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骚》是屈原用他的理想、遭遇、痛苦、热情,以至于整个生命所熔铸而成的宏伟诗篇,其中闪耀着诗人鲜明的个性光辉。下面是,一起来看一下吧。
土地的誓言原文
对于广大的关东原野,我心里怀着炽痛的热爱。我无时无刻不听见她呼唤我的名字,我无时无刻不听见她召唤我回去。我有时把手放在我的胸膛上,我知道我的心还是跳动的,我的心还在喷涌着热血,因为我常常感到它在泛滥着一种热情。当我躺在土地上的时候,当我仰望天上的星星,手里握着一把泥土的时候,或者当我回想起儿时的往事的时候,我想起那参天碧绿的白桦林,标直漂亮的白桦树在原野上呻吟;我看见奔流似的马群,深夜嗥鸣的蒙古狗,我听见皮鞭滚落在山涧里的脆响;我想起红布似的高粱,金黄的豆粒,黑色的土地,红玉的脸庞,黑玉的眼睛,斑斓的山雕,奔驰的鹿群,带着松香气味的煤块,带着赤色的足金;我想起幽远的车铃,晴天里马儿戴着串铃在溜直的大道上跑着,狐仙姑深夜的谰语,原野上怪诞的狂风……这时我听到故乡在召唤我,故乡有一种声音在召唤着我。她低低地呼唤着我的名字,声音是那样的急切,使我不得不回去。我总是被这种声音所缠绕,不管我走到哪里,即使我睡得很沉,或者在睡梦中突然惊醒的时候,我都会突然想到是我应该回去的时候了。我必须回去,我从来没想过离开她。这种声音是不可阻止的,是不能选择的。这种声音已经和我的心取得了永远的沟通。当我记起故乡的时候,我便能看见那大地的深层,在翻滚着一种红熟的浆液,这声音便是从那里来的。在那亘古的地层里,有着一股燃烧的洪流,像我的心喷涌着血液一样。这个我是知道的,我常常把手放在大地上,我会感到她在跳跃,和我的心的跳跃是一样的。它们从来没有停息,它们的热血一直在流,在热情的默契里它们彼此呼唤着,终有一天它们要汇合在一起。
土地是我的母亲,我的每一寸皮肤,都有着土粒;我的手掌一接近土地,心就变得平静。我是土地的族系,我不能离开她。在故乡的土地上,我印下我无数的脚印。在那田垄里埋葬过我的欢笑,在那稻颗上我捉过蚱蜢,在那沉重的镐头上留着我的手印。我吃过我自己种的白菜。故乡的土壤是香的。在春天,东风吹起的时候,土壤的香气便在田野里飘扬。河流浅浅地流过,柳条像一阵烟雨似的窜出来,空气里都有一种欢喜的声音。原野到处有一种鸣叫,天空清亮透明,劳动的声音从这头响到那头。秋天,银线似的蛛丝在牛角上挂着,粮车拉粮回来,麻雀吃厌了,这里那里到处飞。稻禾的香气是强烈的,辗着新谷的场院辘辘地响着,多么美丽,多么丰饶……没有人能够忘记她。我必定为她而战斗到底。土地,原野,我的家乡,你必须被解放!你必须站立!夜夜我听见马蹄奔驰的声音,草原的儿子在黎明的天边呼唤。这时我起来,找寻天空中北方的大熊,在它金色的光芒之下,乃是我的家乡。我向那边注视着,注视着,直到天边破晓。我永不能忘记,因为我答应过她,我要回到她的身边,我答应过我一定会回去。为了她,我愿付出一切。我必须看见一个更美丽的故乡出现在我的面前或者我的坟前。而我将用我的泪水,洗去她一切的污秽和耻辱。
“九一八”十周年写
土地的.誓言阅读答案
文段一:第1自然段
1.请找出本段的中心句。对于广大的关东原野,我心里怀着炽痛的热爱。
2.怎样理解文中“我常常感到它在泛滥着一种热情”中的“泛滥”与“在那田垄里埋葬过我的欢笑”中的“理葬”这两个词语的确切含义?
“泛滥”原意是“江河水溢出,淹没土地”,用在这里说明作者心情正如决堤之水不可遏抑地向四下泛滥奔流,表达了作者对家乡强烈的思念和热爱。
昔日的快乐欢笑早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只是凄苦、哀愁和悲愤。作者的欢笑已经“死”了,它已被埋葬在故乡的田垄间。所以,“埋葬”一词更能表达作者沉重的感觉和悲愤的情绪。
3.作者在这段中列举了哪些东北特有的景色,物产,作者是从哪些角度进行描绘的?为什么列举这些东西?
白桦林、红高粱、马群、蒙古驹、黑土地 ; 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说明了东北物产的丰富,更能表达出作者对家乡的热爱和对侵略者的愤恨。
4.文中“不得不回去”、“应该回去”、“必须回去”三者之间有什么细微的差别?
“不得不回去”带有一定的被迫的意味,“应该回去”表示理所当然,“必须回去”则有一定之意,带有命令的口气。语气逐级加强,态度愈加坚定。
5.如何理解文中所说的“红熟的浆液”?这一联想准确吗?为什么?
指沸腾的岩浆。因为他的内心也正如地下沸腾的岩浆一样,在燃烧、在沸腾、在奔涌,欲喷涌而出。
6.将下列句子改为肯定的陈述句,并谈谈这两种句式的表达效果有什么不同?
我无时无刻不听见她呼唤我的名字,我无时无刻不听见她唤我回去。
我时时刻刻都能听见她呼唤我的名字,我时时刻刻都能听见她召唤我回去。双重否定句加强了肯定的语气,强调了作者那种强烈的思乡之情。
7.理解下列各句的含义
①这种声音已经和我的心取得了永远的沟通。
表示我同故乡已经息息相通,我要回到故乡去,故乡也需要我回去。
②它们从来没有停息,它们的热血一直在流,在热情的默契里它们彼此呼唤着,终有一天它们要汇合在一起。
我同故乡之间存在一种血肉联系,我思念故乡,终有一天我会回到故乡去。
8.文中应用呼告手法,直接对土地倾诉自己的热爱、怀念、眷恋,并将倾诉对象拟人化,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能更好的表达内心的情感,从而激起读者的强烈共鸣。
9.有人认为课文中有些词语排列过多,可以删除,你的看法如何呢?
不删的理由:作者倾诉式的语言,景物叠印画面的意境,体现作者华丽、浓郁的抒情风格。可删去的理由:复杂、累赘,让人阅读时应接不暇,跳跃性强,不适宜一般读者阅读。
文段二:第二自然段
1、概括上文的主要内容。
故乡美好的生活令我梦萦魂牵,我发誓要为故乡母亲而战斗牺牲。
2、为什么“我”的手掌一接近土地,心就变得平静?
照应了“土地是我的母亲”一句,表达了对土地的热爱和赞美,对家乡的思念。
3.作者回忆的故乡美好生活有哪些?
在田垄里玩耍、劳动;春天土壤的香气、河流、柳条等等;秋天稻禾的香气.
4、“我”面对土地发出了怎样的誓言?(2分) 表现了作者怎样的感情?
想为故乡而战斗,想解放故乡。表现了作者浓烈的思乡、爱乡之情。
5、为什么文段起初写“关东土地”用“她”来称呼,而到了后面时却又改口说“土地,原野,我的家乡,你必须解放!你必须站立”?
人称的变化实际上是情感变化的结果。文段起初用第三人称,是因为感情起初比较平稳;后面对“土地”以“你”相称,说明作者情绪比较激动,具有强烈的抒情效果。
6、文中破折号有什么作用?表示递进
7、如何理解“为了她,我愿付出一切。我必须看见。。。。。。坟前”一句?
说明了作者愿意为了土地而奋斗,为了美丽的东北故乡而奋斗,甚至不惜牺牲自己。表达了强烈而深沉的爱国之情。
《武媚娘传奇》快要播完了。这部电视剧较以往那些关于武则天的作品有着一个全新而又独特的视角,它力图还原一个真实的、非妖化的武则天形象。尽管剧中很多情节与史书记载不符,尽管编剧有刻意美化武则天之嫌,尽管很多画面修改后变成了“大头娘娘小头皇帝”,但它仍然算得上是一部不错的电视剧。皇权争夺中的血腥杀戮、骨肉相残、宫闱里的勾心斗角、帝王将相的功过是非、人性的美丑善恶等等,都是这部剧值得一看或值得一想的问题。关于帝王的功过是非,我个人非常欣赏武则天在自己的墓前立“无字碑”的独特做法。她对自己不作任何评价,把功过完全交由后人去评说。唐朝以后的很多大政治家、大史学家、大文学家写的对她的评论就有好几百篇,有褒有贬。按理,对这样的历史大人物,我等无名小卒是不可妄加评论的。我只是闲着没事,将自己看了此剧的一些想法写出来罢了。
武媚娘从入宫起到登上皇后位,历时十七年,太宗时期十一年,高宗时期六年。《武》剧主要也是写这段时期的事。她过人的智慧和胆识是有目共睹的,无需我说起。我这个时候倒是想到了另外几个词:气质、才华、为人。当然啰,这三者不可截然分开,气质中包涵了才华和为人。而关于女人的气质到底是什么,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标准。但有些标准还是统一的,那就是漂亮、聪明、有涵养、知书达理、多才多艺。关于武媚娘的气质,我只举一个不争的事实,在美女如云的后宫里,她能得到太宗、高宗父子两人的喜欢,这足以证明她有什么样的气质。我想,一个“方额广颐”的“男人婆”肯定是没有如此大的魅力的。特别是李治,他是冒着被天下人唾骂的危险而将爱情进行到底的。关于才华,史书记载她通诗文,擅书法。据说李白看了她写的《如意娘》都自叹不如呢。这首诗是她在感业寺为尼时所写:
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
不信比来长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
这诗写得何等的情真意切!“我思念你到了恍惚、憔悴的程度,时常落泪,你若不信,请看我裙上的斑斑泪痕吧!”有这样的才情的女人!难怪李治肯为她而冒天下之大不韪。关于为人,我们只作一简单推理便知。一个才人,身处后宫,步步惊心,稍有闪失便可能死无葬身之地。太宗时代,她在后宫生活了十几年,虽无建树,却平安无事。太宗死后,她下半辈子注定只能在感业寺与孤灯为伴。然而,偏偏有个当了皇帝的痴情男一直在苦苦地爱着她,正当这情种千方百计地要将父亲的小妾据为己有而又束手无策时,鬼使神差地跳出来一个王皇后,拼死拼活要接武媚娘回宫。虽然她接媚娘回来的目的是为了与其一道共同打垮萧淑妃,但如果武媚娘是一个自私、凶残、不可信赖之人,王皇后会这样做吗?通过这样的推理,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武媚娘的为人处事一定非常到位,只有这样,王皇后才不担心此举会引狼入室。在后宫的十七年争斗中,一次次峰回路转,一次次柳暗花明,靠的绝不仅仅是运气。
我们回过头来看看李治这个男人的为人怎么样。在后来的.“二圣”临朝期间,高宗一度对武氏的专权很反感,想废除武的皇后之位。于是他与最忠实的部下——宰相上官仪密谋此事。不料却走漏了风声,被武则天知道了,武质问其夫。李治倒好,竟将责任全部推到上官仪身上,最终导致上官仪及其子被诛,家产籍没,留下孙女上官婉儿一人在世。李治这种人用“临阵脱逃”来形容那肯定是太轻松了!这是一种无耻的背叛对信任的背叛,对忠诚的背叛,对原则的背叛。如果他能将责任揽下大部分,上官家族就可免去这场灭顶之灾。
最后让我想到的是男女平等这个问题。
在一个真正文明的国家,男女平等才是可能的。在中国,从孔子学说建立的那天起,直到民国初期,中国妇女被束缚的程度与日俱深。此学说主张将人分成各种不同的等级,并认为女人天生就应处于从属地位,应该服从男人,伺候男人,绝不能统治男人。直到老毛一声高呼:“妇女能顶半边天”!中国妇女的地位才有了较大的提升,但仍不能与男人完全平等。仅历史上产生的帝王数量来看,在四百多位皇帝里,女皇帝只有武则天一位。她成为天后协理朝政时,天下的男人们已经愤愤不平了,到她正式登基当皇帝后,男人们终于忍无可忍,纷纷起兵讨伐,欲诛武氏而后快。星散凋零的李唐王公们,徐敬业、琅琊王、越王、韩王、鲁王等,拿武器,替天行道。一群儒生也“拿起笔来做刀枪”,骆宾王奋笔疾书,起草了秀拔刚劲、千古不朽的《讨武曌檄》。在文中,他大骂武氏:“秽乱春宫、狐媚惑主、虺蜴为心,豺狼成性”,“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正因为如此,他对于徐敬业等的起兵自信满满:“班声动而北风起,剑气冲而南斗平。喑呜则山岳崩颓,叱吒则风云变色……试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骂得狠,解了天下男人一时之气,而战争却是要靠真刀真枪才能解决问题的。李姓王公们这一盘散沙哪里是武氏政权的对手,武周军队所向披靡,李唐军队不堪一击,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所有义军全部土崩瓦解,王公们相继自杀,骆宾王从此也销声匿迹。
一个人做了皇帝,肃清政敌、排除异己、屠杀功臣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从刘邦的“鸟尽弓藏”到赵匡胤的“杯酒释兵权”,再到朱棣的“灭十族”,都被看成是顺理成章的事。武则天,一个女皇帝,想稳固自己的政权,重用李义府、许敬忠、周兴、来俊臣等小人、酷吏来打击反对势力又有什么不妥呢?她要扳倒以长孙无忌为首的关陇贵族,不重用寒门弟子又能重用谁呢?我倒认为,正是她的不拘一格用人才,给了天下学子们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由此才产生了姚崇、宋璟等一大批能臣,为“开元之治”储备了丰富的人才。与此同时,她还是得与男皇帝们一样,勤于政务,励精图治。她的“劝农桑、薄赋徭、息兵、广言、杜谗口、重科举”等治国举措,后来的史书也大多给予了肯定。对她的批判多数集中在重用酷吏和戕杀李唐王室这两方面。《新唐书》说:“武氏之乱,唐之宗室戕杀殆尽,其贤大夫不免者十八九”。《通鉴纲目》说她:“任用酷吏,屠害宗支,毒流缙绅”,“黜中宗而夺其位”。《资治通鉴》对她的称帝和专权持坚决的批判态度,道理非常简单。因为,她是个女人,而儒家是反对女人专权的。所以,司马光尽管承认她的基本治国方略是值得赞赏的,但是因为她“牝鸡司晨”,所以她仍然是一个大逆不道之人。最让我惊奇的是林语堂先生,他在《武则天正传》中说武氏是一个中国历史上最骄奢淫逸、最虚荣自私、最刚愎自用、名声坏到极点的人。他甚至认为武氏根本没资格与唐高宗葬在一起。一个哈佛的文学硕士,何以对一个历史人物作出如此不客观、不公正的评价,我不得而知。说到骄奢淫逸,我想说一点自己的看法。男性皇帝,三宫六院,嫔妃成群,好色的帝王纵欲过度,年纪轻轻的就丢了性命的不在少数。武则天当了皇帝,哪怕只玩了几个男宠,那她便注定是个淫荡之妇了。是不是林先生也与大多数中国人一样有重男轻女之思想呢?如果说武氏年过花甲还招三十多岁的健壮男子来享乐是荒淫无度,那么,六七十岁的男皇帝将十几岁的黄花闺女招进宫里玩弄又算什么呢?
总之,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女人,几千年才出一个。吕后、慈禧虽然也曾执掌朝政,但终归没能或没敢称帝。“神龙革命”后,武则天退位,不久去世。遗诏中,她让她的后人们以“皇后”的身份祭奠她,不要把她看做“皇帝”。如果此事属实,我们可以猜想一下她临终前的真实心理。我料定,那猜想也是五花八门的。因为,她的所作所为确实足以让天下的男人们争论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