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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军人蜡像的句子汇合80条

时间:2021-03-18 21:09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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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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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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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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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1

我的外婆非常疼爱我。她就像冬天里的被子,我冷了就给我温暖;她就像夏天的冰激凌,给予我们天天的,凉凉的。

我的外婆有一顶黑白相间的头发,她的眼睛不大也不小,大咧咧的嘴巴,外婆给我们的感觉很年轻。她每天习惯要拜佛,没拜心里就不踏实。

外婆看见我有点小病了就跟我说:“小烁呐,外婆带你去看医生吧,走。”有时我便对外婆大吼道:“哎呀,别老是让我去医院,整天就把我当病人吗?”记得有一次,外婆的裤子太紧了,自己舍不得花钱去买,却给我买了最有营养的“莫斯利安抗菌酸乳”当时我差点留下泪水,心里叫唤着“外婆您真好您真好。”

外婆和我外公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了,但我外婆和我外公却一直拼命努力地在赚钱。外婆在我心中就是个高级厨师,每天起床,外婆总是准备了香喷喷的鸡蛋和粥给我吃,虽然蛮简单,但是却美味极了。

外婆伤心的时候,总是偷偷地哭,偷偷地跟妈妈讲,就不让我知道。小时候,我看见外婆在哭,我也在一边跟着哭,但如今我长大了,我表面总哭不起来,但我心里比外婆哭得还凄惨呢。

外婆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2

我最熟悉的人——他个子不高(我怀疑他俩年都没有长),有一张圆圆的番茄脸,大大的眼睛,但他的耳朵鼻子都很小,经常挂着一张笑容——他就是小李。

小李为人坦诚,虽然他那一张脸看起来还有点幼稚,但他却深受我们的喜爱。特别是他那经常挂着微笑的脸。可是小李却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在一天的英语课上,老师正在讲课,突然,老师停住了。我们都认为我们又犯什么错误了,接着全班鸦雀无声。只听老师大吼:“小李,起立!”只见小李很无辜的站了起来,小声的说:“我又怎么了。”老师道:“小李,我不管你在别的课上怎么样,但是我拜托不要在我的课上发出呆笑”紧接着,全班哄堂大笑。老师笑着说道:“呵呵,我这是苦笑,对吧?”

还有一次,还是因为那改不掉的微笑,还被“老班”认为是废话。

小李不仅态度好。人品好,而且热爱劳动。每一次大扫除值日总是见小李忙里忙外,把班集体看成自己的家,把班集体的荣誉看成是自己的荣誉。

小李有很多优点,但是也有一点点缺点就是总是迟到,虽然因此经常被老师批评,但他却一点也悲观,每次总是难为情的低头笑笑。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3

每当我上语文课的时候,那个熟悉的身影就会浮现在我的眼前。

个子不高,圆圆脸,戴着一副眼睛,显得特斯文,总爱穿长裙,她便是我小学六年级时的语文老师,其实,在不谈学习的时候,我们就像好朋友一样。她那最常见的‘两眼一眯,嘴巴一弯’的神情,是我们每个人都十分喜爱的。每当这时,同学们都愿意和她沟通。

我的语文老师虽然上课的时候很严肃,在有的时候还是适当调节课堂气氛,使我们融入课文里。

有一次,也许是我们状态不佳,也许是因为在下午,又或许是内容太枯燥了,没有人能集中精力听讲,气氛不热烈。忽然,从窗外飞进来一只小蜜蜂。它‘嗡嗡’地飞上飞下,一会儿飞到同学们的眼前,一会儿又在同学头上盘旋,把大家目光都吸引过去了,我担心的想:“这下糟了,我们肯定要挨骂了”谁知,结果竟出乎我的意料。她不但没批评我们,还风趣地说:“瞧,我讲得太精彩了,连蜜蜂都喜欢听,何况你们?”同学们哄堂大笑,轻松起来。。这样,课堂终于活跃起来。

她很和蔼,又很幽默。这个熟悉的身影我会永远记住的。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4

在我的生活中,有很多我熟悉的人:爸爸、妈妈、老师、同学……

有一个同学,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熟悉的人。她是谁呢?她就是我的朋友——孟某某。

他有一个令人值得学习的品质,那就是——勤奋。

记得那一次,我和她约好放学一块儿走。而我等了十分钟,她还不来。于是,我心里有点不高兴,觉得她不守信用,就自己走了。

第二天,她又约我一起走,我不太情愿地答应了。结果,我又等了很久,她还是没有来。这回,我决定去教室里看看,看看她到底在干什么。我看见了她在细心地改错——她轻轻地俯下身子,认真地写上一个一个字,错了,她便轻轻地划下。她那神情专注而又严肃,不受旁边其他同学丝毫的影响。我悄悄走过去,她一丝也未能察觉,我便轻轻拍了她一下:“咱们走吧!”她微微一笑:“对不起,不行了,我还没改完错呢!你自己走吧!对了,不好意思,昨天也忘了告诉你。”我明白了她,也原谅了她昨天的过失,之后自己依依不舍的走了,教室里空荡荡的,只有她和几个同学剩下了。我心想:比起对自己学习不负责的人、偷偷跑掉的人、学习成绩一好就骄傲的人,她要勤奋的多,认真的多,积极的多。在生活中,对学习不认真、不负责的人很多,我们要学习她的勤奋、认真。

晚霞照在大地上,给大地穿上一身金红的大衣,也同时照在了我的身上、我的心里。

我永远也不会忘了她给我上的这一课。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5

在我们的身旁有家人、老师和同学们,可你们曾认真想过你们最熟悉的人吗?我最熟悉的人就是我妈妈,今天我要好好写一写我最熟悉的人————妈妈。

她的个子不高,长得小巧玲珑,在她圆圆的脸上长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她的鼻梁有些低,鼻子小巧,还有一张爱说话的嘴巴,配在一起还蛮顺溜。我非常喜欢她。

她的性格还算温柔,我表现好的时候,妈妈像只绵羊,表现差的时候,妈妈瞬间变成了一头狮子,但是有时却胆小的像只兔子。记得去年冬天,我们在滇池喂海鸥时,妈妈喂海鸥的场景非常搞笑,当时好几只海鸥来吃我妈妈手上的食物,把我妈妈吓得勾着头,蜷着个身体,颤颤巍巍的举着面包,不敢看海鸥,生怕海鸥叼上她的手。我在一旁偷偷笑,我觉得别人喂海鸥是一种享受,妈妈喂海鸥是一种痛苦。

上次外婆回北京了,我们一起送外婆,外婆走后,妈妈哭了,我觉得很奇怪,就问她为什么?她说舍不得外婆,我被她深深的孝心感动了。

我最喜欢妈妈在被窝里给我讲故事,她那柔和的声音非常动听,我感到非常温暖,好像沐浴在阳光下;我最喜欢妈妈的怀抱了,在她的怀抱里,我感到无比温馨,就像袋鼠妈妈一样;我最喜欢妈妈接我放学了,她牵着我的小手,我们边走边说着学校有趣的事情,如同好朋友一般。

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妈妈。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6

说到最熟悉的人,当然是自己了。

我是开朗的。很善于和同学交往,因为我能对别人敞开心扉,去诉说,去倾听。不会掩饰自己,喜怒哀乐都表现在脸上。

我是调皮的。有时喜欢小小地捉弄一下别人,但是没有恶意的,只是想制造熟悉的人。

大家知道我最熟悉不过的人是谁吗?实话告诉你吧!这个人就是我的好老爸。

老爸今年37岁,皮肤有点黑却相貌堂堂,身材中等;最具代表性的特征是他挺着将军肚,体重有200多斤呢。他走起路来风风火火,说起话来就像大喇叭。

我觉得老爸就是一个老顽童,他经常在我后面搞偷袭,常常是我被吓得惊声尖叫,而他却哈哈大笑,还美其名曰:“我是在帮你练胆子呢。”有时候他也会抢我的零食吃,我不给他,他就会说:“我是爸爸,你应该孝敬我。”常常说的我是哑口无言。

老爸最大的特点就是幽默,爸爸说起话来特幽默。爸爸原来的体重是180斤,老妈让他减肥,他满口答应“遵命,老婆。”可爸爸依旧吃嘛嘛香,鸡鱼肉蛋,一律来者不拒。过了些天,老妈问他说:“你减肥减得怎么样?”老爸马上站了起来,打了一个立正,一本正经地说:“报告老婆,减是减了,可肥没下去。现在体重200斤,报告完毕。”我和老妈哈哈大笑起来。正因为这个特点,我们都称他是“世界级幽默大师”,“人老心不老”。

这就是我熟悉的老爸,你们说他是一个好爸爸吗?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7

我熟悉的人有很多,柴怡帆、汪雨涵、续建铭……其中我最熟悉的要数柴怡帆了。

她的皮肤雪白雪白的,像白雪公主一样美丽,身材又高又苗条,鸭蛋脸,柳叶眉,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下面,长着一个微微翘起的小鼻子。她的小嘴很会说话,好多人都喜欢和她一起玩。

她非常幽默,总能化悲为喜。有一次,我正在玩,突然,不知谁踩了一下我的脚。我“哇”地一声哭了,边哭边跑回自己的座位,坐了下去。踩我脚的同学一个劲儿的说对不起,但我并不理会,眼泪仍像断了线的珠子。同学们只好去找柴怡帆,柴怡帆来了,她一会儿扮演猪八戒,一会儿扮演我妈妈。终于我破涕为笑了。

她的爱好是画画。一次美术课上,老师教我们画孙悟空,全班只有柴怡帆听得最认真,当同学们看到画时都说她画的栩栩如生。

不过她有时也会跟人斤斤计较。有一次我借她一块儿橡皮,她就整天像一个跟屁虫似的,整天跟在我后面要那块橡皮。

她写的字非常好,每次老师表扬总会有她的名字。这可是让我很羡慕啊。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柴怡帆也不例外,她的缺点是爱插嘴。有一次老师提问问题,同学们都端端正正地举手坐好,等待老师的提问,只有柴怡帆大叫了起来“老师,我、我”老师说她什么都好,就是爱插嘴。

这就是她,你喜欢她吗?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8

要说起我最熟悉的人,还是我爸爸了。在我的心目中,他就像本活字典,什么都知道。

爸爸原来是位中学物理老师,常常给我讲解一些生活中的常识。爸爸常说:“物理,乃万物之原理。”在他的影响下,我也开始对一些自然现象产生了兴趣。有一天,我指着一面发霉的墙问爸爸:“为什么这面墙发霉了?”爸爸看了一眼回答说:“因为墙上生长了霉菌,潮湿的墙尤其如此。”我不革心如此落败,找来了一本厚厚的《十万个为什么》,心想,这回我一定难倒爸爸了!我便抱着必胜的勇气向爸爸如连珠炮似地发问,但爸爸都轻松地答上了,我真佩服他。过了两天,我又抱来一个地球仪,考爸爸各企图家的首都。我想,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国家,谁能全都记住哇?于是,我信心十足地提问:“比利时的首都是哪?”“布鲁塞尔!”“那,海地呢?”“太子港嘛!”一个一个的提问,都被爸爸轻而易举地答上了,我的额头上渗出了密密地汗珠,可不能就这样输给爸爸呀!我用已经出了汗了手转动了一下地球仪,对,就是这儿!“洪都拉斯!”但爸爸也没被难住。

我问爸爸:“你的知识都是从哪来的呢?”爸爸告诉我:“书是知识的海洋!”我明白了,原来爸爸的那些学问都是从书中学来的!从此,我总是爱“问书”,一些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9

我最熟悉的人是奶奶,奶奶形体很小,个子不高,但是奶奶身体健康,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奶奶每天晚上都陪我玩。

有一次,我和奶奶出去骑车,我们来到彤彤家,我要和彤彤玩。可是,一会儿工夫,奶奶就不见了。我又和彤彤骑车来到广场上,看见奶奶和一些老人在做操。奶奶就是爱锻炼身体。瞧!奶奶多投入,做的操真有趣。我们就把车子停在这里,跑到奶奶跟前和他们一起做操。弯下腰收腹,动作很难,做了一会,我和彤彤不想做了,还是骑车好。我对奶奶说:“您在这里做操,我们想到跑道去骑一会儿车,行吗?”奶奶笑着说:“那你们到那边玩去吧!”我和彤彤围转盘转了好几圈。奶奶她们还在做操。

这就是我的奶奶,阳光热烈,我爱她。

想起我最熟悉的人莫过于刘代见老师了。

她有一张圆圆的脸,一对亮晶晶的眼睛,说起话来经常面带微笑,就因为如此班里的同学都很认真的听她讲课,但是发起怒来,同学们都变成了小绵羊。记得有一次我因为没有按照老师的要求做作业,受到了批评,自从那次以后我都很认真地完成作业。

刘老师为了我们辛苦的备课,有一次原本嗓门高高的老师说起话来变得喑哑,我想老师应该是感冒了,但是她为了给我们上课,她拖着虚弱的身体站在讲台上。这让我很感动。

早时有些同学不会的问题,刘老师都会很认真的给我们讲解,直到同学们听懂为止,同学们都很喜欢刘老师,她教我们知识,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

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我的老师。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10

住到城里后,我便在不久前回了家乡。一踏上那条熟悉的小,我就想起了在那时候的雨中……

从我蹒跚学步起,哥哥就背我在这条小上玩。光阴似箭,一晃我也上学了。每次不管有多晚,我也要等哥哥一块儿回家。就在这条小上,哥哥陪我度过了好几个春秋,不知走了多少个来回。

记得在一天早晨,大雨疯狂般的下着,我说:“哥哥,这么大的雨,就不去上学了吧?”哥哥一边拿着雨伞,一边说:“这么点雨就吓着你了?快,上来!”说着,他蹲下了身子。我迟疑着不动,哥哥笑着说:“怎么?还怕我背不动你?别说这么小,就是到了六十岁,你还是我的小妹!”我笑了,的伏在哥哥那结实的脊背上。雨水砸在地上,旁的也很在风雨中颤抖,小泥泞不堪。哥哥在风雨中摇晃着,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海燕,把伞往后打点,你的背要淋湿了。”但我一看见哥哥那双沾满泥的鞋和湿透了的裤腿,便悄悄的把伞往前。尽管大雨浇湿了我的衣裳,冷得我直哆嗦,可我心里却热乎乎的。好不容易到了学校,哥哥放下我,见我的衣服湿透了,生气的说:“不是让你把伞往后挪了吗?”“那你怎么办呢?”“没事,哥哥大了,淋不坏,小妹淋湿了可是要感冒的!”说完,将他的外套盖在我身上……

现在,哥哥已经上了高三,紧张的学习让我很少见到他的身影。我一个人走在这条小上,听着旁那风吹树叶的声音,我仿佛看见了雨中的两个瘦小身影,听到了那亲切又熟悉的声音:“就是到了六十岁,你还是哥哥的小妹!”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11

有这样一个人,他会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有这样一个人,他会在我沮丧时给我鼓励;有这样一个人,他会在我犯错误时替我背黑锅。他就是我的好哥哥,一个我熟悉的人。

哥哥又高又瘦,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电线杆”。妈妈常说我像哥哥,眼睛很大,很漂亮。哥哥学习很好,对人热情,性格温和。善解人意,会像妈妈一样给人关怀—标准的暖男形象。

哥哥会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上学期末,我期末考试失利。为此,郁闷了好久。晚上正好去姑妈家吃饭。一进门,哥哥的火眼金星就发现了我的不对劲,问到:小家伙,怎么了?谁欺负你了?哥帮你去报仇去!我没好声的回答:没怎么,别烦我!哥哥听出了我的怒气,便走进他的房间。我以为哥哥生我气了,刚准备去道歉,哥哥就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他最喜欢的游戏机,说:“你最爱玩的,我送你了,玩吧!是不是这次期末考试没考好啊?”我失落的点点头。哥哥看着我说:“偶尔一两次没考好不算什么,下次努力就行了。我有时候不也考的不好么”。

哥哥还会在我犯错误的时候替我背黑锅。曾打破碗,哥哥替我背黑锅,在被教训时,用一句“岁岁平安”壹得所有人语塞;开完冰箱门忘关,哥哥帮我背黑锅,看到满地水时,说:“我只是像给它热热”逗得大家笑了好久;曾撒了哥哥一身墨水,哥哥替我背黑锅,说:我只想把衣服染成黑色,让它不会脏。。。。。。

这就是我的表哥,不—我亲哥!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12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的妈妈就是一个爱美的人。

你看,她又要去买衣服了。只见她走向“化妆台”,精心地打扮自己。她先把脸洗净,再抹上油脂,后扑上粉底,然后还要擦上胭脂。最后描出弯弯的细眉,涂上眼影和口红。做完这些还不够,她还要梳一个好看的发型,再喷上发胶定型。换上一件漂亮的衣服,一副倾国倾城的样子。走在街上遇见了一位她的朋友便谈起话来。凑过去一听:“看我这样子美不美……”哈哈,原来在向别人炫耀。

我的妈妈虽然臭美,但她也是一位贤妻良母。

到了中午,该吃饭了。妈妈立刻从“臭美”变成了一位厨师。只见她像大厨一样,一手拿锅铲,一手拿调味瓶,先用锅铲把锅里的食物来回翻炒,再把调味品倒进锅里……过了一会,一盘盘美味大餐就上桌了。吃着美味的食物,我和爸爸毫不吝啬地夸着妈妈的厨艺又见长进了。

我妈妈的优点可不止这些哦!我学习好都是她管教出来的。

下午,妈妈一直坐在我身边,陪伴着我写作业。瞧!她那样子像威武的将军,一手拿着“教棍”,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做作业。无论是谁一见都会被吓一大跳。只要我姿态不正确或偷偷地小动作,都逃不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金箍棒随时会砸向妖怪,会有几声惨叫声出现,那是老妈正在做“竹笋炒肉丝”呢。所以我做作业时,就是我最紧张的时刻,我丝毫不敢怠慢,因此我养成了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的习惯。

这就是我的妈妈,一个臭美、厨艺高超和超级严格的老师。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13

我最熟悉的人是我的姥姥。她今年已经70多岁了,她从小出生在一个艰苦的年代,一辈子吃了很多苦。

如今,我的姥姥上了年纪,事情做不过来了,却光替别人操心,遇见了谁做事都要唠叨一番,总愿千叮咛。万嘱咐的唠叨个不停。

早晨,我在被窝里睡的正香,姥姥就大声的唠叨起来,“快起床,衣服在这儿,裤子在那儿,别忘了把三道杠带上。”我非常不情愿的被唠叨起来了,要不然我的耳朵都要听出毛病来了。哎!

星期天家里包饺子,妈妈在剁馅儿,姥姥就在妈妈身边说个不停。“刀把要握紧,不要把左手放上去,小心剁了手指,剁馅时要从左向右一道挨一刀,然后横着剁……”妈妈笑嘻嘻的望着她,可手里的刀还是杂乱无章地剁着,好像没听见似的,好像没听见似的,姥姥摇摇头走了。拌馅时,姥姥又来了,“油放了没有?味精放了没有?要多放点葱末才好吃……”妈妈笑着说:“妈,你休息休息吧,到时候请您吃。”

老爷最烦姥姥的唠叨了,有一天老爷要到超市去买东西,姥姥站在门口唠叨,“出去的时候洗洗脸,梳梳头,检查一下换好鞋子吗?钱带了吗……”老爷刚要发火,突然想起自己没有带钱,只得回去拿。这下姥姥可得理了,说:“我说什么您都不听,都烦,这不,说中了吧?”

这就是我的姥姥—————我最熟悉的人,虽然她特别的唠叨,但我知道她是爱我的,我希望他身体能够永远健康。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14

我最熟悉的人是我的同学,名叫刘耘洁

她今年11岁,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十分诱人,性格也很开朗。她喜欢和别人交朋友,和别人聊天,大家都很喜欢她。但她最令人烦恼的是:她经常说脏话。就因为这样,我们经常会吵架,但过几天以后,我们就和好了。

有一次,我到刘耘洁家找她玩,见她正在写什么东西,我就好奇地问她,说:“刘耘洁,你在写什么啊?”说着,我就走了过去,想看看她在写什么?她见我想来看看自己在写什么,连忙用手把她正在写的东西给遮住了。然后,她对我说:“你想干什么?”我说:“我只想看看你写的是什么啊。”“老天爷耶!”她用手指着我生气地说,“我做什么事,都还要你老人家来管咯!”我说:“我只想看看你在写什么,并没有管你啊!再说了,你不想让我看就直接跟我说不就得了吗?”她说:“哎呀,别在这儿装蒜了,我知道,你本来就是想来看我的个人隐私,还死不承认,真的是不要脸咯!”“你……”“你什么你”“我……”“我什么我”顿时,我大发雷霆,火冒三丈地对她说:“哼,我怎么交了你这样的朋友啊?我真是瞎了眼了!”说完,我就怒气冲冲地回家了。

最后,我和刘耘洁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彼此道了歉,我们又何好如初了。

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刘耘洁。虽然我们经常会闹一些小别扭,但我们还是好朋友的。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15

每个人都有自己熟悉的人,我也不例外。我最熟悉的人是我的姐姐。

她有一头潇洒的短发,水汪汪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紫色的眼镜,还有一张樱桃般的小嘴。

她最大的特点就是乐于助人。有一次,我拿着作业去他家玩。等我玩够了就进屋去写作业了,那时他的作业早就写完了,她便坐在我的一旁仔细地看书。我一道题一道题的做了起来,一会儿,我被一道题难住了,正在我“山穷水复疑无路”时,我姐姐就说:“妹妹,怎么了?遇到难题了?我看我能帮你解决吗?”“嗯,好!”我听到这句话像是找到了救星一样,“喏,就是这道题。”我姐姐看了看,也皱起了眉头。便拿过我的数学书找到了相关的例题,看了一会儿,脸上露出了微笑,便对我说:“妹妹,你先找到这一题比较关键的句子。”我说:我找到了,在这里……”姐姐说:“嗯……现在会了吗?”我摇摇头。这时,她的一位好朋友来找姐姐玩,那位同学说:“走,我们去打羽毛球吧!”我姐姐说:“王鑫,你等会儿,我教会了我妹妹这道题,好吗?”王鑫说:“好吧,我等你一会儿。”姐姐对我说:“妹妹,你看这……”“会了吗?”“嗯,我会了。”等我说完,姐姐就去和王鑫玩去了。

哦!对了,跟大家说了这么多了,还不知道我姐姐叫什么呢吧!我姐姐叫李淑婷。

怎么样?我姐姐是一位乐于助人的女生吧?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16

每个人身边都有这样一个人,你所熟悉的人,那么你所熟悉的他又是谁呢?

——题记

在我身边也有这样一个人,我闹的时候会跟我一起闹,我笑的时候他也会一起笑,唯独我难过的时候,他却不会安慰我,他不笑,也不闹,等待着它静静的待在一旁看着我,看着我哭。

只有在除夕的晚上,我可以看到三个人的影子,以前只有两个那个男孩儿和妈妈。爸爸是名军人,然后每天在抱怨爸爸,男孩儿每天看着别的同学,有爸爸接回家打闹着,而他却只有妈妈,妈妈是一名医生,不会去接她的男孩儿为此很是伤心。妈妈时不时也不在家中。

除夕了,妈妈回来了。男孩儿虽是抱怨,可是他却想爸爸。爸爸回来了。男孩儿眼眶中布满了泪水,爸爸和男孩儿拥抱了,这时我笑了,窗子里有三个影子,清楚地印在眼帘。男孩儿说那年的除夕夜,他非常开心,年夜饭也是最好吃的。第二年除夕夜,男孩儿依旧满心欢喜的等着,望着,盼着。

他失望了,那天除夕夜,窗子上只有两个影子,妈妈告诉男孩,爸爸是军人,要保卫祖国,爸爸是祖国的我们不能自私。爸爸不会回来的。说到这里。妈妈的眼睛出了泪花,泪珠却没有留下来。男孩儿跑了出去,他坐在路灯下的长椅上,抱头痛哭,他对着影子说爸爸会回来的,对吗?这时影子没有回答。

后来那扇窗户上影子只有两个,再后来窗户上只有一个了。

我身边所熟悉的人而这个人就是我的哥哥。哥哥的孤立,让我学会了面对黑暗;哥哥的存在,让我独挡一面。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17

我有一个好妈妈,我爱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是一个厨师妈妈。每天她都会烧很多好吃的给我吃。快瞧啊,我们家的“神速大厨”正准备开工呢。三下五除二,两根又粗又长的黄瓜就被妈妈“美容”了,紧接着妈妈把黄瓜往菜板上一横,不一会儿就切好了。开始拌黄瓜啦,妈妈从调料盒里取出勺子分别舀出一小勺的盐、白糖、味精,然后在黄瓜上抖了抖,那雪白的调料像伞兵一样从天而降。接着把醋、芝麻油倒进去,再放上一把切好的大蒜头,然后用筷子搅拌。盘里的黄瓜就像游乐园里的孩子玩跳蹦蹦床一样,可黄瓜一片都没有掉到外面。哈哈!那动作帅呆了,那黄瓜可好吃了。我爱我的厨师妈妈。

我的妈妈是一个故事妈妈。每天晚上她都会讲很多好听的故事给我听,还会陪我一起看书。有时,妈妈还会到其他地方给小朋友们讲故事,大家都喜欢听她讲的故事。我爱我的故事妈妈。

其实,我的妈妈还是一个老师妈妈。她教那些大哥哥大姐姐学习很多很多知识和本领,那些大哥哥大姐姐都很喜欢我妈妈。我爱我的老师妈妈。

告诉你,我的妈妈还是一个漂亮妈妈。她有一头长长的乌黑乌黑的头发,有一双大大的眼睛,还有一双灵巧的手。我爱我的漂亮妈妈。

这就是我的妈妈,我爱我的妈妈,爱她那勤劳的双手,爱她那精彩的故事,爱她那温柔的美丽,我真为我有这样的妈妈而感到自豪。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18

我们班的班主任是帅老师,她今年四十多岁了,还很精神,她总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

记得我们刚上一年级的时候,帅老师有一个神奇的百宝箱,里面有:饼干、面包、牛奶、糖果……,感觉这个百宝箱里啥都有,当我们饿了的时候,就会去翻一些东西吃。有一次,我去上拓展课,老师怕我饿着,还让同学把东西“运”到五楼给我吃。

跑步时,同学们会出汗,帅老师怕我们着凉感冒,就把我们一个个叫过去,用毛巾放到背里擦汗,有时同学们没带毛巾,她就用纸巾垫在我们的背上。去年冬天的一个晚上,我脱衣准备洗澡,突然从衣服里掉出一大堆纸巾,把妈吓了一跳,知道事情的经过后,妈妈很感动。

经常,拓展课结束后,我看见教室里还有一个身影,那就是帅老师,她竟然还在背课、扫地、整理我们的课桌,这一幕深深地感动了我。帅老师是把学校当成家,把我们当作自己的孩子了。

帅老师教我们的态度也是一流的,当我们取得好成绩的时候表扬我们,失败时叫我们不要气馁,我们不乖或做错事的时候,又会给我们讲道理。

帅老师,我已经知道你为什么姓“帅”了,因为“帅”就是“头儿”、“领导”的意思,哦!难怪你可以治好任何人的调皮。

帅老师就像一只领头鸟,带着我们全班51只小鸟飞向更广阔的天空。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19

我最熟悉的人。一看到这个题目,我的脑袋里就情不自禁地跳出一个熟悉的'面容,那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学习离不开妈妈辅导,我的生活更离不开妈妈的照顾,在我们家里,时时处处都能看到妈妈忙碌的身影。

我的妈妈个子不高,可是有一头乌黑漂亮的长发。别人都说妈妈很温柔,可在对待我的学习上,妈妈可不是一个温柔的妈妈!她有着一双异常“厉害”的眼睛和耳朵!她有一双“千里眼”,每当我学习上偷懒的时候,她的眼睛一下就发觉了,那严厉的眼神盯到我身上,让我赶紧打消偷懒的念头!妈妈还有一对“顺风耳”,如果我在写作业时发出不该有的声响,必须会被她听到!记得有一次我写完了一道题,刚开始得意地小声哼起歌,结果妈妈那严厉的眼神就扫了过来,我吓得一哆嗦,赶紧乖乖地写作业。看见妈妈好像不再追究,我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可当我写完作业后,妈妈却和我长长地谈了一席话,让我惭愧地低下了头,暗暗下决心以后再也不会这样!

这样一个严厉的妈妈在生活中却真的很慈祥,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能感受到她对我的关爱。记得那次,我在深夜的时候突然发高烧,虽然外面风雨大作,电闪雷鸣,可是妈妈和爸爸急的赶紧把我往医院送。一路上,妈妈只顾把伞遮在我身上,自我却湿透了。在医院里妈妈喂水喂药,细心地照顾我。等到我的病好了,妈妈的眼圈却青了,显得苍老几分,但在我眼中,妈妈却更加年轻了!

这就是我的妈妈,我最熟悉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20

我最熟悉的人是我的爸爸,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爸爸长得很帅气,高高的个头、卷卷的头发,眼睛虽然不大,但是炯炯有神,爸爸胡子硬硬得,有点像仙人球,还有胖乎乎的肚子,很像《功夫熊猫》里的阿宝,看起来非常可爱。

从我记事起,爸爸就一直陪伴在我身边。小时候,爸爸天天带我玩耍,慢慢地我长大了,爸爸就经常给我讲一些故事,从中教会我很多道理:做人要善良,勇敢,不怕困难……爸爸对我要求很严格,当我犯错时,爸爸总是板起脸来批评我,很少听见他表扬我,当我字写得不好看时,当我作业写得不整洁时,当我考试没考好时,爸爸总会批评我。

虽然爸爸平时对我很严格,但是我知道爸爸是最爱我的。我记着有一次,我小时候生病发高烧,身体冻得打哆嗦,爸爸半夜抱着我去医院,用他的身体给我取暖。我每天写完作业,爸爸还得整理我那些错的题,写在错题本上,防止下次我还不会。爸爸白天上班很累,晚上还得辅导我写作业,真的很辛苦。

爸爸虽然是一个很严肃的人,但是我一点也不怕他,还经常和他打打闹闹,这时他就会把严肃的面具卸下,露出可爱的真实一面,和我疯玩一会。但是只能玩一会哦,爸爸就会又把严肃的面具戴上,催我赶快写作业,赶快练字,赶快……

每当我调皮时,爸爸就说我是孙悟空,他就是如来佛祖,我永远也逃不出他的五指山。我想对爸爸说:“感谢您对我做的一切,您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21

我最熟悉的人有爸爸妈妈,姐姐,我要写的是我的好妈妈。

我的妈妈可漂亮了,她的五官端正,很美丽,有又长又黑又带点卷的长头发,很像回力刀一样弯的眉毛,很浓很浓,浓得发亮。高高的鼻梁,很白很白,一张樱桃小嘴,火红火红的像太阳一样,皮肤也是雪白雪白的,很漂亮。

妈妈很爱发脾气,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家吃饭,我不想吃了,就躺在沙发上休息,老妈吃完饭就拿起木条走了过来,我一没注意,老妈就拿木棍打我,我疼得哇哇大叫:“救命啊!”妈吗停住了手说:“快去吃饭。”我也就只好认命了。还有一次,我打掉了一个盘子,妈妈心急如焚说:“快扫掉。”我赶紧扫掉了碎片。妈妈还是K了我一次,这就是我妈妈的性格。

妈妈在学习上很关心我,有一次,我作业没做完,老妈又没在家我写不出来。妈妈耐心的教我做作业,而且不仅仅这一次,有很多次都是这样的。我很感谢我妈妈,因为她那么多次都耐心的教我写作作业。生活上,妈妈也很关心我,有一次,我先在下面玩,玩着玩着,肚子就饿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我想着想着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好办法就是上去看看妈妈在不在家,于是,我按了我家的门铃,按了两三次就有人开门了,妈妈在家,我果然又吃到了东西。

妈真好,她又贴心又温柔,我爱我的妈妈,这就是我的妈妈,一个很温柔体贴的好妈妈。怎么样,我的妈妈很温柔,体贴和很美丽动人吧?你觉得我的妈妈好不好呢?

这就是深爱我的漂亮妈妈!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22

有一次,五年级下学期在老家的时候,我的右胳膊上长了个疥子,姥姥带着我把全村儿的医生都看遍了,可是就是治不好,姥姥可急了,因为再过几天我就开学了,姥姥心疼我,于是就让爸爸给我请了半天假。

实在没办法,姥姥说:“要不咱们去城里看看吧。”我点了点头,可是我并不想,因为还得花钱,现在拿了药正吃着呢,还有抹的药。姥姥却坚决让我去城里看看,我拗不过姥姥,只能依着姥姥了。

到了城里,姥姥带着我东奔西跑,中午姥姥还给我买了一份“千层饼”,还给我买了一碗米粥,姥姥却喝了几口汤,吃了几根咸菜,就接着带着我去看医生。

终于过了几个月,我的疥子好了。我又回家去看望姥姥了,那个时候,要收葵花了,姥姥中午正要去收,但是还没下前台台阶呢,就晕倒了。妹妹看见了就赶紧告诉我,我立刻登上自行车跑到后街去把医生给请了过来。

医生给姥姥检查了查,应该是天气太热,姥姥又穿着褂子,出汗太多,所以才会有晕倒的现象。于是医生说让姥姥输液,我把医生叫到一边悄悄地问:“这得多少钱?”医生把钱数告诉了我,我把自己的零花钱掏出来数了数,正好,我把钱给了医生,就算把所有的输液费都掏齐了,这样姥姥就不用用她自己的钱了。

姥姥对我真好,所以,我也要好好的对姥姥。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23

我有一个淘气可爱的弟弟。他叫吕平川,我想爸爸妈妈给他起这个名字,是希望他以后做事一马平川吧。他今年5岁了,脑袋圆圆的,像个白白的大雪球;眼睛大大的,黑黑的,像两颗刚摘下的亮晶晶的葡萄;耳朵长得像对招风耳,样子非常可爱。

说弟弟淘气吧,一点儿也不假。有一回我在房间里看书,正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弟弟突然跑进来,手里端着一把枪(是软弹玩具枪,假的,不会伤人)喊道:“姐姐,快,快一点,拿着这把枪,一会儿坏人要来了,你用这个打他们!”他这不说不要紧,一喊吓我一大跳,手里的书“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下,瞪着弟弟不知如何是好。弟弟呢,倒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把他那一把“枪”,架在桌子上,就又屁颠屁颠地跑了出去。

我当时只是以为他无聊,在闹着玩,就没多搭理他,捡起地上的书继续观看。没想到,我才得已一会儿的清闲,刚过10分钟,弟弟又跑进来,大叫“姐姐快跑!坏人来了!”一边把枪塞到我的怀里,“你快去用枪打他们,坏人跑上来啦!”我定眼一瞧,哪来的人啊?只是家里的玩具一堆一堆的摞在地上,乱糟糟的。这一次,我终于忍无可忍,喊道“吕平川,赶紧给我收拾干净!”可是,尽管这样,我还是被“连累”一起收拾。

我有这样一既淘气又可爱的弟弟,他既令人可笑又可气,你们说,我是有福还是没福呢?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24

我最熟悉的人莫过于每天在我们学校门前指挥交通的警察佘叔叔了。佘叔叔虽然是派出所的副所长,但他还是坚持亲自来指挥交通。

有一天上学的时候,一个家长可能是怕自己的孩子背书包太累,想把孩子的书包直接送进学校,保安叔叔发现了这一情况,就走过去拦住这个家长,对这个家长客气地说:“不好意思,家长,要上课了,让孩子自己进去吧。”没想到这个家长大发雷霆,狠狠地骂起保安:“你算老几,胆敢拦我?”保安也被激怒了,拔出警棍和这个家长就要打起来。佘叔叔在一旁指挥交通,突然看到了这一幕,连忙跑过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们拉开。佘叔叔跟那家长讲起道理:“你在学校门口大吵大嚷,影响不好,要体谅学校……”可那家长就是不听,还蛮横地对佘叔叔说:“这是我的孩子,我的事!你管得着吗?”

佘叔叔见这个家长这么固执,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吧。于是,佘叔叔果断掏出手铐,厉声对那家长说道:“你走不走?”这个家长看着明晃晃的手铐,也不敢再多说话,赶紧赔着笑脸说:“我走,我走!”说后,就把书包丢给自己的孩子,灰溜溜地跑开了。

通过这件事,我对佘叔叔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我认为佘民叔叔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派出所副所长,现在才知道,他原来为我们学校付出了很多很多······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25

我的妈妈中等个头,一双大大的眼睛,留着长长的头发。

平日里每到周末有空的时候,妈妈都会带我出去玩。每年也至少带我出门旅游两次。我的衣服、玩具、鞋子……都是妈妈买的。

因为我出生的时候会吐奶,所以一直由月嫂长时间地抱着。由于这样,不知不觉我就养成了坏习惯:只要一躺到床上就会醒,醒着就哭个不停。妈妈和奶奶看到后非常心疼我,也轮流抱着我睡觉,就这样一直持续了7个月。

妈妈很爱我,由于我爸爸在北京工作,妈妈每天不但要上班,还要坚持接送我去上学及平时的兴趣班学习。每天她都给我梳漂亮的辫子。平时也对我很温柔,我有时候犯了错误,她虽然很生气并批评我,可事后仍然对我非常好。

举个例子吧!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她最心爱的盘子给打破了。当时妈妈不但没有打我、骂我、不理我,而且很和蔼地对我说:“你是不是在玩的时候把盘子不小心打破了?”我忐忑不安,低着头回答:“是,妈妈,那个盘子……盘子是我打破的,对不起!”妈妈听后一边摸着我的头,继续说:“没关系,宝贝,只要你能够承认错误就是好孩子。记住,下次绝对不可以再这样了!如果要玩就到别的地方去玩,千万不可以再把东西打破了,知道了吗?”我点点了头。

我的妈妈就是这样一个对我又严格又爱我的人。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26

有一天,我跟妈妈拼命地抱怨:“为什么不给我生个妹妹或弟弟呢?好羡慕班上同学,他们家里有姐妹或者兄弟,而我的表哥、表弟跟我也不在同一个城市,都没人陪我玩。”

6月25号,表妹出生了,我听了好开心,我有妹妹了!她可以过来陪我玩!

今年三月,外婆带着表妹来我家,那天晚上,表哥、表妹和我睡一张床。表妹睡觉时躺在床上把被子踢掉,咿咿呀呀说个不停,不过我一个字也没听懂,一会儿她又爬起来,把我的小熊储蓄罐抱着折腾,一个人玩得好开心。后来,也不知怎么地,她竟把小熊连接头和身体的卡口弄断了,小熊的头被卸了下来。我有些不高兴,伸手把小熊抢过来,本以为她最多哭闹一下,可表妹是属“狗”的,她快速地一口咬过来,把我的手咬出了四颗深深的牙印,疼得我眼泪直流。妈妈赶过来给我做思想工作,安慰我妹妹小,不懂事,时间不早了要我先睡觉,明天还得上学。

听妈妈说表妹十一二点才睡,可是五点多就醒了,在床上她一会儿玩折纸,一会儿捏我脸,又用长长的指甲抓我眼睛,直到把我吵醒,我的表哥和我一样狼狈不堪。表妹太会“欺负”人了,我们一个个都不敢跟她玩。

现在我才知道妈妈为什么不再生一个妹妹或弟弟,因为带一个这样的小孩子实在是太辛苦了!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27

表弟长得挺可爱,一张鹅蛋脸上挂着两条月儿似的眉毛,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一张红通通的小嘴,别看他长得可爱乖巧,却是“名不虚传”的调皮鬼。

有一回,表弟来我家玩,突然看到我的课桌上有一支绿色的玻璃圆珠笔,这支圆珠笔可漂亮了,笔盖上印着朵朵鲜花,笔尾上又有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表弟目不转睛地盯着它,我以为他只是看看也没去管他,没想到表弟却悄悄地把这支笔拿过去,躲在墙角玩了起来,把圆珠笔放在头上,玩平衡力游戏。那支笔左摇摇,右晃晃,在那一霎之间,玻璃制的圆珠笔掉下来,“砰”清脆的一声,那只笔碎了。表弟大惊失色,灰溜溜地逃跑了,然后,他又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到大厅,看到我东找找西翻翻,就知道我肯定在找那支圆珠笔。我哪儿也找不到,就失声痛哭,因为这支圆珠笔是我最喜欢的。表弟非但没有承认错误,还走到我桌子面前,拿走了一个红色的橡皮擦,不巧的是我一回头刚好看到了,就明白这一切都是表弟干的,于是我就用愤怒的眼神盯着他,大声对妈妈说:“妈妈,表弟把我的东西弄丢了,还抢我橡皮!”

“没有,没有!”表弟把橡皮随手一扔,带着哭腔狡辩道。

妈妈立刻跑过来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件事终于结束了。你说我的表弟是不是很调皮?这件事现在我还记忆犹新,让我非常难忘。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28

俗话说:严师出高徒。教我书法的王老师就是一位严厉的老师,例如:上课不能东张西望,不能窃窃私语,不能抓耳挠腮,不能用手托下巴……如果你不小心违反了,那可要小心了,王老师准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记得有一次,我们正在上课时,教室里鸦雀无声,王老师正手拿着课本站在讲台上投入地讲课。忽然,一位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嘴“痒痒”了,在角落里叽叽喳喳地侃侃而谈。真不巧,正好刮来一阵风,把他的话吹进了王老师的“顺风耳”里。王老师先是故意咳嗽了几声,但是说话声不但没消失,声音反而越来越大。王老师越听越生气,脸涨得像一个红彤彤的大苹果。怒火在王老师的心中翻腾,牙齿犹如一把钻地机,咬得“咯咯”作响,头发像被电触过,一根根直竖起来,仿佛是一只遇到“危险”的刺猬。王老师他把课本重重一摔,便如狮子一般怒吼道:“安静,什么纪律,上课乱讲话!”然后手指向那两个同学,“你们两个,站着上课。”那两个同学一惊,被吓得一声不吭,不敢动弹,蜡像一般呆若木鸡地坐在椅子上了。半晌,才慢吞吞地站了起来,接下来的半节课,这两位同学可认真了。

“叮铃铃……叮铃铃”,下课铃声如不速之客,姗姗而来,王老师的脸色大变温柔起来,眼睛里熊熊怒火也熄灭了,说道:“同学们下课了。”

瞧,这就是我心目中严厉的王老师!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29

“石头剪刀噗,石头剪刀噗……”光用听的,就知道这是我和小朱米在玩“石头剪刀布”的游戏呢。

小朱米是我的妹妹,她才23个月大,你想知道她长什么样么?就让我来和你说说吧!我妹妹留着齐耳的短发,平平的刘海,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小蘑菇。她的脸蛋儿肉嘟嘟、圆鼓鼓的,脸上嵌着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一笑起来,却神奇地眯成两条细细的小缝儿。小鼻子塌塌的,就像一瓣大蒜贴在脸的正中间,每天我都要捏一捏。小朱米整个人圆圆的,走起路来一颠一颠的,真可爱。

虽然小朱米看起来傻愣愣的,不过她可是一个急性子哦!每次爷爷喊大家吃饭,她总是第一个冲到饭桌前呢!她很喜欢出去玩,每次到了要回家的时候,她总是嘟起小嘴,低着头,慢悠悠地跟在我们身后,满脸的不情愿。

小朱米还是我的小迷妹,我干什么她就干什么;我用什么,她也想用什么。我写字的时候,她总是拿起笔在我旁边画画;我看书的时候,她也会拿起自己的小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有一次我在吃饭中途去喝水,回来一看,小朱米已经占了我的位子,学着我的样子吃饭呢,看见我来就眨巴着那双大眼睛,一脸无辜地看着我,让我又好气又好笑。

她力气可大了,一个人能搬起一把小椅子,家里人都喜欢叫她“金刚小芭比”,可是,这个“金刚”说起话来奶声奶气的,让人忍不住想抱抱她。

这就是我的妹妹小朱米,你喜欢她吗?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30

我最熟悉的人,他有一身黝黑的皮肤,高高的个子,瘦瘦的身材,那个人就是——爸爸。

我的爸爸外表看起来很慵懒,但是他是一个做起事来一丝不苟的人,记得有一次,外婆家要装修房子,爸爸就去帮忙,先是非常有条理的把放在外面的砖搬进来,在地上洒了很多沙子,那些沙子抹在砖上十分平整,连那些砖与砖之间的缝隙都看起来像网球场的网栏一样平整。每一条砖缝的长和宽都没有一毫米之差,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爸爸每天都早出晚归。恰巧那一天他正要出门时,播出了一部电视剧,那是一部爸爸十分喜欢看的战斗篇。要去外婆家了,爸爸对那部电视剧一直念念不忘,出门前还看了一眼电视剧,可他一想到外婆家房子还没砌好,头也没回,就去外婆家了。过了几天,我路过外婆家时,看到了一座崭新的房子。

爸爸不仅一丝不苟,而且还很关爱我们。一天吃完晚饭,我来到家门前,要和哥哥、姐姐一起玩游戏,我一不小心被一块小石头给拌倒了,正在屋里吃饭的爸爸急忙跑过来一看,他左按一下,右按一下,确定我没有磕到骨头,他顿时松了一口气,嘴里一直说着:“还好只是擦破皮,还好只是擦破一点皮。”爸爸一边说,一边去厨房给我拿菜油。看着爸爸呆呆的样子,我都不禁笑出声来,腿上也一点都不疼了。

爸爸在别人眼中毫不起眼但确是我心中的英雄,好像没有什么事爸爸解决不了的,父亲在我的人生道路划过一道极其优美的曲线,诉说着父爱的概念。

写自己熟悉的人作文500字 篇31

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很多熟悉的人,比如爸爸、妈妈、弟弟……而我最熟悉最喜欢的是我们家的“调皮大王”——弟弟。

弟弟有一头乌黑的头发,比现在的青草还茂密。眼睛黑葡萄一样,水汪汪的,鼻子尖尖的,就像山顶上高耸的石头。小嘴巴能说会道,特别喜欢吃东西,耳朵也会特别配合,一上一下地动着,可爱极了。对了,他特别喜欢穿黑白色的衣服,穿上后帅呆了。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我们俩正坐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正写着,我忽然感觉肚子疼,就飞快地跑到厕所。等我回来后,发现弟弟正在看我的书。我问他:“弟弟,你干啥的?”弟弟呲牙一笑,“没事,看看你的课本而已。”然后他放下我的课本,又去写作业了。

过了一会,我打开课本,发现上面画了一个猪头,旁边还写了一行字:你是一只猪!我看了非常生气,拿着课本找弟弟,“这是不是你画的?”弟弟开始还装糊涂,“没有啊,我哪里敢这么做啊?”他一本正经的样子让我怀疑自己的眼睛。可是在我的一再追问下,弟弟终于承认了错误。他满脸通红,眨巴着眼睛,似乎想拼命挤出几滴眼泪,“哥哥,我错了,你能原谅我吗?”我拍拍他的脑袋,语重心长地说:“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哥哥原谅你了。”他听了,立即满脸堆笑,欢呼起来。

这就是我的弟弟,一个调皮可爱而又单纯帅气的弟弟,你们喜欢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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