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
这本书是我搜法律相关找到的,我先入为主的当做悬疑小说来看,但是看着看着,关于教育、成长、人性、偏见、勇气等等立意一一浮现,故事的精彩程度超出我的预期。
看完之后再去看开篇题记——“我想,律师也曾是孩子。”再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我好像理解了作者用孩子视角叙事的用意,大概是让读者跟随孩子的视角回到我们最初看待事情的模样。
“这个案件根本就不该当庭审理。这个案子就像黑和白一样简单分明。”本来在孩子眼里都是非明了的事情,到了大人的世界却因为偏见让事情变得复杂。你可以讲逻辑,但是人性哪有逻辑可言?
谁是知更鸟呢?是那些不被公平对待却依然相信善良的人吧,是阿迪克斯,是怪人拉德利……每个人都有盲点,不要轻易地用偏见“杀死”他们。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
我很早就看过了这本书,也正因为很早,所以并没有看明白,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关于黑人斗争的书,背景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白人鄙视黑人,乍一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几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电影以后,我才明白了书中的很多细节,以及这个故事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故事发生的很顺理成章,把白人的过错或者说子虚乌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这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事了,但是律师阿迪克斯却为此愤愤不平,这个举动在当时绝对是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汤姆也在狱中枪毙,我不知道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个真善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报复,我不禁质疑写作的目的,但细细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马丁路德金一样带给了他们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许他的结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种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绽放,正是如此,书最想告诉人们的应该是要有颗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较劲的勇气吧。
“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认,家人始终是家人。拒绝承认这点,会让你看起来很傻。”长大之后,我们都变得很多羁绊和无法与父母直面表达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误会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个孩子,可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爱隐忍,有些爱好胜,而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4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5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1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所以这基本上可以说是本适合小孩的读物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6
01、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7
从斯库特记事起,就没见过邻居阿瑟·拉德利,因为他从不出门。大人们说他年少的时候和镇上的其他少年一起混迹街头,后来以扰乱治安被起诉至未成年人法庭,法官决定把这些孩子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但是拉德利先生却执意要带他回家,好好看管。自此,阿瑟再没出过门。镇上关于阿瑟不出门还有一个版本,阿瑟在客厅剪报纸,他父亲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把剪刀刺进他父亲的大腿,他父亲不想他被送进监狱或者精神疗养院,才决定把他关在家里。
不管是何原因,6岁的斯库特和10岁的杰姆从未见过他,他只存在于传说里。他是晦暗房子里住着的幽灵,在夜里月亮落下去的时候偷看别人的窗户;如果院子里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是他向上面吹了气。任何镇上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黑人不会在夜里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他们家的胡桃落在地上也没人敢碰,说是吃了会死人。斯库特和杰姆如果必须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的时候,也是飞跑过去的。
害怕阻挡不了孩子的好奇心,他们想一睹怪人的真容。所以他们去拍怪人家的门,试图给怪人送信,半夜去扒怪人家的窗户,企图引诱怪人出来。这些招数都用了,还是没有见到怪人。但是却有几件怪事发生,他们在拉德利家的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他们扒窗户逃跑时杰姆遗落的裤子也被叠好放在篱笆旁;人们匆忙救火的寒夜,快冻僵的斯库特肩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毛毯。对于斯库特和杰姆来说,虽然能感受到怪人的善意,但是他们仍然疑惑怪人的意图。
万圣节晚会结束的时候,斯库特和杰姆在一片漆黑里回家,遇到无赖尤厄尔袭击他们。有人救下了他们,并把断了一条手臂晕过去的杰姆抱回家。那是一个瘦弱苍白的普通人,灯光和别人的注视都让他局促不安,斯库特终于见到他,他就是怪人。传说中的恶魔却做了天使应该做的事情。
阿瑟·拉德利之所以奇怪,被人们喊做幽灵,并不是他做了什么坏事,只是他所习惯的不出门,不与人交往的生活方式和镇上的其他人不一样而已。我们总是不容易理解和我们不太一样的人。阿蒂克斯说除非你钻到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不会了解这个人。我们没看过他看的风景,没经历过他内心的挣扎,怎么理解他选择的路?可即使不理解,还是能够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大的教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9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0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1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2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3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4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5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6
《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以为是一本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呢,随着进度的深入,才发现原来是一本反映人性美丑和成长教育的小说,小说以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通过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记录了美国南部小镇的点滴生活,在那里,那句亘古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正在上演——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上,人就被分成了四类:一类是阿迪克斯一样谦逊正直的人,一类是尤厄尔一样的品质败坏的人,一类是黑汤姆一样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黑人,还有一类就是占据大多数的叽叽喳喳喋喋不休的普通人,每一类人都有自己的显著特色,他们共同构建成了这个精彩纷呈的小世界。
本书通过几个小孩子的视角来向人们介绍了黑人小伙汤姆热心帮助白人姑娘却被诬陷最后死于监狱乱枪之下的案件,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对孩子心灵的影响,幸亏孩子有个正直善良博学的律师父亲,通过朋友式的教育引导,为他们建立了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知更鸟是一种漂亮优雅的益鸟,它对人类有益无害,当我看到黑汤姆死于乱枪之下后才猛然醒悟,我们可怜的黑汤姆不就是一只知更鸟吗,他是那样的谦逊有礼,那样的乐善好施,甚至是一名虔诚的基督信徒,可是很遗憾,就因为他是黑人,在这个可恶的世界中,他就得受到歧视和最不公平的待遇,最终死于非命。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样子,纷繁复杂,让人充满疑虑,正因为此,我们每个人才更应该积极向上、正直善良、谦逊有礼,为这个乌漆嘛黑的世界涂上一抹靓丽的色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7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教育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9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0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1
这本书中讲了几组家庭,每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师,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会像别的家庭一样只会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给他的孩子讲一个故事,让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错误。但在离阿迪克斯几条街的地方住着一户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却是个怪人,因为他的儿子从来不出家门,与世隔绝,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家,害怕怪人会把他们“吃掉”。
在这两个家庭中,我更赞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这样可以让孩子了解到他们所犯的错误,自己明白并改正错误。同时也能让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开心地在社会中生活,让他们变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优点:把孩子关在家里可以让他们远离危险,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这样却让他们越来越远离社会,从而使他们对这个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们要对孩子有一定的保护,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样把孩子关在家里,什么都不让孩子接触,要像阿迪克斯一样,让孩子们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坏以及后果。同时要对孩子有一定的鼓励,使他们变成一个愿意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2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 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3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4
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这或许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原因之一,以6岁的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复杂传统。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她始终相信作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时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观的体会到作为人的黑暗与邪恶。也许作者是希望,从一代代的孩子开始,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直,坚持自我,勇于表达,成长为一个像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之后,对社会的种种不公提出质疑和反对,一点一点的改善这个顽固的社会。
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说: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丑恶。不光是美国,不光是以前,但是我们无法驱散所有的丑恶,更多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纯良。有句话说: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变。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许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传身教,无愧于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5
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6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7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8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9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0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遗憾的是,从哈珀写下《杀死一只知更鸟》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打败粗暴教育与种族歧视这两个敌人。人们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鸟”被杀害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1
本书是早已备好的在读书目,但是每次开个头就有了不能继续下去的理由。曾要求儿子监督读完此书,但在我的斥责下监督终无效。
要读此书的原因早已忘记,但读此书的想法一直在。本月取出好多书,纠结先读哪本?结果哪本也没读,最近外出才背上此书,读着读着觉得真不错!记得以前读《借阴寿》刚开始情节特别引人入胜,越往后越无趣,为了圆满才坚持读完,追完有种不值当的感觉,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全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娓娓道来,斯库特两岁时母亲去世,家里有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和一个做饭的黑人卡波妮,周边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邻居。她和哥哥的活动范围是她家以北第二户杜博斯太太家和以南第三家怪人拉德利家庭院。
哥哥不许妹妹有女孩子的特点,两个孩童经常扮演故事里的角色,后来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有了迪尔,提议去引出隐居15年的怪人拉德利。他们对坏人拉德利充满了畏惧,传言拉德利在黑夜才会外出,附近所有的坏事都与他有关,他家的胡桃掉落在校园里也不能吃,吃了会死人。他们三个冒险给去摸拉德利的房子,给拉德利写信想用竹竿送上他家的窗户。有一次傍晚去他家院里探险时杰姆裤子被挂住了,偷偷回去取时发现裤子不仅缝好,而且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栅栏处。感觉怪人不怪,很有爱心!传言怪人由于和一些不良少年接触,导致要被送去工读学校时,其父将其领回,从此足不出户。他也关注外面的世界,为这两个孩子在树洞里放糖果小雕像等,发生火灾时悄悄地为站在屋外小女孩披上毛毯,他也像一只不求回报的知更鸟一样存在着。
孩子们的爸爸不打猎,不打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有时间就读书看报,所以斯库特一上学就能读书,老师不允许她读书,她找各种借口不想到学校去,阿迪克斯都巧妙的予以解决,例如和她建立约定,可以阅读,但不告诉老师。阿迪克斯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了解并理解孩子,遇事首先给孩子发言权,了解原委才做评判,与孩子的叔叔和姑妈形成对比。当孩子问及邻居怪人拉德利家的事的时候,父亲让孩子们管好自己的事,相信拉德利家也会管好自家的事。当父亲为黑人汤姆申辩时,提前告诉孩子们可能遇到别人的嘲讽,一定要记得父亲做的是该做的事,别人不了解也不懂,希望自己的孩子们冷静的面对。可是当杜博斯太太出言嘲讽爸爸时,杰姆还是忍不了砸了她家的花,为此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杜博斯太太念书一个月又一个礼拜,这个爸爸关爱孩子,让孩子随个性发展,但从不溺爱纵容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们的榜样,在爸爸的熏陶下十三岁的杰姆就先生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小绅士。爸爸很平凡,但他是镇里的神枪手,他很普通,但他敢站出来为黑人申辩,他和他的孩子们都是知更鸟。
黑人汤姆同情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她干活,却遭她和父亲诋毁诬陷而锒铛入狱,在法庭上人人有目共睹汤姆无罪,八九岁孩童都能看得出来他应该无罪释放,可是由于他是“黑鬼”所以还是有罪的,阿迪克斯竭尽全力想要帮助他,他等不急,逃跑时被17枪打死。“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肤色、天资、出身和环境各不相同。汤姆是一只黑色知更鸟,却被杀死了。
尤厄尔家在法庭上虽然胜诉,但是大家都看到了他家的真面目,于是他开始了各种报复行动,威胁汤姆的妻子,夜闯法官家,最后竟然对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下毒手,关键时刻怪人拉德利救了两个孩子,警长证明尤厄尔自己害人时摔到在自己的刀刃上,为此保住了另一只知更鸟。
本书从孩子的视角出发描写周边的故事,让人感受言传身教的重要性,全书出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故事里有好多的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2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3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4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第1句】伦敦,世人瞩目的、一个现代而又古老的都市,它的风姿和纽约相比多了些皇室的奢华气息,和巴黎相比少了些浪漫的情调。这里有昔日的“日不落帝国” 王宫白金汉宫、历代国王的加冕的圣地西敏寺(也叫威斯敏斯特教堂),泰晤河畔每天精准报时的大笨钟、国会大厦、伦敦塔桥和珍藏皇室宝物的伦敦塔,有过倾帝国全盛时期的财力、汇集世界文明遗产的艺术殿堂大英博物馆。。。无不吸引着匆匆过往的游客,每日数以万计的游客云集于此,参观游览、寻梦追忆,探访着往日英帝的许许多多的神秘......。
【第2句】伦敦,这个大不列颠群岛南端的世界名城,英吉利海峡岸边的一颗璀璨明珠,凭着她悠久的历史,凭着她不可替代的欧洲金融中心地位,凭着她迷人的风景,还有享誉全球的大本钟、白金汉宫、大英博物馆和伦敦塔,还有令人痴迷的音乐,时装等流行元素,曾经吸引了无数游客渴慕的眸子。
【第3句】伦敦,是一座可以引发你不断思想的城市。无论它的气势,无论它的细节,它所展示的内涵,都会让你久久地思索。著名的英国旅行作家戴维曾经这样写道:“英国有许多迷人的城市、城镇、乡村和小部落,不过,只有当你来到规模巨大的首都后,才会真正感受到英国的魅力。不同的人对伦敦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但绝不会是平庸的感觉。”
【第4句】伦敦的文化,还体现在保留自己固有的特色上:公交车都是红色双层车,给城市平添了几分生气,车的底层可一览五光十色的流动街景,顶层可纵目远眺栉比鳞次的高楼大厦;出租车都是老款的黑色方头车,让你恍惚见到了老伦敦老爷车的景象;高大威武的皇家马队、骑警又是伦敦一景,让人眼睛一亮,更有意思的是,十字路口竟树了马队通行的专用红绿灯,马蹄得得,令行禁止。细细体味,伦敦的文化犹如清新的空气,无处不在,无处不有。
【第5句】伦敦的和谐还体现在细节之中。依着自己个性设计的私人住宅,有的会在屋顶上树起一座大钟,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行人;有的会在阳台上高挂着一个卡通形象,夸张、可笑,给行人一个欣喜、一个幽默。伦敦的公共设施也渗透着人文气息,洋溢着和谐之风。泰晤士河穿越伦敦,把伦敦分为南、北两区,河边筑起半人高的护墙,人们可以靠着护墙饱览泰晤士河风情,细心周到的市政部门还把沿河步行道边的休闲座椅都垒起了台阶,高高在上,坐在椅子上仍能一览江景。
【第6句】这里还有个童话,就是此刻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里沉睡的黛安娜,她是最后一个在这里举行葬礼的王妃。在沉睡了多年的梦中,她不再是从前的灰姑娘,王子牵着她的手,铜镜中的自己面带微笑,幸福得无法言语。终于知道她为什么一直这样睡下去了,因为梦中的童话故事更完美浪漫,就像安徒生童话里的结尾:从此,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时间走得累了,想要停下来和灰姑娘一起神游幸福的童话世界,但大本钟总是无情的拒绝,钟内的齿轮带着惯性,一刻不停地运转,仿佛停止了就再也无法苏醒。
【第7句】值得一提的,还有滑铁卢大桥,传说在二次大战期间,男丁都上了战场,这座花岗石拱桥是由妇女出力建造起来的。美国电影“魂断蓝桥”,演绎了一则英雄与美人的爱情佳话,最精彩的画面即在这座桥面上拍摄。离它不远处的老市政厅大楼和莎士比亚圆形剧场,保持着古朴的模样,与外形仿佛由几盏“灭蚊灯”并拢似的新市政大楼,对比强烈,两者“混搭”,怕不会是城市规划师一时的心血来潮。
【第8句】米字型舞台的一条通道上,垃圾车隆隆进场,新生代歌手桑迪站在垃圾车上演唱,她在演唱2011年的冠军单曲《阅读一切》。伴奏的是斯托普打击乐队,这些神奇的乐手们能把生活中的各种物品打出节奏,在体育场内的建筑上,他们动作跃起演奏,给英国的清晨带来了热闹和无限生气。在这喧闹当中,我们隐约可以听到披头士的作品“因为”的旋律,此外还有一些耳熟能详的旋律,比如《爱的礼赞》;最后,交织着各种车辆的引擎夹杂着喇叭和汽笛声,有穿着报纸服装的白领男女们,行色匆匆地赶路。这是伦敦每个工作日的晨景,这是泰晤士河畔的滑铁卢大桥,永远都不会落幕的写照。
【第9句】伦敦是世界三大金融中心之一,富可敌国。令人惊诧的是,金元帝国竟是出奇地节俭。伦敦的地铁车站,以我们的眼光,实在是寒碜。地铁站大都简单甚至简陋,候车月台4—5米的宽度,以普通的地砖铺面,惟一的点缀,只是月台边上的木条椅,三三两两地依着墙边摆放,供人歇脚。月台顶面上白炽的灯光,刚够照明。在英国人看来,车站的功能就是上客、下客,除此之外,所有的功能都是“奢侈”。
【第10句】参观大英博物馆,是事先的安排。原以为旅游时间紧迫,泡在博物馆内,看那些莫名其妙的古董,得不偿失。谁知,还没进门,大门罗马式的梁柱,已经先声夺人,完全古典与现代的完美结合。单是看建筑,你无法知道,哪些是旧的`、传统的;哪些是新的、现代的,反正,两者搁在一起是那么合拍,严丝合缝,宛如天成。它给博物馆提供了最精当的展示场馆,建筑设计的高超水平,外行也能体会得到。
【第11句】由于二战后与美国同属世界英语系两大主要国家,具备国际资本流通的优势,伦敦和纽约一直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两大金融中心城市,同时伦敦也一直稳居欧洲最大的金融中心城市地位。伦敦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也是欧洲最大的经济中心。伦敦是和纽约齐名的世界最大的国际金融中心。
【第12句】大多数画家笔下的雾都伦敦神秘而冷酷,泰晤士河水被加上厚重的铅灰色,天空因大雾弥漫而变得冰冷而阴霾。不是这样的,伦敦并不是无情的,当马车载着福尔摩斯和华生在大街小巷里穿行,当人们莫名其妙的因清冷的雾气而烦躁时,伦敦恰巧睡着了。它的过去是沧桑的,却不动声色,好像一个与世无争的老人抑或沉静的母亲。艾米莉将伦敦的雾写得逼真浪漫,她笔下所有的角色都浑然一体,仿佛起雾的是文字而非伦敦。
【第13句】伦敦见不到显示市政形象的“大手笔”、大工程,老式的厂房稍加改装,成了陈列馆、博物馆;老式的街道没有拓宽重建,稍加整修成了今日的单行车道;街道上的交通标线细长清晰,比我们的交通标线窄了一半,涂料也就节约了一半,密集的车辆照样井然有序。
【第14句】伦敦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国际外汇市场,他每年的外汇成交总额可以达到三万亿英镑,全球大约31%的货币业务在伦敦交易。伦敦城还是世界上最大的欧洲美元市场,石油输出国的石油收入成交额有时一天可达500多亿美元,占全世界欧洲美元成交额的1/3以上。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以及13家清算银行和60多家商业银行也均设在这里。清算银行中最有名的是巴克莱、劳埃德、米德兰和国民威斯敏斯特四大清算银行。
【第15句】伦敦的节俭还体现在吃喝上。走进餐厅,绝对见不到吃一半、剩一半的狼藉景象。盛大的宴请,也只是土豆、西红柿、牛排、火腿肠,简简单单的三四道菜,如此的节俭,反倒让人生出敬意来。伦敦人依然喜爱自己老式的汽车,依然喜爱坐地铁、坐公交,依然实行着夏令时,依然……其实,“依然”节俭,才是富裕,才是真正的现代社会。
【第16句】伦敦漫长艰难的历史也造就了一批浪漫的文人和画家,他们在这里找到了创作的源泉,找到了毕生的归宿。全世界的灵感好像都聚集在这里,站在大雾弥漫的街头,激动得让人“窒息”。莫奈带着凄凉和忧郁来到伦敦,走到伦敦的桥上遥望远方的海平面,越远的地方似乎越清晰,因为脱离了雾的遮掩。于是,日出,在那一刻铭刻在伦敦的雾里,也铭刻在那遥远的天边。
【第17句】街头派对的狂欢是英国时尚的标志之一,这样即兴的活动随处可见。大屏幕上播放英国经典动作喜剧《意大利任务》,倏忽间,场景又转换成电视喜剧《只有傻子和马》,片中的主角打扮成蝙蝠侠与罗宾,从废墟中古里古怪的走来。现场播放着《我们的房子》的强烈的节奏,所有演员撕掉了盖在汽车上的报纸,舞台瞬间变得鲜艳多彩。疯狂乐队升在空中忘我地演奏着,接着添上了萨克斯风演奏家汤普森,皇家礼仪乐队成员,他们演奏着布勒乐队的代表作《公园生活》,宠物店男孩们也粉墨登场了,演绎着他们的不朽名作《西区女孩》。这一幕压阵的最后一首歌由“同一方向”演唱成名曲《使你美丽》。
【第18句】伦敦也是共产主义思想的策划地之一,马克思在伦敦起草了他许多辉煌的政治篇章,《共产党宣言》就诞生在伦敦。宣称要埋葬资本主义的卡尔马克思,至今在资本主义的“腹地”还是受到人们的尊重。浩瀚的世界版图,大大小小的城市星罗棋布,而每一座伟大的城市都有耀眼的光芒。伦敦的光芒,就在于它始终秉持着自己的特性,让一个个伦敦人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个性的伦敦,永远的印象。
【第19句】伦敦的艺术、娱乐形式极为丰富。歌剧、音乐剧、古典音乐、摇滚、爵士乐、皇家芭蕾、踢踏舞,应有尽有,而且票价便宜得难以置信。伦敦至少有1000个以上的剧场,大多上演莎士比亚、萧伯纳的作品。伦敦剧场大体可分为两种,商业性剧院以著名演员演出的著名作家作品为主。最为著名的有国家剧院和皇家莎士比亚剧院。在小型剧院中可以观赏到一些初出茅庐的作家的创作,剧场气氛轻松愉快。在伦敦欣赏古典音乐会倍感轻松惬意,音乐厅音响效果非常好,音乐会票价却很便宜。每年7月--9月,伦敦都要举行"古典音乐夏季盛会",邀请世界著名的指挥家和乐队在皇家艾伯特大厅演出。
【第20句】伦敦旅行可说是十分便利,一张地铁券便可跑遍全城,游览城内的风景名胜,白天,你可以参观具有文化气息的博物馆、塔桥、古迹与王宫,累了可随处找个公园小憩一下,或是喝个悠闲的英式下午茶,到了夜晚,不管是音乐歌舞秀、各式剧码、音乐会、酒馆或是夜总会,都能将你的夜晚带入最高潮。此外,绝不能错过的购物乐就是周末市集,有别于豪华百货公司与精雕细琢的购物橱窗,这里更多了民间地方色彩,以及热闹欢乐的气氛。
【第21句】不论是维多利亚时期的老古董、叛逆前卫的庞克行头、精细的手工艺品,或是便宜俗俗卖的衣物配件,都可以在伦敦各大小市集中一网打尽。话说当地有“英国旅游中心”之称。伦敦以它悠久的历史、斑斓的色彩、雄伟的风姿屹立于世界名城之林。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一篇散文,名字叫:《我的母亲》。文中,作家老舍为我们讲述了他可亲又可敬的母亲。
老舍的母亲家境贫寒。1900年老舍的父亲去世后,生活的重担落到了母亲一个人身上,那年老舍才一岁半,她的母亲靠为别人缝补衣服和干一些杂活养活一家人,每天从早忙到晚没有享过一天福。她天天吃的都是粗粮剩饭,鱼呀、肉呀……从来就没有吃过。后来,儿女们长大后工作在全国各地,母亲又孤身一人,只有过年全家人才能团聚在一起。
母爱如山、母爱如海。老舍说:“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所以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这篇文章让我很感动,我的妈妈工作很辛苦,还要给我做饭、辅导我做功课,每天都忙忙碌碌的。这全都是为了我啊!所以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能辜负了妈妈对我的爱。老舍的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伟大!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2
读了《我的母亲》之后,我发现,不单单是艰苦。故事的开头,作者首先介绍的就是母亲的家境。有些时候种田人手不够,妇女必须也下地干活。在老舍还没有出生之前,他们家的家境也还马马虎虎:大姐与二姐都嫁了不错的人家。但是,生下老舍之后……那一天,母亲晕过去半夜,才睁开眼看了他一眼;父亲则在老舍一岁半的时候,阵亡在八国联军攻打北京城的炮火中。
其实老舍父亲的死我认为与老舍没有多大的关系,但在文中,老舍却说他把父亲“克”死了。我不清楚他是在什么心情下写这句话的,也许是淡淡的忧伤吧。之后描写的便是一位伟大的女性的形象。在父亲的死后的日子里,母亲非常穷苦,但她还要养着自己的儿女,她整天为人们洗衣服,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从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这句话,便可以体会到母亲的辛苦。天天为人们洗服装,她这是为了什么?为了儿女的生活,甘愿受苦,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啊!母亲从小到大对作者的无尽关怀,指明了作者老舍的人生道路,让其成为了一个素质人格品德都健全的人。
老舍的母亲从不会埋怨什么,即使在过年那么喜庆的日子里只身一人度过。在七七战后,老舍每逢接到家信都不急于拆在一时,因为他怕,怕有那不详的消息,怕他失去那一份依赖,怕他是失了根的花草。当老舍给家中寄去给母亲祝寿的信,给他的回信却是母亲已经去世一年了。老舍在结尾重复了两个字:心痛。是啊,谁不会为此潸然泪下?一位伟大的母亲,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谁人能不心痛?!母爱如水,母亲是源,无论你奔腾到哪里,身上流淌的,依然是不尽的源头之水;心里念着的,永远有对母亲的感激,母亲一直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们,沐浴在母爱中的我们真正了解自己的母亲吗?
母爱是如此的深沉而不张扬,平凡得让人熟视无睹,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对这些,母亲当然毫无怨言,可对我们来说,不能体验到母爱应该是多大的不幸呀!我们丢失了比金子还珍贵的东西!从文中的字里行间,我都能注意到母亲对老舍浓浓的爱,同时也在点点滴滴中发现老舍对母亲的爱,更多的是歉意。
刚开始,我还在想老舍写这篇散文的用意,但看到这一句话,我就明白了。老舍写了这篇文章,就是为了告诉我们一个简朴的道理:失了慈母的人像插在瓶里的花,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已没了根。这是老舍他自己的感受。他用最最朴实的字句来诉说他的母亲,用最真挚的话语来打动每个人的心。回想起以前对母亲种种的不尊敬,真是太不应该了。母亲,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米尔说的没错,母爱是世界最伟大的力量。没有了这股力量,就没有了依赖,没有了任何时候都可以靠的肩膀,再坚强的人也会脆弱!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3
这次语文课看完那篇《我的母亲》惹得自己几乎那大颗大颗的眼泪要抖落下来,就一直在想起姥姥离开厦门去日本之前的事。
不是母爱不够伟大,所以我看完这篇文章想起的不是妈妈,只是有些爱更超脱了这些吧。若说母爱是伟大的,我倒有一丁点儿觉得这是母亲多少有的天性。可是隔了一辈的人,对待自己的外孙女甚于孙子还亲上加亲,那超过伟大的又是些什么呢?至少在我这未成年的心里,已然是不朽的了。
我从小就和姥姥住在一起。那时爸爸妈妈忙于工作,三天两头就是值班加班,在我开始记事的印象里,就很少有他俩的鲜活事例。姥姥不一样。记得小时候特别喜欢跟着姥姥,穿着她亲手做的大摆裤,紧紧拽着她的手,去逛这逛那。姥姥也没有多要求我什么,只是让我跟着她,给我买下所有我要的东西,告诉我什么是《西游记》,什么是加减乘除运算,怎么踢毽子、跳绳……现在记起来,那时的我绝对不超过五岁,对姥姥惟命是从。
那时真觉得姥姥太厉害了,也那么会画画哄我笑;我学琴的时候,她曾经陪我一起取过一段时间,后来,她竟然自己也能用僵硬的手指在键盘上摸索出了她很喜欢的一首民歌;她还很喜欢给我讲新闻,激起我对这个世界的好奇,我甚至认为她什么都知道,更是崇拜了。还有一次我“一口气”病了快一个月不能上学,姥姥居然也就背着我快一个月到奶奶家的干休所(那时我浑然不知姥姥骨质增生疼得厉害)。
再再后来,我长大了,搬离了原来那六十几平米的小破房,住进了现在的高楼。
我渐渐开始回自己的房间睡觉了,尽管她的床上仍是放好为我预留的枕头、被子;我不再让她碰我的琴,觉得她玩琴实在可笑;我更不喜欢再听她讲人生道理、时事新闻,只觉得她罗嗦得很,每次只是“嗯嗯,够了,知道了”应付她。我甚至开始讨厌她做的饭了,总是新菜隔夜菜混在一起煮……每每我厌烦姥姥了,就开始“撒野”,扔鞋子,砸琴键,摔门……每每这样的时候,姥姥从不在我或爸妈的面前说我什么。直至有一次我又“撒完野”推门进她房间拿东西,才看见她躲在厕所里拿着毛巾不断地擦着眼泪,由于抽泣的缘故,断断续续地自言自语:“唉,变了变了,白疼她了,还是自己回破房子住好了,成天都快给她当保姆,我图什么好处了?!”
但是这样的“撒野”我一直到姥姥离开厦门前才停下来,我又开始感觉到自己是多么地依赖姥姥啊!在机场地时候,我紧紧抱住了她,我没有哭,硬忍了下来,因为我不想再让姥姥为我担心了。姥姥离开以后,我很自由,有了更多自主的空间,但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几次姥姥打长途回来,张口就是:“雨雨啊,姥姥今天给你买了……”刚听到这儿,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想着几句久久不敢告诉姥姥的话:早些回来吧姥姥,看不见你我心里有多不踏实呢!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4
读了老舍先生写的《我的母亲》后,我受益匪浅,我明白了母亲是多么伟大、多么辛苦啊。
这篇课文通过对母亲一生经历往事的回忆,塑造了母亲的形象,突出表现了母亲的刻苦、善良、宽容、乐于助人、意志坚强等性格与伟大无私的母爱,以及母亲的人格力量对作者思想性格形成深刻的影响。
“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侯,她递给我一些花生,说“去吧,孩子!”这段描写表现了母亲对作者心中满是失望,但是她又不能表现出来,让儿子难过,于是装作很平静的样子送走儿子,而把所有的苦都咽进了自己的肚子里。多么伟大的母亲形象、多么感人的伟大母爱啊!
“母亲的手总是鲜红微肿的,因为她每天要洗一两大绿瓦盆衣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从这段描写表现出了母亲的勤劳的性格。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5
虽然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也没有华丽词藻的着意渲染,但总司令回忆的是自己亲历亲见亲闻的母亲的生活经历,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感情真挚而深沉,读来亲切而感人。“我爱我母亲”、“我应该感谢母亲”、“愿母亲在地下安息”这些平常文字由于发自心底,浸透了对母亲的挚爱之情。“母亲这样地整日劳碌着。我到四五岁时就很自然地在旁边帮她的忙……我从私塾回家,常见母亲在灶上汗流满面地烧饭,……一到农忙,便整日在地里跟着母亲劳动”。这些写亲身经历、切身感受的最朴实不过的文字,使我们看到了母亲“整日劳碌”、“汗流满面”的高大身影。“很自然地”、“就悄悄”、“便整日……跟着”这些词语,说明“桃李不言,下自成跟”,母亲身教的巨大力量,使总司令从小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学会了许多生产知识。
85岁高龄,精神、饮食俱不如前的母亲甚望见儿子一面,“但我献身于民族抗战事业,竟未能报答母亲的希望”,在这样的语境中,准确地用上一个“竟”字,含义非常深刻,既寄托了对母亲的无限哀思、深情怀念与终生遗憾,又寄寓了作者把民族、人民、党的事业放在首位的崇高品质。
母亲的笑容,是世界上最和煦的春风;母亲的皱纹,是艰辛岁月里风霜雪雨的刻痕;母亲的汗水和眼泪,是世界上最名贵的珍珠;而母亲的画像,是勇敢和坚韧的象征。母爱是最温馨的。
想想家中日渐衰老的母亲那疲惫的身躯,人家朱老总是用两个“尽忠于来报答他的母亲,
尽忠于我们的民族和人民,尽忠于我们的民族和人民的希望——中国共产党,我呢?现阶段我只有搞好学业和尽量少给我操心了,仅此而已。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6
父母对我们的爱总是难以回报的,可怜天下父母心,谁人的父母不伟大?偶读老舍的《我的母亲》深有感触,老舍以其平实的笔触为我们塑造了意味平凡而又伟大的母亲形象,激起了我内心的共鸣。不住写下这篇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所借鉴。
在老舍的文中,这是一位含辛茹苦的母亲,这是一位善良的母亲,这更是一位坚强的母亲。
她的母亲“即使在最危险的时刻也要用单薄的身体保护自己的孩子”。在老舍眼里“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实生命的教育”,“她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
母亲“最会吃亏”,遇到困难都是“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她的泪会往心里落”!
在母亲那里,他看到对一切人和事都应采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当作当然的,他继承了那种“软而硬”的性格。当他的三姐出嫁时,“母亲的手就和冰一样凉,脸上没有血丝-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花轿徐徐地走去……”当老舍入学时,母亲“而后含泪把我送出门去”。
然而,当老舍再次想起他地母亲时永远是歉疚地,永远是恐惧。“失去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香有色,却是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溉的”。当再次回忆起母亲,老舍只能以“心痛!心痛”结尾,无言以对。
“儿女的生命是不依顺着父母所投下的轨道而一直前进的,所以老人总免不了伤心”。我们作为子女的,应时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感谢父母,感谢他们所付出的,感谢他们带给我们的一切。即便身在远方,也要常回家看看,毕竟那是你永远的根。不要让老人操心,也不要让老人孤独,因为他们付出的够多了,因为你是他们的命。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7
《我的母亲》是老舍为纪念母亲而写,是一篇叫人啼泪的之情之作,是其最为优秀的散文代表之一,作品发表于1943年4月《半月文萃》第1卷第9、10期合刊。老舍自幼丧父,由母亲独自哺育,和母亲有着无比深厚的感情。1942年夏季,老母亲在北平病逝了。当时,老舍正孤身一人在重庆从事抗战文艺创作和组织的工作。家人因为担心加重他的痛苦,没有把母亲病逝的消息立即告诉他。直至在来年母亲的寿日前,老舍才得到母亲己去世一年的消息。于是,他以一个失去亲爱的母亲的儿子的心,告诉自己太痛苦了。
我们现在都有母亲的爱护和保护,不像以前那样,儿子都到边疆打仗了,都得不到母亲的爱护,现在和平了,有一些孤儿连自己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我多么的希望他们能够找回自己的父母,让我们全世界的孩子都可以得到关爱和保护。老舍先生凭着母亲真挚的爱,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述了母亲家长里短的一生。他不吝笔墨细微地描写,突出表现了母亲勤劳、善良、宽容、乐于助人、意志坚强等优良品德和伟大无私的母亲,以及母亲的人格力量对他的性格和优良品德的形式产生的深刻影响。最后文章以“心痛!心痛!”结束,以读者落泪!落泪!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8
在字典里,你总会找到一个词:“伟人。”何为伟人?是能对后世、对人类产生深远影响的人,孙中山、、他们都是伟人——伟大的人。但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一群默默无闻的人堪称伟人,她们用乳汁哺育生命,用血汗灌养生命,直至自己油干灯草尽也无怨无悔,她们便是生养我们的伟大的母亲。
古今中外,多少名人义士或作出杰出贡献的大人物脚下,走的都是母亲为他们铺筑的成长之路,如妇孺皆知的爱因斯坦、爱迪生、岳飞、孟子,母亲赋予他们高尚的品德与无穷的创造力,让他们在这条路上坚韧不拔、自信自强。正因为母亲的伟大,才有无数文人学子不惜笔墨,为母亲献上一首又一首赞歌。著名作家老舍先生满怀心痛地写下了《我的母亲》,我读了也倍感心痛。
就在这么一个不识字的、始终生活在艰难困苦中的中国妇女身上,我看到了母性的光辉与伟大,她温柔慈祥却坚贞不屈,她甘愿吃亏却绝不软弱,她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感化孩子,她给子女的是生命的教育。老舍一岁半时父亲离世,从此,母亲勤俭持家,独自一人将五个孩子拉扯大;当八国联军侵略我国时,她不慌不哭,为保护儿女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当女儿出嫁、儿子求学据婚时,她伤感不已却泪往肚里流,母亲,从不因自己的个人需要而耽误子女的青春与前程!在老舍心里,母亲才是让他刻骨铭心的真正的教师,她传给自己好的性格与习惯;母亲的奉献才是最无私的,她晚年的孤独寂寞与急切的念子情怀让人无奈且不安。老舍的母亲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前还吃的是粗粮,这成了老舍先生终生的伤与痛。其实,这就是母亲啊! 聪慧坚忍,胸怀宽广。如果老舍生活的时代好些,他一定会尽己所能让老母安享晚年的。
不管是名人还是普通人,不管岁月艰难还是生活幸福,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平凡而伟大的母亲。她们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磨粗了双手,在叮嘱唠叨奔波劳作中花白了头发,在儿女长成飞向远方后望穿了双眼。幸福中游离着一丝悲哀,这也是矛盾的统一体吗?但对一个母亲未免太残酷了。母亲是深爱我们的人,我们也应关心她、体贴她,用一颗感恩的心来慰藉她,这样,就算哪一天我们离开了母亲,心中也会少一份缺憾。
老舍说:“失了慈母的人像插在花瓶里的花,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已失了根。”是呀,母亲就是生养我们的根,是我们永远不能离弃不能忘怀的人!我们只有努力生长,成为祖国的栋梁,开出鲜艳美丽的花朵,才对得起在泥土下不辞劳苦的“根”哪!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9
读完丰子恺的《我的母亲》,一双严肃的眼、一张和蔼的脸,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她在一间小屋的八仙椅上,度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她是多么伟大,还有什么感情比母爱更深沉、更真挚的呢?
丰子恺从母亲身上感受到了无限的慈爱和严肃的光辉。母亲赋予我们无限的爱,而她却不求回报,那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对母亲表示不满、向她抱怨呢?我认为母亲就是一座巍峨的山,为我们遮挡风雨,而她的爱,就是山上那潺潺的泉水,源源不断、清澈甘甜,滋润着我们。我们要珍惜母亲对我们的爱,尽力让她不受苦,不受累。
母亲无时不刻地为我们着想着:当母亲上好晚班,到家后夜已深,她不会自己先休息,绝不会,而是会轻轻地跑来我的房间,看看躺在床上的我睡得好吗、有没有踢被子;当母亲休息的时候,她会放弃自己的空闲时间,极其耐心地为我辅导功课,不厌其烦;当朋友送她一些进口的小零食,比如巧克力之类的时候,她都会留下给我吃……一位母亲,她愿意为你去做一切事情,那是因为她爱你。这种爱,发自内心、不由自主,任何东西都无法代替。你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母亲总是将你放在第一位,优于自己。因此,不论何时何处,我们都要珍惜母爱,爱母亲,回报她们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母爱是一片天,保护着我们,但天空终会灰暗,我们在长大后也要像母亲保护我们一样,保护她们。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10
读完老舍的《我的母亲》,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一位母亲的伟大,一颗善良的心,一种无微不至的爱。这让我联想到了现实生活中,在我的周围,也有这么为伟大的母亲——我的母亲。
老舍的母亲,把一生的心血都放在了儿女的身上,而临死时,却未见到小儿子一面。她一生忙碌,却从未过过一天的好日子i,也未曾享受过一天的福。临死时,仍然吃的是粗粮。她年纪轻轻就失去了自己的丈夫,一家老小靠她一个人来养活。她无论多么苦,有客人来,也要设法弄点东西来款待。她经常吃亏,但她并不示弱。她并不识字,但她却给了我生命的教育。
额儿女的生命是不依顺这父母设下的轨道一掷千金的,所以,父母总免不了伤心。记得在小学,我很不懂事,经常惹父母生气。特别是母亲,每每和母亲争论的时候,总是会不懂事地说出一些令母亲伤心的话,看着母亲的眼泪都湿润了,而我却无动于衷,鼓着小嘴儿,却生起母亲的起来。现在想想,我真的好蠢。母亲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都是为了我们这些儿女吗?怕我们受到伤害吗?我真的好后悔,当初为什么和母亲吵嘴,生母亲的气,惹母亲的生气伤心呢?
母亲,自从我读了老舍的《我的母亲》,我便深深地感受到母亲的伟大,母亲的永恒,母爱的无微不至。我像一只嗷嗷待哺的幼鸟,在母亲的怀抱里呵护、关心、疼爱下,使我变成了一只身巧姿矫的雄鹰,在天空中翱翔。
母亲,我爱你!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11
外柔内刚——这,是我对老舍笔下的母亲的印象。
说她外表柔弱,是因为文中老舍的母亲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她做着洗衣服、缝补、裁缝衣裳的工作,并且,手终年鲜红微肿。她没什么本事,也很贫穷,给孩子交十元的入学保证金,都要作半个月的难。母亲似乎就是一个多愁善感有软弱的人。
说她内心坚强,是因为她是一位母亲,一位有着很多孩子的母亲,一个失去丈夫的母亲,一个没有文化、无大本事的母亲,一个外表柔弱的母亲。正是因为她的外表那样平凡,所以她注定要有一颗刚强的心!在那个混乱的时代,母亲要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伤害,又要保证一家人的温饱,对于一个这样的女人,是多么的困难!但她有什么办法呢?若她惊慌失措,若她丧失信心,孩子更无希望。所以,她挺住了,她成功的保护了自己的儿女。
而在战乱时从不哭泣的母亲却一次又一个的为儿女们落泪。她为老舍的哥哥留下心疼的泪,为老舍能够有一个好工作流下欣慰的泪……他为儿女的前程忙碌了一辈子,为儿女的生活担忧了一辈子,为儿女的幸福坚持了一辈子。到晚年又想念她的孩子。这辛苦,这劳累,用言语已描绘不出了。
“我想,说这位母亲不平凡也对,平凡也对。他的不平凡之处在于,她坚强、朴实、善良、勤劳,是一位让所有人敬佩的高尚的人。她的平凡之处在于,她是一位的母亲,一位母亲就一定具有这些品质,她为儿女会不惜一切。
老舍的一句话让我深有感触:
一个母亲就必定是一位英雄。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12
刚看了《我的母亲》这本书,垂垂地,我就被书中形貌的清冽峻美的俄罗斯风光所投入,更为一颗无私无畏、大胆坚强的母亲的心所折服。就如许,我陶醉着、叹息着进入了一种会意忘文的阅读地步。这也许便是所说的大象有形,大音稀声吧!这个形被译者通情达意的词藻融入了俄罗斯社会生存的万千气象中;这个声被译者用轻灵潇洒的文字弹奏进天下无产阶级革命的举行曲中。
但是如许的“撒野”我不停到姥姥脱离厦门前才停下来,我又开始感觉到本身是何等地依赖姥姥啊!在机场地时间,我紧紧抱住了她,我没有哭,硬忍了下来,由于我不想再让姥姥为我担心了。姥姥脱离以后,我很自在,有了更多自主的空间,但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几次姥姥打远程回来,张口便是:“雨雨啊,姥姥本日给你买了…朱德与兰花读后感 …”刚听到这儿,我的眼泪就要失下来,想着几句久久不敢报告姥姥的话:早些回来吧姥姥,看不见你我心里有多不踏实呢!
看完了《母亲的心》这本书后,我根本不知道可以用什么样的言语来称赞这本书,觉得本身的称赞难以表达这本书内容之优美、意义之深远于万一。我笃信,只有能力+社会责任心才能创造幸福。也只无为社会带来幸福的人,才有自身心灵的幸福。“母亲”的伟大正在于她为社会谋求幸福的心灵。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老舍的作品《我的母亲》。
对于“母亲”这一词,我想,应该众人皆知吧,你的母亲也是百般的疼爱你,呵护你,对于你又做了什么让母亲高兴的事?好好的为你的母亲“服务”一会吧!
老舍的母亲生于农家,所以勤俭诚实,身体也好。由于家境贫困,他的母亲每天都要洗两大绿瓦盆的衣服,还得给人家缝补或裁缝衣裳,一个家全靠母亲一人支撑……
读到这里时,我的心似乎也颤抖了一下,我们的母亲也是这样。我们的要求母亲都会尽力完成。妈妈一直都是劳累的。一天有干不完的家务活,还有我们的衣食,她都独自承包,只有晚上睡觉时能休息下,早上还得起早为我们做饭。我们和妈妈要钱是,妈妈不给的话,我们还气她,起的妈妈头疼,这是让我想起来感觉真后悔,我也和老舍一样用一个词来形容——“心痛”!
其实我的母亲没什么文化,他给我的教育确实生命的教育。(.)
读完文章,让我感受到了母亲如此幸苦,母爱如此伟大。母亲的辛苦都是为了我们,而我们却不会抓紧这个机会好好学习,大家应该好好想想了。趁母亲还在世上,好好的孝敬她吧!不要像作者一样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父母对我们的爱总是难以回报的,可怜天下父母心,谁人的父母不伟大?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14
今天,我读了老舍先生写的《我的母亲》。顾名思义,这篇文章是描写“我”的妈妈。
“我”出生的时候,母亲已经四十一岁了,家里已经有很多兄弟姐妹,在“我”出生后不久,爸爸就去世了,一家人生存的重担就落在了妈妈身上。一个寡妇要抚养这么多孩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文中的母亲是一个乐观、正直、善良的人,喜欢帮助别人的人,为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她宁愿自己吃亏,也不愿和别人发生纠纷。妈妈靠给人家缝缝补补补贴家用,虽是这样,她从来也是一丝不苟。“我”母亲在外给人家干活,同时也把家里收拾得清清爽爽。
在庚子闹“拳”那年,“鬼子”来“我”家里搜刮财物,母亲毫不慌乱地保护着自己的儿女。后来我使母亲受到了打击,“我”偷偷地考入了师范学校,接着又给母亲第二次打击,“我”没有在母亲七十大寿时去祝寿,终于有一年,当“我”回到家时,母亲已经去世了,使我感到非常心痛。
母亲是最伟大的,天底下没有一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母亲为孩子付出很多,所以,要好好孝敬我们的母亲。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15
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绿伞?
——题记
看完丰子恺的《我的母亲》,如纤纤细手拂过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静。此时,我多想高呼一声:人生真情,圣洁的母爱!
《我的母亲》,丈风清新而朴实,内容兵华而感人。平常人—千百万母亲中的一员,被写得伟大、高尚。
细细品来,文中似乎只施读性一个词—母爱!
至真至爱的亲情中,母爱是录细致、最无私、最易体会到的。想想我的母亲,心中竟荡起一丝内疚。
我的母亲是一名初中教师。也许是职业的缘故,她对我一向十分严格。因此,年少的轻浮、猫狂使我时母亲的爱不清一顾,还时常与她吵嘴。每天,每天都艳怨上苍的不公:为什么不踢予我一个了解我、爱我的母亲?
可是,随著斗转星移,时间的飞逝,我渐渐发现我错了。
今天,我赴考场中考,外面天阴沉沉的,不时地抓落一阵急雨。母亲这些天为我操劳,原本单薄的身体又虚弱了许多,她律若一把大伞,不声不语,孤立冷雨中。我怎么也忘不了我走进考场的那一瞬间,母亲眼眸中流出的信任与鼓励,,嘴角上挂着的一丝抹不去的慈爱的徽芙……
“昔闻长者言,掩耳每不喜。”每次听到母亲的唠唠叨叨总不高兴,认为自己已长大了。但“有妈不觉儿女高”,毕竟,在母亲眼中,我仍是雷要关心、疼爱的女儿。
感谢这篇《我的母亲》,使我其正读懂了母亲,人生真情,英过于母爱!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16
上上个月,我们老师推荐我们看《爱的教育》,我回家便买了下来,一刻不放手地看。当我看到《我的母亲》(父亲的一封信)时,我的眼睛不再朝后瞄了。
这篇日记讲主人公安利柯的父亲教育他怎样对母亲感恩。举例了在安利柯生病的时候,他的母亲整夜整夜地坐在他床前,“一会儿俯身察看你的呼吸,一会儿摸摸你的脉搏,以为就要失去你了,她急得都哭了。”安利柯的父亲在教育中教会了安利柯“母子之爱是人世间最神圣的感情,践踏这种感情的人是会很不幸的。”这就是感恩,每个人的父母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都为自己付出了很多,我们长大以后也得要好好报答他们。如果我是主人公安利柯,我绝对不会因为妈妈过分关心弟弟而对妈妈说出不礼貌的话语,人们都说“母爱是最伟大的”,我长大以后,要挑起家庭的重担,因为我是大儿子,我会好好照顾爸爸妈妈,照顾好弟弟,尤其是父母,我的生命是他们给予的,我一定要好好孝敬他们!“安利柯,今后你对母亲再也不要说不讲道理的话了,更不能无理取闹。玩意你不慎讲了使母亲伤心的话,不要怕我怕批评,而应当真心悔过,请求母亲宽恕。
请求母亲吻你的额角,以拭去你那忘恩负义的污痕。”人不能不知好歹,不能做铁石心肠的人,要做一个知恩图报的好人。学会孝顺,学会感恩,不久之后,你会感觉感恩其实是一件快乐的事。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17
看完丰子恺的《我的母亲》,犹如纤纤细手拂过平静的水面,內心久久不能平静。“人生真情,圣洁的母爱”,这是我对这本书的评价。
丰子恺的《我的母亲》使人感到清新而朴实,内容真挚感人。平常人——千百万母亲中的一员,却被写得如此伟大、高尚。
细细品来,从中我品出一个词——母爱。亲情中,母爱是最细致、最无私、最易体会到的。想想我的母亲,心中竟荡起了一丝丝内疚。
母亲一向对我很严格,因此,年少猖狂的我对母亲的爱不屑一顾,还时常与她斗嘴,有时常抱怨老天爷对我的不公:为什么要赐给我一个不爱我,对我又严格的母亲。可是,随着自己慢慢地长大,思想也成熟了,我发现自己错了。
今天,我要去参加比赛,天上的云似乎很害羞,躲了起来。同时,乌云哥哥走了过来,占据了白云姐姐的位置。渐渐地,小雨滴似乎很高兴来到人间,迫不及待的往下窜,害怕晚了一步就看不到美好的景物似的。这些天,母亲一直为我操劳,原本母亲的身体就已经很单薄了,现在又虚弱了许多。她撑着一把伞,站在雨中。我永远忘不了那一瞬间,母亲眼中流露出的信任与鼓励,嘴角流露出一抹慈爱的微笑,这抹微笑,带给了我很大的力量,我要永远珍藏在我心底的最深处。
“昔闻长者言,掩耳每不喜”这是文中的句子。每次听到母亲的唠叨,我就很烦,但这唠叨中却隐藏着一份无私的爱,感谢丰子恺的《我的母亲》,使我真正读懂了母亲。“人生真情,莫过于母爱”。这是我的领悟。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18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著名作家亚米契斯的名著,其中《我的母亲》这个章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主要内容是:安利柯你对你母亲说了些不尊敬的话。安利柯几年前你患病时,你母亲数你的脉博,算你的呼吸,担心得至于啜泣。你对你母亲说出那样不该说的话!那是为要救你一时的痛苦不惜舍去自己生命的母亲哩!
你一定要记住,在你的一生当中,不可避免地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幸,品尝各种各样的艰辛,经历各种各样的离别,而其中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失去你的母亲。
亲人之间的关爱在人世间所有的感情当中是最神圣的,而所有的亲情之中,母爱是无私的,母子之情尤为珍贵!所以,对于自己的母亲,绝对不能说一些失礼和不孝的话。
我小的时候,总是很不尊敬母亲。还说妈妈这里做得不好,那里又说得不对了,还有时着急了打妈妈。通过我不断的成长,我懂得尊敬妈妈,孝顺妈妈、爱妈妈了。
记得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晚上我高烧39。8℃。妈妈知道我发了高烧,就连忙帮我穿上衣服,抱着我去了医院。而妈妈只穿了一件毛衣。医生说要输液,妈妈交了钱,然后一直抚摸我的头说:“没事了!病马上好了!”到夜里,妈妈累得趴在床上睡着了,我很是感动,帮妈妈盖上了被子。通过这件事,我懂得了我们应该尊重我们的母亲,不要说不尊重和失礼的话。因为每个母亲都很勇敢、负责、辛苦、慈爱,一个母亲必定就是一个伟大的英雄。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19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叫做“母亲”,有一种爱叫“母爱”。读了冰心写的《我的母亲》后,我开始对母爱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我”曾在小时候问母亲,她为什么爱“我”,她说,这一切只因为“我”是她女儿。”在“我”成长的历程中,“我”越来越清晰地感到,无论何时何地,她对“我”的爱永不悔。古往今来,普天之下的母亲都拥有一样的爱。
读完这篇文章,我百感交集,有心酸、有感动、有自责、也有丝丝自豪。记得冰心奶奶的妈妈曾近这样对冰心奶奶说过:“不为什么,——只因你是我女儿。”多么朴素的一句话,多么意味深长的一句话!这句话,诠释了多少母亲的心声,涵盖了多少母亲的爱意啊!母亲的爱,是纯粹的、是无瑕的、更是至高无上的。它如一朵玉莲,出淤泥而不染;它如一片汪洋,浩瀚而广阔;它如一只乳燕,勇往直前……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爱呀,它可以恒古不变,也可以瞬息万变。这种爱:不需要理由,就可以光照大地;不需要利益,就会燃烧自己;不需要磨砺,就会晶莹剔透。这种爱直扣人心,既能让人痛哭流涕,也能让人无所畏惧。拥有了这无上的母爱,就不会再畏惧任何困难。这种爱如同一座灯塔,只要感到害怕,只要感到寒冷,就可以躲到那温暖的港湾,那里没有风暴,没有危险,那里是最安全、最平静的心灵归宿。此时此刻,这个世界在变、这个时代在变、这个社会在变,甚至每一个人都在变!只有那一个人,那一个用母爱默默保护你的人,依旧会站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用宠溺的眼神望着你,见证你的成长。冰心奶奶在文中说道:“她对于我的爱,不因着万物毁灭而变更!”也许,直到世界的尽头,母亲依旧会站在你我的身旁,用她所拥有的一切,保护你我、支持你我,用她的行动来表达世间最为神圣的爱——母爱——的全部含义。
记得汶川大地震的时候,搜救人员自废墟中发现了一个女人的尸体。她跪在地上,姿势有点像古代对神明祭祀的模样。搜救人员们都感到非常奇怪,他们小心翼翼地移开了女人的尸体,他们发现:这位女士的身体下有这一个熟睡的婴儿!这位母亲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选择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大家还发现,婴儿的襁褓中有一部手机,上面写着: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还活着,请记住,我爱你。
这就是母爱,这就是世间最伟大最神圣的爱!感谢你,我的母亲!是你让我拥有了一片爱的海洋。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20
在以前,我从来不知道平民写家老舍的母亲。但是今天,我读到了老舍先生写的《我的母亲》。
老舍先生的作品似一段美妙动听的音乐,又似一壶沁人心脾的浓茶,让人回味无穷。
他的母亲活到老,穷到老,辛苦到老。给亲友邻居们帮忙,她总是跑在前面:她会刮痧,她会给孩子们剃头,她会给少妇们绞脸……凡是他能做的都有求必应。但是,吵嘴打架,永远没有,她宁吃亏,不斗气。
老舍先生的母亲有一点和我的母亲很像,那就是只要让孩子过得好自己做什么都行。
一天,我们上体育课,运动了很长时间,在回家的路上我肚子就自己唱起了“空城计”。于是一到家我就往沙发上一坐,鞋子一扔,照例向厨房里面喊:“我饿了,快点做饭。”过了一会还是什么动静也没有。我又喊道;“妈,你在哪呢,我饿了,快点出来做饭。”过了一会母亲扶着墙慢慢的走了出来,脸上没有多少血色,双眼无力。我问她:“母亲你生病了吗?”母亲说:“儿子,母亲今天不舒服,你等你爸回来再给你做。”我立刻任性的说:“不嘛,我现在就要吃。”刚说完我知道我说错了,我不能让母亲有病在干活了。我又不上了一句:“母亲,你别做了,我去外面买一点吃的就行了。”谁知母亲却说:“不用了,母亲给你做。”说完母亲就走进了厨房。
天暗了下来,打开灯母亲切菜时的影子映在地上,以前母亲的影子是挺拔的,,而现在的影子却是弯曲的。切菜的声音也有以前的“当当当”变成现在的“当当当”.有一阵酸楚的泪在我的眼中徘徊。
过了一会,菜炒好了,母亲端出来了,我上前一看,是一盘鱼香肉丝。母亲又找来一个苹果说;“儿子,妈给你削苹果吃。”正当这时母亲一不小心把自己的手划了个口,血顺着手指滴在那盘菜里,母亲见状立刻端起盘子并说;“母亲给你重做。”我立刻把盘子抢过来说;“好好的不用重做。”虽然这盘菜已变了味,但是,变得这种味道叫母爱。
这就是我的母亲,拥有与老舍母亲的品质的一位母亲。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21
今天,我读了《我的母亲》这篇文章,这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冰心,有一次问母亲为什么爱我,但母亲毫不疑迟的回答不为什么。许多年以后说了一句话后,从来没有人反驳过。
最令我感动的是,母亲对作者的爱是一种让人想不到的爱。当我读到作者的说的那句话后自己心想,母亲是那么的关心我,但我却那样子对母亲,真发现自己的不孝。我妈妈很爱我的。
在我二三岁的时候生病了,就在床上休息。老爸和妈妈都在照顾我时眠不休,有时还背我出去散步,当晚上的时候已经讲故事哄我睡觉,当我病好之后妈妈,老爸都已经睡觉了,我哭了。
这件事把母亲爱我的事情写了出来,让我生生的体会到作者的那句话,母亲永远都会留在我的身边的,母亲我爱你。如果二十年后你要帮助的时候,我一定会满足你的要求。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22
读完邹韬奋的《我的母亲》,我掩卷沉思,有感于作者对于母亲无比思念,有感作者对封建制度的女性地下的地位的鸣不平。邹韬奋、鲁迅等进步文人早已对腐朽封建制度痛恨不已,他们作为那个时代反帝反封建的先锋,为进步、文明发声,创作出了许许多多发人省醒的文章。
在封建年代,女性的低位地下,他们的名字不会被人记得,就算连升为儿子的作者都不知道自己母亲的名字,可窥一斑。不管在南方家族,还是在女方家族,“十四少奶”、“十六小姐”便是他母亲的称呼。作为相聚的时候只有十一年零九个月的母子缘分来说,实在是太短了,作者从最朦胧的记忆开始回忆记忆中母亲的一生,表现出慈爱母亲的形象,让我感受到母亲的伟大。“活泼的欢悦的柔和的青春的美”是作者懵懂时期就能感受到母亲的形象,就像作者写道的“大客厅里许多妇女里面:没有一个及得到母亲的可爱”,让人感受到儿子对于母亲的爱。尽管父亲是做官的,但家境从小就不好,被迫去穷人的米仓领米。困苦的家境也让母亲为这个大家操碎了心,少年的作者似懂非懂的看出了母亲的满腔心事,但是坚强的母亲尽管一肚子心酸仍然能够撑起了这个家。
“如果母亲生在现在,有机会把自己造成一个教员,必可成为一个循循善诱的良师。”通过母亲和妹仔读书时因书中情节痛哭流泪,让我认识到作者母亲丰富的情感,对穷苦人有着怜悯之心。她讲故事还能让听故事的人感动流泪,说明母亲讲述的生动,感人。他的母亲如若在公平社会,是可以去当教员的,却因生不逢时,这让作者为他的母亲感到惋惜。自己儿时学习时期是作者用墨较多的地方。开明的母亲情愿节衣缩食也要请回家庭教师,她比那个时代的普通女性都要懂得文化知识的重要。对于儿子的教育问题,母亲是最严肃认真,非常重视的。“打在儿身疼在娘心”,母亲始终嘴硬心软的喊着“打的好”,这种矛盾心情表现非常突出。
在作者心目中,她是一位慈爱、善良的母亲,她的早逝也为作者带来了无限的伤痛。作者用诚挚感人的描写表达对母亲的思念,也对封建社会埋没女性才能进行了无情的谴责。字里行间感人肺腑,让我认识到作者笔下伟大的母爱,我现在能做的唯有珍惜,审视一下自己以往哪里做得不够好的,改之。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23
有那么一种爱叫——母爱!
我曾经读过不少关于母亲的书,有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朱德老先生的
《我的母亲》,更看过无数部关于母亲的电影。一个个高尚的母亲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但最令我感动的是高尔基的《母亲》。
母亲——作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代表,从一个没有灵魂、没有思想、麻木的人,一跃变身为一个坚强的、无畏的、浑身散发着雅典娜女神般的感性,为推翻沙皇统治而站在第一线的人。在母亲身上,所发生的重大变化,已让我尤为不可思议,更令我沉默的是她的这些变化最初的最初是为挽救儿子的生命。
她的儿子巴维尔是先进的工人的代表,为争取劳苦大众的共同利益而奋斗,也因此锒铛入狱。母亲此时毅然接下儿子手中的任务——发放革命传单。从这里不难看出母亲对儿子的的理解,对儿子所从事事业的自豪,正如我们所学《秋天的怀念》中的母亲,那是爱得淡雅、爱得高洁、爱得热烈而深沉。
在这里我讲了理解这一个神圣的词,这不仅令我想到当今时代的一句口号:理解万岁。是啊,理解即使没有万岁,恐怕也已几千岁了。中国古时有“伯牙破琴谢知音”的典故;有“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诗句;理解还曾以“他乡遇故乡”的名义,荣列人生四大喜事之一。可见,理解这一词古往今来源远流长。理解别人是如何之重要,被人理解更是如何之幸运。凭心而论,人与人之间的理解是无可比拟的,理解可以成就无数奇迹,就像理解可以将巴维尔和她的母亲,两个思想完全不同的人之间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一座爱的的桥梁。所以对于巴维尔我是嫉妒羡慕恨。嫉妒他能拥有这样的母亲,羡慕他的幸运,恨自己的固执。
反想现如今,我和父母很多问题有待于理解来解决,代沟就是我娘俩一个重要的代表。试想,如果我与父母加强交流,增进理解,而不是一味的任性的发泄自己的不满,又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呢?有时候我感觉母亲并不理解我,也许,问题是出在双方?为什么会吵架呢?当母亲要求我读书时,母亲,望女成凤的心我可有去理解?
再想想,在每次暴风雨过后,那一抹熟悉又陌生的身影总会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得地方静悄悄的等待。在悄悄地端着一碗银耳,温柔的说声“下去吃饭吧”。
每每想起,我都有一种无地自容的悔恨。幸好这一些还来得及改变,我还不至于是第二个史铁生,我的母亲还未离我而去。
母亲我由衷的感谢您对我的理解!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24
每个孩子都有母亲,亦慈祥、严厉、亦温柔,亦暴燥……但是不管怎样,母亲那颗爱孩子、处处为孩子着想的心永远也不会改变。暑假,我不经意间翻阅了胡适的一篇散文《我的母亲》。当我被这质朴的语言打动时,也深刻地反省了自己。
这篇文章没有刻意地描写母亲,而是通过作者家庭中的.一些小事为人们展现了一个教子有方、气量大、性子好、待人仁慈温和又不失骨气的好母亲形象。胡适五岁丧父,全靠母亲一人将他含辛茹苦地拉址大。生活上,这是一位慈母,对儿子关怀备至;学业方面,这是一位严师,以身作则,教给儿子做人的道理。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母亲让胡适从她身上学到了善良、坚强的优良品质,胡适也在结尾处点明母亲是影响他性格及人生道路的第一人。全文文笔流畅,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深厚的母子情,让人潸然泪下。其中,一个小片段学深深地震慑了我。
“我跪着哭,用手擦眼泪,不知擦进了会么微菌,后来足足害了一年多的翳病。医来医去,总医不好。我母亲心里又悔又急,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她真用舌头舔我的病眼。”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这到底是位怎样的母亲?一般来讲,当孩子生病时,做母亲的只需照顾好即可,大多没想过做这种在外人眼里看起来非常恶心的事情。然而胡适的母亲冯顺弟却做出了这伟大的举动,令人震惊。虽然作者只是三言两语,看似轻描淡写,实则蕴含着母亲对儿子深沉的爱。前面的长段描写不就是为这几句简短的话作铺垫吗?由此,我联想到我的妈妈。
在我六岁那年,我才离开外婆,回到妈妈身边。许是我从小与她分开的原因,妈妈表面对我要求很严,其实在某些方面她十分疼爱我,以我为中心,为我“服务”,而我把她所做的一切看成是理所当然。直到我看我《我的母亲》这篇散文后,才真正意识到了我的错误。很多时候,我非但不理解她对我学习上的苛刻,还给她徒增烦恼。现在回想起来,我真是羞愧,不什么不能学胡适那样懂得感恩呢?天下没有哪个母亲不希望自己的子女成人成才,我如今醒悟为时不晚,我决定要用我的好成绩回报妈妈,并且尽量为她减轻负担,做个至善至孝的女儿。
母亲,我一生中最亲爱、最重要的人。有一天她老了,我会做她的拐杖,陪伴她度过幸福的晚年!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25
小学的课本里,总是有这样的描写:“父亲或是把孩子打得鼻青脸肿,或是一个劲往孩子脑子里塞大道理,讲得儿女涕泪横流。然后孩子们用力地点头,发誓从此好好学习,报效祖国”。从《通往广场的路不只一条》到《落花生》,再到那篇钓大鱼放大鱼的文章,父亲总是充当了主角,母亲的戏份委实不多。
作为一个单亲家庭中的母亲,胡适母亲的戏份一下子重了许多。既是慈母,又是严父,还是严师,颇有些人格分裂的架势。但即使是这样的重任,她也担了起来。就像鸡妈妈保护雏鸡,在别人眼中很伟大的事情,在她眼里是天经地义的,尽管没有人强迫她去这样做。
胡适母亲的“慈”,在文章中并没有太多展现,倒是罚起胡适来“心狠手辣”,也许是因为胡母觉得父亲的角色要比母亲重要?或者是她认为自己就应该严格管教儿子,让他离开了自己也能独立生存?我们不得而知。“严”与“慈”,就像冰与火一样对立,却同时在胡适的母亲身上体现,为什么?
其实,“严”并不意味着束缚,“慈”也绝非放纵,“严”也是“慈”的另一种体现,就像风筝上的线,它从未刻意束缚你,当你觉得被束缚时,只是因为你走错了方向。所谓“严”与“慈”,其实都是那根细线,只是在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感受。它们是不可分割的,就像我在书中读到的一段影评一样:“善恶本身就像硬币的正反面,你以为善恶分隔很远,差别很大,其实它们一直都紧密联系着,它们是天生的双生子。关于它们,只差了一个转身。”
这段话原本是在评论《蝙蝠侠黑暗骑士》中的蝙蝠侠与小丑。但有时,善恶与严慈是一样的,当你看到胡适母亲的严厉外表时,总觉得她缺少慈爱,而实际上,“严”与“慈”,有时只差了一个转身。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26
今天,我看完了《我的母亲》这
这个故事介绍了老舍的母亲能屈能伸的性格。老舍的母亲都在家里做事。突然有一天,八国联军进了他们的家,一刀先把老黄狗刺死了,再把她丈夫也杀了。可是,她不慌,躲了起来,鬼子也没有找到他们,她这叫“能屈”。鬼子走的时候,她又干起活来,连续几天都没睡觉,她连快要死了的时候吃的也是粗粮,可是,这样的苦日子照样过,这叫“能伸”。正是因为她能屈能伸的性格,才带大了几个子女。
说来也真惭愧。有一次,老爸训斥我说:“凯源,你这次考试怎么考得这么差?是不是又偷懒了啦?”我跟老爸顶嘴,很不服气地说:“80分也不算差呀!”老爸更凶了:“80分还不算差呀?羞羞脸啊!想当年我啊,从来就没考过90分以下!”
我听了还是用刚才那句话顶撞:“我就觉得80分不差呀!”刚说完就被老爸打了一顿。要是我学到了老舍母亲的能屈能伸,不顶嘴的话,就不会被打一顿了。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一定要能屈能伸,要不然就会遭殃的!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27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老舍的作品《我的母亲》。对于“母亲”这一词,我想,应该众人皆知吧,你的母亲也是百般的疼爱你,呵护你,对于你又做了什么让母亲高兴的事?好好的为你的母亲“服务”一会吧!老舍的母亲生于农家,所以勤俭诚实,身体也好。由于家境贫困,他的母亲每天都要洗两大绿瓦盆的衣服,还得给人家缝补或裁缝衣裳,一个家全靠母亲一人支撑……读到这里时,我的心似乎也颤抖了一下,我们的母亲也是这样。我们的要求母亲都会尽力完成。妈妈一直都是劳累的。
一天有干不完的家务活,还有我们的衣食,她都独自承包,只有晚上睡觉时能休息下,早上还得起早为我们做饭。我们和妈妈要钱是,妈妈不给的话,我们还气她,起的妈妈头疼,这是让我想起来感觉真后悔,我也和老舍一样用一个词来形容——“心痛”!其实我的母亲没什么文化,他给我的教育确实生命的教育。读完文章,让我感受到了母亲如此幸苦,母爱如此伟大。母亲的辛苦都是为了我们,而我们却不会抓紧这个机会好好学习,大家应该好好想想了。趁母亲还在世上,好好的孝敬她吧!不要像作者一样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28
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阴蔽。
——题记
看完丰子恺的《我的母亲》,像纤纤细手拂过平息的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静。此时此刻,我多想高呼一声:人间真情,莫过于圣洁的母爱!
丰子恺的《我的母亲》,语言清新而朴实,真挚而感人。平常人——千百万母亲中的一员,却被写得伟大和高尚。
细细品味,文章似乎只能读懂两个字——母爱!
至纯至真的感情中,但母爱是最细致的,最无私的,最易体会的。想想我的妈妈,心中竟然荡漾起一丝愧疚。
我的妈妈是一名普通 的工厂工人,虽然她只有初中文凭,但她对我要求却十分严格。因此,年少轻狂使我对妈妈的爱不屑一顾,还时常与她顶嘴。每天都抱怨上天的不公:为什么不赐予我一个了解我、爱我的妈妈?
可是,随着时间的飞逝,我渐渐发现我错了。
今天,我奔赴考场考试,外面天阴沉沉的,时不时地飘落一阵急雨。妈妈这些天内为我操劳,原本单薄的身体又虚弱了许多,她撑着一把伞,一声不吭,孤单地站在雨中。我永远也忘不了在我走进考场的那一瞬间,妈妈眼眸中流出的信任和激励,向来严厉的她,竟然嘴角上挂着一丝抹不住的慈爱的微笑……
正如文中所言:“昔闻长者言,掩耳每不喜。”每次听到妈妈的唠叨,总不高兴,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了。但是在父母的眼中,孩子永远是孩子,是“长不大的孩子”。
温馨的母爱将是我勤奋学习的最大鞭策,将是我工作上进的动力和源泉!
母爱是我头顶的一片天,天高云淡该是我们最最幸福的时刻了!在前进的路上,让我们心中永远装着那份温馨的母爱!愿我们永远对得起那份温馨的母爱!
感谢这篇《我的母亲》,让我读懂了:人间真情,莫过于母爱!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29
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绿阴?——题记
看完丰子恺的《我的母亲》,如纤纤细手拂过平息的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静。此时,我多想高呼一声:人生真情,圣洁的母爱!
丰子恺的《我的母亲》文风清新而朴实,内容真挚而感人。平常人——千百万母亲中的一员,却被写得伟大、高尚。
细细品来,文中似乎只能读懂一个词——母爱!
至真至爱的亲情中,母爱是最细致、最无私、最易体会到的。想想我的母亲,心中竟荡起一丝内疚。
我的母亲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也许是自身文化程度的缘故,她对我一向十分严格。她总说自己小时候没有条件好好读书,叫我要珍惜时间,认真读书。因此,年少、轻浮、狂妄使我对母亲的爱不屑一顾,还时常与她吵嘴。每天,每天都抱怨上苍的不公:为什么不赐予我一个了解我,爱我的母亲?
可是,随着斗转星移,时问的飞逝,我渐渐发现我错了。
就在昨天,我奔赴期末考场,外面天阴沉沉的,不时地飘落一阵急雨。母亲这些天为我操劳,原本单薄的身体又虚弱了许多,她撑着一把大伞,不声不语,孤立冷雨中。我怎么也忘不了我走进考场的那一瞬间,母亲眼眸中流出的信任与鼓励,嘴角上挂着的一丝抹不去的慈爱的微笑……
正如文中所言:“昔闻长者言,掩耳每不喜。”每次听到母亲的唠唠叨叨总不高兴,认为自己已长大了。但“有妈不觉儿女高”,毕竟,在母亲眼中,我仍是需要关心、疼爱的女儿。
感谢这篇《我的母亲》使我真正读懂了母亲,人生真情,莫过于母爱!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30
母爱柔情似水,温暖如春,天底下最无私亲切的爱就是母爱,这是无法替代的。老舍的这篇《我的母亲》语言质朴,感情真挚而含蓄,让人了解到老舍对母亲深深的思念之情,读完深为感动。
老舍自幼由母亲独自养大,母亲对于老舍倾注全部的爱,老舍用白描的手法描写了一位天底下最平凡的母亲,同时又是最勇敢、善良、无私的母亲,表现出老舍深情的爱。作者通过描述家庭情况,“母亲生在农家,所以勤俭诚实,身体也好。”让我们对母亲有了初步的认识,认识到她勤劳、诚实,这也是母亲对于儿子身体力行的教育,照应了后文“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所以说,母亲对于作者的影响是巨大的,胜过所有的老师,老舍传承了母亲的真善美,好客热情……家里全靠母亲一人操持,母亲是勤劳的,做事一丝不苟的。为了生计帮别人洗衣服、缝补衣服,可从来不敷衍了事,“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给我们展现出了一个勤劳、认真的母亲形象。母亲刚强的性格在老舍的笔下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同样是通过白描的手法描写三姐出嫁的场景。父亲死后,三姐和母亲相依为靠,一起撑起了这个家,现在三姐要走了,就像是失去右手,三姐出嫁母亲一系列表情动作,正勾勒出母亲刚强的形象。
在老舍心中还是留有遗憾的,他没有听从母亲的安排,深深的伤害了她,而且还不是一次伤害。儿行千里母担忧,母亲始终牵挂着这个儿子。终于,作者还是变成了“失了根的花草”,辛苦一生,但母亲没有享受好的生活。虽然文章最后只是简单的叙述了母亲的去世,却包含作者无尽的悔恨和自责,以及对母亲的无比思念。“心痛!心痛!”将这种情绪在文章结尾达到了高潮。
做母亲的给儿女天底下最无私的爱,而作为儿女,有没有倾注你们全部的爱?这或许永远都不可能画上等号吧。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31
夜深了,靠在床头,一点睡意也没有。随手拿起一本书来看,刚好读到胡适先生写的文章——《我的母亲》。细细品读,对其教育子女的方法略有感触,特举一二,以供自勉。
胡适先生是著名学者,他以温和文雅,博学多才深受一代代学子的敬仰,他回忆起母亲的教诲,在文中深情地说:“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一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感谢我的慈母。”可见母亲的教诲,给他极深远的影响。
1。环境教育; 胡适先生自小身体弱,母亲不准他和野蛮的孩子们乱跑乱跳。表面上看,恐其受到伤害,其间包含着环境育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正如孟母三迁等典故。以至胡适先生小时不曾养得活泼习惯,待人处世总是文绉绉的。
2。惩戒教育; 胡母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孩子一句,打孩子一下。孩子做错了事,她只一望,孩子们就被她严厉的目光吓住。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把孩子叫醒后再教训;犯的事大,等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后行罚,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哭出声来,因为她教育孩子,不是借此出气让别人听的。她以尊重、信赖为起点,一对一完全严厉教育,突出深刻二字,让子女牢记深省,不能不令人赞叹,其效果也会事半功倍,影响终生。
3。床前教育;每天天刚亮时,胡母让子女披衣坐,清醒后,才说起昨天孩子们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他们认错,有时还以父亲的种种好处正面引导教育,,让其用功读书。细细想来:胡母23岁做了寡妇,又寄人篱下,生活痛苦可想而知,那需要付出更多的艰辛与耐心,但为何选择早晨进行教育呢?也许早晨是一天的开始,记忆深刻,!比我们的餐桌前教育效果会更好!
掩卷沉思,胡适先生以平时的笔法,饱蘸感激之情,把母亲是人生的第一位老师叙写的感人肺腑,真挚情感,跃然纸上。育子之法,也令人深思!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32
《我的母亲》是篇叫人落泪的挚情之作,这篇文章让我很受感动。文章作者老舍主要记述“我”的父亲去世以后,母亲非常辛苦,整天都为人洗衣服,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父亲的姐姐与我们住在一起,她脾气很坏,常常欺负母亲,母亲却任劳任怨。而姑姑死时,母亲一分钱也没有分到。日本鬼子进城搜家,母亲一点儿也不害怕,却坚强地护着“我”。母亲在“我”出国的时候病死了。文章以“心痛!心痛!”结尾,让读者们落泪。作者怎么能不心痛呢?
文章通过记叙母亲一生的身世、经历、性格及遭遇,表达了作者对自己母亲的无限敬爱和无以报答母亲恩情的愧疚之情,也塑造了一位有着典型东方女性性格特征的平凡而伟岸的母亲形象。首先,这篇文章多处运用了刻画人物的写法,使母亲的形象活灵活现。此文章能感动我,是因为文中列举了老舍母亲的生前往事。没有普希金的波澜壮阔,也没有文一多的特殊见解。有的,只是对母亲一颗真切的心。
母亲非常穷苦,但她还要养着自己的儿女,她整天为人们洗衣服,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从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这句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母亲的辛苦。天天为人们洗服装,母亲为了什么?母亲为了儿女的生活,甘愿受苦,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啊!
母爱是滂沱大雨中的一把雨伞;母爱是刺骨寒风中的一碗热汤;母爱是一双粗糙的大手;母爱是一个甜甜的微笑;母爱是一份牵挂;母爱是……。
老舍曾经说:“我对一切人和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当作当然的。但是,在做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和基本法则,什么事都可以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画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敢不去,正像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我经历过起码有百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母亲教会了老舍做人,教会了他劳动。
而在一些文章中的母亲对儿女的爱又何尝不是呢?她们愿意为儿女奉献自己的一切,由小看来,可比做芝麻;由大看来,可比做天地。她们无论多么苦多么累也不想让孩子受一点伤害。而更多的是从母亲的为人处事中无形的给了儿女一种很好的教育。俗话说“有其母,必有其子。”在老舍,朱德,胡适的手中都曾撰写过《我的母亲》这篇文章,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母亲对其都有影响,正是有了他们的母亲才有了这三位名人的成就。正如是“母亲,其实在凡俗的生活中正是以一些细微的小事来震撼我们的心灵。”
母爱如水,母亲是源,无论你奔腾到哪里,身上流淌的,依然是不尽的源头之水;心里念着的,永远有对母亲的感激,母亲一直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们,沐浴在母爱中的我们真正了解自己的母亲吗?母爱是如此的深沉而不张扬,平凡得让人熟视无睹,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对这些,母亲当然毫无怨言,可对我们来说,没有体验到母爱应该是多大的不幸呀!我们丢失了比金子还珍贵的东西!
难道不是吗?不同的母亲有着不同的母爱方式,不同的母爱方式却有着一个共同的情怀——无私奉献母爱的全部。回过头来,回忆一下自己的母亲,我的母亲没有多大的文化,每次我看到的她都是在勤勤恳恳的工作,母亲似乎没有什么时间去偷懒,没有什么时间去精心的打扮。即使这样,她在我心中仍然是最美的,最伟大的,没有人可以替换她在我心中的位置。我是母亲一手带大的,我印象最深的却是给了我一点儿为人处事上的“教训”。
之所以我肯静心的去做每一件事,之所以我有良好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之所以能坚强的去经受挫折。我也要感叹“我都得感谢我的母亲。”
但是,母爱的价值究竟有多大?这只怕非言语所能表达,母亲的已化作无私,已化作圣洁。十月怀胎的艰辛,不仅给了我们生命,还树立了人的品格。人最初的感知者就是母亲,从诞生的那一刻起,母亲就精心的呵护着我们,启蒙教育的熏陶,使我们理解了人性的美德!
我的母亲老舍读后感 篇33
今天,我读了世界著名作家老舍写的一篇文章——《我的母亲》。
读完之后我最深的一个感受就是文中的母亲和我的母亲太像了,这篇文章简直就是为我的妈妈写的。
《我的母亲》一文“我”在一岁半的时候,“克”死了父亲,给家庭带来了不幸,但母亲仍是一如既往的操持着整个家,为了一家的衣食,母亲给人家洗衣缝补……这几段的描写,我看到了文中母亲的辛苦,更体会到了文中母亲照顾一大家子的艰难与不容易。
读到这儿,我不禁想到了我那任劳任怨,从无怨言的妈妈。我的妈妈不富有,但却很善良;脾气不好,但却很爱她的孩子。
记得有一次,放学时,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并且还停电了,我就这样自己打着伞,摸黑往前走。走到了小区门口,看见一个身材臃肿的人打着个伞,焦急的在那等着自己的孩子,我走进一看,原来是我的妈妈,妈妈告诉我说,小区也停电了,害怕楼梯黑,我看不见,所以专门在这等着我,听到这,眼眶立马湿润了……
“当我在小学毕业的时候,亲友一致的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可是我也愿意升学。我偷偷的考入了师范学校——制服,饮食,……。入学,要交十元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作了半个月的难,把这巨款筹到……”母亲为了自己的儿子有出息,不辞辛劳。
在现实生活中,我的妈妈,为了我们能有出息,将我们送入了万人瞩目的东康。为了交学费,他们拼命的工作……
文章的最后几段,作者运用的词语,反复重复,写出作者生怕老母亲有任何闪失。表达了作者对老母亲的感情深厚,以及不愿接受这个不好的消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珍惜自己的父母亲吧!好好爱自己的父母吧!让生命不留遗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