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最脍炙人口的短篇小说之一。是一篇探讨爱情、婚姻和人性在战乱及其前后,怎样生存和挣扎的作品。
故事发生在香港,上海来的白家小姐白流苏,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身无分文,在亲戚间备受冷嘲热讽,看尽世态炎凉。偶然认识了多金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便拿自己当做赌注,远赴香港,博取范柳原的爱情,要争取一个合法的婚姻地位。两个情场高手斗法的场地在浅水湾饭店,原本白流苏似是服输了,但在范柳原即将离开香港时,日军开始轰炸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保护白流苏。狂轰滥炸,生死交关,牵绊了范柳原,流苏欣喜中不无悲哀,够了,如此患难,足以做十年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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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张爱玲,中国现代作家,本名张煐。1920年09月30日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区的麦根路313号的一幢建于清末的仿西式豪宅中。张爱玲的家世显赫,祖父张佩纶是清末名臣,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张爱玲一生创作大量文学作品,类型包括小说、散文、电影剧本以及文学论著,她的书信也被人们作为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1944年张爱玲结识作家胡兰成与之交往。1973年,张爱玲定居洛杉矶,1995年09月08日,张爱玲的房东发现她逝世于加州韦斯特伍德市罗彻斯特大道的公寓,终年75岁,死因为动脉硬化心血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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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倾城之恋》读书笔记
有人说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是她唯一一部没有以悲剧收尾的小说,而在我看来,它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在我读完这本小说后,始终深深地被小说中的女主角白流苏坎坷的命运牵制着。
张爱玲笔下的人物没有朋友、没有亲情,人的本质在她的笔下始终透着自私,人心是那么的寒冷、荒凉,心是迷失的,孤单的,就与白流苏一样,在自己的家中,却享受不到温暖的亲情和一份亲人对她的关怀,在家中,她永远有着异乡人的凄楚。白流苏与前夫唐一元离异六、七年以后,唐一元去世。唐老爷想让流苏回唐家守寡,当时白家已经很贫穷了,想趁这个机会把流苏赶出白家。流苏很是为难,她以当时社会里的极其脆弱的法律武器来开脱、维护自己,却遭到了家人的嘲弄和讥讽。这就反映了在那个时代的社会里法律的脆弱和女性地位的低下。
小说的男主角范柳原本是印尼富商范天和的私生子,因父亲突然去世,范家族人剥夺他的权利,失去经济支持的范柳原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流落街头,靠出卖苦力度日,受尽欺辱,误入黑帮。在一次绑票案中,范柳原帮助上海商人徐先生顺利逃脱,而徐先生的夫人徐太太正是白流苏的媒人。许太太在小说中是一个很关键的角色,可以说使流苏坎坷的命运出现转机。她本来是想撮合流苏的妹妹宝络和范柳原的,白家也因为这桩婚事忙上忙下的,而流苏无人问津,两者一对比就把世态炎凉和亲情的微不足道刻画的淋漓尽致。后来柳原抢回了父亲的遗产,一夜暴富,在与宝络的第一次相亲中,范柳原看上了坐在她身旁的流苏,并且让许太太邀流苏一同去香港,经历了一些事后,两人坠入爱河。柳原经历过感情创伤,开始变得玩世不恭,视爱情与婚姻为玩物,对结婚很是避讳。流苏想摆脱白家馆,希望柳原能承诺她娶她,要的是那一纸婚姻。柳原则用“爱情原不是你我能做得了主的,虚伪的东西来得并不可靠”来回绝了她。正当此时,上海战火蔓延,两人暂时的分开促使他们的爱情更加坚固。
《倾城之恋》揭示了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相互算计着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的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但究竟与爱情不大相干了。这时候各自面对的人儿都成了种类物,可以替换的。若是换了些时候,换了个光景,他对面兴许是另一个女人,她对面也兴许是另一个男人。
最后,香港沦陷,整座城市遭到轰炸。范柳原急欲回伦敦处理事务,不得不与白流苏分离,却因战事而未能成行。白流苏冒着炮火去找范柳原。面临生死边缘,一切世俗的束缚都褪去了,范柳原终于敞开心扉,在炮火中大声向白流苏求婚。
战争,摧毁了一座城市,也成就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是为倾城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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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倾城之恋》读后感29篇
第1篇:《倾城之恋》读后感200字
倾城之恋》反应的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上海。
祖上曾盛极一时、如今家道中落的前清翰林白家六小姐白流苏嫁给当时上海滩数一数二的暴发户唐家的少爷唐一元,唐老爷骨子里根本看不起白家因循守旧、死要面子的做派,唐一元婚后依然游手好闲、拈花惹草,白流苏奔波于两家的同时,还要应对丈夫的风流新闻,心力交瘁。
经历夫妻冷战、一元纳妾、腹的孩也意外流产、协议回娘家、家人算计、自杀、离婚等等,流苏深感寒心。
偶遇印尼富商范天和的私生子范柳原,白流苏的种种表现令范柳原莫名心动。对白流苏念念不忘,于是俩人间演绎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第2篇:《倾城之恋》读后感400字
二十岁刚出头的年龄,我对“恋”还存有些许幻想,但在张爱玲的笔下的恋,不管那些男和女,情和爱再怎么热,这“恋”还是冷冽的。看《倾城之恋》,我爱想到《红楼梦》,想着范柳原有些像贾宝玉,流苏有点像袭人,但他们还是他们。最钟意读的,仍然是那些男与女的对话,互相试探,充满心机,明知道甜蜜的背后是易于融化的短暂,却乐此不彼地看。表面上的镇定自若,暗地里的焦躁不安,好像一旦做出示好的动作,就会要了他们的命。实际上,他们不怕命被夺走,只怕在精打细算的对方面前,败下阵来。
但再有趣令人玩味的情节,都比不上那个结局给我带来的深刻感受。大部分作者写出的悲剧结局,都可以做到痛楚、深刻,可是喜剧结局往往流于表面。张爱玲却在看似喜乐的结局中敲下一柄大锤,带来不常见的“喜乐中的沉钝”。《倾城之恋》的结局算是一个欢喜结局,又不同于悲剧结局带来的尖锐的痛,这种痛钝钝的,麻麻的,不明显却更致命。所谓爱情美满,却要用一场战争来成全,这一个时代如此无奈、苍凉。
他们还能怎样?他们只能这样。
第3篇:《倾城之恋》读后感600字
张爱玲的书适合一个人的时候看看品味,给自己一壶热气腾腾的茉莉花茶,在点上一盘檀香,悠悠的翻开书,一行一行的细读。
这是第一次看倾城之恋,一目十行,只略了一个大概,理顺了故事的梗概,如果你现在叫我说出个人名也许我会想很久,可你提起也许我会记得这个故事,这个主人公。
看完最后一个故事是在春分,下着雨,因为才看完的原因我现在还记得这场景,只是忘了这题目是什么了,霓喜,其实是一个很美的名字,当然女主本身应该也是一个吸引人的美人儿,只是落得最后的结局无非是为了生存,人的出生好坏无论是在以前还是在现在其实都受着不公等的对待,只不过现在没那么严重而已,霓喜也不过是为了生存,她想要的就只有一个家,一个温馨的家,从小没受过家的温暖,但内心却无比向往着一个家,老公,孩子,一家子的其乐融融。可正因为身份,是她无法有一个安定的家,男人只当她是一个被买来的小丫头,说情,也许动过,可收了受了身份的隔阂,终究无法娶她,一个女人,如果生了孩子没有一个光明的身份,难免不了受到外人的斜眼,这才导致了霓喜悲哀的一生。
也许有些人觉得霓喜前后跟了几个男人,会很荡。可是每一段情她也都有过真情的时候呀,只不过这真情最后都被金钱的诱惑所打压,好的生活好的坏境谁不喜欢,只不过太痴迷于金钱也不会过的太好,因为你的眼里除了金钱就没有任何东西,包括最开始的向往与幸福。
倾城之恋的每一篇都不是完美的结局,也许跟她自身的经历有关,可正因为这不完美才使我们这些读者看着心疼,但这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现实,现实不过如此。
一盏茶的时间很快,但这一本书,是需要反复阅读,才能悟出更多的道理。
第4篇:《倾城之恋》读后感700字
爱情似乎离我们很遥远,但有种爱可以让我们死心塌地,有种爱可以让我们备受折磨。虽然爱,虽然痛,但我们无法不爱,无法不痛,这就是“倾城之恋”。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萦绕着一种淡淡的哀愁之感,字里行间回荡着凄美。或许每一段故事都是她的写实,每一个字都是她哀婉的血泪!那个年代,女子终究是女子,文笔再好又如何?她所爱的人个个离他远去。晚年的她,如同凋零的花儿,让人心碎。但依旧暗香残留,每每打开她的书,我总能嗅到这股淡雅的香气,缠绕鼻尖,久久不肯离去……
爱情总是难为女子,爱情总是折磨女子,爱情总是伤害女子。这是我看到“第一香炉”这个故事的唯一感受。呵,是因为女子之泪太轻?是因为女子之心太卑微?
故事的女主人公叫葛微龙,长着一张白白的瓜子脸,眼睛水灵水灵的。但在殖民地香港里,被阳光烤晒过的小麦色仿佛更合群。薇龙从香港来上海念大学,投靠了继承了前夫一大笔遗产,同时是当地有名的交际花的姑姑。薇龙何尝不明白投靠姑姑的结果?但她别无选择……看着满一衣柜的漂亮衣服,薇龙的心里却仿佛有几万只小虫啃咬一般,不知滋味。就这样薇龙被迫见了许多的“上流绅士”,却总是没有姑姑称心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微龙男主人公乔斯。他们是在一场舞会上遇到的,当时乔斯还轻薄了她。本以为只是一场戏,但那次舞会后,薇龙的心开始日夜思念起乔斯,沉稳有序的心脏开始扑通扑通乱跳。爱情悄悄降临,殊不知悲剧紧随其后。乔斯本是富家子弟,薇龙以为嫁给他后不必再作“交际花”,可乔斯却说:“我希望有个女人可以养我”。呵,多么荒缪。薇龙却又因为爱放弃了挣扎,堕落黑暗中,可她是否了解,对于姑姑和乔斯而言,她只是一棵摇钱树罢了!
我该为薇龙哀?还是该为薇龙哭?都不是。因为她只是一个被爱捆住手脚的傻女子。
我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亲情为何全部拜倒在利益与金钱的面前,无法理解那个时代女人的爱为何如此卑微,我已痛彻心扉,更以泪流满面!
爱情在张爱玲的笔下化茧成蝶无比凄美!悠悠长河中那一张张风华绝代的面孔已模糊不清,但那份倾城之恋却刻骨铭心!
第5篇:《倾城之恋》读后感800字
《倾城之恋》叙述的是一个寄居在娘家的离婚女人,白流苏,遇上了一个原本是介绍给她七妹的男人------范柳原。范柳原对流苏有一点点爱意,但这点爱不足以让玩世不恭的他承担起婚姻的责任。而流苏恰恰却只要一纸婚契 。她知道爱情不能天长地久,而婚姻能提供给她生存所必需的一切!她只是想生存,生存的好一点而已!在缠绵的情话营造的虚幻的气氛中,展开的确是一场无声的战争,就像故事所处的大背景------太平洋战争!他们各自设立了精妙的陷阱,期待着获猎对方,却都不能如意,流苏满怀着惆怅回到上海,以退为进,期盼着范柳原能妥协,能给她一份尊严,去生存!
然而,一个秋天,流苏已经老了两年---她可经不起老。于是范柳原的一个电报又把他牵回了香港。满怀着无奈何失败的心情,流苏已甘心于情妇的身份……
战争成全了白流苏,使她得到了范太太的身份。而范柳原却不再和她闹着玩了,他把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
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在一般人眼里是张爱玲擅长写悲剧小说里难得的喜剧,但在我看来,《倾城之恋》是彻头彻尾的大悲剧---倾城之悲哀!她从人的劣根性与道德观的残缺揭示了这个彻底的大悲剧。城之将倾,国将不国,一个封建的离过婚的女人的生存又要建立在一个不想缔结婚姻的自私男人的不长久的爱情里,一切的一切危如累卵,可竟还有人羡慕,视流苏为榜样。悲哀的年代!悲哀的城池!悲哀的男人和女人!
张爱玲笔下的双城,在地理上,是流苏和柳原来来去去的那两座城:上海与香港。白流苏的两城之间的历程反映出心境的起伏。上海是流苏家人的所在地,代表着一传统守旧、充满压力的世界;香港则是一个冒险的新国度,代表着所谓的现代文明,是白流苏打算放手一搏的赌局。
双城,在心理上,又是流苏和柳原心中各自构筑的城。柳原的城建筑在对自由无拘爱情的渴求上;流苏的城却是建筑在所谓的经济利益上,她需要一纸婚契作为保障。最初,内心一样孤独的范柳原只想恋爱,他需要一个红颜知己;白流苏想结婚,需要一个体面的丈夫,好让她出净胸中一口恶气。两个人于是展开了一场爱情攻防战。范柳原想攻破上海女人白流苏期待婚姻的心城,而白流苏则想攻破范柳原只要爱情的心城,一对现实中的自私男女,于是这场心战就显得旗鼓相当精彩万分。而对他们的爱情攻防战而言,太平洋战争是一个转折点。
第6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之前应该有看过两遍《倾城之恋》但始终不得其解张爱玲要在这个故事里说什么。说来不怕人笑话,我当初一直以为她想说的是爱之机缘巧合,你看就这么一个巧合这对暧昧中的男女终于走到了一起,于是在我这个“以为”的基础上,我一直觉得《倾城之恋》实在是个可笑的故事,铺陈了太多进进退退迂回曲折的前戏,女的算计,男的装疯卖傻,最后,就是因为一座城市的陷落,于是这两个人走到了一起。简直毫无意义的一个拙劣爱情故事。
但是今天我好像突然明白了。所谓倾城之恋就是当整座城市陷落之际,你可以勇敢地说出心中所爱,而对有些人而言,也只有当整座城市陷落之际他们才有勇气说出心中所爱。
作为敏感纤细的水象星座一枚,我想我还是喜欢范柳原的,虽然我觉得他一时进一时退让女主很难捉摸,因为我觉得他的表现就是典型的敏感的水象星座童鞋的表现。害怕受伤,所以经常假装/伪装,装得放浪形骸肆无忌惮可内心特认真敏感纤细。他可以很轻描淡写地跟女主说我在这里就是等你对女主说你穿得像个药瓶你就是医我的药,他可以嘻嘻哈哈跟萨黑荑妮混在一起,甚至这个时候他还要死乞白赖地跟女主讨论说不吃醋的女人多少有点病态。但终究,他还是认真的,因为他会像个小孩固执地哀恳地对女主说“我要你懂得我!”,他会半夜三更电话女主说“我爱你”,挂上电话马上再打一个说“我忘了问你一声,你爱我吗?”,他甚至会严肃地讨论诗经邶风击鼓中有关死生契阔的那段名句,告诉女主“可是我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在女主看来范柳原跟她讨论死生契阔的目的就是要迂回地说“不结婚”可我真的以为这是范柳原在很认真地思考他们两个会不会在一起这个命题,有些人就是这样把一生一世看得很重所以在涉及到有关一生一世的话题时他们就特纠结或者说矫情。
范柳原太认真,但是他那个世界又容不许他这么认真,于是大多数的情况我们看到的就是那个花言巧语没个正经的范柳原。如果不是香港这个城市陷落,也许范柳原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将在纠结中度过。
所以说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的要求就是结婚过日子,那么两个人很容易配对成功在一起,《心经》里也提到这点爱不多不少刚刚好结婚,两个相貌品学家世都登对的人在一起有什么困难呢?简直可以说是“天造地设”了,这样的结合说难听点即使是“长期卖淫”也会是供需相当尽然有序的。但是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的要求是相爱一辈子,那么真的很难。弗洛姆说过爱falling in love 和being in love是有着绝对区别的,前者是瞬间的激情纠其本质来说不可能持久。同样我也可以举一个最有现实代表意义的例子,我认识一个双鱼男童鞋(大学室友BF)此男习惯性劈腿,而且他的理由尽然是“那一刻是真的”,之前我一直很鄙视此男,但是听到这个理由我就一下子由鄙视转为同情了,因为我相信他的理由我相信他的那一刻是真的就像我相信他的那一刻也一定会很短。
回到对范柳原的论述,总之,窃以为当一个追求falling in love的人又想追求being in forever love时,问题就必然会出现,于是也就不难解释一时进一时退,进是因为感情使然,退是因为害怕。在这种情况下,外力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一场沦陷,一个天灾或者一场疾病或者其他类似的状况(简单概况定义为“倾城”),我相信,A如果真的爱B,那么当他们冷战的时候A知道B遭遇倾城,A必然会毫不犹豫地主动联系B,什么面子什么怕被拒绝,这些都不会有,这个时候可能拥抱就是AB之间最好最贴切的语言了。当然,毫无疑问,AB在倾城之后也会归于平淡流年之后也会争执、冷战甚至分手,但这里的重点是,如果没有倾城,AB很可能一辈子也就倾城之前那个状态了。窃以为,此理论同样适用于暧昧中的AB,如果没有倾城AB这一辈子很可能暧昧着暧昧着就爱没了。
我很庆幸在今天这个时候我读懂了《倾城之恋》虽然我知道这个读懂的代价是一座县城的灾难,但是既然这天灾已经发生了,那么我想还是要为我的读懂而庆幸,以及我要祝福及希望今天能成就多几对有情人。
最后,感叹一下,多少暧昧或冷战没有走到一起是因为他们之间隔了一个允许他们可以不在一起的明天?
如果你们知道没有明天,你们今天会在一起吗?
如果还有明天。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第7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张爱玲最富盛名的作品,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这是我在倾城之恋里最喜欢的一句话,觉得整个小说也是在说这句话,两个自私的人,相互取暖般的靠近,又不愿把所有的赌注押在爱情上,彼此有各自的打算,没有海誓山盟,却有温情脉脉的小细节。
他们是相爱的吗,我不知道,白流苏不是个善茬,范柳原也不是好男人,这段感情中双方看似亲密的关系本就是可有可无的依靠,不似那发自肺腑的呐喊。两人都是现实之人,知道对方很适合,很适合,他们的感情更似博弈,男女之间的博弈,斗智斗勇,揣测心意,然后选择附和顺从。从前总觉得小说配不上倾城之恋之名,却也道这是张爱玲的杰作。
相对他们的感情,我更喜欢白流苏这个任务的塑造,在一个没落的旧式家庭,一个离异的女子,张爱玲对白流苏的情感和心态把握十分到位。一点点细节都道出了流苏心中的苦和不满,她是想逃离那个家的,而范柳原成了最好的跳板,一块镶金的耀眼的跳板。一段情,两座城,铸一场倾城之恋。
第8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又翻回原著,一个字,一个字地重温了两遍。
她也听得见柳原的声音在那里心平气和地说:流苏,你的窗子里看得见月亮么?流苏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哽咽起来。泪眼中的月亮大而模糊,银色的, 有着绿的光棱。柳原道:我这边,窗子上面吊下一枝藤花,挡住了一半。也许是玫瑰,也许不是。他不再说话了,可是电话始终没挂上。许久许久,流苏疑心他 可是盹着了,然而那边终于扑秃一声,轻轻挂断了。流苏用颤抖的手从褥单上拿起她的听筒,放回架子上。她怕他第四次再打来,但是他没有。这都是一个梦越 想越像梦。
直待白流苏第二次赴港,范柳原才终于走进她的房间,从那里看到月亮。
柳原道:我一直想从你的窗户里看月亮。这边屋里比那边看得清楚些。那晚上的电话的确是他打来的不是梦!他爱她。这毒辣的人,他爱她, 然而他待她也不过如此!她不由得寒心,拨转身走到梳妆台前。十一月尾的纤月,仅仅是一钩白色,像玻璃窗上的霜花。然而海上毕竟有点月意,映到窗子里来,那 薄薄的光就照亮了镜子。流苏慢腾腾摘下了发网,把头发一搅,搅乱了,夹钗叮铃当啷掉下地来。她又戴上网子,把那发网的梢头狠狠地衔在嘴里,拧着眉毛,蹲下 去把夹钗一只一只拣了起来,柳原已经光着脚走到她后面,一只手搁在她头上,把她的脸倒扳了过来,吻她的嘴。发网滑下地去了。这是他第一次吻她,然而他们两 人都疑惑不是第一次,因为在幻想中已经发生无数次了。从前他们有过许多机会适当的环境,适当的情调;他也想到过,她也顾虑到那可能性。然而两方面都是 精刮的人,算盘打得太仔细了,始终不肯冒失。现在这忽然成了真的,两人都糊涂了。流苏觉得她的溜溜转了个圈子,倒在镜子上,背心紧紧抵住冰冷的镜子。他的 嘴始终没有离开过她的嘴。他还把她往镜子上推,他们似乎是跌到镜子里面,另一个昏昏的世界里去,凉的凉,烫的烫,野火花直烧上身来。 《倾城之恋》未完,我的心中,陈数却已是白流苏,黄觉也等同范柳原。电视剧的缓慢与铺张,只是奋力将张爱玲的寥寥几笔充盈成完整的故事,却着实冲 淡了主线。无复原本的精彩练达,却能够满足大众对情节的要求。我亦草草看了由旁杂延伸的冗长交代,只着重欣赏了他们的香港相遇。倒还谈不上相守的。着迷于 他们似有若无的期许,轻描淡写的拨弄,明里暗里的相持。他们相互试探,话说一半;他们彼此撩挑,迟疑不定。也许,他们真的都没有那么真心。到底,我看不 穿。
记住了那几夜。原著中,只一句话吧 这是他第一次吻她,然而他们两人都疑惑不是第一次,因为在幻想中已经发生无数次了。
剧中对这几夜空等、煎熬、幻想的呈现,却是花了大力气的,精致到位,亦别有风情。
再慢慢看吧,空了心思,看白流苏旗袍摇曳,低眉浅笑;看范柳原嘴角上扬,招摇风月。沉醉在,他们相会的每一刻。
也许是理解出现偏差,或者仅仅是程度有限了,好像更把这一出戏往最为简单真实的情感上去看了,没了张爱玲冷淩淩的犀利。 不可否认,她是文字的天才。只是,少了一些诗意。她不留情面地揭露男男女女的装腔作势、自私自利,我却宁愿相信尘世有真爱。
第9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这篇书已看过多次,还是会被张的文字所吸引。时而俏皮犀利,时而悲凉嗟叹。是人生的缩影,是社会的缩影。
倾城之恋!的确这样的故事是可以穿越时空的,哪一个时代没有?即使小小的不同但总的来说还是一样的。
文句精简但是却透着太多的真实,很喜欢这样的文字。
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旧时如此,当今还是如此,如果一个女人没有男人喜欢,那在同性处也只能是得到轻视。
你要我在旁人面前做一个好女人,在你面前做一个坏女人。这句话简直说透了男人的本质。从古至今哪个男人不是如此,这是男人的最高理想,让女人做个双面人,但没想过这是顶难实现的。
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整文的中心便是此了吧。因果在这样的背景下又有什么重要的呢?现在仍是这样,一辈子你又能说清楚几份因果呢?
第10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却《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尾巴。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
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着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的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但究竟与爱情不大相干了。这时候各自面对的人儿都成了种类物,可以替换的。若是换了些时候,换了个光景,他对面兴许是另一个女人,她对面也兴许是另一个男人。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白公馆无疑是守旧的,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寂寞倒是其次。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这便是她为何一再矜持,不想经他的激将,“自动投到他的怀里去”的原因。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索性有些气急败坏,遂恼了起来:“你干脆说不结婚,不完了!还绕得大弯子!什么做不了主?连我这样守旧的人家,也还说‘初嫁从亲,再嫁从身’哩!你这样无拘无束的人,你自己不能做主,谁替你做主?”接着更是赌气狠下心来从香港辗转回到上海。家里是早容不下她的,这次又加上了“*”的恶名。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她决不会就此放弃,因想:“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艰难的、痛苦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此时柳原给了她房子和花费钱财,至少她可以真正地脱离了白公馆。物质上的满足,让她对婚姻的追逐暂时置后,且说“管它呢!”。到底她是不爱他的,她只承认“柳原是可爱的……她跟他的目的究竟是经济上的安全。”长久以来的疲于应付,也只是为了“取悦于柳原”。如今目的已经实现了大半,至少实现了曲线救国。
范柳原早猜准了白的心思。开始就问“你爱我么?”流苏的回答他自是不肯相信。“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如果我们那个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对生活,他比她看得通透。爱情原不是你我能做得了主的。虚伪的东西来得并不可靠。“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这话听起来再直接不过。如此牺牲了自由和金钱换来的婚姻代价太大,对他来说“那太不公平”。在他看来,结果只能有一种,那就是要等到地老天荒的时候才能有分晓。然而流苏并不懂得他,因此他才说“我要你懂得我!”。
也有人说,范柳原同白流苏调情不过是为了男人的征服欲,因为她善于低头,容易掌控。这种说法是立不住脚的。凭范柳原的经验,玩弄女人于掌骨之中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更何况他从来不缺少女人。萨黑荑妮就是一例。他并不满足于这些,他在长久的游戏中早将生活堪破。烟花虽然极尽绚烂,总是稍纵即逝的,随后是更广阔的岑寂。他渴望安稳,渴望实在的温暖。这是他的理想,尽管此时并不切近。因此,他可以不在乎流苏的过去,不在乎她是否完美,单只看到她“善于低头”。但是,这远远不够。
终于,那场战事催化了结果的到来。“流苏拥被坐着,听着那悲凉的风。她确实知道浅水湾附近,灰砖砌的那一面墙,一定还屹然站在那里。风停了下来,像三条灰色的龙,蟠在墙头,月光中闪着银鳞。她仿佛做梦似的,又来到墙根下,迎面来了柳原。她终于遇见了柳原。”“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此时,她终于真正的靠近他,有些懂得他了。一瞬间,他们达到了某种契合。“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这种彼此妥协终究是短暂的,后面掩着的平淡、琐碎、粗鄙的生活留给观者的是一串省略号。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这里只强调了“她”,范柳原依然坚守着自己的生命哲学,这一场轰炸不过是炸毁了他心中的浮躁和他的烟花梦。生死契阔,在死亡边缘存活下来的人,也许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强烈地意识到,没有比一双手更实在的东西了。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无奈的选择。
“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是什么因,什么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也许流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人,一段婚姻。然而这终究是偶然的,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一个女人,把命运当作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人。
初读《倾城之恋》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第11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毫无疑问,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的最喜欢的短篇小说,没有之一。
张爱玲,有两个特点,其一比女人还了解女人,其二比男人还了解男人。你无法说出她具体的优点,但就是挑剔不出任何缺点。她是一个描写男女性情的高手,即细腻又深刻,即独到又尖锐。
在这部小说中,白流苏正像范柳原所说的那样:是个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女人。生长在大家庭嘈嘈杂杂的环境中、应对些许势力的人儿,需要隐忍度日、但骨子里还是有股傲气,即使早年丧夫,也不肯委屈求全接受家人的建议在前夫家求的一席之位,在她看来这无异于是一种屈辱。面对家里人的压力,她还是有点不甘心就这么被看不起,所以才会毅然决然的接受徐太太的建议,随她去香港,命运的天平也就此倾斜。
这样的女人,懂得把握时机,并且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反击。生活对她来说已经算是不幸了,但她不顾影自怜,反而依靠自己从新找寻到幸福。
范柳原,初看以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顽固子弟,吃喝嫖赌无所不能,玩弄感情于鼓掌之间。到后面却是实实在在给我惊喜了。这样的男子,玩得起,也有足够的资本够他玩,一是他有钱,二是他懂浪漫。对爱情的把握他总是欲擒故纵,让人捉摸不透、欲罢不能。他懂得如何去取悦一个女人,甜言蜜语他会说,对人内心的独白也总能看透。所以他会在适当的时候故意和白流苏保持距离激发她对她的思念;所以,他懂得在白流苏想他的夜晚突然拨通一通电话,只为问一句是否爱他。凡此种种,都是他的小手段。女人最不能抗拒的就是这样的男人。
这样一个范柳原,却真实的反应了现实生活中男子对待感情的态度,能够一直恋爱就不结婚。婚姻捆绑住自由。如果不是香港的陷落,他不会明白生活的安定是多重要,最终和白流苏结婚,。婚后生活的他能够收起婚前浪子的习性踏踏实实的过日子,这点是在难能可贵。
第12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里最有名的那句话:“这一炸,不知炸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仔细玩味这句话,“被炸断尾巴”的故事的主语应该是“别人”。这也让我们从范柳原这句幽默的战争调笑中似乎隐隐看出故事最终大团圆的结局。第一次读完倾城之恋,那是一种深深的.快意,倾城的战火中倾城的爱恋。
童年时的阴影以及少年时与人的尔虞我诈,让范柳原已经伤痕累累了。他的阅历犹如沧海——过早看透了人世的苍凉。所以才会用纸醉金迷的生活来麻醉自己,忘却痛苦。
然而,香港一战的动荡让他对自己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怀疑,并且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他与白流苏的结合。很多人因此沉浸在阅读的喜悦中,但是不得不注意的是故事最后的那些话:“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他把白流苏当作名正言顺的妻,却没有完全放弃他身后的世界。而原因就在于,战争让他意识到他对白流苏的感情,可是他却不愿意让白流苏彻底地了解他——他把心扉再次关上了。范柳原是幸福的,在这个利欲熏心的世界里,白流苏是纯洁的;范柳原也是不幸的,因为直到最后他都没有与白流苏完完全全的心灵相通。最终,他的悲剧就在于他那犹如大海般沧桑的心灵,而正是这份沧桑让他本能的保护自己的内心——不再相信世界上有真正心灵相通的爱情。
相对于范柳原的沧桑,白流苏的生活则应用苦涩来形容,离婚归家,寄人篱下。她对范柳原说:“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这戏虐的话,带有调侃的味道,却也隐含着苦涩。对于一个出身较好的良家女子,白流苏选择成为范柳原的情人,是对自己名誉与命运的孤注一掷。她就像一只蝴蝶,寻找自己的归宿,最后,“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可是白流苏自己也有点怅惘,因为虽然她达成了自己结婚的目的,却觉得这一切不过是机缘巧合,所以她才会隐隐不安。可以想象,与范柳原相比,她的底色是纯洁的。也许范柳原早就看透了她接近自己的原因,但也正是这份可笑而可爱的心打动了范柳原吧。白流苏是幸福的,因为范柳原爱她;白流苏也是不幸的,因为范柳原的阅历让他拥有大海般的沧桑,而她没有。
但流苏没有选择,只有这条也许可以通向幸福之路,可是天知道,每一条路都并不幸福。
“胡琴咿咿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
又有谁知道流苏的下个故事是喜是悲?
第13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是一个动听而又近人情的故事。从腐旧的家庭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张爱玲
张爱玲的这段评论可以说是十分中肯的。这是一部很人性化的作品。白流苏和范柳原都不是圣人,有过人之处,也有性格和生活作风上的缺陷,没有主角光环,只有两个普通人,普通到仿佛他们就在我眼前走过,触手可及。或许名著就是如此,只是通过讲我们身边人的故事,让我们领悟,而不是创建一个光怪陆离的玻璃球,只可远观而不可近赏。
这部小说打碎了纯粹美好的爱情幻想,而以“爱情是女性寻找经济依附的手段”立足,结局虽圆满却也悲凉。白流苏与范柳原的接触是流苏有意设计而为,心中所想是“范柳原真心喜欢她么?那倒也不见得,他对她说的那些话,她一句也不相信。”白流苏爱赌,以爱情的成败赌她下半生的幸福。第一次到香港,两个情场高手玩起爱情攻防战。流苏若即若离,欲擒故纵,生怕“除了做他的情妇之外没有第二条路。然而如果迁就了他,不但前功尽弃,以后更是万劫不复了”。为此,她破釜沉舟,回到上海,目的仍是“带了较优的议和条件。”回到娘家后的她与家人恩断义绝,寄人篱下,却不肯放下身段做低下职业,只为“怕失去了淑女的身份”,失去对范柳原的吸引力。二次回港,为谋生而谋爱的计划失败,成为情妇,仍千方百计思量如何留住柳原的心。即便两人战乱相依,同甘共苦见真情,也是“这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这看起不像是个爱情故事,却像是个精心设计,步步为营的局,已说不清那“真爱”是否存在了。毕竟,如流苏所说,“她只是个自私的女人。”
尽管向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柳原也不是个爱情圣人。“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那是值得庆幸的好现象,表示他完全把她当作自家人看待——名正言顺的妻。”可见柳原的风流倜傥也并未因流苏而完全收敛。
他们在一起,重是的是理解,是两个被家人隔离,身世悲凉的天涯沦落人的理解;是香港之战时,枪林弹雨中,同生共死,唯一牵挂唯一真实的理解,所以说,这场爱虽不单纯,却是温暖,两个孤寂之人从此有了依存之所。
悲的源头是女性对男性的经济依附关系。多美好的爱,没有经济地位的平等,也将是虚空的神话,女性只有经济上自立自强,才能拥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和自由。这是张爱玲想告诉我们的。这个道理,带有浓浓的新旧思想彼此碰撞的气息,充满时代感,发人深省。
第14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轻轻开启书的扉页,缕缕墨香如醇醇杨柳风,在心间萦绕书香氤氲中,我与李白·杜甫畅谈诗歌,与鲁滨逊一起冒险,同曹操纵论天下英雄,和林黛玉一起品味葬花词。
近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我喜欢张爱玲,喜欢她冷眼看繁华的清冷,而,《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笔下唯一温暖而琐碎的爱情。这个爱情以一个大悲惨为前提为背景。其中生死离别都只在毫厘之间,只有片刻之差,所有的一切都全在命运中。故事中的男女主只是命运手中牵船上的玩偶,比起外界的力量,他们不堪一击。命运通过战争成全了他们。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总得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的选择。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生死契阔我们自己那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放纵劳累之于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终究只是一个女人。
喜欢小说的最后一段话“流苏到了这个地步反而懊悔她有柳原在身边,一个人刚富有了两重身体,也就蒙了两重危险。一颗子弹也许打不中他,也许打中她。他若是死了,他若是残废了,他的处境更是不堪设想。她若是受了伤,怕拖累他,也只有横了心求死。就是死了,也没有孤身一人死得干净爽利。她料着柳原也是这般想,别的她不知道,这一刹那,她只有他,她也只有他。
读《倾城之恋》初读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放才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张爱林这个清冷的女子,总爱将残忍的真话隐在淡淡的哀愁里不经意间说了出来,让人分明感觉到哀伤却又毫无办法。张爱玲的文字为我筑起了一个清冷的梦,一个艺术的梦。
书能香我何必花,品读张爱玲,让那令人心颤的的清冷装点我的梦。
读书真好,如品香茗,余音缭绕,沁人心脾。读书是休闲,是收获,同时也是享受。读书为我筑起了一个梦。读一本书,写下一个梦。
第15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张爱玲在《倾城之恋》开篇介绍范柳原的身世的时候,最后一句写得相当毒辣,说他年纪轻轻受了挫折,就往放浪的一条路上走,嫖赌吃着,样样都来,独独无意于家庭幸福。这话如同红楼梦里面的判词,我心想张爱玲定会按照着这种浪子模式去写范柳原。果真,一语成谶。范君作为英国归侨,自然是太太小姐们眼中的标准夫婿了,他身边莺莺燕燕环绕不绝,勾心斗角,各显神通,大大热闹过一番。尽管美女如云,环肥燕瘦范柳原依旧是潇洒走一回。直到他遇到一个具有中国式娇羞如玉,低眉温柔的白流苏。
范柳原遇到白流苏,一开始就知道她不堪的境遇,离过婚又死了前夫,在娘家无处容身走投无路下必须得找一个像他这样的钻石王老五绑一张长期饭票。尽管他知道她心里精刮的算盘,却从她的蹰踟和无奈中看到了自已无所适从的孤寂。所以,范柳原说:“你……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范柳原的身世相当畸零,我想这一刻他是看到了她的心吧,像猛然间看到自己一样,在厚厚的镜子面前,有同样的锐利面具,脆弱的矛盾的挣扎的无解的心,那是他自己,他知道那是他自己。
白流苏是这样看待范柳原的,与她单独在一起时这样稳重,偏偏人前放肆,人后又是正人君子模样,这般心思,连她也摸不透。其实不是白流苏摸不透,而是她低估了范柳原爱一个人的程度,与我们所有人一样被张爱玲的判词给蒙了眼。范柳原更渴望白流苏在精神层面同他站在一个高度上,而不仅仅是为了经济上的安全或者肉体上的满足。所以他向她说道:“我自己也不懂得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得我!我要你懂得我!”他嘴里这么说着,心里早已绝望了,然而他还是固执地,哀恳似的说着:“我要你懂得我!”
从这里开始,我不管张爱玲的笔锋有多荒凉,言词多冷清;不管白流苏是为了经济安全才接近范柳原,还是柳原喜欢白流苏只是为了精神慰籍;不管有多少的勾心斗角精明算计,无论怎样的逢场作戏装模作样,在爱情的世界无非是你退我进,谁先动心谁先死罢了。至少那一刻,哪怕只有一丝一毫我相信了范柳原内心的颤抖,相信他在电话里说“我爱你”的真诚,相信他说:“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的笃定。
因此我相信他们是真正的棋逢对手,见招拆招。我相信他能看穿她的轮廓亲吻她的奋勇,原谅她曾经的无耻,和那些无法启齿的卑贱!
第16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张爱玲,这一廓在我心中没有多少月光的月亮,读她的作品,就如在原本漆黑的夜里更品其平添的一份凄凉。
她在苍凉的基调中刻画一个个悲哀的女性。她极度不满“过渡阶段新时代”女性的生存状况,于是,基于对文化败落命运的思考,把笔下的女性推向绝望。别人评价她做为一个职业女性,思想尚停留在“旧制度”间,认为结婚找个安乐窝比在社会上打拼更适合女性。而我认为,是当时的社会逼她产生无奈的思想,于是,她逼笔下的女主角一个一个看似自愿其实无可奈何得往火坑里跳。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白流苏已经结过一次婚,已经从白公馆逃出过一次。张虽然没有直接描述白与前夫的生活状况,但从众人口中旁敲侧击。当得知前夫逝世时,大家劝她回去,白先是淡淡道:“离过婚了,又去做他的寡妇,让人家笑掉了牙齿!”三爷劝说:“六妹,话不是这么说。他当初有许多对不起你的地方,我们全知道……”从着里可以看出,白在前夫家是不幸的,这中不幸不仅仅自己感受到,而是“大家都知道”的。
在三爷的另一段话中加以追究:“想当初你哭哭啼啼回家来,闹着要离婚,怪只怪我是个血性汉子,眼见你给他打成那个样子,心有不忍……”中更证实了所谓的婚姻安乐窝实际上鸡犬不宁。我们暂且不追究白在夫家为人处事如何,从“她一嫁到婆家,丈夫就变成了败家子。回到娘家来,眼见得娘家就要败光了——天生的扫帚星!”可以看出前夫的品性恶劣。那么,这段婚姻的失败不是不幸,而是脱离虎口。回娘家也是理所当然的依靠。但亲人并没有给她多少安慰,甚至把她当作耻辱的典范,把她捻出去都嫌浪费工夫。文中道:“白公馆里对于流苏的再嫁,根本就拿它当一个笑话,只是为了要打发她出门,没奈何,只索不闻不问,由着徐太太闹去。”可见,她在娘家中已经丝毫没有地位,这些情人比陌生人还要可怕。女人最苦莫过于在外面受了伤害投靠最亲的人却遭到抛弃,而且把她当作笑料。其实娘家人也有苦恼:既想着把她轰出去,又苦于没地方着落。好在,出现了性格怪癖的范柳原。
第17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迷上了张爱玲的作品,尤其是她的《倾城之恋》。
记得初读时,略过字里行间的一篇篇小故事,感觉似乎有点晦涩难懂,感叹最终的凄美爱情。再读本书时,我已迈入大学大门,我仿佛从书中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该书所讲述的其实恰是它情感世界的缩影,反射着她自身的爱情观。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张爱玲在《倾城之恋》里反复吟咏的一句话,它不仅仅表达了张爱玲最高的感情理想,也是所有女生对感情的最高憧憬。的确,所有的女人最终都希望和自己的爱人踏进婚姻殿堂,幸福生活,白头偕老;正因为只有婚姻能代表这个男生是真的爱自己,它是男生对一个女生最高的承诺。
该书讲述了女主角白流苏和男主角范柳原的爱情故事。白流苏,一个离过婚的女生。在那个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是要受道德谴责的。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生看成他脚底下的泥。感情和婚姻原是他不坚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一次偶然的机会,白流苏与范柳原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感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期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之后,白流苏,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生的怀抱以外,恐怕再无其他了。一个女生,把命运当做了人生的赌注,看来似乎没有比这更悲催的事了……
看似最终经历战争,最终他们在一起了,可以说白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生,一段婚姻,但毕竟是偶然的;然而,该小说看似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掩盖了真正的悲凉与凄惨。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会有这么圆满的收场”。
故事中,张爱玲在原本苍凉的基调上又刻画了一位悲惨的女性,基于对“过渡阶段新时代女性”生存状况的不满,基于对文化败落命运的思虑,把笔下的每一位女性都推向了绝望的端头,命运使得她们无法挣扎,不得不低头,看似自愿其实无可奈何的往下跳!
有人说,《倾城之恋》就是张爱玲自身爱情观的缩影。有人曾说张爱玲笔下的爱情都充满着算计;所谓的倾城之恋,无非是两个人各自的谋生过程,在这期间,充斥着满满的算计和心机与及博弈,最终,白流苏得到了想要的婚姻,范柳原得到了向往的自由;他们间的点滴,看似就是一场交易,婚姻与自由之中,两者都没有爱情。
然而,我想这何尝又不是张爱玲其自己的爱情缩影,大概她可能极度缺乏安全感,想要在通过这些来获取些许安全感,以此宽慰自己。
第18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初读《倾城之恋》,庆幸白流苏终于有了平凡的归宿;再读,则多了几分对白家那些三爷四爷的势利眼的鄙视、对范柳原初衷的怀疑、对流苏处境的同情;而现在细看来,不禁感慨颇多。
白流苏无疑是值得同情的。离过婚,在娘家人的闲言冷语中度日,白公馆的人拿她的再嫁当个笑话,却又迫不及待地打发她出门。所以,流苏也迫不及待地要离开,报复性的,她找上了范柳原。这个范柳原不是个好货色(可以说,如果没有那场战争,那么,流苏的结局将会沦为她自己也不屑的二奶)。范柳原是个情场老手,喜欢自由,不愿被婚姻束缚(也和他自己的身世有关),他不愿和流苏结婚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对流苏来说,结婚是头等大事、急事。因此,两人的矛盾、争吵就不可避免。流苏在白公馆的处境对流苏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她和范柳原约会,是抱着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心态。她不断地揣测柳原的心思、分析他讲的话,目标就是婚姻。范白两个人在相互的拉锯战中,流苏一只脚跨进了“姘头”之门。
《倾城之恋》精巧的构思就像是精雕细琢的玉器。作者看似将结局往一个悲剧方向上推,但却由于一场战争,流苏和柳原意外得到了一个最平凡也是最美好的结局。我认为,张爱玲先生对范柳原这个人物形象的感情是矛盾的。一方面,柳原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另一方面,范柳原又是不负责任的浪荡子和心计深重的人。但我还是认为,张爱铃先生是偏爱他的。作者理解甚至同情他的所作所为,她借他之口说:“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仿佛柳原是个忧伤的男子,有不得已的苦衷。这让我想起张爱玲和胡兰成的恋爱,让我觉得张爱玲先生对这场邂逅是无悔的。她给范白一个完好的结局,正是内心对爱情的期待。
与同时期的作家相比,张爱玲更以其细腻的笔调,在一片严峻的氛围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她笔下的人多是市民形象,小奸小坏之人。她对人性的理解深刻而无情,因此她仿佛永远冷静地隔岸观火,洞察世事世情。不过对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结局,她却愿意用一场战争、整个香港的沦陷来给予他们平凡的结局,这之中可以看到她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对爱情的期待了。
第19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盈盈地站起身来,将蚊烟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倾城之恋》
这是在读过整篇文章后深深印在我脑海中的话,仿佛寥寥几字便浓缩了无尽的宿命在里面,是不是只有在这样的一种无奈下,白流苏与范柳原的爱情才能开花结果呢?这种相依相偎的爱情真实度又有多少?也许爱情在他们之间更像一场游戏,一场属于两个人的交易。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外,都是以悲剧来落幕的。《倾城之恋》似是成全了白流苏与范柳原的爱情,可那却是一段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悲凉的婚姻,是比悲剧更像悲剧。在那样的爱情故事里,没有一个女人是因为灵魂美而被爱的。
白流苏,一个坚强的女子。在压抑的生活环境里,她毅然选择出逃。她顶着众人的唾骂与鄙夷跟前夫离婚,这是她有的勇气。但她终究只是一个在经济上柔弱无助的女子,她的勇气没有支撑她独自养活自己,于是她只能依靠男人来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这也决定了她必须向范柳原妥协。现实与性格间的矛盾,让她不得不学会算计。不幸的命运让她学会了保护自己,却又让她将疑虑、猜忌、金钱、责任、虚荣等一切世俗之物冠于这份简单真挚的感情之上。但这又能怪谁呢?她承认柳原是可爱的,给了她美妙的刺激,但她跟他的目的终是经济上的安全。而柳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过去的不幸让他无意于家庭,他无法驾驭爱情,无法给予对方承诺和信心。我想,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柳原只是把流苏看做众多女人里的一个,新鲜劲儿一过便可一拍两散了。流苏自然是知道这一点的,“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流苏一直都明白是这场关于这个城市的劫难成全了他们。战争带来的是残缺,可是它却为流苏和柳原带来了“圆满”。偶然的倾城,让他们放下了所有,走到了一起。战争让人变得真实。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堆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是这样无奈的选择。
初读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一个大变故改变了一切,但如果仅为了成就这样的一段恋情,代价未免也太大了,而且这样的偶然性近乎为零。这样的爱情,或许只能存在于童话中,一个有着“完美”结局但却透满悲凉的成人童话。
第20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在还没有读到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前,我不喜欢张爱玲的作品。因为张爱玲爱的太卑微,以至于对她有深深的误解,一个传奇的女子,怎么可以爱上一个汉奸,还爱得那么卑微,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所以我认为一个爱的这么卑微的人,作品再怎么传奇也不会有吸引我的地方。
《倾城之恋》让我重新认识了张爱玲与她的作品。她喜欢用苍凉的哲学去创作,因为她认为苍凉有启示性,揭示朴素的真理,所以她的很多作品都笼罩着世纪末的荒凉感。《倾城之恋》又是她作品中,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倾城之恋》主要是讲上海和香港两座城市的一段华丽的苍凉的传奇爱情故事。
倾城的结局看似皆大欢喜的喜剧,白流苏最终跟范柳原结婚,实际上更烘托悲凉之味。婚姻只是一种交易,体现了白流苏的苍凉的人生。《倾城之恋》的苍凉揭示了女性无法突破生存困境,当白流苏在面对谋生与谋爱的选择时,把生存放在了首位,用自己的未来去作赌注,去捕获富家公子范柳原。苍凉是在现实面前,爱情只能成为神话。也刚好体现了张爱玲的创作小说爱情观——笔下的现实,是悲凉,揭示爱情只是一种女性对男性经济的依附关系。白流苏因为范柳原的钱,想要用婚姻绑住他,也由于迫于无奈当过范柳原的情妇;而范柳原只想得到白流苏,并不想结婚,他渴望的是古典的爱情。如果不是战争刚好爆发,就不会有这么一段炮火里的简约婚姻.或许,白流苏只能当情妇。
张爱玲曾经说过: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剧则如大红大紫的配角,是一种强烈的对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回味,就是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对照。这是她的观点,刚好可以诠释《倾城之恋》。风流浪子范柳原,孤独的寻找心中向往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古典爱情,流浪多个国家的他,却没有一个真正的家。从侧面反应了,悲剧的不仅仅是出生封建家庭的白流苏,还有,这个在英国长大,得不到家族承认的私生子。白流苏与范柳原的参差对照,有悲剧,更多的是苍凉。是一座城市的毁灭,才成全了白流苏的传奇爱情故事。就像文中最后的一句说不尽的苍凉故事——不说也罢!最触动我心弦的一段话是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在那苍凉的年代,有爱的爱情,是多么的可望而不可即。废墟之爱,他与她都不过都是为了寻求安稳,渴望有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家,带着一种淡淡衰伤的压抑与时代有关的感情。忽然我懂了,张爱玲为什么可以爱的那么卑微,因为胡兰成懂她,给了她所渴望的爱情。
《倾城之恋》不仅从内容、情节上体现了苍凉,还用了很多手法去写苍凉。用环境烘托,悲凉的气氛胡琴、月、蚊香、镜子、空房等去营造苍凉的意象。有大量的心理描写,去描绘那个时代的荒凉。还有张爱玲的一贯写法,参差对照。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所有苍凉手势中,带着暖流的华丽苍凉爱情故事。用了圆满的结局去烘托属于那个时代无法表达的苍凉。她用她悲凉的爱情观,去呼吁女性要有独立的意识和独立的经济。读完《倾城之恋》就会喜欢上,张爱玲的苍凉爱情观,会有发自内心,想去读懂,倾城当中的苍凉。
第21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香港是一个华美的但是悲哀的城”。这个故事便是发生在香港。
有些文字,总是有一种说不清也道不明的情愫,它将你慢慢带进书中,走进它的故事里。
白流苏,一个坚强的女子。在压抑的生活环境里,她毅然选择出逃。她顶着众人的唾骂与鄙夷跟前夫离婚,这是她有的勇气。但她终究只是一个在经济上柔弱无助的女子,她的勇气没有支撑她独自养活自己,于是她只能依靠男人来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这也决定了她必须向范柳原妥协。现实与性格间的矛盾,让她不得不学会算计。不幸的命运让她将疑虑、猜忌、金钱、虚荣等一切世俗之物冠于这份简单真挚的感情之上。但这又能怪谁呢?她承认柳原给了她美妙的刺激,但她跟他的目的终是经济上的安全。
虽然小说少有的没有一悲剧结尾,但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流苏与柳原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堆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是这样无奈的选择。
有人说,“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许这就是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吧。
但是一个女人,把命运当作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
第22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写于1943年的上海,这本书似乎和教学没有太大关系,但我觉得其实在看一些教条式的书籍后,应该也要再回味一下中国文学之美。虽然,这是属于白话式的小说,但不可否认,张爱玲在人性上细腻与别出心裁的刻画与时代意义有其可读性,否则也不会造成一股风潮及许多人潜心的研究。以下就这篇倾城之恋,它的创作背景作一简单介绍:张爱玲出生于封建式的望族家庭,她的生活便是成长在父权制度底下,1943年,就是很接近太平洋战争的爆发,那时候很多中国地区陷入战争的局面,可是上海没有,这时候的张爱玲就是在上海,远离这种战局,也让她有机会去回顾中国社会的父权真相,更使她有机会可以暂时避开父权的支配,那倾城之恋就是在这种恍如切断心理的状态下酿造产生的。
故事大纲是:女主角是白流苏,男主角是范柳原,白流苏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她在守旧的白公馆里没有地位,后来为了替自己争一口气,白流苏便抢走了原先要介绍给妹妹的范柳原,后来两人在一起,可是他们对爱情抱持着不同的看法,在没有继续下去的动力时,因为战争踏上婚姻这条路。关于这篇文章有几个部份我先讲一下:像白公馆代表的是旧日的一切,包括生活方式。像书一开始就有提到像他们的时钟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从这边就可以看出来它是一种很守旧、很旧日的。跟当时的中国其实是很像的!
另外,张爱玲在描写男女感情是很含蓄美感的,和现在的文学所描写的是差异很大的,例如像在描写范柳原的动心时。从三奶奶讲的话可以看的出来:「三奶奶叹了口气道:『跳了一次说是敷衍人家的面子,还跳第二次第三次!』」从这句话可以看出说范柳原对白流苏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我跟妳跳了一次舞还会想跟妳跳第二次第三次,就表示我对妳其实是有感觉的。这种写法多么的含蓄,一个「爱」字都没有提到,可是,从一些事件的叙述却可以描写出人心中感情最细腻的部份,真的是很令人佩服!
文章的最后有讲到范柳原和白流苏要结婚,可是在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还是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我不知道大家看到这边会有什么感觉? 我觉得她可能想要表达结婚不代表幸福吧!到最后一定还是有挫折!所以张爱玲可能是个悲观主义者!爱有一天可能还是会变习惯吧!到最后两个人在一起可能就是习惯而已,遇到挫折困难的时候还是会有危险。
我觉得念完这一整篇我会觉得说流苏和范柳原一开始都没有真心的感觉,后来是因为一场战争让他们的感情开始有那种「患难中见真情」的感觉。它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不见得会有这么圆满的收场。」我觉得是其实这种故事很多,譬如说:丑小鸭变天鹅、麻雀变凤凰。不一定每个人都有那么圆满的结局,后面又说:「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很像在比喻说在这么多盏灯、这么多的故事,这种故事可能不断地上演类似的情节,可是却有很多苍凉的故事在这中间发生,她的意思好像就是说这种情节一直在上演,可是圆满的却没有几个。但就是要珍惜眼前这一刻!
在这篇文章当中白流苏生命的转折出现在她果敢的离家出走,有一段描写白流苏的长相、她看镜子的动作以及胡琴咿咿呀呀的拉着,诉说的都是一些忠孝节义的故事,跟她都不相关了!我觉得这就意味着她要跟白家有所区离,她要跨出去追求她自己的世界,在她和范柳原相处当中双方都若即若离,我看到的资料是说因为他们两个都怕输!范柳原怕输掉他自己的自由;白流苏怕输掉一生。因为在那个时候对一个女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能否找一张长期饭票过着安稳的生活,白流苏一开始便是抱持这种想法,他们两人最怕的是怕对方知道自己紧张对方。我们现代女人对爱情的态度,在恋爱当中,妳是否也会怕输掉什么?
所以,看她的作品虽然会让人感受一些人生中淡淡的悲哀,但是也非常值得人去深省的!
第23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张爱玲是我喜欢的作者之一,每次读她的作品总感觉到一种细腻的情感在故事中穿行,让你不得不惊叹她的笔功,而她的故事也总是不会让你失望的,甚至还会给你想象的空间。
《倾城之恋》其实是她写的众多故事中的一个,一个浪荡公子和离婚女人的故事,而我之所以对这个故事记忆深刻,可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名字让我比较喜欢,更多的是故事吸引着我,浪荡柳公子虽然是浪荡的,可是却能够在战乱的时候保护流苏,保护这个爱自己的女子,这大概也算是一份倾城之恋吧!而流苏能在和他在一起之后一直爱着他,这应该也是是一种倾城之恋吧!
其实他们的故事似乎迎合着名字,倾城,很多时候,我在想这个倾城大概是倾尽一个人的所以吧!当然这也只是我的个人看法,因为在这个世界上面,每个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因此对文章的见解也是不一样的。而他们的恋,似乎能够倾尽的是有限的,这也是因为在那个时代的背景下面吧!而张爱玲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她总能用细致入微的描写还有绝妙的比喻,给人留下一些启迪却又让让人无法看全。
不过其实《倾城之恋》中的柳先生和流苏可不完全是单单的只是倾尽自己的。就如张爱玲在文中写到“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吟吟的站起身来,将蚊香盘踢到桌子低下去。”当时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真的不由得惊叹张爱玲的这个疯狂写法,而当时读的时候却真心的觉得这个想法很是新奇,也很是应和。
在《倾城之恋》当中,柳先生和白小姐的爱情故事,是复杂的,他们并不是哪种好为革命献身的英雄人物,可张爱玲把他们之间的情感故事写的很是富有张力。而故事最有味的地方却是在他们是在相互斗争之中萌生出感情的。而他们最后也是一个想要结婚,一个觉得结婚是一种束缚,而不愿意结婚。而不愿意结婚的那一个自然是柳先生了,想要结婚的自然就是白流苏小姐了,但是想要柳先生结婚,这似乎是带着一丝妄想的。正如她在文中写道“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很艰难,痛苦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庆幸的是最后因为一场战争,让他的浮躁安定了下来,而这一场战争也成为了他们之间感情的催化剂,给了白小姐想要的结局。但是这样的结局却也是一个带着圆满却也带着苍凉的结局,一个爱情的悲剧。这也许也是应了名字吧!“倾城之恋”说的往往是传奇的爱情,可是传奇往往没有那么圆满的结局。
第24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柳原,你说,是香港的沦陷成全了我们,还是我们成全了自己?”
难得的宁静夜晚,月的明媚光晕里,流苏还是依旧由那件烟灰色旗袍衬着,指尖轻触围墙,若无其事地笑着。范柳原抬头,便觉得醉了。
流苏总是这样的大气、清丽、尖锐而又执着,当幸福来到她身边扎营落户时,还攥着对于爱情的论证轻轻质疑。我在合上《倾城之恋》的那瞬,脑里还停留着先前经典的一幕,耳边仿佛有咿咿呀呀的胡琴夹杂着吴侬软语,留下满心的甜蜜与凄决。
翻开《倾城之恋》,上海弄堂里的聒噪,黄包车夫的忙碌身影,百乐门纨绔子弟的灯红酒绿,未出阁小姐那葱白双手绣出的鸳鸯,都跃然眼前。我看见白家的流苏,穿过幽深而阴暗的弄堂,呼啦一下明亮的天光晃得眼睛眯成了缝,也不知道是路对面哪个愚贩惹得她乐了,拢了拢披肩,神情淡漠地离开。
怎么爱上流苏这个女子的,真的是件奇妙的事。
这样清新又守旧的女子,有一点不真实,但不是最美丽,总有淡淡的温和感,推开我们一定距离,仿佛一切很美好,一切却又冷漠,眼里透着骄矜。因此流苏的个性,必须是我爱上她的重要理由。她总是给人一种想要靠近却又很难走近的感觉,或许是处在复杂社会里的家庭变故造就了如此的疏离感,既没法让她身居闺阁,又不能忍受随她猎奇窗外的世界,这样矛盾的成长环境,没来由地产生防备,恐怕她每天心里都在博弈上千百回。这样亦远亦近的小资情韵,说实话,是我苦追而未果的,前一秒的接触柔和大气,后一秒的回味傲然辛香。
第25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时隔七年再读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果然别有滋味在心头。
以三十+的女人心态,才能感受到白流苏丝丝入扣的暗战。在爱情的道场里,男女双方谁都不可走错一步,否则,不仅自己万劫不复,还葬送了爱情的机缘。
初读《倾城》只看到了白流苏的矜持和克制;后看电视剧,又被陈数演绎的白流苏深深折服,迷恋万分,着迷于女人的静美与雅致。心心念念要怎样才能修炼成那样静若仕女临壁,动若清风拂面的女子。欣之,羡之,爱之,慕之,心驰神往……
今日再读《倾城之恋》,才看清白流苏那静宛下的躁动,自持下的不安。原来女子要想得到一分属于自己的爱情,是要花费巨大的心思和念想,运用多少纯真和狡黠,展现无与伦比的美丽与自信,彰显足够的耐力与自持。不,这些还不能够!还要冒着交付一颗饱含深切爱意的心却终将被戏弄的巨大风险。
成年后的爱情是多么的艰辛啊,难怪长大了都对爱情退避三舍。如果可以不要爱情,还是不要的好吧,相对于人生其他必需品,爱情着实过于奢侈。付出与收入不成比例,投资风险未知,不符合大众的心理预期,不到情不自已,不去追求。
“白流苏心里想着:你最高的理想是一个冰清玉洁而的女人。如果我是一个彻底的好女人,你根本就不会注意到我。”
经历过的女人,看男人才会如此透彻;看爱情不再心存幻想,而是用心经营和获取。而女孩子不是这样,她们总是自恃年轻貌美,骄纵索取。男人们对她们也是娇惯不已,因为知道不会被她们俘获,沦陷。
男人在遇到爱情的时候总也像个孩子。范柳原就是这样,试探着、挣扎着、再三的考量着爱情。“我自己也不懂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我!”好虐心的要求。认识自己恒艰,被人认识就更难了。可我们总期望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可以无条件的爱自己,信任自己,和自己坚定的站在一起,一直……那样,人生就不会孤单了。可一直寻求,一再失望,久而久之就麻木了,放弃了。一旦遇到,反而怀疑了……
“她累的很,取悦于柳原是太吃力的事,他脾气向来古怪;对于她,因为是动了真情,他更古怪了”。
沉溺爱情的男女,都是有病的,患得患失。全心去爱总担心受伤;有所保留,又与真情相违。爱情不是自来水,拧拧水龙头,可以随意控制流量。爱情是洪水猛兽,不来则已,一来就把整个自己扑倒,湮没了。我们就是爱情的溺水者,挣扎着,抗拒着,却又不可抵抗的沉沦其中,一不小心万劫不复。
《诗经》上有首诗“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说这话的,不是人之将死,就是存心欺骗的。
生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得我们支配。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
爱情不是消失在长久的朝夕相处中。大多是死在刚开始的怀疑、试探、考验、不信任中。一旦彼此看得透彻透亮,仅仅一刹那的彻底谅解,也能够彼此在一起和谐生活十年八年。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子”如果没有兵荒马乱的时代,没有炮火横飞的战火,他们不知道要多久才能真正放下心里的藩篱,轻易且珍惜的接纳对方。只有面对灾难时,我们才会倍感爱情的难能可贵。平日的岁月,我们大多会觉得它暗藏阴谋甚至杀机。
倾城,方得成就一桩爱情。能肩并肩相对,就不要咫尺天涯;能深情相拥,就不要背靠背揣测;能于时间的荒野相遇、心动,就不要轻易挥手别离。以信任之心给对方自由,以珍惜之心不滥用自己的自由。且爱且珍惜。
第26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一直觉得张爱玲是个清冷的女子,用一双冷寂眼神看世间所有繁华热闹,写感情总是毫不留情地剥去种种温情的外表,直接暴露出人的本然,没有任何修饰。让人看了顿生悲凉。《白玫瑰与红玫瑰》中那段最为经典的话语“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短短几十字,就揭示一切男子真情下所有的本质。这个女子就是这样,将残忍的真话隐在自己淡淡的哀愁里不经意地说出来,让人分明感觉到悲哀却又拿她毫无办法。《心经》里父女之间的畸恋,《金锁记》中无爱的曹七巧,扭曲的人性,疯狂的报复,一切让人感觉的都是冰冷的,人与人之间最为温暖的感情,也只不过是一种利益的表达,这种种,只是人的一种绝望的挣扎。
而《倾城之恋》应该是张爱玲冰冷的笔下,唯一温暖而琐碎的爱情。可是这段情感的圆满又非常不幸地以一个大悲惨为前题为背景。那便是一个城市在战争中的陷落。其中生、死、离、别,都只在毫厘之间,只有片刻之差,所有的一切都拳在命运手里,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只是命运手中牵串拉扯的玩偶,比起外界的力量,他们的力量只是渺小,根本做不了主,他们能做的只是相爱,剩下的事,交给命运,而这一次,命运通过一场战争成全了他们。
柳原看着白流苏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那时候再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看到范柳原在电话里对白流苏说“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不可抑制得哭了。
第27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许久之前,就看过《倾城之恋》了。也许,是把张爱玲的作品悉数看尽了的。只是,看了就忘的毛病,让我对它们并不存多大的印象了,只差把书名都给忘了。
这次,却又陷落进去了。这次,起源却不是《倾城之恋》这部文学作品本身,而是因了一部由它改编的电视剧。多少有些曲折的意味,兜兜转转却仍又绕回原处。
寂静的夜,看着他们演绎幻想。白流苏身着浅粉色的长袍睡衣,抚着颈颊幽幽守候。一场又一场的空,满满地溢出来。缓慢极致的节奏,悠扬舒缓的配乐, 没有胡琴咿咿呀呀的隔世苍凉,却多了情愫的暗自流动。她静静往那一坐,戏全在那些个仓惶湿热的呼吸、极力抑制的渴望、自持之下的缓慢步调、欲诉却似哑了般 的咽语半喉、猝然回醒的猩红脸颊与难以掩饰的失望之中。隔壁,范柳原一身白袍睡衣,枯坐电话旁侧。月色泛华,夜却如此漫长。一道墙壁,平白制造出几多的忧 愁,折磨了一双精打细算情感的男女。最后一夜,白流苏终就崩塌了无望守候,破灭了空寂幻想。电话线拔出,她径自切断几夜的守望,空泠泠地落荒而逃。范柳原 却终于拿起身侧的电话,对着没有应答的话筒,低低徐徐地告诉她,我想到你的房间,看看月亮。无法到达的声音充斥在流苏耳畔,她听到了,也听不到了。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不太适合的说法,却有那么一丝意味在其中,似乎有别于原著描摹的那几分市侩,多了一番真实的渴望与按捺。老派人的矜持稳重与过来人的直截了当,两者矛盾交杂,对情感的盘计却迫得他们原地踏步,谁也没能戳破那层薄薄的窗纸。
第28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说来读完整本书也有段时间了,可大抵这般锋利地扎进心底的故事,释卷之后总还是需要一段时间去缓冲,去沉淀,才能让人想明白些东西。
这个故事看似是张爱玲唯一的一部结局圆满的小说,实则不然。这个结局,看似温情,实则揪心,甚至比《半生缘》里两人十八年后再见时的那样百爪挠心的错过还更让人喘不过气,情感的宣泄虽不如半生缘那般强烈,却像一缕孤魂一般无时无刻不缠绕着你。他们在一起了,是的,“那一瞬间的理解,足够他们和谐的生活个十年八年”。可这之后呢?两个这样的人,如何才能走的长远。
白流苏的爱是从冰冷的算计开始的,或者说,她的爱不过只是在精密的计算之上浮了一层轻薄的好感而已。如果范柳原一无所有,那么她根本就不会正眼看他一眼,因为现在的她急切地索求着的是脱离出那个肮脏腐朽的白公馆的机会。讽刺的是,她想要范柳原的爱,可那个月夜他打来电话的时候,她根本就不敢相信那是他,不敢相信他真的爱上她。在白公馆那样一个典型的封建大家庭里出生的流苏,自我或许早就被完全吞噬,所余下的不过是求生的本能。她想要吸引别人,靠的不过是操纵人心的手段和虚有其表的外壳,可有些东西是只能用心来换的。说到底,她想要他的爱,不过是想要成为他的妻子。
第29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有一个很美的名字,却是在讲述一段不美的爱情,题目表面上流淌着的诗意,在故事中被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算计和现实冲得荡然无存。白流苏所要的无非是“经济上的安全”和一张长期的饭票,而范柳原的计划是要流苏做情妇而不是妻子。
书里面最看不惯的就是流苏哥哥嫂嫂对流苏的态度,有点可恨,不过也有点同情他们。
今天看完了《倾城之恋》,这应该是张爱玲的书里面为数不多的一本不是以悲局收场的吧!!!看完这本书,我才真正知道《倾城之恋》是什么意思,就我理解的意思是:“白流苏与范柳原的恋情是以整个城市的炸毁所换来的。”嘿,这只是我自己所看到的表面的,有点肤浅,但没办法,我也不过就是一肤浅的人,悟出来的道理又能高深到哪里去呢,是吧!哈!我很喜欢书里面的文字,如果要我说出好在哪里我又说不出来,就是觉得好、觉得喜欢。。书里面有几句话是这样说的,柳原说:“这一炸,炸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白流苏说:“炸死了你,我的故事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我很喜欢这两句话。
之前看亦舒的书比较多,后来听人说张爱玲的书很好,尤其是《倾城之恋》与《金锁记》这两本书是女人最该看的书。只是她的书大多都是以悲局收场,也听过张爱玲的一些事,我总以为她的书都是以悲局收场跟她自己的遭遇有关。
这就是为什么如今恋爱的双方更多的是考虑工作、住房、存款等现实的经济问题,爱情逐渐被商业化,更像一场交易。是啊,作为老百姓你首先要考虑的是生存,没有了经济基础,精神层面上的爱情是那么的苍白、无力,甚至是不切实际,一如小说中那苍白、模糊的月光。
读《匆匆》有感1000字1
看了九夜茴的小说《匆匆那年》,心里堵得慌。这不仅仅是小说中那些人的青春,也是我们的青春。想念读书的那段时光,青娇晶、壮志班。虽然回不到过去的那段岁月,幸好我们一直都没有走失。
这本书在我手机里有几年了了,但一直没有看。这段时间拍了电视剧、电影,这本书火了。偶然间看到同学在空间里发布的关于这本书的状态,提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兴趣。
陈寻的青春有很多人,孙涛、杨晴、海冰、吴婷婷、赵烨、乔燃。他有着这个年龄的骄傲。一开始喜欢方茴也是因为方茴没有注意到他,渐渐地他对她有了兴趣。陈寻很有个性,为了让方茴看到篮球场上的他,就把校服反着穿。
一开始他们的爱情就面临着很多考验。陈寻的朋友海冰不同意他们在一起,每次朋友聚会时海冰都会暗示方茴。方茴是胆小的,很怕以前的事情会再次发生。陈寻觉得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们分开,一方面和方茴在一起,另一方面又悄悄地跟儿时的伙伴在一起。期间又因为这些事让两个人之间有了一些矛盾。
还是中学生的她们恋爱必须低调点,特别是老师和父母知道以后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同一个班上的他们说话的机会很少。
上大学以后他们在一个学校,可以不用再偷偷摸摸了,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却远了。没有来自外界的压力,两个人的感情变得很平淡,这个时候的陈寻可能觉得方茴太无趣了,因为方茴是那么的安静。陈寻还未和方茴分手,就喜欢上了另一个姑娘沈晓棠。这是一个完全异于方茴的女子,热情又大方,他不用偷偷摸摸地与儿时的伙伴聚会,也可以大大方方带着她去见自己的朋友。沈晓棠就个性上来说和陈寻很像。陈寻早已忘记了当初自己是如何喜欢方茴的。
方茴的青春只有陈寻,以至于分手后一直没有走出来,甚至做了伤害自己的事情。其实这样有何用呢,让陈寻后悔与愧疚又能怎样,他的心早已变了。继续在一起两人都难受。有时候就是这样,明知道对方是个,仍旧爱的死去活来。
陈寻注意到方茴是因为方茴没有注意到他,但乔燃喜欢方茴是真的喜欢。他们都好静,又有相同的爱好。性格相同的他们注定没能在一起,若是乔燃勇敢一点,先于陈寻向方茴表明心意,故事可能就会换个方式发展了。
林嘉茉的青春是敢爱敢恨的,或许是因为太年轻了,她处事并没有特别考虑旁人的感受。喜欢一个人就说出来,管苏凯有没有女朋友,管方茴和陈寻是不是在一起。爱情在她的世界里是第一,友情次之。我甚至觉得她不是真的喜欢哪一个人,她喜欢的是爱情带给她的感觉。
苏凯要去读大学前,他们聚在一起,嘉茉喝了很多酒。其实她做一系列事情还是希望苏凯能注意到她,能够因此喜欢她,就像后来的方茴做的那些伤害自己的事情一样。
故事里的这些人的形象都很鲜明,有一个共同点是大家都很傻。青春不都是这样的吗?虽然傻,但又是无比的可爱。
读《匆匆》有感1000字2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记得陈忠实曾经说过: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朋友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
太阳落了,有升起的时候;青草枯了,有发芽的时候;河流冻了,有化开的时候。但是,我们逝去的日子却一去不复返。自从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人生短暂,时光易逝,唯有珍惜时间,才会不愧此生。
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一个人要热爱生命,那么就必须珍惜时间。在我们虚度光阴时,日子就悄悄地从我们身边溜走了。正如《匆匆》里写的:“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日子就是这样一点一点滴在时间的大海里,当我们猛然醒悟想找回浪费的光阴时,它却随着河水慢慢流走了。我们后悔万分。但些再也回不来的日子只能让我们叹息,却无能为力。莎士比亚说过:“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只有学会在短暂的时间里做更多的事,你才会发现时间并不是那么无情,你才会有充实、快乐的生活。
在默默地算着,将近四千个日日夜夜已经从我身边溜去,像沙漏里一粒粒悄无声息漏掉的沙子。这些细小的沙粒都代表着时间。
时间就像沙漏里不停地穿过狭窄的管道流到底部的沙粒一样,也是在不停地流逝着。堆积在沙漏底部玻璃球中的沙粒,也就是已经过去的时间,这些时间是永远也找不回来的。假如一个人活到80岁,一粒沙代表一秒钟,会有大约25亿粒沙。看起来很多,但就在这个瞬间沙粒悄悄漏下,时间悄悄溜走,生命不断缩短。流失掉的沙粒会和我们无情分别,永远消失。就这样,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滑过;发呆的时候,日子从眼前飘过;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上闪过。就像沙漏里的沙粒总有一天会流完一样,人总有一天也是会死的,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我原来也明白这个道理,可还是不管不顾的浪费时间,还是会说“明天再说”之类的话。我现在知道,我拥有的时间不是永久的,总有一天我会用完它,我阻止不了时间的飞逝,但我会利用好属于自己的时间,让时间充满色彩,让生命更有意义。
日子飞逝无痕,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怎样才能使有限的生命散发出绚丽的光彩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这珍惜时间。我们应该珍惜时间,奋发向上,只有这样,回首往事才无遗憾,展望未来才会充满信心,在人生的道路上取得一个又一个成功!
读《匆匆》有感1000字3
偶然在手机视频上看到了这部电视剧《匆匆那年》,阅读了评论,大伙儿都说好看,于是我也选择了观看,这一看就喜欢上了,不是一般地喜欢,当时更新的只有7集,一口气看完了7集,然后坐等下一集的更新。可惜,这个剧是周播剧,一周才更新一集。按耐不住,到网上搜索小说,一输入"匆匆那年",百度回应的结果竟然有46500000条。我找了一个可以在线阅读的网站,进去看了这本让我急切想知道结果的同名小说。
为什么如此吸引我?因为《匆匆那年》是80后集体的成长回忆,碰巧的是,同剧本一样,我也是98年进的高中,01年高考,剧中有很多当时的背景写照,让我不知不觉怀念当年的青涩岁月。尤其有一些台词,让经历过的我们无比感慨,例如:校服再丑,你再也穿不到了。所有公式都忘了,只记得你的笑容。还是磁带才能让人好好听歌呀…还记得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炸时,全校师生热血沸腾,集体宣誓,捍卫祖国荣誉;还记得五十年国庆,到处张灯结彩,看电视直播,虽然庆典远在首都北京,我们也看得热泪盈眶;千禧年总觉得日子会有所不同,结果平平淡淡过来了,跟以往没什么区别;01年7月13日,北京申奥成功,举国上下一片欢腾;02年中国男足冲进世界杯;03年人心惶惶的非典;04年雅典奥运会…每一年的大事都是书中的背景,经历过这一切的我,如今再去回忆,觉得特别…该找个什么词来形容我的心境呢?只记得当时看得心情澎湃,满满的都是成长回忆。
吸引我的还有剧情,方茴和陈寻的爱情,乔然对方茴的喜欢,赵烨喜欢林嘉茉,林嘉茉喜欢苏凯,还有他们几个人的友情,当年刻在树上的名字和大家永远在一起的字还清晰可鉴,但是时过境迁,大家在各自的生活轨道上穿梭,变化巨大,一句"我们回不去了",让我热泪盈眶,这就是生活。时光不能重来,但我可以回忆。尤其看方茴和陈寻的爱情,更让人觉得揪心。高中三年,顶着早恋的帽子,老师家长都反对,却偷偷摸摸交往了三年。为了考进同一所大学,陈寻放弃了物理最后一道大题。最后终于进了同一所大学,不到一年,这份爱情却在大学校园里分飞湮灭。方茴的细腻敏感多愁,陈寻的帅气阳光多才,注定了他们不能遵守当年在一起的诺言。陈寻很快有了新欢,方茴则困在感情里不能自已。为了逃避,方茴去了澳洲留学。在无比艰苦的日子里,方茴咬牙坚持过来了。原以为时光是疗伤的最好良药,但再次回到北京,方茴还是忘不了陈寻。陈寻也恢复了单身,但他们一直没有联系。再次见面时已是07年。书中没有讲述他们见面后的事,任由读者想象吧。我想他们应该在一起了,像王子公主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青春年少,谁还没个喜欢的人?不管暗恋,明恋,那时候有大把的时间去挥霍。一晃,80后的我们进入而立之年了,当年的那些往事随风而去,就让这部《匆匆那年》带我们再次回忆自己的青春吧。
读《匆匆》有感1000字4
如果有人问:什么是生命?则会有很多很多说法,可是众说纷纭,无所适从。然内心里却对此问题挥之不去,茫茫然然,正如《匆匆》说:“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是啊,我们懵懵懂懂的来,糊糊涂涂的走,在生命的过程里,如一场黄梁,了无所得。李白在《春夜桃李园序》中说:“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人生若是旅途,这一站起点是生,这一站的终点是死,没有一个死去的人会让生者明白死去后的体验,可是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正如我们有生,可是为什么会恐惧死亡,我想正是源于我们对生的无知。大话西游中孙悟空说:“生有很欢,死有何苦?”。我们总要抓住一些东西,让我们自己感觉到生命的存在。我们活的时候,争名夺利,无休无止,我们的欲望大的可怕,我们总是看见自己没有的,却总是看不见自己有的;我们总是追求进取,可是却不知道休养生息。因此,老子说:“知止不辱,知足长乐”。孔子说:“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为圣人乎?”。是啊,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可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却是有限。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失,早晚自食恶果。正如我们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可是我们给子孙后代留下了什么?给世界万物众生留下了什么?给养育我们的天地留下了什么?一个人的富有,聚敛了的财富,要靠千千万万的穷人供养;一个发达国家的富足,要靠众多不发达国家的供养;杜甫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们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死的时候你能够问心无愧吗?如果能问心愧,庶乎近焉。
“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很悲观吗?也许以前我是这样看得,但是现在的观念看来,这句话是很冷静的,我们之所以为人应该明白:为什么人之所以为人?应该明白:我们为什么而活?有人说:过去的已过去,如轻烟、如薄雾,不留一丝痕迹;未来的还没来,太渺茫;只有现在,是最实在,最可把握的了。我认为这个观念很好!可是仔细推敲起来,却发现最可把握的现在是如此的不可把握,当你想抓住它时,它刹那即逝,了不可得。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啊,当我想现在时,现在马上就过去了,倏然而逝;可是未来的日子,马上就在现在的影子里变成过去。正如金刚经说:“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为来心不可得”。过去,现在,未来了不可得,轮回往复,故王羲之言:“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我们今天看过去人正如我们的子孙后代看我们,那么我们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我们将何去何从?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
读《匆匆》有感1000字5
稍纵即逝、白驹过隙、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读着一个个成语,一句句古诗,我们心中涌动着一种感觉,那是对时光飞逝的惋惜,那是对逝去光阴的留恋啊!朱自清就用震撼人心的文字将这些感叹汇集在了《匆匆》里。
想要在这“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留下些“游丝样的痕迹”的朱自清发出连连追问,使我不由得思考,在我们有生之年,如何才能让自己活得有意义,有价值,不用落得“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又将赤裸裸地回去”?而怎样的人生才不虚度光阴? 只有无私奉献,默默服务他人而不求回报的人,才能让自己的一生有价值,也只有如此的人生才不虚度光阴。这是老师启示我的。 有谁愿意将自己的大好前程,美好青春浪费在三尺讲台上?有谁愿意在他人休息时间还要为一群与自己毫不相干的孩子监督学习?
有谁愿意在寒冷的冬天拿着冰冷僵硬的粉笔写板书?只有老师。老师是蜡烛,让无情的火燃烧自己,让温暖的光照亮他人;是杜鹃,毕生不辞辛苦的歌唱,宁愿啼破喉咙,也要让美妙的歌声传遍四方;是绿叶,躬着背,让红花踩着在自己身上接受人们的啧啧赞叹,自己却流着汗,默默无闻,等待化为泥土,用自己的营养滋润花朵;更是粉笔,用自己的身躯写下优美的诗句,画下美丽的画卷,然后变成细小的尘埃掉落在地······不仅仅是老师,从古到今,有无数人为社会做着贡献,奉献着自己的人生时光,有一生为中国航天事业奋斗的叶培建;有为祖国文学做出杰出贡献,并以笔为武器保家卫国的鲁迅;也有“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的雷锋。有为国为民洒尽一腔热血的志士;有为我们维护秩序的警察;更有保护环境整洁的清洁工! 反之,有的人一生尽干些损人利己的事儿,为金钱、利益、地位、权势而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丧尽天良,却往往外表一表人才,相貌堂堂,内心却不堪入目,每天如行尸走肉般活着。
如果我是时间老人,我一定给予无私奉献、堂堂正正的人们充裕的时间,而卑鄙无耻、佛口蛇心、持强凌弱的人一点都不剩! 时间确实是一去不复返的,人的生命确实是有限的。雷锋说过:“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地为人民服务中去。”只有无私奉献的人的人生才会让我们牢记在心,而一生碌碌无为的人的人生则如烟消云散般不复存在,时间被这等人占用简直是浪费!
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在有限的时间里无限地为人民服务!
读《匆匆》有感1000字6
如果有人问:什么是生命?则会有好多好多说法,但是是众说纷纭,无所适从。然内心中却对此问题挥之不去,茫茫然然,正如《匆匆》说:“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是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是啊,我们懵懵懂懂的来,糊糊涂涂的走,在生命的过程里,如一场黄梁,了无所得。李白在《春夜宴桃李园序》中说:“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人生若是旅途,这一站起点是生,这一站的终点是死,没有一个死去的人会让生者知道死去后的体验,但是是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正如我们有生,但是是为什么会恐惧死亡,我想正是源于我们对生的无知。大话西游中孙悟空说:“生有很欢,死有何苦?”。我们总要抓住一些东西,让我们自己感觉到生命的存在。我们活的时候,争名夺利,无休无止,我们的欲望大的可怕,我们总是看见自己没有的,却总是看不见自己有的;我们总是追求进取,但是是却不知道休养生息。因此,老子说:“知止不辱,知足长乐”。孔子说:“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为圣人乎?”。是啊,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但是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却是有限。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失,早晚自食恶果。正如我们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但是是我们给子孙后代留下了什么?给世界万物众生留下了什么?给养育我们的天地留下了什么?一个人的富有,聚敛了的财富,要靠千千万万的穷人供养;一个发达国家的富足,要靠众多不发达国家的供养;杜甫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们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死的时候你能够问心无愧吗?如果能问心愧,庶乎近焉。
“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很悲观吗?也许以前我是这样看得,但是是现在的观念看来,这句话是很冷静的,我们之所以为人应该知道:为什么人之所以为人?应该知道:我们为什么而活?有人说:过去的已过去,如轻烟、如薄雾,不留一丝痕迹;未来的还没有来,太渺茫;只有现在,是最实在,最可把握的了。我认为这个观念很好!但是是仔细推敲起来,却发现最可把握的现在是如此的不可把握,当你想抓住它时,它刹那即逝,了不可得。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啊,当我想现在时,现在马上就过去了,倏然而逝;但是是未来的日子,马上就在现在的影子里变成过去。正如金刚经说:“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为来心不可得”。过去,现在,未来了不可得,轮回往复,故王羲之言:“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我们今天看过去人正如我们的子孙后代看我们,那么我们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我们将何去何从?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
读《匆匆》有感1000字7
读完《匆匆》中朱自清对时光的叹息时,我不禁有些品悟,但又有些茫然。没有开始,没有尽头,没有长短,没有界线,豁然感到时间,原来是这么浩瀚无边。而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抓紧“时间”。
今天,不就是短短的一天吗?即使今天不做,也可以明天做呀,那有什么关系。如果你真这么想,那就错上加错了。其错之一:“你明明可以在今天完成某件事,为什么要放到明天去做呢?为什么不能在今天完成呢?就让这24小时白白溜走吗?”其错之二:“在浪费时间的同时,你也浪费了你的宝贵生命。”真到了明天,明天就变成了今天,此后,就有无穷多的明天。有此说来,当初你树立下的雄心壮志、伟大抱负,到底何时才能真正实现呢?
莎士比亚曾说:“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要我说:“抛弃今天的人,今天也会抛弃他,一旦被今天抛弃了的人,他便没有了明天”。
农民种田,如果不及时除草、灭虫,哪会有日后金秋时节时的丰收硕果?医生救人,如果不及时医治,哪会有日后人们的健康体魄?清洁工人打扫卫生,如果不及时清洁,那有日后城市的优美环境?学生读书,如果不认真学好知识,哪有日后考完试后的金榜题名?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短短二十字,哪一字不是我们的先辈历经千曲百折之后,所得的时间体验结晶啊!古人正是明白了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真理,才有了“悬梁刺股”“凿壁偷光”的千古勤学佳话。而我们正处在一个有着优越条件的社会中,不是更应该珍惜身边的每分每秒吗?
“伟人的传世发明往往建立在珍惜时间的基础上。”对此,我深信不疑。居里夫人:为了提炼出‘镭’这种微量元素,常常是熬夜研究,挤出时间去做科学实验;爱迪生:为了发明电灯,常常是饿了拿块面包一啃,渴了那被凉水一喝。就为了挤出时间做实验啊!由上述两个例子可以说明,伟人的传世发明,大多是用“时间”做自己登上科学殿堂的铺路石,最后达到其大门口。
比之时间长河,人的一生是那样短暂,然而,就在这流星般的一瞬,有的人如日月生辉,光焰回射;有的人却浑浑噩噩,默默沉沦。珍惜时间,要从今天做起。因为昨天已经过去,惋惜也无法追回;明天尚未到来,与其坐待,不如奋起;而今天就在眼前,抓住了今天,既可以弥补昨天的不足,又可以提前迎接明天的晨光。如果用一条链环把昨天、今天、明天连接起来,那么,今天就是其中心环节。我们要珍惜每一个“今天”,尽量压缩生活中每一分的“时间开支”,每当翻开日历的时候,要意识到不能让崭新的这一页成为空白。在生活中,惟有“今天”正在我们手中,真正属于自己!
读《匆匆》有感1000字8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侯;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伴随着一句一句优美的语句,我们走进了朱自清先生的一篇文章——《匆匆》。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作文本人对时光飞逝的无奈。作者在文章中写出了时间的匆匆,让我们大家都觉察到时间去的非常急忙,想伸出手去遮挽时间时,时间又顽皮地从我们遮挽着的手边溜去了。这真是应了那句话:“逝水不会有重归,时间不会有重返。”
作者朱自清是一名伟大的作家,连他自己都感到时光流逝得快,自己还没等为国家做出贡献,时间就已经溜走了八千多日。再回想一下我,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四千多日了,可从未体会过时光的飞逝。
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放学因为父母都有事情,回到家都已经很晚了,还有数学每一天都要练习的十道计算题还没有写。哎,今天就别写了吧,反正老师都不检查!我懒惰地想着。于是第二天早晨,数学老师偏偏要检查昨晚的十道计算题,我被数学老师抓住了,一下补了五遍。哎,想一想都觉得不应该啊!从那一天起,我就经常用“今日事,今日毕”这句话来激励自己,时刻鞭策我永远进步!
再回想一下我低年级的时候,不懂得珍惜大好光阴,放学一回到家做完作业,也不帮家长做家务活儿,也不下楼锻炼身体,就一屁股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兴味盎然地看电视。那时候的我,却万万没有想到——时光,就是在这一点一滴中飞速地流逝了。后来我上了高年级,慢慢地懂得了珍惜时间。放学回家做完作业,我都会挑一本自己喜爱的书籍,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在我读书的过程中,就算时光流逝地那样快那又怎样?我是在时间流逝中获得的新的知识。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同学们,我们从今天开始要做一个格外懂得珍惜时光的好学生,要把宝贵的时间利用在好的方面上,这样,流逝了的时间也有意义,更有价值。
当我们在发呆的时候,日子会从我们的眼前飘过;当我们在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会从键盘上踩过;当我们在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会从屏幕上走过。让我们静下心来仔细地思考思考,我们的一生中能有多少个美好的时光呢?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我们的日子将会一去不复返。从今日起,我们一定要好好地利用时间,好好地珍惜时间,不要让我们的大好光阴一点一点地从我们的生活中流失。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苦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
读《匆匆》有感1000字9
我在一个晚上读了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它给了我无比的震撼。写下一篇匆匆读后感,以励他人。
我掩卷沉思:时间从来就是这样,在你不经意间流逝了。你无法使时间停留,但我们要懂得珍惜它,一旦失去了,就永远不能回来了。
我们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当我们在死之前回忆起一生所做的事时,我们不应该感到惭愧。
“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我对自己说。可是当初,我从来就没有这种想法。
小时候,我是多么无忧无虑,日子过得是多么悠闲,我甚至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紧张”。我自小就认为:时间多得很,今天没做完的事明天可以做。我从来就不为时间、生命感到紧张、忙碌。
国庆七天的长假,让我盼了很久很久,中学的紧张生活使我的脑神经没有松弛的一刻,我经常回忆起从前无忧无虑的我。七天长假使我那紧张的脑神经放得松松的。第一天,我就在家看电视,看了好多好多,包括新闻、卡通。时间在电视机的屏幕中溜走了,我全然不知。我只是想:时间多着呢!看一会儿电视有什么关系!于是,在自我安慰中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我都在自我安慰中沉醉了,沉迷了。我白天去玩,玩得尽兴而归,我根本不知道,不懂:当我吃饭的时候,时间从饭碗里跑过;当我玩乐的时候,时间从那笑声中走过;当我睡觉的时候,时间从枕头上溜过……
爸爸妈妈的催促声,使我蓦然清醒:时间只有两天了!从此,我便每时每刻埋头苦干,我为自己的无知,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一天,妈妈忽然对我说:“年轻多好啊!”刹那间,我发现了妈妈浓妆下难以掩饰的细碎的皱纹,我一阵惊悸!我骤然明白了许多。
时间,我向你索取,可我却用在了吃喝玩乐上。我认清了以前的自己:幼稚、真正的幼稚!无知、十足的无知!我开始明白,开始相信,时间不会对你宽容的,它会给你压力、紧张。不珍惜时间的人,永远生活在死神的手掌里。春夏秋冬,一年就在这声声的“唉”声中度过了。时间在手指中流过,想抓住它,可是,时间又在你捉赶它的时候走了。
时间悄然无声地走了,我曾经看过电视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其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说的一句话,我印象很深:“人生属于人们的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全人类的解放事业而斗争。’”
我们不是保尔,可我们也应该珍惜时间,不碌碌无为。最后,我还想说:“珍惜时间吧!因为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
读《匆匆》有感1000字10
还记得么?还记得我们曾经悄悄喜欢的那个人吗?那个让我们怦然心动,放在心里暖暖的哪个人。
看小说,《匆匆那年》里面说的很多事,自己也都有所感触。初中,高中,我们那暖暖青春。
其实我更喜欢这个小说叫《葱葱那年》,那见证了我们郁郁葱葱的时代。
初中,那时的手机不普遍,我们之间所有能联系的就是写信。我们会买很多信纸,明星的,卡通的,小碎花的,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直到现在日记本里我还收藏着几张。
现在的我们,手机普遍了,各种型号,各式各样,iphone,小米,接踵而至,可我们之间的联系呢,淡了,像是那信纸上的香味,不仔细闻恐怕快闻不到了。
而我们那小小时代还记得么?我们那暖暖的青春,浅浅的喜欢~~~
多么怀念啊!
我们为着某个男生某个女生悄然心动,暗流的情愫,羞红的脸颊,不经意的在人群中寻找那摸身影,现在想起来那纯纯的感情,还会在心里的某个角落抽一下,又一下。
那时的我们喜欢一个人是多么简单的想法。那时的我们不说爱,爱太沉重,让我们不堪承受。我们只说喜欢,就连喜欢也是那么偷偷摸摸,怕被人知道。如果不小心被好友猜到,你是不是喜欢XX?那是天塌下来的紧张。而那时的我们,成天对着试卷和考试的孩子们,当知道XX喜欢OO时,都会觉得那是件很大的事。所以那时的我们只会放在心里不被人发现的角落,趁别人不注意,拿出来陶醉一番,再收好。
不像现在的小孩子,老公老婆的叫着,有几个能到最后成为真的老公老婆。教室里就拥抱接吻,而有几个能一直拥抱着到老。想想那时的我们多么纯洁啊,跟纯净水似地。
现在的我们说的最多的就是“我爱你”“你爱我么?”说得多了,自然而然也就不信了,慢慢就演变成“我真的爱你”“你真的爱我么?”“你真的永远爱我么?”
那时的我们最受女生欢迎的男生就是学校篮球队的,那还记得么?那个在实验被学校女生称为少女杀手的ST。还有他们那个自称专门杀少女杀手的杀手的班主任。那时的我们犯着花痴,流着口水在操场边看球赛,不知道看的是球赛还是球队里的那些人。呵呵······
我们那时的青春,写出来,也会是一部小说,一个个故事,或温暖,或凄凉
真想再从我们的葱葱时代再上一遍,再去偷偷的喜欢着一个人,偷偷的,偷偷的
那时的你曾经喜欢过谁么?那后来的后来在一起了么?后来的后来你们还会记得彼此么?还联系么?后来的后来想起来心里的某个角落会不会暖暖的呢?抽一下,又一下
不管我喜欢过的你记不记得,我还记得,在那个时代我偷偷喜欢过的你,在我们情窦初开的时候,有你在
在这个多雨的季节,怀念我们的花季雨季
突然好想念在学校的年代,回忆起来嘴角会不自觉的勾起,暖暖暖暖的。
读《匆匆》有感1000字11
匆匆那年话青春,依稀少年笑树林。
雨打晓棠空嘉茉,洋流方茴黯尘寻。
如去如来如岁月,观香观音观冰心。
谁念碧海烟桥处,一袭红裙似旧人?
近一段时间,看了两本九夜茴的青春小说。一本是《初恋爱》,一本是《匆匆那年》。
必须说,九夜茴是青春文学的高手。在她的文字里,你能感受到青春校园情感的纯洁,少年芳华的摇曳多姿。这种年轻的爱情,很简单又有一点青涩和隐晦,说不清道不明,配上她清新、婉丽的文字,很自然让人想到唐代李商隐的爱情诗。(李商隐的诗,精工典雅,绮丽朦胧,感伤哀婉,深情绵邈,和九夜茴文字表现出的特点很有点相似。)当然,小说中不乏现代的小幽默,隽永的佳句,这些都大大增加了小说的可读性。
另外,《匆匆那年》的结构非常精巧,倒叙插叙等等写作手法作用的非常纯熟,情节安排精准到位,读起来毫无生涩感。这样的笔法,让人想到屠格涅夫的小说,特别是联想到《阿霞》《初恋》两部中篇,忍不住又回翻了下,真的很美。
文中三位女主方茴、林嘉茉、沈晓棠的名字很有意思,均与草木有关。但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不知道女一号方茴的身上有没有九夜茴的影子?)学生时代的三位女主均与男主陈寻产生过或明或暗的感情。方茴、沈晓棠是明,林嘉茉是暗。
最开始的高中时代,作者用大量的篇幅描写了陈寻和方茴的感情进展(一定要用大量的篇幅写,此时越是泼墨,越是能写出二人感情之浓,越能在后面二人感情破碎之时引发读者共鸣),让人以为两人会在一起。但是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大学时代沈晓棠的出现打破了两人的`情感城堡,最终方茴去了异国他乡的澳洲。峰回路转,陈寻对于方茴深藏心底的隐恋又使得沈陈二人感情破碎。(只因为陈寻为方茴承担怀孕的一句话深深打击了沈晓棠,“雨打晓棠空嘉茉,洋流方茴黯陈寻”,雨打,就是语打呵。)在高中和大学的阶段,林嘉茉对于陈寻的感情处于一条暗线,最终留下的还是一场空(当林嘉茉说梦中的人竟然是陈寻时,真是令人惊奇,原以为她的真爱是苏凯。)
青春总要逝去,人生总会成长。人世间所有有形的一切,都将败给无形的时间。
经历了来来去去,分分合合的陈寻最终还是去找方茴了,九夜茴对两人的名字起的很妙,仔细想想,两人的名字合起来就是“寻回”,就是要寻回这份失落的爱啊。
我们中国人很喜欢大团圆的结局。但是《匆匆那年》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开放的结尾。
在异国他乡悉尼达令港的璀璨星空下,在烟花散尽的铁桥上,陈寻远远看见了一位穿着红裙的女孩,她是方茴吗?可能是,也可能不是;陈寻和方茴能寻回那失落的爱吗?也许能,也许不能。
不是吗?人生,就是这样,总会有点淡淡的惆怅,但是又存有着如清月般明亮的希望。
读《匆匆》有感1000字12
时间过得真快,一下子我们就上六年级了,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真是感叹时间的稍纵即逝。刚开学的第一个星期,我们就学习了一篇关于时间的散文《匆匆》。散文《匆匆》是作者朱自清感叹时间去的匆匆,抱着惋惜以及对时间的无奈来记叙的。作者在课文中紧紧围绕“匆匆”二字,写出了时光去得匆匆,人们无法挽留,最后得出:我们不能白白走一遭的结论。
学完这篇课文,我也感触很深,是啊,时光去得是如此的匆匆,昨天接着今天,今天接着明天,明天接着后天……我经常听我的外婆说:”乐莹好像没几天前才上幼儿园,现在怎么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啊!“时光飞逝,简直让人无法适应。我们应该去珍惜它,但是有些人并不懂得珍惜,虚度光阴,到了老年时才后悔。”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谁都会说,但是真正懂得其中的意思与珍惜时间的人又有多少呢?前一秒与后一秒虽然只有一秒之差,但是前一秒过去就过去了,是不会再回来的了,随着前一秒,后一秒也在逐渐消失,接着又是一秒……,人的一生只有那么多的时间,多一秒都没有,别以为我们的日子还有许多,或许一眨眼,我们的日子就到头了。苹果手机的创始人乔布斯曾经说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时间,活在别人的世界里。”这样看来,我们更要珍惜时间,在我们生命有限的时间里,去为我们的世界做出奉献。就像文中朱自清说的一样:“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使我不禁想到了鲁迅先生,鲁迅先生一生十分珍惜时间,在逝世前几天还在坚持工作,他除了珍惜自己的时间外,还珍惜别人的时间,开会从不迟到,他还为后人留下了许多文学作品,他的名字永远被后人牢牢地记在心中。
记得我曾在《儿童文学》上看到儿童作家汤汤写给她儿子的一篇文章《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分别这件事情》,讲述的是作者与儿子暂时分别后,所引发对时间流逝的感叹。其中“”我想世界之所以安排了‘分别’这件事情,一定是为了我们用力珍惜所有在一起的日子,好好活着,好好地爱。“她的整篇文章流露出母亲对儿子的不舍之情以及对时光、光阴蹉跎的概惜,提醒我们珍惜时间,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时间。
学完这篇课文后,我静静地思索着,以前的我也不知道珍惜时间,认为时间还有许多的,不懂得珍惜。可自从学了这篇课文之后,我才知道时间一去不复返,过去就过去了,不会再回来了,时间如金子般宝贵,但金子却买不回来一秒钟的时间,时间过去是无法再回头的。
时间匆匆流过,我们能做些什么呢?把握好每一秒,珍惜眼前的时光,让生活变得充实,让生命充盈着意义,就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读《匆匆》有感1000字13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已为高尚,一生只为自己谋求利益。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造福于民,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
珍惜时间,努力拼搏,只争朝夕!
读《匆匆》有感1000字14
当合上《匆匆那年》下册,看看时间,已是凌晨3:00,我被那纯洁而真实的青春感动着,把我们曾经以为会记忆一辈子的人和事,曾经以为会永远深刻难忘的情感从模糊的状态中穿梭到似水流年的曾经……
在方茴、陈寻、乔燃、林嘉茉、赵烨他们的身上,我们总能找到曾经年少时自己的影子。因为我们都有过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梦想,每个梦想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风景……
我被那帮年轻的情感打动着,虽然没有惊天动地,但那纯真的感情如涓涓清泉一直注入心田,唤醒了似沉寂千年的匆匆那年……
正如书中成熟后的方茴所说: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不管那时的爱或者是喜欢最终是否有圆满的结局,16岁的天空就是那样的自尊而敏感,真实而无杂质,就如深山中静静绽放的幽兰,淡而芳香……
那青橄榄的爱恋,因为爱得太用力,所以弄伤了别人也弄累了自己。当方茴问:你喜欢沈晓棠吗?陈寻在电话里回答"是"的时候,一直小心回避和呵护着彼此感情的方茴狠狠疼了一下,我也忍不住终于流泪了,简简单单的一个音节,宣判了她青涩爱情的死刑,尽管她仍爱着。尽管这个世界上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你爱着一个人时,他必须爱你!是的,没有!所以说,陈寻没错,只是不再爱了,或者说方茴付出的感情太沉重了,给予的太彻底了,让年轻的陈寻难以承载,不是不爱,只是稚嫩而单薄的爱一时迷失了方向。
那时的感情是永远唯一而高尚的,也曾给予他们无尽的勇气和力量,所以方茴细心储藏着所有美好与憧憬,也梦想着天老地荒!而到最终陈寻不爱了,那一切的曾经如童话般的美好最终成为利刃鸠毒,腐蚀着她的心,催毁了一切,连同过去一起灰飞烟灭时,她仍绝望而无助的观望和守候,努力的爱着。最终深深的伤了自己也疼了别人。
他们五个人仍小心翼翼但绝对真实而坦诚的维护着只属于那时才能呈现的感情世界,即使受伤也是那么的纯凈,纯凈的疼痛更让人无法呼吸……
最终作者给了我一个把眼泪擦干把心放松的结局,当匆匆那年走过,总有一点事是想忘都忘不掉的。
扪心自问:16岁的时候在做什么?
那时同学少年的名字还能一字不差地念出来吗?
有喜欢的人吗?
和那人现在还有联系吗?
是否还在一个城市?
交往过么?
分手了么?
因为太小所以喜欢得太短暂?还是因为根本不懂爱而无意伤害?
当初牵着的手如今握紧了谁?
偶而还会想念么?
偷偷发过誓么?
实现了么?
还是……已经全部忘了?
对于青春……释然了吗?
读《匆匆》有感1000字15
当合上《匆匆那年》下册,看看时间,已是凌晨3:00,我被那纯洁而真实的青春感动着,把我们以前以为会记忆一辈子的人和事,以前以为会永远深刻难忘的情感从模糊的状态中穿梭到似水流年的以前……
在方茴、陈寻、乔燃、林嘉茉、赵烨他们的身上,我们总能找到以前年少时自己的影子。因为我们都有过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梦想,每个梦想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风景……
我被那帮年轻的情感打动着,虽然没有惊天动地,但那纯真的感情如涓涓清泉一向注入心田,唤醒了似沉寂千年的匆匆那年……
正如书中成熟后的方茴所说: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能够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不管那时的爱或者是喜欢最终是否有圆满的结局,16岁的天空就是那样的自尊而敏感,真实而无杂质,就如深山中静静绽放的幽兰,淡而芳香……
那青橄榄的爱恋,因为爱得太用力,所以弄伤了别人也弄累了自己。当方茴问:你喜欢沈晓棠吗?陈寻在电话里回答“是”的时候,一向留意回避和呵护着彼此感情的方茴狠狠疼了一下,我也忍不住最后流泪了,简简单单的一个音节,宣判了她青涩感情的死刑,尽管她仍爱着。尽管这个世界上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你爱着一个人时,他务必爱你!是的,没有!所以说,陈寻没错,只是不再爱了,或者说方茴付出的感情太沉重了,给予的太彻底了,让年轻的陈寻难以承载,不是不爱,只是稚嫩而单薄的爱一时迷失了方向。
那时的感情是永远唯一而高尚的,也曾给予他们无尽的勇气和力量,所以方茴细心储藏着所有完美与憧憬,也梦想着天老地荒!而到最终陈寻不爱了,那一切的以前如童话般的完美最终成为利刃鸠毒,腐蚀着她的心,催毁了一切,连同过去一齐灰飞烟灭时,她仍绝望而无助的观望和守候,努力的爱着。最终深深的伤了自己也疼了别人。
他们五个人仍留意翼翼但绝对真实而坦诚的维护着只属于那时才能呈现的感情世界,即使受伤也是那么的纯凈,纯凈的疼痛更让人无法呼吸……
最终作者给了我一个把眼泪擦干把心放松的结局,当匆匆那年走过,总有一点事是想忘都忘不掉的。
扪心自问:16岁的时候在做什么?
那时同学少年的名字还能一字不差地念出来吗?
有喜欢的人吗?
和那人此刻还有联系吗?
是否还在一个城市?
交往过么?
分手了么?
因为太小所以喜欢得太短暂?还是因为根本不懂爱而无意伤害?
当初牵着的手如今握紧了谁?
偶而还会想念么?
偷偷发过誓么?
实现了么?
还是……已经全部忘了?
对于青春……释然了吗?
书籍简介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一部以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出版于1925年。
主人公詹姆斯·卡兹本是北达科他州的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自幼梦想做个出人头地的大人物。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步步高升,并更名为杰伊·盖茨比。他在一个军训营里任中尉时,爱上了南方的大家闺秀黛茜·费。可是当他戴着军功勋章在战争结束后从海外归来时,黛茜已嫁给了一位来自芝加哥的、体格健壮、极为富有但举止粗鲁的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沉醉于爱情梦幻中的盖茨比艰苦创业,由一个贫穷的军官奋斗成为百万富翁。他在长岛西端买下了一幢豪华别墅,与住在东端的布坎农夫妇隔海湾相望。他的府第每晚灯火通明,成群的宾客饮酒纵乐。他唯一的愿望是希望看到分别了五年的情人黛茜,当他们重逢时,盖茨比以为时光可以倒流,重温旧梦,但久而久之,他发现黛茜远不像他梦想的人,可是这种醒悟还没多久,黛茜开车碾死了丈夫的情妇,汤姆嫁祸于盖茨比,盖茨比终于被害,黛茜居然没来送葬:叙述者尼克由此看透了上层社会有钱人的冷酷残忍和居心险恶,离开纽约,回到了中西部的故乡。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并被多次搬上银幕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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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尼克从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在他住所旁边正是本书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华宅第。这里每晚都在举行盛大的宴会。尼克和盖茨比相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尼克对盖茨比充满探究的兴趣。探究的结果是:尼克了解到盖茨比内心深处有一段不了之情。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他是一个少校军官。他爱上了一位叫黛茜的姑娘,黛茜对他也情有所钟。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盖茨比被调往欧洲。似是偶然却也是必然,黛茜因此和他分手,转而与一个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结了婚。黛茜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因为汤姆另有情妇。物欲的满足并不能填补黛茜精神上的空虚。盖茨比痛苦万分,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几年以后,盖茨比终于成功了。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盖茨比挥金如土,彻夜笙箫,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
尼克为盖茨比的痴情所感动,便去拜访久不联系的远房表妹黛茜,并向她转达盖茨比的心意。黛茜在与盖茨比相会中时时有意挑逗。盖茨比昏昏然听她随意摆布,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真正的悲剧却在此时悄悄启幕。黛茜早已不是旧日的黛茜。黛茜不过将她俩的暧昧关系,当做一种刺激。尼克终于有所察觉,但为时已晚。一次黛茜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开车,偏偏轧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责任,但黛茜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在汤姆的挑拨下,致使其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盖茨比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茜脸上嘲弄的微笑。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把一切都献给了自己编织的美丽梦想,而黛茜作为他理想的化身,却只徒有美丽的躯壳。尽管黛茜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人们在为盖茨比举行葬礼,黛茜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不了情终于有了了结。尼克目睹了人类现实的虚情寡义,深感厌恶,于是怀着一种悲剧的心情,远离喧嚣、冷漠、空洞、虚假的大都市,黯然回到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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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盖茨比
对待爱情,盖茨比真诚而又浪漫,充满着幻想。为了心目中的白雪公主,他努力营造着黄金的宫殿和热闹的聚会,然而对这一切享乐喧闹,他又毫无兴趣。与人相处,他真诚、纯洁、和善。第一次和尼克会面,他的笑容就给了尼克非常特殊的印象:“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极为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即使是沃尔夫山姆谈到盖茨比时,也评价说:“英俊潇洒,地道的绅士”,“他是那种你乐意把他带回家,介绍给你母亲和妹妹的人。”尽管盖茨比迂腐,循规蹈矩,过于谨慎,读者还是喜欢他,希望,或者说相信盖茨比一切都是清白的。盖茨比的出身历史在作品中一直被当作悬念,一点点地被揭露—否定、否定—揭露。客人们的传言,有好有坏。然而其中也有盖茨比本人的说法,“我是中西部的富家子弟—家人全过世了。我在美国长大,而在英国牛津受的教育,因为我家祖祖辈辈都在那里受教育多年。这是家族的传统”。而这种说法当时即被尼克发现是个谎言,“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笑出声来,因为他说的话实在令人难以置信,都是些陈词滥调”。这时候,读者会发现,盖茨比不是简单的纯洁和真诚,他也在撒一些弥天大谎。盖茨比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致富的,然而他致富的目的却如此浪漫单纯,甚至举办盛大的聚会,也仅仅是为了同样单纯的目的:吸引心目中的白雪公主。而且正因为混杂在自私自利、污浊不堪的人群中,盖茨比的纯情、浪漫愈显得无比高贵、脱俗。
黛茜
当黛茜刚刚在作品中出场时,就像征服了年轻人尼克一样,征服了所有的读者。她像仙女一样,白衣飘飘,声音无比婉转,充满了激情。对此,作者是这样描述的:“她的脸庞哀怨可人,却又靓丽照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张鲜艳热情的嘴,但是在她的声音里有一种特殊的激情,使一切爱慕过的男人都难以忘怀。”当然,这不仅是尼克本人的印象,黛茜在随后的聚会交谈中,同样表现得很迷人。
她娇憨可爱,善于做作,卖弄风情。正在交谈下一步的计划时,“她忽然脸色一变,惊慌地把目光死盯在自己纤细的手指上,‘瞧!’她哀叹道,‘我手指受伤了’。‘汤姆,是你弄的,’她谴责道。‘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但是是你弄的。这就是我嫁给一个蛮汉子的回报,人高马大,粗壮又笨重。’”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小说中,读者都无法不喜欢这样一个天真可爱的尤物。然而,随着作者对黛茜个性介绍的增加,读者逐步认识到其世故复杂的一面。黛茜和尼克谈心,她的话音刚落,就让尼克“立刻感到她说的话并非出于真心”,这使尼克感到“很不自在,仿佛整个晚上是一个圈套,想从我这里捞取到对她有用的情感”。而且黛茜接下来的表情证实了尼克的感受,“过了一会儿她瞧了瞧我,她那张俊俏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千真万确的傻笑,好像她肯定地告诉人们,她属于一个著名的秘密社团,她和汤姆都是该社团的成员”。尼克此时才真正认识到了黛茜的本质,不真诚,欺骗,对地位和金钱的执著。至此,读者逐渐意识到,黛茜迷人的外表、声音等等都是应付世人的招数而已,其意图全不在此。
尼克
尼克在作品中既是故事的参与者,同时也是故事的观察评论者和叙述者。他的观点影响着读者,实际上代表了作者本人的观点。尼克的两面性首先体现在其传统的价值取向和个人行为的现代性。尼克是上流社会一分子,但是其价值取向是传统的。这首先源于其家庭教育背景,“父亲的忠告至今一直在心头萦绕”。但是在现实中,尼克所处的时代和所处的社会阶层则抛弃了自私自利、享乐至上这些传统的观念。尼克在心底常常提醒着自己该何去何从,却也不免随波逐流。他和贝克小姐的恋爱关系非常显明地证实了这一点。事实上,尼克到东部去,一方面是年轻人对东部繁华生活的向往;而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躲避谣言。因为他认为“不能够听谣言而停止跟一个老朋友来往”,“也不愿意迫于人们的流言蜚语而结婚”。尼克认为自已的主要美德是“诚实”,但并不苛责女友的不诚实。他发现乔丹是靠撒谎欺骗获得荣誉,同时也是生活在谎言中的人,他认为:“这对我无所谓。女人不诚实,对此不必苛责—我偶感遗憾,但过后便忘了。”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诚实品德,他来到东部,然而和贝克的关系重新陷入了爱与不爱共存的一种状态中。在和乔丹的交往过程中,尼克发现,“我没有爱上她,但是我感到对她柔情犹存,极想知道她的一切”。知道乔丹越来越多,但只是“一度以为自己爱上了她”。当给自己家乡女孩写出“爱你的尼克”这几个字时,脑子里却在想着“那个打网球的姑娘”。尼克希望自己坚持自己诚实的美德,显然在和贝克交往过程中,并没有因为自己意识到对方的不诚实,或者意识到自己没有爱上对方而放弃和对方以恋爱的方式来往。和当时的社会气氛相一致,尼克仅仅是没有主动采取不诚实的态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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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F.S.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美国小说家。1896年9月24日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父亲是家具商。他年轻时试写过剧本。读完高中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在校时曾自组剧团,并为校内文学刊物写稿。后因身体欠佳,中途辍学。1917年入伍,终日忙于军训,未曾出国打仗。退伍后坚持业余写作。1920年出版了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从此出了名,小说出版后他与吉姗尔达结婚。婚后携妻寄居巴黎,结识了安德逊、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菲兹杰拉德成名后继续勤奋笔耕,但婚后妻子讲究排场,后来又精神失常,挥霍无度,给他带来极大痛苦。他经济上入不敷出,一度去好莱坞写剧本挣钱维持生计。1936年不幸染上肺病,妻子又一病不起,使他几乎无法创作,精神濒于崩溃,终日酗酒。1940年12月21日迸发心脏病,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菲兹杰拉德不仅写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也频有特色。除上述两部作品外,主要作品还有《夜色温柔》(1934)和《末代大亨的情缘》(1941)。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朗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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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
我喜欢小说开头出现的,父亲教导儿子的一段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这些都是封底上描述的本书的伟大之处。这些文学范畴内的概念,我不是很懂。《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评为“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如诗般梦幻。”是美国文学史上墨色浓重的一笔,百年英语文学排名,高居第二位。文学真是个永远不过时的东西,写在85年前的这段句子,它甚至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没有太多的关系,却让人为之长久的思考与反思。就像《诗经》中的“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在几千年后的今天,依然让人内心震动。我还喜欢小说的最后一句话,“于是我们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令人叹息的深深的一股无力感,人们,积极努力,向前迈步,迈向的终是,时光的过去。
在小说中,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夜夜举办着欢歌纵饮的派对,然后他内心唯一的牵绊却是住在河对岸的黛西——他曾经的恋人和如今的女神。“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飘渺的梦,他心中的女神也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盖茨比在真相大白后,选择了随梦一起幻灭的归途。生的孤独,是吉光羽片,死的孤独,是永恒。这本书的文字也是如介绍所说的“诗般梦幻”,唯美的很,就连车祸,枪杀,死亡这些与美沾不上关系的场景,菲茨杰拉德仍然能以诗一般的手法展现。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悲剧。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己。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知道了菲茨杰拉德,知道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符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这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这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符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理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能力。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文明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同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能力。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么可以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可以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己看到了,有的人一直都看得到,一直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4
盖茨比的爱情内涵是什么呢?是什么让黛西对他产生了如此强大的吸引力?是金钱,金钱把她装点成了高贵的公主,让她远离与贫穷相连的卑微、暗淡、缺乏保障的生活,而这种生活是盖茨比在青少年时代十分熟悉的,他是农民的孩子,差不多是从“阴沟里来的”。和黛西这样的“公主”在一起使盖茨比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这表明了他的潜力,他的资本,他要好好的开掘自己,成为一个有钱人,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虽然他和黛西认识时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下级军官,而且军服也随时会被脱掉,前途没有什么保证,但是和一个富家小姐相爱的事实,给了他勇气,给了他向前冲的动力,那个“理念”中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不是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它有了一点现实的支撑。但是,黛西爱他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深,他过于自信了,在没有了解一个人之前就为她疯狂。或许我们也不能责怪他,因为爱是非理性的。
小说对黛西的声音作了多次描写,那声音抑扬顿挫,“仿佛每句话都是永远不会重新演奏的彝族音符。”那声音叮当做响,妩媚动人,欢快明媚。为她倾倒的男人都觉得这声音难以忘怀。“她的脸庞由于而美丽,脸上有明媚的神采,有两只明媚的眼睛,有一张明媚而热情的嘴”。黛西是一朵光彩夺目的花,永远开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她生气勃勃,光鲜亮丽,高居于人生的痛苦之上,悠闲、庸懒地摆弄她的手指。这就是她,是小说对她的感性描述,作者没有多她,对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做传统的心理分析。除了这样感性的描写外,我们对人物的了解只能通过他们的语言和行为。这种客观化,外在化的描写使读者不易从整体上对人物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把握。在人物的语言和行为背后存在着怎样的心理动机读者只能去猜测,或许这就是现代人的精神特征,行为背后的动机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模糊的。现实逼迫着他们赶快作出一个决定,即使还没想清楚,实际上他们也想不清楚,因为理性和道德已经崩溃,驱使他们行动的是混乱的欲望——对金钱、虚荣、惟我独尊的欲望。黛西毕竟是爱过盖茨比的,但是经过一翻斗争后,他还是嫁给了汤姆。爱情的力量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强大,那样长久。人不可能过久的持续在一种不切实际的热情里。黛西不过是爱感情上成熟地比盖茨比早,因为有太多的男人向她献殷勤,她对男女之间的激情过于了解了,她以男人的本来面目看男人,包括盖茨比。而盖茨比用自己的想象“不断地给黛西添枝加叶”。
他幻想中的黛西与黛西本人的距离就是他的理想与现实的距离。理想和现实有距离,不是现实的错,我们不能责怪现实太冷酷、太丑陋,我们不能责怪它没有我们想象的好。所以,我们也不能责怪黛西远不如盖茨比的梦想。黛西另嫁他人,和盖茨比再度相逢,再度重温旧梦,和丈夫共同策划盖茨比的死亡。她最终的损人利己,最终的背叛,所有这一切,都是必然的。“他们(她和她的丈夫)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杂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呢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他们是有钱人,有钱而残忍的人,毁灭别人,保全自己,是他们的行事准则。尽管他们的两人世界并不和谐,两个人都有过“小小的胡闹”,但是他们是同属一个阵营的伙伴,如果有第三者威胁他们的共同安全时,在片刻的讨论后,自然是联起手来,一致对外。明哲保身,趋利弊害,人之本性也。
没有一个人应该受到责怪。人们在欲望的枝头摇摇欲坠,昏昏欲睡。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化学的发疯形式”。
我不知道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是因为他敢于为了一个女人彻底发疯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5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着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1922年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其实我个人认为,盖茨比的思想很适合当今社会,给自己制定时间作息表,这是为了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但是可能在当时那个年代并不适用。
刚刚也看完了改编的电影,对比后你就可以在电影中随处捕捉到渐行渐远最终骨肉分离的差异之处。小说中很多内容包括人的心理特征都没有在电影中体现,所以还是看原着小说更有体会,更能感受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6
上个假期,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读完之后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得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7
盖茨比与黛茜的恋爱和分手本来是个很普通的爱情故事。但作者出手不凡,把盖茨比热恋的姑娘当作青春、金钱和地位的象征,当作追求富裕物质生活的“美国梦”的手段。盖茨比为了追求黛茜耗尽了自己的感情和才智,最后葬送掉自己的生命。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能重温旧梦,赎回失去的爱情。可惜,他错了。他看错了黛茜这个粗俗浅薄的女人。他看错了表面上灯红酒绿而精神上空虚无聊的社会。他生活在梦幻之中,被黛茜抛弃,为社会冷落,终于铸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盖茨比是20年代典型的美国青年。他的遭遇正是欢歌笑舞的“爵士时代”的写照。作者为小说设计了一个“双重主人公”尼克·卡罗威。他的重要性在许多方面不亚于主人公盖茨比。他既是故事的叙述者和评论者,又是小说中一个重要人物。他与矛盾着的双方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是盖茨比的邻居和朋友,又是黛茜的表哥、汤姆的同学,还热恋着黛茜的好友乔丹。他充当了盖茨比和黛茜分别5年后重新见面的牵线人又成为盖茨比重温旧梦的批评者和他惨遭杀害的同情者。
他虽然跻身于长岛豪华的住宅区,但他既不是汤姆所代表的“荒原时代”的精神世界的公民,也不是盖茨比所代表的盲目崇拜黛茜的脱离现实的梦幻世界的同路人。他代表美国中西部的传统观念和道德准则。他对于盖茨比追求失去的幸福的梦幻有许多中肯的批评,对于讲究外表而内心卑俗的汤姆和黛茜则进行了公正的鞭挞。盖茨比死后,昔日的宾客一个也不露面,黛茜则陪丈夫远远离去,尼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社会的虚伪和无情,使读者对于盖茨比所追求的美国梦的必然破灭有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仿佛书中发生的一切都是尼克的亲身见闻,不加虚饰,令人感到亲切可信。尼克和盖茨比两人从陌生到认识,感情上既有距离,又有融和,富有多种层次的结合和区别,写得脉络清晰,恰到好处。这种把不同的观点巧妙地统一在一部小说中,使作品具有深刻的内涵和严密的结构,正是作者独特的艺术成就。
作者在叙述中还运用了许多丰富生动的比喻,使人物的感情起伏和场景的变换增添了抒情的色彩。精采的比喻常常被用来渲染梦幻的气氛,表达精神的空虚。如尼克初次到汤姆家,看到黛茜和她女友贝克坐在沙发上“活像浮在一个停泊在地面上空的大气球”,后来才“慢慢地降落地面”。盖茨比在家里第一次与黛茜重逢时伸手去抓她的手,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他的梦幻。“不断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这些梦幻是“牢牢地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的”。内涵深刻的比喻把盖茨比对“美国梦”的追求描绘得维妙维肖,跃然纸上。
小说还运用了象征的手法来揭示人物内心的活动与环境的冷酷。比如:西卵码头尽头有一盏绿灯,盖茨比常常在晚上孤独地望着它,伸开双手想去拥抱它——那青春和爱情的象征,仿佛是黛茜的化身。小说末了,尼克又想起了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似乎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实际上却可望而不可即,他的梦想已经远远逝去了。又如书中六次出现的“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是蓝色的,“若有所思,阴郁地俯视这片阴沉沉的灰堆”。它象征不幸和灾难。在情节发展的关键之处,这双眼睛好像复活了,它仿佛看着盖茨比去跟汤姆摊牌,又预见到威尔逊要去杀死盖茨比。浑身铜臭的黛茜爱穿白色的上衣和裙子,宛如纯洁可爱的天使,其实她的灵魂污点斑斑。这象征纯洁的白色像一面洁白的镜子,把她的灵魂深处暴露无余。
盖茨比重温旧梦的幻想一去不复返了。作者用五光十色的音符谱出了一曲凄怅的悲歌,给人留下无限的思索。
盖茨比的死是整个故事的高潮,他莫名其妙开始的神话并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结束,他的父亲来到他的别墅后惊呀不已,强烈的自豪感已经掩埋了他的悲伤。就这样,盖茨比的葬礼在他父亲赞叹声里开始,亦在这种赞叹声里结束。
菲茨杰拉德的想象到了故事的结尾似乎枯竭了,或许他是想彻底讽刺富人阶层的胆小与懦弱,在盖茨比的葬礼结束后,无论是关于尼克与乔丹恋情的最终交待,或者是尼克与汤姆重逢后关于盖茨比死因的推断得到证实,都显得多余而又生硬,并且切断了读者刚刚展开的联想。尼克的独白是无力的,他想起盖茨比戏剧性的一生,想起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想起那些可悲的争论和逐渐远去的城市灯光,他的内心一片孤寂。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8
今天读完了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F.SCOTTFITZGERALD)写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经济进入空前繁荣,物质丰富。盖茨比出身平民,一战后他通过贩卖私酒和赌博等不太光彩的手段,经过五年的时间成为爆发户,摆脱了贫困的家境,跻身富豪的上流社会,开始了夜夜笙歌、花天酒地的生活,实现着自己的梦。
但是,他的梦还缺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他心中的女神黛西,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的时候认识的富家女孩。那时盖茨比本来想逢场作戏,可是在和黛西交往的过程中深深地爱上了她,明知如飞蛾扑火但不能自拔,也使他下定决心要做一个配得上黛西的人。在盖茨比暴富后找到了黛西,她已和一个富豪结婚,盖茨比竭尽全力想要争取回黛西,但是他们之间毕竟不是一个阶层,他的女神实际上是一个自私、拜金和贪图享乐的人,作为传统的富有阶层是不能和盖茨比这样的暴发户风雨同舟的,在一场阴差阳错的车祸发生后,盖茨比被枪杀了。
黛西的住宅和盖茨比隔着一片海湾,在黛西家的码头上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盖茨比每夜都对这盏绿灯出神的遥望,“绿灯”是盖茨比夜夜守护的梦想,是他一生追求的幸福,他向绿灯伸出双臂,他想伸得再远一点,伸得更远一点……
盖茨比的梦破灭了,代表着美国一代人梦想的破灭。
今天经济飞速发展,物质迅速丰富,可是我们代表梦想的绿灯在哪儿?它破灭了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9
看完盖茨比的遭遇,不禁为他感到唏嘘不已。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时,却不合时宜的遇上了一个上流社会女子黛西,并把她作为一个理想的追求对象,到头来却是一场空,真情变为了俗物,甚至当盖茨比撞死了黛西后来的丈夫的情妇时,黛西竟然把责任毫不犹豫的推给了盖茨比,盖茨比后来被杀后她也不为所动。盖茨比把爱情想的过于理想化了,任何东西都不能太过于理想化和程式化,必须与相应的现实相结合,更何况是在那么一个充满颓废感和无目的感,人们传统的信仰已经不复存在的美国。
每个人都必须有理想,理想是一个人努力和奋斗的动力,没有理想,大部分人都会被内心的那种原始的慵懒和惰性给拖垮,加上浮夸的环境,会使自己变得玩世不恭,也会失去原来的那份纯真。有理想终究是件好事情,但理想必须引导你走向一个正确的方向,并不断根据现实的变化来不断修改理想,使理想更加切合实际,符合情理。一旦现实与梦想出现偏差,那么理想就像一个失去了的磁性的指南针,指南针所指的方向就完全只凭借你自己的感觉与方向了,你接下去所走的方向也许都会是错的,这时你会怎么办呢?毫无疑问的,你会买一只新的或是借一只,总之你不会再去用那一只指南针了,具体到一只指南针,大部分人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但一旦抽象到人的理想,人就不那么容易会发现自己的错误,因为人大多都不想放弃自己已经为之奋斗过一段时间的理想,人们害怕改了之后仍然是错的,但是,不要忘记你改变了一次,就表示你又多尝试了一次,殊不知那一次的改变就正确了呢,你明知自己已经定错了方向,却因害怕或其他原因而不敢尝试,这不是得不偿失吗?与其一味的错下去,还不如主动的寻求不同的方式去改变自己的方向,机会不是用来随便浪费的,而是用来给又准备且又能够理性思考自己的人来不断提高自己的。
尽管有人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失败,就像爱迪生,他为了自己发明电灯的理想,不断地坚持,也不断的尝试,尝试了1000多种材料,才给人类带来了最后的光明,试想如果爱迪生只尝试了其中几十次,或是只对一种材料而不断反复研究,不求改变和尝试,那么电灯的发明恐怕要推迟个好几十年,有人趁在他做实验时问他:“你试验那么多材料有意义吗?”爱迪生回答:“当然有意义,至少我证明这几种材料都不适合于制造电灯。”一语惊人,道破了尝试和改变的重要性。也许爱迪生的发明是美国那个时代浮夸和堕落的社会氛围的催化物,但其本人却丝毫没受当时社会风气影响,从这点上来讲,盖茨比甚至于菲茨杰拉德都和他有差距,盖茨比理想的单一化和追求错误理想,都使他的结果和遭遇可悲,盖茨比也是那个时代美国的一种本质的概括和诠释。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
今晚读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到结尾处的时候,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是什么给了我触动?我想,是盖茨比的梦,以及这个梦想幻灭后现实的凄凉、人心的冷漠。盖茨比生前种种繁华与他死后的惨淡景况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让人觉得他生前举办的那些数不清的盛大宴会、那些欢声笑语、歌舞升平、热闹喧嚣,是多么讽刺的一幕幕幻相,即使在他举办那些舞会时,那些参会的、免费地享受了他的慷慨款待的人,对他也多是持有种种不良的揣测,真正的知音、真正的朋友、真正对他感恩的人,除了文中的“我”勉强称得上之外,竟再无其他,包括那些无数次享受他盛宴款待的人们(在这所有人中,只有一个参加了他的葬礼);他真心深爱的、为之守望了多年的女子,最后却间接地成了终结他生命的罪魁祸首,在他离世之后,她销声匿迹,甚至冷血地连他的葬礼也没参加,而就在那之前,她还声称自己“爱他”。这些生前生后的情景,因其强烈的对比,更增添了盖茨比悲剧的性质。初初看来,盖茨比的人生结局,真的是充满了无尽的悲哀与伤感!而他生前的种种,都是虚假的幻相。
但是,在这些内容后面,还有另外一层东西,更深层的东西,让我忍不住去思索,去细细感悟。我想,盖茨比故事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以上所写出来的那一些,如果仅仅是因为他举办过无数的宴会、守候过一份深深的感情,那么,盖茨比的故事和精神就不足以使我为之感伤。潜藏在作者叙述里的,有盖茨比追寻梦想、坚持梦想的执著,作者在文中有几次隐晦地表达过,盖茨比就像是一个生活在自己的幻梦中的人,他对自己的形象和人生的描画、对梦中情人的勾勒,都是自己的意念的产物。他在不断的按照自己创造的形象、规划的远景去夯实自己的生活基础,从赤贫奋斗到了巨富;他将美好的形象赋予自己初恋的情人,为她苦苦守候经年;他赤诚而充满活力,慷慨大方而不计回报,他的身上,集中了很多人类的美好品质,在现实中他也获得了经济方面巨大成功、甚至一度再次得到了心上人的爱,虽然这爱的品质因其人而不高,最终还造成了他的悲剧。掩卷良久,我真诚地希望盖茨比能永远生活在他的幻梦里,继续去规划和描摹他的人生、守望他的真爱,永远不要在现实无情地鞭笞下醒来。写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作者给盖茨比安排那样突然的一个结局,也许是出于一种仁慈,这样对于盖茨比来说,就无需去面对梦醒之后的心碎与创痛,盖茨比,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还是生活在希望之中的。
作为一个看到了盖茨比故事的人,我不禁扪心自问,面对盖茨比悲哀的结局、人生真相的最终上演,知道了生存过程中的种种幻相,如果把我换作盖茨比,我还会过他那样的一生吗?我会像他那样去追求去奋斗去付出去守候吗?思来想去,答案是肯定的。人生的结局是我们无法掌控的,我们不知道我们会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他人如何对待自己,往往也是难以预料与把握的。我们能做的,唯有把握自己,把握过程,像盖茨比那样,去梦想自己的梦想,去坚持自己的坚持,即使难免一死,即使死的悲凉,却也不失悲壮。就像文章的标题那样,是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想表达的思想。在此向《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美国作家F.S.菲茨杰拉德致敬。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1
以前很少读外国小说,或许是因为篇幅太长,情节发展又很慢。但有一本书让我打破了对外国着作原有的想法,它留给我的已超越它的结构和形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细致的思考,思考着人世的虚浮和人性的伪善与本真会有怎么样的碰撞,为什么会有这种碰撞。一部真正好的小说就是在故事背后揭示美与丑,黑与白的同时,让读者挖掘什么是人性的光点。
这部小说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美国20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将他视为“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个看清自己位置的一个标志。”相信《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无外乎如此。
小说的主人公是盖茨比,作者通过盖茨比的邻居尼克的视角演绎他的经历与最后的沉沦。盖茨比在很久之前爱上自己的远房表妹黛西,在一次宴会上他与黛西重逢,此时的他已家财万贯,从前因为穷酸而未与黛西在一起的伤疤终于愈合,他们又一次坠入爱河。然而此时的黛西已结婚生子,在其丈夫的阻扰下,两人的关系再次僵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他对黛西的爱是真正的至死不渝,可惜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未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就此终结,但人们对他的思考从未停止。作者笔下的盖茨比是个深具传奇色彩的人物——继承万贯家产,游历四方,甚至还有人说他曾杀过人,但他见到黛西的时候也会紧张得像个孩子,有着天真、单纯的一面。在别人热闹的时候,他总是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然于一切俗世的喧嚣之上。为什么这样的人最终却被人遗忘?只能说人在社会中是渺小的,渺小到瞳孔再清澈也会被人看做冰穹;光明站在身边,却无法被庇护。或许作者生活的就是这么一个你争我夺,弱肉强食的时代,用老舍的话就是“不给好人留出路”。盖茨比是可悲的,他将爱献给了一个拜金,被时代腐化的女人,他并没有发现有时爱恨离愁并没人想像的那么简单,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人无情的背离。
纵然作者是心有酸楚得写的,但我相信他并没有抹去光明。盖茨比虽然悲剧,但他的纯真与热情一如往日,在我们这个时代正需要这种正能量,或许这部小说折射现实的背后渴望人们像在仲夏夜看细水长流那样的朴实,若人世皆为此人,相信黑暗永远不会降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2
盛夏八月,闲来无事,不如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
最近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霸权建立破晓时分的故事。那是百余年前的北美大陆,经济发展的火车疾驶向前;机器的摩擦轰鸣,却也过多地掩饰了一时的人心。这本书,便是那段历史点滴的印记。
究其然是一个人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也许并不重要。酒天花地的派对,奢靡豪华的住处,五彩绚丽的衣衫,只是为了他心中挚爱的黛茜。回想初见之时,年轻美丽,一段草样的年华;荏苒而逝,奈何命运弄人,心中的挚爱已然他人的红颜知己。爱得愈深,伤得愈切;不干现实,沉浸于夙愿的美好,却模糊了前行的视野。无力的枪声,所有的梦想与美好,不堪一击地破灭,散于风中,了无踪迹。
盖茨比,他了不起,因为他因时度势的魄力,更因为他追寻美好的情愫。他没有做错什么,却也只得这人去楼空。一个梦想,如何极尽,唾手可得,却也如何之远,难以达到。在人人追求物质的时代,真实的情感那般一触即溃。浮华众生,沾染了铜臭气味,失却了是一颗至真纯净的内心。不留一片净土,那个时代,注定要湮没无畏的追梦者。
文中最后一句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前行,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后推,直至回到往昔的那段岁月。”
心中不禁一搐。习惯了争权夺势,习惯了勾心斗角,人们,究竟幸福吗?浮躁的世界,寸步难行的时代,掩饰了流俗,口口声声追忆似水般的年华。这,难道就是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吗?
“日复一日,兴奋之情被渐渐吞噬。”现实,抹杀了太多如真似幻的意象。那些似空中楼阁一般的美好,与空洞的人群已然渐行渐远。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我们该何去何从?
盖茨比的选择是前者。纵然现实残酷,命运无常,他的形象依然伟大;单纯的难以阻挡的爱,左右了他的是是非非,也使之以一种壮美的势态划过一个过往时代的苍穹。悄然而逝,少有人注视其光芒。穿越了百年,正是这缕光,给那个昏暗的时代留下了一个值得留忆的故事。
即使逆水行舟,在现实的洪流中,依然印记一个追梦无悔的背影。那个值得悲悯的时代,这些动人的文字,带给我们无限的遐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3
所有生命都是一个毁灭的过程。
——菲茨杰拉德
《了不起的盖茨比》源于菲茨杰拉德的笔下,盖茨比与黛西的爱情故事,上层社会的奢靡生活,都有菲茨杰拉德的影子。
它再现了爵士时代的浮华与空虚:贫与富,占有与背叛,爱情没有呼吸的空间,私欲膨胀到无以复加。而盖茨比,不过是中国的阿q,已成为一个符号,植根在美国人心中,他就是美国梦碎的最佳证明。
被成就的与被毁灭的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经济飞速发展,金钱越积越多,大楼越盖越高,派对越开越大,道德越来越败坏。
那时,人人都有一个美国梦。什么是美国梦?罗斯福在192019年的演讲《共和国的公民》中说,所有来到这里,在这里生活的人们都相信不管自己出身如何贫寒卑贱,只要凭借自己的勤劳奋斗和不懈追求,总有一天我们总会得到我们觉得自己应该得到的一切:财富,地位,尊重,爱情。就像初来纽约,充满希望的尼克。美国梦的真谛是付出总会有回报。
可是身在其中,却发现有时候圆梦要扭曲灵魂,甚至即使付出还是得不到。就像盖茨比经常站在自家码头上,伸出手去,想要抓住对岸黛西家私人码头的绿光。忽远忽近,闪烁不定的绿光,他曾经离它很近,却从未抓住过。绿光只是码头的一盏信号灯,却象征一切美好。
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想要触及的绿光,则是生命中所有与美好相关的想象凝结成的最具体的象征。盖茨比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披荆斩棘前行的人,他真的了不起。
虚弱的美国梦
在一座海滨豪宅里,住着一位超级富翁。每天,这里歌舞升平,蒂凡尼的珠宝,华丽的水晶灯,大得无比的花园……而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吸引心爱女孩黛西的注意。五年前,黛西以为盖茨比牺牲在战场上,而嫁给了旧贵族汤姆。五年后,黛西终于在表哥尼克的帮助下和盖茨比重逢。在两人重逢以前,盖茨比虽然做足准备,却难掩紧张,就像一个期待爱情又害怕等待的大男孩。他带着黛西参观他的豪宅,当他把衣橱里的衣服一件件的扔向黛西,享受黛西的尖叫时,盖茨比不知哪来的自信,相信自己能把幻境变成现实,相信黛西会离开汤姆,与自己一起生活。
可是,命运弄人,黛西和汤姆摊牌后情绪不稳,撞死了汤姆的情妇,也就是威尔逊的老婆,汤姆赶到时将凶手嫁祸给盖茨比。而盖茨比却被蒙在鼓里,一直担心黛西的安危,等着她的电话。最后,电话与威尔逊的枪声一起响起,讽刺的是,那并不是黛西打来的。
黛西为了物质身份地位,最终放弃了爱情,成为盖茨比梦想拼图上永远缺失的一块。要拥有爱情,就必须先拥抱金钱,这就是盖茨比的美国梦,荒诞真实又脆弱不堪,一旦被抽离其中一样,另外一样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资格。
浮华时代的旁观者
尼克爱好写作,却做了证券所的工作人员,也有自己的美国梦,即凭借自己的努力在纽约过上好日子。为了离梦想更近一些,他在富人区租了一所房子,恰好在盖茨比的隔壁。他一直在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因为盖茨比是他的梦魇。一个努力追梦但却不太地道的人颠覆了他的价值观。当盖茨比一次次与他交心,毫无保留地坦诚自己的身世,向他表达对黛西的爱时,他开始钦佩盖茨比,无论如何,他爬上了上流社会,并让那些名流们对他顶礼膜拜。更可贵的是盖茨比这样做的初衷是为了爱情。可是当盖茨比被枪杀,无人送葬时,尼克才醒悟过来:所谓的美国梦的实现,努力之余必须学会冷血,世故,且要笃行之。而这些,他一样也学不会,于是他离开了“无比厌恶”的纽约,再也没回去过。
也许美国梦就像菲茨杰拉德的墓志铭,《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结尾:“于是我们继续努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4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诗人、梦想家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的作品,出版于1925年。此次为天才翻译家李继宏的倾心译作。
小说中的盖茨比出身贫寒,年轻时与黛西相爱,但因贫穷无力迎娶黛熙,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而黛熙是非常现实的富家女,马上嫁给了另一富商汤姆。后来盖茨比靠自己的奋斗和运气成为百万富翁。发家后盖茨比仍念念不忘昔日恋人,仅仅为了一睹黛熙家码头的那盏绿灯而把家安在海边。
小说一开篇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述盖茨比在豪宅中宴请八方宾朋的场景,以及和黛熙重逢后若明若暗的感情。虽然黛熙的先生汤姆坚决反对,但他们还是无所顾忌地甜蜜着。正当他们欲走向“幸福大道”时,黛熙却在开车时因过度亢奋失手撞到了路人,并导致路人死亡。作者用如此戏剧化的色彩着实令人吹嘘不已。盖茨比为了黛熙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和万贯家财。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黛熙和汤姆的自私、冷漠,他们故意借口远走他乡,把所有的事故责任全推给盖茨比。现实再次冷漠地击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乍一看标题,“了不起”的盖茨比,可是刚开始我一直苦思冥想,就是想不明白他到底了不起在哪儿呢?回味再三,才有所顿悟。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简单单纯的爱情观,他认为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世界;盖茨比由贫入富,完全可以过富庶的上流社会生活,但他不为金钱、名利所动,他所有的目的只为和黛西重逢,直至他的一生以悲剧告终;盖茨比的了不起还在于他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黛西的苟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再次为盖茨比的勇气喝采!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这样一个“浮夸时代,最后的古典爱情梦”又极具悲剧色彩的故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
在很久之前曾经读过这一本书,故事的构成到现在的记忆已经模糊,只知道这是一个求而不得的爱情故事。但是却一直没有领略到盖茨比的了不起体现在哪里?
但我想这本书有如此高的评价,也并非只是讲述了一个男子追求心爱女子的故事这么浅显的故事。我想是我自己太过浅薄了还没有体会到这一个故事想表达的.东西。因而又重新去体会了一遍这个故事。
说实话,这个故事并不是我喜欢的有完美结局的故事。但是读完之后,仍然觉得心绪难平,想通过一个渠道去宣泄下心里的情绪。我无法说出来一个故事为什么最后会呈现那样一个结局,如此悲伤而自然的结局。
故事用有个场景,让我到现在想起来都可以体会到那个时候的张力。就像我在现场,看着故事发生,我都紧张的屏住呼吸。在尼克的家里,盖茨比终于要见到一直在等到与守候的心上人——黛西,一个已嫁作他人妇,但是仍然放不下的黛西。
通过作者的笔触,你可以体会到尼克那时候期盼与紧张的心情,以及黛西见到旧情人的时候的羞涩与不安。相顾无言,只有动作在传递着一些情绪。我想那个时候的尼克,看见自己一直遥望的绿灯出现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的时候的心情,是欣喜还是心酸?
随后的故事,像是启动了命运的车轮,越转越快,最终盖茨比成为了牺牲品。但是最令人悲伤的是盖茨比的葬礼,黛西没有来,往常来往于他的宴会的人也没有来,生意伙伴没有来,只有一个心里面有一点亲情和贪婪的老父亲出现。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尼克。
葬礼的无人问津和宴会上的觥筹交错,让人觉得恍惚到离奇。辉煌时身边人的络绎不绝,跌落谷底时的少有人的支持。
人性的悲凉,嫉妒,逃避责任,有时候不经意间就推动了一个生命的沉沦。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6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在1925年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二十世纪末,美国学术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此小说的问世,奠定了菲氏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被誉为美国“爵士时代”的象征和”迷茫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了不起的盖茨比》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为背景,用第一人称“我”所看到经历到和感受到的一切构成整个故事。我,尼克,一个小小的穷职员因与大富翁盖茨比比邻而居,偶然间闯入了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在弥漫着欢歌和纵饮的气息中,惊讶地发现隐藏在盖茨比心中巨大的秘密。没有人知道盖茨比怎么成功的,没有人知道盖茨比如何发财的,甚至连盖茨比的长相都不甚明了,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盖茨比的名字和他所举办的宴会,夜夜笙歌下的盖茨比心中所追求的却是重复过去,追回往昔,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黛西。
而黛西早已和百万富翁汤姆结婚,却婚姻不幸,丈夫外遇。当两人5年后再次相遇,盖茨比或许还是那个罗密欧,而黛西已不再是那个朱丽叶,当盖茨比固执的追求心之向往,但现实却以冷漠的姿态粉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作者以印象派的描述手法,用冷静又热烈的笔调,从第三者的角度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盖茨比,为我们勾勒了一副近乎完满且触手可及的美好梦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目睹人人艳羡的上流社会图卷的机会,然而又用毅然绝然的姿态无情的击碎了眼前魅惑人心的五光十色,故事的结尾,盖茨比葬礼的冷清与宴会的喧嚣,盖茨比热烈的执着与黛西冷漠的离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现实虽然打破了梦想,却也让活着的人看清了现实的虚伪与冷漠。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可以为了实现梦想而奋斗,是因为他成为百万富翁后还抱有最初的梦想,是因为他可以为了梦想付出生命,虽然这代价在第三者看来太沉重,太不值,人不在,梦已碎,白发人送黑发人,无论是一滴眼泪还是一声叹息在现实面前都显得那么虚弱不堪,愁之重,慨之多,奈何奈何奈若何!整个故事的最后可以感受到作为旁观者的“我”,尼克的心灰意冷,在盖茨比死后,东部在他的心中变的鬼影憧憧,面目全非到超过了自己眼睛矫正的能力,所以他又回了老家。不管这是逃避现实还是重新出发,如同乌龟遭到攻击躲进壳里,还是如同螃蟹全副武装准备战斗,捍卫自己做人的原则和道德底线是永远不能退让的人生准则,当我们不愿同流合污又不能改变现实的时候,保持沉默已是维持尊严最后的保护伞。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就如同人心与人心的距离那么远。 人心与人心的距离是多远?它可以很近也可以很远。试看我们当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剩下多少?80年代我们还在说学习雷锋好榜样,可惜他已经死了;90年代我们还在学习"当代保尔"张海迪,可惜如今她的国籍遭到质疑;进入21世纪,我们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可惜某些人只会把表戴在手上。看见有人拦车求助不能停,因为那可能是钓鱼;看见老人摔倒不能扶,因为那可能是碰瓷;看见地上有钱不能捡,因为就算不犯法那也可能是螳螂捕蝉,你看,我们的社会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价值取向也在渐渐扭曲,让富人带动穷人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初衷在哪里?为什么整个社会都陷入了信任危机?为什么人心与人心之间的距离会如此遥远?
小说最后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向前划,逆水行舟,不停的倒退,回到往昔。(So we beat on,boats agaisnt the current,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我不知该如何诠释这句话,因为整本书的基调是如此悲惨与迷茫,然而我又不愿妥协在这令人窒息的结局中,难道我们奋力向前的结果就是梦想的破碎?还是说我们奋力向前的方向错误了?或者说梦想本身就太过天真?再退一步说,梦想有必要存在么?有必要坚持么?一个人能够在社会主流思想体系中保持独立而完整的自我吗?当一只玻璃杯中装满牛奶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牛奶”;当改装菜油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菜油”。只有当杯子空置时,人们才看到杯子,说“这是一只杯子”。同样,当我们心中装满成见、财富、权势的时候,就已经不是自己了;人往往热衷拥有很多,却往往难以真正的拥有自己。
自我的实现
从浪漫主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盖茨比为至爱而死;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小三插足婚姻家庭的伦理道德故事,从现实意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他讲述了一个百万富翁生前门庭若市死后无人问津世态炎凉的故事。若故事如此简单,那它就不能称之为经典。在整部小说中,盖茨比代表的是拥有梦想的暴发户,黛西就是盖茨比梦想的化身,汤姆代表利己的上流社会,乔丹是脱离不了上流社会的新时代女性的代表,汤姆的情妇代表的是爱慕虚荣的灰姑娘之梦,汤姆情妇的丈夫代表着失去理智充当刽子手的社会底层,而我,尼克只是一个壁上观的穷屌丝。故事的结局证明,盖茨比的梦想已远远超越了黛西本身,他所追求的只是一个过去的影子,或者说只是为了实现自我的满足,更积极地说是对自我实现的执着。
在这个世上,所有人都靠出卖自己来赚钱。有人出卖智慧,有人出卖时间,有人出卖劳力,有人出卖关系,有人出卖身体,有人出卖道德。你要赚一点钱,就必须出卖一点自己拥有的,所以“赚更多钱”和“活出自我”是截然相反的,偏向任何极端,都会让你生活烦恼,最舒服的生活,就是找到平衡点。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会遇到顺境也会有逆境,总会有人事物的出现来打破心中的平衡,可是这个世界也是中立的,所有发生的事没有一样是绝对正面的或负面的,端看我们如何诠释,把它化为正面或负面的经验力量,而我们的因应态度决定了它的意义是正面还是负面,所以决定人生是“杯具”还是“洗具”的关键是心境,而不是遭遇。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人生百态还在我的心中翻腾,雅典娜赐予人类智慧是为了让人类学会如何生活而不是互送“人参公鸡”,虽然,盖茨比最后被杀死了,但我仍不能轻易地总结道:他的人生是个悲剧。对我们许多人而言,盖茨比所拥有的社会财富,是我们常人一生都不一定能企及的梦想。或许他过早地到达人生顶峰是他死亡的诱因之一,但我们很多人都还在上坡的路上,没有会当凌绝顶,怎能一览众山小。最后,期待年末李奥那多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上映。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7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盖茨比的伟大和悲哀就在于身在纸醉金迷,纵情享乐的时代,仍念念不忘,不断美化曾有过的短暂爱情,甚至把它升华成一种信念。不惜通过非法手段,倾尽自己的情感和才华来试图挽回一段早已逝去的感情,恢复那早已不复存在,只能靠幻想和回忆来支撑的理想世界。
愿望和生活毕竟是两回事,把希望寄托于现实有时也是很危险的。原来的盖茨比本是一个自由的心灵,上帝的儿子,在他脑海展现出的是一个无法言语的绚烂宇宙,所有幻想中的美景不过是他想象力的产物,直到他遇见了黛西,他开始被美的对象所支配,一点一点地陷入,不可自拔。
他的思想也不可能想上帝的思想那样活跃,于是失去了曾有的自由,对幻想的原动力。本来他是美感和想象的创造者,现在却被对方奴隶,受渴望和占有欲的折磨。
黛西之于盖茨比,是他整个青春,爱情的象征,是美感对象的具体化,那里承载了太多的幻想和激情,以至于早已超越了黛西这一个人本身所能给予的。
你默默等待了漫长的五年,买下一所豪宅,只为和她隔湾相望。
你挥金如土,盛宴宾客,在那些光彩夺目的晚会,喧嚣的音乐,欢声和笑语背后,隐藏的是你一直以来纯粹的梦想和被压抑的渴望。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你因为爱着她,而心甘情愿承担起了开车的责任,彻夜未眠等待着她的电话,等来的却是一声枪声。
那一刻你是否终于懂得? 过去的早已不存在,昔日那么温暖美好的世界,只存在于自己的记忆中?
只是为了一个拖延太久的梦而努力活着隐忍的你,明白付出了太大的代价的时候已经太迟。
总有一些憧憬无法填满,总有一些旧梦无法重温。
这世界才不会管我们对它有过怎样的期待和幻想。
觉得触手可及的东西,在握紧一刻,消失于手中。
有些情怀,其实无关对错,只不过不合时宜罢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8
盖茨比,曾经是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青年,被他最心爱的女人抛弃,嫁作他人妇。他飞黄腾达之后,为了能再见她一面,故意在她家的对面买下一座别墅,他夜夜笙歌,为的是她能像其他客人一样参加一下他的派对。而当他们真的如他所愿重逢,随后的旧情复燃,让盖茨比几乎以为她会放弃她现在所有的生活,跟她一起回到从前。但是,她无法承认自己从没爱过自己的丈夫。在一个疯狂、闷热的午后,她开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妇,当然了,盖茨比会替她顶罪的。这个引来了情妇丈夫的复仇,一枪命绝盖茨比于自家泳池。而黛西——盖茨比这一生最钟情的女人,却与丈夫在这一刻悄然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喜欢的一本书。因为盖茨比代表着一种希望,他未必不知黛西就是一个物质女郎,但他已然将黛西当做他生命中的那盏“绿灯”,为了这个容易幻灭的梦想,他甘愿付出所有的代价。而盖茨比的做法,恰恰会给人留下诟病,正如书中的叙事者和旁观者尼克所说,“我从头到尾都不赞成盖茨比,但偏偏是盖茨比,他代表了我真心所鄙夷的一切,他一个人比那一堆烂人加起来还要强!”那一堆烂人是一群不懂梦想可贵的庸众,盖茨比是那个为了一个怀揣了太久的梦想而付出沉重代价,到最终也还只是梦碎的天真小孩。
喜欢盖茨比的理由很简单,当你还是很年轻,你会和盖茨比感同身受的。你会觉得拥有梦想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孤军作战,只为更接近梦想一步。可是当梦想就快能实现的时候,在熠熠生辉的梦想之光面前却胆怯了,一步一步退缩,宁愿缩到一个不被看到的角落,也不愿看见梦想变成真实时的狰狞面容。你未必不遇到一个黛西式的人,她所有的美、所有的光环,都只是为了迎合你的欲求,你毫无理由的付出却得不到结果。
让我想想,盖茨比的遭遇,就像是我们在情感最朦胧的时期,偷偷摸摸地爱着一个人,你不敢随便申张,只能假装不经意地瞥一眼他看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呼吸着他所透露的气息。你还会以为将这样子度过一辈子,永远生活在他的阴影当中。不料,时间的魔爪偷走了最初的情愫,你要坦然地跟逝去的时光道别了,你才没有变成跟盖茨比一样,为了重温旧梦,最后被梦想“杀死”的人。
所以这个世上有太多的烂人,太少的盖茨比。但我们曾经都像盖茨比一样做过梦,虽不能像他一样为理想奋不顾身,至少能做他一名无名的粉丝。或许很多人都在哀叹盖茨比的结局,但我不得不说,对于盖茨比来讲,这或许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在他还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还在等着黛西的电话,这个天真可怜的人还在担心黛西因撞死人而带来的恐惧无法去除,而不知道黛西已收拾行李跟着丈夫离开了。盖茨比,输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9
逆水行舟 虽进犹退
断断续续花了一周时间听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很推荐中版君的讲书,挺抓人的。现在明白为什么梁文道《一千零一夜》要用这本书开场了,“美国梦”与“中国梦”何其相似,于是又去复习了一遍。道长足足讲了三集,差不多40分钟,讲书的内容时候不多,更多的时候是谈论“Jazz Age”,谈人生中孤注一掷的挣扎与落空。菲茨杰拉德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
五年前,看《了不起的盖茨比》电影版时,美人华服、奢靡宴会让人印象深刻,金碧辉煌而又颓败丧乱。菲茨杰拉德的语言其实很克制,电影为那个爵士时代作了注脚,那样的纸醉金迷令人目眩神迷又空虚困顿。女主穿着Prada的定制礼服戴着Tiffany的头饰,完全是我想象中黛西的模样,天真娇俏又世故无情。小李子把盖茨比的意气风发和一往情深拿捏得恰到好处,特别是书中描写尼克第一次见到盖茨比的笑容:
“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无比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可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又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他所表现出的对你理解的程度,恰恰是你想要被理解的程度。”
尼克最后对盖茨比说,“他们都是烂人,那帮混蛋全部加起来也没你高贵”,这样的尊敬是对诚实面对自己欲望并为之努力的人的认可,是对大难临头仍然护着那朵玫瑰花的骑士的礼赞。
我不认为盖茨比对黛西的狂热是爱情,这里面夹杂着太多的欲望,那盏绿灯就是黛西,黛西代表着盖茨比对生活的最高定义。这不是一部爱情片,没有《恋恋笔记本》里的缠绵悱恻,爱情并没有打破阶级与现实,爱情也并没有圆盖茨比的梦,菲茨杰拉德恰恰通过这样的言情剧去写那个时代里的一个小人物,用尽力气攀登到人生顶峰,诡谲又必然地轰然倒塌。
听到最后写到宾客散尽野草横生的华厦,雨中无人参加的葬礼,那个时候,饿着肚子的我在嘈杂的超市里囤积着宅居周的吃食,一走出商场,天黑尽了。“我们便这样,扬着船帆,逆水行舟。而浪潮奔流不歇,又不停将我们推向过去。”这是书的结语,台湾译者汪芃的译文像拍打海岸的浪潮,那声音也消散在黑夜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最近读的第二本英语小说了。随意中就翻看了,看着,看着也就往下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著名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这个小说家我以前看哲学书的时候看到过,但是没怎么留意。好像听说这个是一部著名的短篇小说,但是我以前对英语小说不太有兴趣,所以也就没怎么涉猎。最近,也就是最近我突然想看看英语小说,所以到处搜罗了一些简写本的英语小说来念念。如果能够找到英语版本的,那么中文版本就不再阅读了,我打算这样做。还有我准备先看一些简写本,到后来熟练了,就看一些原版的英语小说了。简写本的好处就是故事保留了,但是没有那么多难字,那么多罗里吧嗦。这样,既满足了我看英语小说的虚荣心,又使得自己能够阅读了一些英语名著。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一厢情愿的爱情故事。穷小子爱上了富家女,打肿了脸冲胖子,说自己也是公子哥。为了让别人不知道他的身世,告别了热恋中的女朋友,去参军打仗了。其实他此时已经负担不起恋爱费用了。战时,女朋友等了他一段时间,最终还是嫁给了其他公子哥了。退役回家的男主人公,在鬼使神差中,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就在他前女朋友家附近买了一套豪宅,夜夜举办聚会,笙歌劲舞,目的就是为了使得他的前女朋友来他的聚会,再次爱上他。最终,他前女朋友来了,爱上了他的钱,但是某天却开着盖茨比的车了一个修车厂老板的太太,老板找到盖茨比杀了盖茨比,自己也自杀了。虽然盖茨比日日聚会不断,出入车水马龙,但是没有一个是他的朋友,最终他的葬礼只有两三个人出席。怎么说呢,盖茨比也就是一个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的典型代表。为了博得前女友的一笑,却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但是那个女人并没有说你好。很多人想嫁给他,但是他只喜欢他的前女友,兄弟人家已经结婚了,他还念念不忘,居然举办Party来吸引她的到来。
总之,这本小说,还不错。更适合各个阶层的人群阅读,盖茨比悲剧性的人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1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 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盖茨比遭到毁灭的直接原因是他违反了游戏规则。无论在上流社会还是贫民阶层,通奸是被默许的,而真正的爱情是不被承认的。
正如这个冷酷的现实所昭示的,动什么别动感情。安娜卡列尼娜也是因此而走向毁灭的,只要在这个世界上追求理想和纯洁的美,结局大多是被毁灭。雷诺阿的大幻灭和游戏规则也是这样。一个求真求爱求美的人,最后总是走进了一个妓院。很象果戈里的涅瓦大街,有人在幻灭之后自杀了,有人则在吃了几个馅饼之后满心欢喜的活下来。人要在这个冷酷而势利的世界活下去,就必须遵守所谓的游戏规则,那就是不能善良和真诚,活的好的通常是那些冷酷无情,势利虚伪的家伙,人要活下去,假如不想太坏的话,也要学会冷漠。小说中的盖茨比,威尔逊夫妇都死了,他们都是因为相信了所谓的梦幻,一个相信了美丽却空虚的女人,一个相信了粗野肉体的男人,还有一个是相信了所谓的尊严。三个盲目的,被欺骗的人都死了,只有那些冷酷自私,懂得游戏规则的人继续活下来。瞎子和傻子死了,聪明人活下来。 游戏规则的首要原则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自保,而任何需要付出生命真实的行经都是要予以毁灭的。
作戏,撒谎,欺骗,阴谋都是被允许的,只有善良和纯洁是要被扼杀的。而善良和纯洁,还有点脆弱的伤感正是年轻的品质。
菲茨杰拉德活了四十四岁,他永远是一个年轻人。因为年轻不是数字,而是一种品质。为了这永恒的青春和幻灭,他将不朽。 我们奋力搏击,逆水行舟,不停的被水浪冲退,回到了过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美国小说,这部小说和它的作者菲茨杰拉德深深地影响了后来的一大批美国小说家如海明威、塞林格、卡波特,甚至连远隔重洋的日本当代小说家村上春树也十分钟爱这部小说,他在自己的小说中借主人公之言:“兴之所至,我便习惯性地从书架中抽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
《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一部经典,在写作技巧上自有其成功之处,结构紧凑,文笔流畅,多运用象征手法,小说随着尼克的叙述展开,既有旁观者超然物外的姿态对现实讽刺批判,又能深入到小说人物之间,感受他们的悲欢。仅仅是文字和技巧方面的成就,就已让人爱不释手。
而一部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人类共同拥有的“精神内核”,从而无论是“爵士时代”还是“网络时代”的人们都可以从阅读中有所获得。
“美国梦”便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精神内核。
“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 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不过是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实际上,人人平等、公平竞争何尝不是人类共有的梦想。
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美国梦”本身并不是菲茨杰拉德责难的对象,菲茨杰拉德批判的是腐化堕落的“美国梦”,是变质为不择手段,追求金钱、追求恣意挥霍享乐的“美国梦”。
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赢”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正是对这种已然“物质化”了的梦想的盲目追逐,使那个时代的人们陷入了一种缺乏洞察力的状态——追求由金钱、名誉堆砌的成功,却精神生活空虚,外表的繁华难以掩盖空洞、虚伪的社会风气。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性和无意义性。作者在结尾也写到:“He had come a long way to this blue lawn, and his dream must have seemed so close that he could hardly fail to grasp it. He did not know that it was already behind him…”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痴情或纯情如盖茨比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才被菲茨杰拉德用“Great”来形容吧。
对梦想的追求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有人狂热追求名利,有人也会为人类平等献出生命。而现实中梦想却极易物质化,追求金钱和优越的物质生活显然比追求人人平等、友爱有诱惑得多。但无论是何种境界的追求,归根结蒂,我认为还是追求精神方面的满足——这也是人不同于动物的方面。纯物质的追求永远不会给人深层次的满足,它只会使人欲望不断膨胀,在追求中丧失对人对己的洞察力,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把对物质的追求当作自己的全部追求,结局只有更深重的失望。
《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叙述中不乏伤感的基调,主题思想似乎与时代的进取精神背道而驰,因此纵然是经典,也断然算不上书店里的畅销书。但正是这种冷眼旁观的文字,让人们在“积极进取”的同时,不妨稍停片刻,对自己所追求之物重新审视,不要在当前时代的风气中迷失方向。
菲茨杰拉德自己也了然,他能做的不过是一部小说,人类整体对物质的狂热是无法停滞的。 用《了不起的盖茨比》最后一句话作为结束,这也是刻在菲茨杰拉德墓碑上的文字: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盖茨比最终凄凉死去,无人流泪,无人哀悼。然而隔了半个多世纪,我们仍在为盖茨比扼腕,我们追随着他,甚至追随着码头对岸黛西家的那盏绿灯。我们看着盖茨比梦的破灭的同时,也审视了自己——到底什么才是我们的梦想,到底怎样的梦想才不至于让我们倒退?我们时时质问,却迟迟得不到回答。
或许每个人的心间,总是存在过这样的一盏绿灯,我们为之痴迷神往,如飞蛾扑火般的不顾一切。因为我们听到了它的召唤,仿佛一只无形的手,牢牢地抓住我们的命脉——唯有追逐,才得永恒——不管这个梦想,是有着气吞山河的盛大,还是小悲小喜的微末。我们永不会知道结局如何,也无需记挂,就好像盖茨比在跨出了第一步时,势必不会因为第二步的不可知而畏首畏尾。再是虚无的梦,即使存在就是一种幻灭,我们亦是小心翼翼地呵护。但凡我们的心说:“走吧,年轻人”,即使荆棘遍地,我们也要跋山涉水,逆流而上。
菲茨杰拉德曾说:“法国是一片土地,英国是一个民族,但是美国……是一颗赤子之心”我们从这颗赤子之心中看尽哀乐人间,同时也暗暗滋生出自己的梦想。在每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选择张开双臂,看得更远,跑得更快……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3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4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便深刻的感觉到一部文学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一个符合它所诞生的那个时代中人们共同的精神面貌特征。《了不起的盖茨比》固然是这样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的文字和写作技巧不再做深究,只是浅显的说一下自己的读后感。
这部小说既然叫《了不起的盖茨比》,那就来说说文中的盖茨比到底有什么“了不起”。通过对作品中个人物形象的分析来阐明其中的原因。
盖茨比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文明孕育出来的产儿。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斓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缭乱,神魂颠倒。菲茨杰拉德将这个绚丽的、是虚幻的时代命名为“爵士时代”。这个时代充斥着酒精和上流社会的纵情欢笑。人们眼中只有金钱和名位。生活在这个时代里的各位主人公们又是怎样的状态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人物不多,论夫妻总共也才写了两队,汤姆,不坎农夫妇和威尔逊夫妇,正是从围绕这两个家庭错综复杂的关系中,菲茨杰拉德找到了他认为社会矛盾的根源问题所在,即人们的欲望。
小说故事的叙述人尼克‘卡罗威到东部去学债卷生意开始,他搬到纽约附近的长岛居住,面临海湾,而且与盖茨比为邻居。作者就是通过一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自述他的所见所闻,尽量使读者感到真实,客观和生动。
汤姆布坎农是“我”第一个向读者介绍的人物,他是巨富之子,社会名流,酷爱体育消遣,光是用来打马球的马匹就有一大群,他30多岁的年纪,却给人一种永远盛气凌人的印象,说起话来声大气粗。举止鲁莽。他行事果断,判断准确且手段凶狠,一旦有危害他的利益的人物出现,他会不择手段的加以打击,毫不留情,他是个凶猛的男人,并且很会花言巧语的骗取女人的欢心,同黛西做了三个月的新婚旅行之后却在一回来就和饭店的女佣人搞在一起,到了纽约又和车辆修理行的老板威尔逊的妻子发生了关系,到末发现自己的妻子和盖茨比有染,又极力做出家庭卫士的姿态说:“这年头人们开始对家庭生活和家庭制度嗤之以鼻,再下一步他们就抛弃一切,搞黑人白人通婚了。”指责的多振振有词,“一个酒徒色鬼尽然摇身一变就成了道学先生”。由他的种种行为可以清晰地看见这个男人丑恶的灵魂,他是当时社会中贪婪自私物欲深重的所谓上流社会的典型代表。
黛西是“我”的远房表妹,大家闺秀,生的美丽娇柔,因为追逐金钱门第,她抛弃了原本的恋人盖茨比,和汤姆结婚,她的不幸婚姻使她遭受了种种痛苦,她刚生下的孩子不到一个钟头,汤姆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她从麻醉中醒来,一听说生了个女孩,就哭起来“我很高兴是个女孩,而且我希望他将来是个傻瓜”,这就是她的“女儿经”和人生哲理。当他看到盖茨比神话似的发迹,变成一个连汤姆都相形见绌的大亨时,顿时由惊愕变成遗憾,对于金钱和情感的欲望猛的在她心中燃烧起来,以致于她走进盖茨比辉煌的宅邸,眼见他拿来炫耀一下五彩缤纷的英国衬衫时,竟嚎啕大哭起来,“这些衬衫这么美”,她哽咽的说,她的声音在厚厚的衣服堆里闷哑了,“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这么美的衬衫”菲茨杰拉德对这些细节进行了精心的描绘。
一个“黄金女郎”的形象活脱脱的跳出来,而当汤姆与盖茨比最后摊牌,当她和盖茨比一同驱车返家,她在心烦意乱的时刻为了镇定一下神经,高速开车,竟然把他丈夫的情妇撞死了,还一溜烟驾车逃走,此后她就完全背叛了倒霉的盖茨比,抓住他不会向警方说明真相的时机,与汤姆一同策划阴谋,打算远走高飞,溜之大吉,后来当死者丈夫杀上门来,黛西竟允许汤姆把罪责推到盖茨比身上,使他惨遭枪杀,做了他们的替死鬼,势力,自私,陷害,谋杀,小说就是这样一步步让黛西的面目暴露无遗,三条人命可以看清美国社会某些为所欲为冷酷无情的上流人物。盖茨比是小说的核心,他的财产引起了人们的纷纷议论,他那模糊的背景,神秘的发髻,温情的恋爱,都与全书的浪漫抒情的气氛相吻合,他是庄稼的孩子,原名杰慕斯,盖茨,少年时四处流浪,17岁随翁科迪周游世界,改名为杰伊,盖茨比。
受了5年如何处事的“训练”,战争期间作为青年军官认识了黛西,他和他家的房子都令他惊奇,炙热的相爱激发了年轻人心中的一场春梦,战后盖茨比不名一文,眼睁睁的看着财大气粗的汤姆把心上人抢了去,寒仓的盖茨比尝够了裙裤的滋味,他痛心疾首的感到横在他和黛西之间的沟有多么深,盖茨比决心奋斗,用金钱来买回他永远难忘的梦境,他学会了为富不仁,狠命赚钱,唯有对梦中的女神带新却是地道的绅士风度,对她的一往情深,5年来他含辛茹苦,就是为了重温一场旧梦,当他遭到黛西门的陷害,竟还傻痴痴的坚守他的爱情理想,不思躲避,他致死期待着,是那个实际永远也不会打来的黛西的电话,这里面饱含着菲茨杰拉德深刻的寓意,盖茨比的死是“美国梦”的破灭,他的生命信仰之火熄灭了。与汤姆,不坎夫妇对应的还有一堆次要的角色——威尔逊夫妇,他们在股市中都是不可缺少的人物,威尔逊的妻子莱特尔是个矫揉造作的俗女子,甘愿做汤姆的情妇而离开她的丈夫,就因为她的丈夫并非“上等人”,她的暴死成了故事的转折点,这对夫妻,女的被情敌缠死,难的去傻他想象中的谋杀犯,而杀错了人,成了悲剧的最后完成者。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5
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从中了解到了许多,盖茨比从年轻时起就一心要追求“一个绚丽得无法形容的宇宙”。一旦爱上了“黄金女郎”,他的悲剧也就开始了。她成为他理想的化身,尽管黛西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他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那个虚无缥缈的爱情梦。
然而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她被那个物欲横流到变态的社会腐蚀地太过丑陋,而盖茨比又被他那无比飘渺的梦蒙蔽了双眼,那个梦太过美好、太过虚幻,他也为此投入了太多的热情。因此黛西每一个丑陋的点都被他自欺欺人的蒙混过去,并且为这整段实现梦想的过程自行地添加各种虚幻而美丽的泡沫。因此,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和献身精神也超越了世俗的男欢女爱的恩怨。为了重温旧梦,他不惜投身纽约金钱世界的污泥浊水,但是他对财富本身和花天酒地的生活并无兴趣,出污泥而不染。他的灵魂在受难,但是他无怨无悔,从一而终。小说叙述者从一开头就表白从不轻易褒贬人物,却在和盖茨比诀别之前理直气壮地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所以,盖茨比是“了不起”的。
说到这部作品就不得不提起“美国梦”。查阅资料得知,“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而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是因为哪些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在作者的笔下,它不过是人们对于物质不惜一切手段自私而冷酷地追求的一种依托。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追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那个社会状态下人们的变态。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如此痴情或纯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这就是他真正“了不起”的地方所在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6
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已经很久了, 我已不记得剧中那些描写宴会时的恢宏场面,那些在宴会上举杯欢呼,觥筹交错的人们,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盖茨比内心对梦想的那份执着与纯真。即使社会如何黑暗,即使他的梦想是与现实格格不入的,他都矢志不渝地追寻着他的梦想,寻找着最初的那份恋爱。但梦想最终还是抵不过现实,他的梦想破碎得让人惊心动魄。
这本书以尼克的叙述为主,描述了富豪盖茨比从一夜暴富到颓败死去的短暂人生。盖茨比在成为富翁之后,在他的豪宅内举办宴会,夜夜笙歌,纸醉金迷,这一切看起来都让人觉得他是在炫耀他的成功,他的财富,但实际上,盖茨比是为了吸引他的心上人黛西,为了黛西,他不惜在黛西房子的对面购买豪宅,夜夜欢庆,只为能与黛西重逢。在他们重逢了之后旧情复燃,盖茨比本以为他们的幸福生活将重新起航,殊不知一场横祸降临,黛西飙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人,盖茨比为爱顶罪,到最后却换来黛西无情的背叛,跟着他那破碎的梦想一起死去。
在整本小说中,盖茨比的梦想是唯一的闪光点,它引领着盖茨比走过了那一段黑暗不堪的岁月。而他的梦想,就是找回与黛西在一起的那段美好时光,他希望与黛西重新开始,他想重新拥有黛西,这个他认为纯洁天真的女郎。但是盖茨比错了,他所认为的美好女孩本质是一个崇拜金钱,没有主见,自私自利的人,所以在车祸发生之后,黛西才会渐渐疏远了盖茨比,以至于后来盖茨比被情妇的老公枪杀,黛西连来看盖茨比最后一眼,甚至是送花都没有,这足以反映了美国社会人情冷漠,那些看似紧密的关系都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的,盖茨比虽然腰缠万贯,虽然暗地里做过肮脏的行业才发财致富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内心还保存着那一份纯真,他的纯真没有被这个追求物质的社会啃噬。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可以和黛西重温旧梦,有了名声黛西就会回来,但是他的想法太过天真,他没有想到,万一他失去了地位,失去了金钱,那黛西还会继续跟着他吗?他们的爱情还能再延续吗?这一连串的问其实早有答案了,所以盖茨比的梦想才会让我感到那么痛惜。
虽然盖茨比的梦想早已注定是不可能的,但是他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投入了他的理智与财力,却是让人感到钦佩的,所以才会说他是“了不起”吧。与他从事的行业的肮脏成反比,他对黛西的追求是那么的美好与温暖。记得在盖茨比与黛西的第一次重逢时,“一身白法兰绒西装,银色衬衫,金色领带,慌慌张张跑了进来。他脸色煞白,眼圈黑黑的,看得出他一夜没睡好”,让我感受到盖茨比对黛西的重视,就像一个年轻小伙子第一次与女友约会一样,是那么的紧张与不安,后来,他和黛西重逢,到旧情复燃,这一切的描写都是那么美好,黛西在盖茨比耳边的温声细语,盖茨比注视黛西的温柔目光,都会让人忘了偷情其实是一件不忠的事情,但在他们这里,就仿佛是一场光明正大的恋爱。盖茨比对黛西的勇敢追求,是我们很多人所无法做到的。在他们分离了将近五年之后,在黛西结婚了之后,盖茨比还能孤注一掷,努力去寻找黛西,找回他们的那段幸福时光。盖茨比在更深层面上代表了美国社会上的一种追求光明与希望的力量,但面对追求物质欲望的社会,他显得那么突兀,他的追求无法为这世界所包容,这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从个人层面来讲,盖茨比就代表着一种理想境界,在那里,理想主义闪闪发光,而对岸则站着黛西,他们之间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在现实中,大部分人都会倾向黛西那边,而在心理上,则是倾向盖茨比那边,这也就是盖茨比的灵魂不朽的原因:它代表了一种人们无法到达的境界,一种对于理想的追求与坚持的境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7
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被人称为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美国小说。
故事大致写的是:青年军官盖茨比,英俊聪明,激情浪漫,在南方一个城市驻防时,和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服役没回来时,美丽的未婚妻却嫁给了风流倜傥的阔家子弟汤姆。盖茨比复员后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黛西。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迁到纽约的海湾豪宅,盖茨比为了吸引黛西,便在海湾的对面买下了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而且经常举行盛大的晚宴,来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待黛西的回心转意。当黛西知道盖茨比还在爱着自己,而且拥有巨大的财富后,开始动心。驾车从纽约回家的途中,心神不定,撞死了自己丈夫汤姆的情人威尔逊太太。盖茨比知道后,决心为她承担罪过。而黛西的丈夫汤姆,却说开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盖茨比就这样死了。
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对这个小说评价很高,而且看了很多遍,也写了不少评。
说说我自己的感受。我看了第一遍也是觉得一般,不像《道连·葛雷的画像》给我的冲击力大,也不如《月亮和六便士》那么曲折动人,可看第二遍时开始有了感觉。
这本书很薄,故事不曲折,人物也不多,估计只有菲茨杰拉德才能写出这样的长篇,他的长篇大多不长可以说,作者把盖茨比在感情上的描写是不自信的,他像做走私私盐那样,估摸着黛西的智慧。当看到黛西满眼都是金钱时,他又懊恼地说黛西变了,不是那个纯洁的黛西,而是个满眼是钱的黛西了,故事就这样一步步加剧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而他的了不起就在这里显现出来——得知黛西已经变了,已经不是他的梦,他仍不改初衷,热烈地追求他的梦。他的梦超越了一切,以极大的、带有创作精神的热情投入到了这个梦——最后以他的死,他的梦破灭了。
另外一点,菲茨杰拉德写小说的水平很高,能把一个10来万字的小说写的全世界很多人都知道,本身也是了不起。还有,他的小说语言很好,很抓人,也很美。这就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8
如果不是有人问我盖茨比到底哪里了不起,我是不会考虑看第二遍的。第二遍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中三名主要女性人物分别是黛西、乔丹、茉特尔,作者笔下的三名女性人物都表现出自私、空虚、金钱至上的品性。而盖茨比更是愿意付出一切的守望一个梦想,一个其实不难实现却没有实现的梦想。
总结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词句
1)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世界上的所有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样优越的条件。
2)世界上只有被追求着和追求者,忙碌的人和疲倦别的人。
3)当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炫丽的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阴凄凄的心里所能积聚的情思。
4)为了抱着一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
5)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膊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于是我们分离向前滑,你流水向上的小舟,不停的倒退,进入过去。
书中人物除了盖茨比之外都是普通的人,要吃喝拉撒爬梯,也有爱恨情仇,个个都有人前人后得瑟失落多张面孔,关键是要“过日子”,然而盖茨比却是个不要过日子的人似的,有太多的不同寻常的过去,以及现在,看起来像世界的中心,其实只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除了过好日子之外,英雄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点缀罢了。
盖茨比给黛西看衬衫算是个经典桥段,黛西两眼一花,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好衬衫啊。盖茨比静静地看着。
后来黛西当着汤姆的面向盖茨比示爱的时候,盖茨比接着书里的“我”的话说下去。
盖茨比还是这么冷静,他清清楚楚黛西是什么,可是却依旧呀挽回黛西,或者更是完成一件自己决定要做的事情,不论如何。
再后来盖茨比死了,所谓树倒猢狲散,众人都不愿来葬礼,可是他们又不是势利小人而已,他们和你我一样,不过都是要过普通日子的,普通人。
普通的黛西为了这种生活,第一次离开了盖茨比,因为她不能等,很寂寞。后来她又一次离开了盖茨比,依然是为了生活。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西部和东部大概有着很强的象征意义。但我倒觉得,盖茨比终究是这个“大多数人”生活的世界上,日常生活中,可以缺少的点缀吧。
书的故事虽然很简单,讲的却是一个孤独的英雄在一群平民之中悲壮死去的时代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9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0
每个人都有一个浮夸的梦,而且会倾尽一生去追寻!
机遇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可遇而不可求,一旦抓住了定会兴起大风大浪!
如果遭遇纯洁般爱情的背叛,没有将你毁灭,定会为了一个誓言、一眼回眸和一个微笑千金散尽。
如果你还没有重新定位爱情,朋友,执着,势力和欺骗,那么你火焰般的自信定会将你烧的遍体鳞伤,你会否定一切,在你认为即使错的事情也会峰回路转,定会在自己制定的计划当中!
人生难得几个和利益无关的知心好友,酒肉朋友,官场朋友,生意朋友……当你显赫的时候趋炎附势,当你落败的时候避之不急,只有和金钱,利益,权势无关的朋友守你一生,只为一句认识足够,即使只拥有浮夸的理想那也算是人的不同追求!
爱情的泡沫会冲昏头脑,总会为着不可能的事情计划好一切,为着那一束绿光挣脱了世俗,礼仪,廉耻和尊贵,爱情会使人下贱的认为自己为了爱情觉得做任何事情都很伟大。
盖茨比你很了不起,真的佩服你,你身上的光环闪耀,目标,执着,努力,机遇,坚持,自信,尊贵,得体,规划,飞蛾扑火,忠贞爱情……很多很多,你很了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