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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女人多重身份的句子汇聚86条

时间:2018-03-27 14:02

一、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该作品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对童年往事的回忆,讲述了一段关于英子童年时的故事,反映了作者对童年的怀念和对北京城南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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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的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思康暗中相爱,后来思康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送到城墙根脚下,不知去向。

英子对她非常同情,于是答应帮秀贞找小桂子。英子在不经意间发现妞儿的身世与小桂子极其相似,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寻找爸爸。但最终在赶火车时母女二人一同丧命于火车下。英子发着高烧,昏迷了十天,差点丢了性命。后来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便衣警察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因为失去了一个朋友。后来,兰姨娘来到英子家,英子发现爸爸对兰姨娘的态度不对,英子想了一个办法,把兰姨娘介绍给德先叔,后来他们俩相爱,最后他们一起乘马车走了。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来到林家。

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被淹死,女儿也被丈夫送给了一对没有儿女的骑三轮的夫妇,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最后,英子的爸爸也因肺病去世。英子因为爸爸的离开,体会到了自己的责任,觉得自己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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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林海音(1918年3月18日—2001年12月1日),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台湾作家。生于日本大阪,原籍台湾苗栗县头份镇。3岁随父母返台湾,因台湾被日本控制便举家迁往北京,度过了难忘的童年生活。25年后英子与夫君何凡扶着妈妈,携着、背着、抱着三个孩子。1948年举家迁往台湾,在台湾仍以办报,办刊,写作,出版为主,联络了大批在台湾的文化界人士提携了大量台湾文学青年出版了众多文学名作。被称为“台湾文学的祖母级人物”,1998年荣获“终身成就奖”。

林海音的创作是丰富的。她已出版了18本书。散文集《窗》[与何凡(夏承楹)合作]、《两地》《作客美国》《芸窗夜读》《剪影话文坛》《一家之主》《家住书坊边》,散文小说合集《冬青树》,短篇小说集《烛心》《婚姻的故事》《城南旧事》《绿藻与咸蛋》,长篇小说《春风》《晓云》《孟珠的旅程》,广播剧集《薇薇的周记》,另外有《林海音自选集》《林海音童话集》,编选《中国近代作家与作品》。此外,还有许多文学评论、散文等,散见于台湾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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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南旧事读书笔记50篇

篇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暑假我看完的第一本书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各种深意。梦幻的故事,轻叩心弦的文字,将我带到了老北京南城的那些景色和人物里,将我带到了英子的世界。英子以童稚的双眼,观看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了人世复杂的情感,绘透了北京南城的风光。

英子眼中有着和大人不同的世界。大人说,骆驼长脖子上系着一个铃铛是为了防止被狼侵犯,英子认为,给骆驼系个铃铛是为了增加行路中的情趣;大人说,惠安馆中的秀贞是个疯子,英子认为,秀贞只不过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喜欢倚在门边看来来往往行人的大姑娘;大人说,妞儿虽然长得俊命却很薄,英子认为,妞儿不仅长得好看,而且很温和,是最好的朋友;大人说,藏在草丛里的那个年轻人是个贼,是个不折不扣的坏人,英子认为,他很善良,他爱他的弟弟。英子用单纯的双眼解读着大人眼里那个复杂的世界。

英子的心没有上锁,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出入。她和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成了好朋友,帮助她找到了她丢失的孩子——小桂子,遗憾的是母女俩在走向新生活的夜里惨死在了火车的轮子下。在英子的新家——新帘子胡同,她又与躲在草丛里的那个年轻人结识。年轻人为了能够供应弟弟上学,迫不得已走上了偷盗的道路。理解他的只有英子,而且他们还有了一个美丽的约定——看海去。英子用纯真的胸怀接纳着她认识的每一个人,体味着他们的喜怒哀乐。

那些曾经陪伴英子成长的人,好朋友妞儿,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秀贞,躲在草丛里的小伙子,从不理会小孩子的德安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奶妈,小栓子,小丫头,都一个个陆续地离开了英子,就连最挚爱她的爸爸的花儿也凋落了。英子切身经历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她长大了,再也不是小孩子了。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英子的童年一去不还了。我们的童年也像英子的童年一样一去不还了。

林海音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她的心头。

我的思绪也随着海音的骆驼队飘回到了童年的那片时空。春风吹绿了柳条后亲手制作的柳笛的悠扬声,炎炎夏日午后河边柳树上焦躁不停的知了声,夏夜偎在奶奶的怀里听到的狼外婆的故事,秋风起后的周末去树林里捡拾的枯黄的落叶,大雪后的野外和小伙伴堆雪人的欢闹声……一切的一切随着记忆闸门的打开缓缓地流泻出来。童年的时光一去不返,但美好的画面、痛苦的经历却都烙印在了心灵的深处。

我们实际的童年已经过去,但我们心灵的童年永存了下来。

篇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爱唱戏的妞儿,草丛里的小偷,有趣的兰姨娘以及缄默的“四眼狗”,这些人物都出自于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城南旧事》。关于小说,我普通只是看个开头和结尾,少数会看完。而《城南旧事》,至今我曾经看了八遍,我深深地爱上了书中那个叫林英子的孩子。

《城南旧事》讲述的是林英子小时分的故事。作者站在一个小孩子的角度,生动地描画了老北京城人们的生活,也记载了一个孩子由任性变得灵巧懂事的过程。随着英子的生长,一些事,一些人也都在变化。一个个好朋友、好亲人都随着英子童年的完毕而分开。到最后,她的爸爸也走了,英子不再是个小孩子了。

我爱英子,爱她的天真。她与那个蹲在草丛中的小偷成为朋友,用真心看待每一个人。她与妞儿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有趣,深深感动人心。英子也淘气,她赖床不想上学,但后来,在爸爸的教育下,她养成了天天早起的好习气,成了每天等候校工开大门的学生之一。那个小小的孩子真是太心爱了!

我爱英子,爱她的刚强。在妞儿与她妈妈分开之际,她终于撑不住倒下了;在爸爸离世时,她疾速冷静下来,只为了完成爸爸的嘱托——刚强地生活下去。那个小小的孩子真是太懂事了!

我爱英子,我不幸她。她还那么小,就失去了爸爸,就要承当起作为一个小大人的义务。相比我而言,我们似乎差了十万八千里。我是温室中的花朵,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主式”生活,有时还要挑三拣四。英子让我懂得了,年龄不会成为承当义务的限制。小小的我们,也有着一份小小的,关于社会和家庭的义务。我们应该去主动承当,像英子一样,关怀他人,照顾他人。那个小小的孩子真是太了不起了!

有人说,《城南旧事》是虚拟的、杜撰的,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它的喜欢。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童真,看到了仁慈,看到了属于儿童的美。它带给我的,不只仅是一张张生动的生活画卷,更重要的是一次次的打动和其中包含着的道理。这就是我爱这本书的缘由,这就是我爱上那个孩子的缘由。

“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心爱的生物。”一点儿也没有错!英子让我入迷!她的童年,有坎坷有泪水,当然也少不了欢乐和笑声。我爱英子,爱她的童年,爱她的“城南旧事”。

爱上那个个孩子,爱上那份童真!

篇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梅花,落了,它唤来了春天的清醒;迎春花,落了,它迎来了夏天的炽热;茉莉花,落了,它带来了秋天的清风;桂花,落了,它引来了冬天的雪白……一年年的流逝,即在花的默然落下,即在芬芳留滞于指尖。而童年不正是如此,随花绽放,随花凋谢,漠于土中……

《城南旧事》的作者不正是阅历了如此,她的花儿曾经在她父亲倒下的那刻,枯萎了,永远地沉睡在土中。而她爱花的父亲,也再不会起来,为他心爱的花儿浇水,施肥了……

《爸爸的花儿落了》这篇文章,是我在《城南旧事》里最深为打动的一篇。它讲述了病弱的父亲请求她去历练,而在她的小学毕业仪式上,父亲的缺席,给她带来了绝望与惧怕。最终当她拿着毕业证书匆匆地赶回家时,她听到了那个她早就猜到,却一直不敢面对的音讯。而那一刻,她的花儿落了,不只是爸爸的花儿落了,也是她童年的花儿凋谢的时分。

一朵夹竹桃的枯萎,一瓣花的飘落,无不带走了一串串金银铃般的笑声,带走了一个个对无忧无虑的美妙神往……

看到如此触动人心的一幕,我不由思绪万千:

我似乎又回到了那个中央,哭声四起,无不论述着痛苦与伤心。一朵朵白花,敬奉在前,一张张纸钱,逝于火中,一声声祷告,尽在人心……四周的亲人,更是伤心欲绝:奶奶趴在棺上,泣不成声,头戴白花的奶奶显得愈发憔悴,哭得喉咙也哑了,可怎样也不听劝;爸爸缄默不语,只是用他的眼睛看着,我看到爸爸的眼睛里透显露懊悔与悲伤的神色,还略带一丝倦意,爸爸筹办丧事,再加上守夜,爸爸已良久没有合眼了,可是……

抬头,只能看见那张惨淡无光的照片,似乎这才苏醒,照片上的是爷爷。我已不知那时我到底在想些什么,浑浑噩噩,不知不觉已回到了家中。经常想起,无不感到一阵空虚,我多怕身边的人正像如此,一个个,分开了我……

屡屡翻阅《城南旧事》的时分,只能默默感慨,感慨她曾经具有过,曾经失去过。又经常触景生情,回想起了往事。

花,落了,曾经的失去,或许会永远地提示我们:

珍惜如今!

花,落了,只愿能永远拥抱住它曾繁华的一面。

花,落了,落的只是一段光阴,而情感究竟是不会落的……

篇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北京城的小胡同里,还会有一个长辫子姑娘,看着那洋槐树出神吗?躲在草垛子里的那个大哥哥,还会陪着小英子去看海吗?兰姨娘跟那个“四眼狗”走后,又会发作什么事呢?爸爸种的花儿落了,小英子又会怎样呢?噢,骆驼队来了又走了,小英子也慢慢长大了……

随着“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的歌声,我又捧起了台湾著名作家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深深地陶醉于小英子的童年生活中。

这本书是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英子暖和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幼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示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从秀贞、妞儿惨死在火车轮下;躲在草垛子中的大哥被捕;兰姨娘和德先叔分开,到宋妈回老家,以及爸爸生病逝世……使小英子逐步长大。这其中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城南旧事》就像是一幅幅怀旧的黑白照片一次又一次展示在我的眼前: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垛子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同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逝世的父亲。他们都和小英子树立下了深沉的感情,成为她记忆里深入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最终还是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英子而去了,消逝了。正是在这分手之愁中,英子渐渐地长大了。童年的故事,就此破碎……

当我合上《城南旧事》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我深深领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觉得我都不会遗忘。如今,我曾经小学六年级了,行将辞别我快乐无忧的童年,也行将分开我朝夕相处六年的同窗和教师们,这是一种这样的心情?俗话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我们的人生路上必定有许许多多的悲伤、快乐、分手、相逢……每个人都会分开学校,分开父母,分开朋友,以至分开世界。

相比之下,固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非常精彩、戏剧化。她把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入在心里,经过那枝慧笔深深地留到我的心里,每个人的心里。让每位读者晓得她的童年故事是那样的真实、纯朴,那样的纯洁恬淡,弥旧温馨。

我不由自问:那我是不是也该在行将分手母校跟小学同窗分别前做些什么呢?对!要珍惜!珍惜!!珍惜和同窗们相处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学校里,我只需一有空就会幸福地观赏着同窗们的每一个喜怒哀乐;回到家里,我自编了一首小诗,来思念六年来的小学生活。有个同窗树立了班级QQ群,这样,大家在群里就能够相互聊天,就像天天在一同。或许若干年后,缘分让我们在街上擦肩而过;或许永远也不会再见,那么就更要珍惜眼前的幸福光阴了。

《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想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能够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篇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我喜欢把阅读看做一次旅行,每每读书,仿佛自己正徜徉其中,身临其中;每每品读完一本经典,就如同结束了一场漫长的旅程,在其中收获了许多,有快乐,有泪水,有感动,更有深思。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早在很久以前,这首《送别》便总是挂在我的嘴边,悠扬的曲调中,那一句句富有诗意的歌词,让离别时的伤感尽显其中。在一次很偶然的经历中,我认识了那本对我来说意义非凡的书籍—《城南旧事》。

轻轻地抚摸着那设计简约但却不失典雅大气的书本,望着那封面上如镀了金一般的四个大字,满怀期待地翻开第一页,我静静地告诉告诉自己:新的旅途又要开始了。

半个多世纪前,英子跟随着父母飘洋过海来到了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一切都使英子感到新鲜,为之着迷。惠安馆前的“疯女人”秀贞,被养父逼迫学戏,总是遍体伤痕的妞儿,和英子一同相约去看海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妈宋妈,和自己相伴12年,对自己严厉但又不失慈爱的父亲,都随着英子的童年时光悄然离去。

在她的童年中,英子一直用她那童稚的目光去看待那悲伤的,一次次的离去,那些同他们的欢声笑语,也一直回荡在她的耳畔。也许在梦境中,他们会再次相见。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他们在英子的记忆中,永远无法抹去。为何人世间有那么多凄苦,也许尚时还小的她,永远都不会懂。

每每读完一个片段,忍不住的,我总会细细回看;充满着书香的纸张上,没有一字写的令人心酸,但透过那行云流水的如诗一般美丽的句子,总是让人有发自肺腑的感动;透过那行云流水的如诗一般澄澈的句子,总是让人沉醉于那温馨的友爱与亲情;即使过了许久,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

这是一本散发着无穷魅力,无穷纯真,无穷芬芳的书籍,在英子那充满这童趣的世界中,作者以极其细腻,甚至带有魔力却质朴无华的文笔,写出了英子童稚目光里的老北平,她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

品《城南旧事》,就如同品一壶茶,没有过多华丽的修饰,也没有夸张的比拟,品味到的仅仅是真实与朴实,可谓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品《城南旧事》,就如冬日里的阳光,它轻轻地掠过你的心头,在严寒中为你送来温暖。

没有城市的喧嚣,没有紧促的快节奏,不紧不慢,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还原最初的本质,带着“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安静与祥和,细细阅读这本经典,带着自己的心,随着英子,一同奔向美好的纯真梦境!

篇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的一本经典自传体小说,据说这本书内容虽不多,却反映了当时整个北京的面貌。今天我就感受到了它的蕴意。

《城南旧事》通过了天真的“小英子”的童眼和经历贯穿了整本书。它先通过小英子的好友——惠安馆的疯子秀珍苦苦寻找她那被家人抛弃的女儿小桂子的悲欢故事让读者感受到了这世界的苍凉,人们都认为秀珍是骗子,但在小英子眼里,她只是一个懂得爱的女人;后又出现了一个无奈的小偷“厚嘴唇”,他为了供弟弟上学选择了偷窃,所有人都憎恨这个可恶小偷,但在英子眼里,他却是善良,真诚的好人;再后来,小英子家的女佣宋妈也走了,宋妈抛下儿女来到英子家,喂养了英子的弟弟,自己唯一的儿子却被淹死了,照顾好了小英子,自己的女儿却也被丈夫卖了,她坚强地承受起一切痛苦,但最终还是被丈夫用毛驴接走了。更令人悲痛的是,英子爸爸的花落了,这个给英子带来巨大的影响的人走了,而经历了这一切,英子却没有倒下,而是坚强、冷静的撑起了这个家。也就是那时起,英子的童年消失了。

这个故事让我们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是否也这么由天真无邪变成现在的样子?童年总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因为它没有罪恶,也不懂得罪恶。在它的眼里,什么事都是最简单的,没有什么复杂之处。所有人都是善良的,哪怕那个人是强盗,是土匪,他也有真诚的一面,他的心底也有最纯洁的地方。如果一个小孩子做一个极其简单的事,他不会往别处想,就会用最简单的方法做这件事。可在我们的眼里,什么事都复杂了,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实在懂得太多,明明很简单一件事,非要用复杂的眼光去看它,看着看着,就把自己也让绕糊涂了。就算它很简单,我们也总是怀疑它是不是有什么不易察觉的精巧之处,从而花费了大把大把的时间来解开一个花一分钟就行的事,这不知在浪费光阴吗?

也许我们该学学那些小孩子,用童眼去看世界,因为这也是有太多好处的,就像英子那样,如果她当时和其他人一样认为秀珍是疯子,也不会拥有这段珍贵的情谊;如果她当时遇见小偷是慌忙逃跑,说不定就没有下面的故事了。一件事不要把它看得那么复杂,先用最简单的眼光看它,如果看不透,再一一解开它的秘密,这样会轻松许多。来吧,让我们以后用童眼先看这个世界!

篇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读那本书时,仿佛看见了爱哭的妞儿,爱笑的英子,思念家人的秀贞,妩媚的兰姨娘……。抚摸书时,突然感到有一丝惆怅涌上心头。《城南旧事》到底有什么吸引着我?到底有什么魅力呢?

林英子,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也是作者林海音的化身。英子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子蜕变成一个懂事的大孩子,在她这个有快乐,也有烦恼的童年里,她走过了人生的一段重要旅程。人生好似一张车票,走过的地方,成为消逝的风景;做过的傻事,成为永远的回忆。在她成长时,在她长大时,她也同时担起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担子。她在十二岁时,就失去了疼爱她的父亲。“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了”。英子在长大的那一刻,实际是多么希望自己还是个顽皮的小女孩呀!其实,作者在写这本书时,是在回忆、回味童年,是在眷恋、思念童年……浓浓的相思,淡淡的离愁……作为一个孩子,她心中有许多的秘密,兰姨娘与爸爸之间的微妙关系,她与秀贞的开心时光……也许,正是因为经历了这些事情,她才从天真的小姑娘蜕变成了懂事的大孩子。

我想,英子在十二岁之前,应该跟我们一样,有颗快乐的童心。她听了兰姨娘的几句好话,就可以回心转意,甚至一个暑假不碰作业……但不一样的是在十二岁之后,她失去了慈父,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但她在爸爸去世时,有着从未有过的镇定,因为她不得不和她的童年说“再见”了,她从此不能再哭闹或任性了。而我们在十二岁的时候还可以幸福地躺在爸爸妈妈的怀抱里撒娇,偶尔还可以在爸爸妈妈的宠爱下,耍耍小性子。但是英子不可以,她还有四个妹妹,两个弟弟……她唯一能做的,也是她必须要做的就是帮妈妈分担家务。她没有时间玩耍了,没有时间去欢笑了,更没有时间去抚平那心灵上的伤口了……

相比之下,我们有着幸福的家庭,可以没有心理负担地去上学,可以有很多属于我们童年的快乐时光。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幸福,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啊!所以,我们要做个懂事的孩子。跟英子一样吧,帮着妈妈分担家务。学会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不能虚度时光。要让我们的父母因为我们而自豪,让我们的家庭过得更幸福。让我们一起,做一个中国梦!

篇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每当听到罗大佑唱的《童年》时,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我的欢乐童年,也想起我读过的《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纯朴、天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一段上个世纪初北京人的生活。作者林海音以她超逸的文字风格,通过主人公英子的双眼,观看大人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城南的风光自然地融入字里行间。

作者林海音的童年是丰富多彩的,每个人的童年也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也不例外,也是快乐的,因为我在童年时做了许多傻事,这些事令我难忘。

有一次,妈妈喂我吃芝麻糊,当时我觉得这跟妈妈敷的海底泥面膜差不多,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舀起一大坨的芝麻糊就往脸上涂。结果,芝麻糊把脸都弄黑了,只剩下一双扑闪着的大眼睛是白色的,像一个烧焦的小人儿,惹得家里人都哄堂大笑。

还有一次,外婆买回来一些红辣椒,奶奶说小孩子不能吃,因为这些红辣椒很辣。我心想:红红的果子怎么会是辣的呢,苹果不也是红的吗?西瓜不也是红的吗?那为什么它们都那么甜?一定是这个东西太好吃了,外婆不舍得给我吃,才故意骗我的。哼!小气鬼外婆!你不给我吃,我偏要吃!于是,趁外婆不注意时,偷偷跑到厨房里面,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辣椒拿起,塞到嘴里。“哇——”我眼泪和鼻涕都跑了出来,“哇”的一声哭了。“好辣,好辣!”我的嘴里像有一把火烤着,嘴都冒泡了。外婆赶过来给我敷冰块,这才没那么疼。从此,我再也不敢吃辣椒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展现了老北京的热闹的市民生活,也生动地展现了作者美好的童年生活,让人回味。后来,这本书还被拍成了电影呢!《城南旧事》让人陶醉其中。

童年,它像夜空中的繁星,璀璨照人;它像海贝里的珍珠,光彩夺目。童年的夜空闪耀着七彩虹光,给人无限遐想。

篇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看到“旧事”两字,许多快乐、美好、难过、忧伤的往事从我心头闪过。我的童年,酸、甜、苦、辣全都经历过。

因为童年过往的骆驼队,使英子回忆起北京的景色和人物,便抒发感情,写了一篇富有情感色彩的小说——《城南旧事》。读这篇小说时,我仿佛看见了林英子多姿多彩的童年。一提起《城南旧事》我的脑海里首先浮现的便是那首清越悠扬、古朴深婉人的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以及落花下,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女孩,在夕阳的余辉里静默着的画面。一边读着《城南旧事》,一边回想着电影里的镜头,仿佛身临其境:冬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为供弟弟上学而偷窃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从小在凄风苦雨中饱受养父—待虐的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朝夕相伴的奶娘宋妈和沉疴染身的慈父……涉世未深的小英子的思绪,久久萦绕在时光与命运的变迁之中。但是这些人都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去了。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小小年纪,为何却早已体验了“知交半零落”的愁苦?夹竹桃零落满地,英子在懵懂与静默之中送别了自己的童年……读《城南旧事》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杂念,因为没有太多跌宕起伏的情节,所以心绪是淡然而平和的。感动着我的,只是这文字之间荡漾的一种淡泊与纯净。海音先生以儿童清澈的眼眸,用清新淡雅的文字,诉说她对城南旧事的情意缱绻。半个世纪的别离,城南的落花依旧,然而零落的,只是人们记忆的碎片。

篇1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早期读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还在小学,而时隔多年重读这篇小说任然能感觉到一种亲切的温暖。

小说从一个儿童的视角去描绘还原了一个北京城的面貌,也通过儿童的叙述语调讲述了几个相互串连的故事。而就是这种童真的叙述,使得整个故事在讲述人情冷暖与世事无常之时显得委婉而凄美,因而冲淡了其中的某些感伤的色彩,只是淡淡地表露出一些惆怅。在宋妈失去爱子与爱女伤心欲绝的时候,“我”吃着驴打滚,又念起了《下雪》的小诗,这种对比之下产生的无奈达到了一种“哀而不伤”的状态。又如“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她用这句类似于自言自语的话终结了对父亲的存在之感,看似轻巧地向自己解释了父亲的离开,但是细读之,话语间的哀伤却又被释放出来了!

从另一方面来说,童年视角也增强了小说叙事的吸引力,像关于父亲与兰姨娘的暧昧,小偷与警探通过她产生的似有似无的结局,作为一个儿童所不能理解的那些并不美好的想象,在这里都被她若隐若现地回避处理了,而还原出一个孩子心中纯洁而美好的世界。这里的道德伦理、人性善恶,统统都被回归到了如赤子般纯净的状态,也为小说更增强了一份温情。而至于秀贞与妞儿的去向,小偷的最后结局等等,都被她模糊处理了,既表现了儿童记事的模糊,又将我们推到了虚实的假想从而产生了一种不完满的美感。又留给了我们对美好结局的一个想象空间。

篇1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

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

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的产生。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女,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就连给我喂饭就要跑到这,跑到那,也毫无怨言。记得在小时候,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外婆家了,因为在那里,不仅有许多好玩的东西,而且犯了错妈妈也不会责怪我。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篇1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每一次阅读,我都会有不少的收获;每一次阅读,我的心灵都会被深深地震撼。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城南旧事》的小说,里面有活泼可爱的英子、严厉的爸爸、“疯子”秀贞、热情的宋妈、“小偷”……其中,有一个情节是这样的:小英子认识了一位厚嘴唇的年轻人,并和他成为了好朋友,而且立下“我们看海去”的约定,英子在荒地里见到了一块铜佛,警察根据英子的线索,把厚嘴唇的年轻人给抓走了。

这位年轻人是为了自己的弟弟上学才迫不得已偷了东西。我仿佛看见了一只小小的萤火虫,在茫茫的天空中漂泊,它没有像蜜蜂一样的黄金宝库,也没有像蝴蝶一般的美丽衣裳,它只有默默地为弟弟献出自己的热光,为他带来黎明前最后的希望。

记得有一次,我表妹来我家,她管我要糖吃,我就把糖都藏起来,拿出一个妹妹最喜欢吃的棒棒糖,我在她面前,小心翼翼的刨开糖纸,放在嘴里,说:“嗯,好好吃哦!”妹妹气得直跺脚,哭了出来。

还有一次,妈妈给他了一个玩具,我就抢过去,藏起来,她又一次被我气哭了,我还高兴地不得了。

看完这篇后,我惭愧的低下了头。这个年轻人处处为他弟弟着想,可我呢,却总是欺负妹妹。

童年是纯真、难忘的岁月。它就像一幅画,画里有我们五彩的生活;它就像一首歌,歌里有我们的幸福和欢乐;它就像一个梦,梦里有我们的想象和憧憬。然而,每一个人的童年岁月都不一样,酸甜苦辣,就像一个五味瓶,灌满我们的童年生活。

篇1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翻开这本回忆录,我仿佛能看见那个年幼的女孩,背着一个大书包,一步步往前走,走向成功,走向幸福,她翻过大山,渡过大河,在峡谷里摔过,也在悬崖旁犹豫过,可她不怕,终于达到了胜利的彼岸,她成为了,一个作家——这就是她,林海音,中国著名台湾文学作家,生于日本,长于北京,成就于台湾。

小时候的林海音聪明伶俐,善良懵懂,她虽然分不清好人坏人、贼和疯子,但她善良和诚信让我深深感动,她在书中这样写道:“‘我’从被里爬出来,轻手轻脚地下了地,头很重,又咳嗽了,但是因为太紧张,这回并没有感觉到胸口痛。”林海音为了帮助“疯子”秀贞一家团聚,与朋友许下了诺言,虽然她当时正在发着高烧,但她仍强忍病痛,偷偷拿了母亲的金镯子给秀贞做盘缠。或许吧,年幼的林海音不懂得友情是什么,但是她善良大方,尽管周围人说秀贞是疯子,她并不因此而鄙视秀贞,认为她低人一等;或者讥笑、讽刺,对她拥有的“疯病”感到恐惧因而敬而远之,而是选择了同情秀贞的遭遇,在病痛中都没有忘记对妞儿的誓言,甚至还想到了秀贞的盘缠问题,可见她的细致与关心。在她帮助秀贞的时候,也许她还幼稚,不知那金镯子的价值,甚至只是单纯的认为这二两金子只能去旅游一趟罢了,很大方地送了出去。

但在当她听说父亲已经撒手人寰时,表现出的坚强与成熟,是我在《城南旧事》中没有见过的。林海音在那时表现出的大姐风范和人性光辉,是让人赞叹不已的。她不像弟妹那样无所事事地玩父亲原先种的夹竹桃,也没有耍小孩子脾气,而是一人镇定地去医院安慰妈妈。

林海音的《城南旧事》不仅写出了她小时记忆深刻的事情,也写出了北京这座老城当时的人情风味。这本书将永远留在我记忆的星空中。

篇1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冷落在旁。《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本书的每一篇到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当时她才小学毕业呢!看着无人修剪的花任意雕落,也为本书画上句点。

虽然《城南旧事》看后叫人心酸落泪,可是它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反面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样子写得淋漓尽致,性格表露无遗,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藏在草堆里的.偷儿,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的写作世界,在这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这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道理。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幺,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那样的不紧不慢,温厚淳和,那样的安静祥和,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

篇1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文坛名家林海音独步文坛三十多年的经典作品。自1960年出版以来,不但在台湾畅销不衰,在大陆也拥有广的的读者群。林海音以她超逸的文字风格,饶具魔力的文笔,通过主人公——英子童稚的眼睛,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无法形容的天真,自然而不造作,到尽人事复杂的情感,将英子眼中北京城南的风光恰切的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的市民生活之余,还在全书中淡淡的犹豫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个中深意……

小英子自从跟从父母从台湾来到北京城南后看到了许许多多的事和人,惠安馆的“疯子”秀贞,镶金牙的兰姨娘,英子认为是蹲在草丛里拉屎的“小偷”,慈祥的宋妈,宋妈的儿子小栓子还有妞儿……

英子看到了世间百态:秀贞丢了孩子,后来小英子有帮助她找的了孩子,但不幸的是,秀贞和妞儿对苦命母女压死在了火车轮下。

性格外向的兰姨娘成了英子妈的朋友,有了兰姨娘,妈做家事倒也不寂寞,她跟妈有诉说不尽的心事,奶妈、张妈都喜欢靠拢来听,英子也“小鱼上大串儿”,的在大人堆里,仰头望着兰姨娘那张有表情的脸。“我”还知道了自己是妈十六岁生的,妈现在有要给“我”生一个小弟弟。

还有那个为了给自己的弟弟交学费而偷东西的小偷,“我”说他不是坏人,“我”还和他说好要一起看海去,但后来他被抓了,但走时还冲“我”直笑。

“我”家里的那个可怜的宋妈因家中贫困,自己的丈夫把孩子都送了出去,还有一个孩子离开了人世,“我”好可怜宋妈还有那几个和“我”一般大的孩子,他们真的很不幸……

后来,爸爸因生病而驾鹤西去,“我”的小学也毕业了。

爸爸的花儿落了,

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

篇1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一篇《窃读记》让我彻头彻尾的喜欢上了林海音那部家喻户晓的著作——《城南旧事》。

众所周知,小说《城南旧事》是一本影响了几代人的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在北京的童年生活。其中《惠安馆》讲述了“疯女人”秀贞苦苦寻找她的孩子,而她的孩子又被养父母虐待的凄惨故事;《我们看海去》则讲述了一位集慈爱的哥哥、孝顺的儿子、可恶的贼多重身份于一身的青年,和作者发生的有趣故事,体现了当时社会的隐忧;《兰姨娘》讲述了当时妇女的命运;《驴打滚儿》则体现了当时旧中国乡下的生活状况。

在《城南旧事》一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疯女人”秀贞。她苦苦寻找自己的孩子,从未放弃过,哪怕别人都以为她是疯了,她也不以为然。秀贞给她的小桂子做了多少衣服啊!那都是一针一线缝出来的。那密密麻麻的针线包含的是浓浓的母爱,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是对个人命运的无声抗争!

因为她举止反常,所以没有人愿意跟她往来。但在英子看来,和秀贞在一起却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件事,两人因此成为了好朋友。在英子童稚的眼睛里,生活是新奇而充满乐趣的,少有人间的凄苦。但是,残酷的现实对她单纯的内心却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力,让她感到悲哀。林海音借用英子童年的眼光,描述了当时社会的无奈。

掩卷反思,当我们还沉浸在浓浓的亲情里时,又有谁能体会到父母的辛苦呢?在日常生活中,不是向父母要这就是要那,有时看到不可口的饭菜就不吃了,害的父母赶紧再为自己重新做饭菜。常常是,孩子们要这个就得买,要那个也得买,可对于妞儿来说根本想都不敢想。然而,爱能战胜一切!没有什么能阻挡它,没有什么能战胜它!就像秀贞和妞儿,是伟大的母爱将她们紧紧连在一起,谁也无法阻止,最终得以团圆。故事的情节在此处得到了升华,故事所传递出的感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一定要好好珍惜眼前优越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用实际行动感谢父母、老师、同学的关心和帮助,用感恩的心回报身边的人,孝敬父母,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时光飞逝,纯真美好的童年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一本《城南旧事》成为我告别童年,走向少年的人生坐标。当我回首往事,只有那些温暖纯真的记忆,像一张张老照片刻在心底,成为我童年时光的宝贵财富。

篇1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篇1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偶然间在一本书上看到著名诗人余光中先生的这样一句话:上海是张爱玲的,北京是林海音的。张爱玲与上海的关系不难理解,十里洋场,一城故事;然而提到北京,我更多的想到的却是老舍。《骆驼祥子》《茶馆》《龙须沟》……那些脍炙人口的名篇,都反映了老北京的风貌与那个年代普通北京老百姓的生活。于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翻开书架上尘封已久《城南旧事》,去探寻林海音心中的那个老北京,走进那一片斜阳古道,城南落花。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

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简简单单的意象,一个一个的片段,像是一扇古旧的铜门,轻叩,推开,便走进了历史,走进了另一种生活。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啊!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的世界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顿然破碎。可以说,童年时的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出色。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她的童年之所以出色,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

可以说,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

我们要分珍惜美好的童年。现在,我已徘徊在童年的十字路口,很快,我即将离别童年。踏上人生的木舟,感受林海音女士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愚骏而神圣的吗?

当我合上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都是那么细致动人,我一定会珍惜属于自己的童年时光,让世间的爱暖暖的延续。

篇1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翻开那一袭墨黑的《城南旧事》,不知为何,我的心情感到沉重起来,一丝淡淡的忧伤笼罩在我的身旁。

这本书是描写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惠安馆那章。秀贞是英子搬到新家认识的新朋友之一。她天天听着她念叨着小桂子之类的话,使英子很好奇,她觉得假装有一个小桂子很好玩,于是她每天上午偷偷跑去惠安馆和秀贞玩,听她讲小桂子的事。可是似乎胡同里谁都说秀贞是疯子,不许自己家的孩子靠近惠安馆。但是在英子的眼里,秀贞跟其他人家的姑娘没什么两样嘛。直到有一次,她无意中听到了宋妈说的话,才知道秀贞为什么会变疯的。原来,秀贞和一个借宿在惠安馆的学生相爱,有了孩子,但是他必须得回家一趟,可怕是被他妈扣在了那里,一走就是六年。

后来秀贞生下来一个女孩,却被她妈丢到了齐化门城根下,她从那时开始就疯了。英子从秀贞口中得知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她还告诉英子小桂子的脖子后面有一块青疤,拜托英子帮忙找到小桂子。秀贞的眼睛下面有两个泪坑,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也有两个泪坑,英子经常把妞儿和小桂子混在一起。直到有一天,妞儿和英子哭着说她不是她爸妈亲生的,说要回齐化门找她的亲生父母时,英子恍恍惚惚地去掀开妞儿的头发,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真的有一块青疤。

她想让秀贞和妞儿回惠安找她爸去,于是拿上妈妈的金手镯,带着妞儿跑去找秀贞了。秀贞连夜整理好行李,带着妞儿去搭火车。可是英子不舍得妞儿,便使劲跑去追赶妞儿。那天夜里,又下着大雨,英子还发着烧,但她最后还是顶不住了,幸亏刚好遇见了妈妈,她才不至于晕倒在马路上。后来,英子有一次听妈妈说原来那天晚上秀贞和妞儿被压在了火车底下了……英子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她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淌过泪坑流到嘴边了。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看着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解和看法,但她也有分不清的事,像她分不清海和天、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因为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上来的,但是它也是从淡蓝的天空上升上来的呀。而她更有一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乐于助人的善心,像那次她为了别人家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金手镯都拿去给别人做盘缠,这是件几乎连一个成人都做不到的事,这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想这本书也是林海音为了怀念她的童年而写的吧。

篇2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我看完了林海音著作的《城南旧事》,《城南旧事》里人物有:英子(林海音的小名)、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在看第一章的时候,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好几个人,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

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最后一章,题目让觉得有些伤感:“爸爸的花儿落了。”没错,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城南旧事》一本很好的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从喜到悲,这本书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完了放不下、还要看一遍的书。

篇2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这首传唱了近百年的歌曲,用忧伤、哀怨的曲调,长亭、古道、芳草、夕阳几个场景,为我们勾勒出一副经典的离别景像。从古至今,文人墨客们低吟浅唱,一次次述说着肝肠寸断的离别之情……

《城南旧事》就是这样一本书。它讲述了主人公英子童年成长的故事。英子的成长是一条不断离别的道路,曲折而充满诱惑,忧伤而几多幸福。在她身边发生了许多看似平凡又极不平常的故事,经历了许多从陌生到熟悉又不断离别的各种人物。这一件件事情,一个个人物都在英子懵懵懂懂中悄然离别,暮然回首时,英子便随着时光的穿梭长大了。

英子很小的时候就随着父母离开家乡,来到陌生的北京城,住在惠安馆边上。她结识到北京后最初的朋友——秀贞和妞儿。因为英子的善良和细腻,使得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在与秀贞和妞儿离别时,英子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秀贞对女儿的爱让人感动,同时英子也感受到了离别的伤痛。

英子分不清“海与天”,也分不清“好人与坏人”,她却与素不相识的“厚嘴唇男人”立下了约定:“我们去看海。”因为英子感受到了他的善良。对于他弟弟,他是一位无私的哥哥;对于那些失主,他又是一位羞愧的小偷。英子无法区分他是好人、坏人,但他表现出来的善良却牵动了英子的心。毕业会上第一次听到“长亭外,古道边……”这首歌,与后来看到“厚嘴唇男人”被抓,英子体会了离别的无奈。

兰姨娘的命运十分悲惨,她的前半生被别人操控着。可命运终究要自己去控制,幸福究竟要靠自己争取。在英子的帮助下,兰姨娘找到自己的方向,走向了幸福的彼岸。又一次的离别,让英子无比的惆怅。然而父亲的离去让英子刻骨铭心,因为这一次是生离死别。那一瞬间,英子长大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离别的洗礼,英子读懂了人生。

我和英子差不多同龄,小小年纪的我也曾经经历过生离死别。在我读一年级时,爱我的外婆就去世了。那天,我跟着妈妈去外婆家,看见外婆就这么静静地躺在那,眼睛却是睁开的。我想,她是想见我最后一面吧,可是这愿望竟也没有实现。外婆静静地躺着,我默默地站着,脑海一片空白……“多情自古伤离别”,与自己最亲的人从此天各一方,这种感觉,又是我这样一个小孩子怎么可以体会尽的!

不记得从哪本书上看过,你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终究会成为过客。同学们毕业后会各奔东西,朋友们会纷纷离去。当你长大后,会离开自己的父母,去追求自己的人生,而父母终究也会有老去离开的那一天。每个人都是这样,在离别中长大,在离别中读懂人生……

篇2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台湾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是以主人公英子从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背景创作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林海音在北京生活的点点滴滴为雏形,透过小姑娘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的天真,道不尽的人间复杂情感,整部书所呈现的是一个安定的、正常的、政治不挂帅的社会心态。故事中的人物以自然、真实的面貌出现,透过童稚的双眼看大人的世界,发人省思。

在《城南旧事》里,无论《惠安馆传奇》中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还是《我们看海去》里藏在草堆里的小偷儿,这些不能以常人眼光理解和衡量的“另类人物”,在作者温暖的回忆中,却都含有人世的温情,闪动人性的光泽,读来刻骨铭心。书内各小标题也起得绝佳,如《我们看海去》、《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等。透过林海音的文笔,我么可以看到《城南旧事》并不是冷峻的历史角色,你可以从中感受到系人心弦的感动及亲切感,她最擅写动作及声音,不多加渲染,淡淡几笔,便将其景生动勾勒出,栩栩如生。看似简单的回忆,却能深深的感动人。

《城南旧事》一书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惊天动地,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一个个画面就如在梦中铺展开来,向我们展示的老北京——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展示了影子的纯洁、天真、善良。展示了人间的悲悲喜喜,人情冷暖。尤其是那字里行间没有任何的追逐名利,满是人间烟火,那情,那画面娓娓道来。使人读来感到温馨,宁静,可能这些就是我对此深爱的原因所在吧。

纵观整书,每一个故事的人物在最后都离小英子而去,“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一个阶段的结束,也就是另一段新生活的开始。人无法也不可能永远只停留在某一阶段中,只有不断向前,才能体会各种不同的生活,使生命活得缤纷灿烂,这就是生存的意义。你我的际遇各有不同,在漫长的人生路途上,谁不希望踏着平稳的路呢?然而这却不常见,因为往往会荆棘满途,要你铲除障碍,才能迈向璀璨的终程。因此我们除了要适应现在的生活外,还要像林英子一样,做一个坚强的人,无惧任何风险阻拦,在风雨中屹立不倒。

看罢此书昔日的珍贵片段,难忘的美丽回忆,又浮现在我的眼前,与此同时,我也后悔曾虚度过的光阴,以及没有好好珍惜的东西,但是未来的岁月,我会努力争取,更会好好珍惜,特别是珍惜父母以及身边的人,希望在漫长的人生路上,不留下遗憾!

篇2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淡淡的哀愁,沉沉的相思。

拥有悲情的故事,却有一个让人回味的结局。这是多么美妙。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句话意味深长,这既代表了爸爸的离去,也代表着自己长大了,自己成熟了。

《城南旧事》讲述的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北京城里的故事,这本书里记载着小英子的生活。小说分为五部分:《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些描述的都是小英子在北京的童年生活,有着最质朴的真善美。

真善美人都在苦苦的追求,可是说起来它的定义又模糊不清。因为这个词里有三层意思。真:代表着要真诚待人,不能虚心假意,更不能图谋不轨。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生活中充当坏角色的,对待人不忠诚的都不会有好下场。

善:顾名思义讲的就是善良。善心与真心一样,也是为人好的意识或思想,也就是说他们都属于“好心”,他们的区别在于“真心”的表达率直,可能还不好听,不好受,甚至还可能招致杀身之祸;但是善心的表达则比较婉转,好听和受用,所以善人往往也被称为老好人。

美:是最难理解的。美能代表美好,幸福,快乐。然而美来自哪里呢?美来自渴望,当人们的渴望获得了满足,人们就可以获得幸福,所以美的享受就是幸福的享受。显然,没有渴望,就不会有满足,不会有幸福感,不会享受美。

事实上,所谓的“真善美”之“真善”就是要去做一个真诚的人,就是要去做一个善良的人,那么“真善美”的“美”就是要去做一个为人好的“美”人。但是,美人应该是比真人和善人更上“档次”的人,因为真人和善人是能给他人带来利益的好人,因为人的最终追求是幸福。美人就是能给他人带来幸福的人——所以美的定义就是:美是能给人们带来幸福的人或事物。

在杭州我们也看到过一个拥有真善美的人——吴菊萍。吴菊萍是一个最美丽的妈妈,她不顾自己的生命,去拯救一个从十楼掉下来的孩子。当时,她并不知道她去接的这个孩子从十楼掉下来会有335。4公斤。她只是一味的想要救人。这件事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的轰动,美联社、法新社、英国《每日邮报》《每日电讯报》、美国《纽约邮报》、福克斯电视台等欧美媒体,巴基斯坦媒体、中东媒体都报道了“最美妈妈”吴菊萍的事迹。

加拿大广播公司7月5日报道说:吴菊萍能把一个从10楼掉下来的孩子接住真是一个奇迹,我们希望奇迹能够继续,妞妞可以活下来。世界各地众多网友也纷纷祝福吴菊萍和妞妞早日康复,赞扬吴菊萍是一个“守护天使”。英国网友“詹姆斯”说:“应该送一枚勋章给吴菊萍。人们喜欢这样的真英雄,而非什么足球或电影明星。”

吴菊萍是一个拥有真善美的人,她不是小英子,小英子拥有的真善美的真是纯真,善是善良,美是美好。而吴菊萍拥有的真善美的真是真实,善是有一颗善良的心,美是能给妞妞的家人带来快乐。这两个不同的人表现的是不同的真善美。

小英子的故事我们难以忘怀,吴菊萍的事迹我们铭记在心。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真善美。

篇2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童年,是曾经的天真可爱,是美好记忆的开始,也是人生旅程的起点。童年,是梦中的真,真中的梦,是一辈子也抹不去的记忆。林海音写这本《城南旧事》,也是她对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和不舍情怀。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刚翻开一两页便将其束之高阁了。《城南旧事》却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着一个个平凡的故事,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北京。影片中的主角英子(林海音),生活在北京城南四合院内一户温馨的大家庭中,英子有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过着属于她自己的童年生活。

随着一页页翻过,一个个故事情节也展现在我眼前:缓缓走过的骆驼队,英子也慢慢度过她的童年,英子的朋友“妞”,她喜欢的“秀贞”,草丛里的小偷,家里的佣人“宋妈”,和因肺病去世的爸爸……一幅幅童年的画面,一件件童年的往事,英子的童年就像一个个装着童年酸甜苦辣的百味瓶。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英子和宋妈分别的凄凉景象:英子坐在洋车上,不停的回头望着骑着小毛驴的宋妈,直到宋妈的背影消失在尽头。这幅画面好像真的出现在我眼前,我看见了路旁的枫叶,听见了英子的哭泣,感到了心碎的悲痛。

合上书本,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城南旧事》带给我太对太多的感受。小小的英子,那么的天真可爱,本应该过无忧无虑的童年,却要像大人们那样思考,有很多事是不该在她那时发生的。父亲的去世,让一个12岁的孩子撑起了半个家,不仅要哄弟弟妹妹们开心,还要照顾妈妈。思考,让英子瞬间变成了大人,也让她的快乐童年背上了沉重的担子。

回头想想我们自己的童年生活,谁不比英子小时候过的好呢?我们既不用操心家务,也不用为快乐发愁,以自己为中心,却从来没有想过别人的感受。我们小时候没有遇到过的事,英子遇到了;我们小时候没有经历过的事,英子经历了。

老子说过:“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英子这样早就遇见了这些事,在日后抗打击抗挫折心肯定比一般人要强,她必定变得很乐观。再回头看看童年,也许英子会很感激童年里经过的种种挫折,让她变成生活中的“强者”。

童年,就像一个百味瓶,里面装着酸甜苦辣,各种味道。童年,又像一个万花筒,绽放着无数耀眼美丽的光芒。每个人的童年都是段美好的过程,美好的记忆。也许在你人生的道路上,它是个铺垫;也许在你成功的人生中,还要感谢童年。那段回忆,谁都无法抹去,不曾忘记,那就把它藏在心间,视为最珍贵的宝贝。

篇2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很喜欢这本回忆性小说,英子的聪明伶俐,她幼稚的心灵中充满了和大人不同的想法。在她的世界里,骆驼带铃铛是为了长途跋涉的时候能有一点点声音的陪伴,给拉骆驼的人,增加一些行路的情趣。宋妈口中惠安馆的疯子是一个可爱的大姑娘,偷东西的年轻人的是个善良的人。

英子对什么都好奇,对秀贞,对思康。在大人的眼中,思康是一个不值得爱恋的人,而秀贞却一直在执着的等着他,柜子里还留着六年前思康穿过的大棉袄。在小英子的世界里,只要肯去努力,就没有完成不了的事情,后来她也确实让秀贞母女团聚了。英子对于人性天真单纯的认识和书中的大人们形成了极大的对比,侧面反映出了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之下,人世间复杂的情感以及人们面对世态变化的无奈。

因为小桂子脖子后头正中间的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在英子的帮助之下,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了,但是却在去找寻思康的路上,惨死在了火车轮下。这件事也让英子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感受到了现实的残酷,她也逐渐领会到了世间的复杂与苦楚。

兰姨娘,在文中是一位风流婉转光彩照人的人物。兰姨娘不仅长得美,心思也特别的细,对人好。可是在兰姨娘三岁时,她的生母亲为了她生病的哥哥在她三岁的时候就把她卖了,而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过着人前欢笑人后落泪的日子。被人赎身后,她敢闯敢拼,敢于与命运抗争,总是把握一切机会去解救自己,最终与德先走到了一起。

而让我最有感触的是最后一章,表达出了最深切的情感。小学毕业典礼当天,英子衣襟上别着一朵夹竹桃,夹竹桃是英子爸爸种的,可是爸爸病倒了住在医院里不能来,妈妈就用一朵夹竹桃代表爸爸来陪伴着我。六年前,爸爸参加了学校欢送毕业同学同乐会时,要英子好好用功,六年后也能代表同学领毕业证书和致谢词。而今,英子要完成六年前爸爸的希望了,爸爸却不能到达现场。在毕业典礼开始时,英子满脑子都在回忆爸爸和自己说过的话,教自己做过的事情。大量的环境描写,一系列的细节描写,比如爸爸给我送来花夹袄?把爸爸对女儿的爱凸显得淋漓尽致。

毕业典礼结束,英子走进了家门,家里静悄悄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在院子的小板凳上,玩着沙土,而英子却意识到了旁边的夹竹桃垂下了好几枝子,散散落落不像样——是因为爸爸今年没有收拾它们。去医院看爸爸最后一眼的时候,英子经过院子,对着垂落的夹竹桃,英子说: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的感慨。

虽不再是小孩了,而她心灵的童年永存了下来。童年像一个五彩斑斓的梦,自由自在,真而无邪。

我佩服小英子的勇敢,无论是对惠安馆里的疯子,妞儿还是和小偷叔叔约定一起去看海。但文章最后说到,他是个小偷,为了生存,为了赡养老人,供养弟弟上学,才不得已走上犯罪道路,现实和理想终究有不可逾越的距离,这一段引人深思。

篇2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我的童年是不时响起小贩叫卖声的胡同,是种满夹竹桃的四合院,是西厢房的小油鸡,是厚厚的能立起的棉裤。我是英子,这是属于我旧北京童年的故事。

妞儿就是小桂子!

惠安馆的“疯子”——秀贞,他时常念叨的小桂子竟然是妞儿。那个从小没有父母的孤儿,在严厉的继父家里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她的皮肤上显现的不是城里人应有的白皙无暇,而是一道儿青一道儿紫的伤疤。或许命运是在捉弄他,继父继母一心只为了拿他赚钱,而他唯一的亲人——亲妈秀贞却在他失踪后精神失常了。当你抱怨命运不公时,是否想到了她。或许这世上根本不存在这公平,即使你拥有一座金山,却不一定拥有一个像样的家。因为在你获取这座金山的同时,家那条船已经沉没了。人类虽说可以靠其自身的智慧与能力改变某些东西,但在你改变的同时你就会失去一些东西。就像你能搬得动一个比自身体重重一倍的物体却不能在顾及他旁边的尘埃。

宋妈要走了

宋妈从我出生以来便成为了我们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她对于我来说,不再仅仅只是一个女佣那么简单。他甚至可以说是我们家的人!可是他就要走了,因为那才是他的家。他是宋妈,是那个为了家勤劳、能干、善良的宋妈,在我的心里女佣这个词用来形容她都是在玷污她。她为了我留下,他还有小栓子啊!我真羡慕小栓子有一个这样的妈妈。他不富裕,她也不是慈善家但他却给了我金钱买不到的东西——爱。他对我的爱并不比他的儿女少,反而更多。我真的以为他才是我的亲妈。她带我买菜,带我逛街,带我去买我最爱吃的驴打滚儿。但她就要走了,这就是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悲欢离合吧!

冬阳·童年·骆驼队

还是那个问题,为什么骆驼要一个铃铛?

那时的我觉得是给在沙漠寂寞的拉骆驼人的行路增加一些情趣。或许这就是童年,想法总是那么美丽那么梦幻。

而这是大人眼中看到的那是因为狼听到铃声会认为人类在保护着骆驼就不敢侵犯了。

透过孩子天真的眼睛,纯洁的心灵,我看到了和平。

看!这是我的童年,他充满着友谊,愉悦,和平以及大人世界里少许存在的爱。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孩子的世界是粼粼的清流,而大人的世界确实浑浑的浊流的原因。

篇2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五一节前,老师让孩子假期读《城南旧事》。这本书我没读过,但小时候看过同名电影,对活泼可爱的主人公小英子印象深刻,特别是她眨巴着眼睛学骆驼咀嚼草料的样子,充满了童真童趣。于是,向同事借了《城南旧事》这本书,回家和孩子一起读了起来。

读完该书,细细品味,心中时刻萦绕着挥之不去思绪,装满了割舍不下的情愫,是为旧年北京城南迷人的风物?还是为小英子快乐而短暂的童年?或许是为别的什么缘由而空发感叹?一时间琢磨不透。直到昨天,母亲节,突然间才醍醐灌顶,原来是为两位平凡而伟大的母亲:秀贞和宋妈。

秀贞是惠安馆的“疯子”,她眼睛透亮,一笑眼底下就有两个泪坑。说是“疯子”,那是大人们认为的;在小英子眼中,秀贞就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的大姑娘,跟张家李家的大姑娘没有什么两样。随着交往的深入,小英子了解到秀贞“发疯”的原因:一是思康三叔的一去不复返;二是在青草要黄,绿叶快掉,桂花飘香,不冷不热的秋季,她生下的小桂子被扔到了齐化门城根底下。就这样,在封建落后的旧社会和愚昧无知的老人的双重作用下,秀贞做母亲的权利被剥夺了。从此,六年来,秀贞“发疯”了,或倚着门墙呆呆地看过往的行人,或伏着树干掀起衣襟檫伤心的眼泪,或坐在房间密密缝制小桂子的衣衫,或忽然撩起过往小女孩的辫子看脖子上是否有青记……找到小桂子成了秀贞生活下去的动力,带着小桂子寻找思康三叔成了秀贞生活的最高目标。当小英子把妞儿(小桂子)带到惠安馆时,秀贞急切地一件一件给她穿衣服,在寂静的雨夜,她毅然决然地带着妞儿南下了。

宋妈是小英子家的奶妈,为了“一个月四块钱,两副银首饰,四季衣裳,一床新铺盖”,到她家帮佣,一做四年。这位命运凄苦的卑微人物,在小英子的回忆中自有她的智慧和尊严。宋妈善于讲故事,会纳布鞋底子,会抱着妹妹唱儿歌:“鸡蛋鸡蛋壳壳儿,里头坐个哥哥儿,哥哥出来卖菜,里头坐个奶奶,奶奶出来烧香,里头坐个姑娘,姑娘出来点灯,烧了鼻子眼睛!”“槐树槐,槐树槐,槐树底下搭戏台,人家姑娘都来到,就差我的姑娘还没来;说着说着就来了,骑着驴,打着伞,光着屁股挽着髻……”就是这样一位善良、乐观的宋妈,因为丈夫黄板儿牙的嗜赌如命,失去了日夜挂念的儿子小栓子和连名字都没有的丫头。宋妈为了找回送人的丫头,跑遍了北京城的马车行,这场无望的挣扎,注定失败了。以前宋妈把思子之情灌注在纳的厚厚的鞋底上,当所有希望破灭后,她总是把手上的银镯子转来转去地呆看着,没有一句话。四年时间,宋妈与小英子家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当她要随着丈夫黄板儿牙回去的时候,念念不忘她一手看大的孩子们,对小英子的殷切希望,对小弟弟的宠爱之情,对燕燕的关怀之意,对珠珠的……宋妈有说不完的话要跟妈妈交代,宋妈分明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秀贞和宋妈,北方劳动妇女的典型代表,一个因为失去刚刚生下来的孩子而“发疯”,一个为生活所迫不得不抛家舍业到北京城里做奶妈,一个即使“发疯”也从不放弃对孩子的寻找,一个把雇主家的孩子视如己出……在她们身上,母爱的春风吹拂着万物,母爱的雨露滋润着大地,母爱的阳光熠熠生辉!

篇2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童年的美好如何形容?是一串轻快的音符,是一朵芬芳的花朵,是一幅美丽的图画,还是一滴清澈的露水?我更愿意把童年比作一支神奇的画笔,它勾画出人生的美好回忆。转眼间,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了,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回望身后的脚步,常常感到恋恋不舍。在这次暑假期间,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深刻体会到了小英子童年生活的点点滴滴,她对自己童年的美好回忆和无限怀念都使我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纯朴、天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小英子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品质使我觉得自愧不如;宋妈的淳朴无邪令我深深地感动;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勇于反抗也令我敬佩。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小英子的无限怀念之情而展开,作者将大人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小英子眼中北京城南的风光自然地融入字里行间,值得我们去细细地阅读、体会。

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故事是《我们去看海》,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小英子跟一个躲在草丛里的小偷成为了朋友后,约定一起去看海,小英子分不清海和天,也分不清好人和坏人,她只知道小偷为了供弟弟上学才去偷窃,不算坏人。她用单纯、无邪的眼光看待每一件事情,在她眼中,没有邪恶存在,而现实的世界却善恶难辨,有许多人像书中的小偷一样,是多面的,我们要用心观察他们的全貌,不能只看到他们的表面而忽略了内心世界。

书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最后都与小英子离别,有的甚至是永别,与他们相处的每一个瞬间,小英子都只能用文字,用回忆来重现。无法重来的童年,无法倒流的时光,无法改变的岁月。缠绕往复的悲剧轮回解释了黑暗的社会与美好祝愿之间的强烈反差。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遇事难遂人意,人生终难完美。一生中的缺憾会有很多,小英子的童年也许有天真,也有疑惑,都是她生命中不可取代的一段时光。时光总是匆匆地离去,而朋友之间也会有分离的那一天,因此,我们要珍惜同学之间的情谊,珍惜童年的时光。我们不能虚度光阴,要把美好的童年永远留在我们的记忆之中。

对于每个人来说,伴随童年成长的事物各不相同。在《城南旧事》的结尾,英子告别童年岁月,成长为坚强,独立的少年,迈步走向新的生活,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城南旧事》,每个人都有快乐时光。而对于我来说,乡间的田野以及东阳草,是我永远都不能忘却的记忆。如今,我的童年已经匆匆地离去了,城市的高楼,替代了绿色的田野,可是它们将永久地驻扎在我内心的深处,随我一起长大成人。

篇2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有一个伟人曾经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2017年的寒假,我在爸爸的指导下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并且深深地爱上了她。

《城南旧事》的作者是台湾的林海音,她生于东京,长于北京,29岁时迁往台湾。书的内容主要讲一些她们以前的生活是多么地艰辛,多么地困难!但是在贫瘠枯燥的生活中她依然努力地学习,与现实生活进行了不屈的抗争。她创办了“纯文学出版社”,提携培养了一大批年轻作家,造就了很多文人学者,创造了台湾出版奇迹,同时也为台湾文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台湾文学界的人一提起她,无不对她肃然起敬!

现在社会进步了我们的阅读条件也提高了,阅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获取文字信息的来源非常之多,纸质图书只是其中的一种。但中国几千年留下来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之说,依然在引导着现在的年轻人手不释卷地去汲取知识。父亲要我读此书的目的,无非也就是要我去体会人生的不畅和生活的不易。从父命,也是孝顺的表现,基于此,我再忙,也要仔细地读下去。

对《城南旧事》细读才知道,作者林海音离开了生活近30年的北京到台湾后,展开了对童年生活的回忆。作者感慨,美好的童年再也回不去了,熟悉的故乡也被海峡遥遥相隔,我摸不着你的头,你看不到我的脚,一种不可言说的乡愁弥散开来,两岸的乡亲不能来往,对面的亲人再不能相聚,就这样胶峙着,凉挂着……思念的乡愁象一枚未发行的邮票,永远也邮寄不出去!

林海音说:我写北平,是因为想她、恋她,写写我对那地方的情感,让情感发泄在格子上,苦思的心情就会好些。大凡一个作者的情感,就是体现在她的作品和她的文章里。也许正是隔了逝去的时光和遥远的距离,才使她笔下的童年旧事写得从此从容豁达,没有大起大落,没有大喜大悲,只有沉沉的相思和淡淡的哀愁!没有怨天尤人,只有不停进取!

《城南旧事》在这特定的年代,触动了每一个人对童年的眷恋和相思,深深地感动了几代人,她以超越作者个人的回忆,成为了一代人关于童年记忆的文学范本,也成为一个怀旧和相思的代名词。读完此书,耳目一新,唯有忆旧事来写出更富有生命力的作品,这就是林海音作家的成功之处。希望将来有一天,我也能写出更富于感染力的时代作品!

《城南旧事》这本书,能够让读者认可,让读者喜爱,让读者有所感触!我便是这样被这本书深深地陶醉着……

篇3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趁着“五一”假期,一口气读完了这本由林海音前辈所回忆童年创作的《城南旧事》。原是偶然间发现的,读后却不禁久久地回味起来;心里涌起了一股不知是喜、是怒、是哀或是乐的情感。

这本书是以第一人称视角英子稚嫩的心灵去对待世界的。她性格活泼、善良、淳朴而细腻。读着读着,仿佛我就是她,她就是我——却又像是我居住在英子身体里,晓得她的所思所想、一举一动,是她另一个灵魂……总之,从读第一页开始,我就深深地被这个调皮而机灵、直率而重义的小女孩吸引了。

不知不觉地与英子相处下去,她在成长,我与她一起成长。在这过程中,她经历了许多事——不,是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事,结识了许多人。我们认识了妞儿、秀贞、“厚嘴唇”、兰姨娘……我想,在这些人当中,英子该最喜欢她的爸爸了,他即给了英子许多关爱,却没有宠溺她,也给了她严格的要求,教她严律克己……然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在她12岁毕业典礼后,爸爸永远离开了她,她也长大了。

在北京的这些事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秀贞和妞儿(小桂子)去找思康三叔的故事,也就是《安惠馆》。秀贞与思康三叔是在惠安馆相识相爱的,但思康三叔回家乡后,或许是被他的母亲留住而一去不返,秀贞独自生下妞儿,却被她妈给扔在了齐化门。经过一番颠簸,由英子帮助她们相认,导致英子病后打听到秀贞与妞儿的在火车轮下的不幸遭遇。这或许是场梦,梦醒了,将过去都忘了,依然能快乐地生活下去。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哭了出来,书页湿润了,也不知是涕还是泪。

这本书不仅情节引人入胜,人物形象也很鲜明独特。有些人也不全是假恶丑,也有真善美的一面——就像世间万物都不是十全十美却也不是毫无优点一样。譬如说“厚嘴唇”吧,他是个小偷——多不光彩的职业!虽然是为供弟弟上学被逼无奈走弯路的,还是造大家所唾弃!在小英子眼里他却是要好的朋友。为什么两者想法不一样呢?其实两者都没有错,前者因为接受了社会现实,质疑他。后者则是天真单纯,将所有事物想得都是美好的,这也感化了“厚嘴唇”。用心对待人,总会使某些人的心灵得到净化。

书中平平凡凡的事情,却蕴含这细腻的感情。读完全书,无意间感觉精神品格上增添了某样物质。再次回味,鼻尖泛起一片酸涩……

篇3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我站在骆驼的面前,看它们吃草料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了起来。”

这是出自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中“冬阳童年骆驼队”的一段话,不仅写出了对骆驼外貌的刻画,用语自然而又十分贴切,还写出了作者的天真童趣。而《城南旧事》正是我最近阅读的一本书,书中写了作者林海音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小说的笔调朴实、纯真,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尤其是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及其周围人们的悲欢离合的故事。

阅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感慨万千,深受感动。对孩子严厉的英子父亲,勤于持家的英子母亲,勤劳唠叨的宋妈,性格泼辣的兰姨娘……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在我眼前浮现,作者似乎把人物的情感描画得极其到位,使读者读着读着便不禁融入到了其中的喜怒哀乐。与其说这是一本作者的自传,还不如说这是一件怀念童年的故事,让远在他乡的人们回忆故乡。“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的确,也许我们长大了,就不会再去做那些小时候幼稚、天真的事了,可童年就像成长的一段曲调,一个音符,永远在我们脑海里回荡。那些曾经的欢笑声、打闹声也被记录在我们的回忆里,退散不开。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愿每个人都永远保存着一颗美好纯洁的童心,使世界变得更美好!

篇3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每当听到这首歌时,我都会想到台湾作家林海音所著的小说《城南旧事》。整部小说在天真盎然中道尽了人世的复杂多变,也道尽了英子面对人世凄苦的所有困惑和思索。

起初我看到书名《城南旧事》,仅仅一个“旧”字,就让我浮想联翩,以前的校园,老师,同学,好友,以前的一切一切,现在都还好吗?童年时记忆的开始,仿佛是一个梦的符号。读着《城南旧事》,里面的故事情节及人物仿佛让我身临其境:惠安馆的秀贞,草丛里的小偷,爱笑的兰姨娘,小伙伴妞儿,从小就陪伴英子的宋妈,东阳下的骆驼队,因肺癌去世的父亲》这些美好的人,事都离英子远去了,但唯一没有远去的是英子对童年的回忆。

童年,也许是一朵花,童年结束了,花也就凋零了。可是,我们的童年之花真的开过那么久吗?从前的老北京是那么宁静,祥和与美好,远离了喧嚣,靠近了内心最美的天堂,留下最真实的感受。而在现在这个科技速度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必须跟上节奏,一步也不能慢,否则就会被时代所遗忘。从前的孩子“漫步行走”,现在的孩子“光速奔跑”;从前的孩子被自由包围,现在的孩子被作业淹没;从前的孩子的童年叫童年,现在的孩子的童年却充满了作业,补习,考试……慢慢的,童年将会被另一个名词替换,这个词叫学习。长大以后,如果有人问童年是什么?我觉得很多人会回答:学习,考试。

《城南旧事》这本书就像一幅淡淡的水墨画,描绘着童年的悲欢离合;也像一首幽幽的歌曲,唱说着人间的酸甜苦辣。对比起小英子的童年,我的童年或许真的太迷糊了,那些令我愉快的事儿都跑哪儿去了。

篇3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相信大家都读过这本书,从题目就可以看出地点是北京城南这个地方,是有著名台湾女作家林海英写的,最具影响力的成名作。

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城南,一切事物都让英子感到新鲜,出奇。“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实的地一个朋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了。宋妈也被他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失望告别了童年。带领人们重温了当年那笼罩着愁云惨雾的生活。

其中记忆最深的是英子的的善良、聪明、大胆、富有同情心的女孩。爸爸的去世,使小英子长大了,变得更加懂事;宋妈在英子家工作多年,任劳任怨,待人和善。;英子爸爸热情善良、有学问的人;秀贞别人眼中的疯子,英子的好朋友。,

《城南旧事》故事中的主角都已英子建立起深厚的感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人一个一个离去,甚至是永别。《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

读玩这个以后我懂得了:童年就像一只透明的玻璃碗,盛满了美好的回忆,可望,却难以在触及;童年是一首婉转悠扬的短笛,奏出了我纯洁美好的幻想;童年,是一束绚丽的茉莉,儿时的欢笑像茉莉散发出醉人的芳香,朵朵洁白的花瓣就仿佛是一件件回忆。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童年的时光,不要留下遗憾,必须跟上时代的节奏,一步也不能慢,否则只会被时代遗忘,被人群淹没。

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思念,深深地印在英子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

篇3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林海音抱着对童真的热爱与对现实的期待,写下了心血之作——《城南旧事》。

林海音五岁随父母来到了北京城南胡同里生活,一住就是25年。《城南旧事》所记述的便是这25年中的琐忆。在书中,“英子”(林海音)与惠安馆“疯子”秀贞、常遭毒打的妞儿、草垛里的小偷、朝夕相伴的宋妈、因肺病而逝世的爸爸度过了富有戏剧性的童年生活。

秀贞常倚着惠安馆的门墙,对过路的小孩子总是投以灿烂的笑颜,只为了怀念幼年走失的小桂子。生活对秀贞从不心慈手软,她却在苦痛与悲伤中学会温柔对待世界,用怜惜回忆着伤疤。

“走过院子,看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正当英子满心欢喜地领过小学毕业文凭,挚爱的爸爸却再也抵挡不住病魔的侵蚀。随着石榴、夹竹桃的叶子片片垂落,爸爸的呼吸渐渐微弱,意识渐渐模糊,最终,他带着对英子深沉的父爱与对生活的留恋,向世间告别。至亲的人永远离开,仍是孩童的英子如何面对这跌宕起伏的人生?她再也看不见父亲慈祥的微笑,再也听不见父亲深切的教导,再也触摸不到父亲温热的手掌。英子也曾坠入谷底,撕心裂肺地苦苦求救,祈祷这只是生活的一个游戏,一场梦境。但现实总是无情,神灵永远都看不到人间的苦难。在悲痛中,英子还是重拾了对生活的勇气。因为她明白,如果生活不能总让自己热爱,那就让自己主动热爱生活,感恩生活带给她的磨练与伤痛。正是有这样的信念与心态,英子蜕变成了独当一面的“小大人”。

英子的童年有欢笑也有泪水。正如我们的孩童时期,有纠结也有笑语。

我们总是抱怨作业多,抬头与埋头所见的都是“语数英”;我们还埋怨老师严厉,呼喊着要寻求无忧无虑的童年。但我们何曾记得那一句句深刻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殊不知,读书,是获取智慧成本最低的方法。更何况,小学的课业较之漫长的人生之途,它根本算不上一道“障碍”。放眼未来,我们的学习生涯还很长,以后的知识未必容易消化。故此,我们应该向英子学习,积极乐观地去面对生活给予的挑战。等到我们老去,再回首,身后定是一片花海芬芳。

合上书,房间里似乎弥漫着淡淡幽香。我依旧沉浸在城南那些旧事,彷佛英子正坐在我的对面,写着她的故事,不时告诉我:“趁着年轻,趁着纯真,你要发奋学习,发奋读书,文字是有温度和力量的,只要多读书,你的内心才足够强大……!”我心里默念道:向英子学习,朝着理想进发!

篇3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采一拮清香,赏一段好句,呷一口清茶,品一个好词。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在谈话。”这是歌德所说的一句话,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受益匪浅,仔细品读更是妙不可言,在众多的书中找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细细品味,有时也是一种享受,而在这众书之中我找寻的这一本书是《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记述的是英子小时候所发生的事。英子是一个善良、可爱、正直、讲义气的一个小女孩。她敢同大家所说的“疯子”秀贞做朋友,她因为分不清“坏人”和“好人”而没有向人们举报偷东西的陌生的他;她敢把家里的金镯子拿给秀贞当作是找思康三叔的盘缠,她帮助妞儿和秀贞相认。英子所做的事,充满了儿童的童真、单纯。

在书中,我觉得秀贞是大多数母亲的写照。她对孩子的不舍,即便是被告知“早已扔到齐化门”那么远的地方,她也仍没有放弃寻找,但她的种种怪异现象却被人们议论纷纷,被人们视做疯子,在这时,她也仍没有放弃。她为孩子缝制了许多衣服小心地安放好,只为孩子回来时能穿上她所做的衣服。我相信,绝大多数的母亲都像秀贞一样,如果自己的孩子不见了,定会使尽浑身解数去寻找。每一个母亲在孩子面前都是金刚不坏之身。

兰姨娘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她乐观、不受约束、向往自由的性格深深吸引着我。兰姨娘的一生跌宕起伏,不过好在她拥有乐观的心,到最后走向幸福,遇见对的人。每个人都应有追求自由的心,在面对挫折和困难面前,保持乐观的心态,才能拨开云雾见天明。

曾看过也听过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的故事,他们中有的是学生,凭着顽强的意志完成了学业;他们中有的是追逐梦想的人,凭着一腔热血实现了愿望;他们中有的是平凡的人,凭着对家人的爱坚强的活着;他们中有的是……意外固然可怕,但他们却为我们诠释意外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一颗乐观的心。

受兰姨娘也受坚强的他们影响,我觉得我也该拥有一颗乐观的心,在一时的失意面前敢于抬起头来,不要再被恼人的成绩所打压。嗯,乐观是面对困难的最好武器。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他们乐观开朗的性格,喜欢他们的处世之道,喜欢这一本散着淡淡墨香的书。

与书同行,用炽热的心倾听书中的智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城南旧事》。

篇3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在暑假里,包老师在新华书店里买了两本书,让我们在暑假里看完。一本是《森林报》,还有一本是《城南旧事》。我可爱看了,特别是《城南旧事》,写出了童年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是林海音阿姨写的。描写出了要珍惜童年的时间,所以她以写日记的方法,回忆了她童年时光。像她写的散文集有:《窗》、《两地》、《做客美国》……等;短篇小说有:《烛心》、《婚姻的故事》;长篇小说有:《春风》、《晓云》、《孟珠的旅程》;广播剧集有:《薇薇的周记》、《林海音自选集》,这一些都是林海音小传、专集,除了写书以外,海音阿姨还写过许多文学评论,见于台湾报刊。其中海音阿姨的《窃读记》被选入小学五年级课文,《爸爸的花儿落了》被选入了初中课文。

翻到目录,看看只有6章几章故事,可页码不小哦!看出海音阿姨很爱写作文,才能成为一个有名的作家。不过,主要人物还是有的。海音阿姨(英子)、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好朋友妞儿、爸爸,兰姨娘……在第1章英子阿姨认识了一位长得漂亮,又说她是疯子的姑娘,英子天天路过那儿和宋妈买菜,几天后就和秀贞姑娘结成了好朋友。秀贞有个失散的孩子叫小桂子,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却原来是妞儿!于是,秀贞带着妞儿再去寻失散的夫君。命苦的秀贞在中途不幸客死,见不到最爱的人……在这之前英子也已经离开了那个生活的胡同。

这是一本经典的童年故事小说,回忆往事是多么的开心,那么的天真无邪。海音阿姨写了一段诗: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让我们的一生都充满着快乐的童年,纯真的童心!

篇3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城南旧事》,书里的那一幕幕至今仍然在我的脑海中勾勒着,让我难以忘怀……这本书,使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故事中的快乐、幸福、悲伤、离别、无助。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全书透过小女孩英子稚嫩的双眸,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和沉沉的相思所感发的感触。

文章中的主人公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她讲话,唯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在第二章《我们看海去》中那个蹲在大槐树底下的男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在别人眼里他是一个小偷,但这在英子看来他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又是什么呢!英子常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

书中还写了英子儿时可爱的童真看法,描写自己的生活。父亲中年早逝令她一日之间长大成人,再也不是小孩子了。母亲28岁做了寡妇,她为母亲痛心,母亲是爱她的,没有回天津,不想让孩子们吃苦,令我不由得而同得想起了我妈妈对我的爱与呵护。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英子的看法是不同的,那么的纯真、无邪。使我感动,她会用善心对待每一个人,不管是好人坏人,在她看来,每个人都是相同的,这种难得的想法、美妙的意境使人不忍心打破。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我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篇3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性文学的开山人——林海音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以童年在北京的生活为素材而创作的经典“怀乡”作品,也是她最具影响力的作品。

这本书由五篇林海音创作的回忆童年的小说《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为内容,在1960年冠以《城南旧事》为书名结集出版。20年后《城南旧事》被大陆引进,搬上了大银幕,并荣获多项大奖,从此誉满天下。

《城南旧事》是一部带有强烈自传色彩和怀旧情调的小说,以作者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城南的生活为背景而创作。在这部经典之作中,林海音成功运用了儿童的视角进行故事叙述,借英子的眼晴,描绘了一幅北京的风景人情画卷。同时,也表达出作者本人对人生和生命体验的多重感受。

《城南旧事》的开篇之作是《惠安馆》。它从风格上奠定了全书纯净自然、温馨又略带惆怅的基调。这个故事讲了惠安馆里有一个“疯”女人秀贞,她“疯”是因为她以前和一个大学生相爱,生下一个小孩,名叫小桂子。这个孩子有个很明显的特点——脖子后面有指头大的一块青记,因为这块青记,她才会被秀贞的妈妈丢掉。当秀贞醒来后,发现小桂子不见了,就疯了。在文中,她与英子成为了好朋友,她们经常在一起聊天,秀贞还让小英子帮忙去找小桂子。后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上,英子结识了一个小姑娘——妞儿,妞儿经常到英子家玩:喂小鸡、唱歌、跳舞、谈心等等。妞儿告诉英子,她的家长不是她的亲爹亲娘,他们要求英子学这学那,来为他们赚钱,如果赚不到钱,他们就会用鞭子抽打她。有一天,英子突然发现妞儿就是秀贞所说的小桂子,她非常同情她们母女俩的遭遇,就赶忙带着小桂子去惠安馆和秀贞相认。秀贞为了躲开妞儿的养父母,带着妞儿去火车站,想回老家去。但不幸的是,母女俩都死在了火车的铁轮下。

《惠安馆》是整本《城南旧事》中我最喜欢的故事,但其他故事也带给我许多深刻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篇3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这本书对我来说并不陌生。但是,当我又一次翻开它时,心中竟泛起一丝淡淡的忧伤,如秋风吹过的湖面,不再平静。

沉浸在城南的旧事中,林海音仿佛就站在面前,轻轻诉说着童年的点点滴滴。书中主角林英子是个天真的小女孩,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儿落了,她经历了许多的事,在不断地成长着,变化着。英子最令我钦佩的就是,英子一直以自己年幼稚嫩的眼光看生活,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想法,在她那清澈的双眸中,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无论是惠安馆内被称作疯子的姑娘秀贞,还是自己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大哥哥,还是寄宿在英子家的兰姨娘,这些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在英子眼里,都是良善的。没有罪恶,没有戒备,也没有伤感,在她那纯真的眼中只有那无暇的蓝天、白云,只有对未来充满无限的憧憬和盼望,或许这就是童年吧。

读着英子的童年故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13岁,贰个月前刚小学毕业,童年也渐渐逝去了。那种孩童特有的天真、稚气,在我们这批同龄人脸上早已荡然无存。童年是什么?童年就是每天缠着爸爸妈妈撒娇?就是满脑子的“为什么”,随时倾吐、随时疑惑?就是晚上拉着奶奶的手,让她讲一个又一个永远说不完的故事?准确地说我还没来得及明白这些,童年就真的如罗大佑的歌中所唱的,迷迷糊糊地过去了……时间似流水无痕,童年,清风吹荡,来无影,去无踪,说去就去。我的心慢慢地沉了下来,变得稳重而又低调。我开始怀念过去的日子,有一丝轻浮又有一丝无知。现在的我多么期盼自己也能像柯南一样,来一颗APTX4869重新回到童年时光。唉,我逝去的童年啊……

但是,当我又重新翻开《城南旧事》后,我的想法有所改变了。我开始问自己:我的童年真的逝去了吗?它不再回来了?我想起曾经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具体是哪本书上写的,是谁说的我已经记不清了,但现在我对这句话又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童年,是人生中一段短暂但又是极其美好的时光,童年应该是不受身高、年龄的限制。唯一有局限的,就是心灵。虽说有局限,但并不是意味着和小孩子一样幼稚、懵懂,而是拥有一颗像孩童一般纯真的心,不带一点伪装与憎恶,总是微笑着去面对生活,跌倒了马上爬起,无论困难多大也不想退缩,时刻保持着那份爱,爱生活,爱身边的人,爱自然界的一切。在爱中增长、成熟……因为爱是凡事相信,凡事盼望……这不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童年吗?童年,是永不消逝的,只要你的心田为它腾出一方净土,它就会不离不弃,永驻你心……

也许,我们谁也不必担忧自己会走出童年……

篇4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世上最重要的事,不在于我们在何处,而在于我们朝着什么方向走。——题记

炎炎夏日,独自呆在家中,窗外知了声和着喧闹的人群声,使渐渐成长的我心烦气躁。懊恼童年远去的自己已不能顽皮,大人们已经用成人的规范来要求我了。唉,丢失了童年的我有什么值得庆幸的?

于是随手拿起床头的书翻过多遍的《城南旧事》,它竟像炎炎夏日中的凉茶,消去了热意,深深吸引了我。

“做大人,常常有人要我做大人,这些人都随着我长大没了影子了,是跟着我失去的童年也一块儿失去了吗?”文末的“我”也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也正是因为爸爸的死,让“我”童年美梦顿破。在别人还需要照管的年龄“我”已经负起许多父亲的责任。“我”的童年随着我的成长“丢失”了,这是好还是不好呢?

这不禁让我想起我们的童年,总是快快乐乐过每一天,不必担心风吹雨打、日晒雨淋,成天被爸妈捧在手里做“小公主”“小王子”,一切都只要顺着父母为我们铺好的路走下去。

其实我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缺乏独立,不敢一个人在家写作业、玩耍……全部都要有人陪伴,文中英子的独立勇敢让我立刻感到羞愧,但是怕黑,不敢一个人做任何事似乎已成了不可磨灭的困难,独立?独立!

曾独自走在黑乎乎的大街上,四周是那么安静,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将脖子缩进衣领里,就像一只蜗牛躲进自己的壳里才觉得安全一样。四面的路灯下树枝不断左右摇晃,就像是魔鬼的乱发飘呼着,隐约听见了轻且慢的脚步声,好像是害怕敲打在夜的寂静中。

我要战胜的只是一段黑夜中独自前行的路!在路上将童年的依赖丢却,赢得父母的信任和独立的尊严——这是好事。这样的事还会有很多。

我们在童年的梦幻中慢慢长大了,学会自己度过难关,羞于向人伸出求援的手,每一个进步靠自己的力量,以受人怜悯为耻,不受他人恩惠。褪去幼稚,得到锻炼的机会。“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过去了”——这是好事

请别再叫我小朋友,因为摇拽的小花终会有盛开的一天。《城南旧事》给我带来的不仅是一个故事,更多的是一种“得”与“失”的人生启迪。请别懊恼自己的成长,人在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朝着正确的前方一步一步勇敢地走吧!

篇4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城南旧事》,我很高兴,也很期待里面写了什么。

翻开那漆黑而又带有一点神秘的封面,我的读书之旅开始了。

我每看完一章故事,都感到有那么一点儿惋惜。因为,每一次一章故事告一段落后,故事里面英子(林海音小时候的乳名)的各位亲戚或者是朋友,都以种种理由离开英子,一直到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英子几乎所有的亲人,都像影子一样消失后,她的童年也消失了。

整本《城南旧事》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英子在惠安馆遇见并且和那个被大家称为疯女人——秀贞相处的那段时光。一开始,我还是担心“疯女人”秀贞对英子作出身危险的事情,但惊人的是英子却和秀贞友好的相处了,这也足以向大家表现出她童年时的善良和天真。直到有一天后,秀贞突然对听故事的英子谈起了小桂子(秀贞的女儿,也就是书里讲的小妞儿),并常常谈起她,秀贞还和英子说,小桂子有一条青疤。

有一天,小妞儿对英子说她不是爸爸妈妈亲生的,并且转过身来,英子却在她脖子上找到了一条青疤,英子赶忙把她领到秀贞那里,她们母女俩当晚就坐火车走了,英子也晕了十天。这里也能体现出英子对她的所有朋友的离去都怀有思念之情。

第二段:我们看海去,这句话使井边一位小偷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就这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五个字的背后,却一直衬托着英子儿时到现在的梦想。小偷也告诉她会带他去看海。可当时一群人一直在追捕他,这是英子没见着它既几会她就被抓去被人笑话,这也使英子一直没能出去见见世面。但是英子的那种友好的精神却值得让我们学习。

还有最后一段:爸爸的花儿落了,题目取得很悲伤连同与结果,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英子在最后得知爸爸去世后为什么显得那么冷静?爸爸的花儿落了,石榴也落了……爸爸精心培养出来得花几乎全落了,但是爸爸养育出来的英子却没有倒下去。爸爸的死,成了英子不再是小孩子的最好证据,也同样证明了英子十三岁不用亲朋好友照顾的最好依据。这也能教导我们十三岁能独立的能力。

《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讲述的是她小时候童年是在北京城南的故事。虽然故事主人公有时候显得弱不禁风、微不足道,但是她却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本领和心态,这本书的确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好好珍藏着!

篇4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落红满地,落英飞雪。花香犹在,花影曼妙。在这种花瓣飞舞,悠然飘落,缕缕幽香,暗暗侵袭的季节。翻开那本陈旧的书——《城南旧事》,我仿佛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声熟悉的呼唤,亲切温暖又似曾相识。当我在走进那本书时,我仿佛置身于一场梦中,恍恍惚惚又朦朦胧胧。

《城南旧事》那优美的文笔,那动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书中写的每一件事都是那么动人心弦,让人身临其境。

书中的主人公——英子。是位善良、聪慧,有着与别人不同想法的女孩子。英子看待事物和人的眼光比较特殊。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都想远离秀贞。而英子却成了秀贞的第一个朋友。在荒地里遇到了小偷,可当英子知道小偷是为了让弟弟能够上得起学而偷东西,便觉得他不是小偷,只是迫于生活的无奈。英子觉得小偷能够如此真挚地爱着自己的家人,爱着自己的弟弟,甚至为了亲人不惜自己犯错误,让自己背上了骂名,一定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是一个本质不坏的人,只要生活条件能够变好,他肯定能够热心帮助别人的。英子觉得能够不顾自己而去爱别人的人本质上都是善良的、可爱的。所以,当小偷被警察抓走时,英子的心里隐隐流淌的都是悲伤。英子还积极地帮助和爸爸关系特殊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希望本质不坏的人都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

随着花瓣的片片凋落,一阵冷风吹过,爸爸的生命之花被吹落了。在那些飞落的花瓣中,夕阳下映衬着爸爸的笑容。英子强忍住眼眶里的泪,用坚强告诉自己,爸爸走了,我没有爸爸了,爸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英子知道爸爸回不来了,自己稚嫩的肩膀应该坚强起来了,该扛起这个家了。英子深切地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小孩子了,该为妈妈分担些了。

爸爸走了,英子长大了。英子的童年也一去不复返了。可是住在北京城南的一件件往事总是萦绕在英子的心头,总是吸引着英子不停地去回味、去咀嚼、去追寻。回忆使英子的思绪在飞舞。英子怀念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英子怀念自己童年里遇到的各种人和事,于是英子提笔写下了《城南旧事》,把自己快乐的童年时光记录在这本书里。书中的英子善良单纯,对什么事情都是执著而认真,我喜欢这样开心而善良的英子。书中的故事像二月里和煦的暖风一阵阵涤荡着我的心灵,让我享受到生活中乐趣,让我受到启发,受到教育。

当我生活中遇到了什么困难的事。我总是会想到英子,想到英子的坚强。

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妈妈教我骑自行车。当时的我开心极了,一个飞步就上了自行车。刚开始我还骑得好好的,可是妈妈一松手,我便连带着自行车摔了个底朝天。一阵委屈、无助、伤心的泪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心里懊恼极了,委屈和懊恼像两股洪水吞没了我,好像有一股无名火无处发泄。这是自信满满的我遇到的骤然打击。我一面心里埋怨妈妈的突然放手,一面也沮丧的认为自己太没用了。这时我的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了一个人——是英子,想到了英子对待任何事情都是不放弃,不妥协。英子让我挫折沮丧的情绪得到了缓解,给了我启发,给我了教育。是呀!在爸爸去世的时候,失去依靠的英子表现得那么坚强。而我仅仅摔一次难道就对自己放弃了,我不可以因为摔倒就抱怨妈妈没有扶稳吗。于是,我重新飞步上了自行车,我握紧自行车龙头,告诉自己,我可以掌握骑自行车的方法。我的内心有一个声音,不断地鼓励自己。像英子学习,你可以的。我咬紧牙关,心脏砰砰地跳动,可是摔了几次后,我就掌握了骑车的方法,学会了骑自行车。是英子在我最失落,最彷徨时给了我力量和勇气。

好的书本就想一个亲密的朋友,不断的在鼓励我,也像一个好的老师不停地劝戒我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花在飘落,我的思绪在飞舞。花谢了,明年还会再开,英子在静静等待下一个春天。城南那个纯真的小英子,你是否还在?即使不在了,你在城南的往事永远刻在城南,你永远印在我的心中。瞧,花瓣上还印着你的笑影……

合上书,一股暖流涌上我的心头……

篇4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讲述的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北京城里小英子的故事,这本书里记载着小英子的生活。小说分为五部分:《惠安馆传奇》《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些描述的都是小英子在北京最真实的童年生活。

“惠安馆的疯子我看见好几次了,每一次只要她站在门口,宋妈或者妈就赶快捏紧我的手,轻轻说:“疯子!”我们便擦着墙边走过去,我如果要回头再张望一下时,她们就用力拉我的胳臂制止我。”小英子的内心十分纯真,没有偏见,没有歧视。像惠安馆里的女疯子秀贞,大人都不愿自己的孩子和她在一起。而孩子的心很纯洁,很纯真,秀贞对他一笑,她就愿意和她说话,和她玩。

正是孩子们的这一份纯真使许多饱受冷眼和歧视的残疾人、乞丐、艾滋病患者等等感受到了人间还存留的一点温暖。孩子那天真的话语,往往能打动一些人。而一些大人对这些人却充满了鄙夷,认为他们低人一等。

我看过一个故事,有一对母女,那个女孩和乞丐共吃一块棒冰,并用牙刷,女孩的妈妈知道了马上大骂乞丐,说“你配么!”并让女孩不要和他来往。后来,女孩长大了,也不愿和他来往了,可他一直记着那个女孩。再后来,女孩得了癌症,要十多万手术费,乞丐把他捡到的十三万元一分不留的给了女孩。后来,那笔钱是土匪丢下的,是赃款。全没收了,乞丐又把奖励的钱全给了女孩的妈妈,警察局里的人执意让他留下一千并也纷纷捐款,后来钱够了,女孩康复了。而媒体却大肆炒作,说人们的同情心太泛滥了,乞丐都有那么多钱,警察说是赃款,没人信。都说要只有十三万他会全捐不留自己用么?那有这种好人!最终,乞丐和女孩住在了一起。结局还美满,可所有人的表现却引人深思,女孩小时和长大后,妈妈的表现,人们的表现,乞丐的表现。人们总以自己自私的想法施加在一些真正的好人身上。让我们保持儿是一颗纯真的心,心中再少一份自私少一分罪恶,创造一个美好的和谐社会!

篇4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这本书是以英子幼年时的心态来记叙她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的,就像是日记,又像是放电影一样,每时每刻都牵动着我们的心。

读着读着,人物的形象都跃然纸上。天真烂漫的小英子,美丽温柔的兰姨娘,经历悲惨的疯女人,温和可爱的妞儿……

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

童年,是人生命的初始,也是人最重要的时段,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读着读着,好像一股清泉慢慢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是那般平静,又是那般震撼。

英子是一个很纯真的小女孩,总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像她一样纯粹的,所以她才能遇见那么多特殊的人,经历那么多特别的事。她就像是一张透明的纸,开心或悲伤或失落或愤怒,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写在纸上,让人一眼看透。

英子自己也是一个特别的人,每个人都不想招惹“惠安馆的疯子”,她却不然,她对这个“疯子”却充满了好奇,别人经过都要避而远之,她却像被一种神秘力量吸引了一般,总想接近这个“疯子”。当我看到她慢慢走向惠安馆的时候,看到她不知不觉地走近秀贞的时候,看到秀贞伸手去拉她的时候,我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担心这个所谓的“疯女人”会做出什么伤害英子的事。但当我看到秀贞对英子那么温柔的时候,又不禁为她松了一口气。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安闲,被文章的起起伏伏所牵引着。我像被一根绳子牵着,不由自主地跟着绳子游走于文字之中。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值得回味的,不管他在童年时经历了一些什么,不管他的童年有多悲惨或幸福,这都是人生命中最重要,最不可替代的碎片。

篇4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发出耀眼的光茫;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人的心灵,使人受益匪浅。在我的内心深处,有一本这样的书,它使我懂得很多道理,这本书旧事《城南旧事》,作者是林海音,她以一个孩子的心态来记录她得童年生活,在北京城南的一点一滴。

看完书后,古城的楼房、地上的落叶、各种老店的招牌,都一一浮现在我的眼前。

读着《城南旧事》,我似乎走进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北京城南度过的快乐时光。我见到了与英子建立了深厚感情的人物:妞儿、秀贞、在草丛里的小偷、兰姨娘、德先叔,以及与英子朝夕相处的宋妈和因病去世的父亲。这一切的人物,都与英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

当我读到英子和秀贞玩的时候,我真害怕秀贞会伤害英子。当英子知道妞儿是秀贞的女儿的时候,她不仅帮她们母女重逢,还把钻石表盒妈妈的金手镯送给她们当盘缠,让她们去找妞儿的父亲。此刻,我感到震惊,一个六岁的小女孩竟懂得爱,懂得友谊,懂得给予。

看完这本书,我知道英子的童年很快乐,很精彩,因为她有一颗纯真的心,正因为她拥有着一颗纯真的心,她得童年才如此快乐。这才是真正的无忧无虑!

合上这本是,我的心里飘出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不能散去。

篇4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我读过的一本好书。它就像路标,开启了我的心。它就像太阳的光辉,让我找到了方向。

读着《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和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在英子童年的脚步中没了。

书中,英子遇到了很多的人,我印象极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刚开始,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十分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真正的快乐。

掩卷反思,当我们还沉浸在浓浓的亲情里时,又有谁能体会到父母的辛苦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时看到不可口的饭菜就不吃了,害得父母赶紧再为自己重新做饭菜。常常是,我们要这个就得买,要那个也得买,可对于妞儿来说根本想都不敢想。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十分精彩。她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里。她的童年故事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时光飞逝,以前纯真美好的童年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一本《城南旧事》让我想起往事,只有那些温暖纯真的记忆,成为我童年时光的宝贵财富。

篇4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最近,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那就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其实,在小学时,我们学过这里面的一篇文章,当时我也觉得非常有意思,所以,我就满怀期待地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我也深有体会。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根据小时候的事写成的一本自传体小说。主人公英子随着爸妈从一个四面环水的小岛来到了北京,在城南的一家四合院住下了。她在这里认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东阳下的骆驼队,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姑娘以及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他们都和主人公英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她记忆里深刻的人物。

全书是以英子的视野描绘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疯女”秀贞的爱情悲剧,宋妈的婚姻悲剧……她父亲的故事也被她记录了下来,英子说了这样一句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经不是小孩了。”她知道爸爸再也不会回到她身边了,所以她选择坚强,不再像以前一样,不想再想个小孩子了。这本书通过小英子稚嫩的双眼,来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并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城的风光融入到字里行间,阅读时会有种不一样的感觉,耐人寻味。正是因为英子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无忧无虑。

读完《城南旧事》,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每一种感觉都是耐人寻味的。童年是最快乐的,童年时的时光浪费不得,这正是经历压力后所悟出来的,所以,我们不能浪费大好青春,要努力奋争向上,不要给自己的永年留下遗憾。童年不一定都是美好,但你重新回想自己的童年,可能也会获得什么意想不到的东西。

篇4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童年的离去,也代表着独特的意义。落花不言婉辞树,流水无情悄入池。英子的童年,令我懂得了人性的真善美,使寒冷有了温度,使孤独有了陪伴,使离别有了价值。

英子跟随父母,离开了故乡台湾,漂洋过海来到了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这里的全部都使她无比着迷,感到稀奇。在这期间,英子认识了太多太多有趣的人和事,但它们都离开了英子,但它们给英子带来的欢乐,它们的笑声却久久不能抹去。伫立在胡同口等待女儿的“疯女人”秀贞,遍体鞭痕的伙伴妞儿,母女相认却最终惨死;荒园中认识的一个迫不得已的小偷;身染重病终眠地下的慈父;朝夕相处最终回故乡的宋妈……

在英子眼中,所有事物都像湖水清澈。“疯子”、小偷在她眼中都是未被时代污染的好人。英子偷出母亲的镯子,送给秀贞母女做盘缠,不料却永远送走了她们;她深信的叔叔竟是窃取他人之物的小偷……事实多么残酷!可英子依旧坚持她的善良,微笑面对事实,所以,英子身边的全部人都是善良的。善良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至高无上的心灵,不是嘴角挤出的假笑,而是和英子一样,用真诚的微笑,用善良荡起他人心中的涟漪。

英子的世界一片纯美,她从不关闭心灵之窗,甚至不分海与天。她的思想如金子一般闪亮,如牡丹一般纯洁。

善人怀着一颗纯美的心走遍世界各地。他们不厌恶乞丐,而是慷慨解囊,给予帮助;他们不具名利之心,而是追求平等,给势利小人重击;他们从不假笑,而是以诚待人,以爱温暖人间。他们所到之处,必定鲜花盛开,阳光明媚。

世界以痛吻我,我亦回报以歌,做善人必定在物质上收到委屈,但却可以在精神上得到永恒。

篇4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读了《城南旧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像,实在太像一个人了。而那个人,就是我。

小时候,我也经常会像本书的主人公——英子一样和最好的小伙伴在一起,高高兴兴,无忧无虑的玩耍。想到这里我就不知不觉在嘴边挂上了一丝微笑。真是太幸运了,幸好我和我的伙伴不用像英子的伙伴妞妞那样,天天只能玩一小会儿就要去吊嗓子,唱不好还会被后爸打。

英子才六七岁,却机智的让人佩服:当她发现自己的爸爸与兰姨娘的关系似乎有些怪时,她立刻将兰姨娘和德先叔拉在了一起,成功的保住了自己圆满的家庭。这样可实在算得上一种壮举。

要知道,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当我看到惠安馆的秀贞,天天因为丧子之痛而变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疯子”时,我的心为之一颤,天下父母心人人皆有。谁知,正当我怀着一丝侥幸心理,希望妞儿全家团聚时,作者却偏偏在这里画上了一个不完整的句号,留给万千读者一个大谜团。我含着一丝失落继续往下看。

这本书的最后两个故事取了一个画一样的名字:爸爸的花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在这个故事里,爸爸病倒了,而英子也小学毕业了,她突然回忆起了往事,想起她以前和爸爸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第二天,当她从学校回来时,爸爸的花落了,当她正打算生气的质问妹妹时,医院却传来了爸爸去世的噩耗……

书的结局,令人唏嘘不已,同时也感到非常遗憾,让我们珍惜和亲人在一起的每一天吧,因为没准哪一天,老天就会收回你的幸福。

篇5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童年是什么?一道色彩斑斓如座天空之桥的彩虹、一壶色味香浓的酒、一个如幻想般的梦境、一幅色彩艳丽的水彩画……这些都像我们那五味俱全、七彩、美妙如梦、快乐、天真未泯、童心无邪的童年,那个独一无二、别具一格的童年,那个只属于自己的只有一个的童年!

亲朋好友不可能永远留在自己身边。人生不可能没有逝去的东西。人不可能没有离别,不可能没有伤感,不可能没有童年……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都有自己的故乡,都有自己留念的东西与地方。但这些值得我们怀念的,终究会逝去、离开。

我再次翻开这本书,再次随着林海音这位著名的女作家的脚步,再次同她一起,走进她的童年,走进她那幸与不幸交织的有悲有喜的童年世界里,再次读这本书,再次读她,再次怀恋美妙的童年……

仿佛又看到了斜嘴笑的兰姨娘,骑小驴回老家、陪伴英子多年的乳母宋妈,不理会小孩子的德先叔叔,椿树胡同里的疯女人秀贞,井边的小伴侣,出没在草丛中分不清是好人、坏人的小偷,爱花、暴脾气的父亲……一切一切都如老式放映片浮现在英子的脑海里,看了这些,自己脑中也不免想象出英子身边的人与事。英子也说,这些是她童年的事,可能有真有假,是记她七岁至十三岁的背景生活。这些无不向我们展现了上20世纪老北京的生活与英子身边发生的悲欢离合故事。

读《城南旧事》,读林海音,读书中许多形形色色、有血有肉的人物,好若自己也进入了书中世纪,而书中的人仿若“活”了过来,事情成“真”的在我们身边发生了!我通过主人公英子纯真的眼睛,去看身边的人物,去看每一件发生的好与坏事,去看老北京……

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3月18日出生在日本大阪,曾当过女师与记者,后发表了《惠安馆传奇》《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冬阳。童年。骆驼队》几篇回忆童年的小说。随后结集成《城南旧事》。

即使跨越了几十年,《城南旧事》也不被世人遗忘、淘汰,而愈加吸引人,让人爱不释手。它是经得住打磨的精品!林海音一生创作了许多,如散文小说集《冬青树》,散文集《两地》……她的作品常获大奖,感动了一代人。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生总有离开的伤感,书中的英子便是作者林海音,她对自己的童年和故乡有着依依不舍之情,那是对童年故乡的往事,对童年故乡里出现的人物,对那个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的童年的回忆怀念!看了后,我也会想起自己的童年,真是回味无穷!五味俱全!

人生有许多个“驿站”,童年儿时是其中一个而已,生命道路上还有更多“驿站”呢!氤氲在心头的感伤与怀恋,不禁涌起丝丝惆怅与思愁。

无疑,英子是一个天真无邪、单纯善良的人。文中写道“疯女人”秀贞很疯、很傻,很多人都不让孩子接近她,甚至连英子的家人也不例外。可英子不顾大人的阻拦,还是常去跟秀贞玩。她还见义勇为,保护唯唯诺诺的妞儿。也曾模仿金鱼在水中呼吸呼气,嘟着嘴的样子与冬阳下骆驼咀嚼的样子。啊!多么童真、稚嫩的举动啊!小时,谁没有这样做过呢?

“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是乡愁,也是思愁。

“若为化得深千亿,散向峰头望故乡”谱成一丝丝淡淡的乡愁,同样也是婉转成思愁,思乡思念的忧愁。

伸出双手,去触摸这缕缕思愁,你是否触到了?

一、书籍简介

《长恨歌》是王安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6年。

《长恨歌》写了一个女人长达40年的感情经历。中学生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弄堂女,但她又是不普通的,因为她美丽无比,几乎达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境界。自从被选上“上海小姐”后,命运就发生了转变,她做了某大员的女人。后来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又成了普通弄堂女孩,但是表面的平静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波澜起伏。她与几个男人纠缠在一起,关系复杂,后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与一位年纪与自己女儿相仿的男人发生畸形恋,最终因为金钱被女儿同学的男朋友杀害。小说笔调冷峻幽默,细腻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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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王安忆,1954年出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到沪。1970年赴安徽插队落户,1972年考入徐州地区文工团,1978年调回上海,任《儿童时代》小说编辑,1987年进上海作家协会专业创作至今。自1976年发表第一篇散文,至今出版发表有小说《雨,沙沙沙》、《本次列车终点站》、《流逝》、《小鲍庄》、《叔叔的故事》、《69届初中生》、《长恨歌》等短、中、长篇,约有400万字,以及若干散文、文学理论。其中一度获全国短篇小说奖,二度获全国中篇小说奖。翻译为外国语的有英、法、荷、德、日、捷、韩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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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简介

小说以王琦瑶“锦绣烟尘”式的传奇一生作为主要的表现内容,将时代的沧桑变幻同个人命运乖蹇相联系。

20世纪40年代末期,风雨飘摇中的上海并不知道时代的巨轮即将碾碎繁华旧梦。出身上海弄堂的女中学生王琦瑶非常偶然地被选为“上海小姐”,由此展开了她充满传奇和无限变数的人生。

作为颇有姿色又可人的“上海小姐”,被选中就意味着将被抛进喧嚣驳杂的男人世界。王琦瑶被大官员李主任看中,养为外室。怜香惜玉的李主任给予了她物质上的极大满足,王琦瑶尽享了人间的浮华,但同时她也饱尝了独守空房的寂寞滋味。两人进行的是一场“苦多乐少的恩爱”和“得过且过的恩爱”,彼此对未来都没有长久的打算。

李主任死于空难后,她陷入极大的恐惧之中,不得不逃到乡下避难。风平浪静后,她回到了平安里,按下心头的浮华,开始平淡素朴的生活。与严家师母的交往,不禁重新勾起她隐藏在内心深处昔日的繁华梦影。在严家的牌桌上,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

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但康明逊却担当不起做父亲的责任,王琦瑶只好让看似懵懂的混血儿萨沙代人受过。本打算在萨沙的帮助下做掉孩子,可是在去医院的路上她忽然决定生下这个爱情的纪念。当她大腹便便即将生产之际邂逅程先生,宅心仁厚的程先生担负起了照顾王琦瑶母女生活的重担。但“文革”之初,程先生便自杀了,他很难接受莫须有的罪名。王琦瑶侥幸度过了令人胆颤心悸的十年岁月,“文革”结束后,随着女儿薇薇的长大和出嫁、出国,她开始走入属于自己的怀旧时代。

王琦瑶荣膺“上海小姐”的陈年旧事和过眼繁华又重新被人们提起,女儿薇薇的同学张永红将王琦瑶介绍到各类年轻人的“派推”中去。在这些场合她似乎重新找到了生命的喜悦和自豪,但并不张扬,“她穿着那么得体,态度且优雅,一点不扫人兴的,一点不碍人事情的。她就像一个摆设,一幅壁上的画,装点了客厅。聚会中,对20世纪40年代充满怀旧之心情的“老克腊”被她的仪态和风韵所吸引,并逐渐与王琦瑶熟悉起来。“老克腊”爱上了王琦瑶,王琦瑶恍如隔世感慨万端,仿佛又回到了旧梦前尘,两人陷入了畸恋。王琦瑶提醒自己要处理好二人之间的关系,“走钢丝般的游戏,是有些刺激的。可也不能多,多了就要失足了”。但随着交往的加深,王琦瑶终于向他展开了自己几十年的“锦绣繁华悲剧”,“老克腊”完全被她往昔的魅踪丽影所迷惑。两人的感情热度亦达到了极致。

出乎意料的是王琦瑶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当“老克腊”游历40年代的“太虚幻境”之后,欲重新回归现实,要别她而去。王琦瑶为了挽留住他。不惜以黄金相诱。她的真心告白非但未能留住“老克腊”,反而加速了他逃逸的速度。最后王琦瑶被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所害,魂归离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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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恨歌》读后感30篇

第1篇:《长恨歌》读后感200字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面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爱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爱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只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面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第2篇:《长恨歌》读后感300字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第3篇:《长恨歌》读后感400字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第4篇:《长恨歌》读后感600字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第5篇:《长恨歌》读后感800字

人的一生有长有短,长则几十年上百年,短则几个月几年。无论我们的人生是长还是短,都没有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像《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当她还是一个懵懂少女的时候,她渴望被人关注,羡慕荧幕上的电影演员。然而,世事难料,当她朝这个梦想走去时,乱打误撞的遇到了程先生、蒋丽丽还有后来的李主任,从而改写了自己的人生。

人生总是在这样的渴望和不期而遇中被改写着,我们总是在计划着自己的人生,规划者我们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一颗当教师的种子,在此后的学习中不断的为这个梦想努力着,可是没有谁预料到在他即将成功的时候,从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面对这样的打击,他可能一蹶不振,从此过上了颓废的生活,也有可能奋发图强,当上了教育领导。他的人生可能因此发生大的逆转,他的未来更是变化无常的。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变化,我们的生活才变得多姿多彩,活着才变得有意义。苏秦之所以能成为赵国的相国,是因为他在秦国的外交失败,使其父母、妻子改变对他的看法,对其不理不睬,迫使他在愤怒下熟读姜太公的《阴符》,从而能游说于赵国,使赵国国君采纳他的意见,从而封他为相。如果牛顿没有偶然被落下的苹果砸到头,就不会引发一系列得联想,从而提出万有引力定论。无论是苏秦还是牛顿,面对各种变化,他们在此之前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成就。就像王琦瑶从没想过李主任会一去不返一样。然而,当他真的再也不能回来了,她就只得一个人面对剩下的人生了。

每个人都不得不在变化无常的岁月中面对自己的人生,看见身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

可是,并不是每一种人都适合这种变化无常的生活。当我们老了,只剩下女儿和回忆时,就没有谁期望这种变化再继续下去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经不起这种折腾了。王琦瑶就是在这种折腾中死去的。远离女儿的她,晚年照常与各种人打交道,参加各种聚会,最终在这不断的变化中不安稳的离去。

第6篇:《长恨歌》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第7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但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己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但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现在面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面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不过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爱情应该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爱情为何物的年龄,接受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后来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己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同寻常的关系。

最后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一定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爱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己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第8篇:《长恨歌》读后感

从小家碧玉、婷婷袅袅、顾盼流连到形容枯槁、满是皱纹,这便是王琦瑶一生的浓缩,也是大多数女人一生的浓缩,这浓缩又是如此让人感时伤怀的。

这一生是动荡不平的一生,歌舞升平吴侬软语的民国上海、建国后一切计划中平淡无奇的上海、文革时是非黑白颠倒流言四溢的上海、文革后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上海。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旧时上海女人,又经历这时代的种种变迁,就更添了那沧桑感和历史气息。

王琦瑶的繁华里是带着质朴的,而这质朴中是透着娇媚的,就像这书中的字字句句,诉说着万事万物的两极,而这万事万部无一例外的都在这两极之间流连穿梭,不知停歇。

王琦瑶懂这闹中的静,知这扬中的抑,明这欲中的拒,这在我心中倒是显得可爱的。她的出生和出身也似乎决定了一生,其中有些命定的理,但又不忘了成事谋事都在人的理。几十年的风雨沉浮,也有着几十年的感情纠葛,可纵使再刻骨的爱,在这岁月的风蚀下也终成淡然和稀疏平常。而这其中的爱,是较着劲的;说成是一种博弈,不免伤人,可怎么看,那感情也只是这模样。

王琦瑶其实是势利的,她本是这上海城市的边角料,但那股上进心是非得要让她跻身这上海舞台主流的,这也是天生丽质的姑娘们所抱着的最大憧憬的。

程先生纵使有千万般好,纵使无可挑剔,可单凭一点,就注定了他是王琦瑶用来垫底的。那就是,程先生也是这边角料里的,虽说是这边角料里最为完整的一块,但也是王琦瑶所看不上眼的,自始至终都看不上眼的。王琦瑶宁可要当李主任没名没分的情人,宁可后来为康明逊忍痛生子,也是满心里看不上程先生的,因为她是将自己看作那上流中的一部分的,哪怕是那上流中的边角料也是与程先生不同世界的。

而程先生呢,对王琦瑶的百依百顺与其对蒋丽丽的任意放纵形成这书里最大的感情反差,最是让我心酸,也让人明白再好的人总会有其有恃无恐的时候。你或者会问,“凭什么呢?”可这感情里都是你情我愿,又何必探个究竟寻个明白。有时越想得,越不得;而不去想这得,也是不得的,这就是命里无时,不论强求与否,终是个无。

蒋丽丽本是有机会同程先生有个结果的,只可惜女人凡事太求个真,其实也不只是女人,总之太求个真反倒只能得个空。蒋丽丽是极致的,牺牲是极致,占有是极致,文艺是极致,革命是极致。满是要溢的啊,极致只能是让人内心负荷的。蒋丽丽是不懂王琦瑶那七八分的学问的,蒋丽丽也是不明王琦瑶那隐忍等待的命理的,也就只能吃了极致的苦,患了极致的顽疾,离了这极致的世界。

《长恨歌》是拖了一年的时间才读完的,作者散文似的笔触极其细腻,字句都能在读者心里形成一幅幅栩栩如生画面的。有了电影和电视剧,虽没看,但也知晓现代的影音技术再怎么发达也无法将这活灵活现的笔触不失真的表达。

而回想自己这一年,也是一个不忍,自知是个感时伤怀的人,也就在这样感时伤怀的文笔中不能自持。回忆也是有着生命力的,某个街角、某个桥头也是会有一幅幅画面浮现的,昔日之人之情之景已不复存在,又似乎是永存了,化作永恒,如同一尊望夫石。

这也只是一年的光阴罢了,倘若是几十年后的回望呢。不想不想,罢了罢了,前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第9篇:《长恨歌》读后感

不管是张爱玲,还是苏青,不管是茅盾,还是王安忆,但凡涉及老上海的繁华锦瑟,心里总是会起一个结,是嫉妒,也是羡慕,是不屑,也是无奈,是忿忿,也是遗憾。北天津,南上海的气势磅礴如今不仅被上海远远的抛在了后面,就连北平也远远不如了。虽然表面上总是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渲染地域性的仇视,似乎又可以光明正大的指责政府了,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小肚鸡肠。

同样,上海女人全国闻名,却不是什么好名,势利,市侩,斤斤计较,好像把女人能有的缺点都套了上去。可是,又有王琦瑶这样静静的邻家女孩儿,淡淡的透着温情,虽然不是极艳的美,却带着风韵,让人上瘾。识大体,明事理,清清楚楚,好像把女人做到了极致。可是这样弄堂里的小家碧玉也是有人不喜欢的,觉得这样的人虽然仪表是端庄的,谈吐是高雅的,却精于心计,琐琐屑屑,没有大智慧。而这位清晰地画出分界线,拼命证明自己是真诚的,肝胆相照的“大智慧”却天天烹制心灵鸡汤,放那么多盐也不嫌齁儿。

王琦瑶成长于弄堂,悠闲慵懒,充满着小情调,人生发展顺水推舟,不骄不躁,看似平常,又在平常里透着不平常:天生的敏感中流露出来的是腼腆和沉着。这份含蓄恰恰成为她最有利的武器,男人看重的也恰恰是这份不经意。借着这份不经意,王琦瑶踏入了上层社会,红极一时,可随后便是急转直下,大富大贵后的忍气吞声。也不奇怪,那件武器毕竟是女人的武器,是胭脂水粉小世界的武器,抵挡不住刀光剑影的大世界。

随后的上海看似斗转星移,骨子里还是透着小情小调的慵懒。王琦瑶看似独当一面,实则还是靠着旧时代的荣耀。旧上海时虽不惊人却忘不掉的美带给了她一世繁华,这繁华又给了她在新上海不曾消逝反而会随着时光生长的美。

生为人母的王琦瑶明白漂亮的女生想用自己的美貌换取一个好价钱,却难免眼花缭乱地错过了去,所以劝诫张永红不得,心里也遗憾,也可惜。可她王琦瑶年轻时不也是无视一个中共地下党,被眼前的炫目繁华吸引过了去。所以到头来王琦瑶虽然仗着经验怜悯着张永红,可更多的却是惺惺相惜的闺蜜情。

想来也是,哪个闭月羞花的十分女生不希望自己能过上十二分的生活?可惜大多要么像张永红,自觉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游戏人间,哪知却是过眼烟云,稍纵即逝,最后草草了事;要么像王琦瑶,堕入大户,哪知男人们在外厮杀,屋檐下又怎会不染一滴血?就算熬成了正室,也躲不过大宅门里面的明枪暗箭,消磨心智,冷暖自知。真正幸福的,反而是忘掉了自己的十分美貌,过着七分的日子,慢慢酝酿,在时间里缓缓化成三分,反倒成就了十分的生活。

王琦瑶发迹于这繁华,也亡命于这繁华。在十里洋场的阴柔上海,王琦瑶可进可退,尚且死于非命,现在这个骄淫失道的社会里,王琦瑶张永红们又该何去何从?

自古红颜多薄命,独留青冢向黄昏。

第10篇:《长恨歌》读后感

此恨绵绵无绝期,别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长恨歌一下子就想到了这句。

书名《长恨歌》,简单分析一下。长是说书讲述了王琦瑶的一生,恨是说她从未找到过好的归宿,她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

本书主人公对得起她的名字,美丽,招惹了无数男人。

先说第一个也是此书最爱人物,程先生。程先生对王琦瑶可谓是爱到骨头里了,情一念而起,一往而深。程先生总让我想起金岳霖,而金比他还幸运些,起码得了回应又高寿。他从未放下过王琦瑶,他一直放在心上的。知道王琦瑶做了上海小姐,也是不愿相信,自己却是形销骨立了。不管王琦瑶后来怀孕了,种不是他的,他依然在孩子生下后感到欣喜,好像孩子真是他的一般。知道王永不会回应他决然地说从此不会再踏入平安里一步,虽是爱惨了可还保留着自尊,我欣赏。而这样一个喜爱摄影的人竟在文革中死去,莫大的冤屈那。文中还提过他本业是铁路设计,真真是多面俊公子。

每个人对爱自己的人都是自私的,程先生也不例外。程先生对蒋丽莉一直是残忍的,他在她面前不断地提王,一遍遍揭她的伤疤。但他们之间本是有可能的,他也曾真心对她,也许虽然只是感动,但王对他的影响太大,街上的一个背影都可错认。蒋丽莉终爆发,她明白自己永远替代不了王了,于是她一遍遍在他面前提王的名字,既刺痛自己又伤到对方,“王琦瑶这名字本是要用时间抚平的,哪经得起这翻来反复的提及,倒成了刻骨铭心。”我一直觉得这句写的很好,提醒女子不要在男人面前多次提前女友。

这里岔开去讲一下文中另一个我认为还要悲惨的女子,蒋丽莉。蒋丽莉写的一首小楷,她将王琦瑶视作好姐妹,甚至邀请王住她家,真真把她作姐妹待。可她爱的男人竟爱上了她的好姐妹,这让她痛不欲生。但她一直是不争不抢的,她只是心痛当得知姐妹抛弃了程先生,也为姐妹的未来心疼。她始终未得到幸福,她后来嫁了人也生了三个孩子,可竟连孩子也对待她像陌路一般,而她为加入共产党与家里划清界限,这让自己连个吐苦水的地方都没有了。所以她这么迫切的想加入共产党,如此急切甚至肉麻的表达自己对党的热爱,这是她的精神依托。她最终年纪轻轻的得了恶瘤去了,一声叹息。却也是痛苦的结束。

王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权势通天,是王两倍年纪,也是真正怜惜王的。他如此强势,迫使王不得不接受成了他的金屋藏娇的女人。不能说他们之间有爱情,王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人,她只是接受了命运安排,在我的理解里,李主任是她的依靠。她一直在等待李主任的到来,最后一次相见两人都内心惶惶,因为他们都有预感。而这预感成真了,王等到了李死亡的消息。

后面几个人物我不想写了。直接跳到王的女儿薇薇。

薇薇和王真的不一样,她一点都不像王,她不美,所以她一直嫉妒母亲也许还带着怨恨。她和朋友在一起是陪衬,可她仍然很开心,一点不在乎。她看不惯老式的东西,就像她和母亲永远不和。王也会吃味女儿的年轻,她虽比女儿美,可这青春是比不来的。我看到这些情节突然就能理解在我和麻麻一起照镜子的时候麻麻每次都会发出的感慨,到底是老了啊,皮肤什么的都比不上了。我以前会觉得好笑,不是你的女儿么。可我现在明白,我就是她的对照,她通过在镜子里的我感受到了时间的流逝。薇薇似乎是这文中唯一幸福的人,“也许这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太去计较反而不得。当然一定要说,她也不一定幸福,她为男人向母亲要钱那个情节就像是铺垫,“不能对男人太好”。

王最后的结局真正是意外。就好像一场戏被中途打断。当然作者在前面也写了很多铺垫。老卡腊已与她断绝往来。这里我又要吐槽一下王的悲剧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只是想买这最后的年岁,你竟不同意么”。王这一生到最后竟是无人陪伴的,女儿远走美国,一直不把她当母亲,未体验亲情,虽前后有过6个男人爱她,但没一个能真正娶她,杜拉斯比她幸福多了。她的死因是李主任给的黄金,这似乎又成了个循环。此恨绵绵无绝期。

第11篇:《长恨歌》读后感

前些日子总在说,江南的雨都下到冬天了,没个完,随着严寒一起飞扬跋扈。于是这几日,天气就晴了,虽然没什么温度,但至少会有着天气真好的错觉,心里也因此温暖不已。不知是不是因为感冒,这几日的心情总是波澜,想得太多就容易陷入泥潭,不是不想拔出,而是越陷越深。看着窗外的阳光,情不自禁的想要蹲在某个阳光铺满的街角,然后向过往的人们诉说,不,吆喝,来吧,咱们聊聊,说说过去,谈谈将来,唠唠所有的无关紧要。看吧,就是寂寞了,有些寂寞是可以明说的,而我的,说来可笑,不谈也罢。

追根究底,这种属于江南婉约派小女人的做派是从何而来呢?今天把长恨歌看完了。其实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对它有什么期待。只是听说过,只是因为优惠,凑书单而已。我甚至连个大概的梗概都不晓。但是这本书就像颜色绚烂盛开在角落的不起眼的食人花,对,是会吃人的,吸人的精髓,然后自顾自的打个饱嗝,翘首等待下一位。

我不知王安忆是男是女,却把王琦瑶的味道写的如此传神,令人向往。女人都是哀的,这哀有的是别人给的,有的是自己争取来的,还有的是不知哀的。女人都是柔的,其中江南女人甚之。而上海女人则是柔中透着精明,精打细算惯了,难免会目光敏锐,心思细腻。

为什么总是被动的那个?我不想说王琦瑶的死和略显凄凉的晚年时光。他的一生都是被动的,连美都是被动的。她的心思细腻,十分理性,明白自己的美和长处,与他人相处总会留一条退路,既做到了待人之礼,又有全身而退得一闲情的宛转。可是做人处世哪能这么简单?一定的距离感,会使人心安理得的敬而远之的。更何况,在那个闹世,这样一个美人,怎可以平白的埋没?其时的王琦瑶心中也是有些不甘的,王琦瑶的不甘并没有一种凛人的气势,相反却有一种教周围人都情不自禁的本领。

人长得美不是错,长得太美了就是一种荒凉了。但也因此,心理上总是比别人多个高度。王琦瑶的美也给她带来了荣华富贵,虽然短暂,纵然短暂,仍是她之后平淡生活中安抚人心的一剂良药。她当上三小姐是被动,跟了李主任见不得光也是被动,与康明逊一起是被动,生下薇薇,结识老克腊还是被动。仿佛一张无形的命运之网,由不得她也由不得其他人。

长得美,心里又跟个明镜似的女人,就是所有女人的梦想。可是现实是,往往这种女人得不到好的归宿。没有那种什么不知不晓,糊涂度日,长相一般的女人似乎捡来的好福气。

男人们似乎都喜欢王琦瑶似的女人,但是真过日子了,却又会犹豫,此时众多的无可奈何,形成了一道鸿沟,越不过跨不去。明镜似的王琦瑶自然明白,于是这也给了那些男人心安理得的理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了解其可恨之处,但仍不免叹惋。其实王琦瑶不懂爱情,心高气傲不免会使她远离幸福之路,总是走在爱情的边缘,以为情欲就是爱,以为孤单,相互吸引就是爱。以为自己都懂,其实什么都不懂。

命运之手何其强大,难免会让人觉察自己的无力挣脱,死亡是解脱,看开也是解脱,我不愿再做自怨自艾的苦情女,永远不要!

第12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每一部分都会要那么几段文字专注于写上海的物和景。看似无意的环境描写,恰恰奠定了故事的整个基调,甚至是故事每一个情节的暗示。若我们足够细心,王琦瑶最后甘愿做李主任的情妇也不应该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每一个上海弄堂里的女人都是会这样做的。王琦瑶不仅是她自己,也是那个社会的文化缩影。

王安忆的文字是包含深情的,每一个文字好像都是一段感情的化身,她轻轻地落在我们的心上,让我们慢慢地深陷其中,等睁开眼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我们早就被包围了。《长恨歌》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嗅久了便浑然不觉,身心都浸透了。对啊,刚开始以为的冗长琐碎,到后来竟是深入骨髓了。王安忆的人物刻画是及到位的,王琦瑶的形象则是跃然纸上的。

王琦瑶的生命中有四个及其重要的男人和一个与她不可分离的女人。这几个男人中,最让人心酸流泪的是程先生,接近半生的孤单几乎迷失自己,却还是没能与心上人长相厮守。王琦瑶离开程先生后,程先生荒废了自己的兴趣——照相,而当程先生决定离开王琦瑶以后,程先生又重新开始为人照相。其中有一段文字让我流泪。

“他放完最后一张照片,拉开暗房窗户上厚重的布幔,看见了晨曦中的黄浦江,这是久违了的情景,却是熟人心底的情景,程先生想他已有多少日子没有对它垂目,可它却一直驻守着,等待他的回心转意。”

王安忆用她及其细腻的笔触,极好地表现了一个已然下好决定的男人的形象。程先生经历了半生的离别,一切对他而言好似真的能够放下了。程先生是爱极了王琦瑶的,但他也确实是骄傲的。直到后来他都不青春自己对王琦瑶剩下的究竟是迷恋还是爱恋。

突然再看眼下的风景,时光好像能够倒流到没有认识王琦瑶的那会。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一个极年轻的男子,有着一份极佳的工作,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是很多女子所钦羡的对象,而他偏偏只对王琦瑶上了心。如今,他放下王琦瑶,他本以为自己一无所有了,却不曾想自己的身后并非无人之境。原来那段潇洒不羁的青春还是有目睹者的。

程先生仿佛是下了决心似的要与那段时光作别,以至于后来他选择死亡的时候还是要让这个窗口的风景来见证自己的灭亡。

王琦瑶生命中徘徊着各色各样的男人,而这些与她有瓜葛的男人们最后都是离她而去的,连唯一血肉相连的女儿也是离她而去的。

微微看似是极不像王琦瑶的,事事都与母亲对着干,凡是王琦瑶说好的,她偏认为那是极不好的;王琦瑶说了要往东,她就要往西去。可这个女子正是王琦瑶的翻版,只是她没有自己的母亲来得出色,而正是这份“不如”,才使得微微获得一份比王琦瑶幸福安稳地多的生活和可靠得多的丈夫。王琦瑶其实是嫉妒女儿的,王琦瑶穿过古典的红色旗袍,穿过纯洁的白纱,却不曾拥有一个能与她白首的男子,微微却拥有了。微微的不够美丽让她放心,但王琦瑶在女儿结婚的那天却看到了一个让所有的美丽都甘愿偃旗息鼓的女子,这也正是她那个成为新娘的女儿,而这一切都是王琦瑶终其一生都没能得到的。

王琦瑶的天空是无风无云,无边无沿的,她的生命好像是黄浦江的水,一直在流淌,却流淌不尽。她仿佛甘于平庸,但她却一直记得自己三小姐的辉煌过去,直至死,想起的依旧是片场那个“死去”的女子。

从开始对王安忆文字的排斥,到最后的爱不释手,这是王琦瑶的功劳,更是王安忆的。

第13篇:《长恨歌》读后感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第14篇:《长恨歌》读后感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第15篇:《长恨歌》读后感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的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第16篇:《长恨歌》读后感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第17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第18篇:《长恨歌》读后感

上段时间在图书室里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第19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第20篇:《长恨歌》读后感

深夜读完了长恨歌长恨歌,一个悲伤的名字,开启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繁荣锦绣的上海,繁荣里带着落寞,锦绣里透着晦暗。一个女人的一生,繁荣锦绣落寞晦暗的一生。十七岁的年纪,青春貌美,本就容易飘摇,从“沪上淑媛”到“上海小姐”可谓是烈火烹油锦上添花,被人争相簇拥吹捧着,迷失了方向。人生的出场,她的基调定的太高了,又心高气傲,不肯服输,以自己的家庭和修为只能做了笼里的金丝雀,以她的心性,是终不肯囿于程先生的柴米油盐的,从此也奠定了她一生的人生基调,先是璀璨而夺目,之后就是无尽的空虚和回忆空虚,直到最后的毁灭……

是有人说过,女人不能生的太好,如若生的好又不能加上聪明,她的这个聪明又不是大智慧,只是小聪明,只有那颗玲珑剔透心,而没有可以看到人生路的智慧眼,这个聪明就正好误了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终身跳不出为自己织的牢。所以,女人倒不如糊涂些。最起码糊涂的死总比明明白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覆灭要好的多。这话好像说的更晦暗了啊!

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个晦暗的故事。讲了一个个可怜的人。王琦瑶出场面容娇好众星捧月花团锦簇,可一生都活在那花团锦簇的梦里,虽然年轻时有无限风情,虽然一直是聪明灵透,可终究抵不过岁月无声,更抵不过美人迟暮这个箴言,更可悲的是她不愿意相信着岁月的老去,在自己编织的精彩的梦里苟且偷安着。蒋丽丽和程先生是一样的人,一样的爱而不得又执拗着的可怜人,在人的意识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生为这个得不到,自己给自己负气着。

书里一个个人出场又一个个褪去,不管出场是华丽的、惨淡的、平常的、终究都是可怜的,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苟且偷安着,那些华丽那些绚烂是活给别人看的。其实生活中,你看,不论一个人在人前多么光鲜亮丽,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在某一个的午夜梦回,在对着整个黑夜的时候,都有被各自的伤痛爬满心头,爬满每一寸肌肤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人都是可怜的,也是在苟且偷安着。

第21篇:《长恨歌》读后感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后记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第22篇:《长恨歌》读后感

最近读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一来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写的,读来觉得信服,二来是被其名字和故事梗概所吸引,可谓是慕名而读。小说分为三部分,写的是新旧中国交替时期,一个上海弄堂里一名普通而颇有姿色的女性的命运沉浮史。整个小说读来像是一篇篇散文诗,实在佩服作家的才情,可以把中国的汉字组合成如此优美的词句,那些原以为极难表达的场景和细腻情感,在作者的笔下都极其生动传神,且不说故事情节如何,就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足以让读者爱不释手,我想实在可以作为写作范本。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关键在于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并由此形成多重解读。女性的命运主题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中并不罕见。

古代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她们的命运和心灵世界几乎不被男权社会所尊重和理解,稍微重视一点的有红颜祸水一说,也是臆断而偏执的。这与女性本身重视感情也有关系,这部书的女主人公王琦瑶的悲惨命运就是由与几个男人的感情纠葛而酿成的。一个上海弄堂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孩,因偶然的机缘结识程先生,并由其推荐参选上海小姐,成为“三小姐”,因而得以与有妇之夫的高官李主任相爱,结局可想而知。后来又与一个大家族的少爷发生恋情,并怀孕,只能说这个男人太懦弱,或是王琦瑶太脆弱。

时隔二十几年,女儿已长大成人,王琦瑶也因沧桑而变得更有内涵,也就是“旧”的味道,最后死于自认为是朋友的年轻人手里。王琦瑶的结局场面是不堪的,从浅层的意义上讲,是她爱错了人,从宏观上来看,王琦瑶的命运是众多弄堂里女性命运的写照,她一直都在努力,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在时代中的渺小和悲哀。悲剧的美总让人震撼,往往比喜剧来的更深刻和动人,它在给我们呈现一种或历史变迁或人海沧桑的图画时,留下的更多是思考,因为感动。王安忆本人说希望新一轮的阅读,能归回她的初衷。我想实现初衷与否并不重要,文本一旦传播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灵碰撞中产生出无穷意义的可能性,这是作品得以不断增值的重要原因。

经典是用来重读的,所以我认为好的书都该重读,常读常新,这也是文学的最大魅力所在吧。

第23篇:《长恨歌》读后感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第24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

第25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那么长,明明和那么多人在心里走过了一生一世,这辈子还到不了头。

——题记

王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女人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死逼。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第26篇:《长恨歌》读后感

说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

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

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

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第27篇:《长恨歌》读后感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第28篇:《长恨歌》读后感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第29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如戏,魂牵梦萦。

就像劫后余生,几番阅读,却已入了戏,结尾一句“死于他杀”,让我觉得恍然,原来我已体味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一生。长恨歌,并不荡气回肠,却会令人流恋不绝,这是一个女人四十年的长恨,恨一生爱而不得,一段段“畸形”的恋爱,都是掏心掏肺的付出,却终是独自落寞。

有人说王安忆塑造的女主人公矫情、做作,整个故事只不过是几段荒谬又玛丽苏的爱情故事加大段的景物描写堆砌而已,但我觉得这样评价的人未免有些轻浮,甚至也可以说没看懂吧。王安忆作为一个海派作家,她的文字就是上海的精细,她写的鸽子、弄堂、光与影都是精雕细琢的,她每一个重要情节之前的铺陈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正因了周遭的变化才有故事接下来的发展,时空结合,当她温润雕琢的笔触流淌过,原来已是几年过去了,读她的情节总会让我有恍惚之感,原来蹉跎一瞬,已是岁月沧桑。

我一开始是不喜欢王琦瑶的,这种漂亮又聪明并且自知的人往往带着一种自作聪明的气质,但是这样的女人又是特别的,她不张扬似张永红;却有一份率性,她不矫情似蒋丽莉,却有诗人的气质;她不单纯直接似薇薇,却时有可爱。大概就是她心思太多吧,所以她并不快乐,她这一生看似平平淡淡,却是承载了痛的;她这一生虽有间歇不断的朋友,却总是品味孤独,时间在墙上的日影月移,朋友的曲终人散,都只有自己体味,到头来平安里39号还不是只住一个王琦瑶。当卡麦拉的一声响,她的一生就开始了,这就是人生如戏,当她人生最后回光返照的时候还是片场,所以她的一生自片场起就错了,可上海老弄堂里的女人没有哪一个不是过着将错就错的人生。

王琦瑶的爱情每一段都不得善终。小门小户出来的女子妄想太多,所以才有了她那第一段爱情,与一个富贵军阀相爱了,这就是我前期讨厌王琦瑶的原因,我觉得她对李主任更多的是依赖,也带了点虚荣的,而李主任对于她,则是爱怜,爱怜她也是爱怜当初那个初入社会摸爬滚打的自己,他们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意思。因为李主任的身份关系,王琦瑶是不见天日的,所以在这段爱情里她做的最多的就是等待,她的这段爱情除了等待就只剩下巷弄里的流言。

后来,一个人生活的王琦瑶就有点迷人了,因为独立与成熟,这是比美丽可爱更值得、更耐欣赏的。她靠给人推针维持生计,虽然生活在简陋的平安里,但是她还是能保持生活的精细,也因此结交了严师母、康明逊和萨沙,就有了第二段感情,与康明逊相爱并有了孩子。又是同样的原因——身份关系,作为大家庭独子的康明逊是不能娶她的,但她还是义无反顾,怀了孕,甚至选择牺牲萨沙,牺牲自己的身体,她软弱又勇敢,女人总是矛盾的。

最后一段就是与老克腊了,相差二十多岁的黄昏恋,很多人觉得荒谬,但荒谬之余是苦涩的,就像我们学校有个学长发表的一篇小说《吴蓝花》的结局一样,年老的吴蓝花对着别人的新郎说“娶了我吧”,荒诞又心酸。王琦瑶一直是渴望爱的,老克腊激起了她最后一点的青春激情,可是老克腊和康明逊一样,没有足够的勇气,他们谁都没法给王琦瑶一个承诺,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

程先生,可以算王琦瑶爱情里的炮灰了,他给王琦瑶一生的走向开了个头,却始终没法参与到她的生活,王琦瑶是有点利用他的,当初为了激怒蒋丽莉和他在一起约会吃饭,后来也是因为长日的无聊和他一起约会吃饭,他们做着类似情人的事情却不是情人。我觉得王琦瑶一生所遇到的男人没有一个比程先生更爱他,这就是备胎的痛苦。

王琦瑶最后死于社会的渣滓——长脚之手,叫人唏嘘,饶是风情万种,不过惨淡收场。作者暗示了王琦瑶的死最终不过是个无头案,上海这地方,有太多的无头案了,像这样的独身的女人,更没人会在意,她死了,只不过是上海的巷弄里又多了一个流言而已。

第30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

王琦瑶是个兼具美貌与聪明的女孩。在参见舞会的时候,尽管很少见识这样的场面,但是她并没有露怯,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失礼之处。在被评为“上海小姐”的季后时,她从容镇定,表现出谦逊和自持。她也有一定的眼力,情商也不弱。周丽莉在王琦瑶眼里就是一张白纸。甚至在借住周家时,展现了一定的治家才能。在女性擅长的穿衣打扮上面,王琦瑶具有不俗的品味。总之,王琦瑶确实比一般女孩子优秀,碰巧她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阅读过程中,王琦瑶让我想起一个人,就是张爱玲笔下的顾曼贞。其实王琦瑶比顾曼贞的状况好很多。王琦瑶家境不算贫寒,家里还雇着娘姨,父母对她也是挑不出刺来。顾曼贞家境贫寒,有个做小姐的姐姐,姐姐夫妇对她虎视眈眈。顾曼贞对富少是动了真情,王琦瑶对李主任却不是爱情。在李主任死后的时间里,王琦瑶心坎上放着的,是那一箱金条,而不是具有象征意味的戒指。顾曼贞让人怜惜,有情人难成眷属是一种悲剧。王琦瑶让人可惜,美好的事物落入泥淖之中,是另外一种悲剧。

那种痛到骨髓,悲到心坎不是王琦瑶,她是自己的愿,自己的无可奈何让悲伤慢慢袭来,慢慢袭来的悲却也不是能够转瞬即逝的,是一种哭笑不得的无奈,上海小姐们都在按照自己的欢喜,自己的情不自禁却也是自己的无可奈何走下去,最后转头已是白发的那日,上海小姐却仍是上海小姐。那种女人特有的虚荣心,上海小姐特有孤傲和自卑让她们永远无法走出那道光环和魔障。王琦瑶四十年卑微的固守着自己那份骄傲,那三小姐独有的骄傲,孑然一身的骄傲。爱情对她是奢侈品,但骄傲是她生存的支撑。二十岁的她却与四十岁的男子,四十岁的她却又与二十岁的男子,时间再她身上仿佛也不是时间了。她得到了同情,羡慕,怜悯,她抓不住的是爱情,程先生就像今时今日的小贝,孺子牛般低头拉磨,奈何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上海小姐们,那些王琦瑶们,爱情也随黄鹤去了。

王琦瑶大可以和爱她的程先生结婚,生儿育女,享受尘世的幸福。但是她不甘心,尤其是经历了“上海小姐”的选美活动,并且获得了一定的肯定。一只想要飞翔的凤凰不会眷恋一株小树。

王琦瑶有些小聪明,足以让她在一众女孩中卓尔不群。周围的赞扬未免让她有些自视甚高。是的,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目前的阶级。她应该属于上流社会,只有李主任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在当下,王琦瑶的做法似乎是一种上进心的表现。不安于自己所在的阶级有什么不对吗?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但这两者有本质不同。王琦瑶和李主任在一起是“攀”,她自己毫无根基,她实际上是依附于李主任。就如今天的某女星。她声称不需要嫁入豪门,因为她自己就是豪门。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嫁入豪门”,是靠依附进入上流社会,“自己是豪门”,她就是主人翁而非从属地位。

几乎每个女孩都有过超越阶级的美梦。灰姑娘的故事永远都有市场。王琦瑶在张永红身上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但是,和张永红相比,更加愚拙,更加平庸的薇薇却更幸福。

《长恨歌》中的男人,如李主任,康明逊,萨沙,都有些自私和软弱。但是王安忆用文字给予他们宽容和理解。王琦瑶说她一辈子都靠自己。其实不然,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箱金条给了她真正的安全感。在任何一种关系中,也许平等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美貌的女子,也不要做攀缘的凌霄花,还是做一株木棉吧。

描述友谊的抒情散文文章:珍视友谊

时间是一条无边无际的长河,迄今为止人类还没有办法算出终点,可好在上苍赋予了人们记忆的功能。

上世纪九五年我们中专毕业,当时我们莘县的二十名同学回莘县工作的,除了从事教育的几名同学外大多都分配到乡政历练。这中间自然有我最亲密的虹姐,自毕业到现在近二十二年的时间里,我和虹姐始终是联系频繁,也算没有辜负我们姐妹的一往情深!

去年年底镇政换届,我的一位四年中专同窗老王调到了我的老家魏庄镇工作。自从听说镇政换届,我一直没有把关注同学们动向的心放下。说来也巧,不知是我有预知能力还是上苍冥冥中的安排,有一天我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想法“老王可能调到我们镇去工作”!谁知,第二天晚上和虹姐聊天,竟然证实了我的预言,更令我高兴的是虹姐由于多年来的工作成绩及品格高尚,被领导人直接推荐也升了职。

由于年前老王刚到岗,需要交接工作及熟悉新的工作环境,我便把尽地主之谊的事往后推了推。这不,元宵节刚过我就趁有事需要回家的机会,提前和虹姐(工作地距我家较近)约好,还约了一位同乡同学,订好宴请老王的时间。机缘巧合,在我们午餐时间的畅聊中,提到了我发小的哥哥也调到了我们镇上来上班。于是,通过发小英的哥哥让我与自九零年初中毕业再没机会见面的英取得了可贵可贺的联系!

在我拿到英的电话后,第一时间便给英打通了电话。接近三十年未见,分别时我们还是十五岁的少女,再通话已是人到中年,声音自然会有陌生感,但积蓄已久的情却仍是孩提时代的亲切。

没想到,我和英联系上只是开始,紧接着又通过英联系到我童年时代的另一位好朋友,随之这个朋友就把我拉进我们的初中同学群。想起来,真的好像做梦一样,几天时间突然找回这么多失散多年的同学,心中除了感慨万千就是兴奋的不能自已!

同学复联,自然会令我想起许许多多童年的趣事和初中时期几位要好同学的纯真友谊。对于我们这些已到中年的人来说,现在孩子已经大了工作也大多沿着轨道能够轻车熟路轻松待之,相对来说能够自己支配的时间也宽松了许多。因此,同学们之间取得联系,在未来的岁月里有时间共同探讨下人生,有时间共同八卦下奇闻怪事,有时间共同切磋下厨艺美食,有时间共同强身健体将会是多么惬意的事!

岁月如歌,我们行进在人生这条宽广的大路上,有人同行才会更精彩。在我这四十多年的人生之旅中,友谊赠予了我太多太多,而我也是像珍惜生命一样在珍惜友谊。未来,我会更加珍惜每个给予我友情的.真诚朋友!

描述友谊的抒情散文文章:友谊的花,会暖成一折春

今天是岁末的最后一天,莫名的伤感,我本是一个感性的不像话的人,在办公室自顾静坐着,忽一条短消息,一纸娟秀的手工钢笔字,一封快递照片跃入眼帘,娟说是要给我寄了一份老家的柿饼,并祝我“新年快乐,柿柿如意”即刻秒回,“老同,新年好,oK”,老同,是我对娟的昵称,也算是我文友之一,一直联系畅通。微信响起,开启另一段留言:“姐,给我发一个你的地址,我把给你绣好的鞋垫和抽纸盒给你递过去”,这是山西长治的一个文友燕妹发过来的,认识有三年余载,有过深切交谈,有过默默关注,就这样不咸不淡却彼此挂牵,要说老同捎些老家特产,毕竟二十多年的交情了,自当坦然接受,客气都免了。山西妹子聊得来是面也没见过,我们结缘缘于一个文学社网络平台,交流自然又谈得来,比如看过文章,会写你是越写越好了等鼓励的文字,有哪些句子若觉得欠缺一些,会讨论,斧正。吟诗作词,彼此很有默契。燕妹正直热情泼辣,我是沉默和忧郁型,但不影响彼此都有着至诚至热的心,如今这一针一线的,密密麻麻的,是多少心意呀,就有一种情是惺惺相惜是天涯各安,是见与不见我都在。佛说,你心里想什么,就能遇见什么,一份简单的牵挂,触手可及的温暖,心底便多了一份感念和踏实,感谢真诚的姐妹,感恩我生命的遇见。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虽然自己有多重身份,为人女为人母为人妻为人友,亦不免有时也很孤独,人生除了亲情,友情是我朦胧中一盏前行的灯,如果说亲情是我的左心房,友情就是我的右心室。文学让原本陌生的两个人相遇,相知,默契是基础,不见也可以如故。

我每年回老家,居家的老友或献上精致小菜,可口的水饺,或把酒言欢,或睡在一张床上天南地北开怀畅谈,一口方言笑得花枝乱颤,东家家长西家里短的,各自家里大小事务的,四十的人还如此任性,这关系是不是贼铁呀,做起事来仍然天真得如同孩子,这时老公孩子都一边站去了,谁也不管谁的谁。

我有一个同学群,寥寥几人清浅的问候,心里不免有些惆怅,同窗数载,难忘记忆鲜活如昨。有些友谊会因圈子的不同,即使再努力也挽不住时间的河流,尽管我们一起欢声笑语过,一起走出校门,那只是那些年的事,再回首,岁月已远。或许有的人在大街上擦肩而过也彼此不知道谁是谁,但有的人会让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友情,是冬天的一杯热茶,温暖你我,友情,是哭泣时的一张纸巾,善解的温馨感动你我,我相信有地久天长,相信这些年,那些年,我和你。

人生二三知己足矣,何况我还比两三个多呢,那该是死而无憾了吧,谢谢爱我的你及我爱的你,尘世因爱而生动,友谊万岁,我珍惜每一个珍惜我的人!

描述友谊的抒情散文文章:谈友谊

朋友居五伦之末,其实朋友是极重要的一伦。所谓友谊实即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良好的关系,其中包括了解、欣赏、信任、容忍、牺牲……诸多美德。如果以友谊作基础,则其他的各种关系如父子夫妇兄弟之类均可圆满地建立起来。当然父子兄弟是无可选择的永久关系,夫妇虽有选择余地,但一经结合便以不再仳离为原则,而朋友则是有聚有散可合可分的。不过,说穿了,父子夫妇兄弟都是朋友关系,不过形式性质稍有不同罢了。严格地讲,凡是充分具备一个好朋友的人,他一定也是一个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好妻子、好哥哥、好弟弟。反过来亦然。

我们的古圣先贤对于交友一端是甚为注重的。《论语》里面关于交友的话很多。在西方亦是如此。罗马的西塞罗有一篇著名的《论友谊》。法国的蒙田、英国的培根、美国的爱默生,都有论友谊的文章。我觉得近代的作家在这个题目上似乎不大肯费笔墨了。这是不是叔季之世友谊没落的象征呢?我不敢说。

古之所谓“刎颈交”,陈义过高,非常人所能企及。如Damon与Pythias,David与Jonathan,怕也只是传说中的美谈吧。就是把友谊的标准降低一些,真正能称得起朋友的还是很难得。试想一想,如有银钱经手的事,你信得过的朋友能有几人?在你蹭蹬失意或疾病患难之中还肯登门拜访乃至雪中送炭的朋友又有几人?你出门在外之际对于你的妻室弱媳肯加照顾而又不照顾得太多者又有几人?再退一步,平素投桃报李,莫逆于心,能维持长久于不坠者,又有几人?总角之交,如无特别利害关系以为维系,恐怕很难在若干年后不变成为路人。富兰克林说:“有三个朋友是最忠实可靠的——老妻,老狗和现款。”妙的是这三个朋友都不是朋友。倒是亚里斯多德的一句话最干脆:“我的朋友们啊!世界上根本没有朋友。”这句话近于愤世嫉俗,事实上世界上还是有朋友的,不过虽然无需打着灯笼去找,却是像沙里淘金而且还需要长时间地洗炼。一旦真铸成了友谊,便会金石同坚,永不退转。

大抵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臭味相投,方能永以为好。交朋友也讲究门当户对,纵不像九品中正那么严格,也自然有个界线。“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于“自轻肥”之余还能对着往日的旧游而不把眼睛移到眉毛上边去么?汉光武容许严子陵把他的大腿压在自己的肚子上,固然是雅量可风,但是严子陵之毅然决然地归隐于富春山,则尤为知趣。朱洪武写信给他的一位朋友说:“朱元璋作了皇帝,朱元璋还是朱元璋……”话自管说得很漂亮,看看他后来之诛戮功臣,也就不免令人心悸。人的身心构造原是一样的,但是一入宦途,可能发生突变。孔子说,无友不如己者。我想一来只是指品学而言,二来只是说不要结交比自己坏的,并没有说一定要我们去高攀。友谊需要两造,假如双方都想结交比自己好的,那就永远交不起来。

好像是王尔德说过,“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是不可能有友谊存在的。”就一般而论,这话是对的,因为如有深厚的友谊,那友谊容易变质,如果不是心心相印,那又算不得是友谊。过犹不及,那分际是很难把握的。忘年交倒是可能的。弥衡年未二十,孔融年已五十,便相交友,这样的例子史不绝书。但似乎以同性为限。并且以我所知,忘年交之形成固有赖于兴趣之相近与互相之器赏,但年长的一方面多少需要保持一点童心,年幼的一方面多少需要显著几分老成。老气横秋则令人望而生畏,轻薄儇佻则人且避之若浼。单身的人容易交朋友,因为他的情感无所寄托,漂泊流离之中最需要一个一倾积愫的对象,可是等他有红袖添香稚子候门的时候,心境就不同了。

“君子之交淡若水”,因为淡所以不腻,才能持久。“与朋友交,久而敬之。”敬就是保持距离,也就是防止过分的亲昵。不过“狎而敬之”是很难的。最要注意的是,友谊不可透支,总要保留几分。marktwain说:“神圣的友谊之情,其性质是如此的甜蜜、稳定、忠实、持久。可以终身不渝,如果不开口向你借钱。”这真是慨而言之。朋友本有通财之谊,但这是何等微妙的一件事!世上最难望的事是借出去的钱,一般人为最倒霉的事幼莫过于还钱。一牵涉到钱,恩怨便很难清算得清楚,多少成长中的友谊都被这阿堵物所戕害!

规劝乃是朋友中间应有之义,但是谈何容易。名利场中,沆瀣一气,自己都难以明辨是非,哪有余力规劝别人?而在对方则又良药苦口忠言逆耳,谁又愿意别人批他的逆鳞?规劝不可当着第三者的面前行之,以免伤他的颜面,不可在他情绪不宁时行之,以免逢彼之怒。孔子说:“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我总以为劝善规过是友谊的消极的作用。友谊之乐是积极的。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喜欢孤独,人是要朋友的。“假如一个人独自升天,看见宇宙的大观,群星的美丽,他并不能感到快乐,他必要找到一个人向他述说他所见的奇景,他才能快乐。”共享快乐,比共受患难,应该是更正常的友谊中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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