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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形容震惊害怕的句子汇聚60条

时间:2018-10-04 03:03

《金锁记》是作家张爱玲创作的中篇小说,发表于1944年上海《天地》上,后收入小说集《传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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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曹七巧家里本是开麻油店的,由于姜家二少爷是个残废,无法与做官人家结亲,便娶了七巧做正房。丈夫的残疾使曹七巧无法享受女性对爱情的渴求,并造成了她常年的性苦闷。于是她把姜季泽作为爱慕对象,但是传统封建礼教迫使姜季泽拒绝了曹七巧。现实的无情和对金钱的渴望,激起了曹七巧对钱财的无限占有欲,使她一步步陷入自己打造的黄金锁,也一步步走向心灵的扭曲。

曹七巧由于心理的重度扭曲,在分家之后转变为一个恶母和恶婆婆,做尽了极恶之事。

女儿长安是她手中的第一个牺牲品。七巧让长安裹小脚,沦为亲戚朋友的笑柄。当长安在学堂呼吸道新鲜空气时,却又在七巧的无理取闹后放弃上学。当长安好不容易和童世舫有了爱情,七巧却从中作梗,变着法让长安吸上大烟,败坏女儿名声。把长安推向无底的深渊。

长白也在曹七巧的诱惑下吸食大烟。母子俩讨论儿媳的秘密,使儿媳被逼绝望,悲惨地死去。而后扶正的娟姑娘,不到一年吞鸦片自杀了。曹七巧自身的不幸使她不能容忍别人的幸福,甚至是自己儿女的幸福。极度的内心扭曲使她做出各种的恶事,毁掉了儿女、儿媳和童世舫的幸福,也造成了更多人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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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书笔记

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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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后感1

张爱玲的书,我读得并不多。但对她文字的迷恋就像是与生俱来一般,即使不读完全,也能在字里行间那呼吸的间隙,听见自己的心轻轻地停了一拍,而就因为这样几不可察的停顿,在第一句,或者第一千句,你便知道,这文字,是刻了骨,入了心的。

有人说过,读张爱玲的小说,一遍读不得,心太躁读不得,感情不温不火读不得,没有过去读不得……

就像这部《金锁记》,一遍读下来,还是云里雾里,甚至有些厌烦里面那些关于琐碎的描写。于是,潜心再读,跟着张爱玲,回到旧上海,在那隔了三十年才流泻下来的月光下,听那个没完也完不了的戴着金枷锁的女人的故事。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打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云朵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故事是早已知道的,但仍会看得心痛,尤其已不是初读。这好处就是可以不再急切。就像在月上柳梢头时漫步于来过几次的河畔,不可太熟,否则就会对很多美好的事物熟视无睹,失去了赏玩的那份心情;但也不可全然无知,否则匆匆前行中,总会因为对前面事物的好奇而错过了途中许多自然的小精致,也许就没有了因为偶然发现一朵彼岸花而产生的小惊喜,因为月光泛在微微荡漾的涟漪上而涌起的小感动。这坏处也不是全然没有的,因为那缓慢的心思,那文章带来的,情感的起伏也就像那荡开的水波,因着慢,因着缓,却反而荡得更远,动得更深,

因而那本来骤然而起的痛,也便不再有手起刀落那一针见血的刺激,却似一把不锋利的匕首,一点点地割着,时不时还得停下来欣赏一下自己的痛苦和抽泣,一如凌迟的折磨。

曹七巧,一个让人又怜又恨的女子。一个被沉重的、封建的、传统的枷锁捆绑、压抑而经受内心种种折磨而变得近乎变态的女人,传统的中国女人,一个时代的牺牲品。

她原本是麻油铺店老板的女儿,一个情窦初开、心花怒放、出阁在即的女子。长兄为父,长嫂为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彩礼为先。这是时代的悲哀——把即将走向败落的所谓的书香门第的姜公馆看待如进宫当妃般的高贵与荣幸。七巧虽不是大家闺秀,但也小家碧玉,下嫁于一位有痨病的姜家二少爷是绰绰有余。

偏偏在姜家人眼里,她只是一个姨太太,因为她名不正言不顺,因为她出身低贱,她被人瞧不起。她的丈夫是个不中用的人,他们的婚姻没有任何幸福可言,他们只是名义上的夫和妻,在他那里她找不到一丝美满的爱情生活的影子,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子来说,这样的摧残是毁灭性的。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身边所有人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她此生唯一一次关乎温存的记忆,是当初季泽半开玩笑的小动作。她跌跌撞撞地跑上阁楼,只为了最后看他一眼:“七巧扶着头站着倏地掉转身来上楼去,提着裙子,性急慌忙,跌跌跄跄,不住的撞到那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大块的淡色的灰……”。她要在楼上的窗户里再看他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这一段不伦之恋给了她无尽的痛苦。“多少回了,为了要按捺她自己,她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就这样,她的爱一点点萌芽,但对季泽的半信半疑,使她有点迷茫,因而又被永远陈封。无法分辨真假的唯一温存,让她强悍外表下的脆弱的内心更加抵触外界一切事物,她变得审慎与机智,变得不可理喻和令人厌恶,而她疯子般的作为,为的是发泄心中的苦,只是到了后来,成了习惯,成了生活,疯,就似一个自知要死的人,拼死地将所能毁灭的一切拉下来与她陪葬。

她叫嚣着埋怨着自己命运的不公,她怎么会甘心呢?她没有爱,所以她也要剥夺别人爱的权利;她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于是她决心毁灭那唯一可控制的一点东西,比如儿媳的,女儿的,那可能有的微薄的不可预知的幸福。她用她那双销毁于他人的双手,又无情地摧毁了自己孩子的一生。她疯狂地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自己是哥嫂图谋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长白的二房吞生片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烟而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

但她不可能快乐,“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狠她”,“她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

七巧的悲哀,或者在于她的对自己的命运并不是全然地茫然和麻木。如果可以全然地茫然和麻木,只是默默忍受,便也罢了。但像七巧那样似有所感,欲有所诉,却又终无所表达,或者说找不到一个恰当的方式表达,这才是最大的不幸。

就这样吧,暂且。

就像张爱玲说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三十年前的月光下,上演着现在的故事……

金锁记读后感2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同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己更远离快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快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己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己一样。

七巧,快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知道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知道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可以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子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己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直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金锁记读后感3

在那个封建的时代,一切都显得如此荒缪。一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在姜家衰败后,姜家分了家。七巧带走儿子女儿另租了一栋屋子住下。长白的正房芝寿身体本不好,"芝寿直挺挺躺在床上,搁在肋骨的两只手蜷曲着像宰了的鸡的脚爪。帐子吊起了一半。外面传进来说绢姑娘生了个小少爷。丫头丢下热气腾腾的药罐子跑出去凑热闹。……然而芝寿不再抗议了。"在那个封建时代,生儿子就奠定了一个女子在夫家的地位。这也反映了一个重男轻女现象严重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那个封建家庭,芝寿自认为已没有资本去抗议了。她的心也死了。绢儿为长白生了儿子,就证明了她的婚姻就也只剩下一张白纸。

那个时代,充斥着是一片死寂。人们在封建制度、封建的礼教压抑下,如同被关进了监狱。被他人支配着自己的行为乃至意志。

而在整部作品中,塑造得最丰满的人物莫过于七巧。七巧的哥哥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也为了省掉一笔嫁奁,将亲妹妹曹七巧送进了姜家瘫痪少爷的新房里。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少女,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姜家三少爷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而嫁到姜家。然而在姜家,七巧受到压抑,不仅在情欲上,而且在精神上。她,一个麻油店的小姐,从市井来到一个充满繁文缛节的大家庭中。首先在行动上,七巧就失去了自由,她的行动受到了身边的人及封建礼教的监视限制。在市井的种种行为放在姜家,七巧则被身边的人指指点点,甚至连丫环都在心底认为,二奶奶比自己都低等。

在姜家,折磨七巧的不仅是与地主大家庭的格格不入,而是情感的空虚与情欲的压抑。七巧因为爱嫁入姜家,却只能天天面对服侍着一个残废的丈夫。她对丈夫没有感情,通过作品中描绘的种种现象,七巧甚至对丈夫嫉恶如仇。她恨自己的青春时光就注定伺候这样一个丈夫。她爱季泽,却只能在同一个屋檐下天天望着他而不能向他表露自己的情感。只能从季泽的玩笑话语中来获取情感上的慰藉。作品正是通过故事研究了一个健康的生命在正常的情欲得不到满足后的形态。这个情欲得不到满足的少妇为了黄金,熬了半辈子,后分得了一大笔遗产。这黄金是以爱欲的禁锢换得的。

为黄金而锁住爱欲,结果却锁住了自己,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折磨了她一家。七巧畸形的爱欲最终导致了她的儿女长安、长白的苍白生命与畸形情感。

七巧的女儿长安,有过幸福,有过一段能让她从堕落生活中苏醒的恋情,让她能明白自己是一个女人,也有被爱的权利。但这段即将步入殿堂的恋情却因为七巧的作梗而夭折。女儿嫁给一位优秀的留洋生,本是一件幸事,况且长安也已三十,在那时已是黄花大闺女。能遇到童世舫,作为母亲本应欢喜。而七巧却不乐意。其实分析来,也不奇怪,七巧可能对女儿有种妒忌心理。七巧在年轻时代因为家里穷,为了钱财嫁到了姜家。她人生最美的时光中得不到向往的爱情,而女儿却可以在优越的环境中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她不需要考虑经济上的困难,这些都是七巧年轻时代所不曾拥有的。所以七巧嫉妒,她在心理上想让女儿也去体会自己的苦。最终,她终于做到了。这时的七巧在心理上已经是畸形了。她在心理上获得的快乐是要以女儿幸福的失去为代价。

七巧为儿子取了两房妻子。一个是正房芝寿,一个是姨太太绢儿。然而在长白与芝寿的新婚夜晚,七巧却让儿子为自己烧烟,而让芝寿独守空房。这也就直接导致了长白与芝寿婚姻的不和。芝寿死后,绢儿扶了正,但不上一年,绢儿吞了生呀片自杀了。长白不敢在娶了,只在妓院走走。长白在婚姻上的侩子手也是他的母亲七巧。七巧畸形的婚姻也导致了她对儿子婚姻的心理不平衡。最终断送了儿子的幸福。

七巧在整个作品中就是一个悲剧的形象。作品结尾更是将七巧的悲哀描绘得非常凄凉"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她自己也不能相信她年轻的时候有过滚圆的胳膊。就连出了嫁之后几年,镯子里也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试,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七巧的一生在渴求爱情。然而现实的真实让她的爱情变得虚假了。对爱情也逐渐死心了。转而投向对钱财的追逐与守护,乃至用自己儿女的爱情作为她爱情悲剧的陪葬品。

《金锁记》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了无生气的封建时代与七巧这个悲剧的人物。是时代导致了她的悲剧,同时也是她自己扼杀了自己的幸福。

金锁记读后感4

在社会大变革时期,曹七巧作为那个时代的负荷者,深陷在本我与自我冲突的旋涡里,一步步地走近黄金的枷锁,最终被套牢,进而变态,并用黄金的枷角劈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更进一步的加剧了其人生的悲剧色彩。

傅雷称《金锁记》是现代文坛最美的收获,曹七巧更是近代文学人物长廊中刺眼的形象。张爱铃曾说“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都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

金宏达在《平视张爱铃》中指出:“曹七巧的原型是李鸿章的第三代中的李国熊的安徽乡下妻子—三妈妈(张爱铃这样称呼她)”,把经过经过艺术加工的“三妈妈”—曹七巧的人生分成三个阶段来阐述其由天使变成恶魔的悲剧历程,即做姑娘时期、嫁入姜家至分家时期、分家以后,揭示本来单纯善良的曹七巧如何发展到被黄金的枷锁锁住,最后用枷角劈人的悲剧的过程。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不知道曹七巧的心里有没有后悔的念头,可她只能说我已经回不去了,劈死的,劈的只剩半条命的也回不去了。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金锁记读后感5

故事中的主角七巧,因丈夫是残疾,夫家不得已选了她做媳妇,却又认为她的家世背景低下,不屑与其往来,对她冷朝热讽,为了保护自己,七巧变得越来越尖酸刻薄,说话和刀子一样锋利,成天对人嫌东嫌西,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七巧是个爱惹事端,蛮横无理的女人,但是,在我眼中,七巧却是最令人感到可怜的人。

她不能决定生在哪个家,她也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一残疾的人,父母也完全不考虑她的想法,就将她嫁给一个他不认识陌生人,她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下典型的受害人,对于别人的冷朝热讽,她只能默默的吞下,她一生都在追求金钱与利益,那看似能让她摆脱命运枷锁的唯一解药,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伪装,伪装她柔弱易碎的心,当锁越来越紧,伪装越来越深,她用力挣扎,却不小心砸到旁边的人,她只把伪装合理化,越陷越深,变得越来越让人嫌弃。

然而,七巧也可以不用变成这样的七巧,若是她能够坚强一些,抛开他人歧视的眼光,做好自己应有的本分,或许,那个被儿女恨毒了的七巧、被婆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娘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大家弃嫌的七巧就不会出现了。

时代的更迭,观念的改变,我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不需受身分地位的拘束,不需因金钱利益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如果我是七巧,我不会任命的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不会因旁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我不会为自己的家世背景感到惭愧,但是,若真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也会尽本分照顾好丈夫、儿女,分家后,尽心尽力抚养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在当了婆婆之后,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媳妇,而不是成天埋怨,活在过去的阴影,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能够改变事实的。

七巧因身分地位而受人瞧不起,是那个时代的社会观念,虽然结局是不好的,但是,作者如此贴切的反映当时社会的面貌以及价值观念,对于人性的观察之细微,更让我们看见人性丑陋的一面,并且用他们的价值观提醒着我们,我们是否也矇蔽了自己的双眼,犯了同样的错误,是否也用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来断定一个人,是否为别人的眼光让自己感到难过,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金锁记读后感6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金锁记读后感7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金锁记读后感8

张爱玲,她的本名叫张瑛,她是一代充满传奇色彩的才女,她的性格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却给人一种苍凉之感,但却充满了人性的主题。她这一生创作了许多作品,例如《半生缘》《赤地之恋》《小团圆》等等。但在众多的作品中我却对《金锁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张爱玲的家世显赫,她的祖父是清末名臣,她的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而《金锁记》这部作品就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背景的。小说描写了一个在封建大家族中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对于这个女人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她的变态思想让我觉得可怕,但在读到最后的时候,我却对这个封建社会的女人产生了一丝怜惜。小说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那个时候的她十分纯真,有很多的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嫁到了姜公馆,是因为姜家出了很多钱,她的丈夫却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以及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度日如年的生活下她却对姜公馆的另外一位少爷,也就是她的小叔子姜季泽产生了情愫,但姜季泽只是和她开开玩笑而已。所以到了后来分到家产成为寡妇的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己带上了一套沉重的枷锁。后来她却为了钱,甚至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由于自己爱情的失败,她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最初读到这的时候,我觉得这样的七巧让我生厌。

张爱玲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的面纱。作者笔下的七巧三十年来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锁也给许多人造成了心理和生理的痛苦。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所以此时此刻的我对七巧也表示同情。像七巧这样的女人在当时社会中是具有普遍性的,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在封建社会,女人没有任何权利,她们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也注定了七巧的命运最终会是一个悲剧。曹七巧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欺凌。此时的七巧已经彻底的被当时的社会所害。我想作为一个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夫妻之爱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甚至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的,她也因此而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姜季泽却是她心中的最爱,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姜季泽也有自己的底线,他不可以也不能对自己的嫂嫂动情,我想这不仅是在封建社会不能,就是在当今社会也是不可以的。后来,七巧的丈夫去世后,分到家产的季泽终于来找七巧,但现在的七巧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对自己不是真情,所以把姜季泽撵走了。可以看出作者笔下的主人公不仅仅是想拥有爱情,最重要的是她想拥有真爱,但因为七巧过多的猜疑,她放弃了这种得到真爱的机会。在此后,她也抛弃了许多,而所获得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她在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以至于后来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了自己的亲身儿子长白、女儿长安的爱情。七巧的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

这个封建社会的女人因为与丈夫的结合使她获得了家产,也因为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季泽而备受爱情的煎熬。她的儿子长白也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在七巧的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但这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我觉得她的一生是可悲的。我为这个在封建社会有很多不可以的女人感到痛心。所以我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己愿意戴的,是封建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我觉得这部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留下一种苍凉的感觉。张爱玲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的心理,以及毒辣话语的述说,但却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但它也存在不足的地方,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主人公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透彻,没有一个很深刻的过度,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我想,这也许就是现代小说的特点吧。

金锁记读后感9

我觉得读某个人的文字,常常像一场恋爱,最初颇觉惊艳,一读再读,便生出些许别扭。这正如和恋人日日厮守,总归会碰触到对方一些顽固的个性。然而唯有天才方能张扬出令我们不得不退避三舍的个性来。西川讲到李白说:“这就是你,不断误解着生活,而别人比你误解得更深。”这话用来形容张爱玲,亦是再合适不过。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正为当画家还是音乐家犹豫不决,最后看了一张贫困潦倒的画家的影片,她哭了,于是选择了后者。她的父母离异时她仔细分析过,父亲虽然有钱,却未必是归她的,为了不耽误学业这才跟了母亲。她在香港沦陷的时候当过临时看护,有病人得了蚀烂症,整天哀嚎,她却能视而不见,后来那人死了,她还和同学欢呼庆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和张爱玲谈文艺,总要令胡兰成惊叹,更令我们惊叹。胡兰成曾对张爱玲赞到:“这书里的句子像是街上的行人,只与你打招呼,我倒真像是乡下人来上海,端得只有看的份了!”受过西方教育的张爱玲,其天才是诗意盎然的,无拘无束的,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二近代中国在政治上遭受列强侵略的同时,传统文化也面临西方思想的冲击。旧有的伦理观念不断瓦解,而新的价值观却还来不及形成,这样精神上便出现了一片茫然虚无的地带,令人无所适从。一种价值观念的瓦解对个人而言既意味着解放和自由,同时又预示着人必须面对虚无和幻灭。人不能再将选择的责任交给某种伦理或思想。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说过,尽管大多数人向往自由,但是过度的自由却是常人无法忍受的。若说存在主义认为人在面对虚无的时候还可以靠自身来做出选择,那么,对于连“自我”都失去的人来说,自由就意味着失去安全感、相与感,意味着虚无和死亡。这种焦虑感导致“个人希望与自己不相干的某人或某事结合起来,以便获得他所缺乏的力量”,这种放弃独立自由的倾向就是逃避自由。

通常逃避虚无感的心理最明显的表现是企图服从和支配他人,也就是被虐待狂和虐待狂。虐待狂通过主宰他人,对人施加痛苦来感觉自己的重要性;被虐待狂则企图完全放弃自己来与更强大的对象结合为一体。弗洛姆认为每个人大都存有虐待与被虐待的个性,如果一个人的性格全部为这方面所控制则必走极端。《金锁记》中曹七巧和长安这对母女正是如此。

五四运动之后,中国的地主阶级经历了最后的挣扎,终于走向没落,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兴起。傅雷分析说曹七巧的悲剧有两个原因,第一是门户的错配,第二是老太太让她做了正室,令这个低贱女子有了被金钱刺激的环境和残害别人的能力。“巧姐儿”是开麻油店的商人,她出身贫寒,是镏铢必较的性格,总希望抓住些实实在在的东西;而她嫁入的姜家则是没落中的地主家族,凡事可有可无,醉生梦死。她和婆家的矛盾也就是这两个处于新旧交替之间的阶层矛盾斗争的体现。但斗争的结果既不是旧的把新的扼杀,也不是新的将旧的征服,而是一片令人压抑的荒凉。

金锁记读后感10

前几日读安意如的《看张~爱玲话语》,对那一篇《她和她的金锁记》感触颇深。那一段,她写她和她的外公。。。

眼神在文字中愈见迷离,连接那些情感的脉络,不觉自己也深入其中。如今远离家乡,我亦想起了那些陪伴在姥爷身边的日子。

岁月流转,不知要翻阅多少章节,才回到那一温情的页码。泛黄的灯盏悬挂在屋顶,古老的窗扉,变幻着一年四季的景象。我还记得院外的那一排杨树,夏季红绿相映的菜园。今年夏天又回那里,景物依然在,情感却再也找不回曾经的深意,和那一份寄存在年少的天真。

我读到那一处,她写,"这条马路上会出现一个清瘦慈和的老人和一个走路趔趄的小女孩身影。。。"想起曾经生活在姥姥家,每逢是集的日子,姥爷总会带上我。尤其是寒冬腊月,近年的时候,家家忙着准备年货,飘香的年味,和姥爷那张慈祥,温和的脸又一次显现在眼前。

姥爷喜欢听评书,至今还记得每天的傍晚时分要开收音机,收听评书。也是在那时,我知道了田连元,单田芳,并至今都不曾忘记!偶尔闲暇时会听听广播,那声响自然地会带动耳部的神经,回到那时,去感受一下曾经陪伴在姥爷身边听评书的场景。也于此,不免在多愁善感的自己心中,生出一些怀念的滋味,久久不曾远离。。。

姥爷是个向善,向佛之人,他听佛经,喜看道学,对诸多雅致,古典的东西颇为尊崇。我不知道,和他同辈的人,是不是同他一样。不知为何,总想许是他那个年代的人,是不是灌输孔子的思想很多,处处有着严谨的作风和不可逾越的教化。如今与他在一起,更多的是喜欢随他听有关佛经的静音乐,听他说那些古老的规矩讲究和伦理道德。听之入神,自然有一种超脱俗世的轻松,忘记了现实的那些心忧,也不觉感生一种清净和致远。

近于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勤快人,又是急性子。眼中的活,身边的事,等不得,也慢不下来。所以,这一家的院子总是最干净的,每年地里的活,也是最先干完的。

写到这,蓦然想起那个小村庄的冬季。好几年都未曾去感受,不知道如今又有了怎样的变化,想是一定不似从前,却也依旧是怀念的原生点。

读着那篇文章,不由心生诸多的感慨,她和她的外公漫步在一座南方的小城里,我与我的姥爷也曾停留在一个北方的村庄。他让他读诗词经典,他教我背三字经,弟子规。

这一日,文字如水一样流淌,记忆的堤岸被冲破,即便在这个寒冷的冬日,也不会断流。。。

身至于它地,太多不可逃避的现实,却于那些有他的地点,有他疼爱的往事中,找到心灵的归属。。。

我无法想象他所受过的苦,他的累。辗转于世七十载。

那一年,他花甲,我十岁;这一年,他古稀,我二十!我亦知不可用我的十年,去度量他的十载。我这一杯加了可可的水,怎能与他的茶相提并论?

心有千千结,文蕴深深情!

想起那篇《金锁记》,读它那背翻译出的情深和感悟,只是,这时的我,不似安意如被金锁牢牢地套住了,而是有一把钥匙打开了那其中未曾表达的情感,让我祝他七十岁的生日,快乐!

金锁记读后感11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从一栋民国初年典型式样的洋楼里传出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当然,也绝少人想到一个拥有“张爱玲”恶俗名字的女婴日后会巧妙地将文字写出花来,随即在中国文坛上以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态,华丽转身,留与后人无尽的论说、回味。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怅”。

曹七巧无论多么泼辣、粗野,但她毕竟是个女人,是一个有着正常人性的女人。虽然曹七巧嫁了个残废的丈夫,但是年青身躯中对感情的欲望并没有因之而变得残缺,越是压抑得厉害,越是要喷发出来。她等待着爆发的时机,让情欲证明她的健康、她的诱人的女性魅力。

她结婚五年了,有一对弱小的儿女,可是从未享受过婚姻的幸福。她的情欲受到压制,以前有过的美好憧憬,编织过的爱的美梦,希望过的找一个自己心爱也爱自己的男人……这些都随着她嫁到姜家而失去了美丽的光环,变成了遥远的记忆。这些都无疑给七巧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于是她经常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同时也透露出她对爱情的渴盼。某天姜季泽的出现给她带来了一线希望的转机,她爱那个“有鲜红的腮颊”、“水汪汪的眼睛”、生得“天圆地方”的结实小伙子,同时她也渴望得到三少爷的爱,有事没事就主动接近季泽。她先是“身不由己”地走近季泽,接着“斜瞅”着他,不冷不热地说着话,渐渐地“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来……将手贴在他的腿上……”她几乎是主动地将自己交到了季泽手上,等待他的占有。季泽与七巧叔嫂间的调情,真实反映了七巧内心的痛苦和对爱情的渴望。可悲的是平日拈花惹草的三少爷虽然荒唐,却对嫂子严守礼教,“看着她,心里动了一动。可是那不行,玩尽管玩,他早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一时的兴致过去了,躲也躲不掉,踢也踢不开,成天在面前,是个累赘。……他可是年纪轻轻的,凭什么要冒这个险?”风流成性的季泽不肯招惹她,不理会她的诱惑。和她的调情只不过是季泽无数游戏中的一种而已,而一旦触及到游戏的“规则”,他便怕了,他怕她的真情、深情,他不想“冒这个险”。而七巧也只能自怨自艾“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我有什么地方不好……”。在这种长期的死一般的生活中,在长期的煎熬中,七巧的人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摧残,她逐渐失去了正常女人的心理,最终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变态。

人活着,必须有各种欲望的支撑,当所有的欲望都遭到了破产,只剩下黄金的枷锁时,七巧就成了一出彻底的悲剧。这种彻底的悲剧终于让七巧成了一个彻底疯狂的人。当岁月无情地从她可以直推到腋下的手镯里徐徐地溜走了时她的生命已是一个徒具形式的空壳。她的性格被扭曲了,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这个人物承载了张爱玲心中一切由幻灭所铸就的痛苦和疯狂,这昭示着她的激情不停地渴望着、幻想着,而理性则不断将其扼杀。这是多么凄惨的人生,于是,《金锁记》带着这种残酷复杂的痕迹修饰着历史,成为了一个荒凉的传奇。

金锁记读后感12

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一生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己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唯一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爱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终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己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己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努力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间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能力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努力去学习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金锁记读后感13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14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15

说那曹七巧,一出场就是个悲剧身份,竟被个丫鬟看低了去。话说那个时候的阶级划分太过明显,连丫头片子都看人服侍,也让人愤懑。心想着长白与长安的一生被个老妈子白白的给耽搁了,委实觉得憋屈。及可悲的几个人物,张爱玲对人物心理的拿捏甚为到位,应该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文人,她的文字处处可以看到红楼的身影,似处处有珠玑。

曹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于我们,谁身上没有背着各种各样的枷呢?说好听点那叫梦想,实现梦想的那叫扶摇直上,一辈子徒于空背着个梦过日子的,那梦渐渐的就成了枷,锁的人太紧,逼得人太急,终是害人又害己。

曾经被人问起,你的愿望是什么?我天真的回答道:很简单的,我只想要个幸福的家庭。提问者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不简单啊,你的愿望其实是所有人愿望的最终归宿啊。不知从何时起,我就背着这个枷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总盼着能觅到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人,我对幸福的定义并不高,开心才是硬道理,可是觅到了,却踽踽不敢再往前迈出一步,大抵是因为怕,怕,怕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它,到显得我的梦真的就过于简单了吧。这个枷它锁不住我,我却也不愿将它放下,有梦想才会有希望,希望都没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金锁记读后感16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金锁记读后感17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烟土,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烟土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烟土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烟土?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18

说到《金锁记》,其实我已经读过好几遍了,然而每一次的重读,都会让我有种像老牛反刍似的感觉能嚼出特别的滋味儿来,我想,这便是张爱玲作品风格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

出身贵族之家的大家闺秀张爱玲,看遍了三十年代大上海灯红酒绿的繁华与颓靡,带着一种悲凉腔调抒写:“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金锁记》里,一开头作者便以一轮月亮这个意象来大力渲染了整个篇幅的一种气氛,凄凉!

这篇小说里,一开始发生磁性作用吸引了我的便是这开篇与结尾对那轮月亮的描绘。人事早已灰飞烟灭,月亮却是依旧的。“我们也许没赶得上看见三十年前的上海的月亮”,作者把月亮写的有时间上差异,有历史,并且随之展开在年轻人与老年人想象中与回忆里不同的两幅月亮模样的画面,各自带有不一样的特点,月亮因了人们的情感的不同便也有了不一样的形象与象征。而结尾则以月亮的沉落来代替故事的尾声,余韵未了,三十年前的故事依旧没完——完不了。

作品中对曹七巧这位主人公名字的来由,作者对其是有特别涵义的,“是七月里生的,就叫七巧”,又古人有云:“妇女对月穿针,谓之乞巧”。七月里有七夕节,牛郎和织女要相会,当然缺少不了月亮。而七巧,这个与月亮有关的有着美好象征意义名字的人,却在故事的一开始便注定了她的一生将是一出悲剧。——这一点开始没想到,是参考的,但是确实觉得分析的非常深入,这不能不说是作者的独具匠心。

作品中,作者对于主人公曹七巧的刻画真可谓是入木三分,惟妙惟肖。从语言上,举止上,神态上;从一位被聘了来做正头媳妇的少奶奶,到成为母亲,婆婆,老太太的过程中;各处都依着其个性特点进行个性化的描写,精心雕琢,在读者眼前展现出了栩栩如生的一位尖酸刻薄、守财如命、独断专行、心胸狭窄又自以为是的旧时代妇女形象,她是旧时代的牺牲品,一开始在旧思想旧道德旧礼教中挣扎,但是,最终被其淹没之后,自己也戴上了一把沉重的枷锁,“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生动地刻画了封建礼教对人的无情的摧残,正常人的意志被磨灭,扭曲,人生的方向被强行的拉进封建的牢笼里,最后是自我摧残,也摧残着他人——社会就是这样互相摧残着。

在对曹七巧的描写刻画中,我觉得最形象的莫过于是对她的语言描写了,那尖酸刻薄的话,一句句直啄到人的心尖上,叫人欲反驳却只感到胸腔里都换不过气来。听她的骂,简直是比坐在针尖上还难受,比如她对哥嫂说起自己丈夫时:“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看上去还没有我那三岁的孩子高哪!”在对女儿长安婚事的态度上,七巧当面怒骂道:“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火烧眉毛,等不及的要过门!嫁妆也不要了——你情愿,人家倒许不情愿呢?你就拿准了他是图你人?你好不自量,你有哪一点叫人看得上眼?趁早别自骗自了!姓童的还不是看上了姜家的门第!别瞧你们家轰轰烈烈,公侯将相的,其实全不是那回事!早就是外强中干,这两年连空架子也撑不起了。……”等等,无不显露出七巧的那种露骨和尖酸,更让我感到对在七巧干涉阻挠怒骂中失去自我,失去幸福的女儿长安的同情,“她觉得她这牺牲是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无尽的悲凉流露其中!

还有一方面便是作者所用的描写与比喻,深刻新颖而独到,像“酸梅汤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的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都是些鬼,多年前的鬼,多年后的没投胎的鬼……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对七巧说话声音的刻画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芝寿直挺挺躺在床上,搁在肋骨上的两只手蜷曲着像死去的鸡的脚爪”,在写七巧给世舫的印象时是: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缎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峙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布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还有便是其对不同场景中月亮的描绘,对旧时代里各种封建贵族家里的种种奢华装饰、用品的描写,都充满着作者自己独特的色彩。我想,也只有张爱玲写得出这种有着自成一家风格的东西。

三十年代过去了,然而三十年代后的纷繁故事,还在上演,不变的依旧是那轮月亮,升起,降落。

金锁记读后感19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曹七巧,一个麻油店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患“骨痨”残疾的世家大户姜家的二少爷,自身粗俗不堪,不得人缘,哥嫂又不争气,这一切使她时刻处于紧张和焦虑之中。文章围绕着她对于“黄金”和“情欲”的追求,就如她对女儿长安说的:“你自己要晓得担心,谁不想你的钱?”她将自己锁在那黄金做的枷锁中,也许这便是张爱玲“金锁记”书名的由来吧。

如果不是为省下那笔嫁妆,当她高高挽着大镶大滚得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时,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以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因为家里贪财,她嫁给了身患“骨痨”的瘫痪少爷,正常的生理情欲的不到满足并为其所折磨。她试图勾引姜家三少爷,忍不住地哭诉着“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 顺着椅子溜下去,蹲在地上,脸枕着袖子,听不见她哭,只看见发髻上插的风凉针,针头上的一粒钻石的光,闪闪掣动着。”“她的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她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倒胃地呕吐。”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她的眼直勾勾的向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鲜艳而凄怆。

终于,她戴了丈夫的孝,又戴了婆婆的孝,等到了分家的那一天,那是她一切幻想的集中点。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却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但之后却没有什么改变,她仍然戴着那副黄金的枷锁,她不允许女儿长安跟她表哥玩在一起,郑重地告诫她:“表哥岁不是外人,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得,谁不想你的钱?”当她先前唯一存着些感情的三少爷上门并对她调情时,“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她甚至觉得“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可她一转念“他想她的么——她卖掉她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随后,精明的七巧用计谋试探着姜季泽,在她自以为得戳穿后,将他赶出门外,季泽走了,那打翻的酸梅汁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得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静的一刹那。落魄的七巧站在窗前,“淌着眼泪”目送着向外走的`情人,将她渴望爱情却又怕失去黄金的心情描写的淋漓尽致。

最特别值得一提的小说最前面月亮意向的运用和描写“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凄凉”,就是这个词,贯穿全文的基调,也是诠释书中感情的最好形容词。

金锁记读后感20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这是金锁记的开头,故事发生在有着每个人都道不完的传奇的上海。

在人物的塑造上,张爱玲把七巧的特点描述得淋淋尽致。我对于七巧的印象首先来自于她的仆人小双对三少奶的仆人凤箫的聊天内容。凤箫问小双“你也是她陪嫁过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连仆人也对她不尊重,可想而知她的为人是怎样的差了。张爱玲借仆人的口,说出了七巧在姜家的低下地位,也为故事的开展垫下了厚重的背景。

在我看来,七巧是一个心理极度扭曲的一个悲惨的妇女。故事写到七巧勾引姜季泽,但是姜季泽却不和她乱来。七巧那样做是因为她看到三奶奶兰仙和姜季泽的甜蜜生活而心生妒忌,进而上升为变态的痛恨。她自己一直抱怨没能得到幸福的生活,她也不能忍受别人得到幸福。到后来分家后,姜季泽竟利用她对他的曾经的爱意想骗她卖掉她的田地。可悲啊。她对她的女儿的婚姻的态度上也是如此。长安和世舫已经订婚了,她还骂长安说“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试想作为女儿,听到自己的母亲这样侮辱自己,你会不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她亲生的。然后悲剧又发生到她的儿子跟儿媳身上。七巧故意整夜叫长白帮她弄烟,好让她的儿媳生气。儿媳对她的痛恨反而让她觉得很有成就感。故事写到这里,七巧的形象基本清晰了,封建主义社会里一个贪婪的魔妇,极度的拜金主义者。从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角度来讲,情欲的压抑是曹七巧个体心理变异的动因,丈夫早逝,家人的冷漠,对她变态的性格有着很大影响。

故事中写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的拜金主义毁了她自己,也毁了她的儿女。从侧面反映了当时拜金主义之风是如此的猖狂。然而,现在的社会,拜金主义之风丝毫没减。或者我们说是现实主义。女孩子结婚要有车有房,也就是有钱。这可以说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停滞呢?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现实主义的出现凸显了社会激烈竞争的日趋明显。要是对方能使你衣食无忧,谁还愿意去拼个焦头烂额的啊?我想很少有人愿意。是残酷的现实让我们现实。

金锁记读后感21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和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

她自将堕落,却把命运的恐怖梦魇又带给了她的女儿;她本是一个善良而又胆怯的女人,可在宏大的宗理构架中储存着恶,见习着恶,只等时间一到便向着更年轻一代的女孩泼洒。她的女儿便是悲剧的延续。面对心爱的世舫,长安是渴望幸福的,可她却无力把握幸福,亦没有勇气去承受这份幸福;她向母亲屈服了,向这个丑陋的社会屈服了,只是将自己的爱情与青春,又托付给了曹七巧式的命运。在她的臆想中,也许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美丽苍凉的手势”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空虚的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

人的心灵就像是一面镜子,扭曲的心灵只会映照出一个扭曲的世界。

七巧的心灵就是一面被混乱的社会扭曲的镜子,映照出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是旧社会最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亦是自己的工具。“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人性的旅程中,总有一份“恶”在心底悄然发芽,命运不公的浇灌,人性便渐渐滋养成一种邪恶。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可是总有人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没有了。像七巧。可怜得人没人可怜。而张爱玲,正是用这样细腻精致的笔调,揣摩珍藏了一颗在苦难中扭曲的灵魂,妩媚狰狞了人性一种别样动人却可怖的悲凉,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金锁记读后感22

对于张爱玲老师,我是久闻大名的,但一直没有读过她的东西。读《金锁记》也是因为疯狂的爱上了电视剧《金锁记》。

起初读觉得有点空洞,应该是受了电视剧的影响。而且,语言上有点《红楼梦》的味道,显的与当时的背景格格不入。好在大致的情节还是和电视剧一样的。

细读下来才发现,张爱玲老师的文笔是真的好。开场就用两个丫头的偷偷对话,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不费笔墨,不重浓彩,更懒得絮烦。而七巧的一出场就把她的性格和家庭的矛盾,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大方向来说,《金锁记》的电视剧和书,所表现的中心不同。虽然都是通过一个封建家庭的兴衰写了一个爱情故事,除了七巧的人物性格没变,其它的人物都变了。

电视剧中,我看到的,是封建社会对爱情的摧残,是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抹杀,是对封建社会的抨击。而书中的《金锁记》,我看到的,是人性最本来的面目,他们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人性最原始的一面。那么,之所以要把它改成电视剧那样,也就可以理解了。

一个龌龊的姜季泽让我觉得七巧可怜、可悲、可叹;而一个痴情的姜季泽让我觉得可惜、可感、可痛。书中的《金锁记》,找不到一个正面角色,所有的人,都以反面的表现为主。连主人公七巧也是从弱点出发去描写的。给全书增加了悲剧色彩。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书版有更高的艺术价值,有推陈出新的另类味道。从感情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电视剧版有更高的论说性,反映了大方向的社会问题。各中滋味,就只有自己细细品味了。

人毕竟是感情动物,我个人比较偏爱电视剧版,不是说书版不好。只是我觉得,人性的优点比人性的弱点更值得宣扬。

正如易中天老师所说:“人文学科的东西,它没有一个终极真理,也没有什么标准答案。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看法,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方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读法,结论不重要。”

同样都是很好的爱情故事,都样都是很不幸的结局,给我带来的震撼却截然不同。也许,这正是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原来文学艺术也可以这样的。”要看你怎么去塑造。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那句话:“冷静的缔结人生,客观写实的描写着灰色卑琐世界。”

我所能学到的,是张爱玲老师想表现的东西,和她的写作手法。

金锁记读后感23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 凤箫 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 九老太爷 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 季泽 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 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 去了。 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金锁记读后感24

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金锁记读后感25

“年轻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妹妹在深夜里看天上悬着的那一轮月亮时,我都会想张爱玲该是有点近视的,但她又不戴眼镜,我也一样,每每想起都觉得弥足珍贵。那样一个如苍凉手势的传奇女子又是怎样诉说几十年前那一轮月亮下的悲剧的?

我是不喜欢曹七巧的,最开始的时候。因着她,读完金锁记的时候,我觉得如此疯狂,这个世界。是她把她身边的人——她儿子、女儿都带入悲凉的境地,我是不谅解她的,那样的拖累人。再读一遍,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她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底下的女子,因着喜爱三爷季泽,她在姜家做了一个残疾人的妻子30年。最初,她是当垆卖酒的女子,和一般的酒家女一样有着如花的心事,却在财欲与情欲的迫害下,性格扭曲,行为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我最终谅解了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苦,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她失去了爱情,亲情。她只是没有在受到封建家桎梏——那把金锁时和其他人一样沉沦而已,她有何错。

只是我依旧不能喜爱她,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谨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她终究把她的家变成了炼狱,里面的受尽折磨,外面的人看着逃之夭夭。又报复了谁?徒留下读者的无奈罢了。

这样的故事曾发生过,并且曾一直发生。“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完不了。”的确封建制度的压迫,只要封建思想还存在就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七巧存在,上演一个又一个的金锁记。那应该是张爱玲写作所想传达的。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生在世上,从来是充满磨难的。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如斯嘉丽经历的家破人亡。但人活在这世上,不应是沉沦在苦难中,与苦难一起成为苦难,而是向着一点希冀的光亮,勇敢而坚定地前行。曹七巧没有错,不能说我一定做得比她好,但我觉得放下才是解脱,永远存着希望,生活才会在阳光底下熠熠发光。

金锁记读后感26

小说的开篇,是一段短小而意味深长的序,三十年前的月亮,在年轻人眼中是模糊而陈旧的,但在老年人眼中是带著凄凉的欢愉的。或许月亮本身并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对於年华逝去的人们来说,三十年前的月亮就代表了三十年前他们那青葱的时光——无论如何是要强过如今的。

主人翁曹七巧并没有急著出场,而是在下人和妯娌们的口中渐渐地显出了轮廓。七巧的夫家姜家是个在战乱中中落的名门望族,革命之后避兵到了上海,依旧行的是传统的封建家法。在下人的口中,她是个家里开麻油店的下等人家的姑娘,嫁了一个身有残疾的丈夫,谈吐粗俗没有忌讳,还因著自家舅爷手脚不乾净落了话柄被人后诟病。可见在姜家,连下人们都瞧不起她。

就在两个年轻丫头聊得正兴起时,赵嬷嬷厉声制止了她们,并唉了一声道:“你们懂得什麼!”此举颇有弦外之音,似乎年纪已高的赵嬷嬷比起年幼的丫头们,更加理解和同情七巧的不幸,甚至有为七巧辩解开脱之意。

天亮之后,妯娌们开始出场,在她们的口中,七巧成了更加不堪的一个人——年纪轻轻的妇道人家,却抽起了鸦片。

至此为止的段落描写,都让我有种深深地熟悉之感,实在是像极了《红楼梦》。张爱玲的笔法,充满了古典小说的味道,以旁人的言语行动烘托主人公的形象的描写,更是与《红楼梦》中宝玉的出场有著七分的相似。

而在此之中,还含著许许多多隐晦的讽刺。首先是七巧的名字的由来,乃是因她出生七月而来,而七夕正是牛郎织女相会的佳期,顶著如此美好的名字,七巧却嫁了一个残废的丈夫,不光如此,她更是被家中上下不待见,连刚刚陪嫁过来的凤箫也说:“怪道呢!我虽是初来,也瞧料了两三分。”本应是好姐妹的妯娌,也不体恤她的苦处,反而说:“年纪轻轻的妇道人家,有什麼了不得的心事,要抽这个解闷儿?”

作为文中重要意象的月亮,至此也出现了两回,一为序,二为时间的转换。在之后的文章中,月亮更是作为转场过度以及人物境况的隐射出现过多回。张爱玲如此热衷地描写月亮,并且描写得丝丝入扣细致入微,或许与她早年的经历有关——18岁时张由於与继母不睦而被父亲关入小黑屋受尽折磨,在小黑屋里,她常常透过窗户眺望月亮。所以在张爱玲的眼里,月亮是一样并不美好的象征,因此将月亮大量地运用於小说之中,似乎也传达了小说悲剧的结局。

千呼万唤始出来,在大量的铺陈之后,小说的主人公曹七巧终於出现在了读者面前——“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看著也是一副清丽佳人的模样,谁知一张口便是刻薄话,讲起荤段子也口没遮拦,本想和几位妯娌套套近乎,却也不受人待见,就连刚过门的兰仙,都一早对这位二奶奶没几分好感。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裏的人都瞧不起她,但她还是费心张罗著家裏的事,为二小姐蒋云泽操心婚事,可二小姐不但不领情反而恨透了她。

可是七巧并不是这屋子裏唯一不受人待见的人,姜家三少爷姜季泽是个十足的败家子,他自己曾说:“这一家子从大哥大嫂起,齐了心管教我,无非是怕我花了公账上的钱罢了。”可见他和七巧一样都是不得人心的人。

姜季泽出场时,作者颇费了些笔墨在他外形的描写上——“生得天圆地方,鲜红的腮颊,往下坠著一点,青湿眉毛,水汪汪的黑眼睛里永远透著三分不耐烦”。嫣然是个英俊的小夥子,可是那“三分不耐烦”却也透露出了他的玩世不恭和叛逆。

按理说,姜季泽本是七巧的小叔,但二人见面时的言谈举止,却颇像情人,七巧“掀著帘子出来了,一眼看见了季泽,身不由主的就走了过来”,然后“把兰仙揣著捏著,捶著打著,恨不得把她挤走了才好”。而季泽呢,则当著媳妇儿的面与嫂子斗嘴调情,还说出了“三字并没有留过我,怎见得留不住?”这种大胆的话。接下来两人更是在行动上坐实了暧昧关系,先是七巧“将手贴在他腿上”,接著季泽又“俯下腰,伸手去捏她的脚”。在传统的封建社会,中,脚对於女人来说是十分隐私的身体部分,从不轻易示人,何况给人捏上一捏,可见二人的关系实在非比寻常。

但是纵使两人是这般的关系,季泽也并没有为七巧悲惨的人生带来一抹亮色。当七巧疾声控诉自己那没有生气烂肉一般的丈夫时,季泽的反映非但不是去怜惜她、安慰她,而是轻浮地捏了她的脚。当七巧的真心换来的却是对方这样的轻佻的玩笑一般的反映时,她的内心就如同发髻上插的风凉针一般,在风中凉得冰冷彻骨。

亲人不亲,情人不情,七巧就像是“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而钉住她的,就是那黄金的枷锁。对於蝴蝶,张爱玲曾经说过:“我的朋友炎樱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她自己。’”而七巧非但是个鬼魂,还是个被钉住了的鬼魂。

在七巧的夫家人出场完毕之后,她的娘家人便上了场。在此处作者又使用了大量的铺陈来引起读者的悬念,先是由小双“鬼鬼祟祟”、“嗫嗫嚅嚅”仿佛不敢告人一般地和七巧汇报了舅爷的来讯,接著玳珍和小双的谈话又显露出姜家人对曹家人的轻视,就连老太太,明知道亲家登门拜访了,却装作不知道。可见不光是七巧,整个曹家,都被人瞧不起。

然而曹大年夫妇作为七巧的兄嫂,是否为七巧带来了心灵上的慰藉呢?初见时,似乎是有的,嫂子为她带来了一笼字菜,兄妹二人更是泪目以对。但不多时,三人的一开口谈话,整个气氛就变了味道,兄嫂自北方来到上海来,本是不易,见了妹妹本想说几句体己话,可是七巧似乎认定了哥哥嫂嫂就是看中了她背后的钱,对哥哥冷嘲热讽弄得好不尴尬。饶是如此,兄嫂临走时七巧还是拿出了顶贵重的礼,看来在七巧心中,还是将亲情看得十分珍重的。

只是七巧的这份珍重,却并不能抵消兄嫂心中对她的不满,她嫂子刚出姜家的门,便道:“如今疯疯傻傻,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得人心的地方。”至此作者第一次藉著人物的口中说出七巧“已疯”这件事。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七巧心灵开始逐渐地扭曲,她成为了一朵妖冶诡谲满身是刺的恶之花,她要把接近她的人全部污染然后摧毁,在自己最亲近的儿女身上复刻自己的悲剧,如同不灭的月光一样,故事在下一代的身上又重新延续,完不了。

张爱玲在最后写道“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金锁记》之所以有着极高的评价,不仅在于其拉开了两性关系温柔朦胧的面纱,以锋利的角度直面残酷阴冷的人性,更在于它深刻的社会性。七巧的悲剧不只是她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悲剧,她的悲剧是这个病态的扭曲的社会造就的,七巧是这个黑暗社会的代言人,她的丑恶其实就是这个社会的丑恶。

金锁记读后感27

不是悲剧,却会让读者自内心里产生恐惧之情。

初见“七巧”这个名字时,以为会是一个美丽自强的女子,受命运的愚弄而生活不幸,就像张爱玲其他小说中的美丽女子一样。民国时期大概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命运是如何捉弄其中或是之外的人群的。我喜欢“七巧”这个名字,所以我不会去评价她的好坏。她不是一个可悲的女子,她比其他许多女子有更多的机会去选择不一样的生活,她也从没有因为怯懦而去顺从她的娘家或是婆家或是其他人。总之,命运施加在她身上的一切都是她自己选择的结果,所以,她不可悲。所以,她不亏欠任何人,除了她自己。

于是选择以一种病态的方式去宣泄由于自己的怯懦而加之于身的忧伤的不满。我想,所有这一切都不应该归结为一个时代或是一个群体的共性,而只是个人选择的不同,这也是人性复杂的地方,每个人都是一个故事,许多不为人知的精彩画面都不过是一个平常普通的场景,只是因为一个人的存在才显得与众不同,而我们永远无法真正进入那个人的世界。就像七巧,她在我心中依旧是一个有着美丽名字的神秘女子。

金锁记读后感28

张爱玲描写男权制度社会里女人的恶,女人的力量,这本已是她艺术创造中非常大胆的成分,可是她还有奇特的一种方式,那就是描写男权制的社会里男人的软弱。在传统的宗法父权社会中男性所占有的主体权威,在张爱玲的文本中却干脆地被作家的文学书写所暗中破坏、讽嘲与颠覆。张爱玲正是在感悟和思考女性命运与生存境遇之后,以清醒的女性意识观照这一特定条件下的父权变奏。在《金锁记》里“父亲”是缺席的,女性家长是作为说话主体出现的,男性家长的缺席和去势父亲的书写,可以看成一种反串历史、文化现象的女性书写模式,女性角色被作为安置在主角位置而非从属位置,这是个女人的世界。曹七巧的丈夫姜家二少爷是个骨痨,如同行尸走肉;她的小叔三少爷是一个风流败家子,靠祖上遗留的家业苟延残喘。七巧则代替父亲职责把儿子长白调教得懦弱无能。在这些去势父亲群体中,不难发现他们因失去权势而流露出来的阉割焦虑,他们不但被叙事主体推向绝望的处境之中,并被叙述者剥夺了他们作为象征男性宗法父权的主体身份。张爱玲在作品中不动声色地消灭了这些男性的暴力与霸权,颠覆了男权社会中根深蒂固的观念,张扬了女性的力量。

在男权中心意识的受述者(读者)看来,七巧依然摆脱不了“恶妇”、“**”的指责,如四十年代上海文坛对张爱玲作出最有分量评论的傅雷先生,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一文中,将七巧定位于“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偏偏要教渣滓当续命汤,不但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她媳妇的婆婆,把旁人的命运交在她手里”,“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然而,对男性中心意识有着清醒的反省与认识的男性受述者却依然听出了女性立场鲜明的叙述声音,并对傅雷的男权倾向做出了批评指正:“傅雷对七巧的评价充满性别与阶级歧视的话语霸暴力,他称七巧为‘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将七巧的行为视为‘轻狂’,暴露了傅雷所执的道德标尺——不允许女性表达对情欲,尤其是对‘性’的要求。”傅雷的男权中心意识在文本充满理解与同情的叙述声音的干扰下,亦对七巧流露出有限度的同情,“就在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身上,爱情也不会减少圣洁”,“她战败了,她是弱者。但因为是弱者,她就没有被同情的资格了么?弱者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我们便有理由恨她么!作者不这么想。”而对于具有现代女性意识的女性受述者,却从七巧的“疯狂”里感知到七巧做为一个健康自然的女人对生存、对情欲要求满足的天然合理性,读出了几千年宗法父权的罪恶与腐朽。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金锁记读后感29

喜欢张爱玲吗?或者,有没有注意到她的一篇小说,《金锁记》。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在西区那排整整齐齐的架子里找到它。封面是个凌厉的女人,看着很吸引人。可惜本子早已翻的破旧,厚厚地卷起边。我向来不喜欢卷边的本子,于是准备把它借去拿大本子压平整了,认真开始看。

第一遍细细看,涌上一股憎恶、鄙夷、恶心。觉得她是我所知道的所有人中最见不得别人好的人,她深深懂得如何从精神上去摧毁一个人,周围的人要是有任何的不幸,我甚至会觉得七巧要是在场定会高兴地笑出声来。疯狂的忘我的聚敛财产,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阻挠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无耻狠毒至极地摧残儿媳致死,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鸦片自杀,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大烟,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

她疯了,说疯言疯语,做疯事疯人,最可怕的,是有着一个疯人的审慎与机智。

这种恶毒、自私的性格让我想起《半生缘》中的曼璐,一样的深宅大院,一样的将自己的痛苦压在自己最亲近的人上。然而后者害的是她妹妹,前者却让周围所有人恨毒了自己,也让自己在万种不幸中孤独死去。

同样是人,作为妻子得不到相应的爱情而扭曲也就够了,最不能忍的,是她作为母亲对孩子们的戕害。一位经受苦难的母亲总希望能将最好的一切给孩子们,不论自己有多难,总希望儿女幸福,不再受到任何的不幸和伤害。但七巧,刷新了我的观点,从受虐、到自虐、再到虐别人,她总将把自己的痛苦建立在原本应该爱他们的人痛苦上,让大家都在这痛苦中沉沦,自私而恶毒。

她,简直是个变态。

可是,我却反反复复地看了她病态的人生很多遍,每回,都有不一样的感触。

最近一次的阅读,已然没有之前那股深深的怨气,不想说什么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怜之处,只能是理解,理解七巧在扭曲的社会中产生的扭曲的人生。

三十年前的月亮,在七巧的心里该是极美的,正如她滚圆雪白的手臂,年轻又有活力。

那时候的她还没有进姜公馆,还只是一个麻油店的女儿,十八九岁,高高挽起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衬袖,一副青春、麻利、泼辣的样子;

那时候,对她倾心的人很多,有喊她“曹大姑娘”的猪肉店伙计,哥哥的结拜兄弟,还有一位裁缝的儿子;

那时候,她一定不会想到,最终陪她的是那一块没有生命力的死肉,可以被撸到腋下的冰冷的翠玉镯子,以及渗透着各种尖利狠毒的回忆。

岁月太沉,命运太难,作为那时代的女人,想必有着许许多多的不愿意。她是甘心嫁给不中用的人么?没有兄嫂的贪财,也许最后的她是身着布衣安详地死在儿孙围绕的安乐椅上;她是向来都不信男人的吗?若不是姜季泽处处设计,以情为饵,对爱情,她也是有自己的幻想的吧;她是一直都尖酸刻薄么?啊!要是把你放在势力的大户人家,孤儿寡母,没几分刻薄泼辣怎么为孩子们挣得一份前程?

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年轻的女人,不幸的无爱的婚姻带给她太多的不幸,慢慢地,一点一点,在这罪恶的土壤中滋生出了人性的恶之花——但凡是七巧缺的,别人就不能有。所以,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她甚至不惮以最阴险的恶意揣测别人,平扁尖利的喉咙割着人像磨钝了的剃刀片,来去来去,又来去,直至血肉模糊让没死的也送上半条命来......而这个过程中,她,是最痛苦的一个。

我们总将眼泪和同情送给弱者,将所有能想到的坏话送给施暴者,但不是每件事都能用好坏对错来直截了当的做出评判。是非对错,总要在相对的大环境里才能更客观的做出评价,可能在我们眼中的疯言疯语,于当事者眼里,却是句句在理的大实话。曹七巧的一生,她用了自认为最正确的方式,别人或视为卑劣,或视为可笑,但终是七巧个人的岁月痕迹。我们对此的种种评价都是苍白无力的。

当然,这些终究是张爱玲清冷的、最刺骨文字塑造的,她只是把真相剥出来,不加修饰血淋淋地扔给人们看,这样的悲剧可能还有,只是换了个形式,换了张皮,正如文中的这一句:

“三十年后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金锁记读后感30

昨晚临睡前随便翻看了一下这本书,或许是太过匆忙,并不曾去细细推敲张氏的语句,也没有特意去把所有人物关系仔细梳理一番,只当是读了一个小故事。说实话,现在头脑里也只是留了一个梗概而已:七巧原是麻油铺老板的女儿,年轻时虽不人见人爱,但也被几个人喜欢着。后来嫁给有钱人家患有先天软骨病的二少爷做少奶奶,豪门的生活并不容易,丈夫残疾无人撑腰让她不得不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维持自己在家庭里的地位,她怨恨于自己的丈夫是残疾想要委身于三少爷却被拒绝,她将自己的不满、委屈,甚至情欲转化为尖酸、刻薄。后来她残疾的丈夫终于死了,她与一儿一女相依为命,或许之前的悲剧只是她一个人,可是从此时开始,她开始创造新的悲剧,而这悲剧的主人公就是她亲生儿子、女儿。她把儿媳逼死、破坏女儿的婚事,她是这样可恨的一个人!

可是,我们真的能怪她吗,她原本就是一个可怜的人呀,分家后的她再也无法通过对别人尖酸刻薄来获得自己心理上的平衡,所以她只能够将目光转向她的儿子女儿,作为一位母亲,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过的好,可是作为一个可怜的女人,她不愿自己的儿媳会比当初的自己更幸福;作为一个母亲,她希望女儿能嫁出去,可是,她又害怕外人图谋她的财产。人性或许本来就是这样的,当你是不幸的时候,你便希望别人也是不幸的;当你千辛万苦得来某一样东西时,你觉得人人都在觊觎它,所以你不会再相信任何人。七巧固然可恨,可是或许那只是最原始的人性在她身上的复苏。

金锁记读后感31

我从高中就开始说自己疯狂地喜欢张爱玲,一直喜欢到大学毕业,也只是看过《倾城之恋》,甚至都没看完。不过有声小说我倒是都听完了。

记得曾经面试央视的某个外包节目,HR问我最爱谁,我说张爱玲,他问我读过几部张爱玲的小说?我就把有声小说听过的全说了出来,他问我最喜欢那部的时候,我说是《倾城之恋》。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大概就是当时没看其他小说的文字版吧~有声小说毕竟不深刻。

正式开始阅读张爱玲的小说,是从毕业之后工作开始的。北漂的工作之路太漫长,地铁上打磨时光的最好方式就是阅读电子书。那个时候我开始选择读《人性的弱点》,以此来缓解刚工作的我的心里不平衡。

之后,我开始看《金锁记》和《传奇》。

加上《倾城之恋》,我最爱的是《金锁记》。

大概对于我来说,《倾城之恋》太过完美,《传奇》却又太过破碎。《金锁记》正好处在平衡点,那么深刻地揭露人生的悲剧,却又用着及其调侃的故事情节。我所了解到的张爱玲,除了胡兰成、赖雅、她的母亲和她的姑姑,似乎其他的,都成了盲区。

张爱玲被文学化了。至少,在我所接触到的所有资料中,她简直就是文学的化身。但是我总是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感觉她是一个渴望文艺与虚荣的普通女生。只是有一些自闭。

《金锁记》的原型我忘记了,大概又是她幼时读过的某些故事吧~啊啊啊,跑题啦~~~

其实我不喜欢曹七巧这个人,她总是会让我想起祥林嫂。我却又那么深刻地喜欢这个故事。

我以为自己是出生在20世纪末端的90后,小时候梦想着自己是改变世界的新力量。但是工作之后,忽然发现一切并不是这样。我的母亲,我的领导,我的一切一切,都有无形的绑架。

是的,生活中,原来这么多曹七巧。她们幸福也好,不幸福也好。她们都迫切渴望着自己身边的人不要重蹈覆辙,但是她们的行为,却导致悲哀继续延续在了别人的身上。

我们都是这样喜欢攥紧手中的东西,却发觉手中是那样细腻的沙粒。

我同情那个年代,就如同情现在。

自由是相对的,比起那个年代,我们的确自由太多。只是这份自由之后,我们又牺牲了什么?或许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

妈妈那天说我拜金。

或许我也不是真的拜金,只是真正进入了曹七巧的世界。我开始讲她的想法告诉我妈。而我,其实并不是。

我看重爱情,哪怕让我散尽自己的钱财,我也愿意换一个真爱回来。

只是现实告诉我,真爱那么难寻。

曹七巧,到底是谁给了你金锁?到底是谁绑架了你的思想?

而我们,90后,不知不觉间,又戴着怎样的金锁行走?几十年后,会不会有人翻出《金锁记》,然后笑着说,瞧瞧21世纪,原来是这样子……

金锁记读后感32

看完话剧版的金锁记,发现了一条微博:你好,命运的棋子。你好,绝望的尘埃。

这句话形容曹七巧,甚是贴切。

从这出悲剧里,有人看到了门不当户不对,有人看到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有人看到了偷偷摸摸的不伦恋,有人看到了为原生家庭所累而影响了婚姻幸福的广大子女。

不管看到了什么,曹七巧代表的是某一类女性的命运,无论时代如何更迭变迁,在人情社会里,这样的女性总是存在的。多少人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白天谋杀自己的幸福,晚上放纵自己的情欲呢?这也是这出话剧的布景简单的我原因,许鞍华导演并不想重现旧上海的家庭氛围布局,只是用两扇木栅栏随着情节变换而不断改变方位,栅栏代表牢笼,代表枷锁,代表横亘在七巧和命运中的一堵隐形的墙,每个时代,都有曹七巧这样的悲剧人物,换到现在,就是出身不好却不脚踏实地,硬要靠着婚姻跻身上流家庭,要么委曲求全,一辈子都戴着镣铐和面具舞蹈,要么离婚走人,看透之后做个明明白白的自由身。曹七巧是麻油铺家的女儿,哥哥贪财,为百两聘礼把她嫁进了官宦家庭的残疾富二代当老婆,由于出身不好,背后遭人歧视,她未低眉顺眼,只用嚣张跋扈来掩饰自卑自贬的内心。为了得到爱,得到性,她和风流败家,善于玩弄女人的小叔子好上。最后她变得乖戾,扭曲,变态......她是旧时代的女性,不像现在的婚姻不幸的女性,可以转移注意力,从工作中找到成就感,可以旅行,可以学习,可以发展爱好,可以拥有其他的除了婚姻能给她的东西,她是命运的一颗棋子,但勇于翻盘洗牌,选择反抗,陷入了疯狂的报复中,但时代和社会只会把她推向更深的悬崖。她的咄咄逼人,嚣张乖戾把整个家族搞得鸡犬不宁,众叛亲离,她逼迫女儿和自己抽大烟,拆散女儿的幸福。干涉儿子的婚姻生活,把媳妇儿折磨死......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甭想得到,拉着下一代的命运作陪葬。等到周围的人一个个消灭干净了,最后消灭自己。

傅雷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中提出“明知挣扎无益,便不挣扎了,执着也是徒然,便舍弃了。这是道地的东方精神:明哲与解脱,可同时是卑怯、懦弱、懒惰、虚无。“,傅雷借此来批评某些过于沉溺”寂寂的死气“的小说,从而突出《金锁记》里表现地有位突出的那种因为挣扎而产生的绝望的张力。曹七巧未能逃脱所谓的“徒劳”的命运,这样的结局和张爱玲其他小说的主人公没有本质的不同。唯一的最大的区别在于曹七巧卑微的出生和市井底层的生活反而使她的身上带有一种强烈的原始欲望,傅雷更明确了这欲望指的就是“情欲”,那种有些风骚又有些泼辣的对爱与性的渴望。

150分钟的演出,女主角是香港的“话剧女王”,以大胆细腻的演绎风格著称,床戏是真演,激吻是真吻,全程绷着神经,台词功底令人惊叹,阴阳怪气的强调拿捏精准,甚至还能好几次变嗓。恰到好处配乐,大提琴一阵一阵挠着心肺,嘤嘤的女子的哭泣刺痛双耳,上半场是妩媚的、寂寞的、痛苦的但还心怀期待的姜家二奶奶,下半场就是裹着小脚的、乖戾的、堕落的、摇晃的、变态的扭曲的母亲。下半场的悲剧是以她女儿长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展开,编剧王安忆对情节进行了删减,重点突出《金锁记》里的女性戏份,更有利于凸显人物命运。

月亮升起来了,干涸的、枯竭的、破碎的、千疮百孔的曹七巧不再喋喋不休,她没有力气了,点了火,颤巍地拿起烟斗,吸着鸦片烟,堕入榻中。悔恨吗?心满意足吗?不得而知。

这个版本的《金锁记》可以说是十分合格了,它呈现出在物质重压下仍能顽强挣扎的人物的强大力量,虽然这力量在小说中是以病态压抑破坏摧毁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但也印证了人存在本身不可回避的悲剧性。

金锁记读后感33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名篇,可能也是张爱玲笔下最凄厉的一个故事。 一个名叫曹七巧的女人,浮浮的三十年时光,囚在黄金的枷锁里,跌跌撞撞上演了一幕幕悲喜剧。 小小麻油店家的女儿嫁入富甲大族的姜家,面对的却是一个瘫痪在床的骨痨丈夫,她所触及到的只是一个华丽外表下的阴暗角落,这个叫曹七巧的姑娘命运从此被改写。她在姜家过得是“面上的日子”,老太太、哥嫂、姊妹和下人们面上对她和睦,背地里哪个不是戳着脊梁骨讥讽调笑。就连贴身的女侍小双也口不饶人,说曹七巧是麻油店的活招牌,站惯了柜台,见多识广。而”见多识广“颇识人心的曹七巧又怎会察觉不到姜家对她从里到外至上而下的”敌意“?她从一开始进姜家的门大概就成了泄气的皮球,相差悬殊的门第让她心虚疑虑,气就比姜家人短了一截,可是被捆绑在残废丈夫身上的这种牺牲又让她达到一种奇妙的心理平衡,畸形的婚姻让她无异于失去了正常女人爱与欲的权利,空缺的位置总需要东西来填补——金钱,终归是要回到这最庸俗又最迷人的角色上来。 

曹七巧的出身让她不可避免的带着市井气,但在空壳似的婚姻和冰凉带刺的姜家的双重碾压里,她渐渐朝着一个不可控的方向驶去,娘家嫂子来探亲,背地里说,“我们这位姑奶奶怎么换了个人?没出嫁的时候不过要强些,嘴头子上琐碎些,就连后来我们去瞧她,虽是比前暴躁些,也还有个分寸,不似如今疯疯傻傻,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儿得人心的地方。”她刻薄多嘴,毫无教养可言,在矜贵的姜家姊妹像个可笑的小丑,众人不多言又皆了熟于心。

故事开头有个斥责小丫头们嚼舌根子的赵嬷嬷,还记得有段叙写“赵嬷嬷翻了了身,吱吱格格牵动了全身的骨节,她唉了一声道:’你们懂得什么!‘”其后又是“天是森冷的蟹壳青,天底下黑粜什么了不得的心事,要抽这个解闷儿?”初读对这里不在意,再读却感觉赵嬷嬷是全书最有人情味的,起码对曹七巧而言。赵嬷嬷的斥责慨叹一部分是出于对主人家的尊重,但很大一部分也是同为女人又是更懂人情世故的长辈的怜悯,这一点点怜悯是书里人性的亮色。 熬过许多年,终于等到丈夫和老太太的死,三房瓜分了丰硕的家产。曹七巧在分财产上撒泼卖乖也终是无疾而终。

她带着一双儿女长白、长安在外面租下一幢屋子,这么一刻,该是她一生中最心满意得的时候,多年折耗的青春终于有了回报,一幢房子和大笔财产以及自此安定闲适的生活。 但沉寂的生活因为三爷姜季泽的一次来访而转变了轨道。这个姜季泽年轻时好玩挥霍了大笔家产以至于分家时所得寥寥,在外面养姨太太不干一件正事。轻佻风流的三爷竟然向七巧表露长久以来掩埋的爱意,这对于一个心几近干涸的女人犹如暴雨前的电闪雷鸣!“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然而这场”雨“并没有落下来,精明的曹七巧时时刻刻提防着,生怕有谁抢走她的财产,就连这一秒她都不曾忘。她愤怒地驱赶走他,可是还要上楼去看那个远去的被风穿过的褂子,还要淌着泪······ 其实,我也不相信姜季泽的情意,他曾经有过的也只是一点新鲜感和思之不可得的遗憾,何况他当初还有过一番要敬而远之的内心独白。可以想见这一事件对曹七巧的人生有多大的影响——她自此深深认定男人的虚伪狡诈,也成了断送一双儿女的姻缘的心理伏笔。儿子新婚,她却像高音喇叭一样宣讲儿子儿媳的闺中私事,妒妇般命令儿子来为她烧鸦片,种种酿成儿媳早逝的悲剧。如果说这是她对于自己不幸婚姻的报复和发泄,那对长安亲事的干涉阻挠是就是财欲和姜季泽事件双重发酵。

长安是另一个七巧,面容渐渐长成了她母亲的样子,就连命运的轨迹也渐渐印合着。长安思慕的童世舫被这个病态的家吓得离开了,她与其道别,“长安觉得她是隔了相当的距离看这太阳里的庭院,从高楼上望下来,明晰,亲切,然而没有能力干涉,天井,树,曳着萧条的影子的两个人,没有话——不多的一点回忆,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她的最初也是最后的爱。”有没有觉得惊人的相似?不正是曹七巧望姜季泽离开的重演。人失去爱和对爱绝望,就变成了残缺的瓷器。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曹七巧的残缺不仅割伤了她自己,还伤害着她周围的人。对曹七巧,我的情绪是复杂的,她是个立体的多层面的角色,让人怜让人恨,让人理解也让人怨愤。她的虚弱和强横交织,她畸形变态的人生又满目疮痍,膨胀的物欲填补着空洞的精神世界,她失去太多也扭曲太多。

 曹七巧是悲剧的核心——她是靶子也是箭,三十年前的月亮尚好时,她便被众人瞄准着,这里面,有她娘家人,有姜家的老太太,还有那姜季泽和一众小姐丫头们,每个人似乎都高高在上,都把她当作理所当然的靶子,她是金钱买来的姨太太,是随时可以摆弄的小丑。可知箭中带毒,毒入靶身,最后也会化成更毒更厉的一把箭,疯癫地射向四面八方。毒性在累积,伤害在扩散,残酷的游戏却还在不知疲倦地上演。她滚圆的胳膊最终变成消瘦的能让翠玉镯子推到腋下的臂膀,被榨干的血肉和扭曲的人性正是曹七巧悲情的人生写照。我不能将一切罪责都推给她身边的人,但不能不说这些看客们的确起到了加速曹七巧疯魔的作用。

《故乡》里的杨二嫂年轻时是娇俏动人的豆腐西施,而终变成了鲁迅眼里一个”细脚伶仃的圆规“——一个爱占便宜的刻薄的农村女人。曹七巧当年若是嫁给一个普通男人,可能也是这番光景。她们同是旧时代里的女人,尖锐得让人生疼,在命运的挤兑下,撕下女性温情的面纱,赤裸裸地直面这个荒唐又荒凉的时代。 金锁,金锁,锁着一个女人的是金银珠玉。被锁着的是爱欲与情欲。这把锁直至死亡也没有卸下,曹七巧在墓碑下永远孤寂,被贴上某个标签沦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我不知道她的女儿姜长安又会有怎样的人生,最后写道,三十年前的月亮沉下去,可是三十年前的故事却完不了。 读到这里,你才真的懂张爱玲有多残忍。

金锁记读后感34

更年轻些的时候,我是不大愿意读张爱玲女士的小说的,太过悲凉,所以囫囵读过几次《半生缘》与《红玫瑰与白玫瑰》之后,再没读过其它。但我心中是极敬重她的,论文字驾驭能力,现代作家几乎无人能出其右,还有她深刻入微的人性洞悉力,往往看得我一阵愤懑一阵寒凉。 隔了几年,心境不同了,我看的是人性中潜伏的种种丑恶如何在她笔下无处遁形,便是《金锁记》了。 《金锁记》写得颇有几分《红楼梦》的味道,开篇是已衰败式微的书香世家,一派虚掩的浮华作态与藏不住的颓唐之象。可我还是会错了意,毕竟不是"红楼一梦",写的不是梦中琳琅满目的奇女子。

"金锁记",写的只是现实中俗不可耐的刻薄女子。两者之间,好比从仙境跌落俗世。而金锁,那可不是什么携刻良缘的金锁,而是纯金打造的沉重的枷锁,上面沾染着的都是斑驳的血迹。 这是我头一回看讲述尖酸刻薄女子一生的传记,看到开头,我本应该逃走的,却好奇了,于是跌进曹七巧这暗沉无日的人生—— 命运待她不宽厚,麻油铺子的女儿,被卖去姜家嫁给身患重疾的二儿子做二奶奶,这辈子也就到头了。她苦她怨,她诅咒毁了她的娘家,姜家,她生恶,造孽。她若性子软弱,逆来顺受,也就没有这故事了,她若再厉害些,有学识有胆略,不要把终生景愿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也不失为另一种活路。可她不是,于是这些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自己挣脱不得,也用枷角劈死了几个旁的人,没死的,也送去了半条命。

 看客茫然,恨她恶毒。可笑的是,到她临死前,她想要的也不过是寻常人家的生活,有儿女承欢,有个男人待她尚有几分真心而已。 在曹七巧嫁入姜家没几年的时候,她爱上了她的小叔子,姜季泽,一个并不好的男人,可是她是急需要爱一个人,在她看来,任何一个男人都好过她那患软骨病终日卧床不起的丈夫。她对着那活死人般的一个人,别说爱了,守着他就仿佛自己也成了死人。 

后来,那不好的男人图着她的钱,拿仿佛情深意重的话哄她,她差点信了,却还是戳穿了他,所以也是彻底失去了他。曹七巧爱着姜季泽的时候还曾是一个女人,而自那一日起,她就只是萎谢了。一年滑作一日的,她就成了那"疯人"七巧了。 在她还年轻的时候,她还未完全泯灭人性,哥哥嫂嫂来探望她时,她尽管嘴上说着怨恨恶毒的话,把哥哥嫂嫂赶走的时候却忍不住呜咽,存着留恋之意。在丈夫老太太过世之后的分家之际,九老太爷去查考儿子长白的书,她说"他爸爸奶奶接连着出了事,他若还有心念书,也不是人养的!",心里怨恨着这两位,却也念着一点人之常情。更别说后来装疯撒泼争夺家产,尽为一双儿女筹划,还送长安去女中念书,也是为母之心。 

但一个人在黑暗里待久了,心境早已变了万番,良知最后也消失殆尽了。 文中最妖异的一段,就是她对儿子生出的一抹病态的畸恋,"这些年来她的生命里只有这一个男人,可是,因为他是她的儿子,他这一个人还抵不了半个。"那一晚的月亮都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像只妖精施展着媚术竭力引诱着长白,哄他说出新媳妇种种不是,第二日她再把这些话添油加醋抖落出去,她媳妇儿也就臊得只欲寻死而不得了。她再给长白一个丫鬟做小,又变着法儿哄长白吃烟,他上了瘾也就不往外跑了,只在家守着七巧与新姨太太。不过这媳妇儿与姨太太最后也还是如她所愿被逼死了。

她儿子的一切都翻不出她的手掌心。 旧社会的女子命运总是更悲些,同为子女,女儿长安就比儿子长白惨得多。 七巧亲手断送了长安本可以不同的命运,长安的一生从挣扎到不复挣扎反反复复来来去去终于成了七巧的影子。她从有自我到失去自我再到被爱情唤醒的自我到最后放弃自我,漠然接受一切沦为一个永远的影子。 我私心里觉得她是个更可怜些的女子,她性子比较软弱乖觉,没有强烈的反抗精神,比起她母亲,更像是旧社会普遍活在水深火热中逆来顺受的女子。

她曾经是有过自我的,中间生生地被扭转成了"活脱脱的又一个七巧",而在我以为她将永远顶着她母亲的嘴脸直至死去的时候,她遇见了她那"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不多的一点回忆——她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童世舫。也不是言情话本里多么懂爱的男人,不过是一个爱意在远洋已灭,归国寻求中式安慰的失意人,可长安却隐去了她身上所有沿袭自母亲的性情习惯,一心一意小心翼翼做她自己,含蓄地内敛地,与之前判若两人。

 张爱玲女士这段写得极美,也极悲。书中唯一寥寥描写过太阳的情节安在了长安与未婚夫去约会的时候,太阳里摇着的梧桐叶像金的铃铛,太阳里的庭院明晰,亲切......还有星光,"隔着半透明的蓝绸伞,千万粒雨珠闪着光,像一天的星。一天的星到处跟着他们,在水珠银烂的车窗上,汽车驶过了红灯,绿灯,窗子外营营飞着一窠红的星,又是一窠绿的星。"不过是雨天里朦胧一点的寻常景色,竟也像一天的星,明明是纯情的描写,底下却透着一股子哀伤。 有些人注定永远活在黑暗中,长安知道自己就是这种人,所以她有过两次在我看来很决绝也很美的放手,她曾为了不让母亲去学校大闹主动放弃了求学,现在也为了不让她珍惜的爱情被母亲刻意抹黑而取消了婚约。

她觉得她这牺牲为"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我猜想,那只手一定伸在空中,想要徒劳地挽留什么,想抓却住不住,该放却舍不得放。长安心底一定有一片是极干净的,她宁愿得不到也不要那点干净的执着被玷污。 然而,长安究竟还是被七巧毁了,她的放手在七巧看来还不够,只是解除了婚约,她还能与她爱的男人朋友相处,怎么能够,疯子七巧三言两语在那男人面前揭穿了她女儿不堪泥泞的过往,一切便彻底结束了。

长安这辈子也不会再嫁了。 故事的最后,七巧终于死了,长安也终身活在黑暗里了,可是张爱玲说——故事还没有完,也完不了。 书中张爱玲反复用到的一个意象就是月亮,指代旧中国女子的处境。大约,那个时候的寻常女子操劳了一日待到月上树梢才得闲理理自己的思绪,更别提小姐夫人们终日闲暇却困在深宅大院中望的最多的也只是窗外那抹白月光了。圆满的残缺的,森冷的狰狞的,月亮即是心境,没有一处是让人快活的描写。她们的命运也就如此了。 

长安是书中唯一正面描写的看到太阳的女子了——唯一得到过一点稀薄的爱的女子。这大概也是她母亲不能容忍她的缘故吧,所以究竟落不得好结局。 "三十年前的月亮已不同于三十年后的月亮。"可是半个多世纪后的中国大地上,依旧有多少戴着金紫青黄枷锁的女子,终身望着月,却不曾得到过一星半点温暖她的日光。

金锁记读后感35

"金锁”的“金”是明亮的金光灿灿的、“锁”则是阴暗的内心的象征;“金锁”的意象为“黄金的枷锁”。

曹七巧出身低微不受人待见,但她不肯吃亏,以言语、行动挑战保守的上层阶级——大家族中的其他比她出身好的大奶奶和三奶奶,也是对自己嫁于近乎残废的丈夫的抱怨;这一切都是为了金钱,虽然她被禁锢在封建、没有生气的遗老遗少家中,但等丈夫和婆婆死后能分得家产,这时会想到金色的锁,但是金锁的负面效应则是七巧没有美满的感情生活;七巧戴着黄金的枷锁,看得到却啃不到,等到她分到家产时,她的金锁仍然在她的脖子上、紧紧地卡住她,七巧的金锁并不会因为可以触摸、可以得到金锁,而她自己把它解开,反而被金锁卡得更紧,使她的灵魂、心灵完全地扭曲,甚至连最基础的亲子之情也完全地被牺牲。

三十年来七巧戴着黄金的枷锁,不仅锁住了她的身体,使她的心灵也变成了一个疯子,同时又祸延至下一代,使他们变成心灵的残废;“锁”,不仅仅是黄金的锁,而且是会锁住他们心灵的锁。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开头就出现了月亮、月色,是对于时间、感情、永恒不变的东西的向往,但是七巧的生活并不幸福,而是像这月色带着凄凉的感觉。

"她接不上气来,歇了半晌,窗格子里,月亮从云里出来了。墨灰的天,几点疏星,模糊的缺月,像石印的图画,下面白云蒸腾,树顶上透出街灯淡淡的圆光。"

长安得知七巧第二天要去学校兴师问罪,知道自己没脸再在学校待着了,于是看到的月亮都是残缺的,就像她的母亲七巧没有给她健全的身心,使她心灵残废了。

“隔着玻璃窗望出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一点,一点,月亮缓缓的从云里出来了,黑云底下透出一线炯炯的光,是面具底下的眼睛。天是无底洞的深青色。”

长白陪着七巧抽大烟,并闲聊着媳妇的事,使媳妇成为了一个笑柄;七巧就像是黑云底下透出的炯炯月光,将儿子牢牢罩住,将儿子作为私有财产留在自己身边。

“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漆黑的天上一个白太阳。......窗外还是那使人汗毛凛凛的反常的明月——漆黑的天上一个灼灼的小而白的太阳。......月光里,她的脚没有一点血色——青,绿,紫,冷去的尸身的颜色。她想死,她想死。她怕这月亮光,又不敢开灯。"

七巧就像是阴森的月光,让媳妇芝寿害怕,担心在家里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

结尾也出现了月亮,和开头相呼应;被金锁锁了三十年的七巧虽然如月亮沉下去一般已经死了,但被她已弄得心灵残废的儿女还要生活下去,所以故事还没完。

金锁记读后感36

《金锁记》,实在不负傅雷的盛赞,当真是“文坛上最美丽的收获之一”。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刻画了卑劣扭曲的人性。七巧嫁给姜家残废少爷,情欲被压迫,因出身被姜家人欺辱。三十年的折磨扭曲了她的性格,使她的行为越发乖戾霸道,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作者是张爱玲,一个玲珑剔透,极具才华的女子。我很少看她的书,因为忍受不了作品的悲凉。她的心是冷的,笔是冷的,笔下的文字透着残酷的理性。

她曾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也许正因为她看得太透,所以即便在描写最善变的人心,最丑陋的人性,最扭曲的欲望,她的笔触仍是冷的,美的,无悲无喜。她以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冷静地揭露华美完满下的黑暗。这也许是她的悲悯吧,不是如观音般普度众生的慈悲,而是一种包容,一份理解。

《金锁记》也同样看得人心里发凉,而这与作品中有关月亮这一苍凉意象的描写是分不开的。文人骚客笔下,朦朦胧胧的月色像一袭飘逸轻纱,牵起人一腔的柔情似水。对故乡亲友的思念,对恋人的眷恋,对美人的赞叹思慕就在月色中发酵……

张爱玲则不同,她的笔下,月亮从来都美得苍凉,冷得瘆人。在《金锁记》中她写月亮写到了一种极致。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期看到的月亮都是不一样的,她不仅用月亮反映时间的流逝也表现人物的性格或心理变化,同时渲染气氛。主人公七巧就像是一轮月亮,少女时明亮动人光芒四射;刚嫁进姜家时处处被排斥侮辱,光芒开始黯淡下来,但到底还是带着温情的;到最后她一点点被染黑,被扭曲,变得阴冷瘆人。芝寿眼中“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漆黑的天上一个白太阳。”,月亮圆满,她的心中却是惊惧绝望的,强烈的对比反映了一种悲剧性。再写“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似是在预示着姜家这一封建贵族的没落腐朽又似是暗示七巧这一轮月亮命运的悲剧,渲染了凄凉气氛。

《金锁记》中同样让人惊艳的是服饰及色彩描写。在她笔下,服饰和色彩仿佛都有生命,有其隐喻性。她曾说,衣服是一种语言,表达人生的一种袖珍戏剧。所以《金锁记》中就连服饰都能撑起一场戏,能够告诉你人物的性格,暗示你人物内心怎样变化,环境气氛如何。实在让人惊叹!

曹七巧刚出场时“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袖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子”,显得与众不同。强烈且突兀的色彩搭配生动又引人注目,一个热烈且尖刻泼辣的曹七巧形象跃然纸上。分家产时,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揉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白与黑的搭配,香云纱衫的飘逸,胭脂似的脸色,曹七巧内心的快乐根本无法掩饰。“玄色花绣鞋与白丝袜停留在日色昏黄的楼梯上。停了一会,又上去了。一级一级,走进没有光的所在”这是长安听到七巧在恋人面前挑拨生事时候的绝望悲哀。

除了描绘服饰,张爱玲在《金锁记》中也极喜欢用繁复鲜明的色彩来刻画人物及环境。明明是没落腐朽的封建贵族,她却偏偏用着艳丽的色彩来描绘。但也许正是因为色彩鲜艳缤纷到了极致,反越让我觉得处处充满了诡异、冰冷和苍凉,毕竟盛极必衰啊。

从结构来看,《金锁记》极是巧妙。文章可分为两段。上段详细写七巧在姜家一天受尽欺辱压迫的生活,中间以“镜子里反映着的翠竹帘子和一副金绿山水屏条依旧在风中来回荡漾着,望久了,便有一种晕船的感觉。再定睛看时,翠竹帘子已经褪了色,金绿山水换了一张她丈夫的遗像,镜子里的人也老了十年”这几句过渡跳跃到十年后。可以想象七巧是怎样“十年如一日”地过着被姜家排斥厌恶,情欲物欲被压迫的日子啊!正是因为这样巧妙的处理,所以文章下段中七巧分家后的转变才显得合情合理。

从文学作品的主题出发,四十年代的文学大多以同仇敌忾,抗日救亡为主流。然而就像张爱玲的伯乐柯灵说的那样,“偌大的文坛,哪个阶段都放不下一个张爱玲”。相对于新文学的启蒙话语与革命话语,张爱玲更喜欢写住在里弄,石库门中的新旧市民,即所谓小市民的话语。

读《金锁记》,我也确是没读出什么红色爱国革命精神来,最多也只是新旧时代交替下的混乱对小市民的精神冲击罢了。比如七巧执意要为长安裹脚,惹人笑话;比如七巧约见童世舫时的混乱搭配:身上穿着旧式“青灰团龙宫织缎袍”,双手捧着现代产物“大红热水袋”;再说童世舫其人,接受了西方教育,却对未来充满了迷茫不安。感情受伤后,就想要找旧式温顺女子。他夹在新旧时代之间摇摆不定,左右为难。

除此之外,我认为《金锁记》的主题更多地表现了人性之恶和女性命运的悲剧性。七巧是可悲的。她小家小户出身,许配个普通人家,也许夫妻俩凑合着也能和顺地过完这一生。可偏偏她被迫“飞上枝头”,嫁给大家族残废的少爷。即便是这样,姜家仍认为是她高攀了。她的正常情欲被压迫,封建礼教叫嚣着女子只是男人的附庸,逼她妥协,退让,服从……没有背景,孤身一人在姜家的七巧知道,顺从只能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她开始所谓的“反击”,尖刻泼辣的话语下是她挣扎求生的卑微,是她厚厚的保护壳。金钱能带给她安全感,能满足她的物欲,是她付出青春,受尽三十年折磨才换来的。也因此,一旦抓住了她便再不能放手。是社会在逼迫她,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过多地责怪她呢?

那个时代的女子都很可悲。出身大家族的女子,从小就被要求三从四德,被当成“商品”,成年后“被估价”“卖“到婆家,接受所谓门当户对的家族联姻。就像兰仙,得不到季泽的宠爱要忍,面对季泽的风流也要忍,她何尝不是个悲剧呢?

新时代的我们是幸运的,能够接受教育,有更多选择的机会。也许是被压迫得太久,我们迫不及待地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想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这样我们也许就能够理解七巧,理解她对金钱偏执的掌控欲,因为她实在太害怕失去,害怕一切回到原点。

不得不说,《金锁记》在现代社会仍具有社会意义。曹七巧被金锁锁了一生,毁了自己,毁了亲生骨肉,现代社会中又有多少人被锁了呢?“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言论一度甚嚣尘上,不知快节奏高压力下的城市又会出现多少个“曹七巧”?

金锁记读后感37

张爱玲所有的作品中,《金锁记》是描写人性扭曲、人格变态最出色的作品。张爱玲出色地展示了曹七巧从一个健康单纯的姑娘变成一个丧失人性、为金钱所困的变态的疯子的过程。

曹七巧原是麻油商的女儿,有几分姿色,风流泼辣,敢在街上与卖肉的朝禄调情。虽是个平民阶层的女子,生活清苦,但也有自己的幸福。命运之神却把她推给了姜家,嫁给一个富家小姐不肯要的活死人一样的残废公子。七巧不但失去了爱情,而且在门第森严的大家庭中受到歧视,连丫头也鄙视她。按照一般人的想法,曹七巧可能会当一个身份低贱的姨太太。如果是这样的身份,她也不至于有太多的非分之想,她的正常欲望也不会压抑得这样厉害,或者她忍受不了寂寞可以一走了之。可是张爱玲不这样安排曹七巧的命运,她抬高了曹七巧的身份地位,让她做了堂堂正正的姜家二少奶奶,让她有了一双弱小的儿女,这使七巧压抑已久的对幸福人生的渴望重新抬头,在这种正常欲望长期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她的黄金欲开始变相膨胀,终至人性彻底迷失。

如果说地位的提高使曹七巧的黄金欲被激发出来的话,那么小叔子姜季泽的出现使她干涸、麻木的心灵开始复苏,燃起了她内心深处熄灭已久的熊熊之火。可是这种爱情是注定不会被人们接受的,姜季泽对她若即若离,严于叔嫂之防,玩起了捉迷藏式的爱情游戏。七巧亦不肯亲自毁掉自己苦苦煎熬得到的一切,两人在各自的堡垒中相互对峙着,谁也不肯先越出雷池半步。经过十年漫长的痛苦历程,婆婆和丈夫都死了,七巧的苦难终于熬到了头,她分到了家产,搬出姜府自立门户。

“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可是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可是悲剧并没有就此结束,七巧也没有如她所愿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在曹七巧爱情逐渐麻木、热情日渐消退时,当年冷淡七巧的季泽上门来向她倾诉爱情了,七巧心中的喜悦和甜蜜自无法言喻。张爱玲极其敏锐、细腻地刻画了这一微妙的心理活动。“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是这种喜悦也仅仅维持了短短的一刹那。当季泽向她提出借钱的要求时,她立刻转而愤怒了。此时七巧心中直觉的念头就是:“他想她的钱——她卖掉一生换来的几个钱。”她的爱情梦瞬间化为灰烬,她认为什么都是假的,包括爱情,只有钱才是真的。在七巧的现实中,什么都是抓不住的,只有钱可以让她实实在在地抓在手里,为她所有。如果说对爱情的渴望是七巧正常人性的表现,那么泯灭了那点爱,她便彻底套上了黄金的枷锁,变成了地道的疯子。更为不幸的是,她还是人母、是婆婆,她的疯狂不仅使自己走向了毁灭,并且还将身边的亲人拉来做陪葬。“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在她的生命中,儿子是她唯一不设防的人,可是她要时时刻刻将他牢牢抓在手中。当儿子娶上媳妇过上了一段幸福生活时,她立刻心理失衡了。新媳妇平凡的外表、软弱的个性,甚至她正常的夫妻生活都成了七巧攻击她的把柄,她用最恶毒的言语一寸一寸地摧毁她的自尊,在七巧长期精神虐待中媳妇被凌迟了。与此同时,她还哄骗儿子、女儿吸上了鸦片,她又用类似的手段破坏了女儿纯真的恋爱,摧毁了她的未来,使她年过三十还待字闺中。正是“黄金”这把无情的枷锁使七巧从一个不幸的被害者慢慢变成了一个自我迫害的疯子。

《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既是一个可恶可恨的害人者,更是一个可怜可悲的被害者。她对金钱有强烈占有欲,为了攫取财富,可以不惜牺牲美好的人性,甚至以黄金这一“金锁”摧残儿女的爱情和幸福,把金钱看得比儿女的婚姻更重要。这个被金钱榨干了青春和蚀空了灵魂的悲剧人物终于在临死之前流出了干涩的眼泪。

张爱玲以她独特的女性视角,将笔触深入到曹七巧这个人物的内心深处,去审视她的灵魂,因此曹七巧这一女性形象对于我们读者具有特殊的认识意义和审美价值。

曲黎敏说,在“活着”之外,还有爱和美。而且正是这爱和美赋予了活着无比绚丽的色彩和神秘的力量!每个人都曾有机会,去选择改写的方向和依据:向黑或向光;顺从外在的标准,抑或寻找内心的方向。

然而,对曹七巧而言,生活的刺已然嵌进了肉里,改写是需要内在的资源的。七巧原来生活的路径不足以给她提供内心成长所需的能量,让她得以建构自己的价值意义系统;她也无法看到当下生活的意义,不知道每一个“现在”,其实都在参与对“以后”的建构。无法得到滋养的灵魂,更易被暗黑蓄养,没有内心空间的人,很容易被环境裹挟而不自知。所以,她不会爱,因为她不懂爱。

所幸,我们是处在新时代的女子,可以读书,旅行,以各种喜欢的方式滋养内心,在精神的世界修篱种菊,可以与情趣相投的好友共同成长学习。所以无论我们面对何种境遇,总会在因缘际会中,做一个内心有光芒的人,照耀自己感染他人。用一颗感知美好的心,丰富对生活的想象力,摆脱无力感的纠缠,走出自己的“规定场景”,用自己的“性格”制造了另外一些场景,向暖而生……

一个真正懂爱的女子,首先会好好爱自己,悦纳自己,并以一颗包容之心对待周遭。当你具备强大的内心,丰盈的精神,你便不会被外界所裹挟。真正的富有不是对物质无休止的占有与攫取,让其成为枷锁,丧失对生命意义的感知,而是以积极的状态,努力过好每一个当下。当你具备精神独立、经济独立的能力,不依附于他人而活着,你的内心必定会富足而安定。

金锁记读后感38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当七巧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金锁记读后感39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40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

一、西厢记

《崔莺莺待月西厢记》(简称《西厢记》,又称《王西厢》、《北西厢》)是元代王实甫创作杂剧,大约写于元贞、大德年间(1295~1307年)。

全剧叙写了书生张生(名珙字君瑞)与相国小姐崔莺莺在仕女红娘的帮助下,冲破孙飞虎、崔母、郑恒等人的重重阻挠,终成眷属的故事。

该剧具有很浓的反封建礼教的色彩,作者写青年人对爱情的渴望,写情与欲的不可遏制与正当合理,写青年人自身的愿望与家长意志的冲突;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爱情观。全剧体制宏伟,用了五本二十一折连演一个完整的故事,这在古代杂剧中是罕见的。该剧情节引人入胜,形象鲜明生动,文采斐然,极具诗情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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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张生在普救寺相遇相国小姐崔莺莺,一见钟情,而无计亲近。恰遇叛将孙飞虎率兵围寺,要强索莺莺为压寨夫人;张生在崔母亲口许婚下,依靠友人白马将军的帮助,解除了危难。不料崔母却食言赖婚,张生相思成疾。莺莺心爱张生而不愿正面表白;几经波折,在红娘的帮助下,莺莺终于至张生住处私会。崔母觉察迹象,拷问红娘,反被红娘几句话点中要害,勉强答应了婚事,却又以门第为由,令张生立即上京应试。十里长亭送别之后,张生到京考中状元;而郑恒借机编造谎言,说张生已在京另娶,老夫人又一次赖婚,要莺莺嫁于郑恒。后张生赶来,郑恒撞死,崔、张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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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王实甫(约1260-1336年),名德信,大都(今北京市)人,祖籍河北省保定市定兴(今定兴县)。元代著名杂剧作家。

杂剧《西厢记》的作者。天一阁本《录鬼簿》称他名德信。河北定兴人。诸本《录鬼簿》都列入“前辈已死名公才人”,可能由金入元。据元周德清《中原音韵·序》,可知王实甫于泰定元年(1324年)前已去世。明贾仲明增补《录鬼簿》,有《凌波仙》词吊王实甫:“风月营密匝匝列旌旗,莺花寨明颩排剑戟,翠红乡雄赳赳施谋智。作词章风韵美,士林中等辈伏低。新杂剧,旧传奇,《西厢记》天下夺魁。”“风月营”、“莺花寨”、“翠红乡”,都代指元代官妓聚居的教坊、行院或上演杂剧的勾栏。显然,王实甫是熟悉这些官妓生活的,因此擅长于写“儿女风情”一类的戏。明陈所闻《北宫词纪》收《商调集贤宾·退隐》套曲,署为王实甫作,其中有“百年期六分甘到手,数支干周遍又从头”,可知其六十岁时已退隐不仕。但曲中又有“红尘黄阁昔年羞”、“高抄起经纶大手”,则其又曾在京城任高官,似与杂剧作家王实甫并非一人。

《北宫词纪》所收署名王实甫的散曲《商调·集贤宾》、《退隐》中写道:“想着那红尘黄阁昔年羞,到如今白发青衫此地游”,“人事远,老怀幽,志难酬,知机的王粲;梦无凭,见景的庄周”,“怕狼虎恶图谋,遇事休开口,逢人只点头,见香饵莫吞钩,高抄起经纶大手”,可知王实甫早年曾经为官,宦途不无坎坷,晚年退隐。曲中又有“且喜的身登中寿”,“百年期六分甘到手”,可以推断他至少活到60岁。这首散曲又见于《雍熙乐府》,未署名。因此,学术对它的作者是谁有不同看法。

《西厢记》五本二十一折的《西厢记》不仅是他的代表作,而且是元代杂剧创作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西厢记》结尾处,在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次正面的表达了“愿普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的美好愿望,表达了反对封建礼教、封建婚姻制度、封建等级制度的进步主张,鼓舞了青年男女为争取爱情自由,婚姻自由而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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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物介绍

崔莺莺

崔莺莺出身名门贵族,是个美丽而有才情的少女,父亲崔相国生前已将她许配给郑尚书的儿子。在封建礼教的严重束缚中,她内心强烈地追求着爱情和幸福。她和书生张君瑞在普救寺中相遇,张生的痴情和才华博得她的爱慕,但相国小姐的身分和她所受的教养,使她感到不能自由表达爱情的苦恼。张生解普救寺之围,本应与她结为夫妻,但老夫人的变卦,给她以沉重的打击,反抗的意识开始觉醒。她逐渐从犹豫动摇、怯弱和顾虑中解放出来,终于突破束缚,和张生美满结合。

张生(张君瑞)

张生先父官礼部尚书,可见他也是书香门第出身,自幼在此环境熏陶下,勤奋学习,学成满腹文章以求金榜题名。时运不济,造化弄人,多次应举,均名落孙山,因此“书剑飘零,游于四方”。由此可见,张生的愿望是:但求功名日,光宗耀祖时。但这位饱学之士在偶遇莺莺时,却将功名利禄抛向九霄云外,将23年的艰辛与努力置于十八层地狱,义无返顾地把追求自由爱情放在第一要务。于是经史子集却成了他追求爱情的幌子,在之后的岁月里他相思难寐,更别说读书学习了,在普救寺英雄救美,绞尽脑汁争取爱情,终于爱情有望,却遭崔夫人拒绝,以“俺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为由,张生迫不得已,只能赴京赶考,未料到自己的爱情却建立在功名的基础之上“得官啊,来见崔夫人;驳落啊,休来见崔夫人”的确,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未遇莺莺时,张君瑞“书剑飘零功名未遂,游于四方”,遇莺莺后,他胸有成竹,胜券在握,最终“一举及第,得了头名状元”。

红娘

红娘不仅仅是一个裨女,而且是剧里剧外的联络人,她作为作者代言人,直接体现了作者的意图,作者把自己的思想和意识加在了她的身上,她左右着剧情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红娘奔走于崔、张之间,周旋于以老夫人为代表的封建势力中,老夫人维护封建纲常和家族利益,维护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礼教,要打破它,就需要红娘这样具有大胆的反抗精神而又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侠气角色,她见义勇为,情缘反礼,愿为“有情人终成眷属”扫除障碍铺平道路,因此,她在剧中具有相当高的地位。

老夫人

老夫人是一个多苦多难的、已经衰败了的封建家庭的家长。丈夫刚刚去世,能够担负起家庭支柱的小儿子尚且年幼,显赫的相府之家转眼之间变得只剩“至亲三四口儿”,而客居萧寺,后面会遇到什么麻烦,她一无所知。老夫人的丧夫之痛和对未来世事难料的苦楚,不是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莺莺小姐所能体会和理解的。老夫人是《崔莺莺待月西厢记》中第一个出场的人物,她的一段“子母孤霜途路穷”的唱词,反映了她对门前冷落、世态炎凉的感伤,这对老夫人性格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正是由于她痛感门庭冷落、处境凄凉,所以她特别想为女儿寻一段既可以维持崔家贵族之家的社会地位,又能给女儿带来幸福的婚姻,因而,如张生这般之人断然不是老夫人的理想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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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西厢记读后感40篇

篇1、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说的是“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一个又俗又滥的故事:张生与崔莺莺一见钟情,而崔母出于家族利益和封建礼法的考虑百般阻挠,最后,在红娘的帮助下,经过一系列斗争,崔张终成眷属。作品表达了男女青年追求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愿望,显示出一种所谓反封建的主题。

《西厢记》写出了张生的钟情之美、莺莺的深情之美、红娘的热情之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活着不只是一种物质的存在,而是一种精神的存在,精神的美在于率性纵情,而任何破坏这种美的势力必然是丑恶的。《西厢记》写出了这种美与丑的较量,写出了人性的被束缚和被压抑,更写出了人性终于冲破束缚如惊雷如春笋自由伸张的勃勃生机。

我们来看看《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场。

“却告了相思回避,破题儿又早别离”的崔莺莺内心十分痛苦,历经苦心刚刚获得的爱情又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钏;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此恨谁知?”这是一种什么“恨”呢?在莺莺看来,有情人朝夕相处,耳鬓厮磨,举案齐眉,卿卿我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总之,“但得一个并蒂莲”,比什么都重要,所以她反复叮嘱张生,“此一行得官不得官,即便回来”,休要说什么“金榜无名誓不归”!这是对爱情和幸福的热烈渴望和执著追求,这种追求突破了封建陈腐观念和传统道德的束缚,是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信条的颠覆,表现出一种叛逆精神。

崔莺莺还有一层忧虑:张生一旦高中,会不会另攀高枝?“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所以郑重嘱咐张生:“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莺莺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在那个时代,富易交,贵易妻不但是常事,甚至“始乱终弃”的流氓行为还被认为是“善补过”。在莺莺看来,自己对张生的深情不应该被辜负和背弃,而要得到对等的回报,这实际上是一种捍卫人格尊严和要求平等的思想,这也是对传统的不满和抗争,代表了当时广大妇女的心声。

王实甫笔下的张生和崔莺莺冲破封建礼法的束缚,不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鄙弃名教纲常和利禄功名,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纵任性情自由奔放,勇敢地爱起来了。他们从佛殿相遇、一见钟情,到月下吟诗、互通款曲,发展到传书递简、跳墙赴约,直至西厢幽会、两情缱绻,最后长亭送别、海誓山盟,这一系列情真意切、大胆热烈的行为,不知使多少卫道士咬牙切齿、胆战心惊,也不知使多少在封建婚姻制度压迫下的青年男女为之击节,为之陶醉,为之神魂飞越。即使在今天,《西厢记》仍然让人心领神会、激动不已,让人认识到人性的美好和自由的可贵,认识到束缚心灵、摧残人性的势力是多么的可鄙和可憎,认识到幸福可以,应该和必须去争取——丢弃各种陈腐的观念,摆脱各种心灵的枷锁,为人性的解放和生命的尊严而斗争!

篇2、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的情节如今看来不过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若非王实甫文才出众,人物刻画细腻入微,跃然纸上,此类题材极易沦为浓词艳曲,附庸风雅之流。中国人的情感历来含蓄隐忍,决不可能如希腊艺术中“我欲火中烧,如痴如狂”那般纵情恣意。在正统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时代,一曲西厢唱醒了多少对真挚爱情的强烈渴望。提及《西厢记》,必不可不提《莺莺传》。一个团圆美满,一个始乱终弃。虽则人人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毕竟《莺莺传》的结局更趋于真实。

《西厢记》的大团圆是中国文人永远的才子佳人梦,它存在于童年时代泛黄的小人书里,在爷爷随口哼唱的古戏里,在敲锣打鼓,纷纷嚷嚷的闹剧里,却偏偏不在多情才子的薄情浅意里。张生是否为元稹,莺莺是否为其“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有情人,我自无暇追问。只是中国文人惯以多情自居,在爱情面前信誓旦旦,激情荡漾,而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做如今的浅斟低唱。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那高楼红袖,碧玉红笺,都果然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

而我总以为,只要曾经有情,不论多久多远,总能在记忆中存留一抹,或深或浅,或不甘或释然,或念念不忘,或故作烟消云散,某时某地恍惚追忆,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而已。《莺莺传》中张生一句“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将可怜的爱情贬为淫邪妖魔。而莺莺一纸断肠书哭尽多少绝别之痛“自去秋已来,常忽忽如有所失,于喧哗之下,或勉为语笑,闲宵自处,无不泪零。乃至梦寝之间,亦多感咽……临纸呜咽,情不能申。千万珍重!珍重千万!”人生难得真性情,情切至此,痛断前缘也要清清楚楚,两不相欠。

转念思之,多情薄意自然不能完全责备才子文人。中国传统观念中男儿志在四方,心怀天下。儿女情长不过是人生一时的华筵。女人只是古代文人墨客失意之时的寄托,爱情并非两个平等个体生命的互补,而是人生一时之需。

于是,杜牧自然可以青楼薄幸,元稹自可遗忘当年深情。课上老先生提及古今中外文人情事,众人莫不失笑,心里却是莫名的悲凉。世人除少数大善大恶者外,谁比谁又能善良多少,卑劣多少?又有几个人可以如沈从文那样骄傲地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世事多变故,芸芸众生又惧怕孤苦,有人用名利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已洋洋自得。而有人必要心有所求,爱其所爱才能感觉幸福。望遍红尘,人人都可怜地追寻着,努力着,只是所要之物不同而已。我所理解的爱情应该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了对方所有的缺点和不完美,却就是那样无法分离,心里的包容和呵护是给属于自己生命的一个人。简简单单,嬉笑怒骂,朝朝暮暮,油盐酱醋。“早晨醒来,亲吻枕边爱人的脸。推开窗户,看到树叶上闪烁的阳光。这是生,再无其他”。在这个纷乱肮脏的世界里,有一个你爱的人,为他(她)甘心历尽所有生计之苦,就这样晃晃悠悠,一起变老。

篇3、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元代著名剧作家王实甫的代表作品。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古典戏剧名著,描绘了青年男女对自由的爱情的渴望,写出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苦闷和莫名的惆怅,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美好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崔莺莺是一个美丽,善良,温柔、含蓄,深受封建礼教的濡染,又有着对爱情生活的向往贵族小姐。她是一位具有时代叛逆性的女性形象,她在追求理想爱情时,能够与封建礼法进行抗争,这是难能可贵的。她不由自主的对张生一见倾心,月下隔墙吟诗,大胆地对张生吐露心声,陷入情网之中而不能自拔,饱尝着相思的痛苦。同时她也越来越不满于老夫人的约束,并迁怒于红娘的跟随。

她对张生的爱,纯洁透明,没有一丝杂质,当张生被迫上京考试,她悔恨的是“蜗角虚名,蝇头小利,拆鸳鸯两下里”。长亭送别,她给张生把盏时的感触是:“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

她给张生最郑重的叮咛是:“此一行得官不得官,疾便回来”;她担心的是张生不像她那样爱得专一,一再提醒他“若见了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总之,在她的心中,情始终是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至于功名利禄,是非荣辱,统统可以不管。她对张生的爱恋,一开始却是胆怯和动摇不定的,一方面她具有少女的情感和欲求: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相国小姐又是在那样的母亲的管教下成长起来的,同时又接受过较多的封建道德教育,这就构成了她思想和行动上的矛盾。

她回答张生的那首诗“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表达了她不甘寂寞的苦闷心情,同时也流露了她对张生的爱恋。在“听琴”的时候,她被张生琴中热切的呼唤深深地感动着,以致于泪水涟涟,但是她又没有勇气与张生见面。

此时在她的心中,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对张生的爱恋激烈地冲突着,最后爱情终于战胜了礼教。因此当她接到张生的情诗时,终于大着胆子写了一首题为《明月三五夜》的回诗,约定张生于十五日晚上相会。“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短短二十个字,标志着莺莺决然走上了叛逆的道路,寻求自己的爱情。这是难得可贵的。

记得著名诗人裴多菲曾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崔莺莺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她让我明白了真正的爱情是那样的美好,是那样的值得期待,真正的爱情是存在于人间的,并且是可以追寻、应该而且必须去争取才能够得到的。真心的希望,如作者心中的美好希冀一样“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篇4、西厢记读后感

“好句有情怜夜月,落花无语怨东风”。这是《西厢记》里的一句名诗。

《西厢记》,元代王实甫作。这部作品实际上来源于唐传奇《莺莺传》(又名《会真记》,唐元稹作)。传奇者,浪漫爱情故事。

元朝是中国剧本创作的一个高峰时期。除了王实甫外,杰出的剧作家还有关汉卿,其代表作《窦娥冤》经久不衰。《西厢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剧之一(其余为《牡丹亭》、《长生殿》和《桃花扇》),剧中张生与崔莺莺的生死恋情历来为人们传颂。

《莺莺传》本是以悲剧收尾,但在王实甫手下,张生(字君瑞)和崔莺莺却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张生出身于上层阶级,父亲是礼部尚书,但因病早逝,从此,家道没落。于是,前往投靠其父亲曾援助的同窗杜确,因为他镇守边疆,掌控十万大军。张生想从那里谋个一官半职。崔莺莺出身其实更优越。父亲是相国,但也在她幼时早逝。一家人只好举家迁移至浦东(今山西省西南永济市蒲州古城)。张生爱游山玩水,所以有一日特地去浦东普救寺游玩。因为有缘,所以那天,崔莺莺及侍女红娘也碰巧去该寺上香(普救寺是崔相国生前主持捐建的),两人邂逅相遇,一见钟情。迫于封建礼教,张生以读书为名,寄居于普救寺的西厢,希冀每天多望崔莺莺一眼。后来,当地的地头蛇孙飞虎得知崔莺莺貌若天仙后,欲用其五万大军趁崔家上香的机会去普救寺“抢劫”。无奈,崔夫人提出解围者嫁其女的说法。值此危难之际,张生接下这一“光荣的任务”。他派一和尚送信给杜确,最终在他的帮助下,压退了孙飞虎。但是,“却道妇人心易变”,崔夫人瞧不起张生,嫌弃他无名无财,便生出返悔之心,因为有损名门。可是,在爱情面前,谁又阻止得了丘比特的情箭呢?“崔莺莺夜听琴”,两人在红娘的帮助下成就“好事”。莺莺的坚定,普救寺方丈的劝说,大将军杜确的无形“胁迫”,都迫使崔夫人最终做出了让步。她以“金榜题名”来回复张生。苍天有情,张生果真中了状元。一切本已入彀中,谁又想半路杀出个“郑常发”。崔家与郑家定下过娃娃亲。此刻,他想与崔莺莺完婚。得知事情真相后,他诬陷张生,说他已经在外娶婚。崔家误信为真,便想让崔郑二人完婚。千钧一发之际,张生赶了回来。真相揭晓,郑常发自杀。张生与崔莺莺喜结连理。

《西厢记》表达了当时一些先进知识分子意识中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时至今日,这一古老的爱情传奇仍被人们传颂,因为,它折服过许多青年男女的心。

合上书本,潸然泪欲下。想人生最苦离别!可怜见千里关山,犹自跋涉!崔张二人可是深有体会。张生上京赶考,崔莺莺茶不思饭不想;而张生也有过“草桥一梦”。心灵相通,情何以再言?只想说一句:真爱永恒。“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倘若现实的话,崔张二人将实现这一古老而虚幻的爱情传奇。

回想,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文学”已没有以前那么兴盛、繁荣,正逐步走向平庸,特别是那些真正具有意义、价值的文学作品已屈指可数。那就多从古代汲取营养吧,本人拙见,《西厢记》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篇5、西厢记读后感

今年春天,借着适宜的气候,读了几本书。同时也趁着明媚的阳光出去疯玩了一个春天。所以把读后感一拖再拖。

《西厢记》描写了一对青年男女邂逅,一见钟情,为争取婚姻自主,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禁锢而私下结合的爱情故事,表达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几百年来,它曾深深地激励过无数青年男女的心。

《西厢记》是部浪漫的爱恋书。我很羡慕书中的崔莺莺。“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婚姻缔结的基础应当是男女之间真挚的爱情,而不在于门第的高低、财产的多寡、权势的大小、容貌的丑俊、才情的敏拙。可见,它所表达的不是某一时期、某一阶层的呼声,而是世世代代人的理想和愿望。

读《西厢记》,有感于莺莺与张生的真挚爱情,欣赏他们冲破封建礼教的勇气;有感于红娘的聪明机智,敬佩她的胆识和智慧。

《西厢》剧情布置巧妙,情节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环环相扣,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展现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她格外动人:以眼游幸,满口余香。

“……频祝愿:普天下心厮爱早团圆。谢天神,教俺也频频的勤相见。”“愿普天下姻眷皆完聚。”这一祝愿是在大团圆喜庆的气氛中由主角的幸福而推及“普天下”,所以格外令人感动,这一主题也是就几乎成了《西厢记》所独有,从而使后世不知多少才子佳人在咀嚼这句话时,似痴如醉,无限向往!

有人说《西厢记》是“天地妙文”。说“《西厢记》必须扫地读之,扫地读之者,不得存一点尘于胸中也……必须焚香读之,焚香读之者,致其恭敬……必须对雪读之,对雪读之者,资其洁清也……必须对花读之,对花读之者,助其娟丽也……必须尽一日一夜之力一气读之,一气读之者,总揽其起尽也……必须展半月一月之功精切读之,精切读之者,细寻其肤寸也……”。我只是做完了家务而读之,只能是粗读与浅见之。究竟怎么读,尽自己的体会。

“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篇6、西厢记读后感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爱绵绵无绝期…

一个是闭月羞花貌,一个是恭俭温良相。为何要怪黄莺儿作对,怨粉蝶儿成双,明明是郎有情来妾有意,为何,总有隔天的银河,不做美的蓝桥水呢?

那一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唱出来容易,做出来又会怎样呢?长亭外,古道边,情绵绵,意切切。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休要一春鱼雁无消息!我这里青鸾有信频须寄,你却休金榜无名誓不归。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息。

你我不再受那相思苦,只愿真爱无绝期。是月下暗表情意的古琴音,更是那隔墙对吟的动情意:月色溶溶液,花音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

料想春娇厌拘束,等闲飞出广寒宫。我不惧世俗之言,不喜那蝇头微利,只盼心中的意中人,别把我的真心丢弃在那荒野中…我岂无意,怎奈久居深闺的莺儿振不开那腾云的翅膀…也许该去歆羡那空中的比翼鸟,水里的双鸳鸯。爱自可相爱,莫问,有谁可阻挡。

弃掷今何在,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不要负了这番真情意,待到相逢话别离。淋漓襟袖啼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伯劳东去燕西飞,未登程先问归期。虽然眼底人千里,且进生前酒一杯。未饮心先醉,眼中流血,心内成灰。留不住的黄昏,赶不去的思念。意似痴,心如醉,昨宵今日,清减了小腰围。合欢未已,离愁相继。想着俺前暮私情,昨夜成亲,今日别离。我谂知,这相思,抵过往日…暖融融玉醅,白泠泠似水,多半是相思泪。两意徘徊,落日山横翠。知他今宵宿在那里?有梦也难寻觅。人生长远别,孰与最关亲?不遇知音者,谁怜长叹人?相思只自知,老天不管人憔悴,泪添九曲黄河溢,恨压三峰化岳低。到晚来闷把西楼倚,见了些夕阳古道,哀柳长堤。

不是天公不做美,美总是要人去勇敢追逐,不管眼前是什么在阻挡,也要坚信你爱的人还在等待着你。因为有你,所以我坚持,为爱坚持,只是愿天下有情的终成了眷属,就是是非纷扰也无法拆散的鸳鸯,永沐爱的湖中…

篇7、西厢记读后感

关于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可以说广为流传的。可是我却从来没有去想认认真真的看过。这周老师给我们讲《西厢记》,我才从心底里觉得我应该认真的看,而不再是囫囵吞枣的阅读。

剧本塑造了崔莺莺和张生两个形象,他们具有共同的特点:向往爱情,追求幸福。他们互相爱慕,可是他们的地位悬殊:一个是相国之女,处在母亲严厉的家教之下;一个是书生,地位远远不及相国之女,在封建社会里,门当户对是婚姻成功的一个必备条件。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注定要通过反抗封建传统观点、反抗封建礼教,并要求两个人能够始终真心相爱,才能够取得胜利。故事就是围绕他们为爱情而反抗封建、以及他们面对重重考验时对爱情是否执著而展开的。

看了《西厢记》之后我觉的这样的爱情史完美无缺的,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有现在难得的一见钟情,有经历各种社会给予的磨难,有来自双方家长的阻扰,他们之间的爱情可谓是越演越切,在我们看来可谓是天作之合。

这个故事的结尾以中国似的大团圆给大众一个交代。而我却不太喜欢这样的结尾,我觉的过于通俗化,所以有时我会去看一些国外的经典电视及作品,我觉得他们的结尾都会留下一些空间让观众自己去细细品味,我觉的这样才让作品更有意义,才会促使人们去回味去发表自己的见解。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太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或直接不用想就可以猜到的结尾,所以我不怎么喜欢看韩剧结尾不是女主角得不治之症就是大团圆。

看了结尾在看一下他的正文,你是否觉得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是否太过于完美了呀?好像他集聚了所有经典爱情的必要情节于一身,就一见钟情而言,现在科学家研究机率很低,况且在古代女子足不出户,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开始就有点梦幻般的感觉。后来又经历了社会的考验,为心爱的女子于权贵做斗争,可谓是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壮举,验证了爱情史盲目的。在后来来自父母的阻扰,就想现在的父母一样有爱情还不行没面包我的女儿会受苦的,于是一介书生张生为爱情上京赶考,得到上天眷顾荣归故里娶了崔莺莺,这好似现代大多数人的爱情观鲜花于面包不可兼的,就会放弃爱情。也许这就是现在的人喜欢这样的结局的原因吧。生活中无法实现的事情只有靠戏剧来实现自己的理想。

这一段爱情流传至今,可能是因为它留给了人们对心中美好爱情一方净土吧!所以一直被后人推崇,但是这样的纯净的爱情在此时物质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还剩多少?

篇8、西厢记读后感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爱情,自古以来就是一种隐晦却又炽热的感情,无论封建礼教如何压制,爱情终归是爱情,无非是由内而生的爱慕之意顺其自然地发展为一往情深,无所止。而在众多的爱情故事里,《西厢记》中所描写的莺生之恋无疑是一颗璀璨的明珠。

在《西厢记》这本杂剧里,王实甫的功绩绝不止是将讲唱文学改变成了代言体的戏剧,使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在崭新的艺术形式里获得了新的生存基地。王实甫充满创新精神地使崔张故事各方面都趋于完美,符合大众的审美观点,从而具有了从《莺莺传》到《董西厢》、一系列歌咏崔张故事的作品,所不可比拟的生命力。

“永老无离别,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主题思想的点睛之笔,不仅张君瑞与崔莺莺应当成为夫妇,也不限于《董西厢》里所说的“从古至今,自是佳人,合配才子”,而是愿“普天下”的有情人,都毫无例外地应当成为眷属。莺莺与张生从佛殿初遇时起,就开始了感情的交流,经过月夜联吟、斋堂互视,就更加深了这种感情,由最初的互有好感,发展到倾心爱悦。张生对莺莺从一开始就爱慕的神魂颠倒,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刚刚的打个照面,风魔了张解元”,而莺莺说:“自见了张生,神魂荡漾,情思不快,茶饭少进。”从一开始的一见倾心,到了普救兵乱、白马解围时,这种感情就已经发展到难解难分的程度,莺莺在白马解围后满以为婚事将成,不禁吐露真情:“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都较可。”可如果不能成合,岂不就明明白白地成了:“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难较可”吗?然而,老夫人当下就反对二人的爱情:“俺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并提出要张生进京赶考,如果他不去或者落第就甭想得到莺莺。封建家长制鄙弃的是爱情,可男女主人公所重的是爱情,剧作家所肯定的、支持的也是爱情。

那么爱情是抽象的吗?当然不是。爱情作为男女之间互相爱慕、互相吸引的感情,从来都是具体的内容。张生眼里的莺莺是:“比着那月殿里嫦娥也恁般撑”,“佳人才思,俺莺莺世间无二”,“那语句轻,音律轻,小名儿不枉了唤莺莺”。而莺莺说张生:“想着文章士,旖旎人。他脸儿清秀身儿俊,性儿温和情儿顺,不由人口儿里念心儿里印。学得来一天星斗焕文章,不枉了十年窗下无人问。”他们俩敢于追求幸福美好的生活,敢于逾越封建礼教的清规戒律,如此惺惺相惜,也是爱情的思想基础。爱情是美好的,既然有情人应当终成眷属,那么当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的时候,当这种爱情收到阻挠的时候,对男女双方来说都是不幸。这种痛苦是如此缠绵,难以排遣,甚至可以为之而生,因之而死。当老夫人赖婚的时候,张生眼看姻缘无望,竟一病不起,在这个视爱情为妖物的年代,这种情况是可耻的。莺莺虽不像张生表现的那么严重,但渴望爱情的青春之愁与百花凋零的暮春之愁,交织在一起向她袭来,只消“针线无心不待拈,脂粉香消懒去添,春恨压眉尖······”。

美丽的爱情在封建社会里是不合法的,要想得到它,就要男女通过自己的努力,进行坚韧执着的抗争,而不能坐待封建家长的“恩赐”。张生和崔莺莺不仅要同以老夫人为代表封建势力进行斗争,而且要同自身所受的封建教养和封建习性进行斗争,只有冲破重重的束缚他们的封建罗网,才能自由的享受爱情的甜蜜。莺莺和张生是这样做了的。佛殿初遇,目惹心招,是他们的第一次反叛行为;墙角联吟,以诗传情,是他们的第二次反叛行动;斋堂互视是以目送情,月夜听琴是以声传情,诗简往来则是情不可遏,在孕育着更大的反抗、叛逆行动。果然,他们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幽会,把这种反抗行动推上了顶峰——他们终于摆脱了封建罗网的束缚和支配,要在婚姻这个具体问题上,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支配自己了。结局当然是动人心魄的爱情战胜了无理可言的礼教,张生取第之后跟莺莺永远地在一起。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世间任何一种感情都要对爱情颔首低眉,顶礼膜拜。但得一个并头莲,你情我愿;且留君瑞在闺边,影儿般不离身。此谓莺莺之声,愿天下所有莺莺者,能够与君盟。

篇9、西厢记读后感

还记得以前。不管是在语文课上,还是在历史课(文学史)上,都曾看见过、听过老师讲关于《西厢记》的文章或简介,所以,说实话,心里对《西厢记》还是存在一点好奇的,所以有种想看的冲动,可是,怎奈种种原因,这一想法被搁置了,可是,到了大学,古文老师正好说让我们每人都看《西厢记》,还真是那什么啊呵呵……

话说,提起元稹的《莺莺传》可能许多朋友并不熟悉,可一提起《西厢记》,恐怕没有几个不知道的。其实《西厢记》就是根据《莺莺传》改编而成的。只不过《西厢记》是歌颂自由恋爱的喜剧,而《莺莺传》则是一出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如果说《西厢记》是根据人们美好愿望而写成的一篇成人童话,那么《莺莺传》则是描述社会现实的报告文学。

看《西厢记》的原始冲动还是因为被书中的爱情故事所吸引、所感动,我知道,原本《莺莺传》是以崔莺莺最终被张生无情的抛弃作为结局。说心里话,我是不喜欢读悲剧的。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也都希望每个爱情故事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的认识到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想法罢了。世界上存在着太多的另人悲伤的故事,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而且我觉得《莺莺传》比《西厢记》更具有艺术感染力,人物形象更加丰满,故事结局耐人寻味,具有很强的社会现实意义。

说起《西厢记》来,我最喜欢的不是那缠绵悱恻的男女主角,也不是那个比较古板的老夫人,而是那个娇俏的小丫鬟,红娘。

首先,在我看来,红娘是一个充满反叛精神的人,虽然她只是一个小小的丫鬟,可是她的反叛精神却表现得很明白。崔莺莺、张生的自由婚姻,在充斥着封建礼教的社会背景下,是大逆不道的,但红娘作为一位老夫人派来“看守”小姐的丫头,不仅不揭开这层秘密,或置若罔闻,反而推波助澜,是这场婚姻得以美满结局的主要的牵线搭桥之人。在封建卫道士的眼中,红娘的形象是反面的、不光彩的,但在“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宗旨下,红娘却是美好的化身,是美满婚姻的代言人。在这场叛逆的婚姻中,红娘不畏被老夫人责打的危险,几次三番周转于崔张之间,为他们安排月下听琴,并有晓夜奔走,传书递简等一系列行动,反映了她对这场恋情的支持,以行动表现了红娘的反叛精神。在今天的我们看来,红娘的行为更是深得人心的。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还能这样,不得不说,它有让人佩服的资本!

其次,她是正义的象征。老夫人是封建礼教的化身,终日将女儿紧闭闺房中,不得见生人,在婚姻上是极力主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这个封建的顽石,却遭到了奴仆红娘当面的顶撞,不留一丝情面。在“拷红”一折中,红娘以理驳之:“信者,人之根本……”短短一段话,说得老夫人无言以对,充分反映了红娘的能言善辩、通晓大义、机智过人、富正义感。

另外,她是智慧的。在最后一本中,红娘痛骂郑桓,语言锋利,咄咄逼人。当郑桓夸耀自己富有而能干、骂张生“穷酸饿醋”时,红娘说到:“他凭师友君子务本,你倚父兄仗势欺人……你值一分,他值百十分,荧火焉能比月轮?”当郑桓抬出“我祖代是相国之门”的金字招牌来压人时,红娘义正词严,剔肤见骨地指出:“你道是官人则合做官人,信口喷,不本分。你道是穷民到老是穷民,却不道'将相出寒门‘”。她勇敢地与这个仗势欺人的花花公子斗争,维护了崔、张的爱情,读来令人为之一振。红娘突破了等级名分的界线,在主子面前,对崔、张的爱情和婚姻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和同情,同时也体现了她的价值观和善恶判断力。

所以,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机灵的小丫鬟,喜欢她的活泼,喜欢她的机智聪慧,喜欢她的冷静,喜欢她的善解人意……

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抢镜头啊!哈哈哈……

篇10、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古典爱情戏曲之一,为元代王实甫所作。先讲讲大致故事:张生对前相国小姐崔莺莺一见钟情,恰遇良机,致书信求援击退强寇,救崔氏一家于水火。得婚约,然敌退后崔夫人毁约,竟使张生莺莺以兄妹相交。张生郁郁寡欢,幸得红娘相助,与莺莺互通书信,制造巧遇,终使莺莺动心。又经跳东墙乌龙,莺莺一封书信至,终成好事。崔夫人怒不可遏,却只能允了。张生进京赶考,莺莺长亭送别。中状元,张生会见夫人,对质郑恒,一家共团圆。故事是圆满结局,皆大欢喜。

且就故事情节来看,一波三折。张生追求莺莺之路并非一帆风顺,若非得红娘助力,很有可能“折戟”。而夫人的阻挠,莺莺的“变脸”,郑恒的污蔑,一切都使这情节变得曲折动人。

从角色塑造来说,在挣脱礼教束缚的相国小姐崔莺莺,耽于爱情的痴心书生张珙,封建女性代表崔夫人和活泼可爱的婢女红娘中,我最喜爱的还是红娘。红娘在书中虽不是主角,但却是各个人物之间联系的交集。红娘是莺莺的贴身婢女,是张生追求莺莺的谋士,是崔夫人派来监视莺莺的探子。可以说,红娘联系了各个人物。而在红娘身上,作者赋予了更多心血。红娘善良可爱,活泼机灵。在她身上几乎没有任何缺点,她是美好的化身。不似莺莺仍受封建思想束缚,不似张生沉溺于情色忘却功名,不似崔夫人毁约失信,红娘在书中只是坚守自己的正义,做自己认为的正确的事。以卑微身份顶嘴崔夫人,帮助张生追求莺莺,成就莺莺张生姻缘,促进作者要表达的爱情喜剧主题达成,红娘拥有超越那个强调身份等级的封建时代的个人魅力。

我认为从爱情角度来看,《西厢记》讲述的是勇敢冲破封建束缚,追求纯粹美好的爱情的故事。特别是对于古代女性,这种举动更是难得。张生追求莺莺情感火热灼人,而莺莺回应张生更显珍贵。作为相府小姐,莺莺是知礼节的,矜持的大家闺秀,在崔母的阻挠下,她该是与张生一刀两断。然而她却听从了本心,在对张生有意后,经过一番挣扎,最终还是被病弱张生的炽热的情感俘获,主动送书信,成就好事。这是离经叛道之举,在当时可称为“不守妇道”,也背离了崔夫人的教育,但莺莺还是做了,为了纯洁的爱情。作者表达了那个压迫的时代人们心中的属于人的真实合理的欲望,对挣脱封建礼教不合理束缚的渴望,对自然爱情的追求的欲望。相国小姐与穷酸书生的爱情故事令人感动。王实甫也为这段爱情写下了完美的结局。“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就语言来说,我真感叹于王实甫的文才。且不说化用诗句,就是其本身的韵脚便押韵的好。且看:“人间看波,玉容深锁绣帏中,怕有人搬弄。想嫦娥,西没东生谁与共?怨天公,裴航不作游仙梦。这云似我罗帏数重,只恐怕嫦娥心动,因此上围住广寒宫。”波、中、弄、共、公、重、动、宫,呈ong叠韵,读来音韵极强,显得活泼有趣。书中语言有典雅的诗句,也有偏向口语化的用词,实集大成。且不说各种曲牌名,单是书中随手拈来的典故便极具文采。听说《西厢记》最完整的注本的注释有2000处,也是难怪。

篇11、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为元代著名的戏曲作家王实甫所著。究其根源,实为“新杂剧,旧传奇”,唐代元稹、宋代赵令畤,金董解元,都曾撰写过不同版本的《西厢》,至元代王实甫,终于把《西厢》推举到颠峰,不仅家喻户晓,而且已经变为一种潮流,一种中国封建思想的蜕变,如此寥寥万余字,何以有如此魅力,何以堪如此重任?就此处,我把我的观后之感付之于字,并总结了下面三点世间文章不可兼备的好处,望阅者于其中游幸一翻,感受《西厢记》这一文学珍品为大家带来的视觉的冲击与精神上的享受。

一为情节。大凡书籍,均以情节为首要之物,叙述平铺还在其次。《西厢》的故事情节,简单明了。崔莺莺与其母老夫人并红娘送父亲灵柩至博陵安葬,路宿于普救寺。恰逢张君瑞游览至此,二人相遇,便萌生爱慕之情,只迟迟未得机遇相见。后因孙飞虎围住普救寺,欲强抢莺莺为妾,老夫人无奈,言道:“谁若能解救我母女二人,便把莺莺许配与他。”张生闻听便投信至其友白马将军处,求其解围,并完此姻缘。后兵至围解,老夫人又悔其前言,并未撮合崔张二人。二人悲苦,想尽万般妙计,互相试探内心,后因红娘于中穿插取事,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婚姻。故事情节让现代人觉得俗气简单,可实不知于当时的封建社会,这便是一种突破,一种冲击!霎时掀起了一股“西厢热”,竟成为了当时社会的“畅销书”,且不少词曲作家都开始对爱情剧本下了大量的笔墨与精力。到了明清,凡写男女方面的故事、剧本,都是受了《西厢记》的影响,以致于今,按一些言情剧、肥皂剧的情节看来,《西厢》应该算是他们的鼻祖了。其表现的主题思想,即:“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的有情人都成了眷属。”以当时的社会看这种思想,是非常大胆、非常叛逆、非常有冲击力的。

其次为价值。从古至今,从内由外,都对《西厢》做出了无法比拟的评价。赵景深先生把《西厢记》称为“中国古典文艺中的双壁”之一,那一壁即《红楼梦》。能与《红楼梦》并驾齐驱,它的文学价值与艺术价值可见一斑。陈继儒更是把其称之为“千古第一神物”。另外,更有“《西厢记》天下夺魁”,“化工之作”,“王实甫《西厢》,千古绝词”等艺术等级甚高的评语。乃至于国外,也把《西厢》推举到一个高峰。俄国柯尔施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纲要》中就说到:“单就剧情的发展来和我们最优秀的歌剧比较,即使在全欧洲恐怕也找不到多少向这样完美的剧本。”这些并不是对《西厢》的推崇和炒作,这是一种信服。

最不可思议的便为词藻。《西厢》的曲牌、词牌、平铺和旁白,都具有无法超越的魅力,我在前面所言的“视觉冲击”,就是指,当我们的眼睛看到这些文字词曲的时候,它所给我们带来的视觉上的享受。我用八个字来表达一下我阅读的感受,即:以眼游幸,满口余香。口中之香,实为书中之味也。王伯良言:“《西厢》妙处,不当以字句求之,其中联络顾盼,如长河之流,它曲莫及。”在此,我虽不能把整书打录于此,而可举一二句我所记的明了、香浓的曲子,共大家赏玩。张君瑞一出,便有[点绛唇]一篇,篇上云:“游艺中原,脚跟无线,如蓬转。望眼连天,日近长安远。”[小桃红]上言道:“夜深香蔼散空庭,帘幕东风静。拜罢也斜将曲栏凭,长吁了两三声。剔团鸾明月如悬镜,又不是轻云薄雾,都则是香烟人气,两般儿氤氲得不分明。”又一篇【混江龙】上说得好:“落红成阵,风飘万点正愁人;池塘梦晓,阑槛辞春。蝶粉轻沾飞絮雪,燕泥香惹落花尘。系春心情短柳丝长,隔花阴人远天涯近。香消了六朝金粉,清减了三楚精神。”《西厢》中句,巧夺天宫,且篇幅不长,若一气呵成,半日功夫便可览遍,只此书并无读一遍之理,依我看,《西厢》中词句,好似天造地设一般。

我读《西厢》的感受,也仅此而已。我只以我的观感把《西厢》这部惊世骇俗的作品介绍给大家,而深而又深的意境,还是需要通过阅读文章去获得、去体味,去享受。

篇12、西厢记读后感

中国的戏曲文化是博大精深的,不但数量之多,经典之多,戏曲的作品也能体现出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思想境界。因此,在拜读完《牡丹亭》以后,我又马不停蹄的借来了《西厢记》进行研读。研读并不过半,却要写读书笔记了,害怕有些人看了之后又嘲笑说不过是应付任务,我还是解释一下,此篇读后感只是个人之拙见,还请见谅。

版本介绍:《西厢记》王实甫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北京第1版。这个版本是横排简体的版本,虽然可能缺乏竖排繁体的风韵和优雅,但是仍不能盖过经典饱经风霜的清香。

其实《西厢记》的故事雏形最早是出现在元稹的传奇小说《莺莺传》里,而这部小说其实就是以元稹自己的人生经历为题材提笔写下的。小说中的穷书生张生起先疯狂且热烈的追求着崔莺莺小姐,却在仕途利益面前低头,最终娶了另一高门下的女子,对崔莺莺始乱终弃。而在《西厢记》中,作者是以张生和莺莺的故事为主线,但是结局一改张生负心汉的形象,改为了两人得以终成眷属,这也体现出了王实甫内心中对爱情的期望和对未来生活和情感的希望和期盼。

《西厢记》的故事是围绕着主人公张生和崔莺莺展开的。张生是一个赴京赶考的穷书生,而相较之下,崔莺莺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崔相国家的千金,本是门不当户不对,是一对连上天都不眷恋的男女。但是从张生开始,两个人都不甘屈于命运。两人一见钟情,张生看崔莺莺看的神魂颠倒,六神无主,不禁感慨“我死也!”;而崔莺莺在与张生吟诗对唱之后,心生情感,说道“昨宵个锦囊佳制勾引,今日个玉堂人物难亲近。这些时坐又不安,谁又不稳,我欲待登临又不快,闲行又闷,每日价情思睡昏昏。”但是现实总是残酷,本有一个机会若张生能够献策解孙飞虎之围,夫人便让张生娶莺莺为妻,但是夫人并没有兑现诺言,而是让两人以兄妹相称。两人伤心难过,但是情难却,每晚弹琴诉心意,最后竟两人或是神情恍惚,或是病卧在床。而莺莺的贴身女婢红娘为两人向夫人求情,最终夫人心软,答应若是张生赴京考取功名便成全两人。张生考取状元,但此时郑家少年郑恒来向莺莺求亲,并说谎说张生已经另娶高门。就在郑恒和莺莺就要拜堂之时,张生以河中府尹的身份归来迎娶莺莺,郑恒则灰溜溜离开,两人终成眷属。

在对于人物的刻画中,其实两人各有时代和人性的缺陷,并不如此完美。张生生来一个多情种,一开始看到莺莺时就不停称赞“你道是河中开府相公家,我道是南海水月观音现。”但令人惊讶的是,他在面对莺莺的奴婢红娘的时候,竟也说“若共他多情的小姐同鸳帐,怎舍得他叠被铺床。”这样实在不妥。而莺莺其实也并不全然大家闺秀,她端着相国家千金的架子,喜欢张生不愿说出来,还虚伪假装的试图掩盖自己的情感,实在让人难以捉摸。

而在整篇《西厢记》看下来,作者试图在通过故事的娓娓道来,抒发出自己对封建等级制度和门当户对习俗的不满和控诉,用崔莺莺和张生两人向命运的反抗,最终两人在一起了的情节,和一开始就由于地位高低排斥张生的相国夫人作对比,由此更突出了对青年男女恋爱自由的追捧。而故事虽有诸多坎坷,但是能够看出来,张生最终考取状元,并与莺莺双宿双飞,作者其实是写出了自己的一种期望。无论是后世的《牡丹亭》还是《金瓶梅》,爱情总是一路的阻碍和荆棘,《金瓶梅》中,几个女人甚至为了对爱情和利益的欲望勾心斗角,丑陋不堪。而在王实甫的《西厢记》中,两人即使爱情被阻,仍能以琴声传情;即使张生病倒,两人还能够见面甚至幽会。所以我认为相较之下《西厢记》更能够体现出的是作者的希望和期盼。

至于我们,不要被一时的肾上腺激素冲昏了头脑,趋之若鹜根本不具任何理智,但青春何妨不该疯狂一把呢?愿有情人终成眷属吧。

篇13、西厢记读后感

明代贾仲名说:“新杂剧,旧传奇,《西厢记》天下夺魁。”最近总算是认认真真地再次读了王实甫的《西厢记》,这一古典戏曲宝库中的巨星。相信对于《西厢记》我们都不陌生,以往读西厢总是有感于莺莺与张生的真挚爱情,欣赏他们冲破封建礼教的勇气,有感于红娘的聪明机智,敬佩她的胆识与智慧。起初我接触的是《西厢记》的前身《莺莺传》,《莺莺传》这一出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曾赚取了我不少泪水,直到后来接触这追求自由爱情的《西厢记》之后便再也止不住对她的喜爱。《西厢记》剧情上关目的布置巧妙,情节的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的环环相扣,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第一遍看她便觉得她不仅使得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展现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她格外动人。再看她时我便深深迷恋上了她曲白相生、雅俗共赏的语言。

元杂剧分为本色和文采两派,本色派以朴素自然为语言特色,文采派则以词句华丽、文采璀璨为特点,并十分注意修饰词语。而《西厢记》则是神奇的把这两者结合起来,成就了曲白相生、雅俗相间的语言特色。

我们看西厢记的第二本第三折:

[雁儿落]荆棘剌怎动那,死没腾无回豁,措支剌不对答,软兀剌难存坐!

作者用如此简单的一句话,便刻画出张生的震惊之态,无措全然表现出来。“荆棘剌怎动那”意为惊得我不能动弹,是当时的口语,高文秀在《黑旋风双献功》第一折中写道:“唬得荆棘律的胆战心惊。”“死没腾”也是当时的口语化词汇,意思是蒙住,痴呆无生气的样子,而“回豁”指的是回和,反映,王伯良曰:“回和,亦酬答之意。马东篱《黄粱梦》:‘禁声的休回和。’”无回和写出了当时张生面无表情,毫无反应的神色。一个回转“措支剌”写出了张生慌张失态,不知所措的样子,我们可以想象到当时的张生的心情,退了贼兵之后,原本可以和心爱的莺莺小姐终成眷属,却不想毫无征兆的面对与心上人成为兄妹的事实,事情出乎意料的发展令张生傻了眼,更是慌了神。王实甫选用了当时的.白话口语,描绘了当时紧张的宴会场景,使张生痴呆的形象跃然于纸上,这样不仅让读者有清晰的画面立体感,也是西厢记语言原滋原味的表现。剧中像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王实甫总是可以写着简简单单的语言,却是将褒贬全融在幽默诙谐的情趣之中了。又如四本二折[斗鹤鹊][紫花儿序][金蕉叶][秃厮儿]等曲里,出现了好多成语“天长地久”、“戴月披星”、“巧语花言”、“行监坐守”、“燕侣莺俦”,同时插上了许多当时的口语谚语如“将没做有”、“牵头”、“胡行乱走”、“心意两相投”、“得好休,便好休”、“何必苦追求”、“女大不中留”等,这些都是流行与当时人们的口头俗语,既通俗浅白,有自然贴切。想我们写文章时往往注重优美华丽的词藻,没错美丽的语言是比较容易吸引读者,可是原滋原味也可以把平朴的语言烧出香味来。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序》中说:“往者读元人杂剧而善之;以为能道人情,状物态,词采俊拔,而出乎自然,盖古所未有,而后人所不能仿佛也。”他在《宋元戏曲史》《元剧之文章》一章中也说:“元曲之佳处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著于元曲。”又说:“谓元曲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无不可也。”所以说语言的质朴本色有着它自己无可替代的魅力。正是《西厢记》让我真正见识到了朴质的语言的震撼力。回想以往的自己总是在“咬文嚼字”,我的文章总像是用优美的语言堆砌起来的城堡,可是却是空空荡荡,并没有实质的内容,有种华而不实的感觉。

当然《西厢记》感染我的并不只是仅仅是自然的语言,也有着华丽的诗篇。明人朱权在《太和正音谱》中说:“王实甫之词如花间美人,铺叙委婉,深得骚人之趣。”郭沫若也曾经说过:“不但是‘杂剧中的杰作’,也是一部‘好诗’。”一语道破了《西厢记》的语言真谛,可以说它既是诗的语言,又是剧的语言,是文学性与戏曲性的高度统一。而《西厢记》“花间美人”的艺术风格,是和剧中美不胜收的绮词丽语是分不开的。王实甫的戏曲语言以富于文采为特色,曲词之美,与剧作的故事之美、人物之美、意境之美和谐统一。不得不说王实甫是制作词曲的圣手,《西相记》善于汲取古典诗词的精华,形成自己秀美华丽的语言风格。这点在《长亭送别》中体现得尤为突出。本折充分表现了王实甫“文采派”优美抒情的语言特色,它既熔铸了古典诗词的清词丽句,推陈出新,自然贴切,又吸收和提炼了民间口语,把两者融为一体,形成了清丽华美,生动活泼的独特语言风格。

如:〔端正好〕中的“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化用了范仲淹《苏幕遮》词中的“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并取其秋景凄凉的意境,以烘托送别的凄冷氛围。以疏淡几笔,描绘了一幅动人的长亭送别图:碧云密布,黄花遍地,西风凄紧,北雁南归…作品如椽之笔,由头顶之天至脚下之地,从耳边之风声写到眼中之归雁,大块设色,融情于景,只捕捉几样形象,稍加点染,就达到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清代梁廷楠《曲话》卷五云:“世传实甫作《西厢记》至‘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构想甚苦,思竭扑地,遂死。”曲坛上这一轶闻,正好说明作者呕心沥血之苦,不是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真是无风雨无以丽其姿,无严霜无以煊其色!又如:“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这两句是从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中的“君不见满川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转变过来的,改写得自然恰贴,不见斧痕。

如:〔朝天子〕中的“蜗角虚名,蝇头微利”,引用苏轼《满庭芳》词原句,形象地表现了莺莺珍重爱情,轻视功名利禄的思想感情。再如:〔耍孩儿〕中的“未饮心先醉”之句,一字之易,更加夸张,语境更加沉重,表现了莺莺饯别时的极端愁苦。而“遍人间烦恼填胸臆,量这些大小车儿如何载得起”一句则从李清照词《武陵春》中脱出。

相信没有人不感慨王实甫的文学功底,再读西厢时,我不自觉地想要背下其中经典的语句,可是我却发现句句经典,字字珠玑。

读过西厢,看过西厢,想着西厢,念着西厢,不如再遇西厢。

篇14、西厢记读后感

大凡读过西厢记的人都觉得这部剧作的语言文字很美,让人有一种感觉,就好像走进神奇璀璨,异彩纷呈的艺术境界。作者用着如珠似玉的语言不着痕迹地将环境,人物,感情融为一体,浑然天成。

剧中有雄浑豪放的曲词:“{油葫芦}九曲风涛何处显?这河带齐梁分燕晋隘幽燕。雪浪拍长空,天际秋云卷;竹索揽浮桥,水上苍龙偃;洞悉愧九州,南北串百川。归舟紧不紧如何见?却便似弯剑乍离弦。”

这里把九曲黄河写得何等气势磅礴,一泻千里。

当然也有绮丽婉转的小词:“风静帘闲,透纱窗麝兰香散,启朱扉摇响双环。绎台高,金荷小,银镇尤灿。比及将暖帐轻弹,先接起这梅红罗软帘偷看。”“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这里洋溢着美好幽深的诗一般的气氛。读来余香萦绕。

而在剧中情节有悲苦性质的场面里,作者的描写依然笼罩着诗般的气氛。比如第四本第三折“长亭送别”:“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其语言是借助古典诗词描写离愁别绪的特有表现手法来加以渲染的,是以那种诗意的浅浅哀愁和无奈的色调来表现主人公离别时的悲苦的。

“文辞华丽”是《西厢记》语言艺术的特色,这种语言特色更表现在该作品语言的文采性。西厢记可谓是吸收了唐诗宋词的精美语言,这些绝妙好词在剧中俯拾皆是,真是美不胜收。

篇15、西厢记读后感

“东风摇曳垂杨线,游丝牵惹桃花片。”在如此浪漫多情的时节里,张生遇见了崔莺莺,便一见钟情。我始终记得张生对莺莺的第一评价是“解舞腰肢软又软,千般婀娜,万般旖旎,似垂柳晚风前。”我想,这次相遇,就早已注定他们将拥有一段美好而又残酷的爱情故事。

崔莺莺是一个大胆,美丽,善良,温柔的贵族小姐。生为一个相国小姐的她,从小就在妈妈的管教下受到了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接受过很多的封建道德教育。当她与张生恋爱,她从一个乖乖女变成了一个“违背道德”坏女子,就构成了思想与行动上的矛盾,在我看来,崔莺莺能与张生相爱,挺不容易的。但在这样的坏境下,她还能不顾一切地与张生相爱,我想这是非常难得的。这样的女子,放在我们现代来讲,令许多年轻人汗颜啊!许多年轻人曾信誓旦旦,许下海誓山盟,可是最后呢?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作如今的浅斟低唱。想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想那高楼碧袖,碧玉红笺,都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崔莺莺对张生的爱是纯洁美好,不含一丝杂质。

当她与张生离别时,她从不像其他的女子希望自己的丈夫金榜题名,衣锦还乡。在她的眼里“情”字是第一,名利功禄,是是非非,她统统都可以不管。“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在回复张生的诗里,她将自己不甘寂寞的苦闷心情写得淋漓尽致。她也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她对张生的爱恋,但最终没有勇气与张生见面。在“听琴”的时候,她的心被张生琴中那份热切的呼唤深深的感动着,但她那一颗被封建道德教育束缚的心控制着她,尽管她早已泪水涟涟。此时此刻,她心中的爱情正与封建教育进行激烈的争吵,最终爱情战胜了封建传统思想。

当她收到了张生的情诗时,终于鼓起勇气回了一首《明月三五夜》。“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视玉人来。”读到这里,我笑了,我想:崔莺莺是幸运的,因为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正如沈从文所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最好的人。”的确,崔莺莺是幸运的。不知大家有没有想过,当她写下《明月三五夜》,短短20个字,意味着崔莺莺从此走上了叛逆的道路,去追寻自己的爱情。

世上有许多人选择用名利去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洋洋自得。而有些人选择去爱自己爱的人,用心去填满生活。我所理解的爱情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白对方的缺点和优点,能包容对方的缺点和优点。爱上对方的人而不是对方拥有的钱财。在这个繁杂荒乱的世界里有个爱你的人,共渡生计之苦,陪着你晃晃悠悠地度过余生,就这样慢慢变老。

篇16、西厢记读后感

元杂剧的四大爱情剧包括《拜月亭》、《西厢记》、《墙头马上》、《倩女离魂》,在这四部剧作里,《西厢记》是我唯一一部从头读到尾的作品。

对于西厢记,恐怕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便是剧中的人物了,剧中主要人物张生、崔莺莺、红娘,各自都有鲜明的个性,而且彼此衬托,相映成辉。就崔莺莺这个人物个性,就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出身名门家道中落的崔莺莺,带着青春的忧郁上场。封建社会中,女子常被教化“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以及“三从四德”。崔莺莺也是这个大背景下生出的大家闺秀。但是当她遇到了风流俊雅的张生,彼此就像磁石般互相吸引,当她分明觉察到一个陌生男子注视着自己,但她的反应是“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剧本写红娘催促她回避,而她的反映是:回顾觑末下。此时莺莺的这种举止已将封建礼教的规矩抛之于脑后,这一细微的动作中,不难想象莺莺以后性格发展的走向。此时年龄的她似乎还带着青春期的小小叛逆之心,但是她却毕竟是封建礼数教化下的大家闺秀,一方面她强烈追求爱情,似乎让人值得敬佩,但是另一方面她对红娘却也有所顾忌,所以她的性格显得热情而又冷静,聪明而涉狡狯,当看到她有时一本正经,有时黠谲多端,有时又扭捏尴尬时,让人哑然失笑。

《西厢记》中的鲜明的人物性格,还有很多值得人们赞叹和研究的地方,其实这些人物性格也是成就者一部古代经典爱情剧的基础。

篇17、西厢记读后感

“呖呖莺声花外啭,行一步可人怜。解舞腰肢娇又软,千般袅娜,万般,似垂柳晚风前。”——《西厢记》

《西厢记》的故事最早起源于唐代诗人元稹的传奇小说《莺莺传》,在时代长河总流传甚广,一些文人、民间艺人纷纷将其改编成说唱和戏剧。《西厢记》全名为《崔莺莺待月西厢记》,是元代著名剧作家王实甫的代表作。也是一部优美动人的戏剧,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不朽名著。

剧本讲述的是张生与崔莺莺这一对情人冲破困阻终成眷属的故事。全剧共五本二十折。故事内容生动,情节曲折,缠绵悱恻,跌宕起伏,读来令人荡气回肠,如同身临其境。

看见这些运用极其娴熟的传统技法的文字,我的内心总是会涌起一种潺潺的崇拜感。再看见这些刻画的细腻而生动的人物形象,好像再现了这个千古传诵的爱情故事。

“爱骑一匹白战马,如彪虎。

使一柄大刀,冠绝今古。

扶社稷,清寰宇,宰天下,安邦国。

为主存忠,愿削平祸乱,开疆展土。”

——《西厢记》

在听完这一段简短小诗语的此时此刻,我不得不想把文学家元稹的那句“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改为“不是文中偏爱汝,此诗消去更无诗”啊!

总之,人不能永远沉困在那暗无天日的等待当中,应该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梦寐以求的物品或事件,去追求自己的那段缠绵的爱情,应该向《西厢记》当中记述的一样——与自己的另一半一起冲破困阻,追求自己的幸福。

篇18、西厢记读后感

近来无事闲看,遇到《西厢记》,将其小说版看完。

用现代人(其实准确地说,我们国人现在还不能算是现代人,顶多现代人的初级阶段而已)的眼光来看,王实甫用不错的文笔讲述了一个磨磨唧唧但又很有味道的爱情故事。

张生一见倾心崔莺莺,经过退贼赖婚、门第赖婚、状元蜚语等几波浮起,终于抱着美人归的圆满故事。故事最精彩处在红娘往返与莺莺和张生之间,张生和莺莺书信往来,以致花影重叠的精细描写。比如“有闰年闰月何不闰个五更”,再比如“恨不能拜托枫树林梢挂住那已经西斜的太阳”,情爱洗礼,跌宕机谋,很多章节读罢让人很是入味。也想起了《聊斋》里的男男女女,但故事多凄婉玄幻,云雨直白,远非《西厢记》的绵思清悠所能比也。

试想古人在传统礼教的压迫下争取婚爱自由是何其难也。又试想那古人安全措施不健全,往往一夜之欢而玷污清白,又何其悲也。再试想古代很多婚姻只是条件的比较和父母的总承包,失之太多的人生创意,又何其憾也。

或许也正缘于此,才有那么多动人的故事流传:牛郎和织女的相遇,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私奔,范喜良和孟姜女的悲剧,周郎与小乔的绝美,曹植对甄氏相思入骨,范蠡携西施泛舟江湖,以及梁祝化蝶、娥皇哭虞舜、神女会襄王、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苏小小风华残落历代伤……

某一年,绍兴的夜晚,独自来到沈园,看墙上依旧残留着当年的词,听婉转悠长的越剧《钗头凤》,想起陆游和唐婉凄美的爱情,心潮澎湃,久难平息。

想起了央视百家讲坛的有个老教授,评论古代中国经典中的爱情,讲到动情处竟是手抖声颤。这些爱情串起来,就是一部伟大的史诗。

篇19、西厢记读后感

元代著名戏剧家王实甫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优秀的戏曲作家之一,他的杂剧《西厢记》至到现地仍被认为是中国最优秀的杂剧之一。

《西厢记》重点刻划了张生,崔莺莺、红娘、老夫人形象,围绕“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展开故事情节,表达了对封建礼节的不满。

近日,又重读《西厢记》,发现里面有三个问题应会值得重视一下。首先,是关于戏剧透露出来的对“佛门“的看法。全剧发生的地点是围绕在普救寺及其周围。张生与莺莺正是在普救寺相遇并相爱的。普救寺是个寺院,是个佛门境地,佛讲究清心寡欲,而作者却把这个爱情故事发生地点设在普救寺,这实在是大有意味。另外,这个寺院的名字也取得有意思。普救,就是普救众生,帮助人生摆脱苦海。但是,当孙飞虎围寺扮亲时,不知是谁在救谁。为何在王实甫笔下,僧俗都成了“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的形象呢?据考证,元代统治者为了麻痹人民的斗志,大力提倡佛教,僧俗在政治和经济上都享有特权,因此,僧俗成为统治者手下的工具。王实甫通过这些来讽刺当时的“佛门”,也间接嘲笑当时的统治者,由此可见,王实甫的笔力,在讲述浪漫动人的爱情故事,还不断嘲讽当时的政治。

第二,有关于老夫人的形象。许多评论者都认为老夫人是个反面人物,她是封建制度的代言人。她言而不守,出尔反尔,是张崔爱情道路上的绊脚石。这些都是从反封建礼教来讲的。那有没有谁真正试着为老夫人想一想?我认为,老夫人是十分疼爱自己的孤女的,她是一个非常具有母爱的人。一开头,老夫人就道出自己丈夫先亡,又只剩下这么一个女儿,她肯定是把自己所有的爱倾注在莺莺身上。来到寺中,怕莺莺闷,特别叫红娘陪小姐去殿上走走,散散心,十分关心女儿。在对待张生的态度的问题,也是建立在自己对女儿莺莺爱的基础上。莺莺本是相国千金,从小就是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虽说张生的父亲以前做过官,但50多岁就早逝了,家里积蓄肯定不多了。莺莺嫁过去后能象之前在家里过得一样吗?老夫人肯定会从客观物质方面为莺莺着想。逼张生上京也是为莺莺着想。在当时,张生作为一名读书人,却不上京赶考,在当时可以说是“不务正业”的人。试想想,哪一位母亲愿意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不务正业”的人呢?归根到底,老夫人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莺莺,如果不是因为爱她,她何必这么操心呢?可能读者会觉得奇怪,老夫人最后不是赖婚吗,她把莺莺嫁给自己的侄子郑恒,这难道也是爱女儿的表现?其实,这事也不能全怪老夫人。郑恒为了娶莺莺,谎称张生娶尚书之女,具体时间具体地点,还声称自己是目击见证人。老夫人一方面是气张生,一方面也没想到自己的侄子会吭她。因此,这件事也不能算在老夫人的身子了。

第三,是关于这部戏剧的喜剧因素问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杂剧是喜剧,因为最后是大团圆结局。但是这部喜剧又有别于其他一般的喜剧。通常喜剧除了大团圆结局外,善的得到好报,恶的受到惩罚,善的战胜恶的。《西厢记》中的冲突主要是张崔与老夫人之间的冲突,老夫人是恶的一面。故事到最后,张崔向老夫人妥协,张生上京赶考,高中后回来娶莺莺,而老夫人也没有受到惩罚,她的愿意“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反而得到满足。也就是说,在这部戏剧中,是善恶两方都得到满足,不同于一般喜剧的结尾。

篇20、西厢记读后感

寒假,我发现书柜里有一本书已经落满尘灰,拿起来擦了擦便读了起来。这本书叫做《西厢记》,看完后感受颇深。

至于《西厢记》的高深论坛评价,前人、古人、今者学家总说纷纭!我倒是只觉得此书倒真值得再看她几遍!黄山归来不看岳,五岳归来不看山!读罢此书,在翻阅元稹的《莺莺传》感觉着实有点儿遗憾,以至于《商调蝶恋花》《鼓子词》《西厢记诸宫调》应该在此书之前读!

自古才子佳人的爱情结合都难免遭到上天的妒忌,也难免有所催人泪下的波折,也难免会有后人的传诵。至于结果是否完美,那自是另当别论。中国自古以来人们的潜意识里都有大团圆!即便是牛郎织女,即便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即便是白素贞与许仙!张生与崔莺莺也算是最终修得正果!

张生的才与貌无可厚非,崔莺莺那简直是完美,那是自古以今所有天下男子心目中的女子的化身,压根儿就是“唯美”!莺莺的貌,不多说,只张生道——娇羞花解语,温柔玉有香,我和他作相逢记不真娇模样,我只索手抵着牙儿慢慢的想。其才情其家势,你也简直没得挑剔!也难怪张生即便考取状元,也没有如郑恒所说为尚书女婿。

或许女人给了真心,爱得愈深愈容易患得患失,莺莺先是心动、思恋到最后的长亭送别中“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依依惜别,到“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再到寄送张生汗衫、裹肚、袜儿、瑶琴、玉簪班管等东西,不外乎担心他的心上人有“始乱终弃”的念头。呵,天底下究竟又有几个崔莺莺呢!不过难得的是,张崔二人毕竟是真爱的。无论是戏剧还是小说电影,都必符合郎才女貌,其背景都应是王公贵族,不是贝勒公子便是少爷,或者公主小姐,呵,反正不是万金也有千金,要么什么明珠,总之排场要耀眼的。

至于穷书生巧遇佳人,如《西厢记》或《柳梦梅》那也不是没可能,不可否认的就是真爱。话说现实生活中也是有的,我想他们肯定是上辈子种红豆的,而且投胎之前贿赂了柏拉图和维纳斯的!

话题回到《西厢记》其实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大凡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一定有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我要说张催二人爱情背后的确有一个功不可没的红娘,这是肯定的!不管他们二人相遇相识到相知这整个过程,都抹不掉红娘的影子。至于老夫人、郑恒、孙飞虎那只是他们爱情的试金石!

一部《西厢记》着实让人赞叹王实甫的才华不一般。还一个——永老无离别,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我感谢那些尘灰让我有机会看到《西厢记》这本好书。

篇21、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中国古典名著之一,主要讲述了崔莺莺与张生的缠绵曲折的爱情故事,表现了两人为了爱情而敢于与命运,封建制度等抗争的爱情故事。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崔相国死了,夫人郑氏携小女崔莺莺,送丈夫灵柩回河北安平安葬,途中因故受阻,暂住河中府普救寺。崔莺莺与红娘到殿外玩耍,碰巧遇到书生张生。张生见到莺莺容貌俊俏,为能多见上几面,便住进西厢房。

张生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他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张生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叛将孙飞虎听说崔莺莺有“倾国倾城之容,西子太真之颜”。便率领五千人马,将普救寺层层围住,限老夫人三日之内交出莺莺做他的“压寨夫人”。正当大家束手无策时,张生先用缓兵之计,稳住孙飞虎,然后写了一封书信给杜确,让他派兵前来,打退孙飞虎。但崔老夫人在酬谢席上以莺莺已许配郑恒为由,让张生与崔莺莺结拜为兄妹,使张生和莺莺都很痛苦。

自那日听琴之后,多日不见莺莺,张生害了相思病,趁红娘探病之机,托她捎信给莺莺,莺莺回信约张生月下相会。夜晚,莺莺在后花园弹琴。张生听到琴声,急欲与小姐相见,便而入,莺莺见他而入,反怪他行为下流,发誓再不见他,致使张生病情愈发严重。莺莺借探病为名,到张生房中与他幽会。

张生考得状元,写信向莺莺报喜。这时郑恒又一次来到普救寺,捏造谎言说张生已被卫尚书招为东床佳婿。于是崔夫人再次将小姐许给郑恒,并决定择吉日完婚。恰巧成亲之日,张生以河中府尹的身份归来,征西大元帅杜确也来祝贺。真相大白,郑恒羞愧难言,含恨自尽,张生与莺莺终成眷属。

看完这本书,让我对男女主人公那种为了爱情而奋不顾身地抗争精神印象深刻,他们勇敢地追求爱情,即使备受相思的煎熬也不放弃。他们是不幸的,生活在封建皇朝中,受到父母之命等摆布,无法自由追求爱情。但同时他们也是幸福的,因为他们对爱情坚定不移的追求,让他们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结为夫妻。

篇22、西厢记读后感

近日,在老大的推荐下,读了元代王实甫所著的古典戏剧《西厢记》。之前没有完整地读过,只知道大概的故事情节,中学时也学过《长亭送别》这一章节。如今细细品读之后,被张生和崔莺莺那种超越时代的敢爱敢恨,勇敢追求爱情的精神深深折服。剧中,张生和崔莺莺从相遇到相知到私定终身再到终成眷属,两人所见次数并不多,可以说每一次见面都是电光石火般地心灵碰撞,是灵魂与灵魂之间深层次的对话,每一次见面都折射出了如彩虹般绚烂,华丽,艳美的光芒!

第一次见面,是张生前去欣赏普救寺美景,无意中遇见了容貌俏丽的崔莺莺。纳兰性德有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张生的这惊鸿一瞥,使得他不由惊叹“十年不识君王面,始信婵娟解误人”,正如王菲在传奇中所唱: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这就是一见钟情的魅力!于是,张生满心欢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就恳求方丈借宿普救寺,住进了西厢房。

如果说第一次见面是偶然,那么他们的第二次见面就是张生刻意为之。张生打探到了莺莺会在后花园里烧香,于是偷偷观看。“情人眼里出西施”,第二次见到莺莺,张生只觉“比我那初见时庞儿越整”,“看他容分一捻,体露半襟,蝉香袖以无言,垂罗裙而不语。似湘陵妃子,斜倚舜庙朱扉;如玉殿嫦娥,微现蟾宫素影。”此时的莺莺在张生眼中无疑是完美的,甚至近乎神圣!张生既为表露自己也有试探莺莺之意,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荫寂寂春,如何临皓魂,不见月中人?莺莺听罢马上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一唱一和之间,高山流水,琴瑟相合,两人顿生惺惺相惜之情。莺莺转身回顾,张生笑脸相迎。此刻,月朦胧,花无影,唯有甜蜜与芬芳在四周升腾,弥漫。爱情的小火苗已熊熊燃烧,大有燎原之势。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得今生的一次相遇。冥冥之中,缘分早已天定。张生对莺莺爱的炽烈,恰逢崔老夫人许下退敌者可与莺莺共结连理的承诺。张生顿时热血沸腾,休书与好友杜将军,退了孙飞虎之贼寇。崔老夫人摆下谢功宴,红娘去请张生。“请字不曾出声,去字连忙答应”,好一副急切之态。再听莺莺之语:若请张生,扶病也索走一遭。痴情小女子的可爱之情呼之欲出。两人饱尝相思之苦,“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都较可”,两人窃以为可以终成眷属。不成想,好事多磨。崔老夫人以莺莺已许配给郑恒为由,让张生和莺莺结为兄妹。本来以为天涯咫尺,一瞬间却咫尺天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两个明明相爱的人却不能在一起。是夜,张生通过琴声向莺莺表白自己的相思之苦,莺莺也吐露了自己的爱慕之情。正是“他那里思不穷,我这里意已通。他曲未终,我意转浓”。两人情感压抑到了极致,一触即发。

“云中谁寄锦书来”,红娘送来了莺莺的“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之约。张生欣喜赴约,莺莺反怪张生下流,生气离去。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爱过方知情重,张生相思成疾。莺莺借探病为由,到张生房中与之幽会。长时间压抑的情感之火在一瞬间得到了彻底的释放,情之所至,万物无光。张生与莺莺在第三次正式见面时,终于勇敢地走到了一起,实现了灵与肉完美地结合。一时间,满屋春色;一时间,流光飞扬。

之后的长亭送别,直至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皆由这前三顾而起。真可谓是:一见倾心,二顾愁,三次相见定终身。金圣叹曰:恸哭古人,留赠后人!

篇23、西厢记读后感

古往今来,最真实的是亲情,最深厚的是友情,最令人捉摸不透的是爱情。

爱情对于我们是陌生的,更是遥不可及的。但王实浦的《西厢记》让我理解了他对爱情的诠释,也让我知道了一对青年男女坚贞不渝的爱情,他们敢于同封建势力做斗争的行为令我敬佩万分。

初读《西厢记》时,只因一个虚名,元杂剧压轴之作。读了之后我便后悔了,觉的枯燥无味无心再读,于是我就把它弃掷一旁。后来我收拾书本时发现了它,一时兴起便有读了起来。读完之后,我得出一个真理——什么是好书,就是耐读的书。

该书辞藻华丽,情节生动,文笔精湛,令人爱不释手。长亭送别这一出是我最最喜欢的,该曲曲情凄婉缠绵,辞句清丽俊秀,声调婉转秀美。将莺莺的离愁别恨表现的淋漓尽致,使全文弥漫着一种淡淡的和无法言说的哀愁。

该折主要描写莺莺为张生送别时的情景,以及分手后莺莺的伤别后忧虑的感受。该折不仅词句优美,还借用了大量的曲调。“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堪称为当中的压卷之作。.

前四句一句一景,巧妙的利用秋景来营造一种凄凉的气氛,侧面烘托了莺莺复杂的内心世界。后两句一问一答,使得景物深含离人的主观色彩,经霜树叶如痴如醉,其实那是离人的血染就的。这两句不仅说明时间季节,更是绘出莺莺的泪眼之情态,将离别之情描绘的更为凄切,从而表现出一个多情女子的形象。

古往今来又何止一个崔莺莺,大家所熟知的梁山伯祝英台至死不渝的爱情,以及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故事。她们不畏封建势力的迫害,敢于同封建势力作斗争,因为要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应该学习她们这种执着的信念,坚持不懈的精神,为自己的梦想抱负而奋斗。至于感情,我们还没有到享受它的年龄。

篇24、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中,崔莺莺的形象得到了相当精细的刻画,她的性格显得更为明朗而又丰富。在作者笔下,莺莺始终渴望着自由的爱情,并且一直对张生抱有好感。她总是若进若退地试探获得爱情的可能,并常常在似乎是彼此矛盾的状态中行动,但是,她终于以大胆的私奔打破了疑惧和矛盾心理,显示人类的天性在抑制中反而会变得更强烈。作者以赞赏的眼光看待女性对爱情的主动追求。

红娘在《西厢记》中成为全剧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她在剧中只是一个婢女身份,却又是剧中最活跃、最令人喜爱的人物。她机智聪明,热情泼辣,又富于同情心,常在崔、张的爱情处在困境的时候,以其特有的机警使矛盾获得解决。她代表着健康的生命,富有生气,并因此而充满自信。这个人物形象固然有些理想化的成分,却又有一定的现实性。在她身上反映着市井社会的人生态度,而市井人物本来受传统教条的束缚较少,他们对各种“道理”的取舍,也更多地是从实际利害上考虑的。

我觉得,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和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篇25、西厢记读后感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每当读到这句诗时,脑中总会浮现出关于崔莺莺的朦胧想象,那大概是一个身姿纤弱的大家小姐,斜倚在木质的门廊上,满目柔情的望着一轮圆月,等待着自己的情郎到来,这样的意像,充满了关于诗情画意的美好和一丝花前月下的浪漫,是属于中国古代独有的含蓄古典之美,让人忍不住心神荡漾,思绪在字里行间沉浮,被带向一个未知的远方。

很长一段时间里,说道西厢记,我总认为这就是一个关于情情爱爱的无聊故事,当年读红楼梦时,见贾母说:“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只觉得深感赞同,但是当我我真正拿起这本书时,就完全改变了自己的看法,不由自主的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

王实莆细腻优美的笔触下所描绘的崔张两人的爱情故事,乍一看有些老套,家境贫寒的张生上京赶考时路经河中府,去古刹普救寺拜访时遇到了暂住在寺中的崔相国家小姐崔莺莺,崔小姐气质娴雅容貌秀美,惹得张生“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飞儿在半天”,为了接近佳人,张生在寺庙中住下,诗书应和之下两人逐渐暗生情愫,无奈崔府老太太百般阻拦,两人的爱情历经种种磨难,好在上天不负有情人,两人最终修成正果拜堂成亲。

其实比起这一版的故事,元慎的《莺莺传》似乎更贴合实际,在元的故事中,张生上京赶考后将莺莺抛之脑后,徒留莺莺苦等一生。王的大团圆结局或许是为了迎合观众,毕竟杂剧是要演出的,比起悲剧观众显然更容易接受喜剧,其实在我看来,我们每一位读者,也都希望王的版本才是真实的,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这也是我们对美好爱情的一种想象和期许。

西厢记中不乏精彩词句,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大概还属“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让我想起了87版红楼中,宝黛共读西厢时彼此那懵懂而爱恋的眼神,我想这样含蓄而深厚的爱情已经在现代社会中逐渐离我们远去,快节奏的生活逼着我们不断地前进,爱情变得越来越简单,却也越来越浅薄。那种“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爱情观,大概也只有在阅读这些经典书目时才能再领会一番,只是掩卷之际,还是会忍不住轻轻叹息,一分为卷中佳人,一分为孑然之身。

篇26、西厢记读后感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从此有了......《西厢记》!

崔莺莺,已故相国之女,才貌双全;张君瑞,没落贵族之子,风流倜傥,才华横溢。像所有的小说话本一样,暮春时节,普救寺内,才子佳人一见钟情,从此堕入情网,执迷不悟;可恨封建大家长卑鄙狠毒,棒打鸳鸯,先许婚又赖婚,即使是才子佳人生米成熟饭后仍要一条路走到黑;才子佳人怨恨却又无力,相思成疾,最后在善良侠义的侍女红娘帮助下才能暗中传情一解相思苦。也像所有戏文里说的那样,才子后来考上状元荣华富贵,小姐的爹娘都原谅她,姐妹都祝福她,奴仆都羡慕她。最重要的是,最后才子佳人白头携手恩爱一生,童话式结尾,大团圆结局。

有句话说,第一个这样写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材。这样的剧情走向在当时大概是开天辟地第一遭,也许可说是轰动式的,奈何这种剧情后世玩得太多,逐渐烂大街,让人难以有惊艳之感。然而还是感谢《西厢记》,被它的情节和语言震惊到,我终于能够理解“小说话本雅俗共赏”是个什么意思......这妥妥的就是现代网络言情的古代版啊!

《西厢记》中表现得最为出彩的绝对是女性,而古代女性又是一大值得探讨的命题,因此我总是试图通过这部作品来理解当时的女性地位和女性命运。众所周知,作者王实甫虽是元朝人,《西厢记》却改编自《莺莺传》,唐朝传奇。历代王朝女性地位最高的当属唐朝,小说中女性表现出的自由热情也就不难理解,即使这种所谓的地位高只是相对而言。

要探讨这个话题,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古代男性对女性的态度和看法

1.古代男性对女性的要求。

对于女子,男子首先想到的是美,完了最好有才,当然遇上事关清白坚贞之事,才貌就得往边靠。

一开始张生对莺莺的倾慕,说得好听点是一见钟情,难听点就是见色起意,直到月下和诗时张生才真正开始欣赏小姐的品德和才华。

令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春宵一度后小姐担忧被情郎轻视或抛弃,婉婉诉衷情,张生却是盯着帕上的落红确定后才开启甜言蜜语模式。在莺莺冒着风险,孤注一掷后,却怀疑她的贞洁,这样的做法让人心寒......

不知怎么,我看《西厢记》,总感觉以张生的多情怯懦,《西厢记》竟然还能童话式结尾也是不可思议。

2.女性常和性联系在一起。

张生第一次见莺莺,跟法聪小和尚说,“那一对小脚儿,价值百镒之金”。脚是女性身体性感部位之一,等同于性。因此,与其说一开始张生爱的是莺莺,不如说爱的是莺莺的身体。

性贯穿全文,处处可见。张生第一次写信,就写“花影重”,暗示要与小姐风流一度。小姐邀约,张生第一反应,这是要干那事啊,喜滋滋乐哈哈......可见,女性在当时与性、欲联系密切。

3.女子容貌太过容易“招灾惹祸”,是为“红颜祸水”。

第一次,孙飞虎强抢莺莺做压寨夫人,可视为女祸;再来是为老相国道场做法事,“老的小的,村的俏的,没颠没倒,胜似闹元宵”。能令老的少的和尚忘了佛家道义神魂颠倒,把本该最庄重严肃的道场变得荒唐又可笑......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样,为莺莺容貌惊艳的同时,陡生一种忧虑与恐惧。要极写女子之美方法可以很多,作者却选了这种最夸张最末等之法,作者笔下莺莺已美得近妖。

4.婚姻里女性地位最终要弱于男子。

《西厢记》中,才子佳人的爱情里,张生的地位逐渐上升,莺莺则一弱再弱。

如果说一开始两人的爱情完全掌控在莺莺手里,那么后来张生就从跪老夫人、跪红娘、跪莺莺这三跪慢慢掌控了主导。

过程手段什么的不重要,总之结局是,高中状元后,张生莺莺的地位已经整个反转过来。可以说,在那时甚至在以后,莺莺是会被抛弃、被多个姐妹儿还是怎样,她的命运已经被牢牢掌控。

二、老夫人对待女儿

1.被压迫者与压迫者。

这里不得不提老夫人,一个女性,一位母亲......一个封建大家长。

作为女性,她是可怜的。《西厢记》里她作威作福,肆无忌惮,看似大利在握,实际上这只不过是因为她丈夫已死罢了。

她也曾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接受“天字出头夫做主”的观念和想法,在严苛礼教的压迫下谨言慎行,到了晚年却用同样的礼教让女儿体会自己曾经经受过的痛苦。

当被压迫的女性,丝毫不觉得这是一种压迫,最后用同样的手段去压迫同性,恶性循环,这难道不是最可悲的吗?

2.把女儿视为政治交易品。

作为封建家长,她坚持门当户对,把女儿的婚姻当作工具来交易,尤其是老相国离世,崔家家道中落的情况下。

张生是白衣时,老夫人不会同意女儿与张生的婚事,即便女儿相思成疾,即便一切早已木已成舟。女儿不过一个政治牺牲品,我相信在最后,即便莺莺张生没有生米煮成熟饭,没有婚约甚至没有相爱,只要张生想要,老夫人绝对把莺莺拱手送上,哪管一个是她讨厌的张生,一个是她素来疼爱的侄子呢?一个朝廷新贵,一个没落贵族,孰轻孰重,老夫人一向分得清楚。

女性在这里与政治相联系,成为牺牲品,可交易物品,没有选择的余地。

三、女性自我意识的初步觉醒

从莺莺、红娘自身来看,她们思想上已初步觉醒了。红娘侠肝义胆,反阶级反礼教;莺莺内心自由独立,敢于抓住机会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她不重功名,把爱情视为至高无上;她清醒理智,明白男女地位差距,却仍敢冒险孤注一掷。这种反抗虽然还局限于爱情,却已难能可贵。

因此可推测,唐朝女性常生存于异性同性双重压迫下,与性、政治相联系,婚姻爱情要为家族服务不能自主,通常是可交易物品,地位较低;然而在当时奔放自由的社会风气下,有一定的反抗意识和自我意识。

篇27、西厢记读后感

元杂剧的四大爱情剧包括《拜月亭》、《西厢记》、《墙头马上》、《倩女离魂》,在这四部剧作里,《西厢记》是我唯一一部从头读到尾的作品。

对于西厢记,恐怕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便是剧中的人物了,剧中主要人物张生、崔莺莺、红娘,各自都有鲜明的个性,而且彼此衬托,相映成辉。就崔莺莺这个人物个性,就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出身名门家道中落的崔莺莺,带着青春的忧郁上场。封建社会中,女子常被教化“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以及“三从四德”。崔莺莺也是这个大背景下生出的大家闺秀。但是当她遇到了风流俊雅的张生,彼此就像磁石般互相吸引,当她分明觉察到一个陌生男子注视着自己,但她的反应是“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剧本写红娘催促她回避,而她的反映是: 回顾觑末下。 此时莺莺的这种举止已将封建礼教的规矩抛之于脑后,这一细微的动作中,不难想象莺莺以后性格发展的走向。此时年龄的她似乎还带着青春期的小小叛逆之心,但是她却毕竟是封建礼数教化下的大家闺秀,一方面她强烈追求爱情,似乎让人值得敬佩,但是另一方面她对红娘却也有所顾忌,所以她的性格显得热情而又冷静,聪明而涉狡狯,当看到她有时一本正经,有时黠谲多端,有时又扭捏尴尬时,让人哑然失笑。

《西厢记》中的鲜明的人物性格,还有很多值得人们赞叹和研究的地方,其实这些人物性格也是成就者一部古代经典爱情剧的基础。

篇28、西厢记读后感

我从西厢走过,扑鼻一阵爱的清香。

普救寺的大钟楼,兀立于峨嵋塬的半坡上飞檐崔嵬。佛院的第一缕晨光通晓,钟声咚咚响起。相国千金崔莺莺随母在此静心休斋,偶遇赴京赶考的穷书生张珙,双方一见倾心。恰此时,叛将率兵围寺,索要莺莺,张生挺而出身,解决了一切危难。一段难舍的爱恋便展开了。

吟诗赋诵,醉酒赏花,在婢女的帮助下,两人不顾封建礼俗,结为夫妻。两个人心与心的碰撞,情与情的交流,充满了爱的芬芳。

我又从西厢走过,满怀愤恨这旧社会。

当这对痴情男女沉浸于幸福的漩涡中时,却被崔母察觉。在门第高耸等级森严的社会里,权力对于婚姻是格外慷慨的,它能让诸公、贵胄子弟尽享人间艳福;权势对于爱情又是极为吝啬的,它常使真心相爱的恋人陷入山险水恶的逆境。崔母的等级观念是相当顽固的,她是不会允许女儿嫁给一个穷书生的,尽管这个穷书生还是她的亲戚。于是便有了“蜗角虚名,蝇头微利,拆鸳鸯在两下里”的悲哀。面对昨夜成亲今日别离的情感纠葛,一对心心相息的比翼鸟便在秋风萧瑟,落叶纷飞的十里长亭外分别了。封建等级的压迫,功名利禄的诱惑,将无数段曾今的真爱湮没于世俗的悲哀中。

我再从西厢走过,感受到信念的震憾力。

长亭一别后,莺莺日夜苦思张生的归来,张生也魂牵梦萦着自己的爱妻,努力苦读,终于高中状元。加封授官后便心急如焚地赶回,有情人终成眷属。正是两人彼此坚定真爱的信念,不畏外界给予的压力,才赢得了爱情。尤其是莺莺,身为官宦小姐的她,表现出了她是一名敢于追求婚姻自主和爱情自由的多情钟情女子。她敢于冲破封建礼俗的束缚,对虚名微利表现出极大的蔑视与痛恨。作者对她形象的描写完全是超前的新一代女青年。

我又一次走过西厢,我看见王实甫在寨前紧皱眉头。他是在愤斥那些烦扰禁锢人们的封建礼教吗?我悄悄地向前,他笑了。我从他手里接过《西厢记》,我发现那既是一段完美的爱情故事,又是一篇辉煌的文学巨著。我感受到了他的愤恨,他的信念,他的思想。

《西厢记》这样一本不朽之作,难怪会纳入“六才子书”之列,难怪贾仲明评价:“新杂剧,旧传奇,《西厢记》天下夺魁。”

篇29、西厢记读后感

高中的语文课本中,节选了《西厢记》中的长亭送别一出,描述了张君瑞和崔莺莺私情事发之后被迫离别进京赶考的情景,而对于事情的前因后果并没有详细的交代。对于这篇课文的教学,一般认为更加侧重于“杂剧”这种体裁的语言、韵律的分析以及情节的解读,而少有涉及本书思想层面的探究。

本人读完这本书之后发现,《西厢记》思想层面的突破和对当时广阔社会生活的真实还原也很有价值。《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都提及过《西厢记》中的词句,其影响力可见一斑。明代汤显祖的著名杂剧《牡丹亭》中,女主人公杜丽娘甚至直接以张君瑞和崔莺莺的故事表达自己虚度青春难成佳配的孤寂心情,这也可以作为《西厢记》影响深远的佐证。

笔者认为,《西厢记》的主题思想的意义主要体现为两点,一是对当时广阔社会生活的真实描述,包括政治、民俗、婚姻观等,这构成了本书的广度和深度;第二点也是本书超越时代的主要原因,也就是对传统婚姻观念的挑战,对儒家标榜的非礼勿动非礼勿听的“正人君子”形象的颠覆。

首先来说说《西厢记》保守的一面,这主要体现在崔莺莺这个人物的身上。崔莺莺是崔相国的独女,琴棋书画女红刺绣无不精通,作为当时女性的完美代表,她出身高贵,又有才学,最重要的是当时被认为是评判女性“才华”的女红,她也同样做的很出色。但封建社会下的对女性“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普遍认同和纲常伦理上的严格约束,对崔莺莺的人格造成了不健康的影响,使得她非常的压抑。而崔相国的早逝,也造成了相国夫人对崔莺莺更加严格的管束,这使得封建社会的一些固有观念在她的思想中生根发芽。例如,在和张生的私情被发现之后,她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劝诫张生早日进京赶考,挣揣一个功名回来,这样她和张生就可以做到“门当户对”,事情就可以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再例如,虽然她在相国寺初见张君瑞就已经动了感情,但红娘帮助张生与她私会之时,她又俨然一副正人君子见到流氓地痞的姿态,说明此时她内心的强烈感情和冲动仍是敌不过三纲五常的束缚,可见封建礼教对她的影响之深。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深受封建礼教熏陶的女性身上,突破口出现了。相对于张生这一离经叛道的形象,崔莺莺是矛盾的,是一个被紧缚但内在生命却不断冲撞寻求突破口的纠结体。书中的张君瑞一反古代儒雅君子的形象,显得“猥琐”、“下流”并不择手段,从相国寺偶遇崔莺莺那一刻起,就处处安排,处处打点设计,只为将崔莺莺追到手,而这样的一个人恰恰让剧情的发展变得合理,给崔莺莺的“大胆叛逆”提供了催化剂。说到底,张生的大胆表示与崔莺莺内心的情感是契合的,因此他们不顾传统“明媒正娶”、“门当户对”、“郎才女貌”这些观念,大胆地结合了。

《西厢记》对传统婚恋观念的挑战是大胆的,是不为世人所容的。因此,这本书在浩如烟海的古代著作中长期被封禁,被明令禁止。这和时代背景是分不开的,儒家思想之所以能成为绵延不绝流传至今在现代中国人的思想中仍然根深蒂固的社会伦理观念,并不是因为这种思想是绝对的真理,而仅仅是因为它利于统治阶级的统治,换一种角度来说,这代表了国家的安定,王朝的稳固。

如果说单从恋爱观念和婚姻观的突破来看《西厢记》在人类思想解放意义上的成就,可能最多可以说是了不起,很不错。但是如果从动摇统治者统治的思想根基这个层面来看,这本书的威力无异于一颗“原子弹”。试想,如果任由这本“石破天惊”的小说在民间广为流传,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景象。无数的平民百姓被书中的故事强烈震撼着,然后突然意识到原来这么多年大家都信封的“明媒正娶”、“门当户对”这种体面的婚俗居然可能有其它的版本,而那种鼓励遵从自己内心感受的力量又是那么令人着迷,那么让人无法抗拒。于是,他们混乱了,这是一种人生观层面的彻底颠覆,而统治者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被统治者有自由的思想,能够自由的思考,能够自发地判断是非,哪怕是一点点的动摇他们也不愿意看到,因为那意味着绝对的服从从此被击碎,他们可能再也无法高枕无忧坐享其成,而民众的觉醒带来的连锁反应还远不止于此。

最后,说一说“红娘”这个形象。红娘虽然在书中仅仅是一个身份低微的小丫鬟,但是从全书的篇幅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完全打破常规的人物形象。她那种看似在单纯的动机之下撮合张生和莺莺的行为,细想却耐人寻味,她究竟只是单纯,还是说她才是思想最前卫的一个人物,我们无从分辨。从情节上来看,她不仅没有依照封建纲常阻挠张生崔莺莺二人的“不伦之恋”,反倒处处为二人私会出主意,在老夫人面前替他们说话,替他们遮掩,甚至将罪责揽在自己身上,这是否是一种超脱和大智若愚呢。可以说,如果没有红娘,也就没有张生和崔莺莺的曲折故事,因此,她也是本书中的一个很大的突破。

综上,《西厢记》既描绘了当时广阔的社会生活和风土人情,也是作者本人思想上的一次艰难却意义非凡的突破,当然,在封建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就更显得难能可贵。

篇30、西厢记读后感

月暗西厢,相思难耐,在王实甫的笔下描绘了一段曲折缠绵的爱情史诗。

《西厢记》在中国四大古典戏曲中,早已名声赫赫,然而长久以来大都只耳闻其名,未见其身。想来它的名声早已远远超过书中的内容。今终于有机会一睹其庐山真面目,很难想象薄薄的书页不足百,竟能让人们记住千百年,并且反复吟唱。

戏曲的部分,我是不懂的,在瞻仰这样一本名满天下的古书时,我更多的只是作为一个闲来无事的读者,品着在封建制度中顽强生长的爱情的甘露。我想,脱去戏曲这件外衣《西厢记》与其他的爱情著作并没有太多的不同,不过是古人一时情闷,无力挣脱现实的缩影罢了。在现在看来,尤其是对现代人来看,这样的爱情故事已经没有多大的吸引力了。更多的,我觉得这样的一本书是用来吊唁那一段不复存在的历史,那一种早已化尽烟尘的爱情。

终究,《西厢记》还是披着戏曲这件华丽的外衣,并且在历史的沉淀中愈发美艳夺目,而这最为耀眼的部分,我觉得要属文字部分了。书中处处皆精华,妙语连珠,意境深沉,情思绵长,作者驾驭文字的才华,想来后来人见了无不孜孜称叹。突然觉得我们有些无知,因为生活在自由的新世纪里,就常常借着时代的标签去嘲笑那些古人的迂腐、愚昧,终日无所事,空有满腹诗论,却只为一朝得朝归来,光耀门楣。我们在指责这些人饱食终日的时候还不忘连带戏谑一番这千百年来害了不知多少人的八股、儒书,认为那些死理的书中除了唆人虚废光阴,抢夺功名外,究竟还能做些什么。然而,当人们真正打开历史行进的车轮时,却发现,历史并不是我们所想的那样,即便有,但绝不是全部。因为饱读诗书,我们才看到有今日如《西厢记》一般的美文,因为功名难就,贤人们踌躇满志,才有了今天我们所见的这许多的史诗。

就如书中的儒生一样,虽是饱读了诗书,却不图功名利禄,只想逍遥乐世,奈何放浪间,遇见美人,为得人心,寄情西厢,以读书为名,最后终为美人远赴求名,只为这状元身份能配得上相国之婿之称,好为写族谱的时候不至太寒碜。古人有古人的无奈,岂是现在的我们能轻易了解到的。不止是作者流畅的文笔,书中出现的更重要的一点莫过于冲破思想与时代的束缚所表现出的勇敢。相国之女莺莺虽对书生有倾慕之心,但传统的礼教却让她望而却步,即便是再有了口头的婚约之后,依旧碍于父母之命不敢越雷池一步。

然而,心早已有了归属,又见书生害得相思病,百般不是滋味,在经过了漫长而纠结的内心挣扎后,莺莺终于冲出礼教、父母之命的束缚,投得心上人的怀抱,慰藉相思。幸而文章的结尾是大团圆的结局,为这对在夹缝中生长起来的爱情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

时代就那样毫无情面的横亘在那里,要么随波逐流,被时代左右,要么打破它,然后得到自己想要的。西厢房门,月满西楼,料得肠断处,唯有相思泪。

篇31、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古典戏剧名著,它叙述了张生和相国小姐崔莺莺邂逅相遇、一见钟情,经红娘的帮助,为争取婚姻自主,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禁锢而私下结合的爱情故事,表达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

那么当今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社会,西厢记这部对追求爱情自由的古代经典还有什么更多的社会意义可以为后人所解读呢?

就我看来,虽然之前的封建婚姻制度不复存在,但所谓的现代人拥有的恋爱自由,是真正的恋爱自由吗?是从心理上得到的真的恋爱自由,还是在形式上拥有的恋爱自由权呢。

我们拥有古人所羡慕的自由,可以大胆牵手,大胆拥抱,大胆亲吻,和自己喜欢的任何人在一起,感受爱情。我们闪婚闪离。享受这种自我权利的同时却也不得不遵守这个隐藏在社会表层下的潜规则。那就是现实。现实的压力之下,真正的爱情存活的保质期会有多久。若是封建婚礼制度可以突破,那么在现代社会的大背景之下现实则是比封建婚礼制度更难突破的屏障。这屏障由太多太多的元素构成。随着年龄增长两人阅历增长速度的不一致,毕业之后工作单位的异地与个人发展的矛盾,父母的看法,家世背景,即使两人相爱,在一起的依然会存在这些难以避免会出现的问题。若是再禁不住灯红酒绿的诱惑,两人之间仅存的藕断丝连怕也是覆水难收了罢。于千万万人能与你相遇已是不易,能看上眼跨越汹涌人群握住你的手的几率更是小得可怜,克服重重阻碍携手暮年的又占了多少比例呢。常听人说,和你结婚的人一定不是你最爱的人。小时候总觉着这怎么可能,可是身边的人似乎真的大多是这样,因为各种因素,错过了少年时那个最爱的TA,到了适婚年龄,父母催婚,自己也开始慢慢意识到衰老的节奏,开始希望稳定,于是开始相亲,开始学会说服自己将就,将就自己,将就他人。多年之后再回首过往,心中会不会闪过一丝丝的无奈。我爱的你已拥有了自己的和睦家庭,而我也早已嫁为人妇,过着单调而枯燥的柴米油盐。而当年我们之间的爱,成为了在闲暇时回忆年少时的茶余饭后。

即使是在恋爱自由的现在,我们的爱情依旧存在着这么这么多难以启齿的悲哀。希望,在我们还有能力用尽全力去爱的时候就不要害怕伤害。世界上有这么这么多的人,能够遇见你已是我今生莫大的幸运,若是上苍眷顾,某一天,你我暮年,笑谈流年。你宽大而温暖的手掌抚上我长满皱纹苍老的脸颊,夕阳下,你的眼神那么温润美好。

借用村上春树的话,如果相爱,便携手到老。如果错过,便护他安好。莺莺愿突破封建礼教与张生携手,我愿跨越屏障与你到老。

篇32、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说的是“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样一个又俗又滥的故事:张生与崔莺莺一见钟情而崔母出于家族利益和封建礼法的考虑百般阻挠最后在红娘的帮助下经过一系列斗争崔张终成眷属。作品表达了男女青年要求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愿望显示出一种所谓反封建的主题。

今天崔张们自由结合的障碍早就不复存在造成他们当初离合悲欢的社会条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生活在现代社会里的青年人为什么还要读《西厢记》呢?《西厢记》又凭什么去打动生活在今天这样一个物质极大丰富、两性结合空前自由的时代里的年轻人呢?

当然《西厢记》的故事曲折生动文辞优美华艳写景写情写人写事无不妙笔生花令人心旷神怡。我们读《西厢记》的确应该细细潜玩元曲文采派最杰出的代表王实甫的如“花间美人”般的绚丽词章但更应该充分调动自己的阅读经验和生活体验来揣摩体味曲词中人物的思想感情这种揣摩体味又会反过来丰富自己的阅读经验和强化自己的生活体验。这样阅读就同生活联系起来了就同人生和生命联结起来了阅读活动就在精神上、心灵上影响人、改变人。林黛玉读西厢时的所谓“词句警人满口余香”不是仅就《西厢记》的作者融化百家、文采斑斓的语言艺术来说的我的理解“警人”者乃是指它的思想意蕴“余香”者则是情到浓时氤氲飘香熏陶渐染怡情养性。

文学作品是写人的写人之情、人之性写人情之美、人性之真。《西厢记》写出了张生的钟情之美、莺莺的深情之美、红娘的热情之美情之美基于性之真。人活着不只是一种物质的存在更是一种精神的存在精神的美在于率性纵情而任何破坏这种美的势力必然是丑恶的。《西厢记》写出了这种美与丑的较量写出了人性的被束缚和被压抑更写出了人性终于冲破束缚如惊雷如春笋自由伸张的勃勃生机。爱情是什么?爱情是两性相悦是世间最美好的感情是最值得追求和珍视的感情在她面前什么功名利禄什么仕途经济什么门第财产什么父母之命什么伦理道德均不足挂齿不值一文因为它们是作为一种外在力量强加于人的自然本性之上的东西。封建社会最大的罪恶就是摧残人性。为什么要不遗余力地最大限度地摧毁人的自然本性?因为人性的本质是自由自由的人性对封建秩序构成严重的威胁动摇着封建大厦的根基。

篇33、西厢记读后感

总是怀着敏感的心与孤寂的愁,漫步在微雨后,感时伤事;总是念着伤感的昨天与未知的明天,迷茫着,寻觅着……

遇见元稹,是在一个张扬的午后,夏雨过后的溽腻尚未完全散去,湛蓝的天空中没有一丝云朵。一个人在家里,安安静静地、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看着《唐诗校注》,尔后一首馨香淡雅的诗涌入眼眶——“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沉吟片刻,不禁怅然若失。

读这首诗,想到的一定是爱情。原以为,爱情纯粹的,没有目的,没有枷锁,有的只是流淌在耳傍心际,那亦浅亦深的爱恋。后来读《西厢记》——传世的爱情名篇——很喜欢,然而有些失望,仿佛在一刹那戳穿了我以为本该纯粹的爱情。如同梁祝化蝶般,莺莺与张生那么美丽的爱情,在一代又一代人的的解读下,俨然成了反抗封建的范本,成了忠贞不二、不为礼教所迫的爱情传奇。可我的心是小的,不想再见杨过苦等小龙女十六载的辛酸苦楚,不愿再看霍小玉赌咒发誓刚烈而死的决绝……

断断续续的,我回想着他们和她们的爱情:张爱玲遇见胡兰成,觉得自己很低很低,在尘埃里为他开出花朵;徐志摩遇见顾小曼,仿佛一场痴狂,日夜为她绘写《爱眉小扎》;陆游遇见唐琬,于沈园的一池春波,惊鸿照影而来……只是若干年后,胡兰成沦为汉奸,爱玲断然决裂;志摩随飞机陨落,空留红颜寂寞终老;陆游唐琬沈园再见,空留阕钗头凤予后人评说……于是我想起元稹和他那同样苍凉的爱情。

元稹同崔护一样,在春光和暖的赶考途中邂逅了一位佳人,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也是“眼波回转,欲说还休”,在春日明媚的阳光里,一切暧昧都有了可能,一切心动都有了延续。我安静着,等待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在故事的开端,当元稹同他的佳人流连在无边的春景,我以为他们会长久,就像西厢中莺莺和张生一样——虽然有过长亭送别的十里忧伤,最终莺莺仍是等回了衣锦还乡的张生,而后凤冠霞帔、白首终老。然而时光匆匆,再浓的情愫亦留不住春光的流逝。在他们相恋了短短一季之后,元稹为取功名,远赴长安,终将他的莺莺抛弃,空留一树桃花日日倚盼,苦对春风。

莺莺是《西厢记》的女主角,亦是《会真记》中的由王实甫“借”去的原型。而《会真记》的作者,正是元稹。元稹在离开他的莺莺之后写下了这本精简的,如他的爱情般浅薄的怅情录,追忆他最初的爱情。与《西厢记》历经坎坷有情人终成眷属不同的是,《会真记》从一开始便知是一出没有结局的爱情悲剧。张生和莺莺,终是没有在一起,不是因为封建制度的压迫,亦不是社会礼教的不容,只是不爱了。时光冲淡了一切,也包括那些与青春爱恋有关的岁月和情感。于元稹,亦是如此——三年后,腾达的元稹迎娶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季女韦丛,与他的莺莺,从此天涯是路人。

很久之后才忽然想到,《西厢记》或许是《会真记》童话版,固执的保留着真正爱情存在过的痕迹。岔开说去,遥想起宝玉和黛玉在暮春的落花时节共读《西厢记》的情景,这段暧昧然而纯真的爱情贯穿着整部红楼的繁华与衰败。或许曹公最初是想撮合这段“木石前盟”的,《西厢记》作为场景的出现,让我以为一切都有了转机,以为宝黛会和莺莺同张生一般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然而曹公仙逝,带走了所有的可能,空留残璧红楼。由高鹗续笔的后四十回,文笔纵是不弱,然而终失雪芹风骨。高鹗不是曹公,让人满怀宝黛爱情的期待;高鹗亦不是元稹,只留错失的爱情让人唏嘘长叹。他挥笔而就,绛珠泪尽归天,侍瑛蒙骗新娶——一部红楼,一场旧梦就在茫茫大雪里,了了真干净。或许,莺莺与张生,注定不能相守,这不仅仅只是元稹的无奈,亦是所有佳人才子们难以脱逃的梦魇。

七年后,韦丛亡故,元稹已是而立之年,再没有年少时的轻狂。同年他遇见薛涛,这个广负盛名的女校书。他和她鸿雁传书、青鸟探看,薛涛的桃花笺就着甜腻的胭脂香寄达,元稹的诗体和着墨香转送……只是这一切都已无关爱情。元稹的爱情早已随着那树零落的桃花,伴着他的莺莺去了,再无复还。他与薛涛的相遇也只是短暂的路过后,永远的别离罢了。之后,元稹开始纳妾蓄妓,如杜牧一般流连烟柳以慰苦闷。不久元稹续娶,亦是大家闺秀。

有人说元稹是薄情的,为了功名他舍弃他的莺莺,为仕途他迎娶韦丛,韦丛死后又同薛涛情浓意深……然而我仍小声的为元稹辩护,他或许并不是寡意的,如苏轼的一般,他多情但并不滥情。一个滥情的男子断然写不出“曾经沧海难为水”这般隽然的句子。他在韦丛死后,亦缄然多日,回首往昔,或许是有愧的吧。他黯然悼念,挥笔为诗:“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他独倚墓碑,神伤寂然,无处话凄凉。

只是我想,他是否会想起年少时欲“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莺莺呢?他是否会因为彼时的放手而懊恼后悔呢?然而一切都回不去了,自他选择离开,踏上长安之途开始,故事就已经结束了,他知道,她亦明了。如《西厢记》中莺莺恋恋不舍满目怆然与张生长亭作别般,元稹的莺莺亦是如此送走他,与西厢不同的是,元稹告别的,亦是他与莺莺的爱情。《西厢记》里,张生还会回来,王实甫让他铭记与莺莺的盟约,不离不弃。而对元稹和他的莺莺来说,那已是结局,最后的结局。

时光如流水般逝去,纵佳期如梦,伊人未老,将爱情丢失在历史浩瀚长河里的,又岂止元稹一人?我们伤感,然而改变不了爱情的命运。至今终于明白,纯粹的爱情或许是不存在的,只是爱情的爱情,仅仅是我们的幻想罢了。如张爱玲一般,找出祖传的铜锈斑斑的香炉,焚一炉沉香屑,凭吊元稹的西厢,凭吊元稹那曾经沧海的爱情。

篇34、西厢记读后感

看了《西厢记》之后我觉的这样的感情史完美无缺的,崔莺莺与张生的感情有此刻难得的一见钟情,有经历各种社会给予的磨难,有来自双方家长的阻扰,他们之间的感情可谓是越演越切,在咱们看来可谓是天作之合。

这个故事的结尾以中国似的大团圆给大众一个交代。而我却不太喜欢这样的结尾,我觉的过于通俗化,因此有时我会去看一些国外的经典电视及作品,我觉得他们的结尾都会留下一些空间让观众自我去细细品味,我觉的这样才让作品更有好处,才会促使人们去回味去发表自我的见解。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太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或直接不用想就能够猜到的结尾,因此我不怎样喜欢看韩剧结尾不是女主角得不治之症就是大团圆。

看了结尾在看一下他的正文,你是否觉得崔莺莺与张生的感情故事是否太过于完美了呀?好像他集聚了所有经典感情的必要情节于一身,就一见钟情而言,此刻科学家研究机率很低,况且在古代女子足不出户,因此崔莺莺与张生的感情故事开始就有点梦幻般的感觉。之后又经历了社会的考验,为心爱的女子于权贵做斗争,可谓是要美人不好江山的壮举,验证了感情史盲目的。在之后来自父母的阻扰,就想此刻的父母一样有感情还不行没面包我的女儿会受苦的,于是一介书生张生为感情上京赶考,得到上天眷顾荣归故里娶了崔莺莺,这好似现代大多数人的感情观鲜花于面包不可兼的,就会放下感情,但是张生做到了鲜花面包都要,即使高中也没有抛弃崔莺莺这也很不容易,此刻很多人都在爆发后抛弃自我的发妻,我觉的《西厢记》中的这一点我比较喜欢。

这一段感情流传至今,可能是正因它留给了人们对心中完美感情一方净土吧!因此一向被后人推崇,但是这样的纯净的感情在此时物质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还剩多少,让咱们在自我的心里回答吧!

篇35、西厢记读后感

闲来无事,翻开了慕之已久的《西厢记》。

少时对故事情节了解大概,甚是钦慕向往张生莺莺的自由爱情。

“待月西厢下,迎风半户开。

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西厢”仿若美好爱情的代名词。

而今翻开《西厢记》,却没有雾中看花时的向往。书中描写的张珙此人实在不能称之为君子,普救寺初见莺莺便为色所迷,所思所想也不过是窃玉偷香,和莺莺春风一度,虽有贾冯才,不过是才子佳人、郎才女貌的话本标配需要罢了。而崔莺莺这一人物在《西厢记》的刻画中是空有美貌而毫无特点,话本中极尽其事描写其貌其才,看完之后对其也无甚印象(俗称“花瓶”)。唯有红娘,其形象跃然纸上,做自己愿做之事,不违本心,虽为奴仆,自有正义。凡书中红娘舌呛各人(张生、崔相国夫人、郑桓)处,无不精彩。

《西厢记》故事自唐元稹《莺莺传》后已日趋完善,各版本《西厢记》各有特点。《莺莺传》作为先版,虽结局令人唏嘘却是真实。无论是张生的狡辩“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还是莺莺的“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可从中窥见张生与莺莺心理,是残酷的现实造就,而后几版都是现实催生出的浪漫。董解元《西厢记》和王实甫《西厢记》故事情节均已完备,略有不同。董版张生与莺莺私奔投杜确寻帮助比王版郑桓羞愤撞树自杀更合情理。但王版《西厢记》红娘形象刻画最佳,且王版《西厢记》其文“一字一句均能抒情摹状、着色浸音。所胜者,辞也”。

一个故事经几朝发展,才子佳人“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友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样的结局是世所愿见,纵观整个故事,但凡有一环出了差错,这样的结局便是奢望吧。

篇36、西厢记读后感

看过《西厢记》,很想去永济市旅游,去看一看,回忆普救古寺里那一段属于《西厢记》的记忆与往事。追寻古人的足迹。一座梨花深院,一幕惊艳、借厢、闹斋、请寓、赖婚、听琴、逾垣、拷红的戏剧场面。一处被张生跳过墙的地方,一棵被张生踩踏过的杏树,对映着的是前世情缘中的一份无奈。

时代变迁,古往今来人都一样,谁也征服不了世界,在困难面前,爱情也是那么脆弱。我恨故事主人公的不执著、恨他对爱情不够真诚,恨他在功名利禄前的浮华与虚荣。十多年的青梅竹马就此告别。既然双方都有付出,为何不终生厮守?难道被她爸爸妈妈看不起了从而便杳无音信吗?可为何结婚之后再苦苦寻找,可始终也没能找到……

小女子认为,与男人同患难终不可靠,青梅竹马的爱情也逃不过现实的生活。何况人心难测,与故事主人公一样,结了婚再找原点的那个人,只可惜那人已不在灯火阑珊处。

篇37、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直接切入生活本身,来描绘青年男女对自由的爱情的渴望,情与欲的不可遏制和正当合理,以及青年人的生活愿望与出于势利考虑的家长意志之间的冲突。

如一开场莺莺所唱的一段《赏花时幺篇》:“可正是人值残春蒲郡东,门掩重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写出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苦闷和莫名的惆怅,在这背后,则存在着她那非出于己愿的婚约的阴影。而张生初见莺莺时所唱的一段《元和令》:“颠不剌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的庞儿罕曾见。只教人眼花撩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在半天。他那里尽人调戏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更是非常直率甚至是放肆地表述了男子对于美丽女性出于天然的渴望与倾慕,以及女子对这种渴慕的自然回应。作者以舞台上的胜利,给仍然生活在压抑中的人们以一种心理的满足。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美好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西厢记》剧情上关目的布置巧妙,写得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环环相扣,山重水复、萦回曲折的复杂情节,是一般短篇杂剧不可能具有的。它不仅使得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来展现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它格外动人。

剧中主要人物张生、崔莺莺、红娘,各自都有鲜明的个性,而且彼此衬托,相映成辉;在这部多本的杂剧中,各本由不同的人物主唱,有时一本中有几个人的唱,这也为通过剧中人物的抒情塑造形象提供了便利。

篇38、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写这篇读后感前无法下笔并不是感觉不足以动心动情,亦或是不够深刻,而是感觉满满的,那么的贴切那么唯美,只有去感知无法将它语言话,尽管如此我任然想把这心中诸多感触付之笔杆,一吐为快。

故事曲折,情趣动人,描写细腻的《西厢记》真乃爱情的美学宣言,何谓爱情的美学宣言呢?在王实甫的笔下,莺莺和张生公然战胜了封建礼教,维护了他们至纯至洁的爱情,重在公然上,这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当生活略显枯燥时,我们不妨试着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爱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我们不难发现,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识只是一种纯粹的一见钟情,张生恋上莺莺,仅仅是因为她的美貌和温柔,而莺莺喜欢上张生,也仅仅是因为张生的才气和气质。然而,在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在我们的生活经验里,“一见钟情”往往是外貌特征或者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所产生的,那是一种人类生理的荷尔蒙冲动,而冲动又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滴水,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动冷却和结冰。丘比特的神箭、月老的红线、天意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同的人去读会有不同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己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己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也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

篇39、西厢记读后感

张生游普救寺,巧遇崔莺莺,一眼订终生,后有张生借西厢,千方百计与相识,张生在墙上曰:“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又莺莺曰:“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自古以来,才子配佳人,乃天作之合。

当叛军孙飞虎欲得美人归,千军万马包围普救寺之时,可笑一品诰命崔相国的夫人信口开河,“谁有能力退兵者,我欲把小女嫁于给他”

,张珙乃一介秀才书生,慷慨激昂地接受了使命,白马元帅杜确赏识张生的文采,所以他们也是比较要好的挚友,此时有难,张生就寄予书信告之,救兵一到,转危为安,当张生正在窃喜自己得了一位佳人之际,谁知崔老太出尔反尔,在酒席上胡说八道,什么门当户对,什么儿时婚姻,还无故来了一对兄妹的称呼,真是人间险恶啊。

但两人的心已经走在一起了,花前月下,两新人常常悄悄地相会,纸包不住火,崔母知道后,又道:张生若是能人者,考取前三功名必随即当婚,”

待到张生高中探花之时,不知官场黑暗,宦官挡道,能臣疏之,在众人地劝说下,张生也为了得一处职位,再来娶莺莺,不料却给尚书当了女婿,莺莺得知后,伤心不已,崔母也病重了,卧床不起,此时无所事事的郑恒却匆匆忙忙赶到了普救寺,想起与莺莺的婚姻,在崔母奄奄一息之时,希望两人能白头偕老,结伴终生。

世事难料,张生娶了尚书女兰芳不到几年,却出来一个长安歌舞姑娘,能歌善舞,能文能武,也不是一般女子所能媲美,她也爱慕张生之才华,张生也为之所打动,常常夜不归宿与之密会,皓月当空,吟诗对歌,好不快活,不料却让病危的妻子兰芳得知,气急败坏,一命呜呼,人游仙镜了。

莺莺这边也不好过,崔母逝世后,原本郑恒有一番作为,不知他天天花天酒地,肆赌成性,无所事事,莺莺也伤心不已,不久后郑恒也因重疾西游去了。

此时的张生失去了一位爱妻,得到一位佳人,却不知佳人命寡,也不知了去向。

(自结尾)然想起当年的莺莺小姐,张生匆匆赶到了博陵,千方百计点燃了小姐还残有的一点希望,终于与之长相思守,白头偕老到终生,成为后人了一代佳话!

封建的思想束缚了这段爱情的自由生长,才有了后面看似门当户的婚姻,却是更加深深地心灵囚禁,爱上一个人,只需一秒,恨一个人也不难,爱与恨只隔一层窗户纸,两面都容易被捅破,可谓:“挂一人,喜怒哀乐全随之。念一人,自作多情愚钝之。失一人,肝肠寸断无救之。恨一人,苦思冥想义愤之。识一人,喜出望外细窃之。透一人,爱恨交加无措之。”仕途长远,路途有不同的风景,可逗留,但不可常驻,生命还再继续,生活就应该继续着。

篇40、西厢记读后感

似乎古人也爱推销,光是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就推出了一本书。这本书就是《西厢记》。

在红楼梦中林黛玉是被此书彻底地迷住了,感受着这其中动人的爱情故事,陶醉在其中。不光是她就连我也不例外。

那痴情书生张君瑞遇见了那崔莺莺是茶饭不思,堂堂读书之人却把书忘道九霄云外,念念地将那莺莺往心底搁着,久久不能忘怀。恰巧啊这当时贵族出生的崔莺莺被张君瑞这一表人才吸引了,也就两厢情愿。本想就这么订个亲事了结,不仅让他们能长相厮守,也能让读者欢心。可就是不如人愿,后面的一波三折就陆续来了。

崔莺莺大方、淑女、礼貌,颇会试问,而且有一副倾国倾城容貌,拥有无数追随者。可怜从小她就守着家庭的管教,这个不许,那个严禁,很有所谓的“家教”。自小她就在心中树立起这种尊强。再加上莺莺母亲的阻挠,这场婚姻迟迟没有实现。这事啊,游走出了个重量级人物——红娘。这个词想必大家十万分熟悉,今儿的媒婆就叫红娘,模仿此处的红娘牵红线的。我觉得这个红娘还是挺正义的,冒着被赶出崔家的危险帮这边递信,帮哪边传情的。当老太太准备违反婚姻的时候,她勇敢地站出来,好好地将老太太“批评”了一顿,使她无法反抗。这种尖利的语言带有一层薄薄的“逼意”。

老太太这个角色令我又爱又恨。这么好的因缘而且是成双成对,定会白头偕老,包他们幸福。但老太太再三阻挠与说谎,让我们这些读者有些恼羞成怒。但她也是出于一个母亲对女儿以后日子是否幸福的长远考虑。张君瑞是个还没考取的穷书生,若把女儿嫁给他,可能会过穷酸的日子。但假如实行“门当户对”法,以后保准,吃得好,穿得暖。

中国的爱情小说都爱追求个团圆结尾。最终张君瑞考上了状元,和崔莺莺终成眷属。

此书激荡起伏的情节令人回味,优美动人的语言让我陶醉。西厢记,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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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尔,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尔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尔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尔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尔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尔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尔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尔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尔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尔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尔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尔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作品讲述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该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发表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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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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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1

假设《红楼梦》是平面坐标系,那么《红与黑》则肯定是李安导演的3D电影。

假期在家,连续的阴雨天气让我不得外出散心,闷在家却又实在无聊,便开始翻阅高中时代购买的“必读书籍”——《红与黑》。

“出身卑微的于连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跻身上流社会,但是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充满了蔑视和仇恨。一封女人的私信,断送了他梦寐以求的前程,他在恼怒中想这个女人开了枪……”

——这是封面上对全书的整体概述,简单扼要,我当时的第一印象便觉着这书肯定又是以黑暗社会为背景创作的爱情小说,不乏会有点当下正红的金牌编剧于正剧中些许的虐恋情节,当然,这仅仅是我跟这部小说的初次触电。本着对小说充满政治色彩的创作背景,我开始了阅读。

序言部分译者很有深意的解释了书名的由来——《红与黑》开笔之初,叫《于连》,知道写完上卷,才最终定名为《红与黑》,以两种色彩作书名,司汤达有寓意存焉。历来评论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誉为军装与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暗黑,火红的理想与黯黑的幻灭,英勇的时代与复辟的年代,等等。相对而言,到时司汤达本人的说法比较平实:“红”意味着主人公于连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黑”道袍,书名也有如此之意向。

家境的卑微加上父亲、兄弟的不待见,让于连亦步亦趋的成长着,就连唯一的阅读嗜好也被父亲强烈禁止。然而,对《圣经》、《新约》以及部分拉丁文的熟读,恰恰为于连自己今后跻身上流社会创造了机会。经过维璃叶本堂神甫彼拉神甫的推荐,于连顺利的被聘请进维璃叶市市长:瑞那先生的家当家教。初来乍到,于连对奢华的生活以及上层社会的各种理解显得很不适应,谢朗神甫的一番话使于连获益匪浅:“圆滑与审慎兼具,把一套虚伪的论调编的找不出漏洞,在他这个年纪,已属不恶。”之后,瑞那夫人与于连之间关系的微妙变化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变得明朗起来——上层社会不断地想于连招手,最后却因为这一份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使之付诸一炬。

神学院的学习以及一系列的偶然促成了于连飞鸿腾达的前奏,只身离开维璃叶进军巴黎,于连虽有对瑞那夫人的万分不舍,却又始终放不下自己迈向上层社会的脚步。彼拉神甫对于连很是看好:“这年轻人虽然出身低微,可是心高智大,一旦伤了他的傲气,纵然身在这儿,也无济于事。他会藏巧于拙。”至于到拉穆尔侯爵家之后所发生的一切,以及于连与玛娣儿特之间的种种,则如晴天霹雳,最终将于连送上断头台。

纵观整部小说,主人公于连的故事似乎倒影着我——平凡的出身,自认高傲的性格以及长路漫漫的仕途。从不同角度分析,自然也就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

从爱情小说的角度分析,暂且先不说于连,故事中两个女主角同样也是耐人寻味——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同样的美貌,同样的贵族气质,而这不同在于:瑞那夫人性格上的安于平淡,细心温柔;而玛娣儿特则更多的是满腔激情的愤慨青年。一个林黛玉,另一个则是薛宝钗。只是,在这个故事中,贾宝玉并非出身名门望族,而只是出身卑微的木匠之子,小说的政治色彩之浓厚加之19世纪初法国社会的阶级分化,正是文章开头,笔者将《红楼梦》比作二维空间,将《红与黑》喻成3D电影的原因,其多的一项因素便是19世纪法国社会的阶级制度。当然,结论成立的前提是抛开《红楼梦》中其他特有的艺术价值。

从政治的角度分析,按照译者在序言里所说:“红”与“黑”其实是军装与道袍的区别,二者形成鲜明的对比,恰恰很好地展示了小说创作的政治背景——拿破仑时代的终结以及19世纪初法国百废俱兴的状态。主人公于连一心崇拜着拿破仑,却迫于时代的压力不能穿上军装,赶赴战场。道袍所带来的短暂甜头,让于连被困牢笼,“老天这个后娘,把我扔进社会的最底层:赐予我一颗高贵的心,却偏偏没给我一千法郎进款。”牢狱中,于连自省到:“我的罪即使没有这么重,我看到在座各位,不会因我年轻而动恻隐之心,仍会杀一儆百,借我来惩戒来打击这个阶层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低微,厄于穷困,但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混迹于阔佬们所号称的上流社会”

小说末尾,一大串的比拟意味深长:“……猎人在树林里打猎,飞禽从半空中跌落下来,他赶紧跑去捡。不意靴子踢了一个高耸的蚂蚁窝,毁了蚂蚁的公馆不说,还把蚂蚁和蚁卵踢得四散……即使最有哲学头脑的蚂蚁,也永远猜不透这黑咕隆咚的庞然大物——猎人的靴子——是什么东西;这可怕的黑家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捣毁了蚁群的巢穴,先听得轰然一声巨响,接着便火光烛天……”

红与黑读后感2

于连唯一的弱点就是当别人瞧不起他时他会暴怒。

但他也确实伤害了侯爵女儿的心。两个女人都为了自己的爱敢做敢当,为了救于连屈尊不顾女人的名节去拜托那些人,市长夫人甚至还听从他人的话想跪在陛下面前请求饶恕于连。

就因为于连活的和其他那些上流社会的人不一样,于连懂得多记忆力好为了肯定自己的价值去爱市长夫人,在开庭时他说自己是有罪的预谋杀人他不愿乞求他人求的原谅即使那两个女人为他做了那么多即使他有机会获得赦免。他不愿意让好友父亲探监觉得是耻辱,他并不缺乏勇气他有尊严,不让他人嘲笑以至于付出生命代价。

于连一生太年轻但他经历的事情或许比那些活得久的人还要丰富和深刻。最后侯爵女儿亲手埋葬了他的头,市长夫人在他死后三天魂尽归天留下侯爵女儿和他的骨肉。自由平等热爱。

红与黑读后感3

于连,一个聪明,能干、有知识会察言观色的人,如果放在一个完美的平等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的小说,他会平平凡凡的生活一辈子 ,可是他偏偏生活在那样的一个等级如此分明的社会。

他应该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对社会的不平等不满,他孤傲,他自尊,如果他有个美好的家庭,他也会同福莱夫人那样纯真到最后,爱到最后。可偏偏他没有这样的家庭,而性格里有多了许多的不甘心,以致他不能像他的朋友一样满足做个富足的商人。

所以,他爱上了福莱夫人,更迷上了公爵小姐,正如他迷上了远大的前途,繁华的巴黎。

他对公爵小姐的感情是疯狂状态下对自己雄心和勇气的迷恋,正如他,在那位小姐心中一直只能作为英雄爱着,这段爱情很轰轰烈烈,也正因为太轰轰烈烈的,所以是扭曲的,他们相互崇拜的只是存在幻想中的英雄。而不是他们本身,所以,当于连失去一切,面对死亡时,才会感觉到他爱的是福莱夫人,但是他爱的真的是她吗?

或许,每个人爱的人都是自己的影子,两位女主人公也是于连的影子。一开始我觉得于连与夫人的性格是相反而与小姐的性格一致,后来,我觉得其实这两个女人都是于连本身,只是,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激情和反抗精神更容易让人关注,并且于连也一直用自己的勇气来主导自己,所以,我只看到他和小姐相同的性格,其实,他每一次的纠结,都是他单纯的证明。

在对的时间,对的世界,遇到对的人。于连在小城只会喜欢温柔善良的夫人,在繁荣的巴黎只会喜欢上勇敢高傲的女王。

无论是善良单纯的于连,还是野心勃勃的于连,只要他还有自己的能力在这本书里都是让人钦佩的,因为,第一个于连是所有时代的精神追求,而第二个于连是当时时代的勇者,但是现在,在人人都野心勃勃的时代,或许,于连最后的反思能给我们一点感触“你追求的真的是你最爱的吗?”

红与黑读后感4

红色的军装,教士的黑袍,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红与黑正如司汤达引用的话一样,揭露的是严酷的真实。

无论这本小说是政治、历史、还是爱情,他都在阐述一种被忽视的幸福。献给少数幸福的人,作为90后的我显然相比太年轻了,不能深入理解这层次的幸福。也许要等到千帆过尽、耄耋之年,才能理解于连,理解他的一生,其实也就只短短四年,只是重头活过,在死牢里的最后两个月。

千斤粟黄金屋颜如玉,或者,外离相内不乱平常心。人要在社会中、人际关系中求得幸福,可以反求诸己,追求精神价值;也可以承认并享受平常的幸福,于是就有古希腊的犬儒学派。就有颜回的“箪食瓢饮”,就有贺拉斯的“平凡的幸福”,就有司汤达的“生活在巴黎,年金一百路易,读书写字”,其含义是独立、自由、不受制于人,能随心所欲的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

可以说,我现在也许就是像于连一样的年轻人,追求飞黄腾达、社会成功和他人承认,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最高级层次的需要。反观于连,从迷误走向清醒,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诚如司汤达所说,有才智的人,应该获得他绝对必需的东西,才能不依赖任何人;然而,如果这种保证已经获得,他还把时间用在增加财富上,那就是是一个可怜虫。

红与黑读后感5

作品的最后,于连死于刑场,马蒂尔德抱着他的头颅亲手埋葬,正如她所钦佩的玛格丽特皇后向刽子手索要情人的首级,再葬于教堂;而德·瑞纳夫人则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着孩子离开了人世。

于连,维利埃尔一个锯木匠的儿子,出身卑微,由于喜爱看书但劳动能力弱经常遭受父亲和哥哥的打骂。但因为他有一副英俊的面孔,又天资聪明,记忆力强,得到当地一位老军医的赏识,教他拉丁文和历史,谢朗神父教他神学,并获得了到市长德·瑞纳家当家庭教师的职位。

正如作品第二章所说,“在维利埃尔,‘赚取钱财’就是衡量一切的最高准则。这四个字概括了四分之三以上居民的习惯性思维”。在这个以金钱、名利为首的地方,出身卑微的于连想要混迹上流社会并不被他人瞧不起,就得“卖弄”自己的才能和学会虚伪。

“虚伪”——上流社会有钱人的面孔,作品中多次以《伪君子》的主人公答尔丢夫做喻,从每一个矫揉造作、隐藏内心真实想法的神态和每一场拐弯抹角、精心设套的对话中,我们都领会到了人物的这副善于伪装的面孔。

而于连也并非在这种“虚伪”中游刃有余,他无时不刻不被自卑和征服欲这两种矛盾情绪撕扯。他谨言慎行,敏感地揣测着身边每个上流社会人士,时而嗤之以鼻,时而阿谀奉承,做些讨好的事。他不信仰任何宗教,尽管能把拉丁文的《新约》背得滚瓜烂熟,但这些书他是一点儿也不相信的。他崇拜拿破仑却不能声张,所以,当他发现山上的小洞时,他解脱般地想,“‘这儿,谁也伤害不了我了。’他忽然心生一念,觉得应该尽情享受一下把自己的思想写下来的乐趣,因为这在别的地方对他都是及其危险的”。

这种自卑和征服欲在他的感情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第一次想要牵住德·瑞纳夫人的手是因为一次不经意的触碰,德瑞纳夫人猛地将手抽回去,而于连认为他有责任不让对方的手抽回去,怕遭人耻笑。于是发誓在第二天一定要紧握住夫人的手——“于连的心中涌动着幸福的暖流,不是因为他爱德瑞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结束了”。此后,于连的许多行为都是以征服欲为出发点,但他又整天因为害怕失去,被耻笑而惶恐不安。

对马蒂尔德的感情也是如此,自卑和征服欲交加,偏偏马蒂尔德也是个奇女子——思想在两个极端处游走,态度忽冷忽热,有着一股倔劲,但自己却是漂浮不定。两人在这段感情中,靠着卑劣的技巧维持感情,于连起初以为获得了真爱,谁知在濒临死亡时却对她感到厌烦,转而醒悟他差点杀死的德瑞纳夫人才是此生挚爱。

死亡,对于于连来说,是必然的。在这个由有钱有势的人掌控生死大权的时代,于连和这种人结下梁子就不会有好下场,胜利者的微笑往往是最丑陋的嘴脸;另一方面,于连自己也早就陷入了自己亲手酿造的绝境,他早就无路可退,求死是他最后的爆发。

正如作品名字——“红与黑”这两种对立的颜色,矛盾性格越明显,越能体会到被撕扯时的挣扎有多艰辛和无力,于连没能找到救赎的办法,所以我们看着他矛盾着趋向死亡。

红与黑读后感6

曾经被当时社会所禁的书,在某种意义上有着它巨大的价值,诚然,当我10年20岁看完红与黑的时候,真的很震撼,从此这本书在我心里有很深的影响。

司汤达的异形思维,对男人与女人,还有女性的剖析描写,及对政治角逐的理解,思想的独特是在男性文学里少有的。绝对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从此司汤达也成了我特别喜爱的作家之一。

在当时那样的社会环境,能大胆描写一个低层阶级的人与贵妇的一系列情感,内心的抗争与永恒的追逐,用大胆的视觉去描述并不是绝对特殊的事例,但这样的作品在当时也是极力使人感到震惊的,然后批判,被禁,震惊,也丝毫改变不了这本书的绝对价值,以至于它能永恒至今。

经典的意味也非它莫属!

红与黑读后感7

读罢郭冠尧译本的司汤达《红与黑》,过多关于红黑之间的象征和矛盾就不多说了,前人已经诠释完备了,只是想谈谈于连,谈谈于连的爱情。

于连是个复杂的人,这是无容置疑的,出生木匠家庭,身份低下,经常遭受父兄的欺压,但是,这个生活中弱者其内心无比的强大。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热烈地崇拜者拿破仑,却可以为了出人头地而将偶像深藏在内心深处,“转眼间,于连不再提起拿破仑,他宣布打算做教士。”他有着当代青年人一样的崇高理想,想要“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但是当下王朝复辟的社会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甫便可拿着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薪俸的年薪,这迫使他必须走向当教士这条路,他别无选择,要不就在维里业庸庸碌碌地过着受欺凌的日子,要不就激流冲浪飞黄腾达,这颇有古希腊式英雄命运的气息。

于连同时也是矛盾的人。往往在处于比他高的阶级(就是贵族)面前,他内心是不屑的,但这种不屑背后却隐隐的藏着自卑。他有一颗向往高贵的心灵,却对他眼中的那些高贵的人不屑,甚至是鄙视。他的人生从19岁开始,就人生的业绩来说是一直上升的,但在他逐渐飞黄腾达的路上,他的灵魂却逐渐也被污染得越来越污浊。但是,最后他还是用生命来挽回了他生命中最原始的那一份尊严(他不愿意向陪审团认错求饶)。所以,我觉得于连是个可怜的人,也是个可耻的人,但同时也是个可敬的人。

关于于连的爱情,他生命中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德雷纳夫人,还有一个是玛蒂尔德。表面上他是得到了这两个女人并且让她们对他死心塌地,甚至连出身贵族生性高傲的玛蒂尔德都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地位前程都拱手让出。但是我认为自始至终于连都没有得到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是与他擦身而过而已。

首先是德雷纳夫人,那个稍稍受过点教育,有着大笔财产继承的美丽动人的妇人,她的美貌使刚刚接触到她的于连惊讶莫名,但她身上的那份母性的光环和纯真很快就打动了于连,并让于连忍不住在傍晚的树下大胆地触碰她的手,两人的关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在两人的爱情中,常常会泛滥出德雷纳夫人那种母性的情感,而于连,更倾向于一个刚刚挣脱襁褓想要学步的婴孩。所以一旦当于连离开了德雷纳夫人去了贝藏松,夫人的影子几乎在于连的脑海里荡然无存。他们的关系看似那么的不堪一击。其实不然,我认为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热烈的追求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母爱的向往,自小没有得到过母爱滋养的于连,在温柔妩媚的夫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另外,于连自幼就经常心潮澎湃,“美滋滋地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引见给巴黎的美貌女人,并以惊人的事迹引起他们的注意”。初经人事的他何尝不想吸引那么一个温柔妩媚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成功呢,坚强的内心又怎么不会在这个时刻散发着母性光环的女性面前缴械投降呢?

接着是玛蒂尔德,那个在初次见到是甚至不高正眼看的高贵的侯爵小姐。在于连和玛蒂尔德的发展中其实于连是很挣扎的,时而是决绝自尊的于连占了上风,时而是骄傲的玛蒂尔德赢得了局面,两个高傲的灵魂都不甘愿屈服于对方,他们相互的撕咬折磨着对方,这段挣扎的爱情最终还是由内心更加强大的于连胜出了。玛蒂尔德更是甘愿为于连付出身体、地位和前程,甚至连她最精心守护的名誉,她都甘愿为于连舍弃。我认为玛蒂尔德跟于连是同一类人,至少在她没有委身于于连前是。她骨子里是个贵族,一个脱俗骄傲贵族,之所以说她跟于连是同一类人,因为她骨子里充斥着跟于连那种不安分的细胞,在物质上她拥有一切,在灵魂上她有着凌驾于一切贵族的骄傲,所以她根本不会德凯律、德克罗兹诺瓦之流放在眼里,她的命运也有着跟于连相同的悲剧性,要么成为公爵夫人但闷闷不乐地在荣誉和过剩物质度过余生,要么跟着于连轰轰烈烈的拓展一片新的天地。但于连对她的爱,似乎并非出于那两个不安分的灵魂之间的牵引。在我看来,于连对她的爱极大一部分出于对她的征服,于连试图通过征服这么脱俗骄傲的一个贵族女子来满足自身对贵族阶级企求的欲求,并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消除他与所谓的贵族的差距。于连在试图征服爱情,爱情中过分的自私和自尊是一种恶习,而以征服的姿态来对待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正因如此,即使到了于连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爱的天平始终没有向玛蒂尔德倾斜过。

到底,于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遇上了真正的爱情,那就是他第一次到贝藏松时在一个小咖啡馆里遇到了少女阿曼达,在短暂的对话后于连竟然涨红着脸对她说“我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您。”在那种无功利无目的的情况下,于连不必用那层伪善的面纱来保护自己,也不用以自己惊人的记忆和学识来打动人,就在这种情形下,于连可以说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即使是个陌生人。但这次邂逅注定跟于连的生命一样短暂,真正的爱情与他擦身而过。我们何曾不也是。

于连,于连,一个可怜、又可耻、却又可敬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8

如题,我不晓得是人云亦云还是真的如此感觉。

于连作为一个底层人民,他对市长夫人没有所谓利用,是一种较为纯真的爱(这样说应该不为过)。

第一:从他在路上的思想,他在逃亡巴黎的时候想着若是大革命要危及夫人,他一定要赶回来,这是他的心理活动。无需给他人看的,但是他就是这么想的。

第二:从最后他为开枪打了市长夫人而懊悔不已,自己要求死罪,还劝夫人好好活下去。

在审判过程中我认为是整本书的高潮部分,他爆发出了极大的人性光辉。他不图苟且,他说出了真心话,他呐喊,他反抗,他诉说对这法国阶级性的不满,也抒发了底层人民一步一步爬上来的艰难。

他声情并茂的演说,加之本就英俊的外表打动贵族妇女倒也不足为奇,可是这并不是什么优势。这一切无疑导致了法官的愤懑,这也给他带来了死刑的判决书。

他曾豪情壮志地说,“虽然我出身贫寒,但我有的是高贵。”,但最后迎接确实人首分离的啷当结局,何其悲哉,何其不幸!

再者就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他不卑不亢,这也是玛蒂尔德这样一个强势的姑娘被她征服的原因所在。

虽然我并不认为他们两者的爱情即便是真的结婚在一起,大抵上也是无尽的梦魇。像玛蒂尔德这类亲吻死去于连的头颅的女性,以及像于连不服硬,而且情绪化的迷恋拿破仑的青年,两者的结合有些那么的诡异。 当然了,以上所叙述的是他的软件,也就是性格啊人品方面的。当然光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就是他的硬件,英俊清秀,聪慧过人,从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和大主教对他的赞誉就可观之。 那些云云于连怎么怎么的,或许是个另一位仁兄搞混了吧。

《漂亮朋友》里面的那个炮兵。没有任何的政治头脑与文化,利欲熏心,和于连个人感觉两者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红与黑读后感9

带着十分复杂的情绪我终于把这本《红与黑》看完了,因为时间不多,仅400多页的小说竟拖延了10几天才看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仿佛百感交集,但如果真的想把这些感受理清头绪,还要落实在纸上,我发觉是这样的难,但是我仍要尽最大的努力。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里不得不提及于连与德·雷纳夫人,和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对她们,或者是其中的某一个是否有真正的爱情呢?他对她们,难道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对抗蔑视的报复的手段?到了最后,我想,在两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他多少带着一些挑战的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但是,爱情是真真实实地产生了,也存在了。但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却是不一样的,用小白的话说是,一种是心灵上的,一种是头脑上的。

当然,前者更震撼人心,但当看到玛蒂尔德亲吻他的前额,亲手埋葬情人的头颅的时候,后者也同样另我动容了。这时候,爱情,仿佛让人升腾出了一种信仰。于连自小到大都缺少爱的关怀,而正如他所说,德·雷纳夫人给了他慈母般的关怀,如脉脉暖流滋润了他的心田。玛蒂尔德青春年少,有着优雅的高贵和轻快的朝气,注入到于连心中的是爱情的激动和热情,是如他这样的年龄的爱情的方式。

虽然我们总觉得更倾向于前一份爱情,但我也实在不能说孰轻孰重。于连最终在心里做出的那样的选择给他的是永恒的温暖。但他也知道,两个爱他的女人谁也没有错,所以选择让她们两个一起在马车的颠簸中暂时忘记失去他的痛苦。于连,我想说的是,我想这两份爱情报以同样的敬意。

红与黑读后感10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11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

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

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红与黑读后感12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13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红与黑读后感14

如果一棵树枝叶繁茂,那么我们一定会惊羡它的生命蓬勃;如果把维立叶城比作一棵树的话,那么它的“繁盛”足以让我们窒息:生活在树冠的贵族,明明内心彼此仇视,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可一个个看上去却衣冠楚楚,温文尔雅,光彩照人。

他们即使给对方一个微笑,也总不肯舍弃嘴角上挂着的那一丝轻蔑。虚伪,无所不用其能,恣意的占据着枝叶间的缝隙,切断了阳光,只在树根周围投下浓浓的阴影,而这阴影正好罩住了一个人——于连。

于连仰观树冠,内心汹涌澎湃——“社会地位:愚人的尊敬、孩子的惊奇、富人的仰慕”。正如特殊人物对周围环境有着特殊的敏感一样,对社会地位特殊的敏感滋生乐于连野性的欲望——一定要爬到树冠上去!可惜命乖运蹇。“千里觅封侯”的红色从戎梦在生不逢时的仰天长叹中灰飞烟灭。不过,很快,神甫所带来的高薪和所赢得的来自王室的尊敬,使他黯淡的眸子里闪现出金灿灿的希望之光——穿上黑色的教会服,一样可以跻身名流。可在藐视一切的上流贵族眼里,他惊人的记忆力与街头末技之流的杂耍在本质上并无任何区别。于连也很清楚。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这块敲门砖仅能敲开上流社会的大门而已,却比一定能得到主人的笑脸相迎,想要登堂入室,成为座上嘉宾,还得有让自己举手投足增色的“行头”。久处树冠阴影中的他自然毫不犹豫的为他的欲望寻找到了一个能游刃有余的套子——虚伪,并一头钻了进去。从此,他便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步步地向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挺进。

司汤达将《于连》改成《红与黑》,让两个不和谐和极端矛盾的色彩痛快淋漓的昭示我们:于连是极端矛盾的混合体!他的地位在树根定格,欲望却在树冠燃烧;对拿破仑在心里是疯狂崇拜,在人前却大肆攻讦;他根本不信神灵,却示人以笃信虔敬;他仇视现实生活,却又无法控制自己的逃避;他鄙视上流社会的乌烟瘴气,却又痴迷于能生活其中;他没又使自己尊严增重的砝码,却不能容忍别人有任何轻蔑,即使对方是一个的为卑微的车夫,他也要选择决斗到底!的确,以一个小锯木厂主的儿子的身份向上流社会叫板,要在林立的漩涡中驰骋捭阖,收放自如,除了靠自欺欺人的虚荣和嫉妒空白的自尊外,如履薄冰的于连还能靠什么呢?看来,于连这个时代的畸形儿,正是从巴黎这个罪恶的母床上诞生的怪胎。

可催生了怪胎的助产婆——上流社会,却不愿接受这个不合他们“规则”的新生儿。于连的闯入等于宣告复辟者在风雨飘摇中刚制定的统治“规则”又被撕开了一个豁口。所以,于连的擅闯必然招致贵族们本能的反感,也就必然遭到整个上流社会的联合剿杀!

当初,于连背负野心,怀揣虚伪启程,一路似乎畅通无阻。但每爬高一寸,危险也就随之加上一码,最终还是跌了下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只将“遗憾”重重的摔在了身后。

红与黑读后感15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 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 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 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 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 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 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后。毕竟,于连充其量也仅是一只逆流之筏,他无论如何也敌不过巴黎这片波诡云谲的海洋的。

临刑前,于连也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我的同时代人的影响占了上风,离着死亡只有两步远,单独跟我自己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野性的于连,也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于连被送上断头台的命运。

于连,一个久久挥之不去的名字,蕴含了太多的沉重与悲哀……

红与黑读后感16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近的过程也是人类靠近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平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红与黑读后感17

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著。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内涵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读了《红与黑》,我还是不明白红与黑的的含义。

红与黑读后感18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红与黑读后感1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后感20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含义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红与黑,这两种颜色究竟有什么含义?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贵族,这使他招来很多人的嫉妒,也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他从心底里仇恨他们,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他反抗世界的梦想破灭后,他在法庭上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红与黑读后感21

冯唐曾经说过人类个体是一个欲望满身的人,欲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所以他倡导人们既要成魔也要念佛,然后才可以成人。看了《红与黑》之后,对于于连·索黑尔这个人来说,我觉得他就是这种,有野心、有抱负,欲望满身,才华满满的人,他一昧的为了向上流社会攀爬,忽略掉人性本善,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魔战胜了佛,邪恶战胜善良,运用违背社会道德的手段,造就了病态式情感悲剧。

尽管这样,对于男主角于连·索黑尔来说,个人的个性魅力是无法被泯灭的,我觉得文中最能体现于连·索黑尔的就是那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红色是于连对生活的向往、热情以及内心深处炙热的渴望,是对当时法国七月革命时期,社会动荡阶段,王权势力的反抗,向稍纵即逝青春的反抗。黑则是对于人性的揭发、人性的贪婪、丑陋、纸醉金迷以及利益熏心的体现。所以红与黑,就是于连充满活力以及不甘妥协的生命力的象征。

总的来说,在读完《红与黑》后,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

首先,我在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带来的影响,我认为于连出生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理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野心同时,也导致其走入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其次,我认为,看完《红与黑》之后,我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更加的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也不再贪图虚荣,于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所以,不论是对于爱情来说,还是对于人生,我认为一个人有点野心并没有错,但是更重要的是不要迷失自己,包括在爱情面前、在金钱面前、在欲望面前、在权势面前,也不论是我们的出身是如何的卑微,我们都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找到自己想要的,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这里,我希望每个热爱文学以及喜欢文字的朋友,都去读司汤达的《红与黑》,在这里我们可能会更加清晰的在作者塑造人物中,体会到自己内心的丑陋和贪婪,使得人们去审视自己的爱情观,以及人身价值观,选择适合的路,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22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是于连的最终归宿,阶级出身就决定了于连纵再腹有诗书、愤世嫉俗,再心高气傲、尖酸刻薄,再自命不凡、野心勃勃,终是斗不过这勾心斗角、壁垒森严、等级严苛的上层社会,斗不过这道德风气日益败坏的社会。

于连的性格和观念是复杂的,矛盾的,但符合情理。他对身世的自卑和抱怨常常被他想向上爬的勇气和胆量给打败,而他的勇气和胆量常常又被自卑给深深影响;他对等级森严的上层社会是向往的,想实现其雄伟的野心,但他又对上层社会的虚伪、狡诈充满愤怒且一针见血的讥评,想同其划清界限,时时保持自律;他渴望通过自身努力取得辉煌成就时的那种志得意满的感觉,但他一遍又在嘲笑那些世袭爵位蝇营狗苟、碌碌无为的名族贵胄;

自身地位的卑微对其性格行为的深刻影响,让于连的行为和观念始终与上层社会王公贵族名媛淑女的格格不入;他在世俗社会和官场上空有才华和野心,却无与其斗争的经验、谋虑和远见;他对世事的言语一针见血、锋芒毕露,却不懂得藏拙露怯,政治立场单纯、政治热情肆意,不懂得收敛和韬光养晦。

空有才华和野心的于连在那样一个时代是无法实现其抱负的。对拿破仑的崇拜是激情式的,他为爱情而选择走向死亡的方式也是激情所致,亦是其向自己野心的妥协,疲惫不堪于政治角逐的明证。死对他是解脱,也是让其纷乱的心理斗争达成和解的唯一途径(活着的时候是无法达成和解的)。

于连无疑是勇敢的、聪慧和才华超众的,但其又是一个富于激情、善走极端和自我极其压抑的人,书中随处可见的、繁复的、富于激情的心理斗争描写就足以体现其这样的性格,若不通过对其各方面极端的大量描写或陈述,就不足以反映当时社会的腐旧以及对人性的恣意残酷扼杀的程度。

三言两语不足以表达出自己全部的认识,更何况自己的认识是何其的浅陋,书记于此,这些浅薄的识见有待通过时间和对经历的领悟来改善。

红与黑读后感23

在正式开始之前,请允许我数一数于连身上的矛盾。

于连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在短暂的二十二年生命中一直想跻身上层社会,却又从内心深处鄙夷所有所谓的贵族;他一身教士黑袍,能流利用拉丁文背出《圣经》全本,却不信宗教,甚至做出天主教看来十恶不赦的事情;他渴望荣耀,追求荣耀一生,死前却发现自己最留恋的是夫人的温膝软臂;他小聪明人前人后用了一辈子,却在斩首前拥有了哲人才拥有的智慧,与直面死亡的勇气。

这是于连。他让人恨不起来,又让人爱得欠缺,他之于我们,就如瑞那夫人看着那个苍白、漂亮的黑发年轻人,我们知道无论他犯了什么错,他都是天真无辜的。他的鲁莽、他的稚拙,不过是因为他是个乡下来的淳朴的年轻人,他还那么孱弱,那么无知,他未曾接受贵族教育,也因为这点,他性格中残存着一点粗野般的可爱。这也是吸引瑞那夫人与玛娣儿特的原因。

观之,爱情占了红与黑的大半篇幅,这男子和两个女人的纠葛就这样展开。瑞那夫人之于他,是白玫瑰,温柔善良,像爱自己的生命那样爱他;玛娣儿特之于他,则是名副其实的红玫瑰,热烈、高贵,甚至于疯疯癫癫,这女子竟最终学起她祖上英雄的故事抱吻爱人落地的头颅,纵她傲气、时而无礼,这意气之举都能将她宽宥。

以我拙见,于连并非以他所说,只爱过瑞那夫人一人。他对这两种女人,是两种不同的爱,于连更爱瑞那夫人,是因他明白她爱他更甚之故,而玛娣儿特,是她那疯疯癫癫和贵族的高傲坏了事。以于连的性格,对后者只能是一种激情般的爱情,只因他脆弱又多疑,正需要温柔痴情的女子,才能完全向其敞开心腹。

我见《红与黑》这个名字,一般是说骑士军的红衣和教士黑袍(两种当时法国青年用来实现野心的职业),当然,这两种颜色也是于连内心对荣耀的追求,与现实世界虚与委蛇的对抗。

不得不说,于连是落后的,因为他生在农村,在书籍方面所识有限,只看过拿破仑自传和历史小说,最多也只能提伏尔泰,不懂哲学也不懂文学,他的眼光带着一种温和的局限——拿破仑伟大,热爱荣耀,我便热爱(有时候甚至于是一种傲视他人的自慰)。但到最后,他的这种对荣誉的追求不再是向往偶像式的,而是投身于其中——最高的荣誉,死亡。虽说他这一行为还是带了无知的色彩,但无形罩上了一种慈悲。他不是堂吉柯德式人物,没有装瞎到底,他看见了在这个时代,荣耀永远无法实践。可以说,他对瑞那夫人死前爆发的发狂般的爱,其中怀有对这种荣耀死去的一种祭奠,当理想破灭,他曾经将投诸其上的所有热情转移到了爱情之上。

司汤达无疑塑造了一个极其成功的矛盾人物,懦弱和勇敢、魅力和缺乏魅力、无知和智慧、虚荣和真正的荣耀在他身上完美的杂糅。正是因此,多少人爱他像爱自己的儿子和情人。

红与黑的爱情观,我无法认同。只因为他们的爱情牵扯了太多的利益,被这些拖累得庸俗不堪。所以只能是悲剧。只有悲剧能让于连从庸俗中被拯救出来,只有悲剧能将这两段爱情升华为同过去战争年代的爱情同样的伟大,因为只有悲剧能让人们直面死亡和永恒,在它面前,生时之事渺不可言。如果于连不死,他就不是于连。如果于连不死,司汤达也不会这么伟大。

红与黑读后感24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

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把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红与黑读后感25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读后感2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的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27

司汤达在小说《红与黑》中,用全能的上帝视角,为我们讲述1830年一个农民之子———于连———力图混入上流社会的悲情故事。小说的主题恰是以上所引述的主人公的独白,展现了拿破仑式的青年在大革命后的被压迫处境。通过阅读,我从社会背景,个人性格两个方面,分析了于连的命运结局的必然性。

从社会的角度看,自拿破仑倒台以来,法国人的社会就丧失了伟大的形象。“骗子在圣会中寻求支持。伪善甚至在自由党的圈子里也得到长足的发展。烦闷变本加厉。除了读书种地之外,再没有别的消遣。”

具体看来,在经济上,没落贵族已不比资产者享受更多的尊重和权力。而资产者热衷于剥削人们,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现身为社会的蠹虫。比如,在惟里埃小城这个缩影中,市长德莱纳的思想上是狭隘的,才干仅止于让欠帐的人如期偿还。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先生则是“一个自从管理穷人的福利之后显然把自己的财产增加了两、三倍的人,连专供弃儿使用的经费都要捞的人。”身为下层青年,于连处在这样的资产者之中,自然就培养了他愤世嫉俗,轻蔑上层的情绪。

在政治上,当权者在当地施行着最讨厌的专制,小城市里的日子简直不堪忍受。才干已不是在政治上获取成功的主要条件,取而代之的是出身和交际。因而,对于于连来说,他的才能中,只在有利于交际的那一部分获得了发展。比如,背诵圣经。同时,他把爱情也献与了交际。

在思想上,教会企图重新夺回中世纪的思想控制权。虽然正处于启蒙思想的时期,下层民众依然迷恋教士的优越生活。而教会就通过教士的培养与选拔,试图继续愚昧民众。正如书中所说,“自打有了伏尔泰,自打实行两院制政府,法国教会好像懂得了书籍乃是它的真正敌人。在它看来,心灵的服从就是一切。”

红与黑读后感28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著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2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鼓舞士气的口号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30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31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32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红与黑读后感33

大概初中还是高中的时候,买过那种适合初高中生的中英双译版本的《红与黑》,不过那时候草草一翻。我是在看了P大的《默读》后,被里面引用《红与黑》于连的一句话吸引:如果我蔑视我自己,我还剩下什么呢?于是便将《红与黑》列在了我的书单里面。

断断续续地看完《红与黑》,看完结局后,内心受到的震撼非常大,这本书余味良久。如果说哪些书我会倒回去反复重读,《红与黑》绝对是一本。司汤达的功力不容小觑,无怪乎《红与黑》被认为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司汤达本人对笔下人物的心理描写可谓到达入木三分的程度。

于连是我目前看过的小说中,性格最为复杂矛盾的一个角色。他以现实主义为壳,但其内心还是理想主义的。

他少时崇拜拿破仑,他内心是向往那个流血的年代的,通过战争与军功,要不跻身上流社会,要不战死沙场,无论如何都是英雄。但是他一展宏图的年代却是拿破仑败退滑铁卢,旧王朝复辟的时代,通过革命流血改变阶级的通道被截断,于连只能通过另一条道——教士晋升主教的道路打破阶层。然而这两条路其实是两条对立的路,一个想要开辟一个新时代,而一个是为了维护旧时的秩序。他的心其实追随这热烈的摧枯拉朽的新势力,但现实中他想突破阶层只能靠旧时秩序。这是他痛苦的根源之一。

除了拿破仑的《圣埃伦岛回忆录》,被他当做圣经的另一本书是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书控诉了当时统治阶级对人民的迫害,并强调每个人都有作为人的尊严。但是作为底层阶级的他在上流社会如同蝼蚁牲畜般毫无尊严,作为底层阶级的异类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天天沉思,在底层社会也毫无尊严。他有拿破仑的雄雄野心,又有极高的自尊心,所以他不择手段想向上爬,获得尊严。在上流社会,他一方面因为自己的身世以及眼界而感到自卑,但一方面看到上流社会统治阶层的平庸,又因为自己的才华以及野心而自负。

于连的性格充满了极端,他永远掌握不了中庸之道,他的灵魂充满激情与野心,他的内心世界敏感又多情,司汤达在书中对他的评价很好:这样一个充满激情的心灵是做不了一个好的政治家的,也许于连更适合做一个艺术家。

再说到于连的爱情,于连的生命中有两个女人。

一个是温柔平和的瑞那夫人,一个是骄傲极端的玛蒂尔特。

按出场顺序,先说瑞那夫人。瑞那夫人是很典型的贵族女子,携带娘家的嫁妆嫁给瑞那市长,并育有三个孩子。生活平凡且平淡,按部就班,没有激情,但也算平和无忧。于连引诱瑞那夫人,一方面是源于情欲使然,一方面是对于上层阶级的报复心理。但是瑞那夫人是真的爱上了于连,爱上了他的清俊、他的才华、他的敏感甚至她的脆弱,作为一个信教徒,她一方面担心她对于连背德的爱会使得她最爱的孩子遭到天谴,一方面却无可自拔地爱上了于连。夫人对于连的爱一直是平和的,有一种母爱的感觉,爱于连的一切,即使后来于连愤怒之下对她开枪,她想着也是如果就这样死了,她的道德和她的爱情都能得到释放。

而玛蒂尔特其实和于连的性格中有相似的地方,都有对现世叛逆的一面。她厌倦了与她门当户对但是却平庸无奇的青年,她的浪漫主义色彩,使得她想要与众不同,想要一场轰动眼球的恋爱。我觉得玛蒂尔特是很明显的表演型人格,与其说她爱于连,不如说她爱的是她给这段爱情赋予的想象。她爱于连的疏离,但于连一旦显示出爱她,她又觉得索然无味,于连与玛蒂尔特的交往说是爱情,其实我觉得更像是博弈。其实我对玛蒂尔特的对于爱情的想法不太理解,当他不那么爱她的时候,她反而爱他更为痴狂。

再说回于连的宿命,死亡是于连最好的宿命,死亡给他带来荣光。

如果没有瑞那夫人的举报信,于连会用一个编造的身份,跟玛蒂尔特结婚,成功地上位,跻身上流社会。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于连身份上的成功,也意味着于连失去了自己,最后也会被同化成那帮庸碌无为的统治阶级,成为自己讨厌的人。

如果于连申请特赦,那就意味着他要彻底匍匐在他一点都瞧不上的这些人的脚前,卑微地乞求一线生机,这是于连的自尊心绝对不允许他做的事情。

在监狱中,在死神面前,他才明白了他想要的是什么,做回了真正的自己,也就是司汤达笔下那一小部分幸运的人。

他想要的自尊不来自他人的施舍,也不会在他攀爬到上流社会的统治阶级的时候来到,他想要的自尊来自于最后审判上对整个上流社会的质询,来自他内心对这个社会的叛逆与对革命的向往,他的荣光来自自己,而非社会上的任何阶级、任何人。

有些人把于连当成不择手段为图上位的小人,但我认为他只是在自己的尊严面前迷失了自己,一个信仰拿破仑和卢梭的人,一个信仰革命和尊严的人,在上流社会谄媚、攀爬,一边蔑视着这一阶层一边又要想尽办法融入这个阶层,其内心的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所幸的是,生命的最后,他找回了自己,获得了少数人的幸福与平和,回归了自己的宿命。

红与黑读后感34

青年读书会秋季读书榜,第一部书推荐的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这本书几年前浏览过,没有细读。前几天有朋友推荐说市里老早成立了一个青年读书会,通过公众号发布了秋季读书榜,《红与黑》也正在自己阅读之列,细读之下,诸多感触与朋友们分享。

《红与黑》书名的来源及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有的说在拿破仑帝国时代,红与黑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是有野心的法国青年发展的两个渠道(一说是轮盘上的红色与黑色);有的说认为“红”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指卑鄙、可耻的复辟王朝统治时代;有的说“红”象征于连炽热的心灵和他那像一团火一样旺盛的精力,“黑”象征复辟王朝的黑暗、伪善。

“一百个读者眼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关于书名的来源不再啰嗦,笔者只想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红与黑》这样一部诞生于十九世纪的小说,为何至今仍得到广大青年读者的青睐。

对于青年读者来说,显然不是关心十九世纪法国的政治才喜爱《红与黑》的。青年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它的主人公于连。于连的雄心抱负与孤军奋斗,这才是小说中真正扣人心弦的地方。于连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有关英雄伟人的美梦,他幻想自己像拿破仑那样,凭着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在小说中“于连们”大都雄心勃勃,精力旺盛,在智力和毅力上大大优越于在怠惰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便处在受人轻视的奴仆地位。对自身地位的不满,激起“于连们”对荣誉和建功的渴望,又引诱他们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

走笔至此,想到鲁迅先生在《热风·随感录》中的一段话:“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其实《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也是这样的青年,他不过二十岁上下。他努力摆脱“乡下人”的冷气,不甘屈居人下,敢作敢为,努力向上走,正是鲁迅先生所赞扬的青年。由“于连”又想到“雁翎青年读书会”。它没有官方的支持,没有阔达的场面,只是一群有志于“品读书香世界,阅读时代经典”的努力“向上走”的青年自发组织的读书会。如果一个青年没有“摆脱冷气,向上走”的勇气,断不会贸然组织一个在外人看来有点“不务正业”的读书会。就凭借这一点,应该为读书会那像“于连”一般的组织者一个大大的赞。

笔者不吝揣陋,妄论此读书会的含义。“雁翎”之“雁”出自白居易“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形容成列而飞的雁群,展翅起飞的雄心壮志。“雁翎”之“翎”是指鸟翅膀和尾巴上硬的羽毛,颜色绚丽,寓意像雁上的翎羽一样栩栩如生展现自我的才华和智慧。曾经自谓:“争取把读书活动做到各个单位,把读书的风尚传播到各个单位,不开会、不做汇报、少些客套,多些建议,充实充实机关事业单位青年的头脑,打破一年读不了一本书的尴尬局面,引导大家能静心读完一本书就是成功,爱上读书就是巨大成功,读完还能有感悟,善于记录感悟,愿意分享感悟就是最大的成功!”

在《红与黑》的世界中,“于连们”向上走需要残酷的搏斗,甚至碎骨而死。新时代,青年们如何向上走,读书恐怕是重要的途径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雁翎青年读书会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生逢其时”,新时代中央政府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青年也需要在读书中品味人生,感悟生命,健全人格,成长成才。“重任在肩”,雁翎读书会还“小”,它需要社会的呵护,众人的支持。它想把读书的种子撒遍平度这个小城,任重道远。笔者祝福它快快长大,长成参天大树。

红与黑读后感35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36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红与黑读后感37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红与黑读后感38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那双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39

初触题目,尤为警醒的感觉便油然而生。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对立,将预示两种阶级的对立,亦或是两种命运(人生)的对立,又或许是更深阶层的对立。串串问题,盘旋而至,挥之不去。顿时,也深为作者欣慰,题目之吸引力如此强烈,耐人深思。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红与黑读后感40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读后感41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后感42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43

《红与黑》这部名著,我自小便常常听大人讲起。直到最近,我才有机会拜读了这部令司汤达享誉世界的名著。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对于这本书,我希望用五个词来评价经典、深刻、悲壮、开阔、惨烈。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深刻反应出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的抨击,把一个普通青年的两段爱情折射出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期间剑拔弩张的气氛。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着重刻画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常常只言片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落笔将写下看完此书的思想时,发现写出感想的时间已与阅读原著的时间相差无几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书中的启示,感动于书中在动荡黑暗的社会中挣扎而依然壮烈的悲剧爱情。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44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于连与马蒂尔德小姐的爱情是需要技巧的,而与德.莱纳夫人的爱则只需要真心。两个女人不同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丹达尔对于爱情的领悟。真心即真爱。

红与黑读后感45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圣经》也倒背如流,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1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红与黑读后感46

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 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 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47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读后感48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49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读后感50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读后感51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52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红与黑读后感53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红与黑读后感54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那双曾让于连**的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55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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