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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恶毒的女人外貌句子汇编96句

时间:2021-01-14 19:07

描写人物脸部的段落

1.他那细长的麻脸上,五官挪位,竖眉瞪眼的,满是凶神恶煞的表情。

2.他的眼睛里闪射着凶光,脸上浮出恶毒的狞笑;额头上的那一绺黑黑的头发,像毒蛇的长舌;嘴里喷出粗俗不堪的脏话。

3.脸色十分呆板,像一面绷紧的鼓皮。

4.脸色白皙、清瘦,露出愁苦惆怅的神色。

5.刚才还是晴空一样的脸,忽然乌云密布,笑容顿消。

6.她那张白皙的脸上,愁眉双锁,仿佛乌云密布,一对眼睛如冰球,射出冷冷的光;嘴唇翕动着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7.她那张活泼的笑脸,像春天里娇艳的鲜花在开放。

8.他那刀削斧砍似的脸上涂满了憔悴的疲倦和深深的忧伤。

9.他那红嘟嘟的脸蛋闪着光亮,像九月里熟透了的苹果一样。

10.他的手激烈地抖动起来,浮肿的脸像一张黄纸,没有一点血色。

11.霞光映射着她的脸蛋,透出粉盈盈的红色,像涂上了一层胭脂。

12.他的脸阴沉得十分难看,仿佛被寒霜打了的茄叶一样,又黑又紫。

13.她的大眼睛也一下子变的明亮了,脸色就像春天的晴空那么明朗。

14.那位烧伤的少妇头上缠着绷带,脸色白得像一张纸,颧骨高高地突起,眼睛没有光彩。

15.只见他的三角脸在月光下呈惨灰色,两个颧骨尖尖地突了出来,两眼愣愣地往上翻着,非常的可怕。

16.妈妈的脸色蜡黄,眼睛深深地陷进了眼眶里,眼珠黄黄的,无一丝一毫光彩,嘴唇看不到一点血色。

17.她那红润的瓜子脸,经那夕阳红光映照,更显得特别的鲜艳,简直就像一朵迎着三月朝阳带着露珠盛开的桃花。

18.我和纯纯相处一共四年,她给我的印象是很难忘的。一张圆脸庞,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总爱一眨一眨的闪耀着欢乐温和的光,那小巧玲珑的鼻子,微微向上翘着,一张不大不小的嘴,长在圆圆的小脸上,说起话来有条有理,使人心悦诚服。

19.她长的很纤弱。脸是鹅蛋形的,加上一双明净的眼睛,眼睛上面是弓形的,像是画上去的眉毛。一个小巧笔直的鼻子,一个圆圆的像生气似的嘟着小嘴。她的气色不太好,总是有些苍白。

20.站在穿衣镜前,我看见了镜子里面的我:个子不高,齐耳短发乌黑发亮。圆圆的小脸蛋,红苹果似的,正甜甜的微笑着,略张的嘴内露出几颗不整齐的小白牙。

21.爷爷老了,波浪爬上了他的额头,渐渐又爬满了他的脸。望着这张脸,我想起了千年古树。

22.这个孩子面皮微黑,满脸雀斑,好象皮肤里掺着火药末似的。

23.这个人长得太丑了,黄黄的圆脸上满是雀斑,像烘焦了的黑芝麻大饼。

24.他满脸布着雀斑,像被顽皮的伙伴撒上了一把黄沙似的。

25.这个圆头圆脑的家伙,吊眼皮,朝天鼻,眉毛稀稀拉拉,一副滑稽相。

26.这张脸难看极了:脸庞像冬瓜,金鱼眼,扁鼻子,嘴巴几乎吊在耳朵边。

27.他额头尖削,两颊的肥肉倒挂着,成了上小下大的两截脸,看上去像是个压扁了的葫芦。

28.那个人的长相真特别:两只眼睛成“八”字形,仿佛有人用手指在他腮帮上往下按了一下似的;嘴角里流着唾液,把皮肤泡得发白。

29.他脸色焦黄,两腮微陷,尖尖的下巴向前探着,狡黠的小眼睛里装着两只滴溜溜转的眼珠子。

30.他的身子胖得滚滚圆,长了一张狐狸脸:鼻子尖而窄,深棕色的眼睛里闪着阴险而又狡猾的光。

31.他那浮肿面皮,像个吹足气的猪尿泡,膨胀得发亮。

32.虎妞刚起来,头发散乱,眼皮浮肿,风一吹,黑脸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活像拔去毛的公鸡。

33.老头儿满头花白,黄褐色的脸皮像浸胖了似的;眼睛成了一条线,几乎要花很大的力气才能睁开。

34.张奶奶那又黑又瘦的脸皱得像核桃皮似的。

35.瞧这一脸愁苦的皱纹,多像一条条干涸的沟渠!

36.赵老师的额头上爬满了细密的皱纹,那是智慧的年轮。

37.老人的笑容就像池塘里落进了一块砖石一样,涟漪四散,皱纹满脸。

38.舅父的脸色晒的如赤铜一般,上面刻着深沟似的皱纹,这是岁月留下的印记。

39.张大爷的面庞滚圆肥大,一脸苍斑皱纹,重重叠叠,像只晒得干硬的柚子壳。

40.妈妈的脸上的皱纹,一道道又粗又深,仿佛用刀在那黧黑而粗糙的石块上刻出来似的。

41.一张黑黄的脸皮,当中镶着白多黑少的两个琉璃球。

42.一张灰黄脸,皱巴巴的,像大叶柞树皮,七横八,满是沟坎。

43.妈妈的两眼像枯井,眉头紧蹙,那清癯的脸痛苦地皱成一团。

44.他像一堆枯柴般地蜷曲在病榻上,脸上布满皱纹,两只凹陷的眼眶里盈满了浑浊的泪水,干裂的嘴唇微微翕动,有气无力的吐出“嗯嗯”的呻吟声。

45.他一张脸憔悴的只见一个尖尖的下巴,锁着一双黯淡无光的大眼睛。

46.她的脸颊,明显地陷下去了;由于睡眠过少,眼睛周围已呈青褐色。

47.他的脑袋显得很小,都快缩到肩胛里去了,脑袋上盖着一层马鬃般的头发,灰白的脸上两只塌陷的眼睛,目光呆滞,无精打采。

48.这宽大的脸盘上,因为两腮凹陷下去,颧骨就像两块露出水面的石头。

49.她刚刚四十出头,但模样已经苍老,长年的风吹日晒,使她的脸又黑又瘦,布满皱纹,像条枯老的丝瓜筋。

50.在这位老师傅长方形的脸上,几乎没有弹性的肌肉和软组织,只剩下风霜浸染成紫酱色的皮和有角有棱的骨头。

51.花白的胡须,浅浅的皱纹,还有那一双永远笑眯眯的眼睛,都让人觉得他是个和蔼可亲的老人。

52.她两腮红红的,低头望着自己的脚尖,显得那么羞怯。

53.这小家伙的脸羞得像只煮熟了的大螃蟹,通红通红的。

54.姑娘脸蛋绯红,羞答答地低垂着头微笑,好象一朵出水的芙蓉,沐雨的桃花。

55.浓妆艳抹的脸蛋,粗野而哈哈。

56.那女人搽了一脸的胭脂花粉,颜色赛过雨后的虹霓,三棱镜下的日光,姹紫嫣红的花圃,显得十分妖艳。

57.她那苍白的颜色,像是地窖里马铃薯的嫩芽。

58.她的脸色苍白,白得透明,看得见一根根发绿的细微的血管。

59.那胖胖的圆脸,像刚从冰箱里掏出来的奶油,上面粘着一层寒霜。

60.他一脸病苦,血色全无,黄得像一张陈年的旧报纸。

61.她的面庞圆圆的,白白的,鼻子和嘴唇的轮廓都很周正而纤秀。

62.小飞今年十岁,圆圆的脸蛋,细长的眉毛下长着一对圆溜溜的大眼睛。

63.他长得很有特点:脸上的每一个部分几乎都是圆的,圆下巴,圆鼻头,圆眼睛,就连两道眉毛,也是很规则地望下弯,像是圆规画出的两道弧,那脸真是大圆圈里套着一个个小圆圈呀!

64.他有一个宽广的前额和一对浓浓的眉毛。

65.那青年方脸宽额,浓眉大眼,高挺的鼻梁,紫铜的脸膛有棱有角,仿佛石雕一般,粗犷豪爽。

66.贺老师方脸盘,粗眉毛,棱角分明;络腮胡子一直延伸到脖子上;短短的头发倔强的一根一根竖在头顶上。

67.她长着一双又黑又粗的浓眉,两只山泉般清澈明亮的大眼睛,黧黑的圆脸上堆着憨厚的笑容。

68.阿海这孩子,口方厚唇,圆脸宽额,满头黑发又浓又密,以至把半个前额都覆盖住了,显得憨厚而可爱。

69.她把嘴一抿,脸上显出一种美妙而又慈爱的笑容。

70.她,有一张微胖而慈祥的脸,总是笑嘻嘻的,好象永远不会发脾气似的。

71.朝霞映着她那幸福的笑脸,如同玫瑰花一样鲜艳;微微翘起的嘴角挂着满心的喜悦。

72.姐姐咧开的嘴角挂着真挚的微笑,像红石榴一般;面容显得那么自然、那么舒坦,在日光灯下,仿佛是开在月色里的一朵玉莲。

73.他的嘴一咧,圆圆的脸庞就笑开了花。

74.她的脸上有了一种天真的掩饰不住的笑容。

75.她笑了,笑得那么快活,腮帮上露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真像一朵绽开的红山茶。

76.那个孩子笑了,通红的小脸蛋微微抖动着,两个酒窝卷得深深的,显得多么得意、多么快活呵!

77.她是那样的快活:一对黑宝石般的眼珠,在长睫毛下闪耀着光彩;被夏天的太阳晒得红里发紫的脸颊上,露出两个笑涡儿。

78.这小姑娘的脸蛋,圆得像八月十五的月亮。

79.他的脸胖胖圆圆的,像一只打足气的皮球。

80.她的脸庞竟如天上的满月一样,丰腴而光彩照人。

81.她那白玉般的脸蛋儿衬着一头柔软的头发。

82.这小姑娘一张粉雕玉琢的小脸,人见人爱。

83.在辉煌的灯光底下,她的杏仁一样的脸儿像白玉一样的光润透明。

84.她那鹅蛋脸儿像百合花般洁白,腮帮上泛起玫瑰色,显得纯净而又妩媚。

85.洁净的脸膛像朵白云;云中透出阳光,光闪闪、喜滋滋,充溢着青春的活力。

86.明亮的月光,闪射在他那红堂堂的脸上。

87.她大概有三十多岁年纪,一张被风吹日晒的脸黑里透红。

88.他乐呵呵地笑着,圆圆的脸蛋放着红光,就像田野上一穗淳朴的红高粱。

89.他们那一张张被夏日的阳光所烤黑的古铜色的`脸,带着汗水的油色光辉。

90.她的脸庞,红得像一朵初开的桃花,荡漾着幸福的笑容。

91.他的头发黑亮黑亮的,小鼻子如羚羊的小角般翘起,小嘴里常常会说出意想不到的妙计。

92.少年细高个字,短头发,睫毛又长又黑,大眼睛一眨一眨,仿佛在说话,白净的脸上永远乐滋滋的,一看就知道是个机灵鬼。

93.他是个聪明的孩子,精灵得像个小猴儿,圆脸上一对大眼睛,像抹了油似的骨碌碌地转,薄薄的嘴唇里那灵巧的舌头,一动弹就会流出一串调皮词,耍出一个鬼主意。

94.一根细长的脖子在我面前动了动,接着扭过一张瘦瘦的脸孔来,我定睛一看,那是一张两分钟内作出七八种表情的脸孔:扁头、大脑袋;小眼睛一眨一眨,还不住地朝你做鬼脸。

95.她那脸蛋儿,白里透红,细嫩得像是刚刚出水的荷花。

96.那张涨红的脸多么饱满,像一撞会破的薄皮柿子,透明、鲜艳。

97.小鬼们一个个的脸蛋绯绯红红的,像涂了一层油漆似的,看去更可爱了。

98.小妹那圆圆的脸蛋沐浴着霞光,两颊飘着两朵红云,好像一个红苹果,又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芍药。

99.你看,小明那张圆圆的脸蛋,红扑扑亮闪闪,像不像熟透了的西红柿?谁见了都想捧起它来亲上一亲。

100.要说他的长相,倒实在讨人喜欢:不胖不瘦的身材;白润的皮肤;一对大眼睛滴溜滴溜的;绯红的脸腮,像霞光里的月季花。

101.你看她那乌黑的头发,乌黑的眼睛,白皙的脸庞,玫瑰色的双颊,像不像童话里的白雪公主?

102.她一张稚气的瓜子脸,平坦的前额,红润的双颊,黑黑的眉毛,两只细长有神的眼睛含着笑意。

103.火光把她的脸映得通红,真像一朵初绽的山茶花,那光泽盈盈的眸子恰似花瓣上两颗晶莹的露珠。

104.你看这一张白皙而又俏丽的脸儿:两道细溜溜的眉毛;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薄薄的嘴唇,常挂着恬静的微笑。

105.那孩子鹅蛋形的脸庞,白里泛红的面色,像一朵桃花似的秀美;配上一双清泉般透亮的眼睛,显得文静又聪颖。

106.她长得真逗人喜爱:鹅蛋脸,柳叶眉,黑眼窝儿,长睫毛,晶亮的眼珠会说话,一笑,脸上就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儿,她就是我的姐姐,亲姐姐。

107.他两眼乌黑有神,嘴角微微向上翘,显得坚毅、有主见。

108.他那笔直的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小巧的嘴巴,平时总是笑嘻嘻的。

109.他有一张被阳光晒得闪闪发亮的脸,两眼如电,神采飞扬,笔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一脸俊气。

110.这人长得魁梧高大,留着平头;四方脸上一对大眼睛,炯炯有神;浓黑的眉毛,眉宇间透出英气;两嘴唇经常紧抿,流露出一种自信的神情;挺直的鼻子下两道勾纹,更显出一脸坚毅刚强的气概。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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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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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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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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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

书籍简介: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该作品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对童年往事的回忆,讲述了一段关于英子童年时的故事,反映了作者对童年的怀念和对北京城南的思念。

该作品于1983年被改编成同名电影,由吴贻弓执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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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的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思康暗中相爱,后来思康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送到城墙根脚下,不知去向。英子对她非常同情,于是答应帮秀贞找小桂子。

英子在不经意间发现妞儿的身世与小桂子极其相似,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寻找爸爸。但最终在赶火车时母女二人一同丧命于火车下。英子发着高烧,昏迷了十天,差点丢了性命。后来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

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便衣警察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因为失去了一个朋友。后来,兰姨娘来到英子家,英子发现爸爸对兰姨娘的态度不对,英子想了一个办法,把兰姨娘介绍给德先叔,后来他们俩相爱,最后他们一起乘马车走了。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被淹死,女儿也被丈夫送给了一对没有儿女的骑三轮的夫妇,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最后,英子的爸爸也因肺病去世。英子因为爸爸的离开,体会到了自己的责任,觉得自己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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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中好词好句:

好词

1、和和气气:态度平顺温和。

2、抽抽噎噎:形容低声哭泣。

3、来来往往:指多次来和去交往。

4、真真假假:有真有假,虚实相混。

5、整整齐齐:保持整洁和有条不紊。

6、没大没小:长幼不分、没规没矩。

7、匆匆忙忙:形容人所处的状态急迫。

8、昏昏沉沉:形容头脑迷糊,神志不清。

9、自言自语:言、语:说话。自己跟自己低声嘀咕。

10、结结巴巴:形容说话不流利。也比喻凑合,勉强。

好句

1、小妹妹这时从妈妈的身上挣脱下来,她刚会走路,就喜欢我领她。我用跳舞的步子带着她走,小妹妹高兴死啦!咯咯地笑,我嘴里又念着“我们看海去”,念一句,跳一步舞,这样跳到门口。宋妈刚吃过饭,用她那银耳挖子在剔牙,每剔一下,就啧啧地吸着气,要剔好大的功夫;仿佛她的牙很重要!小妹妹抱住她的腿,她才把耳挖子在身上抹了抹,插到她的髻儿上去。

2、她说得那样快,好像一个闪电过去那么快,跟着就像一声雷打进了我的心,使我的心跳了一大跳。她说完后,把附在我耳旁的手挪开,睁着大眼睛看我,好像在等着看我听了她的话,会怎么个样子。我呢,也只是和她对瞪着眼,一句话也说不出。

3、冬天快过完了,春天就要来了,太阳特别的暖和,暖得让人想把棉袄脱下来。可不是吗?骆驼也脱掉它的旧驼绒袍子啦!它的毛皮一大块一大块地从身上掉下来,垂在肚皮底下。我真想拿把剪刀替它们剪一剪,因为太不整齐了。拉骆驼的人也一样,他们身上那件反穿大羊皮,也都脱下来了,搭在骆驼背的峰上。麻袋空了,“乌金墨玉”都卖了,铃铛在轻松的步伐里响得更清脆。

4、我重新坐正,只好看赶马车的人狠心地抽打他的马。皮鞭子下去,那马身上会起一条条的青色的伤痕吗?像我在西厢房里,撩起一个人的袖子,看见她胳膊上的那样的伤痕吗?早晨的太阳,照到西厢房里,照到她那不太干净的脸上,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流过泪坑淌到嘴边了!我不要看那赶车人的皮鞭子!我闭上眼,用手蒙住了脸,只听那得得的马蹄声。

5、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6、妹妹这时从妈妈的身上挣脱下来,她刚刚会走路,就喜欢我留着它。我用跳舞的步子带着她走,小妹妹高兴死啦!咯咯地笑,我嘴里又念着:“我们看海去”,念一句,跳一步舞,就这样跳到了门口。宋妈抱起小妹妹走出了街门,对妹妹说:“俺们逛街去喽!俺们逛街街去喽!”宋妈逛大街的瘾头很大,回来后就有许多的新鲜事告诉妈妈,什么神药贼怪,骡马驴牛。

7、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8、生命的美丽,永远展现在她的进取之中;就像大树的美丽,是展现在它负势向上高耸入云的蓬勃生机中;像雄鹰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搏风击雨如苍天之魂的翱翔中;像江河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波涛汹涌一泻千里的奔流中。

9、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10、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11、我在井窝子旁跟妞儿见过几次面了,只要看见红棉袄裤从那边闪过来,我就满心的高兴,可是今天,等了好久都不见她出来,很失望,我的绒褂子口袋里还藏着一小包八珍梅,要给妞儿吃的。我摸摸,发热了,包的纸都破烂了,粘乎乎的,宋妈洗衣服时,我还得挨她一顿骂。

12、不知怎么办好了,从侧面正看见她的耳朵,耳垂上扎了洞用一根红线穿过去,妞儿的耳朵没有洗干净,边沿上有一道黑泥。我再顺着她的肩膀向下看,手腕上有一条青色的伤痕,我伸手去撩起她的袖口看,她这才惊醒了,吓得一躲闪,随着就转过头来向我难过地笑笑。早晨的太阳,正照到西厢房里,照到她的不太干净的脸上,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流过泪坑淌到嘴边了。

13、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14、进了家门来,静悄悄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他们在玩沙土,旁边的夹竹桃不知什么时候垂下了好几个枝子,散散落落地很不像样,是因为爸爸今年没有收拾它们——修剪、捆扎和施肥。

15、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

16、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17、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18、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19、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20、生活是一部大百科全书,包罗万象;生活是一把六弦琴,弹奏出多重美妙的旋律:生活是一座飞马牌大钟,上紧发条,便会使人获得浓缩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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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这本书是被称作台湾祖母届的人物林海音所写,下面是《城南旧事》读后感文章,欢迎阅读!

《城南旧事》读后感1

第一次翻开《城南旧事》这本书,满怀着新奇和想象。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却成为了我成长中的导师和伴侣,给我无数的启迪和教育。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的自传体小说。在书中,我随着童年英子的脚步,一起去看20世纪20年代的老北京,感受成人世界的喜怒哀乐;一起去看充满悲欢离合的惠安馆,疯子秀贞和妞儿演绎的母女情;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一起去看冬日下的骆驼队,听那缓慢悦耳的驼铃声……

“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就这样,我回味英子的童年,冥冥之中懂得了珍惜。我的童年没有离别,没有争夺,没有悲伤。想到我仅剩几个月的小学时光,同学们一起奔跑,一起前进,一起跨越难关,一起奋勇向前。这是多么幸福的童年啊!

是啊,“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顿时,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六年的小学生活即将结束,我们将要迎来全新的中学生活,我们也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孩童成长为初懂人事的少年,只有对生活充满了热情和自信,怀揣着自己的梦想,美好才会拥抱我们!

翻开《城南旧事》,听听冬日下的驼铃声,去寻找你的童年足迹吧!

《城南旧事》读后感2

周末,我兴致勃勃地来到南京图书馆,这里什么书都有,是我闲暇时光最喜欢去的地方。

走进图书馆,我就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如同一块块面包似的书上。都是我爱看的书,《丁丁历险记》、《杜利特医生》、《笑猫日记》……,简直眼花缭乱,我想到老师说的话,要看有营养的书!对,我开始细细地翻阅各种各样的书。就在这时,一本书脱颖而出,映入了我的眼帘,《城南旧事》!我一向喜欢看有关回忆或略有伤感的书。“旧事”这不正是带有回忆性的吗?我从书架上抽出这本书,猜想它是否有关童年,捧在手上津津有味地翻看起来。

这本书讲述的是关于一个小姑娘林英子6到12岁时发生的故事。住在北京的小姑娘林英子先后遇见了秀贞、妞儿、兰姨娘等朋友。然而不幸的是,这些好伙伴最终都由于各种原因而与英子分离了。英子的童年时光是和这些好朋友一起渡过的,朋友们的一去不复返,也意味着英子的童年也一去而不复返。我斜靠在书架上,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被英子深深地吸引了。英子是一个聪明、勇敢、善良的人。她敢于抗争,敢于伸张正义,富有同情心,她用她那充满童真的心灵去帮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无论那个人的身份、地位。在我心中,英子就是一个完美的女孩。随着亲人朋友的离去,英子也体会到了她做为家中大姐的责任,令我无比钦佩。

《城南旧事》这本书表现了人间的真善美和儿童的天真可贵。这本书中的文字是美好而又平凡的,每个字里行间都散发着温暖的气息,把我带进了二三十年代的老北京。作者没有用华丽的词藻,而是用了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幅老北京的动态素描,尽管黑白,但依旧生动、逼真、深刻。

于是,在温暖的阳光下,我将它带回了家。

《城南旧事》读后感3

在《城南旧事》中,我最喜欢第一篇,就是《东阳童年骆驼队》。这是我第二次在除了语文书外看到的了。

作者林海音虽然没有用声音让读者听到这驼铃“美妙”的声音,但通过作者的写作,仿佛这声音就在耳边,好像置身于场景中。作者也没用多少夸张的句子,就只用了那些通俗易懂的字句。可这平常的写法,却有一股强大的吸引力,让我每次读都读到神魂颠倒,昏天暗地。

作者的手笔对于人还是动物,都有着细致而精准的描写。如:拉骆驼的摘下了他的毡帽,秃瓢儿上冒着热气,是一股白色的烟,融入干冷的大气中。如果这是一幅画卷,那就可以用栩栩如生来形容了。让我体会到了文中意境的寒冷,感受到拉骆驼的人的辛苦。

从文中作者与“妈妈”的对话中,可以感受到作者小时候的天真,对新事物的好奇。感受到作者多么怀念童年的时光。

读《城南旧事》,仿佛身在意境,感受到了童年的快乐,无拘无束。感到作者小时候与我神似,天真,对任何事物都有独特的感观。读了《城南旧事》,让我永不忘童年,珍惜童年,不忘童年的点点滴滴。

《城南旧事》读后感4

在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城南旧事》。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故事就是《惠安馆传奇》。这是一章表达母爱伟大的。

这里面有一个被称为“疯子”的秀贞。其实她并不是疯字,她是因为把女儿丢失了,所以她见到一个人就会问,别人把她这种急切想找到女儿的心情当成了疯。有一次,作者小英子遇到了秀贞,而且和秀贞关系很好,小英子又通过种种突出点和相同点,立马就认定朋友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当时,秀贞不管三更半夜就立马领着女儿小桂子坐上火车。

由此,我联想到了当时汶川大地震当时的一对可怜的母女。当时狂怒的地震打规模的来袭,这地震高达8。1级,这级数是多么可怕的数字。有一对母女被压在废墟底下,母亲本来可以活着,但为了孩子的生命,她坚持把自己身体的能量让孩子喝掉,救援人员来了,看到废墟底下母亲已经死亡了,但是孩子还在叼着奶头安然无恙的活着。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这世间的母爱原来这么伟大呀!这种母爱没有任何东西能比!

《城南旧事》读后感5

赫尔岑曾说过:“书,这是一代人对另一代人的精神遗言,真是将死之人对刚刚生活的青年人的忠告,真是准备去休息向前来代替他的岗位的哨兵。”的确,书便是这样。

前几天,我看了《城南旧事》这本书。书中讲的是英子小时候的故事。儿时的作者小英子一直生活在北京,但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北京城。还是胡同生活的时代。长得清秀可爱的妞儿;众所周知的“疯子”秀贞;重男轻女的宋妈,还有讲不清北京话的爸妈。他们都深深印在了我心中。

《城南旧事》这本书像一幅童年的风景画,很多童年的生活细节都被作者描述的栩栩如生,趣味盎然。老洋槐上的“吊鬼子”,西厢房里的小黄鸡,草丛里的小皮球,跟爸爸乱学歌谣,撮合兰姨娘与德先叔。尽管时代不同了,生活的条件也不同了,但作者纯真的童心并没有改变,因为那是作者最深处的记忆。

回过头,让我们也想想童年,有多少记忆是我们回味过的。或许真的很少很少。有的人甚至不稀罕去回味,因为他们认为,过去并不能代表现在。但他们又可曾想到:如果没有过去,又怎会有今天;如果没有过去,又怎会有悲与欢,如果没有过去,又怎会有离与合。过去,是重要的!

童年,是每个人最纯真,最快乐的时代。童年,也是每个人最深处的美好记忆。让我们一起来开启心灵的窗户,去回味心中最美丽的种子——童年的记忆!

《城南旧事》读后感6

最近,学校发了一本书,名字叫《城南旧事》。读了一下题目,我立马对它产生了好感。《城南旧事》,多么朴实温馨的名字呀!

小说透过英子的双眼,描述了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讲述了20世纪20年代的老北京故事。惠安馆传奇里讲了主人公英子瞒着大人,偷偷认识了惠安馆里的疯子秀贞。秀贞告诉她,她的娃儿小桂子不见了。于是,英子便帮她寻找着。可找是找着了,是她的小伙伴妞儿,秀贞却把妞儿无情地带走了。

我非常喜欢《城南旧事》的作者林海音在书中的一句名言:每一个进步,都靠自己的力量,我以受人怜悯为耻。

是啊,每一个进步,都得靠自己的力量。我原以为学溜冰很简单,不就是走路吗,只不过换了一双鞋而已!可事实并非如此,我像模像样地穿上溜冰鞋,充满自信地站了起来。可刚一起身,脚下的轮子就开始调皮地跳舞了。我的脚步错乱了起来。虽然我双臂张开,保持平衡,可还是摔了个狗啃泥。妈妈扶起我一步一步向前走着。

这个情景,可真像见义勇为的好心人在扶老奶奶过马路呀!我可不甘心做“老奶奶”!于是,我甩开妈妈的手臂,摇晃地滑着,渐渐地,我竟然能平稳地站住了。不知道摔了多少跤,我能开始慢慢往前移;不知练习了多少次,我可以飞快地滑起来了。我加快速度向前滑着,一种自由的感觉涌上心头。我张开双臂,感受着微风拂过脸颊,拂过手臂,拂过双腿,拂过我的头发,我的头发好像也和我一样,快乐无比,跳起了舞,“沙沙”地唱起了歌……

“每一个进步,都靠自己的力量,我以受人怜悯为耻。”每次遇上困难,耳边总会回响起这句话。

《城南旧事》读后感7

我读了《城南旧事》后,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作者用生动的描写向我们讲述了林英子的故事。

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英子的第一个朋友是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的故事非常凄惨,英子对她很同情,并帮助她寻找她的女儿小桂子。后来英子有得知自己的好朋友妞儿很像,母女相认,结果惨死在火车轮下。后来英子的父母因为这件事而搬了家,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

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分不清他是不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草地上捡到小铜佛,被警察发现,抓走了。九岁那年,她的奶妈的丈夫来带了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被大夫卖给了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直到后来,英子的爸爸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也随家人乘上了马车,告别了童年。

英子的童年是曲折的,经历了这么多事情,英子也在长大。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的有条不紊。故事如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其中的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地天真,却道尽世人复杂的情感。

《城南旧事》读后感8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

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的产生。

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女,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就连给我喂饭就要跑到这,跑到那,也毫无怨言。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城南旧事》读后感9

《城南旧事》是作家林海音描写的的她从六岁到十三岁的童年往事。整篇文章道出了人世的复杂多变,也道出了英子(林海音)面对人世凄苦的所有困惑和思索,让我的心不免有些凄凉。

文章讲述了作者英子跟随爸爸妈妈从日本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这里的一切让英子感到新奇,会安馆前的“疯”女人,常被打骂的小伙伴妞儿,隐藏在荒草丛中的小偷儿,敢于冲破旧家庭,追求新生活的兰姨娘,丢下自己的孩子来做奶妈的宋妈,她们都曾和英子朝夕相伴,但最后却一一离去。直到最后,严厉又慈爱的父亲长眠,“我”被放上长女的家庭责任,童年远去。

文章中的五个故事都是以悲剧结尾,让人不觉有些感伤。在英子与“疯”女人聊天说事的时候,我不免有些担心;帮助“疯”女人和妞儿母女相认,又偷妈妈的镯子帮助母女俩逃跑,让我感到她有一颗多么善良、纯真、快乐的心。

在读的过程中让我感受到了,即使在那样的年代,作者仍然把属于童年的快乐单纯明媚阳光都带到我的面前,是我不禁勾起童年——无忧无虑,和一群小伙伴快乐地玩耍;看见新鲜东西不停的议论;在足球场踢足球;雪地里玩雪橇打雪仗。珍惜童年的每一分时光,把握美好的回忆。

《城南旧事》读后感10

《城南旧事》这本书我已经看完了,那一个个耳熟能详的故事,一幕幕感人至深的情节,一个个生动丰满的人物使我回味不尽……

本文的主人公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英子。我认为《城南旧事》这本书里的每一位人物的命运都是悲惨的。因为“疯”女人秀贞有点疯,所以没有人愿意跟她说话,而且自己的女儿也下落不明,当找到女儿想带他去找丈夫,眼看就要团圆时。自己却被火车压死了。宋妈为了得到钱来养孩子,把孩子丢给了丈夫自己去当奶妈,没有想到儿子被淹死了女儿被丈夫给卖掉了。还有那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英子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从她家人的角度来讲,他是好人,可是偷东西的人,都是坏人。

英子的童年也是有悲伤的,本书的每一篇结尾,他们都离开了英子。像最好的朋友妞儿,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的那个小偷,坐在驴背上离去的奶奶。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但人都是在经历着悲欢离合中成长的,英子也一样,通过这些事,成长许多。

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每当想起这句话,都会让我从困难中挣脱出来,更加的勇敢、自信。

《城南旧事》读后感11

小时候,我曾经以为被文字记录下来的东西会有强大的魔力,足可呼风唤雨、改天换地,乃至重塑宇宙,却慢慢忽视了这样的如同未记述的记述——它还原了生活。

当我读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时,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一直是以“英子”的视角来体味当时北京。这个视角里的没有政治的时局,也没有观念的斗争,更没有那些“运动”和“主义”。这里有的是人之常情,是天真的信任,是透过一双无垢的眼睛对纷杂世界的缓缓解读。

我试着想象四十几岁的作者起笔书写自己看似无忧的童年,试着让自己重回当时的心态,温暖的气氛从纸面腾起,幻化出我眼前的故事。我看到了无奈的抛弃(《惠安馆》)、被迫的犯错(《我们看海去》)、隐去了酸楚的爱情(《兰姨娘》)、永久的离别(《驴打滚》)和死亡(《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它们未经渲染,也未受理性的叨扰,就那样直白呈现,一眼撇去并不引人,慢慢回味却觉心绪难平。看多了生死离别和大悲大喜加上国族大义之后,才发现这里的叙述可能更贴近生活的真实——因为不管社会如何动荡、世事如何变迁,人们都会面对这些事件。它们并不伟大,也不多么深刻,而只是平常,就那么在你我身边不断发生着。我们在其中磨砺成长,却可能从没在意自己正获取着人生的给养。不能不说这是一种错过。

我想感谢作者给我们反观生活的机会,感谢这本具有大而化之的魔力的《城南旧事》。希望这本书的魔力不会因为我成人视角的解释而消退。

就书的封面和插图再说两句。封面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生活场景,内文黑白插图没有任何渲染和多余的技巧,两者都与作品漾出的气息结合得恰到好处。

《城南旧事》读后感12

读到爸爸的花儿落了,无可避免落泪了。英子最后的口吻让我感到心疼,英子被迫长大了。对于这种细腻的却一言带过的情感描写得很恰当。整本书描写的是以英子一个孩子的角度来看待童年身边所发生的事,让我们这些远离童年却渴望回去的人感到亲切,之所以这么多人喜欢这本书,或许也是因为它让我们感到有种亲切的熟悉感吧。

诚如好人、坏人很难分清,哥哥为了漂洋读书的弟弟去偷窃,英子无意中认识了哥哥,却也无意中”出卖”他。英子不明白为什么如此温柔的哥哥是坏人。在我们的眼中,不劳而获便是可耻,偷窃更是罪恶,如此简单却也最是刻薄。千人千面,我们早已学会了用最恶毒的想法去揣测他人。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英子以后一定能去看海,不过肯定却不是和那个奇怪的大叔。

爸爸身上有着很多人都有的陋习,孩子有的时候很敏锐,虽然喜欢兰姨娘,但是对于自己家庭的维护和对妈妈的捍卫,促使英子去撮合了德先叔和兰姨娘。这一刻聪明的英子栩栩如生,跃然纸上,让我们不得不拍手称快,喜欢上这个俏皮机智的小女孩。

驴打滚儿中的奶妈宋妈让人心疼,失去小丫头和小柱子的她终究还是离开了,离开北京回去生儿育女,怀揣着希望,宋妈的人生让人感到悲伤,无奈。不过又如何,生活还是得继续过,还好她还有希望。

曾经我们都是英子,害怕离别,渴望长大。真正长大的一天,却再也回不去了。只有文字和照片证明我们曾经年幼过,我们渐渐麻木,习惯离别。

《城南旧事》读后感13

“那年个,上京来的那天也是下着鹅毛大雪,一晃儿,四年了!”

“这是爸爸说的,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

“北京过去已物是人非了,可是,随着岁月的荡涤,在我一个远方游子的心头,却日渐清晰起来。”

“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在那里,房子虽然狭小,却吃的舒服。”

“一环跟着一环,故事既无关系,年月也不衔接,思想就是这么个奇妙的东西。”

“尽管时代不同了,具体的生活环境变了,但属于童年的共同情感状态没有变。”

“不能忘怀的北平!那里我住的太久了,像树生了根一样。童年,少女和妇人,一生的一半生命都在那里度过。快乐和悲哀,欢笑和哭泣,那个古城曾倾泻我所有的感情,春来秋往,我是如何熟悉那里的季节啊!”

“有人说过,旅行真正的意义不是看风景,而是看着看着突然发现了不一样的自己。”

《城南旧事》读后感14

《城南旧事》描述了20世纪20年代一个六岁女孩英子的童年故事。里面一共有五个小故事,都是以小英子的生活经历和感受为贯穿线索的。

作者林海音五岁那年来到北京。她在北京,像树生了根一样,一住就是26年,欢欣与悲伤,离别与成长,英子最美好的生命岁月都在这里度过了。离开后,林海音思念北平,忆起童年趣事,回想那些曾相遇的人们,写下了这部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

旧事中总会被许多的意象牵引着,让英子牵挂的是那如约而至的骆驼队!然而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复返。

瑞比较喜欢英子毕业典礼上的保留曲目《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瑞明白英子爸爸的那句忠告已是最后的提醒!

毕业意味着长大,又一个轮回的开启……

结尾处,英子默念:“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走进英子的城南旧事,感知那份美好生活的记录,阅读那份朴素情感的描绘,体味着那份良好心境的感染,淡淡的忧伤中暗含着隐隐的温暖!那些刻在时光上的文字,如积木一般,在成长的旅途中,砌成了层层的记忆,滋养着我们的生命!感恩那日与你们温暖相遇……谢谢!

《城南旧事》读后感15

《城南旧事》——————乐趣与温暖相伴当自己是一个小孩时,语文课本里林海音写一篇关于骆驼的故事,总会一遍又一遍的读。读出了趣味,读得心里发笑,连脸上也不自觉挂满笑意。当自己长大后,重温城南旧事,孩童时的乐趣和心境一下便鲜明起来,记忆清晰,回味无穷。童年时的小伙伴,钓龙虾,捡板粟,采桅子花,过桥洞,骑车串门……趣事一件件从回忆里拾起,原来即使时光向前走,它们也不会消失,只是暂时未找到而己。

鲁迅有《朝花夕拾》,林海音有《城南旧事》,都是非常典型且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品集。孩童时期的世界丰富多彩,情感细腻,趣味不断。儿童有儿童的悲喜,有儿童的苦闷,有儿童的疑惑和欢乐,这些伴随一起成长的小事和随之嵌入个体生命的情感体验,长大成人后,感觉历久弥新,弥足珍贵。付诸于笔下,别溜走,因为他告诉了我们自己是怎样长大的。《城南旧事》里的每一个小故事,语言生动,活泼,充满灵趣,让人想起孩童时同样的心境和感受。同样,它也让我们看到了儿童的世界里,似乎只有美与善,他们宁愿相信每一个人都是美好的。他们也是极富有同情心的,让人感觉到人性之初的温暖。

《城南旧事》读后感16

高中时借同学的看过,而今买来重温。还是挺感慨的。几个短篇故事一起,回忆童年时候的人与事。文笔简单朴素,感情真挚,结尾总是轻描淡写,但余味悠长。有一篇,是《爸爸的花儿落了》,小学学过的一篇课文。故事是温馨的,但是有点伤感。讲了她和她的玩伴,奶妈,邻居,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之间的往事。“爸爸的花儿落了,而我也不再是小时候。”讲爸爸给上学的自己送衣服和铜板,我也想起来,六年级的有一天下午,快放学了,老师还在讲课,我朝窗外一瞥,看到爸爸在窗外,他转了转手里的钥匙,冲我得意地一笑,我偷笑:今天来接我!我可以坐摩托车回去了!12岁了,就要长大。而我们长到20多岁了,还有多少故事是记得的,有多少人在记忆里,可能已经被忘却……

《城南旧事》读后感17

这本书向我讲述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故事人物十分丰富:有的冬阳下的骆驼队,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以及与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他们都和主人公英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她记忆里深刻的人物。

全书通过小英子稚嫩的双眼,来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城的风光恰如其分地融入字里行间。自然而不做作,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透露出一股浓浓的诗意,耐人寻味。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疯女人秀贞。刚开始看时,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被深深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无忧无虑的快乐。

我深深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每一种感觉我都不会忘记。这是一本让我看完后还想再看一遍的好书。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城南旧事》读后感18

城南旧事讲得是一个悲剧,主人公小英子她帮疯女人找回了孩子,但母女不久还是惨死在火车轮下,后来,小英子认识了一个做小偷很善良的一个人,他被小英子捡的小铜佛则被抓走,奶奶宋妈的一个儿子被水淹死,女儿则被卖走。后来小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她丈夫接走,小英子也随着家人远行。

读了这本《城南旧事》,让我深刻的意识到生活的的坚苦,小英子十分乐于助人,他没有因为秀贞被大家称为“疯女人”而不于她接触,反而还帮助她找到了孩子;她也十分仗义,当伙计让妞儿唱一段才许她走时,小英子有说不出的气恼,一下蹿到妞儿身旁,叉着腰问他们:“凭什么?”总之,小英子在品德方面都十分优秀。

在小英子的生活中,有很多陪伴过她的人,如: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英子她十分天真,把任何事物都看得十分清楚,他看到那个小偷时,知道了他是为了弟弟上学读书,所以来偷车西。英子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但是,小英子发现了小铜像,警察却把好小偷纷抓了。英子十分伤心。

《城南旧事》这本书过于深奥,现在我也只知一二。

《城南旧事》读后感19

时光如梭,童年逐渐离我们远去,为了学业,我们,又有多少时间回忆童年的点点滴滴,所幸的是,林海音奶奶在《城南旧事》中,缓缓地讲述了她丰富多彩的完美童年……

书里讲述了林海音7—13岁在北京城南的一座四合院的故事,有父母情,邻里情。善良天真的英子(林海音)用她的稚嫩,为我们讲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旧式女性的悲惨故事。文字间透露着一股天真,直率。

在城南旧事里,最让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的是惠安馆这一章,它讲述了英子与“惠安馆”的疯女秀贞的故事,秀真因为是疯女,好多小孩子都怕她,只有英子不,还与秀贞成为了好朋友。说到这儿,让我想起了有一次放学回家,一个疯子路过家门口,我见到了,立刻吓得撒腿就跑回家,读完惠安馆后,我觉得那时的自己很可耻,疯子怎么啦,疯子也是人,是更需要关怀和安慰的人。书里的秀贞就是个例子,她与爱人分离,孩子又被具有封建思想的母亲给扔了。老天保佑,英子的朋友,妞儿就是这个孩子,可最后的结局还是很惨,过度思念爱人和孩子的秀贞与做梦都想见亲生父母的妞儿,死在了飞驰的火车轮下……读到这里,我真想大哭一场:为什么那个火车要开?为什么命运如此不公平?

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便是英子那份天真。英子在我们“看海去”中,与一个小偷成为了朋友,在哪也为后来埋下了伏笔,小偷的弟弟与英子一个学校,小偷的弟弟代表全体毕业生领证书,英子也于爸爸约定,她也一定要代表全校毕业生领证书,多年后,英子做到了,而那时,爸爸也与世长辞。从这儿可以看出,英子,单纯的像张白纸。

书里也有提到旧式女性悲惨故事,例如,惠安馆的疯女秀贞,兰姨娘中的兰姨娘,驴打滚中的宋妈。秀贞是为了爱人孩子劳累成疾,宋妈有封建思想,当她知道小栓子溺水死后,居然说,要不是俺的小栓子死了,丫头子,俺不要也罢。

读完《城南旧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人对人要有怜悯之心,不能有歧视之意,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

《城南旧事》,谢谢你,让我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读后感20

一个小小的城南,竟有如此有趣的事!作者用一个女人的细腻,把一个年代独有的琐事留在了的历史长河中,有一种时空穿梭的新鲜感。而合上书页时,却又恍然如昨日。

书中两个关于亲情的故事让我有所悟却又不知悟在何处。

秀贞是城南人尽皆知的惠安馆疯子。她只是倚在惠安馆墙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在我看来,这也并没有什么不对之处。只是她一倚就会倚上一个上午。看,在看什么?等,又要等到什么时候?

她是个未婚妈妈。孩子她爸以回老家办事为由离开了她。是死是活,不知道,但至少,心已不在。孩子,被她母亲丢弃,也是生死未卜。但她却执著的等待着,固执的相信着他们的存在。甚至为孩子做衣服,只等着将来穿在那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记的“小桂子”身上。可怕的想法与举动给两个家庭带来了一个可怜的女人。秀贞拉着妞儿走后的一切,成了历史,我们无从了解的事实。这份爱给他们和我们留下了什么?悲哀?无奈?兴许,只是无助罢了。

当家里最大的孩子也才六年级时,爸爸就将离开着这个世界。这些留在这个世界的人和那个将要去另一个世界的人会干些什么?那个将要离去的人一遍遍向自己最大的骨肉说,你已经大了,要学会照顾好弟弟妹妹,帮妈妈做事。而另一个,则似有若无得明白了将要发生的事,答应着她父亲的请求。

这份爱很苍白。她只是无声的存在在那里,却在这片离去后的黑暗中有着抹不去的印迹。给乐观的人以温馨的回忆,给悲观的人以无尽的创伤。

花落人去,而我们要学会去完成那一个灵魂留下的嘱托。

每个人中将会离开,而每个人做的一切努力,只是为了在离开前抓住些什么,起码交给诞生一份答卷。

爱着的人在你还没有爱够的时候走了。不要慌乱,停下一切,静静想一想他走时给你留下的问号。想到答案了吗?

其实答案就是:“和你身边的人好好活下去。”

为什么?

“因为我也爱着你。”那个离去的人在另一个世界露出了微笑。

《城南旧事》读后感21

在寂静的夜晚,坐在温暖的书桌台灯下,津津有味地读书是一件多么畅意的事啊。最近,最令我痴迷的书就是林海音奶奶的《城南旧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活波可爱、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小英子,作者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发英子6岁到13岁的生活。这里面有5个故事,分别是《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通过这5个故事,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

我喜欢小英子,特别是在惠安馆里面的小英子,她十分的善良、天真、富有同情心。因为她连人人嫌弃的疯子都不怕,而且还能和她成为朋友。

我同情大个子小偷叔叔,因为他不是为了自己享受生活而去偷东西,而是由于生活贫困,为了让自己的弟弟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才不得不做的小偷。

我认为宋妈有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因为她说“要不是小栓子死了,y头子,我不要也罢”。让我觉得她既可怜又可悲。

这本书,我就要读完了,希望后面的故事更精彩,更吸引人。期待着小英子给我带来更多的惊喜。

《城南旧事》读后感22

《城南旧事》是我第一次看的小说。这本书非常的精彩,让我一看就非常入迷。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方式,所记载和描写的一切事件和情景,都是主人公小英子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亲身感受或思考的。这样一来,小英子经历的人和故事旧使读者既感到新奇,又觉得真实可信。小说在语言上、人物形象和故事的内容上,都体现了它的“京味”特征。为读者展现了浓厚的北京地域特色,如北京话、北京人、北京的风土习俗等等。

我最喜欢“惠安馆”。这一段最精彩、最好看。英子帮助秀贞和妞儿团聚,但不幸死在了火车轮下。秀贞和妞儿好可怜啊!

我也喜欢“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在是小孩”里的插叙那一段,体现了爸爸慈爱的一面,爸爸虽然严厉,但却是为了“我”好,不愿“我”养成不好的习惯。

在“兰姨娘”中,为了让德先叔和兰姨娘彼此有好感,狡黠的“我”耍了心思抹去了“四眼狗”,反而说兰姨娘夸德先叔有学问。在午饭时,两人看着对方,表现了“我”的计划成功。在这里小英子的角色就像似媒人。她用她的聪明、狡黠,挽救了自己的家庭。

……

《城南旧事》实在太好看了。到现在都让我回味无穷。

《城南旧事》读后感23

初读《城南旧事》,好像陷入一个复古的相册,在一片泛黄之中去找寻那一份关于童年的记忆。

童年是短暂,因短暂而美好。对许多人来说,童年是一本读不完的书,充满童真、快乐,对未知的好奇与神秘感,所有一切的一切,都美好而易逝,易逝而美好。写童年的作家很多,但林海音描述童年的手法却与其他作家不同,一反惯常使用的体验性随笔文体,通过一位小姑娘之眼,来窥探发生在身边的成人世界书中的林海音用细腻的笔触去刻画一个个人物,那一段段“旧事”仿佛就在眼前,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纷纷出场:无文化却任劳任怨生了一大堆孩子的母亲;充满威严具进步思想却早逝的父亲;用奶水和帮工做一年四个月换取一个月四块钱,两副银首饰、四季衣裳,一床新铺盖的宋妈;感情受挫导致成了“疯子”最后丧身于车祸的秀贞母女;充满女性柔媚风情而又善解人意的风尘女兰姨娘;因生活所迫走上偷盗之路的收买破旧货的小子……有反复出现的主角人物,也有蜻蜓点水,几笔带过,却入木三分,让人过目难忘的配角。作者铺陈了一幅生活画卷,让人不单读到老北京的一些旧日风土人情,也读到作为移民者的英子一家从故乡闽南带来的文化痕迹。

通过小孩的眼光看大人世界,通道似乎窄了,却也增加了小说的纯度和想象空间。在英子眼里,无论哪一个人物,都是善良的,纵是当了贼的卖小杂货男青年,宋妈懒做好吃嗜赌没责任心的丈夫“黄板儿牙”,也不例外。这正切合了一个孩子对人世的最初认知:人之初,性本善。故结构简单,却耐人寻味。

提及童年,眼前便不觉浮现屋后的池塘,母亲的巴掌以及父亲每次回家背的包。这些东西好像全部定格在生命之中,怎么挥都挥不去。真有一种“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的感觉。

童年如梦,梦出外婆的桥;童年如桥,接着未来的路。一直以来,,都觉得这是对童年的最佳注解。是啊!童年如梦,梦里的一切都是新奇的,所以孩时的我们不会觉得累。像林海音一样,用孩子的眼光去自看世界,那这个世界以及这生命,便是一场梦,一场不会累的梦,一场纯净如水的梦。

《城南旧事》读后感24

我看完了林海音著作的《城南旧事》,《城南旧事》里人物有:英子(林海音的小名)、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在看第一章的时候,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好几个人,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

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

最后一章,题目让觉得有些伤感:“爸爸的花儿落了。”没错,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

《城南旧事》一本很好的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从喜到悲,这本书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完了放不下、还要看一遍的书。

《城南旧事》读后感25

这些天,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字是《城南旧事》。这本书是被称作台湾祖母届的人物林海音所写,讲述了林海音童年在城南时的悲欢离合。

这本书的内容是:林海音五岁时跟随父母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一住就是二十几年,这里也就成了她的第二故乡。林海音在这条胡同里,认识了许多朋友:小桂子,小栓子,妮儿等,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其间英子也经历了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作疯子的姑娘秀真,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去看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特别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蔚蓝的天空中升起来的。她的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有一次,她为了让别人一家团聚,竟然把妈妈的的手镯拿去给他们做盘缠,这几乎是一个成年人都不可能做的事情。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说起这些,我就会想起我自己,以前我也不太爱帮助别人:看到别人摔倒不去扶她,看到别人做坏事也没有制止。以后我要向她学习,她那助人为乐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城南旧事》读后感26

采一拮清香,赏一段好句,呷一口清茶,品一个好词。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在谈话。”这是歌德所说的一句话,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受益匪浅,仔细品读更是妙不可言,在众多的书中找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细细品味,有时也是一种享受,而在这众书之中我找寻的这一本书是《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记述的是英子小时候所发生的事。英子是一个善良、可爱、正直、讲义气的一个小女孩。她敢同大家所说的“疯子”秀贞做朋友,她因为分不清“坏人”和“好人”而没有向人们举报偷东西的陌生的他;她敢把家里的金镯子拿给秀贞当作是找思康三叔的盘缠,她帮助妞儿和秀贞相认。英子所做的事,充满了儿童的童真、单纯。

在书中,我觉得秀贞是大多数母亲的写照。她对孩子的不舍,即便是被告知“早已扔到齐化门”那么远的地方,她也仍没有放弃寻找,但她的种种怪异现象却被人们议论纷纷,被人们视做疯子,在这时,她也仍没有放弃。她为孩子缝制了许多衣服小心地安放好,只为孩子回来时能穿上她所做的衣服。我相信,绝大多数的母亲都像秀贞一样,如果自己的孩子不见了,定会使尽浑身解数去寻找。每一个母亲在孩子面前都是金刚不坏之身。

兰姨娘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她乐观、不受约束、向往自由的性格深深吸引着我。兰姨娘的一生跌宕起伏,不过好在她拥有乐观的心,到最后走向幸福,遇见对的人。每个人都应有追求自由的心,在面对挫折和困难面前,保持乐观的心态,才能拨开云雾见天明。

曾看过也听过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的故事,他们中有的是学生,凭着顽强的意志完成了学业;他们中有的是追逐梦想的人,凭着一腔热血实现了愿望;他们中有的是平凡的人,凭着对家人的爱坚强的活着;他们中有的是……意外固然可怕,但他们却为我们诠释意外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一颗乐观的心。

受兰姨娘也受坚强的他们影响,我觉得我也该拥有一颗乐观的心,在一时的失意面前敢于抬起头来,不要再被恼人的成绩所打压。嗯,乐观是面对困难的最好武器。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他们乐观开朗的性格,喜欢他们的处世之道,喜欢这一本散着淡淡墨香的书。

与书同行,用炽热的心倾听书中的智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读后感27

城南,在林海音笔下的哪个年代的城南,每个人不同的命运和饱经沧桑的人生,都在她童真的语言中惟妙惟肖地体现出来。看似平凡的人、事、物,却都在经历着命运的轮回,以及他们对世界的不同的看法。

童年对于英子来说是美好而又离奇的,她用平淡的文字娓娓动人地叙述了主人公具有代表性的命运。可怜的秀贞,拥有一段不完整的恋情,与思康有了小桂子。可他一去不复返,私生子被扔到齐化门。那时的她成为了人们眼中的“疯子”,但她坚忍不拔。可当她在英子帮助下找到小桂子时,刚刚重逢的母女俩,为逃离现实生活,寻找共同梦寐以求的亲人,竟双双消逝在了火车轮下……还有敢于追求幸福、面对挫折乐观向上的兰姨娘;隐忍、坚强,质朴善良的宋妈,在悉心照料了英子家四年后,却失去了一切。儿子早早夭折,女儿竟被狠心的丈夫卖了,她是那个时代命运的悲剧者。

整本书从北京的小胡同、四合院、大杂院,惠安馆写到马路边的小酒铺、卖报的孩子……无处不浸透着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而这些在林海音的笔下仿佛更加真实了。她写出了自己对童年的憧憬和祝愿,其实巴扎尔克说的很有道理:童年原是一生最美妙的阶段,那时的孩子是一朵花,是一颗果子,是一片朦朦胧胧的聪明,一种永远不息的活动,一股强烈的欲望。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而善良的,就同所有孩子一样,被大人们称作不懂事的小孩,也许在某些时候也是最机灵的,也许人情世故她并不懂得很多,但她有时也许是最看得清是非的人。正如《兰姨娘》一文中,英子瞧见爸爸与兰姨娘闹“朱砂手”一事,竟也想出了巧妙的方法拉拢了德先叔与兰姨娘的关系,最终解除了家庭的危机。

合上书,最后一页写着:纯真善良的美丽童年,值得我们每个人去珍藏、去品味。紧随英子的脚步,我陪伴着她,回味起了她那五味杂陈又丰富多彩的童年。

《城南旧事》读后感28

书是一把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大门;书也是一艘小船,能驶向知识的海洋;书更是一盏明灯,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成长。

学习《东阳童年骆驼队》这篇课文之后,在妈妈的推荐下,我读了林海音奶奶的《城南旧事》。这本书好像有一种神奇的魔力,深深地吸引着我,打动着我。书中林英子的童年生活丰富多彩,像一股涓涓细流渗入我的心田:冬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情深义重的"疯子"秀贞,井窝旁天真无邪的妞儿,被生活压迫而放弃自己人格的小偷,斜着嘴笑、聪明美丽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四眼狗"德先叔;和"我们"朝夕相处、心地善良的宋妈和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都与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读着读着小主角林英子便悄无声息地走进了我的心底。英子这个善良纯真的小女孩活生生地呈现在我的面前,当我读到英子与疯子秀贞玩耍的时候,心里替她捏了一把汗,真担心秀贞会像别的疯子那样伤害她。当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就是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时,不仅帮助她们母女重逢,还把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她们当盘缠。读到这儿,我已是热泪盈眶,同时深感不可思议,一个六岁的小孩子居然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只能说明她拥有一个纯洁、高尚的心灵,我为英子而鼓掌。其实生活中随处可见“英子”,而我却常因这些小事不屑。马路边真挚的童音:“妈妈,给我一块钱,我想给那位残疾叔叔送去”;学校里捐款箱前那长长的队伍,虽然手里攥得紧紧地是那一分一角凑成的零钱;广场上那可爱的捡起垃圾就往垃圾桶跑去的小身影……一幕幕,一桩桩,微不起眼,却展现了我们孩童的真情。如英子的童年一般令我感动,也令我难忘,我只有深深地感受,细细地品味,无法用华丽的语言修饰,只有沉醉于童年的纯朴、亲情、友情……

英子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更是不折不扣的快乐。我们的童年也能像她那样吗?回想起我们的童年,想起做的傻事,我们也许会懊恼,也许会乐得咯咯笑,但这是童年最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永远抹不去的风景。她用她的童年故事,勾起了我们对自己童年的向往;那些曾令我们欢笑哭泣的小事、那些几乎被我们遗忘的明朗笑容,那些美丽童年的酸甜苦辣、真情实感,缓缓在心田流泻。

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童年,不一样的精彩,而童年只有一个,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到,然后默默的消失在时间里,任时光荏苒…读完这本书,古屋的残瓦,墙壁的枝叶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合上书,我想高呼:"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吧,让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城南旧事》读后感29

童年,是一首由梦的音符谱写的美妙歌曲,是一串随风摇摆的风铃,让人陶醉。

读着着名作家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进了书中,走进了作者的童年,走进了英子在城南度过的生活,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流入我的脑海:惠安馆、残阳驼铃、草垛子、驴打滚儿……美好的回忆都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的眼前。书中描写了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作者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中的悲欢离合和她充实精彩的童年

全书的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使我印象最深,每当我读到“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一样!”这句话时,内心很是失落,我的眼前总是出现英子一个人在默默地祈祷着父亲能早日康复,去看她的演出。作者写爱花的爸爸病危时,以花暗示了父亲病情在不断加重,就像凋谢的花而一般,毫无生机。此时的英子不再逃避,她从容地接受了事实,她决定了负起帮助家人的责任。文中以“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结尾,作者用朴实而生动的文笔,给我们讲述了离开父亲时无奈、痛楚的心情,也给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和感慨。是呀,长大就意味着要肩负责任,长大就意味着要学会靠自己。虽然生活的重担压在了幼小的英子肩上,但是我坚信她一旦长大,这将会成为她人生中的一次很好的磨练。

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侧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外貌性格都写得淋漓尽致,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身影也依旧浮现在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惠安馆的秀贞,藏在草堆里的小偷,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再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充实丰富的童年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动了每一位读者的心灵,这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令人受益匪浅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的哲理。看完《城南旧事》后,我感到阵阵的酸楚,可是它那每一个个动人心弦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

《城南旧事》这本书如同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书里的英子的童年之所以如此精彩,也正是因为她用那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去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愿我们也能有一颗感恩的心,去报答身边所有的人。

《城南旧事》读后感30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浮现。

这部作品由六个篇章组成:《冬阳童年骆驼队》《惠安馆》《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全文由英子这个人物的成长作为串联,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了英子童年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自己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我最爱的一篇文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里面那骆驼吃草的样子就像现实一样摆在眼前,骆驼温暖的鼻息仿佛就迎面扑在英子的脸颊上,是那样的细致动人。

卖煤人一袋一袋地从骆驼身上卸煤,没有轮到的骆驼便在一边歇着。英子为骆驼想着:这么漫长的旅程也够累了,多吃一些草,多在地上卧一会儿。等交易完了又该上路了。于是,天真的英子望着骆驼啃嚼的样子也开始学起来。想象着草的味道英子也跟骆驼么一样,唾沫沾在薄薄的唇边。“慢慢地走,慢慢的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做一切的事情都必须遵守这个原则,要想做好,就要耐得住急躁的性子。就是应为骆驼这种不慌不忙的性格,它才能耐得住长途的寂寞。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花儿落了,英子也长大了。伴着这淡淡的离别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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