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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监狱警的句子总汇86句

时间:2021-05-01 01:01

(一)

长江之滨,西陵峡畔。

宜昌监狱,迁建江南。

毗邻三峡大坝,揽夷陵青山绿水;

座落水电名城,承巴楚文化精粹。

上下求索,岁月如晨。

一九五五,建监启程。

追往昔,激情燃烧,

踏雪留痕;看今朝,

意气风发,风雨人生。

迈步桃花岭,淌过聂家河,

跨越白洋冲,点军塘上村。

警苑小区,绿色家园,

怡馨小区,生态新居。

布局调整,历史见证。

峡光精神,一脉相承。

民警队伍,坚强保障。

铮铮铁汉,来自五湖四海;

耿耿丹心,共谱恢宏乐章。

融彰湖垸之德馨,合荷花垸之风韵,

沙洋荆宜手足情,铁打营盘流水兵。

转业军人作风犹存,莘莘学子百炼成钢,

警校学员英姿飒爽,调入民警奋发图强。

无畏风口浪尖,坚守电网高墙。

经生命和鲜血之考验,历正义与邪恶之较量,

书使命和责任之忠诚,树公正和文明之形象。

安全为本,教育当先。

保平安惩恶扬善,塑人魂回头是岸。

是非分明,以文化人。

宽严相济,以情感人。

恩威并重,以理服人。

持利剑,斩棘披荆,

铸新舟,启迪人生。

拨迷雾,春风化雨,

育新生,润物无声。

寓教于乐,狱内活动搭建文化平台。

融入社会,联合帮教沟通大墙内外。

阳光灿烂,桃李芬菲。

春华秋实,硕果累累。

劳动改造,辉煌成就。

办厂兴业,从无到有,

艰苦奋斗,立新破旧。

塑人品,铸精品,

湖北名牌,质量国优,

三峡钢球,誉满九州。

拓市场,强管理,

十心理念,人文经营,

贯标认证,赶超一流。

纸箱制作,百尺竿头。

服装缝纫,更上层楼。

承揽加工一小步,产业调整迈大步,

综合效益步步升,多元发展开新局。

漫漫征程,有赢有输,

从警路上,同甘共苦。

事故猛如虎,平安才是福。

责任重于山,奉献筑坦途。

千般辛苦不言苦,万般艰难不停步。

新时期、新要求、

新使命,扬帆破浪新起点,

规范化、信息化、

科学化,高歌奋起画蓝图。

(二)

采石毓秀,皖东自古多俊杰;

长江源远,江南从来蔚英贤。

揽江望淮,襟宁带芜。

吴天楚地,汇融八方灵秀;

徽山皖水,来聚一脉繁阜。

先人逐水而居,亦渔亦耕。

西周始邑,秦朝置县。

烟柳画桥万家,沿湖喧闹十里。

绿松美饰,海内夺魁;

洪滨丝画,首屈一指。

是以舟樯环江,四海皆可通商;

市声若潮,八方咸来贸易。

水流连则万鸟集,凤鸣皋而百物臻。

若乃登高游目,则见江水吞吐,

千湖百堰,霞蔚云蒸。

尤可道者,城中之雨山湖也:

香岛荷碧,红莲飞衣别有情。

曲水流觞,明眸善睐;

雨廊画屏,鱼跃鸥翔。

百顷波光,环湖青烟,

杨柳丝翠拂游客。

涟漪粼粼,百蕊环簇。

环城皆绿水,夹道尽碧树。

鸟鸣树岗,云影浮而林泉美;

柳垂水岸,花枝摇而烟霞飞。

园在城里,城在园中。

逸思于朱然之馆,吟咏于李白墓园。

赏秦汉争雄舒卷风云之色,

听诗城文化吐纳珠玉之声。

观其表而解其胜,探其微而知其宏。

资源之地,誉满华东一方。

乾坤正气,法治文明;

新建监狱,光耀钢城。

沐布局调整之春风,应运而起;

乘科学发展之大势,与国同昌。

横望山,盘踞汉楚侯郡;

甄山寺,雄立千载之久。

太白之碧水东流,蟠龙缭绕;

易安之扼腕长叹,生为人杰。

首要标准高举,筚路褴褛;

两个务必牢记,创业维艰。

肩厅局之重托,负教育之重任,

三百名民警,地域不同,

阅历各异,然禅思竭虑,

勤勉倾心,睿智吐哺。

更多是甘当黄牛,默默耕耘,

劬劳事业,兢兢基层,

春华秋实,各有炜煌。

清清碧水,浩浩江流,

伏羲开辟,百代生辉。

开拓荒地,形文以化人之势;

选建新监,乃火凤重生之途。

盘庚迁殷,传兴商之故事;

亶父居岐,系基周之创举。

史有前例,古今斯同。

于是万集群智,百破疑难,

一朝决策,千载奇功。

双轮并驶,百年发展可续;

创先争优,科学立论必依。

上下同心,誓展宏图。

定位东郊,拓矿山之旧土;

依傍向山,据丹阳之故镇。

高端设计,挥写神来妙笔;

门户开发,重装表里山河。

挟传统文明之余烈;振现代科技之新威。

百年太久,十春可期,

三年苦干,规模已具。

凡河穿绕,龙脊前横。

魅力在水,湿地气清;

金刚宝钻,依势成城。

引长江之碧浪,汇察人之明湖。

巧构津梁,续扬州亭桥奇趣;

精修池榭,追吴郡园馆多姿。

众多民警,难觅当年故里;

江南游子,青春未老还乡。

沧溟阔而波臣跃,长天高而大鹏飞。

去燕雀之小志,追鸿鹄之高翔。

建监兴教,唯教化以为本;

十年树木,望杞梓可成材。

噫吁乎!躬身实践,

沐雨栉风。江海弄潮,

会当水击三千里;

鸠凤展翼,奋飞霄汉九万重。

一、书籍简介

《肖申克的救赎》是美国作家斯蒂芬·埃德温·金的中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收录于小说合集《四季奇谭》中,副标题为“春天的希望”。

该作讲述银行家安迪,被当作杀害妻子的凶手送上法庭。妻子的不忠、律师的奸诈、法官的误判、狱警的凶暴、典狱长的贪心与卑鄙,将正处在而立之年的安迪一下子从人生的巅峰推向了世间地狱。而狱中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迫使忍无可忍的安迪终于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越狱而出,重获自由。当翌日典狱长打开安迪的牢门时,发现他已不翼而飞,预感到末日来临的典狱长在检察人员收到安迪投寄的罪证之前,自杀。

监狱作为故事背景带有寓意性,以安迪、典狱长、狱警和囚犯们所构成的这个世界,本身就是错谬、混乱的。安迪是一个无罪的好人,却被关进监狱接受改造。肖申克的几任典狱长没有一个是清白的,但他们却在那里颐指气使,教化训导着无罪的安迪。在这样一个错谬、黑白颠倒的世界,现代派作家笔下的人物通常会自甘堕落或精神崩溃,而斯蒂芬·金塑造的安迪却像一只浴火后重生的火凤凰,健康自信地飞出了炼狱的火坑。这样的结果同样寄托着作者要使荒原上的人们坚守善良人性并“振奋”起来的创作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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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的背景是20世纪30年代,那时,“美国的政治腐败已经迟到了商人面前”,甚至波及到了监狱。故事中,年轻的银行家安迪因为妻子和她的情人被杀而被判无期徒刑,由于监狱的腐败,他在真相即将大白的情况下仍然得不到昭雪,反而在肖申克监狱饱受了各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摧残。然而,安迪并没有被多舛的命运毁掉,他经过20多年水滴石穿般地不懈挖掘,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从500码长的污粪管道中爬出,重获自由,在墨西哥海边过上了自由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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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1947年9月出生于美国缅因州一贫困家庭。在州立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毕业后因工资菲薄而走上写作之路。70年代中期声名渐起,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恐怖小说大师”。

自80年代至90年代以来,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他的小说总是名列榜首,久居不下。他是当今世界上读者最多、声名最大的美国小说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成为好莱坞制片商的抢手货。1979年,在他32岁时,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今天,他的每部作品的版税,均逾千万美金之巨。

斯蒂芬·金的作品,超越于传统的恐怖小说。他不靠具体的意象来获得恐怖效果,而是通过对事件气氛的营造来震慑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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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25篇

第1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500字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主人公安迪排除万难爬出排污管道,脱离监狱重新获得自由,在那一刻,雨水冲刷的不只是身上的污水,也是真正的内心得到重生的喜悦。一颗向往自由的心灵,永不泯灭的希望的升华。

其中还有几个画面都印证了自由的美好,救赎二字我想就是由此得来吧。

其一:安迪敢于出头利用自己所学帮狱警逃税成功,他的要求是为他的伙伴们来几瓶啤酒,喝着冰镇的啤酒享受着屋顶午后的阳光,这个画面简直美极了,让人一瞬间忘却了他们是被判终身监禁的牢犯。

其二:通过自身的优势,混进了图书馆,还是为狱警们做些逃税的事,同时由于他的坚持实现了扩建图书馆,有一段是安迪播放音乐的镜头,狱友们听到音乐脸上的惊喜安迪脸上的安详,仿佛是在自家小院欣赏一般。

其三:安迪他收了一个狱友学生认字,从最简单的字母教起,并最终通过考试,这些都是最好的救赎。

监刑期满,老布和瑞德出狱后的两种人生形成鲜明的对比,老布就像影片中所说的体制化 一开始我是不懂,看着看着就是说被规范化,上个厕所就要报告,不报告他难受甚至不习惯,这样的人生没有了自我,就像机器一样,没有目标漫无目的,最终他选择了不归路来释放自己的灵魂。瑞德被释放一开始也是如此,但是安迪给了他很好的生活目标“希望”安迪在给瑞德的信中写到:“希望是好事,也许是人间至善,美好的事物永远不会消失!”

第2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800字

首先还是要介绍一下这个故事的主要情节,小说的背景是上个世纪30年代,年轻的银行家安迪因为妻子和她的情人被杀而被错判为无期徒刑,在肖申克监狱,饱受了各种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但是,安迪并没有向命运低头,经过20多年的不懈挖掘,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从500码的污水管道中爬了出来,获得了新生。

在看书之前,我看了作者斯蒂芬·金的简介,没想到他是一个恐怖小说作者,我就在想书中营造的氛围,应该会比电影中黑暗很多,不过和看完电影一样,我的心灵依然受到了震撼,肖申克的恐怖之处也许也只有像斯蒂芬·金这样的恐怖小说家才能表现出来,从来没有一间监狱能让我们这样害怕。作者笔下的肖申克就是一个泯灭人性的场所,监狱里的暗无天日让里边的每一个人都制度化了,不管是谁,在他刚进入肖申克的时候,都不会把自己和这座监狱扯上关系,可是,一年,两年,三年……在不知不觉中,它磨去了人的棱角,磨灭了曾经的梦想,让你从恐惧慢慢变成依赖,正如德瑞所说,“起先你也许厌恶它,后来也许会喜欢它,再后来你也许会离不开它,这就叫体制化。”听着有一种心酸,也有一种无奈。

但是我还是能感受到的还这个故事中透出来的生命的光辉。那就是安迪,安迪在监狱中是独特的,他的独特带着一种生机,同时也带着一种无名的光亮,作者给他定义为希望。其中有两件事,更让我完全的感受到了这种生命的希望。一次是安迪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用监狱的广播播放了音乐,对于监狱里的人们来说,音乐就是他们唯一还剩的精神享受,单纯却意义非凡;还有一次是在一个春天的早晨,几个人修完房顶之后,吹着风,沐浴着阳光,喝着啤酒,这种事情是绝对不会在肖申克发生的,但是安迪用他的聪敏做到了。看到这我是多么感动,安迪在用他的行动给他的朋友们带来了一种希望,一种积极向上。可以说这两次行为是一种灵魂的呐喊,虽然孱弱,但是顽强,他是安迪对肖申克,对生命的不屈服。

连安迪的朋友们都不相信自由的存在,他们也许会觉得他伟大,但是不会相信他能够获得他们都不抱希望的自由。然而,安迪最终逃跑了,逃向了他的自由之路。比起自由,三百米的污水管道算什么,风雨之后的天空,是多么美丽。只要希望还在,你就还拥有一切。

第3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000字

《肖申克的救赎》是美国作家斯蒂芬·金的代表作。该作品用第一人称“我”的视角讲述银行家安迪因为被法官误判谋杀妻子和她的情夫而入狱的故事。安迪来到了肖申克监狱后遭遇了一系列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和折磨。然而,安迪并没有被磨难所折服,他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在监狱的墙上挖出了一条暗道。最后在一个普通的晚上,从暗道爬了出来。他从肖申克监狱中逃了出来,重获了自由,并且在墨西哥以一个新的身份开启了崭新的人生。

在这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安迪。安迪的入狱给黑暗的肖申克监狱带来了一丝阳光。安迪是一个具有独特的人性光辉和魅力的人物形象。他沉默寡言,但在那沉默寡言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永不妥协的、永不放弃的心。

刚开始,在监狱里,安迪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面对“三姊妹”的不断侵扰,他即使孤军奋战,被打的满身伤痕,也不放弃自己的原则。后来,他在监狱图书馆工资时,提出了想要扩张图书馆的请求,连典狱长都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但是他十多年来持之以恒的坚持给州议会写信,最后梦想成真,为图书馆争取到了资金,把肖申克监狱的图书馆扩充成新英格兰地区最好的图书馆。安迪用自己的知识教狱卒们逃税,帮典狱长洗钱,从而得到了典狱长的重用,为自己争取到了一些较好的待遇,如自己一间房间,这是安迪能够逃出去的重要的一个因素。安迪利用自己独居一室的待遇在自己的房间里的墙壁上挖洞。一天天,一年年的慢慢挖洞,且没让任何人知道。他用了二十六的时间挖暗道,最后在1975年的一个夜晚逃出了监狱,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

安迪在肖申克中待了二十几年,在这段时间里,他受尽了各种折磨。但是,他并没有太多的怨恨,而是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狱前狱后的巨大的生活落差也并没有使他精神崩溃,焦虑不安,而是极其冷静地面对眼前的一切。他表现出了超于寻常的理性、平静和忍耐。是理想的信念支持着他平静地面对这一切,也正是因为这一份信念的支持,他向“我”购买了一个需要挖六百年才能挖挖出一个洞的小锥子,表面上是用来磨石,但实际上他用小锤子挖出了一条通往自由的道路。

在监狱期间,他意外得知事情的真相,即指知道了杀死他妻子和她的情夫,并嫁祸给他的真正凶手。他努力过,向典狱长申请重审案件,召回找回真正的凶手,还他清白,让他得以清白的堂堂正正的从监狱里出去。但这一切是徒劳的。典狱长不肯见他,不肯理会他所说的言语,典狱长并非是不信,而是出于某种原因而选择忽略安迪的请求,甚至将知道真相的唯一证人从肖申克监狱调到了其他的监狱。在这段期间,我想安迪内心是崩溃的吧,但我想这也是他坚定从按暗道里逃出来的信念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在体制化的监狱中,安迪是一个异类,因为他有理想有毅力,艰苦的环境并没有使他屈服,他就像一些鸟一样,天生就是关不住的,天生就向往自由。

我们要想安迪一样,做一个有理想,有希望,有追求的人。正如同小说中安迪所说的一样:“‘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世间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永远不会消逝的。”

第4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500字

你是否看过这部电影或者这本小说?反正我是看了这部小说,看完内心无比激动,感觉热血沸腾!抽时间还是想把电影再看一遍的。

这本书是写故事的笔者雷德讲述男主安迪在肖生克监狱所发生的一个故事。安迪是最年轻的银行副总裁执事,然而他的老婆出轨了,然后在他醉酒的当晚他的老婆与情人死于他杀,所有的指证都指向安迪,可想而知,他含冤入狱!在最年轻有为的时候,蒙冤入狱,他没有放弃自我。在狱中受到“姊妹”的欺辱,他冒死也奋力反抗、绝不屈服。他又是那样的聪明,他有一副好头脑,他曾经的工作经历帮助他在狱中展示了他的才能。

在一次修葺狱中房顶时,听到狱警们的谈话,狱警哈力对于手中所得意外财要纳税的抱怨,他不顾生命安危直言了他的想法,帮助了狱警无需纳税而完整的得到了那笔财产,也帮所有修葺牢狱的狱友获得了三瓶来自最抠狱警哈力的啤酒的奖励。从此他的名声传开,最终监狱警官让他来帮助这个监狱。他在图书馆服役,帮助狱友们学习,扩建了图书馆,申请更多的图书来慰藉想读书的狱友。

某天在一个新来的狱友那里听到了自己被谋杀的妻子和情夫的事,是狱中另一个人入室偷窃而被他所杀,他耐不住了,他找到监狱长希望能够重新申诉,然而自私的监狱长因为自己的私心而把那个杀人犯调离了肖生克监狱,并把安迪禁闭了二十天。

在这二十天里,他是无比的冷静。这让他更坚定了自己要逃离这个监狱的想法。在这里提一句故事的前面,安迪是个石头迷,在刚入狱不久时,他找到万能的雷德,帮他买了一把槽石器,打磨自己喜欢的石头,后来他买来性感美女的海报想挂在墙上,在敲订海报的过程中,意外的发现监狱的墙壁很松弛,于是这个凿墙逃走的计划开始了,只是监狱长的冷漠与自私让他更坚定了他的目标,长发27年的隐忍,他做到了!最终他不动声色的逃离了肖生克监狱。

有些鸟儿是注定不会被关在牢笼里的,它们的每一片羽毛都闪耀着自由的光辉。安迪就是这样的人。他对雷德说:记住,“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时间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是永远也不会消逝的!诚然没错,安迪就是拥有这个好东西,从不放弃内心所想,不随波逐流而得到救赎的。

监狱中的大多数人,尤其是被判了无期的人,他们活着是没有任何希望的。而希望在监狱是很危险的东西,它会让人发疯。不是没有其他人尝试逃离过,偶有两个逃离成功的也不过是运气好罢了,而安迪不一样,安迪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沉稳秘密的实行着。他是一个善良、温暖、坚定的人,他坚持给州议员写信要求扩建监狱里的图书馆,帮助狱友们获得更多的书本学习等等…他无时无刻都散发着一种力量,他是活着的。在监狱里待久了的人,往往也都习惯了这里甚至不愿意离开。就像很多“姊妹”出去以后,真的就成为了异性恋者,就像上一个图书管理员,离开时竟不知所措…

这世界从来不缺积极向上的人,然而,真正有灵魂的人却是极少的。安迪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依靠着希望与信念,27年里摸爬滚打,最终获得了自由。不仅仅安迪个人获得了自由,也影响了叙述者雷德。在生命能看到终点的时候,雷德也最终走向了人生正轨。

强者自救,圣者渡人。

心若是牢笼,处处为牢笼,自由不在外面,而在于内心。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上帝。如果你自己都放弃了自己,还有谁会救你?每个人都在忙,不是忙着生,就是忙着死。忙着追逐名利的你,忙着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你,有没有经常停下来想一想:你的大脑,是不是已经被体制化了?你的上帝在哪里?

最后,想把书中一句经典的句子送给自己:重要的事往往最难以启齿,因为语言会缩小其重要性;要让素昧平生的人在意你生命的美好事物,原本就不易。

人生归纳为一种简单的选择:不是忙着生,就是忙着死。既然来人间走一遭,你且好好的生着,待到老去,再安静的,少留遗憾的死吧!没有什么值得你畏畏缩缩,你只需要大胆的去开始,尽你所能的去完成好,就够了!

愿你的人生少一些遗憾,多一些充实!

第5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如果你受诬陷而锒铛入狱,你会怎么做?是默默地接受命运,还是奋起抗争,或者是越狱?在一所罪恶的监狱,有一个蒙冤的人,一颗不屈的心,一个智慧的头脑,最终打开了一个通往自由的洞。

事情发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银行家安迪,被陷害杀死自己出轨的妻子与其情夫,判处无期徒刑,走进了这个改变他一生的地方——肖申克监狱。在这里,他收到了无情的对待,但他没有放弃对自由的追求。他凭借自己的智慧与警察、典狱长周旋,经过二十年的挖掘,他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顺着挖出的洞爬出了监狱,重获新生。

“有些鸟注定是不会被关在笼子里的,因为他们的每一片羽毛都闪烁着自由的光辉。”瑞德在看到安迪为越狱而努力时,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安迪为了获得自由,每天都在为那详细而庞大的越狱计划而准备,他为了不被警察骚扰,利用自己丰富的金融知识,为警察们出谋划策,为贪污的典狱长洗钱。他从“什么都搞得到”的瑞德那里买了一个小锤子,瑞德嘲笑他的逃跑计划,认为“挖出去要六百年”,但是安迪不以为然。同时他还为出狱后的生活做了打算,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向外寄信,伪造了一个身份。通过二十年每一天的不懈努力,成功逃脱。这是多么强大的毅力与智慧啊!

《肖申克的救赎》里有这么一句话“坚强的人才能救赎自己,伟大的人才能拯救他人。”在暗无天日的监狱里,安迪不仅在进行自我救赎,他同时也在救赎着别人,比如他的朋友瑞德。瑞德说过“这个监狱里没有犯罪的人,除了我自己。”但是在长期交往中,安迪知道他是一个好人,便在筹划越狱过程中帮助瑞德。在两人的谈话中,安迪认为要追求自由,向往着围墙外的世界,而瑞德却认为这是天方夜谭,借老布的死,诉说了体制化的可怕,他只想在监狱里安静地度过这一生。如果没有安迪的救赎,瑞德也许会步老布的后尘。但是安迪给了他希望,让他看到了自由的可能与美好。最终在安迪越狱后,他凭借着发自肺腑的忏悔打动了审查官,结束了四十年的监狱生活。

在安迪出狱后,留给瑞德一封信,“记住,希望是个好东西,这或许是除了活着以外最好的东西了”。我想,这也许是导演想向我们诉说的,一个人如果没有了希望,那么他会像一个行尸走肉一样度过余生。正如肖申克的高墙一样,没有希望会禁锢我们的`思想。老布之所以被制度化,不是因为他在肖申克待了五十年,而是因为他没有自由的灵魂,不敢去奢求外面的世界,安迪的成功,也正是因为他二十年如一日的满怀对自由的希望。瑞德说过“希望是个危险的东西”,而正是这危险的东西,使得安迪不抛弃不放弃,鞭策着他的灵魂,以惊人的毅力谱写了伟大的篇章。

在影片中,有一句话我十分喜欢,“要么努力活着,要么活着等死”。我们对人生如何,决定了人生对我们如何。如果不想像行尸走肉般虚度一生,那就让希望之光相伴一路砥砺前行。

第6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在我们自己的现实中,我们注定是自己剧中的主角,而电影给我们一个局外人的机会,所以我们经常喜欢以一个局外人角色从影片中寻找自己、审视自己,总喜欢从电影中寻找生活、审视现实。这一次我看最多的是体制下的自由和永不熄灭的希望、压抑下的友谊以及善恶的归宿。

片中瑞德关于监狱高墙的一番话语发人深省:“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的,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监狱就是如此的将一个人彻底改造,狱中计算时间的单位不是日月年,而是以十年为一个计量单位。当看忽然间岁月已逝,生命的旅程只能以时间为刻度的时候,任何人的希望都会消失殆尽。瑞德曾经告诫安迪:“希望是危险的东西,它是精神苦闷的根源。”然而倔强的安迪始终坚信着希望,没有一刻不在构筑着自己的希望,而且祂一直试图用图书和音乐重新点燃狱友们的希望。

肖申克就如现实社会的一个缩影,那里有最广大的“遵纪守法”的市民,有横行街市的恶霸,有滥用职权的当道者,有巧取豪夺的投机者,当然有潜伏伺机而发的智者。肖申克中生存体制又如当今社会体制,“痛改前非”的人一次次被重新投入黑暗之中,当权者干着肮脏的勾当却会在公众面前宣讲“拯救之道”,似乎只有当性格没有棱角,思想失去火花,被“体制化”的人们习惯逆来顺受的时候才可以平安生存。影片中当瑞得“因没有报告而撒不出一滴尿”时,伴我的不是发笑而是颤栗:体制可怕啊!老布在光明来时因无法承受阳光的照耀而选择死亡,那一幕,我看的不是老布悬挂着的身躯,而是个性与思想的死亡。

“制度化”这三个字最大的含义,或许不是真正的体制,而是我们所依赖的生活习惯。平时,我们依靠习惯生活,也在超越着习惯,但最多可以有限度地实现个人的自由,就象安迪一样拯救了自己,却也拯救不了集体。瑞德一直在努力“改过自新”,却又无助习惯性地生活着,最终在最后的每十年一次的假释审查时,留给我们一段经典的台词:

“我没有一天不在后悔,但并非受惩罚才后悔。我回首前尘往事,那个犯下重罪的小笨蛋。我想和他谈谈,我试图讲道理,让祂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是我办不,那个少年早就不见了,只剩下我垂老之躯。”

我想瑞德绝不是对审查者说这番说,而是说给我们芸芸众生。是啊,生在人世间的你我凡人,在不知不觉中,便会在习惯性的生活状态中耗费掉自己的生命。很多时候,我们会说:如果能够回过去,能够纠正那些走错的路、做错的事、说错的话,该有多好!如此,我们会面对那些爱错或没有爱错的人,会用所有的激情和真诚再博一次。可是,世尙没有如果,我们无法回过去。

再次经历了140分钟听觉与视觉的洗礼,没想这次依然被感动的差点热泪盈眶,影片中真挚的情感让我想起来了社会尙流行的“四大铁”,我想铁窗肯定应该也算“同过窗的”吧!

《肖申克的救赎》无疑是一部励志的杰作,该书中的一切似乎都在表明:日常生活埋葬着所有的希望和梦想,以及对幸福、自由、友谊和爱情的感知能力。面对挫折、艰难、失败,是消沉还是奋进,是坚持还是弃守,是偃旗息鼓还是励精图治,《肖申克的救赎》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

第7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银行家安迪因妻子的背叛和醉酒的冲动所行为被指控谋杀了与人偷情的妻子,被法庭判决为无期徒刑,关在肖申克监狱。安迪刚开始默默承受这一切,后来认识了瑞德和其他的一些人,并和他们成为朋友。这其间安迪被博格斯三姐妹欺负,安迪凭借着自己的才能为监狱里的看管和军官们报税,后被典狱长看上,为他洗钱,成为他的附庸。安迪还用自己的执着每星期给州政府写信,终于为肖申克监狱建立起一座图书馆。后来一位年轻的小伙子的到来,告知安迪是被冤枉的,却被典狱长暗杀。安迪终于决定越狱,爬过那个他用锤子凿了20年之久的洞穴,奔向自由。

这部小说最初给我留下的印象是黑暗。在很多人的定义里,这首先是一部嘲讽美国司法制度和狱政制度的小说。因为如果不是司法制度上的错判的话,安迪是不会进入肖申克监狱;而如果不是因为狱政制度上阴暗腐败的话,安迪也不会成为诺顿的洗钱机器也不会有了后面的整个故事。然而在我的定义里,这部小说首先定义上应该是一部有关人性黑暗以及救赎的故事,如果把它定义为司法制度和狱政制度上的讽世之作的话反而局限了这部小说本身的那种更深层的意义而显得肤浅。

在我看来,不论是司法制度上的漏洞或者是狱政制度上的阴暗腐败,其根本依旧还是人性上的阴暗和贪婪。如果说,安迪的错判入狱还仅仅只是因为司法制度上的错判,那么后来安迪得到了一个推翻错误回归到自由社会的机会,可是这个机会却威胁到了典狱长诺顿的安全和洗钱系统的整体流程的话,那么,这个机会被诺顿彻底扼杀就完整地体现了这种人性上的黑暗。

人性是所有一切社会规则的根本。不管多健全的制度最终依旧只能靠人去操作运转,而如果操持着整个制度的人本身依旧带着贪婪的欲望去观摩这一切,他们总能找到可乘之机。

当一个人身陷于冤狱而诉求无门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所面对的是一种怎么样的绝望。黑暗也许并不是最可怕的,而真正可怕的是这种绝望带来的对于人生一眼所看到的没有光亮的前路。我也不知道在瑞德平静的语调里所讲的安迪呆在他狭小的牢房里沉默不语的第一个夜晚里他是如何度过的,他思索的那些又会是什么。他即将开始的是一种永远也没有光亮的生活,他即将在这个黑暗的夜里开始他漫长而没有前路的人生。

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从此将他笼罩。希望和梦想从现在起都将离他而去了。他只是一个不善于表达情感的内敛男人,所以他永远失去了不知道如何向她表达情感的妻子,所以他在妻子出轨之后将她赶出了家门。对他来说,这一切构成了他心安理得地生活在牢狱里的心理基础,他在赎罪,对他来说他并没有杀害妻子可是他的行为间接或者直接地导致了妻子的死亡。沉重的负罪感包裹着他。不再有希望和光明。我看到的是一种沉重的黑暗。

有影子的地点就有光亮。这部小说有黑暗也有救赎。图书管理员布鲁克斯,这是最让我震撼的一个角色。老布的一生,深刻反映了“体制化”下人的一生。在监狱度过了大半辈子,终于被假释,获得了自由,可一旦离开了熟悉的环境、熟悉的人,他感觉不到自己的价值,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他有了身体的自由,但其实他的灵魂早已被监狱扼杀。属于他自我的世界已经被压缩到了最小,最终他只能选择从这个已经完全不属于自己的世界消失。值得一提的是,有着同样感觉和“被制度化”感觉的瑞德却没有走布鲁克斯的老路,因为瑞德知道,还有样东西再等着他,所以他离开了假释后所工作的南波特兰的超市,去齐华坦尼荷寻找安迪,我觉得这就是救赎。

事实上肖申克就存在于我们现实的生活中。现实中的每一个人,都在不知不觉扮演着肖申克中囚徒或者狱方的角色。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将沦为老布那样的命运,逐渐地被体制化,直到严重地依赖体制,终其一生不曾越规逾矩。任何一种组织、制度、社会都可以视为肖申克的缩影。体制对人的侵蚀也一刻没有停止过,社会历史就是在体制化和反抗体制化的循环中不断前进的,然而救赎却完全在于我们自己的选择,正如安迪的选择一样,再强大的体制也永远无法剥夺我们选择救赎的权利,因为,救赎就存在于我们的心中,那是任何强权也无法到达的地方。tobe,ornottobe,选择救赎还是选择绝望,选择英雄还是选择大众,选择上帝还是选择撒旦,这一切都在你我心中。

第8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以黑暗的监狱为背景,突破了以往人们心中监狱的中的罪恶,反而在其中给人以人间温暖的人情与温馨。

银行家安迪,却在十九年汲汲而生的时光所结成的厚茧中,冲破了那本不属于自己的天空,从肉虫横行的饭菜,到19年来从石灰质高墙破茧而出的新生;从借用一刻闲暇满足内心的自由,到匍匐在泥泞破烂的半公里下水道终于在管口鱼跃而出的身影,无不镌刻着19年来的彷徨和内心独白。他冲破了高墙禁地,重获自由与新生;这个世界穿透一切高墙的东西,它就在我们的内心深处,阴暗无法达到,也接触不到,那就是希望。

正如安迪所说:“那是一种内在的东西,他们到达不了,也无法触及的,那是你的。”曾经,他希望能够在自己的一念之间铲除罪孽的妻子和那狼狈为奸的第三者,但他没有。他战胜了自己,放弃了谋杀的念头。他明白,是他过分他专注于工作,忽略了妻子的感受,亲手酿成了这般悲惨的过错。他把那丧心病狂般的期望,换作对妻子倾注更多的爱。这种内在的渴望唤醒了他的良知,真正触及了失去理智的心,让他学会了理解和信任。

然而,却因一种时间上的巧合背负上19年来的重任和永远无法赎清的罪孽,成为肖申克监狱长诺顿洗黑钱的重要工具。所幸的是,在这世界阴暗猖獗的角落,不失一丝光明曙光的召唤。他仍为狱中其他还拥有美好前程,依然肩负着重大使命的青年们一次次向州政府要求拨款重建图书馆,用阑珊篝火照亮了他人,重建了那被阴霾逐渐侵蚀的心灵所搭砌成的一道散发出万丈光芒的心墙。

尽管结局是未知的,或许会不尽人意,但只有那些重获自由即将踏上新征程的人们才能感受到这种即将揭开未来神秘面纱的激动心情。我希望跨越边境,与朋友相见握手。我希望太平洋的海水如同梦中一样的蓝。我希望一切的一切都能振奋每一颗摆渡浪子的心。

第9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优秀励志型的小说。故事情节很简单,充满了好莱坞的传奇色彩:被诬谋杀自己的妻子及其情夫的银行家安迪被判终身监禁来到了肖申克监狱。他的与众不同引起了黑人囚犯瑞德的注意并最终结成了很好的朋友。安迪总是沉默寡言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保有的一切。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开始用自己丰富的金融知识帮助狱卒们“合法”地逃税,甚至帮助典狱长洗钱,以此换得一些对囚犯、对自己稍微宽松的待遇。他甚至不厌其烦地给州政府写信,并在几年后得到了回应---州政府向肖申克捐赠了图书、唱机、甚至史无前例的监狱图书基金—每年500美金。然而安迪终于从一个新来的囚犯那儿得知了自己妻子被杀的真相,当他向典狱长提出申诉的要求时却遭到了粗暴的回绝。因为此时贪婪的典狱长已将安迪当作自己谋取暴利的摇钱树,他甚至不惜杀掉那个知情的囚犯从而将安迪永远地留在肖申克来满足自己对于金钱无止境的贪欲。安迪对于法律公正的幻想破灭之后,终于不动声色地走上了自我救赎的道路—在一个月黑风高、闪电交加的深夜,安迪成功地穿越了自己十九年来挖成的秘密通道,重新获得了自由。

书中有几句话是非常经典的。(1)瑞德:“监狱是怪地方,起先你恨它,然后习惯它,更久后,你不能没有它,这就叫体制化。”(2)安迪:“世上有些地方是石墙关不住的,在人的内心,有他们管不到的东西,完全属于自己。”瑞德:“你指什么?”安迪:“希望。”瑞德:“朋友,我告诉你,有希望才危险。希望能把人弄疯,希望无用,你最好认命。”

这无疑是本具有深刻的小说。高大森严的肖申克监狱是一个含义丰富的象征,仿佛我们在现实中经常遭遇的一种冷酷的权威的代表。当我们对自己还懵懂无知的时候,我们便开始不断地接受这种权威的训练、锻造和暗示,我们不断地被告诫要完全清除干净自己内心的道路,竭力地、由衷地接受它的教化,从而赢得它的奖赏,以期获得我们做人的一切需求:被尊重并实践自己单纯的梦想。但权威却正不可感知地、潜移默化地变成了我们自己的一部分,我们的心脏和呼吸拥有了权威所赋予我们的统一的节奏,而我们自己对此却一无所知。他形象的表达了制度化之下的人是顺从制度失去自我,还是怀有希望找寻自由。

它给人一种无形的力量,它让我知道人的一生中所应该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从而珍惜你现在还拥有它的机会。因为我们人类始终是这样:只有失去了,才真正意识到它的价值,才又拼命地去争取夺回来,然后又不去珍惜。希望、自由、友谊是我们最基本、最起码的感觉和需要,如果自己不珍惜,那么难道还祈求别人去珍惜和维系吗?

同时安迪的形象也刻画得非常出色。他看上去懦弱,但实际却非常坚强。他不怕毒打,坚持自己的意见。他聪明而有学识,善待他人,善待自己,从没忘记自己是个有尊严的人,从没忘记希望和自由。于是呢,在完工前一天,49年春的公差犯人,在早上十点坐成一堆,喝着冰凉的啤酒。鲨堡历来最狠的狱官请客,这王八蛋还装大方呢。阳光洒肩头,仿佛自由人,像在修缮自家屋顶,我们像是造物之主般自在。安迪呢,他窝在阴凉下,脸上挂着奇异微笑,看着我们喝他的酒。你可说,他想拍狱方马屁,或想博取囚犯友谊,但我认为他只想重温自由,即使只一刹那。他敢于冒险却很细心。当瑞德认为用一把小锤要100年才能打洞逃生的时候,他实际只用了19年就做到了。他有信心和勇气。

说实话,我被这本小说彻底的震撼了,灰色高大的围墙隔开了目光,隔开了一切。漫漫无期的岁月,寂寞无望的日子,精神一点点被磨蚀,灵魂逐渐在扭曲,心灵走向麻木,直到自己已经感觉不到麻木。哀大莫过于心死,所谓的“希望”,“信念”已然连同他们的肉体一同被禁锢起来。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得到什么。当一片羽毛缓缓飘荡的时候,生活被幻化成了一首优美的圆舞曲,因为不管拿到的是什么,巧克力永远都是可口的。只有《费加罗的婚礼》响起的那个一刻,所有的犯人被这恍如隔世的声音震撼了——一丝来自俗世的气息带着自由的感觉。哪怕只是刹那的停留,哪怕只如一个飞掠而过的闪光,却似乎唤醒了囚犯心底里一丝尚未完全泯灭的东西。或许这片刻的清醒,刹那的释放,将带来更沉重的压抑,就如揭开伤口上的血痂。

《肖申克的救赎》把生命变成了一种残酷的选择。肖申克的救赎是我们简单的生活中值得一再回味的东西。相信自己,不放弃希望,不放弃努力,耐心地等待生命中属于自己的辉煌,这就是肖申克的救赎。

第10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在看电影版的《肖申克的救赎》之前,我先读了文字版的《肖申克的救赎》,感受颇深!我始终认为,能够触及我内心最深处的东西,才会感动我!毫无疑问,《肖申克的救赎》感动了我。一开始认为安迪肯定监狱悲苦的渡过一生。可是最后,结局虽不是法律范围以内的,却是我们所有读者心中所想的那种结果。我们会跨越法律的界限,为这个真正善良的,真正懂爱的人感到高兴!这部小说中,有三个方面是我感受特别深的!

其一是狱友情。肖申克,当走进这个地方,转身门闸锁上,才明白,这是玩真的,转眼间,一生就毁了,只留下无穷无尽的悔恨,不知道会这里待多久,也许也将忘记在这里度过了多少岁月,恍惚间记得典狱长说过“把信仰寄托给神,把贱命交给我”。但在这里,他们也有自己的朋友,他们也有真挚的友谊!安迪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为犯人朋友们赢得了冰啤酒、图书馆以及尊严、自由。安迪也幸运地没有站错队,他拥有了在肖申克中唯一可以倾诉与分享秘密的朋友,瑞德。在他成功逃出后以及瑞德在入狱四十年之后他们这对在狱中的好友再次拥抱在一起,在狱中的生活了几十年的他们早已经习惯了彼此。相反,那些在生活、身份顶端的典狱长们,他们只有自私、狭隘,只是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利把自己的一切罪行掩盖了而已。生活中,我们人人都需要朋友,需要志同道合的朋友,需要能在灵魂深处交流的朋友。也许,我们越来越发觉,交一个这样的朋友越来越困难,但是如果你拥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一定要珍惜。

其二是感叹我们在无形中被体制化以及体制社会的不公平。“监狱是个怪地方,起先你恨它,然后习惯它,更久后,你不能没有它,这就叫体制化。”也许四面白墙禁锢的是我们的身体自由,然而体制化禁锢的却是我们的灵魂,这是它最可怕的地方。或者你会认为体制化离我们很远,其实只要你细心观察,体制化就存在我们身边,它像一只无形的手,时时刻刻影响着我们。有时,我们会不难听到别人在说:“我不干这个行业,还能干什么呢?”这就是体制化的结果。

一个清清白白,没犯过罪的人却要被冤枉入狱,我想这是任何人都接受不了的。可是谁能帮你证明,你是无辜的。法律不是十全十美的,它始终有自己的缺陷。所以有些人就是这种体制下的牺牲品。呐喊、冤屈能有什么用?谁能真正替你伸张正义?自私的典狱长,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竟设计杀了知道内情的证人,人性在欲望、金钱、权利面前一露无疑。人性的可怕,社会的不公平,只是多让一个人对这个社会更加绝望。《肖申克的救赎》让我再次了解到,社会不可能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必须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的生活。

第三点也是最触动人心的就是安迪追逐自由、永不放弃的精神。在肖申克漫长的监禁中,真正囚禁的并不是被高墙束缚的躯体,而是被肖申克渐渐打磨,锻造的失去了自我的内心,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梦想还有希望。但安迪并没有成为肖申克真正的俘虏,他扔怀着对生活的向往与对自由的渴求。典狱长的贪婪与罪恶让安迪找到了改变自己命运的契机。他用那把藏在圣经里的小石锤挖了那条在任何人看来不可思议的隧道。他挖了19年,精心策划了19年,也在会被别人发现的危机感与恐惧中度过了19年。终于有一天,他鬼魅般地从紧闭的牢房中消失,窗外的阳光撒进不足4平米的小空间,简单而明了,他逃狱了!带着典狱长所有来历不明的钱与那个空名的身份,奔向了他向往已久的自由。他爬过狭窄的隧道,再爬过充满污水的管道,通向了肖申克所束缚的区域外,在污水中洗净了他的罪恶,在彼岸洗净,重生,然后奔向了他的泽华塔尼。

“有些鸟儿天生就关不住,它们的羽毛太鲜明,歌声太甜美,也太狂野了。”一个人怎样看待自己,这就决定了她的命运,或者说,指明了他的归宿。而归宿则要有坚定的信念去支撑。安迪坚定的信念与对自由执着的追求,使他战胜了充斥着冰冷与最邪恶人性的肖申克。当看到安迪从肖申克成功逃离时,我仿佛看到信念刺穿重重黑幕,在黑夜中打一道夺目的霹雳,亮光之下,我孱弱的灵魂在黑暗中现形,并且颤抖,久久无法平息......

第11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人生可以归结为一种简单的选择,不是忙着活,就是忙着死。——《肖申克的救赎》

之前看过这个电影,在电脑上看的,可是电影看下来没怎么看懂,一直盯着字幕看,也没捕抓到演员的表情。现在借着读书社共读书的机会,以读书的方式重温了这部经典,发现自己以前真是牛嚼牡丹呐!

自由是很所有人都向往的东西,特别是待在监狱里的人。从他们进入高高的围墙那刻起,眼里就眺望着围墙外的花花世界。而安迪却和其它人不同,他仿佛披上了一件自由的隐形外衣,并不觉得自己是个囚犯,在狱警和典狱长眼里,他不过是个高傲的杀人犯而已,只有安迪自己知道,他不会像那些老犯人一样,一直待到被社会淘汰才放回社会。

安迪在进入监狱前,就把五百美藏起来逃过了搜查,有了钱就在监狱里的“百事通”手里买到了鹤嘴锄,再用大型海报掩盖掉自己挖地道逃走的秘密。从进入监狱开始就在为离开准备着。而其它人进入那道门以后,虽然不情愿,可最后都适应了那里的生活,直到发现自己不能离开那里。

监狱里的高墙实在是很有趣。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这就是体制化。

大多数时候我们的生活跟囚犯一样,每准点上班,下班后就是回到宿舍钻研自己的小爱好,没有改变自己去适应两点一线的生活,再加上没有双休,天天上班偶尔逛下超市,跟他们放风是一种性质。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这样,反正我是这样的。

我以为努力工作等赚到钱换一个有双休,能朝九晚五工作的时候却发现我已经在这类工作岗位上定了型,再换到其它行业心里却生出一种恐惧。怕离开这行会交不起贷款,吃不起饭,直到睡到大街上。

安迪从1949年开始挖地道,1967年挖通,直到1975年才越狱逃跑。他利用18年的时间挖通这条地道,为什么不直接逃走了,我想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在监狱取得的成功,他通过和典狱长报税,洗黑钱等等已经取得监狱高层的信任,在这里没有人能再欺负他,他还在这里有了自己的图书馆,这里的所有人都尊重他。他开始喜欢上这里的生活。或者他害怕,他害怕自己逃到外面适应不了外面,最后还是要回到肖申克,而再回来,眼前一切拥有的都将化为乌有。他害怕失去。后来典狱长告诉在关禁闭的安迪,不老老实实在这里待着做我的狗奴,你不可能会被翻案,而你建立起来的图书馆和狱警的关照也不会再有。这才是安迪醒悟的时候。

我们的生活亦如是。当我们的工作和事业长期占有生活业余时间,是否有勇气跳出牢笼,去挑战新的人生。听过无数后悔入行的话,却极少见敢于转行的人。所有人都在埋怨命运的不公,却依旧顺从命运的安排,并没有去做任何改变。

安迪.杜德兰:这就是意义所在。你需要它,就好像自己不要忘记。忘记世上还有不是用石头围起来的地方。忘记自己的内心还有你自己的东西,他们碰不到的东西。《肖申克的救赎》书的末尾安迪对瑞德说“希望是个好东西”,对于肖申克的人来说,能走出监狱就是他们的希望,而进入肖申克的人,开始都怀有希望,觉得自己有一天能出去,越到后来越习惯了这个地方,这种希望就没有了。

希望确实是个美好的东西,我们每天都怀揣着希望活着,而现实总是给希望当头一棒,把你拉回办公椅里上班、下班、加班。正因为希望难以实现,更显得它的美好和珍贵。安迪用二十年的时间换来了自己的自由和海滩,你们的希望是什么,准备用多长时间来实现它呢?

记着,希望是件好东西,没准儿是件最好的东西,而且从没有一样好东西会消逝!

第12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监狱的生活没有乐趣可言,也谈不上上什么希望,在绝望中求生似乎更加困难。

《肖申克的救赎》,安迪如何一步步救赎自己和监狱里的人,让自己和监狱里的人重获自由。主人公安迪追求自由的希望和梦想,是最打动我的地方。

我印象最深的是,安迪为了监狱里的同伴喝上一口酒,他坚持刻石头。

他喜欢音乐,不惜违反监狱规定。他喜欢读书,为了建立图书馆,他坚持写信。这些为了梦想而奋斗的过程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内心。安迪不因为在监狱里就自暴自弃,不因为监狱里的胁迫就放弃追求。他用他的智慧改变了监狱里的一切,同时也是很多人得到了心灵的救赎。

庆幸瑞德遇到了安迪,安迪用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改变了瑞德。好友俩一起共享蓝天之美,自由之光,真的很好。

希望是光,希望是指南针,希望是动力,希望是成就梦想的推动力。在黑暗与孤独中堵上生命去挖一条“600年都挖不出”的隧道,我想安迪是伟大,他用他的双手救赎了自己,也救赎了他人。

坚强的人只能救赎自己,伟大的人才能拯救他人。肖申克的救赎告诉我们,没有什么比坚持更重要,你想做什么就去做,任何的困难也会因为你的坚持和努力化为乌有,成就你的是你那从来没有放弃的心。

第13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身为银行家的安迪无疑是聪明的,可是我更欣赏他在黑暗中依旧向往光明的心。他是如此地渴望自由,于是怀揣着希望活下去,无论处境如何,他从来没有绝望过。这样一个人,足够聪明,足够冷静,有足够强大的心灵,如何不能创造奇迹?所以,尽管影片前半段十分压抑,种种绝望来袭,可是,我终于还是等到了属于他的美好结局,那一刻,忍不住泪如雨下。

可是,在王子和公主得到幸福和美满的结局前,注定要经过很多苦难。安迪不是王子,他是对绝望与黑暗拔剑相向的骑士,可是,他所遭遇的磨难,一点也不少。监狱里有太多的黑暗,这里,你可以看见人性的扭曲与残虐。先是“三姐妹”的逼迫与侮辱,他每天身上都带着伤,他是如此倔强,从不曾屈服,更不曾绝望。后来,狱长诺顿发现了他的理财天赋——这个声称用管制和《圣经》治理监狱的衣冠楚楚的伪君子,企图利用安迪为自己洗钱。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岳不群式的人物,可是,岳不群遇上了令狐冲,而诺顿,遇上了安迪。就算安迪一时被囚于黑暗,可是他向往自由的心不会放弃希望,尽管,他暂时身不由己。

第14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世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要你想,只要你做,一切皆有可能。

在《肖申克的救赎》中,男主杜方因被冤枉而被判处终身监禁。入狱后,艰苦的生活并没有让他堕落,他坚信,自己是不属于这里的。于是他默默地忍受那些痛苦,暗地里观察着、思索着。他知道他不可能靠别人的力量离开监狱,于是他便制定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他向瑞德买来锤子、海报,以雕石为借口凿地道;他利用自己的才能帮助典狱长逃税,得到那些特权,他不断地扩大自己的控制范围……最终,在如此严厉的看管下,他逃了出去。

在19年的牢狱生活中,他听到了无数人对他的否定,但他都没有动摇逃跑的想法。我最记得杜方问瑞德的那一段话:“你知道那个一直藏在我心底的闪着光芒的东西是什么吗?是希望。”瑞德却对他说:“在这里,希望是不可能存在的。”杜方只是笑了笑,后来,他用行动告诉了瑞德,一切皆有可能。

曾经有一篇文章说到,人类不可能在1分钟内跑过一公里。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的心里都是默认了这个“事实”。但是突然有一天,有一位运动员做到了!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难道是那些人有天生神力吗?很明显,不是。他们的心里没有想什么可不可以,只有做不做。

无论大事小事,如果你想完成,那么你就去做,相信一切皆有可能。你有一个梦想,那就制定计划,坚持不懈地向着梦想前进,总有一天,你会到达梦想的彼岸。

第15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青春,是一个美妙的词汇,它代表了人生中最为美丽的一段时光;

青春,是一个深刻的词汇,它诠释着人生中最珍贵的东西:自由、希望、友谊。

于闲暇时刻读完这篇著作,虽然已过数日,但它带给我的感动却久久未能平复。

故事的主人公—安迪·多弗瑞,以前是个西装革履、事业有成,前途一片光明的银行家,自从他被冤指控杀了自己的妻子后,就被判无期徒刑而终身监禁在肖申克监狱。实际上并没有杀人犯罪的他从此变得一无所有,他的前途与未来就这样被毁于一旦,看似永远无法翻身。

监狱的生活虽不至于使人无法生存,但也足以使人身心俱乏。狱警凶残地对待囚犯,并用肮脏龌龊的语言辱骂他们,就感觉狱警与囚犯是两种不同的生物—人与狗。狱警们始终见风使舵,压迫欺负那些无力反抗的囚犯。囚犯并非无力反抗,而是他们“体制性”的放弃反抗—在刚刚进入这种肉体和精神被束缚的体制时,他们曾经像一切刚刚进入肖申克监狱时的菜鸟一样,愤世嫉俗,试图反抗,但他们逐渐发现“反抗等于徒劳”时,就从对体制的反抗逐渐变为对体制的严重依赖。

而安迪却不同,安迪利用自己的特长为狱警诺顿洗钱,为囚徒们争取着不多的权益和精神空间,比如当安迪头一次利用理财特长为海利做事时,所要求的只是让海利请难友们喝酒,他自己不喝,微笑着看着瑞德和赫伍他们喝。别人都不懂安迪为什么这样做,但瑞德明白那一刻安迪让他自己和别人都享受到了自由的感觉。

安迪确实向往自由,这种自由,是发自内心的自由,所以他才不顾狱长的恐吓,为监狱所有的人,播放意大利歌曲。那首歌曲就如同自由的阳光散在了每一个“被拘禁”人的心里,飘荡在肖申克监狱的上空。人们为这种声音所陶醉,尽管他们并不知道这首歌的意义。但它代表了每一个向往自由的心—它飞越肖申克监狱,奔向远方。

第16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瑞德不一样,他总说有希望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并且告诫安迪不要怀揣希望。可是我想,瑞德对生活不是没有希望,他只是,不敢有希望。老布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入狱五十年,终于得以假释出狱,似乎看见了生活的希望。可是结果呢?半个世纪过去了,世界变化太大,他一个人孤零零留在世上,亲近的人不在身边,又有什么意思呢?所以,他终于选择了上吊自杀,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看这一段的时候,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没有希望的人生,连自己都不忍心过下去。

可是幸好,瑞德还有安迪。如果没有安迪的存在,我毫不怀疑瑞德会步老布的后尘。

前面说过,安迪是个聪明人,这种聪明在金融领域表现得尤其明显。所以,他为诺顿洗黑钱,以此来保全自己。可是,安迪又不仅仅只是个聪明人。所以,他不会一直与诺顿同流合污。决裂的契机终于来临了,在安迪入狱二十年后。

安迪的学生汤米因为知晓杀害安迪妻子和情人的另有其人,而诺顿绝对不会让安迪离开,所以,他杀了汤米,想把安迪牢牢绑在他这条船上,但显然,安迪不会任由自己沉沦于黑暗。事实上,从入狱开始,他就一直在挖地道,逃离的时刻终于来临了。

那个雨夜,伴着一声声惊雷,安迪在下水道里匍匐,为了这一天的自由,他等了太久,下水道的恶臭又算得了什么?什么都无法阻挡他向往自由的心。

看见安迪终于逃离监狱的那一刻,泪水无声划过我的脸颊,多不容易啊,他终于逃出来了,带着诺顿贪污的证据,一种快意充斥着心间。无疑,复仇的时刻到了。

看到诺顿脸上平静的假面具终于被撕裂,惊慌在他的脸上一览无余,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不得不选择开枪自杀,直至死亡,他都不知道自己败在了哪里。看到这里,我有一种终于推倒了反派大Boss的解气。

可是,这并不是结局。复仇并不是最重要的。他曾经跟瑞德说过,希望出狱之后,生活在海边,有一艘自己的船,偶尔出海钓鱼。他终于做到了。影片结尾,他和瑞德在海边重逢。怀揣着对自由的向往,他终于创造了希望的奇迹,日子还很长,尽管他们已不再年轻,幸福却刚刚来临。

第17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无论什么时候希望是很重要的吧!有了希望一切的苦难都可以忍耐,一切的羞辱都可以承受,只为了有一天能逃出生天。重新过上自由的生活。

若是没了希望,就像是行尸走肉般,也许也像老布鲁克斯那样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怜的老布鲁克斯已经被制度化了,给了他自由却整天活在恐惧当中,还不如让他在肖申克终老。

另一个重要的启示,习惯的力量是可怕的,一点点的消磨我们的一切思想,希望是美丽的,是必须的,像空气一样不可缺少。虽然有那么多希望会落空。

自由永远无价,无论什么理由必须要屈服于一个人,但内心的东西永远无法被控制,只有灵魂才真正是自由的。

有些人像永远关不住的鸟儿,因为它的光辉太过于闪耀。这是影片中的话,而我想说的是有些人像永不言败的斗士,一切苦难都像是滋养莲花的淤泥一般。也谨以此献给格格,祝福你,我们和你站在一起,悲伤着你的悲伤,痛苦着你的痛苦,人生路上谁人都会遇到挫折绝望,但我们依然充满希望!

当然其实最重要的感受是: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安迪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

第18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在被误判为无期徒刑之后,在近乎绝望的监狱之中,利用将近20年的时间里,用一把小石锤挖了一条隧道,走向了自由和光明。整部片的主题是希望和光明,我们从中看到了主人公坚韧不屈的意志和持之以恒的精神,但是除此之外,影片中人物个个特征鲜明,在鲨堡这座剥夺人希望和自由的监狱里,一众人组成了一个小社会,在这里演绎各自不同的人生。从每个人的身上我们都能感悟良多,这也许就是这部影片成为经典的原因。

安迪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他的成功源自多个方面的因素。

“用信念点亮希望的火把”。安迪并没有杀人,但是却被冤枉,判为无期徒刑,等于将自己一生交给了没有生机和希望自由的监狱。但是他并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听天由命,他坚信自己是无辜的,利用狱友的帮助开始了漫长的越狱之旅。在即将与狱友瑞德告别之前,他说“我要的只是一艘小船,一间小木屋,在太平洋边过自由的生活,19年的牢狱生活,我的这点要求并不过分。”从一开始进入监狱直到最后,他对自由的渴望的这种信念丝毫未减,这也是支撑他走到最后的精神动力。在那个风雨交加的雨夜,在肮脏的下水道中经过500码的爬行之后,当他脱掉那件囚衣,仰天大笑的时候,那幕场景是如此地震撼人心,19年的努力,日日夜夜的坚持,终于成就梦想,走向自由!人生有些东西当你拥有的时候你并没有发觉它多么可贵,但是当你失去之后再重新获得之时你才会倍感珍惜。

第19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当一个人在暗无天日的地方生存,试着过一种生命的每时每刻都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体制化生活时,他心中会有多少希望,能保有多少信念?

答案可以是零,也可以是百分百。

当一个无辜者被指控杀人锒铛入狱,并在多年后找到证明自己清白的证人后却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时,他心中有多少希望,还留有几分信念?

答案可以是失望,也可以是不放弃。

当一个年轻的银行家在前程似锦的时候被扣上谋杀的罪名,冷静地陈述自己的时间线却仍被判处无期徒刑时,他心中有多少希望,还能否保持信念?

答案可以是自认倒霉,也可以是自命不凡。

当一个人因从天而降的罪名被判入狱,在狱中干着最累的活,流着最多的汗,却还要被一群蛮横者施以暴力,他心中还留有多少希望,是否还有不灭的信念?

答案可以是就地认输,也可以是不断反抗。

安迪就是以上我谈的后者。他的生命明明是一片光明,却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谋杀罪而过上了牢狱生活。他没有失望,没有自认倒霉,没有就地认输。他从不哭诉自己的被冤枉,被强暴,他微笑着,从容面对这一切。

他拼命地工作,赚钱换来了锤子和海报。锤子用来雕刻石头,海报也许能激励他。他又靠自己有用的知识博得了长官们的庇护,大家说他是为图书馆而工作。他从不惹是生非,和他曾住在一起的室友说他人很好,但他那个房间空气不太好,很冷。

可等到他从监狱逃走的那一天,狱中的头号人物雷德才明白,他买小锤子是为了挖开墙体,买海报是为了遮盖洞口,拼命帮长官洗黑钱是为了独处一室的特殊待遇……雷德说他自控力最强,竟没有任何苗头能看出他要越狱!

不管如何,安迪逃走了,雷德祝福他并在多年假释后获得与他见面的机会。雷德知道,安迪就是那只关不住的鸟儿,他总有一天会挣脱牢笼去追寻自己的生活,因为他有狂野的心,有永远不变的希望和信念。他才不甘就此沉沦!

安迪是一个倒霉的人,但他也是一个充满希望和信念的人。

第20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年轻的银行家安迪被冤枉杀了他的妻子及其情人,被判无期徒刑,从此他开始了在肖恩克监狱漫长的服役。影片就此开始。在肖申克监狱服刑的犯人,大多被判的是无期徒刑。长达几十年的监狱生活,早已磨灭了囚犯们心中对于自由的渴望。他们习惯了每次上厕所前向监守打报告,习惯了每天繁重的劳动,习惯了失去自由与希望。

影片中有一位管理图书的人——老布,他在监狱里一直待到垂暮之年。最后当他终于获得了假释的机会,他却自杀了。针对这件事,安迪的朋友瑞德对肖有一段经典的解释:这些高墙还真是有点意思。一开始你恨它,然后你对它就习惯了。等相当的时间过去后,你还会依赖它。这个就叫做体制化。

体制化,说白了,就是你对周身环境的习惯性。它是一座监狱,囚禁的是你的心。我们很多人都没有犯过法,没有蹲过监狱,而我们真的就是自由的吗?

当初,我们为了高考,恨不得头悬梁、锥刺股。如果在你还小的时候,有人告诉你,将来有一天你会过上每天早上六点起床,晚上十二点才睡,总有做不完的试卷和背不完的重点的生活,你会不会觉得那根本无法忍受?而当这种日子真正降临的时候,你抓狂过、沮丧过、最后你习惯了它,甚至在升入大学后开始怀念它。高考其实就是我们的肖申克监狱。我们放弃了唱歌跳舞,放弃了小说游戏,放弃了我们的自由。我们背着王朝兴衰、算着立体几何,我至今也不知道它们到底有什么意义,但是我们都知道它们是我们的救赎。犯罪的不是我们,是中国死气沉沉的教育制度,但是坐牢的却是我们。

后来我们上了大学,离开了监狱,重获自由。再也没有高墙限制你的自由,再也没有了老师的耳提面命和试题的百般折磨。恭喜你,你出狱了,可是你为什么不开心呢?你一直以为那个为了一道数学题苦思冥想熬夜的是你,那个坐在一堆参考书中分析英语语法的是你,那个课间挤在一堆学生中问问题的是你,但是当那些日子成为过去,当那样的你只存在于记忆中的时候,你迷失了你自己。曾把自己定位于囚徒的你,刑满释放后,你又是谁呢?从一开始,你就是一个囚徒,或者说你不仅仅是一个囚徒,只是长久的习惯让你忘了。

之后,我们毕业了,开始忙于工作恋爱,忙于买车买房。你终于有钱买了单反,但是却没有为了旅行辞掉工作的勇气;你终于可以不用再攒钱给爸爸妈妈买礼物,但是回家的次数却越来越少;你终于可以买得起那些奢侈品牌,但是却在也没有了当初蹑手蹑脚进店时的那份惊奇与欣喜。你习惯了每天早起去上班,习惯了高跟鞋与西装,习惯了还房贷和逛商场,习惯了对着电脑屏幕打哈欠,习惯了忘记曾有过的梦想。你再一次把自己丢进了另一个肖申克,让习惯垒砌成高高的围墙。你日复一日地重复着那些你“应该”做的事,却从来没有问过你的心,它想做什么。

第21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知识和能力是改变命运的强有力手段”。安迪的成功除了坚定的信念之外,其实与他的能力和知识密不可分。

他用他的知识在鲨堡监狱中继续实现他的人生价值。他是一名地质爱好者,当他在无意间发现墙壁的岩石构造时,他的内心开始燃起了希望,他所缺的只是时间的积累。我们试想一下,如果说那监狱的墙壁是钢筋水泥混凝土结构,那么估计100年都没有办法凿开那通往希望的隧道。

他有一个机智的头脑,善于伪装自己,使得他的一切行动都在暗处进行,成功避开狱警的突击检查。他有过硬的理财专业知识,他首先利用狱警海利遗产事件,展现自己的能力,这并不只是简单地为了让狱友有啤酒喝,而是作为一个跳板,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的利用价值,果然,随后,大量的狱警都请求他的帮助,在经济税收方面寻求安迪的帮助,最后,典狱长也通过他进行一系列的洗钱犯罪行为。

可以说安迪是一个极富心机的人,因为他看1到了监狱里的滥施暴行,进监狱第一天就有一个被活活打成残废。为了在监狱里面存活下去,只有让自己发挥价值,先活下去才有希望。典狱长对独囚的安迪说“如果你不帮我,我就不让狱警保护你,把你和一群犯人关在一起”,这说明安迪在鲨堡这座监狱里面成功获得一定的保护。当然,与此同时,他也帮监狱兴建图书馆,帮助狱友学习,考取证书,而这些,都是源于那份患难中的友谊。

“机遇和人际是成功的重要因素”。如果没有瑞德这个人,这个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往监狱里输送东西的人,那么安迪的所有希望也终成泡影。可见安迪是幸运的,他遇到了瑞德,遇到这个生命中的贵人,瑞德无疑是监狱和外界社会联系的一条纽带,通过他,安迪才能获得大量的越狱必须品,安迪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假设他的牢房不是最后一间,而是在中间,相信也没有如此的顺利。

第22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高晓松曾说过:“一生纯良,不舍爱与自由。”小说将爱与自由,两个不同意义的词交织在了一起,因为心中有爱,所以心怀希望,他会去自我救赎。而自由就是爱与希望的实现。

作者笔下的肖申克,是一个充满龌龊和肮脏的世界。这个监狱有着他隔绝人世的独立的生活,但是,这份独立,也恰恰成为了当时美国政治的一个缩影。一个未曾犯罪的安迪被抓进去成为犯人,而那些狱警,监狱长却做着偷税漏税等等一系列的不法行为。善与恶的界限也由此变得模糊模糊。

同样,这还是一个被严重束缚的,会令人失去自我地方。监狱长说过,“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当我们看到,那些出了狱,但却无法适应社会的人们最终自杀在自己家中时,那只被放生,但最终却饿死在监狱角落的鸽子时,我们都会明白,那份自我和独立的意识,是多么的重要。

在决境中不轻易被打倒,在过错中不轻易迷失,自我勉励,自我救赎。心怀梦想,方能召唤希望。

监狱中的人是无罪的,与其说是一种调侃和讽刺,不如说是人类充满期望和善的肯定。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和深远长久的,监狱里的人大多都被变得体制化了。

就如瑞德说的那样:刚进监狱的时候你会仇视它,之后你习惯了它,到最后你会发现你不能没有它,已经离不开它了。

第23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肖申克的救赎》是斯蒂芬·金的中篇小说,收在《不同的季节》里。

第一次看这篇小说前,我看了看斯蒂芬的简介,这个原写恐怖小说的作家让我觉得《肖申克的救赎》肯定是一部蛮黑暗的作品。不过,看过之后,我对它的态度大大改变了。

故事围绕着一个无罪的人——安迪。他是一位缅因州的银行家,被指控谋杀了出轨的妻子和她情人而关进肖申克监狱,在他来之前,雷德——一个因谋杀罪而判无期徒刑的犯人,已经成为监狱中的“权威人物”。当雷德看到法庭上出奇冷静的安迪再三解释自己没有谋杀妻子和她情人,却还是被判为无期徒刑时,他认为安迪肯定要在这变态肖申克监狱里可怜地度过余生了。这世上什么事都有,今天你还是帮别人乐呵呵分析投资股票的名嘴,说不定明天一早起来就要穿着黄囚服无辜入狱了。上帝总是什么借口也不给你。

于是乎,这个看起来书生气十足的安迪在第一个晚上便被狱友赌为要哭的人。但是安迪没有哭。他那一晚的镇定让雷德感到惊讶,更让雷德觉得,这个拥有一双干净小巧双手的男人,内心绝对比表面上坚强百倍。我在看的同时,对安迪向雷德要锤子和海华丝的海报时感到困惑:为什么要一把小小的锤子?安迪真的那么喜欢性感女星吗?他为什么要大张的海报?而且,为什么又要坚持自己独居一室呢?当然,安迪凭着自己的知识和偷偷带来的500块钱慢慢得到了这些。他告诉监狱官怎样合法地免去一大笔税金后为狱友们每人换来三瓶啤酒,尽管他没喝,只是在一旁看着,但雷德猜测安迪应该是想借此来感受之前自由的时光吧。读到这里,我忽然觉得培根讲得挺有道理,所谓“知识就是力量”啊。

安迪就是靠精通财务制度知识和良好的狱友关系慢慢从一个普通的犯人变成模范犯人,甚至掌握了无恶不作的典狱长的把柄,让他被监狱里的人重视起来。另一方面,他得到了一些自由:他成为图书馆的管理员,他不断写信给州议会,使得议会不得不“被迫”发钱给肖申克监狱图书馆,图书馆的书越来越丰富充实,安迪甚至还帮助一些犯人通过了高中学历考试,拿到高中文凭,这不亚于监狱外面的人啊。安迪靠给监狱长洗钱、指导警卫怎样炒股等等,靠自己赢得了一人一个房间的权利。但是,安迪内心绝对不会想着一辈子都呆在这里。雷德说得很对,当你老了、什么都没有用了的时候,肮脏的监狱长自然会抛弃你,不会再保护你,让你受尽折磨。到那时侯,就是回到社会上也比死还要难受,你根本不知道“自由”是什么东西,但实际上它已经活生生摆在你眼前了。

当安迪知道有个犯人以前在另一所监狱服刑时听到过这个案子时,他知道了谁是真凶,他毫不犹豫地去申诉,但当安迪向监狱长提出要求上报这一情况以争取重新审理此案时,却遭到了断然拒绝,还受到了单独禁闭一个月的严重惩罚。那个天天捧着圣经的老狐狸又露出极其凶狠的面目,利用毒辣的手段把安迪最后的假释希望给切断了。

安迪消沉了很久。但身在监狱的他,19年来一直在追求希望、赢得希望,就仅仅因为“HOPE”这四个字母深深印入安迪心中,他没有沉沦,或者说他从来都没有沉沦过,就算是在监狱里,他也没有想过自己没有活下去的机会。每个人都有机会,每个人也会遭遇困境,但是你能在之前打好基础,在陷入困境时抓住机会,在脱离危险时让机会实现,你就会获得了成功。是的,安迪越狱之前在肖申克度过了人生的19年光阴,那原本应是一个银行家创业的辉煌期,然而安迪却在黑暗的肖申克默默为“自由”而奋斗。

越狱?是去抓住希望!是获得自由!既然上帝不让法庭赐予他公正的机会,那就自己去获得自由吧!雷德看到了安迪所做的一切,那不是一个人对他前生的救赎,而是这个人通过自己用生命换来的自由,让上帝不得不赐予他机会,是让命运不得不低下头对他的救赎!我知道,雷德也知道,安迪从来都没有失去自由,他从来都没有丢掉过这颗希望的心,所以他成功了!

他的成功让世人佩服,他的成功让之前一切沾在人生路上的黑点都灰飞烟灭,他让肖申克监狱从此留下了一个洞,而他每夜辛辛苦苦地凿着,终于,凿出了一条路,一条要忍受恶臭尽头是光明的自由路。这个洞再怎么填,也填不满。因为那是一个人的一生,为了追求希望,不顾一切去寻找它,直到找到它。

当雷德出狱时,他感到迷茫,自由了,但是世界变了。他想起安迪,那个外瘦弱而内心强大的自由者。他决定去找他,当他到巴克斯登时,看到了那块火山岩,找到了安迪给他的信。

结尾的最后五句话,每句话都包含着“希望”这两个字,当默默读它们的时候,相信每个人心里的感受都跟获得希望的雷德和安迪一样,眼泪会不知不觉地滴在“希望”两字上。

第24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二十六年后,当安迪杜佛尼在肖申克监狱外千里之遥的墨西哥边境小城齐华坦尼荷享受阳光、欢愉、自由时,他一定不会忘记二十六年前向瑞德借小锤子的那个上午,他也许不会想到兴之所至的偶然会成就他后半生的自由。

同样,当瑞德听到安迪到齐华坦尼荷的邀请时,他也绝对不会想到,数年之后,垂暮之年的自己真的会踏上前往这个异国小镇的旅程。

还有,当读者在卷首独到安迪被判无期,入狱监禁时,也绝对不会想到,二十六年后,安迪会以自己的方式出狱,并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毋庸置疑,《肖申克的救赎》是一本传奇之书,斯蒂芬·金用许多不会想到,构成了读者肖申克监狱的全景旅行式欣赏,也构成了安迪基督山伯爵式的逃亡与救赎,更让每个人都体验了一次自己的肖申克。

初读《肖申克的救赎》,就已经为斯蒂芬金所构筑的那个世界的真实与残酷所震撼,不禁感佩于作者笔力的深厚,在赞叹的同时也过一些思考与体味,但是因为当时年龄太小,没有能够很好地理解自己的思考,也没能系统的将其整理出来。而今,再读此书,加以自己以前的感受,抛却文学性的因素,感到的只是自由与希望的可贵以及人生命的原始张力。

我相信,任何人在蒙受不白之冤时,都会委屈、痛苦,也会抗争。但是,当这种冤屈达到了你无法抗争的时候,你会怎么办?放弃,绝望?抑或是继续?我不敢揣测别人会怎样,但对于我来说,我也许会失望并放弃,继续抗争的机率很小。我很难像安迪一样,一直抗争,二十六年一直抗争,并且在数次绝望的情况下还能继续。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在这个抗争的过程中,还能焕发出个性与理智的光彩,感染并改变着周围的环境和人。我们可以看到,从安迪进入监狱的那一刻起,他就没有停止过抗争,他就没有丧失过希望。他反抗“姐妹”们的骚扰,他挑战典狱长的权威,他改变监狱的环境,他改善狱友的状况,他关心自己的案子,他永远没有丧失过出狱的希望。很难想象,当他听到汤米谈及他的案子的真相时的激动,又是怎样在这种激动中受到诺顿的打击、要挟与报复,并坚持着自己的抗争;很难想象他是如何在几近绝望与窒息的监狱环境中维持着自己的理性与希望,并运用它们周密计划自己的逃亡事宜,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一直不被发现。不得不说,安迪是一件希望、理性和勇毅加在一起的奇异的作品。他真的能教会我们很多:理智、勇敢、希望。因为希望,他没有沉沦于监狱的环境,磨灭掉自己的个性;因为理智,他能没有过于和诺顿理论;因为勇敢,他敢于同那些违背他价值观的行为抗争。这些是我们应该学也必须学的。

在当今浮躁的社会,节奏越来越快,压力越来越大。很多人明显已无法适应,他们早已抛却了对生活的希望,失去了作为人的理智,丢掉了起码的勇敢。因此,我们看到自杀率越来越高,年轻人越来越脆弱,社会的神经绷得越来越紧。其实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想想安迪,想想肖申克。我们大可以像他一样,对生活充满希望,即使周遭的环境如肖申克一般:不公、混乱、绝望。我们也不能因此变得没有目标,变得沉沦现实,变得随着这个社会而失去了我们个性中的亮点。尽管有人可能像诺顿一样:伪君子、真小人,并来欺压们,尽管也许你所面临的困难难以与之抗争,我们可以像安迪一样,静下来,好好想想,我们该怎做,有一个计划与方案,去实施,去执行,去追求。真的,我们,应该像安迪一样:我们,应该好好想想自己的肖申克。

好了,文行至此,话已不多,早该作结,只是突然想到舒婷的一首诗,叫《这也是一切》,其中的最后两句,我觉得可以用来贴切的形容肖申克中的安迪,也可以作为我们的自勉,闲暇无事时可以仔细体味、感受,去体会生命真正的况味——希望,并且为它斗争,请把这一切放在你的肩上。

第25篇:《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读完了《肖申克的救赎》,我们看到的都是满满的人性血泪,看完这部小说,我们不禁会想:法律真的保障了人权不受侵犯吗?面对不公正的审判,我们应该如何做?面对黑暗的社会,我们真的应该放弃希望吗?

在这部小说里,安迪无疑是自由的象征。在作品一开始,安迪作为一个银行家,被指控谋杀而含冤入狱。在监狱里,安迪没有像其他犯人一样崩溃、绝望,恰恰相反,他能冷静地在监狱里劳作,艰难地适应生活。在漫长的服刑期间,安迪会雕刻一些小东西以消磨时间,在墙上贴海报等等。安迪精通财务方面的知识,他冒死进言,为典狱长逃税洗黑钱,赢得了一箱冰啤酒,自己不喝,却给狱友喝,看着屋顶上众人片刻的惬意与轻松,瑞德说:“安迪是想在阳光下重温昔日自由的感觉”仅此而已。此外,安迪还寄信兴建图书馆,教人读书写字,为监狱里的人争取为数不多的权利。自由的本能与天性,是无法被轻易剥夺的,这在安迪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但同时,在肖申克的救赎中,我们同样也看到了人性的扭曲。监狱,作为一个人吃人的场所,充斥着罪恶与黑暗、暴力、血腥犯人。新典狱长诺顿道貌岸然,圣经倒背如流,但为谋取利益不择手段,将安迪作为其洗钱的工具;除此之外,狱卒殴打犯人,犯人的变态报复等等。安迪一直在默默忍受,他想救赎的不仅仅是自己,他也在尽一切努力去拯救犯人们的灵魂,希望可以唤醒大家内心对自由的渴望。

直到有一天,年轻犯人汤米的到来打破了安迪平静的生活。汤米和安迪一样,对生活充满希望,并在安迪的帮助下,读书、认字,通过考试,汤米无疑是安迪昏暗监狱生活里的一抹亮色。但是,后来从汤米口中得知,他在另一个监狱里服刑的时候听过安迪的案子,他知道谁是真凶!这让安迪非常震惊,他向典狱长提出重新审理案件的要求,却遭到拒绝,被关了两个月禁闭。为了防止安迪的保释,诺顿谋杀了唯一知情人汤米。曾经以为能洗去污尘,重见光明,在死亡的枪响下,却是安迪这一生中看得最清楚的事!在恶中沉沦,无法救赎,安迪放弃了,剩下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逃走!

我们都清楚法律是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的保障,我们都希望法律可以量裁公正,让犯罪者得到惩戒,良善的人得到保护。但是,如果法律无法公正裁判,无法为我们洗清冤屈,我们守法的意义何在?当法律无法保护我们的人格甚至生命时,法律的价值何在?法外无罪,法外无刑,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是无罪,而陪审团鉴于案情的推想以及安迪的态度硬生生地为其判了无期徒刑。很明显,在有利的法律制度下,由于执法者的不公正使得法律成为了杀人的凶器。此外,我们也可以看到,正是在这样的法律原则下,法律是疏而有漏的,这样,典狱长才能在安迪的帮助下偷税洗钱,互惠互利。在法的漏洞下沉冤,又在法律的漏洞下成功越狱,到这里,我们应该怎么想呢?是庆幸?亦或是悲哀?

小说中有一个令人深思的词语就是“体制化”,正如开篇所提到的,面对不公正的审判,我们应该如何做?我想一个是忍受,一个是反抗。

影片中有两个经典的角色一个是瑞德,一个是老布。瑞德是一个睿智的人,他懂得监狱里的规矩,监狱里没有他得不到的。“希望是一个危险的东西,它会让你发疯的,在这里面没有用,你最好习惯这一点。”瑞德告诫安迪。一个连希望和信仰都没有的人,无疑是一群行尸走肉,即使身处自由,心中仍沉于压迫。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老布的一生,深刻地反映了体制化的一生,在监狱里度过了大半辈子,终于重获自由,但是他的灵魂早已被扼杀,离开了监狱,他感受不到自己的价值与位置,最终只能选择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安迪不同,为了希望与自由,他做出了一次又一次的抗争。在作品中,他在广播室放《费加罗的婚礼》,面对诺顿和海利们在门外发出的警告,他没有退缩,而是微笑地将声音调到最大,安迪才是一个自由的人,一个勇士!

“有些东西,在你的内心,他们不能到达,也不能触摸,那就是我们内心的自由,在这里,有梦想、希望和为人的尊严。”社会的黑暗与污秽可以改变一个人,但是如果坚守自己内心的希望,不懈抗争,成为心目中那个自己,此岸救赎,彼岸重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

这本书是我搜法律相关找到的,我先入为主的当做悬疑小说来看,但是看着看着,关于教育、成长、人性、偏见、勇气等等立意一一浮现,故事的精彩程度超出我的预期。

看完之后再去看开篇题记——“我想,律师也曾是孩子。”再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我好像理解了作者用孩子视角叙事的用意,大概是让读者跟随孩子的视角回到我们最初看待事情的模样。

“这个案件根本就不该当庭审理。这个案子就像黑和白一样简单分明。”本来在孩子眼里都是非明了的事情,到了大人的世界却因为偏见让事情变得复杂。你可以讲逻辑,但是人性哪有逻辑可言?

谁是知更鸟呢?是那些不被公平对待却依然相信善良的人吧,是阿迪克斯,是怪人拉德利……每个人都有盲点,不要轻易地用偏见“杀死”他们。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

我很早就看过了这本书,也正因为很早,所以并没有看明白,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关于黑人斗争的书,背景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白人鄙视黑人,乍一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几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电影以后,我才明白了书中的很多细节,以及这个故事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故事发生的很顺理成章,把白人的过错或者说子虚乌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这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事了,但是律师阿迪克斯却为此愤愤不平,这个举动在当时绝对是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汤姆也在狱中枪毙,我不知道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个真善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报复,我不禁质疑写作的目的,但细细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马丁路德金一样带给了他们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许他的结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种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绽放,正是如此,书最想告诉人们的应该是要有颗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较劲的勇气吧。

“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认,家人始终是家人。拒绝承认这点,会让你看起来很傻。”长大之后,我们都变得很多羁绊和无法与父母直面表达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误会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个孩子,可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爱隐忍,有些爱好胜,而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4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5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1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所以这基本上可以说是本适合小孩的读物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6

01、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7

从斯库特记事起,就没见过邻居阿瑟·拉德利,因为他从不出门。大人们说他年少的时候和镇上的其他少年一起混迹街头,后来以扰乱治安被起诉至未成年人法庭,法官决定把这些孩子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但是拉德利先生却执意要带他回家,好好看管。自此,阿瑟再没出过门。镇上关于阿瑟不出门还有一个版本,阿瑟在客厅剪报纸,他父亲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把剪刀刺进他父亲的大腿,他父亲不想他被送进监狱或者精神疗养院,才决定把他关在家里。

不管是何原因,6岁的斯库特和10岁的杰姆从未见过他,他只存在于传说里。他是晦暗房子里住着的幽灵,在夜里月亮落下去的时候偷看别人的窗户;如果院子里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是他向上面吹了气。任何镇上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黑人不会在夜里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他们家的胡桃落在地上也没人敢碰,说是吃了会死人。斯库特和杰姆如果必须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的时候,也是飞跑过去的。

害怕阻挡不了孩子的好奇心,他们想一睹怪人的真容。所以他们去拍怪人家的门,试图给怪人送信,半夜去扒怪人家的窗户,企图引诱怪人出来。这些招数都用了,还是没有见到怪人。但是却有几件怪事发生,他们在拉德利家的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他们扒窗户逃跑时杰姆遗落的裤子也被叠好放在篱笆旁;人们匆忙救火的寒夜,快冻僵的斯库特肩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毛毯。对于斯库特和杰姆来说,虽然能感受到怪人的善意,但是他们仍然疑惑怪人的意图。

万圣节晚会结束的时候,斯库特和杰姆在一片漆黑里回家,遇到无赖尤厄尔袭击他们。有人救下了他们,并把断了一条手臂晕过去的杰姆抱回家。那是一个瘦弱苍白的普通人,灯光和别人的注视都让他局促不安,斯库特终于见到他,他就是怪人。传说中的恶魔却做了天使应该做的事情。

阿瑟·拉德利之所以奇怪,被人们喊做幽灵,并不是他做了什么坏事,只是他所习惯的不出门,不与人交往的生活方式和镇上的其他人不一样而已。我们总是不容易理解和我们不太一样的人。阿蒂克斯说除非你钻到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不会了解这个人。我们没看过他看的风景,没经历过他内心的挣扎,怎么理解他选择的路?可即使不理解,还是能够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大的教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9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0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1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2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3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4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5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6

《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以为是一本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呢,随着进度的深入,才发现原来是一本反映人性美丑和成长教育的小说,小说以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通过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记录了美国南部小镇的点滴生活,在那里,那句亘古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正在上演——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上,人就被分成了四类:一类是阿迪克斯一样谦逊正直的人,一类是尤厄尔一样的品质败坏的人,一类是黑汤姆一样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黑人,还有一类就是占据大多数的叽叽喳喳喋喋不休的普通人,每一类人都有自己的显著特色,他们共同构建成了这个精彩纷呈的小世界。

本书通过几个小孩子的视角来向人们介绍了黑人小伙汤姆热心帮助白人姑娘却被诬陷最后死于监狱乱枪之下的案件,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对孩子心灵的影响,幸亏孩子有个正直善良博学的律师父亲,通过朋友式的教育引导,为他们建立了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知更鸟是一种漂亮优雅的益鸟,它对人类有益无害,当我看到黑汤姆死于乱枪之下后才猛然醒悟,我们可怜的黑汤姆不就是一只知更鸟吗,他是那样的谦逊有礼,那样的乐善好施,甚至是一名虔诚的基督信徒,可是很遗憾,就因为他是黑人,在这个可恶的世界中,他就得受到歧视和最不公平的待遇,最终死于非命。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样子,纷繁复杂,让人充满疑虑,正因为此,我们每个人才更应该积极向上、正直善良、谦逊有礼,为这个乌漆嘛黑的世界涂上一抹靓丽的色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7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教育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9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0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1

这本书中讲了几组家庭,每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师,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会像别的家庭一样只会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给他的孩子讲一个故事,让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错误。但在离阿迪克斯几条街的地方住着一户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却是个怪人,因为他的儿子从来不出家门,与世隔绝,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家,害怕怪人会把他们“吃掉”。

在这两个家庭中,我更赞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这样可以让孩子了解到他们所犯的错误,自己明白并改正错误。同时也能让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开心地在社会中生活,让他们变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优点:把孩子关在家里可以让他们远离危险,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这样却让他们越来越远离社会,从而使他们对这个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们要对孩子有一定的保护,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样把孩子关在家里,什么都不让孩子接触,要像阿迪克斯一样,让孩子们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坏以及后果。同时要对孩子有一定的鼓励,使他们变成一个愿意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2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 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3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4

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这或许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原因之一,以6岁的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复杂传统。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她始终相信作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时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观的体会到作为人的黑暗与邪恶。也许作者是希望,从一代代的孩子开始,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直,坚持自我,勇于表达,成长为一个像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之后,对社会的种种不公提出质疑和反对,一点一点的改善这个顽固的社会。

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说: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丑恶。不光是美国,不光是以前,但是我们无法驱散所有的丑恶,更多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纯良。有句话说: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变。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许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传身教,无愧于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5

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6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7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8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9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0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遗憾的是,从哈珀写下《杀死一只知更鸟》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打败粗暴教育与种族歧视这两个敌人。人们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鸟”被杀害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1

本书是早已备好的在读书目,但是每次开个头就有了不能继续下去的理由。曾要求儿子监督读完此书,但在我的斥责下监督终无效。

要读此书的原因早已忘记,但读此书的想法一直在。本月取出好多书,纠结先读哪本?结果哪本也没读,最近外出才背上此书,读着读着觉得真不错!记得以前读《借阴寿》刚开始情节特别引人入胜,越往后越无趣,为了圆满才坚持读完,追完有种不值当的感觉,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全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娓娓道来,斯库特两岁时母亲去世,家里有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和一个做饭的黑人卡波妮,周边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邻居。她和哥哥的活动范围是她家以北第二户杜博斯太太家和以南第三家怪人拉德利家庭院。

哥哥不许妹妹有女孩子的特点,两个孩童经常扮演故事里的角色,后来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有了迪尔,提议去引出隐居15年的怪人拉德利。他们对坏人拉德利充满了畏惧,传言拉德利在黑夜才会外出,附近所有的坏事都与他有关,他家的胡桃掉落在校园里也不能吃,吃了会死人。他们三个冒险给去摸拉德利的房子,给拉德利写信想用竹竿送上他家的窗户。有一次傍晚去他家院里探险时杰姆裤子被挂住了,偷偷回去取时发现裤子不仅缝好,而且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栅栏处。感觉怪人不怪,很有爱心!传言怪人由于和一些不良少年接触,导致要被送去工读学校时,其父将其领回,从此足不出户。他也关注外面的世界,为这两个孩子在树洞里放糖果小雕像等,发生火灾时悄悄地为站在屋外小女孩披上毛毯,他也像一只不求回报的知更鸟一样存在着。

孩子们的爸爸不打猎,不打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有时间就读书看报,所以斯库特一上学就能读书,老师不允许她读书,她找各种借口不想到学校去,阿迪克斯都巧妙的予以解决,例如和她建立约定,可以阅读,但不告诉老师。阿迪克斯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了解并理解孩子,遇事首先给孩子发言权,了解原委才做评判,与孩子的叔叔和姑妈形成对比。当孩子问及邻居怪人拉德利家的事的时候,父亲让孩子们管好自己的事,相信拉德利家也会管好自家的事。当父亲为黑人汤姆申辩时,提前告诉孩子们可能遇到别人的嘲讽,一定要记得父亲做的是该做的事,别人不了解也不懂,希望自己的孩子们冷静的面对。可是当杜博斯太太出言嘲讽爸爸时,杰姆还是忍不了砸了她家的花,为此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杜博斯太太念书一个月又一个礼拜,这个爸爸关爱孩子,让孩子随个性发展,但从不溺爱纵容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们的榜样,在爸爸的熏陶下十三岁的杰姆就先生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小绅士。爸爸很平凡,但他是镇里的神枪手,他很普通,但他敢站出来为黑人申辩,他和他的孩子们都是知更鸟。

黑人汤姆同情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她干活,却遭她和父亲诋毁诬陷而锒铛入狱,在法庭上人人有目共睹汤姆无罪,八九岁孩童都能看得出来他应该无罪释放,可是由于他是“黑鬼”所以还是有罪的,阿迪克斯竭尽全力想要帮助他,他等不急,逃跑时被17枪打死。“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肤色、天资、出身和环境各不相同。汤姆是一只黑色知更鸟,却被杀死了。

尤厄尔家在法庭上虽然胜诉,但是大家都看到了他家的真面目,于是他开始了各种报复行动,威胁汤姆的妻子,夜闯法官家,最后竟然对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下毒手,关键时刻怪人拉德利救了两个孩子,警长证明尤厄尔自己害人时摔到在自己的刀刃上,为此保住了另一只知更鸟。

本书从孩子的视角出发描写周边的故事,让人感受言传身教的重要性,全书出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故事里有好多的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2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3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4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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