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草叶集读后感
《草叶集》初版问世至今已一百三十七年,它的作者惠特曼逝世也整整一百年了。从某些方面说,世界文学史上还找不到另一个范例,能像《草叶集》和惠特曼这样体现一部作品同它的作者呼吸与共、生死相连的关系。正如惠特曼在诗集(正编)结尾的《再见!》中向我们招呼的:“同志,这不是书本,谁接触它,就是接触一个人。”这个人便是诗人自己。
惠特曼生当美国独立后约半个世纪,也就是那个资产阶级共和国在新大陆蒸蒸日上的时代。他出生于长岛亨廷顿区西山村一个农民兼手工艺者的家庭,十一岁即离开学校开始独立谋生,先在律师事务所和医生诊所当勤杂工,后来到印刷厂当学徒和排字工,当乡村学校教师、报纸编辑和地方党报撰稿人。他在青少年时代接受了民—主思想,成为一个杰斐逊和杰克逊式的激进民—主主义者,同时开始学习写作,写些带伤感情调的小品、小说和诗歌。但是,正如他在政治上、在地方民—主党内部斗争中频频被人利用和受到打击一样,他的文学创作也长期停滞在因袭模仿的阶段,没有什么成就。这样,到一八四九年三十岁的时候,他才改弦易辙,毅然宣布退出政治活动,并下决心在文学事业中奋斗一番。经过好几年的默默探索,他于一八五五年推出了《草叶集》。
惠特曼在《过去历程的回顾》中谈到自己写《草叶集》的背景、动机和它的主旨时说:“我没有赢得我所处的这个时代的承认,乃退而转向对于未来的心爱的梦想……这就是要发愤以文学或诗的形式将我的身体的、情感的、道德的、智力的和美学的个性坚定不移地、明白无误地说出并表现出来……”他又说:“在我的事业和探索积极形成的时候,(我怎样才能最好地表现我自己的特殊的时代和环境、美国、民—主呢?)我看到,那个提供答案的主干和中心,必然是一个个性……这个个性,我经过多次考虑和沉思以后,审慎地断定应当是我自己——的确,不能是任何别的一个。”写我自己,以表现我的“特殊的时代和环境、美国、民—主”——这便是《草叶集》的主旨,是惠特曼当初的“梦想”,经过他三十七年的不懈努力,也基本上实现了。
篇二:草叶集读后感
惠特曼的诗作在美国的文学史上究竟占对重要的位置,我不敢评说。他的诗作有时都没有韵律之美,有时甚至不能称得上优美,太过雄性主义的高声呐喊,也会让人觉得刺耳、更会让人腻。但是它绝对说的上新鲜而有力。有时一部作品的意义甚至不需要从其文字里去寻找,只需要感受一下它文字周围散发的那种激情,你就能和作者产生共鸣——就好像一首很有感觉的歌,可能你听不懂它的歌词,曲调经不起推敲,可是它就是能很轻易地将某种情感传递到你的心底,产生撞击和回响。
《草叶集》留于心中的就是这种回响。
惠特曼是绝对的爱国主义者,他的诗作里经常出现美国各处的地名,他如此自豪的将美国的大好河山全部化在自己的作品里,他觉得那无疑能最好地表现他的思想。
是的,他的思想就蕴含在美国的山山水水中,你仿佛能看到那个新生的国家——工人、木匠、船夫、耕童。
是的,这就是惠特曼所坚信的——这个百分之百的、顽固的民族主义者!
在诗中,惠特曼渴望着平等,为民主呐喊。女人与男人的平等,黑人与白人的平等,穷人与富人的平等。他渴望着完全和睦的世界——这简直就是只存在理想中的国度。他为那些已经倒下的民主斗士哭泣,他说你们的死将被人铭记,曾经钉过你们的十字架将唤醒迷茫中的人们。在这些已经逝去的先驱之中,他最崇敬的是林肯。他为林肯的逝去而难过,那么真实,是对统一战线的同志的心心相惜和不舍。
惠特曼的真理不存在于经史子集中,他对那些是唾弃的,他认为那些陈腐的旧典籍、旧思想应该被抛弃。他崇拜的是他通过他的双眼所看到的——雄壮的自然、无所不包的宇宙,他认为那些才是真理的终极存在。
如果一定要找一个词来形容惠特曼的诗,真的只有这个土词——健壮可以形容,惠特曼并没有那么多纤细和优美,但是他的每一个字都如同石头一般裸露着肌肤,这种健壮仿佛一名古希腊的运动员一般展现着自己充满力量的身体。如果我的理解中有一种美国精神的话,惠特曼的诗歌可以代表。
最喜欢这一句:“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这是一本对自由,民主的美好畅想,描述着世上最为平凡,普通且密密成群,生而不息的事物。喜欢这本书最主要原因是,这部诗集的风格,年轻,有朝气,粗犷,有那么一点肆无忌惮,带有一种自信,自以为是个先知和代言人,语言带点先知的口吻。
篇三:草叶集读后感
在我未读到《草叶集》之前,我不知道别的国家的国民如何理解“爱国”。而众所周知,中国人的爱国情结十分深重。从古溯至今日,我们可以从各种古诗词中寻到不少踪迹。先人早已为我们埋下了爱国的种子,到如今早已流淌在了炎黄子孙的血液里,成为一生都抹不去的'印记。拜读《草叶集》,是我第一次去了解与中国迥然不同的资本主义体系的西方国家的国民诠释他们的“爱国”。所谓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在《草叶集》中处处可以窥见自由民主体系下的国民个人追求,具有人类冲破封建观念和专制压迫的双重枷锁,以及奋力追求光明未来的重大意义。
虽说《草叶集》看似如此大义凛然,如果有心人愿意细细剖析,会发现其中充满惊喜,而且情感极其细腻。它以小诗的形式,汇聚了惠德曼零散的思绪。将一个世纪伟大诗人的抱负,时至今日依旧让我们感怀。
“没有哪座为自由而牺牲者的坟墓不长出自由的种子,而种子又必然生出种子,春风带它们到远方播种,雨雪将滋养它们。没有哪个被解脱躯壳的灵魂是暴君的武器所能吓跑,它将在大地上到处无形地前进,低语着,商量着,告诫着。自由,让别人对你失望去吧——我永远不对你失望。”
对自由的追逐和崇尚,一直是美国文化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其中最为脍炙人口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就是这一思想的完美诠释。不仅让我想起中国古代也有不少此类价值观高于一切的诗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裴多菲为自由可以抛下一切,文天祥为气节可以舍弃所有。二人虽代表着不同的文化,却同样可以为了一生所认定的价值观做出最大的牺牲。惠德曼也是如此,长期在自由主义笼罩下的他,向大地播撒着自由的种子,而历尽四季的种子必然以春风吹又生的趋势,在大地上蔓延,接受春风雨露霜雪的滋养和馈赠,拥有无坚不摧的抵抗力,那不是别的,那是对抗残暴和凶恶的自由力。它跑进激进者的胸腔里,它流淌在呼吁民主者的血液里。对自由的坚守,情愿赌上一个人一生所有的信仰和追求。
“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
我无法不联想到中国未建国之前那段艰难困苦的岁月,那时红军征战南北,冒着枪林弹雨为中国的老百姓争取独立,打下江山。那时候除了红军之外,还有千千万自发成为农民兵的青壮年,也加入到抗战队伍中去。支持他们在炮火连天中坚持战斗的动力是什么,我想是老百姓期盼和平的热切目光,是老百姓在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支持,使得只有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用血和肉铸成新长城。我想惠德曼想表达的也是这样一种对国家强烈的爱戴。我们是生命力最顽强的草,只要我们的土壤在,我们的根基在,我们的生命之源在,灵魂便与祖国同在。几乎很少有国家是不经过战争而独立的。如果不能成为征战沙场的前锋,灵魂誓与祖国生死相依。
不要问我到哪里去,我的心依着你;不要问我到哪里去,我的情牵着你。无论我停在哪片云彩,我的眼总是投向你,如果我在风中歌唱,那歌声也是为着你。我是你的绿叶,我的根在你的土里,这是绿叶对根的情意。
无论是什么样的土壤,孕育着什么样的国民,相同的热忱的家国情怀,为自由而抗争的精神,《草叶集》当属赞颂的典例。只此三言两语,道尽绿叶对根的情意。
草叶集读后感【1】
《草叶集》初版问世至今已一百三十七年,它的作者惠特曼逝世也整整一百年了,《草叶集》读后感
惠特曼生当美国独立后约半个世纪,也就是那个资产阶级共和国在新大陆蒸蒸日上的时代。他出生于长岛亨廷顿区西山村一个农民兼手工艺者的家庭,十一岁即离开学校开始独立谋生,先在律师事务所和医生诊所当勤杂工,后来到印刷厂当学徒和排字工,当乡村学校教师、报纸编辑和地方党报撰稿人。他在青少年时代接受了民-主思想,成为一个杰斐逊和杰克逊式的激进民-主主义者,同时开始学习写作,写些带伤感情调的小品、小说和诗歌。但是,正如他在政治上、在地方民-主党内部斗争中频频被人利用和受到打击一样,他的文学创作也长期停滞在因袭模仿的阶段,没有什么成就,读后感《《草叶集》读后感作文》。这样,到一八四九年三十岁的时候,他才改弦易辙,毅然宣布退出政治活动,并下决心在文学事业中奋斗一番。经过好几年的默默探索,他于一八五五年推出了《草叶集》。
惠特曼在《过去历程的回顾》中谈到自己写《草叶集》的背景、动机和它的主旨时说:“我没有赢得我所处的这个时代的承认,乃退而转向对于未来的心爱的梦想……这就是要发愤以文学或诗的形式将我的身体的、情感的、道德的、智力的和美学的个性坚定不移地、明白无误地说出并表现出来……”他又说:“在我的事业和探索积极形成的时候,(我怎样才能最好地表现我自己的特殊的时代和环境、美国、民-主呢?)我看到,那个提供答案的主干和中心,必然是一个个性……这个个性,我经过多次考虑和沉思以后,审慎地断定应当是我自己——的确,不能是任何别的一个。”写我自己,以表现我的“特殊的时代和环境、美国、民-主”——这便是《草叶集》的主旨,是惠特曼当初的“梦想”,经过他三十七年的不懈努力,也基本上实现了。
草叶集读后感【2】
惠特曼的诗作在美国的文学史上究竟占对重要的位置,我不敢评说。他的诗作有时都没有韵律之美,有时甚至不能称得上优美,太过雄性主义的高声呐喊,也会让人觉得刺耳、更会让人腻。但是它绝对说的上新鲜而有力。有时一部作品的意义甚至不需要从其文字里去寻找,只需要感受一下它文字周围散发的那种激情,你就能和作者产生共鸣——就好像一首很有感觉的歌,可能你听不懂它的歌词,曲调经不起推敲,可是它就是能很轻易地将某种情感传递到你的心底,产生撞击和回响。
《草叶集》留于心中的就是这种回响。
惠特曼是绝对的爱国主义者,他的诗作里经常出现美国各处的地名,他如此自豪的将美国的大好河山全部化在自己的'作品里,他觉得那无疑能最好地表现他的思想。
是的,他的思想就蕴含在美国的山山水水中,你仿佛能看到那个新生的国家——工人、木匠、船夫、耕童。
是的,这就是惠特曼所坚信的——这个百分之百的、顽固的民族主义者!
在诗中,惠特曼渴望着平等,为民主呐喊。女人与男人的平等,黑人与白人的平等,穷人与富人的平等。他渴望着完全和睦的世界——这简直就是只存在理想中的国度。他为那些已经倒下的民主斗士哭泣,他说你们的死将被人铭记,曾经钉过你们的十字架将唤醒迷茫中的人们。在这些已经逝去的先驱之中,他最崇敬的是林肯。他为林肯的逝去而难过,那么真实,是对统一战线的同志的心心相惜和不舍。
惠特曼的真理不存在于经史子集中,他对那些是唾弃的,他认为那些陈腐的旧典籍、旧思想应该被抛弃。他崇拜的是他通过他的双眼所看到的——雄壮的自然、无所不包的宇宙,他认为那些才是真理的终极存在。
如果一定要找一个词来形容惠特曼的诗,真的只有这个土词——健壮可以形容,惠特曼并没有那么多纤细和优美,但是他的每一个字都如同石头一般裸露着肌肤,这种健壮仿佛一名古希腊的运动员一般展现着自己充满力量的身体。如果我的理解中有一种美国精神的话,惠特曼的诗歌可以代表。
最喜欢这一句:“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这是一本对自由,民主的美好畅想,描述着世上最为平凡,普通且密密成群,生而不息的事物。喜欢这本书最主要原因是,这部诗集的风格,年轻,有朝气,粗犷,有那么一点肆无忌惮,带有一种自信,自以为是个先知和代言人,语言带点先知的口吻。
难得又遇见这么一本甚是喜爱的书!
最初看导读就觉得有意思,里面提到“万卷书”的概念,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也可以用现在的话说,叫做“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要在路上”。然而“万卷书”究竟有多少?一个人一生又能读多少书呢?以此开篇,让我甚感兴趣,觉得平时只知道读书,现在是该好好和作者一起算笔账啦!
这本书虽然大多讲的是自己读书的故事,但其实远非仅此。书中不仅干货多,字里行间更流露出一种精神向往。从小在父亲耳濡目染的熏陶下长大,作者的言行心志里都流淌着那个时代的精气神儿,这是这个普遍浮躁的现在尤其需要的。也是这本书我尤为喜欢的地方。
具体要说一说喜欢的原因,可以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点。
其一,整体看来,这本书语言平白又不失文采,读来很亲切。内容丰富有趣,每个故事都长短适中,毫不冗杂。这些文字读起来让我莫名的安宁,好像跟着作者到了那个时代,听他从容地讲着身边的点滴。有时候我揣摩作者的年龄,觉得应该和我大伯差不多,经历过上山下乡,见证过那个时代的动荡艰苦,又目睹了后来人们生活里日新月异的变化,慢慢和潮流科技接轨。我常觉得这就是过渡的一代,会比别人多更多感慨。文中也不乏作者的感叹,虽无身受,但却感同。因为那个时代,有我向往的地方。比如还尚且盛行的读书之风;人们有一种不畏难和死磕的精神;人们和大自然有着更多的亲近;还有在艰苦的条件里把日子过的丰盛的那种态度...这些都带给我惊叹也带给我安宁,让我边读边怀想,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那个已然逝去的年代。
其二,我说过,用心读会发现这本书干货很多。最明显的一点,有不少的书籍可以作为推荐采纳。看这本书的过程中,书架上就又加了十多本书,还订阅了好几本。很多都让我有兴趣去详读了解。比如《人类的故事》,《经典常谈》,《吉檀迦利》等,还有通过蔡志忠的漫画来了解史书等。同时,关于读书的方法,细致到读史书读文言文甚至识字的方法;看待书的态度以及做文章做学问的态度;教育孩子引导孩子读书为人师为人父的态度等,或通过父亲的`言传身教,或通过作者的自身经验,都一一传递给读者。总之,让人获益匪浅,值得用心读一读。
最后,我想分享摘录的部分片段,放在附录。这些文字带给我感动,让我愿意安安静静地一个人坐着,细细咀嚼回味。
附录:
摘录《书海泛舟记》
1.培养孩子阅读兴趣的最佳年龄大约在四五岁,教孩子识字的同时,就要教他念书。上学后,家长每天至少要陪孩子念一小时的书,让他从阅读中得到他感兴趣的故事、知识和道理。孩子能自主读书时,家长就要为孩子制定阅读经典的篇目、步骤和时间表,由浅及深,由易到难,把经过挑选的书籍和篇章,分配到小学到高中的十二年里。
2.奇思妙想的快乐是在读书过程中同步产生的,儿童天生具有从阅读中获得形象思维的能力。这一代孩子是看动画片长大的,电影画面对视觉、听觉产生的刺激替代了通过阅读把文字还原成形象和联想的过程,长期依赖声像刺激的结果,便是厌烦读书,而阅读的匮乏,导致了形象思维能力的严重退化。
3.于是,我带了一本龙榆生的《唐宋名家词选》,一本惠特曼的《草叶集选》,去川、甘、湘、鄂、冀、豫、京、津等地游历了两年。
4.学龄前不用说,上学后也是以玩为主,很少做过家庭作业。春天,到河边采桑养蚕,到塬上放风筝;夏天,到体育场游泳,下河钓鱼摸蟹;秋天,斗蛐蛐,摘酸枣,扒火车上秦岭打核桃;冬天,滑冰,打雪仗,支筛子扣麻雀。四季各有不同的玩法,远近各有奇妙的去处,抬腿就是十里二十里,一玩就是一天,只要晚上回家睡觉,父母从不问白天你去了哪里。
5.父亲教我读《秋水》:“经史子集,各有读法。《庄子》更奇,每篇都有不同的读法。最基本的读法有八种:一注音,二解字,三句读,四释意,五连篇,六涵泳,七辩论,八开讲。
6.生有涯,知无涯,书是读不完的。你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规划一个适当的阅读范围,选少量经典,由浅及深,循序渐进,一卷一册,读熟解透。朱子曰‘学者所患,在于轻浮’,像你现在这种心态,纵读万卷书,也是过眼烟云,到老只是书虫而已。”
7.“爸,您怎么把它烧了?我留着有用呢!”
“我生不逢时,饱经战乱,半辈子为生计奔波,难得静心治学,纵使勤奋,怎敌乾嘉学人的读书、考据功夫?这些文字,即兴涂写,一鳞半爪,不成系统。万一你拿给外人看,轻则贻笑大方,重则误人子弟,为父罪过不浅。趁手脚能动,烧了它,死也瞑目了。”
8.改完后,父亲不许我寄:“不要仰慕虚名,写这些应时的东西。文字要真、要美,抒胸臆,见性情,不媚时俗,有益后人。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即使一生不留一篇文字,遍读古今中外佳作,也是乐趣。文章之法,自古有道,潜心涵泳,便知高下,莫与时论较量。”
9.父亲给我改稿子,改一遍,让我抄一遍,三遍过后,原稿仅存三分之一。父亲说:“这叫‘三分法’:初学作文,篇幅唯恐不长,草稿写成,先把繁芜之处删去三分之一,以示儆戒;谋篇布局,斟酌人物、情节、细节,又去三分之一,以图简约;修辞炼句,推敲文字,再去三分之一,以臻完美。如此磨砺十年,或有所得。”
10.读史忌信一家之言,少读《左传》,父亲教我参读之法,博采众说,不拘成见。
11.忽听有人敲门,开门见是老顾,他拍打着身上的雪说:“我想起来了,杜牧《李长吉歌诗叙》中有‘荒国陊殿,梗莽邱垄,不足为其怨恨悲愁也;鲸呿鳌掷,牛鬼蛇神,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我俩村子相距三里地,他眼神不好,我送他回家,到了门口,他说:“雪这么大,你就住我这儿吧。”
12.从此,一提起他的书,他就伤心地哭,他说,我那些书没了,儿孙们少知道多少事呀。
13.我父亲在一旁听见,走过来说:“您是他的老师,怎能这样教学生?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二字,重若千钧,为师者理当慎之又慎,切勿轻言,误人子弟,玷辱师道尊严。”
14.如今谋生艰难,少年应以做事为首务,读书次之,书要拿得起,放得下,千万莫要因书误事……
15.正是寒假,梁老师买来纸,花了半个月时间用小楷抄完一本《彩楼记》,每半页十二行,每行二十字,画上版框,按线装书的款式装订成册,还给我父亲。他向我父亲说过逾期未还的原委,特致歉意。
16.蝉鸣阵阵,山风习习,我和表哥在观里,饥食渴饮,朝来夕往,虽绝于世,倒也惬意。
17.生活在现代社会的读书人,就像掉进了书的海洋,毕其一生所能读到的书也只是沧海一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