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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反复发作的句子汇总66句

时间:2021-08-08 17:05

一、书籍简介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作者以其高超的艺术笔触为读者勾勒出许许多多栩栩如生的古代英雄形象。《景阳冈武松打虎》选自于《水浒传》,金圣叹评点本(共七十回),位于第二十二回《横海郡柴进留宾景阳冈武松打虎》;容与堂本(共一百回),位于第二十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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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身份:中国古代著名作家,元末明初人,长篇古典小说《水浒传》作者。生平:有关施耐庵生平事迹材料极少,搜集到的一些记载亦颇多矛盾。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在今江苏省兴化、大丰、盐都等地陆续发现了一些有关施耐庵的材料,有《施氏族谱》、《施氏长门谱》等,另有《兴化县续志》卷十三补遗载有《施耐庵传》1篇,卷十四补遗载有明初王道生撰《施耐庵墓志》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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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文出处

本文出自《水浒传》第二十二回(七十回)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内容围绕在梁山泊称霸的强盗。又名《忠义水浒传》,一般简称《水浒》,作于元末明初。作者历来有争议,一般认为是施耐庵所著。。一说施耐庵作、罗贯中编次。根据民间流传的宋江起义故事加工定型。全书叙述北宋末年官逼民反,梁山泊英雄聚众起义的故事,再现了封建时代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塑造了宋江、李逵、武松、林冲、鲁智深等英雄形象。是中国古代优秀长篇小说之一。中国明代长篇小说。又题为《忠义水浒传》,通行本简称《水浒》。一般认为是施耐庵著。关于它的作者,明人记载不一。郎瑛《七修类稿》中说:“《三国》、《宋江》二书,乃杭人罗贯中所编。予意旧必有本,故曰编。《宋江》又曰钱塘施耐庵的本。”高儒《百川书志》载:“《忠义水浒传》一百卷。钱塘施耐庵的本,罗贯中编次。”李贽《忠义水浒传叙》中提到作者时,说是“施、罗二公”。此外,田汝成《西湖游览志馀》和王圻《稗史汇编》都记罗贯中作。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则说是“武林施某所编”,“世传施号耐庵”。综上所说,明人大致有三种说法:施耐庵作、罗贯中作和施、罗合作。现在学术界大都认为施耐庵作。施耐庵生平不详,一般认为是元末明初人。吴梅《顾曲麈谈》记施耐庵即元末剧作家施惠,不甚可靠。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江苏兴化地区陆续发现了一些有关施耐庵的材料,如《施氏族谱》、《施氏长门谱》和《兴化县续志》所载的《施耐庵墓志》和《施耐庵传》等。但这些材料相互矛盾处不少,且有明显不可信处,因此对于这些材料的真伪问题,学术界意见颇不一致,多数研究者持怀疑态度,尚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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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武松打虎》读后感30篇

第1篇:《武松打虎》读后感200字

水浒传乃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读完此书后,令我深感欣慰。里面的故事都是英雄的忠义故事。但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武松打虎》。

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武松的人,上冈子时喝了几大碗酒,喝的晕头转向,忽然看见一只大虫(老虎)的通缉令,谁能把大虫打死,就能获得赏金。武松见得,抄起棍棒,上了冈子,途中酒性发作,睡着了。醒来隐约听到吼叫,原来是哪只杀人无数的大虫,武松拿起棒子与那大虫大战三百回合,打得棍子都折了,干脆抄起包子大的拳头向那大虫打去,终于,大虫死了。武松说:“今天,我非得把你这大虫拖下冈子去。”谁知,他根本搬不动,原来,他打得连腿脚都软了。

这就是《武松打虎》的故事。

第2篇:《武松打虎》读后感300字

假期里读的第二本书,叫《水浒传》。它记录了梁山108位英雄好汉的动人事迹。

《水浒传》也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施耐庵。其中最吸引我的章节就是“景阳冈武松打虎”。文段里给我印象很深的一个词语是:平生之力。一个句子是:“老虎吃人,全仗着这一扑、一掀、一扫,三般功夫用完,力气已用去一半。”

故事大意:武松在去看哥哥的途中路过景阳冈,饱餐一顿后,酒力发作,躺在大青石上睡觉。不久,一只老虎将他惊醒,一场人虎之斗开始了。开始武松用蛮力,结果把哨棒打断了。赤手空拳的武松与老虎斗智斗勇,在耗尽了老虎的体力之后,武松奋力骑在了老虎的背上,用尽平生力气连续击打老虎的头部,终于打死了老虎。

读了小说,我非常佩服武松的智勇双全,头脑冷静而沉着。俗话说:艺高人胆大……他在与强敌斗争时,一不畏惧,二能够运用智慧,避开对手的长处,利用对手的弱点。先防御,后进攻,以己之长,克敌之短。这正是我从小说和故事里得到的启发和收获。

第3篇:《武松打虎》读后感400字

有一天,武松决定回清河去看望家兄,提着一根哨棒上了路。武松走了几天,到了阳谷县地面。这天晌午,他肚子饿了,前面有个酒店,挑着酒旗,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岗”。后来武松进了酒店。店主放了三个碗,一双筷子,一盘菜,倒上一杯酒武松一饮而尽······

武送离开了酒店,走了没几里,来到岗下。路边有一株大树,刮去树皮,上面写着“景阳冈有虎伤人,单身客人不得过岗”等字样。武松看了,也没放在心上。

忽然,有一只吊睛白额大老虎从树林里跳出。武松翻身起来。拿起哨棒。闪在青石边。

武松双手抡起哨棒,用尽平生之力,向虎头打下。“喀嚓”哨棒断为两截。老虎再次扑来。武松一纵身,退出十步远。武松抓住老虎头顶的皮毛,一把按了下去,然后抬起右脚,向老虎面门上、眼睛上一阵乱踢。老虎疼的连声怪叫。武松趁势把虎头按在坑中,虎更没了力气。武松伸出右手,紧握铁拳,往老虎面门上打了六七十拳。老虎七窍都流出血来,不动了······

我读过这个故事,明白了:自己要相信自己,给自己加油。还有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勇敢面对困难。相信自己是最棒的!

第4篇:《武松打虎》读后感500字

《水浒传》是家喻户晓的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其中武松打虎更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精彩故事。而王仁同学却认为武松打虎是不爱护野生动物的行为,武松称不上英雄。我不赞同王仁同学的观点,听听我的理由吧。

武松打虎的故事发生在宋朝,宋仁宗统治时的嘉佑三年(1058年),距现在将近有1000年的时间了。在那个时代,景阳冈上的老虎有很多,从景阳冈路过的人几乎都成了老虎的“盘中餐”,方圆几百里的人们过不上安宁的日子,人们谈虎色变。

武松赤手空拳打死了那只吊睛白额大虎,是为当地百姓除害的大好事,武松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好汉和大英雄,赢得了那里百姓的交口称赞,阳谷县县令为了表示对武松的感谢和敬佩之情,赏赐了武松许多的黄金,更留下武松做了步兵都头。所以,在当时,武松打虎是人们拍手称快的,武松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王仁同学观点的不对之处在于,他以现在的境况去衡量1000年前的事情。现在,虎的数量在急剧减少,已到了濒危的程度,全国动物园和饲养基地的虎一共也仅仅只有600多头,虎已到了濒危的程度,老虎很难再像当年在景阳冈那样祸害人了。国家建立了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给老虎创造了好的生存环境,正在努力做到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

所以,我认为武松是不可否认的大英雄。但是,我们不能让宋代的事情与现实生活混淆起来。否则,我们不但不可能成为武松那样的英雄,而且还会成为迫害野生动物的罪人。

第5篇:《武松打虎》读后感700字

《水浒传》这本书的作者是明朝着名的小说作家施耐庵,书里写了很多英雄好汉的故事,但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武松。特别是《武松打虎》这一章对我的吸引力最大。

《武松打虎》这个故事讲的是因武松在外闯荡多年,很想他的哥哥,于是他赶回清河县老家。这一天武松到了景阳冈这个地方,一路上又累又渴又饿,正好看见前面有一家名叫“三碗不过冈”的酒店,他便走了进去,大喊:“店家上酒!”店主就给他端来了三碗酒,他一口气就喝完了,但觉得没喝够,也不听店主的劝告,连续喝了十八碗酒,然后摇摇晃晃的走出了酒店。店家劝说:“最近山上出现了一只老虎经常伤人,您最好等到明天白天人多的时候结伴而行。”武松不听店主的劝告,仍旧向景阳冈走去。太阳慢慢下山了,山里暗了下来。武松的酒力发作,于是就躺在了路旁的一块大石头上想睡一觉。

谁知刚躺下,就感觉一阵狂风,睁眼一看,只见前方一只老虎正向他扑来,他赶紧拿起哨棒一个翻身躲闪开了,老虎一招不行,又想用身体来冲撞武松,武松又一闪跳到了老虎身后,老虎又狠狠的把尾巴甩向了武松,武松向上一跳躲过了老虎的第三招。愤怒的老虎又转身向武松扑去,武松拿起哨棒打向老虎,只听“砰”的一声,哨棒打到了树枝上断成了两截,紧急时刻武松拔腿向后跳了一丈多远,老虎刚好扑到了武松的脚下,武松趁机按住了老虎的头,拳打脚踢,最后终于将老虎打的七窍出血,趴在地上死了。

看了这个故事我感觉武松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首先,他很重情亲。虽然在江湖闯荡还不忘回来看一看他的哥哥。第二,他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高强的武功,才能在危险时刻打死老虎保住性命。第三,在紧急关头他能保持清醒的头脑,遇事不慌,化解危机。对我们学生来说,同样要尊重父母,爱护家人。有一个强健的身体,同时还要扎实的学习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不怕困难,克服困难,长大成才,为我们国家的建设作出贡献。所以我非常敬佩武松,有机会也能像他一样成为一个好汉。

第6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武松回家探望哥哥,途中路过景阳冈。在冈下酒店喝了很多酒,踉跄着向冈上走去。兴不多事,只见一棵树上写着:近因景阳冈大虫伤人,但有过冈客商,应结伙成队过冈,请勿自误。

武松认为,这是酒家写来吓人的,为的是让过客住他的店,竟不理它,继续往前走。太阳快落山时,武松来到一破庙前,见庙门贴了一张官府告示,武松读后,方知山上真有虎,待要回去住店,怕店家笑话,又继续向前走。

由于酒力发作,便找了一块大青石,仰身躺下,刚要入睡,忽听一阵狂风呼啸,一只斑斓猛虎朝武松扑了过来,武松急忙一闪身,躲在老虎背后。老虎一纵身,武松又躲了过去。老虎急了,大吼一声,用尾巴向武松打来,武松又急忙跳开,并趁猛虎转身的那一霎间,举起哨棒,运足力气,朝虎头猛打下去。

只听咔嚓一声,哨棒打在树枝上。老虎兽性大发,又向武松扑过来,武松扔掉半截棒,顺势骑在虎背上,左手揪住老虎头上的皮,右手猛击虎头,没多久就把老虎打得眼、嘴、鼻、耳到处流血,趴在地上不能动弹。

武松怕老虎装死,举起半截哨棒又打了一阵,见那老虎确实没气了,才住手。从此武松威名大震。景阳冈打虎这一壮举,显示了武松无比神威的英雄气概。武松是《水浒传》中杰出的人物,在他身上寄托了人民战胜恶势力的理想。我要学习武松那种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

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因为他武艺高强,勇猛过人。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也会经常碰到一些“拦路虎”,要发扬武松打虎的精神,不慌张、不退缩,敢于挑战,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正确的学习方法解决难题,努力成为学习上的“打虎英雄”。

第7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宋江和武松在柴进家里相伴十几天,武松病好以后,就去清河找自己的哥哥,走了半天路,已经响午了,武松的肚子也饿了,就去路边的小酒摊,准备喝点酒吃点饭。一转身看见边上挂着一个酒旗,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岗,武松不在意,走过去坐了下来。然后叫道:“小二,快拿酒来,”酒一上来,武松先喝了两碗,又让小二添酒,小二说:“客官,旗上写了三碗不过冈,你还是少喝点吧!”武松不听劝,一下连喝了十八碗,喝完以后站起来就上了冈。刚上冈就碰见了一只大老虎,老虎是又饥又饿,一见武松就直接扑了上去,武松纵身闪开,然后趁着老虎转身的时候,一棒朝老虎的头上打去,没想到打偏了,这下把老虎惹恼了,老虎又凶猛的朝武松扑去,武松纵身一跃,跳到老虎的身上,用拳头猛打老虎的头,把老虎打的满嘴吐血,直到打死。

在文章里武松用棒子打偏了,说明武松内心很乱,但是他冷静后,就打死了老虎,当我们面对困难的时候,一定要努力的克服,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第8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号“行者”,因在家排行老二,又名武二郎,武艺高强,有勇有谋,是侠义之士。崇尚的是忠义,有仇必复,有恩必报,梁山排名十四位。

他,就是武松。

因为他的机智勇敢这才发生了一件惊世骇俗的事情——武松打虎。

这个故事讲了武松在“三碗不过冈”上吃了十八碗酒后,不听酒家的劝阻,倔强的上了冈。不想遇到了一只伤了几十条汉子性命的吊睛白额大虫。武松不怕,最终凭着酒力和机智勇敢打死了那只大虫。

凭什么?凭的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坚持!

其实,武松完全可以中途逃走,但是,他没有,他依靠高强的身手和不放弃的毅力将大虫打死,为民除了大害。

生活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比如我吧,有一次测试,偏巧又生病了,爸爸本已帮我请好假,但我执意要去,在考试过程中,头晕眼花,但仍坚持做题。虽然最终成绩不是太好,但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没有放弃!

清洁工在烈日炎炎下没有放弃;医生在病人奄奄一息时没有放弃;救援人员在发生余震时没有放弃……

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坚持不放弃就是胜利!

第9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读了《武松打虎》这篇文章,记叙了武松在三碗不过冈酒店,连喝了十八碗酒,不信店家说景阳冈有老虎,在傍晚独自过冈,武松随后酒力发作便躺在石板上休息,突然真有一只老虎蹦了出来,武松就与老虎打斗了起来,在于老虎的打斗过程中,连哨棒都打断了,武松揪住老虎左打又打,最后把老虎打死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认为武松是一个真真的汉子。第一,他很有勇气,不软弱,不退缩,而是勇敢面对困难和危险,明知景阳冈上有老虎,不听老板劝告而坚持上山。第二,他有一颗侠义的心,为民除害,打死了凶猛的老虎,把危险给打败,同时让人们过上了安宁的生活。第三,他的武艺高强,文中踢,按、揪、抡等动作词语,表现出武松武艺高强,也从侧面体现出武松吃苦耐劳,停锻炼自己,勤学苦练,才有一番本领,在关键时刻用得上。

这些精神正是我们学生需要的,我们碰到困难,不退缩,要勇往前进,对付他。我要向武松一样,面对学习上的困难,不软弱,勇往直前,要多练习,在关键时刻也要有用得上的本领,把学习上的“拦路虎”打败。

武松真是一个真汉子。

第10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这几天没事就打开《水浒传》看,看至第二十三回,《武松景阳冈打虎》:话说这一天武松不听‘三碗不过冈’的店主的劝告,一意孤行,拿起家伙,独自上了山冈。突然,狂风大作,武松想起古语:云生从龙,风生从虎。见一吊睛白额大虫,正虎视眈眈的看着的瞪着他,风驰电掣间,大虫向武松扑来,那势如开天辟地之势,被武松小心闪开。来来回回较量了几次,大虫累了,武松瞅准机会,两只手就势把大虫顶花皮突然抽出,顺势按倒,大虫急着想挣扎,早没了力气。武松将大虫嘴直按下黄泥坑里去,将它致死。

如今社会上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少了,《好汉歌》里不是说:“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吗?”像武松这样的人越来越少见,但武松打虎不是给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的人一个深刻的讽刺吗?我也被武松的胆识过人与精湛的武艺而搞的目瞪口呆。不禁一股敬佩之情从心底油然而生。正如《亮剑》中李云龙的一句话:“不管敌人有多么可怕,都要亮出自己的宝剑,狭路相逢勇相胜!”

第11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在《武松打虎》这篇课文中看了武松与老虎的激烈打斗和之前武松的心理活动。我认为武松只是客观的`英雄。

第一:武松不是怀着为民除害的心态将老虎打死的,因为当他碰见老虎时,就注定不是老虎死就是他死,所以,他是怀着自卫的心态将老虎打死的。

第二:武松在之前的心理活动表明他在看见阳谷县的告示时,心里也是有点怕的,但是他很逞强,很要面子,害怕自己回去会让店家耻笑,单从他上岗的原因就可以看出他只是客观上的英雄。

第三:为什么武松会是英雄呢?因为他的心里虽然只是想自卫,但他将老虎打死的行为,却是为民除害,因为老虎经常吃人,伤害了很多无辜的民众,所以,武松将老虎打死了,他的行为算得上是一个英雄。

以上三点原因,皆是自己总结出的三个观点,但我心里在想,如果武松没有了他那厉害的武功,他还敢上岗吗?

所以,勇敢的人有很多,但勇猛的人却不多。

第12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读完《水浒传》中的“武松打虎”,实在是一篇关于英雄描述的经典之作。作者对于武松打虎全过程惟妙惟肖的描绘,读来犹如亲历一半。我们既为武松醉醺醺迈步景阳岗突遇猛虎而捏一把汗,也为武松的临危不惧的英勇豪情而油然起敬。

武松在景阳岗下的一家酒店,一口气喝下了十八碗“出门倒“,把一个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英雄豪杰,活脱脱的展示在我们面前。尽管有店家“三碗但是岗”的规劝,尽管有官府关于景阳岗大虫(猛虎)的警示,可英雄武松却是“艺高人胆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当他突遭与猛虎相遇时,尽管也“酒都作冷汗出了”,甚至慌乱应付对之际,手中唯一的武器——一根哨棒由于击打在树上而折断了,可英雄就是英雄,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武松凭着平时苦练的一身好武艺,灵巧地避开了老虎的“扑、掀、剪”,硬是用一双“铁”拳,生生把猛虎击毙。

书中另一位水浒英雄黑旋风李逵,也在沂岭一人独杀大小四只猛虎,由于描绘的不如武松徒手打虎这样的淋漓尽致,使武松打虎的英雄壮举,千古留名。

古人说的好:“书到用时方恨少”,从武松敢于徒手打死老虎,一方面显示了他的过人胆识,另一方面还是他平时刻苦努力操练“十八般”武艺的必然结果。从中我们能够领悟到,只有平时刻苦努力地学习,掌握足够丰富的知识,才能在应对诸如考试、突发事件等,也像武松遇到老虎一样,沉着应对,并最后取胜。

第13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就是《水浒传》。

本书深刻的描写了:北宋末年一支以宋江为领袖、有众多英雄豪杰参加的农民起义队伍的可歌可泣的事迹。“忠义”引领梁山好汉抱成一团的信条是“忠义”二字。“义”是起义军团结的手段,他们提出的“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成为深入人心的格言,提出的“替天行道”的口号。

我觉得《武松打虎》最好看:武松在景阳冈下的一家酒店里开怀畅饮,不听店主的劝告,执意要过景阳冈。武松上了冈,看见了官府榜文,才知冈上真的有老虎,但他还是决定继续上冈,后来武松赤手空拳与猛虎搏斗,最后终于把老虎打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武松非常豪放、勇敢、机敏。以后,我也要向武松学习,做个有勇有谋的孩子。

写这本书的施耐庵也值得我们敬佩,他在这本书里写到了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个个性格鲜明,他把这些好汉们的英勇无畏、豪爽奔放的英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

第14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水浒传》的书,这本书主要讲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水泊梁山起义的故事,形象地描绘了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到失败的过程。其中,我最爱看的是第十回的《武松打虎》了。

故事的内容主要是:武松在“三碗不过冈”连喝了十八碗酒,不信景阳冈有虎,在傍晚独自过冈。武松走了一程,忽然,乱树背后跳出一只大虫,那大虫一扑,武松一闪。老虎又一剪,武松又一闪。武松用哨棒一劈,却打在树上。老虎又扑来,武松就势按住它,往睛上乱踢,老虎不停的扒土,扒出土坑。武松又打了老虎五六十拳,把老虎打的不能动弹,武松才住手,拣起哨棒,又打了一回,这才下冈。

在这里我觉得武松是《水浒传》中的英雄人物,显示了无比勇猛的英雄气概。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往虎上行”,是因为他具有不惧怕危险,面对危险不退缩,不投降的精神。人们常说武松打虎——艺高胆大。“艺高”可以从武松躲过老虎数次进攻,还制服了老虎看出。“胆大”可以从武松看到榜文后,不下冈,独自过冈,还在青石上休息看出。

我要学习武松不慌张、不退缩,遇到危险敢于挑战。凭自己的智慧解决问题。

第15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他让我印象深刻。《武松打虎》我更是记忆犹新,看了一便又一遍。

《武松打虎》里面讲了武松一天来到景阳冈,他看见一酒幌上写“三碗不过冈”,便进店喝酒。一气喝了三碗,再要,小二不给。武松问什么叫“三碗不过冈”。小二说:“我这酒喝三碗就过不了景阳冈。”武松给钱要小二倒酒,小二无奈只好倒酒。武松喝了十八碗酒准备上冈。小二说:“山上有只猛虎,伤人性命,不如在本店住下明天再赶路。”

武松不听说:“你不就想多赚点银子。”小二说:“我好心,你却不领情,你走吧!”武松走了,一会儿看见有榜文上写着:“山上有虎出没。”武松回去怕人耻笑就继续走。过了一会儿武松酒兴发作躺在一块大青石上休息。这时,一只老虎向武松扑去。武松一躲老虎把腰胯,一甩尾巴,向武松又扑过去。武松用哨棒打老虎,可打在树枝上断了。武松只好赤手空拳打虎。经过一阵猛打老虎死了。读了这个故事我很佩服武松这种勇于面对、不畏强暴的精神。

当今社会中,我们虽然不会遇到虎,但当我们遇到坏人时,我们也要学习武松那样,不畏强暴,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用自己正义的行动去影响其他的人。

第16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武松打虎”这个故事,大家耳熟能详,而且津津乐道。在《水浒传》还有一个打虎的故事——黑旋风李逵沂蒙山杀四虎,却很少被人提起。论打虎数量,他比武松还多出三只;可论名声,却远不如武松。

我认为李逵杀虎是手起刀落,没有更多的情节。而武松打虎却险象环生,扣人心弦。武松在酒店喝酒,店主一再告诫他三碗不过冈,因为冈上有老虎。可他喝了18碗酒仍要独自过冈。冈上究竟有无老虎?武松的性命如何?在无形中,作者就让读者为武松捏了一把汗。武松本想奔入树林中美美地睡一觉,谁知林中竟跳出一只老虎。局势顿时紧张,读者的心突然悬了起来。随着老虎的一扑、一掀、一剪都被武松一一躲过,危险似乎要解除了,但武松的哨棒又断了,读者稍稍放松的神经又重新绷紧了起来。接下来,情节又一转,武松跳上前,按住虎头,同老虎展开最后搏斗。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呀!

武松打虎给我的启示是:如果文章平铺直叙,平平淡淡,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那就失去了趣味。要动一点脑筋,让叙述多一点波澜和曲折。比如,先说事情的结果,再转头说事情的经过;或者着力渲染营造一种气氛;或者说了半截话突然停住,到后面在接上叙述;或者先抑后扬等等。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才更吸引人。

第17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使它成为四大名著之一的原因是里面大大小小的故事,一环扣一环,非常吸引人,这里面的人物都有着鲜明的特点,例如:性格刚烈的武松、具有反抗精神的李逵、逆来顺受、最后走上反抗道路的林冲。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武松打虎”这个故事。

话说武松离了“三碗不过冈”后,便直奔景阳冈。走了一里多路,武松便觉得又累又渴,躺到一块大石头上,正闭了眼要睡,忽然从乱树丛中蹿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虎来。武松见了,顿时惊出一身冷汗,酒也醒了一大半,从青石上翻身跳下,抄起哨捧,闪在旁边。那老虎把两只前爪在地上略按一下,纵身一扑,武松急忙闪到一边,老虎见捉不到武松,便干脆一掀,一剪,可都让机灵的武松闪过了。那老虎正准备再次攻击,武松连忙抡起哨棒,从空中劈下,谁知只打到了一棵树上,哨捧断成了两截。这一下,激得老虎向武松猛扑过来,武松往后一跳,老虎恰好落在他面前,武松丢掉手中的哨棒,两手把老虎皮揪住狠劲地踢它,又用拳头猛打它,不一会儿,老虎就只剩下一口气了,五官里全部是血,武松又到树边拾起半截哨棒,回来又打了一二百下,直到老虎一丝气也没有了才罢手。武松又回到青石板上歇了好一阵,才走下冈子去。

《水浒传》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

第18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令我印象深刻。

这本名著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文学家施耐庵,作品描写的是以宋江、鲁智深、武松等梁山好汉打抱不平,行侠仗义的故事。这本书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主要是因为它刻画人生形象生动、栩栩如生,主要的故事有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武松打虎、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梁山聚义等。

在这本书中,我最印象深刻和敬佩的人是鲁智深。他原名鲁达,为了救无辜被欺压的金氏父女而三拳打死镇关西,因此落发为僧,后又上梁山聚义。他一生有着除强扶弱,救困扶危的正气,常为了义气和情义而奋不顾身,在野猪林护送林冲至沧州,为救刘太公女儿,痛打小霸王,都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义举,体现了他光明磊落的侠肝义胆。

而我印象最深的场景是武松打虎,武松在小店中不听店小二劝告,喝的大醉,又冒险上山,在山上看到有虎的告示后却心生胆怯,想下山又害怕小二耻笑,于是充英雄强要过岗。但却真的碰上了老虎,他奋起神威,在棍棒打折后,赤手空拳将那只吊晴白额猛虎打死,其过程描写的是一波三折,扣人心弦,体现了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成为千古传诵的名篇。

《水浒传》中其他人物与故事描写的同样精彩,在国内国外有着巨大的影响,它也因此成为我国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

第19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放寒假了,自然少不了阅读一些书籍,今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些好书,如:《水浒传》、《草房子》等。

一提起《水浒传》,大家肯定会想起叱咤风云的108位英雄好汉,想起那打虎英雄武二郎,想起那横冲直撞、性格鲁莽的黑旋风李逵……

这部书令我记忆最深的是《景阳冈武松打虎》,讲的是:话说武松离了“三碗不过冈”后,便直奔景阳冈。走了一里多路,又累又渴,躺到大石头上,睡着了。忽然,从乱树丛里蹿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老虎来。武松醒了,顿时惊出一身冷汗,翻身跳下,抄起哨棒,从空中劈下,谁知只打到了树上,武松翻身骑在老虎背上用拳头猛打老虎头,不一会儿,五官里全是血,老虎只剩下一口气了武松拾起半截哨棒,又打了几下,直到老虎死了才罢休。武松才松一口气……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武松他明知道山上有老虎,可是却偏往那里走,这就应了一句古话“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这种勇敢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再者武松在强大的老虎面前,不慌不忙,沉着应战这种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敬佩。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许多困难,比如:在学习上,遇到“拦路虎”,我没有像武松一样勇往直前,而是绕道而行,但下次这个“拦路虎”再次出现时,自己又过不去了。我以后应该像武松一样,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多用脑,多思考,勤动手,通过自己的努力战胜困难!

第20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读了《水浒传》中的《景阳冈武松打猛虎》,我有很多感触,也有很多收获。

我了解到:武松是一位好汉,但是个直性子,总是独来独往,不听别人劝,由着自己胡来;而且,武松还是个很要面子的人。就说那日,武松喝了很多的酒要过山冈,酒家劝他不要过去了,山上最近来了只大老虎,但武松不听,说酒家骗他,硬要过冈。当武松读了印信榜文,才知真有虎,想转身再回酒店去,但又怕被店主笑话,于是就硬着头皮上冈了!武松豪爽勇猛的英雄气概由此可见一斑。

文中“武松打虎”那段写得真是简洁又传神,“说是迟那时快,武松见大虫扑来,只一闪,便闪在大虫背后。那大虫背后看人最难,便把前爪搭在地上,把腰胯一掀,掀了起来。武松一躲,躲在一边……”这段话中的动作描写生动、具体,用词准确恰当,既让人感受到老虎的凶猛,又让人觉出老虎虽猛但毕竟还是没人聪明,正好反衬出武松的智勇双全……

而读完全文,我最深的感触和收获则是:没有不可能,只有不努力!在遥远的年代,武松就能凭借自己的智慧与力量,一个人赤手空拳打死一只猛虎。如今,科技飞速发展,虽然我们会面对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但想想“武松打虎”尚能成功,我们还有什么困难克服不了呢?!我坚信:只要向着一个正确的目标,凭借自己的智慧与力量,努力!努力!再努力!那么,“不可能”就一定会变成“可能”!

第21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近来我读了《水浒传》中武松打虎的故事后,和同学们相互谈论。我们班有一位同学认为武松不爱护野生动物,算不上真正的英雄。而我却认为武松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大英雄,理由有四点:

其一:当时武松那个年代还没有什么《野生动物保护法》,我们不能用现在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去要求当时的武松。

其二:那时的老虎已经吃了许多无辜的老百姓,造成了太多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祸。如果武松不把老虎打死,吃人的老虎还会继续残害百姓,造成更多的悲剧发生。

其三:当时武松和老虎势均力敌。如果武松不打死老虎,老虎就会毫不留情地吃了武松;,武松只有打死老虎,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

其四:当时,有许多好汉都想除掉老虎,却都未能如愿。而武松赤手空拳、只身一人打死了老虎。你想啊,一个平凡的人,怎么能赤手空拳打死一只老虎呢?

所以,武松称得上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大英雄。

第22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作者施耐庵以鲜明的爱憎感情,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的形象故事!如《武松打虎》就是其中之一。

武松是《水浒传》中杰出的人物,他是山东清河县人,人称二郎。他身高八尺,浑身上下有千百斤力,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的男子汉。武松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人,是因为他武艺高强,勇猛过人。在景阳冈,武松遇到一只吊睛白额大虎,他临危不惧,一把抓住大虎的头按下黄坑里,然后用左手紧紧揪住虎的顶花皮,右手握成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猛打六七十下,直到大虎气绝。景阳冈打虎这一壮举,显示了武松无比神威的英雄气概,在他身上寄托了人民战胜恶势力的正义理想。

如今我们在学习和生活过程中,也会经常碰到一些拦路虎,通常有许多人都会临阵退缩或者逃避不敢面对,自从我学习了《武松打虎》这篇课文之后,使我懂得做人遇到困难时要临危不惧,我要学习武松打虎的精神。要无论在学习上或是生活上遇到了困难时都要不慌张、不退缩,勇于挑战,勇敢面对,勇往直前。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正确的学习方法解决难题,努力成为学习和生活上的打虎英雄。

第23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文章讲述的是:武松来到一家酒店,喝了十八碗“出门倒“,不顾别人的劝阻,趁着酒兴,上了景阳冈,傍晚时遇到了一只吊睛白额大虫,在哨棒打断时机灵地躲过了吊睛白额大虫的扑咬,把大虫按倒在地,用尽全力把吊睛白鹅大虫打死。

武松来到酒店,对店家说来几碗“出门倒”,喝完又叫店家拿几碗,店家对武松说:“三碗不过冈,您已经喝了好几碗了,不要再喝了”,可武松却对店家的劝阻毫不在意,从这里可以看出武松固执豪爽的性格。

店家劝阻武松乘着夜色不要过冈,等到第二天早上聚集几个人再一起过冈,让武松在酒店里住一夜,可是,武松却对店家的好意看成是想谋财害命,并趁着酒兴自己独自过冈。到了冈前,看见官府的榜文,才知道店家说的没错,可是现在回去恐怕会让别人笑话,在这个时候,武松又想:如果真的有老虎我也不怕。从这里体现出了武松的知难而进。

在与老虎的打斗中,灵巧地避开了老虎的“扑、掀、剪”在哨棒打断后,又用左手按住老虎的头,右手拼命地打老虎的头,把老虎打死,从这里可看出武松的英勇无畏。

武松那种知难而进、英勇无畏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呀!

在这篇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学习的特点,那就是要写的真是感人,如写武松打死老虎后筋疲力尽,踉踉跄跄下山的情形。今后我也要学习这种写法。

读了这个故事,我受到很多启发。一方面,我觉得施耐庵遣词用句十分恰当,将武松打虎的过程描写得淋漓尽致,他用了“扑”、“吼”、“掀”、“剪”等词语充分表现了老虎的凶猛可怕,用了武松赤手空拳打老虎这个情节突显了武松的英雄气慨。细致入微的描写,仿佛让我身临其境一般;另一方面,我要学习武松那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发自他那迎难而上的珍贵品质,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拦路虎,不退缩,不放弃,成为现实生活中的“打虎英雄”!

第24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以前,武松打死老虎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英雄。可如今王仁同学提出议论,说武松伤害野生动物是不道德的行为。下面,我提出几点观点,来说明武松是英雄。

首先,武松打虎是为民除害。老虎十分恐怖,经常在夜间出现,吞噬了几十条大汉的性命,闹得方圆百里的老百姓家破人亡,惶惶不可终日。而武松铲除了这只老百姓的心头大患,这难道不是一种英雄壮举吗?

其次,武松打虎是自卫。武松要过景阳冈,但老虎十分凶猛,主动攻击武松,还把武松当成了“下酒菜”。武松打虎是为了自卫。武松本来有一根棍子,但在打虎时断了,只好赤手空拳地打,如果武松不打死老虎,就会有更多的老百姓死于虎口。这不也是一种英雄气概吗?

再次,武松没有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当时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那是与大型野生动物相比,人类才是要保护的对象。阳谷县也请来猎户捕杀这只吊睛白额的大老虎。现在颁布是因为人们乱砍滥伐,环境逐渐恶化,这些野生动物数量越来越少,而武松生活的时候狮子、老虎等数量极多,所以他并没有犯法。

怎么样?如果王仁同学看了我的观点,就一定会觉得武松是一位打虎大英雄。

第25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王仁同学读了《水浒传》里武松打虎的故事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武松打虎是不爱护野生动物,因此武松称不上英雄。可我却不怎么认为,我觉得武松是一个真正的英雄。

首先,当时老虎特别多,可以说是“虎满为患”:那时,老虎还伤害人类,经常出来兴风作浪。人们是谈虎色变,一听到老虎就吓得瑟瑟发抖。特别是景阳冈的那只“吊睛大额”,不知已伤害了多少个大汉的生命,弄得别人的家庭支离破碎。可是景阳冈是人们的必经之路,每次经过那儿都要结伴而行,提心吊胆的。方圆几百里的人们被它害得苦不堪言,吃不好饭,睡不好觉,时时刻刻都要提防老虎,真是被它气得牙痒痒,恨不得马上将老虎打死,可谓是恨之入骨;官府也下榜,打死老虎者,重金悬赏;武松把老虎打死了,真可谓为民除害,大快人心的好事啊。而现在,老虎越来越稀少,大部分品种濒临灭绝,已经成为了国家保护动物,并且所有老虎已经圈养,不可能对人类造成危害。

其次,武松打虎是属于自卫行为。当时,武松喝了酒,乘着酒兴,独自一人大步流星地向景阳冈走去,到了目的地,他躺下休息了一会儿,一阵风吹来,树叶“沙沙”作响。果然,草丛后突然窜出一只老虎,向他猛扑过去。这是,武松手里只有一根哨棒,打断之后,就赤手空拳地与老虎搏斗起来,挥出数十拳之后,便终于将老虎打死。如果,这时武松还不进行自卫,那他就会被吃掉的。还有,从古至今有多少人能赤手空拳打死老虎?可以说是寥寥无几。他那么勇敢,难道不能称为大英雄吗?而现在,人们打死老虎是有目的的、有预谋的,为了利益不择手段。他们带着猎枪、麻醉枪,将老虎围剿,进行杀戮,把它们的皮毛扒下来后都统统卖给别人。这种行为是可耻的,卑鄙的,不可饶恕的!

再次,在武松打虎那个年代,还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打死老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而现在,老虎越来越少,已经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而还有偷猎者为了谋取私利打老虎,也就触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应该收到法律的制裁。

武松打虎,深得民心,难道他不是个真英雄吗?

第26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武松打虎》这一章节。

文章讲述了武松提着木棒上了景阳冈。天色已晚,山上窜出一只白额猛虎,武松拿起木棒便朝猛虎打去,猛虎身首矫健避开了木棒。

这时武松临危不惧,趁着酒兴,用力把扑过来的猛虎按倒在土坑中,左手紧紧地楸住老虎头顶的花皮,伸出右手,提起铁锤般的拳头,用尽全身的力气,往猛虎身上打了几十拳,直到猛虎七窍流血,奄奄一息。书中曲折的故事情节描写可以看出武松的武艺高超,徒手打死猛虎,令人震撼!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的力量及本领还不够强大,所以我暗自下定决心:要学习“武松打虎”的精神,提高自身的学习中的“战斗力”,不断增强自身的“护身符”。

在学习中会遇到一些困难:写作能力、阅读理解能力、英语词汇量,它们就像一只只学习“拦路虎”。这时我要发扬“武松打虎”的精神,不惧怕,不放弃,应存有迎难而上的信心,勇于挑战,反复审题,运用自己学过的知识,一步步地去分析,去解答。

在日常的生活起居中,都是爸爸妈妈把我照顾得好好得。我想一个自理能力强的学生、就会有足够的耐心去认真对待学习,做一个生活中的“打虎英雄”。

武松打虎的故事千古流传,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值得我学习。阅读让我增长知识,找到快乐,多读书,读好书,让阅读伴我成长,遇见更好的自己。

第27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武松打虎这篇文章是《水浒传》里第二十三回中的故事。

武松在柴进的家中碰到了宋江,然后一起喝酒,关系很好。过了一些天,武松想回家看看哥哥,就辞别宋江和柴进二人拿着哨棒一人往阳谷方向走去,这一天武松走到阳谷地界,又渴又累,就到一家酒馆休息并点了牛肉和酒,店主人给武松倒了三碗酒就不再给他喝了,武松很不高兴就和店主人吵,店家说他的酒叫“三碗不过岗”,酒劲很大,再喝会醉倒的,而且最近山上来了一只老虎,喝了酒更不能过岗了。武松不信,一连喝了十几碗。武松从酒店出来,才感觉刚才的酒真的很厉害了,然而在店老板那里说了大话,不好意思回去,只好摇摇晃晃的往山岗上走去。

到了山上,武松已经醉的走不动了,就在一块大石板上休息,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听到老虎来了,吧武松吓了一跳,酒也吓没了,老虎看到武松就想吃了他,冲着武松就扑过去,武松一躲,老虎扑空了,武松用手里的哨棒去打老虎,结果棒子打到了树枝上,哨棒也断了,武松干脆吧断成两截的哨棒也仍了,用拳头和老虎打起来。老虎一扑二掀三扫没有抓住武松反倒被武松抓住摁到了地上,武松抓住老虎再也不敢松手了,就一手抓着另一只手攥成拳头使劲往老虎身上头上打,打到最后武松自己都没力气了才敢停下,发现老虎已经死了。

武松真厉害,不过现在不能打老虎了,我们要保护老虎了。

第28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今天,我在一次阅地饱含激情的阅读了《水浒传》中《武松打虎》的片段。虽然已不是第一次阅读了,但感触依然很犹新。

瞧,那一碗碗酒又下肚了,前前后后共喝了十五六碗啊,却丝毫没有醉意,真不愧为壮士。武松的酒量可真是大啊。正要走时,武松不听店家的劝告,还把他的好心当成了驴肝肺,这里,我又发现了武松这人很犟。

果然,到了山里,武松遇见了大虫。看,那只大虫望上一扑,就窜降下来,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武松一闪,闪在了大虫的背后。那只大虫腰跨一掀,武松又是一躲,躲在一旁。那只大虫见掀他不着,便大哄一声,后来,又是一剪。可武松又闪到了一边。从这里,我发现武松的身手很敏捷,非常聪敏,可谓是文武双全啊。

“哇,好帅啊!”只见武松左手揪住老虎的顶花皮,接着,抽出右手,使尽平生气力朝大虫打了五六十拳。只见大虫眼里、口里、鼻子里都迸出鲜血,在这里,我有感触到武松的胆大心细,遇事则不乱,步伐井井有条。在他遇大虫时,很冷静,非常勇敢,这正是我该学习的地方。

这就是武松,看来,在他身上,我真的要好好得学习一下了。

第29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许多人都喜欢看四大名著,我也不例外。在四大名著里我最喜欢的就是《水浒传》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武松打虎》这个故事了。故事是讲了一个叫武松的人,喝醉了以后,走上了景阳冈,然后醉打猛虎的惊心动魄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情节莫过于武松在景阳冈上醉打老虎了。因为在这个情节中突出了他临危不惧的品质和英勇善战的精神。书中还使用了很多突出人物英勇无比的词语,例如:鹞鹰翻身……生动形象地刻画出了人物的特点。

从这个情节中我受到了许多的启发,比如:遇到困难不要惊慌失措,要沉着冷静等等。其中给我启发最大的就是只要泰然自若,机智聪明就没有什么事做不成。如果你在困难面前心慌意乱,你就会失败。

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记得有一次,我们全家来到了一个旅游景点,那里有一个独木桥,爸爸、妈妈都过去了,只剩下我了。我提心吊胆,因为只要我一失足,就会掉到小河里。最后我还是静下心来,勇敢地走了过去。我战胜了自己,感到特别骄傲。

武松的精神就像一句名言:“只有不畏攀登的采药者,才能登上高峰采得仙草;只有不怕巨浪的弄潮儿,才能深入水中觅得灵珠。”未来的人生道路上,我要用武松精神去披荆斩棘,从而走向成功!

第30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欣欣教育基金会赠给我校的一本课外书——施耐庵写的《水浒传》这篇小说的一小节《武松打虎》。

武松到“三碗不过岗”的酒店里喝了十八碗酒,武松付了钱转身要走时,店小二拦住武松说道:“客官,冈上有一只大老虎,如果你去了它会把你吃了。”武松不信,硬要往冈上走。

我回去时,店小二肯定会耻笑我,所以我要把老虎打死了才能回去,这样就不会被耻笑。”

走了一阵,太阳便落下山了,武松的酒力发作,浑身焦热起来,便一手提着梢棒,一只手解开衣服,跌跌撞撞地往一片乱树林走,见一块光溜溜的大青石,便把梢棒放在一旁,躺在上面就要睡觉。忽然,发起一阵狂风,树叶乱飞,风过后,只听见乱树背后“扑”的一声响,跳出一只睛白额的老虎来。

武松见了,叫声:“呵呀!”从青石上翻将下来,便拿起那条梢棒在手里,闪在青石边。那老虎又饥又渴,见了武松,急不可耐地把两只前爪在地上按一按,当我看到那老虎捉人只是一扑、一掀、一剪,气性先自没了一半,而武松对付这三招只是三次躲开,我觉得武松好聪明。

老虎吼了一声,转过身来,这时武松轮起梢棒,尽平生力气,猛地劈了下来,只听见“咔嚓”一声巨响,一颗枯树被折断,没打着老虎,梢棒去折成了两截。那老虎咆哮着,性发起来。这时,我真为武松担心,后来没想武松居然把老虎打死了,我真佩服武松。

我想向武松那样很勇敢,机智,我受到的启发是:我以前看到困难就害怕,很想躲,现在我要向武松那样勇敢、机智,在学习的方面上,也有困难的时候,就像一只拦路虎挡住了我在学习方面上的思考,所以我要向武松那样打败挡住我学习方面的拦路虎。

一、书籍简介

作品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杨绛老年时的一个梦境,以“钟书大概是记着‘我’的埋怨,叫‘我’做了一个长达万里的梦”拉开全文序幕。第二部分,杨绛用梦境的形式完整地记录了这一“万里长梦”,讲述了一家三口在人生最后阶段相依为命的深刻情感,回忆了女儿钱瑗、丈夫钱钟书先后离去的过程。第三部分杨绛采用回忆录的写法,从生活里的每一件小事下笔,记录了自1935年伉俪二人赴英国留学,并在牛津喜得爱女,直至1998年女儿与钱先生相继逝世,这个家庭鲜为人知的坎坷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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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杨绛(1911年7月17日—2016年5月25日),本名杨季康,江苏无锡人,中国女作家、文学翻译家和外国文学研究家,钱钟书夫人。

杨绛通晓英语、法语、西班牙语,由她翻译的《唐·吉诃德》被公认为最优秀的翻译佳作,到2014年已累计发行70多万册;她早年创作的剧本《称心如意》,被搬上舞台长达六十多年,2014年还在公演;杨绛93岁出版散文随笔《我们仨》,风靡海内外,再版达一百多万册,96岁出版哲理散文集《走到人生边上》,102岁出版250万字的《杨绛文集》八卷。2016年5月25日,杨绛逝世,享年10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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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们仨》读书笔记

这本书分为三部分:第一部:我们俩老了(杨绛做了一个老人梦)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看着真的很揪心,眼泪哗啦啦的掉一地)第三部: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记录杨绛一家人温暖的故事)这本书的第二部最感人,杨绛先生以梦境的形式回忆自己的爱人钱钟书大病住院期间自己每天往返医院的生活。钱钟书住院不久,她们心爱的唯一女儿因骨癌被迫住院,杨绛先生每天只能做梦回到女儿身边,静静的看着女儿身边发生的一切,自己却无能为力。我们不能理解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什么感觉,不知道杨绛先生是怎么忍住内心的痛苦才出版了这本书。本书的第三部,从钱钟书公费去英国留学,杨绛先生作为家属也跟着去留学,不久之后,她们的爱女圆圆就出生了。我觉得那段留学英国的时间应该是他们一家子最幸福的时候,因为本书从那时候说起。他们一家三口总是以相互搀扶的形象作为整体出现,书中有一句话看着非常感人“我们一家人只有死别,没有生离。”只要3个人在一起生活,哪里都是温馨的家,平淡的生活中,他们总是能发现生活中的“乐趣”。把每天的散步当成“探险”,把去餐馆吃饭当成“看别人唱戏”,无论生活多么艰辛,他们每天的读书和工作没有断。他们一家三口,一生坎坷,到了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经历过亡国、战争、解放、改革运动等等,她们相互扶持,相互依靠,互相鼓励,一切并未改变她们,也未改变她们,也并没有打倒她们,她们就这样简单的做着她们最爱的学问。她说:“碰到困难,锺书总和我一同承担,困难就不复困难。”我觉得杨绛和钱钟书夫妻是幸福的,因为他们彼此理解,彼此欣赏,彼此赠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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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们仨》读后感30篇

第1篇:《我们仨》读后感200字

书中没有让人悲痛欲绝的词句,没有让人撕心裂肺的呼喊,然而处处洋溢着思念,对丈夫、对女儿的思念.如今,我们仨只剩下杨绛女士形影孤零,阴阳相隔,但是活在回忆中,也是如此地甜美.那种经过岁月沧桑的洗礼,一种大爱无言,荣辱不惊的情怀也许是支撑着杨绛先生的精神力量吧.

几十年的风雨路程,他们相濡以沫,特别是钱瑗先去后,对于杨绛女士这样不喑厨事,专做学问的人来说,他们的生活起居更是简单、不容易了.所有经历过的悲欢离合,大起大落,在作者眼里是一种淡定自然,如鱼在水,冷暖自知了.在读者那里却常常禁不住感慨万千、长叹不已……

第2篇:《我们仨》读后感600字

暑假时妹妹将她从学校带回来的东西一股脑倒在了床上,像个卖杂货的,我就躺在这“一堆”的旁边,随手拿到了一本书,恰巧是他们暑假必读课外美文,杨绛先生的《我们仨》。

打开看了看却愈发上瘾,杨绛先生的文字平淡却包含深情。《我们仨》讲述的是一个单纯温馨的学者家庭,几十年平淡无奇、我们仨相守相助、相聚相失的经历。全书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中,杨绛以其一贯的慧心、独特的笔法,用梦境的形式讲述了最后几年中一家三口相依为命的情感体验。第二部分,女儿与丈夫先后病重去世,作者在书中以梦幻的形式表现了这段深重的情感经历。第三部分,以平实感人的文字记录了自1935年伉俪二人赴英国留学,并在牛津喜得爱女,直至1998年女儿与钱先生相继逝世,这个家庭鲜为人知的坎坷历程。

杨绛的作品就像她的为人一样谦逊朴实。在杨绛的作品中,他们一家确实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家庭。正如书中所说‘我们仨’其实是最平凡不过的。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但生活总不如人意,后一部分变成了一个人思念我们仨,一个先后痛失爱女和爱人的老人,在其最后的年月中孤单前行,并终于将这个温馨又历经挫折的家庭用朴实的文字展现在我们面前。

全文没有大起大落,看完又不禁让人扼腕叹息。在最真实的情感面前,我们总是会被轻易征服。于我而言,生活中健康、平淡的相处就是难能可贵的幸福。每个人都是匆匆来匆匆去,短短几十年,相遇千人,相识百人,相知数人,相爱一人。珍惜眼下,珍惜相处的日子才能守住心中的小幸福,因为有的人一旦离去,真真就是后会无期。

第3篇:《我们仨》读后感800字

有幸读到了杨绛先生的《我们仨》,书很短,不敢说感触深刻,可其中的脉脉温情,却也引人思躇良久。

先生的《我们仨》,早在一年前就已拜读,再次翻开书页细细品读,仍是欢喜不已。《我们仨》一书,是在先生92岁时,先后失去女儿和丈夫后所著。书里遍布着温暖的小趣味,从柴米油盐一餐一饭,到字里行间书信往来,无不透露着生活的智慧。字里行间流露出哀而不伤、深厚而诚挚的感情,让人十分触动。

先生在书里详细描绘了她和丈夫钱钟书以及女儿钱瑗的家庭故事,印象很深的一个片段便是钱钟书从远方回到上海,已经两岁的小钱瑗不识得自己的爸爸,想赶走爸爸。钱钟书调侃女儿道:“是我先认识你妈妈,还是你先认识?”没想到小钱瑗一本正经得说:“自然我先认识,我一生出来就认识,你是长大了认识的。”记得当时看到这个片段的我,忍不住嗤笑,不愧是一家人,连脾性都大有相似之处。

想起小时候,父亲也是从外地打工返家,和妈妈一起去接还在上幼儿园的我。几年不见,父亲还是老样子,我却一天天长大,记忆力却没有关于父亲的任何记忆。我踢踏着步子走在卵石道上,一回头发现父亲和母亲正手拉着手浓情蜜意,不知怎地,频频回身去分开他俩的手,死活不让他俩牵着手,至今仍觉哭笑不得。

先生的文笔朴实却又华丽,带着老人特有的不紧不慢的语调,记记录她这漫长却有趣的一生,就连在外人看来有些许古板的钱钟书,在她的笔下也变成了顽皮的少年。写剪活虾的那一段,活虾被先生用剪刀剪的直抽抽,慌慌张张地跑进客厅找钱钟书,钟书不紧不慢地说:“不要紧,以后这种事情我来做就好了。”先生大概也和我一样感受到温暖了吧。

儿时的我一直寄住在外婆家,外婆的腰不好,常看到外婆在厨房做饭时,累得扶着腰喘气。外公以前从事木头行业的,不忍外婆如此受累,某天搬了把凳子坐在庭院里,一天不吃不喝,对着地上的木材忙碌,做了把高脚的椅子送给外婆。看着外婆脸上洋溢的笑容,我也跟着被甜到憨。所谓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大抵如此吧。

王小波说,一辈子很长,要和有趣的人在一起。而杨绛是幸运的,因为有了钱钟书的陪伴,所以他们的生活是有趣的。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杨先生让我看到了一个家庭的温暖与幸福,平凡生活里美好与繁琐的事情交织,这才是生活最好的模样。

第4篇:《我们仨》读后感900字

“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这一句平实的话语,却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那份厚重的爱与刻骨铭心的思念。现代科技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现代科技环绕中的我们,还能找到那份平淡但却深刻地情感吗?电话、互联网让我们的沟通随时随地没有障碍,但人与人的内心之间却有了越来越厚的屏障。当我们到互联网的虚拟空间里去寻求心理的安慰时,我们是不是忽略了身边平淡但却真实的情感呢?当电话、短信让我们能够便捷地传达心意的时候,我们是少了“云中谁寄锦书来”的苦苦追问,但同时,我们是不是也少了“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身后情感呢?当飞机、高速列车让我们能毫无阻隔地飞越千山万水,多远的距离都不成为距离的时候,我们的心灵距离也随之拉近了吗?我们不再有“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的苦苦煎熬,但同时,我们还有那份“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铭心的思念吗?

现代人都在追求轰轰烈烈,想要轰轰烈烈的事业,轰轰烈烈的爱情,却忽视了平淡中的美丽。我们以为自己有理想、有追求,每天在滚滚红尘中为了生计和所谓的理想而奔波忙碌,但又有几个人真正仔细地思考过自己内心深处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我们抱怨工作不够顺利,恋人不够浪漫,家人不够体贴,朋友不够理解,我们抱怨生活太枯燥乏味,但我们有没有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去寻找乐趣、体会乐趣呢?生活原本就是平淡的,但在这平淡中,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还是可以去享受其中的乐趣的,就像歌中唱到的“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

很喜欢“淡泊明志,宁静致远”这句话,但在现代这个讲究个性张扬的时代,这句话早已被人们所遗忘。有自己的个性固然重要,但我还是把这句“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当做自己的座右铭,我希望自己所塑造的性格是淡泊宁静、温和内敛的。我也很相信“厚积薄发”的道理。但在现在这个人心浮躁的时代里,太多的人急功近利,又有几人能够静心去积累知识、积累生活的点点滴滴?

以下几条为对于我自己的提示:

1、问问自己内心深处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并努力去实现它,但绝不急功近利,一定要脚踏实地。

2、修身养性,在这个人心浮躁的社会中找一个宁静的心灵空间,培养一个淡泊宁静的心态,温和内敛的性格。

3、广涉博取,以期可以厚积薄发。

4、用心去再平淡的生活中体会点点滴滴的乐趣。

5、在现代的物质社会中寻找一些非物质的东西去温暖自己的心灵,比如亲情、友情、爱情,体会并珍惜每一份平淡的情感。

6、学会感动,为平凡的人、平凡的事而感动。

7、学会去爱,爱身边的每一个人,给他们幸福与快乐,在其中享受自己的快乐与幸福。正如海子的那首诗: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第5篇:《我们仨》读后感1500字

读杨绛的《我们仨》,真的是一种享受,到今天为止,我不知道自己反反复复读了几遍,读到开心处我跟着欢笑,读到坎坷处我随着难过,读到离别处我心酸,读到伤心处我落泪。但在杨先生的字眼里始终波澜不惊,仿佛是在描述别人的故事,那样淡定、宁静。我只想看他们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生活,而对于他们的生离死别我真的不忍心看。

一九九七年早春,阿瑗去世。一九九八年岁末,钟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做"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一句"世间好物不坚牢,彩虹易散琉璃脆"感叹了生命的脆弱以及对美好事物的怀念。而文末那句"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做"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文章至此,在淡淡的哀婉语调之中却又透露出希望,不执念,认真生活,这亦不失为一种作者给予读者的财富。读到最后才慢慢读懂了书开始她做的那个长达万里的梦,原来就是现实的虚化。

"现在我们三个失散了,剩下的这个我,再也找不到他们了。我只能把我们一同生活的岁月,重温一遍,和他们再聚聚。"生活在回忆中的杨绛先生,用文字记录的不仅是对至亲挚爱的思念,更是一种罕见的真情和达观,在作者那里是一种淡定自然,在读者那里却常常禁不住潸然泪下。更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那份厚重的爱与刻骨铭心的思念……

我常常思考一个问题,怎样就算幸福?读了《我们仨》,让我读懂了什么是幸福。因为正是杨绛,让我深深的领悟到,幸福是一种不太确定的东西,因为它只是一种感觉,一种只有你自己才能感觉体验的东西。在她们心中没有不幸福的生活,只有不幸福的心态。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不管在什么状况下,她们都会从中寻找快乐的源泉。其实幸福的关键是感知能力,而这一点正是我们现代人正在逐步缺失的。杨绛的一家不论在怎样的逆境中、不论遭受着怎样的苦难,她们永远都是相濡以沫、相信相爱!因为"我们仨在一起",就是最幸福的,它不是物质的,而是精神的。

杨绛的一家,很好的诠释了"情感",她们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是她们的生活比任何人都幸福;她们没有所谓的爱情基础,但是几十年风雨历程,携手走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爱情是个什么东西,终将被习惯于依靠代替,为他们的幸福所折服,为他们感知幸福的能力所折服。对中国这个著名家庭的亲情故事,任何的评价都属多余。

石康说"这个家庭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生活方式,为社会提供了一种文化,一种生活趣味,一种追求"。

现代的高科技给我们提供了联络感情的平台,让我们的沟通随时随地没有障碍,但是我们还有那份平淡真挚的情感吗?似乎人与人之间的屏障越来越厚。当我们到互联网的虚拟空间里去寻求心理的安慰时,我们缺忽略了身边最真实的感情!当飞机、高铁让我们毫无阻隔的飞越千山万水,让我们的生活没有距离的时候,我们心的距离是拉近了,还是越来越远呢?

现代人都在追求轰轰烈烈的爱情,却忽视了身边最平淡的美丽。当我们抱怨爱人不够体贴、不够浪漫的时候,我们是否从平淡的生活中寻找乐趣呢?生活原本就是平平淡淡的,你有没有用心去体会这平淡中的幸福呢?

杨绛先生的《我们仨》无疑给生活在互联网时代的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我们扪心自问,生活教会了我们什么?我们是否还是原来的样子?面对爱人,我们做到爱他如同爱自己吗?面对父母,我们做到像父母对我们那样对待他们吗?面对朋友,我们做到真诚相待吗?我们做到问心无愧吗?

一本好书可以洗涤人的心灵,可以改变你的心态,可以让你变的更加珍惜亲情、爱情、友情。

近代著名诗人臧克家说过:"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那是因为他的灵魂不朽,他的影响不朽。

这句话送给已去的杨绛先生最合适!

第6篇:《我们仨》读后感

很久之前,就感动于钱钟书写给杨绛的一句话:

没遇到你之前,我没想过结婚,遇见你,结婚这事我没想过和别人。

钱钟书和杨绛的恩爱十分出名,这次,找了这本书来看,也是想看看名人大家如何经营感情的。在谈过恋爱后,看别人的爱情相处之道,感受也更深刻吧。

钱钟书,杨绛,钱媛。三口之家,充满了无限的趣味。不论经历何种政治的风波,工作迁移,依旧一家人十分团结,不抱怨,任何时候不放弃读书和工作,总是给予正能量。

感情经营方面:不是所有事情都需要说透,不是所有事情都非得分出胜负,听谁的。

“我爱整洁,阿媛常和爸爸结成一帮,暗暗反对妈妈的整洁。例如我搭毛巾,边对边,角对角,齐齐整整。他们两个认为费事,随便一搭更方便。不过我们都很妥协,他们把毛巾随手一搭,我就重新搭搭整齐。我不严格要求,他们也不公然反抗。”

不让对方担心,能为他解决问题,成为某种依靠。像钱钟书在杨绛住院期间总是弄坏东西,杨绛总是跟他说“不要紧,我会修”,而且真的做到了。

忠于人品,陷于才华。无疑,钟书先生年轻时十分帅气。而人品和才华是持久的吸引力。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杨绛赞赏钱钟书的正直,不贪名图利,欣赏折服他的才华。

彼此三观一致。两人都非常喜欢读书,都很喜欢文学,即使咬文嚼字,也能读懂对方的意思。

包容也很重要。杨绛全书只提过两三句钱钟书的缺点马虎粗心。其他的都是满满的包容理解,欣赏支持。

希望自己也能收获像杨绛与钱钟书矢志不移的爱情和相扶到老的婚姻。

第7篇:《我们仨》读后感

如果不是妈妈的推荐,我很难想到去读杨绛的这本《我们仨》,甚至连杨绛是何许人也都不知道。仅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读完此书,很是为他们一家三口相扶相守所感动,也为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却仍工作的态度落泪,为互爱的一家人失散而悲伤。

杨绛是钱钟书老先生的爱人,钱钟书是《围城》的作者,他们的爱女名钱瑗。此书是杨绛老先生于九十多岁后怀念已逝去的另二位家人作做。书中描述了她们颠沛流离的一生,但却患难与共,相互理解与支持,同时坚守自己的信仰,没有抱怨,积极的生活态度。虽然没有华丽的辞藻描写一家三人的品质,但字里行间及一生事迹却透露着一种“春蚕到死丝方尽”的高尚品格。

很是为文末所描写的一句话感动: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其实每个人的一生都如此,会历经大起大落,会历经生老病死,端看我们用何种态度生活着。用积极的一面看待人生,人生是快乐和幸福的;用消极的一面看待人生,则人生充满不幸。其实现代社会,我们人人是幸福的,没有饥饿,没有战乱,是和平发展繁荣昌盛的好时机,几百年才一遇。我们处在这样的好时代,有什么不知足的,又怎么能不用一颗感恩的心去生活。

我心亦然。回想着自己曾经许下的愿,为社会贡献一些心力,去落后地区资助些生活困难的孩子。但总是为生活中各种杂事缠绕和困扰,将那些心愿抛诸脑后了。等成成大点要去实施了,带着他去去落后地区,体验当地的生活,让他明白他是幸福快乐的。

看完了《我们仨》,我也学到了很重要的一条,不要抱怨。其实人生中总会遇到合理或者不合理的事情,会被误解,会被陷害,但没必要抱怨的。今后我也要摒弃抱怨,用平常心看待得与失。

第8篇:《我们仨》读后感

读完杨绦先生的《我们仨》,不禁不为之动容。我想悲伤大概是对美好事物的不舍之情带来的,越是美好,越是破碎,越是悲伤。

全书分三部分:“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和“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第一部分是梦,第三部分是实,第二部分介于梦与现实之间,亦幻亦真。

前两部分以梦的形式虚写女儿钱瑗与丈夫钱钟书最后的日子,那种痛楚简直是倾泻纸面,处处处是泪渍,它实在沉重,直叫人读得心伤。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先是钟书被“古驿道”的人接走,说是要开会,“我”和阿瑗找到钟书,“我”白天在古驿道的船上陪伴着钟书晚上住客栈,阿瑗平时回家备课工作,周末来和“我们”团聚。后来阿瑗来说她旧病复发,要请长假住院了,于是梦中的杨绛开始在丈夫和女儿之间奔波,很多细节的描述让人落泪。“我”听见阿瑗隔壁的病友聊到阿瑗:“她自己说,她得的是一种很特殊的结核病,潜伏了几十年又再发,就很厉害,得用重药。

她真坚强,只是她一直在惦记着她的爹妈,说到妈妈就流泪。”于是“我觉得我的心上给捅了一下,绽出一个血泡,像一只饱含着热泪的眼睛”,接下来阿瑗的病开始加重,梦中得知消息的我“心上又绽出几个血泡,添了几只饱含热泪的眼睛”,阿瑗的病更加恶化,“我心上连连地绽出一只又一只饱含热泪的眼睛”,最后阿瑗去世,“我心上盖满了一只一只饱含热泪的眼睛,这时一齐流下泪来”,“钟书眼里是灼热的痛和苦,他黯然看着我,我知道他心上也在流泪。我自以为已经结成硬块的心,又张开几只眼睛,潸潸流泪”。女儿离世,丈夫的病情也加重了。

梦中的“我”还是每天从客栈走到船上和钟书相聚。“我这时明白了。我曾做过一个小梦,怪他一声不响地忽然走了。他现在故意慢慢儿走,让我一程一程送,尽量多聚聚,把一个小梦拉长一个万里长梦……离别拉得长,是增加痛苦还是减少痛苦呢?我算不清。但是我陪他走得愈远,愈怕从此不见。”最后钟书也离开人世。“我”看着钟书乘坐的那艘小船渐渐变成了一个小点,看着看着,那小点也不见了。“我”但愿变成一块石头,守望着我已经看不见的小船。但我却变成了一片黄叶,被风吹回了家。可是,“三里河的家,已经不复是家,只是我的客栈了。”

第三部分,也是我最喜欢。先生以平实感人的语言对一家三口一路走来的笑与泪娓娓道来,浓浓的温情,淡淡的惆怅,笔触细腻而朴实,也是看尽世间悲欢离合的睿智和通达。记述和钱钟书、钱媛共度的岁月,流畅极了,很好读,钱钟书先生、杨绛先生与他们的女儿钱媛之间的生活在常人来看感情真挚浓厚,令人心生羡慕,即右侧本书封面那张四十年代的合影――Pop,Mom和圆O。这是一个令人艳羡的三口之家,执子之手可以携老,相濡以沫患难与共。即便活到100岁,他们还是从前的Pop,Mom和圆O,似乎一切从未改变。只是斯人已逝,只剩下“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

第9篇:《我们仨》读后感

读杨绛先生的《我们仨》,真的是一种享受,到今天为止,我读了三遍,我是个平凡的人,我只想看他们的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生活,而对于他们的生离死别我真的不忍心看,如果不是这本书我真的要忘了钱老和他女儿圆圆离开我们已很久了。

钱仲书夫妇的低调和博学让我衷情,而钱老的幽默和杨老的平和更是让人生敬,一本书反反复复看了几遍,可是我却无法说出我的感受,他们面对困苦时的平静,面对荣誉时的低调,为人处事只求无悔于心,钱老一家人的生活是平凡的,但他们一家人始终是乐观的,无真是于平凡中显出不平凡。

对中国这个著名的家庭的亲情故事,面对他们的温暖与欢乐,沧桑与忧伤,面对书中简单而朴白的文字,任何的评价都属多余,那种罕见的真情和达观,在作者那里是一种淡定自然,在读者那里却常常禁不住潸然泪下。生活在回忆中的杨绛先生,可谓得了汉语的精髓,入了是让人既心往之,又感慨万千。

一个不平凡的人,写了一本平凡的书,却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反响,这就是杨绛和她的<我们仨>。2003年度文学十大好书评选结果已揭晓:<我们仨>居首位。

杨降先生的文笔真的很优美宁静,平凡家事国家大事从容而谈,面对别人的陷害也看不到一丝的恨,只是泰然处之。而前面两节,三人走失在古驿道,采用虚实相间的手法,经梦起至梦醒,一家人走散了,而一家人相聚相守相依相助的往事却给了杨绛先生最好的回忆。

钱老是名人,而在杨绛先生的眼中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个儿子的角色,有幸相携至老也不枉此生了。好的书每看一次会有不同的感受,对生活有了点认识,真的要感谢杨绛先生!

第10篇:《我们仨》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杨绛的《我们仨》、《洗澡》等一些著作。有一些感触,写在这里,是一种总结,也算是一种回顾。

杨绛是钱钟书先生的夫人,是钱瑗女士的母亲,《我们仨》就是她写的他们家的一些故事。在这些故事里,每句话,每个字,都透着浓浓的亲情气息。

整本书的开始是一个“梦”,一个“长达万年的梦”,梦的主要内容是作者与她的家人在一条古栈道上的离离合合、聚聚散散。一开始看的时候,我看不懂她的那个梦是要说明什么,只是看字面的意思,就当看一篇小说。但当我看到后面的内容时,我才明白,这个梦是她们一家在一起走过的最后一段人生路的写照。她欲扬先抑,开篇就抓住了我的心,激起了我阅读的兴趣。

杨绛的写作风格和我以往见到的许多作家的风格不同,前一段时间我看余秋雨的文章比较多,他的文章总是在表象中寻找内涵,寻找风景之后的文化,寻找大背景、大道理的。他追求的是“大”,还有许多作家群起效之,结果却都丢了自己的风格,又学不到他的“大”,所以余秋雨得以闻名。而杨绛不一样,她注重细节,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下笔,看似零散的点点滴滴,都可以成为她文章中的亮点。而这些点点滴滴,正是我们平时觉得不足挂齿的那些片断,但杨绛却可以把它们串在一起,就像把散落的珍珠串起来,就变成了一条项链。她不直接抒发感情,不直接议论人事、阐述道理,她只是从容地叙述,将那些她家里的小事娓娓道来,变成一篇篇的文章。但就是这样细致的、不动声色的讲述,使读者有了更多理解、想象的空间,她所要表达的主题也在这样的讲述中慢慢地浮上水面。

这本书的内容我也比较喜欢,字里行间满满的全是要溢出来的亲情。我很珍惜亲情,很爱我的爸爸妈妈,很喜欢幸福的家庭生活。所以这本书的内容也算是配合了我的心情,所以特别喜欢。

杨绛的书我还在找着看,她的作品风格是我比较喜欢的风格。我从她的书中也学到了很多。的确,珍珠每个人都有,但是项链却是珍贵的。因为许多人都对自己的珍珠视而不见,任它们散落,却不会将他们串起来。所以我正在学,学会了串珍珠,就拥有了项链。

第11篇:《我们仨》读后感

我读了杨绛的《仨》。深有感触,写着这篇读后感,是总结,也算是回顾。杨绛是钱钟书先生的夫人,是钱瑗女士的母亲,《仨》她写的家的故事。在故事里,每句话,每个字,都透着浓浓的亲情气息。

整本书的开始是“梦”,“长达万年的梦”,梦的主要内容是作者与她的家人在一条古栈道上的离离合合、聚聚散散。一开始看的时候,我看不懂她的那个梦是要说明,只是看字面的意思,就当看一篇小说。但当我看到后面的内容时,我才明白,梦是她们一家在一起走过的最后一段人生路的写照。她欲扬先抑,开篇就抓住了我的心,激起了我阅读的兴趣。

杨绛的写作风格和我以往见到的许多作家的风格不同,前一段我看余秋雨的文章多,他的文章总是在表象中寻找内涵,寻找风景之后的文化,寻找大背景、大道理的。他追求的是“大”,还有许多作家群起效之,结果却都丢了的风格,又学他的“大”,余秋雨得以闻名。而杨绛不一样,她注重细节,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下笔,看似零散的点点滴滴,都可以她文章中的亮点。而点点滴滴,正是平时觉得挂齿的那些片断,但杨绛却可以把它们串在一起,就像把散落的珍珠串起来,就变成了一条项链。她不直接抒发感情,不直接议论人事、道理,她只是从容地叙述,将那些她家里的小事娓娓道来,变成一篇篇的文章。但细致的、不动声色的讲述,使读者更多理解、想象的空间,她所要表达的主题也在的讲述中慢慢地浮上水面。

这本书的内容我也喜欢,字里行间满满的全是要溢的亲情。我很珍惜亲情,很爱我的爸爸妈妈,很喜欢幸福的家庭生活。这本书的内容也算是了我的心情,喜欢。

第12篇:《我们仨》读后感

每天晚上睡觉前看上几页杨绛先生的<我们仨>,真的是一种享受,我是从第三部分开始看的-<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前两部分我还没看,我是个平凡的人,我只想看他们的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生活,而对于他们的生离死别我真的不忍心看,如果不是这本书,我还真的忘了钱老和圆圆离开我们已久了。

我最衷情钱仲书夫妇的低调和博学,而钱老的幽默和杨老的平和更是让人生敬,一本书反反复复看了几遍,可是我却无法说出我的感受,他们面对困苦时的平静,面对荣誉时的低调,为人处事只求无悔于心,钱老一家人的生活是平凡的,但他们一家人始终是乐观的,无论困苦与荣耀,始终宠辱不惊,真是于平凡中显出不平凡。

对中国这个著名的家庭的亲情故事,面对他们的温暖与欢乐,沧桑与忧伤,面对书中简单而朴白的文字,任何的评价都属多余,那种罕见的真情和达观,在作者那里是一种淡定自然,在读者那里却常常禁不住潸然泪下。生活在回忆中的杨绛先生,可谓得了汉语的精髓,世入了人生的化境,读这样的书,真是让人既心往之,又感慨万千。

一个不平凡的人,写了一本平凡的书,却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反响,这就是杨绛和她的<我们仨>。2003年度文学十大好书评选结果已揭晓:<我们仨>居首位。

看杨绛先生的书是一种享受。今天看完了全书,杨降先生的文笔真的很优美宁静,平凡家事国家大事娓娓道来,面对别人的陷害也看不到一丝的恨,只是泰然处之。而前面两节,三人走失在古驿道,采用虚实相间的手法,经梦起至梦醒,一家人走散了,而一家人相聚相守相依相助的往事却给了杨绛先生最好的回忆。钱老是名人,而杨绛先生的眼中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个儿子的角色,有幸相携至老也不枉此生了。

好的书每看一次会有不同的感受,人过了30岁,对生活有了不同的认识。

第13篇:《我们仨》读后感

杨绛先生的《我们仨》我读了两遍。第一遍是两年前,在书店里,站在书架旁边,从头到尾速读完成。这本不到200页的书(其中还包括五十来页的附页照片)对我这样一个读书很快的人来说,算是很轻松的事。当时为什么没马上掏钱买书?可能是还看到更好看的书了。

前些日子总算还是惦记着这本书,终将买回了家。第二遍是从这个周末开始重读,今天早上边做早餐边读完,一字一句,认真地读。离上次的速读有一段时间,但杨先生并不华丽的词章表句仍丝丝入扣地牵动我心。

故事内容很简单:

第一部《我们俩老了》很简短,就一页。讲了一个梦的故事。我记住了钟书先生安慰杨老的那句话:那是老人的梦,他也常做。

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仍是杨老在讲给我们一个“万里长梦”。梦中她是一名交通员,住在客栈,往返于三地,在病中的钟书先生和忙碌的女儿阿圆(后来也病重)之间不停地游走奔忙,却又无可奈何地看着他们父女俩一点一点地在她眼前消散。直至她实在不想动了,先得到女儿“回自己家里去了”的消息,然后又看着载着钟书先生的船变成一叶小舟,“变成了一个小点,看着看着,那小点也不见了”消失在茫茫云海中……

第三部《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附有很多张他们一家三口的生活照,是那种其乐融融,看了让人很温暖的家庭照片。有年轻时,夫妻俩在伦敦和巴黎留学时的合影;也有钱瑗的成长照片、英国留学的纪念照。最喜欢他们父女俩的合影,老先生爱说女儿像他,一样的有着聪明的头脑,含蓄的微笑。他们仨各自的工作照,看完也让人感动。中国知识分子家庭的真实写照都在这些图片中定格了。最后两张老俩口相互理发的照片,拍得真好。杨先生会用电推子,钟书先生会用剪刀。我看到这里,才真正领会了什么叫做相濡以沫。

第三部一共分十六小章,用很浅显的文字记录了他们这个三口之家共同经历的快乐。“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钟书总和我一同承当,困难就不复困难;还有个阿瑗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所以我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

在这第三部里,我印象深刻于他们夫妇二人留学期间的苦读和自得其乐的生活。想像着两个不嗜家务的学者是如何打理每日的柴米油盐,他们的真实生活都在杨先生的笔下复活,让我看到两个抽空去探险(散步)的快活人。钟书先生的西式早餐做得真棒,让我也提起兴趣早起为家人用自制豆浆和五分钟白水蛋当早餐,看他们爷俩吃得心满意足。

读到第七章,阿瑗两年不见父亲,看见爸爸带回的行李放在妈妈床边,很不放心,猜疑地监视着。晚饭后,她对爸爸发话了。

“这是我的妈妈,你的妈妈在那边。”她要赶爸爸走。

钟书很窝囊地笑说:“我倒问问你,是我先认识你妈妈,还是你先认识?”

“自然我先认识,我一生出来就认识,你是长大了认识的。”

-----真是绝句啊,这父女间的对话!

还有,写到当时有些落迫的钟书先生“留在上海没个可以维持生活的职业,不得依仗几个拜门学生的束修”,却不想在一个夏天,收到学生送来的一担西瓜。圆圆看爸爸把西瓜分送了众人,自己还留下许多,佩服得不得了。晚上她一本正经对爸爸说:

“爸爸,这许多西瓜,都是你的!----我呢,是你的女儿。”显然她是觉得“与有荣焉”!她的自豪逗得大家大笑。这样聪慧的女儿,妈妈怎能不记得她吐露出的每一个音符句语?所以,当一九九七年早春,阿瑗去世,杨先生是如何的不舍。她说:“自从生了阿圆,永远牵心挂肚肠,以后就不用牵挂了”她嘴上这么说,心上却牵扯得痛!阿圆去世时,还差两个月才满六十。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如何摧残着两位体弱多病的老人……

当一九九八年岁末,钟书先生去世。这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读到这里,还能有人不动容吗?

最后的附录里,有钱瑗打算写的她的那个版本的《我们仨》的手体本初稿(未完成),还有她在病中写给同样生病的父亲的几封信,写给母亲的新年贺诗,阿瑗去世前自己不能进食了,但不放心阿妈,特写信教妈妈如何做简易饭食……那种父女亲人间的浓情和俏皮让人感慨万千。最后附录三里,收录有女儿给爸爸的速描画、钟书先生给煮饭阿姨的抽象写生实物画……这点点滴滴碎纸片都让杨先生视为珍宝一一收藏其间,那是属于他们仨的宝贵财富和回忆传记,没有人能走进,只能在远处观望与唏嘘~~

《我们仨》的故事读完,让我久久不能放下。为他们的相守相助,相聚相失,一个单纯温馨的学者之家的风范深深感动着我。真希望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每一个“我们仨”的故事都让人回味绵长……。

第14篇:《我们仨》读后感

还记得与杨绛先生《我们仨》这本书的偶遇是在几年前的午后,光影斜斜地透过书店的玻璃窗照进来,这本书静静地躺在书架的一角,温暖素雅的封皮,配了杨绛、钱钟书及女儿钱媛一家三口的合影,杨绛先生亲笔所题的书名“我们仨”,温暖而简单。

刚开始,我看不懂这本书表达的是什么,准确来说,是对其中那段梦靥般的古驿道之旅以及作者所讲述的那个长达万里的梦似懂非懂,分不清哪些是梦里,哪些是在现实生活中。作者以梦来隐喻表述情感,读着读着,我慢慢地被带入进她的怀念与回忆中,有幸福和快乐,有悲痛和伤感,也有惊喜和小确幸。不过终于这仅仅成为了她自己的回忆,徜徉在她自己的心中。“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虽然他们三人就此失散了,只留下了她一人!但是那种情感却愈久弥香,挥之不去。

书中杨绛将她的丈夫和家庭展现在读者面前。“我们仨都没有虚度此生,因为是我们仨。”他们三个谁都离不开谁。杨绛往常自以为很独立,但当钱钟书和钱媛不在身边,剩下她自己一人住客栈时,才觉得自己像一只爬藤草。钱钟书是她俩的老师,他可高大了。但是他又很弱小,在穿衣吃饭上面都需要她们母女把他当孩子般照顾。

时间线索新旧交织,作者在对后面倒叙留学时经历的时候,多了一份凝重。对于这样一个温馨的家庭,深入了解后,让人不由得产生了无限的敬意。人们常说,“患难见真情”,留学的那段日子,虽与“患难”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但“真情”却在这异国他乡、无依无靠中的相守相助中体现出来。他们是一对多么真诚而愉快的夫妇!每一件平凡的小事,与人相处还是在校求学,这种不可名状的默契令人在书外也令人不禁嘴角上扬。他们在一起生活时,正如诗中的“琴”与“瑟”,相互和鸣;这“赌书消得泼茶香”,则是他们在读书时的趣味了。

杨绛用非常意向的笔法,写了亲人“离开”时的情景。我每天在驿道上一脚一脚走,带着自己的影子,踏着落叶。人世间亲情总如此,不可或缺,却会在离别之际带来撕心裂肺的痛感。正如杨绛在痛失女儿时所描述的:“我的手撑在树上,我的头枕在手上,胸中的热泪直往上涌,直涌到喉口。我使劲咽住,但是我使的劲儿太大,满腔热泪把胸口挣裂了。只听得噼嗒一声,地下石片上掉落下一堆血肉模糊的东西。迎面的寒风,直往我胸口的窟窿里灌。”那种悲从中来,悲急攻心的感觉被杨绛写得如此撕心裂肺,以致我们在读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她的这痛感。

传记文学中通常都是包含着一个被沉重肉身束缚的伟大的灵魂,这就使我们在阅读时对于传记的主人公一丝一厘地渐渐生出敬意。书中附了很多亲笔信和照片,信上的字迹真实而生动,信的内容平凡却洋溢着浓浓的爱与亲情,向我们诉说浮生若梦、人生悲喜。书中所写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细节,都带着浓郁的人情味和知识分子特有的清朗,透过一个历经了风雨,依然相濡以沫、相亲相爱的家庭几十年的历程,告诉我们幸福是什么?幸福在哪里。幸福是一种在逆境中依然充满希望、在任何环境下都能够发现感受到小而确定的幸福美好的能力。“我们仨”这个家庭具备这种了这种能力,他们是幸福的。

读杨绛的文章,总能够体会到平淡普通的味道,看了《我们仨》这本书,我感受到的除了对作者文采的倾慕与敬佩,更多的,是对文中无处不在柔和、平静舒适及哀而不伤的思念之情的遐想。《我们仨》没有任何的豪言壮语或是华丽辞藻,它呈现给我们的只是一个简单的三口之家,夫妻的爱情,父女、母女的亲情,以及“家人”走失后的种种挂念。“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地一起过日子。”或许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冬日的冷风夹杂着寒意,此刻已是路灯已亮,看着昏黄的路灯和行人匆匆的身影,脑海里浮现出梁文道的《一千零一夜》的节目,边走边讲述。路过站台,看到上上下下的乘客,我突然在想,人生即旅途,在每个阶段,身边的每个人都只是陪伴我们人生的某一段,我想读过的书也是那一段陪伴我的小确幸和精神食粮吧。

第15篇:《我们仨》读后感

七月初与《我们仨》失散了,怎么也找不到,一直认为失散与家以外的地方。却不想8月初时被一直念念不忘此事的儿子苦寻到了《我们仨》。

两次阅读这本书有着不同的心情。先前读了《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时,我正好在医院等待身体检查,先生就把我带进了她的梦:先生与家人在一条古栈道上的离离合合、聚聚散散、虚虚实实,亦幻亦真。这个梦是她们一家在一起走过的最后一段人生路的写照,是对钱钟书先生和钱瑗浓浓的亲情回忆。

失而复得,接着读《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是着墨的篇幅,娓娓道来的是一个家庭最普通最平凡的一个个日子。书中有许多细节感动着我:夫妻之间相互的支持和扶携,而同甘共苦的风雨人生,让他们对彼此更加依恋和关爱。圆圆的出生,透过一个个小故事,仿佛看到这个其乐融融的家里,处处有欢笑,有情调,有趣味。父女俩是“哥们”,父母关爱女儿,女儿也懂事、自觉,不让父母操心,对爸爸和妈妈,真像是贴身的小棉袄,关怀备至,体贴有加。出差时喜欢记录所见所闻或思念之情,在家的也会记下琐琐碎碎的事情,这些他们称之为“石子”,有空会经常在一起“把玩欣赏”。书后也附了不少“石子”,“我们仨”的相亲相爱都在“石子”里有着真真实实的反映。

写到这里,我似乎对《我们仨》又多了点感想在心头。不由得想起给弟弟写的信,无外乎是劝解弟弟与固执的父亲。从我生在这个家庭里,我们彼此相爱,却很少去透露彼此的感情。从前是我们四个,现在我们又各自有了“小我们”和“小我们仨”。

第16篇:《我们仨》读后感

“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这是书中涵义较深的一句话,也是给我感触颇多的一句话。思念是什么滋味呢?

思念是一抹清风,拂过心间,温柔的,凉凉的。思念是一杯咖啡,入口苦涩,却甘之如饴。思念是一折纸船,带着你我的期寄,飘向远方。

思念这样甜,却又这样苦,所以我们应该珍惜当下美好时光,陪伴好我们的家人。如此,方能不负时光。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一步踏入此书,似入迷雾幻境,仿佛迷路的孩子般,不知方向,又似是隔岸观花,愈想看个真切,却愈加朦胧,兜兜转转,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一切开始步入正轨……

随杨绛女士沿着时光走到了她和钱先生初遇时,那时,他们风华正茂,一见倾心。就这样,俩人携手走上了共同生活的道路。后来,又喜得一女,钱瑗,开始了三人的生活。钱先生童心未泯,经常逗钱瑗,乐此不疲,一直到暮年仍是如此。人这一生不可能永远安逸,杨绛女士一家也是如此,他们经历了坎坷波折,但他们还是相扶相持的走过来了。后来的后来,钱瑗和钱先生都先她而去,独留杨女士一人静静地思念他们仨的共同时光。

每次读起此书,心中总有一股暖流划过,这书,就像那绿茶,平平淡淡,温温润润,却又给人强烈的震撼,那是家的温馨啊!所谓大师手笔,就是给人以灵魂的感召吧。

珍惜与家人在一起的日子,无论喜悦的,还是带有淡淡哀愁的,都将成为我们今后最珍贵的回忆。毕竟,最美的长情是陪伴。

愿杨绛女士带着心中的思念,一路走下去。

第17篇:《我们仨》读后感

这是关于亲情、回忆、思念的叙述,它有个通俗不过的主题——我们仨。

这本书讲述了钱钟书温馨的家。在这个家中三个人互相守护的感人故事。它好像一抹清风,那么的清新,吹散走噪热,陪伴我的暑假。

简单的三个字,却包含着一个家庭的互爱,不多不少,似他们每句话前加上的“我们仨”成为了彼此之间的默契。

故事从梦引入,“在一个不知是什么的地方,太阳已经落山,黄昏薄暮,杨绛竟走丢了,她着急,她喊着钱钟书的名字,声音在空空的旷野中……”当她向钱钟书讲起这个梦时,钱钟书只是淡淡地说,老了。

是啊,转眼间,他们老了,两位一起走了大半生的风雨,无论一个眼眸,一抹微笑,彼此都已经了然于心。

在这样一个学者的家庭里,女儿圆圆是异常活跃的,为这个家庭带来许多的欢笑。她是他们的女儿,可有时却像两位老人的跨龄好友。他们各自有各自的工作,却总是相处的愉快,家里始终洋溢着温馨。

好景不长久,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轻易的失散,抒发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的千古遗憾。杨绛开始对人生价值和意义开始思考,作者以自己渊博的知识和丰厚的人生经历为基础,探讨生老病死这一人生规律,并给出了自己的思考和答案。

我们仨最终只剩下一个,哪怕再辉煌,也不可能再和从前一样了,但她说“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家人已离去,亲情过往的点点,却被真切地记录在心中,记录在《我们仨》。

掩上书,一种感慨由然而生。家,是每个人的避风港湾,无论你在外面多么的劳累,多么的辛苦,回到家,你会彻底的放松下来。所以,家,需要我们家中的每个人都用心的去经营,让它被爱包围,让它充满温馨、充满温暖。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爱我们的家人,珍惜在一起的分分秒秒。

第18篇:《我们仨》读后感

1998年,钱钟书逝世,而他和杨绛唯一的女儿钱瑗已于此前(1997年)先他们而去。在人生的伴侣离去四年后,杨绛在92岁高龄的时候用心记述了他们这个特殊家庭63年的风风雨雨、点点滴滴,结成回忆录《我们仨》。

一个先后痛失爱女和爱人的老人,在其最后的年月中孤单前行,并将这个温馨又历经挫折的家庭用朴实的文字展现在我们面前。

杨绛先生希望能够拥有平静的生活,但是随着钱钟书的出名,这种平静的生活总是被打扰。她感叹: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者通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的一起过日子。

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是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三个人平淡而又幸福的生活,最后只剩下作者一个人。杨绛先生感慨:世间万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要有多么丰富的人生经历才能够有这样的领悟呢?语言平淡,但是想念之情溢于言表!

“家”永远是温暖的代名词,把握当下,珍惜眼前,爱自己,爱自己的家人。

第19篇:《我们仨》读后感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当你摸着薄薄的纸页、摸着小小个的文字,就能碰到杨绛那种怅然若失的悲凉,像极了幽谷里深潭中的水,不甚华美,却动人心扉。水道旁的柳儿已经经历了好许个春去秋来,枯落、出条继而再次迎来盛时;可人们有曾想,会是身边的人,也随着岁月的变迁而跟那柳儿在那秋天一样飘零。当他们真的迷失在古驿道上,天空顷然间下起了大雪,封住了挚爱的人寻找的路,也冻住了她的船。你也莫要怨他们心狠,生离死别,也本就是常有的事,这也正如雁去雁回,花谢花开。

令人触动的是这位母亲就是在梦里,也要任凭女儿将这颗心捎去。这说到底也不是梦,那饱含热泪的眼睛也真的用泪水将母亲的心淋湿,女儿也再没能在梦醒时分与母亲一同醒过来。杨绛为何要将女儿与丈夫的相继离去绘成一场万里长梦?也许昨天早晨你还与他四目相对,现在他却去而无踪,这是何种说不清又道不明的悲哀,你却只能闷闷发作!当你去看它时,又像是隔了一层雾,心中却暗戳戳地害怕自己发现自己是泪朦朦而声沙沙了。矛盾得很。杨绛正是用这样一种方式,将读者带入她的梦里,才能让人如此确切地体会这身为人母、身为妻子的思想感情与生离死别时的羁绊。

杨绛将她的丈夫和家庭展现在读者面前。新旧交织,对后面倒叙留学时经历的时候,多了一份凝重。对于这样一个温馨的家庭,深入了解后,让人不由得产生了无限的敬意。

世人说“患难见真情”,留学的那段日子,虽与“患难”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但“真情”却在这异国他乡、无依无靠中的相守相助中体现出来。他们是一对多么真诚而愉快的年轻夫妇!每一件平凡的小事,与人相处还是在校求学,这种不可名状的默契令人在书外也忍不住嘴角上扬。他们在一起生活时,正如诗中的“琴”与“瑟”,相互和鸣;这“赌书消得泼茶香”,即是这文学界中的金童玉女在读书时的趣味了。

他们的女儿“圆圆”是一个足够机灵的孩子。她是“可造之才”也是“读书种子”,但我觉得她身上的闪光处在于她对生活中发生的任何细节都不肯放过,一丢丢的蛛丝马迹被这双眼睛悄悄地敛入这个小小的脑袋中,这是她对生活足够好奇的表现,也是一个孩子足够积极的表现。她对待父母亲很好,与他们更趋向于一种朋友的关系,这也正是一个家庭健康愉快的保证。拥有这样一对足够开明的父母,对与哪个孩子来说,都是足够幸运的了。

当你成为家庭中的一员,你就要默许你存在于此,随着它的改变,你也逐渐趋向于它。这正是一个家庭被赋予的魔力,且显而易见。在这样式个小家庭中,每个人都拥有了能够信任、能够依靠的家人,这必然为前路点起了星星灯火,虽不甚亮,却细水长流,铺满了整条路。在这样一个家庭中,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缺席,否则它就会破裂开来,就再也没有办法完整起来,回家的灯也就弱了起来。逐渐逐渐,你便成了一个迷途的旅人了。

看到末尾,感慨冲到了颅顶,我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家庭,本身就是一个特殊的存在,让人无论是在世界的另一端,即便是要跨过生与死,都想竭尽全力去拥抱。这是一个家庭意义之所在。天下哪有不散的宴席,在人生的道路上,又哪有永远陪你走下去的人,他们就在某个清晨,乘着船到了一个你怎么也找不到的地方了。

珍惜眼前人吧!即便是那么幸福美满的家庭,也阻止不了他们各奔归路,也阻止不了心碎但母亲踏上寻家路。可你还仍拥有着,我的少年,你抬头看看,你还依然能看见那张熟悉的脸,你还能听到他们的声音,你还能感受到他们呼吸时的微微暖息,可不就是如沐春风吗?珍惜眼前人吧,虽然都知道死亡是必然的结果,但若是现在把握一分,你便多拥有一分,连幸福快乐都会多感受一分。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第20篇:《我们仨》读后感

一间陋室,一堆书书籍,一份真情,一辈子,他们三个人相知相守。

——题记

一个温馨的家庭,一段绵远久长的回忆,一个寻寻觅觅的长梦,杨绛一个人思念他们仨。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杨绛的《我们仨》,如清风一样,拂面而来的是一阵阵幽香。杨绛在垂垂暮年,记下这些珍贵的回忆,幸福的点滴,怀念她一生中最爱的人。他们仨从开始的陌路人,到钱钟书和杨绛的相识相知,再到小生命钱媛的诞生与成长,一个家庭,两代学子间的依偎与温暖,苦难与别离,爱与忧,都化作他们毕生至爱的方块字,落到了纸面上。

钟书、杨绛、圆圆组成了他们家里的“吉祥三宝”,彼此尊重,彼此友善,互相支持,相知相爱相守,温馨的家庭氛围使他们仨形成了一个稳固的三脚架,创造出各自的成绩。他们仨的爱都在“石子,这是爱的表达朴实却又值得回忆。感情真挚与否,行动比语言更重要。”看着一个个小故事,读着一篇篇信件,望着一副副漫画,我看到这个其乐融融的家里,处处有欢笑,有情调,有趣味。父女俩是“哥们”,互相打闹玩笑,一起“对付”妈妈;父母关爱女儿,不让父母操心,对爸爸和妈妈,关怀备至,体贴有加。重病期间,还不忘叮嘱妈妈要注意身体和饮食,也不忘给爸爸寄贺年卡。看着那些妙趣横生的信件,看着那些亲昵的称呼,真让人忍不住“羡慕嫉妒恨”。“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钱老生病了,圆圆生病了,杨绛每日跋涉在探视的路上,走过一个又一个驿站,走过春夏秋冬几个季节;圆圆先走了,钱老也走了,“我们仨”失散了,家,成了寻觅归途路上的驿站,杨绛,也走到了人生边缘。古道驿站上,一程一程相送,拉成一段万里长梦。家在哪里?在曾经的梦里。真是人生如梦!

亲情源于血缘,血缘凝就亲情。人世间,依赖血缘的纽带,常常演绎出一个个可歌可泣亦喜亦悲的亲情故事。生活里,亲情把我们紧紧包围,不管发生什么,都有家人在身边,我们在这在这浓浓的亲情里,融化,融化。有亲情,我们才有抗击生活风雨的勇气;有亲情,我们才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执着;有亲情,才有相知相守的默契,才能弹奏出那温馨的乐章。让我们学会去爱,爱身边的每一个人,给他们幸福与快乐,在其中享受自己的快乐与幸福。

人间没有永远,正如人间的爱情不会是王子和公主永远幸福的生话在一起。他们仨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在人生的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杨绛把一家一同生活的岁月,重温一遍,和他们再次相聚。岁月是无情的,割不开,断不了。它是佳酿的最好催化剂。两位携手走来的老人,无论是一个眼眸,一抹微笑,彼此都已经了然于心。

回眸处,灯火阑珊,眺望那相思的彼岸,静默……愿杨绛能在这寻寻觅觅中永远怀着他们仨这份曾经的幸福,找到他们温馨的家!

第21篇:《我们仨》读后感

妞妞,距离你要到这个世界上只有3个月了,我想不光我和你妈妈,还有很多人都在为你的到来忙碌着,特别是你的妈妈,所以首先,感谢你妈妈,正因为有你妈妈怀胎十月的辛苦,才会有我们普通的平凡的《我们仨》!

妞妞,爸爸之所以就着看了杨绛的《我们仨》后写这个话题,思考的核心还是怎么实现人生的价值,其实这个问题我和你妈妈也说不清楚,但是马上就为人父母了,不能也教育不清楚你吧,你看这就是一个悖论了,自己弄不明白还得要教清楚孩子,所以爸爸决定告诉一个正确的路子,至于你在这个路子上走发现什么风景,那就看自悟了吧...

第一,要多看书,书是人类总结经验的最好载体,虽然现在网络很发达,甚至有“内事不决问百度,外事不决问Google”但是爸爸还是希望你直接看原著,了解其他人的无数个人生,你就有很多重的精彩;

第二,学习语言,这个其实包含了几小点的:学习语言可以掌握第一手的信息,这个信息可以是技术PAPER也可以是社会经验,然后学习语言可以直接跟人交流,以后就是学外语也不能走老爸这个不能开口的路子,虽然我在改正;

第三,读千卷书还要走万里路,不能局限在空想和死记硬背中,格物致知啊,只有自己亲眼所见才知道语言的魅力以及修辞手法与后现代主义的奥妙;这点看老一辈的人就要好很多的,比如钱锺书,鲁迅,还有王小波,爸爸希望你能就他们的文字去追寻上个世纪的轨迹;

第四,学会反思,所有的人——特别是你的父母——是深深爱着你的,这种爱是无私的,是垂直向下的!但是,爸爸希望你能融会贯通理论后在实践中相辅相成,这就是反思和计划的作用了!我们不希望你留名青史,但求物质精神双小康吧!

妞妞,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烙印,爸爸的认识不知道会不会局限在2008年,但是我想至少大的条框是没有出格的,这都是在善良和平和的心态上完成的,当然我和你妈妈会做好榜样!

最好还是要嘱咐一句,从我和你妈妈的经历来看,人怕没自己的目标以及知道了没有毅力去克服碰到的困难,人最后还是要超过自己!

愿你妈妈和你安康,我们也会是不平凡的《我们仨》!

第22篇:《我们仨》读后感

我是怀着想了解杨绛一家的心情去看了我们仨。本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杨绛先生用梦境的形式讲述了最后几年中一家三口相依为命的情感体验。第二部分则是以回忆讲述了自1935年杨绛、钱钟书夫妻赴英国留学,并在牛津喜得爱女,直至1998年钱先生逝世63年间这个家庭鲜为人知的坎坷历程。

读完此书,我对这位“最贤的妻,最才的女”的形象愈加清晰了。杨绛先生和钱老虽是文学界的知名人士,本书真切地记录了二人却都是生活中的白痴。钱老在生活中,连个灯泡坏了,门锁坏了都修不了,打泼了牛奶还像个孩子似的不知所措。我们的杨绛先生也烧不出几个像样的菜。然而他们却彼此包容着。在这里我突然想到了我的另一半。以前我总觉得他只知道吃喝玩乐,其实想想他的优点还是挺多的,他除了没有钱老这样的文学才华,不会写文章之外,在生活中他可比钱老强多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热情好客,而且还会做得一手好菜。修门锁上灯泡这样的小事,从不让我操心。想到这,我觉得杨绛先生包容的可比我多得多,我应该更懂得珍惜这样的幸福才对。这应该算是我第一次在大众面前秀恩爱吧!

那文人秀恩爱又是怎样的呢?文人秀恩爱是让人觉得甜而不腻的。他们能在各个方面欣赏对方,如杨绛能把钱钟书的幼稚当成有趣,钱钟书能把杨绛的怕黑记在心里。两个人之间的情话更像是从偶像剧里出来的台词。钱钟书说:“从此只有死别没有生离。”“我不要儿子,只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而杨绛的情话丝毫不输给钱钟书。

她说:“阿圆温厚,不与人争,像钟书”,“阿圆好静,像钟书”,“阿圆胆子大,像钟书”,“阿圆喜欢格物致知,像钟书”……

他们的生活看似平淡无奇,却也能恩爱有嘉,他们秀恩爱不像今天的大多年轻人,晒晒礼物,秀秀图,说上几句甜言蜜语,而是一种欣赏与包容。

我想真正的爱情与婚姻不是作秀而是暖于心的真情。如果我们也能做到处处欣赏对方,欣赏对方优点,包容彼此不足,婚姻还何谈不幸福呢?交朋友亦是如此。

第23篇:《我们仨》读后感

一直对杨绛先生的.我们仨渴望已久,或者说应该是看过围城之后,那个时候就想,能让钟书先生念念不忘、至爱终生的女子会是个什么样子的呢?会是一笑倾人城的绝代佳人吗?还是书香四溢的文艺女子呢?在网上查过照片,我否定了第一个,但是读过这本书,无比肯定第二个。

钟书先生的围城很生动的比喻过婚姻:“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去”。一直以为,文章更多是作者对生活的至深感受或者作者的托文言志,可是,这并不是您和钟书先生的真正生活啊。听说您二位初次见面时,钟书先生面色潮红对您说:“我还没订婚”,您也局促不安却雀跃的说“我也没有男朋友”。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一见钟情吧。西方一直有个传说“每个女人都是男人掉下的一根肋骨,男人的使命就是不断的去寻找着这根肋骨。有的人找错了或者肋骨不合身,难免会有婚后的纷争。那在我看来,或许有些不恰当,但您真的是钟书先生最合适的肋骨,由天定由命成。”

好久没有真正的心无旁骛的去阅读一本书。这本书我看的很快也看的很慢,想了很多感慨了很少。看得快是因为短短不到四个小时的时间就拜读完毕,看得很慢是每一个字都认认真真不曾有遗漏。鲁迅先生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同”可是这个时候我却感觉自己真正的和你们仨在一起。看着你们求学的辛苦会心酸,看着钟书先生的生活懵懂会高兴,看着文革期间所受的苦难会痛心,看着您开篇我们仨走散了会难过到不能自已。我很难想象您在钟书先生去世后的生活,正如您所说,您的家没了,而那只是个客栈。

但是,阅读全文,却很难感受到这种强烈的情绪起伏,您很平静的去叙述、回忆您三位的点点滴滴、生活趣事。祥和、淡然,仿佛他们还在身边,等着您去做午饭一样。

一直觉得好书是能帮助人重新塑造三观的。谈过恋爱,也曾像个小女生一样幻想爱情的模样。小的时候总觉得爱情就要轰轰烈烈,就像梁祝一样,冲破时间的束缚。不齿并憎恨平凡无奇,觉得一生没有波澜实在是无趣。而今,一方面生活的阅历,另一方面书籍的熏陶才逐渐懂得,无论曾经多少绚烂,终究要归于平淡。我甚至会觉得梁祝殉情的恰到好处,不然,这么璀璨的经历难免会归于油盐酱醋,让人索然无味。在我看来最美的爱情、最温暖的生活应该就是您和钟书先生一样,一路上有不少坎坷,但两个人相互扶持,带着女儿,执手相伴到老。

很久没有觉得自己的语言是如此的匮乏,不能将自己心中所想表达出来。那就留在心里慢慢沉淀,将这本书带给我的感悟留在心间,如果以后幸运的找到属于我的杨绛时,在与她一起慢慢的重新拜读,细细品味着这个您留给我们的温暖生活。

第24篇:《我们仨》读后感

1998年,钱钟书先生逝世,而他和杨绛先生唯一的女儿钱媛已于1997年先他们而去。在人生的伴侣逝去的四年后,杨绛先生用心记述了他们这个特殊家庭63年的风风雨雨、点点滴滴,结成回忆录——《我们仨》。

该作品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题为“我们俩老了”,为杨绛老年时的一个梦境,以“钟书大概是记着‘我’的埋怨,叫‘我’做了一个长达万里的梦”拉开全文序幕。第二部分题为“我们仨失散了”。杨绛用梦境的形式完整地记录了一“万里长梦”,讲述了一家三口在人生最后阶段相依为命的深刻情感,回忆了女儿钱瑗、丈夫钱钟书先后离去的过程。第三部分题为“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杨绛采用回忆录的写法,从生活里的每一件小事下笔,记录了自1935年伉俪二人赴英国留学,并在牛津喜得爱女,直至1998年女儿与钱钟书先生相继逝世,及这个特殊家庭鲜为人知的坎坷历程。

在《我们仨》里,杨绛先生用娓娓道来的方式向我们展现了他们一家人的相亲相爱和互相尊重。面对生活的苦难,她们一家彼此理解,没有抱怨。在文革时期,杨绛和钱钟书被批判属于白旗,而钱媛是白旗中入党的家人,面对父母的被批判,钱媛心疼却没有办法,只能为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悄悄的给父母一些糖,不在一起时给父母写信告诉父母自己的情况。在那样人心惶惶的日子里,他们一家人始终团结一心,共度难关。不论如何艰难,这个特殊家庭也始终热爱学习热爱读书,待人接物有礼有节。书中最后一段描写的是乔木同志与她们的相处,乔木来他们家是放松的,乔木可以随意来,而他们不会随意去,他们与人交往是把别人当成一本书去欣赏,待人处事有自己的原则和立场。

面对政治上的事物这个家庭的原则是用心的去做好自己的学问,不参与和靠近。面对的盛情她们选择避开,面对批判右派前来临的政治风暴她们有敏锐的洞察力,做到不去评论是非,只专心做自己热爱的事情。在国内战争期间夫妇二人选择了回国,在夫妻的日常相处中她们做到相敬如宾,尊重对方,在钱老先生的父亲要求钱老回家接受安排的去处时,她内心是不赞成的,钱老也不大愿意,在这件事情上杨绛先生遵从自己父亲的建议保持沉默,尊重丈夫的选择。读后感·特有趣的一段是钱先生的父亲给他妹妹安排结婚的事情,钱老先生写信给妹妹,告诉妹妹要争取自己的幸福。性格里有些畏惧父亲权威的妹妹把信给父亲看,钱老的父子两人互相写信讲事实摆道理,尤其显出了这个家庭特有的温暖和趣味性。

书中附录部分介绍这一家人的日常,读来都是满满的温暖与感动。钱媛在自己病中还在担心妈妈,告诉妈妈如何做菜,对妈妈新年的祝福,给爸爸写信,因为没有粗笔担心爸爸看不清,彼此的日常生活中的互动流露出的是满满的关心与不舍。钱媛给爸爸画漫画,钱老先生因为阿姨不识字,勉强帮忙画的蔬菜图,读来又是令人哭笑不得。

在杨绛先生的文字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一家人的智慧与善良,虽不谙世故,反倒有其不谙世故的乐趣。世间有这样温暖的家人真的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书毕,自己也当去思考在这日常琐事中如何去与家人相处,如何表达关爱......

第25篇:《我们仨》读后感

《我们仨》,此书是杨绛女士在2003年发表,那时杨绛女士的先生钱钟书先生离开已五年时间,爱女离开六年时间。杨绛女士将他们三人的平淡生活通过这本书,以快进方式的形式再次走了一遍。字里行间里表达了杨绛女士对于丈夫于女儿的思念,对于他们仨平凡而又不平淡生活的怀念。另一方面,通过写自己的生活告诉我们,生活唯有简简单单才是真,有了亲人的陪伴,才是幸福。

对于杨绛女士与钱钟书先生的崇拜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在当时的乱世时代,他们博学多才,为我国文学界贡献了极大的力量。对于我个人一直以来,我的文学功底特别不好。本就是个理科生,从初中到大学毕业,文学方面基本没有什么进步。所以,对于他们文学的写作我是不能从根本上面理解。但是,阅读了《我们仨》,我深深的被他们平凡而不平淡的生活深深打动。钱仲书夫妇的低调和博学让我衷情,而钱老的幽默和杨老的平和更是让人生敬。两老爱女圆圆的博学多才,对父母的关心与体贴照顾。让我觉得对于一个体弱多病的女子能够拥有这样的才华,不愧是钱杨二老的爱女。此书值得多次阅读,对于我这样一个没有文学功底的人来说,阅读一遍,根本体会不到杨绛她老人家要勾勒出的真正含义。对于阅读后的感受,我也不知道怎么表达,只是通过书中内容知道,他们一家在面对生活痛苦的平静淡然,面对荣誉的低调。为人处世是那么的真诚,只求问心无愧,事实将就跟着自己的内心去走,在那个乱世中,他们的思想不被现实生活的残酷所左右。

可以这样理解,他们平凡的生活,体现出了他们生活的高贵。这种生活才是我们应该去追求羡慕的生活吧。对于一个文学作家,文学研究家用这样简单而朴白的文字写出一家人的幸福生活,进一步的说明杨绛他老的用心。读后感·既而,我们再多的语言也无法表达出她老人家本要表达的本意。那让我们每个人根据自己的理解去评价吧。

杨绛的文笔真的很优美宁静,平凡家事国家大事从容而谈,面对别人的陷害也看不到一丝的恨,只是泰然处之。而前面两节,三人走失在古驿道,采用虚实相间的手法,经梦起至梦醒,一家人走散了,而一家人相聚相守相依相助的往事却给了杨绛先生最好的回忆。从照片上看,杨绛不算漂亮;老年后,发现他们是如此得有夫妻相,般配,简单地从杨绛散文中知道,他们家也曾处世交,于是结成亲家,不管当时是否以爱情为基础,这几十年的风雨路程,他们相濡以沫,爱情是个什么东西,终将被习惯于依靠代替,为他们的幸福所折服,不管经历了多少的苦。

第26篇:《我们仨》读后感

再次读完《我们仨》这本书,跟第一次相比,心里受到的震撼很大很大,温暖,沧桑,两个不相关的词语可以形容在一个家庭身上,似乎寻寻觅觅着,最后,却独留杨先生一人。

《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三部曲是作者杨绛先生将三人共同生活的岁月又重温,重新走了一遍,写的是分别,团聚,是半个多世界的心照不宣,彼此扶持,是几十年载的温暖相依,肩并着肩。

1997年,女儿钱瑗去世,1998年,钱钟书先生离去。这次,一家人不是失散在古驿道,而是彻彻底底的阴阳两隔,就像杨绛先生所说的:"我一个人怀念着我们仨”,老人怀念着女儿圆圆,怀念着丈夫钟书,怀念着这个不平凡的三人家庭,同时,又治愈着自己。

"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

两遍的阅读,每一次都眼含热泪,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碎琉璃脆。我们无法超越死神所规定的时间,但我们可以在彼此相守的时间里,热爱着对方,圆圆不仅是他们的女儿,更像是他们的朋友,三人组成的家庭境界,真的很洒脱。

杨绛先生回忆着这对他们意义非凡的岁月,她明白,人世间,终究不是童话,都会有那么几次痛心疾首却又无法改变的离别,她在那回忆着那几十年中缓解心上的疼痛,她在那回忆着几十年中缓冲着受到的伤害,她,释然了。

一个寻寻觅觅的万里长梦,一个单纯温馨的学者家庭,相守相助,相聚相失,呈现给我的是那时期独有的情怀,仿佛杨先生坐在我的面前,笑着对我说,"但尽管这么说,我却觉得我活得很充实,也很有意思,因为有我们仨。”

第27篇:《我们仨》读后感

最近借阅了杨绛先生的《我们仨》,读书之前对杨绛先生和钱钟书先生的经典语录多有耳闻,只觉得是距离自己遥远的名人而已。读完之后更是多了一份敬意,出乎意料的平实、简单、真实、朴素、智慧,就像生活在身边的一个贤良的妻子、一个乖巧的女儿、一个有趣的爸爸,让凡人的生活也可以有很多启发。

最喜欢他们仨“小石子”的习惯:钟书每和我分离,必详尽地记下所见所闻和思念之情。阿瑗回家后,我曾出国,而他和阿瑗同在家,他也详尽地记下家中琐碎还加上阿瑗的评语附识。这种琐琐碎碎的事,我们称为“石子”,比作潮退潮落滞留海滩上的石子。我们偶尔出门一天半天,或阿瑗出差十天八天,回家必带回大把小把的“石子”,相聚时搬出来观赏玩弄。

陪伴女儿成长的日子,每天都有很多值得记忆的“小石子”,可惜我这个母亲太懒了,总是有各种借口忘记记下,过一段时间又忘记了。

第28篇:《我们仨》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杨绛的《我们仨》、《洗澡》等一些著作。有一些感触,写在那里,是一种总结,也算是一种回顾。

杨绛是钱钟书先生的夫人,是钱瑗女士的母亲,《我们仨》就是她写的他们家的一些故事。在这些故事里,每句话,每个字,都透着浓浓的亲情气息。

整本书的开始是一个“梦”,一个“长达万年的梦”,梦的主要资料是作者与她的家人在一条古栈道上的离离合合、聚聚散散。一开始看时,我看不懂她的那个梦是要说明什么,只是看字面的意思,就当看一篇小说。但当我看到后面的资料的时候,我才明白,这个梦是她们一家在一齐走过的最后一段人生路的写照。她欲扬先抑,开篇就抓住了我的心,激起了我阅读的兴趣。

杨绛的写作风格与我以往见到的许多作家的风格不一样,前段时光我看余秋雨的文章比较多,他的文章总是在表象中寻找内涵,寻找风景之后的文化,寻找大背景、大道理的。他追求的是“大”,还有许多作家群起效之,结果却都丢了自我的风格,又学不到他的“大”,所以余秋雨得以闻名。而杨绛不一样,她注重细节,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下笔,看似零散的点点滴滴,都能够成为她文章中的亮点。而这些点点滴滴,正是我们平时觉得不足挂齿的那些片断,但杨绛却能够把它们串在一齐,就像把散落的珍珠串起来,就变成了一条项链。她不直接抒发感情,不直接议论人事、阐述道理,她只是从容地叙述,将那些她家里的小事娓娓道来,变成一篇篇的文章。但就是这样细致的、不动声色的讲述,使读者有了更多理解、想象的空间,她所要表达的主题也在这样的讲述中慢慢地浮上水面。

这本书的资料我也比较喜欢,字里行间满满的全是要溢出来的亲情。我很珍惜亲情,很爱我的爸爸妈妈,很喜欢幸福的家庭生活。所以这本书的资料也算是配合了我的情绪,所以个性喜欢。

杨绛的书我还在找着看,她的作品风格是我比较喜欢的风格。我从她的书中也学到了很多。的确,珍珠每个人都有,但是项链却是珍贵的。因为许多人都对自我的珍珠视而不见,任它们散落,却不会将他们串起来。所以我正在学,学会了串珍珠,就拥有了项链。

第29篇:《我们仨》读后感

这本书大约初二就被我带回家,静静地在书柜里躺了几年,后来几次搬家,却一直带在身边。高三时间宝贵,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没有书房,只有一个小柜的空间容许我放这些“闲书”,这本素素的平装书仍被挑来,在小柜中占据有一席之地。

我知道我会有这样的时刻,需要看这样的一本书。我会需要一些最真挚的幸福和最沉重的苦痛所蕴含的力量,我更加会需要一种淡如秋菊的笔意,安抚我躁动的流泪的心。

果然书非借不能读也。同学偶然带了这本书,我按捺不住,借来翻阅,竟放不下了,只得中午晚上各抽一些时间将它读完。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属于他们的细微快乐也常能触动我的记忆,让我有会心的感悟。“圆圆头”(钱钟书、杨绛之女钱瑗爱称)还不识字的时候就爱看书,夫妇二人给她买了一本便宜的大开本《丁尼生全集》,任她学爸妈的样在书上边看边乱画。于是我想到妈妈经常谈起的我幼时的一件糗事,也是还不认字,就爱拿着书念,翻来倒去就两个音,还常常不走运地把书拿反,招来爸爸妈妈的哈哈大笑,我却充当了笑柄还茫然不知。

《我们仨》是以一段梦靥般的古驿道之旅开头的。我起初不明状况,并未意识到是怎么一回事,只觉得让我紧张、慌乱、茫然若失,好似有大风雨欲来。读着读着,我猛然惊觉,这是一本悼亡和回忆的书。

书籍轻软的质地也陡然变成金属一般冷冽沉重。我仿佛看见老人明澈的泪无数次漫过岁月在她脸上犁出的沟壑,那些层叠的褶,藏着的是磨难,是睿智,是柔韧顺从而绝不妥协的女性的伟大。

从死亡来倒推过去,不论有多么幸福的过去,总蕴着凄怆的心意。读者忧如此,作者何以堪?季康先生,曾经怕黑,怕鬼(经历文革之后不再怕了),不擅厨艺,曾是一个被丈夫和女儿呵护的女人。她和钟书先生一样是为人坦率平和的学者,而学者家庭确实有令人羡慕的不同于一般家庭的学习氛围。做学问能让生活变得简单,能让心摆脱众多外界的烦扰。七十多年,两人不离不弃,相濡以沫,她伴他、他亦伴着她,飘飘摇摇走过了祖国那些极不安的年代。

古人有“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有“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又有“觉几度、魂飞梦惊”,俱是写离别写到了读之则肝肠寸断的地步。我最是怕离别的,偏偏不断地与挚爱的亲友离别,或许上天故意整治我吧。即便常常经历离别,我也依然像一只断裂的藕,那丝愈是被牵扯得长愈是纤弱,而牵扯的痛楚也毫厘都印在心上,好似泪流过后的疤痕。生离尚且如此,而况死别乎?若我是季康先生,必定会自私地抢在众人之前;回忆太重,我背不起。可或许我总把悲观的一面想得太沉,朋友亦说,对逝者和过去的追忆,未尝不是一种宜人的况味。

她确确实实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先生和女儿去世后,她埋头整理他们的著作,其后自己又写了一本、译了一本。平和喜静的性子叫先生长寿,如今已是97岁高龄了。在老人的心里,回望这一生想必也能够满意。饱经了磨难反而让人丰盈,看似不够多姿多彩的生活却涵养出清而深的心。

有时我们想通过《瓦尔登湖》或《寂静的春天》亲吻大自然,寻求心灵的安抚。殊不知极其平淡而浅白的生活里,就蕴藏着人们一直在辛苦追寻的,那一朵真正的玫瑰。

在此,祝先生安康。

第30篇:《我们仨》读后感

很久没有因为看书感动得掉眼泪了。没有撕心裂肺的呼号,没有惊心动魄的桥段,有的只是平静的诉说,点滴的回忆,直击内心最柔软的部分。

杨绛的文字朴实简单,就像是在闲话家常,但不絮叨。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他们仨之间的深厚感情。他们的心如此紧密得贴在一起,彼此依靠着搀扶着经历了欢笑与苦难,有再大的风雨也冲不垮他们。他们的生活并不平静,但杨绛始终平静得叙述着,那种平静让人肃然起敬。

杨绛的行文轻盈流畅,从头到尾,一气呵成。回忆总是片断的,就像是一颗颗大小不等、形态各异、颜色不均的珠子。想要把它们串成漂亮的链子,需要懂得如何取舍、组合及排列。显然,杨绛精于此道。

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是无聊而琐碎的,甚至充满着烦恼和忧虑,精彩和风光只会像流星般划过天际。可当你回头再看,精彩和风光已然消散,无聊和琐碎让你觉得无比充实和甜蜜,曾经的烦恼和忧虑成了可以一笑而过的浮云。陪你走过无聊和琐碎,经历过烦恼和忧虑的人(人们)还在身边,就是最大的幸福。

一、写作要点

要弄懂原作

"读”是感的基础,“感”是由“读”而生。只有认真的读书,弄懂难点疑点,理清文章的思路,透彻的掌握文章的内容和要点,深刻地领会原文精神所在,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个人的实际,才能真有所“感”。

要认真思考

读后感的主体是“感”。要写实感,还要在读懂原作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分析和评价是有所“感”的酝酿、集中和演化的过程,有了这个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使“感”紧扣原作的主要思想和主要观点,避免脱离原作,东拉西扯,离开中心太远。 所以,写读后感就必须要边读边思考,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实际展开联想,从书中的人和事联系到自己和自己所见的人和事,那些与书中相近、相似,那些与书中相反、相对,自己赞成书中的什么,反对些什么,从而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并把它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总之,想的深入,才能写的深刻感人。

要抓住重点

读完一篇(部)作品,会有很多感想和体会,但不能把他们都写出来。读后感是写感受最深的一点,不是书评,不能全面地介绍和评价作品。因此,要认真地选择对现实生活有一定意义的、有针对性的感想,就可以避免泛泛而谈,文章散乱,漫无中心和不与事例挂钩等弊病。怎样才能抓住重点呢?我们读完一部作品或一篇文章后,自然会受到感动,产生许多感想,但这许多感想是零碎的,有些是模糊的,一闪而失。要写读后感,就要善于抓住这些零碎、甚至是模糊的感想,反复想,反复作比较,找出两个比较突出的对现实有针对性的,再集中凝神的想下去,在深思的基础上加以整理。也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写出真实、深刻、用于解决人们在学习上、思想上和实践上存在问题的有价值的感想来。

要写出真情实感

就是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自己是怎样受到感动和怎样想的,就怎样写。把自己的想法写的越具体、越真实,文章就会情真意切,生动活泼,使人受到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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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先要重视感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

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

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初中作文课中,除了写"读后感"外,老师还会要求同学们在看完一部电影,电视片或参完某一展览后写"观后感",观后感的写法与读后感是一样的,只需在第一部分简述所观的内容,然后引出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写景、物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写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

(5)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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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一本好书有感49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

篇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放暑假的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一生必读经典――《天使在人间》,书里主要讲的不是真的有一个天使在人间,而是讲有一些乐于助人称他们为“天使”。

我最记得有一篇是令我最感动的那题目是《助人为快乐之本》,里面讲今天我帮助了一个很可怜的小朋友,他被一块香焦皮给摔倒了,但路过的人不但没有帮助他,而且还取笑他,使他哭的更加伤心。文章中的我看见了,马上走上去扶起他,并且劝他不要伤心了,我送你回家吧!

其实在我们生活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我也亲身体验过,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小孩子饿得没饭吃,而我又没有给他一些钱,又没有给他饭吃。又有一次我家门口来了一个乞讨的人,他说他很饿想讨点饭吃。但我不但不给他,而且“啪”的一声关了门,没有理睬他。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常都说: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了自己。以后我一定要向文章中的作者好好学习乐于助人的好习惯。相信我吧,我一定会做到!我相信你们也会做到的。

篇2:读一本好书有感

应为我没有好的习惯,所以妈妈给我买了《好习惯》这本书。这本书像爪子一样,紧紧地抓住我了。

这本书为我们介绍了58个好习惯,每一个好习惯都有详细的讲解。里面不仅有好习惯,还有名人故事、笑话和漫画。

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还是心要宽这个好习惯,书上说宰相肚里能撑船,读到这里想想我自己,我的肚子里连条鱼都装不下。

记得上次,我离家出走拿回。那次,因为我中午自习老影响其他同学学习,所以老师让我回家吃饭了。我一回家,妈妈就凶巴巴地说:“叫你调皮,连老师都不要你了……”家人都开始批评我,我一肚子怨气,泪水不住的往外流。可妈妈还在一旁喋喋不休地说。我吃饭时也没放过,又痛骂了我一顿,并狠狠地说:“走,去学校找老师去。”我非常生气,气冲冲地从后门走了……·今天读到那个好习惯,一想那天真不应该,我应该像宰相肚一样心宽,改了我的脾气,把坏习惯改了。俗话说: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人生。由此可见,习惯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我的这些行为,养成了坏习惯,让我变了。我要行动起来,养成好习惯,做一个心宽的人。

这本书不禁让我懂得怎样做人,还给我带来了快乐。我真是越来越喜欢看这本书了。

篇3: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金波先生写的《我的一个小本本》,这篇文章使我印象深刻、感触颇多。

文章讲了金波先生小时候翻看了父亲的一个笔记本,发现上面写着父亲中学时的诗歌、散文。他深受启发,决定也将自己的作品纪录在笔记本上。刚开始他只抄书中的好词句,后来读了契诃夫的手记,便开始将自己的见闻想像写入笔记本。后来金波先生长大了,那些好词句大派用场,帮他写下许多好文章。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起自己周围的一些同学。他们平时写作文,总感觉脑袋空空如也、一片空白,选个题目就得花十分钟,构思还常常十分混乱,有时甚至会前言不搭后语。不知你有没有呢?如果有,你一定想问问应该怎么办吧?其实,无非就是要学会留心观察身边事物。以前的我,看到天空中十分美丽的晚霞,便过去了;即使去到花园,看到百花齐放,也仅仅是看,没一点想法,因而那时的我作文成绩也不理想。通过我的事例,相信大家已经明白了:正是由于这样对生活的不细心才致使许多同学写不好作文。

因此,我也为自己找了个“小本本”,也当一个留心观察生活的人。希望每个同学都能学习金波先生,这样一定会大有收获!

篇4: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中,有一对父子,他们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成语故事》、《海底世界》。

有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这对父子来到新华书店去买书,老板非常热情的给他们介绍了一本好书,他们兴奋极了。走在回家的路上,儿子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的第一页,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爸爸也情不自禁的伸过头去,和儿子一起看起来,就这样,他们俩边走边看的回到了家。

到了家,他们口渴了,爸爸赶快烧了一壶水,又跑过来看起来。过了一会儿,水烧开了,冒出了烟,爸爸没有发觉,这时,水漫了出来,并且发出了警报声,爸爸顿时吓了一大跳,赶紧跑到客厅把水给拔了。爸爸想泡茶喝,便一手拿着茶叶,一手抓了一把,头又伸到儿子手上的那本上,并不时的大笑起来。但他却仍然不知道茶叶还在他手中呢。

晚上,该洗澡睡觉了,可爸爸却不想离开儿子手中的那本书,便请求儿子,让儿子和他一起到浴室里去看,儿子答应了,他俩走进浴室,把门一关,爸爸衣服、鞋都没脱就躺进浴池里。儿子呢?他呀趴在地上,又开始做他的书虫了。他们身上的衣服全打湿了都不知道,却仍然沉浸在这本好书中。

夜深人静了,这对书呆子父子还在津津有味的看这本好书呢!

篇5: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对父子俩为了看书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让我们来听听这个有趣的故事吧!

儿子和爸爸去买一本好书,这本书让父子俩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儿子和爸爸在一个商场里买书,他们到处找都没找到一本很好的书,忽然,儿子发现有一个店子里写着“好书”两个字,他和爸爸马上去看一看,爸爸说:“这本书真的很好吗?”店里的商人说:“当然,这次搞热卖,只剩四本了!”爸爸说:“拿给我看看!”爸爸拿起书马上津津有煨的看起来爸爸觉得这本书真得很好,就把这本书买了。

儿子在路上都等不急了,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看了起来,他们一边走一边看,又一边笑,爸爸为了看书,把烟都放在背后面,书把爸爸和儿子迷住了,爸爸的烟快烧到衣服了都不知道,儿子没看路,差点撞到大树上了都不知道,他们就这样回家了。

爸爸回到家里口很渴,就想泡茶喝,正好儿子在那儿看书,爸爸又看起来,看完了一篇就哈哈大笑,不知不觉地把一包茶叶到进了茶壶里,再一喝苦死了。

他们吃了晚饭,爸爸拿起书又想洗个澡,爸爸看地太入迷了,他连衣服都没脱就开始洗澡了,儿子也被书迷住了,也没在意这一点,过了很长时间他们才醒过来,知道自己没脱衣服就洗澡了。

一本好书让父子俩忘记了周围的一切,看来真是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啊!

篇6: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高玉宝》。

它主要讲述了高玉宝小时候很想读书,但付不起学费,好不容易走进学堂,地主又来逼租,高玉宝只好去给地主放猪,地主还撕了他的课本。幸运的是,在共产党的帮助下,他刻苦学习,并且写了一本书——《高玉宝》。

看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上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偏不去,因为我正被精彩的电视所吸引。妈妈连哄带骂,我才极不情愿的去了。到了书店,我随手拿起一本书,实际上,我的心早已飞到了家里的电视前了,一会要飞到了书店的装饰上了。根本没看到心里去。回家的路上,妈妈问我:“今天学到了什么知识?”我慌忙回答:“我……学到了……”妈妈一看,狠狠地把我批评了一顿。

是呀,我们现在生活条件这么优越,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而高玉宝在旧社会连读书的权利都没有,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篇文章好像一面镜子,他照出了我的缺点,也使我真正改掉了不爱学习的这个坏毛病。是高玉宝让我知道了要努力学习,刻苦学习!

篇7:读一本好书有感

当我们在明朗的教室里舒舒服服的读书时,当我们在用多媒体生动形象地上课时,请读<<我的第一本书》吧!它将会让你深有感触,受益终生的。

《我的第一本书》是我国着名作家史成汉写的,它主要记叙“我”的第一本书不同寻常的经历,记录了在元贞因家里穷而没钱买书时,“我”为了元贞吧一本书撕成两半,而最后却考第一名的这一段友谊故事,还歌颂了深沉的父子之情。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深感惭愧。我想:史成汉可以在那艰苦的环境下也能开开心心地读书。那时,他们没有教科书。没有学具只能苦中找乐,特别是在上课时他带着两只狗,这是一个多么温馨,多么快乐的画面呀!让我忍不住握起手中的笨笔来赞美它,而现在的我们仅仅只是因为夏天太热或冬天寒冷,就连声抱怨读书累,读书难。对于我们来说,读书是十分辛苦的,没有快乐可言。记得有一次,早上起来,温度急速下降,而那时的我就一直抱怨过不停。还有一种不想去上学的冲动,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惭愧不已。

课文让我感动最深的不仅仅只是他们苦中找乐的志趣,还有乔元贞因家穷没钱供他读书,后来竟一辈子挎着篮子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叫卖纸烟、花生、火柴等小东西。读到这一点,我心狠狠的被触动了。元贞,多么乖巧的孩子呀!他仅仅只靠史成汉送给的半本书却考了第一名,而我们呢?现在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我们不用交学费就能高高兴兴的到学校读书,但我们努力了吗?想起自己,以前的努力根本不算什么,比起元贞,我就好似温室里培育的花朵,经不起风雨的侵蚀,困难的考验。而元贞则像雨露下一颗蒸蒸日上,奋发图强的向日葵,即使得不到阳关的照耀,但它努力去争取,尽自己的最大能力了,不是吗?

现在想想,以前一些大山里的孩子何尝不是这样呢?孩子们渴望读书,但因家里贫无以致书以得。对于这些可爱的孩子来说,读书边是一种向往,一种追求。一份心底的呼唤!

努力吧!现代幸福的“花朵们”,我们应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现在拥有这样优越的学习条件而感到骄傲,我们应竭尽所能,为我们,甚至为报效我们的祖国而努力吧!我想:这也许正是《我的第一本书》里元贞的那份呼唤,那份梦想,那份向往吧!

篇8:读一本好书有感

有这样一本书,它富含着道理,隐藏着睿智,它的道理也许不一定会被现在的人们所接受,但他在我们看来,也是一本凝结着古人智慧的作品。它是儒家学派的经典着作之一,它是一本语录体散文集,它记载着一位古人的思想,它体现了那位古人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

曾有这么一个人,他开创儒家学派,他编纂《春秋》,他修订“五经”,他创办私学,他打破贵族教育,他有着当时人们所不及的思想,他有着现在人们也不及的睿智,他在现代,已经国际知名的人物,他有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名字。

他叫孔子,它叫《论语》。

孔子,他被美国诗人、哲学家爱默生称为“全世界各民族的光荣”。《论语》,它被北宋政治家赵普称作“半部《论语》治天下”。

孔子有着正直的品行,他也有着对未来美好的希望,所以他说:“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一个人要正直,只有正直才能光明磊落。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正直的人也可以光明磊落的生活在社会之中,这不禁让人对这句话产生了怀疑。可是,不正直的人大部分心中有愧,在经历过事事顺风后,也会翻跟头,不管曾经是多么呼风唤雨,这一个跟头会让他栽在所有人的面前,一蹶不振。

比较好的一个例子便是97年国家税务局局长李真——

他原先只是一位教师,但他觉得枯燥无味,很快便厌倦了。后在家人的帮助下,于1982年3月调入张家口市某研究所,后又成为张家口市计委的一名干部。由于人际关系的紧张,李真无法在计委工作下去,1988年,李真调入了张家口市油漆厂。为了在仕途上能够尽快腾飞,李真通过关系伪造了干部档案:本来自己是个预备党员,却摇身一变成了正式党员;行政职级本来是个科员,但干部履历表职务一栏里却变成了正科级。由于使用不正当的手段,他很快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人民政府的双料后备干部。

随着职务的升迁,伴之而来的是不择手段的攫取,从李真就任省委办公厅秘书到被任命为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的7年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大肆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万余元;伙同他人侵吞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人民币、中兴电子有限公司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计折合人民币2967万多元,李真从中分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0万余元。

这样使用不正当手段的方法固然收获的速度异常快,但同样,让他贪污被发现时,等待他的,就已经是冰冷的枪口了。难道他在贪污的过程中没有一点点心慌吗?这样的来的,使用时都不会觉得可耻吗?他自己应该很早便料想到了自己的结局,只是被钱财迷惑,失去了人性本善的那颗心。做的不是光明磊落的事情,肯定不能坦然的接受所给予自己的收获。

孔子还认为,只有仁德的人才能无私地对待别人,才能得到人们的称颂。于是他又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他很重视修养的全面发展,所以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他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也以身作则地用他的事例告诉我们该如何做,要如何做。

于是,美国诗人、哲学家爱默生说:“孔子是全世界各民族的光荣”。北宋政治家赵普说:“半部《论语》治天下”。

篇9: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就像我们的精神食粮,就像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知识锦囊,就像与我们形影不离的挚友一样,是那么重要,有那么默默。

这周星期五,我们班会课正在评选“读书之星”呢!殊不知,这评选另我们班的焦躁气氛立即安静了下来。这次评选,好似一场委婉的竞赛,参赛的选手没有推让,更没有争执,可能是因为他们更希望把好书推荐给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吧!这场竞赛,观众们聚精会神地看着。虽不似刀光剑影般惊心动魄,也不似流苏飞溅般引人注目,更没有落英飘洒般令人心醉。是同学对书的渴望,酝酿出了这么一个好氛围。

只见演讲的同学个个满口余香,教室也是余音绕梁,我们似乎回到了以前的私塾,外面的麦田、丘陵是那么恬静,那么纯朴。回头一看,原来朱老师正在拍照哪!这些照片,或许会在不久的将来,作为我们美好的回忆吧!这个照相机,总是让美好的事物定格,也让精神定格。

我觉得,这次班会课,不仅仅是介绍了好书,更让同学们对书的认识又加深了几分。要知道,“读书破万卷,小臂如有神”呀!梅花,刚柔并济,不也是我们对它的理解吗?一本好书,就像我们身边的一位良师益友,那些细心的劝导,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吗!在你无助时,在你彷徨时,在你失落时,在你感怀时,一本书,说不定就可以揭开你心头的结呢!

书,还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而这大门,连接着无知与博学。知识,不仅让人类文明了起来,更让人类有了互相沟通的桥梁。想象远古的时候,我们的人类还在饥一餐,饱一餐的时候,还在吃生食的时候,不只是谁,保留了火种,从此人类的生活水平有了提高。后来,又不只是谁,搭建起了第一座草房子,让我们的祖先不用再为生命担心,也不用再风餐露宿了。商周时期,亭台楼阁屹立起来,玉器的加工也到了如火如荼的地步。这些,不都源于知识吗?现在的人,已经离不开知识了,文明的社会让我们安居乐业。

大自然中每一片树叶之间的呢喃,每一只昆虫之间的寒暄都在给我们启示。这次班会课,让我们更喜欢书了。

书,可以用来欣赏,用来学习,用来钻研。书,就是人类从大自然中聆听来的知识,还有许多许多值得我们去探寻的地方……

篇10:读一本好书有感

近期,我拜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有未读其书先闻其人的感觉。

我深深地被主人公那超人的坚强毅力和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所打动。海伦·凯勒一生88个春秋,却有87年是在无光、无声、无语中度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克服了常人不能想象的困难,考取了哈佛大学雷德吉利夫学院,凭着坚忍不拔的毅力和艰苦卓绝的奋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马克·吐温说过:“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是海伦·凯勒。”

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一生中的短暂一瞬。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凯勒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三天光明,对于那些碌碌无为的人,无非是在灯红酒绿的舞厅中度过,或是漫无目的地游玩着,他们追求的是纸醉金迷的生活。而目前青少年学生中也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条件。但他们不是去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而是吃不得半点苦,把学习当成一大苦差事,整天东游西逛,无心向学。对于学习,他们总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顾,不是以积极的态度去勤奋学习,努力拼搏,而是哀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责怨上天没有赋予他们聪颖的天资、超人的智慧,让他们能一举成名天下知。现在的社会是高科技发展的社会,是人才济济的社会,没有知识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的。海伦·凯勒双目失明,她还能用自己残疾的身躯写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样闻名于世的书。而我们拥有健康的身体,明亮的眼睛,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奋斗,不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不去创造自己的美好人生呢?

海伦·凯勒说过:“身体上的不自由终究是一种缺憾。我不敢说从没有怨天尤人或沮丧的时候,但我更明白这样根本于是无补。因此我总是极力控制自己,使自己的脑子不要去钻牛角尖。”是啊,为什么有许多人不能像海伦·凯勒这样乐观对待,只是自暴自弃呢?!

对于海伦·凯勒,想想自己,四肢健全的人很难体验到残疾人的痛苦。只有聋人最珍惜听觉,只有盲人最向往光明,世界上有许多东西往往失去了才觉得珍惜。海伦·凯勒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热爱生活,用“心”去体味生活。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那样,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在顺境里珍惜大好时光,面对逆境勇往直前。

读完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让我们增长知识,还能使我们看透人生,理解人生,感悟人生,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

篇11: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喜欢读书,我喜欢读好书,我喜欢读《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好书。

悲剧收场

我原以为世界上的每一本书都是以喜剧收场,结局是我笑到最后(我以前看过的书都是以喜剧收场)。现在才发觉我只是只井底之蛙,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才知道世界上也有以悲剧收场的,结局是我哭到最后。我很遗憾,遗憾一个受尽磨难,受尽煎熬的纯洁女人最终结局居然是逃脱不了无情的绞刑台的魔掌,与心爱的人阴阳相隔。但凭我的个人理解,对于苔丝而言,她已经受够了人世间的恩怨情仇,是是非非,她已经累,想休息了。有时候对于一个人来讲,死也是一种解脱,一种幸福。我之所以喜欢读这本书,是因为每次看完后都有一种淡淡的同情,一种深深的伤感。

人面兽心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提到亚雷,谁都会有揍他的冲动。即使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知道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的一切,也会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亚雷看上了苔丝的美貌,就假惺惺的叫苔丝帮他们家养鸡。谁知道这个禽兽不如的恶魔居然在三个月后奸污了苔丝,夺走了在那个时代对于女人来说比命还要重要的贞操。幸好他的最终命运是去地狱一游,不然谁会知道到会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无辜的“苔丝,我为人类成员中有亚雷这个人面兽心,衣冠禽兽的家伙感到可耻。这本书也告诉我:“宽容是一种美德。”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看完后都有一种淡淡的宽容,一种深深的痛恨。

悲剧从何而来

苔丝虽然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是家里一贫如洗,她处于低贱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压迫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悲剧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苔丝悲剧的第二个原因,也是其悲剧的直接原因,即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传统伦理道德对苔丝精神上的摧残,是苔丝悲剧的第三个原因。如果说以亚雷为代表的恶势力及其强大的后盾——国家机器、法律对苔丝的迫害是一种无形的更可怕的精神残害。

我为书伤感,我为好书伤感,我更为《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好书伤感。我希望有一天,世界上没有资本主义社会,没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压迫和凌辱,没有第二个第三个苔丝。

篇12:读一本好书有感

书就是我们释放灵魂的一种方式,书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伴侣。一本好书,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知识,让我们在书的时间里尽情地去遨游,享受书给我们带来的享受。

例如《爱的教育,《要学会爱人》……让读者感到人们的生活都离不开一个简单而又深邃的字——爱!没有了爱,就没有现在的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只有人们向雷锋一样,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就会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贪婪自私的人,总会有悔彻的一天,他将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读一本好书,就会帮我们打开心中的一把枷锁,让伤心雨悲哀释放出去吧!一本好书,我们就会失去未来,因为书是每个领导者。读一本好书,就如同船上的帆,向着未来前进,给道路铺上了一条条幸福的大道。

读一本好书,就会让你懂得如何珍惜时间,如何孝顺夫妇,如何珍惜来之不易的脆弱的生命。书在人们身边是缺一不可的。

读一本好书,就是你的未来!!!

篇13:读一本好书有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一点也没有错,书是人类进步的门路,是智慧的结晶,是知识的泉水。

虽然书是一些简单而平凡的字,但在我的心目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讲话,读一本好书就是进入知识的海洋,读一本好书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有一次,我在看一本名字叫《神奇太阳花女孩》的书。这本书让我哭过、感动过、愤怒过。这本书有些句子,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你们让我愈合,你们让我灿烂,你们让我得到世界上最好的友情,你们让我在黑暗中开出明亮的花。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应该好好珍惜友情,懂得与他人和睦相处。

有一次,妈妈在午睡,我觉得非常无聊、郁闷,于是我悄悄拿了一本课外书来看。我被书中的故事迷住了,津津有味、如饥渴饿地看起来。这本书讲主角要升初中了,非常不想离开朋友们。她还和楼上的新结识的朋友玩纸上。正当我看得如痴如醉时,突然觉得有一个黑影遮挡住了我的视线。我从后一看,原来是母老虎--老妈来了。我才知道我看得太入迷,不知道时间。母老虎大声如雷霆地吼道:“我不是叫你不要能看课外书的,下个星期就要数学测验还不去复习。”我说:“课外书能使我们长知识、博学多才。书能使愚蠢的人变得聪明的人。”母老虎牛气冲天,一气之下把书给撕了。我顿时惊呆了。仿佛老妈撕得不是书,而是我的心。老妈不知道书在我的心目中有多重要。那是,我的心都碎了,就像被一支剑插进我的心里!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是人类的结晶。一本好书就是一艘船,在知识的海洋中航行。多读书吧!书能使你受有不尽。读书吧!书能使你懂得明白人生的哲理。快读书吧!书能使你从愚蠢变得聪明。书是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领导着、教导着我们。

篇14: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本好书,一生的伙伴。今天我和大家聊聊我喜欢的一本书《夏洛的网》,是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一部关于动物之间友情的童话故事,书中的故事激起了我心中无尽的爱和温情,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有一天,动物群中传出来一个不好的消息:威尔伯长大以后将要被做成熏肉火腿,夏洛不希望自己失去这么好的伙伴,于是鼓起勇气对威尔伯说“我救你”。夏洛一步步地帮助威尔伯,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们视为奇迹的文字,并让小猪在集市比赛中赢得了特别奖,进而不被杀掉。夏洛仅仅是一只蜘蛛,但它却用自己的力量救了它的朋友,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了威尔伯。夏洛死去以后,威尔伯保护了它未出世的孩子,也让我很感动,感受到了夏洛和威尔伯之间友谊的纯真和伟大。

这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它能让孩子们充满遐想,想象是自己是否有一天也会像威尔伯一样遇到夏洛这样的好伙伴。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伙伴,离不开友谊,纯真的友谊是美好的,友谊需要用真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呵护。不论是多情的诗句、漂亮的文章,还是闲暇的欢乐,都不能代替无比亲密的友谊。

《夏洛的网》,我要把这本充满着爱和友谊的书推荐给更多的同学们,让更多的人能拥有这本好书,我也希望我和我的同学们及身边的朋友拥有一份纯真的友谊。

篇15:读一本好书有感

假期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好书——《童年》。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一样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明白,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我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之后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齐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十分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之后,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期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我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向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齐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应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用心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就应满足自我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齐努力吧!

篇16:读一本好书有感

星期六,我读了一本书,叫事,里面有很多的有关成语的故事,有:《八仙过海》《半途而废》《才高八斗》《对牛弹琴》还有《守株待兔》等等,有好多。我选了一个好听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半途而废》我说一说这个故事吧!

东汉时,有一位叫乐羊子的人,他外出求学一年就回家了。它告诉妻子说:“出门时间长了想家。”

妻子听罢,拿起剪刀走到织布机前说:“这布是一寸寸地积累,才有一丈乃至一匹。如果我将它割断,就会前功尽弃。”妻子又说:“读书不可半途而废。”

乐羊子听了妻子的话,很受启发,于是他又去继续学习,一连七年没有回过家。

乐羊子听从妻子的话做事有始有终,最后最后取得了成就。小朋友们做事必须坚持到最后,不能够中途停止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只要努力,就必须能做好!

篇17: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必须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我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能够透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此刻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明白怎样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明白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篇18: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里面讲胡佛是一位着名的试飞员,一天,他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回到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在三百米高度时,两个引擎熄火了,但胡佛凭着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未发生人员伤亡。而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我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而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犯了错误,我自我来承担后果,这原本是会让我很生气的事情。可这时我能原谅别人那将是一种最崇高的品质。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感到很惭愧,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个性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明白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必须做一个宽容的人。

篇19:读一本好书有感

假期中,我读了一本使我受益终生的好书——《海伦-凯勒》。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真实、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了震憾和许多教育。

这本书描述了一位美国的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呀!然而,小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忙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学会了用手指“读书”。并经过自我的艰苦学习,掌握了五种文字。二十四岁的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女子学院。此后,她将自我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了为盲人、聋人谋求利益的事业中,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的赞扬与嘉奖。

一个耳聋人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多么令人震惊的事呀!海伦-凯勒,她是一位多么勇敢而又坚强的女人呀!应对残酷的人生,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低头,反而以惊人的毅力,坦然地应对并潇洒地走在自我那坎坷的人生道路上,并为人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广博、令人尊敬的人。海伦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她给予了人们极大的鼓舞使那些虚度光阴的人万分惭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败,并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了奋斗的目标和精神,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来帮忙自我去实现。

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海伦-凯勒就是我的榜样,她将时刻提醒我遇到困难时不能望而却步,就应迎难而上,不仅仅如此,我还要将海伦-凯勒的事迹告诉我身边每一位同学,让他们也将海伦-凯勒作为自我的榜样,时刻鞭策自我,不断奋发进取!用自我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的谆谆教导,用自我的实际行动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海伦-凯勒》是我受益非浅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好书!

篇20:读一本好书有感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

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

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没事,读一本好书。

篇2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终日沉浸在书海中,享受着书籍给我带来的快乐。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品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

这本书说的是小学毕业生项心仪,虽然通过了毕业考,但也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他又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虽然我不是毕业生,但却能体会到暑假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我的暑假也是多姿多彩的呢!我每天都按时按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此外妈妈还帮我安排了许多课外小练习,因此我的暑假生活是十分充实的,而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哥哥、姐姐家作客,我们在一起互相玩耍,别提有多开心了,我会珍惜自己的每一个假期,争取成为时间的主人。

她有巧克力味的暑假,我也有丰富多彩的暑假!

篇22:读一本好书有感

最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是曹文轩写的,十分感人,讲了桑桑的小学六年。

这本书讲了桑桑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他的爸爸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书里有许多动人的故事,这本书还讲述了许多人,如:秃鹤,纸月,白雀……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人物秃鹤,秃鹤秃鹤,他是一个光头,没有一根头发,因此他有一些孤独和气愤,每个同学看见他,都想摸他的头,后来,他要求凡摸他的头,必须用东西换,他的爸爸也很着急,想尽各种民间办法让儿子长出头发,可是都没有成功。于是,秃鹤的爸爸给他买了个帽子,大家都不习惯,一次,全班同学把他的帽子弄到了国旗杆顶上,他伤心的哭了,后来,他用自己的努力证明了别人对他的赞叹。

我感觉秃鹤真的十分了不起,虽然他是秃子,经常受到别人的嘲笑,不过他就此没有灰心,而是努力的表现自己,打压曾经对他嘲笑的人,真的很厉害。假如在我们的班级里,也有一个像秃鹤一样的光头,我们可不能嘲笑他的,他是秃子,本来内心就有阴影就有一些自卑,如果再嘲笑他,那他就更加自卑了,我们因该关心他,帮助他,缓解他的自卑和阴影。所以我觉得秃鹤内心很强大,遭到别人的耻辱,也不气馁。

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我更喜欢曹文轩的纯美小说。

篇23: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

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篇24:读一本好书有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篇25:读一本好书有感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写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但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篇26: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对于我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绝佳拍档之成长不烦恼》,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出版社是明天出版社,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马一左和马一右。书中讲的就是他们和家人、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他们两个吵架了、运动会前他们和父母之间的商量、晚饭后他们的爸爸妈妈争吵谁洗碗、马一右有了微博后到处去找“粉丝”、他们的妈妈要参加考试……

在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帮老奶奶发传单的事情。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发传单的老奶奶,他们看见老奶奶的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传单,于是上前问道:“老奶奶,您要发多少张传单啊?”“500张,”老奶奶说,“我还得发完才能回家去呢。”老奶奶的话让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吃一惊,他们觉得老奶奶好像买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小女孩要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老奶奶要发完传单才能回家。于是,马一右从老奶奶的手里抢过了一半的传单,老奶奶愣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马一右说:“让我帮你发一些传单吧!”说着,他就跑了。马一左也抢过一点传单,一起帮忙派了起来。不到20分钟,传单就全派光了。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放学后,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后面跟着一串“小尾巴”,这条尾巴是班上的大部分同学排成一列而组成的。到了昨天发传单地方,马一左和马一右发现老奶奶又在发,于是就想过去帮忙。谁知,那些同学竟然都跑了过去帮忙。老奶奶愣了在那里,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时,传单已经被发完了;马一左和马一右眼睛直瞪着那些同学,那些同学抢了“属于他们”的好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把她推荐给大家。书中讲的故事,都是我们身边常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却没有用心去体会它的乐趣。其实,在我们成长的路上,除了上学、做作业,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陪着我们,只要你细心观察,慢慢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它无穷的乐趣。

篇27:读一本好书有感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太短促了,也正是因为他的短促方才显得他弥足珍贵。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人来说,“青春”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

《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他通过描写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学生运动的长篇小说,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必由之路。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读着《青春之歌》,或许我们没有抗战时期那些英雄儿女动人事迹的切身体会,但是透过主人公林道静的成长和进步,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在这场历史大风暴中,与我们相同的年纪,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青春”。主人公林道静出身于大地主家庭,但她不甘心当封建地主的小姐,不甘心当官僚特务的玩物,在她不断为个人的命运挣扎时,却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她自杀未遂,教书被逐,寻找职业四处碰壁……面对重重的挫折打击,林道静并没有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她知道这条路艰辛异常,可她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放弃自己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现在当真是一笔无价的财宝了。

试想现在的我们,“青春”到底被我们浪费了多少?就在我们的身边多少正直年少有为、大展宏图的青年却是那么“不堪一击”。面对一两次的打击,有人选择买醉,有人选择沉沦,更有甚者竟然选择死亡,你们难道就真的这么脆弱吗?你们如何对得起那随风而逝的“青春”?买醉的人酒醒后,依然迷途不返;沉沦的人乘坐的时候,却发现青春不在空伤感;而那些轻生者,或许你们不会再有后悔的感觉,但你们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伤心和失望……不要把自己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我们伟大的祖国,迎来她60岁的生日了。翻开五千年的历史,我发现祖国的生命,记载了多少沧桑,却表现得如此顽强,那是一种标识,更是一种力量,一种精神,一种向往!回首往昔,在我们遭受外国人的欺凌时,祖国一次又一次地从危险困境中走出来,因为祖国心中有我们,有人民!祖国用伟岸身躯来保护我们,我们也要回报于祖国:永远爱你,保卫你。

篇28:读一本好书有感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后来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起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后来,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希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起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面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起努力吧!

上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不公平的对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篇29:读一本好书有感

童年,那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童年,那里的风景最美!

冬阳下的骆驼队,听见缓缓的驼铃声,城南的故事久浮在我心头......

——题记

闻着墨香,翻开《城南旧事》,品味着英丰富多彩的童年。每天英子身边发生的事情都不一样,古老的小巷,咿咿呀呀的唱腔,虽有些平淡,但在英子的笔下一切都显得那么有趣,那么斑斓多彩!

惠安馆的秀贞、遍体鞭痕的妞儿、朝夕相处的'奶妈宋妈......这些出现在小英子童年生活中的人,都给小银房子带来了很多幸福和快乐!老北京的城南、咿咿呀呀的唱腔、依稀模糊的片段,英子把这些宝贝,都分享给了上千名读者。朴实的文笔,伴着老北京的故事,让我们意犹未尽,体会到了小英子童年生活的酸甜苦辣、丰富有趣。

和小英子的童年相比,我的童年也是丰富多彩。有很多爱好:唱歌、跳舞、弹钢琴、阅读......都是我最好的伙伴!还有陪伴,教导我做事的杨老师、我的知己曦姐......都成了我童年生活中不可忘却的一部分。英子的勇敢、善良,值得我学习!英子的写作手法,朴实,却格外吸引我!真诚流露出的感情,才是最打动人的吧!

童年的记忆是美好的,童年是有趣的,童年是一去不复返。人生中最靓丽的风景线,就是童年生活!《城南旧事》中英子的童年,梦一般的感觉!

篇30: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期间,我认真阅读了林海音创作的小说——《城南旧事》。

作者通过回忆童年时代在北京城南生活亲身经历,用非常普通的语言描写了当时人世间的真,善,美,丑。酸甜苦辣,读后让我深受教育。

让我最喜欢的是小说的主人公——英子。她那善良,聪明,勇敢的性格和乐于助人的美德深深的感动了我。她冲破了家庭的重重阻力。勇敢的与“疯”女人——秀贞接触,两人还成了好朋友。当她了解到秀贞和妞儿的身世及不幸遭遇后,幼小的心灵产生了同情之心,千方百计帮助她们实现了母子相聚,它还把把自己的生日礼物——手表送给了妞儿,把妈妈的金手镯送给秀贞做盘缠。去找思康。一个六岁小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不值得我们对照英子,找出自己的差距吗?

作者对人物,景色以及老北京的风土人情,描写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如秀贞对思康叔和小柱子纯真的爱描写的亲切感人。对骆驼的神态,细嚼慢咽的特点,可以直立的棉裤筒,毛茸茸的小油鸡,树上的虫子,草丛里的皮球等。都写的真实生动,的确让人有亲临其境之感。一幅幅场景描绘了英子眼中的老北京,也让我们看到了,老北京的画面,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作者还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贫困老百姓生活的艰辛,教育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把自己锻炼成像英子那样对社会有用的人。

《城南旧事》确实是一本教育人的好书。我真有爱不释手的感觉。

篇3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三本书,其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喜欢它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简单、易读懂。

书中讲的就是林海音小的时候居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段往事。这本书的这要内容是,六岁的小姑娘林海音住在北京城南的胡同儿里,她在这胡同儿里认识了“疯”女人“秀贞”,在得知她的孩子“小桂子”被人扔在了城根下,生死未卜后,她决定要帮秀贞找孩子。正巧,小伙伴“妞儿”要找父母,脖子下也有一块儿胎记,妞儿就跟秀贞去找父亲了,可是,母子俩却惨死在火车下。后来,英子搬到了“新莲子胡同儿”认识了一位为了供弟弟上学,而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可后来,年轻人被警察捉走了。再后来,宋妈的丈夫来了,他告诉宋妈,儿子在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被丈夫卖给了别人,英子非常难过。最后,英子的父亲因得了肺癌死了,宋妈被她的丈夫接走了。英子带着许许多多的疑惑离开了童年……

这本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亲切。像一缕缕阳光,柔和又温暖,又像一丝丝水流,连绵不断。景物,人物,事物,都透过英子的童眼,变的那么天真而又可爱。悲欢离合,都深深的嵌在了英子的记忆里,而这些,也深深的打动了我!这本书中并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和修饰的词语,但是,它却反映出了人物的思想,描述除了人物的动作和语言,让我们进入到了她的童年,让我们进入到了北京城南的那个美丽的地方……

篇32:读一本好书有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浮现。

这部作品由六个篇章组成:《冬阳童年骆驼队》《惠安馆》《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全文由英子这个人物的成长作为串联,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了英子童年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自己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我最爱的一篇文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里面那骆驼吃草的样子就像现实一样摆在眼前,骆驼温暖的鼻息仿佛就迎面扑在英子的脸颊上,是那样的细致动人。

卖煤人一袋一袋地从骆驼身上卸煤,没有轮到的骆驼便在一边歇着。英子为骆驼想着:这么漫长的旅程也够累了,多吃一些草,多在地上卧一会儿。等交易完了又该上路了。于是,天真的英子望着骆驼啃嚼的样子也开始学起来。想象着草的味道英子也跟骆驼么一样,唾沫沾在薄薄的唇边。“慢慢地走,慢慢的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做一切的事情都必须遵守这个原则,要想做好,就要耐得住急躁的性子。就是应为骆驼这种不慌不忙的性格,它才能耐得住长途的寂寞。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花儿落了,英子也长大了。伴着这淡淡的离别哀愁。

篇33:读一本好书有感

这些天,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字是《城南旧事》。这本书是被称作台湾祖母届的人物林海音所写,讲述了林海音童年在城南时的悲欢离合。

这本书的内容是:林海音五岁时跟随父母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一住就是二十几年,这里也就成了她的第二故乡。林海音在这条胡同里,认识了许多朋友:小桂子,小栓子,妮儿等,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其间英子也经历了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作疯子的姑娘秀真,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去看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特别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蔚蓝的天空中升起来的。她的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有一次,她为了让别人一家团聚,竟然把妈妈的的手镯拿去给他们做盘缠,这几乎是一个成年人都不可能做的事情。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篇34:读一本好书有感

《老人与海》是一部历时一个世纪的巨作,它告诉了我们人生哲学中的诸多道理,同时就我看来,其中也不乏蕴涵着一些程序方面的重大道理。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极为简单的故事,这是一篇让看过它的人都感动其中、感悟其中的故事: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后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也许,书中的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最终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带着鱼骨上岸,可是他始终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向鲨鱼妥协,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在茫茫黑夜的巨浪中,弱小的人类与强大的自然在奋勇抗争,如同面对命运莫测的人生,可以消灭的是肉体,不可以征服的是意志和精神。清晨归来,老人并非一无所有,战胜自然,战胜自我而获得的生命自由就是他胜利的象征。

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当我们读到在大海中苦苦鏖战的老人和拼死也要活口的鱼类的时候,我们愿意相信这就是活着之所以应该活着的价值,证明自身存在的价值,对于年轻人以及中年人来说更应该多从这个角度来理会本书的内涵,奋斗可能没有结果,可能一切都会是一场空空的“骨架”,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奋斗的过程是何其令人赞赏?正像某书评作家解读《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样,读者最喜欢的还是西行中的孙行者,而不是已经修成正果的斗战胜佛。

人生就如一片汪洋,很宽,也很危险。它可以把你推向一个高度,也会瞬间让你失去自己所有的幸福。我们为了保留这一丝幸福,会努力地向浪尖奔去,用我们的满腔热血化解有时愤怒的海洋。要知道,一个好渔人,是拥有桑提亚哥的意志和精神的。

我想:人生即是海洋,时而波涛汹涌,时而风平浪静。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这些都是过程带给我们的快乐和痛苦。

篇35:读一本好书有感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老人与海》文中曾这样说到。人可能失败,但重要的是如何面对失败。失败后,要重新站起来,继续拼搏,为胜利而战。即使最终无法成功,但仍应该做一个毫不畏惧失败的英雄,至少我们可以说:“我们来到过,我们看到过,我们尝试过。”

《老人与海》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捕鱼老人在八十四天之中没有捕到任何鱼,决定独自到远海去捕鱼。一条大马林鱼上钩了,可老人在短时间内无法征服它。但老人下了决心,奋力与大鱼斗争,直到它被绑在船边。在血腥味的吸引下,鲨鱼们一次又一次地向大马林鱼的尸体发起攻击,以至于老人的“战利品”最终只剩下一架骨骼。老人又重返家园,再一次梦见了狮子。

拼搏,老人朝着希望努力拼搏。

在宽广的海面上,痛苦一次又一次的来临,困难一次又一次的成为绊脚石。可老人退缩了吗?没有。他想过放弃吗?也许有,但在勇气与坚强信念的支持下,他还是坚持了下来。在困难面前,老人并没有屈服。老人是一个英雄,是一个战无不胜的巨人!

毅力,老人有着坚强的毅力。

他忍着剧痛,却依然在与大马林鱼作斗争,依然在完成自己的使命。毅力就是成功的保障,成功的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也许困难重重,也许艰难险阻。但也不能阻挡一个有毅力的人的脚步。“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有了毅力,就有了勇气;有了勇气,就有了克服困难的决心;有了决心,再大的困难也不成问题!

老人在神志不清时,毅力使他坚持了下来。与大马林鱼进行生死搏斗,与鲨鱼拼命抢夺,若没有坚强的毅力和坚定的决心怎能做得到呢?在拨开重重困难迷雾之时就会见到新的光辉,“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在经历磨难之后,才会变得更加坚毅,更加勇敢,才会看到新的希望。回首望去,才发现自己走过的路是多么坎坷,自己所做的事是多么不容易。并且会为自己感到骄傲,毫不后悔。看到自己留下的脚印,内心又是多么惊喜。老人看到大马林鱼的骨骼时也会有同感吧!

坚持,老人始终坚持,从未放弃。

“我奉陪你到死”这是老人对大马林鱼说的话。他下了决心,也会为这个决心负责。痛苦一次又一次来袭,老人感到自己快要不行了,可他仍然坚持,履行自己的诺言,甚至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老人可能在心中提醒自己: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当老人用尽最后一丝力量把大鱼束缚时,他长长出了一口气,是立刻感到身心疲惫呢?还是精神焕发,丢掉了所有痛苦,高兴得几乎跳跃呢?老人的感觉可能介于两者之间,因为他是一个有理想、有目标又有涵养的老人。

坦然,老人坦然面对困难。

鲨鱼到来时,他毫无畏惧,而是使自己的内心平静下来。决心、坚毅使他的头脑十分清醒。十分清楚自己要做什么,要面对什么,要克服什么。他选择了勇敢面对。真的,勇敢面对,没有什么可怕的。

拒绝,老人拒绝孤独与黑暗。

在茫茫大海中,老人不止一次的提到那个男孩,不止一次的说过:“要是那个男孩在该多好。“但事实上,克服困难的只有他一个人,面对黑暗与孤独的也只有他一个人。而男孩只能默默的祝福他。所以,他甚至把自己的敌人——那条大马林鱼当作朋友;一只鸟儿落在船上都会引起他的注意。老人总会给自己找点乐子,使自己不再孤独。

那么,老人究竟有没有成功呢?他成功了!因为他已经克服重重困难,坚持了下来。他战胜了自己。虽然大马林鱼只剩下一架骨骼,但骨骼就是一种精神,是不屈不挠、有着顽强毅力的精神!

一个朴实的老渔夫,所说的,所想的却都是真正的人生哲理,为什么呢?因为他曾经经历过。作者海明威又何尝不是这样?海明威遭受了病痛和精神抑郁的折磨,但他仍然坚强,从不屈服。于是他塑造了一个坚毅老人的形象,实际上是暗喻他自己。

不管有多少困难,什么困难,只要有决心、毅力,并且付出努力,问题总会迎刃而解。勇敢面对,胜利就在前方!努力拼搏,就会成为最后的赢家!

篇36: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个人经历了磨难和坎坷之后他就会变得更加强大。

强者只会更强,正如海明威在20世纪所著的《老人与海》海明威笔下的主人公桑地亚哥这位背负命运的老人,在海上遇困难并存的经过,最终在海上失去的结局。

“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就是为了理想而奋斗”而《老人与海》里就有这么一部分,桑地亚哥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第85天出海,经过三天两夜的搏斗,捕获了一条五百多磅的大马林鱼,但最终大马林鱼被吃掉了,桑地亚哥还是活着回来了。桑地亚哥活着回来了,而他所捕获的大马林鱼却被吃了,可想而知,他到底经历了什么!而然,就像我现在有的同学,在生活和学习上和思想上受到一点挫折活着就是因学校的办学条件差,或找老师或整天沉浸在那一点小小的挫折当中去,那毫无疑问他就是一个最失败的人德当中的一个,他一味地选择逃避,想找一个避风的港湾,而然,这就是现实问题,如果选择了逃避,就永远也解决不了这个小小的问题。所以他只能用嘎巴你的面对现实。

“可是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说“你尽可吧他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这是桑地亚哥说过令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句话让我明白了生活如同大海,有风平浪静,也会有海浪,更会有海啸!我不能奢求生活一帆风顺,但是,巅峰浪也不能成为我们生活中追求理想的一个障碍物。毕竟,现实生活中有太多活生生的案例,当今的亚洲首富马云亦如此,他曾三次迎战高考,前两次都因数学成绩太低以失败告终,当面对这种小挫折在它看来毫不放在眼里,再次迎战高考以超常发挥的水平,数学分数超过平常所有考试的分数,在平常人看来那点分数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马云来说是一次巨大的转折,就因为他有这样的能去面对挫折,并战胜的挫折的精神,单凭这些就足以让他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记得一句话:“当死神露出尖牙对我们微笑时,我们能做的就是报以一笑!”正如桑地亚哥老人面对勇猛的恶鱼他毫不畏惧,给恶鱼报之以一笑。是的,当我们在生活中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时,也应该要像桑地亚哥老人一样毫不畏惧,要胜得坦荡,把挫折当成垫脚石一样勇敢踏过去,给挫折报以一笑!

“老头儿现在头脑是清醒的,正常的,他有坚强的决心,但是并不抱多大的希望。”是的,至少这种危急的时候桑地亚哥老人的头脑是清醒的、正常的,他有坚强的决心跟恶鱼战斗。“长不高”的足球场上的巨人—梅西,他从小与其他的孩子比起来个头比较小,后被诊断出发育荷尔蒙缺乏,而这会阻碍他的生长,之后开始治疗,他每天会给自己打一针生长激素,他没有抱怨,就这样适应了这种生活,就在2007年时,一直做替补席的他一脚提出了今天的成就。他的成功,除了天赋以外,更多的是靠个人的努力和敢于直面艰难的精神,人的一生会遭遇许许多多的艰难险阻、逆境困难,只有像桑地亚哥老人一样勇敢面对挫折才是你唯一的选择。

如果人生少了挫折这道风景线,人生就会黯然失色,而《老人与海》的主人公桑地亚哥,一位经历沧桑的老人面对以此次来袭的凶猛恶鱼,从开始没有了鱼叉、到用折断了的刀子、再到用双手,他完全没有怯场。我们在一次次考试的面前就应该像桑地亚哥老人面对一次次来袭的恶鱼一样,以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考试。

读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我们要以“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态度去面对生活。

篇37:读一本好书有感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题记

空空荡荡的沙滩上,一位孤独的老人拖着疲惫年迈的的身躯和一具庞大的马林鱼的骨头在沙滩上艰难的走向他的窝棚为了这条马林鱼,老人与鲨鱼搏斗了五次,结果,这条钓了八十五天才钓到的大马林鱼,还是被吃光了只剩下这具白森森的鱼骨头这位老人就是美国小说家厄内斯特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桑提亚哥渔夫,一个硬汉。

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奋斗,勇敢拼搏在鲨鱼的第一次袭击时,老人损失了磅肉和一柄鱼叉;第二次袭击,大鱼的四分之一被吃掉了;直到第三次袭击后,桑提亚哥所有杀伤力的武器都没有了,但老人并没有放弃,仍然想尽一切办法保护他的大马林鱼。第四次,鱼的身子已经面目全非了。“人不能总在失败当中活着”,他说“一个人是可以被毁灭的,但决不能被打败!”不管怎样困难,他总是充满信心,满怀希望的。

最后鲨鱼群袭来了,老人拼尽全力击打鲨鱼,但也无法避免鱼肉被鲨鱼全部吃掉的结果在和鲨鱼得战争中,桑提亚哥老人彻底失败了,把大鱼带回窝棚的希望彻底破灭了,他得战利品仅仅是一副白森森的鱼骨他精疲力竭“老人着时有种窒息的感觉,觉得嘴里有股怪怪的铜腥气,却带着甜滋滋的味道,他一时害怕起来好在这味儿不浓“老人这时可以说是身心俱疲了,这种感觉是人在用尽力气后产生的眩晕感觉但还有生命在,还有意志在,他还是乐观的他真正体现了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使我想起了海明威,一个极具进取精神的硬汉子,一个时代的强者海明威生活的时代,整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里呈现一片混乱的景象:经济危机,市场萧条,战争频繁。这个充满着战争,暴力,凶杀,邪恶,堕落,恐惧,绝望和死亡的世界,对海明威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和打击,并在他的肉体和心灵上留下了不可治愈的可怕的创伤,从而把他推向了痛苦,迷惘,绝望和死亡的边缘。但是,他并没有被打垮,他像一头“受了伤的狮子”,用笔同那个荒诞的世界做了无数次战争。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海洋,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闪闪发光的字――超越极限!”这就是海明威,那个始终坚持“冰山原则”写作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海明威,那个要超过莎士比亚,干掉屠格涅夫,把莫泊桑,汤斯达打在地上的有远大理想的海明威,那个时代的强者!而今天,在新时代里,充满着和平,自由,快乐。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没有战争,没有暴力,没有恐惧,一切都欣欣向荣,仿佛天堂一般这个时代给予我们太多太多的美好,太多太多的幸福,就像温室中幸福的花儿,虽然也是有阴雨天气,也时有电闪雷鸣,但是与海明威那个时代相比,就太不值得一提了。可温室中的花儿一旦被放置在室外,就可能有凋零的危险。

就像现在的我们。我们中间不乏有一些禁不住困难挫折的人。跳楼,割腕,他们以为这是解脱,其实不是的。想想看,一个没有暴风骤雨的人生有什么意思?面对这些挫折,挑战它们,又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人是不能被打败的,只要我们有信念。不要向它们屈服,要像桑提亚哥老鱼夫一样,大鲨鱼固然是最后的胜利者,但高于鲨鱼胜利的是桑提亚哥的精神!正如海明威所说的:“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勇敢拼搏,不向挫折低头,面对困难,厄运,要勇于去克服它,去打败它,做新时代的强者。要时刻记得,我们可以被毁灭,但决不能被征服!

篇38:读一本好书有感

以前我总是认为,狼是一种血腥、残暴而又冷酷的动物,对它有一种深深的厌恶感。我读完《狼王梦》后,对狼有了新的诠释。紫岚,是一匹漂亮的母狼,更是一位因奉献而美丽的母亲。她为了培养儿女,不惜放弃自己的幸福;她为了让孩子们拥有强健的体魄,代替狼爸训练他们捕猎、给予他们最好的食物;为了使她的狼儿们成为“狼王”,她创造一切机会让他们成长,甚至献出了自己的一条腿……

可惜命运多厄,紫岚在培养黑仔的时候,光顾着提高它的捕猎技巧而忽视了天空中的危险,导致优秀的黑仔惨遭金雕毒手。紫岚容不及多想,便马上开始栽培蓝魂儿。黑仔得宠时期,蓝魂儿积压了大量委屈。在愤怒、嫉妒和欲望的驱使以及母亲的教唆下,他的野心不断膨胀。很快,他就成了幼狼之中的“领头狼”。蓝魂儿忘乎所以、狂妄自大,没有集体观念。自负的蓝魂儿经常贸然行动,终于死在猎人的捕兽夹下。无奈,紫岚只好培养奴性十足的双毛,可他狼的尊严早已荡然无存,已经退化成了一条连狗都不如的动物。骨子里浸满了卑贱低下,最后因为懦弱死在了群狼口中。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前仆后继的死去,紫岚绝望了。就在这时,杀害儿子的凶手——“金雕”出现了。仇恨再度燃起了生命之火,她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与仇人同归于尽。用自己的死扫除障碍,填平了狼孙们通向狼王宝座的道路。

紫岚的梦,是一个美好的梦,她用一生来谱写梦想的乐章。从满怀希冀到失望,从失望到彻底绝望,如此艰辛只捞得一个死亡的结局。怎不叫人心寒?怎不叫人哀伤?紫岚死前留下的两滴泪,是望子成龙又恨铁不成钢的泪;是包含绝望而又无限憧憬的泪;是刚毅果敢而又欣慰满足的泪。这泪水,是母爱的凝结啊!

合上书,我明白了几个道理:一、每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会成为精英,而孩子和母亲的努力也会互相印证。二、不要只注重一点的培养,应该全身心发展,才能成为一个人才。三、你努力了,不代表你会成功。而你成功了,则你一定是努力了。四、你的父母永远爱你,因为你是他们的重生!

篇39: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老师的《狼王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母狼紫岚,她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未完成的狼王梦,而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她总共产下了公仔黑仔、蓝魂儿、双毛和母仔媚媚。紫岚培养的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在这其中死去,她只能将希望寄予母仔媚媚今后生下的孩子身上……

雌性动物其实也和人类母亲一样,具有丰富的感情。一次,紫岚回到原本属于自己的巢穴,可媚媚却以为紫岚是来抢回巢穴和把自己将要出生的狼崽给吃掉。就将紫岚赶走了。紫岚在远处听到媚媚的嗥叫,猜到媚媚此时正在分娩,可就在这时,天空中飞来了那只吃掉黑仔的金雕,紫岚为了不让媚媚和狼孙有危险,就以身犯险,让金雕抓住自己回到雕巢,最终和金雕同归于尽,一起摔落乱石滩。

读了这本书,我也想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一天晚饭过后,我和妈妈、姐姐一起去散步,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到达了路的尽头。就在准备返回时,姐姐的脚不小心崴伤了,妈妈满脸心疼地对她说:"你的脚扭伤了,已经走不了了,我打电话让爸爸开车来接我们吧!"可姐姐却一把抓住妈妈的手:"既然已经说了是来散步的,就算脚受伤了,也不能半途而废,我没事的,我能坚持走到家!"是啊,马克思曾经说过,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就这样姐姐拖着受伤的脚一路走回了家。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动物在怀孕,分娩,哺育和教育的过程中,跟人一样,也有伟大的母爱。并且紫岚从未放弃过梦想,不管有多困难,遭遇多少挫折,一直勇往直前。"紫岚",我也会像你一样坚持不懈的!

篇40: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我的印象中,狼是专吃小动物的,是一种很凶残的动物。但是当我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也有伟大的母爱。

这个故事讲得是,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次失败,四只公狼相继死去,自己也进入了老年,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宇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平时她会教我做很多事儿,但是我犯了错误,她会很严厉的批评我、训我,如果屡教不改时,她甚至会打我,我特别伤心难过,可是我知道,无论她用哪种方式,她都是最爱我的,像紫岚一样爱着自己的孩子。

母爱如海包容、伟大,祝愿天下所有的母亲都健康、快乐、平安。

篇41:读一本好书有感

书是伟大的,知识是无穷的。它使我们了解了许多小动物,知道了许多有关动物的知识。今天让我介绍一下狼。它是一种哺乳动物,它的人的字典里是“恶”的代名词,它们与其他小动物为食物。全世界的狼都在寒冷的冬季集合成群,一起度过整个冬天。

《狼王梦》这个故事就发生在大草原上。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怀孕了,临近分娩,但也要四处寻觅食物。在一次和猎狗的较量中生下了5只小狼崽,4雄1雌,却不幸被大雨淹死了一只雄性狼崽。紫岚精心培育她剩下的四只狼崽,想让自己的孩子能当上狼王。不料,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大狼崽被金雕叼走了;二狼崽掉进了猎人的陷阱,被猎人抓走了;三狼崽在争夺王位的斗争中被狼群咬死了;最后,只剩下一只临近分娩的小母狼。紫岚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顺利分娩,与金雕同归于尽,为自己的孩子铲除了敌害。

狼虽然是凶残的食肉动物,却也有强烈的母爱。母狼自然希望自己的孩子既健康又强壮。狼还有强大的野心,每头狼都希望自己将来能当上显赫的狼王。我们不能怪罪狼的凶残,因为狼只是为了生存。大家都说狼吃羊,狼咬人……可是人也吃羊,难道人类就不残忍了吗?

篇42:读一本好书有感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一部动物小说,它是沈石溪作品中的精品。

母狼紫岚正临分娩之时,饥饿的她跑去鹿场偷鹿,被大白狗追杀,于对战时产下了五只狼崽。紫岚把狼崽们叼回洞里,发现已经死掉了一只,她不得以将那只狼崽吃下,才有奶给其他狼崽喝。这四只狼崽,老大因为像死去的黑桑,取名为黑仔,然后是蓝魂儿、双毛,最小的是一只母狼,叫媚媚。

紫岚有一个梦想,希望能把狼崽培养成狼王。她溺爱黑仔,什么都让着他,在两岁的时候,黑仔出去抓松鼠,被金雕抓走了。于是,紫岚又重点培养起蓝魂儿。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不幸踩入捕猎夹,紫岚为了不让猎人抓走蓝魂儿,狠心咬死了他。双毛天生胆小,紫岚运用激将法,成功激起双毛的勇气。他挑战王位,跟狼王对战,狼王用眼神唤起潜藏在他心里的恐惧,最后狼王咬死了双毛。

紫岚的梦想一次次落空,她只好把希望寄托于狼孙身上。没想到媚媚竟跟一只地位低下的公狼恋爱了。紫岚与媚媚吵了一架仍没效果,她也只能默许。为了不再重复悲剧,为了即将出生的狼孙,紫岚决定跟金雕拼命。她使出“装死”骗过金雕,最终同归于尽。

这个故事里的狼,不是东郭先生里的恶狼,而是一种聪明的动物。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狼世界的故事太精彩了!让人耳目一新。狼表现出了母爱、狡猾、勇敢和不屈,很有灵性。这个故事也太凄惨了,我想,它们的嚎声,肯定在述说着心里的悲伤。我真希望作者能加个好结局上去。

篇43:读一本好书有感

王一农暑假我和父亲一起到学校旁边的小商店买书,在书架上摆着很多本书,《狼王梦》就是其中的一本。我喜欢看电视中播放的动物世界,看到过介绍狼,这本书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公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父亲对我说,在生活和学习中的我应该向紫岚一样去按着自己的目标去努力,要勇于克服困难,坚忍不拔。这样我就一定会成功。听了父亲的话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篇44:读一本好书有感

成功,这是一个多么令紫岚向往的字眼,可是成功的秘诀到底是什么呢?勤能补拙?奋发向上?你读了《狼王梦》后,就会明白成功的秘诀是—学会竞争!

《狼王梦》里主要讲了狼母紫岚非常用心地教导三只狼儿,希望其中的一只将来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已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梦想毕竟是梦想,由于种种原因,残酷的现实夺去了三只狼儿的生命。虽然紫岚的梦想破灭了,但是它努力过,追求过,拼搏过,它的这种竞争意识深深打动了我。

在狼的世界里,排列在最末端的狼会被猎杀或吃掉。而在大自然中,更是遵循弱肉强食的道理。所以紫岚更对自己的狼儿进行残酷训练。书中有一件事令我印象深刻,紫岚怂恿女儿媚媚戏弄和凌辱儿子双毛。媚媚鬼点子多,戏弄的别出心裁且花样翻新。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又不能让青蛙逃脱。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个上午,狼毛都差一点儿给初夏的炙热的太阳光烤焦了…

为什么?为什么紫岚会那么狠心?那可是自己的心头肉啊!后来,我才知道,它想刺激双毛,让它把狼性爆发出来,去争夺王位。

原来,妈妈给我制定每天做10道题,而且要在10分钟内完成,是因为我做得不够快,不够对。是想让我变得更优秀。

读了《狼王梦》,我深深认识到:平时,老师和爸爸妈妈对我严厉的要求,其实是想让我适应社会,学习竞争,长大了变成一个优秀的人。

篇45:读一本好书有感

初秋的阳光洒在白纸黑字上,被文字渲染得无比生动。那带着咸腥味的海风、汹涌澎湃的浪潮、澄澈的海水里五彩斑斓的鱼虾和藻类……一点一点,像羊皮卷轴一般在脑海里铺展开来,生动得可感可触,如临其境。

海明威的文字平静、深沉、默然,如同一位岁月沧桑的老人一样充满着睿智哲思。语气平淡却又饱含热情地娓娓道来,向我们叙述着一个简单却又深邃的故事。

细致如油画笔的笔触深浅错落地描绘出主人公的形象——瘦削却又硬朗,苍老而又阳光。健康的皮肤上带着皱纹。“那双眼睛乐观而又永不言败,色彩跟大海一样。”画龙须点睛,正是这双眼睛,就像心灵的窗户一样,一下就反映出了这位老人的个性与灵魂。

老人自信、勇敢、乐观、执着,在海上,他与矫健的大鱼、凶猛的鲨鱼勇敢地搏斗,尽管最后得到的不过是一副鱼骨,他的心灵却显得极有生动的色彩与尊严的光辉。

“每一天都是个崭新的日子。”他的内心始终充满着阳光和希望,这种心灵的热忱让他的双眸、甚至是整个人都年轻而有朝气。“走运固然不错,不过我宁可保持精确。那样机会来临时,你已经做好了准备。”所谓尽人事以待天命。这句话另一方面也可以当作是命运是我们自己所选择而走下去的。这并不违背。我想命运可以安排我们,但我们是更能左右命运的,我们有能力去抗争。这里不同的只是这两种看法后者是主动,前者则有些被动。虽是殊途同归,心态却有些许微妙的差别,从原则上来讲并无对错,而我却更倾向于主动的抗争,也许毕竟我们是年轻,应该有激昂的心,有主动的意识与冲动的权力——冲动指的是勇气与拼搏的精神。

我喜欢他那句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是个打渔的老者,他一生在风浪里奔波,他的心却还像个孩子——那些风浪把他的灵魂打磨得更加坚强不屈,熠熠生辉,足以去以十倍百倍的热情再与风浪对峙,他便越活越年轻了。这也告诉我们,人生而是为光明希望而奋斗的,若是以消极的心态活下去就已经没有意义,就算在灭顶的灾难面前也不能退缩,哪怕毁灭也是一种光荣。用这一句句掷地有声的誓言宣告他的永不言败——风浪可以摧残他的身体,但至少他的心灵不可战胜。他这种坚强让人肃然起敬,他本身也是如此笃信着的。

正是因为他这种笃信,他才把大鱼当成真正的对手,在鱼死前为它做祈祷,从心底称它“了不起”,他决心要战胜它,这是不可更改的、伟大荣耀的决定。这条鱼镇静、强壮、信心十足、无所畏惧。他们之间不单纯是渔人和猎物的关系,而是一种光荣的交手,战场是海,为了光辉的尊严与生存的道路而战。因此,尊重这条鱼,就像我尊敬他一样。

他的心真诚而热忱,光明而不屈。他赞美大鱼,而不屑于水母和鲨鱼。鲨鱼是凶暴邪恶的东西,跟着血腥的味道暗中偷袭,不惧怕它们,最后用勇气和智慧战胜了它们。而水母,那是虚假的动物,又阴毒,看不起它们,他喜欢看海龟吃掉它们,彻底消灭它们。而他同情并喜爱着海龟——他自己也像海龟那样,即使是被宰杀剁成了几块,几小时后心脏仍跳动——他不屈的心脏和手脚都顽强地为生之价值而奋斗不息。

我记得那个反复在睡梦中出现的幻象——薄暮中,沙滩上的狮子像小猫一样嬉戏,温馨美好。那狮子毫不凶残,它们温顺而又勇敢。我想这就是的世界——一切光明与坚强不屈的精神永恒,一切虚伪与黑暗丑恶的污流不再。

海风好像吹在我耳畔,近在咫尺。这虚构的人物因为海明威的妙笔而仿若真真实实存在过,存在在我心中。他的世界也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而他为了这一切而拼搏。他的勇者形象烙进了我的脑海,深深地,在绚烂光辉的日暮下成为一座镀金的塑像。

篇46:读一本好书有感

时光流转,光阴似箭。在漫漫人生路上,《鲁滨逊漂流记》就如一位最真挚的朋友,陪伴在我的左右,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在小学三年级。那时的我,纯粹是被紧张动人的故事情节吸引而读。鲁滨逊是一个勇于追求,不畏艰险,为实现自己的航海梦而努力奋斗的一个人物形象。即使在航海过程中遇到了巨大的困难,他不屈不挠,面对现实,用自己的智慧,以顽强的意志与大自然斗争,并开辟出自己的新天地。

我非常喜欢大自然,喜欢科学知识,骨子里似乎天生有一种热爱冒险的性格。这一点和鲁滨逊多少有几分相似。每每漫步在大自然中,我喜欢自然界的那份狂野,喜欢自然界的那份静谧。因此,我更加变得喜欢探险,梦想走遍世界各地,成为一名探险家。

卢梭曾经说过:《鲁滨逊漂流记》是每个青少年成长时必读之书。渐渐地,我有了仿效犹太人坚持看一本书100遍的想法。随着阅读次数的增加,我发现鲁滨逊的精神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改变着我。以前的我,做事莽撞,容易冲动。现在,我渐渐意识到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考虑事情要尽量周到,并就像鲁滨逊一样,学会了克制与忍耐。遇到困难也不再害怕和退缩,有了勇于尝试,不轻言放弃的人生信念,鲁滨逊像一位老朋友一样,默默地教会我许多处世哲理。

在追随鲁滨逊的脚步中,我也在不断成长着。当别的同学还在父母每天全程接送上下学时,我已学会了自己如何安全的上下学;当别的同学还在等着父母做菜做饭时,我已熟悉各大菜场,学会购买菜品,学会了厨房中基本的生活本领......虽然没有鲁滨逊当年的艰辛,但鲁滨逊自力更生,独立生活的精神时刻影响着我。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会带着我的理想,不断努力前行。只有意志坚强,勇于战胜困难的人,才能最后成功。这不就是我最喜欢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这个老朋友对我的鼓励吗?

篇47: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年暑假,我爱上了读书,我最爱看的书是《小狐狸发明记》,这是一系列的动画故事书。一共有13本,我每天都翻看书本,不时乐得呵呵笑,遨游知识的海洋,这样的暑假真写意。

《小狐狸发明记》主要讲述森林边的胡萝卜小镇上,生活着一只古灵精怪的小狐狸,他酷爱发明,乐于助人,非常自信,但常常惹出乱子。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群古灵精怪的兔子,他们身怀绝技,神通广大,却又调皮捣蛋,总是麻烦不断。这是一套好玩又好看的动画故事书。

在这套系列书里面,我最爱看的一个故事是《长老的秘密》里面讲述了小镇将要举行歌唱比赛,长老要求所有人都要积极参加,乐于练习,不能随意偷懒。虽然“叮咚”他嗓子很大,但是大家认为他声音很难听,所以他告诉长老,要求退出歌唱比赛,长老说:“谁也不能退出比赛,你要回家加强练习!”。叮咚在茂密的森林里面练歌,没有想到长老也在那里散步,当叮咚咿咿呀呀地开始练歌,长老听到后吓了一跳,以为有妖怪,长老从丛林房子的楼梯上绊倒了。叮咚看见长老跌倒了,立刻过去扶起长老,长老见到叮咚说:“我真的从来没有听过如此难听的歌声。”叮咚心里想:“我的歌声真的有那么难听?”叮咚就是说:“求您了,只要不要我参加歌唱比赛,您让我做什么都愿意。”于是长老给叮咚一个机会,要他这几天去监督其他兔子是否有练习唱歌。叮咚想法设法用毛线连接两个纸杯,发明了聊天机,及时地告诉长老大家在家练习唱歌的情况。但是却遭遇其他人的不满,说他是告密者,叮咚知道了非常惭愧,于是他向大家道歉,得到了大家的原谅,后来,叮咚对长老说:“我也要积极参加歌唱比赛。”

这本书有生动的故事、爆笑的情节、幽默的对白,让我在笑声中领略科学发明的奥秘和创造成功的快乐。

它更告诉我:对于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如果自己的能力不足,就要勤奋练习,不能偷懒,更不要出卖自己的朋友,做为一名一年级生,我在这个故事中学会了很多。通过暑假读书活动,我更爱读书了,我要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小学生。

篇48: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了很多书,却好奇这本“如何阅读一本书”。很惭愧,当要写下这本书的读书心得时,我却只读了这本书的目录。从小到大读了很多书,学生时代,有为学业读的书;再后来,有为兴趣而翻的书;再到婚后有了孩子,就有了为陪伴孩子一起学习而阅读的书。纸质书,电子书,时代在变,阅读的方式也在变,但不变的是每过一段时间需要自己静心下读书的习惯。这种沉浸既是一种放松,也是一种学习。

然而,每当工作和生活状态,在“读书”这件事儿上,还是有不少问题,于是先要自我检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读任务,也无不反映了不少年轻人的学习状态:

一是忙。工作占据了一个人的白天大多数时间,而回家的家务繁琐又占据了早晚的时间,读书便成了挤时间完成的艰巨“使命”。

二是浮。越是信息接收多、事务处理多,便越会影响自己的心境,心一浮,便静不下心、沉不下心来读书。

分析到了问题和原因,便想结合这样一次读书活动和对自我学习能力提升的任务,去克服困难,坚持一些好习惯,最终实现一些原本因为不能实现的目标,因为“读书”,是永不褪色的经典“学习”之悟。

“如何阅读一本书”,既是一本工具书,更是一本成长读本。它从阅读的层次、分析阅读、阅读不同读物的方法及阅读的最终目标,层层深入、教育引导,最终实现生命和心智的成长。本书的的标题和目录让我重新认识了“读书”,及对读书的态度。

在接下来的时间内,将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是提升主动意识。每天抽出30分钟时间静心读书,将《如何阅读一本书》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次通篇阅读。也要翻阅8月书单推荐书籍,完成读书任务。

二是学会知识转化。读书,便是学习的过程,不论专业论点还是案例呈现,都源自生活各方面。学会把有用的知识点转化成实际操作,改变一些陋习,改变一些以往不足的观念和意识,以不一样的视野和思考力去看待和处理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问题。

三是树立榜样力量。家长的言行直接影响孩子的举动。读书既是自我学习,也是给孩子树立良好学习习惯的好方法,让我读书,带动家人特别是孩子的读书和学习习惯,在家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读书,很难,也不难。先从意识和习惯开始。

篇49: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给了我许多启示,教我如何做人。

自从我看了这本书后,便迷上了它,日日夜夜地抱着它看,爱不释手。

主人公海伦.凯勒作为一集聋盲于一身的残疾人,她并没有为此感到悲哀。她不但没有抱怨命运对她的不公平,还以乐观的心态,顽强的意志与命运抗争。更可贵的是,她的精神激励着芸芸众生。

从海伦.凯勒那朴实的话语中,我们看到了她对光明的渴望。虽然只是幻想遥不可及,可是其中的深刻含义值得我们深思。作为一个盲人,海伦.凯勒对光明的渴望不是停留在表面。在这宝贵的三天里,她没有提出要去看绮丽的自然风光,神秘的名迹。她只是想感受一下正常人的生活,并通过这个机会来感恩,感恩给予她力量与希望的人们。

每次看着海伦.凯勒的话,让我时时会想到这件事情,让我真正懂得了感恩的含义:记得有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我上完了英语课,准备自己走回家。可是我怎么翻找,也找不到我的雨伞,我急得满头大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百般无奈,只好自认倒霉。这时,旁边有一位叫Lulu的同学从书包里抽出一把伞:“给你。”我一看,生起气来:“你怎么拿了我的伞?真是!”还不等那位同学回答,我就跑出了学校,头也不回地走了。到了家里,妈妈没有像往常那样给我吃水果,而是让我坐在沙发上,看老师给我发的留言:“Mary,我希望你能感激别人,如果不是Lulu帮你拿了伞,那你现在肯定还在学校里。”虽然话很短,但却让我感到很羞愧。我想到海伦.凯勒的在书里说的:“我要从‘灵魂之窗’看到那些鼓励我活下去的善良、温厚与心怀的人们”,深深地低下了头。第二天一早,我去Lulu家道了歉。没想到,Lulu并不在意,她还说:“只要你明白就好。”我高兴极了,心中的石头终于放了下去。

读完这本书,海伦.凯勒这个名字一直在我的脑海中回荡,是她让我懂得了感恩的意义!我要像海伦.凯勒一样,做一个懂得感恩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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