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事情很多心情烦躁的时候听一首甜甜的歌就很治愈了
2、最近可能因为睡不好 太多事情不顺利 所以很烦躁 很不开心 心情很低落 什么事情都不看不顺眼 然后又开始瞎想了
3、有很多悬而未决的事情时总难免会心情烦躁。坚持不一定达成目标,不坚持一定原地踏步。
4、事情一多就感觉心情特别烦躁
5、最近事情真的好多,心情也越来越烦躁,工作之后发现有些人慢慢在变,也看透了很多事不想去计较了,还好这一路都有老公在背后默默挺我。
6、当事情一多不知如何安排时,心情就会变得很烦躁,然后身上就会爆痘。如何学会管理自己的时间,以及最大化利用时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7、遇见很多事情不想解决心情烦躁的时候,只想钻被窝睡觉,睡觉,睡觉。
8、最近不知道什么心情和状态,不是乱七八糟也不是井然有序,不是心情轻松舒畅也不是烦躁彻夜难眠,事情好多,多得都已经忘记了有那么多事情需要去做,会困也会累但又不想休息,像一个充满了电又少了些程序的机器人一样。
9、事情一多的排队,心情就没来由的`烦躁。心里堵的慌,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吼出来,或许就舒畅了。
10、今天心情很不好,烦躁的很啊,想很多事情,最后也无果,不了了之 ,也不想和任何人说话,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特别想断绝网络逃离这个世界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最近几天这种感觉尤其强烈,可能是因为最近压力有点大吧。
11、事情是异常的多,心情是异常的烦躁。发完这个心情,我要投身到学习中不能自拔了。
12、最近事情太多,心情烦躁,休息不好,精神恍惚
13、你被周围的事情弄的焦头烂额,心情烦躁……那是因为读书太少想得太多
14、这段时间,不晓得是春天来了还是撒子,心情比较烦躁,总感觉事情很多
15、最近事情有点多,烦躁不安的心情需要平静。暴风来袭,多喝点茶水吃点水果好多了
16、心情无比焦虑,无比的烦躁不安,无比复杂,久久不能冷静!希望自己尽快调整好状态,因为很多事情需要你去做,加油自己!你一定可以的,你是最棒的!
17、每次到季度月初事情多得要死,心情烦躁,暴跳如雷,一点就着珍惜每一个做财务的朋友吧。
18、很多事情都是“当局者迷 旁观者清”我们在长大,小事琐事越来越多,烦恼天天伴随,使自己变得烦躁、压抑、心情不好,不愿意说话,变得颓废
19、估计今天会加班到很晚,周一月初就是很多事情,心情也特别烦躁,也许是因为过了一个繁忙充实的周末吧,又开始抵触工作
20、心情烦躁的不得了,这半年不如意的事太多,才渐渐看清人和人之间相处,做事情都好难,记性也不太好了
21、最近心情烦躁,无心做很多事情,浮躁啊,上班的晨会,真的很挫呀,居然没去开会,可能自己已经厌烦,天天上一个接收负面消息班。
22、最近或许事情有点偏多,复杂的心情,烦躁的脾气……
23、难受 又病心情又烦躁又多事情做 负能量快走开吧
24、最近倒霉的事情太多了,心情特别烦躁
25、乱七八糟的事情太多,搞得心情莫名的烦躁
26、今天做事情做的很烦呀,需要平复下烦躁的心情~~~
27、最近突发事情有点多,总是做梦不停,心情异常烦躁,不好的3月赶紧过去吧,一切顺利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1
这是一个有关梦想与现实的故事,这是一场有关崇高同世俗的斗争。
但是,等你看完整个故事,你会发现那个冷酷无情、残忍无耻的故事主角斯特里克兰德其实并没有那么十恶不赦。你会不解,你会好奇,你会不由自主地跟随作者的脚步去探索斯特里克兰德有悖世俗价值观之行为背后的原因。然后,你会如书中所说“原谅一个个性鲜明艺术家的一千个毛病”。
刚开始阅读此书时,感觉像在看一本艺术评论,作者介绍了大量欧洲画家的画风和作品,诗人的诗风及代表作,显露了其极深的艺术修养和功底,借以引出一位颇具争议的男主人——斯特里克兰德。
故事里本来幸福美满的一家,随着男主人的离奇失踪招来了家族和旁人的 一系列的猜想和非议,情节如同侦探小说一般引人入胜。然后,镜头来到了巴黎,在这里围绕着作者、斯特里克兰德还有斯特罗伊夫之间,发生多场有关欣赏、帮助、背叛、嘲笑、原谅和包容的故事。
尽管斯特里克兰德对斯特罗伊夫一直都是极尽嘲讽,但在斯特里克兰德饥寒交迫、病魔缠身之际,在妻子布兰奇极力反对之下,斯特罗伊夫还是说服了妻子,将处在死亡边缘的斯特里克兰德带回了自己的家,对其悉心照料。然而,斯特里克兰德回报斯特罗伊夫的却是拐走了他深爱的妻子布兰奇,心安理得地霸占了他的家、他的画室。并且,面对为了自己而被世俗所唾弃的,甚至不惜为自己自杀的布兰奇时,斯特里克兰德是那么冷漠、淡然,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很轻松地说出“一个女人能原谅男人给她造成的伤害,但是不能原谅他为她的缘故而做出的牺牲。” 并且,还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女人对他的桎梏,对他的理想的嫉妒。多么无情、多么无耻混蛋的一个恶棍。但是,我们却束手无策,就连世界也无可奈何。
正如作者所说的:我感到残酷的是,这种幸福生活被一次无情的事件折磨成了碎片;最残酷的竟然是,事实上他们幸福生活的破碎并没有让这个世界有什么不同。这世界继续在转动,没有人因为这件可悲的事情生活得更糟糕。
是的,世界如此亲密,而又如此孤独。
与此同时,一种想法在你的心底生根发芽。你也许并未意识到,但在潜意识里,你开始动摇,甚至会开始佩服斯特里克伦德的放荡不羁、特立独行以及我行我素。
最后,男主人来到了塔希提岛。这里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也是他艺术创作的巅峰。即使在生命的尽头,即使重疾缠身,作画条件简陋,他依然在草屋的墙壁上完成并摧毁了不朽的灵魂之作。我们一方面惋惜于无缘一睹杰作,另一方面又困惑于斯特里克兰德毁画的动机。我们在感叹男主人的任性时,或许该遗憾地庆幸有些杰作最好还是活在梦境之中。
《月亮和六便士》这部小说告诉我们,美是奇妙的东西、奇怪的东西,画家经过折磨灵魂才能于这混沌的乱世中将它找出来。你想要认出美来,就必须重复画家的那种冒险。
记得《罗辑思维》里曾说过:最高境界的处世艺术,是不妥协却能适应现实;极端不幸的个人素质,是不断妥协却还不能适应现实。斯特里克兰特就是这样一个不向世俗妥协并且按照自己的方式,以梦为马地探寻着灵魂秘密的人。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2
新年读完的第一本书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读的是英文原版,没有刻意查单词,吭哧吭哧地也理解了大概意思。在具备一定英语基础的前提下,读英语原文比起读译文更有意趣,至少在理解作者风格和原意方面具有优势,也能感受到英语遣词造句的微妙美感。目前正快速地再读一遍中文译本,复查自己的理解是否准确,并
在阅读之前,我知道《月亮和六便士》很有名,毛姆也很有名,知道这大概是一个股票经纪人抛下优渥生活和妻子儿女,一心追求绘画梦想的故事。在阅读之后,我知道原来本书主角原型为高更,原来主角不是一个典型的破釜沉舟、收获崇拜与赞誉的英雄,原来人的一生,舍弃与得到都必须作出坚定的选择。
主角Strickland性格独特、复杂。书中的叙事人“我”感觉他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攫住,其力量之强大让人无法抗拒,甘愿冒险。在四十岁的年纪告别如日中天的事业,放弃舒适的生活,抛妻弃子,藏身于巴黎破旧的旅馆,五年来穿着同一身衣服,过着每天只喝一瓶牛奶吃一条面包的日子,只为了画画。关键是,几乎没有人认可他的画,而他也不在乎画画是否能给自己带来名利——他只是要画,他不得不画。
从世俗的角度来看,Strickland简直可以说是个“恶棍”了,离开妻子子女,对热心帮助他的Stroeve冷嘲热讽,“拐跑”Stroeve的妻子,成为导致她自杀的原因......对于别人的评价,他从来嗤之以鼻。他不在乎他人的看法,是真的不在乎。“有人也说他们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而言,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别人看不出他们的怪异想法,最多因为三五知己的支持,他们才敢一意孤行。如果一个人的离经叛道切合他所在的阶层的行事作风,那他在世人面前违反常规倒也不难。这会让他洋洋得意。既标榜了自己的勇敢,又不用担风险。”但是,Strickland“就像是一个身上抹油的摔跤手,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自由,让你火冒三丈。”传统对他无可奈何,所有的批评讽刺、风言风语都不能刺激他的自尊心,只能换得他的哂笑。
也许这种特立独行恰是让他伟大的地方,他对于会占据时间精力的欲望、爱情、琐事和别人的看法感到愤懑,他想要摆脱它们的束缚,将全部精神集中在绘画这一件事上。他不善言辞,唯有通过画画来表达旺盛的生命力和深藏在心的感受。从井井有条的伦敦到灯红酒绿的巴黎,再到原始而宁静的大溪地,Strickland终于找到了能够让耳朵清静,让灵魂栖息的地方。在孤岛山野里,在被麻风折磨的日子里,在眼盲之后,他不止息地画着,直到呈现出一幅幅摄人心魄的作品,直到生命的终结。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有些人看到嫦娥,有些人看到环形山,有些人看到飞船,有些人从不仰望。随波逐流,泯然众人,现世安稳。
“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样的安逸总让我惊惧。我的心渴望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有所改变——改变和不可预知的冒险,我将踏上嶙峋怪石,哪怕激流险滩。”
用这本书来开启新一年的冒险,甚好。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3
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我很早就听说过,但一直没有拜读。在读严歌芩的《补玉山居》时,作者曾提到这本名著,当时就想要找来一读,但之后并没有跟进。这几日,在一篇公众号文章中再次看到这部作品的名字,我不再拖延,马上下载了电子版的王然译、花山文艺出版社20xx年出版的《月亮和六便士》来读。果然,很快,我就产生了爱不释手之感,15万字的文字在两三天的各种片段时间里用9个小时读完了。
毛姆以小说中的“我”为纽带,通过“我”、以及“我”与思特里克兰德共同认识的人,用多个视角来观察与认识思特里克兰德,将思特里克兰德那不同于常人的一生用白描的方式展现在了我们面前。思特里克兰德本身是一位中产的证券投资人,因为对绘画的热爱,抛妻别子,深陷无家可归、饥寒交迫之地而不言悔,终于在塔希提找到属于自己的绘画表现场景,完成了自己对心中之月的追逐,并在死后获得了伟大艺术家的殊荣。
在这部书中,除了主人公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小说中的“我”、以及“我”的朋友阿伯拉罕和布吕诺船长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说中的“我”,为了自己的写作,到处奔波,无论是什么样的人,三教九流,他都没有任何芥蒂地与其打交道,让人不得不叹服。而“我”的朋友阿伯拉罕,与思特里克兰德一样,本来可以有着体面而优渥的生活环境,只是因为感觉亚历山大港是自己喜欢的地方,就放弃了原来的一切,过着别人心目中认为平凡卑贱的生活而怡然自得。布吕诺船长因为意外而至贫,不得不远走他乡重新开始,但他通过自己与妻子的双手再次创造出了不一样的生活。我觉得,“我”、阿伯拉罕和布吕诺船长正是思特里克兰德的三个佐证,证明着为了理想,人们可以做到的坚持与放弃。
思特里克兰德、“我”、阿伯拉罕和布吕诺船长构成的群图让我无比的震撼。为此,我查了思特里克兰德的原型保罗·高更(Paul Gauguin,1848—1903)的生平,也查了作者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的生平。高更为了绘画放弃了自己证券经纪人的生活,而毛姆为了写作放弃了自己医生的生活,他们的放弃与坚持都给自己的生活在方方面面带来了无数的变化,但他们为了心中思慕的圣地而义无反顾。所以,当毛姆用自己的笔来写作高更时,可以非常自然地将高更那种卓尔不群的独特品质表达的跃然纸上,让读者心中激起无以言表的圣洁之光。
是的,我们的一生,就是不断地在坚持与放弃的痛苦抉择中向前的过程。很少一部分无比幸运的人,可以在一生中做到“月亮”和“六便士”二者兼得,但大多数的人,都不得不在“月亮”与“六便士”之间做出艰难的抉择。
无论我们抉择的是“月亮”还是“六便士”,我想,更合乎我们内心所向的抉择,就是最好的抉择。
附上《月亮和六便士》小说片段:
我一边往前走一边思索着他来这里之后的情况。最近一段时间我听到很多关于思特里克兰德的轶事,不得不仔细思考一下这里的环境。他在这个远在天边的海岛上,和在欧洲时大不相同,他不仅没有引起别人的丝毫厌烦,反而使人们对他十分同情,他奇怪的行为也没有让人感到吃惊。对这里的人们来说——无论是欧洲人还是当地土著,他无疑是个怪人,但这里的人对于这个所谓的怪人早已司空见惯了,因此对他常常视而不见。世界上怪人多的是,他们的行为举止古怪离奇;或许这里的居民能够理解,他们并不想做一般人,但是却不得不做那种人。在英国或法国,思特里克兰德可以说是个不合时宜的人,“圆孔却插了个方塞子”,但是在这里却有各种各样的孔,无论什么样的塞子都能找到合适自己的孔。我并不认为他到这里之后脾气比过去有所改观,不像过去那样自私,或者更富有人情味儿;但这里的环境比之前更适合他了。假如他之前就在这里生活,人们肯定就不会注意到他的那些缺点了。他在这里所经历的事情是他在家乡所不敢希冀和奢求的——他在这里收获到了同情。
这一切让我十分惊讶,我试图将我的想法说给布吕诺船长听。他没有立刻回答我。
“我同情他其实也是无可厚非的,”最后他说道,“因为尽管我们两个人可能谁都不清楚,但我们所追求的东西却是一样的。”
“你和思特里克兰德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有什么东西会是你们两个人所共同追求的呢?”
“美。”
“你们所追求的东西太高深了。”我嘀咕了一句。
“你是否知道,一个人一旦坠入情网,就有可能对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听而不闻、视而不见了?那时他会像古代被囚禁在木船中摇桨的奴隶那样,全部身心都不属于自己,他们也在所不惜。其实思特里克兰德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只不过他所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罢了。对于像他这样的人,我从心底里产生了一种怜悯之情。”
“你说的这一点非常奇怪。有一个他曾伤害过的人也这样告诉过我,说他非常同情思特里克兰德。”我沉默了几分钟,“我非常想知道,对于我一直感到大惑不解的那种性格,你是否已经找到了答案?你是怎么明白这个道理的呢?”
他对我微笑了一下。
“我不是和你说过,从某一个方面来说,我也算是个艺术家吗?我在自己身上也能深深地感觉到那种激励着他的热情。只不过他的方式是绘画,而我的却是生活。”
这时布吕诺船长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我认为我有必要在这里说一说。因为即使是作为对比之用,这个故事对我记叙思特里克兰德的一生也有一些作用。再者说来,我觉得这个故事本身就特别美。
布吕诺船长是法国布列塔尼人,年轻时曾在法国海军服役。结婚后他便退役,在坎佩尔附近从事一份小产业并定居下来,准备在宁静的乡村生活中度过自己的后半生。但由于为他管理财务的一位代理人出了一些差错,一夜之间他便身无分文了。他和妻子原本在当地享有一定的声望,所以他俩不愿意继续待在原来的地方过清贫的日子。早年他远渡重洋的时候,曾经到过南太平洋群岛,于是他下定决心要到那里去闯一闯。他先是在帕皮提住了一段时间,一边规划自己的未来,一边积累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4
本书描述了一个原本平凡的伦敦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突然着了艺术的魔,抛妻弃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圆笔谱写出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画布的故事。
月亮是美好,纯洁的代名词,便士是金钱社会的代名词。主人公原来是一个富有的上层人士,在经历了空虚的前半生后,他开始了真正的理想追求,他的一生都在追求纯粹的美,震撼的美。而用月亮来诠释他的追求是最合适的。对一般人来说,月亮高不可求,但这正好反映了主人公执著的追求和高洁的人格。相比周围的配角,他们没有也不想脱离现实的欲望,因此用便士来形容他们所在的世界是再合适不过了。
人生路上,哪有谁不畏世俗流言?但《月亮和六便土》告诉我:当我在社会的滚滚朝流中前进,一定要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它警示着我们,始终不要放弃梦想、放弃初心。并且,无论身处何方,年龄几何,都要记住:我要选择一生中最想为之努力的事物,并为其自由而奋斗。当我有勇气做出决定的时候,就已经身处生命的自由之中了。
在许多时候,我也迷茫过,甚至天真地认为自己是个无用之人,但是毛姆教会了我一件重要的事:随心所欲,不要让自己为别人所活,那么当你真正热爱一项事业时,你便成功了。其后我慢慢地放平了心态,生活并非只有灰色的自卑和他人的嘲笑,还有诗和远方。当然还有理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梦想。所以,大胆追梦吧!当你仰望天上的月亮时它的清辉是地上的六便士无可比拟的。
愿每个追逐梦想的人,无意将生活摔得支离破碎,却让灵魂更加伟大。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5
我接触这本书是因为“喜乐湾读书会”某一期的主题定的是这本书。我为了参加这次活动特意买了一本,并在活动开始前读完了它。也有人觉得羡慕他能够真正的放弃世俗的一切,去追寻属于自己的梦想,并且实现了梦想。我比较认同的是《有书快看》给的标题。其实无论怎么选择都是错的。
我也曾经因为枯燥的996生活而懊恼,总是想要抛弃一切找个乡间小镇隐居起来,每天种种花草看看闲书,自给自足,过着诗一般的生活。尤其是看到网络上一些类似《小森林》的生活方式的视屏,简直快要钻进手机里的庭院。但事实上当我真的放弃现有的一切,去过李子柒那样的生活,我并不能过的像她那么好,也不见得比现在我的状态好。至少我没有克兰德那么坚定和洒脱的放弃绘画之外的一切东西。很多朋友也是说等我老了我就如何,等我退休了如何。实际上并没有达到挣扎到快要窒息的地步,因为人本能的反应就是烫手的杯子会丢掉。
田园生活不过是反射出一个安逸的,平静的生活,不需要面对尘世的叨扰,不需要借助拥挤的交通工具,不需要蜗居仅容得下一张床的小房间。然而真的是这样吗?那么为什么年轻人还是更愿意挤进不相信眼泪的北上广呢?
真正生活在农村就真的没有人打扰吗?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有得必要舍。克兰德可以顶住一切舆论的压力,愿意放弃自己安逸的生活,高薪的工作,读书笔记.在舒适的大床房和破旧的简陋出租屋的比较中,他能够选择肉体上痛苦的同时心安理得继续追寻自己的梦想,并且毫不犹豫。当然这是他的选择,他给自己选择一条他自己觉得最舒适的路。
而我们既然现在的能力不足以能够让自己可以很好的在农村生活,就好好的过好现在的日子吧。但是如果真的觉得现在的生活快要让自己窒息了,换一种生活方式也无可厚非,不试试怎么知道明天更失望呢?哈哈哈,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放弃自己最煎熬的那部分,冷静下来想想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然后勇敢的去追寻吧!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6
他会因为自己对良知非常敏感而觉得无比自豪。然后当遇到不受良心约束的人,他就会张皇失措、哑口无言,因为身为社会成员,他清楚地意识到面对这种人他完全是无可奈何的。发现斯特里克兰确实不在意他的举动会因人唾骂之后,我只能惶恐地落荒而逃,好像我撞见的是不成人形的怪物。
作为社会成员,有些人会因为小事喋喋不休地争论,让旁观者们觉得他们的举动粗俗不堪,也为他们的无知和麻木深感悲哀。
还有一些人会因为座位、排队等诸多琐事,发生争执且不肯善罢甘休,招致同伴的鄙视与隔离。而这些不懂礼数、不是体面的人,总喜欢将小事闹大。
男人都是抛弃痴心女子的负心汉,但如果男人真的忘恩负义,更应该受到谴责的却是女人。这就像法国谚语说的,情感有着理性无法领会的理由。
在安德鲁太太看来,男人的忘恩负义,应当都是归咎于女人,因为女人对待男人时往往感情冲动、竭力讨好、刻意关切,并不理智。所以,她们总是被情感冲昏头脑,在男人面前唯唯诺诺,才导致了自己被男人抛弃。
然而,情感似乎并不能用理性来丈量,更无法理智清醒。之所以驾驭不了,更多的是爱得太深。所以,情感是不能用理性来评说、分析的,情感之来源于自己的本心,一切唯心而已。
所以,当我曾经的老师,在留了多年的齐刘海被大家询问时,她说出的那句:我先生喜欢,真的让大家嗤之以鼻。面对自己并不喜爱的发型,也觉得它不匹配自己的年龄和性格,但依凭先生的喜好,她始终甘之如饴。这大概也是理性终究无法战胜内心情感的又一力证吧。
他们说他迷上了某个法国舞女,随着她去了巴黎。我搞不清这个故事是怎么传开的,但足够奇怪的是,它居然为斯特里克兰太太赢得了许多同情,也给她增添了不少名望。
似乎舆论自古以来就习惯同情弱者,倒向受害的一方。在所有捕风捉影般的擦测中,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离开妻儿的原因,然而故事似乎必须要为他捏造出一个出轨的女人,与此同时,被抛弃的糟糠之妻和儿女,自然成为大众不可忽视并万分同情的弱势群体。
恻隐之心一旦启动,人们在疯狂抨击负心汉的同时,会更竭尽全力地向弱者施以援手。这背后的原因,或同情、或怜悯、或因同病相怜等等,但无论是哪一种,好太太人设已设置成功,借由同情所获得的名利也同时并进,一切都在趋于理想的轨道,稳步推进。
人高尚这种说法并不符合事实,幸福偶尔会使人高尚,但至于痛苦,在大多数情况下,只会使人卑鄙和恶毒。
人在幸福之时,或许会更能滋养出高尚的品格,因为当人幸福时,首先感受到的`是一种超越众生的优越感,这股优越感令当事人头脑发昏、飘飘欲仙地满足当下的物质或者精神生活,从而会对外界的其他人做出善举。由名门望族、富贵闲人们喜欢做慈善事业便可看出;当物质达到一定水平,自然可以实现道德上的高格调。
相反,人在痛苦之时,更多的似乎是满腹的牢骚和不满,祥林嫂式的喋喋不休和愤恨怨怼,自然容易活成一团坏情绪。随着负能量磁场的滋生,这股戾气愈发沉重,恶性循环,对周遭的一切都恶语评价,严重的甚至会形成对他人的道德绑架,受害者情节爆棚。自然只剩下卑劣和可恶的行径了。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7
我从小就想当画家,但我父亲逼我学做生意,因为他说搞艺术赚不到钱。
任何人在想要实现梦想的时候,首先希望的是获得家人的极力支持,并不需要家人喋喋不休的建议和阻挠。然而在父亲的打压和批判,他只能乖乖听话。
但是,听话本身就是个伪命题。很多父母如同他的父亲一样,对即将敢于的领域丝毫不懂却偏偏要插一手。所以,这种听话,根本是对人生极大的不负责。
因为,任由父母操控的人生,最大的BUG就是他替你选了,但是却不能替你承担后果。他的父亲为他安排了工作,但是每天面对工作暗自神伤的不是父亲,而是他自己。
所以,在很多无伤大雅的事情上,可以顺从父母的意思,但是,对于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关系到人生幸福的工作事业,必须问问自己的心是否真的足够热爱?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8
第一次读毛姆的小说,想读《月亮与六便士》起源于一位我喜爱的网络写手有这样一句话:遍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但愿你的生活中同时拥有月亮和六便士。大概六便士代表了金钱,而月亮则代表了某种圣洁的难以企及的事物吧。而现实生活中的人,如果金钱和圣洁同时得到,是再好不过的了,不过,是不是有些贪心?
然而,看完了月亮和六便士的全文,却发现这不过是一个“我的世界你不懂”的故事。
故事以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讲述了一个富裕的证券经纪人,放弃自己的社会地位,放弃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在四十几岁高龄,跑到法国去画画去了,贫穷、潦倒、疾病,也都没有动摇他画画的决心和热情。如果你认为这是一个坚持自己的梦想而同现实决不妥协的故事,听起来像是鸡汤一般,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与其说是他坚持了自己的梦想,倒不如说这是种生命的召唤,按照作者的话说:他也由不得自己。
当然,这位梦想的召唤者,一生穷困潦倒,一幅画都没有卖不出去,他也一幅画不想卖,却又如所有的奇迹艺术家一样,在死后名声大噪。听起来像是一个在现世社会得不到认同却在死后能够终于获得荣誉的故事,不不,作者完全就不是这个意思。对于画家自己,完全没有想得到现世社会的认可,而对于作者对画家的态度,始终游离在“这真是一个混蛋的人”和“这个人真是个天才的疯子”之间徘徊。说到底,还是“我的世界你不懂”。
看看这个画家是多么的混蛋吧。抛弃妻子,没有留下一毛钱给未成年的孩子和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妻子,几乎是让他们自生自灭了,而他对自己的行为只留下了一句:他们会想到办法的,而丝毫没有丁点儿的内疚。在穷困潦倒几乎要病死的时候,一位萍水相逢的画家因为欣赏他的画而将其接到自己家中养病,对此他不仅不表示感激,还勾引了画家的妻子,在完成了自己的情欲之后,又将画家的妻子抛弃,直至她为他自杀他都没有丁点儿的遗憾,只是一句:这是她自己的选择。说的轻描淡写好像这事儿跟他半点关系都没有。
流落到小岛上,同当地的土著女人结婚生子,当被问及可否与妻子有共同语言时,他说:她满足了我对女人所有的要求,洗衣做饭生孩子。这要是让女权主义者听到,真真的是要拿起大刀砍人了。所有的这一切,在世俗的人看起来,都是不折不扣的混蛋,不仅没有血性,甚至压根没有人性。
然而,好像这些混蛋的事情在他的天才的绘画面前都被原谅了。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我也由不得我自己。他像是被蛊惑了一样,为了画画可以忍受任何屈辱、忍受任何低贱的工作就为了挣的最低的生活费和画画需要的颜料和画布、忍受别人的白眼而伸手向人借钱并压根没有打算还、在病痛中依然毫不懈怠的画画,一切都像着了魔一样。除了画画,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感兴趣,甚至情欲都不能吸引他哪怕一丁点儿的注意力。如果说画画真的是为了将心中的欲望和才情表达出来,那好歹要把这些画出的成果展示给世人看才行。
然而在画家看来,这些完全不是他的目的,他完全没有想到拿自己的画来换取财产,但是他却着实知道这些画是伟大的,带有一种绝对的在外人看起来却是可笑的自信的认为,这些画是伟大的。也不能说他完全不尽人情,他也会偶尔在别人帮助他的时候,随手扔一副画给他们,同时伴随一句:以后你会用得着的。这种在外人看来盲目无比甚至自大的行为,在日后被证明画家是如何自知自己的伟大的。如果这个自大的画家不是在死后要求土著妻子将自己最伟大的壁画全部烧毁而不留在世上,我完全认为这不过是一个混蛋无比而恃才傲物的人,这样我会理所当然的认为:有才的人都是有脾气的,有才的人行为就是怪诞的,那样我真会好受的多。
确实,他的世界我不懂。
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真的如画家所受到的昭示一样,有一种使命,一种召唤,召唤一个人,抛开所有世间的俗世,无论受多少苦、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要去做的事情?我没有把“要做的事情”写作“梦想”,我想,画家受到的昭示不同于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梦想”这类东西。梦想,往往是人们心心念念想要实现的东西;梦想,一般都需要千锤百炼才能实现。而画家,没有人知道他什么开始想画画,也没有曾经显示有过画画的才能,好像突然开窍一样,抛家舍业的就去画画去了,任谁劝说都毫不动摇,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依然想着的是画画。某种意义上来说,高更是幸福的吧,这种没来由的召唤,更像是上帝的旨意一般,突然降临到他的头上。身体上是痛苦的,但是当他通过绘画来表达自己,大概也达到了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吧。
不过,尽管这个人看起来这么混蛋,又是这么有才,有件事情他却说对了。他觉得他的妻子离开他会想到办法生存的。确实如此,在那个所有体面的女人应该靠男人养活的时代,她的妻子竟然能够体面的生活下来,并把自己的儿子送进了剑桥大学,女儿养的漂漂亮亮并嫁给了一个军官。没有他,他的家人也好像获得了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生活。看来,一个人只要想做自己的事情,好像也不必顾忌所谓的责任。因为责任,其实也是无能的人强加在他身上的任务罢了,离开依靠,无能的人,也会变的有能起来的。那,这是不是也算一个,个人独立的故事呢?
不过,这种生活,他的世界,我还是不懂。因为,我,目前,还是没有接到类似的召唤,能让我义无反顾的去做。这点上来,我这样的尘世间的尘埃,也是悲哀的吧。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9
最近听到不少身边的朋友对工作和生活做出改变的消息, 或因对现状的不满,或因有更好的机会,或因想要追求不一样的人生,或因其他无数个可以说服自己做出改变的理由。生活本就是这样,边走边探索,一步步改变一步步磨合,最终找到那个能让自己内心平静的状态。恰逢最近看了本书,《月亮和六便士》,更是将对欲望的追求发挥到了极致。
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原是位证券经纪人,人届中年后突然响应内心的呼唤,舍弃一切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他离开文明世界,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与土著人一起生活。获得灵感,创作出许多艺术杰作,最终病逝。
斯特里克兰德画画,是他的命运,他是一个没有选择的人,他画画是“必须画画,仿佛一个人跌进水里,游泳游的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得游,不然就淹死。” 他对除画画之外的人与事冷酷无情,他不想过去,对他而言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他为了自己的兴之所至,对朋友带来莫大的痛苦也不去理会。他为了理想放弃全部道德、责任与世俗生活。没有人理解他,也没有人知道该如何评价他。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斯特里克兰德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他是一个被梦想绑架的人,纵使遭遇再多折磨和痛苦,我理解中的他也是幸福的,他不会感到厌烦和寂寞,他的灵魂是满足的。斯特里克兰德就如同他的作品一样,具有一种纯粹精神的性质。一种使你感到不安感到新奇的精神,把你的幻想引向前所未经的路途,把你带到一个朦胧空虚的境界,你会感到自己的灵魂一无牵挂。斯特里克兰德的人生已达到了另一个高度,他的人生只能作为理解他作品的一个入口,却不具任何普遍意义上的借鉴价值。然而现实由不得我们这样选择,但我们总要以自己的方式,达到一个平衡而美好的状态,做自己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
《月亮和六便士》的读书笔记10
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买来估计有一年了,一直搁置在书架上,总是没有想读的欲望。最近朋友提起,说这是一部很难读下去却很值得阅读的小说,而我读时发现,比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容易阅读多啦!
小说取材于法国印象后派画家高更的生平,讲述的是原为证券经纪人的思特里克兰德,在四十岁时为了响应内心的号召,抛家弃子,一生追求艺术的故事。伟人之所以成为伟人,或许就是因为他为常人所不能为,看看高更的一生,我是成不了艺术家咯!话说看了三分之二后,我还是很讨厌思特里克兰德,怎会有如此自私的人,简直令人讨厌至极,快结尾的时候,才感叹他就是生而为艺术的人吧!
这确实是一部优秀的作品,不仅在于故事本身,还在于作者对心理的刻画,让我重新对我的人生,对自我价值深深感叹和思考,或许早点看了又会做出不一样的决定了。再看现在的一些小说,除了故事情节,其余的环境渲染,心理描写等我都觉得是废话,一本书有半本书是无关痛痒的文字。以下我摘取了一些引起我强烈思考的句子,当然这跟我现在的年龄,所处的心境都是有关系的: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不满的海滩的。”我相信很多人的内心都藏着这样的愿望,但是打破现状去实现的又有几个呢?我也一样,我还是贪图舒适的环境,无法为了心中的理想而去挨饿,去遭受非议,去忍受贫穷。
“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今天我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我一直主张“性恶论”,我认为人生下来就是恶的,通过后天的教育才慢慢变善。因为我觉得人的内心深处总是藏着邪恶的想法,住着一只猛兽,这是人生下来就有的。但有时我也会产生质疑,而今天毛姆的话解决我的疑惑。人性真的是矛盾的,但是只要高尚多于卑鄙,那么你就是高尚的;只要邪恶大于美德,那么你就是邪恶的。
“我怀疑是否在他的灵魂中深深埋藏着某种创作的欲望,这种欲望尽管为他的生活环境掩盖着,却一直在毫不留情地膨胀壮大,正像肿瘤在有机组织中不断长大一样,知道最后完全把他控制住,逼得他采取行动,毫无反抗之力。”“我有一种感觉,他好像把自己的强烈个性全部倾注在一张画布上,在奋力创造自己心灵所见到的景象时,他把周围的一切事物全部都忘记了。”
“那些告诉他们毫不在乎别人对他们的看法的人,我是绝对不相信的。这只不过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他们的意思是:他们相信别人根本不会发现自己的微小瑕疵,因为更不怕别人对这些小过失加以谴责了。”我还是告诉自己“我不后悔”“我没有受伤”“我心如磐石”,但其实这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明明后悔了,受伤了,害怕了,脆弱不堪,那就承认吧!发生过的事情已经无法改变了,但没必要佯装坚强,不爱你的人终究是不爱你。“真幼稚,如果你不在乎某一个人对你的看法,一群人对你有什么意见又有什么关系?”这是思特里克兰德说的,但他不是虚张声势,他确实毫不理会外界的看法。
“我爱她远远超过了爱我自己。我觉得,在爱情的事上如果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就只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施特略夫的妻子爱上了思特里克兰德,可他却如是说。是啊,我们每个人终究是爱自己胜过爱对方,不然我也不会每日纠结着自己为甚如此下作,如此恬不知耻,因为在我看来主动就是自尊心在作祟,自尊心不允许我把姿态摆得那么低。我不爱对方,凭什么要求对方更加爱我呢?
“我觉得你很像一个终身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座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我不知道你寻求的是什么不可思议的涅盘。”“我不知道哪个人像他那样总是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存在。”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觉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抽象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嫉妒。男人的灵魂在宇宙的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思特里克兰德是这样描述女人的,虽然有些偏激,却也不无道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大部分女人都需要通过物质来让自己心安定下来。“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地干这种事。”苦恼是事情在于女人天生就容易为情所困,我不想做一个这般的女人,却总是不受控制!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
第一次作文1
“今天是表哥生日,要给他准备什么礼物?”大家为此很伤脑筋,我,姐姐,弟弟,坐在一起,头靠着头,商量着。正在我们束手无策时,小姑提着鸡走了进来,我们各个面面相觑,好像明白了什么,便一拥而上,把鸡抢了过来,小姑看见此景,正准备阻止;“你们要干什么啊,这可是…… “这可是表哥的生日晚餐!”我们异口同声的说道。
小姑见了我们,笑了笑,又无奈的摇了摇头。“该从哪儿开始呢?”我们商量着怎么对付眼前的这只鸡,“我记得爸爸是先用刀割开鸡喉咙的。”弟弟边比划边说;“把刀和碗放在一边,双手抓住鸡,这样,这样……”此时,弟弟像极了一位知识渊博的大长老,惹得我们哈哈大笑, “好吧,那我们就先割开鸡喉咙。”我双手托起鸡,仔细一看,这鸡还真漂亮,眼睛明亮,正用一双无辜的眼神看着我,身上的羽毛更是鲜艳,给人一种威严的感觉。
不过,可别怪我杀了你,我可是为了让你能快点离开这人心险恶的地方,对吧?我拿着刀,双手微微颤抖,那只可怜的鸡好像察觉到了什么,“咯咯!"的一声后,又马上“嗖”地一下飞到弟弟头上,“扑哧”一声,我和姐姐都笑了,“ 走开,走开啦!”鸡马上又跳到了其他地方,糟了,我和姐姐准备追上去,刚一抬脚,就被石头绊倒了。后来鸡又跳到了湿土上,我们一追,又被绊了个“狗啃泥”。我们就这样你追我赶,怎么也追不上,还亏“大救星”小姑把鸡擒住了。大家累得气喘吁吁,你看看我,我瞧瞧你,个个都成了“小花猫”,又是一阵“哈哈哈”的仰天大笑。
第一次作文2
“丫丫,妈妈有要紧事,晚上不能回家了,你自己坐车去婆婆家好吗?”妈妈在电话里急急忙忙地说。
“我自己去坐车?”我吃惊地说,“外婆家那么远,我怎么知道坐到哪里下车啊?”
“带3元钱去妈妈每次带你坐车的公交站,乘201路公共汽车,在松坪山站下车。如果搞不清,你就请车上的叔叔阿姨提醒你下车。”妈妈在电话里说道。
我惴惴不安地走了十分钟的路,来到公交站。在站牌下,我找到201路车的站牌,从梅林一村站一直数到松坪村站,发现要途经十二个站。我努力记着途经的站名,惟恐少记了会让自己慌乱而下错站。一面不断向进站的车辆张望,看201路车来了没有。心里七上八下的。
201路公共汽车终于来了。我随着大家上了车,心里有些兴奋,但更多的是害怕。我既担心坐过了站,又害怕自己上错车。我把前窗玻璃上的数字看了又看,才相信自己确实没坐错车。每到一个站,我都竖起耳朵听广播报站,一面掐手指计算经过了几个站。
中间有好长一段路没报站,我心里忐忑起来:不会是司机忘了摁广播按钮了吧?“难道是刚才我有点迷糊睡着了没听到?”我开始怀疑起来。这时,我脑子里仿佛有两个声音在对话,一个声音说:“如果万一坐过了站,该怎么办?”另外一个声音回答:“别慌,那就坐到总站,再坐回来。”可我还是觉得很担心,担心司机不肯给我上车,因为我没钱投币……
“桃园村东到了……”这时停了好一会的广播终于又响起,我心里有如石头下地:松坪村还没到,我没坐过站。
慢慢地,我开始轻松了起来,因为一是松坪村越来越近,二是广播没坏,一切正常。
“松坪村到了,请乘客拿好行李物品下车。”我一跃而起,三步并作两步下了车。站台上,外婆正焦急地在等着我,看到我下车,赶紧过来抱我,连声说:“阿妹真能干!”这时一种强烈的成就感涌上来,包围了我。
独立,原来这么简单!
第一次作文3
在我五年的学习生涯里,有许许多多的第一次,但那一次却让我怎么也忘不了,因为那一次真的太难了,太不容易了,但也特别的欣喜,特别的有成就感。
在三年级时,第一单元学完后,老师总让我们写作文,老师说这是我们的家庭作业,题目是《我的妈妈》,放学铃响的那一瞬间,我非常的紧张,因为我回到家里就要写作文了。我这是第一次写作文啊!
我迫不及待地跑回家,动手写了起来。我先写了妈妈对我是最好的亲人,我又写了,妈妈是那样的美貌如花,又用了夸张的手法来形容,突出了妈妈的美,写完这些就不知道写什么了。这些也是老师在课堂上为我们介绍的,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左思右想也想不到写什么,这时爸爸过来了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写作也是一样的。他让我看作文书,又对我说下面可以另写一段,写你妈妈是多么的爱你,用一件事来写就行了。这下我的思路被爸爸打通了,我飞快的写下了一件事儿,其中还用了排比,比喻等修辞手法,让文章更加的生动优美。到了结尾又不知道怎么写了,陷入了沉思,当然也希望想到一些优美的句子来结尾,突然我想到一篇文章的结尾,正好适合,于是我迅速地写了上去。
文章写完了,我又检查了一遍,谁知有好几处错误的地方,我忙把它改正过来。改完了,又检查了一遍,感觉非常的流畅,内容紧扣主题。第二天我把文章交给老师看,老师赞不绝口的说,这是一篇好文章。
这真是难忘的第一次,但这个第一次,使我终身爱上了写作文,同时也让我明白了,只要勤学苦练,写作可以使我的语言表达大大的提高,可以使我更加自信,可以使我也用更好的词语和句子,当然也能促进我读更多的书,把语文学好。
第一次作文4
天在淅淅沥沥的下着雨,灰蒙蒙的。我们全家驾车来到闻名遐迩的石屏异龙湖,一睹这仙境般的异龙风景。这是我第一次在雨中赏荷,这烟雨中的荷花深深把我吸引住了。
呵!这个时候的荷花已经开大半了,一朵朵粉嘟嘟、白嫩嫩的花朵卧在碧绿的荷叶上。好像穿着白色,粉色一群的芭蕾舞者正在舞台上展示着自己轻盈的舞姿。微风习习,伴着清凉的雨丝,荷花沁人心脾的清香在不知不觉中悄悄来到我们身边,这扑鼻的香让我们不由驻足细细品味。
雨中的荷花一朵比一朵美丽,一朵比一朵娇艳。你看那圣洁典雅的百荷,已经全开了。它每一瓣花瓣都盛开得那么纯洁优雅。再看那粉荷的花苞,就像在襁褓中正香香入睡的可爱婴孩。雨丝轻轻地吻着她,一滴一滴,那拍打出的“哒哒”声响,难道没有显得这个炎热的夏天无比安谧吗?
雨停了,残留在花瓣上的雨珠被雨后的阳光照耀着,反射出七彩的光芒,像传说中的五彩石,又使“芙蓉出水”的美景再现眼前。我踏上船头,用手轻轻的捧起一朵被雨水打落的荷花,只觉得这片接受了心灵洗礼的花朵一种残缺的美。这朵荷花虽然掉了一些花瓣,但它却依然安然玉立在湖中。有谁能相信这圣洁的荷花是从淤泥中生长出来的呢?
一丝雨滴在我的手心上,清清的,凉凉的。用舌头舔一舔——这丝雨没有味道,因为它是上天的恩赐,更是让上天赐下的让世界更纯洁的使者。
这是我第一次在雨中赏荷,让我学到了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连而不妖”的高尚品质,还让我看到了大自然的神力——这世间的一切,都是大自然完美不朽的杰作!
第一次看荷,在烟雨朦胧之中。
第一次作文5
去年12月份,我们学校举行了一个活动,叫“走进儿童诗”。那是我第一次写诗,所以至今记得。
那一天天气分外晴朗,老师告诉我们说:“咱们学校要举行一个比赛,叫走进儿童诗……”同学们听了这新奇的消息,都分外激动,跃跃欲试。
到家之后,我兴高采烈地宣布:“我要写儿童诗!”爸爸妈妈都很支持我。我坐在学习桌前,脑子突然空空如也。爸爸妈妈来“支援”,帮我想出一个又一个的题目,最后都被我否决了。我往床上一坐,嚷嚷道:“都不知道写什么,还能写好吗?我不想写了。”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你不能放弃呀!你看那些大作家是次次都可以成功吗?不要放弃,来,过来接着写。”
我觉得妈妈的话很有道理,就小声说:“那我就努力努力吧!”妈妈和爸爸用手机给我查儿童诗,我把《
可刚一开头,我又被一个难题难倒了,听说诗歌要压韵,可我一个压韵的词也想不出来。我问爸爸:“我一个压韵的词也想不出来呀!”爸爸和妈妈几乎是异口同声:“谁说写诗歌就一定要压韵呀!”听了这句话,心里有底了,这可难不倒我了!关于妹妹贪吃的故事太多了,我终于选了几个片段写成了一首诗,爸爸帮我改了几个字后,还有一点压韵呢!
第二天,我信心满满地把诗给了老师,没想到,班里高手太多了,我落选了,可是我内心还是很激动,因为我实实在在地做了一回小诗人!
第一次作文6
我是一个不太爱表现的人,平时很少参加比赛。所以,第一次参加市级竞赛的经历是那样难忘。
记得参加竞赛的前两个星期,每一节副课都要到老师那里补习;每天的作业都比别人多两张科学试卷;每个晚上都要默背知识点以及实验工具的操作要点……那段时间,很苦,但我坚持了下来。去参加竞赛的那一天是周五。我很是激动,激动到整节午睡课都没有一丝倦意。下午一点,前往竞赛地点的时候,老师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们不用紧张,放平心态。可是被老师这样一说,我反倒更紧张了,心咚咚地直跳,仿佛要跳出我的嗓子眼。中途下起了大雨,我们没有人带伞,于是被淋成了落汤鸡。到达场地后,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供我们准备,然后我们四个人在老师的允许下玩起了游戏。要排队入场了!看着周围乌泱泱的一群人,我有些吃惊,这简直就叫人山人海!这还只是B组,就有三百多个人了。由此可见,这次竞争是有多么激烈啊!随着人流找到座位后,我却一点都没有刚才的紧张与不安了。前面的两个实验做得非常完美,可就当我沾沾自喜时,“小孔成像“实验中我一个不小心,多剪了一个孔。监考老师往我们这儿看了一眼,摇了摇头,在纸上写了些什么。我的心直咚咚打鼓,该不会在给我扣分吧?我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对策:把试题卷对折再对折,充当一张新的纸。做完这一切,监考老师点了点头,还向我比了个大拇指,我顿时欣喜若狂。这一整天都笑合不拢嘴。期末
第一次参加市级竞赛,有紧张、有期待、有失落、有欣喜,但更珍贵的是我从中获得的
第一次作文7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无数个第一次,让我们或惊喜,或失望,或期待,或感动。
时至今日,我仍清楚记得,那年夏天,第一次站上那锋芒万丈的地方,那是舞台。
终于,结束了。像踩着棉花似的走下舞台,十几秒前还涨满胸口的紧张感如潮水般退去。回到后台,终于给大脑腾出块地方来细细回忆刚刚台上台下的每一刻。
“下面有请大一班的陈蕊小朋友为我们演奏钢琴曲,大家掌声欢迎。”主持人的话就像一个魔咒,唤醒了观众热烈的掌声,同时也唤醒了我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
该来的还是来了,我的双腿颤抖着走向那个闪光灯聚集的地方。
踱到钢琴边,轻轻的坐下,缓缓伸出的双手平放在洁白的琴键上。我闭上眼睛,感受刺目的聚光灯只为我一人闪耀,慢慢回忆老师给我说过的每一句话和琴谱上的每一个音符,努力那么久的结果,终于要在这公诸于世了。
最后一个音符的模样完美落入脑中,身随心动,我睁开眼睛,轻摁琴键,第一个音符应声而响。随即,一首简单的奏鸣曲行云流水般在我指间滑过。脑海虽一片空白,手指却有它独特的记忆。用余光瞥见,偌大的背景板上,此刻只有我和钢琴的影子,被悬在舞台上空的聚光灯照射着,在一个巨大的光圈里,黑白两色,单调却美丽。
此时的舞台,只为我一人闪耀的感觉,真好。
当最后一个音符溜出指尖,我的第一次表演也终于结束了。全身上下紧绷的弦,也终于松懈下来,刚刚还将我塞满的紧张感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主持人报幕的声音再次将我唤醒,灵魂穿越回来。晚会在九点半结束了,在走出校门的最后一刻,我又回头看了一眼美丽的舞台,此时的它依旧闪耀,一如刚刚我在台上那样。
尽管那只是一个幼儿园时期汇报晚会,却是我第一次站上舞台,第一次被那么多人凝视,第一次,站在锋芒中。
我会永远记得,那年六岁,那个夏夜,我曾站上一个万丈锋芒的舞台,闪耀。
第一次作文8
我最难忘的第一次,是第一次煮饭。我到现在还记得看见饭时吃惊不已的老妈的表情。
那天,我一时兴起,想烧一顿美味可口的饭给老妈吃。
我边回忆着老妈是怎么煮饭,一边从米袋里捞出一碗米,放在有一个个小孔的盆子里。接着我捧着盆子到洗碗池边,打开水龙头,谁知水开的太大,水流下池里还溅出细小的水花,喷了我一脸。我猛地拧上了水龙头,把盆子放进池子里后,在小心翼翼的拧小了水龙头,调好水后我开始淘米。我把盆子放到水流下来的地方,挽起袖子把手伸进盆子里,我的手三百六十五度全方位淘着米,直到经过过滤的水不再浑浊了,我把生米放进电饭煲里,再倒入了大概高米两厘米深的水,我担心饭会煮焦,所以又加了半厘米的水。一切准备就绪后,我盖上了锅盖,按下了电源按钮。
就这样过了十分多钟,我忽然听见“嗒”的一声,红色的灯熄了,绿色的灯亮了。我害怕米饭还没有熟,所以又等了五分钟左右。度日如年般的过了五分钟,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锅盖。一打开锅盖,就有一团白色的烟雾扑鼻而来,还带着一股甜丝丝的香味。我吹散了白雾,扑入眼帘的是一团软乎乎的东西,那东西看起来既不像粥又不像饭。正在我傻眼的时候,门开了。老妈走了进来,见我目瞪口呆,好奇地望了望锅里,她惊讶不已地说:“哇!这饭是你做的!真是惨不忍睹呀~~”我感觉脸都要烧起来,故作十分了不起地说:“对呀,这是我第一次做的饭,想必一定比你第一次做的好吃多了!”老妈顾不上和我争辩,只是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笑着,连嘴都合不拢了。
尽管第一次做饭以失败告终,但我觉得很有意思。我以后要多多尝试有趣的事,以后可是大有用处的。
第一次作文9
人生中有数不清的第一次,如:第一次做饭,第一次出去旅游、第一次胜利、第一次……在无数的第一次之中,每一个都使我难忘,不过我在北京的第一次烧烤,使我不能忘怀。
那时很久以前了,我们刚刚下火车,舅舅就开车来接我们来了,我们来到一处草坪,姨妈已经架好了烧烤架,舅妈在一旁准备食材,弟弟妹妹在一旁蹦蹦跳跳的玩耍。
我们立刻去帮舅妈准备食材,食材异常的丰富,有羊肉、牛肉、豆腐皮卷蔬菜、馒头片、鱿鱼、黄鳝等许多食材,我们用竹签把它们串在一起,它们排列的井然有序,像是在排队等待和火焰一起“战斗”。
接下来我们的“烧烤大师”——舅舅出场了。舅舅把木炭先倒入,之后找到报纸点燃并放在木炭上,一切做的是那么的娴熟,周围有微风相助,风助火势,火立刻旺了起来,但是舅舅不让任何人帮他或影响他,我们和弟弟妹妹没有事干,所以我们商量和舅舅比一场。
我们又拿了一个烧烤架,像舅舅那样点燃报纸放在木炭上,我之后分配好任务,妹妹负责递食物,弟弟负责撒孜然、辣椒粉等调料,而我负责烤。
我们立刻考的很认真,但是舅舅名不虚传,很快就烤好了一盘,我们眼看已经追不上了速度了,干脆不对速度做努力,专注于质量,我无时无刻不在旋转着羊肉串,弟弟看准时机撒调料,一切做的是那么的自然而恰到好处。
到结束的时候了,我们端上了各自的成果,舅舅烤了三盘,我们只烤了一盘多一点,在数量上我们输了。但是我们不泄气,在质量上我们比舅舅好多了。妈妈先品尝了舅舅的,吃完便说:“好吃,果然名不虚传啊!”之后品尝我们的,妈妈皱起了眉头,我们紧张极了,之后妈妈说:“嗯!这个好嫩,调料撒的好均匀,质量这盘赢。”我们高兴极了。
这件事告诉了我,世上没有百分之百的成功率,只有专注于一件事,成功率就会大大提升,使我们更加开心,不只是动作上的高兴,还是心灵上的高兴!
第一次作文10
放寒假了,妈妈见我的成绩提高了,就给我买了一双滑冰鞋让我来练习着学滑冰。我既兴奋又有些害怕。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到楼下练滑冰。我好像找到了感觉,能慢慢的向前走着滑了。可还是有些紧张,紧紧的握着妈妈的手,妈妈觉得自己不能光当拐杖便松开我的手让我自己去慢慢得学会滑冰,可刚刚松开手,我就差点摔了一跤,幸亏旁边有一辆停着的车,要不然我的腿又要受伤了。妈妈在旁边叹了口气说:“还是不会。”小区里的人议论纷纷:“弯下腰`把手放在后边。”我觉得很没面子,眼泪不由自主地流出来,妈妈见我这么要面子,就带我到小区没人的地方练习。
我一次次坚持练习,早上很早就下楼去练滑冰,渐渐地我找到了窍门也掌握了平衡,终于学会了滑冰。当我滑着冰在街头时,人们都用羡慕的眼神看这我,我心里高兴极了!在这之前,妈妈还说我调解能力差,其实我一点都不差。只要下功夫,学什么都能成功,通过学滑冰,我知道每个人的能力都差不多。在学习上,只要下功夫,我也行!
周末,我们去人民广场玩,这里有许多人在滑冰。有的正在学,有的学会了,还有的很熟练地摆弄着滑出各种花样……以前,我总觉得滑冰不好玩,但今天不知怎么啦,我突然想起了学滑冰,决定马上试一试。
我跟着他们的样子学起来了,可刚滑了几步就“啪”的一声摔到地上。哎!我没办法控制好这双滑冰鞋。我不知摔了多少次,又重新站起来。在不知不觉中我悟出点门路来,渐渐学会滑行了。
“亲身下河知深浅,亲口尝梨知酸甜”,我终于知道了滑冰的感觉,今天我好高兴呀!
第一次作文11
人生有许多第一次,第一次坐车,第一次看电影,第一次做菜,第一次玩游戏,第一次受伤……但在众多的第一次中,有一个却让我久久不能忘怀,时时萦绕于心……
中午,把作业做完以后,我感到没事情做。脑子里冒出了一个念头——帮妈妈烧火。说做就做,我跑到火坑前,一只手拿着打火机,另一只手拿着松毛,点燃后,因为从来没做过,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手忙脚乱地把松毛放进火坑里。但因为没掌握好放木头的时间,所以放进去没多久,刚想把木头放进去时,火就灭了。这让原本信心十足的我,一下子有了挫败感。不过我并没有灰心,继续动手尝试。
但是,经过接二连三的失败以后,我有了想放弃的冲动,妈妈发现了,就鼓励我说:“不要放弃,俗话说得好‘失败乃成功之母’失败是成功的开始,不是吗?”听了妈妈的话,我又重拾信心,开始新一轮的尝试。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成功了。我继续往里面加木头,一块一块,火坑里燃起了熊熊大火,烧了许久后,大火变成了小火,我拾起一块大木头,原本以为会着起来,但我想错了,木头把火熄灭了。我刚刚升起的希望,就这样破灭了。
我想了想刚才的技巧,所有的`步骤都重新开始……“欧耶,成功了!”我大声喊道。同时,妈妈的菜也烧好了,我看着这些香喷喷的菜,心里喜洋洋的,挺自豪的,因为可以说这里面也有我的一份功劳呢!
这个第一次,教会了我失败乃成功之母,每件事情的开头是失败的并不奇怪,而且不管失败多少次,只要每次都坚持不懈地把事情做好,不放弃,不抛弃,就能获得属于自己的胜利。
第一次作文12
在我的记忆中,有很多的第一次,比如第一次做饭,第一次独自睡觉,第一次叠被子……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第一次自己上学。说起自己上学,对现在的学生来说不算什么,不过我是转学生,因为父母工作的原因我来到了普兰店,初来乍到,对一切都不熟悉,妈妈为了磨练我,只带我走一遍就让我自己走,心里真是既害怕又兴奋。第二天,我为了防止迟到,就早早的起了床,收拾好后一看表,才六点十分,给自己加了加油,就上学去了。走在上学的路上,我心里很舒畅,终于冲出父母溺爱的牢笼啦。但是好景不长,当我走到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我停住了,因为我忘记要往哪边走了!哇!这可怎么办啊?不能往回走,这样的话就只剩下三个方向了,我记得没有往左边走,那么只有前面和右面了……妈妈带我走过一回啊,我记得没有拐弯啊……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我的目光被一帮上学的学生吸引了。咦?校服一样哎,跟着他们走不就能到学校了?坚定信念后我就自作聪明呢的跟着他们一起走。
不过好景又不长,我又停住了,哦买噶的!又错了!学校不是这样的吧,我看到了“实验小学”四个大字。我是新城小学的啊!冷汗顿时从我背后冒了出来,这证明什么?证明我走错学校了!怎么办怎么办!正当我焦急万分的时候,我看见了前面有个正在打电话的警察,我像抓住最后一棵救命稻草一般,带警察叔叔打完电话后,迫不及待的问道:“警察叔叔,我是新城小学的学生,可是我走错路了,您能不能告诉我新城小学怎么走?”警察叔叔思索了一会说:“新城小学啊,离着挺远的呢,如果走着去,会迟到的吧。这样吧,我给你拦车,你打车去学校吧。”没等我回复,便走到道边,随手拦了一辆摩托,说:“上车吧,快去学校吧”我感动极了,说了一声“谢谢叔叔”就坐车上学了。这件事已经过去两年了,一直在我脑中挥之不去,警察叔叔对我这小小的帮助,就让我很感动,如果人与人之间都能互相扶持帮助,那么我们的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第一次作文13
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刷牙,洗脸,把这些事干完了,接下来就要吃饭了,我在旁边流着口水说:“妈妈,快点呀!我快被饿死了。"妈妈说:“好好好,马上就好了。”不过多久,香气扑鼻的味道来了,我急急忙忙拿起筷子,打开锅一看,蛋炒饭,我的最爱。我把饭装在碗里,然后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吃了第一碗不够,还要吃第二碗,终于饱了。我高高兴兴地拍着肚皮说:“今天吃的好饱哦!”不一会爸爸妈妈全都上班去了。我一个人在家干啥呢?我想了想:我还能干什么呢?看着旁边的一堆脏碗,我灵光一闪,想到了,可以帮妈妈洗碗。说干就干,我先找来一个盆,把脏碗放了进去。然后找来洗洁精,倒了一点在里面,接着用手搅了几下,不一会盆里就出现了许多丰富的泡沫。我拿起抹布和一个碗开始使劲地擦了起来。可是怎么也擦不掉也擦不干净,我又使劲擦了几下终于擦掉了。我心想:平时看着妈妈洗起碗来那么简单,那么得心应手,怎么轮到我洗起来就那么难。接下来应该是冲洗泡沫的时候了。我先把脏水倒掉,放了一盆清水,拿起一只碗,正想把碗放在锅里,一个不小心,碗从手里滑了出去,只听“啪”的一声,碗在锅边磕出了一个口子。我心想:这下完蛋了,妈妈回来一定会批评我的。接着洗第二个的时候,我生怕再把碗打破,所以我小心翼翼地拿起每一只碗,认真地洗着。像这样折腾了好一段时间,我终于把所有的碗洗完了。接下来,我把碗一只只放进了橱柜。看着这么干净的碗,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虽然我第一次洗碗并不成功,但对我来说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第一次作文14
在我的记忆中,有一个十分宝贵的第一次,那就是我第一次学骑单车。记得那时,还是爷爷教我的呢。
那天下午,我和爷爷早早就来到村委,开始学骑单车。那时,我才五岁左右,还没有单车高呢。我努力了几分钟还是坐不上去,结果是爷爷把我一把抱上去的。我一坐上车,脚就开始在踏板上踩。可这车子仿佛故意似的,一个扭身把我给摔出去了。我自己拍拍裤子上的灰尘,又一次坐了上去。为了避免车子不听话地左摇右摆,我还特意叫爷爷在后面帮我扶着。
开始骑车了!我在前面小心翼翼地控制着方向,双脚在踏板上有序地一下下踩着。看到没出什么意外,我心里乐的仿佛开了花,那个嘚瑟啊!可人往往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出差错。果不其然,我又一次摔了下去!我站起身来气愤地朝倒在一旁的单车踹了几脚,噘着嘴到一旁朝爷爷抱怨去了。听完我的抱怨,爷爷语重心长地说:“骑单车不能三心二意,也不能操之过急。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嘛!做事情要慢慢来,有些事是你急也没用的。”听了爷爷的话,我心里大概也懂得了些道理,就对爷爷说:“爷爷,我们再来一次吧!”爷爷微笑着点点头。
这一次,我吸取前几次的教训,抓住了骑单车的要领,一口气蹬出去好远!“哈哈!成功了!”我开心地又蹦又跳,而这件事也让我高兴了许久。这次经历之后,我每次骑自行车都特别注意前方,特别是转弯的时候,我会更加小心,渐渐地,我可以自己在草地上兜圈了,骑得还挺好的呢。
那天我不仅学会了骑车,还从中
第一次作文15
深秋,是清冷的季节,是丰收的季节,是菊花盛开的季节。在我们家乡,到处你都能看到菊花傲然开放的身影。
周六,我有幸和妈妈一道观看了菊展。在展览大厅里,人山人海,摩肩接踵,热闹非凡。也许这是第一次在山村举办菊展的原因吧!在我的眼前,这哪里是菊展的大厅,简直成了菊花的海洋、花的世界,白的如玉,黄的似金,红的如火……
我们首先看到的是“银针”。银针的茎粗壮弯曲,叶子不算大,但下垂,一片一片的,紧紧偎依在一起。花朵并不太大,但银白的、细细的、尖尖的花瓣特别细,恰似一根根长长的银针。如果我们不注意,还以为是艺术家把鱼刺粘在一起的艺术珍品呢!
接着,我们看到的是“紫矛”,紫矛的茎粗壮挺直,叶子肥大稀疏,而且上翘,看上去特别像《西游记》中的芭蕉扇。花朵很大,但花瓣中间总隔着点位置。它是紫红色的,花瓣就像古时战场用的“长矛”。也许就是这个原因才叫它紫矛的吧。我看着看着,眼前仿佛出现了秦始皇正统领千军万马攻打六国那壮丽的场面。
“金绣球”,顾名思义,花瓣是金黄色的,形状像一个球,所以才有金绣球这个雅号。远看上去,就好像哪一位巧手姑娘为如来佛绣的帽子。此时此刻,我眼前又出现《还珠格格》的画面:淘气的小燕子正在把一个黄色的绣球投给齐志高……
啊,展厅里简直太美了!把我看得眼花缭乱,放眼四周,这展厅仿佛成了巨大的“五彩池”。在展厅的一角我又发现了“鸳鸯菊”。这棵菊花可奇啦,花瓣有两种颜色,一边是白的,一边是红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正仿佛天生的一对,恰似一对鸳鸯正在情投意合地聊天。
我爱菊花,我爱菊花的多姿多态,形态万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