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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灯心草的句子合计50句

时间:2020-01-20 10:10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

今天,我再一次阅读了由美国的著名小说大师杰克。伦敦写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文章的内容很简短,但是意义却是非常深远。这篇文章对我的影响很大,我已经是第三次阅读它了,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十页纸,但是宏扬的却是一种志气、正气和骨气,还让我这个时常哭哭啼啼的小男孩也变得坚强起来。

《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有一名淘金者,在凯旋归来的路上,被同伴抛弃,他背着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砖寻找来时的路,饥寒交迫,脚扭伤了,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斗争;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气追捕松鸡;为了生存他勇敢的面对黑熊;为了生存他和一直追踪他的病狼斗智斗勇……最后他被科学考察队的队员救了,而他的同伴比尔却被狼群吃得只剩下一堆残骸。

读了这篇小说,我感触很深,我要感谢文章中的主人公,他对生命的这份热爱和面对困难的这份坚强,也一直影响着我。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下巴受伤了,裂开了一个大口子,不停的流血,妈妈把我送到医院,医生说:“不能打麻药,还要缝三针。”我吓得神魂颠倒,大哭起来。这时,我突然想到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这小伤和主人公的饥寒交迫和随时会被野兽吃了失去生命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这样一想我马上就不哭了,勇敢地对医生说:“能不能轻一点啊?”医生笑着说:“好的,你闭上眼睛,很快就可以了。”接着我又打了破伤风针、挂了盐水,虽然都很痛,但是我活了下来。

通过这篇文章我领悟到:生命是很宝贵的,我们要热爱它,如果我们不珍惜它、不尊重它,它就会派死神来剥夺我们的自由。面对困难我们也要坚强的面对,我们也不能够轻易的放弃生命。现在就有很多生着绝症和重病的人,他们就是这样不放弃一分钟、一秒钟,配合着医生的治疗,并等待著名医来医治他们病,时时刻刻想着生命是宝贵的,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也是非常宝贵的。

革命矍秋白曾经说过:“本来,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我们要告诫那些准备吸毒、跳楼和自杀的中国人,让他们要好好享受在这充满阳光、快乐和幸福的人间。

在地球上多活一分钟,多好的句子啊!生活也要这样,天天要保持快乐的心态,去感受每一天。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2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3

有一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但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希望。再想想自己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己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一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不过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4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5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有时我们会觉得行路难。但是,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我们只有直视目标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险的景象才不致让我们止步不前,再窄的桥也能从容走过。人生当中遭遇的困难不是上帝为谴责我们的缺陷而给我们布下的陷阱,相反,这正是为激励我们而设置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要想成功地闯过去,就得确定好日标,永不言弃。这一切努力的动力就是热爱生命。

这就是我从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险的世界里,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生存的艰难和斗争的残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为了生存和不被击败,为了继续前进和延续生命,必须做出巨大的努力,进行拼死的斗争。这本书就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历程。=

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艰难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上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后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跳细而行,后来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膝胧的希望,他最后终干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令我非常震撼。我想这本书能写到这种程度,应该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渗透着作者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着书中那位淘金者的种种遭遇,尤其是他在与饥饿、病痛进行斗争的时候,让我感觉很心酸很感动。朋友抛弃了他,他独自一人,拖着皮开肉绽的脚,忍受着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饥饿带来的疼痛则更加剧烈,痛得他神智迷乱。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地坚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为他有一颗热爱生命的心。他总是给自己希望,总是让自己鼓起勇气,总是想着要把生命继续下去。这样,任何微弱的力量都会变得无坚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会变得温馨圆满,任何弱小的生命都会变得生机勃勃!那些困难算得了什么呢?

人生难免有伤痛,但真正的勇士会在伤痛的刺激下变得更加清醒;人生难免有苦难,但真正的勇士会在苦难的磨炼下变得更加坚强。生命的力量正在我们的血液中翻腾。热爱自己的生命吧,千万不要轻言放弃!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6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完了《热爱生命》这本充满斗志的书,“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热爱生命》描写了一位淘金者的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他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途中靠挖野草、抓小鱼来维持生命。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殊死搏斗。最后体力不支而在地上艰难地蠕动着向前。他靠着求生的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朦胧的希望,终于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我们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们现在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为了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8

前段时间我读了中心校所发的教师读书中的蒙田试笔《热爱生命》,我感觉大师在怎样对待生命上和怎样去度过组成生命中每一天上给我们这些凡夫庶子上了很好的一课。他说:“坏日子,要飞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对于生命,我是大多数人的想法,生命的时间过一天少一天,根本没想过“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更别说“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所以,我感觉我倒像个自己生命的刽子手,一天一天的在扼杀自己生命的激情,灵感,和活力。生命,原本是简单的,可是一直以来在,人们的心中生命又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原因是上天赐于人类的生命实在太短暂,正是其短暂所以生命变得可贵.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走过了,就没有在重来的机会.生命如此宝贵,我们该怎样去对待属于自己的人生?走进蒙田,品读他的《热爱生命》我们就会懂得如何去热爱属于我们自己的生命….

生命如舟,生命之舟载不了太多的物欲和虚荣,热爱生命要着眼于现实,热爱每一个眼前的现实生命;

生命不同于舞台采排,走的不好还可以重新再来。可上苍绝不会给我们第二次生命。走过了就无法回头,只留下遗憾,所以我们要学会享受生活,珍惜生命,做到心中有爱,爱自己,爱别人,学会发觉他人的闪光点。更重要的是关注生活,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一个人关注自己的生活程度越深,他的生活就乐趣就越大,这是蒙田大师给我们的启迪。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9

《热爱生命》是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虽然只有那么聊聊几页,但是就是者寥寥几页,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物竞天择的残酷,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这是一出残酷的求生悲剧,一个淘金人被伙伴抛弃,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野荒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但是他却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吗?是水吗?使得,有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坚强的意识,他的求生意识把他从死神边缘拉了回来。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说的那样:“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为这个他的生命火花才会闪烁起来。

短文第三段:“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边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这句话描写的是骨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大自然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成一副血肉骄横的骨头。这副骨头在表现了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时,也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娇小,经不起打击。这与淘金人顽强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表现了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写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尔,但是他不是一个忠心的伙伴,抛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尔终究还是死了,这篇短文再次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残酷—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还要经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种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却是淘金人与病狼的决斗。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却还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来补充能量,狼需要人肉来延续生命。但狼毕竟只是狼,终究没有人聪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诱饵,来引诱狼,最终,狼无赖的倒下了……

看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觉得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0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觉是,作为一个人,首先,我们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

我钦佩这本书中的英雄。他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艰难地行走。她只是一个人走,没有同伴。天气不好,她又冷又饿。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只狼在他后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后地上的血迹。那个人和狼都活了下来。为了活着回来,这个人最终赢得了战斗。他对生命的热爱就是战胜了狼。尽管他又饿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后,他去了海边,被一艘渔船救起。最后,他安全回家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功,他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爱自己的生活,他怎么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们必须爱和保护我们的生命,这样人们才能快乐和成功。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述了1970年张海迪随父母来到聊城农村的故事。张海迪非常想站起来。她有时看见会走路的人就会哭。但张海迪固执地学会了针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时她会因为长时间的姿势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选择继续针灸,为村民们做一些事情。

我觉得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够像其他人一样走路和跑步。她想从她的腿上跳起来,奔向那一万公顷的麦田。我也觉得张海迪非常热爱生活。多年来,她治疗过一万多人。“这是很棒的。当我看到这个数字时,我惊呆了!残疾人比医生更糟糕。我觉得她太爱生活了。她真的想为社会做贡献。

与张海迪相比,我什么都不是。因为有时候我是这样想的:暑假先玩,然后去旅游,最后一周做作业,但是我经常后退。去年暑假,我提前完成了作业,很舒服,无忧无虑。但张海迪仍然是我的榜样。她的故事激励我热爱生活,不要浪费它。、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1

读完《热爱生命》这首诗,我心中有些感触,特别是关于最后一层,它使我对未来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假如未来布满荆棘,那么我们是勇往直前还是畏惧妥协呢?假如前路一片灰暗,那么我们是去寻找光,还是继续沉浸在黑暗之中呢?

我想起了刘同的《向着光亮那方》,书中有一个人,他是刘同的大学同学小白。刚上大一的时候,小白就好像所有人心中最想成为的人一样:长得好看、家教好、成绩好、字漂亮、文笔好、运动好、唱歌好等等……而且他乐于助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毫不含糊,有种不容拒绝的权威。在人群中,第一眼便占尽了便宜,就如众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一样,令人艳羡。

在大家都还在对未来充满迷茫,没有目标的时候,小白却已经站在了人生的巅峰,前路一目了然:大学毕业后,娶了女友回老家,陪双方父母,一切就如意了。虽然,在最后那个众人以为是他命中注定的女孩没有嫁给他,而是提出了分手,人生的规划就此崩塌,但是在颓废了一个学期后,小白还是振作了起来:去了部队,重拾与“龟妹”的感情,成为了两个孩子的爸爸……哪怕被老兵教训,哪怕他曾经梦想开跑车如今却是一辆商务面包车。

好像未来的很多选择,都是先去考虑别人。可是小白又与其他“先考虑别人”的人不同,他总是用自己的幽默化解尴尬,再不济再不堪的事,被他一调侃,好像也没那么糟糕了。

就像汪国真的《热爱生命》中的最后一段一样,“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哪怕前路的灯光熄灭,我们也要勇往直前。当我们遇到困难,深陷黑暗中,我们还能向着光亮前行,哪怕眼前暂时没有光亮,我们也可以释然一笑,对自己说:“来,让我们看看光在哪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2

寒假里,老师让我们读《热爱生命》这本书,读后有很多感动与顿悟,在此与大家分享。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该作品讲述的是主人公在淘金回去的路上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几经饥饿的折磨忘记了回去的路,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一次次与天气、与环境的斗争中活了下来。这些力量源于他对生活的热爱。饥饿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一开始他吃小鱼充饥,后来只有热水可以喝。饥饿使他就连一只小松鸡都捉不住,但他坚强地活着。开始他还可以走,虽然鞋子破了,但他继续努力寻找回去的路。后来他没有力气走就爬,虽然膝盖磨破了,但是他继续寻找活下来的奇迹。和病狼的相遇,可以说是最关键的转折点。最终因为人类对生命的热爱,让他冲破一切困难咬破了病狼的喉咙,从而获得找到生还希望的机会。

这使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国,有一个人得了癌症。如果换作其他人,都可能被病魔吓到。但他对生命强烈的爱,促使他决定和病魔进行一番较量。从那以后,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两年后当他再去医院检查身体的时候,奇迹出现了——病魔居然被他赶走了!这应该是上帝对热爱生命的人最好的回报。

《热爱生命》这本书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热爱生命,永不放弃活下去的希望,生命就不会放弃我们。其实生永远比死更难,死,只需要一时的勇气,可是生,却需要一世的胆识。我也要做个热爱生命的人,用行动来证明我对生命的热爱。

你热爱生命吗?那就和我一起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杰克·伦敦写的名为《热爱生命》的书籍。其中有9个故事,虽然简短,但是震撼人心、引人深思,通过几个简短的故事,讲述了生命的哲理。我今天就对《热爱生命》这篇小故事,谈一下我的感想。

严冬将至,那位淘金者为了能活着走出荒野,用尽全身力气一步一步地向东南方赶去。他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历经艰辛,在前进的路途中,他身边没有食物,也没有可用的武器。难咽的野草、辛辣的浆果和指头大的生鱼,都成了他充饥的食物;又潮又湿的地面和冰冷的岩石也成了他睡觉的床铺。

除了生活的艰辛,他还要面对荒野上的野兽。大棕熊和野狼时刻威胁着他的生命,他已无法想象的毅力与它们进行着艰苦的周旋和搏斗。

一开始,他还摇摇晃晃地行走,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他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筋疲力尽,甚至连思维都几乎处于混浊状态,他只能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

工夫不负有心人,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他终于被救,活了下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他那种顽强的生命力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让我们不得不感动,不得不热血沸腾。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对生命的看法。星期四,班长星说,她小学同学现在所在的中学,有人自杀。一个人死的话很容易,可是,一个人生下来本来就很不容易,为什么不去珍惜这一段漫长但又短暂的时光呢?文中的那位淘金者,他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活了下来,那么保住这个生命的过程虽然是苦不堪言的,但是他没有放弃,因为他热爱并珍惜生命。这本书中,每一篇的风格各异,却都表达了作者对生命和生活的独特见解,体现了一种非凡的个性。读了,让人感觉心潮澎湃,从而让我们更加珍惜生活,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4

这个暑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世界名著。《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杰克.伦敦是美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丰富的人生经历带给他宝贵的写作素材。他的作品风格独特思想深刻,给读者以强烈的心灵震撼。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路上的惊险经历。这个淘金者原来是和同伴比尔一起去码头上一艘名为“白德福号”的捕鲸船。后来由于他的脚裸扭伤了,比尔抛弃了他,于是淘金者自己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达了码头。

有一天,淘金者早上一起来就听到咳嗽声,他以为那是比尔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才发现那是一只病狼,淘金者心想:如果是一只健康的狼,我可以被它吃掉;但那是一只病狼,我不能。然后,他抓了三条鲦鱼简单吃了一个早饭,就出发了。一路上,那匹狼一直跟着他,淘金者一直喝热水提防那匹狼。晚上他饿了就吃灯心草,他在岩石上露宿,早已养成随遇而安的习惯。第二天早上,他发现那只狼已经走了,淘金者往前走了几步,发现前面有一摊骨头和一个鹿皮袋,那个鹿皮袋和他的一模一样,他怀疑这是比尔的,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黄金。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于是他只把比尔的骨头收进了包里,没有拿走黄金。后来,他走不动了就一直爬到了码头;正巧捕鲸船来了,给他安排了一个铺位?

读完这本书,给我感觉到,淘金者虽然孤身一人,但还是风餐露宿、随遇而安,并克服了重重困难;我要尽快适应环境。从“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让我感到了友谊多么重要;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要用自己的劳动去挣。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5

《热爱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神秘、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北极。在这个神秘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们在这里奔波,在这里与寒冷、饥饿、野兽抗争,在这里寻求着自己的财富梦,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个远离家园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层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现出劳动者的高尚品质和坚强的性格。在绝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获救了。他与狼的战斗告诉我们,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强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团结和“吃鱼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坚强的力量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团结,这种力量是可以战胜饥饿和疲劳,可以克服一切的。他们团结一致,一齐打猎,一齐打鱼,一块儿去打仗。虽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给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团结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读完这部书,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热爱生命不是简单的如何珍惜生命,应该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险境遇时,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艰辛,不怕野兽的凶猛,他无所不能,坚持着,他咆哮着吓退了熊咬死了狼,他获救了。文章中说道:“驱使我前进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对生命的热爱让人感动。

生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长恨歌》中抒发爱情的诗句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

【原文】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

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

缓歌谩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

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

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

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

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

黄埃散漫风萧索,云栈萦纡登剑阁。

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

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

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

天旋地转回龙驭,到此踌躇不能去。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

君臣相顾尽沾衣,东望都门信马归。

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

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

西宫南内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

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

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

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

临邛道士鸿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

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

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

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

金阙西厢叩玉扃,转教小玉报双成。

闻道汉家天子使,九华帐里梦魂惊。

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

云鬓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

风吹仙袂飘飘举,犹似霓裳羽衣舞。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

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

惟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

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

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

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注解

1、汉皇:指唐明皇。

2、御宇:治理天下。

3、姊妹句:杨贵妃受宠后,其姊妹三人皆封夫人。

4、渔阳鼙鼓:指安禄山在渔阳起兵叛乱。

5、薄:临近、靠近。

6、信:任凭。

7、碧落:道家称天空为碧落。

8、玉扃:门闩。

9、迤逦开:一路敞开。

10、阑干:纵横。

译文

唐明皇好色,日夜想找个绝代佳人;统治全国多年,竟找不到一个称心。

杨玄瑛有个女儿才长成,十分娇艳;养在深闺中,外人不知她美丽绝伦。

天生就的一身丽质,很难长久弃置;有朝一日,被选在皇帝身边做妃嫔。

她回眸一笑时,千姿百态娇媚横生;六宫妃嫔,一个个都黯然失色万分。

春寒料峭,皇上赐她到华清池沐浴;温泉水润,洗涤着凝脂一般的肌身。

侍女搀扶她,如出水芙蓉软弱娉婷;初蒙皇恩润泽时,就这般娇娆涔涔。

鬓发如云颜脸似花,头戴着金步摇;芙蓉帐里,与皇上度着温暖的春宵。

情深春宵恨太短,一觉睡到日高起;君王深恋儿女情,从此再也不早朝。

承受君欢侍君饮,终日陪伴无闲时;春从春游夜专守,双双形影不分离。

后宫妃嫔有三千,个个姿色象女神;三千美色不动心,皇上只宠她一人。

金屋中阿娇妆成,夜夜娇侍不离分;玉楼上酒酣宴罢,醉意伴随着春心。

姊妹封夫人兄弟封公卿,封地受奖;杨家门户生光彩,令人羡慕又向往。

使得天下的父母,个个改变了心愿;谁都看轻生男孩,只图生个小千金。

骊山北麓华清宫,玉宇琼楼耸入云;清风过处飘仙乐,四面八方都可闻。

轻歌慢舞多合拍,管弦旋律尽传神;君王终日都观看,欲心难足无止境。

忽然渔阳战鼓响,惊天动地震宫阙;惊坏跳舞的歌伎,停奏霓裳羽衣曲。

九重城楼与宫阙,烽火连天杂烟尘;千军万马护君王,直向西南急逃奔。

翠华龙旗一路摇,队伍走走又停停;西出都城百来里,来到驿站马嵬亭。

龙武军和羽林军,六军不走无奈何;缠绵委屈的美人,最终马前丧了生。

贵妃头上装饰品,抛撒满地无人问;翠翘金雀玉搔头,珍贵头饰一根根。

君王宠爱救不了,掩面哭成个泪人;回头再看此惨状,血泪交和涕淋淋。

秋风萧索扫落叶,黄土尘埃已消遁;回环曲折穿栈道,队伍登上了剑门。

峨嵋山下路险隘,蜀道艰难少人行;旌旗黯黯无光彩,日色淡淡近黄昏。

泱泱蜀江水碧绿,巍巍蜀山郁青青;圣主伤心思贵妃,朝朝暮暮恋旧情。

行宫之内见月色,总是伤心怀悲恨;夜雨当中闻铃声,谱下悲曲雨霖铃。

天旋地转战乱平,君王起驾回京城;到了马嵬车踌躇,不忍离去断肠人。

萋萋马嵬山坡下,荒凉黄土坟冢中,美人颜容再不见,地上只有她的坟。

君看臣来臣望君,相看个个泪沾衣;东望京都心伤悲,任凭马儿去驰归。

回到长安进宫看,荷池花苑都依旧;太液池上芙蓉花,未央宫中垂杨柳。

芙蓉恰似她的面,柳叶好比她的眉;睹物怎能不思人,触景不免双目垂。

春风吹开桃李花,物是人非不胜悲;秋雨滴落梧桐叶,场面寂寞更惨凄。

兴庆宫和甘露殿,处处萧条长秋草;宫内落叶满台阶,长久不见有人扫。

当年梨园的弟子,个个新添了白发;后妃宫中的女官,红颜退尽人衰老。

夜间殿堂流萤飞,思想消沉心茫然;终夜思念睡不着,挑尽了孤灯心草。

细数迟迟钟鼓声,愈数愈觉夜漫长;遥望耿耿星河天,直到东方吐曙光。

冷冰冰的鸳鸯瓦,霜花覆盖了几重;寒刺刺的翡翠被,谁与皇上来共用?

生离死别远悠悠,至今已经过一年;美人魂魄在何方,为啥不曾来入梦?

四川有个名道士,正到长安来做客;能用虔诚的道术,招引贵妃的魂魄。

辗转相思好伤神,叫人对王表同情;就叫方士去努力,专意殷勤去找寻。

驾驭云气入空中,横来直去如闪电;升天入地去寻求,天堂地府找个遍。

找遍了整个碧空,找遍了整个黄泉;天茫茫来地苍苍,找遍天地没看见。

忽然听说东海上,有座仙山蓬莱山;仙山耸立在云端,云来雾去缥渺间。

玲珑剔透楼台阁,五彩祥云承托起;天仙神女多无数,个个绰约又多姿。

万千娇美仙女中,有个芳名叫太真;肌肤如雪貌似花,仿佛是要找的人。

方士在金阙西厢,叩开白玉的大门;他托咐侍女小玉,叫双成通报一声。

猛然听到通报说:唐朝天子来使者;九华帐里太真仙,酣梦之中受震惊。

推开睡枕揽外衣,匆忙起床乱徘徊;珍珠廉子金银屏,一路层层都敞开。

乌去发髯半偏着,看来刚刚才睡醒;花冠不整都不顾,匆匆跑到堂下来。

轻风吹拂扬衣袖,步履轻轻飘飘举;好象当年在宫中,跳起霓裳羽衣舞。

寂寞忧愁颜面上,泪水纵横四处洒;活象春天新雨后,一枝带雨的梨花。

含情凝视天子使,托他深深谢君王:马嵬坡上长别后,音讯颜容两渺茫。

昭阳殿里恩爱情,年深月久已断绝;蓬莱宫中度时日,仙境幽幽万古长。

回头俯身向下看,滚滚黄尘罩人间;只见尘雾一层层,京都长安看不见。

只有寄去定情物,表表我深情一往;钿盒金钗寄你去,或许能慰藉君王;

金钗儿我留一半,钿合儿我留一扇;擘金钗来分钿盒,一人一半各收藏。

但愿我们两颗心,有如钗钿一样坚;不管天上或人间,终有一日会相见;

临别殷勤托方士,寄语君王表情思。寄语之中有誓词,唯有他俩心里知。

当年七月七日夜,我俩相会长生殿;夜半无人两私语,双双对天立誓言:

在天上,我们愿作比翼齐飞鹣鹣鸟;在地上,我们甘为永不分离连理枝。

即使是天长地久,总会有终了之时;唯有这生死遗恨,却永远没有尽期。

【赏析】

这首诗是作者的名篇,作于元和元年(806)。全诗形象地叙述了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诗人借历史人物和传说,创造了一个回旋宛转的动人故事,并通过塑造的艺术形象,再现了现实生活的真实,感染了千百年来的读者。??

诗的`主题是“长恨”。从“汉皇重色思倾国”起第一部分,叙述安史之乱前,玄宗如何好色、求色,终于得到了杨氏。而杨氏由于得宠,鸡犬升天。并反复渲染玄宗之纵欲,沉于酒色,不理朝政,因而酿成了“渔阳鼙鼓动地来”的安史之乱。这是悲剧的基础,也是“长恨”的内因。

“六军不发无奈何”起为第二部分,具体描述了安史之乱起后,玄宗的仓皇出逃西蜀,引起了“六军”驻马要求除去祸国殃民的贵妃“宛转娥眉马前死”是悲剧的形成。这是故事的关键情节。杨氏归阴后,造成玄宗寂寞悲伤和缠绵悱恻的相思。诗以酸恻动人的语调,描绘了玄宗这一“长恨”的心情,揪人心痛,催人泪下。

“临邛道士鸿都客”起为第三部分,写玄宗借道士帮助于虚无缥渺的蓬莱仙山中寻到了杨氏的踪影。在仙景中再现了杨氏“带雨梨花”的姿容,并以含情脉脉,托物寄词,重申前誓,表示愿作“比翼鸟”、“连理枝”,进一步渲染了“长恨”的主题。结局又以“天和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深化了主题,加重了“长恨”的分量。

全诗写情缠绵悱恻,书恨杳杳无穷。文字哀艳动人,声调悠扬宛转,千古名篇,常读常新。??

令人丁毅、方超在《(长恨歌)评价管窥》一文中认为,此诗是白居易借对历史人物的咏叹,寄托自己的心情之作。文章说,诗人年轻时与出身普通人家的姑娘湘灵相爱,但由于门第观念和风尚阻碍,没能正式结婚。分手时,诗人写了“不得哭,潜别离;不得语,暗相思;两心之外无人知……彼此甘心无后期”的沉痛诗句。文章指出,《长恨歌》作于作者婚前几个月,诗人为失去与湘灵相会之可能而痛苦。为此,丁、方二人认为,《长恨歌》并不是对历史的记录与评价。“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正是诗人借前代帝妃的悲剧,抒发自己的痛苦与深情。??

从“诗言志”,“诗传情”上说,丁、方二人之说不无道理。但就作品所反映的历史真实和社会意义以及千百年来的影响而言,不能不说它是历史的记录和对历史事件的评价。至于白氏自身有爱情悲剧的经历,无疑有助于他对李杨爱情悲剧的体察和分析,才使其诗写得肌理细腻,情真意切,赋予无穷的艺术魅力。

苍蝇

①苍蝇不是一件很可爱的东西,但我们在做小孩子的时候都有点喜欢他。我同兄弟常在夏天乘大人们午睡,在院子里弃着香瓜皮瓤的地方捉苍蝇——苍蝇共有三种,饭苍蝇太小,麻苍蝇有蛆太脏,只有金苍蝇可用。金苍蝇即青蝇,小儿谜中所谓“头戴红缨帽,身穿紫罗袍”者是也。我们把它捉来,摘一片月季花的叶,用月季的刺钉在背上,便见绿叶在桌上蠕蠕而动,东安市场有卖纸制各色小虫者,标题云“苍蝇玩物”,即是同一的用意。我们又把他的背竖穿在细竹丝上,取灯心草一小段,放在脚的中间,他便上下颠倒的舞弄,名曰“戏棍”;又或用白纸条缠在肠上纵使飞去,但见空中一片片的白纸乱飞,很是好看。倘若捉到一个年富力强的苍蝇,用快剪将头切下,它的身子便仍旧飞去。希腊路吉亚诺思(Loukianos)的《苍蝇颂》中说:“苍蝇在被切去了头之后,也能生活好些时光。”大约二千年前的小孩已经是这样的玩耍的了。

②我们现在受了科学的洗礼,知道苍蝇能够传染病菌,因此对于他们很有一种恶感。三年前卧病在医院时曾作有一首诗,后半云:

大小一切的苍蝇们,美和生命的破坏者,中国人的好朋友的苍蝇们呵,我诅咒你的全灭,用了人力以外的,最黑最黑的魔术的力。

③但是实际上最可恶的还是他的别一种坏癖气,便是喜欢在人家的颜面手脚上乱爬乱舔,古人虽美其名曰“吸美”,在被吸者却是极不愉快的事。希腊有一篇传说,说明这个缘起,颇有趣味。据说苍蝇本来是一个处女,名叫默亚(Muia),很是美丽,不过太喜欢说话。她也爱那月神的情人恩迭米盎(Endymion),当他睡着的时候,她总还是和他讲话或唱歌,使他不能安息,因此月神发怒,把她变成苍蝇。以后她还是纪念着恩迭米盎,不肯叫人家安睡,尤其是喜欢搅扰年轻的人。

④苍蝇的固执与大胆,引起好些人的赞叹。荷马(Homeros)在史诗中常比勇士于苍蝇,他说,虽然你赶他去,他总不肯离开你,一定要叮你一口方才罢休。又有诗人云,那小苍蝇极勇敢地跳在人的肢体上,渴欲饮血,战士却躲避敌人的刀锋,真可羞了。我们侥幸不大遇见渴血的`勇士,但勇敢地攻上来舐我们的头的却常常遇到。法布尔(Fabre)的《昆虫记》里说有一种蝇,乘土蜂负虫入穴之时,下卵子虫内,后来蝇卵先出,把死虫和蜂卵一并吃下去。他说这种蝇的行为好像是一个红巾黑衣的暴客在林中袭击旅人,但是他的慓悍敏捷的确也可佩服,倘使希腊人知道,或者可以拿去形容奥德赛(Odssyeus。木马屠城的主角)一流的狡侩英雄罢。

⑤中国古来对于苍蝇也似乎没有“什么反感。《诗经》里说:“营营青蝇,止于樊。岂弟君子,无信谗言。”又云:“非鸡则鸣,苍蝇之声。”据陆农师说,青蝇善乱色,苍蝇善乱声,所以是这样说法。传说里的苍蝇,即使不是特殊良善,总之决不比别的昆虫更为卑恶。在日本的俳谐中则蝇成为普通的诗料,虽然略带湫秽的气色,但很能表出温暖热闹的境界。小林一茶更为奇特,他同圣芳济一样,以一切生物为弟兄朋友,苍蝇当然也是其一。检阅他的俳句选集,咏蝇的诗有二十首之多,今举两首以见一斑。一云:

笠上的苍蝇,比我更早地飞进去了。

⑥这诗有题日《归庵》。又一首云:

不要打哪,苍蝇搓他的手,搓他的脚呢。

⑦我读这一句,常常想起自己的诗觉得惭愧,不过我的心情总不能达到那一步,所以也是无法。《埠雅》云:“蝇好交其前足,有绞蝇之象……亦好交其后足。”这个描写正可作前句的注解。又绍兴小儿谜语歌云:“像乌豇豆格乌,像乌豇豆格粗,堂前当中央,坐得拉胡须。”也是指这个现象。(格犹云“的”,坐得即“坐着”之意。)

十三年七月(1924年7月作,选自《雨天的书》)

1.纵观全文,作者提到苍蝇的那些优点和缺点?(4分)

2.作者引用了哪些古希腊传说,有什么作用?(6分)

3.作者引用小林一茶的诗有何作用?(6分)

4.作者对苍蝇的态度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你觉得人们对苍蝇的看法区别如此巨大原因何在?(6分)

答案:

1.优点:①作为儿时的玩物带来快乐;②剽悍敏捷让人佩服;

缺点:①传染病菌;②喜欢在人的脸上手上爬来爬去;③骚扰别人;④苍蝇乱声

2.作者引用了月神把默亚变成苍蝇的故事,用来说明苍蝇喜欢在人身上爬来爬去的坏脾气的缘起;荷马史诗中把勇士比作苍蝇的故事,用来说明苍蝇的固执与大胆。

丰富了文章的内涵,增加了阅读的知识性和趣味性

3.引用小林一茶的诗的作用有1、用来说明苍蝇在日本俳句中是普遍的素材;2、用来说明小林一茶对待万事万物的平等态度;3、与自己的诗歌和自己对苍蝇的心态形成对比,显出小林一茶作为俳句大师的过人之处。4、增加了阅读的知识性和趣味性

4.作者态度的变化:①喜欢到厌恶再到以平和的心态看待苍蝇。

②原因:小时候喜欢是因为可以带来乐趣,长大后厌恶是因为受了科学的洗礼,知道苍蝇能够传染病菌,现在能够平和是因为作者以文学家欣赏的态度看待苍蝇。③文化差异。 答案解析: 1.试题分析:苍蝇的那些优点和缺点,散见于全文。因此,就要抓住一些标志词进而找到一些相关的句子,比如:苍蝇不是一件很可爱的东西,但我们在做小孩子的时候都有点喜欢他;②我们现在受了科学的洗礼,知道苍蝇能够传染病菌,因此对于他们很有一种恶感;③但是实际上最可恶的还是他的别一种坏癖气,便是喜欢在人家的颜面手脚上乱爬乱舔,古人虽美其名曰“吸美”,在被吸者却是极不愉快的事;④苍蝇的固执与大胆,引起好些人的赞叹。在此基础上就可以概括提取了。

2.试题分析:作者引用了哪些古希腊的传说,这点从文中找出并不难。至于要解答其作用,那就要弄清它们的背景,即作者在写什么时候引用它们的。引用古传说,除了交待与所写相关的内容之外,还有丰富文章内涵,增强阅读性等方面的作用。

3.试题分析:依然考查引用的作用,其解答的思路同上题一样。具体作答时,还是先在文章中找到小林一茶的诗,并明确两点,引用段所写的内容是什么,小林一茶的诗是什么内容,这样就可以分析其在内容与结构方面的作用。

4.试题分析:全文以时间为序写出作者对苍蝇的态度,在文章中能够找到一些相关的词,所以可知作者三个阶段对苍蝇的态度,作者的态度变化也就较为明显了。由喜欢,到厌恶,到平和,之所以会有这样大的区别,其原因主要是文化差异。

考点:分别考查学生筛选并整合文中信息、分析作品结构及归纳内容要点的能力,能力层次为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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