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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昏迷刚刚苏醒的句子汇聚50条

时间:2019-06-25 17:05

一、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该作品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对童年往事的回忆,讲述了一段关于英子童年时的故事,反映了作者对童年的怀念和对北京城南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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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的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思康暗中相爱,后来思康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送到城墙根脚下,不知去向。

英子对她非常同情,于是答应帮秀贞找小桂子。英子在不经意间发现妞儿的身世与小桂子极其相似,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寻找爸爸。但最终在赶火车时母女二人一同丧命于火车下。英子发着高烧,昏迷了十天,差点丢了性命。后来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便衣警察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因为失去了一个朋友。后来,兰姨娘来到英子家,英子发现爸爸对兰姨娘的态度不对,英子想了一个办法,把兰姨娘介绍给德先叔,后来他们俩相爱,最后他们一起乘马车走了。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来到林家。

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被淹死,女儿也被丈夫送给了一对没有儿女的骑三轮的夫妇,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最后,英子的爸爸也因肺病去世。英子因为爸爸的离开,体会到了自己的责任,觉得自己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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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林海音(1918年3月18日—2001年12月1日),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台湾作家。生于日本大阪,原籍台湾苗栗县头份镇。3岁随父母返台湾,因台湾被日本控制便举家迁往北京,度过了难忘的童年生活。25年后英子与夫君何凡扶着妈妈,携着、背着、抱着三个孩子。1948年举家迁往台湾,在台湾仍以办报,办刊,写作,出版为主,联络了大批在台湾的文化界人士提携了大量台湾文学青年出版了众多文学名作。被称为“台湾文学的祖母级人物”,1998年荣获“终身成就奖”。

林海音的创作是丰富的。她已出版了18本书。散文集《窗》[与何凡(夏承楹)合作]、《两地》《作客美国》《芸窗夜读》《剪影话文坛》《一家之主》《家住书坊边》,散文小说合集《冬青树》,短篇小说集《烛心》《婚姻的故事》《城南旧事》《绿藻与咸蛋》,长篇小说《春风》《晓云》《孟珠的旅程》,广播剧集《薇薇的周记》,另外有《林海音自选集》《林海音童话集》,编选《中国近代作家与作品》。此外,还有许多文学评论、散文等,散见于台湾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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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南旧事读书笔记50篇

篇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暑假我看完的第一本书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各种深意。梦幻的故事,轻叩心弦的文字,将我带到了老北京南城的那些景色和人物里,将我带到了英子的世界。英子以童稚的双眼,观看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了人世复杂的情感,绘透了北京南城的风光。

英子眼中有着和大人不同的世界。大人说,骆驼长脖子上系着一个铃铛是为了防止被狼侵犯,英子认为,给骆驼系个铃铛是为了增加行路中的情趣;大人说,惠安馆中的秀贞是个疯子,英子认为,秀贞只不过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喜欢倚在门边看来来往往行人的大姑娘;大人说,妞儿虽然长得俊命却很薄,英子认为,妞儿不仅长得好看,而且很温和,是最好的朋友;大人说,藏在草丛里的那个年轻人是个贼,是个不折不扣的坏人,英子认为,他很善良,他爱他的弟弟。英子用单纯的双眼解读着大人眼里那个复杂的世界。

英子的心没有上锁,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出入。她和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成了好朋友,帮助她找到了她丢失的孩子——小桂子,遗憾的是母女俩在走向新生活的夜里惨死在了火车的轮子下。在英子的新家——新帘子胡同,她又与躲在草丛里的那个年轻人结识。年轻人为了能够供应弟弟上学,迫不得已走上了偷盗的道路。理解他的只有英子,而且他们还有了一个美丽的约定——看海去。英子用纯真的胸怀接纳着她认识的每一个人,体味着他们的喜怒哀乐。

那些曾经陪伴英子成长的人,好朋友妞儿,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秀贞,躲在草丛里的小伙子,从不理会小孩子的德安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奶妈,小栓子,小丫头,都一个个陆续地离开了英子,就连最挚爱她的爸爸的花儿也凋落了。英子切身经历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她长大了,再也不是小孩子了。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英子的童年一去不还了。我们的童年也像英子的童年一样一去不还了。

林海音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她的心头。

我的思绪也随着海音的骆驼队飘回到了童年的那片时空。春风吹绿了柳条后亲手制作的柳笛的悠扬声,炎炎夏日午后河边柳树上焦躁不停的知了声,夏夜偎在奶奶的怀里听到的狼外婆的故事,秋风起后的周末去树林里捡拾的枯黄的落叶,大雪后的野外和小伙伴堆雪人的欢闹声……一切的一切随着记忆闸门的打开缓缓地流泻出来。童年的时光一去不返,但美好的画面、痛苦的经历却都烙印在了心灵的深处。

我们实际的童年已经过去,但我们心灵的童年永存了下来。

篇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爱唱戏的妞儿,草丛里的小偷,有趣的兰姨娘以及缄默的“四眼狗”,这些人物都出自于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城南旧事》。关于小说,我普通只是看个开头和结尾,少数会看完。而《城南旧事》,至今我曾经看了八遍,我深深地爱上了书中那个叫林英子的孩子。

《城南旧事》讲述的是林英子小时分的故事。作者站在一个小孩子的角度,生动地描画了老北京城人们的生活,也记载了一个孩子由任性变得灵巧懂事的过程。随着英子的生长,一些事,一些人也都在变化。一个个好朋友、好亲人都随着英子童年的完毕而分开。到最后,她的爸爸也走了,英子不再是个小孩子了。

我爱英子,爱她的天真。她与那个蹲在草丛中的小偷成为朋友,用真心看待每一个人。她与妞儿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有趣,深深感动人心。英子也淘气,她赖床不想上学,但后来,在爸爸的教育下,她养成了天天早起的好习气,成了每天等候校工开大门的学生之一。那个小小的孩子真是太心爱了!

我爱英子,爱她的刚强。在妞儿与她妈妈分开之际,她终于撑不住倒下了;在爸爸离世时,她疾速冷静下来,只为了完成爸爸的嘱托——刚强地生活下去。那个小小的孩子真是太懂事了!

我爱英子,我不幸她。她还那么小,就失去了爸爸,就要承当起作为一个小大人的义务。相比我而言,我们似乎差了十万八千里。我是温室中的花朵,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主式”生活,有时还要挑三拣四。英子让我懂得了,年龄不会成为承当义务的限制。小小的我们,也有着一份小小的,关于社会和家庭的义务。我们应该去主动承当,像英子一样,关怀他人,照顾他人。那个小小的孩子真是太了不起了!

有人说,《城南旧事》是虚拟的、杜撰的,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它的喜欢。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童真,看到了仁慈,看到了属于儿童的美。它带给我的,不只仅是一张张生动的生活画卷,更重要的是一次次的打动和其中包含着的道理。这就是我爱这本书的缘由,这就是我爱上那个孩子的缘由。

“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心爱的生物。”一点儿也没有错!英子让我入迷!她的童年,有坎坷有泪水,当然也少不了欢乐和笑声。我爱英子,爱她的童年,爱她的“城南旧事”。

爱上那个个孩子,爱上那份童真!

篇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梅花,落了,它唤来了春天的清醒;迎春花,落了,它迎来了夏天的炽热;茉莉花,落了,它带来了秋天的清风;桂花,落了,它引来了冬天的雪白……一年年的流逝,即在花的默然落下,即在芬芳留滞于指尖。而童年不正是如此,随花绽放,随花凋谢,漠于土中……

《城南旧事》的作者不正是阅历了如此,她的花儿曾经在她父亲倒下的那刻,枯萎了,永远地沉睡在土中。而她爱花的父亲,也再不会起来,为他心爱的花儿浇水,施肥了……

《爸爸的花儿落了》这篇文章,是我在《城南旧事》里最深为打动的一篇。它讲述了病弱的父亲请求她去历练,而在她的小学毕业仪式上,父亲的缺席,给她带来了绝望与惧怕。最终当她拿着毕业证书匆匆地赶回家时,她听到了那个她早就猜到,却一直不敢面对的音讯。而那一刻,她的花儿落了,不只是爸爸的花儿落了,也是她童年的花儿凋谢的时分。

一朵夹竹桃的枯萎,一瓣花的飘落,无不带走了一串串金银铃般的笑声,带走了一个个对无忧无虑的美妙神往……

看到如此触动人心的一幕,我不由思绪万千:

我似乎又回到了那个中央,哭声四起,无不论述着痛苦与伤心。一朵朵白花,敬奉在前,一张张纸钱,逝于火中,一声声祷告,尽在人心……四周的亲人,更是伤心欲绝:奶奶趴在棺上,泣不成声,头戴白花的奶奶显得愈发憔悴,哭得喉咙也哑了,可怎样也不听劝;爸爸缄默不语,只是用他的眼睛看着,我看到爸爸的眼睛里透显露懊悔与悲伤的神色,还略带一丝倦意,爸爸筹办丧事,再加上守夜,爸爸已良久没有合眼了,可是……

抬头,只能看见那张惨淡无光的照片,似乎这才苏醒,照片上的是爷爷。我已不知那时我到底在想些什么,浑浑噩噩,不知不觉已回到了家中。经常想起,无不感到一阵空虚,我多怕身边的人正像如此,一个个,分开了我……

屡屡翻阅《城南旧事》的时分,只能默默感慨,感慨她曾经具有过,曾经失去过。又经常触景生情,回想起了往事。

花,落了,曾经的失去,或许会永远地提示我们:

珍惜如今!

花,落了,只愿能永远拥抱住它曾繁华的一面。

花,落了,落的只是一段光阴,而情感究竟是不会落的……

篇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北京城的小胡同里,还会有一个长辫子姑娘,看着那洋槐树出神吗?躲在草垛子里的那个大哥哥,还会陪着小英子去看海吗?兰姨娘跟那个“四眼狗”走后,又会发作什么事呢?爸爸种的花儿落了,小英子又会怎样呢?噢,骆驼队来了又走了,小英子也慢慢长大了……

随着“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的歌声,我又捧起了台湾著名作家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深深地陶醉于小英子的童年生活中。

这本书是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英子暖和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幼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示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从秀贞、妞儿惨死在火车轮下;躲在草垛子中的大哥被捕;兰姨娘和德先叔分开,到宋妈回老家,以及爸爸生病逝世……使小英子逐步长大。这其中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城南旧事》就像是一幅幅怀旧的黑白照片一次又一次展示在我的眼前: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垛子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同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逝世的父亲。他们都和小英子树立下了深沉的感情,成为她记忆里深入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最终还是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英子而去了,消逝了。正是在这分手之愁中,英子渐渐地长大了。童年的故事,就此破碎……

当我合上《城南旧事》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我深深领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觉得我都不会遗忘。如今,我曾经小学六年级了,行将辞别我快乐无忧的童年,也行将分开我朝夕相处六年的同窗和教师们,这是一种这样的心情?俗话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我们的人生路上必定有许许多多的悲伤、快乐、分手、相逢……每个人都会分开学校,分开父母,分开朋友,以至分开世界。

相比之下,固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非常精彩、戏剧化。她把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入在心里,经过那枝慧笔深深地留到我的心里,每个人的心里。让每位读者晓得她的童年故事是那样的真实、纯朴,那样的纯洁恬淡,弥旧温馨。

我不由自问:那我是不是也该在行将分手母校跟小学同窗分别前做些什么呢?对!要珍惜!珍惜!!珍惜和同窗们相处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学校里,我只需一有空就会幸福地观赏着同窗们的每一个喜怒哀乐;回到家里,我自编了一首小诗,来思念六年来的小学生活。有个同窗树立了班级QQ群,这样,大家在群里就能够相互聊天,就像天天在一同。或许若干年后,缘分让我们在街上擦肩而过;或许永远也不会再见,那么就更要珍惜眼前的幸福光阴了。

《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想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能够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篇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我喜欢把阅读看做一次旅行,每每读书,仿佛自己正徜徉其中,身临其中;每每品读完一本经典,就如同结束了一场漫长的旅程,在其中收获了许多,有快乐,有泪水,有感动,更有深思。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早在很久以前,这首《送别》便总是挂在我的嘴边,悠扬的曲调中,那一句句富有诗意的歌词,让离别时的伤感尽显其中。在一次很偶然的经历中,我认识了那本对我来说意义非凡的书籍—《城南旧事》。

轻轻地抚摸着那设计简约但却不失典雅大气的书本,望着那封面上如镀了金一般的四个大字,满怀期待地翻开第一页,我静静地告诉告诉自己:新的旅途又要开始了。

半个多世纪前,英子跟随着父母飘洋过海来到了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一切都使英子感到新鲜,为之着迷。惠安馆前的“疯女人”秀贞,被养父逼迫学戏,总是遍体伤痕的妞儿,和英子一同相约去看海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妈宋妈,和自己相伴12年,对自己严厉但又不失慈爱的父亲,都随着英子的童年时光悄然离去。

在她的童年中,英子一直用她那童稚的目光去看待那悲伤的,一次次的离去,那些同他们的欢声笑语,也一直回荡在她的耳畔。也许在梦境中,他们会再次相见。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他们在英子的记忆中,永远无法抹去。为何人世间有那么多凄苦,也许尚时还小的她,永远都不会懂。

每每读完一个片段,忍不住的,我总会细细回看;充满着书香的纸张上,没有一字写的令人心酸,但透过那行云流水的如诗一般美丽的句子,总是让人有发自肺腑的感动;透过那行云流水的如诗一般澄澈的句子,总是让人沉醉于那温馨的友爱与亲情;即使过了许久,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

这是一本散发着无穷魅力,无穷纯真,无穷芬芳的书籍,在英子那充满这童趣的世界中,作者以极其细腻,甚至带有魔力却质朴无华的文笔,写出了英子童稚目光里的老北平,她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

品《城南旧事》,就如同品一壶茶,没有过多华丽的修饰,也没有夸张的比拟,品味到的仅仅是真实与朴实,可谓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品《城南旧事》,就如冬日里的阳光,它轻轻地掠过你的心头,在严寒中为你送来温暖。

没有城市的喧嚣,没有紧促的快节奏,不紧不慢,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还原最初的本质,带着“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安静与祥和,细细阅读这本经典,带着自己的心,随着英子,一同奔向美好的纯真梦境!

篇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的一本经典自传体小说,据说这本书内容虽不多,却反映了当时整个北京的面貌。今天我就感受到了它的蕴意。

《城南旧事》通过了天真的“小英子”的童眼和经历贯穿了整本书。它先通过小英子的好友——惠安馆的疯子秀珍苦苦寻找她那被家人抛弃的女儿小桂子的悲欢故事让读者感受到了这世界的苍凉,人们都认为秀珍是骗子,但在小英子眼里,她只是一个懂得爱的女人;后又出现了一个无奈的小偷“厚嘴唇”,他为了供弟弟上学选择了偷窃,所有人都憎恨这个可恶小偷,但在英子眼里,他却是善良,真诚的好人;再后来,小英子家的女佣宋妈也走了,宋妈抛下儿女来到英子家,喂养了英子的弟弟,自己唯一的儿子却被淹死了,照顾好了小英子,自己的女儿却也被丈夫卖了,她坚强地承受起一切痛苦,但最终还是被丈夫用毛驴接走了。更令人悲痛的是,英子爸爸的花落了,这个给英子带来巨大的影响的人走了,而经历了这一切,英子却没有倒下,而是坚强、冷静的撑起了这个家。也就是那时起,英子的童年消失了。

这个故事让我们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是否也这么由天真无邪变成现在的样子?童年总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因为它没有罪恶,也不懂得罪恶。在它的眼里,什么事都是最简单的,没有什么复杂之处。所有人都是善良的,哪怕那个人是强盗,是土匪,他也有真诚的一面,他的心底也有最纯洁的地方。如果一个小孩子做一个极其简单的事,他不会往别处想,就会用最简单的方法做这件事。可在我们的眼里,什么事都复杂了,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实在懂得太多,明明很简单一件事,非要用复杂的眼光去看它,看着看着,就把自己也让绕糊涂了。就算它很简单,我们也总是怀疑它是不是有什么不易察觉的精巧之处,从而花费了大把大把的时间来解开一个花一分钟就行的事,这不知在浪费光阴吗?

也许我们该学学那些小孩子,用童眼去看世界,因为这也是有太多好处的,就像英子那样,如果她当时和其他人一样认为秀珍是疯子,也不会拥有这段珍贵的情谊;如果她当时遇见小偷是慌忙逃跑,说不定就没有下面的故事了。一件事不要把它看得那么复杂,先用最简单的眼光看它,如果看不透,再一一解开它的秘密,这样会轻松许多。来吧,让我们以后用童眼先看这个世界!

篇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读那本书时,仿佛看见了爱哭的妞儿,爱笑的英子,思念家人的秀贞,妩媚的兰姨娘……。抚摸书时,突然感到有一丝惆怅涌上心头。《城南旧事》到底有什么吸引着我?到底有什么魅力呢?

林英子,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也是作者林海音的化身。英子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子蜕变成一个懂事的大孩子,在她这个有快乐,也有烦恼的童年里,她走过了人生的一段重要旅程。人生好似一张车票,走过的地方,成为消逝的风景;做过的傻事,成为永远的回忆。在她成长时,在她长大时,她也同时担起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担子。她在十二岁时,就失去了疼爱她的父亲。“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了”。英子在长大的那一刻,实际是多么希望自己还是个顽皮的小女孩呀!其实,作者在写这本书时,是在回忆、回味童年,是在眷恋、思念童年……浓浓的相思,淡淡的离愁……作为一个孩子,她心中有许多的秘密,兰姨娘与爸爸之间的微妙关系,她与秀贞的开心时光……也许,正是因为经历了这些事情,她才从天真的小姑娘蜕变成了懂事的大孩子。

我想,英子在十二岁之前,应该跟我们一样,有颗快乐的童心。她听了兰姨娘的几句好话,就可以回心转意,甚至一个暑假不碰作业……但不一样的是在十二岁之后,她失去了慈父,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但她在爸爸去世时,有着从未有过的镇定,因为她不得不和她的童年说“再见”了,她从此不能再哭闹或任性了。而我们在十二岁的时候还可以幸福地躺在爸爸妈妈的怀抱里撒娇,偶尔还可以在爸爸妈妈的宠爱下,耍耍小性子。但是英子不可以,她还有四个妹妹,两个弟弟……她唯一能做的,也是她必须要做的就是帮妈妈分担家务。她没有时间玩耍了,没有时间去欢笑了,更没有时间去抚平那心灵上的伤口了……

相比之下,我们有着幸福的家庭,可以没有心理负担地去上学,可以有很多属于我们童年的快乐时光。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幸福,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啊!所以,我们要做个懂事的孩子。跟英子一样吧,帮着妈妈分担家务。学会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不能虚度时光。要让我们的父母因为我们而自豪,让我们的家庭过得更幸福。让我们一起,做一个中国梦!

篇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每当听到罗大佑唱的《童年》时,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我的欢乐童年,也想起我读过的《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纯朴、天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一段上个世纪初北京人的生活。作者林海音以她超逸的文字风格,通过主人公英子的双眼,观看大人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城南的风光自然地融入字里行间。

作者林海音的童年是丰富多彩的,每个人的童年也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也不例外,也是快乐的,因为我在童年时做了许多傻事,这些事令我难忘。

有一次,妈妈喂我吃芝麻糊,当时我觉得这跟妈妈敷的海底泥面膜差不多,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舀起一大坨的芝麻糊就往脸上涂。结果,芝麻糊把脸都弄黑了,只剩下一双扑闪着的大眼睛是白色的,像一个烧焦的小人儿,惹得家里人都哄堂大笑。

还有一次,外婆买回来一些红辣椒,奶奶说小孩子不能吃,因为这些红辣椒很辣。我心想:红红的果子怎么会是辣的呢,苹果不也是红的吗?西瓜不也是红的吗?那为什么它们都那么甜?一定是这个东西太好吃了,外婆不舍得给我吃,才故意骗我的。哼!小气鬼外婆!你不给我吃,我偏要吃!于是,趁外婆不注意时,偷偷跑到厨房里面,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辣椒拿起,塞到嘴里。“哇——”我眼泪和鼻涕都跑了出来,“哇”的一声哭了。“好辣,好辣!”我的嘴里像有一把火烤着,嘴都冒泡了。外婆赶过来给我敷冰块,这才没那么疼。从此,我再也不敢吃辣椒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展现了老北京的热闹的市民生活,也生动地展现了作者美好的童年生活,让人回味。后来,这本书还被拍成了电影呢!《城南旧事》让人陶醉其中。

童年,它像夜空中的繁星,璀璨照人;它像海贝里的珍珠,光彩夺目。童年的夜空闪耀着七彩虹光,给人无限遐想。

篇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看到“旧事”两字,许多快乐、美好、难过、忧伤的往事从我心头闪过。我的童年,酸、甜、苦、辣全都经历过。

因为童年过往的骆驼队,使英子回忆起北京的景色和人物,便抒发感情,写了一篇富有情感色彩的小说——《城南旧事》。读这篇小说时,我仿佛看见了林英子多姿多彩的童年。一提起《城南旧事》我的脑海里首先浮现的便是那首清越悠扬、古朴深婉人的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以及落花下,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女孩,在夕阳的余辉里静默着的画面。一边读着《城南旧事》,一边回想着电影里的镜头,仿佛身临其境:冬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为供弟弟上学而偷窃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从小在凄风苦雨中饱受养父—待虐的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朝夕相伴的奶娘宋妈和沉疴染身的慈父……涉世未深的小英子的思绪,久久萦绕在时光与命运的变迁之中。但是这些人都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去了。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小小年纪,为何却早已体验了“知交半零落”的愁苦?夹竹桃零落满地,英子在懵懂与静默之中送别了自己的童年……读《城南旧事》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杂念,因为没有太多跌宕起伏的情节,所以心绪是淡然而平和的。感动着我的,只是这文字之间荡漾的一种淡泊与纯净。海音先生以儿童清澈的眼眸,用清新淡雅的文字,诉说她对城南旧事的情意缱绻。半个世纪的别离,城南的落花依旧,然而零落的,只是人们记忆的碎片。

篇1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早期读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还在小学,而时隔多年重读这篇小说任然能感觉到一种亲切的温暖。

小说从一个儿童的视角去描绘还原了一个北京城的面貌,也通过儿童的叙述语调讲述了几个相互串连的故事。而就是这种童真的叙述,使得整个故事在讲述人情冷暖与世事无常之时显得委婉而凄美,因而冲淡了其中的某些感伤的色彩,只是淡淡地表露出一些惆怅。在宋妈失去爱子与爱女伤心欲绝的时候,“我”吃着驴打滚,又念起了《下雪》的小诗,这种对比之下产生的无奈达到了一种“哀而不伤”的状态。又如“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她用这句类似于自言自语的话终结了对父亲的存在之感,看似轻巧地向自己解释了父亲的离开,但是细读之,话语间的哀伤却又被释放出来了!

从另一方面来说,童年视角也增强了小说叙事的吸引力,像关于父亲与兰姨娘的暧昧,小偷与警探通过她产生的似有似无的结局,作为一个儿童所不能理解的那些并不美好的想象,在这里都被她若隐若现地回避处理了,而还原出一个孩子心中纯洁而美好的世界。这里的道德伦理、人性善恶,统统都被回归到了如赤子般纯净的状态,也为小说更增强了一份温情。而至于秀贞与妞儿的去向,小偷的最后结局等等,都被她模糊处理了,既表现了儿童记事的模糊,又将我们推到了虚实的假想从而产生了一种不完满的美感。又留给了我们对美好结局的一个想象空间。

篇1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

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

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的产生。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女,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就连给我喂饭就要跑到这,跑到那,也毫无怨言。记得在小时候,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外婆家了,因为在那里,不仅有许多好玩的东西,而且犯了错妈妈也不会责怪我。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篇1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每一次阅读,我都会有不少的收获;每一次阅读,我的心灵都会被深深地震撼。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城南旧事》的小说,里面有活泼可爱的英子、严厉的爸爸、“疯子”秀贞、热情的宋妈、“小偷”……其中,有一个情节是这样的:小英子认识了一位厚嘴唇的年轻人,并和他成为了好朋友,而且立下“我们看海去”的约定,英子在荒地里见到了一块铜佛,警察根据英子的线索,把厚嘴唇的年轻人给抓走了。

这位年轻人是为了自己的弟弟上学才迫不得已偷了东西。我仿佛看见了一只小小的萤火虫,在茫茫的天空中漂泊,它没有像蜜蜂一样的黄金宝库,也没有像蝴蝶一般的美丽衣裳,它只有默默地为弟弟献出自己的热光,为他带来黎明前最后的希望。

记得有一次,我表妹来我家,她管我要糖吃,我就把糖都藏起来,拿出一个妹妹最喜欢吃的棒棒糖,我在她面前,小心翼翼的刨开糖纸,放在嘴里,说:“嗯,好好吃哦!”妹妹气得直跺脚,哭了出来。

还有一次,妈妈给他了一个玩具,我就抢过去,藏起来,她又一次被我气哭了,我还高兴地不得了。

看完这篇后,我惭愧的低下了头。这个年轻人处处为他弟弟着想,可我呢,却总是欺负妹妹。

童年是纯真、难忘的岁月。它就像一幅画,画里有我们五彩的生活;它就像一首歌,歌里有我们的幸福和欢乐;它就像一个梦,梦里有我们的想象和憧憬。然而,每一个人的童年岁月都不一样,酸甜苦辣,就像一个五味瓶,灌满我们的童年生活。

篇1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翻开这本回忆录,我仿佛能看见那个年幼的女孩,背着一个大书包,一步步往前走,走向成功,走向幸福,她翻过大山,渡过大河,在峡谷里摔过,也在悬崖旁犹豫过,可她不怕,终于达到了胜利的彼岸,她成为了,一个作家——这就是她,林海音,中国著名台湾文学作家,生于日本,长于北京,成就于台湾。

小时候的林海音聪明伶俐,善良懵懂,她虽然分不清好人坏人、贼和疯子,但她善良和诚信让我深深感动,她在书中这样写道:“‘我’从被里爬出来,轻手轻脚地下了地,头很重,又咳嗽了,但是因为太紧张,这回并没有感觉到胸口痛。”林海音为了帮助“疯子”秀贞一家团聚,与朋友许下了诺言,虽然她当时正在发着高烧,但她仍强忍病痛,偷偷拿了母亲的金镯子给秀贞做盘缠。或许吧,年幼的林海音不懂得友情是什么,但是她善良大方,尽管周围人说秀贞是疯子,她并不因此而鄙视秀贞,认为她低人一等;或者讥笑、讽刺,对她拥有的“疯病”感到恐惧因而敬而远之,而是选择了同情秀贞的遭遇,在病痛中都没有忘记对妞儿的誓言,甚至还想到了秀贞的盘缠问题,可见她的细致与关心。在她帮助秀贞的时候,也许她还幼稚,不知那金镯子的价值,甚至只是单纯的认为这二两金子只能去旅游一趟罢了,很大方地送了出去。

但在当她听说父亲已经撒手人寰时,表现出的坚强与成熟,是我在《城南旧事》中没有见过的。林海音在那时表现出的大姐风范和人性光辉,是让人赞叹不已的。她不像弟妹那样无所事事地玩父亲原先种的夹竹桃,也没有耍小孩子脾气,而是一人镇定地去医院安慰妈妈。

林海音的《城南旧事》不仅写出了她小时记忆深刻的事情,也写出了北京这座老城当时的人情风味。这本书将永远留在我记忆的星空中。

篇1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冷落在旁。《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本书的每一篇到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当时她才小学毕业呢!看着无人修剪的花任意雕落,也为本书画上句点。

虽然《城南旧事》看后叫人心酸落泪,可是它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反面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样子写得淋漓尽致,性格表露无遗,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藏在草堆里的.偷儿,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的写作世界,在这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这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道理。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幺,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那样的不紧不慢,温厚淳和,那样的安静祥和,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

篇1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文坛名家林海音独步文坛三十多年的经典作品。自1960年出版以来,不但在台湾畅销不衰,在大陆也拥有广的的读者群。林海音以她超逸的文字风格,饶具魔力的文笔,通过主人公——英子童稚的眼睛,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无法形容的天真,自然而不造作,到尽人事复杂的情感,将英子眼中北京城南的风光恰切的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的市民生活之余,还在全书中淡淡的犹豫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个中深意……

小英子自从跟从父母从台湾来到北京城南后看到了许许多多的事和人,惠安馆的“疯子”秀贞,镶金牙的兰姨娘,英子认为是蹲在草丛里拉屎的“小偷”,慈祥的宋妈,宋妈的儿子小栓子还有妞儿……

英子看到了世间百态:秀贞丢了孩子,后来小英子有帮助她找的了孩子,但不幸的是,秀贞和妞儿对苦命母女压死在了火车轮下。

性格外向的兰姨娘成了英子妈的朋友,有了兰姨娘,妈做家事倒也不寂寞,她跟妈有诉说不尽的心事,奶妈、张妈都喜欢靠拢来听,英子也“小鱼上大串儿”,的在大人堆里,仰头望着兰姨娘那张有表情的脸。“我”还知道了自己是妈十六岁生的,妈现在有要给“我”生一个小弟弟。

还有那个为了给自己的弟弟交学费而偷东西的小偷,“我”说他不是坏人,“我”还和他说好要一起看海去,但后来他被抓了,但走时还冲“我”直笑。

“我”家里的那个可怜的宋妈因家中贫困,自己的丈夫把孩子都送了出去,还有一个孩子离开了人世,“我”好可怜宋妈还有那几个和“我”一般大的孩子,他们真的很不幸……

后来,爸爸因生病而驾鹤西去,“我”的小学也毕业了。

爸爸的花儿落了,

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

篇1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一篇《窃读记》让我彻头彻尾的喜欢上了林海音那部家喻户晓的著作——《城南旧事》。

众所周知,小说《城南旧事》是一本影响了几代人的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在北京的童年生活。其中《惠安馆》讲述了“疯女人”秀贞苦苦寻找她的孩子,而她的孩子又被养父母虐待的凄惨故事;《我们看海去》则讲述了一位集慈爱的哥哥、孝顺的儿子、可恶的贼多重身份于一身的青年,和作者发生的有趣故事,体现了当时社会的隐忧;《兰姨娘》讲述了当时妇女的命运;《驴打滚儿》则体现了当时旧中国乡下的生活状况。

在《城南旧事》一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疯女人”秀贞。她苦苦寻找自己的孩子,从未放弃过,哪怕别人都以为她是疯了,她也不以为然。秀贞给她的小桂子做了多少衣服啊!那都是一针一线缝出来的。那密密麻麻的针线包含的是浓浓的母爱,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是对个人命运的无声抗争!

因为她举止反常,所以没有人愿意跟她往来。但在英子看来,和秀贞在一起却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件事,两人因此成为了好朋友。在英子童稚的眼睛里,生活是新奇而充满乐趣的,少有人间的凄苦。但是,残酷的现实对她单纯的内心却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力,让她感到悲哀。林海音借用英子童年的眼光,描述了当时社会的无奈。

掩卷反思,当我们还沉浸在浓浓的亲情里时,又有谁能体会到父母的辛苦呢?在日常生活中,不是向父母要这就是要那,有时看到不可口的饭菜就不吃了,害的父母赶紧再为自己重新做饭菜。常常是,孩子们要这个就得买,要那个也得买,可对于妞儿来说根本想都不敢想。然而,爱能战胜一切!没有什么能阻挡它,没有什么能战胜它!就像秀贞和妞儿,是伟大的母爱将她们紧紧连在一起,谁也无法阻止,最终得以团圆。故事的情节在此处得到了升华,故事所传递出的感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一定要好好珍惜眼前优越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用实际行动感谢父母、老师、同学的关心和帮助,用感恩的心回报身边的人,孝敬父母,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时光飞逝,纯真美好的童年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一本《城南旧事》成为我告别童年,走向少年的人生坐标。当我回首往事,只有那些温暖纯真的记忆,像一张张老照片刻在心底,成为我童年时光的宝贵财富。

篇1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篇1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偶然间在一本书上看到著名诗人余光中先生的这样一句话:上海是张爱玲的,北京是林海音的。张爱玲与上海的关系不难理解,十里洋场,一城故事;然而提到北京,我更多的想到的却是老舍。《骆驼祥子》《茶馆》《龙须沟》……那些脍炙人口的名篇,都反映了老北京的风貌与那个年代普通北京老百姓的生活。于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翻开书架上尘封已久《城南旧事》,去探寻林海音心中的那个老北京,走进那一片斜阳古道,城南落花。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

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简简单单的意象,一个一个的片段,像是一扇古旧的铜门,轻叩,推开,便走进了历史,走进了另一种生活。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啊!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的世界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顿然破碎。可以说,童年时的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出色。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她的童年之所以出色,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

可以说,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

我们要分珍惜美好的童年。现在,我已徘徊在童年的十字路口,很快,我即将离别童年。踏上人生的木舟,感受林海音女士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愚骏而神圣的吗?

当我合上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都是那么细致动人,我一定会珍惜属于自己的童年时光,让世间的爱暖暖的延续。

篇1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翻开那一袭墨黑的《城南旧事》,不知为何,我的心情感到沉重起来,一丝淡淡的忧伤笼罩在我的身旁。

这本书是描写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惠安馆那章。秀贞是英子搬到新家认识的新朋友之一。她天天听着她念叨着小桂子之类的话,使英子很好奇,她觉得假装有一个小桂子很好玩,于是她每天上午偷偷跑去惠安馆和秀贞玩,听她讲小桂子的事。可是似乎胡同里谁都说秀贞是疯子,不许自己家的孩子靠近惠安馆。但是在英子的眼里,秀贞跟其他人家的姑娘没什么两样嘛。直到有一次,她无意中听到了宋妈说的话,才知道秀贞为什么会变疯的。原来,秀贞和一个借宿在惠安馆的学生相爱,有了孩子,但是他必须得回家一趟,可怕是被他妈扣在了那里,一走就是六年。

后来秀贞生下来一个女孩,却被她妈丢到了齐化门城根下,她从那时开始就疯了。英子从秀贞口中得知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她还告诉英子小桂子的脖子后面有一块青疤,拜托英子帮忙找到小桂子。秀贞的眼睛下面有两个泪坑,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也有两个泪坑,英子经常把妞儿和小桂子混在一起。直到有一天,妞儿和英子哭着说她不是她爸妈亲生的,说要回齐化门找她的亲生父母时,英子恍恍惚惚地去掀开妞儿的头发,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真的有一块青疤。

她想让秀贞和妞儿回惠安找她爸去,于是拿上妈妈的金手镯,带着妞儿跑去找秀贞了。秀贞连夜整理好行李,带着妞儿去搭火车。可是英子不舍得妞儿,便使劲跑去追赶妞儿。那天夜里,又下着大雨,英子还发着烧,但她最后还是顶不住了,幸亏刚好遇见了妈妈,她才不至于晕倒在马路上。后来,英子有一次听妈妈说原来那天晚上秀贞和妞儿被压在了火车底下了……英子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她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淌过泪坑流到嘴边了。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看着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解和看法,但她也有分不清的事,像她分不清海和天、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因为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上来的,但是它也是从淡蓝的天空上升上来的呀。而她更有一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乐于助人的善心,像那次她为了别人家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金手镯都拿去给别人做盘缠,这是件几乎连一个成人都做不到的事,这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想这本书也是林海音为了怀念她的童年而写的吧。

篇2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我看完了林海音著作的《城南旧事》,《城南旧事》里人物有:英子(林海音的小名)、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在看第一章的时候,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好几个人,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

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最后一章,题目让觉得有些伤感:“爸爸的花儿落了。”没错,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城南旧事》一本很好的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从喜到悲,这本书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完了放不下、还要看一遍的书。

篇2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这首传唱了近百年的歌曲,用忧伤、哀怨的曲调,长亭、古道、芳草、夕阳几个场景,为我们勾勒出一副经典的离别景像。从古至今,文人墨客们低吟浅唱,一次次述说着肝肠寸断的离别之情……

《城南旧事》就是这样一本书。它讲述了主人公英子童年成长的故事。英子的成长是一条不断离别的道路,曲折而充满诱惑,忧伤而几多幸福。在她身边发生了许多看似平凡又极不平常的故事,经历了许多从陌生到熟悉又不断离别的各种人物。这一件件事情,一个个人物都在英子懵懵懂懂中悄然离别,暮然回首时,英子便随着时光的穿梭长大了。

英子很小的时候就随着父母离开家乡,来到陌生的北京城,住在惠安馆边上。她结识到北京后最初的朋友——秀贞和妞儿。因为英子的善良和细腻,使得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在与秀贞和妞儿离别时,英子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秀贞对女儿的爱让人感动,同时英子也感受到了离别的伤痛。

英子分不清“海与天”,也分不清“好人与坏人”,她却与素不相识的“厚嘴唇男人”立下了约定:“我们去看海。”因为英子感受到了他的善良。对于他弟弟,他是一位无私的哥哥;对于那些失主,他又是一位羞愧的小偷。英子无法区分他是好人、坏人,但他表现出来的善良却牵动了英子的心。毕业会上第一次听到“长亭外,古道边……”这首歌,与后来看到“厚嘴唇男人”被抓,英子体会了离别的无奈。

兰姨娘的命运十分悲惨,她的前半生被别人操控着。可命运终究要自己去控制,幸福究竟要靠自己争取。在英子的帮助下,兰姨娘找到自己的方向,走向了幸福的彼岸。又一次的离别,让英子无比的惆怅。然而父亲的离去让英子刻骨铭心,因为这一次是生离死别。那一瞬间,英子长大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离别的洗礼,英子读懂了人生。

我和英子差不多同龄,小小年纪的我也曾经经历过生离死别。在我读一年级时,爱我的外婆就去世了。那天,我跟着妈妈去外婆家,看见外婆就这么静静地躺在那,眼睛却是睁开的。我想,她是想见我最后一面吧,可是这愿望竟也没有实现。外婆静静地躺着,我默默地站着,脑海一片空白……“多情自古伤离别”,与自己最亲的人从此天各一方,这种感觉,又是我这样一个小孩子怎么可以体会尽的!

不记得从哪本书上看过,你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终究会成为过客。同学们毕业后会各奔东西,朋友们会纷纷离去。当你长大后,会离开自己的父母,去追求自己的人生,而父母终究也会有老去离开的那一天。每个人都是这样,在离别中长大,在离别中读懂人生……

篇2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台湾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是以主人公英子从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背景创作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林海音在北京生活的点点滴滴为雏形,透过小姑娘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的天真,道不尽的人间复杂情感,整部书所呈现的是一个安定的、正常的、政治不挂帅的社会心态。故事中的人物以自然、真实的面貌出现,透过童稚的双眼看大人的世界,发人省思。

在《城南旧事》里,无论《惠安馆传奇》中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还是《我们看海去》里藏在草堆里的小偷儿,这些不能以常人眼光理解和衡量的“另类人物”,在作者温暖的回忆中,却都含有人世的温情,闪动人性的光泽,读来刻骨铭心。书内各小标题也起得绝佳,如《我们看海去》、《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等。透过林海音的文笔,我么可以看到《城南旧事》并不是冷峻的历史角色,你可以从中感受到系人心弦的感动及亲切感,她最擅写动作及声音,不多加渲染,淡淡几笔,便将其景生动勾勒出,栩栩如生。看似简单的回忆,却能深深的感动人。

《城南旧事》一书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惊天动地,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一个个画面就如在梦中铺展开来,向我们展示的老北京——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展示了影子的纯洁、天真、善良。展示了人间的悲悲喜喜,人情冷暖。尤其是那字里行间没有任何的追逐名利,满是人间烟火,那情,那画面娓娓道来。使人读来感到温馨,宁静,可能这些就是我对此深爱的原因所在吧。

纵观整书,每一个故事的人物在最后都离小英子而去,“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一个阶段的结束,也就是另一段新生活的开始。人无法也不可能永远只停留在某一阶段中,只有不断向前,才能体会各种不同的生活,使生命活得缤纷灿烂,这就是生存的意义。你我的际遇各有不同,在漫长的人生路途上,谁不希望踏着平稳的路呢?然而这却不常见,因为往往会荆棘满途,要你铲除障碍,才能迈向璀璨的终程。因此我们除了要适应现在的生活外,还要像林英子一样,做一个坚强的人,无惧任何风险阻拦,在风雨中屹立不倒。

看罢此书昔日的珍贵片段,难忘的美丽回忆,又浮现在我的眼前,与此同时,我也后悔曾虚度过的光阴,以及没有好好珍惜的东西,但是未来的岁月,我会努力争取,更会好好珍惜,特别是珍惜父母以及身边的人,希望在漫长的人生路上,不留下遗憾!

篇2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淡淡的哀愁,沉沉的相思。

拥有悲情的故事,却有一个让人回味的结局。这是多么美妙。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句话意味深长,这既代表了爸爸的离去,也代表着自己长大了,自己成熟了。

《城南旧事》讲述的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北京城里的故事,这本书里记载着小英子的生活。小说分为五部分:《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些描述的都是小英子在北京的童年生活,有着最质朴的真善美。

真善美人都在苦苦的追求,可是说起来它的定义又模糊不清。因为这个词里有三层意思。真:代表着要真诚待人,不能虚心假意,更不能图谋不轨。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生活中充当坏角色的,对待人不忠诚的都不会有好下场。

善:顾名思义讲的就是善良。善心与真心一样,也是为人好的意识或思想,也就是说他们都属于“好心”,他们的区别在于“真心”的表达率直,可能还不好听,不好受,甚至还可能招致杀身之祸;但是善心的表达则比较婉转,好听和受用,所以善人往往也被称为老好人。

美:是最难理解的。美能代表美好,幸福,快乐。然而美来自哪里呢?美来自渴望,当人们的渴望获得了满足,人们就可以获得幸福,所以美的享受就是幸福的享受。显然,没有渴望,就不会有满足,不会有幸福感,不会享受美。

事实上,所谓的“真善美”之“真善”就是要去做一个真诚的人,就是要去做一个善良的人,那么“真善美”的“美”就是要去做一个为人好的“美”人。但是,美人应该是比真人和善人更上“档次”的人,因为真人和善人是能给他人带来利益的好人,因为人的最终追求是幸福。美人就是能给他人带来幸福的人——所以美的定义就是:美是能给人们带来幸福的人或事物。

在杭州我们也看到过一个拥有真善美的人——吴菊萍。吴菊萍是一个最美丽的妈妈,她不顾自己的生命,去拯救一个从十楼掉下来的孩子。当时,她并不知道她去接的这个孩子从十楼掉下来会有335。4公斤。她只是一味的想要救人。这件事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的轰动,美联社、法新社、英国《每日邮报》《每日电讯报》、美国《纽约邮报》、福克斯电视台等欧美媒体,巴基斯坦媒体、中东媒体都报道了“最美妈妈”吴菊萍的事迹。

加拿大广播公司7月5日报道说:吴菊萍能把一个从10楼掉下来的孩子接住真是一个奇迹,我们希望奇迹能够继续,妞妞可以活下来。世界各地众多网友也纷纷祝福吴菊萍和妞妞早日康复,赞扬吴菊萍是一个“守护天使”。英国网友“詹姆斯”说:“应该送一枚勋章给吴菊萍。人们喜欢这样的真英雄,而非什么足球或电影明星。”

吴菊萍是一个拥有真善美的人,她不是小英子,小英子拥有的真善美的真是纯真,善是善良,美是美好。而吴菊萍拥有的真善美的真是真实,善是有一颗善良的心,美是能给妞妞的家人带来快乐。这两个不同的人表现的是不同的真善美。

小英子的故事我们难以忘怀,吴菊萍的事迹我们铭记在心。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真善美。

篇2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童年,是曾经的天真可爱,是美好记忆的开始,也是人生旅程的起点。童年,是梦中的真,真中的梦,是一辈子也抹不去的记忆。林海音写这本《城南旧事》,也是她对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和不舍情怀。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刚翻开一两页便将其束之高阁了。《城南旧事》却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着一个个平凡的故事,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北京。影片中的主角英子(林海音),生活在北京城南四合院内一户温馨的大家庭中,英子有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过着属于她自己的童年生活。

随着一页页翻过,一个个故事情节也展现在我眼前:缓缓走过的骆驼队,英子也慢慢度过她的童年,英子的朋友“妞”,她喜欢的“秀贞”,草丛里的小偷,家里的佣人“宋妈”,和因肺病去世的爸爸……一幅幅童年的画面,一件件童年的往事,英子的童年就像一个个装着童年酸甜苦辣的百味瓶。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英子和宋妈分别的凄凉景象:英子坐在洋车上,不停的回头望着骑着小毛驴的宋妈,直到宋妈的背影消失在尽头。这幅画面好像真的出现在我眼前,我看见了路旁的枫叶,听见了英子的哭泣,感到了心碎的悲痛。

合上书本,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城南旧事》带给我太对太多的感受。小小的英子,那么的天真可爱,本应该过无忧无虑的童年,却要像大人们那样思考,有很多事是不该在她那时发生的。父亲的去世,让一个12岁的孩子撑起了半个家,不仅要哄弟弟妹妹们开心,还要照顾妈妈。思考,让英子瞬间变成了大人,也让她的快乐童年背上了沉重的担子。

回头想想我们自己的童年生活,谁不比英子小时候过的好呢?我们既不用操心家务,也不用为快乐发愁,以自己为中心,却从来没有想过别人的感受。我们小时候没有遇到过的事,英子遇到了;我们小时候没有经历过的事,英子经历了。

老子说过:“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英子这样早就遇见了这些事,在日后抗打击抗挫折心肯定比一般人要强,她必定变得很乐观。再回头看看童年,也许英子会很感激童年里经过的种种挫折,让她变成生活中的“强者”。

童年,就像一个百味瓶,里面装着酸甜苦辣,各种味道。童年,又像一个万花筒,绽放着无数耀眼美丽的光芒。每个人的童年都是段美好的过程,美好的记忆。也许在你人生的道路上,它是个铺垫;也许在你成功的人生中,还要感谢童年。那段回忆,谁都无法抹去,不曾忘记,那就把它藏在心间,视为最珍贵的宝贝。

篇2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很喜欢这本回忆性小说,英子的聪明伶俐,她幼稚的心灵中充满了和大人不同的想法。在她的世界里,骆驼带铃铛是为了长途跋涉的时候能有一点点声音的陪伴,给拉骆驼的人,增加一些行路的情趣。宋妈口中惠安馆的疯子是一个可爱的大姑娘,偷东西的年轻人的是个善良的人。

英子对什么都好奇,对秀贞,对思康。在大人的眼中,思康是一个不值得爱恋的人,而秀贞却一直在执着的等着他,柜子里还留着六年前思康穿过的大棉袄。在小英子的世界里,只要肯去努力,就没有完成不了的事情,后来她也确实让秀贞母女团聚了。英子对于人性天真单纯的认识和书中的大人们形成了极大的对比,侧面反映出了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之下,人世间复杂的情感以及人们面对世态变化的无奈。

因为小桂子脖子后头正中间的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在英子的帮助之下,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了,但是却在去找寻思康的路上,惨死在了火车轮下。这件事也让英子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感受到了现实的残酷,她也逐渐领会到了世间的复杂与苦楚。

兰姨娘,在文中是一位风流婉转光彩照人的人物。兰姨娘不仅长得美,心思也特别的细,对人好。可是在兰姨娘三岁时,她的生母亲为了她生病的哥哥在她三岁的时候就把她卖了,而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过着人前欢笑人后落泪的日子。被人赎身后,她敢闯敢拼,敢于与命运抗争,总是把握一切机会去解救自己,最终与德先走到了一起。

而让我最有感触的是最后一章,表达出了最深切的情感。小学毕业典礼当天,英子衣襟上别着一朵夹竹桃,夹竹桃是英子爸爸种的,可是爸爸病倒了住在医院里不能来,妈妈就用一朵夹竹桃代表爸爸来陪伴着我。六年前,爸爸参加了学校欢送毕业同学同乐会时,要英子好好用功,六年后也能代表同学领毕业证书和致谢词。而今,英子要完成六年前爸爸的希望了,爸爸却不能到达现场。在毕业典礼开始时,英子满脑子都在回忆爸爸和自己说过的话,教自己做过的事情。大量的环境描写,一系列的细节描写,比如爸爸给我送来花夹袄?把爸爸对女儿的爱凸显得淋漓尽致。

毕业典礼结束,英子走进了家门,家里静悄悄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在院子的小板凳上,玩着沙土,而英子却意识到了旁边的夹竹桃垂下了好几枝子,散散落落不像样——是因为爸爸今年没有收拾它们。去医院看爸爸最后一眼的时候,英子经过院子,对着垂落的夹竹桃,英子说: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的感慨。

虽不再是小孩了,而她心灵的童年永存了下来。童年像一个五彩斑斓的梦,自由自在,真而无邪。

我佩服小英子的勇敢,无论是对惠安馆里的疯子,妞儿还是和小偷叔叔约定一起去看海。但文章最后说到,他是个小偷,为了生存,为了赡养老人,供养弟弟上学,才不得已走上犯罪道路,现实和理想终究有不可逾越的距离,这一段引人深思。

篇2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我的童年是不时响起小贩叫卖声的胡同,是种满夹竹桃的四合院,是西厢房的小油鸡,是厚厚的能立起的棉裤。我是英子,这是属于我旧北京童年的故事。

妞儿就是小桂子!

惠安馆的“疯子”——秀贞,他时常念叨的小桂子竟然是妞儿。那个从小没有父母的孤儿,在严厉的继父家里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她的皮肤上显现的不是城里人应有的白皙无暇,而是一道儿青一道儿紫的伤疤。或许命运是在捉弄他,继父继母一心只为了拿他赚钱,而他唯一的亲人——亲妈秀贞却在他失踪后精神失常了。当你抱怨命运不公时,是否想到了她。或许这世上根本不存在这公平,即使你拥有一座金山,却不一定拥有一个像样的家。因为在你获取这座金山的同时,家那条船已经沉没了。人类虽说可以靠其自身的智慧与能力改变某些东西,但在你改变的同时你就会失去一些东西。就像你能搬得动一个比自身体重重一倍的物体却不能在顾及他旁边的尘埃。

宋妈要走了

宋妈从我出生以来便成为了我们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她对于我来说,不再仅仅只是一个女佣那么简单。他甚至可以说是我们家的人!可是他就要走了,因为那才是他的家。他是宋妈,是那个为了家勤劳、能干、善良的宋妈,在我的心里女佣这个词用来形容她都是在玷污她。她为了我留下,他还有小栓子啊!我真羡慕小栓子有一个这样的妈妈。他不富裕,她也不是慈善家但他却给了我金钱买不到的东西——爱。他对我的爱并不比他的儿女少,反而更多。我真的以为他才是我的亲妈。她带我买菜,带我逛街,带我去买我最爱吃的驴打滚儿。但她就要走了,这就是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悲欢离合吧!

冬阳·童年·骆驼队

还是那个问题,为什么骆驼要一个铃铛?

那时的我觉得是给在沙漠寂寞的拉骆驼人的行路增加一些情趣。或许这就是童年,想法总是那么美丽那么梦幻。

而这是大人眼中看到的那是因为狼听到铃声会认为人类在保护着骆驼就不敢侵犯了。

透过孩子天真的眼睛,纯洁的心灵,我看到了和平。

看!这是我的童年,他充满着友谊,愉悦,和平以及大人世界里少许存在的爱。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孩子的世界是粼粼的清流,而大人的世界确实浑浑的浊流的原因。

篇2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五一节前,老师让孩子假期读《城南旧事》。这本书我没读过,但小时候看过同名电影,对活泼可爱的主人公小英子印象深刻,特别是她眨巴着眼睛学骆驼咀嚼草料的样子,充满了童真童趣。于是,向同事借了《城南旧事》这本书,回家和孩子一起读了起来。

读完该书,细细品味,心中时刻萦绕着挥之不去思绪,装满了割舍不下的情愫,是为旧年北京城南迷人的风物?还是为小英子快乐而短暂的童年?或许是为别的什么缘由而空发感叹?一时间琢磨不透。直到昨天,母亲节,突然间才醍醐灌顶,原来是为两位平凡而伟大的母亲:秀贞和宋妈。

秀贞是惠安馆的“疯子”,她眼睛透亮,一笑眼底下就有两个泪坑。说是“疯子”,那是大人们认为的;在小英子眼中,秀贞就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的大姑娘,跟张家李家的大姑娘没有什么两样。随着交往的深入,小英子了解到秀贞“发疯”的原因:一是思康三叔的一去不复返;二是在青草要黄,绿叶快掉,桂花飘香,不冷不热的秋季,她生下的小桂子被扔到了齐化门城根底下。就这样,在封建落后的旧社会和愚昧无知的老人的双重作用下,秀贞做母亲的权利被剥夺了。从此,六年来,秀贞“发疯”了,或倚着门墙呆呆地看过往的行人,或伏着树干掀起衣襟檫伤心的眼泪,或坐在房间密密缝制小桂子的衣衫,或忽然撩起过往小女孩的辫子看脖子上是否有青记……找到小桂子成了秀贞生活下去的动力,带着小桂子寻找思康三叔成了秀贞生活的最高目标。当小英子把妞儿(小桂子)带到惠安馆时,秀贞急切地一件一件给她穿衣服,在寂静的雨夜,她毅然决然地带着妞儿南下了。

宋妈是小英子家的奶妈,为了“一个月四块钱,两副银首饰,四季衣裳,一床新铺盖”,到她家帮佣,一做四年。这位命运凄苦的卑微人物,在小英子的回忆中自有她的智慧和尊严。宋妈善于讲故事,会纳布鞋底子,会抱着妹妹唱儿歌:“鸡蛋鸡蛋壳壳儿,里头坐个哥哥儿,哥哥出来卖菜,里头坐个奶奶,奶奶出来烧香,里头坐个姑娘,姑娘出来点灯,烧了鼻子眼睛!”“槐树槐,槐树槐,槐树底下搭戏台,人家姑娘都来到,就差我的姑娘还没来;说着说着就来了,骑着驴,打着伞,光着屁股挽着髻……”就是这样一位善良、乐观的宋妈,因为丈夫黄板儿牙的嗜赌如命,失去了日夜挂念的儿子小栓子和连名字都没有的丫头。宋妈为了找回送人的丫头,跑遍了北京城的马车行,这场无望的挣扎,注定失败了。以前宋妈把思子之情灌注在纳的厚厚的鞋底上,当所有希望破灭后,她总是把手上的银镯子转来转去地呆看着,没有一句话。四年时间,宋妈与小英子家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当她要随着丈夫黄板儿牙回去的时候,念念不忘她一手看大的孩子们,对小英子的殷切希望,对小弟弟的宠爱之情,对燕燕的关怀之意,对珠珠的……宋妈有说不完的话要跟妈妈交代,宋妈分明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秀贞和宋妈,北方劳动妇女的典型代表,一个因为失去刚刚生下来的孩子而“发疯”,一个为生活所迫不得不抛家舍业到北京城里做奶妈,一个即使“发疯”也从不放弃对孩子的寻找,一个把雇主家的孩子视如己出……在她们身上,母爱的春风吹拂着万物,母爱的雨露滋润着大地,母爱的阳光熠熠生辉!

篇2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童年的美好如何形容?是一串轻快的音符,是一朵芬芳的花朵,是一幅美丽的图画,还是一滴清澈的露水?我更愿意把童年比作一支神奇的画笔,它勾画出人生的美好回忆。转眼间,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了,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回望身后的脚步,常常感到恋恋不舍。在这次暑假期间,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深刻体会到了小英子童年生活的点点滴滴,她对自己童年的美好回忆和无限怀念都使我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纯朴、天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小英子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品质使我觉得自愧不如;宋妈的淳朴无邪令我深深地感动;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勇于反抗也令我敬佩。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小英子的无限怀念之情而展开,作者将大人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小英子眼中北京城南的风光自然地融入字里行间,值得我们去细细地阅读、体会。

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故事是《我们去看海》,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小英子跟一个躲在草丛里的小偷成为了朋友后,约定一起去看海,小英子分不清海和天,也分不清好人和坏人,她只知道小偷为了供弟弟上学才去偷窃,不算坏人。她用单纯、无邪的眼光看待每一件事情,在她眼中,没有邪恶存在,而现实的世界却善恶难辨,有许多人像书中的小偷一样,是多面的,我们要用心观察他们的全貌,不能只看到他们的表面而忽略了内心世界。

书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最后都与小英子离别,有的甚至是永别,与他们相处的每一个瞬间,小英子都只能用文字,用回忆来重现。无法重来的童年,无法倒流的时光,无法改变的岁月。缠绕往复的悲剧轮回解释了黑暗的社会与美好祝愿之间的强烈反差。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遇事难遂人意,人生终难完美。一生中的缺憾会有很多,小英子的童年也许有天真,也有疑惑,都是她生命中不可取代的一段时光。时光总是匆匆地离去,而朋友之间也会有分离的那一天,因此,我们要珍惜同学之间的情谊,珍惜童年的时光。我们不能虚度光阴,要把美好的童年永远留在我们的记忆之中。

对于每个人来说,伴随童年成长的事物各不相同。在《城南旧事》的结尾,英子告别童年岁月,成长为坚强,独立的少年,迈步走向新的生活,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城南旧事》,每个人都有快乐时光。而对于我来说,乡间的田野以及东阳草,是我永远都不能忘却的记忆。如今,我的童年已经匆匆地离去了,城市的高楼,替代了绿色的田野,可是它们将永久地驻扎在我内心的深处,随我一起长大成人。

篇2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有一个伟人曾经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2017年的寒假,我在爸爸的指导下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并且深深地爱上了她。

《城南旧事》的作者是台湾的林海音,她生于东京,长于北京,29岁时迁往台湾。书的内容主要讲一些她们以前的生活是多么地艰辛,多么地困难!但是在贫瘠枯燥的生活中她依然努力地学习,与现实生活进行了不屈的抗争。她创办了“纯文学出版社”,提携培养了一大批年轻作家,造就了很多文人学者,创造了台湾出版奇迹,同时也为台湾文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台湾文学界的人一提起她,无不对她肃然起敬!

现在社会进步了我们的阅读条件也提高了,阅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获取文字信息的来源非常之多,纸质图书只是其中的一种。但中国几千年留下来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之说,依然在引导着现在的年轻人手不释卷地去汲取知识。父亲要我读此书的目的,无非也就是要我去体会人生的不畅和生活的不易。从父命,也是孝顺的表现,基于此,我再忙,也要仔细地读下去。

对《城南旧事》细读才知道,作者林海音离开了生活近30年的北京到台湾后,展开了对童年生活的回忆。作者感慨,美好的童年再也回不去了,熟悉的故乡也被海峡遥遥相隔,我摸不着你的头,你看不到我的脚,一种不可言说的乡愁弥散开来,两岸的乡亲不能来往,对面的亲人再不能相聚,就这样胶峙着,凉挂着……思念的乡愁象一枚未发行的邮票,永远也邮寄不出去!

林海音说:我写北平,是因为想她、恋她,写写我对那地方的情感,让情感发泄在格子上,苦思的心情就会好些。大凡一个作者的情感,就是体现在她的作品和她的文章里。也许正是隔了逝去的时光和遥远的距离,才使她笔下的童年旧事写得从此从容豁达,没有大起大落,没有大喜大悲,只有沉沉的相思和淡淡的哀愁!没有怨天尤人,只有不停进取!

《城南旧事》在这特定的年代,触动了每一个人对童年的眷恋和相思,深深地感动了几代人,她以超越作者个人的回忆,成为了一代人关于童年记忆的文学范本,也成为一个怀旧和相思的代名词。读完此书,耳目一新,唯有忆旧事来写出更富有生命力的作品,这就是林海音作家的成功之处。希望将来有一天,我也能写出更富于感染力的时代作品!

《城南旧事》这本书,能够让读者认可,让读者喜爱,让读者有所感触!我便是这样被这本书深深地陶醉着……

篇3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趁着“五一”假期,一口气读完了这本由林海音前辈所回忆童年创作的《城南旧事》。原是偶然间发现的,读后却不禁久久地回味起来;心里涌起了一股不知是喜、是怒、是哀或是乐的情感。

这本书是以第一人称视角英子稚嫩的心灵去对待世界的。她性格活泼、善良、淳朴而细腻。读着读着,仿佛我就是她,她就是我——却又像是我居住在英子身体里,晓得她的所思所想、一举一动,是她另一个灵魂……总之,从读第一页开始,我就深深地被这个调皮而机灵、直率而重义的小女孩吸引了。

不知不觉地与英子相处下去,她在成长,我与她一起成长。在这过程中,她经历了许多事——不,是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事,结识了许多人。我们认识了妞儿、秀贞、“厚嘴唇”、兰姨娘……我想,在这些人当中,英子该最喜欢她的爸爸了,他即给了英子许多关爱,却没有宠溺她,也给了她严格的要求,教她严律克己……然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在她12岁毕业典礼后,爸爸永远离开了她,她也长大了。

在北京的这些事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秀贞和妞儿(小桂子)去找思康三叔的故事,也就是《安惠馆》。秀贞与思康三叔是在惠安馆相识相爱的,但思康三叔回家乡后,或许是被他的母亲留住而一去不返,秀贞独自生下妞儿,却被她妈给扔在了齐化门。经过一番颠簸,由英子帮助她们相认,导致英子病后打听到秀贞与妞儿的在火车轮下的不幸遭遇。这或许是场梦,梦醒了,将过去都忘了,依然能快乐地生活下去。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哭了出来,书页湿润了,也不知是涕还是泪。

这本书不仅情节引人入胜,人物形象也很鲜明独特。有些人也不全是假恶丑,也有真善美的一面——就像世间万物都不是十全十美却也不是毫无优点一样。譬如说“厚嘴唇”吧,他是个小偷——多不光彩的职业!虽然是为供弟弟上学被逼无奈走弯路的,还是造大家所唾弃!在小英子眼里他却是要好的朋友。为什么两者想法不一样呢?其实两者都没有错,前者因为接受了社会现实,质疑他。后者则是天真单纯,将所有事物想得都是美好的,这也感化了“厚嘴唇”。用心对待人,总会使某些人的心灵得到净化。

书中平平凡凡的事情,却蕴含这细腻的感情。读完全书,无意间感觉精神品格上增添了某样物质。再次回味,鼻尖泛起一片酸涩……

篇3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我站在骆驼的面前,看它们吃草料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了起来。”

这是出自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中“冬阳童年骆驼队”的一段话,不仅写出了对骆驼外貌的刻画,用语自然而又十分贴切,还写出了作者的天真童趣。而《城南旧事》正是我最近阅读的一本书,书中写了作者林海音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小说的笔调朴实、纯真,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尤其是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及其周围人们的悲欢离合的故事。

阅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感慨万千,深受感动。对孩子严厉的英子父亲,勤于持家的英子母亲,勤劳唠叨的宋妈,性格泼辣的兰姨娘……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在我眼前浮现,作者似乎把人物的情感描画得极其到位,使读者读着读着便不禁融入到了其中的喜怒哀乐。与其说这是一本作者的自传,还不如说这是一件怀念童年的故事,让远在他乡的人们回忆故乡。“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的确,也许我们长大了,就不会再去做那些小时候幼稚、天真的事了,可童年就像成长的一段曲调,一个音符,永远在我们脑海里回荡。那些曾经的欢笑声、打闹声也被记录在我们的回忆里,退散不开。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愿每个人都永远保存着一颗美好纯洁的童心,使世界变得更美好!

篇3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每当听到这首歌时,我都会想到台湾作家林海音所著的小说《城南旧事》。整部小说在天真盎然中道尽了人世的复杂多变,也道尽了英子面对人世凄苦的所有困惑和思索。

起初我看到书名《城南旧事》,仅仅一个“旧”字,就让我浮想联翩,以前的校园,老师,同学,好友,以前的一切一切,现在都还好吗?童年时记忆的开始,仿佛是一个梦的符号。读着《城南旧事》,里面的故事情节及人物仿佛让我身临其境:惠安馆的秀贞,草丛里的小偷,爱笑的兰姨娘,小伙伴妞儿,从小就陪伴英子的宋妈,东阳下的骆驼队,因肺癌去世的父亲》这些美好的人,事都离英子远去了,但唯一没有远去的是英子对童年的回忆。

童年,也许是一朵花,童年结束了,花也就凋零了。可是,我们的童年之花真的开过那么久吗?从前的老北京是那么宁静,祥和与美好,远离了喧嚣,靠近了内心最美的天堂,留下最真实的感受。而在现在这个科技速度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必须跟上节奏,一步也不能慢,否则就会被时代所遗忘。从前的孩子“漫步行走”,现在的孩子“光速奔跑”;从前的孩子被自由包围,现在的孩子被作业淹没;从前的孩子的童年叫童年,现在的孩子的童年却充满了作业,补习,考试……慢慢的,童年将会被另一个名词替换,这个词叫学习。长大以后,如果有人问童年是什么?我觉得很多人会回答:学习,考试。

《城南旧事》这本书就像一幅淡淡的水墨画,描绘着童年的悲欢离合;也像一首幽幽的歌曲,唱说着人间的酸甜苦辣。对比起小英子的童年,我的童年或许真的太迷糊了,那些令我愉快的事儿都跑哪儿去了。

篇3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相信大家都读过这本书,从题目就可以看出地点是北京城南这个地方,是有著名台湾女作家林海英写的,最具影响力的成名作。

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城南,一切事物都让英子感到新鲜,出奇。“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实的地一个朋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了。宋妈也被他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失望告别了童年。带领人们重温了当年那笼罩着愁云惨雾的生活。

其中记忆最深的是英子的的善良、聪明、大胆、富有同情心的女孩。爸爸的去世,使小英子长大了,变得更加懂事;宋妈在英子家工作多年,任劳任怨,待人和善。;英子爸爸热情善良、有学问的人;秀贞别人眼中的疯子,英子的好朋友。,

《城南旧事》故事中的主角都已英子建立起深厚的感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人一个一个离去,甚至是永别。《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

读玩这个以后我懂得了:童年就像一只透明的玻璃碗,盛满了美好的回忆,可望,却难以在触及;童年是一首婉转悠扬的短笛,奏出了我纯洁美好的幻想;童年,是一束绚丽的茉莉,儿时的欢笑像茉莉散发出醉人的芳香,朵朵洁白的花瓣就仿佛是一件件回忆。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童年的时光,不要留下遗憾,必须跟上时代的节奏,一步也不能慢,否则只会被时代遗忘,被人群淹没。

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思念,深深地印在英子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

篇3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林海音抱着对童真的热爱与对现实的期待,写下了心血之作——《城南旧事》。

林海音五岁随父母来到了北京城南胡同里生活,一住就是25年。《城南旧事》所记述的便是这25年中的琐忆。在书中,“英子”(林海音)与惠安馆“疯子”秀贞、常遭毒打的妞儿、草垛里的小偷、朝夕相伴的宋妈、因肺病而逝世的爸爸度过了富有戏剧性的童年生活。

秀贞常倚着惠安馆的门墙,对过路的小孩子总是投以灿烂的笑颜,只为了怀念幼年走失的小桂子。生活对秀贞从不心慈手软,她却在苦痛与悲伤中学会温柔对待世界,用怜惜回忆着伤疤。

“走过院子,看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正当英子满心欢喜地领过小学毕业文凭,挚爱的爸爸却再也抵挡不住病魔的侵蚀。随着石榴、夹竹桃的叶子片片垂落,爸爸的呼吸渐渐微弱,意识渐渐模糊,最终,他带着对英子深沉的父爱与对生活的留恋,向世间告别。至亲的人永远离开,仍是孩童的英子如何面对这跌宕起伏的人生?她再也看不见父亲慈祥的微笑,再也听不见父亲深切的教导,再也触摸不到父亲温热的手掌。英子也曾坠入谷底,撕心裂肺地苦苦求救,祈祷这只是生活的一个游戏,一场梦境。但现实总是无情,神灵永远都看不到人间的苦难。在悲痛中,英子还是重拾了对生活的勇气。因为她明白,如果生活不能总让自己热爱,那就让自己主动热爱生活,感恩生活带给她的磨练与伤痛。正是有这样的信念与心态,英子蜕变成了独当一面的“小大人”。

英子的童年有欢笑也有泪水。正如我们的孩童时期,有纠结也有笑语。

我们总是抱怨作业多,抬头与埋头所见的都是“语数英”;我们还埋怨老师严厉,呼喊着要寻求无忧无虑的童年。但我们何曾记得那一句句深刻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殊不知,读书,是获取智慧成本最低的方法。更何况,小学的课业较之漫长的人生之途,它根本算不上一道“障碍”。放眼未来,我们的学习生涯还很长,以后的知识未必容易消化。故此,我们应该向英子学习,积极乐观地去面对生活给予的挑战。等到我们老去,再回首,身后定是一片花海芬芳。

合上书,房间里似乎弥漫着淡淡幽香。我依旧沉浸在城南那些旧事,彷佛英子正坐在我的对面,写着她的故事,不时告诉我:“趁着年轻,趁着纯真,你要发奋学习,发奋读书,文字是有温度和力量的,只要多读书,你的内心才足够强大……!”我心里默念道:向英子学习,朝着理想进发!

篇3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采一拮清香,赏一段好句,呷一口清茶,品一个好词。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在谈话。”这是歌德所说的一句话,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受益匪浅,仔细品读更是妙不可言,在众多的书中找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细细品味,有时也是一种享受,而在这众书之中我找寻的这一本书是《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记述的是英子小时候所发生的事。英子是一个善良、可爱、正直、讲义气的一个小女孩。她敢同大家所说的“疯子”秀贞做朋友,她因为分不清“坏人”和“好人”而没有向人们举报偷东西的陌生的他;她敢把家里的金镯子拿给秀贞当作是找思康三叔的盘缠,她帮助妞儿和秀贞相认。英子所做的事,充满了儿童的童真、单纯。

在书中,我觉得秀贞是大多数母亲的写照。她对孩子的不舍,即便是被告知“早已扔到齐化门”那么远的地方,她也仍没有放弃寻找,但她的种种怪异现象却被人们议论纷纷,被人们视做疯子,在这时,她也仍没有放弃。她为孩子缝制了许多衣服小心地安放好,只为孩子回来时能穿上她所做的衣服。我相信,绝大多数的母亲都像秀贞一样,如果自己的孩子不见了,定会使尽浑身解数去寻找。每一个母亲在孩子面前都是金刚不坏之身。

兰姨娘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她乐观、不受约束、向往自由的性格深深吸引着我。兰姨娘的一生跌宕起伏,不过好在她拥有乐观的心,到最后走向幸福,遇见对的人。每个人都应有追求自由的心,在面对挫折和困难面前,保持乐观的心态,才能拨开云雾见天明。

曾看过也听过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的故事,他们中有的是学生,凭着顽强的意志完成了学业;他们中有的是追逐梦想的人,凭着一腔热血实现了愿望;他们中有的是平凡的人,凭着对家人的爱坚强的活着;他们中有的是……意外固然可怕,但他们却为我们诠释意外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一颗乐观的心。

受兰姨娘也受坚强的他们影响,我觉得我也该拥有一颗乐观的心,在一时的失意面前敢于抬起头来,不要再被恼人的成绩所打压。嗯,乐观是面对困难的最好武器。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他们乐观开朗的性格,喜欢他们的处世之道,喜欢这一本散着淡淡墨香的书。

与书同行,用炽热的心倾听书中的智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城南旧事》。

篇3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在暑假里,包老师在新华书店里买了两本书,让我们在暑假里看完。一本是《森林报》,还有一本是《城南旧事》。我可爱看了,特别是《城南旧事》,写出了童年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是林海音阿姨写的。描写出了要珍惜童年的时间,所以她以写日记的方法,回忆了她童年时光。像她写的散文集有:《窗》、《两地》、《做客美国》……等;短篇小说有:《烛心》、《婚姻的故事》;长篇小说有:《春风》、《晓云》、《孟珠的旅程》;广播剧集有:《薇薇的周记》、《林海音自选集》,这一些都是林海音小传、专集,除了写书以外,海音阿姨还写过许多文学评论,见于台湾报刊。其中海音阿姨的《窃读记》被选入小学五年级课文,《爸爸的花儿落了》被选入了初中课文。

翻到目录,看看只有6章几章故事,可页码不小哦!看出海音阿姨很爱写作文,才能成为一个有名的作家。不过,主要人物还是有的。海音阿姨(英子)、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好朋友妞儿、爸爸,兰姨娘……在第1章英子阿姨认识了一位长得漂亮,又说她是疯子的姑娘,英子天天路过那儿和宋妈买菜,几天后就和秀贞姑娘结成了好朋友。秀贞有个失散的孩子叫小桂子,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却原来是妞儿!于是,秀贞带着妞儿再去寻失散的夫君。命苦的秀贞在中途不幸客死,见不到最爱的人……在这之前英子也已经离开了那个生活的胡同。

这是一本经典的童年故事小说,回忆往事是多么的开心,那么的天真无邪。海音阿姨写了一段诗: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让我们的一生都充满着快乐的童年,纯真的童心!

篇3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城南旧事》,书里的那一幕幕至今仍然在我的脑海中勾勒着,让我难以忘怀……这本书,使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故事中的快乐、幸福、悲伤、离别、无助。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全书透过小女孩英子稚嫩的双眸,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和沉沉的相思所感发的感触。

文章中的主人公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她讲话,唯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在第二章《我们看海去》中那个蹲在大槐树底下的男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在别人眼里他是一个小偷,但这在英子看来他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又是什么呢!英子常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

书中还写了英子儿时可爱的童真看法,描写自己的生活。父亲中年早逝令她一日之间长大成人,再也不是小孩子了。母亲28岁做了寡妇,她为母亲痛心,母亲是爱她的,没有回天津,不想让孩子们吃苦,令我不由得而同得想起了我妈妈对我的爱与呵护。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英子的看法是不同的,那么的纯真、无邪。使我感动,她会用善心对待每一个人,不管是好人坏人,在她看来,每个人都是相同的,这种难得的想法、美妙的意境使人不忍心打破。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我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篇3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性文学的开山人——林海音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以童年在北京的生活为素材而创作的经典“怀乡”作品,也是她最具影响力的作品。

这本书由五篇林海音创作的回忆童年的小说《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为内容,在1960年冠以《城南旧事》为书名结集出版。20年后《城南旧事》被大陆引进,搬上了大银幕,并荣获多项大奖,从此誉满天下。

《城南旧事》是一部带有强烈自传色彩和怀旧情调的小说,以作者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城南的生活为背景而创作。在这部经典之作中,林海音成功运用了儿童的视角进行故事叙述,借英子的眼晴,描绘了一幅北京的风景人情画卷。同时,也表达出作者本人对人生和生命体验的多重感受。

《城南旧事》的开篇之作是《惠安馆》。它从风格上奠定了全书纯净自然、温馨又略带惆怅的基调。这个故事讲了惠安馆里有一个“疯”女人秀贞,她“疯”是因为她以前和一个大学生相爱,生下一个小孩,名叫小桂子。这个孩子有个很明显的特点——脖子后面有指头大的一块青记,因为这块青记,她才会被秀贞的妈妈丢掉。当秀贞醒来后,发现小桂子不见了,就疯了。在文中,她与英子成为了好朋友,她们经常在一起聊天,秀贞还让小英子帮忙去找小桂子。后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上,英子结识了一个小姑娘——妞儿,妞儿经常到英子家玩:喂小鸡、唱歌、跳舞、谈心等等。妞儿告诉英子,她的家长不是她的亲爹亲娘,他们要求英子学这学那,来为他们赚钱,如果赚不到钱,他们就会用鞭子抽打她。有一天,英子突然发现妞儿就是秀贞所说的小桂子,她非常同情她们母女俩的遭遇,就赶忙带着小桂子去惠安馆和秀贞相认。秀贞为了躲开妞儿的养父母,带着妞儿去火车站,想回老家去。但不幸的是,母女俩都死在了火车的铁轮下。

《惠安馆》是整本《城南旧事》中我最喜欢的故事,但其他故事也带给我许多深刻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篇3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这本书对我来说并不陌生。但是,当我又一次翻开它时,心中竟泛起一丝淡淡的忧伤,如秋风吹过的湖面,不再平静。

沉浸在城南的旧事中,林海音仿佛就站在面前,轻轻诉说着童年的点点滴滴。书中主角林英子是个天真的小女孩,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儿落了,她经历了许多的事,在不断地成长着,变化着。英子最令我钦佩的就是,英子一直以自己年幼稚嫩的眼光看生活,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想法,在她那清澈的双眸中,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无论是惠安馆内被称作疯子的姑娘秀贞,还是自己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大哥哥,还是寄宿在英子家的兰姨娘,这些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在英子眼里,都是良善的。没有罪恶,没有戒备,也没有伤感,在她那纯真的眼中只有那无暇的蓝天、白云,只有对未来充满无限的憧憬和盼望,或许这就是童年吧。

读着英子的童年故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13岁,贰个月前刚小学毕业,童年也渐渐逝去了。那种孩童特有的天真、稚气,在我们这批同龄人脸上早已荡然无存。童年是什么?童年就是每天缠着爸爸妈妈撒娇?就是满脑子的“为什么”,随时倾吐、随时疑惑?就是晚上拉着奶奶的手,让她讲一个又一个永远说不完的故事?准确地说我还没来得及明白这些,童年就真的如罗大佑的歌中所唱的,迷迷糊糊地过去了……时间似流水无痕,童年,清风吹荡,来无影,去无踪,说去就去。我的心慢慢地沉了下来,变得稳重而又低调。我开始怀念过去的日子,有一丝轻浮又有一丝无知。现在的我多么期盼自己也能像柯南一样,来一颗APTX4869重新回到童年时光。唉,我逝去的童年啊……

但是,当我又重新翻开《城南旧事》后,我的想法有所改变了。我开始问自己:我的童年真的逝去了吗?它不再回来了?我想起曾经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具体是哪本书上写的,是谁说的我已经记不清了,但现在我对这句话又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童年,是人生中一段短暂但又是极其美好的时光,童年应该是不受身高、年龄的限制。唯一有局限的,就是心灵。虽说有局限,但并不是意味着和小孩子一样幼稚、懵懂,而是拥有一颗像孩童一般纯真的心,不带一点伪装与憎恶,总是微笑着去面对生活,跌倒了马上爬起,无论困难多大也不想退缩,时刻保持着那份爱,爱生活,爱身边的人,爱自然界的一切。在爱中增长、成熟……因为爱是凡事相信,凡事盼望……这不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童年吗?童年,是永不消逝的,只要你的心田为它腾出一方净土,它就会不离不弃,永驻你心……

也许,我们谁也不必担忧自己会走出童年……

篇4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世上最重要的事,不在于我们在何处,而在于我们朝着什么方向走。——题记

炎炎夏日,独自呆在家中,窗外知了声和着喧闹的人群声,使渐渐成长的我心烦气躁。懊恼童年远去的自己已不能顽皮,大人们已经用成人的规范来要求我了。唉,丢失了童年的我有什么值得庆幸的?

于是随手拿起床头的书翻过多遍的《城南旧事》,它竟像炎炎夏日中的凉茶,消去了热意,深深吸引了我。

“做大人,常常有人要我做大人,这些人都随着我长大没了影子了,是跟着我失去的童年也一块儿失去了吗?”文末的“我”也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也正是因为爸爸的死,让“我”童年美梦顿破。在别人还需要照管的年龄“我”已经负起许多父亲的责任。“我”的童年随着我的成长“丢失”了,这是好还是不好呢?

这不禁让我想起我们的童年,总是快快乐乐过每一天,不必担心风吹雨打、日晒雨淋,成天被爸妈捧在手里做“小公主”“小王子”,一切都只要顺着父母为我们铺好的路走下去。

其实我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缺乏独立,不敢一个人在家写作业、玩耍……全部都要有人陪伴,文中英子的独立勇敢让我立刻感到羞愧,但是怕黑,不敢一个人做任何事似乎已成了不可磨灭的困难,独立?独立!

曾独自走在黑乎乎的大街上,四周是那么安静,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将脖子缩进衣领里,就像一只蜗牛躲进自己的壳里才觉得安全一样。四面的路灯下树枝不断左右摇晃,就像是魔鬼的乱发飘呼着,隐约听见了轻且慢的脚步声,好像是害怕敲打在夜的寂静中。

我要战胜的只是一段黑夜中独自前行的路!在路上将童年的依赖丢却,赢得父母的信任和独立的尊严——这是好事。这样的事还会有很多。

我们在童年的梦幻中慢慢长大了,学会自己度过难关,羞于向人伸出求援的手,每一个进步靠自己的力量,以受人怜悯为耻,不受他人恩惠。褪去幼稚,得到锻炼的机会。“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过去了”——这是好事

请别再叫我小朋友,因为摇拽的小花终会有盛开的一天。《城南旧事》给我带来的不仅是一个故事,更多的是一种“得”与“失”的人生启迪。请别懊恼自己的成长,人在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朝着正确的前方一步一步勇敢地走吧!

篇4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城南旧事》,我很高兴,也很期待里面写了什么。

翻开那漆黑而又带有一点神秘的封面,我的读书之旅开始了。

我每看完一章故事,都感到有那么一点儿惋惜。因为,每一次一章故事告一段落后,故事里面英子(林海音小时候的乳名)的各位亲戚或者是朋友,都以种种理由离开英子,一直到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英子几乎所有的亲人,都像影子一样消失后,她的童年也消失了。

整本《城南旧事》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英子在惠安馆遇见并且和那个被大家称为疯女人——秀贞相处的那段时光。一开始,我还是担心“疯女人”秀贞对英子作出身危险的事情,但惊人的是英子却和秀贞友好的相处了,这也足以向大家表现出她童年时的善良和天真。直到有一天后,秀贞突然对听故事的英子谈起了小桂子(秀贞的女儿,也就是书里讲的小妞儿),并常常谈起她,秀贞还和英子说,小桂子有一条青疤。

有一天,小妞儿对英子说她不是爸爸妈妈亲生的,并且转过身来,英子却在她脖子上找到了一条青疤,英子赶忙把她领到秀贞那里,她们母女俩当晚就坐火车走了,英子也晕了十天。这里也能体现出英子对她的所有朋友的离去都怀有思念之情。

第二段:我们看海去,这句话使井边一位小偷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就这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五个字的背后,却一直衬托着英子儿时到现在的梦想。小偷也告诉她会带他去看海。可当时一群人一直在追捕他,这是英子没见着它既几会她就被抓去被人笑话,这也使英子一直没能出去见见世面。但是英子的那种友好的精神却值得让我们学习。

还有最后一段:爸爸的花儿落了,题目取得很悲伤连同与结果,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英子在最后得知爸爸去世后为什么显得那么冷静?爸爸的花儿落了,石榴也落了……爸爸精心培养出来得花几乎全落了,但是爸爸养育出来的英子却没有倒下去。爸爸的死,成了英子不再是小孩子的最好证据,也同样证明了英子十三岁不用亲朋好友照顾的最好依据。这也能教导我们十三岁能独立的能力。

《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讲述的是她小时候童年是在北京城南的故事。虽然故事主人公有时候显得弱不禁风、微不足道,但是她却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本领和心态,这本书的确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好好珍藏着!

篇4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落红满地,落英飞雪。花香犹在,花影曼妙。在这种花瓣飞舞,悠然飘落,缕缕幽香,暗暗侵袭的季节。翻开那本陈旧的书——《城南旧事》,我仿佛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声熟悉的呼唤,亲切温暖又似曾相识。当我在走进那本书时,我仿佛置身于一场梦中,恍恍惚惚又朦朦胧胧。

《城南旧事》那优美的文笔,那动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书中写的每一件事都是那么动人心弦,让人身临其境。

书中的主人公——英子。是位善良、聪慧,有着与别人不同想法的女孩子。英子看待事物和人的眼光比较特殊。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都想远离秀贞。而英子却成了秀贞的第一个朋友。在荒地里遇到了小偷,可当英子知道小偷是为了让弟弟能够上得起学而偷东西,便觉得他不是小偷,只是迫于生活的无奈。英子觉得小偷能够如此真挚地爱着自己的家人,爱着自己的弟弟,甚至为了亲人不惜自己犯错误,让自己背上了骂名,一定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是一个本质不坏的人,只要生活条件能够变好,他肯定能够热心帮助别人的。英子觉得能够不顾自己而去爱别人的人本质上都是善良的、可爱的。所以,当小偷被警察抓走时,英子的心里隐隐流淌的都是悲伤。英子还积极地帮助和爸爸关系特殊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希望本质不坏的人都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

随着花瓣的片片凋落,一阵冷风吹过,爸爸的生命之花被吹落了。在那些飞落的花瓣中,夕阳下映衬着爸爸的笑容。英子强忍住眼眶里的泪,用坚强告诉自己,爸爸走了,我没有爸爸了,爸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英子知道爸爸回不来了,自己稚嫩的肩膀应该坚强起来了,该扛起这个家了。英子深切地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小孩子了,该为妈妈分担些了。

爸爸走了,英子长大了。英子的童年也一去不复返了。可是住在北京城南的一件件往事总是萦绕在英子的心头,总是吸引着英子不停地去回味、去咀嚼、去追寻。回忆使英子的思绪在飞舞。英子怀念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英子怀念自己童年里遇到的各种人和事,于是英子提笔写下了《城南旧事》,把自己快乐的童年时光记录在这本书里。书中的英子善良单纯,对什么事情都是执著而认真,我喜欢这样开心而善良的英子。书中的故事像二月里和煦的暖风一阵阵涤荡着我的心灵,让我享受到生活中乐趣,让我受到启发,受到教育。

当我生活中遇到了什么困难的事。我总是会想到英子,想到英子的坚强。

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妈妈教我骑自行车。当时的我开心极了,一个飞步就上了自行车。刚开始我还骑得好好的,可是妈妈一松手,我便连带着自行车摔了个底朝天。一阵委屈、无助、伤心的泪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心里懊恼极了,委屈和懊恼像两股洪水吞没了我,好像有一股无名火无处发泄。这是自信满满的我遇到的骤然打击。我一面心里埋怨妈妈的突然放手,一面也沮丧的认为自己太没用了。这时我的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了一个人——是英子,想到了英子对待任何事情都是不放弃,不妥协。英子让我挫折沮丧的情绪得到了缓解,给了我启发,给我了教育。是呀!在爸爸去世的时候,失去依靠的英子表现得那么坚强。而我仅仅摔一次难道就对自己放弃了,我不可以因为摔倒就抱怨妈妈没有扶稳吗。于是,我重新飞步上了自行车,我握紧自行车龙头,告诉自己,我可以掌握骑自行车的方法。我的内心有一个声音,不断地鼓励自己。像英子学习,你可以的。我咬紧牙关,心脏砰砰地跳动,可是摔了几次后,我就掌握了骑车的方法,学会了骑自行车。是英子在我最失落,最彷徨时给了我力量和勇气。

好的书本就想一个亲密的朋友,不断的在鼓励我,也像一个好的老师不停地劝戒我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花在飘落,我的思绪在飞舞。花谢了,明年还会再开,英子在静静等待下一个春天。城南那个纯真的小英子,你是否还在?即使不在了,你在城南的往事永远刻在城南,你永远印在我的心中。瞧,花瓣上还印着你的笑影……

合上书,一股暖流涌上我的心头……

篇4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讲述的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北京城里小英子的故事,这本书里记载着小英子的生活。小说分为五部分:《惠安馆传奇》《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些描述的都是小英子在北京最真实的童年生活。

“惠安馆的疯子我看见好几次了,每一次只要她站在门口,宋妈或者妈就赶快捏紧我的手,轻轻说:“疯子!”我们便擦着墙边走过去,我如果要回头再张望一下时,她们就用力拉我的胳臂制止我。”小英子的内心十分纯真,没有偏见,没有歧视。像惠安馆里的女疯子秀贞,大人都不愿自己的孩子和她在一起。而孩子的心很纯洁,很纯真,秀贞对他一笑,她就愿意和她说话,和她玩。

正是孩子们的这一份纯真使许多饱受冷眼和歧视的残疾人、乞丐、艾滋病患者等等感受到了人间还存留的一点温暖。孩子那天真的话语,往往能打动一些人。而一些大人对这些人却充满了鄙夷,认为他们低人一等。

我看过一个故事,有一对母女,那个女孩和乞丐共吃一块棒冰,并用牙刷,女孩的妈妈知道了马上大骂乞丐,说“你配么!”并让女孩不要和他来往。后来,女孩长大了,也不愿和他来往了,可他一直记着那个女孩。再后来,女孩得了癌症,要十多万手术费,乞丐把他捡到的十三万元一分不留的给了女孩。后来,那笔钱是土匪丢下的,是赃款。全没收了,乞丐又把奖励的钱全给了女孩的妈妈,警察局里的人执意让他留下一千并也纷纷捐款,后来钱够了,女孩康复了。而媒体却大肆炒作,说人们的同情心太泛滥了,乞丐都有那么多钱,警察说是赃款,没人信。都说要只有十三万他会全捐不留自己用么?那有这种好人!最终,乞丐和女孩住在了一起。结局还美满,可所有人的表现却引人深思,女孩小时和长大后,妈妈的表现,人们的表现,乞丐的表现。人们总以自己自私的想法施加在一些真正的好人身上。让我们保持儿是一颗纯真的心,心中再少一份自私少一分罪恶,创造一个美好的和谐社会!

篇4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这本书是以英子幼年时的心态来记叙她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的,就像是日记,又像是放电影一样,每时每刻都牵动着我们的心。

读着读着,人物的形象都跃然纸上。天真烂漫的小英子,美丽温柔的兰姨娘,经历悲惨的疯女人,温和可爱的妞儿……

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

童年,是人生命的初始,也是人最重要的时段,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读着读着,好像一股清泉慢慢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是那般平静,又是那般震撼。

英子是一个很纯真的小女孩,总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像她一样纯粹的,所以她才能遇见那么多特殊的人,经历那么多特别的事。她就像是一张透明的纸,开心或悲伤或失落或愤怒,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写在纸上,让人一眼看透。

英子自己也是一个特别的人,每个人都不想招惹“惠安馆的疯子”,她却不然,她对这个“疯子”却充满了好奇,别人经过都要避而远之,她却像被一种神秘力量吸引了一般,总想接近这个“疯子”。当我看到她慢慢走向惠安馆的时候,看到她不知不觉地走近秀贞的时候,看到秀贞伸手去拉她的时候,我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担心这个所谓的“疯女人”会做出什么伤害英子的事。但当我看到秀贞对英子那么温柔的时候,又不禁为她松了一口气。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安闲,被文章的起起伏伏所牵引着。我像被一根绳子牵着,不由自主地跟着绳子游走于文字之中。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值得回味的,不管他在童年时经历了一些什么,不管他的童年有多悲惨或幸福,这都是人生命中最重要,最不可替代的碎片。

篇4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发出耀眼的光茫;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人的心灵,使人受益匪浅。在我的内心深处,有一本这样的书,它使我懂得很多道理,这本书旧事《城南旧事》,作者是林海音,她以一个孩子的心态来记录她得童年生活,在北京城南的一点一滴。

看完书后,古城的楼房、地上的落叶、各种老店的招牌,都一一浮现在我的眼前。

读着《城南旧事》,我似乎走进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北京城南度过的快乐时光。我见到了与英子建立了深厚感情的人物:妞儿、秀贞、在草丛里的小偷、兰姨娘、德先叔,以及与英子朝夕相处的宋妈和因病去世的父亲。这一切的人物,都与英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

当我读到英子和秀贞玩的时候,我真害怕秀贞会伤害英子。当英子知道妞儿是秀贞的女儿的时候,她不仅帮她们母女重逢,还把钻石表盒妈妈的金手镯送给她们当盘缠,让她们去找妞儿的父亲。此刻,我感到震惊,一个六岁的小女孩竟懂得爱,懂得友谊,懂得给予。

看完这本书,我知道英子的童年很快乐,很精彩,因为她有一颗纯真的心,正因为她拥有着一颗纯真的心,她得童年才如此快乐。这才是真正的无忧无虑!

合上这本是,我的心里飘出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不能散去。

篇4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我读过的一本好书。它就像路标,开启了我的心。它就像太阳的光辉,让我找到了方向。

读着《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和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在英子童年的脚步中没了。

书中,英子遇到了很多的人,我印象极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刚开始,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十分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真正的快乐。

掩卷反思,当我们还沉浸在浓浓的亲情里时,又有谁能体会到父母的辛苦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时看到不可口的饭菜就不吃了,害得父母赶紧再为自己重新做饭菜。常常是,我们要这个就得买,要那个也得买,可对于妞儿来说根本想都不敢想。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十分精彩。她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里。她的童年故事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时光飞逝,以前纯真美好的童年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一本《城南旧事》让我想起往事,只有那些温暖纯真的记忆,成为我童年时光的宝贵财富。

篇4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最近,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那就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其实,在小学时,我们学过这里面的一篇文章,当时我也觉得非常有意思,所以,我就满怀期待地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我也深有体会。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根据小时候的事写成的一本自传体小说。主人公英子随着爸妈从一个四面环水的小岛来到了北京,在城南的一家四合院住下了。她在这里认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东阳下的骆驼队,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姑娘以及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他们都和主人公英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她记忆里深刻的人物。

全书是以英子的视野描绘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疯女”秀贞的爱情悲剧,宋妈的婚姻悲剧……她父亲的故事也被她记录了下来,英子说了这样一句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经不是小孩了。”她知道爸爸再也不会回到她身边了,所以她选择坚强,不再像以前一样,不想再想个小孩子了。这本书通过小英子稚嫩的双眼,来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并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城的风光融入到字里行间,阅读时会有种不一样的感觉,耐人寻味。正是因为英子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无忧无虑。

读完《城南旧事》,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每一种感觉都是耐人寻味的。童年是最快乐的,童年时的时光浪费不得,这正是经历压力后所悟出来的,所以,我们不能浪费大好青春,要努力奋争向上,不要给自己的永年留下遗憾。童年不一定都是美好,但你重新回想自己的童年,可能也会获得什么意想不到的东西。

篇4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童年的离去,也代表着独特的意义。落花不言婉辞树,流水无情悄入池。英子的童年,令我懂得了人性的真善美,使寒冷有了温度,使孤独有了陪伴,使离别有了价值。

英子跟随父母,离开了故乡台湾,漂洋过海来到了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这里的全部都使她无比着迷,感到稀奇。在这期间,英子认识了太多太多有趣的人和事,但它们都离开了英子,但它们给英子带来的欢乐,它们的笑声却久久不能抹去。伫立在胡同口等待女儿的“疯女人”秀贞,遍体鞭痕的伙伴妞儿,母女相认却最终惨死;荒园中认识的一个迫不得已的小偷;身染重病终眠地下的慈父;朝夕相处最终回故乡的宋妈……

在英子眼中,所有事物都像湖水清澈。“疯子”、小偷在她眼中都是未被时代污染的好人。英子偷出母亲的镯子,送给秀贞母女做盘缠,不料却永远送走了她们;她深信的叔叔竟是窃取他人之物的小偷……事实多么残酷!可英子依旧坚持她的善良,微笑面对事实,所以,英子身边的全部人都是善良的。善良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至高无上的心灵,不是嘴角挤出的假笑,而是和英子一样,用真诚的微笑,用善良荡起他人心中的涟漪。

英子的世界一片纯美,她从不关闭心灵之窗,甚至不分海与天。她的思想如金子一般闪亮,如牡丹一般纯洁。

善人怀着一颗纯美的心走遍世界各地。他们不厌恶乞丐,而是慷慨解囊,给予帮助;他们不具名利之心,而是追求平等,给势利小人重击;他们从不假笑,而是以诚待人,以爱温暖人间。他们所到之处,必定鲜花盛开,阳光明媚。

世界以痛吻我,我亦回报以歌,做善人必定在物质上收到委屈,但却可以在精神上得到永恒。

篇4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读了《城南旧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像,实在太像一个人了。而那个人,就是我。

小时候,我也经常会像本书的主人公——英子一样和最好的小伙伴在一起,高高兴兴,无忧无虑的玩耍。想到这里我就不知不觉在嘴边挂上了一丝微笑。真是太幸运了,幸好我和我的伙伴不用像英子的伙伴妞妞那样,天天只能玩一小会儿就要去吊嗓子,唱不好还会被后爸打。

英子才六七岁,却机智的让人佩服:当她发现自己的爸爸与兰姨娘的关系似乎有些怪时,她立刻将兰姨娘和德先叔拉在了一起,成功的保住了自己圆满的家庭。这样可实在算得上一种壮举。

要知道,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当我看到惠安馆的秀贞,天天因为丧子之痛而变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疯子”时,我的心为之一颤,天下父母心人人皆有。谁知,正当我怀着一丝侥幸心理,希望妞儿全家团聚时,作者却偏偏在这里画上了一个不完整的句号,留给万千读者一个大谜团。我含着一丝失落继续往下看。

这本书的最后两个故事取了一个画一样的名字:爸爸的花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在这个故事里,爸爸病倒了,而英子也小学毕业了,她突然回忆起了往事,想起她以前和爸爸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第二天,当她从学校回来时,爸爸的花落了,当她正打算生气的质问妹妹时,医院却传来了爸爸去世的噩耗……

书的结局,令人唏嘘不已,同时也感到非常遗憾,让我们珍惜和亲人在一起的每一天吧,因为没准哪一天,老天就会收回你的幸福。

篇5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童年是什么?一道色彩斑斓如座天空之桥的彩虹、一壶色味香浓的酒、一个如幻想般的梦境、一幅色彩艳丽的水彩画……这些都像我们那五味俱全、七彩、美妙如梦、快乐、天真未泯、童心无邪的童年,那个独一无二、别具一格的童年,那个只属于自己的只有一个的童年!

亲朋好友不可能永远留在自己身边。人生不可能没有逝去的东西。人不可能没有离别,不可能没有伤感,不可能没有童年……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都有自己的故乡,都有自己留念的东西与地方。但这些值得我们怀念的,终究会逝去、离开。

我再次翻开这本书,再次随着林海音这位著名的女作家的脚步,再次同她一起,走进她的童年,走进她那幸与不幸交织的有悲有喜的童年世界里,再次读这本书,再次读她,再次怀恋美妙的童年……

仿佛又看到了斜嘴笑的兰姨娘,骑小驴回老家、陪伴英子多年的乳母宋妈,不理会小孩子的德先叔叔,椿树胡同里的疯女人秀贞,井边的小伴侣,出没在草丛中分不清是好人、坏人的小偷,爱花、暴脾气的父亲……一切一切都如老式放映片浮现在英子的脑海里,看了这些,自己脑中也不免想象出英子身边的人与事。英子也说,这些是她童年的事,可能有真有假,是记她七岁至十三岁的背景生活。这些无不向我们展现了上20世纪老北京的生活与英子身边发生的悲欢离合故事。

读《城南旧事》,读林海音,读书中许多形形色色、有血有肉的人物,好若自己也进入了书中世纪,而书中的人仿若“活”了过来,事情成“真”的在我们身边发生了!我通过主人公英子纯真的眼睛,去看身边的人物,去看每一件发生的好与坏事,去看老北京……

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3月18日出生在日本大阪,曾当过女师与记者,后发表了《惠安馆传奇》《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冬阳。童年。骆驼队》几篇回忆童年的小说。随后结集成《城南旧事》。

即使跨越了几十年,《城南旧事》也不被世人遗忘、淘汰,而愈加吸引人,让人爱不释手。它是经得住打磨的精品!林海音一生创作了许多,如散文小说集《冬青树》,散文集《两地》……她的作品常获大奖,感动了一代人。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生总有离开的伤感,书中的英子便是作者林海音,她对自己的童年和故乡有着依依不舍之情,那是对童年故乡的往事,对童年故乡里出现的人物,对那个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的童年的回忆怀念!看了后,我也会想起自己的童年,真是回味无穷!五味俱全!

人生有许多个“驿站”,童年儿时是其中一个而已,生命道路上还有更多“驿站”呢!氤氲在心头的感伤与怀恋,不禁涌起丝丝惆怅与思愁。

无疑,英子是一个天真无邪、单纯善良的人。文中写道“疯女人”秀贞很疯、很傻,很多人都不让孩子接近她,甚至连英子的家人也不例外。可英子不顾大人的阻拦,还是常去跟秀贞玩。她还见义勇为,保护唯唯诺诺的妞儿。也曾模仿金鱼在水中呼吸呼气,嘟着嘴的样子与冬阳下骆驼咀嚼的样子。啊!多么童真、稚嫩的举动啊!小时,谁没有这样做过呢?

“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是乡愁,也是思愁。

“若为化得深千亿,散向峰头望故乡”谱成一丝丝淡淡的乡愁,同样也是婉转成思愁,思乡思念的忧愁。

伸出双手,去触摸这缕缕思愁,你是否触到了?

一、书籍简介

《变形记》是奥地利作家弗兰兹·卡夫卡创作的中篇小说。《变形记》完成于1912年,1915年首次发表在月刊《白色书刊》10 月号上。

《变形记》中主人公格里高尔·萨姆沙在一家公司任旅行推销员,长年奔波在外,辛苦支撑着整个家庭的花销。当萨姆沙还能以微薄的薪金供养他那薄情寡义的家人时,他是家中受到尊敬的长子,父母夸奖他,妹妹爱戴他。当有一天他变成了甲虫,丧失了劳动力,对这个家再也没有物质贡献时,家人一反之前对他的尊敬态度,逐渐显现出冷漠、嫌弃、憎恶的面孔。父亲恶狠狠地用苹果打他,母亲吓得晕倒,妹妹厌弃他。渐渐地,萨姆沙远离了社会,最后孤独痛苦地在饥饿中默默地死去。

卡夫卡以自己独特的艺术笔调,用象征、细节描写等手法对“人变成甲虫事件”进行艺术再造,使作品呈现出荒诞、不可思议的基调。

《变形记》中萨姆沙的遭遇即是在那个物质极其丰裕、人情却淡薄如纱的时代里处于底层的小人物命运的象征。小说以主人公变为甲虫这一荒诞故事反映了世人唯利是图、对金钱顶礼膜拜、对真情人性不屑一顾,最终被社会挤压变形的现实,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真实的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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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变形记》共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推销员格里高尔某天早上醒来后变成了甲虫,这一变故对其本人和家庭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格里高尔彷徨惊慌,忧郁无助。而此时并未得到帮助的他被激怒的父亲大怒赶回自己的卧室;第二部分,变成甲虫的格里高尔,在生活习惯上已然成为甲虫,但是仍然具有人类的意识。虽已失业的他,仍旧关心父亲的债务问题,怎么样送妹妹去音乐学院,关心家里的各种琐事。数日之后,全家人都将格里高尔视为累赘。父亲、母亲、妹妹对他以往的态度转变成了厌恶,嫌弃;第三部分,为了能够继续生存,除了格里高尔全家人只能打工挣钱,对变为甲虫的格里高尔忍无可忍。妹妹提出将自己的亲哥哥赶出家门。格里高尔在亲情冷漠的情况下饥寒交迫,并且患病在身,但仍心系家人,然后他的头就不由自主地垂倒在地板上,鼻孔呼出了最后一丝气息,带着满腹的担忧和内疚看着家庭的不幸,而更不幸的是他终遭社会和家庭的唾弃,在无声无息中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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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弗兰兹·卡夫卡(Franz Kafka,1883年7月3日—1924年6月3日),奥地利作家,20世纪德语小说家。

作品有:《美国》、《城堡》、《诉讼》、《变形记》、《判决》、《饥饿艺术家》、《一次战斗纪实》、《中国长城建造时》、《往事一页》、《城徽》、《塞壬的沉默》、《一道圣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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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形记》读后感40篇

第1篇:《变形记》读后感100字

今天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觉得心中的压抑感像巨石一样压在我的身上。拘束,压抑,扭曲,种种感觉把我捆住了,周身动探不得,仿佛变成甲虫的不是哥里高尔而是我,是我拘束在巨大的皮沙发下,动探不得。

曾经见过卡夫卡的照片。还是蛮帅气的,只是一双大大的眼睛中,充满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绝望?远远不止。许是扭曲的绝望吧。他,是被一生的孤独所造就的巨人;他,站的太高太高,他的眼睛从我们所无法达到的高度往下俯瞰,看到了整个人类的绝望。

第2篇:《变形记》读后感100字

《变形记》的故事情节荒诞,恍惚间像在梦中:格里高尔是位平平常常的小公务员,在某天早上醒来时,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痛苦、绝望,家人从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

读到这些首先让人产生厌恶感的是卡夫卡塑造的大甲虫以及它身上的烂苹果,在他的笔下我仿佛看到了“格里高尔脸形削尖,双眼鼓胀,背负着沉重的甲壳缩在萨母沙屋内的一角,它静静地注视着世界,神情恐惧,绝望而茫然。

他那种被异化的社会生活经历,则使人产生心理上的厌恶。没有亲情,只有痛苦、孤独。

第3篇:《变形记》读后感400字

变形记》是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的一篇中篇小说,最早知道这篇小说是在以前上高中的时候学过一点,当时只看到了表层的东西,觉得人变成甲虫挺有意思的,现在仔细阅读,感觉作者要表达的思想还是很深奥的。

《变形记》最大的一个特征就是它的荒诞性,整个故事都是荒诞的,不合情理的。就像开头的描述一样,直接讲述主人公格里高尔变成了甲虫,并没有交待原因,更荒诞的是,在格里高尔变成甲虫之后,他表现得如此平静,仍然还是按照往常一样去上班,做自己的事情。这些不禁让人感觉到甚是荒诞。除此之外,我还体会到了这篇小说中的人情冷漠和世态炎凉。主人公格里高尔为了补贴家里,尽心尽力工作,还帮助妹妹挣学费上学,在他没有变成甲虫的时候,一家人对他很是热情,但是当他变成甲虫失去工作之后,他的家人变得非常冷漠,甚至把他赶出了家门,最后格里高尔只能在角落中默默地死亡。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情感,讽刺了人们的冷漠无情以及当时的世态炎凉。我感觉格里高尔也是可悲的,他已经变成甲虫甚至被家人抛弃之后,他还是想着要为家人挣钱,就像一个机器一样,没有自己的思想。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看到作者的影子,当时的卡夫卡也可能和格里高尔有着相似的经历,他们同样都是孤独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们,当然,也正是作者的经历促成了这篇著名的小说。

第4篇:《变形记》读后感600字

读《变形记》,很大程度是受到课文中节选那一节影响,没想到居然有这样的作品,虽然以前也听过,卡夫卡的大名更是如雷贯耳,但真正读了他的作品,感受深刻了许多许多。

阅读《变形记》的过程,压抑得厉害,就像巨石压在身上一样。那种生活的拘束,那种情感的压抑,那种人性的扭曲,困住了我,动弹不得,感觉到我就是哥里高尔,我变成了甲虫。

作品中的主人公梦醒之后,发现自己成了大甲虫,全家惊恐,绝望至极。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更绝望的事情了,不过,还没有结束呢?孤独接踵而至。怎么办呢,面对无法改变的现实,一家人终于接受了它。妹妹很细心,妈妈也好言好语,哥里高尔感到温暖,温顺的配合着,事情似乎得到了缓解,不过,经济上的不堪重负把这个家拖垮了,心理上的负担也逼疯了他。哥里高尔想克制,却又克制不了。理智已经失控,回忆占据了所有,虽然是甲虫的躯壳,但人类的心无法让他逃避。他要作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当他是恶心的爬虫,他渴望回到过去!但对过去又十分恐惧,以致于有些喜欢现在的生活了。矛盾的交织让他心力交瘁,最终死在自己房间地板上。

哥里高尔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他是卡夫卡的写照。卡夫卡在写自己,写自己压抑的生活。

《变形记》中的人物都是小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小市民。在能生存的前提下,他们会去关心别人,爱别人,但别人一旦破坏了自己的生活时,爱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有赤裸的冷酷。作品中哥里高尔的妹妹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到最后,哥里高尔在痛苦的挣扎中,悲惨的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或许还比原来好了一点。他的妹妹是跳跃着走的,似乎忘记了刚刚死去的哥哥,或许,根本就没这个人。

第5篇:《变形记》读后感800字

最近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很喜欢这部作品的风格。

《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变形记》主要写了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靠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夜之间成了大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而小说的结尾更是耐人寻味的。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先的模样。一家人就这样忘记了一个以前和他们一齐生活的一个人。这么轻易的就忘记了一个人。而他,自始至终都只是被别人利用,有用的时候或许还有存在的价值,然而当他没用了,人们便抛弃了他这个负担,他,但是是可有可无的剩余人罢了。

这篇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性的压迫,是人们无法生存下去,最终只能在社会的压力下变形,其实与其说是社会让他“变形”,不如说是他自己选取了“变形”。摆脱自己的人形,逃离人的世界,这在格里高尔而言完全是为了不再继续昨日的噩梦。于是,格里高尔异化了。但是这种方式并没有使得格里高尔的命运走向期盼的幸福,走向光明,相反加速了他的灭亡。格里高尔也和甲虫一样,只能无奈地应对这悲惨的结局。他们讲述着痛苦,阐释着痛苦,逃避着痛苦,然后陷入到更深的痛苦中。(fwsir.)越是生存得痛苦,就越是不明白反抗,只想躲避,隐藏自己。在这样不能满意的环境里,选取了最弱的方式――逃避,来求得暂时的心理安宁。

我们不禁为书中主人公的杯具命运而感到难过,不断感伤,社会的压力无形之中能够改变很多,过去的社会如此,此刻的社会也是如此,人们每一天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学习,工作,生活。房子,贷款,越来越多的人被社会打败,向社会屈服,社会是无法改变的,那么我们就就应提高自己的承受潜力,不断的适应社会,这样才能够生存下去,而不是被社会的压力打败。

同样悲哀的是家人对他的态度,仅仅是一个挣钱的工具罢了,失去了利用价值便选取抛弃,在现实中感情是如此的廉价,不禁让人感叹。

第6篇:《变形记》读后感

如果你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变成了甲壳虫,有了笨重的的外壳和细小的腿,你会考虑什么呢?难以想象,但是《变形记》的主人公格力高尔面临了这种情形。格力高尔是一个勤劳、善良、正直、有责任心的优秀青年,当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旅行推销员,是一个“多么累人的差事”,每天4点钟就得起床赶火车,成年累月在外奔波,饮食很差又不定时,由于工作关系,连个知己的朋友也没有。格力高尔在发现自己身体的异常后,首先考虑的仍然是家人:如果自己由于不能工作,妹妹和父母该如何。但是可怜的格力高尔并没有想到,在这之后家人并没能给他安慰和鼓励,反而最终仍然抛弃了他。“甲壳虫”格力高尔被公司辞退,被妹妹和父母嫌弃,故事的结局并不美好,格力高尔在受尽了家人的无视后死在了自己家里。最令人难过的是得知他的死讯后,家人都感到了卸去重担般的解脱,尽管他们心里十分清楚这只甲虫就是格力高尔,这个不幸的家庭中终于又再次充满了阳光,老两口看着美丽的女儿,心满意足地想该给女儿找个好女婿啦……

当格力高尔是家里经济的主要来源时,在家里受到尊重和爱戴的,而当他变成了一只甲壳虫后,促使了父母的逃离,嫌弃,妹妹的恐惧,躲避,同事的惊恐。最后,在没有食物,无法走动,没有交谈的情况下,主人翁终于倒下了。带着心酸以及无边的孤寂,留下的,只有不易清扫的“尸体”。

看完这个故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息。都说亲情是很伟大的,它可以包容你的一切。但是,显然,它在故事里面,令人失望,卡夫卡用冷漠的笔调,描写了一幅冷漠的人间图画。虽然这个故事看似荒唐,但毕竟不是没有可能,虽然人不会变成甲壳虫,命运难以捉摸,谁知道哪天灾难就降临到自己头上来!人一旦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的疾病、伤残等),他就不再被社会承认,从而失去作为人的价值的“自我”,成为无异于低等动物的“非人”。但值得庆幸的是我们没有生活在卡夫卡那个社会,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幸福,人与人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帮助弱势群体,即使你丧失了生活的能力,也会得到社会和许许多多热心人的帮助。

第7篇:《变形记》读后感

《变形记》,以一种绝望的笔调开头。主人公在一夜好梦结束之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全家都因此惶恐。还不够绝望吗?我以为这就是最绝望的事。不单单如此,绝望之中还有孤独:一个人的孤独,一家人的惶恐,全人类的绝望。惶恐之后,余下的办法只有一个--------接受。习惯了就好。到这里,在绝望的大山中似乎看到了一块希望的石头。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主人公看到了一阵阵的温暖。主人公也很知自己的情况,默契的陪和着。开篇紧张的节奏渐渐慢了下来,事情又得到了缓解,让人开始浮想联翩:也许,哥里高尔还会再变回来的,生活还会恢复原状。可卡夫卡不这么认为。我看到的只是光明,而卡夫卡看到的却是全貌。熟悉,不过是厌倦的第一步,稍稍熟悉之后,无限的厌倦就在前面。终于,经济上的重负让这个家疲惫不堪也狼狈不堪,心理上的重负让哥里高尔越来越多的做出他不该做的事-------绝望终于把他逼疯了。他想克制,又无法克制。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对过去的回忆已经占据了一切。他虽然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还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还存在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把他当作恶心的爬虫,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又对曾经的生活充满恐惧。对生活的恐惧又使他有些爱上了现在的状况。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哥里高尔,他就是卡夫卡的真实写照。卡夫卡不仅仅在写小说,他在写自己,在写自己的生活。

除了主人公,他的妹妹也是卡夫卡着力表现的人物。不像劣等小说那样,把他妹妹塑造成一个十全十美的人物。在《变形记》里,每个人都是普通的,社会基层的小人物。他们都是真实的,有血有肉的小市民。他们的爱是建立在生存和金钱的基础上的。当自己的生活美满时,他们会去爱别人,关心别人,照顾别人。但是,一但别人破坏了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梦想时,爱就不副存在了。余下的,只是血淋淋的冷酷。从主人公妹妹上的变化上,这一点表现的入木三分。这个形象的成功塑造,也看出来卡夫卡不可估量的天赋。

小说的结尾是耐人寻味的。从结尾中,可以看到不止一种感情。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哥里高尔妹妹的跳跃中,哥里高尔被忘记了。不,这个人就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第8篇:《变形记》读后感

格里高尔变甲虫后的心理变化大致是这样的。

1、格里高尔突然发现自己变成大甲虫。

他惊慌、忧郁。他回忆过去的生活,怨恨自己的“累人的差使”,为还清父债而苦干。他清醒地想到起床,赶车上班去。父亲发现他变成大甲虫,露出一副恶狠狠的样貌,赶他回卧室。他谦恭地恳求,尽快回屋,免得父亲生气。他忍辱负重,还不忘顺从父亲。

2、为家庭经济状况焦虑,自我责备。

格里高尔失业在家,过着甲虫生活,只能爬来爬去。但是,他为家庭经济状况焦虑,还想着给妹妹实现“美梦”。他想着,父亲老了,母亲生病,妹妹还只有17岁。他一听到家人出去做工挣钱,就“羞赧和悲哀得浑身燥热”。他“受到了自责和忧愁的压抑”,“最后在绝望中,他觉得整个房间已经开始绕着他旋转起来,便掉下来摔在那张大桌子的中央”。

3、受重伤后,被亲人厌弃而绝望,心态走向平和。

一只苹果砸在背上,身受重伤,格里高尔最后被妹妹厌弃。妹妹一再说“我们务必设法摆脱它”。格里高尔“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他认为自己务必离开那里,他的这个意见也许比他妹妹的意见还坚决呢”。格里高尔异常冷静,他在绝望而又平和的心境中死去。应对变形,应对亲人厌弃,应对死亡,格里高尔惊慌、痛苦、绝望,最终平静地死去。从这一点看,他还是一个清醒、坚强的人。

格里高尔的人格形象集中表此刻两个方面,一是挣钱养家,显示他忠厚、善良而富有职责感的个性,一是争取自由,还清父债而追求时来运转,自由独立,最终在无奈与平和中追求另外一种超脱——死亡。

格里高尔同家人就应互相热爱,互相帮忙。但是,亲人们认为格里高尔不能再养家,把他看做累赘,最终抛弃了他。格里高尔死去,亲人们也不悲痛,反而去郊游。在资本主义社会,在机器生产和生存竞争的高压下,人被异化为非人,人的本性失落,甚至走向反面,人理解不了现实世界,现实世界容纳不了人。格里高尔变成甲虫,这也是一种象征,象征人的异化,人性异化,人际关系异化。在金钱和私利面前,小说表现了两种异化:格里高尔的异化,人变成甲虫,本性也变了,从挣钱还清父债、争取独立自由变为安于甲虫生活的自轻自贱;以妹妹为代表的亲人异化,亲情变成仇情,善良变成冷酷。小说正是透过表现人的异化来反映资本主义制度摧残人性的社会本质。

第9篇:《变形记》读后感

《变形记》折射了当时西方人真实的生存状态,小说用近乎荒诞的表现手法描述了人类社会的竞争激化、感情淡化、压力恶化和个性消亡化。一个本应享有人性尊严和秉持人性特征的个体人,在社会上求生存举步维艰,在家庭中求温暖心寒绝望。在小说的背景环境里,个体灵魂的无力遭逢群体信仰的破碎,社会主角跟家庭主角的双重异化使得人性被逼到了扭曲的死角。能够说在卡夫卡为数不多的文学作品里,《变形记》是作者对于其本人人性观的最集中映照和最深刻表达。2.社会主角——人性的全面异化

《变形记》之所在德语文学史上拥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是因为它第一次深刻地描述了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存在的“异化”现象。值得着重一提的是,作者卡夫卡之所以将人在一夜之间异化成甲虫——这本应是荒诞至极的事情处理得好像是一种必然的,极普遍的,不足为奇的事情,除了文学语言上的技巧外,最关键的还是因为他深刻地剖析了人性的死穴,紧紧地抓住了社会现象的本质。

20世纪以来,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生活节奏的加快,资本主义世界里人们之间的生存竞争日趋白热化。然而正是在这种狭窄的生存空间里,过细的社会分工、高强度高重复的工作又使许多劳动者的精神畸形乃至崩溃。由金钱、机器、生产方式等构成的“物”逐渐操纵了“人”,把“人”变成了“物”的奴隶,使“人”最终也变成了“物”,或者说使人性最终异化成物性。一个不能支配自己的“非人”和其他动物有什么两样变成甲虫不也很自然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这种异化的现象归结成是“物对人的统治,死的劳动对活的劳动的统治,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

第10篇:《变形记》读后感

奥地利卡夫卡的很有代表性的一部短篇小说,故事情节十分离奇: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是家中惟一经济来源,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父母和妹妹都很疼爱他。然而在一天早上,大概是由于受生活重担和职业的习惯势力的压迫,他竟然从人变成了一只顾大的甲虫。自己和家人的一翻惊慌后,家人开始明显地对他冷淡,几乎不予理睬,不予关照。他们甚至以"这只虫根本就不是格里高尔"为由,根本不愿费力养这个不能挣钱还给家里带来不少麻烦的"怪物"。后来这个"甲虫"终于在虚弱和绝望中死去了。死后,家人竟"奇迹般"地很快就恢复过来——或者说他们干脆就没有一丝伤心之情,反之,他们都感到了卸去重担般的解脱,尽管他们心里十分清楚这只曾经开口叫过他们的甲虫就是格里高尔,这个不幸的家庭中终于又再次充满了阳光,老两口看着格里高尔那心情愈发愉快的美丽的妹妹,心满意足地想该给女儿找个好女婿啦……

如果我在某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大甲虫,我一定会绝望得当场死掉。这是多大的灾难啊!虽然看似荒唐,但毕竟不是没有可能。命运难以捉摸,谁知道哪天灾难就降临到自己头上来!更可悲的是,多数这样的灾难都来得无缘无故——至少受害者本人根本就是无辜的——自然灾害,战争等等莫名其妙地落到自己头上。想躲避当然是没用的,我们每个人或早或晚都会遭遇到或深或浅的灾难,主人公遭到的灾难看似脱离现实却又再经典不过了。极为悲哀的是,对于绝大多数灾难,不管我们如何努力也摆脱不了。灾难不是命中注定的其实更为可怕。当然幸运地逃脱灾难又是命运不可捉摸的另一方面了。

甲虫本身,甲虫是什么甲虫是一种成天忙碌不堪的低等动物。格里高尔是什么他是一个成天忙碌不堪的高等动物。从某种角度来说,人类形式的格里高尔就是一只甲虫,或者,甲虫就象征着格里高尔这样的人类。机械化生活,工作的人,在令人压抑的一天天中变得几乎成了物质的奴隶,甚至到了非人的地步,这又是多么悲惨!这样恐怖的事实终于被写成了真正的故事情节,这种人变成甲虫的现象真的少见吗?

第11篇:《变形记》读后感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主人公究竟是什么,一只大甲虫?还是格里高利?萨姆萨?无数的疑问,伴随着这篇荒诞不经的旷世奇作的展开而展开,进行而进行,结束而延续。最初的荒诞不仅体现在主人公格里高利无端地变为一只大甲虫,而更在于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还以为自己能够生活得依旧正常,对于别人的态度巨变毫不理会。

可试想世上谁人能自己一觉之后变成一只甲虫后不大惊失色,格里高利这种失常的浑然不觉,使小说中随着故事的开展而逐渐弥漫开的荒诞更甚于人变虫的异象。小说在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应当中进行着,隐藏在小说中的梦魇也由最初的一小点向四面八方铺设开,同时,心中却生起一股莫名的厌恶,自然不是厌恶这篇小说,而是对小说中潜台词的共鸣。如果说卡夫卡塑造的大甲虫及它身上的烂苹果只是给人以造型上的厌恶感,那么格里高利在这样一个被异化的社会环境中奇异的生活经历,则给人以心理上的厌恶。曾是格里高利(或许现在还是?)的巨大甲虫就这样蜷缩在萨姆萨一家屋中的角落,经历了最初的恐怖之后,仍没有忘记他(它)曾是这个家庭至关重要的一员。他的母亲试图关心它却又不敢接近,他的父亲憎恶这个可怕的东西,屡次攻击它,伤害它,并在最终直接导致了它的死亡。唯独格里高利的妹妹,聪明的葛蕾特敢于接近并关心他,可却无能为力。最可怜的当属格里高利本人,他试图靠自己改变一切,甚至想重回职位,可在小说构建的被异化的环境中,一切抗争都变得徒劳。结果只是——“‘当然死了。’

老妈子说,一面用扫帚将格里高利的尸体远远地拨到一边去。”荒诞情节中生出的梦魇与蒙克在其著名画作《尖叫》中那现代式的忧虑极为相似。美国作家奥登说:“就作家与其所处时代的关系而论,当代能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相提并论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文中人物的无助,那种被束缚在异化环境中的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挣扎,才是人厌恶之所在。为什么我们厌恶?因为厌恶即恐惧,恐惧我们的无助,我们的无能为力。我们拥有这个星球上最强的力量,我们几乎改变一切,无助似乎是不应该的。可卡夫卡在《变形记》中揭露的事实却破碎了我们的美梦,所以我们厌恶,可其实对象却是我们人类自己。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或者换言之,我们什么也没有改造成功。作为对人类改造的回报,一次次的自然灾害,疾病横行,真是对人类莫大的讥讽。我们改造了什么?曾经,我们将树木一棵棵伐去,盖上摩天巨楼,并惊呼,我们创造了新世界。可转瞬,我们却又不得不一株株地种上。毁屋种树,退耕还林,一切依旧是原样,什么都没变。此刻,个体的无能为力被扩大为群体,可在浩渺无垠的嚣嚣尘世中,群体又退化为个体。如此这般,和谐只能是唯一的出路。我们无权选择自然,而自然却在选择我们。和谐共处,无论是人与人,还是人与自然,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继续无能为力。

正如本文的题目,由文本到感性理解,再到理性剖析,层层深入,与卡夫卡及笔下的“甲虫”一次次心灵撞击,撞得铿锵有力,“粉碎”后融进自己的思想中。

第12篇:《变形记》读后感

卡尔维诺在1982年讲稿里说,博尔赫斯的每个小说,多少都在映射宇宙的无限性;镜子、死亡、黑暗、永恒;然而,博尔赫斯自己说道,无限性是卡夫卡小说的特性。他漫无边际的黑暗,他叙述的故事中那些深不可测的权威。如此说来,按照“形式与内容统一”的概念,那么他未完的《城堡》也是“无限性”的体现之一:毕竟,如果K最后有一个结局,那就无法体现永无至尽的黑暗了,一个句号,意味着他不再与骑桶人、乡村医生们一起,永远处于“未完成”的坠落之旅。《小径分岔的花园》里提到了一个没有结尾的小说:一个永远未完成的小说暗示着永未完成的时间。而卡夫卡,则是用未完成的小说暗示永无止境的世界。

另一个启示是马尔克斯的着名故事:在阁楼上读到“格里高里清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甲虫”,然后大呼“小说可以这样写?”然后就开始他的伟大征途了。很难说清,还有多少人用何种方式在卡夫卡的文本里获得经验,另加诠释?于我来说,初读《骑桶人》时,看到“我”越飞越远,“终于消失”时,被这个奇妙的叙述角度搅得思考不能。但于他,似乎怎么解释,都不怎么完善。

诠释和解读,易让人钻牛角尖。我们回望卡夫卡那些让人震慑的东西,包括《城堡》那永无止境的长,《乡村医生》的完全非逻辑性,《骑桶人》的轻逸与自我消失,《变形记》让马尔克斯震撼的、完全不加解释的变化过程。卡夫卡之令世界惊异不是因为他的繁丽多变,而是他的简约。他去掉了太多太多现代小说约定俗成的规矩,扭转了它们。相比起来,海明威自认为把英语的乱毛剪了个干净,但他至少是在一个正常的世界里叙事。卡夫卡则远在其外:语言以及他的精神另构成一个世界,完全不合逻辑,只符合语言本身。维特根斯坦以为,哲学是种语言游戏,卡夫卡就是在玩这种游戏——虽然,如大多数文本的色彩所暗示的,他也许并不快乐。社会学家会认为那是周遭世界对他心灵的投影——倘若真的这么想,那就太低估了卡夫卡的精神世界。

我就是这样想象他的:他一路走来,信手破坏了所有即定规则;他破掉了文本们故步自封的玻璃罩,给出了万千众像折射的可能性。由于这些规则此前如此森罗密布,于是,他的破坏如此触目,以至于像爆破的火焰一样,激发了博尔赫斯、马尔克斯们的联想和赞叹。但他自己对解读却不置一词(也因为布罗德发表这一切时,他已经死了)。对他的一些解析,譬如绝望,譬如灰暗,譬如敏感,想必都是准确的;但对于他的奇思妙想,我倾向于认为,那是他的破坏行为,而不是构建。虽然这种破坏最终构建了另一种属于他的体系和世界,并且在多年以来,成为20世纪文本的新传说。

第13篇:《变形记》读后感

读完此文,感受很深。在读这篇文章之前,我了解了关于卡夫卡这个人。他对人的弱点了解得太清楚了,常常被人认为“与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差异只在于写作手法的怪诞不经。

小说讲述的是人变虫的故事。格里高尔发现自己变成“巨大的甲虫”,惊慌而又忧郁。父亲发现后大怒,把他赶回自己的卧室。格里高尔变了,养成了甲虫的生活习性,却保留了人的意识。他失业了,仍旧关心怎样还清父亲欠的债务,送妹妹上音乐学院。可是,一个月后,他成了全家的累赘。父亲、母亲、妹妹对他改变了态度。为了生存,家人只得打工挣钱,忍受不了格里高尔这个负担。妹妹终于提出把哥哥弄走。格里高尔又饿又病,陷入绝望,“他怀着深情和爱意想他的一家人”,“然后他的头就自己垂倒在地板上,他的鼻孔呼出了最后一丝气息”,死了。父亲、母亲和妹妹开始过着自己养活自己的新生活。格里高尔自始至终关心家庭、怀恋亲人,可是亲人最终抛弃了他,对他的死无动于衷,而且决定去郊游。

小说用许多笔墨写了变形后格里高尔悲哀凄苦的内心世界,格里高尔虽然变成了甲虫,但他的心理始终保持着人的状态,他突然发现自己变成大甲虫时的惊慌、忧郁,他考虑家庭经济状况时的焦虑、自责,他遭亲人厌弃后的绝望、痛苦,无不展示了一个善良、忠厚、富有责任感的小人物渴望人的理解和接受的心理。只是这种愿望终于被彻底的绝望所代替,弥漫在人物心头的是无边的孤独、冷漠与悲凉。

小说描述了一个真实而荒诞的世界,有些奇妙但又让读者很感兴趣去读,作者在整体荒诞的情节中运用了细节真实和心理真实的手法。写甲虫的行动,是符合甲虫的习性的;写甲虫的思想感情,是符合格里高尔这个人的言行逻辑的;写亲人的变化,也是符合社会生活的。

作者描写这种人情反差,揭示了当时社会生活对人的异化,致使亲情淡薄,人性扭曲。《变形记》的主题具有强烈的批判性。

这篇文章表现人对自己命运的无能为力,人失去自我就处于绝境。我认为,格里高尔变成甲虫,无利于人,自行死亡;一家人重新工作,走向新生活;存在就是合理,生活规律是无情的。

第14篇:《变形记》读后感

卡夫卡的叙述是你看了之后觉得就那样,但你即使要模仿也模仿不出来,形式上可以做到类似,内涵上就差远了,带着先入的模仿心态创作,余华的很多早期作品就是这样。

格里高利是庄子所说的“外忘形骸,内德充实”的其中一个,虽然他没那么高的内德,但他出于为家人考虑的初衷实在是太纯良了,即便在一个人与人之间气氛非常冷漠的环境里。这小说虐就虐在即使受到无论怎样不公的待遇,也出自纯真善良地为别人考虑这个主题。其实同样一个主题,到了雨果那儿是浪漫主义,到了卡夫卡这儿就被人忽略了。异化怎么能是这小说的主题呢?明明是一种被疏离的孤独感,在人与人之间弥漫,即使是最亲近的人。虐就虐在,共同生活的亲人竟然那么在乎你的形骸,竟然无法从最根本上理解你,竟然没法再体会你善意的初衷。格里高利有三次无法忍受,最后一次升级到被父亲拿一个苹果砸伤,他终于放弃任何自己还是家庭成员的一个的期望,最后一次用死亡让家人摆脱耻辱和负担。

“他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他认为自己必须离开这里,他的这个意见也许比他妹妹的意见还坚决呢。”“他的鼻孔呼出了最后一丝微弱的气息。”

母亲是很善良的,相对来说是最爱格里高利的;父亲的角色同卡夫卡自己父亲角色有重叠,父子之间从来就无法交流和沟通,在格变形之后父亲一直用暴力对付他,暗示了卡夫卡父子之间矛盾;妹妹是格里高利寄托希望的存在,却也是伤害哥哥最深,妹妹年纪小凡事只从自己出发,几乎没有体谅过哥哥,最后也是她让格里高利彻底放弃继续生存的希望。这一家人索格里高利于形骸之外,而格里高利与之游于形骸之内,显然他几乎并不对自己的外形有多注意,他的目标明确而清楚。

如果一切都只是晨起之前的一个梦呢?卡夫卡也未尝没有这种意图在里面。从一开始的变形就是一笔荒诞,接下来秘书主任的亲自到访,从逻辑上来说也不大可能实现。格里高利醒来之后按时赶上火车去上班,他会想起这个梦吗?他纵然也许知道家人对他变形之后的反映,下班回家之后也依旧要笑脸相迎,为了暂时的幸福和成就感。

人们观察事物有了徼相和轨辙之后,也随物所转,与物俱沉俱浮。要打破这种把握事物的方式,庄子提出了“齐物”,事物的长短、高矮都是相对而言,要“齐物”以打破这种特定的观察视角。难得的就是七窍未开的混沌。

第15篇:《变形记》读后感

我想我在合适的时间看了这本合适的书《变形记》,或许,在早一点看这本书我并不懂得这本书的变形意义何在,此时此刻,我可以说我以我的视角看懂了。小说讲述一个小伙子让一家人过上了相对无忧的生活,而当没有能力养家时(变成甲虫,书名当中所谓的变形)就被冷落唾弃,说的话没人听(甲虫想表达自己的想法却无法让家人明白),直至死亡虽心灰意冷但仍挂念着这个家,真的可悲可叹。反观生活,像小伙子为家忙前忙后这样的人存在,像小伙子家人这般冷漠、现实、无情的家人也存在,这是何其不幸的事情。但是又特别幸运的是,也有无数为家任劳任怨的小伙子得到家人的感恩、珍惜与支持……生活在这样一个辩证的世界,或许我们怀疑过,矛盾过,但思前想后,唯有努力地把当下的事情做好,才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才能给身边的人带去美好,才能在没有人爱这种尤其糟糕的情况下,给自己温暖,在某些情况下予他人温暖。

第16篇:《变形记》读后感

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大多都十分晦涩难懂,需要读者阅读时认真的跟随作者的思路进行思考,并且这些作品的基调是悲观的,基于以上的两个原因,所以阅读现代主义文学是有些难度的。我这次选择了一篇理解起来非常容易的小说来看,这就是《变形记》。这篇小说早在上中专的时候就曾经学过,当时给我留下的印象十分深刻,相隔多年,再次回首,又有了新的感受。

对于人变甲虫的创意,对于中国人来说,并不新鲜。《促织》的故事都是知道的,男孩子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而化身为“促织”来拯救家人于水火之间。故事在这样的结局下结束:“一出门,裘马过世家焉。”男孩的父母亲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男孩也从昏迷中苏醒,向父母讲述自己“身化促织,轻捷善斗,今始苏耳”。而格里高尔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从故事的开始,他就陷入了麻烦——因为自己变成了甲虫连身都翻不了,而家人因为不知为什么格里高尔就是紧闭自己的房门,而且从里面传出了“动物的声音”。

让每个读者都为格里高尔担心,也同时也关心故事究竟会如何发展,这样的安排让读者对故事的结尾产生了巨大的悬念。事情的发展让我们可怜的主人公的境遇愈加的悲惨,直到最后的死亡。但是格里高尔的死亡,却让我们有那么一种欣慰,他终于不用受苦了。他不用在曾经自己的房间,现在是家里放废物,破家具的地方苟延残喘。相信每个读者也会感觉到变成硕大甲虫的格里高尔,他此时此刻也是家里的废物,他从家里的顶梁柱变成了给家人带来不快的东西;他不用在吃自己已经无法下咽的食物。他变成甲虫后,一些生活上的习惯也越来越“动物化”,离人类的行为习惯渐行渐远,从探索外界是不再向人类那样依靠自己的视力,而是使用自己的触角,并且认为触角十分的管用。

他终于能从家人的敌意中解脱出来,我们能从家人对他冷漠的言行和通过他心理的回应中,体会到那种痛彻心底的感觉。虽然时间,地点并不相同,但是《促织》和《变形记》所表现出在社会中,底层人物在现实的重压之下,异化为“非人”的悲剧,无时无刻不在上演。蒲松龄在之后的评论里加入了自己的评论,但是也只是点到为止,只是讲了“一人成仙,鸡犬升天。”暗讽统治阶级的昏庸。而卡夫卡却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所创造的物,如金钱,机器等作为奴隶人,并使之异化的力量进行描写,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利害关系,这样细致的描写让《变形记》与众不同。

在小说中的一个章节让我特意想说,就是在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后,家里人的生活没有了着落,妹妹只好去打工,而家里也变成了公寓。那晚,妹妹拉起了自己的小提琴,引得格里高尔也从房间里爬出来,欣赏自己妹妹的演奏,前文中我们知道格里高尔一直想让自己的妹妹可以去学习音乐,并且在圣诞之夜告诉她,让她高兴。可是就在此刻房客发现了格里高尔,大家陷入了慌乱,并且要求赔偿,生活又一次陷入了低谷。我认为格里高尔的行为的指导是在甲虫的身体里的那颗人类的心,可是在这之后,家人的态度让格里高尔受到了伤害,他知道自己此刻因该做些什么。

“他满怀感动和爱意地回想着家人。他认为自己应该消失,这想法很可能比妹妹还坚决。”看到这里时,我感觉到了心酸。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家人,他从没有过自己的生活,只是为了别人而活。我们能够从作者对于格里高尔心理的描写和他家人对他的种种态度产生的对比,引发读者的思考,没有过分的主观感情渲染,只是冷静的娓娓道来。原来听过一句话,是形容沈从文的,但是我觉得形容卡夫卡所写的这篇《变形记》同样适用,冲淡而情深。

我知道这是一个悲剧,一个人异化为虫的悲剧。在社会生活的重压下,每个人都承受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当一个人作为这个环境中的一份子给整个环境作出贡献的时候,他是有用的但是同时也是被人所轻视的,默默无闻的,因为他已经成为环境的一部分。当他不能够再为环境,或者说是所在的社会单元里起不到任何作用的时候,他就异化为虫,成了社会单元中失灵的那个部分,最后成为了累赘,被其他的同类从单元中分离出来,直到自身的终结。这虽然听起来有点残酷,但是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就在我们周围,也许哪天就是我。其实卡夫卡的小说都有一种萎靡的感觉,如果想从文学作品中体会快乐,卡夫卡不是首选,乔治奥威尔也不是。《变形记》和《1984》虽然描绘的是不同的题材,可是两篇小说都可以认为是寓言性强烈的作品。预言性的作品通常能够反映一种作家对于整个世界的一种思考,它不会因为国家,种族,肤色的不同而不同。它描写的是一种共性。就像《变形记》的“非人异化”和《1984》中的集权统治,是20世纪的人们在面临的,或曾经面临过的。

第17篇:《变形记》读后感

文章在一开始,也是介绍卡夫卡的人生经历。之后,作者将卡夫卡的众多短篇小说分为四类。而《变形记》属于其中“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中人在重重压迫下,掌握不了的命运,以致“异化”的现象。”方面的小说。于《骑筒者》和《饥饿艺术家》属于同一类型的小说。作者认为卡夫卡的小说,不论是短篇还是长篇,思想内容是怪诞的,离奇的,艺术形式新颖独到。他完全摆脱了传统小说创作的束缚,在艺术风格上独树一帜,为后来的现代派文学开创了先河。他的小说的艺术特点可以概括为象征性,荒诞性,冷漠性和意识流。

但是卡夫卡小说又与纯粹的荒诞作品不同,它在荒诞的构架中包含细节的真实,作家通过富有实感的形象,来反映生活,探讨人生的哲理,揭示社会矛盾,收到与众不同的艺术效果。因为卡夫卡描述的故事没有具体时间,点,没有鲜明背景,因此折射出相当宽广的历史范畴,具有寓言色彩,有预言性。因此现代派中的许多流派如表现主义,意识流,存在主义都将卡夫卡作为自己流派中的一员。卡夫卡作为20世纪现代派文学的代表当之无愧。

第18篇:《变形记》读后感

这篇文章主题关注于人在现代社会中的异化。并通过这些分析来让读者更好地理解作品和作者。作者认为,社会现实是一个使人异化的存在。格里高尔为了生存而整日的奔波,无法在生活中找到归宿感。社会甚至家庭,人伦都使他感到无奈,最终使他成为异己的存在物,被社会家庭抛弃。

这就是现代人在现代社会中所可能面临的生存处境的变形化写照。卡夫卡从一个小说家的卓越和超凡的想象力为人类的境况做出了一种寓言式的显示,这点与上篇文章,观点有一丝相同。在现实中人不可能变为甲虫,但人变甲虫却是人类存在的某种可能性的象征。卡夫卡写的是我们的世界。这是区别于上一篇,作者不同的观点。

第19篇:《变形记》读后感

还记得那场穆赫兰道式的噩梦。几乎是惊叫着爬起来的。爬起来后在床上不停喘气。然而梦境的别致以及我那颗不怕死的心又让我很快再次在有意识状态下回忆梦境。伴随着头皮发麻。把自己内心读得彻彻底底不是件温暖的事情。但我因此得到了两点福利;一是由此对心理学有了更崇敬的态度,在期末考卷上和老师大谈梦的神秘与意义,并因此获得了满绩;二是我终于决定做出一些改变,一些需要销毁并重建的工程,或许也并非是那个梦促使我改变,只是在过往我无从下手。

不知道有多少人喜欢卡夫卡如此的表现主义风格,在我读他的文字的时候,我脑海不停盘旋的就是那个噩梦。

他的文字就像噩梦一样让人喘不过气。他的人物是脆弱的。以致分裂的,病态的,他的意象是可以说话的。

他给我们讲有个人在工作强压下变成了甲虫,而后又如何被昔日依靠他的家人“抛弃”。

他给我们讲有只猴子模仿人类,进而赢得了人类的尊重,并发表了如下结论“相比出路,自由是一种更大的错觉,但能够肯定的是,人类对这种错觉的笃信是一种伟大的感情。但它想要的不过是一条出路,所以它模仿人类,逃离笼子”。

其实每个人都是病态的,脆弱的。

卡夫卡的意思是:剥去你的面具,给你一面镜子,你猜猜你能从中看出些什么来。

你说,当年贾瑞在风月宝鉴里所看到的那张把他吓丢魂的脸,是鬼还是他自己。

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可以谅解的,因为许多时候,犯错的明明是我们自己。

我们总是太一厢情愿地相信,自己有多么不同,生活多么充满奇迹,人类的意志又有多么强大。

第20篇:《变形记》读后感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甲虫,与过去的生活完全颠覆,生活的不协调,内心巨大的恐惧,家里人的惊恐,格里高尔开始了自己短暂的变形人生。

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家人的态度从惊恐-悲伤-厌恶憎恨的一系列变化。本来是家庭经济支柱的格里高尔,在变甲虫后为家里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家人不得不谋求出路,开始为生活而奔波,家人逐渐发现,格里高尔这一甲虫使他们的生活无比沉重、无比厌烦,原本家人间的亲情逐渐褪去。当对格里高尔的不满出现在最高点以致家人决定对他扫地出门、抛弃他,陷入绝望的格里高尔亦在无边的哀伤绝望中结束了自己的变形人生,一切都戛然而止,家人发现,他们又可以过上了满足殷实的生活。

卡夫卡笔下的变形虫,当他的出现为周边的人带来极为不协调、负担,即使身边是至亲的人,在受到现实生活的长期侵蚀打击下,还是会对曾经的至亲选择放弃。“生活比地狱更地狱”,残酷的生活、无止境的痛苦终将会对维系人与人关系的情感纽带给吞食干净......

另一方面,作为变形虫,好比存在于社会现实中的底层群体,面对的只有无尽的煎熬,永无出头天日的沉沦,直至消失......

第21篇:《变形记》读后感

非常意外的情况下,在别任的推荐之下读了卡夫卡!比较的仓促,格里高尔得知自己变形,无法像正常人一样时,无法赶上班车,误了工作,老板的指责,家人的指责,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凉啊,何曾想到过自己?难道成人的目的就只有工作,不断的工作这唯一的主题,连生病都是一种苛求,得不到理解,得到的只有陌生,恐惧,疏离!本来只是在外形上变成了虫,可在妹妹以及父亲的帮助下,连心都变成了甲克虫,变形的真的就只是格里高尔!可不得不说,卡夫卡写《变形记》的年代是如此之远,但让人悚然的是现如今到处不都充斥着这所谓的“格里高尔”吗?时间流逝,情境已异,可还是只有那个闭了窗的屋!

第22篇:《变形记》读后感

在一个寒冷的下午,终于看完了这篇小说,对于人性的淡漠和绝望,我并没有更加多的体会,这本来就是生活的本质。令我思考的是,真正定义一个人的,是什么?

格里高尔算不上一个有志青年,由着生活随波逐流,但至少能扛起重担,为一家人的幸福而努力。有自己的小埋怨,有自己的小理想,想到能供妹妹上音乐学院,兴奋又有些被自己感动——一个活生生的人,鲜活地就像我们每一个。

上天不公,起床发现变成了屎克郎君,从此身体每况愈下,家里缺少了顶梁柱,舅舅不爱姥姥不疼的。全文因为完全是站在格里高尔角度描述的,照理说,会多多少少与主角同仇敌忾,但结尾终于咽气之后,连我都舒了一口气。我突然想起早先看的一部电影,叫《芋虫》,只剩躯干的战争英雄被送回家乡,保有旺盛的食欲与性欲,妻子忍着恶心满足军神蓬勃的欲望。同样是异化,军神如果不受到良心的谴责,可能过得要比格利高里好很多。

人就是他所穿的东西,也是他所吃的东西。格里高尔作为一个正常人所拥有的价值就是养家糊口,为家人起早贪黑,劳累奔波苦。当从他身上抽离了这些之后,他就不再是那个格里高尔了,但卡夫卡更加狠,这些他所珍视的东西除外,他还要剥夺他人的外形。

那么让我们试想一下:一、格里高尔生了大病,失去了工作的能力,但是依然以一个人类的模样生存,结局当然不会相同,但也许就是时间问题,久病床前无孝子,家人们可能顾及他人类的外表,不至于如此撕破脸。

二、格里高尔变成了屎壳郎,但每天都会拉金子出来。这种情况下,家人可能还是将他锁在房间里,但是,会好生伺候着吧,妹妹也不会希望赶走它。如果这时候出现了可以治愈他的药水,我还是相信,家人们还是会讲格里高尔变回人形的吧,但是是立马吗?

三、格里高尔变成了可爱的小兔子,而不是屎壳郎。

可能性有无数种,我想说的是,内心的格里高尔,永远是那个格里高尔,但是外形的变化,能力的变化,却分分钟改变了大家的态度。

人生在世,怎么想没有多少人在乎,怎么做无论被动主动,做什么才是定义一个人的标准,细想其实也有些无奈吧。

第23篇:《变形记》读后感

许多评论都觉得家人对男主角是冷酷的。

在小说中,如果变成甲壳虫的是妹妹,保持人形的哥哥会不会与书中的妹妹做法相同呢?如果变成甲壳虫的是爸爸妈妈,是你身边所爱呢?

扪心自问:在我们身边始终被我们所爱的人,如果变成了无法沟通的异类,我们还会爱他吗?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们一定还活在他未变形之前的记忆里,必须不停地翻出他以前如何如何的记忆,说服我们应当承担这份责任,继续照料下去。

但无论如何必须得承认,照料这一只虫子确实是一种负担,时间久了,变成一种忍受。

一个人是无法真实地理解另一个人的痛苦的,这使人与人之间隔离开来,陷入永世的孤独。因此,说再多也是言不由衷。

换一个角度想,如果自己变的无益于社会,难道社会会包容你吗?如果在家庭中一无是处,你在这个家不会被边缘化吗?尊重人类还是尊重人类的价值,对普通人来说答案是明确的。失去价值的人类,与动物有异吗?利益至上的社会不仅仅存留在那个时代,存留在当今,是否存在于时空的每个角落?

仅仅通过血缘可以维系亲情吗?比方说如果你的亲人变成了现在所谓“三观不正”之人,颇受人厌恶,并具有攻击性,你会记得他之前的好,努力改变他吗?

在知乎里“如何对待三观不正的人”的所有答案都是,不要理他,不要试图去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因为你怎么知道你的三观就是正确的呢?

最后:如果自己保护不好自己,也没必要指望别人;可是有时候自己也是无能为力的——书中是男主莫名其妙变成甲壳虫,现实中我们个个都带着原生家庭和时代的我们无法选择的种种缺陷。那么在这种情况中,我们还能做一些反抗命运的挣扎吗?

书中这样的结局无疑是最好、也是最真实的。

第24篇:《变形记》读后感

变成一只甲虫不是格里高尔的错。他只是一觉醒来的时候,被命运无情地捉弄了。这不是他能选择的,却是他不得不承受的。

格里高尔就像一个小孩,天真地努力着。他努力翻身,努力开门,努力保全自己的工作,努力不让家人担心。但当他兴奋地打开门时,迎接他的却是他人惊恐的目光,母亲的泪水,父亲的愤怒。变成一直甲虫,分明不是他的错。

格里高尔一直怀抱希望,他以为通过自己的努力就可以扭转变成一只甲虫的不幸,获得他人的信任与帮助。可最后的结果,是被自己的父亲赶回房间,将门砰地一声关上。留给他的,不是安慰与拥抱,而是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令人痛苦的不是从头到尾生活的不易,而是明明怀抱希望,明明那么努力打开的门却被自己的父亲狠狠关上。门后的格里高尔是否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直直地看向前方。无助而悲伤。就像一个小孩把刚刚画完的图画给自己的爸爸看,满心欢喜。而他的父亲却粗暴地将他的画撕成了碎片。同时撕毁的,还有小孩眼中的星光点点。他不会哭不会闹,只会盯着自己被撕成碎片的图画发呆。而他心里美好的快乐已经被活活掐死。过程十分痛苦。

变形记也许不是一种控诉,不是一种讽刺。只是一种悲伤的出口,一种对于希望的缅怀。

第25篇:《变形记》读后感

变形记中,格里高尔负担着整个家庭的债务和美好生活,每天疲于奔命,却有一天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的家人一开始是惊恐,到淡漠,最后是遗弃,大甲虫格里高尔最终死去。卡夫卡的叙述冷静得让人毛骨悚然。除去两个故事中家人的部分,我想这两个主人公的生活相似度可达95%。

这是多么可怕的事!一百年前大文学家的故事竟然赤裸裸地发生了,而大部分人,根本就没留意到。我不知道现实世界中还有多少人是过着这样没有自我,逐渐变形的生活,但我想,在中国,这个过于赞扬奉献精神的过度,数量是肯定不少的吧。

格里高尔是怎么让自己爱到变形的呢?让我们回到小说中看看。

变形的起因是格里高尔的父母欠了老板一大笔债,格里高尔为了替父母还债,忍声吞气在老板公司做旅游推销员,即使早就想要辞职了,但一想到还得五六年才能还完父母欠的债,他就忍了。别的推销员生活得像贵妇人一样,唯有他,把家庭的所有的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压得气喘吁吁。然而从后面的文章我们都能知道,他的父母和妹妹都是有劳动能力,就算没有他也可以自力更生,然而正是因为他的心甘情愿地付出,他们便是理所当然的接受,不再付出劳动。很明显,这样理所当然的责任转让,是格里高尔变形的最大推力。

格里高尔的父亲自从破产后就一直待在家里,不再出门劳动,把所欠下的债都推给儿子来还,而且在儿子变成甲虫后没有半点怜悯,只是嫌弃,由此可见,这是个极其自私之人。

在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后,他的家人不曾想过叫一个医生,或者寻找什么解决的方法,又或者寻找这是什么原因。可见,这一家人已经是格里高尔宠坏的一家人,在坐享其成中已经丧失了反省能力、解决问题和感恩的能力。抱怨,自怜,是他们唯一的应对。

从性格上看,格里高尔是个过度的奉献着,他享受于对家人过度的奉献中,并以此为自豪。纵使要付出自己的一切乃至生命,他所操心的还是他的家人,“他消灭自己的决心比妹妹还强烈呢,只要这件事情真的能办得到。”他最终还是奉献了自己的生命,为家人换取了他们想要的平静。在家人陷入破产困境时,他作文https://Www.ZuoWEn8.Com/付出了自己的所有,为家人换来安逸的生活,即使自己内心其实想离开。在自己变形失去经济能力没法带给家人安逸生活的时候,他依然站在家人的角度消灭自己这个麻烦。这是多么感人的牺牲啊!这样的故事放在以孝为先,以奉献为自豪的中国,定能好好被歌颂一番。

格里高尔爱着所有的家人,却没有爱过自己。

他也不敢爱自己。他从画报里把画着“一位带皮帽子,带皮围巾的贵妇人”的话剪下来,装在金色镜框里。他羡慕着别的推销员如贵妇人般的生活,在还清债务之前都不敢为自己去争取。他以为等还债这件事完成了之后,他便自然就可以拥有了。然而他不知道,这贵妇人的生活也是需要他为自己争取的。

他奉献了自己所有的爱去爱家人,却把家人养成了一群自私鬼,回到还债这件事上,除了格里高尔一个人在努力,其他人也根本没有想过要为他减轻负担,比如:父亲尚有劳动能力,却每天读书看报,不曾想自己再付出点努力去承担自己欠下的债务;比如,家里明明可以先不用女仆,一起多节省些开支;比如家里的客房早就可以租一两间出去,贴补家用;又比如,妹妹已经到达可以自力更生的能力,完全可以做些工作而不只是在家依靠哥哥打扮自己。爱,如果没有了共同承担,那就没有了爱。

从心理学上讲,“本我”代表完全潜意识,表达欲望;“自我”代表大部分有意识,负责处理现实世界的事情;“超我”代表部分有意识,是良知和内在道德的判断。

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后,常常回忆过去临窗眺望的那种自由,我想这是他唯一关注本我的时候。

格里高尔变形也许就是他的超我和本我无法统一而造成的。他的本我想要他多关注一点自己,“自私一点”,不要一味只有贡献,但他的超我打败了本我,认为本我是不负责任的。他的自我处于两者之间,却处理不好这二者的关系。于是,长期的内心不统一,让他最后变了形,也正是因为如此,他发现自己变成甲虫之后,一点都不惊讶,仍然想的是如何起床上班。

格里高尔无疑是可悲的,倾尽所有力气去爱去付出,贡献了自己所有的生活甚至生命,换回来的不过是家人的遗弃,为他的死去而松一口气。

我想,爱是要有付出和共同承担的,爱是互惠的,爱是既学会爱他人,也要学会爱自己,方是对爱的负责。

如果格里高尔在筋疲力尽的工作之余,多关注下自己,让自己也偶尔过过“贵妇人”的生活;如果他在倾尽全力为家人还债的时候,也能意识到去要求家人一同付出努力;也许他在变成甲虫了之后多去反省一下到底为什么,有什么补救方法……那么,也许他能拯救自己,也能拯救这个家。

第26篇:《变形记》读后感

难于想象,萨姆沙一家刚刚失去一个成员:格雷戈尔,虽然他拥有甲虫的躯壳——但他们显然平静得有些过分,让人觉得没有一丝人情味。但从《变形记》的全文看来,这一情节却全无突兀之感,因为它在荒谬之中却有一丝幽默的意味,更重要的是,全文的连贯性,情节的穿插,无不是精心设置的结果。卡夫卡并非美学家,他的身上褪去了浪漫主义的文艺风格,更多的,是对人性的审视与对心理的剖析。格雷戈尔——也就是那个后面所谓的死亡的甲虫,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所扭曲的应当是社会层面上的形象,因为从生理学角度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但卡夫卡笔下什么是不可能的呢?他所追求的乃是精神上的契合。而对萨姆沙一家的描写恰恰突出了一种歪曲的意识,因为格雷戈尔所变的仅是一种形态,而家人的想法却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格雷戈尔·萨姆沙所变为形,而人们的意识所变却不只在于外部。从同情到厌恶直至抛弃,其实质是一种私欲的膨胀。人们对于这只可怜的甲虫没有掩饰地蹂躏,撕下脸皮地对付它——这种无稽之谈却像是暗示,人们在野兽面前似乎更像野兽。

而面对同类,却隔着面具微笑。这样的讽喻无疑是辛辣、一针见血的,而卡夫卡正是以这种虚妄化的写作手法,用其独特的风格,赢得了西方的现代文学史上一代宗师的地位。不以思、情取胜,《变形记》的成功就在于此。它之所以闪烁,是因为四周沉沉的天幕下,应当有另一种声音。所以说,我们理应感到庆幸:甲虫,为我们呈现了这位德语作家的创造,启蒙了后世之风。

第27篇:《变形记》读后感

《变形记》是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短篇小说,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作品。故事大概讲述一个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作为家中的顶梁柱,是家里的经济来源。为着那微薄的工资,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正因为这样,父母和妹妹都非常尊重他。然而某天早上,他突然从噩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公司秘书主任为他没有上班找上门找他,父母和妹妹也急忙来询问,见状均惊慌失措,这也使他陷入痛苦和绝望绝望中。然而之后家人经历了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等一系列的感情变化,他们甚至以“这只虫根本就不是格里高尔”为由,不愿花精力养这个既不能挣钱又拖累家人的“怪物”。后来格里高尔终于在受尽了亲人的冷漠后绝望地离开了人世间了。死后,家人没有一丝痛失儿子的伤心之情,反之,他们好似解脱了一般,卸去了格里高尔所带来的重担,策划了一场旅游,他们认为没好日子即将开始了!

格里高尔突然发现自己变成甲虫,他抱怨着为还清父债而受别人的使唤和差使,焦急地想起床,但怎么也起不来的,生怕父亲的责备,希望能得到父亲的体谅,他的惶恐从本质上体现他的孝顺、忠实、善良、富有责任感。结果事与愿违,父亲的狠毒不但没有体谅他,还很厌恶他的甲虫外形。即使这样,失业在家的格里高尔虽过着甲虫生活,但依旧想着家里的经济状况该如何解决,怎么让妹妹实现音乐梦,他听说家人出去做工挣钱就不禁自责和羞愧得浑身燥热,这使他的善良一览无余。父亲的狠心,让一只苹果嵌在格里高尔的背上,疼痛难忍,妹妹的耐心有限,开始对他厌烦了,不再关心他了,认为他是需要设法摆脱的包袱。对于这种状况,格里高尔身心均受到深深地打击,他一边回忆家人的美好,一边异常冷静地考虑自己的去处。面对变形,面对亲人厌弃,面对死亡,格里高尔惊慌、痛苦、绝望,最终选择平静地死去。从这一点看,他又是一个清醒、坚强的人。

除了主人公外,格里高尔的妹妹也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人物形象。葛蕾特不像安娜卡列尼娜那样完美,她只是一个社会基层的小人物。从主人公妹妹的情感变化来看,却能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世态炎凉。作为哥哥的知心人,她的爱却建立在存活和金钱的基础上,脱离这两样东西,就会威胁到她的美满生活,那么爱就不复存在,站在了父母的阵营中,剩下的就只有**的冷酷和残忍!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可谓入木三分啊!

另外,母亲前后的态度迥异,温和透着虚伪只会在格里高尔交出他的工资时才会显露;当确定儿子成为他们家的累赘时,不耐烦的情绪毕露无遗!拜金主义的父亲将儿子作为赚钱的工具,粗鲁地驱逐儿子,丝毫没有亲情可言,着实让人为格里高尔心寒了一把!

作者将人异化为甲虫,着实费了不少心思,不似庄公梦蝶那么诗情画意,但却让甲虫无需承担*与法律的压力,将格里高尔的境地极端化了,失去说话能力,无法与人沟通,不能表达心中的想法,家庭的经济问题的不到有效的解决,压抑的情绪无从发泄,从此内心世界处于阴暗阶段,一切的一切都如此的令人不堪设想!甲虫就好似受资本主义奴役而成为人格变异的人,故事情节没有大波大浪,趋于平淡,唯独心理描写居多,但却又是那么的反常、虚幻、荒诞,表现了人被制度化,完全成为社会附庸的悲哀,是人与人之间的隔膜状态及其由隔膜所造成的孤独、绝望情感的折射,使人不得不为作者的写作风格所折服!

对于《变形记》由初步学习到感性理解,卡夫卡笔下的“甲虫”对人类进行着一次又一次的心灵撞击,心灵为之震撼!在老师进行认真剖析,我们不得不惊讶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奇妙变化,让人不得不重新思量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的关系,重新审视变化无穷的世界!

第28篇:《变形记》读后感

《变形记》卡夫卡短篇代表作,是卡氏艺术上的成就,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作品之一。

记得刚看完变形记的时候,我说了这样一句话:“这就没了?”

的确,那就是结束了。

很多人看变形记后,都说看不懂,不知道它到底在写什么,而这样一部不知道写些什么的短篇小说居然代表了“卡氏艺术上的成就,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作品之一。”

刚开始看完,的确不解,但如果你试着换种方式去理解,比如类比的方法,如果主人公格雷戈尔不是变成了个甲虫,而是生病了,得了一种怪病,使得自己的身体都变了样,那你会怎么看?一个人生了病,变了个形状,家里的人渐渐的不把它当个正常的人看,然后慢慢地排斥它,最后最后那个生病的人为了不拖累他的家人,选择了死去,而他的家人,因为这个生病的人终于死了,不会再拖累他们了,一起出去郊游了,这你会怎么看?

在我中学时期,我就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个世界很冷。我不知道的是在地球的另一半,早就有人发现了这个现象,并且还用超现实主义的手法把它写出来了。变形记描述了人与人之间的这种孤独感与陌生感,即人与人之间,竞争激化、感情淡化、关系恶化,也就是说这种关系既荒谬又难以沟通。但这却是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存在,真真确确的存在。

我最佩服这本书的还有一个地方,这本书描写了一个冷酷的社会现实,可作者并为对此做任何批判,这是很少见的,一般来说,作者写书往往会带入自己的感情基调,最明显的属三国,在三国中,刘备一定是仁慈的,曹操一定是*的,因为他不是汉室正统。而这本书却并没有任何的批判。这个我只在红楼梦里面见过,能写这样的文章,其作者非有大胸襟不可。

我看过卡夫卡写给他父亲的信,仅仅5、6页的内容竟用了上百个不同的描写心里的词汇,其内心的敏感程度可见一斑……我非常欣赏他的才情,也很同情他的遭遇。据说他当年写了很多文章,在临终前让他的朋友把他的文章全都给烧了(很多文人都喜欢这样做),但他的朋友因佩服他的才情最终没有按照他的遗嘱行事。我想,卡发卡也还是想把他的文章让世人看,不然他大可以自己一把火烧了,而不用假手他人,之所以假手他人,是内心还保存一个希望,希望自己的书能够面世……

第29篇:《变形记》读后感

用半个月的时间看完了一本卡夫卡的短篇小说集。1月19日第一次拿到书,中午看了第一篇短篇"判决",就发现"看不懂的才是艺术"这句话真的是经典啊。于是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我硬着头皮看完这本书。不知道现在的学生还学不学"变形记".忘记是小学还是中学了,语文课本里截取了"变形记"的一部分,老师用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资本主义是一切万恶的来源,生生把人变成了"甲虫".可怜的是,当时的我好象都没有对为什么人会变成甲虫这一事情产生疑问,只是一直以为认为卡夫卡肯定是深受资本主义*,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一个可怜的人。

当我选择买这本书的时候,我抱着对资本主义的深恶痛绝,决定看完书后好好讨伐下资本主义。可怜的我,居然没有多少能看懂。我边看的时候边在想这国外多少年前的一个写书的和我们的国内文艺圈的姜文也太像了。创作的都是别人看不懂的玩意,以为自己看懂了的人一不小心就被证明是没被看懂的。所以看了他们东西的人都只能猜测作者的意图。

我猜测卡夫卡的小说更像是讽刺小说。根本都不用去回忆他当时的生活大环境,想想我们现在的社会,居然很多也能被他幽上一默。我更愿意认为卡夫卡的小说讽刺的是小人物的悲哀。"变形记"里的格雷高尔都变成甲虫了,想的却是如何向上司交代;"秃鹰"里的人宁愿站在原地被鹰啄得体无完肤,缺忘记自己是可以跑的。最后鹰伸进他的喉咙活活把他咬死,他却很高兴,因为鹰也会死去。"老光棍布鲁姆费尔德"里的布鲁姆费尔德对他现在的生活好象都不太满意,不满意他的保姆。不满意他的老板对他部门的态度,不满意他的助手的工作态度,但是居然一直不想着改变。可怜的布鲁姆费尔德。

于是看完这本书,用古代的外国的文学艺术更坚信了自己的一个观念,活得开心才是硬道理。就是看不懂艺术也可以快乐生活啥。

第30篇:《变形记》读后感

弗兰茨·卡夫卡是奥地利的小说家,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之一。《变形记》是卡夫卡中篇小说的代表作。小说主要从主人公的`视角出发,描写了家庭与社会的压迫下的人的异化现象。《变形记》并不是只关系到格里高尔·萨姆莎,作品还涉及到一种既包含着他同时又超越着他的变形。

一、格里高尔的异化

格里高尔是一家公司的推销员,一天早上醒来,他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长着许多细腿的大甲虫,从此厄运便降临。当格里高尔变成甲虫之后,他首先关心的并非是自己的身体,而却是工作,他担心自己迟到了老板会如何对待他或者是请病假了老板会怀疑是他的慵懒,他甚至下决心七点一刻之前一定得下床。格里高尔仿佛成了一个只会工作的机器,他在乎的只是自己能否正常的工作,他甚至等待着一切恢复真实和自然的正常状态进而可以像往常一样去工作。

在全权代理与格里高尔沟通时,格里高尔哀求道:“一个人可能暂时失去工作能力,但这时也是想着他以前做出的成绩的时候,还可以考虑到,当他排除障碍之后,他会比先前更加勤劳更加尽力的工作的。”格里高尔希望的是这家公司能够在自己恢复正常后继续让他工作,并且还保证自己能比以前工作的更加勤劳尽力。格里高尔对全权代理说的那些话都是在恳求公司不要解雇自己,甚至表示出自己愿意立刻动身上路去工作的心情。他丝毫不在意自己的生理上的变化,而是在意工作的得失。

格里高尔的异化并非是从他变成甲虫开始的,而在他投身于工作之时就已经开始了。格里高尔在家庭生意的失败后就热情的投入工作,从小伙计成为推销员,逐渐格里高尔负担了全家的开销,家人也习惯了由他来养家。从此格里高尔便不再是格里高尔,而是一个挣钱养家的机器。他之后对工作上的回忆也无非就是老板和代理,伙计们和学徒工,最甜蜜的回忆也仅仅只是向一个帽店的女取款员求婚被拒。可见格里高尔完全丧失了自我,他只是一味的麻木的工作,他不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而是让自己老老实实的五年从没有请过病假的投身与工作中。

二、家人的异化

在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后,他家人对此十分吃惊,但很快恢复常态。母亲怕他,一见他就吓得晕死过去,得知格里高尔死去后,不由得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父亲甚至用苹果砸他,致使他身心备受摧残;就连一直关心照顾他的妹妹最终也厌弃了他,将他视为“我们一切不幸的根源”。这体现出在当时的社会中,人一旦失去了谋生能力和手段,失去了和他人交往的经济联系,人就无异于虫。当格里高尔变成甲虫不能工作后,他便无法再像之前那样为家庭提供经济来源,格里高尔失去了他的价值,因而被家人残忍的抛弃,最终陷入绝望,在孤独寂寞中凄然死去。

格里高尔的父亲是最先抛弃他的,当他发现格里高尔变成了甲虫时,便充满敌意的握紧拳头想把格里高尔推回房间。父亲对格里高尔的遭遇没有丝毫的同情,而是对他越来越嫌恶,父亲跺着脚、挥动手杖和报纸、发出“嘘嘘”声来将格里高尔赶回房间,完全把格里高尔当成了真正的大甲虫。“从他新生活的第一天起,父亲就认为只有以最严厉的方法对待他是合适的”,父亲对格里高尔的每一次举动都给格里高尔的身心造成了创伤。父亲朝着格里高尔扔苹果,导致他背后嵌入一个苹果、视力消失,这些伤害对格里高尔是致命的。格里高尔被父亲认为是甲虫、是敌人,他希望的是家人不要抛弃他,像以前那样对待他,可是毫无价值的格里高尔是不可能回到从前的那种生活。

格里高尔的妹妹和妈妈之前对格里高尔抱有幻想,她们希望格里高尔能够正常起来,重新变回人类,像从前那样工作挣钱。在妹妹准备搬走格里高尔房间里的家具让格里高尔有更舒适的生存环境时,母亲则说道:“搬走家具好像借此向他表明我们放弃了他会好转的希望,毫不在乎地让他自生自灭?我想,最好还是让房间维持原状。这样,格里高尔回到我们中间来的时候,就会发现什么都没有变,可以比较容易忘记其间发生的一切。”她们都希望哪一天格里高尔能够好起来,可是格里高尔却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于是妹妹和母亲也失去了耐心,对格里高尔产生了厌恶。直至最后妹妹说道:“我们一定得设法弄走它,我们已尽我们的所能去照顾它容忍它了,没有人可以对我们有丝毫的指责。”家人都想摆脱掉格里高尔,认为他只是一个让人厌恶的负担。在这里,没有了亲情的温暖,有的只是利益的得失,失去利用价值的格里高尔的结局就是被抛弃。在格里高尔凄凉的死去后,他的家人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悲伤,而是如释重负,他们还“舒适地靠着椅背谈论着对未来的展望”,计划着今后美好的生活。

当然,在变成大甲虫后,格里高尔也力图让家人理解他,他体恤家人的想法。他认识到自己必须镇定从事,要有耐心,要极端体恤家人,使他们比较容易忍受他在目前的状况下不得已给他们造成的烦恼、难堪。他也为自己无力再供给家庭的花销而羞愧和伤心。但他却背负着甲虫壳,他的一片心永远无法被人理解和接受。正是他的那层甲虫壳,不仅阻碍了他和他的家人进行交流,也沉重地宣告了一切交流和沟通企图的失败;也正是他心底不断增强的希翼赢得他人理解的渴望,导致了他彻底被抛弃乃至形体收到了毁灭,酿成了一曲震撼人心的悲剧。

三、社会的异化

格里高尔变成甲虫的悲剧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作者想表明的是在当时资本主义社会和现代化社会大工业生产中,存在着许多和格里高尔一样的人们,忘我的投身于工作,成为挣钱的机器。人异化成物的奴隶,当人因为种种原因丧失了工作能力时,就不再为社会和家人承认,人就无异于物和工作。这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卡夫卡便是借着格里高尔这一人物形象反映出西方社会人性的异化、人无法掌握自身命运、生活在恐惧与孤独中的生活本质。

卡夫卡所运用的语言是客观冷漠的,仿佛在给我们讲述一个很平常很常见的故事。“一天清晨,格里高尔·萨姆莎从一串不安的梦中醒来时,发现自己在床上变成一只硕大的虫子”,语言平实普通,没有修饰,暗示着人变成虫是一个普遍存在于社会的让人能够瞬间接纳的事实。卡夫卡只是讲述,而不对所述的人和事进行评论;他让人物按客观逻辑来行动,在自己的行动中显示出个性和品格,让读者直接进入人物意识,通过作者提供的客观描写和人物的活动方式来得出自己的结论。小说中多用简短的句子,质朴自然,语调超然、平淡,并不设置悬念和冲突。如此叙事方式,让我们相信在社会中人的异化是一个普遍现象,让我们关注自己是否也发生了异化。

格里高尔变成甲虫是个荒诞的不可能发生的事件,但卡夫卡在对主人公心理的描写、身边人物的反应都显得十分的逼真。他将荒诞与现实巧妙的结合在一起,让荒诞中透露出现实,而现实中又是虚幻的,这也便是“卡夫卡式”创作的艺术特色。

这就是卡夫卡,他关注的是陌生孤独、忧郁痛苦以及个性消失、人性异化的感受。卡夫卡是荒谬的,但是他的荒谬更多地体现出失败的痛楚而不是滑稽;卡夫卡的作品是一个个寓言,它们大都寓指了我们无法回避的生存困境。

第31篇:《变形记》读后感

读了卡夫卡的这本书之后,溢满内心的尽是压抑,阴冷,与黑暗。

故事发生在1914年至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萧条,社会动荡,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黑暗的现实,痛苦的生活,使得人们对资本主义社会失去信心,陷于孤独、颓废、绝望之中。也许正这样的生活环境,才塑造了格里高尔这一坚强而又悲剧的形象。

主人公格里高尔是个小人物。父亲破产,母亲生病,妹妹上学。沉重的家庭负担和父亲的债务,压得格里高尔喘不过气来。他拼命干活,旨为一家人过上简单却幸福的生活,但,生活与格里高尔开了一个不可挽回的玩笑——变成“巨大的甲虫”。而随之而来的,不是父亲的支持,母亲的安慰,妹妹的帮助!一家人开始对其厌烦,终于,妹妹提出把哥哥弄走。我从中感受到了资本主义家庭的脆弱的亲情,只要一个家庭成员失去其自身的社会价值,就会被他的血缘所抛弃,没有怜悯,毫不犹豫地抛弃!尽管主人公自始至终关心家庭、怀恋亲人,可是亲人最终抛弃了他,对他的死无动于衷,造成这中人性反差的难道不是由冷血的资本主义间接造成的吗?正是这唯利是图,人人为己的观念,才促成的格里高尔的悲剧,从而影射出一个社会的失败。

也许,不劳动者不得食是自古传承的观念,但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家庭中,这种行为未免太过于禽兽。最后摆脱格里高尔这个包袱的家庭恢复到原本的平静,但,矛盾真的消除了,生活真的变好了吗?这大概只有成为历史的格里高尔知道了吧。也许,他也不清楚……

第32篇:《变形记》读后感

卡夫卡生前未得到认可,写作并不是为了发表,死前要求朋友把他未发表的作品全部付之一炬。卡夫卡的艺术创作完全是一种自我的需要,试图走出自己内心黑暗的需要。卡夫卡在日记中称“写作是他祈祷的形式”,卡夫卡常常连续十几个小时写作,这种超乎寻常方式和激情除了来自于内心,不可能来自别的任何地方。“事实上,作家总要比社会上的普通人小得多,弱得多。因此,他对人世间生活的艰辛比其他人感受得更深切、更强烈。”此话多少反映出卡夫卡内心的困境。旁观别人其实也是反观自己,以往我们看《变形记》总是把这个人变成甲虫的故事,当作是作者对外部世界的评价与反应,其实我们更应该看到其中很大一部分不安与恐惧是来自于作者心灵深处的积淀。文学家有时看似是在写别人,写现实,写社会,其实真正的能量来自他们自我解脱的需要,去弥补他们支离破碎的过去,逃离那个深陷其中的精神黑洞。

对于真正的作家来说,写作如果不是名利的需求,那肯定就是命运那只看不见的手推着他不得不走上这条路。他们在有意识的写作中,无意识地挣扎于自己的精神黑洞,想在过去与现实的交织中找到自己。但是这些并不妨碍他们作品的伟大,他们不能自拔的真诚态度犹如圣徒虔诚的祷告,说出了被大多数常人忽略与遗忘的真相。他们是孤独的,伟大的发现和创造往往都联系着伟大的孤独,似乎谁都无法改变。卡夫卡曾经说过“在自己的家庭里,我比陌生人还要陌生。”其实在这个世界里,人们对于自己的了解其实比他人还要困难和陌生,否则就不会有卡夫卡这样的大师了,而或这个所谓大师只是一只他自诩的,不断呻吟自己内心痛苦的可怜虫。

第33篇:《变形记》读后感

最近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很喜欢这部作品的风格。

这篇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性的压迫,是人们无法生存下去,最终只能在社会的压力下变形,其实与其说是社会让他“变形”,不如说是他自己选择了“变形”。摆脱自己的人形,逃离人的世界,这在格里高尔而言完全是为了不再继续昨天的噩梦。于是,格里高尔异化了。可是这种方式并没有使得格里高尔的命运走向期待的幸福,走向光明,相反加速了他的灭亡。格里高尔也和甲虫一样,只能无奈地面对这悲惨的结局。他们讲述着痛苦,阐释着痛苦,逃避着痛苦,然后陷入到更深的痛苦中。越是生存得痛苦,就越是不知道反抗,只想躲避,隐藏自己。在这样不能满意的环境里,选择了最弱的方式——逃避,来求得暂时的心理安宁。

我们不禁为书中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而感到难过,不断感伤,社会的压力无形之中可以改变很多,过去的社会如此,现在的社会也是如此,人们每天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学习,工作,生活。房子,贷款,越来越多的人被社会打败,向社会屈服,社会是无法改变的,那么我们就应该提高自己的承受能力,不断的适应社会,这样才能够生存下去,而不是被社会的压力打败。

同样悲哀的是家人对他的态度,仅仅是一个挣钱的工具罢了,失去了利用价值便选择抛弃,在现实中感情是如此的廉价,不禁让人感叹。

第34篇:《变形记》读后感

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预示着什么?是一场噩梦,还是人类无法抗争的现实?它引起了我的思考。阅读《变形记》的过程,压抑得厉害,就像巨石压在身上一样。那种生活的拘束,那种情感的压抑,那种人性的扭曲,困住了我,动弹不得,感觉到我就是哥里高尔,我变成了甲虫。

《变形记》的故事情节让我感到很震惊,仿佛在梦中一样:格里高尔是位平平常常的小公务员,在某天早上醒来时,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痛苦、绝望,家人从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惶恐之后,萨姆沙一家只有接受这个现实。在这时,格力高尔在绝望的大山似乎看到了一根希望的绳子,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他感到一丝温暖,他充满信念、希望,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变回来的。但是,他还是忍受不了别人把他当做一只恶心的爬虫,他再也不相信自己,是绝望把他逼到悬崖的顶端。他想克服,又无法克服,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虽然他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拥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存活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对曾经生活充满的恐惧,又使他爱上了现在的模样。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

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格力高尔妹妹的跳跃中,格里高尔被忘记了。不,他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格力高尔,不过是萨姆莎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变形记》中的人物都是小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小市民。在能生存的前提下,他们会去关心别人,爱别人,但别人一旦破坏了自己的生活时,爱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有赤裸的冷酷。

从《变形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卡夫卡是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的作家,面对人们生活的疾苦,卡夫卡认真地思考,在作品中,卡夫卡对格里高尔悲惨命运的描写深刻地反映出了社会现实的残忍和悲哀。

我爱读《变形记》,它给我留下的思考实在太多太多。

第35篇:《变形记》读后感

早在高中的时候我们就学过卡夫卡的《骑桶者》,在那篇课文中我初次体会到了卡夫卡的魅力。在大学里我又阅读了卡夫卡写的另外一部作品《城堡》,相比较而言,后者要难懂许多,但是通过这两部作品的阅读我也更加喜欢上了卡夫卡的写作风格。这次大学语文需要我们赏析一篇作品,我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卡夫卡的作品。

此次我要赏析的是卡夫卡最有名的作品之一《变形记》,相比于《城堡》的让人找不到头绪的情节来说,《变形记》显然更能让我读懂。《变形记》讲的是一个年轻的旅行推销员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变成了大甲壳虫后发生的事。格里高尔变成了甲壳虫后,母亲一看他就会发哮喘病,父亲一直都很憎恶变成甲壳虫后的格里高尔,试图把他弄死。只有那个妹妹在起初的时候还对他很好,给他打扫房间,给他准备他喜欢吃的食物,为他搬掉房间里面的家具让他有更多的空间活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妹妹对他也变得冷淡了,到最后妹妹变成了最憎恶他的一个人,他们都想把格里高尔这个累赘弄走,这样才能使生活变得正常。最后格里高尔在自责中死去了,家人们得知了消息并没有表现是什么难过或者惋惜的心情,他们辞退了那个女佣,避而不谈格里高尔的事,准备去旅行一趟,然后回来开始新的生活。

读完这部作品首先是我就为格里高尔感到不平和同情。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商店破产后一直是家庭生活支出的主要来源。他任劳任怨,不管那个推销员的工作多么辛苦他都不会对家人们抱怨些什么。在每次拿薪水回家时他就会特别高兴。他知道自己的妹妹喜欢小提琴,还曾经秘密的打算把妹妹送到音乐学院去进修。但是这个愿望还没有完成他就突然间变成了一只甲壳虫。在变成甲壳虫之后,父亲就非常憎恨他,狠心的用苹果砸他,导致他的背上一直嵌着一个苹果,这可能也是导致格里高尔最后死去的原因之一。但是格里高尔并没有就因此憎恨他的父亲,他还是喜欢去看看他的父亲在做的那些什么一直维持的习惯。在他们家的经济陷入危机的时候他也担心他们该怎么度过。

而母亲在看到自己的儿子变成甲壳虫之后一直都很害怕,不敢去看他,在整个故事中她并没有多恶意的伤害格里高尔,但是最后对于格里高尔的死也没有产生多么大的反应。我们试着想一想,如果自己的儿子死去了那会是怎样的情景。但是呢,在这里的那位母亲明显对于自己的儿子已经在意识上抛弃了,这也是格里高尔可悲的地方,连最该疼爱自己的母亲都不管他的死活了。在变成甲壳虫的那段日子里,格里高尔唯一欣慰的是有个妹妹并太不在意自己的变化,为他打扫房间,为他准备食物。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妹妹也变得失去耐心了,最后她居然强烈的要求把那只甲壳虫弄走。那个格里高尔一直认为是一个好妹妹的,他努力想帮她完成梦想的妹妹,最后居然也放弃了他,在这种众叛亲离的情况下,有谁还能支撑着活下去。而更加可悲的是格里高尔在这种情况下还为他们着想,自己需要马上离开这个家,才能使他们更好地生活。

在这部作品中我们不难看出这几个人物之间所要表达的含义。格里高尔在变成甲虫后遭到的待遇不正是反映了人性的冷漠,人与人之间所存在的关系由无私的亲情最后变成了赤裸裸的利益关系。你对我的生活造成了影响,那你就必须离开,不管你是我的哥哥还是我的儿子。在格里高尔死后,一家人解脱的样子就让我反感。在生前,格里高尔拼命地为这个家奋斗,但是他遭到变故后,他的家人是怎么对待他的呢?这种落差,这种冷漠加于他的身上,试想谁都不能承受的。格里高尔在接受命运的同时也不时地表现出自己的孤独和无奈。在大家都欣赏妹妹的小提琴演奏时,他只能小心翼翼的爬过去,他也想看她的表演,但是父亲憎恶他,母亲怕他,他当时是抱着多么矛盾和忐忑的心情慢慢的悄悄的爬过去的呀!在最后大家都抛弃他了,之前那唯一令人欣慰的妹妹也变成了催命的巫婆,利益关系难以维持了,马上显现出来的就是那最真实最冷酷的真相。

在阅读这部作品时不禁让我想到卡夫卡的生平,他曾经三次订婚,但是却终身未娶。其中的原因是不是有这个——害怕亲人之间相互亲热的表层之下藏着的却是一颗相互利用的心,这结果的确会让他十分心寒。而文章中的父亲角色似乎就象征他的父亲,在现实生活中卡夫卡的父亲脾气暴躁,对自己的不关心但是喜欢限制他的生活。我们似乎可以把《变形记》中的格里高尔想象成卡夫卡自己,他在生活中受到的来自各方面的的压力都从格里高尔这个人物中表现出来了,其中流露的无奈、痛苦、忧郁正是人类文明中无法抹去的污垢。

在故事的结尾格里高尔带着自责和绝望死了,但是这死至少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他是善良的。也正是他的善良更加反映了他的家人们可憎的嘴脸。这样的设计也更引得我们读者能对人性进行更深刻的的思考和反思。

第36篇:《变形记》读后感

小说发表的后的一百零二年,利用春节值班时间,我细细品读了奥地利作家弗兰兹·卡夫卡创作的《变形记》。

《变形记》为中篇小说,约三万余字。主人公格里高尔·萨姆沙是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任公司外勤,常年在出差在外地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工作,由此换来微薄的收入,辛苦支撑着整个家庭的生活。彼时的他,在家中受人尊重,是父母眼中有出息的儿子,是妹妹心中有担当的哥哥。但是,当有一天他突然变成了甲虫,不能再去上班,不仅不能再为家庭做贡献,而且成了家里的累赘时,家人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改变了对之前对他的尊重态度,渐渐显现出冷漠,嫌弃、憎恶的面孔。最后,主人公在家人的遗弃中因饥、伤病孤独的死去。

小说作家脑洞大开,情节荒诞,利用一个虚构的特定假象来反应当时人民的生存状态和家庭关系。这就是我对这部小说的一个理解。

小说在刻画人性丑陋方面上无疑是成功的,这一点我丝毫不会否认。

主流评论在评论该小说是讲什么“小说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真是的社会生活”,也真是可笑。

人性,难道还要以制度进行区分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物质生活变得丰富,精神追求可能更高,离开了物质短缺时非你死我活的对立状态,人性确实有向善的一面。但是,在一百年前的西方,正如小说里所写的一样,即使主人公格里高尔·萨姆沙努力工作,家庭物质生活也保持一般水平最多是称得上小康。物质生活不富裕的情况下必然出现人情甚至是亲情的淡漠,虽然无奈确为事实。更甚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因食物的极大短缺会发生人吃人的现象,难道也是因为制度的原因?那时候的人懂的什么是制度吗?

再者,人的劣根性是不会有着根本改变,自私自利、随口撒谎、嫉贤妒能、欺上媚下、追求虚荣、好逸恶劳,等等,始终是人类撇不开缺点,不会因制度、时间而改变。

最后,小说作者卡夫卡的生活经历也较常人独特,他一直生活在“专制犹如暴君”般的“父亲的阴影”中,其生长经历为自己的创作也提供了鲜活的素材,但他的家庭成活并不一定是当时社会上的典型,进行文学评论时也不能以偏概全。

总之,家庭的亲情虽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牢固成铁板一块,但总体来讲,也不至于如小说中反应的那样极端。亲情是我们成长的最有利也是最为温情的呵护,是人性中最柔软的地方。如天空上的太阳,永远给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动力,成为我们前进路上最大的基础保障。我小人之心的揣测,连亲情都要嘲讽一番的人,估计内心一定阴暗晦涩的无法自拔。

第37篇:《变形记》读后感

旅行社推销员格里高尔一夜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壳虫。这一变化,使无数的读者看到了世间的悲凉、人生的辛酸和命运的多舛。没有一个人不用世俗的情感体会到自己令人怜惜的生命脆弱。在随后的阅读里,这一形象象命运的主题时时以凌厉的重音敲击着人们的心弦。

这个如此具有开创性的文学形象使我们瞠目,它到底承载着什么、启示着什么?

有人认为,它有力地揭露了社会制度之缺陷所造成的人的异化。人的丰富的人性、情感、心理等社会性和生物性的彻底物化。这些判断都正确而深刻的揭示了社会制度和文化里的反人性力量的存在。强大的丧失感控制着每一个阅读者的心灵。

但是纵观卡夫卡的小说作品,我们会看到,这一变化里同时也蕴含着对人的孤独而独特的存在,以及人类文化勾通的不可能性等哲学思考。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享受着共有的物质资源、人类文化资源,秉承着千万年人类进化所成就的语言、思维、情感的巨大既有果实。我们生存在具体的有着自然疆域、历史文化和现实的制度阶层的社会关系中。作为人类,我们的特性里有着显著的社会性。社会性的生存是人类生存的本质。

同时,人具有其巨大的生物性特征。人类从自然中获取生命能量,获得文化信息,勾通个体天赋的进化成果,在身心的整合中成长为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人的社会性和生物性的统一具有无限的可能性,于是,古往今来,在不同的自然、文化背景下诞生了无数不同的人。人,因其独特性,而使人成为区别于他人的人,成为不可超越因此本质上也不可勾通和理解的特别个体。哲学的上“不可知论”和文学上的悲观主义都是基于人类这个坚实而冷酷的自然与文化现实。

我们成长在社会性与个性、生命的现实性与超越性、对社会勾通的强烈愿望与勾通的不可能性的矛盾之中。

不论是唐诘诃德、浮士德、简爱、夏洛克或卡夫卡笔下的另一文学人物形象“饥饿艺术家”,都在寻求着勾通和理解。但是人人都在背负着无人理解自己、认同自己的苦痛的负担,人因其独特性而承受着深深的孤独感。

这是为实现自身的社会化或者说深深地溶入社会,而必然经历的生存和存在状态。

精神分析学派认为:人性没有得到展开的人,具有深深的人格的寄生性、依附性,他们的心理的完整性依靠他人的给予,或者说他们承受着令他自己恐惧而永远无可弥补的孤独感。

人性得到全面发展的人,获得了对物质和精神的生产性能力。他们独特地生存和创造,与这个世界有本质的、自足的勾通。他们也有着人类共有的孤独感。只是他们生产性人格的独特存在,使他们具有长在的幸福感、自由感以及与人类的深深相统一的满足感受。

他们的孤独感表现在他们的生产性行为的独一无二和独立不依。同时也表现在常人的不可理解和与他的道德价值能力的差异上。

人类因为差异而显孤独,而不可交流使人们永感孤独。格里高尔的独特存在方式是寓言式的甲虫一样的生存,他因此没法获得他的上司、父母和妹妹的理解。连他的善意和谦和都无法让他们接受。他被他们遗弃、致命地击打,最终招致死亡。他的死亡,使他们的生活归于平静和满足。

在这里独特的生存,甚至被视为异类。但是,我们可以宽泛地理解为独特的生存使交流成为不可能。

第38篇:《变形记》读后感

一开始你或许会觉得一篇述说着活生生的人变成一个甲虫的小说是如此的虚幻,甚至是不可思议的,这种不现实的事情也会为某些人所鄙视,就犹如有些人不喜欢看魔幻片,动漫片一样,但是诸如此类的作者又为为什么把这些不现实的作品创造出来呢?

笔可以让我们构造出无数的可能,完美的世界并不存在,生活中的缺陷,也就是我们的追求,只能靠我们的幻想,而我们所认为的不现实其实是现实的前奏,因此,我会热衷于不现实的事物,但是同时承认现实。

变形记,一个支撑着家庭生活的忙碌男人,突然一天早上醒来变成了人人唾弃的甲虫,而且还是像一张床般巨大,结果却出意料的简单,后来他的家人远离,甚至嫌弃他,还觉得他会破坏她们的生活,家人的生活比以前差了很多,但是她们永远不会想起以前主人公的辛苦以及他的付出,最终,她们选择抛弃他,寻找更美好的生活,甲虫死了……

你一定会觉得她们很无情,但是,我认为倘若生活中真有这么一件事,我们大众必定会抛弃他,甲虫就是甲虫,动物就是动物,就算我们知道它的灵魂是一个人,但是,我们就是本性的排斥,所以,任何人都不应该得到责怪,这就是现实,而卡夫卡只是用了不现实的事件来表现现实罢了。

第39篇:《变形记》读后感

昨晚,乘着雨后的凉爽,捧起尘封许久的《外国中篇小说百年精华》,随意翻了几页,便翻到了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题目很怪异,有点像科幻小说,但通篇读下来,除了作品运用了想象的手法,实则与一般意义上科幻小说的写作手法和叙事方式并不一样。虽然小说的风格怪异,甚至有点荒诞,却留给读者无限想象和思考的空间。

表面看来,小说主人公格里高尔是因为变成一只甲虫而为人屏弃,最后在孤独中死去。而在我看来,主人公真正的悲剧不是变成一只甲虫,而是对现实的逃避。当格里高尔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在最初的惊讶和慌张之后,更加使他郁郁不闷是为了替父亲还债,为了让妹妹读音乐学校,拉小提琴,为了负担起当长子养家糊口的责任而“单单挑上这么一个累人的差使”——旅行推销员,长期日夜颠倒的作息制度,毫无起色的人际关系,不被重视的社会地位,相比较于变成甲虫的事实,格里高尔疲于奔命的生活现状更令他沮丧。小说的大部分笔墨用于描述主人公在变形后,周围人对他态度的变化,以及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变形前的生活只是通过主人公的心理独白讲述出来,笔墨不多,却能让读者充分感受到一个小人物的艰辛、无奈。

第40篇:《变形记》读后感

我这次重读,也有不一样的感触。后来发现,小说故事基本发生在一栋房子里,是封闭空间里的戏,我个人对这种封闭空间里的戏更喜欢,因为这更考验讲故事的技巧,也让故事更有张力。

《变形记》把所有人都聚集到一幢房子里来讲故事,很独特,就是一只甲虫在屋子里,整个故事就讲下来了,也不觉得枯燥,确实很有创意。最打动我的是小说第一章,读了特别心酸。作者把主人公的落魄感都写了出来。最后,格里高尔死的那段,读起来也非常感人。

我有一个问题,那几个房客是否多余?因为故事发展到后面,增加了人物,出现了三个房客。我一直觉得,故事讲不下去的时候才会加人物。那么,这三个人物加得是不是有点笨拙,如果不加这三个人物,故事是不是也可以结束?

我回应一下一勤关于三个房客的问题,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好,让我有进一步的思考。事实上,我从来没怀疑过三个房客的出现是否有必要。有了这个问题,我就有了思考。

我觉得,他们的出现很在必要,因为出租房子,说明他们的经济情况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这样的设置非常有道理。如果没有这些房客,当然也能写下去,但可能故事没这么好看吧。

就此,我进一步反思的是,为什么卡夫卡安排了三个成年人作为房客,而不是安排一家三口呢?我挺好奇的。三个大男人租了一个大房间,可能是员工宿舍或者别的,跟原来的家庭形成了滑稽的对比。好像这三个房客面目挺相似的,都很滑稽,最后因为嘲弄房东,被撵了出去。这是一部悲伤小说的一个喜剧点。也许,这也是卡夫卡的一个特色,在悲苦当中有看似不和谐的笑声。

读书的情调作文1

什么样的情调最快乐?燕子说,春暖花开时,在斜风细雨中飞来飞去的情调最快乐;什么样的情调最惬意?鱼儿说,波澜不惊时,在广阔无垠的大海上游来游去的情调最惬意;什么样的情调最幸福?我说,夜深人静时,在淡淡书香中渐行渐远的情调最幸福。

书,犹如一位颇有情调的故人,穿越历史的隧道,和亲近它的人,热爱它的人,叙话衷肠。

在书中,我读出了诗圣文人悲凉孤寂的情调。这里有一个叫柳宗元的人,他为人正直,不与污浊的势力同流,虽遭贬谪却潇洒自适,做《永州八记》写尽胸中的愤懑抑郁;这里有一个叫李清照的人,她一生坎坷,晚年境遇尤其悲苦,面对国破家亡,毅然写下了“九万里风鹏正举,风休住,蓬舟吹取三山去”的诗句;这里有一个叫马致远的人,他漂泊天涯,凄苦的羁旅生活让他疲惫不堪,“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勾勒出他远离家乡孤身漂泊的身影……啊,行路难,行路难,读着读着,我不禁潸然泪下。悲凉孤寂的情调,触动了那个多愁善感的我。

在书中,我读出了诗仙文豪喜悦浪漫的情调。我仿佛看到李白正乘船江上,饱览三峡壮美的风光,“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我仿佛看到杨万里正驻足西湖,沐浴着夏日的清风,吟诵着“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诗句;我仿佛看到辛弃疾正躬耕田垄之间,闲适自得之情尽在“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之中……啊,风景美,人安居,读着读着,我不禁心旷神怡。喜悦浪漫的情调,感染了那个乐山爱水的我。

在书中,我读出了圣人先贤忧国忧民的情调。看,汩罗江畔,一位身着青云衣白霓裳的少年宛如一株香草卓然独立。屈原,你为楚国的江山社稷而忧,为黎民百姓的苟苟命运而忧。这忧愤,如火山般爆发,化作《离骚》,化作《天问》,化作《九歌》。听,石壕村的一户农家里,隐隐约约地传来了断续的哭泣声。杜甫,你的笔载下了世上的疮痍,民间的疾苦。《三吏》《三别》犹如一幅幅栩栩如生的历史画卷展现了那个朝代百姓的不幸;《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则记下了你的遭遇,而你却想到了天下的贫寒人士,“吾独破受冻死亦足”……啊,世事艰,世事艰,读着读着,我不禁义愤填膺。忧国忧民的情调,唤醒了那个沉迷堕落的我。

蓦然回首,我发现与书为伴,丰富了我的见识,充实了我的生活,洗去了我的污浊,净化了我的灵魂。我的世界因读书而精彩。

点一盏灯,泡一杯茶,捧一本书,细细品味,用心聆听。读书的情调,真美!

读书的情调作文2

读书是一种享受,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体会;’读书是一种体会,我们可以在体会中得到无穷的知识。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我读书,我快乐!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伴我长大。小时候的我就非常喜欢让妈妈给我讲故事,长大的我就可以独立看书了。七月是我喜欢的月份之一,因为进入假期,我可以安安静静地有时间看书了。在这个月我也看了我喜欢的书,我看的这些书,看完后有大大的收获,请听听我的介绍吧!

第一本书是《第七条猎狗》。虽然这本书我还有几章没有看完,但书中的故事非常的感人。它主要讲了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赤利的故事。在一次与野猪的搏斗中,老猎人错怪了赤利,并离开了它,而赤利则在大自然中倒也逍遥自在。后来在一次召盘巴遇险的时候赤利救了他一命,赤利也因此昏迷了,老猎人感动的流下了眼泪。因为他之前养了六条猎狗,可都被卖掉拐走或死掉了,收养了赤利后,赤利牺牲了自己救了主人。这一点作者沈石溪非常感动,因此书名叫做《第七条猎狗》,就是为了纪念赤利。

第二本书是《一无所获的老人》。这本书里一共有74个童话小故事组合的,其中有三个小故事,让我受益匪浅。一是一无所获的老人,这个小故事让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一心一意,不要三心二意,只有这样才能做好每一件事。二是智慧小牧童,从这个小故事中我知道:智慧可以让一个矮小的人打败一个高大的人,智慧也同样可以使人化危机为转机,化危机为转机才安全,遇见了危险不要害怕,我们应该用智慧打败敌人。三是真正的快乐,这个小故事给我的启示是真正的快乐并不是自己快乐,而是大家快乐你就快乐,正如爱因斯坦说的,“乐他人之乐,忧他人之忧。”

这两本书每一个故事,我都非常喜欢,两本书让我有了大大的收获,希望大家要爱上读书,喜欢读书。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每次读书都能妙趣横生,并从中得到可贵的知识。

我读书,我快乐!

读书的情调作文3

莎士比亚曾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读书是人一生里最大的快乐,一生之乐在于书。

读书之乐,在于宁静致远。翻手作弄茶人,执一杯香茗,寻阳光和煦的角落,翻一本书来读,无论清新小调,或是金戈铁马,都能磋磨的人心静闲。万物的盛大终会归于宁静,一切的宁静终会走向永恒。不谈读何书,单单是闲坐翻页也极能磨炼一个人的品格和意志。美国女作家赛珍珠曾说,她一生中最为快乐的日子,便是自己幼年在图书馆所经度过的时光,那些静谧美好的日子使她成为了一个温和从容的人,一个坚韧不拔的人。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读书之乐,便在于牵引着你的灵魂,让那些生命的踽踽独行变得从容,静好。

读书之乐,在于博大精深。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读书使人警醒,使人睿智,而睿智的外在体现正是在于风度和谈吐,一种读书的温润和明净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哲学家卢梭常对自己的灵魂作出细致的考究,而这考究灵魂能力则在于他近乎登峰造极的博学。“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道理每一个孩子都明白,正如黛玉教香菱学诗,学诗前,必须先熟读、背诵王摩诘、杜子美的200—300首诗才可。这便是阅读之益,那些读过的书中字字句句,皆会于耳边萦绕,于心头回旋。如阵阵和风掠过心田,引得溪水波澜,花叶摇颤。那样的快乐便尽在不言中了。

读书之乐,在于通晓世事。古时有人寻山间隐士,谈古论今,无一不明,而看到隐士于山野间的书屋,为其藏书之浩瀚而震惊,其人读史论列传,读典籍名著,更是读宋词元曲,会读、好读才是通晓世事的敲门砖,懂书之人,才是真正快乐之人。

读书何其乐,是宁静致远之乐,是博大精深之乐,是通晓世事之乐。一生之乐在于读书,那便要从此刻读,不管喧闹,不顾旁声,才不辜负年少快乐好时光。

读书的情调作文4

拥有一本好书,就好比在荒无人烟的沙漠中有了一只骆驼随行,就好比在无边无垠的大海拥有了一条渡船,也好比在喧嚣繁杂的城市拥有一片净土。

总爱在睡前阅读几则小诗,知古通今,不过常常是看着看着就入了迷,睡意全无。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闭了眼,仿佛看见李太白在皎洁透亮的月光中举杯共酌,直到酩酊大醉。

“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又不禁令我陷入杜甫对家国兴亡的愁苦和担忧之中。

等到沉沉入睡,梦中却还同王安石在千寻塔上“闻鸡鸣”“见日升”。

第二日醒来时,便又拾起枕边的小册子,趁着朦胧再与李清照游一回藕花深处,看鸥鹭惊飞。

烈日炎炎,走几步便会汗流浃背,哪怕是吃过了晚饭,它也恋恋不舍的挂在天际,在这时我会出发。没有目的地,只是走走停停,等天边泛红才返回。

行走在南国的阡陌,一脚踩出一个金黄的印子,但我总会在绿茵间的一个亭子前驻足,那是一个精巧的复古的亭子。它没有名牌,只是单单的矗立在草地上,不引人注目,从此那里就成了我读书的场所。从此在出门散步时,手中便多了一本《万物简史》。

那本书很厚重,抱着这样的一本书,来来回回的走,并不是件轻松的事儿,可我却也愿意。我还给这个亭子取了一个别有深意的名字——远道亭。

黄昏之时,你寻到了此处,便会看见一个女孩拿着本厚厚的书看得入迷。

还记得那时总为上回看到的页数而发愁,却又不愿将书页折起,便自己做了几张轻巧的书签,也就是一张三折的纸。那时就想:如此简单的书签怎么配得上这么好的书呢?于是买了淡紫青黄的水彩,自己在上面抹上了紫色的叶,黄色的星,金色的光,还有淡淡的星辰二字。

那个小小的书签,伴了我四载,如今尚存。

可惜上中学后却没有那么多闲适的时间来读书了,我多么希望有一天我还能带着唐诗小册去到远道亭,伴着星辰,畅读一番。

读书的情调作文5

从我牙牙学语之日起,妈妈每晚坐在床头给我讲故事,那一刻,是我最安静、最听话的时候。我时常带着妈妈的讲的故事进入甜蜜梦乡。而且还闹着爸爸妈妈陪我扮演故事中的人物。就这样,每天都期待着晚上早点到来,听好听的故事。《小红帽》、《白雪公主》等故事,我常常听得如醉如痴,仿佛遨游在真善美的童话世界中。自此,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家的客厅挂有一幅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古色古香的隶书配以红木雕刻的边框,令人赏心悦目。爸爸妈妈非常喜爱。经常即兴吟诵其中的精彩段落,受他们的熏陶,我也耳熟能详了。幼儿园中班时,我一气呵成,把全文背诵下来,令老师和同学们惊诧不已。之后,妈妈就有目的的教我背诵一些唐诗、宋词。

上小学了,老师教会了许多汉字,我可以自己看书了,那是多么欣喜的事啊。在我的卧室里,那大大的书柜是我的至爱,里面摆满了琳琅满目的书籍,百科全书、优秀作文书、四大名著、有趣的小说等。尤其读《西游记》时,我好像进入了一个腾云驾雾、变幻莫测的神奇世界;翻开《三国演义》时,一个刀光剑影、鼓角争鸣的战争场面浮现在眼前。

如今,我依然钟情读书。每晚做完作业至睡觉前的这段时间,被称为我的“读书时间”,假若睡前没看书,甚至都无法入睡。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徜徉在书的海洋里,不知不觉到了该休息的时间了,可我还不知疲倦,忘我地沉浸在动人的故事情节中,看着看着,竟然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才发现整夜没关灯。为此,妈妈送了我一个“书痴”的绰号。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让我领悟到书中蕴藏的灵性和思想,感受到那充满魅力、充满人性的语言美,心灵上受到陶冶。书是一朵花,清香四溢,沁人心扉,我要让这种浓浓的书香一直伴我成长。

读书的情调作文6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就像吃补品,把脑子补好才会更聪明。对书产生依赖,才会对知识百般喜爱,懂得多,与人交流起来更加有趣。知识就像海洋里的鱼群,多得你永远也发现不完,要知道学无止境。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喜欢读书才会不断增长课外知识,对阅读知识题才会更擅长,做起题来更轻松、迅速,得分更高。从小到大读的书,不能把它们的数量相比,要知道知识这片天是了解不完的。每本书里所含的知识是很多的,它的优美词句都在其中,我们都要记在脑子里,写文章时要学以致用才行。我们应该用心去读书,要把书中的人物、感情、事物都分清,当我们有幸遇到此书的阅读题时便能倒背如流地完整写出,从而在这些题中得到满意的分数。每读一本好书,大脑就会增加一本书的容量,好书将带给我们更多的益处。有时生活中的小常识或课本上的问题都可能包含在书中。

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是我们每位学生的基本常识作文。好读书,读好书才是关键,多读一些对我们有用的书是有益的,其次我们教材必配阅读书籍更是要读,这些都是我们中考题中可能出现的。四大名著是我们现在的必读书籍,它们里面的人物性格等都是我们要熟悉的。读这些好书可以增加我们的知识,书中每句文言文都能翻译得差不多便能记住这些故事情节。

读好书,在我们阅读书籍时,一定要选适合我们读的书,有些书我们现在可能会理解不好,所以一定要选择标准书目。读鲁迅、朱自清、冰心的书对我们有好处。他们的文章语言精练,意思清晰,他们的文章读起来像诗一般轻柔,感受其中犹如身在天堂。

也要使用正确的方式对待读书。读书不是看话剧,看过一遍不是不忘而是要体会情感。要字字句句都读准确,不会的字词都要查清,手中时刻拿着笔,见到优美词句便要记下来,这样就可以增加我们的词汇量。

用心读书才会融入其中,感受快乐,收获喜悦。读书必有其乐,必有其果。

读书的情调作文7

我们常说,要想学好语文,必须多读书,不但要读课内的书,还要读课外的书。于是,很多家长都要求孩子大量的阅读,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孩子读了不少书了,还是不会写作文,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问题就出现在孩子都读了些什么?又积累了什么?

在我的班上,有一些这样的孩子,他们在阅读课上表现的非常好,对于很多细腻的感情都能非常好的理解、把握,概括能力也很好,但是他们一到了作文课上就失去了"光环"。就其原因,就是这些孩子真的读了很多书,但是这些书都是些成年人看的书,都不适合小孩子。书中的语言往往非常的成熟,文法也非常的复杂,孩子即使读懂了书中的故事,理解了人物的情感,也无法去模仿作者的写作模式,所以还是不会写。所以,我们家长要给孩子选择适合他们年龄的课外读物,这样,孩子才能学会模仿这些作品的写作模式,才能学到东西,才能让他们的作文"漂亮"起来。

第一,积累好词好句。书店有很多作文书,将很多好词好句都分门别类的整理好了,很多同学也都买了不止一本了,但是作文中还是很少出现"闪光点",为什么呢?原因就在于那些书上的好词好句都是别人的,不是孩子自己的,他们又怎么能会用呢?所以,孩子在读课外读物的时候,家长可以向孩子提出要求,让孩子在读书的时候,划出好词好句,时间允许的话,也可以准备一个小本子,让孩子随时摘抄。

第二,从主人公身上学会人物描写。每本书都会有他的主人公,可能是一个孩子,也可能是拟人化的小动物们,不管怎样,他们身上都有非常精彩的人物描写,而人物描写正是孩子们所缺乏的,所以,在读书的时候将这些精彩的人物描写划出来,不正好弥补了孩子这块的不足嘛!

其实,我们还可以从课外读物中吸收很多,以上仅以这两方面为例,建议家长可以为孩子选择适合他们年龄特点的读物,篇幅不用过长,但是描写一定要精彩!

读书的情调作文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心灵的窗,也是最让我陶醉的。书有好,有坏。好的书可以使你受到启发,坏的书不仅对身心不好,更容易使人走上迷茫。读一本好书,一生受益。

说起来读书,那我看的书更是数不胜数了,有《朝花夕拾》,《汤姆索亚历险记》,《中华上下五千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爱的教育》,《感恩父母》……它们对我的启发当然也很多了,书让我陶醉入迷,身到其中,跟到书中旅游一样,妈妈知道我爱看书,也给我买书。学校图书馆里的书,还有许多作文书。

记得一年暑假,天气很热,我决定出去透风,突然看到桌子上的书,我便停息了脚步。坐到沙发上拿起书开始看,顿时觉得不热了,一直到天色已晚才停下。

书里的只是很多,好句子好词也很多,每当看完一本书,就会把好词好句记录下来,时间久了,记得也多了,拿出来复习一下。书是个好东西,跟人的启发也不一样,有些人陶醉其中,有些人感到乏味,又有些人会学到很多。

我喜欢书,有时也会很陶醉,我爱书,因为书让我受到启发,书里的知识很多,陶醉在书的海洋里,让我感动,让我悲伤,让我愤怒,让我开心,里面有故事,故事让我懂了很多。

书,你是个伟大的东西,我爱你,你也是我需要的,因为我爱你——书。你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吗?书,也许你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为你让我懂了很多,懂得人生的大道理。书,每天读一页,一年就是365天,每天看一个故事,也就是365个故事,懂得的就是365个人生的大道理。

同学们,你们爱读书吗?如果爱,那你们一定懂得它的乐趣吧!如果不爱,那花出你宝贵的时间去读书吧!就知道她其中的奥妙,它会把你吸进书里,让你知道它的乐趣,读书,书是伟大的。

书,我爱书,更爱读书。

读书的情调作文9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不到十字,就将读书的意义与价值清晰地展现了出来。的确,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二字,包含着一个广阔的天地,等着我们一步步发现,一点点品位,一层层深入。

早在远古时期,人类就尝试着创造文字,装订书籍。从早期的甲骨文一步步演变,进化成了如今呈现在你我眼前的书本,所以说,书是人类发展中的重要伙伴。

读书好

在我成长脚步中,最多的是书,最美的是书,最沉的还是书。可以说,书就是我生命中的阳光。读书使我有了精神,读书使我有了理想,读书使我有了前进的动力。我们可以从一些励志书上找到自己前进的方向,从文学名著上感受到中华文明的魅力,从修仙娱乐书中获得生活的乐趣。

读好书

读书好是不假,但也不可盲目阅读,应当要有选择性的。好书固然对我们有益,但只要沾上不健康、不向上的书籍,不仅对我们没有一点好处,而且对我们的身心健康不利,严重的甚至会误入歧途。自古就有“尽信书不如无书”之说,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不能盲目相信书,要作出理智的思维判断。否则就有可能使我们的思想产生迷茫,甚至很难摆脱。所以说,书是要选择性地来读,才不会因自己过度的信任书而耽误了自己本应拥有成功的最佳之机。

好读书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要想努力汲取书本中的营养,就应该学会培养自己浓厚的阅读兴趣。只有具备这种兴趣,才能引导你进入丰富多彩的阅读世界。你才会发现知识的海洋中确有像珍珠一样精美的贝壳,确有像瑰宝一样高尚的人格魅力。知识的世界是无奇不有的。

书,记载了世界上千千万万的真理,呈现出生活的千千万万的画面,它就是我们民族的灵魂。我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得源于每个龙的传人的不懈努力。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我们会永远带着这句话去经历生命中的每个瞬间,让那浓浓的书香永远萦绕在你我的心田。

读书的情调作文10

每当我打开书本,书中的每一个铅字都象一个快乐的孩童欢呼着在向我招呼,我会感到无比的欣慰。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是啊,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从中能得到一些道理和知识。

儿时妈妈讲的《海的女儿》让我看见了一个善良,而又美丽的女孩;《三只小猪》让我体会到了那一群憨厚而又可爱的小猪;长大后,从会看那一幅幅惹人开怀大笑的连环画到一篇又一篇的长篇小说,书让我的童年时代更加美好,更加快乐,在我儿时的画卷上洒下七彩水粉。

书中的字里行间都融入了作者浓浓的情感。《七色花》引的我浮想联翩;《海的女儿》又叫我泪落如珠只要我手中一有了书,便会如痴如醉的看起来。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爱读书,我像一个饥渴的孩子,贪婪的吮吸着书中的一切。翱翔在书海之中,让知识的扁舟带我去一个神秘的世界!

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纯真年华》,我一看,就情不自禁的爱上了它:淡紫色的封面,是我喜欢的颜色!上面一朵含苞欲放的花朵中间睡着一个小姑娘。翻开一看,洁白的纸上印着黑体的铅字,好漂亮呀!真是让人爱不释手!我便马上如饥似渴的读起来。从文章中我不仅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也领悟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渐渐地,我的文章已不再只有单调、乏味了,稚嫩的手笔中也多了几分沉稳、包容。有同学惊讶我的转变,而我的回答是多读书,知识的丰富要靠日积月累才形成。

同学们,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有的书像陈年佳酿,百读不厌;有的书如倒啖甘蔗,渐入佳境;有的书却像一枚青青的橄榄,苦涩后现清香

书,是我成长道路上的启明灯,它不仅为我提供丰富的精神粮食,还陶冶了我的品格,使我懂得了做一个怎样的人。我爱书, 她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她向我描绘气象万千的景色,教我大大小小的道理,教我受益无穷的知识感谢一路有你,伴我快乐成长!

读书的情调作文1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并不是来到学校学习就是读书。真正要把书读好,必须明白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读书,这是第一个关键问题。观天下读书人,一般有两种心态:实用和兴趣。实用是把书当作一种手段,以适应工作,职业和财富为目的。兴趣则是出于爱好,喜欢,把书当作一种享受。现在的许多学生不知道为什么要读书,只为了考个好学校,将来找个好工作,属于被动学习,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成为“高智商的低能儿”的原因之一。

二是读什么书。人类的精力是有限的,而书是无穷无尽的。要减少读书的盲目性与随意性,增强针对性,最好的办法就是读经典的书。经典就是有生命力的,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可穿越时空的东西,可使我们改变心态的东西,反复读经典,每次的心得和收获都不一样,经典的如《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等,都是值得我反复阅读,反复了解的经典名著之最。

三是如何读书。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读一百本书而不思考,不如思考读一本书。古人也不是完人,也有认识不足的地方,甚至错误的地方。有些观点和论断,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正确的,用新的看法来说,可能是不合时宜的;也有的观点和论断、也可以结合新的实践创新发展的。所以,我们读书要边读边思考。不仅思考还要掌握其中蕴含的哲理,读起来人也就有了力量。

通过读书,我们可以获取知识,但这些知识很零碎,就像碎片,没有系统的知识,就没有多大的价值,这就需要活化知识,把这些零碎的碎片组织起来,形成系统。人的大脑好比一张内存,在这里面储存了大量零碎的知识,而不去把它总结运用,加以理解,无非是在脑海容量多占了点空间而已,这样的知识越多,内存就越小,反应越慢,脑子便容易僵化。

知识是冰,是死的,而智慧是水,是活的,只有把无用的冰转化成为有用的水,把知识转化为智慧,才能到达读书的真正境界,达到读书的真正目的,从中得到真正的乐趣。

读书的情调作文12

书,从古至今。多少文人墨客,才华横溢的人成功的桥梁。也是古往今来,不断被谈论的话题。同样。书,丰富着人类的生活。书就是无限的宝藏。谈到书,一定就会想到“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九字!

这奇异“读好书”意思是要爱读书才能知其中的道理。这样,无论在为人,处事,学习,生活,工作上都会对我们有一定的帮助和启迪。不然怎有得罗曼罗兰的欲与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不然怎有的狄德罗觉得不读书的人生活就会停止?不然怎有的陈寿的一日无数,百事荒废?要知道,我们不仅是为了成绩而读书,而是为了读书而读书,想当年,伟大的毛主席读书是真的是孜孜不倦,无论做任何事手都离不开属何必,边读边记录,记在书上的感悟甚至多于书上原有的字,正是这种好读书的精神,才成就了一代伟人啊!

其二,读好书则说明了书有无数种,我们应取其精华,坚决不读违法,对我们无益的书,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可见读一本有益的书足矣让我们提高自己的修养,也足矣是我们的学习,生活得以充实。

这“读书好”证明了读书使人受益匪浅,高尔基不也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吗?所谓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大概也源于这“读书好”三字吧!不然又怎有得人们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豁达呢?

胡适说过:“无目的读书是散步而不是学习。”无论是散步还是学习,总有所收获,左宗棠说过:“读未见书,如得良友,读已见书,如逢故人。”无论是良友还是故人,都会有所信息”。冰心也曾说过:“多读书,读好书,然后写出自己的感情,这是写好作文的开始。”无论是抒发情感还是仅仅为了单纯的写出一篇文章,都离不开书。

每每你埋身于众书籍时,不要忘记了,好读书,读好书和读书好。

读书的情调作文13

腹有诗书气自华。

——题记

烹煮香茗,熏开了馥郁的茶香,比它更浓的,是书香;落英缤纷,耀开了惊艳的色彩,比它更美丽的,是书籍;大雁南飞,秋高气爽,比绝世风光更妙的,唯有在历史长河中沉淀许久的书籍。

翻开一本好书,或不需山月相伴、鸟鸣于涧;也不需山云出岫、长虹饮涧,只需一处安静的角落,便可沉醉于书中构建的世外桃源。慢慢地,爱上了读书。

与书初识,他并不是严肃、生硬的,就像死板的公式符号,而是生动的画册。画册用简单画笔却勾勒出奇妙的世界,创造出孩童的纯真与美好。一本本有趣的画册,几乎承载了我整个童年的欢乐。

再相识书,它慢慢变得生动,却也蕴含了更多的意义。闲时,便抛开繁杂的学习,专注于自己的一方天地。从《丑小鸭》到《快乐王子》,从《格林童话》到《一千零一夜》,我沉浸在书的'世界,就像“深海效应”一般,猛地探出头来,才发现公交坐过了站。这时,方体验到杨熹文读书过站、意犹未尽的滋味。

如今识书,我不再留恋于童话,而是看向了诗词佳赋。我佩服李白的豪迈直爽,“手可摘星辰”深刻于心。我心醉苏轼的放荡不羁,“西北望,射天狼”满是壮志豪情。从唐诗的豪迈到宋词的婉约,从《诗经》的脉脉柔情到《离骚》的字字珠玑,我们总能看到,那中国文人穿越千年不变的初心。

相比之下,我更倾慕陶潜的悠然自乐。看,“少无适俗韵”的他“性本爱丘山”,向往“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世外桃源。“采菊东篱下”,回首,南山仍立在目,而这近乎“野人”的生活,偏偏入了我的心。

爱上读书,不负流年也不负佳期,磨砺之后总有惊喜。

爱上读书,去寻找那个“未曾谋面却神交已久”的灵魂,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世间畅行。

读书的情调作文14

人离不开书籍,它一直是人类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精神粮食。

依稀还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每天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坐在妈妈的腿上,看着《幼儿童话》插图,听妈妈讲童话故事。慢慢地,我长大了,经过小学、初中,我读的书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广。

小学时我读过《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木偶奇遇记》、《十万个为什么》《雷锋日记》……这些书是我童年不可缺少的朋友,它们教给我很多做人的道理,特别是读了《雷锋日记》使我明白人生存的最高意义:便是做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我因此明白奉献一生最美;进入初中后,我开始《红楼梦》、读《西游记》、读《水浒》、读《鲁迅文集》……每当繁重的学习使我乏累时,独坐在安静的角落,手捧上一本书,身体就会轻松起来;每当遇到烦心事,读上几页,浮躁之心便会得以安静。现在学习之余,我还会看看《第二课堂》、《少年文艺》、《中学生作文选》里的小文章。

我感谢读书,我想起了高尔基的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通过读书,我仿佛在和一位智者对话,它教我做人的道理,鼓励我自强不息,让我感受生活的美,学会孝敬父母,热爱祖国。在好书中行走,我感到的是智慧,是幸福,这里有温磬的宁静,也有激情的舞动。

做为一名学生,我们更应该体会到书带来的价值。拥有了书,实际上就是拥有了一笔取之不尽的财富。一本好书总是把真、善、美之人放在最高的席位上,并以此端正读者的人生态度,使人价值纯粹。一本好书经得起时间的推敲,经得起岁月的打磨。一本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读一本好书将使我们受益终生!这些能力的获得,只能信赖于书!只有读书,我们才能拥有源头活水,滋润读书人求知若渴的心田。也只有读书,我们才能赶上日新月异的时代步伐!

读书的情调作文15

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那我就挑重要的说一说吧!

记得我三四岁的时候,在姥姥家,大姨教我认26个字,大姨本打算让我会读就行了,不需要看见这样东西就说出这个字。大姨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的教我,我终于会了,当时姥姥家养了一只柴狗,我看见它就指着“狗”字说:“狗,狗”。

七八岁的时候,大哥给我买了《安徒生童话》和《一千零一夜》。在《安徒生童话》里,有一个故事,让我难以忘怀,那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因为她的母亲残暴,在寒冷的节日的晚上,让她出去卖火柴,她冷的缩成一团,不好用火柴取暖,到最后还是点着了三根,前两根点亮的时候,她看到了她的奶奶……到了第二天早晨,当人们发现它时,它已经永远地睡过去了,她的脸上带着微笑,也许是和奶奶走了,去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当我读完时,我呸他的死而感到可惜,我为她有一个这样的爸妈而感到惋惜,我为她的无怨无悔而感到敬佩。

在读四年级时,我也读了很多书,比如:《了不起的狐狸爸爸》《大林和小林》《精灵制造机》……其中最吸引的还是《精灵制造机》了,虽然他们有好像壮语,也没有华丽的外表,但是他却有别的书没有的——想象的无限,这本书的肖像印证了一句话: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做不到的。它的内容诠释书中的主人的想象,无限的想象。

我现在正在读四大名著其一——《水浒传》。那本书里着力描写的人物,如林冲武松鲁智深都有极其生动的性格,虽然因为作者要凑成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勉勉强强凑满了一百零八人的数目,但我觉得比没有人物个性的《荡寇志》要强多了。虽然还没有读完,到我十分喜欢,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读这本书。

冰心奶奶曾经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读书有很多好处,每天都要多读书,读的书一定要是好书。

读书的情调作文16

书啊!你是我生命中的好伙伴,虽然因为你我老闹出各种笑话,可我还是忍不住想要去翻你,看你。如果每天都能看见你,那我每天都是开心的。

记得有一次,我们班有一位同学买了一本新书。名字叫《做好学生有点累》,这本书的名字一下把我吸引住了,因为全班只有她有这本书,我不得不请求她借给我看看。于是,我讨好地对那位同学说:“小包,这是哪买的能不能借我看看?”小包骄傲的回答:“这本书,可是本小姐昨天才从网上抢购的呢,是最畅销的一本青春校园小说,早就脱销了。我自己还没看为什么要借给你看,如果你真的想看,那好十块钱一天的借书费。”我看着她的样子吞了吞口水忍痛从书包里取出十元钱,这可是我半个月的零花钱啊!没办法谁让书是她的呢!

拿到书后我满心欢喜地坐在座位上读了起来,我的心情也跟着剧情上下起伏,主人公开心我也开心,主人公难过我也跟着难过。

回到家,我以最快的速度写完了作业,可是已经八点半了。糟糕!我赶紧从书包里取出书来,快速的翻阅着。可是,才看了十几页妈妈的声音就在我耳边响起:“都九点了,还不快睡觉。”我拗不过妈妈,只好转身上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一心想着后面会怎么样。于是我蹑手蹑脚的拿起书,再拿出我买的停电时备用的微型小手电躲在被窝里偷偷的看了起来。等我看到主人公蔡一心被科学老师告黑状时,我真想替他申冤,可是我又不敢大声说话,怕妈妈听

见,只好硬生生忍下去。“咔”我的门响了,妈妈来到我房间。我赶紧关掉手电,把书塞到枕头底下,装出一副睡得很甜的样子。妈妈视察了一番,走了。欧耶!成功躲过一劫,我心中一阵窃喜。继续拿起书看,又过了半小时,终于看完这本书了。伸出被窝一看表,啊!都凌晨一点了,我赶忙把书塞进书包。躺在床上一会儿就睡着了。可是,第二天早上我却有了两个明显的黑眼圈。

书,你虽然我让我吃了不少“苦头”,但我还是爱你。

读书的情调作文17

颜真卿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朱熹又曰:“为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于我而言,书籍,让我更出彩。

首先,读书让我聪慧。正如刘向所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书中可以开拓视野,得到更多的知识,也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国明代的张博小时候很笨,别人读几遍就可以成诵,而他往往要读几十遍才能背过,但是他并不灰心,会在反复的抄写读记中巩固记忆,后来逐渐变得聪明,出口成章,26岁就写下了名扬天下的《五人墓碑记》。再比如方仲永五岁即能说会道,再大点便能够吟诗赋词,可后来却嫌少读书,只空有虚名,最终“泯然众人矣”。

其次,读书让我明理。读清史,六尺巷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对待别人要宽容,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他三尺又何妨?也引得康熙为之点赞,“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最终被聘用为宰相却日日无所事事,纵使有高力士为之脱靴杨贵妃为之研磨,最终放弃了唾手可得的安逸,弃官还乡。鲁迅是中国文学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即使年少时期远渡日本,却依旧心系祖国,想以医医国。后来他认识到学医并不能够根治国人时,他果断的弃医从文,以笔为武器,唤醒中国人那颗沉睡已久的心。

最后,读书让我立志。读杜甫之诗,我看到了腐朽王朝下的民不聊生,“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当时社会的实况,更况且在安史之乱时连老妪都不放过,又何谈太平?我为之怜悯而又同情,“量中华之外力,结与国之欢心,”读晚清史,清政府的腐败让我明白了落后就要挨打,反观从小立志报国的岳飞,精忠报国刺在了他的背后,组织抗击战功无数,即使被奸臣所害,也赢得了生前身后名。当今中国正在快速发展,我们更应该认真的读书,将来报答父母和祖国的养育之恩。

读书之意,不止于此他指引着你通往更高的城府,陶冶你的情操,促进祖国的繁荣。所以让我们一起读书吧,让我们终生受益!

读书的情调作文18

从上学起,书就一直陪伴我走过了成长历程。无论春夏秋冬,风吹雨打,读书都是我唯一的爱好,是书籍陪伴我成长,教会我认识这世上形形色色的人,让我有了丰富多彩的心灵体验。读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部分。

因为读书,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名人。我得知了李白的旷达飘逸,了解了他“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洒脱,我感受了杜甫的“感时化溅泪,恨别鸟惊心”的沉郁。因为读书,我领悟到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抱负,我欣赏到辛弃疾“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闲适心情,还是因为读书,我看到了田园村舍,草木鲜果,飞鸟虫鱼,倾听风的吟哦,鱼的呼唤,遥见了山的巍峨,水的波澜--

因为读书,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读《生命,生命》,我知道了每个人都应该珍视生命,坚强勇敢,让有限的生命发挥无限的价值。读《丑小鸭》我明白了只要不懈追求,努力进取,即使身处逆境,也终能实现自己的理想。读《最后一课》,我理解了人们的爱国情感,相信它的爆发可以摧毁世间的一切。

我快乐时,爱读《爱的教育》,感受人间处处涌动的温情;忧伤时,爱读《心灵的烛光》,体验那份宁静与温和;成功时,爱读《理想》,确定我下一个努力的目标;失败时,爱读《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增强面对困难的信心。

我读了很多的书,觉得读书忧在其中,乐在其中。读书的快乐是一种充实的快乐,能把握自己的快乐。

读书可以明智,读书可以理绪,读书可以清心。感悟读书,感受青春血液的奔流;感悟读书,享受人间的处处春风。

同学们,读书吧,读出灿烂的明天,读出辉煌的未来,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智慧的结晶,读书是一种乐趣,一种情怀,因为读书,使人感悟着生活,丰富着自己。

读书的情调作文19

高一话读书步入高中已有半个多学期了,时间真的过的好快,搜索记忆,有关这生活的回忆竟然为0?高一话读书发呆数秒,感叹1分钟,前39秒自我反省,后1秒钟自我安慰唉!不得不承认自己活的很低俗!

学习对我来说真的心有余而力不足,我发誓真的想把书读好,但是真的力不从心啊!凭心而问,哪个人不想读好书,不想当个好学生做个让父母引以为自豪的孩子,但是不得不扪心自问,有几个做到了?老师常说,没有差学生,只有懒学生,这个你们懂,我们也懂,只是部分人早已把学习抛弃了,但他们还固执地认为是学习不顾恋他们,没能让他们的脑袋变的灵光,对于这样的学生,我表示理解和同情,因为我感觉自己在不久之后也快要加入他们的队伍,只是现在我绝不会允许自己如此放纵的生活,我还不可以就这样放弃自己,不能让自己的未来没有光明,尽管学习不是单一的出路,但是现在既然我选择了就不能放弃!因为我没有退路了,所以只能勇往直前,尽管现在伤痕累累也绝不退缩!我相信只要自己不放弃,就算结果是失败的,但过程也一定会是收获着成功!

郁闷的感慨了一番,才发现自己最近经常神经搭错根,如果我把我现在的状况告诉你,你一定会认为我上面所说的坚持,不放弃自己,纯属幻想,因为现在的我过的有够糟,用几句经典的语言概括:“上课昏昏欲睡,下课昏昏沉沉,生活一塌糊涂。”但课余生活是“丰富多彩”的!虽然活动场所除教室外还有寝室、食堂、小店、高级马桶(行政楼2楼厕所),嘿嘿,纵使活的失败也不怕,重点是还算快乐,至少还会微笑……

人活着是为了享受痛苦珍惜幸福的,现在我正在接受命运的洗礼。幸运女神,如果你觉得我可怜请给我点阳光,对我说:“孩子,下个幸运的人就是你!”嗯,相信我不会放弃,为自己加油!

加油,加油!努力啊,冲吧……高一话读书

读书的情调作文20

我喜欢读书,这是我最确定的话,从上学时期开始就喜欢读一些文章,有时语文课本刚刚发下来的时候就满心欢喜,快速地翻看里面的文章。

不光是课本里的文章,也不仅仅是名著,一些杂书我也是看的津津有味,只要是书,我都喜欢看。不过看书对我来说只是一种享受,被里面的情节故事所吸引,随着人物的成长而使自己心率路起伏。

看得多了,心里总止不住地想去书中描绘的世界去看一看,满足自己的幻想。有时甚至会把生活上的人带入书中的某个人物,一下跃入现实当中。

读书确实让我很享受,一个安静的角落,给我一本书,便不会感觉孤独。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只要拿起书,外面的世界与我无关。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也渐渐长大,网络中兴起了一股小说风,喜欢读书的我一看到这样的蛋糕我就忍不住想要品尝,于是我走上看网络小说之路。

玄幻类的、都市类的、纪实类的、科幻类的这些小说中的情节深深吸引着我,我越读越沉迷于此不可自拔。甚至还想要自己写上一本,不会在我拿起纸笔一个字也写不出的时候,我便放弃了。

想来自己读书只是读而已,从来没有过自己的思考,也从来没有去做一些读书笔记,自己的写作能力实际并没有多少的提高,反而因为沉迷于网络小说而使自己的写作水平降低。

后来的我带着功利心尝试去读一些巨著,不过太过深奥,所以也读不懂里面的内容。尝试做一些笔记,却发现自己没有什么感悟,不过在纸上抄写一些优美的句子罢了。

这样的结果一度打击了我的自信心,丧失读书的兴趣,不过日常游玩时,依然后在书店门口驻足,然后不知觉地进入书店翻看书籍,碰到感兴趣的书籍就拿出来读一读,与书店的人一起分享自己的感受,渐渐形成了自己读书的方法。

书一直与我相伴,每次情感宣泄都是在读书中度过,我与书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有时情绪达到顶峰时,便拿起笔抒发一下,结束便立即停下,过上几天再来翻看,另有一种感受。

读书的情调作文21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就像一个万能宝库,只要你需要,随时都能从里面拿出些什么。

我爱历史抖落的一幅幅美景。“白藕新花照水开,红窗小船信风回。”只见大朵大朵的红莲绚烂绽放,花瓣晶莹剔透,光华流转;北朝名歌《敕勒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大群大群牛儿羊儿在茂盛的草丛中,惬意地咀嚼着,小憩着,好一幅牧草丰盛,牛羊成群的迷人风光;“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又描绘了嫩叶才出,万物苏醒的好春光,一切都是那么生机勃勃……它使我足不出户便能享受到这么美的风景,让我陶醉于此,也让我的眼睛学会了发现美,感受美。

我爱历史古典多姿的故事。《红楼梦》大家族的繁荣让人向往,宝黛爱情的美好让人神往,可下一页的悲剧却让人不敢翻,不敢看,生怕自己忍不住呜咽出声,痛诉这封建的黑暗。“敢于斗争,为自己做主!”施耐庵的《水浒传》讲述了这些好汉的奋斗之史,他们才不会向黑暗低头,就算敌人就在眼前,自己命悬一线,也绝不低头!这也是当时人们对自己感情的一种寄托,梦想有一天也能像那些好汉们闯个痛快!

我爱书中历史的兴盛与繁荣。“秦王扫六合”的霸气威武;陈胜、吴广起义的义无反顾,英勇拼搏;楚汉之争的两霸决战,满目苍凉;汉武帝大一统的兴荣繁盛……这一幕幕动人心弦的场景无一不令人动容,心之海洋也随着历史的大起大落而泛起涟漪。书,它解开了紧锁历史的密码,打开尘封的史册,见证过往的繁荣兴盛,使人发人深省的同时也让人沉醉于此。

书啊,你让我如何不爱你,如何不享受在你的怀抱中体会这么多丰富多彩的东西!是你,让我单调的生活有了一份色彩,也是你,让我的知识、视野得到开拓,我享受着你,并快乐着!

我读书,我快乐,我享受!

读书的情调作文22

小时候我很爱读书,书中各种奇异的故事吸引着我,从淘气调皮的汤姆索亚,到荒诞幻想的唐吉坷德,再到坚毅如铁的保尔柯察金。他们在我心中形成了一个个鲜明的形象,让我体会到他们的所思所想,喜怒哀乐。

读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任何一本书,不论是记录美国梦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还是对各种昆虫有详细描写的《昆虫记》,都能教会我很多。让我懂了专业知识,让我懂了冷门小事,让我懂了人生哲理。一个个鲜明的形象与鲜明的性格,直接碰撞产生的火花是那样耀眼,那样明显。

但是自从初中之后,我读书的机会少了很多,因为大部分的空闲时间都交给了网络与手机。虽然如此,但我在手机上也从未停止阅读。只不过是从书到了一个个专栏,一篇篇文章,一个个新闻,虽然总体水平不如图书,但是也进一步拓宽了我的眼界,一个让我丰富内心,一个让我了解世界。不仅可以通过手机文章上的故事了解,还可以皆有故事与评论了解他人的观点,了解不同的人不同的看法,也对我有了莫大的帮助。

高中以后,更加繁忙,但是又开始读书了。虽然速度很慢,但是起码又开始读了。我更期待思想的火花。我期望在书中看到新的观点,可以让我怀疑我以前的思想,让我改正我的偏见,或是让我以坚定的思想去批判它,我也期望在书中看到许多我从未想到,或是从未认真设想的问题。如果平常看到什么父母生病的问题我通常会置之不理,我会想大不了看就完了,但是当我看过一篇文章后,我才明白那种身隔两地的担心,那种连夜挂号,四处寻医的无奈,那种一面是自己的生活,一面是陪父母看病的时间困难。

我期望读书让我看得更全面,我期望读书让我获得新的思想,以替代旧的不好的思想,我也期望它能治愈心魔,让我坦然地面对,让我骄傲地坚持,让我坚定地思辨。

读书的情调作文23

晚饭后,爸爸妈妈在房间看电视连续剧,可我一点也不感兴趣,心里一直惦记着刚从同学那借来的几本《哆拉a梦》。我假装打了呵欠,对爸爸妈妈说:“爸,妈,我困了,我去睡觉了。”“咦,以往总是迟迟不睡觉,今天怎么这么早就睡啦?看来,今天白天在同学家疯得不轻啊。”哈哈,妈妈哪里知道我的心思,还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嗯,是的。”我心中暗喜,连忙走进自己的房间,关好房门。

开着灯看,看来是不行的,从窗户口爸爸妈妈能看到我房间的灯光。我拿出电筒,照着卡通书,坐在床头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隐形药水》!多有趣的故事题目,一定是神奇曲折惊险的故事,我一手持着电筒,一手翻看着图书。

正看得入神,突然隔壁房间传来开门声,脚步声也特别清晰。我一惊,赶紧灭掉灯光,把书塞到毛毯下,躺下身子,假装睡觉,两只耳朵却警觉地听着外面的动静,原来是上厕所的。唉,虚惊一场。

一切又恢复了平静。这次,我干脆趴着看起来。哈哈,哆啦a梦的道具多神奇啊,竟然骗过所有人的眼睛,那个胖虎真是笨得可爱,晃着肥胖的身子还想去跟人争?看得兴起,我突然想起了什么,侧着耳朵,仔细地听了听门外的动静,隐隐传来电视的声音,我又低头看了起来,我真是作贼心虚啊!

“嚓嚓……”我的房门一阵响动,不好,有人!我想也不想,下意识地关掉灯,把卡通书迅速压到身子底下,把脸贴在手上便“睡”着了。

我的被头掀开了。“这个小东西,也不知白天是怎么疯的。累成这样。”那是爸爸的声音,接着一只大手搭到我的额头,“嗯,不热!看来没事!”我紧紧地闭着眼睛,抑制住紧张的心情,故意作出平静的呼吸。爸爸为我掖好被头,轻轻地关好房门走了。

哆啦a梦再也提不起我的兴趣,紧张的心情包围着我。唉,“地下读书”的滋味真不好受!我以后再也不想做“地下读书者”了!

读书的情调作文24

很多人认为:读书苦,读书累。而我认为:有时,读书是苦,但有时,读书也是甜的;有事,读书是累,但有时,读书也是轻松的。

有的人读书是为了考试能考好一些,将来也就能考上一个好的大学,以后,工作就会很轻松。对于这种人,一般都会觉得学习是很苦的,读书是很苦的。殊不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奥妙和读书的乐趣。

而有的人读书,只是为了谋求思想的进步,知识的积累。培根说过:“知识就是力量!”是的,有了知识就有了力量。这种人总有一种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很多困难的事,总是看起来很快乐,很开心,不焦不愁,不求功名利禄,相反更喜爱归园田居的惬意。

有的人认为:“读书,读书,就是阅读书籍嘛!”其实,所谓读书,何止读“书”?歌德说过:“聪明人就是最好的教科书。”是的,有时读一个人也是读一本书,甚至比读一本书更难,更有用。读一个人需要细细品味他的优点、缺点以及各个方面:而读“书”也是这样,但读“书”读出来的蕴含、哲理总是积极的,总是大致相同,而小有异同。而读“人”则是大有异同,而小有相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思维与头脑,品味出来也就各具特色,又因为每个人观察的细节不同,因此评价、体验、感受也就各自不同。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你不需要改变你所选的细节,改变你的评价!

读书也正是如此,只要你认为是对的,你就可以大声地讨论出来,即使和别人有争议,你也有权利把你的想法说出来。其次,一本好书是值得我们反复的翻阅的。孔子不是说,“温故而知新”吗?

一册小小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中;一册小小的书,可以带我们寻找斑斓的世外桃源;一册小小的书,也可以带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说:“质朴无华的‘书’装载了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让我们热爱上它——书籍!让我们热爱它,热爱读“书”!

读书的情调作文25

一位哲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一点也没错,正是因为有了书,我的生活才有了快乐,我才学到更多的知识。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但我认为“书中自有乐百万”自从拜书为友,我的生活便如此绚丽多彩。

我喜爱读书,我的卧室里,书房里到处都有书,我的房间像狗窝,乱得不忍直视,但书却整整齐齐,边缘边角没有一点折痕。我读书的口号是“有书为师,为友,乐在其中。”

阴雨霏霏,打开了记忆之窗,我小时候很淘气,喜欢和邻居家孩子去门口玩水,即使妈妈不让我去,但还是偷偷地玩,一天,妈妈给了我一本绘本,里面有字,有图,还有拼音,里面的画面十分诱人。我兴冲冲地接过绘本,独自一人看了,封面的画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它。书的一半是字,另一半是画,上面的字很多不认识,于是便用拼音拼,可我的拼音只认识我,我并不认识它。因此,有很多字拼不出来,问妈妈,她总是没空。我不甘心于此,上课时认真听了,被老师说成有“好动症”的我,竟然认真听讲了,真是个奇迹。但是,现在想来,那都是书的魅力。

因为那本绘本,我爱上了书,没过了多久,那本书我便读完了,那本绘本——《我妈妈》。那本绘本,就是我的第一位老师。因此,我爱上了看书,爱上了文学,更爱上了写作。

后来,书在我的生活中亦师亦友,给了我无数快乐。读了《昆虫记》我了解了昆虫那不为人知的秘密世界,读了《格列佛游记》,我得知了格列佛在大人国,小人国和马国的奇妙之旅,读了《老人与海》,我深切地懂得了人不能在挫折面前低头,就算被毁灭,也不能示弱,逃避……

黄昏已近,夕阳照射在这片小天地中,轻轻合上书,闭目回味着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脑海中闪现着充满魅力的文字,茶香已经淡淡褪去,萦绕在鼻间的是浓浓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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