们也有生命,它们也想人一样,有自己的父母。不要再让一个个无辜的生命惨死于人手!
保护动物就是保护自己,让我们行动起来,为保护动物献一份力,让生活变得更美好!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5
《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的散文代表作,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
初次读《听听那冷雨》,不由大惊:散文可以如此写?细读之则手不释卷。余光中曾戏称:“右手写诗,偶尔左手写散文,算是副产品。”但这样的副产品在当代散文家中有几人能出其右?诗一样的充满跳跃联想的语言是《听听那冷雨》的最大特色。作者在文中大量动用了迭字句。文章开始,就对雨作尽情的描绘: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一句就写出雨的形声。接着他跳跃联想,写道:······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把雨伞撑着······这句奠定了整篇一种“忧伤”的基调。马上,他大胆想象:整个中国整部中国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这样下着雨。此时,我窒息般地感觉到余光中内心那种深深的乡愁以及爱国情怀。
本文恰恰似一首长诗,字字句句,充满令人惊奇的诗的意象。作者笔下的雨时而是“黑白片子”,时而是“宋画”,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等等。作者凭非凡的才力和卓越的想象力,把乡愁化为种种意象,而意象又于作者的某段人生遭遇及心灵历程相连相融。可谓情丝和雨丝交织。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语言是思想的载体,语言没有音乐味,何能成为作家?同样,思想不深邃,更是不成作家。余光中将思想完美融入语言,正如他所说:一位出色的散文家,当他的思想和文字相遇,美如盐撒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
我读书,常常爱划句,但是读《听听那冷雨》,竟然摘不下一句,因为每一句话都这么美。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麻麻,纵横交织而成。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对中国文字和现代文学的表现力增加一点信心,也应该承认这在五四以来的散文领域中,算是别辟一境。评论毫无过奖,也深刻公道。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6
著名作家余光中的散文处女作即《左手的缪思》,初版于1963年,而我手边正摊开的,却是1980年4月台湾时报出版公司新版重印本。此书在大陆难以寻找,即使各大图书馆,亦不大好找。我1993年暑假去深圳,访该市图书馆,专门找到港台原版的书架,可怜兮兮的就那么几本书,很让人痛惜――一座城市,若没有让人羡慕的
深厚的文化积淀,仅是楼房盖得高且漂亮,亦很难让人感动。沙叶新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曾过境香港,跑了好几家旧书摊,才淘得此书;而我握有的版本,似乎早已有珍本资格矣!港台名家的所有重要原版书,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出版者,在大陆,大概均可作如是观。
余光中认为,他的正业是写诗:“这只右手不断燃香,向诗的缪思。可是仅饮汨罗江水是不能果腹的。渐渐地,右手休息一下,让左手写点散文。”这一写就是八年,而此书仅是“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的一小部分。
与“美丽的痒”(吻)一样,“左手的缪思”(大陆译作“缪斯”),的确是余光中独创的词语。这个书名的来历,早已成为台湾文学史中的一个典故:“当时用《左手的缪思》为书名,朋友们都觉得相当新鲜,也有读者表示不解。其实我用‘左手’这意象,只是表示副产,并寓自谦之意。成语有‘旁门左道’之说,台语有‘正手’(右)‘倒手’(左)之分,在英文里,‘左手的’(left—handed)更有‘别扭’与‘笨拙’之意。”――仅了解其书名之来历,似乎已窥见作者的功力和惊人之笔。
实则,若论余氏之“妙手”,诚如香港作家黄维梁所云,余光中应该有四只手:右手写诗,左手攻散文,第三第四只手专事批评和翻译。《左手的缪思》结集出版时,余氏早已硕果累累:出版了四本诗集,三本译诗集,一本翻译小说,一本翻译传记。
值得文学史专家注意的是,余氏左手的缪斯,一上手走的是知性的路子:论艾略特,评毕卡索,介绍梵谷、安格尔,赞扬胡适。笔锋一开,便光芒照人。继之而起的感性且抒情式的《石城之行》《记弗洛斯特》《塔阿尔湖》《书斋书灾》等,都是让人拍案叫绝的美文。
原来,九位缪斯之中,未闻有司散文之女神,而《左手的缪思》的出现,那真是为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寂寞、凄凉的中国文坛,闪现出的一道曙光。
如论余光中与五四白话散文之源流关系,台湾诗人杨牧曾说过这样的话:“徐志摩以诗人之笔为散文,洒脱浪漫,草木人事莫不有情,激越飘逸,影响见于苏雪林,何其芳,张秀亚,胡品清,陈之藩,萧白,余光中。”(《文学的源流中国近代散文》)此话说得很中肯。不过这也仅仅从一个侧面概括了余光中。我以为,若真正把握其实质,余光中之散文,有着钱锺书散文的某些素质。本来,在《左手的缪思》中,他更多的献给读者的,是渊博的诗、画、音乐的典故与知识,是独具余氏散文语言的弹性和变化别致的句式及结构。读钱锺书的散文,我们常常惊叹其用典的艰涩而密不透风;而读余光中的散文,我们仿佛看到了其依然追求意象、用典之典雅,但密而有间,又平易近人。他的散文仿佛达到了情趣、智慧和学问的有机融合。
余光中的散文观在其书中已略见端倪,似乎亦不该掉以轻心。
当时作者最讨厌的是:“流行在文坛上的散文,不是挤眉弄眼,向缪思调情,便是嚼舌磨牙,一味贫嘴,不到1CC的思想竟兑上10加仑的文字。”那么,余氏到底要提倡什么样的散文呢?
我所期待的散文,应该有声,有色,有光;应该有木箫的甜味,釜形大铜鼓的骚响,有旋转自如像虹一样的光谱,而明灭闪烁于字里行间的,应该有一种奇幻的光,当他的思想与文字相遇,每如撒盐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
纵观当代两岸散文之发展,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能达此境界者,鲜矣;而余光中的散文处女作,正是通往这一境界的拓荒者。
这便使人想起今日大陆某些青年散文家们,一上手便是纯感性的路子,变成一种新的风花雪月,而忽略了知性和结构,总是走不出朱自清的“踪迹”、徐志摩的“康桥”,然而,发表了几十篇后,翻来覆去便难以为继了。大陆许多散文家的散文,总是单纯的抒情,没有深厚的文化价值和自觉的哲学追求,很难找到林清玄和董桥这样的雄厚实力,而余光中一上手便站在一个崭新的制高点上。如果缺乏深厚的国文功底,缺乏精通一国或数国外语的借鉴,缺乏知性作脊梁的感性,尽管开笔可能惊人,但到了某一层次,没有知性的推力,更是难得上攀一分之微。
余光中的散文观,还有一点值得我们特别注意。
对于五四新文学运动一开始所倡导的“美文”,当时的余光中反倒比大陆之后的《美文》派们更为清醒:
现代主义在美与真之间,宁取后者。现代的大作家,无论是艾略特或奥登,汉明威或福克纳,皆宁可把令人不悦的真实呈现在读者面前,而不愿捏造一些粉饰的美,做作的雅,伪装的天真。
在余光中第二本散文集《掌上雨》中,作者依然坚持:“现代作家们有勇气面对残缺与丑恶,他们相信真实的丑比虚伪的美要耐看的多。”
我总觉得,余光中的价值,大概不仅仅得从文学范畴去寻找其意义,还应更放开眼界。如果说,殷海光先生在台湾哲学与思想界的意义在于:自命为五四后期的人物――正像许多后期人物一样,没有机会享受到五四时代人物的声华,但却有份遭受寂寞、凄凉和横逆的经历;而余光中则是创造性地继承了五四新文学的精神,并在寂寞、凄凉和横逆中把文学的本体全面推向新的高度的拓荒人。
散文,自然是他自觉表现的一部分。
夏志清先生认为,余氏的散文比其诗好。我也认为余氏的诗,不如洛夫,而他的散文,在台湾已享有第一支笔的美誉。
当初《左手的缪思》,乃歪打正着啊!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7
我们大多数读者是从“传说北方有一首民歌/只有黄河的肺活量能歌唱/从青海到黄海/风也听见/沙也听见”以及“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等诗句里认识余光中的,后来才知道他“右手为诗,左手为文”,散文也写得好。惜乎选本不多,就笔者目力所及,只读过他的几篇小品,如《我的四个假敌》、《宛在水中央》、《在水之湄》、《牛蛙记》、《听听那冷雨》、《借钱的境界》等,即如此,也早已为其作品中四溢的才气所熏醉。不过,跟读粱实秋一样,总感觉机巧有余而厚重不足。及至读到人民日报出版社的最新选本《桥跨黄金城》,才似乎窥到了余光中散文艺术之全豹,不,用他的话说,是全虎,是细嗅蔷薇的猛虎。
虎有威猛之气。当余光中驾着他的小道奇疾驰在辽阔的美国西部的时候,当他饮过嘉士伯啤酒开始浮想联翩的时候,当他陶醉于山、海、塔、高速公路等雄性意象的时候,余光中就是一头威猛的老虎。在《高速的联想》一文中,他说他崇拜速度,并引阿拉伯的劳伦斯的话:“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种古老的欲望。”诗人的余光中或许永远不会说出“我倒觉得你(指夫人)煨得更腴了,雄得一塌糊涂!”或者“剩下他,血液闲着,精液闲着,泪腺汗腺闲着,愤怒的呐喊闲着”等痛快淋漓的话,但在散文家的余光中说来却显得本真、有人情味。文人不是阉人,不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应该是最健全,最富生气的人,是猛虎。
当然,这仅仅是浅层意义上的猛虎气。余光中的散文是以想象富赡、节奏紧张、内蕴深厚、造语奇特见长的。他的散文内容不外游记、咏物、品藻人物、家居感受、文艺随笔等几类,但他是带着他全面、深厚的文学修养和凝重的历史感进入他的意象世界的,所以他可以面对星空作逍遥游,面对莲花而意兴遄飞,从李白、杜甫到米芾、苏轼,从可口可乐到黄河饮过的血扬子江饮过的泪,从盖提斯堡的古战场到周幽王的烽火、卢沟桥的烽火,纵横开合,火花迭现。用他自己的话说“真正丰富的心灵,在自然流露之中,必定左右逢源,五步一楼,十步一阁,步步莲花,字字珠玉,绝无冷场”。这种语言的密度是才气,是历史的厚重感,是猛虎气。
“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余光中散文有其阳刚一面,也自然有其阴柔一面。以他最有名的代表作《听听那冷雨》为例,语言之迭宕、意象之开合,无不透露出他的猛虎气,但就“冷雨”这个整体意象来说,它毕竟是阴柔的、古典的。
与余光中的诗相比,他的散文的涵盖量更为广阔。有传统的乡愁,也有对沉重历史的回忆,有对自然山水的礼赞,也有对现代文明(如噪音、空气污染)的哀叹。在他的《不朽,是一堆顽石》、《伐桂的前夕》等名篇中四处浸润了有限与无限、暂时与永恒等终极性命题,体现出一位散文大家的本色,确如一只警醒的猛虎;其散文中俯拾即是的诗意语言,诸如“如果你此刻拧我的睫毛,一定会拧落几滴蓝色”、“那夜的月色特别清亮,好像一抖大衣,便能抖落一地的水银”、“有时索性走在轨道上,把枕木踩成一把平放的长梯”等,不正如路边蓬勃着的芳香无比的蔷薇么?
余光中在自序中评价这个选本,“于我的散文艺术,有相当的代表性”,看来他是满意的。这一点,让我想起内地出的多种多样的港台文学选本,似乎这类反映全貌、遴选精当的集子太少了些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