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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纸醉金迷遭报应的句子锦集76条

时间:2021-04-30 22:10

内容简介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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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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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

读《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感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此刻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一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久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一天都期盼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应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能够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能够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能够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情绪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阿!

是阿,人只要活着,就有期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2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活着读后感3

刚看完余华的活着,掩卷之间又是一声叹息。很早以前就听说了这本书,却一向没有机会看,翻开的时候发现自己挺幸运,因为多年前就看过了电视剧版的《福贵》,情节有改动,电视中的凤霞还发过疯,苦根仿佛也没死。或许是此刻的生活过于安逸,我无法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抛到那样的环境中,体会活着的不易,但人的情感却是任何时候都会产生共鸣的,青年的福贵不知天高地厚,挥霍无度,败光家产,沦落为贫农。贫穷的生活消磨着他们的生命,母亲或许在对儿子的思念和对儿子“又去赌钱”的担心中离去。此后,悲惨的阴影就一向挥散不去。全书我觉得最引发泪点的就是有庆的死,从出生开始就没过过好日子,倔强,却有担当,有职责感,本应对他的未来充满希冀,他或许是扭转这一切的关键,却被无良的医生活活抽完了血(读此段时我是愤慨又心酸的不能自已),无法想象一个承载期望的活生生孩子,能够在一瞬间化身孤魂,无法想象一个父亲不仅仅要忍着丧子的悲伤还要瞒着无法承受打击的母亲,无法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却无法将这悲痛安放在逝者灵柩中长埋地下,只能刨个坑,裹着件单衣就入土。或许是我想法太幼稚了吧,总觉的作者过于残忍了一点,就应幸福的活着的人却以最悲伤的方式死去,就仿佛我们总期望明天能够更好,

须不知最好的时光就是今朝,人生不是我们所能预测,一切却都已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那头叫福贵的牛是福贵从死亡的边境拉回来的,别人说这头牛年龄比他爹都大,顶多活个两三年,福贵淡然回到自己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两三年够活了。结局苦根的死也是出乎意料的,不会说话的凤霞生了一个满嘴跑话的儿子,算是对人心理的安慰吧。这一切虽说不全是福贵年轻的过错,但他自己当年犯下的种种,最后都被他亲手埋葬。活着,对福贵而言是一份职责,尽管没有实现从鸡到鸭再到牛的重振家门的抱负,但是陪家人走过,相守家人的一生,不正是活着的好处么

活着读后感4

黑夜寂寂悄无声……

一个静谧得足以使人的灵魂出窍的夜晚,我坐在微机前读起了余华的《活着》,我完全融入了主人公福贵那不幸的遭遇之中,应对那接踵而至的,近乎"不可能"的苦难,我陪着主人公一次次的悲哀流泪、悲痛欲绝。小说字里行间所涌动的那股感情的潜流使我预罢不能,我读的昏昏沉沉痴痴迷迷颠颠倒倒……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以前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最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党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

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先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十分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校园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向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之后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齐。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貌,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明白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悲哀,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明白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明白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齐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应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生老病死是谁也避免不了的,在读《活着》以前并不是没在书里接触过令人痛心的死亡。《平凡的世界》里的田晓霞,《穆斯林的葬礼》里面的韩新月,这两个正值青春花季女子的死亡也曾令人唏嘘不已,田晓霞是救人时的意外之死,给人一种悲壮而带凄凉的感受!韩新月是死在病痛上,那病痛是冥冥中不可逃脱的网,一次次的治疗,一次次的失望,带给人的也是不断的揪心的痛,当她因病重死去时,反到让人觉得解脱了。《活着》里面的死亡比前两本书写的更加撼人心魄,惨烈的死、平淡的死、激昂的死、失望的死、意外的死……但使我久久不能平静的是老福贵的儿子有庆的死: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之后连嘴唇也白了,有庆才哆嗦着说:

“我头晕。”抽血的人对他说:“抽血都头晕。”那时候有庆已经不行了,可出来个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是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他还不住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

我进去时天还没黑,看到有庆的小身体躺在上面,又瘦又小,身上穿的是家珍最后给他做的衣服。我儿子闭着眼睛,嘴巴也闭得很紧。我“有庆、有庆”叫了好几声,有庆一动不动,我就明白他真死了,一把抱住了儿子,有庆的身体都硬了。午后上学时他还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我怎样想都想不通,这怎样也就应是两个人,我看看有庆,摸摸他的瘦肩膀,又真是我的儿子。我哭了又哭,都不明白有庆的体育教师也来了。他看到有庆也哭了,一遍遍对我说:“想不到,想不到。”体育老师在我边上坐下,我们两个人对着哭,我摸摸有庆的脸,他也摸摸。过了很久,我突然想起来,自己还不明白儿子是怎样死的。我问体育老师,这才明白有庆是抽血被抽死的。当时我想杀人了,我把儿子一放就冲了出去。冲到病房看到一个医生就抓就住他,也不管他是谁,对准他的脸就是一拳,医生摔到地上乱叫起来,……

有庆是一种平静的死,是一种不知不觉的、自己也不明白原因的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里必定引不起重视的死,是社会的悲哀!我读到那里时,透过自己泪水模糊的眼睛,我又彷佛看到了那个个子不高的有庆、那个忠厚诚实而又倔强的有庆、那个无限的依恋着自己的哑巴姐姐的有庆、那个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维持家庭生活的有庆、那个每日舍不得穿鞋而抱着鞋上学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个饿的有气无力喝水充饥的有庆、那个第一次吃糖而兴奋的红了脸的有庆、那个寄托着全家人的期望勤奋读书的有庆、那个正直无邪营养不足而又用心去献血的有庆……

活着读后感5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好处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明白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司马迁的活着。司马迁为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被汉武帝刘彻施以宫刑。这对司马迁来说是奇耻大辱,司马迁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在,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司马迁也多次的想到过死,但他还是活了下来,并且写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以后,很多书中说司马迁是为了立书扬名,彪炳史册,从而比汉武帝活的更长。还有的说是为了和汉武帝做暗地里较量,你想让我死,我偏活下去。这些说法总让人觉得有点差强人意。我此刻觉得,实际上司马迁的活,也是生命自身的要求所致,写《史记》只是一种自己活下去的寄托。

当今著名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以后又患了肾衰竭。每周要做三次透析,别人问他你的职业是什么,他风趣的回答说: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搞点创作。他每次做透析之后,贫血、缺氧、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呼吸不顺。但他仍然活的十分快乐。他在《我与地坛》中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来体会到了生存!!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转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活着读后感6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潜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杯具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期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明白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这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能够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转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最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明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明白,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

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久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应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能够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能够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用心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此刻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向在忙,一向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向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活着读后感7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以前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之后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超多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明白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明白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文革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文革,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文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作为年青人,是就应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明白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明白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就应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

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留下温饱与一丝的怜悯,在我们的国家,实则是二重国家,二元制的户籍制度让一个中国分成了城市和农村,而各种不平等制度让广大的农村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能够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农村密不可分,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如今的改革开放也是源于农村,但是,这些都已不重要了,农民还是那么苦,农民依然受到某些城市人的歧视和欺凌,他们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是最低微的收入,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当然也无可奈何,而联想到我们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是何其的微少,轻微的挫折就会让我们一些人意志消沉,让我们一些人痛苦流涕,而我们自己却还在感叹工作的辛劳与不易,在感叹命运的不幸,一部分则选取了“混”,相比于“福贵”和那些农民兄弟们,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自己所遭遇的挫折诉苦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我们不配,当他们应对困难勇往直前时,我们滞步不前,我们在犹豫、在彷徨,他们才是真的勇士,才是中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而,《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明白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期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我想,余华写这本书的初衷,也许正基于此吧。

深层次剖析,我觉得支撑“福贵”老人走过一生的是其对土地的信仰,土地对于一个农人来说,就是命,就是生命好处所在,人有别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思想,信仰更是思想上的升华,人类有了信仰,才能战胜自然,才能避过灾难,西方教会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如此之广,也说明了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都缺少不了信仰,但是,时下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国度,部分民众应对日益艰难的生活选取了轻生,选取了侹而走险,人与人之间缺少基本的信任与互助,人性冷漠,这是最可怕的病毒,我们这些年青人不要说崇高的信仰,就是基本的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遗忘得干干净净,只一味地崇尚金钱,现今社会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就唯留下金钱与权力了,很多人为了金钱和权力,不惜出卖一切,“笑贫不笑娼”,大多的年青人的价值取向已显得务实而短视,我们实际承载着中国的未来,倘若我们依旧如故,缺乏基本的信仰和不抱有远大的理想与目标,我不能想象中国如何自立、自强与世界民族之林。

《活着》带给我们的还有很多,自身学识的浅陋让我没有更多的感怀罢了,细细观察当前的社会,我们的生存状态又岂能乐观呢民主与自由还是遥遥无期,而制度性的腐败已经深入到政体的每一个细胞,改革开放的成果只是对自然资源和国有资产的再分配罢了,“让一部分先富起来”只是富了那些权贵之人,他们透过权力的市场化和对私有资源的垄断、配置让国有资产迅速流入私人腰包,而广大的工人、农民则陷入沉重的生活压力之中,社会的基尼系数远远大于国际警戒水平,许多工人失业,随着人口高峰的来临,社会面临十分危险的压力,愈来愈重的教育负担让许多少年儿童失去了学习的机会,让他们很少就走上繁重的劳动岗位,教育之于个人或国家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我们的近邻日本和韩国就已是很好的榜样,这些缺少教育的少年们透过代际的传递,只会让目前已经贫富悬殊的差距越拉越大,最后构成社会的两极,矛盾与对立自然而生;另一方面,自然环境急剧恶化,能够说改革的成本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对自然的破坏,很多地方政府只强调经济指标、GDP的完成状况,视自然境于无物,强制性、愚昧地破坏着本是安宁的天空,虽然政府已经在强调“可持续发展”,但真正能做到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政府又有几个呢环境的破坏带来的危害是深远与长期的,它关系到中华民族下一代的生活状态,但没有多少人会思考这些问题。以上只是我对当前社会的概述性描绘,它并不像某些文人所讲的那样完美,不像某些歌曲所颂扬的那般幸福,他们所望见只是他们的快乐,而广大工人、农民生活却是很艰难的,应对着当前的社会,我们这些所谓的二十一世纪青年能够盲目乐观,能够无限HAPPY吗而要改变这些现状,又岂是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呢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着这个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忙或者关爱别人,我想,这已经是很不错了。《活着》让我意识到了当前生活的艰难与不易,让我明白人生的艰难才刚刚开始。

在一片“歌舞升平”中,我们又迎来了2004年,2003年被很多媒体描绘成有历史好处的一年、建设性的一年,但对于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也许更多的是恐惧与不安,SARS的影响现今依旧盘旋在我们的脑海中,而孙志刚的死再一次让我们见证了我们实际生活得并不安逸,重庆那位饿死的三岁小姑娘让我们明白某些人性已经沦落到何种地步,上访户、拆迁户的自焚更是对某些现象至死的抗争,2004年,禽流感又飘然而来,这一次又不知会产生什么后果,所有的一切让我更感觉到了活着的艰难,我们并不比“福贵”老人幸福多少,所承载的压力与顾虑是很大的,幸而有《活着》,有余杰这些精英们的呐喊,才能让我感知社会并不是一片漆黑,有一丝光,在暗暗地照着,对于我来说,已足够,坚强、乐观应对着一切,用自己的良知去闯荡社会,我想,即使生活再困苦,我们还是能够像“福贵”一样,很好地活着,能够无遗憾地对别人说,我对得住自己的良心,我无悔,我想,这就足够了。

《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能读着它,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明白当初电台主持人的用心良苦,更重要的是,它是我成年的一次洗礼,它让我变得更加成熟,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好处,这对于像我们这些没有老师的学子们来说,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活着读后感8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无知,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留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留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著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取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华奇怪的选取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好处,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活着读后感9

活着,承载了多少好处、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职责;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主角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但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转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之后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完美的期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主角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就应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期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一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杯具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留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最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好处。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好处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好处。

那到底该怎样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样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先,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样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飘过的人一齐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10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之后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之后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留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日。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十分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完美、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但是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先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转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期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能够选取做回那个用心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活着读后感11

读书虽不少,却未动过写读后感的念头,非是无感,而是担心自已逊色的语言会在别人生动的文字披上一件不太适合的外衣,掩盖了其内在的五彩纷呈。

可偏偏内心的感觉又定力不足,好似不经事的小姑娘经不起半分诱引,通常一遍读下,便已生出许多感想来,再读,那读过之后的感觉,便有如莹白的波浪翻滚而来,不吐然又不快。这其中又以余华的《活着》更为甚之,整部作品,真切朴实,不染铅华。合卷感叹:只有真正的文学大师,方不需以华丽的词藻来渲染文章,更多时候,语言摒褪华丽,反倒显得真实。

《活着》一文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此书以主人公"富贵"跌宕起伏的一生为线索,命运看似不经意,却又念念有词:有因必有果。狠狠地将他由"福"与"贵"之中推倒在稀泥地里,以前风光得意的少爷,被别人捏中了软辫,从赌场亲手将自已推入坎坷的生活之中。全文以"活着"二字紧紧栓牢整篇,命运、人性、挣扎及在苦难之中建立的舍之不去的情,深扎人心。

他嗜赌如命,最终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身染重疾,富贵前去求药,却半途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几番波折后回到家,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然而,历经种种磨难的富贵,却从这块稀泥地中,一次又一次爬起,一次又一次地走近更完整的自已。他以他的人生经历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期望。

全篇语言平淡冷漠,却又正是这些才打动了我的心。几次潸然泪下,却又似乎不仅仅仅是为"富贵".其实这篇文章,只是一个"活着"的缩影。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望见你们".不想死,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如此朴实的想法,却令人有一种莫名的感动。那就是家珍自苦难中栽培的期望,她的活着,只是为了与她的家人相依相伴。

人生中的意外,是一个接一个的逗号。你不能因这些逗号,绊住了脚后跟,慌张的存活法,不能解救自已,反会将自已推入落崖的风口,稍不留意,就会摔得粉身碎骨。作者余华在此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

是的,忍受,才是活着的好处。但并非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只是为了忍受活着的痛苦。生命中有些事你也许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开心地活下去,只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因为开心地活着也是你的职责。当有一天,你能够安静地与家人坐在一齐,喝茶聊天,能够看着他们老去或者陪着所爱的人一齐老去,或者让你孩子看着你老去,那时你就会发现你的忍受有多么值得。

我是个很奇怪的人,这两年经常会哭着哭着,就生出一些笑意来,因为我发现,在上天替我关上一扇窗的时候,却又慷慨地为我打了另一扇宽广的门。

在这扇大门内,它交给我大把充盈可随意支配的时间,当许多人不自觉地在时间面前,做了江心一船,崖边一马,对着倏忽而逝的"生活"感叹不已时。我却能够沉静淡定地手执书卷,在奶油般的灯光下,安静地找到自已的方向。

很多时候,我们看似拥有的却又意味着正在失去,忙碌,却遗失了快乐与自由。"疲乏、困倦、累"这些词每一天好似弹珠般,自一个人嘴中跳出又蹦向另一个人的心间,如何更好的"活着"成为人们每日不得其解的隐形问题,李斯临刑前,顾其子曰:"吾欲与汝复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其可得乎那一刻,他深知,他的所失远胜所得,携子同游竟成了奢侈一梦。

而我的生活,存在的是"减号",减轻生活的重量,减速生活的步伐,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减去内心的忿怨停一停,淀一淀,而后,透过狂激纷乱的内心,打开另一个千寻渊沉的世界。除却工作,我更喜将自已交付文字,无论诗歌、散文或小说,都是我精神的饕餮大餐。

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曾称《活着》为一部"永恒作品",我想这并不是谬赞。它让"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看到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它给我们以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

我们似乎都不可避免地在生之无限渴望与死亡无限逼近的矛盾中存活,看过各种各样的死亡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在久远的年代里,除却战争,只有生老病死。而如今,自杀,车祸,当然还有惊人的天灾人祸,就像战争年代充满仇恨的子弹,一不留意就会戳中你脆弱的心脏。大家不免惴惴不安数着自已可怜的命数,而后更加慌张地投入了一个又一个忙碌的战场之中,却殊不知,越是这般留意,自已就越是加快了亲近死亡的可能。

每日上班,我都会经过一条小巷,时常会碰见一位衣衫粗褴的老人,起初我以为她是位行乞者,然而当我向她递过钱时,她却笑着摇手。她以拒绝来守住贫穷的尊严,也许她无可依靠,日子能够过得窘困,人却不能够卑微,在她平静的脸上,你看不到半分愁苦,她只是不慌不忙地存活在自已的世界里。

其实生命只是一场记录,每一天都在记录一篇诘屈聱牙的经文,当生命终止时,你不必惊讶于它的长度,卷卷都覆盖着你遗留的指温,你也无需期盼有人可为你讲解,笔墨酣畅的绚丽处便是一场华丽的演出,色调暗淡的着落点,只是一处失意的转角,人生其实没那么复杂,所有的迷底只为了证明,这个世界,有你的足迹。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块田地,拔除那些苦难,我们仍然能够种桃,种李,种春风。可巧的是,我的朋友们也都在读这本书。活着,其实真的很好!找一个适合自已生存的"活着"法则,例如我,例如此刻,于安静的时光中品读人生,真的很不错。人生何来那么多的计较,伤感,怨恨,好好活着,有所爱的人,有至亲的家人,有三两挚友,再多的苦难也会磨练出另一种光彩炫耀的期望来。其实人生就是一道减法运算,减至最后,当年迈之余,坐在属于你的人生田地时,你会发现,活着真的很好!

活着读后感12

活着,是个耐人深思的问题。人为什么活着,为了什么而活着,要怎样地活着。是苟且偷生,还是功成名就,是寻欢作乐,还是忍受孤独。诚然,每个人活着的姿态不尽相同,在忍受中活着,何不为一种乐观的生活姿态。

初看《活着》是在高二,再看《活着》是在高三,又看《活着》是在大一,如今大二,又一次忍不住翻开这本书。这本书以时间为线索,以“我”的口吻,以福贵的一生来揭示主题——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伟大文豪余华笔下的主人公福贵,年少之时,虚度光阴,游手好闲,欺瞒父母,欺负妻子;中年之时,豁然醒悟,却不得不面对至亲至爱相继离开,无奈只求于平淡简单的生活;老年之时,孤身一人,与牛为伴,将一切看得云淡风轻。

活着,是一个美好的旅程,我们会在这一旅程中明白人生的真谛。在忍受中活着,这是我在这本书中学到的。人生在世,我们不可能事事顺心,难免会有狂风暴雨的时候。就如我们许多学生一样,在接受高考挑战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失利,最终成绩不尽人意,我们难受,我们郁闷,但我们必须去接受,去忍受,再站起来,在另一个起点上努力,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重新站起的魄力。

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我们真正地过了个“鼠年”,举国上下每一位人民都选择了活着的意义。有的人选择站在抗疫一线,舍己为人,舍小家为大家,每分每秒与死神抗战,也许,这一过程他们会失去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但他们毅然前行,诠释着无畏无私活着的姿态,他们是英雄。有的人待在家里,足不出户,在这场看不见敌人的战争里默默忍受着,在不知道明天和病毒哪个先来的恐惧里默默忍受着,他们相信国家,相信奋战前线的人们,他们相信春暖花开的那天总会来临。他们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待在家里,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给国家添乱,这便是他们活着的意义。还有的人,是这场战争中的不幸者,尽管这样,他们依旧勇敢地选择接受,默默去忍受疾病带来的痛苦,勇敢地配合医护人员与死神斗争,他们的亲人朋友,也忍受着现实带来的残酷,承受着亲人朋友不幸的悲痛。在忍受痛苦中活着是他们的选择。这场战“疫”中的所有正义的人们,都在忍受着各自的疼痛,目标都只有一个——活着。为自己活着,为他人活着,为国家活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对症下药的无畏。

再如书中的福贵,败尽家财,父母相继离世,接着妻儿,甚至女婿,外孙也离自己而去,但他毅然选择忍受,孤身活着,将死亡看得坦然,这不是苟且,是一种活着的勇气。或许,正如余华自序中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一个人所能承受的苦难有多少,那么他活着的意义就有多大。当我们熬过一个苦难时,就会感到“我不弃岁月,岁月终不弃我”的温情及人之为人应有的力量。人生中大大小小的挫折总是悄无声息地向我们走来,倘若我们能够勇敢地面对它,接受它,忍受它,也许,这就是我们活着的意义了,我们也不枉来这一遭。

听,“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漫漫人生长路,我们终究要学会在忍受中活着。

活着读后感13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此刻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貌。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就应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透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必须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以前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但是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以前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但是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能够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带给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潜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向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好处的哲学追问。

在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好处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但是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理解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好处。追寻,探究的本质但是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十分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应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好处。那么如果必须要赋予好处的话,那么唯一能够算作好处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那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资料,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读后感14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留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应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取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能够应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明白并且敢干应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能够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应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样做,我应对的是无法自由选取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期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构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但是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期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取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15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留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活着》发生在哪里,作者没有交代,但是从文中的细节和作者的背景能够推断是在浙北农村,那是中国封建文化的精髓所在,也是中国的鱼米之乡,鱼米之乡的生活必须很惬意吗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完美,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

年轻时候的福贵有着封建阔少的一切品性,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根本不是我们六十分万岁的标准,如果大学开这些课程的话前三项福贵必须能够拿满分,最后一项天生的白痴吧。家珍,小说的女主人公,具有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的一切美德,贤良、隐忍、任劳任怨。福贵的家珍的结合,用我们的话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抗日战争时期,浙北很安静,日本兵没有打到那里,福贵和他的爹,一对的败家子,依然过着悠闲的生活,老袓宗二百多亩的家产到福贵他爹那里就只有一百多亩了,抗战结束,终究由于福贵的赌而住茅草屋了。福贵的阔少生涯结束。人生一劫。

国共内战时期,彻底悔悟,一家五口,随苦,也其乐融融,刚看到点生活的曙光,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九死一生,回到家乡和家人团聚,女儿凤霞却因病成了哑巴。人生二劫。

土改因为输掉家产而没有被划成地主,因祸得福分的五亩好田,一家四口,日子安定。

大跃进,浮躁的年代,人民公社,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全民大炼钢,超英赶美,三年自然、人为的灾害,险些饿死。人失去理性,是多么的可怕。家珍落下病根,人生三劫。

文革,摧残人性的年代,变态的社会,扭曲了的灵魂,永载史册的悲哀,可怕的岁月阿!儿子有庆人为夭折,人生四劫。

凤霞产后大出血不治身亡,医德的丧失是人类最大的悲哀,是对灵魂的亵渎。人生五劫。

一生的好女人家珍病逝,传统女性在中国大地逐渐不见,女强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社会进步的表现。人生六劫。

女婿意外死亡,全家只剩福贵和外孙苦根两人,一老一少的背影,有点苦涩。人生七劫。

外孙苦根早夭,福贵阿,福贵,一个人的福贵。人生八劫。

改革开放之初,福贵一个人活在乐观的世界里。

人,最重要的是活着。人生百态,各得其所。

活着读后感16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然后,教给我们:如何让这根发丝不断裂。

我也是想过死的,而且不止一次。

咳,自杀,如今看来多么触目惊心的字眼。

以往,我只要稍有不如意,每次都会那么想:“哎呀,反正人总归要死的,无非是迟早的事,我这么失败,死了算了!”就那么想着,有时,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有时,它也会在脑中盘旋好几日。然后,看着周围世界不再那么灰暗,也就不想了。

我并没有像书评中说的那样“流着眼泪读完全文”,我在看完整本书的同时,也明白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福贵,这样一个坚毅的人,在经历了人生几乎是所有的劫难之后,终转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看淡一切的老人,他一个人,走过人生的漫漫长路。记得以前望见过朱德庸的一组漫画:上学的时候,老师考验你的智力;上班的时候,老板考验你的毅力……当你老了,你以为一切考验都结束了,但你才发现,原先,一切都在考验你的记忆。

那么福贵呢,他还会去回忆那一段太过于残忍和不堪的过去吗我想,他会的吧。

因为,他已经把这整一个人生,看成过眼云烟。

他与他的那一头取名为“福贵”的牛一齐,度过人生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

我要好好地活着,因为,所有的挫折,与生命站在一齐,又都能算得上什么呢?

活着读后感17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十分沉默十分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暑假一次在书城转悠选书,一位刚参加完高考在店内打工的高中生向我推荐了余华的作品《活着》、《第七天》,便买来拜读。读完个性感受到作家余华善于对死亡,残酷,阴暗进行冷静、细致的描述,“用文字制造疼痛”。看他的文字,也许多年以后你已经忘了他的情节,但是他的文字带来的那种直撮心底的疼痛感是无论多久依然清晰地的!

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潜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读完此书,情绪是沉重的。这本薄薄的题为“活着”的小说,一路走来,却充满着死亡,悲伤,苦难。主人公福贵不曾得福,未有富贵。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相继离去,只留下他,和一只同样风烛残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在夕阳下相伴而去的背影。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千钧的重压,它没有断。合上书,回想福贵的一生,不禁慨叹:人仅仅是与万物一样的物质存在,其本身没有任何好处。

也许,《活着》不是当今最杰出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但薄薄的小册子一旦翻阅起来却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我喜欢微笑着读福贵与老牛的对话:“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阿。”其实这但是是老人编出来的。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牛,老牛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职责,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取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职责。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能够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活着读后感18

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个性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就应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应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好处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理解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以前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留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理解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活着读后感19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正因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好处。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以前”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因此,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生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生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向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到达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向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坚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最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生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生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感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务必。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期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正因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正因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明白的状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样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理解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之后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能够感激,也能够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好处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期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正因只要活着就有期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活着读后感20

我喜爱看书,喜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但是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解放军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齐。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生了。"?

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活着读后感21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的去活,坚强的去活,奋斗的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9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是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的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活着读后感22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他讲述了他一生的故事,由于嗜赌,他把偌大的家产败尽,从富家子沦落为农家汉,当他饱尝辛酸,以为能够过上尽管贫穷却快乐的日子时,却被迫经受战场的九死一生,以为能够一家团聚,却不得不理解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甚至孙子相继死去的残酷事实,最后陪伴着他的,只有那条叫做福贵的老牛,但他仍然坚强而乐观地活着。

小说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作者说:“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作者一次次将读者对变好的幻想打破。也许这是作者经过种种后得出的结论,但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去追求幸福。诚然,福贵的一生的确饱经磨难,当他的亲人一个个相继去世,他还活着!但他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是幸福的,正因我们无需生活于那个动荡的岁月,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好好地活下去。有太多的人去质问活着的好处,总要去追求金钱,名声,这些我们都未必能获得,但我们该庆幸的是我们都活着!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等而选取死亡的有多少人!为什么要选取死亡呢?只有活着才会有期望。我们要活着,但不能只为活着而活着,我们需要目标,需要追求,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赋予好处给本没有好处的生命。

因此活着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福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23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看了《活着》一书,余华的《活着》,简练朴实的语言使我感慨万千,正如作者书中所提到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们年轻人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活着读后感24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活着读后感25

《活着》一书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国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书中另一重要的人物——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书中描绘她的部分虽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作者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活着读后感26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年少阔绰、家道败落、战争离乱、贤妻早逝、儿女双亡,最后只和一头老牛相伴…这些苦难叠加于一个人的身上,的确显得有一点戏剧化,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或许不必执着于苦难本身的形式,于人而言,活着的痛苦经常是一样的,或残阳如血,或黯然如尘,尽管苦难的形式会不同。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读起来平淡中有些窒息,却也不乏温情和感动。

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不离不弃时,也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亦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而对那个结果,我们终将毫发无伤。

活着读后感27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活着读后感28

余华用质朴的语言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刻着时代烙印的故事。

他用一个自然的开头将我们引入故事中,“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看起来不着头绪的一句话却包含了整个故事的主线。

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只懂得享乐的大户人家的少爷。他祖辈曾有丰厚的基业,但他父亲败了大半家业,他的滥赌又彻底让他破产,从一个少爷变为一个穷人的心理落差非常大,但正是这让他第一次真正地思考活着的意义。这付出的代价是全部的家产和父亲的生命。

家珍,福贵的妻子,陪伴了他大半生的女人。但福贵只是在最初对她有过男女之情,陪伴他们走过那么多岁月的是亲情。这个单纯、隐忍的女人一直像是为了福贵而活着。在丈夫最后一次滥赌时,她去赌场给丈夫下跪,在父亲要求她回去后,为了家庭她又回来。我没有经历过动荡的社会,但我也能够了解是怎样的情感让这个伟大的女人一直撑下去。

到了这里,像是一切有了好转,有庆(福贵和家珍的儿子)赛跑拿了第一,凤霞(福贵和家珍的女儿)也嫁给了一个勤劳且对她好的男人,但作者又给了我们一记重击,有庆死了!为什么?为了给县长大出血的妻子输血。医生不计后果地抽干了这个孩子的血,只留下了他发青的冰冷的尸体。家珍差点儿因为这个打击离开,而她坚持下来了。直到凤霞因为生孩子大出血死去后,这个坚强的女人才真正倒下。在这里,我们还抱着一线希望,只要有孩子就还有希望和未来。二喜(凤霞丈夫)也莫名其妙地死去了,只留下苦根(二喜和凤霞的儿子)与福贵在一起。这时的苦根就像忽然长大了一样,帮忙干活,他心中一直存着那个鸡变鹅、鹅变羊、羊变牛的愿望,但在这个愿望实现前,苦根也死了。最终留下福贵和一头老牛。

文章从福贵的一生映射了当时荒诞的社会,人的性命就好像草芥,很轻易就可以连根拔起,但活着的意义却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我们没有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的日子,也从没对那段生活有什么具体的了解。它简短地出现在中学课本上,一带而过,却从来不出现在考卷上。文/化/大/革/命,十年荒唐日子,也无法让人理解。有老一辈的人说,能经历那些还活着的人就是英雄。是荒唐的社会赋予了他们活着的意义,也是那社会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作者用平淡的描述抒发着自己心中的愤慨,让一幅水墨画中暗藏激流。他又是抱着怎样的心理写下这篇扣人心弦的故事的?

作者生于1960年,正处于人民公社时期,他能理解那盲目“煮钢铁”和伪/社会主义现象,他通过对那时生活的描写也写出了自己对那个时代的厌恶。他以冷酷的笔调写出了血淋淋的现实。既不像老一辈人那样对社会表现敬爱,也不像不谙世事的年轻人那样肤浅,是时代造就了他的真实。

他创造了福贵——这个用大半辈子去赎自己年轻时犯下的罪的人,这个真正明白活着意义的人。

苦难会帮助我们成长,就算受到再多打击也要记着要活着。它给我们的心打了一针强心剂,让我们变得更坚强去面对生活。

活着读后感29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活着读后感30

《活着》,主人公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己与身边人的命运,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在我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那天,我在微信上这样说:“今天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起初看得仔细,到后来已不忍深读,实是难以承受这平白叙事里的悲凉,到最后竟是看到苦根走后心里反有解脱之感。许是黑色更显生命的张力?在时间与命运面前,人能有多少自主的空间?活着,要真切地活着。”在那时,我更大的感触是感恩,谢谢命运对我的宽容,让我过得平凡,但也拥有了平凡的幸福。

后来,无意间看到《活着》的外文版中译序言,余华在韩文与日本版序言里,巧合地提到了两个词,命运和时间。在韩文版序言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在日文版序言中,他又说:“谁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应该是时间创造的。我相信是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知道是时间的神奇让我完成了《活着》的叙述,可是我不知道《活着》的叙述是否又表达出了这样的神奇?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究竟是同行止的朋友,还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催化剂?余华自己也在思考。

我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福贵是如何看待命运与时间的。不过,我一直认为,即便将命运视作了朋友,福贵也一直没有停止战胜这位朋友的努力;即便时间何等神奇,时间也并未冲淡福贵的伤痛。对一个人而言,在时间与命运的尽头,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死亡。也许,要了解命运和时间,还应当了解死亡?生命的本质原本就是不断改变、成长和衰退的过程,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本只能陪彼此一程,或长或短。但无论长短,都只有用心陪伴方不枉同行一程。余华说人当与命运成为朋友,其实也许同样可以将死亡当做“永远的伴侣”或“最忠实的朋友”(如同《少有人走的路》(The road less traveled)所言)?人生苦短,爱的时间有限,值得我们好好珍惜与把握,这或许是另一个可以让我们更易与命运及时间相处的方式。

爱,且请深爱,只因,韶华不再。

活着读后感31

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除活着以外的一切事物而活着。

《活着》作为一部影响几代人的文学作品,的确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特殊阶段,时代特征突出,时代气息浓厚,活着是一分痛苦也是一分快乐。书中主人公福贵的人生便是整个社会的缩影,他的身上折射了整个底层民众的兴衰祸福。

人为何而活着。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认为,人是为了思考而活着;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因自爱而活着;中国武侠小说家古龙则坚持,人为承担责任而活着……而福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福贵早年玩物丧志,家道中落,妻子背离,父亲惨死。年少的福贵因贪图享乐而活着,一步一步走向生活的陷阱,不得自拔,最终落得苟活之地。而立时的福贵,家境清贫却自得,生活艰苦而自乐,在一切渐入佳境之时,迫入壮丁,背井离乡,烽火连月,苟且偷安。这时的福贵为了重回故乡而活着,在拂尘间摸爬滚打,在硝烟里破茧重生。中年时的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丧子的悲哀贯彻了整个家庭。这时的福贵必须为了支撑家庭而活着,作为唯一的男人,是家的希望。老年的福贵,终于有一点安稳的幸福,却造化弄人,丧女,丧婿,丧妻,再丧孙,活着便是与一头黄牛相依相随。活着了无牵挂,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在夜深人静,愁思万千的时候,我们何尝没有盘问自己,活着的意义在哪里,生存的价值在哪里。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金钱,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为了和平。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但在某种程度上看来,与其说是目标支持着生存,不如说是为了活着而不断地找寻目标。生活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目标串联起来的有机整体,这些目标的一个又一个地现实,则是人生的终极大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是为了活着。

我们太常见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的人,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但凡是这样轻生或者只是有轻生念头的人,他们都还没有完全看透目标与活着的本质联系。而这样的人太多太多。他们嘴上追求活着的意义,追求生存的价值,愿以死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样的行为的确令人肃然起敬。而这样的人生,却没能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以死的方式来实现价值并不是一个好的途径。请记住,以生命的形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活着而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我们是为了活着而努力生存,死亡只是生命道路上不得已而为之的小插曲。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泰然自若。只有我们把生活的思想简单化,把生存的意识强烈化,才能真正地体会到活着的意义——以笑的方式代替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努力活着。

活着读后感32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同事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同事对我说这本书是一本描写死亡的书,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所以,我也就一直未看这本书,直到前天看到华商报连载余华的《兄弟》,而且当天看到许多报纸都提到《活着》这本书,突然想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徐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气恨而亡。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去当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接二连三地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书中有几个场景让我觉得很感动,至今想起仍感悲凉。第一个场景是福贵为生活所迫把哑巴女儿凤霞送人后,凤霞自己跑回家的事情。福贵虽不忍,仍是坚持把凤霞送回那户人家那去。那一路走得不仅让福贵难受,我心里也很难受。凤霞是个哑巴,她心里怎么想我无法从他们的语言中得知,可是作者在这里描写的父女之间的动作表现充分的表达了父亲的不忍和女儿的不舍。其实很多时候文章催泪不一定要那种浩大的抱头痛哭的场面,只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竟能表现的淋漓尽致。"凤霞是个好孩子,到了那时候也没哭,只是睁大眼睛看我,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也伸过手来摸我的脸。她的手在我脸上一摸,我再也不愿意送她回到那户人家去了。背起凤霞就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就是这样一个摸脸的动作,彻底的打动了福贵的心,也打开了读者心灵的缺口。这个场景在我脑海中深深的定格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个场景,《活着》还称不上悲痛的故事。我觉得全书最感人的场景应该是福贵的儿子有庆因县长的老婆生孩子大量失血而献血的时候抽血过多,最后结束了幼小的生命。我明白福贵看到有庆尸体的那一霎那所产生的杀人的念头,也痛心当他发现自己的仇人就是曾经的战友春生的那种矛盾。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福贵从悲痛到无奈,经历了最孤立无援的日子。福贵强忍悲痛,每天善意的欺骗妻子家珍儿子病了。傍晚的时候骗家珍说去城里医院看望儿子,其实是到儿子墓前陪伴儿子至半夜。妻子终于觉察到些什么了,那时候妻子的身体不好,福贵害怕妻子承受不了儿子有庆的死亡而过去了。可是妻子比福贵想象中坚强,她可能察觉到自己快不行了,叫福贵背她去看看儿子。福贵把妻子背到村头,妻子说到村尾去,"福贵,你别骗我了,我知道有庆死了。"她这么一说,我站在那里动不了,腿也开始发软。我的脖子上越来越湿,我知道那是家珍的眼泪,家珍说:"让我去看看有庆吧。"我知道骗不下去,就背着家珍往村西走,家珍低声告诉我:"我夜夜听着你从村西走过来,我就知道有庆死了。"我惊叹于这个女人的承受能力,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孩子都是父母的命根儿,是父母的全部生命,尤其是女人,女人是脆弱的,可是有时候女人比男人还要坚强,尤其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时候,没有人比女人更为勇敢,更为坚强伟大。

我始终没有想到可怜的苦根竟然是活活的撑死。可怜的苦根,刚出生就没有母亲,父亲在他四岁那年被板车活活夹死,剩下一个苦命的外公。与外公相依为命的日子不长,每天被外公叫起来割草,苦根身上有着有庆的影子,填补了福贵生命中的遗憾。但是作者没有让幸福眷顾福贵:一次苦根病了在床上养病,福贵心疼苦根,煮了半锅豆子给苦根。待富贵回到家发现苦根嘴半张着,能看到里面有两颗还没嚼烂的豆子。"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这孩子不是嘴馋,是我家太穷,村里谁家的孩子都过得比苦根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能吃上。"其实我宁愿苦根是病死的,也不希望他是撑死的。是命运,是贫穷,是什么造成苦根的死亡?讽刺啊,这样的一个命运的讽刺竟然从一个孩子的身上表现出来,在这个情节的安排上可以说作者对苦根是十分残忍。既然苦根的出生已经夺走或者说代替了凤霞的位置,那么至少也应该让苦根完成他的使命——陪伴福贵这个可怜的命运的玩伴。苦根撑死这个悲剧让福贵的生活以及情感的再次受到重创,也是最后一次的重创,从此以后福贵的生活的情感再也不会有致命的打击了,因为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他而去了,活着的福贵只是一种形式,一个例行公事了。

这本书,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可是在那么多死里面,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难,活着的困惑,面对那么多人的死亡,让我们理解了活着的可贵,活着的必要,在众多亲人的死亡面前,让我们坚持活着的毅力和信心。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死了就是死了,这的确是我们不能改变的事实。但是活着的终究是活着。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33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读后感34

读过不少余华的作品,曾经被《在细雨中呼喊》深深折服。今天用了整整一个下午读完了《活着》(自己很早买过这本书,被人借去未还,前天在F同学家借来了该书),却没有收获预期的精彩。说实话,读着这部公认的悲情小说,我没流一滴眼泪,那种沉闷、略显失真的情节,让我在躺椅上几度犯困,有些章节我是跳读过去的。之所以足读,一是出于对余华同志的敬重,二是逼迫自己做一番思考,再写一篇读后感上传博客,否则,我对它的一点点感觉很快就会烟消云散。

这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它借一位老农之口,用平平淡淡的语言,叙述了一个家庭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之间所遭遇的灾难,读者可以从中看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等历史背景。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也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

回头浪子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外孙等所有至亲至爱的人相继死去,他的心底其实在滴血、在哭泣,但他仍然奇迹般地一次次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在风烛残年之际,依然快乐地与老牛为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艰难,看不到对世道人间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也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他的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有几餐温饱与一丝怜悯。

福贵没有因为亲人的全部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历经了那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也许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只是很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就是这么简单。而世上却有许多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为了幸福,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名利,只为了爱情……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或改变不了命运时,就轻易与世界说再见。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懂得了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无论生活多么悲惨,人都要坚韧地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就是胜利。

活着,为自己,为爱你和你爱的人。

活着读后感35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一、红楼梦

《红楼梦》,中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石头记》等,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一般认为是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富贵公子贾宝玉为视角,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为主线,描绘了一批举止见识出于须眉之上的闺阁佳人的人生百态,展现了真正的人性美和悲剧美,可以说是一部从各个角度展现女性美以及中国古代社会世态百相的史诗性著作。

《红楼梦》版本可分为120回“程本”和80回“脂本”两大系统。程本为程伟元排印的印刷本,脂本为脂砚斋在不同时期抄评的早期手抄本。脂本是程本的底本。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人情小说,举世公认的中国古典小说巅峰之作,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小说以“大旨谈情,实录其事”自勉,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按迹循踪,摆脱旧套,新鲜别致,取得了非凡的艺术成就。“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的特殊笔法更是令后世读者脑洞大开,揣测之说久而遂多。二十世纪以来,学术界因《红楼梦》异常出色的艺术成就和丰富深刻的思想底蕴而产生了以《红楼梦》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问——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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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书过程

《红楼梦》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当时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举国上下沉醉在康乾盛世、天朝上国的迷梦中。这时期从表面看来,好像太平无事,但骨子里各种社会矛盾正在加剧发展,整个王朝已到了盛极而衰的转折点。

在康熙、雍正两朝,曹家祖孙三代四个人总共做了58年的江宁织造。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接驾的阔差。曹雪芹生长在南京,少年时代经历了一段富贵繁华的贵族生活。但后来家渐衰败,雍正六年(1728年)因亏空得罪被抄没,曹雪芹一家迁回北京。回京后,他曾在一所皇族学堂“右翼宗学”里当过掌管文墨的杂差,境遇潦倒,生活艰难。晚年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穷苦,“满径蓬蒿”,“举家食粥酒常赊”。《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创作的。创作年代在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

《红楼梦》开卷第一回第一段“作者自云”即是曹雪芹自序。在这篇自序中,曹雪芹以真实身份出现,对读者讲述写作缘起。据他自述,他是依托自己早年在南京亲历的繁华旧梦而写作此书。因流落北京西郊,碌碌无为,一事无成,猛然回忆起年少时家里所有的女孩儿,觉得她们的见识才气远远超过自己,不禁深自愧悔。祖上九死一生创下这份家业,当年自己身在福中,却不务正业,不听从父母老师的管教,以致长大后一技无成,半生潦倒。曹雪芹将这段经历和悔悟写成小说,就是要告诉读者,虽然自己罪不可免,但那些女孩儿都是生活中实有其人,万不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而使她们的事迹湮灭无闻。一念及此,心旌荡漾,一切困难都不在话下。何况乡野生活悠闲自在,风光宜人,更令他思如泉涌,下笔如神。曹雪芹自谦才疏学浅,只得用市井白话来写这部小说,意在为那些女孩儿立传,排遣自己的苦闷,兼以供读者把玩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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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红楼梦读书笔记49篇

篇1、红楼梦读书笔记

一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写出了作者的辛苦与心酸,也表达出了知音难寻的无奈何苦闷。而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出自曹雪芹先生笔下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它不仅是曹雪芹先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从而使一个繁荣的荣国府走向衰败。曹雪芹先生历时十年完成这部著作,用细腻和巧妙的文笔叙述了一个繁荣一时的荣国府。

当我看完了《红楼梦》后,我感到无比的心酸,我甚至有点怨恨作者为什么把这《红楼梦》的结局写得这么悲惨,这与《红楼梦》前部分的那生气、繁荣的景象一点有不符合。但后来我渐渐的明白了,当时的社会就是这么黑暗,这只不过就是社会的演变过程罢了。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我却似乎知道她的苦衷似的。她从小父母双亡,又寄人篱下,她感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的为她哭泣。这时我也想起了她那被预言的悲惨的一生。

贾宝玉,一个外表看上去柔弱带点天真的男孩子,其实也有刚强男子的一面,也许到最后谁也想不到他会去出家,是因为他看破了红尘吧,他是一个渴望得到自由的人,当姐妹们成家后都抱怨着生活中的事,他的内心渐渐的成熟了,更何况在这种“指腹为婚”的时代,对他来说更是一种水深火热。同时他又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对林黛玉可以不顾一切,从这也可以看出林黛玉之死对他的打击有多大。我不禁替贾宝玉感到惋惜,美好的青春就这样被断送了。

《红楼梦》中的人物命运几乎都是悲惨的,从王熙凤的“一从二令三休”到薛宝钗的“可叹停机德,金簪雪里埋”再到林黛玉的“堪怜咏絮才,玉带从中挂。”都能体现出来。曹雪芹先生曾惨痛的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谴愚忠,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红楼梦》一书让我感慨万千,它让我第一次走入作者的笔下,体会作者的心酸。岁月流逝,生命的年轮在不停的轮转,但又有谁能读懂这曹雪芹的梦中泪。

篇2、红楼梦读书笔记

那个年代,永远都留下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我轻轻打开书本,无尽的思绪又滚滚而来。

初读红楼梦,我只是对人物有一个概念;再细品红楼,被里面的爱情故事所打动。里面的爱情故事真是不少:最震撼我的,就是宝黛的痴恋。他们俩的爱情在这喧嚣、富贵的贾府中显得多么纯洁,从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是那么的自然和纯洁。哪一个读红楼梦的人不被他们之间的情真意切所感动?

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在众姐妹中显得如此特立独行,卓尔不群。对男子的厌恶,不畏众人言语的葬花,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黛玉啊,他们都说你傲,你真的傲吗?在我的眼里你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都是你独特的标志,你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连才高八斗的贾妃都说你是愚妹所不能及的。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你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可你的身世,即使你的身份是贾母的外孙女,即使你带着富贵的光环,可也掩盖不了你寄人篱下的事实,这注定了你孤苦无依的命运,多愁善感的性格。所以我只能无奈着你“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你,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试看春残花落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葬花词真的是你今天的结局吗?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说是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这万恶的封建社会啊,使地狱的烈火不断在每个人的身边燃烧,苦不堪言,思想的微小火花在无情冷漠中熄灭,熄灭。黛玉的思想正在进步时,一场荒唐可笑的婚约把她推进了死亡的深渊;宝玉的一句‘男人是泥作的骨肉,女人是水做的骨肉,我看了女人便觉得清爽,看见男人便觉得浑臭逼人’令人看到了希望的光明,可这光明的力量实在太小了,活生生被这黑暗的力量吞没了。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我也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见不得悲剧,我也曾为黛玉的结局恼过,恨过,哭过。但是,细细想来,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

也许爱情在短暂的瞬间是美丽的,是浪漫的,但一切就如烟花一样,只不过是过眼云烟而已,何必执着。有时候,短暂也是美丽的。

轻轻合上书本,不知不觉已是泪流满面……

篇3、红楼梦读书笔记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声韵凄惋,销魂醉魄的歌声从电脑中飘出,我的心仿佛也随着曲子飞到了那镜花水月般的伤痛里。

在初读《红楼梦》时,我就对这首曲子情有独钟,有哪一种情,比这旋律更感人;有哪一首曲子比这更引得众宾泪沾襟?

罢《红楼梦》,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心酸,或许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兴荣到衰败而感伤,或许是为红粉佳人的香消玉殒而遗憾!

在《红楼梦》中,最美好的也最令人感慨的就是黛玉和宝玉两人的爱情。从小时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到长大的心生爱念,这是多么自然、纯洁、美好。然而,因为生不逢时,因为当时林黛玉的“孤傲自许,目下无尘”,同周围的环境表现出明显的不合拍,“所以贾府里除了宝玉这个知己是很少有人喜欢他的。”所以外开孤立无援,无权无势的地位。又因为贾母与王夫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处心积虑策划了一场骗局,硬是把薛宝钗嫁给宝玉,使得这段爱情被无情地扼杀,最后他们的结局自然可想而知,落得个“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悲惨局面。

而从书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曹先生的惊世才华,那凄凉柔媚的葬花词,即使是百炼钢也能变成绕指柔。“一年三百六十日,刀剑双寒严相逼,”“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浊陷渠沟。”一首葬花词,就写尽了周遭环境的污秽,逼迫的激愤和对茫茫前途的无能为力的绝望与哀愁。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封建制度的黑暗和封建家庭的没落,这使我对封建制度的痛恨加深了一步,尽管《红楼梦》在中国古典文学里面,带来了一个全新的东西——尊重女性,但它既是女性的颂歌,又是女性的悲剧。

我是个感性的人,为什么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呢,难道门当户对真的有那么重要吗?重要到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难道权利和利益真的有那么重要吗?重要到连自己最疼爱的亲人也要出卖?我不懂,但我只希望宝玉和黛玉能在天堂相遇。

篇4、红楼梦读书笔记

每次看《红楼梦》,总也看不到结尾,原因无他,只是觉得林黛玉的生世可怜本就可怜,可为什么结局也那么的凄惨,为何要让她知道宝玉成亲,最后气结而亡。这个结局知道就够了,没必要去一遍遍的温习那种心痛。

我知道很多人写了红楼梦的续篇,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至尾章,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对于黛玉的遭遇,我依然惋惜哀叹不已,但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我一直是不喜欢薛宝钗的,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家也是大家族之一,薛宝钗从小就家境富足,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在封建社会的礼教中,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是身不由己的。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高潮。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黛玉相比,宝钗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黛玉至少曾得到过那虚无缥缈的爱情,且她没有看到家族没落的悲惨下场,而是一死解脱了时间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本应是一个敢爱敢恨,个性洒脱,恣意生活的宝钗,却成了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对于她的一生,曹雪芹先生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篇5、红楼梦读书笔记

近日读完《红楼梦》,才明白其妙处所在。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一些不成文的,史无记载的社会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生动的描绘。

《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篇6、红楼梦读书笔记

罢红楼,心头不是滋味儿。他们说:“《红楼梦》的价值怎么估计都不为过。”他们说:“《红楼梦》的价值等于一整个欧洲。”他们说:“假如我们只有一部《红楼梦》,它的光辉也足以照亮古今中外。”还有人说:“《红楼梦》是一部含笑的悲剧。”说不尽的红楼,说不尽的悲剧!

是的,红楼是一部含笑的悲剧。时而高兴,时而惊喜,时而悲哀,时而伤感。要品真正韵味的红楼,首先应看看曹公。

曹公生性傲岸,愤世嫉俗,豪放不羁,嗜酒,才气纵横,善谈吐。人们说他“有大才不亚于李白,有画才不输于阎立本”。郭成更是称赞他“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以上种种,不难想象《红楼梦》问世的根源——揭露封建社会的腐败,无能,揭示封建社会的黑暗,也寄托了曹公的满腔愤怒!

再来说《红楼梦》。其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无非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

黛玉卓尔不群,犹如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至始至终执着着她的清纯可人。不仅有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怜的画意,还有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她无奈着“无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时“一缕香魂随风飘,三更不曾入梦来”。

如此天仙的佳人,是怎样的人才能与之相配?其实不用问也知道,非宝玉不二,宝玉说不得笨,说不得蠢,说不得聪明,说不得庸俗,只是喜欢标新立异——鄙视功名利禄,不愿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却钟情于《牡丹亭》与《西厢记》。“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一首《终身误》,风流痴情儿道尽千般怨!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如果红楼梦真是曹公亲身经历的描述,难以想象失去了挚爱的男人的痛苦。血泪撒尽的他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又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慨!

再来说的应该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黛玉的郁郁而终,更让我可怜起了宝钗。整日面对一个根本不爱自己的男人,没有什么金玉良缘,她到底坚持着什么?不就是二奶奶的宝座吗?我不禁想问难道这世上真有喜欢孤独的女子吗?

她的一生的的确确是个悲剧,宝玉出家,是她悲剧的高潮。我开始为她惋惜,为她不值!黛玉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拥有了一份真挚的感情,宝钗“愚昧而不自知”,面对虚情假意,她注定是红楼数不清的悲剧中的一个!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黛玉的情情,宝钗的冷情,让多少人为之感叹!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

篇7、红楼梦读书笔记

《红楼梦》以前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女子多以软弱无知或刁钻放荡的不光彩形像出现。在这些作品里,女性不是祸根便是陪衬。《红楼梦》出现了,她对女性的评价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刻画了一群栩栩如生、有血有肉、与众各别、聪慧美丽的古代女子形像。作者运用了多种手法描写女性,有形像描写、心理描写、动作描写,但我觉得《红楼梦》最成功的还是她的语言描写。

看了《红楼梦》后,很清晰地看到了很多性格不同的人物形像,而这不同性格的表现,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对各人不同语言特色的成功描写。就拿这其中最富创造性、性格格外鲜明的王熙凤来说,她的语言就极富特色。

提起王熙凤,人们首先想起的会是书中给她的判词:机关算尽太聪明。的确,王熙凤真是费尽了心机去赢得她想要的一切,竭尽见风使舵、泼辣圆滑之能事,为人处事犀利虚伪,无怪乎人称凤辣子,而她的每句话作者都竭力透出她的个性。

就拿第三回里王熙凤初见黛玉时说的一段话做例子。天下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象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口头心头一时不忘!

表面上王熙凤这番话似乎只是讨黛玉,赞扬她美丽、有风度。可算尽机关的凤辣子的这段话并不如此简单,事实上,她四面讨好八方卖乖,把在场的包括老祖宗、夫人们、迎探惜三姐妹都奉承到了。

熙凤说道,看这通身气派竟是个嫡亲的孙女。且不说一口一个老祖宗叫贾母心里高兴,我们看这言下之意:为什么黛玉如此标致这么有气派呢?因为她象老祖宗的嫡亲孙女般。换句话说,只有贾母的孙女才有这般标致这般风度,这不是说全靠贾母的大家风范、标致风度,孙女才得以继承吗?真是不露声色地哄得老祖宗开心不已。

光夸黛玉,在场的夫人小姐可能会有些不乐意:只有外孙女标致吗?那么我们这些嫡亲孙女呢?熙凤深知这一点,便巧妙地夸黛玉象嫡亲孙女,这样便说出黛玉固然美,固然有气派,然而嫡亲孙女才真是正宗的娴淑端庄、美慧超凡,黛玉才只不过是象而已。于是,又讨好了夫人小姐们的欢心。

王熙凤深知贾母在这个大家庭里的地位。她明白要想在这个家里树立威信就必须讨老祖宗的喜欢。只要成为老祖宗的宠爱,就万事好办了。所以她特别注意体会贾母的心思。那一句怨不得老祖宗口头心头一时不忘,看似轻轻带过,其实是遂了贾母的心。贾母日夜思念黛玉,很想让黛玉知道自己对她的爱抚关心,可又不便直说直讲。王熙凤这样讲出来,既无虚情假意之嫌,又玉成老祖宗的心事,真是乖巧之极。贾母听了定会想:我怎么想的凤丫头全明白,这丫头真把我的心思全看透了。这样的贴心人老祖宗能不宠吗?

这段话不过几十字,却是八面玲珑,方方面面都照顾到了。亏得独具匠心的曹雪芹,用这几十字让虚伪圆滑、深谋远虑的凤辣子跃然纸上,这真称得上精彩绝伦的语言描写。

篇8、红楼梦读书笔记

历经千年的沉淀,《红楼梦》这部旷世奇作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透过泛黄微蜷的书页,循着那缕素雅缱绻于鼻翼的墨香,那一个个或灵动剔透、或沉沦腐朽的灵魂徐徐铺陈开,在四个封建贵族家族的悲欢离合、兴衰盛亡中栩栩如生,举手投足皆扣人心弦。

它,蒙着一层繁复华贵的面具,面具上绘着贾府“其乐融融”的大家庭中一幕幕嬉笑怒骂的戏码。褪下皮囊的遮掩,那早已腐蚀不堪的骨肉便赤裸裸地呈现在读者眼前。“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在腐朽制度笼罩下,渲染于各阶层人们间不同形式的不幸犹如病菌一般在社会中疯狂滋长、蔓延。人们皆被无形的枷锁牢牢铐住了身体与灵魂,几欲窒息。“休言万事转头空,未转头时皆梦。”贾府的繁荣最终付之一炬。这看似偶然,实则是必然的结局。素日清朝高门权贵奢侈无度的生活、绵里藏针的暗流涌动,早已为悲剧的收场埋下伏笔。

黛玉,这朵阆苑仙葩,是我最为喜爱的人物。眼泪几多,皆付诸她那在一场水月镜花的邂逅后黯然玉殒的生命。那个时代,“女子无才便是德”是衡量女子贤德的标尺,亦是牢牢禁锢女子羽翼的枷锁。在葬送个性的潮流中,女子被铸就成了一个个惟命是从、奴颜婢膝的傀儡,大观园中冰清玉洁的女儿们亦成了封建礼教下的牺牲品。标新立异、才思聪颖的她如一株芙蕖,蕙心兰质。诚然,命运待其何等不公,父母不在身畔的她孑然一身,在贾府这鱼龙混珠的污浊之地寄人篱下,在纨绔之风的乌烟瘴气中,她没有选择委曲求全、忍气吞声,抑或随波逐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她始终秉持着那颗纯粹的初心,勇于以一介女流的柔弱之躯,去与勾心斗角的权力旋涡抗衡,为自己争得一分一毫的权利。在大观园诸多“哀其不争,怒其不幸”的任人操纵己命运的女子中,她无疑是具有深远目光与别样胆识的。可惜,她失败了,落得了“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凄清结局。在八面玲珑地周旋于长辈间的宝钗眼中,黛玉的反抗便同飞蛾扑火。但她高洁的灵魂,犹如一面纤尘不染的明镜,以高尚的人性光辉折射出世态炎凉、人心险恶。“堪怜咏絮才”,她孤傲的骨子里,是如寒梅般挺立残冬的清高,是如莲般濯清涟而不妖的操守。她走了,带着多少未了的遗憾,却终于不复囚禁于枷锁之间。她终究不适合在那样的繁华喧闹中蹉跎年华。就让她在另一个纯净的世界里完成她的夙愿罢。

《红楼梦》引我穿越时光的长河,在悠悠古韵间细细品咂其间意蕴。昨夜红楼入梦里,红楼梦里梦红楼。梦中红楼,是难以挣脱的枷锁;时过境迁的今天,我们的身躯卸下了枷锁的束缚,但那缠绕心头的或抑郁、或颓丧、或悲怆的枷锁,仍需要我们努力去打破。我们何其幸运,得以在人人平等的时代呼吸自由的空气,怎能不加倍珍惜呢?

篇9、红楼梦读书笔记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

篇10、红楼梦读书笔记

这一回是先写妙玉把宝钗和黛玉的衣襟一拉,宝玉也悄悄跟随其后,去喝“体己茶”,从表面上看好象是宝玉沾了钗黛的光,还对妙玉明言“我也不领你的情”。其实妙玉是更想给宝玉这个“蠢物”喝的。这从对“成窑五彩小盖钟”的处理可见一斑,妙玉因为刘姥姥用过认为脏,不能留。而自己常用的“绿玉斗”却给了宝玉用,可见她的清浊标准不在杯子上,而在心上。

薛宝钗扑蝶

这本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但却发生了一个意外的事。大观园里的姑娘们出去玩,就是看不到黛玉,宝钗便去潇湘馆找她,但又看到宝玉进了潇湘馆,这时她又不好跟着进去,只好回来了,路上她看见一只非常漂亮的花蝴蝶,引得她去扑蝶,并一直跟着到了大观园滴翠亭外,这时宝钗听到佣人红玉和坠儿正在说贾芸的事,宝钗听了吃惊,但她已经到了亭外,躲也躲不了,就问红玉坠儿:“你们把林姑娘藏哪里了?”这件事宝钗自己逃过了,一点也没有得到怀疑,反倒是红玉和坠儿怕黛玉听到她们的话。宝钗在这件事上是不是故意要陷害黛玉呢?这件事我们谁也说不准。

尤娘吞金自逝

话说贾琏在外被着家里偷偷娶了尤二姐,凤姐闹了一会儿似乎觉得有何不妥,又私下去了趟贾琏在外为尤二姐准备的住处。到了门前扣门,是鲍二家开的,兴儿说道:“快回二奶奶去,大奶奶来了。”二姐忙陪笑张口便叫“姐姐”,禁不住一下子就被凤姐给劝回去和她一起住去了。贾琏回来知道此事高兴不已,忙谢凤姐,又把贾赫把房内丫鬟秋桐赏给他的事告诉了凤姐。凤姐虽恨秋桐,且喜借她可发脱二姐,用借刀杀人法,坐山观虎斗,等秋桐杀了尤二姐,自己再杀秋桐。此后便弄得二姐要死不能要生不得。一日,打开箱子,便找出一块金块,也不知多重,咬牙狠命吞入口中,穿戴整齐,上炕躺下。于是,红楼梦里有多了一个悲情人物。

林妹妹我来迟了

贾母本是一心想要把黛玉许配给宝玉的,但是黛玉实在是性情古怪,好猜疑,很难相处。最后还是决定把宝钗许配给宝玉。黛玉知道后,又发病了,本来就没有好。现在被说动了心,走到潇湘馆门口,一时吐出血来,几乎晕倒。被丫鬟扶了进屋躺了下来。次日,黛玉让雪雁把她的诗稿拿来,把火盆架上。黛玉回手把诗稿拿起来,又撂下了,紫鹃怕她要烧,连忙腾出手来拿时,黛玉把诗稿早已撂在火上……且到宝玉婚后的几天后,才得知在他成家那日,白日就已经昏晕过去,晚上只见黛玉两眼一翻,呜呼!“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归结红楼梦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篇11、红楼梦读书笔记

展不开的眉头,捱不明的更漏。呀,恰便似遮不住的青山隐隐,流不断的绿水悠悠。——《红豆曲》去年初夏,初读红楼,只觉心中一丝隐痛,倾慕于黛玉之才华,绝代之美貌。更为她惨美的一生而流泪。

但我仍不喜欢她,作为一个红楼的女子,她没有坚强的心,没有乐观的心境,竟永远只淌些小女子的泪,也许是为宝玉前世的灌溉之恩,但且问一句“春恨秋悲且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花谢花开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侬是谁?试问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是她含泪吟出的无调的歌,曾几何时,黛玉在我眼中仅是一个深锁闺中、多愁善感的绝代美人,仅是一个“留得残荷听雨声”的孤傲小姐,仅是一个花自飘零水自流掩面而泣的抑郁之人。

他在心中悄悄嘀咕的一句“何等眼熟到此”,宝玉脱口而出的一句“这个妹妹我见过”注定了一段千古绝唱,可惜最后宝玉的新娘不是她,恋情不了了之。我曾质疑过本性“喜散不喜聚”的黛玉值得宝玉如此长情吗?她终究脆弱,易伤。今年,随着聒噪的蝉声,我重读了那“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的红楼一梦,重读了那让我爱而不能,舍而心碎的女子——林黛玉,也许是心境不同,我渐渐理解了她。

黛玉自幼丧母,寄人篱下,她不得不小小年纪,就谨守处事规则,红楼中这样写“她步步留意,时时小心,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去。”她没有勇气如湘云醉卧芍药丛中,却总是“严严实实裹着一床红绫被子”也许是她缺乏安全感吧;她更无心像宝钗,写出“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闲情,却只想着“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她高雅如兰,汲取了文化艺术之精华,有着异于一般女子的灵慧秀气,她沉醉于诗文翰墨,有着恢弘的诗情。可以说黛玉的才华是与世无争的,可在那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社会,才情飞扬的压卷之作只能屈于人下,“可叹停机德,堪称咏絮才。”钗黛,一个重德,一个重才。德可拢人,而才人多不识散发着“美人香草”韵味的她却被宝钗责为“移了性情,不做分内的事”也难怪那些洁身自好,多情诗意的女子在那钟鸣鼎食,温柔富贵的大家族中时时处处感到了“风刀霜创严相逼”她与宝玉,一个是良苑仙疤,一个是美玉无瑕。木石前盟怎比不过那金玉良缘?像黛玉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能秋流到冬,春流到夏。

纵宝玉“终不忘世外姝寂寞林”,黛玉还是干干净净地离开了,回到了世外的“太虚幻境”,欠泪的,泪已还,她继续做自己纯洁的绛珠仙子,正如诗云: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泥陷渠沟。她焚稿断痴情,静静地死去,“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一面是洞房花烛,锣鼓喧天,一面却是生死离别,哭声震天,“红颜弹指老,天下若微尘”初入贾府,她那“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之态早已不复。其实细想,若初,黛玉未亡,面对贾府被抄的人间惨剧,岂不是要把泪流尽,以她脆弱敏感的心,如何承受这家破人亡的巨大不幸,若是被抓,被打,甚至被辱,以以她高傲纯洁的天性,怎样面对这样污浊的世界呢?红楼中,美人何处,美人何在?“一种相思,两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篇12、红楼梦读书笔记

读《红楼梦》论现代人之择偶观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首诗无疑是整个红楼梦这出爱情悲剧的写照。

细读红楼不禁为宝玉和黛玉的悲惨爱情而惋惜心中也难免生出丝丝凄凉,同时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而这种真实也就难免不让人将自身置于此书之中,领略其中的风韵。

然而有谁注意到薛宝钗在这凄婉动人的爱情背后心中流的种种辛酸泪。薛宝钗与贾宝玉可谓是金玉良缘从小就被认为是天生一对,而似乎对这个宝姐姐少了些类似爱情的东西的宝玉却对远方来的林妹妹甚是喜爱,林妹妹天生长得令人怜惜双眸中也饱含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思。她不满封建社会的种种规矩和宝玉总是不按常理办事,这位林妹妹的骄纵多情在宝玉眼中也甚是迷人。薛宝钗似乎也看在眼里,而她却大不同于林黛玉,服从于封建礼节办事老练圆滑,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一句,是长辈眼中的好孩子。最终黛玉病死,宝玉出家,薛宝钗虽与宝玉成亲而终只落得独守空房,度过余生,成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

在整个红楼梦中,贾宝玉可以说是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的一个角色,这也令后人难以对他有一个合适的评论。

如果说林黛玉是浪漫主义的代表,那么薛宝钗就是现实主义的象征,贾宝玉心向林黛玉所代表的自由恋爱的浪漫,身体却被薛宝钗所象征的封建礼教的现实束缚着。现代人也不过如此,我们往往一边期待一段美好的爱情,一边用柴米酱醋盐将爱情绑上现实的铅砣,因而现实中我们往往选择宝钗而放弃黛玉,所以黛玉也只能落个葬花而吟,香消玉损的下场。

说起红楼中的女人,不得不提王熙凤,一个女强人。经营着即将破败的大观园,可以说是他支撑着大观园最后的光辉。如果说林黛玉是娇弱的丁香,薛宝钗就是隐刺的蔷薇,那么,王熙凤就是带刺的玫瑰。

可现实中,林黛玉式的人可以为了爱情而辛苦自己,或是放弃自己的事业;而薛宝钗式的人却只会把爱情当做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不择手段得到爱情,绝不会因爱人的想法而退让半步;王熙凤式的人则是把爱情和事业放在一起,希望将两者并重。那么,现代人会选择哪种人?

父母之命,或像贾宝玉一样,成为爱情的牺牲品,同时葬送了爱自己的林黛玉的性命;又或像贾琏一样,不满足于自己的家庭,不断沾花惹草,让王熙凤十分没面子;又或者……

所以说曹大才子在红楼梦中写出的爱情观,几乎是代表了现代人的爱情观,至于做出何种选择,恐怕是只有当事人才能决断了。

篇13、红楼梦读书笔记

书,悲喜苦乐都是一种展现;

味,酸甜苦辣都是一种体验;

人,爱恨情仇都是一种磨练。

——题记她们,“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林妹妹,宝姐姐,同时金陵十二钗之首;同时大观园里最奇异的两个女子,同时深爱着宝玉的两个人。但她们却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和性格。关于黛玉“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道《葬花词》写尽了黛玉的才情,却也写尽了她的悲情。似水的她,却没有水的那份灵动。喜怒无常的性格,爱哭的脾气,刁钻的言语让她成为众矢之的。黛玉啊,黛玉你肯否留心一下,你的那一声哭泣,让多少人为你揪心;你的那一片言语,又让多少人暗地骂你。黛玉啊,黛玉你若肯留心一下,宝哥哥岂不是你的囊中之物?划过天空的流星最为璀璨,但终会消失。黛玉啊,你就好似那颗流星,匆匆的来,匆匆的去,却带走了宝玉心中唯一的爱。关于宝钗介于宝黛爱情之间的她,不是所谓的第三者,她有着自己的爱情,她爱宝玉,尽管她没有得到宝玉的心,但因“金玉良缘”使她最后和宝玉在一起。他的冷眼旁观,适时展现;让她赢得了贾府上上下下的一致好评,也使她最终成为了这场爱情游戏的胜利者。这就是宝钗,如山一样沉实稳重的她,却也有着水的那份灵性。但命运并没有完美她的人生。背过身去,宝玉出家。她是这场游戏的胜利者,但也是孤独者。关于我和红楼初读红楼是在小学六年级。那是,对它没有任何好感,有的只是一个个令人晦涩难懂的章节。凭着一股新鲜劲,连续看了三个晚上,可连第一章都没能看完。于是我毅然决然的将它丢弃在书柜的最深处,不愿再次触碰。那时,我不爱她,她亦不爱我。再读红楼梦之时,我已上初二了。当拨开重重小说之后,它安然躺在那儿,身上已蒙了一层灰,但这些都不能成为阻挡它散发光辉的绊脚石。轻轻的拿起她,就像拿起一个失散已久的心爱的布娃娃。尽管我还是不能完全理会它的内容。但与上次不同,那时我似乎能隐约看到一位孤苦的老人,伴着青灯,在那儿写着一个个与他相似的故事,控诉着这个社会亦或是这个民族的不幸……那一次,我为黛玉焚诗稿以断痴情而哭泣,为宝玉出家而哀叹。那时候,我看上了她,她亦看上了我。但随着中考的来临,我与她还未相会多时,她便又被我束之高阁了。今年,我再一次的拿起她。当手指触碰到书扉的那一刻,我知道,他在思念我,我亦思念她。于是,整个暑假我便义无反顾地沉浸其中。这一次,我看到又是一番风味。有人说,一千个观众,会有有一种哈姆雷特。不敢说红楼亦是这样,至少在我不同的年龄岁读红楼,是有着不同的体会。或许等我再过几年读红楼,她又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其中。

篇14、红楼梦读书笔记

白玉为堂金作马的贾府终究还是覆灭了,只留下宝玉出家和宝钗作寡的悲惨结局供世人哀叹,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个兴盛了几十年的大家族的衰亡?

纵观红楼历史,贾史王薛的衰败是必然。封建统治者有意的削弱了四大家族的权力,同时,四大家族内部的腐朽也是导致这种结局的必要因素。

荣国府其实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等级分明的“社会封建阶层”,“统治者”的独裁转职,追名逐利的争斗陷害,攀比虚荣的腐朽心理……

要说《红楼梦》中让人印象深刻的,除了宝玉黛玉宝钗三人的爱情悲剧,恐怕就是那些丫鬟们了。她们是为主子服务的直接下属,要千方百计的讨好主子。有的费尽心思为主子铺路,为的就是“一荣俱荣”;有的则想方设法地迎合“上位者”,以求更大的利益;更有甚者,爬上主子们的床,以求更高的身份……当然,有能耐再加上运气,一跃成为贾府丫鬟组成的金字塔的最顶峰也不是不可能的,金铃儿就是一个典型,可这种人毕竟在少数,剩下的人,无非是一级压一级罢了,得势的去压迫那些失势的,大丫鬟们去压迫小丫鬟们,压迫者趾高气昂,被压迫者有的苦不堪言,不堪凌辱,于是自尽在这肮脏的贾府,成为了一缕亡魂;有的怀恨在心,秉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心理,不择手段的向上攀爬,为的就是一朝得势,报仇雪恨,可这又陷入了不断重复的恶心循环之中了……

贾府中的真正“统治者”是谁,细细想来,不是贾赦,贾政,更不是贾敬,而是年长的贾母,在“百善孝为先”的封建社会,这个答案不足为奇,贾母偏向谁,荣国府的恩宠就指向谁,贾母忽视谁,荣国府的矛头就对准谁。贾赦与贾政的差别待遇就是一鲜明的例子,继承了荣国府的贾赦成了贾府名义上的主人,然而他住的不是贾府的正房,反倒是深受贾母喜爱的贾政住在了正房之中,贾赦长子贾琏的周岁宴甚至比不上二房次子贾宝玉的满月宴,这都从侧面说明了贾母的地位和对贾政二房的宠爱。

红楼之中,贾府是个纯消费性的“组织”,上到王公贵族打交道,下到街头小贩买物品,都要花钱,而贾府的钱来自于哪里?贾府本身经营并不太好,收入有限,更多的是上头下来的赏赐,还有祖上积累的财富。王熙凤管理贾府财政时,不仅自己补贴了很多钱,为了补贴贾府的赤字,她甚至去放了高利贷,这恰恰就是导致贾府衰亡的一个重大罪证。

再说说林黛玉吧,人们都戏称林黛玉实为零待遇,事实的确如此,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是扬州巡盐御史,虽然清正廉洁,但林家身为大家,毕竟也是有几分财富的,然而,在林黛玉扶棺回贾府之后,林家的财产不知所踪,事实上是被贾府王氏所瓜分,即便如此,贾府人待林黛玉并不好。贾母与林黛玉总是带了点亲疏的,无“亲”可依的黛玉身体不好,贾府的丫鬟们总是对林黛玉“用药昂贵”说三道四,心爱的贾宝玉与薛宝钗也是纠纠缠缠不清,让她不由心中郁结,充满寄人篱下之感。

此外,贾府妻妾之间的争斗,丫鬟之间的陷害,还有贾府凭借权势,坑害他人,或使犯罪者逍遥法外的例子不在少数,这些大抵就是导致贾府衰亡的原因了吧。

大青朝四王八公的灭亡,意味着那个时代封建王权的加强,更意味着封建制度的不合理,暗示着这封建王朝也将如这贾府一般灭亡,正所谓,盛极必衰的道理。

篇15、红楼梦读书笔记

一样花开到底迟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题记是九月,秋意渐浓。

有风从墙外自由的天空吹入贾府,那四角的天空,终被风慢慢吹成了秋天。

风从竹篱吹过,浸入即将盛开的菊花的经脉中,唤醒了枝头上贮藏了一春一夏的蓓蕾,以常人看不懂、也看不清的方式缓缓张开慵懒的蕊,清凉的香气,不知不觉在微凉的空气中弥漫开来。

只不过,会有人看懂,只不过,时间未到罢了。

千古红楼,梦一回。前生,是那棵世外仙姝;这一世,化作了这个叫作黛玉的女子。她那照水姣花、扶风弱柳的娇弱身躯里,蕴藏着超越脂粉的不凡禀赋。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这样精致婉转的别样情怀,还有那深深隐藏在思想深处的叛逆情怀,在那世俗小人眼中是那样的不和谐。又该怎样同那冰冷森严的封建制度相融合呢?

只好格格不入。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那是个怎样的女子啊。如冰雪般晶莹剔透,如玉般纯净无暇。从小寄人篱下,“风刀霜剑严相逼”,而她只是想与心爱的人在一起罢了。她那样的孤标傲世,可又有几人懂她?人们常把女子比作花,却很少把女子比作菊花。的确,那淡泊疏野、那孤标傲世、那顽强清高的菊,怎会和纤弱的女子联系在一起呢?千年之前,有一个叫陶渊明的男人,把菊花的魂升华到了百花之外;千年之后,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林黛玉,用她纤纤玉手摘下了菊花沉睡千年的魂。花的魂魄和她的灵魂就这样契合在了一起。因为她本是这样的人啊!

有人说黛玉不如宝钗稳重、宽厚,可宝钗那样老成、圆滑处世的富贵花,又怎能和林黛玉这瓣瓣傲骨的世外仙姝相提并论呢?

不禁想起爷爷的大书柜。从那里,我翻出了多少书?犹记得那四本《红楼梦》啊,浅青色的书面、老式的线装本,微微泛黄的纸,连“梦”字都还是繁体。旧旧的样子,犹如一位在岁月里模糊了背影的女子。然而,那金陵十二钗却活灵活现地在纸上浮动了。那么多的人物,那么多的哀伤,让我一时不禁莞尔,一时不禁落泪。在别人大叫读不下去时,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红楼梦》,和那个,孤傲脱俗的女子。

会忍不住想象,她在一百多年前某个睡不着的夜晚,怎样的落寞,怎样的黯然神伤。口齿噙香对月吟。无人懂。

那样的孤独无助,让人不禁隐隐地心疼。在秋后的某个午后,徘徊在满园清香中,听伶人们唱道:“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偶抬头,迎风一笑,那样的林黛玉一定冷到了极点,孤到了极致,犹如一枝秋菊俯视那早已成为春泥的落红。那一刻的清香,逍遥了整个秋天,逍遥了她的一生。

想,潇湘馆那里的竹篱是否日日被黛玉那沉静悠然的喃喃细语所敲打?黛玉又是否常坐在那石上,看着书,轻念一句“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还是,如后人所道,潇湘妃,枉凝眉,千古红楼梦一回。还是如往常一样,不悲不喜。

或,面对那菊花,轻拢水袖,漫展柔荑,轻捻一朵菊,念道:“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

庭院深深,没有回答,只有回音。

篇16、红楼梦读书笔记

暑假到了。卸下了所有的学习任务,从整天忙碌转到了整日无所事事。如何让漫长的暑假生活过得更充实有意义呢?自诩为文艺女青年的我,再次拿出那本厚厚的《红楼梦》,悠悠地品读起来。

《红楼梦》内容浩大,里面人物众多,据说有人统计为四百四十八人。王熙凤,是《红楼梦》里血肉丰满,生动立体的一个人物形象。曹雪芹说她“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衰。”“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红学家们戏说“爱凤姐,恨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对于她,我也有一些分析和思考,说说我的体会。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曹雪芹就是这样把她搬上《红楼梦》的舞台的。她笑着,张扬地粉墨登场。她穿金戴银,满身珠翠,“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她着装奢华,外形泼辣美丽,“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她美得令人惊艳,又美得俗气,她的服装配饰五颜六色,样式花哨,穿戴繁多,由此看出她的贪婪与俗气。从书中,贾府最终败落时,从她的屋子里搜出的五七万金和一箱借券,也足以可见她贪婪的嘴脸。她手段狠毒,却又心非真狠毒。文中“黛玉纳罕道:‘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竟这样放诞无礼?’”就可见凤姐对下人的威慑力之强大。为人处事雷厉风行,手段狠得让他们“个个皆敛声屏气”。

她操办秦可卿的葬礼时,只因为一个下人迟到了一会子,便打了其二十大板,还罚了月钱,说是借此立威,又接着一口气给各个下人都分配了任务。果然,宁国府的个个奴才也都被她的威压所慑,不敢再偷懒。贾瑞对凤姐心怀不轨,凤姐一眼看穿,心说“几时死在我手里,才知道我的手段”却又假装答应他,约他半夜在院中私会,结果等贾瑞一走进院子,她就派人把院子四周的门都锁起来了,将那贾瑞在冰天雪地里冻了一晚上。第二日贾瑞再来找她时,她反而假装埋怨“你昨日为何不来?”然后再次假意逢迎,第二日晚上找了人冒充自己前去见贾瑞,并且最后泼得他一身污物。后来贾瑞因为相思与风寒,一病不起,最终死了。可见凤姐手段狠辣。

再说那日凤姐看戏回屋,碰巧遇到贾琏正与鲍二家的私通,又听见那厨子媳妇挑唆贾琏休了凤姐,把平儿扶正。凤姐一时恼羞成怒,不管是非对错,回手甩了平儿一巴掌,还骂素日忠心耿耿的平儿是“小娼妇”。然后破门而入,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上前殴打厨子媳妇,又转身打平儿。后来鲍二家的上吊自尽了。曹雪芹虽然没有交代鲍二家的为什么要寻死,但是我分析,鲍二家的之所以要寻死,不是因为贞洁羞耻,而是因为害怕王熙凤,因为她知道作为一个奴仆终究是逃不过王熙凤的报复。连下三滥的鲍二家的都尚且如此惧怕王熙凤,可见她手段毒辣。

但她却也有真情意的。她与秦可卿是闺中密友,两个人素日关系十分要好。秦可卿死的时候对凤姐的一番叮嘱,字字真心,可见两人关系不一般。她们之间的感情除了姐妹情以外,也颇有惺惺相惜之意——同为“掌权第一媳妇”,也都善于谋划,只是秦可卿更温婉些。因此秦可卿死后凤姐帮她操办葬礼,我觉得也不全是卖弄才干,确是有真心在其中的。凤姐能干,一张巧嘴能说会道,为人处事八面玲珑。她初见黛玉时就十分亲热,满口夸赞。一番“嫡亲的孙女儿”的夸赞,不仅夸了黛玉。连在场的王夫人,邢夫人以及“三春”,都夸到了。后面当贾母又问起给黛玉做的新衣服时,她也丝毫不慌不忙,撒了个与王夫人里应外合的谎,让信任她的贾母十分愉悦。

凤姐还是一个完全独立自主的女性,骨子里透露着对封建社会男权专制的反抗。她害死尤二姐,打骂平儿和厨子媳妇,除了对贾琏不忠的愤怒以外,同时也体现出她的婚姻观。她不许贾琏背着她纳妾,她认为男人与女人是平等的,男人同样应该忠于女人。

这就是我暑假再读《红楼梦》对王熙凤这个人物的分析和体会。一杯茗茶,一卷书,漫长暑假,品读《红楼梦》,分析里面的人物性格,暑假这样过,也很有趣。

篇17、红楼梦读书笔记

她,原是西方河岸上三生石畔的一棵绛珠草,因为神瑛侍者的日以用甘露浇灌,受到天地精华才得以幻化成女体,终日游离于离恨天外。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下世为人,她未报灌溉之情而跟他下凡。她不能还给他甘露,唯有将一生的眼泪还他。她,便是林黛玉;那神瑛侍者,便是贾宝玉。正是有了这一段木石前盟的故事,才有了后来的那一段悲情。

她,是柔弱的,是多病的。“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是她的真实写照。

她自小就体弱多病,不知吃了多少药都不见好转,进了贾府,见到宝玉,那病更是没有好过,反而更加严重了。虽然大家都很重视她的病,但终究无济于事,她为宝玉留下了太多的泪。她注定是一个多病的人,最后还是无法逃脱病死的宿命。

她,多愁善感,甚至有人看了之后说她小心眼。我觉得她有这种性格是很正常的,她的身份特殊,才是她的性格特殊。母亲一疾而终,祖母怜爱她才接到贾府生活的。过了不久,父亲也死了,从此以后,她就成为了一个孤儿。从一个无忧无虑,有父母无微不至关爱的千金,一下子沦落成为了寄人篱下的女子,这怎么会不让她从此改变。虽然那是外祖母的家,虽然外祖母很疼爱她,但那终归不是自己的家。外祖母平常待她如亲生,但关键时刻,还是会偏袒别人,嫁给宝玉的,最终还是不是她;大家表面上都待她很好,可真正关心她的人又有几个。这种种状况,她免不了缺乏安全感,免不了会多愁善感,想一些有的没的东西。她害怕所有的人都冷眼旁观她那痛苦的遭遇,她怕有一天她惹怒了贾府的那些当家做主的,他们便会把她赶出去,那样,她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还记得我看过的那一回,它让我泪流满面,真正体会到了她的缺乏安全感,她的苦。“病潇湘痴魂惊噩梦”。她做了一个梦,梦见贾雨村给她带信说她父亲升了官,又讨了一个继母,要接她回家,并给她定了一门亲事,是续弦。她听了之后不愿回去,可老太太也不管她,大家都笑咪咪的向她去道喜。她去找宝玉宝玉要她留下,并掏出自己的心给她看,却发现自己的心没了……这虽然只是一个小插曲,她的父母都去世了,肯定不会再有那样的情况出现,但我真的感受到了她的悲哀,无助。她不想多想,但她又不能不想,不能够停止想那一些令她忧愁的的事情。

她,是一个可怜的女子。她死的那一刻,正是宝玉成亲的那一刻,多么戏剧性的巧合呵。他成亲了,有了新的人生;她,也就该走了,该回到最初的地方了。那一刻,他是开心的;而那一刻,她是带着无尽的遗憾和怨恨的。她死之前,烧毁帕子,焚稿断痴情,却还是放不下啊对他的情。临终前,还直声叫道:“宝玉,你好……”接下来的话,谁也不知道,因为她离开了。我常在想,她未说完的话会是“无情”二字吗?或许她会想:宝玉好无情,我如此爱他,但他到我死之前都未来见我一面。她又何尝想到,宝玉也爱她,那时的他还傻傻的以为他将要与她相伴一生。她,还是比不过薛宝钗,那个符合封建道德标准的女子,那个家里有着金银财宝的女子。在她和薛宝钗之间,那些封建家长们一致选了薛宝钗,包括那个最疼爱她的人—-她的外祖母,也没有向着她。“你是我的外祖女,是最亲的了,若与宝玉比起来,可是宝玉比你更亲些。”这句话是爱她的外祖母在她死后说的一句话,多么赤裸裸的,直接说出了对她的态度。死后都那么说了,更何况是她活着的时候呢。

黛玉,可怜亦可悲。我被这特殊的女子感动了,被她深深地吸引了。

篇18、红楼梦读书笔记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特别爱读书,特别是名著,读《三国演义》,我领略到了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读《西游记》,我感受到了孙悟空的桀骜不驯;读《红楼梦》,我则体会到了林黛玉的多愁善感。我觉得《红楼梦》是我国文学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初读《红楼梦》,觉得人物繁多,情节复杂,语言生涩难懂,合上书本,静心梳理情节,也能理出个大概来。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玉缘》,相比之下,我更喜欢《金玉缘》这个书名,因为《红楼梦》主要写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人的爱情纠葛。宝玉和宝钗被人称为“金玉良缘”,但宝玉却称自己与林黛玉为“木石姻缘”,最后黛玉含恨离世,宝玉削发为僧,宝钗孑然一身。所谓“金玉良缘”也不过如此。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由盛转衰的历程为暗线。其中,贾府最为兴盛,却又衰落得最快。虽然贾府上有贾元春在宫为妃,她为贾府换来了繁荣,使得贾府后台强硬;下有无数家业,家底雄厚,但是贾府上下挥霍无度,贾府后辈个个纨绔子弟,好吃懒做,软弱无能,家产被一点点腐蚀。再加上后来顶梁柱元春的病逝,贾府大厦轰然倒塌。虽然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衰落不可避免,但若是府中发奋图强,人才辈出,会不会是另一番景象呢?

再读《红楼梦》,林黛玉离家入荣国府,黛玉葬花,宝玉成亲,黛玉离世……一个个故事引人入胜。人物形象也鲜活起来,哭哭啼啼的林黛玉,见风使舵的王熙凤,审时度势的薛宝钗……从中领略到林黛玉的才华,感受到薛宝钗的大气,体会到王熙凤的泼辣……

贾宝玉娇声娇气,更似个女子。这样的性情,也是因为成长环境所导致的,荣国府里到处是女子,男子屈指可数。不过,我觉得宝玉也是个君子,在身不由己的封建社会里,他有对爱情的执着和对封建束缚的追求。最终却因为黛玉之死放下一切,削发为僧,可悲可叹。

林黛玉才华出众,夺菊花诗,庐雪争联,即景赋诗,与湘云月下吟诗……

可她又是一个一手拿药罐子,一手捧醋坛子的弱女子,不如宝钗的行事大方,不如熙凤的精明能干,更是因为她性格孤僻,人缘不好所导致原本疼爱她的贾母渐渐疏远她,最终因为王熙凤的一出偷梁换柱痛失所爱。但是,她又是个可怜人,从小体弱多病,多愁善感,寄人篱下,爱而不得,最后喊着宝玉的名字香消玉殒。

我曾为这书中悲惨的爱情故事唏嘘,也曾怨作者为何不给这故事安排一个好的结局,让人猜摸不透。不过在这封建社会末期,注定不会有皆大欢喜的结局吧。

读完《红楼梦》,我了解到封建社会的繁荣与衰落,感悟到封建社会的人情冷暖与世态炎凉,感受到宝黛爱情的忠贞与无奈。《红楼梦》不愧是反映我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是我国古典文学中的瑰宝。

篇19、红楼梦读书笔记

逝去,是一种永恒。

人们大都是喜欢圆满的,所以那些缠绵悱恻的故事要给彼此深爱的两人一个长相厮守的美好,给每个邂逅一段绮丽的后续,给每一个默默守护着爱情的痴心人遇到一个同样深情的爱人的机会。殊不知,这世界本就是残缺的,哪里有那么多的圆满结局呢?许多时候,你看到的开始有多么美好旖旎。它的结尾就有多么凄凉荒芜。我一直觉得这样的不圆满才是最好的结局。因为逝去,所以成了永恒,记忆中存留的,都是美好。

《红楼梦》中有太多的无奈,太多的离散,读过后心中总是泛着难以言说的疼痛感。这就是悲剧的力量,越是美丽的事物,毁灭时越有动人心魄的力量。书中最让我心疼和遗憾的是“两个玉儿”的有缘无分。明明是天造地设的木石之盟,最终却一个芳魂归天,一个遁入空门。

从前总觉得黛玉和宝玉应该像童话故事中的公主和王子一样,永远幸福地生活下去,毕竟黛玉死前的凄凉以及那句未完的“宝玉,宝玉,你好……”实在是太令人心酸。但现在我觉得“两个玉儿”如此这般的结局实在是再好不过了。贾宝玉和薛宝钗的结合也是极为自然的事情。先撇去宝玉宝钗的“金玉良缘”及门当户对不谈,林黛玉的前世是一株生长在三生石畔的绛珠草,彼时正是神瑛侍者的贾宝玉常以甘露为其灌溉。神瑛侍者下凡时,绛珠草修成的女体便在警幻仙子案前说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凡为人,我也跟着下凡去,把我一生的眼泪还给他,也算偿还得过他了。”所以说,从一开始,便注定了黛玉和宝玉之间是一场悲剧。

且换个角度来看,黛玉的性格并不适合做贾宝玉的妻子。从小寄人篱下的生活与她那多愁多病的身造就了她敏感、多疑的性格,时不时还会耍耍小脾气,即便才情过人,又有着倾国倾城的貌,但到底少了点宝钗的温婉大气、通达世事、她更适合恋人的角色,作为恋人,她时不时的小脾气可以看做是爱情中的调味剂,男人或许还会享受女友不时的小别扭。可夫妻是要朝夕相对的两个人,当最初的热烈渐渐蹉跎于岁月,两人之间的一点小矛盾也可能被扩大化,贾宝玉纵然再爱林黛玉可面对她不时的小心眼终究也是会厌倦的吧。更何况贾宝玉是孩子一样的性格,相较于“林妹妹”,“宝姐姐”才会更加包容他。所以说,林妹妹早早的逝去正是美好的结局。因为逝去,所以黛玉的美成为了永恒,所以她成了贾宝玉心头一颗永远去不掉、一拂即痛的朱砂痣。得不到的从来矜贵。

所以,留住烟花初放时的绚丽就好,这样才耐得住后来的寂寞收场。

篇20、红楼梦读书笔记

手里捧着温暖的茶杯,房间里热气袅袅,淡而朦胧的白雾弥漫在房间里,显得很是梦幻。修长的纤指翻开书页,我欣赏着《红楼梦》那字里行间隐隐散发出来的唯美与清新,静静地沉浸在红楼梦里。一切都像是一场梦,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等人,给我们上演了一场由盛转衰的红楼梦……

林黛玉,真是一朵绛珠仙葩。她是独一无二的,是上天造出的仙女降临凡尘。黛玉葬花,让我体会到她的伤感悲怜,花无百日红,黛玉为此多愁善感;黛玉初来贾府的小心翼翼,让我体会到她的“寄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黛玉的才情,令我不得不佩服,她的诗句也很有李清照的风格,唯美飘逸还带着伤感;黛玉的容貌,自是没话说的,她与宝钗,并列第一,在一群莺莺燕燕中,她俩鹤立鸡群,各有千秋。黛玉是小家碧玉的清新脱俗,而宝钗是大家闺秀的雍容优雅;黛玉的性格是多愁善感、孤芳自赏的,而宝钗的性格是豁达开朗、温柔敦厚的。黛玉是冷漠高贵者,而宝钗却是平易近人者。

薛宝钗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静,品格端立,对下人随和,深得人心。她生于大户人家,乃是千金闺秀,但并没有看轻黛玉,反而对她很好就像对自己的亲姐妹一样。怪不得丫鬟们私下里都说宝钗比黛玉好呢!但我看,宝钗未必有黛玉的才情与气质,只是她随和罢了,而黛玉对人不冷不淡,很是内敛。其实,宝钗也是有野心的,只不过她藏掖得好罢了。她若嫁给贾宝玉,两府结亲,薛府就会更强大。而且,她又喜欢贾宝玉,她也知书达理,原本能心想事成的,可偏偏在她之前就来了个黛玉,贾母跟黛玉情分儿也好,王夫人也怜惜黛玉,再加上黛玉容貌、才情都略压她一筹,这令宝钗愿望达成的成功率小了一大半,她只能按捺着自己的不忿,在下人前表现得随和,在王夫人、贾母前表现得优雅娴静。

宝玉长得俊美犹如女孩,他“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晓之花,颈上的五彩丝绦上系着一块美玉”。宝玉虽不爱读书,但他聪明伶俐,从他送林黛玉的表字“颦颦”中就可以察觉,颦此字很美,取自“一颦一笑”,可见宝玉对黛玉是何等喜欢。形容宝玉性格的词,有一首是最适合的:“无故寻仇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事物,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宝玉虽愚顽,可他对黛玉是真心诚意的,后来,因为黛玉仙逝了还出家当了和尚。呵,好一个傻宝玉!你可能会这样说。可这却恰恰说明了他对林黛玉的真情,宁可去当和尚也不迎娶薛宝钗。好一个真情的宝玉哟!

不过再读《红楼梦》,最令我感叹的人还是黛玉。从大众的角度来说,黛玉是孤傲的,黛玉是不近人情的,黛玉是爱使小性子的,黛玉是心胸狭窄的。事实上这太肤浅了。我不这么看林黛玉,是的,她是心胸狭窄,容不下别的女人与宝玉好,所以爱使小性子,可是她并没错,这说明她对贾宝玉用情至深。她是孤傲,可谁知道,在她孤傲的外表下,伪装的铠甲下,藏着一颗多么脆弱的心?其实她并不孤傲,可是,她寄人篱下,这毕竟不是她的家,她多走一步路、多说一句话都有可能被责怪。黛玉的心情我理解,她是那么一个心思玲珑的少女,就是太过忧愁了些。虽说黛玉最后是悲剧,可是,我反而为她高兴。她本就是天上圣洁的仙子,她在人间,总会堕落凡尘,上天将她召回,令她在天堂永生,她本就是不落凡尘的,现在她终于回到了属于她的归宿。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林黛玉正是这样一个奇女子。毋庸置疑,她长得是最美也最有才情的,“两弯笼烟眉,一双含情目,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俏丽若三春之桃,清素若九秋之菊”,长得倾国倾城,美若天仙。可是,世人赞赏她的容貌与才情,可却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做林黛玉,即使他们平凡普通,也不要他们做林黛玉,是因为,林黛玉的婚烟是悲惨的,她的结局也是悲惨的,她也没什么朋友,还被凤姐算计一场,谁希望自己的孩子是这样呢?林黛玉啊林黛玉,我赞赏你,可我也并不希望做你。

在淡淡的白雾中,我看完了《红楼梦》。不由得起身吟道:“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这不正揭示了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悲剧吗?但却千古传唱。

珠玉滚滚绕红楼,雕梁画栋绕清愁。曾经繁荣昌盛的贾府,现在也由盛转衰。只有那红楼绮梦,依旧令人沉醉……

篇21、红楼梦读书笔记

轻轻翻开厚厚的历史之书,迈着轻盈的脚步走进红楼,我遇见了一群风姿绰约的女子,她们个个举世无双,个个如花似玉,个个令人难忘……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林黛玉,她柔弱美丽,“娴静处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她才华横溢,被称为“咏絮才”她的诗文堪称举世无双。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薛宝钗,她端庄美丽,容貌丰满,待人随和,处处想得周全,处处惹人喜爱。贾母生日时,她会按贾母的胃口、喜好和心思选食选戏;她会在金钏儿跳井后,用冠冕堂皇的话安慰王夫人,却不掉一滴眼泪。可是,她这样做不是显得更虚伪吗?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晴雯,她会笑会闹,敢爱敢恨。想那在怡红院树下,把宝玉的扇子斯得极响,宝玉在旁笑着,把麝月的扇子也给她撕,麝月却让宝玉把扇匣搬出来给她撕,就是这样的女孩儿,最终也难逃厄运。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他——贾宝玉,他面似中秋之月,色如春晨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目似秋波,却“行为偏僻性乖张”,“愚玩怕读文章”。虽生在富贵至极的贾府,最后却因黛玉出了家。

品味红楼,我遇见了她——王熙凤,她精明能干,处处好强,从金陵王府的大小姐到独揽大权的大管家,她花费了多少心血?可她“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么大的家产不也败光了吗?

掩卷沉思,《红楼梦》最终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及贾府的败落告终,作者又想借此告诉我们什么呢?黑暗的三从四德的封建社会制度是导致这场悲剧的主要原因,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黑暗和罪恶,及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对统治阶级进行了有力的批判!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不正是这本书的真实写照吗?

篇22、红楼梦读书笔记

清高秀丽的林黛玉,豁达明艳的薛宝钗,痴心多情的贾宝玉,望子成龙的贾政,慈祥和蔼的贾母,人情练达的凤姐,他们组成了一场瑰丽奇异的红楼梦……

毋庸置疑,林黛玉是众人中最有才情者。她长得真正是倾国倾城、犹若天仙,比薛宝钗还要美上几分,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拂风,这也许是对她最好的形容。但为何世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做林黛玉呢?因为林黛玉很清高,不懂人情练达,并且她的身子骨很娇弱,时不时就大病一场,谁希望自己的孩子老生病?而且林黛玉老对别人猜疑,贾宝玉去看薛宝钗,她就会起疑心、独自生闷气,谁希望自己的子女老猜疑别人,跟别人不能友好相处而变得没有朋友了呢?

薛宝钗,人情练达、七窍玲珑,用这样的词来形容她是最恰当的了。她的才情、容貌也是与林黛玉并齐的,可最后依旧落了个不被丈夫爱的下场,纵使她豁达、宽容、善良、美丽、有才,可她的结局依旧是这样。其实,她比林黛玉还悲惨,林黛玉虽然身死,可贾宝玉深深地爱着林黛玉,为了林黛玉还去出家当了和尚,而薛宝钗爱着贾宝玉,但贾宝玉却抛弃了她,她又何尝不苦?

这些人物中我最痛恨的是凤姐,表面上看她温柔善良、善解人意,其实,她心思歹毒,不能容忍自己的丈夫娶别的女人,通过种种手段不留痕迹地杀了尤二姐;又用掉包计首先让傻里吧唧的傻大姐中计,再让她“碰巧”告诉林黛玉,使林黛玉含恨大病。当贾宝玉稀里糊涂迎娶薛宝钗的时候,林黛玉已经洒泪逝去,而贾宝玉却以为自己娶的是林黛玉。太荒唐了,这样的闹剧都是凤姐一手促成的。虽然凤姐最终没落得好下场,但我还是痛恨她,为何要让两个才情品貌俱佳的女子伤心一生,薛宝钗生不如死,林黛玉抱恨仙逝,而使得最终贾宝玉也万念俱灰做了和尚。我怎能不恨她?

看完了《红楼梦》,我就犹如做了一场梦般,把它给悟透了。将来我绝不做黛玉,也绝不做宝钗,但我要学林黛玉的才情和薛宝钗的豁达,做一个现代的幸福“小林黛”!

篇23、红楼梦读书笔记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此中味。”——题记

手指在一本本书的书脊上快速滑动,眼随心动、心随眼动,略过一本本书,终于顿住,书脊上三个大字:红楼梦。

《红楼梦》在现在的人看来,是一篇惊世名著,曹雪芹由此名声大噪,多少人沉醉在那终成空的红楼一梦中,如痴如醉,对它赞口不绝,可是有多少人知道这篇惊世名著的背景、有多少人了解曹雪芹?

曹雪芹是乾隆年间人,名曹霑。他的祖父由于在康熙的九子夺嫡中,错投八爷党,被登基后的雍正以“乱臣贼子”之罪抄家,自那时起,锦衣玉食的小少爷曹霑便不再是鲜衣怒马,而是小心翼翼地生活。他写的《红楼梦》,可谓耗尽一生的心血,于乾隆时期已名扬天下。

曹雪芹写书时,家道已没落,生活十分窘困。再加上政治上的原因,造成这本书的经历坎坷,书中众人的经历也坎坷。林黛玉年少丧母,入住贾府,与贾宝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那似蹙非蹙柳叶眉、盈盈水光含愁眼,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弱西子胜三分的美丽与愁怨是多少人心中的美景。“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咽不下玉粒金波噎满喉,瞧不尽镜里花容瘦……”宝哥哥的这首《红豆词》定是唱给林妹妹听的吧,也许偌大的人世间,只有他们才算得上是旧相识,只有他们的相遇,才算得上久别重逢,只有他们,是前世今生不曾散去的一帘幽梦。可是好景不长,薛宝钗的圆滑为她在贾府赢得不少称赞。“金玉良缘”是两人心中的间隙,“木石姻缘”是宝黛二人心中的执念,但因种种事,间隙越来越大,两人已无法再像原先那样了,一个空对潇湘馆竹林中的月光叹气,一个望着怡红院翩然掉落的花瓣发呆。琉璃世界中,白雪红梅旁,一群富家公子小姐烤鹿肉的喜悦场景已散,徒留宴席过后,人去楼空的凄凉。宝玉娶亲,娶的是宝姐姐,却非林妹妹,可怜其痴傻不知,还喜悦地牵着“林妹妹”的手,欢天喜地。此时,黛玉的生命已为时不多了,她仍执着地把她写的词稿烧掉,把宝玉赠的帕子烧掉,仿佛最后一点执念也随着火光烟消云散了。“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沟渠”。沁芳闸的水,春流到夏,夏流到秋,可那个曾经阻止宝玉向水里扔花瓣的人,却再也不见了。妙玉通过断了的琴弦推测出黛玉后来的悲剧,可叹宝黛二人还是未能逃脱宿命,她终究还是含恨而终。

黛玉本为天上的绛珠仙子,却化为宝玉一生中的一笔浓墨。缘起因她,缘灭也因她,她死后,他夜夜等着她给他托梦,直至有一次,他进入了荒凉的大观园,几支竹子依旧矗立在那里,他怔怔的站着,心里始终割舍不下林妹妹。最终,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世间安得双全法,他负了她,便用余生赎罪,终是,不负如来不负卿。

《红楼梦》共写了七百多个人物,拥有众多栩栩如生的典型形象,它的思想内涵是深邃的。曹雪芹对宝黛爱情深刻动人的描写、他们至死不渝的追求和对美好自由幸福生活的渴望,既有现实主义,又有理想主义,这正是曹雪芹对未来世纪的奉献!

篇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帘外一蓑烟雨朦胧,梧桐在风雨之中,枝叶颤抖,沙沙作响。不经意间,一两片黄叶自枝头飘落,于一地素白的秋菊之间显得分外萧瑟。我坐于窗下,桌上放着一杯茶,温热的雾气一点点溢出,渐渐散于秋风中。氤氲之中,我手捧一部《红楼梦》,细细品咂。

我深陷于红楼的梦境中,无法逃脱。贾府的繁荣到败落,从满园的欢声笑语到杂草丛生,我尽收眼底。

落红满地,她惋惜地皱眉,一双似睁非睁的眼不觉间流下泪水。这女子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除黛玉,谁还能有这般美好?这般富有诗意的女子,有着这般细腻的心思……最后却还是落得一个悲惨的结局。

移步,抬头,见一女子在打理盆栽。兰花清幽,虚涵若谷,优雅淡然,风轻花落定。时光踏下轻盈的足迹,卷起昔日的美丽悠然而去,那与之有良师一起品茶论经的日子,渐渐模糊,而那良师,近在咫尺,却似远在天边,带着一颗素心,期待着执子之手。探春,纯洁如你,坚强如你。

红楼梦中,贾府的女子有数人,我偏爱非议最多的宝钗。相对于林黛玉外冷内热、鲜活灵动,薛宝钗显得太冷静,也太无情——还记得宝玉生日群芳抽签占花名吗?宝钗抽到的那根签子上写着“任是无情也动人”,她动人是真的,无情亦不假。金钏去世时,她为王夫人开解;尤三姐之死,她更是冷漠。在宝钗眼里,尤三姐的死、柳湘莲的远遁,还不如伙计们吃饭重要。不错,她冷漠、无情,可是就算是她为尤三姐、柳湘莲尽洒同情之泪,甚至写下伤感的诗篇,又有何用?死去的不能复生,远遁的也回不来,倒不如打理府上的事。宝钗总是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默默地帮助一些人,比如给和自己毫无关系的邢岫烟施以援手,雪中送炭,这种善心,她不愿别人知道。金钗雪

里埋,高贵如你,孤寂如你。

由宝钗我得到了很多启发,就是小善与大善、感性与理性的区别。小善者,就是妇人之仁,表面会做出慈善状,当真的事关自己利益时,便就不再理会,不愿真心付出。宝钗则是君子之仁,这个有智慧的女子早就一叶知秋地参透世间没有永久的繁华,便有言:“姨娘是深知我家的,当日我家也是这样冷清不成?”今后,我知道了,做人应做大善者,并且不能被别人的小恩小善所迷惑。

迎春、妙玉、晴雯……这些女子,性格各异,像是让作者写活了一般。曹雪芹笔下,这些女子是那么活灵活现,与当时的封建社会格格不入。评点四大名著,《水浒传》中,女子要么是水性杨花的,要么就是“母老虎”;《西游记》中,更是把女子塑造成一个个妖怪;《三国演义》里虽不乏有许多美丽的女子,但终究是“祸水”……只有《红楼梦》,在一个女人还在裹脚的封建社会,写出了这样的大观园胜景——一个个姑娘。这本名著不仅是文学上的突破,更是社会思想上的突破。

也许第一遍读此书的人会觉得《红楼梦》的故事情节有悲有喜。但读过多遍的人再去读,便会觉得全书的格调都覆盖着一层淡淡的忧伤。作者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便道出了这一点,这是对全书的最好总结,也是作者的写实。从家族鼎盛到家道中落,从锦衣玉食到剃度出家。从荒唐、叛逆的少年开始,他便痛恨官场的人浮于事,不屑于政治的伪善面目,但他的生活离不开这种官僚体制的供养,无奈之下,《红楼梦》出于世。而无论那般生活,那种状态,对社会的批判、不满,在洋洋洒洒的文字间,都显得那么淋漓尽致。

一本红楼,一世浮华,半生成梦,爱恨成空。一个个身影在我脑海中浮现,大观园仿佛又回到了从前……

我坐于窗下,轻合书页,长叹一声,感慨万千。

篇25、红楼梦读书笔记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红楼梦》,这部传世名作,曾经让多少人泪如雨下,又让多少人感慨万千!而今,望着夕阳西下,我又忆起这让人牵肠挂肚的梦。

林黛玉,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她红颜命薄,身世可怜,曾为了漫天飞舞的落花而哭泣,因为宝玉和宝钗说笑而悲切。她善良,她聪慧无比,并希望得到保护,又体弱多病,加上貌美,更加博得宝玉的青睐。但她孤僻又独傲的性格,在端庄大方、懂得察言观色的宝钗面前却黯然失色,就得不到众人的怜爱了。她渐渐的和姐妹们疏远了,所以,面对唯一喜爱自己的贾宝玉,她则是将全部的身心都投入进去,但却落得了“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悲惨结局。她之所以会落得这样的结局,是因为她有着很重很重的叛逆性格,完全生活在自己的理想之中,毫不理会现实,也不会、不敢去面对现实,终究失败。

贾宝玉是红楼梦中最真性情的人,也是最无奈的人。他是薛宝钗和林黛玉的结合体,他比林黛玉要大度,比薛宝钗要真实。他既想拥有林黛玉的理想生活,又不得不面对薛宝钗的现实生活,所以,他一生被掌控着,根本就没有机会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他叛逆,他可爱,他单纯,他对林黛玉有着无限的爱意,但无奈于长辈的阻挠,最终没能如愿。但他却不肯罢休,最终经受不了封建家庭的压制,离开了这个衰败的贾府,最终了却了尘缘,变成了一个虚无缥缈的道士,向远方奔去。

薛宝钗,有许多人都认为她端庄稳重,举止娴雅,是一个标准的“淑女”。但是,我却认为她是一个世故圆滑的女子,她在我的眼中,更多的是世俗的一面,一点儿也没有像林黛玉那样的叛逆之情。她很喜欢讨好大人,并且会顺着他们的意图来办事的人。她很美丽,也很讨人喜欢,但是,为了讨别人的欢心,她放弃了自己的个性,面对现实,并且适应了现实。她根本就没有自己真正地生活,因为在这封建的社会里,只有现实,才能生存。可是她却找到了一个喜爱理想、厌恶世俗的丈夫,最终也只能独守空闺,抱恨终身。

晴雯,她虽然是一个丫鬟,但她却同样与众不同。她不像别的丫鬟那样墨守陈规,对公子小姐太太们毕恭毕敬,而是顽强的对封建社会的不公做抗争,虽然她失败了,虽然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是,她的抗争,已经吹响了民众反抗的号角。

刘姥姥,她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劳动妇女,很可爱,很活泼,又善良正直,聪明能干,勤劳朴实,很受人们的喜欢。她也是一个很具有公关才能的老太太:口齿伶俐,诙谐幽默。她还有侠肝义胆、挺身而出的一面。在贾府没落之时,是她救了王熙凤的女儿,并且一直照顾她,直到最后。

王熙凤,她在贾府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她阿谀奉承,见风使舵,是贾府中的大管家,靠着口才和威信在贾府中以大欺小,窃取财富,获得权威。瞧她的“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就能看出她的阴险狡诈和心狠手辣。

……

这是一本好书,她淋漓尽致地揭露了当时社会上的不公,朝廷腐败,穷人毫无立足之地,一切大权都掌控在当时的四大家族——贾、史、王、薛的手中。无论大官小官,都要有“护官符”;贵族们就是犯了错,也不会严加处置。当年,薛蟠犯下人命关天的大罪,贾雨村却只有让薛家赔给受害者家属赔些银子了事,可见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的地位已经不再平等。,穷苦的百姓,吃不饱,穿不暖,受了委屈还没处申冤!而那些富有的家族,不但有地位、有权势,而且上上下下出门都前呼后拥,门前屋后,哪个不站着小厮?吃喝拉撒睡,谁能离得了丫鬟婆子的伺候/……唉,真是老天不公啊!

这真是一本好书!她不仅暴露了社会上的不公,也揭示了家庭中的不公。贾宝玉和林黛玉明明很合得来,而且互相爱慕,但险恶的王熙凤却将“玉”换成“钗”,还巧设毒计,让贾宝玉变的神魂颠倒,让林黛玉最终魂飞魄散。本还好好的一对,就让“削宝拆”(薛宝钗)给插进来,落了个两败俱伤。真是……无奈!为什么,都只顾着替贾、薛两大联姻,却完全不顾宝玉和黛玉的命运。可能在贾母等人眼里权贵就是幸福和美满呢,其实呢?这一切不过是云飘雾散。

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她塑造了一个又一个生动形象的人物:“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林黛玉,“面若中秋之月,色入春晓之花”的贾宝玉,还有才干卓超的探春,为人圆滑的宝钗,弄权作势,两面三刀的王熙凤……《红楼梦》中出场人物有四百多位,而且个个栩栩如生,就是那些着墨不多的次要人物,也是写来如见其人,如闻其声。难怪鲁迅先生也这么评说的“正因写实,转成新鲜。”

这本好书,她用多姿多彩的语言,勾绘出了大观园美丽而又魅力的一面;这本好书,她用绵绵动人的情谊,描述出漫天飞花下,两个颇具叛逆性格的青年在共读西厢的浪漫;这本好书,她用美轮美奂的画面,淋漓尽致的描绘了元妃省亲,组建诗社的场景……。

物极必反,祸福相依,正如贾府,没有永远的繁华,也没有永久的衰落。因此说,她是一部封建社会的兴衰史。

是啊,正是这本好书,这本让作者呕心沥血,倾尽心血的惊世之作,感动了千千万万人,也启迪了千千万万人。

那段岁月,正如曹雪芹吟出的: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篇26、红楼梦读书笔记

记得第一次接触《红楼梦》是在小学一年级,拼音版,很精致的插图。上五年级的时候开始读原著,直到现在,已经读了多遍。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发现,新的理解,新的体会。在我的心目中,它始终是四大名著之首。

《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而又最复杂的作品。书中对人物、环境、语言,以及对服饰、食物、陈设、古代建筑、琴棋书画等的描写,都是十分细腻的。贯穿全书的线索也是非常多的,所有人物的命运都在文中有过许多暗示。文中还有许多诗词,不但美,还能体现每个人的性格、特点,当然也预示了人物的命运。书中还对当时官场的黑暗,封建家庭的腐朽以及各种封建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批判。曹雪琴毕生心血倾注到了这本书上,可以说是用泪哭出了这本旷世奇书。

在这本书中,每个人的性格都十分鲜明。就拿林黛玉来说吧,她小心眼,见不得贾宝玉和别人好。她多愁善感,虽然有贾母的万般疼爱,但她认为自己寄人篱下、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因此养成了敏感、多疑的性格,这一点从她的诗中可见一斑。从“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到“月窟仙人缝缟袂,秋闺怨女试啼痕”再到“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栊空月痕”都是缠绵悲戚的诗句。她抵触封建科举制度,淡泊名利,从不规劝宝玉读书考学、立身扬名、光宗耀祖,这是她和宝玉的相同之处。

薛宝钗就截然不同了,她大度豁达,面对林黛玉的讽刺挖苦,她从不计较。她知道黛玉体弱多病,就经常拿着补品来看望她。她善解人意,捡到了邢岫烟的当票,知道她生活拮据,就悄悄地把她当的衣服拿回来。她作的诗从没有轻浮之语,全都含蓄浑厚,温雅沉着。写螃蟹诗的“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更是以小题寓大意,讽刺了世人。她贤德,始终规劝宝玉读书,考取功名利禄。她圆滑、世故,不肯得罪一个人,大事小事都做得很好。这应该就是王夫人选她而不选林黛玉作儿媳妇的原因吧。在现代社会,恐怕宝钗比直率的黛玉更讨人喜欢。

说起红楼梦。还有一个人物不得不提,那就是王熙凤。她性格泼辣、口蜜腹剑、心狠手辣,害了很多无辜的人。但也有她的优点﹕做事果断、奖罚分明、有领导才能,把一个大家庭管理的井井有条,是古代版的女强人。

除了这几位之外,还有大大咧咧的史湘云、懦弱的迎春、以及多情,生性钟爱女子的贾宝玉等众多人物形象。

《红楼梦》,无论是在文学价值还是在艺术成就上,都是一本值得我们研究一辈子的巨著。

篇27、红楼梦读书笔记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经典的文学巨著,是曹雪芹耗尽全部心血创作的旷世杰作,对后人影响巨大的作品。作品通过描写贾府的由盛到衰,揭示了封建社会必将走向没落的命运。小说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正是对封建社会血与泪的控诉。

作为一部文学巨著,《红楼梦》的文学艺术鉴赏性是非常高的。比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中,写到众人被刘姥姥逗笑的情节就十分精彩,让读者有如置身其中的感受。“……史湘云撑不住了,一口饭喷了出来;林黛玉笑岔了气,伏着桌哎哟哎哟;宝玉早滚到祖母怀里,贾母笑得搂着宝玉叫心肝……”同是写笑,每一个人的神态动作却各不相同,描写生动、形象、具体,从侧面衬托出刘姥姥的风趣幽默,以及贾府上下喜欢她的原因。

《红楼梦》里的人物众多,出场的人物就有四百多个,许多人物的性格特点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其中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刘姥姥等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就说贾宝玉吧,他表面上玩世不恭、顽劣、轻挑,内心却是善良纯真。他虽然出生贵族家庭,但他却厌恶自己所在的封建阶级,认为人只有善恶美丑之分,从没有贵贱之分,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他的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他同情女性,尊重女性,崇尚人权平等、男女平等的可贵观念。特别是他与林黛玉纯洁的爱情,更体现了他思想的成熟性。

再来看林黛玉,她性格纯真率直、清高孤傲、多愁善感,骨子里透出的对封建道德的叛逆,深深地吸引着宝玉。她的“侬今葬花入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入亡两不知”,寄托了黛玉凄凉的身世之感,但也从另一个角度让我们看到中国古代社会闺阁中优秀的文学才女的风范。

《红楼梦》不仅是我们中国文学的璀璨明珠,更是世界文学的绚丽瑰宝。今后,它将一如既往地以无穷的魅力吸引更多的读者。

篇28、红楼梦读书笔记

我曾听过习爷爷说过,他最喜欢品读《红楼梦》:红楼梦的最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落败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了没落,适当反抗也捍卫自己利益必须的。以悲剧做结尾的中国古典并不多见。

我不明白习爷爷说的意思,于是我带着好奇的心又重新走进了《红楼梦》的世界。曾经,我一直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温柔的女儿乡,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现在重读红楼梦的我知道自己错了。在那如此富裕的红灯绿酒生活下,竟掩盖了世界如此肮脏的一面。小说的内容很多,但令我最动容的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爱情悲剧。

或许吧,林黛玉是有些小肚鸡肠,是有些娇柔做作。但我们仍从她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她的温柔与多才。我也并不否认薛宝钗很完美,她的大方,孝敬是书的亮点。但是,她在完美,也只是封建社会的塑造品,没有自己的思想,如娃娃般只知道一味的服从长辈的命令。相比之下,叛逆的贾宝玉和孤寂冷傲的林黛玉却给我另一番体会。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又那样假惺惺的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的落下,没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最后她悲惨的结局。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与亲人团聚时的喜悦中,只有黛玉在哪独自一人伤心。没人会懂她,自从她踏进贾府的那一刻,她必须小心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行,一不小心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就会惹来人的嘲笑。寄人篱下久了,使她变成了在一些人看来小肚鸡肠的样子。

当贾府一片喜气洋洋时,所有人都在为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事做准备的时候。潇湘竹院却是另一番景象,面色苍白的黛玉等着贾宝玉的到来,没想到等待的却是心上人要成亲的消息。哭,恨已经无济于事了,黛玉带着无奈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有些人认为这本书无非只是写了一个三角恋爱的纠葛,但《红楼梦》也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不知反抗的观念。·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尤二姐的吞金自杀……都证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确实如此我们必须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时薛宝钗不答应嫁给贾宝玉,那故事的结局就不会这样了。所以我们在现代这个社会,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初日本侵略我们,我们如果不站起来反抗那么也不会有现在的新中国。所以我呼吁大家适当的反抗是必然,不要到以后再后悔!

篇29、红楼梦读书笔记

暑假妈妈和爸爸陪我一起去买书,妈妈那个狠呀,一下子就给我买了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我随手拿起《红楼梦》这是因为,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则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里面写的贾氏家族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造成的,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冷清了,又何苦进宫呢?皇帝佬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我花了五天时间囫囵吞枣的把《红楼梦》给解决了。想起来这本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篇30、红楼梦读书笔记

在假期,我同爷爷奶奶共读了一本好书。我想大家对它并不陌生,它就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以前,我看了不少被压缩改编过的“少儿版”,不觉得它有多好看,但这次,我真真正正“品读”了原著,真真正正感受到了老人们口中常说的不可逾越的巅峰之作。书中人物个性鲜明,极具代表性,如:贾宝玉的鄙视功名、珍重感情;薛宝钗的善解人意、处事沉稳、善于笼络人心;王熙凤的爽快泼辣、口齿伶俐、虚伪狡诈、见风使舵、善于阿谀奉承;史湘云的心直口快、开朗豪爽……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品读《红楼梦》,内心总会缭绕着感动和遗憾的情愫。小时候我看不懂,到如今我终于理解了《红楼梦》,还没看完,我已哭得泣不成声。在曹雪芹的笔下出现了一个富豪家族,各种各样的人、事、物,就仿佛反映了一个社会的现象。

人们最记得的人,莫过于林黛玉了。因为在众多人眼里她是性格最单一的人,人们只认为她很爱哭,心事很重,很刁蛮,很爱吃醋。但人们错了,都不知她是最爱笑,也是最想笑的人。她经常和姐妹们开玩笑,逗得大家笑得肚疼。可无奈,在荣国府中没有一个真正爱她的人,都是些外姓亲戚,只将她放在眼里嘴上,从不放在心里。好点的嘴上好妹妹的叫着,坏点的从不接近她。她只能将自己的委屈憋在心里,表现的刁蛮一些以防别人不欺负她。如果你在别人家呆着是否得处处小心翼翼,就连在姑姑家不照样也得小心翼翼吗?如果你一个人在没有亲人的外姓亲戚家,看到别人在亲人怀里撒娇,不也得哭泣半天吗?而宝玉和黛玉的情缘也真应了“一个阆苑仙芭,一个美玉无暇。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嘘,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即使最后贾母为了宝玉的未来,宁可牺牲黛玉,显出了黛玉临死都无依无靠。

那边不懂人情世故的宝玉在举新婚礼,人们齐聚一堂,热闹非凡。那边多愁善感的黛玉在一个人寂寞的等待死亡。这梦,断送了宝玉和黛玉的一生。要说黛玉不在乎,又怎会因宝玉而死?要说宝玉不在乎,又怎会出家当了和尚?其实,在好多人眼里,宝玉天真,不懂什么是爱。黛玉顽固,不承认她的爱。但既是如此,宝玉为何会在被骗婚后宁死不屈,希望人们能把他和黛玉两个快死的人放在一起,可他并不知道黛玉已因他而死。

这大观园就像社会一样,有各种人,而巧姐是最后一个活下来的人,凤姐也遭到了报应。大观园也走向败落,最后家破人亡,这场梦就如同过眼烟云在悲痛与家破人亡中结束了。

有评论家这样说:几千年中国文学史,假如我们只有一部《红楼梦》,它的光辉也足以照亮古今中外。

篇31、红楼梦读书笔记

走进红楼深处,感受到的是那一段段凄美的女儿梦;走进大观园里,看到的是一群风姿绰约的女儿花。她们天真。清纯。美丽却也暗藏悲婉。寂寞。凄清。大观园中,我读到的是千红一哭;红楼梦里,我品到的是万艳同悲。

她是林黛玉,一个似水一般的女子,她的一颦一笑,她的一举一动,美得如同天仙。“两弯似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窃,病如西子胜三分”。这便是林黛玉,是那个为情而泪,为情而死的痴情女子。“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这是她的情。“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是她的痴。她为情而生,为情而死,但她葬花的那一刻,她的情也随着那花瓣一起埋入深土了……他的女儿梦留下的只是一段凄美……

她是薛宝钗,一个不见奢华,惟觉淡雅的女子。她也是看重爱情的,但她看重的早已不是一份单纯的爱情了。她宛如一朵牡丹花“任是无情亦动人”她和许多红楼女子一样梦求着一段金玉姻缘,她努力压抑自己,在外人面前,她宽容隐忍善解人意,却不料到头来终是一场空,她的一生终究是悲哀的,“怅望西风抱闷思,蓼红苇白断肠时,”她的一生,终究是不幸的。她的女儿梦留下的只是一段哀情……

她是史湘云,一个坚强而又阳光的女孩。但是她看似阳光的背后,却是悲伤的,她自小无父无母,由叔婶养大,在这样的家庭背景下,她却依然阳光豁达,乐观开朗。“秋光荏苒休辜负,相对原宜借寸阴。”但就在这样的性格下,依然无法阻止她命运里的悲哀,她虽嫁了个如意郎君,却不料命运还是一部悲剧。她的女儿梦,留下的只是一段悲情……

她是王熙凤,一个强势而美丽的女人,对位她是一朵带刺的玫瑰,对丈夫贾璉却也是柔情的。她本该在柔情中幸福,哪曾想又是一段荒诞的婚姻。丈夫的花心让她的强势再次爆发,最终却也落个悲惨人生。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她在刚烈中生存,却也在刚烈中死去。他的女儿梦,留下的只是一段悲催……

梦回红楼万声叹息。读《红楼梦》让我看到了那光鲜亮丽的是一段悲情,那一个个女儿梦里,让我看到了一声声叹息。

红楼女儿梦、女儿情、女儿心,谁人能解?

篇32、红楼梦读书笔记

暑假的时候,爸爸送了一本《红楼梦》给我,他还告诉我这是世界名著,希望我能好好读一读。可是当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读的稀里糊涂得,看得我思绪都乱了,我去问爸爸,这本书我怎么不太看得懂呢?可是爸爸却不肯教我,爸爸只是对我说:“俗话说,好读书,不求甚解,意思是不要因为某些地方不明白就不读这本书,也许等你读完后,就会想明白。”

我将信将疑的去看了。真的,真的很有意思!当我看到宝玉生病了,就觉得很伤心,当我看到宝玉和黛玉玩的很开心,我就很开心,这样我的心一会开心一会伤心,一会想让宝玉这样做,一会想叫黛玉别伤心,就这样,我在忽喜忽悲中看完了正本书。我去找爸爸,告诉她这种似懂非懂的感觉很有意思。爸爸说现在你可以去弄明白这本书了。爸爸看我还是稀里糊涂地。就给我解释起这本书来。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特别是读到体弱多病的林黛玉和贾宝玉真心相恋,本来终于可以拜堂成亲了,却被家长安排与薛宝钗结婚,贾宝玉最终出家当和尚,家门破落。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爸爸又对我说:“贾宝玉本来是块石头,后来神仙点化让他投胎到贾府变成人。而林黛玉则是宝玉的眼泪化成的。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后来我有问妈妈,贾宝玉和林黛玉是表兄妹,他们是近亲能结婚吗?妈妈说:“可以呀,古人都喜欢亲上加亲。”啊!终于弄懂了两处,看来弄懂一本书还真不容易。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篇33、红楼梦读书笔记

时光荏苒,今天,再走到这潇湘馆时,已是人去楼空,地上只堆着一个破碎的,沉重的棺木。里面躺着闭月羞花的你——潇湘。

潇湘,你爱落红,江畔边你荷锄而归,采下一箩筐的残花。于是,你不也是一朵小花吗?你很安静,你喜欢静静的听落花的声音,喜欢悄悄地看花悄然落地,喜欢捡起落花,细数它那分叉的纹理,闻闻它留下的轻微的香气。看那荷锄而归的你,那一箩筐的残缺,不堪的花,正如今日躺在棺材里的你逐渐冰冷的容颜。

空对着,山中高仕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株寂寞林。

潇湘,你才华横溢,晓畅诗书。你爱宝玉,记得你们一同葬花——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记得你们在寂寞的夜晚对诗,由侍女相送,记得你们互增手帕,你们一起,你们的爱情故事有目共睹,所有人都认为你们会在一起,可,人终究还是敌不过天。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梦如兰,堪羡优怜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蘅芜的出现打破了这安逸的爱情,她处处不如你,她得不到宝玉的爱,达不到大家对她的祝福,她才华不及你,但是,她抢走了你的宝玉,抢走了原本属于你的`幸福,抢走了你世界的一切。

你输了,彻彻底底的输了,因为你的懦弱,因为你的优柔寡断,因为你保持你那份谨言慎行,最终,他把凤冠霞披戴在她头上,一顶花轿断送了你,也毫无疑问的断送了你们的一切……

霜冷长河,蒹葭苍苍,伊人何在,独坐未央。

蘅芜根本比不上你,但她的才华也仅次于你,你为何不振作,你为何要败于宝钗呢?答案不在你那一句“宝玉,你好……”而是你没有一个快乐的心,如果可以放弃你的优柔寡断,放弃你保持的那一份谨言慎行,放弃你所有的多愁善感人生纵使有多番不称意,但是,也不应该总想着他,做一个快乐的潇湘,做一个快乐的黛玉。如果你发现当初的负心人不是真的而是你亲手葬送了这一切,你心里有没有一丝悔恨呢?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杯净土掩风流。

火葬厂门口,你静静的躺在棺木里,待容颜成灰的那一刻,这应该是你是你知道“负心人”之后最想去的地方。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今天这潇湘馆已经不在了,但是,走到那个地方不免泛起了一阵涟漪,仿佛贾府还在,大观园还在,你们还在,原那红楼不过一场梦罢了。

但世易时移,物是人非,人事早已不同。

……

你说忧苦停息,寻芳清岗。

后来落花丁零,水涸潇湘。

篇34、红楼梦读书笔记

手捧一本《红楼梦》,不自觉地嘴里就念出了这些话“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可偏偏是这些荒唐言,道出了多少人的辛酸苦辣。

初读红楼梦,我处在云雾中,众多的人物,绕口的古文,丰富的对话都是我目不暇接。只记得了些大概的故事情节,几个重要的人物。当时,你若要问我这些人物关系,我是不清楚的。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黛玉,贾宝玉和王熙凤。林黛玉动不动就掉眼泪,这样的人我是有些鄙视的。同时,她又爱在言语上计较,动不动就不理别人,我对她是没有什么好感的。再就是宝玉,说他对黛玉有情,他偏偏又周游在那些个姐姐妹妹中,说他对黛玉无意吧,他偏偏就招惹了。所以,对于宝玉,我也是有几分看不起的。对于开始时的王熙凤,我是有几分欣赏的,她精明能干,心直口快,能说会道;但后来她对尤二姐的步步紧逼,以及为了一点财产而做伤天害理的事,我对她又产生了一点厌恶。总之,开始我对《红楼梦》的印象不是很好。

后来,随着对《红楼梦》背景,作者等方面的了解,我开始理解那些人的行为了。黛玉虽然多愁善感,但这也是她所处的环境所定的。想想一个小女孩背井离乡,来到外祖母家,虽然有血缘关系,但总觉得自己是个客人,每个行为动作都万分谨慎,生怕叫人耻笑了去。后来遇到所爱之人,可惜天不遂人愿,到最后还是含恨而终。一句“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道出了黛玉一生的悲与苦。如此看来,她倒也确实可怜。就如她自己所说“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至于熙凤,人们说她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没错,她机关算尽,以权谋私,但她也是个率直泼辣之人,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女子。她不完美,不是个好人,也许《红楼梦》中没有一个实在的好人,他们是真实写在书中的人,而不是一个完美的影子模范。

真实而又有性格的他们与她们在一本名为《红楼梦》的书中活着,那一群人的生活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生活。他们为现在的我们打开了一条通往那个时代的时光隧道。

此刻,我回想着书中的情节,人物,对话,我觉得那就是一场梦,朦胧而又真实,心里觉得它是凄美的,但又不知它凄在何处,美在何方。就如书中所说的“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才是本书的真谛吧!

“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在一个寂寞的午后,我们也来读《红楼梦》,为书中的人物痴狂,体会其中的滋味吧!

篇35、红楼梦读书笔记

七八岁时,常看见妈妈或是姥姥,抱着一本《红楼梦》不分昼夜地读,读得如痴如醉。令我很不解。“一本平平常常的书,有什么好看的?”

“你不知道”姥姥嘴里说着话,但是眼不离书,“《红楼梦》好看得不得了!它包罗万象,医学、文学、政治、艺术,都……”不等姥姥说完,我就摇摇头,走了。

那时的我,理解不了姥姥和妈妈的想法。只觉得这本罗罗嗦嗦的书,一点魅力也没有。

直到九岁多时,我再拿起那本书,才尝到了一点“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滋味。

《红楼梦》用一段爱情故事做背景,让我们了解了明末清初时一个皇宫贵族家庭兴衰的故事。用细腻的笔墨:人物的言谈举止中的每一个细节,让读者了解到了每个人物之间微妙的关系、促成最后结局的原因。

正如姥姥所说,《红楼梦》包罗万象。举例:医学则有:王太医为黛玉诊脉时道:“肝阴亏损,心气衰耗,只因六脉借弦,因平日郁结所致……”;文学则有:诗词。如:宝玉的《红豆曲》: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黛玉的《葬花吟》: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睡怜?游丝软细飘春谢,落絮轻毡扑绣帘……;政治则有:贾政执政遇到的种种问题:他一心想做一名清官,但却管不住手下的人去做坏事、薛蟠在外面闹了人命案,官方的处理;艺术则有:兄弟姐妹们讨论绘画、书法;其中还谈到了当时的种种礼节等等。总而言之,《红楼梦》中包含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其实,对于《红楼梦》,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读后感”。红楼梦是读不完、读不懂的。作者曹雪芹,把每个细节都安排得那样周全,每个人物都塑造得那样鲜活、栩栩如生。走近《红楼梦》,接触《红楼梦》,给人一种梦幻的感觉,让人漂浮在“开辟鸿蒙,谁为情钟”“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幻境中。在《红楼梦》中,处处都充满玄机。如:贾宝玉与长相相同的甄宝玉,姓氏换成谐音字就成了“假宝玉”和“真宝玉”。这难道是曹雪芹在暗示:贾宝玉不是真正的人,而是历经红尘中悲欢离合的一块石头?这些令人疑惑的事情,难道都是曹雪芹安排好的?所以,当我暂时放下《红楼梦》时,这些众多的思绪涌上心头。《红楼梦》把我迷住了。让我懂得了有团聚必有分离,有欢喜必有悲伤。也让我知道了世界的复杂,懂得了为人要谦和、好学、善良、守信,懂得了只有自己实践、积极进取才能干出一番大事业。但是,让我懂得的这些道理,都隐藏在《红楼梦》的字里行间、每个人物所受到的教训中。也许,这就是《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吧!

以前觉得十分陌生、对它毫无兴趣的《红楼梦》,已经渐渐成为了我的朋友。我也渐渐理解了姥姥和妈妈。也学着她们,慢慢地走入《红楼梦》,体验那种梦幻的、懵懂的感觉。

篇36、红楼梦读书笔记

风月情浓,金玉良姻却未若木石前盟,齐眉举案,到底美中不足意难平心难安。忆往昔,初见宛若旧相识,恨今朝,黄土陇头埋白骨,恨杳杳,思悠悠。万千心绪难言说,情债冤孽,你给我雨露恩惠,我还你一生眼泪。整部《红楼梦》,无数痴男怨女,在薄薄书页浅浅油墨的小世界里,上演着一幕又一幕风月情愁,宏大,壮阔,也细腻,温柔,但终归要成为一场梦,梦醒,一切转瞬皆成空。

初识红楼,年岁尚小,每每总唏嘘感慨着为何宝玉和黛玉会闹这么多别扭,为何他们不能够在一起,为什么那么喜欢黛玉的贾母最终也没有能让他们相守共白头。宝玉初见黛玉,眉尖若蹙,眉目含情,一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连起了他们之间细细的情思。在宝钗还没有来的时候,宝黛二人相处十分融洽,待宝钗一来,黛玉便觉得多了一个情敌,寄人篱下心思细腻的黛玉免不了去用假言假语,时不时去试探宝玉是否真心,自己的真心究竟有没有错付。于是有了拌嘴,黛玉使小性子闹脾气,宝玉低声下气好言好语哄回黛玉,在一次次的拌嘴中,二人感情也不断的升温。有黛玉费心费神为宝玉绣荷包,也有宝玉天天时不时来潇湘馆的探望;有桃花树下共读西厢的脉脉温情,也有同诉衷情的点点温柔。宝玉喜欢黛玉,黛玉对他而言是一种精神上的寄托,是生命中温暖明亮的一抹阳光,黛玉知他,懂他,陪他,爱他,为他哭为他笑为他苦恼。这种感情是纯真的,没有心计,没有目的,只是因为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所以这种感情,在柳湘莲所说的“只有门前那两只石狮子是干净”的府邸里,更加显得珍贵难得。或许这就是我很欣赏宝黛的爱情的原因吧。感慨于红楼,除了宝黛之间的爱情,还有王熙凤,这个“凡鸟偏从末世来”的存在不少争议的人物。《红楼梦》的人物集中于贾府这样一个诗礼簪缨的富贵人家,在贾府里,凤姐管家,凤姐精干聪明,把事情都打理得清清楚楚,可谓是顶梁柱一样的存在。可也就是凤姐,放高利贷,逼死尤二姐,为了收钱做下许多歹事,没有听取秦可卿死前的忠告,没有为贾府留一个退路,忘记了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的道理,把贾府逐渐带入了灭亡。是“成也萧何败萧何”吧,机关算计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盛极而衰,或许,真的就如那红楼十二曲里面唱的那样,“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红楼梦》的艺术魅力,不仅仅在于它引人入胜的情节,还在于它其中蕴含的丰富文化,正如所言:“《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看《红楼梦》,可以欣赏茶文化,可以了解建筑文化,可以明白戏曲文化,可以沉醉于古典诗词文化,更别说那服饰文化,禅宗思想,色彩搭配艺术……所以《红楼梦》被说是一本近代中国的《百科全书》,也着实有着道理。《红楼梦》是美的,是精致的,是充满文化气息的,是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的,难能可贵的艺术精品。

有人说,这是文学名著最好的时代,也是文学名著最坏的时代。在日新月异发展迅速的现代生活,文化的传播是那么的方便快捷,不用捧着“大部头”一样的《红楼梦》实体书,只需要一部手机,你就可以随时随地轻松不费力的看到它,互联网上下载如《红楼梦》这样的文学名著也几乎都是免费的,这大大降低了名著阅读的门槛,是很有利于这些文学名著被更多的读者看到的。但是,这也的的确确是文学名著最坏的时代,物欲横流急功近利的社会,人们生活的节奏非常快,很难有时间静下心来去认真的读书,心浮气躁,就难以读懂《红楼梦》这样有内涵,意义深刻的书了。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人生太快,太忙碌,也许浮生若梦,也无法阻止我对《红楼梦》的喜爱与赞美。它还有很多我没有读出来的深意,也还有更多的秘密等着我去发现,去探索,《红楼梦》就是我的执着,我毕生所爱毕生所求。落花闲愁千万种,而我独爱《红楼梦》,诗意人生,有它足矣。

篇37、红楼梦读书笔记

“红楼”是值得我们品一生的作品,每阅完一次都有不同的感触。经典的魅力也就在此处之中。“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这是宝黛之间的痴痴所爱,而宝钗之间的又有几人能看懂;金陵十二钗有又几人享受人间之美;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又能兴盛多久;这是时代铸下的悲剧!

阆苑仙葩是他们的开始,一个爱惜女孩,批评程朱理学,一个生性孤僻,多愁善感。初次见面就互相吸引,宝玉为林妹妹摔玉而到黛玉焚诗归魂,这都是宝黛的所爱所恨的爱情。宝玉含着玉石出生,受贾母的百般疼爱,游于温柔富贵乡,专爱作养脂粉,亲敬家里姐妹和丫鬟。他重情不重礼,批判程朱理学,喜爱性情文字,这也是与黛玉心有灵犀的初衷。在人间看尽了爱别离,万念俱空,了却尘缘,跟随一僧一道出走,““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的结果。这是多强烈的对比。“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姣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的黛玉倾城倾国容貌,兼有旷世诗才,最富灵气的女子形象。从小的书香熏养,琴棋书画样样的才女,而最终也落得为爱殉情的结局。聪明清秀的她也受贾母疼爱,孤高自许,在那人际关系,贾宝玉成为她的知音,遂把希望和生命交付于宝玉的爱情中,我行我素,用尖刻的话语揭露着丑恶的现实,以高傲的性格与环境对抗,以诗人的才华去抒发对自己命运的悲剧感受,这是她个性格。最终的为爱现身,今生在贾府流尽了这一生的眼泪报答宝玉,这也完成最初的心愿。这一绕人心弦的爱情令人羡慕也为此深深感到遗憾,在这一社会背景下,结局也应是注定的。曾经在一起的时光的,他们在人生理念上,他们是反抗封建礼教的同盟,是自由恋爱的坚定追求者,这样一致让他们更为之疯狂,但在封建礼教的生活下他们的爱情注定是扼杀的,无论过程是多么美好。这也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黑暗和罪恶,及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对腐朽的封建统治阶级和行将崩溃的封建制度作了有力的批判,讽刺着封建的残暴。

位于金陵十二钗之九的王熙凤,“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她一生精明而自己的命却是那么的轻薄。身处在大世家族,她善于察言观色、机变逢迎,心思缜密,处理事物也是得心应手。但心狠手辣的处事手段,在背后受到仆人的谴责谩骂,对她充满怨恨。她对于刘姥姥的态度却不同,以致最后能把巧姐交给刘姥姥抚养,这也许是上天对王熙凤的唯一照顾。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不缺王熙凤这样的人,封建权财,人吃人的形象难道还少吗?最终却落得个“机关算尽太聪明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凄凉的死去,那个时代人物典型的真实性,也反应了那个时代的风气。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与黛玉并列为金陵十二钗正册之首、群芳之冠的宝钗。她容貌柔美,不逊于黛玉,举止娴雅,博学多才,善解人意,是王夫人心中儿媳的不二人选。宝钗是封建礼教中的传统女子形象,知书达理,修炼自己的品格,善意待人,曾出钱出物为史湘云设东摆螃蟹宴,解决了湘云贫寒、势单却要请客的困难;照顾命运坎坷的香菱,使香菱免受欺负;暗中帮助家境贫寒的岫烟,一针一线地为她着想。这一性格的她也喜欢宝玉,一心为他,宝钗之间的“金玉姻缘”在最后形成,但没有维持多久宝玉就看破红尘出家,只剩下宝钗和腹中胎儿这一悲剧。曾与宝玉在贾府的相处,了解宝玉,日子很快乐,和林妹妹的写诗较真也让生活变得有趣,但最后宝钗历尽世态炎凉,尝遍人间甘苦,苦修苦炼,这是封建制度下的时代所促成的,它的本质被曹雪芹注入了红楼中,

揭示出封建末世危机。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中的事事物物,是时代的结晶,反映封建的兴衰败亡。其中的性情只有我们自己去体会,值得去尝的经典。

篇38、红楼梦读书笔记

林黛玉,这个大家所熟知的形象,也是我所为之倾怀的。在我的心目中,林黛玉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形象。

多愁善感,年少才高,貌美如花,天真率直。这位封建主义统治的叛逆者因性格之故,而常因感怀身世、自己的体质纤弱等问题悄然泪下。而这些泪,也就是我们今天要说的重点。

黛玉的泪,是贞洁的,是悲楚的,也是无与伦比的。当一滴滴晶莹的泪珠从黛玉白皙的脸庞悄无声息地划落,这世间最真挚的情感也随之流露。又言之,柔情似水之感,亦含其中。

黛玉的泪,是纯粹的,是忧虑的,是伤感的,有时,我们不得不承认,黛玉的多愁善感似乎太严重了些。从某种角度来说,不仅仅是我们,社会也不认为多流些泪有什么好处。若换做是我们现在,也就是当今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去做这些事情,都会和黛玉的行为截然相反。换句话说,在当今社会上,黛玉之行无论如何都会受到排斥。

黛玉的泪,是因感动而划落的泪,是对异端的崇敬,也是对自身的怜悯。这一切,都源之于黛玉的内心敏感,情感脆弱。加之宝玉、黛玉二人常为一些小事争吵,使黛玉抑郁忧虑之情一直未减。若是黛玉常笑,再加之她十分聪慧,或许就不会落得那个下场了吧。当然,这也只是一种无凭无据的猜测而已。究竟怎样,我们无法知晓。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黛玉,她犹一高贵春花,羞也;如一善感秋花,愁也;似一天真夏花,纯也;如一孤傲冬花,慎也。

好一个黛玉,为爱情熬尽最后一滴泪,终得死,且含恨,“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篇39、红楼梦读书笔记

袅袅炊烟,来聚一缕最飘逸的;悠悠白云,来拢一丝最沧桑的;灼灼红叶,来拾一枚最殷红的;簌簌落花,来撷一朵最灿然的;萋萋芳草,来摘一束最青涩的;朗朗日色,来掬一杯最炽热的;浓浓人生,来酿一窖最醇香的——阅读人生。

唐诗如瓷,宋词若纱,元曲似霞,如此一说,明清的小说可就是般玉,类雪了。那么玉中之最洁净,雪中之最傲然的,当属《红楼梦》莫属,古往今来,各色各路的文人墨客同是探读谁解其中味的红楼梦,有人觉听到了封建制度的丧钟,有人体悟到了宝黛之间的深情款款,有人触碰到了曹雪芹的良苦用心,有人仅是迷恋于故事本身而已。

回首驻足,纵观千年历史跌宕起伏,连绵不绝。唐的繁华,宋的儒雅,元的四海归一以及明清的肃穆宏严,惊叹于曹雪芹可以在如此贫困窘迫的生活情境下创就如此之艺术瑰宝,单是毅力一点就能够让读者折服。《红楼梦》横空出世已250余年,曹雪芹沥尽心血写就此书,曹雪芹只有一个,但是全力钻研“红学”,直至终老的人又有多少?

黛玉葬花时悲怆惆怅的意境可算是表达的淋漓尽致。桃花灼灼,点点愁绪,花开花落,花容月貌,香消玉殒,使者我倒也是紧跟着悲伤地肝肠寸断了。水中月,镜中花,若过眼云烟,任岁月变迁,终是会随风消逝,终是会支离破碎的。是有谁说过,能够破碎的人,必定真正活过,林黛玉的破碎,在于她有刻骨铭心的爱情。会说没有泪水的人,眼睛是干涸的,但一本书读下来,林黛玉哭丧起来梨花带雨的模样给了人别有洞天的感受,但你会因为介意林黛玉所谓的“使性子”而不看经典名著《红楼梦》吗,曹雪芹如此刻画人物自然是别有用心。

一个故事,遗憾悲惋才有肝肠寸断的回味;一场人生,困迫坚韧才显勇毅骇俗的奔放;一种情感,悠然缠绵才会给人动人心弦的凄凉。

秦砖汉瓦,唐骨宋风,黯淡了多少文人渺茫的希望,但在这个世上,一星陨落,黯淡不了繁星满目;一花凋零,破败不了繁花似锦;一人堕落,损磨不了万千希翼。我们的漫漫人生是有限的,但身边还有更多更多的无限,无限的风,无限的雨,无限的霜,无限的露。

留意身边的韶华,回望故去,今下,与将来。

人生如花,或素雅,或妖灼,或淡雅,因为阅读,变得赏人悦目;人生如酒,或馥郁,或芬芳,或醇美,因为阅读,变得历久弥香;人生如花,或热烈,或简朴,或奔放,因为阅读,变得华美似火。

篇40、红楼梦读书笔记

一两支狼毫,三四沓黄纸,五六碟青墨,七八分惆怅,那个九曲回肠的故事乘着十里春风,成为了一场流传数百年的千秋大梦……

执一杯被月光沏开的香茗,独立于微凉的院落里。良久,掌中这盏清茶已泛起寒光,信步踏上地面浮动的暗影,残叶在脚下发出细微的破碎声响,天地仿佛静止住,惟留一片凄清。垂眸轻啜一口冷茶,在泛起淡淡涟漪的茶面上,似乎看到了隽秀的三个字:潇湘馆。

这一夜,那饱经风霜却依旧豪华雍容的贾府到处都是炫目的流光溢彩,府邸上下被那艳丽的大红色笼罩,人人都在不停地忙碌着,眸底流动着朦胧的喜悦。而在这府宅的另一角,月在枝头风在梢,竹影斑驳了墙头,偶尔有凉风掠过,却也吹不散这凝固了的冷清。踏着叹息声走进内阁,见她气若游丝的卧在榻上,火盆中的暖光照亮了那苍白如纸的精致容颜,多情目中泪光点点,樱色唇中娇喘微微,让人不得不心生怜爱。见她贝齿轻咬下唇,费力伸出纤纤玉指,似乎已经知道了她想做什么。果然,如我所想,她将往日所写诗词与他送的帕子揽入怀中,一遍又一遍的轻抚着,眸底涌出无尽的眷恋与奢望,然而很快被绝望替代。终于,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这些情丝尽数抛入火焰中,火苗猛然蹿高,照亮了她唇边溢出的鲜血,艳红,刺目,像极了她那多情公子身上的喜袍。

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来。她走了,也带走了我的思念,带走了我的眷恋,带走了我曾因她而生出的撕心的疼痛……可我不曾忘记,那双似蹙非蹙笼烟眉;不曾忘记,那双似盼非盼含情目;不曾忘记,披一件大氅与寒梅立于风雪中的她;不曾忘记,坐于如水月光下抚琴低吟的她;更不曾忘记,我在梦中苦苦追寻的她……不曾忘记,我的潇湘妃。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握不住的沙,不如扬了它。黛玉,愿你来生不再成为这样一个为爱销魂的多情女子。

脸上一片微凉的湿润将我拉回现实,仰头看向朦朦胧胧不再锋利的月光,才发现,起雾了。内心被这柔和的光芒抚的愈发明亮,黛玉这等弱女子都能如此倔强的去爱,而我们这样健康幸福的人为何不去向她那样执着的去爱其他人呢?黛玉父母双亡,我们却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黛玉心高无友,我们却益友成群;既然如此,为何不好好珍惜呢?

那么就这样,扬了流沙,守住幸福吧。

篇41、红楼梦读书笔记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随着宝玉了却尘缘,红楼一梦终于归结。也许是由于阅历过浅,在这一部绵长细腻的经典面前,我竟有些哑言,如同涓涓溪流无意间初入大海,《红楼梦》那高不可攀的艺术性与思想性,即便是在世界文学作品中,也理应首屈一指。

若是把《红楼梦》单纯地当作爱情悲剧来读,未免低估了其中的内涵。宝黛的爱情悲剧,固然反映了封建时代的专制和那时有情人难成眷属的无奈、痛苦,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曹雪芹对封建制度的抨击。而贾府上上下下所有的人物,是否都可以代表封建时代某些典型的人物?贾府的兴衰史,是否又可来影射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兴盛与衰亡?当然,这都是一些宏观的角度。就个人而言,贾府的命运是否也就是曹雪芹及其家族的命运?他思想的先进,又未尝不是隐含着对功名未就的抱怨?

这些的确是读过《红楼梦》之后应有的共识,但从那些华美传神的文字背后,我读出的则大多是曹雪芹对后人的谆谆教诲。

每每读到贾府丰裕的家产,诸如黄金几千两,白银几千两,绸缎多少匹,总会隐隐担心,如此富贵的家族到底能不能成功地延续下去,毕竟“富不过三代”的定律似乎很少被打破。果不其然,贾府中鲜见勤奋的身影,大多是笙歌不断,鼓乐不休,结果难逃败落凋敝的命运。这不免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另一个生动的例子,就是曾经活跃于历史风烟中的那一群五陵少年。他们多是皇亲国戚的后代,大富大贵,衣食无忧,不必考虑学业,不必操劳生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他们变得百无聊赖。为了打发难以消磨的时光,他们互相攀比,互相炫富,为非作歹,花天酒地,结果如何?终被世人遗弃,被历史遗忘。现今中国人常怀着一种暴富的心态,各式各样的奢侈品难以满足其欲千金散尽的胸怀,更为可怕的是,这种风气正逐渐蔓延至年轻一代的学生身上,并且就发生在你我身边。不难想象,这种无节制的享受最终将演变成国民性,让整个中华民族都失去前进的欲望,更难以完成复兴的使命。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巴西的一只蝴蝶挥动翅膀尚能引发美国一场龙卷风,一代一代的“耳濡目染”又何尝不会酿成不堪的悲剧!我不愿再进行痛斥,柏杨先生早已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我唯愿独修其身,却又不忍责任的折磨。整个社会的大风气,早已不是你我能够左右的了,保持住内心的一方净土,是周国平先生、余秋雨先生、王蒙先生等,以及所有有良知的读书人的心愿。我愿做这样的践行者,践行着心中永远简朴安静的生活,践行着美好的祈愿。想必曹雪芹先生也是这个意思,字里行间,他仿佛在对我们说,一切繁华都是红楼一梦,何苦为儿女情长苦苦纠缠,何苦为人情世故操劳奔波,何苦为琐屑小事争喋不休,何苦为追求金钱呕心沥血,何苦徒增无尽烦恼。心安即是归处。

虽然《红楼梦》只是一部文学作品,但它真是把“人”写绝了:人的美好,人的智慧,人的劣性,人的悲哀。读这样的作品,我们便懂得了自己,懂得了我们的家庭,懂得了我们的民族国家。向曹雪芹先生致敬,正因有了他,荣辱兴衰、人性冷暖尽收眼底。向那些努力修行品德的志士致敬,英雄造时势,唯愿不再是个传说。

篇42、红楼梦读书笔记

风花雪月之事,假假真真之幻,有有无无之乱。或许没有战三国的雄伟壮观,或许没有水浒汉的忠义情深,或许没有梦西游的虚幻迷人,但红楼有着一种千古不变的发人深思。

《红楼梦》乃曹雪芹先生之心血之作——“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本书贯用北京方言,看官可透过表面用心观测到曹雪芹先生极力反对封建思想,批判封建腐败。读红楼,令人叹为的可不仅仅是家族兴衰史,还有种种风流事,种种风流情。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这木石前盟,那金玉良缘,勾出了一段段风流俗事。林黛玉本就是多病身,幼年丧母,寄身于外祖母家中,少不得处处留心、小心多疑。而表哥贾宝玉又是个“只爱在女儿们身边的”。两人一见如故,更少不了些冤家琐事。她是一向娇弱的林妹妹,他是始终爱女儿之洁的宝哥哥。他们日夜相伴,情味相似,厌恶世俗。宝黛之恋缠绵辗转,可最后,也不过是“卿于新房花烛中,余则凄然焚稿末。”

身带金锁的薛宝钗是位极符合封建思想的女子。待人宽厚,不得罪他人,脾气和顺。可也正因为与林黛玉性格的反差,造就了一系列的悲剧。封建包办婚姻不仅没能为贾宝玉带来幸福,还让他经历了生死离别。薛宝钗从小灌溉封建妇女思想,时刻铭记着“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场所谓的婚姻,亦是悲剧。

有的时候会产生一种错觉,《红楼梦》前几十回是一场美轮美奂的精神盛宴。元妃省亲建大观园,何不宏伟?元宵众人同乐猜谜,何不愉悦?林黛玉等人起诗社,何不自在?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衰弱往往都是从那最繁华的一瞬开始的。这一切都如一场梦,家族兴衰的梦,讲述封建礼教的梦。过眼云烟。烟消云散。最终,大观园的繁荣仅仅止步于过去。

张晓风曾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有刺,三恨红楼梦未完。《红楼梦》不仅是一本讲述四大家族由兴到衰的经典之作,而且,在更多人眼里她就是对某一个时代的回忆,能触发人心底的温情。“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黛玉葬花,葬的不仅是桃花,还有她居人篱下的惆怅。红楼,梦一场,到头来,惹得那人憔悴。

辗转红楼,忘不了伊细泣独怜,忘不了伊焚稿断痴情,忘不了红楼一瞬却终究梦一场。红楼,梦。

篇43、红楼梦读书笔记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家府被抄,身世飘零,仰头望天,泪痕满面,曹雪芹以其真实生活背景,塑造了红楼梦这一名作,触发了我心中的无限感慨。

名著中塑造了多个角色,其中林黛玉和贾宝玉的前世姻缘令我大为触动,一颗羸弱的小草受到了几汩水滴的恩惠,来世便用泪水报答恩人,这奇妙的缘分,让整个作品的氛围变得氤氲温暖。

来世,林黛玉因母亲病故,父亲劝说,背井离乡来到了贾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她并不是主人,在贾家需要处处留心,步步小心,但因与宝玉相遇、相知到自由恋爱而改变了黛玉本来忧愁苦闷的心情。

我因宝玉与黛玉的共读西厢记而变得心情浪花朵朵翻涌不止;因宝玉对黛玉的“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的深情款款告白而怦然心动;因黛玉的任性乖张的“宝姐姐和你好怎么样,不和你好又怎么样,宝姐姐今和你好明不和你好又怎样”而不自觉上扬嘴角;因宝玉的“女儿是水做的男儿是泥做的,料定天地之间灵淑之气之忠于女子,男儿们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林妹妹从不说这样的混话”,不谋求仕途经济的追求自由叛逆自我的性格而心情复杂难解;因黛玉苦闷凄美的葬花场景而感动;因宝玉温柔的呼唤“颦颦”而心跳不止;因宝玉提亲引得黛玉染病令我心惊肉跳;因黛玉心如死灰,在宝玉新婚当晚焚稿而难过低泣……

木石前盟是美好而奇特的,两人的经历是曲折不完美的,但全书的精彩不仅仅局限在木石前盟上,也离不开众多性格各异的其他人。

她作为家族管理者,拥有着果断专行的特权,全家上下她都归她管理,王熙凤,如她名字的读音一般,她犀利刻薄。当凤姐毒设相思局,令贾瑞魂不守舍,正照镜子,精神错乱死去;她在被偷娶的尤二姐面前尽展好人心,骗尤二姐进入府中,在尤氏面前撒泼打滚,大闹宁国府,为尤二姐设下陷阱,让尤二姐吞金而死;她因自己的私利,弄权逼迫多对恋人相继自尽,也出主意让宝玉偷娶宝钗……我面对凤姐的心狠手辣,一面对她含有怨念,一面又对她心中作肯。

她,最有反抗精神的丫鬟,被称为“小黛玉”,宝玉戏谑她,她便率性的撕碎扇子;宝玉烧坏了孔雀裘,她便拖着病倒的身子为他补衣;她因被王夫人说是教坏宝玉的人,而被赶了出来,但日夜思念着宝玉,再与宝玉相见,就与他互换了贴身小袄红绫袄,并将自己葱管似的指甲咬下来送给宝玉……刚烈、自尊、不屈不挠、反抗精神……在我的脑海里一下子浮现出来,晴雯,一个美人病死于那样凄惨的景象下,不禁令我哀叹连连。

她,封建礼教下培养的家族接班人,心思细腻,心机重重,与宝玉有着金玉良缘之说。她因意外听到小红与他人的对话,心生一计,装作来寻黛玉,将责任退给了黛玉;在家庭聚会上,贾母让她点食品与戏剧,她便依照贾母的喜好来安排;当袭人央求湘云做些针线活,她心疼湘云劳累,主动接过针线活……宝钗,一个标准的三从四德的大家闺秀,受家庭摆布,没有婚姻自由,但却体贴他人,无私付出,对她,我复杂难解。

刘姥姥进大观园,笑话连连;鸳鸯反抗家族安排,得以保全自己;贾政怒打宝玉,王夫人舍身保护,引出李纨伤心事;柳湘莲暴打薛蟠,不打不相识,二人后来结为好兄弟……各种情节编织出了最五彩的红楼梦,但红楼梦最终也逃不出两个字:消亡。

在家族安排下,宝玉被骗,娶了薛宝钗,其结果,黛玉熬尽了爱情的最后一滴眼泪,说出“宝玉,宝玉,你好……”最后一句话后,含恨而死,宝玉不顾已经怀孕的宝钗,疯癫出家做了和尚,凤姐病死,探春远嫁,迎春被蹂躏致死……四大家族相继衰落,家府被抄,人员流离,不覆从前。

当书中贾府的一切从繁荣归为零,合上书,闭目回想,沉浸其中,故事片段像流水划过脑海,上演着电视剧,我想,其中的糟粕——封建礼教对人的束缚、对女子的压迫、对婚姻的捆绑、落后贪污腐败受贿等等,都是我们应该摒弃的。而其中的精华,就是这里面的想要诉说的意愿——空。不论世间有多么繁华,多么美丽,多么精彩,多么令人着迷,到头来,最终的一切都将会是空的,虚幻的,不复存在的,一切都会归为零,什么都没有了。贾府曾经辉煌,但却一步步走向消亡,是什么导致了最后的灰飞烟灭?我想,每个人都参与了贾家的毁灭历程,每个人都是导致毁灭的推波助澜的那一股力量。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

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篇44、红楼梦读书笔记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凄婉的歌声萦绕耳旁,随之油然而生的是淡淡的忧愁。红楼一梦,诉说着一个凄美又悲凉的故事,虽曾荣华富贵,但现沦落于世;虽曾谈情说爱,但现泪流不止;虽曾高高在上,但现遭人唾弃。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一,小说以贾、史、王、薛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写了在大观园里一系列的琐事,歌颂他们的人性美。后半部分突出了腐败的封建社会对他们的残害,通过他们的悲剧命运揭示历史的兴衰。

大观园里姑娘们很多,但她们却性格各异,这也铸就了她们不同的命运。有精明狡猾的王熙凤,坚毅能干的探春,也有大家闺秀的薛宝钗,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还有玩世不恭的贾宝玉。最让我揪心的是那弱不禁风、聪明敏感的林黛玉。

黛玉初见宝玉就被称作神仙似的妹妹,“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生动地描绘了一个娇弱又美若天仙的女子。

这如此美丽的女子,有着多种性格:她孤傲清高,大观园里别的姐妹都在热热闹闹地说笑时,黛玉总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不愿意去搭理别人;她多愁善感,见到花落无人问津暗自落泪,并认真地把花埋葬好,甚至以花比喻自己的身世凄凉;她才华横溢,众人对诗黛玉总是从容不迫,挥笔一写便是佳作;她率直敏感,得知自己是最后收到宫花的就边哭边骂,认为自己被人看轻;她痴情天真,和宝玉两情相悦幻想一起追求自由,直到宝钗结婚才看清命运,含泪而死;她不慕荣利,不受社会条规的拘束,追求自由,反对封建……

黛玉的悲剧命运反映了明末清初时期,社会上的封建习气对妇女的摧残。黛玉向往自由恋爱,可偏偏在封建的婚姻制度下是不允许的。

父母之命如同媒妁之言,宝黛二人虽情投意合,但门不当户不对的,注定是一个悲剧,最后黛玉如同野花凋谢一般无声地死去。这不仅是

大观园的悲剧,这也是初清的悲剧。但若黛玉陈守妇道,命运可能会更加的坎坷,她做出了反封建的决定,就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尽管没有成功,但这种勇气是可嘉的。合上书本,我的脑海里仍然浮现出一个坚毅善良,神仙似的黛玉,她的故事让我忍不住落泪。

《红楼梦》就像一部历史传记,让人感悟清朝上层人员的腐败无能,规章制度的死板拘束,平民百姓的悲惨生活。这个悲剧让我无比感慨,从黛玉的经历中,我悟出了许多。虽然生活中的波折起伏正如历史的兴衰是具有必然性的,有时候我们可能不能改变大局,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只要拥有一颗正直的心,不受黑暗势力的拘束,就算牺牲一些东西,哪怕是生命也无所畏惧。因为你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你就会觉得自己的生命十分精彩,活出了价值。若是任人摆布你的人生,你将会悔恨终生。

而大观园及历史的兴衰也很好地向我们说明了荣华富贵只是暂时的,兴旺繁华也不会一直延续下去。我们要积极向上,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读书为增长见识,而并非谋求大官及钱财。如果像《红楼梦》中的贾政等贪官那样,将会亲手害了自己的一生及家人。一个人值得骄傲的应该是他身上具有的品质,他卓越的才能,不是他的金银珠宝,更不是他的高官名利。这些身外之物会迷惑人心,造成悲剧!

《红楼梦》是一部历史巨著,值得我们细细品读。

篇45、红楼梦读书笔记

说起《红楼梦》,大家最先想到的可能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的那段恋情吧,这恋情因生不得在一起,死后也无法相见而显得难能可贵,刻骨铭心。我阅读《红楼梦》后,也对他们的恋情感到可惜,然而我却还是不为他们没在一起而感到惋惜。林黛玉只适合养在深闺中保护起来,如一只容易受伤的金丝雀,没了主人的保护和爱惜便不能久活。而贾宝玉正好就是哪位不能带给她幸福的主人,贾宝玉这个人,说傻不傻,但也不是太过聪慧,他只是一直都在随心所欲的活在世界上,他的存在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这种格格不入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好的地方在于他表现了作者的意识和当代社会的阴影面的投射,不好的地方在于正是他的性格造成了他和林黛玉不幸的一生,不能拥有美满的结局。要我说还是薛宝钗和贾宝玉更加相配,薛宝钗要容貌有容貌撑得起一个家族的面貌,足够有当家奶奶的气场,且也懂得如何与人相处,不想林黛玉一样处处敏感,总觉得别人话中有话,最终因为这多感的心而劳累了身体,最终香消玉殒。薛宝钗容貌,性格,气质,对贾宝玉的关心都足以为她赢得当家少奶奶的头衔,然而就因为当时社会的以夫为天的封建思想,使得她如此一位有才气,集美貌与智慧与一身的女子败在了一纸休书上。从此一蹶不振,再也没能起来,只能郁郁寡欢,最终也落得个不太美满的结局,而贾宝玉呢,他辜负了一个女子的一生,又毁了另一位女子的一辈子,最终也只是考的状元却最终落得个皈依佛门的终局,正如曹雪芹自身在文章的开头便写到的那些伏笔一般,一个似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最终分散两地,全是虚幻,也全是泡影。

小说中主人公的不幸结局也暗含着作者的落魄和不幸的人生,原是豪门的曹雪芹却因正值革命时期而没能当上状元,也没能在官场上有所大出息,小说中贾宝玉的前半辈子幸福的人生可能就是作者的过去吧,也只能说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落魄了的作者其实内心深处还是在深深眷念着过去纸醉金迷的繁奢的生活吧,而贾宝玉之后所经历的贾府落魄,也正是作者生活开始衰败的投影吧。可能也正是由于作者生前经历过的真实生活的巨变,贫富的差异,生活的不顺心,使得他终于从过去那种腐烂,颓败的生活中看到了社会的阴暗面和隐藏在社会深处的黑暗气息。人心的异变与自身身份的改变给了曹雪芹一个蜕变的机会,正是因为他亲身经历过了奢靡的生活,他才通晓那些大家族里的规矩和方寸,也明白那些复杂的人心和大宅里的勾心斗角吧,结合了自身的人生经验,曹雪芹使得《红楼梦》中那些人物生活都活了起来,那些人物的言语,行为,动作,仿佛跃然纸上。不见其人先闻其声的王熙凤,树下悲歌葬花的林黛玉,说出男女是泥和水的贾宝玉,有那通身气派的老祖母,一个个人物在小说中活出了他们精彩的一生,不可谓曹雪芹以示面面俱到了,还有众人那影藏了一生悲欢离合的人物诗,和那一出出暗含的玄机,直令看的人觉得内心痛快,但在阅读书中人物的一生时也不禁引起我们对于当今社会的反思,那时候的封建社会的坏习性和不良风气是否延续到了今天?那时候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是否在今天仍然出现在了当今的社会主义社会当中,那时的对百姓的迫害,大家族对百姓的欺压,法律对贵族的庇护是否在今天还活在社会那个阴暗的角落?我们需要反思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这并不只是一个人的思考,也不是一群人的深思,而是一个国家乃至一个世界全体人民的深深自我反省与自我监督。

《红楼梦》的魅力当然不仅仅只是这些,其中所蕴含的文化是如此的出彩和丰满,看着《红楼梦》,仿佛就看到了整个社会的气息,仿佛触摸到了古代珍贵非物质文化的躯体。那不仅仅只是一本书,一本小说,它是另一个名为《红楼梦》的世界的载体,使得另一个世界得以以这种媒介和我们这个社会相接触。这或许就是红学的诞生缘由吧!

篇46、红楼梦读书笔记

翻开这本厚厚的《红楼梦》,一股浓浓的书香味扑鼻而来,我端坐在书桌前,像是面对着一件严肃的事情。是啊,作为中国古代智慧的结晶,老祖宗为我们留下的历史悠久、文化水平高的四大名著之一,它又为什么不能令我郑重对待呢?

在经过了几个月的阅读下来,我终于将这本神圣的书看完了。我不得不佩服曹雪芹的写作能力之高超,有详有略地将每一个人物写活了,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人物,我仿佛身临其境,见证了一个家族的兴盛与衰败,,感触到古人丰富繁远的情感。

其实令我感触最深的不是林黛玉的逝去、贾宝玉的生日、贾府的查抄等而是刘姥姥的报恩。我一开始对刘姥姥的印象是一个土里土气、话多、爱占小便宜、没见过大世面的人。但最后她的出现让我不禁震惊,那时的贾府家道中落,所有人都是避之不及,但刘姥姥却在这时自己主动来贾府看望他们,对他们也是毕恭毕敬的,没有一丝懈怠,甚至将自己平日里省吃俭用省下来的钱帮他们。只因贾府曾给予她二十两银子。这二十两银子对那时鼎盛时期的贾府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但在刘姥姥眼中却是天大的恩惠,以至于在贾府衰败,大家都退避三舍的时候毫不犹豫地走出来帮助贾府中人。她为我留下的印象又成了知恩图报、有责任心、做事果断。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没见过大世面又如何,他真正做到了他人所不敢为的事,一样让我由衷地敬佩。

但现实中这样的现象却是少得可怜,且不说知恩不报的人多,就连恩将仇报,反过来咬一口的事例也比比皆是。想必大家都知道好久前孙俪资助一名大学生的事,连着好几天都登上了热搜的头条。矛头都指向了孙俪,真相却令人唏嘘。孙俪的一个简单善举却被恶意报道。这名学生家境贫穷,孙俪知道后决定资助他,让他的生活好起来,每月在他的卡上打钱,就这样资助了一学期,但他高考未考上大学,孙俪仍鼓励他,让他重读了一学年,终于,他考上了大学,且得知了资助他的是位大明星。他开始向人骄傲地吹嘘,上大学后屡次向孙俪要钱却用来逃课、上网吧、打游戏、谈恋爱,孙俪知道后停止了对他的资助,希望他不要荒废学业,但这位大学生却觉得孙俪是不舍得再花钱了,那些钱对她来讲不过是九牛一毛。他联系了各大报记者,将责任都推向了孙俪,把孙俪推上了风口浪尖的地方。这可真是现实版的“农夫与蛇”啊。我觉得即使那钱对人家来说的确是九牛一毛,但那也是别人牺牲自己宝贵的休息时间赶通告、拍戏等换来的。刘姥姥那样看似小气、抠门的人都懂得有恩必报,他却恩将仇报,着实令人气愤。资助的钱是有限的,但这些钱能干的事却是无限的。同样一笔钱,对于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意义。有人用这笔钱来交学费买资料更勤奋学习,努力改变命运;有人却用这钱来干无意义的事,荒度一生。世界上学习条件恶劣却又勤奋好学的人有很多,你不过是芸芸众生中幸运的一个,上天只眷恋聪明努力的人,你又凭什么认为自己有资格或是理应获得别人的同情,喧宾夺主,得到钱。唯有用别人对你的付出证明你自己才是对人最好的回馈。

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有良知的人,学会感恩,让世界充满爱心、充满欢笑。

篇47、红楼梦读书笔记

《红楼梦》实是梦一场,噩梦一场,虚梦一场。

看罢,心里泛起层层酸意。

清代的曹雪芹少年时代本是经历着一段富贵豪华的生活,但时间不长,他的父亲因事受到削职抄家的处分,贾家便走向衰弱。

男主人贾宝玉是串全书始终的人物,他身在贵族之家,家里期望很高,但他不爱读书,憎恨封建传统思想,厌恶束缚他的家庭,充满叛逆精神,他同时也对女性充满同情。

女主人公林黛玉原是绛珠仙草,因受顽石露水恩惠,愿用一生的眼泪陪伴他,而这块顽石恰是宝玉,她有极强的自尊心,才华横溢却多愁善感,他们俩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到长大了相恋,但最终他们的爱情被封建势力所扼杀。

其实,曹雪芹一生也很无脑,人这一辈子,有很多无奈,记得《士兵突击》里的许三多说过,“我要好好活”,是啊,一本子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活”啊,什么都不做怎样“好好活”?什么都是需要代价的,你学习,换来好的工作,你工作,换来生活需要的钱,钱有了,去生活…可是,你觉得完美了吗?钱乃身外之物,功名利禄只是换取钱的手段罢了,如果觉得钱就是自己的生命,自己的一生就是一场噩梦,无聊之极的梦,有一些钱,能过上安稳的日子,这倒是允许的,奢华点也是自愿的,但愿能做些有意义的事,有少数人能看破红尘,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有很多人为《红楼梦》的结局不满,可我却引以为足,若是宝黛结合,那他们最终能否逃过命运的束缚?我想,是不能,即使改变,也是痛苦,甚至比死亡,比出家更痛苦的改变,宝玉的叛逆,不追求名利,但他能做些什么呢?只能出家,看破了红尘,一切都了无烟迹,黛玉的力量如此薄弱,远不如宝钗那样深得人心,也许死才是解脱吧…

“有过风雨,有过泥泞,也曾狂傲,也曾难耐,却终究走过,人生之路上,携一蓑烟雨,过得,过得,过,便有所得”,自最喜甚之。

虚也罢,实也罢,一梦而已,惊醒已泪全。

篇48、红楼梦读书笔记

“开天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题记

莫怨东风当自嗟

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初进贾府大门的你,给人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也难怪宝玉称你为“颦儿”,而小心谨慎,不敢多说一句的你却让我感觉到你内处的那一份寂寥和惆怅,愁绪三更天,香魂一缕散,你最终的结局却让人为你的消逝而流下几滴同情之泪。古往今来,无数人为你凄惨的爱情故事而悲痛,可谁又能了解到你心中的那一份坚强?林黛玉,木石前盟始终在你的心中永存,所留给你的只能是无穷无尽的遗憾……

任是无情也动人

家财万贯,“珍珠如土金如铁”的家庭并没有让你养成挥霍的坏习惯,相反,你的为人处世,聪颖多智,让我不得不佩服你的头脑,你就像那枝签上的牡丹一样,在大观园这个快乐的世界里做你的花王。可是,封建制度的婚姻让你寒心不已,人称宝二奶奶的你,心中却总是萦绕着那一份不甘,或许只有你一厢情愿地相信“金玉良缘”的传说,纵然当你苦苦追寻的婚姻成真时,却还是落得个独守闺房的下场,宿命,总是不能被篡改,宝钗,无论怎样,你还只是傲人的牡丹。

无故寻愁觅恨

一出生就口衔通灵宝玉的你,作为大观园里的主角,贾家的继承人,本应该是享尽荣华富贵,但是骨子里那一份对女儿的喜爱,让你勇敢地去作反抗,一句“女儿都是水做的骨肉”道出了你对重男轻女思想的抨击,“什么金玉良缘,我只认木石前盟:更说出了你对那一份前世早已注定好的爱追求,谁说你“腹内原来草莽”,当你迂腐的父亲要你作诗时,你出口成章,引得众人一片赞赏,你会为了一个人而神志不清,会为了那一份苦苦追求却终究没有到手的爱情而愤然出家,贾宝玉,你用血泪写成的《芙蓉女儿诔》无异于一篇叛逆到底的宣言书。你对爱情的执着和对现实的不满却让我敬佩!

竹篱茅舍自甘心

相夫教子,恪守妇道本是你嫁到贾府来的唯一准则,可惜天违人愿,青春丧偶,白头到老的协定早已化作空谈,你曾经心如死灰,但是你从未放弃一个目标——将儿子培养成才,上天再为你关闭一扇门的同时,会为你开一扇窗,儿子贾兰终于不负重托,金榜题名,对于丈夫的思念,你却将它化作一股股动力,作为你永不放弃的力量的源泉,李纨,再休提绣帐鸳衾,只留下镜里恩情。你成为了千古佳谈。

……

合上那一卷纷繁复杂的红楼史,树倒猢狲散的下场让一个繁极一时的家族土崩瓦解,窗外的雨还在密密的斜织着,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篇49、红楼梦读书笔记

金陵十二钗尽是红颜薄命,合上书页,只留一声轻轻的叹息。探春的面容,探春的言行,却始终萦绕在我的脑海。

探春的首次出场是通过林黛玉的眼睛来描写的:“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脸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只这一笔就凸显了她与众姊妹的不同,活泼的性格跃然纸上。当宝玉谈到《古今人物通考》时,众姊妹都没有说话,唯有探春笑着打趣宝玉,可见她不似古代女子那般矜持,能大方地和兄弟开玩笑。这是年幼的探春,她那双玲珑慧眼,在举手投足之间彰显着别样的风姿。

探春的房间布置也是不一样的,在大观园建成后选住处时,她选择了“秋爽斋”,听这个名字像是男儿的住处,院子里种植着梧桐和芭蕉。若是下雨,便有“雨打芭蕉”之优美的意境,或是像李清照所写的“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探春喜阔朗,她的三间屋子连为一体,房中当地放一张桂梨大理石大案,案上磊着各种名人的法帖,笔墨纸砚一应俱全。墙上挂的是米芾的《烟雨图》和颜鲁公的墨迹。由此可见,探春是十分大气的,“三间屋子连为一体,中间没有隔断”在现代装修中也很常见。而她的摆设都是些大物件,笔墨纸砚与墙上所挂的书画使秋爽斋增添了书卷气息,显现出主人的才学与素养。而宝玉的“怡红院”,刘姥姥有一次喝醉酒误入,觉得里面金碧辉煌,还以为走到了那个小姐的绣房。从房间的布置中,足以窥见人物独特的性格。

探春应该是姊妹中最活泼的一个。她的才情虽不及宝钗与黛玉,但她爱诗。觉得不一定只有男子才能结诗社,她召集姐妹们办了“海棠诗社”,她的诗句刚正有力,不像是出自女儿之手的那样温婉柔情。如大观园咏菊诗中的《簪菊》与《残菊》。她的雅号是“蕉下客”,符合秋爽斋的布局,又有男儿风范。

探春的理家才能是不亚于王熙凤的。在第五十五回中,由探春和李纨料理家事,正碰上探春的亲舅舅去世,吴新登家的欺负新主,在问赏银多少时故意听她的意见,探春笑道:“你办事办老了的,还来问我们!”说得那刁奴满面通红。赵姨娘知道赏银只有20两后来问探春,她没有更改先前的决定。可见探春是个公事公办的人。在五十六回“敏探春兴利除宿弊”中写了探春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一个“敏”字足以显现作者对其的高度评价,她蠲免小姐们每月二两的头油、脂粉钱,仿照赖大家的花园管理方法,一草一木都获得收益,合理利用,为贾府省下不少钱,让人不得不佩服她的理家能力。就连精明的王熙凤,因为探春比她识字、懂诗书,她认为探春比她更厉害了一层,也要让她五分。

探春在贾府中有一个别号“玫瑰花”,玫瑰美丽的外表之下,有着尖刻的一面。迎春虽是正室所生,但性格木讷懦弱,经常被一些悍仆欺负。探春虽为庶出,她常常为她的低位而感到烦恼,为亲弟弟贾环和亲生母亲赵姨娘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但她没有陷入烦恼的泥淖之中,而是尽力摆脱她庶出的低位,可见,她是多么坚强的女子。同时,这又是封建制度赋予她的一种功利心,想往上攀登。她认为贾政是她的亲爹,而只有王夫人是她的亲娘,也和宝玉走的更近。这不仅仅是因为赵姨娘与贾环的人品不好,而是他们的地位关系。探春虽有较为先进的思想,可依然没有摆脱封建等级制度的束缚。这是时代的悲剧,而探春,只是时代背景下的一个缩影。

探春的命运,我认为是金陵十二钗中最好的。依通行本高鹗的续书来看,是远嫁他乡。判词是这样写的:“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在元妃省亲那一回里,要求写谜语,探春所作的谜底就是风筝,这预示了她未来远嫁。她的命运就像风筝,无论她怎样努力,逆风飞行,但有一根看不见的线牢牢地栓住了她,命运紧紧地握在别人的手中。这是封建社会里女子的悲剧。

王熙凤是女曹操,若她是个男儿身,会有别样的作为,正如那句评价“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也。”凤姐是为了一个“利”字,中饱私囊,加速了贾府的衰落。而探春却是真正为了贾府着想,力挽狂澜。若探春生为男子,一定是个公正清明、才华卓越的人。

关于探春的名字,我觉得是踏探新春的意思,是极力改变自己命运的意思。亦可理解为一种叫探春的植物,对风适应性强,竟有些与判词呼应了。周邦彦的一首《瑞龙吟》中写道:“探春尽是,伤离意绪。”虽然宋朝与清朝隔的很远,此“探春”非彼探春,但不妨就这样来理解,他真真道出了我的感受。当我合上书页,眼前仿佛出现了小舟上掩面哭泣的女子,她晶莹的泪滴中包含着无限的深意,有恨,有怨,有无奈,有不甘。落花随水飘零而去,就像她的理想,她的命运。那个曾说自己若是男儿,就出去立一番事业的坚强女子哭了,她最终没有摆脱命运的大手,成为了封建制度的牺牲品。

伤感此时笼罩了我,唯有轻轻呼唤着那个如此熟悉的名字,探春,探春,踏探新春的探春啊!

一句话点评:“踏探新春”的解读饱含了作者对这个金陵女子才情的钦佩和对她不幸命运的深切同情,也勾起我们心湖的点点涟漪。

一、书籍简介

《长恨歌》是王安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6年。

《长恨歌》写了一个女人长达40年的感情经历。中学生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弄堂女,但她又是不普通的,因为她美丽无比,几乎达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境界。自从被选上“上海小姐”后,命运就发生了转变,她做了某大员的女人。后来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又成了普通弄堂女孩,但是表面的平静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波澜起伏。她与几个男人纠缠在一起,关系复杂,后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与一位年纪与自己女儿相仿的男人发生畸形恋,最终因为金钱被女儿同学的男朋友杀害。小说笔调冷峻幽默,细腻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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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王安忆,1954年出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到沪。1970年赴安徽插队落户,1972年考入徐州地区文工团,1978年调回上海,任《儿童时代》小说编辑,1987年进上海作家协会专业创作至今。自1976年发表第一篇散文,至今出版发表有小说《雨,沙沙沙》、《本次列车终点站》、《流逝》、《小鲍庄》、《叔叔的故事》、《69届初中生》、《长恨歌》等短、中、长篇,约有400万字,以及若干散文、文学理论。其中一度获全国短篇小说奖,二度获全国中篇小说奖。翻译为外国语的有英、法、荷、德、日、捷、韩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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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简介

小说以王琦瑶“锦绣烟尘”式的传奇一生作为主要的表现内容,将时代的沧桑变幻同个人命运乖蹇相联系。

20世纪40年代末期,风雨飘摇中的上海并不知道时代的巨轮即将碾碎繁华旧梦。出身上海弄堂的女中学生王琦瑶非常偶然地被选为“上海小姐”,由此展开了她充满传奇和无限变数的人生。

作为颇有姿色又可人的“上海小姐”,被选中就意味着将被抛进喧嚣驳杂的男人世界。王琦瑶被大官员李主任看中,养为外室。怜香惜玉的李主任给予了她物质上的极大满足,王琦瑶尽享了人间的浮华,但同时她也饱尝了独守空房的寂寞滋味。两人进行的是一场“苦多乐少的恩爱”和“得过且过的恩爱”,彼此对未来都没有长久的打算。

李主任死于空难后,她陷入极大的恐惧之中,不得不逃到乡下避难。风平浪静后,她回到了平安里,按下心头的浮华,开始平淡素朴的生活。与严家师母的交往,不禁重新勾起她隐藏在内心深处昔日的繁华梦影。在严家的牌桌上,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

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但康明逊却担当不起做父亲的责任,王琦瑶只好让看似懵懂的混血儿萨沙代人受过。本打算在萨沙的帮助下做掉孩子,可是在去医院的路上她忽然决定生下这个爱情的纪念。当她大腹便便即将生产之际邂逅程先生,宅心仁厚的程先生担负起了照顾王琦瑶母女生活的重担。但“文革”之初,程先生便自杀了,他很难接受莫须有的罪名。王琦瑶侥幸度过了令人胆颤心悸的十年岁月,“文革”结束后,随着女儿薇薇的长大和出嫁、出国,她开始走入属于自己的怀旧时代。

王琦瑶荣膺“上海小姐”的陈年旧事和过眼繁华又重新被人们提起,女儿薇薇的同学张永红将王琦瑶介绍到各类年轻人的“派推”中去。在这些场合她似乎重新找到了生命的喜悦和自豪,但并不张扬,“她穿着那么得体,态度且优雅,一点不扫人兴的,一点不碍人事情的。她就像一个摆设,一幅壁上的画,装点了客厅。聚会中,对20世纪40年代充满怀旧之心情的“老克腊”被她的仪态和风韵所吸引,并逐渐与王琦瑶熟悉起来。“老克腊”爱上了王琦瑶,王琦瑶恍如隔世感慨万端,仿佛又回到了旧梦前尘,两人陷入了畸恋。王琦瑶提醒自己要处理好二人之间的关系,“走钢丝般的游戏,是有些刺激的。可也不能多,多了就要失足了”。但随着交往的加深,王琦瑶终于向他展开了自己几十年的“锦绣繁华悲剧”,“老克腊”完全被她往昔的魅踪丽影所迷惑。两人的感情热度亦达到了极致。

出乎意料的是王琦瑶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当“老克腊”游历40年代的“太虚幻境”之后,欲重新回归现实,要别她而去。王琦瑶为了挽留住他。不惜以黄金相诱。她的真心告白非但未能留住“老克腊”,反而加速了他逃逸的速度。最后王琦瑶被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所害,魂归离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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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恨歌》读后感30篇

第1篇:《长恨歌》读后感200字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面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爱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爱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只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面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第2篇:《长恨歌》读后感300字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第3篇:《长恨歌》读后感400字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第4篇:《长恨歌》读后感600字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第5篇:《长恨歌》读后感800字

人的一生有长有短,长则几十年上百年,短则几个月几年。无论我们的人生是长还是短,都没有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像《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当她还是一个懵懂少女的时候,她渴望被人关注,羡慕荧幕上的电影演员。然而,世事难料,当她朝这个梦想走去时,乱打误撞的遇到了程先生、蒋丽丽还有后来的李主任,从而改写了自己的人生。

人生总是在这样的渴望和不期而遇中被改写着,我们总是在计划着自己的人生,规划者我们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一颗当教师的种子,在此后的学习中不断的为这个梦想努力着,可是没有谁预料到在他即将成功的时候,从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面对这样的打击,他可能一蹶不振,从此过上了颓废的生活,也有可能奋发图强,当上了教育领导。他的人生可能因此发生大的逆转,他的未来更是变化无常的。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变化,我们的生活才变得多姿多彩,活着才变得有意义。苏秦之所以能成为赵国的相国,是因为他在秦国的外交失败,使其父母、妻子改变对他的看法,对其不理不睬,迫使他在愤怒下熟读姜太公的《阴符》,从而能游说于赵国,使赵国国君采纳他的意见,从而封他为相。如果牛顿没有偶然被落下的苹果砸到头,就不会引发一系列得联想,从而提出万有引力定论。无论是苏秦还是牛顿,面对各种变化,他们在此之前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成就。就像王琦瑶从没想过李主任会一去不返一样。然而,当他真的再也不能回来了,她就只得一个人面对剩下的人生了。

每个人都不得不在变化无常的岁月中面对自己的人生,看见身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

可是,并不是每一种人都适合这种变化无常的生活。当我们老了,只剩下女儿和回忆时,就没有谁期望这种变化再继续下去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经不起这种折腾了。王琦瑶就是在这种折腾中死去的。远离女儿的她,晚年照常与各种人打交道,参加各种聚会,最终在这不断的变化中不安稳的离去。

第6篇:《长恨歌》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第7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但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己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但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现在面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面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不过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爱情应该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爱情为何物的年龄,接受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后来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己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同寻常的关系。

最后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一定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爱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己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第8篇:《长恨歌》读后感

从小家碧玉、婷婷袅袅、顾盼流连到形容枯槁、满是皱纹,这便是王琦瑶一生的浓缩,也是大多数女人一生的浓缩,这浓缩又是如此让人感时伤怀的。

这一生是动荡不平的一生,歌舞升平吴侬软语的民国上海、建国后一切计划中平淡无奇的上海、文革时是非黑白颠倒流言四溢的上海、文革后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上海。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旧时上海女人,又经历这时代的种种变迁,就更添了那沧桑感和历史气息。

王琦瑶的繁华里是带着质朴的,而这质朴中是透着娇媚的,就像这书中的字字句句,诉说着万事万物的两极,而这万事万部无一例外的都在这两极之间流连穿梭,不知停歇。

王琦瑶懂这闹中的静,知这扬中的抑,明这欲中的拒,这在我心中倒是显得可爱的。她的出生和出身也似乎决定了一生,其中有些命定的理,但又不忘了成事谋事都在人的理。几十年的风雨沉浮,也有着几十年的感情纠葛,可纵使再刻骨的爱,在这岁月的风蚀下也终成淡然和稀疏平常。而这其中的爱,是较着劲的;说成是一种博弈,不免伤人,可怎么看,那感情也只是这模样。

王琦瑶其实是势利的,她本是这上海城市的边角料,但那股上进心是非得要让她跻身这上海舞台主流的,这也是天生丽质的姑娘们所抱着的最大憧憬的。

程先生纵使有千万般好,纵使无可挑剔,可单凭一点,就注定了他是王琦瑶用来垫底的。那就是,程先生也是这边角料里的,虽说是这边角料里最为完整的一块,但也是王琦瑶所看不上眼的,自始至终都看不上眼的。王琦瑶宁可要当李主任没名没分的情人,宁可后来为康明逊忍痛生子,也是满心里看不上程先生的,因为她是将自己看作那上流中的一部分的,哪怕是那上流中的边角料也是与程先生不同世界的。

而程先生呢,对王琦瑶的百依百顺与其对蒋丽丽的任意放纵形成这书里最大的感情反差,最是让我心酸,也让人明白再好的人总会有其有恃无恐的时候。你或者会问,“凭什么呢?”可这感情里都是你情我愿,又何必探个究竟寻个明白。有时越想得,越不得;而不去想这得,也是不得的,这就是命里无时,不论强求与否,终是个无。

蒋丽丽本是有机会同程先生有个结果的,只可惜女人凡事太求个真,其实也不只是女人,总之太求个真反倒只能得个空。蒋丽丽是极致的,牺牲是极致,占有是极致,文艺是极致,革命是极致。满是要溢的啊,极致只能是让人内心负荷的。蒋丽丽是不懂王琦瑶那七八分的学问的,蒋丽丽也是不明王琦瑶那隐忍等待的命理的,也就只能吃了极致的苦,患了极致的顽疾,离了这极致的世界。

《长恨歌》是拖了一年的时间才读完的,作者散文似的笔触极其细腻,字句都能在读者心里形成一幅幅栩栩如生画面的。有了电影和电视剧,虽没看,但也知晓现代的影音技术再怎么发达也无法将这活灵活现的笔触不失真的表达。

而回想自己这一年,也是一个不忍,自知是个感时伤怀的人,也就在这样感时伤怀的文笔中不能自持。回忆也是有着生命力的,某个街角、某个桥头也是会有一幅幅画面浮现的,昔日之人之情之景已不复存在,又似乎是永存了,化作永恒,如同一尊望夫石。

这也只是一年的光阴罢了,倘若是几十年后的回望呢。不想不想,罢了罢了,前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第9篇:《长恨歌》读后感

不管是张爱玲,还是苏青,不管是茅盾,还是王安忆,但凡涉及老上海的繁华锦瑟,心里总是会起一个结,是嫉妒,也是羡慕,是不屑,也是无奈,是忿忿,也是遗憾。北天津,南上海的气势磅礴如今不仅被上海远远的抛在了后面,就连北平也远远不如了。虽然表面上总是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渲染地域性的仇视,似乎又可以光明正大的指责政府了,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小肚鸡肠。

同样,上海女人全国闻名,却不是什么好名,势利,市侩,斤斤计较,好像把女人能有的缺点都套了上去。可是,又有王琦瑶这样静静的邻家女孩儿,淡淡的透着温情,虽然不是极艳的美,却带着风韵,让人上瘾。识大体,明事理,清清楚楚,好像把女人做到了极致。可是这样弄堂里的小家碧玉也是有人不喜欢的,觉得这样的人虽然仪表是端庄的,谈吐是高雅的,却精于心计,琐琐屑屑,没有大智慧。而这位清晰地画出分界线,拼命证明自己是真诚的,肝胆相照的“大智慧”却天天烹制心灵鸡汤,放那么多盐也不嫌齁儿。

王琦瑶成长于弄堂,悠闲慵懒,充满着小情调,人生发展顺水推舟,不骄不躁,看似平常,又在平常里透着不平常:天生的敏感中流露出来的是腼腆和沉着。这份含蓄恰恰成为她最有利的武器,男人看重的也恰恰是这份不经意。借着这份不经意,王琦瑶踏入了上层社会,红极一时,可随后便是急转直下,大富大贵后的忍气吞声。也不奇怪,那件武器毕竟是女人的武器,是胭脂水粉小世界的武器,抵挡不住刀光剑影的大世界。

随后的上海看似斗转星移,骨子里还是透着小情小调的慵懒。王琦瑶看似独当一面,实则还是靠着旧时代的荣耀。旧上海时虽不惊人却忘不掉的美带给了她一世繁华,这繁华又给了她在新上海不曾消逝反而会随着时光生长的美。

生为人母的王琦瑶明白漂亮的女生想用自己的美貌换取一个好价钱,却难免眼花缭乱地错过了去,所以劝诫张永红不得,心里也遗憾,也可惜。可她王琦瑶年轻时不也是无视一个中共地下党,被眼前的炫目繁华吸引过了去。所以到头来王琦瑶虽然仗着经验怜悯着张永红,可更多的却是惺惺相惜的闺蜜情。

想来也是,哪个闭月羞花的十分女生不希望自己能过上十二分的生活?可惜大多要么像张永红,自觉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游戏人间,哪知却是过眼烟云,稍纵即逝,最后草草了事;要么像王琦瑶,堕入大户,哪知男人们在外厮杀,屋檐下又怎会不染一滴血?就算熬成了正室,也躲不过大宅门里面的明枪暗箭,消磨心智,冷暖自知。真正幸福的,反而是忘掉了自己的十分美貌,过着七分的日子,慢慢酝酿,在时间里缓缓化成三分,反倒成就了十分的生活。

王琦瑶发迹于这繁华,也亡命于这繁华。在十里洋场的阴柔上海,王琦瑶可进可退,尚且死于非命,现在这个骄淫失道的社会里,王琦瑶张永红们又该何去何从?

自古红颜多薄命,独留青冢向黄昏。

第10篇:《长恨歌》读后感

此恨绵绵无绝期,别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长恨歌一下子就想到了这句。

书名《长恨歌》,简单分析一下。长是说书讲述了王琦瑶的一生,恨是说她从未找到过好的归宿,她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

本书主人公对得起她的名字,美丽,招惹了无数男人。

先说第一个也是此书最爱人物,程先生。程先生对王琦瑶可谓是爱到骨头里了,情一念而起,一往而深。程先生总让我想起金岳霖,而金比他还幸运些,起码得了回应又高寿。他从未放下过王琦瑶,他一直放在心上的。知道王琦瑶做了上海小姐,也是不愿相信,自己却是形销骨立了。不管王琦瑶后来怀孕了,种不是他的,他依然在孩子生下后感到欣喜,好像孩子真是他的一般。知道王永不会回应他决然地说从此不会再踏入平安里一步,虽是爱惨了可还保留着自尊,我欣赏。而这样一个喜爱摄影的人竟在文革中死去,莫大的冤屈那。文中还提过他本业是铁路设计,真真是多面俊公子。

每个人对爱自己的人都是自私的,程先生也不例外。程先生对蒋丽莉一直是残忍的,他在她面前不断地提王,一遍遍揭她的伤疤。但他们之间本是有可能的,他也曾真心对她,也许虽然只是感动,但王对他的影响太大,街上的一个背影都可错认。蒋丽莉终爆发,她明白自己永远替代不了王了,于是她一遍遍在他面前提王的名字,既刺痛自己又伤到对方,“王琦瑶这名字本是要用时间抚平的,哪经得起这翻来反复的提及,倒成了刻骨铭心。”我一直觉得这句写的很好,提醒女子不要在男人面前多次提前女友。

这里岔开去讲一下文中另一个我认为还要悲惨的女子,蒋丽莉。蒋丽莉写的一首小楷,她将王琦瑶视作好姐妹,甚至邀请王住她家,真真把她作姐妹待。可她爱的男人竟爱上了她的好姐妹,这让她痛不欲生。但她一直是不争不抢的,她只是心痛当得知姐妹抛弃了程先生,也为姐妹的未来心疼。她始终未得到幸福,她后来嫁了人也生了三个孩子,可竟连孩子也对待她像陌路一般,而她为加入共产党与家里划清界限,这让自己连个吐苦水的地方都没有了。所以她这么迫切的想加入共产党,如此急切甚至肉麻的表达自己对党的热爱,这是她的精神依托。她最终年纪轻轻的得了恶瘤去了,一声叹息。却也是痛苦的结束。

王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权势通天,是王两倍年纪,也是真正怜惜王的。他如此强势,迫使王不得不接受成了他的金屋藏娇的女人。不能说他们之间有爱情,王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人,她只是接受了命运安排,在我的理解里,李主任是她的依靠。她一直在等待李主任的到来,最后一次相见两人都内心惶惶,因为他们都有预感。而这预感成真了,王等到了李死亡的消息。

后面几个人物我不想写了。直接跳到王的女儿薇薇。

薇薇和王真的不一样,她一点都不像王,她不美,所以她一直嫉妒母亲也许还带着怨恨。她和朋友在一起是陪衬,可她仍然很开心,一点不在乎。她看不惯老式的东西,就像她和母亲永远不和。王也会吃味女儿的年轻,她虽比女儿美,可这青春是比不来的。我看到这些情节突然就能理解在我和麻麻一起照镜子的时候麻麻每次都会发出的感慨,到底是老了啊,皮肤什么的都比不上了。我以前会觉得好笑,不是你的女儿么。可我现在明白,我就是她的对照,她通过在镜子里的我感受到了时间的流逝。薇薇似乎是这文中唯一幸福的人,“也许这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太去计较反而不得。当然一定要说,她也不一定幸福,她为男人向母亲要钱那个情节就像是铺垫,“不能对男人太好”。

王最后的结局真正是意外。就好像一场戏被中途打断。当然作者在前面也写了很多铺垫。老卡腊已与她断绝往来。这里我又要吐槽一下王的悲剧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只是想买这最后的年岁,你竟不同意么”。王这一生到最后竟是无人陪伴的,女儿远走美国,一直不把她当母亲,未体验亲情,虽前后有过6个男人爱她,但没一个能真正娶她,杜拉斯比她幸福多了。她的死因是李主任给的黄金,这似乎又成了个循环。此恨绵绵无绝期。

第11篇:《长恨歌》读后感

前些日子总在说,江南的雨都下到冬天了,没个完,随着严寒一起飞扬跋扈。于是这几日,天气就晴了,虽然没什么温度,但至少会有着天气真好的错觉,心里也因此温暖不已。不知是不是因为感冒,这几日的心情总是波澜,想得太多就容易陷入泥潭,不是不想拔出,而是越陷越深。看着窗外的阳光,情不自禁的想要蹲在某个阳光铺满的街角,然后向过往的人们诉说,不,吆喝,来吧,咱们聊聊,说说过去,谈谈将来,唠唠所有的无关紧要。看吧,就是寂寞了,有些寂寞是可以明说的,而我的,说来可笑,不谈也罢。

追根究底,这种属于江南婉约派小女人的做派是从何而来呢?今天把长恨歌看完了。其实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对它有什么期待。只是听说过,只是因为优惠,凑书单而已。我甚至连个大概的梗概都不晓。但是这本书就像颜色绚烂盛开在角落的不起眼的食人花,对,是会吃人的,吸人的精髓,然后自顾自的打个饱嗝,翘首等待下一位。

我不知王安忆是男是女,却把王琦瑶的味道写的如此传神,令人向往。女人都是哀的,这哀有的是别人给的,有的是自己争取来的,还有的是不知哀的。女人都是柔的,其中江南女人甚之。而上海女人则是柔中透着精明,精打细算惯了,难免会目光敏锐,心思细腻。

为什么总是被动的那个?我不想说王琦瑶的死和略显凄凉的晚年时光。他的一生都是被动的,连美都是被动的。她的心思细腻,十分理性,明白自己的美和长处,与他人相处总会留一条退路,既做到了待人之礼,又有全身而退得一闲情的宛转。可是做人处世哪能这么简单?一定的距离感,会使人心安理得的敬而远之的。更何况,在那个闹世,这样一个美人,怎可以平白的埋没?其时的王琦瑶心中也是有些不甘的,王琦瑶的不甘并没有一种凛人的气势,相反却有一种教周围人都情不自禁的本领。

人长得美不是错,长得太美了就是一种荒凉了。但也因此,心理上总是比别人多个高度。王琦瑶的美也给她带来了荣华富贵,虽然短暂,纵然短暂,仍是她之后平淡生活中安抚人心的一剂良药。她当上三小姐是被动,跟了李主任见不得光也是被动,与康明逊一起是被动,生下薇薇,结识老克腊还是被动。仿佛一张无形的命运之网,由不得她也由不得其他人。

长得美,心里又跟个明镜似的女人,就是所有女人的梦想。可是现实是,往往这种女人得不到好的归宿。没有那种什么不知不晓,糊涂度日,长相一般的女人似乎捡来的好福气。

男人们似乎都喜欢王琦瑶似的女人,但是真过日子了,却又会犹豫,此时众多的无可奈何,形成了一道鸿沟,越不过跨不去。明镜似的王琦瑶自然明白,于是这也给了那些男人心安理得的理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了解其可恨之处,但仍不免叹惋。其实王琦瑶不懂爱情,心高气傲不免会使她远离幸福之路,总是走在爱情的边缘,以为情欲就是爱,以为孤单,相互吸引就是爱。以为自己都懂,其实什么都不懂。

命运之手何其强大,难免会让人觉察自己的无力挣脱,死亡是解脱,看开也是解脱,我不愿再做自怨自艾的苦情女,永远不要!

第12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每一部分都会要那么几段文字专注于写上海的物和景。看似无意的环境描写,恰恰奠定了故事的整个基调,甚至是故事每一个情节的暗示。若我们足够细心,王琦瑶最后甘愿做李主任的情妇也不应该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每一个上海弄堂里的女人都是会这样做的。王琦瑶不仅是她自己,也是那个社会的文化缩影。

王安忆的文字是包含深情的,每一个文字好像都是一段感情的化身,她轻轻地落在我们的心上,让我们慢慢地深陷其中,等睁开眼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我们早就被包围了。《长恨歌》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嗅久了便浑然不觉,身心都浸透了。对啊,刚开始以为的冗长琐碎,到后来竟是深入骨髓了。王安忆的人物刻画是及到位的,王琦瑶的形象则是跃然纸上的。

王琦瑶的生命中有四个及其重要的男人和一个与她不可分离的女人。这几个男人中,最让人心酸流泪的是程先生,接近半生的孤单几乎迷失自己,却还是没能与心上人长相厮守。王琦瑶离开程先生后,程先生荒废了自己的兴趣——照相,而当程先生决定离开王琦瑶以后,程先生又重新开始为人照相。其中有一段文字让我流泪。

“他放完最后一张照片,拉开暗房窗户上厚重的布幔,看见了晨曦中的黄浦江,这是久违了的情景,却是熟人心底的情景,程先生想他已有多少日子没有对它垂目,可它却一直驻守着,等待他的回心转意。”

王安忆用她及其细腻的笔触,极好地表现了一个已然下好决定的男人的形象。程先生经历了半生的离别,一切对他而言好似真的能够放下了。程先生是爱极了王琦瑶的,但他也确实是骄傲的。直到后来他都不青春自己对王琦瑶剩下的究竟是迷恋还是爱恋。

突然再看眼下的风景,时光好像能够倒流到没有认识王琦瑶的那会。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一个极年轻的男子,有着一份极佳的工作,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是很多女子所钦羡的对象,而他偏偏只对王琦瑶上了心。如今,他放下王琦瑶,他本以为自己一无所有了,却不曾想自己的身后并非无人之境。原来那段潇洒不羁的青春还是有目睹者的。

程先生仿佛是下了决心似的要与那段时光作别,以至于后来他选择死亡的时候还是要让这个窗口的风景来见证自己的灭亡。

王琦瑶生命中徘徊着各色各样的男人,而这些与她有瓜葛的男人们最后都是离她而去的,连唯一血肉相连的女儿也是离她而去的。

微微看似是极不像王琦瑶的,事事都与母亲对着干,凡是王琦瑶说好的,她偏认为那是极不好的;王琦瑶说了要往东,她就要往西去。可这个女子正是王琦瑶的翻版,只是她没有自己的母亲来得出色,而正是这份“不如”,才使得微微获得一份比王琦瑶幸福安稳地多的生活和可靠得多的丈夫。王琦瑶其实是嫉妒女儿的,王琦瑶穿过古典的红色旗袍,穿过纯洁的白纱,却不曾拥有一个能与她白首的男子,微微却拥有了。微微的不够美丽让她放心,但王琦瑶在女儿结婚的那天却看到了一个让所有的美丽都甘愿偃旗息鼓的女子,这也正是她那个成为新娘的女儿,而这一切都是王琦瑶终其一生都没能得到的。

王琦瑶的天空是无风无云,无边无沿的,她的生命好像是黄浦江的水,一直在流淌,却流淌不尽。她仿佛甘于平庸,但她却一直记得自己三小姐的辉煌过去,直至死,想起的依旧是片场那个“死去”的女子。

从开始对王安忆文字的排斥,到最后的爱不释手,这是王琦瑶的功劳,更是王安忆的。

第13篇:《长恨歌》读后感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第14篇:《长恨歌》读后感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第15篇:《长恨歌》读后感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的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第16篇:《长恨歌》读后感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第17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第18篇:《长恨歌》读后感

上段时间在图书室里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第19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第20篇:《长恨歌》读后感

深夜读完了长恨歌长恨歌,一个悲伤的名字,开启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繁荣锦绣的上海,繁荣里带着落寞,锦绣里透着晦暗。一个女人的一生,繁荣锦绣落寞晦暗的一生。十七岁的年纪,青春貌美,本就容易飘摇,从“沪上淑媛”到“上海小姐”可谓是烈火烹油锦上添花,被人争相簇拥吹捧着,迷失了方向。人生的出场,她的基调定的太高了,又心高气傲,不肯服输,以自己的家庭和修为只能做了笼里的金丝雀,以她的心性,是终不肯囿于程先生的柴米油盐的,从此也奠定了她一生的人生基调,先是璀璨而夺目,之后就是无尽的空虚和回忆空虚,直到最后的毁灭……

是有人说过,女人不能生的太好,如若生的好又不能加上聪明,她的这个聪明又不是大智慧,只是小聪明,只有那颗玲珑剔透心,而没有可以看到人生路的智慧眼,这个聪明就正好误了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终身跳不出为自己织的牢。所以,女人倒不如糊涂些。最起码糊涂的死总比明明白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覆灭要好的多。这话好像说的更晦暗了啊!

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个晦暗的故事。讲了一个个可怜的人。王琦瑶出场面容娇好众星捧月花团锦簇,可一生都活在那花团锦簇的梦里,虽然年轻时有无限风情,虽然一直是聪明灵透,可终究抵不过岁月无声,更抵不过美人迟暮这个箴言,更可悲的是她不愿意相信着岁月的老去,在自己编织的精彩的梦里苟且偷安着。蒋丽丽和程先生是一样的人,一样的爱而不得又执拗着的可怜人,在人的意识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生为这个得不到,自己给自己负气着。

书里一个个人出场又一个个褪去,不管出场是华丽的、惨淡的、平常的、终究都是可怜的,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苟且偷安着,那些华丽那些绚烂是活给别人看的。其实生活中,你看,不论一个人在人前多么光鲜亮丽,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在某一个的午夜梦回,在对着整个黑夜的时候,都有被各自的伤痛爬满心头,爬满每一寸肌肤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人都是可怜的,也是在苟且偷安着。

第21篇:《长恨歌》读后感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后记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第22篇:《长恨歌》读后感

最近读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一来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写的,读来觉得信服,二来是被其名字和故事梗概所吸引,可谓是慕名而读。小说分为三部分,写的是新旧中国交替时期,一个上海弄堂里一名普通而颇有姿色的女性的命运沉浮史。整个小说读来像是一篇篇散文诗,实在佩服作家的才情,可以把中国的汉字组合成如此优美的词句,那些原以为极难表达的场景和细腻情感,在作者的笔下都极其生动传神,且不说故事情节如何,就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足以让读者爱不释手,我想实在可以作为写作范本。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关键在于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并由此形成多重解读。女性的命运主题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中并不罕见。

古代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她们的命运和心灵世界几乎不被男权社会所尊重和理解,稍微重视一点的有红颜祸水一说,也是臆断而偏执的。这与女性本身重视感情也有关系,这部书的女主人公王琦瑶的悲惨命运就是由与几个男人的感情纠葛而酿成的。一个上海弄堂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孩,因偶然的机缘结识程先生,并由其推荐参选上海小姐,成为“三小姐”,因而得以与有妇之夫的高官李主任相爱,结局可想而知。后来又与一个大家族的少爷发生恋情,并怀孕,只能说这个男人太懦弱,或是王琦瑶太脆弱。

时隔二十几年,女儿已长大成人,王琦瑶也因沧桑而变得更有内涵,也就是“旧”的味道,最后死于自认为是朋友的年轻人手里。王琦瑶的结局场面是不堪的,从浅层的意义上讲,是她爱错了人,从宏观上来看,王琦瑶的命运是众多弄堂里女性命运的写照,她一直都在努力,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在时代中的渺小和悲哀。悲剧的美总让人震撼,往往比喜剧来的更深刻和动人,它在给我们呈现一种或历史变迁或人海沧桑的图画时,留下的更多是思考,因为感动。王安忆本人说希望新一轮的阅读,能归回她的初衷。我想实现初衷与否并不重要,文本一旦传播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灵碰撞中产生出无穷意义的可能性,这是作品得以不断增值的重要原因。

经典是用来重读的,所以我认为好的书都该重读,常读常新,这也是文学的最大魅力所在吧。

第23篇:《长恨歌》读后感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第24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

第25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那么长,明明和那么多人在心里走过了一生一世,这辈子还到不了头。

——题记

王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女人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死逼。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第26篇:《长恨歌》读后感

说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

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

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

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第27篇:《长恨歌》读后感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第28篇:《长恨歌》读后感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第29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如戏,魂牵梦萦。

就像劫后余生,几番阅读,却已入了戏,结尾一句“死于他杀”,让我觉得恍然,原来我已体味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一生。长恨歌,并不荡气回肠,却会令人流恋不绝,这是一个女人四十年的长恨,恨一生爱而不得,一段段“畸形”的恋爱,都是掏心掏肺的付出,却终是独自落寞。

有人说王安忆塑造的女主人公矫情、做作,整个故事只不过是几段荒谬又玛丽苏的爱情故事加大段的景物描写堆砌而已,但我觉得这样评价的人未免有些轻浮,甚至也可以说没看懂吧。王安忆作为一个海派作家,她的文字就是上海的精细,她写的鸽子、弄堂、光与影都是精雕细琢的,她每一个重要情节之前的铺陈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正因了周遭的变化才有故事接下来的发展,时空结合,当她温润雕琢的笔触流淌过,原来已是几年过去了,读她的情节总会让我有恍惚之感,原来蹉跎一瞬,已是岁月沧桑。

我一开始是不喜欢王琦瑶的,这种漂亮又聪明并且自知的人往往带着一种自作聪明的气质,但是这样的女人又是特别的,她不张扬似张永红;却有一份率性,她不矫情似蒋丽莉,却有诗人的气质;她不单纯直接似薇薇,却时有可爱。大概就是她心思太多吧,所以她并不快乐,她这一生看似平平淡淡,却是承载了痛的;她这一生虽有间歇不断的朋友,却总是品味孤独,时间在墙上的日影月移,朋友的曲终人散,都只有自己体味,到头来平安里39号还不是只住一个王琦瑶。当卡麦拉的一声响,她的一生就开始了,这就是人生如戏,当她人生最后回光返照的时候还是片场,所以她的一生自片场起就错了,可上海老弄堂里的女人没有哪一个不是过着将错就错的人生。

王琦瑶的爱情每一段都不得善终。小门小户出来的女子妄想太多,所以才有了她那第一段爱情,与一个富贵军阀相爱了,这就是我前期讨厌王琦瑶的原因,我觉得她对李主任更多的是依赖,也带了点虚荣的,而李主任对于她,则是爱怜,爱怜她也是爱怜当初那个初入社会摸爬滚打的自己,他们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意思。因为李主任的身份关系,王琦瑶是不见天日的,所以在这段爱情里她做的最多的就是等待,她的这段爱情除了等待就只剩下巷弄里的流言。

后来,一个人生活的王琦瑶就有点迷人了,因为独立与成熟,这是比美丽可爱更值得、更耐欣赏的。她靠给人推针维持生计,虽然生活在简陋的平安里,但是她还是能保持生活的精细,也因此结交了严师母、康明逊和萨沙,就有了第二段感情,与康明逊相爱并有了孩子。又是同样的原因——身份关系,作为大家庭独子的康明逊是不能娶她的,但她还是义无反顾,怀了孕,甚至选择牺牲萨沙,牺牲自己的身体,她软弱又勇敢,女人总是矛盾的。

最后一段就是与老克腊了,相差二十多岁的黄昏恋,很多人觉得荒谬,但荒谬之余是苦涩的,就像我们学校有个学长发表的一篇小说《吴蓝花》的结局一样,年老的吴蓝花对着别人的新郎说“娶了我吧”,荒诞又心酸。王琦瑶一直是渴望爱的,老克腊激起了她最后一点的青春激情,可是老克腊和康明逊一样,没有足够的勇气,他们谁都没法给王琦瑶一个承诺,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

程先生,可以算王琦瑶爱情里的炮灰了,他给王琦瑶一生的走向开了个头,却始终没法参与到她的生活,王琦瑶是有点利用他的,当初为了激怒蒋丽莉和他在一起约会吃饭,后来也是因为长日的无聊和他一起约会吃饭,他们做着类似情人的事情却不是情人。我觉得王琦瑶一生所遇到的男人没有一个比程先生更爱他,这就是备胎的痛苦。

王琦瑶最后死于社会的渣滓——长脚之手,叫人唏嘘,饶是风情万种,不过惨淡收场。作者暗示了王琦瑶的死最终不过是个无头案,上海这地方,有太多的无头案了,像这样的独身的女人,更没人会在意,她死了,只不过是上海的巷弄里又多了一个流言而已。

第30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

王琦瑶是个兼具美貌与聪明的女孩。在参见舞会的时候,尽管很少见识这样的场面,但是她并没有露怯,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失礼之处。在被评为“上海小姐”的季后时,她从容镇定,表现出谦逊和自持。她也有一定的眼力,情商也不弱。周丽莉在王琦瑶眼里就是一张白纸。甚至在借住周家时,展现了一定的治家才能。在女性擅长的穿衣打扮上面,王琦瑶具有不俗的品味。总之,王琦瑶确实比一般女孩子优秀,碰巧她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阅读过程中,王琦瑶让我想起一个人,就是张爱玲笔下的顾曼贞。其实王琦瑶比顾曼贞的状况好很多。王琦瑶家境不算贫寒,家里还雇着娘姨,父母对她也是挑不出刺来。顾曼贞家境贫寒,有个做小姐的姐姐,姐姐夫妇对她虎视眈眈。顾曼贞对富少是动了真情,王琦瑶对李主任却不是爱情。在李主任死后的时间里,王琦瑶心坎上放着的,是那一箱金条,而不是具有象征意味的戒指。顾曼贞让人怜惜,有情人难成眷属是一种悲剧。王琦瑶让人可惜,美好的事物落入泥淖之中,是另外一种悲剧。

那种痛到骨髓,悲到心坎不是王琦瑶,她是自己的愿,自己的无可奈何让悲伤慢慢袭来,慢慢袭来的悲却也不是能够转瞬即逝的,是一种哭笑不得的无奈,上海小姐们都在按照自己的欢喜,自己的情不自禁却也是自己的无可奈何走下去,最后转头已是白发的那日,上海小姐却仍是上海小姐。那种女人特有的虚荣心,上海小姐特有孤傲和自卑让她们永远无法走出那道光环和魔障。王琦瑶四十年卑微的固守着自己那份骄傲,那三小姐独有的骄傲,孑然一身的骄傲。爱情对她是奢侈品,但骄傲是她生存的支撑。二十岁的她却与四十岁的男子,四十岁的她却又与二十岁的男子,时间再她身上仿佛也不是时间了。她得到了同情,羡慕,怜悯,她抓不住的是爱情,程先生就像今时今日的小贝,孺子牛般低头拉磨,奈何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上海小姐们,那些王琦瑶们,爱情也随黄鹤去了。

王琦瑶大可以和爱她的程先生结婚,生儿育女,享受尘世的幸福。但是她不甘心,尤其是经历了“上海小姐”的选美活动,并且获得了一定的肯定。一只想要飞翔的凤凰不会眷恋一株小树。

王琦瑶有些小聪明,足以让她在一众女孩中卓尔不群。周围的赞扬未免让她有些自视甚高。是的,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目前的阶级。她应该属于上流社会,只有李主任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在当下,王琦瑶的做法似乎是一种上进心的表现。不安于自己所在的阶级有什么不对吗?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但这两者有本质不同。王琦瑶和李主任在一起是“攀”,她自己毫无根基,她实际上是依附于李主任。就如今天的某女星。她声称不需要嫁入豪门,因为她自己就是豪门。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嫁入豪门”,是靠依附进入上流社会,“自己是豪门”,她就是主人翁而非从属地位。

几乎每个女孩都有过超越阶级的美梦。灰姑娘的故事永远都有市场。王琦瑶在张永红身上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但是,和张永红相比,更加愚拙,更加平庸的薇薇却更幸福。

《长恨歌》中的男人,如李主任,康明逊,萨沙,都有些自私和软弱。但是王安忆用文字给予他们宽容和理解。王琦瑶说她一辈子都靠自己。其实不然,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箱金条给了她真正的安全感。在任何一种关系中,也许平等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美貌的女子,也不要做攀缘的凌霄花,还是做一株木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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