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恨歌读后感1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写,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语句方面通篇用着通感的修辞。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写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写“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现在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文明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直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长恨歌读后感2
看了《长恨歌》,只想说又好看又易读。读的过程中似乎又找回年幼时手不释卷的感觉,悠悠的感觉,有太多话要说。我首先百度了一下作家王安忆,我只想说长得没让我失望,很端庄很有内涵,可以算作一个美女。不像有些作家,读他的作品觉得感慨万千,想必其本人也一定侠骨柔情、英俊潇洒,一定有异于常人之处。但是当见其本尊照片时,心里实在咯噔一下,长得平常也就算了,这长得实在让人无语。
其实,论“长恨歌”这三个字,之前我只知道白居易的《长恨歌》,至于王安忆的这部作品我是很晚的时候才知道的。我在大一读《围城》和《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时,邻专业的一位同学向我推荐了第三本书,就是《长恨歌》。既然能获得茅盾文学奖,就绝非肤浅的作品。只可惜,我事隔两年才能静下心来找到些闲时,而实际上我也是碰巧在书架上看见这本书,不禁往事尽来。
旧上海的味道在书中很浓,而里面的人物也个个性格鲜明。这是一本上海的专属书,而我也恰好在上海读书。或许选择来上海也是基于其纷繁而又精彩绝伦的旧岁月的感召。对上海这个大都市复杂的情绪让我做出了选择。与其说我选择了大学,不如说我选择了上海。
这本书我体会最深的一点,也是我一直坚信的一点是人的情感是复杂的。我以前想法很死,也很闭塞,认为爱情就像我家附近或者我所接触到的那些夫妻,他们只爱一个人,就是嫁给她爱也爱她的那个人。爱情没那么复杂,找个人家嫁了就是,没有自己私自的感情,然后安安祥祥地过一辈子。但实际上,这样的状况或许只属于贫苦的老百姓———社会的底层人,他们的选择太少,有配偶就不错了。又或者是,很多隐情或曾经疯狂的轶事只是我们表面看不到,人们也很少议起,至少不在小孩子面前议起。
我也是后来才渐渐开化明白的。就像我一开始傻傻地以为找了女朋友就要与其结婚一样,实在是我想太多,男女朋友随便的多了。而我也渐渐明白,其实有些爱情确实是适合成家的,但是有些只是一时的激情,你看中的那个人,即使你喜欢,可惜她不会长驻在你身边,更多的是压根不适合稳定的夫妻稳定的家,或者你在这个时间没这个能力促成这段情。现在这个时代是自由的,那种过往的束缚和迁就已太少太少。
王琦瑶,这样的女人其实是我最怕遇到的。漂亮又情感细腻,水性杨花形容她又显得太轻浮,她多情却明显要更复杂。爱情里,她注定是占据高位的,也只有李主任这种有权有钱的人是她的克星。我很相信我看人的感觉和评价,我在生活中其实遇到很多这样的女孩子。她们一开始往往追求危险却让人兴奋的爱情。她们给别人带来不幸,到头来,又往往自己以不幸收场。贱的命运但她们却依旧心高气傲的不悔。及时流泪也只是偷偷的夜深人静的。只是作品里可怜了老实却专情的程先生。
程先生是个理想的好男人、好丈夫,可惜他爱上的是一个不平凡的女人,这也就注定了他只是个备胎暖男。但我觉得他又是伟大而不自私的。一开始他、王琦瑶、蒋丽莉之间的三角恋,蒋丽莉这么喜欢他,但他眼里却只认定了王琦瑶。我在读的时候,让我感到他像极了《围城》里一开始时候的方鸿渐,同样是三角恋,同样喜欢一个自己可望却始终不可即的女性,又同样被一个敢爱敢恨的却自己又不喜欢的女人喜欢,而且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绝情地拒绝,宁愿自己最后遭受不幸的结局。但我又觉得程先生的人格魅力甩了方鸿渐好几条街。毕竟,明知王琦瑶跟其他男人乱来,怀着的是别人的孩子,却还是心甘情愿照顾怀孕的王琦瑶。还把自己的薪水绝大部分交给他爱了半辈子却始终不得的女人,现在的男女朋友,男方应该很少能做到把自己的月钱全部贴给女朋友的吧。不过也没必要,情深的人已很少,没必要做这种无谓的投入,来证明什么。很多的时候,相处久了,默契和直觉会告诉你怎么做。回到文中,程先生的爱算是上了一定境界而又无私的。但这注定他的不幸,老实的好男人值得成家,但很多的女人他们不要这种稳定,至少年轻的时候不需要。我个人觉得,我最像里面的程先生,像的是他的固执,但离他的境界,确实远远不及的,事实上,很难有人做到。程先生绝对算得上绝世好男人。只是好人不好命。
蒋丽莉,绝对是敢爱敢恨的女人。我曾经跟我同学说过,《何以笙箫默》里的赵默笙的活泼主动,是没有男生可以拒绝的。蒋丽莉可能并不天真,但她觉得值得去爱。她勇敢地追程先生即使明知道程先生爱的是王琦瑶,即使后来嫁给了不解风情的山东老张。她内心里依旧忘不了程先生,虽然这份情感可能大多数人都如此,但那个年代,她可是个有夫之妇。只可惜,她也是不幸的,稀里糊涂地过着人生,即使成家有三个孩子又如何,不幸福就是不幸福。她最后在病床上对王琦瑶的控诉,可见这几十年来,她的内心从未真正开心幸福过。
邬桥的阿二,我挺喜欢的,有理想,虽天真但热血方刚。同作为男生,他对王琦瑶的爱慕之情我很能理解。
康明逊,这个男人其实我是真不理解。文中前面他们几个经常打牌的时候,他所表现出来的风范和替他人着想的心思,让我很欣赏这个男人,不光我欣赏,王琦瑶也欣赏。但是等到他把王琦瑶肚子搞大后所表现出来的懦弱和逃避实在让人失望至极。怪不得王琦瑶母亲也不待见他。相比之下,程先生伟大得多了。还有一点我不解得的是,此处王琦瑶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她心里的确是喜欢康明逊,但她又对康说到时候康结了婚一定给他做伴娘。虽然说可以看出王琦瑶替康着想。但我觉得更多的是王琦瑶对自己其实也不负责。女人真的太可怕了,专情的男人,她们未必喜欢。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不是没有道理的。
至于萨沙,在这些男的当中,我是最讨厌的。一开始打牌那会儿,常贪小便宜不说,后来的那会儿,我甚至看出他有家暴倾向。你既然答应了王琦瑶做一回冤大头,那又何必跟一个女的计较,处处为难她呢!这里王琦瑶的行为我也不满,为了隐瞒真相,又去跟萨沙睡。她到底有没有廉耻感。虽说迫不得已,但还是让人不舒服。
但好歹,王琦瑶,这个命运曲折的女人,生活过的还算可以,并没有遭受过多的磨难。只是有点凄凄凉凉。
这本书读完后,内心肯定是平静不了的。作者刻画最好的就是每个人的复杂性格,读到一处,便深深认同,那描写真的是入情入理。其中穿插着岁月年代的变迁也透出一份沧桑感。
一个人或一段感情没有对也没有错。只是每个人有自己的人生际遇和生活选择。人们大多热衷八卦,我们没有必要去在意别人的评判。因为这是我的人生,我的选择,所有的恩赐和惩罚我一个人受,我对自己负责,无怨无悔。人生匆匆而过,到头来,回首往事,也只是感慨一声。
长恨歌读后感3
看完电视剧《长恨歌》真是欲罢不能,同事极力推荐我其书更好看,于是我就成了王安忆的《长恨歌》的忠实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长恨歌读后感4
对长恨歌三个字最早的印象来自于白居易的《长恨歌》,那几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让年少时候的我感慨不已,很难理解这种感情。后来渐渐经历的事情多了以后,也慢慢体会到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感同身受。想起多年前和一个朋友聊到数学,他说数学抽象,但不是最抽象的,比数学抽象的是人的感情。
王安忆在《长恨歌》里想讲的不是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而是想通过女主人公王琦瑶的四十年的悲欢离合,一生的爱恨情仇来展现在历史的变迁。不过,个人以为,王安忆的文字功力比之同样以写女性主题的严歌苓,差了不少,更不用说民国的前辈张爱玲和苏青。虽然,对景物的描写很有画面感,但显得重复拖沓。
因为没有找到纸质版的书,只好读了读电子版的《长恨歌》,只是粗略地读了下,没有来得及细细品读,拖沓的语言使我无法细读下去。读书和个人的喜好有很大的关系,相比之下,展现女性主题的,我更喜欢严歌苓的《一个女人的史诗》、《第九个寡妇》。如果非要说从这部《长恨歌》里有什么体会的话,我想有一点是体会是最深的,就是:人生道路上,选择比努力也许更重要。头顶着上海小姐光环的王琦瑶,却也受限于上海小姐这个角色,歌哭于斯,亦死于斯。个人的命运反映了时代的背景,借用张爱玲的一句话来说: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示。
长恨歌读后感5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长恨歌》
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望,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过冬日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去回应这春来的歌唱。帝王手中的御笔颤动了。
或许这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一方爱的曙光将要在冷冬擦亮,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拨动的命弦。雄伟的望朝金殿,一派帝国端重的气韵,也抵不住她轻盈的舞姿,和浪漫时节的回眸一笑。已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落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日的记忆,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今日却是伊人归去,从此阴阳。
宫阙里,依旧有曾经舞动的羽衣,而那身影,在一场浮华之后,悄然离去。夜,真的很寂寞,晚初的村店,只有一声断断续续的幽咽,只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
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香山雪,冷宫阙。竹松懈,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谁人解?——《长生殿》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对曰:“历史非柔媚女子所主,世人只看到明皇堕落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到他自身的堕落。”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长恨歌读后感6
好一首凄凄切切的《长恨歌》!好一个凄怆悲凉的爱情故事!好一代风流倜傥的一国之君!二人的爱情远已超过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到达了常人无法到达的境界。
面对这唯美的爱情,怎能不令人发出“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感慨。“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 在刀刃上广舒长袖,轻歌曼舞,泪光潋滟。都羡一骑红尘妃子笑,谁怜一抔黄土掩风流。马嵬坡上那一别,红颜薄命,帝王之道,何以为堪?!“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睹物思人,物是人非的人间悲剧,该是怎样的一种心痛!“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唯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但教心似金钢坚,天上人间会相见。”又包含了怎样的不舍与无奈。“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从古至今,撩动了多少文人墨客、边塞将领、帝王将相、大家闺秀内心的伤与痛!虽无磅礴的气势,却着实语出惊人。不愧为千古名句!华夏雄风在滚滚东去的黄河长江中,酝酿着扯天阔地,包罗万象的诗情画意。边塞军士与门前闺人执着的守望,高堂明镜额前已为风所缭乱的白发都化作滴滴泪水,却如潮流奔涌狂号,在历史与王朝的堤岸刻下了斑斑刀痕。
《长恨歌》的确已成成为唐玄宗与杨贵妃的长恨,也终究代表了世间凡人的长恨。问苍茫大地,谁主浮沉?“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越长圆。”一代君王终不能挽留这段唯美的爱情,岂不是人间的悲哀!!
《长恨歌》以“情”为中心的主旋律始终回旋激荡于全诗之中,李、杨之间缠绵悱恻、难舍难分的感情渲染,生离死别的悲痛、绵绵长恨的情思、宛转动人的传说、虚无缘渺的仙境完全将读者带进一个透明的纯情世界,它没有尘世间的喧嚣与龌龊,其中凝聚着诗人的理念,也层层积淀着历代读者的理想,一种对真情向往的共鸣使这首诗获得了永恒的魅力。
长恨歌读后感7
读书一定要读完,不然你不会读到书的精髓,读到书的精华。就像小时候读《水浒》,读的时候十分的吃力,捏着鼻子读下去,有一种要死的感觉,但是读到最后,读到李逵战死沙场依然对宋江大哥哥忠心耿耿的时候,幼小心灵突然有了一种震撼,一种凄凉人生,悲哀英雄的郁闷在心中流动,由此开始对水浒有了不同印象,从而重读水浒,再读水浒的时候感情开始夹杂其中,开始可以欣赏到其中的妙处。
《长恨歌》读的过程也是有种憋气的感觉,读起来十分的不爽快。书中处处存在着张爱玲的影子,对语言的雕刻,对剧情的设计,伏笔,对不相干内容的极尽详尽的描述,当然我慵懒昏睡。尽管这样,还是坚持着着读完,却没有预期的效果,在一种匪夷所思,甚至猥亵的情形下结束了整篇文章,让人有一种不爽快,不痛快,也可以说不理解地感觉。
解放前的上海对于我们来说相当的遥远,也许这也是无法了解作者对旧上海雕花般的描述。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时代,而这个时代对于经历过他的人来说可能是刻骨铭心。故事的剧情就是从旧上海的繁华开始写起。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
书中充满了复杂而又模棱两可的描述,故事情节缺少根基,人物性格特点不清晰,文章围绕主人公进行描写,过分强调主人公的特点,结果性格特点均没有表现出来。故事情节也有点半信半疑,年过50的人与20余岁的人保持着一种暧昧的关系,并因此让主人公结束了生命,让人哭笑不得。堂而皇之,狗肉上了大席。王琦瑶和女儿在一起的情节,比如相互嫉妒,就像一对姐妹一样,也让人难以理解,这样的事情怎会发生在一对母女身上?
书中弥漫了张爱玲的文学气息。然而却没有达到张爱玲对文字,对情节的把握。整个人就像真的经历过了一次人生般的。尽管也是描写了一段旧时代爱情故事,但又不是一味沉迷在男欢女爱的主题里,她很冷静,很敏感,她的特点是很会讲故事。书中对爱情的曲折与深刻用恰当的文字描述了出来,让人叹为观止。可惜悲哀的是,《长恨歌》把张爱玲当作跟怀旧、泡吧一样,成为一种故作的姿态了。所以尽管《长恨歌》也达到了一定的境界,并且对旧上海繁华及弄堂的装饰进行了极致的描述,使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兴奋不已,但对我们这些不喜欢“花言巧语”的读者来说确是一种折磨。故事情节匪夷所思,人物描写不鲜明,性格特点不明显,甚至对主人公心理特点在读完后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把握,不是为该书的一大缺陷。
读完《长恨歌》不免心中有一种担心的感觉,是不是自己的能力存在问题,从而无法很好把握文章的内在与主旨,从而写下本文以做抛砖引玉用。
长恨歌读后感8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长恨歌读后感9
作家王安忆的《长恨歌》只有三部十二个章节,我却看了四个多月。每晚不忍多翻,只徜徉在那三四页间的细枝末节,合上书本时总要给我无尽的空间,萌发许多的遐想。阅读之始,一个女人的序幕就开始拉开,待到读完,一个生命已经在樯橹间灰飞烟灭,秋风萧瑟中再也没有她残存的世界。
王琦瑶,本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女人,但纵观其一生,却从来没有完整过。这世界本是残酷,而王琦瑶年轻时就已经将恶果种下,美丽的容颜,再配上一颗虚荣浮华的心,已经为她日后的生活埋下了伏笔。须不知一切要命运来搭载,人生八字载不住,纵然是心比天高,终究是命比纸薄,想要的得不到,生活的琐碎花絮更是剪不断理还乱。在《长恨歌》里,王琦瑶是有两幅写真的,一幅在开头,一幅在结尾,一个是她生命的预兆,另一个是她沉寂消逝的丧钟,全是真实的她自己,别人想替也替不了的。
正如上海的弄堂,“从制高点看,也是一番颇为壮观的景象,点和线恰如中国画的皴法,然而一点一划又似乎细工笔一样。老式的天窗精致乖巧,木棂窗格也是细雕细做,屋披上的瓦也是细工细排的,连窗台上的月季花也是细心细养的。”王琦瑶就是生长在这样的弄堂,日照水洗,是岁月研磨成的小家碧玉,不管怎样摇身变化,底气仍然是上海弄堂里一般人家的女儿。且看弄堂里的景致也如王琦瑶的:花盆里栽的凤仙花、宝石花和青葱青蒜,屋顶上空着的鸽笼,碎了和乱了的瓦片,那沟壑般的弄底,有的是水泥铺的,有的是石卵拼的。那里的路面是饰着裂纹的,阴沟是溢水的,水上浮着鱼鳞片和老菜叶的,还有灶间的油烟气的。——就是这样的气息,这样的底蕴造就了王琦瑶,当通过程先生、蒋丽莉母女的努力使她的艺术照片登上了《上海生活》杂志的封面,并被评上“沪上淑嫒”,继而参加上海小姐竞选,众望所归地被评上“三小姐”时,她的心已经在浮华中膨胀,虚荣塞满了心中的每一个孔眼。尽管还只是铅华洗尽的三小姐,没有大小姐二小姐的雍容华贵,没有她们那样的应酬场面,也没有她们被人们拿来当偶像的魅力,而她王琦瑶却是最大众化的,也是最直接的,就这样的她,她的心也不属于自己了。自从认识了李主任,她的心再也返朴归真不起来,再也由不得她了,隔三差五的吃请,老凤祥的戒指,雕刻西班牙风格花纹的木盒,爱丽丝的公寓,她的心已在开始往外面滑。当她住进爱丽丝公寓的一刹那,她的身份已经更新——她从一个花季少女沦落成了二奶,这是她心甘情愿的,虽然有物质引诱的因素,却彻头彻尾没有一个人逼她。
也正如讲的上海弄堂里的闺阁:通常是做在偏厢房或是亭子间里,总是背阴的窗,拉着花窗帘。纸上的百合花,被面上的金丝草,全都像用细笔描画过的,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上海弄堂里的闺阁,也是白手起家和拿来主义的,贞女传和好莱坞情话并存,阴丹士林蓝旗袍下是高跟鞋,又古又摩登。“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也念,“当我们年轻的时候”也唱。它也讲男女大防,也讲女性解放。——王琦瑶正是上海旧弄堂人家的女儿,从小拥有的就是这样的闺阁,在这样的闺阁里梳头洗面,在这样的闺阁里略施粉黛,吃的不是鲍鱼燕窝,而只是居家过日子的青菜豆腐千张鱼肉家常菜。这样的闺阁本应是平常心的闺阁,这种环境里出来的王琦瑶也应该是淡雅无痕的王琦瑶。这闺阁养就的心,只要放入这个世界,不受红尘干扰也是无妨的,一旦干扰浸染,就再也洗不干净了。书中说“屋顶上放飞的鸽子,其实放的都是闺阁的心,飞得高高的,看那花窗帘的窗,别时容易见时难的样子,还是高处不胜寒的样子”,这就是王琦瑶的真实感觉。李主任把她安顿在爱丽丝公寓,成了金丝鸟,也成了笼中鸟,她不知道李主任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回来,当李主任在家的时候,她又担心哪天他会抽身而去,这是一个心里没有底的女人,一切由不得她。她把爱丽丝公寓当成了她的全部,而李主任却只当作人生的一点,是可有可无的一点,有需要就回来,没有需要就让她的心凉着,风干了晾干了全不管,公寓和金条就俘虏了王琦瑶的整座心。当李主任飞机失事后,一个新的局势来临了,一个新的黎明来临了,但王琦瑶的梦还没有彻底醒转,还有残留的痕迹和不灭的梦魇。
长恨歌读后感10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一、书籍简介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最脍炙人口的短篇小说之一。是一篇探讨爱情、婚姻和人性在战乱及其前后,怎样生存和挣扎的作品。
故事发生在香港,上海来的白家小姐白流苏,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身无分文,在亲戚间备受冷嘲热讽,看尽世态炎凉。偶然认识了多金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便拿自己当做赌注,远赴香港,博取范柳原的爱情,要争取一个合法的婚姻地位。两个情场高手斗法的场地在浅水湾饭店,原本白流苏似是服输了,但在范柳原即将离开香港时,日军开始轰炸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保护白流苏。狂轰滥炸,生死交关,牵绊了范柳原,流苏欣喜中不无悲哀,够了,如此患难,足以做十年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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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张爱玲,中国现代作家,本名张煐。1920年09月30日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区的麦根路313号的一幢建于清末的仿西式豪宅中。张爱玲的家世显赫,祖父张佩纶是清末名臣,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张爱玲一生创作大量文学作品,类型包括小说、散文、电影剧本以及文学论著,她的书信也被人们作为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1944年张爱玲结识作家胡兰成与之交往。1973年,张爱玲定居洛杉矶,1995年09月08日,张爱玲的房东发现她逝世于加州韦斯特伍德市罗彻斯特大道的公寓,终年75岁,死因为动脉硬化心血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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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倾城之恋》读书笔记
有人说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是她唯一一部没有以悲剧收尾的小说,而在我看来,它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在我读完这本小说后,始终深深地被小说中的女主角白流苏坎坷的命运牵制着。
张爱玲笔下的人物没有朋友、没有亲情,人的本质在她的笔下始终透着自私,人心是那么的寒冷、荒凉,心是迷失的,孤单的,就与白流苏一样,在自己的家中,却享受不到温暖的亲情和一份亲人对她的关怀,在家中,她永远有着异乡人的凄楚。白流苏与前夫唐一元离异六、七年以后,唐一元去世。唐老爷想让流苏回唐家守寡,当时白家已经很贫穷了,想趁这个机会把流苏赶出白家。流苏很是为难,她以当时社会里的极其脆弱的法律武器来开脱、维护自己,却遭到了家人的嘲弄和讥讽。这就反映了在那个时代的社会里法律的脆弱和女性地位的低下。
小说的男主角范柳原本是印尼富商范天和的私生子,因父亲突然去世,范家族人剥夺他的权利,失去经济支持的范柳原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流落街头,靠出卖苦力度日,受尽欺辱,误入黑帮。在一次绑票案中,范柳原帮助上海商人徐先生顺利逃脱,而徐先生的夫人徐太太正是白流苏的媒人。许太太在小说中是一个很关键的角色,可以说使流苏坎坷的命运出现转机。她本来是想撮合流苏的妹妹宝络和范柳原的,白家也因为这桩婚事忙上忙下的,而流苏无人问津,两者一对比就把世态炎凉和亲情的微不足道刻画的淋漓尽致。后来柳原抢回了父亲的遗产,一夜暴富,在与宝络的第一次相亲中,范柳原看上了坐在她身旁的流苏,并且让许太太邀流苏一同去香港,经历了一些事后,两人坠入爱河。柳原经历过感情创伤,开始变得玩世不恭,视爱情与婚姻为玩物,对结婚很是避讳。流苏想摆脱白家馆,希望柳原能承诺她娶她,要的是那一纸婚姻。柳原则用“爱情原不是你我能做得了主的,虚伪的东西来得并不可靠”来回绝了她。正当此时,上海战火蔓延,两人暂时的分开促使他们的爱情更加坚固。
《倾城之恋》揭示了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相互算计着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的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但究竟与爱情不大相干了。这时候各自面对的人儿都成了种类物,可以替换的。若是换了些时候,换了个光景,他对面兴许是另一个女人,她对面也兴许是另一个男人。
最后,香港沦陷,整座城市遭到轰炸。范柳原急欲回伦敦处理事务,不得不与白流苏分离,却因战事而未能成行。白流苏冒着炮火去找范柳原。面临生死边缘,一切世俗的束缚都褪去了,范柳原终于敞开心扉,在炮火中大声向白流苏求婚。
战争,摧毁了一座城市,也成就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是为倾城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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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倾城之恋》读后感29篇
第1篇:《倾城之恋》读后感200字
倾城之恋》反应的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上海。
祖上曾盛极一时、如今家道中落的前清翰林白家六小姐白流苏嫁给当时上海滩数一数二的暴发户唐家的少爷唐一元,唐老爷骨子里根本看不起白家因循守旧、死要面子的做派,唐一元婚后依然游手好闲、拈花惹草,白流苏奔波于两家的同时,还要应对丈夫的风流新闻,心力交瘁。
经历夫妻冷战、一元纳妾、腹的孩也意外流产、协议回娘家、家人算计、自杀、离婚等等,流苏深感寒心。
偶遇印尼富商范天和的私生子范柳原,白流苏的种种表现令范柳原莫名心动。对白流苏念念不忘,于是俩人间演绎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第2篇:《倾城之恋》读后感400字
二十岁刚出头的年龄,我对“恋”还存有些许幻想,但在张爱玲的笔下的恋,不管那些男和女,情和爱再怎么热,这“恋”还是冷冽的。看《倾城之恋》,我爱想到《红楼梦》,想着范柳原有些像贾宝玉,流苏有点像袭人,但他们还是他们。最钟意读的,仍然是那些男与女的对话,互相试探,充满心机,明知道甜蜜的背后是易于融化的短暂,却乐此不彼地看。表面上的镇定自若,暗地里的焦躁不安,好像一旦做出示好的动作,就会要了他们的命。实际上,他们不怕命被夺走,只怕在精打细算的对方面前,败下阵来。
但再有趣令人玩味的情节,都比不上那个结局给我带来的深刻感受。大部分作者写出的悲剧结局,都可以做到痛楚、深刻,可是喜剧结局往往流于表面。张爱玲却在看似喜乐的结局中敲下一柄大锤,带来不常见的“喜乐中的沉钝”。《倾城之恋》的结局算是一个欢喜结局,又不同于悲剧结局带来的尖锐的痛,这种痛钝钝的,麻麻的,不明显却更致命。所谓爱情美满,却要用一场战争来成全,这一个时代如此无奈、苍凉。
他们还能怎样?他们只能这样。
第3篇:《倾城之恋》读后感600字
张爱玲的书适合一个人的时候看看品味,给自己一壶热气腾腾的茉莉花茶,在点上一盘檀香,悠悠的翻开书,一行一行的细读。
这是第一次看倾城之恋,一目十行,只略了一个大概,理顺了故事的梗概,如果你现在叫我说出个人名也许我会想很久,可你提起也许我会记得这个故事,这个主人公。
看完最后一个故事是在春分,下着雨,因为才看完的原因我现在还记得这场景,只是忘了这题目是什么了,霓喜,其实是一个很美的名字,当然女主本身应该也是一个吸引人的美人儿,只是落得最后的结局无非是为了生存,人的出生好坏无论是在以前还是在现在其实都受着不公等的对待,只不过现在没那么严重而已,霓喜也不过是为了生存,她想要的就只有一个家,一个温馨的家,从小没受过家的温暖,但内心却无比向往着一个家,老公,孩子,一家子的其乐融融。可正因为身份,是她无法有一个安定的家,男人只当她是一个被买来的小丫头,说情,也许动过,可收了受了身份的隔阂,终究无法娶她,一个女人,如果生了孩子没有一个光明的身份,难免不了受到外人的斜眼,这才导致了霓喜悲哀的一生。
也许有些人觉得霓喜前后跟了几个男人,会很荡。可是每一段情她也都有过真情的时候呀,只不过这真情最后都被金钱的诱惑所打压,好的生活好的坏境谁不喜欢,只不过太痴迷于金钱也不会过的太好,因为你的眼里除了金钱就没有任何东西,包括最开始的向往与幸福。
倾城之恋的每一篇都不是完美的结局,也许跟她自身的经历有关,可正因为这不完美才使我们这些读者看着心疼,但这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现实,现实不过如此。
一盏茶的时间很快,但这一本书,是需要反复阅读,才能悟出更多的道理。
第4篇:《倾城之恋》读后感700字
爱情似乎离我们很遥远,但有种爱可以让我们死心塌地,有种爱可以让我们备受折磨。虽然爱,虽然痛,但我们无法不爱,无法不痛,这就是“倾城之恋”。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萦绕着一种淡淡的哀愁之感,字里行间回荡着凄美。或许每一段故事都是她的写实,每一个字都是她哀婉的血泪!那个年代,女子终究是女子,文笔再好又如何?她所爱的人个个离他远去。晚年的她,如同凋零的花儿,让人心碎。但依旧暗香残留,每每打开她的书,我总能嗅到这股淡雅的香气,缠绕鼻尖,久久不肯离去……
爱情总是难为女子,爱情总是折磨女子,爱情总是伤害女子。这是我看到“第一香炉”这个故事的唯一感受。呵,是因为女子之泪太轻?是因为女子之心太卑微?
故事的女主人公叫葛微龙,长着一张白白的瓜子脸,眼睛水灵水灵的。但在殖民地香港里,被阳光烤晒过的小麦色仿佛更合群。薇龙从香港来上海念大学,投靠了继承了前夫一大笔遗产,同时是当地有名的交际花的姑姑。薇龙何尝不明白投靠姑姑的结果?但她别无选择……看着满一衣柜的漂亮衣服,薇龙的心里却仿佛有几万只小虫啃咬一般,不知滋味。就这样薇龙被迫见了许多的“上流绅士”,却总是没有姑姑称心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微龙男主人公乔斯。他们是在一场舞会上遇到的,当时乔斯还轻薄了她。本以为只是一场戏,但那次舞会后,薇龙的心开始日夜思念起乔斯,沉稳有序的心脏开始扑通扑通乱跳。爱情悄悄降临,殊不知悲剧紧随其后。乔斯本是富家子弟,薇龙以为嫁给他后不必再作“交际花”,可乔斯却说:“我希望有个女人可以养我”。呵,多么荒缪。薇龙却又因为爱放弃了挣扎,堕落黑暗中,可她是否了解,对于姑姑和乔斯而言,她只是一棵摇钱树罢了!
我该为薇龙哀?还是该为薇龙哭?都不是。因为她只是一个被爱捆住手脚的傻女子。
我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亲情为何全部拜倒在利益与金钱的面前,无法理解那个时代女人的爱为何如此卑微,我已痛彻心扉,更以泪流满面!
爱情在张爱玲的笔下化茧成蝶无比凄美!悠悠长河中那一张张风华绝代的面孔已模糊不清,但那份倾城之恋却刻骨铭心!
第5篇:《倾城之恋》读后感800字
《倾城之恋》叙述的是一个寄居在娘家的离婚女人,白流苏,遇上了一个原本是介绍给她七妹的男人------范柳原。范柳原对流苏有一点点爱意,但这点爱不足以让玩世不恭的他承担起婚姻的责任。而流苏恰恰却只要一纸婚契 。她知道爱情不能天长地久,而婚姻能提供给她生存所必需的一切!她只是想生存,生存的好一点而已!在缠绵的情话营造的虚幻的气氛中,展开的确是一场无声的战争,就像故事所处的大背景------太平洋战争!他们各自设立了精妙的陷阱,期待着获猎对方,却都不能如意,流苏满怀着惆怅回到上海,以退为进,期盼着范柳原能妥协,能给她一份尊严,去生存!
然而,一个秋天,流苏已经老了两年---她可经不起老。于是范柳原的一个电报又把他牵回了香港。满怀着无奈何失败的心情,流苏已甘心于情妇的身份……
战争成全了白流苏,使她得到了范太太的身份。而范柳原却不再和她闹着玩了,他把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
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在一般人眼里是张爱玲擅长写悲剧小说里难得的喜剧,但在我看来,《倾城之恋》是彻头彻尾的大悲剧---倾城之悲哀!她从人的劣根性与道德观的残缺揭示了这个彻底的大悲剧。城之将倾,国将不国,一个封建的离过婚的女人的生存又要建立在一个不想缔结婚姻的自私男人的不长久的爱情里,一切的一切危如累卵,可竟还有人羡慕,视流苏为榜样。悲哀的年代!悲哀的城池!悲哀的男人和女人!
张爱玲笔下的双城,在地理上,是流苏和柳原来来去去的那两座城:上海与香港。白流苏的两城之间的历程反映出心境的起伏。上海是流苏家人的所在地,代表着一传统守旧、充满压力的世界;香港则是一个冒险的新国度,代表着所谓的现代文明,是白流苏打算放手一搏的赌局。
双城,在心理上,又是流苏和柳原心中各自构筑的城。柳原的城建筑在对自由无拘爱情的渴求上;流苏的城却是建筑在所谓的经济利益上,她需要一纸婚契作为保障。最初,内心一样孤独的范柳原只想恋爱,他需要一个红颜知己;白流苏想结婚,需要一个体面的丈夫,好让她出净胸中一口恶气。两个人于是展开了一场爱情攻防战。范柳原想攻破上海女人白流苏期待婚姻的心城,而白流苏则想攻破范柳原只要爱情的心城,一对现实中的自私男女,于是这场心战就显得旗鼓相当精彩万分。而对他们的爱情攻防战而言,太平洋战争是一个转折点。
第6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之前应该有看过两遍《倾城之恋》但始终不得其解张爱玲要在这个故事里说什么。说来不怕人笑话,我当初一直以为她想说的是爱之机缘巧合,你看就这么一个巧合这对暧昧中的男女终于走到了一起,于是在我这个“以为”的基础上,我一直觉得《倾城之恋》实在是个可笑的故事,铺陈了太多进进退退迂回曲折的前戏,女的算计,男的装疯卖傻,最后,就是因为一座城市的陷落,于是这两个人走到了一起。简直毫无意义的一个拙劣爱情故事。
但是今天我好像突然明白了。所谓倾城之恋就是当整座城市陷落之际,你可以勇敢地说出心中所爱,而对有些人而言,也只有当整座城市陷落之际他们才有勇气说出心中所爱。
作为敏感纤细的水象星座一枚,我想我还是喜欢范柳原的,虽然我觉得他一时进一时退让女主很难捉摸,因为我觉得他的表现就是典型的敏感的水象星座童鞋的表现。害怕受伤,所以经常假装/伪装,装得放浪形骸肆无忌惮可内心特认真敏感纤细。他可以很轻描淡写地跟女主说我在这里就是等你对女主说你穿得像个药瓶你就是医我的药,他可以嘻嘻哈哈跟萨黑荑妮混在一起,甚至这个时候他还要死乞白赖地跟女主讨论说不吃醋的女人多少有点病态。但终究,他还是认真的,因为他会像个小孩固执地哀恳地对女主说“我要你懂得我!”,他会半夜三更电话女主说“我爱你”,挂上电话马上再打一个说“我忘了问你一声,你爱我吗?”,他甚至会严肃地讨论诗经邶风击鼓中有关死生契阔的那段名句,告诉女主“可是我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在女主看来范柳原跟她讨论死生契阔的目的就是要迂回地说“不结婚”可我真的以为这是范柳原在很认真地思考他们两个会不会在一起这个命题,有些人就是这样把一生一世看得很重所以在涉及到有关一生一世的话题时他们就特纠结或者说矫情。
范柳原太认真,但是他那个世界又容不许他这么认真,于是大多数的情况我们看到的就是那个花言巧语没个正经的范柳原。如果不是香港这个城市陷落,也许范柳原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将在纠结中度过。
所以说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的要求就是结婚过日子,那么两个人很容易配对成功在一起,《心经》里也提到这点爱不多不少刚刚好结婚,两个相貌品学家世都登对的人在一起有什么困难呢?简直可以说是“天造地设”了,这样的结合说难听点即使是“长期卖淫”也会是供需相当尽然有序的。但是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的要求是相爱一辈子,那么真的很难。弗洛姆说过爱falling in love 和being in love是有着绝对区别的,前者是瞬间的激情纠其本质来说不可能持久。同样我也可以举一个最有现实代表意义的例子,我认识一个双鱼男童鞋(大学室友BF)此男习惯性劈腿,而且他的理由尽然是“那一刻是真的”,之前我一直很鄙视此男,但是听到这个理由我就一下子由鄙视转为同情了,因为我相信他的理由我相信他的那一刻是真的就像我相信他的那一刻也一定会很短。
回到对范柳原的论述,总之,窃以为当一个追求falling in love的人又想追求being in forever love时,问题就必然会出现,于是也就不难解释一时进一时退,进是因为感情使然,退是因为害怕。在这种情况下,外力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一场沦陷,一个天灾或者一场疾病或者其他类似的状况(简单概况定义为“倾城”),我相信,A如果真的爱B,那么当他们冷战的时候A知道B遭遇倾城,A必然会毫不犹豫地主动联系B,什么面子什么怕被拒绝,这些都不会有,这个时候可能拥抱就是AB之间最好最贴切的语言了。当然,毫无疑问,AB在倾城之后也会归于平淡流年之后也会争执、冷战甚至分手,但这里的重点是,如果没有倾城,AB很可能一辈子也就倾城之前那个状态了。窃以为,此理论同样适用于暧昧中的AB,如果没有倾城AB这一辈子很可能暧昧着暧昧着就爱没了。
我很庆幸在今天这个时候我读懂了《倾城之恋》虽然我知道这个读懂的代价是一座县城的灾难,但是既然这天灾已经发生了,那么我想还是要为我的读懂而庆幸,以及我要祝福及希望今天能成就多几对有情人。
最后,感叹一下,多少暧昧或冷战没有走到一起是因为他们之间隔了一个允许他们可以不在一起的明天?
如果你们知道没有明天,你们今天会在一起吗?
如果还有明天。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第7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张爱玲最富盛名的作品,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这是我在倾城之恋里最喜欢的一句话,觉得整个小说也是在说这句话,两个自私的人,相互取暖般的靠近,又不愿把所有的赌注押在爱情上,彼此有各自的打算,没有海誓山盟,却有温情脉脉的小细节。
他们是相爱的吗,我不知道,白流苏不是个善茬,范柳原也不是好男人,这段感情中双方看似亲密的关系本就是可有可无的依靠,不似那发自肺腑的呐喊。两人都是现实之人,知道对方很适合,很适合,他们的感情更似博弈,男女之间的博弈,斗智斗勇,揣测心意,然后选择附和顺从。从前总觉得小说配不上倾城之恋之名,却也道这是张爱玲的杰作。
相对他们的感情,我更喜欢白流苏这个任务的塑造,在一个没落的旧式家庭,一个离异的女子,张爱玲对白流苏的情感和心态把握十分到位。一点点细节都道出了流苏心中的苦和不满,她是想逃离那个家的,而范柳原成了最好的跳板,一块镶金的耀眼的跳板。一段情,两座城,铸一场倾城之恋。
第8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又翻回原著,一个字,一个字地重温了两遍。
她也听得见柳原的声音在那里心平气和地说:流苏,你的窗子里看得见月亮么?流苏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哽咽起来。泪眼中的月亮大而模糊,银色的, 有着绿的光棱。柳原道:我这边,窗子上面吊下一枝藤花,挡住了一半。也许是玫瑰,也许不是。他不再说话了,可是电话始终没挂上。许久许久,流苏疑心他 可是盹着了,然而那边终于扑秃一声,轻轻挂断了。流苏用颤抖的手从褥单上拿起她的听筒,放回架子上。她怕他第四次再打来,但是他没有。这都是一个梦越 想越像梦。
直待白流苏第二次赴港,范柳原才终于走进她的房间,从那里看到月亮。
柳原道:我一直想从你的窗户里看月亮。这边屋里比那边看得清楚些。那晚上的电话的确是他打来的不是梦!他爱她。这毒辣的人,他爱她, 然而他待她也不过如此!她不由得寒心,拨转身走到梳妆台前。十一月尾的纤月,仅仅是一钩白色,像玻璃窗上的霜花。然而海上毕竟有点月意,映到窗子里来,那 薄薄的光就照亮了镜子。流苏慢腾腾摘下了发网,把头发一搅,搅乱了,夹钗叮铃当啷掉下地来。她又戴上网子,把那发网的梢头狠狠地衔在嘴里,拧着眉毛,蹲下 去把夹钗一只一只拣了起来,柳原已经光着脚走到她后面,一只手搁在她头上,把她的脸倒扳了过来,吻她的嘴。发网滑下地去了。这是他第一次吻她,然而他们两 人都疑惑不是第一次,因为在幻想中已经发生无数次了。从前他们有过许多机会适当的环境,适当的情调;他也想到过,她也顾虑到那可能性。然而两方面都是 精刮的人,算盘打得太仔细了,始终不肯冒失。现在这忽然成了真的,两人都糊涂了。流苏觉得她的溜溜转了个圈子,倒在镜子上,背心紧紧抵住冰冷的镜子。他的 嘴始终没有离开过她的嘴。他还把她往镜子上推,他们似乎是跌到镜子里面,另一个昏昏的世界里去,凉的凉,烫的烫,野火花直烧上身来。 《倾城之恋》未完,我的心中,陈数却已是白流苏,黄觉也等同范柳原。电视剧的缓慢与铺张,只是奋力将张爱玲的寥寥几笔充盈成完整的故事,却着实冲 淡了主线。无复原本的精彩练达,却能够满足大众对情节的要求。我亦草草看了由旁杂延伸的冗长交代,只着重欣赏了他们的香港相遇。倒还谈不上相守的。着迷于 他们似有若无的期许,轻描淡写的拨弄,明里暗里的相持。他们相互试探,话说一半;他们彼此撩挑,迟疑不定。也许,他们真的都没有那么真心。到底,我看不 穿。
记住了那几夜。原著中,只一句话吧 这是他第一次吻她,然而他们两人都疑惑不是第一次,因为在幻想中已经发生无数次了。
剧中对这几夜空等、煎熬、幻想的呈现,却是花了大力气的,精致到位,亦别有风情。
再慢慢看吧,空了心思,看白流苏旗袍摇曳,低眉浅笑;看范柳原嘴角上扬,招摇风月。沉醉在,他们相会的每一刻。
也许是理解出现偏差,或者仅仅是程度有限了,好像更把这一出戏往最为简单真实的情感上去看了,没了张爱玲冷淩淩的犀利。 不可否认,她是文字的天才。只是,少了一些诗意。她不留情面地揭露男男女女的装腔作势、自私自利,我却宁愿相信尘世有真爱。
第9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这篇书已看过多次,还是会被张的文字所吸引。时而俏皮犀利,时而悲凉嗟叹。是人生的缩影,是社会的缩影。
倾城之恋!的确这样的故事是可以穿越时空的,哪一个时代没有?即使小小的不同但总的来说还是一样的。
文句精简但是却透着太多的真实,很喜欢这样的文字。
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旧时如此,当今还是如此,如果一个女人没有男人喜欢,那在同性处也只能是得到轻视。
你要我在旁人面前做一个好女人,在你面前做一个坏女人。这句话简直说透了男人的本质。从古至今哪个男人不是如此,这是男人的最高理想,让女人做个双面人,但没想过这是顶难实现的。
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整文的中心便是此了吧。因果在这样的背景下又有什么重要的呢?现在仍是这样,一辈子你又能说清楚几份因果呢?
第10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却《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尾巴。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
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着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的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但究竟与爱情不大相干了。这时候各自面对的人儿都成了种类物,可以替换的。若是换了些时候,换了个光景,他对面兴许是另一个女人,她对面也兴许是另一个男人。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白公馆无疑是守旧的,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寂寞倒是其次。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这便是她为何一再矜持,不想经他的激将,“自动投到他的怀里去”的原因。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索性有些气急败坏,遂恼了起来:“你干脆说不结婚,不完了!还绕得大弯子!什么做不了主?连我这样守旧的人家,也还说‘初嫁从亲,再嫁从身’哩!你这样无拘无束的人,你自己不能做主,谁替你做主?”接着更是赌气狠下心来从香港辗转回到上海。家里是早容不下她的,这次又加上了“*”的恶名。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她决不会就此放弃,因想:“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艰难的、痛苦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此时柳原给了她房子和花费钱财,至少她可以真正地脱离了白公馆。物质上的满足,让她对婚姻的追逐暂时置后,且说“管它呢!”。到底她是不爱他的,她只承认“柳原是可爱的……她跟他的目的究竟是经济上的安全。”长久以来的疲于应付,也只是为了“取悦于柳原”。如今目的已经实现了大半,至少实现了曲线救国。
范柳原早猜准了白的心思。开始就问“你爱我么?”流苏的回答他自是不肯相信。“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如果我们那个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对生活,他比她看得通透。爱情原不是你我能做得了主的。虚伪的东西来得并不可靠。“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这话听起来再直接不过。如此牺牲了自由和金钱换来的婚姻代价太大,对他来说“那太不公平”。在他看来,结果只能有一种,那就是要等到地老天荒的时候才能有分晓。然而流苏并不懂得他,因此他才说“我要你懂得我!”。
也有人说,范柳原同白流苏调情不过是为了男人的征服欲,因为她善于低头,容易掌控。这种说法是立不住脚的。凭范柳原的经验,玩弄女人于掌骨之中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更何况他从来不缺少女人。萨黑荑妮就是一例。他并不满足于这些,他在长久的游戏中早将生活堪破。烟花虽然极尽绚烂,总是稍纵即逝的,随后是更广阔的岑寂。他渴望安稳,渴望实在的温暖。这是他的理想,尽管此时并不切近。因此,他可以不在乎流苏的过去,不在乎她是否完美,单只看到她“善于低头”。但是,这远远不够。
终于,那场战事催化了结果的到来。“流苏拥被坐着,听着那悲凉的风。她确实知道浅水湾附近,灰砖砌的那一面墙,一定还屹然站在那里。风停了下来,像三条灰色的龙,蟠在墙头,月光中闪着银鳞。她仿佛做梦似的,又来到墙根下,迎面来了柳原。她终于遇见了柳原。”“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此时,她终于真正的靠近他,有些懂得他了。一瞬间,他们达到了某种契合。“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这种彼此妥协终究是短暂的,后面掩着的平淡、琐碎、粗鄙的生活留给观者的是一串省略号。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这里只强调了“她”,范柳原依然坚守着自己的生命哲学,这一场轰炸不过是炸毁了他心中的浮躁和他的烟花梦。生死契阔,在死亡边缘存活下来的人,也许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强烈地意识到,没有比一双手更实在的东西了。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无奈的选择。
“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是什么因,什么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也许流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人,一段婚姻。然而这终究是偶然的,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一个女人,把命运当作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人。
初读《倾城之恋》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第11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毫无疑问,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的最喜欢的短篇小说,没有之一。
张爱玲,有两个特点,其一比女人还了解女人,其二比男人还了解男人。你无法说出她具体的优点,但就是挑剔不出任何缺点。她是一个描写男女性情的高手,即细腻又深刻,即独到又尖锐。
在这部小说中,白流苏正像范柳原所说的那样:是个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女人。生长在大家庭嘈嘈杂杂的环境中、应对些许势力的人儿,需要隐忍度日、但骨子里还是有股傲气,即使早年丧夫,也不肯委屈求全接受家人的建议在前夫家求的一席之位,在她看来这无异于是一种屈辱。面对家里人的压力,她还是有点不甘心就这么被看不起,所以才会毅然决然的接受徐太太的建议,随她去香港,命运的天平也就此倾斜。
这样的女人,懂得把握时机,并且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反击。生活对她来说已经算是不幸了,但她不顾影自怜,反而依靠自己从新找寻到幸福。
范柳原,初看以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顽固子弟,吃喝嫖赌无所不能,玩弄感情于鼓掌之间。到后面却是实实在在给我惊喜了。这样的男子,玩得起,也有足够的资本够他玩,一是他有钱,二是他懂浪漫。对爱情的把握他总是欲擒故纵,让人捉摸不透、欲罢不能。他懂得如何去取悦一个女人,甜言蜜语他会说,对人内心的独白也总能看透。所以他会在适当的时候故意和白流苏保持距离激发她对她的思念;所以,他懂得在白流苏想他的夜晚突然拨通一通电话,只为问一句是否爱他。凡此种种,都是他的小手段。女人最不能抗拒的就是这样的男人。
这样一个范柳原,却真实的反应了现实生活中男子对待感情的态度,能够一直恋爱就不结婚。婚姻捆绑住自由。如果不是香港的陷落,他不会明白生活的安定是多重要,最终和白流苏结婚,。婚后生活的他能够收起婚前浪子的习性踏踏实实的过日子,这点是在难能可贵。
第12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里最有名的那句话:“这一炸,不知炸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仔细玩味这句话,“被炸断尾巴”的故事的主语应该是“别人”。这也让我们从范柳原这句幽默的战争调笑中似乎隐隐看出故事最终大团圆的结局。第一次读完倾城之恋,那是一种深深的.快意,倾城的战火中倾城的爱恋。
童年时的阴影以及少年时与人的尔虞我诈,让范柳原已经伤痕累累了。他的阅历犹如沧海——过早看透了人世的苍凉。所以才会用纸醉金迷的生活来麻醉自己,忘却痛苦。
然而,香港一战的动荡让他对自己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怀疑,并且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他与白流苏的结合。很多人因此沉浸在阅读的喜悦中,但是不得不注意的是故事最后的那些话:“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他把白流苏当作名正言顺的妻,却没有完全放弃他身后的世界。而原因就在于,战争让他意识到他对白流苏的感情,可是他却不愿意让白流苏彻底地了解他——他把心扉再次关上了。范柳原是幸福的,在这个利欲熏心的世界里,白流苏是纯洁的;范柳原也是不幸的,因为直到最后他都没有与白流苏完完全全的心灵相通。最终,他的悲剧就在于他那犹如大海般沧桑的心灵,而正是这份沧桑让他本能的保护自己的内心——不再相信世界上有真正心灵相通的爱情。
相对于范柳原的沧桑,白流苏的生活则应用苦涩来形容,离婚归家,寄人篱下。她对范柳原说:“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这戏虐的话,带有调侃的味道,却也隐含着苦涩。对于一个出身较好的良家女子,白流苏选择成为范柳原的情人,是对自己名誉与命运的孤注一掷。她就像一只蝴蝶,寻找自己的归宿,最后,“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可是白流苏自己也有点怅惘,因为虽然她达成了自己结婚的目的,却觉得这一切不过是机缘巧合,所以她才会隐隐不安。可以想象,与范柳原相比,她的底色是纯洁的。也许范柳原早就看透了她接近自己的原因,但也正是这份可笑而可爱的心打动了范柳原吧。白流苏是幸福的,因为范柳原爱她;白流苏也是不幸的,因为范柳原的阅历让他拥有大海般的沧桑,而她没有。
但流苏没有选择,只有这条也许可以通向幸福之路,可是天知道,每一条路都并不幸福。
“胡琴咿咿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
又有谁知道流苏的下个故事是喜是悲?
第13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是一个动听而又近人情的故事。从腐旧的家庭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张爱玲
张爱玲的这段评论可以说是十分中肯的。这是一部很人性化的作品。白流苏和范柳原都不是圣人,有过人之处,也有性格和生活作风上的缺陷,没有主角光环,只有两个普通人,普通到仿佛他们就在我眼前走过,触手可及。或许名著就是如此,只是通过讲我们身边人的故事,让我们领悟,而不是创建一个光怪陆离的玻璃球,只可远观而不可近赏。
这部小说打碎了纯粹美好的爱情幻想,而以“爱情是女性寻找经济依附的手段”立足,结局虽圆满却也悲凉。白流苏与范柳原的接触是流苏有意设计而为,心中所想是“范柳原真心喜欢她么?那倒也不见得,他对她说的那些话,她一句也不相信。”白流苏爱赌,以爱情的成败赌她下半生的幸福。第一次到香港,两个情场高手玩起爱情攻防战。流苏若即若离,欲擒故纵,生怕“除了做他的情妇之外没有第二条路。然而如果迁就了他,不但前功尽弃,以后更是万劫不复了”。为此,她破釜沉舟,回到上海,目的仍是“带了较优的议和条件。”回到娘家后的她与家人恩断义绝,寄人篱下,却不肯放下身段做低下职业,只为“怕失去了淑女的身份”,失去对范柳原的吸引力。二次回港,为谋生而谋爱的计划失败,成为情妇,仍千方百计思量如何留住柳原的心。即便两人战乱相依,同甘共苦见真情,也是“这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这看起不像是个爱情故事,却像是个精心设计,步步为营的局,已说不清那“真爱”是否存在了。毕竟,如流苏所说,“她只是个自私的女人。”
尽管向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柳原也不是个爱情圣人。“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那是值得庆幸的好现象,表示他完全把她当作自家人看待——名正言顺的妻。”可见柳原的风流倜傥也并未因流苏而完全收敛。
他们在一起,重是的是理解,是两个被家人隔离,身世悲凉的天涯沦落人的理解;是香港之战时,枪林弹雨中,同生共死,唯一牵挂唯一真实的理解,所以说,这场爱虽不单纯,却是温暖,两个孤寂之人从此有了依存之所。
悲的源头是女性对男性的经济依附关系。多美好的爱,没有经济地位的平等,也将是虚空的神话,女性只有经济上自立自强,才能拥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和自由。这是张爱玲想告诉我们的。这个道理,带有浓浓的新旧思想彼此碰撞的气息,充满时代感,发人深省。
第14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轻轻开启书的扉页,缕缕墨香如醇醇杨柳风,在心间萦绕书香氤氲中,我与李白·杜甫畅谈诗歌,与鲁滨逊一起冒险,同曹操纵论天下英雄,和林黛玉一起品味葬花词。
近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我喜欢张爱玲,喜欢她冷眼看繁华的清冷,而,《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笔下唯一温暖而琐碎的爱情。这个爱情以一个大悲惨为前提为背景。其中生死离别都只在毫厘之间,只有片刻之差,所有的一切都全在命运中。故事中的男女主只是命运手中牵船上的玩偶,比起外界的力量,他们不堪一击。命运通过战争成全了他们。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总得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的选择。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生死契阔我们自己那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放纵劳累之于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终究只是一个女人。
喜欢小说的最后一段话“流苏到了这个地步反而懊悔她有柳原在身边,一个人刚富有了两重身体,也就蒙了两重危险。一颗子弹也许打不中他,也许打中她。他若是死了,他若是残废了,他的处境更是不堪设想。她若是受了伤,怕拖累他,也只有横了心求死。就是死了,也没有孤身一人死得干净爽利。她料着柳原也是这般想,别的她不知道,这一刹那,她只有他,她也只有他。
读《倾城之恋》初读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放才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张爱林这个清冷的女子,总爱将残忍的真话隐在淡淡的哀愁里不经意间说了出来,让人分明感觉到哀伤却又毫无办法。张爱玲的文字为我筑起了一个清冷的梦,一个艺术的梦。
书能香我何必花,品读张爱玲,让那令人心颤的的清冷装点我的梦。
读书真好,如品香茗,余音缭绕,沁人心脾。读书是休闲,是收获,同时也是享受。读书为我筑起了一个梦。读一本书,写下一个梦。
第15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张爱玲在《倾城之恋》开篇介绍范柳原的身世的时候,最后一句写得相当毒辣,说他年纪轻轻受了挫折,就往放浪的一条路上走,嫖赌吃着,样样都来,独独无意于家庭幸福。这话如同红楼梦里面的判词,我心想张爱玲定会按照着这种浪子模式去写范柳原。果真,一语成谶。范君作为英国归侨,自然是太太小姐们眼中的标准夫婿了,他身边莺莺燕燕环绕不绝,勾心斗角,各显神通,大大热闹过一番。尽管美女如云,环肥燕瘦范柳原依旧是潇洒走一回。直到他遇到一个具有中国式娇羞如玉,低眉温柔的白流苏。
范柳原遇到白流苏,一开始就知道她不堪的境遇,离过婚又死了前夫,在娘家无处容身走投无路下必须得找一个像他这样的钻石王老五绑一张长期饭票。尽管他知道她心里精刮的算盘,却从她的蹰踟和无奈中看到了自已无所适从的孤寂。所以,范柳原说:“你……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范柳原的身世相当畸零,我想这一刻他是看到了她的心吧,像猛然间看到自己一样,在厚厚的镜子面前,有同样的锐利面具,脆弱的矛盾的挣扎的无解的心,那是他自己,他知道那是他自己。
白流苏是这样看待范柳原的,与她单独在一起时这样稳重,偏偏人前放肆,人后又是正人君子模样,这般心思,连她也摸不透。其实不是白流苏摸不透,而是她低估了范柳原爱一个人的程度,与我们所有人一样被张爱玲的判词给蒙了眼。范柳原更渴望白流苏在精神层面同他站在一个高度上,而不仅仅是为了经济上的安全或者肉体上的满足。所以他向她说道:“我自己也不懂得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得我!我要你懂得我!”他嘴里这么说着,心里早已绝望了,然而他还是固执地,哀恳似的说着:“我要你懂得我!”
从这里开始,我不管张爱玲的笔锋有多荒凉,言词多冷清;不管白流苏是为了经济安全才接近范柳原,还是柳原喜欢白流苏只是为了精神慰籍;不管有多少的勾心斗角精明算计,无论怎样的逢场作戏装模作样,在爱情的世界无非是你退我进,谁先动心谁先死罢了。至少那一刻,哪怕只有一丝一毫我相信了范柳原内心的颤抖,相信他在电话里说“我爱你”的真诚,相信他说:“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的笃定。
因此我相信他们是真正的棋逢对手,见招拆招。我相信他能看穿她的轮廓亲吻她的奋勇,原谅她曾经的无耻,和那些无法启齿的卑贱!
第16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张爱玲,这一廓在我心中没有多少月光的月亮,读她的作品,就如在原本漆黑的夜里更品其平添的一份凄凉。
她在苍凉的基调中刻画一个个悲哀的女性。她极度不满“过渡阶段新时代”女性的生存状况,于是,基于对文化败落命运的思考,把笔下的女性推向绝望。别人评价她做为一个职业女性,思想尚停留在“旧制度”间,认为结婚找个安乐窝比在社会上打拼更适合女性。而我认为,是当时的社会逼她产生无奈的思想,于是,她逼笔下的女主角一个一个看似自愿其实无可奈何得往火坑里跳。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白流苏已经结过一次婚,已经从白公馆逃出过一次。张虽然没有直接描述白与前夫的生活状况,但从众人口中旁敲侧击。当得知前夫逝世时,大家劝她回去,白先是淡淡道:“离过婚了,又去做他的寡妇,让人家笑掉了牙齿!”三爷劝说:“六妹,话不是这么说。他当初有许多对不起你的地方,我们全知道……”从着里可以看出,白在前夫家是不幸的,这中不幸不仅仅自己感受到,而是“大家都知道”的。
在三爷的另一段话中加以追究:“想当初你哭哭啼啼回家来,闹着要离婚,怪只怪我是个血性汉子,眼见你给他打成那个样子,心有不忍……”中更证实了所谓的婚姻安乐窝实际上鸡犬不宁。我们暂且不追究白在夫家为人处事如何,从“她一嫁到婆家,丈夫就变成了败家子。回到娘家来,眼见得娘家就要败光了——天生的扫帚星!”可以看出前夫的品性恶劣。那么,这段婚姻的失败不是不幸,而是脱离虎口。回娘家也是理所当然的依靠。但亲人并没有给她多少安慰,甚至把她当作耻辱的典范,把她捻出去都嫌浪费工夫。文中道:“白公馆里对于流苏的再嫁,根本就拿它当一个笑话,只是为了要打发她出门,没奈何,只索不闻不问,由着徐太太闹去。”可见,她在娘家中已经丝毫没有地位,这些情人比陌生人还要可怕。女人最苦莫过于在外面受了伤害投靠最亲的人却遭到抛弃,而且把她当作笑料。其实娘家人也有苦恼:既想着把她轰出去,又苦于没地方着落。好在,出现了性格怪癖的范柳原。
第17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迷上了张爱玲的作品,尤其是她的《倾城之恋》。
记得初读时,略过字里行间的一篇篇小故事,感觉似乎有点晦涩难懂,感叹最终的凄美爱情。再读本书时,我已迈入大学大门,我仿佛从书中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该书所讲述的其实恰是它情感世界的缩影,反射着她自身的爱情观。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张爱玲在《倾城之恋》里反复吟咏的一句话,它不仅仅表达了张爱玲最高的感情理想,也是所有女生对感情的最高憧憬。的确,所有的女人最终都希望和自己的爱人踏进婚姻殿堂,幸福生活,白头偕老;正因为只有婚姻能代表这个男生是真的爱自己,它是男生对一个女生最高的承诺。
该书讲述了女主角白流苏和男主角范柳原的爱情故事。白流苏,一个离过婚的女生。在那个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是要受道德谴责的。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生看成他脚底下的泥。感情和婚姻原是他不坚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一次偶然的机会,白流苏与范柳原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感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期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之后,白流苏,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生的怀抱以外,恐怕再无其他了。一个女生,把命运当做了人生的赌注,看来似乎没有比这更悲催的事了……
看似最终经历战争,最终他们在一起了,可以说白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生,一段婚姻,但毕竟是偶然的;然而,该小说看似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掩盖了真正的悲凉与凄惨。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会有这么圆满的收场”。
故事中,张爱玲在原本苍凉的基调上又刻画了一位悲惨的女性,基于对“过渡阶段新时代女性”生存状况的不满,基于对文化败落命运的思虑,把笔下的每一位女性都推向了绝望的端头,命运使得她们无法挣扎,不得不低头,看似自愿其实无可奈何的往下跳!
有人说,《倾城之恋》就是张爱玲自身爱情观的缩影。有人曾说张爱玲笔下的爱情都充满着算计;所谓的倾城之恋,无非是两个人各自的谋生过程,在这期间,充斥着满满的算计和心机与及博弈,最终,白流苏得到了想要的婚姻,范柳原得到了向往的自由;他们间的点滴,看似就是一场交易,婚姻与自由之中,两者都没有爱情。
然而,我想这何尝又不是张爱玲其自己的爱情缩影,大概她可能极度缺乏安全感,想要在通过这些来获取些许安全感,以此宽慰自己。
第18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初读《倾城之恋》,庆幸白流苏终于有了平凡的归宿;再读,则多了几分对白家那些三爷四爷的势利眼的鄙视、对范柳原初衷的怀疑、对流苏处境的同情;而现在细看来,不禁感慨颇多。
白流苏无疑是值得同情的。离过婚,在娘家人的闲言冷语中度日,白公馆的人拿她的再嫁当个笑话,却又迫不及待地打发她出门。所以,流苏也迫不及待地要离开,报复性的,她找上了范柳原。这个范柳原不是个好货色(可以说,如果没有那场战争,那么,流苏的结局将会沦为她自己也不屑的二奶)。范柳原是个情场老手,喜欢自由,不愿被婚姻束缚(也和他自己的身世有关),他不愿和流苏结婚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对流苏来说,结婚是头等大事、急事。因此,两人的矛盾、争吵就不可避免。流苏在白公馆的处境对流苏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她和范柳原约会,是抱着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心态。她不断地揣测柳原的心思、分析他讲的话,目标就是婚姻。范白两个人在相互的拉锯战中,流苏一只脚跨进了“姘头”之门。
《倾城之恋》精巧的构思就像是精雕细琢的玉器。作者看似将结局往一个悲剧方向上推,但却由于一场战争,流苏和柳原意外得到了一个最平凡也是最美好的结局。我认为,张爱玲先生对范柳原这个人物形象的感情是矛盾的。一方面,柳原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另一方面,范柳原又是不负责任的浪荡子和心计深重的人。但我还是认为,张爱铃先生是偏爱他的。作者理解甚至同情他的所作所为,她借他之口说:“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仿佛柳原是个忧伤的男子,有不得已的苦衷。这让我想起张爱玲和胡兰成的恋爱,让我觉得张爱玲先生对这场邂逅是无悔的。她给范白一个完好的结局,正是内心对爱情的期待。
与同时期的作家相比,张爱玲更以其细腻的笔调,在一片严峻的氛围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她笔下的人多是市民形象,小奸小坏之人。她对人性的理解深刻而无情,因此她仿佛永远冷静地隔岸观火,洞察世事世情。不过对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结局,她却愿意用一场战争、整个香港的沦陷来给予他们平凡的结局,这之中可以看到她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对爱情的期待了。
第19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盈盈地站起身来,将蚊烟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倾城之恋》
这是在读过整篇文章后深深印在我脑海中的话,仿佛寥寥几字便浓缩了无尽的宿命在里面,是不是只有在这样的一种无奈下,白流苏与范柳原的爱情才能开花结果呢?这种相依相偎的爱情真实度又有多少?也许爱情在他们之间更像一场游戏,一场属于两个人的交易。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外,都是以悲剧来落幕的。《倾城之恋》似是成全了白流苏与范柳原的爱情,可那却是一段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悲凉的婚姻,是比悲剧更像悲剧。在那样的爱情故事里,没有一个女人是因为灵魂美而被爱的。
白流苏,一个坚强的女子。在压抑的生活环境里,她毅然选择出逃。她顶着众人的唾骂与鄙夷跟前夫离婚,这是她有的勇气。但她终究只是一个在经济上柔弱无助的女子,她的勇气没有支撑她独自养活自己,于是她只能依靠男人来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这也决定了她必须向范柳原妥协。现实与性格间的矛盾,让她不得不学会算计。不幸的命运让她学会了保护自己,却又让她将疑虑、猜忌、金钱、责任、虚荣等一切世俗之物冠于这份简单真挚的感情之上。但这又能怪谁呢?她承认柳原是可爱的,给了她美妙的刺激,但她跟他的目的终是经济上的安全。而柳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过去的不幸让他无意于家庭,他无法驾驭爱情,无法给予对方承诺和信心。我想,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柳原只是把流苏看做众多女人里的一个,新鲜劲儿一过便可一拍两散了。流苏自然是知道这一点的,“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流苏一直都明白是这场关于这个城市的劫难成全了他们。战争带来的是残缺,可是它却为流苏和柳原带来了“圆满”。偶然的倾城,让他们放下了所有,走到了一起。战争让人变得真实。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堆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是这样无奈的选择。
初读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一个大变故改变了一切,但如果仅为了成就这样的一段恋情,代价未免也太大了,而且这样的偶然性近乎为零。这样的爱情,或许只能存在于童话中,一个有着“完美”结局但却透满悲凉的成人童话。
第20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在还没有读到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前,我不喜欢张爱玲的作品。因为张爱玲爱的太卑微,以至于对她有深深的误解,一个传奇的女子,怎么可以爱上一个汉奸,还爱得那么卑微,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所以我认为一个爱的这么卑微的人,作品再怎么传奇也不会有吸引我的地方。
《倾城之恋》让我重新认识了张爱玲与她的作品。她喜欢用苍凉的哲学去创作,因为她认为苍凉有启示性,揭示朴素的真理,所以她的很多作品都笼罩着世纪末的荒凉感。《倾城之恋》又是她作品中,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倾城之恋》主要是讲上海和香港两座城市的一段华丽的苍凉的传奇爱情故事。
倾城的结局看似皆大欢喜的喜剧,白流苏最终跟范柳原结婚,实际上更烘托悲凉之味。婚姻只是一种交易,体现了白流苏的苍凉的人生。《倾城之恋》的苍凉揭示了女性无法突破生存困境,当白流苏在面对谋生与谋爱的选择时,把生存放在了首位,用自己的未来去作赌注,去捕获富家公子范柳原。苍凉是在现实面前,爱情只能成为神话。也刚好体现了张爱玲的创作小说爱情观——笔下的现实,是悲凉,揭示爱情只是一种女性对男性经济的依附关系。白流苏因为范柳原的钱,想要用婚姻绑住他,也由于迫于无奈当过范柳原的情妇;而范柳原只想得到白流苏,并不想结婚,他渴望的是古典的爱情。如果不是战争刚好爆发,就不会有这么一段炮火里的简约婚姻.或许,白流苏只能当情妇。
张爱玲曾经说过: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剧则如大红大紫的配角,是一种强烈的对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回味,就是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对照。这是她的观点,刚好可以诠释《倾城之恋》。风流浪子范柳原,孤独的寻找心中向往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古典爱情,流浪多个国家的他,却没有一个真正的家。从侧面反应了,悲剧的不仅仅是出生封建家庭的白流苏,还有,这个在英国长大,得不到家族承认的私生子。白流苏与范柳原的参差对照,有悲剧,更多的是苍凉。是一座城市的毁灭,才成全了白流苏的传奇爱情故事。就像文中最后的一句说不尽的苍凉故事——不说也罢!最触动我心弦的一段话是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在那苍凉的年代,有爱的爱情,是多么的可望而不可即。废墟之爱,他与她都不过都是为了寻求安稳,渴望有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家,带着一种淡淡衰伤的压抑与时代有关的感情。忽然我懂了,张爱玲为什么可以爱的那么卑微,因为胡兰成懂她,给了她所渴望的爱情。
《倾城之恋》不仅从内容、情节上体现了苍凉,还用了很多手法去写苍凉。用环境烘托,悲凉的气氛胡琴、月、蚊香、镜子、空房等去营造苍凉的意象。有大量的心理描写,去描绘那个时代的荒凉。还有张爱玲的一贯写法,参差对照。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所有苍凉手势中,带着暖流的华丽苍凉爱情故事。用了圆满的结局去烘托属于那个时代无法表达的苍凉。她用她悲凉的爱情观,去呼吁女性要有独立的意识和独立的经济。读完《倾城之恋》就会喜欢上,张爱玲的苍凉爱情观,会有发自内心,想去读懂,倾城当中的苍凉。
第21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香港是一个华美的但是悲哀的城”。这个故事便是发生在香港。
有些文字,总是有一种说不清也道不明的情愫,它将你慢慢带进书中,走进它的故事里。
白流苏,一个坚强的女子。在压抑的生活环境里,她毅然选择出逃。她顶着众人的唾骂与鄙夷跟前夫离婚,这是她有的勇气。但她终究只是一个在经济上柔弱无助的女子,她的勇气没有支撑她独自养活自己,于是她只能依靠男人来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这也决定了她必须向范柳原妥协。现实与性格间的矛盾,让她不得不学会算计。不幸的命运让她将疑虑、猜忌、金钱、虚荣等一切世俗之物冠于这份简单真挚的感情之上。但这又能怪谁呢?她承认柳原给了她美妙的刺激,但她跟他的目的终是经济上的安全。
虽然小说少有的没有一悲剧结尾,但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流苏与柳原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堆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是这样无奈的选择。
有人说,“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许这就是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吧。
但是一个女人,把命运当作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
第22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写于1943年的上海,这本书似乎和教学没有太大关系,但我觉得其实在看一些教条式的书籍后,应该也要再回味一下中国文学之美。虽然,这是属于白话式的小说,但不可否认,张爱玲在人性上细腻与别出心裁的刻画与时代意义有其可读性,否则也不会造成一股风潮及许多人潜心的研究。以下就这篇倾城之恋,它的创作背景作一简单介绍:张爱玲出生于封建式的望族家庭,她的生活便是成长在父权制度底下,1943年,就是很接近太平洋战争的爆发,那时候很多中国地区陷入战争的局面,可是上海没有,这时候的张爱玲就是在上海,远离这种战局,也让她有机会去回顾中国社会的父权真相,更使她有机会可以暂时避开父权的支配,那倾城之恋就是在这种恍如切断心理的状态下酿造产生的。
故事大纲是:女主角是白流苏,男主角是范柳原,白流苏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她在守旧的白公馆里没有地位,后来为了替自己争一口气,白流苏便抢走了原先要介绍给妹妹的范柳原,后来两人在一起,可是他们对爱情抱持着不同的看法,在没有继续下去的动力时,因为战争踏上婚姻这条路。关于这篇文章有几个部份我先讲一下:像白公馆代表的是旧日的一切,包括生活方式。像书一开始就有提到像他们的时钟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从这边就可以看出来它是一种很守旧、很旧日的。跟当时的中国其实是很像的!
另外,张爱玲在描写男女感情是很含蓄美感的,和现在的文学所描写的是差异很大的,例如像在描写范柳原的动心时。从三奶奶讲的话可以看的出来:「三奶奶叹了口气道:『跳了一次说是敷衍人家的面子,还跳第二次第三次!』」从这句话可以看出说范柳原对白流苏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我跟妳跳了一次舞还会想跟妳跳第二次第三次,就表示我对妳其实是有感觉的。这种写法多么的含蓄,一个「爱」字都没有提到,可是,从一些事件的叙述却可以描写出人心中感情最细腻的部份,真的是很令人佩服!
文章的最后有讲到范柳原和白流苏要结婚,可是在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还是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我不知道大家看到这边会有什么感觉? 我觉得她可能想要表达结婚不代表幸福吧!到最后一定还是有挫折!所以张爱玲可能是个悲观主义者!爱有一天可能还是会变习惯吧!到最后两个人在一起可能就是习惯而已,遇到挫折困难的时候还是会有危险。
我觉得念完这一整篇我会觉得说流苏和范柳原一开始都没有真心的感觉,后来是因为一场战争让他们的感情开始有那种「患难中见真情」的感觉。它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不见得会有这么圆满的收场。」我觉得是其实这种故事很多,譬如说:丑小鸭变天鹅、麻雀变凤凰。不一定每个人都有那么圆满的结局,后面又说:「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很像在比喻说在这么多盏灯、这么多的故事,这种故事可能不断地上演类似的情节,可是却有很多苍凉的故事在这中间发生,她的意思好像就是说这种情节一直在上演,可是圆满的却没有几个。但就是要珍惜眼前这一刻!
在这篇文章当中白流苏生命的转折出现在她果敢的离家出走,有一段描写白流苏的长相、她看镜子的动作以及胡琴咿咿呀呀的拉着,诉说的都是一些忠孝节义的故事,跟她都不相关了!我觉得这就意味着她要跟白家有所区离,她要跨出去追求她自己的世界,在她和范柳原相处当中双方都若即若离,我看到的资料是说因为他们两个都怕输!范柳原怕输掉他自己的自由;白流苏怕输掉一生。因为在那个时候对一个女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能否找一张长期饭票过着安稳的生活,白流苏一开始便是抱持这种想法,他们两人最怕的是怕对方知道自己紧张对方。我们现代女人对爱情的态度,在恋爱当中,妳是否也会怕输掉什么?
所以,看她的作品虽然会让人感受一些人生中淡淡的悲哀,但是也非常值得人去深省的!
第23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张爱玲是我喜欢的作者之一,每次读她的作品总感觉到一种细腻的情感在故事中穿行,让你不得不惊叹她的笔功,而她的故事也总是不会让你失望的,甚至还会给你想象的空间。
《倾城之恋》其实是她写的众多故事中的一个,一个浪荡公子和离婚女人的故事,而我之所以对这个故事记忆深刻,可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名字让我比较喜欢,更多的是故事吸引着我,浪荡柳公子虽然是浪荡的,可是却能够在战乱的时候保护流苏,保护这个爱自己的女子,这大概也算是一份倾城之恋吧!而流苏能在和他在一起之后一直爱着他,这应该也是是一种倾城之恋吧!
其实他们的故事似乎迎合着名字,倾城,很多时候,我在想这个倾城大概是倾尽一个人的所以吧!当然这也只是我的个人看法,因为在这个世界上面,每个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因此对文章的见解也是不一样的。而他们的恋,似乎能够倾尽的是有限的,这也是因为在那个时代的背景下面吧!而张爱玲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她总能用细致入微的描写还有绝妙的比喻,给人留下一些启迪却又让让人无法看全。
不过其实《倾城之恋》中的柳先生和流苏可不完全是单单的只是倾尽自己的。就如张爱玲在文中写到“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吟吟的站起身来,将蚊香盘踢到桌子低下去。”当时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真的不由得惊叹张爱玲的这个疯狂写法,而当时读的时候却真心的觉得这个想法很是新奇,也很是应和。
在《倾城之恋》当中,柳先生和白小姐的爱情故事,是复杂的,他们并不是哪种好为革命献身的英雄人物,可张爱玲把他们之间的情感故事写的很是富有张力。而故事最有味的地方却是在他们是在相互斗争之中萌生出感情的。而他们最后也是一个想要结婚,一个觉得结婚是一种束缚,而不愿意结婚。而不愿意结婚的那一个自然是柳先生了,想要结婚的自然就是白流苏小姐了,但是想要柳先生结婚,这似乎是带着一丝妄想的。正如她在文中写道“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很艰难,痛苦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庆幸的是最后因为一场战争,让他的浮躁安定了下来,而这一场战争也成为了他们之间感情的催化剂,给了白小姐想要的结局。但是这样的结局却也是一个带着圆满却也带着苍凉的结局,一个爱情的悲剧。这也许也是应了名字吧!“倾城之恋”说的往往是传奇的爱情,可是传奇往往没有那么圆满的结局。
第24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柳原,你说,是香港的沦陷成全了我们,还是我们成全了自己?”
难得的宁静夜晚,月的明媚光晕里,流苏还是依旧由那件烟灰色旗袍衬着,指尖轻触围墙,若无其事地笑着。范柳原抬头,便觉得醉了。
流苏总是这样的大气、清丽、尖锐而又执着,当幸福来到她身边扎营落户时,还攥着对于爱情的论证轻轻质疑。我在合上《倾城之恋》的那瞬,脑里还停留着先前经典的一幕,耳边仿佛有咿咿呀呀的胡琴夹杂着吴侬软语,留下满心的甜蜜与凄决。
翻开《倾城之恋》,上海弄堂里的聒噪,黄包车夫的忙碌身影,百乐门纨绔子弟的灯红酒绿,未出阁小姐那葱白双手绣出的鸳鸯,都跃然眼前。我看见白家的流苏,穿过幽深而阴暗的弄堂,呼啦一下明亮的天光晃得眼睛眯成了缝,也不知道是路对面哪个愚贩惹得她乐了,拢了拢披肩,神情淡漠地离开。
怎么爱上流苏这个女子的,真的是件奇妙的事。
这样清新又守旧的女子,有一点不真实,但不是最美丽,总有淡淡的温和感,推开我们一定距离,仿佛一切很美好,一切却又冷漠,眼里透着骄矜。因此流苏的个性,必须是我爱上她的重要理由。她总是给人一种想要靠近却又很难走近的感觉,或许是处在复杂社会里的家庭变故造就了如此的疏离感,既没法让她身居闺阁,又不能忍受随她猎奇窗外的世界,这样矛盾的成长环境,没来由地产生防备,恐怕她每天心里都在博弈上千百回。这样亦远亦近的小资情韵,说实话,是我苦追而未果的,前一秒的接触柔和大气,后一秒的回味傲然辛香。
第25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时隔七年再读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果然别有滋味在心头。
以三十+的女人心态,才能感受到白流苏丝丝入扣的暗战。在爱情的道场里,男女双方谁都不可走错一步,否则,不仅自己万劫不复,还葬送了爱情的机缘。
初读《倾城》只看到了白流苏的矜持和克制;后看电视剧,又被陈数演绎的白流苏深深折服,迷恋万分,着迷于女人的静美与雅致。心心念念要怎样才能修炼成那样静若仕女临壁,动若清风拂面的女子。欣之,羡之,爱之,慕之,心驰神往……
今日再读《倾城之恋》,才看清白流苏那静宛下的躁动,自持下的不安。原来女子要想得到一分属于自己的爱情,是要花费巨大的心思和念想,运用多少纯真和狡黠,展现无与伦比的美丽与自信,彰显足够的耐力与自持。不,这些还不能够!还要冒着交付一颗饱含深切爱意的心却终将被戏弄的巨大风险。
成年后的爱情是多么的艰辛啊,难怪长大了都对爱情退避三舍。如果可以不要爱情,还是不要的好吧,相对于人生其他必需品,爱情着实过于奢侈。付出与收入不成比例,投资风险未知,不符合大众的心理预期,不到情不自已,不去追求。
“白流苏心里想着:你最高的理想是一个冰清玉洁而的女人。如果我是一个彻底的好女人,你根本就不会注意到我。”
经历过的女人,看男人才会如此透彻;看爱情不再心存幻想,而是用心经营和获取。而女孩子不是这样,她们总是自恃年轻貌美,骄纵索取。男人们对她们也是娇惯不已,因为知道不会被她们俘获,沦陷。
男人在遇到爱情的时候总也像个孩子。范柳原就是这样,试探着、挣扎着、再三的考量着爱情。“我自己也不懂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我!”好虐心的要求。认识自己恒艰,被人认识就更难了。可我们总期望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可以无条件的爱自己,信任自己,和自己坚定的站在一起,一直……那样,人生就不会孤单了。可一直寻求,一再失望,久而久之就麻木了,放弃了。一旦遇到,反而怀疑了……
“她累的很,取悦于柳原是太吃力的事,他脾气向来古怪;对于她,因为是动了真情,他更古怪了”。
沉溺爱情的男女,都是有病的,患得患失。全心去爱总担心受伤;有所保留,又与真情相违。爱情不是自来水,拧拧水龙头,可以随意控制流量。爱情是洪水猛兽,不来则已,一来就把整个自己扑倒,湮没了。我们就是爱情的溺水者,挣扎着,抗拒着,却又不可抵抗的沉沦其中,一不小心万劫不复。
《诗经》上有首诗“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说这话的,不是人之将死,就是存心欺骗的。
生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得我们支配。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
爱情不是消失在长久的朝夕相处中。大多是死在刚开始的怀疑、试探、考验、不信任中。一旦彼此看得透彻透亮,仅仅一刹那的彻底谅解,也能够彼此在一起和谐生活十年八年。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子”如果没有兵荒马乱的时代,没有炮火横飞的战火,他们不知道要多久才能真正放下心里的藩篱,轻易且珍惜的接纳对方。只有面对灾难时,我们才会倍感爱情的难能可贵。平日的岁月,我们大多会觉得它暗藏阴谋甚至杀机。
倾城,方得成就一桩爱情。能肩并肩相对,就不要咫尺天涯;能深情相拥,就不要背靠背揣测;能于时间的荒野相遇、心动,就不要轻易挥手别离。以信任之心给对方自由,以珍惜之心不滥用自己的自由。且爱且珍惜。
第26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一直觉得张爱玲是个清冷的女子,用一双冷寂眼神看世间所有繁华热闹,写感情总是毫不留情地剥去种种温情的外表,直接暴露出人的本然,没有任何修饰。让人看了顿生悲凉。《白玫瑰与红玫瑰》中那段最为经典的话语“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短短几十字,就揭示一切男子真情下所有的本质。这个女子就是这样,将残忍的真话隐在自己淡淡的哀愁里不经意地说出来,让人分明感觉到悲哀却又拿她毫无办法。《心经》里父女之间的畸恋,《金锁记》中无爱的曹七巧,扭曲的人性,疯狂的报复,一切让人感觉的都是冰冷的,人与人之间最为温暖的感情,也只不过是一种利益的表达,这种种,只是人的一种绝望的挣扎。
而《倾城之恋》应该是张爱玲冰冷的笔下,唯一温暖而琐碎的爱情。可是这段情感的圆满又非常不幸地以一个大悲惨为前题为背景。那便是一个城市在战争中的陷落。其中生、死、离、别,都只在毫厘之间,只有片刻之差,所有的一切都拳在命运手里,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只是命运手中牵串拉扯的玩偶,比起外界的力量,他们的力量只是渺小,根本做不了主,他们能做的只是相爱,剩下的事,交给命运,而这一次,命运通过一场战争成全了他们。
柳原看着白流苏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那时候再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看到范柳原在电话里对白流苏说“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不可抑制得哭了。
第27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许久之前,就看过《倾城之恋》了。也许,是把张爱玲的作品悉数看尽了的。只是,看了就忘的毛病,让我对它们并不存多大的印象了,只差把书名都给忘了。
这次,却又陷落进去了。这次,起源却不是《倾城之恋》这部文学作品本身,而是因了一部由它改编的电视剧。多少有些曲折的意味,兜兜转转却仍又绕回原处。
寂静的夜,看着他们演绎幻想。白流苏身着浅粉色的长袍睡衣,抚着颈颊幽幽守候。一场又一场的空,满满地溢出来。缓慢极致的节奏,悠扬舒缓的配乐, 没有胡琴咿咿呀呀的隔世苍凉,却多了情愫的暗自流动。她静静往那一坐,戏全在那些个仓惶湿热的呼吸、极力抑制的渴望、自持之下的缓慢步调、欲诉却似哑了般 的咽语半喉、猝然回醒的猩红脸颊与难以掩饰的失望之中。隔壁,范柳原一身白袍睡衣,枯坐电话旁侧。月色泛华,夜却如此漫长。一道墙壁,平白制造出几多的忧 愁,折磨了一双精打细算情感的男女。最后一夜,白流苏终就崩塌了无望守候,破灭了空寂幻想。电话线拔出,她径自切断几夜的守望,空泠泠地落荒而逃。范柳原 却终于拿起身侧的电话,对着没有应答的话筒,低低徐徐地告诉她,我想到你的房间,看看月亮。无法到达的声音充斥在流苏耳畔,她听到了,也听不到了。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不太适合的说法,却有那么一丝意味在其中,似乎有别于原著描摹的那几分市侩,多了一番真实的渴望与按捺。老派人的矜持稳重与过来人的直截了当,两者矛盾交杂,对情感的盘计却迫得他们原地踏步,谁也没能戳破那层薄薄的窗纸。
第28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说来读完整本书也有段时间了,可大抵这般锋利地扎进心底的故事,释卷之后总还是需要一段时间去缓冲,去沉淀,才能让人想明白些东西。
这个故事看似是张爱玲唯一的一部结局圆满的小说,实则不然。这个结局,看似温情,实则揪心,甚至比《半生缘》里两人十八年后再见时的那样百爪挠心的错过还更让人喘不过气,情感的宣泄虽不如半生缘那般强烈,却像一缕孤魂一般无时无刻不缠绕着你。他们在一起了,是的,“那一瞬间的理解,足够他们和谐的生活个十年八年”。可这之后呢?两个这样的人,如何才能走的长远。
白流苏的爱是从冰冷的算计开始的,或者说,她的爱不过只是在精密的计算之上浮了一层轻薄的好感而已。如果范柳原一无所有,那么她根本就不会正眼看他一眼,因为现在的她急切地索求着的是脱离出那个肮脏腐朽的白公馆的机会。讽刺的是,她想要范柳原的爱,可那个月夜他打来电话的时候,她根本就不敢相信那是他,不敢相信他真的爱上她。在白公馆那样一个典型的封建大家庭里出生的流苏,自我或许早就被完全吞噬,所余下的不过是求生的本能。她想要吸引别人,靠的不过是操纵人心的手段和虚有其表的外壳,可有些东西是只能用心来换的。说到底,她想要他的爱,不过是想要成为他的妻子。
第29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有一个很美的名字,却是在讲述一段不美的爱情,题目表面上流淌着的诗意,在故事中被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算计和现实冲得荡然无存。白流苏所要的无非是“经济上的安全”和一张长期的饭票,而范柳原的计划是要流苏做情妇而不是妻子。
书里面最看不惯的就是流苏哥哥嫂嫂对流苏的态度,有点可恨,不过也有点同情他们。
今天看完了《倾城之恋》,这应该是张爱玲的书里面为数不多的一本不是以悲局收场的吧!!!看完这本书,我才真正知道《倾城之恋》是什么意思,就我理解的意思是:“白流苏与范柳原的恋情是以整个城市的炸毁所换来的。”嘿,这只是我自己所看到的表面的,有点肤浅,但没办法,我也不过就是一肤浅的人,悟出来的道理又能高深到哪里去呢,是吧!哈!我很喜欢书里面的文字,如果要我说出好在哪里我又说不出来,就是觉得好、觉得喜欢。。书里面有几句话是这样说的,柳原说:“这一炸,炸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白流苏说:“炸死了你,我的故事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我很喜欢这两句话。
之前看亦舒的书比较多,后来听人说张爱玲的书很好,尤其是《倾城之恋》与《金锁记》这两本书是女人最该看的书。只是她的书大多都是以悲局收场,也听过张爱玲的一些事,我总以为她的书都是以悲局收场跟她自己的遭遇有关。
这就是为什么如今恋爱的双方更多的是考虑工作、住房、存款等现实的经济问题,爱情逐渐被商业化,更像一场交易。是啊,作为老百姓你首先要考虑的是生存,没有了经济基础,精神层面上的爱情是那么的苍白、无力,甚至是不切实际,一如小说中那苍白、模糊的月光。
一、书籍简介
《长恨歌》是王安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6年。
《长恨歌》写了一个女人长达40年的感情经历。中学生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弄堂女,但她又是不普通的,因为她美丽无比,几乎达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境界。自从被选上“上海小姐”后,命运就发生了转变,她做了某大员的女人。后来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又成了普通弄堂女孩,但是表面的平静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波澜起伏。她与几个男人纠缠在一起,关系复杂,后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与一位年纪与自己女儿相仿的男人发生畸形恋,最终因为金钱被女儿同学的男朋友杀害。小说笔调冷峻幽默,细腻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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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王安忆,1954年出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到沪。1970年赴安徽插队落户,1972年考入徐州地区文工团,1978年调回上海,任《儿童时代》小说编辑,1987年进上海作家协会专业创作至今。自1976年发表第一篇散文,至今出版发表有小说《雨,沙沙沙》、《本次列车终点站》、《流逝》、《小鲍庄》、《叔叔的故事》、《69届初中生》、《长恨歌》等短、中、长篇,约有400万字,以及若干散文、文学理论。其中一度获全国短篇小说奖,二度获全国中篇小说奖。翻译为外国语的有英、法、荷、德、日、捷、韩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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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简介
小说以王琦瑶“锦绣烟尘”式的传奇一生作为主要的表现内容,将时代的沧桑变幻同个人命运乖蹇相联系。
20世纪40年代末期,风雨飘摇中的上海并不知道时代的巨轮即将碾碎繁华旧梦。出身上海弄堂的女中学生王琦瑶非常偶然地被选为“上海小姐”,由此展开了她充满传奇和无限变数的人生。
作为颇有姿色又可人的“上海小姐”,被选中就意味着将被抛进喧嚣驳杂的男人世界。王琦瑶被大官员李主任看中,养为外室。怜香惜玉的李主任给予了她物质上的极大满足,王琦瑶尽享了人间的浮华,但同时她也饱尝了独守空房的寂寞滋味。两人进行的是一场“苦多乐少的恩爱”和“得过且过的恩爱”,彼此对未来都没有长久的打算。
李主任死于空难后,她陷入极大的恐惧之中,不得不逃到乡下避难。风平浪静后,她回到了平安里,按下心头的浮华,开始平淡素朴的生活。与严家师母的交往,不禁重新勾起她隐藏在内心深处昔日的繁华梦影。在严家的牌桌上,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
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但康明逊却担当不起做父亲的责任,王琦瑶只好让看似懵懂的混血儿萨沙代人受过。本打算在萨沙的帮助下做掉孩子,可是在去医院的路上她忽然决定生下这个爱情的纪念。当她大腹便便即将生产之际邂逅程先生,宅心仁厚的程先生担负起了照顾王琦瑶母女生活的重担。但“文革”之初,程先生便自杀了,他很难接受莫须有的罪名。王琦瑶侥幸度过了令人胆颤心悸的十年岁月,“文革”结束后,随着女儿薇薇的长大和出嫁、出国,她开始走入属于自己的怀旧时代。
王琦瑶荣膺“上海小姐”的陈年旧事和过眼繁华又重新被人们提起,女儿薇薇的同学张永红将王琦瑶介绍到各类年轻人的“派推”中去。在这些场合她似乎重新找到了生命的喜悦和自豪,但并不张扬,“她穿着那么得体,态度且优雅,一点不扫人兴的,一点不碍人事情的。她就像一个摆设,一幅壁上的画,装点了客厅。聚会中,对20世纪40年代充满怀旧之心情的“老克腊”被她的仪态和风韵所吸引,并逐渐与王琦瑶熟悉起来。“老克腊”爱上了王琦瑶,王琦瑶恍如隔世感慨万端,仿佛又回到了旧梦前尘,两人陷入了畸恋。王琦瑶提醒自己要处理好二人之间的关系,“走钢丝般的游戏,是有些刺激的。可也不能多,多了就要失足了”。但随着交往的加深,王琦瑶终于向他展开了自己几十年的“锦绣繁华悲剧”,“老克腊”完全被她往昔的魅踪丽影所迷惑。两人的感情热度亦达到了极致。
出乎意料的是王琦瑶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当“老克腊”游历40年代的“太虚幻境”之后,欲重新回归现实,要别她而去。王琦瑶为了挽留住他。不惜以黄金相诱。她的真心告白非但未能留住“老克腊”,反而加速了他逃逸的速度。最后王琦瑶被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所害,魂归离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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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恨歌》读后感30篇
第1篇:《长恨歌》读后感200字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面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爱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爱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只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面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第2篇:《长恨歌》读后感300字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第3篇:《长恨歌》读后感400字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第4篇:《长恨歌》读后感600字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第5篇:《长恨歌》读后感800字
人的一生有长有短,长则几十年上百年,短则几个月几年。无论我们的人生是长还是短,都没有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像《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当她还是一个懵懂少女的时候,她渴望被人关注,羡慕荧幕上的电影演员。然而,世事难料,当她朝这个梦想走去时,乱打误撞的遇到了程先生、蒋丽丽还有后来的李主任,从而改写了自己的人生。
人生总是在这样的渴望和不期而遇中被改写着,我们总是在计划着自己的人生,规划者我们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一颗当教师的种子,在此后的学习中不断的为这个梦想努力着,可是没有谁预料到在他即将成功的时候,从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面对这样的打击,他可能一蹶不振,从此过上了颓废的生活,也有可能奋发图强,当上了教育领导。他的人生可能因此发生大的逆转,他的未来更是变化无常的。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变化,我们的生活才变得多姿多彩,活着才变得有意义。苏秦之所以能成为赵国的相国,是因为他在秦国的外交失败,使其父母、妻子改变对他的看法,对其不理不睬,迫使他在愤怒下熟读姜太公的《阴符》,从而能游说于赵国,使赵国国君采纳他的意见,从而封他为相。如果牛顿没有偶然被落下的苹果砸到头,就不会引发一系列得联想,从而提出万有引力定论。无论是苏秦还是牛顿,面对各种变化,他们在此之前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成就。就像王琦瑶从没想过李主任会一去不返一样。然而,当他真的再也不能回来了,她就只得一个人面对剩下的人生了。
每个人都不得不在变化无常的岁月中面对自己的人生,看见身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
可是,并不是每一种人都适合这种变化无常的生活。当我们老了,只剩下女儿和回忆时,就没有谁期望这种变化再继续下去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经不起这种折腾了。王琦瑶就是在这种折腾中死去的。远离女儿的她,晚年照常与各种人打交道,参加各种聚会,最终在这不断的变化中不安稳的离去。
第6篇:《长恨歌》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第7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但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己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但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现在面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面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不过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爱情应该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爱情为何物的年龄,接受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后来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己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同寻常的关系。
最后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一定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爱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己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第8篇:《长恨歌》读后感
从小家碧玉、婷婷袅袅、顾盼流连到形容枯槁、满是皱纹,这便是王琦瑶一生的浓缩,也是大多数女人一生的浓缩,这浓缩又是如此让人感时伤怀的。
这一生是动荡不平的一生,歌舞升平吴侬软语的民国上海、建国后一切计划中平淡无奇的上海、文革时是非黑白颠倒流言四溢的上海、文革后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上海。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旧时上海女人,又经历这时代的种种变迁,就更添了那沧桑感和历史气息。
王琦瑶的繁华里是带着质朴的,而这质朴中是透着娇媚的,就像这书中的字字句句,诉说着万事万物的两极,而这万事万部无一例外的都在这两极之间流连穿梭,不知停歇。
王琦瑶懂这闹中的静,知这扬中的抑,明这欲中的拒,这在我心中倒是显得可爱的。她的出生和出身也似乎决定了一生,其中有些命定的理,但又不忘了成事谋事都在人的理。几十年的风雨沉浮,也有着几十年的感情纠葛,可纵使再刻骨的爱,在这岁月的风蚀下也终成淡然和稀疏平常。而这其中的爱,是较着劲的;说成是一种博弈,不免伤人,可怎么看,那感情也只是这模样。
王琦瑶其实是势利的,她本是这上海城市的边角料,但那股上进心是非得要让她跻身这上海舞台主流的,这也是天生丽质的姑娘们所抱着的最大憧憬的。
程先生纵使有千万般好,纵使无可挑剔,可单凭一点,就注定了他是王琦瑶用来垫底的。那就是,程先生也是这边角料里的,虽说是这边角料里最为完整的一块,但也是王琦瑶所看不上眼的,自始至终都看不上眼的。王琦瑶宁可要当李主任没名没分的情人,宁可后来为康明逊忍痛生子,也是满心里看不上程先生的,因为她是将自己看作那上流中的一部分的,哪怕是那上流中的边角料也是与程先生不同世界的。
而程先生呢,对王琦瑶的百依百顺与其对蒋丽丽的任意放纵形成这书里最大的感情反差,最是让我心酸,也让人明白再好的人总会有其有恃无恐的时候。你或者会问,“凭什么呢?”可这感情里都是你情我愿,又何必探个究竟寻个明白。有时越想得,越不得;而不去想这得,也是不得的,这就是命里无时,不论强求与否,终是个无。
蒋丽丽本是有机会同程先生有个结果的,只可惜女人凡事太求个真,其实也不只是女人,总之太求个真反倒只能得个空。蒋丽丽是极致的,牺牲是极致,占有是极致,文艺是极致,革命是极致。满是要溢的啊,极致只能是让人内心负荷的。蒋丽丽是不懂王琦瑶那七八分的学问的,蒋丽丽也是不明王琦瑶那隐忍等待的命理的,也就只能吃了极致的苦,患了极致的顽疾,离了这极致的世界。
《长恨歌》是拖了一年的时间才读完的,作者散文似的笔触极其细腻,字句都能在读者心里形成一幅幅栩栩如生画面的。有了电影和电视剧,虽没看,但也知晓现代的影音技术再怎么发达也无法将这活灵活现的笔触不失真的表达。
而回想自己这一年,也是一个不忍,自知是个感时伤怀的人,也就在这样感时伤怀的文笔中不能自持。回忆也是有着生命力的,某个街角、某个桥头也是会有一幅幅画面浮现的,昔日之人之情之景已不复存在,又似乎是永存了,化作永恒,如同一尊望夫石。
这也只是一年的光阴罢了,倘若是几十年后的回望呢。不想不想,罢了罢了,前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第9篇:《长恨歌》读后感
不管是张爱玲,还是苏青,不管是茅盾,还是王安忆,但凡涉及老上海的繁华锦瑟,心里总是会起一个结,是嫉妒,也是羡慕,是不屑,也是无奈,是忿忿,也是遗憾。北天津,南上海的气势磅礴如今不仅被上海远远的抛在了后面,就连北平也远远不如了。虽然表面上总是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渲染地域性的仇视,似乎又可以光明正大的指责政府了,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小肚鸡肠。
同样,上海女人全国闻名,却不是什么好名,势利,市侩,斤斤计较,好像把女人能有的缺点都套了上去。可是,又有王琦瑶这样静静的邻家女孩儿,淡淡的透着温情,虽然不是极艳的美,却带着风韵,让人上瘾。识大体,明事理,清清楚楚,好像把女人做到了极致。可是这样弄堂里的小家碧玉也是有人不喜欢的,觉得这样的人虽然仪表是端庄的,谈吐是高雅的,却精于心计,琐琐屑屑,没有大智慧。而这位清晰地画出分界线,拼命证明自己是真诚的,肝胆相照的“大智慧”却天天烹制心灵鸡汤,放那么多盐也不嫌齁儿。
王琦瑶成长于弄堂,悠闲慵懒,充满着小情调,人生发展顺水推舟,不骄不躁,看似平常,又在平常里透着不平常:天生的敏感中流露出来的是腼腆和沉着。这份含蓄恰恰成为她最有利的武器,男人看重的也恰恰是这份不经意。借着这份不经意,王琦瑶踏入了上层社会,红极一时,可随后便是急转直下,大富大贵后的忍气吞声。也不奇怪,那件武器毕竟是女人的武器,是胭脂水粉小世界的武器,抵挡不住刀光剑影的大世界。
随后的上海看似斗转星移,骨子里还是透着小情小调的慵懒。王琦瑶看似独当一面,实则还是靠着旧时代的荣耀。旧上海时虽不惊人却忘不掉的美带给了她一世繁华,这繁华又给了她在新上海不曾消逝反而会随着时光生长的美。
生为人母的王琦瑶明白漂亮的女生想用自己的美貌换取一个好价钱,却难免眼花缭乱地错过了去,所以劝诫张永红不得,心里也遗憾,也可惜。可她王琦瑶年轻时不也是无视一个中共地下党,被眼前的炫目繁华吸引过了去。所以到头来王琦瑶虽然仗着经验怜悯着张永红,可更多的却是惺惺相惜的闺蜜情。
想来也是,哪个闭月羞花的十分女生不希望自己能过上十二分的生活?可惜大多要么像张永红,自觉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游戏人间,哪知却是过眼烟云,稍纵即逝,最后草草了事;要么像王琦瑶,堕入大户,哪知男人们在外厮杀,屋檐下又怎会不染一滴血?就算熬成了正室,也躲不过大宅门里面的明枪暗箭,消磨心智,冷暖自知。真正幸福的,反而是忘掉了自己的十分美貌,过着七分的日子,慢慢酝酿,在时间里缓缓化成三分,反倒成就了十分的生活。
王琦瑶发迹于这繁华,也亡命于这繁华。在十里洋场的阴柔上海,王琦瑶可进可退,尚且死于非命,现在这个骄淫失道的社会里,王琦瑶张永红们又该何去何从?
自古红颜多薄命,独留青冢向黄昏。
第10篇:《长恨歌》读后感
此恨绵绵无绝期,别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长恨歌一下子就想到了这句。
书名《长恨歌》,简单分析一下。长是说书讲述了王琦瑶的一生,恨是说她从未找到过好的归宿,她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
本书主人公对得起她的名字,美丽,招惹了无数男人。
先说第一个也是此书最爱人物,程先生。程先生对王琦瑶可谓是爱到骨头里了,情一念而起,一往而深。程先生总让我想起金岳霖,而金比他还幸运些,起码得了回应又高寿。他从未放下过王琦瑶,他一直放在心上的。知道王琦瑶做了上海小姐,也是不愿相信,自己却是形销骨立了。不管王琦瑶后来怀孕了,种不是他的,他依然在孩子生下后感到欣喜,好像孩子真是他的一般。知道王永不会回应他决然地说从此不会再踏入平安里一步,虽是爱惨了可还保留着自尊,我欣赏。而这样一个喜爱摄影的人竟在文革中死去,莫大的冤屈那。文中还提过他本业是铁路设计,真真是多面俊公子。
每个人对爱自己的人都是自私的,程先生也不例外。程先生对蒋丽莉一直是残忍的,他在她面前不断地提王,一遍遍揭她的伤疤。但他们之间本是有可能的,他也曾真心对她,也许虽然只是感动,但王对他的影响太大,街上的一个背影都可错认。蒋丽莉终爆发,她明白自己永远替代不了王了,于是她一遍遍在他面前提王的名字,既刺痛自己又伤到对方,“王琦瑶这名字本是要用时间抚平的,哪经得起这翻来反复的提及,倒成了刻骨铭心。”我一直觉得这句写的很好,提醒女子不要在男人面前多次提前女友。
这里岔开去讲一下文中另一个我认为还要悲惨的女子,蒋丽莉。蒋丽莉写的一首小楷,她将王琦瑶视作好姐妹,甚至邀请王住她家,真真把她作姐妹待。可她爱的男人竟爱上了她的好姐妹,这让她痛不欲生。但她一直是不争不抢的,她只是心痛当得知姐妹抛弃了程先生,也为姐妹的未来心疼。她始终未得到幸福,她后来嫁了人也生了三个孩子,可竟连孩子也对待她像陌路一般,而她为加入共产党与家里划清界限,这让自己连个吐苦水的地方都没有了。所以她这么迫切的想加入共产党,如此急切甚至肉麻的表达自己对党的热爱,这是她的精神依托。她最终年纪轻轻的得了恶瘤去了,一声叹息。却也是痛苦的结束。
王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权势通天,是王两倍年纪,也是真正怜惜王的。他如此强势,迫使王不得不接受成了他的金屋藏娇的女人。不能说他们之间有爱情,王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人,她只是接受了命运安排,在我的理解里,李主任是她的依靠。她一直在等待李主任的到来,最后一次相见两人都内心惶惶,因为他们都有预感。而这预感成真了,王等到了李死亡的消息。
后面几个人物我不想写了。直接跳到王的女儿薇薇。
薇薇和王真的不一样,她一点都不像王,她不美,所以她一直嫉妒母亲也许还带着怨恨。她和朋友在一起是陪衬,可她仍然很开心,一点不在乎。她看不惯老式的东西,就像她和母亲永远不和。王也会吃味女儿的年轻,她虽比女儿美,可这青春是比不来的。我看到这些情节突然就能理解在我和麻麻一起照镜子的时候麻麻每次都会发出的感慨,到底是老了啊,皮肤什么的都比不上了。我以前会觉得好笑,不是你的女儿么。可我现在明白,我就是她的对照,她通过在镜子里的我感受到了时间的流逝。薇薇似乎是这文中唯一幸福的人,“也许这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太去计较反而不得。当然一定要说,她也不一定幸福,她为男人向母亲要钱那个情节就像是铺垫,“不能对男人太好”。
王最后的结局真正是意外。就好像一场戏被中途打断。当然作者在前面也写了很多铺垫。老卡腊已与她断绝往来。这里我又要吐槽一下王的悲剧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只是想买这最后的年岁,你竟不同意么”。王这一生到最后竟是无人陪伴的,女儿远走美国,一直不把她当母亲,未体验亲情,虽前后有过6个男人爱她,但没一个能真正娶她,杜拉斯比她幸福多了。她的死因是李主任给的黄金,这似乎又成了个循环。此恨绵绵无绝期。
第11篇:《长恨歌》读后感
前些日子总在说,江南的雨都下到冬天了,没个完,随着严寒一起飞扬跋扈。于是这几日,天气就晴了,虽然没什么温度,但至少会有着天气真好的错觉,心里也因此温暖不已。不知是不是因为感冒,这几日的心情总是波澜,想得太多就容易陷入泥潭,不是不想拔出,而是越陷越深。看着窗外的阳光,情不自禁的想要蹲在某个阳光铺满的街角,然后向过往的人们诉说,不,吆喝,来吧,咱们聊聊,说说过去,谈谈将来,唠唠所有的无关紧要。看吧,就是寂寞了,有些寂寞是可以明说的,而我的,说来可笑,不谈也罢。
追根究底,这种属于江南婉约派小女人的做派是从何而来呢?今天把长恨歌看完了。其实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对它有什么期待。只是听说过,只是因为优惠,凑书单而已。我甚至连个大概的梗概都不晓。但是这本书就像颜色绚烂盛开在角落的不起眼的食人花,对,是会吃人的,吸人的精髓,然后自顾自的打个饱嗝,翘首等待下一位。
我不知王安忆是男是女,却把王琦瑶的味道写的如此传神,令人向往。女人都是哀的,这哀有的是别人给的,有的是自己争取来的,还有的是不知哀的。女人都是柔的,其中江南女人甚之。而上海女人则是柔中透着精明,精打细算惯了,难免会目光敏锐,心思细腻。
为什么总是被动的那个?我不想说王琦瑶的死和略显凄凉的晚年时光。他的一生都是被动的,连美都是被动的。她的心思细腻,十分理性,明白自己的美和长处,与他人相处总会留一条退路,既做到了待人之礼,又有全身而退得一闲情的宛转。可是做人处世哪能这么简单?一定的距离感,会使人心安理得的敬而远之的。更何况,在那个闹世,这样一个美人,怎可以平白的埋没?其时的王琦瑶心中也是有些不甘的,王琦瑶的不甘并没有一种凛人的气势,相反却有一种教周围人都情不自禁的本领。
人长得美不是错,长得太美了就是一种荒凉了。但也因此,心理上总是比别人多个高度。王琦瑶的美也给她带来了荣华富贵,虽然短暂,纵然短暂,仍是她之后平淡生活中安抚人心的一剂良药。她当上三小姐是被动,跟了李主任见不得光也是被动,与康明逊一起是被动,生下薇薇,结识老克腊还是被动。仿佛一张无形的命运之网,由不得她也由不得其他人。
长得美,心里又跟个明镜似的女人,就是所有女人的梦想。可是现实是,往往这种女人得不到好的归宿。没有那种什么不知不晓,糊涂度日,长相一般的女人似乎捡来的好福气。
男人们似乎都喜欢王琦瑶似的女人,但是真过日子了,却又会犹豫,此时众多的无可奈何,形成了一道鸿沟,越不过跨不去。明镜似的王琦瑶自然明白,于是这也给了那些男人心安理得的理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了解其可恨之处,但仍不免叹惋。其实王琦瑶不懂爱情,心高气傲不免会使她远离幸福之路,总是走在爱情的边缘,以为情欲就是爱,以为孤单,相互吸引就是爱。以为自己都懂,其实什么都不懂。
命运之手何其强大,难免会让人觉察自己的无力挣脱,死亡是解脱,看开也是解脱,我不愿再做自怨自艾的苦情女,永远不要!
第12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每一部分都会要那么几段文字专注于写上海的物和景。看似无意的环境描写,恰恰奠定了故事的整个基调,甚至是故事每一个情节的暗示。若我们足够细心,王琦瑶最后甘愿做李主任的情妇也不应该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每一个上海弄堂里的女人都是会这样做的。王琦瑶不仅是她自己,也是那个社会的文化缩影。
王安忆的文字是包含深情的,每一个文字好像都是一段感情的化身,她轻轻地落在我们的心上,让我们慢慢地深陷其中,等睁开眼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我们早就被包围了。《长恨歌》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嗅久了便浑然不觉,身心都浸透了。对啊,刚开始以为的冗长琐碎,到后来竟是深入骨髓了。王安忆的人物刻画是及到位的,王琦瑶的形象则是跃然纸上的。
王琦瑶的生命中有四个及其重要的男人和一个与她不可分离的女人。这几个男人中,最让人心酸流泪的是程先生,接近半生的孤单几乎迷失自己,却还是没能与心上人长相厮守。王琦瑶离开程先生后,程先生荒废了自己的兴趣——照相,而当程先生决定离开王琦瑶以后,程先生又重新开始为人照相。其中有一段文字让我流泪。
“他放完最后一张照片,拉开暗房窗户上厚重的布幔,看见了晨曦中的黄浦江,这是久违了的情景,却是熟人心底的情景,程先生想他已有多少日子没有对它垂目,可它却一直驻守着,等待他的回心转意。”
王安忆用她及其细腻的笔触,极好地表现了一个已然下好决定的男人的形象。程先生经历了半生的离别,一切对他而言好似真的能够放下了。程先生是爱极了王琦瑶的,但他也确实是骄傲的。直到后来他都不青春自己对王琦瑶剩下的究竟是迷恋还是爱恋。
突然再看眼下的风景,时光好像能够倒流到没有认识王琦瑶的那会。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一个极年轻的男子,有着一份极佳的工作,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是很多女子所钦羡的对象,而他偏偏只对王琦瑶上了心。如今,他放下王琦瑶,他本以为自己一无所有了,却不曾想自己的身后并非无人之境。原来那段潇洒不羁的青春还是有目睹者的。
程先生仿佛是下了决心似的要与那段时光作别,以至于后来他选择死亡的时候还是要让这个窗口的风景来见证自己的灭亡。
王琦瑶生命中徘徊着各色各样的男人,而这些与她有瓜葛的男人们最后都是离她而去的,连唯一血肉相连的女儿也是离她而去的。
微微看似是极不像王琦瑶的,事事都与母亲对着干,凡是王琦瑶说好的,她偏认为那是极不好的;王琦瑶说了要往东,她就要往西去。可这个女子正是王琦瑶的翻版,只是她没有自己的母亲来得出色,而正是这份“不如”,才使得微微获得一份比王琦瑶幸福安稳地多的生活和可靠得多的丈夫。王琦瑶其实是嫉妒女儿的,王琦瑶穿过古典的红色旗袍,穿过纯洁的白纱,却不曾拥有一个能与她白首的男子,微微却拥有了。微微的不够美丽让她放心,但王琦瑶在女儿结婚的那天却看到了一个让所有的美丽都甘愿偃旗息鼓的女子,这也正是她那个成为新娘的女儿,而这一切都是王琦瑶终其一生都没能得到的。
王琦瑶的天空是无风无云,无边无沿的,她的生命好像是黄浦江的水,一直在流淌,却流淌不尽。她仿佛甘于平庸,但她却一直记得自己三小姐的辉煌过去,直至死,想起的依旧是片场那个“死去”的女子。
从开始对王安忆文字的排斥,到最后的爱不释手,这是王琦瑶的功劳,更是王安忆的。
第13篇:《长恨歌》读后感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第14篇:《长恨歌》读后感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第15篇:《长恨歌》读后感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的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第16篇:《长恨歌》读后感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第17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第18篇:《长恨歌》读后感
上段时间在图书室里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第19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第20篇:《长恨歌》读后感
深夜读完了长恨歌长恨歌,一个悲伤的名字,开启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繁荣锦绣的上海,繁荣里带着落寞,锦绣里透着晦暗。一个女人的一生,繁荣锦绣落寞晦暗的一生。十七岁的年纪,青春貌美,本就容易飘摇,从“沪上淑媛”到“上海小姐”可谓是烈火烹油锦上添花,被人争相簇拥吹捧着,迷失了方向。人生的出场,她的基调定的太高了,又心高气傲,不肯服输,以自己的家庭和修为只能做了笼里的金丝雀,以她的心性,是终不肯囿于程先生的柴米油盐的,从此也奠定了她一生的人生基调,先是璀璨而夺目,之后就是无尽的空虚和回忆空虚,直到最后的毁灭……
是有人说过,女人不能生的太好,如若生的好又不能加上聪明,她的这个聪明又不是大智慧,只是小聪明,只有那颗玲珑剔透心,而没有可以看到人生路的智慧眼,这个聪明就正好误了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终身跳不出为自己织的牢。所以,女人倒不如糊涂些。最起码糊涂的死总比明明白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覆灭要好的多。这话好像说的更晦暗了啊!
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个晦暗的故事。讲了一个个可怜的人。王琦瑶出场面容娇好众星捧月花团锦簇,可一生都活在那花团锦簇的梦里,虽然年轻时有无限风情,虽然一直是聪明灵透,可终究抵不过岁月无声,更抵不过美人迟暮这个箴言,更可悲的是她不愿意相信着岁月的老去,在自己编织的精彩的梦里苟且偷安着。蒋丽丽和程先生是一样的人,一样的爱而不得又执拗着的可怜人,在人的意识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生为这个得不到,自己给自己负气着。
书里一个个人出场又一个个褪去,不管出场是华丽的、惨淡的、平常的、终究都是可怜的,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苟且偷安着,那些华丽那些绚烂是活给别人看的。其实生活中,你看,不论一个人在人前多么光鲜亮丽,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在某一个的午夜梦回,在对着整个黑夜的时候,都有被各自的伤痛爬满心头,爬满每一寸肌肤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人都是可怜的,也是在苟且偷安着。
第21篇:《长恨歌》读后感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后记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第22篇:《长恨歌》读后感
最近读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一来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写的,读来觉得信服,二来是被其名字和故事梗概所吸引,可谓是慕名而读。小说分为三部分,写的是新旧中国交替时期,一个上海弄堂里一名普通而颇有姿色的女性的命运沉浮史。整个小说读来像是一篇篇散文诗,实在佩服作家的才情,可以把中国的汉字组合成如此优美的词句,那些原以为极难表达的场景和细腻情感,在作者的笔下都极其生动传神,且不说故事情节如何,就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足以让读者爱不释手,我想实在可以作为写作范本。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关键在于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并由此形成多重解读。女性的命运主题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中并不罕见。
古代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她们的命运和心灵世界几乎不被男权社会所尊重和理解,稍微重视一点的有红颜祸水一说,也是臆断而偏执的。这与女性本身重视感情也有关系,这部书的女主人公王琦瑶的悲惨命运就是由与几个男人的感情纠葛而酿成的。一个上海弄堂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孩,因偶然的机缘结识程先生,并由其推荐参选上海小姐,成为“三小姐”,因而得以与有妇之夫的高官李主任相爱,结局可想而知。后来又与一个大家族的少爷发生恋情,并怀孕,只能说这个男人太懦弱,或是王琦瑶太脆弱。
时隔二十几年,女儿已长大成人,王琦瑶也因沧桑而变得更有内涵,也就是“旧”的味道,最后死于自认为是朋友的年轻人手里。王琦瑶的结局场面是不堪的,从浅层的意义上讲,是她爱错了人,从宏观上来看,王琦瑶的命运是众多弄堂里女性命运的写照,她一直都在努力,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在时代中的渺小和悲哀。悲剧的美总让人震撼,往往比喜剧来的更深刻和动人,它在给我们呈现一种或历史变迁或人海沧桑的图画时,留下的更多是思考,因为感动。王安忆本人说希望新一轮的阅读,能归回她的初衷。我想实现初衷与否并不重要,文本一旦传播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灵碰撞中产生出无穷意义的可能性,这是作品得以不断增值的重要原因。
经典是用来重读的,所以我认为好的书都该重读,常读常新,这也是文学的最大魅力所在吧。
第23篇:《长恨歌》读后感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第24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
第25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那么长,明明和那么多人在心里走过了一生一世,这辈子还到不了头。
——题记
王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女人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死逼。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第26篇:《长恨歌》读后感
说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
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
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
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第27篇:《长恨歌》读后感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第28篇:《长恨歌》读后感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第29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如戏,魂牵梦萦。
就像劫后余生,几番阅读,却已入了戏,结尾一句“死于他杀”,让我觉得恍然,原来我已体味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一生。长恨歌,并不荡气回肠,却会令人流恋不绝,这是一个女人四十年的长恨,恨一生爱而不得,一段段“畸形”的恋爱,都是掏心掏肺的付出,却终是独自落寞。
有人说王安忆塑造的女主人公矫情、做作,整个故事只不过是几段荒谬又玛丽苏的爱情故事加大段的景物描写堆砌而已,但我觉得这样评价的人未免有些轻浮,甚至也可以说没看懂吧。王安忆作为一个海派作家,她的文字就是上海的精细,她写的鸽子、弄堂、光与影都是精雕细琢的,她每一个重要情节之前的铺陈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正因了周遭的变化才有故事接下来的发展,时空结合,当她温润雕琢的笔触流淌过,原来已是几年过去了,读她的情节总会让我有恍惚之感,原来蹉跎一瞬,已是岁月沧桑。
我一开始是不喜欢王琦瑶的,这种漂亮又聪明并且自知的人往往带着一种自作聪明的气质,但是这样的女人又是特别的,她不张扬似张永红;却有一份率性,她不矫情似蒋丽莉,却有诗人的气质;她不单纯直接似薇薇,却时有可爱。大概就是她心思太多吧,所以她并不快乐,她这一生看似平平淡淡,却是承载了痛的;她这一生虽有间歇不断的朋友,却总是品味孤独,时间在墙上的日影月移,朋友的曲终人散,都只有自己体味,到头来平安里39号还不是只住一个王琦瑶。当卡麦拉的一声响,她的一生就开始了,这就是人生如戏,当她人生最后回光返照的时候还是片场,所以她的一生自片场起就错了,可上海老弄堂里的女人没有哪一个不是过着将错就错的人生。
王琦瑶的爱情每一段都不得善终。小门小户出来的女子妄想太多,所以才有了她那第一段爱情,与一个富贵军阀相爱了,这就是我前期讨厌王琦瑶的原因,我觉得她对李主任更多的是依赖,也带了点虚荣的,而李主任对于她,则是爱怜,爱怜她也是爱怜当初那个初入社会摸爬滚打的自己,他们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意思。因为李主任的身份关系,王琦瑶是不见天日的,所以在这段爱情里她做的最多的就是等待,她的这段爱情除了等待就只剩下巷弄里的流言。
后来,一个人生活的王琦瑶就有点迷人了,因为独立与成熟,这是比美丽可爱更值得、更耐欣赏的。她靠给人推针维持生计,虽然生活在简陋的平安里,但是她还是能保持生活的精细,也因此结交了严师母、康明逊和萨沙,就有了第二段感情,与康明逊相爱并有了孩子。又是同样的原因——身份关系,作为大家庭独子的康明逊是不能娶她的,但她还是义无反顾,怀了孕,甚至选择牺牲萨沙,牺牲自己的身体,她软弱又勇敢,女人总是矛盾的。
最后一段就是与老克腊了,相差二十多岁的黄昏恋,很多人觉得荒谬,但荒谬之余是苦涩的,就像我们学校有个学长发表的一篇小说《吴蓝花》的结局一样,年老的吴蓝花对着别人的新郎说“娶了我吧”,荒诞又心酸。王琦瑶一直是渴望爱的,老克腊激起了她最后一点的青春激情,可是老克腊和康明逊一样,没有足够的勇气,他们谁都没法给王琦瑶一个承诺,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
程先生,可以算王琦瑶爱情里的炮灰了,他给王琦瑶一生的走向开了个头,却始终没法参与到她的生活,王琦瑶是有点利用他的,当初为了激怒蒋丽莉和他在一起约会吃饭,后来也是因为长日的无聊和他一起约会吃饭,他们做着类似情人的事情却不是情人。我觉得王琦瑶一生所遇到的男人没有一个比程先生更爱他,这就是备胎的痛苦。
王琦瑶最后死于社会的渣滓——长脚之手,叫人唏嘘,饶是风情万种,不过惨淡收场。作者暗示了王琦瑶的死最终不过是个无头案,上海这地方,有太多的无头案了,像这样的独身的女人,更没人会在意,她死了,只不过是上海的巷弄里又多了一个流言而已。
第30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
王琦瑶是个兼具美貌与聪明的女孩。在参见舞会的时候,尽管很少见识这样的场面,但是她并没有露怯,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失礼之处。在被评为“上海小姐”的季后时,她从容镇定,表现出谦逊和自持。她也有一定的眼力,情商也不弱。周丽莉在王琦瑶眼里就是一张白纸。甚至在借住周家时,展现了一定的治家才能。在女性擅长的穿衣打扮上面,王琦瑶具有不俗的品味。总之,王琦瑶确实比一般女孩子优秀,碰巧她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阅读过程中,王琦瑶让我想起一个人,就是张爱玲笔下的顾曼贞。其实王琦瑶比顾曼贞的状况好很多。王琦瑶家境不算贫寒,家里还雇着娘姨,父母对她也是挑不出刺来。顾曼贞家境贫寒,有个做小姐的姐姐,姐姐夫妇对她虎视眈眈。顾曼贞对富少是动了真情,王琦瑶对李主任却不是爱情。在李主任死后的时间里,王琦瑶心坎上放着的,是那一箱金条,而不是具有象征意味的戒指。顾曼贞让人怜惜,有情人难成眷属是一种悲剧。王琦瑶让人可惜,美好的事物落入泥淖之中,是另外一种悲剧。
那种痛到骨髓,悲到心坎不是王琦瑶,她是自己的愿,自己的无可奈何让悲伤慢慢袭来,慢慢袭来的悲却也不是能够转瞬即逝的,是一种哭笑不得的无奈,上海小姐们都在按照自己的欢喜,自己的情不自禁却也是自己的无可奈何走下去,最后转头已是白发的那日,上海小姐却仍是上海小姐。那种女人特有的虚荣心,上海小姐特有孤傲和自卑让她们永远无法走出那道光环和魔障。王琦瑶四十年卑微的固守着自己那份骄傲,那三小姐独有的骄傲,孑然一身的骄傲。爱情对她是奢侈品,但骄傲是她生存的支撑。二十岁的她却与四十岁的男子,四十岁的她却又与二十岁的男子,时间再她身上仿佛也不是时间了。她得到了同情,羡慕,怜悯,她抓不住的是爱情,程先生就像今时今日的小贝,孺子牛般低头拉磨,奈何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上海小姐们,那些王琦瑶们,爱情也随黄鹤去了。
王琦瑶大可以和爱她的程先生结婚,生儿育女,享受尘世的幸福。但是她不甘心,尤其是经历了“上海小姐”的选美活动,并且获得了一定的肯定。一只想要飞翔的凤凰不会眷恋一株小树。
王琦瑶有些小聪明,足以让她在一众女孩中卓尔不群。周围的赞扬未免让她有些自视甚高。是的,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目前的阶级。她应该属于上流社会,只有李主任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在当下,王琦瑶的做法似乎是一种上进心的表现。不安于自己所在的阶级有什么不对吗?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但这两者有本质不同。王琦瑶和李主任在一起是“攀”,她自己毫无根基,她实际上是依附于李主任。就如今天的某女星。她声称不需要嫁入豪门,因为她自己就是豪门。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嫁入豪门”,是靠依附进入上流社会,“自己是豪门”,她就是主人翁而非从属地位。
几乎每个女孩都有过超越阶级的美梦。灰姑娘的故事永远都有市场。王琦瑶在张永红身上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但是,和张永红相比,更加愚拙,更加平庸的薇薇却更幸福。
《长恨歌》中的男人,如李主任,康明逊,萨沙,都有些自私和软弱。但是王安忆用文字给予他们宽容和理解。王琦瑶说她一辈子都靠自己。其实不然,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箱金条给了她真正的安全感。在任何一种关系中,也许平等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美貌的女子,也不要做攀缘的凌霄花,还是做一株木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