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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荒诞离奇的句子聚集100句

时间:2018-07-17 12:12

目送

我觉得龙应台的文字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亲和力。静静的,缓缓的,有些许的小幽默,也有深深的寓意。似是和一个熟人淡淡地讲述着自己的经历。

每一篇文章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层层叠加,是需要连贯下去看的。于是,其实有些看似是废话的话,是她预设的情感基调。而到了最后,那些积累的感情一下子爆发出来。用她的一个词来形容,读的时候“眼泪决堤”。

第一篇:目送——读到时就想是巧克力慢慢在咽喉融化的感觉,可爱的母亲啊,她们的亲情永远是甜腻腻的,可是我们做孩子的,有能读懂多少呢?“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有时我真的觉得我是那个被追的背影,而母亲是那个追的人。有时我真的很想回头看看,可是由于自尊心还是会由背影告诉她不用追,因为自己长大了。这让我想起了朱自清的背影,是从不同的角度看着不同的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在“胭脂”中对母亲的描写更是十分细腻,她那满是皱纹的手像蛇蜕掉弃置的干皮。曾经劳碌不堪青筋暴露而今灯尽油枯的手。让我想像一个母爱的不容易。擦口红,涂指甲,化妆似乎就像是母女间的小游戏,直到天长地久,只要还是母女,会一直玩下去的游戏。“散步”中的大字报对年迈又记性不好的母爱来说已经没用了,因为母亲已经忘了认字。看到这我有些伤感,到我的母亲老了时我该怎么办。还是该像书中写的那样把她看成一个孩子,我的外婆虽然精明但我妈妈说老了就把她看成孩子吧,不要计较她说的和做的。龙应台将家庭中许多的小细节都完美地呈现着,让我都感到了老去的恐惧,可是那该也是幸福的吧!关于母亲让我想到“为谁”这一篇,读完才让我感受到母亲除了是生我养育我的人,还是个最高档的全职、全方位CEO,只是没人给薪水而已。总有一天我也会像安德烈一样离开自己的母亲,然后从呆在书房里的小姐变成母亲。我也要像他一样去教母亲做饭吗!我才要……应该一起的。不过时代在改变那个时代和现在人们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都不一样了吧!我的外婆是个总是把新鲜的菜留给我们吃自己吃昨天剩菜的人,妈妈应该是个先把新鲜的菜先吃后吃剩的,而我该是不好吃就不吃的,不想吃就不吃的。(今天晚饭又有这样一个场景,一直努力改变却改变不了。)这便是三代人……母亲叫安德烈吃鱼、穿衣服那一段很是让我郁闷,这是母亲关怀的方式吧!虽然我的母亲有时会有些唠叨,但貌似没那么严重,我佩服安德烈的耐心,能够一句句地重复。

关于“距离”那是个需要时间去跨越的,三百公里的湄公河处那个小国,我们和他们那里的孩子有多远?可不可以测量?几近百分之五十的人不识字,那里的孩子们每天跟着大人在海里打渔,种地,你说那是多少距离?是人的一生还是未来?我不知道有多远,但我相信存在我们心中。我看不清“距离”的深层含义,但写的也是父母兄弟姐妹的事儿。

这是后关于三代人的生活,我从龙应台的笔下看到的不止这些,有很多情感是难以言语的,要自己在生活中

目送读书笔记2

对于龙应台的了解是由她的《目送》一文。后来才知道,《目送》是一本散文集。集子里,满满的都是作者对于人生的感悟。其中龙应台将对亲人真挚、又很复杂的情感表达得十分真实。

朱自清在《背影》中写道,因看到父亲为自己担心操劳的背影而油然而生的心酸;龙应台则写了两种背影。一种是目送父亲离开人世,另一种则是看着儿子慢慢长大。渐渐只能远望儿子高大的背影。文章抒发的是一种不舍,却又不得不舍的心情。作者身为人子,身为人母,经历了大半辈子,回首往事,内心泛起点点涟漪。

“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作者倏地发现当年的小男孩已经长成大人、自己也无法随时随地的陪在儿子身边了,心里有几分落寞。

全文的感情基调有些压抑,语言却十分真诚。如今我们也生活在父母庇护的翅膀下。却未曾报答过什么,小时候我们总自顾自地一往直前,好像探险之路丝毫不艰险,我们去忘了回头看看保护着我们的父母。我们快要在社会中变得独立,在将来又会目送我们的孩子。或许真的像龙应台所说的那样,我们间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中行渐远——记得回头看看关心我们的人。

这本集子里更有作者内心的独白——由这个社会联想到的。对于任何事情的相信与不相信,都没有绝对的说法。说爱国、历史、文明、正义、理想、爱情、海枯石烂的永恒都让人不可相信,揭露出社会的黑暗面后话锋一转,提出:虽然我们改变不了过去,干可以控制未来。哪些我们不相信的东西其实有他自己的定律。使得文章一下子明朗起来。作者经历了许多、想要教会我们的是超脱的看待这个尘世。的确,有时候需要的是继续往前走,而有时,需要停下来。正如“相信与不相信之间,仿佛还有令人沉吟的深度。”这便是我们的生活:相信了便是这样,不相信便非得刨根问底,亲身试验。总之,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信心地做事,而不要拒绝困难、甚至拒绝生活……

这本书自始而终,像是人生的一个轮回。将人间酸甜苦辣一一尝遍。

目送读书笔记3

龙应台的《目送》是本难得的好书。在你看完前几篇,会产生一种感觉——不忍心读下去,读完了,就没得读了。

龙应台在《目送》中写的是她个人的情感。写她与儿子一起逛街时,儿子不愿跟她牵手过街,儿子大了,有了疏离感;写她母亲得了老人痴呆症,反反复复的问她是谁,写她与母亲逛街,母亲的那个爱美样子;写她与父亲同样在过街时,要牵她的手,而她已经人在中年,写她父亲最后病重生活不能自理时,由于佣人的疏忽,眼屎黏住了眼。等等。

龙应台的文笔优美而细腻,将这些生活中的点滴娓娓道来,那些情感也如流水般涌出笔端,跃然纸上。只是让人不禁为之唏嘘的是,父母老后的情形。我甚至觉得在美丽文字的背后,龙应台是不是也想到了她老时的情景?由此,你不得不想到自己。

这个社会是需要关怀老年人的。虽都说老人像孩子,但孩子是生命力的象征,而老,那是英雄迟暮,美人易老时。那是一个成年人不能掌握自身命运的时刻,那是垂垂老去等待死亡的时刻。那时,多少预示了人生的悲怆。或者,说的白一点,人,要有个好死!

我非常喜欢《(不)相信》中所写的,假如我笼统的隐晦的表达的话,那就是理想主义堕落为现实主义,而转向实用主义的过程。是理想沿着这一路线演变而归于世俗的过程。龙应台在文末引用了李叔同的话。我想他是尊重这位弘一大师的。我猜测,她应该非常佩服佛家的圆寂。因为这是将死亡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从容面对。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似乎应对那些主动舍弃生命者抱有尊敬之情。正像苏格拉底所说,“踏上死亡之途”与“继续存活”,“孰优孰劣”,“只有神明知道”。

当我们对生老病死充满疑惑时,李叔同在临终前“悲欣交集”四字绝笔及偈语或许告诉了我们他的人生体验。

“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尔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目送读书笔记4

在寂寞而困惑的青年少年时光,我希望可以碰到这样的一本书:

它所展现的,正是眼前我们所经历的生活。友谊,亲情,爱情;生活,学习,娱乐。

它最好不要说教意味太重,一定不要有阅读障碍,内容应该简洁却有力,有着直指人心的力量。

它当然不能太过简单、空洞、荒诞、离奇,或者只是单纯地讲个故事,至少在我阅读过程中或者阅读过后,有一种随时想要再打开重新阅读一遍的冲动。

它让你忍不住拿起笔,在深深触动你的句子处来回咀嚼、反复诵读,然后誊写在自己最宝贵的笔记上。它引起你的深深思索。幸运的,在我高三那段晦涩的岁月,我遇到了这样的书。

它在我三点一线的生活中,增添了一番色彩。在所有所有空闲的时光,都有它的陪伴,每每手指触及到它,就有偌大的充实感和满足感。把它放在枕边,睡前翻几遍,嘴角带着笑意,安然进入甜甜的睡梦中。

它是《目送》,一本散文,写友谊,写亲情,写失败的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决然的虚无,写尽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它告诉我,要真正的注视一切,必须一个人走路。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行云流水间,万物映在眼里。

读《目送》,你能感悟到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与“舍”,一种刻苦铭心的痛。作者如是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或许,在作者与儿子,作者与父亲三代人角色扮演中,在消逝的时光中,他们目送一个背影,看着另一人走下去。

在那段青涩的少年岁月,我的父母也只能看着我的背影,看着我独自走下去。他们心里冰雪般的透彻: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在那段迷茫困惑的时光里,我只能一个人走。可是我知道,他们眼中的担忧,他们眼中的不舍,他们眼中一逝而过的伤痛,纵然我看不到。

读《(不)相信》,你能领悟到人生心灵旅程里最大的关卡,是“相信”与“不相信”之间的困惑、犹豫和艰难的重新寻找。

正如书中所诉,曾经不相信“性格决定命运”,现在相信了。曾经不相信“色即是空”,现在相信了。曾经不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现在有点信了。曾经不相信无法实证的事情,现在也还没准备相信,但是,有些无关实证的感觉,我明白了,譬如李叔同圆寂前最后的手书:“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尔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对我而言,曾经相信,曾经不相信,今日此刻也仍旧在寻找相信,但是面对时间,你会发现,相信或不相信都不算什么了。因此,在一人走的路上,你只能是对时光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有人说,少年时读过的书,奠定了我们少年的底色。如果沐浴过瓦尔登湖的晨光,奔跑过聂鲁达的黄昏。任凭世间万象映射心间,你仍旧能以梦为马,踏遍天际的绛紫与金黄。去读书吧。去找到这样的书,深深的沉迷其中,回味每个你也曾经经历的当时。因为当时,稍纵,即逝。

目送读书笔记5

一、关于亲情

一直以来便很喜欢龙应台的作品,她用犀利的一支笔写出世界上最难以言尽的温情。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我是疑惑的。是谁目送着谁,这背影里又有着怎样动人的故事?读完全书,我才知道,这是亲情最朴素的表现。

很喜欢书里的一句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二、关于成长

年幼时,我们都有一堆的玩伴,呼啦啦地来,呼啦啦地去,那时的我们坚信身边的人可以一直陪伴我们,直到世界末日,我们想不出会有什么理由能够将那样深厚的感情磨灭。后来,我们站在青春的尾巴上,终于知道很多感情都敌不过一个叫“时间”的东西。才逐渐明白,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闯;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三、关于幸福

“你幸福吗?”还记得这是央视前几年发起的一项调查,那么,对于幸福,你是怎么定义的呢?我也曾经仔细想过这个问题,究竟对于我来说,什么才叫幸福呢?是拥有数不清的财富,一个贴心的爱人,有个可爱的孩子,还是有一个和睦的家庭呢?直到我读到《目送》里龙应台关于幸福的诠释,我才明白这就是我心里那呼之欲出的答案,“幸福是生活中不必时时恐惧。幸福是寻常的日子依旧。幸福是寻常的人儿依旧。幸福就是一种安全感,有安全感才不会时时恐惧。在你感觉不幸的时候,家人、朋友在身旁默默地支持你,你并不孤单,他们带给你安全感,这就是幸福。”幸福,各有各的不同,我只愿在余下的人生里,能对着“我的”幸福珍之惜之。

目送读书笔记6

《目送》中的龙应台在两个身份间游走,向左是作为父母的女儿,目送“前一代”的老去。向右是作为子女的母亲,目送“下一代”的青春。曾经的你就是现在的我,以后的我也将是现在的你。龙应台以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要化解横梗在三代人之间的冲突或矛盾,不仅需要善孝,也应该更多地尝试去尊重家人。

作者的父亲“八十岁人,每天开车出去买菜,看朋友,帮儿子跑腿”,还兴冲冲计划着带老伴环岛游,但老人开车颇出事故,让儿女们害怕得只能没收他的车子,老人把“钥匙和行车执照放在一个大信封里,用舌头舔一下,封死”,儿女们满足地松了一口气,庆幸以后打车出门总安全了,不知道的是“一辈子节俭、舍不得叫出租车的他,从此不再出门。”作者的母亲爱美一生,七十岁时还想去隆鼻,八十岁时女儿鼓励她去买双鞋,老人指着一双俏丽的高跟鞋,女儿劝阻说有跟会跌倒,老人又拿起一双“尖尖的镶着金边的鞋头”,女儿转手挑了一双平底圆头软垫的鞋,老人没了兴致。我们常以为父母老了,背佝偻、牙不能咬、脚不能走、车不能开、高跟鞋不能穿,都是理所当然,恰如当年父母在面对我们青春叛逆期时那样的模样,以自己之心度亲人之腹,用温柔封堵正是合理的诉求,一切,还堂而皇之冠之以“爱”的名义。而所有让父母们“缴械”的理直气壮,在听到身作医者兄弟“回想起来,他的急遽退化,是从我们不让他开车之后开始的。”的诊断后土崩瓦解。父母,不能因为“老”,而失去必须的注视与尊重。

面对儿子长大后的疏离,最犀利的一支笔也有难以言说的时候。和儿子剑桥散步,兴奋地指给儿子看牛顿苹果树的后代,儿子却一个快步冲出五步之遥,“拜托,妈,不要指,不要指,跟你出来实在太尴尬了。你简直就像个没见过世界的五岁的小孩”;和儿子在同一所大学,但“即使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画,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过马路时想牵儿子的手,儿子说“我已经十八岁了,你真的应该克制一下要牵我的手过街的反射冲动”。这些画面是否很是熟悉,因为倒退几十年,同样的事我们一件件都对我们的父母做过,我们也曾嫌弃过父母的无微不至的关心与束缚,也曾看不惯东、想不通西,也曾一心向外、独立飞翔。因此,在有限彼此拥有的时间内,无需因“下一代”特定时期的共通行为而落寞和酸楚,学会尊重这本属于青春的肆意,因为尊重他们,就是尊重曾经的自己。或许,若干年后,那时的他们也会像现在的我们一样发现,其实父母过街时伸过来的手,肥肥短短厚厚,很暖很暖。

目送读书笔记7

我在车站等车,身旁是一对等着过马路的母子。母亲在起步的一瞬间握住儿子的手,儿子却不动,转头看她,眉一皱,正要说什么,不料他此刻的神情被母亲尽收眼底,儿子转过头,撇撇嘴,轻轻把手从母亲手中挣脱,大步向前。母亲的身躯一怔,随即上前。我看到的是,她眸中掩不住的失落。

目送着他们的背影,思绪纷飞。

不知从何时起,自己也像那个儿子一样,不屑父母递过来的关心。一件外衣是“不冷,拿走拿走”,一杯牛奶是“难喝,不要”,一只关怀的手,也是不着痕迹地挣开。即使是一个关切的眼神,一句询问的话语,也总是以无所谓的视线,不耐烦的神情挡回。

也不知从何时起,那个捧着书跑来跑去问东问西的身影被时光冲淡,支离破碎,渐渐清晰的是一个人翻书上网寻求答案的背影。也不再是那个在商店里一手拿一个颜色的发夹,欢快地跑到母亲身旁询问哪个漂亮的孩子,在母亲给出建议后,仍然犹豫地左看看,右摸摸,狠不下心,抬起一张哭丧的脸请求“妈妈,我选不好,两个都要行不行?”而是习惯一个人作出抉择,再一个人承受。也不像儿时受了委屈跑到父亲怀中大声哭泣并且寻求安慰,而是一个人辩解,一个人反击。

《目送》中的孩子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在告别的时候,母亲目送着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斑驳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眼睛里流露的风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她舍不得孩子去受苦,去接受岁月的洗礼。母亲太懂得这条路上的艰辛,当年的她也向往过,义无反顾过,然而也跌倒过,流泪过,但,不后悔。如今她只能放手,让孩子自己走,因为——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我是准备要一个人踏上征途吗?

前边的孩子转身离开的时候眼中有不舍,有对前方未知事物的畏惧,但更多的是喜悦憧憬和睥睨一切的自信。他面带微笑迈出了第一步,留给母亲一个“不用追”’的背影。哪怕前方荆棘遍地,被扎得遍体鳞伤,也绝不回头。

这条路上的艰辛,只有自己懂;这条路上的风景,也只有自己欣赏才能会心一笑,这条路上的果实,只有自己采摘才更觉得甘美,这条路的尽头,也只有在别人最后的目送中,自己走。

但是,倘若一个人在分岔路口徘徊,在泥泞的土地上摔倒时,有一个人为你指明方向,向你伸出援手,那是何其幸运啊。跟一个志同道合的人,在这条路最险峻的地段,互相扶持,互相勉励,并肩作战,时刻充满斗志;在越过高山,穿过森林,看到胜利曙光时,对酒当歌,一醉方休,分享喜悦。倘若真的遇到这样的人,就跟他结伴而行吧,毕竟一个人的旅途太过孤独寂寞,而这条路的尽头,又是那么遥不可及。

目送读书笔记8

《目送》之于我来说就像是一抹清新的淡绿,淡得那么不起眼,无形之中却又一种那么深的魔力吸引着我拿起它,接着我便一口气读完了它。关于《目送》我有太多的话想说,因为它的明媚、深邃、忧伤,它的美丽。

《目送》就像是一本生死笔记,他写了父亲的逝去,母亲的老去,儿子的离去,朋友的牵以及兄弟相携。他的笔触极尽幽微就像是那烛光冷照的山壁一般。慢慢地我明白了目送其实不仅仅是眼睛的目送,还有几许心灵层面上的东西。

我慢似乎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这段话发自龙应台的肺腑。我想,无论是谁,看到这段动人心弦的文字,心都会怔住。作为父母的子女,作为子女的父母,彼此的身份,是在一生之中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完成转换。龙应台说这就是生活和生命的本真。

回想以往,更多的时候,是爸爸妈妈,在目送着我们一步一步走远,背影一点一点模糊。

暑假,我参加了夏令营。虽然要离开家半个月,我却没有丝毫伤感,反而开心地手舞足蹈。我几乎是数着日子盼着那天的到来,没有半点即将要离开父母应当有的难过与忧愁。盼着,盼着,那一天终于姗姗来迟,我也终于踏上了夏令营的旅程。这天,我大步流星地走在前面,完全忽视了父母以及他们不舍得眼神。我与我的新朋友兴奋地讨论着这次活动,不知为什么感受到两道炽热的目光凝望着我的背影,仿佛要看穿我,却又那么柔和。或许,是爸爸妈妈吧。或许,他们在等待着我的回头,哪怕是仅仅一瞥吧。可是,我一次都没有。快要到寝室了,我急忙从妈妈手中拿回书包,闪入门内,倏忽不见。父母该离开了,显得有些落寞不舍,我并没有发现那么。现在,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他们的落寞与不舍,或许与我的背影有关吧。或许,这转瞬即逝的半个月,在他们眼中却是如同半个世纪之久。

时间正踏着宇宙的秩序疾步而来,我们亲爱的父母终究会挂上一个共同的名字——老人。春来秋去,光阴荏苒。过不了几年,他们的发会白,牙将掉,脸上会呈现出皱纹。

父母早已和我们牵扯起情绪,缠绕成关系,氤氲成感情,和我们打成一个死结,如影之随行。

趁着父母还在,好好爱他们,好好回报他们,好好珍惜他们。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他们的背影渐行渐远离我们远去后,不要那时才后悔当初没有好好爱,好好回报,好好珍惜。

所以,现在,回首,向目送你的生命感恩,向你终要目送的生命问好。

目送读书笔记9

在嘈杂的人世中,亘古不变的,是那血浓于水的亲情。——题记

从《孩子你慢慢来》中那位含情脉脉的美丽的母亲,到《目送》中对于亲情的诠释。龙应台和她的文字已经变了,变的那么柔和。但有时,也变的那么尖锐。

《目送》中那第一篇也叫《目送》。龙应台在文字中对父亲对“我”和“我”对儿子的目送,相互交织,相互编织出美丽的音符。这本对于亲情的拷问的文章,在很多人看来,是“横眉冷对千夫指”,但在我看来,这篇《目送》更多的想要表达的,是对血浓于水的亲情的另一种赞歌!

文中,那位母亲、女儿,曾经多少次是在父母的目光交织成的“温暖大道”上行走的呀!她却浑然不觉,当她也成为母亲时,她才意识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罢了。”这是多么感伤的一句话,读毕,不禁让人潸然泪下。

我又何尝不是在父母的目送下成长的呢?我的童年,是在父母的反复叮嘱和目送下成长的;我的小学,是在父母的反复叮嘱和目送下度过的;我的初中,是在父母的唠叨和目送下成长的。父母对于我们的每次离开和每次的回来。都是在看着的,他们都是用目光送我们到很远的地方。甚至当看不见我们时,也会呆呆的伫立在那里,注视着我们离去的方向。

父母的目送中,有着殷殷的期望,谆谆的教诲。我们在父母的目送中成长,在父母的目送中学习、生活。当我们明白了父母的目送的含义时,我们将会是多么的感激父母用目光织出的激励与深情,引导我们走向正途与光明,目送,织就了一个孩子的永远的避风港。

目送,让人感到了父母对我们深沉的爱意。感谢龙应台,让我明白了目送的真正含义!

目送读书笔记10

“我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中渐行渐远,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用追。”

当我用笔在本子上记下这句话时,无言,似乎懂得了什么,又似乎什么都不懂,或许,我还太年轻吧。

《目送》这本书所要表达的东西有很多,对人生的感悟、对母亲的爱、对父亲死的不舍……种种的种种都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一个个巨大的感叹号,又似乎是一个个巨大的问号。

作为儿子的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作者龙应台的关于母亲与父亲。

“像海上突来的闪电把夜空劈成两半,天空为之一破,让你看见了这一生从未见过的最深邃的裂缝,最神秘的破碎,最难解的灭绝。”对于父亲的死,作者是这样描写的。

而对于痴呆后的母亲,作者是这样写道:“妈妈是那个搭上‘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

我也曾想过,当熟悉的父母离开自己时,自己会是怎样,是哭得撕心裂肺,还是淡然地接受呢?

说说我的父母吧。我的母亲是一个虽然有时候脾气不是太好,不过她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人,很容易被我的一些小小的表示而感到,也非常喜欢做蛋糕。

而我的父亲呢,虽然反应好像有点迟钝,不过他却无条件的爱我,不论我想要什么看似合理的东西,他都会尽量地满足我,在我喜欢篮球足球之前,他对这些并不太感冒,之后却为了我经常了解关于这些的事。

到这里我才发现,我对他们的了解是少之又少,我不知道他们喜欢什么,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生日。

惭愧,还能说什么呢。时间就好像一个巨大的钟,有规律地运转着,不管你开心与否难过与否,它还是会离去。时间又仿佛一个无情巨人,不论你怎么不舍得,你也停不下他前进的脚步。

而我们能做的,就是一丝不苟的去对待时间,把时间装饰成自己喜爱的样子,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对自己的父母好。

风轻轻地吹过,像梦一样温柔,抬头仰望才发现,窗外的夜空是那么的黑,仿佛深不见底的深潭。眼前滴答响的钟,仿佛是时间运行的脚步,不带走一丝灰尘。

这是一本不愿看完的书,当你似懂非懂地看完,好像什么都懂了,到后来才发现,又好像什么都不懂。

或许,这就是时间的无言,生命的目送吧。

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何不静下心来写写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1

看完这本书,让我谈谈感触最深的二点:一是我自身,我是一个比较胆小害羞的女孩,在生活中、在学习中,经常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在困难面前,我常常会不知所措,现在想想其实困难并不可怕,只要自己勇敢去面对,坚持不懈的去完成,挑战自我,克服自己的缺点,没有过不去的坎,没有走不通的路,胜利一定会向我招手。

二我想对爸爸妈妈说几句心里话,我好向往爱丽丝的这段快乐的童年回忆,我现在的童年生活一点都不快乐,在结束了紧张的学期生活后,好不容易盼来了暑假,本以为可以好好的休息二个月,没想到迎接我的是各种各种的补习班,再加上学校的暑假作业,我简直应接不暇,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爸爸妈妈,你们知不知道我很想在这个暑假去外面看看美丽的大自然,去海边感受一下冲浪的快感, 希望你们能抽空多陪陪我,好吗?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2

《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这本书真有意思,我太羡慕爱丽丝做的梦了,她居然能和小兔子对话,还能与多多鸟、小老鼠、鸭子比赛,玩得那么开心。我也想做这样的梦,十分想与住在我家阳台顶棚外沿与铁皮之间的小鸟一齐玩,可是我要接近它们,它们就飞走。我梦想与它们对话,告诉它们那里又窄又冷。我要在屋外管道间搭个窝,放些吃的、喝的,让它们在那里安家,宽敞又舒适,我还能够天天与它们玩。

我还喜欢爱丽丝善良、乐于助人的精神。当扑克牌王后让爱丽丝砍扑克牌士兵的头时,她把士兵藏起来,并机智地在刀上沾了红漆,充作士兵的血,骗过了王后,救了士兵。这使我想去帮忙中华鲟:中华鲟的习性是不远千里游到长江上游生宝宝,然后带着出生的宝宝到下游生活,此刻一座大坝挡住了它们到上游生宝宝的路,使中华鲟无法繁衍下代了。我梦想能象爱丽丝那样做个梦,梦到我告诉中华鲟,人们在大坝边专门为它们修建了一个大大的湖,能够到那里产宝宝。

我更羡慕爱丽丝能听懂青虫说话,在危急时刻青虫告诉她怎样能变大变小。我也梦想有一只青虫...我多想这些梦都能成为真的啊!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3

<>里面描写了小姑娘爱丽丝追赶一只会说话的小白兔,钻进兔洞,坠入一个奇妙的世界。在这里,吃一小块蛋糕可以使人变成巨人,再喝一口水可以使人变得跟望远镜一样矮小。她后来又和许多小动物掉进了自己变大后哇哇哭的“泪池”,之后游出了“泪池”,看见了那只会说话而被自己追赶的小兔子、趴在蘑菇上的毛毛虫,爱丽丝与它朴朔迷离的回答在多次遇见那若隐若现的柴郡猫,后来,难看的鹰头怪又把她带去看了爱瞎想的假海龟,听它讲了故事……他还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并和他们结成了朋友,比如:三月兔、疯帽商、渡渡鸟,还有神气活现的扑克老k与红桃王后等等等等。在这个疯疯癫癫的世界里,爱丽丝是唯一保持理性头脑的人。历尽艰险之后,爱丽丝猛然苏醒,原来是自己躺在草地上睡着了,一切奇遇不过是梦幻而已。

这个故事由于大胆离奇一起的想象,深深的吸引着孩子们,不但孩子们喜欢,就连当时的英国女王也对这本书看得津津有味。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主人公爱丽丝,虽然她有时候爱炫耀一下自己的本领,别人老是反驳她,但他是一个活泼开朗、有知识、爱问为什么的小女孩。

爱丽丝梦游境是一本很好看的书,希望会有更多人看着本书!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4

这本书分了两个场地了叙述爱丽丝的奇幻冒险,其中第一个是爱丽丝奇境梦游记,第二个则是爱丽丝镜中梦游记,两者用一样且普通的物品来叙述爱丽丝奇特有精彩的故事。

爱丽丝是书中的主人公,她天性活泼,当然富有同情心和好奇心,她必要的时候也会勇敢地站出来反抗,具有儿童纯真的天性。她的性格也为他引来了许多朋友,可是它有时候会无意中说错了话使他的朋友们伴着她原本的好心境云消云散。就比如爱丽丝正在于它的鸟类朋友愉快的聊天时,一不注意她的话题脱离正轨提到了他的家猫,并且说到了猫吃鸟,使鸟儿们不得不离开她。爱丽丝在无聊的时候就会幻想,她想着想着就会想到她的那几只活泼又调皮的小猫,她也所以又着急又欢乐。

还有几次爱丽丝在机缘巧合之下闯入了公爵夫人的家、白兔先生的家和王宫让爱丽丝有好几次危在旦夕,可是爱丽丝都凭借自我的机智脱离险情。

读完了书后我明白了,虽然每个人的性格不一样可是好奇一些、同情别人都可能给自我带来帮忙、收获和欢乐。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5

最近我看了这本《爱丽丝梦游奇境记》。这本书很好看,讲述了爱丽丝遇到了许多离奇事件,最终发现,那只可是是场梦。

这本《爱丽丝梦游奇境记》是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路德维奇.道森的著作,刘易斯.卡罗尔是查尔斯.路德维奇.道森的笔名。由澳大利亚的罗伯特.英潘绘图。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叫爱丽丝,他无意中发现里一只拿怀表的兔子,爱丽丝就跟随兔子来到一个兔子洞内,兔子洞是竖直的,她掉啊掉啊,最终,她到了一个房子内,在这个房子里,有一杯液体和一块蛋糕,一个变小,一个变大,就这样,爱丽丝变大变小了好几次,最终她过了他自我哭出来的泪水池塘,进了一扇小门,在这扇门里,发生了好多离奇的事件,像用火烈鸟打槌球、自我哭出来的泪水池塘、戴怀表的兔子……。最终,爱丽丝发现,这些一切,都是一场离奇的梦。

这本书里,有很多好玩的事,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市的作者查尔斯.路德维奇.道森异想天开,不拘泥于现实生活,大胆想象出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我很喜欢这样的书,我期望我多看到这样的书。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6

寒假里,我阅读了不少课外书,什么《柿子色的街灯》啦,《再来仙岛夏令营》啦……这些书都让我学到了不少知识,但是《爱丽丝梦游奇境记》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最深。

《爱丽丝梦游奇境记》这本书讲的是爱丽丝从前是一个遇到一点困难都不去攻克的孩子,后来,在一个舞会上爱丽丝见到一只兔子,于是就去追这只兔子。没想到掉进一个洞里遇到很多困难,出乎意料她勇敢的战胜了困难,最后她打败了恶毒的红皇后,把国家的治理权还给了白皇后。从今以后,整个世界充满了生机。爱丽丝走的时候,大家都一一和她告别,回到现实的爱丽丝,从一个柔弱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坚强勇敢的孩子。

我爱爱丽丝,因为她是一个天真活泼、十分可爱善良的小女孩,而且还拥有着一颗对万物都充满好奇的心;她明辨是非,富有同情心,在爱丽丝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当我看到爱丽丝掉进那个深深的洞里的时候,我以为这是一个无底的深渊,爱丽丝掉下去会不会就这样绝望甚至摔死?然而我的担心是多余的,这并不是一个无底深渊,爱丽丝掉下去没有摔死更没有绝望。她勇敢的去探索,从而进入了一个神秘的世界。当她克服了诸多困难时,终于明白有了困难只有勇敢的去面对,才可以克服困难。就这样,爱丽丝以自己的勇敢和机智战胜了恶毒的红皇后,拯救了这个世界,当她离开时,大家都依依不舍的和她告别。读到这里我想:我想,爱丽丝的确是个坚强的女孩,通过这次经历,她一定会明白自己已经长大了!

当我读完整本书之后,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当时掉进洞的人是我,我又会怎么样呢?我会大哭大喊还是会像爱丽丝那样从容淡定的面对一切。当我碰到王后的昏庸判决,我又会怎么样?

总而言之,在小主人公爱丽丝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做人的品质和道理,以及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我还明白无论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要有保持沉着冷静,乐观向上的精神,勇敢从容的面对困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生活的主人!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7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爱丽丝梦游奇境记》的童话故事书。

刚翻开这本书,我就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住了,一但有时间我就把它拿出来看。

故事中的主人翁是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她有一双浓眉大眼,一头美丽的长发。爱丽丝在一个闷热无聊的夏日午后,陪伴着姐姐在下河边的树下读书。突然,一只手上带着怀表.身上穿着衣服的小白兔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前跑,爱丽丝很好奇,就跟了上去,却掉进了一口无水的井里。在这井最深之处有一个不可思议的童话王国。

在这个世界里她喝下了使人变小的药水,变成了一个小人;她哭出来的眼泪汇成一汪深深的池塘,差点儿被淹死;后来她变得巨大无比。她遇到爱说教的公爵夫人.神秘而爱笑又会隐身的柴郡猫.会跳舞的鹰头狮和素甲鱼.总要砍人头的扑克牌红心王后.她还参加了一个疯狂的茶会.一场用动物做的槌球赛,还有一场古里古怪的审判会,还与王后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时,爱丽丝这才发现是一场梦。

这本书是一个小姑娘做梦时梦到的一个古怪又好笑的故事。我现在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将来我也写一本我亲自写的故事书,让所有的小朋友都来看。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8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一篇童话故事,作者是查尔斯·勒特维奇·道奇森,资料十分趣味。

在一个天气晴朗的秋天,爱丽丝坐在正飘着落叶的大树下看书。这时,一只兔子边看着怀表,跑了过往。“不好了,会迟到!”“这真是只希奇的兔子,我跟往看看怎样回事。”爱丽丝好奇的跟了过往。兔子一跳,消失在洞里。爱丽丝也随着下往了。这是一个既黑暗,又深远的洞。在掉下往的途中,爱丽丝看到了挂在洞壁上的舆图和挂着的梳子和镜子。

“咚!”的一声,爱丽丝四脚朝天,摔倒在洞底。她喝下了果汁,就变小了。进进了一扇门里。可是不知怎样的,她在吃了一些希奇的东西之后就变来变往,一会儿大一会儿小。她之后又到了扑克牌王国,由于对法院的判决不满——由于一个馅饼而正法公爵。

在爱丽丝很生气的时候她又变大了,女王是决不答应有人比她还高大的,但由于爱丽丝实在太大了,她没有办法正法爱丽丝,于是女王用计使爱丽丝变小后决定和她进行一场曲棍球比赛,爱丽丝用尽了全力还是输了比赛,遭到了女王的追杀。就在扑克牌士兵攻击她的时候,姐姐叫醒了她,原先这是一场梦。对于她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次旅行,她自我也搞不清楚。

梦境不必须是真实的,真实是生活也离不开梦境,这说明在很多时候现实和梦境是分不开的。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9

读完这本书,我闭上眼睛,脑海里像放电影一样的浮现出了一幕幕精彩的故事片断,自己也仿佛走进这样一个稀奇古怪、五彩缤纷的梦里!在梦里遇见了会说话的兔子、能变大变小的身体、讲故事的老鼠、扑克牌王国······!同时,我也仿佛回到了无忧无虑、充满幻想的童年时代!

这本书我认为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它的故事结构非常好,以梦开始和结束,中间是内容紧凑、荒诞离奇、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过多的铺垫和陈述,故事内容充满童趣,让人读后久久不愿放下这本书!以梦为开始和结束,也十分贴近少年儿童的思维,我相信许多读完本书的同学也十分想做这样一个稀奇古怪的梦吧!

这本童话书已经流传一百多年了,至今依然畅销全世界,足见这本书的魅力。我想正是因为作者的大胆想象、贴近少年儿童思维和完美的故事情节构思,才会在全世界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儿童心里留下一个难以忘怀的梦!一个五彩缤纷、荒诞离奇、充满幻想的梦!

我相信在将来,这本书依然畅销全世界!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10

看完这本书后,给我的第一个感觉是:新奇。是呀,爱丽丝在一个闷热的下午跟着一只兔子掉进了一个漆黑的洞里。又在晚上躺在猫咪的身边醒来,这其中充满了作者的想象,绘制了一个奇怪的童话。

首先,故事先讲爱丽丝掉进洞后,洞里一片漆黑,然后,在洞的沿壁上出现了一些架子,架子上放了许多瓶瓶罐罐,随着“扑通”一声,她落地了,故事由此拉开了序幕,随后,爱丽丝就开始了她的奇境之旅。爱丽丝在路上看见了形形色色的人物,会讲人语的植物,像人一样生活的动物。还有,故事里的建筑物要么低矮地站不了脚,要么宏伟得令人结舌。

《爱丽丝梦游奇境记》中发生的事情,至今我还是记忆犹新,随便说一件好了,自从变大了的爱丽丝拿不到钥匙,嚎啕大哭,流出的眼泪发了大洪水,幸好她会游泳,在途中,碰大了许多逃难的小动物,其中有一只老鼠,老鼠责怪她,说是她害了大家,但最后,他们还是聚在了一起,唱歌跳舞一直到天亮。第二件事是爱丽丝受到皇后的邀请去观看比赛,所谓的比赛就是现实中的足球赛,只不过把足球换成了火鸟罢了。

《爱丽丝梦游奇境记》确实是一本好书,它能让读者产生丰富的想象,我喜欢这本书。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11

我爱看的故事书是《爱丽丝梦游奇境记》。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因为里面的词语、句子都用得非常好。这本故事书一共有十二篇文章,第一章写爱丽丝毫不犹豫的和一只兔子跳进了一个很深很深的洞里,在洞里经历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第二章写了爱丽丝掉进了“池塘”里遇见了一只小老鼠,她和老鼠进行了有趣的谈话。第三章写了渡渡鸟想出了会议式的方法让大家在赛跑中不知不觉的把身体弄干了。这个运动方式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生活中,只要我们认真思考、扩散思维,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从这三篇文章里,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个善良、有爱心的小女孩。

爱丽丝把婴孩抱起来,怕她没人照顾,还怕她被打死。从这件事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善良、有爱心的小女孩。

就因为她是这样的一个人,所以我非常喜欢她。爱丽丝很喜欢装成两个人。“起来,哭是没有用的!”爱丽丝严厉地对自己说。“限你一分钟内就停止哭泣!”她经常给自己下命令(虽然她很少听这种命令),有时甚至把自己骂哭了。从爱丽丝的这些话,可以看出她是一个乐观坚强的人。

《爱丽丝梦游奇境记》使我懂得在以后的学习和成长道路上,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保持乐观的心态,勇敢地去面对。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12

一个小女孩的梦在大人眼里是很荒唐,很不值得一提的。可对于爱丽丝这个爱幻想的小女孩来说,没有了这些,她的日子才会变得真正枯燥、乏味。

在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幻想起一只兔子在这个炎热的夏天抱着一支怀表,可她想着想着,就进入了属于她的“童话世界”。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但却多姿多彩:能够变大变小的身子,能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等等。这一切就像是我们小孩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也让我们展开想象的翅膀,过足了瘾头。就像我常常这样幻想:我是一个可爱精灵,整天在宇宙上观察着美丽的地球。那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啊!我对《爱丽丝梦游奇境记》中的公爵夫人的厨房印象很深。尤其是爱丽丝和青蛙仆人的对话,让我觉得十分发笑。

读《爱丽丝梦游奇境记》这个故事时,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因为整个故事充满了幻想,而主人公又是那么的可爱,纯真,它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这本书,相信其他小伙伴肯定也会喜欢的。这部童话故事充满色彩,十分离奇,是所有小女孩们想象的天地。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13

豁达乐观这种情感会挂在太阳上,而冷淡无趣会藏在黑暗中。

假如你有乐观精神,你也许就不会伤心、难过。假如你有乐观精神,也许就不会冷漠无趣。

爱丽丝被“骗”进兔子洞后,吃了许多食物,又变大、又变小、还有更哭来解决问题,吃了一个食物变大了本想进入花园,却因为吃了这食物后,小小的洞却进不去了,爱丽丝并没有放弃,在寻找着小小金色钥匙,一直一直努力的寻找着,在寻找的过程中是快乐的。吃力一个蘑菇,脖子竟然变长了,却被鸟儿认为是一条“蛇”,被啄的头都大了,爱丽丝从树林中逃出来,可在逃时被树枝卡着了,爱丽丝不放弃,用尽一切办法逃出树林,在逃跑的过程中也是快乐的。喝了一瓶水,又变小了,被兔子当做仆人,伺候他么们,却又变大了,把门抵住了,兔子进不来了,变小后,爱丽丝成兔子没注意,逃出了房子,离开房子,离开兔子,也是快乐的。也许爱丽丝可以想想:“没关系,会变回来的,会的,这样也许可以锻炼自己。”这样的乐观可以消灭一切。

老师今天在课堂说过,有俩人就因为一件小小的事情,而打架。死神把一人带入了永远回不来的地狱里,一个女孩仅仅六岁却失去了父亲,永远得不到父爱,就是因为一个女孩别人撞下了水沟。她的爸爸却因此事而死亡。这是原本可以用乐观、宽容来解决,却用了生命来抵御。女孩的爸爸可以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情感,用乐观来解决。那爸爸也许可以这样想:“还好女儿没事,没受伤,没有断手断脚,以后那人开车小心点,事情就过去了。”

乐观能够战胜所有的困难,而没有乐观,一个女孩却没有爸爸、让我们乐观的生活吧!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14

心地善良、活泼可爱、可触可感,这几个词形容一位小女孩儿,她就是爱丽丝。爱丽丝的经历可为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荒延而又搞笑,令人兴致盎然。

《爱丽丝梦游奇境记》讲述了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追逐一只奇怪的白兔而掉进了兔子洞,开始漫长而惊险的旅行。在那里,她遇到了公爵夫人、柴郡猫、帽匠、三月兔、素甲鱼、鹰头师······直到最后和扑克王后、国王发生了冲突,急得大吵大闹,终于大梦醒来。

在这本书里,作者着重描写了主人公爱丽丝,使每位读者都喜欢上了这个爱自言自语的小女孩,爱丽丝是整本书中的闪亮明珠。她乐于助人,但经常用错词,说错话,插话,闹出了许许多多的大笑话,令人忍俊不禁、捧腹大笑。这也是《爱丽丝梦游奇境记》能在一百多年以来魅力如初的原因。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爱丽丝”,那些“爱丽丝”就是孩子们。他们像爱丽丝一样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用“抬起头来说笑,低下头去弄水”这句话来形容他们再好不过,现在的孩子虽然不再弄水,却依然不失自己的本性:活泼、天真、可爱,常常做些助人为乐的好事。

《爱丽丝梦游奇境记》告诉我们:我们要有童心,没有童心的作家写不出好文章,没有童心的孩子不是孩子。人老了不可怕,没有童心才可怕。有了童心,我们就会变得活泼、开朗、快乐,人也因此而长寿。所以,从现在起做一个有童心的人吧。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15

《爱丽丝梦游奇境》中的主人公是爱丽丝,爱丽丝是一位非常可爱善良的小女孩,第一次读完后,感到一种非常新鲜的感觉,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奇特的幻想,而且她梦中所经历的那场奇幻仿佛我也身临其境一样,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住了。作者是英国路易斯·卡罗尔的名著,在英国这本书受到小朋友的喜欢,多年来,这本书被翻译成80多种语言,爱丽丝真是走遍了全世界,也深受小朋友的喜欢,我也不例外。

爱丽丝有很多朋友,小猪、老鼠、三月兔、扑克王后……爱丽丝和她的朋友相处的非常好,遇到困难她们互相帮助,遇到快乐时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正确认识自己,让自己成为大家最受欢迎的人,我喜欢爱丽丝,喜欢她的善良、喜欢她的可爱、喜欢她的勇敢、喜欢她的聪明,喜欢她所有帮助她的朋友们。

这本书太精彩了,如果有一天能在电视上看到那该有多好呀,更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有爱丽丝那样的梦境,感受那种奇特、感受那种新鲜、感受那种冒险、感受那种……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16

《爱丽丝梦游奇境》和其姊妹篇《爱丽丝镜中奇遇》都是卡罗尔写的。卡罗尔的原名叫查尔斯勒·道奇逊,英国的数学家、逻辑学家、摄影家和小说家,曾发表过数学著作许多篇,但独以儿童读物见长。

《爱丽丝梦游奇境》主要讲了爱丽丝梦见自己一不小心掉进了兔子洞里,这个洞很深,爱丽丝很久才落到了底,她发现了一个小瓶子,瓶颈上贴着一张标签,上面写着“喝吧”,爱丽丝觉得“喝吧”这两个字很好听,可是,爱丽丝并没有性急,她把瓶子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了一圈,没有发现“有毒”两字,所以她冒险尝了一口,发现很好喝,她便一口气喝光了。然后,她发现自己变小了,之后,就发生了一系列怪事:爱丽丝碰见了红后,她发现红后动不动就要砍别人的头,还有红后的槌球场,红后的木槌就是活火烈鸟和活刺猬,球门则由士兵弓腰双手按地做成梦醒后,爱丽丝把自己梦见的事情都告诉了姐姐,她姐姐继续做起了爱丽丝的梦。

读了《爱丽丝梦游奇境》以后,我很佩服爱丽丝的勇敢和机智,当然我也希望自己能有一次这样的奇遇。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17

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骄阳似火的上午,爱丽丝坐在太阳底下,火热的太阳使爱丽丝越发越想睡觉。这时,一只穿着蓝白格子衬衫的兔子从树丛中窜出来,爱丽丝立刻清醒了,跑去追那只兔子的时候,爱丽丝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奇妙的童话世界。

童话世界里有高傲的红皇后;谦虚的白皇后;一对双胞胎兄弟,人称“对对们”,他们一个叫“对对的”,一个叫“对对得”;有一只戴帽子的猫;疯狂的帽匠“疯帽子”;还有哈鼠、汉弥西......

虽然这是一个离奇的梦,但我却从中学到了不少的东西。爱丽丝心地善良、纯洁、乐于助人,能面对各种稀奇古怪的人和物时神情自定,始终保持清醒,坚持自己的'价值判断,绝不随波逐流。

我一定向爱丽丝学习!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18

我信誓旦旦对朋友说,《爱丽丝梦游仙境》绝对不会让你失望。于是,星期天下午《阿凡达》观影团再次牺牲休息时间前往电影院。影片结束后,我吐了根舌头说,蒂姆伯顿居然让我失望了。

影片情节跟爱丽丝的表情一样波澜不惊。本以为把原著改编得体无完肤的结果是让我们耳目一新,谁知新的元素呈现不多,倒发现了不少俗套。像缩小药水和放大糕点,从哆啦A梦到喜羊羊的时间段已被广泛使用。小胖子半斤和八两的对着干的喜剧效果浅薄,佩剑小老鼠除了莽悍和傲慢外其拟人化效果没给人留下多少印象,爱丽丝被红桃兵围困时观众就等着长毛怪冲出来。接近尾声终于要屠龙了。可爱丽丝又不是超级英雄,但乱挥几刀加逃跑防卫足以让用了一个多小时铺垫出场的龙归西,我并不抱有得到视觉震撼的希望。

幸好还有两队不伦不类的士兵在撕杀。可这战斗场景纯粹是充人数,何况这堆CG产物也带来不了丝毫动作美感,还拍了个骨牌镜头来充笑料。当龙头滚下阶梯时,我默默祈祷红桃兵们别做傻事。结果他们还是选择了扔下武器。BOSS败后部下扔下武器,正是以少胜多的战争片和科幻片的必备烂结局。

毫无疑问,蒂姆伯顿+约翰尼德普=天马行空。选择观看此电影的人大抵是受《查理的巧克力工厂》的吸引,何况爱丽丝的故事提供了更好的玄幻场景,凭伯顿的鬼才头脑,演绎一段烂漫绚丽的童话故事并难度不大,但技术蒙蔽了他。

《看电影》如此评价:《爱丽丝梦游仙境》的出现宣告了当代电影已经完全被挤占了叙事和表演,传统意义上的电影已经不在,新的电影模式正在形成。显然,《爱丽丝梦游仙境》接过了《阿凡达》的3D接力棒,然而故事却如此单调乏力。实际上,靠技术包装也不见得有多大视觉看头。

除了爱丽丝掉入兔子坑时凌乱的3D效果,龙轰炸白王后村庄喷发的绚丽火焰,还有那只呲牙咧嘴的猫提供的移形换影的一丝神秘感,仅有几段奔逐戏的恢弘配乐引起兴奋,其他印象平平。接着我们回想爱丽丝刚进入仙境时给两只像龙一样的昆虫的一个特写时,顿觉造作而好笑。

爱丽丝一直重复告诉自己在做梦,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故事的紧凑感,她与疯帽匠的感情也大打折扣。直至她如梦初醒地回到人间,观众还在梦游中,回顾着此片的亮点到底在哪里。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19

寒假里我认真读了本好书,名字叫《爱丽丝梦游奇境记》,读完这本书令我收获多多。

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懂得明辨是非,富有同情心。在她的身上,充分体现了儿童那种纯真的天性,但是,这种纯真常常会遭到破坏,因而,纯真的爱丽丝的一场奇幻旅行,对我们来说是弥足珍贵的。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唐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

爱丽丝的故事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变大变小的身子、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这一切就像是孩子的一个五彩梦,是孩子们向往的童话世界。而那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更是其中的一颗明珠。她也许并不聪明,因为她经常用错词,还闹出不少笑话,但是她有一颗纯净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加上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个生动的女孩形象跃然在纸上!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20

今天,我读完了《爱丽丝梦游奇境记》这本书。

这本书共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爱丽丝梦游奇境记》,另一部分是《爱丽丝境中奇遇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爱丽丝在两个梦中的奇遇,发生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认识了一些朋友,也分清了一些坏蛋。书中有美丽的插图,还有美妙的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个善于思考、不懈追求、富有同情心和好奇心的小女孩,我们都应该有一颗好奇的心,有了好奇心才会去探索,只有勇于探索才能了解事情的真相,才能获得知识,开阔我们的视野,帮助我们快乐的成长。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爱丽丝活泼、好奇、正直等好的品质,让我们有一个快乐幸福的童年。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21

一个神奇莫测的境中世界,一个充满幻想的奇妙天堂,领略它幽默风趣的故事吧——《爱丽丝梦游奇境记》让你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神奇、梦幻,让你在它的自由空间中自由遐想。

这部小说描写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掉到兔子洞里,在一个神奇的王国里旅行的故事。它也成了路易斯·卡洛尔作为儿童小说家享誉世界的作品。主人公爱丽丝是根据他的朋友,奥克斯普大学神学院院长海里·理德的小女儿创作的,是个现实当中存在的人物。1862年4月,卡洛尔和理德一家沿坦姆斯江乘船旅行,当时10岁的爱丽丝每天晚上都会和她的两个姐姐即兴讲故事。3年以后,这些故事被编成了《爱丽丝梦游仙境》出版发行了。

看完这本书后,我一直有一个问题,为什么爱丽丝做梦都可以如此神奇的令人难以置信?我想,是不是爱丽丝的想象力很丰富,以致于做梦都充满了无限的想象空间。爱丽丝和我们一样,都是普普通通的孩子,她的想象力却超过了一般人,所以她十分快乐,做梦都能笑出声来。

从表面上看,《爱丽丝梦游仙境》只是写了爱丽丝的冒险经历,但实际上,它却对当时的英国社会做了辛辣的讽刺。这可以从书里出现的人物身上看得出来。时常看手表、飞快奔跑的兔子代表了胆小细心的小市民。整天叫嚷着把他的头砍下来的王后是独裁的代表,为躲避王后的惩罚而把白玫瑰涂成红玫瑰的园丁,则是闭着眼睛喋喋不休的公务员的化身,而那个经常说话不着边际的公爵夫人,就成了鲁莽无知的人的象征了。

我喜欢爱丽丝,更喜欢这本书带给我的享受和欢乐,奇妙和幻境,让我可以在她的世界里畅所欲言,自由翱翔。

我爱读书,我爱读出它的韵味。悟出了道理,才是读书真正的快乐!

爱丽丝梦游奇境读书笔记22

昨天去三姨家,又看到了上次未看完的书《爱丽丝梦游奇境》,原来,是心妮姐姐看完了专门给我放在哪儿的。于是,我又随爱丽丝进入了那个奇怪的梦里:

爱丽丝为了追一只会说话的小兔子而掉进了很深的兔子洞,从此,她来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她看到一个写有“喝我”的小瓶子,不由自主地尝了一小口,感觉很好喝,就一口气全喝了,结果,她的身体就变小了,小到只有25厘米,还没有一只小老鼠大。当她又吃了一块蛋糕后,她又变大了,变得高的连自己的脚都看不到了。

就这样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变小,最后,差点被自己的眼泪淹死。后来,爱丽丝碰到了一条毛毛虫,毛毛虫告诉了她一个秘密,她一手拿一块蘑菇,这边咬一小口可以变小,那边咬一小口可以变大,试了几次之后,她终于可以控制自己变大还是变小了。她还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事情,手里抱着的婴儿突然变成了小猪,会笑的柴郡猫,一场古怪的槌球赛等等。刚开始我还觉得能变大变小很好玩,但是后来就觉得难受了,总是会遇到麻烦。

最后,当爱丽丝要被扑克牌女王砍头时才猛然醒来,原来她还躺在小河边,她姐姐正帮她捡掉脸上的树叶呢,原来,她把那几片树叶当成了扑克牌。我也经常做很奇怪、可笑的梦,但却没有爱丽丝的梦这么神奇、好玩。这真是一本有趣的书呀!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写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把书给我,叫你叫几遍,你头都不抬,快

书中的主人公毛毛让我既羡慕又敬佩。他懂得可真多。他教会我从狗变得凶猛,猫的坐立不安,老鼠突然消失不见等来判断地震的前兆。另外,还可以通过井水和云的形状来判断是否要地震。他还告诉我地震发生时要冷静。我好像和他一起经历了地牛翻身、大地裂开、海啸爆发的场面,在这些随时有生命危险的时刻,我非常害怕,心怦怦跳,但毛毛那句“堂堂男子汉怎么会被地震吓倒!”让我不再害怕,鼓足勇气继续和他们一起与泥石流搏斗,好几次都被压在石头下面,但他们互相鼓励,不放弃一丝希望,终于等到了救援队,我长舒了一口气。

妈妈说漫画书是味精,对学习没大帮助,但这本书让我学会了很多求生知识。它让我明白了人在任何困难面前都不能放弃!我非常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已经养成看书的习惯,因此看了一些书。但我最近喜欢一本叫《亡命海岸&被加密的盔甲》的书。

这本书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幽深黑暗的海底隧道里,布满了从前的海盗设置的重重机关;阴森恐怖的废弃灯塔上,随时会遭遇现代劫匪的暗中袭击。原本打算在加勒比海岸小岛上度假的三只小虎,意外地踏上了一段可怕的历程。私家古堡里一副普通的骑士盔甲,引来了许许多多的“关心者”。那些心怀鬼胎者知道,盔甲上隐藏着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面对凶险和复杂的环境,小虎们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战胜了对手。

这本书将我带到一个悬疑的天地,故事有趣,内容生动,情节曲折,需要动脑。还配有小虎解密卡和定位仪告诉秘密,真是一本有意思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智慧,自信是女孩应具备的”这句话来自乐多多笔下的校园小说之一《女生心事薄》。

今天我就要向大家推荐的是这套丛书之《智慧比漂亮更重要》这一本。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不自信的女孩——袁媛,被五(3)班男生评为最丑的女生。男生们把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班长小樱桃怎能坐事不理?她动员“铁三角”一起帮助袁媛改变自我。最精彩的袁媛得到改变后,被公布,她就吸引许多男生们的那本的小说作者。

这本书让我更加了解“美”的真谛,也让我从拒绝书籍,到对书本爱不释书,让我在阅读时享受快乐。乐多多的《胡小闹

此套丛书,可以帮女孩认识自我,超越自我。让我们在开怀大笑的同时,为我在校园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正确建议。我很喜欢这本书。

漂亮的脸蛋,智慧的头脑,哪个重要?小樱桃又是怎样改变袁媛的?快来书里找答案吧!我等你们哦!让我们走进她们世界,去领会其中的喜怒哀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书架上的书数不胜数,有《舒克贝塔航空公司》、《男孩的冒险书》、《小狗钱钱》、《夏洛的网》……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本《木偶奇遇记》了。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老人杰佩托做了一个木偶,他叫匹诺曹,他曾经是一个坏孩子,说过慌、打过架,还听坏人的话去种金币。后来,他汲取教训,越来越懂事了,最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这个木偶没心没肺,尽然离家出走,又抛弃他的仙女姐姐走了,文章中与许多类似的句子:“匹诺曹不耐烦地说:‘世界上只有一件事让我心里发痒。’‘是什么?’‘吃、喝、玩、睡,还有从早到晚四处流浪。’读完这些句子,我感到很心疼,因为皮诺曹如果懂事的话,那么他几年前就变成了小男孩了。后来,匹诺曹先照顾爸爸,在服侍姐姐,为他的家庭翻开了新的一页。

如果天下的小男孩都奋发向上,勤奋学习,那么他们长大了,就会为自己国家翻开前所为有的一页。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神秘岛》,它的内容一波三折,总是让我爱不释手。

书里的人物都各有自己的特长,自以为很厉害,不团结一致,还经常为一些小事而打架斗嘴,谁也不肯让步。俗话说的好:“退一步,海阔天空。”到最后才知道要团结,这样才能生存下去。

这本书让我知道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与同学斤斤计较,要有一种先人后己的宽大胸襟。

阅读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正如《训学斋规》中说:“读书,始读,未知有疑;其次则渐渐有疑;中则节节有疑。”让我越读越有趣,让我不禁微微一笑,满心的喜悦,越看越起劲。

阅读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原来一、二年级的我一点也不爱看有字的书,整天就喜欢看有趣的漫画书,一边看一边嘻嘻哈哈笑个不停,到现在经过两年多的改变,我已经喜欢上了看书,特别是一些历史书和冒险小说,让我喜欢得不得了。

阅读是快乐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让我们都爱上看书这件美好的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书柜里有许许多多的书。

可是我最喜爱的书还是《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这一套书一共有四本分别是《自然环境》、《文化艺术》、《科学技术》、《人类社会》。这四本书里我最爱读的就是《科学技术》这本书主要讲了从古至今有哪些人发明了哪些东西、数学工具的发明、几何学的概况、物理学的常识和密度、机械与运动、机器人的发明、流体还有声和波、热现象、光和电、电和磁有什么关系。

还有一些关于现在的电子、武器、航天等技术。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中国还不够强大,要变强就要有更多的科学家发明更厉害的武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蚂蚁抢树叶》。让我来介绍故事的精采内容吧!

有两只叫黑黑和黄黄的小蚂蚁,有一天在路上发现了一片树叶,黑黑说:“我想拿来当作洋伞。”黄黄却说:“不行啊!我想把它拿来当作凉席一定很舒服。”两只蚂蚁因为意见不合而争吵了起来。突然,天空下起一阵大雨,黑黑急忙大叫:“黄黄,快到树叶下面来躲雨。”

终于,雨过天晴了,两只蚂蚁就爬到树叶上欣赏彩虹。黑黑说:“如果我一直把树叶当做洋伞,就无法看见美丽的彩虹。”黄黄更不好意思的说:“如果我坚持将树叶当做凉席,我们有可能都会被淹死。”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了解每样东西不只有一个使用方法,我们只要将这些方法与人分享,或许可以得到更多的益处,发现更多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并且,我们还要尊重别人的看法,如此可以发挥智慧,解决生活中的难题。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中的一部小说,叫《西游记》,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遇到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

《西游记》大家都知道,里面全是神话,作者把它们写得活灵活现。唐僧知道去西天取经的路途中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但他一往无前,义无反顾。孙悟空乐观、聪明、勇敢顽皮,活泼可爱,热爱自由,除恶务尽,嫉恶如仇,充满了战斗精神。猪八戒很勤劳,一路上脏活,累活他全包,但他睡得比别人多,吃得比别人多。沙和尚性格温顺,悟空和八戒吵架了,他总是出来调和。

在这本书中,我最有印象的就是“三打白骨精”, 白骨精变成了不同的样子,但是还没有逃过孙悟空的火眼金星,孙悟空见有妖怪,举棒就打,白骨精变出一具体,自已却变成一缕青烟飞走了,唐僧以为孙悟空误伤了人,便他赶走了,后来他们还是和好了。

读了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非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今天,我在家看《爱的教育》,书的序言中的这句话我特别喜欢:文学,是比飞得还高的林我,是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星还亮的智慧,我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以一个小学生日记的形式,讲述了社会上高低职位的'人,还有残疾人,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的家庭,和人们对他们不同的态度,书中每个人都活灵活现,就象我在生活中遇到的人一样,但书中的大多数人物,都是以高尚的品德,美好的情感、善良的行为联系在一起,组成了幅幅动人的画面。

这本书没有虚伪的说教,没有豪情壮志,没有什么宣言。它是对生活进行描写,使人感到人与人这间需要互相帮助,互相信任。还把一些不文明不善良不美好的行为列出来让人们批评和厌恶,让我们认识真善美。这本书,讲得最关键的字就是一个“爱”,只有爱,才能化解一切,让人们紧紧地手拉手。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值得父母和小朋友们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书名是《西游记》。这本书是我阿姨送给我的,我也珍惜这本书。每一次我有空的时候,我会拿它慢慢地看,每看完一个细节我都受到了很大的鼓舞。

每次我看到哪一页我都会小心的折起来,然后把它放回原来的位置。每当,朋友来我家玩的时候,我都会介绍这本书的好处。有时我也会借给我的朋友,但是叮嘱他们一定要保护好这本书。我将会把这本书,保存得完美无缺,已将世世代代流传下去。这就是我的护书小心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吹牛大王历险记》了,这本书讲述的是闵豪生男爵向人们讲述了许多荒诞离奇、异想天开的冒险故事当然,都是吹牛。因为这些故事实在是别出心裁、引人入胜,所以从看上它的第一眼,我就迷上读它了。下面,我就给你讲一个闵豪生男爵去月球找斧子的故事吧。

闵豪生为了去月球拿回自己的斧子,他用了魔豆到了月球,就被惊呆了,月球上的东西居然是金子做的,连农具也不例外,看到农具,敏豪森才想起来自己是来找农具的,,天色有些暗了,他终于在一个草堆里找到了斧子,正想回到地球,却发现魔豆已经被阳光烤焦了,他只好拿干草搓成绳子,顺着绳子往下滑,可绳子还是不够长,只好把上面多余的部分砍下来接上,就要安全着陆时,绳子突然断了,闵豪生摔倒了坑里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吗?那就去看看《吹牛大王历险记》吧!怎么样,《吹牛大王历险记》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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