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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古代战乱饥荒的句子精练96句

时间:2021-03-15 19:07

《望月有感》原文:

白居易〔唐代〕

自河南经乱,关内阻饥,兄弟离散,各在一处。

因望月有感,聊书所怀,寄上浮梁大兄、於潜七兄、乌江十五兄,兼示符离及下邽弟妹。

时难年荒世业空,弟兄羁旅各西东。

田园寥落干戈后,骨肉流离道路中。

吊影分为千里雁,辞根散作九秋蓬。

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

《望月有感》译文:

自从河南地区经历战乱,关内一带漕运受阻致使饥荒四起,我们兄弟也因此流离失散,各自在一处。

因为看到月亮而有所感触,便随性写成诗一首来记录感想,寄给在浮梁的大哥、在於潜的七哥,在乌江的十五哥和在符离、下邽的弟弟妹妹们看。

战乱灾荒祖先产业荡然空,弟兄漂泊寄居他乡各西东。

战乱过后田园荒芜寥落,逃亡途中骨肉同胞流落离散。

顾影自怜好像离群的旅雁,行踪不定酷似无根的秋蓬。

同看明月,分散的亲人都会伤心落泪,一夜思乡心情五地相同。

《望月有感》赏析:

这是一首感情浓郁的抒情诗。全诗意在写经乱之后,怀念诸位兄弟姊妹。

此诗读来如听诗人倾诉自己身受的离乱之苦。诗的前两联就是从“时难年荒”这一时代的灾难起笔,以亲身经历概括出战乱频年、家园荒残、手足离散这一具有典型意义的苦难的现实生活。接着诗人再以“雁”、“蓬”作比:手足离散各在一方,犹如那分飞千里的孤雁,只能吊影自怜;辞别故乡流离四方,又多么像深秋中断根的蓬草,随着萧瑟的西风,飞空而去,飘转无定。

“时难年荒世业空,弟兄羁旅各西东、”时难,即指题目中所说的“河南经乱,关内阻饥”。到白居易和产业,经过这场战乱已荡然无存,骨肉兄弟们为了生计也不得不背井离乡、各奔东西。

“田园寥落干戈后,骨肉流离道路中。”写战乱结束后的`凄凉景象。战乱纷争终于结束了,然而,田地荒芜,杂草丛生,骨肉亲人仍流离失所,漂泊者相望于道。这两联以作者的亲身经历,描写了战乱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历来,战争带给人民的都是无穷无尽的灾难,亲人们有家不能回,战争一起,田地、产业个部付诸东流,劳命伤则一,所有的不幸都得由人民来承担,兴、亡,最苦的都是百姓。

“吊影分为千里雁,辞根散作九秋蓬”两句,一向为人们所传诵。诗人以“雁”、“蓬”作比:手足离散各在一方,犹如那分飞千里的孤雁,只能吊影自怜;辞别故乡流离四方,又多么像深秋中断根的蓬草,随着萧瑟的西风,飞空而去,飘转无定。“吊影分为千里雁,辞根散作九秋蓬”两句,一向为人们所传诵。诗人不仅以千里孤雁、九秋断蓬作了形象贴切的比拟,而且以吊影分飞与辞根离散这样传神的描述,赋予它们孤苦凄惶的情态,深刻揭示了饱经战乱的零落之苦。

所以结尾,诗人用“明月”这一自古以来就容易引人遐思的美好意象点明了题意。孤单的诗人凄惶中夜深难寐,举首遥望孤悬夜空的明月,情不自禁联想到飘散在各地的兄长弟妹们。他想:如果此时大家都在举目遥望这轮勾引无限乡思的明月,也会和自己一样潸潸泪垂吧!这一夜之中,流散五处深切思念家园的心,也都会是相同的。诗人在这里以绵邈真挚的诗思,构出一幅五地望月共生乡愁的图景,形成了默契。从而收结全诗,创造出浑朴真淳、引人共鸣的艺术境界。

全诗以白描的手法,采用平易的家常话语,抒写人们所共有而又不是人人俱能道出的真实情感。清刘熙载在《艺概》中说:“常语易,奇语难,此诗之初关也。奇语易,常语难,此诗之重关也。香山常得奇,此境良非易到。”白居易的这首诗不用典故,不事藻绘,语言浅白平实而又意蕴精深,情韵动人,堪称“用常得奇”的佳作。

《望月有感》创作背景:

这首诗约作于公元799年秋至800年春之间。公元799年(贞元十五年)春唐朝廷分遣十六道兵马去攻打叛军,战事发生在河南境内。此即诗题所言“河南经乱”。就在这一年秋天,白居易为宣州刺史所贡,第二年春天在长安考中进士,旋即东归省亲。这首诗大约就写于这一时期。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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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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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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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一、书籍简介

《罗生门》是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1915年创作的短篇小说,情节取材于日本古典故事集《今昔物语》。

作品讲述了藤暮时分,罗生门下,一个家奴正在等候着雨停,当他茫然不知所措,仿若于生死未决时,偶遇以拔死人头发为生的一老妪,走投无路的家奴邪恶大发,决心弃苦从恶,剥下老妪的衣服逃离了罗生门。该作情节简单,人物稀少,短短的篇幅,小小的场面。时间、地点、人物、结局全都展现在读者的面前。

作品虽以旧题材创作的历史小说,却被赋予了一定的寓意,描写了社会最底层顽强挣扎着继续生存的民众,而并非单纯意义上的历史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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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芥川龙之介(1892~1927),日本小说家。生于东京,本姓新原,父经营牛奶业。生后9个月,母精神失常,乃送舅父芥川家为养子。芥川家为旧式封建家族。龙之介在中小学时代喜读江户文学、《西游记》、《水浒传》等,也喜欢日本近代作家泉镜花、幸田露伴、夏目漱石、森鸥外的作品。1913年进入东京帝国大学英文科。学习期间与久米正雄、菊池宽等先后两次复刊《新思潮》,使文学新潮流进入文坛。其间,芥川发表短篇小说《罗生门》(1915)、《鼻》(1916)、《芋粥》(1916)、《手帕》(1916),确立起作家新星的地位。1916年大学毕业后,曾在横须贺海军机关学校任教,旋辞职。1919年在大阪每日新闻社任职,但并不上班。1921年以大阪每日新闻视察员身份来中国旅行,先后游览上海、杭州、苏州、南京、芜湖、汉口、洞庭湖、长沙、郑州、洛阳、龙门、北京等地,回国后发表《上海游记》(1921)和《江南游记》(1922)等。自1917年至1923年,龙之介所写短篇小说先后六次结集出版,分别以《罗生门》、《烟草与魔鬼》、《傀儡师》、《影灯笼》、《夜来花》和《春服》6个短篇为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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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罗生门》读书笔记

暑假中,我读了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的作品《罗生门》。作者芥川龙之介是日本新思潮派代表作家。日本文坛重要的“芥川奖”,便是以他的名字来命名的,他以冷峻的文笔和简洁有力的语言让读者关注到社会丑恶现象,这使得他的小说既具有高度的艺术性,又成为当时社会的缩影。《罗生门》是其代表作。

它讲述灾荒之年一个被主公解雇的下人,面对苟且的生存还是人性的毁灭时所做出的选择。当他为了避雨在停满死尸的罗生门城上看到正在拔女尸头发的老妪的恶行时,为正义感驱使,他厉声呵责。但听了老妪的一番话后,下人最终也为了苟且的生存选择了人性的毁灭。他剥下了老妪的外衣消失在漆黑的夜暮中。

文章一开头便点明当时的社会被黑暗所笼罩,死气沉沉,毫无生机的景色描写让我不寒而栗。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的确成了一个最主要,也是最难的问题。这使人的真实本性立刻暴露了出来。老妪去糟蹋尸体,拔女尸的头发,只是为了做假发去卖,哪怕只有一点点钱。女人把蛇切成四寸晒干,说是干鱼,拿出去卖钱。总之一切都是为了艰难地活下去。文章的最后,下人的最后一点正义感也被吞噬,抢走了老妪的衣服……

我查了一下资料,发现罗生门在日语中,指的是人间与地狱之间的门。在小说里,当仆人爬上罗生门的楼梯时,不论他后来有没有当强盗,都隐喻了他放低善念,从人间踏入地狱。

作者所写人物表现的不是善与恶,而是人类生存中的事实。人们为了生存,可以不择手段,欺骗。毁尸,放弃自己的底线。如果说犯罪让我感到恐怖憎恶,那么人的本性更让我毛骨悚然。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生活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每天都徘徊在饥饿和死亡的边缘,那么这种弱肉强食,逼良为盗的现象肯定是不可避免的吧,每个人最终也都将”不择手段”地生存下去。因为那时,”道德”与”正义”早已荡然无存,生存的欲望会占领所有的一切。

幸运的是,我们现在所处的年代和平而又富足,不会发生如此恐怖之事。但我们要清楚的是,为了生存而战的”罗生门”或许不会再发生,但世界上仍然有许多地方发生着战乱,恐怖袭击和暴力犯罪。人性的罗生门仍然在考验着人类,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佛魔之间隔绝的便是这道罗生门,向左还是向右?生存还是毁灭?全在人的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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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罗生门》读后感30篇

第1篇:《罗生门》读后感300字

芥川龙之介真是太厉害了,他的作品越思考越觉得精辟,不愧为日本短篇小说“鬼才”作家。能写出这样的短篇的人是看透了人性吧。《基督徒之死》里的少年,让人觉得人性的轻信,无论怎样解释,人们只愿相信自己相信的事。

《蜘蛛之死》原本念在键陀多还有一丝善意,结果却不敌最终人性的自私,只为了自己能逃出,而不想救赎更多的人,充分体现了利己主义,一个恶人会做一件好事,但不证明他不是恶人,没有完全的恶人,也没有完全的善人。

《鼻子》当禅智内供的鼻子很长时,大家报以同情,当他鼻子变短了,大家却以嘲笑,当你不如我时,会同情;当你和我差不多时,会嘲笑;是多么讽刺啊。以至于最后禅智内供觉得自己的鼻子正常反而不对,后来变长了,才觉得是正常的。多数人站的不一定是正确的,这个世界也许有时你不合群不是你的原因,而是智者太少。

第2篇:《罗生门》读后感500字

《罗生门》出自有日本短篇小说“鬼才”的作家芥川龙之介,我也不知道当初抱着什么样的心态买这本书,买回来后就一直压在箱子底下,不久前才拆开包装,翻开阅读。

这是一本集小说与散文的书,当我翻开译序时,我就知道我不一定能顺利读下去了。因为是外国著作,翻译出来的文字总带着一些日式的风格,有些更是带有日本历史的词句,读着的感觉就像小学认字时,知道每个字的意思,却不懂成为一句话后,所想要表达出来的意思。

大概能看懂故事的,也就是第一篇与书本同名的小说《罗生门》了。罗生门是位于日本京都中央大道朱雀路南端的一个城门。在这个地方发生了一个诡谲、揭露人的利己本性的故事。

战乱时期的一个无名家将(奴仆),在被在主人家驱逐出来后流落街头,思考是否要沦为强盗。为躲避寒冷和大雨,家将走进了堆满尸体的城楼,城楼里,散出昏黄的烛光,壮着胆子继续走,他看见一个老妪正在拔尸体的头发,正义感使然,他上前揪住老妪的衣襟质问她这是做什么,老妪讲了其中缘由,大意是: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他们生前也是做这些勾当的,为了活下去,我想他们会原谅我的。老妪的一番话,倒让家将做了一个选择,说:“那我扒了你的衣服,你也不要怪我,不这样,我也得饿死”。于是家将夺走了了老妪的衣服,一把把老妪推向死尸堆,就这样消失在夜色里。

几页纸的短篇小说,写出了故事的鲜血淋漓,读着这些文字,看着这个故事,会让人觉得恐怖与毛骨悚然,也是这个故事的成功之处吧。

第3篇:《罗生门》读后感700字

一间破殿,陈旧的牌匾,一场大雨,一个故事。人性就如此丑陋的被展现出来。

《罗生门》是芥川龙之介的代表作本身来自于佛教禅经中的故事。“薄暮时分,罗生门下,一个家将正在等待雨的过去。”就是如此的简洁更能突显他凌驾于情节之上,读者情绪之上的冷静叙述。

《罗生门》尤其精短,在芥川先生的小说里只有故事,读来令人疑惑。不过,不可否认地,每次读《罗生门》都会有种压抑沉闷感:日落黄昏,阴霾密布,阴雨连绵,断壁残垣,乌鸦在头顶盘旋,脚边是无人认领的尸体……一副疮痍景象,为后继危险的情节做了铺垫。老妇在女子尸体上拔发被一个从主人家被赶出的仆人撞见,仆人了解老妇用蛇干充当鱼干卖钱谋生的故事后恍然大悟:两人作恶撒谎都是为了生存,自己成为强盗又何尝不可呢?于是抢了老妇的衣服逃走了。

无论是不积阴德的老妇,还是由“正义家”变成的强盗其实都一样可悲可怜。天灾人祸,生活所迫,这便是一切犯罪的借口,也是致使人性变得浑黑的原因。“当人的基本生存都得不到满足时,做什么都可以原谅。”这样的荒谬言论成了理所当然。可纵观中国历史,“不受嗟来之食”,“不为五斗米折腰”,“贫贱不能移”这些说法正好证明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比生存更重要的事——尊严。

社会复杂,善与恶都不是那么容易定义的。更何况人心复杂,善恶观更是取决于人们对社会认知的深度和个人的理想目标而决定的。作为普通人,一定会把自己往“善”考虑。

只有在衣食无忧,风气淳朴的社会中,人们才会有尊严意识,会惩恶扬善。在温饱都得不到保证的社会中,罪恶感会被消解,善良和正义成为借口。

回过头来,有软弱的地方就有欺骗固然没错,然而软弱从何而来?纯然是欲望造就了软弱。因为想保住现在自身的地位而软弱从而欺骗他人。人们就是因为这种的思想而用谎言构筑看似光鲜靓丽的海市蜃楼。

阵阵微风拂过罗生门,如同欲念难尽。人心中的罗生门,又要多久才放晴一次呢?

第4篇:《罗生门》读后感1000字

《罗生门》可以算是芥川龙之介的代表作。作为一篇短篇小说,它并不像我所熟悉的欧亨利等的短篇小说那样,通常有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尾。罗生门楼里发生的故事就好像是大千世界中截取的一个小片段,没有过多的雕琢痕迹,却依旧让人回味无穷。

我认为日本作家多是比较喜欢而且善于描写人的内心的细微变化的,这在《罗生门》中也能很好地体现出来。作为主人公的家将,本是被老主人辞退出来的。他本身是一个善良而普通的人物,当他面临衣食不足的窘境时,他心中萌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倘若不择手段的话……”,这个念头催他出门,来到这罗生门之下。此时,这个念头仅仅是一个“倘若”,他其实是没有这样的勇气与魄力的,他毕竟只是一个良民,连他自己也对自己是否真能够“走当强盗的路”产生了怀疑。而当他来到门楼上,看到那个拔死人头发的老太婆的时候,他的正义感告诉他无论如何,在雨夜罗生门上拔死人头发已经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过,于是刚才那些“当强盗”的念头消失了,他上前抓住那个老太婆,就像每个正义英雄在遇到邪恶反派时会做的那样。老太婆害怕,她要给自己开脱,于是她告诉了家将关于她拔头发是为了做假发,及被她拔头发的女人其实生前也是干过坏事的。而她不知道,她的自我开脱,也给了正在踌躇的家将一个当强盗的正当理由。作者最终以家将抢去了老太婆的衣服结尾,在这个罗生门里的一进一出,就像经历了一次社会的洗脑。

家将、老太婆、死去女人之间的关系,不由让人想到鲁迅先生常说的“吃人”的现象。谁在吃人?谁在吃谁?有很多人试图从理论中归纳出个一二三,我却觉得比起那些文学评论,小说通过作者平日的观察提炼,写出的虽然是“故事”,却更能揭露吃人的本质。死去的女人生前是“吃”官兵,老太婆“吃”女人,家将“吃”老太婆,每个人都在“吃人”,每个人又都在“被吃”。因为那些仅剩的良知,也被饥饿折磨地昏头了,而社会又给与每个人看似合理的“吃人”的理由。人们吸吮着别人的鲜血又毫不知晓,任凭说他们愚昧也罢落后也罢,真正处于那个社会之中,也只能像被打了麻药一般,无法振作精神,看清它了。就像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能够清醒地看清这个社会弊病的人有几个?最可怕的是很多的人自以为看清了,还对这个社会妄自下了如何如何的定义,又全然不知自己的愚蠢的,那与当年被迫抢劫的家将也没什么本质区别了吧。

伟人之伟大,不仅因为他们能够从一个更高的角度俯视这个社会,评判这个社会,也因为在俯视过这个社会后,他们仍能够落下来评判自己。所以优秀的小说大多不是以“万能的主”的角度来进行描述。这篇《罗生门》,就像是行走于社会中,遇到了罗生门前的这位家将,便尾随着他,看完了他生活中的一个故事后又离开,继续别的行走。作者看似超脱了社会,却其实在这社会之中。作者为《罗生门》赋予的意义已经超越了时代,并将被人们一代代诵读。

第5篇:《罗生门》读后感1200字

黑泽明的《罗生门》,人性中赤裸裸的软弱和谎言。已经是第三次看。依然震撼,毫无厌倦。同时,看到更多的一些东西。

一间破殿,陈旧的牌匾,一场大雨,一个故事。人性就如此丑陋地被呈现出来。

黑泽明的手法独特有力。借着樵夫的口,这个发现命案现场的第一人,在破旧的罗生门下躲避一场大雨的时间里,对一个路人叙述了整个事件。同时,殿里还有一个与案件当事人有过一面之缘的行僧。

是一起杀人案。武士牵着坐在白马上的妻子行走山间,与行僧擦肩而过。之后正躺在树下的强盗在微风吹起马上女人面纱的时候被她的美貌所吸引遂起歹念。他骗绑了武士,强暴了女子。而路过的樵夫发现武士的尸体后慌忙报官。

杀死武士的是强盗,这一点已经确认。而矛盾集中在杀人的动机和凶器——究竟是长剑还是短刀上。每个人的说词都完美无缺。甚至是已经死去的武士,借着托灵的巫婆之口叙说的口供都似无破绽。

强盗并未否认自己杀死了武士。然而他口中的武士与自己用长剑激战二十多回合不幸落败也算是好汉一个,而自己则是一个英勇善战,光明正大的男子汉。将一个手握短刀的烈性女子降服,让她顺从地满足了自己的欲念,是一件让自己无比得意和自豪的事情。

女人承认了自己被强暴的屈辱,并宣称在此之后自己的丈夫,也就是武士对其冷冷的漠视令自己痛苦万分。于是她拔出短刀让武士杀了自己。但自己因悲伤过度昏厥了过去,等到醒来的时候发现短刀叉在武士的胸口。自己想要寻死却没有胆量。此时的强盗早已不知去向。

武士托巫女的口述说的又是另一番景象:强盗在自己面前强暴了自己的妻子。随即却见妻子转而随强盗左右,并要求强盗杀了自己。他遂感愤怒万分。此时强盗一把推倒女人并表示不齿,并问武士如何处置她。武士心下原谅了强盗,却无法容忍妻子的恶毒。带着对她的诅咒和怨恨,武士悲愤地拔出短刀自己剖腹而死。而女人和强盗,包括那柄短刀都已不见。

罗生门殿外的雨依然滂沱。樵夫、行僧和路人依然在檐下等待雨停。风雨交加如同樵夫内心思潮的激烈碰撞。他终于开口,诉说出他亲眼所见的事实的真相。

强盗在强暴了女人以后百般抚慰只要她愿意跟他走。她无法决定,想要自己的丈夫和强盗以武力决战,而自己会跟随胜出的一方走。然而武士是懦弱的,他表示不愿意为她冒生命的危险,并且责问自己的妻子:“在两个男人面前出丑,你为何不自杀?!”

此刻强盗说了一句话:“不要这样对待她,她们不是男人,她们无法克制的哭,是因为她们是弱者。”而女人霎时明白过来,自己的丈夫是多么无耻而懦弱的男人。她质问他身为武士却为何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妻子,并且对强盗亦百般嘲讽。在她的挑唆下,两个男人终于彼此拔出了长剑开始决战。然而,两人的姿势和剑法是多么的杂乱而无章,毫无气概可言。武士的死也仅仅是无意间的事情。等强盗回过头来,女人已经不见。

事情就是如此。然而为何樵夫不愿意说出真相呢?他说自己不愿意卷入案件。而事实上,只是因为他一时的贪念,偷偷拿走了那柄价值不菲的短刀而已。他意图隐瞒的这这件事情被听他口述的那个路人所揭穿。

“人只是以为自己诚实。”“有软弱的地方就有谎言。”路人说的话句句在理,一边的行僧叹:“连人都不能相信,还能相信什么?”于是路人说其实本来就是如此。这罗生门附近的鬼魂都觉得人太可怕,所以都不来。

第6篇:《罗生门》读后感

短篇小说,情节简洁,人物故事集中且巧妙。所谓“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以小知大是短篇小说的精髓。

短篇小说的大家,欧洲的契诃夫、莫泊桑,美洲的欧亨利、马克·吐温,亚洲,芥川龙之介可算起一。

或许是因为日本与中国文化的亲缘关系,芥川龙之介的故事中许多有趣的启发,非常契合亚洲思维的我们,与部分儒家、道家思想相关联的同时,离不开对人性和人心的剖析。小说虽短,但回味悠长。

总觉得,日本文学界的认知和死亡脱不了关系。芥川龙之介35岁之时留下遗作《某傻子的一生》,选择自杀。或许是文化隔阂亦或是看待世界角度的不同吧。

此版本非常用心,不明之处皆有注释,每张都有“罗生门”故事的配图分割,引文和正文之间也有不同字体,方便读者阅读理解。这部短片小说集收录了芥川龙之介多数有趣的作品,故读后十分欢愉且满足。

第7篇:《罗生门》读后感

罗生门要是没有了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它估计就不会成为一个代词了吧,这代的是一种说法,一种状态。

知道《罗生门》是看电影杂志推荐的电影里面有这一部,奈何年代久远,我找电影资源能力也渣,一直没看得上。去搜索了一次它的含义,当时年纪小,记不清楚也不太理解含义。

隔了几年,麦浚龙出了一首歌,就叫做《罗生门》,现在再去理解个中意思,就大概能理解清楚了。

仆役认为老妪薅死人头发是缺德事,老妪却认为这个被薅的人生前也不是什么好人,且自己是为了活下去,并没做错。在那个动荡的背景,在这个饥寒的夜晚,在这个故事的最后,仆役却抢了老妪的逃跑了。

那么到底是谁缺德?到底是谁做错了?

这就是罗生门,站在自己的立场为了争取利益去做的就是对的,而别人做着和自己一样的事,却是错的。这就是罗生门啊!

第8篇:《罗生门》读后感

用芥川龙之介一句经典名言来解读罗生门——最聪明的处世之术是,既对世俗投以白眼,又与其同流合污。

被老主人辞退落魄的家将来到罗生门避雨,与其说是避雨,不如说是走投无路,走向罗生门的'时候,家将还在犹豫是选择饿死在这凋敝不堪的地方,像死狗一样被人从门楼上抛尸荒野,还是选择不择手段,沦为强盗 。家将还没有想好,还缺乏足够的勇气。

当走到楼上发现老妪拔取尸体上的头发时,家将心中燃起强烈憎恨的怒火,嫉恶如仇,毅然决定绝不苟且偷生要死的堂堂正正。此时的他,反感一切邪恶事物。而听完老妪讲述为何作恶后,家将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既然都是为了营生,走投无路而不择手段 ,那也休怪我无情,便加入为恶的阵营。转变皆在一瞬之间。有人说这篇小说描述了人一步步走向恶的过程和最终的转变,揭露了人性丑恶自私。而这不更是一种人性善的脆弱和无奈吗?

第9篇:《罗生门》读后感

第一次读日本近代文学作品,许是文化差异,读来晦涩难懂。然而难懂两字除非亲自品鉴,否则难以言传,玩笑来说就是,作者写的每一个字我都认识啊,但是组合在一起就不懂了。也许这就是文字的最大魅力吧,极尽万千组合,跨越时间和空间产生思想上的共鸣。再次说到难懂,此本当为我读过的最不能懂的小说,也许当我阅历达到的时候还会重读一次。

读书前照例对作者进行了了解,看到作者35岁死于自杀,肃然起敬。孤独、茫然、冷酷、愤怒、无奈、滑稽,每一个故事读到尾处都有着说不出的感受。地狱之后还有更深的地狱,罗生门后还有别的门,从无结局。有佩服,有共鸣,有不懂,有惋惜,然而我等依然只能在众生中踽踽而行。

全书收录了许多故事,个人最喜欢的有《罗生门》、《地狱变》、《河童》、《竹林中》,最后一篇被黑泽明拍成电影罗生门。那么,下次再来读过。

第10篇:《罗生门》读后感

罗生门是日本著名作家芥川龙之介的作作品,本次主要介绍罗生门,竹林中,地狱变、鼻子、山药粥、河童六篇短篇小说,以及一篇评论集侏儒的话。

在本文选中,个人最喜欢的有

《竹林中》

这篇文章把人性写的非常透彻,文中的每个人物在为自己辩护的时候都把自己说的正当话,尽可能的掩盖自己的恶行。在现实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在自己做错的时候,用语言来降低自己的恶行。

《地狱变》

这篇文章,我在网上也搜索了其他人的看法,刚觉这篇文章每个读者都有自己对他的理解。有的读者对画师良秀得做法感到厌恶,认为他没有尽最大的能力去救自己的女儿,亲眼看着女儿被烧死。有的读者则认为良秀只是无奈,在大主公的权威下良秀是显的多么的无力。

《山药粥》

在山药粥一文中,主人公五品在没有实现愿望之前对山药粥的渴望,但是当大领主要为他实现愿望时心中萌生出不安,而到最后尽然对山药粥感到厌倦。其实在现实中有些人在为根本不知道自己能否实现的愿望而付出巨大的努力,然而在他人的帮助下轻而易举的达成这是否是间好事呢?

在看了这几篇文章后觉得芥川龙之介先生的自杀觉得遗憾。

第11篇:《罗生门》读后感

《山药粥》的五官是个可悲的人。他卑微而没有尊严地活着。毕生所想就是饱食一顿山药粥,而真正能吃到时,却有诚惶诚恐。似乎失却了多年苟且偷生的意义。

《地狱变》其实我不明白,到底是谁逼死了小侍女。她的父亲是一个奇才,却并不能让人敬爱,太过偏执。简直偏执到令人震惊。他为了心中的信悦能牺牲女儿,牺牲自己。

这两个人物活着都不是为了自己。也是可悲。

《鼻子》他因为不寻常而改变,却又因为改变后变的寻常而被人嘲讽。

《河童》这真是描述了一个与众不同却又处处与生活关联的世界。芥川龙之介说爱好讽刺的人是悲观主义者,最终会因为无法发现世界的美好而走向疯狂。整个故事大概讲述了这一句话吧。中间穿插的小故事,玻璃厂商操控政治家,政治家操控媒体,媒体操控舆论,舆论操控民众。

《侏儒的话》如果说前面那些还是短篇故事。这里就是纯粹的句子。只是这些句子经过芥川龙之介对人生,对艺术,对宗教,对文学,对小说家等等的提炼。这让我想到了卡尔维诺。说是小说家,不如说是寓言家。他们的作品揭发的人性,生活…说实话,以我的年纪阅历,看这些书并不能很好地感受那种奥妙。

芥川龙之介的作品深深浸染着中国的文学艺术。他多处引用了中国诗人,文学家的话语。当然他也引用了很多其他国家的。只是中国两字出现在外国作品中,就会有种与有荣焉的骄傲感。

不说那些看上去精妙无比,但没有切身感受的文字。单从布局结构而言,我是真不喜欢《侏儒的话》这种形式。就像是《从你的全世界经过》(sorry,是不是叫这名儿来着)的语言集合。因为文章中明明是一个话题,却有许多个“又”将其一段段地隔绝开来。这种不能一口气好好畅快吐出来,偏要断断续续的感受,别提多糟心了。

芥川龙之介说到有些作品作家他甚是喜欢。能够感受到作品当中展现的作家的头脑心脏,但总不能完全地感受,总欠缺一些部分。

我想说,您也是啊。

好有哲理的一句话,就差最后一句,您再多说那么几个字儿,我就真能醍醐灌顶了。就差临门一脚………当然,这也可能是我自身阅历有限,无法感受他的语言精简的精妙。

第12篇:《罗生门》读后感

首先也许有必要交代一下背景。书中有几个故事发生在平安京时代,罗生门(即罗城门)则是平安京中央通往南北的朱雀大道上南端的一个城门。平安京即是如今的京都。 平安京,皇权所在,平和安定。想想都觉得美好。而本书中的几个故事却告诉我们,平安京也是一个动乱的年代,期间民不聊生,命比纸薄。这个时代究竟发生了什么? 《罗生门》里,一名家将失去了工作,他已经没有退路,要想生存只能沦为强盗。此刻,他的内心挣扎不已。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 《竹林中》一口气读了两遍还不过瘾,它将人性的种种简直描述到了极致。同样一个故事,从不同的人嘴里说出来竟然各不相同。究竟真相是什么?究竟谁才是凶手? 《地狱变》是一个屏风,它展现出的却不是达官显贵和歌舞升平,而是地狱之门大开,红莲烈火吞噬了所有的人和物,无一幸免。 此外,还提到了百鬼夜行。在曾经的京都,晚上整条路空无一人,这时候许多奇形怪状的妖怪会成群结队的出现并走在大路上,人称“百鬼夜行”。私以为,百鬼夜行的实质可能是装扮成鬼怪的强盗,他们也许就是《罗生门》里面提到的迫于生计的下人,为了生存他们变成了厉鬼,杀人越货无恶不作。 对了,平安京时代还有大名鼎鼎的阴阳师安倍晴明(对其不甚了解的同学可以参考梦枕貘的《阴阳师》系列图书,或者同名电影)。在一个充斥着鬼神仙怪的时代,老百姓想要生存已属不易,还敢有什么奢求? 放下书本感慨万千。不经意间,想起曾经是军人的母亲说过的一句话:孩子,你赶上了一个好时代。

第13篇:《罗生门》读后感

一只青蛙跳去,那水的声响。

——松尾芭蕉

这俳句在书中提到了两次,意境上十分符合日本古典美学的审美,一次在《河童》,另一次则是在《侏儒的话》。我很喜欢这个巧合。因为本书收录了七篇文章,我姑且将其分为三个层次,而这两篇自然没有跳脱出我的预设,那麼我们从这个俳句开始,亦是从这两篇开始。

芥川龙之介以「侏儒」自比,粗布花裳,唱著《金缕歌》「只要享受太平盛世就知足」。没有乱世给他,没有家将给他,没有战乱给他,没有饥馑给他,也不曾不问一句「今夕何夕?」

这很吊诡,却很好解释。无非就是作者的一声喟叹罢了,他并非果真想著如此,这样的他和《河童》中的写《笨蛋的话》的哲学家的形象有著滑稽的重合——才子多叹运偏消,耍著赖般拒世千里。

春酿新成,佯装醉醺,跳著幸若舞。但那人的锋芒,却实在尖锐。

——空拳的他甚至想躲避开人世的腐臭,迈入另一个空间。却不是通过自杀,他只是不断地思考著,记录著,抒著情,听著那蛙声脆如玉碎,执著红牙板旧三弦歌晓风残月令,不知今夕何夕。

人皆言白,他偏指黑。他否定了道德,将其转嫁在了好恶之上,他轻蔑文人,状似刻薄。

这不矛盾也不偏执。自古文人相轻,在这厚厚荒诞的哲思之外,透露著一股可爱的怨气,颓废的嚣张,以及不曾言明的自负与张狂。我似乎可以想见书页间有敦盛余音,那人却小袖狩衣,不屑这乱世浮华,临於池塘,举世皆浊,我自亦糊涂,但教我如何糊涂?

后来却都是不相干了,因为都是些寻常人的事。

书中有雨,我偏不遮。

而庭卷红叶,竹林微响,寒蝉不语,灯半昏时。有人好像在逼问,再听又好像在哭号,却似极安静了,空余心声。

你看《罗生门》与《竹林中》原来不过是两个兜兜转转的故事了,但私以为,虽说小说的荒诞在现实的荒诞前是小巫见大巫,但故意的作态却不美了。

所以说这雨,无伤大雅。

何必去苦苦逼视这些人的良知,各自的回答本就无可厚非,没有什麼触动不触动的。一根根捻下的头发也好,曼妙毒辣的寡妇也罢,这些浮游在最末端的等级制序之中的形形色色,还比不上木屐和地相扣的声音。

我喜欢这个子目,因为人物的秃陋猥琐下却是难以想见的可爱,一颦一蹙,一动一静,像极了浮世绘的斑斓模样。

文章文笔直白,所写人物也不过小计,难登大雅,有的措辞甚至会错了原意。但有趣的是,作者本人偏说用法要入他乡随他俗,我不置可否。

这不是高雅清隽的雅趣,而是高妙清奇的画面感,却不妨碍,我很喜欢这种画面感。

第14篇:《罗生门》读后感

读完隔了很久才回来点评,实在是前一段时间没空写书评。

读完这本书那天天气又闷又热,然而合上书的时候我却忍不住打了个寒战,无他,实在是拜芥川所赐。

有人说鲁迅从某些方式来讲算是中国的芥川,但我想他们俩给人的感觉还是相差很大的。鲁迅更尖锐更直白一些,而芥川秉承着日本作家一贯的含蓄和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晦涩阴郁,给人的感觉就好像迷雾茫茫暴雨将至的海面上一帆渐去渐远的船影。

跨过一道罗生门,你面对的是鬼影幢幢魑魅横行的人间。这里有在灾难前暴而凶起的侍卫,有黑黢黢的竹林间各执一词狡辩的人们,有在极致的艺术里撕心裂肺的画家,有迷失在欲望和尊严边缘的武士和主持,还有你和我,一起在这个古怪的河童国里泥足深陷。极致的艺术和极致的痛苦,它们的身边站着的是永恒的魔鬼。然而别怕,这是事实也不是事实。当你从梦里一层一层醒过来,像多壳的牡蛎一迭迭展开充满海水腥气的身体——然后你就看到了芥川。

佛偈有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芥川在人间大梦一场,如今大梦已醒,便也归去了吧。

最后以芥川在《河童》中借河童之口说的一段话来结尾——

在椰子花和竹林中

安息着佛陀。

和路边枯萎的无花果一起,

基督似乎也死了。

但我们必须休息,

即使是置身舞台的背景之前。

第15篇:《罗生门》读后感

每次看完电影都感觉很不爽,准确说应该是……没爽够(请勿联想) —— 主要原因当然不在于电影的好坏(因为我看的都是别人看完后百般推荐的,在这里发现了中国电影的希望……),当然可能会与电影的主题深刻程度相关。就像每次去某个地方,总想留下点什么印记,通常会是照片,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曾来过。加之今年以来在室友的谆谆诱导下开始了断断续续的写日志,于是又想记录自己的一些突然收到某种触动而产生的比较“深刻”的认识,这种触动会来自于读一篇小说,看一部电影,听一场讲座,看一个十大贴……这应该就是文学概论老师讲的“读者意识”吧。不管作者是否已经死亡,读者想要借助作品表现自己的相法总会出现的。我就属于这种想要表达自我的读者吧。

今天一口气看了两部电影,《顽主》和《罗生门》,一部是舍友推荐已久的电影,另一部老师则在课上说过。这两部都应该是那种“让人看了没两天三天缓不过神来”的,这里就说说这部日本的《罗生门》吧。其实这部电影故事情节很简单,就是三个偶聚在一起避雨的人,一起讲述的一个故事。

一句话概括这个故事就是:一个人带着他的妻子,在山中,一个强盗见色起意,最终占有这位妻子并杀掉那个丈夫。主要讲述故事的是一位农民,他亲眼目睹了整个事情的发生,但他应为怕被牵扯进去,就对官府说自己是时候才发现的。这位农民和另一位僧人讲述了他们在官府看到的意外被抓住的强盗,逃跑的武士的妻子,还有通过女巫做法,传达的死去的武士对于事件的陈述,这三位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对整个事件进行描述,于是得到了三个不同的真相。英勇无比的强盗,为了贞洁但不屈反抗的妻子,被妻子教唆陷害的武士。这三个相互对立的形象在一位旁观的农民的描述中都被证实是错误的,强盗武艺平平,而且并不勇敢,妻子并没有坚守贞操,并向强盗屈服,而这位武士也是在同强盗的搏斗中被杀死的。这位农民虽然没有了解当事人的内心状态,但只有他的描述才是最真实的。当然农民没有向官府陈述真相的另一个原因是他偷拿了作案现场的一把珍贵的匕首。这位路过的听众表示人间早已没有了相互信任,存在的只是虚伪,自私。

影片最后,也是主题得以升华的地方,他们三人听到了一名弃婴的哭声,这位路人跑过去抢走了婴儿身上的和服。而这位已经被认定为自私的人的农民,从僧人手中接过婴儿,最终表现了人间真情信任的存在。雨过天晴,阳光照着农民的背影的离去。这部电影改编自芥川龙之介的小说,而且拍摄手法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看的黑白片。这里就算是我的一片观后感,真的推荐大家有时间看一看。

第16篇:《罗生门》读后感

《罗生门》是芥川龙之介的代表作之一。

我看的是一本以《罗生门》为名的小说集,小说第一篇即名为《罗生门》。这不同于电影《罗生门》,电影《罗生门》实际上是根据芥川龙之介的另一篇小说《丛林中》拍摄。

据说《罗生门》本身是一个来自佛教禅经里面的故事。讲的是在战争年代,一个破产的农民因迫于生计,拿起屠刀,决心作强盗。但是或许是因为他人心本善,抑或是胆子太小,总之一直没狠下心来动手。一天,他来到一个刚刚经历了浩劫和瘟疫的城市。那里到处是残垣断壁,且尸横遍野,一片萧索绝望的情景,他希冀能在此寻到一些财物。结果在一处废弃的门楼里他发现有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妇人正从一具年轻女尸头上拔头发。他冲上去怒斥道:“你这个没人性的,竟然对死尸也不放过!”老太婆说她只是想用这些头发做个头套卖钱谋生罢了,“而且,你以为她生前是个善人吗?她可是把蛇晒干了当成鳝鱼来卖。”“我这么做完全是为了生存啊!”。这一番话让强盗完却放下了最后的一点善心了,既然是为了生存,还有什么是不可以的?丢弃了仅存的良知后,他就抢走老太婆的衣服,扬长而去。

初读《罗生门》时,不太能懂其中的深层含义。其实即使现在,我也不确定自己理解是否正确。不过,不可否认的是,每一次读《罗生门》都会有种莫名的压抑和忧闷感。小说开场即描述了一个地狱一样的场景:日落黄昏,阴霾密布,淫雨绵绵,杳无人烟的街道,断壁残垣的废墟,头上盘旋着吞噬人肉的乌鸦,脚下重叠着无人认领的尸体……总之是满目疮痍。据说为了描写尸体,作者芥川龙之介曾专程到医科大学的解剖室去取经。真是佩服他,为了完成这篇小说对着恐怖的尸体看上几个小时,还要忍受尸体浓烈的腐臭味。也许正是这些描写及小说人物的为了谋生的举动让人感受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人们的苦难。

其实无论是那个不积阴德的老妇,还是那个由朴实农民蜕变成的强盗其实都是可悲而可怜的。天灾人祸,为了生计,这是一切犯罪的借口,也是致使人性堕落的原因。这就是说吃不起饭的时候什么都干得出来,这样推理下去,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作出的任何事都是可以原谅的。然而纵观中国历史,违背这种生存至上理论的不在少数。古有“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不为五斗米折腰”“贫贱不能移”等等说法,就正好论证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比生存更重要的事——人的尊严。

第17篇:《罗生门》读后感

翻过最后一篇文章《某傻子的一生》,那五十一个段落给我的感觉,不同于前面的任何一篇文章:精简,短小,直白,杂乱、真实……那些几乎是信口开河的章节,以碎片的形式拼凑了芥川龙之介的一生。他把自己即便是“不幸福”,也不曾“后悔”的一生就这样展现给所有读者,带着他作品中一如既往的阴郁与悲伤。

从《罗生门》、《竹林中》,到《秋》、《一块地》,读芥川龙之介的书,通篇都会感到一种淡淡的忧伤,从始至终挥之不去,即便是在期间有过短暂的欢愉,可结局,始终还是已经注定了的那个基调。这样的基调里,对于世界的认知令人悲哀,可悲哀之后呢?细细思考这样的观念,其实是认可的。这种认可,便是最为可怕之处,是恶之所在。这样的感受在前两篇中最为明显,《罗生门》中的仆人打劫了和他一样落魄的老妪,他的行为站在了“生存”的制高点,他在恶与死亡之间,选择了前者;《竹林中》所有的人各执一词,他们都是站在了维护自己名誉的那一端,在恶与被鄙夷之间,他们也都选择了前者。

人性中的恶,一种本就是恶人,其行事自是不会落得什么好名声;可怕的却是另一种,善良的人生中,在自身利益收到损害,或者是遭遇困境的时候,往往就会掌控他的行为和思想,当恶事变成自身生存下去的手段,“人之初、性本恶”的论断,未必是悲观的自我怀疑,而是内心深处从来不曾丧失的本性。芥川龙之介的作品中有这样的恶。或者说,他的作品里有善与恶的并存,它们对立面的存在使作品升华出更为广阔的思考空间。

这本从封面到插画都充斥着浮世绘风格的小书读的很快,它《某傻子的一生》完结,但是那个曾经存在过的人,在文学的历史上,无可替代。

第18篇:《罗生门》读后感

芥川龙之介,名声在外的日本作家。这却是我第一次阅读他的作品,很少接触日本作品,无法横向比较好坏。但单独就《罗生门》的体会来说,“我鬼”(作者笔名)对人性,对社会的理解,可谓是鞭辟入里,单就河童一篇中的种种言论,便称得上的振聋发聩了。

书中收录了我鬼很多著名的篇章,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河童》一篇。再者就是《杜之春》和《竹林中》了。《河童》中,我鬼借故事讲故事,所有的描述都是一个精神病人口述的,而在那精神病人的眼中,世间种种正常人,才是那真正的有病之人,很辨证的说法,不是吗?仿佛与哲学上问:“我是谁?”有着些微的联系:如果人对世界的感知全都是建立在自己之主观感受上的话,怎能断定别人之定义必同于我之定义,别人之感受必同于我之感受,别人对我的认同,到底是真正的认同,还是我主观认为别人的认同。此种似唯心主义的辩论,无穷无尽,便不在此赘述了。真正引人深思的,是河童世界中嘲讽人类不如其开化的观点。出生前必须征得孩子的同意,罪罚所依事实消灭后必不可罚,宗教长老不信神明,对职工的屠杀上升为法律。河童嘲笑人类虚伪而未开化,难道河童就真的如此坦荡吗?不是的,他们只是能直面天性中的丑恶,并能坦然面对,相对比与“河童”,人类确实差的远了。此篇文章细细读来,便觉得何处都在写河童,又有何处不是在写人类呢?社会上的种种,不正如没有耳朵的河童,却沉浸在音乐之中,陶醉、沉迷。心中万般思绪,却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了。

可巧的是,最近阅读了夏目漱石的作品,而芥川龙之介师从夏目,二人有着同样高绝的才华,却迥然不同的文风。若尚未接触日本文学的读者,有机会可以同读两位作家的作品,其中的异曲同工,必然能带来崭新的阅读体验!

第19篇:《罗生门》读后感

人性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测量的泥潭,就像窦唯在《高级动物》中低声念出的词语,矛盾、虚伪、贪婪、欺骗……这些词语被人类创造出来,用在男男女女的身上,这个世界就变得复杂起来。

芥川龙之介,芥川龙之介,我在口中反复练习这个名字,因为我总是怕我会忘掉这样一名伟大的作家。他是研究人性的爱好者,削瘦的脸上隐藏着对人世的领悟。他说,人如果不“自私”,就无法活下去。多么透彻的一句话啊!我甚至希望他能生活在如今这个年代,我想,不管距离上有多远,我都会想方设法去拜见一下,沏一壶不凉不热的茶,听他讲一讲那些人性中或卑微或遗憾或痛到骨子里的故事。

《罗生门》是最被人熟知的题目,然而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叫作《秋》。那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姐姐把深爱的男人让给了妹妹,三个人之间微妙的关系注定这是一场悲伤的戏。芥川龙之介的笔触细腻,轻微的语言下面涌动着巨大的伤感。那种隐忍的悲伤就像一根扎在皮肤里的刺,让人觉得痛感清晰,却又无法找到来源。

东京下雪了吗?信子想着,俊吉的影子到处都是。当信子坐在窗前想念俊吉的时候,我突然就被感动到了。爱情是一件伟大的事情,而伟大中往往躲藏着卑微,如尘埃,永远存在于阳光照不到的角落。一个人需要怎样的勇气,才会这样做?我估量不出,或许满目疮痍的爱情,也是另一种无限美好吧。

就如我生活中的一个习惯,手机的电量只充到99%,剩下1%的电量我一直都不愿意纳入到手机中。这种让强迫症者抓狂的做法,或多或少都是我内心的一种态度。在我的人生理念里,生活永远都不要太圆满才好。缺失是一种美丽的痛感,可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这种痛感。

所以,信子最终和俊吉擦肩而过,她纠结了半生的那一声“阿吉”,终归没有从她的口中跳到他的耳朵里。结局就是这样了,他们不会再见面,在那个落叶浅薄的秋天,她的篷车错过他的身体,也错过他的人生。

于照子来说,姐姐把爱人让给了自己,看似得到了幸福,却陷入一种另类的深渊。芥川龙之介并没有过多描述照子和俊吉的生活,但是我想,她始终是生活在自我蒙蔽的状态里。也许当她看到信子和俊吉在荒芜的庭院观赏月光时,她就明白了,在某种意义上,爱情并不是每天在一起的长厢厮守,而是凄冷月光下,一个温暖的眼神。

东京下雪了吗?信子轻声自言自语,当全世界都渴望俊吉能从背后抱住她的时候,屋子里却空空荡荡,她依旧只身一人。

第20篇:《罗生门》读后感

日本暗黑人性作家芥川龙之介和其代表作《罗生门》,一直早有耳闻,碰巧看到新出的由台湾著名译者所出版本,设计精美,决定买下,美美的读一读这本经典小说。

《罗生门》故事很简单,讲的是一个刚下岗一无所有的善良仆人,在罗生门城楼上看到一个老妪,把一个女性尸体的长发拔下,在和老妪的一问一答间,人性由善到恶的转变,最后把老妪的衣服全脱下,带着衣服离去。

大师仅用一句话,就把仆人的本性善良带出。“现下连这个长年雇佣的仆人也被主人给辞退了”,雇主一般只会长期雇佣勤劳、老实的人。没有多一句,言简意赅,顺道也衬托出当时世道艰难。世道不仅凋敝,而且盗贼横行,仆人在被赶出时,腰间不忘挂一把木柄太刀,以防万一。在这样一个普通人食不果腹的环境,仆人出走四五天后,摆在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做贼,一条是等着饿死。仆人的内心一直在纠结。在罗生门城头上看见一老妪,矮小瘦弱,白发苍苍,正把尸体的头发一根根的拔起,对盗贼的厌恶上升到了顶点。直到老妪一番为自己无恶的行为辩解,仆人的善良天性瞬间坍塌,剩下求生的本能。有关仆人心理变化的描写,大师着墨并不多,更多以一种客观的记事写法,余下的留白让读者自己遐想。杰克·伦敦代表作《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宠物幼狗,在险恶的雪地环境下,如何锐变为像狼般凶猛的故事。我们把该故事看成代表积极的人生态度。其实,仆人的举动何尝又不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呢?

小说集的第二篇是《竹林中》,讲的是七个不同身份的人,对同一个事件的不同描述。日本大导演黑泽明就是凭此小说改编为电影,并取名《罗生门》,蜚声国际。现在我们经常讲的罗生门,其实是从这部电影引申出来。

小说最后一篇是《某傻子的一生》,是芥川龙之介的半自传体小说,我们可以从侧面了解大师的一生,有过爱,有过喜悦,有过苦恼,最后结束一生。

《罗生门》是经典小说集,出版过的版本甚多,这本台湾著名译者出的版本,最合我意。首先是封面构图,一般版本都是很简单的写上罗生门三个字,而这个版本封图很特别,用菱角和金色字体构起流行时尚的元素,然后每个菱角内写上日本传统特色的浮世绘彩图,流行与传统相合相融;其次,版本的翻译是专攻日本近代文学的日本留学人士,译文流畅,而且很地道。且看《大石内藏助的一天》,有一句日本的俳句,按字面翻译是“因为今天是新春,所以武士可以睡午觉”,译者翻译为“今日好心情,便作睡仙也无愧”,译者的文学功力立刻自见;最后,作为日本的经典小说,怎能没有日本元素?这本插图选用了很多日本浮世绘彩图。读经典小说,必须用一个好版本。

第21篇:《罗生门》读后感

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的代表作《罗生门》本身是一个来自佛教禅经里面的故事。一位家将被多年的老主人辞退出来,来到罗生门下躲雨。家将无路可走,陷入两难,要从无办法中找办法,便只好不择手段,要择手段便只有饿死在街头的垃圾堆里,然后像狗一样,被人拖到罗生门上扔掉。人生亦是如此,常常会陷入困境,是选择不择手段,损人利己,还是坚守自己的底线,这是我们常常需要思考的问题。家将与老婆子选择的都是前者,而他们的下场都是悲惨的,这也许是作者想要告诉读者恶有恶报,不以恶小而为之。

当家将正挣扎于“走强盗的路”还是被饿死时,他发现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妇人正从一个年轻女子的死尸头上拔头发。他的恶恶之心告诉他无论如何,在雨夜罗生门上拔死人头发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过,于是刚才“走强盗的路”的念头被抛诸脑后,他毫不犹豫的走到老婆子跟前质问她,就像每个正义英雄在遇到邪恶反派时都会做的那样。 这样的场景也常常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当我们指责别人时,我们往往会忽略自己曾经做过或想要做类似的事,我们更容易看到别人的过错,却不容易意识到自己的过错,更容易指责别人,却不容易反省自己。

对于拔死人头发这件事,老婆子的解释是“拔死人头发,是不对,不过这儿这些死人,活着时也都是干这类营生的”。在老婆子眼中,别人干了损人利己的事,自己理所当然可以干缺德的事。老婆子最终被抱有同样想法的家将抢劫了,而家将走入沉沉的黑夜,从此消失了。损人利己似乎能得到一时的利益,但以恶制恶的风气若盛行,则将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我们每个人都会深受其害。

《罗生门》里发生的故事就好像是这大千世界中截取的一个小小片段,实际寻常的事情,在特定的环境下放大来看竟显得如此丑恶与突兀。家将、老婆子、死去的女人之间的关系,让我联想到了鲁迅笔下那个“吃人”的社会。在《罗生门》里家将“吃”老婆子,老婆子“吃”死去的女人,死去的女人“吃”兵营的人。每个人都在“吃人”,每个人又都在“被吃”。人们仅剩的良知,也被饥饿摧毁殆尽,而社会又给了每个人看似合理的“吃人”理由。

作者芥川龙之介在《罗生门》中细腻的描写了主人公内心世界的细微变化。人性本善,却常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外在因素而滋生丑恶。从善到恶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主人公内心的复杂转变,同时也认识到了人类内心的懦弱。人们崇尚正义鄙弃邪恶,但在现实中却不能坚守正义,并试图为自己的懦弱找借口,最终丢失本性屈服于邪恶且不自知。人性的丑恶在这篇小说中被刻画得淋漓尽致,我们看到的故事将人们不想也不敢直视的东西显露无遗。

第22篇:《罗生门》读后感

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有七个章节,第二章节《竹林中》,被改编成电影,叫《罗生门》,日本导演黑泽明导的,获了几个国际奖。罗生门,日本京都的正南门。云游和尚、砍柴人和乞丐在城门底下避雨,三人闲聊,话题开始:一个武士和他妻子路过荒山,遭遇了不测。妻子被侮辱,而武士惨遭杀害。惨案如何酿成?凶手、妻子、借武士亡魂来做证的女巫,都各有说法。真相只有一个。但为了美化自己,掩饰自己的罪过,各人提供证词各不相同。从法律角度来说,即使所有见证人的证言中,都有一部分是基于有利于自己的动机而说的谎言,那么真相通过逻辑推理还是可以得知的。

第一章《罗生门》讲的是一名被雇主辞退的家将,傍晚被困雨中无路可走,一边避雨一边为明天的生计犯愁。当他在考虑选择当强盗还是选择饿死的时候,看到一名老妇在拔死人的头发,以用来做假发,并说这个人生前也不是好人,将蛇肉当作鱼干来卖。然后家将抢走了老妇的衣服,消失在了夜色之中。故事阴森但不难懂,恶念就在一瞬间,只要有个坏榜样。《地狱变》章节讲的统治者堀川大公骄奢淫逸,民不聊生,老百姓煎熬在水深火热中。老画师良秀孤高倨傲性情乖张,他有一独女年方十五,生得花容玉貌,不幸被堀川大公掳入宫闱。 堀川大公敕命良秀画一扇“地狱变”屏风,而一向只能画亲眼所见之物的良秀为了画出火焰地狱的景象,请求堀川大公焚烧一辆槟榔毛车让他写生。大公应允,可令良秀魂飞魄散的是,槟榔毛车中竟锁着自己的女儿……什么是地狱,这个真实的人间就是地狱。

《鼻子》章节讲的是高僧禅智内供的鼻子。那鼻子足有五六寸长,从嘴唇上方一直耷拉到下颌。这给内供的生活造成了很多不便,但真正让他苦闷的是他那因鼻子而受伤的自尊。都说他是因为这鼻子而遁入空门的。为了寻求心理上的安慰,内供希望他们僧人中间也有这样一个长鼻子的人,又希望能从内典外典中找一个和自己鼻子一模一样的人,但都毫无结果。内供的徒弟得到一个方法,让内供用开水烫鼻子,然后在鼻子上踩。最后方法奏效,内供的鼻子变短了。他以为人们会改变对他的态度。可人们非但没有改变对内供的态度,反而变本加厉地嘲笑他,这让内供后悔把鼻子缩短了。“人都有两种相互矛盾的情感。当然每个人都有恻隐之心。

但是,当那人想方设法摆脱了不幸,旁人忽然就有些怅然若失,说得夸张些,他们甚至想让那人想重蹈覆辙。不经意间,虽说是消极的,对那人心中却萌生敌意——内供尽管无法得知其中奥妙,他的不快,只是因为从池尾众僧人的态度中,感觉出旁观者的利己主义而已。”起初大家虽嘲笑内供的长鼻子,但也有同情的心理。但当内供的鼻子缩短之后,大家非但不停止对他的取笑,反而更明目张胆地嘲笑起来。而内供在他人的目光中失去了自我,他不懂得接受最本真的自己,而被别人的态度所支配。但顺应别人,得到了什么?内供的鼻子最后恢复到原来的长度,正如当时鼻子变短时那样,他突然心旷神怡,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

《山药粥》章节讲的是卑微的五品侍卫,人生中唯一的梦想是好好喝一顿山药粥。拜贵公子利仁赏赐,他有了喝不尽的山药粥;而此时的他面对海一样的山药粥,只觉索然无味,多喝一口都是煎熬。回想起来以前的自己,心中充满依依之情。那是受许多人愚弄的他,是那个将饱餐一顿山药粥的愿望独藏心里幸福的他。一个看脸的社会,外表有缺陷,或长相猥琐龌龊人总是受到不善良的对待,心存希望就是生活的力量。人艰不拆,且行且珍惜!

第23篇:《罗生门》读后感

黑泽明的罗生门原本是这个故事集里的 <竹林中>这一故事 但是现在大家还是用本不想干的<罗生门>来形容扑朔迷离各执一辞的现象。这也算是个趣事了。下面我要靠回忆剧透了。《罗生门》讲了战乱年代下一个走投无路的武士在罗生门避雨同时思考自己的人生方向,在乱世中是该保持自己的气节饿死也不作恶,或是干脆变成强盗?然后他偶遇了一个割死人头发做假发变卖谋生的老妪,和老妪的谈话中,武士心中的恶被激发,最后选择抢劫了老妪变成了恶人!

《竹林中》一个谋杀案在竹林中发生,凶手,被杀者,被杀者之妻 却各执一词 凶手说自己看上了被杀者之妻的美貌 ,本来无意杀人 ,只是想强奸她。但是她却苦苦哀求凶手杀掉自己的丈夫,因为她不想这世上有两个男人看见她的丑态,承诺说杀了丈夫她愿意以后跟凶手一起生活,所以凶手才动手 杀了丈夫。 但是被杀者之妻却说 凶手在奸污了她之后就离去了,丈夫对她投来鄙视的眼神让她伤心欲绝 所以她决定杀了丈夫之后再自杀,但是杀了丈夫之后她就晕倒了。通过招魂回来的丈夫鬼魂说凶手在奸污完妻子之后要带走妻子,但是妻子却大喊着要杀丈夫灭口,这一行为反而让凶手气愤,把刀交给丈夫让丈夫决定是否取妻子性命,妻子惊慌逃跑了,悲愤交加的丈夫选择了自杀。《地狱绘》一个为画痴迷性格古怪的画师,为了画出地狱的场景而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伤害别人来观察人痛苦受难的神情,他唯一疼爱的只有他的女儿,但是同时这家的主人也看上了女儿的美貌想招女儿当小妾,画师一直画不好贵妇人在车中被烈火灼烧这一画面,所以便向主人提出要求想看一看真实发生的这一场景,求爱未遂的大人便安排了画师的女儿在车中,当着画师的面防火烧她,画师看着自己的宝贝女儿被烧死悲痛欲绝,但画痴的本性让他看到梦寐以求的画面竟有一丝小雀跃。之后他成功的画出了地狱绘,然后自杀了。

《山药粥》一个穷酸胆小的五品将士,毕生的梦想就是饱餐一顿山药粥,他的梦想被一个奇人听见了,所以承诺他愿意帮他完成这一心愿。奇人带他去了很远的地方,途中捉了一只狐狸又放生,命令狐狸让远处的一个富贵人家出门迎接,到了那个地方,那家主人真的听见了狐狸的话。恭敬的招待了他们长鼻子 一个鼻子很长的和尚,一直为自己的长鼻子所苦恼,因为他觉得大家都在笑话他,他明明很在意自己的鼻子却又要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做了个手术把鼻子变短了,但还是感觉大家都在笑话他。甚至然后他更加觉得苦恼。所以他祈求让他的鼻子再长回来,第二天鼻子真的长回来了河童 一个人类偶然掉进了河童的国家的一段奇妙经历《侏儒的话》搞不懂到底在讲什么 所以就跳过了只是回忆个梗概 其中故事中的小讽刺 小细节这里就不说了。

第24篇:《罗生门》读后感

知道芥川龙之介自然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以前在大学里读过一篇《鼻子》的文章,当时就觉得这个作家真的不愧为20世纪前半叶日本文坛上的三大巨匠之一,他的文章虽然没有直白地亮明自己的观点,但是读完之后不禁让你陷入深深的沉思。

《罗生门》除了是芥川龙之介的一部短篇小说集以外,更为人广泛熟知的是日本着名导演黑泽明的一部电影。这部电影我没有看过,但是我知道它是根据芥川的这部小说集中的一篇《竹林中》改编而成的。为此今晚特意优先看了这一篇。

故事情节很简单,就是一个武士带着妻子真砂在前往若狭的途中遭遇大盗多襄丸,后武士被缚,武士之妻真砂被大盗凌辱。最后武士死去,多襄丸被抓,真砂逃到清水寺。故事以证人樵夫、行脚僧、捕快、老妪和案件的关键人物大盗多襄丸在公堂上的供词展开,加上真砂在清水寺忏悔时对案件的描述以及被杀的武士借巫女之口对案件的描述,共同组成了该小说。奇怪的是武士说自己是自杀,而多襄丸和真砂又各自承认自己杀了武士,单独来看,他们的话都可以自圆其说,然而整篇看完又互相矛盾。

故事没有一个绝对客观的旁观者的叙述,因而故事也没有最终的结论,我们无法得知真正的事实真相是如何的。书本在结尾处有一个解说:围绕杀人事件,七人的讲述各不相同,同一个事实,根据人们的关心、角度、目的和情感的不同,可以呈现出不同的面貌。人物讲述的龃龉,暗示了人心的微妙,人生的真相是难以把握的。

在看这篇文章的时候,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前不久看过的一部20年前的港剧,其中一个案件令人唏嘘。剧情是当年一个富商被杀,先后有七个证人出来指证一个年轻人是凶手,因为“证据确凿”,这个年轻人被定罪坐牢。但这个年轻人坚称自己是冤枉的,最终没有等到刑满释放而病死在狱中。后来这个年轻人的亲生父亲回来了,希望在有生之年可以让世间还自己儿子一个清白,于是他绑架了这七个证人来到了一座孤岛。这个孤岛上的布局和当年发生凶案时的现场一模一样,案件得以重演,却不料这七个证人的证词被一一推翻。每个人的陈述在经过一番有意无意的加工后就成为了最终定罪的证据,殊不知这样自私的行为白白让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冤枉致死。

当时看完后内心很是沉闷,人性是自私的吗?在表达一个观点的时候,看似客观的陈述,其实有意无意中已经加入了你自己的意见。我们不能要求你一定要是一个善良的人,但是至少不能因为自己的一己私利就添油加醋而抹黑甚至中伤他人。这样的行为是否太可耻了些?我们亦不能仅凭一眼所见甚至是别人的口述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价甚至诋毁他人,你不知其中的曲折原委,又有何资格去说三道四?

我想生活中有很多事是一言难尽的,有很多话在当时是无法言说的。但愿我们都能有一颗宽容的心去对待身边的人,有一颗良善的心去友爱自己的亲人、爱人、朋友甚至是“陌生人”,也愿我们都有一颗强大的心去勇敢面对那些流言蜚语或者无中生有,愿我们都能健康并快乐地生活着。

第25篇:《罗生门》读后感

先来聊聊作者。芥川龙之介,日本人,1892年生,卒于抗日战争前十年。他博闻强识,多愁善感,喜爱中国传统文化,讨厌隔靴搔痒式的含蓄。他擅长猛烈的直击人心,毫不留情,所以无病呻吟与他彻底无缘。书中不止一次的提到他和我国大学者胡适的交集,提到孔子、诸葛亮、李白、苏轼等名人,更是频繁引用我国古诗,让我心生好感。

言归正传,罗生门是人世与地狱之间的门,意味着“生死徘徊”。标题看似玄幻,情节却真实得近乎残酷。不论家将后来有没有当强盗,都隐喻了他放低善念,从人间踏入地狱。家将手握短刀,逼问老妇时,一种站在道德高位上的骄傲感油然而生,他成了老妇的审判官,自以为是正义的化身。

罗生门是坐落于京都的一座破庙,故事年代,京都连年遭灾:地震、龙卷风、大火、饥荒等不一而足。整个京城尚且衰败不堪,何况小小的罗生门,于是,乐得狐狸来栖,盗贼入住,罗生门里的佛像和祭祀用具俱已损毁,涂着朱漆或饰有金箔的木料被人推在路旁当柴出售。

社会经济低迷,人们普遍生活窘迫,在生存压力下,道德和良知失去约束,人性的“恶”渐露狰狞。由此犯下罗生门下的五宗罪。

第一宗罪。由于京都城的衰败不堪,仆人被多年的雇主解雇,以致仆人走投无路,迫得在破庙栖身。经济压力下,雇主的冷漠与仆人的弱势形成强烈对比。仆人对雇主不能说无怨无恨,却也是无可奈何。仆人的当务之急是设法筹措明日的生计,但在经济大萧条的背景下,即使想方设法也是无法可想。为生计所迫,是仆人蜕变为盗贼的原动力。

第二宗罪。在萧条的大背景下,庙宇因无人修缮而衰败不堪倒也罢了。但无主尸体被遗弃于罗生门楼上且日久成俗,任由食尸鸟啄食,以致日暮时分罗生门的上空昏鸦蔽日。人世间重生轻死本是常情,然而对死者的遗弃却超出了“轻死”的度,一个对死者失去尊重的社会必然见利忘义,死者的无助折射出整个社会弱势群体的无助。

第三宗罪。为生计所迫,老太婆竟然去拨死人的头发做假发。对死者的亵渎,必然导致生者的同类相残。无论这个得瘟疫死去的女人生前有多么的十恶不赦,死亡等于清算,应该能洗去其一生的罪孽。然而,老太婆连死人也不肯放过,求生的本能淹没了道德的界限,良知轻易地滑向罪恶,其行为之恶劣可与当年午子胥掘墓鞭尸相提并论。

第四宗罪。仆人三下两下扯掉老太婆的衣衫,一脚把抱住自己腿不放的老太婆踹倒在死尸上,然后把剥下的丝柏树皮色衣服夹在腋下,转眼跑下陡梯,消失在夜色深处。仆人阻止老太婆对死人的亵渎,是出于善的本能,然而当他去剥去老太婆衣服时,却是以惩恶的名义在作恶。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弱者无力抗争强者,就将矛头指向更弱者。

第五宗罪。被拔头发的死去的女人,生前曾把蛇一段段切成四寸长晒干,说是鱼干拿到禁军营地去卖。禁军们都夸她卖的鱼干味道鲜美,竟顿顿买来做菜。东京都当年的食品安全问题与当前的中国何其相似。一个唯利是图道德沦丧的社会里。

贫穷是人性滑向“恶”的首要推手。正如梁晓声所言:“与富足相比,贫穷更容易使人性情恶劣,更容易使人的内心世界变得黑暗,而且充满沮丧和憎恨。”罗生门里一共出现四个人物,包括雇主、仆人、老太婆、死去的女人。为了生存,雇主解雇仆人、仆人欺侮老太婆、老太婆亵渎死去的女人,而死去的女人生前又去欺骗士兵。他们严格遵循丛林法则,剥去温情的道德外衣,把人性的“恶”发挥得淋漓尽致。

这不禁让我想起时下的道德绑架:你那么有钱,捐款怎么只捐五十万?我这么讨厌日本,你怎么能买日本车?你出名了,为什么不把钱分给乡亲们实现共同富裕?……

以上言论虽然听起来可笑,却真实的发生着,而且常常发生。很多人在指责恶行之时,同时掩耳盗铃式的掩藏自己的恶念,还自以为自己所做的是正义的、是善的,值得深思。

第26篇:《罗生门》读后感

《罗生门》创作于芥川龙之介悲观厌世的情绪下,当时,他爱上了吉田弥生,但是遭到了养父母的反对,虽然大姨母富纪,一生未嫁,犹如生母一般养育、呵护龙之介,但是由爱生怖,难免彼此伤害。芥川甚至曾对作家佐藤春夫说过:“造成我一生不幸的,就是某某。说来她还是我唯一的恩人呢。”

在家庭缺失、爱情不顺的人生坎坷上,他形成了隐忍压抑的个性,终身背负着精神负累,他弃世前给挚友小穴隆一的遗书中写道:“我是个养子。在养父家里,从未说过任性的话,做过任性的事(与其说是没说过、没做过,倒不如说是没法说、没法做更合适)。……目下,自尽在即。也许这是我此生唯一的一次任性吧。我也与所有的青年一样,有过种种梦想,可如今看来,我毕竟是疯子所生的儿子。”看得出,龙之介看世界的眼光是灰暗的,他终其一生,为生母发狂,为养子身份,而苦恼不已,因此他的作品表露出对生存的不安和苦恼,笼罩着悲戚恐怖的氛围。

《罗生门》故事发生在平安时代晚期,以罗城门楼为背景,,当时幕府武家势力崛起,皇家日益衰弱,日本国内战火蔓延,加上民间地震、台风、火灾、饥荒频发,灾连祸接,罗生门破落不堪,一个被赶出东家的家丁在破落的罗生门下躲雨,正愁前途,不知今后何去何从。或许抛弃武士身份,落草为寇,“除当强盗,别无生路”。且不论以后,今晚落脚何处都是个问题,便想望罗生门楼上借宿一宿。当时饿殍遍野,罗生门已然成为胡乱丢弃无主尸体的地方,家丁深更踏上楼梯,心中难免惴惴。家丁刚上得楼便看到火光游移,发现一个形影摇晃,心中顿时发毛,定睛一看,却是一老妪,正在拔一具女尸的头发,准备拿去卖钱。家丁怒而指责老妪,岂料对方驳道,那死去的女子生前以蛇肉假成鱼肉骗人维生,这是罪有应得。家丁心中绝望,转念一想,人人都为了活下去,于是把老妪放倒,扒了衣服拿去卖了。

这部小说充满了阴暗与丑恶,短短三千字的故事中,人人皆为恶人,良心尽失,社会的动荡导致人人自危,地主破产,武士流浪,弱肉强食,遍地饿殍。莫谈乡村,就连一向繁荣的街道都成为阴森墓地,白骨森森。由于常年战乱,尸横遍野,年积累月,颓败之后,继而显得荒凉阴森,在人们心中产生了阴森恐怖,鬼魅聚居的印象。

芥川龙之介有许多作品都倾向于或间接揭露社会人性丑陋的一面,像《鼻子》《竹林中》等,众所周知龙之介是个名气很大的作者,然而当他在写《罗生门》只是籍籍无名之徒。生活潦倒困顿,情感双重打击,遗传的疯子性格,都使他能在孤独寂寞中发掘,看透更多。

国内许多译本,都收录了芥川龙之介一系列短篇小说,如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罗生门》,其中收录了《山药粥》《黄粱梦》《英雄之器》等二十多篇小说。芥川创作形式内容丰富,早期精纯工整的成名之作《鼻子》,后期完美成熟的世界名作《竹林中》,揭露人类利己本性的《罗生门》,展现人性无私精神的《基督徒之死》,取材于中国历史、充满辩证思维的《英雄之器》,极具日本风情、优美浪漫的《大川之水》,揭穿利己主义、现实变幻莫测的《蜘蛛之死》……我也得以观得日本短篇“鬼才”的千面风骚。

另一方面,由于所学浅薄,拜读村上春树、东野圭吾等现代日本作家的著作较多,从中更多了解日本岛国近现代的见闻感受。但是,芥川龙之介的时代,中华大地还处在封建王朝清朝的统治下,文化泱泱,显得大国风范,显然对周边小国的影响颇深。此时,龙之介的小说中多次提到中国历史,如《戏说三昧》中提到,主人公作家马琴泷泽锁吉被誉为“日本的罗贯中”,并多次提到《水浒传》,其中对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等脍炙人口的节选故事耳熟能详,甚至唐朝诗人王摩诘的诗“食随鸣磐巢乌下,行踏空竹落叶声”都能信手拈来。《英雄之器》描写的是项羽乌江自刎的历史,借刘邦之口道:“(项羽)真乃一世之雄也!”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可见日本对漂洋过海“汉风”的偏爱,从中可窥见中华五千年文化输出的力道,在世界文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第27篇:《罗生门》读后感

芥川龙之介,对于不少的文学爱好者来说,这必定是一个略带遗憾的名字。就像美术爱好者对于那个用黑白两色既能构筑唯美意境的比亚兹莱的英年早逝而扼腕一样,芥川年仅35岁的生命太过于彰显命运对天赋的吝啬。好在,在他们早早的去世之后,我们发现他们留给了我们不少值得珍藏的精神宝藏,一如比亚兹莱的《沙乐美》,一如芥川的《罗生门》。

芥川的短篇小说除却个别有着清晰杜撰的时间空间背景(如《南京的基督》《单相思》)之外,大部分取材于东亚的古代神怪传说或是历史故事,《罗生门》也是属于这个范畴(取材于《今昔物语》)这种背景框架的直接借鉴最大的优点就是使读者能够更快地产生对于作品本身的代入感。芥川的小说篇幅不长,角色也不多,这些硬件的简洁为作者软件的发挥提供了很大的创作自由度。如开头的背景交代非常的简洁:

“薄暮时分,罗生门下,一个家将正在等待雨的过去。”——短短的一句话,地点时间人物全部展示了。

针对芥川来说,这样的简洁更能够凸现他那凌驾于情节之上,读者情绪之上的冷静沉郁的叙述。《罗生门》作为他的代表作,非常突出的展示了他的这种特色。

《罗生门》中,具有芥川特色的那种浓重阴沉的气氛得到了最大的发挥。“于是,乐得狐狸来栖,盗贼入住,最后竟将无人认领的死尸也搬了进来,且日久成俗。”-这便是文章标题罗生门的景象,再加上落魄流亡的家将,骨瘦如柴的老妪,搭配着乌鸦死尸,全都在昏暗的雨天下散发着消极腐烂的气息,呈现着行将就木的可憎状态。这种笔法就像艾伦。坡那种无故产生裂缝的墙壁一样,给情节的发展作了一个危险的预兆。但就象征意义而言,两者却又是截然不同的。艾伦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在种植恐惧的种子,而芥川这样做,因为他就是以这样的姿态来写小说的。

《罗生门》从头至尾保持了沉重而直接的风格,这也是背景部分简化的优点。家将思维的变化,从起初的“当强盗还是饿死”到见到老妪后“对一切罪恶引起的反感愈来愈强烈”和最后急转而下的“这也是为了生存,要不然也得饿死”的“恶”的觉悟,完全感觉不到这些句子有任何对于人类生存哲理说教般的突兀与做作,有的只是关于良知与人性的专注思考。对于一篇将人性自我困惑集中在如此密集的时间空间加以剧烈地激化呈现的作品,芥川用冷峻的语气磨平了世俗思考问题时略带惯性的棱角;用简洁的文字把“恶”那光怪陆离的丑态直接暴露于作者面前进行审视与拷问。这种处理,无疑是高超且成功的。

如果全文中家将思想由此及彼的变化令读者感到毛骨悚然的阴森。那么结局中家将消失在“黑漆漆的夜中”则将这种恐惧推向了顶点。我想起了《药》的结局,虽然乌鸦没有飞上夏瑜的坟头,至少那花环在茫然中点亮了微弱的希望光芒。而《罗生门》中,随着老太婆“嘟囔又像呻吟”的声音,全文便划上了死寂的句号。这种对于绝望与阴冷的贯彻性的表达,与芥川本人当时情感遭受打击不无关系,但摒弃“小我”的情绪,它浸透出的是对人类个体意识在利益关系下不断缺失的惶恐与不安。

曾经冒出些声音,斥责他缺乏类似于他同年代中国大陆上那种阡陌中崛起的民族正气。我认为这些声音是过于苛刻且有失偏颇的。正如萨特存在主义的阐述说到:“人的存在在先,本质在后。到这荒谬世界来,虽然痛苦万分,但并非只有等死,而是通过自由选择寻找生存之路。”当芸芸众生奔波忙碌于生存之路时,芥川另辟蹊径,自我选择去直面这“荒谬世界”中的“痛苦万分”。虽然芥川龙之介并不能从中解脱,于1927年怀着对于时代与社会的困惑不安服毒自尽。但对于日后以安部公房,大江健三郎为代表的日本近代文学,是具有开拓意义的。

《罗生门》是一篇风格特异,技巧精湛的短篇小说,其文就如他的作者一样,清晰而沉重地看到了问题,展现了问题,却无计解决问题,看到那黑暗之中光明的门扉,却只能在门外的黑暗中无力的叹息。大概是这样的困惑并不只是局限在一个时代,而是人类自我的终身枷锁。于是芥川的瘦弱肩膀终于才被压倒。可在某一个国度,某一个时代里,又有几人能担负起这种思索的重任呢?

不得不为芥川先生献上一点我浅陋的敬意啊。

第28篇:《罗生门》读后感

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有好多个版本,大都收录了他的一些中短篇作品,内容不尽相同。我读的这本来自北京联合出版社,包含了《罗生门》、《竹林中》、《地狱变》、《鼻子》、《山药粥》、《河童》与《侏儒的话》七篇文章。之所以选择这个版本,在于它只有短短的220页,而我是个懒人,但读完后才发觉意犹未尽,今后还会阅读更多的版本,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关于日本文学大师芥川龙之介,之前多有耳闻,但从未想要去尝试阅读他的作品。我对日本文学的认知起于川端康成、村上春树,高中时对于日本文化中的“物哀”以及生死观不能完全理解,只感觉牵强甚至矫揉造作,这让我在一定程度上对日本文学退避三舍,只愿意去读一些纯文学之外的推理或者玄幻。

读《罗生门》是因为“罗生门”这个词,自从黑泽明的电影《罗生门》推出后,这个词语就赋予了特殊的含义,以至于在日常生活中总是能看见“罗生门陷入罗生门”的字眼。出于好奇心,我本能的想要弄清楚来龙去脉,也出于长时间以来对日本文学的看法,我选择了一本并不是很厚的书,这就是我阅读本书的动机。

七篇文章,先后花了三天时间,几乎每一篇读完后都会让我大为感概。芥川龙之介无愧于日本文学界的鬼才,他的文章短小而富有深意,充满了压抑、讽刺以及社会黑暗。这位英年早逝的作家用鲜明的叙事风格描绘出了一幅幅人间地狱景象,故事中无不透露着他对人性、生死以及宗教的种种观念,读者只觉如鲠在喉,什么都能理解,但却什么也说不出。

本书前六篇文章均为小说,最后一篇《侏儒的话》是他的随笔评论集,阐述了他对艺术、人生与社会现象的看法。就小说而言,他的每一篇故事,初看下来有点摸不着头脑,但细细品味却含义深远。

《罗生门》讲述了天灾人祸时期导致尸横遍野,落魄的家将(有版本会译作农夫或武士等)在城门下避雨,偶然看见一位老妇人在拔尸体上的头发,他立刻义愤填膺地上前阻止,谁料老妇人说道:“我拔头发的女子生前将蛇肉晒成干当成鱼干卖给别人,这是因为她不做这个营生就会饿死,而我拔尸体的头发做假发固然有错,可如果我不做也会饿死。”家将瞬间像是顿悟了一般,将老妇人的衣服扒下抢走,只说了一句:“如果我不这样,我也会饿死”,就消失在黑夜之中。

乍看之下,这故事的确让人匪夷所思,作者并不是想要表达“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在没落的乱世之中每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编造谎言,家将一直奉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理念,纵然落魄却不敢做坏事,而老妇人的所作所为激起了他心中的邪念,导致他最后接受了这种利己主义,选择将老妇人的衣服抢走。

罗生门在日本文化中有着“位于人间与地狱之间的城门”的含义,小说表达了人人为了生存而编造谎言做恶的场景。然而这并不是我们如今看到的关于“罗生门”一词的解释,黑泽明的影片《罗生门》故事取材于芥川龙之介的小说《竹林中》,现今的大多数含义也与这部电影中的故事相关。

《竹林中》讲述了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一名武士带着妻子真砂经过竹林时遇到了大盗多襄丸,武士被绑,妻子被多襄丸侮辱,最后武士死去,多襄丸被抓,故事以公堂审讯时每个人的口供展开。作者描述了7个人的口供,分别为发现尸体的樵夫、与被害人有着一面之缘的云游僧、抓到多襄丸的捕快、真砂的母亲、多襄丸、真砂本人与借巫婆之口的武士亡灵。奇怪的是每个人的口供都不相同,多襄丸和真砂全都承认凶手是自己,而武士的亡灵却说自己是自杀,每个人的口供看似十分严密,却又互相矛盾,案情最后陷入僵局。

这也是目前“罗生门”一词的解释,可以简单看作:各说各话,真相不明,事实扑朔迷离。而芥川龙之介的小说伟大之处就在于,纵然如此,每个读者在看完故事后却都有着不同的理解,你可以说“真相不可得、真理不存在”,也可以说“立场不同说法也不同”,或者延伸为作者的怀疑主义,甚至可以体现故事人物的绝望状态。

《地狱变》可以说是本书中最为黑暗的故事,讲述了堀川大人府上桀骜不驯的画师良秀为了画《地狱变》屏风而不惜让其助手演出各种地狱场景,良秀有个非常疼爱的女儿,同时也受到了堀川大人的喜爱。一天良秀为地狱变最后一个关键部分的创作找到堀川大人,希望他为其制造一场火灾,要求焚烧一辆坐着雍容典雅的女性的车子,堀川接受了他的请求,并在几天之后安排了这个场景。

正当良秀准备根据火灾作画时,却赫然发现即将焚烧的车子里坐着他的女儿,随着熊熊大火的燃烧,女儿在火中痛苦挣扎,良秀的表情从最初的焦急竟然变成了愉悦。火灾之后,良秀顺利完成了画作,并在第二天悬梁自尽。

而小说《鼻子》和《山药粥》表达了欲望达成后的空虚感。以《鼻子》为例,德高望重的高僧禅智一直有个烦恼,他有一只耷拉到下颌的长鼻子,为了这个鼻子,他一直饱受苦恼,但身为高僧,却碍于五蕴皆空,不能时时表现出来。一天他得知一个能够使鼻子缩小的方法,并亲自尝试了一番,结果他的鼻子真的缩小了,但接下来他却发现,没有了长鼻子的自己开始被各种人嘲笑,他感到愤怒,并且后悔。直到一晚,他觉得鼻子奇痒无比,一觉睡醒后发现鼻子又回到了从前的长度,他感到由衷的高兴,仿佛失而复得。

最后的一篇文章《河童》虚构了一个不存在的河童国,身为主角的“我”偶然间进入了这个国家,并接触了其中的人物、职业、信仰、社会。这是芥川龙之介的晚期作品,小说通过了河童国描写了社会制度的种种黑暗,堪称对现实世界的辛辣嘲讽,而主人公在河童国居住了一段时间后再回到现实世界却呈现出了种种厌恶情绪,最后被当成了神经病。

就是这几组看似简答但却含义深刻的小故事构成了芥川龙之介的这本书,他的作品大多取材于历史传说,针砭时弊地反映了现实与人性,语言简洁的同时却有着极强的画面感,而别具一格的写作风格也开创了日本近代文学的先河。毫不犹豫地说,这位在20世纪早期活跃于文坛之上的伟大作家直到如今还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一批又一批的人,个人觉得,在乙一的小说中多多少少就能看出一些影子。

如前文所说,这本只有7篇文章的薄薄小书的确让我意犹未尽,而今后我也一定会继续拜读他更多的作品,到时的收获也将会远远高于这篇读后感所写的内容。

第29篇:《罗生门》读后感

暑假伊始,我拜读了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虽说《罗生门》是芥川最优秀的作品集,但没有读过他的全部作品,实在羞于去谈什么体会。不期有人在言谈中提及这件小事,令我颇感意外。把脚步放短一些也未尝不可,我打算先谈谈对《罗生门》的理解。

《罗生门》是芥川龙之介创作的短篇小说的集合,其中收录的第一篇标题即为“罗生门”。今日“罗生门”被广泛应用于汉语当中,用以形容“对同一件事物,不同的人有不同说法,使得事物真相扑朔迷离”。韩寒有一部叫《三重门》的作品就是从此处得的灵感。该词汇的推广大概要归功于黑泽明所拍摄的同名电影,不过应当注意,黑泽明所拍摄的《罗生门》改编自小说集中的《莽丛中》,并非《罗生门》。我上百度百科搜“罗生门”这一词条的时候,发现这部“芥川龙之介的小说集“竟羞涩地躲在了繁多的流行音乐专辑当中,我有些困惑,却又一下子豁然开朗了。

《罗生门》中比较出名的单篇短篇小说要数《罗生门》、《地狱变》、《莽丛中》这几篇,有许多人都已详细分析过,我也不再班门弄斧。我将选两篇比较冷门但同时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来写,一篇是《阿富的贞操》,一篇是《猴子》。

《阿富的贞操》讲的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故事发生于明治元年五月十四日,官军剿匪,居民撤离,留下了荒芜的城镇。一个带着枪的名叫老新的乞儿因躲雨停留于杂货店中,遇到了杂货店的女佣阿富,她回来寻找老板娘的爱猫大花。老新与阿富本来相识,但老新看到阿富被雨淋湿的身体后却起了邪念,仗着自己有枪,以大花的生命相威胁,而当阿富屈从之后,老新又徒生了厌恶之感,于是打消了原先的念头。多年以后,阿富嫁了人,有了孩子,老新参加了明治维新,成了一号人物。

而《猴子》这个故事就更简单了。主角“我”是一个船员。船上的财物失窃了,船长命令搜查全员的物品,这让“我”想起了以前在船上抓一只偷了手表的猴子。真正抓到犯人之后,“我”竟对犯人产生了一种怜悯之情。

短篇小说的最大特点就是简短,有人说过:“短篇小说是纯文学,而长篇小说有故事也有文学;读长篇需要耐心,而读短篇需要教养。”光光知道故事的内容,不会体会到短篇的魅力。

在芥川的眼中,人类的善如风中烛火,在面临抉择时尤为脆弱,一点轻微的砝码便可使天平朝另一极倾斜,因此他的小说中常见人物角色身份在不经意间的逆转。拿第一篇来说,老新在刚出场时的形象绝对不是一个坏人,文中写老新遇到大花后对它说:“大花啊,一到明天,这一带就变成枪林弹雨啰。中一颗流弹就没有了命了,你可得当心呢,不管外边怎么闹,躲在屋顶下千万别出去呀。”这样的描述让人看了老新善良的一面。但在行文的过程中,芥川不断地穿插老新摆弄手枪的情景,暗示了老新并非是普通人,他是一个拥有力量的人。他看到美丽的阿富之后,动了猥亵的念头,“把枪口向上,对准了正在暗中睁大两只绿幽幽眼睛的猫儿。”当欲望占据老新的心灵时,他便抛弃了善良,倚靠力量将凌驾于他人之上,俨然一副征服者的姿态。但征服欲真正得到满足,阿富不再反抗之后,“老新一见这情况,连忙像逃走似的退到厨房里,脸上显出无法形容既像嫌恶又像害羞的奇妙的表情。”在短暂的时间中,老新这一角色就完成了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的两次转化。

这样的写法在《猴子》中也可以见到,在没看到犯人之前,看到副舰长因犯人失踪,害怕其自杀而显露出的慌忙表情,“我”想:“上次打仗的时候,他还曾以骁勇驰名。。。平时还净讲什么精神修养呢,怎么净惊慌失措成这个样子。”在“我”心中,这个犯人与自己之前逮住的那只猴子没什么区别,读后感www。simayi。net当我发现犯人时,“我感到兴奋异常。这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愉快的兴奋,浑身的血仿佛都要沸腾起来。。。我几乎是不顾一切地扑向那个人,比猎犬还敏捷地用双手按住他的肩膀。”描绘出了一个冷酷无情的猎人形象。后来看到犯人那个惨相,看到他被惩罚,我却“羞愧得无地自容,低下了头。我尽量不让皮鞋发出声音,沿着暮色苍茫的上甲板从舰首折回到舰尾。我觉得让禁闭室里的奈良岛(犯人)听到精神抖擞的鞋声未免太过意不去了。”同样地,在《猴子》里,主人公完成了从猎人到同情者的角色的转变。

我认为是芥川想通过这些角色转化告诉我们,没有绝对的善人,也没有绝对的恶人,善与恶是对立存在于人们心中,在特定的境遇中,人可以向善,也可能向恶。而我们平时讨论的善恶,只不过是评价某人在某件事上做出的具体抉择罢了,无法代表这个人的过去,更不能用于鲁莽预测这个人的未来。正如作家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中说到的:“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同时佛家中也出现类似的思想——被滥用的“一念成魔,一念成佛”。我想芥川在创作这些作品时,一定受到了佛学思想的很大影响。

芥川龙之介写的小说远不止《罗生门》一本,和复杂的人性一样,其作品包含的思想也是复杂的。仅通过《罗生门》去理解他的思想实在太困难,这也是我不肯下笔的原因之一。

总的来说,《罗生门》这一本书值得一读,想刷刷阅读量,去《侏儒的话》里摘抄一些句子来点缀一下门楣也是挺好的。

第30篇:《罗生门》读后感

刚刚把黑泽明的《罗生门》看了一次,其实是第二遍了,大一的时候第一次看了之后并没有留下什么印象,就只记得那是一部日本黑白片,当时对黑泽明的名头也并没有多少认识。

二年后的今天再看,是认真地,带着脑袋去看的。整片看下来,也没有给内心造成多少震撼,并不像影片开头那个和尚所言“比地震、火灾、战争、瘟疫等所有灾难更加可怕”的感受。我不太关注影片是如何表达人性中卑劣的一面,我更加关心的却是如何从故事中三人在公堂中的描述中发现一些蛛丝马迹,破解案件的真实经过。

撒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故事中的三个人在公堂上为了掩饰自身那些卑劣的行径而各自歪曲真实,编造利已的故事。

多襄丸实际上只算得上是一个胆小的贼盗,在决斗时持剑那簌簌发抖的手臂,以及紧绷着的面部肌肉,都出卖了他那颗发颤的心,而在公堂对簿时,却故作狂妄,刻意维持那种江湖大盗的气派,还煞有神气都称从来没有人能在他手下21回合不败,而那武士能却与已激战到25回合,呈出一副识英雄重英雄的气概,而实际的情景不过是两个双手发抖、牙关打振的狗熊在撕打,最后运气好的那一个把那个倒霉的杀掉。

死人也会撒谎。影片安排了女巫召魂的情节,让那女人死去丈夫也能在公堂对簿,他自称因妻子背叛而伤心丧气,自尽而亡。而事实上,是他首先抛弃了妻子,然后在决斗中败北被杀。

影片中的女人其实是比较惨的,先是遭到强盗的强奸,接着被丈夫抛弃,双重打击接踵而来,我想在强盗与丈夫之间,她应该更恨她的丈夫。在她的供词里,更多的是隐瞒事实,而不像两个男人那样歪曲事实,唯一编造出来的就是那段她的丈夫用轻蔑的眼光注视着她,这一段占了她的描述的大部分内容,可见女人毕竟是感情动物,女人为感情撒谎,而男人为的是他们自傲的尊严。

三个人对同一件有着不同的陈述,这让真相显得扑朔迷离,但每个人的描述都几乎没有破绽可寻(应该有的,只是我能力不足以察之),这让破案变得困难。虽然我无法从他们的描述中发现破案的蛛丝马迹,但也从人物的行为中观察到一些迹象,与后面揭露的事实真相所允合。

多襄丸见到女子纱帽下的真面貌后起了歹念,但他知道要夺得女人首先得打败她身边的丈夫,看到这里我猜想,多襄丸熟悉森林地形,先跟踪这二人,然后到合适的地方下手,除掉男的,夺走女的。若他武艺高强,胆色过人,自然会当面强夺,在女的面前直接把她丈夫打倒。没想到多襄丸的做法是施计引走男人,背后偷袭才将之制服。看来这位江洋大盗的武术并不如何高强,其狡猾更高于胆色。后来决斗场上,胆颤手抖的窝囊相正正印合了这一点猜测。

女人的丈夫看来也不太关爱妻子,一个陌生的多襄丸用好刀相诱就能把他引开,而他竟愿为看刀甘愿让妻子单身在密林空道而不顾,难道他就不怕妻子被坏人掳走?这样的男人,妻子也不如好刀宝贵,其后来抛弃妻子的行径也就不难理解了。

整部影片的主旨是揭示人性中自私与虚伪的丑陋,在片里面其中一个浪人说了这样一句话:在现在这个时代,坏人比好人活得好。所以他会毫不手软地夺去披在弃婴身上的和服,按照同样的逻辑,他去偷、抢、拐、骗才能活得好,若一个社会只有当坏人才活得好,这成了怎样一个社会?

个人的道德水平与物质生活水平没有确定的关系,道德好的人当然不一定可享受高水平的生活条件,而许多干尽坏事的土豪、大官却生活在钱堆里,可见,上天不会因你的道德比别人高一筹就多赏你一分钱,道德与财富天生就没有关系。

既然道德与财富无关,为什么在影片的时代里,坏人比好人活得好,而在当今这个时代,显然又是好人比坏人活得好?出现这样的结果,不是上天的安排,而是人类自己设计所致,在一个社会里面,若一个人勤奋工作、诚实守信就会被赏赐金钱,相反若这个人有违道德就施加惩罚,这样人们就愿意做好人,在这个社会里,人类设计了一套激励机制:好道德意味着高收入。

如果一个社会激励机制缺失,人们去偷去抢不会受到惩罚,那么许多人自己就不去劳动,专抢别人劳动成果,不劳而获。好人去劳动,坏人却来享受劳动成果,坏人活得比好人好。

我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当前这个时代,这个时代肯定不是人类历史上最悲惨的时代,社会提倡勤劳诚信,社会更倾向让好人过上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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