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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受尽人冷眼的句子汇集80句

时间:2020-07-27 09:09

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

天才并不是自生自长在深林荒野里的怪物,是由可以使天才生长的民众产生,长育出来的,所以没有这种民众,就没有天才。

当我沉默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巨大的建筑工程没有一砖一瓦的砌筑,是永远不能成功的。伟大的理想不经过许多胜利与失败,是永远不会实现的。

谁能动手换人间,非佛非仙非圣贤。

石压草不死,寒侵花亦开。

至诚的君子,人格的力量照彻一切的阴暗,用不着说话,说话也无须修饰。

自己以外有别人,所以要说话;别人也有别人的自己,所以又要少说话或不说话。于是乎我们要懂沉默。

人,只怕自己倒,别人骂不倒。

爱好出勤奋,勤奋出天才。

人生不是一种享乐,而是一桩十分沉重的工作。

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

不满烦闷,只应该使我们更坚决地向前奋斗。

曹雪芹,你的伟大在于你的不幸,可是那些幸运的人们呢?

愉快,不一定都是轻松。既可以是轻松中的愉快,也可以是苦斗中的愉快。

凭投机取巧赚便宜的人,是注定吃不开的;即使偶然得到一点小便宜吧,迟早却要跌大跤子。

知难而进是勇士,知难而退是懦夫。

与其做高贵的附属品,不如做自立于泥土的野艾蒿。

我觉得只有自己感受痛苦最多的人,才能了解别人的痛苦,同情别人的痛苦,而能真正为人类做出一点有利益的事业出来。

个人威望和荣誉的顶峰,常常紧邻着个人权力的顶峰,而后者常常会给前者造成不可挽救的损害。

真理就像上帝一样。

一个经年累月的穿过兵燹和苦难的人,从饥饿的'边缘和燃烧的荆棘丛中跋涉而来,最后极自然的归于沉默。在沉默中显示一种坚毅,一种气魄,一种执拗的力量。

世界上最有力的论证莫如实际行动,最有效的教育莫如以身作则;自己做不到的事千万勿要求别人;自己也要犯的毛病先批评自己,先改自己的。

责任感应是爱的巡警。

能做个内心丰富的人,明晓爱憎因由的人,毕竟还是人生之幸。

做为一个现代人要精明,却不可刻薄。懂,却不要统统说出来。做一个现代人千万不可死心眼儿。对人温厚,起码自己会看得起自己。

没有孤独这位朋友,你想提高自己作为人的品质,那就真的是缘木求鱼。

对于人来说,最难以改造的确实莫过于性格。对于描写一个人来说,最难以表现充分的也莫过于性格。谁的性格只有一种成分,呈现出的只是一种状态呢?

人生不单因少数的英雄圣贤而表现,实因了蚩蚩平凡的民众而表现的。

啊,平凡的伟大啊。

只要太阳照耀,希望也会闪耀。

伟大感不仅是伟大的属性,每个人都需要;伟人之所以必要,就在于他能给大众非常乐意接受的一种伟大感。

的墓前,立着纪念的碑石,这白色的碑石比天上白云还白,这碑上的红字比太阳还红,这白石上的碑文,一行一行象不断流水,却比流水还长..

让最渺小的人向最伟大的人仿效吧!

山坡上到处是战友的尸体。满山的杜鹃开得凄美而壮丽。他爱极了这种花。有多少他的年轻的伙伴被召去当花神了,哭得满山的血。

有些坚强是因为被自尊心所强制。乔光朴却被肩上的担子所强制。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我不是英雄,在没有英雄的年代,我只想做一个人。

聪明或傻,人类心里似乎还缺少那么一座公平的天秤,没有一个聪明的人会认为自己在做傻事,也没有一个傻蛋会觉得自己做的不是聪明事。

随和点就是,何必孤芳自赏?现在不是可以孤洁的时代。

作一件事情而名誉扫地,作一件事情而往地狱里坠落,作一件事情而破坏了自己的事业,这件事就不应该作。

只要自己的行为端正,谁都可以树立起这种尊严,从而免去心灵上由于自责和羞愧而受到的种种折磨..。

就人性来说,唯一的向导,就是人的良心。

聪明的侍从有助于扩散荣誉。

如果你想改变你的某种天性,那么你开始时致力的目标既不要太大也不要太小。目标太大会由于受挫折而灰心;目标太小则会由于收效缓慢而泄气。

研究真理(就是向它求爱求婚),认识真理(就是与之同处),和相信真理(就是享受它),乃是人性中最高的美德。

人的荣誉应当与人的价值相称。如果大于价值,不会使人服气。反之,内在价值大于荣誉,就会被人认识。

没有一种遗产能象诚实那样丰富的了。

品行是一个人的内在,名誉是一个人的外貌。

善良的心地等于黄金。

宽恕人家所不能宽恕的,是一种高贵的行为。

人是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老老实实。

在荣誉的追求上,有竞争的对手更好。

就靠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有多少份量。

人世间的煊赫光荣,往往产生在罪恶之中,为了身外的浮名,牺牲自己的良心。

我的名誉就是我的生命,二者互相结为一体;取去我的荣誉,我的生命也就不再存在。

慈悲是高尚人格的真实标记。

拒绝命运,嘲笑死亡,只抱着野心,把智慧、思想、恐怖都忘却,正如你们所知,骄傲是人类最大的敌人。

无瑕的名誉是世间最纯粹的珍宝;失去了名誉,人类不过是一些镀金的粪土,染色的泥块。

一个骄傲的人,结果总是在骄傲里毁灭了自己。他一味对镜自赏,自吹自擂,遇事只顾浮夸失实,到头来只是事事落空而已。

受尽冷眼的失势英雄,身败名裂之后,也会受到世人的爱慕。

正直的人必须和正直的人为伍,因为谁是那样刚强,能够不受诱惑呢?

真正的伟大不是轻举妄动,而在荣誉遭到危险的时候,即使为了一根稻杆之微,也要慷慨力争。

傻蛋自以为聪明,但聪明人知道他自己是个傻蛋。

最不幸的是那抱着正大的希望而不能达到心愿的人;那些虽然贫苦、却有充分的自由实现他们诚实的意志的人们是有福的。

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像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

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

良心是我们每人心头的岗哨,它在那里值勤站岗,监视着我们别做出违法的事情来。

仁爱先从自己开始,公正先从别人开始。

人受到的震动有种种不同:有的是在脊椎骨上;有的是在神经上;有的是在道德感受上;而最强烈、最持久的则是在个人尊严上。

在一切道德品质之中,善良的本性在世界上是最需要的。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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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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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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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一、书籍简介

《我的大学》是前苏联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人生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其余两部为《童年》、《在人间》,该书首次出版于1923年。

该书中作者描写了他青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从这个被真实记述下来的过程中,可以看出青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小市民习气的深恶痛绝,对自由的热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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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马克西姆·高尔基(1868-1936),苏联文学的奠基人。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出生于伏尔加河畔的一个木匠家中,幼年父母双亡,寄居在开小染坊的外祖父家里。后来外祖父破产,十岁的阿列克谢就在社会上流浪,当过各种杂工。虽然他只上过两年小学,却一直坚持勤奋自学,读了许多书。加上他本人曾广泛地接触过社会生活,积累了丰富的素材,终于使他成为作家。

高尔基的处女作是发表于1892年的短篇小说《马卡尔·楚德拉》。《福马·高尔杰耶夫》(1899)是高尔基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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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的大学》读书笔记

在人的一生中,也许能准确辨认自己的方向的人是最可贵的。

他,从童年起就四处流浪,但他却酷爱读书,勤奋自学。16岁那年,他来到喀山,想上大学进修,结果却在贫民窟和伏尔加河码头上完成了自己的社会大学。在此期间,他与许多进步的组织和青少年团体接触,参与了一些革命工作,开始接受社会主义思想。他,就是高尔基,这本书是《我的大学》。

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以为《我的大学》写的是高尔基的大学生活,没想到是社会大学,好奇使我读了下去。读着读着,我被他感动,在社会这所大学里所学并非像真正的大学里那样有条理,有规律,尽管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有这样和那样的毛病或罪过,但他们相处还是愉快轻松的,因为他们生活得简单、直接和平实。平凡的劳动者是世界中的英雄,高尔基理解社会底层人的生活,并不断阅读各种书籍,利用打工的空隙时间看书。读着读着,我愈发佩服他,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世界里,他了解了他人的思想,他的古板与社会小人物的放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高尔基没有受他们感染,仍有自己独到的想法,能正确认识自己,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能在黑暗中寻找到自己应该走的方向,而且能理性地看待。

在今天,家家条件都很好的今天,我们反而不会珍惜学习知识,反而没有渴望汲取知识的动力了,难道不可悲吗?现实生活告诫我们:我们必须学会生存,并自食其力地生存!高尔基一次次接受革命正义的洗礼,见到形形色色的人,但并不会被一些行为不正的人所引带,我们呢?可以做到吗?扪心自问,在这繁乱的社会中,有几人能辨清哪是好,哪是坏,哪是真,哪是假,又能不迷乱呢?很少。所以,社会的进步,不完全靠经济发达,更是人们的素养。

在人生中,人的心里要有一颗启明星,让我们认清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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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的大学》读后感40篇

第1篇:《我的大学》读后感200字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的大学》。这本书是高尔基写的人生三部曲中的第三部,告诉我们:只要有努力,就会有成功!

这本书主要讲了:高尔基在17岁时,阔别了他的家乡尼日尼以及最疼爱他的外祖母,带着不可破灭的决心和希望来到了喀山上大学,高尔基原本以为能在大学里过上舒心、安宁的好日子,但是命运好像要故意和高尔基作对,但高尔基并没有被命运所征服,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最终战胜了悲惨的命运,冲破了了强大的阻力,成为了著名的俄国的作家。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的震撼了,高尔基的命运是如此的悲惨,但是他顽强的与命运打“擂台赛”的精神竟是如此的伟大!

真应了一句名言: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第2篇:《我的大学》读后感300字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三部。小说叙述了饱尝人间辛酸的阿廖沙,抱着进大学读书的理想来到喀山,过了不久就参加了秘密的革命活动。贫苦的生活使他在伏尔加河流浪,和搬运工人、小偷、乞丐生活在一起。后来,他在面包店找到工作,向工人们传播革命理想,参加了大学生的秘密组织,鼓励工人罢工。俄国的腐朽和个人的困境使他自杀未遂而受伤。伤愈后,他带着新生的力量,离开喀山,重新走上流浪的道路。

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第3篇:《我的大学》读后感400字

这一次,我把《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三个高尔基的书看完了,你想不想了解一下高尔基的《我的大学》吧,那我就说说《我的大学》吧。

《我的大学》主要讲了高尔基在16岁的那年,高尔基觉得自己要走向宽阔而光明的道路,就背井离乡,去喀山求学,不过,他没钱,想去大学的梦想破灭了,住在一个小屋子里,只能靠工作来挣钱,高尔基先去了码头搬东西,后来,他住在了一个破烂不堪的大房子里。后来,他改了一个工作,就是去面包店了去工作,在工作的时候,高尔基接受到了一封信,上面写着:外祖母在教堂门口乞讨时从台阶上摔下来,断了一条腿,此后第八天就去世了。外祖母在这八天内没去医院看病,上面还说,参加这次送葬的人有一群乞丐和外祖父,还有,外祖父在坟墓前哭得死活来去。高尔基听了,黯然神伤。后来,高尔基认识了大学生和进步人士,让高尔基开始了新的生活。

高尔基住小屋子、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在古里 普列特尼奥夫、杰连科夫以及大学生和进步人士的交往中,使他投入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学校。

第4篇:《我的大学》读后感600字

暑假,按时完成作业的同时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这是作者的自传三部曲,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透彻而生动地描绘了俄国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我很喜欢这本精典著作。

这本书太好看了!语言丰富多彩,情景描写活龙活现。主人公阿廖沙童年的经历是非常艰苦的,经济的极度贫困家庭矛盾错综复杂,但和蔼可亲的外祖母让他感受到亲情的温暖,严厉暴燥的外祖父在阿廖沙母亲离开之后也渐渐改变了对他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阿廖沙仍然坚持克服困难努力学习,读书学习是他的快乐。

读这本书后,让我增长了许多丰富的知识,在增长知识的过程中让我学习到了主人公阿谬沙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仍然酷爱,顽强学习的精神。他爱抄记诗歌,好词好句也感染了我,让我更加的爱读书。这就是我的收获。

苦难是人生的老师。正悲惨凄凉的童年生活,使阿廖沙过早体验到世态的冷暖炎凉,也使他感受到了学习的快乐。这部自传体作品成就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终于成为俄国近代作家。这本书也是世界无产阶级文学的第一个伟大代表,是我们小学四年级小学生的必读课外书籍。

阿廖沙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今天的我们有着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存环境,父母的关爱,老师的谆谆教诲,衣食无忧的生活,与阿廖沙当时的环境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这本书非常不错!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读书真好!在获取知识的同时,我们的精神也得到了升华。

第5篇:《我的大学》读后感800字

当看到一个19岁的孩子和他的那只破绿皮箱被搁置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时,我停住了,是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还是独夜不能寐之思,我说不好,但能感觉到一个孱弱的生命在本不属于他的世界中奋力挣扎着,虽渺小如一粒芥子,却活得坚强。

从低头走路、小心看世界的贾平凹身上,我似乎看到了初次离家只身来到南阳求学的自己,人生的许多第一次便从这个陌生的地方发生了。第一次为争取职位面试;第一次开组织会议迟到;第一次买东西被人骗钱;第一次遭受别人冷眼;第一次因为别人的帮助而感动落泪……

何怀宏说:可怕的还不是孤独和寂寞,而是不得不同你不愿打招呼的人打交道。初入大学的贾平凹,虽然有着大一新生的青涩与拘谨,但总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比如黄昏时,他喜欢一个人独行于校内树林里,面对所有杨树上长疤的地方,认定那是人之眼,是天地神灵之大眼,便充裕而坚定。同样,学校安静的小树林,也会让人远离尘嚣与纷扰,找到一份美丽与宁静。同大自然的生灵为伴,你已不再孤单。

我觉得我比贾平凹要幸运,因为我渐渐认识了她们,我可爱的室友,一张张真诚的笑脸留在我心里,暖暖的,我们相互支持、相互鼓励,手牵手共同描绘出属于我们的青春抛物线。我们的感情,就像阿穆隆所唱的《一起的幸福》:“我们曾一起哭,感动视线渐渐模糊;我们曾一起渡,不畏黑夜阴霾无数。”在别人眼里这些或许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正是这些小事给了我最深的感动。不仅是她们,图书馆里也有我的良师益友,不开心时,汪国真会告诉我:“假如你不够快乐/也不要把眉头深锁/人生本来就短暂/为什么要栽培苦涩。”普希金会安慰我:“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抑郁。”

贾平凹无意于将来成为一个作家,却在西大饱读群书,四载系一生。我想南工对我一生而言也是不可替代的,这不仅因为我要将最美好的四年韶华留在这里,还因为我品格修养的高度,处事阅世的方式,我求学为文的门径都将与这所大学、这座城市息息相关。南阳,我将抛开初入大学的矜持,坦然地走进你的怀抱,带着‘厚德博学求真至善’的校训去完成一个诗样的梦!

第6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读完高尔基写的《我的大学》,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薄薄的一本《我的大学》蕴藏了高尔基深厚的感情。

这本书的内容大致是:高尔基在外流浪了一些年头,但在此期间他却从没有放弃过学习,最终得以去喀山大学读书。于是他就这样来到了一半是俄罗斯人一般是鞑靼人居住的地方。没过多久,他便认识了一个叫古里普列特涅夫的人,古里待他如亲人一般。之后,他和朋友一起开了家面包店,又招来了一个面包师。一个月能挣几十个卢布。过后,由于经济原因,他曾想过自杀,便买了一把枪,超自己射去,他本以为自己会死。但是由于射偏了,活了下来,他又来到乡村,经过辛勤的劳动,终于在渔场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

读了《我的大学》,我发现了自己与高尔基的差别。他遇到困难不放弃,敢于尝试。而我遇到困难就退缩。他在艰苦的生活中依然不放弃读书,而我则是能不读书就不读书。我和高尔基在对待学习的态度上真是天壤之别!

这本书让我永生难忘!是我今后鞭笞我学习进步的动力!

第7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好书,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在我看来,这本书经过人类历史的大浪淘沙,经过长期的积淀下来的被公认为文学的精品,才是值得阅读的书籍。

在高尔基的《我的大学》中,我体会到了一种思想与另一种思想的对抗。在那种艰苦的生活中渴望生命,渴望成功,渴望读书的心理。这本书的主人公具有坚强的意志力,他不畏惧生活中生存的困难,他不断的寻找生活中的的技巧,为得是自己更强大,更有生存的的价值与生活的动力,他为能读上大学而努力奋斗,对付人生中的所有挑战。在小说中,我体会到那些人的心理,好人往往有好报,坏人往往有坏报,在人生命中只有努力不懈,都是一种别人对自己的挑衅,丝毫不能容忍,这就是主人公的心理思想。

事有巧合,人有相似,主人公是一位有意志力的人,而我也想做一个那样有意志力的人,虽然我现在还只是一名小学生而已,但我也渴望有这种意志力,它能让我拥有无私的勇敢。

书,让我懂得道理,让我体会人,让我分辨是与非,让我们读一本好书,体现一次美丽的人生,走一次人生的旅程,懂得一个道理,选择正确的人生。

第8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自从我读了《我的大学》之后我被高尔基的勤奋所感动。

高尔基在昏暗的油灯下读完了大学,当时他的生活是那样的艰苦可是他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还是执着的学着学着……

高尔基能在昏暗的油灯下学习而我有比他好一千倍一万倍的学习环境下学习怎么反而比不上他这是为什么?是因为我们贪玩、自满所造成的。难道在相比之下的我们不应该努力吗?有一名言这样写到“勤奋+谦虚成功”高尔基做到了。而我们却是“贪玩+自满失败”我们的结果就是如此,难道你们想看到父母为你们的前途渺茫而忧心忡忡吗?我希望同学们能把眼光抬高一点,把事情看远一点,不要只看到现在的欢乐,也要展望一下你未来的生活。

在此我呼吁那些贪玩的小朋友,为了我们的未来,为了我们的理想努力吧!让高尔基的作风流传天下吧!让我们为历史的史册再添一笔辉煌吧!

第9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我的大学》,这本书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

作品叙述了少年的“我”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梦想破灭以后,不得不为生存而四处奔波,住在“大杂院”,买苦力,与穷人和大学生交朋友。他进入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在那里学到了在有围墙的大学里学不到的知识,经过痛苦的思想探索,终于成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

我今天生活在这么幸福的时代,国家给我们这么好的学习环境,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要做一个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人。

第10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今天,妈妈和我一起去黄埔书店买了不少书,有《童年》、《在人间》、《母亲》、《我的大学》……其中在这些书里,对我印象最深的是《我的大学》这本书。

《我的大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高尔基在上大学的时候,高尔基的父母亲去世了,但高尔基仍然还不断的坚持学习和读书。

想想自己,现在我们有了这么好的学习环境,还不用功去读书是没办法解决困难的,我们以后到了社会是不会等着你的,只要你差一点儿都是不能工作的,因为你的资格不够,所以是不能工作的。只有我们上课认真听讲,不开小差,遇到不懂的问题能马上告诉老师,让老师帮你解决困难,这样你不断的学习才能有很大的进步。

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要向高尔基这样勤奋好学的精神,使我懂得了我们要珍惜时间,从每一分每一秒做起。大家行动起来吧!

第11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读完了《我的大学》后,我更加崇敬高尔基了,因为他有坚持不懈的决心。

《我的大学》主要讲了:高尔基怀着读大学的理想去了喀山,但由于各种情况,他的希望破灭,他不得不为生存而奋斗:住“贫民窟”,卖苦力,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在一些大学生和进步人士的帮助下,高尔基投身进了一所社会大学。

高尔基求知的欲望是多么强大!他有很大的决心,想进大学,他想学习知识,做一个大学生,而不是成天只干苦力活。为了能生存下去,他付出了多少努力,他吃不好,也没有好住宿,但他后来却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了家喻户晓的作家,真了不起!

高尔基观察了许多周围的人,接触了各种性格的人,他闲的没事干时,就观察贫民窟的人们是怎样生活的,正因为他善于观察,才能写出这样动人的小说。他喜欢同知识分子交流,比如“霍霍尔”。在这期间,高尔基知道他的外祖母去世了,很伤心。我读到这里,也不由得伤感,他已经失去很多亲人了,他的心经历过多少苦难,但他从不放弃对梦想的追求。

读完《我的大学》后,我对高尔基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知道了生存的艰苦。

第12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高尔基上大学这个想法来源于一个叫尼·叶夫列伊诺夫的中学生。他是一个帅气可爱的青年,他的眼神如女人般柔和,原来住在高尔基的阁楼上。他常看到高尔基手上拿着书,引起了他的关注,慢慢他们就熟了,没多久他就让高尔基相信自己“颇有科研天赋。” 他告诉高尔基,随便考好几门,就能得到大学的奖学金,再过五年就成为一个学者。高尔基来到了喀山,来上大学,到了喀山,现实生活为了避免饿肚子,常常找点活计。而跟我们现在比,高尔基的生活很艰苦,而高尔基热爱读书,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

有一次,高尔基的小木棚着火了,他们把里边的油一桶一桶搬出来,但高尔基的书还在熊熊大火中,他当时很着急,于是就一本本的搬下来,但时间来不及,有一部分书,被烧掉了,读到这,我都想帮他一块去搬书。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高尔基有着上大学的梦想,但现实生活他上大学的愿望没有实现。但是最后经过自己的努力而成为了有名的作家。让我知道,无论条件多么艰苦,通往梦想的路不止一条!必须坚持不懈。

第13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高尔基《我的大学》。

这本书写的是高尔基生活的时代是沙皇统治的黑暗时期,人们相互抱怨,对骂,三天两头的打架,甚至于去杀人。为了上大学,高尔基来到了喀山,最终因种种因素,高尔基没有上成大学,而是在那里上“社会大学”。在这期间,他曾当过搬运工、面包师助手、小店店员······在刚来到喀山时,他遇到了小偷和许许多多千奇百怪的人。高尔基经人介绍,认识了藏有很多书的小店老板潘科夫。以后,他白天销售货物,到了晚上刻苦读书,有的人嘲笑高尔基看书的“愚蠢行为”,有的人赞赏高尔基渴望获得知识的精神。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高尔基生活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经历了诸多磨难,从事了很多辛苦的工作,然而他却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后来,他在潘科夫的店铺里一边做工,一边埋头苦读,不顾一群愚昧的人的嘲笑,仍然读书,最终成了伟大的大文豪。我们生活在这个幸福的环境中,吃得饱,穿得暖,也有很多书看。我们生活的环境比高尔基要好很多,再不好好读书,上不了大学,那就很说不过去。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用功学习。

只有知识才能使人进步,只有读书才容易获取知识。没有了知识,人们就会像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一样。没有了知识,科技不会进步,人类社会不会发展。

第14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这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名叫《我的大学》。

这部里有《来到喀山》《杂货铺老板》《当面包师傅》《到乡下去》这几篇文章。主要讲了在阿廖沙十六岁那年,背井离乡,怀着一点上学的希望,去了喀山。但是,他想上大学只是一个梦想,不能实现。希望破灭后,阿廖沙为了生存而奔波,住在破房子里,卖苦力,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房工作……而且,他在面包房的时候,听到了一件很不愉快的事——他的外祖母去世了。在过了一段时间后,阿廖沙上了一只拖船,离开了喀山,来到了里海地区……

读完之后,我有很多感想,在当时的苏联、俄罗斯有多少像阿廖沙这样的青年,历经重重困难,却没有上到大学,还经历了可怕的事实:外祖母去世了,多不好的消息,多无法让人接受,外祖母是阿廖沙生活中最好的伴侣,是最关心阿廖沙的,是本书里最光辉的人物之一,可她却去世了,为什么好人死得快,坏人活命长呢?还有,我还喜欢阿廖沙坚强的品质,他做事坚定不移,坚贞不屈的品格,也值得我们学习,还有,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性质、性格,反正,和坏没有关系,只和好有关系。而且,他并没有放弃那一丝的希望,经过七天七夜的乘船航行后,来到了里海地区,这一段经历,也可以算是阿廖沙最伟大的、最让人受益的大学了。

第15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我读完了苏联作家高尔基写的《我的大学》。这部作品是高尔基的三部曲自传体小说,通过对作家自己童年、少年和青年的生活和坎坷的命运的描写,给我展现了一代人的成长。

《童年》反映了阿廖沙(高尔基)的父亲去世后,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的岁月。他每天看到的都是令人作呕的丑事,舅父们为了家产而吵架斗殴,愚弄弱者,毒打儿童等等。但同时他又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受到外祖母讲的故事的熏陶,使他对文学逐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人间》主要说了阿廖沙四处打工,也有时拣写东西卖钱、捕鸟、摘野果,并在打工中学习。生活中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不为环境所屈服的人。他是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去喀山读书。

《我的大学》写了青年阿廖沙新的人生。他读大学的梦想破灭了,但是懂得了社会才是真正的大学这个真理。这个时候,阿廖沙已经成长为一个意志坚定、任何苦难都无法打垮的青年。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佩服和敬佩高尔基,因为他从小就因为家庭的原因,饱受屈辱和欺凌,但并没有打消他对读书、对学习的渴望,反而使他有了强烈的社会感受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依然坚持不懈的读书、学习,不放弃追求,最终成为了享誉世界的作家。和他比起来,我真的自愧不如。我的生活环境比他好很多,但有时还因为看电视、玩电脑的原因,而把学习推到明天,或是更远;家里的每一个人都对我非常的疼爱,而我还有时和他们发脾气。现在想起来,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第16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是俄国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说的话,每当我想起这句话时,总要翻开高尔基的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回顾高尔基传奇的一生。

现在,让我们一起到书中遨游吧!高尔基在童年时就父母双亡,青少年时期漂泊流浪生活、复杂的社会经历使高尔基亲身体验到俄国劳苦大众饱受沙皇黑暗统治下的痛苦生活。他以小说的形式表达了他坚定的斗志和决心。

书中的`阿辽沙就是高尔基的形象,他小时候父母双亡,于是,在外祖父家度过了苦难的童年,虽然有善良的外祖母疼爱他,但是脾气暴躁的外祖父对他很严格,经常为一些小事而打他。于是小小的阿辽沙就是在这种环境中,匆匆读了两年小学,渐渐长大了。外祖父的破产,把少年的阿辽沙赶向社会,他在漂泊流浪的日子里当过铁路工人、面包工人、洗碗工。但是,不论在多么恶劣情况下,始终不会放下他的书本。他曾因为在工作的时候读书入了迷而不小心烧坏了女主人的茶炊,被毒打一顿,背上血淋淋地插满了柴刺,他却没有因此控告主人,只是让主人允许他在工作之余看书,读到这里,我被他那‘读书狂’的精神所感动。可见阿辽沙多么喜欢看书啊!书籍为他开辟了一个崭新的天地。在青年时期,他也曾怀抱着上大学的理想来到喀山,但他这个大学梦很快就因为经济的窘迫而破灭了,只好又继续了他的工作生涯。

高尔基坚强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更体会到了他在社会上漂泊流浪的悲惨,正是他那不肯放下的书本,给他打开了一扇扇知识的大门,最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这本书包含了太多的含义,希望大家都来读读。

第17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这个假期,因为我眼睛扩瞳,所以看不清近处的字,怎么办呢?我急得愁眉苦脸。

就在这时,我的妈妈想出来一个办法说:“我和姐姐给你读书,你要非常认真地听。”我点头表示同意。

读了一天又一天,一夜又一夜,书终于读完了。

我感觉我们应该同情高尔基,他十一岁就被迫离家出走,到城里一家“时代鞋店”当学徒,认识了表兄萨沙;在轮船后舱当洗碗工,监工等等。艰苦的生活没有打趴下高尔基,反而把他锻炼成一个坚强、正直的人。

作者很喜欢读书,还向“玛尔戈王后”借了书,读过的书不计其数:《圣经》、《巨灵》、《君主论》等等,自己也写过诗。世界优秀文学像雨露一样,滋润着他的心田,使他不致枯竭。

1884年秋,高尔基去喀山大学学习,但梦想很快就破灭了,迫于生计他不得不打工,他认识了小偷巴什金,他原来还是师范学校的学生,高尔基还结识了很多农民、城市平民,在喀山的一段生活对他有着重要影响。

高尔基的书反映了沙皇的黑暗统治和女人的卑贱地位,同时我也领悟到在逆境中成长,可以磨炼人生。

第18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翻开人生的第一页书,相当于走向人生的道路。《我的大学》是写高尔基当翻开人生第三页书的人生道路。

这本书叙述高尔基抱着上大学的念头来到喀山,但他很快明白穷人上大学是无法实现的。他住在贫民窑里。为了谋生,他去当码头工人,又在面包坊里干活。这使青年高尔基更多的接近了搬运工人和其他劳动者,密切了和他们的联系,更深切地体会到受剥削、受压迫的痛苦,增强了争取解放的革命欲望。他读马克思的书,接受革命理论。他还不断发动工人与剥削阶级进行斗争。虽然在这个时代,由于反动势力的猖狂,革命斗争常遭失败和挫折,使得高尔基时有悲观失望。但是,在和工人群众的共同斗争中,高尔基得到了锻炼,革命思想日已形成。高尔基就是在这样的“大学”中,成长起来了。

高尔基的那种顽强学习的精神,使我相信即使人生道路常有困难,只要我们有决心,就一定会为自己开辟一条崭新的人生之路。《我的大学》使我真正明白了“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路,真正体会到唯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会有所作为。

第19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小说叙述了饱尝人间辛酸的阿廖沙,抱着进大学读书的理想来到喀山,但他的大学梦很快就破灭了。不久就参加了秘密的革命活动,贫苦的生活使他在伏尔加河附近流浪,和搬运工、小偷、乞丐生活在一起,向工人们传播着革命理想,参加了大学生的秘密组织,鼓励工人罢工等,这所特殊的大学——社会为他展现出一个越来越广阔的新天地。

当他来到喀山,寄住在一个贫困中学生家里。他会很早发现这位可怜的妈妈的厨房哲学,分给他的每一块面包,在他心中都“如岩石般沉重”,由此他决定“出去找点活儿干,自个儿养活自个儿”。在暴风骤雨的日子里,躲在废墟底下的大地洞里,他顿悟“上大学——美梦而已”,而他又动情地写道:“这个地方令我永生难忘,它是我的第一所大学”。这是他在喀山的第一个成长片段。面对苦难的生活,他没有一点抱怨,他的善良的心充满了感恩和希望。他知道苦难的日子很漫长,他对自己说:“苦难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坚强了,生活环境越艰苦,越能磨练人的意志,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年少单纯,在苦难面前,他更深切地觉察出的是苦难带来的无与伦比的财富!

高尔基从小就受苦,但是他没有放弃,我向我们应该学习他,虽然人生的道路有长有困难,但是只有我们有决心一定会给自己开辟一条新的道路。

第20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高尔基是一位众所周知的名作家,但是他小时候的经历却没有多少人知道。而他小时候的经历全记录在《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中。

《童年》反映主人公小阿廖沙(高尔基小名)在父亲去世后,他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的岁月。阿廖沙每天在祖父家看到许多令人作呕的事情,后来,母亲也不在了,舅舅们也为了家业而吵架、斗殴、打儿童等等的丑事。幸运的是阿廖沙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被外祖母的故事熏陶,对他长大后的文学生涯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童年》里每个故事都深刻细腻,引人入胜。

《在人间》描写阿廖沙在11岁是因为祖父的家破产而外出打工的种种经历。他在尼日尼城里的一家“时兴鞋店”里当学徒,受到萨拉的指挥。在圣像作坊里当过学徒。还兼女仆的工作,在厨房打工。过着苦闷了无生趣的生活。而书记给他带来了生活的乐趣,他如饥似渴的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并向往着全新的生活。

《我的大学》讲述16岁的阿廖沙到喀山想到大学读书,但那时大学的大门只对贵族子弟开放。阿廖沙上了一所特殊大学---“社会大学”,在这所大学里,学到了许多未曾了解的东西,接触到许多知识分子,为他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和他比起来,我是多么幸福啊!他受尽折磨,而我受尽了福,竟然有时还抱怨爸爸妈妈不爱我,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第21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我的大学》是作者高尔基以自传体小说,写出自己的亲身经历,前面还有两部《童年》与《在人间》这三部书被誉为,人生三部曲,体现了高尔基是如何自立生长在生活底层奋斗抗争,艰苦,求索走上革命道路上艺术高峰的历程。

这部书在没读之前,我一直以为是介绍高尔基的大学生活,没想到是社会大学。

原来高尔基17岁时离开了自己的外祖母,带着决心和希望,来到了喀山上大学,他原以为在喀山大学里就可以过上安静又舒心的生活,残酷的现实使他的愿望化为泡影,因为必须为了生存而去工作,高尔基在喀山的那段日子里他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以及杂货铺的伙计,于是贫民窟,穷街,陋港,轮船,码头,就变成了他踏上人生之路的第一所大学,在如此生活的艰苦,高尔基还能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这怎能不令人佩服。

读完我的大学这本书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欲望,以及顽强的读书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我们生活在新社会,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坐在宽敞的教室里读书,有什么资格不好好学习呢?高尔基的命运如此悲惨但是他顽强的与命运打擂台的精神如此伟大,也永远值得我学习,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学习,要懂得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从中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第22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说话。”读了《我的大学》这部文学后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主人公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还使我懂得了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

这本书叙述了主人公抱着上大学的念头来到嘎山,但很快明白穷人上大学是不可能的。他住在贫民窖里,为了生存,他去当码头工人,又在面包坊中干活,这使他体会到受剥削压迫的痛苦,除了痛苦的革命理论,他还劝说发动工人们与剥削阶级做斗争。即使革命斗争的挫折令他有时悲观失望,但是他经受了锻炼,革命思想逐渐形成。

这部书是1923年完成的,作者高尔基本人出身贫寒,有着不幸的童年。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经受了欺凌与虐待。就是在这悲催而艰苦的生活中,高尔基仍如小草般茁壮生长并绽放,我多么渴望像高尔基那样,做一课“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多么渴望他那样,在雨的洗礼中纯洁清新!同高尔基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平时在学习中遇到一点挫折我就难以面对,甚至半途而废。从现在起,我一定要学习高尔基那种勤奋好学的精神,就将自己你塑造成一位对社会大有贡献的人才。

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欲望,使我想到了家中一本本书,而我却让它们闲着,难道是“书非借不读”?难道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更好地成长?不,当我读完《我的大学》之后,才真正明白“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而退”的道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吸取知识的精华,沐浴智慧的洗礼。这部文学使我受益匪浅,铭刻在我的心中。

第23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那么大学生活便是书中最美丽的彩页;如果说人生是一台戏,那么大学生活便是戏中最精彩的一幕,如果说人生是一次从降生到死亡的长途旅行;那么拥有大学生活的我们,便可以看到最灿烂的风景。

读书节来临之际,我们学校开展了一系列关于读书的活动,在这同时,我也读了一本书《我的大学》,期待我的大学时光。

为了这个久违的梦想,我们十年寒窗磨一剑,那些刻苦铭心的日子如今仍旧历历在目。在那收获的日子里我们深刻的理解通过自己的努力完成一件事情是多么有意义,栉风沐雨我们一同走过,风雨同舟抵达美丽的大学校园。站在新的起点上,我是那么的激动,又是那么的神往

在生活中我总希望快乐伴随着成功,微笑在每一个青春的季节里,我深知:有大海的呼唤我们就不能让搏击的勇气在海浪中却步,有蓝天的呼唤,就不能过让纷飞的翅膀在暗云中退化。

大学是我们每一个人梦想的殿堂,为了来到这个殿堂我们经历了风风雨雨。既然跨进了这道门槛,那么就让我们在这梦想的殿堂里尽情的挥洒个性吧。

大学不是幻想,不是梦想,更不是妄想,而是我们伟大的理想。只要我们为之奋斗,为之拼搏。总有一天我们会满载而归的!那时你会听到枫叶流舟,你会看到金菊在笑,你会闻到硕果飘香,因为你到了收获的季节!

第24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三部曲第3部——《我的大学》。

这本书讲述了在作者十六岁的时刻,便离开自我的家乡,独自一人去喀山求学。但是作者高尔基并没有上成大学,上大学便成为了高尔基的1个梦想。没上成大学,作者为了能够生存下去而四处奔波:住在贫民窟,卖苦力,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上班……之后,事有了一丝转机,高尔基在和古里。普列特尼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那样的大学生和进步人士的交往中,高尔基进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在这所社会大学里,作者历程了许许多多:经受多要素的日常考验,对人生好处和世界的复杂性去了最初的探索。

高尔基从小善良懂事,当他来到喀山,寄住在1个贫困中学生家里。这个家里便有了三个小孩,这位母亲很可怜,高尔基也注重到了这一点,就算是“母亲“给一块小面包心里也觉得如岩石般沉重,之后,高尔基决定找个上班,让这位母亲缓冲些负担。

《我的大学》是部自传体小说,故事节简便,突出。作者用美丽的语言写出了他成长的片段。这本书是1923年完成的,作者此时已有55岁,年过半百。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无论什么状况,多么艰难,也要想方法克服。并且要懂事,学会随时随地为他人着想。

第25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我的大学》以其现实主义写实风格和热情勇敢的生活态度征服了全世界无数读者的心。它问世之后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鼓舞着无数渴望光明和知识的年轻人勇敢前进。作品叙述了少年的“我”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梦想破灭之后,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与小市民和大学生交朋友。他进入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在那里学到了在有围墙的大学里学不到的知识,经过痛苦的思想探索,最后成长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了《我的大学》这部文学作品后,我深有感触。(lz13)这本书不仅仅让我了解了主人公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的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

高尔基出身贫寒,有着不幸的童年。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了欺凌与虐待。就是在这悲惨而又艰苦的生活中,高尔基仍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艰难的生长并且绽放。我多么渴望像高尔基那样,做一棵“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啊!多么渴望像他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同高尔基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平时在学习中遇到一点挫折我就难以应对,甚至会半途而废。

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欲望以及顽强的学习精神,使我想到了自己:家中厚厚的书,却让它们闲着,难道是“书非借不能读?”不,自以为知识已经很丰富了,可恰恰相反,不是说“学无止境”吗?难道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更好地成长?不,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明白:“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第26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阅读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我深有感触。

具体资料是这样的:马克西姆·高尔基是俄国近代著名作家,世界无产阶级文学的第一个伟大代表。《童年》是作者的传体三部曲,写主人公阿穆沙从童年至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深刻而生动的描述了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作品中的主人公阿穆沙也就是高尔基先生本人,这一形象既是作者早年的生活写照,也是俄国人民,个性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总走向生活的典型。

这篇作集我觉得一是写出高尔基先生童年至青年时期的事情,还在隐隐约约中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要坚持不懈!

没有错文章的开头就是写作者离开了死去的父亲极度悲哀,但是在自己的不懈发奋下最后走向了成功。

假如说生活中你也遇到了同样的挫折你会怎样办?是正因父母离开一向悲哀,不肯自己坚持做自己的目标;还是跌倒了再爬起来自己发奋想自己的生活发奋奋斗!

我想大家必须会选取站起来做一个坚强的人。文中有一段话就是这样描述他所想的:我幻想奇异的冒险,幻想去实现伟大的业绩,我不期望旁人的帮忙,也不期望幸运之神的降临,在这艰难困苦中,我的意志变的越来越坚强。我开始懂得,一个人就是在周围环境作斗争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

每到遇到极大的挫折,我们要明白高尔基先生的话,挫折时简单的,只要我们去应对就是最大的成功!

第27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朋友们!让我们一齐来记住这个伟大的名字吧!一个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成长中的青少年学习的楷模——高尔基!让我们学习他那勤于学习、善于写作、敢于斗争的优秀品质!这就是高尔基上小学时,家里十分得穷,连一件新衣服也买不起。于是,他只好穿着他母亲的皮鞋和外祖母的外套,还有黄色的衣衫,散脚的裤子,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打扮去上学。正因高尔基的生活很困难,因此他只能用捡垃圾来维持生活。那时,穷人是很被别人鄙视的,因此一些富家子弟就经常嘲笑高尔基。然而,高尔却从来不拿它当一回事。他发奋学习,最后成为了伟大的作家。

看到那里,我想到了我们此刻的生活。同样是童年,我们的生活可比高尔基的幸福多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天天有新衣服穿,我们真就应珍惜啊。高尔基能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坚持不懈,奋发向上,直至成功。那么我们呢?这么好的生活条件下,如果还不发奋学习,那就太对不起老师和我们的父亲母亲了。我想:在前进的道路上,必须会遇到一些坎坷。但是,只要像高尔基那样,咬一咬牙,绝不放下,就必须能成功。高尔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高尔基也值得我们尊敬。

第28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少年的高尔基在喀山的那段日子里,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和杂货店伙计。而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他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怎能不令人敬佩?

面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耍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电影……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么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

当时在沙俄统治的黑暗时代,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就根本谈不上救国救民。知识文化是革命胜利的保障啊!不然,就像中国的太平天国运动,由一个个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的农民来主持,肯定会失败的!

高尔基生活于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看禁书。但对于青年的高尔基来说,那些所谓的禁书却正是他的真正所求因为只有它们能真正让人民清醒,让人民明智,让人民有打倒推翻沙俄的信心。

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名字叫捷林柯夫。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和禁书,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

在高尔基以后的艰苦岁月之中,他努力革命,有很大的成就。 “书”来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他获得了如此大的成就,让很多的人民有了好生活可以过。可见而知,书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啊!它的确让社会进步了,让人类进步了!

如今是“科学”第一的时代,书对每个人来说都变得更加的重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征战,也打的是“科技”战,而不是以前的人力战。而打仗的军费开支也要由各国的科学技术的高低来决定的,科技高的国家,挣的前一定是要比落后的国家多……

总而言之,现代的一切,都与“科技”密切相关,而要“科技”就得日积月累的慢慢学习,学习的内容都在一本一本的书里面……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永远都会是真理!

第29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我的大学》这部自传体小说是由高尔基的亲身经历而写成,前面还有两部《童年》与《在人间》,这三部书被誉为人生三部曲,体现高尔基是如何自立成长,从生活底层奋斗抗争、艰苦求索到走上革命道路、攀上艺术高峰的历程。

主人公阿廖沙·别什柯夫为追求大学梦,而乘船出门求学。《我的大学》中阿廖沙的大学就是在到处流浪、打工,社会上的朋友教他做人的守则,和对人生的讨论,他们的理论都各不相同,有时还会起些争执。在他们看来,阿廖沙是个迷恋书籍的男孩。最后,他们乘船到萨马拉,参加了个不大的渔民合作组。

如这一段:

后来他神思遐想开了:

“要是学会了,读了许多书,我就走遍名川大泽,我就会明了一切!我会去教育人!一定的。老弟,和一个人以心换心是多好的一件事!就是和女人,如果能和她们倾心而谈,她们也会明白的。不久前有一个女人坐我的船,问我:假如咱们死了,咱们会怎么样?她说她既不相信地狱,也不相信来世。你看见了吧?老弟,她们啊,也是……”

他找不到词汇来表达,就不响了,但最终还是补充了那句话:

“也是有血有肉的灵魂……”

还有一段:

听完我说的话以后,他用手指叩着桌子,开始说话:“人不管到哪里,依然是个人,需要追求的不是生活中位置的改变,而是接受对人有爱心的教育。”

“人越是身处下层,他离生活中名副其实的真理,离生活中神圣的智慧越近……”

这段话说明了“一个人不是追求生活中位置的改变,而是接受对人有爱心的教育。”一句富有哲理的话,更让人体会到社会上的哲学多么的奇妙。

而整篇小说中却不是仅仅讲述了高尔基对童年的回忆,也让我们知道那一段有着历史性的故事,也了解了高尔基的朋友,他们虽不是什么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却都有着对人生的一种想法、看法,和各自的一番大道理。就是有了这些想法与看法,让高尔基的“大学”不再枯燥、乏味,更具社会性。

第30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高尔基的一部自传小说《我的大学》,他的《人生三部曲之一》,真实地描述着他青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从一个年少无知的天真想法,也许在别人眼里是那么地幼稚,但这正正表现了高尔基精神上的高度。他用他尖锐的笔触描述着黑暗的社会,来表达自己心中对这个社会的不满,正如他笔下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无惧无畏,为着自己心中高尚的目标迈进。而如今在当今相对和平的年代生活的我们,在我们眼里,上大学早已经不是一件稀罕的事了。丰衣足食的我们不必为我们的生存而烦恼,不用为上学高昂的学费而奔波,就算这样,还是有很多人觉得上学时那么痛苦的事,父母对我们的付出是那么理所当然的事,可在高尔基的那个师弟,上学是一件那么奢侈的事,他们也有自己的理想,也有自己的追求,对他们来说上大学就是他们梦寐以求的理想,可是他们却不得不为自己的生活而烦恼,为自己高昂的学费而烦恼,因此他们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就必须先走上社会,读者我们还未曾触摸的社会大学。

可是社会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在当时,他厌恶者俄国社会的丑恶与黑暗,却一直探索者生活的道路。在革命者的引领下,追求着自己目标。

《我的大学》里,高尔基笔下的主人公阿廖沙,十六岁满怀着上大学的梦想,告别家乡和亲人,严酷的现实生活使他上大学的美好愿望顿时化为泡影,因为他必须直面人生,必须首先为生存而受雇去干活。于是喀山的贫民窟、穷街陋巷和轮船码头变成了他踏上人生之路的头一所社会大学。

高尔基在《我的大学》中反映的思想也正表达了当时俄国知识分子的思想,在黑暗的社会中找不到自己的理想,像 阿廖沙一样的知识分子想上大学的梦已成泡影。会想到我们自身,在充满和平的知识殿堂,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被棉袄包裹的我们更需要有革命的精神来支撑我们的理想,实现我们的大学梦,这是我们一代一代的使命,让我们的大学有它的存在——《我的大学》。

第31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三本书相信我们都应该知道吧!他们是由苏联著名的作家高尔基所精心编绘而成的。“高尔基”一个众人皆知的人物 ,一个耳旁随时听见的一个名字,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他通过对自己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生活和命运的描写,主动真实地再现了我们上一代人的成长经历的坎坷,写下了他们独特的成长方式,而《我的大学》则就是在三部曲自传小说其中之一的一部,也就是我即将而读的一本书。

《我的大学》是这三部曲中最卓越的一部,也是世界无产阶级文学的宝贵财富,小说用现实主义和热情勇敢的生活态度的形式来征服了我们全世界的读者,从中我们可以学习到许多我们并没有经历过的一些事情,在他们遇到困难时是如何解决的,能激发我们成长中的毅力,让我们了解无论什么状况,有多么的艰难,我们也要想方法去克服,并且知道在这困难的身后不仅仅是我们一人的努力而克服的,而是靠我们共同的努力,学会随时随地为他人着想的一种思想方式。

这本书讲着作者在13随时便离开家乡,独自一人去喀山求学,但他并没有成功,而这个梦想则留在他的心底,梦想破灭后,为了生存自己而不得四处奔波劳碌,住“大杂院”卖苦力为生,与小市民和大学生结交朋友,他进入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在这所大学里他与同行的人打交道,接受种种的生活考验,受到了很多思想的教育和启迪,对人生的意义和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探索,在那里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和杂货店伙计,而这种的艰难生活下,他依然能不断地学习知识,不断的看书,怎能不令人敬佩呢?

当时在沙俄统治的黑暗时代,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就谈不上做那些所谓自己的梦想,就像中国在清朝时期被整天无所事事,只求寻欢作乐的人统治者,这能不腐败吗?连日本这样小的国家都能请略我们中国,可想而知当时的政府是多么的腐败无能啊!且能得知中国的技术,知识能力,都如此的腐败,可想而知只有自己强大,才能不被别人欺负。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知识是学不完的,只有我们愿意去学才行,自己学的才是真正的,别人强求的永远是不可能的……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

第32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这本书通过描写饱尝人间辛酸的阿辽什卡,抱着进大学读书的梦想来到喀山。可是,由于当时的大学并不向穷人敞开的,所以阿辽什卡的理想破灭了。为了反抗黑暗的社会制度,为了争取受教育的权利,不久以后,他参加了秘密的革命组织。阿辽什卡生活贫困,在伏尔加河一带流浪,和搬运工、小偷、乞丐生活在一起。后来,他终于在一家面包店找到了一份工作。他向工人们传播革命思想,不仅如此,他还鼓励工人们参加大学生的秘密组织,领导工人们罢工,与反动的政府进行斗争。这些事实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和学习环境。

我们现在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有了更好的学习环境,我们更要努力学习,在学习新知识同时,也不要忘记复习巩固旧的知识,古语:温故而知新。

我们不但要学习书本上的知识,而且在生活中,我们应该观察生活中的一点一滴,从大自然中学习新的知识。大自然就是一本无字的移动的字典,也是一本百科全书。在人与人的社会中,每个人都有可能是你的老师,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我们要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我们现在是桃李芬芳,明天是社会的栋梁,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奉献自己的一份光和热,一片丹心,报效祖国,让我们伟大的祖国永远繁荣昌盛。

第33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我的大学》是文学巨匠高尔基所著的。这是高尔基上“社会大学”时批评沙皇统治黑暗的一本最佳的书。在这部长篇自传体小说中,作者力图以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感受为主线,塑造出一个努力探索生活的意义、寻找新的生活道路、内心充满了激烈冲突的人物形象。

这本书最让我难忘的是作者的语言艺术的高超,以及一些语言含蓄的讽刺沙皇统治的黑暗。全书人物众多却形象鲜明、性格各异,无论作家对之着力刻画还是寥寥数笔略加勾勒,全都显得轮廓分明、鲜活灵动,读来如见其面,如闻其声。罗马斯的深沉干练,杰连科娃的矫揉造作······书中都有鲜明的例子:比如描写罗马斯:“罗马斯简单而明了的对我说,他不在时我该做些什么以及应该怎样去做。我感觉,他似乎已经忘掉了人们用爆炸来吓唬他的事了,就像忘掉蚊子叮过他一样。”比如刻画捷连科娃:“瞧,她来了,轻盈,飘逸,像玫瑰色的彩云迎着旭日飘拂,可是,从她的眼神里却流露出内心深处虚伪的情愫。 ”最让我难忘的一句讽刺性的话语是:“自由就是:我想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但到处都是官老爷,他们要来干涉你们的生活。沙皇从地主老爷们手里抢走了农民,于是,沙皇就成了所有农民的老爷。如果你要再问什么是自由,总有一天,沙皇会对你做出解释,告诉你什么是自由!”我被书中的人物形象所吸引,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不禁深深地赞叹于高尔基高超的语言表现艺术。

看完这本书,让我得到了一些写作的启发。高尔基描写的人物生动灵活,惟妙惟肖。而我在自己的作文中总是描绘出的人物形象,不生动,死气沉沉的,没有清楚地写出人物的性格,我以后不仅要多观察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积累写作的素材,还要多读些世界名著,借鉴一些他们的写作技巧,把人物刻画的更加生动,还要本着作文的一大要点:“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这样才能把文章写得好,写得让人拍案叫绝。

第34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提到高尔基,我们就会不经意的想到这位作家的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三部小说其实是他的自传,而《我的大学》更是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渴望知识的青年在黑暗的统治下表现的无奈,而也是知识的力量让他得到了成长,成为了一个优秀的革命者!

阿缪沙的青少年遭遇了艰难的生活历程,当他16岁的时候,他决定去喀山寻求机会上大学,因为在大学可以学到很多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但现实是很无奈的,他不论怎样努力都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在贫民窟生活的他,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打工、做苦力,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太大,他一度陷入了自杀的精神危机。

后来他接触到了一些大、中学生、秘密团体的成员及西伯利亚流放回来的革命者,受到这些人的思想影响,他的观念也发生了变化,逐渐成为了马克思主义思想及其著作的忠实读者和粉丝,从而了解了红色革命和其本质,并摆脱了自己的颓废状态。

如今,我们都有机会上大学,可为什么很多学生都不懂的珍惜呢?拥有优越的环境和条件,他们却无心用功读书,将心思放在了玩乐上。例如,很多大学生读完大学之后,出来什么都不会,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阅读《我的大学》,会让我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让我更加努力和勤奋,不浪费大学里的时光,将来考上大学,成为一个优秀的大学生。

现在有一句玩笑玩叫做“你上了大学,还是被大学上了!”虽然是出于幽默的说法,但也确实反映了当代很多大学生们的生活和学习状况,阅读湾《我的大学》,你会变得勤奋刻苦!

第35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童年》,《我的大学》,《在人间》是高尔基作品的三部曲。这三部曲讲述了阿廖沙的一生,他的那段生活,仿佛就是在听一个善良而极端的天才在讲述一个悲惨的童话。然而,使我感触最大的莫过于高尔基的《我的大学》。《我的大学》讲述的是阿廖沙在社会外出谋生的经历。他备受生活煎熬,做过工役,受过欺凌,侮辱,戏弄,甚至还遭受过陷害和毒打,体验了社会底层人们的艰辛,认识到了人性的丑恶。但他并没有因为生活的艰辛而自暴自弃,相反,他积极面对,正是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地打动我,直达我的灵魂深处。

高尔基三部曲的出版不仅使我们对高尔基的一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他们更能使我们深刻的体会到,在沙皇的统治下,人们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以及当时人们的残酷和冷漠无情。特别是每次当我读完《我的大学》和《在人间》,我都会忍不住对当时的人们的悲惨生活而感到痛心,对于那些残酷的统治者的痛恨以及对当时人们的冷酷无情而感到悲哀。读完这三部曲后,我想每个人都会对现在的幸福生活感到满足和更加珍惜。

在《我的大学》中,我们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当时的阿廖沙是多么的渴望能够到大学进行高等的教育。但由于现实的残酷,他并没有如愿以偿。在一开始看到阿廖沙的愿望破灭时,我满以为他会放弃那个在那时看来是多么奢侈而不切实际的愿望,老老实实地做社会的底层,一直碌碌无为。但出乎我的意料,他竟将贫民区和码头作为它的社会大学。在那里,他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包括大学生,初中生以及一些革命者,学到了在正规大学里面永远无法学到的知识,扩展了它的见识面的同时,也使他的思想发生了改变。也许,正是阿廖沙的那种坚强以及不畏艰难,勇于面对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造就了他成就,使他异于其他那些碌碌无为,自暴自弃的人们。

阿廖沙对于他的未来有很清晰的规划他对未来充满希望;在当下,他脚踏实地,永不放弃,勤奋学习,勤奋思考,持之以恒;对过去,他无怨无悔,因为他曾经努力过并为此而争取过。他曾经在书中写过这样的一句话,使我感触良多:“苦难的日子使我变得更加坚强,我不奢求别人的施舍,也不苛刻偶玩好运的降临,愈是艰难,愈能磨练人的意志,增长人的智慧”。是呀,愈是艰难,愈能磨练人的意志,在阿廖沙的身上,我清楚的明白,在任何恶劣的环境,在任何困难面前,我们都不能轻言放弃,只要不放弃,就证明我们还有机会,还能实现我们的梦想。但是,一旦我们放弃了,我们就与成功擦身而过,失之交臂了。

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幸福的。且不说我们有机会就读大学,单是从我们的现在的自由和自由来说,我们就比他们幸福很多。因此,我们更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努力奋斗,以回报一直对我们怀有期望的家长,老师和朋友们。阿廖沙教会了我永不放弃,脚踏实地,努力奋斗,勇于面对艰难,发挥我们大学生的精神,做新社会的新新人类。奋斗吧!为了我们的美好未来,奋斗吧!想阿廖沙所在的黑暗世界,他都尚且能够做到,我们又为何不可呢!加油吧!奋斗吧!

第36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我的大学》作为回忆性的自传体小说,故事情节简单,并且很明显,小说的内容和结构的组织与安排亦没有经过谨慎细致的构思揣摩,仿佛缺乏一定的有机性和完整性,然而,正是这些看上去存在的缺陷焕发着强烈的感染力,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作者用简洁优美的言语勾勒他的成长片段,在其中我们感到浓浓的真实和那些在灰色的环境中闪耀出的感人的光辉。

成长的过程不是像白杨一样由时间直直地拉离地面,也不像瀑布一样清清爽爽地径奔幽深的潭底。如果说人的思维是草,那么,成长就是这株草的幼芽在时间与空间里蜿蜒招展的结晶。

成长在短时期内真的不具有有机性和完整性,尽管理想是牵引成长的一条线,它存在,但不清晰,甚至辽远而迷茫,有好多闪光的片段散落在这条线之外。只有当回首时,在得与失、喜与忧的反复回味中,我们才会真真切切地听到自己拔节的声响,仿佛一条绳子自然而然地拉直。

这部书是1923年完成的,此时作者已55岁。对于一个投身革命且年过半百的人,用笔真切地再现少年时代的生活,他笔下流出的全是记忆的精华,含着倔强而又谦诚率真充满智慧的气度。我一遍又一遍地阅读,心总被某种东西激荡着,思维的火花一次比一次闪亮,我不能抑制自己,我要留住这些火花这些成长的箴言。《我的大学》我的大学!我感到很幸运在上大学之前接触了这部书,又在大学的实际生活里反复地体会其中的意味。它们对我是如此地重要,我要赶快留住它们,并把它们献给同我一路成长的人。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第37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着作。这本书就是对自己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住到外祖父家。11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家境逐渐走向贫困,自私、势利的外祖父十分不满外孙给自己增加的生活重担。可是,外祖母却很疼爱自己的外孙,以后,她和外祖父便分了家产(被迫),即便她分到的东西很少,但都不抱怨,依然和外祖父共居,不计较外祖父的“任性”。

于是,高尔基走向了“人间”。他当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碗碟,在码头上搬过货物,还干过铁路工人、面包工人、看门人、脚夫、据木工、园丁……年满16岁之前,小小的高尔基便从事过7种职业。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一路上,他遇到了被他暗自称为玛格特王后的优雅美丽的女人,她有很多书,也很愿意借给高尔基看。在高尔基看来,玛格特王后总是那么美丽、善良,并且拥有高尚的品质和对读书的爱好。不像裁缝的小妻子那样,光有漂亮外表的瓷娃娃。

1994年,高尔基怀着上大学的渴望来到了碦山,到了碦山才知道上大学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梦想。他很快成了流浪大军中的一员。通过好友杰里科夫,高尔基接触到了民族粹派大学生们,在朝不保夕的困苦日子里,高尔基刻苦自学,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高尔基的一生中,我似乎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什么,是坚持?是刻苦?这一切都是,至少,他还是个“大写”的人。或许,我也应该从他身上学到些什么,如:像他一样乐观面对困苦的生活,对阅读书籍的痴迷,对学习的渴望……

面对现实生活,我们更加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这一切来得多么不容易,公主皇帝的家庭,设施齐全的学校,和睦相处的社会……我们现在还小,也不能对社会,为国家做出什么巨大的贡献,唯一对曾经为国家做出奋斗的科学家、用笔当武器的文学作家、辛勤培育下一代的老师们的回报,便是:珍惜现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第38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我在生日那天,收到了妈妈特殊的礼物——高尔基的《我的大学》这本书。打开书的首页我被下面这几句富有诗意的句子深深吸引了。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爱心阅读,从心开始。

在这部长篇小说中作者描写了主人公马克西姆在喀山时期的活动与成长经历。他满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了伏尔加河岸的喀山市,但残酷的现实生活使她的美好愿望化为泡影,于是喀山的贫民窟、穷街陋巷和轮船码头变成了他人生之路的第一所社会大学。后来,他接触到了大学生、秘密团体的成员以及西伯利亚流放回来的革命者,他在思想上发生了重大变化。最后,他终于成为一名革命知识分子。

高尔基生活在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看禁书。但对于青年的高尔基来说,那些所谓的禁书却正是他的真正所求,因为只有它们能真正让人民清醒,让人民明智,让人民有打倒推翻沙俄的信心。

当时在沙俄统治的黑暗时代,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就根本谈不上救国救民。知识文化是革命胜利的保障啊……不然,就像中国的太平天国运动,由一个个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的农民来主持,肯定会失败的!

高尔基的一生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一本好书,收获百味人生,它不仅能为我们排除心中的困扰,为我们解开心中的谜团,更能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开阔我们的思维,提升我们的品味。

名著是人类的精神粮食,没有它们的哺育滋养,我们的生活是不完美的;没有它们的意味深长,我们的人生是缺憾的;没有它们的充实,我们的精神是虚无的。名著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知识海洋的精华。阅读它们,不仅是对文辞的琢磨和品味,更是对一种历史和现实的思考。它们赋予我们的比现实更美,他们把美好传递给了我们,让我们触景生情,因情而赋,因景而歌,用歌赋表达真我。书一直是人类的朋友,这位朋友与我们每个人的交情都不大一样,也许是泛泛之交,又或是惺惺相惜的难求知音。这其中的原因太多了,正所谓书海无涯,浩瀚的书海,实在是难以企及。时至今日,个人的原因也不外乎“书非借不能读”之类的。

人类创造着历史长河,又被其悄然淹没,文学这片记载着人类成长的沃土,值得我们驻足,名著这些参天大树,更值得我们为之倾倒……

就像高尔基所说:“人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第39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高尔基的三部曲第三部——《我的大学》。

这本书讲述了在作者十六岁的时候,便离开自我的家乡,独自一人去xx求学。可是作者xx并没有上成大学,上大学便成为了高尔基的一个梦想。没上成大学,作者为了能够生存下去而四处奔波:住在贫民窟,卖苦力,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之后,事情有了一丝转机,高尔基在和古里,普列特尼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这样的大学生和提高人士的交往中,高尔基进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在这所社会大学里,作者经历了许许多多:经受多方面的生活考验,对人生意义和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高尔基从小善良懂事,当他来到xx,寄住在一个贫困中学生家里。这个家里便有了三个孩子,这位妈妈很可怜,高尔基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就算是“妈妈“给一块小面包心里也觉得如岩石般沉重,之后,高尔基决定找个工作,让这位妈妈减轻些负担。

《我的大学》是部自传体小说,故事情节简单,明显。作者用优美的语言写出了他成长的片段。这本书是19xx年完成的,作者此时已有55岁,年过半百。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无论什么情景,多么艰难,也要想办法克服。并且要懂事,学会随时随地为他人着想。

第40篇:《我的大学》读后感

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五彩缤纷的;我们的童年生活是幸福而又充满自由的;我们的童年生活是有父母的呵护、老师的教导、同学的友好而组成的,因此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令人难忘的。

可不是每个人的童年生活都像我们一样绚丽多彩,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就没有我们这么幸运。他三岁丧父和母亲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在别人的冷嘲热讽下他没有放弃,没有抱怨,更没有悲伤,而是怀着一颗积极进取的心在奋勇前进。不堪入口,不能吃的食物,他也高高兴兴的吃下去;穿着破烂的衣服,他仍然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

十岁时高尔基的母亲也去世了,他变成了一个孤儿,可是他并没有自暴自弃,继续努力着,奋斗着;他也没有逃避这种生活;而是来到“人间”去自谋生计。好像命运特别喜欢捉弄他,在生活的路上他遇到了许多坎坷、挫折和无奈,而他却能在那种环境中,利用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地走向成功。原来想上大学的他没有如愿,却在“社会大学”里学到了许多著名大学所学不到的知识。开拓了视野,提高了觉悟,终于成长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歧路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你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得到成功的喜悦。

是啊,司马迁就是凭着在逆境中搏一搏的精神才写下了《史记》而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从小遭人嘲讽、斥责的爱因斯坦就是能在逆境中坚持,所以长大后才被誉为科学界的天才。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平原又有险滩。在学习中也没有常胜第一,但是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拼劲,信心,在逆境中能坦然面对困难,成功之路近在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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