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籍简介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一部以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出版于1925年。
主人公詹姆斯·卡兹本是北达科他州的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自幼梦想做个出人头地的大人物。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步步高升,并更名为杰伊·盖茨比。他在一个军训营里任中尉时,爱上了南方的大家闺秀黛茜·费。可是当他戴着军功勋章在战争结束后从海外归来时,黛茜已嫁给了一位来自芝加哥的、体格健壮、极为富有但举止粗鲁的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沉醉于爱情梦幻中的盖茨比艰苦创业,由一个贫穷的军官奋斗成为百万富翁。他在长岛西端买下了一幢豪华别墅,与住在东端的布坎农夫妇隔海湾相望。他的府第每晚灯火通明,成群的宾客饮酒纵乐。他唯一的愿望是希望看到分别了五年的情人黛茜,当他们重逢时,盖茨比以为时光可以倒流,重温旧梦,但久而久之,他发现黛茜远不像他梦想的人,可是这种醒悟还没多久,黛茜开车碾死了丈夫的情妇,汤姆嫁祸于盖茨比,盖茨比终于被害,黛茜居然没来送葬:叙述者尼克由此看透了上层社会有钱人的冷酷残忍和居心险恶,离开纽约,回到了中西部的故乡。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并被多次搬上银幕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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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尼克从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在他住所旁边正是本书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华宅第。这里每晚都在举行盛大的宴会。尼克和盖茨比相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尼克对盖茨比充满探究的兴趣。探究的结果是:尼克了解到盖茨比内心深处有一段不了之情。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他是一个少校军官。他爱上了一位叫黛茜的姑娘,黛茜对他也情有所钟。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盖茨比被调往欧洲。似是偶然却也是必然,黛茜因此和他分手,转而与一个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结了婚。黛茜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因为汤姆另有情妇。物欲的满足并不能填补黛茜精神上的空虚。盖茨比痛苦万分,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几年以后,盖茨比终于成功了。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盖茨比挥金如土,彻夜笙箫,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
尼克为盖茨比的痴情所感动,便去拜访久不联系的远房表妹黛茜,并向她转达盖茨比的心意。黛茜在与盖茨比相会中时时有意挑逗。盖茨比昏昏然听她随意摆布,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真正的悲剧却在此时悄悄启幕。黛茜早已不是旧日的黛茜。黛茜不过将她俩的暧昧关系,当做一种刺激。尼克终于有所察觉,但为时已晚。一次黛茜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开车,偏偏轧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责任,但黛茜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在汤姆的挑拨下,致使其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盖茨比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茜脸上嘲弄的微笑。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把一切都献给了自己编织的美丽梦想,而黛茜作为他理想的化身,却只徒有美丽的躯壳。尽管黛茜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人们在为盖茨比举行葬礼,黛茜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不了情终于有了了结。尼克目睹了人类现实的虚情寡义,深感厌恶,于是怀着一种悲剧的心情,远离喧嚣、冷漠、空洞、虚假的大都市,黯然回到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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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盖茨比
对待爱情,盖茨比真诚而又浪漫,充满着幻想。为了心目中的白雪公主,他努力营造着黄金的宫殿和热闹的聚会,然而对这一切享乐喧闹,他又毫无兴趣。与人相处,他真诚、纯洁、和善。第一次和尼克会面,他的笑容就给了尼克非常特殊的印象:“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极为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即使是沃尔夫山姆谈到盖茨比时,也评价说:“英俊潇洒,地道的绅士”,“他是那种你乐意把他带回家,介绍给你母亲和妹妹的人。”尽管盖茨比迂腐,循规蹈矩,过于谨慎,读者还是喜欢他,希望,或者说相信盖茨比一切都是清白的。盖茨比的出身历史在作品中一直被当作悬念,一点点地被揭露—否定、否定—揭露。客人们的传言,有好有坏。然而其中也有盖茨比本人的说法,“我是中西部的富家子弟—家人全过世了。我在美国长大,而在英国牛津受的教育,因为我家祖祖辈辈都在那里受教育多年。这是家族的传统”。而这种说法当时即被尼克发现是个谎言,“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笑出声来,因为他说的话实在令人难以置信,都是些陈词滥调”。这时候,读者会发现,盖茨比不是简单的纯洁和真诚,他也在撒一些弥天大谎。盖茨比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致富的,然而他致富的目的却如此浪漫单纯,甚至举办盛大的聚会,也仅仅是为了同样单纯的目的:吸引心目中的白雪公主。而且正因为混杂在自私自利、污浊不堪的人群中,盖茨比的纯情、浪漫愈显得无比高贵、脱俗。
黛茜
当黛茜刚刚在作品中出场时,就像征服了年轻人尼克一样,征服了所有的读者。她像仙女一样,白衣飘飘,声音无比婉转,充满了激情。对此,作者是这样描述的:“她的脸庞哀怨可人,却又靓丽照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张鲜艳热情的嘴,但是在她的声音里有一种特殊的激情,使一切爱慕过的男人都难以忘怀。”当然,这不仅是尼克本人的印象,黛茜在随后的聚会交谈中,同样表现得很迷人。
她娇憨可爱,善于做作,卖弄风情。正在交谈下一步的计划时,“她忽然脸色一变,惊慌地把目光死盯在自己纤细的手指上,‘瞧!’她哀叹道,‘我手指受伤了’。‘汤姆,是你弄的,’她谴责道。‘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但是是你弄的。这就是我嫁给一个蛮汉子的回报,人高马大,粗壮又笨重。’”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小说中,读者都无法不喜欢这样一个天真可爱的尤物。然而,随着作者对黛茜个性介绍的增加,读者逐步认识到其世故复杂的一面。黛茜和尼克谈心,她的话音刚落,就让尼克“立刻感到她说的话并非出于真心”,这使尼克感到“很不自在,仿佛整个晚上是一个圈套,想从我这里捞取到对她有用的情感”。而且黛茜接下来的表情证实了尼克的感受,“过了一会儿她瞧了瞧我,她那张俊俏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千真万确的傻笑,好像她肯定地告诉人们,她属于一个著名的秘密社团,她和汤姆都是该社团的成员”。尼克此时才真正认识到了黛茜的本质,不真诚,欺骗,对地位和金钱的执著。至此,读者逐渐意识到,黛茜迷人的外表、声音等等都是应付世人的招数而已,其意图全不在此。
尼克
尼克在作品中既是故事的参与者,同时也是故事的观察评论者和叙述者。他的观点影响着读者,实际上代表了作者本人的观点。尼克的两面性首先体现在其传统的价值取向和个人行为的现代性。尼克是上流社会一分子,但是其价值取向是传统的。这首先源于其家庭教育背景,“父亲的忠告至今一直在心头萦绕”。但是在现实中,尼克所处的时代和所处的社会阶层则抛弃了自私自利、享乐至上这些传统的观念。尼克在心底常常提醒着自己该何去何从,却也不免随波逐流。他和贝克小姐的恋爱关系非常显明地证实了这一点。事实上,尼克到东部去,一方面是年轻人对东部繁华生活的向往;而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躲避谣言。因为他认为“不能够听谣言而停止跟一个老朋友来往”,“也不愿意迫于人们的流言蜚语而结婚”。尼克认为自已的主要美德是“诚实”,但并不苛责女友的不诚实。他发现乔丹是靠撒谎欺骗获得荣誉,同时也是生活在谎言中的人,他认为:“这对我无所谓。女人不诚实,对此不必苛责—我偶感遗憾,但过后便忘了。”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诚实品德,他来到东部,然而和贝克的关系重新陷入了爱与不爱共存的一种状态中。在和乔丹的交往过程中,尼克发现,“我没有爱上她,但是我感到对她柔情犹存,极想知道她的一切”。知道乔丹越来越多,但只是“一度以为自己爱上了她”。当给自己家乡女孩写出“爱你的尼克”这几个字时,脑子里却在想着“那个打网球的姑娘”。尼克希望自己坚持自己诚实的美德,显然在和贝克交往过程中,并没有因为自己意识到对方的不诚实,或者意识到自己没有爱上对方而放弃和对方以恋爱的方式来往。和当时的社会气氛相一致,尼克仅仅是没有主动采取不诚实的态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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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F.S.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美国小说家。1896年9月24日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父亲是家具商。他年轻时试写过剧本。读完高中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在校时曾自组剧团,并为校内文学刊物写稿。后因身体欠佳,中途辍学。1917年入伍,终日忙于军训,未曾出国打仗。退伍后坚持业余写作。1920年出版了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从此出了名,小说出版后他与吉姗尔达结婚。婚后携妻寄居巴黎,结识了安德逊、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菲兹杰拉德成名后继续勤奋笔耕,但婚后妻子讲究排场,后来又精神失常,挥霍无度,给他带来极大痛苦。他经济上入不敷出,一度去好莱坞写剧本挣钱维持生计。1936年不幸染上肺病,妻子又一病不起,使他几乎无法创作,精神濒于崩溃,终日酗酒。1940年12月21日迸发心脏病,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菲兹杰拉德不仅写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也频有特色。除上述两部作品外,主要作品还有《夜色温柔》(1934)和《末代大亨的情缘》(1941)。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朗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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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
我喜欢小说开头出现的,父亲教导儿子的一段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这些都是封底上描述的本书的伟大之处。这些文学范畴内的概念,我不是很懂。《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评为“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如诗般梦幻。”是美国文学史上墨色浓重的一笔,百年英语文学排名,高居第二位。文学真是个永远不过时的东西,写在85年前的这段句子,它甚至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没有太多的关系,却让人为之长久的思考与反思。就像《诗经》中的“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在几千年后的今天,依然让人内心震动。我还喜欢小说的最后一句话,“于是我们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令人叹息的深深的一股无力感,人们,积极努力,向前迈步,迈向的终是,时光的过去。
在小说中,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夜夜举办着欢歌纵饮的派对,然后他内心唯一的牵绊却是住在河对岸的黛西——他曾经的恋人和如今的女神。“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飘渺的梦,他心中的女神也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盖茨比在真相大白后,选择了随梦一起幻灭的归途。生的孤独,是吉光羽片,死的孤独,是永恒。这本书的文字也是如介绍所说的“诗般梦幻”,唯美的很,就连车祸,枪杀,死亡这些与美沾不上关系的场景,菲茨杰拉德仍然能以诗一般的手法展现。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悲剧。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己。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知道了菲茨杰拉德,知道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符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这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这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符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理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能力。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文明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同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能力。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么可以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可以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己看到了,有的人一直都看得到,一直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4
盖茨比的爱情内涵是什么呢?是什么让黛西对他产生了如此强大的吸引力?是金钱,金钱把她装点成了高贵的公主,让她远离与贫穷相连的卑微、暗淡、缺乏保障的生活,而这种生活是盖茨比在青少年时代十分熟悉的,他是农民的孩子,差不多是从“阴沟里来的”。和黛西这样的“公主”在一起使盖茨比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这表明了他的潜力,他的资本,他要好好的开掘自己,成为一个有钱人,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虽然他和黛西认识时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下级军官,而且军服也随时会被脱掉,前途没有什么保证,但是和一个富家小姐相爱的事实,给了他勇气,给了他向前冲的动力,那个“理念”中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不是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它有了一点现实的支撑。但是,黛西爱他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深,他过于自信了,在没有了解一个人之前就为她疯狂。或许我们也不能责怪他,因为爱是非理性的。
小说对黛西的声音作了多次描写,那声音抑扬顿挫,“仿佛每句话都是永远不会重新演奏的彝族音符。”那声音叮当做响,妩媚动人,欢快明媚。为她倾倒的男人都觉得这声音难以忘怀。“她的脸庞由于而美丽,脸上有明媚的神采,有两只明媚的眼睛,有一张明媚而热情的嘴”。黛西是一朵光彩夺目的花,永远开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她生气勃勃,光鲜亮丽,高居于人生的痛苦之上,悠闲、庸懒地摆弄她的手指。这就是她,是小说对她的感性描述,作者没有多她,对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做传统的心理分析。除了这样感性的描写外,我们对人物的了解只能通过他们的语言和行为。这种客观化,外在化的描写使读者不易从整体上对人物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把握。在人物的语言和行为背后存在着怎样的心理动机读者只能去猜测,或许这就是现代人的精神特征,行为背后的动机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模糊的。现实逼迫着他们赶快作出一个决定,即使还没想清楚,实际上他们也想不清楚,因为理性和道德已经崩溃,驱使他们行动的是混乱的欲望——对金钱、虚荣、惟我独尊的欲望。黛西毕竟是爱过盖茨比的,但是经过一翻斗争后,他还是嫁给了汤姆。爱情的力量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强大,那样长久。人不可能过久的持续在一种不切实际的热情里。黛西不过是爱感情上成熟地比盖茨比早,因为有太多的男人向她献殷勤,她对男女之间的激情过于了解了,她以男人的本来面目看男人,包括盖茨比。而盖茨比用自己的想象“不断地给黛西添枝加叶”。
他幻想中的黛西与黛西本人的距离就是他的理想与现实的距离。理想和现实有距离,不是现实的错,我们不能责怪现实太冷酷、太丑陋,我们不能责怪它没有我们想象的好。所以,我们也不能责怪黛西远不如盖茨比的梦想。黛西另嫁他人,和盖茨比再度相逢,再度重温旧梦,和丈夫共同策划盖茨比的死亡。她最终的损人利己,最终的背叛,所有这一切,都是必然的。“他们(她和她的丈夫)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杂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呢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他们是有钱人,有钱而残忍的人,毁灭别人,保全自己,是他们的行事准则。尽管他们的两人世界并不和谐,两个人都有过“小小的胡闹”,但是他们是同属一个阵营的伙伴,如果有第三者威胁他们的共同安全时,在片刻的讨论后,自然是联起手来,一致对外。明哲保身,趋利弊害,人之本性也。
没有一个人应该受到责怪。人们在欲望的枝头摇摇欲坠,昏昏欲睡。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化学的发疯形式”。
我不知道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是因为他敢于为了一个女人彻底发疯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5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着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1922年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其实我个人认为,盖茨比的思想很适合当今社会,给自己制定时间作息表,这是为了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但是可能在当时那个年代并不适用。
刚刚也看完了改编的电影,对比后你就可以在电影中随处捕捉到渐行渐远最终骨肉分离的差异之处。小说中很多内容包括人的心理特征都没有在电影中体现,所以还是看原着小说更有体会,更能感受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6
上个假期,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读完之后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得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7
盖茨比与黛茜的恋爱和分手本来是个很普通的爱情故事。但作者出手不凡,把盖茨比热恋的姑娘当作青春、金钱和地位的象征,当作追求富裕物质生活的“美国梦”的手段。盖茨比为了追求黛茜耗尽了自己的感情和才智,最后葬送掉自己的生命。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能重温旧梦,赎回失去的爱情。可惜,他错了。他看错了黛茜这个粗俗浅薄的女人。他看错了表面上灯红酒绿而精神上空虚无聊的社会。他生活在梦幻之中,被黛茜抛弃,为社会冷落,终于铸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盖茨比是20年代典型的美国青年。他的遭遇正是欢歌笑舞的“爵士时代”的写照。作者为小说设计了一个“双重主人公”尼克·卡罗威。他的重要性在许多方面不亚于主人公盖茨比。他既是故事的叙述者和评论者,又是小说中一个重要人物。他与矛盾着的双方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是盖茨比的邻居和朋友,又是黛茜的表哥、汤姆的同学,还热恋着黛茜的好友乔丹。他充当了盖茨比和黛茜分别5年后重新见面的牵线人又成为盖茨比重温旧梦的批评者和他惨遭杀害的同情者。
他虽然跻身于长岛豪华的住宅区,但他既不是汤姆所代表的“荒原时代”的精神世界的公民,也不是盖茨比所代表的盲目崇拜黛茜的脱离现实的梦幻世界的同路人。他代表美国中西部的传统观念和道德准则。他对于盖茨比追求失去的幸福的梦幻有许多中肯的批评,对于讲究外表而内心卑俗的汤姆和黛茜则进行了公正的鞭挞。盖茨比死后,昔日的宾客一个也不露面,黛茜则陪丈夫远远离去,尼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社会的虚伪和无情,使读者对于盖茨比所追求的美国梦的必然破灭有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仿佛书中发生的一切都是尼克的亲身见闻,不加虚饰,令人感到亲切可信。尼克和盖茨比两人从陌生到认识,感情上既有距离,又有融和,富有多种层次的结合和区别,写得脉络清晰,恰到好处。这种把不同的观点巧妙地统一在一部小说中,使作品具有深刻的内涵和严密的结构,正是作者独特的艺术成就。
作者在叙述中还运用了许多丰富生动的比喻,使人物的感情起伏和场景的变换增添了抒情的色彩。精采的比喻常常被用来渲染梦幻的气氛,表达精神的空虚。如尼克初次到汤姆家,看到黛茜和她女友贝克坐在沙发上“活像浮在一个停泊在地面上空的大气球”,后来才“慢慢地降落地面”。盖茨比在家里第一次与黛茜重逢时伸手去抓她的手,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他的梦幻。“不断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这些梦幻是“牢牢地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的”。内涵深刻的比喻把盖茨比对“美国梦”的追求描绘得维妙维肖,跃然纸上。
小说还运用了象征的手法来揭示人物内心的活动与环境的冷酷。比如:西卵码头尽头有一盏绿灯,盖茨比常常在晚上孤独地望着它,伸开双手想去拥抱它——那青春和爱情的象征,仿佛是黛茜的化身。小说末了,尼克又想起了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似乎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实际上却可望而不可即,他的梦想已经远远逝去了。又如书中六次出现的“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是蓝色的,“若有所思,阴郁地俯视这片阴沉沉的灰堆”。它象征不幸和灾难。在情节发展的关键之处,这双眼睛好像复活了,它仿佛看着盖茨比去跟汤姆摊牌,又预见到威尔逊要去杀死盖茨比。浑身铜臭的黛茜爱穿白色的上衣和裙子,宛如纯洁可爱的天使,其实她的灵魂污点斑斑。这象征纯洁的白色像一面洁白的镜子,把她的灵魂深处暴露无余。
盖茨比重温旧梦的幻想一去不复返了。作者用五光十色的音符谱出了一曲凄怅的悲歌,给人留下无限的思索。
盖茨比的死是整个故事的高潮,他莫名其妙开始的神话并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结束,他的父亲来到他的别墅后惊呀不已,强烈的自豪感已经掩埋了他的悲伤。就这样,盖茨比的葬礼在他父亲赞叹声里开始,亦在这种赞叹声里结束。
菲茨杰拉德的想象到了故事的结尾似乎枯竭了,或许他是想彻底讽刺富人阶层的胆小与懦弱,在盖茨比的葬礼结束后,无论是关于尼克与乔丹恋情的最终交待,或者是尼克与汤姆重逢后关于盖茨比死因的推断得到证实,都显得多余而又生硬,并且切断了读者刚刚展开的联想。尼克的独白是无力的,他想起盖茨比戏剧性的一生,想起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想起那些可悲的争论和逐渐远去的城市灯光,他的内心一片孤寂。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8
今天读完了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F.SCOTTFITZGERALD)写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经济进入空前繁荣,物质丰富。盖茨比出身平民,一战后他通过贩卖私酒和赌博等不太光彩的手段,经过五年的时间成为爆发户,摆脱了贫困的家境,跻身富豪的上流社会,开始了夜夜笙歌、花天酒地的生活,实现着自己的梦。
但是,他的梦还缺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他心中的女神黛西,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的时候认识的富家女孩。那时盖茨比本来想逢场作戏,可是在和黛西交往的过程中深深地爱上了她,明知如飞蛾扑火但不能自拔,也使他下定决心要做一个配得上黛西的人。在盖茨比暴富后找到了黛西,她已和一个富豪结婚,盖茨比竭尽全力想要争取回黛西,但是他们之间毕竟不是一个阶层,他的女神实际上是一个自私、拜金和贪图享乐的人,作为传统的富有阶层是不能和盖茨比这样的暴发户风雨同舟的,在一场阴差阳错的车祸发生后,盖茨比被枪杀了。
黛西的住宅和盖茨比隔着一片海湾,在黛西家的码头上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盖茨比每夜都对这盏绿灯出神的遥望,“绿灯”是盖茨比夜夜守护的梦想,是他一生追求的幸福,他向绿灯伸出双臂,他想伸得再远一点,伸得更远一点……
盖茨比的梦破灭了,代表着美国一代人梦想的破灭。
今天经济飞速发展,物质迅速丰富,可是我们代表梦想的绿灯在哪儿?它破灭了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9
看完盖茨比的遭遇,不禁为他感到唏嘘不已。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时,却不合时宜的遇上了一个上流社会女子黛西,并把她作为一个理想的追求对象,到头来却是一场空,真情变为了俗物,甚至当盖茨比撞死了黛西后来的丈夫的情妇时,黛西竟然把责任毫不犹豫的推给了盖茨比,盖茨比后来被杀后她也不为所动。盖茨比把爱情想的过于理想化了,任何东西都不能太过于理想化和程式化,必须与相应的现实相结合,更何况是在那么一个充满颓废感和无目的感,人们传统的信仰已经不复存在的美国。
每个人都必须有理想,理想是一个人努力和奋斗的动力,没有理想,大部分人都会被内心的那种原始的慵懒和惰性给拖垮,加上浮夸的环境,会使自己变得玩世不恭,也会失去原来的那份纯真。有理想终究是件好事情,但理想必须引导你走向一个正确的方向,并不断根据现实的变化来不断修改理想,使理想更加切合实际,符合情理。一旦现实与梦想出现偏差,那么理想就像一个失去了的磁性的指南针,指南针所指的方向就完全只凭借你自己的感觉与方向了,你接下去所走的方向也许都会是错的,这时你会怎么办呢?毫无疑问的,你会买一只新的或是借一只,总之你不会再去用那一只指南针了,具体到一只指南针,大部分人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但一旦抽象到人的理想,人就不那么容易会发现自己的错误,因为人大多都不想放弃自己已经为之奋斗过一段时间的理想,人们害怕改了之后仍然是错的,但是,不要忘记你改变了一次,就表示你又多尝试了一次,殊不知那一次的改变就正确了呢,你明知自己已经定错了方向,却因害怕或其他原因而不敢尝试,这不是得不偿失吗?与其一味的错下去,还不如主动的寻求不同的方式去改变自己的方向,机会不是用来随便浪费的,而是用来给又准备且又能够理性思考自己的人来不断提高自己的。
尽管有人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失败,就像爱迪生,他为了自己发明电灯的理想,不断地坚持,也不断的尝试,尝试了1000多种材料,才给人类带来了最后的光明,试想如果爱迪生只尝试了其中几十次,或是只对一种材料而不断反复研究,不求改变和尝试,那么电灯的发明恐怕要推迟个好几十年,有人趁在他做实验时问他:“你试验那么多材料有意义吗?”爱迪生回答:“当然有意义,至少我证明这几种材料都不适合于制造电灯。”一语惊人,道破了尝试和改变的重要性。也许爱迪生的发明是美国那个时代浮夸和堕落的社会氛围的催化物,但其本人却丝毫没受当时社会风气影响,从这点上来讲,盖茨比甚至于菲茨杰拉德都和他有差距,盖茨比理想的单一化和追求错误理想,都使他的结果和遭遇可悲,盖茨比也是那个时代美国的一种本质的概括和诠释。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
今晚读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到结尾处的时候,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是什么给了我触动?我想,是盖茨比的梦,以及这个梦想幻灭后现实的凄凉、人心的冷漠。盖茨比生前种种繁华与他死后的惨淡景况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让人觉得他生前举办的那些数不清的盛大宴会、那些欢声笑语、歌舞升平、热闹喧嚣,是多么讽刺的一幕幕幻相,即使在他举办那些舞会时,那些参会的、免费地享受了他的慷慨款待的人,对他也多是持有种种不良的揣测,真正的知音、真正的朋友、真正对他感恩的人,除了文中的“我”勉强称得上之外,竟再无其他,包括那些无数次享受他盛宴款待的人们(在这所有人中,只有一个参加了他的葬礼);他真心深爱的、为之守望了多年的女子,最后却间接地成了终结他生命的罪魁祸首,在他离世之后,她销声匿迹,甚至冷血地连他的葬礼也没参加,而就在那之前,她还声称自己“爱他”。这些生前生后的情景,因其强烈的对比,更增添了盖茨比悲剧的性质。初初看来,盖茨比的人生结局,真的是充满了无尽的悲哀与伤感!而他生前的种种,都是虚假的幻相。
但是,在这些内容后面,还有另外一层东西,更深层的东西,让我忍不住去思索,去细细感悟。我想,盖茨比故事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以上所写出来的那一些,如果仅仅是因为他举办过无数的宴会、守候过一份深深的感情,那么,盖茨比的故事和精神就不足以使我为之感伤。潜藏在作者叙述里的,有盖茨比追寻梦想、坚持梦想的执著,作者在文中有几次隐晦地表达过,盖茨比就像是一个生活在自己的幻梦中的人,他对自己的形象和人生的描画、对梦中情人的勾勒,都是自己的意念的产物。他在不断的按照自己创造的形象、规划的远景去夯实自己的生活基础,从赤贫奋斗到了巨富;他将美好的形象赋予自己初恋的情人,为她苦苦守候经年;他赤诚而充满活力,慷慨大方而不计回报,他的身上,集中了很多人类的美好品质,在现实中他也获得了经济方面巨大成功、甚至一度再次得到了心上人的爱,虽然这爱的品质因其人而不高,最终还造成了他的悲剧。掩卷良久,我真诚地希望盖茨比能永远生活在他的幻梦里,继续去规划和描摹他的人生、守望他的真爱,永远不要在现实无情地鞭笞下醒来。写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作者给盖茨比安排那样突然的一个结局,也许是出于一种仁慈,这样对于盖茨比来说,就无需去面对梦醒之后的心碎与创痛,盖茨比,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还是生活在希望之中的。
作为一个看到了盖茨比故事的人,我不禁扪心自问,面对盖茨比悲哀的结局、人生真相的最终上演,知道了生存过程中的种种幻相,如果把我换作盖茨比,我还会过他那样的一生吗?我会像他那样去追求去奋斗去付出去守候吗?思来想去,答案是肯定的。人生的结局是我们无法掌控的,我们不知道我们会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他人如何对待自己,往往也是难以预料与把握的。我们能做的,唯有把握自己,把握过程,像盖茨比那样,去梦想自己的梦想,去坚持自己的坚持,即使难免一死,即使死的悲凉,却也不失悲壮。就像文章的标题那样,是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想表达的思想。在此向《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美国作家F.S.菲茨杰拉德致敬。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1
以前很少读外国小说,或许是因为篇幅太长,情节发展又很慢。但有一本书让我打破了对外国着作原有的想法,它留给我的已超越它的结构和形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细致的思考,思考着人世的虚浮和人性的伪善与本真会有怎么样的碰撞,为什么会有这种碰撞。一部真正好的小说就是在故事背后揭示美与丑,黑与白的同时,让读者挖掘什么是人性的光点。
这部小说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美国20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将他视为“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个看清自己位置的一个标志。”相信《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无外乎如此。
小说的主人公是盖茨比,作者通过盖茨比的邻居尼克的视角演绎他的经历与最后的沉沦。盖茨比在很久之前爱上自己的远房表妹黛西,在一次宴会上他与黛西重逢,此时的他已家财万贯,从前因为穷酸而未与黛西在一起的伤疤终于愈合,他们又一次坠入爱河。然而此时的黛西已结婚生子,在其丈夫的阻扰下,两人的关系再次僵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他对黛西的爱是真正的至死不渝,可惜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未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就此终结,但人们对他的思考从未停止。作者笔下的盖茨比是个深具传奇色彩的人物——继承万贯家产,游历四方,甚至还有人说他曾杀过人,但他见到黛西的时候也会紧张得像个孩子,有着天真、单纯的一面。在别人热闹的时候,他总是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然于一切俗世的喧嚣之上。为什么这样的人最终却被人遗忘?只能说人在社会中是渺小的,渺小到瞳孔再清澈也会被人看做冰穹;光明站在身边,却无法被庇护。或许作者生活的就是这么一个你争我夺,弱肉强食的时代,用老舍的话就是“不给好人留出路”。盖茨比是可悲的,他将爱献给了一个拜金,被时代腐化的女人,他并没有发现有时爱恨离愁并没人想像的那么简单,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人无情的背离。
纵然作者是心有酸楚得写的,但我相信他并没有抹去光明。盖茨比虽然悲剧,但他的纯真与热情一如往日,在我们这个时代正需要这种正能量,或许这部小说折射现实的背后渴望人们像在仲夏夜看细水长流那样的朴实,若人世皆为此人,相信黑暗永远不会降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2
盛夏八月,闲来无事,不如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
最近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霸权建立破晓时分的故事。那是百余年前的北美大陆,经济发展的火车疾驶向前;机器的摩擦轰鸣,却也过多地掩饰了一时的人心。这本书,便是那段历史点滴的印记。
究其然是一个人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也许并不重要。酒天花地的派对,奢靡豪华的住处,五彩绚丽的衣衫,只是为了他心中挚爱的黛茜。回想初见之时,年轻美丽,一段草样的年华;荏苒而逝,奈何命运弄人,心中的挚爱已然他人的红颜知己。爱得愈深,伤得愈切;不干现实,沉浸于夙愿的美好,却模糊了前行的视野。无力的枪声,所有的梦想与美好,不堪一击地破灭,散于风中,了无踪迹。
盖茨比,他了不起,因为他因时度势的魄力,更因为他追寻美好的情愫。他没有做错什么,却也只得这人去楼空。一个梦想,如何极尽,唾手可得,却也如何之远,难以达到。在人人追求物质的时代,真实的情感那般一触即溃。浮华众生,沾染了铜臭气味,失却了是一颗至真纯净的内心。不留一片净土,那个时代,注定要湮没无畏的追梦者。
文中最后一句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前行,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后推,直至回到往昔的那段岁月。”
心中不禁一搐。习惯了争权夺势,习惯了勾心斗角,人们,究竟幸福吗?浮躁的世界,寸步难行的时代,掩饰了流俗,口口声声追忆似水般的年华。这,难道就是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吗?
“日复一日,兴奋之情被渐渐吞噬。”现实,抹杀了太多如真似幻的意象。那些似空中楼阁一般的美好,与空洞的人群已然渐行渐远。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我们该何去何从?
盖茨比的选择是前者。纵然现实残酷,命运无常,他的形象依然伟大;单纯的难以阻挡的爱,左右了他的是是非非,也使之以一种壮美的势态划过一个过往时代的苍穹。悄然而逝,少有人注视其光芒。穿越了百年,正是这缕光,给那个昏暗的时代留下了一个值得留忆的故事。
即使逆水行舟,在现实的洪流中,依然印记一个追梦无悔的背影。那个值得悲悯的时代,这些动人的文字,带给我们无限的遐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3
所有生命都是一个毁灭的过程。
——菲茨杰拉德
《了不起的盖茨比》源于菲茨杰拉德的笔下,盖茨比与黛西的爱情故事,上层社会的奢靡生活,都有菲茨杰拉德的影子。
它再现了爵士时代的浮华与空虚:贫与富,占有与背叛,爱情没有呼吸的空间,私欲膨胀到无以复加。而盖茨比,不过是中国的阿q,已成为一个符号,植根在美国人心中,他就是美国梦碎的最佳证明。
被成就的与被毁灭的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经济飞速发展,金钱越积越多,大楼越盖越高,派对越开越大,道德越来越败坏。
那时,人人都有一个美国梦。什么是美国梦?罗斯福在192019年的演讲《共和国的公民》中说,所有来到这里,在这里生活的人们都相信不管自己出身如何贫寒卑贱,只要凭借自己的勤劳奋斗和不懈追求,总有一天我们总会得到我们觉得自己应该得到的一切:财富,地位,尊重,爱情。就像初来纽约,充满希望的尼克。美国梦的真谛是付出总会有回报。
可是身在其中,却发现有时候圆梦要扭曲灵魂,甚至即使付出还是得不到。就像盖茨比经常站在自家码头上,伸出手去,想要抓住对岸黛西家私人码头的绿光。忽远忽近,闪烁不定的绿光,他曾经离它很近,却从未抓住过。绿光只是码头的一盏信号灯,却象征一切美好。
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想要触及的绿光,则是生命中所有与美好相关的想象凝结成的最具体的象征。盖茨比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披荆斩棘前行的人,他真的了不起。
虚弱的美国梦
在一座海滨豪宅里,住着一位超级富翁。每天,这里歌舞升平,蒂凡尼的珠宝,华丽的水晶灯,大得无比的花园……而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吸引心爱女孩黛西的注意。五年前,黛西以为盖茨比牺牲在战场上,而嫁给了旧贵族汤姆。五年后,黛西终于在表哥尼克的帮助下和盖茨比重逢。在两人重逢以前,盖茨比虽然做足准备,却难掩紧张,就像一个期待爱情又害怕等待的大男孩。他带着黛西参观他的豪宅,当他把衣橱里的衣服一件件的扔向黛西,享受黛西的尖叫时,盖茨比不知哪来的自信,相信自己能把幻境变成现实,相信黛西会离开汤姆,与自己一起生活。
可是,命运弄人,黛西和汤姆摊牌后情绪不稳,撞死了汤姆的情妇,也就是威尔逊的老婆,汤姆赶到时将凶手嫁祸给盖茨比。而盖茨比却被蒙在鼓里,一直担心黛西的安危,等着她的电话。最后,电话与威尔逊的枪声一起响起,讽刺的是,那并不是黛西打来的。
黛西为了物质身份地位,最终放弃了爱情,成为盖茨比梦想拼图上永远缺失的一块。要拥有爱情,就必须先拥抱金钱,这就是盖茨比的美国梦,荒诞真实又脆弱不堪,一旦被抽离其中一样,另外一样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资格。
浮华时代的旁观者
尼克爱好写作,却做了证券所的工作人员,也有自己的美国梦,即凭借自己的努力在纽约过上好日子。为了离梦想更近一些,他在富人区租了一所房子,恰好在盖茨比的隔壁。他一直在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因为盖茨比是他的梦魇。一个努力追梦但却不太地道的人颠覆了他的价值观。当盖茨比一次次与他交心,毫无保留地坦诚自己的身世,向他表达对黛西的爱时,他开始钦佩盖茨比,无论如何,他爬上了上流社会,并让那些名流们对他顶礼膜拜。更可贵的是盖茨比这样做的初衷是为了爱情。可是当盖茨比被枪杀,无人送葬时,尼克才醒悟过来:所谓的美国梦的实现,努力之余必须学会冷血,世故,且要笃行之。而这些,他一样也学不会,于是他离开了“无比厌恶”的纽约,再也没回去过。
也许美国梦就像菲茨杰拉德的墓志铭,《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结尾:“于是我们继续努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4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诗人、梦想家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的作品,出版于1925年。此次为天才翻译家李继宏的倾心译作。
小说中的盖茨比出身贫寒,年轻时与黛西相爱,但因贫穷无力迎娶黛熙,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而黛熙是非常现实的富家女,马上嫁给了另一富商汤姆。后来盖茨比靠自己的奋斗和运气成为百万富翁。发家后盖茨比仍念念不忘昔日恋人,仅仅为了一睹黛熙家码头的那盏绿灯而把家安在海边。
小说一开篇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述盖茨比在豪宅中宴请八方宾朋的场景,以及和黛熙重逢后若明若暗的感情。虽然黛熙的先生汤姆坚决反对,但他们还是无所顾忌地甜蜜着。正当他们欲走向“幸福大道”时,黛熙却在开车时因过度亢奋失手撞到了路人,并导致路人死亡。作者用如此戏剧化的色彩着实令人吹嘘不已。盖茨比为了黛熙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和万贯家财。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黛熙和汤姆的自私、冷漠,他们故意借口远走他乡,把所有的事故责任全推给盖茨比。现实再次冷漠地击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乍一看标题,“了不起”的盖茨比,可是刚开始我一直苦思冥想,就是想不明白他到底了不起在哪儿呢?回味再三,才有所顿悟。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简单单纯的爱情观,他认为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世界;盖茨比由贫入富,完全可以过富庶的上流社会生活,但他不为金钱、名利所动,他所有的目的只为和黛西重逢,直至他的一生以悲剧告终;盖茨比的了不起还在于他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黛西的苟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再次为盖茨比的勇气喝采!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这样一个“浮夸时代,最后的古典爱情梦”又极具悲剧色彩的故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
在很久之前曾经读过这一本书,故事的构成到现在的记忆已经模糊,只知道这是一个求而不得的爱情故事。但是却一直没有领略到盖茨比的了不起体现在哪里?
但我想这本书有如此高的评价,也并非只是讲述了一个男子追求心爱女子的故事这么浅显的故事。我想是我自己太过浅薄了还没有体会到这一个故事想表达的.东西。因而又重新去体会了一遍这个故事。
说实话,这个故事并不是我喜欢的有完美结局的故事。但是读完之后,仍然觉得心绪难平,想通过一个渠道去宣泄下心里的情绪。我无法说出来一个故事为什么最后会呈现那样一个结局,如此悲伤而自然的结局。
故事用有个场景,让我到现在想起来都可以体会到那个时候的张力。就像我在现场,看着故事发生,我都紧张的屏住呼吸。在尼克的家里,盖茨比终于要见到一直在等到与守候的心上人——黛西,一个已嫁作他人妇,但是仍然放不下的黛西。
通过作者的笔触,你可以体会到尼克那时候期盼与紧张的心情,以及黛西见到旧情人的时候的羞涩与不安。相顾无言,只有动作在传递着一些情绪。我想那个时候的尼克,看见自己一直遥望的绿灯出现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的时候的心情,是欣喜还是心酸?
随后的故事,像是启动了命运的车轮,越转越快,最终盖茨比成为了牺牲品。但是最令人悲伤的是盖茨比的葬礼,黛西没有来,往常来往于他的宴会的人也没有来,生意伙伴没有来,只有一个心里面有一点亲情和贪婪的老父亲出现。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尼克。
葬礼的无人问津和宴会上的觥筹交错,让人觉得恍惚到离奇。辉煌时身边人的络绎不绝,跌落谷底时的少有人的支持。
人性的悲凉,嫉妒,逃避责任,有时候不经意间就推动了一个生命的沉沦。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6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在1925年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二十世纪末,美国学术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此小说的问世,奠定了菲氏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被誉为美国“爵士时代”的象征和”迷茫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了不起的盖茨比》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为背景,用第一人称“我”所看到经历到和感受到的一切构成整个故事。我,尼克,一个小小的穷职员因与大富翁盖茨比比邻而居,偶然间闯入了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在弥漫着欢歌和纵饮的气息中,惊讶地发现隐藏在盖茨比心中巨大的秘密。没有人知道盖茨比怎么成功的,没有人知道盖茨比如何发财的,甚至连盖茨比的长相都不甚明了,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盖茨比的名字和他所举办的宴会,夜夜笙歌下的盖茨比心中所追求的却是重复过去,追回往昔,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黛西。
而黛西早已和百万富翁汤姆结婚,却婚姻不幸,丈夫外遇。当两人5年后再次相遇,盖茨比或许还是那个罗密欧,而黛西已不再是那个朱丽叶,当盖茨比固执的追求心之向往,但现实却以冷漠的姿态粉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作者以印象派的描述手法,用冷静又热烈的笔调,从第三者的角度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盖茨比,为我们勾勒了一副近乎完满且触手可及的美好梦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目睹人人艳羡的上流社会图卷的机会,然而又用毅然绝然的姿态无情的击碎了眼前魅惑人心的五光十色,故事的结尾,盖茨比葬礼的冷清与宴会的喧嚣,盖茨比热烈的执着与黛西冷漠的离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现实虽然打破了梦想,却也让活着的人看清了现实的虚伪与冷漠。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可以为了实现梦想而奋斗,是因为他成为百万富翁后还抱有最初的梦想,是因为他可以为了梦想付出生命,虽然这代价在第三者看来太沉重,太不值,人不在,梦已碎,白发人送黑发人,无论是一滴眼泪还是一声叹息在现实面前都显得那么虚弱不堪,愁之重,慨之多,奈何奈何奈若何!整个故事的最后可以感受到作为旁观者的“我”,尼克的心灰意冷,在盖茨比死后,东部在他的心中变的鬼影憧憧,面目全非到超过了自己眼睛矫正的能力,所以他又回了老家。不管这是逃避现实还是重新出发,如同乌龟遭到攻击躲进壳里,还是如同螃蟹全副武装准备战斗,捍卫自己做人的原则和道德底线是永远不能退让的人生准则,当我们不愿同流合污又不能改变现实的时候,保持沉默已是维持尊严最后的保护伞。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就如同人心与人心的距离那么远。 人心与人心的距离是多远?它可以很近也可以很远。试看我们当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剩下多少?80年代我们还在说学习雷锋好榜样,可惜他已经死了;90年代我们还在学习"当代保尔"张海迪,可惜如今她的国籍遭到质疑;进入21世纪,我们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可惜某些人只会把表戴在手上。看见有人拦车求助不能停,因为那可能是钓鱼;看见老人摔倒不能扶,因为那可能是碰瓷;看见地上有钱不能捡,因为就算不犯法那也可能是螳螂捕蝉,你看,我们的社会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价值取向也在渐渐扭曲,让富人带动穷人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初衷在哪里?为什么整个社会都陷入了信任危机?为什么人心与人心之间的距离会如此遥远?
小说最后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向前划,逆水行舟,不停的倒退,回到往昔。(So we beat on,boats agaisnt the current,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我不知该如何诠释这句话,因为整本书的基调是如此悲惨与迷茫,然而我又不愿妥协在这令人窒息的结局中,难道我们奋力向前的结果就是梦想的破碎?还是说我们奋力向前的方向错误了?或者说梦想本身就太过天真?再退一步说,梦想有必要存在么?有必要坚持么?一个人能够在社会主流思想体系中保持独立而完整的自我吗?当一只玻璃杯中装满牛奶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牛奶”;当改装菜油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菜油”。只有当杯子空置时,人们才看到杯子,说“这是一只杯子”。同样,当我们心中装满成见、财富、权势的时候,就已经不是自己了;人往往热衷拥有很多,却往往难以真正的拥有自己。
自我的实现
从浪漫主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盖茨比为至爱而死;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小三插足婚姻家庭的伦理道德故事,从现实意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他讲述了一个百万富翁生前门庭若市死后无人问津世态炎凉的故事。若故事如此简单,那它就不能称之为经典。在整部小说中,盖茨比代表的是拥有梦想的暴发户,黛西就是盖茨比梦想的化身,汤姆代表利己的上流社会,乔丹是脱离不了上流社会的新时代女性的代表,汤姆的情妇代表的是爱慕虚荣的灰姑娘之梦,汤姆情妇的丈夫代表着失去理智充当刽子手的社会底层,而我,尼克只是一个壁上观的穷屌丝。故事的结局证明,盖茨比的梦想已远远超越了黛西本身,他所追求的只是一个过去的影子,或者说只是为了实现自我的满足,更积极地说是对自我实现的执着。
在这个世上,所有人都靠出卖自己来赚钱。有人出卖智慧,有人出卖时间,有人出卖劳力,有人出卖关系,有人出卖身体,有人出卖道德。你要赚一点钱,就必须出卖一点自己拥有的,所以“赚更多钱”和“活出自我”是截然相反的,偏向任何极端,都会让你生活烦恼,最舒服的生活,就是找到平衡点。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会遇到顺境也会有逆境,总会有人事物的出现来打破心中的平衡,可是这个世界也是中立的,所有发生的事没有一样是绝对正面的或负面的,端看我们如何诠释,把它化为正面或负面的经验力量,而我们的因应态度决定了它的意义是正面还是负面,所以决定人生是“杯具”还是“洗具”的关键是心境,而不是遭遇。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人生百态还在我的心中翻腾,雅典娜赐予人类智慧是为了让人类学会如何生活而不是互送“人参公鸡”,虽然,盖茨比最后被杀死了,但我仍不能轻易地总结道:他的人生是个悲剧。对我们许多人而言,盖茨比所拥有的社会财富,是我们常人一生都不一定能企及的梦想。或许他过早地到达人生顶峰是他死亡的诱因之一,但我们很多人都还在上坡的路上,没有会当凌绝顶,怎能一览众山小。最后,期待年末李奥那多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上映。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7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盖茨比的伟大和悲哀就在于身在纸醉金迷,纵情享乐的时代,仍念念不忘,不断美化曾有过的短暂爱情,甚至把它升华成一种信念。不惜通过非法手段,倾尽自己的情感和才华来试图挽回一段早已逝去的感情,恢复那早已不复存在,只能靠幻想和回忆来支撑的理想世界。
愿望和生活毕竟是两回事,把希望寄托于现实有时也是很危险的。原来的盖茨比本是一个自由的心灵,上帝的儿子,在他脑海展现出的是一个无法言语的绚烂宇宙,所有幻想中的美景不过是他想象力的产物,直到他遇见了黛西,他开始被美的对象所支配,一点一点地陷入,不可自拔。
他的思想也不可能想上帝的思想那样活跃,于是失去了曾有的自由,对幻想的原动力。本来他是美感和想象的创造者,现在却被对方奴隶,受渴望和占有欲的折磨。
黛西之于盖茨比,是他整个青春,爱情的象征,是美感对象的具体化,那里承载了太多的幻想和激情,以至于早已超越了黛西这一个人本身所能给予的。
你默默等待了漫长的五年,买下一所豪宅,只为和她隔湾相望。
你挥金如土,盛宴宾客,在那些光彩夺目的晚会,喧嚣的音乐,欢声和笑语背后,隐藏的是你一直以来纯粹的梦想和被压抑的渴望。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你因为爱着她,而心甘情愿承担起了开车的责任,彻夜未眠等待着她的电话,等来的却是一声枪声。
那一刻你是否终于懂得? 过去的早已不存在,昔日那么温暖美好的世界,只存在于自己的记忆中?
只是为了一个拖延太久的梦而努力活着隐忍的你,明白付出了太大的代价的时候已经太迟。
总有一些憧憬无法填满,总有一些旧梦无法重温。
这世界才不会管我们对它有过怎样的期待和幻想。
觉得触手可及的东西,在握紧一刻,消失于手中。
有些情怀,其实无关对错,只不过不合时宜罢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8
盖茨比,曾经是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青年,被他最心爱的女人抛弃,嫁作他人妇。他飞黄腾达之后,为了能再见她一面,故意在她家的对面买下一座别墅,他夜夜笙歌,为的是她能像其他客人一样参加一下他的派对。而当他们真的如他所愿重逢,随后的旧情复燃,让盖茨比几乎以为她会放弃她现在所有的生活,跟她一起回到从前。但是,她无法承认自己从没爱过自己的丈夫。在一个疯狂、闷热的午后,她开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妇,当然了,盖茨比会替她顶罪的。这个引来了情妇丈夫的复仇,一枪命绝盖茨比于自家泳池。而黛西——盖茨比这一生最钟情的女人,却与丈夫在这一刻悄然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喜欢的一本书。因为盖茨比代表着一种希望,他未必不知黛西就是一个物质女郎,但他已然将黛西当做他生命中的那盏“绿灯”,为了这个容易幻灭的梦想,他甘愿付出所有的代价。而盖茨比的做法,恰恰会给人留下诟病,正如书中的叙事者和旁观者尼克所说,“我从头到尾都不赞成盖茨比,但偏偏是盖茨比,他代表了我真心所鄙夷的一切,他一个人比那一堆烂人加起来还要强!”那一堆烂人是一群不懂梦想可贵的庸众,盖茨比是那个为了一个怀揣了太久的梦想而付出沉重代价,到最终也还只是梦碎的天真小孩。
喜欢盖茨比的理由很简单,当你还是很年轻,你会和盖茨比感同身受的。你会觉得拥有梦想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孤军作战,只为更接近梦想一步。可是当梦想就快能实现的时候,在熠熠生辉的梦想之光面前却胆怯了,一步一步退缩,宁愿缩到一个不被看到的角落,也不愿看见梦想变成真实时的狰狞面容。你未必不遇到一个黛西式的人,她所有的美、所有的光环,都只是为了迎合你的欲求,你毫无理由的付出却得不到结果。
让我想想,盖茨比的遭遇,就像是我们在情感最朦胧的时期,偷偷摸摸地爱着一个人,你不敢随便申张,只能假装不经意地瞥一眼他看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呼吸着他所透露的气息。你还会以为将这样子度过一辈子,永远生活在他的阴影当中。不料,时间的魔爪偷走了最初的情愫,你要坦然地跟逝去的时光道别了,你才没有变成跟盖茨比一样,为了重温旧梦,最后被梦想“杀死”的人。
所以这个世上有太多的烂人,太少的盖茨比。但我们曾经都像盖茨比一样做过梦,虽不能像他一样为理想奋不顾身,至少能做他一名无名的粉丝。或许很多人都在哀叹盖茨比的结局,但我不得不说,对于盖茨比来讲,这或许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在他还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还在等着黛西的电话,这个天真可怜的人还在担心黛西因撞死人而带来的恐惧无法去除,而不知道黛西已收拾行李跟着丈夫离开了。盖茨比,输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9
逆水行舟 虽进犹退
断断续续花了一周时间听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很推荐中版君的讲书,挺抓人的。现在明白为什么梁文道《一千零一夜》要用这本书开场了,“美国梦”与“中国梦”何其相似,于是又去复习了一遍。道长足足讲了三集,差不多40分钟,讲书的内容时候不多,更多的时候是谈论“Jazz Age”,谈人生中孤注一掷的挣扎与落空。菲茨杰拉德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
五年前,看《了不起的盖茨比》电影版时,美人华服、奢靡宴会让人印象深刻,金碧辉煌而又颓败丧乱。菲茨杰拉德的语言其实很克制,电影为那个爵士时代作了注脚,那样的纸醉金迷令人目眩神迷又空虚困顿。女主穿着Prada的定制礼服戴着Tiffany的头饰,完全是我想象中黛西的模样,天真娇俏又世故无情。小李子把盖茨比的意气风发和一往情深拿捏得恰到好处,特别是书中描写尼克第一次见到盖茨比的笑容:
“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无比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可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又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他所表现出的对你理解的程度,恰恰是你想要被理解的程度。”
尼克最后对盖茨比说,“他们都是烂人,那帮混蛋全部加起来也没你高贵”,这样的尊敬是对诚实面对自己欲望并为之努力的人的认可,是对大难临头仍然护着那朵玫瑰花的骑士的礼赞。
我不认为盖茨比对黛西的狂热是爱情,这里面夹杂着太多的欲望,那盏绿灯就是黛西,黛西代表着盖茨比对生活的最高定义。这不是一部爱情片,没有《恋恋笔记本》里的缠绵悱恻,爱情并没有打破阶级与现实,爱情也并没有圆盖茨比的梦,菲茨杰拉德恰恰通过这样的言情剧去写那个时代里的一个小人物,用尽力气攀登到人生顶峰,诡谲又必然地轰然倒塌。
听到最后写到宾客散尽野草横生的华厦,雨中无人参加的葬礼,那个时候,饿着肚子的我在嘈杂的超市里囤积着宅居周的吃食,一走出商场,天黑尽了。“我们便这样,扬着船帆,逆水行舟。而浪潮奔流不歇,又不停将我们推向过去。”这是书的结语,台湾译者汪芃的译文像拍打海岸的浪潮,那声音也消散在黑夜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最近读的第二本英语小说了。随意中就翻看了,看着,看着也就往下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著名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这个小说家我以前看哲学书的时候看到过,但是没怎么留意。好像听说这个是一部著名的短篇小说,但是我以前对英语小说不太有兴趣,所以也就没怎么涉猎。最近,也就是最近我突然想看看英语小说,所以到处搜罗了一些简写本的英语小说来念念。如果能够找到英语版本的,那么中文版本就不再阅读了,我打算这样做。还有我准备先看一些简写本,到后来熟练了,就看一些原版的英语小说了。简写本的好处就是故事保留了,但是没有那么多难字,那么多罗里吧嗦。这样,既满足了我看英语小说的虚荣心,又使得自己能够阅读了一些英语名著。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一厢情愿的爱情故事。穷小子爱上了富家女,打肿了脸冲胖子,说自己也是公子哥。为了让别人不知道他的身世,告别了热恋中的女朋友,去参军打仗了。其实他此时已经负担不起恋爱费用了。战时,女朋友等了他一段时间,最终还是嫁给了其他公子哥了。退役回家的男主人公,在鬼使神差中,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就在他前女朋友家附近买了一套豪宅,夜夜举办聚会,笙歌劲舞,目的就是为了使得他的前女朋友来他的聚会,再次爱上他。最终,他前女朋友来了,爱上了他的钱,但是某天却开着盖茨比的车了一个修车厂老板的太太,老板找到盖茨比杀了盖茨比,自己也自杀了。虽然盖茨比日日聚会不断,出入车水马龙,但是没有一个是他的朋友,最终他的葬礼只有两三个人出席。怎么说呢,盖茨比也就是一个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的典型代表。为了博得前女友的一笑,却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但是那个女人并没有说你好。很多人想嫁给他,但是他只喜欢他的前女友,兄弟人家已经结婚了,他还念念不忘,居然举办Party来吸引她的到来。
总之,这本小说,还不错。更适合各个阶层的人群阅读,盖茨比悲剧性的人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1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 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盖茨比遭到毁灭的直接原因是他违反了游戏规则。无论在上流社会还是贫民阶层,通奸是被默许的,而真正的爱情是不被承认的。
正如这个冷酷的现实所昭示的,动什么别动感情。安娜卡列尼娜也是因此而走向毁灭的,只要在这个世界上追求理想和纯洁的美,结局大多是被毁灭。雷诺阿的大幻灭和游戏规则也是这样。一个求真求爱求美的人,最后总是走进了一个妓院。很象果戈里的涅瓦大街,有人在幻灭之后自杀了,有人则在吃了几个馅饼之后满心欢喜的活下来。人要在这个冷酷而势利的世界活下去,就必须遵守所谓的游戏规则,那就是不能善良和真诚,活的好的通常是那些冷酷无情,势利虚伪的家伙,人要活下去,假如不想太坏的话,也要学会冷漠。小说中的盖茨比,威尔逊夫妇都死了,他们都是因为相信了所谓的梦幻,一个相信了美丽却空虚的女人,一个相信了粗野肉体的男人,还有一个是相信了所谓的尊严。三个盲目的,被欺骗的人都死了,只有那些冷酷自私,懂得游戏规则的人继续活下来。瞎子和傻子死了,聪明人活下来。 游戏规则的首要原则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自保,而任何需要付出生命真实的行经都是要予以毁灭的。
作戏,撒谎,欺骗,阴谋都是被允许的,只有善良和纯洁是要被扼杀的。而善良和纯洁,还有点脆弱的伤感正是年轻的品质。
菲茨杰拉德活了四十四岁,他永远是一个年轻人。因为年轻不是数字,而是一种品质。为了这永恒的青春和幻灭,他将不朽。 我们奋力搏击,逆水行舟,不停的被水浪冲退,回到了过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美国小说,这部小说和它的作者菲茨杰拉德深深地影响了后来的一大批美国小说家如海明威、塞林格、卡波特,甚至连远隔重洋的日本当代小说家村上春树也十分钟爱这部小说,他在自己的小说中借主人公之言:“兴之所至,我便习惯性地从书架中抽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
《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一部经典,在写作技巧上自有其成功之处,结构紧凑,文笔流畅,多运用象征手法,小说随着尼克的叙述展开,既有旁观者超然物外的姿态对现实讽刺批判,又能深入到小说人物之间,感受他们的悲欢。仅仅是文字和技巧方面的成就,就已让人爱不释手。
而一部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人类共同拥有的“精神内核”,从而无论是“爵士时代”还是“网络时代”的人们都可以从阅读中有所获得。
“美国梦”便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精神内核。
“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 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不过是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实际上,人人平等、公平竞争何尝不是人类共有的梦想。
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美国梦”本身并不是菲茨杰拉德责难的对象,菲茨杰拉德批判的是腐化堕落的“美国梦”,是变质为不择手段,追求金钱、追求恣意挥霍享乐的“美国梦”。
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赢”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正是对这种已然“物质化”了的梦想的盲目追逐,使那个时代的人们陷入了一种缺乏洞察力的状态——追求由金钱、名誉堆砌的成功,却精神生活空虚,外表的繁华难以掩盖空洞、虚伪的社会风气。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性和无意义性。作者在结尾也写到:“He had come a long way to this blue lawn, and his dream must have seemed so close that he could hardly fail to grasp it. He did not know that it was already behind him…”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痴情或纯情如盖茨比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才被菲茨杰拉德用“Great”来形容吧。
对梦想的追求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有人狂热追求名利,有人也会为人类平等献出生命。而现实中梦想却极易物质化,追求金钱和优越的物质生活显然比追求人人平等、友爱有诱惑得多。但无论是何种境界的追求,归根结蒂,我认为还是追求精神方面的满足——这也是人不同于动物的方面。纯物质的追求永远不会给人深层次的满足,它只会使人欲望不断膨胀,在追求中丧失对人对己的洞察力,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把对物质的追求当作自己的全部追求,结局只有更深重的失望。
《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叙述中不乏伤感的基调,主题思想似乎与时代的进取精神背道而驰,因此纵然是经典,也断然算不上书店里的畅销书。但正是这种冷眼旁观的文字,让人们在“积极进取”的同时,不妨稍停片刻,对自己所追求之物重新审视,不要在当前时代的风气中迷失方向。
菲茨杰拉德自己也了然,他能做的不过是一部小说,人类整体对物质的狂热是无法停滞的。 用《了不起的盖茨比》最后一句话作为结束,这也是刻在菲茨杰拉德墓碑上的文字: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盖茨比最终凄凉死去,无人流泪,无人哀悼。然而隔了半个多世纪,我们仍在为盖茨比扼腕,我们追随着他,甚至追随着码头对岸黛西家的那盏绿灯。我们看着盖茨比梦的破灭的同时,也审视了自己——到底什么才是我们的梦想,到底怎样的梦想才不至于让我们倒退?我们时时质问,却迟迟得不到回答。
或许每个人的心间,总是存在过这样的一盏绿灯,我们为之痴迷神往,如飞蛾扑火般的不顾一切。因为我们听到了它的召唤,仿佛一只无形的手,牢牢地抓住我们的命脉——唯有追逐,才得永恒——不管这个梦想,是有着气吞山河的盛大,还是小悲小喜的微末。我们永不会知道结局如何,也无需记挂,就好像盖茨比在跨出了第一步时,势必不会因为第二步的不可知而畏首畏尾。再是虚无的梦,即使存在就是一种幻灭,我们亦是小心翼翼地呵护。但凡我们的心说:“走吧,年轻人”,即使荆棘遍地,我们也要跋山涉水,逆流而上。
菲茨杰拉德曾说:“法国是一片土地,英国是一个民族,但是美国……是一颗赤子之心”我们从这颗赤子之心中看尽哀乐人间,同时也暗暗滋生出自己的梦想。在每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选择张开双臂,看得更远,跑得更快……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3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4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便深刻的感觉到一部文学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一个符合它所诞生的那个时代中人们共同的精神面貌特征。《了不起的盖茨比》固然是这样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的文字和写作技巧不再做深究,只是浅显的说一下自己的读后感。
这部小说既然叫《了不起的盖茨比》,那就来说说文中的盖茨比到底有什么“了不起”。通过对作品中个人物形象的分析来阐明其中的原因。
盖茨比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文明孕育出来的产儿。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斓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缭乱,神魂颠倒。菲茨杰拉德将这个绚丽的、是虚幻的时代命名为“爵士时代”。这个时代充斥着酒精和上流社会的纵情欢笑。人们眼中只有金钱和名位。生活在这个时代里的各位主人公们又是怎样的状态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人物不多,论夫妻总共也才写了两队,汤姆,不坎农夫妇和威尔逊夫妇,正是从围绕这两个家庭错综复杂的关系中,菲茨杰拉德找到了他认为社会矛盾的根源问题所在,即人们的欲望。
小说故事的叙述人尼克‘卡罗威到东部去学债卷生意开始,他搬到纽约附近的长岛居住,面临海湾,而且与盖茨比为邻居。作者就是通过一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自述他的所见所闻,尽量使读者感到真实,客观和生动。
汤姆布坎农是“我”第一个向读者介绍的人物,他是巨富之子,社会名流,酷爱体育消遣,光是用来打马球的马匹就有一大群,他30多岁的年纪,却给人一种永远盛气凌人的印象,说起话来声大气粗。举止鲁莽。他行事果断,判断准确且手段凶狠,一旦有危害他的利益的人物出现,他会不择手段的加以打击,毫不留情,他是个凶猛的男人,并且很会花言巧语的骗取女人的欢心,同黛西做了三个月的新婚旅行之后却在一回来就和饭店的女佣人搞在一起,到了纽约又和车辆修理行的老板威尔逊的妻子发生了关系,到末发现自己的妻子和盖茨比有染,又极力做出家庭卫士的姿态说:“这年头人们开始对家庭生活和家庭制度嗤之以鼻,再下一步他们就抛弃一切,搞黑人白人通婚了。”指责的多振振有词,“一个酒徒色鬼尽然摇身一变就成了道学先生”。由他的种种行为可以清晰地看见这个男人丑恶的灵魂,他是当时社会中贪婪自私物欲深重的所谓上流社会的典型代表。
黛西是“我”的远房表妹,大家闺秀,生的美丽娇柔,因为追逐金钱门第,她抛弃了原本的恋人盖茨比,和汤姆结婚,她的不幸婚姻使她遭受了种种痛苦,她刚生下的孩子不到一个钟头,汤姆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她从麻醉中醒来,一听说生了个女孩,就哭起来“我很高兴是个女孩,而且我希望他将来是个傻瓜”,这就是她的“女儿经”和人生哲理。当他看到盖茨比神话似的发迹,变成一个连汤姆都相形见绌的大亨时,顿时由惊愕变成遗憾,对于金钱和情感的欲望猛的在她心中燃烧起来,以致于她走进盖茨比辉煌的宅邸,眼见他拿来炫耀一下五彩缤纷的英国衬衫时,竟嚎啕大哭起来,“这些衬衫这么美”,她哽咽的说,她的声音在厚厚的衣服堆里闷哑了,“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这么美的衬衫”菲茨杰拉德对这些细节进行了精心的描绘。
一个“黄金女郎”的形象活脱脱的跳出来,而当汤姆与盖茨比最后摊牌,当她和盖茨比一同驱车返家,她在心烦意乱的时刻为了镇定一下神经,高速开车,竟然把他丈夫的情妇撞死了,还一溜烟驾车逃走,此后她就完全背叛了倒霉的盖茨比,抓住他不会向警方说明真相的时机,与汤姆一同策划阴谋,打算远走高飞,溜之大吉,后来当死者丈夫杀上门来,黛西竟允许汤姆把罪责推到盖茨比身上,使他惨遭枪杀,做了他们的替死鬼,势力,自私,陷害,谋杀,小说就是这样一步步让黛西的面目暴露无遗,三条人命可以看清美国社会某些为所欲为冷酷无情的上流人物。盖茨比是小说的核心,他的财产引起了人们的纷纷议论,他那模糊的背景,神秘的发髻,温情的恋爱,都与全书的浪漫抒情的气氛相吻合,他是庄稼的孩子,原名杰慕斯,盖茨,少年时四处流浪,17岁随翁科迪周游世界,改名为杰伊,盖茨比。
受了5年如何处事的“训练”,战争期间作为青年军官认识了黛西,他和他家的房子都令他惊奇,炙热的相爱激发了年轻人心中的一场春梦,战后盖茨比不名一文,眼睁睁的看着财大气粗的汤姆把心上人抢了去,寒仓的盖茨比尝够了裙裤的滋味,他痛心疾首的感到横在他和黛西之间的沟有多么深,盖茨比决心奋斗,用金钱来买回他永远难忘的梦境,他学会了为富不仁,狠命赚钱,唯有对梦中的女神带新却是地道的绅士风度,对她的一往情深,5年来他含辛茹苦,就是为了重温一场旧梦,当他遭到黛西门的陷害,竟还傻痴痴的坚守他的爱情理想,不思躲避,他致死期待着,是那个实际永远也不会打来的黛西的电话,这里面饱含着菲茨杰拉德深刻的寓意,盖茨比的死是“美国梦”的破灭,他的生命信仰之火熄灭了。与汤姆,不坎夫妇对应的还有一堆次要的角色——威尔逊夫妇,他们在股市中都是不可缺少的人物,威尔逊的妻子莱特尔是个矫揉造作的俗女子,甘愿做汤姆的情妇而离开她的丈夫,就因为她的丈夫并非“上等人”,她的暴死成了故事的转折点,这对夫妻,女的被情敌缠死,难的去傻他想象中的谋杀犯,而杀错了人,成了悲剧的最后完成者。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5
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从中了解到了许多,盖茨比从年轻时起就一心要追求“一个绚丽得无法形容的宇宙”。一旦爱上了“黄金女郎”,他的悲剧也就开始了。她成为他理想的化身,尽管黛西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他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那个虚无缥缈的爱情梦。
然而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她被那个物欲横流到变态的社会腐蚀地太过丑陋,而盖茨比又被他那无比飘渺的梦蒙蔽了双眼,那个梦太过美好、太过虚幻,他也为此投入了太多的热情。因此黛西每一个丑陋的点都被他自欺欺人的蒙混过去,并且为这整段实现梦想的过程自行地添加各种虚幻而美丽的泡沫。因此,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和献身精神也超越了世俗的男欢女爱的恩怨。为了重温旧梦,他不惜投身纽约金钱世界的污泥浊水,但是他对财富本身和花天酒地的生活并无兴趣,出污泥而不染。他的灵魂在受难,但是他无怨无悔,从一而终。小说叙述者从一开头就表白从不轻易褒贬人物,却在和盖茨比诀别之前理直气壮地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所以,盖茨比是“了不起”的。
说到这部作品就不得不提起“美国梦”。查阅资料得知,“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而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是因为哪些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在作者的笔下,它不过是人们对于物质不惜一切手段自私而冷酷地追求的一种依托。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追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那个社会状态下人们的变态。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如此痴情或纯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这就是他真正“了不起”的地方所在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6
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已经很久了, 我已不记得剧中那些描写宴会时的恢宏场面,那些在宴会上举杯欢呼,觥筹交错的人们,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盖茨比内心对梦想的那份执着与纯真。即使社会如何黑暗,即使他的梦想是与现实格格不入的,他都矢志不渝地追寻着他的梦想,寻找着最初的那份恋爱。但梦想最终还是抵不过现实,他的梦想破碎得让人惊心动魄。
这本书以尼克的叙述为主,描述了富豪盖茨比从一夜暴富到颓败死去的短暂人生。盖茨比在成为富翁之后,在他的豪宅内举办宴会,夜夜笙歌,纸醉金迷,这一切看起来都让人觉得他是在炫耀他的成功,他的财富,但实际上,盖茨比是为了吸引他的心上人黛西,为了黛西,他不惜在黛西房子的对面购买豪宅,夜夜欢庆,只为能与黛西重逢。在他们重逢了之后旧情复燃,盖茨比本以为他们的幸福生活将重新起航,殊不知一场横祸降临,黛西飙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人,盖茨比为爱顶罪,到最后却换来黛西无情的背叛,跟着他那破碎的梦想一起死去。
在整本小说中,盖茨比的梦想是唯一的闪光点,它引领着盖茨比走过了那一段黑暗不堪的岁月。而他的梦想,就是找回与黛西在一起的那段美好时光,他希望与黛西重新开始,他想重新拥有黛西,这个他认为纯洁天真的女郎。但是盖茨比错了,他所认为的美好女孩本质是一个崇拜金钱,没有主见,自私自利的人,所以在车祸发生之后,黛西才会渐渐疏远了盖茨比,以至于后来盖茨比被情妇的老公枪杀,黛西连来看盖茨比最后一眼,甚至是送花都没有,这足以反映了美国社会人情冷漠,那些看似紧密的关系都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的,盖茨比虽然腰缠万贯,虽然暗地里做过肮脏的行业才发财致富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内心还保存着那一份纯真,他的纯真没有被这个追求物质的社会啃噬。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可以和黛西重温旧梦,有了名声黛西就会回来,但是他的想法太过天真,他没有想到,万一他失去了地位,失去了金钱,那黛西还会继续跟着他吗?他们的爱情还能再延续吗?这一连串的问其实早有答案了,所以盖茨比的梦想才会让我感到那么痛惜。
虽然盖茨比的梦想早已注定是不可能的,但是他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投入了他的理智与财力,却是让人感到钦佩的,所以才会说他是“了不起”吧。与他从事的行业的肮脏成反比,他对黛西的追求是那么的美好与温暖。记得在盖茨比与黛西的第一次重逢时,“一身白法兰绒西装,银色衬衫,金色领带,慌慌张张跑了进来。他脸色煞白,眼圈黑黑的,看得出他一夜没睡好”,让我感受到盖茨比对黛西的重视,就像一个年轻小伙子第一次与女友约会一样,是那么的紧张与不安,后来,他和黛西重逢,到旧情复燃,这一切的描写都是那么美好,黛西在盖茨比耳边的温声细语,盖茨比注视黛西的温柔目光,都会让人忘了偷情其实是一件不忠的事情,但在他们这里,就仿佛是一场光明正大的恋爱。盖茨比对黛西的勇敢追求,是我们很多人所无法做到的。在他们分离了将近五年之后,在黛西结婚了之后,盖茨比还能孤注一掷,努力去寻找黛西,找回他们的那段幸福时光。盖茨比在更深层面上代表了美国社会上的一种追求光明与希望的力量,但面对追求物质欲望的社会,他显得那么突兀,他的追求无法为这世界所包容,这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从个人层面来讲,盖茨比就代表着一种理想境界,在那里,理想主义闪闪发光,而对岸则站着黛西,他们之间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在现实中,大部分人都会倾向黛西那边,而在心理上,则是倾向盖茨比那边,这也就是盖茨比的灵魂不朽的原因:它代表了一种人们无法到达的境界,一种对于理想的追求与坚持的境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7
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被人称为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美国小说。
故事大致写的是:青年军官盖茨比,英俊聪明,激情浪漫,在南方一个城市驻防时,和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服役没回来时,美丽的未婚妻却嫁给了风流倜傥的阔家子弟汤姆。盖茨比复员后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黛西。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迁到纽约的海湾豪宅,盖茨比为了吸引黛西,便在海湾的对面买下了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而且经常举行盛大的晚宴,来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待黛西的回心转意。当黛西知道盖茨比还在爱着自己,而且拥有巨大的财富后,开始动心。驾车从纽约回家的途中,心神不定,撞死了自己丈夫汤姆的情人威尔逊太太。盖茨比知道后,决心为她承担罪过。而黛西的丈夫汤姆,却说开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盖茨比就这样死了。
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对这个小说评价很高,而且看了很多遍,也写了不少评。
说说我自己的感受。我看了第一遍也是觉得一般,不像《道连·葛雷的画像》给我的冲击力大,也不如《月亮和六便士》那么曲折动人,可看第二遍时开始有了感觉。
这本书很薄,故事不曲折,人物也不多,估计只有菲茨杰拉德才能写出这样的长篇,他的长篇大多不长可以说,作者把盖茨比在感情上的描写是不自信的,他像做走私私盐那样,估摸着黛西的智慧。当看到黛西满眼都是金钱时,他又懊恼地说黛西变了,不是那个纯洁的黛西,而是个满眼是钱的黛西了,故事就这样一步步加剧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而他的了不起就在这里显现出来——得知黛西已经变了,已经不是他的梦,他仍不改初衷,热烈地追求他的梦。他的梦超越了一切,以极大的、带有创作精神的热情投入到了这个梦——最后以他的死,他的梦破灭了。
另外一点,菲茨杰拉德写小说的水平很高,能把一个10来万字的小说写的全世界很多人都知道,本身也是了不起。还有,他的小说语言很好,很抓人,也很美。这就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8
如果不是有人问我盖茨比到底哪里了不起,我是不会考虑看第二遍的。第二遍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中三名主要女性人物分别是黛西、乔丹、茉特尔,作者笔下的三名女性人物都表现出自私、空虚、金钱至上的品性。而盖茨比更是愿意付出一切的守望一个梦想,一个其实不难实现却没有实现的梦想。
总结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词句
1)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世界上的所有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样优越的条件。
2)世界上只有被追求着和追求者,忙碌的人和疲倦别的人。
3)当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炫丽的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阴凄凄的心里所能积聚的情思。
4)为了抱着一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
5)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膊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于是我们分离向前滑,你流水向上的小舟,不停的倒退,进入过去。
书中人物除了盖茨比之外都是普通的人,要吃喝拉撒爬梯,也有爱恨情仇,个个都有人前人后得瑟失落多张面孔,关键是要“过日子”,然而盖茨比却是个不要过日子的人似的,有太多的不同寻常的过去,以及现在,看起来像世界的中心,其实只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除了过好日子之外,英雄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点缀罢了。
盖茨比给黛西看衬衫算是个经典桥段,黛西两眼一花,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好衬衫啊。盖茨比静静地看着。
后来黛西当着汤姆的面向盖茨比示爱的时候,盖茨比接着书里的“我”的话说下去。
盖茨比还是这么冷静,他清清楚楚黛西是什么,可是却依旧呀挽回黛西,或者更是完成一件自己决定要做的事情,不论如何。
再后来盖茨比死了,所谓树倒猢狲散,众人都不愿来葬礼,可是他们又不是势利小人而已,他们和你我一样,不过都是要过普通日子的,普通人。
普通的黛西为了这种生活,第一次离开了盖茨比,因为她不能等,很寂寞。后来她又一次离开了盖茨比,依然是为了生活。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西部和东部大概有着很强的象征意义。但我倒觉得,盖茨比终究是这个“大多数人”生活的世界上,日常生活中,可以缺少的点缀吧。
书的故事虽然很简单,讲的却是一个孤独的英雄在一群平民之中悲壮死去的时代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9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0
每个人都有一个浮夸的梦,而且会倾尽一生去追寻!
机遇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可遇而不可求,一旦抓住了定会兴起大风大浪!
如果遭遇纯洁般爱情的背叛,没有将你毁灭,定会为了一个誓言、一眼回眸和一个微笑千金散尽。
如果你还没有重新定位爱情,朋友,执着,势力和欺骗,那么你火焰般的自信定会将你烧的遍体鳞伤,你会否定一切,在你认为即使错的事情也会峰回路转,定会在自己制定的计划当中!
人生难得几个和利益无关的知心好友,酒肉朋友,官场朋友,生意朋友……当你显赫的时候趋炎附势,当你落败的时候避之不急,只有和金钱,利益,权势无关的朋友守你一生,只为一句认识足够,即使只拥有浮夸的理想那也算是人的不同追求!
爱情的泡沫会冲昏头脑,总会为着不可能的事情计划好一切,为着那一束绿光挣脱了世俗,礼仪,廉耻和尊贵,爱情会使人下贱的认为自己为了爱情觉得做任何事情都很伟大。
盖茨比你很了不起,真的佩服你,你身上的光环闪耀,目标,执着,努力,机遇,坚持,自信,尊贵,得体,规划,飞蛾扑火,忠贞爱情……很多很多,你很了不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
这本书是我搜法律相关找到的,我先入为主的当做悬疑小说来看,但是看着看着,关于教育、成长、人性、偏见、勇气等等立意一一浮现,故事的精彩程度超出我的预期。
看完之后再去看开篇题记——“我想,律师也曾是孩子。”再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我好像理解了作者用孩子视角叙事的用意,大概是让读者跟随孩子的视角回到我们最初看待事情的模样。
“这个案件根本就不该当庭审理。这个案子就像黑和白一样简单分明。”本来在孩子眼里都是非明了的事情,到了大人的世界却因为偏见让事情变得复杂。你可以讲逻辑,但是人性哪有逻辑可言?
谁是知更鸟呢?是那些不被公平对待却依然相信善良的人吧,是阿迪克斯,是怪人拉德利……每个人都有盲点,不要轻易地用偏见“杀死”他们。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
我很早就看过了这本书,也正因为很早,所以并没有看明白,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关于黑人斗争的书,背景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白人鄙视黑人,乍一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几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电影以后,我才明白了书中的很多细节,以及这个故事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故事发生的很顺理成章,把白人的过错或者说子虚乌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这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事了,但是律师阿迪克斯却为此愤愤不平,这个举动在当时绝对是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汤姆也在狱中枪毙,我不知道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个真善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报复,我不禁质疑写作的目的,但细细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马丁路德金一样带给了他们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许他的结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种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绽放,正是如此,书最想告诉人们的应该是要有颗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较劲的勇气吧。
“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认,家人始终是家人。拒绝承认这点,会让你看起来很傻。”长大之后,我们都变得很多羁绊和无法与父母直面表达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误会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个孩子,可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爱隐忍,有些爱好胜,而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4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5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1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所以这基本上可以说是本适合小孩的读物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6
01、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7
从斯库特记事起,就没见过邻居阿瑟·拉德利,因为他从不出门。大人们说他年少的时候和镇上的其他少年一起混迹街头,后来以扰乱治安被起诉至未成年人法庭,法官决定把这些孩子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但是拉德利先生却执意要带他回家,好好看管。自此,阿瑟再没出过门。镇上关于阿瑟不出门还有一个版本,阿瑟在客厅剪报纸,他父亲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把剪刀刺进他父亲的大腿,他父亲不想他被送进监狱或者精神疗养院,才决定把他关在家里。
不管是何原因,6岁的斯库特和10岁的杰姆从未见过他,他只存在于传说里。他是晦暗房子里住着的幽灵,在夜里月亮落下去的时候偷看别人的窗户;如果院子里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是他向上面吹了气。任何镇上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黑人不会在夜里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他们家的胡桃落在地上也没人敢碰,说是吃了会死人。斯库特和杰姆如果必须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的时候,也是飞跑过去的。
害怕阻挡不了孩子的好奇心,他们想一睹怪人的真容。所以他们去拍怪人家的门,试图给怪人送信,半夜去扒怪人家的窗户,企图引诱怪人出来。这些招数都用了,还是没有见到怪人。但是却有几件怪事发生,他们在拉德利家的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他们扒窗户逃跑时杰姆遗落的裤子也被叠好放在篱笆旁;人们匆忙救火的寒夜,快冻僵的斯库特肩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毛毯。对于斯库特和杰姆来说,虽然能感受到怪人的善意,但是他们仍然疑惑怪人的意图。
万圣节晚会结束的时候,斯库特和杰姆在一片漆黑里回家,遇到无赖尤厄尔袭击他们。有人救下了他们,并把断了一条手臂晕过去的杰姆抱回家。那是一个瘦弱苍白的普通人,灯光和别人的注视都让他局促不安,斯库特终于见到他,他就是怪人。传说中的恶魔却做了天使应该做的事情。
阿瑟·拉德利之所以奇怪,被人们喊做幽灵,并不是他做了什么坏事,只是他所习惯的不出门,不与人交往的生活方式和镇上的其他人不一样而已。我们总是不容易理解和我们不太一样的人。阿蒂克斯说除非你钻到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不会了解这个人。我们没看过他看的风景,没经历过他内心的挣扎,怎么理解他选择的路?可即使不理解,还是能够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大的教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9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0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1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2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3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4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5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6
《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以为是一本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呢,随着进度的深入,才发现原来是一本反映人性美丑和成长教育的小说,小说以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通过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记录了美国南部小镇的点滴生活,在那里,那句亘古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正在上演——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上,人就被分成了四类:一类是阿迪克斯一样谦逊正直的人,一类是尤厄尔一样的品质败坏的人,一类是黑汤姆一样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黑人,还有一类就是占据大多数的叽叽喳喳喋喋不休的普通人,每一类人都有自己的显著特色,他们共同构建成了这个精彩纷呈的小世界。
本书通过几个小孩子的视角来向人们介绍了黑人小伙汤姆热心帮助白人姑娘却被诬陷最后死于监狱乱枪之下的案件,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对孩子心灵的影响,幸亏孩子有个正直善良博学的律师父亲,通过朋友式的教育引导,为他们建立了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知更鸟是一种漂亮优雅的益鸟,它对人类有益无害,当我看到黑汤姆死于乱枪之下后才猛然醒悟,我们可怜的黑汤姆不就是一只知更鸟吗,他是那样的谦逊有礼,那样的乐善好施,甚至是一名虔诚的基督信徒,可是很遗憾,就因为他是黑人,在这个可恶的世界中,他就得受到歧视和最不公平的待遇,最终死于非命。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样子,纷繁复杂,让人充满疑虑,正因为此,我们每个人才更应该积极向上、正直善良、谦逊有礼,为这个乌漆嘛黑的世界涂上一抹靓丽的色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7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教育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9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0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1
这本书中讲了几组家庭,每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师,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会像别的家庭一样只会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给他的孩子讲一个故事,让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错误。但在离阿迪克斯几条街的地方住着一户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却是个怪人,因为他的儿子从来不出家门,与世隔绝,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家,害怕怪人会把他们“吃掉”。
在这两个家庭中,我更赞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这样可以让孩子了解到他们所犯的错误,自己明白并改正错误。同时也能让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开心地在社会中生活,让他们变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优点:把孩子关在家里可以让他们远离危险,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这样却让他们越来越远离社会,从而使他们对这个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们要对孩子有一定的保护,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样把孩子关在家里,什么都不让孩子接触,要像阿迪克斯一样,让孩子们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坏以及后果。同时要对孩子有一定的鼓励,使他们变成一个愿意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2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 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3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4
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这或许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原因之一,以6岁的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复杂传统。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她始终相信作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时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观的体会到作为人的黑暗与邪恶。也许作者是希望,从一代代的孩子开始,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直,坚持自我,勇于表达,成长为一个像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之后,对社会的种种不公提出质疑和反对,一点一点的改善这个顽固的社会。
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说: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丑恶。不光是美国,不光是以前,但是我们无法驱散所有的丑恶,更多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纯良。有句话说: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变。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许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传身教,无愧于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5
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6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7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8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9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0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遗憾的是,从哈珀写下《杀死一只知更鸟》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打败粗暴教育与种族歧视这两个敌人。人们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鸟”被杀害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1
本书是早已备好的在读书目,但是每次开个头就有了不能继续下去的理由。曾要求儿子监督读完此书,但在我的斥责下监督终无效。
要读此书的原因早已忘记,但读此书的想法一直在。本月取出好多书,纠结先读哪本?结果哪本也没读,最近外出才背上此书,读着读着觉得真不错!记得以前读《借阴寿》刚开始情节特别引人入胜,越往后越无趣,为了圆满才坚持读完,追完有种不值当的感觉,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全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娓娓道来,斯库特两岁时母亲去世,家里有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和一个做饭的黑人卡波妮,周边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邻居。她和哥哥的活动范围是她家以北第二户杜博斯太太家和以南第三家怪人拉德利家庭院。
哥哥不许妹妹有女孩子的特点,两个孩童经常扮演故事里的角色,后来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有了迪尔,提议去引出隐居15年的怪人拉德利。他们对坏人拉德利充满了畏惧,传言拉德利在黑夜才会外出,附近所有的坏事都与他有关,他家的胡桃掉落在校园里也不能吃,吃了会死人。他们三个冒险给去摸拉德利的房子,给拉德利写信想用竹竿送上他家的窗户。有一次傍晚去他家院里探险时杰姆裤子被挂住了,偷偷回去取时发现裤子不仅缝好,而且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栅栏处。感觉怪人不怪,很有爱心!传言怪人由于和一些不良少年接触,导致要被送去工读学校时,其父将其领回,从此足不出户。他也关注外面的世界,为这两个孩子在树洞里放糖果小雕像等,发生火灾时悄悄地为站在屋外小女孩披上毛毯,他也像一只不求回报的知更鸟一样存在着。
孩子们的爸爸不打猎,不打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有时间就读书看报,所以斯库特一上学就能读书,老师不允许她读书,她找各种借口不想到学校去,阿迪克斯都巧妙的予以解决,例如和她建立约定,可以阅读,但不告诉老师。阿迪克斯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了解并理解孩子,遇事首先给孩子发言权,了解原委才做评判,与孩子的叔叔和姑妈形成对比。当孩子问及邻居怪人拉德利家的事的时候,父亲让孩子们管好自己的事,相信拉德利家也会管好自家的事。当父亲为黑人汤姆申辩时,提前告诉孩子们可能遇到别人的嘲讽,一定要记得父亲做的是该做的事,别人不了解也不懂,希望自己的孩子们冷静的面对。可是当杜博斯太太出言嘲讽爸爸时,杰姆还是忍不了砸了她家的花,为此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杜博斯太太念书一个月又一个礼拜,这个爸爸关爱孩子,让孩子随个性发展,但从不溺爱纵容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们的榜样,在爸爸的熏陶下十三岁的杰姆就先生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小绅士。爸爸很平凡,但他是镇里的神枪手,他很普通,但他敢站出来为黑人申辩,他和他的孩子们都是知更鸟。
黑人汤姆同情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她干活,却遭她和父亲诋毁诬陷而锒铛入狱,在法庭上人人有目共睹汤姆无罪,八九岁孩童都能看得出来他应该无罪释放,可是由于他是“黑鬼”所以还是有罪的,阿迪克斯竭尽全力想要帮助他,他等不急,逃跑时被17枪打死。“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肤色、天资、出身和环境各不相同。汤姆是一只黑色知更鸟,却被杀死了。
尤厄尔家在法庭上虽然胜诉,但是大家都看到了他家的真面目,于是他开始了各种报复行动,威胁汤姆的妻子,夜闯法官家,最后竟然对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下毒手,关键时刻怪人拉德利救了两个孩子,警长证明尤厄尔自己害人时摔到在自己的刀刃上,为此保住了另一只知更鸟。
本书从孩子的视角出发描写周边的故事,让人感受言传身教的重要性,全书出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故事里有好多的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2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3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4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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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繁星·春水》的作者是我国现代著名的散文家、作家、教育家,冰心。冰心原名谢婉莹。1919年9月才署笔名冰心。
茅盾在《冰心论》中写道:“在所有‘五四’时期的作家中,只有冰心女士最属于她自己。她的作品中,不反映社会,却反映了她自己,她把自己反映得再清楚也没有。在这一点上,我觉得她的散文的价值比小说高,长些的诗篇比《繁星》和《春水》高。”
茅盾:《冰心论》 “一片冰心安在,千秋童稚永存。
冰心的诗集繁星春水被茅盾称为繁星格、春水体。
《繁星》是一部诗集,由164首小诗组成。冰心一生信奉“爱的哲学”,她认为“有了爱,便有了一切”。在《繁星》里,她不断唱出了爱的赞歌。她最热衷于赞颂的,是母爱。除了挚爱自己的双亲外,冰心也很珍重手足之情。她爱自己的三个弟弟。她在后来写作的一篇散文《寄小读者·通讯十三》里,还把三个弟弟比喻成三颗明亮的星星。冰心赞颂母爱,赞颂人类之爱,赞颂童心,同时她也赞颂大自然,尤其是赞颂她在童年时代就很熟悉的大海。歌颂自然,歌颂童心,歌颂母爱,成为冰心终生创作的永恒主题。 它的主题是:母爱,自然,童真,人生。
《繁星·春水》是人们公认的小诗最高成就,被茅盾称为“繁星格”,“春水体”。它所体现的主题是:母爱,自然,童真,构筑了冰心的思想内核“爱的哲学”,《繁星·春水》包含三个内容:一是对母爱与童真的歌颂;二是对大自然的崇拜和赞颂;三是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其中有许多小诗已被选入了中学教材,深受读者的喜爱。
《春水》是《繁星》的姊妹篇,由182首小诗组成。同样是在《晨报副刊》上最先发表,不过《春水》的问世要比《繁星》晚三个月。
在《春水》里,冰心虽然仍旧在歌颂母爱,歌颂亲情,歌颂童心,歌颂大自然,但是,她却用了更多的篇幅,。她用微带着忧愁的温柔的笔调,述说着心中的感受,同时也在探索着生命的意义和表达着要认知世界本相的愿望。
冰心以其特有的女性纤柔,用清新秀丽的语言写成了《繁星》、《春水》两本诗集,并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 第一,哲理性强是《繁星》、《春水》的一大艺术特点。《繁星》、《春水》中,有许多诗都是蕴涵着深刻思想的哲理诗。这些深刻的思想往往都是和诗中描绘的具体形象以及诗人深沉的思绪揉合在一起的,因而仍然具备着诗的情绪,有着诗的美感。 第二,纤柔是冰心诗歌的另一个显著特色。冰心的诗,无处不表现出一种女性的纤柔。以她“满蕴着温柔,带着忧愁”的抒情风格,感情深沉浓烈地歌吟着纯正的爱,描绘着大自然的美;同时也以独特的方式表达了对某些社会丑恶现象的谴责。 第三,文字轻柔雅丽,韵律浑然天成,意境优美清丽。《繁星》、《春水》中词句的运用仿佛信手拈来,处处透露着轻柔雅丽的风格。
“冰心体”小诗在诗人们的辗转模仿之中,很盛行了几年。刘大白、郭绍虞、叶绍均、徐玉诺、宗白华等,都创作了不少各具特色的小诗。这些小诗以真实简练的文字,含蓄地表现了诗人们在霎那间对于平凡事物的独特感兴趣和情思的变迁。它们和冰心的小诗一起,形成了一片晶莹而又遥远的星群,永远闪烁在新诗发展的路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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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春水读书笔记
走进《繁星·春水》,凝视着封面上满天星辰和那美丽的半弦月,心中一片清幽、明亮。轻轻地翻开一页页纸张,读起来如同置身于诗的仙境,那几百首诗篇幻化成一个个跳动的音符,奏出爱的乐章,悄悄地落进我的心里,发芽、生长。这一首首小诗是冰心奶奶留给我们孩子的简朴而又纯洁的花儿,她用行云流水般的文字,演绎着世间之美——母爱、童真、自然……
“母亲呵,我的头发,披在你的膝上,这就是你付与我的万缕千丝。”“母亲呵!撇开你的忧愁,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母爱”是无私的、伟大的、崇高的!母亲,在冰心奶奶的心中,是人生最温暖的阳光、最可靠的避难所。冰心奶奶创作了许多关于“母爱”的诗歌。冰心的父亲是一名海军,长期不在家,她与母亲相依为命,她人生中所喊出的第一声便是“妈妈”。她的诗歌深深地表达了对母亲浓厚的爱和感谢。
“童年呵!是梦中的真,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冰心奶奶始终保持着一颗童真的心,诗歌中的海波、山影、灿烂的晚霞、悲壮的喇叭都是她童年美好的回忆。她祈求圣子让自己停留在孩子的年光,因为她觉得:孩子是“世界上最神圣的灵魂,他们只知道有光,有花,有爱。自己也便是光,是花,是爱。”她热爱孩子,赞颂童真,她将自己的小弟弟比作灵魂中三颗光明喜乐的星星……
20多岁的冰心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当我读到“繁星闪烁;深蓝的天空;故乡的海波呵!你那飞溅的浪花……”时,便会感受到冰心奶奶在外留学时的思乡情。幻想这一颗颗耀眼的繁星,让她想起可爱的弟弟,想起童年的朋友,想起儿时家人团聚时的情景;而那一望无际的夜空和海波,又诉说着她无法用笔墨写出的乡愁……
我发现,冰心奶奶写诗时,特别喜欢用“呵”这个语气词,我静静地品味着,温柔、呵护之感油然而生!你听:“弱小的草呵,骄傲些罢,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西湖呵,你是海的小妹妹么?”这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对自然万物的爱,令人感动!“满地的落红、玫瑰花的刺儿、坚固的磐石、万顷柔波上的渔娃……”在冰心奶奶的笔下无一不焕发出坚强活泼的生命力!
冰心奶奶的诗歌,给了我万千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引人深思。还记得,“繁星”篇章中,有一首诗:“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诗歌以“绚丽开放的花儿所经历的艰难‘洗礼’”提醒着我们:不能只看到别人成功的果实,而忽视背后付出的努力和奋斗!“春水集”中,也有一首短而优美,富有哲学的诗歌,让我难以忘怀:“我要挽那‘过去’的年光,但时间的经纬里已织上了‘现在’的丝了!”这使我明白:要珍惜时间,光阴似箭,过去的时光是无法挽回的。
冰心奶奶这一生,写过许许多多的诗。《繁星·春水》便是这些小诗的珍藏盒。她的诗简洁精炼,动听委婉,话中有话,仿佛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在潺潺流水中欢快自由的鱼儿,在我的心灵里畅游,在我的心灵里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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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春水读后感1
听,仔细的聆听。听到什么没有,或许你没有听到,但我听到了:是那些天真无邪的孩子们银铃般的笑声;是母亲那亲昵的嘱咐语;是大自然奏响的那欢快流畅的交响曲……
要问这些声音从哪里来?它们来自书中,来自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这些声音,让冰心奶奶编成了一首美妙的旋律;她将神圣的母爱,纯洁的童心和诗情画意的大自然全都变成了一个个动人的音符,利用笔尖谱写在了《繁星·春水》中,被我一点点从中发掘它的精华,陶醉其中。
读第一段“繁星闪烁着——蔚蓝的天空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语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赞颂了”寥寥几笔,便勾勒出一幅祥和,清幽,和谐又宁静的夜空。作者这样一个神奇美妙的幻想让冷冰冰的夜空,无感情的星星都有了思想,互相赞颂,含蓄的抒发了冰心奶奶对“人类之爱”的追求。冰心奶奶真是别用一番心思呀!
接着几句“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简单四句透出了冰心奶奶童年时的欢乐与美好的梦想,可见得,冰心奶奶同我们一样是在蜜罐里度过童年的,不然怎么会“是回忆含泪的微笑”呢?再听听这几句“小弟弟呵我灵魂中光明喜乐的星温柔的无可言说的灵魂深处的孩子呵”短短几句道出了冰心奶奶和自己兄弟姐妹之间情深似海的亲情与友情。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啦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啦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数笔,便塑造出一位慈祥而又伟大的母亲形象,亲切的依靠,让我感受到的是母亲的崇高和无私。这让我情不自禁的想到一首诗,孟郊的《游子吟》: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对母亲的感激之情油然而生:妈妈,谢谢您!一句“故乡的海波呵!你哪飞溅的浪花从前怎样一滴一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样一滴一滴的敲我的心弦”让我体会出了冰心奶奶对故乡海的赞美,自然的赞美,对故乡的深深思念与热爱之情。
听,孩子,母亲,大自然又在为我们演奏美的赞歌了!
繁星春水读后感2
我独枕一轮明月,望五千繁星缀于夜空,而那《繁星春水》中的“点点繁星”被我寄情于笔中,步入眼眶,撷取于新房。
这本书是由182首小诗组成,《繁星·春水》中歌颂着大自然,歌颂着童真,歌颂着母爱。
这本书中的语言就像一缕茉莉花香,清丽而典雅。这中间全然没有那如玫瑰般姹紫嫣红的“装饰品”。只有那似小溪里自然与平静的文字,而我在小溪里“游来游去”,有着被甘甜的泉水滋润一般的清新感。这书中字字句句中都包含着露水滋润大地般的深情,让我的情感不由得坠入了书中的漩涡。书中自有“繁花似锦觅安宁,淡云流水度此生”的追求。
书中虽是描写得特别轻描淡写,语句特别精炼,但意蕴绵长,拉我进去了不一样的诗歌天地,而且作者特别细致,能观察到生活中特别细小的部分,让我感觉是那么的真实,尽情在大海般宽广的诗歌内容中,静静品味这内容,从而无法自拔,而那海水也冲刷了我内心的烦恼,让我的心中“萌生”出一丝清雅墨香。
书中开头的“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天空,何曾听得见他们对语?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称赞了。”这一段是作者零碎的思想,她那细腻的描写夜空的繁星,让我眼前便是作者描述的情景,感同身受。作者没有用华丽的辞藻,完全是用六七岁孩子的口吻来描述,把繁星“涂鸦”的如此可爱,纯真,引领我跨向心里最初的位置。
而我们的生活常常都需要像书中一样,拥有着一颗纯真的心。而纯真是什么呢?纯真就如一张一尘不染的宣纸,它代表着最初,原来的地方。我们初生时即如此,但随着年龄增长,从孩童,到青少年,到中年,到老年,我们渐渐丢弃了最初的纯真。因为世间的人心,知识和世态等拂袖挥着他们的画笔,在那一尘不染的宣纸上肆无忌惮地“挥霍”,最后终于成为了各种颜色的“图画”,也许那一副“图画”在世人眼中是最好的结果。
我们应该学着书中,用孩童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世间每一件事,每一个物体,不要用物质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要像孩童那样会为了摘到一朵花而开心一整天;像孩童那样因看见一只狗流浪街头而特别伤心;像孩童那样会为了明天要坐火车而兴奋一整天。那样的纯真,我们却在渐渐丧失,因为许多的学业压在我们身上,负重前行,没有精力去看看世界的其他部分,没有时间去做其他事。
我们应该多去观察大自然,体验大自然,这样便能找回自己原来的纯真,这样也可以让我们的心情变得愉快轻松。每个人都应该怀有一颗纯真之心,这是世间最大的财富,也是最难得可贵之处。
《繁星·春水》的那一抹淡纯淡真的淡淡芳华,胜却那三月初盛,十里桃林的灼灼桃花。
繁星春水读后感3
这个短短的寒假,伴随着寒风,伴随着喜悦,我把陈列在书柜上已久的《繁星春水》给读完了。繁星春水,多么美丽的画面,充满了清纯、自然、深沉,伴随着这种意境,我提起笔,写下了《繁星春水》读后感。
幽幽地掀开散发着芬芳的书页,细细阅读着一行行包含真理的诗句,似乎已从无意间把我带进了一个“理想人生”。母爱、童真、对自然的歌颂都是冰心奶奶所要表达的主旋律。
“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风雨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隐蔽?”谁都知道,母爱是深沉的而伟大的。母亲,是我们心目中,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处。
看到此诗句,让我想到了十几个春秋,母亲对我们的无尽的关怀。春天,母亲在辛勤工作,为了我们能三餐温饱;夏天,母亲早床边拼命扇扇子,为了我们能安眠入睡;秋天,母亲在勤做家务,为了我们能快乐成长;冬天,母亲在努力织手套,为了我们能温暖。一年四季,我们每时每刻都看见那个忙碌的身影在厨房里,在大厅里,在房间里。
是啊!“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亲的爱的确比山还高,比海还深。我们要努力报答她对我们的爱。
与母爱的歌颂相联系的还有对童真的赞扬和对一切事物的珍爱。
童年是美好的,让人珍惜的。童年就像一个五味瓶:酸、甜、苦、辣、咸,味味俱全。或许你在童年的时候偷吃邻家的梨子,被妈妈教训了一顿;新年得到很多大红包;第一次骑单车,把相机拿出水龙头洗,以为这就是“洗照片”等等。
童年的事情现在回忆起来还是让人回味无穷。这样想着,又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有一次去玩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个蓝色的气球。我很高兴,拿着它拍来拍去,一个不小心把它拍到街道的另一边。我当时很焦急,全不顾妈妈的阻拦,自个儿跑去追气球。天公不作美,气球被风吹走了,我不甘心,一直追着它跑。惹得路人个个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现在想起来,连我自己都忍不住笑。多以童年是多彩的,我们要懂得珍惜。
书里也有歌咏自然,描绘自然之美的。“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没有过多的笔墨,美丽的形容词,之用轻描写淡的笔墨便将自己的本色描绘得淋漓尽致,让人迷恋其中。
读《繁星春水》是一种美的享受。诗集中,蕴含很多道理。从对母爱和童真的歌颂,对自然的赞美,人生的思考,给我的人生带来了很多启示。
繁星春水读后感4
星春水不是一篇文章,而是一首诗。其实我对名著并不感兴趣,一次偶然,我在书店无意中翻开了这本书,被冰心所写的书打动,买下了这本书。
书中冰心对母亲的感恩以及大自然的歌颂,没错,母爱是人生中必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然而冰心的幻想更让我们感到她对母爱的渴望。所以,她才用这首诗来表达。
母爱,是一束阳光,我们就像小草,没有阳光,生活便没有色彩。正如冰心所写的那样:小小的花,也想抬起头来,感谢春光的暖早,然而深厚的恩慈,反使她终于沉默,母亲你是那春光吗?
我还记得,看过一篇文章:妈妈爱吃鱼头。
晚饭时,有一道红烧鲫鱼。妈妈把鱼身最好的一部分,鱼肚夹到女儿碗中,女儿却把那鱼肚的一半重新夹回妈妈碗中,说道:‘妈妈,你也吃啊。’妈妈笑着说:‘妈妈爱吃鱼头。’说完,把鱼肚又夹回女儿碗中。女儿点点头,吃着碗中的鱼肚。
妈妈把鱼头夹到自己碗中,可是,奶奶又夹了一筷鱼身,放在妈妈碗中,把鱼头也夹走了,说着的妈妈同样的话:‘我也爱吃鱼头。’
刚开始读时,我单纯的以为,妈妈爱吃鱼头这么简单,后来,我也好奇的吃了一下鱼头,一点也不好吃,顿时明白了。是啊,母爱是多么无私,多么伟大。
最近,总是在咳嗽,写作业时,吃饭时,玩手机时。但只是咳嗽,所以我并没有太在意,。晚上,我依然开着空调睡觉,在不知不觉中,被子被我踢到床下去了,我有所发觉,但,又马上睡了过去。
我的门被悄悄打开,妈妈走了进来,看见被子掉落在地下,似乎并不意外,捡起被子,小心翼翼的盖在我的身上,即使在睡梦中,我依然看见了那个人就是妈妈。可心中又有点怀疑,于是,第二天晚上,睡觉前,我故意把被子放在地下,然后再睡觉,果然半夜,妈妈又来了,目的和昨天的一样,把被子轻放在我身上,又走了。第二天,爸爸吃饭时,无意中抱怨了一句,能不能不要把闹钟定在半夜,很吵的,好不好。
我终于明白了,原来妈妈每天半夜来我房间,就是为了帮我盖好被子。或许,这就是妈妈的爱,虽然表面不会表达,但只要你认真体会,你会发现,母亲的爱无处不在。
繁星春水读后感5
高尔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谈话”那么,在茫茫书海中,我选择了它—选择“理想的”人生来作为自已讴歌的对象。在她理想的世界里,只有爱恋与同情,只有互助和匡扶。所以对母爱.童真.自然的歌颂,便是她的主旋律。高扬爱的哲学,包含着丰富的哲理。这就是—《繁星·春水》
《繁星》是冰心真实的流露,是由164首小诗组成的,无标题的格言式自由体小诗,以自然和谐的音调,抒写着作者对自然景物的感受和人生哲理的思索。虽然篇幅短小但是文笔清丽,意蕴隽永,显得别具一格。它深深地潜在诗人的心底,所以当拿起笔时,这种滋味和情趣就流露笔端。如冰心所说:“心底有什么就写什么,自由奔放从脑海里到指下,从指下落到笔尖。微笑的也好,深愁的也好,洒洒落落,自自然然的画在纸上。”是初期冰心的一份抹不掉的记忆。
在《春水》里,冰心虽然依旧在歌颂着母爱、亲情、童心,也歌颂大自然。但是,她用更多的篇章含蓄婉转的表述她那一代青年知识分子的烦恼和苦闷。她用微笑带着忧愁而温柔的笔调,讲诉着心中的感受,并探索着生命的意义。表达着想要了解世界本相的愿望。冰心以花朵、小草、流星……作为铺垫来表达一个个藏在内心的信念与箴言,在看似天真烂漫的文字中,揭露了社会的动荡时期华而不实,自私自利的现象,都在一字一句中表达了出来。
《繁星·春水》是冰心诗歌的代表,更是新诗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是诗歌中的一本好书。有母爱的伟大无私,还有激励人奋发向上,劝慰人珍惜时光和对光阴追求的鼓励。读完这本诗集,觉得很美很美,不仅仅是美而美,也有忧而美,悲而美。以自己独特的视角以及独到的理解,描绘常见的景观,给人以无限想象的空间。字里行间透漏着作者的独具匠心,看了这繁星春水,我的心灵微微触动了一下,也许,这便是感动……
繁星春水读后感6
我读过《唐诗三百首》,认为诗人写的诗是那么的对仗工整,含义深刻。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但是,当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繁星春水》,我深深地震撼了——书中由一首首的小诗组成,短而精炼,句式自由,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诗中还蕴含了丰富的人生哲理,让人深思,给人以启示。
《繁星春水》这本诗集主要是写冰心歌咏自然,童真,母爱,人类之爱组成的隽丽晶莹的小诗,其中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夹杂着诗人不同的感情,给人以深沉的思考。这首诗中,每一篇都令我深有感触,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一首小诗是:
弱小的草啊!
骄傲些罢,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
这首小诗使我明白了,任何事物都是平等的,我们不能偏爱,也不能偏憎。任何事物都有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权利。可是,在此之前,我在学校时,见到一些难看的,我不喜欢的,心里就很厌恶他们。认为他们不应该在我们班,我们学校。而是去其他学校。而见到一些顺眼的,玩的好的,好看的,就很乐意和他们在一起快乐的玩。玩的不亦乐乎,欢天喜地。纯粹的“狗眼看人低”。我是多么的不尊重别人啊!哪像我们敬爱的冰心奶奶,她明白世界上万物都有它存在的道理,权利。爱是平等的,人人都有他的长处和优点。我们应该与他们和睦相处,乐意和他们玩,交流。
是的,这个世界上,万物无论是强弱美丑,都有权利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应该去尊重他们的权利,不去侮辱他们,厌恶他们,疏远他们。而是友好共处,互帮互助。因为,我们人人都是平等的。
读了《繁星春水》,使我明白了许许多多人生哲理,最重要的是我明白了任何事物都是平等的,我们应该在一起和睦相处。要尊重他们,爱护他们,而不是憎恶,伤害,侮辱他们!
繁星春水读后感7
第一次接触到冰心奶奶的文章还是在小学了,还记得在那时,我就被冰心奶奶文字中所蕴涵的,对母爱深深的颂扬所感动了,该如何说好呢,冰心奶奶的文字就像是从高处往下流淌着的小溪,虽然平缓,但是却生生不息,流经之处给人以一种清凉和慰藉。再次见到冰心奶奶的文字已经是在初中了,虽然时隔了相当长的岁月,但它一点儿也没变,依旧一如往日那样沁人心脾。对于这份对其文字的喜爱以及一股兴奋的劲儿,我不禁拜读了其代表作——《繁星春水》。
冰心奶奶像是不知疲倦的,也似乎是有着无限的灵感似的,创作着关于“母爱,童真,自然”的短诗。说是诗,其实也不过是三言两语罢了,但却是着三言两语,包含着冰心奶奶无限的回忆。与当时许多杰出的文人一样,冰心奶奶也十分关心青少年的思想状况,在诗歌中,她就曾借助植物抒发了自己对青少年的想法——嫩绿的芽儿对青年说:“发展你自己!”浅白的花儿对青年说:“贡献你自己!”深红的果儿对青年说:“牺牲你自己!”从这首诗中,冰心对于青年人的严格要求也就可见一斑了吧。
冰心奶奶在序言中谦虚地称自己的是诗歌为“零碎的思想”,是自己平时的杂感,但她却能将这几年的感受记录,收集,虽然《繁星春水》的出版不外乎冰心奶奶当时受到大文豪泰戈尔的影响以及身边朋友的鼓励,但如果没有她平时就有将感想记录的习惯,想必要发表诗集还是件相当困难的事吧。
在这本诗集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小孩子,你可以进我的园,你不要摘我的花——看玫瑰的刺儿,刺伤了你的手”,虽然冰心奶奶并没有直截了当地说要大家保护大自然,但我们却依旧可以从字里行间读出冰心奶奶对自然的喜爱之情。其实冰心奶奶的大部分诗集都是如此,含蓄却又包含深意,,处处体现了温婉女子的特点。而让我尊敬冰心奶奶的,是她那份爱国情感,这或许是和冰心奶奶生活在的海军军官家庭有关吧。幼时的耳闻目染造就了冰心奶奶打从心底对于祖国的热爱。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冰心这个笔名就此由此而来,除了不想让同学知道这是自己外,更是希望自己保持“光洁,透明”。而冰心奶奶的行为也没有辜负自己当初的美好意愿。她的作品更是被称作“问题作品”,那何为“问题作品”呢?即五四启蒙主义精神,和青年学生的社会热情,人生思考碰撞的结晶。从这里,冰心奶奶的爱国激情也就可见一斑了吧。
“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悲凉。”带着冰心奶奶的鼓励,也让我们翱翔在文学的世界吧。
繁星春水读后感8
有这么一种爱,它宛如空气一般,无处不在。它,被称为母爱。
“若在永久的生命中,只容有一次极乐的应许我要至诚地求着母亲怀里,母亲在小舟里,小舟在月明的大海里。”
母亲。我合上书,闭上眼,久久思索,开久了的白炽灯发出“兹兹”的响声。许是受到了冰心字里行间所透露出的,对母爱浓浓的颂扬之情。我不禁斟酌起我心中的母亲。一个永远束着马尾辫,精干而又劳苦的女人。这就是我对母亲评价。在我的记忆中,母亲似乎从未休息过,这也同她那忙碌的工作有关。每当我一觉醒来时,他已不见人影,又直到我睡意朦胧时,母亲才又姗姗而来。但即便如此,到了节假日,母亲又会不知从哪儿要来了一些零碎的活在做了。我们常劝她,歇一歇,享享清福吧,母亲也只会笑着答道:“我忙活了一辈子,突然闲下来了,反到会不适应,这样就好,这样就好。”
忽然,鼻尖嗅到一股酱料煸炒的诱人香味,思绪就这样散开了。
小时候,我是个相当乖巧的孩子,一个夸张到几乎不说话的沉默寡言的孩子。但时光却把这样的一个孩子,敲成了一块满是棱角的岩石,变成了一个喜欢从一次次争吵中寻到满足感,而后又暗自哭泣的,一个内心满目疮痍的矛盾的孩子。犹记得一次,当我再次躲在门帘后默默哭泣时,母亲找到了我,她没有同我讲什么,只用她的眼睛注视着我,静静地……该怎样形容那眼神呢?慈祥,亦或者无奈?那时的我只知道,那其中所蕴含的情感是极为复杂的,以至于当时的我,并不明白。但从那以后,我比之前更注意和懂得控制我的负面情绪,因为母亲对我的凝视,让我稍微懂了些:在我乱发脾气,伤害自己的同时,也会伤害到别人,而那伤害,即使愈合,也会留下伤疤。
“哧啦——”耳畔响起了母亲滑油的声音,像一阵清脆的铃声,把沉浸在记忆中的我唤醒。我轻轻的走到厨房门口,注视着母亲炒菜时的专注模样。烟气萦绕在母亲微白的发丝边,翻炒时,我注意到母亲的手苍白且纤细,隐隐能看到有血管浮动,柔弱,好似手中的锅铲随时会摔落。母亲看见了我,向我挥了挥手,招呼我吃饭,我应了一声……
直到读完了《繁星春水》我才明白,当初,母亲对我的眼神中,充满了爱。
我们之所以在平时感受不到这种爱,不是因为这种爱不够浓,而是它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已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就像空气一样,虽然摸不到,但它的的确确在这里。
繁星春水读后感9
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爸爸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本书,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本书吧!
冰心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当冰心奶奶在一个雨天中看到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朵红莲时,触景生情而写下:“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天空,何曾听得见它们对语?沉默中,微光里,它们深深的相互颂赞了。”第一段零碎的思想,冰心奶奶把这繁星描写得如此可爱,在我面前勾勒出一幅宁静、温柔、自然和谐的画面。清冷的天空被作者丰富的想象描绘得灵动,温馨。它们相互颂赞,相互交谈,给大自然添了许多清幽,明丽。富有了更多的魅力,也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爱”的追求。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精神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读后感10
《繁星》和《春水》是冰心奶奶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著名作品《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繁星》和《春水》主要包括三个内容。
一是介绍了冰心奶奶对母爱和童心的赞颂。因为世界上,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最高最美的好的东西,母爱是孕育世间万物的源泉,所以冰心奶奶才会这样写道;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隐蔽?因为有童真,童趣,童心,才会有我们美好的童年,所以人间最美好的世界不是梦幻美丽的风景,而是充满纯真童趣的岁月,所以冰心奶奶才会写到这样的诗句;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那细小的身躯里,喊着微带的灵魂。
二是作者对大自然的的崇拜和赞颂。大自然是我们的家,我们只有保持好大自然,和大自然和谐相处,才会让我们的家更美好,让我的生活更加幸福快乐,所以冰心奶奶才然为;我们都是自然的婴孩,我在宇宙的摇篮里。
三是写出了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就行冰心奶奶在书中这样写道;墙角的花儿,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
另外,冰心奶奶还通过‘’造物者——倘若在永久的生命中,只容许有一次极了的应许,我支撑的求着;我在母亲的怀里,母亲的小舟里,小舟在明月的大海里。写出了自己对母亲的歌颂,对通着的呼唤,对自然的咏叹给人以无穷的回味和启迪。
梁实秋说;冰心女士是一位另冷到零度以下的作家,《繁星》和《春水》这种载体,再诗国里,中规不会登上大雅之堂。对于梁实秋的说法,我一点也不赞同,冰心奶奶写出了伟大的母爱,他知道天真烂漫的童心,童趣,童真,怎么会是一个冰冷到零度以下的作家呢?《繁星》《春水》里有伟大的母爱,又天真烂漫的童趣,还有法然深思的思考和感悟,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呀!怎么会登不上大雅之堂呢?
我相信,会有更多的人会喜欢《繁星》和《春水》。
繁星春水读后感11
在灵魂的深处,有一种快乐在冥冥中跳跃。轻轻地拨动着我的心弦,在一次次静谧中的夜里滋润我干涸的新。感动,洗涤着我雀跃的灵魂,我安静的聆听。哦。我听到了童年银铃般的欢笑与父母慈爱的教诲。于是,我悄悄的将其谱写成童年与母爱的五线谱。在繁星闪烁下一遍又一遍的弹奏。
《繁星?春水》这部让我们怀念和感动的书,是伟大的作家冰心老人写的。在她这些闪动着灵光和真情的小诗中,数量最多的就是歌颂自然、母爱、和童心了。自然是美好的,母爱是伟大的,而童心是,是纯洁的,是她将这些赞颂集于笔尖从而酝酿成了文字。
诗中颂道:“那深蓝的大海”,“闪烁着的繁星”,“飞溅的浪花”,“晚来的潮水”,“嫩绿的芽儿”,“淡白的花儿”……流星、大海、山影、晚霞,无不包含着温柔的情思,散发着生命的气息、诱人的芳香。景是如此之美,华光四散,而人也是美丽的。在诗人的笔下,“母亲就是大写的人”,“母亲是人类最崇高、最无私的爱。是生的慰安,是美的典范。”
读“母亲呵,天上的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心中的雨来了,我只能躲到您的怀里”,领悟到:母亲是我们心中的依靠,是风雨的臂膀。母爱如水,静之的温柔浸泡你。
在《春水》中有一段诗:自然的微笑里,融化了人类的埋怨。我读懂了自然用它的微笑化解了人类的怨怒。还有它博大的胸怀容纳我们,让我们洗尽铅化,重获新生。这是对自然多么崇高的礼赞!人类的枯燥与冷漠和大自然的新鲜与热情,如此鲜明的对比!在广博、崇高的大自然面前,人类该是多么渺小啊!去爱自然吧!与自然融为一体。那该是何等美妙的境界啊!
书中这样写着:“别了,春水。感谢你一春潺潺的细流,你带去我许多思绪。向你挥手了。缓缓地流到人间去吧,我要坐在泉边,静听回响。”这让我浮想联翩:春天的山涧里,清凉潺潺的溪流。涓涓的流向田野、树庄,流向人间。它带来的信息向山泉天穹无尽的流响,其中既有春水的温柔和清冷,也有诗人冷暖不定的心情意绪——诗人天意。流水有情,一幅交相融合的春溪图跃然纸上。
书中的诗歌情至深,语至美。以含蓄、温婉、典雅、美丽著称。还有淡淡的忧愁。每一首诗都如天空中的星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剔透,有着特具的美术感。
在岁月的轮回中,时间的枯叶永远无法将我的童年与母爱埋没。我在生命道途中采拮童年的朝花,拾起一片片童真的梦想与慈爱的教诲。朋友,我又拾起了多少甜蜜呵!
繁星春水读后感12
冰心作家,用轻柔的笔触,生动的细腻的写出了一首首赞颂诗,哲理诗。许多诗用激昂的话语鼓励青年奋发向上,不断进取;许多诗用一个个生动的比喻,彰显出一个个深刻的这里,发人深思。许多诗用优美的语言表现出伟大的母爱与儿时的童真,情韵悠长。
比如:“小小的花,也想抬起头来,感谢春光的爱,然而深厚的恩慈,反使他终于沉默,母亲啊,你是那春光么?”便是作者对母爱的赞美,对母爱的感恩。作者自比花儿,以表现出母亲的爱对自己的滋润,呵护,同时表现春自己作为儿女对母亲的眷恋,对母爱的由衷的赞美。
读冰心的诗就好比走进了一种美不胜收的境界,虽不像演讲稿的铿锵有力,却迸发出一种让人前进的动力;虽不像散文的缠绵细语,却能领人走进哲理的殿堂。
总之,读这本书,总觉会有一阵阵旖旎的风,悄悄从心中掠过。
繁星春水读后感13
我,有一个不安分的灵魂,总喜欢在残缺中寻找美丽的身影,在废墟中寻找坠落的天使。虽说不上是多愁善感,却也会为那人间挚美——母爱、童真、自然,流下几行热泪。
她,有一个安静的灵魂,像是一位坠落人间的天使,用那如云流水般的文字--《繁星。春水》,演绎了世间挚美--母爱、童真、自然。
母爱。春光
小小的花,也想抬起头来,感谢春光的爱--然而深厚的恩慈,反使她终于沉默。母亲呵!你是那春光么?
早晨出门前,从母亲手中接过那把雨伞;中午放学回家,从母亲手中接过那碗热腾腾的汤;晚上复习功课,从母亲手中接过那杯温热的牛奶……每当抬头看见母亲那关切的面容,慈爱的眼神,就会想起冰心的这句话,时时提醒着我,要像花儿感谢春光一样,用心感悟母爱的点点滴滴。
童真。花朵
万千的天使啊,都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
布娃娃被遗忘在角落,纸飞机被冷落在桌底,动画片一次次地被跳过。。。。。哼着《不想长大》,唱着《我还能孩子多久》,我们一点点地成熟。步入多姿多彩的花季、雨季,猛然回首,才发现最令人魂牵梦绕的竟还是无忧无虑的童年。现在的我们,少了钩钩手的无知,却多了虑假的装深沉;少了分糖果的天真,却多了虚荣的彼此炫耀;少了黏着爸爸妈妈的幼稚,却多了那所谓的“代沟”……
冰心,是你找回了我美丽的童真,一朵朵简单纯真的花儿悄然绽放在心里。儿时朋友:海波呵,山影呵,灿烂的晚霞呵,悲壮的喇叭呵;我们如今是疏远么?
自然。哲思
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
我采撷了这一句话,装扮在我小小的文具盒里,每次打开,都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是呀,不要以为自己取得了一点点成绩而沾沾自喜,前方的路途,我们要用鲜花去点缀。之所以历经艰苦而不言放弃,是因为我即使走不到目标的终点,也希望在奋斗的生命中留下我的痕迹。
感谢你《繁星。春水》,是你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在不经意的回眸间,让我认识了冰心,走进了母爱、童真、自然的世界,让我数着那天上的繁星点点,欣赏那绿如蓝的一江春水。我仿佛看见,那位裙?飘飘的爱心天使,教会着我,引领着我,让我微笑着去爱母亲,爱自然,爱生活!
繁星春水读后感14
《繁星》、《春水》的内容是诗人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后来她受到泰戈尔《飞鸟集》的启发后,才整理起来的两本小诗集。
平时读惯文言文、现代文的我对诗的接触几乎没有过,所以今年暑假充满新鲜感和好奇心的我不由地在书城里买了这本冰心的诗集。回到家中,我迫不及待地翻开诗集,《繁星》的前几篇就吸引住了我的眼球:“青年人呵!为后来的回忆,小心着意的描你现在的图画。”这首诗展现冰心多愁善感的心情,她为青年人的前途而感到担忧,也衷心希望他们能够幸福、快乐地工作、学习。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为了表现对母亲的颂扬,这首诗:“母亲呵!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阴蔽。”就是最好的见证,母亲,在冰心的心目中一直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冰心的诗中无一不反映出对母爱、童真和自然的歌颂,可除此之外,她的作品中,也广泛地展现了一种“爱的哲学”,就是人们以诚相见,以爱相濡,来消泯社会中丑恶的思想,我想这首诗:“人类呵!相爱罢,我们都是长行的旅客,向着同一的归宿。”就是最好的例证。
随着夕阳渐渐染红了天际,我慢慢地合上了诗集,脑中不停萦绕着冰心的几首诗,它们虽短,可也许将会成为我以后的指航灯。
繁星春水读后感15
继读完《童年》之后,第二本是著名女作家冰心所著《繁星?春水》。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语,但也似乎让人捉摸不透,又能流露出深深的感情,而且它有种语言的魅力,不仅仅是因为语句的精炼,能把一篇篇文章浓缩成一首首优美的诗,更因为它朦胧的诗意,留给我们遐想的余地,让我们感到诗人细腻的心情。
翻开书,里面的文字立刻吸引了我。此诗集中,冰心以母爱、童真和对大自然的歌颂为主题,它的语句时而婉转优雅,时而高昂激越;每一个字眼都蕴含着那样深的含义,在这几句简短的话里看来,在她眼里母爱伟大无穷,她可以为了母亲抛弃一切的身外之物。她也非常热爱孩子,因为孩子拥有纯洁无瑕的心灵。
纯静之美,读这些小诗,似乎很亲切。因为冰心将大自然中最纯最本色又十分普通的东西用轻淡优雅的诗句表现出来,不加以任何人为的修饰,不添以任何华美的词句;带着一丝温柔的忧悠,或一些深深的内在美,在那娓娓道来的诗句中,满含了诗人对生活的热爱,是她冰清玉洁之心的再现。
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的诗集,我读懂了母爱。
冰心的诗含蓄深刻,字里行间透漏着作者的独具匠心。我无法给生命定义,因为,每个人对生命的感悟都是不同的。总而言之,生命是短暂的,我要好好学习冰心的语言,珍惜自己的生命,努力地追求,去奋斗,去拼搏!有付出,必定有收获,让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自己的生命发出耀眼夺目的光芒吧!
繁星春水读后感16
如果问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什么?那莫过于纯洁的母爱!对此,我国著名女作家冰心也唱出了对慈母的爱的赞歌——《繁星·春水》。
在冰心的笔下,母爱是值得赞颂的博大无私,至高无上的情感,它是生命的源泉、美的极致。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件事物是完全相同的,只有母爱是永恒一致的。在歌颂母爱之外,对童真的追忆和赞美,同样是他寄托理想的主题。在她善良的心目中,童年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
冰心就是这样的一位诗人,她是多么渴望有着母爱和天真的童年世界,可在这现实中也往往只能成为一种梦想。这时处于矛盾和失落中的冰心,只好把援助的手伸向母爱的童心,或着伸向美丽神奇的自然世界。记得在冰心写的《繁星·春水》中曾经有这样的一首小诗:
母亲呵!
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虽然这小诗只有三十来个字,但却深深地体会出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不是吗?当我们烦恼、痛苦、伤心、悲哀的时候,除了能投入妈妈的怀抱中哭,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妈妈把我们带到这个美好的世界来,让我们去享受别人的爱护;妈妈是我们的第一位老师,辛苦地把我们抚养成人;妈妈是我们的精神支柱,总是支持着我们,鼓励着我们。
冰心不仅是母爱的童心的续写者,更是伟大自然的歌者。
繁星春水读后感17
《繁星》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繁星春水读后感18
二十二岁的冰心发表了《繁星》和《春水》。二十二岁时的青春是怎样美丽的呵。她没有了花季的躁动与不安,磨去了尖刻的棱角,依旧是热情如火的岁月,却平添了几丝温柔和沉静。
《繁星春水》这本书当中冰心多以花朵、小草、清流、、流星作为铺垫来诉说一个个藏匿在细心处的信念或是箴言。看似温柔天真其实揭露了社会动荡时的华而不实,自私自利的现象。
也许,冰心常常轻抚花瓣细数花纹静赏花艳倾听花开花合的细微声音,所以她的文章《繁星春水》才如此细腻精致温婉馨香。我往往是伴随着芬芳来品味她的文章和诗篇《繁星春水》。
也许,冰心常常偷瞧小草的顽强与调皮,倔强与坚韧,她被小草旺盛的生命力所感染。所以她的诗篇让人感受到了她对信念的执著追求,对家庭幸福美好的渴望,对大自然中生意盎然的一切的一切的坚持。她的文章有那么一股青春的热血在沸腾,还有少女年华时天真单纯的向往和感情。
也许,冰心常常浅淌溪流,惬意地泼洒着清澈的溪水,让圣洁的水沾湿她的百褶裙角,祈求水对她的祝福,让水没过她的脚腕。所以冰心的文笔如此得清亮,如此得透彻,仿佛把大自然的清新与纯洁注入了她的身体和灵魂。她把一切都在洞悉,所有的伪装和逃避都逃不过冰心如同清流一样湛蓝的眼眸。
也许,冰心常常在午夜的露台上凝视灿烂的星辰,任自己绪在远古和现代游离,任自己的思绪飘荡在玄奥神秘的太空,所以,她的文字就像那闪烁不定的晨星,瞬间绽放出璀璨的光芒,那光芒令所有人臣服,让所有人目不暇接。
也许,也许……众多的也许是因为冰心女士同自然融为一体。她在享受自然的时候也使自己文字的无限魅力散发出来。
我喜欢她的诗篇《繁星春水》,可爱小巧;我喜欢她的人,温柔沉静;我喜欢她的文笔,细腻清新;我喜欢《繁星春水》,因为其中蕴涵的爱让我体会到家庭的温暖,让我同冰心一样热爱家庭!
繁星春水读后感19
第一次认识冰心是我在小学时读的文章《三寄小读者》。冰心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和蔼可亲,一心为孩子们创作的老奶奶!在寒假,我读了《繁星春水》。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
《繁星春水》是大作家冰心的诗歌集,里面的内容是冰心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这两本书含蓄隽永、富于哲理,很受大家的欢迎,因此成了教育部《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指定书目。她的小诗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哲理,所以我们说她的诗是典型的哲理诗。
冰心这些趣味盎然、发人深思的格言式小诗,多有淡淡的哀愁。在艺术上,早年她追求“满蕴着温柔,微带着忧愁”的境界,她的诗也具有这些特点。艺术上,赵景深称她的诗“一是用字的清新,二是回忆的甜蜜”,而苏雪林则用冰心评论泰戈尔作品的四个字——“澄澈”与“凄美”来评论她诗的艺术风格。
苏雪林在评论《繁星》和《春水》时说:“中国新诗界,最早有天分的诗人,冰心女士,不能不算一个。……她在《晨报副刊》上披露了《繁星》和《春水》之后,便一跃而成为第一流的女诗人了。沈从文曾说冰心的作品“‘是以奇迹的模样出现’的”。还说:“……冰心,并没有费劲于试探,她好像靠她那女性特具的敏锐感觉催眠似的指导自己的径路一寻便寻到了一块绿洲。这块绿洲也有蓊然如云的树木,有清莹澄澈的流泉,有美丽的歌鸟,有驯良可爱的小兽……冰心便从从容容在那里建设她的诗的王国了。”而《繁星》则是她的王国上空的第一颗明星。
繁星春水读后感20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读后感2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记叙着人世间所发生的事,我爱世间所有的一切,更爱读书。
读书对我们是有好处的。在寒假里,学校组织我们上网读书,我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感触颇深。
冰心原名谢婉莹,福建长乐人。出生于军官家庭。主要作品有《繁星春水》,《超人》,《寄小读者》,《樱花赞》,《归来之后》……
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在诗人的. 《往事》中可知。这首诗是她在一个雨天看见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写下的。母亲在冰心一生中是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繁星春水读后感22
我会想到人生是多么有意义呀。
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当她在一个雨天看到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而写下:“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母亲,在她的心目中,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与对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歌咏,以及时一切新生、初萌的事物的珍爱。儿童是纯真的,因而也最伟大,草儿是弱小的,世界的欢容却须赖它以装点。她放情地赞美纯真的童心和新生的事物,表现了她的纯真与纤弱,对真、善、美的崇仰和坚强的自信心与奋斗精神。
繁星春水读后感23
《繁星·春水》这部诗集主要是以略带忧愁的温暖笔调,写出了一篇篇爱的颂歌。其中最悦耳动听的,是对母爱的颂歌。
“母亲啊!掀开你的忧愁 容我躺在你的怀里沉酣 只有你是我心灵的安顿。”可曾记得,儿时的我们,受了委屈,是扑在谁的怀里哭泣?
是母亲,母亲用她身上的温暖蒸发了泪水,用那双温暖的手抚摸着我们的额头,这抚摸似乎拂去了所有的不快乐母爱这首颂歌总是有力而不失温柔,普遍而又不失独特。母爱像港湾,容纳小舟;母爱像春雨,洗去我们心灵的创伤;母爱像阳光,照耀花儿……
愿天下的母亲幸福、快乐、美满。
繁星春水读后感24
上个星期,我品尝了一本书,使我到了冰心先生的诗国里遨游了一圈。
这本书叫做《繁星春水》,是冰心先生的着作,虽然是几首诗,但里面却蕴含了许多珍宝。
在春水这首诗中,蕴藏了对孩子的喜爱;对青年人的关心等,不同的诗都融入了冰心先生的爱,与其说这是一首诗,还不如说是冰心先生真挚的爱从这首诗中,我可以从中看出冰心先生对孩子的爱,从“小麻雀!休飞进田垄里。垄里,遍地弹机正静静地等着你。”这首诗里“小麻雀”暗指儿童,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孩子的呵护与爱的感情。
繁星春水读后感25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着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
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
繁星春水读后感26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冰心奶奶的一本书:《繁星春水》,这本是冰心奶奶22岁时出的书。
没有花季时的躁动与不安,磨去了尖刻的棱角,依旧是热情如火的岁月,却平添了几丝温柔和沉静。
这本书当中冰心多以花朵、小草、清流、、流星作为铺垫来诉说一个个藏匿在细心处的信念或是箴言。看似温柔天真其实揭露了社会动荡时的华而不实,自私自利的现象。也许,冰心常常轻抚花瓣细数花纹静赏花艳倾听花开花合的细微声音,所以她的文章才如此细腻精致温婉馨香。
因为冰心女士同自然融为一体。她在享受自然的时候也使自己文字的无限魅力散发出来。我喜欢她的诗篇,可爱小巧;我喜欢她的人,温柔沉静;我更喜欢她的文笔,细腻清新!
繁星春水读后感27
《繁星·春水》中我知道了人类对爱的追求、要积极乐观的对待人生和母爱的伟大。再结合网上查询的资料更使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位成功的人,只有经历过风雪侵蚀、闪电的历练才能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人。就像彩虹,在经过雷电击战之后才会出现;也像理想,在经过与困难搏斗之后才诞生。
冰心把人生事业上的成功比喻为花,把成功的起步阶段比喻成花的“芽儿”,把奋斗的辛劳比喻成培养的花的“泪泉”,把自我牺牲比喻成滋润花的“血雨”,比喻十分优美、生动。我们现在又何曾不是这样?只有经过努力奋斗,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梦想。就像古人说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繁星春水读后感28
夜,即将入睡,月光洒在书桌上,我拿起那本闪闪发亮的书,翻开了……这本书是冰心的《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冰心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后来,她受到泰戈尔《飞鸟集》的启发,觉得自己那些三言两语的小杂感里也有着诗的因子,这才整理起来,而成为两本小诗集。
今天我细细品味了《繁星·春水》,一翻开,几行黑色的字体,把我的心都拉过去了:“梦里采撷的天花,梦醒来不见了——我的朋友!人生原有些愿望!只能永久的寄在幻想里!”“残花缀在繁枝上;鸟儿飞去了,撒得落红满地。”一时间,脑海中立刻浮现出那凄凉又带有些美丽的画面:春,已过去。干枯的枝干七零八落的,上面只点缀着五六朵残留的花朵。鸟儿拍着翅膀飞离了,仅留的花朵也飘落满地,地上是一片鲜红的,温馨的,又凄凉的。鸟飞花落只剩干枯的枝干,这仅仅在一时之间。
我继续看下去“生命不也是这般的一瞥么?”这反问,问得我心头一颤!是啊!生命不也是花开花谢这么短暂的一时吗?在做作业时,我总是想着今天别做了,反正还有明天,出去玩玩吧,每次都是在最后几天里手忙脚乱地赶作业,赶得又累又困却又无奈,谁叫我刚开始不抓紧时间呢!常常悔之晚矣。
“嫩绿的芽儿,发展你自己!”;“淡的花儿,贡献你自己!”;“深红的果儿,牺牲你自己!”是啊,人生是短暂的,他需要我们去热爱去发展,我们必须抓紧时间。
继续读下去,更是明白了许多道理。
深夜,我捧着这本书——《繁星·春水》迟迟不能入睡。
繁星春水读后感29
我随身带着冰心的诗集——《繁星春水》,有空就拿出来读读。这本诗集后,我对冰心有了更进一层的了解。翻开书本,才发现这本书的序言也是那么精彩。序言中,介绍了冰心的一生。原来,冰心很小的时候,就显露出她在文学写作方面极高的天赋。
细细地品味着书中的没一首小诗,让我融入到诗的美好世界中。在这些诗里,我读到了伟大的母爱;幼稚的童真、纯洁的友谊和自然。其中,写母爱的那些诗最能引起我的共鸣。读着,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母亲对我爱,尽管这些爱都体现在学习、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中,但这是由这些细碎的小事,体现出了母爱的伟大。由此,我更加珍惜母亲对我爱。
还有一些诗写的是童年,读着这些诗,看着冰心的童年是多么的有趣与难忘,也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我的童年一样的难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还记忆犹新。
在冰心出国后,就用诗来抒发自己对祖国故乡的昔年之情。她的这份情意,也深深的感染了我。我作为一个离家住校上初中的人来,时常思念着家乡、思念着我的父母,读了这些诗,更触动了我的思想之情。
我也通过大声地朗读这些诗来缓解自己的乡愁。《繁星春水》给我带来了很多情感,丰富了我的生活。
繁星春水读后感30
今天,我看了冰心奶奶写的一本散文选——《繁星。春水》。冰心奶奶写的散文里,有快乐的回忆,有人生的哲理,有长大的烦闷、顾虑……从冰心奶奶写的每一篇散文里,我都感觉到冰心奶奶写散文时的每一种心情:有高兴、有伤感……
现在,我给大家说一说我从《繁星。春水》中的几篇散文得到的感受和收获吧!从第三十四篇散文中,我读懂了做出伟大事业不单只是一些伟大的人,也有可能是一些犹如细小的泥沙的小人物这一个道理。从第四十五篇中,我读懂了我们一定要言而有信,不能对别人承诺过的事一点也不做实际行动,必须言必信,行必果。从第五十五篇散文中,我又明白了不能去一昧羡慕别人的一个成果,还要看见别人为了这一个成果而花费了多少心血和努力。我也从第一百四十九篇散文中明白了不要过分地表现自己;因为,是金子总会有发光的一天。
我还从后面的长篇散文中得到了感受。从《不忍》中,我感受到冰心奶奶伤感的心情,也感受到了生命成果的脆弱。《中秋前三日》写出了冰心奶奶对朋友的思念之情。《乡愁》一诗更体现冰心奶奶思念家乡。而《纸船》写出了冰心奶奶对母亲的爱慕之心……
啊!冰心奶奶,您写的诗呀!充满了真情实感,它们让我明白了多少人身的道理!
繁星春水读后感31
诗歌,在我的印象中,总像是一位高贵的蒙面女郎,神态时而略带微笑,时而又有着几分的忧郁。她很深奥,可以一眼望穿你,你却琢磨不透她。因此对于诗歌,我总是似懂非懂。
然而,冰心的《繁星·春水》却带给我不同感觉。
那“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仿佛让我看到了生着苔藓的老墙边,一朵洁白的小花摇曳着,也许是在欣赏自己。“假如生命是乏味的/我怕有来生/假如生命是有趣的/今生我已满足”,时时引我思考,体味一番后,又知假如生命轻如鸿毛,我不恋此生;假如生命重于泰山,我愿度千年。有时想想,“我躺在母亲的怀里/母亲在小船里/小船在……”这样的境界,可真令人钦羡。
每一首小诗,每一句诗,都有它自己的意思。就像一个个富有自己思想的小精灵。你若是不问它,仔细地推敲它的心,那便什么意思也没有,就只是走马观花地看看而已;只要你愿意问它,它就会向你展开心扉,也会像一个人一样与你交流。读着读着,我发现了自己不是在读,而是在与人讨论了。曾听过一句名言,大至就是“书就是一个朋友,会与你倾心交谈。”怪不得从古至今会有那么多人以书为友,甘为一个“书呆子”,成为一个“诗痴”。怪不得《红楼梦》中香菱在梦中都要做诗了。
读了许多诗后,总是发现一首首小诗像是有了分类,诗时而像是个小孩子,可爱、天真、活泼;时而又像是个温柔的母亲,会劝诫,更会鼓励;时而是个有自己理想的年轻人;时而又是自然界中的一物,或花或草,会变形。有人总觉得《繁星·春水》写得太幼稚,又太懒,竟连一整首诗都写不完。但零零星星的诗才会像天上的繁星,各有各的闪光,才会似春水,柔柔的,总不会完。
《繁星·春水》告诉我的大道理很少,但是给了我满天的小星星;它没有大起大伏的壮烈,但是给了我春天的小溪,让我得以在繁星下春水旁找回童真、自然……
繁星春水读后感32
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
德国诗人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而这个寒假我阅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
冰心奶奶受泰戈尔的《飞鸟集》影响,而写下了《繁星春水》这本现代诗篇,令我感动的是冰心奶奶用一首首小诗表达了美好的童年,无私的母爱,热爱的大自然,在当中我还是喜欢那一颗天真无邪的童心。
在《繁星》第83首小诗是这样描绘的:“小弟弟!你恼我么?灯影下,我只管以无稽的故事,来骗取你,绯红的笑颜,凝注的双眸。”冰心奶奶用对儿童的了解,写出了孩子们的心理,在冰心奶奶的笔下,仿佛儿童们都是小天使,那样的天真无邪那样的天真童趣。
是啊!每个儿童都是那样无邪,纯洁,朴实,在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位淘气可爱的小孩,那便是我的弟弟。有一次我俩同时找到了仅剩下的一颗糖果,我看机会难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糖抢了过来,这时弟弟不高兴了,耍起了小聪明大叫道:“妈妈姐姐抢我的糖!”我瞬间蒙了,明明是抢来的,怎么就变成他的了,妈妈也没问清楚状况就说道:“姐姐把糖还给弟弟。”我也没法解释了,只好不情愿地把糖给了弟弟,感到胜利扑面而来的弟弟淘气的向我做了个鬼脸。看到他这个样子,我真是又好笑又好气。
冰心奶奶用小诗向我们描绘了一幅幅温馨,感人的场景,让我们一起去体会人间的暖吧。
繁星春水读后感33
冰心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位著名的女作家,她一步入文坛,便以宣扬“爱的哲学”著称。《繁星·春水》这本书是冰心受到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是将一些“零碎的思想”收集到一个集子里。她一生信奉“爱的哲学”,她认为“有了爱,便有了一切”。
冰心是个幸运儿,从小生活在舒适的家庭里及长期受文学熏陶,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在她理想的人世间里,只有同情和爱恋。,只有互助与匡扶。所以母爱,童真和对自然的歌声就成了她的主旋律。
“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天空,何曾听得见他们对语?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相互赞颂了。”这段零碎的句子勾勒出一幅宁静、温暖、自然、和谐的画面,清冷的天空被冰心丰富的想象描绘的灵动温馨,它们相互送赞,相互交谈,给大自然添了许多清幽、明丽,富有了更多魅力,也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爱的追求。她放情地赞美纯真的童心和新生的事物,表现了她的纯真与纤弱,对真、善、美的崇仰和坚强的自信心与奋斗精神。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当她在一个雨天看到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而写下:“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挡的天空下的荫蔽呢?”“母爱呀!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能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母亲在她的心目中,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母亲像黑夜里的一盏明灯,在我迷失方向时,它会指引我,照亮我走向光明母爱像秋夜中的一轮明月,在我孤独无助时,他会陪伴我支持我给我充满信心。母亲,她一天到晚为了我而忙碌,不辞辛劳,无怨无悔。母亲的爱像一缕春风,让我孤寂的心从此绿了,母亲的爱像一束阳光,让我沮丧的心从此亮了,母亲的爱像滋润的雨,让我昂首挺胸,茁壮成长。母亲让我扬起风帆,航行在大海上,母爱使我鼓起勇气走在人生的道路上。
“阳光穿进石隙里,和极小的刺果说:借我的力量伸出头来罢,解放了你幽囚的自己,树干儿穿出来了,坚固的盘时,裂成了两半了。”有一些诗,表现了她面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勇于反抗的精神,和对于未来所抱的必胜和的信念。在我看来,就像她所说的“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清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她用微带着忧愁的温柔的笔调,述说了心中的感受,给人以无尽的回味。
繁星春水读后感34
《繁星·春水》这一本书写了许许多多的感人的诗文,这些文章都是我国第一代儿童文学作家,著名的中国现代小说家、散文家、诗人、翻译家冰心写的,冰心原名谢婉莹,笔名是冰心女士、男士等。
冰心她开创了多种“冰心体”的文学样式,进行了文学现代化的扎扎实实的实践。《繁星·春水》是冰心早期诗歌的代表,其中《繁星》包括了小诗164首,《春水》包括小诗182首和《迎神曲》、《送神曲》等29首诗。
《繁星·春水》是冰心在印度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这本书是写了三个内容,这三个内容全是写了我们生活中的三个哲理,这些都是我们不能缺少的东西。
《繁星·春水》这本书里的诗文全是冰心的经历来的,写出冰心抒发的感情,而且这些诗文都是十分感人的,例如:《繁星·十二》写了人类呵!相爱罢,我们都是长行的旅客,向着同一的归宿。这一篇诗文写出了冰心爱的哲学的体现,她认为人与人之间所以产生隔膜,人之所以犯罪,完全是由于彼此的不友善、不相爱。就是这么一首短短的诗文就表达了母爱与儿子的爱,而且呼唤了大家要团结友爱,全世界的母亲与儿子都是一家人,呼唤了这样理想的社会的到来。
《繁星·春水》这一本书是写了1、对母爱与童真的歌颂。在这个哲理里表达出了我们的母亲与儿子是好朋友,都是互相牵连的,不是互相遗弃的,我们在母子关系之间要有着爱的联系,还写出了母爱是孕育万物的原头,是推动世界走向光明的根本动力。2、对大自然的崇拜与赞颂。在这一句中写出了人与大自然是和谐一致的,我们要保护大自然的和谐,不能破坏了这个宁静的乐园,这是动物的居所。3、对人生的思考与感悟。我们有有着对困难的奋斗,不能放弃,而且只要向着理想的目标前进总是会去到梦想的境界。
啊!读了这本《繁星·春水》之后,我懂的了许多的道理,而且每个人的人生总是美好的,有着母爱与儿子的联系,而且在里面还提醒我们一定要爱护我们的大自然,保护好地球上的生物,地球与大自然都是我们的家。在人生事业上我也学会了要勇于面对困难,而且要向着自己的目标向前进,不能中途放弃了,不但要有着坚持的信念,还要有努力奋斗和自我牺牲的精神,这样成功之路就会向你走来,你也会最终获的成功的。
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决定我以后一定要想着目标前进,努力奋斗,还要保护好我们生活的家园和大自然,创造一个美丽的温馨家园,和地球的生物一起居住,大家都是和谐共处的。
繁星春水读后感35
繁星的背后是无尽的温热的深空,春水是浮云映照下诗意的时光曲。
——题记
爱
读这本不厚的书,似乎总是适合于在慵懒的午后,小小的词句没有小说的波澜壮阔,却拥有着充满力量的小小的光芒。读着读着,似乎分不清身上淡淡的暖意是来自于窗外偷偷跑进的阳光,还是那些温存的,甜美的辞藻。
《繁星 春水》里从来就不缺少爱的影子——“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母亲呵,撇开你的忧愁,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鱼儿上来了,水面上一个小虫儿漂浮着——在这个生死关头,我微弱的心,忽然颤动了”母亲浓浓的爱是主角,却也总不会少对世间万物的关爱。生活里那么多小小的片段,在冰心笔下,满载了醇醇的爱意。在现实世界里,又怎会少爱的微风呢?当我看见感恩节里孩子们为父母,为老师献上一句谢谢时,当我看见街尾小巷里,微微发福的中年人牵着老人家的手一步一步地慢走时,当我看见茫茫人海里人们各奔东西,却都有一个同样的前方时,我才体会着,流年沉默的人间里,繁星一样的沉淀下来的爱。
自然
自然里总有那么多平凡却独特的风景吸引着诗人的灵感,在这本书里,人与自然,和谐闲适的情境时常打动着我。书中有过这样经典的词句:“我在母亲怀里,母亲在小舟里,小舟在月明的大海里”,作者轻轻地吟唱着对母爱,高中作文,对大地的真情感恩,唱着自然的透明与美丽,难以不令人动容。此时此刻,书中纯真的文字,与窗前明亮的阳光交织,就像暖暖的色彩,在嬉笑着摇晃。
时光
“我要挽那‘过去’的年光,但时间的经纬里,已织上了‘现在’的丝了”流年总不经意在指尖溜走,秒针总悠悠地转动,从未停止。
每一个白天黑夜,每一次昼夜交替,都充满着对未来的许望与对时光的服从,时间让我们懂得更多,也让世界无时无刻发生着变化,我们的脸上也许多了几分时光的痕迹,思想里也逸散着时光的香醇。
在冰心笔下,时光像一位魔法师,在我们的生活里施展着无形的改变,“早晨的波浪,已经过去了;晚来的潮水,又是一般的声音”感叹着时光的匆匆,“我的心,孤舟似的,穿过了起伏不定的时间的海”倾诉着时光的未知,然而逝水无痕,回忆却充满温存,“这些事——是永不漫灭的回忆:月明的园中,藤萝的叶下,母亲的膝上”,那些甜甜的回忆,怎会消逝。
如果把这本书比作大海,那一定是平静温柔的海;如果把书中的诗句比作浪花,那一定是映着点点星光的绽放;不乏小小的跌宕,还有歌声一样的婉转,这就是《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读后感36
《繁星》《春水》是冰心女士最早的两部诗集,是她一次较为成功的创作。因此,在诗集里,诗人还不时会提到关于创作的话题。
《繁星》《春水》是冰心女士在印度诗人泰戈尔的《飞鸟集》的影响下,把自己的零碎思想收集起来而成的小诗集,所以在诗中,也多次提到这种零碎思想:
零碎的诗句,是学海中的一点浪花罢;然而他们是光明闪烁的,繁星般嵌在心灵的天空里。
《繁星》《春水》里的小诗是作者在生活中深切的体会与感受,尽管很短小,却有丰富的内涵,富有哲理,启迪人们的心智,净化人们的思想。这是诗人平时注意收集素材的结果,正如唐代李贺的锦囊,宋代梅尧臣的诗袋,元末明初陶宗仪的瓦罐,托尔斯泰、契诃夫和老舍的百宝囊一般。这些古今中外的诗人作家,正因有了这种把零碎思想集合起来的习惯,才能写出一篇篇创世佳作,才能成为如此伟大的作家。
在冰心的《繁星》《春水》中,对于创作,还有另一种诠释:
思想
只容在心中荡漾。
刚拿起笔来,神趣便飞去了。
在这首诗中,诗人又一次谈到创作,有时语言是很难把思想表达出来的,正所谓“言不尽意”正是这个道理,
这也是诗人感到最无奈的。我平时写作时,乍看题目,总觉得有许多东西可写,但当拿起笔来,却不知如何下笔,
这便是方法的问题,要想写好作文,掌握这种方法是至关重要的。
除此之外,诗人还在诗集中多次提到创作的灵感:
最沉默的一刹那顷,是提笔之后,下笔之前。
灵感是稍纵即逝的,在“提笔之后,下笔之前”才会出现,对于一个诗人或作家来说,灵感是尤为重要的。同时,灵感也是宝贵的,必须好好把握。有时我有了一个灵感,没有及时记下来,它便消失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提笔之后,自然也是作者在《繁星》《春水》中常谈到的话题,即使是在写“创作”的过程中,她也会与自然联系起来:
只是这一枝笔儿:
拿得起,放得下,便是无限的自然!
这与道家的“顺应自然”有相当的联系,我们创作是不可太过于强求,能写就写,不能写就算,这样写出的文章才是最美丽的。有时我们太过强求的去写文章,刻意地想把自己所没有的东西写出来,反而事倍功半。比如老师叫我们写作文,我总觉得不好写,不知怎么写;但不需写作文时,却有一大堆一大堆的想法涌上心头,觉得下笔如有神,想挥笔创作。看来创作还需顺应自然。
《繁星》《春水》存在许多哲理,同时也有创作的过程与方法。读这两本诗集,除了悟出人生的道理,对写作也有极大的帮助。对于里面的写作方法,有极大的借鉴意义,值得一生去品读。
繁星春水读后感37
我是第一次看关于诗歌的名着。诗歌,在我眼里就是一种很无聊的文学,看这个简直是浪费时间。可是,在这个寒假,我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翻开这本书,当我深入读进这本书时,最终看出所蕴含的哲理。
诗歌从古至今,是受人尊重的,因为诗歌是是随着历史的推移而沿袭下来的,我却是个例外,。我很讨厌诗歌,讨厌他的杂乱,讨厌它的深藏不漏。花时间去研究它的杂乱,还不如去坐着看一本刺激的小说。
不过,我要感谢冰心奶奶和学校的安排,是他们改变了我对诗歌的看法。我能从很多句子中感到冰心的诗歌的看法和吸引力:“青年人和!为这后来的回忆;小心着意地描你的图。”这是什么意思?这所蕴含的哲理是把握现在,创造未来。这哲理是多么深刻呀。
我对此上了瘾,我开始研究他们,从中得出结论。每得出一个,我会兴奋好一阵子的。比如这首诗:镜子——对面照着,反而觉得不自然,不如反转过去。哲理是这样的:一种思维方式,当你使用他时弄不清楚的话,不如反过来想想。我越来越感到冰心的诗歌的哲理性,他是一个哲学家。
也许就是这本经典名着,改变了一个人的观点,也正是这本经典的诗歌名着,才可以列入世界少年文学经典名着。
繁星春水读后感38
冰心,是爱一切美好事物的人,是小朋友心目中的女神。当我看到学校里推荐的暑期读书目录,上面印着《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之繁星·春水》,就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希望读完后也能拥有一片冰心!假期刚开始,我就迫不及待地沉浸在这本书里。曾经以为,短小的诗歌枯燥乏味,没什么值得学习的知识。读了这本书之后,对自己以前的无知感到汗颜。
因为我捧着这本书才阅读了几行,就被这优美动人的意境,诗情画意的文字,细腻真实的感情,含蓄深远的形象和蕴涵着深刻哲理的精美小诗所牢牢地吸引住了。在《繁星·春水》中,冰心奶奶以赞颂母爱为主题,用清丽婉约的笔调慢慢温暖着我们,让我们感悟着作者那炙热而洒脱的心灵。“言论的花/开得愈大,行为的果子/结的愈小”,告诉我们少说空洞无物的大话,应该脚踏实地地做些实事。
原本需要用大段文字解释的哲理,冰心奶奶却只用短短两三行就告诉了我们。平时,我难免也要说些大话,总有点虚荣心作祟吧。现在,我更懂得了该怎么做一个有爱心,有理想,有道德的人!盛暑来临,天气闷热,我捧着《繁星·春水》,心底却有丝丝凉意袭来,好不舒服,因为我也要拥有一片冰心!
繁星春水读后感39
这篇文章的妙处,就是能使读者陶醉其中,其中: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
这一段更能让人体会那种说不清的爱,由此想到自己,想到自己小时候的事。其实我们大家都一样,在沐浴着温暖的爱的母亲的怀抱里长大,我们毫无保留的来到了这世界,我们应该知足了,因为我们得到了母爱,对于母亲来说,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孩子更重要的了。
我们也得到了,每个人的母亲都不一样,也许得到的方式也不一样吧,也许开始有些憎恨的说,可是母亲对我们的爱是永远也不会变的。然而我们也久而久之的对母亲养成了依靠的习惯,偶尔撒撒娇,这又何尝不好呢?这也是一种体现爱的方式,除此之外,这篇文章还有催眠功能,让远离家乡的人们,加倍工作,早日回的母亲的身边。
繁星春水读后感40
今天读了冰心的一本诗词名著:《 繁星春水》,内容很生动、有趣。让我读后爱不释手,同时感到很奇妙,我最喜欢她写的:春天的早晨,怎样的可爱呢!融洽的风,飘扬的衣袖,静悄的心情。真美! 在她的笔下把一切的事物,如繁星、春水写的是那样的美妙、生机勃勃。仿佛把人带入梦幻般的境界。
还有我感觉到冰心对一些词的注重, 如一些写母亲的一词句,更是感人,她把对母亲的深情深情的融入在她的笔下。让我这个蒙懂的女孩重新认识了生活原来是这样的美好!让我热爱我的亲人朋友和美妙的大自然读了她的书,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我上次与爸爸合作写的一首诗,叫(春的脚步)很不错的一首诗,春的脚步,春风来了,大地醒了,树木飘扬着,农民伯伯耕种了,工人都开始新的一年工作了,大家都爱春天……
读了冰心的作品,让我感到受益非浅。希望同学们都要多读读。
繁星春水读后感41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我读过很多书,但令我最爱不释手的还是《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完整读过的第一本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看到冰心的作品。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在我心中荡漾。
《繁星》《春水》是冰心奶奶在印度诗人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将一些“零碎的思想”收集在一个集子里。总的说来,它们大致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对母爱与童真的歌颂。冰心,这位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位著名女作家,她一步入文坛,便以宣扬“爱的哲学”著称。而母爱,就是“爱的哲学”的根本出发点。她认为,母爱是孕育万物的源泉,是推动世界走向光明的动力。在《繁星》《春水》中,她把母爱视为最崇高最美好的东西,反复加以歌颂和赞扬。
二是对大自然的崇拜和赞颂。在冰心看来,人类来自自然,归于自然,人与自然应该是和谐一致的。
三是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冰心奶奶的哲理诗令人读完后回味无穷,引发我们对人生的思考。虽然可能对我来说为时尚早,但所蕴含的哲理的确值得人们细细品味一番。
在这本书中,我非常喜欢一首诗:
老年人对小孩说:
“流泪罢,叹息罢,世界多么无味呵!”
小孩笑着说:
“饶恕我,先生!
我不会设想我所未经过的事.”
小孩子对老年人说:
“笑罢,跳罢,世界多么有趣啊呵!”
老年人叹着说:
“原谅我,孩子!
我不忍回忆我所已经过的事.”
我读了这首诗,真想成为里面那热爱生活、天真烂漫的孩子.那老人,他没有快乐的从前,到了老年,已经衰老,想到以前的事,只有一个词“不堪回首”.因为他没有细心仔细地观察社会,所以很无聊.我不想成为他,我也曾觉得世界很无聊过,每天做同样的事,太乏味了,但只要你看得远一些,你就会觉得世界多美好、充满期待,我相信,诗中的小孩,等他到了老年,他一定会有很多美好的回忆!
我其实不喜欢看诗,但冰心的这本《繁星春水》让我改变了,诗中的意境与精髓一定能让让你回味、赞叹!
繁星春水读后感42
冰心一生信奉“爱的哲学”,她认为“有了爱,便有了一切”。在这本书里,她不断唱出了爱的赞歌。她最热衷于赞颂的是母爱,她赞颂人类之爱,赞颂童心,同时她也赞颂大自然,尤其是赞颂她在童年时代就很熟悉的大海,因此,歌颂自然,歌颂童心,歌颂母爱,成为冰心终生创作的永恒主题。
在此,我就谈一谈其中的几首小诗。“童年啊!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多么的生动形象呀!多么恰当的比喻呀!可不是吗!童年往往是人的一生中最快乐、最幸福的时候。我们可以随便地玩,随便地跑、跳……没有人能阻止你对玩具的乐趣。而且童年时的功课也不是那么的繁重。在那时,会有很多很多美好的事。等到长大,回忆起那时的我们该是多么的快乐与兴奋啊,可是时间终究不能倒流,无情的泪水还是填满了那纯真的心灵。那时的快乐是梦里的再现,最后的童年体验,也只能随着梦而去了。
再如“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冰心的比喻是那么的贴切,世上还有谁能比母亲更了解我们的。母亲这个伟大的人啊!是我们躲避风浪的地方,是我们歇息安睡的地方,是我们倾诉心肠的地方……你能给我们慰抚,你能给我们经验。那样丰厚的怀抱确也加了一丝安全与温暖。
“空中的鸟啊!何必和笼里的同伴争噪呢?你自有你的天地。”是啊,鸟儿你拥有一片蓝天,你有你的自由可以在空中快乐的飞翔。你怎懂那牢笼的残酷,它剥夺了你的自由,比起自由,那美丽而封闭的笼子又哪比得上啊!你还是好好想想吧!你可知那笼中友的心是怎样的痛苦!
总之,那一篇篇栩栩如生的诗篇,让人们读到了大自然的美,让自然及周围的环境映在我们的心田……此时此刻,我觉得大自然也显得亲切无比,那些零碎又蕴含道理的小诗,让万物在我们的心中回荡……
繁星春水读后感43
国庆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现代女作家冰心的自由体小诗《繁星春水》。这本书很薄,看完的第一感触是不够过瘾,但这本书简朴而富有哲理的语句,却深深感染了我。
这本书中,冰心以母爱、童趣和对大自然的歌颂与赞美为主题,记得有位哲人说过:“除了爱我什么也没有。”当你拥有爱时,你就会感到有爱就有了一切。同样,冰心也在诗中花了大量笔墨来赞誉母爱,因为母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无私的。
在这本书里,冰心还对童年的乐趣加以了具体描写,从她简朴而通俗的诗句当中,我深深体会出了冰心的童年充满了梦想,也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她将小孩子天真的话语、蓬勃的生机以及纯洁无瑕的幼小心灵,赋予了生动的抒情。
虽然,冰心的诗集精炼简朴,但这些富有激情的诗句,却是我们一生受用不尽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不禁感叹道。
繁星春水读后感44
冰心原名谢婉莹,我非常欣赏她的文章下面就是我看过她文章之后写的读后感。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启迪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
繁星春水读后感45
今天,我又打开了《繁星春水》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冰心,原名叫做谢婉莹,福建长乐人。她是我国女作家、女儿童文学家,1922年《繁星》和《春水》在《晨报副》上发表,这一首首富有哲理的小诗,受到人们的喜爱。在冰心的影响下,我国进入了一个小诗流行的时代。
她的解放后的作品有《在寄小读者》、《樱花赞》,儿童文学品集有《小桔灯》、《我们这里没有冬天》……她写的诗各有各的特点,有的富有童趣,有的凄凉无比,而更多的是富有哲理。这样的写作风格会让人感到很圣洁,开始读时认为没什么意思,慢慢的会让人感到回味无穷。
早晨,在树下的影子里读着“白的花胜似绿的叶,浓的酒不如淡的茶”时,鼻子前仿佛闻到了淡淡的芬芳,眼前好像看到洁白的花,浓绿的叶。多美好的景象呀!这首诗是很美丽而再看一首诗“是怜爱,是温柔,是忧愁——这仰天的慈像,融化了我冻结的心泉”看!这母爱多么的伟大,多么的慈祥,在诗人的笔下,母爱又是多么的美妙,多么的温暖。
“心灵的灯,在寂寞中光明,在热闹中熄灭。”这平淡的话语中让人觉的安静,虽然没有华丽的语言,但它蕴涵华丽的语言。这就是她的写作个性。虽然有人说她的写凉到0度以下,我可以回答到不是她的血凉到0度以下,而是你的哲理细胞寥寥无几。
繁星春水读后感46
最近,我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这本书。这本书将她的随时随刻的感想记录于此,我读过之后渐渐的了解了冰心奶奶的心灵世界。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将这本书所讲的所有感情都感悟成一个字:爱。冰心是一为以爱对世间万物为中心思想的作家,他的作品中也毫无保留的传承了这一思想。开心时有爱,悲伤时有爱,怜悯时有爱,甚至无所事事时都会流露出爱。我说的一点都不过分,书中的一句描景诗就是这样:“平凡的池水——临照了夕阳,便成了金海。”先撇下寓意,仅说字面意义——对自然的赞美,赞美中还有几分平淡的爱。她的诗里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即使是在赞美的诗句里也只是偶尔出几处,可这却像老朋友谈话时一样,流露出的爱是那么普通而又那么真实。
爱之后,也有对现实生活的关注。还是这首诗,它的寓意可不是单纯的景,而是很符合当时社会的情景的真理:即使是一个平凡的人,在正确、正义的光环下,也像夕阳下的湖景一样,散发出金色的光芒。由此更可以看出,冰心奶奶不仅是一名诗人,更是一名思想家。
冰心,将爱充满世界,将先进的思想以文字的形式传播与人们心间。读读她的作品吧,让我们一起走进冰心,用爱拥抱世界。
繁星春水读后感47
与《飞鸟集》的风格不同的是,泰戈尔语言有印度本土的风味,更有一种寓言的韵味,而冰心的则更带有她个人的风格,语言更加清丽,给人一种近乎透明的感觉,仿佛是她将自己全部的爱与关怀都倾注在了这几行诗中,读泰戈尔的文字时,我觉得周围的世界都成了棕色和红色,大概是因为那股特有的语言和民族风;而读冰心的诗时,我仿佛来到了一个蓝色的地带,也许是轻盈的天空,也许是平静的海底,总之与泰戈尔那深红色的视觉感受相比,似乎更显淡雅。
冰心的语言含蓄,因为她貌似什么都没有说;深刻,因为她道破了一切都是爱。这里面的内容是宽泛的:她爱青年,所以她提醒少年努力学习,珍惜青春,展望未来;她爱社会,所以她写道要“解放思想,反抗斗争。”她爱生活,所以才写“要迎接生活的风浪”;她爱整个人类,所以才同情弱者,为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意义而时迷惘,时奋发。对父母之爱、童年与故乡欢乐的回忆也凝结了她赤诚的爱。她对万物都怀着一颗感性的心,都用心爱,发现爱……这难道不正是一种博爱吗?
想到这里,我不觉感动了。这么伟大的胸怀,包容万物,爱整个世界,这么美好的内心,这么高雅的情操,只能使我为爱而感动。
繁星春水读后感48
冰心,是中国现代最伟大的女诗人之一,更是我从小的偶像,甚至为自己名中与她有相同的音而高兴。我爱冰心,她有一颗纯净无暇的赤子之心,在她善良的心目中,童年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中含泪的微笑。每每读到她的诗歌、散文,我都会感觉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惊喜——对于那充满灵秀之气的文字,那至纯至善的真美,源于生活的美。手捧诗书,我会沉迷、徜徉,难以自拔。在她众多的作品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繁星春水》了。
……
“冠冕?是暂时的光辉,是永远的束缚。”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诗,也是令我感触最深的一首诗。正如她说的,无论取得多么辉煌的成果,都只代表过去,再耀眼的光环也有暗淡的一天,但是你若要永远背负着它,那就无法轻装前进,最终会被胜利抛弃。有时候,甚至会使人走向歧途。多么睿智的思辨,多么真挚的告诫!
读冰心的诗,会时有启迪,她用通俗易懂的浅显文字,将深切的道理传承,使人有所思:
“空中的鸟!何必与笼中的同伴争噪呢?你自有你的天地。”
——这告诉我们应该珍惜自己自由自在的幸福生活,努力寻找幸福,不要一味羡慕那些笼中的鸟,看似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实际上却有着不为人知的可怜:它们再也不能像天空中的同伴一样自由翱翔了。
“真正的朋友,在忧愁的时候,不在快乐的期间。”
——朋友,是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人。真正的朋友,不是在你快乐,荣光的时候陪你一同庆贺的人,而是在你失落,暗淡时与你一同承担的人。这真切告诫我们如何关心、帮助朋友,要学会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
“缺憾呵,完全需要你。在无数的你中,衬托出他来。”“流星——只在人类的世界里是光明的;他从黑暗中飞来,又向黑暗中飞去。生命有也是这般不分明么?”“我的朋友!不要随从我,我的心灵之灯,只照自己的前途啊!”
……这些诗句,唯美之中蕴含着真理,善于从中汲取养分,定会让我们少年人受益匪浅。冰心说过,泰戈尔是她的老师、偶像。我觉得:冰心的诗,虽然和泰戈尔相像,但是,在她的诗中,却包含着一种浓烈的情感:纯粹而高洁,她所写的这些,不仅是诗,更是思想的流淌。
我喜欢冰心,更喜欢她的诗,读她的诗作,能净化心灵,提升认知,让我更关爱身边的人与事,豁达对待得与失,快乐真诚的做人。
繁星春水读后感49
轻轻地翻开目录,我的目光一下子就锁定在那个不起眼的“诗名”上。“孩子……”我轻轻地默念道。
‘水晶的城壁’‘碧玉的门墙’世间最美好之物,圣子只孩子进去。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孩子有‘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吗?不,不是的,圣子是爱孩子他们那圣洁的心灵。孩子和大人不一样,孩子不贪婪,没有欲望,也不懂得邪恶是什么,他们是人世间最美的天使!
‘他们是烂漫的,纯洁的,真诚的。’冰心认为,孩子是世上最美的事物。而,事实又何尝不是呢?孩子是世界送给人们最好的礼物,他们天真无邪,烂漫可爱,不懂得世间的尔虞我诈。
知了声声叫着夏天的到来,闷热的天气是夏天的代表。
嘈杂的车站旁,一如既往的乱。“哎呦喂,谁啊?这可是摔坏我这把老骨头喽!”一个老奶奶埋怨的声音,从人群中传出来,却不见人影。一瞬间的功夫,突然多出了个通道,那个老奶奶半躺在地上,眉头紧皱着,嘴巴死死的抿着,好像受了莫大的伤害,手不停地轻轻揉着脚踝。看来是扭到脚啦,我心中想着。我环顾一周之后,看到每个人都是一脸的担忧,但却没有一个人上去帮忙。那个闯祸的肇事者,早就一溜烟地不知跑到哪去了。
在我纠结他们为何不去帮忙是,周围两个看似衣冠楚楚的中年夫妇给了我答案。“看这个样子,也不知是不是真的,没准是现在正流行的碰瓷呢!”没想到一个穿戴整齐的妇女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是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们何必要多管闲事呢,又不是我们弄得!
干嘛去趟这趟浑水,又没有什么好处!”一旁的男人也随声附和道。
哎,这世间真的还会存在,只是为了他人着想才去帮助别人的吗?
“呀,老奶奶,你坐在地上干嘛?妈妈说,好孩子不能坐地上的,会弄脏衣服的,那样就不美了!”只见,一个小女孩从人群中好奇地探出一个头来,头上顶着个大大的问号,用她那带着稚气地声音问道。
“没什么,小朋友,你去玩吧!”老奶奶强忍着痛苦,对小女孩说道。细心的小女孩发现老奶奶满头的汗水,问道:“老奶奶,你是不是很热啊?你等一下啊,我马上给你买个超好吃的冰淇淋来!”
看着女孩的背影,一种不知名的情绪划过心头。
“妈妈,你等一下啊,我还没给那个老奶奶冰淇淋呢,我不能走,你放开我啊!”小女孩哭闹着。那位母亲一点也不顾情面,对小女孩大声教导着:“我平时怎么教你的,不要瞎给我找麻烦,我已经够烦了,你知不知道!”“可是,可是……”小女孩好像想说什么,却被无情地给打断“可是什么啊可是,快跟我回家!”那位母亲一把就把小女孩往外拽,小女孩手中的冰淇淋也掉落在地上,碎成了好几块。
望着那位母亲的背影和小女孩那不舍的眼神,又一种不知名的情绪划过心头……
最后,那位老奶奶被赶来的亲戚送往医院。
‘他们只知道有光,有花,有爱。’‘自己也便是光,是花,是爱。’孩子们只是想去帮助他人,在他们看来,这是一种幸福,而他们的家长不仅不同意,还去阻止。这是一种多么悲伤的感悟啊!
有些人们就算想回去,回到童年,回到最美的小孩时期,那已是不可能的了,因为他们的心灵已经被污染!
所以说,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孩子时期,因为‘最美,是小孩’!
他们最喜欢的花。
繁星春水读后感50
“母亲呵!撇开你的忧愁,让我沉酣在你的怀里,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
何时起,你桌上那些瓶瓶罐罐已遮不住你脸上那一道道深深的沟壑,何时起,你每个星期都要去发廊用那一瓶瓶黑色药剂来掩盖你头上的丝丝银发,又是何时,你不再给我哼唱那首催人泪下的《鲁冰花》?
看着那些哭闹的小孩,我便总是会好奇自己像他们大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那时候奶奶总会和我说:“你小时候啊,比他们还闹腾!你刚出生的时候你弟弟要留院观察,那几天我们一家人都是在医院度过的,你呢每次一到凌晨便开始大哭,谁都哄不了你,只有你妈抱起你给你哼歌你才肯睡。”每次听到这儿,脑海中总会有一段模糊的画面,似乎,是你慈祥的脸。
“母亲呵!我的头发披在你的膝上,这就是你赋予我的万缕柔丝——”
儿时的我总会趴在你的膝上“咿咿呀呀”的说一些连自己都听不懂的话,而你每天总会不厌其烦的为我扎着那齐腰的长发,口中还不是念叨着“多好的头发呀!”直到幼儿园老师因为头发太长所以扎头发很麻烦的事和母亲谈了三四回,你这才带我去理发店,依稀记得你看到那一段段乌黑的长头发落在冰冷的地板上时那空洞的眼神。如今,我又留起了齐腰的长发,可你却说剪了吧,洗个头麻烦,而且你学习任务那么多。我摇着头说:“我舍不得。”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上初中了,和你的沟通变得少之又少,有时甚至是一个星期的和你都说不上几句话。所以那些伤,憋在心里,刺痛了自己,也刺痛了你。那天和同学吵架了,不知是谁向你告的密,晚上你坐在了我床边,你叫我,我故作看书的样子不理你。你叹了口气,说道:“受了委屈就和妈妈说,不要一个人憋在心里,妈妈也难受。”我抬头看着你,眼泪挣脱了眼眶的束缚。你拿走我手中的书,在我停留的那张一张纸上折了一个小角,便拿起纸巾拭去了我眼角的泪。
那些事,如同冰心在《繁星 春水》中说的那样:“这些事,是永不磨灭的回忆;月明的园中,藤萝的叶下,母亲膝上。”
你说我是你的天使,是上帝派来守护你的天使,只是你怕失去我才在我熟睡中偷偷藏起了我的翅膀,你说这样我就可以守护你一辈子。
“小小的花,也想抬起头来,感谢春的爱,然而这深厚的思慈,反使它终于沉默。母亲啊!你是那春光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