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男生感动到哭的句子1
1、耳机里放着最喜欢的歌儿,安静散步,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平行地与你擦身而过,你觉得自己是站在世界之外看待如云往事的,一种自如放松从心底升起,你不知不觉笑了,而这,就是幸福。
2、知心而爱,无倾诉而互通,真情而爱,无叮嘱而挂心,有情人,留感恩于心,有爱人,留感动于心,不需眷顾,不需厮守,一句祝福,已把痴情点透,永留你心,爱你永远。
3、走过人生的所有擦肩而过,或者萍水相逢,总是有一些沉淀为记忆,有一些飘散成破碎支离,不管是前世的珍重嘱托,还是今世的注定别离,没有别的祝福,祝福安好。
4、虫儿离开你已经天了,以为会很快将你忘记。可直到今天,你依然萦绕在心头,梦里依旧是我们牵着手,傻傻地走在大街上,一圈一圈,才知道我是如此地牵挂着你。
5、虽然我没有金钱,没有强权,但我有一颗爱你的心。虽然我没有豪车,更没有豪宅,但我能给你一个温馨的破草窝。愿我痴心换你真心,此生不变心,星星照我心,月亮代表我的心,四颗红心照你心,愿你嫁我一生不后悔。
6、看着你离开的背影,我知道我和你的爱情已经走远,但是我不后悔,和你有过那美丽的从前;我还是相信爱情,就在你离开的那一瞬间,相信另一段爱情已在不远处招呼。
7、珍惜眼前的幸福,别让爱情留下遗憾,用思想让每一次的感动更加长久,用智慧让生活的每天都有新鲜感,不要伤害自己来之不易的爱情,真心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8、如果生活还能回到以前,就是遍体鳞伤我也会拼搏;如果你能原谅我犯的错,就是变成一只狗我都会觉得快乐;如果你心里还有一丝残存爱,那就让我们从新来过吧!
9、爱情就是爱情,不是万能的。生活中应该充满爱情,可爱情却会在生活面前轰然倒地。曾经以为只要执着,只要坚持,一切美好的爱情都可以地久天长,都会在生活的洪流中奔流不息。可是,生活背叛了爱情。距离也并不能产生美。
10、云朵最希望在蓝天飘荡,花朵最希望在风中摇曳,月光最希望在荷叶中流泻,露珠最希望在叶尖等待,我最希望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真的很爱你,给你幸福快乐,嫁给我好吗?
11、一句天冷了加件衣服,一句宝贝该起床了,一句好好休息别太累了,一句在你在干嘛,一句我想你,一句我爱你,一句晚安好梦,一句你吃饭了吗?一句你睡了吗?九个一句代表我一辈子久久的愿你美好。
12、不是承诺太多,因为真诚才显得啰嗦;不是誓言太长,因为真爱才掏尽心窝;不是时间太久,因为相思才受着折磨;不是归宿难寻,因为缘分才为你停泊,4.12誓要爱,亲爱的我愿与你携手白头,真心爱你。
13、爱是与你相伴,依偎在窗前,听星星夜语,看沧海桑田;爱是与你手牵,生活在每天,一起洗衣做饭,说说蜜语甜言;任岁月表白情书变迁,任容颜改变,爱意永存心田,风雨同舟心相连。
14、凉的时侯,你会想到暖,暖的.时侯,你会想到凉吗?如果不是凄凉的凉,你的想法就和我完全一样!这个时侯,我还愿意在清凉的地方为你搭建一个心怡的营帐!
15、如果有一天,我化作了一杯黄土,这黄土上长出的青草也是为你而绿,开出的黄花也是为你而香;如果有一天,我化作了一溪清泉,这清泉里翩跹游摆的鱼儿也是为你而舞,那叮咚的泉响也是为你而唱。请允许我,允许我说我爱你。
16、难以忘却那数十个促膝而谈的日子,是那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感情。虽然那段无话不谈.无话不讲的日子永远地成为了过去式,而我们在一起的情景却也被我深深地埋藏在记忆之中。
17、看见花儿想起你那美丽的容颜,看见溪流想起你那似水的的柔情,看见白云想起你那婀娜的身姿,看见彩霞想起你那快乐的样子,看见明月想起你那含情的目光虽然咱们昨日才相见,但是如隔三秋思念远啊。
18、爱你的眉弯弯,似两个水饺装脸盘,爱你的鼻头尖,似一个汤包盘中间,爱你的嘴红翘,似两个红椒盘里面,欣赏美味看你容颜,吃饭一顿顶三天,呵呵,亲爱的,愿喜爱美食的你我有缘相伴。
19、你像一片轻柔的云在我眼前飘来飘去,你清丽秀雅的脸上荡漾着春天般美丽的笑容。在你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里,你是一尊象牙雕刻的女神,大方.端庄.温柔.娴静,无一不使男人深深崇拜。
20、夜不能寐熬红了眼,左思右盼吃不下饭,身心憔悴像麻杆,小风一吹就能散。爱一个人的滋味像被涮,任伊摆布团团转,只要让我不再思念,我宁愿当做你的点头蒜。苍天呀大地呀,爱上你了,你可让我怎么办。
21、不要追求外表;外表会欺骗人。不要追求财富;财富也会渐渐消失。去追求让你微笑的人,因为只需要一个微笑就能让灰暗的日子变得充满光彩。但愿你能找到让你微笑的人。
22、老婆,真的很想你,你独自在森林里玩耍,有时也会迷路,我为你准备了指南针带,因为我要找到你。我也为你准备了生命的象征,那就是我的心跳,我要你听到我在光明路上向你召唤!
23、鹊桥流淌着牛郎的深情,带着梦想带着期望,今夜在天宇间飞行,短信传递着爱你的真情,带着心跳带着渴望,此刻在时空里穿行,宝贝,祝你七夕情人节快乐。
24、喜欢你的哭,喜欢你的笑,喜欢你像猴子一样的玩闹;喜欢你的傻,喜欢你的纯,喜欢你像宠物似的憨真可笑;喜欢你的坏,喜欢你的好,喜欢你像小狗似的是个顾家宝;所以我想对你说,亲爱的,娶你对了,有你真好!
25、心事难定,反复思量烦忧萦。知道今生,知道今生那见卿。貌美绝代,不信相思浑不解。若解相思,想必七月七日晴。一首自己改写的词,裹挟着我的思念,仿若兰花清幽却也炽烈,希望我想你的此刻你也在想我。
26、一颗痴心把你牵挂,就象蝴蝶恋着花,不管四季如何交替变化,想你的感觉如春天的画!412誓要爱,亲爱你,我爱你,就象鱼儿恋着水,不管前路有多么艰难,爱你就会陪伴在你身边!
27、如果不能留住你,我会选择好好爱你,如果不能陪伴你,我会选择更加珍惜你,如果不能更爱你,我会选择更加疼惜你,20xx不能没有你,我们一直爱下去,愿真爱不息,相爱到底。
让男生感动到哭的句子2
1、花儿那么美,天空那么蓝,风儿那么凉爽,这一切都是因为,在我身边,一直有你陪伴。
2、不经意地遇到你,不经意地梦见你,不经意地把你想起,哪知道,不知不觉我就爱上了你!
3、如果有一天。我懂了爱情。一定是因为你。
4、相识虽浅,似是经年。
5、不愿对你诉说我的不幸,也不敢向你要求爱情,只愿迎着温柔的目光,和你默默地相对不语。
6、一座城市再喧闹,没你,便是空城。一个角落再陌生,有你,便是个家。
7、到最后,你总会明白,谁是虚心假意,谁是真心实意,谁为了你不顾一切。
8、爱上你,我彻底地输了。以后的日子有了你,我的人生将更加精彩。我爱你!
9、总想拥有你的一切,或许我是为你而也生。也许我也是为了你而死!
10、只想牵你的手看你的眼,光着脚丫子在海边漫步,只有你只因你。
11、我不要你的全部,只要你的无名指;我不能给你我的全部,只有一个结婚戒指。
12、你在时你是一切,你不在时一切是你!
13、我只爱对你发脾气,因为我潜意识相信你不会离开我。胡闹原来是一种依赖。
14、宝贝儿,只要你幸福,我就幸福,不管你在谁的身边。
15、我喜欢看着你那甜甜的笑容,一刹那温暖我的心。
16、我愿用我一生,为你写下最美的情书。要记住,我爱你,比爱谁都爱你。
17、事到如今,我依然爱你。我一直在等你,把所有的风景都看透之后,回来陪我看细水长流。
18、不离不弃,潮涨潮落,花开花落,世间万事有起有落,惟有我对你的爱永不落。
19、物换心不移,你是我今生唯一不变的永远!爱你是我今生最绚丽的付出,是我无悔的选择!
20、第一次哭是因为你不在,第一次笑是因为遇到你,第一次笑着流泪是因为拥有你!
21、我一直孤独入眠,睡梦中你出现在我的眼前,我要亲吻你,我的爱人,今夜我就要亲吻你。
让男生感动到哭的句子3
1、从未奢想荣华富贵,能和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你)静静走过生命中所有的春夏秋冬,就是我唯一的、最大的奢侈。
2、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等到你,但我想再等一等。
3、最浪漫是与你相牵,最暖心是有你相伴,最想见是你的笑脸,最难忘是你的容颜。没有你的我就像迷失了航线,此生请让我与你相伴永远。
4、相遇,一世结情缘,相思间,情意满。转身,一缕冷香远,逝雪深,笑意浅。今生常相伴,可愿?期许,百年把手牵,情更浓,爱未淡。我爱你,没完!
5、生命有期限,爱情无期限,如果选期限,把握有期限,爱个无期限!
6、对你,不管阴晴圆缺,也不变。
7、我不要短暂的温存,只要你一世的陪伴。
8、凡事不必苛求,来了就来了;时间的长河滚滚向前,生命的时钟悄然指向终点!哭过笑过;痛苦过欢乐过,失去过,收获过。一路走来,生活的积淀使你明白人生不过是个品位生命百态的过程。
9、直到遇见了你,我才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一直舍不得离开你,虽然你说的如此坚决。
10、相知是天意,相识是人意,相加便是友谊,有情便有意,我们能聚在一起,因为心有灵犀。
11、愿未来所有好时光都有你相伴,愿情话终有主,你我不再孤独。
12、如果你给我的,和你给别人的是一样的,那我就不要了,你都给别人吧。
13、你是一首小诗,眼睛是浪漫的星光,每一次闪烁都是经典,你是一首小诗,微笑是温暖的情节,每一次绽放都有芳香,你是一首小诗,每一次默念,都迷醉我心。
14、一个人也许会朝着完美奋斗,但必须在相反的那一面受足够了苦,才能使自己变得完整。
15、你总说时间过得很快,我不喜欢你这样说,因为我还想跟你在一起好久好久。
16、不知道该如何去爱你,默默地陪伴在你身边,静静的看着你,是我唯一的方式。
17、我给不了你世界上最好的一切,可是我一定会把我最好的一切都给你。
18、我这么辛苦的吃胖,就是为了在你的心里多占点位置。
19、那些英文,是怎样的拼凑,时间可以放逐到不需要距离,那些数字,是怎样的默数,心情可以放晴到不需要忘记,那些文字,是怎样的说出,爱你,一辈子,不需要,理由。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1
在我哭泣的时候,我的大朋友安慰我;在我生气的时候,我的大朋友哄我开心;在我遇到难题的时候,我的大朋友鼓励我自己解决;在我开心的时候,我的大朋友陪我一起开心……
自从大朋友把我带到这个幸福世界时,她好象就有做不完的事情。在我不懂事时,大朋友教我怎么懂事。每天早上大朋友给我做早饭,然后给我洗衣服,最后在自己吃早饭。我有时还会惹大朋友生气,还会做错了事不承认,还会说大朋友……
大朋友对我的爱,我一辈子也还不完的;大朋友对我的爱,是用什么也不能代替的;大朋友对我的爱,我会永永远远的记在心里,时时刻刻记在心里的。
我爱我的大朋友!谢谢她把我带到这美丽快乐的世界!
我想大家应该知道我所写的大朋友是谁了吧!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2
青春,怎能少了朋友。我的朋友,说得通俗一点,就是酒肉朋友。
首先,给大家介绍介绍我的“猪朋友”。
说到我的这个猪朋友,让我实在为难。
——我实在找不着适合的词来形容她,只得借他人之言——Pig!
“Pig”是我的猪朋友的外号。自七年级某位才华横溢之大才子赠她美名曰“Pig”之后,“Pig”便成了她的囊中之物,发展成了她的专有名词。
瞧,她让我为难了吧,介绍她时,我总不能对别人说:我认识一头猪!
再说,说她是“猪”,别人总会问道:“这是啥猪?这不是好端端的人吗?你这话说得太武断了,从猪进化为人,也算个人啊;尽管猪模猪样,好歹也是用两只脚走路。”
可是,说她不是“猪”,在她身上又不能寻觅出人的迹象。打个比方,她每天要睡足十个小时;她“饿”时,会饥不择食,什么漫画书、笑话书、言情小说不在话下,更不用说什么肥皂剧了。
更要命的是,她有着猪那般魔鬼身材,时不时扭动,令人不得不发挥想象力,把她与那无忧无虑的动物混为一谈。
说完我的猪朋友,也该我的狗朋友出场了。
也许是因为大家都是动物,有着血缘关系的缘故吧。我发现,我那猪朋友爱睡懒觉的毛病在我的狗朋友身上得到了发扬。
六年级时,我与我的狗朋友是同桌。
对于她爱睡觉的习惯,我也习以为常,且慢慢发展成我的习惯。
每当上第三节课时,我都会主动把我的右手伸给她,当她的免费枕头。
狗睡觉时喜欢流口水——这是我的狗朋友在睡觉时给我的启发。可能是她梦到了骨头,这是我当时的想法——也是我担心得“狂犬症”的原因之一。
我一直不明白,狗怎么和猪一样贪睡呢。直到有一天,她告诉我,她凌晨四点才睡时,我心中的迷团解开了。
原来还是头顾家的狗啊!我敬佩地点了点头。
怎么样,听完我的介绍,你是否发现,我的朋友是名副其实的“酒肉朋友”?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3
喉咙里塞着一个姓名我们彼此呼唤。落笔写满你的名字,那是我们的友谊。
记得体育训练时,我就在你的旁边,你的体育很好,大家都称你为“铁娘子”,平板支撑的时候,我因为浑身无力而低下头,整个身体似乎要贴到地面,每当我睁开眼,你总是在旁边静静地看着我,汗珠从你的脸颊慢慢滑落,你的四肢不断抖动着,你不怎么敢呼气,把整个脸都憋得红色,可是只要我一抬起头,你就会悄悄投来一句:“加油,别低下头,很快过去的,想想一会放学之后吃什么,就不会累啦!”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渐渐无力,然而我的衣服已经粘满了地上的灰尘,“5,4,3,2,1,好起来。”等到解放那一刻,我已经瘫倒在地上,想来却无能为力,你立马跳起来,走到我身边,把我的手搭在你的肩膀上,慢慢扶着我起来,帮我拍走身上的灰尘,扶我到一边坐下,给我揉揉酸痛的腰。
在我倒下时,你都永远面带微笑地站在我的身旁。
还记得,晚修时,我们两在宿舍聊起了自己理想的高中,又幻想着未来的生活。当我讲得正起劲时,“谁刚刚在讲话!给我出来罚站!”教官进来了,我只好乖乖地站出去。宿舍外的夜晚,好像世界静止了一般,可以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呼吸声。宿舍两边都是黑漆一片,气氛十分恐怖。我禁不住瑟瑟发抖。
这时,门后传出了声音,“嘿,我来陪你啦,你真是个傻子哦,出之前也不带个棉衣,现在那么冷,来披上!”你把棉衣披在我身上,继而静静地站在我旁边,有时转过头看看我,眼珠子不停打转,做出一个鬼脸,我们两都张开嘴巴,忍不住就笑了起来,可是我们还是不敢笑出声来。结果晚上睡觉时,我听了你一晚上的喷嚏声,你才是个傻子,只记得给我带棉衣,自己却忘记了。
在我受罚时,我们总是一起同甘共苦。
翻着我们的照片,想念若隐若现,去年的冬天,我们依然笑得很甜。感谢你,我的朋友。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4
说起朋友,我觉得我是一个幸运的人,从小到大,我的朋友不多,但每一位朋友都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她们在我的生命中是永远挥之不去的,我永远也忘不了她们。
无论是从小学,初中,还是到现在,不同的朋友,带给我的都是不同的感动,说起朋友,她们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清晰闪现,一个个朋友,一幕幕情节,此时此刻,对于朋友我有千言万语的话想要对她们说。
回忆着,一个朋友的身影时常在我脑海中出现,我们的友谊已经算算也已经有八年的时光了,在这八年的时光里,我们共同经历了很多很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用在我们的身上是再恰当不过了,我们相互陪伴着,相互鼓励着,共同面对了,也彼此携手走过了那一道道难关,在这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中,我们经常是向彼此诉说着心里的话,无话不谈,我们会为彼此的痛苦而痛苦,会为彼此的快乐而快乐,深刻的记着,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下午,我们从书店出来,天下起了小雨,我们彼此牵着彼此的手,很快的跑向了车站牌,当坐上了回家的车时,不一会儿,我们看看车窗外,雨越下越大,我们都没有带伞,当快要下车时,暴风骤雨随之而来了,因我之前还有些感冒,她问我冷吗?又问我难受吗?准备下车时,她连话都没说,就将最厚的外套脱下来披在我的身上,然后说披好,别让病情加重了,温暖的感觉溢满了全身,我突然想到,你给我穿了,你不冷吗?你万一生病了怎么办?她说“我不冷,我的身体特别强壮,可是铁打的身体,怎么会生病呢?”她的话让我无法拒绝,我只好披着了,于是,我们彼此搀扶着向家中奔去,然而,第二天,我到她家去找她一同上学时,阿姨却告诉我“她今天不能去上学了,我给她请了假,她生病了”听到这里,我迅速到她的卧室里去找她,当我见到她时,脸色苍白,浑身无力,额头滚烫,天啊!“你怎么发烧了,额头怎会这般烫,我说”我哭了,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不停的往下流,我知道,你今天躺在这里都是因为我,我若是不穿你给我的衣服,你自己穿着的话,也就不会生病了,好难过,我真的好难过,我说“你值得吗?为了我,你值得吗?你这样做,你值得吗?”她看到我这么难过,说:“不要哭,不要难过,朋友不就应该是这样吗?再说了,你可是我做好的朋友,叫我怎能不关心你呢?”我懂,我都懂,你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刚刚说到这里,她便催促着我去上学,不要迟到了,我顿时便说“不要,我不要去上学,我要在家陪你,我要照顾你,”她立刻呵斥我说“不可以,绝对不可以,快去上学,否则,我就再也不理你了”我说“好,我去,我去,那一刻,我便含着泪跑了出去,跑向学校,脑海中想的全部都是她,今生能够拥有这么一位朋友,我值了。
时光流逝,不知不觉我们的友谊已度过了八年的时光,在这八年的时光里,我们吵过,我们闹过,可是,我们的感情却非常好,泪水再次浸湿了我的眼眶,我们也可以说是青梅竹马的朋友,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都在成长,我们也都各自经历了很多,我们也都各自有了其她的朋友,然而,我们这份深厚的友谊,这份同甘共苦的友谊,是永远不会被忽视的,在我的生命中,你对我来说真的是非常重要,我的朋友。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5
或许这个世界太小了,让我们相遇那说明这就是缘分吧!与你在一起是我最快乐的时候,也因有你我的生活变得很平凡。和你共度也是我感觉到像童话故事那般美好的日子。
在我刚进高中的时候,曾今想放弃不在读高中,打算转学的。但你还是给我讲高中生活是多么美好,让我不要放弃。于是我坚持下来念高中,而且还不断给我信心。你总是有伤心事总是和我说,也让我分享你的痛苦,那就是友情吧!
我也述说我的过去,过去我也是一个挺乖的孩子。但可能跟那些不学无术的同学混在一起,使我忘记学习的意义。每天只会拿同学的作业在不断地抄,考试次次不及格。回到家家里总是没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视。有时候跟同学出去玩,玩到晚上12点才回家。后来我决定痛改前非了,因为中考到了。我想考到好一点的高中,所以就初三才开始努力。但一切都晚了。只是考去一间比较偏僻的农村高中,想放弃高中。但父母坚持要我读高中,我就上了这间高中,但可能是思想上的不同,让我对这间学校毫无感情可言。
但这时你的出现,让这一切都变啦!孤零零的一个人,多了你的陪伴让我不再孤独。你总是听我倾述心中的不愉快,解开我心中的每一层结。和我在宿舍里不停的打闹,追打。那是属于我们共同的回忆,即使有再大的痛苦也会克服的。
有你在我把我的想法,读完高中的目标也和你说啦!我的世界因为有你而精彩,谢谢你我的朋友。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6
我有个朋友,名叫赵哲。长得胖乎乎的,圆圆的脸,明亮的眼睛。
赵哲和我是在同一家医院出生的,他比我小一天。后来长大后,他和我又成了同班同学,也算是有些缘分吧。
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朋友是分忧解难的良药,是分享快乐的天使。”记得四年级的一天,体育老师让我们做仰卧起坐。当轮到我的时候,我不由紧张起来,因为我以前在家做仰卧起坐时,一个都做不起来。我躺在垫子上,只听见老师一声哨响,我做了起来。可一分钟过去后,我还是和以前一样,连一个都做不起来。当我看见别人都能做二三十个,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这时,赵哲走上来对我说:“董驰宁,别担心。我以前也做不起来,只要你回去慢慢地练习,每天比前一天多做一个,总有一天你在一分钟内会做很多个。”听了赵哲的话,我心里好过多了。如今,我一分钟能做四十个仰卧起做了。
“什么是朋友,两个身体,一个灵魂。”我和赵哲也是这样。每次放暑假,妈妈总要给我报好几个培训班。这时,赵哲就会问我:“董驰宁,你报了什么培训班?”然后他也和我在一处报名。赵哲每次和我形影不离,所以别人都说我俩是“双胞胎”。
我和赵哲的友情也出现过危机。今年夏季的一天,放学后,我依旧和赵哲一块儿走回家。走到一个小店时,我停下来了,拿出身上仅有的一元钱买了根五角钱的冰棒。这时赵哲走上来,让我用剩下的五角钱给他也买一根。我说:“不行,这五角钱是我下午买冰棒的钱。”赵哲生气了,一溜烟跑了。过了几天,赵哲走到我身边说:“董驰宁,对不起,哪天是我不好。”我说:“哎,那么一件小事,我早就忘了。”说完,我俩笑了起来。
朋友之间最重要的一句话——朋友是真,所以珍惜。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7
友谊如一盏灯,照亮你的心灵;友谊如指路人,在你茫然的时候,指引着你前进;友谊如一朵鲜花,芳香我们的心灵;友谊如……人的一生,不能没有朋友,朋友,他能赶走了我心中的寂寞和痛苦,给我带来欢乐。朋友,他使我远离冷漠、虚假。朋友他给我无数的信心和快乐。
他,浓浓的眉毛下衬托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一身白净的皮肤,他就是我的好朋友——业发,我和业发认识已经有一年多了,他给我带来欢乐,带来……
业发,他是我学习上最大的对手。他勤学好问、尊敬师长、待人友好,是学生们的榜样。因为他,我得更努力的学习,因为我们的目标相同,都是夺取全年级第一。每次大考,要不是我第一,就是他第一。如果他没考好,他肯定会总结经验,努力学习,改进自己的不足之处,使自己更优秀。他从来不会因为的一次失败而放弃,相反,他会找出原因,更加努力的学习,我不得不也加把劲,努力学习。记得有一次,我和他说:“业发,我们要考同一所高中,到高中的学校我们继续竞争,好吗?”他说:“好啊!”看样子,我们的战争是很难停止的,相反战争会越来越激烈。但我们不象其他人那样,反目成仇,相反我们还是很好的朋友呢,在学习上,我有不懂的地方,我会去问他,他也很乐意,他会详细的和我讲解,他有不懂的题,我也会讲给他听。因为有和业发竞争的压力,我越来越坚强,我要把压力变为动力,越来越努力的学习,努力的去和业发争第一。有时我没有考好,他会鼓励我,要我努力,和他继续竞争。有了业发的鼓励,加上我自己的不服输的性格,我又和业发开始竞争了,这就是业发给我带来的学习动力,在这,我要好好的对业发说:“谢谢你!我一定会奉陪到底!”
业发,为什么会给我带来欢乐呢?因为我们不仅仅是学习上的对手还是很要好的朋友,玩伴呢!有时,没事时他会叫上几个好朋友来和我一起玩,打球。这时,我也会叫上几个好朋友来,一起玩。我们几个在一起总玩得很开心。这样,业发他们、我和我的朋友们既锻炼了身体也玩得开心。因为我们是同学,我们在一起总是很谈得来,可以谈学习、谈理想……这些都是业发给我带来的欢乐。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8
一头乌黑的秀发,一对浓浓的眉毛,像用画笔画过似的,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一口洁白的牙齿,这就是我的伙伴——陈新。她非常爱读书。
我和陈新既是邻居又是同班同桌,所以我们一起去学校,一起回家,一起做作业。
记得有一次,她边看书边下楼,走到还剩一级楼梯,她以为没有了,一步跨过,跌得鼻青脸肿。痛得她“哎哟,哎哟”直叫。
她还不吸取教训,边看书边走路,才走几步就撞到一棵大树,她急忙说:“对不起,对不起,请你原谅。”我哈哈大笑起来:“你……你看一下,那是树还是人?”她看后不好意思地笑了。离学校不远了,她还是边看书边走路。后来真得撞上了一个人,她还以为又是树,所以也不道歉便走了。那人生气地说:“你这小子,把人撞了,连声‘对不起’都不说就走了,真没礼貌。”
“今天真怪,连树都会说话。”“我说你这个人真怪,你没长眼睛啊!我明明是人,你偏说我是树。“我忍不住笑出了声,她听见了我的笑声,抬头一看,脸红了,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以为是树呢。”“神经病。”
我和陈新约好那天下午2点去溜冰,等我把饭吃完了,并且还等了她20分钟,见她没来,我走她家去,看见她边看书边吃饭,我叫了她好几声,都不理,看样子达到忘我的境地了。我灵机一动,何不借此机会整一整她呢?我把一瓶红墨水倒在空碗里面,再夹了一些菜在她碗里,她不知道,吃了一嘴的红墨水,满嘴血红,我她拉到镜子旁,她一看,跳了起来,”是谁,是谁干的?“我则在一旁偷着笑哩!像这样的笑话,她出了不少。
这就是我的伙伴。在她的影响下,我也变得爱看书了。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9
“朋友”的含义,几乎每一个人多只是知道皮毛,而真正的内涵并没有理解到,更别说理解透彻和交朋友了。
我就有一个好朋友,她常常逗我开心,在我不开心的时候给我安慰;在我考试成绩不理想时给我鼓励。
她1.6米的个子,梳着漂亮的马尾辫,乌黑发亮;她的鹅蛋型脸上露着难以言表的风韵,上面镶嵌着两只乌黑的大眼睛。两道弯弯细长的眉毛,纯净得犹如人工画似的,眼睛上盖着浓密的睫毛,当眼帘低垂时,给玫瑰色的脸颊投去一抹淡淡的阴影,俏皮的小鼻子细巧而挺秀,鼻翼微鼓,与其他的器官来了个完美的搭配。一张端正的小嘴轮廓分明,微启柔唇,露出一口洁白如玉的牙齿。皮肤的颜色就像为曾经人手触摸过的蜜桃上的绒衣。
我们的性格很合得来,都是那么的喜爱宠物。在我们失去爱宠时,都选择了向日记本倾诉一切的一切;当我们得到爱宠时,都是一样的欢天喜地、手舞足蹈;当我们谈论爱宠时,比什么时候都要幸福呢!
她常常使尽全力帮我排忧解难。记得那是四年级的一天,模模糊糊的记得那时候我们练着什么,忽然下起了雨,天空没有像小说描写的那么电闪雷鸣、倾盆大雨,却依旧凉飕飕的。我的衣服只是一个单薄的半截袖,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当解散之后,她对我嘘寒问暖,之后毫不犹豫地将外套让我了我。我望着她,既没有伸手,也没有走开,还是她将衣服塞给了我。顿时,一股暖流袭进了我的心房。我感激的望着她,却什么也没说,偶然望见了她那一身的鸡皮疙瘩……
这就是我的同学、我的知己、我一生一世的好朋友。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10
我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学习一般,人也一般。但是我有一样不平凡的东西,这种东西每个人都有,但这种东西每个人拥有的都不一样,这样东西就是——友谊。我有两个好朋友,她们叫:沙沙、云芹。她们是我的好姐姐,她们给了我很多的快乐和感动。她们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陪我一起开心。在我们的身上发生了许多的趣事。
开学的第四天,中午放学。每到我们又开始发愁了:那么长的中午要怎么过?忽然我们的开心果——沙沙又有主意了:“反正中午时间那么长,不如你们陪我做饼吧!”我们听了都觉得这个主意好,于是我和云芹就异口同声的`说:“好的!”
到了沙沙家,她们就准备起了材料。我因为不会做饼,就呆在了房间,玩弄这着沙沙的英语点读机。可是我的心里也想试试做饼。于是我厚着脸皮到了厨房,说:“沙沙、云芹,我也想跟你们一起做饼,好吗?”
她们听了就爽快的说:“好吧!不过你要小心哦!”
“恩,我会的!”我回答。
接着我们就开始继续做饼了。我负责做饼。首先,我把面粉揉成一个圆球,再把圆球拍扁,然后在饼上涂抹上芝麻。这样饼的雏形就做好了。可是我不小心在放饼下锅炸的时候从有点高的地方放下去了,油喷了出来,溅到了云芹的手腕上了,她见了马上把手伸到水龙头的下面,开水龙头用水把水把手冲了冲。我抱歉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没事吧?”
我本以为云芹会怪我,可是她只是说:“没事的,我们继续做饼吧!”沙沙也说:“既然云芹没事,我们就继续做饼吧!”
我听了,表面说好,可是我的心里很感动。
经过我们的一番“折腾”,饼就做好了。
看着香喷喷的饼,我们的心里都有一种成就感。接着我们就开始品尝我们的胜利果实了。我吃了一小口,好吃极了香香的,甜甜的。有可能是我们自己辛辛苦苦做的
所以吃起来格外的好吃,我们都说好吃。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可是每当我想起就会有笑,会心的笑,我永远忘不了那饼的滋味儿和那份感动。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11
细细想来,来到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已经整整18年了。在这十余年的光阴里,我结识了一批又一批朋友,是他们让我的成长之路变得丰富多彩,是他们让我的回忆不再空白,感谢我的生命里有他们的足迹。
寒冰是我初中三年最难以忘怀的朋友,尤其是初三那年一起度过的岁月,至今记忆犹新。那时候,我们整天一起用餐,一起头靠头的睡觉,一起学习玩耍。我的数学很差劲,寒冰总是利用课余时间或是假日帮我补习。我俩的性格都是相对较内向的,在初三的重担压迫下,我们最喜欢在晚自习后,到操场上跑步,一圈儿又一圈儿的跑着,跑得累倒了,就躺在草坪上,仰望着天空谈论着自己的理想。进入大学后,我们也时常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高中期间,我又结识了许多新朋友。黄学姐就是我的好朋友之一。黄学姐是一个天生的小可爱,乐观主义者,在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会不由的因为她而倍感愉悦。记得有段时间,我的情绪异常的低落,也不想吃饭,一下课就躺到了床上,在那里伤感不已。黄学姐见我这样,对我说了一句话:“你生命了,花的还是你父母的血汗钱,你可以虐待你自己,但你不可以虐待你的父母。”她的话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心,也深深的影响了我日后对待生活的态度。每当我一想到这句话,我便会觉得很有动力。黄学姐还在生活当中教会了很多,她教我搭配衣服,教我打扮穿着,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打心坎里觉得自己很快乐。
人生总有许多新朋友变成了老朋友,每一个朋友都有她自身独特的魅力,都或多或少的影响着我,在成长的道路上,一想到有他们在身边就倍感幸福,谢谢陪伴在我身边的每一个朋友。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12
人的一生少不了朋友,朋友充实了我的生活,像一盏明灯点亮了我的心。当我遇到困难时是朋友帮助了我,当我遇到挫折时是朋友鼓励了我。我与她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虽然我不能说她改变了我的一切,但是在与她相处的过程中,我改掉了许多缺点,发生了改变。
我第一次与她见面是在五年级,她长相很平常,并不是那么吸引人,细密的眉下有一双小眼薄皮的眼睛。她大方的做了自我介绍,老师给她安排的座位上。下课了,她的座位旁边挤满了人,大家都追问她叫什么,从哪里来等等,她回答说:“我现在住在金色阳光。”我低声说道:“我也在住在那儿。”突然间,她回过头来对我说:“你也住在那儿吗?以后你能跟我一起走吗?”我愣在了那里,她的大方与主动让我惊呆了。“怎么了?不愿意吗?”她用那双不太大的眼睛望着我。我回过神来,说:“不,我很乐意!”以后,我们就一起上下学。在这个过程中我知道了她叫田倾,以前在附小上学,成绩还是数一数二的呢!她很自然地告诉我在她那里的生活环境。我也饶有兴趣地听着。她给我讲了许多事,例如,她和她的老师。同学之间的事,这些事情让我知道了她是一个心很宽的女孩,总能去宽容他人。也正是因为她的大方,她的宽容,让我们走的更近了,她总是能包容我的一切,哪怕是我说再苛刻的话,她仍然一忍再忍。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问她:“你从来都不会生气吗?”她仍然一脸微笑地说:“什么事情都应该想开一点,多去宽容别人,其实也是珍惜友谊的一种好方法,这也是对自己有益处的,你说对吧!”听了她的话,我也学会了忍让,学会了退一步。她还很有绘画天赋,通常能把一样东西,画的惟妙惟肖,这让我很佩服她。她告诉我:“只要用心,你也能做好的。”我学会了用心去做好每一件事。
她教会了我很多,但大部分都是生活中的一些小道理,但这却让我改变了不少。
离别的时刻总是痛苦的,含泪告别了你,我亲爱的朋友,此时此刻,我只想对你说:“谢谢你,这是我内心的告白,真的!虽然我们离的很远,但是我们的心永远相连,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13
自从你来到我们班,我就知道你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你的人缘很好,竞选中队长的时候,票数还得了第一。后来,你的“官职”一升再升,差点把我挤了下来,但我具有英雄惜英雄之情,可这句话我只能埋在心里,不能让你知道。
品德课上,听着老师讲着不厌其烦地催眠曲。“台下鼾声阵阵”,任凭品德老师的“标点”横扫千里,有些同学就打不起抬头的劲儿,纷纷进入“梦里水乡”。
“胡筱姿,这个问题这么回答?”品德老师点中了正在与周公约会的你。于是,你睁开迷蒙的双眼,磨蹭了半天,才开金口:“老师,眼睛忘带了,看不见。”分明眼镜就放在桌角,于是,品德老师放行。
“我的小胡同志,你那瞒师过关之计,早已被孔子的学生用过了,你现在在用,恐怕太迟了吧!”下课了,我便笑你。
“小心我对你发功!”走火入魔的你使用“专业术语”。“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找了句古文堵住了你的嘴巴。“错,我是孙悟空,神通广大,你又不是鱼,怎么知道我不知道你的事?”
独处时,我们是对手;有外人时,我们是一致对外,是朋友。
要考试了,互相看一看,都觉得空气厮杀的气味,眼神写着不倒的长城,我走到你面前,给了你一本书。“胡筱姿快看,记得下周还我。”你看了一眼书的名称——《期末复习大纲》,扔来一张纸条——“下午到楼梯口的教室见面吧!”我决定单刀赴会,赴你这“鸿门宴”……
结果,这次考试我和你并列第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我们俩都笑了,都是发自内心的。
我们既是朋友,同时也是竞争的对手。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14
有一个爱笑的朋友,就是有一缕阳光,有一颗甜甜的糖。
——题记
新开学的一天,天空是湛蓝色的,阳光透过树叶之间的缝隙零零散散的洒在地上,我拉着一个红色的手拉皮箱走进了这个校园。
我在高一(2)班,当我走进这陌生的教室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张陌生的脸庞,而我放慢了步子走到一位扎着马尾辫的女孩身边,轻声问:“我可以坐这吗?”“当然可以!”她送给我一个微笑。从此,我便认识了她——“酱小肉”
她是一个爱笑而又有点颠的女孩,她的笑五花八门。
贪吃的笑
平时在宿舍,我拿出点什么好吃的,正准备咬下第一口时,她就会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她看着我,微微弯下身子,嘴巴向上扬起,眼睛也弯成了一条弧线,然后嘻嘻的笑起来,不用说,她又犯“馋”了。此乃贪吃的笑。
又比如,上次,我为了和她开个玩笑,然后说了声“你是猪!”结果我们就开始开“辩论会”了,当然,她那一方胜利了。她双手叉腰,挺直了腰板,像个老巫婆似的“哇哈哈哈!”的发出一些列笑声。此乃奸笑。
但是,在任何人伤心时,她会送上最温暖的微笑。记得段考成绩出来时,我的成绩居然处于中下。看了成绩单的我脑子一片空白,头顶上满是乌云,耷拉着个脑袋坐在座位上。而这时,“酱小肉”不像平时一样疯疯癫癫的,而是悄悄地走到了我身边,配上她温暖的微笑,说:“小蓓……”看到她的微笑,我的心震了一下,像吃了一颗甜甜的糖,让我打起了精神。而这颗甜甜的糖,就是她的微笑。
这就是她,一个爱笑而又有点颠的女孩。她是大家的开心果,大家的“酱小肉”。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15
现在的社会中,有许多老年人还保留着“重男轻女”的这种比较封建的思想,我的奶奶也是有这种思想的人。
就是那一次,我在循环日记上把我的这些心事和烦恼都写在了上面。教师看完之后把我叫到办公室,说实话,我当时心里多多少少有点忐忑,以为教师会跟我说以后不要再写这样的事情了,教师不喜欢看这样的文章。但出乎我意料的是,教师并没有像我想象中的那样,反而截然相反。
教师先把我拉到她身边,然后问我:“你喜欢你奶奶吗?”我非常肯定的摇了摇头“能告诉教师原因吗?”我告诉教师奶奶对我所做的所有事,教师听完后,把她的经历告诉了我。跟我说:“我们家里的两位老人也想要个男孩,生下了我们家你那个姐姐后也是不太喜欢,但你看现在,心里也是特别开心,特别高兴的。”
我听完后,内心起了点波澜,泪水也随着流了出来。教师体贴的给了我一张卫生纸,一边说:“其实奶奶还是爱你的,因为毕竟你是他们的亲孙女,他们不爱你爱谁啊,是吧?要理解他们。”听了这些话,我就突然之间想通了,或许是我没有理解他们,没有站在她们的角度上想一下。
走出办公室时,教师说以后有什么事情或者打不开的心结就写在本子上,或直接来找教师诉说一下,教师帮你把心里的这个节打开,别憋在心里。教师说的这些话就像一股股暖流,流进了我的心房,因为平常既不敢跟爸爸妈妈说这些事情又不好意思和同学谈论这些的我,真的很需要一个可以诉说的人,现在我有了,这个人就是我的新朋友,语文教师。
有人认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只是普通的,仅有学业上的联系的师生关系,可我想这种关系还能进一步发展,发展成最好的,最知心的那种朋友关系。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16
一个学习成绩好,品德好,助人为乐的人想和你做朋友,你是开门迎接呢,还是拒之门外呢?我就有这么一个学习成绩好、品德好,助人为乐的朋友。
他个子高高,眼睛小小的。俗话说“眼大有神”,他眼虽小,但也炯炯有神,一只“卡通鼻”“架”在额下,再下面就是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总爱怪声怪气地叫,也总爱做鬼脸,一个灵活的脑子加上一双勤劳的手,难怪成为了我班的作文尖子,画的画儿也在全年级数一数二,这就是曾柯文。
我俩情同手足,推心置腹,敢说是朋友中的朋友。
我们俩是朋友,但以前却是两个恨意浓浓的“仇人”。
记得那是半年前,他和安菊坐在我的前面,专爱捉弄我,上课时,教师一问谁说话,他俩就直叫我的名字;下了课,他就把一些用过的卫生纸往我抽屉放,有的还是原来擤过鼻涕的,真不知道我得罪他们什么了。再加我的同桌王雅静也和安菊关系好,我简直像被牢房关上了似的,我也时常报复他们,可屡战屡败,成了他们的手下败将。
不久,我的观念改变了,那是刚放暑假不久的事。那次,我、张朔和曾柯文约定去曾柯文他家玩,但不知怎么的,我心里怎么也不踏实,想到爱捉弄我的他,油然而生出一种无法形容的恐惧感,可事实并非如此??那天,曾柯文和学校里的他相比,完全是不同的两个人,他热情地款待我们,那时我们还买了粉碎战车来玩,他和我们一起组装,一起玩,我和他之间的仇恨就此风化了,并装满了友谊这宝贝。
前不久,又一件事加深我的观念,那是一节语文课,因为我有点近视,看黑板上的字总要上前睁大眼睛才看得清楚,再加上黑板上字小,感觉特别吃力,结果耽误了时间,大多数同学都写完了,我还没写到一半,我慌了,抄着,教师把黑板擦了,我心慌意乱,不知如何是好,只盼着下课借同学的来抄,左盼右盼,盼到了下课,可借谁的也没人借给我,这时,曾柯文转过头,一点儿不吝啬的把书借给了我,我高兴极了,同时也激动极了,鼻子一酸,眼角湿润了。
是的,他就是这样一个助人为乐的真朋友,这个真朋友就是曾柯文,曾柯文就是我的真朋友。愿我们的友谊恒久不变,地久天长!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17
我是一名中学生了,当我告别了快乐的童年,迈进初中学校的大门,我的生活便充满了紧张、热烈、急促的旋律。在这些日子里,我结识了一个新朋友,她是我的教师。她长得眉目清秀,两颗宛若黑宝石的大眼睛嵌在脸上,鼻子高高的,长长的头发披到肩。她第一次给我们上课时,我就觉得她是那么慈祥,那么善良。她的笑容好像满面的春风,那么美,那么甜,给人一种舒适的感觉。
在学习成绩生活中,她是我的良师益友,她上课时,两颗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注视着我们,她把每一个问题都讲得清清楚楚,如果我们没有听懂,她会很耐心的再给我们讲一遍,直到我们听懂为止。面对不懂得问题,她会和我们一起探讨,一起研究,不仅使我们对学习成绩有了兴趣,还让我们获取了更多的知识。
记得一次写作文,我写得很不好,才刚刚及格,教师在我的评语中写道:在写一遍,写字要认真!我看了之后,心里暗暗下决心好好写作文。我重写了作文,我写得很认真,写完后,我交给教师,教师看了我的作文,脸上露出了笑容,虽然我的作文水平并不高,但教师还是给予了我很多的鼓励,让我有了信心,学得更努力,更刻苦。过了几周,又写作文了,我的作文分数比以前高了许多,这跟教师的鼓励是分不开的,教师真不愧是我的良师益友。
在日常生活中,教师是我的知心朋友,我们可以在一起促膝长谈,聊聊生活中的故事。当我高兴时,我可以把我的快乐和教师一起分享,当我难过时,我可以向教师倾诉。教师就是我们的朋友,又一个这样的益友,胜过多少无益的朋友啊!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18
“大海,哪颗星没有光,哪朵花没有香,哪一次我的思绪没有你波浪的清晰声音?”——冰心。
读冰心奶奶的诗,想到茫茫大海,闭上眼睛仔细听……大海,我的朋友,你在呼唤我吗?我还记得,我经常一个人走进你的怀抱,和你玩耍,和你聊天,甚至在梦里。你教会了我,在必要的时候,要鼓足勇气,展示气势,要有大胆的头脑,要与失败进行有力的斗争。你说你也来了。你经常翻起滚滚波涛,大喊长回声,震耳欲聋,所向披靡。只有相信自己,展现自己最强的一面,你才会成功。暴风雨来临时,战斗到极点!
我还记得,当我心情低落,心情不愉快的来找你的时候,你看起来那么平静,那么孤独,这似乎是我抑郁症的情绪传染。可是,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你悄悄的问我:“不要把心放在心里太久,说出来,我愿意和你一起承受,一起面对。”我强忍着眼泪,把整个故事详细说了一遍。你时不时发出“呵呵”的声音。我不知道你是在嘲笑我还是同情我。突然,你说不出话来,我说不出话来,我沉默了大概一分钟。我几乎和你同时说出这句话:“冷静一会,退一步。”
夕阳静静地落在地平线上,余晖斜照在我的脸上。阳光充满了整个大海,似乎在告诉我:“明天会更好!”
啊!大海,我的朋友,还记得我和你一起经历的风风雨雨。我叹气,我叹气,我无语。花同样的世界,花同样的时间,让我的梦想飞翔,让你滚滚波涛带走我青春的梦想,喊久了,礁石前没有障碍,没有大鱼,只有希望,希望之光永远不会熄灭,等着你离去.
大海,你永无止境的脚步告诉我,时间将永远这样流逝。如果不珍惜,人生就会像死城一样平庸.
是的,大海,我的朋友,谢谢你用波浪敲打我的陌陌的心弦,让我学会了战斗和包容。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19
人世间最可贵的感情无疑是亲情,但除亲情之外,那就是友情。"世界上没有比友谊更完美,更令人愉快的东西了;没有友谊,世界仿佛失去了太阳。"
小学六年,她带给我朋友的温暖;她让我明白友谊是什么;她和我一齐分享成功的喜悦,失败的难过;又是她和我一齐笑,一齐哭……她,和我一般高的个子,梳着俩辫子,看上去还是那么稚气;她"文武双全",不但学习成绩优秀,还是校田径队的佼佼者;她做事认真,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同学们的好伙伴;她性格直爽,喜欢给同学们指出错误的地方,所以免不了会得罪一些同学,但她丝毫不介意,她稳重中又带点泼辣,但有时胆子却很小。她能成为我最最好的朋友,不光是因为这些,更重要的是她对待朋友的那种真诚,纯洁,不带一点杂质,让我深深地感动了。
记得那个冬天的晚上,已经将近10点了,我们正在熟睡,突然"砰"地一声,一个不明物体掉在我们寝室的地毯上,正掉在她的床边,全寝室的人都被吓醒了,可大冷天没有一个人敢跑出去开灯。这时,有一个身影跑了出去,她打开了灯,寝室里一下子亮了,我们也最后看见了掉在地毯上的是上床同学晚上暖被窝用的玻璃瓶。这玻璃碎片摔得到处都是,一不留意就会戳到手。她拿着扫把和畚箕跑进来,她先把大块的玻璃碎片扫进畚箕,那些小的碎片扫不进去,她就不顾自己的危险,索性用手捡。同学们都劝她不要捡了,可她二话不说继续捡,那么冷的天,她只穿了一套单薄的棉毛衫,冻得瑟瑟发抖。我仰起身,仔细地一看,真是不看不明白,一看吓一跳,她的手上已经有好几条被玻璃划起的伤痕了,还在流血。最后,老师来了,清理完现场,她用清水消了消毒,就连忙跑进已经冰冷的被窝。她躺进被窝的时候,我还能听见她"嘶嘶"地在发抖。
达尔文以前说过"谈到名声,荣誉,快乐,财富这些东西,如果同友情相比,它们都是尘土。"冰心奶奶也说过"友谊是宁神药,是兴奋;友谊上是大海中的灯塔,沙漠里的绿洲。"是啊,有了朋友,才让我们感受到了人世间的另一种温暖,才让我们更全面地认识这个社会。我要感谢她,她就像一盏明灯,在黑暗中为我带路,在迷茫中为我指引;我要向她学习,学习她那种对朋友的真诚,纯洁,丝毫没有一点杂质……
王越阳——我的朋友——一个让我感谢,让我感动的好朋友!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20
没有一颗心生来就喜欢孤独,所以我们需要朋友。
我最好的朋友是一个看上去十分文静的女孩。我们从一年级起便开始熟识,直至小学毕业,我们可以说算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我们平时总爱“粘”在一起。谁有什么开心的事,都会马上跟另一个分享。要是带了什么好吃的,也总是你一半,我一半。遇上什么节假日,总会跟对方一起出去玩儿。甚至连下课上厕所,我们也都一起去。久而久之,其他同学见了我们都打趣:“你们也太胆小了吧!上个厕所都要结伴同行!”
三四年级的我们混沌未开,但常常喜欢聚在一起,探讨一下自己的未来。有一次我心血来潮,便问她:“小李,你说现在大学毕业工作这么难找。那我们以后工作找不到怎么办呀?”她认真地想了想,说:“那没关系。那我们就再往上读呗!”“读到什么程度,博士后吗?”“行啊!到时候我陪你读,我们一起读到40岁都不结婚!”“好啊,一言为定!”像这样的谈话不知道有过多少次,我们都从中收获了快乐。
当她遇到了什么伤心的事,我会跟她聊天,努力地安慰她、鼓励她。外国语考试回来,我忙打电话问她考得怎么样。她竟在电话那头哭了起来。原来她根本做不出那些稀奇古怪的题目。我连忙安慰她:“别伤心了。失败一次并不代表什么。你要争取在明天的毕业考试中考个好成绩呀!”她也最终稳定了情绪,不再伤心了。
如今我们已经离开了母校,以后见面的机会也大大减少了。但是在我心里,她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她。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21
朋友,如一扇窗,友谊如照射进来的七彩阳光。我的生活里正是因为有了朋友才变得五彩斑斓。
一、别样的笑你,我的影集里永远放着一张照片:你的松散的头发自然下垂,长如瀑布,随风飘逸。我则是一个马尾,简单、自然。你的笑容是最美的。你小小的眼睛眯成一条直线,窄窄的额头,洁白的牙齿,圆圆胖胖的脸蛋,笑的是那么可爱,你的笑容让我想起那个盛夏到来的时候,当阳光透过薄雾撒向那个清晨,阳光洒向池塘,你把这叫“池塘离别”,当时我们都笑了。我只是微微一笑时紧邹眉头,这张照片是我们六年友情的真实写照。
二一条红线仔细地观察这相片,一条红线,勾起了我的记忆,那天是我的生日放学后,你高高兴兴地来到我家,从你的衣兜轻轻拽了一条红线,下面坠了一个玉坠,你说:“生日快乐!”我心里有说不出来的感动,而你也有这样的一条玉坠挂在脖子上,意味了永远有对方在身边陪伴,不会寂寞,不会孤单”,过后我轻轻抚摸着它,玉坠上面写着“开心”,当时你说:就让这条玉坠伴你,我开心每一天吧!”
三、一次通话后来,她走了,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寻求一条“生路”“铃——铃”一个陌生的号码,一个熟悉的声音,欢喜之心滥于言表,你说你一切都很好,我们在电话吟唱一条昼夜的清泉,亲切的呼唤!虽然你、我相隔千里,那就让燕子传送我对你的祝愿,让月亮传送我对你的思念,让雨后彩虹架起我们友谊的桥梁,放飞七彩的梦。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22
我有很多朋友,但我最好的朋友是李林。
他和我关系最好的,第一次听老师念他的名字,我还以为是个女生呢。我们俩经常一起上学、一起玩耍,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上互相照顾,偶尔也会吵吵架斗斗嘴什么的,但很快就会好的跟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他的头发有点黄黄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你可不要以为他长得很文静哦。他有一张圆圆的脸蛋,像两个小苹果似的。并且他非常喜欢做鬼脸,每次张开小嘴时,就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猫一样,一点都不吓人,倒是很可爱。他又喜欢各种小讲笑话,常常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俩肩并肩来到了教室。上课铃声一响,老师就拿着教科书和备课本挺直着腰板走进教室,上课后第一个就点李林回答问题,他对答如流,我暗地里佩服得五体投地,差点就鼓起了掌。下了课后,我正趴在桌上看小漫画,李林突然拍了我的后背一下。我一回头,这一看不得了,他那张吓人的鬼脸把我吓了个半死,他真不辜负我们班独一无二的“恶作剧大王”这个“光荣”的称号。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又让我把这个称号从他头上删去了。
那是一次课间活动,我在外面蹦跶着玩的时候,一不小心绊倒扭伤了脚,钻心的疼痛让我不由倒在了地上,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掉下来。李林远远地看见了,立刻冲过来把我扶进教室坐回座位,还很紧张地问我感觉怎么样,要不要请假回家或者打电话让我爸妈来接我回家。听了他的话,我心里暖暖的,于是又送了他一个“助人为乐”的称号。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从“恶作剧大王”变成“助人为乐”大王的李林,跟他在一起你只会快乐没有烦恼,我喜欢我的这个朋友。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23
在友谊面前,人与人之间,犹如星与星之间,不是彼此妨碍,而是互相照耀!
——题记
小的时候,我是个可怜的孩子。虽然吃的好,穿的好,但那并不是我想得到的,我真正想得到的是父母的爱!每天对着玩具发呆,和自己的影子为伴敖到黑夜。没当听到父亲的脚步从楼底穿开是,就兴奋的跑出去,但听到更多的却是:“孩子,爸有事要出去,给你买的饭,吃完早点睡觉。”记得有一次,父母碰巧都不在家,把我自己留在家里。当是,我是多么的害怕,开着灯久久不能入睡,望着空中那皎洁的明月,泪水不禁流了下来!
当时,我非常渴望能有一个知心朋友,从朋友身上得到一丝温暖,从而填满小时候心灵的空白。
朋友,你可曾在茫茫大雾中航行过?在雾中神情紧张地驾驶着一条大船,小心翼翼地缓慢地向前驶去,心儿怦怦直跳,惟恐发生意外。在真正的朋友来临之前,我正像大雾中的航船,既没有指南针也没有探测仪,无从知道海港已经临近。正在此时,爱的火花照到了我的身上。
凯——我最好的朋友,一个可爱有淘气的孩子,他长得虎头虎脑,胖墩墩的,笑起来,脸上还有个“小水槽”。非常天真可爱。但有时又显的傻乎乎的,样子真招人喜欢。
他虽然是我的好朋友,但是我最好的弟弟。我称他弟弟,真有点名不副实,因为他比我还高,怎么看也不像弟弟。
自从我们结识后,他对我很好,使我们的友谊慢慢建立……
在我心中有三类朋友,一是爱我的人,二是恨我的人,三是冷漠我的人,我坚信凯凯是爱我的,是疼我的!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24
我家增添了一位新成员,如今,它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它就是——活泼的小仓属。
小仓鼠全身是黑白相间的,还真可爱!小仓鼠眼睛圆溜溜的,就像两颗小小的小黑珠子,而且它还有点肥嘟嘟的,所以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肥肥。
你们别以为叫肥肥就反应就钝,其实它机灵着呢,你别小看了它!告诉你,就是因为它的机灵还搞出了一个“出逃事件”呢,周末我做完作业,就带着我的朋友佳帆来到“仓鼠之家”来看肥肥,我以为肥肥很有精神,没想到它无精打采,抬头朝着我看,仿佛在说“主人。我饿了,我想吃东西了,快给我吃东西吧!”其实这是它的“苦肉计”,可我也就偏偏中了这“苦肉计”。
我刚到另外一个房间准备拿饲料,就听到佳帆的大叫声:“仓鼠一下子跳出来了”。“哇呀呀呀呀,别跑,别跑!“我用京剧人物中的语气呐喊着。肥肥跑的太快,使我绝望了。可也是在那一瞬间,我无意碰到了一个羽毛球,最终我的希望死灰复燃了。我想:这个羽毛球的大小差不多,而且空隙非常的小,然后加上肥肥很爱吃东西,所以我们可以先拿出几个饲料引诱它,然后它一定会吃的很投入,就在这个时候,我可以非常小心地,轻声地拿出”“五行山”(羽毛球)罩住它这个“顽强不屈的孙悟空”,一下子不就可以搞定了吗?我将我的想法与佳帆进行了交流,她非常赞同,我们说干就干,我拿出几颗饲料放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事实正如我所料的一模一样,它津津有味地吃着,局势也进行的非常顺利。“终于捉住你了!这回逃不掉了吧”!我高兴地说。
这就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小仓鼠。机灵、有“逃跑欲”的小仓鼠,你们喜欢它吗?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25
朋友,让我不再孤单和寂寞。我们一起肩并肩,手牵手,漫步在黄昏的街头,奔跑在浪漫的雨中,一起在同一张桌子上,专注地学习。有时沉默不语,各忙各的;有时互相探讨,“争吵”激烈。我们还一起在公园的长椅上,相互向对方倾诉心中的烦恼与忧愁,或将快乐的事告诉对方,然后一起开怀大笑。
记得那段时间,我们为了想在学校运动会上为班级争光艰苦参加体育训练的时候。我们这些运动员们都在积极的训练着自己所参加的比赛项目,虽然训练是辛苦的,但是我们脸上一直洋溢着阳光般的笑容。不过在我们这一群运动员中,有一位我的同学,她叫刘舒怡。
她不是运动员,可她却每天在我们训练的时候,都在陪着我们女运动员练习跑步。人们都说:‘‘一日之计在于晨。’’每天早晨的时光那是最宝贵的,但她却牺牲自己每天早读的时间,来陪着我们在操场上默默地陪跑着,她的这种精神真令我们敬佩,我们各个同学都在心里默默地发誓着:一定要在校运动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不辜负我们的好朋友的这份付出!
“砰”发令枪响起,运动会终于开始了!我们的好朋友刘舒怡,她还积极地带领着班级的拉拉队在赛场边给我加油打气,听到她那响亮的加油呐喊声,班级的运动员们各个像附了什么能量似的使劲的向终点冲去。最后,我班运动员取得多项比赛的第一名。我想我们有这样的成绩,是离不开刘舒怡的加油和平时默默地陪伴。
因此,拥有一位好朋友就像拥有一座宝贵财富。因为好朋友的激励和相助,你才会战无不胜,一往无前。就让这友谊之花在我们班级这个大花坛里,竟相开放吧。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26
第一次见你看你不太顺眼,谁知道后来关系那么密切,我们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却总能把冬天变成了春天……
时间冲淡了你我的关系,命运最终让我们分隔两地。学校便利店里的泡面和一份藏在最深处的温情成了我们青春最美好的回忆。
随着高考倒计时我们都紧张起来,每天都重复着机器人一样的生活。中午我路过食堂看见你在门外焦急的等待着,我便凑过去对你摆出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谁知你一巴掌扇了赶来,可惜打空了,我不再捉弄你,一把把你衣服拉住,一路把你拖到便利店,还记得你的眼神吗?恨不得杀了我似的。不过等我买了两桶泡面后,你又十分疑惑,我暗暗一笑说这是给你买的,你当时还不信呐,当我肯定这是给你的之后,我以为你会谢谢我哪知道你摆出了一副傲娇脸,之后便说以后一定带我吃顿好的就走了,我会心一笑变追上你用手臂勾住了你的肩。就这样打闹着回了教室,你还记得骄阳下那两个青涩少年的影子吗?
距离高考最后两个月了,我整天都把头埋在书海中,复习的教材被我翻的乱七八糟,这是才发现它们比肩还要高,突然你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对我说临时抱佛脚是没用的,这样吧你每天中午请我吃一桶泡面我日夜帮你补课。我听了这事果断恼火,可又想了想,能得到比自己优秀的人的指导应该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吧,于是我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而你水灵灵的眸子也对着我笑。
晚上,你不顾隔天上课会打瞌睡的风险硬把我从床铺上拉了起来,我其实也有过抱怨可一看到你认真的表情我就把小情绪都抛到九霄云外了,也多亏了你我才没跟高中擦肩而过,我本想说一句谢谢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无奈我只好将这俩字藏在心底……
如果不是你,我不会相信朋友比情人更死心塌地,就算我忙恋爱把你冷冻结冰,你也不会恨我只是骂我几句;如果不是你,我不会相信兄弟比亲人更懂得倾听,我的弦外之音我的有口无心,我离不开学习更离不开你。
直到初中毕业我才知道你不但是我的对手也更是我的朋友。朋友,珍重……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27
我有很多朋友,爱耍小聪明的方云婷,活泼聪明的高泽宇,勤奋好学的陶文广,乐于助人的朱丽洁,爱管闲事的卫正杰……我最要好的朋友还是朱佳文。
从一年级起我就认识朱佳文了,并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俩已相助了2年多的时间,称得上是铁哥们了。他高高的、瘦瘦的、白白的。黄黄的软软的头发下是一双有神的眼睛,双眼皮,乌黑的眼珠就像两颗黑葡萄。薄嘴唇,小嘴巴,一笑就露出两颗大门牙。瞧,他正对着我呵呵冷笑呢!
他爱打篮球。每次上体育课,他先是拿起篮球,来到操场打个够,一会儿传球,一会儿抢球,一会儿扣球,总是忙得全身湿淋淋。每逢星期天,只要一吃完晚饭他就拿着篮球,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来到广场投篮,一直到爷爷奶奶来喊叫才肯回家。
他很调皮。有一次因为我做小动作,被老师罚站了,正好站在朱佳文的身后,我把铅笔放在地上,朱佳文看见了,就转过身子,弯下腰,捡起我的铅笔玩了起来,我想去讨,可又不敢,怕老师看见。下课后他才还给我。可是笔头已经被他拔坏了,我只能自认倒霉,回家修了大半天才搞定。
我的朋友虽然有点调皮,但我还是很喜欢他的。如果你们想认识他,就找我,我一定把他介绍给你们。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28
我的朋友是我的同班同学陈鑫瑶,她个头小小的,皮肤黑黑的,不是那种白雪公主类型的女孩子。别看她长得不起眼,她可是我最佩服的一个人呢!
记得有一天,我和鑫瑶在我家门口跳皮筋。突然,我听到“哗啦”一声响,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个人踢足球,不小心把一户人家的窗玻璃给打碎了。那个人拿起足球就想跑,只听鑫瑶大喝一声:“你给我站住!”那个人猛一激灵,居然真给镇住了。他回过头来,见是一个小女孩,就气势汹汹地说:“找死啊!”说完,挥了挥拳头。我有点害怕,就拉了拉鑫瑶的衣角,说:“咱们走吧,还是别多管闲事的好。”鑫瑶似乎没听见,她挺了挺小胸脯,扬起倔强的下巴,对着那个人继续说:“男子汉大丈夫,做错了事就要承担责任,偷偷跑掉算什么好汉?跑掉的是小狗。”“你——你才是小狗呢!谁说我要跑掉的?”这时,房子的主人听到声音走了出来,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后,他微笑着对我的朋友说:“小姑娘,你真勇敢。你这样做是对的,你这样做是在帮助他呀!”又对那个人说:“小朋友,做错了事不要紧,但一定要知错能改。”那个人听了,惭愧地低下了头。
后来,我问鑫瑶,难道她当时真的一点也不怕吗。想不到鑫瑶却说:“怎么不怕呀?但因为害怕自己受到伤害就对一些不良现象视而不见,那我们这个社会还会美好吗?”听了她的话,我不禁对我的这个朋友肃然起敬。
这就是我的朋友,一个勇敢的小个子。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29
“朋友”一词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但我这个朋友怕是……算了,请你听我一一道来。
去年夏天我正度过着无聊而又枯燥的假期,可妈妈却突然将沉浸在抖音中的我用一个电话唤醒,说是下楼有惊喜。我一边不情愿地抱怨着一边下楼。到了楼下,妈妈一脸神秘地打开了后备箱,我看见了一个大铁笼,随口说道:“不就是一个笼子吗?”妈妈叹了一口气说:“你这500度的近视真是名不虚传啊,仔细点看!”我眯起眼看到笼中有个小东西,哇,是一只小仓鼠!“谢谢妈妈”,我大声尖叫起来,抱起笼子就跑,妈妈的声音在耳畔缭绕“不要乱喂东西”。
上楼后,我就把它放在地下,迫不及待地挑逗起来。哇,它好白啊,小小的鼻子上那几根短毛可真可爱。只是,照顾它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打开了百度。在查阅完所有资料后,我小心翼翼的为它“装修房子”,为了不弄脏房子,我抱起笼子在楼道里整理。谁知刚打开笼子,它就冲了出来,这可吓坏了我,紧跟着它,并试图用手请它“回宫”,它却不领情,与我的手争斗起来。一番折腾后,我终于在妹妹的帮助下,将它请回了“宫”。我不禁感叹,“你个小不点跑的还挺快!”哎?“小不点”不错呀,可以当它的名字,于是“小不点”这个名字就诞生了。
小不点很聪明,每当我给它瓜子时,它会用双手抱住,然后从瓜子四周开始啃,最后把坑好的瓜子用手捧高,然后看着我,仿佛在说“姐姐,你看,我把瓜子啃好了请你吃”。如果给他一粒花生,它就会坐在滑梯顶上,摊开四肢躺下,用嘴大吃一顿,然后在自己身上留下一身食物的残骸。后来这慢慢成了一种默契:每当我喂食时,只要敲两下笼子,它就会从小屋里跑出来,赶忙享受美味。
给小不点洗澡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每当我把澡沙放进去后,它会不停的在里面打滚。如果在它背上撒一些澡沙,它就会立刻停下,用那双小眼睛盯着你,然后眨几下,好像很纳闷“姐姐,什么东西掉要下来了?”
这就是小不点,一个可爱聪明的小朋友。
以我的朋友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篇30
我有两个朋友,他们是皮埃尔和爱尔兰。
过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我两只鹦鹉。一只羽毛是绿黄相间的,个头很大,眼睛小得像一条线,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他有眼睛呢。他胖乎乎的,是个男生,我给他起名叫“皮埃尔”。另一只的羽毛白中带灰,个头娇小可爱,眼睛大得像忽闪忽闪的黑宝石,非常漂亮的女生,我叫她“爱尔兰”。
空闲时,我喜欢拿着小木棍逗他们玩,喂他们食物和水,我还会把他们放出来,让他们呼吸自由清新的空气。爱尔兰喜欢乖乖站在我手上,充满友爱的眼神望着我,仿佛有许多话要对我说似的。皮埃尔则满屋子飞,看到哪里有吃的就停下来,难怪这么胖,原来是吃货一枚。
听爸爸说鹦鹉会说话,于是我每天努力教他们说话,和他们聊天,讲故事。终于有一天,爱尔兰突然说:“你好”!我兴奋得跳了起来。没过多久皮埃尔也不停地说:“再见”!“再见”!我高兴极了。自从有了他们俩,我的生活充满了乐趣。
放寒假了,我们一家人要去远在浙江的小姨家玩,我想把他俩带给我的表哥表姐认识认识,于是把他们放在车子的后备箱。一路颠簸到了小姨家,打开后备箱时我们惊呆了,皮埃尔软绵绵地躺在那,我以为他晕车,过会儿就好了,可是不管我们怎么叫他都没反应,爸爸告诉我他死了。我难过地哭了,是我的任性害死皮埃尔的。我们把他带回去,埋在了家门口的草丛里。
没过多久,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爱尔兰一直用自己的爪子抓眼睛,眼睛流了很多血,爪子和羽毛都是血,样子非常吓人,之前可爱的模样再也看不到了。我和爸爸准备明天带她去看医生,可是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她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了,我伤心欲绝。她可能是太想皮埃尔了吧?后来我把她埋在皮埃尔的旁边,这样他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一天放学回家,我发现家门口草丛中有两朵花,一朵是黄色的,一朵是白色的……
《天狼》读后感1
听到狼大多数人脑海里闪过的都是恐惧,今年暑假,读过《天狼》以后,我觉得这篇小说非常的生动有趣。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天狼》的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类,因为一万年前狼类分为四种。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不一样了,所以犬性狼就改名狗,从此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 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所以就一个人独自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得住任何苦难挫折的考验,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如果我们人类也能有这种精神,那么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所以,我们要向动物学习的地方还有许多。
《天狼》读后感2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是一部写动物的小说。
这部书写的是狼和狗之间的较量。狗叫雪玉,狼叫珍珍,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较量完了之后,双方都遍体鳞伤,白狗雪玉带着累累伤痕在雪中艰难的跋涉,又累又饿的昏倒在了小村子的一户人家前,被好心的杜仲一家给救了。碰巧的是杜仲一家就是那匹独眼母狼的仇人,几年前杜仲曾经杀死了母狼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母狼一直在苦练功夫磨练毅力,需找机会报仇,这又引起了白狗和母狼之间的多次交锋。白狗雪玉被救后不久就生了五个孩子,李逵、花脸、白勃、侠客、小斑点,在孩子们长大的过程中,白狗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主人家的财产与生命安全,白狗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一家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决斗,最终白狗雪玉在孩子们的帮助下战胜了独眼母狼,并在小斑点的帮助下杀死了母狼。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因为他虽然被妈妈、哥哥姐姐们抛弃了,被赶出了主人家,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关注着自己的妈妈和哥哥姐姐与狼之间的战斗,在关键时刻,它没有背叛狗类当狗类的叛徒,在白狗雪玉与独眼母狼决斗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牺牲了自己,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
白狗雪玉很聪明,很忠诚,而且很有正义感,绝不容忍叛徒存在,为了惩处叛徒,甚至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她一直坚持勇敢的战斗,永不放弃。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觉得我们应该象雪玉学习,他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
《天狼》读后感3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爱与恨……
一次,雪虎在绝情谷遇上了一匹剽悍的黑毛母狼。五天前雪虎还是一只优秀的警犬,今天它被逐出了门,在大雪中寻找着猎物。那只黑毛母狼叫珍珍,它一直想报仇,杀了杜仲全家,可它势单力薄无法浩浩荡荡地杀进去,只能等待机会。今天它遇上了雪虎,也算它倒霉。雪虎便与它杀了起来,不想竟与这厮势均力敌,只好悻悻而走。而珍珍也低估了这只狗的能耐。
雪虎只好在劳累、痛苦中慢吞吞地走向山去。走着走着,它在雪地中睡着了。杜仲一家发现了雪虎便把他救了回来。回来雪虎改名雪玉,它天天守着家,不让狼来偷东西。过了不久,还生下了五只小狗。
而珍珍在漫长的锻炼中,成为了一匹智勇双全的母狼,也和雪玉一样生下了四匹小狼。然后,三番五次地光顾兰花坳。害得雪玉只能经常与母狼交手。后来,因为杜仲妻子要去山里,所以只留下了小斑点儿、侠客(雪玉的其中两个孩子)和杜仲。
也就是这一次,杜仲被狼咬死了,小斑点儿被母亲——雪玉轰出了家门,侠客因为喜欢上血杜鹃(珍珍的女儿)被雪玉亲手杀了。雪玉的儿子李逵被母狼杀了。雪玉便去报仇,杀了母狼珍珍。但没有杀死珍珍的儿子——山妖,让它逃走了。后来,山妖成了狼王,准备着杀进兰花坳,报仇雪恨。
掩上书本,我被雪玉和珍珍的精神深深地感动,雪玉,一只忠诚的狗,会在主人危险时去救主人,而珍珍她虽然是一匹狼,但她有人一样坚定的信念,我十分敬佩他们。
《天狼》读后感4
关于“天狼”,你都知道什么?以前我知道《哈利波特》里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还知道在天空上,天狼星是冬季夜空里最亮的恒星,还知道苏轼的一首词中有提到过“射天狼”这三个字。
现在我还知道有一本小说叫做《天狼》。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有一个十分有阴森气氛的题记,我摘取其中的一句话大家便会知道了——“有的房子倒塌了,有的房子没了房顶,只剩下木桩钉成的框架,遍地都是白森森的完整的骨骸骷髅,多是兽骨(似狼骨或狗骨),也有人骨,相压相叠,姿态各异。”是不是有一种恐怖小说的感觉?作者在题记中交呆了创作这部小说的缘由——原稿是由一位隐居深山老林中的“须发拖地状若枯树”的老人写就后因一偶然巧合交给作者的。想来想去,我越来越佩服作者刘学林,因为他能将一部常人看后甚至不知是何物的书稿经过数年的潜心研读编译后向读者呈现出一部气势恢宏,情感细腻的动物小说。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在我眼中,他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此时,小磊也长大了。显而易见的是,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兰花坳中上演……
人
这是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男主人杜仲曾是猎人,女主人菊秀勤劳温柔,儿子小磊生龙活虎,女儿杏儿天真可爱。他们在这个原本静谧的小村庄里过着近乎于“男耕女织”的生活。他们善良,不顾家中的拮据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流浪中的雪虎;他们勇敢,面对狼类的寻仇毫无惧色,反而勇敢地与雪玉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淳朴,总是自给自足;他们充满孝心,不顾千里跋涉之苦毅然启程探望生病的母亲……他们身上展现的是原原本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矫情做作,他们,是大写的人,是人性本善的写照,是值得我们去感悟学习的高标!
狗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般忠诚,都是那般勇敢。它们将主人的安危置于自己的生死之上,正是因为它们的顽强与勇猛,狼类的一次又一次的复仇才均未得逞。雪玉,雪虎,不管叫什么名字,总带着一个“雪”字,不仅是因为它体白如雪,更因为如雪般明断是非,当侠客陷入对红狼血杜鹃的爱恋,最终导致主人杜仲惨遭杀害的悲剧后,她拒绝了侠客入山报仇的恳求,而是毅然决然的将其咬死,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读到这个情节,我不由得想起《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其中,是愤怒,是痛心,是失望,是无奈……在此我想说一说那只“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文中是这样描述的“小斑点儿漫无目的地走向漫漫的黑夜,走向茫茫的山野”,其凄凉胜过马致远诗中的“古道西风瘦马”。若它自始至终这般懦弱也便罢了,小斑点生命中浓浓的悲剧色彩便在于它在母亲雪玉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尽全力相救,最后一次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要知道,它那时已不再与雪玉有什么干系(因为它已被逐出家门),它完全不必如此,然而它没有考虑它自己的安危,反而先想到曾经的母亲……它的短暂的生命大半都在满腹的委屈和对母亲以及哥哥姐姐们的思念中度过,虽然上天并没有给它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它在它短暂的生命中却放出异彩,诠释了一条狗应有的价值!我想起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大雪,深山,逝去……
狼
长久以来,狼在我们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本书却向我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大半竟是带着些许无奈——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便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反之亦然。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然而它们最终双双被各自的母亲处死,因为这种行为便算是背叛,对犬,对狼,都是如此。然而相传的白似雪,红似血的杜鹃花却是对它们超脱一切界限向往自由的精神的赞美。这个故事对我也有触动:人在世间,有些界线,是永远都不能越过的,否则,就如同越过雷池一般……
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5
我与这书有缘,在一堆令人眼花缭乱的书里,唯独相中这一本,那简洁的封面和标题,令我感受到了一股来自荒漠的肃杀之意和苍凉,因为它与我投缘,我便买下了它。
看到题记,我便知道了,这本书讲的是人、狼的世仇。要知道,狼是一个完美的种族,但自从我们人类进化完成后,就一直与狼作对,自远古开始,我们的祖先就开始捕杀狼了,这让骄傲的狼受到了挫折,所以它们开始反击,人和狼的大战,直至今天,从未停歇过。
一口气看完这本书,颇有一种荡气回肠的感觉。我想到了以前看过的《狼图腾》《小狼小狼》,同样体现出了狼从古至今未变的狼性和与生俱来的骄傲。而《天狼》中的狼更有情有义,更人性化,甚至,狼性更突出。想着想着,我想到了一首歌,歌里讲了从前的狼,有着自己的帝国,如今却被人压迫着,不得不去流浪。从这远古的狼性中回味过来,我又有了一丝迷茫,因为人虽然比狼更加强大,却没有狼一样的性格。《天狼》中有一只独眼母狼珍珍,她在自己的母亲和祖母被杀时,没有红了眼,没有立刻上前与敌人搏杀,葬送自己的性命,她含着泪,完成祖母和母亲的遗愿,把她们葬在悬崖上,在悬崖上果决地刺瞎了自己的一只眼,以提醒自己,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多么果决、果断、狠辣啊!而此后,她不断地训练自己,黑森林、红石滩,这些艰苦的地方,都是她训练自己的好地方,与老虎搏斗,在危机重重的石滩上以跑步的速度追上马鹿、羚羊,弄得自己遍体鳞伤,却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信念。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湿润了,虽然珍珍是一条狼,但是她的这份卧薪尝胆的勇气,这种不畏艰险的毅力却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试问自己,有多少次,面对挫折,我选择了放弃!面对困难,我躲进了爸妈的保护伞!在失败面前,我止步不前;遭遇冷眼,我畏惧退缩。如果真与珍珍相比,我还不如一只狼!
拥有傲骨的狼不会像书中的狗一样,献媚地把自己的尾巴摇成一朵花,来乞讨食物。他们是团结的,一个群体亲密无间地合作,没有欺诈、没有虚伪、没有算计,为的只有一个目标。团结的狼让我看到“人心齐,泰山移”“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些人们口中传诵的俗语的真实存在。以往人们往往用“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词来形容某些人的狠毒、残忍、无情无意。而现在,因为《天狼》,颠覆了我对狼的片面认识,他们不再残暴、嗜血、冰冷无情,而是有感情,敢爱敢恨,恨要恨得光明正大,爱要爱的惊天动地。
《天狼》真实的演绎着人、狼的故事,而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在为此故事感慨不已的同时,也明白了,狼性是一种比人性更加强大、强悍的.存在,狼,终究是大自然的宠儿,天的使者。
《天狼》,荡气回肠,让人久久回味在那原始的狼性和那跌宕起伏的故事里,独眼母狼珍珍更是令我难忘,她的勇气与毅力,深深印入我的脑际,久久挥之不去,给我无穷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6
在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天狼”的书。看过后,我觉得这篇本书的内容非常生动有趣,其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条狗的故事,看过后,使我久久难忘。
书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它为了完成自己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在填不饱肚子的情况下,还日夜坚持锻炼自己的意志,体能,我对珍珍充满了敬配之情。
书中还写一条母狗—雪玉和它的孩子。母狗雪玉是一只训练有素警犬,阴差阳错的来到了深山里,成了一只家犬,它不但忠心护主,还教育自己的孩子也像它一样忠心。当雪玉知道孩子—侠客,背叛了主人,但又有了悔改之心,它还是亲口咬断了这个叛徒的喉咙。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不惜以生命、尊严为代价,另人敬仰。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动物的伟大,动物也是有思想的,如果人类也有这种精神,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了。
《天狼》读后感7
《天狼》是一部关于动物的小说,是一部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一个遥远的故事。
作者写的内容十分生动,用了许多好词,写得十分逼真,栩栩如生,仿佛我也身临其境一般看见了大白狗雪玉与独眼狼珍珍打斗时的样子,独眼狼珍珍的可怕面貌……
《天狼》这一部小说也有许多有趣的地方,文章里一些句子是和我们人类说的话十分相似,比如,“善解人意”和“善解狗意”,“此仇不报,誓不为人”和“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家破人亡”和“家破狼亡”……
这部小说的内容写得引人入胜,每一个小故事都是十分凄凉、十分激烈,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每一个小故事都有一个生活道理,比如:大白狗雪玉来到了一个新的家,他们一家对雪玉非常好,晚上小主人小磊还要和它一起睡在热乎乎的土炕上,但雪玉还是断然拒绝了。从这段小故事里,我体会到:太舒服的生活能让人贪图享受,碌碌无为,雪玉是一只负责任的好狗。再比如:全家为雪玉在院子里盖了一间小屋,里面铺上了又厚又软的茅草,睡上去十分暖和,可雪玉晚上把草扒到一边,睡在地上。从这段小故事里,我又体会到:雪玉怕自己贪图享受,睡成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会被主人放弃。还有: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雪玉知道主人家不富裕,所以它便经常外出捕猎,几乎每天都叼回来吃的,这样,它们和主人一家几乎每天都能吃上肉了。从这段小故事中,我还体会到:雪玉十分体贴主人知道主人家不富裕,养它们母子六只狗是一个不轻的负担,所以它经常出去捕猎,既能让主人吃上肉,也能养活得了自己和五只小狗。告诉我们应该自强不息。
虽然这部小说的内容十分多,但写得十分精彩。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永远不可战胜的力量,这就是小说揭示的主题。
《天狼》读后感8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
贯穿全书的有三条线索-——人、狗、狼。
小山村里的一家人,善良、淳朴、勇敢,在他们身上展现出的是原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值得我们去学习。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么忠实,那么勇敢,他们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全力保护主人的安全,正是因为他们的顽强与勇猛,才使得狼类的一次次复仇未能得逞。
狼的霸主思想在书中一览无余,它们以为自己才是万物之王,母狼为了复仇不惜将自己变成独眼,体现了狼的残酷,对自己也不例外,当然,狼也是有爱的。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在想:狼、狗、人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如果人类不捕杀狼类,是不是人和狼也能和睦相处呢?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辉、狗性的忠诚和狼性的原始,但各自都有各自的爱,爱才是世间最伟大的,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9
星期天的一个下午,我和妈妈来到了书城。到了少儿区时,我一看:哇,真是“人山人海”啊!在这里,我游弋了很久,我终于找到了一本好看的书。回到家,我便如饥似渴地,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看完以后,我忍不住想,这本书写得真好,我今天的书城之行真值!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在一个平静的小山村,善良淳朴的一家人收养了一只忠实的大白狗,名叫雪玉。一只狡猾*诈的大黑狼,名叫珍珍,珍珍因为那家人杀了它的母亲,外祖母和四个舅舅,从此和这家人结下了血海深仇,也和雪玉成了生死对头。故事主要描写了它们以及它们的孩子,和这家人一起演绎的一个个惊心动魄的事件,向我们展现了原始的狼性,忠贞热情的狗性,还有善良的人性。
这本书写得很好,作者也很有名,他是刘学林,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作家协会原副主席兼秘书长。
《天狼》的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我渐渐进入了狼的世界和狗的世界,随着情节的变化,我时喜,时怒,时哀,时乐,仿佛来到一片奇境,好像见到了雪玉与母狼珍珍正在生死搏斗呢。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我认为最为精彩的地方是:珍珍激愤而又沉痛地说着,忽然像箭一样撞向那块尖石,只听噗的一声钝响,鲜血从珍珍的一只眼睛力喷涌而出。鲜血再一次染红了那块尖石,鲜血再一次渗进那块尖石。从此,珍珍也成了独眼。虽然珍珍是故事里的反面角色,但她的行为依然震撼着我。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虽然只是动物小说,但是,她却又表达了爱的力量:不管是人类,狗类,还是狼类,都是拥有爱的生命。它们可能忠实守信,可能狠毒狡猾,也可能在这两者之间,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即使,你有可能无所不能,可你终究抵挡不了的,也是爱!爱,时而有形,时而无形。为什么?因为它可以让一个人变强大,也可以让一个人变弱小;爱,可以让人变得非常狠毒,也可以让人变得非常友好,非常善良。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为强大,伟大的,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10
《天狼》的作者是刘学林,书中介绍了中国东北有一座云雾山,山中有一个小村庄,它的附近有一匹叫珍珍的独眼母狼和它的四个孩子:黄风,血杜鹃,灰云,山妖。人与狼经过多年的交战,双方都受到了伤害。在一年的冬季,人与狼再次展开一场恶战,独眼母狼和它的三个孩子都战死了,只剩下了山妖。怀着复仇信念的山妖逃到了红石滩,历尽千辛万苦,锻炼成一匹出类拨萃的狼。他成功地当上了狼王,最后带领着狼群与村民同归于尽了。
书中描写的狼深深的吸引了我,心想:狼还有这么大的本领?山妖心里埋藏着几代狼的仇恨,复仇占据了他整个的生活空间。不管天气如何恶劣,它每天在红石滩练习扑、咬、撕等动作,把老虎、豹子作为练习的对象,提高实战的搏击本领,最终成为一匹骁勇善战的独眼狼。
想想自己很难过,狼都很勤奋,我却非常懒惰。暑假中,按照自己制定的锻炼计划进行晨炼,有一次,爸爸叫醒我,说:“出去跑步啦!”我却不起床,继续睡懒觉,爸爸又说:“不锻炼,你要变胖而且体质会变差。”听到这里,我急忙穿上衣服,洗刷完毕,和爸爸去跑步了,因为我已经六十七斤了,不想再胖下去了,而且体质也不好,我不想再听到“胖”这个字,因此要坚持锻炼。
在我的生活、学习中应向山妖学习,学习它那种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
《天狼》读后感11
前不见,我阅读了《天狼》。说来《天狼》也算一本图书,是像我这个年纪的青年很少会看到的一类图书。可是,我恰恰有机会看到了,并且经过一番品德,从中真是收获了一些知识,整理了一些感悟。
“世间爱恨细绵长,谁能解释得清晰”,的确,人世间发展如今,人们依旧为情所困,一切问题皆为情所生。
《天狼》这本图书大致讲述了一段人、狗、狼的故事,揭示了爱恨不仅人有,连动物也有。《天狼》的故事来龙去脉很长,一匹优秀的警犬为了帮助主人逃脱结果在雪域与野狼恶战,后来逃跑到了一个小山村,又遭遇了这家人的人际关系。随着剧情推演,人、狗、狼三个势力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
故事内容有很多,合上书本以后,我的心充满了其中所宣讲的阴冷、仇恨、杀戮,我依稀能够体会到狗的勇敢与忠诚,可是我依旧希望世间不要发生这样的血腥与残酷。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能够感受到作者借着写狗、狼,也更多是在写人。也许正在这本书当中,作者赋予了狗、狼有人一样的爱与恨,才让这本书叫人读起来感触不凡。
总的来说,《天狼》值得我们细细品读。
《天狼》读后感12
一口气读完了《天狼》,我被其中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这本书围绕狼、狗、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描述了一个‘独眼’狼的复仇之路。
故事的主要内容紧紧围绕“独眼”狼一家和白狗“雪玉”的恩怨、拼杀展开的。其中,白狗“雪玉”大义灭亲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我。它的儿子“侠客”喜欢上了“独眼”的女儿,导致主人被狼群围攻而惨死。“雪玉”强忍住心中爱子之情,把已不配做一只忠于主人好狗的儿子亲口处决,这是多么令人敬佩、大仁大义的行为呀!
虽然在文章的描写中,狼是凶残的,甚至连同类也不放过。但在弱肉强食的兽类世界,它们却是山林里的精英,有着极高的智慧和顽强的生命力,山林之中没有什么动物能让狼屈服认命,这也向读者展示了狼独特而令人称颂的一面。
狼族中的“独眼”为了复仇,它的“敌人”斗智斗勇,付出了一切。可是“独眼”还是没能逃过被人类和狗们打败的残局,这是因为恨是不能与爱所抗衡的,爱拥有一切不可能战胜的力量。这种爱一方面来自于“雪玉”,因为它深爱着主人和孩子;另一方面,也来自于人类,人类爱着所有自然界的生灵。用爱所爆发的潜能当然是所向无敌的,那么迎接“独眼”的也只能是惨败的下场。
故事最令人唏嘘不已的是:作为山林精英的“独眼”狼虽然有着无穷的野心,可是在光辉的人性面前,它的凶残已没了杀伤力,所以拥有高尚品格的人,才能走出山林,成为大自然的宠儿。
这部动物小说真是经典之作,其中的许多场景令我难以忘却,更让我赞叹不已!如果你是一位心怀感激的人,那么就请你走进故事,品味那震撼灵魂的大爱吧!
《天狼》读后感13
看了这本书对我有了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其中的主要故事是讲一个祖孙三代的独眼狼族世家的。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位名叫杜仲的猎人几乎杀死了独眼狼族全家,最终只有一名叫珍珍的小母狼逃走了,走之前她的母亲告诉她要让仇人杜仲死无葬身之地。但是杜仲家里有一位忠实的朋友兼保镖,那就是白狗雪玉。雪玉尽职尽责,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了保护主人,次次与珍珍交战,次次以胜利告终。但是狼毕竟比狗聪明,一次外出中,雪玉不小心让珍珍有机可乘,趁机杀死了仇人杜仲。雪玉按奈不住了,领着她的孩子们,找到珍珍算账。终于珍珍受到了死亡的惩罚,但是珍珍临死前并未放弃一丝希望,他对儿子山妖嘱咐道:"儿子,只有你当上狼王才能为我们家族报仇雪恨!"山妖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最终他当上了万狼之上的狼王!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习到的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习那个复仇的故事。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可以用一种和谐友爱的方式解决,用相互理解去化解恩怨。
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天狼》读后感14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叫做《天狼》的书,书中写到了许多的主人公,它并不像我们以前读的书一样,只有一两个主角,这本书实实在在的有十三个主角,十三个主角中有狗、狼还有人,看到这里,你想读了吗?
这本书的来历也非常的神奇,是作者偶尔在一个小山村中的一个老人家中,发现了一件上面布满了“神奇字符”的古卷轴,据老人说,那个布满了“神奇字符”的古卷轴上,是实实在在的记录着一个故事,只不过,那个老人一直没有看懂那份古卷轴上到底写的是什么故事。作者过去看过之后,也一直没有看出一点眉目来,作者去请求老人把这一份古卷轴借给他看看研究一下。老人同意了,几年之后,作者终于看出来了一点眉目,写下了这本叫做《天狼》的书。看到这里,你想读了吗?
这本书的内容也颇为有趣,其中讲了三个种族之间的恩恩怨怨,那三个种族,自然就是刚才我说到的狗、狼还有人,狼族为了报仇,牺牲掉了三代的祖祖孙孙,直到第四代狼崽中,有一只叫做山妖的小狼崽,她的妈妈被一只狗咬死了,在心中立下一定要为母亲报仇的志向,去了一个叫:葵氏部落,的狼族部落,他在那里面经历了重重磨难,终于,他从一个普普通通的狼,变成了狼族第一大部落的领袖,山妖即位之后,立即向他仇人所在的地方,发起了一次冲击…………看到这里,你想读了吗?
这本书的名字也实在让人不禁推敲一下,名字叫《天狼》,结合这本书的内容,想一下,《天狼》到底是指的谁?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个,当然是指的山妖吗?当然不是,他的妈妈,他的哥哥,他的弟弟,他的妹妹,都是一只只的狼族精英,所以他们都是“天之娇狼”,如果你读完这一些,心动了的话,就赶快来看看这本“旷世奇作”吧!
《天狼》读后感15
我喜欢看书,因为看书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体现个人文化修养的行为。我喜欢看的书大部分都是男孩子爱看的,大都和生存有关。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本叫作《天狼》的书。这是一部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晚,一只名叫珍珍的独眼狼和一只叫作雪玉的白狗结上了仇,过了不久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而珍珍也生下了四只小狼。白狗雪玉的第五个孩子小斑点儿因为天生胆小懦弱而害死了自己的主人。在绝情谷最后一战的时候,小斑点儿牺牲了自己,最终只有雪玉和珍珍的儿子山妖活了下来,山妖凭借着自己勇猛的士气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从书名来看是一本男孩子爱看的书,内容却有很多女孩子所要学习的东西。男孩子要多多学习山妖的勇猛士气,女孩子也要学习雪玉面对危险不慌不乱的精神。这本书还揭示了另一个主题,那就是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和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是一本男孩子和女孩子都必读的书,我建议大家可以买来看看。
《天狼》读后感16
假期里,妈妈给我借了一本《天狼》,我一看题目,还以为是天上的狼呢,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两篇小读后感。原来这是一本关于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杜仲收养了一只名叫雪虎的以前是高级警犬的白狗,给他改名叫雪玉,雪玉勇猛无比,有人一样的智慧、祖先狼一样的凶狠。在深山里还有一匹非常狡猾的独眼狼。由于雪玉的主人杜仲杀了独眼狼的八位亲人,独眼狼领着四个孩子去骚扰杜重的村庄--兰花拗,最后独眼杀了杜仲,经过激烈紧张的战斗后只剩下了独眼、山妖、雪玉、小斑点。
小斑点最后给了山妖致命一咬,独眼和雪玉打得难分上下,最后还是雪玉杀了独眼,受到重创的山妖带着复仇的计划进山准备去争狼王的位置。他费劲心机练就了一招“左式爪”一把把老狼王抓死了,当了狼王,然后率领群狼杀进了兰花坳……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爱护每种动物,人类如果不杀狼,狼也就不回来复仇。从现在开始,爱护动物,保护生态平衡吧。
《天狼》读后感17
我读《天狼》的时候没什么事,可当我读完的时候,竟被人,狼,狗上演的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而觉的震撼。
这个故事因恨而生也因恨而终,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为了给它祖母,母亲,哥哥,姐姐,报仇简直就是不择手段,心狠手辣。这则是遥远的恨。
一直叫雪玉的狗,它有三儿两女。它的大儿子李逵得知男主人被独眼狼杀害,然而由于出于对主人的忠诚,竟独自一狗去找独眼狼复仇,当雪玉出于伟大的母爱带着它剩下的一儿两女,当它们到的时候。它的儿子已经死了,而且死相惨目忍睹,所以雪玉对独眼狼它们更加仇恨了。这则是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
本书讲述的是狼类。狗类以及人类的遥远故事。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这故事起伏跌岩。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凉婉转,荡气回肠。
《天狼》读后感18
当合上这本书时,我是百感交集。这本书作者以他的笔触向我们讲述了人、狗和狼似乎遥远又不遥远的故事。
它向我们诉说了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的故事。雪玉是一只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独眼狼珍珍恶斗后被杜仲一家收养,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儿之死》,小斑点是雪玉的孩子,它因为个子矮小,在关键的时候胆怯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最后,它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为母亲献出生命。我最喜欢的是它,虽然它在之前很没用,但是它在最后他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命为母亲献出生命,让我流泪了。
雪玉忠诚的狗性,珍珍原始的狼性以及杜仲一家光辉的人性便是这本书的一大特点。贯穿着整本书的是爱与恨,这本《天狼》想告诉我们: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珍珍为了复仇也是基于对狼外祖母,狼母亲的爱,正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雪玉忠诚,忠诚到可以放弃一切,是为了报答杜仲的救命之恩,杜伯的养育之恩,所谓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爱也可以溶化恨,血杜鹃和侠客就是这样,最后他们化作一棵茂盛的杜鹃,杜鹃长成两只。一只开红花如鲜血般艳丽,如火焰般热烈;一只开白花,似冰雪般晶莹,似羊脂玉般纯净,永生在一起……
人,犬,狼。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天狼》读后感19
《天狼》这本书主要记载了一个有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荡气回肠。
在《天狼》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白狗雪玉了,喜欢它的机智、英勇和冷静。就拿鬼跳崖救主来说,白狗雪虎(那时它还不叫雪玉)为了把自己的老主人杜伯救出,不顾自身的生命安危,拼死把老主人送出了监狱。
我也非常喜欢山妖这只狼。山妖是母独眼狼的儿子,它有一身惊人的武艺,在与狼王魔鬼搏斗的时候,虽然它处于险境,但还是用自己苦练的“左前爪”至狼王魔鬼于死地,成为了新一代的狼王。
我很讨厌侠客这只狗,在主人被狼包围的时候,它不但没有保护好主人,还偷跑去和血杜鹃谈情说爱。至使主人遭遇了不测。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让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对自己有信心,要对自己说“我能行”,有了信心,就成功了一半!
《天狼》读后感20
纷争,仇恨,爱情,在人,狼,狗之间发生,种种悲剧幸福一一演绎。
因杜仲杀害了母狼一家,母狼为了复仇开始处心积虑,准备杀害杜仲,而杜仲和母狗雪虎为了保护家人,开始和母狼抗争……母狼家死亡惨重,只剩山妖一狼,山妖为了复仇,千方百计当上了狼王,又准备新一轮的复仇。人,杜仲一家是大写的人,人格的写照,他们善良的性格获得白狗雪虎的帮助,共同对抗母狼。杜仲勇敢,大胆,为村里消灭了恶狼,同时也获得雪虎的信任。菊秀同样善良,勇敢,同时热爱动物,是个有血有泪的人。
小磊勇敢,不畏困难,有男子汉的毅力,父亲死后独自担当家里的任务。杏儿天真可爱,热爱动物,也视雪虎为一名知己。狗,白狗雪虎一家具备所有狗的优点,勇敢,忠诚,骁勇善战。雪虎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勇敢和母狼作战,也为了主人牺牲了自己的子女。雪虎的行为就似古代岳飞为国家忠心耿耿。就像一对父母,为了家庭无条件付出,无条件给予。狼,母狼珍珍一家心狠手辣,手段卑鄙,为求复仇不惜牺牲自己的子女,和子女的所有,同时也利用子女的感情,达到目的。古时赵高便是如此,为求达到目的,牺牲任何人,任何物,只要自己幸福快乐。当今社会也有许多人也是如此,指示人心隔肚皮,只有在患难之时,才会看到谁是奸人,谁是知己。社会就似天狼,有人为了权力,利益战斗,有人为了子女,平安而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