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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主角双目失明的句子聚集70条

时间:2020-05-17 02:02

《月亮和六便士》

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买来估计有一年了,一直搁置在书架上,总是没有想读的欲望。最近朋友提起,说这是一部很难读下去却很值得阅读的小说,而我读时发现,比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容易阅读多啦!

小说取材于法国印象后派画家高更的生平,讲述的是原为证券经纪人的思特里克兰德,在四十岁时为了响应内心的号召,抛家弃子,一生追求艺术的故事。伟人之所以成为伟人,或许就是因为他为常人所不能为,看看高更的一生,我是成不了艺术家咯!话说看了三分之二后,我还是很讨厌思特里克兰德,怎会有如此自私的人,简直令人讨厌至极,快结尾的时候,才感叹他就是生而为艺术的人吧!

这确实是一部优秀的作品,不仅在于故事本身,还在于作者对心理的刻画,让我重新对我的人生,对自我价值深深感叹和思考,或许早点看了又会做出不一样的决定了。再看现在的一些小说,除了故事情节,其余的环境渲染,心理描写等我都觉得是废话,一本书有半本书是无关痛痒的文字。以下我摘取了一些引起我强烈思考的句子,当然这跟我现在的年龄,所处的心境都是有关系的: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不满的海滩的。”我相信很多人的内心都藏着这样的愿望,但是打破现状去实现的又有几个呢?我也一样,我还是贪图舒适的环境,无法为了心中的理想而去挨饿,去遭受非议,去忍受贫穷。

“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今天我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我一直主张“性恶论”,我认为人生下来就是恶的,通过后天的教育才慢慢变善。因为我觉得人的内心深处总是藏着邪恶的想法,住着一只猛兽,这是人生下来就有的。但有时我也会产生质疑,而今天毛姆的话解决我的疑惑。人性真的是矛盾的,但是只要高尚多于卑鄙,那么你就是高尚的;只要邪恶大于美德,那么你就是邪恶的。

“我怀疑是否在他的灵魂中深深埋藏着某种创作的欲望,这种欲望尽管为他的生活环境掩盖着,却一直在毫不留情地膨胀壮大,正像肿瘤在有机组织中不断长大一样,知道最后完全把他控制住,逼得他采取行动,毫无反抗之力。”“我有一种感觉,他好像把自己的强烈个性全部倾注在一张画布上,在奋力创造自己心灵所见到的景象时,他把周围的一切事物全部都忘记了。”

“那些告诉他们毫不在乎别人对他们的看法的人,我是绝对不相信的。这只不过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他们的意思是:他们相信别人根本不会发现自己的微小瑕疵,因为更不怕别人对这些小过失加以谴责了。”我还是告诉自己“我不后悔”“我没有受伤”“我心如磐石”,但其实这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明明后悔了,受伤了,害怕了,脆弱不堪,那就承认吧!发生过的事情已经无法改变了,但没必要佯装坚强,不爱你的人终究是不爱你。“真幼稚,如果你不在乎某一个人对你的看法,一群人对你有什么意见又有什么关系?”这是思特里克兰德说的,但他不是虚张声势,他确实毫不理会外界的看法。

“我爱她远远超过了爱我自己。我觉得,在爱情的事上如果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就只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施特略夫的妻子爱上了思特里克兰德,可他却如是说。是啊,我们每个人终究是爱自己胜过爱对方,不然我也不会每日纠结着自己为甚如此下作,如此恬不知耻,因为在我看来主动就是自尊心在作祟,自尊心不允许我把姿态摆得那么低。我不爱对方,凭什么要求对方更加爱我呢?

“我觉得你很像一个终身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座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我不知道你寻求的是什么不可思议的涅盘。”“我不知道哪个人像他那样总是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存在。”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觉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抽象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嫉妒。男人的灵魂在宇宙的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思特里克兰德是这样描述女人的,虽然有些偏激,却也不无道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大部分女人都需要通过物质来让自己心安定下来。“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地干这种事。”苦恼是事情在于女人天生就容易为情所困,我不想做一个这般的女人,却总是不受控制!

《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2

这本书我看的是李继宏译本,没有读过书店常见的傅惟慈译本,所以无从比较两个译本哪个好。单说李继宏译本,一大亮点是有很详细的导读,看过之后对时代背景、书中的隐喻等会有更深的理解,所以就算你读的是傅惟慈译本,也很建议来读读李继宏的导读。

整本书读来很顺畅,没有出现读傅惟慈译本的网友所说的生涩难懂的地方,不过可能正是因为如此,也丧失了一些语言的劲道,例如我很喜欢的那句“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在这个译本中被翻译成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实这本书的读书笔记我不知道如何来写。是因为它不好吗?

不、不!是因为内心太震撼。心痛、同情、恐惧等太多洪水猛兽般的感情。然而书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生命从来不纷乱,只有画画,不停地画画,简单得不可理喻,最后“他创造了一个世界,看到那个世界的美好。然后,他既骄傲又轻蔑地摧毁了它”。这本书以高更为原型,讲述一个生活在伦敦的证券经纪人如何抛弃妻子、孩子和事业,先是到巴黎,接着到塔希提穷困潦倒独自画画了一生的故事。很多人说月亮是梦想,六便士是现实,斯特里克兰在做一个选择题。

我觉得不是,因为斯特里克兰根本没有做选择时会有的犹豫,当我们还在想着明天吃什么的时候他已经抛弃一切到了巴黎住在一个三流旅馆里开始画画了。我想他应该是在挣扎吧,挣扎着抛开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能借助我们的身体感受到的所有事物,直抵混沌中生命的本源、人性中原始的本能。

有网友说看完这本书很歇斯底里,内心生出一种恐惧,打心底里害怕,想尖叫着哭一场。大概就是这样一种感觉吧。兰德的诗写到“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在这本书里,斯特里克兰是举着生命之火去寻找洪荒世界万物初现的美,最后他找到了,不过他将他的秘密带进了坟墓。

《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3

一个年近不惑的大叔,做着收入不菲的证券工作,有一个温柔大方的妻子,两个可爱的孩子,住着另人羡慕的大房子,拥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就那么突然的有一天,他放弃了这里的一切一切,带着家人的数落,旁观者的责骂和所有人都看不起的作品去远方追求他的绘画梦想。他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住在肮脏的孤岛,与世隔绝,没卖出过一副画,终日疾病缠身,最终痛苦死去,而生平最满意的作品也被自己一把火烧掉,永世不得相传,即便最终作品得到了世人的认可,也是他死去很久以后的事了。

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一个怀揣梦想的大叔,终于有一天冲突了世俗的眼光,道德的束缚,带上画架去了艺术的国度。在那里,他仿佛到了梦想的天堂,他全情的投入,心无旁骛的作画,绘画带来的满足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他一刻不愿停歇的创作,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此生最满意的作品,并将它带到坟墓,实现了灵魂与肉体的真正共存。

前者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后者是故事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本人。

其实写一份书评可以有好多出发点,故事的编排,写作的技巧,作者的经历都行,今天我想从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本身,去思考一些关于人的问题。

很多人并不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的做法,一个男人不应该像他这样毫无责任感;但更多人会选择中立,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讨论对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大部分都是平庸的人,既没有天赋和勇气去追梦,又不甘于太过平凡。

那么什么是梦想,是一个会刺激你荷尔蒙飙升的词?是一个会让你获得快乐的源泉?还是一个你一直想去又到不了的远方?我想都不是,书中没有介绍思特里克兰德在创作的过程中遇到的痛苦和瓶颈,更加没有任何说明他有经历怎样的挣扎、折磨甚至放弃。但我们都曾有过兴趣爱好,健身?读书?画画?弹琴?哪一个坚持过几十年如一日?最初的兴奋都逐渐会被过程中的困苦所消磨,直至放弃。

如果你觉得我在灌鸡汤劝大家去追求月亮,你就错了,我并没有兴趣讨论什么才是梦想,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资格去拥有。我也没有因为读完这本书而感受到强烈的悲伤或是兴奋的冲动,我最感慨的是拥有梦想这件事带给思特里克兰德的冷静和理智,以及对人性的洞察。

思特里克兰德的智慧

看似冷血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就看穿了人性,妻子的哀怨更多是因为自己的离开使她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她明明憎恨思特里克兰德,却在他成名后在家中挂满了他的遗作,并与来访者谈笑风生,虚荣心被彻底的满足。他因为与朋友的妻子私通而害得朋友妻离子散也未曾感到一丝内疚,因为他知道“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而这位朋友刚好是妥协了他妻子不堪回首的过去,对于妻子而言,他是自己耻辱过去的鲜活证明,她的背叛是早晚的事。

“你同我吵嘴,实际上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你对我的看法。”中间人劝说思特里克兰德回家的时候,无法忍受其冷漠的态度便气愤的与其争吵,带着世俗所认为的道德,理直气壮。而思特里克兰德却平静的说出这一句。虽然我们没有明确的意识到或者我们根本不愿承认,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是否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不理会,我们就会讨厌他。所以当你沉默以对的时候,那些说不喜欢冷暴力而同你不停争吵的人,真的是因为TA嘴上说的越在乎才越生气吗?

说到这,我停更这么久也多少与此有关。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停的听取着他人的意见,你年纪不小了,你该成家了,你该好好规划人生,你该有个普通女生该有的样子,你也没有那么优秀。于是我照着他们的说法不断的修正自己,小心翼翼的学会如何说活,如何闭嘴,写文章也都是想着怎么迎合大众的胃口,怎么写一些老少皆宜的“干货”,然后我什么都没写出来,然后我也成功的不再知道自己是谁。思特里克兰德对世俗的冷静处理态度引起了我的敬畏,其实写写字而已嘛,哪有那么复杂,懂的人看到交流交流最好,不懂的人就算评头品足也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除非是我自己给了他可以影响的机会。抑郁的人大多是因为想不开这一点吧。

所以,对于大多数平凡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没有不做就会死的事情的我们,如何饶有兴趣的活在世俗中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

《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4

读这本书的经历有些曲折,天才画家梵高和高更的故事一直很传奇,得知《月亮与六便士》中主人公的原形是高更,而且《月亮与六便士》的'名气很大,便想一探究竟,想看看书中到底写了什么故事。先是从图书馆借,没能借到,只借到了一本作者毛姆写的评论其他著作的书,想着同一个作者,应该也不错,结果书中所涉猎的故事都不太了解,读不下去,心里有些失望。后来有幸从朱老师那里借来一本,书到手便立马读了起来,也许是期望太高,前几章作者只铺垫了一些事情,很无趣,心里有些小失望,此书就被搁置一边了。突然有一天朱老师发了一些关于本书的评论,很有意思,又有了赶快读完此书的兴趣。

本书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讲述思特克里兰德放弃美满家庭,稳定社会地位,追求绘画理想的故事,书中主人公为了追求梦想,不畏生活的贫穷,无视病痛的折磨,几十年来从不后悔,这种做法也许只有天才才能做到。此书越往后越精彩,思特克里兰德最后和土著人结婚,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每天画画,得了病后依旧坚持作画,眼睛瞎了仍然阻挡不了,他的遗言是死后要把挂满壁画的房子一起烧掉……他是用生命在画画。

虽然小说的故事有些夸张,我想作者正是想要通过这种对比来表达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月亮高高在上,虚无缥缈,六便士很不起眼,却很实在,两者差距很大,但都不可或缺。在生活中,我们埋头奔波忙碌的同时仍需抬头仰月亮,不忘追求梦想,只有这样生活才更有意义。

最后特别感谢朱老师,能读完此书,多亏了朱老师!

《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5

一气呵成的看完,是因为无法忍受近期精神世界的贫瘠,可是我精神世界的丰盛又为何依赖于书籍的刺激?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和《刀锋》给我的总体感觉相差无几,我个人目前对他也并说不上有多么的喜爱。他笔下显而易见的男女不等与物化女性是我最反感之处。但他的言语中透露的诚实幽默却会带来短暂快乐,以及他或说他笔下人物看待事物的超然会让我些许欣赏。

阅读的时候有些灵光一闪的想法又转瞬即逝,本来明明能够抓住却被错失的感觉。然而,我知道那感觉会再来的。

“月亮与六便士”究竟何意我不知,不过貌似提到了三次跟“我”有两便士关系啊,“如果你觉得一个人的观点和你两便士关系都没有,你怎么还会在乎一群人的看法呢?”,我也觉得我个人好像越来越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了,而之前的我会说我不知这究竟好不好,但现在的我会毫不在意洒脱的说这样很好,我觉得很好。

所有觉得这样不好的,又和我有两便士关系啊。不来往就是了。不强求非要欣赏,如果欣赏是基于他人的欣赏而驱之而来的欣赏,那其实根本不懂得欣赏。

毛姆在书中说,作家要做的是发现,而非评判。我觉得这么做是睿智的,不光光是作家需要这样。

月亮总只有一个,美到泛滥也就不美了。想重复一下我最喜欢的那段话:你怎么会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就像沙滩上的石头,随便哪个满不在乎的过路人都能捡起来呢?美是一种玄妙而奇异的东西,只有灵魂饱受折磨的艺术家才能从混乱的世界中将其提炼出来。当艺术家把美提炼出来之后,这种美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认识的。要认识它,你必须重复艺术家的痛苦历程。美是艺术家唱给你听的音乐,要在你的心里再次听到它,你需要知识、敏感和想象力。

好像一部分人们觉得快乐就是终极的追求,而快乐也分很多种快乐,痛苦好像也并非就属于不快乐。

《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6

我们老祖宗曾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一位心有猛虎的人物,他被梦想的烈火紧紧包围,炽热的火焰将他的胸膛里那颗跳动的心脏吞噬,将他推入黑暗无边的牢笼中,他被理想鞭笞得体无完肤,他需要一个摆脱束缚喷薄欲望的出口,绘画成为他释放天性的完美利器。

四十多岁这个年纪,很尴尬。上有老下有小,钱财不多不少。斯特里克兰就在这样一个年纪下,开始了放弃一切追寻梦想的道路。他给妻子孩子留下聊以生存的钱,只身一人在巴黎绘画,饥一顿饱一顿,衣衫褴褛,形如乞丐。比起温暖温饱的家来说,这种放肆的生活反而助长了他嚣张跋扈的气焰和自私自利的性格。画得画就放置在阁楼上,不去推销也不售卖,捉襟见肘的时候借助朋友的帮忙,穷困潦倒得厉害。后来,从巴黎辗转到了塔希提的时候,他的人生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娶了土著人爱塔为妻,安心作画,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他最满意的画作。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猛虎——高高在上如月亮般的梦想,谁都希望自己梦想成功的一天。心中涌动着无可言喻的力量,它在不断升起、冲突、翻腾,如那个朗朗如光的月亮看似近在眼前,实际远在天边,伸手触碰不到。梦想在每个人心中都留下了一个缺口,有人在里面看到了天堂,有人将它直接丢弃,并不是所有人能够得到这股神奇的力量。

在《月亮和六便士》里,在“我”的叙述中,描绘了两对追逐梦想的人儿,一对是斯特里克兰和斯特罗夫,另一对是亚伯拉罕和阿列克卡迈克尔。斯特罗夫也是一位画家,从小的时候绘画有点儿天赋,并且自学成才画作得过奖,他后来被送到专业绘画学校进行学习过。但是这样一位人儿却逐渐迷失了自我的绘画才能,随波逐流在茫茫的世俗中了。

可是,他却有一颗古道热肠的心,和一双发现千里马的眼睛。在他看来,斯特里克兰是个天才,是个不可多得的千里马。他尽心尽力,甚至贴钱贴妻子地去辅助斯特里克兰,即使被骂得狗血淋头,也仍然坚持去帮助他。斯特里克兰最后的成功一半必须归功于斯特罗夫,虽然这有些讽刺和好笑。这不禁让人想起了高更和梵高,两个赤城热爱绘画的天才,彼此渗透,彼此仇恨。

“我”在搜寻过世三年后斯特里克兰的故事,里面穿插了亚伯拉罕和阿列克卡迈克尔的故事。亚伯拉罕医学界里的天才,在外科手术中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手,并且已经成功晋级为主任。他却意外地将唾手可得的荣耀丢弃在一边,独身去了亚历山大港。这个机会就留给了卡迈克尔,他获得了所有的一切——职位、财富、荣耀。当问亚伯拉罕后悔吗,他说他完全没有后悔,他别无所求,他的生活很完美。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上帝送给他得以天下的荣耀,他喜欢的是归于平静的生活,他爱上的是趋于平衡的内心力量。

每个人对于梦想的理解都是不一样的。斯特里克兰穷尽一生,只是为了完成心目中最完美的画卷。亚伯拉罕希望得到平静的生活。他俩都是成功的,虽然过程有些曲折,一个舍弃了温饱安全的家庭,一个放弃了飞黄腾达的机会。

借助亚伯拉罕和阿列克卡迈克尔的故事,毛姆问出了很多人内心渴望已久的话,“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太多人说毛姆根据画家高更的人生创造了这部流传百世的巨作《月亮和六便士》,但我觉得里面包含着毛姆本人想要倾诉和喷薄的话语。在他的人生轨迹中,刚开始的写作生涯郁郁不得志,评论界认为他的作品不够冷静深刻。他辗转到写戏剧后,火热程度一发不可收拾。这才完美地延续了他的文学梦。若不是戏剧拯救了他,想必他会从熠熠生辉的天才“堕落”到郁郁寡欢的俗人中。

实现梦想的道路曲折又坎坷,可是那些层层叠叠的人影在路上忙忙碌碌地行走着。头顶上的月亮大得仿佛能够踮起脚尖就能够触碰。有人急急行使,忘了周围的风景。有人走了一半,开始走回头路。有人沐浴在朗朗月光下,先捡起脚边的六便士,再抬头看看那颗又大又漂亮的月亮。

《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7

第一次读毛姆的小说,想读《月亮与六便士》起源于一位我喜爱的网络写手有这样一句话:遍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但愿你的生活中同时拥有月亮和六便士。大概六便士代表了金钱,而月亮则代表了某种圣洁的难以企及的事物吧。而现实生活中的人,如果金钱和圣洁同时得到,是再好不过的了,不过,是不是有些贪心?

然而,看完了月亮和六便士的全文,却发现这不过是一个“我的世界你不懂”的故事。

故事以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讲述了一个富裕的证券经纪人,放弃自己的社会地位,放弃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在四十几岁高龄,跑到法国去画画去了,贫穷、潦倒、疾病,也都没有动摇他画画的决心和热情。如果你认为这是一个坚持自己的梦想而同现实决不妥协的故事,听起来像是鸡汤一般,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与其说是他坚持了自己的梦想,倒不如说这是种生命的召唤,按照作者的话说:他也由不得自己。当然,这位梦想的召唤者,一生穷困潦倒,一幅画都没有卖不出去,他也一幅画不想卖,却又如所有的奇迹艺术家一样,在死后名声大噪。听起来像是一个在现世社会得不到认同却在死后能够终于获得荣誉的故事,不不,作者完全就不是这个意思。对于画家自己,完全没有想得到现世社会的认可,而对于作者对画家的态度,始终游离在“这真是一个混蛋的人”和“这个人真是个天才的疯子”之间徘徊。说到底,还是“我的世界你不懂”。

看看这个画家是多么的混蛋吧。抛弃妻子,没有留下一毛钱给未成年的孩子和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妻子,几乎是让他们自生自灭了,而他对自己的行为只留下了一句:他们会想到办法的,而丝毫没有丁点儿的内疚。在穷困潦倒几乎要病死的时候,一位萍水相逢的画家因为欣赏他的画而将其接到自己家中养病,对此他不仅不表示感激,还勾引了画家的妻子,在完成了自己的情欲之后,又将画家的妻子抛弃,直至她为他自杀他都没有丁点儿的遗憾,只是一句:这是她自己的选择。说的轻描淡写好像这事儿跟他半点关系都没有。流落到小岛上,同当地的土著女人结婚生子,当被问及可否与妻子有共同语言时,他说:她满足了我对女人所有的要求,洗衣做饭生孩子。这要是让女权主义者听到,真真的是要拿起大刀砍人了。所有的这一切,在世俗的人看起来,都是不折不扣的混蛋,不仅没有血性,甚至压根没有人性。

然而,好像这些混蛋的事情在他的天才的绘画面前都被原谅了。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我也由不得我自己。他像是被蛊惑了一样,为了画画可以忍受任何屈辱、忍受任何低贱的工作就为了挣的最低的生活费和画画需要的颜料和画布、忍受别人的白眼而伸手向人借钱并压根没有打算还、在病痛中依然毫不懈怠的画画,一切都像着了魔一样。除了画画,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感兴趣,甚至情欲都不能吸引他哪怕一丁点儿的注意力。如果说画画真的是为了将心中的欲望和才情表达出来,那好歹要把这些画出的成果展示给世人看才行。然而在画家看来,这些完全不是他的目的,他完全没有想到拿自己的画来换取财产,但是他却着实知道这些画是伟大的,带有一种绝对的在外人看起来却是可笑的自信的认为,这些画是伟大的。

也不能说他完全不尽人情,他也会偶尔在别人帮助他的时候,随手扔一副画给他们,同时伴随一句:以后你会用得着的。这种在外人看来盲目无比甚至自大的行为,在日后被证明画家是如何自知自己的伟大的。如果这个自大的画家不是在死后要求土著妻子将自己最伟大的壁画全部烧毁而不留在世上,我完全认为这不过是一个混蛋无比而恃才傲物的人,这样我会理所当然的认为:有才的人都是有脾气的,有才的人行为就是怪诞的,那样我真会好受的多。

确实,他的世界我不懂。

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真的如画家所受到的昭示一样,有一种使命,一种召唤,召唤一个人,抛开所有世间的俗世,无论受多少苦、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要去做的事情?我没有把“要做的事情”写作“梦想”,我想,画家受到的昭示不同于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梦想”这类东西。梦想,往往是人们心心念念想要实现的东西;梦想,一般都需要千锤百炼才能实现。而画家,没有人知道他什么开始想画画,也没有曾经显示有过画画的才能,好像突然开窍一样,抛家舍业的就去画画去了,任谁劝说都毫不动摇,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依然想着的是画画。某种意义上来说,高更是幸福的吧,这种没来由的召唤,更像是上帝的旨意一般,突然降临到他的头上。身体上是痛苦的,但是当他通过绘画来表达自己,大概也达到了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吧。

不过,尽管这个人看起来这么混蛋,又是这么有才,有件事情他却说对了。他觉得他的妻子离开他会想到办法生存的。确实如此,在那个所有体面的女人应该靠男人养活的时代,她的妻子竟然能够体面的生活下来,并把自己的儿子送进了剑桥大学,女儿养的漂漂亮亮并嫁给了一个军官。没有他,他的家人也好像获得了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生活。看来,一个人只要想做自己的事情,好像也不必顾忌所谓的责任。因为责任,其实也是无能的人强加在他身上的任务罢了,离开依靠,无能的人,也会变的有能起来的。那,这是不是也算一个,个人独立的故事呢?

不过,这种生活,他的世界,我还是不懂。因为,我,目前,还是没有接到类似的召唤,能让我义无反顾的去做。这点上来,我这样的尘世间的尘埃,也是悲哀的吧。

《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8

这是我第一次很自觉地想写一些关于我读过的书的感觉。我想写下来这份感觉,主要是因为这本书给我太多的震撼了,压的我踹不过气来,我迫切的需要通过写作这一方式来缓解心中的那份沉重。

看过《月亮和六便士》后,我一直笃信作者毛姆不仅是一位伟大的作家,而且也是一位很伟大的心里学家。尽管在此之前,同时在此之后,我并没有看过有关毛姆的简介,我的这份笃信我是很坚定的。这本书对人的心里的细节描写及为何会产生这种心里的分析,让我十分震撼,以至于我到现在心中翻起的那份波浪还没有得到平静,甚至是连语言这个我最为熟悉的东西我都不知道如何说了。尽管这本书给我带来这么强大的震撼,以至于我都不能好好的说话,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写一下自己的感受。

看完整本书后,我最大的感触是"我"认为查尔斯。思里特克兰德寻找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新的灵魂。对这句话,感触颇深。一直以来,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告诉我要做自己,要做真正的自己。于是我以为只要我做到了自己,显示出自己独特的个性与才华,我便可以一鸣惊人,成为万众瞩目、名留史册的人物。可是当我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事情似乎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亲身经历与感受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事迹与存在,"我"看着他抛弃妻子,看着他又如何伤害对自己最真的朋友,这样一个未被社会传统价值观的人为何能够取得这么伟大的成就?心中很震撼!

也就通过作者不断的记述并且引起潜意识的问题,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伟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伟人,他在成长中必须要做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他们抛弃以前的生活基础,被人们认为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及社会道德败坏的人。但是他们在做这些时候,早就已经忘却了社会道德对他们的审判,他们心中有的只是一个新的灵魂。但是这个新的灵魂在他们刚抛弃以前生活基础的时候,还没有成行,还不足以让这个新的灵魂发挥到让世界为之震撼的地步。于是他们需要继续磨练,需要在社会里面辗转,寻找一处真正适合他们新灵魂居住的地方。这样他们才能创作出不朽的价值。

《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9

科学家近期研究得出:艺术创造能力和精神疾病,有着相同的基因。心理学家提到的“精神病态者”的时候,实际上是指某种具有独特人格特质的人群,这一类的特质包括冷酷、无畏、专注、意志坚强、缺乏同情心、缺乏道德感、有魅力。毛姆《月亮与六便士》笔下的主角特里斯克兰就是这样一个徘徊在疯子和天才之间的人。

斯特里兰克本是一名平凡的证券经纪人,过着富足美满的生活,谁也没有料到他突然着了艺术的魔,抛弃妻子,远赴巴黎追寻自己的艺术梦想,世俗的眼光和病痛的折磨并没有使他受影响,更不能阻碍他对绘画狂热的追求,虽然最后得了病不幸去世,但是生前创作的艺术杰作却成了一笔价值连城的财富。借斯特里克兰的形象,小说深入探讨了现实与理想的两冲突。月亮,是指高高在上的理想,是美好的,纯洁的。六便士,是指世俗平凡的生活,是约束的。

斯特里克兰突然的自我,使他完完全全屈服于内心高高在上的月亮,舍弃了代表世俗生活的六便士,曾经他的理想因为受到现实的约束,被大脑的守卫兵牢牢控制住,内心既压抑又渴望解脱,但是没有合适发泄欲望的动机,长时间极度关注一件事让他渐渐忽视了周遭事物,积累的欲望使他冲破了羁绊,在某个瞬间找到自我。突然的自我之后,性格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厌恶人性欲望、不屑于别人的帮助、无耻中伤他人,不在乎病痛、甚至不在乎生命,他的形象,就好像,一副没有躯体而只有灵魂的画像。

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如果说这句话是来形容现实的冲突的话,那么斯特里克兰则是突破了这层枷锁,完完全全解放自己的灵魂。世俗的大多数人,过分追求现实的六便士,而忘记了心中的月亮在何方,他们只有完整躯体没有具体灵魂,好像一个半透明的空壳,半个精神上的行尸走肉。而斯特里克兰,他忘我,好像没有具体的躯体,只觉得有一个缥缈的灵魂,存在于现实之中,却游荡在现实的世界之外。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他横即他横,流言蜚语奈我何。这大概就是斯特里克兰的内心独白吧。极端地投入一件事情就会使理想与现实严重失衡,斯特里克兰对于艺术创作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状态,精神世界上的不断自我碰撞和冲击,使他创造出恢弘经典之作。而这个时候,他已经异于常人了。天才与疯子仅一线之隔,也恰恰是他的人格缺陷使他的形象更加鲜明,如果艺术家生活中太完美的话,恐怕就不能够达到忘我的状态,也就创作不了惊奇的作品。疯子眼中的世界有异于常人,这也是他们的灵感来源,论伟大艺术为何物?

就是当你看到疯子般天才的作品的时候,不禁战栗,无以言表,有一种刺激的感官享受,那又说不出那是什么。小说情节是极端的,但是现实意义确是深刻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顾,二者皆可抛。这句话的意思是自由和爱情,我都为之倾心;但为了自由,我宁可牺牲生命和爱情。这是斯特里克兰的真实写照吗,你能够做到像他一样洒脱吗?如果仅有一个选择,你是选择抬头仰望月亮,还是低头捡起一枚六便士?如果仅有一个选择,你是想成为疯子般的天才,沉浸在实现自我价值的世界里;还是想链接社会,成为追求现世安稳的普通人?

《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10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是一本关于梦想与追寻的书,小说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斯特里克兰德,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巴黎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他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斯特里克兰德却在追逐他的噩运,更准确的说是一个被梦想俘虏的人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斯特里克兰德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斯特里克兰德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他的头脑里只惦记一件事,仿佛生来就是为这件事而来。他为了能做到渴望的这件事,可以抛弃一切,完全出自内在的激情和热情,有种“时不我待”的契机,如若不去做这事就会感到时时不安与惶恐,完全没法生存及生活下去。可以说,他的整个身心全都被这件事给拽住了,就像他给自己挖了一个洞,有东西拉着他下去,不受自己思想控制。你可以说他“六亲不认”、“太自私了”,但他确实是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一件一生未完成的重要事情。他厌倦自己的碌碌无为、按部就班,当别人问他是否会想以前,他笑笑,“我不想过去。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

原来,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活着只为追求真理,而这真理就是那些自己认可并喜欢的事情。而心心念念做喜欢的事情,什么时候启程都不晚,也许某时像有人指引一般,让你靠近,明白自己来到这世上真正的意义。

斯特里克兰德的人生只能作为理解他作品的一个入口,却不具任何普遍意义上的借鉴价值。相对而言书中真正聪明的倒是二流画家戴尔克?施特略夫,他知道自己不具开创性的绘画才能,便专心画画糊口。他有自己的画室,过着舒适安逸的生活,也具有极高的艺术鉴赏力。他完全明白创作的痛苦,“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

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当然,故事里他低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天才的破坏力,但这只是情节的偶然,不是施特略夫的必然。

施特略夫虽然艺术才能极其平庸,他自己本身只能画些庸俗的题材,水平很一般。但是他能欣赏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感受到思画中蕴含的艺术之美,即使这种艺术之美还未能被当时的主流审美情趣接受。出于对美本能的向往,他无私地资助思,帮助他。他虽然是个平庸的画家,但是在为人上却有伟大之处。他自己无法创造美,但是他那种欣赏美的才能以及对人的热忱正直,让他变得伟大而不平庸。这是普通人而能伟大的典型例子。我很喜欢他,因为我觉得这是才智普通的人能做到的最高境界了。才能是天赋,不是由自己决定的,但是性情和品味确实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达到的。

施特略夫曾说过的一段话:“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毛姆让施特略夫这样一个毫无才能的画家来讲这句话,表现出一种特别的张力。一个平凡普通的人,如何超越平庸呢?就是要有勇气去感受

斯特里克兰德和施特略夫这两种人生,一个是伟大的不幸,另一个是平庸的幸福,如果一个人能够选择的话,我想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却在选择的同时又都对遥远的伟大趋之若鹜,不断幻想非凡的莅临。但要知道,“伟大”实在是一条灵魂的不归路。如果狠不下心来伤人伤己,那还是施特略夫的路走得更容易些。但即使是施特略夫,因为理解了美,意识到了天才的可贵,也不得不忍受无穷的屈辱与折磨来完成他的理想主义。到最后,真正的理想与结果根本无关,就好象斯特里克兰德必须画画,哪怕失明;而他画画这件事却与画根本无关。

月亮和六便士,理想与现实。正像毛姆说的那样,如果你忙于在地上寻找那六便士,你便不会抬头看天,也便错失了那月亮。”月亮”是美好而遥远的,就像人们追寻的梦想,但追寻的过程也许孤苦,甚至最后会一无所得;‘六便士’象征着世俗、琐碎的生活,但也有其存在价值。你的要的究竟是‘月亮’还是‘六便士’?

经典读后感 篇1

前几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名叫《匆匆》是散文作家朱自清写的。

课文主要讲了作者对时间的流逝之快的无奈。课文中作者用了不少的比喻拟人和排比,突出时间过得快,时间在我们的不经意间流去。

还有,我从“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从我的手中溜去;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地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里读出了时间在我们的不经意间流去,谁也不知道时间去了哪里。而从“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我又读出了作者不希望时间过的这么快。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有许多珍稀时间和不珍惜时间的人,下面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比如说,我的妈妈,星期一去山东淄博考试。妈妈除了上班以外,一分一秒都在紧张的复习,不会的,拿笔一遍一遍的抄,会得让我考她,就不管会的题,可是还是会复习一遍……

我弟弟暑假快过完了还没写完作业。

读了这篇课文,我懂了,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能虚度光阴。

经典读后感 篇2

书里面的知识丰富多彩,就像一个大宝箱,里面藏着数不清的宝藏。让我们去感受书中的快乐。跟好书交朋友可以让我们变得更聪明,更睿智。书就像一把金钥匙,用它打开智慧的大门。每本书里的知识都非常丰富。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草原上的小木屋》这一本书。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美国西部拓荒热潮中,罗兰从两岁开始,就跟着爸爸妈妈四处迁移,艰苦开拓,直至幸福生活的人生经历。

罗兰一家离开大森林后,坐上蓬车,渡过密西西比河,越过重重高山,终于来到杳无人烟的大草原。爸爸在草原上盖了一个可爱的小木屋,并挖了一口井,就开始了拓荒的生活。

我们的学习也像茫茫的大草原,在前进的道路上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要我们有拓荒者的精神和勤劳,我们也能开辟一条走向成功的道路。

经典读后感 篇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鲁宾孙漂流记》,这本书给了我很多的启发。

这本书讲了一个叫鲁宾孙的英国人,因乘船出事,流落到一个荒岛上,历尽磨难,最后终于回到文明社会的故事。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鲁宾孙制成一只能耐火的陶罐子的那一段。在一个没有任何工具的岛上,做成一个罐子谈何容易!是鲁宾孙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

我是一个对事物只有“三分钟热度“孩子我想:是什么东西使鲁宾逊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几年之久。答案当然是他坚持不懈的精神。在这一点上我远远不如他。

有一次,我做一道数学题,三两下看完了题目,认为自己做不出来,就空在那里等爸爸回家后问他。我就是缺少克服困难的勇气,既然铁杵都能磨成针,我为什么对付不了一个小小的困难呢?

《鲁宾孙漂流记》是我的一位导师,它给了我终生的教育。

经典读后感 篇4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感人肺腑的课文——《桥》。

这篇课文讲的是洪水来临时一位党支部书记,一个全村人都拥戴的老汉用自己的生命来挽救全村人生命的故事。

老汉宁愿用自己的生命来拯救村民,也不愿让村民的生命来拯救自己。因为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是党员、是领导,有义务保护村民们的安全。老汉用自己的威信、沉稳、高风亮节和舍己为人的精神保护了村民。

以老汉为代表的优秀领导、党员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他们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很高很高,是人民的“靠山”。

巴金先生曾说过:“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在于接受,也不是在于争取。”老汉的行动不是正应了这句话么?

“奉献”是一种自我牺牲,是一种崇高的境界。

难道老汉这种舍己为人、先人后己的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经典读后感 篇5

生命,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一粒貌不惊人的种子,往往隐藏着一个花季的灿烂;一条丑陋的毛毛虫,可能蜕变成一只五彩斑斓的蝴蝶。因为,生命本来就是一桩奇迹。让我们走近生命,用心来聆听生命的真谛吧!

一只被捉住的飞蛾,极力鼓动着双翅,我感到了一股生命的力量,是那样强烈,是那样鲜明!飞蛾那种求生的欲望,令我震惊!一粒香瓜子掉进了墙角的砖缝中,过了几天竟然冒出了一节小瓜苗,那小小的种子里蕴藏着一种多么强的生命力呀!竟然可以使它冲破坚硬的外壳,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即使它仅仅只活了几天!我想,生命都是自我珍视的小小的昆虫、植物的是如此,何况我们人类呢?

一个人的生命只属于自己,我们必须对自己负责,好好地使用生命,让人生的有意义!

经典读后感 篇6

我读了《永远的白衣战士》这篇课文,知道了叶欣阿姨在高风险、高强度、高效率中不幸倒下。

为了保持患者呼吸道畅通,必须将堵塞期间的大量脓血痰拍出来,而这又是最具传染性的。一个“非典”重症患者的抢救,往往有一天自己真的可能倒下,但她心甘情愿。

面对死亡与患者,她宁愿抢救患者,不怕死亡。这是一场没有硝烟只有死亡的战争!

3月4日清晨,叶欣阿姨仍像往常一样早早来到科室,巡视病房,了解为重病人病情,布置隔离病房……虽然上班前她就感到身体疲倦不适,但还是坚持在科室里忙碌着,比且关注着每一个患者的病情。劳累了一上午,连水都没喝一口,只觉得周身困乏疼痛,她不得不费力地爬到床上休息。中午刚过,叶欣阿姨开始出现发热症状,病魔最终没有放过她,她得了非典型肺炎。

3月25日清晨,叶欣阿姨永远地走了。

叶欣阿姨具有临危不惧,身先士卒,舍己为人,不怕牺牲的崇高精神。

经典读后感 篇7

我很喜欢《爱在山野》这本书。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智慧果,虽然我知道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黑鹿,但我还是比较喜欢智慧果……

在看这本书《爱在山野》之前,我并不知道野猪能吃毒蛇,而且生病的野猪如果吃了毒蛇不仅不会死,反而会病愈。

没看着《爱在山野》之前,我也不知道野猪肚子里的伤疤越多越值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人敢去洗被毒蛇咬过的伤口?看了《爱在山野》之后我终于明白了,那是因为蛇毒的反作用,也就是传说中的“以毒攻毒”,就是吃到肚子里也不用怕的,因为它们的肚子里有种东西会把它化解了,所以才敢用嘴去吸被毒蛇咬过的伤口……

虽然《爱在山野》这本书里文字很多,但是图画也很多,我很喜欢看,因为觉得很有趣……

如果听我说的不好,那就自己去看《爱在山野》里面更多的动物知识。

经典读后感 篇8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中国十大名著,有《西游记》、《三国演义》还有《岳飞传》。其中,最让我喜欢的是《岳飞传》。读完这本书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岳飞是中国史上著名的爱国将领。他生于北发大水。他随母侥幸逃生,流落他乡。少年时。他拜师周侗学艺,很快闻名乡里。金兵侵中原后,他被召军中,开始了长达数年的军。从此,他率领一批将士,浴血疆场,抵御金人,收复失地,维护宋王朝的统。然而丞秦 为了讨好全国,竟然设计陷害岳飞,让一代忠烈。屈死于风波亭。

将岳飞英勇善战。忠诚的形象鲜活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我们期望小读者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岳飞的魅力,被他的高尚品格和坚和坚 气节所打动,从中受到有益的启发和良好的精神淘冶。

经典读后感 篇9

牡丹开富贵,荷花开宫门,老家门前的石埝上开的满是迎春花。

初春时节,富贵花儿都在沉睡,石埝上的迎春花却从冬眠中醒来了。枝枝枯黄中泛着青色的迎春花藤上结满了花骨朵。花骨朵很小,小得像黄豆,看上去十分娇嫩,好像动也动不得。但过不了几天,它就星星点点的绽开了。你看它是那样淡雅,那样纯洁,发出淡淡的清香。这时,满村子的人都能闻到花香,大家知道,春姑娘是不会嫌弃我们这闭塞的山村的。果然,不几天满石埝上都是黄灿灿的迎春花,就像黄色的瀑布一样。这时,整个村子都沐浴在花香中,人们在花香中开始了春耕。

我爱迎春花,因为它是我们山里人的花。它不嫌穷,不爱富,就爱我们闭塞的山村。每年都准时来给我们山里人报告春天的消息。

经典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了《没有围墙的花园》,受益匪浅。我懂得了:打开那面墙,你给了别人一片灿烂的空间,别人就会给你最真心的呵护。

在我们的生活中、学习中,有很多这样的事。我们在生活中,把自己的花园围起来,花儿就会慢慢地从原来的又大又美转变成既小又不香。假如于,你彻底拆掉了那面围墙,很多人就可以欣赏到花园的美丽风景,花儿可以越开越美。在学习中,你虚心请教,或向别人解题,那增加了你的感悟,提高了你解说的能力。

我们只要把自己最真挚的一面给别人,别人也会回给你一个灿烂的微笑;用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去友好地对待别人,别人也会友好的接受。

敞开你的心扉吧!与别人分享快乐,分担忧愁;那么你的忧愁会减少,快乐会增加。

经典读后感 篇11

今天我预习了第9课——《自然之道》。

这个故事讲的是,“我”和同伴们以及一个生物学家向导,去哈巴拉哥岛的海边观察幼龟是怎样离巢进入大海的事情。“我们”救了一只幼龟,却害了其他小幼龟被吃掉。事后,“我们”后悔不听向导的话。

幼龟天生弱小,经不起食肉鸟的攻击。而“我们”却要“加害”于它们。故事中的“我们”真是愚蠢莫及,不知道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往往会产生与愿望相反的结果。不知道也就算了,还不听向导的劝告,

“我们”虽然只做错了一件事,可对幼龟的伤害是如此之大,它们本来可以安全步入大海的,可遭受了食肉鸟的突然来袭,它们不可能受得起这种伤害的!

或许,这样的思想还会造成甚至我们永远都无法弥补的过失。

经典读后感 篇12

我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最普通的角色》。

文中是这样说的:有一位小朋友叫胖胖,今天他放学回家说:“幼儿园要选小朋友当舞蹈演员,还要几名鼓手”。他说他相当演员,如果老师不选他,他就去当鼓手。因为他力气大。过了几天,他高兴的跟家人说我被选上观众了。妈妈很不高兴地说“观众也要选”。奶奶可不这么认为,说:“只要孩子高兴就行”。胖胖说:”到那时候我一定要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

幼儿园这么多的孩子,不可能每个孩子都能当演员,鼓手。还需要观众,只有观众出场这场演出才有意义。

在人生的舞台,即使是别人认为很普通的角色,只要我们认为他不普通,并且努力去扮演好属于自己的角色,那我们饰演的角色就不是普通的角色,而是主角了!

经典读后感 篇13

你看过《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吗?你一定会很惊奇——外婆为什么会在苹果树上呢?让我告诉你吧。原来故事的主人公安迪没有外婆,然而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了安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和安迪一起去游乐场、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而且外婆总有些大胆新鲜的主意,就算被警察处罚也不在意,是个“另类”的外婆。有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新奶奶,她的故事也很奇特。而安迪在两位老人的爱护中懂得了许多许多。

我被米拉洛贝的这本小说完全迷住了,这是一本让我看了一生都难以忘记的好书。外婆的神秘、奶奶的慈祥,在此之前,安迪是如此的不幸,现在的安迪是如此幸福,让我感觉世界是完全公平的。

《苹果树上的外婆》让我懂得:帮助别人,幸福自己。

经典读后感 篇14

今天我读了《牛郎织女》一文,出生家境不够好的牛郎好不容易取了一个仙女,可以过着男耕女织很幸福的生活,可是很讨厌的王母娘娘不近人情,故意把七仙女抓回去隔了一道天河,害的牛郎织女不能相聚,还是定时每年的七月七日通过喜鹊搭桥才能会面,还有那可怜的牛郎带着孩子见不到自己的母亲,让他们母女不能相聚,让孩子不能感受到人间最温暖的家庭关爱。我读了这篇文章从中悟出热人要懂得宽容与关爱,才能造就和谐美好的生活,不要像王母娘娘一样不懂得宽容与关爱,最终造成了大错,让牛郎织女痛苦一生。

同时我感到我们的父母对我们的宽容与关爱是如此的强大,而我们却不能理解。这篇文章教育了我,使我认识到只有懂得宽容和关爱的人大家才会喜欢他。

经典读后感 篇15

《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文章你们读过吗?

我读了这篇文章后,知道了,读书的方法,作者告诉我们,如果你独自周游世界你会选择什么?作者选的是书,因为他想把书读上一百遍,读到能背下来的程度。

作者告诉我们读书首先会思考,故事中的人为什么这样做,作家为什么这样,然后继续把这个故事编下去,回过头来品味最好的片段,问自己为什么喜欢它们……

作者教我们这样读书,作者的眼里的书,是他的好朋友、是他的家人。

从作者的眼里,书代表了全部的美丽,愿意把书读上一百遍。

是啊!“书读百遍,其意自见”,“书如药也,善读可以医愚”这些名言,都可以说作者的爱读,像我们学的没有一艘战舰,能像一册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

作者的读书情景令我震撼。

经典读后感 篇16

《莫莉的晚餐》是一本好看的图画书。它是描述一只黑色斑纹的小白猫莫莉,一整天都在农场上玩。当夜晚来临,她又饿,离家又远,它火速的赶回家,一路上经过羊。牛。猪仔等动物的处所,他们都正在快乐的享用晚餐,使莫莉觉得更饿了,但莫莉并没有放弃仍然继续往前跑,最后她终于吃到了美味的晚餐。

我最喜欢这本书最后的结果,当莫利诱饿又渴回到厨房,莫莉闻到一阵香喷喷的味道,她看到地板上有一盘鱼和一盘牛奶,她满足的发出喵喵声,也满足的吃着她最喜欢的鱼和香浓的牛奶,这样的结果让我觉得很幸福,会让我想起温暖的家,每当我肚子饿的时候,妈妈总会煮好香喷喷的饭菜,我想我可以了解莫丽那满足的感觉。

这本书也让我学习做事不要半途而废,要像故事中的莫莉,没有放弃一直作下去,最后一定会成功的!

经典读后感 篇17

《白蝴蝶》是我最喜欢的文章之一,我读了以后十分感动,它记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 ,有一年,作者到外婆家去,半路遇上一场骤雨。突然走来一位穿白裙的女中学生和他互不相识。可是她帮助他,送作者到楼房下避雨。这个姑娘美丽修长的身影像只白蝴蝶刻在了作者的心上,也刻在了我的心上。她助人为乐的精神,使我十分感动,我一下子想起我家对门的袁叔叔来。

上个星期四,六楼的一家邻居上班了,把小孩一个人丢在家里。孩子很小吓得直哭,袁叔叔听到后,立刻把孩子接到他家去玩,直到孩子家的大人回来才把孩子送回家。

《白蝴蝶》中女中学生和我的邻居袁叔叔相比,精神不是一样高尚吗?我一家要向他们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做一个思想高尚的人。

经典读后感 篇18

内容:从前有个小女孩,她的名字叫简。简从小就没有了父母,跟舅舅和舅妈生活在一起。可舅舅后来也死了,本来就对简不好的舅妈,更加的放肆,对自己的两个女儿、一个儿子百依百顺。舅妈的儿子经常殴打简,让简难以承受。后来舅妈把简放在寄宿学校里,过了一些年,简成了一位家庭教师,后来又与主人相爱,在结婚之际,简才知道主人已经有个妻子。因为她不愿当情妇,所以离开了那里。许多年以后,有个牧师向简求婚,可简没有同意,因为她想起了一个人。到了那里之后,简才发现,主人的家已经布满了尘土,主人失去左臂,双目失明。简和这个家的主人结了婚,生下了孩子。

收获:这本书的作者是夏洛蒂,在这本书中有一句话非常经典,“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时,平等的站在上帝面前”。这充分体现了当时英国的男女不平等,这种陈腐观念被作者打破了。这是一本妇女必读的经典之作。

经典读后感 篇19

这篇课文主要说了,一只可爱的白鹅有着独特的`叫声、傲慢的步态和从容的走路姿势以及高傲的仪态。白鹅每次吃饭时,总是要有一个人从旁边侍候。那是因为它吃饭时,邻居家的狗,总是趁白鹅去吃野草、水和泥的时候,偷吃它的食物,以至于白鹅再次回到饭罐吃饭时,才发现狗已经把主人给自己的食物全吃完了。

这只白鹅是幸运的,因为它有关爱自己的主人,所以才可以过着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可是,能够过这种好日子的动物毕竟是少数,我们看见现在的大酒店里,以珍稀动物或者它们的器官做食料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多不胜数。像中国娃娃鱼、中华鲟、鲨鱼翅、熊掌、燕窝等等,都摆上了人们的餐桌。

唉,这些可怜的动物,它们本该在大自然里尽情生活;在适合自己生存的环境里自由玩耍,可是一旦落在那些贪婪猎人的手中,它们的命运就再也没法由自己掌握了。它们变成了贪吃人的口中美食,变成了贪心老板沾满血腥的金钱。

经典读后感 篇20

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感到鹅是多么的傲慢。从它的叫声、步态和吃想中可以看出,它已经高傲得让人不胜其烦。但这个高傲不是指瞧不起另人,而是有雄性动物的意识。

第三段写的叫声很明显,雄性动物见到其它动物进来,就会把它赶出去,白鹅这样叫的意思就是为了不让别人进来。

鹅的步态,也许天生就有。而且雄性动物首领在审视同族动物时,也用这样类似的步态行走。吃饭的雄性动物高傲不在于吃东西走来走去,而在于它与狗争东西吃。它的这种行为与大雄狮相似。当母狮子疲劳地将自己口中的食物拿回家时,雄狮子却一下子窜出来抢夺母狮子口中的食物,母狮子已经很累了,就只能把食物送给它,雄狮子就得到了可口的食物了。

白鹅只要咬一口狗,狗就会把食物还给它。不过白鹅空间是家养鹅,没那么高的警惕性。它总是不照顾自己的饭,饭就被狗吃光了。

家养鹅居然有野生雄性动物的“高傲”,了得,了得!

经典读后感 篇21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白杨》的课文,让我深受感动,文中写的是一一位父亲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扎根边疆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沿着铁路的一行高达挺秀的白杨树。

我最欣赏文中一位父亲说的话:“白杨树从来都这么直。那需要它,它就在哪很快地生根发芽,长出粗壮的枝干。不管遇到风沙还是雨雪,不管遇到干旱还是洪水,它总是那么直,那么坚强,不软弱也不动摇。”由此我想到了我自己,我没有白杨那么坚强,老是知难而退。我学拉丁舞,刚开始觉得挺好玩,最后越学越烦,到了第三年,我变得拖拖拉拉,该学拉丁舞的时候,不是找这理由,就是找那理由,我也因学拉丁舞挨了几次打。最后我终于苦心婆心的把我妈妈说服了,我不学拉丁舞了!

自从我不学拉丁舞,我慢慢的变胖了,身材也不如以前了,压腿也压不下去了。唉!

我以后也要像一个想白杨一样做一个坚强不屈,知难而进的人。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

经典读后感 篇22

白杨,我崇敬它。在骄阳似火的太阳底下,人们在拼命地寻找着不被太阳照射的地方,而白杨,却撑开了一把绿伞为人们遮住太阳;在风沙漫卷的环境中,人们都睁不开眼,而白杨却顽强地生根发芽,长出粗壮的枝干;在滔滔洪水中,人们措不及防,立刻就被洪水卷走,而白杨却挺立着,守护这片土地……

它在我的脑中一直挥之不去,或许,这就是白杨吧,这就是非同寻常的白杨吧!它那高大挺秀的身影和坚强不屈的品格便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想起从前我学习书法时我经常不写作业,老师经常说我,可我就是改不了;有时候我还逃课,爸爸妈妈也说我,导致学书法两年后依然很差劲。现在想想,和白杨比比,我自己就为那时的自己羞愧。不过,这几年来,我一直勤学苦练,毛笔字的水平提高了很多。

我崇敬白杨,白杨那坚强不屈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白杨挺立在风沙中,雨雪中,干旱里,洪水里,面对强敌,永不言退!

经典读后感 篇23

每次都说不喜欢看低俗浅薄的爱情小说,可每次看都会为主人公的唯美爱情而动容。

小四的《悲伤》又在赚取我们的眼泪了,看完后我都有去找他理论的冲动,为什么他笔下的爱情为什么总是带有伤感的韵味,主人公的结局总是那么凄惨,那么的不尽如人意。易遥带着她对这个世界爱与恨死了,其实在她看到齐铭和湘湘在一起时,在看到父亲狠心的丢下自己和母亲时,在面对母亲的严刑拷打时,在弹指间母亲就悄悄地离开这个世界时,在全世界都认为是她害死了湘湘时,她的心就死了。我不知道怎么去形容我的感觉,我仅仅总是在他们不经意的话语间,得到莫名的感动与欣慰。在我眼里她和他的爱情,永远不会落下帷幕,他们会像这幅写字框旁的情侣一样,永远依偎在一起。

经典读后感 篇24

刚刚看完郭敬明的《悲伤》男女主角的交错让我有很多感触。

那是一种我认为的,它被我叫做介质,也被世人叫做感觉,它袭来,任何人都不可避免,陷进去时就像黑夜划破天空的来临,是那样自然与和谐。

而当你看清了它温柔的背后,当你带着恐惧的眼神逃离时,它却犹然变成无数双的大脚。

纵然是侥幸的挣扎出来,也亦是伤痕,甚至,会死。

这种不现实的,被我称为介质()的东西,也许叫爱情吧。

似乎我知道,也许早就知道,我被它包裹了。

我觉得他的书里写的那段话很好:易遥回过头,眼睛看着前面,黑压压的一片后脑勺,她定定地望着前面,说:齐铭你对我太好了,好得有时候我觉得你做什么都是理所当然。很有可能有一天你把心陶出来放在我面前,我都觉得没什么,也许还会朝上面踩几脚,你还是别对我那么好,女人都是这样,你对他好了,你的感情就廉价了。真的。女人就是贱。

经典读后感 篇25

以前,我有一个缺点,也是常人的通病,那就是——懒。不愿意帮助爸爸、妈妈干家务。比如,我津津有味地在看电视时,妈妈叫我去帮她倒垃圾,我答应了一声,又看起了电视。妈妈没办法,只好自己去倒垃圾。爸爸看我不爱劳动,就向我推荐了一篇散文——《背篼》,并对我说:“你看看这篇文章里的人,看看他们是怎么做得。”

书中的孩子为了给下学期积攒学费,每天早晨上山打柴,有时捡几颗鸟蛋,摘几个山柿子或是拔几株药材。

文章看完了,我想:原来以前的孩子们都是自己积攒学费的,放假了也不能痛痛快快地玩,还要帮大人干活,上山打柴,每天都要干得很晚,很晚。而我们现在却是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爸爸妈妈的小心肝宝贝。

他们不让我们干一丁点儿活,学费也爸爸妈妈出,要什么有什么,什么事情也不用做,别人说你一句还要哭,娇气极了!我决定以后一定要帮爸爸妈妈分一点负担,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经典读后感 篇26

一年端午节,翠翠和爷爷一起去了茶峒,在那里,爷爷由于担心渡船,先回去了,却没有再回去接翠翠,翠翠在那里遇到了二老,二老傩送好意让翠翠去他们家坐着等爷爷,但是翠翠误解了他的意思,反而将傩送给骂了一顿,这可爱的小姑娘,却不知道这将来是他所爱的人。傩送回到家之后,就让人将翠翠送回家,爷爷在渡口问是翠翠吗,翠翠自言自语道:不是翠翠,不是翠翠,翠翠被大鱼给吃了,生气的小姑娘何尝不是这么可爱。翠翠从那以后记下了傩送,她忘不了。

随着时间的推进,情节开始起伏。大老在一次意外中死去,爷爷也在一次雷电交加的夜晚逝世,翠翠心碎了。故事的最后只留下了那么一句话——这个人也许明天就会回来,但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这句话仿佛是一个美妙的泡沫在明天与永远中消灭了。

也许只有哀伤的故事令人难忘,而《边城》令人最难忘的不仅仅是这淡淡的感伤,更是那质朴的情感单纯的喜欢!

经典读后感 篇27

茫茫的草原,掀起一层层海浪,轻轻打在身上,便能感觉到心情是多么舒畅,开朗。

草儿随着风轻轻地荡漾,牛羊打成一片,寂静的草原开始歌唱。柔软的春风向我吹来,慢慢地飘进了我的梦乡。

啊!多么美丽的草原,多么美丽的画面,我在画中走来走去,只看见天边的云霞。

是谁把草原变成一幅画,是谁让我的梦里遍地开花?是老舍——一位伟大的中国作家,是您让草原充满色彩,是您让草原变成一幅优美的风景画,您的名字将会在我的心中生根发芽。

让小草渐渐长大,让小丘上开满了鲜花,让羊群唱起歌儿,让骏马听到风声,听到雨声,也听到我的心声。

吃上一块美味的奶豆腐,喝上一杯热气腾腾的鲜奶茶,和友善的蒙古族人民一同欢歌起舞,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呀!

我骑在高高的马背上,欢呼着,飞驰着,飞过了小丘,飞过了羊群,飞过了蒙古包,飞进了春天的怀抱……

经典读后感 篇28

放下中心思想,段落大意的中学记忆,拿起鲁迅重读。

那个印象中有着坚硬的下巴,坚硬的胡子,冷峻的脸的战士鲁迅,变得温情起来,不再晦涩,仿佛能够与他坐近,慢慢倾谈。

社戏,让我看到他儿时的欢腾,看到一群泥鳅一样的孩子奔跑时露出的牙齿,玩耍钓虾时的认真。读到故乡的结尾,母亲和宏儿都睡着了。同学齐声朗读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忘了是和哪个班的同学共同读过,只是那朗朗的读书声,总在耳边萦绕。嘴里不自觉的读出声来,我躺下,听船底潺潺的水声……阿Q是很喜欢的一篇。药,白光,明天,读来虽有些沉重,也拉进了和作者的距离。

原来,他也有柔软的一面,无奈的一面,动情的一面。他不再是课本上的重点,不再是犀利辛辣的战士,而是一个人,一个悲悯的人,无奈却带着希望的人,一个柔软却带着隐痛的人。

经典读后感 篇29

“即使化为流星,也要让美丽的光芒划过天际!”这是我坚信的一句话。而当我读了杏林子的《生命生命》这篇文章之后,我更加坚信这句话了!

杏林子,又名刘侠。12岁时,她染上了类风湿关节炎,但是她却忍着病痛为自己,为社会创造了无数的奇迹。

这篇文章表达出了她强烈的生命意识和积极的人生态度,她希望每个人珍惜生命,坚强勇敢,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文章中,小飞蛾在险境中挣扎,源于对生活的热爱。

香瓜子在墙角砖缝中长出的小苗,展示出生命的顽强和力的拼搏。“我”静听心脏的跳动,感受自己的生命,呼唤自身的生命意识,促使人们严肃地思考人生。这些本来是寻常的小事,但作者却由此感悟出深刻的道理。“我能吗?”我时常这样问自己,但也会片刻后自信的回答:“我能!”

经典读后感 篇30

这个寒假我读了《》这本书,此书讲述了爷爷从小到大的种种事迹。

从小就爱看书,很热爱学习。因为科举考试废除了,父亲对他的期望落空,就认为可以当个劳力,便坚持让他离开学校,回家务农。为了能多一点时间看书学习,每天就早早出门,提前干完农活,然后在树下看书。长大后,他有很多身份。作为革命家,他心系天下,为寻求救国救民之路而奋斗终生;作为军事家,他运筹帷幄带领人们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作为诗人,他豪情万丈,书写心中的革命情怀……

书中一个个小小的故事带我们走进了这位伟人,了解他是怎样树立理想、勤奋探索,最后走上为民族复兴而努力的革命历程,让我们看到了什么是有价值的人生之路。

以后,我们要踏寻先辈的足迹,做一个追求中华民族复兴梦想的人!

经典读后感 篇31

一天,我在《儿童文学.选萃》上读到了一个故事,名字叫《陷阱》。

这个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有一群人去沙漠里探险,历经艰险,最后还是断水断粮了,已经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就在他们快绝望的时候,他们惊奇的看到了一片树林!他们喜出望外、不顾一切的扑向那片树林,喝树汁、吃果子、用树的藤条编树屋,然而,他们哪里知道这些树其实是最新变异适应沙漠环境的猪笼草!后果太可怕了!他们全部在树屋里活活的被猪笼草吃掉了。

我觉得这些人实在是太傻了,在如此恶劣的沙漠生态环境里看见的植物,首先就应对它提高警惕。不管有没有毒,张口就咬,不检测一下藤条就编树屋,结果被吃掉了。这世上什么药都有卖,惟独后悔药没有卖!所以这些探险人没有倒在沙漠却倒在绿色的猪笼草里,想后悔都来不及了。

这个故事给我启发很深:那就是我们做任何事情,在重要的关头时都要谨慎,不然就可能铸成大错!

经典读后感 篇32

父亲已把儿子送上车,但还觉得没有尽够心意,又怕儿子跟着出来,忘了行李,就坚持要给儿子买橘子,在整个送行过程中,父亲爬月台的背影令儿子难忘,因为父亲不同于其他普通人,他是肥胖的,而他却不因此退缩,这是强烈的父爱支撑着他,这正是父亲的背影使儿子的泪流了下来,其中包含着感动、理解、心酸。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何尝不是处处都有背影呢?例如,操场上打篮球的同学弯着腰,篮球在他的手下前后左右不停地跳动着,突然他加快了步伐,篮球被他不偏不倚的落在了篮筐内,再例如,环卫工人低着头,驼着背,一手拿着扫帚,另一只手提着垃圾篓,随时准备捡拾垃圾。文中父亲的爱不需要什么豪言壮语,他像丝丝春雨,它如熊熊火焰,只需要看到文中父亲的背影。

经典读后感 篇33

最近看完了一本书,名叫《活着》。

活着真的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他让你看的一次又一次心疼的厉害。

它讲述了我们国家过的历史性灾难全部发生到一家人的身上,作者不遗余力的告诉我们,生命怎样一次一次的摧毁你对活着的希望。

文中用了很平常的口吻,用文中主人公对第三者的故事讲述视角来记述,故事简单,朴素,却直抵人心。

作者用沉重的口吻一次一次讲述每个人离去时候的痛苦。看着这些普通的文字,却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有扎心的刺痛感。

文中主人公看着一个又一个至亲离开自己,十多岁的儿子、刚生产完的女儿、自己的媳妇儿、女婿、最后连相依为命的外孙也离他而去,这样的打击下,一般人早就承受不住了,他还是坚强的活着,也记述了一位与生命抗争到底的英雄,那个年代,活着是人们唯一的意志。

经典读后感 篇34

《军神》这篇文章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军神》一文讲述了刘伯承在一家诊所,被告知要进行手术,而他却拒绝使用麻醉剂,并在手术中一声不吭,沃克医生称赞刘伯承为军神。

这篇文章打动我的,是刘伯承那顽强的毅力。他在手术中能够一声不吭,把自己所有的痛苦宣泄在崭新的白床单上,那句“崭新的床单居然被抓破了”更是使我震撼,也让我觉得他颇有男子汉的气势。对沃克医生的侧面描写更是衬托出刘伯承的坚持不懈,我觉得刘伯承被称为军神,当之无愧!在读到沃克医生称刘伯承为川中名将时,更是因为他年纪轻轻就大有作为,而对他肃然起敬。

在读这篇文章之前,我常因为一些小事没做成功而言之放弃。有时,我会因为一道稍微复杂一点的题目做不出来而置之不理,甚至因为一粒小小的纽扣解不开而大发脾气。在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刘伯承连不使用麻醉剂进行手术都能承受,我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读完后,我懂得了:战胜困难就战胜了一切。

经典读后感 篇35

假日里,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这本书叫《白云》。

《白云》里的胖小猪和小白兔本来是很要好的朋友,却因为一件小事吵架了。他们认真思考,通过互送特别的礼物“白云”,最后又重新成了最好的朋友。

他们之间的友谊深深地打动了我,也让我想起了我与好朋友书瑶之间的事。上个星期,书瑶弄丢了我的铅笔,我非常生气,对她说:“我不跟你做朋友了,也不跟你玩了!”书瑶十分紧张,低着头,有点难为情地解释:“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但我依然很生气,没有理她,扭头就走……

现在回想起来,我很后悔。我们曾经那么要好,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说一些伤害对方的话。我应该向《白云》里的胖小猪和小白兔学习,谅解自己的好朋友。想到这,我决定,星期一去向书瑶道歉,跟她做回好朋友。

经典读后感 篇36

我是一个读者的忠实读者,从去年的11月起之至今,我已经看了2年的读者,为此,我想发表一些我的看法。

读者是一本很不错的杂志,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增加了我对阅读的兴趣,让我从一个不爱学习,阅读的小女孩到手不离卷的中学生,从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女孩到懂得人世间情感沧桑的少女。是《读者》陪我走过了春夏秋冬,是读者让我的作文水平一次次提高,在这,我要忠心的感谢读者。

我英语不好,曾经有几次我都想放弃,直到我看到读者的一篇文章—一为老伯年岁已高,却为了儿女乘飞机,渴了,向饭店要水,饿了,随便吃一点,自己的儿子在国外念书,这次,是想为儿子送土豆。

父爱多么伟大!想到这,不禁为自己想放弃而羞愧,想到这,不禁为自己的不用功而羞愧。于是,我抹掉眼泪,打起精神,翻开英语书,继续认真学习。终于,我在小学毕业时考了94分,我再一掉下了眼泪。

一、写作要点

要弄懂原作

"读”是感的基础,“感”是由“读”而生。只有认真的读书,弄懂难点疑点,理清文章的思路,透彻的掌握文章的内容和要点,深刻地领会原文精神所在,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个人的实际,才能真有所“感”。

要认真思考

读后感的主体是“感”。要写实感,还要在读懂原作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分析和评价是有所“感”的酝酿、集中和演化的过程,有了这个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使“感”紧扣原作的主要思想和主要观点,避免脱离原作,东拉西扯,离开中心太远。 所以,写读后感就必须要边读边思考,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实际展开联想,从书中的人和事联系到自己和自己所见的人和事,那些与书中相近、相似,那些与书中相反、相对,自己赞成书中的什么,反对些什么,从而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并把它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总之,想的深入,才能写的深刻感人。

要抓住重点

读完一篇(部)作品,会有很多感想和体会,但不能把他们都写出来。读后感是写感受最深的一点,不是书评,不能全面地介绍和评价作品。因此,要认真地选择对现实生活有一定意义的、有针对性的感想,就可以避免泛泛而谈,文章散乱,漫无中心和不与事例挂钩等弊病。怎样才能抓住重点呢?我们读完一部作品或一篇文章后,自然会受到感动,产生许多感想,但这许多感想是零碎的,有些是模糊的,一闪而失。要写读后感,就要善于抓住这些零碎、甚至是模糊的感想,反复想,反复作比较,找出两个比较突出的对现实有针对性的,再集中凝神的想下去,在深思的基础上加以整理。也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写出真实、深刻、用于解决人们在学习上、思想上和实践上存在问题的有价值的感想来。

要写出真情实感

就是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自己是怎样受到感动和怎样想的,就怎样写。把自己的想法写的越具体、越真实,文章就会情真意切,生动活泼,使人受到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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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先要重视感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

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

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初中作文课中,除了写"读后感"外,老师还会要求同学们在看完一部电影,电视片或参完某一展览后写"观后感",观后感的写法与读后感是一样的,只需在第一部分简述所观的内容,然后引出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写景、物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写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

(5)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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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一本好书有感49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

篇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放暑假的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一生必读经典――《天使在人间》,书里主要讲的不是真的有一个天使在人间,而是讲有一些乐于助人称他们为“天使”。

我最记得有一篇是令我最感动的那题目是《助人为快乐之本》,里面讲今天我帮助了一个很可怜的小朋友,他被一块香焦皮给摔倒了,但路过的人不但没有帮助他,而且还取笑他,使他哭的更加伤心。文章中的我看见了,马上走上去扶起他,并且劝他不要伤心了,我送你回家吧!

其实在我们生活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我也亲身体验过,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小孩子饿得没饭吃,而我又没有给他一些钱,又没有给他饭吃。又有一次我家门口来了一个乞讨的人,他说他很饿想讨点饭吃。但我不但不给他,而且“啪”的一声关了门,没有理睬他。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常都说: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了自己。以后我一定要向文章中的作者好好学习乐于助人的好习惯。相信我吧,我一定会做到!我相信你们也会做到的。

篇2:读一本好书有感

应为我没有好的习惯,所以妈妈给我买了《好习惯》这本书。这本书像爪子一样,紧紧地抓住我了。

这本书为我们介绍了58个好习惯,每一个好习惯都有详细的讲解。里面不仅有好习惯,还有名人故事、笑话和漫画。

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还是心要宽这个好习惯,书上说宰相肚里能撑船,读到这里想想我自己,我的肚子里连条鱼都装不下。

记得上次,我离家出走拿回。那次,因为我中午自习老影响其他同学学习,所以老师让我回家吃饭了。我一回家,妈妈就凶巴巴地说:“叫你调皮,连老师都不要你了……”家人都开始批评我,我一肚子怨气,泪水不住的往外流。可妈妈还在一旁喋喋不休地说。我吃饭时也没放过,又痛骂了我一顿,并狠狠地说:“走,去学校找老师去。”我非常生气,气冲冲地从后门走了……·今天读到那个好习惯,一想那天真不应该,我应该像宰相肚一样心宽,改了我的脾气,把坏习惯改了。俗话说: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人生。由此可见,习惯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我的这些行为,养成了坏习惯,让我变了。我要行动起来,养成好习惯,做一个心宽的人。

这本书不禁让我懂得怎样做人,还给我带来了快乐。我真是越来越喜欢看这本书了。

篇3: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金波先生写的《我的一个小本本》,这篇文章使我印象深刻、感触颇多。

文章讲了金波先生小时候翻看了父亲的一个笔记本,发现上面写着父亲中学时的诗歌、散文。他深受启发,决定也将自己的作品纪录在笔记本上。刚开始他只抄书中的好词句,后来读了契诃夫的手记,便开始将自己的见闻想像写入笔记本。后来金波先生长大了,那些好词句大派用场,帮他写下许多好文章。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起自己周围的一些同学。他们平时写作文,总感觉脑袋空空如也、一片空白,选个题目就得花十分钟,构思还常常十分混乱,有时甚至会前言不搭后语。不知你有没有呢?如果有,你一定想问问应该怎么办吧?其实,无非就是要学会留心观察身边事物。以前的我,看到天空中十分美丽的晚霞,便过去了;即使去到花园,看到百花齐放,也仅仅是看,没一点想法,因而那时的我作文成绩也不理想。通过我的事例,相信大家已经明白了:正是由于这样对生活的不细心才致使许多同学写不好作文。

因此,我也为自己找了个“小本本”,也当一个留心观察生活的人。希望每个同学都能学习金波先生,这样一定会大有收获!

篇4: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中,有一对父子,他们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成语故事》、《海底世界》。

有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这对父子来到新华书店去买书,老板非常热情的给他们介绍了一本好书,他们兴奋极了。走在回家的路上,儿子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的第一页,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爸爸也情不自禁的伸过头去,和儿子一起看起来,就这样,他们俩边走边看的回到了家。

到了家,他们口渴了,爸爸赶快烧了一壶水,又跑过来看起来。过了一会儿,水烧开了,冒出了烟,爸爸没有发觉,这时,水漫了出来,并且发出了警报声,爸爸顿时吓了一大跳,赶紧跑到客厅把水给拔了。爸爸想泡茶喝,便一手拿着茶叶,一手抓了一把,头又伸到儿子手上的那本上,并不时的大笑起来。但他却仍然不知道茶叶还在他手中呢。

晚上,该洗澡睡觉了,可爸爸却不想离开儿子手中的那本书,便请求儿子,让儿子和他一起到浴室里去看,儿子答应了,他俩走进浴室,把门一关,爸爸衣服、鞋都没脱就躺进浴池里。儿子呢?他呀趴在地上,又开始做他的书虫了。他们身上的衣服全打湿了都不知道,却仍然沉浸在这本好书中。

夜深人静了,这对书呆子父子还在津津有味的看这本好书呢!

篇5: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对父子俩为了看书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让我们来听听这个有趣的故事吧!

儿子和爸爸去买一本好书,这本书让父子俩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儿子和爸爸在一个商场里买书,他们到处找都没找到一本很好的书,忽然,儿子发现有一个店子里写着“好书”两个字,他和爸爸马上去看一看,爸爸说:“这本书真的很好吗?”店里的商人说:“当然,这次搞热卖,只剩四本了!”爸爸说:“拿给我看看!”爸爸拿起书马上津津有煨的看起来爸爸觉得这本书真得很好,就把这本书买了。

儿子在路上都等不急了,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看了起来,他们一边走一边看,又一边笑,爸爸为了看书,把烟都放在背后面,书把爸爸和儿子迷住了,爸爸的烟快烧到衣服了都不知道,儿子没看路,差点撞到大树上了都不知道,他们就这样回家了。

爸爸回到家里口很渴,就想泡茶喝,正好儿子在那儿看书,爸爸又看起来,看完了一篇就哈哈大笑,不知不觉地把一包茶叶到进了茶壶里,再一喝苦死了。

他们吃了晚饭,爸爸拿起书又想洗个澡,爸爸看地太入迷了,他连衣服都没脱就开始洗澡了,儿子也被书迷住了,也没在意这一点,过了很长时间他们才醒过来,知道自己没脱衣服就洗澡了。

一本好书让父子俩忘记了周围的一切,看来真是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啊!

篇6: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高玉宝》。

它主要讲述了高玉宝小时候很想读书,但付不起学费,好不容易走进学堂,地主又来逼租,高玉宝只好去给地主放猪,地主还撕了他的课本。幸运的是,在共产党的帮助下,他刻苦学习,并且写了一本书——《高玉宝》。

看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上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偏不去,因为我正被精彩的电视所吸引。妈妈连哄带骂,我才极不情愿的去了。到了书店,我随手拿起一本书,实际上,我的心早已飞到了家里的电视前了,一会要飞到了书店的装饰上了。根本没看到心里去。回家的路上,妈妈问我:“今天学到了什么知识?”我慌忙回答:“我……学到了……”妈妈一看,狠狠地把我批评了一顿。

是呀,我们现在生活条件这么优越,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而高玉宝在旧社会连读书的权利都没有,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篇文章好像一面镜子,他照出了我的缺点,也使我真正改掉了不爱学习的这个坏毛病。是高玉宝让我知道了要努力学习,刻苦学习!

篇7:读一本好书有感

当我们在明朗的教室里舒舒服服的读书时,当我们在用多媒体生动形象地上课时,请读<<我的第一本书》吧!它将会让你深有感触,受益终生的。

《我的第一本书》是我国着名作家史成汉写的,它主要记叙“我”的第一本书不同寻常的经历,记录了在元贞因家里穷而没钱买书时,“我”为了元贞吧一本书撕成两半,而最后却考第一名的这一段友谊故事,还歌颂了深沉的父子之情。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深感惭愧。我想:史成汉可以在那艰苦的环境下也能开开心心地读书。那时,他们没有教科书。没有学具只能苦中找乐,特别是在上课时他带着两只狗,这是一个多么温馨,多么快乐的画面呀!让我忍不住握起手中的笨笔来赞美它,而现在的我们仅仅只是因为夏天太热或冬天寒冷,就连声抱怨读书累,读书难。对于我们来说,读书是十分辛苦的,没有快乐可言。记得有一次,早上起来,温度急速下降,而那时的我就一直抱怨过不停。还有一种不想去上学的冲动,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惭愧不已。

课文让我感动最深的不仅仅只是他们苦中找乐的志趣,还有乔元贞因家穷没钱供他读书,后来竟一辈子挎着篮子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叫卖纸烟、花生、火柴等小东西。读到这一点,我心狠狠的被触动了。元贞,多么乖巧的孩子呀!他仅仅只靠史成汉送给的半本书却考了第一名,而我们呢?现在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我们不用交学费就能高高兴兴的到学校读书,但我们努力了吗?想起自己,以前的努力根本不算什么,比起元贞,我就好似温室里培育的花朵,经不起风雨的侵蚀,困难的考验。而元贞则像雨露下一颗蒸蒸日上,奋发图强的向日葵,即使得不到阳关的照耀,但它努力去争取,尽自己的最大能力了,不是吗?

现在想想,以前一些大山里的孩子何尝不是这样呢?孩子们渴望读书,但因家里贫无以致书以得。对于这些可爱的孩子来说,读书边是一种向往,一种追求。一份心底的呼唤!

努力吧!现代幸福的“花朵们”,我们应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现在拥有这样优越的学习条件而感到骄傲,我们应竭尽所能,为我们,甚至为报效我们的祖国而努力吧!我想:这也许正是《我的第一本书》里元贞的那份呼唤,那份梦想,那份向往吧!

篇8:读一本好书有感

有这样一本书,它富含着道理,隐藏着睿智,它的道理也许不一定会被现在的人们所接受,但他在我们看来,也是一本凝结着古人智慧的作品。它是儒家学派的经典着作之一,它是一本语录体散文集,它记载着一位古人的思想,它体现了那位古人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

曾有这么一个人,他开创儒家学派,他编纂《春秋》,他修订“五经”,他创办私学,他打破贵族教育,他有着当时人们所不及的思想,他有着现在人们也不及的睿智,他在现代,已经国际知名的人物,他有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名字。

他叫孔子,它叫《论语》。

孔子,他被美国诗人、哲学家爱默生称为“全世界各民族的光荣”。《论语》,它被北宋政治家赵普称作“半部《论语》治天下”。

孔子有着正直的品行,他也有着对未来美好的希望,所以他说:“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一个人要正直,只有正直才能光明磊落。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正直的人也可以光明磊落的生活在社会之中,这不禁让人对这句话产生了怀疑。可是,不正直的人大部分心中有愧,在经历过事事顺风后,也会翻跟头,不管曾经是多么呼风唤雨,这一个跟头会让他栽在所有人的面前,一蹶不振。

比较好的一个例子便是97年国家税务局局长李真——

他原先只是一位教师,但他觉得枯燥无味,很快便厌倦了。后在家人的帮助下,于1982年3月调入张家口市某研究所,后又成为张家口市计委的一名干部。由于人际关系的紧张,李真无法在计委工作下去,1988年,李真调入了张家口市油漆厂。为了在仕途上能够尽快腾飞,李真通过关系伪造了干部档案:本来自己是个预备党员,却摇身一变成了正式党员;行政职级本来是个科员,但干部履历表职务一栏里却变成了正科级。由于使用不正当的手段,他很快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人民政府的双料后备干部。

随着职务的升迁,伴之而来的是不择手段的攫取,从李真就任省委办公厅秘书到被任命为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的7年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大肆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万余元;伙同他人侵吞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人民币、中兴电子有限公司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计折合人民币2967万多元,李真从中分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0万余元。

这样使用不正当手段的方法固然收获的速度异常快,但同样,让他贪污被发现时,等待他的,就已经是冰冷的枪口了。难道他在贪污的过程中没有一点点心慌吗?这样的来的,使用时都不会觉得可耻吗?他自己应该很早便料想到了自己的结局,只是被钱财迷惑,失去了人性本善的那颗心。做的不是光明磊落的事情,肯定不能坦然的接受所给予自己的收获。

孔子还认为,只有仁德的人才能无私地对待别人,才能得到人们的称颂。于是他又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他很重视修养的全面发展,所以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他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也以身作则地用他的事例告诉我们该如何做,要如何做。

于是,美国诗人、哲学家爱默生说:“孔子是全世界各民族的光荣”。北宋政治家赵普说:“半部《论语》治天下”。

篇9: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就像我们的精神食粮,就像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知识锦囊,就像与我们形影不离的挚友一样,是那么重要,有那么默默。

这周星期五,我们班会课正在评选“读书之星”呢!殊不知,这评选另我们班的焦躁气氛立即安静了下来。这次评选,好似一场委婉的竞赛,参赛的选手没有推让,更没有争执,可能是因为他们更希望把好书推荐给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吧!这场竞赛,观众们聚精会神地看着。虽不似刀光剑影般惊心动魄,也不似流苏飞溅般引人注目,更没有落英飘洒般令人心醉。是同学对书的渴望,酝酿出了这么一个好氛围。

只见演讲的同学个个满口余香,教室也是余音绕梁,我们似乎回到了以前的私塾,外面的麦田、丘陵是那么恬静,那么纯朴。回头一看,原来朱老师正在拍照哪!这些照片,或许会在不久的将来,作为我们美好的回忆吧!这个照相机,总是让美好的事物定格,也让精神定格。

我觉得,这次班会课,不仅仅是介绍了好书,更让同学们对书的认识又加深了几分。要知道,“读书破万卷,小臂如有神”呀!梅花,刚柔并济,不也是我们对它的理解吗?一本好书,就像我们身边的一位良师益友,那些细心的劝导,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吗!在你无助时,在你彷徨时,在你失落时,在你感怀时,一本书,说不定就可以揭开你心头的结呢!

书,还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而这大门,连接着无知与博学。知识,不仅让人类文明了起来,更让人类有了互相沟通的桥梁。想象远古的时候,我们的人类还在饥一餐,饱一餐的时候,还在吃生食的时候,不只是谁,保留了火种,从此人类的生活水平有了提高。后来,又不只是谁,搭建起了第一座草房子,让我们的祖先不用再为生命担心,也不用再风餐露宿了。商周时期,亭台楼阁屹立起来,玉器的加工也到了如火如荼的地步。这些,不都源于知识吗?现在的人,已经离不开知识了,文明的社会让我们安居乐业。

大自然中每一片树叶之间的呢喃,每一只昆虫之间的寒暄都在给我们启示。这次班会课,让我们更喜欢书了。

书,可以用来欣赏,用来学习,用来钻研。书,就是人类从大自然中聆听来的知识,还有许多许多值得我们去探寻的地方……

篇10:读一本好书有感

近期,我拜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有未读其书先闻其人的感觉。

我深深地被主人公那超人的坚强毅力和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所打动。海伦·凯勒一生88个春秋,却有87年是在无光、无声、无语中度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克服了常人不能想象的困难,考取了哈佛大学雷德吉利夫学院,凭着坚忍不拔的毅力和艰苦卓绝的奋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马克·吐温说过:“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是海伦·凯勒。”

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一生中的短暂一瞬。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凯勒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三天光明,对于那些碌碌无为的人,无非是在灯红酒绿的舞厅中度过,或是漫无目的地游玩着,他们追求的是纸醉金迷的生活。而目前青少年学生中也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条件。但他们不是去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而是吃不得半点苦,把学习当成一大苦差事,整天东游西逛,无心向学。对于学习,他们总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顾,不是以积极的态度去勤奋学习,努力拼搏,而是哀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责怨上天没有赋予他们聪颖的天资、超人的智慧,让他们能一举成名天下知。现在的社会是高科技发展的社会,是人才济济的社会,没有知识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的。海伦·凯勒双目失明,她还能用自己残疾的身躯写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样闻名于世的书。而我们拥有健康的身体,明亮的眼睛,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奋斗,不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不去创造自己的美好人生呢?

海伦·凯勒说过:“身体上的不自由终究是一种缺憾。我不敢说从没有怨天尤人或沮丧的时候,但我更明白这样根本于是无补。因此我总是极力控制自己,使自己的脑子不要去钻牛角尖。”是啊,为什么有许多人不能像海伦·凯勒这样乐观对待,只是自暴自弃呢?!

对于海伦·凯勒,想想自己,四肢健全的人很难体验到残疾人的痛苦。只有聋人最珍惜听觉,只有盲人最向往光明,世界上有许多东西往往失去了才觉得珍惜。海伦·凯勒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热爱生活,用“心”去体味生活。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那样,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在顺境里珍惜大好时光,面对逆境勇往直前。

读完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让我们增长知识,还能使我们看透人生,理解人生,感悟人生,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

篇11: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喜欢读书,我喜欢读好书,我喜欢读《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好书。

悲剧收场

我原以为世界上的每一本书都是以喜剧收场,结局是我笑到最后(我以前看过的书都是以喜剧收场)。现在才发觉我只是只井底之蛙,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才知道世界上也有以悲剧收场的,结局是我哭到最后。我很遗憾,遗憾一个受尽磨难,受尽煎熬的纯洁女人最终结局居然是逃脱不了无情的绞刑台的魔掌,与心爱的人阴阳相隔。但凭我的个人理解,对于苔丝而言,她已经受够了人世间的恩怨情仇,是是非非,她已经累,想休息了。有时候对于一个人来讲,死也是一种解脱,一种幸福。我之所以喜欢读这本书,是因为每次看完后都有一种淡淡的同情,一种深深的伤感。

人面兽心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提到亚雷,谁都会有揍他的冲动。即使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知道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的一切,也会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亚雷看上了苔丝的美貌,就假惺惺的叫苔丝帮他们家养鸡。谁知道这个禽兽不如的恶魔居然在三个月后奸污了苔丝,夺走了在那个时代对于女人来说比命还要重要的贞操。幸好他的最终命运是去地狱一游,不然谁会知道到会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无辜的“苔丝,我为人类成员中有亚雷这个人面兽心,衣冠禽兽的家伙感到可耻。这本书也告诉我:“宽容是一种美德。”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看完后都有一种淡淡的宽容,一种深深的痛恨。

悲剧从何而来

苔丝虽然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是家里一贫如洗,她处于低贱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压迫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悲剧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苔丝悲剧的第二个原因,也是其悲剧的直接原因,即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传统伦理道德对苔丝精神上的摧残,是苔丝悲剧的第三个原因。如果说以亚雷为代表的恶势力及其强大的后盾——国家机器、法律对苔丝的迫害是一种无形的更可怕的精神残害。

我为书伤感,我为好书伤感,我更为《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好书伤感。我希望有一天,世界上没有资本主义社会,没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压迫和凌辱,没有第二个第三个苔丝。

篇12:读一本好书有感

书就是我们释放灵魂的一种方式,书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伴侣。一本好书,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知识,让我们在书的时间里尽情地去遨游,享受书给我们带来的享受。

例如《爱的教育,《要学会爱人》……让读者感到人们的生活都离不开一个简单而又深邃的字——爱!没有了爱,就没有现在的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只有人们向雷锋一样,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就会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贪婪自私的人,总会有悔彻的一天,他将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读一本好书,就会帮我们打开心中的一把枷锁,让伤心雨悲哀释放出去吧!一本好书,我们就会失去未来,因为书是每个领导者。读一本好书,就如同船上的帆,向着未来前进,给道路铺上了一条条幸福的大道。

读一本好书,就会让你懂得如何珍惜时间,如何孝顺夫妇,如何珍惜来之不易的脆弱的生命。书在人们身边是缺一不可的。

读一本好书,就是你的未来!!!

篇13:读一本好书有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一点也没有错,书是人类进步的门路,是智慧的结晶,是知识的泉水。

虽然书是一些简单而平凡的字,但在我的心目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讲话,读一本好书就是进入知识的海洋,读一本好书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有一次,我在看一本名字叫《神奇太阳花女孩》的书。这本书让我哭过、感动过、愤怒过。这本书有些句子,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你们让我愈合,你们让我灿烂,你们让我得到世界上最好的友情,你们让我在黑暗中开出明亮的花。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应该好好珍惜友情,懂得与他人和睦相处。

有一次,妈妈在午睡,我觉得非常无聊、郁闷,于是我悄悄拿了一本课外书来看。我被书中的故事迷住了,津津有味、如饥渴饿地看起来。这本书讲主角要升初中了,非常不想离开朋友们。她还和楼上的新结识的朋友玩纸上。正当我看得如痴如醉时,突然觉得有一个黑影遮挡住了我的视线。我从后一看,原来是母老虎--老妈来了。我才知道我看得太入迷,不知道时间。母老虎大声如雷霆地吼道:“我不是叫你不要能看课外书的,下个星期就要数学测验还不去复习。”我说:“课外书能使我们长知识、博学多才。书能使愚蠢的人变得聪明的人。”母老虎牛气冲天,一气之下把书给撕了。我顿时惊呆了。仿佛老妈撕得不是书,而是我的心。老妈不知道书在我的心目中有多重要。那是,我的心都碎了,就像被一支剑插进我的心里!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是人类的结晶。一本好书就是一艘船,在知识的海洋中航行。多读书吧!书能使你受有不尽。读书吧!书能使你懂得明白人生的哲理。快读书吧!书能使你从愚蠢变得聪明。书是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领导着、教导着我们。

篇14: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本好书,一生的伙伴。今天我和大家聊聊我喜欢的一本书《夏洛的网》,是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一部关于动物之间友情的童话故事,书中的故事激起了我心中无尽的爱和温情,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有一天,动物群中传出来一个不好的消息:威尔伯长大以后将要被做成熏肉火腿,夏洛不希望自己失去这么好的伙伴,于是鼓起勇气对威尔伯说“我救你”。夏洛一步步地帮助威尔伯,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们视为奇迹的文字,并让小猪在集市比赛中赢得了特别奖,进而不被杀掉。夏洛仅仅是一只蜘蛛,但它却用自己的力量救了它的朋友,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了威尔伯。夏洛死去以后,威尔伯保护了它未出世的孩子,也让我很感动,感受到了夏洛和威尔伯之间友谊的纯真和伟大。

这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它能让孩子们充满遐想,想象是自己是否有一天也会像威尔伯一样遇到夏洛这样的好伙伴。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伙伴,离不开友谊,纯真的友谊是美好的,友谊需要用真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呵护。不论是多情的诗句、漂亮的文章,还是闲暇的欢乐,都不能代替无比亲密的友谊。

《夏洛的网》,我要把这本充满着爱和友谊的书推荐给更多的同学们,让更多的人能拥有这本好书,我也希望我和我的同学们及身边的朋友拥有一份纯真的友谊。

篇15:读一本好书有感

假期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好书——《童年》。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一样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明白,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我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之后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齐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十分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之后,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期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我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向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齐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应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用心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就应满足自我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齐努力吧!

篇16:读一本好书有感

星期六,我读了一本书,叫事,里面有很多的有关成语的故事,有:《八仙过海》《半途而废》《才高八斗》《对牛弹琴》还有《守株待兔》等等,有好多。我选了一个好听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半途而废》我说一说这个故事吧!

东汉时,有一位叫乐羊子的人,他外出求学一年就回家了。它告诉妻子说:“出门时间长了想家。”

妻子听罢,拿起剪刀走到织布机前说:“这布是一寸寸地积累,才有一丈乃至一匹。如果我将它割断,就会前功尽弃。”妻子又说:“读书不可半途而废。”

乐羊子听了妻子的话,很受启发,于是他又去继续学习,一连七年没有回过家。

乐羊子听从妻子的话做事有始有终,最后最后取得了成就。小朋友们做事必须坚持到最后,不能够中途停止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只要努力,就必须能做好!

篇17: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必须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我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能够透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此刻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明白怎样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明白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篇18: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里面讲胡佛是一位着名的试飞员,一天,他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回到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在三百米高度时,两个引擎熄火了,但胡佛凭着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未发生人员伤亡。而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我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而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犯了错误,我自我来承担后果,这原本是会让我很生气的事情。可这时我能原谅别人那将是一种最崇高的品质。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感到很惭愧,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个性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明白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必须做一个宽容的人。

篇19:读一本好书有感

假期中,我读了一本使我受益终生的好书——《海伦-凯勒》。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真实、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了震憾和许多教育。

这本书描述了一位美国的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呀!然而,小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忙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学会了用手指“读书”。并经过自我的艰苦学习,掌握了五种文字。二十四岁的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女子学院。此后,她将自我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了为盲人、聋人谋求利益的事业中,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的赞扬与嘉奖。

一个耳聋人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多么令人震惊的事呀!海伦-凯勒,她是一位多么勇敢而又坚强的女人呀!应对残酷的人生,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低头,反而以惊人的毅力,坦然地应对并潇洒地走在自我那坎坷的人生道路上,并为人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广博、令人尊敬的人。海伦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她给予了人们极大的鼓舞使那些虚度光阴的人万分惭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败,并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了奋斗的目标和精神,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来帮忙自我去实现。

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海伦-凯勒就是我的榜样,她将时刻提醒我遇到困难时不能望而却步,就应迎难而上,不仅仅如此,我还要将海伦-凯勒的事迹告诉我身边每一位同学,让他们也将海伦-凯勒作为自我的榜样,时刻鞭策自我,不断奋发进取!用自我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的谆谆教导,用自我的实际行动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海伦-凯勒》是我受益非浅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好书!

篇20:读一本好书有感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

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

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没事,读一本好书。

篇2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终日沉浸在书海中,享受着书籍给我带来的快乐。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品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

这本书说的是小学毕业生项心仪,虽然通过了毕业考,但也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他又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虽然我不是毕业生,但却能体会到暑假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我的暑假也是多姿多彩的呢!我每天都按时按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此外妈妈还帮我安排了许多课外小练习,因此我的暑假生活是十分充实的,而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哥哥、姐姐家作客,我们在一起互相玩耍,别提有多开心了,我会珍惜自己的每一个假期,争取成为时间的主人。

她有巧克力味的暑假,我也有丰富多彩的暑假!

篇22:读一本好书有感

最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是曹文轩写的,十分感人,讲了桑桑的小学六年。

这本书讲了桑桑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他的爸爸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书里有许多动人的故事,这本书还讲述了许多人,如:秃鹤,纸月,白雀……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人物秃鹤,秃鹤秃鹤,他是一个光头,没有一根头发,因此他有一些孤独和气愤,每个同学看见他,都想摸他的头,后来,他要求凡摸他的头,必须用东西换,他的爸爸也很着急,想尽各种民间办法让儿子长出头发,可是都没有成功。于是,秃鹤的爸爸给他买了个帽子,大家都不习惯,一次,全班同学把他的帽子弄到了国旗杆顶上,他伤心的哭了,后来,他用自己的努力证明了别人对他的赞叹。

我感觉秃鹤真的十分了不起,虽然他是秃子,经常受到别人的嘲笑,不过他就此没有灰心,而是努力的表现自己,打压曾经对他嘲笑的人,真的很厉害。假如在我们的班级里,也有一个像秃鹤一样的光头,我们可不能嘲笑他的,他是秃子,本来内心就有阴影就有一些自卑,如果再嘲笑他,那他就更加自卑了,我们因该关心他,帮助他,缓解他的自卑和阴影。所以我觉得秃鹤内心很强大,遭到别人的耻辱,也不气馁。

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我更喜欢曹文轩的纯美小说。

篇23: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

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篇24:读一本好书有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篇25:读一本好书有感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写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但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篇26: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对于我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绝佳拍档之成长不烦恼》,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出版社是明天出版社,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马一左和马一右。书中讲的就是他们和家人、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他们两个吵架了、运动会前他们和父母之间的商量、晚饭后他们的爸爸妈妈争吵谁洗碗、马一右有了微博后到处去找“粉丝”、他们的妈妈要参加考试……

在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帮老奶奶发传单的事情。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发传单的老奶奶,他们看见老奶奶的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传单,于是上前问道:“老奶奶,您要发多少张传单啊?”“500张,”老奶奶说,“我还得发完才能回家去呢。”老奶奶的话让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吃一惊,他们觉得老奶奶好像买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小女孩要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老奶奶要发完传单才能回家。于是,马一右从老奶奶的手里抢过了一半的传单,老奶奶愣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马一右说:“让我帮你发一些传单吧!”说着,他就跑了。马一左也抢过一点传单,一起帮忙派了起来。不到20分钟,传单就全派光了。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放学后,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后面跟着一串“小尾巴”,这条尾巴是班上的大部分同学排成一列而组成的。到了昨天发传单地方,马一左和马一右发现老奶奶又在发,于是就想过去帮忙。谁知,那些同学竟然都跑了过去帮忙。老奶奶愣了在那里,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时,传单已经被发完了;马一左和马一右眼睛直瞪着那些同学,那些同学抢了“属于他们”的好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把她推荐给大家。书中讲的故事,都是我们身边常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却没有用心去体会它的乐趣。其实,在我们成长的路上,除了上学、做作业,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陪着我们,只要你细心观察,慢慢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它无穷的乐趣。

篇27:读一本好书有感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太短促了,也正是因为他的短促方才显得他弥足珍贵。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人来说,“青春”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

《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他通过描写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学生运动的长篇小说,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必由之路。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读着《青春之歌》,或许我们没有抗战时期那些英雄儿女动人事迹的切身体会,但是透过主人公林道静的成长和进步,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在这场历史大风暴中,与我们相同的年纪,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青春”。主人公林道静出身于大地主家庭,但她不甘心当封建地主的小姐,不甘心当官僚特务的玩物,在她不断为个人的命运挣扎时,却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她自杀未遂,教书被逐,寻找职业四处碰壁……面对重重的挫折打击,林道静并没有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她知道这条路艰辛异常,可她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放弃自己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现在当真是一笔无价的财宝了。

试想现在的我们,“青春”到底被我们浪费了多少?就在我们的身边多少正直年少有为、大展宏图的青年却是那么“不堪一击”。面对一两次的打击,有人选择买醉,有人选择沉沦,更有甚者竟然选择死亡,你们难道就真的这么脆弱吗?你们如何对得起那随风而逝的“青春”?买醉的人酒醒后,依然迷途不返;沉沦的人乘坐的时候,却发现青春不在空伤感;而那些轻生者,或许你们不会再有后悔的感觉,但你们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伤心和失望……不要把自己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我们伟大的祖国,迎来她60岁的生日了。翻开五千年的历史,我发现祖国的生命,记载了多少沧桑,却表现得如此顽强,那是一种标识,更是一种力量,一种精神,一种向往!回首往昔,在我们遭受外国人的欺凌时,祖国一次又一次地从危险困境中走出来,因为祖国心中有我们,有人民!祖国用伟岸身躯来保护我们,我们也要回报于祖国:永远爱你,保卫你。

篇28:读一本好书有感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后来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起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后来,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希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起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面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起努力吧!

上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不公平的对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篇29:读一本好书有感

童年,那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童年,那里的风景最美!

冬阳下的骆驼队,听见缓缓的驼铃声,城南的故事久浮在我心头......

——题记

闻着墨香,翻开《城南旧事》,品味着英丰富多彩的童年。每天英子身边发生的事情都不一样,古老的小巷,咿咿呀呀的唱腔,虽有些平淡,但在英子的笔下一切都显得那么有趣,那么斑斓多彩!

惠安馆的秀贞、遍体鞭痕的妞儿、朝夕相处的'奶妈宋妈......这些出现在小英子童年生活中的人,都给小银房子带来了很多幸福和快乐!老北京的城南、咿咿呀呀的唱腔、依稀模糊的片段,英子把这些宝贝,都分享给了上千名读者。朴实的文笔,伴着老北京的故事,让我们意犹未尽,体会到了小英子童年生活的酸甜苦辣、丰富有趣。

和小英子的童年相比,我的童年也是丰富多彩。有很多爱好:唱歌、跳舞、弹钢琴、阅读......都是我最好的伙伴!还有陪伴,教导我做事的杨老师、我的知己曦姐......都成了我童年生活中不可忘却的一部分。英子的勇敢、善良,值得我学习!英子的写作手法,朴实,却格外吸引我!真诚流露出的感情,才是最打动人的吧!

童年的记忆是美好的,童年是有趣的,童年是一去不复返。人生中最靓丽的风景线,就是童年生活!《城南旧事》中英子的童年,梦一般的感觉!

篇30: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期间,我认真阅读了林海音创作的小说——《城南旧事》。

作者通过回忆童年时代在北京城南生活亲身经历,用非常普通的语言描写了当时人世间的真,善,美,丑。酸甜苦辣,读后让我深受教育。

让我最喜欢的是小说的主人公——英子。她那善良,聪明,勇敢的性格和乐于助人的美德深深的感动了我。她冲破了家庭的重重阻力。勇敢的与“疯”女人——秀贞接触,两人还成了好朋友。当她了解到秀贞和妞儿的身世及不幸遭遇后,幼小的心灵产生了同情之心,千方百计帮助她们实现了母子相聚,它还把把自己的生日礼物——手表送给了妞儿,把妈妈的金手镯送给秀贞做盘缠。去找思康。一个六岁小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不值得我们对照英子,找出自己的差距吗?

作者对人物,景色以及老北京的风土人情,描写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如秀贞对思康叔和小柱子纯真的爱描写的亲切感人。对骆驼的神态,细嚼慢咽的特点,可以直立的棉裤筒,毛茸茸的小油鸡,树上的虫子,草丛里的皮球等。都写的真实生动,的确让人有亲临其境之感。一幅幅场景描绘了英子眼中的老北京,也让我们看到了,老北京的画面,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作者还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贫困老百姓生活的艰辛,教育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把自己锻炼成像英子那样对社会有用的人。

《城南旧事》确实是一本教育人的好书。我真有爱不释手的感觉。

篇3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三本书,其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喜欢它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简单、易读懂。

书中讲的就是林海音小的时候居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段往事。这本书的这要内容是,六岁的小姑娘林海音住在北京城南的胡同儿里,她在这胡同儿里认识了“疯”女人“秀贞”,在得知她的孩子“小桂子”被人扔在了城根下,生死未卜后,她决定要帮秀贞找孩子。正巧,小伙伴“妞儿”要找父母,脖子下也有一块儿胎记,妞儿就跟秀贞去找父亲了,可是,母子俩却惨死在火车下。后来,英子搬到了“新莲子胡同儿”认识了一位为了供弟弟上学,而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可后来,年轻人被警察捉走了。再后来,宋妈的丈夫来了,他告诉宋妈,儿子在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被丈夫卖给了别人,英子非常难过。最后,英子的父亲因得了肺癌死了,宋妈被她的丈夫接走了。英子带着许许多多的疑惑离开了童年……

这本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亲切。像一缕缕阳光,柔和又温暖,又像一丝丝水流,连绵不断。景物,人物,事物,都透过英子的童眼,变的那么天真而又可爱。悲欢离合,都深深的嵌在了英子的记忆里,而这些,也深深的打动了我!这本书中并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和修饰的词语,但是,它却反映出了人物的思想,描述除了人物的动作和语言,让我们进入到了她的童年,让我们进入到了北京城南的那个美丽的地方……

篇32:读一本好书有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浮现。

这部作品由六个篇章组成:《冬阳童年骆驼队》《惠安馆》《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全文由英子这个人物的成长作为串联,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了英子童年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自己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我最爱的一篇文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里面那骆驼吃草的样子就像现实一样摆在眼前,骆驼温暖的鼻息仿佛就迎面扑在英子的脸颊上,是那样的细致动人。

卖煤人一袋一袋地从骆驼身上卸煤,没有轮到的骆驼便在一边歇着。英子为骆驼想着:这么漫长的旅程也够累了,多吃一些草,多在地上卧一会儿。等交易完了又该上路了。于是,天真的英子望着骆驼啃嚼的样子也开始学起来。想象着草的味道英子也跟骆驼么一样,唾沫沾在薄薄的唇边。“慢慢地走,慢慢的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做一切的事情都必须遵守这个原则,要想做好,就要耐得住急躁的性子。就是应为骆驼这种不慌不忙的性格,它才能耐得住长途的寂寞。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花儿落了,英子也长大了。伴着这淡淡的离别哀愁。

篇33:读一本好书有感

这些天,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字是《城南旧事》。这本书是被称作台湾祖母届的人物林海音所写,讲述了林海音童年在城南时的悲欢离合。

这本书的内容是:林海音五岁时跟随父母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一住就是二十几年,这里也就成了她的第二故乡。林海音在这条胡同里,认识了许多朋友:小桂子,小栓子,妮儿等,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其间英子也经历了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作疯子的姑娘秀真,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去看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特别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蔚蓝的天空中升起来的。她的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有一次,她为了让别人一家团聚,竟然把妈妈的的手镯拿去给他们做盘缠,这几乎是一个成年人都不可能做的事情。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篇34:读一本好书有感

《老人与海》是一部历时一个世纪的巨作,它告诉了我们人生哲学中的诸多道理,同时就我看来,其中也不乏蕴涵着一些程序方面的重大道理。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极为简单的故事,这是一篇让看过它的人都感动其中、感悟其中的故事: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后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也许,书中的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最终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带着鱼骨上岸,可是他始终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向鲨鱼妥协,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在茫茫黑夜的巨浪中,弱小的人类与强大的自然在奋勇抗争,如同面对命运莫测的人生,可以消灭的是肉体,不可以征服的是意志和精神。清晨归来,老人并非一无所有,战胜自然,战胜自我而获得的生命自由就是他胜利的象征。

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当我们读到在大海中苦苦鏖战的老人和拼死也要活口的鱼类的时候,我们愿意相信这就是活着之所以应该活着的价值,证明自身存在的价值,对于年轻人以及中年人来说更应该多从这个角度来理会本书的内涵,奋斗可能没有结果,可能一切都会是一场空空的“骨架”,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奋斗的过程是何其令人赞赏?正像某书评作家解读《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样,读者最喜欢的还是西行中的孙行者,而不是已经修成正果的斗战胜佛。

人生就如一片汪洋,很宽,也很危险。它可以把你推向一个高度,也会瞬间让你失去自己所有的幸福。我们为了保留这一丝幸福,会努力地向浪尖奔去,用我们的满腔热血化解有时愤怒的海洋。要知道,一个好渔人,是拥有桑提亚哥的意志和精神的。

我想:人生即是海洋,时而波涛汹涌,时而风平浪静。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这些都是过程带给我们的快乐和痛苦。

篇35:读一本好书有感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老人与海》文中曾这样说到。人可能失败,但重要的是如何面对失败。失败后,要重新站起来,继续拼搏,为胜利而战。即使最终无法成功,但仍应该做一个毫不畏惧失败的英雄,至少我们可以说:“我们来到过,我们看到过,我们尝试过。”

《老人与海》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捕鱼老人在八十四天之中没有捕到任何鱼,决定独自到远海去捕鱼。一条大马林鱼上钩了,可老人在短时间内无法征服它。但老人下了决心,奋力与大鱼斗争,直到它被绑在船边。在血腥味的吸引下,鲨鱼们一次又一次地向大马林鱼的尸体发起攻击,以至于老人的“战利品”最终只剩下一架骨骼。老人又重返家园,再一次梦见了狮子。

拼搏,老人朝着希望努力拼搏。

在宽广的海面上,痛苦一次又一次的来临,困难一次又一次的成为绊脚石。可老人退缩了吗?没有。他想过放弃吗?也许有,但在勇气与坚强信念的支持下,他还是坚持了下来。在困难面前,老人并没有屈服。老人是一个英雄,是一个战无不胜的巨人!

毅力,老人有着坚强的毅力。

他忍着剧痛,却依然在与大马林鱼作斗争,依然在完成自己的使命。毅力就是成功的保障,成功的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也许困难重重,也许艰难险阻。但也不能阻挡一个有毅力的人的脚步。“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有了毅力,就有了勇气;有了勇气,就有了克服困难的决心;有了决心,再大的困难也不成问题!

老人在神志不清时,毅力使他坚持了下来。与大马林鱼进行生死搏斗,与鲨鱼拼命抢夺,若没有坚强的毅力和坚定的决心怎能做得到呢?在拨开重重困难迷雾之时就会见到新的光辉,“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在经历磨难之后,才会变得更加坚毅,更加勇敢,才会看到新的希望。回首望去,才发现自己走过的路是多么坎坷,自己所做的事是多么不容易。并且会为自己感到骄傲,毫不后悔。看到自己留下的脚印,内心又是多么惊喜。老人看到大马林鱼的骨骼时也会有同感吧!

坚持,老人始终坚持,从未放弃。

“我奉陪你到死”这是老人对大马林鱼说的话。他下了决心,也会为这个决心负责。痛苦一次又一次来袭,老人感到自己快要不行了,可他仍然坚持,履行自己的诺言,甚至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老人可能在心中提醒自己: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当老人用尽最后一丝力量把大鱼束缚时,他长长出了一口气,是立刻感到身心疲惫呢?还是精神焕发,丢掉了所有痛苦,高兴得几乎跳跃呢?老人的感觉可能介于两者之间,因为他是一个有理想、有目标又有涵养的老人。

坦然,老人坦然面对困难。

鲨鱼到来时,他毫无畏惧,而是使自己的内心平静下来。决心、坚毅使他的头脑十分清醒。十分清楚自己要做什么,要面对什么,要克服什么。他选择了勇敢面对。真的,勇敢面对,没有什么可怕的。

拒绝,老人拒绝孤独与黑暗。

在茫茫大海中,老人不止一次的提到那个男孩,不止一次的说过:“要是那个男孩在该多好。“但事实上,克服困难的只有他一个人,面对黑暗与孤独的也只有他一个人。而男孩只能默默的祝福他。所以,他甚至把自己的敌人——那条大马林鱼当作朋友;一只鸟儿落在船上都会引起他的注意。老人总会给自己找点乐子,使自己不再孤独。

那么,老人究竟有没有成功呢?他成功了!因为他已经克服重重困难,坚持了下来。他战胜了自己。虽然大马林鱼只剩下一架骨骼,但骨骼就是一种精神,是不屈不挠、有着顽强毅力的精神!

一个朴实的老渔夫,所说的,所想的却都是真正的人生哲理,为什么呢?因为他曾经经历过。作者海明威又何尝不是这样?海明威遭受了病痛和精神抑郁的折磨,但他仍然坚强,从不屈服。于是他塑造了一个坚毅老人的形象,实际上是暗喻他自己。

不管有多少困难,什么困难,只要有决心、毅力,并且付出努力,问题总会迎刃而解。勇敢面对,胜利就在前方!努力拼搏,就会成为最后的赢家!

篇36: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个人经历了磨难和坎坷之后他就会变得更加强大。

强者只会更强,正如海明威在20世纪所著的《老人与海》海明威笔下的主人公桑地亚哥这位背负命运的老人,在海上遇困难并存的经过,最终在海上失去的结局。

“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就是为了理想而奋斗”而《老人与海》里就有这么一部分,桑地亚哥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第85天出海,经过三天两夜的搏斗,捕获了一条五百多磅的大马林鱼,但最终大马林鱼被吃掉了,桑地亚哥还是活着回来了。桑地亚哥活着回来了,而他所捕获的大马林鱼却被吃了,可想而知,他到底经历了什么!而然,就像我现在有的同学,在生活和学习上和思想上受到一点挫折活着就是因学校的办学条件差,或找老师或整天沉浸在那一点小小的挫折当中去,那毫无疑问他就是一个最失败的人德当中的一个,他一味地选择逃避,想找一个避风的港湾,而然,这就是现实问题,如果选择了逃避,就永远也解决不了这个小小的问题。所以他只能用嘎巴你的面对现实。

“可是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说“你尽可吧他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这是桑地亚哥说过令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句话让我明白了生活如同大海,有风平浪静,也会有海浪,更会有海啸!我不能奢求生活一帆风顺,但是,巅峰浪也不能成为我们生活中追求理想的一个障碍物。毕竟,现实生活中有太多活生生的案例,当今的亚洲首富马云亦如此,他曾三次迎战高考,前两次都因数学成绩太低以失败告终,当面对这种小挫折在它看来毫不放在眼里,再次迎战高考以超常发挥的水平,数学分数超过平常所有考试的分数,在平常人看来那点分数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马云来说是一次巨大的转折,就因为他有这样的能去面对挫折,并战胜的挫折的精神,单凭这些就足以让他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记得一句话:“当死神露出尖牙对我们微笑时,我们能做的就是报以一笑!”正如桑地亚哥老人面对勇猛的恶鱼他毫不畏惧,给恶鱼报之以一笑。是的,当我们在生活中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时,也应该要像桑地亚哥老人一样毫不畏惧,要胜得坦荡,把挫折当成垫脚石一样勇敢踏过去,给挫折报以一笑!

“老头儿现在头脑是清醒的,正常的,他有坚强的决心,但是并不抱多大的希望。”是的,至少这种危急的时候桑地亚哥老人的头脑是清醒的、正常的,他有坚强的决心跟恶鱼战斗。“长不高”的足球场上的巨人—梅西,他从小与其他的孩子比起来个头比较小,后被诊断出发育荷尔蒙缺乏,而这会阻碍他的生长,之后开始治疗,他每天会给自己打一针生长激素,他没有抱怨,就这样适应了这种生活,就在2007年时,一直做替补席的他一脚提出了今天的成就。他的成功,除了天赋以外,更多的是靠个人的努力和敢于直面艰难的精神,人的一生会遭遇许许多多的艰难险阻、逆境困难,只有像桑地亚哥老人一样勇敢面对挫折才是你唯一的选择。

如果人生少了挫折这道风景线,人生就会黯然失色,而《老人与海》的主人公桑地亚哥,一位经历沧桑的老人面对以此次来袭的凶猛恶鱼,从开始没有了鱼叉、到用折断了的刀子、再到用双手,他完全没有怯场。我们在一次次考试的面前就应该像桑地亚哥老人面对一次次来袭的恶鱼一样,以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考试。

读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我们要以“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态度去面对生活。

篇37:读一本好书有感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题记

空空荡荡的沙滩上,一位孤独的老人拖着疲惫年迈的的身躯和一具庞大的马林鱼的骨头在沙滩上艰难的走向他的窝棚为了这条马林鱼,老人与鲨鱼搏斗了五次,结果,这条钓了八十五天才钓到的大马林鱼,还是被吃光了只剩下这具白森森的鱼骨头这位老人就是美国小说家厄内斯特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桑提亚哥渔夫,一个硬汉。

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奋斗,勇敢拼搏在鲨鱼的第一次袭击时,老人损失了磅肉和一柄鱼叉;第二次袭击,大鱼的四分之一被吃掉了;直到第三次袭击后,桑提亚哥所有杀伤力的武器都没有了,但老人并没有放弃,仍然想尽一切办法保护他的大马林鱼。第四次,鱼的身子已经面目全非了。“人不能总在失败当中活着”,他说“一个人是可以被毁灭的,但决不能被打败!”不管怎样困难,他总是充满信心,满怀希望的。

最后鲨鱼群袭来了,老人拼尽全力击打鲨鱼,但也无法避免鱼肉被鲨鱼全部吃掉的结果在和鲨鱼得战争中,桑提亚哥老人彻底失败了,把大鱼带回窝棚的希望彻底破灭了,他得战利品仅仅是一副白森森的鱼骨他精疲力竭“老人着时有种窒息的感觉,觉得嘴里有股怪怪的铜腥气,却带着甜滋滋的味道,他一时害怕起来好在这味儿不浓“老人这时可以说是身心俱疲了,这种感觉是人在用尽力气后产生的眩晕感觉但还有生命在,还有意志在,他还是乐观的他真正体现了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使我想起了海明威,一个极具进取精神的硬汉子,一个时代的强者海明威生活的时代,整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里呈现一片混乱的景象:经济危机,市场萧条,战争频繁。这个充满着战争,暴力,凶杀,邪恶,堕落,恐惧,绝望和死亡的世界,对海明威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和打击,并在他的肉体和心灵上留下了不可治愈的可怕的创伤,从而把他推向了痛苦,迷惘,绝望和死亡的边缘。但是,他并没有被打垮,他像一头“受了伤的狮子”,用笔同那个荒诞的世界做了无数次战争。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海洋,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闪闪发光的字――超越极限!”这就是海明威,那个始终坚持“冰山原则”写作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海明威,那个要超过莎士比亚,干掉屠格涅夫,把莫泊桑,汤斯达打在地上的有远大理想的海明威,那个时代的强者!而今天,在新时代里,充满着和平,自由,快乐。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没有战争,没有暴力,没有恐惧,一切都欣欣向荣,仿佛天堂一般这个时代给予我们太多太多的美好,太多太多的幸福,就像温室中幸福的花儿,虽然也是有阴雨天气,也时有电闪雷鸣,但是与海明威那个时代相比,就太不值得一提了。可温室中的花儿一旦被放置在室外,就可能有凋零的危险。

就像现在的我们。我们中间不乏有一些禁不住困难挫折的人。跳楼,割腕,他们以为这是解脱,其实不是的。想想看,一个没有暴风骤雨的人生有什么意思?面对这些挫折,挑战它们,又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人是不能被打败的,只要我们有信念。不要向它们屈服,要像桑提亚哥老鱼夫一样,大鲨鱼固然是最后的胜利者,但高于鲨鱼胜利的是桑提亚哥的精神!正如海明威所说的:“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勇敢拼搏,不向挫折低头,面对困难,厄运,要勇于去克服它,去打败它,做新时代的强者。要时刻记得,我们可以被毁灭,但决不能被征服!

篇38:读一本好书有感

以前我总是认为,狼是一种血腥、残暴而又冷酷的动物,对它有一种深深的厌恶感。我读完《狼王梦》后,对狼有了新的诠释。紫岚,是一匹漂亮的母狼,更是一位因奉献而美丽的母亲。她为了培养儿女,不惜放弃自己的幸福;她为了让孩子们拥有强健的体魄,代替狼爸训练他们捕猎、给予他们最好的食物;为了使她的狼儿们成为“狼王”,她创造一切机会让他们成长,甚至献出了自己的一条腿……

可惜命运多厄,紫岚在培养黑仔的时候,光顾着提高它的捕猎技巧而忽视了天空中的危险,导致优秀的黑仔惨遭金雕毒手。紫岚容不及多想,便马上开始栽培蓝魂儿。黑仔得宠时期,蓝魂儿积压了大量委屈。在愤怒、嫉妒和欲望的驱使以及母亲的教唆下,他的野心不断膨胀。很快,他就成了幼狼之中的“领头狼”。蓝魂儿忘乎所以、狂妄自大,没有集体观念。自负的蓝魂儿经常贸然行动,终于死在猎人的捕兽夹下。无奈,紫岚只好培养奴性十足的双毛,可他狼的尊严早已荡然无存,已经退化成了一条连狗都不如的动物。骨子里浸满了卑贱低下,最后因为懦弱死在了群狼口中。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前仆后继的死去,紫岚绝望了。就在这时,杀害儿子的凶手——“金雕”出现了。仇恨再度燃起了生命之火,她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与仇人同归于尽。用自己的死扫除障碍,填平了狼孙们通向狼王宝座的道路。

紫岚的梦,是一个美好的梦,她用一生来谱写梦想的乐章。从满怀希冀到失望,从失望到彻底绝望,如此艰辛只捞得一个死亡的结局。怎不叫人心寒?怎不叫人哀伤?紫岚死前留下的两滴泪,是望子成龙又恨铁不成钢的泪;是包含绝望而又无限憧憬的泪;是刚毅果敢而又欣慰满足的泪。这泪水,是母爱的凝结啊!

合上书,我明白了几个道理:一、每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会成为精英,而孩子和母亲的努力也会互相印证。二、不要只注重一点的培养,应该全身心发展,才能成为一个人才。三、你努力了,不代表你会成功。而你成功了,则你一定是努力了。四、你的父母永远爱你,因为你是他们的重生!

篇39: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老师的《狼王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母狼紫岚,她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未完成的狼王梦,而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她总共产下了公仔黑仔、蓝魂儿、双毛和母仔媚媚。紫岚培养的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在这其中死去,她只能将希望寄予母仔媚媚今后生下的孩子身上……

雌性动物其实也和人类母亲一样,具有丰富的感情。一次,紫岚回到原本属于自己的巢穴,可媚媚却以为紫岚是来抢回巢穴和把自己将要出生的狼崽给吃掉。就将紫岚赶走了。紫岚在远处听到媚媚的嗥叫,猜到媚媚此时正在分娩,可就在这时,天空中飞来了那只吃掉黑仔的金雕,紫岚为了不让媚媚和狼孙有危险,就以身犯险,让金雕抓住自己回到雕巢,最终和金雕同归于尽,一起摔落乱石滩。

读了这本书,我也想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一天晚饭过后,我和妈妈、姐姐一起去散步,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到达了路的尽头。就在准备返回时,姐姐的脚不小心崴伤了,妈妈满脸心疼地对她说:"你的脚扭伤了,已经走不了了,我打电话让爸爸开车来接我们吧!"可姐姐却一把抓住妈妈的手:"既然已经说了是来散步的,就算脚受伤了,也不能半途而废,我没事的,我能坚持走到家!"是啊,马克思曾经说过,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就这样姐姐拖着受伤的脚一路走回了家。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动物在怀孕,分娩,哺育和教育的过程中,跟人一样,也有伟大的母爱。并且紫岚从未放弃过梦想,不管有多困难,遭遇多少挫折,一直勇往直前。"紫岚",我也会像你一样坚持不懈的!

篇40: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我的印象中,狼是专吃小动物的,是一种很凶残的动物。但是当我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也有伟大的母爱。

这个故事讲得是,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次失败,四只公狼相继死去,自己也进入了老年,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宇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平时她会教我做很多事儿,但是我犯了错误,她会很严厉的批评我、训我,如果屡教不改时,她甚至会打我,我特别伤心难过,可是我知道,无论她用哪种方式,她都是最爱我的,像紫岚一样爱着自己的孩子。

母爱如海包容、伟大,祝愿天下所有的母亲都健康、快乐、平安。

篇41:读一本好书有感

书是伟大的,知识是无穷的。它使我们了解了许多小动物,知道了许多有关动物的知识。今天让我介绍一下狼。它是一种哺乳动物,它的人的字典里是“恶”的代名词,它们与其他小动物为食物。全世界的狼都在寒冷的冬季集合成群,一起度过整个冬天。

《狼王梦》这个故事就发生在大草原上。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怀孕了,临近分娩,但也要四处寻觅食物。在一次和猎狗的较量中生下了5只小狼崽,4雄1雌,却不幸被大雨淹死了一只雄性狼崽。紫岚精心培育她剩下的四只狼崽,想让自己的孩子能当上狼王。不料,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大狼崽被金雕叼走了;二狼崽掉进了猎人的陷阱,被猎人抓走了;三狼崽在争夺王位的斗争中被狼群咬死了;最后,只剩下一只临近分娩的小母狼。紫岚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顺利分娩,与金雕同归于尽,为自己的孩子铲除了敌害。

狼虽然是凶残的食肉动物,却也有强烈的母爱。母狼自然希望自己的孩子既健康又强壮。狼还有强大的野心,每头狼都希望自己将来能当上显赫的狼王。我们不能怪罪狼的凶残,因为狼只是为了生存。大家都说狼吃羊,狼咬人……可是人也吃羊,难道人类就不残忍了吗?

篇42:读一本好书有感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一部动物小说,它是沈石溪作品中的精品。

母狼紫岚正临分娩之时,饥饿的她跑去鹿场偷鹿,被大白狗追杀,于对战时产下了五只狼崽。紫岚把狼崽们叼回洞里,发现已经死掉了一只,她不得以将那只狼崽吃下,才有奶给其他狼崽喝。这四只狼崽,老大因为像死去的黑桑,取名为黑仔,然后是蓝魂儿、双毛,最小的是一只母狼,叫媚媚。

紫岚有一个梦想,希望能把狼崽培养成狼王。她溺爱黑仔,什么都让着他,在两岁的时候,黑仔出去抓松鼠,被金雕抓走了。于是,紫岚又重点培养起蓝魂儿。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不幸踩入捕猎夹,紫岚为了不让猎人抓走蓝魂儿,狠心咬死了他。双毛天生胆小,紫岚运用激将法,成功激起双毛的勇气。他挑战王位,跟狼王对战,狼王用眼神唤起潜藏在他心里的恐惧,最后狼王咬死了双毛。

紫岚的梦想一次次落空,她只好把希望寄托于狼孙身上。没想到媚媚竟跟一只地位低下的公狼恋爱了。紫岚与媚媚吵了一架仍没效果,她也只能默许。为了不再重复悲剧,为了即将出生的狼孙,紫岚决定跟金雕拼命。她使出“装死”骗过金雕,最终同归于尽。

这个故事里的狼,不是东郭先生里的恶狼,而是一种聪明的动物。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狼世界的故事太精彩了!让人耳目一新。狼表现出了母爱、狡猾、勇敢和不屈,很有灵性。这个故事也太凄惨了,我想,它们的嚎声,肯定在述说着心里的悲伤。我真希望作者能加个好结局上去。

篇43:读一本好书有感

王一农暑假我和父亲一起到学校旁边的小商店买书,在书架上摆着很多本书,《狼王梦》就是其中的一本。我喜欢看电视中播放的动物世界,看到过介绍狼,这本书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公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父亲对我说,在生活和学习中的我应该向紫岚一样去按着自己的目标去努力,要勇于克服困难,坚忍不拔。这样我就一定会成功。听了父亲的话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篇44:读一本好书有感

成功,这是一个多么令紫岚向往的字眼,可是成功的秘诀到底是什么呢?勤能补拙?奋发向上?你读了《狼王梦》后,就会明白成功的秘诀是—学会竞争!

《狼王梦》里主要讲了狼母紫岚非常用心地教导三只狼儿,希望其中的一只将来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已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梦想毕竟是梦想,由于种种原因,残酷的现实夺去了三只狼儿的生命。虽然紫岚的梦想破灭了,但是它努力过,追求过,拼搏过,它的这种竞争意识深深打动了我。

在狼的世界里,排列在最末端的狼会被猎杀或吃掉。而在大自然中,更是遵循弱肉强食的道理。所以紫岚更对自己的狼儿进行残酷训练。书中有一件事令我印象深刻,紫岚怂恿女儿媚媚戏弄和凌辱儿子双毛。媚媚鬼点子多,戏弄的别出心裁且花样翻新。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又不能让青蛙逃脱。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个上午,狼毛都差一点儿给初夏的炙热的太阳光烤焦了…

为什么?为什么紫岚会那么狠心?那可是自己的心头肉啊!后来,我才知道,它想刺激双毛,让它把狼性爆发出来,去争夺王位。

原来,妈妈给我制定每天做10道题,而且要在10分钟内完成,是因为我做得不够快,不够对。是想让我变得更优秀。

读了《狼王梦》,我深深认识到:平时,老师和爸爸妈妈对我严厉的要求,其实是想让我适应社会,学习竞争,长大了变成一个优秀的人。

篇45:读一本好书有感

初秋的阳光洒在白纸黑字上,被文字渲染得无比生动。那带着咸腥味的海风、汹涌澎湃的浪潮、澄澈的海水里五彩斑斓的鱼虾和藻类……一点一点,像羊皮卷轴一般在脑海里铺展开来,生动得可感可触,如临其境。

海明威的文字平静、深沉、默然,如同一位岁月沧桑的老人一样充满着睿智哲思。语气平淡却又饱含热情地娓娓道来,向我们叙述着一个简单却又深邃的故事。

细致如油画笔的笔触深浅错落地描绘出主人公的形象——瘦削却又硬朗,苍老而又阳光。健康的皮肤上带着皱纹。“那双眼睛乐观而又永不言败,色彩跟大海一样。”画龙须点睛,正是这双眼睛,就像心灵的窗户一样,一下就反映出了这位老人的个性与灵魂。

老人自信、勇敢、乐观、执着,在海上,他与矫健的大鱼、凶猛的鲨鱼勇敢地搏斗,尽管最后得到的不过是一副鱼骨,他的心灵却显得极有生动的色彩与尊严的光辉。

“每一天都是个崭新的日子。”他的内心始终充满着阳光和希望,这种心灵的热忱让他的双眸、甚至是整个人都年轻而有朝气。“走运固然不错,不过我宁可保持精确。那样机会来临时,你已经做好了准备。”所谓尽人事以待天命。这句话另一方面也可以当作是命运是我们自己所选择而走下去的。这并不违背。我想命运可以安排我们,但我们是更能左右命运的,我们有能力去抗争。这里不同的只是这两种看法后者是主动,前者则有些被动。虽是殊途同归,心态却有些许微妙的差别,从原则上来讲并无对错,而我却更倾向于主动的抗争,也许毕竟我们是年轻,应该有激昂的心,有主动的意识与冲动的权力——冲动指的是勇气与拼搏的精神。

我喜欢他那句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是个打渔的老者,他一生在风浪里奔波,他的心却还像个孩子——那些风浪把他的灵魂打磨得更加坚强不屈,熠熠生辉,足以去以十倍百倍的热情再与风浪对峙,他便越活越年轻了。这也告诉我们,人生而是为光明希望而奋斗的,若是以消极的心态活下去就已经没有意义,就算在灭顶的灾难面前也不能退缩,哪怕毁灭也是一种光荣。用这一句句掷地有声的誓言宣告他的永不言败——风浪可以摧残他的身体,但至少他的心灵不可战胜。他这种坚强让人肃然起敬,他本身也是如此笃信着的。

正是因为他这种笃信,他才把大鱼当成真正的对手,在鱼死前为它做祈祷,从心底称它“了不起”,他决心要战胜它,这是不可更改的、伟大荣耀的决定。这条鱼镇静、强壮、信心十足、无所畏惧。他们之间不单纯是渔人和猎物的关系,而是一种光荣的交手,战场是海,为了光辉的尊严与生存的道路而战。因此,尊重这条鱼,就像我尊敬他一样。

他的心真诚而热忱,光明而不屈。他赞美大鱼,而不屑于水母和鲨鱼。鲨鱼是凶暴邪恶的东西,跟着血腥的味道暗中偷袭,不惧怕它们,最后用勇气和智慧战胜了它们。而水母,那是虚假的动物,又阴毒,看不起它们,他喜欢看海龟吃掉它们,彻底消灭它们。而他同情并喜爱着海龟——他自己也像海龟那样,即使是被宰杀剁成了几块,几小时后心脏仍跳动——他不屈的心脏和手脚都顽强地为生之价值而奋斗不息。

我记得那个反复在睡梦中出现的幻象——薄暮中,沙滩上的狮子像小猫一样嬉戏,温馨美好。那狮子毫不凶残,它们温顺而又勇敢。我想这就是的世界——一切光明与坚强不屈的精神永恒,一切虚伪与黑暗丑恶的污流不再。

海风好像吹在我耳畔,近在咫尺。这虚构的人物因为海明威的妙笔而仿若真真实实存在过,存在在我心中。他的世界也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而他为了这一切而拼搏。他的勇者形象烙进了我的脑海,深深地,在绚烂光辉的日暮下成为一座镀金的塑像。

篇46:读一本好书有感

时光流转,光阴似箭。在漫漫人生路上,《鲁滨逊漂流记》就如一位最真挚的朋友,陪伴在我的左右,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在小学三年级。那时的我,纯粹是被紧张动人的故事情节吸引而读。鲁滨逊是一个勇于追求,不畏艰险,为实现自己的航海梦而努力奋斗的一个人物形象。即使在航海过程中遇到了巨大的困难,他不屈不挠,面对现实,用自己的智慧,以顽强的意志与大自然斗争,并开辟出自己的新天地。

我非常喜欢大自然,喜欢科学知识,骨子里似乎天生有一种热爱冒险的性格。这一点和鲁滨逊多少有几分相似。每每漫步在大自然中,我喜欢自然界的那份狂野,喜欢自然界的那份静谧。因此,我更加变得喜欢探险,梦想走遍世界各地,成为一名探险家。

卢梭曾经说过:《鲁滨逊漂流记》是每个青少年成长时必读之书。渐渐地,我有了仿效犹太人坚持看一本书100遍的想法。随着阅读次数的增加,我发现鲁滨逊的精神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改变着我。以前的我,做事莽撞,容易冲动。现在,我渐渐意识到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考虑事情要尽量周到,并就像鲁滨逊一样,学会了克制与忍耐。遇到困难也不再害怕和退缩,有了勇于尝试,不轻言放弃的人生信念,鲁滨逊像一位老朋友一样,默默地教会我许多处世哲理。

在追随鲁滨逊的脚步中,我也在不断成长着。当别的同学还在父母每天全程接送上下学时,我已学会了自己如何安全的上下学;当别的同学还在等着父母做菜做饭时,我已熟悉各大菜场,学会购买菜品,学会了厨房中基本的生活本领......虽然没有鲁滨逊当年的艰辛,但鲁滨逊自力更生,独立生活的精神时刻影响着我。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会带着我的理想,不断努力前行。只有意志坚强,勇于战胜困难的人,才能最后成功。这不就是我最喜欢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这个老朋友对我的鼓励吗?

篇47: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年暑假,我爱上了读书,我最爱看的书是《小狐狸发明记》,这是一系列的动画故事书。一共有13本,我每天都翻看书本,不时乐得呵呵笑,遨游知识的海洋,这样的暑假真写意。

《小狐狸发明记》主要讲述森林边的胡萝卜小镇上,生活着一只古灵精怪的小狐狸,他酷爱发明,乐于助人,非常自信,但常常惹出乱子。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群古灵精怪的兔子,他们身怀绝技,神通广大,却又调皮捣蛋,总是麻烦不断。这是一套好玩又好看的动画故事书。

在这套系列书里面,我最爱看的一个故事是《长老的秘密》里面讲述了小镇将要举行歌唱比赛,长老要求所有人都要积极参加,乐于练习,不能随意偷懒。虽然“叮咚”他嗓子很大,但是大家认为他声音很难听,所以他告诉长老,要求退出歌唱比赛,长老说:“谁也不能退出比赛,你要回家加强练习!”。叮咚在茂密的森林里面练歌,没有想到长老也在那里散步,当叮咚咿咿呀呀地开始练歌,长老听到后吓了一跳,以为有妖怪,长老从丛林房子的楼梯上绊倒了。叮咚看见长老跌倒了,立刻过去扶起长老,长老见到叮咚说:“我真的从来没有听过如此难听的歌声。”叮咚心里想:“我的歌声真的有那么难听?”叮咚就是说:“求您了,只要不要我参加歌唱比赛,您让我做什么都愿意。”于是长老给叮咚一个机会,要他这几天去监督其他兔子是否有练习唱歌。叮咚想法设法用毛线连接两个纸杯,发明了聊天机,及时地告诉长老大家在家练习唱歌的情况。但是却遭遇其他人的不满,说他是告密者,叮咚知道了非常惭愧,于是他向大家道歉,得到了大家的原谅,后来,叮咚对长老说:“我也要积极参加歌唱比赛。”

这本书有生动的故事、爆笑的情节、幽默的对白,让我在笑声中领略科学发明的奥秘和创造成功的快乐。

它更告诉我:对于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如果自己的能力不足,就要勤奋练习,不能偷懒,更不要出卖自己的朋友,做为一名一年级生,我在这个故事中学会了很多。通过暑假读书活动,我更爱读书了,我要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小学生。

篇48: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了很多书,却好奇这本“如何阅读一本书”。很惭愧,当要写下这本书的读书心得时,我却只读了这本书的目录。从小到大读了很多书,学生时代,有为学业读的书;再后来,有为兴趣而翻的书;再到婚后有了孩子,就有了为陪伴孩子一起学习而阅读的书。纸质书,电子书,时代在变,阅读的方式也在变,但不变的是每过一段时间需要自己静心下读书的习惯。这种沉浸既是一种放松,也是一种学习。

然而,每当工作和生活状态,在“读书”这件事儿上,还是有不少问题,于是先要自我检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读任务,也无不反映了不少年轻人的学习状态:

一是忙。工作占据了一个人的白天大多数时间,而回家的家务繁琐又占据了早晚的时间,读书便成了挤时间完成的艰巨“使命”。

二是浮。越是信息接收多、事务处理多,便越会影响自己的心境,心一浮,便静不下心、沉不下心来读书。

分析到了问题和原因,便想结合这样一次读书活动和对自我学习能力提升的任务,去克服困难,坚持一些好习惯,最终实现一些原本因为不能实现的目标,因为“读书”,是永不褪色的经典“学习”之悟。

“如何阅读一本书”,既是一本工具书,更是一本成长读本。它从阅读的层次、分析阅读、阅读不同读物的方法及阅读的最终目标,层层深入、教育引导,最终实现生命和心智的成长。本书的的标题和目录让我重新认识了“读书”,及对读书的态度。

在接下来的时间内,将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是提升主动意识。每天抽出30分钟时间静心读书,将《如何阅读一本书》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次通篇阅读。也要翻阅8月书单推荐书籍,完成读书任务。

二是学会知识转化。读书,便是学习的过程,不论专业论点还是案例呈现,都源自生活各方面。学会把有用的知识点转化成实际操作,改变一些陋习,改变一些以往不足的观念和意识,以不一样的视野和思考力去看待和处理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问题。

三是树立榜样力量。家长的言行直接影响孩子的举动。读书既是自我学习,也是给孩子树立良好学习习惯的好方法,让我读书,带动家人特别是孩子的读书和学习习惯,在家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读书,很难,也不难。先从意识和习惯开始。

篇49: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给了我许多启示,教我如何做人。

自从我看了这本书后,便迷上了它,日日夜夜地抱着它看,爱不释手。

主人公海伦.凯勒作为一集聋盲于一身的残疾人,她并没有为此感到悲哀。她不但没有抱怨命运对她的不公平,还以乐观的心态,顽强的意志与命运抗争。更可贵的是,她的精神激励着芸芸众生。

从海伦.凯勒那朴实的话语中,我们看到了她对光明的渴望。虽然只是幻想遥不可及,可是其中的深刻含义值得我们深思。作为一个盲人,海伦.凯勒对光明的渴望不是停留在表面。在这宝贵的三天里,她没有提出要去看绮丽的自然风光,神秘的名迹。她只是想感受一下正常人的生活,并通过这个机会来感恩,感恩给予她力量与希望的人们。

每次看着海伦.凯勒的话,让我时时会想到这件事情,让我真正懂得了感恩的含义:记得有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我上完了英语课,准备自己走回家。可是我怎么翻找,也找不到我的雨伞,我急得满头大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百般无奈,只好自认倒霉。这时,旁边有一位叫Lulu的同学从书包里抽出一把伞:“给你。”我一看,生起气来:“你怎么拿了我的伞?真是!”还不等那位同学回答,我就跑出了学校,头也不回地走了。到了家里,妈妈没有像往常那样给我吃水果,而是让我坐在沙发上,看老师给我发的留言:“Mary,我希望你能感激别人,如果不是Lulu帮你拿了伞,那你现在肯定还在学校里。”虽然话很短,但却让我感到很羞愧。我想到海伦.凯勒的在书里说的:“我要从‘灵魂之窗’看到那些鼓励我活下去的善良、温厚与心怀的人们”,深深地低下了头。第二天一早,我去Lulu家道了歉。没想到,Lulu并不在意,她还说:“只要你明白就好。”我高兴极了,心中的石头终于放了下去。

读完这本书,海伦.凯勒这个名字一直在我的脑海中回荡,是她让我懂得了感恩的意义!我要像海伦.凯勒一样,做一个懂得感恩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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