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凡蒂冈圣彼得教堂
位于世界上最小的独立国家梵蒂冈内。梵蒂冈是罗马天主教皇的住所,面积仅44万平方米,大约只有一个城市公园那么大。梵蒂冈全部位于意大利的罗马市市内。梵蒂冈的圣彼大教堂比该城其他建筑的屋顶要高。对罗马天主教而言,圣彼得教堂是最重要的宗教圣地。它以耶稣十二门徒首领圣彼得的名字命名,建于公元四世纪二十年代。教堂的规模之在令人惊叹,它能容纳5万人,教堂呈十字形,长212米,宽137米,高46米,平面面积为1942平方米,总占地面积达1.51万平方米。人们现在所看到的教堂已经取代了公元325年左右由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修建的老教堂,在原址重建一座新教堂。新建的圣彼得大教堂呈十字架形,有一个巨大的圆顶。在建造过程中曾多次修改建筑计划,因为有10位不同的建筑师从事教堂的设计,他们每个人都对教堂的外观风格有所改动。1615年,圣彼得教堂终于竣工。
圣彼得教堂不仅是一座富丽堂皇值得参观的建筑圣殿,它所拥有多达百件的艺术瑰宝,更被视为无价的`资产。
二、德国科隆大教堂
1996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将科隆大教堂列入《世界遗产目录》。科隆大教堂是哥特人的杰作,始建于1248年,经过632年,一直到1880年才建成。
科隆大教堂是德国最大的教堂,它的全名是“查格特·彼得·玛丽亚大教堂”,又称“圣彼得大教堂”,是中世纪欧洲哥特式建筑艺术的代表作,也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哥特式教堂建筑。它与巴黎圣母院大教堂和罗马圣彼得大教堂并称为欧洲三大宗教建筑。
三、莫斯科圣瓦西里升天大教堂
圣瓦西里升天大教堂是俄国沙皇伊凡雷帝为庆祝1552年6月攻占喀山城而建。它座落在在红场一角,这座有着像洋葱一样圆顶的大教堂,被誉为“一个石头的神话”。富于创意的形式、色彩与精妙绝伦的结构完美结合,使这座教堂令人叹为观止。伊凡雷帝命令建造的这座教堂在1559年落成,从此,这座无所匹敌的建筑成了俄罗斯的象征。这座风格宏伟的建筑,要体现的是俄罗斯人战胜鞑靼人的豪情,因为它的存在,人们走过广场,都会回忆起战胜入侵者的光荣。据说在圣瓦西里教堂竣工后,它的精美绝伦使伊凡雷帝十分震惊。这个性格暴躁而残忍的沙皇命人把主持建筑师的眼睛弄瞎,为的是使他永远无法再造出同样的奇迹。
四、意大利米兰大教堂
意大利米兰大教堂是欧洲中世纪最大的教堂,可供4万人举行宗教活动。它始建于公元1386年,到公元1485年才完成。这座教堂全由白色大理石筑成,大厅宽达59米,长130米,中间拱顶最高45米。教堂的特点在它的外形。尖拱、壁柱、花窗棂,有135个尖塔,像浓密的塔林刺向天空,并且在每个塔尖上有神的雕像。教堂的外部总共有2000多个雕像,甚为奇特。如果连内部雕像总共有6000多个雕像,是世界上雕像最多的哥特式教堂。因此教堂建筑格外显得华丽热闹,具有世俗气氛。这个教堂有一个高达107米的尖塔,出于公元15世纪意大利建筑巨匠伯鲁诺列斯基之手。塔顶上有圣母玛利亚雕像,金色,在阳光下显得光辉夺目,神奇而又壮丽。
五、俄罗斯圣彼得堡滴血大教堂
滴血大教堂也叫复活教堂或喋血教堂,1883年-1907年由巴尔兰德建造,是为纪念亚历山大二世沙皇被革命激进分子杀害而建,是1881年3月1日,格涅维斯基暗杀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的案发地点。
六、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索菲亚大教堂
索菲亚大教堂的中央穹顶直径33米,是世界上少数大穹顶之一。它的顶点高约60米,高于万神庙。宫廷史官普洛柯比乌斯写道:“当你走进这幢建筑物去祈祷时,你会觉得这项工程不是人力造成的……你会相信上帝也喜欢这个不同寻常的家。”索菲亚大教堂动用了1万名工匠,耗资折合14.5万公斤黄金。公元537年12月26日,查士丁尼大帝和大主教率领一支庄严的队伍举行落成典礼……15世纪土耳其人灭亡拜占廷帝国之后,把索菲亚大教堂改成了清真寺,在角上加建了呼唤穆斯林们按时举行礼拜的授时塔。经过多次的十字军战争和土耳其人的破坏,君士坦丁堡宏伟壮丽的建筑摧残殆尽,索菲亚大教堂竟能免于劫难,它是唯一一座完整地保存下来的查士丁尼时代的建筑。
七、西班牙巴塞罗那圣家赎罪大教堂
圣家赎罪大教堂,始建于1882年,但由于负责设计的天才建筑师高迪,在未完成整项工程之前便去世,所以教堂至今仍未算完工。其外形十分独特,满是精美的雕刻,三面均有高塔,分别象征“基督之诞生”、“受难与死亡”、以及“荣光”。
八、法国巴黎圣母院
巴黎圣母院座落于巴黎市中心塞纳河中的西岱岛上,始建于1163年,是巴黎大主教莫里斯"德"苏利决定兴建的,整座教堂在1345年才全部建成,历时180多年。巴黎圣母院是一座典型的“歌特式”教堂,之所以闻名于世,主要因为它是欧洲建筑史上一个划时代的标志。
九、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
威斯敏斯特宫坐落在英国伦敦泰晤士河畔,是世界上最大的哥特式建筑,1547年成为英国议会所在地。威斯敏斯特教堂在议会广场西南侧,正式名称为“圣彼得联合教堂”。威斯敏斯特教堂是由“忏悔者”爱德华建造,并于1065年被封圣。亨利三世为了纪念爱德华,发誓建立一座哥特式更加威严的教堂,致使原来的结构所剩无几。从13世纪到16世纪,英格兰的国王们个个为其设计献力,结果把它弄成了各种风格的大杂烩。如此观察,它与今日的英国王室倒是相配——他们也是出自大量不同的祖源,而长久以来都将威斯敏斯特教堂作为“教区本堂”来举办婚丧仪式和加冕典礼。
十、美国纽约圣约翰大教堂
位于美国纽约市的圣约翰大教堂在曼哈顿岛阿姆斯特丹大道和112街交界处。是世界最大的哥特式基督教堂。圣约翰大教堂是一间新教主教大教堂,以其世界最大的哥特式建筑而享誉全球。该教堂始建于1892年,建筑工程时断时续,至今还在进行之中。
初中作文 篇1
自古以来,每当孩子牙牙学语时,母亲就会教孩子们念古诗,从小到大的课本中都有古诗。文人作画后,也会在画旁作诗。古诗,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使我们从中学到各种人生哲理,了解人情世故。
我小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带图画的《唐诗三百首》,我也对那本书“颇感兴趣”,只要妈妈不注意时,我总会在树上面划上几道或是撕掉几页,渐渐地,我长大些了,原先的小厚一本书,现在却变得破旧不堪,这时我终于对书上的字感兴趣了。只要妈妈做饭时,我便会搬着个小板凳坐在角落里用情的读诗。
当时的我对一首《回乡偶书》情有独钟,可能也是因为那上面的画的原因吧!“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旁边画着一个老爷爷笑着对孩子们,可孩子们却都不认识他,不愿意和他玩,我当时只觉得这个老头儿太可怜了,没人理他,我都替他感到伤心。现在我长大了,终于明白这首诗的意思是作者在外漂泊了太久,家乡的人已经变化,很少人认识他。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人们最熟悉的诗再不过是李白的诗了,一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传遍了千家万户,但更人敬佩,是李白那不羁的性格,一个人只有他的心是纯净无暇的,才能写出令世人惊叹的诗词,只有她的心真正沉醉在一件事中,他才会领悟其中的真理。
不论是诗仙李白,诗圣杜甫还是白居易、黄庭坚这类的绝顶诗词文人,各个朝代,各个时期,各个地点总会有络绎不绝的才华之人,“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我们中华的诗词文明,将以代代传承下去,陪伴着每个华夏儿女、炎黄子孙。
每当耳边想起熟悉的诗词的声音,我们都感到无比温暖和自豪,中华的诗词,永远陪伴在我们身边!
初中作文 篇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我们都一样。但有一点不同,我的梦想是一个秘密,嗯!秘密这个词用得很贴切,因为这个梦想与家庭情况互相排斥,互相抵触。这个梦想就是——音乐梦。我不曾和父母提起过,也怕他们知晓我的梦想。也奇怪,心里总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反正不想他们知道,好像他们知道了天就会塌下来一样。
但,最终他们还是知道了。那天大家在帮我找英语辅导课,不知怎么弟弟就拉住我说:“姐姐,我去告诉大爸爸你想学钢琴!"我连忙拉住弟弟的手,心越加快,似乎要蹦出来了一样,脸色涨得通红:“不行,不行,不行,你要说出去了我就不和你好了!”
最终,弟弟不顾我的阻拦,义无反顾的告诉了妈妈,就在那瞬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不知该怎么办。结果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项链一样流了下来。在那一刻,我仿佛读懂了妈妈的眼神,那眼神仿佛带有心酸,怜惜,疼爱,愧疚,但不知有没有一丝丝失望。因为我们家的情况必须通过读书,来改变现状,学什么音乐完全是在浪费精力,时间和金钱,以后是不一定能靠这个吃饭,挣钱。我知道如果我家的经济比现在好五倍和十倍,她一定会让我去追逐我的梦想,他一定会竭尽全力支持我。
就在那一瞬间,我身体,大脑仿佛不受自己控制,扭头就走,头也不回的走。
也许,梦想有时候可以展现出来,但有时候必须把它当做秘密藏在心里。
也许,我此生和音乐有缘无分。
也许,有一天我会为着这个梦想头也不回的走下去。
也许,我能成功。
难忘的时刻——在秘密,梦想被揭穿的时候,妈妈那心酸,怜惜,愧疚,疼爱的眼神和我那莫名的泪水,头也不回的倔强。
初中作文 篇3
“爱”一个简单而又意味深长的字眼。“爱”是伟大圣洁的却又是渺小的。在生活中的每一处都有爱的存在,只是我们缺少了一双去发现爱的眼睛。对于“爱”这个字眼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感想,有人说爱真诚,也有人说爱虚假,但是有一种爱是毋庸置疑、不可否认的。那就是“亲情之间的爱”。
我到现在还模模糊糊的记得一件事情,大概有七八年了吧!那是一个风雪交加的晚上,我突然发了高烧,我的体温高达39。6度,喝了药仍迟迟不肯退去,妈妈慌了,爸爸什么都没说,给我裹上大衣便执着的向雪中冲去,要知道爸爸当时只穿了一件单薄的毛衫,妈妈紧紧的跟在后面,我感受到了寒冷的气息,而爸爸抱着我,更是冻得瑟瑟发抖,我后来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那时我好像是烧晕了吧!爸爸同样感冒了。我蹑手蹑脚的走到爸爸身旁,在他的耳边轻轻的说:“爸爸,我爱你!”
可是,我现在的天真无邪呢?被谁给偷了去?我想起小时候的种种糗事,便会忍不住喷笑。因为妈妈对我说,我小时候喜欢骑爸爸的脖子,竟在爸爸的脖子里撒了两回尿,爸爸气喘吁吁的跑回来把我的一切安顿好以后便去洗澡了,闻了骚尿味一个上午,我不禁又喷笑了,我还在诧异,老爸为啥不把我扔下来?
爱无言,却有行动,妈妈爱唠叨,从早晨唠叨到了中午,又从中午唠叨到了晚上,真烦,可是有一次妈妈说去姥姥家有事,一天不回家,我顿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晚上,守着毫无生气的大房子我潸然泪下,终于……妈妈回来了,我迫不及待的扑进妈妈的怀里,嘤嘤哭泣。我才知道我离不开妈妈的唠叨……
通常,父母的一个眼神都会给人某大的鼓励。父母的一句话都会给人莫大的勇气……
虽说“爱无言”,可是我终究忍不住的喊出来:“爸妈,我爱你们!”
初中作文 篇4
夜深了,月亮躲进云层伴随着星星睡了,一切都显得静悄悄的。
我独自坐在椅子上呆呆地望着这张试卷,看见一个个鲜红的叉叉,又回想起在这两个月中每天早起晚睡,挑灯夜读英语,本指望成绩会有所进步,但一切都成了泡影,不禁簌簌地留下了眼泪。
为什么,我会失败呢?为什么,我的英语成绩会一步步下滑?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每天早上、晚上都坚持抽出半小时来,读、背英语单词,每星期都将做错的题目抄进笔记本,然后再去做一遍,两遍,三遍甚至更多,直到消化为止。
“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难道是我在答题时不够认真、仔细吗?我在考试时全神贯注,一题一题看下来,在做选择题的时候,我仔细审题,将不正确的选项一个个排除,写上一个最有把握的答案;在做完形填空和阅读理解时,我用笔将与题目相关联的句子划出来,又讲英文翻译成中文,选出与这句话的意思最接近的回答,反复斟酌所选的答案是妥当;而在做用所给单词填空时,我一遍又一遍回想老师上课时所讲的语法点和常用句型,尽量去填可能性最大的单词。难道这还不够吗?
回想起每次考试的总分都是被英语成绩绊住了脚,我不禁心灰意冷,欲哭无泪……
“吱嘎”一声,门被轻轻地推开了,妈妈走进来,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没有失败何来成功呢!是啊,不经历风雨又怎么会见到彩虹,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即使前方荆棘丛生,也要微笑着大步前行。
永不止步,我相信我可以做到更好。
初中作文 篇5
“砰。”巨大的关门声响还在身后。
耳边还游荡着母亲的话:“有本事,你就别回这个家。”
又吵架了,我已经忘了这是第几次了。我抬头望了望了天,黑压压的云层直压的人们的心情更加阴郁。马上要下雨了,我心想。我抬起像灌了铅的脚走出了小区。心情烦闷的想大喊。我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看着街上匆匆忙忙从我身边走过的人,他们脸上带着焦急,时不时抬头看看天空。我想他们现在肯定很想回家躲雨吧。
家!我自嘲的笑了笑,摇了摇头,继续漫无目的走着。不知不觉,雨滴落在我的脸上,身边的人也越来越少,只剩下寥寥无几的几个人:在躲雨,在向着家的方向跑去。
雨滴渐渐变大了,我站在车牌下躲着雨。看着玉帝渐渐落下来地在水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看着水面上的气泡和滴在水面上溅起的涟漪。我陷入了沉思。我想了很多很多:有小时侯第一次叫妈妈时,妈妈脸上的欣喜。有第一次成功走出第一步时,妈妈脸上的骄傲。有第一次拿满分时,妈妈脸上的欣慰。有第一次犯错时,妈妈脸上的失望。
我想起这几十年来,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妈妈头上的三千青丝已不再像年轻时那样有光泽了,岁月也在妈妈的脸上刻下了一道道的痕迹。
想着想着,脸上早已一片温热,拿手一摸,脸上早已分不清到底是泪,还是雨。
我一路向着家的方向跑去。忽然一道熟悉的影子印入我的眼帘——是妈妈。
我飞奔到妈妈面前。妈妈的衣服湿透了,头发湿答答的黏在额头上。看见我,忙说:“傻孩子,叫你走你还真走呀。快回家换一身衣服,别着凉了。”
我猛地点了几下头,说:“妈,我们一起回家换衣服吧。”
“嗯!”
在我们身后,雨停了,太阳笑了,阳光洒在我们身上,像给我们镀了一层金光,美轮美奂。我和母亲相视而笑。
初中作文 篇6
小时候,父亲的手仿佛一片天,带给我蔚蓝的梦想;再长大些,父亲的手仿佛一片海,源源不断给我做人的启迪;现在,父亲的手仿佛一座山,悉心地给我作出指正和批评。父亲的手,是沧桑的,时间无情地给他留下岁月的痕迹:父亲的手,是博大的,包容了我的错误,给予了我鼓励;父亲的手,是坚韧的,撑起了这一个家。
在父亲的手上,布满了老茧和皱纹。他辛苦劳作了四十多年。小时候只为减轻家庭的负担,他在高中之前从来不穿鞋子,到学校有一天的路程,他坚持下来了;在家里,白天干活,晚上复习功课,他坚持下来了;现在,他和母亲一起把我和妹妹供上了初中,他也坚持下来了。我问父亲:“你不累吗?”他说:“不累只要你能上大学,以后找到个好工作,爸就知足了。”说着用他那粗糙的手抚摸着我。我的眼泪顿时在眼眶里打转……
小的时候我还不走路,是父亲拉着我的手一步一步地教我走路的。摔倒了又扶我站起来,继续走有一次,他放了手,我顿时大哭起来。父亲背着手说:“不要怕,继续走,你一定行。”在父亲的鼓励下,我终于学会了走路,父亲在一旁看着我,眼里满是欣慰。
还有一次,考试失利了,我很沮丧,趴在桌子上一声不吭,父亲又走了过来,把手放在我的肩上。我抬头望着他。“爸爸会怎么做呢?”我心里很害怕。可父亲却说:“要相信自己,这一次的的失利并不代表全部,只要下一次做得更好,那就是成功。”他默默地离开了房间,我的泪水又在打转了……
晚风瑟瑟,不知父亲又在做何事。是在吃晚饭还是已经睡了。父亲终究有一天会熬不下去,我如果不好好学习怎么行呢?
那璀璨的梦想,已经不远;人生的道理,时时铭记;曾经的错误,已成过去。但父亲还能回到曾经的青春年代,享受生活吗,我想是不能的。为什么?问问时间就知道了。
初中作文 篇7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人世间的一切事物都有着属于自己的感动,如今光阴飞逝,韶华不再,珍惜自己的感动,亦值得回味。
月色温柔,荡起莫名的涟漪。就是这么一个寒冷的冬天,就是这么一个温柔的月夜,我独自走在乡间的小路。在拖长的影子下走向爷爷的家。一向不敢轻易触碰那透明的梦,只恐一瞬间就会支离破碎。走向那月光下仍然漾着丝丝温情的老屋,轻轻地推开老屋的门,灰尘洒落,轻轻地唤了声,“爷爷?”早明白终将得不到回应,而我却依旧霸道地认为爷爷还在我的身边。只是,挂在墙上的棱角分明的黑白遗照冷酷地提醒我这个不争的事实。
心中还是纠结了起来,泪水无言的流了下来,仿佛在为自己哭泣。我轻轻地伸出手去触碰那张在梦中出现了无数次的脸,但他眼中的严厉却又更胜几分,似冷峻的光直射心底。曾记起儿时他与我一齐嬉戏的场景,曾记起少时贪玩他严厉地教训我,但是,已成为往事,此情待可成追忆。月光洒落,凝望我的脸,提醒我,爷爷,早已一去不返。
心中猛然响起了一句话,是爷爷和我说的,“不要为过去而悲伤,要为将来而奋斗”。是呵,爷爷不正是盼望我成为一个遇到挫折能够坚强的人吗?我不禁为自己的感性而感到羞愧。在心中许下一个誓言,不为挫折所打败,要努力拼搏,不辜负爷爷的期望。在爷爷的遗像前重重的磕了三个头,迈开沉稳的脚步走出门外,目光更加的坚定,就连一向抿着的嘴角也不觉地勾起了一丝弧度。
从那一夜起,心志愈加的成熟,为着心中的誓言而感到激动和振奋。因为这次的经历,收获了自己的感动。人生如画,感动常在。因自己的一次蜕变而感动,因自己的一次进步而感动。打开心灵的窗口,睁开敏锐的眼睛,品位自己的感动,莫让一切都随风。然后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被自己感动,不失为生活的精彩。用心灵品味,用情感润泽,用人格衬托。被自己感动,活出一份精彩!
初中作文 篇8
小时候希望自已快快长大,出去工作,赚钱,照顾爸爸妈妈。而现在却希望自已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孩。
自初中以来,作业多了,要学的知识多了,老师换了,朋友换了,一切来得那么快,有些措手不及,这么这么快啊!上初中,老师不再像小学那样不懂的题讲三四遍。现在呢!老师一题只说一次,一次性就过,让人喘不过气来。当然,最最重要的是我们自学,不懂的题老师指点下而已。然而我还没有适应,导致学习成绩下滑。上课听不懂的题下课后也不会去问老师或是自学。我只顾着玩,说真的,学习好累啊!不想学习了,想出去工作了,可工作比学习还累啊!做什么都是累的,那我还是学习好了,不懂,可以慢慢学,不懂请教朋友亦或老师都可以,我都懂,但有时候老师说了很多遍我还是不懂,我的思维能力反应不过来,上课老想着别的事,下课呢!则是做作业,不懂的跳过,没有去问老师。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不会做的空出来来。
初中的社团活动丰富了,但我们学校还没有开什么社团,很失望,为什么不弄几个社团呢?我很不解,问了老师才知道,下个学期才会有,眼看已经过去半学期了,我只学到了一点皮毛,一个星期后怎么上“战场”,我有点后悔我浪费那么多时间了,有时间应该多看书才对,而不是玩。没学好知识就是一个没有文化的人,打字也会有那么多错别字,说话也说不好。那句“没文化,真可怕”说得一点也没有错。前几天,妈妈的初中同学来看妈妈,唧唧歪歪说了一大堆,都是一些隐私的问题。“你结婚了没有啊?老公做什么的啊”之类的话语。她很烦,就像菜市场买菜的大妈一样,啰啰嗦嗦的。妈妈告诉我她初中出来就工作了,那时候她的成绩也很差。现在看来就是一个没有文化的人。妈妈告诫我说“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要做个没文化的人。”想想妈妈的那个朋友,我才不要变成她那个样子呢!我要做个有文化的人!
大家一定要好好学习哦!小学没学好,初中就更不会学了。要在小学打好基础。
初中作文 篇9
时间过得很快,又是新的一学期。还记得在上学期期末考试时我考得很不理想,被评了一顿,只好惩罚我做家务活。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我只好做家务了。
因此在寒假的两天中,我便做了家务活,第一天,我首先是把家人吃饭用的碗洗干净,依次放好。之后把桌子上的垃圾清理干净。第二件事,把家里从里到外都要扫干净一遍,最后一件事,就是整理房间。这一天结束了,第一次做完这些事,心里很开心,因为这是我获得的回报,而且身体虽然感到很疲倦,心里却是甜甜的。
接着的一天,我便要把家里的玻璃擦干净,之后,就是把家里拖完地,并且把房间的东西整理好。最后,妈妈把家里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
两天过去了,我知道,妈妈惩罚我做家务活的原因,从中我通过这次做家务活就能体会到妈妈的辛苦,整天不仅要洗衣服,烧菜等,还要上班,而我只要认真的学习,而我却不能做到这点儿小事,在那时,回到家中后,顿时心里就像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妈妈知道后,虽然一直批评着我,而我却想着自己的痛楚。却没有想一想妈妈平时的辛苦。
那时,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上课专心致志的听讲,做到孔子所说的“学而时习之。”我深信,只要努力,努力,在努力,希望之花一定会结出累累果实的。
从做家务活这个劳动中,我可以从中体会到母爱的伟大,母亲为了我们可以宁愿劳累自己,也许我的母亲也正是如此,她想让我通过这种方式来明白学习的重要性,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也许,正是这种原因,才让我从中明白出学习的真理和奥秘。
是的,这次做家务活,我不仅明白学习的道理,还能增强了自己的独立意识和平常的生活习惯,渐渐地,我也能够做家务活虽然很辛苦,但是心里却是暖暖的,有获得成功时的那种欣喜和自满。
说到这里,我有决心能在新的一学期进步,同时我更希望自己能够体会到成功时的辛福的滋味,同时我自己一定能够马到成功。
初中作文 篇10
小时候的我最喜欢的节日就是春节,最爱看的节目就是春节联欢晚会。对于我来说,没有什么比这过年七天更乐呵的了:贴春联,挂福字,包饺子,放鞭炮,一个个忙得不亦悦乎。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对春节失去了兴趣,人们都在忙,亲戚们根本没有时间聚在一齐。春联依旧贴,红灯照样挂,鞭炮仍然放,但是总觉得春节不是这么回事,总觉得春节真的是越来越没有意思,越来越没有年味。
我经常想:“如果这样下去,那么再过几年,人们也许就要忘记春节这千年节日的习俗了?忘记了春节作为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真正的味道了?”
但是,今年的除夕之夜彻底改变了我的想法。
这天大年三十,我一大早就和父母去外婆家,我的亲人都聚到了那里。家人一齐贴春联,挂福字,忙碌中隐隐透着一股年味。
中午,家人都聚到一齐吃饭,家人畅谈这一年里的趣事和收获。共同畅想完美的未来。家人一个个敞开心胸,开怀大笑,所有的矛盾都在笑声中化解了。这时还有人在楼下放了一串象征辟邪的鞭炮。我从饭的'香味中感到了一股浓浓的年味。
下午,家人高兴地架起麻将桌,玩起了麻将。输钱赢钱不重要,重要的是情绪。家人一边玩着麻将,一边谈论。我们小孩打开电视,所有的节目都和过年有关,越发让我感到了浓重的年味。
晚上,我们全家坐在电视机前看春节联欢晚会。时不时响起一阵阵笑声,家人笑的前仰后合。趁着过年的钟声还没有到来,我们下楼去放鞭炮,楼下也有人在放鞭炮,我们的和别人的鞭炮在空中交绘出一幅美丽的图画。从鞭炮的火药味中我嗅出一股浓厚的年味。
最令人激动的时刻来了!离新年的钟声只有10秒了!9—8—7—6—5—4—3—2—1!家人互相拜年,给亲友发信息,打电话祝福,一家老小其乐融融。
我很高兴,因为由此能够看出,人们并没有摒弃千年的传统,依然能够感觉到过年的“年味”,那就是一家老小的团团圆圆。
初中作文 篇11
我的家乡是一个鱼米之乡——海门。那有许多美食,红烧山羊肉,万年芋艿,东灶港海鲜……不过我要介绍一种令大家垂涎三尺的美食——藕饼。
听爸爸说,藕饼是一种既好吃又有营养的美食。小时候,大家都没有油烟机,谁家炸了藕饼,大家也都是老远就能顺着这香气寻觅而来。藕饼真有那么好吃吗?今天,我也来尝一尝这个美味的小吃。
我将准备好的猪肉放在砧板上,小心翼翼地剁了起来,刀与砧板有节奏地发出“笃笃,笃笃”的声音,如同一匹骏马在草原上奔驰。剁完猪肉,我将手洗净,然后从干净的清水中将白白嫩嫩的莲藕拿出,接着用小刀将前后两个老的藕头藕尾切去,然后将藕切成一个个两个藕片尾巴连在一起的大夹子。我十分认真地切着,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将藕片切断。接下来就是一个艰难的任务——和肉馅。当然,这里要请上我的“大力士”爸爸来帮忙,只见老爸将袖子往上卷了卷,然后向肉中加了少许的盐、葱后,便用筷子向着顺时针的方向飞速搅拌起来,在老爸和肉馅的时候,我将面粉“变成”了我等会儿需要的面糊。
开始包藕饼了!我将藕片口轻轻打开,用筷子将肉馅一点点塞进去,然后轻轻一按,将多余的肉馅刮去,这样,一个藕饼就做好了。炸藕饼了!我先将藕饼在面糊中滚了一下,然后往油锅中里一放,只听一声“噼里啪啦”的声响,油锅里冒起了无数个泡泡,像一条条小鱼在荷叶中来回穿梭。藕饼的颜色越来越深了,由白色到淡黄,又由淡黄到金黄。
刚出锅的藕饼金灿灿的,油汪汪的,像一朵朵向日葵,又像天空中的太阳。
我看得“口水直流三千尺”,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啊!真香,藕饼的香味在我的嘴中化开,在唇舌之间缠绕着,久久不肯离去。我吃了一口又一口,这时越吃越好吃,我不由自主地称赞道:“藕饼真好吃,真是太赞了!”
初中作文 篇12
格外地爱这个冬天。因为有雪!
冬天的第一场雪,总是让人很兴奋。雪铺天盖地地漫来。呼啸的风把它们卷起,继而重重跌落,很美,美得惊心动魄。因为没有雨,雪更显得格外缥缈与空灵。
第二天一早,你便置身于一个玉树琼枝的世界。何其幸也,雪把我童年的记忆盛装起来,留我在冬日取暖。
从小就爱雪。喜欢漫无目的地在路上走,平整的,盖着厚厚的雪,还没有人踩过的路。在心里欢喜地走好每一步,脚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是那种很干很干的雪,没有雨水夹杂在里面。走了一段,便停下,回头看,一串一串脚印留下来。一群孩子们追着雪乱跑,伸着手,等雪落在掌心,可是还没来得及看清它的样子,就化了。男孩子们尤为欢腾,打雪仗,或是在雪地里打滚,大家的心把冬天烘得暖乎乎的。我想,孩子们那么爱雪,是因为他们和雪一样的纯洁,所以,格外亲切吧。
冬的空寂,也衬得冬天分外热闹。
有雪的冬天,才更让人感到年味儿!
总是喜欢过年的。因为有雪,大人们早早收工,开始打扫房子,擦洗家具,忙着买对联,置办年货,烟花爆竹成摞堆在角落里,那是孩子们是最高兴的了,人人手攥一支烟花棒,绚烂的花火前,是朦胧的笑脸,遥远的天际,不时传来巨响。
下雪的晚上,万籁俱寂,新醅的“十月白”酒已经烫好,红泥小火炉上,正烤着小小的糍粑,香气四溢。一阵风来,把门口的棉帘掀了一个间隙,小雪趁机飘落进来。雪珠打在屋瓦上,如小珠滚过玉盘,听雪的人,已经有了八分的醉意,还在喝——“门前六出花飞,樽前万事休提。”用申赋渔《光阴》中的内容形容再合适不过了。
有些爱只能在冬天,也只有冬天才能装得下我们对雪、对年味的爱,还有人们对生活的爱。
也只有在冬天,我才有一种深深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有些爱只能在冬天——
只有冬天才能装得下我们对雪、对年味的爱,还有人们对生活的爱。
也只有在冬天,我才有一种深深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初中作文 篇13
滴血般的花朵芬芳开放,从远处望去,好比一把利器割伤人的手指,血液从手指滑落,一滴滴红艳艳的液体顺流而下,瑟的让人发抖……
初次看见你,是,在远处远远地望着你,曾经的过往如同电影,上映着。每次看到你与别人谈笑风生,心如同滴血的杜鹃,止也止不住。每当看到你与别人追逐打闹之时,心中的怒气油然而生,恨不得,恨不得,将你那已不属于我的心,强行挽留。但我知道,那是没有的,每次我都狠天公不作美,为什么不让我与你紧紧的缠绵。而是望着你与别人的谈天说地,互相依偎。原本一颗纯洁善良之心,经过风雨的洗涤,陡然转变为狠字当前的概念,开始变得很虚伪、很做作,那也是为了得到你……
时光的脚步没有停留下来,而是随着时间一点一点流逝。
再次看到你,又帅气了很多,高挺的鼻梁,挺直的腰板,陶瓷般的肌肤,深邃的眼眸,细长而白皙的手指,如同童话世界里走出的王子,可是你的公主又会是谁呢?我在期待你的到来,期待那甜美的纯真爱恋。
但一切的一切都事与人为,你没有看上我这个端庄贤淑、温文尔雅的公主,而是娶了一个蛮横、俏皮的疯丫头,我真不懂你那令人匪夷所思的想法,难道老天也都不替我伸冤吗?
那天,黑暗的一天,她离开了你那温暖宽敞的胸膛。肇事者不见踪影,你抱着她那冰冷的躯体,嘶声竭力的呼喊着,当我撑着把伞,静静地在角落注视着你,看着你那痛苦的表情,我好想从过去抱着你,让你得到失去挚爱人的补偿,我去了……
你毫不留情面得把我摔在地上,连回头都不屑一顾。我无助的强忍着泪爬起来,对着你歇斯底里的大叫,你却没有一丝反应,只顾着梳理那渐渐冰冷的她,我开始想疯了一样的在雨中跑,没有方向,前面一片黑暗,找不到,找不到温暖的怀抱……
我从一个骄傲的公主,变成了毫不起眼的乞丐。
然而为了爱,我义无反顾。
初中作文 篇14
往往有许多人总会在记忆中湮灭,假若人生可以重来,那是否可以选择曾经?然而人生没有假如,许多人与物终将会在记忆中忘却。
独走竹道,其也悲凉。总会有那么一群人,他们为梦想踏上学习的道路,行行色色的人在学校中相聚,相遇、相知,以至相散,有的会成为知己,有的则会成为朋友,然而最多的却是相散后成为过客。
人走茶凉,难留其温。太多的太多,无尽的记忆时常会在眼前浮现。我以为抓住了记忆就不会忘却,可是我错了,我不知道记忆也会消散。记忆消散,那么许多人是否也会随之消散?我时常这样反问自己,可我看到的是太多的空洞。我时常担心自己会忘掉某些人,我怕我会成为过客,我不愿去想,也不敢去想。我很迷茫,也很疑惑,更多的或许是不愿吧!
生而无奈,然而不易。人一生中会遇见许多人,往往真正在乎自己的也就那么几个,这是真正的朋友。真正的朋友总会在自己危难时帮自己度过,因此记忆也总选择记住朋友,所以它并不会因为时间而忘却。朋友曾经和朋友聊天,他说和小学同学相遇,可却无话对他说去说,感觉关系淡了吧,最终也就成了过客。我总是在想,人生就像演戏,我们用不同的心态对待不同的人,形行色色的人也就让我们有了多样的心态,而此过程中充满了欺骗和伪善,真正的友情却少之又少。人一生中拥有几个真心朋友也就无憾了。但人生中太多的谎言,太多的无奈却终将会吧大多的人变为过客,或许人生最悲的事也就莫过于此吧!
人与人之间有时就如宇宙天际,地月旋转,彗星擦肩。真正朋友就如地月旋转,长久相伴。人生过客就如彗星擦肩,一转即逝。然而人生大多却如彗星,擦肩而过。曾经无知以为人生虽有过客,但却少之又少。然则物极必反,慢慢地才看清世界,才逐渐明白自己不过是大千世界中万千过客的一员罢了!
人生亦凉,其也悲凉,流星易逝,恍若过客。
初中作文 篇15
纸船,陪我们度过了一个个天真的童年。可是,有一个问题一直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纸船为什么会浮在水面上,难道只是因为它轻吗?那么钢铁制造的大轮船呢,它也很轻吗?于是,我做了一个有趣的实验。
我拿来三个相同材料构成,但重量、体积不同的木块,装了一盆水,把它们同时压入水中。我的手一松开,三个木块像三胞胎一样,齐刷刷地急速上升,浮在了水面。这次实验不但没有揭开我心中的谜团,反而加重了我的好奇心。
周末,我又开启了“实验室的大门”。我绞尽脑汁,沉思了好一会儿。突然我一拍脑袋叫起来:“对了!上一次我做实验用的木块是同种材料构成的。难道……”我又用同种回形针、同种橡皮、三个胡萝卜做了同样的实验。由此得出了结论:同种材料构成的物体,改变它的重量和体积,沉浮状况不变。”那么,不同材料构成的物体呢?我这个“问题机”又发出新问题了。实验能说明一切,我又开始了实验。
我取了胡萝卜、石头和泡沫三种东西,把它们压入水中。泡沫像受了委屈的孩子似的,直流“眼泪”,我的手一松,它就像监狱里的犯人一样逃到水面上了。石头则死死地停在水底,一点儿也不动摇。胡萝卜摇摆了一下,水底又冒起一串泡泡,胡萝卜仿佛在抽动,在犹豫,最终还是停在了水底。我足足看了十分钟,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有重复做了几次同样的实验,结果都是如此。我清了清嗓子,学着教授的口吻,说:“不同材料构成的物体,它的沉浮和重量、体积有关。重的容易沉,轻的容易浮。如果重量相同,体积大的容易浮,体积小的容易沉。哈哈!”我为自己揭开了沉浮的面纱而洋洋得意,为自己得出了深奥的结论而。沾沾自喜。突然,我又陷入了沉思……
不一样的努力,也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吗?就让我用目标来展现努力的经过,用实践来证明努力的结果吧!
初中作文 篇16
清浅时光,静好岁月。漫过尘埃,推开时光之门,寻找着记忆的线索,心香一捻抹,婉约在碧玉年华的过往中;摇荡一夜阑珊,灵敏在季节捻转的岁月流光中;人生如梦,心似繁花。流年似水,念世安暖。
轻轻推开时光之门,看见一位时光老人,好似在与我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珍惜时间吧,孩子,生命便不会随着日月的更替而衰老,将青春永驻,青春将永恒!”
转身离开时,听见,时光老人再次说到:“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碧波间,还与春光共憔悴,不堪看!”此诗句表达了时光美好又流失太快的!而我想说:“如花美眷,似水流年。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晏殊的《浣溪纱》借景抒情,以景写人,不胜悲慨。’”
本有种想离开的想法,现却安静倾听时光老人与我诉说。时光老人一脸慈祥的与我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孩子,这句名言告诉人们,时光就像流水一样消逝,日夜不停。”是啊,时光匆匆流逝,好似流水!我心中默默感叹到,时光老人再次说到:“‘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如雪。’这是诗人的高歌,伟人的教诲,哲人的感概,曾有多少文人墨客为它赞美,为它歌颂!”我不经感叹到:“花开堪折则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只有懂得善于利用时间的人,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我抬头看着时光老人,看见他,嘴角微微一笑……
再次转身离开,回忆起时光老人与我的对话,我由衷的感慨到:“在世界上有一种奇妙的东西,能说它很长既能说很短,它速度又快又慢,可以扩展到亿万年无穷大,又可以分割为分分妙妙无穷小,能说它是最慷慨却又能说是最吝啬;你珍惜它,它就对你慷慨;你忽视它,它就对你吝啬,甚至惩罚你,让你懊悔不已。因此,它的价值既平凡却又是最宝贵。它是什么?它就是时间!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圣贤为它讴歌,为它感慨!”
初中作文 篇17
当我迷茫时,请不要放开我的手,前面的路太黑、太陡,我怕。请你们拉紧我的手,告诉我前面的路该怎么走。如果前面的路我可以走,请放开我的手——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放开我的手,让你我自己走。
当我成绩不好时,请不要用失望、责备的眼神看着我,因为那会灼伤我的心,请不要数落我,那些刻薄的语言会刺痛我。我知道,没有达到你们定的目标,你们很生气,可是,请不要责备我,因为那些目标太高太高,纵使我用尽全力往上跳也够不到啊!我还小,没有那么多的能力去实现那些目标。请把目标往下降一降,使我跳一跳既能够到。
当在亲友面前时,请不要拿我同别的孩子比较。我的手要比那些哥哥姐姐们的手小,抓不到太多的东西。面对那些比我优秀的孩子,请不要对我唉声叹气,说我笨。其实,我会做很多很多家务活,我的衣服都是自己来洗。我希望你们会自豪地告诉别人“我的女儿像我,勤劳能干!”请不要对我给予太多的否定,我渴望被肯定和夸赞。
当我向你们倾诉时,请不要不耐烦地摇头或摆手,我不像你们懂得那么多,看得那么透,我有太多的东西不明白,有太多的东西看不透。请搁下手中的报纸,放下手里的电话,降低电视的音量,请我倾诉,听我讲出那些不明白和看不透,我不需要多长时间,只要几分钟,只要你们能坐在沙发上,听我讲那几分钟,我就会很满足。
当我做错事、发脾气时,请不要一味责骂我。或许有时我会不听话,可是,请不要用训斥和巴掌来教育我,因为有太多的东西我还不会,还不懂,请耐心教我,也许我依然不能够理解,别着急,请慢慢告诉我。毕竟,长大需要时间,总有一天,我会学会,会长大。
爸爸妈妈,成长不是一夜间完成的,请对我多一点儿理解和支持。等待着我长大,和我一起分享成长中的欢乐与喜忧。
初中作文 篇18
秋天到了,天气也渐渐变凉了,外面的树也慢慢变黄了,秋天的味道来了。
秋天来了,使我想起一些热的食物或是爽口的水果,热的食物有香喷喷的螃蟹和红鲟,而水果有柿子、香瓜、橘子、柚子和柳丁等。
我最喜欢吃螃蟹了,虽然它身价不菲,妈妈还是会忍痛买了只,给大家有过过秋天的感觉,螃蟹有八只脚,如果加上前面两只大螯的话,就有十只脚哦!它走路横的走,一副很滑稽的模样,不像我们人类直直的向前走,我们在市面上看到的螃蟹则是被五花大绑,动弹不得的。螃蟹的肉吃起来有点甜甜的,肉质香香的,绵绵的非常好吃,虽然如此,还是有二个缺点的:其一是它并非是平民化的食物,因为它很贵;也非一年四季都可以吃得到的食物,因为只有在秋天时,它才是最好吃的时刻。其二是它并不好处理,有时处理不当的话,会被它的大螯夹伤的。螃蟹有秋天的感觉!
柿子是秋天的铃铛,挂在树上随风轻轻的摇曳着,好像是宣告着秋天的来临。柿子长得圆圆的,又有点扁扁的,吃起来很甜很软很好吃。柿子在市面上很便宜,不会使人一边吃着柿子一边痛心金钱的飞去,但是日本的柿子在市面上却是相当的昂贵,可能是进口和品质的缘故吧!柿子,有秋天的感觉!
秋天的香瓜不输给新疆的瓜,香瓜长得圆圆大大的,比柿子大上许多,颜色是翠绿的,吃起来很甜很好吃,一般是切成一片一片的,使人吃完一片还意犹未尽,想要再来一片,香瓜以往在市面上也是便宜,可是今年却相当贵,但是妈妈还是偶而会买,给大家一起享用。香瓜,有秋天的感觉!
秋天虽然失去了夏天独有的水果,却得之秋天特有的水果,人家说:失之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而且,我觉得秋天是个很清爽的日子,没有夏天的炎热,没有春天的多雨,也没有冬天的酷寒,所以我最喜欢秋天了。
初中作文 篇19
生命是宝贵的。我们每个人的一生只有一次生命,正因为如此,我们更应该珍爱生命,善待生活。
一个人的一生,不可能会没有波折,没有风浪。既然苦难是我们生活中必定要走过的一条路,那我们为何不坦然、潇洒地面对这一切呢?也许过了这条路之后,我们就会发现前面已是柳暗花明、天水一色了。
“铁不锻炼不成钢”,多富哲理的名言啊!我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没有经历苦难的煎熬,又怎能体会到成功的喜悦?没有经历风雨的打击,又怎能坚定前进的步伐?没有经历穷苦的生活,又怎能珍惜拥有的幸福?
生活,就像天气那样,有时晴空万里、春光无限,但更少不了狂风暴雨。然而,风雨过后的天空往往会更蓝、更美。因此,只要我们还活着,就应尽全力度过生活的每一天。只要还有一丝微渺的希望,就绝不能放弃。我们应该懂得:一星的陨落,暗淡不了星空的灿烂;一花的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一次的失败,代表不了一生的失败。
生活中,总会有许多不如人意的事,但生活总还是要继续的。也许做不了一片蓝天,但我们可以成为衬托蓝天的白云;也许做不了宽广的大海,但我们可以成为自在的鱼儿;也许做不了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业,但我们可以成为爱岗敬业的普通劳动者。
对于自己的遭遇,我们不该过多地去埋怨,因为生活总是公平的。不要抱怨没有人发现你的才华,如果你是一颗金子,就应亮出自己的光芒。不要抱怨工作的不适,要想获得成功就应比别人付出更多的汗水。不要幻想会一夜暴富,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记住,泰山不是堆起来的,比尔?盖茨的财富不是吹出来的。
生活,总会有许多大选择,我们错过了一次,就不应再错过第二次了。对于所选择的道路,就应坚定地走到底,半途而废不是成功者的风采。
太阳落山了,还会再升起来。所以,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对生活失去信心,任何时候都不能对生活失去希望。我们应该热爱生活,善待生活。
初中作文 篇20
明天会是怎样的?可能是绿草茵茵的,可能是满天风尘的可能是一个数字时代,甚至地球毁灭了……——题记
明天我在哪里?是它告诉了我。
我不喜欢街道两旁的大树。因为我每次经过这条街,就感到这里很阴森,总有很冰冷的感觉。都怪两旁的那些很霸道似的大树,遮住了明媚的阳光。我心想:“哪一天大树被砍了,这条路就可以‘重见光明’啦!”
可事实并不这样。有一天,我路经这条街,竟看见几个面目狰狞的工人在砍树。那不是我所希望的吗?怎么现在却感到很遗憾?好像在对我说:“我们为你们人类付出了这么多,为什么你们还要伤害我们?救我!”就连平时叽叽喳喳的小鸟们都害怕了我们,不知躲到了哪里?
大树虽然没了,但射进来的阳光炙烤着我的皮肤,似乎周围的事物都要燃烧起来了。而且真是一树遮白丑。原来藏在大树背后的屋子表面是很肮脏的,不堪入目,极难看。现在这里的空气里夹杂着许多灰尘,变得很浑浊又刺鼻。顿时生机勃勃的情景消失了。
人总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失去的东西最美丽。现在想起以前,这条街道不是冰冷,而是凉爽,是生机盎然,是干净美丽的。那是因为有了无私奉献的绿树!
我们应该要早点觉悟,地球上的生态平衡是依靠着生物链的。如果没了绿树,明天我们将要生存在哪里呢?难道是一个沙尘滚滚的地球,或是一个资源干枯的地球,还是一个没有其他生物的地球吗?无论如何,这样人类是无法生存下去的。所以,我们不能缺少了绿树这个忠实的朋友,它为我们提供了氧气和美丽的环境等等,要学会珍惜啊!
是绿树告诉了我:明天我在哪里?
请大家不要乱砍乱伐,要爱护每一棵绿树;请大家不要践踏小草,要珍惜每一条小生命;请大家都为世界献上一份绿,一起创造明天的绿色地球!
初中作文 篇21
每个人都有一条通往回家的路,回家的路上也都会有那么几盏的路灯。路灯只有在晚上时才亮,它不在白天亮是因为它不想抢走了太阳的功劳。也许它散发地光并不比太阳强烈,并不比太阳亮,但是太阳晚上并不会发光,并不会为人们照亮回家的路。晚上能为人们照亮路的就只有路灯,虽然它散发的光线也许只有那么一点点,但也可以照亮回家的路灯。
也许路灯很普遍,也许你注意不到它的存在,尽管你们有这些想法,但它都不会介意,因为他知道做好事并不一定要让人知道,做好事而在那炫耀的人只是想受到别人的称赞,赞美,那么他一定是个爱慕虚荣的人。
路灯的身子总是很直,就像它不屈不挠、不折不扣、倔强挺立、坚持不懈的精神一样。它日日夜夜矗立在那里,为你们守护这条道路。它一年四季都在那守着都在那亮着,无论风吹雨打,也改变不了他的决心,它就是这么地倔强。它决心为那些孩子们守候。
有人把老师比作春蚕,有人把老师比作工程师,有人把老师比作黄牛,又有人把老师比作园丁。而我却要把老师比作那回家的路灯。它总是为你照亮回家的路,你一路上的喜怒哀乐它都知道,也许你的心情正牵动着它的心呢!你开心,它才会由衷地笑,你悲伤,它也不会开心。它从不将自己悲伤的心情带给你们,因为他知道,他不能这样,他也不应该这样,就算他伤心,它只会将这种心情隐藏到心里最深地地方,他还会以最灿烂的笑容来面对那群天真可爱的学生们。
回家的路灯是不平凡的,它在哪里都是极普遍,不被人重视的,就跟老师相似。有人鄙视老师这个职业,那是因为这些人不知道这个职业的意义,而我却要大声赞美这个职业,因为如果没有老师,那么谁来教你知识和做人的道理呢!
我真想大声告诉老师们,您是最辛苦的!您是最美丽的!祖国因为有你们才更加美丽!
初中作文 篇22
在我们人生中一定遇到过不少老师吧!有幽默风趣的,温柔的,严厉的等等,至今我还记得我那位数学老师——梁老师。
梁老师的身高中等,皮肤白皙如雪,皮肤吹弹可破。那长长的秀发总是“摇摆”。典型的瓜子脸,还是一个吃货,不过呢!她是属于那种怎么吃都吃不胖的体质。她最喜欢穿黑白的衣服了,比如白色上衣,黑色半身裙。
“你们啊!怎么都不改改粗心的毛病呢!本来可以考更高的分,既然考得那么差,连最简单的题你们都做错了,你让我说你们什么好。”瞧,老师又开始唠叨了。这次月考的成绩考得很差,我111分,围在我周围的同学跟我的成绩差不多一样。“老师,试卷难嘛!我不会。”雨儿撒娇道。“这么简单的试卷还难,回去给我抄十遍。”老师敲了敲雨儿的额头。“不不,老师,试卷简单,简单。”雨儿讨好道。“既然这么简单还给我考个98分。”老师气愤地说。“老师,那些听力题我都听不懂。”我站出来说话。“听力听不懂可以原谅,但笔试部分必须全对,熙儿啊!你怎么那么粗心啊!考了111。”梁老师不满地说。“老师,111听着挺顺口的嘛!”我调皮地说,还朝老师吐了吐舌头。“我不管,这次期中考试你必须考上115以上。”老师赖皮地说。“啊,115我考不了那么高怎么办。”我眨着大眼睛问。“考不到,把试卷抄一百遍。”老师毫不客气地说。“啊!对于我来说上一百已经很好了。”老师拍拍我的肩膀说“熙儿,你是个优秀的孩子,应该给自已定一个更高的目标。”“还有你们啊!考不到一百分以上也要抄试卷一百遍。”老师朝我周围的人说道。“啊!不要啊,老师。”“老师你怎么能这样子。”“老师一百遍未免也太多了吧!”抱怨身不断。“没什么好说的,就这么定了,我期待你们的好成绩噢!”说完留下一个帅气的背影。我们在原地发呆。有时候老师真像个孩子啊!
啊!离期中考还有一个星期了,加油吧!熙儿!
初中作文 篇23
等了好久好久,雨停了,雪开始下了。
总是想象着下雪的样子,可这场雪,有点勉强,跟想象中的雪差距很大。
只要下的雪比我想象中的要小,那场雪就是小学。我一直是看着小雪长大的。大雪纷飞,永远都是梦境,是远在他方的沉思。
也许,是我太挑剔了吧。每一场雪都是小雪,可有说不出哪一场才是真正的小。无法形容,到底有多小,也说不出什么样的雪才能算做大,才能算做茫茫大雪。
或许,真正小的,是雪花吧。永远都是匆匆的到来,还来不及看世界最后一眼,便化做泪水,小时在这茫茫的大地。
不知道,为什么要说是茫茫的大地。也许是雪再怎样的茫茫,也比不上大地,所以是小的吗?那就有点可悲了。茫茫的雪一直都孤独着,无论怎样努力,都不会达到大地的茫茫,甚至没有任何声音去鼓励。难道就是小的吗?没有谁用茫茫的雪看天,自然比不上大地的茫茫,因此就是小的吗?
我错了,是我错了。
每一场雪,都不是小雪。是我太挑剔了,每一场雪,都可以茫茫。
总是在问别人,为什么会是小雪,而没人回答,却不知道是问自己的。
即便是每次,我都感慨能在矮下大一点就好了,可它却从不计较,该来的时候就来,不来的时候等待也没用。只是为了能看这世界最后一眼,总是匆匆的来,忙碌着。但顾不上看世界最后一眼,就化做泪水,消失了。
不小了,要多大才算是大。
每一次,都是茫茫小雪从天而降。或许是不愿承认错误,还认为它是小雪,或许是不愿承认吧,茫茫的小雪。
总感觉很好笑,已经说了不是小雪了,还是叫它小雪。却始终无法形容什么样的雪才算是大雪。新闻上报道的,的确是大雪,可那都已经成灾了,还能算是的大吗?这里可能有那么大的雪吗?只是羡慕其他地方的大雪。
小雪或许会很伤心吧,它已经那样的努力了,可我却嫌他小,到现在了还不愿意承认那不是小雪。等它化作一摊泥水随风飘摇的时候,或许就不是小雪了。
下一场小雪,什么时候会来呢?
初中作文 篇24
前尘夜魅闭婵,那一刻,我期待阴云流转,雾霭日月;旧梦水枯河干,那一刻,我期待有一缕清泉,澄澈透亮;那一刻,我在苦思中期待醍醐灌顶,恍然一悟;那一刻,我悲戚中期待欢声笑语。直到那一刻,我们出彩。
若为虫,需积累。
那年,初为中学生的尝到了心酸。班级前九位一百名同学,我站在第九位。那不是荣耀,是打击。满载着父母的期许与朋友的期待走入课堂,却最终流落在第九名的尴尬之地。听着老师的鼓励、同学的窃窃私语:她不就是小科占优势吗?那张闭合的嘴始终不愿敞开 谈心得吗? 我有些迷茫。老师很是为难的让我下台。沉重、无言,眼泪变得沉重,紧挂在眼眶上也无济于事。顺着脸颊,流过细碎的阳光,流过同学的欢声笑语,流过老师浑厚的男中音,流入了我的内心,泛起一丝涟漪。
从那时起,我暗下决心,埋头苦干。
若为蛹,静等待。
初二的下半期期末,这是迈向初三的重要阶梯。这半年,我的姓名渐渐进入各科老师的耳畔。这半年,有过悲戚,有过失落,有过苦闷。自己期待着那一刻的逆袭,却总是粗心大意而与进步失之交臂。渐渐地,我开始沉思,静静思考失误的原由,观察细节。在流火七月中,望着在旷野中玩耍的同学,我则有了一些冷静。将那份贪玩与理智融合,沉淀入心。在有所避免失误中,慢慢积累,等待着时机。
若为蝶,需绽放。
这是最后一年的冲刺,大潮来袭,无数学子被打击入水。我的成绩无法被定格,我坚定的想。这年我拥有了班级第一的领先地位,但我渴望,不为其他,只为求和。三次月考的铃声落地,班级第一、年级第九。那一刻,欢乐从远方与我相见。我如一只蜕去蛹的蝴蝶,成为一颗闪亮的新星。那一刻,泪水流过细碎的阳光,流过了同学佩服的眼神,流过老师的欣慰,流过了我的内心,泛起一丝涟漪。如今,却是欣然的泪。
那一刻,我很出彩。
初中作文 篇25
一种浓华别样妆,流连春色到秋光。能将天上千年艳,翻作人间九月黄。这首诗赞颂的就是菊花。现在正是树木枯黄,菊花怒放的时刻,这个时间正是赏菊的大好时刻。今天,我和我的同学就到了人民公园赏菊。
走进公园大门,五颜六色的菊花让我们眼花缭乱。有红的白的黄的绿的,红如鸡冠,白如飞雪,黄如油菜,绿如翡翠有的清新,有的艳丽,有的淡雅,有的热烈。当真是繁花似锦,婀娜多姿啊!
在这等漂亮的菊花诱惑下,我与同学早就按耐不住,约定好汇合地点后,就各奔东西。我也找了一块宝地细细的观察。
瞧!那就是多头菊了,顾名思义,多头菊就是一根茎长出来多个菊花。数数,一、二七、八、九!这多头菊是九个头呢!再观察它的叶子,细细的,一层一层的,就像那千层饼一样。它的叶子由外到内,形状从张开到合起,非常漂亮。
再来看独本菊。独本菊其实并非一个单独的品种,只是普通的菊花在培育过程中,不断进行摘心和剪除侧枝,只留一个植株,集中养分供给于这株菊花,使其成为一盆一株、一株一花,且茎杆粗壮、花大色艳,底叶不落,富有光泽,能充公表现出品种的特征,具有独特的观赏性的菊花。它并非很漂亮,但它的与众不同却增加了它的人气。
最后,我瞅到了悬崖菊。他真是花如其名。专门长在悬崖峭壁——悬空的地方。它很像一串葡萄,花儿就是果实,叶子就是茎叶。只不过这个果实不像寻常葡萄的果实,只有紫色和绿色,而是有粉色、黄色、红色、绿色等等颜色。
时间,不知不觉间已悄然流逝,待到同学们叫我时,我才从菊花的世界中回到现实。我不仅喜欢菊花的颜色,更喜欢它坚韧不拔的品质。因为在花草树木都要枯萎时,它还在秋风中傲然挺立。真是应了郑板桥的那句诗: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啊!
初中作文 篇26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目光则是眼睛表达感情的方式,喜怒哀乐,尽显其中。写到里,我手中的黑色签字笔情不自禁地在洁白如雪的纸张上顿了顿,因为,我又想起了那令我一生难忘的一抹目光。
记得那天,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忽然看到路边有一个纸箱,心里十分奇怪。好奇心驱使着我过去一探究竟,纸箱里有一只小白狗,无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我忍不住摸了摸它的头。这时,一只小黑狗从旁边跑了过来,用脑袋蹭我的裤脚,我也同样陪它玩了一会,就起身往家中走去。
一路上这只小黑狗一直跟在我的屁股后面,我心软了,心想:我虽然知道妈妈不会让我养狗,但是我真的很喜欢它,算了,先抱回去试试吧。回家后,妈妈也被它的机灵可爱征服了,便答应了我养着它。
它全身的毛乌黑发亮,只有胸前和四只小爪子上的毛是白色的,像穿了白色的运动鞋,最惹人爱的是那一对黑溜溜、水汪汪的小眼睛,只要它一看你就会使人忍不住生出怜爱之情,我们叫它“豆豆”。
从那天开始,豆豆变成了我家的家庭成员,它天生聪明,讨人爱,也不挑食,我们都很喜欢它。
有一次,我家要集体出远门,不能带着豆豆,便把它送到了我的姥姥家,一路上它在纸箱中不停地挣扎,我和它说:“豆豆,我们要出门几天,你先住在姥姥家,等我们一回来就去接你,你要听话啊。”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马上安静下来。
到了姥姥家后,我把它放在院子里,马上回过身去关门,那一瞬间,它的目光哀伤,眼中仿佛积满了泪水,它哀声叫唤着,用小爪子拍打着门,我知道它舍不得我,我的心里也很疼,但是我必须这么做。
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别竟会使我们阴阳两隔,那个眼神竟会成为它向我最后的道别。
当我去接豆豆回家时,听到了豆豆的死讯,我真的很恨我自己,当初为什么要把豆豆送回来!为什么!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淌。
豆豆最后一瞬间的目光我永远都不能忘,因为那是它留给我最后的回忆。
初中作文 篇27
今年冬至,我一人在家。姥姥身体不适,妈妈留在她身边照顾。爸爸在外地上班,特意叮嘱我晚上记得给祖宗烧纸。
很久没做过祭扫祖先的事情了,只记得儿时太太拿着一支红色小花鼓,在我面前摇晃着逗我。晃晃悠悠,如今,我已长大了。
吃过晚饭我便出了门,天早早的黑了,刺骨的风刮在脸上麻麻的,吹散了道路两旁粘在枝上挣扎不肯离去的树叶。头顶的月亮模糊不清,不似平日里那般锃亮,泛着黄,为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又添了一丝深沉。
听爸爸说,买祭祀品要去人少僻静的小店。我独自走在小道上,两只放在口袋里的手紧紧地攥着兜布,渗出了细细的汗。冬至的夜显得格外的黑,店铺基本上都早早的关了门。走了很久,一道暖黄色的光映入眼帘,一家破旧的菜市场中门前整齐有序的摆列着各种祭祀品。
卖家是位四十左右的中年妇女,很贴心的为我准备了红色的袋子,并介绍罗列着的金银财宝。这里是金光闪闪,最受欢迎的金元宝,那里是财源广进,意义深远的长银条。她细心告诉我祭祀的步骤——先把名字写在红袋子上,再在周围散一点纸钱,最后就着燃着的火星把红袋子从底部烧起。这样纸钱烧了,别人家不会抢。
我在心底记下步骤,谢过她便离开了。一路上,陆陆续续有人开始烧纸,嘴里念念有词。三五成群,也有一个人。人们伫立着,安静的看着火苗,嘴里念念有词,时不时用小棍将即将暗淡下去的火苗拨地更旺。那明亮的火焰伴随着袅袅青烟既有淡淡的伤感,也是对已故先人一种深深的缅怀。
我按照心里记下的步骤将祭祀做完,又把灰烬整理在一起。并在心里祈愿——家人健康平安。我想太太能够听到我的声音,我也会为了整个家族的兴旺而更加奋发努力。
到家了,身体渐渐暖了起来。我将买好的饺子放进锅里,嫩白坚硬的它们扑通扑通的一个个跳进锅里,发出清脆的声音。不一会儿,喷香的饺子就出锅了。汤水白白的,饺子馅儿的油零星地浮在汤面上,一大口喝下去,心里满满的。
初中作文 篇28
就是那一叶轻扬的小舟,因为千帆竞渡,才有了乘风破浪的无畏勇气;就是那一簇雍容的鲜花,因为群芳争春,才多了沁人心脾的一脉幽香;就是那一只振翅的雄鹰,因为百鸟翔空,才抱定划破苍穹的亘古信念。万物,在竞争中迎来欣欣向荣的生命,人,也只有在对手的陪伴下,才能闪现生命的光辉。那么,让我们珍视自己的对手,因为他们是我们旅途中的宝贵财富,是我们渡向成功彼岸的舟楫。
对手是一种力量,激励我们走向精益求精的境界。若没有对手的力量,西斯廷教堂的天顶画怎能如此熠熠生辉,闪耀千年?当达?芬奇与米开朗琪罗两位大师同时受雇于罗马教皇,为西斯廷教堂作画时,一场无声的较量就已展开。面对达?芬奇这强大的对手,米开朗琪罗对自己本已精湛的画技更提高了要求。他不忽视每一个细节,不放过每一缕线条,就连颜料的选用也是最上乘的。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米开朗琪罗以精益求精的追求,将名作《卡辛那之战》留给了世人。可这厚重的壁画,又怎能离开达?芬奇这位对手的贡献?正是对手的激励,让米开朗琪罗获得了成功。
对手是一种信念的支柱,让我们面对困境时也不低下高昂的头。若没有对手,《蓝色多瑙河》的清波如何能荡漾至今?面对儿子小施特劳斯的音乐天赋,老施特劳斯惊恐不已,他开始阻挠儿子的一切音乐活动。于是,没有一家剧院愿意接受小施特劳斯。但始终把“圆舞曲之王”的父亲作为对手的小施特劳斯一点儿也不气馁,要超过父亲的信念支持着他不断努力。最终一曲《蓝色多瑙河》成就了他这位“圆舞曲之父”的美名。当这优美的旋律一次次回荡在维也纳的上空时,小施特劳斯一定会在心里深深感谢父亲这位昔日的对手吧。
“漫江碧透,百舸争流”,是对手给了我们前进的动力;“鹰击长空,鱼翔浅底”,是对手创造了这画面中勃勃生机。漫漫人生路,请让对手与你相伴。珍视对手,我们就会获得一股不衰的力量,拥有一种坚定信念,珍视对手,我们才能迎来生命的阳光。
初中作文 篇29
提及“母亲”这个词,总感觉有千言万语都说不完。或许即便书写了千言万语,也描绘不出伟大的母爱,写不尽对母亲的爱。
我从小就爱缠着妈妈,对妈妈十分的依赖。记得上学前班时,学校距离自己家有点远,我就在放学是先到距离学校并不远的爷爷家。可四五岁的我,任性又不懂事,总会要求妈妈下班后开车来爷爷家接我。妈妈让我住爷爷家,这样也方便省事,但我总会粘着妈妈要回家去。于是妈妈每天晚上都会来接我,冬天顶着风寒,夏天和着暑热。有时妈妈路上耽搁一会,我就会不断给妈妈打电话,只盼妈妈能早些出现。爷爷奶奶总会笑我说家里有没大灰狼。可我心里还是想要和妈妈在一起。母爱自始至终都是伟大的,无论何人和感情相比。
母亲从未在我面前哭过,除了一次被我偷偷看到了。因为幼儿园是在油田上的,上学也是需要麻烦别人的。有天假期清晨,我早早起床,蹑手蹑脚地走去了客厅,就听见卧室的妈妈在打电话。我无意听了听,仿佛是在谈论我。听这语气就知不怎么样。就在我垂头丧气之际,我听到了妈妈断断续续的抽泣。这泪滴仿佛有千斤重,砸在我的脚上、我的心上,让我手足无措,迈不开离开的步子。直到现在我也很后悔,为什么没有推开门去安慰一下这个为我辛劳的女人。后来妈妈只是简单说了说还没有找好,但还是强调我不用担心。全然没了打电话时的语气。但我好像看到了她脸上的泪痕,用什么化妆品也遮盖不住。
妈妈在交友方面很值得我学习。妈妈的朋友很多,有时她的朋友生活中遇到什么难事或不顺,总会找妈妈倾诉。而妈妈也像和事佬,调解着她的朋友和难事之间的矛盾。我也很希望我的朋友愿意找我倾诉,所以我也会听取妈妈给我的交友方面的意见。
有一个女人,为我失去了好身材,好容貌,她为我的事奔波辛劳,岁月在她的身上留下了痕迹,但她无怨无悔。造物者是很伟大,但却不及一位母亲的千分之一。若有天我变得更好,除了我的辛劳努力,母亲的付出才是我成功最大支柱。
初中作文 篇30
从小,我只懂得在母亲温暖的怀里畅游,不懂得所谓的离别,更不懂得什么是痛苦的滋味。直到四年前,我失去了人类最崇高、无私的感情——母爱。
那是在我十岁的时候,正在上课的我被老师叫了出去。快,快点回家,你家里出事了……老师急促地对我说。天真幼稚的我不知所措地跑回家。一进院子,我发现院中、堂屋门口站着很多人,看见我,他们的目光都转向我,眼睛里流露出悲悯的神情,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说不出的气氛。懵懂无知的我一边问我妈呢?,一边向屋子走去。这时,站在堂屋门口的人默默地让出一条路,我一眼看到脸色苍白的妈妈躺在床上,右手无力地耷在床边。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大声呼唤着妈,妈,我是静儿,你怎么了?妈妈抬了抬手,想要抚摸我的脸,但手刚举到半空,又一下子垂了下来。我扑在妈妈身上,悲痛难抑,嚎啕大哭妈妈,你不要走!
就这样,上帝在我还来不及品味母爱是什么的时候,便无情地带走了突发陡病的妈妈。从此,当别的孩子每天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吃着母亲做出的香甜可口的早饭时,我羡慕;当别的同学离开家门,母亲再三嘱咐路上小心,到学校好好学习时,我羡慕;当有的同学因没有按时回家,被心急如焚的母亲指责时,我羡慕;当个别同学在果实没有成熟的季节而采摘了树上的青苹果,母亲怕孩子受到伤害而大发雷霆时,我仍然羡慕。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会努力珍藏母亲的微笑与温暖,细细品味母亲的唠叨与指责。人总是在失去以后才知道拥有时的珍贵。可是,如果这是上苍为了要我学会珍惜,那我付出的代价是我负荷不了的重!
四年过去了,岁月伴随着我的成长悄悄流逝。每逢想起母亲那甜美、慈爱的面容,我仍情不能自己。珍惜拥有的母爱吧,不要如我,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在!
初中作文 篇31
选择,有时是一件简简单单的事;选择,有时又是一件左右为难的事……
然而,选择绝不可草率,就算是微不足道的选择,也应三思而后行,因为有时一个小小的选择,也能够改变一切。人生就是选择,每个人的选择不同,便有了不同的人生。一种选择会是一种活法,一种选择会换回许多种体会。人有许多次选择,但是选择之后便不会再从头开始,即使可以从选择之后再选择。
选择需要高深的思维功底,选择需要切合实际的判断能力,选择需要谨慎的态度,选择需要果断的决断,选择需要充足的时间。
选择是主动的,自主的,可以尽情地选择;选择又是被动的被迫的,不得不选择,不能不去选择或者是说别无选择。
选择是双方的,既要选择又要被选择。有空间宽裕的选择,有余地狭小的选择,有轻而易举的选择,有要付出代价和牺牲的选择。世间不存在十全十美的选择,但是世间万物正是在选择中进化,缺少选择就缺少生命和历史,就会缺少发展的韵律。
我们渴望选择,我们拥有选择。
徘徊在生与死间,踌躇于明与暗间,有人选择生,也有人选择死,有人选择明,也有人选择暗……真正源于人类内心深处的一缕精神血脉,却选择永恒。
用心灵选择,给人一片绿阴,用意志选择撑出一道晴空。对生命的膜拜,信心的追求,需要我们选择永恒。滚滚洪水中,勇士选择自身的离去却给了别人的生;浩瀚沙漠里,战士选择自身的苦辛却给了别人幸福。面对歹徒毫不畏惧,面对苦难迎难而上,生命的选择赋予人活力、追求与成功,灵魂的选择产生永恒。
人生就是选择,每个人的选择不同,便有了不同的人生。一种选择会是一种活法,一种选择会换回许多种体会。人有许多次选择,但是选择之后便不会再从头开始,即使可以从选择之后再选择。
初中作文 篇32
石头,一种平凡的东西,没有什么人会去刻意地去注意它。它就这样存在着,默默无声地存在着。它是平凡的。在悬崖峭壁,在素湍急流,在万顷碧波,在林海苍莽,那里没有它的踪迹?它无处不在,无论什么地方都可见它的踪影,无论什么地方都有它的存在,或许就是因为它这么常见,才导致了它的平凡。
它只是一块石头,没有什么大的功绩,它安安静静地存在着,一声不响,没有什么人会去注意它。它就平凡到这种地步。而它似乎也对自己现在的这种地位没有什么不满的,仍是无言着,存在着。历代文人墨客不知在这世界上留下了多少诗篇,可是在那浩如烟海之中又有几篇是写它的呢?通常是它在诗中充当配角的情况多,而是以写石为主的却不多见。你要是问他们,他们会说:“石头?石头有什么好写的,那么平常的东西,还不如写竹、兰那些雅物呢!”它这么平凡,平凡得让人可以忽略它的存在。它是平凡的,可是它绝不是平庸的。它存在着,在厚实的土地下,是它支撑着大地;它存在着,在几棵凤尾竹边,默默无闻地作着陪衬;它存在着,在大山内部深处,是它作为大山地核心!它存在着,淡然地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它尽自己的力量去点缀大地,却一直无言着,颇具世外高人的风范。做好自己该做的,不去争什么,也不去计较什么。这样淡然的个性,造就了它表面的“平凡”。
它虽然平凡,可是在它之中又不乏不凡之辈——不,应该说它们都是平凡的,只不过在它们平凡的外表下是一颗无价的心。玉、金、铜、银……它们也都是石头,在未被别人发现之前也都是平凡的石头。但是它呢,不声张不炫耀。就算是一块内含金块在你面前,你会知道吗?只有有眼光的人才知道它的价值,才配发掘它的财富。这是一种对世间的傲然还是一种谦虚?只有懂石的人才会去爱石。
爱石的人会想成为石那样的人,平凡而不平庸。
一、读后感的定义与写法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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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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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中读后感48篇
篇1:高中读后感
最爱在炎热烦躁的夏天的午后,坐在茶桌上,随着柔和的调子,在那种特殊的宁静中独自品茗。慢慢将茶倒入杯中,看着茶叶慢慢的翻卷,缓缓的伸展,再轻轻端起茶杯,贴近嘴边,缓缓把茶水灌进口中,闭上眼睛,这时候先让茶水在口腔里停留,让味蕾充分感受茶的味道,几秒钟后徐徐咽下。你会觉得,外界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你所能感觉到的就只是润润的茶味以及挥之不去的茶香,其实读书也是一样的。
喜欢在清晨或者午后,带上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骑着单车,在公园的座椅上读书,将书放在腿上,慢慢翻开,闻着着淡淡的墨香,感受着书页翻动时与指尖摩擦,品读着书里的内容。此时便觉得少了一分浮躁,少了一分庸俗,多了一分儒雅,感到心灵充实丰盈,思想豁然开朗。读书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增知,获趣,致雅。看书让你仿佛置身书中,体味人生百态,咀嚼百变人生。
读书与品茗的魅力在于你深入了解的越多,就越欲罢不能。刚开始品茗时,茶水微浊,品时舌尖所感觉的只是淡淡的苦涩,第一口品到的并不是茶水的真味,当冲上第二杯时,茶叶开始变得舒展,茶汁变得有点浓厚了,此时再喝一口,满腹茶香,茶水变得不是那么苦涩。再冲上一杯,茶叶完全舒展,可以清晰地看清楚茶叶的脉络,茶水碧绿而清澈,此时慢慢饮啜,妙不可言啊,读书也是如此,刚开始读时,兴味索然,不得其解,感觉很苦,再读,感觉有点看明白了如同喝第二杯茶时,对书中所讲的内容大致已经明了,最后的时候再反复研读,你就会发现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又加深了,明白了很多以前你读这本书时所不能理解的内容,做同一样事情,却能产生这么多不同的理解,真是妙哉。
读书与品茗一般,都是一种艺术。
品茗,一种基于意境与想象的,一种讲究过程和心情的艺术,“高灯喜雨坐僧楼,共话茶杯意更幽。”饮茶是很讲究环境氛围的,也讲究水质,更讲究的是茶之香气、形状,甚至茶之来源产地,蕴含的历史典故也都是值得一品之事。因此,“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也。”,更多的时候,品茗者品的不是杯中的茶,而是这茶外的事情。和尚喝茶是讲究禅,道士喝茶是讲究道,学者喝茶是讲究文化,商人喝茶是一种应酬,不同的品位道出人生的不同追求。有人喝茶言苦,有人品茶说香。品茗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反观读书,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每一本书,都有它独特的魅力,独特的见解,会让你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烦恼苦闷时,捧着一本好书会让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无所适从时,读书会让你宁静下来,拨开前方道路的迷雾;当你心情愉悦时,读书会让你发现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读书是一种美丽的享受,每本书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一段人生就折射一个世界,读书何其不也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于是乎你便会发现读书与品茗往往是相伴的,在古代,于书室之内,点燃一柱香,煎起一壶茶,远处的是翠绿的青峰,指间流淌着的是翰墨的馨香,口唇尽是茗茶的甘甜。读书之味如品茗,乐在其中,正所谓“古书在侧,佳茗作伴”,茶可以使人守时、心静、戒躁。读书伴茶正得其妙,书中情、茶中味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爱茶,因为它是淡然的,不似酒般浓烈,有着清新淡雅的本质。爱读书,因为它是高雅的,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两者本质上都是相通的。
一本书你要反复地读才能慢慢咂摸出其中的苦辣酸甜,才能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一杯茶你并不是为了解渴,而是慢慢的饮啜,才能品到它的味,它的香。
读书如品茗。百读方得其精,百品才得其味。
篇2:高中读后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不知为何,古人好像并不重视读书,这与现代人的想法是完全相反的。在古代,特别是战火纷飞的年代,军人才是世界的主宰,谁的家伙硬,谁才会有话语权,甚至君临天下的帝王也不得不乖乖服从大元帅的命令,否则,难逃下台的厄运。可怜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煜,发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愁绪,最后被人毒死,带着满腔的悲愤与世长辞。后人会记得那些失败者吗?不会!只会记得那些用鲜血做铺垫的丰功伟绩,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被踩在脚下的人早已被忘记,顶多留下几篇悲伤的诗歌给后人感慨罢了。这就是战争的年代,想要生存,那就要踏着敌人的尸体往上爬,没有情感,只有杀戮!只有利益!
现代人似乎的确是更文明了,读书好像成为了成功的必经之路。父母们整天往子女的耳朵里灌输他们所谓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读书读好了,以后才会有出息,就可以找一份好工作,讨一个好媳妇。若是当个官,就可以拥有权力,金钱,亲戚朋友也能跟着沾点儿光,那真是积了八辈子福了!”真是可笑,读书就是为了这些吗?读书难道不是应该为了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吗?读书难道不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吗?转念微微一思索,父母们的这些看法还不是因为这吃人的社会么?在这现代化的都市中,有钱有权才有话语权,为了这个,许多人劳其一生地学习,连未成年人都被逼得走上了这条路,这与蛮荒社会有什么区别呢?甚至还不如!蛮荒社会充斥着残忍,血腥。而当今社会却是人吃人的社会,阴谋,道德沦丧这些随处可见,孔孟之道早都被现代人抛到了九霄云外。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怜那些穷苦人民,被压迫竟不懂得反抗,只会说一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屁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们的道德却在一天天地沦丧?!为什么没有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为什么敢怒不敢言?
有时候,披露事实的人总是被唾骂的,呵呵,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篇3:高中读后感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培根用这句名言道出了读书的快乐与哲理。因为读书,全民族的修养才得以提高。
说起提高素质,不得不提《范仲淹断齑划粥》《司马光警枕励志》,这两则故事道尽了人间读书开启心灵之窗,演绎了读书提高素质的楷模。范仲淹从小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省吃俭用。终于,他的勤奋好学感动了寺院长老,长老送他到南都学舍学习。范仲淹依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习惯,不接受富家子弟的馈赠,以磨砺自己的意志。经过刻苦攻读,他终于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司马光警枕励志》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他们都在向后人传递了读书提高全民族素质,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如果是死读书,失去了人性该有的道德观,那是多么可悲的现实啊!杭州图书馆对所有人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让全民共读书、共分享读书的快乐,却偏偏有读者向馆长投诉。“允许乞丐和拾荒者是对其他读者不尊重”。这些投诉的读者是多么没有人性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读书是毫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都不懂,却挂着羊头,卖狗肉地在图书馆里鄙视他人。
让我们齐齐参与:好读书,做高尚人吧!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吧!
篇4:高中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简·爱》
轻嗅着书香,轻扫着文字,在哪个落叶纷飞的下午,我看到了傲视风霜的野菊,也一样看到了你——简·爱挺直的身躯。你自尊,你自强,你善于思索,你敢于追求······当你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注视着我时,我胆怯了,我震惊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19世纪,如果是我,一个平庸又卑微的女孩,我会低头,会认命,会叹息,会随波逐流。可我代表的是那个世纪的女性哪!而你,夏洛蒂·勃朗特的觉醒,希冀和缩影,注定是不平凡的,也注定是轰动全世界的!
在舅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蔑视和毒打下,你不屈服!在8年孤儿院的围墙里,你不沉沦,渴望自由!在海伦和谭波尔小姐的熏陶下,你正直,懂得感恩!在发现自己所爱的人——罗切斯特早有妻子时,你断绝念想,毅然离开!在罗切斯特为救疯了的纵火的妻子残疾无助时,那时的你已富有,却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你的一切品质都是我所缺失的。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数学难题,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想到了放弃。可毋庸置疑,要是你,肯定会不服输,抗争到底的!还有一次,在学旱冰时,我摔了几跤,便认为自己没有学旱冰的潜力。偿若是你,肯定会咬紧牙关不放弃吧!
你高尚纯洁,独立平等,不仅值得当时的女性学习,更是当今人们学习的典范!
在阳光下,在鲜花里,我分明看见你灰色的衣裙越来越远,慢慢地绽放成了秋菊、冬梅、夏荷、绽放成了沙漠里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多么希望有更多的你——简·爱涌出来,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美丽还是平庸那个,都能自尊、自强,都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独立、坚强的生活!
篇7:高中读后感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篇8:高中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篇9:高中读后感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篇10:高中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篇11:高中读后感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佛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最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篇12:高中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高中。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年大革命的爆发。
篇13:高中读后感
在之前与古代文学打交道的过程以及从小受到的教育中中,我们更多接触的是唐诗宋词这一类的文学作品。唐诗大多是格律诗,语言整齐而精炼,字字珠玑,具有极大的音韵美。而宋词虽然少了一些形式上的约束,也讲究炼字,短短几十字,以简练的文字来表达深远的意蕴。()而本学期所学的元杂剧却与之截然不同,是融合歌舞的表演艺术,我们现今读到的元杂剧语言通俗易懂,情感明晰,是更直白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的一种文学作品。
在粗粗了解元杂剧的体制后,我阅读了关汉卿所著的窦娥冤,它是传统的杂剧,沿用了四折加楔子的方式来叙述,楔子讲述窦端云如何来到蔡婆婆家,第一折作为开端写流氓张驴儿胁迫窦娥婆媳嫁给他父子为妻,第二折写窦娥因孝顺之心被太守严刑逼供,蒙受不白之冤,这是情节的发展,第三折是本剧的*,写窦娥受刑,血染三尺白绫,六月-飞雪,第四折是全剧的结尾,窦娥之父为其洗冤,制裁恶人。
其中,第三折窦娥临死前,爆发出的怒火成为了传唱至今的经典。她说: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一段气势汹汹的唱词对天地的指责大胆而惊人,唱出了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一反之前窦娥善良温顺的摸样,给予鲜明的对比效果,更突出了窦娥对于封建统治的控诉,是反抗意识的觉醒。窦娥指天发出三个誓愿,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这些看似不可能的誓愿一一实现,以种种不可思议的迹象向全世界证明了她多么无辜。
最终,窦娥的冤屈被平-反,但以鬼魂的形态去倾诉而非人,这本身对封建社会不公平制度的一种讽刺,在官僚制度的层层阻碍下,不以鬼魂之身是不无法接触当权者的。以鬼魂诉冤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发生的。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窦天章不曾一举及第,不曾官拜参知政事,终其一生只是个庸碌无为的落魄书生,也许对窦娥的冤案就会投诉无门,反遭*,窦娥永远蒙受冤屈。平-反冤屈最终还是基于掌权者的意愿,而非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作为封建社会底层人民共同的无奈。
窦娥冤被称为我国古典悲剧的典范性作品,由窦娥悲苦的命运揭开了黑暗社会的面貌。窦娥的悲剧绝不仅仅只是她一人的悲苦命运造成的,更是整个封建社会加诸在她身上的。年仅七岁便被穷苦潦倒的书生父亲卖给蔡婆婆,年纪轻轻守寡与婆婆相依为命,窦娥恪守妇道,谨遵封建社会的*道德和三从四德,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女性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受到最多*,成为代社会底层善良、孝顺而走向反抗的妇女的典型,充分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毒害以及作家对现实的反思,这样一部作品,兼有极强的抒情性和深刻的涵义,值得我们去品味欣赏。
篇14:高中读后感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名为《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动物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与残酷生活做斗争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顽强生存,最终为自己在复杂多变的丛林中争得一席之地,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关于生存的故事。
回想起小时候看的沈石溪写的系列动物小说,大点时看的姜戎的《狼图腾》……我发现很多动物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表现动物的勇敢无畏,尤其是在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时那种原始的野性更是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环境的力量的不可预估的。
而在这篇小说中的巴克是其吧本来的生活就很优渥,每天的日常就是陪主人玩或是一个人在太阳底下发呆,它只知道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取悦人类。但是当他被偷卖给别人做运货工具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从前温饱问题从不是它该担心的,而现在它却不得不担心下一秒自己是否会被同伴咬死或累倒在冰天雪地里再也爬不起来,它会学着像其他狗一样用爪子刨出一个雪洞以防止自己被冻死,为了当首领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和对手战斗,它还会努力干好工作赢得主人信任,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生活逼着他实现了许多不可能,活着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人面对陌生的新环境时是否能很快适应,当这个新环境中存在之前从未有过的挑战是否能一一克服?
许多连人都做不到的事一条狗却做到了,在长期生活的磨砺中巴克逐渐变得坚毅果敢,它赢得了主人的信任,同伴的敬重,周围的人一提到它总会眼前一亮,没有谁不觊觎这个宝贝,而这一切靠的是巴克自己的努力,但当巴克再也不用担心活下去的问题时,它又有了新的追求,这种追求是真正为它自己的,在它的梦中常常能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声,这呼唤似乎在指引着它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境地,这是巴克一直渴望的,最后主人的死让他没了牵挂,他追随着那熟悉的呼唤和一群狼走入了密林之中。
达尔文早在几百年前就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伟大的观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拥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安然无恙地活下去,否则就会被时代淘汰,巴克面对环境的突变能很快调整自己,融入到新的生活之中,为自己赢得了活下去的尊严,我也看过许多富人一夕之间变得一贫如洗,曾经的骄傲与自信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自怨自艾,在痛苦与埋怨中度过余生,能重新振作起来发奋努力的少之又少,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无法克服逆境的人归根究底是不懂如何适应环境,认为环境是能被人为改变的就像曾经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那样可笑,直到今天在地震洪水等灾害面前人们依旧无能为力。
人只能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巴克如果后来没有阴差阳错从优越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也许它一辈子都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祖辈们传下来的野性,它也不可能在一次次的挑战中逐渐激发出自己骨子里最原始的东西,它也许会一辈子认定自己作为一只宠物的身份,一辈子躺在小主任人的怀里思考明天要干些什么,野外的生存是残酷的,在那里没有任何人的庇佑,一切都得靠自己,为了生存只能去学着适应丛林法则,在小说中巴克为了争得狗群首领的位置一步步施计让对手失去大家的信任,而自己却在主人面前拼命表现,像极了当今社会许多欺下媚上的小人,但读者却不会认为巴克虚伪,反而会赞扬它的机智,大家都知道它的行为只是为了生存,身处那样的环境下只有动用所有智慧才能为自己争取到一线生机,相反很少有人曾经在生死缘挣扎过,社会生活中更多的人绞尽脑汁只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为的是一种物欲上的追求而不是为了生存本身而奋斗,同样是具有目的性的行为,高下也能立见了。
温室里开出的花朵虽然娇艳却经受不住一点风吹雨打,而大自然中野蛮生长的花在狂风暴雨沐浴下却更加芬芳,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如此,人亦如此,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百般折磨是不可能获得成长的,许多父母自己经历过贫穷,不愿让下一代再重蹈覆辙,于是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地拼命赚钱就是现如今许多中国父母的真实写照,比尔盖茨称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慈善机构,只给孩子留下一小笔基本的生活费,而国外的许多所谓富人区中大量中国富二代们整天醉生梦死,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群,每一个人追求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好的生活,美好的前途是大家都追求的,然而明显的是那些相信生活中存在困难并勇于挑战的人生活得要比那些安于现状,不追求进取的人更有滋味,哲人说逆境本身也是一种财富,只有深切明白这一点的人在面对各种变迁时才能宠辱不惊,淡定自如,即使有一天什么都没有了也能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笑看世事变化。
在小说的最后巴克,终于跟着那声熟悉的呼唤走入了密林深处,被唤醒了原始野性的巴克是不可能适应与人一起的生活了,它不可能再淡然地与一群狗正常相处了,它只要出现在狗群中那与众不同的王者气息就会喷洒而出,就像强者只有遇上强者才能更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经历残酷命运洗礼后的巴克能很好地适应丛林生活,从它为了生存而努力与命运做抗争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属于平凡,它也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生活在继续,但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它。
篇15:高中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撼,我不太相信一个双腿残疾又换有诸多疾病的一个人能写出这样通彻的文章。去医院病房里我们常看到人们在病床上呻吟,说话语气也是那种垂死的叹息,感叹命运何其不公强加在自己身上。
但他是不同的,他是极少数对活着充满希望。二十一岁的他本该是意气风发,创造更多美好未来可能的时候,灾难却突然降临-双腿瘫痪。他也曾和常人一样想要一死了之,让一切苦难都结束但他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这个伟大的女性。她用她的生命阐释了对孩子的爱,要好好活着、“我俩在一起要好好活”。母亲因受苦而早日离开。也许是冥冥天意,也许是幡然醒悟,才能让我们在今天读到他的散文、学到他的精神。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用来形容父母对子女那种无私奉献最后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结果。“在静谧的地坛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有过我车辙印的地方,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她总是不放心,总要在后面远远地跟着,还生怕被我发现。“去吧!出去看看也好”当时的我竟没听出那是她对自己的宽慰。母亲给了他极大的空间也一直怕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对于“跑”“跳”“踩”她比我还敏感。十年后,我、妹妹和父亲不约而同地来到母亲墓前。十年之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母亲,可这并没有阻止我们对母亲的思念越发浓重。我想这里面也有一丝丝忏悔吧!如果当时史铁生回头看到母亲焦急的样子,肯把她叫住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也许母亲就不会心力交瘁,整夜地大口大口地咳血,还不允许妹妹告诉我。母亲过早地离开,这也许是史铁生先生唯一的遗憾了,“一个没有母亲的人,无论他的年龄有多大就像草没有了根一样”。
也许是有某种联系,在静谧的地坛中他总能思考出许多问题,对存在的虚无的理论像:生死、鬼神、爱情。分别从不同立场解剖阐明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他的思想比一般人奇特。他妙笔生花写出的散文好像是赋有灵魂一样吸引着我们产生共鸣。他看待问题就像他所说的并非“大彻大悟”,他所写的文章在生活中都是最为平凡的,用朴素的语言刻画出其中的纹理。他所写《信仰就是自己精神上的描述》打破了原有格局体香了他质朴无华的灵魂。
史铁生先生的文章给人带来启迪,里面的答案可以纠正我们误入歧途。任意从里面乱翻一页,读上一小段总会在心中心起一丝波澜。
篇16:高中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我读的最认真的一部小说。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感悟了平凡和苦难,生活的意义。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是孙少平对苦难认识,对生活的理解,对精神世界的深刻追求。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我们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无数次的头破血流,换来了一次次的成长。成长的越多,心也就变得越麻木不仁,忘却了最初的理想,忘记了最初的誓言,忘掉了最初懂得的乐趣。走在如今的路上,回首望去,再也没有回头路。连那些偷着乐的时光也不能重温,只有默默怀念。
每个人的成长都必定经历过流血,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就如孩童学习骑车,无数次的跌倒,无数次的痛哭之后才学会骑行。他们经历过的痛苦有人看到,但他们的乐却深藏心中,不愿与人分享。正因为苦痛太多,乐来之不易,所以才值得分外珍惜,藏在心里偷着乐。
成长意味着蜕变,意味着经历。正因为经历了太多,所以才对风雨司空见惯,见怪不怪。正因为冲过了太多的荆棘,所以才对苦痛麻木不仁。对痛苦麻木是好事,但作为痛苦的反面——乐,却也被麻木的心给渐渐忽视了。最初我们读书,很新奇,别人看我们读书,看到的只有我们嘴角浅露的微笑,却看不到我们是因书而乐还是因读书而乐。最初我们读书开阔眼界,好奇的眼光透过薄薄的几张泛黄的纸眺望整个世界,心因未知激动欣喜,而现在我们的心比天高,走出了最初的几张纸,几具玩具,一间小 屋……所以现在的我们即使读再多的书,也只会在心里暗道:哦,知道了。再也没有最初的那种悸动。曾经我们以为是书变了,其实现在看来变的是我们的心。只因我们长大了…
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骄傲!
无论世界多么拥挤,都要让自己的心自由的跳动,不改初衷,不忘本心,抓住当前,放眼未来。让我们在骄傲中成长,在成长中偷着乐。
篇17:高中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富裕与贫穷,世事的变更,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到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它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命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黄土高原上的世界,这里生存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坚强的意志,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揽工汉”,他经历的都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哲学,佩服他对人生的历史,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对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的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他并没用因受到苦难而甘于平凡,而是以乐观的心态面对苦难,把其当作生活的历练。他相信,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也许这种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但我们更多的只是怨天尤人。对于劳动的认识,说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的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的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对于那些整日碌碌无为的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的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心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带给我们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性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有位了不起的哲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他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严重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与那些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我们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在灯枯油尽之时,我们还在迷惘……
篇18:高中读后感
用温暖的笔触,描绘平凡世界中的不平凡。
-----题记
平凡的世界》由路遥执笔,展现了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社会的动荡,那个年代,当所有文学观念风靡时,路遥独树一帜。不仅给了所有读者心头一击,也让社会中所有人有了奋斗下去的信念。
贫苦的年代,荒凉的黄土高原。一代代儿女在这里靠着自己的劳动争着活下去。其实,贫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已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见证了孙玉厚一家由最初被人指指点点唾弃,到最后风光的自己不好意思。之所以发生这么大的转变,是孙少安和孙少平长年辛苦的劳动;是他们在被人嘲讽时仍不放弃的信念;是他们在遇到挫折时不自卑的思想;是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其实,生活是变化的。都觉得生活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只是你以自己的眼光来看待生活,渴求生活能满足自己。若用生活来看待自己,才发现自己才最需要做出改变。在这个喧嚣的时代,在那个豪迈而粗犷的世界,每个人都应该为生活做出一点改变。尽管有多么不尽如意,只要有追求,能够通过自己双手去劳动,改变自己,就会改变自己的世界。
孙少安的世界
孙少安,这个从小就围着家里转,身上有重担的年轻人。母亲和姐姐会因为有少安而心里踏实,妹妹与弟弟会对少安崇拜。只是少安却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完全为了这个家而努力。在双水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着自己的家族而勤奋耕耘。只是我对孙少平拒绝润叶的好意仍是不解。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可以不顾别人的眼光,勇敢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已实属难得,况且还是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子。少安在那刻是喜悦的,没有人会不喜欢润叶这样的女子,从正面来看,是因为孙少安强烈的责任感,不想拖累润叶,让润叶跟着自己受苦;从反面看,我觉得就是因为孙少安的懦弱,他不敢接受润叶的心意,不敢承担起对润叶的责任。为什么他与秀莲成婚,日子就可以过得红火,就不能和润叶成婚也让日子红火起来么?他只是看到了现状,却没有将目光放长远些,为未来打算。
孙少平的平凡
少平和少安截然相反,是不服于现实和上天强加给自己命运的青年。他会为了自己的理想只身离开家,去异乡奋斗。褪去稚嫩,渐渐成熟,认清人和事,看清这个社会。他的人生有自尊自信,有挫折无奈,更有坚持和奋斗。他身上的那种不屈于现实,誓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族命运的气息,深深感染了我。他是当时中国年代奋斗青年人的完美化身。对于逆境中的嘲讽不在意,对于前途的未知而不畏惧,平凡的他活出了自己的不平凡。而少平对自己的爱情更是不同。因书结缘田晓霞,并与田晓霞相恋。这对恋人最不可能却又最让人羡慕,遗憾的是两人竟天各一方。而因为他们互相了解对方,所以可以互相理解对方。有这样一个人从自己的世界路过,天各一方又有何妨?
平凡的像颗星,却又是闪着点点微光的星。
篇19:高中读后感
《八十天环游世界》主要讲述了福克先生的牌友是一家银行的老总,丢了一笔钱,但是,福克先生这时想环游地球一周,福克先生并和朋友打了一个赌,要是他80天没有环绕地球一周的话,他就将他存在银行里的两千英镑全部给他的牌友,就这样,他的朋友很愉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当他和他的仆人万事通一起去码头准备出游时,警察局怀疑大名鼎鼎的福克先生是偷银行的贼,所以,叫了一名大侦探去监视福克先生。在路上,福克先生二人遇到了很多困难,像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在火车上展开枪战等等……。他们历经了种种困难。那个大侦探想尽种种办法阻止福克先生,可是,每一次都没有成功,最后,福克先生终于成功了,整整80天,他完成了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环绕地中学生的成长离不开球一周。
我与文章中的福克先生相比,我真是太惭愧了。几年前(我们每年都有军训),我参加军训。教官说:“军训前,最重要的是站军姿。”说完,教官立刻要我们站立三十分钟。我心想:三十分钟,现在骄阳似火,怎么站下去。果然,站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一滴滴汗水往下流。我看了一下教官,趁教官不在意的时候,我用衣服擦了才擦汗水,接着我又若无其事地站着。不一会儿,又有几滴汗水流下来。我这一次没有看教官,所以被教官发现了。教官批评了我。这时,我想到了福克先生凭着自己的毅力与智慧克服所有困难,我只是站立而已。经过教官的批评,我吸取了教训。最后,我凭着自己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福克的80天环游世界,对我来说是痴人说梦,但他却成功了,因为他不怕困难,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大家可能在生活中看到这样的人,他面前有一座很高的山,山上有很多金子,都是他想要的,而前面没有路,只有悬崖峭壁而他,放弃了,他不知道,在他的面前有一条绳子,一条坚定的绳子,一条信念的绳子,他只要努力去看一看,试一试,他就能顺着这条绳子爬上去,而这条绳子就是不怕困难,我要试一试。的确,人生漫漫长路,怎会没有荆棘,但只要勇敢执着了,挺过了。回头望望,荆棘也就成了绿豆芝麻。乐观者利用它,可以刺破自己的怯懦,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壮。相反,悲观的人,就只能俯首称臣的份了。这些难事,战胜了,幸福也随之降临到你的身边,让你真切的品味到不幸只是晴空中飘动的云朵,永远不会遮住你心底的阳光。
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种坚强的精神,学会遇到事情不要怕要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人,才能在当今这个浮躁的世界里立足,享有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篇20:高中读后感
在暑假里,机缘巧合之下,我第二次细细品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的名著——《八十天环游地球》,依旧为小说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栩栩如生的人物而叫好,依旧被主人公福格先生的冒险精神和自信而感动,但是,这次深入我心深处的却是福格先生的仆人万事达,他睿智、勇敢,遇事冷静,善于思考,让他们的环球旅行中多次化险为夷,而且这些非凡的品质也令好运向他微笑,使他最终赢得快乐人生。
万事达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在印度的一次智救行动。那一次,他们旅行到了印度的一片荒蛮之地上,万事达和主人福格先生碰巧遇上了当地土王寡妇殉夫的仪式。看到寡妇艾达的悲惨境地,福格先生决定抽出自己比金子还要宝贵的时间去营救这位可怜的女子,可是当时的形势非常不利,土王的卫兵太多了,仅凭他们几个人的绵薄之力,是不可能成功营救的。于是万事达便和他的同伴商量一番,决定天黑后再采取行动。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时间一分一秒的慢慢流逝,终于变得一片漆黑。万事达一行便悄无声息地向卫兵住的寺院走去,靠近后才发现寺院周围均有卫兵把守,无奈只好又悄悄退了回来。
怎么办?怎样才能成功营救?万事达坐在一棵树枝上,反复思考着。经过一番苦苦思索,他终于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此时天也亮了,卫兵们开始准备处决那位寡妇。当他们点燃了柴堆,想将昏睡中的艾达和死掉的老土王一起烧掉。突然,躲在旁边的福格他们发现,那群人发生了骚动,他们惊讶的看到,老土王“复活”了!惊讶和恐惧让在场的所有人呆住了。老土王如幽灵般的站立起来,双手抱起艾达,快步走向树林。走到福格的身边时,“老土王”却用急促的声音说道,“快走!”原来,他竟是路路通假扮的!路路通利用印度人迷信鬼神的心理,巧妙地将那女子救了出来。
在这次营救的过程中,万事达表现的足智多谋,临危不乱,最终化险为夷,铸就了他的成功之旅,也让他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向他学习,改变以前鲁莽、草率,做事不经大脑思考的不良习惯。
我便在生活中不断寻找着这样的机会,想和我心目中的偶像万事达那样,遇事冷静、沉着、善于动脑。后来还真有这样的机会让我得到了锻炼。
那是学校举办的心连心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有这样一个游戏:十三个人围成一个圈,手拉着手,在起始点的两个人手臂上分别放一大一小两个呼啦圈,然后按照相反的方向传递,哪个组最快传完,哪个组获胜。主持人刚说开始,有的组便手忙脚乱地进行传递,大小呼啦圈均是头脚并进,结果却不好往外钻,真是“欲速则不达”了。
看到这情形,我和几个同学根据大小呼啦圈不同的特点,便商量出了既快又好的方法,那就是大圈先钻脚,小圈先钻头,前后同学衔接要紧凑、配合要默契。后来我们小组按照这个方法,每个成员行动快速、敏捷,组员们一个个齐心协力,鱼贯而出,最终赢得了冠军,我们高兴的欢呼雀跃。
在这一次的实践活动中,我切身体会到了先思后行的快乐,这个习惯就是书中的万事达帮我养成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让我认识到,遇事要多动脑筋,目标明确,然后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坚持不懈,就没有不可能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好运就一定会向你微笑!
朋友,相信你也会爱上这本书的。
篇21:高中读后感
读书,可以让我们和作者一起去感受那些永远无法涉及的人与事,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经历,让我们得到历练。《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斐利亚·福格先生,他在那空前绝后的赌局当中,雷厉风行而果敢,他自信地说:“不管发生什么,八十天都包含当中,即刻动身。”当面对困难时,他用一贯的自信与坚持加以克服,坚决地营救陷入危难之际的艾娥达夫人,并毫不犹豫给予无私的帮助:“我还余下十二个小时,能用来救她。”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他办事说话有条不紊,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因为他拥有自信、毅力。
我以前很胆小,有挑战性的游玩项目不敢尝试。后来妈妈带我去游乐园体验“黑洞隧道”。当我顷刻间滑进黑洞,并以最陡角度和最快速度顺势而下,好像在垂直跌落,又似在倒置翻转,那种强烈的失重感、紧张感使我大声的尖叫着“啊——啊——啊”。耳边是“呼呼”的洞穴来风,迎着呼啸的风,我只听到妈妈对我大声喊“要自信”!那声音在黑洞里伴着风回荡着,听着妈妈的鼓励,我努力稳定自己的呼吸,强迫自己镇静。一个又一个90度角风驰电掣般的急转,左摇右荡似乎将我要抛进黑洞,心脏仿佛要跳出我的嗓子眼。我告诉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抓住把手,充满自信地迎接这样的挑战。当速度终于慢下来,我感受着光亮,意识到自己安全着陆时,我感谢这份自信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兴奋与快乐。现在我能接受各种有挑战性的运动,这些运动带给我协调力,以及准确、迅速的反应能力,这不仅增强了我的体质,更让我精力充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还要告诉你,我曾花了117天的时间,靠我的坚持,用我的观察记录了一颗向日葵花籽播种、生长、开花、结果的过程,认真写了31篇观察日记:第1天一颗黑黑的种子埋进舒适的土壤;几天后它扒开土壤伸出小脑袋窥探着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然后它开出了带粉红边的小葵花;第117天的时候,一颗黑亮的小葵花籽“欢快”地跳了下来……其中有一篇还登在富阳日报上。就是靠着这份坚持,我在获得了荣誉的同时,更丰富了自己的头脑、增长了自己的学识。
生活中自信和坚持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和坚持你可以去超越自我,不会打退堂鼓,所有的事情都有信心成功。福格时刻经历着充满变数的重重困难,不断与大自然和对手斗智斗勇。在面对铁路断修、脱缰野马般的暴风雨时,他淡定、冷静,自信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坏了他的事。甚至在险些失去生命的时候,他还是凭借着这自信、坚持,最终嬴得了胜利。怎么样,不妨你也来试试,当你拥有自信、坚持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超能力吧!
篇22:高中读后感
中考后没有作业的假期,百无聊赖之际,我与你相逢。历经沧桑,饱受风霜的路遥,用文学和岁月的钥匙替我打开了你的大门,让我步入了你--《平凡的世界》。
我第一次遇见了你的子民--孙少平,他是一位初中生。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这家伙怎么穿的这么破啊,身上也脏兮兮的,太不讲卫生了!后来接触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在学校吃饭时,我发现少平总是吃劣等菜。通过深入阅读,我才发现他是一个品学兼优、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即使生活困难,但他在班里的成绩名列前茅。少平一家四世同堂,他尊老爱幼,时刻为亲人着想。我目睹了他的成长:如何在困难年代过五关斩六将杀入高中;如何经历早恋风波;如何确立远大志向,并为梦想拼搏奋斗;如何欣喜地得到爱情却又痛不欲生地失去它……总之,多么好的一个少年啊!
少平的大哥孙少安,自小机敏干练,身强力壮,有责任心,在家里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他长大后自主创业,建立砖厂,经历了一次次挫折,但他就是不屈服于命运!上苍眷顾,赐给他一个美丽温柔又体贴的爱人--贺秀莲,他们夫妻同心,胸怀大志,不屈不挠,白手起家,将企业做的很成功。
我又熟识了善良懂事、博学多闻的孙兰香;不畏艰辛、恪尽职守的兰花;大大方方、助人为乐却惨遭洪难的田晓霞;为爱情所纠结却又乐观开朗的田润叶;心系祖国、热爱民众、大爱无疆的田福军;大义灭亲、识大局、顾大体的呼正文;关心孩子、通情达理的孙玉厚……
然而,一切并没有那么完美,书中还有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的二流子王满银;溜奸耍滑、鸡鸣狗盗的金富;坑蒙拐骗、蛊惑人心的刘玉升;风骚猥琐、心狠手辣的王彩娥;绵里藏针、世俗爱财的胡永州……这些令人嗤之以鼻的乌合之众,时常气得我咬牙切齿。
从中,我看到了真善美,人性之善,童年的欢愉,青春的绚丽,壮年的怅然,老年的感慨;又体会到了团队的协作精神,拼搏奋斗的激情,情窦初开的青涩;亦感到一种种如那“在世芳莲,于尘不染”般可贵的品质。还认识到种种与社会道德相悖的恶劣品行…… 你,给予我的这些,感召着我,激励着我,鞭策着我。我铭记于心,永生难忘!
合上书本,闭目深思,脑海中充满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心中回荡的是对漫漫人生路的感慨。平凡的世界,让我领悟到了不平凡的精神。在我迷茫如孙少安的砖厂倒闭时,我会像他一样,用血汗作灯,照亮前程;在我无所适从如李向前双腿瘫痪时,我会像他一样,露出大白牙嘿嘿一笑,找些事情做,使自己的生活更充实;在我遇到急需帮助之人如田晓霞在洪难中遇见无助的小女孩时,我会像她一样,奋不顾身,慷慨的伸出援助之手;在我被贬低如孙少平被认为是一辈子农民工时,我会像他一样,昂起头说:“我有志向,我有梦想,我的人生将会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中描述了各自不平凡的人生,就像夜空中的小星星在闪烁着各自的光芒。我在反思:我,平凡吗?是的,我很平凡。我安于平凡的人生吗?不,我不甘心。周恩来总理教导说:“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我会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用汗水换来光明的前程,用心血换来精彩的,不平凡的人生!
篇23:高中读后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市教研室、新华书店推荐的《送给青少年的羊皮卷》,一书,收获了许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多了一份快乐!
假如今天是我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我们要如何利用这最后、最宝贵的一天呢?也许就是开始学着微笑!
首先,我们要把一天的时间珍藏好,不让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漏,不为昨日的不幸叹息,过去的已够不幸,不要再赔上今日的运道。 时光会倒流吗?我们能比昨天年轻吗?一句出口的恶言,一切造成的伤痛,能收回吗?
不能!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我们应该不再去想它,而是微笑面对世界。这便是《羊皮卷》给我的答案!
曾经有这样一个谜语:“它在家中产生,不能买,不能求,不能借,不能偷,因为在人们得到它以前,它是对谁都无用的东西。”
这是书中出现的一个谜语,说实话,不看书的下文,我应该不只是猜不出答案,而是找不出答案!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微笑”!
微笑就是我们疲倦时的躺椅,失意时的阳光,迷茫时的启明灯……
曾经读过这么一个故事:
第二次时间大战期间,在德国法西斯的集中营里纳粹分子甚至用恐惧杀死囚犯。他们把犯人关进一个漆黑漆黑的小屋子里,把他们的手臂从墙上的一个小孔里拉出来。
像古代处死犯人那样,把人绑在一个架子上,告诉犯人要放干他的血,然后用刀背在犯人的手腕静脉处来回划动几下。这时,旁边用水往下滴的声音,使犯人以为的确是自己的血正在不断的往下滴,就这样滴、滴、滴,最后犯人衰竭而死。实际上,他的手腕好好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要了他的命。
世界上的一切困苦灾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忧虑、恐惧、焦灼,是一切类似的这种烦恼,是人对自己的放弃!纳粹纵然残忍,但是更是犯人自己杀了自己,那便是恐惧与烦恼杀死了他。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放弃吗?你如果可以坦然面对死亡,在行刑前送给自己一个微笑,结局是不是要重写呢?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不幸一个微笑!
你应该记住:创造快乐的是你自己,而不是别的人或外界的事物。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不能很好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常常沮丧,常常不满,使得烦恼的情绪不只影响了他人的心情,还影响到了自己的身心。
学习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经常让不快乐的情绪充满了心田,被原本快乐的学习生活搞得苦不堪言,我们总会因为自己就不开难题,被不过单词而发愁,而不是尝试着用微笑去迎接学习的乐趣与满足感;我们既做不到欣赏所学到的知识,也不能欣赏学习本身,而是把原来丰富的生活先入为主的枯燥化了,那我们花季的年龄里,怎能再见到微笑?
我们中国人常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心中种下一个微笑,你便会收获一份快乐,但是如果你种下一个荒谬,那你便会生出烦恼来。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烦恼一个微笑!
一个人微笑,是快乐;两个人微笑,便就是幸福。亲爱的你,如果你喜欢他人,并且你也希望他们会喜欢你,好哒,偷偷地告诉你一个秘诀啊:其实快乐就在脸上,幸福就在当下。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昂起头,给自己一个微笑,同时也送出一个微笑,用笑声点缀今天,用快乐来装饰世界!
篇24:高中读后感
《边城》一书是沈从文先生极著名的一本小说,他自己曾说, 他创作《边城》的目的,不是为了描绘一幅与现实隔绝的世外桃源图,而是要表现一种人生形式。并在这个人生形式里, 注入了自己在三十多年的人生旅途中所体验到的人生哀乐。
故事讲述了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靠摆渡为生的祖孙二人,外公年逾七十,仍很健壮,孙女翠翠十五岁,情窦初开。他们热情助人,纯朴善良。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从此种下情苗。傩送的哥哥天保喜欢上美丽清纯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而地方上的王团总也看上了傩送,情愿以碾坊作陪嫁把女儿嫁给傩送。傩送不要碾坊,想娶翠翠为妻,宁愿作个摆渡人。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文章写出了祖孙之间的亲情,人与人之间的同情,翠翠与滩送之间纯纯的爱情等等。在一幅风光秀丽的边城风景画中,用淡淡的笔墨添了无数浓厚纯朴的角色。它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煽情,给我的感觉,字里行间透着些质朴,透着些凄美。
作者塑造了一个既单纯天真,又聪明伶俐 ,从来不懂人情世故的乡村女孩的形象。
她与滩送二人之间,没有任何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只是乡村年轻人之间纯朴的感情,可在社会背影的笼罩下,笔下他们之间的感情,变得不堪一击。
后来,也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爷爷的死使翠翠成为完全孤独的一个人,这样彻底,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碧溪的渡船上只剩了一个清寂的身影.......我们与她相比是幸福的,至少我们还活在父母的关爱之下,还有那么多那么多在乎着我们的人。
作者赋予了每个角色感情,并将他们之间用一条真情的线紧紧地连着。1933-1934年正处于抗日战争时期,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恐惧着,提防着,而这时作者仍能描绘出这样一幅景,刻画出这样一些人,展现了作者意境中的“世外桃源”,描写这样一个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的世界,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其实我们都很明白在追求人生生命自主的过程中,总有一些难以跨越的障碍,现实主义逼着作者又将人物命运朝著悲剧结局上推。最后,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收尾。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让人既期待,又感无奈。
《边城》以它质朴无华的风格,在喧嚣的现代社会中,摇曳着,美丽着,如同一枝野菊花,勾起我们内心悠远的向往。
篇25:高中读后感
“静静山溪,溪如弓背。悠悠远山,路似弓弦。高高白塔,沉默无言。小小渡船,随波向前……”。湘西的边境,名为“茶峒”的边城,正诉说着人们的联系与纠葛。
这就是《边城》,沈先生的代表作。它通过描写乡土人物的生活,展现了湘西的淳朴民风,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心目中至美的追求。文章文风憨厚纯粹,却带有自然的魅力,让人仿佛置身于桃花源中。
《边城》可谓是“集众美于一身”。首先是它的环境风俗之美。作者笔下的世界蕴含着鲜活的灵性,寥寥数笔,稍作修饰,一座边城,一个小镇就直挺挺地站起来了。这是一个湘西的小山城,城边有溪,溪边有塔,还有一户人家。过溪越山,便到了城边。
环境怎么美?“茶峒城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一面,城墙俨然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城边山峦相依,流水环绕,城墙爬在其中。景色宜人,空气纯净,为何不美?白河“深潭中为白日所映照,水中游鱼来去,皆如浮在空气里;山中多细竹,常年作深翠颜色,迫人眼目。”水清鱼浮,竹子纤细青葱,分外惹眼,为何不美?“春天时凡桃花处必有人家;位置永远那么妥贴,与四周环境及其调和。”繁花深处有人家,房屋合适地散布,令人愉悦,为何不美?
至于风俗,则更应为之心醉。渡船人尽职尽责,不幕钱财,可见其热情大方;涨水时大伙争相救人捞物,可见其敏捷勇猛;大人小孩,男男女女,妇人水手,各司其职,互不欺骗,可见其淳朴负责。掌水码头的顺顺更是慷慨洒脱,欢喜交友,正直和平,明事明理。这些都显示出边城里浓浓的人情味和暖人的爱心。这风俗使这里的人有了自由而不放纵的舒服劲儿。
如今,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一些人物欲横流,追利忘义,为了一己私利,以次充好,甚至做出假药、假奶粉等坑害百姓。生活的改变反而成了磨灭人心的武器。马克吐温说过:“人若能摒弃虚伪则会获得极大的心灵平静。”如果大家保持本心,诚实厚道,坚守原则,怀着善良乐观的心去生活,去工作,和谐的社会风气才能形成,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其次,这故事情节是凄美的。白塔边住着爷爷、女孩翠翠和黄狗。顺顺家两兄弟先后爱上了与他们身份悬殊的翠翠。两人以歌决斗,二老的歌带给翠翠一个美妙的梦,为了赢得她的爱情,二老甚至愿意放弃做王团总的女婿。大老放弃追求后在一次意外中失去生命。顺顺和二老开始误会爷爷和翠翠,二老远走他乡。爷爷担心着亲事,在一场大雨后死去。白塔倒了又被重新修好,可翠翠爱着的二老却迟迟没有出现。
哀伤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伤感和思考:怎样去追求幸福?主动?还是被动?如果翠翠能及时向二老倾诉衷肠,或二老能坚守自已的爱情,结局就可能有所改变。主人公的性格都温婉美好,但缺少了一种坚决。积极向上,敢作敢当,选定目标,不懈追求,这才是年轻人应有的气质,也会为成就内心的事业争取机会。
……
作者对自然美好生活的向往显露在字里行间。读了书就应有所收获。无论作者的追求是否实现,我们都应保留纯净的心灵和坚强的意志,给世界增添一方净土,一份美丽。
篇26:高中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夏洛特。勃朗特写的《简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毫无地位的卑微名叫为简。爱的女生。她不屈于世俗的的压力,独立自足,积极进取并取得了幸福。
简爱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只有一个舅妈--里德太太和一些不知都得远房亲戚。他的舅舅在他不懂事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要妻子要善待简爱。可是里德太太却对简爱又打又骂,在这个家里就连仆人都可以轻易的使唤简爱。但简爱并不灰心丧气,他认真的读书,学习。有一天他终于忍受不了里德太太和他翻脸了。里德太太把简爱送到一个简易的慈善学校去上学,并在校长那里撒了谎,让校长对简爱的印象大打折扣。很快,简爱就到了罗伍德学校,他很认真学习。有一天校长讲话时,看到了简爱,他想起来了里德太太的谎言并告诉所有人,简爱被所有的老师给漠视了。简爱并不服输,他仍认真学习,并澄清了所有的谎言。几年以后,经过了他的努力,他成为也一名教师......
合上书,我便流涌出许多感想。和简爱比,我比他强,却又不如她。我现在的生活里:学校很好,卫生窗明桌亮,有老师教我们丰富的知识,教室里冬有暖气,夏有电扇。回到家了有父母的关爱、朋友的相互帮助,饭菜也是应有尽有,富有营养,比起简爱太强了。但是我却没有简爱坚强,有忍耐力,做一件事稍微做不好,就在意别人的眼光,无心做事,最后事态变得越来越糟。而且做事总是不够坚持,做到一半总是嫌麻烦而半途而废。我学习态度也不如简爱,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下,还挑三拣四,讲条件,做作业总是不够主动。
今后,我要学习简爱,积极进取,独立自主。学习态度端正,做事坚持不懈,努力学习。
篇27:高中读后感
鲜花感恩雨露的滋润,苍鹰感恩蓝天的壮阔,大地感恩春光的温暖,我感恩书籍的馈赠。《感恩朋友》更是芬芳了我生命的行程,让我深深懂得了朋友是我一生的财富。
《感恩朋友》一书共选取了60篇大大小小的精美文章,篇篇文章如颗颗珍珠,镶嵌在人生这本大书上,熠熠生辉;个个故事如盏盏明灯,照亮了我的心灵,读来,是含泪的微笑,是误会消除的欣慰,是心酸,是同情,是悲伤,但更多的还是感恩,它让我认识到不管是陌生的朋友,还是熟悉的朋友,真诚相对,那么收获的必将是幸福的人生。
当我读到《杰克的圣诞柚子》中“它不是一只形状规则的普通柚子,而是一只非常特殊的柚子——用桔皮碎片拼接在一起的柚子皮里,包着九片大小不一的柚子瓣儿。”感动漫上心头,为小杰克拥有的友谊。是的,“那是孤儿院的其他九个孩子从他们自己珍贵的几瓣柚子中每人捐出了一瓣,组成的一只完整的、送给杰克做圣诞礼物的柚子!那一刻,杰克泪如雨下。” 我的泪也不自觉地流下来了。“那是他收到的最美丽也是最美味的一只圣诞柚子!” 艰苦岁月的分享,传递的是关怀与安慰。相信在杰克以后的岁月中,不管生活如何艰难,“那只圣诞柚子”会带给他前进的勇气和动力。
想想自己该是多么的幸福,没有杰克的艰难处境,却享有杰克拥有的友情。
记得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面对一个个红叉的数学试卷,我有些崩溃了。且不说这段时间上课听讲我多么多么的用心,更不用说妈妈陪我度过的一个又一个夜晚,只做过的数学试卷就厚厚一摞了。自习后,我没与舍友同行,没有思绪,想来大概走到了操场上,自己在雨中一圈圈地行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的宿舍,只记得隐约有人跟着,朦胧中有人拿了我的湿衣服,有人给我到了热水烫了脚,迷迷糊糊就睡过去了。早晨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贴在我上铺的床下的。在我枕头边上,放着五张彩色的信笺,我一张张的看着,她们的话语如冬日暖阳照耀着我,冰冷的心得到了温暖,感激的泪水化作了学习的动力,最后的检测,我的数学试卷上写着红红的A,这是她们给我的多么贵重的礼物啊。
毕淑敏曾经说过:“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 在漫长的一生中,朋友陪伴着我们度过每一个开心、痛苦的时刻,是我们生活经历的见证者。他是我们生活中最忠实的听众,是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一面镜子。他的每一句祝福、每一句鼓励、每一声问候、每一句批评,都温暖着我们,都使我们更加完美。
懂得感恩的心灵,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美的心灵;懂得感恩的生命,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值得敬重的生命。心怀感恩的人,所触到的,是人世的暖;所感知到的,是人世的美。感恩朋友,善待朋友,因为它是给我们自己架设的一座通往未来的桥梁!
篇28:高中读后感
羊脂球一直在哭,有时候在歌曲的两个节拍之间,黑暗里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悲啼。
匆匆将《羊脂球》翻了一遍,也许并未领略到其中的精髓何在,但仍感慨万千。小说通篇鲜见华丽优美的语段,却无时无刻不在勾勒一位身如残花却有着巨人般光辉形象的妓女:那淡淡的,忧伤的宿命。
有时,灰暗的季节似乎跨越了几个世纪,漫长无涯,坚信黎明会来,只是一个遥远而又不可及的未知数罢了。也就是在这个巨大屏障的笼盖下,在普法战争时,透过浓厚的漫天的战火的硝烟,故事就这样开场了。
羊脂球,小小妓女。我想,她的职业也许被其他人所唾弃不已。但在我的眼中,她却是一朵常开不败的水中花,有着如花似月的美貌,也有着别人千金难买的善良。
几匹破马,一辆马车,乘载着葡萄酒批发商人鸟先生夫妇、贝尔伯爵和羊脂球等人在鹅毛般大雪中如病蜗牛似的爬行,逃命,速度可想而知。由于大家对天气以及路程之间的错误估算,最后,大家居然沦落到了没饭吃的可怜地步,谁相信呢?可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人们有丝毫怀疑。羊脂球不计前嫌慷慨的将自己的食物与他们共同分享,贵族们便没有理由的将她的美食一扫而光,并且居然对羊脂球有了“好感“。
今天是晴日,可谁又会去想明天能否看得到太阳呢。
最终,羊脂球虽曾断然拒绝,却还是不堪恶人的虎视眈眈与精心设计,最终将自己的身躯“奉献”给了德国军官,获得了离境的“呜咽”。
他们,那些将自己看的无比崇高至上的小人们,也许正感谢上帝给了他无穷尽的“智慧”,骗了羊脂球吧。还是那几匹马,只不过比以前更加疲惫;还有那可怜的羊脂球,只不过比以前更悲伤;还有那些卑鄙之人,比以前越发的得意张狂,尽显自己高贵丑恶的嘴脸去谩骂羊脂球,下流,无耻,下流。
没能忍住,是你,羊脂球的死穴。我想,前有悬崖,后有追兵的惨状下,还有没有路可走?假如是我,我定将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跳,拿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毕竟这不是最烂的逃生方式。你着有忠贞爱国的锦丝,却来织就一生的悲惨命运,你有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天籁之音,却来浅唱自己的宿命。
也许冥冥之中,是神在操控这一切,是天意?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这一切,有没有流泪?有没有怪自己曾几何时的冲动?有没有?
《羊脂球》有力的鞭挞了那些怯懦自私、没有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阶层人物,他们连妓女都不如,不如。
命运由天定?宿命由己唱?不,人,人定胜天…,办法就是:“坚定信念,永不屈服。”我读懂了这八个字在我心中的分量。
篇29:高中读后感
一个人,天地间,于茫茫无垠中摸索前行;一个人,山水间,于海枯石烂中抛却悲喜。天地静寂,山水悄然,他一人上下求索。
历史是一条浑水河,蜿蜒久了才似乎透亮。也许罗马盛衰无常,可美第奇家族的符号依旧光亮;也许威尼斯的水道学会了自嘲,可佛罗伦萨的雕像犹然完好;也许庞贝古城的灵魂已经散去,可阿勒河河水仍然滚滚不息。我们从中看到了历史的欢笑与昂扬、冷清与孤寂,听到了历史的尖叫与悲啼、细语与欢歌。历史疯疯颠颠,充满嘲讽,既变也不变,只有它的离去,才能带给我们清晰的“模糊”和“模糊”的清晰。除了辛酸悲喜,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在“模糊”的历史中追寻清晰,在清晰的历史中求索真理。漫漫征途上,我们不仅要学会求索过去,也要懂得求索现在、静待未来。
监狱和一战前局势紧张的德国,两者本应拼接出阴森与恐怖。但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学生监狱却十分不同。当初因顽皮被关押的学生,完全不像惩罚的施加者想象的那样悲伤、痛苦。相反,他们在这里挥洒热血与青春,任张狂的涂鸦紧紧黏在墙上。倘若开头太过严肃,也不妨喜剧收尾。曾经的瑞士人因贫穷而受雇打仗。两方交战,与自己厮杀的,可能就是邻家腼腆的男孩。他们是忠诚的,受雇于人就要坚持到最后一刻。欧洲大地被无数瑞士人的鲜血染红。历史心软了,终于让瑞士永远保持了中立、告别了战争。曾经受过的伤,也许就是不久后的宝藏。历史总是半边苦涩,半边蜜糖。神秘的手拨弄着世界,冷酷之中仍有温情。
我们应宽容地、诙谐地,用柔软的心去看待历史。经历过风雨跌宕的老人,往往是很平和的。历史也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哀叹。它是广袤无垠疆土上的一条大河,我们把握不了它的方向,却能触摸到它流淌的痕迹。要明白世界上没有强者,也没有弱者,无论是刽子手,还是白天使,都是我们所造就的。好与坏只是我们拟定的评判标准,但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同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谨记每一个人,平静对待、平等对待。该走的已走,就别揪住不放。我们的怨恨与谢意,的确需要有一人一物去当容器,如希特勒、华盛顿,但真正该指责或赞扬的是我们自己。
历史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我们也应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过去的爱恨情仇知道就好,何必沉溺其中;面前的盛衰变化,模糊就好,何必忧患重重。“不在乎明日,不在乎观者,不在乎评论,一切只给自己看。”既然看不透过去与未来,就不如把握好现在。
历史是无垠,无疆却有路,但却只有一条路。我们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态,来面对这部悲喜剧,也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情,来演好这部悲喜剧。漫漫无垠中,我们只有把握现在、静待未来,在历史的长河中求索。
篇30:高中读后感
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
——列夫·托尔斯泰
小时候学钢琴,喜欢贝多芬总是胜过莫扎特的。后者谱的曲子高贵典雅,然而像我这种凡夫俗子总是难以体会真谛。而贝多芬的作品却像面对着奔腾不息的大河,还没来得及抵抗便被那汹涌的情感卷了进去。那时我还并不晓得这位西方乐圣的生平苦难,却已经为他前无古人的才华所倾倒。
所以当我第一次翻阅《名人传》,看到“路易维希·凡·贝多芬”这个名字出现时,便深深地沦陷了。
英雄是孤独而痛苦的。贝多芬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他人生的命运大起大落,他饱受疾病困扰,尝尽世间凉薄,却从未低头。罗曼·罗兰精彩的描写和傅雷大师绝妙的翻译使这位西方乐圣不屈的形象再度鲜活,跃然纸上。
写贝多芬的这一部分始终是压抑的,不论他如何抗争,最大的敌人——命运还是主宰着一切。读完之后合上书,只觉得黑暗,黑暗,无尽的黑暗。
而终究有光芒,刺破罗网,挣脱束缚,砸开枷锁。而终究有英雄,来自地狱,目光坚定,高举火把。
贝多芬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矛盾的一个人。
他承认命运的黑暗,却成为荒夜里一束夺人心魄的光芒。
其实说到黑暗,米开朗基罗所处的环境远甚于贝多芬。只是相比贝多芬英勇冲动,米开朗基罗显得更为温和,也更为迷惘。
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正如《双城记》所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一方面,中世纪恐怖压抑的威压正盘旋在欧洲人民的头上;而另一方面,闪耀着人性光芒的飓风正在亚平宁半岛成型。米开朗基罗便诞生于此,他的一生注定不凡。
然而最初的他却是孤独而迷惘的,纠缠于各方势力的泥潭之中无法自拔,这与他人文主义的理想相差太远。他痛苦,他不堪。这位罗马天才陷入了精神与信仰的双重危机。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求索。
这注定是一场痛苦而危险的旅程,他却成功了。米开朗基罗在斗争中获得了胜利,西斯廷教堂祭坛上的那六年,上帝不知与他辩论了几百回,坚硬的大理石墙壁不知被他如炬般的目光贯穿了几千次。终于,他找到了,他发现了,他醒悟了——
《末日审判》!
这是米开朗基罗向世俗,交出的一份完美答卷,他完成了求索与斗争的旅途。他胜得骄傲,那画上面的衣服,只不过是历史余毒的遮羞布。而那灵魂,却已经完成了最伟大的人性之救赎。
把列夫·托尔斯泰归入到“作家”这个职业简直是对他的大不敬。他是个英雄。他必须要承受英雄所要承受的,无边的孤独。
贝多芬的孤独源自命运,米开朗基罗的孤独源自信仰,托尔斯泰的孤独则源自他的心灵。对于托尔斯泰,他的经历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思想和矛盾。罗曼·罗兰精确地把握到了这一点,笔墨不多,却将托尔斯泰的挣扎写进了骨子里。
托尔斯泰自己如同那个时期的俄国一样,是矛盾的——他有着平凡的外表和朴实的心灵,却生活在自己所痛恨的贵族之家;他所要抵触的是自己享受着的,所要反对的正是他自己成为的人。这使他与同时期的高尔基永远的划开了一条界线:高尔基无所畏惧,如同海燕一般;而托尔斯泰却始终在挣扎,在犹豫,在痛苦。
所以,托尔斯泰想到了博爱,想到了宽恕。
而在人生的最后,他也完成了自己心灵的宽恕。这个一直处在煎熬的,不屈呐喊的灵魂终于得到了永远的安宁。在秋天的车站里,托尔斯泰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孤独而生,宽恕而死,如悲凉之雾,遍披华林。
我是个英雄主义者,我相信螳臂当车,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所以我敬佩这三位英雄,也敬佩人类数千年文明之间无数舍生取义的志士仁人。
托尔斯泰说过:“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这句话可以看做是对《名人传》最好的解读。
贝多芬与命运对抗,米开朗基罗与信仰博弈,托尔斯泰与心灵斗争。他们的人生始终是充满苦痛的历练,是一场沉重的负担。因此这部《名人传》的基调也是深沉的,黑暗的。
然而生命最美好的地方就是黑暗,因为只要有黑暗,必然就会有希望。
这种希望来自灵魂,也会拯救灵魂。
因此,这三位英雄的人生在我们看来是恐怖的,是苦痛的。然而对他们自己而言,却是一次畅快淋漓的宣泄,一场血脉贲张的战斗,一首波澜壮阔的史诗。他们在不断的抗争中实现了自我,也为人类文明画下了浓墨重彩的、闪耀着光芒的一笔。
所以,去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事情吧。在你坚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人生。
虽然苦痛,却是救赎。
篇31:高中读后感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则从一本小小的《飘》之中看到了美国内战的各种纷争,也参透了一点道理。
战争乃生命之摧残,也像一种催化剂,逼人,锤炼人,改造人!国家可以在战争中兴亡,种族也可以在战争中存灭,小小的人更是如变色龙一般,千变万化。
作者玛格丽特将自己化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思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造了一个美国的奇迹。小说的情节似生活中的情节一样,给人以感慨,其味如茶一般,值得细细品味。
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感受,小小范围让我身临其境。思嘉,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却深受奴隶制的影响,面对黑人,给以百般歧视。从她小小一人足可以看见美国南方奴隶制的危害。思嘉从小就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和平中,在幸福中,她所爱之人却里有所爱,知道一切成为眼前的现实,她一生中对她很重要的两个男人:艾希里和瑞德(此处缺少谓语,应补加谓语)。艾希里是在和平中,瑞德则在战争中。思嘉爱艾希里,瑞德爱思嘉,何等纠结。但是面对战争,小小的思嘉却也变得坚强,不管什么时候她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面对战争,在脑中只有残酷,恐惧充满了每个人的心中。思嘉何尝不是,面对身边无望的一切,她该做些什么。但南方战败的时候,他们几乎快绝望了,谁都有可能死去,但是思嘉拿出自己被逼出来的勇气,去承担这本该承受的一切。
北方佬的残酷夺走了南方的一切,在这时思嘉受尽饿冷的考验,她身无分文,慢慢地,在时间的流逝中,她受尽了没钱的苦日子(应加“的煎熬”),于是她变得残忍,成了一个守财奴,利用欺骗周围爱她的人去获取所谓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同时又是那么的厌恶,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刺伤了瑞德的心,因为思嘉糊涂她不知谁是爱她的人,直到真正失去了,才后悔。在分散的最后她又一次表现了她的可怜,却只换来了瑞德的一句话:“我是曾经爱着你,但你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已经使我的爱消磨殆尽。”瑞德走了,思嘉哭了!
《Gone withthe wind》玛格丽特的一生,用时间去换取她的经历,快乐,悲伤,遗憾。
在困境中,不要只为自己的生存,而不择手段的去达成目的。在最艰难的时刻,不要冷冰冰地伤害周围爱你的人,否则受伤的会是你自己。同样(“同样”应改为“同时”)学会用宽容,理解看、接触周围的一切,这样会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怨言的世界。现在在和平的世界,面对战争我们始终坚持保卫和平!在书中的战争中警戒自己!
美国内战也是一场种族之间的恶战,面对歧视,他们勇敢地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力,同样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换句话说歧视别人,就是在歧视自己。现在的我们看到那铁的历史“贩卖黑奴”也许会流露出一些同情。在当今社会,何尝不是受种族制度的影响,歧视也很严重。“地位”“势力”这些词历历在目,但这是自然法则,不可改变!在其中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把自己变为强者!可从《飘》中看出,在林肯的制度下翻了身的黑人,又是一种情况。恰恰符合了《非诚勿扰》中葛优说的一句话:“穷人翻了身,就会变本加厉的使唤人!”当时的黑人也一样,翻了身,变(加上“得”)残酷无比。这便可以让我们看清现实!
简单的说,从这本书中我学到的:追求自己所爱的,不放弃。面对该面对的,勇敢活着。保护自己周围的人,真诚相待!
篇32:高中读后感
南国的烟雨,铸就了她无与伦比的诗情,面对生活的坦然、平静、如一朵白莲清绝遗世。她-——就是林徽因,是爱、是暖、是希望、她是人间的四月天,她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
林徽因生于杭州,一座被誉为天堂的千年古城,有无数文人为西湖题词,沉醉与杭州独有的清韵,独有的诗情。
她与徐志摩相恋,或许是她人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刻,伦敦,康桥,泛舟康桥,他们彼此都沉浸在诗意的美好,多年后,徐志摩写下了《再别康桥》,语句中透出对往昔的追忆,一去不返的时光,历经多年,早已是物是人非。
这本书以诗一般的语言,描绘了林徽因的生平,或许每个人对林徽因,总有不可言传的倾慕,她作为那个时代独有的才女,在诗坛上显现出柔情似水,而她亦是建筑学家,为国家做出了众多贡献。文学是调配凡尘烟火的工具,而并非她的生活,她有着属于自己的追求,她曾经到各地游历,对古建筑的华美、威仪,有着独特的喜爱,以此为终身的事业,默默为之付出。
她的一生让三个人为她动情,一个是徐志摩他,她的心中一直有这个充满诗意、文采斐然的人,他们之间存在都不愿面对的现实。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康桥之恋,则是他们的内心尘封已久的珍宝,有时甚至依靠回忆曾经,来典当岁月。而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虽在文采上不及徐志摩,却在建筑方面与林徽因有共同的理想,志同道合,他将林徽因呵护一生。另一人则是学界泰斗金岳霖,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每当林徽因、梁思成搬到哪里,他便搬到哪里,悉心陪伴,他与林徽因、梁思成终生为友。当林徽因过世后,有一年,他将朋友召集起来,默默的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众人望着这位终身未娶的老者,默默流泪、叹息。
如果仅读她的诗,便以为她所拥有的只有轻灵与典雅,充满诗情、与明月为伴、雨与花茶为邻,在清风诗书中度过一生,但她有着渴望凡尘烟火的内心,想与世俗为伴,渴望红尘中的幸福,她愿为一生所热爱的事业献身,在徐志摩死后,她没有了挂念,一心为事业,但当夜阑人静,明月入户,又有谁知他的内心所想。
当那种风起云涌的年代到来,它携一身病骨各地观察古建筑,她本应享受安稳,却爱上漂泊,爱上旅程中的风暴,爱上旅途中得失消亡。
她亦有那份坚持,为了事业,她他带病参与国徽的设计,参与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拯救了传统景泰蓝工艺,从众多的学术专家中脱颖而出,她是战火纷飞年代最清纯动人的白莲,内心却有坚强信念,她本身好像就是一个谜,神秘而深刻,她以最优雅动人的姿态行走在红尘陌上,让世人仰望,却又不敢轻易追随,她永远是明净如水,好像不属于尘世的烟火,却又生于尘世,在人间四月,在清风小径中徘徊,在燕语呢喃中度过花开花落,而无论岁月如何流转,它都有不会老去的美丽容颜。
不知她的一生是否有过孤独,当徐志摩乘飞机赶去听她的讲座时飞机失事,徐志摩走了,她曾经深深爱过、信赖过的人,许下山盟海誓的人,却首先背弃了誓言,与心中的康桥永远别离。当她静静休养时,是否时常怀念起那个儒雅的诗人,虽离去却让人追忆。林徽因从不会让自己一蹶不振,她是将自己的苦痛埋藏在心里,她他曾爱过三个人,却又将每一份处理得恰到好处。当初,虽不得已离开徐志摩,也是她心中认为的最好的选择,一意孤行的结果,她不敢也不想去设想。只在心里为他留出位置,仅此而已。
纵观她的一生,都以一种清绝的姿态傲立于世,将苦痛埋藏于心中,不轻易透出,所见到的只是她他所写的清新的诗词。每次见到都感觉仿佛是一朵一尘不染的白莲,经岁月的洗礼,洗净铅华,清绝明净,生于烟雨迷离的千年古城,在细细的光阴中走过青石小巷,在西湖旁静听燕语呢喃。不过每个人都无法体会她的内心所想,她要的不是诗酒年华的朦胧,应该是她所坚持用生命付出的事业,在建筑学上的造诣,她完美地用她斐然才情书写她的人生。
这本书用清新秀丽的文字,描绘了一代才女林徽因的生平,语言平静华美,用虚幻而实在的意境,写出了林徽因那份无与伦比的诗情,让每一人都为她陶醉,为她的坚持、执着所折服,而她却始终如一,不改如初时的美好,用她独有的诗情,去品味凡尘烟火,抒写清新的人间四月天。
细雨打湿咯花,走过一个又一个人间四月,那份独有的诗情在流年的光阴中不断传响,在月圆月缺中度过万水千山。
篇33:高中读后感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在历史的长河中的有着属于自己的岁月篇章。仿佛一切的一切都在不停地朝着现在走来。纵观中国历史,无论哪朝哪代,也无论是强盛还是衰败都依然阻挡不了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我们中国人也正是在这脉脉相传中才成就了今天繁荣的中国文化。
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寻觅中华》,使我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与见解更加深入了一些。从黃帝到商朝,从汉朝到唐朝,再从宋朝到青朝以至现在,余秋雨,带我们遨游在中国的文化史上,被一个个故事所吸引,也曾为墨子感到佩服,也曾为屈原感到叹惜,曾为司马迁叹服……但我现在想写一下对于其中一篇的内心想法——《乱麻背后的蕴藏》。
宋代留给我们的印象大多是常年处于战乱之中,同时与好几个国家并存,国不安家不宁,但宋朝的文化是值的我们去品读去鉴赏去了解的。
也正是在那样混乱割据的年代。宋代的文明却蓬勃发展,逆风飞翔。
我首先了解到的是宋代的社会经济生活。相比唐朝而言,宋代的都城没有过多的限制,但全国市镇总量已接近两千。当时的商品流通量如果折合成现在的价格,差不多六十亿至七十亿美元。在宋优,还出现了许多科技著作。
宋代文化的蓬勃发展,与文官政治有关,宋代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 使大家都有平等的资格。在全国广办公私教育,使全国的文化资源获得更多的开发,焕发出文化的活力。本来朝廷是利用文化来统治国家,但实际上文化也利用了朝廷。
在宋朝也涌现了众多知识分子,例如苏东坡、朱靠、陆游等。这些知识分子同时也担任着执政者,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这些文官的加入,使得宋朝焕发出一种新的活力。文官政治是考文人来执政,所以他的本性还是君子政治。宋代哲学思想也是比较先进的,许多名家都涌现出来。朱熹,企图为中华文明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永恒体系,把理论与现实,相结合,把向自己的学说传播下去。从这一方面来讲,宋朝也是一个中国古典哲学灿烂的年代。
在朱熹去世后,也有两个重要的人相继去世,一位是陆游,另一位是辛弃疾。读了他们的诗,不禁让我们想起宋朝的军事危难。在他们的诗作中经常出现有关国家危难的诗句。也正是在那风雨飘摇的年代,才造就了这两位爱国诗人。
说起爱国诗人,就不得不说一说文天祥。时间是那么的快,南宋也灭亡了,一个在文化上蓬勃发展的国家即将陨落,化为茫茫宇宙中的一颗流星。但还有一个人,把宋代文化的余热用自身的人格力量展现的淋漓尽致。被元朝俘虏后,他宁死不屈,尽管元朝给他无比优越的条件和权力,但是在他眼中,那又算得了什么。宋代的文化已经渗透到他的信仰之中,所以才出现他这样舍身取义,大义凛然的伟大爱国者。最后,他给世人流下一句话——“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
宋朝最终虽然灭亡了,但是他的文明却得以传承。
文化总是在不断的发展着,乱世也不例外,而且它发展的却格为繁盛。也因在乱世,人们才急需一种精神寄托,心灵信仰。文化给人们慰藉,支撑人们在未知中前行。乱世中,一批批文人正已他们的人格魅力,展现这个时代的文化底蕴。如果你问我一个朝代留给后代的是什么?我会答,文化是他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文化不是盛世的点缀,而应该是黑夜的蜡烛。如果世人暂时不需要这蜡烛,那么,我们就让他先在自己的心底点亮。
篇34:高中读后感
近几周,我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在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跟随大师的脚步从我们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开始慢慢行进。猜测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探索商朝的神秘,感受汉朝的伟大。终于,我走进了我们引以为傲的唐朝。
大唐,如一座高峰,屹立在历史深处,也矗立在人们的心中。是什么力量缔造了巍巍大唐,创建了如此一个伟大的文化盛世呢?
北魏鲜卑族开凿的云冈石窟、龙门石窟,使中西文化精华相互化育,为大唐气象注入浑朴的旷野之力。说到北魏,总是想到孝文帝拓跋宏,他四岁即位,在位二十八年,只有九年时间独立施政,却在这九年中使中国改头换面。他主张“汉化”,这是一条血迹斑斑的改革之路。这条路,本来也许要走几百几千年,可是他,却把它压缩到了几十年。这次改革,不仅是汉文化对“胡文华”的濡养,更是“胡文华”对汉文化的输注。正是这种双向的交融,才让中华文化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命力,打通了一条通向大唐之路。
唐朝时一个“诗的时代”,唐诗是唐代的灵魂。
唐诗标志着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高峰,是中国古代诗发展的全盛时期。其成就卓越,在封建政治、经济进一步发展变革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思想比较开放、艺术文化普遍高涨的推动下,诗人们继承和发扬《诗经》和《楚辞》以来的优良传统,广泛总结前人的创作经验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结果。唐诗的作者广泛,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上至老人,下至几岁的小孩,还有外国作者。唐诗的题材非常广泛。有的是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阶级状况和阶级矛盾,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有的歌颂正义战争,抒发爱国思想;有的描绘祖国山河的秀丽多娇;还有抒写个人抱负和遭遇,诉说朋友交情,人生悲欢等。
而在唐代的诗人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李白。
李白,字太白,晚年自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天才横溢,被誉为谪仙人。其诗想象丰富,构思奇特,气势雄浑瑰丽,风格豪迈潇洒,是盛唐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
李白是一个随性洒脱的人,他高度自负,傲岸不羁,而又热情豪放,天真烂漫。他的诗受到唐玄宗的青睐,却又因此受到小人的排挤。天宝三年的夏天,李白到了东都洛阳,在这里,他遇到了杜甫,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诗人见面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年,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彼此产生了深刻影响。
唐朝是一个自信的时代。
唐朝时期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透出一种自信的气度。这种自信从他的军事、外交、文化、国家治理、疆域版图等各个方面均有体现。这种自信是以国家的真正实力为后盾,内百姓安居,外四夷臣服。太宗被尊为天可汗,这也是后世历朝历代所羡慕和追求的一个圣境。
唐代地域不小,历时不短,“仅仅长安城就已经很大,比古代世界最骄傲的城市—那个曾经辉耀着雄伟的石柱和角斗场的古罗马城,还大了差不多六倍”。这是余秋雨对唐长安城的评价,而它不止面积大而且商业繁荣,走在长安街头,外国人多的是,还允许留学生参加考试,考取官员,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智慧啊!这也是源于唐朝的自信吧,他有自信心使外国惊叹于自己的时代,不担心外来的文明会把自己淹没,甚至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淹没。他很明白,自己离不开别的文明,如果离开了,他就会索然无味了。所以,余秋雨说,“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
今天的中国正在融入世界,我们就需要盛唐的胸襟。
唐朝是我们历史过程中的精华。
篇35:高中读后感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 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广大贫困人民的代表,他们贫困、卑微但绝不卑贱;他们身处黑暗年代却又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生存的风尘可以埋没他的身躯,但绝对不会埋没他金子般的心。也许,有时候他有些尖酸、刻薄,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老实、本分却又有些狡黠,即使面对一乐的无情表现也无法遮挡他人性的光辉,谁又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生活的重担带给他的压力呢?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这三个孩子中命运最曲折,最复杂的,也是作者着力刻画的重点。最疼爱自己的父亲不是亲爹,从小在邻居的斜眼中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是扭曲的,但他没有。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后面的情节更令人叹惋,得了肝炎,命悬一线。当我看到许三观沿途一路为之卖血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乐健康快乐长大的原因,那就是许三观的爱呀!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都说青春期的少年心思敏感,谁又能理解一乐那一颗滴血的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找上门来的一乐,他的绝情令人愤怒!但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谁又能理解何小勇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小说。
篇36:高中读后感
矮墩墩的身材,胖乎乎的脸,嘴上总是挂着无比天真稚气的笑,一副乐呵呵,胸无城府的样子,这便是哈谢克笔下的《好兵帅克》中帅克的形象,亦是我眼中的“傻”兵帅克。
第一次注意到哈谢克的这本书,是因余秋雨在《行者无疆》中的一句话,“卡夫卡用认真的变形来感受荒谬,哈谢克却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曾拜读过卡夫卡笔下那令人向往又终生无法到达的城堡;那小职员变身甲虫明知无罪却逃避不掉的可怜,推销员变为大虫子的无奈与压抑。卡夫卡的变形已荒谬的令人惊叹。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的帅克又是怎样的呢?这样的帅克能否化解卡夫卡式的阴郁呢?我不仅对哈维克的《好兵帅克》有了无比的期待。
初享《好兵帅克》仅用了一天的时间,掩卷回忆帅克的形象,只一个字“傻”。傻的滑稽可笑,傻的别样可爱。一个普通的喜欢喝啤酒的士兵,被送去为一个他所不屑的皇帝充当炮灰,对战争及结果却毫无兴趣。萨拉热窝事件后人人明哲保身,不对政治军事多评论一字,帅克却傻傻的在小酒馆高谈阔论,天真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后却被捕入狱。在监狱,面对狱警无厘头的提问,依然傻傻的极其认真的作答,最终被送往精神病医院;在那里,帅克满怀深情的向医生、护士打招呼,镇定自若的神态,头头是道的搭话,在被赶出精神病院后还对精神病院依依不舍。上了前线接二连三闹出乱子又光荣的败北。帅克的一切不懂得粉饰现实的行为在“大人物”眼里就是“白痴”的行为。我想,这便是帅克在当时的捷克能化开卡夫卡式阴郁的原因吧——他傻得天真。
但再读《好兵帅克》时,我发现自己错了。帅克是经法医鉴定的傻瓜,但他显然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他表现出的孩童式的的天真,貌似恭顺,然而对权威毫无敬意;他以令人哭笑不得的方式作弄长官,很谦卑地把到手的每件事情都搞砸,以心无芥蒂的行事风格把战争变为酒馆之间的闹剧;他看穿权利背后的虚伪,洞晓战争的荒诞和战争机器的虚弱。演示了一个小人物在逆境中求生存、用傻气和幽默对抗权利和体制的荒诞。帅克一直在念叨:疯人院里的美好生活已一去不复返了。这些世人眼里的傻瓜言论,无疑在嬉笑间颠覆了官方的疯狂与理智、自由与监禁的界定。反映的是当时的捷克背景下作者哈谢克的一种心声。一战前后,捷克一直都处在一个非理性的时代,人们尽管是被迫参加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但许多人认为自己是崇高的伟大的,人们的生活很长时间都被笼罩在战争的情绪下。帅克有意无意的傻气和幽默,那种顺应时代潮流却又能保全自己的处事方法,看似荒谬的行为让人们看到了小人物生存的机智和灵活。我想,这种佯傻才是哈谢克写《好兵帅克》的真正意义所在吧——他傻的聪明。
反复的被抛入荒诞的境遇中,又奇妙的因错误的时间和言论走出困境的帅克;外表憨厚滑稽、屈从附和,内心却学识丰富、坚持准则的帅克,是哈谢克笔下复杂的矛盾体。“傻”兵不傻,这是一种“没有力量的力量”,这样的帅克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个成语“大智若愚”。正像世界级小说大师米兰昆德拉所说:哈谢克让我们看到的来自身外历史的“终极荒谬”,它不仅属于捷克的布拉格,它应属于全世界。的确,《好兵帅克》是我读的第一本捷克作家的书,相信这仅仅是我走进世界文学的一个开始!
篇37:高中读后感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何其有幸,我曾拜读了梁衡散文选集,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读韩愈》。 ——题记
江流激湍,浪翻乳花,碧水自将青山绕;山峦叠翠,怒松插云,青山脚下碧水环。自岭南以南,焕烂流光,皆集于潮州。潮州之水,美不过韩江;潮州之山,雄不及韩山;而潮州之墨迹,妙笔皆生韩公祠。在梁衡笔下,我有幸来到了这山清水秀的地方。然而,韩愈一介书生,怎会使这山水易姓为韩呢?
众所周知,韩愈乃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章佳句至今被人们争相传诵。在文坛上,他是大唐的一块丰碑,但这尚不足以易姓河山。
在书中,我来到了唐宪宗时期,原本井井有条的市集却乱做一团,众人纷纷向法门寺赶去。然如此兴师动众的,却不是什么利国利民的大事,而是唐宪宗迎佛指舍利入皇城。一时间,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却无一人敢指出帝王的不是。此时,巷尾处一驾不甚华丽的车轿中,一位白发长须的老者,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
天子殿前,一位手持玉笏的大臣,颤颤巍巍地从群臣中走了出来——正是前日巷尾那位老者,他思忖良久,终于开口:“陛下,臣曾奏表上书,望陛下取消法门之典。陛下乃九五至尊,却要迎佛骨这朽秽之物入我大唐,置百姓社稷颜面于何地?若佛祖有灵,以为不敬,欲施行罚,便加之于臣身,臣万死不辞!”一翻言辞情真意切,感人甚深,却引得龙颜大怒,皇帝不顾众臣劝阻,把他贬至潮州。
这位老者便是韩愈。
朝为朝廷重臣,夕为左迁罪人,恐怕任何人都难以承受这种巨大落差。然而,韩愈却挺了过来。苏轼乌台诗案之悲释于对人生的超然,柳宗元被贬之苦释于对山水的眷恋,而韩愈的心灰意冷却释于他对百姓疾苦的操劳。当时的潮州因离京甚远,不似王土,更如蛮夷。韩愈见此心中大恸,忖道:我心中虽悲苦,但怎么比得上百姓的贫苦?于是,他重拾软毫,以文诛恶,驱鳄鱼,兴学堂,除奴制,修水利。八个月过后,潮州面貌焕然一新,潮州进士也由原来的三名升到了一百三十名之多。
此时,我不禁好奇:自古贬官只需要在被贬之处熬过一段时间即可,韩愈却为何如此卖力?也许,这都是缘于他的文人风骨,面对皇帝怒火依然不改儒家不屈不挠的风骨,身处困境难关依然不忘朝臣救世利民的风骨,遭受舆论指责依然不动圣者恪守本心的风骨。
韩愈曾倡导古文运动,废掉了华而不实的骈文,越过南北朝,越过魏晋,直承秦汉,将文章的“载道”作用发挥出来,立文、立业,后世苏东坡赞道:“文起八大之衰,道济天下之溺。”
常言道:“武死战,文死谏。”据史记载,韩愈出身贫寒,功名考取十分不易,但却数触龙鳞。我依稀看到,大唐汉白玉石雕琢的殿前台阶前,云雾缭绕中,一人托着他虽已衰朽却依然不折的风骨,心系天下百姓,志存黎明苍生,将一身刚正与不阿,献给了大唐盛世。历史等了千年,终于等到了他。
梁衡在文中说:“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潮州的韩公祠,韩山、韩水,并不是用来纪念韩愈的坎坷历程的,纪念的是他的以民为本,文以载道。
我想,这也是梁衡为何要“读”韩愈了。韩愈之于历史,之于后代文人,之于我们,都像是一本书,一本生动的书,一本严谨的书,一本经典的书,一本动人的书。他的行为,他的文章,无一不展示了他那高贵的文人风骨,他集儒家精华之大成,又加以自身改进,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即使他逝去,他的风骨依然如丰碑一般,在世间长留。
回望韩公祠中的凭吊之作,无一不是感韩公之大义风骨而作。此人,此景,此绩,怎能不教人心生感慨!于是,我心中也逐渐泛起一行诗句:
不畏君威斥荒诞,潮州河山尽姓韩。
上任八月兴四利,文人风骨留世间。
篇38:高中读后感
每一本书都有它唯美的旋律,每个人对这种旋律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想,伴随着这种旋律在书中翩翩起舞。
《意林》它不像名著那样大本的让人看起来枯燥乏味,不像神话那样幻意让人神魂颠倒、思想却脱离了现实。它是通往成功的道路,教育我们成功的背后必定是被汗水浸透的,它讲的是人生的哲理,指导我人生走正确的道路,它讲的是崇高的品德,好让我们心里有个好的模范,能够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俗话说‘‘万古长青,只有一真耳。’’在《意林》上完全能够感受到这种情感,读到令人震撼的画面,在脑海定格。那些感动人心的话语,有时使人潸然泪下。
你能随着它穿越时空隧道,去参观中世纪的秀丽,去领悦古代人做事的道德论则,去叹服新异的科技,这些它是玩转的多么巧妙。
它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与无奈、写了希望的曙光。
它写了许多人生经历、让我们参模、让我们学会理性看待事物。
它写了永不放弃者必将成功、得过且过者继续堕落。
里面有句话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它说我们这刚刚起航的
小船载得起父母那沉甸甸的爱吗?
我不得而知………
时光荏再,一转眼我已初中毕业了。也读了许多年的书了,问自己,有过热真学习吗?学到了什么吗?如果有没学懂的,有反思吗?我天天在意的,是发型吗,重要吗?这些在这本书上都找到了答案。
一页翻去,又是一个崭新的旅途,一路亮丽的风景让我们尽情赏阅。
篇39:高中读后感
翻开泛黄的纸页,浓浓墨香中,是家里流露出的真挚父爱。读罢全书,傅雷对孩子的谆谆教诲和他真诚直率的人格魅力,无不令人钦佩和感动。
《傅雷家书》就是这样一部苦心孤诣的教子篇,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严肃、一丝不苟的对待一切,做一个德才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作为父亲,傅雷教子极严,可他又具有令人感动的真诚和朴实。在送走将去波兰的傅聪后,离别之悲不由的唤起傅雷对往事的回忆。在家书中,他深刻的反省自己,后悔自己当初不近人情的教育“我良心上的责备简直消释不了,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父亲能够对儿子真诚的道歉,一切的爱,都在父亲的忏悔中彰显出来。
傅雷教子,始终保持着以德为先,做人为本的原则“做人第一,其次才是艺术。”很少有人教育艺术学生如此多的道德,傅雷在育人方面可谓呕心沥血。他告诉傅聪,永远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只有心灵无比纯洁才会将艺术表现的动人,这与傅雷的直率和坦诚是分不开的。父亲从小給予的爱国主义教育也没有白费,即使远在波兰,傅聪仍然热爱着祖国,坚持父亲給预的信条,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
当然,对于傅聪的努力换来的成绩,傅雷也是由衷的为他骄傲和自豪,在高兴之余也为傅聪的坚强,不为胜利冲昏头脑而安慰。“多少过分的谀辞与夸奖,都没有使你丧失自知之明,众人的掌声,名流的赞美,都没有减少你对艺术的谦卑!”傅雷就是儿子的良师益友,辛勤教育又不忘衷心赞美,衷心赞美不忘谆谆告诫,深沉无言的父爱,皆凝聚其中。
一封封家书,将相隔万里的两人的心连在了一起,一边是孩子勤奋的练习,另一边的父亲却殷切地注视着他的每一次心脏的律动,设身处地的预想他在前行道路上会遇到的各种情景,并替他做出预案,为他寄去各种书籍作为养料,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傅雷高深的艺术造诣,也看到了一颗崇高的父亲的心。傅聪也从书信中吸收了丰富的精神养料,好像父母仍然在他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家书给予傅聪成长的力量,让他去战胜各种困难和魔障,找准自己人生的方向。
傅雷就是这样将自己的爱与期望诉诸笔端,寄给远在异乡的儿子,从不间断。在一封封家书中,我读出了傅雷的真意:“我还不甘落后,还想事事、处处追上你们,了解你们,同时也想竭力把我们的经验和理智献给你们,做你们一支忠实的手杖。如果有一天你们感到这根手杖是个累赘的时候,我会销声匿迹,决不来绊你们的脚。”肺腑之言,舐犊之情,不经意间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掀开扉页那张照片,傅雷专注的给孩子写信的情景更平添一份感动,那份执着真挚的爱在心中挥之不去。
《 傅雷家书》读完了,而天下父母爱子之心是永远不变的。所以,珍惜与父母相处的每一分钟,用心感受父母的爱吧,这也是做为子女的最好报答。
篇40:高中读后感
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到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过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这是傅雷在给他儿子傅聪的信里说的一句话,当时读到这,还有些看不懂,就顺手做了下标记。当我看完全书是,再回到这里,我觉得这段话写得特别好,他要儿子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想,这是任何一个父亲想对自己孩子的期望!
记得看到这个书名时,觉得这无非是一个叫傅雷的父亲写信给他的儿子,信里说些家常话,然后唠叨几句话。但当我开始阅读时,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他同儿子一起探究音乐,将自己所经历的东西全部用信的方式传到孩子的心中。他设身处地地去预想孩子在道路上可能会遇见的困难以及各种各样的情景,然后为他铺好路,向他说明该如何去对待这一切。让孩子在真正遇见这些时,能够冷静、沉稳、游刃有余地去解决它们。
这是什么?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书;这也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苦心教导。傅雷是一位严格、严肃的父亲,而我的父亲也是如此。他不苟言笑,对我的教育更是严格。所以我一直认为他根本不爱我,但是这个暑假通过一件事,通过这本书,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些东西。
暑假开始,爸爸妈妈因为一些事情要回老家,而我因为补课只能待在杭州不能和他们一起走。那时,我正在看这本书,当时我还在想,我老爸会不会也这样做?但这个想法马上被我否决了。现在这个社会,打个电话不就好了,写什么信,再说,像老爸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这样做,早把我忘了吧!这是我第一次和爸爸妈妈分开,一个人好孤单,好无聊,很不习惯。当天晚上,我洗好澡趴在床上看《傅雷家书》,突然手机响了一下,那是信息铃声。我拿来一看,惊讶地发现是爸爸发来的。他在短信里询问了我的补课情况、作业情况、生活情况,然后还嘱咐了我一些生活细节,并且和我分享了他们在老家发生的事情。看完短信我好感动,然后立刻回了过去。但是却没有再次收到,我刚打算放下手机,手机来电了,是老妈打来的,我还确定了一下是不是老爸本人发的短信,老妈说,老爸一直很担心我,说我一个女生……
然后,每天晚上,老爸都会发短信来,老妈也会在短信后打电话来。而我也一直坚持着看这本书,边体会书中的爱,也体会着爸妈对我的爱。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切切的感受到了父爱、母爱。当然我也回忆着和老爸的点点滴滴。我发现并不是老爸不爱我,而是我从来没意识到。爸爸的爱被我的潜意识里的严格遮住了,所以我只看见了表面,从未认真地去体会这其中所蕴含的浓浓爱意。
记得三年级刚开始学英语时,这门课我一点也不懂。当时连26个英文字母都不能完整背出,更别说默写了。所以第一次默写我之对了10几个。回到家,老爸非常生气,让我抄十遍,然后让我背,他在旁边看着我,然后再到他那背,我背了一边又一遍,默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到第五遍时,完整、无错误地全部默出,用了两个多小时。从那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老爸根本不在乎我,只在乎学习,看重学习。而现在想来,那晚后的第二天又进行了一次默写,我全部默出,还被老师再全班表扬。从那次后,我的英语成绩也慢慢提升,也有了现在的成绩。而这一切不是因为那晚么?因为老爸对我的严格,让我有了让别人羡慕的成绩。难道不是因为爸爸么?
我想,以后我会学着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同学对我的爱、老师对我的爱;我想,以后我不仅只会看表面,更会体会其中所蕴含的深层意义;我想,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会给予我很大的帮助;我想,我会继续努力的!
篇41:高中读后感
“快写作业了,课外书可以等下再看的。”
“写完了作业就复习预习一下课本,都初三了,还让人不省心。”
“先来吃饭,吃完了再说。”
“……”外面阳光正好,微风不噪,可是妈妈又在唠叨,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在我耳边一直不停的嗡嗡地说,我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用一直不断的提醒我做这做那的。
而我伟大慈爱的母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唠嗑,她始终认为我是个小孩,什么都做不好。
我曾经尝试过去辩驳,但是只要我在那一尘不变的说话声中穿插了一句话,那么那种惹人厌烦的嗡嗡声就会变得更多。所以我果断的选择了噤声不讲话。
一般这样的独角戏会持续5分钟左右,然后我就有了大量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比如现在,我翻开了《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中作为父亲的傅雷用书信的方式告诉了傅聪自己对他的拳拳父爱,他深沉的父爱,如涓涓的细流一般滋润着每个看书孩子的内心。
为什么傅雷就能做得这么好?他懂傅聪的感受,他会循序渐进地表达出自己对傅聪的感想,让人看着心里舒畅。我羡慕傅聪,因为他拥有一个了解自己的父亲,那是多大的福分。傅雷讲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不像我的妈妈反复强调的只有那么几句。
心里又不免抱怨一番。但是当我看到傅雷在信中写道关于傅聪妈妈对傅聪的关心中,我好像看到了妈妈的影子。可能母亲永远做不到像父亲那般理智,她们会做的就只有不断殷切地提醒自己的孩子,她们不会说出什么特有哲理的话,但她们说的话平凡而又伟大。
岁月的河流缓缓地流淌,人们都喜欢坐在渡轮的前头,想去预料些未来的事情。我以前也是这其中的一员,然而现在我好像被《傅雷家书》,亦或者是被那几句短暂却深刻的话牵引着,我走向了船尾,细细品味着曾经发生过的那件小事。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喷嚏打个不停,脚像灌了铅一样,动都动不了。我的脑袋里好像就是一滩浆糊一样,好不容易回了家,看到床后立马倒下。
一阵铃声传来,但我丝毫不觉得悦耳,因为这意味着我需要再一次从温暖的床上爬起接电话。是妈妈的电话,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我说还没。
接着又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果不其然,她再一次唠嗑起来。
我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感冒罢了,然而她却不信。她说要给我送饭过来,我说犯不着,自己买点吃就行了。拗不过她,只好随她了。
接着睡觉。梦里好像梦到了妈妈送了碗面过来,她摸摸我的额头说什么温度还挺高的。然后就是她把我带到了医院,医生说要挂盐水。这一次是被惊醒的,但我却在桌子上看到了那碗面,和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面已经给你带来了,吃好早点睡,等我回来再带你去医院好好看看。”原本对于她给我带面我觉得并不大可能,因为她不会将自己宝贵的上班时间腾出来。
我吃着那碗面,一碗再普通不过的面,清清淡淡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别。我一口一口地吃着,感觉鼻子酸酸的,挺想哭。那是我生平头次将一碗面吃得这么干净。
一碗面中包含了多少的母爱。
妈妈回来以后,带我去了医院,是高烧,39.5度。配了一点药以后,回家了。幸好没有挂盐水。回家的路上,直到到家她一直在唠叨,但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厌烦的感觉,相反是满满的幸福感觉。最平淡的情,最真诚的意。
天下妈妈都唠叨,我的妈妈,傅聪的妈妈,但这些唠叨都是世界上最甜蜜的唠叨。我合上了书,走到正在打扫卫生的母亲身边,我将那句以前难以启齿的话说出了口:“妈妈,对不起。”
希望还不晚。我终于明白了你的良苦用心,曾经的偏激,胡闹和一意孤行暂且先都统统抛后,真的对不起。
篇42:高中读后感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我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无处不在。美,就在身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昆虫记》,走进大自然。
篇43:高中读后感
渐远﹒不必追
龙应台说,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亲人只有一次缘分,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而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而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要学会放手。
选择﹒不回头
龙应台说,选择,就像过了河的“卒”,或动或静,都不能回头。
人生如戏,却又有别于戏。冯小刚说,人生远比艺术来的深刻。我想,也许是源于生活的真实和不可重来。他没有预演的机会,不管你如何怯场,都得演到曲终人散,因为选择了便不能回头。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暴风雨,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渐老﹒ 别吝啬
龙应台说,“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
当父母日渐老去,不能自己穿上衣服,请你有耐性一点。还记得,还记得他们曾花费多长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哪一天,当父母一再重复唠叨,说着同样的事情,请不要打断他们,听他们说,在你小时候,也许他们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相同的故事,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有一天,你终会发现,即使父母有许多过错,却总想给你最好的;有一天,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你的头发也会在阳光下闪烁银光。当那天到来时,我们会不会想念他们呢?所以请不要吝啬你的爱,像他们待你一样待他们可好?哪一天,当他们的腿不听使唤的时候,请扶一把,像当初他们扶着你踏出人生的第一步。
相信﹒不相信
龙应台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二十岁之前相信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其实啊,相信与不相信又有什么呢?人生要学会边走边忘。拿得起是能力,放得下是智慧。舍看起来是给人的,实际是给自己。人生路上,应试着边走边看,边走边忘。
最后,有些相信变成了不相信,有些不相信的倒也信起来。也许这些改变来自于挫折,毕竟,人生路上不尽是歌舞升平。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母爱亲情的伟大。已成长的你,想没想过,生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了……
《目送》不仅写小一辈的故事,也写老一辈的故事。龙应台说,我掠开了雨湿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额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代又一代人,从最初的彼此依偎取暖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的愁怨与无奈要经历的太多太多。孩子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会在自己选择的那条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一路披荆斩棘,独自抵抗风雨。而老一辈人能做的,只是站在路的起点,目送孩子的背影。因为那是他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多泥泞多坎坷,也没有人能够替他到达终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44:高中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代表作,在她短暂的一生中,能创造出如此精彩的小说,实在是令人敬佩 。这部小说以“我”——洛克乌德先生在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经历为主线,其中夹杂了女管家丁恩对往事的大量回忆,是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小说从“我”来到呼啸山庄想要把画眉山庄租下来,但却受到了呼啸山庄人的冷漠、粗鲁的对待说起,“我”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就询问了“我”的女管家丁恩太太。她将往事和盘托出。这些内容也在书中占了相当多的篇幅。呼啸山庄的主人原是老欧肖,有儿子亨德莱.欧肖与女儿凯瑟琳。一天老欧肖捡回来一个弃婴,就是现在呼啸山庄的主人希斯克厉夫,他的产业还有画眉山庄。可在刚开始,两兄妹对他并不好,尤其是亨德莱,对他更是百般虐待。而凯瑟琳对希斯克厉夫则逐渐产生了好感。凯瑟琳逐渐爱上了画眉田庄的小少爷埃德加,可是凯瑟琳又不舍得希斯克厉夫,可她觉得希斯克厉夫太过粗鄙。希斯克厉夫知道后之后,就默默地离开了。亨德莱继承了呼啸山庄以后,对希斯克厉夫的态度也并没有好转。最后凯瑟琳与埃德加结了婚。
过了半年,希斯克厉夫回来了。他是为复仇而来,他打破了本该有的宁静。他想要疯狂的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他利用亨德莱的堕落,用赌钱的方式赢得了呼啸山庄。又利用画眉田庄的伊莎蓓拉对他的感情,继承了画眉田庄的一部分。又在埃德加与凯瑟琳双双去世之后,吞并了画眉山庄。希斯克厉夫的心很冷漠、很黑暗。他不仅对那些伤害过他的人残忍,还利用他的体弱多病的儿子与凯瑟琳女儿凯茜的感情,从而达到占有画眉山庄的目的。后来他的儿子林敦死了,可是希斯克厉夫并没有悲伤,他只是将儿子当作了一种使他达到目的的工具。他是多么的严酷、多么的冷漠无情啊!这也反映了他在童年时受到的毒害极深。慢慢地,亨德莱的儿子哈里顿与凯茜相爱了。而希斯克厉夫此时也许是累了,也可能是忏悔了。他无时无刻不想念凯瑟琳。他开始绝食并将自己锁在房间内。过了几天,仆人才发现他死在了床上,面容热切而激动。我相信,在他临死的一瞬,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他死后被埋葬在凯瑟琳的墓碑旁。凯瑟琳墓碑的另一旁是她的丈夫——埃德加·林敦。这三个人就在一片宁静的绿地下长眠。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由于爱被无情的摧残,变得冷酷无情、心狠手辣。他的报复给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两户人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在年轻的一代哈里顿·欧肖与凯瑟琳·林敦之间,又建立了真挚的爱情,冷酷麻木的人性得到了复苏。恨永远消灭不了爱,爱比恨更有力量!
书中让我感到最震撼的是希斯克厉夫。他作为弃婴被带到呼啸山庄,可是却受到了万般折磨。可是他在一开始也只是百般顺从,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但一颗仇恨的种子已经悄然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他离开呼啸山庄之后历经磨难,再回来时已是很成熟。他在两个家庭之间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完全破坏了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宁静,达到了复仇的目的。可这样他是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快乐的。我觉得希斯克厉夫既可怜又可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由于童年时的阴暗,爱情的挫败,家庭的不公早已使他的心变得冷酷无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并没有选择宽容,选择忘记,而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这也告诉我们,一定要拥有一颗豁达的内心,待人接物要友善。
篇45:高中读后感
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篇46:高中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熟悉的旋律在耳畔回响时,《城南旧事》的故事浮现在眼前,那纯真的童心和那淡淡的美丽哀愁,浸润着人的心灵。读《城南旧事》,几多感慨浮现心头……
读《城南旧事》,总是被它所展示的老北京风情所深深的吸引,静谧的四合院充满了悠闲的时光,胡同中悠扬的叫卖声总是让人魂牵梦萦,西交民巷大街的驴打滚儿让人回味无穷,天桥的喧嚣热闹让人流连忘返,还有保姆口中低徊婉转的童谣不知唤醒了谁的梦……老北京的一切,缤纷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如一股温馨的风扑面而来,唤醒了多少人的回忆,又勾起了几多人的乡愁。这是作家林海音儿时的北京南城,也是属于那个时代独有的老北京风情。《城南旧事》中最打动人的还是老北京人与人之间的温存、和善,还有那不疾不徐的日子。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抓住了那个时代的感觉,抓住了读者的心。
读《城南旧事》,更为它里面的人物深深的打动。这本书里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秀贞的执着与不幸,妞儿的纯真与坎坷命运,兰姨娘的不屈抗争和对幸福的大胆追求,处处透露着人生的力量,催人在感慨唏嘘的同时不断奋进。
在《城南旧事》里,英子那颗金子般纯真的童心散发着最迷人的光彩。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镜重圆,英子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在目送母女俩离去的那一天,寻人期间一直忍病不语的英子终于病倒了……是一颗童年的善心促使英子抱着病痛寻找秀贞的女儿;英子的善良最终使得秀贞母女俩奇迹般似的破镜重圆。英子的善良创造出了这样的奇迹。虽然故事的结局让人唏嘘不已,但是那颗善良的心熠熠生辉。搬家后遇到为了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偷东西的“偷儿”,善良的英子与其交为朋友,并和他约下了“一起看海去”的美丽约定,目睹“偷儿”被警察局抓走,英子非常难过,在英子的世界,没有绝对的坏人,她始终用一颗平等纯真的心去看待周围的所有人,用自己的爱去关爱他人,而这一切,正是当今社会所最为缺失的东西。愿她善良的心在温暖那个时代的同事,能够给今天的人们带来光亮。
在《城南旧事》里,冬阳里的骆驼队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最终消失在灿烂的夕阳里。而秀贞和妞儿最终没能摆脱命运的车轮,“偷儿”也只能无奈的被警察带走,兰姨娘最终也跟着德先叔远走他乡,爸爸的花儿落了,他的爱也一并带走了。所有的人和事都最终被改变,浸润在英子的童年里哀愁慢慢润开,最终化作一缕坚强深埋心底。
我们何其有幸,生活在这样幸福的时代,比英子少了那么多的别离与无奈。我们何其有幸,能够拜读到《城南旧事》,冬阳里的骆驼铃声将永远回响在我们的生命里,浸润我们的一生。
篇47:高中读后感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至躲到你的怀里。”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依恋。母亲,在我们心中是唯一的避难所。“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母亲一生为我们操劳,不思汲取母亲的恩情,我们无以回报!大千世界最平凡的是母亲,最伟大的确实母爱。母亲毫无保留的奉献了自己的一生。而我们呢?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感恩母亲,回报母爱!
母爱,平凡的伟大的爱。如果要说与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咏颂了,一切萌芽新生事物的珍爱: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弱草啊,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
儿童是最纯真的,因而也是最伟大的;草儿是弱小的,却装点了焕荣的世界。纯真的童心,新生的事物,不正表现出人世间的真善美吗?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不正是在黑暗中渴望光明的人们所追求的吗?
看到这儿我不禁回忆起小时候的所作所为,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确实,我们小时侯做的事是稚嫩不堪,然而每一个事情却没有谎言的背后,没有勾心斗角,更没有一丝恶意。童言最无忌,童心最美丽。
在小草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描写自然之美的同时,也表现出她不同于他人的审美观:“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足以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
不施浓墨重彩,没有人为的装饰与渲染,只用清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真正的人生,有意义的人生莫非如此!崇尚自然美观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短短的诗经当中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之所以宝贵是因为生命有意义,是“爱的哲学”!如果人们都能以诚相见,以爱相溶,社会的丑恶就会消解,人生就会变得美好!
但是,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的理想是否真正实现。这种思想上的矛盾常使我们烦闷:
“智慧的女儿!向前迎住罢,烦闷来了要败坏你永久的工程。”
这是对生活的理解,他是黑暗社会现实和新与旧的斗争中,“深谷里的小花”所发出的叹为。但是,叹为归叹为,他仍能勇敢的“向前迎住”与“不懈的情绪”表现自己的真。
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表现出真正的一面,收拢起自己的虚伪,其实世界很美丽。
用平凡的眼睛看世界,其实世界就是一幅画,一副轻描淡写的画!
篇48:高中读后感
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
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
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
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
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